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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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投标文件的财务审计优惠条件包括哪些

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的能力;2. 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3. 有组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的能力;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的能力;2. 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3. 有组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的能力;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的能力;2. 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3. 有组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的能力。

吉林省土地整治备案中质量控制与成果管理制度是什么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确保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土地整治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土地整治项目是指在吉林省境内,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土地整治相关资金实施的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示范建设和一般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土地整治项目,其中土地整治相关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等。使用其他资金的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土地整治项目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坚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成立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省的土地整治工作,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整治工作,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财政、发改、监察、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审计、农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整治的相关工作。各级土地整理机构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管理的具体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在土地整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六条 土地整治工程建设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书(专项规划或方案)、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实施准备(包括工程招投标和实施方案编报等)、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和后评价等阶段。  组织管理体系  第七条 土地整治项目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宏观指导、政策研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市级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实施指导、协调推进、监督管理和考评,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管理方式。具体组织形式是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企业竞争介入、农民参与,落实共同责任。  第八条 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具体负责全省土地整治的监管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省国土资源厅  1.负责全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指导,项目实施协调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建设,组织开展项目信息备案。对项目可行性研究、勘测设计、招标代理、监理、施工、决算审计等参建单位实行市场准入和业绩考核登记备案管理,开展土地整治相关技术业务培训。  2.负责组织对市、县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论证,组织项目立项,审查批准项目规划设计,对项目实施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组织开展中央支持的土地整治项目申报、年度方案编报等工作。  3.负责土地整治项目的政策咨询解答、项目实施期间重大问题答复、强化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技术保障措施。  (二)省财政厅  1.负责全省土地整治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指导、监管和绩效评价有关工作。  2.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各类土地整治项目预算、竣工结(决)算评价与审查,组织开展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  3.负责中央支持的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的申请,参与相关项目申报,年度方案编报、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等有关工作。  第九条 市(州)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内土地整治项目的组织管理、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和考评等工作。具体工作可由市(州)国土资源局和财政局联合开展。市级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督促协调县级人民政府落实土地整治项目目标任务和配套资金,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二)开展项目监督检查,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开展项目全过程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加强绩效考核,健全并执行监督检查和问责制度。  第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是所在地项目实施管理主体,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对项目实施负总责。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整治项目的踏勘、选址、论证和项目申报工作。中央和省重点支持的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项目申报单位为县级人民政府,一般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申报单位为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二)确定项目承担单位。中央和省重点支持的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项目承担单位,由县级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单位,一般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可由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土地整理机构承担。项目法人单位是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对项目实施、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负总责,并对县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负责。中央和省重点支持的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项目要在项目建议书(专项规划或方案)确定后,可行性研究成果申报前,完成项目法人单位组建工作。

土地整治中的施工便道指的是生产路吗

施工=生产,故施工便道=临时生产道路;若生产道路为永久性的,则另当别论。

土地整治服务需要在住建局备案吗

**是的**,土地整治服务需要在住建局备案。

土地整治服务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规划设计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对外承包工程;房屋拆迁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土地整治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通过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运用工程建设措施,通过对田、水、路、林、村实行综合整治、开发,对配置不当、利用不合理,以及分散、闲置、未被充分利用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实施深度开发,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其实质是合理组织土地利用。广义的土地整治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宏观背景:一、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保护耕地资源,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三、建设生态文明四、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土地权利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查阅或者予以复制;(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三)进入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的土地现场进行勘测;(四)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请问: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 对技术简单分项工程交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施工的安排 具体内容?

分项工程施工过程要接受和符合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工程完成要经过验收,符合总体工程的工期要求、质量要求和投资概算的要求。

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图式中RGB数据分别指什么

RGB色彩模式是工业界的一种颜色标准,是通过对红(R)、绿(G)、蓝(B)三个颜色通道的变化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叠加来得到各式各样的颜色的,RGB即是代表红、绿、蓝三个通道的颜色,这个标准几乎包括了人类视力所能感知的所有颜色,是目前运用最广的颜色系统之一。

湖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促进土地整治工作,实现保护耕地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土地整治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土地整治,是指对宜农未利用土地进行开垦,对田、水、路、林、村实行综合整治,对废弃工矿区等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进行恢复利用,以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第三条 土地整治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坚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因地制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全省的土地整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具有区域特点的土地整治重大工程。  市、县、乡三级人民政府分别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整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整治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土地整治机构负责土地整治的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整治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推行电子政务,加强对土地整治从业单位的管理,建立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制度,与有关部门及时交换信息,共享信息资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强化土地整治的技术保障,加强土地整治各类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与技术培训,提高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第六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自筹资金或者结合生产建设活动,参与土地整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工程建设等工作。  在土地整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二章 土地整治规划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上级土地整治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土地整治规划及年度计划。  土地整治规划应当与农村水利综合规划、林业长远规划、乡镇和村庄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应当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土地整治年度计划应当依据土地整治规划和上级土地整治年度计划进行编制。第八条 土地整治规划报送审批前,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将土地整治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充分考虑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第九条 土地整治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省土地整治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市、县两级的土地整治规划,分别由本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上级土地整治规划修改情况,对土地整治规划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土地整治规划,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或者备案。第三章 项目立项与设计第十一条 土地整治应当实行项目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土地整治项目储备库,拟定年度土地整治项目。第十二条 土地整治项目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土地整治规划;  (二)土地相对集中连片;  (三)项目实施后能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  (四)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  (五)依法经项目涉及地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同意。第十三条 土地整治应当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土地整治项目应当优先在土地整治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主产区和重点区域内安排,同时兼顾其他地区。

土地整治项目是中央拨款吗?

什么地区?

土地整治套建筑定额吗

有土地整理的行业定额的,

什么是土地整治规划?

土地整治规划 是以土地整治为核心内容的规划。土地整治是指通过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技术措施,改变土地的生态环境,以建立新的有利于人类生产活动的生态系统平衡,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使土地资源能持续利用。土地整治是在一定地域上进行的,土地整治主要包括水土流失地的整治、盐碱地的整治、风沙地的整治、沼泽化土地整治和红黄壤综合整治等类型。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在土地整治项目中的重要性如何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在土地整治项目中的重要性有以下:1、提供水源:灌溉工程的设计是为了确保土地得到充分的水供应,从而保证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和发展。在土地整治项目中,灌溉工程设计考虑到水源的供应和可持续性,结合地形、气候和水文条件,确定最佳的灌溉方式和设施。2、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灌溉工程设计可以合理利用水资源,降低浪费,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通过科学的灌溉方案,可以避免过度灌溉或不足灌溉造成的土壤盐碱化或作物生长不良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农田的产量和产值。3、控制排水:排水工程设计在土地整治项目中是至关重要的。排水系统的设计考虑到土地的水文条件、地形和地下水位等因素,确保排水能力和效果,避免土壤水分过度积聚和引起的水浸问题。"项目"指的是一个特定的计划或任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时间表和资源分配。

土地整治招标的程序具体是什么样的?

一、土地整治招标的程序具体是什么样的(一)招标项目备案(当日):招标人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招标申请表》,并将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资金证明、工程担保、施工图审核等前期手续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二)招标人自行招标或招标代理合同备案(当日)。 (三)招标公告备案(当日):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邀请书,招标公告经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由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在指定媒介统一发布。 (四)招标文件备案(3个工作日):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后提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受理交易登记(当日):招标人提交招标备案登记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安排开标、评标日程。 (六)投标报名(5个工作日):公开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的要求,携带全部相关证件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由行政监督部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对投标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查。 (七)投标人资格预审:招标人需要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中载明预审条件、预审方法和获取预审文件的途径,由招标人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组织资格预审。 (八)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组织投标人现场勘察,并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 (九)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提交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合格投标人明细表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在其现场监督下,从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名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相关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应当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 (十)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投标人在规定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招标人在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程序组织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前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名顺序。 (十一)定标:招标人应当在开标之日起7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按排名顺序从中标候选人中选择中标人。中标候选人除因排名顺序被自然淘汰,或者放弃权利外,凡无法定淘汰情形者,招标人不得将其淘汰。 (十二)中标公示: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将中标结果在各地招标投标网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三)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公示期内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在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他人,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二、土地整治的要求是什么《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作出了明确要求: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其中,尤其强调要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要依法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整治腾出的农村建设用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在优先满足农村各种发展建设用地后,经批准将节约的指标少量调剂给城镇使用的,其土地增值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还农村,切实做到农民自愿、农民参与、农民满意。

土地整治施工需要见证取样吗?

见证取样 众所周知,建筑材料质量的优劣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本要素,而建筑材料检验则是建筑现场材料质量控制的重要保障。因此,见证取样和送检是保证检验工作科学、公正、准确的重要手段。然而,目前见证取样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表现为:有的工作者取样欠真实、不规范;有的现场试验人员对施工试验了解不深,没有做深入细致的研究;也有的见证者“证”而不“见”,弄虚作假,致使试样失去代表性和真实性。所以,见证取样工作开展好坏直接影响建筑材料质量的优劣。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建设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见证取样和送检由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进场材料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如今,这项工作大部分工程均由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实践证明,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公证性、科学性、权威性的首要环节,对提高工程质量,实现质量目标起到了重要作用。为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验收、评估提供了直接依据。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来自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及检测部门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这项工作的开展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也就是工作的真实性难以保证。现就监理工程师如何做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过程管理,谈一下自己的看法。规定取样,是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或检测)对象中抽取实验样品的过程;送检,是指取样后将样品从现场移交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取样和送检是工程质量检测的首要环节,其真实性和代表性直接影响到监测数据的公正性。在当前市场经济影响下,不少检测单位热衷于为其他单位提供委托试验服务;另一方面,部分建筑施工的现场取样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制度,滋生了由于实验取样的不规范,以及少数单位弄虚作假而出现样品合格但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的不良现象,使检测手段失去对工程质量的控制作用。因此,对工程质量检测应加强管理。为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制止出具只对试件(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内容(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 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② 建筑试验室—逐步转为内控,4年审查1次。(它不属于第三方试验室)第三方试验室检查:① 计量认证书,CMA章。② 查附件,备案证书。CMA(中国计量认证/认可)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计量认证分为两级实施:一级为国家级,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一级为省级,实施的效力均完全是一致的。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范围(一)、见证取样的数量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二)、见证取样的范围按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7、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用于道路路基及面层的材料或试件;9、市政工程中,业主或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认为与质量密切相关的材料或构件;10、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冀政〔2011〕39号2011年3月25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精神,确保我省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规范、健康、有序推进,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握工作方向近年来,我省按照国家有关安排部署,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有力地推动了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对破解用地难题、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通知》精神上来,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必须准确把握工作方向。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要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改善环境的原则,以农田整治为重点,立足提高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比重,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要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坚决避免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倾向,制止以各种名义擅自开展土地置换等行为,严禁突破挂钩周转指标,严禁盲目大拆大建和强迫农民住高楼。二、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一)坚持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各地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生产、新民居建设、城镇建设、农田水利建设、林业保护利用和生态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要求,科学编制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将增减挂钩试点列为土地整治规划的重要内容,合理安排增减挂钩规模、布局和时序。试点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省国土资源厅要抓紧研究制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确保试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二)新民居建设用地和废弃建设用地复垦置换要纳入增减挂钩试点。抓紧对已出台的涉及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的相关文件进行清理,凡与国务院《通知》精神不一致的,一律予以废止。今后,新民居建设用地和废弃建设用地复垦置换,要统一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要坚持局部试点、封闭运行、规范管理、结果可控的原则,规范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严格按照建新拆旧项目区进行整体审批和管理,挂钩周转指标要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的年度计划内。挂钩周转指标的下达、使用和归还要实行全程监管,严格考核,确保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布局更合理,耕地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高。(三)科学设置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设置项目区要优先考虑省级新民居示范工程、城乡结合部、“空心村”,以及散乱、废弃、闲置、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建新拆旧项目区要严格限定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合理安排项目区内农民新居、城镇发展用地的布局和规模,优先保证被拆迁农民安置和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并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预留空间。建新地块必须按照国家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供地、用地,确需征收集体土地的,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四)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按照因地制宜、改善条件、提高质量的要求,以提高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比重为目标,大力开展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建设、农田防护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依照耕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和标准,严格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质量评定和验收,有针对性地采取培肥地力等措施,稳步提升新增耕地产能,经整治的耕地要划定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规范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整治腾出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规划继续作为建设用地的,可作为农民旧房改造、新民居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以及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用地。涉及将整治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给城镇使用的,须纳入增减挂钩试点。(五)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开展增减挂钩试点,编制和制定项目区规划以及住宅设计、拆迁补偿、复垦整治方案等,必须举行听证、论证,充分听取当地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的意见,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涉及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等权属调整的,未征得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同意,不得开展增减挂钩试点。要加强土地权属管理,保障农民土地权益,项目实施前要对农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进行调查,做到地类正确、面积准确、权属无争议;项目实施后,依法及时办理土地确权、变更登记手续,做到产权明晰。增减挂钩所得土地增值收益要及时全部返还农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农民新居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三、完善保障措施,加强监督管理(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增加民政、监察、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省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地要相应调整充实领导机构,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立即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二)强化资金整合和使用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整合现有土地及各类涉农资金,保持渠道和用途不变,实行专账管理,统筹集中使用,切实提高各项资金综合使用效益。严格资金使用和监管,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主要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土地出让收益要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入增减挂钩试点和土地整治工程,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明确投资人的权益、责任和义务,协调处理好国家、农民集体组织和个人、投资人的多方利益关系。(三)严格监督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增减挂钩试点和土地整治项目的全程监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听证制、公告制、村民监督制,确保工程质量、合同履约、资金安全和农民权益。纳入增减挂钩试点的新民居示范村,须做到建一批、搬一批、拆一批、复垦一批,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整治项目的编制、呈报和审批要建立规范化业务流程,确保公开、公正。(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监察部门要加强土地执法监察,严肃查处未批即用、批少用多、违反项目区规划用地以及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小产权房”等违法行为。对以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为名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擅自扩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省政府办公厅文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公报》2011年第3号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土地整治是工程措施还是植物措施

我怎么觉得是农业措施

土地整治项目对农民有什么好处

有好处也有坏处啊

乾安县土地整治项目大布苏十七局中标那里

乾安县土地整治项目大布苏十七局于2019年6月宣布中标,为乾安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该项目包括乾安县各乡镇土地整治,共计18.2万亩,金额达到了10.5亿元,是一项重大的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该项目有助于改善乾安县的环境质量,净化空气,消除污染,提升土地生产率和农业技术水平,改善乾安县的经济社会状况。该项目同时还将促进乾安县的经济发展,提高乡村的生活水平,改善居民的收入,提升乡村的整体素质,从而实现乾安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整治项目能修路吗

能。土地整治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通过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运用工程建设措施,通过对田、水、路、林、村实行综合整治、开发,对配置不当、利用不合理,以及分散、闲置、未被充分利用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实施深度开发,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其实质是合理组织土地利用,土地整治项目能修路。修路就是修筑道路。

云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复核规范里的这句话怎么理解?

问题:“在规划设计区域内, 完成的工程数量不超过规划设计数量5%以内的全部工程量予以确认”答案是:例如规划设计量100M3,完成量在105m3以内的可以确认。 意思是说工程量不能超过规划工程量的5%;答案不是:例如规划设计量100方,完成5方以内可以确认

土地整治项目适用建设工程结算办法吗

适合。根据查询《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可知,国家、省级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均适用建设工程结算的办法。土地整治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通过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运用工程建设措施。

土地整治算工业吗

土地整治属于农业工程,是工业。土地整治是指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动。

土地规划与土地整治有什么区别?

土地整治工程专业就业前景主要是在国土、城建、农业、房地产以及相关领域从事土地调查、土地利用规划、地籍管理及土地管理等工作。土地整治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土地类职业位列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土地工程正式成为一个国家认可的技术类职业。学生毕业后可在农业、国土、水利、水土资源保护、乡村振兴等相关领域从事土地工程勘测、规划、设计、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或者管理工作,也可在高校、研究所等院所继续深造从事教学、科研等研究性工作或者行政管理工作。培养目标:随着土地整治实践工作的逐步深化,国家对土地整治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加大,对土地整治从业人员所具备的知识体系、结构及能力提出新要求。该专业培养能实现高层次、复合型土地整治专业人才。该专业主要学习农业及土地整治相关知识,要求能够适应新农业的变化需求,能够应对新农业下的土地整治工作。土地整治工程专业具备的知识能力:掌握水利、土地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农业水土工程学科的相关知识;掌握农业水利、水电、水保工程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试验研究的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农业水土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及乡镇供水工程的规划、设计能力;了解国内外土地整治学科、农业工程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熟悉国家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水资源开发与保护、水土保持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信息处理和创新的基本能力。

土地整治项目包括哪些

土地整治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通过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运用工程建设措施,通过对田、水、路、林、村实行综合整治、开发,对配置不当、利用不合理,以及分散、闲置、未被充分利用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实施深度开发,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其实质是合理组织土地利用。广义的土地整治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并给予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处分。

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应具备哪些条件?如何规范?

土地整治是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的土地进行治理,对生产建设活动破坏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恢复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活动,包括农用地整理、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建设用地整治等内容。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是中央决策支持、省级人民政府立项的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要符合国家支持省级人民政府实施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的要求。二是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要以灌区水利工程为依托,具备水、土、环境等项目实施的基础前提条件;实施重大工程应能够大量增加高质量耕地,增加高产稳产农田比重,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新农村建设。三是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应相对集中连片,也可按流域或区域布局,以更好地落实重点区域内大规模土地整治、大面积节水增地、大幅度提高基本农田产能。当前,规范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的主要措施如下:科学论证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建设条件。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规模大、投资多、周期长、风险高、区域影响强,科学合理地开展重大工程可行性研究、水资源保障程度、生态环境承载力等实施前的评估论证,科学进行决策分析,是实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目标的基础和先决条件。以中央支持资金为引导、带动地方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充分发挥中央支持的重大工程示范资金的引导作用,整合中央按因素法分配给地方的新增费、地方留成新增费、用于农业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以及相关部门的其他涉农资金,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计其效”的原则,专账管理,集中投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各项资金综合使用效益。严格管理,保证工程取得实效。建立和完善项目法人、公告、招投标、合同、监理、审计等制度,完善技术标准,并严格执行;做好建设任务分解落实,统筹安排年度建设任务和资金,提高年度计划执行力;加强竣工验收管理,及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以备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进行抽查。加强实施监管。按照“集中统一、全程全面”的监管要求,应用遥感、信息等技术手段和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结合变更调查、卫片执法检查等,采取多种形式,对重大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结合新增费稽查、检查工作,加强资金监管,保障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民意,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相关链接《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规划期间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主要有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整理工程、重点煤炭基地土地复垦工程、三峡库区移民安置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西部生态建设地区农田整治工程、新疆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工程、“五纵七横”公路和京沪高速铁路沿线土地整理复垦工程、南水北调水利工程沿线土地整理工程等。

土地整治项目包括哪些

土地整治项目包括调整农地结构,归并零散地;平整土地,改良土壤;道路、林网、沟渠等综合建设;归并农村居民点、乡镇工业用地;复垦废弃土地;划定地界,确定权属;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土地整治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通过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运用工程建设措施,通过对田、水、路、林、村实行综合整治、开发,对配置不当、利用不合理,以及分散、闲置、未被充分利用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实施深度开发,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其实质是合理组织土地利用。 广义的土地整治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

土地整治工程是冷门吗?

土地整治工程是一个相对冷门的专业。虽然它是一个工科专业,但全国开设该专业的院校不多,报考人数也较少。因此,可以认为土地整治工程是一个相对较为冷门的专业。

学土地整治工程专业毕业后可以从事什么工作,有前途吗

很多同学担心学了土地整治工程专业毕业后不知道做什么工作,其实每个专业都有自己的对口工作,不然教育部也不会开设此专业。如果考生确实喜欢某个专业,建议根据自己的兴趣来选择。不要人云亦云随大流。本文我帮大家整理了土地整治工程专业毕业后可以从事的工作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一、土地整治工程专业毕业后可以从事什么工作 该专业毕业生通过知识技能的储备及基础知识的学习,可在国土、城建、农业、房地产以及相关领域从事土地调查、土地利用规划、地籍管理及土地管理等工作。 二、土地整治工程专业好不好有前途吗 土地整治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土地类职业位列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土地工程正式成为一个国家认可的技术类职业。学生毕业后可在农业、国土、水利、水土资源保护、乡村振兴、自然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等相关领域从事土地工程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等业务工作或者管理工作,也可在高校、研究所等院所继续深造从事教学、科研等研究性工作或者行政管理工作。

土地整治工程专业就业前景

土地整治工程专业就业前景主要是在国土、城建、农业、房地产以及相关领域从事土地调查、土地利用规划、地籍管理及土地管理等工作。土地整治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土地类职业位列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土地工程正式成为一个国家认可的技术类职业。学生毕业后可在农业、国土、水利、水土资源保护、乡村振兴等相关领域从事土地工程勘测、规划、设计、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或者管理工作,也可在高校、研究所等院所继续深造从事教学、科研等研究性工作或者行政管理工作。培养目标:随着土地整治实践工作的逐步深化,国家对土地整治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加大,对土地整治从业人员所具备的知识体系、结构及能力提出新要求。该专业培养能实现高层次、复合型土地整治专业人才。该专业主要学习农业及土地整治相关知识,要求能够适应新农业的变化需求,能够应对新农业下的土地整治工作。土地整治工程专业具备的知识能力:掌握水利、土地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农业水土工程学科的相关知识;掌握农业水利、水电、水保工程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试验研究的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农业水土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及乡镇供水工程的规划、设计能力;了解国内外土地整治学科、农业工程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熟悉国家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水资源开发与保护、水土保持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信息处理和创新的基本能力。

土地整治上基础设施工程要施工许可证吗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施工许可证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准予建筑工程开工的文件,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凡是依照本法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没有施工许可证就不能开工。同时,本条还规定了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办理用地批准手续是建筑工程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必经程序,只有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建筑工程才能开工。按照中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建筑工程用地的批准手续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者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等有关文件,向被征用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核,划定用地范围,并组织建设单位与被征地单位以及有关单位依法商定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批准;(3)建设用地的申请,依照法定批准权限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发给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建设进度一次或者分期划拨建设用地;(4)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时,由县级以上人民土地管理部门核查实际用地,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核查实际用地,经认可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这是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开工建设的前提条件。按照我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依法办理用地批准手续之前,还必须先取得该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谓“规划许可证”是指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或划拨土地前,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确认该建设项目的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要求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在开工时必须取得规划许可证,不仅可以确保该项工程的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而且还可以使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拆迁是指为了新建工程的需要,将该建筑工程区域内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除和迁移。拆迁分为成片大面积拆迁、整栋房屋拆迁和一栋房屋的局部拆迁。需要先期进行拆迁的建筑工程,其拆迁工作状况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工程能否顺利进行。在建筑工程开始施工时,拆迁的进度必须符合工程开工的要求,这是保证该建筑工程正常施工的基本条件。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建筑施工是具体负责实施建筑施工作业的单位,其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技术装备和施工业绩等都直接影响到其施工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安全。目前全国有近十万家建筑施工,按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施工总承包的资质等级分为一级和二级,施工承包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在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已依法通过招标发包或直接发包的方式确定具备同该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等相适应的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纸是根据建筑技术设计文件而绘制的供施工使用的图纸。按照基建程序,施工图纸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两部分。技术资料包括工程说明书、结构计算书和施工图预算等。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是进行工程施工作业的技术依据,是在施工过程中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在开工前必须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筑工程的质量状况往往直接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是至关重要的大问题,在工程施工作业中必须把保证工程质量放在首位。同时,由于建筑施工多为露天、高处作业、施工环境和条件比较差等原因,工程施工中危及安全的因素较多,对施工安全也必须高度重视。为此,本法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放在核心地位,作了若干重要规定。本条将“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作为工程开工的必备条件之一,这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一项重要的法定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由于建筑活动需要较多的资金投入,占用资金时间也比较长,因此,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拥有足够的建设资金,这是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重要的物质保障。根据本条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有已经落实的建设资金,以避免在工程开工后因缺乏资金而使施工活动无法继续进行,同时还可以防止某些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垫资或带资承包现象发生;对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资金到位无保障的建设项目不能颁发施工许可证。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筑工程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除了应当具备以上七项条件外,还应当具备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建筑工程开工的条件。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衔接,避免出现遗漏。“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议、决定等。“行政法规”是指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类型: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2、作为文物保护的工程;3、抢险救灾工程;4、临时性建筑;5、军用房屋建筑;6、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劈理对土地整治工程的影响

节理的产状也可用走向、倾向和倾角进行描述。2、节理组和节理系:在同一时期,同一成因条件下形成的,彼此相互平行或近于平行的一群节理叫节理组;在同一构造应力作用下,形成有规律组合的节理组,叫节理系。(二)节理分类1、按节理的成因分类节理按成因可分为原生节理、构造节理和表生节理。(1)原生节理:指岩石形成过程形成的节理,如玄武岩的柱状节理(2)构造节理:是岩石受地壳构造应力作用产生的,这类节理具有明显的方向性和规律性,发育深度较大,对地下水的活动和工程建设的影响也较大。构造节理与褶皱、断层及区域性地质构造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它们常常相互伴生,是工程地质调查工作中的重点对象(相对于节理、表生节理)。(3)表生节理:又称风化节理、非构造节理,是岩石受外动力地质作用(风、水、生物等)产生的,如由风化作用产生的风化裂隙等,这类节理限在空间分布上常局限于地表浅部岩石中,对地下水的活动及工程建设有较大的影响。2、按力学性质进行分类(1)张节理:在垂直于主张应力方向上发生张裂而形成的节理,叫张节理。张节理大多发育在脆性岩石中,尤其在褶皱转折端等张拉应力集中的部位最发育,它主要有以下特征:裂口是张开的,剖面呈上宽下窄的楔形,常被后期物质或岩脉填充;节理面粗糙不平,一般无滑动擦痕和磨擦镜面;产状不稳定,沿其走向和倾向都延伸不远即行尖灭;在砾岩或砂岩中发育的张节理常常绕过砾石、结核或粗砂粒,其张裂面明显凹凸不平或弯曲;张节理追踪X型剪节理发育呈锯齿状。(2)剪节理:岩石受剪应力作用发生剪切破裂而形成的节理,叫剪节理,它一般在与最大主应力呈45°夹角的平面上产生,且共轭出现,呈X状交叉,构成X型剪节理。它具有以下特征:剪节理的裂口是闭合的,节理面平直而光滑,常见有滑动擦痕和磨光镜面;剪节理的产状稳定,沿其走向和倾向可延伸很远;

国土资源局开展土地整治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局开展土地整治工作总结范文   近年来,我们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的支持,深入开展土地整治,切实把每一项工程作为德政工程、富民工程来抓,先后申报并组织实施地方占补项目124个,建设规模公顷;省级联合项目1个,建设规模公顷;市级联合项目4个,建设规模公顷;省级投资项目9个,建设规模公顷;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达到了实施一项工程、改变一片生态、培育一个项目、带动一个产业、富裕一方百姓的良好效果。    一、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强力推进。为把土地整治这一好事办好,我们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国土、财政、水利、农业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对每个项目相应成立工程建设指挥部。县政府还与项目镇、镇与项目村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特别是在项目动工前和实施过程中,我们始终尊重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将项目区面积、工程概况以及拆迁补偿标准等内容向群众公开,对土地权属调整依法、公正、公开操作,充分利用各类会议、简报、标语、宣传手册、新闻媒体和上门走访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有关政策,凝聚群众共识,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格局。   2、科学规划,注重可行。土地整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我们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红安实际,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土地整理区域规划。对荒地开发整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全面衡量田、水、路、林,确保合理布局;对低丘岗地改造项目整理,以实现“三个集中”为重点,即农民住宅向中心村和小集镇集中、乡镇村办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重新界定村庄、居民点和乡村界限权属,科学修订镇村规划;对高产农田土地整理,通过移土回填、剥离回填等方式,改善耕作层,使“瘦田”变“肥田”,“低产田”变“高产田”;集中整理“荒、废、闲”项目,重点是挖掘土地的整治潜力。   3、创新模式,阳光操作。为保障招投标活动顺利推进,县政府成立了工程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并从纪委、招投标办、国土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招标专班。为减少项目招标中的情感因素和人为因素,我们严格执行招投标公告制度,由省国土资源厅摇号产生的具有招投标资质的代理机构全程代理,实行明标明投,并且请纪委、监察局、财政局采购办以及局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开标后确立的中标单位在网上发布公告,确保每个项目招投标阳光操作。   4、落实资金,加强监管。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我们严格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建立专帐;坚持按照规定范围开支,绝不突破相应概定总额;坚持法人“一支笔”审批,严把资金管理关;坚持科目资金决算,严格资金审计。对项目建设资金,严格做到“五个到位”,即工程预算到位、施工合同到位、签字核实到位、正规发票到位、验收报账到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还请审计部门到现场“查、对、核、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同时,我们还经常组织开展土地整治集体廉政谈话,打好预防针,念好紧箍咒,有力地保护了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全县没有出现因资金问题停工事件及违纪违规的案件。   5、强化管理,保障质量。对每个建设项目,我们采取“一到、二查、三督”的方式,加强质量监管。“一到”即监理人员、技术人员、协管人员在每一个单元单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必须有专人到现场监督;“二查”即查施工前图、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查进场原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三督”即管理人员、聘请人员、当地群众交叉监督,对不符合规划的施工坚决停工,对各标段建设工程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对工程建设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确保每一个项目都建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工程。    二、主要成效   1、增加了耕地面积,保障了用地需求。红安版图面积较小,土地资源十分有限,而经济发展较快,用地需求较大。工业用地、城市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电力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和农民建房用地逐年增加,外加国家实行退耕还林、退田还湖政策等,使用地矛盾十分突出。通过土地整理,增加了耕地面积。弥补了红安建设用地指标的不足,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有效保障了红安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用地需要。   2、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加。通过土地整理,将分散零乱、高低不平的地块合并成形状规则、面积适度的标准农田;将淤塞、破损的.沟渠、涵闸建成了排灌及时的灌溉系统;将弯曲无序、宽窄不一的田间小道建成了便捷的机耕路;搬迁建筑物,复垦废弃地,营造防护林,防止了水土流失,保护了生态环境。整理后所有的水田、98%的旱地能机电灌溉,所有渠道硬化为“u”形槽,基本上达到了旱能浇、涝能排、机械能下田,实现了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整理后的土地“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优化了农村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利用的效率和集约化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据国土部门统计,整理后耕地利用程度提高了3%-10%),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加,为农业的现代化生产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3、农民得到了实惠。一是提高了耕地产出率。经过整理后的耕地,土壤肥力得到提高。据测算,项目区土地整理后,耕地生产能力普遍提高了10%-20%,生产成本降低了5%-15%,增加了农民的种植收入。二是农民得到了用工收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专业技术人员外,所需的劳动力全部就地招工,农民通过参与施工,可以直接获得劳务收入。三是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通过乡村道路建设,使项目区的每个自然湾都通了水泥路,解决了村民出门难、行路难;通过防护林建设,村庄得到了绿化;通过清淤排渍,改善了村民的卫生环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专项规划。土地整理是一项长期而庞大的系统工程,搞好此项工作,必须有一个长期、全面、科学的规划作指导。   2、土地整理资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导向效应发挥不够。当前,中央和省市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和“三农”问题,对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不断加大,财政、农业、水利、交通、建设、林业、文化等部门涉农资金很多,但这些涉农资金整合得还不够,使土地整理的资金导向效应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3、村庄整理尚待破题。长期以来,红安农村建设缺少规划,各种功能区没有区分,农民建房无序、零星、散乱,乡镇企业厂房用地布局不合理,废弃房随处可见,普遍存在“有建设、无规划;有新房、无新村”的现象。许多农舍总体占地面积相对较大,实际利用率低下,而且多是占用最好的耕地,造成农村耕地浪费。随着计划生育国策的推行和农村人口大量向城市流动,许多农户的房子“房间多、住人少;占地多、用处小”,村庄“空心化”现象比较普遍,因此,必须开展村庄整理。这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减少建设占用耕地、实现耕地保护目标的根本出路,也是土地整理开拓新领域、实现新突破的必然选择。    四、几点建议   1、编制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要在全面掌握红安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的基础上,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一体化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村镇规划,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土地开发整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做到一次规划,分期实施,逐步到位,以指导和规范红安的土地整理工作。   2、充分发挥土地整理资金的导向效应。依托土地整理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系统工程,而决不仅仅是国土部门一家的事。要按照“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思路,整合力量,齐抓共建。要采取“渠道不变、管理不乱、集中投入、各记其功”的办法,以土地整理项目为平台,国土、财政、农业、水利、林业、交通、建设、文化等部门密切配合,整合各类支农资金,按照规划集中投向项目区,发挥资金的集聚效应和放大效应,提高各类支农资金的综合经济社会效益。   3、切实把村庄整理作为土地整理的重要内容。在做好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防护林工程四大板块的同时,要把村庄整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土地整理之中,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用地减少挂钩试点项目,把迁村腾地、零散居民点归并、废弃宅基地和工矿地整理、“一建三改”(建沼气池、改厨、改厕、改圈)及村庄环境治理结合起来,以科学化、现代化、实用化的标准统一规划、集中盖建,配套建设水、电、气、路、通讯、文化、休闲、娱乐等基础设施,引导农民居住向新型社区集中。这样既可以增加耕地面积,又可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乡村文明程度,还可以直接推动中心村和中心镇建设。但在开展村庄整理时要防止不切实际地大拆大建,给农民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给工程实施带来阻力。   4、把土地整理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机结合。第一,与农业板块基地建设相结合。要使土地整理实现增效增收,必须与农业板块基地建设结合。在土地整理中,要根据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因地制宜确定整理后土地的用途,围绕优质稻、双低油菜、无公害蔬菜、苗木花卉等特色农业主导产业,从规划论证、项目施工到竣工后的使用都注意科学布局、精心组织,建成一批设施配套、旱涝保收,环境优美的农业板块基地,使整理出的农用地能够适应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的要求,使土地整理成为推动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第二,与促进农民增收相结合。“土地是财富之母”,是不可替代的资源,是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要通过土地整理充分挖掘这一生产要素的市场属性,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一是把通过整理增加的耕地置换为建设用地,作为村集体财产,组建市场主体,发展非农产业。二是条件适宜的地方,在确定农民土地承包产权的基础上,引导农民淡化地权,强化股权,组建股份合作社,使农民成为土地股东,得到分红。三是大力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把整理后的耕地由现代农业企业承包经营,农民收取地租,还可以成为企业聘用的农业工人,获得工资收入。   5、把土地整理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有机结合。整理前后土地的质量、数量发生变化,利益格局也随之变化,土地整理不仅要完成各项工程措施,还要进行地籍调查、现状确认、权属变更、土地登记等工作。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红安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五项改革之一。要充分利用土地整理之后土地权属调整的机会,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原有产权的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允许盘活土地使用权,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要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农场和农业园区流转,保证土地相对集中使用,实现农业机械化耕作、规模化经营、现代化生产,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村人口从小村落向中心村、从乡村向城镇集中,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

土地整治提质改造工程是村委会招标吗

土地整治提质改造工程不是村委会招标。根据查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显示,土地整治提质改造工程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由国土资源局负责招标。

土地整治专业好找工作吗?

土地整治专业好找专业,因为目前国家对于土地整治人才缺口需求大。随着土地整治实践工作的逐步深化,国家对土地整治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加大,对土地整治从业人员所具备的知识体系、结构及能力提出新要求。该专业培养能实现高层次、复合型土地整治专业人才。该专业毕业生通过知识技能的储备及基础知识的学习,可在国土、城建、农业、房地产以及相关领域从事土地调查、土地利用规划、地籍管理及土地管理等工作。具体职位在机械、农业、政府事业单位等。土地整治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水利、土地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农业水土工程学科的相关知识;2、掌握农业水利、水电、水保工程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试验研究的基本技能;3、具有从事农业水土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及乡镇供水工程的规划、设计能力;4、了解国内外土地整治学科、农业工程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5、熟悉国家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水资源开发与保护、水土保持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7、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信息处理和创新的基本能力。

土地整治工程考算那类公务员

农业工程类。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新增审批本科专业名单”有新专业“土地整治工程”。主要课程有地图学,土地测绘技术,土地资源遥感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土地工程概论,土地工程基础,土地信息工程,土地工程普探,土地生态工程等。

土地整治的项目综合审批

第一条 为提高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审批效率,加快项目的实施,促进美好乡村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需经省批准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第三条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综合审批,是指在一个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区内,审批土地整理、复垦或者开发项目时,同时审批以下1项或者若干事项:(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或者农用地转用;(二)矿山地质环境(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方案;(三)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四)其他适合同时审批的事项。第四条 纳入农村土地整治综合审批的事项,实行统一申请、统一受理,统一批准、统一验收。第五条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综合审批由耕地保护处牵头组织,规划处、征地管理处、地质环境处、资源恢复整治处及其他相关处室,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审批工作。 第六条 经省国土资源厅确定开展前期工作和可行性研究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由市、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方案。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方案除土地整理、复垦或者开发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外,还应当包括需要同时审批的其他事项方案。每一个独立的审批事项方案应当分章节单独编写。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方案内容,应当符合所涉及的各审批事项的管理规定、技术规程以及报批要求。第七条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方案所涉及的审批事项,依法需以政府名义申请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方案经同级政府同意后报批。不需以政府名义申请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县(市、区)编制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方案报批前,应当经设区的市政府或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第八条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厅窗口(以下简称厅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向政务服务窗口提交项目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当明确所涉具体审批事项的种类)、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方案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厅政务服务窗口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第九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向其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第十条 申请受理后,厅政务服务窗口将受理材料交耕地保护处办理。第十一条 耕地保护处应当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审批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分别交相关处室,由相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耕地保护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退回政务服务窗口并说明理由。通过补正材料可以解决的,书面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和时间要求。第十二条 需要现场勘查的,由耕地保护处组织有关处室进行联合勘查。县(市、区)项目可以委托设区的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勘查。委托设区的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勘查的,勘查工作可以在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报批前进行,并将勘查材料作为报批材料一并提供。第十三条 需要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的,由耕地保护处组织综合评审,有关处室参加。第十四条 参与审批的处室对其负责的审批事项,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经处室负责人签字后,交耕地保护处。第十五条 经审查,农村土地整治方案所涉各审批事项符合批准条件的,由耕地保护处报厅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其中,属于省政府批准的事项,报省政府审批;需要省财政厅会签的事项,送省财政厅会签。第十六条 农村土地整治方案经批准后,由省国土资源厅制作统一的土地整治方案批准文件,明确批准的事项以及要求。省政府批准文件、省国土资源厅与省财政厅共同批准文件作为附件。第十七条 农村土地整治方案批准文件,通过政务服务审批窗口送达申请人。第十八条 农村土地整治方案经批准后,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按照本办法重新办理审批手续。第十九条 农村土地整治方案审批时限为25个工作日。补正材料、现场勘查、专家评审、报省政府审批以及送省财政厅会签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第二十条 农村土地整治方案批准后,市、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办理土地整理、复垦或者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方案,经省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审查通过后下达项目计划与投资预算并予以公告。第二十一条 市、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农村土地整治方案和项目规划设计,依法实施土地整治所涉及项目,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将实施情况报省国土资源厅。第二十二条 耕地保护处可以根据管理的需要,组织有关处室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第二十三条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完成后,由耕地保护处组织相关处室对项目进行联合验收。单项工程先行完成的,经有关市、县(市、区)申请,可以对单项工程进行验收。 第二十四条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综合审批所需要的报件材料、具体审批流程等,由耕地保护处会同有关处室制定。第二十五条 单一的土地整理、复垦或者开发项目审批,按照原有规定办理。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口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水利专项实施管理办法?

  土地整治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对实现我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下文是海南省海口市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水利专项实施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海南省海口市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水利专项实施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专项的实施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2011 年中央一号档案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利专项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新坡至东山段防洪堤、南湖工程、北湖工程以及南面沟排涝泵站工程。   第三条 市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土地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本专案的组织领导工作,市土地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履行其职责。市水务局成立“水利专项工程领导小组”,在市土地整治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本专案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市水务局按照“建管合一”的要求,组建专案法人负责本工程建设和执行管理,应加强对专案法人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专案的实施列入海南省海口市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年度计划。   第六条 本专案年度计划由市水务局配合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编制,报市土地整治领导小组审批。   第七条 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每年 6 月30 日前编制下一年度计划。   第八条 年度建设任务下达后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须通过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提出申请,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批准。   第九条 市水务局接到年度建设任务后,应尽快开展专案设计工作。   第十条 专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水务局报省水务厅进行技术审查。省水务厅批覆后报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完成的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专项内容由市水务局报省 *** 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工程实施方案***深度按初步设计阶段***由市水务局报省水务厅进行技术审查。省水务厅批覆后报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备案。   第十三条 专案法人应按照批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设计变更应履行程式,重大设计变更应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本专案应严格按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式进行建设,严格执行“四制”***专案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管理。   第十五条 本专案招投标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专案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专案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市监察、水务等部门要加强对招标投标行为的监督管理,维护招标投标秩序,严防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   第十六条 专案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应提交开工申请报告,办理开工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 在施工过程中,市水务局应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建立健全专案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勘测设计和施工单位保证、 *** 有关部门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八条 市水务局要加强工程安全监管,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施工现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 专案所在区、镇 *** 应做好专案实施相关协调工作,维护施工环境。   第二十条 本专案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第二十一条 本专案验收参照《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专案竣工验收暂行办法》、《水利工程建设专案验收管理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二条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三条 专案法人与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或验收鉴定书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及其档案资料的交接工作。   第二十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专案法人应做好执行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专案资金管理依照《海南省海口市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专案经验收合格后的资金结余按原拨款渠道缴回。   第二十七条 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对专案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追踪问效,督促专案法人做好专案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审计、监察部门对专案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八条 专案实行全程跟踪审计,即对专案的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以及竣工决算阶段进行跟踪检查审计。   第二十九条 专案法人要加强专案档案管理,专案的相关档案、阶段性总结、资金审批和审计报告、工程监理报告、技术资料、统计资料、图片照片资料等要及时、科学归档储存,严格管理。   第三十条 市 *** 办公厅依照《海南省海口市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专案考核暂行办法》进行年终考核。   第三十一条 专案实施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否则将取消已取得的专案参与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共同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海南省海口市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结束后自行失效。   土地整治的背景和要求   一、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方针,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的新阶段。实现这一目标的重点是加强农业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我国农地整理主要是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治与新农村的建设密切相关。多年的实践已经证明,通过农田特别是基本农田整治,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田生产能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可以有效改善传统的农用地利用格局,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通过改造旧村,归并农村居民点,可以有效改变农村面貌,提高农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保护耕地资源,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第一资源,解决我国粮食问题必须立足于国内基本自给。随着人口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粮食需求将继续增加,保护耕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压力将日益加重。要切实做到有效控制耕地减少过多的状况,确保粮食安全,必须稳定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这事土地开发整治工作首要的目标和任务。基本农田的土地整治将是加强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本农田质量、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的主要手段。   三、建设生态文明   是否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回圈是衡量土地利用可持续的重要指标。为了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土地开发整治首先要改善人类所赖以生存的土地生态,这是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前提和基础。   四、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   实行集约节约用地,以尽可能少的土地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综合效益,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域性的重大问题。

安德镇全域土地整治什么时候结束

2023年7月26日结束。根据查询新浪财经网显示,土地整治工程是一项需要长时间建设的工程,于2021年开始建设,需要两年的时间结束。安德镇,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靖西市,地处靖西市西北部,东靠龙临镇,南靠南坡乡和录峒乡。

土地整治工程是否存在水保、环保验收

存在水保环保验收。因为只有验收了才能进行土地整治工程。

土地整治工程专业就业方向有哪些?毕业后好找工作吗?

土地资源安全性是土地资源可持续性运用和国防安全的基本,与网络信息安全、能源问题组成了关乎国家将来和中华民族进步的三大安全隐患。国土规划以及合理安排是一个国际级难点,在我国土壤资源长久性、规模性、高韧性运用世所少见,生态资源资源禀赋总体较弱的现实情况无法获得全局性更改。近几年来我国公布的一些土地资源发展战略规划为技术专业发展趋势指明了方向,将来发展前途光辉。以中国农大为例子,本技术专业在全国高校类似技术专业中处在一流水准,担负很多国家级别科研课题,在土地资源综合性治理、土地资源生态环境治理、耕地保护修补、乡村规划、地籍调查与精确测量、土地资源综合性治理现行政策等领域的分析具备突出优点。学科具备土壤学、农牧业网络资源与自然环境和土地资源管理等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授予权,有着国土资源厅农业用地品质与监管重点实验室及农业农村部华北地区农用地育幼重点实验室。土地整治工程专业的就业方向有什么本专业的塑造大学生具备雄厚的基本知识构造,出色的实践活动自主创新能力和处理具体繁杂行程问题工作能力的技术创新运用优秀人才,能融入土地资源新产业、新技术应用和互联网经济的必须。除能从业本技术专业工作中外,还可从业基本精确测量、郊外勘测与数据处理方法、无人飞机精确测量、遥感技术数据处理方法与运用、自然地理数据处理方法与集成化、数据库查询基本建设、绿色生态评定、土地空间布局、生态环境治理、土地管理等行业工作中。主学课程内容:生物学、土壤资源学、机械基础、土地整治总论、土地整治工程项目设计规划、土地整治工程概预算、土地整治建筑施工与管理方法、土地资源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地理系统、基本遥感技术等。就业方向:毕业之后从业土地整治及生态环境治理层面的工程项目勘察、整体规划、设计方案、工程施工、管理方法、生态环境治理和现代信息技术等

土地整治工程能去铁路局吗

可以。根据查询国家铁路局官网显示,土地整治工程可以在铁路局相关领域从事土地管理、规划、审批等工作。铁路局是中国铁路三级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中央企业单位,国家铁路集团的全资控股公司。

土地整治包括哪些类型

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土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土地复垦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和自然灾害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进行整治,恢复利用的活动;土地开发是指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将未利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活动。通俗来讲的话,土地整理就是对农用地进行修复,提高生产效率。土地复垦就是把建设用地恢复成可用的地,一般是耕地或林地,园地。土地开发一般是对未利用地进行开发,也就是开荒。

土地整治工程一般多久结束施工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土地整治工程一般两年结束施工,希望我的解答你能满意

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应具备哪些条件?如何规范?

土地整治是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的土地进行治理,对生产建设活动破坏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恢复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活动,包括农用地整理、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建设用地整治等内容。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是中央决策支持、省级人民政府立项的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要符合国家支持省级人民政府实施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的要求。二是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要以灌区水利工程为依托,具备水、土、环境等项目实施的基础前提条件;实施重大工程应能够大量增加高质量耕地,增加高产稳产农田比重,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新农村建设。三是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应相对集中连片,也可按流域或区域布局,以更好地落实重点区域内大规模土地整治、大面积节水增地、大幅度提高基本农田产能。当前,规范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的主要措施如下:科学论证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建设条件。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规模大、投资多、周期长、风险高、区域影响强,科学合理地开展重大工程可行性研究、水资源保障程度、生态环境承载力等实施前的评估论证,科学进行决策分析,是实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目标的基础和先决条件。以中央支持资金为引导、带动地方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充分发挥中央支持的重大工程示范资金的引导作用,整合中央按因素法分配给地方的新增费、地方留成新增费、用于农业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以及相关部门的其他涉农资金,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计其效”的原则,专账管理,集中投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各项资金综合使用效益。严格管理,保证工程取得实效。建立和完善项目法人、公告、招投标、合同、监理、审计等制度,完善技术标准,并严格执行;做好建设任务分解落实,统筹安排年度建设任务和资金,提高年度计划执行力;加强竣工验收管理,及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以备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进行抽查。加强实施监管。按照“集中统一、全程全面”的监管要求,应用遥感、信息等技术手段和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结合变更调查、卫片执法检查等,采取多种形式,对重大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结合新增费稽查、检查工作,加强资金监管,保障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挪用。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民意,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规划期间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主要有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整理工程、重点煤炭基地土地复垦工程、三峡库区移民安置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西部生态建设地区农田整治工程、新疆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工程、“五纵七横”公路和京沪高速铁路沿线土地整理复垦工程、南水北调水利工程沿线土地整理工程等。

土地整治工程可以考编吗

可以。根据查询山东公务员考试网显示,土地整治工程可以考编,可以报考(农业工程类、土地整治工程专业)或不限专业的岗位。

土地整治工程专业就业方向及前景分析,未来好就业吗

土地整治工程专业就业方向及前景分析如下:随着土地整治实践工作的逐步深化,国家对土地整治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加大,对土地整治从业人员所具备的知识体系、结构及能力提出新要求。该专业培养能实现高层次、复合型土地整治专业人才。 一、土地整治工程专业简介 土地整治是指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动。土地整治是盘活存量土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适时补充耕地和提升土地产能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将土地整治与农村发展,特别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是保障发展、保护耕地、统筹城乡土地配置的重大战略。 二、土地整治工程专业培养要求 该专业主要学习农业及土地整治相关知识,要求能够适应******新农业的变化需求,能够应对新农业下的土地整治工作。 三、土地整治工程专业学科要求 该专业对生物科目要求较高。该专业适合对土地整治技术研究感兴趣的学生就读。 四、土地整治工程专业知识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1.掌握水利、土地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农业水土工程学科的相关知识; 2.掌握农业水利、水电、水保工程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试验研究的基本技能; 3.具有从事农业水土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及乡镇供水工程的规划、设计能力; 4.了解国内外土地整治学科、农业工程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5.熟悉国家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水资源开发与保护、水土保持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7.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信息处理和创新的基本能力。

长安大学的土地整治工程专业好还是地质工程专业好

土地整治工程专业。1、市场环境好。长安大学的土地整治工程专业是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的,地质工程专业发展的已经走下坡路了。2、就业好。长安大学的土地整治工程专业就业是直接进入自然资源局,土地复垦,土地管理与整治公司等大型的中央企业的。地质工程专业就业是一些土矿的公司。

山东农业大学土地整治工程专业就业前景

好。根据百度查询显示:山东农业大学土地整治工程专业应用领域非常广泛,毕业后能够在自然资源和国土整治、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乡村振兴以及相关领域从事土地整治及生态修复方面的工程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生态修复与质量提升和信息技术应用等工作,可以在土地整治、生态学、资源学、地理学、环境科学等领域继续深造发展。

土地整治工程考研可以考什么专业

农业工程、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等。土地整治工程考研可以考的专业有农业工程、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农业工程主要研究农业、水利、土木工程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土地资源管理旨在培养具备现代管理学、经济学及资源学的基本理论;地理信息系统是指与空间地理分布有关的信息。考研专业选择需要注意不要过于理想化;切勿混淆兴趣和志趣;不要一味追求热门专业等。

土地整治工程专业坑人吗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土地整治工程专业坑人。1、学习内容多,课程体系难度大。2、土地整治工程专业是冷门专业。3、学习土地整治工程专业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物理知识要扎实,化学,物理科目要好。土地整治工程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于农业工程类专业。土地整治是指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动。

土地整治工程就业前景

土地整治工程专业毕业生可以在国土资源部门、城市规划部门、环保部门等政府部门就业。土地整治工程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本专业培养掌握工程学、土壤学、生态学、地质学、管理学等基本理论,土体重构和水土资源配置等基本方法。具有土地领域工程技术、信息技术的应用与开发能力;以从事勘察、规划、整治、保护和修复的科学研究、技术应用、工程实践为核心,适应土地新产业、新技术和新经济的需要。能够服务于服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及相关行业从事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土地工程规划与设计、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管理等工作并具有综合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选专业重要性1、专业的选择很重要。如果你选择的专业是你喜欢的,那么从一开始,你就会认真对待。你不会以某门课程作为逃课、厌学的理由,但是你会在这个专业上花更多的时间,会减少你走的弯路。另一方面,如果你一开始就不喜欢这个专业,入学后就不会好好学习。2、选对专业可以让你更加坚定。如果你一开始就确定了这个专业,并为之做了详细的规划,无论是从理论学习还是未来就业,相信你都会更加坚定自己的初心,不会被外界包括同学朋友父母的影响。

土地整治工程专业的就业前景

土地安全是土地可持续利用和国家安全的基础,与网络安全、能源安全构成了事关国家未来和民族发展的三大安全问题。国土资源及其合理利用是一个世界级难题,我国土地资源长期性、大规模、高强度利用世所罕见,自然资源禀赋整体较差的现实状况难以得到根本性改变。近些年国家颁布的一些土地发展战略为专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未来发展前景光明。以中国农业大学为例,本专业在全国高校同类专业中处于一流水平,承担大量国家级科研项目,在土地综合整治、土地生态修复、耕地保护修复、村庄规划、地籍调查与测量、土地综合整治政策等方面的研究具有突出优势。本学科具有土壤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和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国土资源部农用地质量与监控重点实验室及农业农村部华北耕地保育重点实验室。土地整治工程专业的就业方向本专业培养学生具有深厚的基础知识结构,优秀的实践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创新型应用人才,能适应土地新产业、新技术和新经济的需要。除能从事本专业工作外,还可从事基础测量、野外勘察与数据处理、无人机测量、遥感数据处理与应用、地理数据处理与集成、数据库建设、生态评估、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土地管理等领域工作。根据《国家职业大典》,土地工程行业对于毕业生需求潜力在30万人左右,就业前景优越,涉及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业务企业等。

土地整治工程学什么

土地整治工程主要学《生物学基础》、《农牧业生产基础》、《工程材料基础》、《工程结构基础》、《农业工程导论》、《农业机械与设备》、《土壤与水资源》、《农产品加工工程》、《设施农业工程》等课程。一、土地整治工程的意义:该专业是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动。二、学生就业:学生毕业后可在农业、国土、水利、水土资源保护、乡村振兴、自然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等相关领域从事土地工程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等业务工作或者管理工作。也可在高校、研究所等院所继续深造从事教学、科研等研究性工作或者行政管理工作。土地整治工程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及知识要求:一、培养目标:土地整治工程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是具有资源学、土壤学、生态学、工程学及管理学基本理论。掌握土地整治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咨询、规划、设计、测绘、3S技术应用及工程项目管理等基本技能,能在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城乡建设、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及行业企业从事土地整治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二、知识要求:本专业毕业生应具有从事工程工作所需的自然科学、信息技术、外语以及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掌握工程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系统的工程实践学习经历,了解本专业的发展历史、发展前沿和发展趋势。具备实施工程实践的能力,并能够对其结果进行分析和初步处理。掌握基本的创新方法,具有追求创新的科学态度和意识;具有综合运用理论和技术手段设计系统和过程的能力;在工程设计过程中能够综合、系统地考虑经济、环境、法律、社会、安全、健康、伦理等因素。

土地整治工程专业介绍

作为一名土地整治工程专业的学姐,我很乐意向你介绍这个专业。1、土地整治工程是什么土地整治是指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动。随着土地整治实践工作的逐步深化,国家对土地整治专业人才的需求不断加大,对土地整治从业人员所具备的知识体系、结构及能力提出新要求。例如:土地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土地开发复垦2、土地整治工程所学科目《生物学基础》、《农牧业生产基础》、《工程材料基础》、《工程结构基础》、《农业工程导论》、《农业机械与设备》、《土壤与水资源》、《农产品加工工程》、《设施农业工程》、《机械装备设计》、《农业工程项目规划与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机电系统驱动与控制》3、土地整治工程就业前景学生毕业后可在农业、国土、水利、水土资源保护、乡村振兴、自然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等相关领域从事土地工程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等业务工作或者管理工作,也可在高校、研究所等院所继续深造从事教学、科研等研究性工作或者行政管理工作。

土地整治: 农地保护的一种方式

(一)土地整治的内涵土地整治是土地资源开发和改良利用的综合手段,是对土地资源及利用方式的再组织和再优化的行为过程。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需求的与日俱增,人地矛盾问题将会更加明显和激烈,因此,高效、集约、生态利用土地资源成为当前乃至今后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必然方向。土地整治通过借助各种技术手段对未利用土地进行开发、对破坏土地进行复垦、对低效土地进行整理,增加土地资源规模,提高土地资源质量,改善土地资源利用结构,对缓解人地矛盾的贡献显著。土地整治作为一种土地资源优化利用的技术手段和行为,其必然会受到各国政府的青睐。研究资料显示,早在1250年,德国的巴伐利亚州就出现了以地块合并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治实践。现阶段我国的土地整治,按照政府部门的定义,是指土地整理开发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总称(徐绍史,2009b),是新时期中国政府缓解城市发展过程中建设用地规模供求矛盾的重要措施和手段。由于研究内容和目标定位的不同,2008年之前,“土地整治”一词在中国学术文献、政府规定中较少出现。使用更多的是“土地整理”一词,这是因为199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简称《土地管理法》)使用了“土地整理”,正式确立了土地整理的法律地位。为了表述上的统一性,学者们多沿用《土地管理法》中“土地整理”这一名词作为术语,代指“土地整理、开发和复垦”的总称。尽管如此,也有部分学者和政府文件采用“土地开发整理”之类的名词。由于土地整理与土地开发、复垦存在明显差异,用“土地整理”或者“土地整理开发”来代指“土地整理、开发和复垦”,仍然缺乏说服力,也难免会产生误解。为了更好地区分土地整理、开发和复垦三者之间的关系,更好地适应我国土地整理新时期的发展需要,政府部门试图用“土地整治”来代指“土地整理、开发和复垦”。综上所述,现阶段中国土地整治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指土地整理。我国土地整理实践比较晚,加之土地整理对象的复杂性,学者们对土地整理的概念表述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1)在一定的地域内,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的要求,采用一定的措施和手段,调整土地利用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利用,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增加可利用土地的数量,确保经济、社会、环境三大效益良性循环,包括土地开发和复垦,可指市地整理,也可指农地整理。(2)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目标和用途,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手段,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调整改造、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的过程。(3)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采取一定的手段,对土地利用方式、土地利用结构和土地利用关系进行重新规划与调整,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土地利用目标,分为农地整理和非农地整理。农地整理是在一定范围内,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技术手段,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率。(4)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土地利用现状,采取行政、经济、工程、技术、法律等手段,通过对土地利用结构进行调整,对土地资源进行重新配置,以达到协调人地关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高向军,2003)。(5)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以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农地整理的描述。虽然各个概念定义的文字表述上各有不同,但内涵基本一致,都将土地整理分为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多偏向于农用地整理,这与我国土地整理的实践相符合;多具有综合性,既包括土地整理,也包括复垦和开发;土地整理的目标都是为了增加耕地数量,提高土地利用率与生产率,改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综合分析学者们的概念定义,无论从行为过程,还是行为目的,抑或行为结果来看,土地整理实质上都是一种具有保护农地特征的行为活动。综合以上分析,中国的土地整治主要是指对农地的综合治理,是按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采取经济、行政、法律、工程、技术等手段,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以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的活动,以达到保护农地资源、促进农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二)土地整治的目标从宏观战略目标来看,我国土地整治主要是努力实现落实土地资源保障、粮食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与社会和谐等五个方面的国家目标,最终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从微观现实目标来看,我国土地整治主要目标是:①通过土地整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增加耕地面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保障我国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②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土地生产条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率,提高粮食产能,保证我国粮食安全;③通过对闲置地、废弃地的复垦,零散地归并,节水工程建设等,促进水土资源的节约利用,实现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战略目标;④通过生态工程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实现我国土地利用的环境友好目标;⑤通过开展农地治理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大力开展农业生产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社区生活设施,提高农村居住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和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最终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三)土地整治的特征土地整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公共性、技术性、动态性、系统性、综合性等特征。土地整治是一项公共性极强的活动,政府将财政资金投资于农村的土地整治项目,其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取直接的经济回报,而是为了获取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土地整治的公共性还体现在土地整治并不是为了个人或者企业服务的,而是为了广大农民群众和全体公民服务的。通过对农村道路、水利设施等维修和建设,土地整治可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地生产效率,这为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通过农居点的整理,土地整治可以完善生活设施,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通过农田平整、荒地开发、废弃地复垦,土地整治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从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满足全体公民的基本生存需求等。土地整治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就土地整理而言,其工作程序包括项目区的选择、项目规划设计、项目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整治后产权调整和项目评价以及工程管护等环节。整个建设过程涉及多种专业技术,如农田水利、土地规划、建筑设计、项目预算、生态工程、计算机制图、GIS技术等。就土地复垦而言,其技术体系主要包括土地复垦规划技术、土地复垦工程技术、土地复垦生物技术、复垦土地利用技术、效果评价技术和经营与管理技术。如果没有相关技术的支撑,土地整治工作就无法顺利开展。任何事物都处于不断发展变化当中,土地整治动态性主要是指土地整治目的、任务和内容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而不断调整变化。这种动态变化特征可以通过土地整治的历史发展规律来说明。如德国的土地整治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每一个阶段土地整治的目标和主要内容都有变化。第一阶段是16世纪中叶~19世纪末,这个时期土地整理的目标是解决农业生产问题,主要内容是针对农地分散、零碎的状况,实施集中化,以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是简单的土地整治;第二阶段是20世纪初~50年代,这个时期的土地整治的目标是解决城市发展用地和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主要内容是配合城市建设进行土地整治和对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打乱的地块进行规则化;第三个阶段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和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同时欧洲共同体农产品过剩,农业生产已退到次要地位,提高农业产量已经不是土地整治的目的。如何利用农业地整理来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增强城市周边生态效益、为居民提供休闲空间以及追求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和协调等成为土地整治的主要目标。其主要内容也转变成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缩小城乡差别、增加收入、保护和改善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土地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系统性。其系统性主要表现在:①土地本身就是一个很庞大的生态系统,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以及无机环境诸多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因子,因此,土地整治过程中应该全面考虑各个系统因子的特征、功能和效用。土地生产力的提高不能以牺牲土地生态系统健康为代价,要尽量保持和提高土地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②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需要一套系统的程序,从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规划设计—项目区实地勘查—项目实施、监管和验收—项目营运与管护等,每个步骤都是土地整治系统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各个环节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土地整治的综合性主要表现在:①土地整治不是某一门学科知识能够完全支撑的,而需要综合运用土地规划、农田水利、工程预算、工程建筑、计算机技术等各学科知识。以土地整治规划设计为例,收集资料时就要涉及土地资源状况、土壤性质、作物种植结构、地形、气候、水资源、自然灾害、项目区基础设施状况等方面信息,这些都需要具备相关学科知识背景。②土地整治工作也不是某一个部门能够独立完成的,土地整治过程中需要多部门合作,涉及土地、农业、林业、水利、交通、气象、环保、财政等多个部门。如编制土地整治规划时,应走访建设、环保、水利、交通、农业等多个部门,获取村镇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等图文信息,分析其对土地整治的影响。土地整治工作的综合性决定了土地整治过程中应树立起全局的观念,对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避免造成工作上的失误。(四)土地整治的作用土地整理通过对现有低效、无序利用农地进行整理,调整农地利用形状,减少田坎面积,扩大有效农地面积;土地开发通过对未利用的荒地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新增农地面积;土地复垦通过对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和自然灾害造成的破坏、废弃土地进行整治,恢复土地利用状态,将其复垦为农业用地,增加农地面积,这些都说明土地整治能够增加有效农地面积。农地质量是构成农地的各种因素和环境条件状况的综合,表现为农地生产能力的高低、农地环境状况的优劣以及农地产品质量的高低。按照内涵的深化程度,可以将农地质量分为自然质量、环境质量和经济质量三个部分。其中,自然质量主要是指由农地的光热、土壤、水分、坡度等自然条件决定的农地生产能力。土地整治通过地面平整、剥土培肥、灌溉工程,可以改变农地的坡度、增加土壤肥力和水分含量,从而提高农地质量,增加农地产出。在我国传统的农村土地制度下,农田分配主要是以村集体为单位,按照“人人平等”的公平原则,以人口数量为依据。村民都有权获得一块口粮田,每个劳动力都可以获得一块责任田。随着农村人口不断增加,有限的耕地资源越分越细,有些地方按照优劣地搭配均分,地块就更碎小。加之,家庭责任承包期一般在15年以上,导致农地的适时集中和规模经营非常困难。土地整治借助工程手段,改变原有农地格局,合并零星地块,减少田埂面积,调整土地权属,适度扩大田块面积,有利于实现农地的规模经营。土地整治通过土地平整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能够扩大田块耕种面积、提高耕地的灌溉和排洪效率、改善机械运作和农作物运输效率、减少农地的水土流失面积、增强农田的防沙抗风能力,最终使得农地综合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农田景观是指田块形态以及地面农作物和绿色植物构成的一种整齐而有规律的美的景象。土地整治,打破原有农田的零碎无序状态,将细小和不规则地块合并成整齐而有规则的大地块,从视觉上增加了农田斑块的美感;通过农田周围以及灌排渠道沿岸绿化整理,形成一定的景观廊道;通过农作物类型搭配以及品种改良,形成一定的景观基质。土地整治中的农田景观格局规划设计,有助于美化农田景观。

土地整理与土地整治的区别?

土地整治:主要包括农田整治、村庄整治、农村环境整治三个方面土地整理:一般属于农田整治的范畴

土地整治服务的经营范围

土地整治服务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土地整治项目,包括土地资源综合开发、耕地保护、易地占补平衡、造地等。2. 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如地籍测绘、勘测定界等。3. 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如房屋拆迁服务、房屋租赁等。4. 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如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等。5. 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6. 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7. 固体废物治理,如固废处置等。8. 规划设计管理,如土地工程相关的规划设计等。9.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如土地使用权租赁等。10.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11. 对外承包工程。以上只是土地整治服务的一小部分经营范围,具体的经营范围可能因地区和公司而异。建议您查阅相关公司的官方信息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土地整理和土地整治有什么区别?

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原因造成的土地破坏,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其广义定义是指对被破坏或退化土地的再生利用极其生态系统恢复的综合性技术过程;狭义定义是专指对工矿业用地的再生利用和生态系统的恢复。 土地复垦是对因采掘、建材工业发展和其他工矿废弃物堆积等而被占用或破坏的土地,通过整治改造使失去的生产能力得到重新再利用。是国土整治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解决采掘、建材等工矿企业与农、林、牧、渔业争地的矛盾,防止环境污染、恢复生态平衡的有效途径。随着经济的高度发展,为获得更多矿产品,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和最宝贵的土地资源日益遭受严重破坏。据估计,全世界约有300万公顷土地为露天采矿所破坏或荒芜。故进行矿区土地复垦,提高受破坏土地的复垦率势在必行,许多国家正继续寻求解决上述问题的途径和对策。在中国已明确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节约用地,耕地、草原、林地因受采矿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 土地复垦在20世纪50年代末称其为“造地复田”。当时为了克服自然灾害带来的吃粮困难,矿山职工自发地在排土场、尾矿场上垫土种植蔬菜和粮食。在“以粮为纲”的年代,土地复垦的概念一般是指将废弃的土地重新开垦为农田种植农作物。随着时代的发展,土地复垦的内涵在扩展,即土地复垦后的用途不再仅仅是种植农作物,也可以植树造林,进行水产养殖,或是作为建设用地。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土地复垦规定》将土地复垦定义为“对在生产建设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据有关资料介绍,国外土地复垦率一般为70%-80%,而在中国的一些地区土地复垦率还不到1%。因此,对于中国这个土地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加强土地复垦工作,对于有效缓解人地矛盾,改善被破坏区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土地复垦的范围大体包括以下六种情况:①由于露天采矿、取土、挖砂、采石等生产建设活动直接对地表造成破坏的土地;②由于地下开采等生产活动中引起地表下沉塌陷的土地;③工矿企业的排土场、尾矿场、电厂储灰场、钢厂灰渣、城市垃圾等压占的土地;④工业排污造成对土壤的污染池;⑤废弃的水利工程,因改线等原因废弃的各种道路(包括铁路、公路)路基、建筑搬迁等毁坏而遗弃的土地;⑥其他荒芜废弃地。恢复利用的具体用途,根据《土地复垦规定》,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和自然条件、土地破坏状态来确定,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渔则渔、宜建则建,尽量将破坏的土地恢复利用。 《土地复垦规定》由国务院于1989年1月1日起施行,共26条。主要内容有:①土地复垦的原则。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用地单位和个人承担土地复垦义务,土地复垦费用可以列入基本建设投资或生产成本。同时,土地复垦还采取“谁复垦,谁受益”的政策,复垦土地者可以优先取得土地使用权。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②土地复垦的规划与实施。土地复垦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由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它的基本任务是,根据经济合理的原则、自然条件、土地破坏状况,确定复垦的方法、措施以及复垦后土地的用途。土地复垦后的用途,应在制定复垦规划时予以确定。在实施复垦时,应当充分利用邻近企业的废弃物充填挖损区、塌陷区和地下采空区。国家关于土地复垦的法规规定:对利用废弃物进行土地复垦和在指定的土地复垦区倾倒废弃物的,拥有废弃物的一方和拥有土地复垦区的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收取费用。但是,利用废弃物作为土地复垦充填物的,不能给土地和环境造成新的污染。土地复垦标准由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确定。一般有三类不同的复垦标准:接近破坏前的自然适宜性和土地生产力水平;通过复垦改造为具有新适宜性的另一种土地资源;恢复植被、保护其环境功能。复垦后的土地,要经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业部门进行验收,达到复垦标准的,才可以交付使用。③土地复垦后的土地权益和收益分配的规定。a.企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所破坏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其权属不能恢复原用途或者复垦后需要用于国家建设的,由国家征用;经复垦不能恢复原用途,但原集体经济愿意保留的,可以不实行国家征用;经复垦可以恢复原用途,但国家建设不需要的,不实行国家征用。b.企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所破坏的国有土地或者国家征用的土地,由企业自有资金或者贷款进行复垦的,复垦后归企业使用;企业采用承包或集资方式复垦的,复垦后的土地使用权和收益分配,依照承包合同或者集资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条件确定;因国家生产建设需要提前收回的,企业应对承包合同或者集资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支付适当的补偿费。根据规划设计企业不需要使用的土地或者未经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复垦后连续两年以上不使用的土地,则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使用。c.生产建设过程中破坏的国家征用土地,经复垦后如土地权属依法变更的,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土地整理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行为。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整理专项规划,对田、水、路、 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 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 土地整理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即农地整理与市地整理。根据我国国情,现阶段土地整理的重点在农村地区。土地整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调整农地结构,归并零散地块;(2)平整土地,改良土壤;(3)道路、林网、沟渠等综合建设;(4)归并农村居民点、乡镇工业用地等;(5)复垦废弃土地;(6)划定地界,确定权属;(7)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什么是土地整治?

土地整治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通过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运用工程建设措施,通过对田、水、路、林、村实行综合整治、开发,对配置不当、利用不合理,以及分散、闲置、未被充分利用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实施深度开发,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其实质是合理组织土地利用。广义的土地整治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

土地整治项目包括哪些

土地整治项目包括调整农地结构,归并零散地;平整土地,改良土壤;道路、林网、沟渠等综合建设;归并农村居民点、乡镇工业用地;复垦废弃土地;划定地界,确定权属;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土地整治项目包括哪些

土地整治项目包括:调整农地结构,归并零散地;平整土地,改良土壤;道路、林网、沟渠等综合建设;归并农村居民点、乡镇工业用地;复垦废弃土地;划定地界,确定权属;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土地整治项目包括哪些土地整治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通过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运用工程建设措施,通过对田、水、路、林、村实行综合整治、开发,对配置不当、利用不合理,以及分散、闲置、未被充分利用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实施深度开发。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其实质是合理组织土地利用。土地整理的作用:“土地整理”包括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土地利用现状,采取行政、经济、工程、技术、法律等手段,通过对土地利用结构进行调整,对土地资源进行重新分配,以达到协调人地关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土地整治项目包括哪些

土地整治项目包括土地整治项目包括:调整农地结构;归并零散地;平整土地;改良土壤,道路,林网,沟渠等综合建设;归并农村居民点;乡镇工业用地;复垦废弃土地;划定地界;确定权属;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土地整治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通过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运用工程建设措施,通过对田,水,路,林,村实行综合整治,开发,对配置不当,利用不合理,以及分散,闲置,未被充分利用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实施深度开发,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其实质是合理组织土地利用。广义的土地整治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土地整治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土地整理是什么意思啊 土地整理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从性质上分,土地整理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也就是土地整理的三个基本途径。土地整理是指为改变地块零散、插花状况,改良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生产率、劳动生产率和改善环境,而采取的一整套合理组织土地利用、调整土地权属的综合措施。土地复垦是指对废弃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状态的活动。废弃地指因生产、建设活动挖损、塌陷、压占(生活垃圾和建筑废料压占)、污染或自然灾害损毁等原因而造成的目前不能利用的土地。土地开发是指对未利用地或利用效率低下的土地,通过工程、生物或综合的措施,使其成为可利用的和(或)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较高的土地的过程。 问题二:土地整理是什么意思? 重新分配土地。 问题三:土地整治包括哪些类型 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 土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土地复垦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和自然灾害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进行整治,恢复利用的活动;土地开发是指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将未利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活动。 通俗来讲的话,土地整理就是对农用地进行修复,提高生产效率。土地复垦就是把建设用地恢复成可用的地,一般是耕地或林地,园地。土地开发一般是对未利用地进行开发,也就是开荒。 问题四:土地整理是干嘛的????? 土地整理  一、含义 1、土地整理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行为。 2、广义土地整理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即农地整理与市地整理。根据我国国情,现阶段土地整理的重点在农村地区。土地整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调整农地结构,归并零散地块;(2)平整土地,改良土壤;(3)道路、林网、沟渠等综合建设;(4)归并农村居民点、乡镇工业用地等;(5)复垦废弃土地;(6)划定地界,确定权属;(7)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3、狭义土地整理指农地整理,土地整理包含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即在一定地域范围内,按照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利用的要求,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手段,调整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增加可利用土地数量,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确保经济、社会、环境三大效率的良性循环。 二、内容 1、国土资源部于2003年发布的《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指出,“土地开发整理”包含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三项内容。 这三项内容的分类主要是依据其实施的侧重点不同,下面进行简单描述。 土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土地复垦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和自然灾害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进行整治,恢复利用的活动。 土地开发是指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将未利用土地资源开发成宜农地的活动,本文中指开发成农用地,如旱土、水田等。 2、三者的区别与联系 联系:均是通过一定手段挖掘土地的固有潜力,扩大土地利用空间与利用深度。 土地开发 侧重于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 土地复垦 侧重于使因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造成破坏的土地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状态的活动,是综合性的利用和技术过程。 土地整理 它是一项对土地权属和土地的用途,布局、结构等进行全面调整的综合措施。 baike.baidu/view/36310 问题五:土地整治规划的含义,具体要做什么,怎么做。 土地规划指一国或一定地区范围内,按照经济发展的前景和需要,对土地的合理使用所作出的长期安排。旨在保证土地的利用能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按比例发展的要求。规划的依据是现有自然资源、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分布和配置状况,务使土地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而不因人为的原因造成浪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和布局。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将土地资源在各产业部门进行合理配置,首先是在农业与非农业之间进行配置,其次在农业与非农业内部进行配置,如在农业内部的种植业、林业、牧业之间配置。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还明确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因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 问题六:什么是土地综合整治 一、土地综合整治的内涵 早期,我国是把土地整理、土地整治作为挖潜农村土地,实现农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主要手段。但是对土地的改造并未能完全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这就需要一个内容更加丰富、全面改善农村面貌的新举措出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在吸收了其他农村土地保护和改良手段的基础,恰好完成了别的途径无法实现的任务,即真正地实现了农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根本性转变。 实际上,土地综合整治是一个复杂的大概念,它包括利用、开发、保护、治理、法规、规划、管理等诸多要素。概况地说,土地综合整治,是通过土地要素的合理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土地、资本、技术结合,对人(农民)、产业以及社会经济进行综合的统筹,使农民从被动城市化到主动城市化,实现在一样的土地过上不一样的生活。 其主要做法包括:土地整治(农田整治、村落整治等)、发展非农产业,进行体制和机制创新,通过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协调各方主体利益,以及进行配套制度改革等,最后的目标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良方,土地节约集约有增量,农民安居乐业有保障,城乡统筹发展有希望”。 土地综合整治的根本目的是统筹城乡,解决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对土地的需求,为了避免再出现如本书第二章所指出的各种问题,必须避免计划经济体制下“一窝蜂”、“运动式”地进行,在一定的规则约束下,采取各种经济、法律、行政的手段,稳步进行综合整治。这里所说的规则,就是完善的空间规划体系。完善的空间规划体系能够保证在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时,各个部门形成合力,协同做好土地综合整治涉及的土地整理、城乡建设、产业布局,避免出现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以至于政策措施之间出现冲突,降低土地综合整治效果。这部分内容将在本书第八章第一节中进行详细分析。 二、土地综合整治的内容 (一)农田整治――提高耕地集约节约利用 耕地是保障一个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不可替代性的重要资源。耕地保护工作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国家要发展,首先就要解决13亿多人的吃饭问题,要解决吃饭问题,就必须保护相当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加强耕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始终是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研究解决的战略性问题。因此,我国将保护耕地作为一项基本国策。 开展农田整治是对耕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在新增加耕地的同时,做到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建成集高效农业、节水农业、循环农业和集约化农业为一体的高标准农田,为规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 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将农民迁移到新建小城镇居住,可以把布局分散、数量很大、使用效率很低的农民宅基地集中起来,统一整理复耕还田。整理复垦后的土地,会大大超过小城镇建设所占用的耕地,确保耕地没有减少,实现了土地使用集约化。 如台湾的农地重划使每一块地均能直接临路、灌溉及排水,并透过土地交换分合,集中农户土地,便于农机耕作及农事管理,加速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所得。通过农地重划,促进了台湾农村土地的机械化、市场化、现代化,并且对台湾的农村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同样,成都的城乡互惠共享的“金土地工程”也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极大地释放了土地资源。在旧有的经济模式下,成都市耕地一直存在中低产田(土)比重较大、田块过小过多且不规整、田埂和田间道路占地较多等问题,造成土地资源浪费,也不适应农业规模经营发展。根据测算,如果通过对这些土地进行规模整理,可整理新增耕地10%以上。此外,成都历史形成的农村居民住宅有95%都是以自然村落、院落或独户居住,用地达146万亩左......>> 问题七:土地整理和土地整治有什么区别? 上面的人答的废话太多了!其实土地整治包含土地整理,土地整治包括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土地整治是大的概念,土地整理是小的概念,两者是包含关系。 问题八:土地整治具体项目 土地整治是指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动。土地整治是盘活存量土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适时补充耕地和提升土地产能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将土地整治与农村发展,特别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是保障发展、保护耕地、统筹城乡土地配置的重大战略。 一、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统筹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的新阶段。实现这一目标的重点是加强农业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我国农地整理主要是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治与新农村的建设密切相关。多年的实践已经证明,通过农田特别是基本农田整治,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可以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田生产能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可以有效改善传统的农用地利用格局,扩大经营规模,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通过改造旧村,归并农村居民点,可以有效改变农村面貌,提高农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保护耕地资源,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第一资源,解决我国粮食问题必须立足于国内基本自给。随着人口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粮食需求将继续增加,保护耕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压力将日益加重。要切实做到有效控制耕地减少过多的状况,确保粮食安全,必须稳定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这事土地开发整治工作首要的目标和任务。基本农田的土地整治将是加强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本农田质量、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的主要手段。 三、建设生态文明 是否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是衡量土地利用可持续的重要指标。为了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土地开发整治首先要改善人类所赖以生存的土地生态,这是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前提和基础。 四、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 实行集约节约用地,以尽可能少的土地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综合效益,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是关系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 问题九:土地整理是什么意思啊 土地整理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从性质上分,土地整理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也就是土地整理的三个基本途径。土地整理是指为改变地块零散、插花状况,改良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生产率、劳动生产率和改善环境,而采取的一整套合理组织土地利用、调整土地权属的综合措施。土地复垦是指对废弃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状态的活动。废弃地指因生产、建设活动挖损、塌陷、压占(生活垃圾和建筑废料压占)、污染或自然灾害损毁等原因而造成的目前不能利用的土地。土地开发是指对未利用地或利用效率低下的土地,通过工程、生物或综合的措施,使其成为可利用的和(或)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较高的土地的过程。 问题十:土地整理是什么意思? 重新分配土地。

土地整治项目包括哪些

土地整治项目包括调整农地结构,归并零散地;平整土地,改良土壤;道路、林网、沟渠等综合建设;归并农村居民点、乡镇工业用地;复垦废弃土地;划定地界,确定权属;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土地整理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即农用土地整理与城市土地整理。根据我国国情,我国现阶段以农用土地整理为主,重点放在农村地区。通过探讨土地整理过程中各要素的组合规律,并依此进行模式的划分,可以为政府的土地整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为完善国家的土地整理技术规程和制定相关政策奠定科学基础。在分析土地整理模式内涵与特征的基础上,应用层次指标分类法,分别采用土地整理地域特征指标、待整理土地利用类型指标、土地整理目标指标和土地整理运作方式指标对土地整理模式进行了划分,并依此对我国的土地整理模式进行了分类。土地整治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通过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运用工程建设措施,通过对田、水、路、林、村实行综合整治、开发,对配置不当、利用不合理,以及分散、闲置、未被充分利用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实施深度开发,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过程,其实质是合理组织土地利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土地整治包括哪些类型

土地整治包括以下三种类型:1. 土地整理:主要是对农用地进行修复,提高生产效率。2. 土地复垦:主要是对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进行整治,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的状态,一般恢复为耕地或林地,园地。3. 土地开发:主要是对未利用土地进行开发,例如开荒。土地整治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重庆市国有土地储备整治管理办法的第三章 土地整治

第十五条土地整治,按照谁储备、谁整治的原则,由相应的土地储备整治机构实施。第十六条列入国有土地储备计划或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储备范围的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划定规划红线,按相关程序报审批机构批准后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由相应的土地储备整治机构组织实施土地整治。第十七条土地储备整治机构应根据国有土地储备计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地产市场供需状况,组织有关工程施工单位完成场地平整、道路铺设等前期开发工作。对重大的土地储备项目,土地储备整治机构应以招标投标方式确定整治工程施工单位。土地储备整治机构应当与工程施工单位签订整治工程施工书面合同。第十八条土地整治工程竣工后,由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所属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按供地计划依法组织出让。土地整治工程,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达到水、电、气、路畅通和场地平整等要求。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标准,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平台公司能做土地整治吗

可以。政府平台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土地整治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等,但都依法须经批准,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土地整治业务模式主要有土储机构整理、国资公司整理两种模式。国土局一般有个下设机构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土地的收储和整理职能。生地、征迁后的土地有土储中心统一收储,整理完成后,可将该批土地向国土局土地管理中心办理储备土地权证,在储备土地出让后,交回原储备土地权证,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权利人为受让方。该模式完全由政府部门控制土地的整理和出让收益,土地的成本收入均有地方财政口径支出、收回。国资公司整理模式是政府与地方国资平台公司签订委托整理合同,赋予公司某区域的土地一级开发资质,负责土地的收购、储备、前期开发等业务。政府出具相关的批文将生地出让或划拨给国资平台公司,该公司通过多渠道的融资途径(如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银行贷款、信托贷款)筹集到资金,用于土地平整和征迁工作。待整理完后,有两种途径:一种为与房地产商等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获得土地整理收入,其中的20%或更高比例支付给财政部门作为管理费用。另一种为平台公司与政府签订回购协议,由政府利用财政资金购买平台公司整理完的土地。政府回购土地后,出让给房地产商等企业获得财政收入。

经过土地整治的土地可以用来发展特色小镇吗?你怎么看?

在农村用土地来发展特色小镇,是非常有经济效益,经过整改之后的土地可以做出一系列的规划,非常好。

土地整治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xx县xx乡xx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为2020年度国家投资的xx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 批复实施面积为xx公顷,新增耕地面积为xx公顷公顷,新增耕地率为xx%。计划投资xx万元。项目由xx绘图有限公司进行统一规划、设计,由我公司承建。项目于2020年12月10日开始施工,至2021年6月10日完工。经过XX县人民政府组织初步验收,我方认为该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现将该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情况作如下总结报告:一、工程概况 xx县xx乡xx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位于xx县xx乡,项目区土地集中连片,涉及xx村、xx村2个行政村,项目区东邻xx镇,南连xx镇,西界xx乡,北靠xx乡。 (一)工程投标过程 我公司于2020年8月根据xx县xx乡xx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经考察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本着科学、实际、优质、高效的原则,编制并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2021年9月以xx万元的价格中标。 (二)参建各方 1、项目承担单位:xx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2、设计单位:xx绘图有限公司 3、监理单位:xx工程咨询公司 4、施工单位:xx (三)本项目建设内容及主要工程量及技术指标如: 1、土地平整工程 (1)本项目区土地平整工程包括耕地平整、裸岩石砾地平整及其他草地翻耕三部分,其中耕地平整xx公顷,裸岩石砾地平整面积为xx公顷,其他草地(不含裸露岩石)面积为xx公顷 (2)新增耕地xx公顷。 2、农田水利工程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任务:①排水工程包括新建农沟xxm,新建斗沟xxm,清淤支沟xx m,清淤排洪沟xxm,排水涵洞xx座。②灌溉工程包括改建干渠xx m;改建支渠xxm,新建支渠xxm;改建斗渠xxm,新建斗渠xxm;改建农渠xxm,新建农渠xxm;改建排灌渠xxm,新建排灌渠xxm;原硬化渠道拆除xxm。灌溉涵洞xx座,放水口xx个,渡槽x座,渠过沟x座,放水闸x座,拦水闸x座,输水管(ф200)xxm,放水阀井x个,泵站x座,380v输电线路xxm。 3、田间道路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建设任务:改建田间主道xxm,新建田间次道xxm,改建田间次道xxm,新建生产路xxm,改建生产路xxm,新建错车台xx处,倒车台x处,下田坡道xx个,盖板涵xx座。 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任务:1、新建汇流沟:xxm,改建汇流沟:xxm;2、xx座蓄水塘 5、其他工程 其他工程建设任务:改建屯内路xxm,修建排污沟xxm,同时在村屯内修建xx座的垃圾池,项目标志牌x座。 (四)工程投资及工程量的增减(变更) 1、一般变更核减量xx万元,变更增加量xx万元(详见附件三) 2、较大变更核减量xx 万元,变更增加量xx 万元(详见附件四) 3、根据重大办文件(关于取消xx县xx乡xx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部分工程的会议纪要),同意终止平整区C、D、E、F、G、H、I的施工,终止工程量资金汇总表(详见附件五) 二、 施工机构组成 (一)机构设置 为了完成xx县xx乡xx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任务,我公司拟成立“xx县xx乡xx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经理部”。项目部总部设在武xx村村委。 施工项目组织机构图 (二)项目施工前准备工作 项目施工前,项目经理部认真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并制定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规定的有关工程质量文件、法规,组织职工培训学习有关工程质量法规文件,掌握好本岗位的岗位责任制度,并对各岗位职工进行技术交底,为项目实施做充分准备。 三、施工质量管理情况 (一)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本项目施工,始终本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进行科学的组织施工管理,并制定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认真学习国家规定的有关工程质量文件、法规,组织职工培训学习有关工程质量法规文件,掌握好本岗位的岗位责任制度,调动职工自学了项目质量的积极性,施工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履行交接检验工序程序,为建一座高质量工程奠定坚实基础。工程施工中,监理工程师进行全过程的质量跟踪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工程高质量的顺利完成。 (二)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1、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在施工工地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负责的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施工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对每一个施工部位和施工过程,每一道工序都严格进行质量控制,施工全过程实行岗位质量责任制和质量否决权,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严格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工程施工。 2、质量组织机构、人员设置 为保证工程质量,项目部成立质量管理小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控制人员,负责整个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3、制定质量岗位责任制 (1)工程项目质量保证岗位责任制 落实好质量体系各机构、各部位、各环节的质量责任人,明确各质量责任人应负的责任和工作范围。

土地整治什么意思

一、土地综合整治的内涵早期,我国是把土地整理、土地整治作为挖潜农村土地,实现农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主要手段。但是对土地的改造并未能完全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这就需要一个内容更加丰富、全面改善农村面貌的新举措出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在吸收了其他农村土地保护和改良手段的基础,恰好完成了别的途径无法实现的任务,即真正地实现了农民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根本性转变。实际上,土地综合整治是一个复杂的大概念,它包括利用、开发、保护、治理、法规、规划、管理等诸多要素。概况地说,土地综合整治,是通过土地要素的合理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土地、资本、技术结合,对人(农民)、产业以及社会经济进行综合的统筹,使农民从被动城市化到主动城市化,实现在一样的土地过上不一样的生活。其主要做法包括:土地整治(农田整治、村落整治等)、发展非农产业,进行体制和机制创新,通过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市场、协调各方主体利益,以及进行配套制度改革等,最后的目标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良方,土地节约集约有增量,农民安居乐业有保障,城乡统筹发展有希望”。土地综合整治的根本目的是统筹城乡,解决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对土地的需求,为了避免再出现如本书第二章所指出的各种问题,必须避免计划经济体制下“一窝蜂”、“运动式”地进行,在一定的规则约束下,采取各种经济、法律、行政的手段,稳步进行综合整治。这里所说的规则,就是完善的空间规划体系。完善的空间规划体系能够保证在实施土地综合整治时,各个部门形成合力,协同做好土地综合整治涉及的土地整理、城乡建设、产业布局,避免出现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以至于政策措施之间出现冲突,降低土地综合整治效果。这部分内容将在本书第八章第一节中进行详细分析。二、土地综合整治的内容(一)农田整治——提高耕地集约节约利用耕地是保障一个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不可替代性的重要资源。耕地保护工作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国家要发展,首先就要解决13亿多人的吃饭问题,要解决吃饭问题,就必须保护相当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加强耕地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始终是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研究解决的战略性问题。因此,我国将保护耕地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开展农田整治是对耕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在新增加耕地的同时,做到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建成集高效农业、节水农业、循环农业和集约化农业为一体的高标准农田,为规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将农民迁移到新建小城镇居住,可以把布局分散、数量很大、使用效率很低的农民宅基地集中起来,统一整理复耕还田。整理复垦后的土地,会大大超过小城镇建设所占用的耕地,确保耕地没有减少,实现了土地使用集约化。如台湾的农地重划使每一块地均能直接临路、灌溉及排水,并透过土地交换分合,集中农户土地,便于农机耕作及农事管理,加速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所得。通过农地重划,促进了台湾农村土地的机械化、市场化、现代化,并且对台湾的农村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样,成都的城乡互惠共享的“金土地工程”也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极大地释放了土地资源。在旧有的经济模式下,成都市耕地一直存在中低产田(土)比重较大、田块过小过多且不规整、田埂和田间道路占地较多等问题,造成土地资源浪费,也不适应农业规模经营发展。根据测算,如果通过对这些土地进行规模整理,可整理新增耕地10%以上。此外,成都历史形成的农村居民住宅有95%都是以自然村落、院落或独户居住,用地达146万亩左右,人均占地面积150平方米,呈现“散、多、乱”状况。而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工程,引导农民集中居住,人均占有集体建设用地面积可下降到70平方米左右,全市将腾出60万亩集体建设用地。同样,德国巴伐利亚也是通过土地整理1,推进农业现代化。巴伐利亚和欧美许多地区一样,随着经济的发展,大批农民很难靠单纯的农业生产维持生计。巴州政府千方百计地阻止农民卖掉田产,帮助他们在本地开辟新的生路。一方面,在制定村镇整体发展规划基础上,推行农村“土地整理”,提高土地的利用率。通过政府财政补助,将村庄分散的小块土地进行合并,以便于大型农业机械进行耕作;通过土地置换,将优等的土地用于农业,劣质的土地用于建设基础设施和工厂企业;通过土地整理,建设田间道路、排灌设施,使农村用地更加符合农业发展的要求。同时,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积极推广机械化作业,组建合作社,提高农业生产的集约化和现代化水平。在上个世纪30年代,巴伐利亚一个农民只能养活10个人,农民占从业人员的33%。如今巴州一个农民可以养活100个人,农民人数仅占全部从业人员的3%。与50年前相比,现在巴伐利亚的农民已从140万人减少到21.4万人。但是,农村经济却在不断发展,不仅为居民提供了种类丰富的农产品,而且成为全州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州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年产值为320亿欧元(其中纯农业产值为60亿),是仅次于汽车和机器制造业的第三大产业。农产品的出口额由1970年的5亿多欧元增长到现在的45亿多欧元。目前巴州有三分之二的中小企业扎根于乡间,其中农业企业14万个(占全德的三分之一)。许多农村企业都开展多种经营,有56%的企业非农业收入高于其农业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土地整治工作调研报告模板

土地整治工作调研报告模板为更好地促进土地整治工作,冷水江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与财政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对近几年来我市土地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实地调查了岩口镇6个村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铎山镇咸宜村土地开发项目、中连乡耸山村灾毁耕地复垦项目等9个土地整治项目,并在国土资源部门了解了有关土地整治的情况,查阅了相关资料,形成了如下的调研报告。   一、近年来土地整治情况及成效   我市是一座典型的丘陵山区工矿城市,但因长时期、高强度、低效能对矿产资源的过度开采,无疑对土地资源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耗,我市10.542万亩耕地就有4.5万亩受采空区和地质灾害影响,耕地资源人均不足0.3亩,采空区土地的复垦和宜农荒地的开发整理问题日益凸现。近几年,我市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国土资源、财政部门积极主动与上级衔接,严格规范资金管理,成功实施多个中央、省、娄底市和市本级项目,完成建设规模面积1266.41公顷,新增耕地350.1公顷,有效地保障了我市各项建设用地的需求及其耕地占补动态平衡。目前,我市土地整治主要是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方式对田、水、路、林进行综合整治。   (一)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为从根本上改善我市采空区域内生态环境,增加土地区复耕复种数量,缓解我市日益突出的人地矛盾,实现耕地占补动态平衡,我市积极向上级反映情况,千方百计争取工程立项,多次向娄底市、省政府相关部门汇报我市采空区土地资源的损毁情况,多次邀请上级有关领导和专家来我市实地考察论证,赢得了上级的理解和支持,先后争取土地整治项目近百余项。   (二)土地整理复垦工作有序推进,土地开发工作长足发展。我市土地整理工作始于2000年金竹山煤矿采空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每年都有新的项目施建。至今我市已竣工验收16个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累计投资2997.69万元,整治土地958.28公顷,新增耕地79.33公顷,当前在施建的土地综合整治复垦项目有3个。近几年,土地开发工作发展较快,在山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国土资源部门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至今我市已竣工验收52个土地开发项目,总计开发土地308.13公顷,新增耕地270.77公顷,2013年度土地开发项目申报工作形势喜人,当前有38个土地开发项目正在立项申报中。   (三)项目建设程序得到规范,工程质量逐步提高。在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土资源部门较好地遵循了“三公开”制度,做到项目立项公开、项目实施方案公开、工程竣工验收公开;主动接受检察、监察部门对项目建设各腐败风险点的督察,确保了项目建设各环节的公开、透明,进一步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在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中,国土部门精心组织项目工程实施,始终做到领导到位、力量到位、措施到位、目标到位。做到统一规划,分区(项目小区)施工,按进度付款,对工作人员实行目标责任考核,保证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在实际工作中,工作人员顶严寒冒酷暑,始终坚持在项目工地检查指导,受到群众交口称赞。   (四)社会效益有效提高,经济效益初步显现。我市对农村土地整治后“小田变大田”、田、水、路、林综合配套,较好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岩口镇金连村通过土地整治后实施农业综合种植,农业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农作物长势喜人。铎山镇咸宜村的土地开发项目实施后,发展水果种植业,葡萄种植实现了一年挂果。土地整治项目的建设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充分显现。对于土地整治新增的耕地,按照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了270.77公顷用地指标,有利地支持了建设用地需要。   二、开发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耕地保护意识淡薄,土地抛荒现象严重。一是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面积大,特别是工矿用地破坏耕地现象突出。每年度全市因各项非农建设需征用耕地面积近千亩,而且呈增长趋势,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大量优质的耕地被征转为建设用地。加上我市工矿企业生产的尾矿砂、炉渣等废弃物通常未经环保处置就地随意堆放,占用耕地现象突出。耕地保护意识弱,耕地保护形势严峻;二是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村民建房随意占用农田,新建住宅后,旧宅基地没有拆除退还集体组织,造成土地极大的浪费;三是农村村民的耕地保护意识淡薄,加上农产品种植收入相对较低,国家粮食直补到户,我市农田种植面积急剧减少,土地抛荒现象严重;四是干群认识不到位,工作阻力较大。土地整治工程实施打破原有土地使用界限,需要占用村民土地或土地调整,但又不属于征地,没有补偿费用,许多群众担心土地收益减少,只顾眼前利益,在项目实施中阻工闹事,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   (二)配套资金短缺,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我市土地整治项目的资金均来自上级项目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往往难以到位,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的涉农资金又比较分散,未能整合利用。由于资金的短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后,配套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无法实施,抗灾能力弱。   (三)项目选址难,矿区和“空心村”的土地整治难度大。一是矿山采空区面积大。我市作为工矿城市,矿采资源的过度开采造成塌陷、塘渠受损、地力下降、土地荒芜现象严重。经调查统计,我市矿山采空区面积约17466.67公顷,约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34%,矿区的土地整治工作任重道远;二是“空心村”现象严重。农村村民建房热衷于弃旧宅沿路建新房,大片旧宅院废弃,形成“空心村”,且点多面广,我市各乡镇均有分布;三是耕地资源少,土地集约利用率低,土地整治项目选址难。按照土地整治集中连片、追求规模效益的原则,耕地连片开发需要2000—3000亩,我市具备开发条件的土地基本上已实施了整治项目,很难找到达到立项条件的项目;四是部分土地可以实施整治项目,但土地没有实施集中流转,项目实施难度大;五是部分荒地国土资源部门想开发,但大多属于林业部门确定的宜林地,项目选址难。  (四)土地整治后期管护不到位,土地经济效益发挥不佳。   土地整治项目完成后,后期的管护按照有关规定,项目承包单位与项目所在地的乡镇办、村签订了管护协议,明确了责任要求,但乡镇办和村无专人、无管护资金,沟、渠、路实际上没有管护,又缺乏长效管理机制,土地重新抛荒或改变用途现象多有出现,土地的经济效益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如:岩口镇金星村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后承包经营,因缺乏管理,菜地杂草丛生、鲜红的辣椒烂在地头、瓜果蔬菜熟透了无人采摘,项目后期管护有待加强。   (五)工程招投标门槛低,工程监管难。据调查了解,我市目前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均由招投标代理公司代理,部分项目标的数额小、门槛低,报名参加投标的公司达三四十家之多,且存在围标、串标现象,部分中标者花费在招投标上的费用上万元,这些费用又转嫁到工程上,增加工程成本。部分施工单位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使用便宜的石灰粉代替河沙,减少工程成本牟取利润,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工程监管难。   (六)部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过低。一是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比较重视土地平整设计与施工,但针对土壤改良和后期耕种管护工程规定欠缺;二是我市的整治项目大部分都属山区,有些地方路都没有修,很多施工材料都需人抬或者马背上山,但定额标准中对运输成本考虑不充足;三是定额人工工资过低,人工单价预算定额与实际差距大,预算定额标准人工工资在40—50元/天,而实际我市人工工资在100—160元/天。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耕地保护、节约用地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工作的宣传,可以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可采取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车巡回宣传,组织企业负责人和乡镇、村、组干部开展专题培训等形式开展宣传。充分发挥基层政府、村级组织和群众的主观能动性,让他们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配合。梳理废除招商引资政策中不合理的土地优惠政策,为我市土地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提高全民耕地保护、节约用地的意识,扭转企业随意占地、圈地,村民建新房占旧宅基地的局面。   (二)部门联动、强化责任,抓好土地整治工作。一是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对全市各单位的绩效考核范围。目前,耕地保护工作已纳入省、娄底市的绩效考核范围,我市虽然在年初与各乡镇办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但没有考核机制,效果不明显。应该参照上级的相关做法,出台具体的耕地保护考核细则,防止耕地抛荒,按照十八大报告要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强化土地整治项目所在地乡(镇办)、村、组的责任,加大乡村两级组织的耕地保护问责力度,加大对违法用地的处罚力度;二是部门联动,有效推动土地整治工作。成立政府领导挂帅,国土、财政、监察、农业、林业、水利、审计、检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部门联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土地整治工作格局;三是加强土地整治机构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以适应土地整治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   (三)注重规划统领,积极争取项目。土地整治内容丰富,需要在全市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的基础上统筹推进,相关部门应尽快编制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并与村镇建设规划相衔接,根据规划积极争取项目。统筹结合新农村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共同发展。   (四)有效整合涉农资金,加大资金投入。要以土地整治项目为平台,加强各项涉农资金的整合。按照“渠道不变、管理不乱、集中投入、各计成效”的总体要求,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林业工程、农村公路建设、扶贫开发、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向项目区,充分发挥资金综合效益和叠加效应;我市的土地整治项目多,资金压力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适当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地方配套资金;要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文件精神,出台市本级《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耕种补助经费发放办法》,将耕种补助经费按规定纳入项目预算。   (五)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妥善解决矿区和“空心村”的土地整治。一是加快土地集中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现集约化的农业经营体系,政府要逐步实施规模化的土地流转。我市可以采取由市经管局负责,国土资源部门和各乡镇办、村、组共同参与的形式,实施土地集中流转;要解决好土地细碎化经营的问题,通过租地耕作、农机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种形式,探索有利于土地连片规模经营的形式和办法。要因地制宜,鼓励和促进种田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承包土地整治项目区土地。如:我市岩口、铎山的葡萄、杨梅产业远近闻名,这两个乡镇的土地综合整治、连片开发可发展葡萄、杨梅种植,通过农业开发公司的形式壮大发展,树立品牌;要制定有利于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奖励政策,对实现整乡和整村土地连片规模经营的,给予奖励,并在土地整治项目安排和资金投放上予以倾斜,将成功经验逐步推广;二是强力推行“批新宅基地退旧宅基地”制度,减少“空心村”;三是国土资源部门积极争取项目,市、乡两级财政和矿区企业配套资金,共同抓好矿区土地复垦。   (六)加强土地整治后期管护,提高土地经济效益。随着我市土地整治项目的全面铺开,后期管护的重要性更加凸显。要高度重视后期管护工作,将管护工作纳入耕地保护范畴,作为绩效考核内容。加强管护制度建设,制定管护标准,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资金,建立管护队伍。可采取以市政府为主导、乡村为主体的工作机制,采用专业管护、集体管护、协会管护、义务管护等多种方法加强管护,确保管护实施到位。以项目新增地收入为主,努力争取国家投入,地方适当补充,农民投工投劳等方式,多渠道解决管护资金和投入问题。   (七)抓好项目招投标工作,加强工程监管。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招投标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投标报名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单位才能投标;将土地整治项目纳入国土资源部门的网上招、拍、挂系统,防止“地下”交易;严格依法办事,打击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围标、串标等行为,对出现此类行为的公司,取消参加我市土地整治项目的竞标资格;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工程监管,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实行项目资金使用全程跟踪审计制度,建立由监察、检察等部门参与的风险防控共同责任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合理确定预算定额;定期检查土地整治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切实提高工程质量,打造土地整治民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