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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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市、县(含县级市,下同)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内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机动车停车行为的管理。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停车设施,是指供机动车停放的露天场所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及相关配套设施。  公共停车场是指根据规划独立建设或者与公共建筑配套建设,向社会开放的机动车停放场所。  专用停车场是指供本单位、本居民住宅区机动车停放的场所。  道路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城市道路上设置的机动车临时停放场地。  本条例所称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第四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内停车设施的日常监管和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工作。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机动车停车管理的相关工作。  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内停车设施规划、建设、设置、使用及停车秩序的管理工作。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指导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机动车停车自治。第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平台,公开投诉举报方式,依法处理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停放、违法从事停车经营、擅自设置障碍物等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第二章 停车设施的规划与建设第六条 停车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应当坚持“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将老旧小区、学校、大型医院、重点商务地区等供需矛盾突出区域列为规划和建设重点。第七条 市、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城乡规划、发展改革等部门,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结合城市建设发展和城市道路交通发展需要,编制停车设施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停车设施规划应当综合考虑人口规模、机动车保有量、停车供需矛盾等因素,内容应当包括停车管理政策导向和目标、停车设施的区域布局、设置规模、中长期建设计划、建设时序等。第八条 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根据本地区停车设施规划,制订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应当包括老旧小区、学校、大型医院、重点商务地区等供需矛盾突出区域的停车综合改善方案。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以及停车设施规划,区分不同区域,制定差别化的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  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应当根据城市发展和城市交通变化等情况,每三年评估一次,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民住宅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按照停车设施规划和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配建、增建停车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第十一条 下列建筑未按照规定配套建设停车设施的,应当在改建、扩建时按照停车设施规划和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予以补建:  (一)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枢纽;  (二)医院、学校、体育(场)馆、旅游景点、商务办公楼等公共场所;  (三)商场、旅馆、餐饮、娱乐等大(中)型经营性场所;  (四)承担行政事务的办公场所。  上述区域、场所补建停车设施,应当以立体化停车设施为主。  停车设施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补建的,应当择地另建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予以补救,停车泊位的数量不得低于配建标准。

停车管理系统给我们生活带来了那些便利?

在我国随着城市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城市交通拥堵日益严重,人们日常出行效率低下,尤其在城市商务集中区域,寻找停车位成为一个最为头疼的问题,因此城市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到了不得不考虑的地步。而传统的停车场管理系统只解决了出入口控制的问题,对于停车场内部的停车引导、找车、快速进出等功能则鞭长莫及,而且在收费这个环节上也存在缴费方式单一、人工管理效率低下、存在收费漏洞等问题,更别说进行停车场整体的系统整合及资源优化配置了,国内一些大城市也开始重视相关的技术研究和智能停车管理系统的引进。 那么迪蒙路边停车管理系统具有那些优势? 1、充分利用城市道路剩余空间资源,科学合理的设置路边停车泊位,缓解城市停车供需矛盾,为车主停车提供方便。通过收取合理的服务费用,保证系统长期运营和系统的服务质量。 2、规范道路停车秩序,减少对道路动态交通的影响。 3、提升车位周转率,缓解路边停车难问题,减少因寻找车位而产生的无效交通。 4、提高市民的用车成本,倡导公共交通出行,优化交通出行。

小区停车管理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1、机动车所有者应主动配合物业公司做好车辆登记工作。2、拥有地下专有车位业主,需携带购车位合同、身份证、行驶证前往物业进行车牌登记方可进入小区地库。车位转让或出租的,应及时向物业单位备案。3、无车位业主如短暂需要驶入地库,需向保安申明原因,提交电话后进入地库,停留在非消防通道打开双跳,并在半小时内驶出地库。4、拥有地下车库的业主车辆必须停在车位线内,不能超出车位线、占用过道、消防通道,否则均视为违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停车管理规定有哪些?

需要考察停车费的性质。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根据《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收费主体是业主。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而管理费的收费依据是《合同法》及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合同法》第365条及第366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而《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由此,物业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是可以利用小区的土地进行经营的。车主向物业交纳的其实是车辆保管费。

北京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

法律主观: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和《关于对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和经营备案的通知》精神,社会单位申办收费停车场须按以下程序和有关手续办理。 一、路外、居住小区收费停车场 (一)办理程序 1、申请经营路外和居住小区收费停车场的单位,应先到所属区县市政管委会(建委)或小区管理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北京市路外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登记表》(以下简称《路外登记表》)或《北京市居住小区公共停车场经营企业登记表》(以下简称《小区登记表》),由市政管委(建委)或小区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 2、取得经营资质的单位持市政管委(建委)签署意见的《路外登记表》或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的《小区登记表》,以及详细的停车场平面图及停车场地规划图,到管界交通支(大)队办理交通设施和交通组_织事项的审核手续。 3、各管界交通支(大)队交通科依照《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应当有公共停车场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的规定,负责审核收费停车场的相关手续。对申报经营停车泊位在200个以下收费停车场的,实行管界交通支(大)队一级审(核)批制。交通支(大)队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核实,符合规定的,支(大)队在《申报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盖支(大)队交通科章。对申报经营同一场地停车泊位在200个以上(含累计超过200个泊位)收费停车场的,实行两级审(核)批制。管界交通支(大)队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核实,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报交管局秩序处,由秩序处在《申报登记表》上签署最终审核意见。仓库、油库、工厂等不对社会开放的场所以及远离繁华场所、居民居住区的非配建停车场,不得办理机动车收费停车场手续。 4、实行一级审(核)批的,交通支(大)队审核期限为5个工作日;实行两级审(核)批的,交通支(大)队提出初审意见报局的期限为5个工作日,局秩序处审核期限为5个工作日。 5、在审核期限内签署意见的《申报登记表》,除审核部门留存一份外,应及时退给申报单位。 (二)收费停车场交通组_织和相关设施的规定 1、停车场必须设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车场秩序和收费管理工作,要有具体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2、停车场出、入口及场地内要设置明显的引导标志、标线,室内停车场的出、入口要设置限高标志。在社会道路的路口以及三块板道路主、辅路出入口的范围内,不得设置停车场出、入口。 3、停车场地须是硬质铺装(含草地水泥砖)。场地内的停车泊位要以白线施划清晰,每个停车泊位的规格为5米长、2.5米宽,场地内的通道宽度在6米以上。泊位斜排时,通道宽度在4.5米以上。与通道平行设置的泊位规格为6米长、2.5米宽。 4、停车场须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照明设备,消防通道不得设置停车泊位。5、室内停车场出、入口的数量、坡道的坡度以及转弯半径必须与规划设计方案相符。 二、临时占道停车场(包括立交桥下停车场)的手续 (一)审(核)批手续 交管局负责市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含立交桥下道路)临时占道停车位的设置审核。 城八区范围内所有市属道路及通行公共电汽车的区属道路设置占道停车位,实行两级审(核)批制,由管界交通支队提出设置方案,征求区市政管委停车管理部门意见,报交管局秩序处审批; 城八区不通行公共电汽车的区属道路设置占道停车位和远郊区县道路设置占道停车位,实行一级审(核)批制,由管界支(大)队提出设置意见,在征求区县市政管委停车管理部门意见后自行审批; (二)办理程序 1、申报收费临时占道停车场的单位应向所属区县市政管委(建委)了解占道停车位设置情况,提出申请。由区(县)市政管委发放《北京市临时占道停车场经营企业登记表》(以下简称《占道登记表》)并签署资质审查意见。 2、申报单位持市政管委签署意见的《占道登记表》和书面申请及停车场平面图,到管界交通支(大)队办理停车场交通维护措施审核手续。交通支(大)队应在5个工作日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报交管局秩序处核准(实行一级审批制的占道停车场不再报交管局核批);秩序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手续。 3、在审核期限内签署意见的《占道登记表》,除审核部门留存一份外,应及时退给申报单位。 (三)临时占道停车场交通组_织和相关设施的规定 1、不得占用人行步道的盲道设置停车泊位。 2、机非混行的一幅路设置停车泊位,非机动车道宽度须在5米以上,泊位须平行于路侧;居住小区内的道路,道路在6米以上的,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在道路一侧设置停车泊位。 3、有机非隔离的道路,在非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车道宽度须在6米以上。 4、在有井盖、消防设施的路面上不得施划停车泊位。 5、凡是学校、幼儿园门前、公交车站、加油站、重点单位、消防通道两侧30米以内的地点、路段,不得施划停车泊位。法律客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停放,不得占用绿化带、人行道等。同时还规定了违法停车的处罚措施。《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该办法的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停放,不得占用绿化带、人行道、消防通道、出入口、非机动车道等公共场所。此外,该办法还规定了不同类型违法停车的处罚措施。例如,停放在禁止停车区域内的,将被罚款50元;在路口、突出部等交通安全影响较大的地方停车的,将被罚款100元和记1分;在机动车道上停放的,将被罚款200元和记3分等。同时,该办法还对停车场运营和管理提出了要求,要求停车场应当明码标价,公示收费标准和开票信息,确保停车服务公正、透明、便民。需要注意的是,违反《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北京市,哪些区域属于禁止停车区域?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的规定,禁止停车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已明确标示禁止停车的区域;2.交通安全隐患区域;3.畅通交通需要设置的区域(如医院门口、公交车站、学校门口等);4.城市公共绿地、人行道及其附属构筑物等区域。《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是保障城市交通秩序、优化城市道路资源利用的重要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严格遵守该法规,合理停放机动车,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法律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不得占用绿化带、人行道、消防通道、出入口、非机动车道等公共场所停放机动车。

小区停车管理服务包含哪些内容

小区停车管理服务包含的内容如下:为业主提供车位;负责停车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安排专人看管停车场或采用电子监控手段进行不间断监视;劝阻、制止任何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采取各种防范措施,防止车辆丢失;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采取移动等措施。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其他停车管理单位(以下合称停车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提供停车管理服务:(一)遵守本市停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二)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相关停车管理的约定;(三)制定停车管理制度,包括停车管理单位的职责、停车位和临时进出车辆停放的管理方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等;(四)地面、墙面设立交通标识,引导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二、小区停车费收取有何规定车辆停放人可以与停车管理单位订立停车管理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机动车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收费价格、管理责任、管理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车辆停放人对停放的车辆有保管要求的,另行签订保管合同。(一)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配置的停车设施向业主、使用人出租的,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二)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在全体共用部分停放收费的,参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辆停放收费,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三)停车收费应当出具专用凭证。对临时进出车辆停放实行收费的,停车管理单位应在车辆进门时发放临时停车凭证,出门时验证放行。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执行公务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不得收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2021停车管理年终个人工作总结

  年终总结是对一年工作的回顾,存在的问题及时改正,对自己有更清晰的认知!以下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2021停车管理年终个人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2021停车管理年终个人工作总结(1)   目前停车场大都属于收费管理。管理处主任安排我做停车场管理员,负责车辆进出管理和停车场巡查等工作。    一、学习情况   我首先学习了管理公司关于停车场管理方面的制度,如停车场管理员工作职责、停车场管理规定及收费标准等。我向保安主管了解了停车场基本情况,并熟悉了车辆进出口、限高、限速、禁鸣标志、方向指示、停车线和禁停线等停车场标识。xx大厦的停车场有xx个停车位,分为地面和地下车位。在熟悉停车场设施和管理处关于车辆管理制度以后,我就开始参与车辆管理的实际工作。   作为一个停车场管理员,仪容仪表代表了管理公司的服务形象,因此必须统一服装并做到文明规范。在车辆进入停车场时,我用微笑面对每一位客户,向客户行礼,将车辆基本情况做一个登记,比如车辆外观、型号、车牌号码、进场时间以及有无损坏等,对于车辆有损坏的,应告之客户,然后将车辆出入证友好的递给客户。车辆出场时,看车辆使用者与车辆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应问明情况,与车主取得联系,征得车主同意后放行,然后查看出场时间,达到收费时间的应按照物价局统一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出具收费票据并收回车辆出入证。    二、工作日常   在进行停车场巡查时,要维护进出车辆的秩序及车场设施设备的完好,指挥进场车辆停放在已划好的车位线内并排放整齐,告诉车主关好车门车窗,并带好贵重物品和车辆出入证。我按照公司规范对车场进行不间断的巡查,检查车辆是否停好,有无损坏或缺少部件,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或被损坏等情况时,立即与车主取得联系,并进行登记。   在实习过程中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一车辆的车门被划损,车主认为是在本停车场损坏,要求管理处负责赔偿,当时我不知道如何处理,于是向保安主管报告。保安主管立即赶来了解情况,发现该车位比较窄,且旁边车位已空置,从划损情况看,很有可能是旁边车辆开出时刮损该车辆车门。保安主管通过翻查车辆进出登记表及停车场录像,查出的确是旁边车辆开出时划损,且该车主是楼上一位业主,保安主管即刻与该业主取得联系,起初该业主不承认,保安主管通过耐心的解释并出具停车场车辆出入登记和录像资料,经过协调,该业主同意给受损车辆予以修复,并承担费用。    三、工作心得   在这件事情中,我感觉巡查工作没做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造成了车主的投诉,如果没有停车场录像作为证据,就会给解决问题带来极大难度。所以车辆出入登记、不定期巡查和技防措施是停车场管理不可或缺的手段。但是在车辆停放过程中时常会出现损伤甚至丢失的现象,最近报道中也经常有类似的案例发生,我认为这要有一个责任明确过程,如果是由于管理工作没做到位造成的,管理公司应该付有一定责任,但是物业管理公司毕竟不是保险公司,它提供的停车场管理服务仅仅是停车场的秩序维护服务,收取的管理费是停车位的租金,并不是车辆的保管和保险费用,因此我认为在发生车辆被盗案件中,物业管理公司不应该承担这种损失。当然这种情况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前提是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了它所承诺的管理服务。   2021停车管理年终个人工作总结(2)   2021年度,在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工作。同各部门通力协作,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向各级领导汇报。    一、上半年工作内容   1、听取有关我市车辆停放管理方面意见,并对提出的问题做出合理化解答。   2、对全市停车场施划统一的停车标线,明确停车场范围,为停车场收费员定制了统一制式的收费人员服装,我部门对停车场标准化建设也加大力度,为有条件的停车场安装车辆定位器,从而更加规范、完善停车场管理。   3、我单位同交警停放处共同按照机动车停放规划,对全市所有的停车场进行规范管理。从城市建设管理以及道路畅通方面,对设置不合理的停车场予以取消。   4、通过日常巡视,发现市区主干路及繁华地区机动车仍在人行道上停放,在我单位及市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罚管理下,仍不见效果。针对这种现象,我单位采取措施。在保证行人正常通行的前提下,设置了铁障阻车设施。目前,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并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   5、人行路机动车停放做为全市机动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受到广大市民的特别关注。我单位为规范全市机动车人行路临时停放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对解放路等主干路及繁华地点,严格按规定进行管理。对影响行人正常通行不具备停车条件的地点,坚决不予批准停车。对具备门前临时停车的单位,必须按泊位线停放,由停车单位派专人负责停车管理。我单位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6、我部门所管理的停车场,经过这三年不断改进,停车场管理已日益成熟,但在停车场用人制度上却存在弊端。由于停车场收费员工作要求适应能力强的人员,导致收费员流动性大,无法办理用工手续,以至于收费员因意外伤害所导致的伤、残等事故无法得到妥善处理。因此,为了更好的管理停车场,杜绝因用工所产生的连带问题。我部门借鉴外市停车场管理经验,将我部门管理的停车场委托给专业的停车场管理公司负责管理。委托给停车场管理公司后,停车场日常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意外事故由停车场管理公司负责解决。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我市的停车场数量及提供的泊位,还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而且由于道路交通以及城市规划方面的限制,停车场的分布不平衡。   2、我市部分商家及业主为了个人利益,擅自改动或损坏禁停地点设置的阻车设施,这种现象十分严重,我们已向公安机关报警,但仍无有效手段解决。   3、去年行政大厅收费停车场在市领导的指示下,改为免费停车场。但目前有二家汽车租赁的车辆24小时占用停车场泊位,由于免费停车场,无法对停放车辆予以处理。使到行政大厅办公的车辆无处停放。针对这个问题,我单位已经向市政府办公厅汇报,市政府办公厅也未给出明确答复。   4、对我市热点地区停车场的规划在得到批准的情况下,但在实际建设中并未得到实施。   5、同规划等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还存在脱节问题。    三、工作计划   1、同规划部门共同制定中远期的停车规划,积极参城市建设、旧城区改造过程中有关停车场的规划及建设。   2、参加相关部门对停车场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收集新建停车资源详细资料,为以后停车资源合理化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3、继续完善公共停车场建设,加强机动车停放管理。努力为我市的机动车停放创造良好的停车空间。   4、结合现有道路交通状况合理增设停车设施,继续同有条件的单位联办停车场。   5、挖掘我市各类停车资源,在满足本单位停车使用条件下,对社会开放。   6、将已改做其它用途的地下停车场恢复原有使用性质,来缓解我市停车压力。   7、建立更加完善的停车收费制度,从而增强停车位使用效率,使得停车资源利用最大化。在处党委及处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在强化工作作风的同时,加强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全体同志都能按上级部署,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今后,我们将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完善城市停车场功能,使我市停车场真正成为城市建设工作中的一处亮点。   2021停车管理年终个人工作总结(3)   紧张繁忙的2021年即将结束,回顾一年的工作,充满了快乐和艰辛。现就将2021年主要工作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xx区停车场2021年收费收入总计xx元,接待旅游车辆x余辆次。全年无旅游停放车辆投诉,无发生停放车辆损坏和游客财物失窃事件,实现停车场2021年全年零投诉的工作目标。   二、2021年是xx区停车场第一年进行有偿停车、收停车场管理费。所以开始的时候,我们面临和解决了许多工作中的问题、困难。   由于xx区多年以来都从未收过停车费,停车场管理无序混乱,加之许多车辆都是周边地区的,他们自由形成习惯,我们遭遇拒交停车费,对此我们进行了细致耐心的讲解,做通了他们的思想工作,理顺了工作关系,使得乱停乱放的车辆有了秩序,也确保了游客车辆及财物的安全。   三、由于xx区刚刚开始建设,停车场基础设施和硬件设施都不完备。为了确保停放车辆的安全和有序停放,对于旅游旺季,停车场地狭小,许多车辆没有办法停入停车场,我们也加强了人员力量,做到车辆只要进入景区旅游,就要负责好游客安全,使游客放心去游玩。   四、规范管理,恪尽职守,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旅游工作,我们不光向游客开放我们的自然风光,同时也向游客展示我们的人文文化。我们针对旺季游客多,游客乱扔垃圾增多的现象,我们在做好说教的同时,也抽调有限的管理人员,进行停车场卫生的管理与清除。   1、xx区游客成每年上升趋势,所以给现有狭小的停车场带来了很大压力。   旅游旺季,很多车辆无法停入停车场,只能停留在公路两侧,给交通和景区管理带来了安全隐患和管理难度,望集团领导能给予充分考虑,扩大停车场地,消除隐患,方便管理。   2、由于xx区是起步发展阶段,所以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特别是停车场,没有停车升降杆,我们平日里就用一段小绳子进行停车管理,这样既不安全有与“5A”景区标准设施不配套。   3、xx区停车场没有办公的场所,我们所有的管理人员都是露天办公,在野外吃中午饭,晴天我们就在烈日下,雨天我们就在风雨里,工作环境很艰苦,我们也请集团领导从科学发展、标准管理的角度,对停车场办公地解决一个十多平方封闭式的临时办公亭。   4、停车场标识缺少。作为景区标准化管理的一部分,应该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及边境警示标志。   回首2021,我们收获丰硕,展望2022,我们信心满怀,我们将在各级领导的正确、科学领导下,把xx区停车场工作稳步、扎实地推向一个更新的高峰!   2021停车管理年终个人工作总结(4)   在这一年中,我踏实实做事。在各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我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完成了各项工作和任务。现从几个方面作如下总结:   1.思想上,一年来,我一直将学习作为任务,勤学多想,提高思想素养,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在工作和事业面前,顾全大局,从不争名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牢记“八荣八耻”的教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思想上、业务上不断地完善自己,更新自己。   2.工作上,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工作中任劳任怨,在工作条件艰苦、环境差的情况下,能够坚持不懈地每天正常工作,春夏秋冬,严寒酷暑,我都能坚持守候在岗位第一线,工作中我严格执行台里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遇到对我的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的人员,并且辱骂的现象,我都能高姿态,不回应,不对峙,忍辱负重,及时汇报分管领导,以良好的工作心态面对工作中的一切困难。   3.本年度共接待x人次的外来车辆,全年保障了道路畅通顺利,完成了数次xx中心的大型活动的车辆进入活动,一切按照领导的安排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在这里我也感谢同志们的团结协作和大力支持。   4.工作效率,一年来没有无故迟到、早退的现象,始终默默坚守在工作岗位上,我始终认为,一个人苦点累点没有关系,人生的价值在于奋斗、在于创造、在于奉献。   当然,我工作中也有一些不足和问题。有时对自身的工作标准不够高,要求不够严,工作中缺乏敢做敢为的开拓意识等。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克服,努力改进。扎实工作,为xx事业奉献自己应尽的力量。   停车管理汇报:   1、对其职能范围内停车管理回潮现象情况。   自“环境大扫除,大干一百天”以来,我区停车秩序有所好转,但近期由于停车管理工作有所松懈,导致停车管理回潮现象有所抬头,特别是非机动车和支路街巷的停车管理回潮现象较为严重。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已要求主城区中队以及街道(园区)中队加大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的`管理,督促执法分队加强支路街巷违停车辆的执法贴单。   2、有何经常性督查制度。   一直以来,我区在停车秩序管理的督查工作中都是常抓不懈,特别是自“环境大扫除,大干一百天”以来,我区更是形成了以局领导每日带队巡查督查制度,制度要求每日由一名局领导带领各业务科室相关人员对全区停车秩序管理工作进行巡查督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3、在督查方面存在什么问题,这些问题今后将怎样解决。   近段时间,我们在巡查督查中发现我区停车秩序日常管理中,存在两点问题:一是,在“环境大扫除,大干一百天”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划设的停车泊位的停放秩序较乱,紧靠贴单仍然未能解决支街巷泊位外停放的情况。二是,非机动车的停放普遍存在乱停乱放的情况。   针对这两点问题,我们今后将注重:   1、加大支街巷停车秩序管理,做到及时引导入位与执法贴单向结合,加强支街巷停车秩序管理工作的督查巡查力度。   2、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我们将要求主城区中队加派人员,特别是主次干道以及窗口地段定人定岗管理。

小区停车管理方案

   小区停车管理方案 (一)   小区停车现状   随着汽车的普及,私家车数量剧增,小区停车场配套设施不足,尤其是对于一些老旧小区,由于建设之初缺乏必要的停车位规划,导致居住小区停车难现象突出。   小区停车现状:   1、车多位少导致停车难,出现乱停乱放现象。   2、业主上下班时间集中,进出车效率低下,出入口通行缓慢。   3、小区物业管理跟不上,出现停车纠纷。   影响   1、小区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小区形象和环境,有些还会损害小区绿化。   2、小区出入口通行缓慢,影响门口道路通行,从而易引发交通拥堵。   3、小区物业对于停车位大多是只收费不管理,停车场车辆出现事故问题无人问责。   解决方案   1、建设立体车库,增加停车位   立体车库具有占地少、车辆排列紧凑的优点,可利用小区的空地,进行建设。在对绿化影响最小的前提下,满足更多的停车需求。   2、安装智能管理系统,提高出入口车辆进出效率   目前最先进的车牌识别系统,进出场不需要停车刷卡,而是通过出入口的车辆识别来判断车辆进出场的权限,实现不停车进出,快速通行的目的。   3、引入专业管理团队进行停车场管理   专业的`事情交由专业的团队做,停车场管理直接影响到小区的环境和业主的关系,聘用外部管理人员可以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保障停车场及业主车辆安全。    小区停车管理方案 (二)   下面还专门为大家介绍住宅小区停车场管理方案:   一、日常管理要点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卷帘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私家车位设立明显识别标示,车管员不让其他车辆挤占私家车位;对于一些禁止停车的场所,设置显著的禁停标志,对违禁的车辆实施处罚。   4、对于临时泊车卡、月保卡与私家车位卡采用不同颜色印制,便于识别管理,在车卡背面注明有关事项如:不赔偿损失、车辆应自办保险等,尽量避免事后纠纷。   5、车场配置显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标志、禁鸣标识、限速标志、车场管理须知、收费标准等。   6、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做好现场记录由车主签字确认,在此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7、停车场将安排专职车管员对停车场实施巡查管理,并引导车辆停放,提供问询服务。   8、对车场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实施人车分流,确保区内人员进出及活动的安全;对于易产生交通瓶颈、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时进行有效疏导。   9、在停车管理员手中将备一份月保车主基本档案,以便车辆发生危险情况或紧急疏散时使用;车管员巡查中若发现停放车辆有异常情况(自燃等)要立刻采取措施实施补救,若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要尽快处理,以不妨碍车辆通行为准则,并好事件报告。   10、对于长期乱停乱放、耍赖不交车辆保管费的车辆,车场管理部按规定给予发函提醒,再实施锁车处理,或将其强拖走交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二、月保、临保、IC卡办理   停车场的出入口匀使用IC卡智能系统。有月保车辆需求的业主/租户首先到服务中心填写月保车辆申请,按收费标准交纳月保费用,由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按技术要求将IC卡一卡通输入停车场月保通行指令,此时业主可享用IC卡一卡通的全程服务。若到月底未重新办理月保交费,IC卡一卡通将终止停车场通行服务。   临保车辆是用入停车场自动取卡,出车场时读卡交费。车辆临保的业主,不享受一卡通全程服务。其他外来人员使用的临时停车IC卡不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的功能。凡业主的大堂门IC卡皆具备从停车场进入楼层之功能。   三、负一层管理建议   负一层为住宅、商业公寓合用之地,按发展场出入口不字的要求,负一层将按照住宅109个车位,商业、公寓100个车位的划分明确区域,设置明确的行驶、停放指引牌,各行其线共享其路,并在负一层车场管理人员的配置上比负二层多设一人。   四、停车场环境管理   停车场将定期开启风机换气,保证空气流通。每日清洁人员将对车场实施保洁作业,定期对地面进行冲洗、管网实施擦抹。巡查人在其巡查过程中将随时注意地面卫生情况,并对大件垃圾立刻实施清理。   五、停车场物业管理费用收取   停车场的物业管理费用,我公司将按照行业规定对每一月保车位收取管理费100元,对每一临保车位收取管理费150元,空置车位另行商定。   六、停车场物业管理费收取的用途   停车场的物业管理费的收取费用,主要用在支付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停车场设备、设施的养护维修,停车场用水、用电费用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   七、停车场标识:市场各区域竖立停车场标识   八、停车场管理规定须悬挂公示

酒店停车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酒店停车场内的秩序,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管理,酒店制定了停车相关管理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酒店停车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酒店停车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条:当班保安人员对所有进出车辆详细登记进出时间,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内容:车辆是否有损坏,是否有备用胎,倒车镜,车门是否锁好等。   第二条:当班保安人员对进出车辆实行发牌制度,既:每进一辆需停放的车辆发一张“酒店停车卡”,车主来取车时必须持卡取车并把卡交还保安人员,此卡如有丢失,须到保安部办理手续,方可取车。   第三条:车场收费保安人员应指挥好车辆停放,在检查好收费时,应在发票上注明日期、时间及收费人姓名,并通知车主带好行车证、驾驶证。   第四条:车辆在离开车场时,当班保安人员须做到对票、对证、对车、取卡。(对票:检验收费人所开发票;对证、对车:检验行车证与驾驶证是否与人、车相符合;取卡:看开车人是否持有本酒店停车卡,并给予收回)。检查相符后方可放行。   第五条:停车场为一切进入酒店消费、办事的客人提供车位。   第六条:外来车辆在酒店停车,收费参照物价局的收费标准给予收费。   第七条:公司及酒店的车辆,酒店负责提供免费车位,并负责保管及安全。   第八条:地面停车场由酒店保安部负责维护管理,并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九条:车辆进入停车场应领取停车出入卡,出场时交回出入卡。保安员对进出停车场的车牌号码、进出时间,所发出入卡号等进行登记。认真执行规定,对可疑情况及时报告。   第十条:车主的停车出入卡请随身携带,认真保管,作为出场凭证,若有遗失,要立即向保安部申明补办,并赔偿相关手续费用。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车窗,贵重物品请勿留在车里。   第十二条:车辆在停车场若有交通违章,保安部将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若车主在停车场停车与保安人员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第十四条:出租车接送客人不得进入本地下停车场。   第十五条:停车后驾驶者必须关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停车卡等有效证件及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六条:不得在停车场试刹车,练习驾车,大型修车,有滴漏机油等车辆必须清洗干净。   第十七条:进入酒店车场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第十八条: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第十九条:严禁运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枪支火药等不安全物资的车辆进场。   第二十条:按时缴费,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保安员执行公务。   第二十一条:停车收费,统一由酒店制作“一卡通”到地下层停车场门前出入口的计费系统刷卡消费。   第二十二条:酒店为员工免费提供自行车、电单车、摩托车停放。 第二十三条:酒店地下停车场只允许公司及酒店副总级别以上人员车辆的免费停放,部门经理级别的车辆免费停放在室外停车场,员工车辆按规定给予半价收费,均停放在室外停车场。 第二十四条:承租酒店商铺人员的车辆一律按酒店规定收取停车费用,住店客人凭住宿卡免费停放。   第二十五条:因公到酒店办事人员的车辆,统一到总台登记并领取免费停车券给予停放。

开停车管理需要建立的两项制度

开停车管理需要建立的两项制度如下: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1、依法循章对住宅区(大厦)、交通、车辆进行管理。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3、熟悉掌握住宅区(大厦)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9、定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工作。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1、负责对停车场(库)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交通、停车秩序。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8、负责停车场(库)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库)、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分别按小区清洁工作手册中《停车场清洁》、《值班室、岗亭的清洁》进行清洁)。

小区停车管理制度规定

法律主观:小区车位管理规定,《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收取的是停车费是合法的,但需要执行物价部门的相关标准。先明确小区里面停车用的土地使用权到底归属谁。,(一)如果是开发商向有关部门经过单独审批,用作经营性的停车场的,那么该区域就可以用作经营,因为其使用权不是业主。,(二)有些区域(包括道路和绿化带)如果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在这个公共区域停车是否收费,这决定权就握在全体业主手里,或者选举产生的小区业委会手里。,位于业主共有道路两侧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无权私自加装地锁或收取停车费用。物业公司利用共有车位进行收取停车费等经营活动的,需要征得相关业主以及业主大会的同意,同时所收取的费用应当用于维护车位等相关设施,且物业应当对该费用进行公示。法律客观:一、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一般需要得到政府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标明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条明确规定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通常来讲,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并办理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人(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便按份共有拥有了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由于地面停车位所在的地面面积包含在小区总土地使用权面积之内,因此,该种停车位的使用权显然属于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即业主。地面停车位只是通过划线分割而成,不具备建筑物所要求的遮蔽性,即不符合构造上的和使用上的独立性标准。但不管其性质如何,该种使用权所产生的收益必须归全体区分所有人享有。结合我国实际,应该由地面停车位的使用人向业主委员会交纳使用费或租金,同时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交纳看管费用。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后,才能设立和运营地面停车位。否则,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二、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所谓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是指开发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对土地需求的日益膨胀,现代建筑不得不更多地向上下空间发展,包括地表上空和地下空间。正是对地下空间的充分利用,才导致了地下停车位的出现。确认地下停车位产权的归属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对地下停车位的权利结构有非常清楚的认识。只要具备构造上和使用上的独立性,即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也就是说,在我国的房地产管理中,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合一。业主购买了房屋,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即属于业主所享有。住宅房屋的地下设施,也必须依附于土地。因此,我们说地下车库、车位等设施是业主花钱买地、开发商花钱建设的。所以,如果单纯从地下车库、车位作为商品性质来看,其价值是业主和开发商共同创造的。当住宅小区的房屋出售完毕以后,开发商如果还享有住宅小区地下车库,车位所有权,则意味着业主在享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开发商也同时享有部分土地使用权,违反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合一行使原则。地下停车库(场)四至界明确,与其上的房屋有墙壁相隔,已成为与住房相区别的、独立的特定物,可以成为单独所有权的客体。然而,结合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实践来看,如果一概地赋予地下停车位以单独所有权,亦即赋予房地产开发商对地下停车位享有完全的产权的话,会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出现。其原因便在于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一般情况下是不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即该停车位并没有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份额。换句话说,该小区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完全由地上建筑物(即房屋单元)分摊,地下建筑物便成了不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的部分。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该种停车位建立在全体业主所共同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自己不拥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无法取得产权证的。因此,实践中,开发商在售房合同中约定的“停车位的产权属于卖方”的条款应当属于无效条款。该种地下停车位的权益应由小区的业主共同享有,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是无权擅自处分的。当然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委托,将停车位予以出租,所得租金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弥补物业管理费用开支。同时,停车位使用人必须相应交纳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看管费用。

小区停车管理规定

小区停车位管理规定如下:1、停车场必须具有“五有”办场标准,即有完善的开办手续、有安全围栏(围墙)设施、有值班岗亭、有工作责任制度、有专职保管员,同时建立完善的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2、小区停车场必须在出入口设立明显的标志,写明停车场名称、性质(白天、日夜)、类别等;3、机动车保管场的各种管理制度及收费标准必须张贴在出入口明显的位置,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保管场责任人、公开保管员姓名和照片、公开收费标准;4、停车场必须备有消防器材,悬挂在场内各方便取用之处;5、停车场只作机动车保管之用,车场内不得进行车辆维修、装卸货物、拉客营运、摆卖等经营活动;5、停车场内不准搭棚住人,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或滞留。场内须设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洁打扫。小区停车的技巧如下:1、在小区内停车要掌握好左右车距;2、在小区路边停车要留足前后车距;3、楼下、树下停车要预防“天降不测”;4、不要占用固定车位;5、不要在路边随意停放车辆,否则要被开罚单。有的可能还会把车强制拖走,这样就可能损坏自动变速器;6、小心汽车被别人的车门击坏!空车位的挑选有大讲究。地下车位是两根立柱中间有几个位置,最不好的位置是居中,最左边的车位最好;7、两车并排停时,横向距离有讲究。1.0米最安全,0.6米较安全,最危险的距离是0.1米左右;8、夏天,空调室外机的出水口附近慎停。空调水滴在车漆上,留下的印子会很难洗;9、树下停车要注意,果实浆液难清除;10、永远不要相信倒车防撞阻拦杆,也不要迷信倒车雷达。综上所述,小区对于停车场的管理一直以来是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所在,首先物业必须得保障业主的车辆在停车场之间的安全,不会被损害偷盗,同时也要对业主在停车场的安全进行负责,同时要保持好场内的整洁、干净、帮助业主进行出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公司停车管理规定范文?

  公司的停车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部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保障工作人员及车辆安全。下面是公司停车管理细则,欢迎参阅。   1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公司员工机动车辆秩序,保障场内交通畅通,特订立本规定,供公司员工遵守,并作为公司员工车辆停放安全管理的依据。   一、员工车辆停放指定车位及区域:   员工食堂正面、侧面停车位,1#、2#仓库旁停车位,C栋宿舍区停车位及球会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右侧顺序停放。   二、管理细则:   1. 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各部门及时更新车主、牌照后以书面形式交物业管理部备案,获准后方可停放车辆。   2.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免费停放使用,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不负责车辆保管。如停车区域发生被盗、车损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进入球会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4.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一车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位上车辆,车头向外依次停放,停放球会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车辆,须沿道路右侧顺序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若有违规停放,经查获或举报核实,物业管理部将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5.员工车辆严禁停放在小巴停车场,大吧停车场优先保障客用车辆停放,在客用车辆较多或球会举办赛事活动时禁止停放。   6. 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人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7. 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如对球会设施装置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勿在停车区域内抽菸,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菸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8.严禁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区域,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   9.停车场内禁止冲洗车辆,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洁车辆,以避免地面积水确保场地干净。   10.停车区域严禁喧哗、乱***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门造成噪音。   11.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如需检修,车主应先将车移离车道,以免妨碍交通。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恢复原状后方能离开。   三、违规处罚   1.员工车辆停放管理部门为物业管理部。   2.物业管理部对不按规定停放在车位上或指定区域内,乱停乱放或有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部按50元/次予以处罚。   3.物业管理部对处罚车辆采取贴条通知方式,并每天在球会内网上予以公布。   4.被处罚车辆车主须在5日内到物业管理部办结处罚手续。逾期未缴纳***,物业管理部将通知人力资源部予以双倍处罚。   四、其他:   2   1.车辆停车场建筑面积10亩,属于办公大楼附属场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2.外单位车辆如需进入公司内停车场,必须经过门卫人员进行入场登记经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停放,服从门卫工作人员的指挥与管理。   3.公司内部车辆和公司员工自用小型车辆停放在停车场西边,公司内部重型车辆按照停车标示线停放在停车场中心,摩托车和自行车停放在停车场按秩序南边车棚内,所有车辆必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限速行驶,有序停泊车辆,严禁随意占道停车。   4.车辆停妥后,驾驶人员应当拉紧手掣、熄火,锁好门窗,检车车辆是否有漏油、漏水、车况不佳等情况,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公司内部重型车辆将车钥匙交挂车队值班室。   5.车辆驾驶员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内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内装置设施或其它车辆造成损伤的,经确认后,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管理部门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严禁在停车场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加油、加电池水、清洗或试刹车等活动,应到规定区域内活动。   7. 车辆严禁载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秽、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进入停车场   8. 严禁在停车时擅自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装置,堵塞消防通道   9. 严禁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严禁停车场内吸菸。   10.驾驶员要每月定期对停车场进行一次大清扫,每周进行一次小清扫,要经常保持停车场卫生的整洁。   11.驾驶员要爱护车内、车库消防器材,每周进行一次清扫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逐级汇报,班组要每月对车库进行一次详细全面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12. 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管理部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3.要严格执行本制度,每发现一次违反本制度者,按规定给予处罚。   14.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3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车辆的通行和停放,确保车辆、人员安全,保证道路的整洁畅通;   二、管理办法:   1、凡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按程式操作:下车打卡—进入停车场—打卡离开停车场 ;   2、车辆停放,必须按指定的车位整齐有序停放;   3、车辆在停车场内应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4、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场内吸菸;   5、车辆进场停妥后,车主应拉紧手掣、熄火、带走贵重物品;   6、车内严禁存放汽油、柴油及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   7、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完好,残缺或漏油、漏水车不得进入停车场;   8、在停车场内如发生碰擦等事故,由双方车主自行协商解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考核办法:   1、未按上述规定整齐有序停放的车辆,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考核50元/次;重犯加倍;   2、在停车场内乱丢垃圾,考核30元/次。重犯加倍;   3、在停车场内吸菸的,考核1000元/次,造成相关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重犯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未按规定带走车内贵重物品,如有丢失,由车主本人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所有车主均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造成的损坏或导致他人受伤或损失,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6、员工严禁将停车卡借给他人用于停放车辆之用,一经查实,考核100元/ 次,重犯加倍;   7、车辆在停车场内肇事,造成停车场损失的,由肇事车主照价赔偿。   以上规定请各位员工共同遵守,营造一个文明停车环境。

停车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1、严禁货车、大客车进入小区,运送装修材料,搬运家具的货车经许可方能进入。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需停放在安保人员指定的临时停车位(执行任务的警、消、救、环、殡等特种车辆除外);2、访客车辆原则上禁止进入小区内停放。特殊情况下车辆需进入小区临时停放,按相关规定收取费用;3、车辆驶入小区后须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以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车辆应整齐驶入指定停放位置;4、严禁车辆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不得超越车位或跨位停车,对于小区内不按规定停车妨碍业主进出、占压草坪、停泊主干道、转弯口或侵占他人车位者,物业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后果由车主自负;5、对于违章停放的车辆,物业管理处有权清理,清理费用由车主承担。对于不听劝告造成交通堵塞者,物业管理处有权对当事人进行处罚;6、车辆在小区内禁鸣喇叭,尽量不使用对响声过于敏感的电子报警器,以确保小区环境安静;7、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入小区;8、当小区车位已满时,管理人员有权拒绝车辆的进入。外来车辆不得在小区内过夜;9、小区内地面车位不得私自转让,一经发现取消车位使用权;10、小区内地面停车位只用于停放七座内机动车辆。法律依据:《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服务规范)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服务规范:(一)按照规范设置停车场(库)经营服务标志;(二)按照规范设置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停放车辆规则,公布监督电话;(三)执行停车收费规定,在停车场(库)入口处及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四)按照标准划设停车泊位,不得擅自增设或者减少泊位;(五)配置符合规范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计时收费设备;(六)引导车辆有序进出和规范停放,维护停车秩序;(七)制定停放车辆、安全保卫、消防、防汛等管理制度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八)工作人员规范着装、佩戴服务牌证。第十六条 (驾驶员行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及其随车人员在公共停车场(库)停放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停放车辆;(二)不得损坏停车设施、设备;(三)不得停放装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