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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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代表第一次会议所有材料,最基本的材料开始到会议结束 最好是能有整个换届工作需要做些什么都有

1.给各区代表发放开会通知,通知上载明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召开什么会议,各区一份通知把代表的名字都写上就好了。2、打印好会议议程、会场纪律、大会分团编组名单,写明每个区的团长是谁,副团长是谁。大会秘书长名单,建议代表代表名单、特邀嘉宾。准备好每位代表的名单粘贴到代表所对应的座位上;做每位代表的代表证;政府工作报告、乡人大工作报告、乡政府办理上次人代会代表议案建议情况的报告、秘书长和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及确认代表公告、选举办法、提名侯选人材料、监票人(建议)名单、选票印制、议案收集截止时间的决定、建议意见提出处理办法、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报告、预备会议议程程及主持词、全体会议议程及主持词、各次主席团会议程及主持词、党委书记在闭幕会上的讲话材料。 以上材料每位代表一份,并要求装到资料袋里,再给每位代表在资料袋里放一支笔。3、做好监票、计票、唱票的所有准备工作。4、饭局不准备也可以,纪念品要发放到位。

2022年乡镇人大工作报告5篇

2022年乡镇人大工作报告1 一、履行代表职责情况 1、大会期间积极履行代表职权 在会议期间,根据选民意见,提出相应议案,反应各类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参加了本届人大的各种会议。认真行使审议权,对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议案都进行了认真讨论,积极发表意见、看法,明确表明了意愿、立场和态度。认真行使选举权,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认真提名推荐和选举了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机关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以及上一级人大代表。认真行使表决权。对大会交付表决审议的议案、决定,有关事项或进行选举时,都认真明确地进行了表决。 2、认真积极地开展各项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 通过走访选民、接待来访、座谈等形式,经常联系选民和选举单位,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其愿望和要求并认真回答询问,保证在执行职务时的针对性,使自己的行为真正反映群众的要求,并使其了解自己执行职务的情况。先后走访接待我公司开发楼盘内的多名群众,与其座谈,了解情况,帮助解决生活的实际问题;多次与省内知名企业负责人、代表进行座谈走访,听取反映的情况,调查了解本区社会治安状况,积极参加了各项检查、视察和调查及代表小组活动等。 二、在本职岗位及履行代表职务工作中遵纪守法并作出表率 首先,在人大会议和闭会期间认真按照人大代表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自己的职权。 其次,个人带头遵纪守法。在日常工作中能够做到严格按照法律、 规章制度 办事,有效地杜绝个人主义在工作中的不良影响。结合企业特点,通过深入开展廉政建设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做到从不参加施工单位宴请,不拿红包,不吃回扣,廉洁自律,为全体员工依法管理、遵纪守法起到了良好的带头表率作用。 在人大代表中结对联系社活动以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特别是便于代表在闭会期间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促进地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我主动积极参加人大代表接待日活动,直接接触群众,及时了解实情,反映社情民意,集中民智,提出好的建议,发挥代表作用,接受群众监督。 此外,通过代表联系选民卡“这种”流动的代表公示栏的形式,在所辖社内联系了8名选民代表,并与其保持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民情,切实帮助他们一些实际问题。 以上是自己任职期间所做的一些工作,还很不够,离上级组织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愿望还相差很远,今后应抽出更多的时间做好此项工作,做一个群众拥护信赖的人民代表。 三、总结回顾代表工作有两点体会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为社居民服务的意识 人民代表是人民意志的传声筒,人民利益的代言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越来越高,民主意识、法制观念逐渐增强,要求民主平等、维权的愿望更加强烈。从而人大代表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需要我们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依法行使代表权利的能力。这就要求代表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树立强烈的`代表意识和牢固的法制观念,具备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较宽的知识面,真正为驻地村民服好务、代好言。 2、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我院和社的工作做好,把人民代表的职权行使好 小家、大家都是家,有了小家才有大家。本单位是小家,社、国家是大家。我国十三亿人口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每个单位把自己的单位、社搞好,小康社会、共同富裕的路就会越走越宽广。关注社的工作,充分履行人民代表职责。积极加强与驻地各居民委员会和居民之间的联系和沟通,积极为我、社的发展建言献策,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四、对做好人民代表工作的几点意见和建议 首先,人民代表的个体素质还须加强,人民代表为人民的服务意识仍需要提高,建议人大工委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民代表学习和培训,以提高代表参政、议政能力。 其次,从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来看,大多是一些一般性的实际问题,如治安、环境、卫生、拆迁等生活方面的问题。反映社会较深层次的问题不够,特别是向政府提供解决问题的办法、建议、措施极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务必以党的_届_精神为动力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呼声,使自己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代表,为建设繁荣富强的新莒镇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2年乡镇人大工作报告2 按照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我作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请选民审议,并请提出意见 我自从当选为区第_届人大代表以来,我自觉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职责,尽心尽力竭力去实现自己“人大代表为人民”的心愿,现我把自当选以来的工作、学习和履职情况在这里汇报一下。 一、积极参加学习,努力提高素质 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职,我积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培训学习,学习党的_精神,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通过学习,增强了我的政治敏锐能力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如何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如何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等代表履职所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了系统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了,群众意识、权力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意识、监督意识增强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参加活动,依法行使权利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既要积极参加人代会,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投好每一张“神圣的一票”,更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当人大代表以来,每次街道组织的代表活动我都几乎参加。视察了板桥新城区域内“金地公司”、“古雄新居”的建设情况:板桥路西经济适用房、春江新城151亩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情况,以及郁金香12号大院小区出新情况等等,并分别到区检察院、区国税局、区房产局等听取 工作汇报 等等。合理调节工作时间,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三、积极提出建议,反映群众呼声 在履行代表职务中,我坚持做到勤写建议。为了收集各种写建议的素材,为了掌握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准确反映民意,提交的建议具有前瞻性、代表性、针对性、准确性、可操作性,我坚持做到“四个勤”:勤于动脑、勤于动腿、勤于动耳、勤于动手。总之,只要有“用心、留心、细心”这3个“心”,就会掌握写建议的第一手资料,就会有可说、可写、可议之处。 每次参加人代会前,为了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建议,我都要花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把平时调研、视察,深入社区征询群众意见所收集每一份建议,体现了我对民生、民情的重视,是人大代表为民履职的真实记录。每次在提建议时,我总是既指出问题,这些问题必须有根有据,并解剖分析问题,做到言之有理,使人信服,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即使是人代会闭会期间,我也是不厌其烦认真写好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呼声,为他们办实事。 四、积极调查研究,做人民代言人 两年来,我始终坚持深入基层,努力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一是及时了解原选举单位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在每年人代会召开之前,我都要深入到群众之中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哪些问题。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掌握到第一手的资料,为出席人代会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为在人代会上充分反映原选举单位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做好准备。二是在人代会上提出建议。共提出了《关天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建议》《关于完善古雄经济适用房配套设施与生活管理》的建议,目前小区已经建好了垃圾中转站一座、菜场和车站已经在建之中有望在年底可能完工;《关于把板桥新城范围内住户学生纳入本学区的建议》,目前还没有被通过,我准备下一次将继续建议此议案;我始终认为,在人代会上真实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为人民群众代言,是体现我人生价值的一个难得的机遇。 五、收获和体会 在依法履职中,我深切地体会到:人大代表既要敢于为人民群众说话,又要善于为政府和社会的长远发展建言献策。无论是参加人代会、视察活动、专项调研,还是执法检查、小组活动,都是依法履行代表职务。要当好人大代表,第一,要责任到位。要有责任与义务,才有动力和主动性去认真履职,完成自己应负的职责。第二,要安排到位。要学会弹钢琴,分清轻、重、缓、急,少一些被动,多一些主动,科学安排,挤出时间和精力去履职,参加代表活动。要把真实的意思表达好,就要尺度到位,在讲究方式,选择履职角度上要多琢磨,做到敢于说话,多说实话、真话,不说套话、空话,同时要真心实意,要让人听得进去,提高履职的实效。 同时还应该做到: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人大的基本知识,特别要学好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掌握人大代表履行职务的基本程序、方式方法等,才能学法、用法、守法,依法履行代表职责;要关心国家大事,关注社会民生,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学会虚心求教,积累资料,丰富自己。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才能较好地分析把握社会热点、难点、焦点,紧扣发展大局,表民情、议大事、献良策,更好地履职议政。二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善于总结。只有深入实际,倾听群众呼声,才能掌握第一手的实情和数据,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2022年乡镇人大工作报告3 我于去年当选为我们镇人大代表,一年来,我认真履行代表的职责,倾听人民的呼声,认真行使代表的权利,积极向政府反映情况,做群众的知心人、代言人,深得群众的爱戴和拥护,下面是我一年来的述职。 一、提高认识,不断学习 年过花甲再次被选民选举出来为人民代表,我感到责任高于荣誉。我是从农村出生的泥腿干部,小时候由于家境贫寒不能继续自己的学业,以致深以为憾。工作后我一直对自己要求很高,从不会因为一些小的成就而志得意满。尽管之前我克服困难完成了大专学业,但是我认为学习是没有止境的,就像这个时代的发展一样,永远是向前的,修己身才能养其形。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素养,才能与时俱进,才能提高自己的履职水平,才能更好地为选民服务。 学习是个长期的过程,是不断丰富和自我提升的过程,通过学习,增强了我的代表意识,提高了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履职能力;熟悉履职程序,明确了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增强了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履职能力;增强全局意识,提高了编写议案、意见和建议的能力和水平。深刻认识到人民代表作为人民选举出来的各级人大组成人员,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迫切需要,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内在要求。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要求代表忠实地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大的各项职权,积极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认真学习宣传《宪法》、《代表法》,利用各种机会向广大选民宣传《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人民代表制度是我国的根本的政治制度,人大代表的性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密切联系群众,是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作为代表,就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责任意识,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妥善处理本职与兼职的关系,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倾听、了解和反映选民的意见和呼声,保证选民的意志和利益通过国家机关得到充分表达和实现。我通过不断认真学习,通过实践来深刻理解《宪法》、《代表法》,学习使我感到自己心态变得更加年轻,让人更易于接近和愿意接近,走到社区别人都认识我,都很亲切地招呼我,学习让我能够更轻松地履行代表的职责,让我乐在其中。 二、发挥代表作用,充分行使代表的权利 作为老代表,亲眼目睹地区从农村到城市的飞速发展,自己生活和工作的变化以及社会的变迁,我更加关注的是民生民愿。因此每一次代表大会我都会认真倾听,把会议精神带给广大选民,让广大民众感受政府的工作成绩和各种惠民政策。我知道我每参加一次会议背后凝聚众多选民群众的重托和期望,使我非常珍惜每次参加大会和活动的机会,即使身体欠佳和工作繁忙,我都要坚持参加,生怕自己遗漏了有价值的东西,对不起自己的选民。 一年以来,我从未缺席第__届区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二次、三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南岸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等6个报告,积极发言。对选举产生新一届区政府班子成员,我也是从整个南岸区发展的需要很慎重对待自己庄严的一票。在人大闭会期间也积极参加区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从不缺席。 为在会议期间提出有意义的议案,我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广泛听取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并且就选民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综合筛选,积极拟好议案和建议,积极反映选民的呼声。会议上自己提出了7条议案、建议,并协助镇人大代表提出若干建议,具体如下: 1、解决农转非人员老有所养的问题。在__年年初,向区有关职能部门提出了为解决农转非人员生活困难的建议,将储蓄式养老保险转为社保以提高农转非人员的收入水平,提高生活质量。区社保局对此给予答复,他们不能制定相关政策,但是他们会向市有关职能部门反映。目前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已经出台,现在进行初步登记,相信会有一个圆满的结果。 2、解决社区干部待遇偏低的问题。在了解到全区社区干部工资福利这一情况后,于__年年初向区有关部门提出提高居委会干部工资及福利待遇问题,得到区政府和民政局比较满意的答复,从__年年起,全区社区干部提高了工资和福利,参加了医保和失业保险等。 3、解决回龙湾公路卫生无人清扫问题。多年来回龙湾社区由于处于两区交叉地带十字路口及四南小学至喜百年酒店路段环境卫生很差,长期无任何单位负责清扫和管理,附近群众意见很大。此意见上呈后通过政府协调由四通公司负责派人清扫。群众及四南小学师生对此十分满意。 4、关于恢复原川江饭店(现回龙商务大厦)人行横道线问题。原川江饭店(现回龙商务大厦)在学府大道改造前有人行横道,能够解决附近居民、饭店顾客以及四南小学师生安全通行。学府大道改造后不知什么原因就封闭了此人行横道。由于四公里地下通道和110中学前的红绿灯距离此处均有好几百米,四南小学校1000多名师生、超市顾客、附近上万的居民群众出行十分不方便,不仅人车混流,而且由于横穿公路还造成很多危险。建议交通部门综合考虑此处行人便利,从关爱群众生命安全出发,恢复人行横道线或修建地下通道或天桥。今年初,人行横道线和红绿灯均已经投入正常使用。 5、关于回龙湾农贸市场长期未开业居民买菜难问题。回龙湾农贸市场建成多年来一直未开门营业,周边上万居民买菜难。现有一些商贩自发在人行道上占道经营,价格高影响交通和环境,群众意见大,望区政府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6、关于回龙路、青龙路交通混乱、人车混行的问题。回龙路、青龙路公路已修建多年,一直没有划定车行道线,没有划人行道线,更没有安装红绿灯,加之公交始发站设立在回龙路和青龙路,长期人车混行,极不安全。 7、关于建议回龙路、青龙路修建公厕事宜。现回龙湾社区发展极快,现有住户1万多户,从回龙路到青龙路近1平方公里范围内没有一个公厕。为解决该地区居民及行人如厕难的问题,建议在回龙路和青龙路各修建一个公厕,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 8、在镇__届一次、二次会议期间,协助镇人民代表提出了关于白鹤苑安置房屋楼面漏税问题、青龙苑转非房居民健身器材问题,青龙路设立治安亭问题;把管片民警纳入社区居委会副主任问题;把镇城管职工费用纳入镇财政预算问题等等。 9、在闭会期间积极参加小组活动和主席团活动,从未缺席或迟到。主要参加视察重庆精益仪表有限公司、新旺族服饰有限公司、喜百年酒店、永辉超市和隆鑫集团等,还协助其他代表提出关于团结工业园精益仪表公司进厂路段修建减速带、7.17水灾后龙黄路泥土无人清运问题及南兴路因修公路防护带影响行人通行的问题。 三、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一年多以来,我联系选民,走访选民,经常与选民打交道,视老百姓如亲人,总是笑脸相迎、笑脸相送。我在社区工作,也是与群众打交道的工作,社区干部和代表的双重身份相辅相承,社区成为我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很多群众有事无事总喜欢到社区来和我说上几句,对我非常信任。我经常从群众说的一些家常话中体会到一些深层次的东西,我总是把这些记到脑海中,有机会就询问或向上反映。__年年南岸区开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把转非人群纳入到医保中来,这本来是好事,但是我们在登记中发现16周岁以下的儿童不能纳入到医保中来,群众对此意见很大,我积极向上级反映,最终纳入进来,圆满地解决了此事。 群众的事情无小事,能给群众办的事情一定办好,我在履职的过程中,有时候也遇到少部分群众不理解的,我还是很细致地听取他们的不同意见。超越权限的给群众做好解释并积极向上反映,得到群众的理解和好评。我社区有1个70多岁的老人,一人独居,经常生病,生活十分困难。我们就主动联系让她和重庆精益仪表有限公司接成对子,同为区代表的陈总专门开会把照顾老人作为公司一项长期的工作固定坚持下来,每月由公司团干部按时给老人送300元的生活费,逢年过节及生日陈总都抽时间亲自来看望她,使她非常感动。我想自己在履行代表的职责过程中,从来没有考虑过自己。家里人有时候不理解,我都想自己也是苦过来的,能够为别人做点事情也是好的。那么多双眼睛在看着我,我怎么能懈怠不前呢。 四、履行代表职责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年多以来,尽管在履行代表职责中做了一些事情,但是距离人民的要求和组织的要求尚有差距,存在一定的不足。由于自己的工作从一线退居到二线,很多事情自己也刻意地回避,给年轻人提供锻炼和进步的机会。心态该上对自己也放松了许多,认为岁数大,学习新的东西就不是十分用功。一直想学习电脑,但是一直都没有学习的动力。距离组织的要求也有很大的差距,看来人的思想并不年龄的问题,而是松和紧的问题。有时候对一些无理取闹的群众也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克服不足,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政策水平,要重视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利用时间,回访选民,利用好代表之家这个平台,和群众连成一片,既要做一个忠实的倾听者,也要做一个顺畅的沟通者,急民所急、想民所想,收集民心、反映民意,与时俱进,我将永远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我将永远不会忘记自己是一名普通的人民代表。 2022年乡镇人大工作报告4 一、认真学习,增强履职责任感 作为一名镇人大代表,农村党支部书记,肩负广大群众的利益和依法治理国家事务的重任,要胜任代表职务,就必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此,我把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和法规作为首要任务,用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实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用科学的世界观改造自己的世界,把握前进的方向,解决难题推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增强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心里时刻想着人民的重托,工作中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努力当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二、建言献策,当群众的代言人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最根本的职责就是为选民行使权利,面对党和人民的重托,我深深体会到,当代表就要履行职责,当代表就要把群众的意愿反映上去。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提好人大代表建议和议案,是代表履行职责、参政议政的`一项重要内容。_年11月至今,在人大会议期间,我认真审议各项工作报告,立足大局,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提出建议和意见,积极建言献策。我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有:1、全村串组路、串户路硬化。目前,串组路硬化,老鸦洞至七盘地道路硬化已完成;二寨至西冲、羊场至彭仕田,五节沟,水泥厂、张家湾子至金家庄、大黑松林至干塘子串组路正在紧张进行中,预计_年2月份之前完成。串户路硬化,8组、9组、11至15组、17、18组串户路将在_年11月份进行。2、干塘子人畜饮水问题。目前,全村安全饮水工程正在进行中,预计_年2月份之前完成。3、粑粑铺网电改造。目前,政府正在协调中。4、风洞河景区开发。目前,风洞河景区开发先从河提开始,县水利局3000万的风洞河河提工程征求意见书,本人已签字,风洞河景区开发即将实施。金家庄村正朝着小康之路奋进,风洞河-洪峰养殖场、刺梨厂,大桥-马蹄湾花卉种植基地、新的农贸市场建设,五节沟-面条厂、酒厂,七盘地-昌克砖厂及本人的__县鼎旺彩瓦厂、村妇女主任冯定莲在粑粑铺开办的竹篱笆厂等企业发展蒸蒸日上,使我们看到了金家庄村发展的希望。在日常工作中,我廉洁自律,坚持深入群众,听取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密切联系群众,掌握了解群众生活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认真收集整理,及时向人大提出建议和议案,认真贯彻落实好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 三、心系群众,做政府的传声筒 我生活和工作在基层,接触最多的是民生民愿。作为人大代表,我认真做好“下情上达”、“上情下达”。每一次代表大会我都会认真倾听、记录,把会议精神全部带给广大选民,让广大群众感受政府的工作成绩和各种惠民政策。我知道我每参加一次会议,背后凝聚众多选民群众的重托和期望,使我非常珍惜每次参加大会和活动的机会,即使工作繁忙,我都积极参加,生怕自己遗漏了有价值的东西,对不起自己的选民。 2022年乡镇人大工作报告5 (一)围绕全镇中心工作,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紧紧围绕镇党委中心工作,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科学发展不动摇,积极支持、努力促进、主动参与环境建设。紧紧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和掌握全镇环境发展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人民的意愿。切实维护稳定的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贯彻实《监督法》,大力加强监督工作 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主线,密切关注全镇环境、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而推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三)拓展代表活动方式,不断改进代表工作 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完善代表接待日、重要情况通报会、联系代表和列席人大会议等制度,形成多层次、多渠道与代表联系的工作格局。继续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走访活动,努力拓展代表和公民的知情知政渠道。坚持和完善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制度,提高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代表建议、意见的督办工作,改进和完善办事程序,提高重点建议和意见的办理进度和质量。 (四)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要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提高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要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和大局观念,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镇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勤政廉洁的队伍,要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五)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 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原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镇人大要严格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按照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向镇党委的请示报告制度,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方向。

乡镇人大为什么不设常委会

乡镇人大不设常委会的原因有两个。首先,宪法法律明确规定乡镇人大设立常委会的目的是为了在基层更好地发挥直接民主的作用。乡镇人大作为我国政权机关的最基层,与群众联系最紧密,群众对乡镇政权的工作也最了解、最关心,因此乡镇政权应当更多一些民主,更好地发挥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的作用,以便更直接地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诉求,更好保证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等。其次,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人大的常设机关,即便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职时间可以延续到下一次乡镇人大会议召开,但其任期依然相对短暂,在一届乡镇人大任期内要多次选举产生,这决定其不能被视为乡镇人大的常设机关。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乡镇人大工作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是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选举乡镇人大代表组成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是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基本形式。但由于诸多原因,实际工作中,乡镇人大的职责与作用往往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调查显示,目前乡镇人大工作中依然存在乡镇人大主席作用发挥不够、制度建设不完善、代表活动开展不到位、闭会期间工作基本上处于停滞或半停滞状态,工作缺乏连续性等问题。笔者认为,当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 一、摆正心态、增强信心,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 人大工作要有所建树,有所发展,关键要有一支锐意进取、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精神风貌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一些人大主席走上此岗位后,认为组织部门对人大干部重视不够,对此职位不看好,进了人大是“船到码头车到站”,政治生涯到了头,产生失落感、寂寞感和空虚感,工作消极、不主动,没有把人大工作抓好、抓出特色来的激情和心态。因而,摆正心态、增强信心至关重要。笔者认为,乡镇人大主席只有通过工作努力赢得尊重,没有谁会喜欢不自信的人,也没有谁会喜欢自暴自弃的人。只有加强自身修养,提升人格魅力,挺直腰杆做事,增强号召力,放弃那种人大岗位是虚位,组织上不重用的思想,才能真正干好人大工作。 二、处理好“四个”关系,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 (一)处理好与党委的关系。乡镇人大工作要服从服务于党委工作,开展好乡镇人大工作,离不开党委的领导和支持,既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工作,又不能老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要把基层人大工作搞得有声有色,一是要围绕党委大局,突出发展第一要务,充分搜集民意、反映民声、维护民利,当好党委参谋和助手。二是要坚持向党委报告工作。经常主动向党委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要求,寻求理解和支持,主动听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工作做到事前报告、事后汇报。三是完成好党委分配工作。 (二)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人大与政府的关系,从法律角度上讲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在党委的领导下,人大与政府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坚决按照镇党委的安排,围绕中心与重点,扎扎实实完成各项任务。消除思想顾虑,走出“监督就是唱对台戏”的误区,大胆开展监督,做到既不越权,又不失职,既要敢于监督,也要善于监督,监督工作要出于公心,以推动工作为目的,意见建议有价值和可操作性,支持乡镇政府有效推进工作。 (三)处理好与法律的关系。宪法和法律规定,各级人大有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定的遵守与执行的职责。这就告诉我们,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是各级人大当然也包括乡镇人大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方面要严格依法办事。只要是法律赋予的职权,就要敢于去行使。另一方面,严格行使职权又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 (四)处理好人大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乡镇工作事多繁杂,必须学会统筹兼顾,坚持服务大局的原则。处理好本职与中心的工作关系,弹好“钢琴”,统筹兼顾,既要做好党委的中心工作,更要做好人大工作,切实把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镇与服务党委中心工作结合起来。 三、抓好“四项”工作,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能 一是制订好“一个”年初工作计划。根据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思路和重大决策,紧紧围绕本乡镇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制定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有组织、有步骤地逐一抓好落实,使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筹备好“一个”重要会议。组织开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一次的乡镇人代会是法律赋予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会前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认真抓好工作调研和筹备。会中要审议好大会的各项议题,保障代表行使好各项职权;会后要抓好宣传和落实。 三是开展好“四项”常规工作。一要认真抓好执法监督工作。切实加强法律监督,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大力督促开展普法活动,推动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着力加快依法治镇工作进程。二要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题调研工作。紧紧抓住关系全乡镇经济建设的重大问题,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调研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帮助政府改进工作。三要认真组织开展好代表视察工作。定期组织本辖区县、乡人大代表围绕法律法规的执行、农业生产及发展情况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事关民生环节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视察、调研工作。四要抓好站所评议工作。每年选准两个部门进行评议,通过评议促进作风转变,推进政府工作。利用评议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 四是抓好人大信息工作。抓好人大宣传工作是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有效途径,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重视人大宣传工作,要及时收集整理工作情况,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形成信息上报县人大,使之成为工作汇报和工作宣传的有效途径。 四、认真落实好“四项”制度,切实增强人大工作实效  制度建设是乡镇人大建设的重要内容。乡镇人大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各自实际,尽快修订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确保乡镇人大工作顺利进行。一是要认真落实好信访工作制度。乡镇人大要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途径,解决群众困难的重要手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信访工作新机制,及时、依法妥善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要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积极排查和化解矛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二是认真落实好代表活动制度。要按照代表法规定的“便于组织和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对全乡镇的各级人大代表进行混合编组,选好代表小组组长,具体负责小组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要不断健全活动制度,创新活动形式,完善保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代表活动质量和效果。三是认真落实代表意见建议督办制度。人代会结束后,尽快将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整理后转达乡镇政府,并会同乡镇政府及所属站所召开代表意见、建议交办会,明确承办单位及办理要求。在办理期间,对代表意见集中的问题,要进行跟踪督办,确保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得到及时有效办理。四是认真落实好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重要职责,是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及时了解选民意愿,听取选民意见、反映选民呼声的重要渠道。乡镇人大要切实加强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组织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访选民,了解社情民意、宣传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如何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的作用

一、抓制度建设,规范代表行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基础。一是健全会议制度。高度重视人代会会议的召开,要求人大代表准时参会,认真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及人大主席团报告。人大代表会前要积极走访选民,会上代表人民群众对政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在镇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共收到代表建议21条、批评9条,及时交由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处理并限时答复代表。二是健全代表活动制度。制定了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评议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培训制度、主席团联系代表制度、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制度等,对代表活动次数 、形式、要求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了代表行为,增强了代表的自我约束意识,使代表活动的开展有章可循。三是健全主席团工作制度。建立了主席团学习制度、主席团议事规则、主席团联系代表制度等,增强了主席团成员自身素质,确保召集、主持人代会会议和闭会期间组织开展代表活动等事务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抓学习培训,增强代表素质  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与代表的素质高低有着密切的联系,我镇高度重视对人大代表的培训。一是抓好业务培训。镇人大主席团针对一些新当选代表不熟悉代表工作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59名镇人大代表进行了人大知识、《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了代表们对代表地位、作用、权利和义务的理解。各代表小组也在不同时段组织本小组成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2次。二是抓好实用技术培训。乡镇人大代表大多数来自农村,为了提高代表素质,使代表更好地发挥“传”“帮”“带”作用,向群众传授科学技术,帮助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通过举办科技讲座、实地学习参观等形式对代表进行科学技术培训3次。还邀请市水产研究所专家、市农业局技术员来沙对农村代表们进行水产养殖、科学种田技术培训。我们还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参观兴龙村果树专业合作社大棚蔬菜基地,学习大棚蔬菜种植技术。代表们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了种养水平,增强了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代表和选民都十分满意。  三、抓活动开展,提升代表地位  一是代表广泛参与,开展年终评议活动。每年年终组织我镇的泰州市人大代表,兴化市人大代表和镇人大代表认真听取镇属部门单位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测评打分。测评结果对外公示,作为部门单位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单位通过民主测评,进一步增强了为民服务意识,形成了争先晋位的良好氛围。  二是拓宽评议途径,开展点评活动。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对评议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镇人大通过调查研究,征求各方意见,报经镇党委同意,每年开展点评、质询活动。年中,镇人大主席团邀请市、镇部分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和点评,镇长和三位副镇长及部分基层站所、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活动,集镇办事处、村建办、派出所、土管所和水务站五个部门的负责人对上半年的工作进行汇报,代表们对他们所作的汇报逐一进行了认真点评,并提出了询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议意见,效果极好。 三是了解民情民意,开展走访选民活动。充分利用代表与群众联系密切的特点,当好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农村资源面积综合利用过程中,王广才、许宏亮、王长美、侍金鸿等代表通过走访董庄、官河的选民,提出建议:1、南阳责任区所属中心河西200多亩水资源面积由于溏口多而小,利用价值不高, 承包金每年不足3万元,建议将其进行整合开发利用,增加集体和村民收入。2、董庄村小湖子面积1200多亩,没有集中规划,致使无序开发,实际利用面积不足800亩,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建议重新开发。这两项建议引起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作出部署,半年的实践,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事实证明,代表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对政府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促使政府各项工作更加顺应民心、体现民意,加速向服务型政府转化。  四是维护社会稳定,开展信访听证活动。镇人大主席团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人大代表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在调解纠纷中很好地发挥着评事员作用。对个别重大信访案件,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听证活动,近两年分别对光耀村村民吕永志土地使用权信访案和村民王振华与邻里房屋建筑纠纷案组织人大代表听证,听证会上,先由当事人陈述案情,再由参会代表公开辩论,他们实事求是,不带陈见,摆事实,讲道理,提出妥善解决矛盾的方法,使信访人心服口服,人大代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代表的地位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乡镇人大工作中还存在哪些困难和问题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农村基层的权力机关,是农民群众参与乡镇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方式。但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无论在理论研究和立法上,还是在实际工作中,都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中的一个薄弱环节,有许多重大的理论课题和实际问题亟待研究解决。笔者结合在基层人大工作经历,拟对新时期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困难与对策作如下探析。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乡镇人大尽管走过了20多年的历程,但由于在机构设置、编制、职能等诸多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使乡镇人大的权力运行,特别是闭会期间职能发挥受到制约,影响了乡镇人大作用的发挥。主要表现在:1、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的认识存在误区。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充分认识和普遍重视,这是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一个重要原因。从法律上讲,乡镇人大是农村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本乡镇的重大决策均需经过乡镇人大审议通过后才合法,才能付诸实施。事实上,在乡镇权力分配中,党委是乡镇工作的领导核心,也是乡镇政治、经济、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的决策中心。乡镇政府负责本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及其他各项社会事务的具体实施,乡镇重大问题的决策多是由乡镇党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作出,乡镇人大通常只是宣布先于人大会议召开的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中已经产生的决策,使乡镇人大很难监督政府的决策行为。2、乡镇人大履行监督权的状况与法律赋予的职权要求尚有差距。首先,代表正常活动难以开展。乡镇人大一年一度的人代会比较正常,在人代会上,代表们能就政府工作报告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政府改进工作。但会后代表各奔东西,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来做其他具体工作,实施人大监督就无从谈起。其次,由于监督缺乏一系列制度保障,使监督对象对乡镇人大的权威尊重不够,尤其是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只重视乡镇党委、乡镇政府的领导,忽视人大的监督。再次,因为乡镇党委、政府的负责人员是本乡镇的核心决策人员,握有事实上的人权和财权,这就使乡镇人大在开展监督活动时,往往“心有余悸”,即使监督也显得无力,有的甚至变成了形式。3、乡镇人大履行职权的保障制度不健全。一是代表的言论自由得不到保护。一些乡镇国家工作人员听不得不同意见,甚至对提出建议、批评的代表以变相的方式加以报复。二是在经济支持上缺乏保障。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所需文件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都无固定经费来源,要通过乡镇长审查批准才能报帐。三是乡镇人大主席团结构不合理,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呈党政化趋势,人大工作的力量不足。加之,乡镇人大办公室未真正建立起来,闭会期间,实际上只剩人大主席一人“唱戏”。二、原因分析乡镇人大工作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复杂的,粗略地说来,主要有三:1、乡镇人大自身重视不够,建设不足。乡镇人大工作者普遍存在着对人大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定位不准的问题。认为人大是“二线机关”,没什么作为,也不可能干出什么成绩。不能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斗志、积极的态度投身人大工作、干好人大工作。同时也存在着对法律知识、人大工作知识、履职技巧等学习不够深入透彻、不能熟练掌握人大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工作技巧等问题。2、乡镇党委领导重视不够,支持不足。乡镇党委往往重视抓好党政部门的务实性工作,而对人大等程序性强的工作认识不够、重视不足,不能把人大工作列入党委议事日程,进行专门的谋划研究、安排部署,不能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数量、人员素质和经费保障。由于缺少组织领导、人员素质、经费保障等诸多原因,致使乡镇人大工作者想开展人大工作“有心却无力”。3、上级人大机关重视不够,指导不足。由于人大机关上下级之间不是垂直领导关系,上级人大容易忽视乡镇人大及其工作,不能经常下到乡镇指导检查乡镇人大工作,没有为乡镇人大工作提供规范性搞法,没有很好地指导乡镇人大依法依规、按程序开展好各项工作。三、几点对策建议1、乡镇党委要切实重视、领导、支持人大工作。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的,是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建设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乡镇党委要加强对乡镇人大的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尊重和支持乡镇人大代表人民行使乡镇一级的国家权力,认真研究和帮助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尊重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2、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适时掌握基层人大工作动态。要把乡镇人大队伍建设纳入全县(市、区)人大工作总体布局,统一谋划,同步部署。要坚持端口前移,把想干事、能干事的德才兼备的年轻优秀人才选配到人大队伍中来,为人大工作的稳步推进打好基础。要进一步加大乡镇人大干部的培养、使用。对在乡镇人大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大干部,要积极向县(市、区)委推荐,提拔重用到党政部门任职,形成进出有序、良性循环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人大机构,提高人大干部待遇,明确乡镇人大的副主席,列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3、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乡镇人大履行职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人们知之甚少,这就要求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乡镇人大的影响,使各方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首先可以结合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普法活动,加大《宪法》及《地方组织法》中对乡镇人大地位及职权规定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乡镇人大的地位和职权是法定的,自觉地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其次,县(市、区)级人大可以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宣传在乡镇人大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使群众明白乡镇人大是能够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的,是为民作主的机构,扩大乡镇人大在群众日常生活中的影响。第三,鼓励从事宣传工作的同志深入乡镇,为乡镇人大摇旗呐喊,不断扩大乡镇人大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为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提供舆论支持。

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关于乡镇人大主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答案】:A, D[考点]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 [解析]《地方组织法》第9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六)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七)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以及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都是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A项正确。 《地方组织法》第15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的成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乡镇人大选举的主席团主持,B项错误。乡镇人大的主席、副主席均为乡镇人大会议的主席团成员,D项正确。 《地方组织法》第14条第2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辞去主席、副主席的职务。”C项错误。[难度系数]**

如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乡镇人大工作

如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乡镇人大工作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乡镇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基本形式。乡镇人大工作的状况,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基层的实施和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随着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推进和乡镇政府职能的优化,乡镇人大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对如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乡镇人大工作还需要不断探索。一、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下的民主政治制度,离开了党的领导,就不可能发挥人大的作用,也就不可能保证人大工作的正确开展。作为乡镇人大必须时刻绷紧党的领导这根弦,始终坚定不移地把人大工作置于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除了每年要向乡党委报告工作外,凡是人大开展的重要工作,都要积极主动地向乡党委请示,以取得乡党委的同意和支持,事后及时向乡党委汇报,以听取乡党委的意见。由此,文明乡党委一直对人大工作非常关心、重视。一是切实把人大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对人大提出的工作及时研究,作出安排,对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解决。二是做到三个保证。即:时间保证,不管中心工作再忙,突击任务再重,人大工作、代表活动从不受影响;力量保证,配齐了专职人大主席和秘书,并注重从政治观念强、素质高、作风正派、年轻有为的科技致富带头人中选出县乡人大代表,提高代表参政议政的水平;经费保证,代表活动经费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活动室建设、代表视察、召开人代会、报刊征订等经费实报实销。三是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帮助。多年坚持人大主席列席书记办公会、党委会议,人大主席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基本与书记等同。二、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必须经常组织代表开展各项活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依托。为促进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乡人大主席团经常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一是抓学习培训,提高代表素质。乡人大主席团每年组织人大代表集中学习一次;各代表小组每季度组织代表学习一次。为便于代表学习,我们还为7个代表活动室订阅了《人民民主报》、《人大主席》等报刊杂志。同时,为提高代表的地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代表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二是联系群众,走访选民。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重,提高认识,把信访工作贯穿于人大各项工作的始终;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强化措施,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让代表深入群众,融入社会,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群众办实事。三是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我们每年都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有重点地组织检查和视察,组织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年度工作考核、党政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等热点工作,同时多次组织人大代表对退耕还林、强农惠农政策兑现、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以及农村合作医疗、救灾物质和粮补资金发放等工作进行了检查和视察。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纠正。四是依法实施代表监督。组织代表依法实施监督,聘请人大代表为农民负担、财务、村务管理监督员,不断选准监督内容,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措施,力求人民满意、群众拥护。三、做好乡镇人大工作,要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作用乡人大主席团应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内容,围绕乡党委的工作重心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切实履行各项职责。一要增强责任意识,依法开好主席团会议。搞好乡人大工作,人大主席的作用至关重要。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工作人员要振奋精神,转变思维方式,消除“二线工作”和“无所作为”的陈旧观念,积极适应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在其位、谋其政,增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履职为民的使命感。二要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乡镇人大应建立健全主席团例会、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小组活动、办理来信来访、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组织代表视察等制度,建好选民登记簿、代表小组活动记录簿、主席团会议记录簿、来信来访登记簿、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办理登记簿、文件登记簿、和代表花名册,实现工作规范有序。三要围绕乡党委工作中心,积极履职行权。人大主席团会议要切忌开成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会议。人大主席团应针对实际,把本乡镇带倾向性、长远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为审议、决定和监督的重点。当前,农村社会深刻变革,各类矛盾凸显,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多,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善于通过乡镇人大协调各种利益和矛盾,把事关全乡镇的重大决定变为全乡镇群众的共同奋斗目标,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总而言之,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的框架内,在方法上、理念上、制度上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创新人大工作,针对乡镇人大在行使决定权、监督权中遇到的新情况,积极探索具体操作的新方法,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推进人大主席团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依法履行好人大工作职责,为实现乡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好乡镇人大主席团在乡镇基层工作的优势和作用。

浅谈如何抓好乡镇人大工作

外沙乡 唐小飞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对于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加快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搞好乡镇人大工作,我认为应当做到“五抓”:一、抓宣传、树形象,增强人大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由于各级党委的重视和人大的努力,乡镇人大地位和作用越来越明显。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人们对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还没有根本提高和转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大工作的开展。因此,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力度,树好人大形象,进一步增强人们的人大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首要任务。当前,应采取多种形,重点宣传好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各级党委应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加大对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客观真实地反映乡镇人大工作,让广大干部群众都知道“人大应当干什么、都干了些什么、发挥了怎样的作用”。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形成全社会都能尊重人大,重视人大,支持人大的良好氛围,为开展好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抓重点、议大事,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始终围绕事关全乡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来开展工作。一是要精心组织,认真开好人代会,把全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大事审议和决定好,为全乡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办企业、抓特色、扩集镇、夯基础、办实事、保稳定”的工作重点和工作思路,积极支持和参与全乡经济发展工作;三是要围绕发展大局,认真开展好调查研究,为镇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四是要紧紧抓住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涉及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开展工作,维护好群众利益,维护好社会稳定。三、抓好监督,积极支持和推进政府工作。对乡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是法律赋予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权力和职责,乡镇人大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要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做到支持不包办,监督不干预,工作到位不越位,把支持寓于监督之中。一是开好人代会,认真听取和审议好“三个”法定报告,充分发扬民主,让人大代表畅所欲言,多提议案、意见和建议;二是认真开展代表活动和主席团活动,听取和审议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在活动和审议中,既要肯定成绩,更要指出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意见,从而达到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监督;三是依法开展对政府领导的述职评议和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评议;四是组织代表和主席团成员依法开展执法大检查,切实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五是加强督办工作,主席团要经常督促政府及其部门,认真办好人代会上所提议案、意见和建议,认真处理和解决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并定期听取政府办理情况的报告,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六是主席团成员要经常深入到各村组和各单位,认真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的意见,并及时转交政府办理。四、抓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人大代表是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工作的主体,抓好代表工作,对搞好乡镇人大工作至关重要。一是主席团要加强同代表的联系,支持和帮助代表开展工作;二是抓好代表活动,开展好代表争先创优活动。人代会闭会期间,代表小组要依法开展好活动,要求每位代表要反映一个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调查一个社会热点问题,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协助政府解决一个具体问题,为人民群众办一件实事。三是要组织选民对代表进行评议,督促人大代表认真履行好职责;四是要及时总结宣传好代表的先进事迹,表彰一批先进代表,以推动整个代表工作;五是加强代表的学习与教育。使其明确代表的权利和职责,以及怎样当好代表,提高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从而提高代表的整体水平。五、抓好主席团自身建设,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乡镇人大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在于人大主席团,加强人大主席团自身建设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基础。一是主席团要自觉处理好同乡党委、政府的关系,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保证。人大要自觉接受和服从党委领导,积极支持、配合、协助、参与乡党委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争取乡党委、政府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二是主席团成员要加强各项政策法规,人大工作业务知识、政治理论、市场经济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三是要坚持和完善主席团的各项制度,并使之落到实处;四是要规范日常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记录,季度有检查,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每一次活动,做到活动有议题,事前有调查,审议有结果。

请问下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应该简称什么呢?

当然是叫主席了 这种职位虽然是九品芝麻官 不过一般都是退二线的乡镇干部才回担任,所以毕竟是些老干部,叫个主席也是尊敬。

如何处理好乡镇人大与党委政府的关系

律达网:如何处理好乡镇人大主席团;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关系;在我国的政权体系中,乡镇一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最基层;一、正确处理镇人大主席团和党委的关系;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人大主席团制度也是在;就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来讲,坚持党的领导,我们任何;论及人大与党委的关系,我们经常讲,“党的主张要通;团体可以直接向人大提出自己主张(或议案);总之,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服从党委如何处理好乡镇人大主席团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关系在我国的政权体系中,乡镇一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作为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它必然是国家各项工作的立足点和归宿点。俗话说得好: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国家的一切法律和政策,最终都要落实到乡镇。从这个角度讲,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具有非凡的地位和作用。乡镇人大主席团与党委、政府的关系摆正确,这是做好人大主席团工作的前提和保证。下面,我就如何处理好乡镇人大主席团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关系,谈谈我的看法。一、正确处理镇人大主席团和党委的关系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人大主席团制度也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的,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 “撇开党委闹民主”,人大工作就会走偏方向,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使人大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既要服从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领导,也就是说,和党保持政治上的一致,同时也要服从本级党组织的领导,经常向党委汇报人大主席团工作,争取党委对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支持。就基层来讲,处理好与同级党委的关系,既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工作,又不能老是“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要把基层人大工作搞得有声有色,一直是需要我们去认真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就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来讲,坚持党的领导,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但要指出的是,我们所说的坚持党的领导,并不是说党委可以包办代替一切,并不是说党委可以代替人大去行使国家权力,更不是说,一旦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就“可有可无”。这样做的结果势必是,党委成了政权机关,人大主席团成了“橡皮图章”、“政治摆设”,整个政治体系将会乱了套。这里面的问题在于,要正确认识“党的领导”的含义。我们讲坚持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上的领导,是路线、方针和政策上的领导。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曾经阐明过一个重要的观点,就是:“党对国家生活的领导,从根本上说,就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这里的表述,清楚地阐明了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在我们国家,当家作主的只能是人民,这既是党执政为民的初衷,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党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没有他自己的任何的特殊利益。党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但不能代替和包办人民当家作主。如果用“代替和包办”取代“领导和支持”,就悖离了党执政为民的初衷。具体到乡镇人大工作来说,乡镇党委不是代替和包办,而应当是“领导和支持”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论及人大与党委的关系,我们经常讲,“党的主张要通过人大变为国家意志”。乡镇党委应当高瞻远瞩地就乡镇大事提出带有方向性、原则性、指导性的主张。但这种主张本身还不是国家意志,还不能直接凭借国家政权的力量来推行。要使党委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首先得使这种主张进入人大系统。问题是,现行法律尚未规定政党或社会团体可以直接向人大提出自己主张(或议案)。我认为比较可行的正确做法应是:乡镇党委的主张可由乡镇人大代表中的中共党员依据“五人以上联名”的方式,作为“议案”等向本级人大提出;也可由党委以“建议”的方式向本级人大主席团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主席团或政府认为恰当的,再由它们依据法定程序以“议案”等名又提交人大主席团会议。乡镇人大主席团对于实际上是党委主张的那些“议案”等,不是“转个手”、“过个堂”,而应根据人民的意愿,依照法定程序,认真加以审议。须知,人大主席团审议党委所主张的“议案”等,是人民意志与党的意志的一个结合过程。不认真审议,即轻率地否定或简单地通过,都是对党对人民不负责任的表现。经过审议,认为恰当的,乡镇人大主席团就应表决通过,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认为不够完善的,可以作适当调整或补充,然后表决通过。少数情况下,乡镇党委所主张的议案等不太恰当,或多数代表一时尚难认清其正确性,乡镇人大主席团经表决未能通过,也应视为正常现象。不能指责人大主席团或代表“对抗党发”、“与党委唱对台戏”,也不能命令人大主席团强行通过。总之,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服从党委的领导,又要依照宪法、法律规定,认真负责地行使好职权。二、正确处理镇人大主席团和政府的关系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的关系,无疑是产生与被产生、监督与被监督、决策与执行的关系,是主人与公仆的关系。人大代表在人民面前也是公仆,但在政府面前应该是主人(人民)的化身,而政府在代表面前就象在人民(主人)面前一样,都是公仆。人大的监督是代表人民进行的监督,而不是一种个人行为。乡镇人大主席团对乡镇政府的监督,不是独立的对某个人的监督,而是对政府领导职务及其工作的监督。因此一方面,作为监督主体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增强监督意识,理直气壮地强化监督职能,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另一方面,作为监督客体的乡镇政府,要正确认识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但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包括乡镇)的这些法定职权落实得很不到位。人大和政府的关系本来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一旦党委和政府合署办公或一并行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职权就会形同虚设。现在基层人大主席团一般不敢对政府实施监督,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体制不顺是一个重要原因。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稳妥有序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基层人大主席团不敢对政府实施监督的另一个原因,是怕得罪政府,怕搞坏人大主席团与政府的关系,怕被说成“不支持政府工作”。其实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什么才算是支持政府的工作?人大主席团和政府究竟怎样才算是搞好了关系?人大主席团不敢监督,放弃监督,当个“好好先生”,就是支持政府的工作吗?就是和政府搞好关系了吗?恰恰相反,不敢监督,放弃监督,既是对政府不负责任,也是对人民的不负责任,更谈不上和政府搞好关系。其实,人大主席团认真监督政府,就是正常关系,人民看到人大主席团正代表自己在监督政府,就会放心。反之,人大主席团不敢监督、放弃监督,就是不正常的关系。人民选举产生这样的人大主席团有什么用?如果选民认真起来,就要罢免那些不敢监督政府的代表。你就不怕“搞坏”与选民的关系?就不怕“得罪”人民?当然,敢于监督,还要善于监督。所谓“善于”似有三方面的涵义。一是善于抓住大事、要事进行监督,而不是事无巨细、吹毛求疵,弄得政府手足无措。二是善于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准情况进行监督。有些代表没有深入调查,情况不甚明了,结果总是说不到点子上,甚至说些外行话,政府官员心里很明白,知道你这种监督没份量。因此,有的代表抱怨“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而另一些代表的体会是“说了不白说,看你怎么说”。经过认真调查研究,说到要害处,政府官员就会感到有压力,有份量,监督就能见效。三是善于运用各种监督与处理方式。监督方式有多种。如听取与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包括全面报告、专题报告)、视察、执法检查、评议活动等。政府是握有行政权力的国家机关。关于权力,孟德斯鸠讲过这样一句话:“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权力与生俱来就具有膨胀性和不可控性,要使人民赋予政府的各项行政权力合乎规则地运行,必须对权力进行强有力的监督和制约,这道理正如要使奔腾不息的河水沿着河道奔流,必须要有足够高足够坚固的堤岸一样。如果人大主席团对所发现的权力滥用行为不敢进行监督,人大主席团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到头来,既无法向选民交待,同时,也就等于怂恿了政府的某些不法行为,害了政府。

乡镇人大编制

乡镇人大编制是归属于乡镇体制编制的项目之一。常规来讲,涉及到乡镇人大编制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均为行政编。

乡镇人大主席团应该由哪些部门人员组成

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不是由部门组成的

如果人大主席候选人不是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能不能增补?如果能增补,增补程序如何进行?

能增补人大主席,不是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也可以增补,具体你看看<宪法>的地方组织法,首先是主席提出辞呈,"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接下来是产生主席候选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第三,经主席团酝酿确定候选人,通过差额选举办法产生主席,报上级备案.

乡镇人大主席可以是非党吗?

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领导机构,一般只在人代会期间履行职责。按照宪法法律规定,乡镇人大设主席、副主席,但不设常委会,没有常设机关。为更好发挥乡镇人大这一最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深化基层民主实践,近年来中央文件和法律赋予乡镇人大主席团一定的闭会期间工作职责,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组织代表进行监督和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因此,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地位和作用有一定特殊性。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调研中发现,目前仍有一些基层干部包括乡镇人大主席对乡镇人大主席、主席团的定位和职责问题存在疑惑,有必要从法理上进一步厘清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定位,明晰乡镇人大主席与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法律关系。 一、主席团不是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的常设机关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常委会,而乡镇人大不设常委会。1986年修改地方组织法,将乡镇人大会议由乡人民政府召集改为由本级人大会议主席团召集,使乡镇人大主席团突破了开会期间才存在的界限,在闭会期间仍然存续。2015年地方组织法修改,赋予主席团在闭会期间一定工作职责,由此主席团成了乡镇人大闭会期间的常态性组织。但从立法原意和产生方式看,主席团不是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的常设机关。 第一,宪法法律之所以不在乡镇人大设立常委会,是为了在基层更好发挥直接民主的作用。(1)乡镇人大作为我国政权机关的最基层,与群众联系最紧密,群众对乡镇政权的工作也最了解、最关心,因此,乡镇政权应当更多一些民主,更好地发挥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的作用,以便更直接地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诉求,更好保证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等。层次多了,反而不利于充分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2)乡镇的管辖范围都比较小,代表数量也比较少,凡是应当由权力机关讨论决定的问题,有条件召集人大会议讨论决定。(3)乡镇政权的主要任务是执行,决策职能相对较少。(4)乡镇不设一级法院、检察院和政府部门,监督任务相对较少。①可见,在政权制度设计上,乡镇人大的一个重点是实现直接民主功能,更鼓励由全体人大代表通过多召开会议来直接行使权力。 第二,人大主席团在产生方式和性质上不同于常委会。各级人大的主席团一般都是在每次召开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时选举产生,履行主持人代会的职责。

浅议乡镇主席团如何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汉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龚玉德 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做好乡镇人大工作,发挥乡镇人大的重要作用,对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起着重要作用。下面,笔者就乡镇人大主席团如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工作职责,高效率地组织开展乡镇人大工作,真正把法定职责履行到位,谈点粗浅的认识和看法。一、提高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前提现在,有一些人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有的认为人大工作是软任务,可有可无;有的认为人大监督只是做做样子,解决不了问题。说什么“全国人大重要,地方人大必要,乡镇人大可要可不要”。一些转到人大工作的同志,也感到力不从心,低人一等,有一种失落感。觉得到乡镇人大工作是到了“休前岗”,进了“退水渠”,认为“职务到了站,进步到了岸”。这些认识对于人大工作是极为不利的。作为乡镇人大主席团,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要善于从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来认识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国家政权机制的运行,对于促进政府发挥职能作用,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性,从而做到自尊、自重、自信、自强,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堂堂正正、理直气壮地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要珍惜法律和人民赋予的职责,要把肩上的担子作为责任和压力,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投入到人大工作中去,尽心尽力履行职责,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和做人大工作到位。这样,才能树立起人大的形象和权威、工作起来才能叫得动、打得响、推得开、做得好。二、加强学习,增强能力素质,是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基础从事人大工作,没有一定的政治头脑,思想认识就上不去;没有一定的理论视野,履职能力就上不去;没有一定的知识素养,工作水平就上不去。作为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自觉开展“三学三促”活动。学政治理论、学法律法规、学人大业务知识,促个人工作能力的提高、促集体履职水平的提升、促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提速。首先,要学习政治理论。要始终如一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在新时期、新阶段的理论、方针和政策。通过学习自觉把党的理论与人大工作实际相结合,提高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认识,增强乡镇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投身到人大工作中去。其次,要学习法律知识。进了人大的门,就是人大的人,要把法律作为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重点学好《宪法》、《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和《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等基本法律。要学习一些民事的、行政的和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既然我们到了这个岗位上,就要有一种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感,应该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法律方面的行家。把一些重要的法律、把法律中的一些重要条款都能记下来,而且用于我们的实践,这样才能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才能回答解决人民群众提出的大量执法方面的问题。第三,要学习人大业务。乡镇人大工作具有较强的法律性和程序性,每项业务都有一套完整的程序,人代会、主席团会、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都有哪些步骤,先进行哪项,后进行哪项都有法律依据,必须依法进行。要熟悉人大工作方法,了解人大工作特点,明确人大工作程序,遵守人大工作原则,掌握人大工作规律。学习要与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学以致用,通过学习促进工作。总之,乡镇人大干部要具有勤奋好学的优良品质,只有这样,眼光才能看得深、看得远、看得宽,从而不断提高参加行使管理国家重要事务的档次和深度。三、依法办事,理顺工作关系,是乡镇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人民群众的要求和从事人大工作同志的心愿,乡镇人大应该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不断加大工作强度和力度。然而,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乡镇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短期内难以达到法律所设计的那种充分发挥作用的程度。但是,我们应该坚持不懈地努力,采取有效的方式、方法,尽可能地把工作相对做得好一点,权力运用得较为充分一点,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所以从事乡镇人大工作,不仅要坚持必要的原则,而且要善于理顺各种关系,采取适宜的方法,审慎从事,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具体地说,主要应处理好以下四种关系:第一,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人大工作有没有权威,主要体现在依法监督的力度与效果。要达到监督的实效,必须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一方面,监督工作是对政府工作的支持,监督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政府工作,而不是唱对台戏。因此,必须强化监督意识,要敢于监督政府的工作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是否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等等。另一方面,监督工作也要获得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开展监督工作之前,要主动汇报,积极沟通。没有给书记汇报,没有与乡长沟通,书记不了解,乡长不知道,工作得不到重视支持,监督得不到有效开展,不能埋怨书记,不能责怪乡长,只能怪自己不善于开展工作。第二,大事与小事的关系。乡镇人大要对本乡镇内根本的、长远的、重大的事情作出决定并监督政府去认真贯彻执行,而不应着眼于政府的一些繁琐事务。在实践中,一些乡镇人大存在着工作目标不明确的问题,有的乡镇完全依托于同级党委的中心工作来开展工作;有的乡镇把工作立足点放在为政府“排忧解难”上,结果陷入“事务圈”,处于既失职、又越权的“两难”境地。人大工作切忌事无巨细、西瓜芝麻一起抓;更忌舍本求末,丢西瓜拣芝麻。第三,形式与内容的关系。要充分运用召开乡镇人代会的形式,履行人大工作职能,做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由于乡镇不设常设机构,所以,依法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好本乡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是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当前有些乡镇存在对人代会重视不够、审议质量不高,对会议议题、程序不明确、不规范,使得会议真正流于一种形式,“日程上报开半天,三个报告念一遍。举手表决画个圈,抬手举杯共祝愿。发个礼物做纪念,回家讨论吆喝散”,会议缺少实质性内容。因此,要认真组织好人代会。会前,组织代表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民意,集中民智;会议期间,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会议,不能怕麻烦、图省事、随意简化会议程序。要认真审议会议报告,支持和鼓励代表对政府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使乡镇人代会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形式管理乡镇事务的载体。会后,要对做出的决议、决定和代表的建议意见,采取多种形式抓好督促落实。第四,事前与事后的关系。事前监督有利于推进政府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政府工作顺利进行。事后监督能够准确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监督措施,督促及时整改。考虑到不影响政府的正常工作,人大监督一般宜在事后进行,但又不能把人大监督的事后性绝对化,对监督的时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该事前的事前,宜事后的事后,从而达到既“纠偏”又“防患”的目的。

乡镇人大主席可以是非党吗?

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领导机构,一般只在人代会期间履行职责。按照宪法法律规定,乡镇人大设主席、副主席,但不设常委会,没有常设机关。为更好发挥乡镇人大这一最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深化基层民主实践,近年来中央文件和法律赋予乡镇人大主席团一定的闭会期间工作职责,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组织代表进行监督和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因此,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地位和作用有一定特殊性。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调研中发现,目前仍有一些基层干部包括乡镇人大主席对乡镇人大主席、主席团的定位和职责问题存在疑惑,有必要从法理上进一步厘清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定位,明晰乡镇人大主席与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法律关系。 一、主席团不是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的常设机关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常委会,而乡镇人大不设常委会。1986年修改地方组织法,将乡镇人大会议由乡人民政府召集改为由本级人大会议主席团召集,使乡镇人大主席团突破了开会期间才存在的界限,在闭会期间仍然存续。2015年地方组织法修改,赋予主席团在闭会期间一定工作职责,由此主席团成了乡镇人大闭会期间的常态性组织。但从立法原意和产生方式看,主席团不是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的常设机关。这是因为: 第一,宪法法律之所以不在乡镇人大设立常委会,是为了在基层更好发挥直接民主的作用。(1)乡镇人大作为我国政权机关的最基层,与群众联系最紧密,群众对乡镇政权的工作也最了解、最关心,因此,乡镇政权应当更多一些民主,更好地发挥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的作用,以便更直接地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诉求,更好保证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等。层次多了,反而不利于充分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2)乡镇的管辖范围都比较小,代表数量也比较少,凡是应当由权力机关讨论决定的问题,有条件召集人大会议讨论决定。(3)乡镇政权的主要任务是执行,决策职能相对较少。(4)乡镇不设一级法院、检察院和政府部门,监督任务相对较少。①可见,在政权制度设计上,乡镇人大的一个重点是实现直接民主功能,更鼓励由全体人大代表通过多召开会议来直接行使权力。 第二,人大主席团在产生方式和性质上不同于常委会。各级人大的主席团一般都是在每次召开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时选举产生,履行主持人代会的职责。

乡镇人大主席和县法院副院长一个级别?

不是。1、县级人民法院院长为正处级。2、乡镇人大主席属于正科级。法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乡镇人大主席最多能做几年

乡镇人大主席每届任最多能做8年。

乡镇人大主席归镇长管吗

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领导机构,一般只在人代会期间履行职责。按照宪法法律规定,乡镇人大设主席、副主席,但不设常委会,没有常设机关。为更好发挥乡镇人大这一最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深化基层民主实践,近年来中央文件和法律赋予乡镇人大主席团一定的闭会期间工作职责,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组织代表进行监督和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因此,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地位和作用有一定特殊性。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调研中发现,目前仍有一些基层干部包括乡镇人大主席对乡镇人大主席、主席团的定位和职责问题存在疑惑,有必要从法理上进一步厘清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定位,明晰乡镇人大主席与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法律关系。 一、主席团不是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的常设机关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常委会,而乡镇人大不设常委会。1986年修改地方组织法,将乡镇人大会议由乡人民政府召集改为由本级人大会议主席团召集,使乡镇人大主席团突破了开会期间才存在的界限,在闭会期间仍然存续。2015年地方组织法修改,赋予主席团在闭会期间一定工作职责,由此主席团成了乡镇人大闭会期间的常态性组织。但从立法原意和产生方式看,主席团不是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的常设机关。 第一,宪法法律之所以不在乡镇人大设立常委会,是为了在基层更好发挥直接民主的作用。(1)乡镇人大作为我国政权机关的最基层,与群众联系最紧密,群众对乡镇政权的工作也最了解、最关心,因此,乡镇政权应当更多一些民主,更好地发挥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的作用,以便更直接地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诉求,更好保证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等。层次多了,反而不利于充分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2)乡镇的管辖范围都比较小,代表数量也比较少,凡是应当由权力机关讨论决定的问题,有条件召集人大会议讨论决定。(3)乡镇政权的主要任务是执行,决策职能相对较少。(4)乡镇不设一级法院、检察院和政府部门,监督任务相对较少。①可见,在政权制度设计上,乡镇人大的一个重点是实现直接民主功能,更鼓励由全体人大代表通过多召开会议来直接行使权力。 第二,人大主席团在产生方式和性质上不同于常委会。各级人大的主席团一般都是在每次召开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时选举产生,履行主持人代会的职责。

乡镇人大主席可以向人大主席团辞职吗

  可以的。根据目前的情况,大多数都是向主席团辞职的。  近年来,乡镇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职务交流日益常态化,不仅表现在政府领导交流到人大任职,还出现了人大主席调任乡镇长的现象。另外,乡镇机构改革不断深化,不少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调回市直机关担任行政职务。但在履行任免法律程序时,出现了新问题。 比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主席转任乡长职务,按照《地方组织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辞去主席、副主席的职务”。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按惯例一年一次,一般不会为单一选举事项开会。这就出现了“主席职务辞不掉,代理乡长无法任命”的问题。拟任职干部名不正言不顺,不好开展工作,这个问题值得商榷。 《 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可见,人大主席应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但也没有否定人大主席团可以作为接受辞职的主体。各地在实践中,有一些乡镇不断探索着人大主席向人大主席团辞职机制,这值得肯定,也不存在违法问题。 为什么《地方组织法 》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可以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辞职?而对乡镇人大主席团没有赋予接受主席、副主席辞职的权利。这是因为该法是一部粗线条法律,对人大主席团仅作出第十五条的 简单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的成员。”对闭会期间人大主席团的性质、作用、权利、职责都没有作出具体规定。 各省在制定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对人大主席辞职事项规定不统一。云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第七条第九款明确规定人大主席团在大会闭会期间“受理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而河南省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对闭会期间人大主席辞职 没有作出规定。笔者认为云南省的做法切实可行,有利于乡镇人大闭会期间开展工作。 现在乡镇人大任期也是五年。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既然可以接受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辞职,为什么乡镇人大主席团就不能接受人大主席辞职呢?笔者认为人大主席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应当向大会辞职,闭会期间可以向人大主席团辞职,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即可。

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应该由谁组织召开?

乡党政办公室发通知~!

村居书记主任一挑的人大代表能否进入乡镇人大主席团?

村居书记主任一挑的人大代表可以进入乡镇人大主席团的。

人民代表大会什么时候设置人大主席团和秘书长?有时候乡镇人大主席称人大主席,有时候称人大主席团主席?

人代会每次都有主席团、秘书长。市以上人大常委会有常设的秘书长。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主席、副主席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的成员。

围绕乡镇人大特点,浅论如何做好乡镇人大工作

乡镇人大工作有自身的特点,合理把握其中的优势,能为现在的工作锦上添花,能更好的支持上级人大工作,能为民主化道路的进一步推进“修桥铺路”。 特点其一是乡镇人大主席团的特殊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乡镇一级人大不设常委会,而在实践中,乡镇人大主席团在一定意义上成为了“常设机构”,很多人认为, 由于在机构设置、编制、职能等诸多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常设机构”只有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力量不足,使乡镇人大的权力运行,特别是闭会期间职能发挥受到制约,人大主席团的作用并不能很有效的发挥。但人大主席团非“常设机构”固然对工作有一定局限性,但只要通过合理的制度规范与运作,某些优势恰恰也在此体现。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来自于社会各界,工作于不同岗位,在处理人大事务时更有利于反映群众意愿,可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也能很好适应乡镇人大工作操作性强、理论性弱的特点,成员的本职工作本身就是一种深入基层的实践活动。人大主席团成员与代表关系更为密切,是“代表”的“代表”,在联系代表、办理代表建议、意见等方面有独有的亲和优势。人大主席、副主席为乡镇人大的常设工作机构,且一般都兼任党政其他工作,与同级党委、政府保持了高度密切的联系,一方面有利于起到纽带作用,使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监督政府工作,支持与推动政府依法行政。 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在工作中发挥上述优势,首先要保证主席团成员的广泛性,因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常设机构,必须要用广泛性来弥补独立性的不足。人民代表大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沦为空话,必须确保主席团成员来源更加广泛,要有农民、工人、中小企业家等代表的充实。其次要保证主席团成员的素质,一方面主席团成员责任性要强,不计个人得失,热衷参加人大各项活动、会议,认真履行代表和主席团成员职责;另一方面要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和履职能力,处理问题客观、公正。最后要保证工作制度的规范,使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则可依,充分发挥工作职能。 1991年,江苏省制定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暂行条例,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工作职责,进一步作了规定,我镇也制定了主席团的议事规则和联系人大代表、办理代表建议等制度,经过多年的实践运行,我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比较适应目前的现实情况,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乡镇人大工作的更好开展。 特点其二是乡镇人大与群众的紧密性。 乡镇人大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贴近最广泛的人民群众,全国280多万五级人大代表中,乡镇人大代表占了大半,具有更鲜明的人民性。乡镇人大的这一特性,使得人大工作最容易受到群众关注,乡镇人大工作体现的是关系到最普通、最基层、也是最广泛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诉求与意愿,解决好最基层的群众问题,人大工作也最能得到信任与支持,进一步突出乡镇人大的地位。以人大信访为例,农村群众最普遍的意见、建议反馈通道仍是信访,而且信访的一般途径是逐级上访,乡镇信访是矛盾的初始阶段,乡镇人大的特殊地位,更有利于贴近信访群众,了解信访群众的真实意图,化解初始矛盾。乡镇人大信访工作开展得好,不但能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取得群众的信任,而且能缓和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矛盾,维护地方稳定。 乡镇人大工作要始终坚持人民性,密切联系群众,要依靠群众,也要给群众依靠,在工作中要摆正定位,充分认识到自身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群众,自身的职责是时刻为一方百姓谋福利,人大代表不能做“潜水员”,要增强代表的亲民意识、责任意识,不能脱离当地实际,要广泛联系群众,倾听民意、反映问题。就目前部分代表在联系群众方面出现的履职意识不强、能力不够、发挥作用不明显等情况来看,很有必要继续加大对代表的素质教育。要加强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举办各种形式的代表与选民见面会,让选民在反映问题的同时充分认识代表,以取得选民的更多信任。 特点其三是乡镇人大选举的基础性。 乡镇人大选举的基础性体现在代表选举为直接选举, 我国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制度由来已久,从1953年第一部选举法中对乡镇一级人大进行直接选举的规定,到1979年新选举法将直选扩大到区县级。直选是实现民主最大化的最佳选择,是最接近直接民主效果的一种公民参政模式,构成了有限民主的基础,这个基础更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对于乡镇人大工作来讲,这是重要职责,更是制度优势。 要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第一步是要做好人大代表选举,代表选举未做好,基础就不牢,群众的反馈就会出现偏差,会影响各级人大和政府工作的更好开展。一方面我们在代表选举中要避免过度自由化,由于目前农村群众思想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对选举还具有一定的盲从性与随意性,在选举过程中有必要加以适当的引导,要适当控制各类代表的比率,兼顾各方利益,在酝酿协商候选人阶段,通过协商适当增加工人、农民、妇女和小微企业家代表在正式候选人中的比率;另一方面我们在代表选举中要避免过度干涉,要充分尊重选民的意愿,从提名初步候选人,到确定正式候选人,再到最后投票选举,都应由选民直接参与、自主决定。在此过程中,我们可以公开候选人信息,召开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宣传当选承诺等形式,引入竞争机制,提高知晓率,避免盲目性。我们要建立健全代表评价机制,让选民来参与对当选代表的评判,对于代表能否连任,能提供给选民真实的评价体系支撑。 乡镇人大工作任重道远,不断的探索与实践,才能撑起造福一方百姓的广阔天空,才能当好民主法治推进道路上的排头兵。(作者系镇人大主席)

乡镇人大主席团到会人数必须单数吗?

人民代表大会一届五年,主席团成员不可能固定不变。中间随着人员变化、出现空缺,或影响会议召开,则有必要对大会主席团人员作出调整,再依法提请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重新选举。

乡镇人大主席团怎么成立的

主席团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举行第一次会议时选举产生

乡镇人大主席团是常设机关吗

  是的。  顾名思义,常设机关就是长期存在的机关,至于常设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如常设机关有什么样权力或没有什么样的权力,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地方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乡镇人代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代会。第十六条规定,乡镇人代会每届第一次会议,在本届人大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上届人代会主席团召集。第十九条规定,乡镇人大代表向本级人代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本级人代会主席团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乡镇人代会主席团无论在会议期间还是在闭会期间,都是一直存在的,或者说是长期存在的,且要做一些程序性的工作,不因人代会的结束而终止。虽然法律没有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的人大常委会是其人代会的常设机关一样,明确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是本级人代会的常设机关,但由于乡镇人代会主席团是一直存在的,因而乡镇人代会主席团是事实上的常设机关。

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如何产生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15年修正)》第十五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的成员。主席团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本地区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听取和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扩展资料:乡镇人大主席团在本级人代会闭会期间,其法定职责为:(一)组织代表听取讨论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等。“主席团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本地区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听取和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地方组织法》第15条第2款)。”(二)确认当选代表资格(《选举法》第46条、第56条第5款)。(三)安排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代表法》第19条第3款)。(四)安排和联系代表视察或应代表要求持证的视察。(《代表法》第22条第1款、第3款)。(五)转交处理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的报告(《代表法》第24条)。(六)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其他活动(《代表法》第26条)。(七)受理代表建议(《代表法》第29条)。(八)专门听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代表法》第42条第3款)。(九)定期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代表法》第45条第2款)。

乡镇人大主席考核主要特点

一、良好的个人形象和素养,专业技能或业务水平优秀。二、勤恳学习,对本职兢兢业业。三、工作认真、负责。四、积极主动、热情高、悟性强。宪法第九十六条和地方组织法第二条之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所以,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关。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团作为一个工作机构,其特殊性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定位特殊。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定位应是工作机构,与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属于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相比性质不同。二是职责特殊。乡镇人大主席团没有实体性的权力,只能提出意见建议或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作出一些工作程序上的决定,不能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作为乡镇人大会议期间的主持机构和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其职能作用的发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将产生十分重要影响。

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长可以进入乡镇人大主席团吗

**可以**。根据相关任免消息,现任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长王仕民和毛晓廷都进入了乡镇人大主席团。

乡镇人大主席是党委班子成员吗

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领导机构,一般只在人代会期间履行职责。按照宪法法律规定,乡镇人大设主席、副主席,但不设常委会,没有常设机关。为更好发挥乡镇人大这一最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深化基层民主实践,近年来中央文件和法律赋予乡镇人大主席团一定的闭会期间工作职责,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组织代表进行监督和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因此,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地位和作用有一定特殊性。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调研中发现,目前仍有一些基层干部包括乡镇人大主席对乡镇人大主席、主席团的定位和职责问题存在疑惑,有必要从法理上进一步厘清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定位,明晰乡镇人大主席与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法律关系。 一、主席团不是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的常设机关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常委会,而乡镇人大不设常委会。1986年修改地方组织法,将乡镇人大会议由乡人民政府召集改为由本级人大会议主席团召集,使乡镇人大主席团突破了开会期间才存在的界限,在闭会期间仍然存续。2015年地方组织法修改,赋予主席团在闭会期间一定工作职责,由此主席团成了乡镇人大闭会期间的常态性组织。但从立法原意和产生方式看,主席团不是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的常设机关。 第一,宪法法律之所以不在乡镇人大设立常委会,是为了在基层更好发挥直接民主的作用。(1)乡镇人大作为我国政权机关的最基层,与群众联系最紧密,群众对乡镇政权的工作也最了解、最关心,因此,乡镇政权应当更多一些民主,更好地发挥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的作用,以便更直接地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诉求,更好保证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等。层次多了,反而不利于充分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2)乡镇的管辖范围都比较小,代表数量也比较少,凡是应当由权力机关讨论决定的问题,有条件召集人大会议讨论决定。(3)乡镇政权的主要任务是执行,决策职能相对较少。(4)乡镇不设一级法院、检察院和政府部门,监督任务相对较少。①可见,在政权制度设计上,乡镇人大的一个重点是实现直接民主功能,更鼓励由全体人大代表通过多召开会议来直接行使权力。 第二,人大主席团在产生方式和性质上不同于常委会。各级人大的主席团一般都是在每次召开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时选举产生,履行主持人代会的职责。

乡镇人大代表怎么选举

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办法: 一、选民登记1.选民登记单位。乡镇人大选举选民登记是按选区进行的。根据选举法的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2.选民资格确认。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选举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与宪法的规定是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

西藏乡镇人大三年工作总结

基层组织、服务与管理的重要。没有范文。以下供参考,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所以应该写好几点: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总结的基本要求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如何加强乡镇人大工作

乡镇人大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简称,是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主观和客观不利于乡镇人大工作的因素直接影响其职权的行使和作用的发挥。正视问题,研究对策,对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政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政治权利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一是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乡镇人大工作者要加强理论、法规和业务学习,增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责任意识,树立在其位、谋其政的思想,把精力用在做好乡镇人大工作上,增强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要按照规范、合法、实效性的原则,建立健全乡镇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议事规则,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大会主席团的各项会议、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等工作、岗位职责、学习培训自身建设方面的制度;联系代表、办理代表建议、代表述职等考核制度;以及其他日常工作制度,并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使乡镇人大工作有章可循,运作规范有序。三是要加强组织建设。乡镇人大主席要相对稳定,届期内不能说换就换,要按乡镇人大工作的需要和连续性配强乡镇人大工作人员。要认真对待和落实乡镇人大工作的各项政治、经济待遇。认真履行人大主席职责。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除组织主席团成员共同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外,一是要抓重点创特色。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应召开并主持每三个月举行一次主席团会议,研究部署或处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工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来开展人大工作,抓法律法规和上级、本级人大决议的贯彻执行。二是要抓活动促履职。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发挥代表作用,推行政府工作。三是要抓接访促和-谐。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来信来访和人民群众对本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对受理信件开展调查研究,依法、依规、依理交办、督办。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行使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立法修改地方组织法,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部分职权授权乡镇人大主席团代为行使,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主体地位,解决闭会期间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该管无法管,人大主席团想管不能管,乡镇人大监督时效缺失的弊端,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行使的职权能够有效衔接。同时省级人大要修改和完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规定。如人大换届后的第一次会议,一般以召开3次全体会议为宜。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会议的会期至少应在2天以上,营造民-主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氛围。规范主席团工作的程序和内容、职责、监督范围及形式。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人大主席团和代表工作保障机制等,使乡镇人大于法有据、有章可循。【扩展阅读篇】工作总结格式一般分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署名四部分。(1)标题。一般是根据工作总结的中心内容、目的要求、总结方向来定。同一事物因工作总结的方向——侧重点不同其标题也就不同。工作总结标题有单标题,也有双标题。字迹要醒目。单标题就是只有一个题目,如《我省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一次成功尝试》。一般说,工作总结的标题由工作总结的单位名称、工作总结的时间、工作总结的内容或种类三部分组成。如“××市化工厂1995年度生产工作总结”“××市××研究所1995年度工作总结”也可以省略其中一部分,如:“三季度工作总结”,省略了单位名称。毛泽东的《关于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的总结》,其标题不仅省略了总结的单位名称,也省略了时限。双标题就是分正副标题。正标题往往是揭示主题——即所需工作总结提炼的东西,副标题往往指明工作总结的内容、单位、时间等。例如:辛勤拼搏结硕果——××县氮肥厂一九九五年工作总结——(2)前言。即写在前面的话,工作总结起始的段落。其作用在于用简炼的文字概括交代工作总结的问题;或者说明所要总结的问题、时间、地点、背景、事情的大致经过;或者将工作总结的中心内容:主要经验、成绩与效果等作概括的提示;或者将工作的过程、基本情况、突出的成绩作简洁的介绍。其目的在于让读者对工作总结的全貌有一个概括的了解、为阅读、理解全篇打下基础。(3)正文。正文是工作总结的主体,一篇工作总结是否抓住了事情的本质,实事求是地反映出了成绩与问题,科学地总结出了经验与教训,文章是否中心突出,重点明确、阐述透彻、逻辑性强、使人信,全赖于主体部分的写作水平与质量。因此,一定要花大力气把立体部分的材料安排好、写好。正文的基本内容是做法和体会、成绩和缺点、经验和教训。1)成绩和经验这是工作总结的目的,是正文的关键部分,这部分材料如何安排很重要,一般写法有二。一是写出做法,成绩之后再写经验。即表述成绩、做法之后从分析成功的原因、主客观条件中得出经验教益。二是写做法、成绩的同时写出经验,“寓经验于做法之中”。也有在做法,成绩之后用“心得体会”的方式来介绍经验,这实际是前一种写法。成绩和经验是工作总结的中心和重点,是构成工作总结正文的支柱。所谓成绩是工作实践过程中所得到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所谓经验是指在工作中取得的优良成绩和成功的原因。在工作总结中,成绩表现为物质成果,一般运用一些准确的数字表现出来。精神成果则要用前后对比的典型事例来说明思想觉悟的提高和精神境界的高尚,使精神成果在工作总结中看得见、摸得着,才有感染力和说明力。2)存在的问题和教训一般放在成绩与经验之后写。存在的问题虽不在每一篇工作总结中都写,但思想上一定要有个正确的认识。每篇工作总结都要坚持辩论法,坚持一分为二的两点论,既看到成绩又看到存在的问题,分清主流和枝节。这样才能发扬成绩、纠正错误,虚心谨慎,继续前进。写存在的问题与教训要中肯、恰当、实事求是。(4)结尾一般写今后努力的方向,或者写今后的打算。这部分要精炼、简洁。(5)署名和日期。署名写在结尾的右下方,在署名下边写上工作总结的年、月、日,如为突出单位,把单位名称写在标题下边,则结尾只落上日期即可。简而言之:总结,就是把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进行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也就是看看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有什么经验、提高。 那么,工作总结怎么写?个人工作总结的格式是怎样的?详情请看下文解析。(一)基本情况1. 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2. 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中心。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应讲清楚。3. 经验和教训。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今后的打算。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具体可以参考部分工作总结范文。(二)写好总结需要注意的问题1. 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2. 条理要清楚。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3. 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材料有本质的,有现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去芜存精。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该详的要详,该略的要略。另外,在结尾处也可以附上下一步个人工作计划。编辑提醒:请注意查看“”一文是否有分页内容。

浅谈乡镇人大如何对村民自治的监督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民主观念和维权意识逐步在我国广大农民群众中形成。然而,村民自治作为新生事物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借鉴,在实际运行中出现的许多问题,因民主管理制度尚不完善和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等多种因素,而不能得到很好地解决。因此,在现行政治体制框架下,应积极发挥乡镇人大在村民自治中的监督作用,以确保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在基层民主管理活动中的有机统一。   一 、加强乡镇人大在村民自治中的监督作用十分必要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极大地推动了基层民主,但在实施中也遇到了不少的问题,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基本原则还不能完全贯彻落实,有些村干部习惯于个人决策,关系村民利益和重大事项,不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有的村民会议组织形式不规范,谁参加会议由村干部说了算,村民意愿不能充分表述,有的村虽然有制定的制度,但群众反映“写在纸上、贴地墙上、说在嘴上、落实不到行动上”。有的实行“村财乡管”削弱了村的自主权,村决定的财务支出还需乡镇审批。村务公开问题突出,有的半公开、假公开或是公开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群众称为“村雾公开”。这使村务公开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反而引发了新的矛盾和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目前还没有形成对村务公开的有力监督机制。如何创制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来确定村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不受侵犯是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后,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直选产生的自治组织,与国家政权不再是隶属关系,农民和村级组织也不再是直接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但在目前乡村民主制度尚不健全,政治生活尚不活跃的特定时期,仍需一个强有力的外部力量来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实施,监督村民委员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活动,同时监督乡镇政府在行政过程中侵犯农民权益。从法律角度看,能担负起这一职责的机构只有乡镇人大。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总共30条,其中绝大多数内容都是关于村民委员会的性质、结构、产生和罢免、议事日程序及其权利和义务,而在村民委员会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方面,该法几乎未作规定。村民委员会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对全体村民负责,但在现实中,全体村民根本不能有效地对村民委员会实施监督。在目前法律规定中还缺乏有效手段的情况下,应积极探索乡镇人大作为权力机关在村民自治中发挥监督作用的途径和手段。   二、乡镇人大在村民自治中行使监督权的法律依据   我国现行法律对乡镇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明确规定,《地方组织法》第九条规定了乡镇人大的职权,主要内容有:保证宪法、法律、上级人大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等13项。1995年,《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设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负责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还依据上述两部法律制定了实施办法,对乡镇人大在保证村民自治中行使监督权作了进一步规定,如《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一条就明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本办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办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三、乡镇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手段和途径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一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具有保证宪法、法律、上级人大决议在本行政区域的遵守和执行的监督职能。人大监督不同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而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也是国家权力的象征,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本质,村民自治作为一种基层民主制度,乡镇人大完全可以通过行使监督权,确保村委会组织法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从而促进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乡镇人大可以通过以下手段来行使监督权。   (一)加强对乡规民约和与村民自治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备案审查是依法对有立法权机关的立法行为所作的约束性规定,目的是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村规民约不属立法范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对其备案有相应的规定,如该法第二十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该法虽没有明确报乡镇人大备案审查的内容,但同时又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而这正是乡镇人大行使监督权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遵守和执行的重要内容。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可以在乡镇人代会上听取乡镇人民政府关于村规民约备案情况的书面汇报并将备案的村规民约作为文件印发大会。同时还加强对政府的同村民自治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主要看其是否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这是人大实施法律监督和一种具体形式。目前,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还是各级人大工作普遍存在的一个薄弱环节。乡镇人大真正履行好这一职责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基层民主,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切实加强乡镇人大机构建设。    (二)把监督同代表工作联系起来,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在乡镇人大闭会期间,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可以把视察村民委员会的村务公开情况作为代表小组活动的重要内容,围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组织各行政村中的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将视察和执行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反馈给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责成政府解决问题,还将带有共性的问题提交代表会议审议。视察中要注重调查研究,要有深入了解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掌握第一手材料,以便提出更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还应探索建立健全视察意见反馈机制,以可行的方式向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反馈视察意见,并跟踪监督整改情况,从而增强监督的实效。   (三)加强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公正合法性的监督。村委会换届选举不规范,甚至不按法定程序选举是目前不可忽视的现象。有的地方乡镇政府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违法指定人选;有的地方存在落后势力或家族、宗教势力操纵选举的现象;有的地方选举组织工作简单,村民参选率不高。乡镇人大有受理有关破坏村委会选举的举报的责任。乡镇人大要发挥权力机关的作用,不能仅限于事后监督,更要加强对村委会选举全过程的监督。   (四)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侵权行为和村委会工作的监督。村民自治是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仅为作指导关系。法律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不得干预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但实际存在着一些乡镇政府侵犯村民自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有的乱收费乱摊派,有的直接派干部干预村级事务或是强行推行乡镇经济政策、强行征税。这些违背村民自治基本原则的乡镇政府行为,不仅没有体现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及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而且破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从法律设置的约束机制的角度分析,只有乡镇人大拥有对乡镇政府监督的职权。而乡镇人大要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积极采取执法检查、述职评仪等形式加强监督,促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加强对村委会的指导,不断改进存在的问题。

浅谈乡镇人大如何对村民自治的监督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民主观念和维权意识逐步在我国广大农民群众中形成。然而,村民自治作为新生事物没有成熟的经验可借鉴,在实际运行中出现的许多问题,因民主管理制度尚不完善和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等多种因素,而不能得到很好地解决。因此,在现行政治体制框架下,应积极发挥乡镇人大在村民自治中的监督作用,以确保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在基层民主管理活动中的有机统一。   一 、加强乡镇人大在村民自治中的监督作用十分必要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颁布,极大地推动了基层民主,但在实施中也遇到了不少的问题,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基本原则还不能完全贯彻落实,有些村干部习惯于个人决策,关系村民利益和重大事项,不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有的村民会议组织形式不规范,谁参加会议由村干部说了算,村民意愿不能充分表述,有的村虽然有制定的制度,但群众反映“写在纸上、贴地墙上、说在嘴上、落实不到行动上”。有的实行“村财乡管”削弱了村的自主权,村决定的财务支出还需乡镇审批。村务公开问题突出,有的半公开、假公开或是公开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群众称为“村雾公开”。这使村务公开没有达到预期目的,反而引发了新的矛盾和问题。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目前还没有形成对村务公开的有力监督机制。如何创制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来确定村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不受侵犯是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后,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直选产生的自治组织,与国家政权不再是隶属关系,农民和村级组织也不再是直接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但在目前乡村民主制度尚不健全,政治生活尚不活跃的特定时期,仍需一个强有力的外部力量来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实施,监督村民委员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活动,同时监督乡镇政府在行政过程中侵犯农民权益。从法律角度看,能担负起这一职责的机构只有乡镇人大。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总共30条,其中绝大多数内容都是关于村民委员会的性质、结构、产生和罢免、议事日程序及其权利和义务,而在村民委员会的权力监督和制约方面,该法几乎未作规定。村民委员会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对全体村民负责,但在现实中,全体村民根本不能有效地对村民委员会实施监督。在目前法律规定中还缺乏有效手段的情况下,应积极探索乡镇人大作为权力机关在村民自治中发挥监督作用的途径和手段。   二、乡镇人大在村民自治中行使监督权的法律依据   我国现行法律对乡镇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明确规定,《地方组织法》第九条规定了乡镇人大的职权,主要内容有:保证宪法、法律、上级人大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等13项。1995年,《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设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负责联系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还依据上述两部法律制定了实施办法,对乡镇人大在保证村民自治中行使监督权作了进一步规定,如《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一条就明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本办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办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三、乡镇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手段和途径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一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具有保证宪法、法律、上级人大决议在本行政区域的遵守和执行的监督职能。人大监督不同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而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也是国家权力的象征,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本质,村民自治作为一种基层民主制度,乡镇人大完全可以通过行使监督权,确保村委会组织法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从而促进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乡镇人大可以通过以下手段来行使监督权。   (一)加强对乡规民约和与村民自治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备案审查是依法对有立法权机关的立法行为所作的约束性规定,目的是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村规民约不属立法范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也对其备案有相应的规定,如该法第二十条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该法虽没有明确报乡镇人大备案审查的内容,但同时又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而这正是乡镇人大行使监督权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遵守和执行的重要内容。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可以在乡镇人代会上听取乡镇人民政府关于村规民约备案情况的书面汇报并将备案的村规民约作为文件印发大会。同时还加强对政府的同村民自治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主要看其是否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这是人大实施法律监督和一种具体形式。目前,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还是各级人大工作普遍存在的一个薄弱环节。乡镇人大真正履行好这一职责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基层民主,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切实加强乡镇人大机构建设。    (二)把监督同代表工作联系起来,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在乡镇人大闭会期间,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可以把视察村民委员会的村务公开情况作为代表小组活动的重要内容,围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组织各行政村中的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将视察和执行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反馈给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责成政府解决问题,还将带有共性的问题提交代表会议审议。视察中要注重调查研究,要有深入了解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掌握第一手材料,以便提出更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还应探索建立健全视察意见反馈机制,以可行的方式向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反馈视察意见,并跟踪监督整改情况,从而增强监督的实效。   (三)加强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公正合法性的监督。村委会换届选举不规范,甚至不按法定程序选举是目前不可忽视的现象。有的地方乡镇政府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违法指定人选;有的地方存在落后势力或家族、宗教势力操纵选举的现象;有的地方选举组织工作简单,村民参选率不高。乡镇人大有受理有关破坏村委会选举的举报的责任。乡镇人大要发挥权力机关的作用,不能仅限于事后监督,更要加强对村委会选举全过程的监督。   (四)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侵权行为和村委会工作的监督。村民自治是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乡镇人民政府与村委会仅为作指导关系。法律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不得干预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但实际存在着一些乡镇政府侵犯村民自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有的乱收费乱摊派,有的直接派干部干预村级事务或是强行推行乡镇经济政策、强行征税。这些违背村民自治基本原则的乡镇政府行为,不仅没有体现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及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而且破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从法律设置的约束机制的角度分析,只有乡镇人大拥有对乡镇政府监督的职权。而乡镇人大要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积极采取执法检查、述职评仪等形式加强监督,促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加强对村委会的指导,不断改进存在的问题。

谁知道浅谈如何发挥乡镇人大职能作用

土桥镇人大主席何志成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权力机关,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乡镇人大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乡镇人大是建设基层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力量,只有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才能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  一是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主导作用。乡镇人大工作与乡党委、政府的工作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是乡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人大肩负宪法和法律在乡镇贯彻实施的重任,在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乡镇人大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善其能、尽其责,为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贡献文秘杂烩网自己的力量。要进一步强化乡镇人大职能,发挥其主导作用,积极履行人大的各种职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既不失职、也不越权,在监督中务求实效,才能促进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努力发挥人大代表的主力作用。人大代表是乡镇人大与人民群众进行沟通的纽带,也是人民群众反映民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乡镇人大要充分发挥主导职能就要切实做好代表工作,为人大代表知政履职创造条件。要着力把那些肯为民办事、能为民办事,人民群众信赖的人通过选举选为人大代表,真正做到“人民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切实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要定期向代表通报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代表建议的落实情况;建立代表工作激励机制,开展评选优秀代表、先进代表小组、优秀建议活动,有效地促进代表履行好职责;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探索评议程序,改进评议方式,增强评议效果,让代表处于选民监督之下,真正使代表有触动、有压力、有责任,促进代表更好地深入基层、了解民意、反映民情,履职为民。  三是广泛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科学发展的力量源泉,重视民意、反映民意、实现民意是人大的本质任务和基本职责,乡镇人大要发挥人大作为民意机关的优势,要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民主政治建设与法制建设的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提高民主法制素质,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主动参与到对政府工作和村务工作的监督中去,促进乡镇和村社干部工作的改进、完善,促进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落实,以增强监督的实效性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要坚持把亲民、爱民、为民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环节,及时快捷、全方位了解民意,并通过监督与支持,帮助政府改进工作,让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真正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  四是切实发挥监督机制的主旨作用。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的重要职权,县级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加强指导工作,强化和完善乡镇人大的监督机制,用足用活现有法律规定的职权,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权威,使乡镇人大成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的动员者、实践者和监督者。乡镇人大主席团要以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己任,将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放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上,重点搞好镇村干部公推直选、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荐事”等监督工作,健全和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督促把村里的重要事项摆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讨论决定,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

乡镇人大会议选举结果要向上级政府报告吗?

这是肯定的啊,在选举结果还没出来之前就要先报告的,在候选人那一关就要报告的,前几天中央才刚发了文件,县委书记以上的选举必须在被选上之前就查案底的,有问题的就别想往上升啦。

乡镇人大代表职责是什么

法律分析:1、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以及人大工作的相关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2、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 3、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报告并发表意见,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等,努力行驶好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4、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人大组织的培训学习、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评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各项活动;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的各项活动。 5、保持与选民的密切联系,积极参加全市人大代表的“统一见面日”活动和“民情绿色通道”活动,通过接待选民日、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收集和反映选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努力为人民服务。6、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代表作用,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进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第四条 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如何开展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代表工作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担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力量;代表的作用不仅体现在人代会期间,更体现在闭会期间日常的工作中,体现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为此,开展好乡镇人大闭会期间代表的活动,对加强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巩固基层政权和党的执政地位,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镇人大通过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五比五争”活动,明显增强了人大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人民满意的代表层出不穷,成为我镇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全面建设小康附城的一支重要的中坚力量。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比素质,争当勤奋学习的表率。我镇人大每年都要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的办法,组织人大代表进行2—3次的“学理论,强素质”的学习活动,学习内容包括《宪法》、《代表法》、《选举法》、《组织法》、《中国人大》、《晋城人大》等报刊刊发的有关人大工作的内容。每次学习活动结束后,镇人大还要组织人大代表进行理论知识测试,重点掌握人大代表应掌握的基础知识和理论知识学习运用情况,并将测试结果通报全体人大代表,近五年来,我们一共举办了12次集中培训学习活动,先后有市、县、镇人大代表600余人次参加,同时还将此与代表所在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年终考核及劳模评比等挂钩。此举有效激发了我镇各级人大代表参加理论学习活动、争做有素质,有能力,有作为人大代表的积极性和上进心。 二、比意识,争当勤于履职的表率。“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这是代表向选民的承诺,但如何去落实、落实的如何,是选民关注的焦点。目前,法律对代表的履职监督还缺乏硬性指标,致使部分代表产生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思想。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我们每年都要精心组织市、县、镇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开展述职评议活动,接受选民监督,征求选民意见。2009年以来,先后有6名县、镇人大代表向各自选区选民进行了述职。通过述职评议,增强了代表的履职意识、群众意识、危机意识和选民的监督意识,促成了一些群众急盼解决的难题的有效落实。如附城村实行“垃圾不落地”,集镇环境卫生状况有了根本改观,就是通过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广泛征求选民意见的情况下得到彻底解决的。 三、比贡献,争当推进发展的表率。提升发展能力、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把经济社会发展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是人大代表履职的第一要务。我镇相当一部分人大代表是村或企业,单位的主要领导,推进转型跨越发展,代表重任在肩。为此,我镇人大特别注重发挥这一优势,积极引导他们以富民为根本,以发展为己任,把干事创业作为充实人生、丰富人生、精彩人生的第一选择,市五、六届人大代表、附城村党总支书记秦三胜,任职八年多来,他结合本村“村大、人多、地少但又是集镇所在地”的劣势和优势,探索出了“商业活村,工业富村,基础强村”的转型跨越发展新思路:先后筹资745万元拆迁扩宽了集镇西街,筹资73万元建成了36间商住楼,将原破烂不堪的垃圾场改建成为平坦整洁的文化商贸大广场,投资1260万元新建了凤翔路住宅新区,进一步加快了集镇第三产业发展步伐。他在组织推进年产45吨煤矿技改项目的同时,筹资1435万元实施了年产500万块煤矸石页岩烧结砖项目,年产利润达125万元,为近百名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了就业机会。累计投资5153万元,大力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先后完成了全村大街小巷路面硬化,极大地改善了村民出行条件;修建了设施一流、功能齐全的凤山完小教学楼,儿童上学条件明显改善;建成了凤山生态园林公园,为村民提供了一个休闲养生和文化娱乐的优美环境。短短几年,附城村就实现了由一个人口大村向一个经济强村的转变,进而跨入了省级新农村示范村的行列。 四、比服务,争当联系群众的表率。我们一是实行了人大代表同原选举单位和选民的联系制度。定期组织代表深入选区和选民家中,利用自身的代表性和影响力,积极主动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人大的决定、决议,提高群众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看待形势,认识大局,通过法律程序和正当渠道表达自己的愿望。二是实行人大代表调查研究制度,规定每名人大代表每年都必须写出一份有实际价值的调查报告,切实使代表做好反映社情民意,关注民生,集中民智的代言人,在党和人民之间建起沟通的桥梁。如在去年我镇多名人大代表通过实地调研,针对部分村实施新“五个全覆盖”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切实把握好工程进度与质量的关系,切不可为了赶进度而忽视质量的建议,提交镇政府加以重视和改进,从而确保了24个项目村所有工程全部建成为放心工程,受到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好评,并全部通过上级部门质量验收。三是鼓励人大代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真正承担起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的任务,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五、比操守,争当遵纪守法的表率。守法护法是人大代表的天职,遵纪守法是对人大代表最起码的要求。我们采取开班培训,闭卷测试,发放宣传资料,赠送法制刊物及以案说法讨论座谈会,参加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和矛盾纠纷调解活动等多种形式,着力强化代表法制意识,提高代表法律素质,增强代表依法办事能力。要求代表广泛宣传宪法、法律,普及法律知识,做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实践者和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者,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优秀人大代表。 按照《代表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镇近年来学习贯彻落实《代表法》的实践,特别是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五比五争”活动,我有以下几方面的深刻体会: 一、开展好人大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包括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代表参加主席团视察检查和调研制度、代表接访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组织代表评议政府工作制度、代表公示制度等。 二、开展好人大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一是要为代表活动提供组织保证。二是建立重大情况向代表通报的制度,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保证。三是要坚持定期向代表寄送资料的制度,以便代表深入审议各种议案、报告以及提出有质量的议案、建议。四是要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物质保证。五是要为代表增强素质提供学习保证。每届代表任期内应分期分批轮训一遍,促使其更好地行使代表职权。 三、开展好人大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要进一步规范议案建议工作,尊重代表民主权利。一是要围绕“提出议案、建议有质量,办理议案、建议有实效”的目标,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及办理的质量。二是要规范代表提出议案的程序,明确代表提出建议的范围和程序。三是要完善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四是要邀请代表参与建议的办理工作。五是建立提出和办理议案、建议的表彰激励机制。 四、开展好人大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建立监督管理机制,促进代表依法履行义务。一是要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和严格代表参加会议制度等措施,规范代表履职行为,并定期向代表的原选举单位和原选区选民通报,增强代表依法履职观念。二是要建立代表述职评议制度。将代表置于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之下,增强代表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意识。三是要建立代表履职评比制度。五、开展好人大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优化代表队伍结构。一是职业结构要合理化。保证各个界别的代表都有一定的数量,代表广大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二是知识结构多元化。以提高代表整体知识水平和议政能力。三是年龄结构要梯次化。既可使代表队伍充满生机活力,又可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浅谈如何加强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

一 、坚持党的领导、规范自身建设,努力夯实乡镇人大工作基础。加强乡镇人大自身建设,既是规范乡镇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规范开展乡镇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一是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人大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要自始至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保证县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通过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同级党委汇报请示制度,围绕党委中心任务来安排活动,确保党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二是要按照规定配备人员力量。这是乡镇人大工作的组织基础,也是规范化建设不可缺少的一环。中央和省委文件规定,乡镇人大设专职主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配备专职副主席,可以设立乡镇人大办公室,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三是要保证经费落实。要将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四是要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使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定可操作。此外,乡镇日常工作多而杂,乡镇人大工作者要把握好分管工作和本职工作的“度”,必须在时间上统筹安排,在精力上有所侧重,在工作上突出重点,达到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两不误”的目的。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规范代表工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乡镇人大的主体是乡镇人大代表。要规范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创新履职活动方式,充分调动代表积极性,真正发挥好代表作用。一是规范代表出席代表大会会议,促进并保证其按时出席大会,认真审议各项工作报告,提出议案建议,参加大会选举和表决。二是加强监督,规范代表履职。在闭会期间,要按照法律规定,建立代表小组,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代表小组活动;要规范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询问和评议的具体内容和操作程序定;要积极探索建立乡镇人大代表的激励、约束和退出机制,促进代表更好地履职。三是规范代表联系选民和群众。乡镇人大代表数量最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最紧密,对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和人民群众的愿望呼声也了解最深入、感受最直接。要对乡镇人大代表联系选民进行量化,规范走访本选区选民的时间和次数,更多听取群众诉求,反映群众呼声。四是规范代表的学习培训。乡镇人大要组织好代表的履职学习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好代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履职的能力和水平;通过为代表订阅报刊杂志、邀请代表列席各种会议,积极为代表履职营造学习氛围。五是规范代表议案处理和建议办理工作。要提高建议工作的认识,代表有提出建议的积极性,政府有办好建议的责任感。乡镇人大依法按程序审议和表决议案,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办理代表建议,通过办理代表建议,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乡镇工作。三、坚持问题导向、规范乡镇人大监督权,不断强化监督实效。一是要规范重大事项决定。乡镇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是法律赋予的,是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在决定重大事项的实际操作中,乡镇人大应当事先向党委请示汇报,取得党委的同意与支持;加强与乡镇政府的沟通联系,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协调性。依法决定本行政区域关于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关于区域发展总体规划、城镇建设、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等。同时,要抓好决议、决定的落实,通过多种手段强化跟踪监督,保证决议、决定得到有效执行。二是规范监督工作。乡镇人大在会议期间,通过听取通过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行使监督权。闭会期间,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开展视察、调研活动等多种形式的监督工作。开展执法检查,要学习借鉴县级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的做法和经验,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问题,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此外,组织代表评议乡镇政府及“七所八站”的工作,也是一种重要的监督。要规范评议内容和程序,抓好评议结果运用,促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督促“七所八站”改善服务,为民办事。在开展监督工作时,要有全局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提高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