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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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化学中Carothers法和Flory统计法求凝胶点为什么结果不同?

解:(1)carothar法由题可知,邻苯二甲酸基团总数=2*1.390=2.78甘油的基团总数=3*0.26=0.78乙二醇基团总数=2*1.000=2所以,羧基数与羟基数相等,则 f=2.78*2/(0.26+1.000+1,390)=2.098Pc=2/f=2/2.098=0.95(2)Flory统计法 f=2.78 r=1 ρ=1Pc=1/[r+rρ(f-2)]1/2=0.75

求新规范混凝土强度计算方法(统计法及非统计法).

1)试件≥10组时,应以数理统计方法按下述条件评定:Rn-KlSn≥0.9RRmin≥K2R式中:n—同批混凝土试件组数;Rn—同批n组试件强度的平均值(MPa);Sn—同批n组试件强度的标准差(MPa),R—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MPa);Rmin—n组试件中强度最低一组的值(MPa):K1、K2—合格判定系数,见附表D。附表D K1、K2的值n10~1415~24≥25K11.701.651.60K20.90.85D.0.2.2 试件<10组时,可用非统计方法按下述条件进行评定:Rn≥1.15RRmin≥0.95R

统计法有几种,分别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制定、修改、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我国唯一的一部统计法律。1、1983年12月8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发布施行。2、1996年5月1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九次会议修正并发布施行。3、2009年6月27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活动。二、统计方法的种类1、调查统计方法。调查统计法是指通过谈话、问卷、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收集资料,运用统计的方法来处理数据,得出事物变化、发展的特点与规律的方法。其中有:观察法、实验法、访谈法。2、大数据统计方法。利用大数据实施并丰富统计数据的方法。3、数理统计方法。数理统计方法包含描述统计学(对随机现象进行观测、试验,以取得有代表性的观测值)与推断统计学(对已取得的观测值进行整理、分析,作出推断、决策,从而找出所研究的对象的规律性。4、统计能量分析方法。统计能量分析方法就是把复杂系统划分为不同的模态群,并从统计意义上把大系统分解成若干个便于分析的独立子系统而不是逐个精确地确定每个模态的响应。5、模糊统计方法。模糊统计方法用以表达事物的不确定性。其评价法是一种基于模糊数学的综合评标方法。该综合评价法根据模糊数学的隶属度理论把定性评价转化为定量评价,即用模糊数学对受到多种因素制约的事物或对象做出一个总体的评价。它具有结果清晰,系统性强的特点,能较好地解决模糊的、难以量化的问题,适合各种非确定性问题的解决。

数理统计法是最小二乘法吗

百度知道数理统计法是最小二乘法吗恬溪宸境4f超过73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关注成为第1位粉丝最小二乘估计是一种常用的估计方法,最常见于线性模型。下面考虑 Gauss-Markov 模型: ext{E}(Y) = Xeta , ext{Var}(Y) = sigma^2I_n ,其中 Y 为 n imes1 维观测向量, X 为已知的 n imes p ( p leq n ) 阶设计矩阵, eta 为 p imes 1 维未知参数, sigma^2 未知, I_n 为 n 阶单位矩阵。此模型也称为独立观测线性模型,通常记为 (Y, Xeta, sigma^2I_n) 。定义 1 在 (Y, Xeta, sigma^2I_n) 中,如果hat{eta} = arg min_{eta} | Y - Xeta|_2^2 ,则称 hat{eta} 为 eta 的最小二乘估计,简称 LSE。

数理统计法分层法的特点有哪些

数理统计法特点有这些:1、广泛适用性:数理统计法适用于各类不同的数据和问题,可解决各种复杂的研究问题。2、数量分析:数理统计法能够将定量数据转化为数学模型并进行处理和分析,得出科学的结论。3、依赖于数据采集:数理统计法的数据分析结果必须依赖于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强度和方法对结果有很大的影响。分层法的特点有这些:4、适用性:分层法适用于数据分层,要求各层之间有明显的差异,且每层本身的差异性足够小。5、降低样本误差:分层抽样可以使误差由总体抽样的误差降至层误差的水平,提高了抽样的精度和可靠性。6、减少样本数:分层抽样可以减少样本数,而不会降低准确度。7、不易操作失误:相对于其他抽样方法,分层抽样在操作上较为简单,更不易出现失误。

数理统计法的介绍

数理统计法,数学的一门分支学科。它以概率论为基础运用统计学的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导出其概念规律性(即统计规律)

数理统计法

1.基本原理微量元素在各种天然物质中的含量,一般是服从对数正态分布或正态分布的,这就是应用数理统计方法确定背景值和异常下限的理论根据。因此,只有确认测区内元素含量是属于或近似于对数正态分布或正态分布时,才能用数理统计方法来确定背累值和异常下限。根据背景值的概念,当元素含量是属于或近似于对数正态分布或正态分布时,背景值就可用样本的几何平均值(xg)或算术平均值(x),众数(Mo),中位数(Me)来估计。因为几何平均值或算术平均值受极大值和极小值的影响较大,虽然众数和中位数不受极大值和极小值的影响,但当数据集中趋势不明显时,众数就求不出来,并且也随数据分组不同而异。因此,在估计背景值时,一定要考虑样本的特征,选出其最佳估计值。当含量服从对数正态分布时,计算公式为地球化学找矿方法式中: TL为对数异常下限; σ 为元素含量的对数标准离差; Co为背景值; K 为常数。当元素含量服从正态分布时,计算公式为地球化学找矿方法K 值一般可定为 1 ~ 3。K 值愈小,异常值出现的可能性愈大; K 值愈大,异常值出现的可能性愈小。例如,当 K =1 时,异常出现的概率为 15.9% ; 当 K =2 时,异常出现的概率为 2.3% ; 而当 K =3 时,异常出现的概率为 0.1% ,等等。K 值的选取主要是取决于测区内的成矿地质条件,还要考虑工作的目的和任务等。当测区内成矿地质条件良好,K 值应取小一些; 当成矿地质条件不好,K 值就要取大一些; 在初步普查阶段,主要是怕漏掉有找矿意义的异常,K 值要取小一些; 在详查阶段,主要是为避免混入非矿致异常,K 值就要取大一些。2.常用方法现以下面的实例来介绍确定背景值和异常下限的具体方法。在某铜矿区外围,采集了100 个土壤样品,Cu 分析结果及其对数值的统计结果见表7-1。如果 Cu 含量服从对数正态分布,试求出该区的背景值和异常下限。表7-1 Cu 分析结果及其对数结果(1)计算法直接计算法利用分析结果的对数值,直接求出其平均值:地球化学找矿方法式中: m 为不同分析结果的数目。本例的计算结果如下:地球化学找矿方法简化计算法这是为了突出地反映数据频率分布规律和简化运算时的计算方法。一般是按下列步骤和方法进行运算:第一步,将分析结果的对数值分成若干组。分组时,首先要根据数据本身的性质、变化范围和样本容量,以及样品分析和计算的精度,确定组数(n)和组距(l)。组数不宜过少或过多,一般以 5 ~7 组为宜,最多不能超过 15 ~20 组。要求每组平均不得少于 5 个数据,组距一般是在 lg(l/10- 6)=(0.1 ~ 0.5)之间。其次是确定分组的下界和上界,下界要小于数据中最低值; 上界要大于数据中最高值。上界与下界之差等于组距与组数之积。另外,确定上、下界时,应尽量使数据避开分组点的数值。第二步,将分组后的数据统计结果填入计算表内,其格式和内容见表7-2。表7-2 简化计算法分组后的统计结果第三步,利用下列公式求出分析结果对数值的平均值 和对数标准离差(σ):地球化学找矿方法本例计算结果为:地球化学找矿方法第四步,求背景值和异常下限:地球化学找矿方法TL= lg xg+ 2σ = 0.906 + 2 × 0.205 = 1.316查反对数表可得(10- 6): Co= 8.05; T = 20.70。(2)图解法第一步,将数据分组。第二步,将分组后的数据统计结果填入计算表内,其格式和内容见表7-3。表7-3 图解法分组后的数据统计结果第三步,编绘频率分布直方图,并以其绘制频率密度曲线。取一平面直角坐标系,以横坐标表示元素含量对数值(lgxi),并按此例标出下界、各分组点和上界。再以组距为底边,画一系列矩形,以矩形面积表示各组的频率(全部矩形面积之和为 100%),就得到频率分布直方图,再以其绘出频率密度曲线,如图 7 8所示。纵坐标表示的是频率分布密度,也就是频率与组距的比值。第四步,利用直方图求出众数对数值,再利用频率密度曲线求出含量对数标准离差。在直方图的最高的矩形内,连接 AC 和 BD,二者的交点所对应的横坐标就是众数对数值,再取频率密度曲线极大值(p)的 0.6 倍,作一平行横坐标轴的直线,其与频率密度曲线左翼的交点所对应的横坐标为 lgMo- σ,而与右翼的交点所对应的横坐标为 lgMo+ σ。则可求出含量对数标准离差。本例,求得 lgMo= 0.91,σ = 0.20。第五步,求出背景值和异常下限:取 Co= Mo,K =2,则TL= lgCo+ Kσ = 0.91 + 2 × 0.2 = 1.31查反对数表可得(10- 6): Co= 8.13; T = 20.42。图7-8 众数(Mo)与标准离差(σ)图解法示意图除上述图解法外,还可以利用累积频率图求出中位数对数值和含量对数标准离差,以中位数估计背景值,再求出异常下限。其步骤是: 第一步和第二步同上。第三步是绘制累积频率图。取一平面直角坐标系,以横坐标表示含量对数值,以纵坐标表示累积频率。再用组上限为横坐标,用该组对应的累积频率为纵坐标,依次绘出各坐标点的位置,最后用圆滑曲线将各点连接起来,就得到频率分布曲线(见图7-9)。如果采用概率格纸按上述方法绘图,则频率分布曲线展为直线(见图7-10)。第四步是利用频率分布曲线求出lgMe和 σ。频率分布曲线上累积频率为 50% 的点,所对应的横坐标为 lgMe,而累积频率为 15.9% ,84.1% 的点,所对应的横坐标为 lgMe- σ,lgMe+ σ。故可求出 σ。在图7 9和图 7 10 上求得:lgMe= 0.91; σ = 0.20。第五步是求出背景值和异常下限。本例求得(10- 6):Co= 8.13; T = 20.42。图7-9 中位数与标准离差图解法示意图图7-10 中位数与标准离差图解法示意图

有一些法律叫《**促进法》,如就业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与劳动法、统计法行政法有什么区别?

这些《XX促进法》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某些事业的发展,在法律规则上主要是授权性规则,法律后果也多是授益性的。劳动法那些多是为了打击一些行为,保护XX权益,多是禁止性规则、义务性规则,法律后果多是惩罚性的。

统计法中所说的统计调查主要是指

统计法所称的统计调查,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又称政府统计调查。统计法(统计法)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我国唯一的一部统计法律,于1983年12月8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6年5月1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九次会议修正,2009年6月27日再次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特制定本法。本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活动。全文共七章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修正 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

2018初级统计学和统计法试题及答案(6)

  为您整理了“2018初级统计学和统计法试题及答案(6)”,感谢各位考友的关注与支持,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    2018初级统计学和统计法试题及答案(6)   单项选择题(以下每小题各有四项备选答案,其中只有一项是正确的。)   1.总量指标的数值大小一般()。   A.与总体范围无关B.随着总体范围扩大而减少   C.随着总体范围缩小而增大D.随着总体范围的扩大而增大   [答案]D   [解析]总量指标数值的大小一般与总体范围成正比,即随着总体范围的扩大而增大,随着总体范围的缩小而减小。   2.由反映总体各单位数量特征的标志值汇总得出的指标是()。   A.总体单位总量B.总体标志总量C.质量指标D.相对指标   [答案]B   [解析]总量指标按其反映总体内容的不同,分为总体单位总量和总体标志总量。总体单位总量是指反映总体单位数多少的总量指标;总体标志总量是指反映总体单位某一数量标志值总和的总量指标。   3.按所反映时间状况的不同,总量指标可分为()。   A.实物指标、劳动量指标和价值指标   B.总体单位总量和总体标志总量   C.时间指标和时点指标   D.时点指标和时期指标   [答案]D   [解析]按所反映时间状况的不同,总量指标可分为:①时点指标,它是反映现象在某一时刻状态上的总量;②时期指标,它是反映现象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总量。A项是按照计量单位不同划分的;B项是按照反映总体内容不同划分的。   4.如果研究从业人员劳动收入水平,则从业人员人数与劳动报酬总量等指标是()。   A.前者是总体标志总量指标,后者是总体单位总量指标   B.前者是总体单位总量指标,后者是总体标志总量指标   C.都是总体单位总量指标   D.都是总体标志总量指标   [答案]B   [解析]“从业人员人数”用来反映所研究的从业人员的总体单位数多少,因此属于总体单位总量指标;“劳动报酬总量”用来反映所研究的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的总和,因此属于总体标志总量指标。   5.具有广泛的综合性和概括能力的总量指标是()。   A.价值量指标B.时期指标C.实物量指标D.劳动量指标   [答案]A   [解析]价值量指标是以价值单位计算的总量指标。它能够使不能直接相加的经济现象的数量过渡到可以加总,用以综合说明具有不同使用价值的经济现象的总规模、总水平,具有广泛的综合性和概括能力。   6.某厂总产值计划在上年的基础上提高8%,执行结果仅比上年提高了4%,则总产值计划执行结果的提高程度的计算公式是()。   A.4%/8?%/4%C.(104%/108%)-1D.(108%/104%)-1   [答案]C   [解析]在提高率形式时,计划完成程度:(100%+实际的提高率)/(100%+计划的提高率)×100%:(100%+4%)/(100%+8%)×100%=104%/108%×100%,那么,计划执行提高程度:104%/108%×100%-1。   7.某厂2008年完成产值200万元,2009年计划增长10%,实际完成231万元,超额完成计划()。   A.5%B.5.5%C.15.5%D.115.5%   [答案]A   [解析]在提高率形式时,实际的提高率=(231-200)/200×100%=15.5%,则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指标=(100%+实际的提高率)/(100%+计划的提高率)×100%=(100.5%)/(100%+10%)×100%=105%,那么,超额完成程度=105%-1=5%。   8.计划规定单位成本降低5%,实际降低7%,实际单位生产成本为计划单位生产成本的()。   A.97.9%B.98.2%C.102.3%D.140%   [答案]A   [解析]在降低率形式时,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指标:(100%-实际降低率)/(100%-计降低率)×100%:(100%-7%)/(100%-5%)×100%=97.9%,即比计划超额降低了(1-97.9%)=2.1%。   9.下列各项中,超额完成计划的是()。   A.利润计划完成百分数103.5%   B.单位成本计划完成百分数103.5%   C.建筑预算成本计划完成百分数103.5%   D.流通费用率计划完成百分数103.5%   [答案]A   [解析]对于计划完成程度相对指标的计算结果的评价,因指标的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①对于愈高愈好的正指标,计算结果大于100%,为超额完成计划;②对于愈低愈好的逆指标,计算结果小于100%,为超额完成计划。A项,“利润计划完成百分数”为正指标,大于100%,意味着超额完成计划3.5%;B、C、D项中各项指标为逆指标,计算结果大于100%,意味着没有完成计划。   10.用水平法检查五年计划的执行情况适用于()。   A.规定计划期初应达到的水平   B.规定计划期内某一时期应达到的水平   C.规定计划期末应达到的水平   D.规定五年累计应达到的水平   [答案]C   [解析]水平法是长期计划任务中规定计划期末应达到的水平,用水平法检查计划完成程度,因此用水平法检查五年计划的执行情况适用于规定计划期末应达到的水平。D项,累计法检查计划完成程度适用于规定五年累计应达到的水平。   统计师考试推荐>>>

2018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考前模拟题九

  本栏目给您整理了2018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考前模拟题九,希望更多的考生来做试题,祝您生活愉快!    2018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考前模拟题九   1、相关关系是(B )   A、现象间客观存在的依存关系 B、现象间的一种非确定性的数量关系   C、现象间的一种确定性的数量关系 D、现象间存在的函数关系   2、当自变量x的值增加,因变量y的值也随之增加,两变量之间存在着( B )   A、曲线相关 B、正相关 C、负相关 D、无相关   3、当自变量x的值增加,因变量y的值也随之减少,两变量之间存在着( C )   A、曲线相关 B、正相关 C、负相关 D、无相关   4、相关系数r的取值范围是( C )   A、从0到1 B、从-1到0 C、从-1到1 D、无范围限制   5、一般来说,当居民收入减少时,居民储蓄存款也会相应减少,二者之间的关系是( B )   A、负相关 B、正相关 C、零相关 D曲线相关   6、配合回归方程比较合理的方法是( D )   A、移动平均法 B、半数平均法 C、散点法 D、最小平方法   7、价格愈低,商品需求量愈大,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 D )   A、复相关 B、不相关 C、正相关 D、负相关   8、判断现象之间相关关系密切程度的方法是( C )   A、作定性分析 B、制作相关图 C、计算相关系数 D、计算回归系数   9、已知某产品产量与生产成本有直线关系,在这条直线上,当产量为1000件时,其生产成本为50000元,其中不随产量变化的成本为12000元,则成本总额对产量的回归方程是( A)   A、Y=12000+38X B、Y=50000+12000X   C、Y=38000+12X D、Y=12000+50000X   10、相关图又称( A )   A、散布表 B、折线图 C、散点图 D、曲线图   11、工人的出勤率与产品合格率之间的相关系数如果等于0.85,可以断定两者是( C )   A、显著相关 B、高度相关 C、正相关 D、负相关   12、相关分析与回归分析的一个重要区别是( A )   A、前者研究变量之间的关系程度,后者研究变量间的变动关系,并用方程式表示   B、前者研究变量之间的变动关系,后者研究变量间的密切程度   C、两者都研究变量间的变动关系 D、两者都不研究变量间的变动关系   13、当所有观测值都落在回归直线上,则这两个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为( C )   A、1 B、-1 C、+1或-1 D、大于-1,小于+1   14、一元线性回归方程y=a+bx中,b表示( B )   A、自变量x每增加一个单位,因变量y增加的数量   B、自变量x每增加一个单位,因变量y平均增加或减少的数量   C、自变量x每减少一个单位,因变量y减少的数量   D、自变量x每减少一个单位,因变量y增加的数量   统计师考试推荐>>>

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模拟试题:统计法基础知识(第二套)

一、单项选择题(以下每小题各有四项备选答案。其中只有一项是正确的。)   1、统计行政处分的适用对象是(  )   A.国家工作人员   B.企业中的统计员   C.个体工商户   D.公民   2、已知变量x和变量Y之间的关系如图所示,则变量x和变量Y之间的相关系数为(  )   A.0.29   B.-0.86   C.1.04   D.0.91   3、若物价上涨20%,则现在的l元相当于原来的(  )   A.0.8元   B.1.2元   C.0.83元   D.无法比较   4、坚持统计行政处罚公正原则,关键在于要求执法者(  )   A.对受处罚者公平对待,一视同仁   B.建立完善的回避制度、听证制度、办案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   C.正确行使统计行政自由裁量权   D.建立政务公开制度   5、关于估计标准误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数值越大,说明回归直线的代表性越大   B.数值越大,说明回归直线的代表性越小   C.数值越大,说明回归直线的实用价值越大   D.数值越大,说明回归直线的实用价值越小   6、下列选项中不可能成为统计行政诉讼中的被告的是(  )   A.国家统计局   B.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   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D.统计管理相对人   7、产品产量与单件成本的相关系数是-0.80,单位成本与利润率的相关系数是-0.94,产量与利润率之间的相关系数是0.89,因此(  )   A.产量与利润率的相关程度   B.单位成本与利润率的相关程度   C.产量与单位成本的相关程度   D.反映不出哪对变量的相关程度   8、下列选项中不作为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原则的是(  )   A.必要性原则   B.可行性原则   C.及时性原则   D.科学性原则   9、现象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归纳为两种类型,即(  )   A.相关关系和函数关系   B.相关关系和随机关系   C.相关关系和因果关系   D.函数关系和因果关系   1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集中型统计管理体制优点的是(  )   A.可以限度地避免重复调查,节约调查经费,减少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   B.由独立于各主管部门的统计机构负责统计工作,较易做到客观、公正   C.统计工作与业务主管工作紧密结合,对客观情况的变化反映及时,主管部门认为必要的统计调查可以及时进行   D.易于建立统一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体系   1、 抽样调查与重点调查的主要区别是(  )   A.作用不同   B.组织方式不同   C.灵活程度不同   D.选取调查单位的方法不同   12、 大型企业每月月末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供财务报表数据。这属于(  )   A.统计报表   B.普查   C.重点调查   D.抽样调查   13、 统计法和其他部门法的根本区别在于(  )   A.调整方法   B.立法目的   C.法律责任   D.调整对象   14、 相关关系中,两个变量的关系是对等的,从而变量X对变量Y的相关,同变量Y对变量X的相关( )   A.是同一问题   B.不一定相同   C.有联系但是不是一个问题   D.完全不同   15、 (  )属于统计行政处罚的范畴   A.责令停产停业   B.记大过   C.没收违法所得   D.责令改正   16、频数分布表中落在某一特定类别的数据个数称为(  )   A.组数   B.频数   C.众数   D.中位数   17、 设一个总体含有3个可能元素,取值分别为1,2,3。从该总体中采取重复抽样方法抽取样本量为2的所有可能样本,样本均值为2的概率值是(  )   A.1/9   B.2/9   C.1/3   D.4/9   18、 计算发展速度的分子是(  )   A.报告期水平   B.基期水平   C.实际水平   D.计划水平   19、 研究搜集、处理和描述的统计学方法是(  )   A.描述统计   B.推断统计   C.理论统计   D.应用统计   20、 某企业2009年产品产量比2005年增长了1倍,比2000年增长了0.5倍,则2005年比2000年增长了(  )   A.0.33   B.0.5   C.1   D.2   21、 年劳动生产率y(千元)和工人工资x(元)之间的回归方程为Y=20+30x,意味着劳动生产率每提高2千元时,工人工资平均(  )   A.增加80元   B.增加60元   C.减少80元   D.减少50元   22、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极差容易受数据中极端值的影响,不能准确地反映数据的分散程度   B.标准差的大小会受到数据本身数值大小的影响   C.一组数据的离散系数除以均值即为标准差   D.标准差相同的两组数据的差异程度可能不同   23、 某组数据的集中趋势是指(  )   A.该组数据的数值向其中心值的靠拢程度   B.该组数据的数值远离其中心值的趋势和程度   C.该组数据的数值向其中位数值的靠拢程度   D.该组数据的数值远离其中位数值的趋势和程度   24、 已知一组数据均值为3,标准差为1.58,则其离散系数为(  )   A.1.90   B.0.53   C.4.58   D.4.74   25、假设检验主要是对(  )进行检验   A.总体参数   B.样本参数   C.统计量   D.样本分布   26、 下列关于变量数据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分类数据只能用来区分事物,不能用来表明事物间的大小、优劣   B.顺序数据具有数值特征,可以用于反映事物在数量上的差异   C.数值型数据的计量功能要大于分类数据和顺序数据   D.在统计学研究中,对数值型数据的研究是定量分析的主要内容   27、 对于具有《统计法》第41条所列的统计违法行为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并可处(  )以下的罚款   A.五万元   B.十万元   C.十五万元   D.二十万元   28、 依照《统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搜集、整理统计资料,应当以(  )为基础   A.经常性抽样调查   B.统计报表   C.周期性普查   D.典型调查   29、 回归分析中的简单回归是指(  )   A.两个变量之间的回归   B.变量之间的线性回归   C.两个变量之间的线性回归   D.变量之间的简单回归   30、 重大的国家统计调查项目,报(  )审批   A.国务院   B.国家统计局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国家统计局或国务院   31、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统计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的是(  )   A.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   B.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C.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D.行政诉讼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   32、 《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A.二年   B.三年   C.五年   D.七年   33、 相关系数r的取值范围是(  )   A.|r|<+∞   B.|r|≤1   C.|r|<1   D.r≤0.5   34、 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的人员,应当自收到领取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通知之日起(  )内,向承办机关提出统计从业资格申请,逾期成绩自行作废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   35、 现象之间相互依存关系的程度越低,则相关系数(  )   A.越小于0   B.越接近于-1   C.越接近于1   D.越接近于0   36、 在回归直线yC=a+bx,b<0,则x与y之间的相关系数(  )   A.r=0   B.r=1   C.0D.-1   37、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统计法规定,独立行使(  )的职权,不受侵犯   A.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   B.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报告   C.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   D.统计调查、统计咨询、统计监督   38、 在回归直线yC=a+bx,b<0,则x与y之间的相关系数(  )   A.r=0   B.r=1   C.0D.-1   39、 某市居民以相同的人民币在物价上涨后少购商品20%,则物价指数为(  )   A.25%   B.75%   C.115%   D.125%  二、多项选择题(以下每小题至少有两项正确答案,全部选对得满分。多选或错选不得分,也不倒扣分。)   40、 从变量之间相互关系的表现形式看,相关关系可分为(  )   A.正相关   B.负相关   C.直线相关   D.非线性线相关   E.不相关和完全相关   41、 统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   A.罚款   B.警告   C.没收违法所得   D.责令停产停业   E.责令改正   42、 样本统计量通常包括(  )   A.总体平均数   B.总体方差   C.样本比例   D.样本均值   E.样本方差   43、 常用的点估计有(  )   A.用样本均值估计总体均值   B.用样本比例估计总体比例   C.用样本方差估计总体方差   D.用总体均值估计样本均值   E.有总体方差估计样本方差   44、 回归分析的目的有(  )   A.确定两个变量之间的变动关系   B.用因变量推算自变量   C.用自变量推算因变量   D.两个变量相互推算   E.确定两个变量间的相关程度   45、 估计标准误差的作用是表明(  )   A.回归方程的代表性   B.样本的变异程度   C.估计值与实际值的平均误差   D.样本指标的代表性   E.总体的变异程度   46、 依照《统计法》第六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  )   A.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   B.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提供的统计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但发现数据计算有错误的,应当提出,由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有关人员核实订正   C.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提供的统计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但发现来源有错误的,应当提出,由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有关人员核实订正   D.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E.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47、 相关系数与回归系数(  )   A.回归系数大于零则相关系数大于零   B.回归系数小于零则相关系数小于零   C.回归系数大于零则相关系数小于零   D.回归系数小于零则相关系数大于零   E.回归系数等于零则相关系数等于零   48、 统计管理相对人对大连市统计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可以向(  )提出   A.辽宁省统计局   B.大连市人民政府   C.辽宁省人民政府   D.国家统计局   E.大连市人民政府法制局   49、 标准分数(  )   A.可以用来测定某个数据在该组数据中的相对位置   B.取值介于0和1之间   C.是变量值与其平均数的离差除以标准差后的值   D.可以用于测定一组数据的分散程度   E.是标准差的倒数   50、 相关系数表明两个变量之间的(  )   A.线性关系   B.因果关系   C.变异程度   D.相关方向   E.相关的密切程度   51、 在对总体均值进行假设检验时,采用什么检验统计量取决于(  )   A.所抽取的样本是大样本还是小样本   B.还需要考虑总体是否为正态分布   C.总体方差是否已知   D.样本均值是否已知   E.样本方差是否已知   52、 相关系数表明两个变量之间的(  )   A.线性关系   B.因果关系   C.变异程度   D.相关方向   E.相关的密切程度   53、 《统计法》第41条规定罚款可以适用的主体是( )   A.企业事业单位   B.其他组织   C.个人   D.个体工商户   E.国家机关   54、 概率抽样一般包括(  )   A.重点抽样   B.分层抽样   C.简单随机抽样   D.整群抽样   E.系统抽样 三、判断题(答对一题得1分;答错一题倒扣1分.本题总分扣完为止。不答题 不得分也不倒扣分。   55、某企业2007年产值是150万元,到2009年累计增加产值80万元,则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5%。(  )   57、 长期趋势分析方法中是将时间作为解释变量的。( )   58、 不论统计调查还是实验,所搜集到的数据都是原始数据。(  )   59、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都应当报国家统计局审批。(  )   60、 广义的统计法包含了所有规范统计活动的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  )   61、 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应当明确分工,互相衔接,不得重复。(  )   62、 回归方程法是消除时间序列中的长期趋势影响的方法。(  )   63、 产品质量分为1、2、3级品,这是数值型变量。(  )   64、 其他条件相同时,置信水平越大,所需要的样本量也就越大。(  )

2018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考前模拟题十

  本栏目给您整理了2018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考前模拟题十,考生们要多做试题哦,更多的题请等待我们的更新!    2018初级统计师《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考前模拟题十   1、相关分析(AC )   A、分析对象是相关关系 B、分析方法是配合回归方程   C、分析方法主要是绘制相关图和计算相关系数   D、分析目的是确定自变量和因变量   E、分析目的是判断现象之间相关的密切程度,并配合相应的回归方程以便进行推算和预测   2、下列现象中存在相关关系的有(ABE )   A、职工家庭收入不断增长,消费支出也相应增长   B、产量大幅度增加,单位成本相应下降   C、税率一定,纳税额随销售收入增加而增加   D、商品价格一定,销售额随销量增加而增加   E、农作物收获率随着耕作深度的加深而提高   3、商品流通费用率与商品销售额之间的关系是(ADE )   A、相关关系 B、函数关系 C、正相关 D、负相关 E、单相关   4、相关系数(BCDE )   A、是测定两个变量间有无相关关系的指标   B、是在线形相关条件下测定两个变量间相关关系密切程度的指标   C、也能表明变量之间相关的方向   D、其数值大小决定有无必要配合回归方程   E、与回归系数密切相关   5、直线回归方程(ABCD )   A、建立前提条件是现象之间具有较密切的直线相关关系   B、关键在于确定方程中的参数a和b   C、表明两个相关变量间的数量变动关系   D、可用来根据自变量值推算因变量值,并可进行回归预测   E、回归系数b=0时,相关系数r=0   6、某种产品的单位成本(Y)(元)与工人劳动生产率(X)(件/人)之间的回归直线方程Y=50-0.5X,则(ABD )   A、0.5为回归系数 B、50为回归直线的起点值   C、表明工人劳动生产率每增加1件/人,单位成本平均提高0.5元   D、表明工人劳动生产率每增加1件/人,单位成本平均下降0.5元   E、表明工人劳动生产率每减少1件/人,单位成本平均提高50元   7、相关关系的特点是(AC )   A、现象之间确实存在数量上的依存关系 B、现象之间不确定存在数量上的依存关系   C、现象之间的数量依存关系值是不确定的 D、现象之间的数量依存关系值是确定的   E、现象之间不存在数量上的依存关系   8、建立一元线性回归方程是为了(ABE )   A、说明变量之间的数量变动关系   B、通过给定自变量数值来估计因变量的可能值   C、确定两个变量间的相关程度 D、用两个变量相互推算   E、用给定的因变量数值推算自变量的可能值   9、在直线回归方程中(ACE )   A、在两个变量中须确定自变量和因变量   B、回归系数只能取正值   C、回归系数和相关系数的符号是一致的   D、要求两个变量都是随机的   E、要求因变量是随机的,而自变量是给定的   10、现象间的相关关系按相关形式分为(CD )   A、正相关 B、负相关 C、直线相关   D、曲线相关 E、不相关   11、配合一元线性回归方程须具备下列前提条件( ABCD )   A、现象间确实存在数量上的相互依存关系   B、现象间的关系是直线关系,这种直线关系可用散点图来表示   C、具备一组自变量与因变量的对应资料,且能明确哪个是自变量,哪个是因变量   D、两个变量之间不是对等关系 E、自变量是随机的,因变量是给定的值   12、由直线回归方程y=a+bx所推算出来的y值(ADE )   A、是一组估计值 B、是一组平均值 C、是一个等差级数   D、可能等于实际值 E、与实际值的离差平方和等于0   统计师考试推荐>>>

2015年统计师考试试题: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每日一练(5月4日)

单项选择题 1. 假设检验中第二类错误是指(  )。 A、接受正确原假设 B、拒绝正确原假设 C、接受错误原假设 D、假设设立不正确 2. 某企业2008年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是2004年的3倍,比2007年增长20%,那么,2007年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比2004年增长(  )。 A、250% B、300% C、150% D、60% 3. 在样本量一定的情况下,假设检验中犯第一类错误α与犯第二类错误β之间的关系是(  )。 A、α增大,β也增大 B、α增大,β减少 C、α减小,β也减小 D、α减小,β可能减小也可能增大 多项选择题 4. 定性数据的图形表示方法一般有(  )。 A、饼图 B、直方图 C、条形图 D、环形图 E、柱形图 5. 一般来说,影响需求变动的主要因素有(  )。 A、消费者的可支配收入 B、消费者的偏好 C、厂商对未来价格的预期 D、消费者对未来价格的预期 E、相关商品的价格 判断题 6. 负外部性使得资源没有实现配置,没有达到帕累托,而正外部性则可以实现帕累托。 简答题 7. 某商场为了评价家电柜组的今后服务质量,随机抽取了由100个家庭构成的一 个样本,服务质量的等级分别表示为:A.好;B.较好;C. 一般;D.差;E.较差。调 查结果如下表: (1)指出上面的数据属于什么类型? (2)制作一张频数分布表。 (3)绘制一张条形图,反映服务质量的分布。 8. 某保险公司为了更好地确定市场细分目标,需了解投保人的年龄情况,据估计,40岁及以下的投保人占40%。为了验证该估计,公司随机抽取了36个客户的资料,得到他们的年龄情况。经计算,得到40岁以下的投保人所占比率为41.67%。问:在显著性水平a=0.05下,能否认为保险公司的估计是成立的? 9. 一个汽车轮胎制造商声明,某一等级的轮胎的平均寿命在一定的汽车重量和正常行驶条件下大于40000公里,对一个由15个轮胎组成的随机样本作了试验,得到的平均值和标准差分别为42000公里和5000公里。假定轮胎寿命的公里数近似服从正态分布,我们能否从这些数据作结论,该制造商的产品同他所说的标准相符? 10. 某企业第四季度总产值和劳动生产率资料如下: 月份 10 11 12 工业总产值(万元)a 劳动生产率(元)b 150 7500 168 8000 159.9 7800 要求:(1)计算该企业第四季度的月平均劳动生产率。 (2)计算该企业第四季度劳动生产率。

2015年统计师考试试题: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每日一练(7月9日)

单项选择题 1. 当总体为正态总体,方差已知,样本量为40,此时进行均值检验,应采用(  )统计量进行检验。 A、卡方 B、t C、F D、Z 2. 对某单位职工的文化程度进行抽样调查,得知其中80%的人是高中毕业,抽样平均误差为2%,当置信度为95.45%时(z=2),该单位职工中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比重是(  )。 A、大于84% B、等于78% C、在76%-84%之间 D、在78%-82%之间3. 自然失业率是指(  ) A、周期性失业率 B、摩擦性失业率 C、结构性失业率 D、摩擦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造成的失业率4. 从收入法的角度看,GDP除了劳动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之外,还包括(  ) A、最终消费 B、净出口 C、营业盈余 D、中间消耗多项选择题 5. 下列关于统计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统计表是组织数据的一种有效形式 B、表头放在统计表的上方 C、行标题放在统计表的第二行 D、统计表的左右两边不能封口 E、统计表可用来支持使用者的观点9. 某地区三种水果的销售情况如下: 水果品种 本月销售额(万元) 本月比上月价格增减(%) 苹果 草莓 橘子 68 12 50 -10 12 2 试计算该地区三种水果的价格指数及由于价格变动对居民开支的影响。 10. 某厂生产情况如下: 产量 基期产值 产品 计量单位 基期 报告期 (万元) 田 乙 台 双 1000 320 920 335 650 290 请根据资料计算该厂的产量总指数和因产量变动而增减的产值。

2015年统计师考试试题: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每日一练(1月9日)

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关于变量数据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分类数据只能用来区分事物,不能用来表明事物间的大小、优劣。 B、顺序数据具有数值特征,可以用于反映事物在数量上的差异。 C、数值型数据的计量功能要大于分类数据和顺序数据。 D、在统计学研究中,对数值型数据的研究是定量分析的主要内容。 2. 下列关于变量数据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分类数据只能用来区分事物,不能用来表明事物间的大小、优劣。 B、顺序数据具有数值特征,可以用于反映事物在数量上的差异。 C、数值型数据的计量功能要大于分类数据和顺序数据。 D、在统计学研究中,对数值型数据的研究是定量分析的主要内容。 3. 饼图是利用圆形及圆内扇形的(  )来表示数值大小。 A、面积 B、弧线长度 C、角度 D、颜色4. 下列选项中属于分类变量的是(  )。 A、服务满意度 B、员工人数 C、籍贯 D、利润5. 用基期作为权数的指数为(  )。 A、拉氏指数 B、派氏指数 C、综合指数 D、平均指数6. 从收入法的角度看,GDP除了劳动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之外,还包括(  ) A、最终消费 B、净出口 C、营业盈余 D、中间消耗多项选择题 7. 数值型数据(  )。 A、计算功能大于分类数据和顺序数据 B、计量精度高于分类数据和顺序数据。 C、可以计算数据之间的绝对差 D、不能计算数据之间的相对差。 E、在统计研究中有着最广泛的用途。 判断题 8. 根据IS―LM模型,影响货币政策效应的主要因素是IS、LM曲线的斜率。在LM曲线斜率一定的条件下,如果IS曲线斜率小(即曲线平坦),则货币政策的效应就大。简答题 9. 某种零件的长度服从正态分布。已知总体标准差σ=1.5,从总体中抽取200个零件组成样本,测得它们的平均长度为8.8厘米。试估计在95%置信水平下,全部零件平均长度的置信区间。 10. 某气象站经常在电视天气预报节目中,以字幕形式宣布天气预报观众满意率,经常达到百分之八九十以上,有时甚至到。某调查公司对此表示怀疑,决定展开调查。调查公司随机调查了500名居民,结果有372人对当天的天气预报节目满意,满意率为74.4%;当天,气象站在电视天气预报节目中宣布的观众满意率为80%。调查公司能否以a=0.05的显著性水平否定气象站的宣布结果?

2018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备考精炼题及答案(8)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考试了吗?为您整理了“2018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备考精炼题及答案(8)”,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    2018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备考精炼题及答案(8)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自()起开始实施的。   A.1983年12月8日   B.1984年1月1日   C.1987年1月19日   D.1996年5月15日   2.《山东省境计管理条例》是由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属于()。   A.统计法律   B.统计规章   C.地方统计法规   D.统计行敢法规   3.我国的统计工作实行()管理体制。   A.集中型   B.分散型   C.集中与分散型   D.统一领导、分教负责   4.下列数列中哪一个属于动态数列()   A.学生按学习成绩分组形成的数列   B.工业企业按地区分组形成的数列   C.职工按工资水平高低排列形成的数列   D.出口额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形成的数列   5.增长量同作为比较基准的数列水平之比,就是()   A.总速度   B.平均速度   C.发展速度   D.增长速度   6.在统计调查中,调查单位和填报单位之间()。   A.是一致的   B.是毫无区别的   C.一般是有区别的.但有时又是一致的   D.是无关联的两个概念   7.在次数分布中,频率是指()。   A.各组的频率相互之比   B.各组分布次数的相互之比   C.各组分布次数与频率之比   D.各组分布频数与频数总之比   8.下列组距数列组中值的计算中,错误的计算公式是()。   A.组中值=(上限+下限)/2   B.组中值=上限+组距/2   C.组中值=下限+组距/2   D.首组是开口组组中值=首组上限-邻组组距/2   9.把人口现象按照民族划分.各组间的差异属于()。   A.数量差异   B.属性差异   C.数值差异   D.变量值差异   10.在相对指标中,主要用有名数来表现指标数值的是()。   A.结构相对数   B.强度相对教   C.比较相对教   D.动态相对数   参考答案:1.B2.C3.D4.D5.D   参考答案:6.C7.D8.B9.B10.B   统计师考试推荐>>>

《统计法》规定,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体系,实行( )的统计管理体制。

【答案】:B《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

《统计法》规定,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体系,实行(  )的统计管理体制。

【答案】:B《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我国建立了由政府综合统计系统和部门统计系统组成的集中统一的政府统计系统。

下列不属于《统计法》规定的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所采取的措施是(  )。

【答案】:B《统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①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检查对象查询有关事项;②要求检查对象提供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③就与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有关人员;④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核对;⑤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⑥对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统计法》知识

  我国唯一的一部统计法律,于1983年12月8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6年5月1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九次会议修正,2009年6月27日再次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特制定本法。本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活动。全文共七章五十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活动。  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  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五条  国家加强统计科学研究,健全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提高统计的科学性。  国家有计划地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  第六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第七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第八条  统计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  第二章 统计调查管理  第一条  统计调查项目包括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国家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全国性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专业性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地方性统计调查项目。  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应当明确分工,互相衔接,不得重复。  第二条  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报国务院备案;重大的国家统计调查项目报国务院审批。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统计调查对象属于本部门管辖系统的,报国家统计局备案;统计调查对象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或者共同制定。其中,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由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报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  第三条  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机关应当对调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公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四条  制定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并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一并报经审批或者备案。  统计调查制度应当对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对象、调查组织方式、调查表式、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等作出规定。  统计调查应当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或者原备案机关备案。  第五条  统计调查表应当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等标志。  对未标明前款规定的标志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表,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依法责令停止有关统计调查活动。  第六条  搜集、整理统计资料,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  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第七条  国家制定统一的统计标准,保障统计调查采用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和统计编码等的标准化。  国家统计标准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补充性的部门统计标准,报国家统计局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不得与国家统计标准相抵触。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可以在统计调查对象中推广使用计算机网络报送统计资料。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2]  第三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  第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提供统计所需的行政记录资料和国民经济核算所需的财务资料、财政资料及其他资料,并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报送其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取得的有关资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有关统计资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公布统计资料。  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由本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布。  第六条 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  第四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计5条[3]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统计局,依法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的统计工作。  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派出调查机构,承担国家统计局布置的统计调查等任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依法组织、管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在统计业务上受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  第二十九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第三十条 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有权就与统计有关的问题询问有关人员,要求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并改正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  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作证件;未出示的,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调查。  第三十一条 国家实行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聘制度,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保障统计队伍的稳定性。  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五章 监督检查  计5条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监察机关对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执行本法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三十三条 国家统计局组织管理全国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但是,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机构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由组织实施该项统计调查的调查机构负责查处。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关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协助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移送有关统计违法案件材料。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检查对象查询有关事项;  (二)要求检查对象提供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三)就与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四)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核对;  (五)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六)对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未出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检查。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第六章 法律责任  计11条  第三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  (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  (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的;  (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  (五)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  (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时,认为对有关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该国家工作人员的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第四十四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个人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活动中拒绝、阻碍统计调查,或者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的,除对其编造虚假统计资料或者要求他人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由作出有关决定的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监察机关取消其荣誉称号,追缴获得的物质利益,撤销晋升的职务。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中,对国家统计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派出的调查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向国家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对国家统计局派出的其他调查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向国家统计局在该派出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派出的调查机构申请行政复议。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计3条  第四十八条 本法所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指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第四十九条 民间统计调查活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个人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统计调查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请审批。  利用统计调查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本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统计法规定哪些人员应承担责任?

为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知衫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党内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和附则。从防惩统计造假作假的责任界定、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等方面,对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级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中的领导人员,各级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责任人员,统计调查(或检查)对象责任人员明确了适用对象、情形认定和处分处理建议要求。“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包括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时,认为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涉嫌统计违纪违法,依纪依法应当给予处分处理,向该国家工作人员的任免机关、纪检机关、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处分处理建议的工作”。拓展资料:前款所称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中负有责任的领导人搭乱腔员、直接责任人员。其中,领导人员包括: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陪山出机构的领导人员,有关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人员,乡(镇)党委和政府及其内设机构的副科级以上的领导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中的领导人员。

根据统计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统计违法行为实施罚款处决的最高金额是多少

第四十一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统计法第37条第四项规定

《统计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按照"统计法"拒报统计报表有哪些处罚条例

对于拒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根据《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拒报统计资料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拒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统计法基础》知识点:数据类型

  导语:统计数据是对客观现象特征的反映,而由于客观现象的复杂性,在反映这些现象特征时,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采集,从而得到不同类型的数据,是统计考试的重要内容,一起来复习下吧:    一、变量与数据   变数或变量,是指没有固定的值,可以改变的数。变量的具体数值称为变量值,即数据。统计数据就是统计变量的具体表现。   二、数据类型   (一)定性变量(数据)与定量变量(数据)   1、定性变量:反映“职业”、“教育程度”等现象的属性特点的变量,不能说明具体量的大小和差异。   分类变量:没有量的特征,只有分类特征。这种只反映现象分类特征的变量又称分类变量。分类变量的观测结果就是分类数据。说明事物类别的一个名称。如“性别”就是一个分类变量。   顺序变量:如果类别具有一定的顺序,如,“教育类别”,这样的变量称为顺序变量,相应的观察结果就是顺序数据。说明事物有序类别的一个名称,这类变量的具体表现就是顺序数据。   2、数值(定量)变量:反映“天气温度”、“月收入”等变量可以用数值表示其观察结果,而且这些数值具有明确的数值含义,不仅能分类而且能测量出来具体大小和差异。这些变量就是定量变量也称数值变量,定量变量的观察结果成为定量数据。说明事物数字特征的一个名称。   分类变量没有数值特征,所以不能对其数据进行数学运算。分类数据只能用来区分事物,而不能用来表明实物之间的大小、优劣关系。   顺序变量比分类变量向前进一步,它不仅能用来区分客观现象的不同类别,而且还可以表明现象之间的大小、高低、优劣关系。显然,顺序数据的功能比分类数据要强一些,对事物的划分也更精细一些。但顺序数据的数据之间虽然可以比较大小,却无法计算相互之间的大小、高低或优劣的距离。只是反映事物在性质上的差异,而不能用来反映事物在数量上的.差异。因此,从本质上,顺序数据仍然是定性数据中的一种。   数值型数据作为统计研究的主要资料,其特征在于它们都是以数值的形式出现的,有些数值型数据只可以计算数据之间的绝对差,而有些数值型数据不仅可以计算数据之间的绝对差,还可以计算数据之间的相对差。其计量精度远远高于定性数据。在统计学研究中,对数值型数据的研究是定量分析的主要内容。   从上述三种数据的基本特点可以看出,这三类数据对事物的描述是由定性到定量、由低级到高级,从粗略到精细。在统计研究中,需要明确各种数据所适用的统计方法,正确的选择和应用,这是正确进行统计研究的基本要求。    (二)观测数据和实验数据   按获取数据的方法不同,可分为观测数据和实验数据。观测数据可能是全面数据也可能是样本数据(局部),实验数据一般都是样本数据。   1、 观测数据。   观测数据是对客观现象进行实地观测所取得的数据,在数据取得的过程中一般没有认为的控制和条件约束。在社会经济问题研究中,观测是取得数据最主要的方法。   2、 实验数据。   实验数据一般是在科学实验环境下取得的数据。在实验中,实验环境是受到严格控制的,数据的产生一定是某一约束条件下的结果。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实验的方法应用非常普遍。

数理统计法用什么软件

1.SAS是目前国际上最为流行的一种大型统计分析系统,被誉为统计分析的标准软件。在我国,国家信息中心,国家统计局,卫生部,中国科学院等都是SAS系统的大用户。尽管现在已经尽量“傻瓜化”,但是仍然需要一定的训练才可以使用。因此,该统计软件主要适合于统计工作者和科研工作者使用。2.SPSSSPSS作为仅次于SAS的统计软件工具包,在社会科学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SPSS是世界上最早的统计分析软件,由于SPSS容易操作,输出漂亮,功能齐全,价格合理,所以很快地应用于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世界上许多有影响的报刊杂志纷纷就SPSS的自动统计绘图、数据的深入分析、使用方便、功能齐全等方面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与称赞。迄今SPSS软件已有30余年的成长历史。3.Excel它严格说来并不是统计软件,但作为数据表格软件,必然有一定统计计算功能。而且凡是有Microsoft Office的计算机,基本上都装有Excel。但要注意,有时在装 Office时没有装数据分析的功能,那就必须装了才行。当然,画图功能是都具备的。4.S-plus这是统计学家喜爱的软件。不仅由于其功能齐全,而且由于其强大的编程功能,使得研究人员可以编制自己的程序来实现自己的理论和方法。5.Minitab这个软件是很方便的功能强大而又齐全的软件,也已经“傻瓜化”,在我国用的不如SPSS与SAS那么普遍。6.Statistica也是功能强大而齐全的“傻瓜化”的软件,在我国用的也不如SAS与SPSS那么普遍。7.Eviews这是一个主要处理回归和时间序列的软件。

统计师《统计法基础》考点:人口数量统计及分析

  导语:反映人口数量的指标是人口数或称人口总数,是指一定时点、一定地区范围内的有生命的个人的总数被称为人口数的概念与统计原则。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的内容吧。   1. 人口数的概念与统计原则   反映人口数量的指标是人口数或称人口总数,是指一定时点、一定地区范围内的有生命的个人的总数。   理解点:   (1) 人口数的时间标准;时点总量指标   (2) 人口数的统计范围;对哪些人进行统计   (3) 常住人口和现有人口,这是人口数统计中常用的两种人口范畴   常住人口:指以该地区经常居留地的人口,或者说是长期(通常在半年以上)居留于该地区的人口。   现有人口:指在特定调查时点上该地区实际居留的人口。   导致现有人口与常住人口之间差异的原因是人口的短期流动,二者之间的关系:   现有人口数=常住人口数+临时居留的外来人口数-临时外出的.常住人口数   一般来说,常住人口数是基本的人口数指标,如果不加特别说明,人口数就是指常住人口数。   【07年判断题】   某地区临时居留的外来人口数多于临时外出的常住人口数,则该地区现有人口数必大于常住人口数。   【答案】正确   2. 人口数统计和计算方法   统计一地区时点人数的方法有:   第一种方法是人口普查,即对该地区的人口统计对象予以直接调查登记,通过计算汇总获得人口数资料。   第二种方法是利用人口变动的平衡关系来推算期末时点人口数,公式为:   期末人口数=期初人口数+(本期内出生人数-本期内死亡人数)+(本期内迁入人数-本期内迁出人数)   其他还可以用抽样调查方法获得人口数资料。   了解一段时期内的人口规模,需要根据相应的时点人口数资料计算平均人口数。具体计算时,一般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采用下述简单平均方法和序列平均方法。   如果已知期初、期末两个时点的人口数,求该时期平均人口数,用简单平均法计算:   某时期平均人口数=(期初人口数+期末人口数)/2   如果掌握更详细的时点资料,比如期内各相应时点人口数,求该时期平均人口数,可以采用序时平均法:   3. 人口数的应用:人均总量指标   在国民经济管理中,对人口统计资料的应用最突出的就是以人口总数为基础。主要有以下指标运用人口总数。   (1)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人口总数   (2) 人均可支配收入:可支配收入/人口总数   (3) 人均消费支出:最终消费支出/人口总数   (4) 人均财富指标:比如人均国民财产、人均耕地、人均储蓄存款等。

求对财务表的数据运用统计法进行分析或者对报表进行财务分析的毕业论文~谢谢

一.实习目的 实习是统计学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实际统计工作能力初步训练的基本形式,是培养学生职业技能与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全面检验和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必要措施。 实习的目的是使学生巩固和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建立统计意识和思想,运用收集数据的方法,并能够根据数据的特点选用恰当的统计方法进行分析和推断,获得相关经验,进一步理解统计的特点与规律,培养与提高学生独立从事统计工作的能力,并使学生接受深刻的专业思想教育。 到邯郸市统计局的第一天我就学到了不少。那天统计局的领导为我们精心安排了一天的实习培训。初步介绍了统计工作的有关情况,包括向我们传达了关于建立统计报表关系和开展统计报表网上直报工作的通知。几个部门的领导还分别向我们具体讲解了工业企业、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如何进行调查询问和填表的情况,告诉我们如何简单快捷的区分三个产业以及大中小企业。为了让我们增强统计工作的法律意识,领导们还特别向我们介绍了统计法。所谓统计法,是指调整国家统计机关行使统计职能而产生的统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统计关系,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在有关搜集、整理、分析、提供、颁布和管理统计资料的统计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统计法是国家统计机关行使职能的法律依据,也是国家进行社会经济监督的有力工具。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1983年11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自1984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2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另外,还强调了统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务社会等等。也许他们的讲解不如学校老师那么系统与规范,但平实的语言中却透露了他们丰富的实际经验,我们听起来也觉得易于理解。由于一部分人第二天就要到各区里去做实际调查工作,所以领导们强调了一些工作的具体事项,为了能够完成好工作,我仔细的记录下了每一点,巴望着第二天能把它们用于实践中。而然很可惜的是我并没有被分到区里做调查,而是被留在了局里,分到了服务业。对此我虽然觉得没能把那些刚学来的新知识付诸实践有一点遗憾,但同时对我未来的新工作也充满了期待。 刚到服务业的时候,我的心里很没底。因为这对我来说是完全陌生的,我甚至不知道服务业做哪些主要工作。但也正因为是这样,我也很确定自己能在这里学到很多以前根本不可能知道的东西。刚进入服务业的时候,主任并没有马上让我们做一些复杂的工作,而是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先让我们在电脑上熟悉了有关文件的路径和数据系统,这对于身为中专生的我们来说自然很容易,但主任丝毫没因为这个简单就随便放过去,而是一再对我们强调要仔细,这使得让我们信心大增的同时,也感叹统计工作者严谨的态度。当我们掌握了基本数据的导出工作之后,主任又逐渐教会我们处理数据,整合表格和审核校对等工作。之后我们每天都重复着同样的工作,那些统计工作给我最大的感觉就是不停地重复,一边又一遍地检查,一个数据一个数据地查、看、找,加上各个部门各个层级的数据又是那么繁杂,没一会工夫我就会觉得有点头晕脑胀,头昏眼花。可但是不能松懈,一定要保持注意力的高度集中,这样才不至于出错。要知道一个小数据的谬误就可能导致整个分析的不准确,统计工作真的是一个精细活!这也就告诉我们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定要有意识地锻炼自己,做任何事都应该认真仔细。这不仅仅是统计工作者所应具备的特有素质,也是我们做好每一件事的前提。 二。实习过程 第一天到市统计局报到时,一进门,就看到书柜上排列着奖章,先进单位、统计学会先进单位等等,都是国家统计局给予邯郸市统计服务处的表彰,也是对他们工作的肯定,我为自己能有幸到这里认识实习而感到骄傲。 梁处长和所内同事对我们的到来也表示了欢迎。梁处长对我们今后几天实习的具体工作做了安排,具体包括《统计》杂志的出版,统计 论文 出版的校对及统计学会的一些工作。在次,我也就这几个工作做汇报。 首先,是关于论文集的校对工作,也是此次实习中的重点工作,由于这本论文集的重要性,更要求我们校对工作的严格,在次之前,服务处的同事已经对该论文集校对过三遍,但为了确保 论文 集的正确无误,我们又进行了第四次校对工作。我也不得不为服务处里同事们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感到钦佩。首先我们学习了校对工作的基本常识,要求我们对哪怕是一个标点符号的错误也不能放过。在校对过程中,印象较深的是关于统计报表的校对,统计报表就严格的编制规则,如规定表号采用一位英文字母或罗马字母和三位数码表示。英文字母或罗马字母表示全局统计报表制度的排列顺序,三位数码分为两段,第一位数码为第一段表示统计报表的报告期别,或报表的性质,即是年报还是定报,是综合表还是基层表;是经常性调查还是一次性调查或是普查、试行表。第二、三位数码为第二段表示统计报表的顺序。还学习了统计报表的性质代码:1、基层年报;2、基层定报;3、综合年报;4、综合定报;5、一次性调查;6、普查。从中不仅学习了如何查找错误遗漏还懂得了如何制表。 其次,是关于服务处网站的建设,也是本次实习过程中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作。我的主要工作是学会网站建设的一些基本知识,并单独处理网站的文章录入,信息搜集等任务。。 再次,在实习期间,利用服务处书籍多的优点,阅读了大量关于统计方面的书,如《中国统计》、《服务业统计》以及诸多统计专业 论文 ,充实了自己的理论知识,收益非浅,还了解统计学会工作的大致流程。作为一名中专就要毕业的学生能够在邯郸市统计局里实习,我感到非常的荣幸。此次实习,主要实习的内容是学习如何输入报表,汇总数据,日常电话接听、客户接待工作,以及给各种杂活。简单来说就是学习做一位办公室文员。刚开始实习时, 真有些不习惯。面对着这么生疏的环境,心态还没有及时的转变过来。不过经过慢慢的适应自己也就同办公室的同事也可以说是各位哥哥、姐姐、阿姨们都熟的打成一遍了。他们都把我当着小布丁看,也许是因为我年龄比他们小,长得可爱,性格开朗,又刚来实习的缘故吧,嘻嘻。所以大家都很照顾我,无论在工作上还是在生活上。在工作上,如我遇到有不会的东西,请教他们,他们都很乐意的解析给我听和教我。 三、实习心得体会 在此之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老师和服务处的领导和同事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努力和帮助。 通过实习,我在统计学方面获得了一些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统计 论文 集的校对工作。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统计学的理论知识体系,对统计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本次认识实习是我中专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般。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统计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统计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方面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20天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统计工作的一些具体操作细节,知道统计工作是一项具有创造性的活动,要出一流成果,就必须要有专业的统计人才和认真严肃的工作态度。在实践的校对工作中,知道一丝不苟的真正内涵。 认识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同事求教,每天按时报到,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统计专业知识,阅读了大量统计方面的各种杂志, 论文 集,书籍等,进一步掌握了统计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但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也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因此在以后的学习中应更加努力,让自己掌握好更多的专业知识,更好的运用统计这门科学。 最后,我想借此机通过此次实习,让我学到了很多课堂上更本学不到的东西,仿佛自己一下子成熟了,懂得了做人做事的道理,也懂得了学习的意义,时间的宝贵,人生的真谛。明白人世间一生不可能都是一帆风顺的,只要勇敢去面对人生中的每个驿站!这让我清楚地感到了自己肩上的重任,看清了自己的人生方向,也让我认识到了会计工作应支持仔细认真的工作态度,要有一种平和的心态和不耻下问的精神,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要总代表地去思考,多听别人的建议,不要太过急燥,要对自己所做事去负责,不要轻易的去承诺,承诺了就要努力去兑现。单位也培养了我的实际动手能力,增加了实际的操作经验,对实际的财务工作的有了一个新的开始,更好地为我们今后的工作积累经验。我知道工作是一项热情的事业,并且要持之以恒的品质精神和吃苦耐劳的品质。我觉得重要的是在这段实习期间里,我第一次真正的融入了社会,在实践中了解社会掌握了一些与人交往的技能,并且在次期间,我注意观察了前辈是怎样与上级交往,怎样处理之间的关系。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实习期间,我从末出现无故缺勤。我勤奋好学.谦虚谨慎,认真听取老同志的指导,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虚心听取。并能够仔细观察、切身体验、独立思考、综合分析,并努力学到把学样学到的知道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尽力做到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最佳状态,培养了我执着的敬业精神和勤奋踏实的工作作风。也培养了我的耐心和素质。能够做到服从指挥,与同事友好相处,尊重领导,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并始终坚持一条原则: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最好。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何时开始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27日上午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于1983年12月8日颁布。在1996年5月15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统计法》,对《统计法》进行第一次修改。时隔13年,《统计法》再次修订,并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统计法实施条例》什么时候施行?

国务院近期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将自8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主体。根据条例,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应当保障统计活动依法进行,不得侵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得非法干预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不得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拒绝、抵制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公布主要统计指标涵义、调查范围、调查方法、计算方法、抽样调查样本量等信息,对统计数据进行解释说明。在提升统计工作效能方面,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统计规律研究,健全新兴产业等统计,完善经济、社会、科技、资源和环境统计,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统计法实施条例共有多少章多少条

  《统计法实施条例》8月1日起施行,严惩经济数据造假。下面是我精心为你们整理的关于2017统计法实施条例全文内容的相关内容,希望你们会喜欢!  2017统计法实施条例全文内容_统计法实施条例细则有哪些  2017统计法实施条例全文内容  日媒称,中国将从8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此银凳桥举目的据说是严惩虚报国内生产总值(GDP)等经济数据和篡改数据等行为,以恢复公信力。  据日本《产经新闻》6月26日报道,不久前,中国国家统计局正式成立了“统计执法监督局”,改变指挥系统,统一管理下级统计当局,避免地方政府官员操纵数据。另外,条例还就事前泄露统计数据等行为规定了罚则。  报道称,在该条例实施前的7月中旬,中国将发布今年二季度GDP统计数据。  《产经新闻》报道称,今年1月,辽宁省省长陈求发在省人大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辽宁省所辖市县在2011年至2014年存在财政收入数据造假的问题,导致经济数据被注入水分。地方政府公开承认经济数据造假,这在中国还是头一次。  另据台湾“中央社”6月26日报道,审计署公布央企审计情况显示,在20家央企中有多达18家虚增收入,过去数年累积总额达到2001.6亿元人民币。  台湾媒体援引大陆媒体6月26日的报道称,虚构业务、人为增加交易环节、调节报表是这些央企虚增收入的主要方式。  报道称,过去几年来,这18家被审计署发现虚增收入的央企,虚报总额达2001.6亿元、利润202.95亿元,分别占同期收入与利润的0.8%和1.7%。  【延伸阅读】对经济数据造假“零容忍”  经济数据造假之所以乱象环生,与一个时期以来“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做法相关,也与我国过去统计监管薄弱、执法不严相关。要想杜绝经济数据造假,须解决好政绩观的问题,加快推动统计改革,在统计系统建立全员、全链条、全流程的统计数据责任制。此外,更须强化统计法治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统计事业发展  近日,中纪委官网陆续发布了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对有关地区和单位的巡视反馈情况。反馈结果指出,吉林和内蒙古存在“有的地方经济数据造假”问题。此前,中央巡视组在巡视辽宁时也指出,辽宁全省普遍存在经济数据造假问题。  统计数据是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统计数据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统计信息的价值,影响着科学决策的出台。经济数据一旦造假,危害巨大。在现实中,有些地方为了让经济运行的成绩单更好看,加注的水分甚至比实际成果还要多;有些地方的官员刚刚上任时故意压低经济数据,干了一段时间后,又给经济数据注水,目的是彰显政绩,以求获得提拔重用;还有个别地方为了获得政策支持,故意压低经济数据,努力给自己带上贫困的帽子……  经济数据造假之所以乱象环生,与一个时期以来“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做法密切相关。在唯GDP论英雄的背景下,个别官员为了快出成绩、多出成绩,往往抱着急功近利的心态,想方设法在经济数据统计上注水造假粗轿。加之,过去我国对统计监管薄弱、执法不严,也让一些人敢于钻空子。  经济数据造假,不仅有违“官德”,且事属违法,将严重影响民众对政府各种统计数据的信任程度,直接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权威,给政府公信力带来巨大伤害。因此,必须坚决对这种现象说“不”,敢于对经济数据造假行为“零容忍”。  杜绝经济数据造假,首先须解决好政绩观的问题。通过改革政绩考核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纠正长期以来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真正做到不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这样才能真正引导领导干部把更多精力放到转方式、调结锋猛构、促改革、惠民生上来,追求实实在在的发展、追求没有水分的发展、追求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发展。  同时,要加快推动统计改革。要在统计系统建立全员、全链条、全流程的统计数据责任制,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最重要的还是应强化统计法治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统计事业发展。加大对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的普法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统计法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和制止个别地方、少数人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确保各类重大统计数据造假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使违法者付出高额成本,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法治社会氛围。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第一章 总 则

《统计法》所指的统计,是指运用各种统计方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等活动的总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项目分类,由国家统计局规定、调整。 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建立健全国家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国务院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本部门及其管辖系统的统计机构。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国家统计信息工程建设列入发展计划。国家统计信息工程建设,由国家统计局统一领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分级负责。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考核和奖惩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下列职权:(一)统计调查权――调查、搜集有关资料,召开有关调查会议,检查与统计资料有关的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和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二)统计报告权――将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和情况加以整理、分析,向上级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提出统计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和扣压统计报告,不得篡改统计资料。(三)统计监督权――根据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监督,检查国家政策和计划的实施,考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工作成绩,检查和揭露存在的问题,检查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反映、揭露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应当及时处理,作出答复。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国家统计任务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需要,在下列方面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一)领导和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二)吸收和组织统计人员参加讨论有关政策和计划、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的会议,发挥统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三)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四)按照规定审批统计调查计划,切实解决经批准的统计调查需要的人员和经费。 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国家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机关,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在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由组织实施该项统计调查的调查队负责查处。

根据什么统计法 一笔表示一个数据

一、单项选择题1、《统计法》所指的统计是( )。A. 数理统计 B. 自然科学统计 C. 经济统计 D.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2、事业组织执行国家统计调查或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接受( )的指导。A. 地方人民统计 B. 主管部门 C. 地方人民 D. 国家统计局3、《统计法》规定,统计、统计人员对报送的统计资料的( )负责。A. 真实性 B. 及时性 C. 全面性 D. 科学性4、根据《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本省境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在依法设立或变更后( ),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统计办理统计登记或变更统计登记手续。A. 十日内 B. 十五日内 C. 三十日内 D. 六十日内5、统计、统计人员对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 )。A. 权力 B. 责任 C. 义务 D. 权利6、某县农调队在住户调查过程中,未经住户同意,便在某报纸上公布了该住户的家庭收入情况,这是一种( )。A. 合法行为 B. 失当行为 C. 依法行使职权行为 D. 统计违法行为7、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 )。A. 1月1日 B. 6月30日 C. 10月1日 D. 12月31日8、农业普查每( )进行一次。A. 10年 B. 5年 C. 4年 D. 3年9、国家机关违反《统计法》的规定,未报经审查或者备案,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统计责令改正,予以( )。A. 罚款 B. 通报批评 C. 行政处分 D. 警告10、《统计法》规定,对事业组织和( )的虚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统计予以警告,并可以处以罚款。A. 国家机关 B. 社会团体 C. 个体工商户 D. 公民11、某统计调查对象没有按期向A县统计局上报法定统计调查表,A县统计局可以依法向其发出( )。A. 《责令改正通知书》 B. 《统计调查表催报单》 C. 《行政处罚决定书》 D.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2、本行政区域内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承办机关是( )。A. 国家统计局 B. 省级人民统计 C. 市级人民统计 D. 县级人民统计13、《浙江省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规定,行政机关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数额占应报数额20%以上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 )。A. 通报批评 B. 警告处分 C. 降级处分 D. 撤职直至开除处分14、某分管统计工作的负责人认为统计人员填写的一个统计数据不准,便亲自动手修改了该统计数据,其行为属于( )。A. 伪造统计资料的行为 B. 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C. 行政监督行为 D. 依法履行职务行为15、违反统计法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由(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 机关 B. 统计部门 C. 监察机关 D. 行政执法机关16、人均GDP是指( )。A. 人均得到收入 B. 人均生产总值 C. 人均得到工资 D. 人均花费总额17、杭州市编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需要调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有( )。A. 100种左右 B. 300种左右 C. 500种左右 D. 800种左右18、计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各种商品和服务的权数确定是( )。A. 按居民家庭商品和服务项目支出平均 B. 按居民家庭商品或服务项目支出比重 C. 按中、低收入家庭的消费结构 D. 按商场(店)商品或服务项目的收入比重19、工资总额统计的范围是( )。A. 工资和补贴 B. 全部劳动报酬 C. 实发的工资 D. 工资单上的工资20、工资总额的统计是( )。A. 扣除所缴纳的社会保险之后的金额 B. 扣除所缴纳的社会保险之前的金额 C. 扣除个人所得税和所缴纳的社会保险之后的金额 D. 扣除个人所得税和所缴纳的社会保险之前的金额二、多项选择题21、《统计法》规定的统计的基本任务是( )。 A. 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 C. 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 B. 实行统计监督 D. 组织统计执法检查22、《统计法》规定,事业组织应当设置( ),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和档案等管理制度。A. 原始统计记录 B. 综合统计记录 C. 统计台帐 D. 统计计划23、《统计法实施细则》规定,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统计调查表,必须在右上角标明( )。A. 表号、制表机关 B. 批准或者备案机关 C. 批准或者备案文号 D. 有效期限24、《统计法》规定,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人不得( )统计、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A. 命令 B. 强令 C. 指示 D. 授意25、某县统计局经立案调查,发现某规模以上工业聘用的统计人员没有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县统计局应当依法对该( )。A. 责令限期改正 B. 予以警告并通报批评 C. 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D. 予以罚款26、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统计从业资格的,下列各项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统计的处理正确的是( )。A. 不予受理 C. 给予批评教育 B. 不授予统计从业资格 D. 给予警告27、农业普查行业范围包括( )。A. 农作物种植业 B. 林业 C. 畜牧业 D. 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28、《统计法》规定,统计人员应当坚持( ),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A. 依法办事 B. 实事求是 C. 秉公执法 D. 恪守职业道德29、统计、统计人员有权( )。A. 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B. 检查统计资料的准确性 C. 要求改正不确实的统计资料 D. 揭发和检举统计调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30、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A. 自行修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 B. 强令、授意、指使统计、统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篡改统计资料 C. 强令、授意、指使统计、统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编造虚假数据 D. 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或者检举、揭发统计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31、《统计法》规定,具有上报统计资料义务的有关统计调查对象,包括( )。A. 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 C. 个体工商户 B. 事业组织 D.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32、下列行为中,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有( )。A. 单位的领导人发现统计人员填报的数据错误,直接修改 B. 统计人员拒绝按照领导人的授意编造虚假数据 C. 统计调查对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据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D. 统计调查对象未按照规定设置原始统计记录或统计台帐3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包括范围是指( )。A. 工薪收入 C. 工薪收入、个体经营收入、离退休收入、利息红利等收入 B. 工薪及离退休收入 D. 扣除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保额后的收入34、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是反映居民所消费( )。A. 商品价格变动的指标 C. 是包括房价在内变动的指标 B. 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的指标 D. 不包括房价在内变动的指标35、计算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样本户的抽选原则是( )。A. 收入相对较好的家庭 C. 按全部社区、家庭一定间隔等距抽取 B. 按“随机原则”抽取一部分家庭 D. 按自愿原则抽取三、判断题36、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人不得强令统计、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但可以授意。正确 错误37、对未标明法定标识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表,有关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统计应当建议制表机关废止。正确 错误38、《农业普查条例》规定:普查办公室和普查人员对在农业普查工作中搜集的单个普查对象的资料,应予保密,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正确 错误39、某县统计局发现某上报的统计数据存在疑问,可以向该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进行询问,该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如实答复。正确 错误40、实施统计执法检查时,检查人员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询问,要求如实提供情况。正确 错误

初级统计师考试《统计学和统计法》强化测试试题附答案(2)

2017初级统计师考试《统计学和统计法》强化测试试题(附答案)   强化测试试题二:   单项选择题(以下每小题各有四项备选答案,其中只有一项是正确的。本题共40分,每小题1分。)   1.根据一定的理论和假定条件,用数学方程去模拟现实客观现象相互关系的一种研究方法是( )。   A.大量观察法   B.统计模型法   C.综合指标法   D.统计推断法   2.统计指标按时间标准不同,可以分为( )。   A.预计指标和终期指标   B.基本统计指标体系和专题统计指标体系   C.观察指标和考核指标   D.时点指标和时期指标   3.统计调查可分为全面调查和非全面调查,下述调查属于全面调查的是( )。   A.对某种连续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调查   B.某地区对工业企业设备进行普查   C.对全国钢铁生产中的重点单位进行调查   D.为获得农产量全面数据抽选部分地块进行农产量调查   4.调查几个大型的主要的发电厂,就可以了解我国电力生产的基本情况,这种调查属于( )。   A.普查   B.重点调查   C.典型调查   D.抽样调查   5.若一项调查主要不在于取得现象的总体数值,而在于了解与统计数字有关的生动具体情况,做到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宜采用的调查方式是( )。   A.普查   B.定期统计报表   C.重点调查   D.典型调查   6.为了解某高校学生的健康状况,则该校的每一个学生便是( )。   A.调查对象   B.调查总体   C.调查单位   D.报告单位   7.区分全面调查与非全面调查的依据是( )。   A.调查对象所包括的单位是否全面   B.调查结果是否取得了全面资料   C.调查时间是否连续   D.是否已经形成为一种统计报告制度   8.某地区农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最高为2600元,最低为1000元,据此分为八组形成闭口式等距数列,各组的组距为( )。   A.300   B.200   C.1600   D.100   9.简单分组和复合分组的区别在于( )。   A.选择的分组标志的性质不同   B.选择的分组标志多少不同   C.组数的多少不同   D.组距的大小不同   10.设管理局对其所属的企业的生产计划完成百分比采用如下分组,请指出哪项是最合适的( )。   A.80%-89%,90%-99%,100%-109%,110%以上   B.80%以下,80.1%-90%,90.1%-100%,100.1%-110%   C.90%以下,90%-100%,100%-110%,110%以上   D.85%以下,85%-95%,95%-105%,105%以上   11.划分连续变量的组限时,相邻两组的组限( )。   A.必须是间断的   B.必须是重叠的   C.既可以间断的,也可以是重叠的   D.应当是相近的   12.计算计划完成情况相对指标时,分子和分母的数值( )。   A.只能是绝对数   B.只能是相对数   C.只能是平均数   D.既可以是绝对数,也可以为相对数或平均数   13.有下列甲,乙两部门职员工资数据:甲部门职员工资4000,3000,2500,2000。乙部门职员工资3000,4750,3500,2750。若要比较这两部门职员平均工资差异程度大小,应选用的方法是( )。   A.极差   B.标准差   C.变异系数   D.平均数   14.序时平均数反映( )。   A.同一时间不同现象的一般水平   B.同一时间同种现象的一般水平   C.不同时间不同现象的一般水平   D.不同时间同种现象的一般水平   15.期末水平等于( )。   A.期初水平与累计增长量之和   B.平均发展水平乘以平均发展速度   C.平均发展水平乘以定基发展速度   D.期初水平乘以定期增长速度   16.某企业2005年增加值408.72万元,要求2005年至2010年平均发展速度为105%,则2010年增加值约为( )。   A.522万元   B.548万元   C.497万元   D.429万元   17.报告期与基期比较,工人人数减少4%,同时工人劳动生产率提高25%,则产品产量的变动幅度为( )。   A.-20%   B.-21%   C.+21%   D.+20%   18.在下列选项中属于质量指标指数的是( )。   A.单位产品成本指数   B.职工人数指数   C.销售额指数   D.销售量指数   19.某工厂总生产费用今年比去年上升了50%,产量增加了25%,则单位成本提高了( )。   A.25%   B.50%   C.75%   D.20%   20.事先将总体各单位按某一标志排列,然后依排列顺序和按相同的间隔来抽选调查单位的抽样称为( )。   A.简单随机抽样   B.类型抽样   C.等距抽样   D.整群抽样   21.在一定抽样平均误差的条件下,要提高推断的可靠性,必须( )。   A.扩大系统误差   B.扩大极限误差   C.缩小系统误差   D.缩小极限误差   22.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提高抽样估计的可靠程度,其精确程度将( )。   A.保持不变   B.随之扩大   C.随之缩小   D.无法确定   23.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 )是统计法立法的宗旨。   A.统一性   B.及时性   C.科学性   D.独立性   2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属于( )。   A.统计规章   B.统计法律   C.统计行政法规   D.地方性统计法规   25.《统计法》规定,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 )的统计管理体制。   A.集中管理   B.分层负责   C.分级负责   D.分级管理   26.在国家统计系统中,上级统计局对下级统计局具有( )。   A.业务上的领导权   B.业务上的指导权   C.行政上的管理权   D.行政上的领导权   27.统计负责人,是指代表本部门或者本单位履行《统计法》规定职责的( )。   A.统计责任人   B.主管领导   C.统计专业技术人员   D.行政管理人员   28.下列各项属于统计专业职务的是( )。   A.统计局长   B.总统计师   C.统计员   D.统计调研员   29.统计调查项目可以分为(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A.中央统计调查项目   B.指令性统计调查项目   C.强制性统计调查项目   D.国家统计调查项目   30.如果发生了重大灾情或者不可预料的情况,( )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决定进行临时性统计调查。   A.县级   B.省级   C.地、市级   D.乡镇级   参考答案:   1.B 2.D 3.B 4.B 5.D 6.C 7.A 8.B 9.B 10.C   11.B 12.D 13.C 14.D 15.A 16.A 17.D 18.A 19.D 20.C   21.B 22.C 23.B 24.C 25.C 26.A 27.D 28.C 29.D 30.A ;

万亚芊:对如何提高《统计法》宣传教育的效果的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规范统计活动的行为准则,它的颁布实施,开创了我国统计有法可依的新局面,使统计工作走上法制轨道。历经二十年的实践与探索,统计法律法规日臻完善,宣传教育的层次也越来越广泛,全社会依法统计的意识正在逐步加强。但是,迟报、漏报、瞒报、拒报以及篡改统计数据的违法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必须重视统计普法宣传的实际效果,我们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统计法》的理解和认识,能够自觉地遵法、守法,维护统计工作秩序,降低统计工作中违法案件的发生率,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我认为,目前,造成统计上违法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形。其一是根本不把《统计法》放在眼里,明知故犯。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某些领导为了本单位、本地区的局部利益以及个人的荣辱升迁,对统计工作横加干预,授意、胁迫统计人员弄虚作假,任意膨胀统计数字,践踏《统计法》的威严。二是统计人员迫于领导压力,害怕“穿小鞋”,害怕“打击报复”,不敢坚持真理,明知是违法行为,也听之任之,未能依法办事。其二只因不懂法而为之。《统计法》及其《统计法实施细则》虽已颁布实施多年,仍有一些人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的老板、经理,根本不知《统计法》为何物,与己有何相干,在他们的意识里,只要能向国家纳税,不超范围经营,就是一个“守法”的经营者,不知还有依法提供统计数据的义务,因此,当统计人员调查取数时,要么不报,要么乱报,严重干扰了统计秩序。由此可见,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尤为重要,我认为提高普法的效果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是统计人员要带头学法,做遵守《统计法》的表率   俗话说“正人先正己”。在工作中我接触过这样一些统计,他们只知道发牢骚,怨天尤人,强调领导如何如何不重视统计工作,大摆客观理由。从来不对照《统计法》检查自己的行为,他们当中有的连最基本的统计报表制度都遵守不了,经常的迟报、漏报、甚至竞不催就不报,每次批评他们都不当回事,还振振有词“我太忙了,不就晚报了两天吗,有什么要紧的。”这种工作作风,这样的法制观念,如何能干好统计工作,还有什么理由要求别人来重视呢?因此,统计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主动钻研,带头学习《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细则》,只有把这些规定学习好,理解好,运用好,才能自觉的在法律规范的范围内开展统计活动。只有规范了自身的行为,才能够引导、教育周围的人,才能有效的运用《统计法》赋予的权力,纠正、制止、打击利用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搞腐败的违法行为。   二是要广泛、深入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个别企业借着机构改革的幌子,随意裁减、撤换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一些承包、租赁企业表现尤为突出。他们大搞“一言堂,为我独尊”在他们的企业里,用什么人,报什么数,都由承包者一人说了算,毫无法制理念。因此,通过普法,首先要使每一位管统计、用统计的领导干部都能深刻领会《统计法》的内涵,知晓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树立法制观念,自觉的遵法、守法,依法行政,不干扰统计数据的真实性,爱护统计工作者,维护统计事业健康发展。其次要在广大群众中引起共鸣,树立公民依法监督统计工作,依法接受询问、调查、如实提供所需数据的法制观念,自觉地履行《统计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宣传教育到位,统计工作就会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记得前年一个新统计员在填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月报》报表时遇到困难,当他对本生产队的两户个体商店进行调查时,遭到冷遇。我们得知情况后与那位统计员一同来到生产队,同店主进行攀谈,拿出《统计法》与他们共同学习,经过我们的说教,使他们明白了“自己的店虽小,也是决定国民经济发展方向的一个因子”这样一个大道理。从那以后,他们改变了态度,开始主动提供数据了。由此可见,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是十分必要的,面向社会,大张旗鼓地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达到家喻户晓效果。   三是要强化执法机构,加大执法力度,树立《统计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执法机构,再好的法律也会失去作用,形同虚设,因此,必须强化执法机构,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制工作队伍,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检查,规范统计行为。对那些利用职权非法干预统计数据,骗取政治地位,谋取经济利益、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人,要坚决查处,决不留情,对典型的腐败事例公开曝光,加大处罚力度,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让警钟长鸣,提高《统计法》的震慑力。   第四要奖罚分明,维护统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严惩违法犯罪分子的同时,要对那些因坚持原则,维护《统计法》而遭排挤、报复的统计人员给予重奖,对撤换、调离统计岗位的统计人员要恢复职务,还他们一个公道。同时表彰宣传他们不畏强权的先进事迹,坚定广大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信心,充分体现《统计法》的威严与公正。   总之,我坚信,通过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与协作,以及广大干部群众、统计工作人员的学习与努力,全社会自觉遵法、守法的意识就会有一个比较普遍的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就能够有所保障,统计违法现象就能够得到有效的预防和控制。   (双鸭山农场计划科万亚芊)

根据《统计法》的规定,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由( )定期发布。

【答案】:D《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统计局应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国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统计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 )。

【答案】:B《统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由本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布。这里所说的“国家有关规定”主要是指《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由国家统计局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其中,与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有重复、交叉的,应当在同国际统计局协商后,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统计数据,应当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报国家统计局备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公布其统计调查取得的地方统计数据,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统计法实施条例》的颁布时间是(  )。

【答案】:C国务院于1987年1月19日批准《统计法实施细则》,2000年6月2日进行修订,2005年12月16日进行修改,新版章节练习,考前压卷,金考典软件考前更新,下载链接 www. 2017年4月12日国务院以681号令颁布《统计法实施条例》。

狭义的统计法主要是指《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是否正确?

【错误】狭义的统计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广义的统计法是指统计法律制度,包括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统计地方性法规、统计规章及统计规范性文件。

在我国,有权制定统计法律制度的不包括

不包括省政协。在我国有权制定统计法律制度的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具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立法权的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构成:宪法及其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我国目前的统计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于 1983年12 月8 日由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1984 年1 月1 日起施行。1996 年 5 月 15 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统计法》的决定,对《统计法》进行了修正。2009 年 6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统计法》进行了修订, 201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统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次于统计法律,高于其他统计法律制度。现行统计行政法规主要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法实施条例》是对《统计法》中规定的职责职权、权利义务的细化和行政程序的具体规定,是根据《统计法》的规定对《统计法实施细则》进行修改,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颁布的。国务院于 1987 年 1 月 19 日批准《统计法实施细则》,2000 年 6 月 2 日进行修订,2005 年 12 月 16 日进行修改,2017 年 4 月 12 日国务院以 681 号令颁布《统计法实施条例》。2.《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是调整全国人口普查中各方参与者行为规范的统计行政法规。2010 年 5 月 24 日国务院令第 576 号公布,自 2010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3.《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是调整全国经济普查中各方参与者行为规范的统计行政法规。2004 年 9 月 5 日国务院令第 415 号公布施行。2018 年 8 月 11 日国务院令第 702 号进行修改。

2017统计法实施条例全文内容

  《统计法实施条例》8月1日起施行,严惩经济数据造假。下面是我精心为你们整理的关于2017统计法实施条例全文内容的相关内容,希望你们会喜欢!   2017统计法实施条例全文内容_统计法实施条例细则有哪些   2017统计法实施条例全文内容   日媒称,中国将从8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此举目的据说是严惩虚报国内生产总值(GDP)等经济数据和篡改数据等行为,以恢复公信力。   据日本《产经新闻》6月26日报道,不久前,中国国家统计局正式成立了“统计执法监督局”,改变指挥系统,统一管理下级统计当局,避免地方政府官员操纵数据。另外,条例还就事前泄露统计数据等行为规定了罚则。   报道称,在该条例实施前的7月中旬,中国将发布今年二季度GDP统计数据。   《产经新闻》报道称,今年1月,辽宁省省长陈求发在省人大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辽宁省所辖市县在2011年至2014年存在财政收入数据造假的问题,导致经济数据被注入水分。地方政府公开承认经济数据造假,这在中国还是头一次。   另据台湾“中央社”6月26日报道,审计署公布央企审计情况显示,在20家央企中有多达18家虚增收入,过去数年累积总额达到2001.6亿元人民币。   台湾媒体援引大陆媒体6月26日的报道称,虚构业务、人为增加交易环节、调节报表是这些央企虚增收入的主要方式。   报道称,过去几年来,这18家被审计署发现虚增收入的央企,虚报总额达2001.6亿元、利润202.95亿元,分别占同期收入与利润的0.8%和1.7%。   【延伸阅读】对经济数据造假“零容忍”   经济数据造假之所以乱象环生,与一个时期以来“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做法相关,也与我国过去统计监管薄弱、执法不严相关。要想杜绝经济数据造假,须解决好政绩观的问题,加快推动统计改革,在统计系统建立全员、全链条、全流程的统计数据责任制。此外,更须强化统计法治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统计事业发展   近日,中纪委官网陆续发布了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对有关地区和单位的巡视反馈情况。反馈结果指出,吉林和内蒙古存在“有的地方经济数据造假”问题。此前,中央巡视组在巡视辽宁时也指出,辽宁全省普遍存在经济数据造假问题。   统计数据是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统计数据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统计信息的价值,影响着科学决策的出台。经济数据一旦造假,危害巨大。在现实中,有些地方为了让经济运行的成绩单更好看,加注的水分甚至比实际成果还要多;有些地方的官员刚刚上任时故意压低经济数据,干了一段时间后,又给经济数据注水,目的是彰显政绩,以求获得提拔重用;还有个别地方为了获得政策支持,故意压低经济数据,努力给自己带上贫困的帽子u2026u2026   经济数据造假之所以乱象环生,与一个时期以来“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做法密切相关。在唯GDP论英雄的背景下,个别官员为了快出成绩、多出成绩,往往抱着急功近利的心态,想方设法在经济数据统计上注水造假。加之,过去我国对统计监管薄弱、执法不严,也让一些人敢于钻空子。   经济数据造假,不仅有违“官德”,且事属违法,将严重影响民众对政府各种统计数据的信任程度,直接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权威,给政府公信力带来巨大伤害。因此,必须坚决对这种现象说“不”,敢于对经济数据造假行为“零容忍”。   杜绝经济数据造假,首先须解决好政绩观的问题。通过改革政绩考核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纠正长期以来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真正做到不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这样才能真正引导领导干部把更多精力放到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上来,追求实实在在的发展、追求没有水分的发展、追求质量效益相统一的发展。   同时,要加快推动统计改革。要在统计系统建立全员、全链条、全流程的统计数据责任制,健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最重要的还是应强化统计法治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统计事业发展。加大对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的普法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统计法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和制止个别地方、少数人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确保各类重大统计数据造假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使违法者付出高额成本,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法治社会氛围。(原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林火灿)

统计法实施条例乡镇配备什么统计人员

《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履行统计职责,在统计业务上受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拓展资料:2017年6月19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对统计人而言,这是一个庄严的开始。在统计人的心中,数据的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不能有半点的疏忽大意。对统计工作者而言,《实施条例》不仅是戒律清规,也是一份职业信念,更是统计法治工作的尚方宝剑。《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1987年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百度百科

急!统计法实施细则里的第三十三条说:"企业事业组织有《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可

《统计法》里没有,但是一个法律一般还要配备一个国务院颁布的解释说明法律的文,《统计法实施细则》

统计法实施细则第四条适用范围

为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知衫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等党内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和附则。从防惩统计造假作假的责任界定、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等方面,对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级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中的领导人员,各级政府统计机构、有关部门责任人员,统计调查(或检查)对象责任人员明确了适用对象、情形认定和处分处理建议要求。“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包括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时,认为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涉嫌统计违纪违法,依纪依法应当给予处分处理,向该国家工作人员的任免机关、纪检机关、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处分处理建议的工作”。拓展资料:前款所称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中负有责任的领导人搭乱腔员、直接责任人员。其中,领导人员包括: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陪山出机构的领导人员,有关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人员,乡(镇)党委和政府及其内设机构的副科级以上的领导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中的领导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第二章 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制度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按照下列三类情况,分别建立统计制度,编制统计调查计划,按照规定经审查机关批准后实施:(一)国家统计调查,是指全国性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包括国家统计局单独拟订的和国家统计局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拟订的统计调查项目。国家统计调查计划中新的、重大的统计调查项目,由国家统计局报国务院审批;经常性的、一般性的统计调查项目,由国家统计局审批。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计调查方案实施国家统计调查。(二)部门统计调查,是指各部门的专业性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由该部门的统计机构组织本部门各有关职能机构编制。其中,统计调查对象属于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的,由本部门领导人审批,报国家统计局或者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备案;统计调查对象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报国家统计局或者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其中重要的,报国务院或者本级地方人民政府审批。各部门统计调查管辖系统的划分办法,由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三)地方统计调查,是指地方人民政府需要的地方性的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的报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规定,报国家统计局备案。 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重复、矛盾。国家统计调查与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的分工,由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具体商定。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综合协调部门需要的统计资料,应当从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搜集;确实需要直接进行统计调查的,应当编制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依照《统计法》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实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部门统计调查,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报送基本统计资料或者综合统计资料。国家统计局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定期、无偿地向本级人民政府部门提供有关综合统计资料。 统计调查计划按照统计调查项目编制。统计调查项目,是指一定时期内为实现特定统计调查目的而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统计调查项目的计划应当列明:项目名称、调查机关、调查目的、调查范围、调查对象、调查方式、调查时间、调查的主要内容。编制统计调查计划,必须同时编制统计调查方案。统计调查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统计调查对象填报用的统计调查表和说明书;(二)供整理上报用的统计综合表和说明书;(三)统计调查需要的人员和经费及其来源。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各部门统计机构对送审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应当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应当退回修改或者不予批准。编制和审查统计调查方案,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在已经批准实施的各种统计调查中能够搜集到资料的,不得重复调查;(二)抽样调查、重点调查或者行政记录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得制发全面统计调查表;一次性统计调查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得进行经常性统计调查;按年统计调查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得按季统计调查;按季统计调查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得按月统计调查;月以下的进度统计调查必须从严控制;(三)编制新的统计调查方案,必须事先试点或者征求有关地方、部门和基层单位的意见,进行可行性论证,保证切实可行,注重调查效益;(四)统计调查需要的人员和经费应当有保证。 国家建立周期性的普查制度。周期性普查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所需要的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进行经常性抽样调查,应当通过基本统计单位普查和行政记录的方式,查明基本统计单位及其分布情况,建立科学的抽样框,按照随机原则在调查总体中选取足以代表总体的样本单位,减少抽样误差。 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统计调查表,必须在右上角标明表号、制表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对未标明前款所列内容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表,有关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统计机构有权废止。 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制度,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各部门、各企业事业组织提供的统计资料,由本部门、本单位领导人或者统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后上报。有关财务统计资料由财务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提供,并经财务会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乡、镇统计员提供的统计资料,由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乡、镇统计员审核、签署或者盖章后上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必须做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可以公开的社会经济信息为社会公众服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之外提供统计信息咨询,实行有偿服务。具体办法由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资料保密管理的规定,加强对统计资料的保密管理。第十九条 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建立统计资料档案制度。统计资料档案的保管、调用和移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 国家建立健全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制度。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由国家统计局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其中,与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有重复、交叉的,应当在同国家统计局协商后,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统计数据,应当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报国家统计局备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公布其统计调查取得的地方统计数据,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国家统计局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和计划,制定统计工作规章,制订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和国家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二)健全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或者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国家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三)在国务院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国社会经济抽样调查;(四)根据国家制定政策、计划和进行管理的需要,搜集、整理、提供全国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五)审查国务院各部门编制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管理国务院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六)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国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七)统一领导和管理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八)组织指导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和统计书刊出版工作;(九)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国际交流。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承担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调查任务,依法独立开展统计调查,独立上报统计资料。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二)制订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统一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包括中央和地方单位的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三)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制定计划和进行管理的需要,搜集、整理、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四)审查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统计资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定期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六)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加强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和统计科学研究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干部和乡、镇统计员进行考核和奖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受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双重领导,在统计业务上以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领导为主。 乡、镇统计员执行乡、镇综合统计的职能,履行下列职责:(一)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乡、镇的基本统计资料;(三)组织指导本乡、镇各有关单位、人员加强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健全本乡、镇的统计台账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组织乡、镇以下的统计业务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统计法》等有关规定和统计工作的需要,设置专职的或者兼职的统计员,建立健全乡、镇统计信息网络。乡、镇统计员和乡、镇统计信息网络在统计业务上受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领导。村的统计工作,由村民委员会指定专人负责,其在统计业务上受乡、镇统计员的领导。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执行本部门综合统计的职能,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本部门各职能机构(包括生产、供销、基建、劳动人事、财务会计等机构)的统计工作,共同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二)制订本部门的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组织指导本部门及其管辖系统内企业事业组织的统计工作,加强统计队伍和统计基础工作建设;(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领导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报送和提供本部门的基本统计资料,会同计划和其他有关职能机构对本部门执行政策、计划和经营管理效益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四)管理本部门制发的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五)会同本部门的人事教育机构,组织指导本部门的统计教育和统计干部培训;对本部门统计人员进行考核和奖励;加强本部门统计科学研究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计机构的设置,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依照《统计法》的规定执行。 企业事业组织的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执行本单位综合统计的职能,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本单位各职能机构和下属机构的统计工作,共同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制订、实施本单位的统计工作计划和统计制度,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和提供统计资料,对本单位计划的执行情况和经营管理的效益,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三)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四)会同本单位有关职能机构完善计量、检测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核算制度。企业事业组织的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在统计业务上,受所在地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乡、镇统计员的指导。中小型企业事业组织不单设统计人员的,可以指定人员专门负责统计工作。 具有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的调动,应当分别征求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意见;其中,具有中级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的调动,应当征得上级统计机构的同意。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调动,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同意。乡、镇统计员的调动,应当征得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同意。各部门和企业事业组织统计负责人的调动,应当征求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意见。 国家统计局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统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国家统计局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增加和补充统计人员,应当从具备统计专业知识的人员中选调。

统计法实施细则

《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统计是指运用各种统计方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等统计活动的总称。”《统计法》第二条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这是《统计法》对我国政府统计基本任务的法律规定,也是《统计法》对我国政府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三大功能的法律认可。扩展资料:利用科学的方法搜集、整理和分析和提供关于社会经济现象数量资料的工作的总称,是统计的基础。在一定统计理论指导下,采用科学的方法,搜集、整理、分析统计资料的一系列活动过程。它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治国和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至今已有四五千年的历史。现实生活中,统计工作作为一种认识社会经济现象总体和自然现象总体的实践过程,一般包括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整理和统计分析四个环节。给定一组数据,统计学可以摘要并且描述这份数据,这个用法称作为描述统计学。另外,观察者以数据的形态建立出一个用以解释其随机性和不确定性的数学模型,以之来推论研究中的步骤及母体,这种用法被称做推论统计学。这两种用法都可以被称作为应用统计学。另外也有一个叫做数理统计学的学科专门用来讨论这门科目背后的理论基础。

根据《统计法》规定统计法律责任可以分为什么责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违反了统计法律法规要承担与其违法情节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违反计划法,要支付社会抚育费。

涉及企业权利义务的主要统计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 附:修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法律效力低于《统计法》而高于地方统计法规及统计规章。( )

【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属于统计行政法规。统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次于统计法律,高于其他统计法律制度。统计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次于统计法律,高于其他统计法律制度。

初级统计师考试《统计学和统计法》巩固题及答案

2017初级统计师考试《统计学和统计法》巩固题及答案   巩固题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自()起开始实施的。   A.1983年12月8日   B.1984年1月1日   C.1987年1月19日   D.1996年5月15日   2.《山东省境计管理条例》是由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属于()。   A.统计法律   B.统计规章   C.地方统计法规   D.统计行敢法规   3.我国的统计工作实行()管理体制。   A.集中型   B.分散型   C.集中与分散型   D.统一领导、分教负责   4.下列数列中哪一个属于动态数列()   A.学生按学习成绩分组形成的数列   B.工业企业按地区分组形成的数列   C.职工按工资水平高低排列形成的数列   D.出口额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形成的数列   5.增长量同作为比较基准的数列水平之比,就是()   A.总速度   B.平均速度   C.发展速度   D.增长速度   6.在统计调查中,调查单位和填报单位之间()。   A.是一致的   B.是毫无区别的   C.一般是有区别的.但有时又是一致的   D.是无关联的两个概念   7.在次数分布中,频率是指()。   A.各组的频率相互之比   B.各组分布次数的相互之比   C.各组分布次数与频率之比   D.各组分布频数与频数总之比   8.下列组距数列组中值的计算中,错误的计算公式是()。   A.组中值=(上限+下限)/2   B.组中值=上限+组距/2   C.组中值=下限+组距/2   D.首组是开口组组中值=首组上限-邻组组距/2   9.把人口现象按照民族划分.各组间的差异属于()。   A.数量差异   B.属性差异   C.数值差异   D.变量值差异   10.在相对指标中,主要用有名数来表现指标数值的是()。   A.结构相对数   B.强度相对教   C.比较相对教   D.动态相对数   参考答案:1.B2.C3.D4.D5.D   参考答案:6.C7.D8.B9.B10.B   巩固题二:   1.时间序列中,各项指标数值可以相加的是()。   A.绝对数时间序列   B.时期序列   C.时点序列   D.相对数或平均数时间序列   2.时间序列中的发展水平()。   A.只能是绝对数   B.只能是相对数   C.只能是平均数   D.可以是绝对数,也可以是相对数或平均数   3.某企业2004年下半年各月的库存资料如下表所示,其平均库存量为()。   A.10868.1   B.10745.8   C.9056.75   D.12895   4.根据《统计法》规定?对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主要采取()。   A.行政处分   B.通报批评   C.罚款   D.行政处罚   5.《统计法》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统计违法行为是指()的行为。   A.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   B.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C.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   D.泄漏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或统计调查对象商业秘密   6.说明现象在较长时期内发展的总速度的指标是()   A.环比发展速度   B.平均发展速度   C.定基发展速度   D.定基增长速度   7.平均发展速度是()   A.定基发展速度的算术平均数   B.环比发展速度的算术平均数   C.环比发展速度连乘积的几何平均数   D.增长速度加上100%   8.增长1%的绝对值是()   A.水平指标   B.速度指标   C.速度与水平相结合的指标   D.以上三种均可   9.时间序列是()   A.将一系列统计指标排列起来而形成   B.将同类指标排列起来而形成   C.将同一空间、不同时间的统计指标数值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起来而形成   D.将同一空间、不同时间的统计指标数值排列起来而形成   10.下列属于时点序列的`是()。   A.某地历年工业增加值   B.某地历年工业劳动生产率   C.某地历年年末城镇总人口数   D.某地历年工业产品进出口总额   参考答案:1-5BDAAD 6-10CCCCC   巩固题三:   (一) 混选题   1.根据产品的使用性质,可将产品分为()。   A.中间产品   B.最终产品   C.最初投入   D.中间投入   2.最终产品是指用于()的产品。   A.最终消费   B.积累   C.出口   D.生产中直接消耗   3.工业企业总产出包括( )。   A.工业成品价值   B.工业自制半成品变动价值   C.工业性作业   D.工业成品库存价值   4.投入产出表宾栏包括的项目是()。   A.中间使用   B.最终使用   C.中间投入   D.增加值   5.以下属于中间消耗价值的是生产经营中消耗()   A.机器设备   B.原材料   C.仓储   D.广告、保险   6.生产税包括()。   A.产品税   B.销售税   C.营业税   D.以收入为基础的税金   7.关于国内生产总值,下述概念正确的有()。   A.一定时期内一国范围内各生产单位生产的增加值总和;   B.一定时期内一国生产的全部产品的价值总和;   C.一定时期一国范围内各生产单位所生产的最终产品的价值总和;   D.一定时期内一国生产的全部货物价值总和   8.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方法有()。   A.各部门总产出的总和   B.总产出-中间消耗   C.劳动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D.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货物服务净出口   (二) 判断题   1.生产就是由投入到产出的过程。   2.国内生产总值是一国当期生产的全部产品的价值总和。   3.国内总产出是一国当期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的价值总和。   4.增加值不仅包括生产单位自身生产活动的成果,还包括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中间产品的价值。   5.生产税净额是生产税与生产补贴的差额。   6.生产补贴是国家针对货物或服务的生产或出口对生产单位所作的补贴。   7.生产税净额代表政府参与生产单位生产所获得的收入。   8.营业盈余等于会计损益表中的利润总额。   9.政府消费即为政府财政支出。   10.资本形成总额是指用于增加固定资产所花费的投资支出。   11.投入产出表的基本设计原则是:行的方向表示各部门生产活动的投入及其来源,列的方向表示各部门生产活动的产出及其使用。   12.完全消耗系数仅反映产业间的直接联系。   13.列昂惕夫逆矩阵度量了最终使用和总产出之间的联系的强度。   答案   (一) 混选题   1.A、B 2.A、B、C 3.A、B、C 4.A、B 5.B、C、D 6.A、B、C 7.A、C 8.B、C、D   (二) 判断题   1.正确 2.错误 3.错误 4.错误 5.正确 6.错误 7.正确 8.错误 9.错误 10.错误 11.错误 12.错误 13.正确   巩固题四:   1.抽样误差是指用样本指标估计总体指标时产生的一种()。   A.计算误差   B.登记误差   C.随机的代表性误差   D.系统误差   2.反映抽样指标与总体指标之间抽样误差的可能范围的指标是()。   A.抽样平均误差   B.抽样极限误差   C.抽样误差系数   D.概率度   3.在同样隋况下,不重复抽样的抽样平均误差与重复抽样的抽样平均误差相比,()。   A.后者小于前者   B.前者小于后者   C.两者相等   D.两者有时相等,有时不等   4.时间数列中,每项指标数值可以相加的是()。   A.相对数时间数列   B.平均数时间数列   C.时期数列   D.时点数列   5.由下列指标和时间构成的数列中,属于平均数时间数列的是()。   A.年末总人口   B.出勤率   C.居民消费水平   D.人口自然增长率   6.假定某一现象每年绝对增长量是稳定的,则年增长速度的变化趋势是()。   A.稳定不变   B.有所上升   C.有所下降   D.有升有降   7.已知某地粮食产量的环比发展速度1997年为105%,1998年为103.5%,2000年为104%,又知以1996年为基期的2000年的定基发展速度为116.4%,则1999年的环比发展速度为()。   A.105.2%   B.103%   C.102.4%   D.109.2%   8.数量指标指数反映的内容是()。   A.现象相对水平变动程度   B.现象平均水平变动程度   C.现象工作质量变动程度   D.现象总规模和总水平变动程度   9.下列指数中属于质量指标指数的是()。   A.产品产量指数   B.商品销售量指数   C.价格指数   D.农作物播种面积指数   10.综合指数中同度量因素的一项重要作用是()。   A.把不能直接相加对比的现象的量,过渡到可以相加对比   B.保持指数体系中各指数在数量上的对等关系   C.观察指数化指标的综合变动   D.使平均指数变形为综合指数   答案:1.C 2.B 3.B 4.C 5.C 6.C 7.B 8.D 9.C 10.A ;

虚报统计资料是指行为人违反统计法和什么的规定

统计制度统计违法行为1、虚报统计资料。2、瞒报统计资料。3、伪造统计资料。4、篡改统计资料。5、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6、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7、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对拒绝、抵制编造数据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8、违反统计法有关保密规定的。9、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进行欺诈活动。10、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的。11、拒不接受统计检查的行为。根据《统计法》及其他统计法规、规章的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屡次迟报等。虚报是指行为人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规定,高于实际统计数据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瞒报是指低于实际统计数据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伪造是指没有事实根据,编造虚假数据或资料的行为;篡改是指利用职权,擅自修改真实的统计资料的行为;拒报是指拒不执行国家统计制度,明确表示不履行提供统计资料的义务,对统计部门进行统计调查的合法要求置之不理的行为;屡次迟报是指行为人上一年度已有迟报记录、本年度又有两次迟报行为,或上一年度虽无迟报记录、本年度有三次迟报行为的。各个地方的处罚不一样!一、什么是迟报、拒报统计资料?迟报统计资料,是指行为人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规定,不按法定的报送统计资料时间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这种统计违法行为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行为人必须违反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规定;2、不按法定的报送统计资料时间报送统计资料。拒报统计资料,是指具有上报统计资料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拒不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对统计部门进行统计调查的合法要求置之不理,不履行提供统计资料的义务。具体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明确表示拒绝上报统计资料的;2、被检查单位的领导人及有关责任人员不按期据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3、经《统计报表催报单》催报,仍不在限定期限内报送统计资料的;4、拒不参加年报会议,也不领取统计报表的。二、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对于迟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根据《统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拒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根据《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拒报统计资料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拒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如何认定迟报次数?根据《统计法》的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出现一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就将受到行政处罚。如果出现多次迟报行为,行政处罚将会加重。多次迟报统计资料是指已有迟报记录,再次发生迟报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计算“多次迟报统计资料”的“次”,应根据调查对象超过法定期限报送的统计调查表的不同,分别计算。凡统计调查表的表名、表号、制表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机关、批准文号、报告期别、报告日期等其中之一不同的,就分别计作一次。但对于报告期和报送日期相同的一套统计调查表,无论其表名、表号、制表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机关、批准文号等是否相同,则应计作一次。例如,有一份统计调查表的报送日期为月后10日前,另一份统计调查表的报送日期为月后15日前,如果都迟报,则应认定为迟报两次。又如,在同一报告期和报送日期的两份以上统计调查表中,其中有一份统计调查表迟报,应认定为迟报一次;有两份迟报,也应认定为迟报一次。四、涉密数据还需上报吗?根据《统计法》的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同时,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对统计调查对象以保密为由,拒绝按时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根据统计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目前,个别上市公司以保护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统计资料,已构成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股份上市公司作为企业事业组织的一种形式,应根据《统计法》的规定,履行如实提供统计资料的义务,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虚报、瞒报虚报统计资料,是指行为人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高于实际统计数据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虚报统计资料最基本的特征是“以少报多”。例如,某企业6月份实际完成工业产值890万元,但是由于统计员粗心,将该月的工业产值错误计算为980万元,该厂统计负责人在没有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就同意将统计结果报送给统计部门,致使该厂六月份的工业产值多报90万元。瞒报统计资料,是指行为人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低于实际统计数据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瞒报统计资料最基本的特征是“以多报少”。例如:某企业2003年度上报职工工资总额为110万元。统计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实际发出的工资总额为295万元。原因一是该企业为了少交个人所得税,故意少报;二是该企业未按统计制度规定,将发给职工的误餐补贴计算在内。从虚报、瞒报统计资料这两种统计违法行为的主观构成来看,并不仅仅是以故意为前提,而是以行为人有过错为前提的。因此,只要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并因为这种过错导致实施了高于或者低于实际统计数据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就可以认定其已构成虚报或者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因疏忽大意等过失而导致的多报或者少报行为,首先要认定为虚报或者瞒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统计局依据《统计法》规定具有行政处罚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二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在我国有权制定统计法律制度的不包括

省政协。统计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统计法律具有两个鲜明特点:一是统计法律所规定的内容是统计工作中的一些根本性问题,包括统计管理体制、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设置及基本职责、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统计资料公布等。二是统计法律在统计法律制度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是制定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统计规章、统计规范性文件的依据。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及统计规章、统计规范性文件均不得与统计法律相抵触。我国目前的统计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于 1983年12 月8 日由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1984 年1 月1 日起施行。1996 年 5 月 15 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统计法》的决定,对《统计法》进行了修正。2009 年 6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统计法》进行了修订, 201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统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次于统计法律,高于其他统计法律制度。现行统计行政法规主要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法实施条例》是对《统计法》中规定的职责职权、权利义务的细化和行政程序的具体规定,是根据《统计法》的规定对《统计法实施细则》进行修改, 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颁布的。国务院于 1987 年 1 月 19 日批准《统计法实施细则》,2000 年 6 月 2 日进行修订,2005 年 12 月 16 日进行修改,2017 年 4 月 12 日国务院以 681 号令颁布《统计法实施条例》。2.《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是调整全国人口普查中各方参与者行为规范的统计行政法规。2010 年 5 月 24 日国务院令第 576 号公布,自 2010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3.《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是调整全国经济普查中各方参与者行为规范的统计行政法规。2004 年 9 月 5 日国务院令第 415 号公布施行。2018 年 8 月 11 日国务院令第 702 号进行修改。

2012中级统计师基础理论知识点:统计法

统计法的基本含义   统计法是调整统计部门在管理统计工作、进行统计活动过程中与其他相关方面发生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它是由国家制定的关于统计活动的行为准则。   具体地说,统计法规定了统计的组织实施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在统计活的、统计管理工作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统计行政机关的职权、职责,统计调查者的职责、职权,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违反统计法的规定或不履行职责、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统计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统计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广义的统计法则包含了所有规范统计活动的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理解点:   1.统计法不是统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的简单罗列,而是一个有机的体系。   2.统计法作为我国行政法的一个组成部分,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原则、特点和作用,是一门独立的分支学科。   统计法的特点   统计法与其他规范相比,具有以下两个特点:   一是调整对象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   理解点:特殊性是针对统计部门在管理统计工作进行统计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为其调整对象。复杂性是指,统计法所设速描社会关系既有纵向的管理关系,也有横向的指导关系;既有统计机构内部的管理关系,也有统计机构对调查对象的管理关系,还有对民间调查的管理关系。   二是规范的内容具有专业性。   理解点:统计法的专业性是指统计法律制度中包含着大量关于统计工作的技术性规范。比如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等。这些规范是统计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统计法的作用   一、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推进统计工作的现代化进程   首先,《统计法》第三条确定了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以法律的形式为统计工作的现代化从体制上、组织上提供了保障。   其次,统计法为统计工作的科学化提供了法律依据。《统计法》第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国家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科学研究,健全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提高统计的科学性。   第三,《统计法》为统计标准的科学化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统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制定统一的统计标准,保障统计调查采用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统计表式、统计编码等的标准化;国家统计标准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补充性的部门统计标准,报国家统计局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不得与国家统计标准相抵触。   第四,为统计信息化建设提供了保障。《统计法》第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国家有计划地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议,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统计法》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可以在统计调查对象中推广使用计算机网络报送统计资料。   最后,为建设一支具备现代统计专业知识的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统计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聘制度,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保障统计队伍的稳定性;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是整个统计工作的灵魂。完善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法律制度,是此次《统计法》修订的重中之重。   一是明确了有关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在统计活动中的基本守则。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   二是进一步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度。   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制度,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三是强化了统计数据质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依照新统计法的规定,今后一个地方、部门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对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将难辞其咎。新统计法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进行的全方位制度设计和创新,彰显了国家进一步强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的决心和信心,对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将发挥重要作用。   新《统计法》宣传的口号就是: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实效性。   统计行政法规   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是统计行政法规,于1987年1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5日由国家统计局发布实施;2000年6月2日由国务院批准做出第一次修订,2000年6月15日由国家统计局发布实施;2005年12月1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对其作了第二次修改。   在整个统计法律制度中,统计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低于法律,高于地方性统计法规和统计规章。   我国现行的统计行政法规有《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等。   还有一种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由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和命令,此类文件统称为法规性文件。如198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等。   地方性统计法规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是由上述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发布、并于本地实施的统计行为规范。   地方性统计法规的效力低于统计法律和统计行政法规。   我国31个省(区、市)都制定了地方性统计法规。   统计行政规章   统计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有关统计的规范性文件。   统计行政规章的效力低于统计法律和统计行政法规。   统计行政规章分为两类:   一是政府规章,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制定的统计行政规章;   二是部门规章,即由国务院各级部委和具有行政管理权的国务院直属机构制定的统计行政规章。   国家统计局制定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统计行政规章主要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涉外调查管理办法》、《部门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等。

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不属于部门统计机构职责的是(  )。

【答案】:D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规定,部门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在组织实施统计活动时具有下列职责职权:①依法管理本部门统计工作;②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③执行国家统计标准;④拟定统计调查项目及其统计调查制度;⑤组织实施统计调查;⑥公布本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⑦开展统计分析;⑧实施统计监督;⑨管理本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所取得的资料。D项,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属于国家统计局职责。

根据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项目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项目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人口和就业情况调查:包括人口基本情况、生育状况、劳动力和就业情况等方面的调查。2.国民经济核算调查:包括生产总值、工业生产、固定资产投资、贸易等方面的调查。3.农村经济和社会调查:包括农村经济收入、耕地利用、农村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调查。4.工商业调查:包括企业资产、经营情况、雇佣人数等方面的调查。5.价格指数调查:包括居民消费价格、工业生产价格等方面的调查。6.教育文化和卫生计生调查:包括教育投入、学生情况、文化活动、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调查。7.自然资源和环境状况调查:包括土地利用、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和环境污染等方面的调查。8.其他需要开展的统计调查项目。在进行统计调查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确保调查内容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比性,保护个人信息和企业商业秘密,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也需要加强对统计调查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数据的合法性和使用的有效性。拓展资料:以上所列举的统计调查项目是国家在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开展统计工作的重点。这些数据对于国家政策制定、宏观调控和管理决策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而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讲,这些数据也可作为重要的市场研究和决策支持的依据。因此,进行统计调查是保证国家发展、社会稳定和市场繁荣的必要手段。在统计调查过程中,应当注重调查方法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样本选取的公正性和足够性,并严格保障统计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性,从而推动统计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服务。

统计法适用范围主要是

统计法适用范围主要是政府统计。统计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原则、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原则和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等方面的内容。一、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1、在统计体制方面,国家应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管理体制。2、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应当是统一的。3、统计资料应当依法统一管理和公布。二、 保障统计工作的独立性原则1、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独立单设。3、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政府综合统计机构独立支配、使用和管理人财、物。三、 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1、统计机构的职责是法定的。2、统计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其职权,既不能放弃职权,更不能放弃职权、滥用职权。3、减轻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应当把握的一项基本原则。四、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1、明确了建立统计信息共享机制的主体。2、 建立了定期公布统计资料的制度。3、 明确了统计资料公布的权限。4、明确了统计资料公开的方式。5、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积极做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五、统计资料保密原则1、 依法保守国家秘密。2、商业秘密受法律保护。3、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4、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统计法的常见问题解答(2)

  18.统计人员在进行统计调查时,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统计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作证件,向统计调查对象表明身份。未出示的,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调查。   19.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范围是如何划分的?   国家统计局依法组织管理全国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机构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由组织实施该项统计调查的调查机构负责查处。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关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例如,海关法和商业银行法分别赋予了海关对海关统计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金融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权。   20.政府统计机构在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有权采取哪些措施?   (1)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检查对象查询有关事项;   (2)要求检查对象提供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3)就与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4)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核对;   (5)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材料;   (6)对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21.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怎样配合统计监督检查?   《统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2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的哪些统计违法行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统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的下列统计违法行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1)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   (2)要求统计机构或者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3)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4)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   23.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的统计违法行为,应当怎样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统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有本条所列统计违法行为之一的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   24.统计调查对象拒绝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检查的违法行为包括哪些?   根据《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拒绝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检查的违法行为包括:   (1)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即明确表示不提供统计资料;或者虽没有明确表示不提供统计资料,但未按时提供,且经催报后仍不提供;   (2)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即所提供的统计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没有全面反映实际情况;   (3)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即明确表示不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或者虽然答复了但答复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4)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即明确表示不接受统计调查、统计检查,或者使用暴力、威胁等方式阻挠、抗拒统计调查、统计检查;   (5)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25.对统计调查对象拒绝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检查的违法行为,应当怎样追究法律责任?   《统计法》第四十一条对统计调查对象拒绝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检查的违法行为,针对不同的调查对象,规定了不同的法律责任:   (1)对国家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2)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3)对个体工商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6.对统计调查对象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统计违法行为,应当怎样追究法律责任?   《统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机关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27.《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何时颁布?何时实施?   2006年8月23日,国务院颁布了《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8.农业普查每几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是什么时间?   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2月31日24时。特殊地区的普查登记时间经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29.农业普查的对象有哪些?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九条规定,农业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   (1)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   (2)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   (3)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4)村民委员会;   (5)乡镇人民政府。   30.农业普查人员的哪些违法行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应当怎样追究法律责任?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普查人员不执行普查方案,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强令、授意普查对象提供虚假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并可以给予通报批评。   第四十条规定,普查人员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并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给予通报批评。   31.农业普查对象的哪些违法行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应当怎样追究法律责任?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农业普查对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1)拒绝或者妨碍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   (2)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农业普查资料的;   (3)未按时提供与农业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   (4)拒绝、推诿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农业普查执法检查的;   (5)在接受农业普查执法检查时,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普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农业生产经营户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农业普查对象有本条第一款第(1)、(4)项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2.什么是统计执法检查?   统计执法检查,是指统计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方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活动中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等各种活动的总称。   33.实施统计执法检查的有效合法证件是什么?   《统计执法检查证》和《天津市行政执法证》是实施统计执法检查的有效合法证件。统计执法检查员在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活动时,必须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天津市行政执法证》。   34.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要求是什么?   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必须做到:   (1)事实清楚,即案件所认定的事实必须真实、具体、准确,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2)证据确凿,即认定案件事实所依据的证据要符合客观情况,要足以把案件中认定的事实证明清楚。   (3)定性准确。即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性质,以案件事实为基础,以统计法律法规为判断标准。   (4)处理恰当。即依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统计违法者以轻重适度、恰如其分的处理。   (5)适用法律正确。即查处案件所引据的法律条款必须做到准确、无误。   (6)程序合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既要做到实体合法,也要做到程序合法,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步骤、时限等办理。   35.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程序是什么?   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处理、结案。   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统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适用简易处罚程序,当场作出统计行政处罚决定。

8、什么是地方性统计法规和统计行政规章?

  地方性统计法规,是由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发布的、并于本地方实施的统计行为规范。   根据宪法、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统计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有关统计的规范性文件。统计行政规章分为两类:一是地方统计行政规章,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所制定的统计行政规章;二是部门统计行政规章,即由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统计行政规章。

统计法的基本内容包括

统计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原则、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原则和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等方面的内容。一、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1、在统计体制方面,国家应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管理体制。2、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应当是统一的。3、统计资料应当依法统一管理和公布。二、保障统计工作的独立性原则1、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独立单设。3、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政府综合统计机构独立支配、使用和管理人财、物。三、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1、统计机构的职责是法定的。2、统计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其职权,既不能放弃职权,更不能放弃职权、滥用职权。3、减轻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应当把握的一项基本原则。四、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1、明确了建立统计信息共享机制的主体。2、建立了定期公布统计资料的制度。3、明确了统计资料公布的权限。4、明确了统计资料公开的方式。5、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积极做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五、统计资料保密原则1、依法保守国家秘密。2、商业秘密受法律保护。3、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4、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统计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统计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原则、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原则和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等方面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内容

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活动。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第三条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第四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第五条国家加强统计科学研究,健全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国家有计划地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第六条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第七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第八条统计工作应当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对检举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九条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 第一条统计调查项目包括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国家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全国性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专业性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地方性统计调查项目。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应当明确分工,互相衔接,不得重复。第二条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报国务院备案;重大的国家统计调查项目报国务院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统计调查对象属于本部门管辖系统的,报国家统计局备案;统计调查对象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或者共同制定。其中,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由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报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第三条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机关应当对调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公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第四条制定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并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一并报经审批或者备案。统计调查制度应当对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对象、调查组织方式、调查表式、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等作出规定。统计调查应当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或者原备案机关备案。第五条统计调查表应当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等标志。对未标明前款规定的标志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表,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依法责令停止有关统计调查活动。第六条搜集、整理统计资料,应当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性抽样调查为主体,综合运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并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第七条国家制定统一的统计标准,保障统计调查采用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和统计编码等的标准化。国家统计标准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补充性的部门统计标准,报国家统计局审批。部门统计标准不得与国家统计标准相抵触。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可以在统计调查对象中推广使用计算机网络报送统计资料。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统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第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第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提供统计所需的行政记录资料和国民经济核算所需的财务资料、财政资料及其他资料,并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报送其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取得的有关资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有关统计资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公布统计资料。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由本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布。第六条 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 计5条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统计局,依法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的统计工作。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派出调查机构,承担国家统计局布置的统计调查等任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依法组织、管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在统计业务上受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第二十九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第三十条 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有权就与统计有关的问题询问有关人员,要求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并改正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作证件;未出示的,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调查。第三十一条 国家实行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聘制度,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保障统计队伍的稳定性。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计5条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监察机关对下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执行本法的情况,实施监督。第三十三条 国家统计局组织管理全国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但是,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机构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由组织实施该项统计调查的调查机构负责查处。法律、行政法规对有关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协助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移送有关统计违法案件材料。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在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检查对象查询有关事项;(二)要求检查对象提供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三)就与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有关人员;(四)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核对;(五)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六)对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未出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检查。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计11条第三十七条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的;(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五)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第四十条 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二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时,认为对有关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该国家工作人员的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第四十四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个人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活动中拒绝、阻碍统计调查,或者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利用虚假统计资料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的,除对其编造虚假统计资料或者要求他人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由作出有关决定的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监察机关取消其荣誉称号,追缴获得的物质利益,撤销晋升的职务。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中,对国家统计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派出的调查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向国家统计局申请行政复议;对国家统计局派出的其他调查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向国家统计局在该派出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派出的调查机构申请行政复议。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计3条第四十八条 本法所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指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第四十九条 民间统计调查活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个人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统计调查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请审批。利用统计调查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五十条 本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统计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统计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原则、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原则和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等方面的内容。一、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1、在统计体制方面,国家应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管理体制。2、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应当是统一的。3、统计资料应当依法统一管理和公布。二、 保障统计工作的独立性原则1、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独立单设。3、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政府综合统计机构独立支配、使用和管理人财、物。三、 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1、统计机构的职责是法定的。2、统计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其职权,既不能放弃职权,更不能放弃职权、滥用职权。3、减轻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应当把握的一项基本原则。四、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1、明确了建立统计信息共享机制的主体。2、 建立了定期公布统计资料的制度。3、 明确了统计资料公布的权限。4、明确了统计资料公开的方式。5、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积极做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五、统计资料保密原则1、 依法保守国家秘密。2、商业秘密受法律保护。3、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4、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扩展资料1、要具有普遍性。包括两方面的含义:(1)统计法的基本原则必须贯穿于全部统计法律规范之中,也就是贯穿于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地方统计法规、统计规章及其它统计规范性文件之中。任何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地方统计法规、统计规章和统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执行,都必须体现和遵循这些原则。(2)统计法的基本原则应贯穿于整个统计活动中,对统计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2、要具有基础性。作为统计法的基本原则,首先应当是指导整个统计法制工作的原则。任何统计法制工作的进行,都应以统计法的基本原则为基础。3、要具有概括性。它是指统计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了一系列统计法原则的一般本质。反映了统计规范的共同立法精神和宗旨。4、要具有特殊性。作为统计法的基本原则,应当按照其调整的统计法律关系的特殊性,使统计法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同时,符合其本身的特殊要求,反映统计法的特点。5、作为是最基本的原则,不应过多和过于分散。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统计法基本原则

我国现行的统计法律规范的效力由高到低分别为什么

我国现行的统计法律规范的效力由高到低分别为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统计地方性法规。统计法是调整统计部门在管理统计工作进行统计活动过程中与其他相关方面发生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它是由国家制定的关于统计活动的行为准则。具体地组织、个体工商户、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在统计活动、统计管理工作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统计行政机关的职权、职责,统计调查者的职责、职权,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违反统计法的规定或不履行职责、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我国现行统计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

法律分析:主要表现为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统计行政规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统计资料能够通过行政记录取得的,不得组织实施调查。通过抽样调查、重点调查能够满足统计需要的,不得组织实施全面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2017)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统计资料能够通过行政记录取得的,不得组织实施调查。通过抽样调查、重点调查能够满足统计需要的,不得组织实施全面调查。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统计规律研究,健全新兴产业等统计,完善经济、社会、科技、资源和环境统计,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第四条 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主体,严格执行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应当保障统计活动依法进行,不得侵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得非法干预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不得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拒绝、抵制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不得组织实施营利性统计调查。  国家有计划地推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和资料开发。第二章 统计调查项目第六条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主要内容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的内容重复、矛盾。第七条 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机关(以下简称制定机关)应当就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论证,征求有关地方、部门、统计调查对象和专家的意见,并由制定机关按照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  重要统计调查项目应当进行试点。第八条 制定机关申请审批统计调查项目,应当以公文形式向审批机关提交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申请表、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和工作经费来源说明。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制定机关应当按照审批机关的要求予以补正。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机关应当受理。第九条 统计调查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  (一)具有法定依据或者确为公共管理和服务所必需;  (二)与已批准或者备案的统计调查项目的主要内容不重复、不矛盾;  (三)主要统计指标无法通过行政记录或者已有统计调查资料加工整理取得;  (四)统计调查制度符合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科学、合理、可行;  (五)采用的统计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制定机关具备项目执行能力。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向制定机关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仍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第十条 统计调查项目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审批机关应当在作出审批决定前,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第十一条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审批期限的理由告知制定机关。  制定机关修改统计调查项目的时间,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第十二条 制定机关申请备案统计调查项目,应当以公文形式向备案机关提交统计调查项目备案申请表和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  统计调查项目的调查对象属于制定机关管辖系统,且主要内容与已批准、备案的统计调查项目不重复、不矛盾的,备案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备案文号。第十三条 统计调查项目经批准或者备案的,审批机关或者备案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统计调查项目及其统计调查制度的主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统计调查项目除外。第十四条 统计调查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或者备案机关应当简化审批或者备案程序,缩短期限:  (一)发生突发事件需要迅速实施统计调查;  (二)统计调查制度内容未作变动,统计调查项目有效期届满需要延长期限。第十五条 统计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国家统计标准是强制执行标准。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应当执行国家统计标准。  制定国家统计标准,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对象主要有哪几类统计违法行为?

  统计违法行为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公民在统计活动中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规定的行为。它是统计违法者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统计违法行为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三)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四)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  (五)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数据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六)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  (七)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或者违反本法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八)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  (九)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泄露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或者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造成损害的行为;  (十)国家机关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规定,未报经审查或者备案,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的行为;  (十一)其他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  由此看来,统计调查对象主要有前五类统计违法行为。

统计法实施条例是什么含义,与统计法是什么关系,是对统计法的补充和细化吗

首先,从法律位阶上来讲,统计法是狭义的法律,由最高权力机关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统计法实施条例是行政法规,由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制定,二者都是广义上的“法”,但在狭义上,统计法是法律,统计法实施条例是行政法规。因中央人民政府对全国人大负责,故统计法实施条例的法律等级低于统计法,也即统计法为上位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为下位法。其次,统计法实施条例作为行政法规,是对统计法的阐释和细化,因为统计法作为法律,具有高度抽象性,对一些问题规定的比较抽象和笼统,为了便于操作,国务院通过制定实施条例来将统计法细化,对具体问题规定的较为详细。再次,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位法在对上位法细化的时候不得超过上位法规定的范围,即统计法实施条例只能在统计法的范围内进行解释和细化,不允许超越统计法的范围另行规定其他问题。也就是说,统计法实施条例只能对统计法细化,而不能对统计法进行补充。

根据统计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已建立起由什么组成的统计组织体系

法律分析:由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全国性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项目,由国家统计局制定。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专业性统计调查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第十一条 统计调查项目包括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国家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全国性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专业性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地方性统计调查项目。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应当明确分工,互相衔接,不得重复。

统计法的基本原则有?

统计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普查、报告和保密三个方面。普查是指全面而系统地收集各种经济、社会等统计数据,从而形成数据基础,为政府制定宏观调控和决策提供依据;报告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相关部门提交经济、社会等统计数据的行为。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完整;保密是指对搜集到的各种统计数据要进行保密处理,杜绝泄漏、损毁等情况的发生,保护涉密数据安全。这三个方面是统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原则,正确执行这些原则可以保证统计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可靠性。此外,统计法还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公开透明原则:指政府应该将收集到的数据及时公开,保证不同部门之间和公众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2.合法性原则:指统计调查和报告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统计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3.自愿原则:指统计调查参与者应该主动自愿参加调查,并且被调查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需要得到妥善保护,保护被调查者的自由和权利。4.综合性原则:指统计调查应该全面、综合、连续地进行,以保证数据的科学性和完整性。5.比较性原则:指统计工作需要进行客观、科学的比较,对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以便更好地认识各种社会现象和问题。6.公开透明原则:指政府应该将收集到的数据及时公开,保证不同部门之间和公众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7.合法性原则:指统计调查和报告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统计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8.自愿原则:指统计调查参与者应该主动自愿参加调查,并且被调查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需要得到妥善保护,保护被调查者的自由和权利。9.综合性原则:指统计调查应该全面、综合、连续地进行,以保证数据的科学性和完整性。10.比较性原则:指统计工作需要进行客观、科学的比较,对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以便更好地认识各种社会现象和问题。除了基本原则以外,统计法还规定了统计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统计工作的内容和方法、统计报表的发布、数据保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其中,统计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包括国家统计局和各级地方统计机构,他们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统计工作的进行。他们还要负责制定和修订统计标准和分类,统一指导和监督全国统计工作,保证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统计工作的内容和方法则包括国民经济核算、社会调查、人口普查、资源环境统计、科技统计等各个领域。根据不同的调查对象和目的,统计工作采用的方法也不同,比如有抽样调查、全面普查、模型估计等。统计报表则是统计工作的成果之一,它是统计数据的集合和呈现形式,通常包括表格、图形和文字等多种形式。根据统计法的规定,统计报表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被调查对象的情况,同时也需要保证数据的保密性和安全性。总之,统计法是我国政府管理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规定了统计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具体细节,保证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科学性,也为政府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下列关于《统计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

【答案】:A、B、C、E统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统计方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它具有两个鲜明特点:①统计法律所规定的内容是统计工作中的一些根本性问题;②统计法律在统计法律制度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统计规章、统计规范性文件的依据,统计行政法规、地方性统计法规及统计规章、统计规范性文件均不得与统计法律相抵触。《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我国目前的统计法律。国务院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

在统计法律制度中,统计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  )。

【答案】:B在整个统计法律制度中,统计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低于法律,高于地方性统计法规和统计规章。除《统计法实施细则》外,我国现行的统计行政法规还有《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等。还有一种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由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和命令,此类文件统称为法规性文件,如198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不得与(  )。

【答案】:AA项是统计法律;B项属于统计行政法规;C项属于统计行政规章;D项属于统计地方性法规。在整个统计法律制度中,统计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低于法律,高于地方性统计法规和统计规章。所以,《统计法实施细则》作为统计行政法规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抵触。【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已根据《统计法》的规定修改为《统计法实施条例》,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颁布。

统计法律,统计法规,统计规章的区别

其实都是有关统计的法,不过效力高低不同。法律、法规、规章的主要区别: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效力仅次于宪法。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效力仅次于法律。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对本行政区划有效,效力更低一些。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央人民银行、审计署和直属机构制定,效力低于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是由省级和较大市政府制定,对本行政区划有效,效力低于行政法规。如果规章之间有冲突,由国务院裁决;如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有冲突,由国务院给出意见: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直接适用;认为适用规章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属于统计行政法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法律。不是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05)

一、将第六条修改为:“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国家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机关,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在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由组织实施该项统计调查的调查队负责查处。”二、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国家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的制度,加强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要统计数据的监控和评估。”三、将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的第三项修改为:“在国务院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国社会经济抽样调查;”第七项修改为:“统一领导和管理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规定:“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承担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调查任务,依法独立开展统计调查,独立上报统计资料。”四、删除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的第六项。五、将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的第二项修改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和提供统计资料,对本单位计划的执行情况和经营管理的效益,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六、将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企业事业组织有《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款修改为:“个体工商户有《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决定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作

第十一条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审批期限的理由告知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2017)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统计资料能够通过行政记录取得的,不得组织实施调查。通过抽样调查、重点调查能够满足统计需要的,不得组织实施全面调查。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统计规律研究,健全新兴产业等统计,完善经济、社会、科技、资源和环境统计,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第四条 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主体,严格执行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应当保障统计活动依法进行,不得侵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得非法干预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不得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拒绝、抵制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不得组织实施营利性统计调查。  国家有计划地推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和资料开发。第二章 统计调查项目第六条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主要内容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的内容重复、矛盾。第七条 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机关(以下简称制定机关)应当就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论证,征求有关地方、部门、统计调查对象和专家的意见,并由制定机关按照会议制度集体讨论决定。  重要统计调查项目应当进行试点。第八条 制定机关申请审批统计调查项目,应当以公文形式向审批机关提交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申请表、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和工作经费来源说明。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制定机关应当按照审批机关的要求予以补正。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机关应当受理。第九条 统计调查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  (一)具有法定依据或者确为公共管理和服务所必需;  (二)与已批准或者备案的统计调查项目的主要内容不重复、不矛盾;  (三)主要统计指标无法通过行政记录或者已有统计调查资料加工整理取得;  (四)统计调查制度符合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科学、合理、可行;  (五)采用的统计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制定机关具备项目执行能力。

统计法的常见问题解答(2)

统计法的常见问题解答   18.统计人员在进行统计调查时,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统计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作证件,向统计调查对象表明身份。未出示的,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调查。   19.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范围是如何划分的?   国家统计局依法组织管理全国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机构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活动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由组织实施该项统计调查的调查机构负责查处。   法律、行政法规对有关部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例如,海关法和商业银行法分别赋予了海关对海关统计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金融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权。   20.政府统计机构在调查统计违法行为或者核查统计数据时,有权采取哪些措施?   (1)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向检查对象查询有关事项;   (2)要求检查对象提供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3)就与检查有关的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4)进入检查对象的业务场所和统计数据处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核对;   (5)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登记保存检查对象的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材料;   (6)对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21.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怎样配合统计监督检查?   《统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2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的哪些统计违法行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统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的下列统计违法行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1)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   (2)要求统计机构或者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3)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4)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   23.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的统计违法行为,应当怎样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统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有本条所列统计违法行为之一的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   24.统计调查对象拒绝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检查的违法行为包括哪些?   根据《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拒绝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检查的违法行为包括:   (1)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即明确表示不提供统计资料;或者虽没有明确表示不提供统计资料,但未按时提供,且经催报后仍不提供;   (2)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即所提供的统计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没有全面反映实际情况;   (3)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即明确表示不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或者虽然答复了但答复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4)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即明确表示不接受统计调查、统计检查,或者使用暴力、威胁等方式阻挠、抗拒统计调查、统计检查;   (5)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25.对统计调查对象拒绝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检查的违法行为,应当怎样追究法律责任?   《统计法》第四十一条对统计调查对象拒绝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检查的违法行为,针对不同的调查对象,规定了不同的法律责任:   (1)对国家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2)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3)对个体工商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6.对统计调查对象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统计违法行为,应当怎样追究法律责任?   《统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机关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27.《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何时颁布?何时实施?   2006年8月23日,国务院颁布了《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8.农业普查每几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是什么时间?   农业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6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2月31日24时。特殊地区的普查登记时间经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29.农业普查的对象有哪些?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九条规定,农业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   (1)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   (2)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   (3)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4)村民委员会;   (5)乡镇人民政府。   30.农业普查人员的哪些违法行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应当怎样追究法律责任?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普查人员不执行普查方案,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强令、授意普查对象提供虚假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并可以给予通报批评。   第四十条规定,普查人员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并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给予通报批评。   31.农业普查对象的哪些违法行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应当怎样追究法律责任?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农业普查对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1)拒绝或者妨碍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   (2)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农业普查资料的;   (3)未按时提供与农业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   (4)拒绝、推诿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农业普查执法检查的;   (5)在接受农业普查执法检查时,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普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农业生产经营户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农业普查对象有本条第一款第(1)、(4)项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2.什么是统计执法检查?   统计执法检查,是指统计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方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活动中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等各种活动的总称。   33.实施统计执法检查的有效合法证件是什么?   《统计执法检查证》和《天津市行政执法证》是实施统计执法检查的有效合法证件。统计执法检查员在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活动时,必须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或《天津市行政执法证》。   34.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要求是什么?   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必须做到:   (1)事实清楚,即案件所认定的事实必须真实、具体、准确,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2)证据确凿,即认定案件事实所依据的证据要符合客观情况,要足以把案件中认定的事实证明清楚。   (3)定性准确。即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性质,以案件事实为基础,以统计法律法规为判断标准。   (4)处理恰当。即依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统计违法者以轻重适度、恰如其分的处理。   (5)适用法律正确。即查处案件所引据的法律条款必须做到准确、无误。   (6)程序合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既要做到实体合法,也要做到程序合法,必须按照法定的方式、步骤、时限等办理。   35.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程序是什么?   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程序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处理、结案。   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统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适用简易处罚程序,当场作出统计行政处罚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2000修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统计法》所指的统计,是指运用各种统计方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等活动的总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项目分类,由国家统计局规定、调整。第三条 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建立健全国家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国务院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本部门及其管辖系统的统计机构。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国家统计信息工程建设列入发展计划。国家统计信息工程建设,由国家统计局统一领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分级负责。第四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实行工作责任制,实行考核和奖惩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下列职权:  (一)统计调查权--调查、搜集有关资料,召开有关调查会议,检查与统计资料有关的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调查对象应当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和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二)统计报告权--将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资料和情况加以整理、分析,向上级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提出统计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和扣压统计报告,不得篡改统计资料。  (三)统计监督权--根据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监督,检查国家政策和计划的实施,考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工作成绩,检查和揭露存在的问题,检查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反映、揭露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应当及时处理,作出答复。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国家统计任务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需要,在下列方面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一)领导和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加强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  (二)吸收和组织统计人员参加讨论有关政策和计划、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的会议,发挥统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三)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  (四)按照规定审批统计调查计划,切实解决经批准的统计调查需要的人员和经费。第六条 国家统计局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国家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机关,负责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同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作斗争。第二章 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制度第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按照下列三类情况,分别建立统计制度,编制统计调查计划,按照规定经审查机关批准后实施:  (一)国家统计调查,是指全国性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包括国家统计局单独拟订的和国家统计局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拟订的统计调查项目。国家统计调查计划中新的、重大的统计调查项目,由国家统计局报国务院审批;经常性的、一般性的统计调查项目,由国家统计局审批。  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计调查方案实施国家统计调查。  (二)部门统计调查,是指各部门的专业性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由该部门的统计机构组织本部门各有关职能机构编制。其中,统计调查对象属于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的,由本部门领导人审批,报国家统计局或者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备案;统计调查对象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报国家统计局或者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其中重要的,报国务院或者本级地方人民政府审批。各部门统计调查管辖系统的划分办法,由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三)地方统计调查,是指地方人民政府需要的地方性的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调查方案的报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规定,报国家统计局备案。第八条 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重复、矛盾。  国家统计调查与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的分工,由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具体商定。

统计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统计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如下:统计法是国家在国内实施的一种重要法律,通过对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对于生产、社会、经济等各个领域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决策。而统计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涉及到了数据收集的方式、数据处理的程序、以及数据发布的规范等方面,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基本原则。一、法定原则统计法的法定原则指的是国家通过立法程序对于统计管理工作进行明确规范,相关的部门和人员都应当依据法律的规定来开展相关工作。具体来说,就是国家必须通过立法机关来颁布有关统计管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法律法规,同时,国家机关、企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等规定,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执行统计工作。二、科学原则统计法的科学原则指的是在进行数据收集与处理时,必须严格按照科学的方法来进行。这包括了对样本的选取、数据的分析及对结果的处理等方面。在数据收集的过程中必须使用科学的方式对数据进行获取、处理、分析,确保所得的数据符合实际情况并且是真实、准确、可靠的。三、公开原则统计法的公开原则指的是统计机构应该对他们收集的数据进行适当的公开。公开可以促进社会参与和监督,以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更好地保证。同时也使得各种有关数据的决策能够由更多的人参与讨论,提升数据使用效果。因此,在发布数据时,统计机构不应该隐瞒真相,避免对数据进行不实的修饰。四、保密原则统计法的保密原则指的是在数据处理和发布中应当遵守保密原则。在数据的收集、分析和传输过程中,需要遵守合理、规范的防护措施,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统计机构和从事统计业务的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相关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防止泄露或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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