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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三年级语文书《作一片美的叶子》读后感,急啊,求各位大神支招啊

做一片美的叶子读后感我们最近学了一篇课文,叫《做一片美的叶子》。这篇课文写了叶子春天嫩绿、夏日肥美、秋日变黄、冬日飘零的短暂一生,却拥有美丽一生。文章很简短,却蕴藏着深刻的道理。春天,叶子为大自然增添一抹新绿,给人以希望;夏天,叶子装点着绚丽的世界,为人们带来生命的氧气,养育着每个生命;秋天,它带着对树根的情意回到母亲的怀抱;冬天,它化做泥土,为下一片叶子奉献。叶子的一生其实就是人的一生。少年时,我们吸收着学校、书本的知识,学习做人做事的准则,努力向上伸展。长大后,每个人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为祖国为社会添一块砖加一片瓦,让祖国这座大厦更加辉煌灿烂。没有叶子,就不可能有大树的繁茂。他,曾被我们亲切的唤作“雷锋叔叔”,沐浴着春风,永远绽放着不变的温暖笑颜,一如一片真实年轻的叶子,因无私地化为春泥,而被历史永远铭记。我们还要时时刻刻牢记那些:为新中国建立,抛头颅、洒热血的先烈们;为祖国的建设,呕心力血、鞠躬尽瘁的先辈们;为祖国的腾飞,舍小家、为大家的前辈们。如果没有他们的前人栽树,哪能有我们后人乘凉呢?“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们要继承和发扬他们对祖国的无私奉献,让祖国这棵参天大树更加繁荣昌盛。无数片不同的叶子做着相同的工作,就是为大树输送着营养。我们每个人都应像叶子那样,立足于本职,学会奉献,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生活的祖国、社会,生生不息,繁盛进步!如果祖国是一棵大树,我愿做一片可爱的叶子,让大家充满快乐;如果祖国是一棵大树,我愿做一片勤劳的叶子,处处显得整洁明亮;如果祖国是一棵大树,我愿做一片自信的叶子,努力学习报效祖国,让祖国更加发达;如果祖国是一棵大树,我愿做一片文明的叶子,讲究卫生保护环境,让周围永远是美丽的。

语文书巜最后一头战象》14--16段扩写

再见了,嘎羧嘎羧在离开寨子后,走了整整一夜,一路上,它一直在哭泣。再见了,住了二十多年的心爱的象房;再见了,跟它相伴了这么多年的人们;再见了,照顾它二十多个春秋的波农丁,再见了!它一路上走啊走啊,天亮时来到打洛江边。嘎羧凝望着江面,他回想起来了:它眼前的江水原本是血红的,是它每一个战友的鲜血染红的。它们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和它们自己身上的战士一样,一起浴血奋战保卫它们这片土地。当它走到那块龟形礁石上时,心想,那就是当年我倒下的地方吧。它在上面亲了又亲,感受当年硝烟和战友的气息。这块龟形礁石上,似乎残留着当年搏杀时留下的血液和同伴们的呼唤。想到这里,它似乎看到了,看到了当年与他浴血搏杀的战友,它们带着当年的伤痕,一个个地站起来了,走到它的身旁,吼叫着。嘎羧朝天吼叫着,想到了当年浴血搏杀的战场,想到了杀害他同伴的日本鬼子,嘎羧眼睛里又布满了愤怒,它离开了打洛江边,离开了当年浴血搏杀的战场。它又走了,它要去找它当年的战友了!他来到百象冢,这里躺着当年被日本鬼子杀害的八十多头战象。他找了一块平台,站在上面,似乎在说:“朋友们,我来了!”二十多年了,一直不忘自己的责任的战象,怀念自己的战友,在他同伴们旁边走了。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法律文书吗

您好,司法解释和法律文书不一样 法律即使再完备,也难以避免"法律漏洞"现象。在法律存在着漏洞的情况下,司法解释具有填补漏洞的作用。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希望采纳

最高人民法院权威发布的裁判文书有什么效力?

所有法院发布的生效判决效力是一样的,往往感觉级别高的法院效力大些是错误的认识,只是上级法院可以管理领导下级法院。

收到法院的文书后该怎么处理?

准备材料积极应诉,如果你认为没有这回事,对方起诉错了,直接向法官说明。

中国裁判文书网能查到所有的判决书吗

法律分析: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一般的法院生效判决书都能查到的。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当地法院查询,不是当事人需要委托律师一起去当地法院查询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也可以网上查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法院判决文书在哪里查

法律主观:查法院判决书,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民事案件可以在全国民事诉讼案件网上,凭相关案件信息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二、打开最高人民法院诉讼网,查询号和身份证号码进行当事人登录,进行民事诉讼案件查询;三、行政案件,登录法院相关官方网站,可以查询案件信息,需要输入案号,当事人信息。也可以通过法院传票获知相关起诉信息。四、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为了不妨碍案件侦破无法查询。判决完毕后,可以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八年级下册语文书关雎后面的是啥

是《蒹葭》,关雎和蒹葭都是语文书中《诗经二首》中的内容,原文是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蒹葭萋萋,白露未_。所谓伊人,在水之湄。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_。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_。

公证债权文书哪些情况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作者:高杉峻链接:https://zhuanlan.zhihu.com/p/20677560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若公证债权文书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银行只能另案起诉,不仅未能提高催收效率,反而浪费更多时间。笔者结合银行催收业务经验,对实务中法院可能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情形进行举例归纳,并为银行规避相应风险提出建议。一、公证债权文书的概念判断何种情形下法院可能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首先必须明确公证债权文书的概念。在法律层面,“公证债权文书”最早出现于1991年版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款:“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该条文其后一直未被修改并被现行《民事诉讼法》所采用,但法律条文没有对何为“公证债权文书”进行定义。笔者认为,结合法律法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及司法实践情况,公证债权文书在不同情况下具有不同概念,应当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经公证机构依法公证的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各种“债权文书”;二是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三是在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后,债权人向公证处申请出具的《执行证书》。首先,《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九条亦规定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的条件。《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九条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简称“《联合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了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债权文书的范围。笔者认为,这些规定中的“债权文书”指当事人双方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以给付为内容的各种形式的债权文书,如借款合同、还款协议等。其次,所谓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是指公证机构在办理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如果违约自愿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公证时,对该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而依法定程序出具的公证书。债权文书未经公证,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再次,《执行证书》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后,债权人向公证处申请出具的法律文书。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五十五条之规定以及《联合通知》第四条、第七条之规定,当债务人违约时,申请人仅凭债权文书及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还必须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债权人凭原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程序规则》第五十五条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机构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出具执行证书。执行证书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限内出具。《联合通知》四、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债权人可以向原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七、债权人凭原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上可见,《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公证债权文书”应包括三方面内容,即借款合同等债权文书、《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对于银行而言,“公证债权文书”应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包括金融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在内的债权文书;二是公证机构对前述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三是当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公证机构依银行申请而出具的《执行证书》。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法定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公证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亦有类似规定。但是,具体哪些情形属于确有错误,这两部法律均未明确。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简称“《民诉法解释》”)第四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了四种情形下“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第二款则规定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公证债权文书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民诉法解释》第四百八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一)公证债权文书属于不得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二)被执行人一方未亲自或者未委托代理人到场公证等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公证程序的;(三)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者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四)公证债权文书未载明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同意接受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公证债权文书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被裁定不予执行后,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就债权争议提起诉讼。(一)“公证债权文书属于不得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这是《民诉法解释》第四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可以认定为确有错误的第一种情形。此处的“公证债权文书”应当指前文所述的第一部分内容,即经公证机构依法公证的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各种“债权文书”。一般情况下,“债权文书”应当满足《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四个条件,包括:(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此外,《联合通知》第二条规定了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在银行的日常业务中,金融借款合同及相应的担保合同是常见合同。对于金融借款合同,属于以给付货币为内容,债权债务关系亦比较明确,合同中也会载明当借款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还款义务时,借款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因此,一般情况下金融借款合同属于可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无疑。但对于担保合同(尤其是抵押合同)能否单独或与借款合同一并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由于《公证程序规则》与《联系通知》等均未明确规定,因此在很长一段时期内理论与实务中都存在争议。直到2015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公证债权文书对主债务和担保债务同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执行”,这一争议才尘埃落定,即担保合同亦属于可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被执行人一方未亲自或者未委托代理人到场公证等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公证程序的”此项规定是对于公证债权文书的办理程序规定,该条强调的是被执行人一方必须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办理公证,因为根据《公证法》规定,公证可以亲自办理也可委托代理人办理。但是,需要到场办理的只是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而《执行证书》并不需要被执行人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到场。一般情况下,银行与借款人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时,借款人也比较配合,会按要求到场办理公证。在实践中,部分债务人虽然到场办理了公证,但可能由于出国或外出旅游等自身原因未收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该情形是否属于违反公证程序,还存在较大争议。(三)“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者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笔者认为,此项规定的“公证债权文书”应当包括债权文书、《公证书》和《执行证书》三方面内容,因此债权文书、《公证书》和《执行证书》的内容必须与事实相符,亦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否则属于“确有错误”。关于“违反法律强制执行规定”中的法律,虽然未明确是实体法律规定还是程序法律规定,但笔者认为程序方面的规定已经在第一、第二及第四项规定中有相应规定,因此本项规定主要是实体方面的规定。但该项规定属于概括性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进行认定。比如,文书所记载的事实不存在,或者文书所记载的债权数额或范围与实际不符,或债权文书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都属于确有错误,应当裁定不予执行。(四)“公证债权文书未载明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同意接受强制执行的”笔者认为,对于该项规定中的“公证债权文书”应当是指债权文书,比如银行与借款人签署的金融借款合同。《公证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联合通知》第一条亦有类似规定。因此,债权文书必须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接受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债务人接受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示的,不能进行推断,当然,默示的意思表示亦不能属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若未载明前述内容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五)“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公证债权文书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该款规定的是公共利益条款,何为“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并无明确界定,因此该款赋予法官自由裁定权。笔者认为,尽管法律未明确界定社会公共利益的概念,但是对公共利益应作严格解释,一般情况下也不应当轻易引用,尤其是不能扩大为包括特定第三人的利益。对于银行的公证债权文书,一般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人民法院在审查银行依据公证债权文书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中,一般不必要适用该款的规定。三、司法实践中其他哪些具体情形可能被裁定不予执行在司法实践中,银行的公证债权文书被裁定不予执行的情形比较少碰到第一、第二、第四种及第五种情形,而主要是第三种情形,即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从《民诉法解释》的规定来看,司法解释虽然采用列举式对“可以认定”为“确有错误”的情形进行规定,但“可以认定”意味着并不排斥四种情形以外的其他情形也属于“确有错误”,人民法院仍有自由裁量权认定公证债权文书是否确有错误,从而裁定不予执行。(一)执行标的不明确将被裁定不予执行依据《联合通知》第一条第(二)项、第六条之规定,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执行证书应当注明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和申请执行的期限。由此可见《执行证书》所记载的执行标的应当明确无误。若是执行标的不明确,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实践中,常见的执行标的不明确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执行标的未写明准确金额;二是执行标的未写明计算方式。比如,某份《执行证书》将执行标的表述为:借款人应偿还某银行货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和所有利息(包括罚息)及申请人为实现上述债权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利息费用的计算方式等则未作说明。但其中所有利息、合理费用究竟多少,却没有具体载明。实务中,部分地方法院对此逐渐持开放态度,即对于《执行证书中》给付内容具体、明确的部分予以执行,而对于不明确不具体的部则对该部分的执行申请不纳入执行范围。比如《北京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座谈会(第七次会议)纪要——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与不予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北京执行局局长公证债权文书意见》”)第3条中规定:“执行证书载明由债务人给付‘律师费"、‘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等,但未明确其金额或计算方式等内容的,属于给付内容不明确、不具体,对该部分的执行申请不纳入执行范围。”(二)公证机构未核查债务履行情况或者执行证书未载明核查过程根据《联合通知》第五条之规定,公证机关签发执行证书应当核查债务履行情况,包括:(1)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事实确实发生;(2)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和证据,债务人依照债权文书已经部分履行的事实;(3)债务人对债权文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有无疑义。此外,《中国公证协会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及出具执行证书的指导意见》(2008年4月23日中国公证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简称“《公证协会意见》”)第十二条还要求公证机构审查:(1)债权人提交的已按债权文书约定履行了义务的证明材料是否充分、属实;(2)向债务人(包括担保人)核实其对债权文书载明的履行义务有无疑义,以及债权人提出的债务人(包括担保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的主张是否属实。因此,一般情况下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均会载明:“本公证处对本执行证书所涉及的债权债务进行了核查,现查实,……。”若执行证书未核查债务履行情况的,人民法院将裁定不予执行。但实践中部分法院不仅要求公证处在实质上核查债务履行情况,而且还要求执行证书必须记载债务履行的核查过程,即执行证书必须载明公证机构具体核查债务履行情况的过程,比如是通过发函核查还是电话核查,核查反馈情况等,否则法院将以“执行证书不符合制作规范”为由裁定不予执行。(三)公证机构核查债务履行情况的方式缺乏合同依据部分法院认为,公证机构在出具执行证书时不仅应当核查债务履行情况,而且核查的方式应当符合合同约定,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公证机构应当向债务人当面核实并制作谈话笔录,否则法院对公证机构出具的执行证书将裁定不予执行。根据《公证协会意见》第八条第三项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应当重点审查“对核实债务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的方式所作的约定是否明确”。据笔者所见,实务中大部分银行的贷款合同中并未约定核实债务履行情况的方式,若此类贷款合同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公证机构仅通过电话或信函核查债务履行情况的,那么公证机构出具的执行证书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风险将会增加。(四)利率过高或违约金过高是否属于不予执行的理由我国允许民间借贷的利率适当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对上限进行了规定,现行司法解释支持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为年利率24%。同样,《合同法》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违约方有权要求要求适当减少。若公证债权文书约定的借款利率高于24%或者违约金过高,人民法院是否裁定不予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在其所作出的(2011)执监字第180号《执行裁定书》中认为“违约金数额是否过高不能构成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理由”。而最高人法院又在(2015)执申字第12号《执行裁定书》中认为:“如果因公证文书部分内容具有不予执行情形而整体不予执行,对债权人而言显失公平,也不利于维护公证文书效力的稳定性。因此,在公证文书所涉给付内容能够区分执行的情况下,如部分内容具有不予执行情形,则应当仅对该部分不予执行,而对其余部分准许执行。”“本案中,申请执行人金炳兴已放弃超出四倍利率部分的执行,无锡中院亦仅按照四倍利率予以执行,这种执行方式既公平保护债权人权益、合理维护公证文书效力,又避免银盛公司合法权益遭受实际损害。”因此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继续执行。在笔者所代理的银行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件中,大部分案件的借款利率均为合法,但也有不少案件尤其是外币贷款案件,所约定的借款利率(或罚息利率)高达利率36%甚至60%。对此,不同法院具有不同的态度。有些法院会就利率问题向银行进行释明,如果银行坚持主张高利率,则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由银行另行起诉;如果银行同意放弃过高部分的利息,则法院继续执行。相反,部分法院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放弃过高部分的利息,均直接以利率过高为由裁定对执行证书不予执行。笔者认为,从法律对约定的违约金或利率过高的态度上看,约定的违约金或利率过高并不导致合同无效,仅是过高部分或超出法定范围以外的部分法律不予支持。因此,法院在审查《执行证书》时也应当持有相同的态度,才符合立法的精神或本意。对此,《北京执行局局长公证债权文书意见》亦持该观点,该意见明确规定:“对借款本金及年利率24%以内的利息部分予以执行,对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部分不纳入执行范围。”“若是债务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以约定的借款年利率超过24%为由申请不予执行的,执行裁判部门经审理,对年利率超过24%的利息部分裁定不予执行。”(五)债权数额不准确是否一律不予执行根据《联合通知》的规定,公证处应当对债务履行情况进行核查,因此,如果《执行证书》记载的债权数额有误,笔者认为应当属于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但是最高人民法院曾经作出的(2011)执监字第180号《执行裁定书》则认为:“执行证书是否多计算债权数额,不能构成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理由。如果确实存在多计算债权数额的问题,人民法院查实后在执行程序中可以进行核减。”对此,恐怕实践中多数基层法院不会认可,而且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份裁定尚不足以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的倾向性观点。笔者认为,债权数额不准确有两种情况,一是债权数额高于实际金额,二是债权数额低于实际金额。对于前一种情形,被执行人提出异议后,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对高于实际金额的部分不予执行。比如《北京执行局局长公证债权文书意见》即明确,只有在应当不予执行的部分与其他部分不可分的情况下,才裁定不予执行整个公证债权文书。而高于实际金额的债权数额是可分的,宜仅对高出的部分裁定不予执行,而不宜对整个公证债权文书裁定不予执行。对于后一种情形,如果债权数额确实低于实际金额而债权人仍然向法院申请执行,并且债权人明确表示放弃其余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债权人的意思表示,因此不应认定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六)《执行证书》未列明当事人住所地信息是否裁定不予执行上海某法院认为,公证机关签发执行证书应当详细列明包括住所地等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否则公证债权文书就不符合制作规范,法院将裁定不予执行。实践中,大量《执行证书》由于未记载当事人的住所地等信息,甚至只是遗漏了被执行人的住所地信息(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性别等信息均有记载),均被该院以《执行证书》不符合制作规范为由裁定不予执行。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公证书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的格式制作。而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行继承类强制执行类要素式公证书和法律意见书格式的通知》(司发通[2008]177号,简称“《公证书格式通知》”)之规定,当事人住所地信息并非属于《执行证书》的必备要素,甚至随该通知一起发布的《执行证书》参考样式亦未列明当事人住所地信息。因此,笔者认为,即使未列明被执行人住所地信息的《执行证书》属于有错误,该“错误”也仅仅是属于瑕疵,并不影响执行。如果仅因这样的瑕疵而不予执行,亦有违当事人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债权文书的初衷,也与公证债权文书制度的设立目的不符。

法律意见文书必须是律师递交检查院吗

必不全是律师递交检察院,当事人也有权把法律意见文书递交到检察院,检察院应当受理。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的异同?除此之外律师出具的文书还包括什么?

法律意见书,是律师给当事人或者特定机关出具的专业法律建议。律师函,是律师代表当事人给其他人发的信函。

求苏教版小学语文书上所有的古诗?

找书不就可以了?

可以用繁体字书写法律文书吗?

看不同地区,一般在大陆就用简体,在港澳台地区用繁体

法律文书写作试题写作主题和写作辅题的区别

一个分多 一个分少一个30分 一个15分

拿到法律文书写作毕业证可以从事哪些工作

,文书改错题2,法律文书评析写作学中的表达方式一般有叙述、议论、说明、抒情、描写五种。表达方式的选择与文体关系密切,如在文学作品中抒情、描写运用的比较多。法律文书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它对表达方式的选择,即以叙述、议论、说明为主,不用抒情,少用描写。一、叙述 在制作事实部分时采用叙述方式。由于案件的类别、性质不同,事实的叙述有繁有简,形形色色,不一而足。(一)时序法突出法在叙述案情时,依突出其中主要矛盾、主要情节、主要人物的方法进行,将案件的重点人、事叙述清楚,并予以强调。这种叙述方法的特点是主次分明,以主带次,详略得当,宜于突出案件的本质特点。突出法主要适用于刑事案件有关文书的制作,具体表现为:第一,突出主罪法,即按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主次重轻顺序来记叙,把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危害性大的罪行放在第一位详细叙述;将性质、危害、情节相对较轻的犯罪事实放在后面叙述。这样叙述主次罪责分明,可避免定罪失据,量刑畸轻畸重等弊端,适于记叙数罪并罚的案件。下面一例则违背了突出主罪的方法。a刘××,长期好逸恶劳,不务正业。2008年秋,刘××投拜巫婆黄××为师,在家安位烧香,自称“刘大仙”。自2009年秋,刘××采取装神弄鬼、拿妖捉怪等各种欺骗手段,先后流窜到大岭、马路口、狮子岗等地进行迷信欺骗活动30余次,欺骗100余人,给6人安了“神位”,共骗得现金112000余元,鸡蛋240余斤,香烟50余条以及电器、衣物、鸡鸭、鱼肉等物,还发展一名学徒。更为严重的是刘××利用搞迷信活动之机,采取了各种卑劣手段,先后于2月3日、2月13日,奸污了×××村妇女罗××和××村妇女吴××、未婚女青年曹××(吴、曹是母女)。奸污后,还多次拐带吴××、罗××、曹××三人一同外出,四人同宿一床,轮流奸污她们,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这段事实出自某县公安局的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其缺陷是主次不清,详略失当。应将强奸罪放在首位,详细叙述实施该罪的时间(原文只有月、日,未写年度)、地点、手段、后果等要素,以突出主罪;而后可用综合归纳法简叙刘××所犯诈骗罪,原文中部分文字可删略(如加着重点者),这样便可避免喧宾夺主、冲淡主罪的弊病,收到较好效果。第二,突出主犯法。适用于记叙共同犯罪或集团犯罪的案件。以各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为线索,依先主犯后从犯的顺序叙述犯罪事实。其特点是罪责分明,便于定罪量刑,使复杂的案情条理清楚。例如某公安局起诉意见书的事实部分:b20××年4月26日晚,犯罪嫌疑人杨××、熊××、李××、卢××以及张×法在××县服务楼旁闲谈中,杨××提出抢劫旅社。27日晚,杨、熊、李、卢四人又聚集在××私人在××县城开办的交通旅社里,当杨××又提出抢劫旅社时,熊××发现在该旅社的旅客已睡,熊××说:“上那屋看看。”接着熊、杨先后到该旅社旅客胡××、关××夫妇住的房间外,熊从窗户处将门弄开,并入室把胡的提包拿到犯罪嫌疑人住的房间后又返回,后四犯罪嫌疑人相继入室,杨持三棱刀相逼,李××拿斧头相威胁,抢走胡的现金人民币27元,李××顺手拿了一付眼镜。这份起诉意见书在叙述犯罪事实时,围绕主犯杨××、熊××的组织、实施等犯罪活动安排层次,并结合叙述其他从犯的罪行,每个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应负的罪责清清楚楚。(三)总分法 适于记叙触犯多种罪名的共同犯罪案件。这类案件案情错综复杂,叙述时要点面结合,既不能疏漏残缺,又不能平行罗列,所以难度较大。总分法的特点是:先把该案的犯罪事实提纲挈领地总括叙述,然后再依犯罪嫌疑人主从顺序或罪行重轻顺序分别叙述,以区分罪责,严谨结构。例如李××等持枪抢劫和盗窃犯罪一案的起诉意见书,由于该案犯罪嫌疑人较多,共有十名,所犯罪名也较多,故该起诉意见书在叙述犯罪事实时,先总述“19××年以来,李××个人或以李××为首,先后伙同犯罪嫌疑人逢××、李×财、付××、王贵×、陈××、穆××、张××、孟××、王×海等人在本市内、西郊区、静海县大肆进行持枪拦路抢劫和盗窃犯罪活动,情节特别严重,严重地危害了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然后再分列叙述抢劫罪、

法律文书制作的合法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法律文书制作的合法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各种法律文书都必须依法制作,这是法律文书制作的前提,也可以说是文书立意的法律依据。有关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首先必须依据相关的程序法制作,如涉及实体内容则还要依据相关的实体法。有关非诉案件的法律文书写作,同样应该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依法制作。文书的立意、内容也必须以有关的法律规定为根本依据。(P10) 【答案解析】 本题知识点: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拟写一份一审民事判决书。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写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被告╳╳╳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内容)。第三人╳╳╳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思)。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

一个关于法律文书写作的问题请教一下各位大神。。。

你好,这是有固定格式的,你的课本没有示范吗?实在没有就去参考法院的判决书啊,网上可以搜到的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拟写一份辩护词。有关事实情况可酌情编纂。

本院认为: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轻伤和轻微伤,其中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依照《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 二00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自学考试公司法和法律文书写作哪个比较容易?求专业解答

每个人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如果文学底子好,法律文书写作容易,它基本就是程式化,掌握规律就可以了。公司法比较复杂,修改频繁,但修改到现在简单多了,钻进去也不难,需要一点记忆。

法律文书与其他写作有何不同点?相同点?

  自战国时期商鞅变法推广法家韩非子的思想时,法律渐渐了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它让秦国兴盛起来,一统天下。经过改朝换代,法律也是在发生着脱胎换骨的变化。现在,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完善。  法律,简单地说,就是立法机关制订的用以规范人民行为的一种载体。像“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交通法;九年义务教育属于义务教育法;惩罚恶人靠刑法等等都是法律的例子。  法律约束着每一个人,法律让社会更加安定、更加和谐,让生活更加美好。但还是有不少人以各种理由,触犯法律,甚至还企图通过法律的漏洞占便宜。对于这样的人,法律会给予相应的惩罚。  最小的小到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一言一行。最常见的要属于闯红灯了。随时随地都能见到闯红灯的人。“红灯停,绿灯行。”是三岁小孩都清楚的规矩,然而能有几个人遵守呢?法律是严格的,记得前不久北京罚了两万闯红灯的行人,每人10元。曾记得去惠州时每一处斑马线都有“行人闯红灯罚十元”的标志。想起平时自己为了节省一点时间,闯了不知多少次红灯,真是倍感羞愧啊!  如今人们生活提高了,但依然存在小偷小摸的、敲诈勒索等非法行为。无论他们的手段多么高明,都无法逃避法律的制裁。  每个时代都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人,他们的下场只有受到应有的惩罚。不管有多大的权利,不管有多大的胆量,终究要被绳之以法。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我们要遵纪守法,做个正直的人。让我们共同努力,争取排除非法行为出现的可能,共同创建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大家庭。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的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和一份民事上诉状。

XX市XX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XX)X民初字第XX号 原告王冬:男,35岁,XX省XX市人,汉族,XX省XX市机关管理处干部,住XX市XX开发区5栋3单元12室。 被告张兰:女,31岁,XX省XX市人,汉族,无业,住XX市XX小区13栋1单元7室。 原告王冬诉被告张兰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与20xx年11月6日连受理,20XX年XX月XX日由审判员甲、乙、丙共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原告王冬及其委托代理人XXX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兰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常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毕。 原告诉称:原告王冬与被告张兰经人介绍相识,20XX年3月15日登记结婚,双方结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婚后两人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一、请求法院判决与张兰离婚;二、依法平均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三、购车所欠的15万元债务由原被告共同承担。 其提供的证据有: 1、结婚证,证明双方夫妻关系; 2、财产清单,证明夫妻共同财产情况; 被告张兰虽未到庭参加诉讼,但庭前向法庭提交了书面答辩状,答辩如下:一、同意离婚;二、XX小区一套住房是20XX年以自己的名义购买,属婚前财产,应当归自己所有;三、同意平均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四、否认购车欠债一事。但未提供证据证明上述事实。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XX开发区的住房一套、别克轿车一辆、手提电脑一部、数码相机一台,以上财产属夫妻共有,双方无争议。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购车欠债15万元,未提交证据证明,被告持有异议,法院不予支持。XX小区的住房虽然在20XX年由被告以个人名义购买,但法院通过依法调取原被告缴纳房款的银行账单,以及售房单位出具的发票,证明购房款总计50万元,其中40万元系原、被告共同支付,被告缴纳的房款仅为10万元,因此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王冬与被告张兰离婚; 二、共同财产分割:XX开发区的住房、别克轿车一辆、手提电脑一部归原告王冬所有;XX小区的住房、数码相机一台归被告张兰所有。 三、驳回原告王冬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XXXXX元,由被告张兰负担,此款已由原告王冬垫付,被告张兰在崩盘却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王冬。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直接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预交膳宿费XXXXX元,上诉于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甲审判员 乙审判员 丙二〇XX年XX月XX日书记员 XXX这么点奖励 只能写个判决书了。

全国法律文书写作大赛含金量

全国法律文书写作大赛含金量很高法律文书写作是展现法治人才实务能力与水平的重要载体。全国法律文书写作大赛是目前唯一有教育部参与主持赞助并认证的文书竞赛,是同类型竞赛级别最高的高含金量比赛。为强化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律文书写作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于2021年3月主办开展“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律文书写作大赛”。

学习法律文书写作的收获,感受,建议

我是律师,有事请问

论法律文书的特点和作用

法律文书不仅是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生动宣传法律的现实教材,记录法律活动的文字载体,更是考核法律人才的重要内容。法律文书在司法实践工作中的作用很大,他以文字的形式,全面,准确,如实地记载和保留案件材料和证据,使法律机关及法律组织与案件当事人及时沟通,互相交流,从而保证案件处理的公平。具有重要的程序性和教育价值。

怎样提高英文法律文书的写作水平

在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书中,由时间来决定各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的情况不胜枚举,因此对时间的界定十分重要。为了保证准确性,必须从法律文书中特定的语境出发,选择最精当的词语妥贴稳当、准确无误地进行表达,以避免日后当事人各方因对其概念的理解不一而产生纠纷。本文以此为基点,结合实践操作中某些由于对同一时间词的理解引起分歧从而造成纠纷的实例,对法律文书中表述时间概念的词语作一简要分析,进一步论证准确性是法律语言的灵魂与生命。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刑事辩护词。 20XX年X月,XX省XX市的粮食储备库(以下简称储备库)主任石新亮经人介绍,与XX渔具店的刘大虎相识。后石新亮找到刘大虎,希望刘大虎在XX市财政局找关系,搞一笔钱维修仓库。20XX年X月XX日,张进国到刘大虎渔具店买渔具,刘大虎向张提及此事,张进国当即表示可以通过关系弄到钱。20XX年X月XX日,石新亮带着申请仓库维修资金的报告,到刘大虎的渔具店与张进国见面,刘大虎对石新亮说,现在办事不容易,想把事情办好最少要付30万元的活动经费。为了办成此事,石新亮将30万元打入刘大虎提供的银行个人账户。不久,刘大虎以活动经费不够为由,让石新亮将报告中资金的数额由750万元增加到1250万元。为此,石新亮再次将155万元汇入刘大虎提供的个人账户。在年底的财务审计中,事情败露。事发后,张进国一度外逃,后在亲友的劝说下,于20XX年X月XX日向XX市公安局投案自首。自首后,张揭发了他人的重大犯罪事实,经公安机关侦查确认属实。张进国供述刘大虎将钱全部交给自己,此款已用于偿还个人的高利贷。张进国在公安机关的多次讯问中供述基本一致。20XX年X月XX日,当公安机关再次讯问张进国时,张进国将以前的供述全部推翻,只承认自己拿了一部分钱。20XX年X月XX日,XX省XX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进国涉嫌诈骗罪,向XX省XX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张进国构成诈骗,诈骗金额为185万元。 辩护律师经过会见被告人和查阅案卷获得如下材料:(1)证人张晓军(系刘大虎表弟)证实:当时商量此事时,刘大虎的女儿刘平说,自己的父亲年纪大且身体有病,让张进国顶罪。张晓军也做过张进国的工作让其替刘大虎顶罪。(2)证人石云平证实:曾经当面问过张进国,张说刘大虎只给了自己一部分钱。(3)案卷记载公安机关询问刘大虎共六次,证实骗取的资金均由他一人经手,并全部划入个人账户。(4)XX银行储蓄所提供的资金往来记录证实:储备库汇出的资金,已全部划入刘大虎名下的账户。之后,刘大虎提走了部分现金。(5)证人杨文龙证实:张进国曾于案发后偿还了借款及利息共计45万余元。(6)证人王树林证实:张进国向其借款80万元至今尚未归还。 以上材料证实,储备库支付的185万元并非全部由张进国一人占有。 张进国解释翻供的原因是:自己身负沉重高利贷,迄今未还,为了逃避债主追讨,才违心承认他一人把钱全部拿走了,想在判刑后躲进监狱逃债,在看守所通过学习法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此才说出实情。 20XX年X月XX日,被告人张进国委托XX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思源作为辩护人。一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定被告人张进国诈骗金额为65万元,具有自首和立功情节,依法给予了减轻处罚。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 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张进国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辩护律师参加诉讼。通过阅卷,会见被告人,我们反复研究了检察机关的公诉书。今天又参加了法庭调查,听取了公诉人的公诉发言。我们对本案有了全面的、客观的、真实的了解。现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1.被告人诈骗数额为65万元,并非185万元。 对于公诉人指控被告人诈骗罪,辩护人不持异议,但是诈骗金额为185万元,辩护人持有不同看法。虽然被害人损失数额为185万元,但是这些钱财并非均被被告人张进国一人所占有。经过会见被告人和查阅案卷获得如下材料:(1)证人张晓军(系刘大虎表弟)证实:当时商量此事时,刘大虎的女儿刘平说,自己的父亲年纪大且身体有病,让张进国顶罪。张晓军也做过张进国的工作让其替刘大虎顶罪。(2)证人石云平证实: 曾经当面问过张进国,张说刘大虎只给了自己一部分钱。(3)案卷记载公安机关询问刘大虎共六次,证实骗取的资金均由他一人经手,并全部划入个人账户。(4)XX银行储蓄所提供的资金往来记录证实:储备库汇出的资金,已全部划入刘大虎名下的账户。之后,刘大虎提走了部分现金。(5)证人杨文龙证实:张进国曾于案发后偿还了借款及利息共计45万余元。(6)证人王树林证实:张进国向其借款80万元至今尚未归还。以上材料证实,储备库支付的185万元并非全部由张进国一人占有。 2.张进国具有自首和立功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事发后,张进国一度外逃,后在亲友的劝说下,于20XX年X月XX日向XX市公安局投案自首。自首后,张揭发了他人的重大犯罪事实,经公安机关侦查确认属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张进国在亲友的劝说下自首,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有揭发他人的重大犯罪事实的行为,构成重大立功。对被告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1)被告人构成诈骗罪,但是诈骗数额为65万元;(2)被告人具有自首和重大立功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作为被告的辩护律师,我请求一审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公正的判决,还被告人一个公道! 此致 XX省XX市人民法院 辩护人:张思源 20XX年XX月XX日 (P239) 【答案解析】 本题知识点:律师法庭发言,     

法律文书写作,(xxxx)x民监字第xx号中,“监”代指什么?

只是一个公文的编号,中国特色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提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提请减刑建议书的正文部分。 王强是转业军人,26岁即担任XX市汽车制造工业公司下属分厂厂长。担任厂长初期,王强工作努力,业绩突出,使濒临倒闭的工厂起死回生。后来王强见自己培养出来的干部下海经商,每月收入几万元,而自己月收入仅千元,逐渐心理失衡,开始追求物质生活,认为别人有的,自己也要有。之后,王强伙同他人偷盗工厂生产的汽车配件进行销售从中牟利。20XX年X月XX日被XX市公安机关逮捕归案,后被判刑入监改造。 入监改造初期,王强情绪比较消沉,思想压力较大。监狱干警对王强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建议王强发挥自己的专长搞一些技术改造与发明。经过教育,王强逐渐转变认识,在监狱干警的鼓励支持下,王强刻苦钻研,设计发明了“微型充气浮筒”,即将废弃“易拉罐”在封口处装一块特制的单向阀板,充填二氧化碳气体,可替代水箱浮球或漂浮物使用,并获得了专利。之后,王强又发明了便于追捕逃犯的“便携式钉子路障”、火灾发生时使用的“温控灭火器”、防止被风刮倒的“风标式广告牌”、“压柄式节水龙头”等。2008年北京奥运会召开前,王强还发明了“自动旋转颁奖台”。监狱认为,王强在服刑改造期间有多项发明创造,依法建议对王强予以减刑。为此,制作了编号为(20XX)X字第X号提请减刑建议书,并移送罪犯王强卷宗材料共X卷XX页。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条规定: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减刑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该犯近期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1.确有悔改表现 入监改造初期,王强情绪消沉,思想压力较大。监狱干警对王强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建议王强发挥自己的专长,进行技术改造与发明。经过教育,王强逐渐转变认识,在监狱干警的鼓励支持下,王强认真遵守监规,积极进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 2.有重大立功表现 王强刻苦钻研,设计发明了“微型充气浮筒”,即将废弃“易拉罐”在封口处装一块特制的单向阀板,充填二氧化碳气体,可替代水箱浮球或漂浮物使用,并获得了专利。之后,王强又发明了便于追捕逃犯的“便携式钉子路障”、火灾发生时使用的“温控灭火器”、防止被风刮倒的“风标式广告牌”、“压柄式节水龙头”等。2008年北京奥运会召开前,王强还发明了“自动旋转颁奖台”。王强在服刑改造期间有多项发明创造。 总之,犯罪分子认罪伏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并且努力钻研,有多项发明创造,属于重大立功表现。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建议对罪犯王强予以减刑,特提请裁定。 (P198—P199) 【答案解析】 本题知识点:提请减刑建议书,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和一份民事上诉状。

委托律师代理

法律文书写作中有多名被告的该如何称谓

被告:张三被告:李四被告:王五被告张三、李四、王五于某年某月某日如何如何~

自考的法律文书写作好学吗?

只要记住几个重要的文书类型就好了.我们的老师就是华政批这门自考课程的,他说最后一题一般不会考表格式的,复习要有重点.今年我也考这门.祝你顺利!

法律文书依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表格

法律文书依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表格式文书、笔录式文书以及(  )。 A.决定式文书 B.报告式文书 C.裁判式文书 D.填空式文书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P1) 本题知识点:法律文书的概念、类别,     

法律文书写作,民事判决书中,原告在庭审中变更诉讼请求应该写在哪里?原诉讼请求写在哪里?

原告诉称。。。。。。。,原告当庭变更诉讼请求为。。。。。。。,被告辨称。。。。。。经审理查明。。。。。本院认为。。。。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写作有哪些要求

这本《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规范与法律依据》,最新出版的,非常权威,又很接地气。第一作者樊学勇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专业技术二级警监,曾出版《新刑事诉讼法公安民警适用读本》《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民警实用读本》《刑事证据规定民警适用读本》等图书。第二作者王燕在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公安局督察法制大队工作,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公安执法专家逐一讲解各类刑事文书制作,提供参考文书样式 解决文书制作难题 释明文书制作规范 指导依法尽职履责,全面讲解100余个公安刑事法律文书,多角度帮助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文书制作要点,规避执法风险。本书依据2020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关于修改和补充部分刑事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等新规定全面梳理分析了公安刑事工作相关的文书式样,不但从实务角度对文书的制作规范与法律依据进行了详尽阐释,而且对有代表性的文书提供了详尽的填写范例,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本书的定位是一线公安民警实用教材,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试论司法文书的概念、特点、作用和写作要求

  1.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  法律文书是指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及其它组织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中,为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一系列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法律文书,泛指一切法律上有效的文件、文书。狭义的法律文书,指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使用的司法文书和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所使用的诉讼状。  法律文书的特点:  (1)适用法律的严肃性  适用法律的严肃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事实必须真实、清楚,证据必须确凿、充分,论证必须严密、理由充足,结论必须正确、符合法律要求,语言必须严谨、明确,切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另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程序法是确保各种实体法得以贯彻实施的保障,也是确保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必要条件。  (2)事实认定的客观性  认定事实的客观性包括下面三个方面:第一、准确地揭示案件的本来面貌;第二、全面阐述案件的各个侧面;第三、准确表达案件关键部分的事实。  (3)生效执行的权威性  法律文书由法律保证其生效执行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具体表现在法律文书制作的合法性、执行的强制性和解释的单一性三个方面:第一、制作法律文书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合法资格;第二、法律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文书的许多文种都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以此来保证法律实施的权威性;第三、法律文书的解释必须是单一性的,不能有任何词语的歧义和模棱两可的提法。  (4)体裁格式的规范性  法律文书在长期的法律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体裁和格式,依照法律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格式,把特定的内容和项目简明扼要、条清理晰地表达出来,不仅是形式上的需要,便于制作、查阅、管理和执行,而且还是法律文书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需要,唯有规范的法律文书,才能保证其完整、准确和有效。  (5)语言文字的准确性  法律文书的语言表述必须与法律的精神相一致,必须与法律规定的提法相同。语言风格力求朴实简练,通俗易懂,不用或少用各种修辞手法,不能滥用文言文,造句多用肯定、陈述、判断句式,少用或不用反问、设问、疑问、感叹等加强语气和感情色彩的句式。  2.法律文书与立法文书、司法文书、诉讼文书的区别与联系  法律文书与立法文书、司法文书、诉讼文书之间是一种属种关系,法律文书的外延大,它包括立法文书、司法文书和诉讼文书。  立法文书,即规范性法律文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以及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制定并正式公布施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司法文书,指司法机关(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实施法律的过程中,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文书。  诉讼文书,指司法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照程序法的规定参加诉讼活动,在诉讼活动过程中所制作的各类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文书。  3.法律文书的作用  法律文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四个方面:  (1)法律文书是体现国家意志的重要工具;  (2)法律文书是维护社会稳定、惩罚犯罪的锐利武器;  (3)法律文书是国家机关对社会实现管理和调整的有力手段;  (4)法律文书是教育公民、宣传法制的有效形式。  4.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  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加强政治理论和政策、法律的学习;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写作原则;  (3)认真研究各类法律文书的性质、作用和写作方法;  (4)树立严谨朴实的文风,不作形容描绘,不搞形象刻画。  (二)起诉状的写作  1.起诉状的概念和分类  起诉状是向法院提起公诉或自诉的法律文书。公诉的法律文书通常称为起诉书或公诉书,指的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按照审判权限的规定,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自诉的法律文书通常称为诉状、状子、状纸等,指的是公民个人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  起诉状依据起诉对象的不同,分为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和行政起诉状三类。  刑事起诉状是刑事案件的自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附带民事责任的法律文书。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的原告或其法定代理人,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  行政起诉状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其法定代理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  2.起诉状的格式和写法  各类起诉状的格式和写法基本相同,但因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公诉的起诉书和自诉的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略有差异。  (1)起诉书的格式和写法  起诉书的格式,主要包括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具体格式请参考教材。  首部的写作方法:  第一、标题和编号。标题由行文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编号由年度、院名(简称)、部门(简称)和序号组成。  第二、被告人基本情况。需写明姓名(别名、化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如有同案被告数人,需按主犯、从犯、胁从犯的顺序分别写明。  正文的写作方法:  第一、案由和案件来源。写明本案移送审查起诉的单位、时间和过程等诉讼程序情况。  第二、犯罪事实和证据。起诉书在叙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时,必须是经过检察机关查证核实的事实。要如实记述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经过、后果等。详写主要犯罪事实,略写次要犯罪事实。犯罪证据需另起一段书写,要把案件查证属实的证据一一列举,同时还要表明“证据确实、充分”等明确态度。  第三、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要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高度概括,准确认定被告人触犯刑法哪一条哪一款,构成何罪,说明提起公诉的目的和建议。  结尾的写作方法:  第一、受文机关。一般用“此致××人民法院”字样,格式与书信相同。  第二、落款。检察长或检察员署名,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第三、附件。包括卷宗的卷、册、页数目;证据名称和数量;被告人姓名,羁押处所,未在押的,写明其住址;证人职业及住址;附带民事诉讼书状的说明等。  (2)起诉状的格式和写法  起诉状的写作格式请参考教材。起诉状由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  首部的写作方法:  第一、标题:由案件性质和文种组成。如“民事起诉状”、“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  第二、当事人基本情况:在原告栏和被告栏中要分别写明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内容。如原告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则需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与原告的关系。如果原告是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及相关内容。原告无论是公民或者法人,如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要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所在单位和代理权限。  有数个原告、被告,应按照他们在案件中的作用和地位,依次说明其基本情况。  正文的写作方法:  第一、诉讼请求:主要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具体内容,即起诉要达到的根本目的和要求。  第二、事实和理由:本部分是起诉状的核心部分,包括事实和理由两个方面的内容,是请求人民法院解决原告一方诉讼请求的重要根据,主要是摆事实、讲道理。  第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住址。  结尾的写作方法:  第一、受文机关。一般用“此致××人民法院”,也可以用“为此,特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决”等。  第二、起诉人签名、签章、起诉时间。  第三、附件。包括起诉状副本、物证、书证的数量。  3.起诉状的写作要求  (1)请求事项要明确具体,合理可行;  (2)陈述事实要客观真实,突出重点;  (3)理由阐述要中肯,援引法律要准确。  本文来自:3COME文档频道(www.reader8.cn)原文链接:http://www.reader8.cn/data/2007/0129/article_74114.html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和一份民事上诉怎么写?

  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XX)X法民初字第XX号  原告王冬:男,35岁,XX省XX市人,汉族,XX省XX市机关管理处干部,住XX市XX开发区5栋3单元12室。  被告张兰:女,31岁,XX省XX市人,汉族,无业,住XX市XX小区13栋1单元7室。  原告王东与被告张兰离婚一案,本案于XX年XX月XX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冬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兰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对案件缺席审判,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冬诉称,原告与被告张兰经人介绍相识,20XX年3月15日登记结婚,双方结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婚后两人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一、请求法院判决与张兰离婚;二、依法平均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三、购车所欠的15万元债务由原被告共同承担。  被告王冬没有发表答辩意见。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XX开发区的住房一套、别克轿车一辆、手提电脑一部、数码相机一台,以上财产属夫妻共有,双方无争议。原告提出购车欠债15万元,未提交证据证明,被告持有异议,法院不予支持。XX小区的住房虽然在20XX年由被告以个人名义购买,但法院通过依法调取原被告缴纳房款的银行账单,以及售房单位出具的发票,证明购房款总计50万元,其中40万元系原、被告共同支付,被告缴纳的房款仅为10万元,因此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XXX条第X款、第XXX条、第XXX条、第XXX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王冬与被告张兰离婚;  二、共同财产分割:XX开发区的住房、别克轿车一辆、手提电脑一部归原告王冬所有;XX小区的住房、数码相机一台归被告张兰所有。  本案受理费XX元,由XXX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省XX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按上诉案件,向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长  XX  代理审判员  XXX  人民陪审员  XXX  20XX年XX月XX日  书 记 员  XXX

法律文书写作落款日期是大写还是小写

应当是大写。如:二O一四年七月四日。就这样。

法律文书写作引法条能否用省略号

您好,这是不可以用

法考主观题法律文书写作必考吗

不必考。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法考主观题主要就是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写作不是必考题,总共出现了几次,2003年刑诉的文书题中出现了一个,2013年的民诉中出现了一个,但是也不能排除它的出现。《法律文书写作》是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专业基础课之一。

在写作法律文书时,如何做到主旨鲜明、阐述精当

写作法律文书和其他文章一样,首先必须确定鲜明的主旨。主旨一般包括一篇文书的目的和该文书的中心意思。首先确立鲜明的写作文书的主旨,是制作出有效的法律文书的前提,而且主旨要求必须做到鲜明突出、集中单一。在具体阐释内容时,还必须做到精当恰切。所谓精当恰切就是要求言简意赅,文义精要,表达确切,要言不烦。应该使人在看过之后,可以迅速了解文书的中心意思和明确的要求

法律文书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辩护词提纲.

本院认为: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轻伤和轻微伤,其中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依照《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此致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检察员:**二00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法律文书写作太渣,如何能提升文书写作水平?

多看、多练、多仿写,多实践操作,就会慢慢越写越好的。

法律文书写作简答题 求答案 很急!!!! 望各位高手给出正确答案!!! 非常感谢

1、认定事实的客观性包括下面三个方面:第一、准确地揭示案件的本来面貌;第二、全面阐述案件的各个侧面;第三、准确表达案件关键部分的事实。2、法律文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四个方面:(1)法律文书是体现国家意志的重要工具;(2)法律文书是维护社会稳定、惩罚犯罪的锐利武器;(3)法律文书是国家机关对社会实现管理和调整的有力手段;(4)法律文书是教育公民、宣传法制的有效形式。3、补充侦查决定书主要由四部分构成:首部、主文、尾部、附项4、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上述规定是人民法院制作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法律依据。

法律文书写作的图书信息(二)

书名:法律文书写作图书编号:1009097出版社:复旦复旦大学出版社大学定价:25.0ISBN:730904146作者:潘庆云出版日期:2004-08-02版次:1开本:小16开 第一部分 内 容 辅 导第一章 绪论第二章 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侦查文书第三章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检察文书第四章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裁判文书(上)第五章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裁判文书(中)第六章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裁判文书(下)第七章 监狱法律文书第八章 律师实务文书第九章 仲裁文书、公证文书第十章 笔录第二部分 主要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实例评论一 立案报告书 案例: 戴××、戴×被杀案立案报告书二 起诉意见书 案例: 刘××等盗窃、走私文物案起诉意见书三 起诉书 案例:王×、曹××等领导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抢劫等案起诉书四 不起诉决定书 案例: 许××合同诈骗案不起诉决定书五 刑事抗诉书 案例: 石××故意杀人案刑事抗诉书六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例: 张××贩卖毒品案刑事判决书七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案例: 庹××强奸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八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 案例: 凌×受贿案刑事判决书九 刑事裁定书 案例: 孙××故意杀人、抢劫案刑事裁定书十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例: 沈×康等诉卢×琪继承案民事判决书十一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 案例: 益华实业有限公司加工承揽合同酬金纠纷上诉案民事判决书十二 第一审民事调解书 案例: 郑××与廖××离婚案民事调解书十三 刑事自诉状 案例: 王××诉张××、林××重婚案刑事自诉状十四 刑事上诉状 案例: 李×盗窃案刑事上诉状十五 刑事申诉书 案例: 杜××聚众斗殴案刑事申诉书十六 民事起诉状 案例: 刘××诉齐××继承案民事起诉状十七 民事上诉状 案例: 华××诉辛××遗产分割案民事上诉状十八 民事答辩状 案例: 郝××继承案民事答辩状十九 民事再审申请书 案例: 葛××房屋产权案再审申请书二十 辩护词 案例: 被告人曲××故意伤害案辩护词二十一 民事代理词 案例: 周××诉庄×遗产继承案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第三部分 法律文书制作练习精选一 起诉书二 不起诉决定书三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四 第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五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六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七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八 第一审民事调解书九 第一审行政判决书十 第一审民事裁定书十一 民事起诉状十二 民事上诉状十三 民事答辩状十四 刑事自诉状十五 刑事上诉状十六 行政起诉状十七 民事代理词十八 辩护词附 录 2003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试卷模拟试卷(一)模拟试卷(二)

法律文书写作,会的帮忙看下吧 谢谢了。就20分全给了。

格式的话楼主只能自己写了,我只写一下法院认定的部分。原告李四诉称,被告曾向其借款10万元并约定利息为月利率10%,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后因被告未能按时还款,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借款本息共计16万元。被告张三辩称,被告承认借款一事,但不同意支付利息。本院认为,双方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真实有效,对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借款10万元的请求应予支持。被告不支付利息的请求,不予支持。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的利息超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部分,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张三应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返还原告10万元借款及支付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XXX元本案受理费xxxx元,其他诉讼费xxxx元,由张三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

司法文书的原则,性质,特点与 作用

百度啊。

法律文书写作题

本课程《法律文书写作》(编号为05002)共有单选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写作题等多种试题类型,其中,本习题集中有[写作题]等试题类型未进入。 一、单选题 1. 法律文书的( )必须以有关的法律规定为根本依据。 A、事实、理由 B、事实、证据 C、立意、内容 D、立意、理由 2. 法律文书大都有固定的结构,包括( )三部分。 A、标题、正文、尾部 B、首部、正文、尾部 C、首部、事实和理由、尾部 D、首部、正文、尾部和附项 3. 法律文书对语言有很高的要求,语言运用必须( )。 A、高度精确 B、高度准确 C、高度确切 D、高度明确 4. 所谓关键情节通常是指有关( ) 的情节,涉及有无法律责任的情节和影响问题严重程度的情节。 A、定罪 B、量刑 C、定性 D、定罪和量刑 5. 法律文书叙述案件事实时,多采用( ) 的方法。 A、倒叙 B、顺叙 C、补叙 D、插叙 6. 公安机关法律文书当事人的称谓一般称为( )。 A、犯罪嫌疑人 B、被告人 C、被审查人 D、罪犯 7. 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是指公安机关的( )。 A、侦查文书 B、预审文书 C、立案、破案文书 D、强制措施文书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和一份民事上诉怎么写

  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XX)X法民初字第XX号  原告王冬:男,35岁,XX省XX市人,汉族,XX省XX市机关管理处干部,住XX市XX开发区5栋3单元12室。  被告张兰:女,31岁,XX省XX市人,汉族,无业,住XX市XX小区13栋1单元7室。  原告王东与被告张兰离婚一案,本案于XX年XX月XX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进行了审理。原告王冬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兰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对案件缺席审判,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王冬诉称,原告与被告张兰经人介绍相识,20XX年3月15日登记结婚,双方结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婚后两人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一、请求法院判决与张兰离婚;二、依法平均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三、购车所欠的15万元债务由原被告共同承担。  被告王冬没有发表答辩意见。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XX开发区的住房一套、别克轿车一辆、手提电脑一部、数码相机一台,以上财产属夫妻共有,双方无争议。原告提出购车欠债15万元,未提交证据证明,被告持有异议,法院不予支持。XX小区的住房虽然在20XX年由被告以个人名义购买,但法院通过依法调取原被告缴纳房款的银行账单,以及售房单位出具的发票,证明购房款总计50万元,其中40万元系原、被告共同支付,被告缴纳的房款仅为10万元,因此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XXX条第X款、第XXX条、第XXX条、第XXX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王冬与被告张兰离婚;  二、共同财产分割:XX开发区的住房、别克轿车一辆、手提电脑一部归原告王冬所有;XX小区的住房、数码相机一台归被告张兰所有。  本案受理费XX元,由XXX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省XX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按上诉案件,向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长  XX  代理审判员  XXX  人民陪审员  XXX  20XX年XX月XX日  书 记 员  XXX

法律文书写作(请高人指点)

1,张红利只有抢劫的故意,不存在故意杀人的故意,不构成故意杀人罪。2,张红利存在自首情节。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张红利存在立功情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张红利犯罪时未满18周岁,是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5,张红利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文书写作

***省***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6)*民初字第**号 原告王立花,男,45岁,汉族,住***市。 被告兴隆百货公司。 法人代表***。 原告王立花诉被告兴隆百货公司买卖合同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立花、被告兴隆百货公司均到庭参加诉讼。 原告王立花诉称:事实省略,要求被告退还货款500元交赔偿原告400元。 被告兴隆百货公司辩称:略。 经审理查明,原告王立花从兴隆百货公司购买睡得好药片、睡得香口服液,花费500元。上述商品系进口保健食品,且睡得好药片冒用卫生部的批准文号。 本院认为,原、被告的买卖合同合法成立,被告有义务向顾客提供合格商品,所售药品应符合国家卫生部门的要求,根据规定进口保健食品必须经卫生部批准才可以销售,上述商品未经批准即上市销售,故原告要求退还货款,合理合法,本院应予支持。原告要求另赔偿400元,未提供证据,本院不予采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兴隆百货公司退还原告王立花货款500元,自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执行。 案件受理费**元,其他费用**元,共计**元,由被告兴隆百货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 二00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 ***

如何写作律师实务类的法律文书

 第编 民事诉讼律文书   、审普通程序用律文书   ()授权委托文书   1.公民委托诉讼中国文书   2.委托诉讼中国文书   (二)事身份认定文书   1.参加诉讼定代表身份证明书   2.其组织诉讼代表身份证明书   3.共同诉讼代表身份证明书   (三)起诉、答辩、反诉中国文书   1.民事起诉状   2.民事答辩状   3.民事反诉状   (四)第三参加诉讼申请书   (五)避申请书   (六)证据保全财产保全文书   1.证据保全申请书   2.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3.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   (七)先行执行申请书   (八)撤诉申请书   二、二审程序用律文书民事诉状   三、审判监督程序用律文书民事申诉状   四、特别程序用律文书   1.选民资格案件起诉状   2.宣告失踪申请书   3.宣告死亡申请书   4.认定公民民事行能力申请书   5.认定财产主申请书   五、督促程序用律文书支付令申请书   六、公示催告程序用律文书公示催告申请书   七、执行程序用律文书执行申请书   八、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用律文书承认外院判决申请书   九、律师中国词   第二编 刑事诉讼律文书   、审程序用律文书   1.刑事自诉状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3.刑事反诉状   4.刑事答辩状   二、二审程序用律文书刑事诉状   三、审判监督程序用律文书刑事申诉书   四、律师中国词   第三编 行政诉讼律文书   、审程序用律文书   1.行政起诉状   2.行政答辩状   3.行政审撤诉状   4.行政二审撤诉状   二、二审程序用律文书行政诉状   三、审判监督程序用律文书行政申诉书   四、律师中国词   第四编 海事诉讼律文书    事身份认定文书   1.海事纠纷事定代表身份证明书   2.海事纠纷事支付(外汇)能力证明书   二、财产保全文书   1.海事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海事诉前财产保全发担保申请书   3.撤海事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4.海事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5.海事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书   6.扣押船舶复议申请书   7.共同海损扣货申请书   8.海损事故责任限制申请书   第五编 仲裁律文书   、经济仲裁律文书   1.仲裁申请书   2.仲裁答辩书   3.仲裁反诉书   4.仲裁复议申请书   5.申请执行书   二、劳争议仲裁文书   1.仲裁申请书   2.答辩书   第六编 内经济合同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1.工矿产品购销合同(1)   2.工矿产品购销合同(2)   3.工矿产品购销合同(3)   4.工矿产品购销合同(4)   5.工矿产品订货合同   6.工矿产品供应调拨合同   7.印刷品订货合同   8.水泥购销合同   9.建材订货合同   10.委托代销协议   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1.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2.粮食定购合同   3.棉花订购合同(1―2)   4.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   5.鲜蛋购销合同   6.蔬菜订购合同   7.水订购合同   8.柑桔购销合同   9.西瓜产销合同   10.羊角椒干购销合同   11.烟叶订购合同   12.茶叶订购合同   三、建设工程合同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2.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1)   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2)   4.建筑安装工程包合同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使用说明   8.建设工程行性研究合同   9.建设工程征用土合同   10.建设工程拆迁房屋合同   11.建设工程技术咨询合同   12.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1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14.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15.建筑安装工程招标书   四、加工承揽合同   1.加工定作合同   2.修缮修理合同   3.承揽合同   4.汽车维修合同   5.加工承揽合同(1)   6.加工承揽合同(2)   7.加工、订货合同   五、货物运输合同   1.货物运输合同   2.航空运输合同   3.包机运输合同   4.水路运输合同   5.海运输合同   6.包船运输合同   六、供用电合同   1.供用电合同(1)   2.供用电合同(2)   3.供用电合同(3)   七、仓储保管合同   1.仓储保管合同(1)   2.仓储保管合同(2)   八、财产租赁合同   1.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   3.财产租赁合同   4.设备租赁合同   5.租船合同   6.租车合同   7.柜台租赁合同   8.租赁委托合同   九、融资租赁合同   1.融资租赁合同(1)   2.融资租赁合同(2)   3.融资租赁合同(3)   十、借款合同   1.民币资金贷款合同   2.委托贷款委托合同   3.委托贷款借款合同   4.延期款协议书   5.保证合同   6.抵押合同   7.流资金借款合同   8.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借款合同   9.外汇配套民币借款合同   10.补偿贸易借款合同   11.委托贷款合同   12.中国委托贷款协议书   13.借款合同   14.建筑企业流资金借款合同   15.外承包项目借款合同   16.外汇贷款借款合同   17.抵押贷款合同   18.担保借款合同   19.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20.基本建设贷款合同   21.抵押合同   22.物业股权抵押合同   23.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借款合同   24.专项资金借贷合同   25.联营股本贷款合同   26.建设工程借款合同   27.流资金外汇借贷合同   28.固定资产外汇借贷合同   29.委托资金借贷合同   30.信托资金借贷合同   31.工业企业借款申请书(代借款借据)   32.商业企业临借款申请书(代借据)   33.零售商业借款申请书(代借据)   34.民建设银行借款合同   35.民建设银行基本建设借款合同   36.民建设银行度借款合同   37.民建设银行更新改造措施借款合同   38.农业银行借款申请书   39.农业银行借款意向书   40.农业银行抵押借款协议书   41.农业银行抵押借款合同   42.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协议书   43.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   44.农业银行信用借款合同   十、保险合同   1.财产保险合同   2.团体()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暂行条款   3.团体()身意外伤害保险简介   4.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附: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说明)   5.团体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6.童保险条款(附:童保险合同说明)   7.民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   8.民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单   9.民保险公司运输保险凭证   10.民保险公司船舶保险投保单   11.民保险公司船舶保险单   12.民保险公司机车辆投保单   13.民保险公司机车辆保险单   14.民保险公司建筑、安装工程保险投保单   15.民保险公司建筑、安装工程保险单   十二、农业承包合同   1.土联产经营承包合同   2.林业承包合同   3.山林防护管理承包合同   4.园经营管理承包合同   5.农副业经营承包合同   6.工副业经营承包合同   7.机车辆承包合同   8.鱼塘经营承包合同   9.委托培育良种合同   10.畜牧饲养承包合同   十三、期货合同   1.美期货交易所合约规格   (1)CBOT玉米期货、期权合约   (2)CBOT豆期货、期权合约   (3)CBOT豆粕期货、期权合约   (4)CBOT豆油期货、期权合约   (5)CBOT麦期货、期权合约   (6)咖啡、糖交易所(CSCE)期货合约   (7)CSCE期权合约   (8)CSCE咖啡C期货合约   (9)CSCE11号原糖(世界级)期货合约   (10)CSCE11号原糖(世界级)期权合约   (11)CSCE世界级白糖期货合约   (12)纽约商品交易所(COMEX)高级铜期货、期权合约   (13)堪萨斯市期货交易所麦期货合约   (14)堪萨斯市期货交易(KCBT)麦期权合约   ? (15)明尼阿波利斯谷物交易所春麦期货合约   (16)明尼阿波利斯谷物交易所(MGE)春麦期权合约   2.海金属交易所号铜标准合约   3.南京石油交易所轻柴油标准合约   4.南京石油交易所汽油标准合约   5.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粮油交易合同   6.期货委托合同   十四、担保合同   1.财产抵押合同   2.担保书   3.抵押合同   4.财产抵押书   5.股权抵押书   6.定期存单抵押书   7.抵押协议书   8.抵押贷款合同   9.担保借款合同   10.反担保书   11.撤销反担保函   12.担保申请书   13.信用担保书   14.撤销担保书(非金融机构信用担保用)   15.撤销担保书(金融机构信用担保用)   16.撤销担保书   十五、房产合同   1.房产发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   3.片让土使用权合同   4.土使用条件(片发经营项目)   5.土使权让合同(宗让合同)   6.土使用条件(宗项目)   7.土使用权让合同(划拨土使用权补办让合同)   8.外商投资企业土使用合同(划拨土使用权合同)   9.房产买卖合同   10.房屋租赁合同   11.商品房产购销合同   12.商品房租赁合同   十六、知识产权合同   1.注册商标使用许合同   2.专利实施合同   3.专利实施许合同   4.图书约稿合同   5.图书版合同(1)   6.图书版合同(2)   7.自费版图书合同   8.协作版合同   9.图书版合同   十七、技术合同   1.技术发合同   2.技术转让合同   3.技术咨询合同   4.技术服务合同   十八、其合同   1.留协议书(参考式)   2.委托书(参考式)   3.文艺巡演合同   4.农村邮递代办合同   5.杂志邮发合同   6.广告合同   第七编 涉外经济合同   、际货物贸易合同   1.外货物买卖合同(FOB条款)   2.外货物买卖合同(C&F或CIF条款)   3.进口合同(附:套设备进口合同)   4.口合同   5.际货物贸易合同   6.商业合同   7.际货物买卖合同   8.售购合同   9.购货合同   10.售货合同   11.民间贸易协议书   12.际货物贸易招标投标   二、际贸易委托中国合同   1.商业中国合同   第九编 律师代书、律服务笔录   、律师代书   1.协议书   2.产契   二、律服务   1.律意见书   2.非诉讼调解书   3.律师声明   4.授权委托书   5.委托中国协议   6.律咨询服务登记表   三、律师笔录   1.见笔录   2.调查笔录   3.庭审笔录   4.阅卷笔录   附录:   1.华民共律师   2.华民共民通则   3.华民共民事诉讼   4.华民共刑事诉讼   5.华民共行政诉讼   6.华民共仲裁   7.华民共家赔偿   8.行政复议条例   9.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仲裁规则   10.高民院关于贯彻执行《华民共民通则》若干问题   意见(试行)   11.高民院《关于适用〈华民共民事诉讼〉若干问题意见》   12.高民院《关于审理刑事案件程序具体规定》   13.高民院《关于贯彻执行〈华民共行政诉讼〉若干问题   意见》(试行)

司法写作文书的知识

1. 司法考试的卷四会考司法文书的写作和修改吗 印象里没考过文书写作。 文书写作应该是最容易的了,主要是套格式,而且文书不太好考,比如起诉书,你将来不做检查官估计就用不上,但是如果是考个起诉状,将来当法官的当检察官的可能也用不上。 如果要考的话,其实改错应该还行吧,虽然没见过怎么考,可是考察的一定是某个法律的知识点。比如公安机关的文书,让你找出来那些有明显违反刑诉法的地方什么。 准备上,就准备一下常用文书吧,看看有个印象就得了,没法确定考什么,我考试那年有个什么案例文书论述108例,建议看看起诉状、上诉状的格式,这俩工作上常用。 2. 谈谈重要法律文书的写作规律 法律文书的写作理论基础 任何一篇文章得以形成都离不开主题、材料、结构、语言,这是文章最基本的构造单位。 法律文书作为一种书面文体,其制作成文同样离不开上述要素。研究这些要素的运用规则及表达要求,对于我们制作出高标准、高质量的法律文书,确保法律的正确贯彻实施非常必要。 (一)法律文书的主旨 1.主旨的概念 法律文书的主旨,就是文书制作者在文书中所表现的写作目的及其主张。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普通文章的主题中心思想或基本观点。 不同文种的法律文书,其主旨又有不同的表现。例如,立案报告的制作目的是对确有犯罪事实、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重大刑事案件,如何立案侦查,而报请上级领导审批,解决如何侦破案件的问题;起诉书的制作目的是把构成犯罪的被告人交付人民法院审判,并明确文书的基本观点,即从被告人构成犯罪的事实、证据,用《刑法》和立法机关的其他有关规定加以衡量,提出明确的定罪和量刑的意见,请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最后裁决;起诉状的制作目的是要求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错误予以更变或撤销。 又如,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主旨是有罪无罪,罪重罪轻,是否需要判处刑罚,以及怎样判处刑罚;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主旨是当事人是否具有某项权利和义务;行政案件法律文书的主旨是行政机关是否履行了其职责和是否侵权。 2.确立主旨应遵循的原则 (1)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坚持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及科学的方法论。 (2)深入进行调查取证,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去反映客观实际。 (3)运用科学分析的方法,抓住矛盾的关键所在,使主旨有鲜明的针对性。 (4)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来确定主旨。 3.主旨表达的要求 (1)正确。 主旨的正确与错误,就从根本上肯定或否定了这篇文书。所谓正确,就是要求法律文书的主旨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法律文书的主旨是客观存在的,是从经过调查复核的确凿的案情事实材料中提练、概括出来的,又是以法律为标准、为尺度确立和体现的,既没有超出适用的法律条文含义范围,也没有错用虚用法律条文。制作者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的高低,决定了文书主旨能否正确确立。 这就要求文书制作人员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修养,用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武装自己,具备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方法,同时还应刻苦钻研业务,熟悉法律知识,练就过硬的办案本领,惟有如此才能保证制作法律文书主旨的正确,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2)鲜明。 所谓鲜明,是指文书中反映的问题要态度明确、立场分明,一目了然。法律文书是为了解决法律活动中的具体问题而制作的,文书肯定什么,否定什么;维护什么,反对什么,都要做到态度明朗,观点鲜明,绝不可含糊其辞,模棱两可。 诸如刑事法律文书中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界限的区分;民事法律文书中对当事人双方是与非的分辨,责任大小的区分,过错与非过错的判定所表达出来的基本观点认识都应一清二楚、不生歧意。 (3)集中。 所谓集中,是指一篇法律文书只能有一个主旨,只能阐明一个基本观点,只能说明一个基本问题。只有主旨集中突出,才能将反映的问题写深写透,切实发挥其功效。 一篇文书不可多中心,也不可将次要的,甚至与主旨无关的枝节问题与主旨放在一个层次上来写。更不能文书无主旨,东拉西扯,漫无边际,几个中心如果齐头并进,只能使文书枝蔓丛生,零乱破碎,读后一片茫然,无所适从。 我国的诉讼法中,已明确规定了不同问题、不同程序应由不同的法律文书来表达,而种类繁多、功用各异的法律文书,正好解决了这一问题。要使主旨集中,坚持一文一事原则是根本,另外,对于内容较多的文书,划分多级主旨也是一个较好的办法。 (二)法律文书的材料 材料是指作者为某一目的,从现实生活中搜集、摄取以及写文章用以表达主题的一系列的事实和论据。法律文书的材料是指文书制作者为着某一制作目的,从办理的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中,搜集、摄取并经过认真分析、归纳、取舍后写入文书中的一系列事实、证据、法律条款和法学理论。 法律文书的材料主要指案件或事件的事实和证据材料,其次是指用于论证的法律条款和法学理论。前者属于事实性材料,后者属于理论性材料。 除此之外,法律文书的材料还包括:制作文书的主体、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等。 法律文书的材料不同于其他文体的材料,有其自身的特点: 第一,事实的真实性。 法律文书的事实材料要求绝对的真实,所反映的情节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真实情况、事实的本来面目;引文材料必须经反复核对,出处准确无误,使用数据说明问题要求精确无比,绝不允许夸大或缩小事实,更不允许歪曲甚至虚构、捏造事实,这是法律文书写作的起码要求。 第二,内容的客观性。 法律文书主要是为了处理司法公务活动或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某一具体法律事项而使用的文书,是实用文书的一种,由解决实际问题的特点就决定了其文体内容的客观性,进而也就决定了使用材料的客观性。法律文书中的时间、地点、情节、人名、证据、数据等都来源于客观事。 3. 特点是什么 司法文书(judicial records)是指侦查、检察、审判、公证等司法机关在处理各类案件的各个环节、步骤上形成与使用的专用文书。 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也包括不直接发生法律效力,但对执行法律有切实保证作用的文书,如诉状等。 司法文书的种类很多,按参与诉讼活动的不同职能的机关分: 侦查机关,主要有控告、检举书,控告、检举笔录,自首书,讯问、勘验、检查、搜查笔录,立案报告,案件侦查终结报告,提请批准逮捕书,逮捕证,通缉令等; 检察机关,主要有起诉(免于起诉)决定,批准(不批准)逮捕决定,起诉书,抗诉书,补充侦查意见书等; 审判机关,主要有诉状,开庭通知书,案件审理终结报告,调解书,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审判庭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宣判笔录,刑事判决布告等; 在公证机关形成的有证明书、委托证明书等公证书。 2作用 司法文书作为书面依据和凭证,代表国家意志,适用法律,惩罚罪犯,保护公民,调整国家、集体(团体)、个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保障社会秩序。 3性质 其制作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 确定生效之后的判决书、裁定书等,在执行上具有强制性。 4源流 司法文书在我国起源于周代(约公元前11世纪)。 《周礼》中有“史掌官书以赞治”,“掌万民之判”,“凡有责者,有判书以治,则听”的记载。汉代扬雄根据综判取士,以原告与被告之词判其曲直。 梁刘勰在《文心雕龙·书记》篇中所列举的“律者”、“契者”、“劵者”,均属司法文书的范畴。明代吴讷和徐师曾均将判词列入独立的文体予以论述。 5特点 司法文书写作属应用写作范畴,它具有以下特点: 1、具有统一、固定的行文格式,目的在于明确反映参与人的身份事项、案由、案件的事实、证据、理由、结论,审理的组织方式和人员等基本内容,体现法律程序要求的特定项目,以保证司法文书的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2、具有实事求是、严肃庄重、准确精练、逻辑严密的语体风格; 3、内容主要包括叙事、举证、说理和结论等,要求符合哲理、事理、法理、文理四者统一的原则; 4、结构相对固定,除标题、首部、尾部外,正文多数按照事实、理由、结论的顺序排列; 5、书写要求用钢笔黑墨水写,字迹端正、标点正确、数字正确,文中的发案时间、有关人员年龄、金额及实物数字等均用阿拉伯数码。 4. 谈谈重要法律文书的写作规律 法律文书的写作理论基础 任何一篇文章得以形成都离不开主题、材料、结构、语言,这是文章最基本的构造单位。 法律文书作为一种书面文体,其制作成文同样离不开上述要素。研究这些要素的运用规则及表达要求,对于我们制作出高标准、高质量的法律文书,确保法律的正确贯彻实施非常必要。 (一)法律文书的主旨 1.主旨的概念 法律文书的主旨,就是文书制作者在文书中所表现的写作目的及其主张。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普通文章的主题中心思想或基本观点。 不同文种的法律文书,其主旨又有不同的表现。例如,立案报告的制作目的是对确有犯罪事实、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重大刑事案件,如何立案侦查,而报请上级领导审批,解决如何侦破案件的问题;起诉书的制作目的是把构成犯罪的被告人交付人民法院审判,并明确文书的基本观点,即从被告人构成犯罪的事实、证据,用《刑法》和立法机关的其他有关规定加以衡量,提出明确的定罪和量刑的意见,请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最后裁决;起诉状的制作目的是要求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错误予以更变或撤销。 又如,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主旨是有罪无罪,罪重罪轻,是否需要判处刑罚,以及怎样判处刑罚;民事案件法律文书的主旨是当事人是否具有某项权利和义务;行政案件法律文书的主旨是行政机关是否履行了其职责和是否侵权。 2.确立主旨应遵循的原则 (1)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坚持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及科学的方法论。 (2)深入进行调查取证,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去反映客观实际。 (3)运用科学分析的方法,抓住矛盾的关键所在,使主旨有鲜明的针对性。 (4)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来确定主旨。 3.主旨表达的要求 (1)正确。 主旨的正确与错误,就从根本上肯定或否定了这篇文书。所谓正确,就是要求法律文书的主旨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法律文书的主旨是客观存在的,是从经过调查复核的确凿的案情事实材料中提练、概括出来的,又是以法律为标准、为尺度确立和体现的,既没有超出适用的法律条文含义范围,也没有错用虚用法律条文。制作者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的高低,决定了文书主旨能否正确确立。 这就要求文书制作人员必须不断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修养,用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武装自己,具备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方法,同时还应刻苦钻研业务,熟悉法律知识,练就过硬的办案本领,惟有如此才能保证制作法律文书主旨的正确,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2)鲜明。 所谓鲜明,是指文书中反映的问题要态度明确、立场分明,一目了然。法律文书是为了解决法律活动中的具体问题而制作的,文书肯定什么,否定什么;维护什么,反对什么,都要做到态度明朗,观点鲜明,绝不可含糊其辞,模棱两可。 诸如刑事法律文书中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界限的区分;民事法律文书中对当事人双方是与非的分辨,责任大小的区分,过错与非过错的判定所表达出来的基本观点认识都应一清二楚、不生歧意。 (3)集中。 所谓集中,是指一篇法律文书只能有一个主旨,只能阐明一个基本观点,只能说明一个基本问题。只有主旨集中突出,才能将反映的问题写深写透,切实发挥其功效。 一篇文书不可多中心,也不可将次要的,甚至与主旨无关的枝节问题与主旨放在一个层次上来写。更不能文书无主旨,东拉西扯,漫无边际,几个中心如果齐头并进,只能使文书枝蔓丛生,零乱破碎,读后一片茫然,无所适从。 我国的诉讼法中,已明确规定了不同问题、不同程序应由不同的法律文书来表达,而种类繁多、功用各异的法律文书,正好解决了这一问题。要使主旨集中,坚持一文一事原则是根本,另外,对于内容较多的文书,划分多级主旨也是一个较好的办法。 (二)法律文书的材料 材料是指作者为某一目的,从现实生活中搜集、摄取以及写文章用以表达主题的一系列的事实和论据。法律文书的材料是指文书制作者为着某一制作目的,从办理的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中,搜集、摄取并经过认真分析、归纳、取舍后写入文书中的一系列事实、证据、法律条款和法学理论。 法律文书的材料主要指案件或事件的事实和证据材料,其次是指用于论证的法律条款和法学理论。前者属于事实性材料,后者属于理论性材料。 除此之外,法律文书的材料还包括:制作文书的主体、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等。 法律文书的材料不同于其他文体的材料,有其自身的特点: 第一,事实的真实性。 法律文书的事实材料要求绝对的真实,所反映的情节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真实情况、事实的本来面目;引文材料必须经反复核对,出处准确无误,使用数据说明问题要求精确无比,绝不允许夸大或缩小事实,更不允许歪曲甚至虚构、捏造事实,这是法律文书写作的起码要求。 第二,内容的客观性。 法律文书主要是为了处理司法公务活动或解决日常生活中的某一具体法律事项而使用的文书,是实用文书的一种,由解决实际问题的特点就决定了其文体内容的客观性,进而也就决定了使用材料的客观性。法律文书中的时间、地点、情节、人名、证。

自考法律文书写作怎么学习啊

先从最重要的下手,在脑海中像一两个事例,考虑一下...

写作法律文书应遵循哪些基本要求,为什么?

基本要求已有人回答了,至于原因嘛,法律文书是法律权威的固化,体现的是国家强制的行刑权,当然要用比较固定的范本和严谨的语言来表达了。

简述法律文书的写作中心思想与应用写作中心思想的异同

法律写作是指研究各类法律文书的性质、作用和写作方法的一种写作活动,属于应用写作研究的范畴。应用写作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功能的实用性和格式的固定性

法律文书写作诉讼类文书有哪些

法律文书写作诉讼类文书如下:1、起诉和受理文书:(1)公民起诉状;(2)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状;(3)立案审批表;(4)不予受理裁定书;(5)不予受理的上诉案件民事裁定书;(6)驳回起诉裁定书。2、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文书:(1)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公告;(2)对公民起诉的受理案件通知书;(3)对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的受理案件通知书;(4)被诉公民应诉通知书;(5)法人、其他组织应诉通知书。3、管辖文书:(1)诉讼管辖协议书;(2)管辖权异议书;(3)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书;(4)管辖权异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文书写作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比如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8条的规定,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38条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判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法律文书的类别有什么

   问:简述法律文书的类别。    校解析答案: 法律文书的类别可依不同的分类标准而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   (1)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2)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3)依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我是广州的自考考生,今天出成绩了,因为8月份、9月份跟着网校的老师学习,我10月份的自考英语考了72分,虽然分数不是特别优秀,但还是挺开心的,所以又继续报考了校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和《线性代数(经管类)》,接下来还要考试的课程有《金融理论与实务》和《高级财务会计》,希望我能高分顺利通过,谢谢老师!   《企业会计学》,最后一门,88分通过。考友们加油!

法律文书的分类与特点

常用法律文书   民商裁决文书 行政裁决文书 刑事裁决文书 仲裁法律文书 公证法律文书   诉讼法律文书 非诉法律文书 公司管理文书 公司清算文书 常用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的分类   ①按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侦察文书、检查文书、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②以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③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   ①制作的合法性;②形式的程式性;③内容的法定性;④语言的精确性;⑤使用的实效性。形式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结构固定化和用语成文化两个方面。   法律文书的固定结构   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首部包括①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②当事人基本情况③案由、审理经过等;正文包括①案情事实②处理(请求)理由③处理(请求)意见;尾部包括①交代有关事项②签署、日期、用印③附注说明。   法律文书的作用   ①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②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③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④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谈谈重要法律文书的写作规律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如下:(1)遵循格式,写全事项;(2)主旨鲜明,阐述精当;(3)叙事清楚,材料真实;(4)依法说理,折服有力;(5)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法律文书叙述事实主要应当写明哪些要素? 法律文书在叙写事实时,要求写明的事实要素,具体说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关刑事案件的案情叙述;另一类是有关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包括大量的非诉讼案件的事实叙述)。前者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的犯罪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告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后者围绕着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 法律文书语言应用的具体要求? 1.表意精确,解释单一。 法律文书是一部分体现和贯彻国家法律的文字形式,一部分是当事人向国家执法机关提出的诉讼请求或某项法律要求的文书。因此,它的文字必须做到表意精确、解释单一,以避免给理解和履行带来任何问题。 2.文字精炼,言简意赅。 因为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公文或当事人向执法机关呈递的文书,,语言文字必须精练简洁,不能事无巨细、冗长拉杂,但是必须说明的情况和事实、必须阐述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又不能讲得过于简略或粗疏;所以必须做到文意赅备。 3.文风朴实,格调庄重。 法律文书的语体风格属于公文语体。朴实无华、严谨庄重是为其严肃的法律内容所制约的。 4.语言规范,语句规整。 法律文书的语言为规范化的书面语言。它力求合乎语法规则,句子规整,成分齐全。 5.褒贬恰切,爱憎分明。 法律文书的内容大都与处理违法侵权以及犯罪行为的案件有关。因而法律文书对是非正误有鲜明的褒贬态度和浓厚的感情色彩。 6.语言诸忌,竭力避免。 法律文书在语言运用中也常有些必须竭力避免的通病,必须引起重视。一是忌方言方语;二是忌用流氓黑话;三是忌用脏话;最后力求避免错别字的使用。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加强政治理论和政策、法律的学习;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写作原则; (3)认真研究各类法律文书的性质、作用和写作方法; (4)树立严谨朴实的文风,不作形容描绘,不搞形象刻画。1.起诉状的概念和分类 起诉状是向法院提起公诉或自诉的法律文书。公诉的法律文书通常称为起诉书或公诉书,指的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按照审判权限的规定,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自诉的法律文书通常称为诉状、状子、状纸等,指的是公民个人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 起诉状依据起诉对象的不同,分为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和行政起诉状三类。刑事起诉状是刑事案件的自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附带民事责任的法律文书。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的原告或其法定代理人,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 行政起诉状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其法定代理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 2.起诉状的格式和写法 各类起诉状的格式和写法基本相同,但因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公诉的起诉书和自诉的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略有差异。 (1)起诉书的格式和写法 起诉书的格式,主要包括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具体格式请参考教材。 首部的写作方法: 第一、标题和编号。标题由行文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编号由年度、院名(简称)、部门(简称)和序号组成。 第二、被告人基本情况。需写明姓名(别名、化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如有同案被告数人,需按主犯、从犯、胁从犯的顺序分别写明。 正文的写作方法: 第一、案由和案件来源。写明本案移送审查起诉的单位、时间和过程等诉讼程序情况。 第二、犯罪事实和证据。起诉书在叙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时,必须是经过检察机关查证核实的事实。要如实记述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经过、后果等。详写主要犯罪事实,略写次要犯罪事实。犯罪证据需另起一段书写,要把案件查证属实的证据一一列举,同时还要表明“证据确实、充分”等明确态度。 第三、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要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高度概括,准确认定被告人触犯刑法哪一条哪一款,构成何罪,说明提起公诉的目的和建议。 结尾的写作方法: 第一、受文机关。一般用“此致**人民法院”字样,格式与书信相同。 第二、落款。检察长或检察员署名,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第三、附件。包括卷宗的卷、册、页数目;证据名称和数量;被告人姓名,羁押处所,未在押的,写明其住址;证人职业及住址;附带民事诉讼书状的说明等。 (2)起诉状的格式和写法 起诉状的写作格式请参考教材。起诉状由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 首部的写作方法: 第一、标题:由案件性质和文种组成。如“民事起诉状”、“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 第二、当事人基本情况:在原告栏和被告栏中要分别写明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内容。如原告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则需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与原告的关系。如果原告是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及相关内容。原告无论是公民或者法人,如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要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所在单位和代理权限。 有数个原告、被告,应按照他们在案件中的作用和地位,依次说明其基本情况。 正文的写作方法: 第一、诉讼请求:主要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具体内容,即起诉要达到的根本目的和要求。 第二、事实和理由:本部分是起诉状的核心部分,包括事实和理由两个方面的内容,是请求人民法院解决原告一方诉讼请求的重要根据,主要是摆事实、讲道理。 第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住址。 结尾的写作方法: 第一、受文机关。一般用“此致**人民法院”,也可以用“为此,特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决”等。 第二、起诉人签名、签章、起诉时间。 第三、附件。包括起诉状副本、物证、书证的数量。 3.起诉状的写作要求 (1)请求事项要明确具体,合理可行; (2)陈述事实要客观真实,突出重点; (3)理由阐述要中肯,援引法律要准确。上诉状的格式、写法 上诉状由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上诉状的格式请参考教材。 首部的写作方法: (1)标题。由案件性质和文种组成。 (2)当事人基本情况。书写的内容和次序与起诉状相同。但要把当事人在一审中所处的诉讼地位(原告、被告或第三人)用括号予以注明。公诉案件,只写上诉人,不写被上诉人。 (3)事由。即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事实。 正文的写作方法: (1)上诉请求。要写明请求上诉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原审判决或裁定,或者重新审理。 (2)上诉理由。主要写根据事实和法律对原判决或裁定的辩驳。通常从认定事实是否清楚、引用法律是否适当和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三个方面进行,在辩驳过程中,要注意正面说理,阐明纠正原审判决或裁定的法律依据。 结尾的写作方法: (1)受文单位。一般用“此致**人民法院”字样。 (2)落款。上诉人署名、签章、上诉日期。 (3)附件。列清上诉状副本、物证、书证数量。 4.上诉状的写作要求 (1)抓住关键,有的放矢。上诉状主要应针对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中在认定事实、判断定性、适用法律及法律程序等方面的错误或不当提出不服的理由,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 (2)引述原判,方法适当。上诉理由的写法类似反驳性的文章,一般先将原判的错误或不当之处写出来,再加以反驳。引述原判的内容,根据具体需要,可引用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的原文,也可以用归纳、概括方式,引述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的大意。申诉状的格式和写法 申诉状的格式与上诉状基本相同,也由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申诉状的格式请参考教材。 首部的写作方法: (1)标题。由案件性质和文种组成。 (2)当事人基本情况。写明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如果申诉人在押,应写明在押处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其它公民申诉,应写明代理申诉人的姓名、职业,同申诉人的关系。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诉的,要写明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3)事由。即不服判决或裁定的事实。 正文的写作方法: (1)申诉请求,要明确提出要求撤销、变更原审判决、裁定或重新审理,以纠正原审裁判的不当之处。 (2)申诉理由。主要写根据事实和法律对原判决或裁定进行申辩和反驳。通常从认定事实是否清楚或提供新的事实和证据、引用法律是否适当、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三个方面进行,在辩驳过程中,要注意正面说理,阐明纠正原审判决或裁定的法律依据。 结尾的写作方法: (1)受文单位。一般用“此致**人民法院”字样。 (2)落款。申诉人署名、签章、申诉日期。 (3)附件。生效判决书、裁定书及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4.申诉状的写作要求 (1)叙事清楚,注意新证。要想达到申诉的目的,关键的是要引起人民法院的重视,才能进行重新审理。因此,在制作申诉状时,应特别注意将申诉的事实与原裁判对事实的认定和处理加以对照,叙写清楚。尤其要注意使用新的事实和证据,因为新的事实和证据可能全部或部分地推翻、改变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 (2)驳证结合,依法行文。辩驳是申诉状中最常用、最有效的方法,它往往与证明方法结合起来,抓住原判中的关键建立反驳论点,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进行申辩、反驳和论证。答辩状的格式和写法 答辩状的格式由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答辩状的格式请参考教材。 首部的写作方法: (1) 标题。由案件性质和文种组成。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单位和住址等。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所在单位;答辩人如属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及相关内容。答辩状一般不写被答辩人的情况。 (3)案由。一般用“答辩人因___一案,提出答辩如下:”的习惯用语引出正文。 正文的写作方法: 答辩状的正文主要写明答辩理由。答辩理由应当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答辩状具有反驳性和针对性。叙写答辩理由通常从下面两个方面入手: (1)针对事实错误或不实进行反驳与辩解。事实是判断是非的基础,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起诉状、上诉状叙述的事实可能有失实之处,甚至是错误的,答辩状应当针对其错误和失实之处进行反驳与辩解,对属实的部分表示认可。 (2)针对适用法律不当进行反驳与辩解。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针对起诉状、上诉状适用法律的不当进行反驳和辩解,提出合理合法的答辩意见;也可针对起诉、上诉程序不合法或举证不真实等方面提出答辩意见。 尾部的写作方法: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答辩人署名。 (3)答辩状制作时间。 (4)附项。写明答辩状副本的份数和有关证据的情况。 3.答辩状的写作要求 (1)要尊重客观事实。各类诉讼案件的案情往往比较复杂,之所以诉诸法院,往往争议分歧也较大。因此,尊重纠纷的客观事实,如实地、全面地反映案情,是答辩人帮助法院分清是非曲直,依法断案的前提和基础。要让事实雄辩地证明自己的答辩理由是充分的,而不是对事实的隐瞒、掩饰和歪曲,更不是无理诡辩。要切忌使用诬蔑、谩骂之类的语言对原告人或上诉人进行人身攻击。 (2)要有鲜明的针对性。被告或被上诉人在答辩状中,要特别注意对原告或上诉人在起诉状或上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及根据,明确写出自己承认哪些,否认哪些,否认的理由和根据是什么?对起诉状或上诉状中的无理之处进行反驳,并提出自己的理由、证据及具体要求。写答辩状要避免离开起诉状或上诉状所提出的问题,按主观愿望写自己认为有用的东西,切实保证答辩状的针对性。 (3)要紧扣争议的焦点来答辩。答辩状既然是针对起诉状或上诉状来回答的辩驳,就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在纠纷中的争议焦点,以事实和证据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来反驳原告或上诉人关于实体权利的请求,而不能回避焦点,纠缠枝节,或面面俱到,不分巨细,赘述案情,不得要领。反诉状的格式和写法 反诉状与起诉状的内容和结构基本相同,都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反诉状的格式请参考教材。 首部的写作方法: (1) 标题。由案件性质和文种组成。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称反诉人和被反诉人,并在后面注明当事人在本诉中的诉讼地位,如“反诉人(本诉被告)”,“被反诉人(本诉原告)”。其基本情况与起诉状相同。正文的写作方法: (1)反诉请求。写明反诉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本案有关民事权益争议或有关刑事犯罪的具体主张和要求。 (2)事实与理由。反诉状事实与理由部分的写作与起诉状大体相同。但应当注意,根据法律规定,反诉与本诉必须有牵连,以达到合并审理和相互抵消的目的。因此叙写的事实必须是与本诉同一的和相关的事实,并重点写明被反诉人的侵权行为和犯罪行为。阐述反诉理由应当按照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阐明案件的性质、被反诉人的责任,以及解决问题的意见。 (3)证据。写明足以证明反诉请求的证据,包括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住址等。 结尾的写作方法: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反诉人署名。 (3)反诉状制作时间。 (4)附项。包括反诉状副本的份数和证据情况等。 5.反诉状的写作要求 (1)反诉状应与本诉相对或相反,应从与本诉相反或相对立的角度出发,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要利用与本诉相对或相反的事实和理由来进行论证。 (2)反诉状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应与本诉基于同一法律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两诉应具有切实的联系。 (3)反诉的事实和证据应围绕反诉人的诉

行政处罚执法文书格式是怎样的?

一、 行政处罚 执法文书格式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 是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最重要的执法文书,也是最终对管理相对人产生一定影响的法律文书。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符合相关文书的要求,特别是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或者做出从重、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都必须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交待清楚。行政处罚告知书名称、文号及送达时间也应该在处罚文书中说明。 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 1、第一部分:首部。包括标题、编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 代理 人的应写明其基本情况)。 2、第二部分:正文。包括事实、理由、依据和处罚决定等内容。 3、第三部分:尾部。 主要是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同时表述逾期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的救济途径时要写明复议机关和 诉讼 法院的具体名称(地址),复议、诉讼的期限,写明制作日期并加盖行政执法机关的公章。 二、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注意事项是什么?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应填全、不漏项。 2、执法人员填写《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应当场宣读并交付当事人,不能事后送达,当场宣读相当于事先告知,当事人如有陈述申辩意见的应认真听取。 3、当事人和执法人员在《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填写的日期应一致。 4、严格掌握当场处罚的适用范围,《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只适用于 警告 和规定的较小数额的罚款,没收物品、 违法所得 数量和数额再小也不能使用该文书。 5、执法人员应在作出当场处罚之日起7日内将当场处罚情况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综上所述,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采取简易程序的,会在现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里面首部写清被处罚人信息,正文对处罚措施、触犯 法规 、违法事实及法律依据作出规定。 处罚决定书 一式两份,除了当事人拿一份外,执法部门保留备案一份。

法律文书大都有固定的格式,尾部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2006年10月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真题单项选择题第10题   法律文书大都有固定的格式,尾部的主要内容有( )   A.案由   B.文种名称   C.编号   D.用印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D    校名师权威解析: 在教材第一章,第11页。本题在考查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制作的合法性;形式的程式性;内容的法定性;语言的精确性;使用的实效性五点,此题关键是考查了法律文书形式程式性的特点即结构的固定化和用语的成文化两点,固定性体现尾部一般要:“交代有关的事项;签署、日期、用印;附注说明”         

法律文书的文体特点

适用法律的严肃性事实认定的客观性生效执行的权威性体裁格式的规范性语言文字的准确性 等等

司法文书的类别、基本特点和作用是什么

   问:什么是司法文书?司法文书的类别、基本特点和作用。    校解析答案:(1)司法文书的概念:   当前较为通用的法律文书的概念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它包括司法机关依法制作的司法文书、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仲裁机关制作的仲裁文书和律师代书和自用的律师实务文书。这些文书的制作主体既是包括各司法机关和依法授权的执法机关,也包括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2)司法文书的类别:   法律文书的类别可依不同的分类标准而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   ①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②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③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④从文书体例上划分大致可分为信函式、致送式、宣告式、表格式、和实录式。    (3)司法文书的基本特点:   ①制作的合法性。各种法律文书都必须依法制作,这是法律文书制作的前提,也可以说是文书立意的依据。   ②形式的程式性。法律文书属于程式化特点十分明显的文书,其严格的程式虽然是一种外在的形式,但因它对内容也形成一种固定的规定性,所以也不容忽视。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结构固定化;用语成文化。   ③内容的法定性。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都是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定性。   ④语言的精确性。法律文书对语言有很高的要求——这是因为法律文书都是涉及国家、集体、个人根本利益的有现实法律意义的文书,语言运用必须高度精确。   ⑤使用的实效性。法律文书都是为解决一定的法律问题而制作的,因此是最讲求实效的。    (4)司法文书的作用:   ①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②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③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④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考了三门,《线性代数(经管类)》60分,《英语(一)》78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76分。   《线性代数(经管类)》79分,最后一门终于考完了,在网校上了本科的《高等数学(一)》和《高等数学(二)》,一门78分,一门79分,都是一次过关,太高兴了。李茂老师和高瑞老师讲课,觉得一点也不难!

法律文书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划分哪几类

可划分为报告类、通知类、判决类、裁定类、决定类文书等。

“申请宣告死亡法律文书”该怎么写?格式是什么?有哪些要素?

  宣告死亡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申请事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死亡人姓名)死亡  事实和理由: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原住址)。申请人×  ××与被申请人×××系×××(写明双方的关系,是夫妻,还是父子、母子等)  关系,因其××××(写明原因),至今已下落不明满四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通则》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宣告×××为死亡。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宣告下落  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死亡的条件为:下落不明满四年  的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  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宣告死亡的程序为: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  法院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  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死亡之日为公  民的死亡日期,公民被宣告死亡后,其法律后果与公民自然死亡的一样,终止和产  生某种法律关系。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  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  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依  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应当给予  适当补偿。  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应当提交申请书。填写申请书应当注意说明申请被  宣告死亡人的原因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

律师代写与普通人法律文书的区别?

区别很大:1、法律文书有它的格式。普通人不了解,会像写作文一样,提交到法院,会影响法官对案件了解。2、法律文书要先写清楚你的诉请。比如《民事起诉状》,列完原被告名字后,要写清楚原告的诉讼请求,告诉法官你起诉到法官要干嘛。3、要围绕你的诉请写事实与理由。诉请告诉法官了,那就要围绕诉请提出自己的事实与理由,毕竟自己的诉请能否得到支持,要看你的事实成立否。4、其他的法律文书一样的。不论是《律师函》,还是给有关部门写《情况反映》,或者对员工的处理意见等,都要有理有据,而且自己出的文件会作为呈堂证供。总之,如果公司有自己的常年法律顾问,最好写的文件让律师看看,或者直接委托律师来写。

在法律文书中日期的写法∶“二○一一”还是“二零一一”

标准写法:二O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律师或者公民在书写法律文书的时候,字体和字号以及排版,有什么标准可以参考吗?

  没有特殊要求。以易读、版本简洁为原则,个人具体把握。即使字体、字号显得特立独行,也丝毫不影响该法律文书的作用。  公安、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的法律文书有严格的格式要求。  一般标题用三号,正文用四号,仿宋。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①遵循格式,写全事项;  ②主旨鲜明,阐述精当;  ③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④依法说理,折服有力;  ⑤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监狱法律文书大致可以分为哪几类?

1982年6月,公安部为了加强和改进监狱管理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制订了《劳动改造机关执法文书格式》,共32种,该文书格式基本上一支沿用至今。 监狱法律文书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1、监狱机关内部使用的文书。如:罪犯入监登记表,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等。 2、向法院和检察院提请审查决定或裁定时使用的文书。如:提请减刑意见书、对死缓罪犯提请执行死刑意见书等。 3、通知类文书。如:罪犯病危通知书、罪犯入监通知书等。 4、其他文书。如:释放证明书、罪犯申诉材料转递单。

我国最早的法律文书样式的汇编,是秦国的

我国最早的法律文书样式的汇编,是秦国的《封诊式》从现存出土文献资料来看,产生于战国时期秦国的《封诊式》可以说是现存最早的比较完整、详细地记载司法鉴定情况的法律文献。《封诊式》是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代竹简中的一篇。”封是指查封;"诊"是指诊察、勘验、检验;"式"是指格式、程式,足古代法律文书的一种形式。因此,《封诊式》实际上就是关于案件调查、勘验、审讯等方面的方法和程序的著作。《封诊式》竹简,1975年12月湖北省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之一,共98简,位于墓主头部右侧,简长25.4厘米,宽0.5厘米。标题写在最后一支简的背面。“式”是秦朝的一种法律形式,是关于国家机关在某些专门工作中的程序、原则及有关公文程式的法律文件。《封诊式》是“云梦秦简”中的一部分,它属于“式”的一种,是关于司法审判工作的程序、要求以及诉讼文书程序的法律文件。除了两则关于“治狱”和“讯狱”的一般原则规定外,还有“封守”、“覆”、“有鞫”等有关法律文书程式的规定以及选编的典型式例。

依文书行文体式的不同为划分标准,法律文书可以分哪几类?

就三种:起诉书起诉状一种;判决书裁定书一种;量刑或者定罪建议书。

刑事法律文书与行政法律文书的格式和使用有什么不同

法律文书以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1、两种行为的性质不同。公安行政行为是行政执法行为,有的是基于违反公安行政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而作出,有的是为防范各种危害治安的因素不致发生危害而作出,重在管理刑事侦查行为是刑事执法行为,基于对触犯法律的犯罪行为而作出,重在打击。刑事侦查行为与有些公安行政行为虽然都具有制裁性,但其程度不同,公安行政行为是一种较轻的法律制裁,追究违法者的行政责任,而刑事侦查行为则是一种最严厉的法律制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2、两种行为作出的法律依据不同。公安行政行为的依据是公安行政法律规范,包括公安行政法律、公安行政法规、地方性公安法规、公安部规章、省级和省会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地方人民政府规章,民族自治条例、及上级公安机关、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可见,公安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具有多层次性和广泛性。刑事侦查行为的法律依据刑事法律规范,主要有《刑法》、《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有关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等有关刑事侦查工作的规定。刑事侦查行为的法律依据则具有高层性和集中性的特点。3、两种行为的结案结果和决定机关不同。公安行政行为只在公安机关内部操作,最终由公安机关决定结案。结案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拘留、没收财物、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扣)执照(许可证)等公安行政处罚;一种是对人身采取更严厉的强制措施,如对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对吸毒成瘾者强制戒毒、对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员劳动教养等。刑事侦查只是刑事诉讼的一个环节,刑事案件一般要经过公安、检察、法院三道工序,最后以法院的判决结案:①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没有犯罪事实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日限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以及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几种情形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和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结案。②检察机关对经过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4、两种行为所适用的程序不同。公安行政行为适用的是公安行政执法程序,由各种公安行政执法程序所组成,如治安管理处罚程序、道路交通管理处罚程序、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消防管理处罚程序、出入境管理处罚程序、边防管理处罚程序、劳动教养案件办理程序、公安证照办理程序等,适应公安机关内部行政管理职能的分工,各个程序相对应的公安行政管理实体法不同。公安行政执法程序的这种多样化、分散化特点,是公安行政管理事项的多样性、分散性决定的。刑事侦查行为适用的是刑事诉讼程序,是刑事诉讼法和公安部为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制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的,体现高度集中、统一的特点。公安行政执法程序的另一特点是执法行为所需的环节少,简单、快捷,时间要求短,适应对治安问题快速、高效处理,与此相比较,刑事侦查程序则要复杂、繁慢得多,时间也相对较长,适应对犯罪案件质量的更高、更严的要求。公安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行为所使用的法律文书也是完全不同的,前者使用的是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后者使用的是刑事法律文书,这些文书在名称、格式、所载内容上均截然不同。5、在同一案件、同一事件中需要同时实施两种行为的,它们的地位,作用不同。在些种情况下,刑事侦查行为一般处于中心、主导、支配地位,公安行政行为则处于从属、次要地位,起支持、配合、服务于刑事侦查工作的作用,公安行政行为在此往往根据刑事侦查工作的需要而作出,作为一种侦查策略而使用。在有多名违法犯罪人员的同一案件中,有的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有的人的行为只构成违法,公安机关对犯罪行为实施刑事侦查行为,对违法行为实施公安行政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两种行为则是各自独立的,没有主次轻重之分。

法律文书字号要求

法律文书使用字体字号管理规定篇一:法律文书格式规范法律文书格式规范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法律文书格式规范适用于一切以事务所名义对外出具的以法律服务为内容的书面或电子文件。法律依据:《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法律条文表述规范5.立法目的与立法依据的表述5.1法律一般需要明示立法目的,表述为:“为了??,制定本法”,用“为了”,不用“为”。立法目的的内容表述应当直接、具体。明确,一般按照由直接到间接、由具体到抽象、由微观到宏观的顺序排列。5.2法律一般不明示某部具体的法律为立法依据。但是,宪法或者其他法律对制定该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明示宪法或者该法律为立法依据。表述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规定,制定本法。”5.3立法目的与立法依据(需要规定立法依据时)一般在第一条一并表述,先表述立法目的,再表述立法依据。6.引用法律名称的表述6.1引用本法时,表述为:“本法??”。6.2引用其他法律时,在特指具体法律时,所引法律的名称用全称加书名号。示例: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

法律分析:1.文书结构:本文书是一种有统一预定格式的多联填写式文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处罚单位,第三联必要时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包括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2.制作要求(1)首部 包括文书标题、文书编号。文书标题——即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编号——格式:地区简称 执法类别 执法性质 [年份] 顺序号,如:(邯)药当行罚[2006]25号。(2)正文 包括被处罚单位(人)、违法事实、违反条款、处罚依据、处罚的种类和幅度。被处罚单位(人)——填写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和职务等内容。违法事实——是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表述要简明扼要,并用相关证据证明。该证据既可以是现场检查中取得的书证、物证,也可以是现场检查笔录。处罚依据——包括违反的法律条款和处罚的依据条款,要写明法律法规全称和依据的具体条、款、项。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必须在《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内。(3)尾部 包括告知事项、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名及日期、行政管理部门公章。告知事项——告知缴纳罚款的途径,即收缴罚款的银行名称及地址;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权,即不服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申请行政诉讼的时限和途径;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将采取的措施等。当事人签名和日期——当事人签名即为送达,签注的日期即为送达日期。执法人员签名及日期——要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所注明的日期即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公章——为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公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公安法律文书范本及制作详解的内容简介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法律程序的正当性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为了更好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全面、正确、及时地实施法律,在实际工作中对原有的法律文书做了很好的充实和完善。2002年12月18日公安部对1996年11月14日颁布的《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进行了重大修改。同时公安部制定了《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于2003年9月19日印发各地公安机关,并自2004年1月1日起开始使用。两大类新文书的使用很显然对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了使公安机关各职能部门真正掌握好公安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使用,适应现实工作的需要,我们编写了本书。本书面向公安机关,作为公安机关制作、使用法律文书的小型工具参考书。另外,也能够成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及处理日常行政案件的指南。本书编写结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所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业务范围来划分。主要分为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和行政法律文书大类。每大类分为若干小类(详细见目录)。在具体到每一小类的写作时。基本格式如下:一、文书的概念,涉及的法律条款,文书的结构和写法;二、文书最新格式及制作使用中要注意的问题;三、相应的典型文书范例。全书写作以此为模本,根据具体文书详略有所调整。具体体例上,刑事文书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的规定,按公安机关参与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分为,立案、破案、管辖、回避文书;律师参与诉讼文书;强制措施文书;侦查取证文书;看守、执行文书等五部分。行政业务文书根据公安部2003年《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的规定,按公安机关的行政受案范围分为:治安管理文书;行政复议、诉讼文书(含听证)、劳教少管文书;消防管理文书、交通管理文书,其他(含出入境管理,内部保卫,戒毒等主要文书)等六部分。本书有着自己的特色,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一、内容新:本书依托《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以及2003年《公安行政法律文书(式样)》而编写。这两个文书格式都是最新规定,并且和以前文书格式有较大变化,因此现实中需要一本能够对最新文书有讲解和范例的参考书,本书直接依据最新格式。同类别的著作或是内容没有本书全面,或是比较陈旧,不会适应新的实际工作需要,比如说公安机关在举行听证程序时的文书很少有著作提及。这可以说是本书的一个较大特色。另外,本书的写作理论以及所采用的范例都是最新的,希望通过此来体现本书和同类别著作的不同之处。二、实用性强:公安文书数以百种,但各部门经常使用的并不多,故本书只对公安机关实务工作中常用的重要文书进行讲解。并且公安机关的文书有许多是填充式文书,在掌握一定的写作技巧后可以轻易地完成,所以,对于这样的文书,本书在文书的结构以及写法上多加以描述和指导。对于许多需要较强写作技巧的文字叙述类文书则考虑到实际的需要,我们不仅给出写作方法、法律依据,还列出范例与格式供读者参考。详略相间,在不大的篇幅里体现出较强的实用性。三、内容全面:现有的许多同类著作大多是对公安机关某一部门的文书进行的讲解和范例。但公安工作业务范围很广,全面对各种业务的文书都有精辟讲解与范例的著作本来就极少,能依据最新文书格式进行较全面讲解的还没有出现,本书填补了这项空白。本书编写分工如下:崔 凯 第一编、第二编、第三编第四章万 平 第三编第二章齐风敏 第三编第三章刘文鹏 第三编第一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全书由刘田玉统稿真诚希望本书对读者有所帮助,由于编者水平有限,缺点、疏漏在所难免,敬请各位专家、读者批评指正。编者2005年12月

法律文书怎么写啊!!!

你不无聊吗, 拿这个陈年旧案出来搞什么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写作:规范·格式·范例解析的目录

第一章 概述第一节 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特征一、法律文书的概念二、法律文书的特征第二节 法律文书的材料组织和基本结构一、法律文书的材料组织二、法律文书的基本结构第三节 法律文书的语言风格一、准确二、精炼三、朴实四、庄重第四节 法律文书的表达方式一、叙述二、说理三、说明第五节 法律文书的制作原则一、严肃认真的原则二、尊重事实的原则三、依法制作的原则四、格式规范的原则第二章 公安机关的主要法律文书第一节 概述一、公安机关法律文书的概念二、公安机关法律文书的分类三、公安机关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第二节 呈请立案报告书典范文例 呈请立案报告书第三节 提请批准逮捕书典范文例 ××省x×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第四节 起诉意见书典范文例 ××省××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第五节 补充侦查报告书典范文例 ××省××市公安局补充侦查报告书第六节 要求复议意见书典范文例(一)对不起诉决定要求复议的××省××县公安局要求复议意见书(二)要求对不批准逮捕决定复议的××市公安局××分局要求复议意见书第七节 提请复核意见书典范文例 ××省××县公安局提请复核意见书第三章 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第一节 概述一、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的概念和作用二、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的分类三、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第二节 起诉书典范文例 ××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第三节 公诉意见书典范文例 ××省××市人民检察院公诉意见书第四节 不起诉决定书典范文例(一)绝对不起诉文书范例 ××省××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二)相对不起诉文书范例 ××市××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三)存疑不起诉文书范例 ××省××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第五节 提请抗诉报告书典范文例 ××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报告书第六节 刑事抗诉书典范文例(一)二审程序用范例 ××市××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二)审判监督程序用范例 ××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第七节 民事抗诉书典范文例 ××省××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抗诉书第四章 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第一节 概述一、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的概念和作用二、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的分类三、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制作的原则第二节 一审刑事判决书典范文例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第三节 二审刑事判决书典范文例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第四节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典范文例 ××省××县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第五节 刑事裁定书典范文例(一)驳回自诉用刑事裁定书范例 ××省××县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二)终止审理用刑事裁定书范例 ××省××县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三)补正裁判文书失误用刑事裁定书范例 ××省××县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第六节 一审民事判决书典范文例 ××市××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第七节 二审民事判决书典范文例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第八节 民事调解书典范文例 ××省××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第九节 民事决定书典范文例(一)对申请回避的决定书范例 ××市××区人民法院对申请回避的决定书(二)罚款决定书范例 ××省××县人民法院罚款决定书(三)拘留决定书范例 ××省××市××区人民法院拘留决定书(四)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范例 ××省××县人民法院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第十节 一审行政判决书典范文例 ××省××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第十一节 二审行政判决书典范文例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第十二节 行政赔偿调解书典范文例 ××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调解书第五章 行政机关法律文书第一节 概述一、行政机关法律文书的概念和作用二、行政机关法律文书的分类三、行政机关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第二节 立案审批表第三节 案件调查终结审批表第四节 结案审批表第五节 行政处罚决定书典范文例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第六节 强制执行申请书典范文例 ××市国土资源局强制执行申请书……第六章 仲裁机关法律文书第七章 公证机关法律文书第八章 律师实务文书参考文献后记

4个法律文书格式及工作步骤

  法庭辩护词的主要结构:一般由前言、辩护理由、结束语三部分组成。  前 言  (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辩护理由  (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是要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轻的法定条件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论和论述。)  结束语  (是对辩护词的归纳和小结。一般讲两个内容:一是辩护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辩护人:  年 月 日  代理词(民事一审用)  来源: 作者:  审判长、审判员:  依照法律规定,受原告(或被告)的委托和ХХ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原告(或被告)ХХ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  开庭前,我听取了被代理人的陈述,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阐明案件事实、诉讼请求的依据和理由,或阐明反驳原告起诉的事实、诉讼请求的依据和理由)……(提出建议)。  ХХ律师事务所  律师ХХ  Х年Х月Х日  刑事代理词  前 言  (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申明理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出代理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明代理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代理意见  (是刑事代理词的核心内容。刑事代理人为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对被害人的侵害行为构成了犯罪,并提出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通常要对被告人侵犯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为进行叙述,并围绕是否构成犯罪,属于何种罪名,有无从重的法定条件以及受到侵害的被害人的个人情况等问题上展开论述,以配合和支持公诉。)  结束语  (是对上述代理意见的归纳和小结。一般讲两个观点,即:一是表明代理词的中心观点;二是向法庭提出与公诉词基本一致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诉讼代理人:  年 月 日  要范文和后面两个加我QQ19831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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