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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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的行使,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参与和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使职权。  未建有职工代表大会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大会,其职权按照本条例规定的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行使。第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本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六条 上级工会对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协助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本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应当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开展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合法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活动,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依法行使职权。  职工应当遵守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依法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第二章 职工代表第八条 与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人事聘用关系的职工,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第九条 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的选举应当有本选举单位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方为有效,被选举人应当获得本选举单位全体职工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为职工代表。第十条 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的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其中青年职工、女职工和少数民族职工应当有相应比例。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单位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事项有知情权和建议;  (三)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闭会期间对本单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落实提案情况进行监督;  (四)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其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受影响。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联系职工群众,了解职工生产生活情况,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代表职工合法利益,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保守本单位商业秘密,做好本职工作;  (四)接受本选举单位职工的监督。第十三条 职工有权监督和罢免本选举单位的职工代表,监督和罢免办法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确定。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第三章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第十五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企业负责人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职工培训计划,企业改制、改组和关闭破产实施方案,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以及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议草案、企业年金方案、裁员分流方案、职工工资调整和奖金分配方案、企业改制和改组及关闭破产时的职工安置方案,以及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职工奖惩办法等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使用方案,以及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按照国家规定,民主评议、监督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并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五)依法选举、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方代表,并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第十六条 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企业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二)按照国家规定选举、罢免、聘用、解聘企业负责人;  (三)审议决定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及企业奖金和分红方案;  (四)审议决定企业工资分配和调整方案等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五)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裁员分流方案,企业改制及关闭破产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六)听取企业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  (七)选举、罢免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方代表,并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集体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前款(四)、(五)、(六)、(七)项规定的职权。

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和劳动法、工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和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根据其职责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地方总工会和产业工会指导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支持和维护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第五条 企业工会组织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二章 职工代表第七条 依法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第八条 职工代表必须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具体选举办法由企业工会组织制定。第九条 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科技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的比例应当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女职工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企业女职工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第十条 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涉及职工权益的企业经营状况有知情权;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闭会期间可以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落实提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或者经企业同意组织的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的,其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不受影响。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文化、技术业务素质和参与管理的水平。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做好本职工作。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和罢免本单位的职工代表,罢免程序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确定。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除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企业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确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征求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第三章 组织制度第十四条 不足一百人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大会制度或者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百人以上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百人以上、不足二百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三十人;二百人以上、不足一千人的企业,职工代表按职工人数的百分之十五左右确定,一般不超过一百人;一千人以上的企业,职工代表按职工人数的百分之十左右确定,一般不超过四百人。具体人数可结合企业实际在本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中作出规定。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并根据需要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经营者或者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职工代表团(组)、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确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的事项外,其他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企业工会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第十七条 企业工会组织应当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七日前向职工代表公开会议的议题。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情况应当向下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审议通过重大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般事项也可采用其他表决方式,但都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湖南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企业、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职工大会制度以及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实行厂务、事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使职权。第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工商、民政、教育、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职工代表大会相关的工作。  地方各级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对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督促企业、事业单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第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开展工作,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合法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活动。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第七条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通过经平等协商提出的集体合同草案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集体协议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未成年工特殊权益保护措施;  (二)选举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方协商代表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听取其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三)讨论企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草案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  (四)围绕企业经营管理和职工生活福利等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实行厂务公开的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八条 国有、集体企业以及国有、集体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除行使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职权外,还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重大决策,企业重组、改制、破产的实施方案,企业经营者报酬实施方案,大额资产处置方案的报告;  (二)通过企业有关劳动报酬、企业年金、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生活福利、职工奖惩、裁员分流、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方案;  (三)评议和监督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九条 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参照本条例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执行。  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参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执行。第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本单位以及全体职工应当执行。  依法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审议决定的事项而未提交或者审议未通过的,企业、事业单位就此事项作出的决定不得实施。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第三章 职工代表第十一条 与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人事聘用关系的职工,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一般以班组、科室、工段为选举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选举应当有选举单位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方为有效。职工代表候选人获得选举单位全体职工过半数赞成票方可当选。  规模较大单位的职工代表,也可以由分厂、子公司、分公司、车间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具体选举办法由企业、事业单位根据本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职工代表大会属于什么政治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属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政治制度包括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还包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包括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城市社区民主政治建设、企业职工的民主管理等。在企业,实行职工群众的民主管理。在我国,职工在企事业单位中享有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主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来实现。涉及企业改革、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经过民主讨论决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保证职工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

如何更好的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一是建议全国人大加快推进企业民主管理法的立法进程和公司法的相关修改。将制定企业民主管理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二是建议国资委系统指导广大国有及其控股企业进一步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执行民主管理制度。把贯彻中央关于“三重一大”的决策执行情况(即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作为职代会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工会作用。三是建议工商联组织加强对非公企业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工作的指导和推动。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者树立依靠职工发展企业、与职工共建共享企业发展成果、构建和谐企业文化的理念。四是建议各级劳动行政管理和监察部门进一步加强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的执法监督。督促企业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以及国家、地方相关法规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向职代会述职述廉等制度。五是建议新闻传播和教育培训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民主管理的宣传和引导。推动企业民主管理理论与实践进党校、进高校,作为党校培训干部的重要内容,提高社会对企业民主管理的认知;要不断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推动全社会形成践行民主管理的广泛共识。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到五年。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是由《工会法》规定的,《工会法》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到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最少不少于三十人。职工代表人数超过一百人的,超出的代表人数可以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职工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两种形式,二者在性质、任务、职权等方面没有区别,职工代表大会在具体工作制度方面增加了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罢免等内容。企业行政管理方与企业工会委员会可以根据企业的职工人数,实际需要和客观条件协商选择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根据规定,企业职工人数在五十人以下的,应当召开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企业首次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换届前,应当成立由企业党组织、企业行政管理方、企业工会委员会等方面人员组成的筹备机构。筹备机构主要任务是:起草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组织选举职工代表;起草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研究确定本次职工代表大会主要议题和议程;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等等。非首次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换届,由企业工会委员会牵头完成各项大会筹备工作。选区一般应当场公布选举结果,企业工会委员会及时汇总选举结果,提交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审查无误后,及时将职工代表名单通过厂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事业单位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各族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第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实行厂务(院、校、所务等)公开的主要载体。第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六条 企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人事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对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协助同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本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八条 企事业单位应当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开展工作,组织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做出的有关决议和决定,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第九条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企业经营方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报告,企业章程草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实行厂务公开、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情况的报告,并就上述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企业提出的经济责任制方案,企业改革、改制方案,企业裁员、企业破产实施方案,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工资(奖金)调整、分配方案,企业年金方案,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制实施方案,劳动用工方案,对违纪职工予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事项,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厂务公开实施细则、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保护措施、职工奖惩办法及其他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使用方案、困难职工补助办法等有关职工生活福利和对违纪职工予以开除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奖惩及任免建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企业管理部门任免企业领导人员的职务时,应当将职工代表大会评议的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企业管理部门的部署,民主推荐企业经营者人选或者民主选举经营者;依法选举、罢免、调整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以及参加平等协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职工代表,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  (六)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荐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企业与企业工会委员会协商确定需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第十条 集体企业、集体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企业章程、职工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二)听取和审议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实行厂务公开及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通过企业经营方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报告,企业改革、改制方案,企业破产实施方案,职工培训计划,集体合同草案,厂务公开实施细则,经济责任制方案,劳动用工方案,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保护措施。  (四)审议决定企业经营者或者职工代表提出的涉及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审议决定职工工资(奖金)调整、分配方案、职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使用方案等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五)依法选举、罢免、聘用、解聘企业领导人员;依照企业章程选举、罢免、更换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及参加平等协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职工代表,并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  (六)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荐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七)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关于建立和完善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有最新的文件吗

一、职工代表的产生 (一) 职工代表的条件及比例: 1.职工代表的条件:《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要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具有一定的业务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做好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关心集体、遵守纪律、联系群众、办事公正;在职工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等。(企业职工包括进城务工人员); 2.职工代表的比例:《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人数为1000-1500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一般应为10%左右;超过1500人的企业可适当缩小比例;不足1000人的企业可适当增加比例;100人以下的企业一般实行职工大会制度,职工工作地点分散或连续作业,不便于召开职工大会的,也可以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职工代表不得少于30人;其中一线职工应占职工代表人数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行政领导人员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其在企业职工整体结构中的比例相适应。 (二)职工代表的选举程序: 1.制定选举方案:根据企业的职工人数和行政单位的设置状况,确定职工代表的总数及名额的分配办法,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班组或分厂、车间划分选区,制定具体选举办法。 2.进行宣传发动:企业工会要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意义和职权,以及职工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广大职工充分明确选举职工代表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选好职工代表。 3.推荐职工代表的侯选人:在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以选区为单位,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 4.直接选举职工代表:各选区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选举的方式一般采用无记名方式差额选举(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的20%;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方为有效),也可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对厂级领导应分到选区,以普通职工的身份参加选举(选举后的代表填写《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5.职工代表资格的审查:由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是:选出的职工代表是否是享有政治权利的本企业职工;选举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民主程序,是否存在不正当的竞选行为等。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对于审查合格后的予以公示,公示后若无异议,填写《代表花名册》。 6.组成各代表团(组):职工代表选出后,应按选举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组成代表团(组),选举产生代表团(组)长(下发《职工代表提案表》)。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准备工作 (一)建立筹备工作的领导机构(小组)和工作机构(小组) 1.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小组)的成员组成:在会前成立职工(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筹备工作,筹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工会委员会和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报送同级党委审批。 2.筹备工作机构的设置及其任务 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下面可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如代表资格审查组、组织秘书组、宣传会务组等,负责大会的事务工作。 ⑴ 代表资格审查组。工作人员一般由组织、人事、劳资、团委、工会等人员组成,组长由工会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按照选举办法,审查选举的程序和代表的合法性。 ⑵ 组织秘书组。工作人员一般由工会、党组织办公室、厂长(经理)办公室等人员组成,组长由工会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做好大会的组织工作和文件的起草工作。 ⑶ 宣传会务组。工作人员一般由工会、党组织宣传部等人员组成中,组长由工会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负责会前、会议期间、会后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大会的会务工作。 (二)制定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方案 1.明确大会筹备工作的主要领导成员、大会所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及其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能。一般来说,大会工作机构主要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文秘组、会务组和宣传报道组组成。 2.确定大会的主要任务。如:大会的指导思想、上次(届)大会 以来的工作总结、今后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大会需审议和通过的文件和提案、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等。 3.确定大会代表和条件、构成及产生程序。 4.确定领导机构的配置和推选办法。 5.拟定大会召开的日期及会期日程安排。 6.预算大会会议经费。 (三)向同级党组织或上级工会呈报职代会安排的请示及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批复 1.向同级党组织或上级工会呈报关于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安排的请示。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一经工会委员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小组(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通过后,应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呈报《关于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安排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主要包括: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大会代表的产生和比例、大会的时间安排、组织机构、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的设置、选举方法、会议时间等。 2.同级党组织或上级工会对呈报大会安排请示的批复。同级党组织或上级工会收到基层工会《关于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安排的请示》,经党组织或上级工会讨论同意,下发批复文件。 3.根据批复精神作出本次大会的安排意见。基层工会在收到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批复意见后,应根据批复精神,作出《关于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安排意见》。主要内容应包括: ⑴ 职工(代表)大会和组织领导; ⑵ 职工代表的比例构成; ⑶ 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⑷ 职工(代表)大会的时间安排; ⑸ 对各级工会组织开好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具体要求。 四、职工(代表)大会主要程序 会议名称:×××第×届职工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以后按届别和会议次数类推)。 (一)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由工会委员会主持): 1.报告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 2.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议程; 3.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 (稍事休息,转为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的程序: 1.宣布开会,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职工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可宣布开会); 2. 全体起立,唱《国歌》,致开幕词; 3. 由厂长(经理)作工作报告; 4. 由行政有关负责人作职工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 5. 由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代会决议落实情况、集体合同执行情况、工资集体协商情况等向大会作出报告; 6. 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议案分组进行讨论; 7. 大会发言。应安排时间让职工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可由各代表团(组)推选代表,在大会上陈述本团(组)讨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也可让职工代表书面发言; 8. 讨论通过大会决议(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时应宣读全文); 9. 上级领导讲话; ⒑ 致闭幕词,全体起立,唱《国歌》,宣布大会闭幕。 五、文件材料的归档 职工(代表)大会闭幕后,由企业工会代管,及时将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建立起一套系统完整的档案。首先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进行整理归类;其次立卷归档(材料要完整无缺)。建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有关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上级文件; (二)本届职工代表登记表和花名册,代表(组)团、专门小组等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及其变更情况; (三)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会议记录等; (四)本次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处理的资料; (五)其他应予保存的材料和资料。 职工(代表)大会结束后,工会要尽快写出大会情况报告,一式两份报送上级工会备案。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职工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人数在一百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人数不足一百人的企事业单位一般召开职工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下同)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第四条 企事业单位应当保障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支持企事业单位合法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第五条 企事业单位的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六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国有资产、教育、卫生等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七条 上级工会、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联合组织应当指导和帮助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二章 职权第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审议建议、审议通过、审查监督、民主选举、民主评议等职权。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听取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职工代表”)的建议:  (一)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和重要决策;  (二)企事业单位制订、修改、决定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三)工会与企业就职工工资调整、经济性裁员、群体性劳动纠纷和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者职业危害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的情况;  (四)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的事项;  (五)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财务预决算,重组改制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申请破产或者解散等重要事项;  (六)事业单位的财务预决算、重大改革改制方案等重要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企事业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其他事项。第十条 下列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一)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事项的集体合同草案;  (二)工资调整机制、女职工权益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三)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的薪酬制度,福利制度,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改革改制中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以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四)事业单位的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收益分配的原则和办法,职工生活福利制度,改革改制中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以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企事业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审查监督:  (一)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办理情况;  (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  (三)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四)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费交缴、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使用等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企事业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审查监督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 下列人员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一)民主管理专门小组(委员会)成员;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三)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企事业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其他人员。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2017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职工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实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第四条 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人数在一百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人数不足一百人的企事业单位一般召开职工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下同)是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第五条 企事业单位应当保障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支持企事业单位合法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企事业单位与本单位工会应当协商制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办法,并纳入本单位的管理制度。第六条 企事业单位的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七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与工会召开联席会议或者采取适当方式,推进本地区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本市各级国有资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企事业单位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八条 上级工会、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联合组织应当指导和帮助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二章 职权第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审议建议、审议通过、审查监督、民主选举、民主评议等职权。第十条 下列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一)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和重要决策;  (二)企事业单位制订、修改、决定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以及改革改制中职工分流安置、经济补偿等劳动关系变更的方案;  (三)工会与企业就职工工资调整、经济性裁员、群体性劳动纠纷和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者职业危害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的情况;  (四)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的事项;  (五)国有、集体及其控股的企业、事业单位财务预决算等重要事项;  (六)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企事业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其他事项。  企事业单位决定改制、合并、分立、搬迁、停产、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问题,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一)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事项的集体合同草案;  (二)工资调整机制、女职工权益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三)企事业单位因劳动关系变更方案引发群体性劳动纠纷,依照规定开展集体协商形成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四)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的薪酬制度,福利制度,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改革改制中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以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五)事业单位的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收益分配的原则和办法,职工生活福利制度,改革改制中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以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六)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企事业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审查监督:  (一)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办理情况;  (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  (三)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四)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费交缴、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使用等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企事业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审查监督的其他事项。

公司制度是否需要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一般情况下要求关于员工的利益的问题由职代会讨论通过。

企业哪些管理制度需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1、一般来讲,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要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2、不同性质(所有制)的公司职代会的职权是不同的。3、不同地区(省级)的《职工代表大会规范》(甘肃是这个名称,你所在地可能略有不同)对不同性质企业职代会的职权规定亦不尽一样。4、所以,确定你公司的性质、你公司所在地、你公司所要制定的制度内容(是否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才能最终确定你问题“公司制度是否需要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答案。

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发展,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和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条例的执行。  县级以上总工会和产业工会指导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协助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本条例的贯彻执行。第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和保障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第二章 组织制度第六条 职工人数不足10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大会制度,职工人数100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应当与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遇有重大事项,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应当及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第八条 职工代表人数由单位在下列幅度内确定:  职工人数1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单位,职工代表人数30人以上200人以下;职工人数1000人以上不足5000人的单位,职工代表人数200人以上300人以下;职工人数5000人以上不足10000人的单位,职工代表人数300人以上400人以下;职工人数10000人以上的单位,职工代表人数400人以上500人以下。第九条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和选举时,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并获得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票通过。第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主席团成员中普通职工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代表应当超过半数。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可以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处理的问题,由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召集由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人、职工代表团团长或者代表组组长组成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应当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报告予以确认。  联席会议可以邀请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第十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应当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应当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第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规定,建立健全考核、检查、奖惩及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所需工作经费,由企业、事业单位行政管理费列支。第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执行,并承担下列日常工作:  (一)提出职工代表选举方案,组织选举职工代表,将职工代表名单在本选区内进行公示;  (二)提出职工代表团或者代表组的设立方案,组织代表团或者代表组选举团长或者组长;  (三)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方案和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的设立方案;  (四)征集、整理职工代表的提案,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  (五)宣传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对职工代表进行培训;  (六)推荐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  (七)职工代表大会召开15日前,将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情况、会议议题等以书面形式报上一级工会组织征求意见,上一级工会组织应当在5日内给予答复;职工代表大会结束后5日内,将会议的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上一级工会组织备案。第三章 职工代表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可以连选连任,每届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任期相同。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的选举,以分公司或者分厂、车间或者工段、班组或者科室等为选区进行,选举时应当有本选区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参加。  职工代表候选人由本选区职工直接提名,候选人应当多于本选区应选人数并根据得票多少的顺序当选为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候选人可以发表竞选演说,回答职工提出的问题,但其内容不得违背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条例的执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会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本条例的执行。第二章 职工代表第五条 按照法律规定与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聘用关系的职工,可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实行常任制,可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第六条 选举职工代表应当根据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分布状况,划分选区,分配名额,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选举应当有选区三分之二以上职工参加方为有效,职工代表获得选区全体职工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  职工代表可以按选区或者分布状况组成代表团(组),推选团(组)长。第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人数1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30人;职工人数1000人以上不足10000人的,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100人;职工人数10000人以上的,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150人。第八条 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代表不少于职工代表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不超过职工代表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女职工代表应当占适当的比例。第九条 职工代表在任期内,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关系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职工代表不履行职责的,可以撤换其代表职务。代表缺额由原选区及时补选。撤换或补选程序由职工代表大会确定。第十条 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并行使提案、审议、表决、评议和质询等与职工代表大会有关的权利;  (二)选举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三)职工代表因履行代表职责占用工作时间的,其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受影响。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认真履行职工代表的职责,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承担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对本选区职工负责,定期向职工通报履行职工代表职责的情况,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  (三)遵守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第三章 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第十二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企业工作报告、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听取和审议企业改制、改组及破产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等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厂务公开实施细则、企业经济责任制考核方案和职工收入分配方案、裁员、分流和安置方案、集体合同草案和工资集体协议草案,以及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职工奖惩办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五)选举、罢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六)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需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第十三条 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等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厂务公开实施细则和企业改制、改组及破产方案、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等草案;  (三)审议决定企业经营管理方案、收入分配方案、解除、变更或者撤销劳动合同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企业提交的其他议案;  (四)依法制定、修改企业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五)按照国家规定选举、评议、罢免、聘用、解聘企业负责人;  (六)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哪些制度要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

一般来说,涉及全体或大多数职工的正当权益的规章制度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包括用工制度、人事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福利制度、劳动安全保护制度等。

工会会员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区别

法律分析:1、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同:(1)职工代表大会的参加人员是职工群众。(2)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参加人员是工会的会员。2、召开大会的目的不同:(1)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目的:定期听取厂长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经营方针、长远和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审议通过厂长提出的经济责任制方案。工资调整计划、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奖惩办法以及重要的规章制度,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有关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评议、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并提出任免和奖惩的建议。(2)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目的: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的经费收支情况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修改中国工会章程。选举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3、出席会议的人数要求不同:(1)职工代表大会的人数要求:大中型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代表人数可根据企业规模大小按一定比例由本单位自定;职工10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可实行职工大会制度。职代会每届三至五年,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特大型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年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方可召开。(2)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人数要求:工会会员在一百人以下的企业工会应当召开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参加。如因特殊情况,如发生突发事件及工会工作遇到了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需要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来决定时,经企业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第三条 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职工大会制度。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五条 企业工会组织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本条例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地方总工会和产业工会指导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支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并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决议的全面落实。第二章 职工代表第七条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第八条 职工代表必须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相同。  职工代表的具体选举和罢免办法由企业工会组织制定。第九条 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和科技人员的比例应当不低于70%。  女职工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企业女职工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第十条 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涉及职工权益的事项有知情权;  (三)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闭会期间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落实提案情况进行监督;  (四)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或者经企业同意组织的活动,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不受影响。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素质和参与管理的水平;  (二)代表职工合法利益,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做好本职工作。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和罢免本单位的职工代表。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职工代表在任职期间内非因法定事由,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章 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第十四条 10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1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按照20人至50人确定;1000人以上不足1万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按照50人至100人确定;1万人以上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100人。  不足100人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大会。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或者5年,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由会议选举的主席团主持。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管理机构、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职工代表团(组)、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事项由企业工会组织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第十七条 企业工会组织应当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议题通知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情况应当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审议通过重大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般事项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表决,均须经企业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程序、考核、检查、奖惩以及档案管理制度。第四章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第二十条 国有、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企业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企业财务会计报告,重大投资计划,职工培训计划,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以及履行集体合同等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企业提出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裁员分流方案,企业改革、改制方案,企业破产实施方案以及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通过或者否决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议草案;  (四)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使用方案以及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五)评议、监督企业高级和中级管理人员,提出奖惩建议;  (六)选举、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方代表;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企业与企业工会组织协商确定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职工代表大会届次规定

法律分析:职工代表大会届次规定:一般是从最初的成立开始起算是第一届,到目前为止是第几届,就是第几届。比如这一届职代会是第三届了,那么就是职代会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的次,确定方法是在这一届中,第一次召开会议就是一次,第二次召开就是二次,依次类推。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法律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甘肃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和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适用本条例。  本条 例所称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第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和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负有建立和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法定义务。  企业开业投产和事业单位成立后一年内,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人数在一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人数不足一百人的企业事业单位一般召开职工大会。  企业事业单位筹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开展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在单位管理费用中列支。第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保障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等,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的民主监督。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依法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引导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第六条 上级工会、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联合会应当指导和帮助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和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本条 例的执行。各级地方、产业(系统)工会应当协助配合。第二章 职权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建议:  (一)企业事业单位的章程草案、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其他重要决策;  (二)企业事业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三)工会与企业就职工工资调整、经济性裁员、群体性劳动纠纷和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者职业危害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的情况;  (四)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五)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改制破产、兼并重组、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和利益调配等方案,年度投资计划、大宗物资采购、重大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等项目安排,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资金调动和使用以及年度财务预决算,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实施方案、业务招待费使用、职务消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  (六)事业单位改革方案、重要资产处置方案,大宗物资采购、重大建设项目,年度财务预决算、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资金调动和使用,业务招待费使用等情况。第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一)集体合同以及劳动工资分配、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和保险福利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二)职工福利基金使用、企业公益金使用、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缴纳等方案;  (三)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职工教育培训制度、企业年金制度、考核奖惩办法、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改革改制中的职工安置方案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及聘用方案、工资奖金分配方案、考核奖惩办法、改革中的职工安置方案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第十条 下列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审查监督:  (一)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决定落实情况;  (三)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  (四)劳动安全卫生标准执行、住房公积金缴纳、社会保险费缴纳和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使用等情况。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或者罢免:  (一)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专门委员会(小组)成员;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精神,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创造力。保障管理企业的民主权利,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第三条 职代会应接受企业工会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自己的职权。职代会应积极支持公司董事会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业务活动的职权。  第四条 职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职工代表  第五条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六条 职工代表必须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相同。  职工代表的具体选举和罢免办法由企业工会组织制定。  第七条 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和科技人员的比例应当不低于70%。  女职工代表比例一般不低于本企业女职工占全体职工人数的比例。  第八条 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涉及职工权益的事项有知情权;  (三)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活动,闭会期间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落实提案情况进行监督;  (四)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或者经企业同意组织的活动,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第九条 职工代表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素质和参与管理的水平;(二)代表职工合法利益,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条 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和罢免本单位的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职工代表在任职期间内非因法定事由,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 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公司按照“10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1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按照20人至50人确定;1000人以上不足1万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按照50人至100人确定;1万人以上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不少于100人。”的规定确定代表人数。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由会议选举的主席团主持。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管理机构、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职工代表团(组)、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事项由企业工会组织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或者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提请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第十五条 企业工会组织应当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议题通知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情况应当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审议通过重大事项,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一般事项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表决,均须经企业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程序、考核、检查、奖惩以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章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第十八条 听取企业关于经营管理情况、职工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情况以及履行集体合同等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审议通过或者否决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议草案以及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  第二十条 监督企业实施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四)选举、罢免职工监事以及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方代表;(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企业与企业工会组织协商确定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 依法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而未提交审议的,企业就该事项作出的决定无效。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变更。  第二十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对企业以及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企业以及全体职工应当严格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起实行。

简述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职权。

【答案】:(1)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1)组织参与,职工通过组织一定的代表性机构参与企业管理。2)岗位参与,即职工通过在本岗位的工作和自治实现对管理的参与。3)个人参与,即职工通过其个人的行为参与企业管理。4)岗位参与和个人参与是职工民主管理的直接形式,而组织参与则是间接形式,其参与管理的广度与深度是其他参与形式所不能比的。(2)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职权:①审议建议权;②审议通过权;③审议决定权;④评议监督权;⑤推荐选举权。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是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在198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主要内容有: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如何理解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目前,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有5项职权:①定期听取厂长的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和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上述方案的实施作出决议。②审议通过厂长提出的企业经济责任制方案、工资调整计划、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③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④评议、监督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对工作卓有成绩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奖励,包括晋级、提职。对不称职的干部.可以建议免职或降职。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以权谋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处分,直至撤职。⑤主管机关任命或者免除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职务时,必须充分考虑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职工代表大会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可以推荐厂长人选,也可以民主选举厂长,报主管机关审批。职工代表大会接受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思想政治领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和工作制度是什么?

一、组织制度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行届期制。一般每两年为一届,也可以与企业工会委员会的届期相一致。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经营者、工会或1/3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须向上一级工会报告,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时,上一级工会应派人参加。职工代表大会一般由企业工会主持。规模较大或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可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包括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会和党政负责人。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每次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有全体职工代表2/3以上出席。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就会议议程、企业工作报告等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举手方式进行表决;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劳动关系的重要事项作出决议,应当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方案,如需修改,必须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按程序重新审议表决。凡经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要向全体职工公布,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认真确定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确保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质量。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围绕加强企业管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确定议题,这是保证职工代工代表大会质量的关键。建立职工大会制度的企业,职工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职权相同。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二、工作制度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开展视察、检查活动,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要对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征集、整理、立案、落实、反馈等处理程序做出明确规定,每年至少征集一次提案。提案的落实要责任到人,形成制度,并将提案和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并做到有人负责管理。三、职工代表的产生及构成凡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应以部门、班组为单位、按照职工代表的素质要求,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资格由企业工会或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进行审定。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和替补制,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一般按分公司、子公司、厂或车间、班组或若干班组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团(组)长。可根据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人数和生产经营规模,通过地方工会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实施办法来规范职工代表的构成。一般来说,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的比例为职工总数的5%~30%。职工代表人数最少不得少于30人。代表构成比例为:直接从事生产、科研、营销的职工占代表总数应不少于60%,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不超过30%,企业主要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比例应不突破10%。青年职工、女职工和少数民族职工要有适当的比例。四、会议时间的安排。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尽量安排在股东会、董事会召开之前和生产经营的淡季。股东会、董事会讨论的企业有关重大问题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先行讨论审议,以决议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复议形式解决职工代表大会与股东会(董事会)的工作关系,股东会(董事会)可以否决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但须过半数(或超过2/3人数)方能否决。五、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及其职责非公有制企业都要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企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民主管理活动的组织者,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三)督促行政和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和职工代表提案;(四)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五)负责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法律、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素质;(六)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工作档案;(七)定期向上级工会报告民主管理工作情况;(八)组织开展职工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有哪些呢?

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审议重大决策、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第二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理解公司党支部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务必以职工为本,以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团结稳定为宗旨,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应用心支持行政行使经营管理决策的职权;行政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支持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保障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执行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和决定。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六条职工代表的产生和结构。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什么?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公有制企业中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通过民主选举,组成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内部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一种制度。它是中国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办好社会主义企业。相关如下公司权力机构的性质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构成,各股东根据自己的出资额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出资额越多,其表决权也越多,也就越能在股东会上表达和通过自己的提议,在投资额决定表决票数的情况下,公司作为一种财产的集合体充分表现出资本民主的作用。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公司刚刚成立时,参加股东大会的是发起人和私募股份的股东,在此之后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参加股东会。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怎么样的?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公有制企业中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通过民主选举,组成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内部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一种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办好社会主义企业。具体制度如下第一条,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职工代表大会的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程序一般包括:1、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职工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即可宣布开会。开幕词应简要讲清本次大会的目的、意义、中心议题和主要任务。此后宣布大会议程。应当注意会前正式通知职工代表,企业行政方面应安排好生产、工作,保证代表的出席率。职工代表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向代表团(组)长请假。2、由企业领导人做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企业发展计划、基本建设和重大技术改造方案,有关改善职工生活福利的情况等。如工作报告已事先发给代表进行过充分讨论,可针对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作出说明。3、由企业行政有关负责人做专题议案的报告。凡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查或审议的方案,均应由行政有关负责人向大会报告,说明制定的依据、目的和具体实施办法,也可针对职工代表对议案的意见,作出说明。4、由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等向大会作出报告。5、企业工会主席就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处理的重大事项,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6、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议案分组进行讨论。同时对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和需经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酿。大会主席团成员分别参加本代表团(组)的讨论。7、各代表团(组)应指定专人认真记录职工代表的讨论发言,整理归纳后,将讨论意见向主席团汇报。8、大会发言。应安排时间让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可由各代表团(组)推选代表,在大会上陈述本团(组)讨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也可让职工代表自由发言。9、选举。根据有关决定和实际需要,选举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工代表,参加工资协商的职工代表和企业领导人等;根据大会主席团的提名,表决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的人选;表决通过其他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人员。10、对有关的各项方案和大会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表决。11、致闭幕词,宣布大会结束。

如何加强石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建设

1加强对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领导。 各石油企业应高度重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党组织切 实加强领导,行政大力支持,工会具体组织落实,形成党政工齐 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级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 要承担并履行好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在建立和完善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要全面掌握上级 的政策和规定,准确把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要建立职工代表 大会工作问责制度,各单位党委、董事会、行政、工会要承担好 各自职责,对妨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施、甚至阻挠职工行使 民主管理权利的企业有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或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2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要保证石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履行自身的职责就需要建立一套职工大表大会运行的有效机制,该机制必须明确职工代 表大会在企业中的地位与作用,职工大表大会的职权。在大的方针下制定详细的关于职工代表大会提案通过的程序,同时应该不断完善大会平等提议等质量,确保职工代表大会的实行,强化职工代表大会的建设。此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切实完善职工组织认真实施提案,结合具体实际,建立完善职工代表大会的运行机制,将国家关于职工的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促进企业保障职工权益。3构建合理的代表人员组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全体工作人员的代表,组成人员必须满足合理性、广泛性、代表性特点,即职工代表大会参与人员应该包括企业普通工作,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 及企业领导。只有保证好职工大会人员组织结构的合理性,才能保证职工代表大会的真实意义。4严格按照议题和程序召开会议。职工代表大会的的召开都是关系着所有职工自身的利益, 所以职工代表大会在进行时要认真听取审议经理工作报告以 及企业财务工作报告等,尤其是关系职工利益的议题和方案, 并且这些都是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因此,我们要保 证职工代表大会的内容和程序的合理与合法以及合规,同时要 认真遵守职工代表大会所规定的表决形式,还要坚持职工代表 大会的实效性和职工群众意愿的真实性。通过以上方法,减少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上的混乱性,保证职工代表大会的可靠性。 另外,为了避免产生矛盾,在表决时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以此来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建设的完垫眭。5严格评估改进,不断探索创新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运行质量评估制度。通过职工代表座谈 会、职工代表个别访谈、职工代表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职工代表大会运行质量进行评估,对评估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意见,持续推动职工代表大会建设工作的持续改进,确保职工代表大会工作不走过场,真正发挥成效。一些所有制情况比较复杂的基层单位,要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创新职工代表大会运行机制,切实提出解决方法,可以考虑分类逐步推进,条件不太成熟的单位可先进行试点,成功后再扩大试点范围。

基层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程序有哪些?

一、向同级党组织呈报《请示》程序筹备或换届改选职工代表大会前,工会应首先向同级党组织呈报《关于筹备或换届改选职工代表大会的请示》,《请示》一般在召开大会前一个月呈报。其内容一般包括: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大会的主要议程、大会规模、代表结构、代表条件和代表产生办法、大会主席团名额、职工代表组(团)组成、专业小组的设置及名额、会期及其他事项等。二、选举职工代表程序(正式会议召开前一个月)1代表结构根据《职代会条例》的规定,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干部中的职工代表不得超过全体职工代表的20%,一般技术人员的代表和职工的代表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定。2代表条件(1)有一定的法律、政策素质和水平;(2)有一定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3)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4)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联系群众、办事公道,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3代表产生办法(1)由工会制定选举方案;(2)以工会小组为单位酝酿推举候选人;(3)以工会小组或工会分会为单位,正式选举职工代表;(4)将选举结果报送工会,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5)以工会小组或工会分会为单位组成职工代表组。4会议规模可邀请本单位班组长以上的管理人员作为本次会议的列席代表参加本次大会,听取会议报告,参加所在代表组的讨论。三、征集意见和提案程序(正式会议召开前半个月)在正式召开职代会前两周,工会印发《职代会意见和提案征集表》,分送给各职工代表组(团);职工代表在广泛征集职工意见基础上,填写《征集表》;与此同时工会应组建提案审查小组,及时对“意见和提案”进行收集、分类、整理、立案,并将准备立案的提案提交职代会。四、召开职代会预备会议程序职代会预备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参加会议的职工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2/3,才符合法定人数。预备会议的程序有:1工会主席汇报职代会的筹备情况(如代表比例、代表人数、提案征集等)。2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3提出本次职代会的议题和议程,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如有无临时动议等)。4选举大会主席团成员(其中职工的代表应占1/2)。5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五、召开正式职工代表大会程序开好职代会是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重要保证,因此,应严格依照程序进行:1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总数的2/3。2由单位的法人代表(厂长、董事长或总经理)做工作报告。3由行政有关方面的负责人做专题(项)工作报告。4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对上述各项报告进行审议,在审议的基础上提出意见或建议。5召开主席团会议,听取各职工代表团(组)的汇报,汇总有关问题提交单位法人代表作质询准备。6进行大会发言,同时法人代表就有关问题作质询解答。7对会议的各项议题、方案和决议,大会进行表决。8致闭幕词,宣布大会结束。六、对职代会决议和有关提案进行监督检查程序职代会闭会之后,由工会组织各专业小组(或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职代会决议和有关提案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写成书面材料,准备提交下次职代会审议。

职工代表大会(职代会)工作亮点,希望给提个建议。

 亮点一:调整员工细化奖励考核机制,其中工效挂钩办法中突出高效增长率,减轻了生产人员人工成本考核力度,确保了生产人员收入正常增长。  亮点二:办实事项目中,在落实集体合同相关内容的基础上,加大了对职工各项奖励政策的落实,同时强化了职工收入增长,针对各类职工分别制订培训计划,多角度、全方位的关怀职工。  亮点三:实行代表提案“面对面”答复的形式,同时通过“回头看”制度等提升了代表满意度,也进一步激发了职工的参与热情,会议期间共收到提案多少份也可以编一个数字。(自己改改吧,别一字不改用我的这份提纲就行。)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要求的哪几个方面不能作为立案内容

一、提案与立案 1.凡教代会正式代表,均可在大会规定时间内提出提案。 2.代表在提出提案之前,要力求弄清事实,意见明确,按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凡与事实明显不符或立意含混、似是而非的提案,均不予立案。 3.一名正式代表提出的,须有一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不够规定人数的不予立案。 4.提案必须在大会规定的时间内交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经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可立案。 5.提案须用钢笔或圆珠笔清楚、准确地填写在大会统一印制的提案用纸上。 6.教代会代表可汇总本单位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提案。 7.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也不能作为提案附议人,但可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转请有关部门研究解决。 二、提案范围 凡属学校范围以内能够解决的问题均予立案。 1.关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意见、建议或方案。 2.关于学校内部管理、改革和事业发展方面的意见、建议或方案。 3.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思想教育以及教书育人方面的意见、建议或方案。 4.关于教学、科研、后勤、生活福利及其他行政事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或方案。 5.关于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意见、建议或方案。 6.学校不能解决或无权处理的问题,不能列为提案。 (1)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的问题; (2)超出现实条件和环境的可能,无法实现或落实的问题; (3)纯属党团组织内部事务以及人民团体或民主党派的内部问题; (4)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凡是代表提出,但又不能列为提案的问题,可作为意见,转有关方面研究解决。 三、提案的审查和处理 1.提案审查委员会应在教代会期间完成对提案的审查工作,并向大会提出审查报告。 2.经审查同意立案的,将提案分类登记入册,并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所有提案要经由行政例会研究讨论实施解决。 3.对大会期间提出的提案,要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交代。全部提案处理结果要向代表或主席团报告,对所有提案都要立卷存档,以备查询。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如何写

1、提案名称2、提案案由3、解决办法。要一事一案,一案一表。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要求的哪几个方面不能作为立案内容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要求,凡职代会职权以外的问题或个人的具体问题,不作为提案内容。  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提案是全体职工通过职代会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企业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认真征集和督办提案是职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代会提案,是职代会代表向代表大会提交的合乎规范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第三条职代会提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符合单位实际情况,反映广大职工的意愿。第二章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  第四条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是职代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在职代会主席团领导下,负责提案工作。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由3人组成,成员应为本届职代会代表。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设主任1名,副主任(副组长)2名,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会。  第五条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由职代会通过后,召开委员(组员)会议,推选主任(组长)、副主任(副组长)。若届内委员(组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应提交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主席团确认。  第六条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的职责  (一)组织征集代表提案;  (二)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提案人座谈或实地考察;  (三)对提案进行审查、汇总;  (四)检查督促提案的办理情况。  (五)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结果并征求提案人的意见;  (六)向职代会报告提案的征集情况和落实情况;  第三章提案的要求  第七条职代会代表必须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以保证提案质量,提案应该注重科学性和可行性,实事求是,反映单位重要事项。  第八条提案人职代会正式代表3人以上(含3人)或代表团全体可联合签名提出提案。其中1人为主提者,其余为附议者。  第九条提案内容  (一)凡属企业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涉及职工切实利益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均可作为提案。  (二)凡职代会职权以外的问题或个人的具体问题,不作为提案。  (三)提案是否立案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审查认定。  第十条提案格式  (一)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二)提案应在提案工作小组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书写,允许另附页补充。  (三)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情况分析,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3.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  (四)提案书写必须字迹工整,符合规范。  (五)每个提案人都必须亲自签名。  第十一条提案时间  (一)每年(或每届)召开职代会前征集一次提案,次年(或届满)召开的职代会答复提案。  (二)提案工作小组以书面形式发布提案征集的启动和截止期限。提案征集的启动时间一般应在职代会召开的1~2个月之前,征集的截止时间一般应在职代会召开前的2个星期,以便有充分时间准备与审查汇总提案。  (三)超过截止日期收到的提案,只作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  (四)临时突发的影响面较大的热点问题,可提交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议研究解决,提出议案。  第四章提案征集与整理  第十二条提案征集的准备工作  (一)召开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议,发出提案征集通知。  (二)规定提案征集的截止期限。  (三)发提案表。  第十三条提案的收集提案人应将提案表交所属代表团(组),由团(组)长签署初审意见后,及时递交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  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收到职工代表提案后,应进行审核:  (一)是否一事一案;  (二)提案人数是否符合规定;  (三)每位提案人是否是职代会的正式代表;  (四)提案中是否含有“情况分析”与“具体建议”部分;  (五)是否符合其它规范要求。对不合规范的退回重写。  第十四条提案的整理和奖励。对形式符合要求的提案内容进行审查和分类。对内容相同的提案进行并案处理;对涉及全局问题的重要提案,经职代会主席团审查,提交大会通过,列为大会议案;对有争议的提案,提交职代会主席团确定是否立案;凡未被立案的提案,作为一般性意见或建议转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提案人。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对符合要求的提案编写序号予以登记。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可以进行优秀提案评选,对评为优秀提案的提案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五章提案的办理和反馈  第十五条提案办理工作按下列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将提案处理表通过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签署意见后,交有关职能部门提出解决方案;  (二)承办单位在接到提案处理表一周内对提案作出书面答复。能够解决的要提出解决方案和落实期限;暂缓解决或无法解决的要说明情况和原因,并告之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和提案人。  第十六条各承办单位要重视职代会提案,保证提案办理质量,认真执行下列要求:  (一)承办单位要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健全制度,严格程序;  (二)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协同办理的提案,承办单位与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主动协商解决;  (三)提案处理要认真负责,注重实效、提高处理效率。凡有条件解决的,要及时落实;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列入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落实;确实无法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说明理由,解释清楚。  第十七条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应认真检查、督促提案的落实工作,汇总落实情况和反馈意见,并做好存档工作。  第十八条由于对提案不积极落实,导致提案搁置的承办单位,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提出,报职代会主席团批准,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九条提案征集、审查、立案和办理情况,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向职代会主席团汇报,形成专题报告向职代会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工会。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内容是什么?怎么填

职工普遍存在的困难、需求,需要企业给予解决的,填进去。把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内容及建议是什么?

内容及建议是什么?主要包括要写的问题与分析情况。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怎么写?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各位代表、同志们:自20xx年职工代表大会以来,我院广大职工积极参与院内民-主管理,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医院的建设和发展,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受职代会主席团的委托,现将上次会议提案的落实情况和本次会议提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向大会作如下汇报和说明:一、20xx年职代会提案的落实情况20xx年职工代表大会前共收到并整理提案(意见或建议)65份,经整理、分类、汇总共计28条。经大会主席团联系会讨论并提请院长办公会确定,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落实。在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有81%的提案(25条)已经落实完成或正在逐步解决。已经落实或正在完善的如:关于重点专科建设。按照《医院专科发展规划》,制定了2010年度发展计划,继续实施《专科建设管理办法》,促进专科建设全面发展。同时,实施“亚专业建设千万工程”,分步骤、分批次对普外、骨外、神经内科、儿科进行亚专业细化,使各专业有了更高更广的发展空间;关于分院修建肿瘤外科大楼与改善内科大楼的住院条件。肿瘤大楼建设按计划顺利推进,预计3月份正式投入使用,神经精神大楼前期工作已基本到位,今年6月可望破土动工;关于强化优质服务。医院成立了医院服务质量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打造全新的客户服务中心,建立了服务培训、意见收集、投诉接待、信息反愧考核奖惩、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关于建立老年活动中心,医院已建立了固定的老年活动中心,有19%的提案因客观原因或条件所限暂时不能实现。如:职工团购住房等。团购住房因情况发生变化,原准备在医院对面团购的意向,因开发商没有取得开发资格,团购住房方案没有能够实现。二、本次会议提案的收集整理情况本次职代会筹备期间,共收到提案71份,经整理、分类、汇总,共计31条。其中,有关医院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提案21条,占总提案数的67%;有关职工福利方面的提案10条,占总提案数的33%。筹备小组成员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对提案进行了初审和筛选,将提案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需要医院在今年工作中加强或正在落实的提案占40%,关于加强对管理干部、中青年技术骨干培训的提案。医院将按照“学习年”的总体布局,抓好三个培训,完善培养、使用、激励、考核机制。以党办牵头,加强干部队伍培训力度,组织中层干部学习道德规范、管理知识、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提升中层干部素质,增强执行力。以人事科牵头,强化职工继续教育,修订与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加快人才队伍的梯队建设。并引进与培养人才,特别是高学历人才。关于加强奖金分配的透明度的提案。一方面,要落实绩效考核考核方案,形成以工作量、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为考核内容,以个人工作量化为基础的新型绩效考核办法。同时,强化科室二次分配的民-主管理程序,增强奖金分配的透明度,并加大检查力度。关于职能科室要定期下临床科室的提案。医院将以制度来约束职能科室深入一线进行协调工作,形成常态化。严格分级管理制度,将分管院领导、职能科室干部定期下科室作为基本要求列入目标责任书。关于深化门诊管理与服务的提案。医院将强化门诊管理与服务。理顺各学科住院与门诊关系,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提升门诊竞争力。同时通过优质的服务、精湛技术和流程优化解决和弥补医院硬件不足。关于提升分院综合科室实力的提案。医院将逐步落实分院综合科室的人才梯队建设,加强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进一步确定综合科室专业发展方向,并逐步引进综合专科的特色技术,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提升综合科室的影响力。关于落实医院文化建设的的提案。医院将持续推进文化建设。突出“倡导仁心博爱,体现人文关怀”的工作主题,将文化理念渗透到制度和机制的改革创新之中。同时,举办摄影、诗文、书画、歌舞、球赛等培训、竞赛和展演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陶冶职工精神情操。关于医疗集团,农村市场的提案。医院将继续保持与各级相关部门、转诊机构、医疗行业的良好公共关系,平稳有序的深化医疗共同体合作建设,继续推进和创新专病和专家营销思路,传播一医品牌。二是需要国家政策和规定作为实施依据的提案占20%。如:关于恢复内退政策。相关文件已废止内退政策,故医院不再执行内退。三是已纳入工作计划和需要在以后工作中加强的提案占20%。如:关于分院成立肿瘤会诊中心的提案。医院从肿瘤单病种入手,筹建肺癌诊疗中心,旨在规范肿瘤诊疗计划,形成肿瘤单病种多科协作机制,进一步扩大肿瘤专科品牌影响力。扩展资料: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群众当家作主,参加企业经营决策、管理、监督干部、行使民主权利的权力机构。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它接受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思想政治领导,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按照1986年9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职代会应行使的职权是:定期听取厂长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经营方针、长远和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审议通过厂长提出的经济责任制方案、工资调整计划、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奖惩办法以及重要的规章制度,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有关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评议、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并提出任免和奖惩的建议。参考链接:职工代表大会百度百科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内容是什么?怎么填

内容应为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党建工作、企业发展、文化建设、生活福利和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填写:职工普遍存在的困难、需求,需要企业给予解决的,填进去。把意思表达清楚即可。要确保提案的质量。要以创新和发展的理念来认识和提出提案,重点着眼于本单位的发展,创新、建设和职工权益的维护提案要具备三个要素:一是指出问题;二是客观地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三是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三者有机结合,既具体又清楚才能构成完整的提案。征集出的提案,要具有可行性、操作性。凡是能通过正常工作渠道解决的问题,不宜作为代表提案提出。扩展资料职工代表提案又称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它是由职工代表提出,经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审监委员会审查立案后,确定为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主要有以下内容:1、提案案由实际上是提案的题目,用简明的文字说明提案要解决什么问题,并且提案案由与提案内容要一致。2、提案者:提出提案的提案者或单位,要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如联名提案时,发起人应当作为第一提案人,便于办理提案时交流情况。3、理由:主要包括提案要写的问题与分析情况。4、办法:所谓办法,也称为建议,针对案由反映的问题,提出自己对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和解决办法。职工代表提案处理制度:1、征集提案,要结合职代会工作进行,企业每半年征集一次。 2、凡征集的提案,由工会负责分类整理。建立提案卡,交有关领导或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和解答。  3、领导对提案解答处理期限,从接到提案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天。处理意见要通过会议或提案卡反馈形式与职工代表见面后归档。参考资料来源:中工网-工会全国代表大会首次出现代表提案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全总十六届五次执委会议执委提案100%办复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内容是什么?

职工代表提案又称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它是由职工代表提出,经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审监委员会审查立案后,确定为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主要有以下内容:1、提案案由实际上是提案的题目,用简明的文字说明提案要解决什么问题,并且提案案由与提案内容要一致。2、提案者:提出提案的提案者或单位,要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如联名提案时,发起人应当作为第一提案人,便于办理提案时交流情况。3、理由:主要包括提案要写的问题与分析情况。4、办法:所谓办法,也称为建议,针对案由反映的问题,提出自己对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和解决办法。正文各位代表、同志们:职代会提案工作是企业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职工群众行使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为保证职代会民主决策权力的充分发挥和职工民主监督权利的有效落实,局所属各单位依椐《——电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和局《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征集的通知》,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负责的态度,紧紧围绕企业的发展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坦陈己见、献言献策,认真做好职代会提案填报工作。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共收到**个单位(部门)代表提交的**份提案,共计**条,分别对企业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狠抓资源控制战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技能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局领导高度重视,对办理工作提出了规范化、制度化要求,依照《职代会提案征集、回复、办理的规范要求》,要求局提案工作小组对收到的提案、建议进行认真仔细的整理和统计。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根据提案所涉及的内容安排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答复。各相关部门结合——供电局改革发展的实际和要求,对提案逐一进行了回复办理,局分管领导也分别对各部门回复提案内容进行了审核。下面,我受大会主席团委托,代表——供电局将提案主要内容及回复办理情况向各位代表报告并答复如下:??最后,再次向关心企业发展,积极为企业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有关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

职工代表提案又称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它是由职工代表提出,经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审监委员会审查立案后,确定为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主要有以下内容:1、提案案由实际上是提案的题目,用简明的文字说明提案要解决什么问题,并且提案案由与提案内容要一致。2、提案者:提出提案的提案者或单位,要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如联名提案时,发起人应当作为第一提案人,便于办理提案时交流情况。3、理由:主要包括提案要写的问题与分析情况。4、办法:所谓办法,也称为建议,针对案由反映的问题,提出自己对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和解决办法。正文各位代表、同志们:职代会提案工作是企业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职工群众行使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为保证职代会民主决策权力的充分发挥和职工民主监督权利的有效落实,局所属各单位依椐《——电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和局《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征集的通知》,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负责的态度,紧紧围绕企业的发展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坦陈己见、献言献策,认真做好职代会提案填报工作。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共收到**个单位(部门)代表提交的**份提案,共计**条,分别对企业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狠抓资源控制战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技能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局领导高度重视,对办理工作提出了规范化、制度化要求,依照《职代会提案征集、回复、办理的规范要求》,要求局提案工作小组对收到的提案、建议进行认真仔细的整理和统计。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根据提案所涉及的内容安排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答复。各相关部门结合——供电局改革发展的实际和要求,对提案逐一进行了回复办理,局分管领导也分别对各部门回复提案内容进行了审核。注意事项:要以创新和发展的理念来认识和提出提案,重点着眼于本单位的发展,创新、建设和职工权益的维护提案要具备三个要素:一是指出问题;二是客观地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三是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三者有机结合,既具体又清楚才能构成完整的提案。征集出的提案,要具有可行性、操作性。凡是能通过正常工作渠道解决的问题,不宜作为代表提案提出。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内容及建议

幼儿园教代会提案内容及建议有学校行政高度重视这些提案,专门召开会议审议如何答复。今天,我在这里代表大会主席团作提案答复,不能尽意之处还望继续沟通、探讨,以形成共识。案由:毕业年级及毕业学科因牵扯学生升学,教师压力大,教学难度大,工作量大,强度高。毕业年级备课组第一名和基础年级第一名含金量不一样大。建议与措施:评优树先等各项表彰向毕业年级及结业学科倾斜。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班教学工作,教学成绩同等条件下向毕业班倾斜。案由:毕业年级系数太大,与基础年级相差太大。山东省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办法:第一条为了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监督和决策,突出教职工主体地位,落实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第三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监督和决策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职工代表大会一人提案几人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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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内容及建议是什么?

一、公司鼓励技术创新提出理由:技术创新是提高产能、降低成本、减少能耗的主要手段,也提高公司竞争力的重要保障。提议:1、集思广益,公司建立一个技术创新平台,鼓励公司员工多提提议。2、公司成立技术创新研究小组,对员工所提的合理方案进行探讨研究,将合理提议实施。3、公司设立技术创新基金,对提出技术创新并给公司带来带来效益的给予奖励。二、尽快建立管控系统提出理由:由于没有管控系统,导致生产数据存在严重的滞后性,对指标调整带来很大的不便,影响氧化铝生产的正常进行。提议:公司尽快建立管控系统并完善,保证氧化铝生产的正常运行。三、解决倒班人员吃饭、喝水问题提出理由:为了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倒班人员经常性吃不上饭。提议:公司与食堂沟通,由各作业单元提前和食堂联系,食堂将倒班人员饭菜打好,车间人员直接取走。保障倒班员工能正常吃上饭。四、宿舍通网络提出理由:网络现已成为社会交流的主要平台,是21世纪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提议:尽快将员工宿舍通网络。五、食堂菜价不合理提出理由:食堂菜价太高,超过了员工的承受本事,部分员工为省钱不在打菜或少打菜,这将导致员工身体素质下降,给公司带来不稳定因素。提议:1、将食堂菜价合理化。2、建立第二食堂,有竞争才有提高,保障员工生活水平。六、公司建立广播站提出理由:让员工及时了解公司动态。提议:公司成立广播站,让员工了解公司动态,最终构成独特的企业文化。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职工代表提案(意见)处理制度  ①征集提案,要结合职代会工作进行,企业每半年征集一次。  ②凡征集的提案,由工会负责分类整理。建立提案卡,交有关领导或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和解答。  ③领导对提案解答处理期限,从接到提案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天。处理意见要通过会议或提案卡反馈形式与职工代表见面后归档。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内容可以提:改善工作环境、开展职工培训、提高职工待遇、加强劳动保护、丰富职工业余生活之类。提案写法:1、描述:厂里乱丢垃圾的现象、每天产生垃圾数据、现在的处理办法;2、后果:乱丢垃圾对企业形象的破坏、对工作环境工作秩序的妨碍、对原材料的浪费、对企业职工的素质的影响等等。3、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制订相关制度、分工负责包干、收集垃圾办法、实行检查机制、落实处罚手段等等。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示例_职工代表大会最佳提案

各分会: 根据《院(集团)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议案征集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以广泛征求职工对学会(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关于收集院(组)第十届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通知如下: 建议应集中在制定“十二五”规划研究院(集团),企业文化的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和提出建议加强管理,提高员工的质量,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科学研究和工业发展研究院(集团)。 二、提案征集的要求 (一)职工代表必须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撰写提案之前应广泛听取职工意见,代表广大职工的共同利益,反映职工的共同呼声。 (二)提出的提案应有提出问题的依据,产生问题的原因,解决问题的建议、办法或措施。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三)属于下列问题不能作为提案上报: (1)院(集团)职代会职权以外的问题; (2)同法律法规有抵触的问题; (3)纯属个人具体问题或对个别人的具体意见; (4)科技学术问题; (5)院(集团)职权范围以外的问题。 (四)提案要一事一议,用统一格式的提案表(可在院局域网上下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可打印,允许另附页补充)。提案表的编号、类别不填,由院工会统一编写。 (五)提案须由正式代表1人作为提案人提出,正式代表2人以上(含2人)附议。每个提案人、附议人都必须亲笔签名后方可作为有效提案。每位代表的提案数量不限。 三、提案征集的方式及上报时间 请各位分会主席和各位代表认真做好提案工作。提案按要求填写后,请各分会统一收集上报院(集团)工会。 关于征集职代会提案的通知 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拟于今年春节后召开我局首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江苏煤炭地质局提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征集提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案内容应结合我局实际,填写“提案表”必须一表一事一案,提案人必须是我局正式职工代表,代表广大职工的共同利益,每位代表的提案数不限。提案请各位代表于2月10日之前交至队工会。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立案条件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要求,凡职代会职权以外的问题或个人的具体问题,不作为提案内容。法律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制度》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提案是全体职工通过职代会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企业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认真征集和督办提案是职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职代会提案,是职代会代表向代表大会提交的合乎规范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内容及建议怎么写?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内容及建议范文如下。1、各位代表:我受本次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的委托,向大会作提案工作报告。2、在去年四届二次职代会,共收到教职工提案12份,经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查和研究,立案3件,其他作为意见和建议处理,截至目前为止,3件提案全部得到了较为妥善的解决,解决率为100%。3、本次会议,提案组在10月12日发出了提案征集通知,本次提案重点是以教学为中心,确定提案议题为狠抓教学中心,加快学校发展,截止10月15日下午,共收到提案9份。提案征集结束后,由提案组进行了登记,分类整理。经审查,提案均符合要求,予以立案。4、9份提案,就内容来说大体上分为4类:其中涉及教师素养及工作责任心方面的3条,提案人3人,附议人16人;涉及教师绩效考核方面的2条,提案人2人,附议人14人;涉及改善教师办公、生活条件方面的1条,提案人1人,附议人6人;涉及建议类方面的3条,提案人3人,附议人19人。5、根据提案内容,可以看出,我校教师大多能以主人翁的姿态投入到学校的发展的大局中来,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充满危机感,紧迫感,这是好事,是代表们履行职责的表现,是代表们对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关心。6、校长室对这些提案十分重视,对所有提案进行了逐一审议,多次集体探讨,对提案内容进行了研究,现予以答复。7、强化教师师德修养,直面危机,重建精神。鼓励教师不断加强学习,学政治、修业务,练本领,关心教师专业成长,有计划地对中青年教师、体、音、美、艺术等教师特长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具体措施,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发展,促进教师更好地踏实工作、务实工作,用心工作。8、教师工作量的量化依据教育局工作量量化指导意见,对老年教师、班主任、相关学科教师的配匹如综合实践、品德与社会等课程及计量上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来学年将予以适量均衡、适当照顾、相对专职、科学合理,具体办法待绩效考核方案讨论通过后实施。9、关于教师办公、生活条件的改善,总务处将近期进行规划,积极争取资金,合理调配学校资源,目前教学楼各办公室的电脑已经全部配备到位。10、关于小汽车、摩托车、自行车车辆停放问题。学校将进一步加强管理,科学合理安排,确保校园师生的安全。11、由于各种原因和限于条件,有些提案进一步落实尚需时间,本次大会结束后,我们将专门召开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代表们提出的所有问题一一进行讨论,并将在本年度中逐项落实。12、代表们,本次教代会征集提案工作得到了代表们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学校领导的大力支持,这表明教职工代表大会这种广大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制度已深入人心,广大教职工代表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大大提高。13、代表们,在报告中难免有欠缺之处,请提案小组其他成员给予补正,如有不当之处,敬请代表们提出批评。谢谢。

职工代表大会最佳提案

职工代表大会最佳提案   为进一步激发职工代表为企业健康发展积极建言献策的热情,提高办理提案的质量和水平,下面是我整理的职工代表大会最佳提案,欢迎阅览。   职工代表大会最佳提案 篇1 各位代表、同志们:   自20xx年职工代表大会以来,我院广大职工积极参与院内民主管理,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医院的建设和发展,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受职代会主席团的委托,现将上次会议提案的落实情况和本次会议提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向大会作如下汇报和说明:   一、20xx年职代会提案的落实情况   20xx年职工代表大会前共收到并整理提案(意见或建议)65份,经整理、分类、汇总共计28条。经大会主席团联系会讨论并提请院长办公会确定,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落实。   在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有81%的提案(25条)已经落实完成或正在逐步解决。已经落实或正在完善的如:关于重点专科建设。按照《医院专科发展规划》,制定了2010年度发展计划,继续实施《专科建设管理办法》,促进专科建设全面发展。同时,实施“亚专业建设千万工程”,分步骤、分批次对普外、骨外、神经内科、儿科进行亚专业细化,使各专业有了更高更广的发展空间;关于分院修建肿瘤外科大楼与改善内科大楼的住院条件。肿瘤大楼建设按计划顺利推进,预计3月份正式投入使用,神经精神大楼前期工作已基本到位,今年6月可望破土动工;关于强化优质服务。医院成立了医院服务质量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打造全新的客户服务中心,建立了服务培训、意见收集、投诉接待、信息反愧考核奖惩、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关于建立老年活动中心,医院已建立了固定的老年活动中心,有19%的提案因客观原因或条件所限暂时不能实现。如:职工团购住房等。团购住房因情况发生变化,原准备在医院对面团购的意向,因开发商没有取得开发资格,团购住房方案没有能够实现。   二、本次会议提案的收集整理情况   本次职代会筹备期间,共收到提案71份,经整理、分类、汇总,共计31条。其中,有关医院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提案21条,占总提案数的"67%;有关职工福利方面的提案10条,占总提案数的33%。筹备小组成员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对提案进行了初审和筛选,将提案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需要医院在今年工作中加强或正在落实的提案占40%,关于加强对管理干部、中青年技术骨干培训的提案。医院将按照“学习年”的总体布局,抓好三个培训,完善培养、使用、激励、考核机制。以党办牵头,加强干部队伍培训力度,组织中层干部学习道德规范、管理知识、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提升中层干部素质,增强执行力。以人事科牵头,强化职工继续教育,修订与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加快人才队伍的梯队建设。并引进与培养人才,特别是高学历人才。   关于加强奖金分配的透明度的提案。一方面,要落实绩效考核考核方案,形成以工作量、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为考核内容,以个人工作量化为基础的新型绩效考核办法。同时,强化科室二次分配的民主管理程序,增强奖金分配的透明度,并加大检查力度。   关于职能科室要定期下临床科室的提案。医院将以制度来约束职能科室深入一线进行协调工作,形成常态化。严格分级管理制度,将分管院领导、职能科室干部定期下科室作为基本要求列入目标责任书。   关于深化门诊管理与服务的提案。医院将强化门诊管理与服务。理顺各学科住院与门诊关系,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提升门诊竞争力。同时通过优质的服务、精湛技术和流程优化解决和弥补医院硬件不足。   关于提升分院综合科室实力的提案。医院将逐步落实分院综合科室的人才梯队建设,加强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进一步确定综合科室专业发展方向,并逐步引进综合专科的特色技术,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提升综合科室的影响力。   关于落实医院文化建设的的提案。医院将持续推进文化建设。突出“倡导仁心博爱,体现人文关怀”的工作主题,将文化理念渗透到制度和机制的改革创新之中。同时,举办摄影、诗文、书画、歌舞、球赛等培训、竞赛和展演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陶冶职工精神情操。   关于医疗集团,农村市场的提案。医院将继续保持与各级相关部门、转诊机构、医疗行业的良好公共关系,平稳有序的深化医疗共同体合作建设,继续推进和创新专病和专家营销思路,传播一医品牌。   二是需要国家政策和规定作为实施依据的提案占20%。如:关于恢复内退政策。相关文件已废止内退政策,故医院不再执行内退。   三是已纳入工作计划和需要在以后工作中加强的提案占20%。如:关于分院成立肿瘤会诊中心的提案。医院从肿瘤单病种入手,筹建肺癌诊疗中心,旨在规范肿瘤诊疗计划,形成肿瘤单病种多科协作机制,进一步扩大肿瘤专科品牌影响力。   职工代表大会最佳提案 篇2 各车间工会、小组(部室):   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拟于XX年1月下旬召开。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聪明才智,积极参政议政,为确保公司全面完成XX年各项任务,在大会召开前向职工代表征集提案。现就提案征集工作安排   一、提案内容   围绕公司“xx”规划、产业和业务发展纲要以及公司XX年各项任务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目标,从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深化改革、开发货源、技术创新、功能拓展等方面着手献计献策,也可以针对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完善绩效考评办法、优质服务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出主意、想办法、提措施,使公司力争实现全面、协调、持续和健康发展。   二、征集办法   1、公司工会通过oa将《提案征集表》发给各车间工会,各车间工会领取《提案征集表》后,认真做好职工代表的宣传发动工作和组织工作。   2、提案可由一名代表提出,也可由多名代表联合提出或代表小组讨论后联合提出,同时,发挥员工代表参与制作用,工会将该期间收集的职工代表上报的员工观察报告转换为提案。   3、填写《提案征集表》,应“一事一案”,一式两份。每份提案要有案由、有分析,并提出具体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及建议。   4、提案征集表可由车间工会统一报公司工会,也可由职工代表本人直接报公司工会。   三、要求   1、各车间工会要认真对待此项工作,严格按要求组织落实。   2、职工代表更要珍惜自身的责任,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确保提案质量。   3、提案内容要着眼于公司长远目标,同时兼顾今年各项目标,内容要求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   4、职代会召开前为提案征集截止日期。   1、整理并提交有限公司第五届二次职代会提案征集表。   2、落实有限公司职代会职工代表名单。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内容及建议是什么?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内容及建议内容如下:一、公司鼓励技术创新提出理由:技术创新是提高产能、降低成本、减少能耗的主要手段,也提高公司竞争力的重要保障。提议:1、集思广益,公司建立一个技术创新平台,鼓励公司员工多提提议。2、公司成立技术创新研究小组,对员工所提的合理方案进行探讨研究,将合理提议实施。3、公司设立技术创新基金,对提出技术创新并给公司带来带来效益的给予奖励。二、尽快建立管控系统提出理由:由于没有管控系统,导致生产数据存在严重的滞后性,对指标调整带来很大的不便,影响氧化铝生产的正常进行。提议:公司尽快建立管控系统并完善,保证氧化铝生产的正常运行。三、解决倒班人员吃饭、喝水问题提出理由:为了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倒班人员经常性吃不上饭。提议:公司与食堂沟通,由各作业单元提前和食堂联系,食堂将倒班人员饭菜打好,车间人员直接取走。保障倒班员工能正常吃上饭。四、宿舍通网络提出理由:网络现已成为社会交流的主要平台,是21世纪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提议:尽快将员工宿舍通网络。五、食堂菜价不合理提出理由:食堂菜价太高,超过了员工的承受本事,部分员工为省钱不在打菜或少打菜,这将导致员工身体素质下降,给公司带来不稳定因素。提议:1、将食堂菜价合理化。2、建立第二食堂,有竞争才有提高,保障员工生活水平。六、公司建立广播站提出理由:让员工及时了解公司动态。提议:公司成立广播站,让员工了解公司动态,最终构成独特的企业文化。

什么叫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一、什么是职工代表提案?职工代表提案又称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它是由职工代表提出,经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审监委员会审查立案后,确定为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主要有以下内容:1、提案案由实际上是提案的题目,用简明的文字说明提案要解决什么问题,并且提案案由与提案内容要一致。2、提案者:提出提案的提案者或单位,要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如联名提案时,发起人应当作为第一提案人,便于办理提案时交流情况。3、理由:主要包括提案要写的问题与分析情况。(1)问题: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2)分析:根据提案提出的问题与分析情况,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伦理道德等进行分析;它是提案的核心部分,要有理有据,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切忌笼统、空泛。4、办法:所谓办法,也称为建议,针对案由反映的问题,提出自己对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和解决办法。二、职工代表提案与政策一致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单位的有关规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之下,开展工作。三、职工代表提案的格式 1、提案以书面形式提出,一份提案一个内容;一位代表提出提案,两人以上附议。 2、提案应有名称(标题)、依据、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3、提案人和附议人署名,同时写明提案人联系电话,以便交流。四、职工代表提案涉及的内容凡属我局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工作或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均可列为提案。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贯彻执行上级决议、决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全面完成我局年度工作任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文化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管理、生产、经营、安全、科技进步、职工队伍建设、节支降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职工生活、环境保护、工资分配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我局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我局民主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8、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为提案受理:1、提案内容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提案不具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3、提案征集不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4、提案超出我局管理权范围之外的问题。5、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五、职工代表提案征集和处理的一般程序1、在做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决定后,提案审监委员会发出提案征集通知,发放提案征集表。2、职工代表宣传提案征集工作的意义,组织职工广泛征集提案。 3、职工代表在广泛听取和收集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按规定填写提案表。4、职工代表收集提案后,在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将提案提交提案审监委员会(也可暂交工会)。5、工会或提案审监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定、政策,对提案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提案,提出立案的建议,提请局领导研究,确定是否立案。 6、局领导主持召开代表提案交办会,把确定立案的代表提案明确到分管领导、指定具体部门,将立案代表提案。六、参与提案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1、要注意提案的客观性及具体性,即要求提案人把现状真实地反映出来,以事实和数据说话;2、要注意把握问题原因的准确性,即要求提案人把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找出来;3、要注意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即要求提案人针对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具体的改善对策,也就是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对只提问题不提解决办法的提案被视为无效提案;4、要注意改善的绩效性,一切提案都以绩效为导向,这种绩效不一定是以金钱去衡量,它是一个综合性指标,它的判定标准是促使单位向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多少以上的代表出席才能举行

公司 总人数百分之五的比例,最少不得少于三十人,人数低于一百人的,应该召开全体职工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悄悄开,不让职工知晓合法吗?

不合法的。职工代表不代表职工。说不去。

职工代表大会如何建立?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程序1、按照山西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规定基层企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2、基层单位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大会制度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00人以下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大会制度。3、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4、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由企业工会主持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参加,选出大会主席团后,即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其主要程序是:⑴选举大会主席团。⑵由工会主席汇报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情况,提出大会议题和议程的建议。⑶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做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⑷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⑸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职工代表的正式会议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程序一般包括:1、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职工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即可宣布开会。开幕词应简要讲清本次大会的目的、意义、中心议题和主要任务。此后宣布大会议程。应当注意会前正式通知职工代表,企业行政方面应安排好生产、工作,保证代表的出席率。职工代表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向代表团(组)长请假。2、由企业领导人做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企业发展计划、基本建设和重大技术改造方案,有关改善职工生活福利的情况等。如工作报告已事先发给代表进行过充分讨论,可针对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作出说明。3、由企业行政有关负责人做专题议案的报告。凡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查或审议的方案,均应由行政有关负责人向大会报告,说明制定的依据、目的和具体实施办法,也可针对职工代表对议案的意见,作出说明。4、由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等向大会作出报告。5、企业工会主席就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处理的重大事项,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6、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议案分组进行讨论。同时对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和需经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酿。大会主席团成员分别参加本代表团(组)的讨论。7、各代表团(组)应指定专人认真记录职工代表的讨论发言,整理归纳后,将讨论意见向主席团汇报。8、大会发言。应安排时间让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可由各代表团(组)推选代表,在大会上陈述本团(组)讨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也可让职工代表自由发言。9、选举。根据有关决定和实际需要,选举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工代表,参加工资协商的职工代表和企业领导人等;根据大会主席团的提名,表决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的人选;表决通过其他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人员。10、对有关的各项方案和大会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表决。11、致闭幕词,宣布大会结束。召开首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议程1、宣布大会开幕。2、全体起立奏国歌。3、致开幕词。4、宣读介休市总工会关于成立基层工会的批复文件。5、宣读通过选举办法。6、通过监票员、计票员名单(监票员1人、计票员2人)。7、宣读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8、监票人清点到会代表人数。9、监票人检查票箱、上锁、加封。10、清点选票、发放选票。11、报告三委发出的票数和剩余票数并由监票人当众剪角作废。12、监票人宣读填写选票注意事项的说明。13、填写选票、投票。14、监票人开启票箱,计票人清点选票、计票并报告。15、宣读选举结果(候选人得票必须过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16、当选的委员代表作表态发言。17、上级领导讲话。18、致闭幕词。19大会闭幕(奏国际歌)。

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代会是否需要同时召开

  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代会既可同时召开也可不同时召开,但为了提高会议效益,一般都同时召开。

怎样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职工代表的产生 (一) 职工代表的条件及比例: 1.职工代表的条件:《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要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具有一定的业务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做好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关心集体、遵守纪律、联系群众、办事公正;在职工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等。(企业职工包括进城务工人员); 2.职工代表的比例:《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人数为1000-1500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一般应为10%左右;超过1500人的企业可适当缩小比例;不足1000人的企业可适当增加比例;100人以下的企业一般实行职工大会制度,职工工作地点分散或连续作业,不便于召开职工大会的,也可以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职工代表不得少于30人;其中一线职工应占职工代表人数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行政领导人员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其在企业职工整体结构中的比例相适应。 (二)职工代表的选举程序: 1.制定选举方案:根据企业的职工人数和行政单位的设置状况,确定职工代表的总数及名额的分配办法,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班组或分厂、车间划分选区,制定具体选举办法。 2.进行宣传发动:企业工会要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意义和职权,以及职工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广大职工充分明确选举职工代表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选好职工代表。 3.推荐职工代表的侯选人:在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以选区为单位,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 4.直接选举职工代表:各选区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选举的方式一般采用无记名方式差额选举(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的20%;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方为有效),也可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对厂级领导应分到选区,以普通职工的身份参加选举(选举后的代表填写《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5.职工代表资格的审查:由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是:选出的职工代表是否是享有政治权利的本企业职工;选举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民主程序,是否存在不正当的竞选行为等。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对于审查合格后的予以公示,公示后若无异议,填写《代表花名册》。6.组成各代表团(组):职工代表选出后,应按选举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组成代表团(组),选举产生代表团(组)长(下发《职工代表提案表》)。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准备工作 (一)建立筹备工作的领导机构(小组)和工作机构(小组) 1.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小组)的成员组成:在会前成立职工(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筹备工作,筹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工会委员会和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报送同级党委审批。 2.筹备工作机构的设置及其任务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下面可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如代表资格审查组、组织秘书组、宣传会务组等,负责大会的事务工作。 ⑴ 代表资格审查组。工作人员一般由组织、人事、劳资、团委、工会等人员组成,组长由工会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按照选举办法,审查选举的程序和代表的合法性。 ⑵ 组织秘书组。工作人员一般由工会、党组织办公室、厂长(经理)办公室等人员组成,组长由工会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做好大会的组织工作和文件的起草工作。 ⑶ 宣传会务组。工作人员一般由工会、党组织宣传部等人员组成中,组长由工会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负责会前、会议期间、会后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大会的会务工作。 (二)制定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方案1.明确大会筹备工作的主要领导成员、大会所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及其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能。一般来说,大会工作机构主要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文秘组、会务组和宣传报道组组成。2.确定大会的主要任务。如:大会的指导思想、上次(届)大会 以来的工作总结、今后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大会需审议和通过的文件和提案、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等。3.确定大会代表和条件、构成及产生程序。4.确定领导机构的配置和推选办法。5.拟定大会召开的日期及会期日程安排。6.预算大会会议经费。(三)向同级党组织或上级工会呈报职代会安排的请示及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批复1.向同级党组织或上级工会呈报关于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安排的请示。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一经工会委员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小组(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通过后,应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呈报《关于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安排的请示》。请示的内容主要包括: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大会代表的产生和比例、大会的时间安排、组织机构、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的设置、选举方法、会议时间等。2.同级党组织或上级工会对呈报大会安排请示的批复。同级党组织或上级工会收到基层工会《关于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安排的请示》,经党组织或上级工会讨论同意,下发批复文件。3.根据批复精神作出本次大会的安排意见。基层工会在收到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批复意见后,应根据批复精神,作出《关于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安排意见》。主要内容应包括:⑴ 职工(代表)大会和组织领导;⑵ 职工代表的比例构成;⑶ 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⑷ 职工(代表)大会的时间安排;⑸ 对各级工会组织开好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具体要求。四、职工(代表)大会主要程序会议名称:×××第×届职工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以后按届别和会议次数类推)。(一)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由工会委员会主持):1.报告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2.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议程;3.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稍事休息,转为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二)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的程序:1.宣布开会,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职工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可宣布开会);2. 全体起立,唱《国歌》,致开幕词;3. 由厂长(经理)作工作报告;4. 由行政有关负责人作职工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5. 由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代会决议落实情况、集体合同执行情况、工资集体协商情况等向大会作出报告;6. 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议案分组进行讨论;7. 大会发言。应安排时间让职工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可由各代表团(组)推选代表,在大会上陈述本团(组)讨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也可让职工代表书面发言;8. 讨论通过大会决议(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时应宣读全文);9. 上级领导讲话;⒑ 致闭幕词,全体起立,唱《国歌》,宣布大会闭幕。五、文件材料的归档职工(代表)大会闭幕后,由企业工会代管,及时将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建立起一套系统完整的档案。首先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进行整理归类;其次立卷归档(材料要完整无缺)。建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有关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上级文件;(二)本届职工代表登记表和花名册,代表(组)团、专门小组等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及其变更情况;(三)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会议记录等;(四)本次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处理的资料;(五)其他应予保存的材料和资料。职工(代表)大会结束后,工会要尽快写出大会情况报告,一式两份报送上级工会备案。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什么方式表决?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职代会表决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职代会表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群众当家作主,参加企业经营决策、管理、监督干部、行使民主权利的权力机构。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二条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六条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三年至五年。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其中,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一般不得超过职工代表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有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的企业,职工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公有制企业中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通过民主选举,组成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内部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一种制度。它是中国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办好社会主义企业。第五条 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第六条 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第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程序:1、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职工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即可宣布开会。开幕词应简要讲清本次大会的目的、意义、中心议题和主要任务。此后宣布大会议程。应当注意会前正式通知职工代表,企业行政方面应安排好生产、工作,保证代表的出席率。职工代表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向代表团(组)长请假。2、由企业领导人做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企业发展计划、基本建设和重大技术改造方案,有关改善职工生活福利的情况等。如工作报告已事先发给代表进行过充分讨论,可针对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作出说明。3、由企业行政有关负责人做专题议案的报告。凡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查或审议的方案,均应由行政有关负责人向大会报告,说明制定的依据、目的和具体实施办法,也可针对职工代表对议案的意见,作出说明。4、由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等向大会作出报告。5、企业工会主席就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处理的重大事项,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6、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议案分组进行讨论。同时对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和需经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酿。大会主席团成员分别参加本代表团(组)的讨论。7、各代表团(组)应指定专人认真记录职工代表的讨论发言,整理归纳后,将讨论意见向主席团汇报。8、大会发言。应安排时间让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可由各代表团(组)推选代表,在大会上陈述本团(组)讨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也可让职工代表自由发言。9、选举。根据有关决定和实际需要,选举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工代表,参加工资协商的职工代表和企业领导人等;根据大会主席团的提名,表决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的人选;表决通过其他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人员。10、对有关的各项方案和大会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表决。11、致闭幕词,宣布大会结束。法律依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职工代表大会因故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决定。

职工代表大会表决程序是什么?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明确提出职工代表大会“对重要事项的表决,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项表决”。这里有两个要求,一是无记名投票;二是分项表决。选举、表决需要最大限度地保证其结果是职工代表真实意思的表达。虽然口头表决、鼓掌或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和有记名投票等方式理论上都可以表达民意,但是在完全真实和无所顾忌的程度上是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有所改变的,只有完全无记名的前提下才能真正体现职工代表的真实意愿。但并不是要求所有的表决都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对于简单的、程序性的问题,可以采用口头表决、鼓掌或举手表决。而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对实质性问题的决议进行表决时,则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分项进行表决。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分项进行表决。职工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时, 《规定》要求分项表决。这是因为职工代表大会有时需要对多个事项进行表决,而对不同事项,职工代表的意见并不一定是一致的,如果不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职工代表则无法准确表达直接的意见和决定。因此,除职工代表大会表决的事项是单一的内容外,都必须分项进行表决。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产权转让,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明确规定,职代会共有五项职权:——审议建议权:听取和审议厂长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机会。几倍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查同意或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评议监督权: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选举(厂长)权: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你可以联系一家叫君茂律师事务所的企业。他们是主要做这个方面的。

职工代表大会如何依法建立?

  1、职工代表大会有法定的权威性。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权力是法律赋予的(《工会法》《工会企业法》),具有一定强制力和约束力,从而保证了广大职工在企事业单位中的主人翁地位。  2、职工代表大会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全体职工选举产生的,来自各个方面的代表所组成的。这种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使它比其他民主管理形式有着更坚实的群众基础。  3、职工代表大会有一套完整严密的组织制度和组织体系。职代会把民主集中制作为根本组织原则,始终体现着大多数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企事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程序一般包括:  1、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职工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即可宣布开会。开幕词应简要讲清本次大会的目的、意义、中心议题和主要任务。此后宣布大会议程。应当注意会前正式通知职工代表,企业行政方面应安排好生产、工作,保证代表的出席率。职工代表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向代表团(组)长请假。  2、由企业领导人做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企业发展计划、基本建设和重大技术改造方案,有关改善职工生活福利的情况等。如工作报告已事先发给代表进行过充分讨论,可针对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作出说明。  3、由企业行政有关负责人做专题议案的报告。凡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查或审议的方案,均应由行政有关负责人向大会报告,说明制定的依据、目的和具体实施办法,也可针对职工代表对议案的意见,作出说明。  4、由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等向大会作出报告。  5、企业工会主席就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处理的重大事项,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6、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议案分组进行讨论。同时对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和需经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酿。大会主席团成员分别参加本代表团(组)的讨论。  7、各代表团(组)应指定专人认真记录职工代表的讨论发言,整理归纳后,将讨论意见向主席团汇报。  8、大会发言。应安排时间让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可由各代表团(组)推选代表,在大会上陈述本团(组)讨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也可让职工代表自由发言。  9、选举。根据有关决定和实际需要,选举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工代表,参加工资协商的职工代表和企业领导人等;根据大会主席团的提名,表决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的人选;表决通过其他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人员。  10、对有关的各项方案和大会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表决。  11、致闭幕词,宣布大会结束。

职工代表大会需要投多少票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职代会表决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职代会表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群众当家作主,参加企业经营决策、管理、监督干部、行使民主权利的权力机构。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二条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六条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三年至五年。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组成。其中,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一般不得超过职工代表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有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的企业,职工代表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女职工和劳务派遣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公有制企业中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通过民主选举,组成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内部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一种制度。它是中国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办好社会主义企业。第五条 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第六条 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第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程序:1、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职工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即可宣布开会。开幕词应简要讲清本次大会的目的、意义、中心议题和主要任务。此后宣布大会议程。应当注意会前正式通知职工代表,企业行政方面应安排好生产、工作,保证代表的出席率。职工代表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向代表团(组)长请假。2、由企业领导人做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企业发展计划、基本建设和重大技术改造方案,有关改善职工生活福利的情况等。如工作报告已事先发给代表进行过充分讨论,可针对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作出说明。3、由企业行政有关负责人做专题议案的报告。凡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查或审议的方案,均应由行政有关负责人向大会报告,说明制定的依据、目的和具体实施办法,也可针对职工代表对议案的意见,作出说明。4、由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等向大会作出报告。5、企业工会主席就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处理的重大事项,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6、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议案分组进行讨论。同时对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和需经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酿。大会主席团成员分别参加本代表团(组)的讨论。7、各代表团(组)应指定专人认真记录职工代表的讨论发言,整理归纳后,将讨论意见向主席团汇报。8、大会发言。应安排时间让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可由各代表团(组)推选代表,在大会上陈述本团(组)讨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也可让职工代表自由发言。9、选举。根据有关决定和实际需要,选举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工代表,参加工资协商的职工代表和企业领导人等;根据大会主席团的提名,表决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的人选;表决通过其他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人员。10、对有关的各项方案和大会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表决。11、致闭幕词,宣布大会结束。法律依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至五年。具体任期由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职工代表大会因故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应当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决定。

“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大会”有什么区别?

职工大会是全体职工参加的会议,职工代表大会是由职工大会先出职工代表参加的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多少年为一届

通常应该是5年。

职工代表大会人数要求

职工人数为1000-1500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一般应为10%左右;超过1500人的企业可适当缩小比例;不足1000人的企业可适当增加比例;100人以下的企业一般实行职工大会制度,职工工作地点分散或连续作业,不便于召开职工大会的,也可以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职工代表不得少于30人;其中一线职工应占职工代表人数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行政领导人员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其在企业职工整体结构中的比例相适应。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非规章制度合法生效的必经程序。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群众当家作主,参加企业经营决策、管理、监督干部、行使民主权利的权力机构。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其中职工代表大会于1957年以后全国普遍推行。它接受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思想政治领导,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法律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人数1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30人;职工人数1000人以上不足10000人的,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100人;职工人数10000人以上的,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150人。第八条 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代表不少于职工代表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不超过职工代表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女职工代表应当占适当的比例。第九条 职工代表在任期内,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关系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职工代表不履行职责的,可以撤换其代表职务。代表缺额由原选区及时补选。撤换或补选程序由职工代表大会确定。

职工代表大会人数要求

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法律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的构成:职工代表以科室、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本院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职工代表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代表构成,一般占全院职工总数的10%-1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5%,青年职工、女职工和民主党派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医院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和医院工会委员会委员一般应为职工代表,但须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由职工选举产生。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职工代表人数有哪些规定

根据相关的规定,召开职工大会对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如下:(一)企业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  企业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是指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与企业职工人数之比.确定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比例必须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只有比例定得适宜,才有利于职工代表开展活动,更好地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比例定得过大,开会脱产人数太多,势必影响生产;比例定得过小,则不利于全面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不利于集思广益.根据一些企业的实践,职工代表的人数一般占职工总数的5%-20%为宜.大型企业职工人数多,其职工代表的人数比例可小于5%.实行厂、车间、班组三级民主管理的企业,车间职代会职工代表的比例,一般占车间职工总数的15%-20%.这只是就一般情况而言,具体确定多大比例适合,则要看企业的实际需要.  (二)企业职工代表的构成  企业职工代表的构成是指代表中各类人员所占的比例.企业职工代表应具有广泛性、代表性,但工人代表应占主体.《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有工人、科技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其中工人代表一般不得少于职工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企业和车间、科室行政领导干部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以上规定表明,在职工代表构成中普通职工代表须占多数,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保证工人的职代会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工人代表参政议政的作用,充分反映占企业职工大多数的工人群众的意愿,使职代会切实成为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此外,随着企业现代化程序的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人数增加、地位作用增强,为了吸收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可以在企业或者车间范围内,经过民主协商,推选一部分职工代表.至于青年职工或女职工多的企业,应适当增加其职工代表的比例.  根据有关规定,职工代表是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的,因此,在选举代表时,就应当恰当地分配职工代表的名额,提出各选举单位各类人员的限额,以使企业选出的职工代表构成合理,各类人员都保持有适当的比例.当然也要注意不能因此要求职工选举他们不愿选的人当代表.

如何加强新形势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

如何加强新形势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和完善,我国的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关系已呈现出多样化。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多元投资主体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确立和完善,对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并且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职代会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应对变化,适应新形势、新体制的要求,使职工代表大会这一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得以坚持和不断发展,是当前我们应积极思考和努力探索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坚持职代会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20多年来,职代会制度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实施这一制度,不仅使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得以实现,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得到贯彻落实,同时也加强了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科学管理,促进了企、事业单位的发展。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企、事业单位产权制度的改革、政府资金投入不足、利益分配的矛盾等,在落实职代会制度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 (一)职代会制度操作欠规范 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职代会制度正在朝着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在国家《宪法》、《公司法》、《劳动法》中,都有关于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实行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的要求。新颁布实施修改后的《工会法》也明确提出"工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的实现。"这些法律规定是坚持职代会制度的重要依据。但是,仍有不少企、事业单位在具体实施时,出现了在坚持职代会制度方面理念不清、操作欠规范的问题。 (二)职代会制度认识有偏差 尽管职代会制度在企、事业单位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特别是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在坚持职代会制度方面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问题和偏差。如:有的管理者认为,既然有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可以决定企、事业的重大问题,那么职工代表大会开不开都行。还有一部分人认为职代会是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与现行企业的组织形式、管理模式、运行机制不合拍,与现代企业制度有冲突。有的职工认为单位的重大事项都是领导定的,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只是形式主义,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有的工会工作者认为,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利,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是职工的基本政治权利,但是如何保证职工的权利不受侵犯又没有较明确的法律法规作保证。 (三)职代会制度内容形式化 职代会在国有企、事业发展史上曾经发挥过不可磨灭的作用。在改革开放的转型期,职代会作用也不容忽视,许多企、事业在改制的同时坚持了职代会制度,但在职代会制度的落实方面还存在问题。如:程序上不按规定将需要审议的文件提前发到代表手中,以便于会前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内容上以计划总结为主,以安排工作布臵任务为重点,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很容易被忽视,表决多数采取举手或鼓掌通过;形式上一年一次大会,平时则以联席会代行职代会职权,而联席会以管理人员为主,职工比例很小,也有个别企事业单位认为职代会是多余的,随便找点内容发发材料,作个报告应付了事,将职代会开成了"管理者会",失去了其应有的实际煮义。 (四)职工代表整体素质不强 近年来,由于时代的发展,企、事业单位面临的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企、事业单位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立不仅对企、事业的经营管理者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对职工代表提出了更新观念、补充知识,学习提高的要求。但一些职工代表不仅存在知识和观念需更新的问题,更严重的是他们还存在着责任心不强、参与意识差、不具备参与能力的问题。个别职工代表由于对本单位深化改革的形势缺乏正确的认识,有怨气,不满意,因此不能尽职尽责地为职工办事,更不能全心全意地代表职工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还有的职工代表认为:当前企、事业单位改制,得罪了领导将来没有好下场,不如当个"和事佬",表决就举手,通过就鼓掌。不要说代表职工,连自己都不能代表。 二、对坚持职代会制度的几点认识和体会 我们应该看到,职代会制度在20余年曲折发展中,逐步得到巩固和完善,充分显示了这种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普遍性、适应性,同时,也说明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因此,不管企、事业单位如何改制,实行哪种所有制形式,都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这一基本形式来实行民主管理。这一点不论是从法律上还是理论上,以及现实中我们都能找到其依据。 (一)法律依据。职代会制度和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力在我国的宪法和《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中都有明确规定。要求"工会依照法律法规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这些规定充分表明企、事业单位不论改制成什么形式的公司都应该坚持实行民主管理,而职代会作为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和基本制度理应建立并得到发展。 (二)理论依据。党的十五大指出:"要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要"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这些都是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和职代会制度建设的理论依据和政策依据。 (三)现实依据。市场经济、国企改革,我们国家社会主义性质没有改变。因此,只要党的基本路线不变,职工在企、事业单位中的主体地位就不能变,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必须坚持。企业和部分事业单位是市场的主体,是生产要素的提供者,它拥有自主经营和发展所必须的各种权利。在生产要素中职工所提供的劳动力是最重要的要素,没有它,资本就无法增值。企、事业单位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仅要掌握市场信息,进行科学决策,而且要有高效率的生产、高质量的产品和高度的应变能力。这些光靠企业领导者是不可能的,必须依靠全体职工共同的智慧和力量,让全体职工充分行使其民主权利,上下拧成一股绳,形成职工和单位的利益共同体,才能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反之,职工正当权利得不到保障,劳动积极性受到挫伤,企业内部矛盾将突出,企业发展就会举步艰难,企业和职工的利益都会受到影响。 三、对坚持职代会制度,发挥其作用的看法和建议 职代会制度,自八十年代初恢复以来,它与国家的改革开放同步发展,在实行民主决策、加强企、事业单位管理、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企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职代会制度确实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针对企、事业单位内外部环境发生的变化,职代会制度也必须适应发展的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的创新、不断地完善,才能具有生命力。 (一)实行民主管理是企、事业单位自身改革、发展的需要,是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最终体现着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体现着国家的文明与进步。党组织是企、事业单位中的政治核心,应对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负责,为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为职代会制度的落实提供坚强保证。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者是落实职代会制度的"第一执行人"应处理好个人行使决策权、指挥权与职工民主参与权的关系。增强自律意识、民主意识,自觉接受职工的监督,主动支持职工参与企业的管理,为职代会的召开创造条件。 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应在认真抓好职代会制度,日常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和形式。进一步完善职代会制度,并在制度的落实上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使其发挥应有作用。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及广大职工的支持,避免出现工会组织"自弹自唱"的局面。 (二)职代会制度建设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得到发展。实践证明,改革给职代会制度带来了许多新机遇。近年来,通化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为适应单位改革改制的需求,不断充实、丰富了职代会的内容;为确保职代会闭会期间职工的知情权得到落实,实行了院务公开;为充分发挥职代会民主参与医院管理的作用,提高职工代表的整体素质,加强了职工代表的培训等等。但是,作为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职代会自身制度有的需调整、有的需充实、有的需重新设立。 (三)提高对职工依法参与企业民主管理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企、事业单位坚持职代会制度是落实党的依靠方针,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企、事业单位经营决策民主化的客观需要。职工中蕴藏着极大的聪明才智,他们是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的主体,对经营决策的可行性有着充分的发言权。重大决策提交职代会进行审议讨论,是发掘群众智慧,调动群众积极性,实现决策民主化的重要体现。职工是经营决策的实践者,通过他们的实践才能使经营决策得到有效的落实。如果职工对单位的经营管理、经济活动,重大决策不了解、不清楚、不理解,就会出现不主动、不积极、不支持,就会使企业的经营方针、发展战略、重在决策无法为之。 (四)提高职工代表的整体素质是确保职代会发挥重要作用的当务之急。职工代表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是职工中的先进分子,受职工的委托参与单位的决策和管理,代表职工行使民主参与权力。这就要求职工代表要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群众威信,具备参与单位管理能力的基本业务水平。分析通化市第三人民医院职工代表队伍情况,感到整体素质是好的,但在新的形势下,仍面临着深入学习、转变观念,更新知识、提高素质的任务。党政工组织要为这支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创造条件,提供机会。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书是否需要所有到会代表在上面签字?

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都没有通知我,都不知道职工代表怎么选出来的,留守人员都说不清楚,我仍然属于下岗职工。。现在企业有资产。。部分土地被国家征用。请问我拥有什么权益?

职工代表大会的特征

1、职工代表大会有法定的权威性。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权力是法律赋予的(《工会法》《工会企业法》),具有一定强制力和约束力,从而保证了广大职工在企事业单位中的主人翁地位。2、职工代表大会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全体职工选举产生的,来自各个方面的代表所组成的。这种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使它比其他民主管理形式有着更坚实的群众基础。3、职工代表大会有一套完整严密的组织制度和组织体系。职代会把民主集中制作为根本组织原则,始终体现着大多数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企事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内容是什么?

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党建工作、企业发展、文化建设、生活福利和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明确规定,职代会共有五项职权:——审议建议权:听取和审议厂长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机会。几倍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查同意或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评议监督权: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选举(厂长)权: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工会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区别

不是一回事,职工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都是职工代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参加会议的都是工会会员代表,会员代表可以是职工代表,但是职工代表,不一定是会员代表,会员代表的范围要小些,只限于工会会员。

职工代表大会应该如何表决?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职代会表决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职代会表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群众当家作主,参加企业经营决策、管理、监督干部、行使民主权利的权力机构。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二条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六条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知情权,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审议、建议权。听取和审议企业领导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决权,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查同意或否决企业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决定权,对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的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企业职工集体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房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选举权,对经营者、职工董事、监事和集体协商代表等的选举权。依法选举和更换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督权,对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评议、监督各级行政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职工代表大会如何产生

根据企业的职工人数和行政单位的设置状况,确定职工代表的总数及名额的分配办法,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班组或分厂、车间划分选区,制定具体选举办法。职工人数为1000-1500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一般应为10%左右;超过1500人的企业可适当缩小比例;不足1000人的企业可适当增加比例;100人以下的企业一般实行职工大会制度,职工工作地点分散或连续作业,不便于召开职工大会的,也可以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职工代表不得少于30人;其中一线职工应占职工代表人数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行政领导人员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其在企业职工整体结构中的比例相适应。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什么?

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公司在依法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同时,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公司、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1、职工代表大会有法定的权威性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权力是法律赋予的,具有一定强制力和约束力,从而保证了广大职工在企事业单位中的主人翁地位。2、职工代表大会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全体职工选举产生的,来自各个方面的代表所组成的。这种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使它比其他民主管理形式有着更坚实的群众基础。3、职工代表大会有一套完整严密的组织制度和组织体系职代会把民主集中制作为根本组织原则,始终体现着大多数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企事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由哪个部门负责筹备。谢谢

工会。

企业工会制度中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青年职工代表应占一定比例怎么理解?怎么定比例?

从目前国内主体最多的非公企业实施的职工代表大会来看,一般100人左右的非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100人以下实行职工大会制度。 制定职工代表选举办法:根据企业规模和职工总数确定职工代表人数,按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状况确定选区及名额分配的方案。以选区为单位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候选人的差额比率一般为20%。职工代表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者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的人数和比例:百人以上的企业职代会,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一般为5%至35%。通常5000人以上的,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250人;1000人左右的,职工代表一般不少于100人;一百人以内的,职工代表最低不得少于30人。 职工代表的构成:职工代表中,直接从事生产、科研、经销(包括班组长)的代表数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50%;从事一般管理和专门业务等人员的代表数为代表总数的30%;中层正职以上行政管理人员代表数不得高于代表总数的20%。代表中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适当比例,一般在10%左右。希望能帮到你。

职工代表大会如何换届选举

选举前要确定几名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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