民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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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民主协商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一、健全基本制度1、健全职工民主管理与监督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落实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和实现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保障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政治权利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制度。坚持和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当前主要是认真行使和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并根据市场经济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规范和界定须由职代会审议、审查和决定的重要内容,特别是要加强源头参与、过程监督和结果公开,把职工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权利落到实处。一要根据《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坚持企业重大改革方案,特别是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一些重大问题,如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障制度、福利待遇等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确保职工代表参与企业改革、发展的民主权利,确保职工代表行使民主决策权和监督权。二要建立健全企管会制度,进一步加大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切实维护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和权利。三要建立健全“厂(局)务公开”制度,使企业及其领导者的管理行为公诸于众,踏踏实实搞好民主监督。2、健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化之一就是劳动关系呈现出一种新的利益格局,由于劳动关系及其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明晰和界定,各种利益矛盾日益复杂化。依据《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工会的重要权利,紧紧抓住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这个“牛鼻子”,确定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生活福利,形成一种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同时,要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协调解决好企业中因劳动关系调整引起的争议。还应在企业中建立和完善劳动法律监督机制,使之对企业执行《劳动法》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从根本利益与具体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结合上维护职工合法的民主权利、经济权利和劳动权利等需求,保护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才能责无旁贷地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担负起重要的责任。3、健全职工建功立业激励制度。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来搞好企业,是职代会的主要职责之一。职代会必须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建立与健全职工建功立业激励制度,把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作为开展劳动竞赛,提高竞赛整体水平的根本措施。要从企业生存发展的战略高度,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要以维护职工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积极推广应用新业务新技术、开展业务技术攻关和群众性的提合理化建议活动纳入劳动竞赛。努力探索劳动竞赛新的形式和方法,教育职工正确认识维护企业利益和维护职工具体利益的辩证关系,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积极开展新型的富有成效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从根本上维护职工利益。二、规范工作程序职代会制度建设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就要严格规范职代会的工作程序。一要严格执行会前申报程序。会前,要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确定议题,这是开好职代会一个很重要的基础和前提。企业的重大决策、方案要提前交给职工代表,让职工代表有充分的时间思考、酝酿,避免因时间的仓促而使职代会流于形式。有的单位提交职代会讨论的方案事先没有征求职工的意见,会中草率通过,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会后职工群众意见大,不得不进行“亡羊补牢”,这样做付出的代价很大,教训极为深刻。二要实行重大事项无记名投票表决程序。原有的职代会举手表决是在大会场内进行,企业的领导人坐在主席台上,众目睽睽之下而完成的表决,很难表达职工代表们的真实意愿。今后,凡是经职代会审议的重大事项,都应该变职工代表举手表决为无记名投票(或按表决器)表决。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可消除职工代表顾虑,从而更加准确、客观地反映职工群众的真实想法和意见建议,实现真正的民主表决。三要实行领导干部和主要管理人员述职或咨询发言程序。实行此项程序不仅能增强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透明度,而且有利于加强职工代表对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监督,使职工代表更好地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利和义务。四要实行职工代表意见、建议答复和落实整改责任程序。对在职代会中收集到的职工意见建议,不能仅仅反馈到领导看看就算完事,而应在职代会上认真给予答复。同时,对比较重要的问题必须提出整改措施,责任到人,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这样不仅可调动职工提建议的兴趣和信心,而且对生产经营管理有很好的推动作用。三、强化职代会闭会期间职权落实1、增强领导干部的民主管理意识,为做好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民主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环境。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归根到底就是要不断实现工人阶级和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民主权利是根本利益的重要部分。因此,企业领导要自觉增强民主管理意识,积极维护职代会制度,从相信和依靠职工的政治高度,从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战略高度,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充分认识和把握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做好职代会闭会期间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的提高,不是停留在口头上,而要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不能把闭会期间的民主管理作为一种包袱、一种压力,要主动地支持和鼓励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重视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2、落实日常民主管理的制度,为职代会闭会期间民主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已在《工会法》《企业法》中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具有规范性、合法性和长期性。其中不少日常民主管理制度,如职代会联席会议制度、厂务公开制度、代表巡视检查制度以及职代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等,都为职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运转提供了制度保证。要使这些制度落实好,必须发挥好以下几方面的作用:一是职代会联席会议的作用。一要把好内容关。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凡属职代会职权内的重大事项,须经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加大会前的预审力度,凡需要讨论的内容,必须提前三天以上发放到职工代表手中,使审议意见更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可行性;凡须由职代会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不能降格到职代会联席会议上讨论通过,必须避免打“时间差、擦边球”现象。二要把好时间关。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只要涉及需职代会讨论的内容,必须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协商决定,并组织实施,否则会给企业发展错过机会,带来损失,也会使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民主管理出现空当。三要把好代表关。必须增加生产一线职工的代表,并达到50%以上。同时,要根据会议审议内容的需要,适当扩大参加会议的职工代表人数,使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更具有广泛性。二是职代会各专门委员会(或小组,下同)的作用。一要增强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责任感,按照工作内容定期进行活动,认真地检查、督促职代会有关生产经营、劳动保障、生活福利、代表提案等决议和议案的落实情况,以及干部评议意见的整改情况,并督促落到实处,使其活动正常化,行使职权规范化。二要加强报告和考核工作,各专门委员会要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每半年向职代会或联席会议报告,接受职工代表的监督,对执行落实好的给予表彰奖励。三是职代会代表巡视检查的作用。在内容上,要着重放在安全生产、集体合同、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同时,要实现向推进企业改革、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拓展和延伸。在形式上,既可以采取以职工代表团、组为主的综合性检查,也可以采取以专门委员会为主的专项性检查;既可以采取事先通知的定期检查,也可以采取在掌握问题后的突击性检查;则,讲求实效,善于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措施,对成绩讲够,对问题讲透,对建议讲明。同时要在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形成检查报告,向单位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并跟踪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3、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为努力做好职代会闭会期间民主管理工作提供素质支持。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什么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工会应当动员和组织职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引导职工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加强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科学文化和法律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成立涉及职工权益的社会性监督机构,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依法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的起草、修改或者执法检查,应当听取工会意见或者吸收工会参加。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一条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什么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

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工会应当动员和组织职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引导职工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加强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科学文化和法律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成立涉及职工权益的社会性监督机构,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依法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的起草、修改或者执法检查,应当听取工会意见或者吸收工会参加。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享有哪些权利?1、工会会员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2、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3、在工会会议和工会媒体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一条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什么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

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工会应当动员和组织职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引导职工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加强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科学文化和法律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成立涉及职工权益的社会性监督机构,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依法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的起草、修改或者执法检查,应当听取工会意见或者吸收工会参加。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享有哪些权利?1、工会会员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2、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3、在工会会议和工会媒体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一条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