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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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哪些实施措施

《土地管理法》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遵循以下原则:(1)保护耕地和控制建设用地的原则。保护耕地与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目前,城市、集镇和连队盲目扩张是造成耕地减少的重要原因。要保护耕地,就要严格控制城市、城镇和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要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认真审核当地城市和村庄的人口规模和人均用地指标。在此基础上,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并通过土地利用分区,将各类建设用地区体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同时,划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一般耕地区,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2)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原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中,要认真分析城乡各类用地特别是建设用地的潜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点用地人均用地大,超过150平方米,现有农村居民点整理复垦潜力很大。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农田中不同程度地分散着一些闲散地、废沟塘、取土坑等。据调查,通过农村土地整理,可增加5-10%的耕地。要通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和加强土地开发整理,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3)统筹安排用地的原则。人多地少、土地资源不足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而土地又具有多种功能和用途,各行各业的发展都需要用地。因此,在安排土地利用时,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在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不仅要注意协调建设用地与农用地之间的矛盾,还应统筹安排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用地,协调好农、林、牧、渔各业之间的土地利用矛盾。同时,还应考虑土地资源综合利用问题,即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与保护之间的统筹协调问题。(4)可持续利用的原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要加强耕地保护,保证必要的耕地面积,这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确定耕地开垦的范围时,要充分考虑开垦活动带来的环境影响,避免因耕地开垦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不利影响。划定耕地开垦区时,要注重生态保护。对已经开发利用但利用不合理或不充分的土地,要提出整治措施。要划定重点土地整理区,以便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率。坚持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条件下进行土地开发和土地整理,使土地得到高效利用和持续利用。(5)耕地占补平衡原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要体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原则。耕地占补平衡不仅是指标上的平衡,还应在土地利用分区上得到反映。一是要划定足够面积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一般耕地区;二是要划定与耕地占用相匹配的耕地开垦区和土地整理区,保证占地者能够开垦或整理出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

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行政区域分为国家、省级、地(市)级、县(区)级和乡(镇)级共五级。各级规划自上而下逐级控制,组成一个完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1)国家和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这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高层次的政策性规划,主要任务是从区域资源配置、人口增长、经济布局和环境整治的要求出发,综合研究提出各类用地供需总量平衡指标,协调全局性的重大用地关系,提出不同类型地区土地利用的方向、目标和政策,确定土地开发、整治和保护的重点地区,并将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分解到下一级政府,为国家或省级土地资源利用的宏观调控和社会经济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2)市(地)级规划。它是由省级规划向县级规划过渡的中间层次,其中,市(地)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仍属于政策性规划的范畴,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属于管理型规划。市(地)级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省级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进一步研究分析市(地)域土地的供需情况,综合研究提出各类用地供需总量指标,提出各地域土地利用的方向和管理措施,重点确定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处理好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整治的关系,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重点地区,并将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分解到县级政府,为全市土地资源利用的宏观调控、管理和社会经济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市(地)级规划作为一级较大区域的规划,要注意处理好本地区与周边地区在中心城市职能、产业结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上的分工与协作关系。(3)县(区)级规划。它属于管理型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县级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市(地)级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研究各类用地的规模和布局;重点确定耕地、土地开发整理和城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布局,划定各类土地用途区,为利用土地和审批各类土地利用项目提供依据。县级规划要体现定性、定量、定位、定序的要求,其总量控制指标应落到实处,尤其对于城镇用地,不仅要有全县(市)的城镇用地总规模控制,而且要有每一个城镇的控制指标。在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方面,县级规划要具体确定重点项目的类型、时序、规模和范围。(4)乡(镇)级规划。它处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的最低层,属实施型规划。乡级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县级规划的要求和本乡(镇)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综合研究和确定土地利用的目标、发展方向和各类用地指标,进行土地用途分区,落实每一块土地的具体用途和限制条件,重点安排好耕地、生态环境用地及其他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用地,确定村镇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乡级规划重在定位落实,要以规划图为主,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

法律分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点是严格控制城市、集镇和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占用。各级政府要认真确定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等重要用地指标,并通过土地利用分区,落实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不减少。转自环(2)提高土地利用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要认真分析城乡各类用地,特别是建设用地的潜力,在此基础上严格控制城镇、村庄用地指标,促使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编制,并认真听取各产业部门和各地区意见,统筹安排农、林、牧、渔、建等各业用地,在各区域间合理配置土地资源。(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要认真贯彻土地可持续利用原则,合理安排土地开发、整理规模与布局,对生态环境脆弱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等要切实加以保护,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土地退化现象的发生。(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补充耕地相平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要体现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平衡。这不仅是指标上的平衡,还应在土地利用分区上得到反映。法律依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第一节 指导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指导方针,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宏观调控,落实共同责任,注重开源节流,推进科技创新和国际合作,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严格保护耕地。按照稳定和提高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立足解决农村民生问题,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节约集约用地。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立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合理控制建设规模,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努力转变用地方式,加快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防止用地浪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统筹各业各类用地。按照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要求,立足形成国土开发新格局,优化配置各业各类用地,引导人口、产业和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土地生态建设。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立足构建良好的人居环境,统筹安排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促进生态文明发展。强化土地宏观调控。按照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立足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增强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在进行规划符合性审查时,一般需要通过对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或位置判定,将有关位置判断或位置坐标数据套合到相应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上,对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标示的规划地类,与土地实际用途比较,以判定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是否占用基本农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什么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含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和布局。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分为五级规划,分别为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我、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二是提高土地利用率;三是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四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五是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我国到目前为止,共进行过两次大的土地规划编制,一次是国家土地管理局刚刚成立扣不久,1989年开始制定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二轮规划是从1997年开始制定的,目前正在进行编制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由于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农业大国,人均耕地面积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粮食安全问题。据统计数据显示,近7年我国的耕地总数减少了近1亿亩,目前全国可耕种的耕地面积约为18亿亩,并且有很大比重的耕地分布在不利于农业生长的高原山以上严峻的形势,实行了全世界最为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保护耕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等。 上述文章为您介绍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的基本内容和编制原则,了解这些 法律知识 为您进行生产生活活动时合理选择土地提供了重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由国务院确定,一般为15年,在制定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未来发展的趋势进行适应性评估,可以为日后的农业,工业,建筑业,商业经济等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几级?

文/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 刘保军律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国家、省、市、县(市)、乡(镇)五级。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国务院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制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其他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有哪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1、明确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针  国务院批准的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基本方针是: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2、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通过充分协调和综合平衡,提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方案,即确定规划目标年各类土地面积和布局。其中,耕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开发整理新增耕地面积、城镇用地面积5项为控制性指标。  3、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根据法律法规,制定配套的、切实可行的政策及措施,保障规划的实施。通常的实施措施包括:制定年度计划、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严格农用地转用审查、严格城市、镇、村建设规划审查,指导农业结构调整。

什么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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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分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第十七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

法律分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七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  (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

简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步骤。

1、土地利用现状分析2、土地评价;3、土地利用预测;4、土地利用战略研究5、土地利用分区;6、土地利用规划方案编制;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和实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

(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①省级、省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审批;②除此之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省政府批准,其中,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政府授权设区市的市政府批准;③浙江省省级及杭州市、宁波市、台州市等长三角城市均需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其他市级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省政府批准(报批土地占用基本农田的乡镇规划报省批准,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报本级地级市批准);④设区的城市郊区的乡镇(包括街道办事处、农场)、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和省政府确定的中心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省的批准,其他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一)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四)统筹安排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用地,满足乡村产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合理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限是多长

10~15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期限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期限相协调,一般为10~15年,同时适当展望长远的土地利用。在规划期限内,应作出近期土地利用安排,期限一般为5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第二十五条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根据国家的发展方针,制定区域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则是专门针对农业用地的规划,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中国的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资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是是相辅相成的,协同发挥作用。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的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依据和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是:   (1)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如《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及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技术规程》等。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及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3)当地土地利用状况、土地供给能力、土地需求状况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是: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2)提高土地利用率。   (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相平衡。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宏观土地利用规划,其包括的内容有(一)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二)规划背景与土地供需形势分析;(三)土地利用战略;(四)规划主要目标的确定,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安排等;(五)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节约集约用地的优化方案;(六)土地利用的差别化政策;(七)规划实施的责任与保障措施。总规土地利用与土地使用的关系是什么①土地使用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核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空间范围是整个区域,以保护土地资源为主要目标,城市总体规划侧重于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土地使用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核心)②城市总体规划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宏观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除了土地使用规划内容外,还包括城市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及空间布局等内容,这些都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宏观依据。③两者有着共同的规划对象,都是对一定时期,一定区域内土地的利用或使用进行的规划,但内容和作用上不相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15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各级行政区域内,根据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对今后一段时期内(通常为15年)土地利用的总安排和布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内容,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土地资源,统筹各类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依据包括:(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础,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是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为实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土地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目标和土地利用布局,应当服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2)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考虑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主要包括:一是要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从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利益出发,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保持耕地总量稳定的前提下,反映地方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需求;二是落实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要求,对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进行优化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三是要充分考虑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促进形成山水林田湖草矿海“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区域统筹、综合治理”的保护格局。(3)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充分考虑本地土地供求状况,立足于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不足的国情,充分考虑土地供应能力,在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决定建设用地供应数量和时序,以土地供应制约和引导各项建设的用地需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土地等级每六年调整1次。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十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当坚持规划先行。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继续执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特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以下几个特征:   (1)综合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象是一定区域内的全部土地,而不是某一种用地或某一局部土地,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综合各业对土地的需求,协调土地供需之间和各业之间的用地矛盾,调整用地结构和布局,使之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环境的需要。要综合协调土地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各个方面,以耕地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为中心全面安排。   (2)长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都在10年以上。为了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逐步消除过去遗留下来的不合理利用土地的后果,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土地保障,都需要有一个长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战略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从宏观入手,着重解决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联系的具有全局性、长远性重大土地利用问题。如耕地保护问题,是涉及中华民族生存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4)强制性。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下级规划应当服从上级规划,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规划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规划的控制指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即国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对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什么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法律主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范围广,内容丰富,不同级别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于区域差异和级别不同,而侧重点和内容深度不同。但一般来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通过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和评价,提供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分析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和布局,找出土地利用变化规律,在此基础上归纳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中反映出的土地利用特点和土地利用问题,分析规划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因素,分清轻重缓急,提出规划要重点解决的土地利用问题。 (二)土地供给量分析:科学地评价土地质量是编制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在编制规划时应当充分运用土地质量评价资料。在土地质量评价基础上,对区域建设用地(城镇、水利、交通、特殊用地等)利用潜力和农业用地(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面)利用潜力进行测算。同时对未利用地的分布、类型、面积进行分析,评价未利用土地适宜开发利用的方向和数量。 (三)土地需求量预测:依据区域国民经济发展指标,土地资源数量、质量、自然和社会条件,由各用地部门提交规划期间用地变化预测报告和用地分布图,并对预测进行必要的分析和校核,对区域建设用地需求量和农业用地需求量进行具体预测。 (四)确定规划目标和任务:在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和土地供需预测的基础上,拟定规划的主要任务、目标和基本方针。 (五)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根据规划目标和用地方针,对各类用地的供给量和需求量进行综合平衡,依据土地利用调整次序和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的步骤与方法,合理安排各类用地,调整用地结构和布局。统筹协调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整治措施,拟定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方案,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方案,以及区域土地结构调整方案。根据区域土地利用调整指标和规划分区,结合区域土地利用现状、土地资源潜力和经济发展目标,在与部门规划相衔接的基础上,分解下达下一级规划各类用地的控制性指标,为编制下一级规划提供依据。 (六)土地利用分区:通过土地利用分区与土地利用控制指标相结合的方法,把规划目标、内容、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及实施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土地利用分区,有利于规划的实施。省级以上规划的土地利用分区,提出各区土地利用的特点、结构和今后土地利用的方向及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主要措施;县级以下的土地利用分区,提出土地利用的具体用途,制定各分区土地利用管制规则;市(地)级规划分区可结合具体情况,参照省级或县级规划要求进行。 (七)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而又十分艰巨复杂的规划,要实施这一规划,必须有相应的政策措施作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要根据实现土地利用目标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的要求,提出相应的实施政策和措施,包括法规、行政、经济和技术措施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各级行政区域内,根据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对今后一段时期内(通常为15年)土地利用的总安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第二十一条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尽量少占农用地。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中进行燃气工程规划时,须完成哪些工作

城市规划的专项主要包括:综合交通、环境保护、商业网点、医疗卫生、绿地系统、河湖水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下空间、基础设施、综合防灾等。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必须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同步进行,严格按照总体规划的内容要求开展工作,各项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文本、图纸和说明书,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部分一并审核。同时,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单独编制有关专项规划,将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

休闲农业规划,休闲农业总体规划,休闲农业园区规划规划设计内涵?

农业规划,特别是县市、镇农业总体规划,应从城乡统筹、村镇体系,区域发展特色角度分析研究,统筹区域产业发展基础、生态环境、资源环境等情况,统筹考虑农业的发展定位、项目选择,以农业产业发展为主体支撑条件,以农业科技、农业效益为目标,以农业产业布局、协调村镇空间布局;统筹合理安排各产业功能片区,合理承接城市功能辐射带动,合理安排迁村并点或就地城镇化发展路径,合理配套产业发展设施等内容。规划构建农业村镇一体化的发展体系。(来源:中农富通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观点)。休闲农业规划可以是县、镇域范围城乡统筹规划的专项规划。但城乡统筹规划是对城镇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做的总体管控规划。中农富通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认为休闲农业村镇一体化规划是城乡统筹规划的基本方式之一,其核心是是合理管控生态环境、居住环境、产业发展空间;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定位,协调各类产业发展内容;合理统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产业配套设施;合理植入与发展现代科技产业,创新工业型农业;合理确定各类生态空间,合理确定农业休闲业态方式,历史文化保护的发展与保护内容等等。总之农业村镇一体化是农业产业发展本底下的创新科技农业发展支撑的关键。

住建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改革15个全国试点城市哪些

内设机构 (一)办公厅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信访等工作;按照国家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二)法规司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和部门规章;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三)住房改革与发展司(研究室)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编制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起草综合性文稿。(四)住房保障司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承办中央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五)城乡规划司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承担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承担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制定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实施。(六)标准定额司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定额、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拟订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拟订部管行业工程标准、经济定额和产品标准,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拟订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七)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国房屋权属信息系统。(八)建筑市场监管司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认定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九)城市建设司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等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承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十)村镇建设司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十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十二)建筑节能与科技司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十三)住房公积金监管司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十四)计划财务与外事司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管理部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直属单位、部管社会团体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国际交流合作和外事工作。(十五)人事司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及机构编制管理事项;组织制定行业职业标准、执业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称标准;按规定承担组织拟订高等院校建设类专业的教育标准和评估标准。(十六)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十七)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以上来源:住建部)

经批准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几年内不得修改

“经批准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5年内不得修改;因国家或者省级重点工程建设需要修改的,应当报国家林业局同意。”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风景资源,发展森林生态旅游,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管理,适用本办法。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依照《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条 国家林业局主管全国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国家级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级森林公园经营管理机构配备管理和技术人员,负责森林风景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第五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的主体功能是保护森林风景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普及生态文化知识、开展森林生态旅游。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经营应当遵循“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协调发展”的原则。第六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是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经营和监督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从事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经营。第七条 国家级森林公园应当自批准设立之日起18个月内,编制完成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国家级森林公园合并或者改变经营范围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修改完成总体规划。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10年。

经批准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几年内不得修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制定并报批实施,实施中如需修改,必须重新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一般来说,经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其修改周期需要在多年以上,具体时间一般由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在修改前,需要进行前期的研究与调查,并征求相关部门、、公众等意见,经过科学论证后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修改。总之,在规划修改前,需要经过严格程序和科学论证,确保修改后的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同时保护生态环境,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城市规划法规辅导之总体规划文本的内容

总体规划文本的内容 一、总则 说明本次规划编制的背景、目的、依据、原则、规划年限、规划区范围。 二、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阐明城市化的发展水平,人口和产业布局调整和发展战略, 城市与区域之间的关系,有关城镇发展的技术政策,城乡协调发展的政策,城镇体系分级、定位、定性、定规模,区域性交通设施、基础设施(水资源、电力、通信方面),区域性社会设施(重点在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市场体系方面),环境保护以及自然生态重点保护范围和风景旅游区的总体布局等。 三、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城市建设的基本目标 预测规划期内经济发展水平,国内生产总值目标,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一、二、三产业的发展要求和比例关系调整目标。明确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公共安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发展目标。明确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相配套、相协调的城市建设目标。 四、城市性质 根据城市所处的区位条件、资源特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以及行政建制等因素,确定城市的性质,规定城市的主要职能和发展方向。 五、城市规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城市的资源条件,分析人口的自然增长和迁移增长的实际状况,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发展趋势,预测规划期内的人口规模,提出对人口发展规模进行控制与引导的政策。根据城市人口规模确定城市用地规模。 六、城市总体布局 阐明城市空间布局调整与发展的总体战略,确定城市用地布局原则、布局结构与布局要点,明确城市居住、公共设施、工业、仓储等各项用地的布局调整与发展原则(总体规划层次的分级、定位、定性、定规模)。 七、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明确城市交通发展战略与发展目标,分别提出城市对外交通(港口、铁路、机场、高速道路、对外公路、长途客货运站、管道运输等)、城市道路交通(城市交通结构、道路网系统、主要交叉口、停车场、广场、公共交通、轨道交通等)的规划建设要求。 八、居住社区建设 根据人口规模和居住水平提高的要求,确定住宅建设的标准、规模、布局,旧区改造和新区建设的方针,居住社区组织的原则,配套建设的要求以及相关开发建设政策。 九、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明确城市绿地系统,绿地分类与规划要求(以公共绿地规划为重点),分别提出规划期内城市近远期绿地指标(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绿地、人均公共绿地指标水平)的规划要求。 十、城市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分别确定城市给水工程(用水标准和总用水量、水源、水厂、供水管网规划)、排水工程(排水体制、污水排放标准、污水量、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雨水规划)、供电工程(负荷、电量、电源、电网、变电站、电力线路及走廊规划)、通信工程(收发信区、微波通道、光缆通路、电信线路、邮政设施、电话普及率及函件量、广播电视规划)、燃气工程(气源与供气形式、供应规模、储气站与气化站、管网规划)、供热工程(热源与供热形式、采暖指标与供热负荷、管网规划)、环卫工程(规划原则与目标、垃圾量与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公厕布局、垃圾处理厂与环卫设施规划)等市政工程专业规划的要求十一、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阐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目标,确定环境质量规划控制标准(大气、水、声等),提出改善治理或保护环境的措施(环境功能分区,大气、水、噪声、固体废弃物污染的控制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 十二、城市防灾规划 分别确定城市防震减灾(规划目标、设防标准、疏散场地通道、生命线系统保障、次生灾害防止规划)、城市防洪(防洪标准,设防范围、工程措施)、城市消防(规划目标、消防标准、消防措施)、城市人防(人防规划原则和人防标准、人防工程措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要求以及其他防灾规划要求(不良地质灾害、公共安全等)。 十三、城市历史环境保护规划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要阐明城市历史文化的价值和特色,提出保护的目标和原则,确定保护的内容、重点及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和规划建设的要求。对一般非历史文化名城也要保护好现有的历史文化遗存(文物古迹、历史街区及风景名胜等),对旧城格局和重要历史地段提出具体的保护规定。 十四、旧城(老城区)改建与更新规划 明确旧城区改建原则(标准与容量、保护与更新),提出改建措施、对策及步骤(用地结构调整、交通、市政环境综合整治)。 十五、城市景观及风景旅游规划 明确城市景观规划原则与目标,提出城市景观风貌和特色的宏观控制和引导(城市整体景观形象特色、城市景观带、景观轴、主要景观节点、特殊景观地区、城市街道、建筑景观特色)的规划要求,明确城市风景区保护与旅游规划原则与目标,提出风景区保护的具体措施,提出旅游规模(游客总量)、旅游线路、旅游接待设施的规划原则,以及旅游产品开发要求。 十六、郊区规划 阐明郊区规划原则、目标、范围,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总体策略,提出农副食品生产基地(蔬菜、畜牧业、果品、林业、水产)、重要市政基础设旗(郊区水、电、路、气、市政公用配套设施)、乡镇建设(小城镇、乡集镇、农村居民点、乡镇企业与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要求,提出绿色空间保护(基本农田、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城市环境景观生态林地与非建设地区)的控制要求。 十七、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阐明近期建设规划原则与目标、重点、范围,提出近|考试大|期城市人口、用地规模与土地开发投放量的规划;提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区住宅、环境与绿化、公共服务设施、旧城更新改造的建设规划要求;提出重点项目投资估算。 十八、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提出城市远景发展方向与空间结构,远景发展的对策措施。 十九、实施规划的措施 提出城市规划立法,公众参与,规划管理,总体规划与近期、局部建设的协调,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产业化经营等的措施与体制改革的目标,以及其他实施规划管理的政策建议。 二十、附则 明确文本的法律效力、规划的解释权以及其他(规划执行时间等方面)要求。 二十一、附表 一般包括城市总|考试大|体规划用地汇总表、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城市干道一览表、历史街区保护表(历史文化名城)等。

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市政基础设施规划不包括什么层面的内容

周边其他市县域。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市政基础设施规划不包括周边其他市县域层面的内容,包括中心城区、市县域、城市规划区。市政是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是指在城市区、镇乡规划建设范围内设置、基于政府责任和义务为居民提供有偿或无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

现代农业产业园总体规划方案

第一章 规划纲要:概要说明规划名称、区域范围、规划规模面积、总体目标、规划年限、主要内容、建设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等,同时简要说明园区建成后,所能发挥的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第二章 背景及必要性:主要说明园区建设的政策背景,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阐述园区建设对“三化同步”产生的推动作用,及对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及提高农民收入所产生的积极作用。第三章 建设条件及现状:阐述园区的地理位置、自然资源及社会经济等条件;对园区主导产业发展现状,企业或经合组织参与程度,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应用等现状进行准确分析和客观评价。第四章 市场分析:简要分析园区产品的目标市场和消费定位,为园区建设提供方向,提出切实可行的园区产品销售方案。第五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重点说明园区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发展定位及发展目标。第六章 规划方案说明园区全面规划和总体布局,明确规划主要建设内容,确定规划功能分区。第七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现行市场价格,估算园区建设总投资,按照规定比例,完成资金筹措,并说明分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第八章 项目组织管理与运行主要阐述在园区建设及运营过程中,组织管理机制、运行保障措施及政策支持。第九章 社会、 经济效益评价初步估算出园区实施的财务评价,分析其实现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建议你可以看看相关案例:马鞍山市现代农业发展总体规划;安徽利辛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园总体规划;安徽省毫州市涡阳县粮食产业现代农业示范区总体规划;安徽滨湖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总体规划。

景区总体规划有哪些内容和要求?

概念规划/概念设计:为各种旅游项目提供客观的全局性的发展政策与设想。总体规划:对各类旅游项目的长远发展作出规划纲要安排,对旅游区的近期发展布局和重大建设项目作出短期规划。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总体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区内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它规划管理要求,为区内一切开发建设活动提供指导。在旅游景区规划设计之前,我们应该先了解景区规划包括哪些内容,再确定景区规划的基本步骤。了解景区资源、开发景区、旅游景区产品设计、旅游经营管理等内容,有针对性的进行规划建设。作为中国旅游规划界的龙头企业,巅 峰智业的业务也随之持续发力,屡创佳绩。

风景名胜区应当自设立之日起( )内编制完成总体规划。A.1年B.2年C.3年

【答案】:B《风景名胜区条例》第14条规定,风景名胜区应当自设立之日起2年内编制完成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20年。

风景名胜区应当自设立之日起几年内编制完成总体规划

2年内第十四条 风景名胜区应当自设立之日起2年内编制完成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20年。 第十五条 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核心景区和其他景区的不同要求编制,确定基础设施、旅游设施、文化设施等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与规模,并明确建设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条件。第十四条 风景名胜区应当自设立之日起2年内编制完成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20年。 第十五条 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核心景区和其他景区的不同要求编制,确定基础设施、旅游设施、文化设施等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与规模,并明确建设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条件。第十四条 风景名胜区应当自设立之日起2年内编制完成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20年。 第十五条 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核心景区和其他景区的不同要求编制,确定基础设施、旅游设施、文化设施等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与规模,并明确建设用地范围和规划设计条件。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内容?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分为规划纲要和总体规划两个阶段。1.风景名胜区规划纲要的任务是研究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问题,结合当地的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极其其他相关规划,根据风景区的自然、历史、现状情况,确定发展战略布置。风景名胜区纲要的主要内容:(1) 进行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与评价,明确风景资源价值登记,保存状况以及风景名胜区主要存在问题。(2) 分析论证风景名胜区发展条件(优势不足),确定发展战略。(3) 拟定风景名胜区发展目标,包括资源保护目标、旅游经济目标和社会发展目标。(4) 论证并原则确定风景名胜区性质、范围(包括外围保护地带)、总体布局以及资源保护、利用的原则措施。2.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任务是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纲要,综合研究和确定风景名胜区的性质、范围、规模、容量、功能结构、风景资源保护措施,优化风景名胜区用地布局,合理配置各项基础设施,引导风景名胜区健康、持续发展。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内容包括:(1) 根据地形特征、行政区规划和保护要求,划定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包括外围保护地带。(2) 确定风景名胜区规划性质、发展目标、规模容量。(3) 分居风景名胜区功能分区,确定土地利用规划,进行风景游赏组织。(4) 确定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规划,明确保护措施与要求。(5) 确定风景名胜区天然植被抚育和绿化规划。(6) 确定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设施规划。(7) 确定风景名胜区基础工程规划,包括道路交通、供水、排水、典礼、电信、环保、环卫、能源、防灾等设施的发展要求与保障措施。(8) 确定风景名胜区内居民社会调控规划、经济发展引导规划。(9) 制定分期发展规划。(10) 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提出措施建议。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  )年。

【答案】:B综合考虑风景游赏、游览设施、居民社会的协调发展以及风景名胜区自身发展规律与特点的基础上,对五年近期规划期内的保护和建设项目作出合理的安排,并提出初步的项目投资估算。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20年,编制的具体要求可参照《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鳊制审批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报批管理规定》。

城市总体规划的评估报告该怎么写?

项目评估报告的内容  一、必要性。必要性评价又称背景分析,即分析项目在科学研究和经济建设中的意义和地位,从而明确目标项目是否有建设的必要。它重点评估两方面: 项目的投资方向与产品的市场需求。  二、可行性。即考察项目是否具有建设的可能。  三、结论。项目评估报告的结论部分非常重要,它包括两项议题。一是要在上述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对项目是否可行作出结论;二是对可行的项目建设提出合理化的改进建议,以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或对不可行的项目指明存在的问题,为项目主办单位改进下一步的项目设计工作提供指导和参考。可百度下中工研究报告网

宁波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的总体规划

按规划,宁波市将建设一批具有较高规格和档次的竞赛场馆。其中,将主要建设和改造5个体育场,6个综合性体育馆,8~9个专业性竞赛馆;兴建一批能单独举办国际重大单项体育比赛的场馆;新建中国女排训练基地、篮球俱乐部训练基地、足球俱乐部训练基地等一批竞技体育训练场馆。同时,该市还将建设10个左右的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力争每个县(市)、区都拥有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在宁波市中心城区三江片建设20个左右居住区级体育健身场馆;在城市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内,按每千人300平方米体育设施用地面积,新建住宅小区内体育设施应与住宅区主体工程的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旧城区改建、扩建困难地段住宅区,应考虑安排社区体育设施,努力达到每千人200平方米体育设施用地面积。届时,宁波市将形成以4处市级体育用地(体育公园)为中心,以11个县(市)、区级体育设施为节点的两级网络格局。中心城区则形成“两核七心多点”的城市体育设施布局结构,其中,两核是指“西片体育中心”和“东片体育公园”,七心是指7个区级体育中心,多点是多个居住区级体育设施。据介绍,宁波市目前已经建成并使用的体育场有宁波市体育中心富邦体育场、慈溪市体育场两个。规划新建的5个体育场分别是宁波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余姚体育中心体育场、宁海体育中心体育场、象山体育中心体育场、奉化体育中心体育场。同时,结合人口、交通和山水绿地资源,在宁波市中心城区以及北部的余姚、慈溪规划两个一定用地规模的体育公园。其中,宁波市体育公园选址中心城三江片东部,占地面积约385公顷,含公园绿地。设施主要包括宁波市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棒垒球运动中心、曲棍球运动中心、重竞技训练中心、体操训练中心、武术训练中心等。    此外,宁波市还将新建6个综合性体育馆,分别是宁波奥体中心体育馆、慈溪市体育馆、镇海区体育中心体育馆、奉化市体育中心体育馆、宁海体育中心体育馆、余姚市体育中心体育馆。除了余姚体育中心体育馆在十二五期间建设外,其他5个体育馆均将在十一五期间建设。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土地资源,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城乡建设、区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第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规划编制第二章 规划编制第五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和乡(镇)五级。  村土地利用规划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六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承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原则。第七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现行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基础调查、土地调查成果资料收集、重大问题研究等前期工作。第八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土地利用现状,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要求,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国家发展战略为基础,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包括:  (一)规划背景;  (二)土地利用现状与评价;  (三)指导思想和原则;  (四)土地利用战略定位和目标;  (五)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与总体布局;  (六)规划实施措施。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是否编制,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经审核通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与所在地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步编制。第十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对涉及土地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优化、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重大问题,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专题研究和论证。第十一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部门协调机制,听取各有关部门的意见。第十二条 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征询解决方案。  对直接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划内容,应当采取公告、听证或者其他方式,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  采取公告方式听取意见的,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采取听证方式听取意见的,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程序进行。  征询、听取和采纳公众意见情况应当作为规划报送审查材料一并上报。第十三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方面专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论证,论证情况应当作为规划报送审查材料一并上报。第十四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应当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加强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水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完成,同步审查确认。第三章 规划内容第十五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评估;  (二)规划背景;  (三)土地利用现状与评价;  (四)土地供需形势分析;  (五)土地利用战略;  (六)规划主要目标,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整治安排等;  (七)土地利用结构、布局、时序安排和节约集约用地的优化方案;  (八)土地利用的差别化政策;  (九)规划实施的责任与保障措施;  (十)规划图件和图则;  (十一)规划说明以及与相关规划协调衔接情况。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前款规定的内容。

汉中市城区2030年总体规划

规划力求真正的从汉中发展的实际出发,寻求一条具有汉中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之路城乡统筹发展规划正是从宏观的高度来把握汉中市的发展进程,从大局观的角度确定合理的城乡发展战略及空间布局,进而更为准确地为汉中市的发展把脉。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照搬、不克隆,城乡统筹发展。法律依据:《汉中市智慧城市发展规划2013-2030年》第一条:简本目录:一、技术框架 二、现状存在问题 三、发展策略 四、城乡体系规划 五、产业发展规划 六、文化发展规划 七、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八、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九、基础服务设施规划十、生态建设 十一、规划总结,一、技术框架,汉中市历年工业化率,二、现状问题,(一)城乡差距大,(二)城镇化压力大,(三)区域发展差异大,(一)城镇承载力小,(二)产业就业容量小,1、城乡人均收入、消费支出差距大。2、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较大。 3、城乡收入比呈缩小趋势,但绝对差值逐步扩大。

如何选择新型城镇化总体规划单位?

咬,。你有欲望

简述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之间的关系。急求答案,谢谢

简述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之间的关系。急求答案,谢谢 城市总体规划的物件是城市 城镇体系规划属于区域规划,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镇分布与发展规划,即城市及其相关地区的规划 我国已经形成一套由国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割槽规划→城市详细规划等组成的空间规划系列。城镇体系规划处在衔接国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地位。城镇体系规划既是城市规划的组成部分,又是区域国土规划的组成部分。 简而言之,城镇体系规划属于区域规划,也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和上层规划‘,区域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都是总规的依据。 求解《城市给排水》试题“概述城市给排水系统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间的关系” 一、给水排水管道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水源,供水系统、排水系统的综合优化功能和工程布局进行的专项规划,是城市专业功能规划的重要内容。 二、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设计规模、设计年限、功能分割槽布局、人口的发展、居住区的建筑层数和标准以及相应的水量、水质、水压资料等,是给水排水系统规划的主要依据。 城市总体规划在我国城市规划体系中的定位是怎样的? 城市总体规划与发展规划(十二五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国土规划)是三大规划。其中国土规划主要是讲究要求每年耕地保有量不能少,保证保证基本农田量,实施性非常重要 。城市总体规划中区位规划中的上位规划是落实其职能(城镇性质),规模(人口用地),产业,区域性设施等比如某县(市)总体规划,而另一方面的相关规划只是起到连结作用,包括其中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联络国土规划在农田保有量上求指标,在建设用地上求规范。总的来说是相互联络,相互参考衡量在规范和指标上,但是城市总体规划更复杂深入的落实全方面,比如给排水,绿地,交通等等。 LZ的问题老师上课也问过答过,这是我一点点印象的几句话....... 1.中心区域规划的主要内容? 2.城市总体规划的任务是什么? 一、中心区域规划的主要内容 1.分析确定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 2.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3.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 4.确定村镇发展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 5.安排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他用地。 6.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 7.确定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 8.确定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9.确定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交通设施布局。 10.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确定岸线使用原则。 11.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研究特色风貌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12.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及普通商品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13.确定电信、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讯、燃气、供热、消防、环保、环卫总体布局。 14.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15.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 16.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 17.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18.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二、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 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的发展状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分配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城镇体系规划有什么重要性 城市有不同的等级,不同的等级意味着不同的分工。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国际交易成本比较低,它的主要作用是国际交易的平台。中等城市是区域的交易中心和增长极。小城市是周边集镇的交易平台,集镇是农产品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城市的等级是由市场范围决定的。中国一定要走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这是由中国的国情和所处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决定的。我们要有一系列不同等级、不同数量的城镇,形成金字塔形的城镇体系,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空间支撑。要通过合理的城镇化转移农村的富余劳动力。实现剩余劳动力的空间转移,一方面扩大了农村市场,另一方面减少农民数量,提高了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增加了农民收入。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方法。必须通过建立合理的城镇体系才能达到这个目的。合理的城镇布局有利于减少农民的迁移成本,减少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成本和农民自身的创业成本。中国要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完成五亿农村劳动力的持续转移,并同时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和完成新型工业化,必须要有效减少农民迁移成本,降低农民自主创业的门槛。在这方面,小城镇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城市与农村的发展是一种互动发展的关系,需要通过合理的城镇体系规划来实现 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哪些图纸? 交通 电力 给排水 商业圈 工业圈 居住圈 物流 资料传输 结合周边城市 哪些情形可以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许可权和程式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 (一)上级人民 *** 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三)因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五)城乡规划的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修改后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 镇总体规划与镇域总体规划有何区别? 镇总体规划是指镇街道的规划,镇域规划的镇辖区内的所有规划,包括乡村规划在里面 哪里有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详图 建设部 求:《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 规划局的网站上见过,整个一个专题都是

城市总体规划中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包括哪些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条 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先组织编制总体规划纲要,研究确定总体规划中的重大问题,作为编制规划成果的依据.第四章 城市规划编制内容  第一节 城市总体规划  第二十八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同时可以对城市远景发展的空间布局提出设想.  确定城市总体规划具体期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 总体规划纲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内容包括: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方案和建设标准;原则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  (二)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  (三)分析城市职能、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  (四)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五)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六)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  (七)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原则.  (八)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  (九)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第三十条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提出市域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其中位于人口、经济、建设高度聚集的城镇密集地区的中心城市,应当根据需要,提出与相邻行政区域在空间发展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进行协调的建议.  (二)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三)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  (四)提出重点城镇的发展定位、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范围.  (五)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原则确定市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社会服务设施,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布局.  (六)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资源管理的需要划定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应当位于城市的行政管辖范围内.  (七)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  第三十一条 中心城区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分析确定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  (二)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三)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  (四)确定村镇发展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  (五)安排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它用地.  (六)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  (七)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人口容量等).  (八)确定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九)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  (十)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确定岸线使用原则.  (十一)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研究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十二)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十三)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  (十四)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十五)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  (十六)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  (十七)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十八)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第三十二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一)城市规划区范围.  (二)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  (三)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人口容量等);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布局.  (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干道系统网络、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五)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包括: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  (六)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七)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第三十三条 总体规划纲要成果包括纲要文本、说明、相应的图纸和研究报告.  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及附件(说明、研究报告和基础资料等).在规划文本中应当明确表述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三十四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明确综合交通、环境保护、商业网点、医疗卫生、绿地系统、河湖水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下空间、基础设施、综合防灾等专项规划的原则.  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

为什么城镇体系规划对城市总体规划有指导作用

在经济体制改革中,中国十分重视发挥城市的作用,提出“要以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为中心,带动周围的农村,统一组织生产和流通,逐步形成以城市为依托的各种规模和各种类型的经济区”。而且在这种指导思想下,1983年以来,大面积推广了“市带县”和“整县改市”的行政体制。这时,市政府的管理对象已经不是单个城市,而是一个相当大区域的城镇群体,各市领导为了指导全局,客观上需要对城镇体系规划提出要求。1984年公布的中国城市规划条例第一次提出:“直辖市和市的总体规划应当把行政区域作为统一的整体,合理布署城镇体系”。1989年底中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进一步把城镇体系规划的区域尺度向上下两头延伸,明确规定“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分别编制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设市城市和县城的总体规划应当包括市或县的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为此,中国已经形成一套由国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城市详细规划等组成的空间规划系列。城镇体系规划处在衔接国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地位。城镇体系规划既是城市规划的组成部分,又是区域国土规划的组成部分。城市总体规划的制订和修订应以城镇体系规划为指导,而城市总体规划的合理部分也可以被纳入城镇体系规划。 在我国,城镇体系规划通常是指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在城市总体规划纲要阶段,即应原则确定市(县)域城镇体系的结构和布局。市域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分析区域发展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区域城镇发展战略,确定资源开发、产业配置和保护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的综合目标;预测区域城镇化水平,调整现有城镇体系的规模结构、职能分工和空间布局,确定重点发展的城镇;原则确定区域公共交通、通信、能源、供水、排水、防洪等设施的布局;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的建议。 城镇体系规划要达到的目标是通过合理组织体系内各城镇之间、城镇与体系之间以及体系与其外部环境之间的各种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相互联系,运用现代系统理论与方法探究整个体系的整体效益。 目前,我国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共分为四级,分级管理,逐级审批,分域实施,它们分别为: 1、国家城镇体系规划工作:由国务院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为建设部)组织编制,由国务院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2、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通常由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负责组织编制,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或区行署,自治州、盟人民政府(通常为该级建设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由上一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4、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工作:由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人民政府(通常为该级建设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纳入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驻地镇的总体规划,依据规划法分级审批。 在明确城镇体系规划的概念、编制和审批程序后,我们在本章将着重讨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

“城乡统筹发展”与小城镇总体规划的应对

城乡矛盾历来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对主要矛盾,如何协调两者的关系,缩小彼此之间的差距,是各学科长期致力于研究的热点问题。从规划层面而言,小城镇直接面对广大乡村地域空间,小城镇总体规划是协调城乡关系的最基层衔接点。因此,笔者拟以小城镇为研究对象,结合笔者参与的大量小城镇总体规划实践,在对小城镇总体规划传统思路进行剖析的基础上,以城乡统筹新发展观为指导,对城乡关系进行重新思考与界定,提出城乡发展应相互协调与融合的观点,并将其应用于小城镇总体规划中,使编制小城镇总体规划的思路与时俱进,克服传统规划产生的弊端,适应城乡发展的新趋势。   1、对象与范围的界定   1.1对象   小城镇作为乡村与城市之间过渡的载体,其不定性导致了人们对小城镇范围的理解存在分歧(目前人们只在小城镇包含建制镇这一点上取得统一认识),这些分歧主要有两方面:①是否包括小城市;②是否包括没有设镇建制的乡集镇。由于本文主要涉及到对城乡关系与总体规划的研究,我们一方面要考虑到小城镇与乡村直接联系的紧密性,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随着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工作的相继开展,总体规划中的小城镇主要是指城镇体系规划中确定的建制镇。因此,本文将小城镇界定为:对周边农村区域有确切影响的建制镇,不包括小城市及没有设镇建制的乡集镇。   1.2范围   在我国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随着乡村人口非农化和乡村地域综合化发展,以及城市发展生态化和城市地域空间的扩张,城市与农村的分界日趋模糊,城镇和农村地域相互渗透的作用增强,形成了连片的城市化区域,即城镇密集区。这些地区城镇与乡村差距不大,因而在小城镇总体规划中出现了将镇区规划和镇域规划合二为一的做法,即明确镇区规划区范围为小城镇功能区范围,覆盖小城镇的整个行政区域,如我国长三角和珠三角的一些小城镇。而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城镇与乡村的发展差距仍然比较明显,乡村相对比较贫困。本文讨论的城乡关系与小城镇总体规划主要是针对我国大量存在的城乡二元化比较明显的地区而言的,小城镇总体规划包括镇区规划和镇域规划两部分,镇区规划区为建制镇辖区,镇域规划区为建制镇行政区域。   2、传统规划思路   2.1规划特征   目前,我国小城镇总体规划主要以镇区规划为重点。在规划内容上,总体规划侧重于镇区性质与规模的确定、用地功能的组织、总体结构的布局、道路交通的组织及市政公共设施的安排等方面,涉及面比较广。镇域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村镇体系的等级、职能和规模及相应的市政公共设施规划,而对镇区与周边农村地域联系的分析和研究则深度不足。就成果而言,无论是规划说明书还是规划图件,镇区规划都要比镇域规划详尽得多。规划审批与实施也主要围绕镇区规划展开,镇政府的资金也基本投向镇区建设,镇域规划形同虚设,只是被作为总体规划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被完成,镇域规划蓝图成为镇区规划的“附属品”。镇域规划不被重视,使得总体规划对整个镇域空间资源没有起到合理配置的调控作用。   总的来说,现状小城镇总体规划具有几个特点:突出镇区规划,弱化镇域规划;与广大农村腹地结合不紧密;忽视城镇与农村的相互联系和融合。   2.2规划动因   2.2.1理论意识   结合一些学者的研究,笔者认为,现状小城镇总体规划的思路主要建立在城市化与增长极理论关于空间集聚的内核基础上。   (1)城市化集聚观。对于城市化的概念,由于人们认识角度不同而各有不同的理解。人口学家Christopher Wilson在其主编的《人口学辞典》中对城市化所作的解释为“居住在城市地区的人口比重上升的现象”。经济学家认为,城市化是各种非农产业发展的经济要素向城市集聚的过程。地理学家则认为,城市化是居民聚落和经济布局的空间区位再分布,并呈现出日益集中化的过程。社会学家则把城市化看成是人们的行为方式和生产方式由农村社区转向城市社区,并由此引起各种社会关系变化的过程。城市化指标的测度主要有三种方法:一是城镇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二是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三是城市用地比重指标等。无论是从概念上还是从测度指标上都可以看出,城市化普遍被理解为要素在城镇空间的集聚,且城镇规模越大,相应的城市化水平越高。   (2)增长极理论。1957年,法国地理学家J.Boudeville和其他许多学者一起将经济学家提出的“产业极”概念引入地理空间,他把增长极与极化空间、城镇联系起来,认为增长极是指在城镇区配置不断扩大的工业综合体,并将原来为某种推动型工业的“极”与地理空间上产生集聚的城镇这个“增长中心”相结合,提出投资应集中于增长中心,进而通过这个中心向周围地区辐射,达到区域协调发展的目的的理论。   集聚理论具有其合理的一面,然而,空间集聚理论尚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同区域推行增长极战略的效果存在差异。城乡二元化地区由于产业之间缺乏关联效应,小城镇推进型产业与当地产业无紧密联系,基础结构落后,无适宜的外部环境。因此,增长极战略不完全适合贫困的乡村地区,如要在这些地区培育小城镇增长极,就必须同时重视区域内的经济联系与空间联系,否则容易造成增长极“飞地”经济的现象。   2.2.2政绩驱使   依照我国《城市规划法》,小城镇总体规划由镇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由于受政绩的利益驱动,一些基层官员不顾发展规律,片面强调做大镇区规模,重“外延”,求“大”求“高”,不切实际盲目攀比,搞形象工程。   2.3后果与弊端   由于空间所“关心”的主体为镇区,这就导致出现了小城镇的规模过度扩张,而外围农村地区则相对不景气,城镇经济发展以牺牲农村经济增长为代价等不合理和不协调的现象。很多地方出现了“盲目”的造城运动,镇区脱离实际,规模过大,发展速度过快,出现了大量占地较多的公用设施、超规模的基础设施(如宽马路、大广场)及大型工业园区,进而导致了土地、资金等资源的浪费和闲置,农村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城乡二元化仍然突出,小城镇并没有起到规划预期中的对周边农村地域的扩散带动作用,这与总体规划的预期目标相违背。

滨州总体规划人口用地专题报告_土地总体规划

人口与用地规模专题报告 第一节 市域总人口及城市化水平预测 一、总人口及城镇体系规模现状 1. 总人口现状 2004年全市户籍总人口为368.9万人,比上年增加2.3万人,总人口占全省的4%。人口继续保持低速增长,全年人口出生率为12. 5‰,死亡率为6.2‰,自然增长率为6.2‰。 2004年总人口概况 2. 历年总人口 1990-2004年滨州市历年总人口 3. 城镇体系规模现状 2004年大中小城镇规模情况如下表。 现状城镇规模概况 二、总人口及城市化水平预测 1. 总人口预测 利用综合增长率法和线性回归分析,参考《滨州市远景规划》中人口专题(该专题对滨州市区域总人口及城市人口做了深入的分析和预测),综合确定2010年区域总人口为385万人,2020年控制在425万人左右,2030年左右人口达到最高值,约450万人,故远景总人口控制在450万人以内。 2. 城市化水平预测 滨州城市化的动力主要有三个方面:(1)经济发展迅速,工业化进程加快,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是客观规律;(2)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富裕劳动力亟须向外转移。解决“三农”问题,必须通过转移农村富裕劳动力,减少农业人口,即通过城市化的途径解决;(3)缩小城乡差距,城乡协调发展,客观要求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人口向城市集中。 本次规划确定滨州市城镇发展方针为:优先发展滨州中心城市,大力发展县级中心城市,择优培育中心镇,促进小城镇集中进愁发展,逐步提高城市化水平和质量。 在城市化方针指导下,结合各个县城总体规划,采用列举法对滨州市各级城镇规模做出分析判断,最后预测滨州市城市化水平2010年达到51%左右,2020年达到65%。详见下表。 城市化水平预测 (单位:万人,%) 第二节 中心城人口现状人口统计 一、滨城区人口现状 根据滨州市统计年鉴,2004年底,滨城区户籍人口为621966人。2003年底,户籍人口为613130人。2004年较2003年增加户籍人口8836人。 滨城区2004年户籍人口一览表 二、中心城现状人口统计 1. 现状人口统计口径 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角度来考察,城市人口应包括居住在城区内的一切人口,包括一切从事城市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活动,享受着城区公共设施的人口。这些人口常年生活在城区内,构成了城市的社会整体,是城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建设的参与者,同时又享受着城区提供的服务。城区的 滨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人口与用地规模专题报告 一些设施和物质供应及活动场所必须考虑容纳这些人口,并为他们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 基于以上原因,本版规划现状中心城人口包含户籍人口和居住或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两部 分。 2. 中心城现状建成区范围划定 规划在划定中心城现状建成区范围时为了考虑到与规划统计范围的一致,除对四环以内的主城区现状建成区进行统计外,还将滨北现状建成区、小营现状建成区纳入了中心城现状建成区。 3. 中心城现状人口统计公式 中心城现状人口=主城区现状人口+滨北现状人口+小营现状人口。 其中,主城区现状人口=主城区户籍人口+主城区居住或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 滨北现状人口=滨北户籍人口+滨北居住或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 小营现状人口=小营户籍人口+小营居住或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 4. 主城区现状人口统计 u2022主城区现状建成区范围划定① 城区现状建成区包括北镇、市东、市中、蒲城、市西、彭李6个街道办事处及开发区(原杜店镇)大部分。根据统计年鉴可知,根据2004年统计年鉴,现状建成区范围内户籍人口约30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约24.2万人。 u2022居住或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 根据滨州特点,现状居住或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包括油田的外来人口、开发区内就业的外来人口、学校就读的外来人口及其他居住就业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四部分: 油田非户籍人口:滨南采油厂众多下属单位位于现状建成区内。根据滨州市提供的数据,约有5.4万人位于四环以内(即位于规划主城区范围内)。根据这些单位所处的位置,可估计位于现状主城区建成区内的油田单位人口约有4万人。 开发区内就业的外来人口:随着开发区的建设,多个大型企业纷纷入驻,提供了众多就业岗位。根据开发区提供的资料,区内工业企业目前约有职工5万人。这些企业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企业内务工人员大多都是来自建成区外,绝大多数为农业户口。估计在开发区内就业的外来人口约有4万人。 学校就读的外来人口:由于建成区内现有中学均面向全市或整个滨城区招生,所以存在着相当一部分在建成区内就读但户口不在建成区内的学生。根据滨州市提供的资料,2003年底,建成区内中学在校生数为1.75万人。按照初中30%学生户籍不在建成区内、高中40%学生户籍不在建成区内估 算,约有0.5万外来人口在建成区内就读。建成区内现有高校4所。根据滨州市提供的数据,2004年在校生达到了5.15万人。按照10%学生户口未迁入建成区内估算,约有0.5万外来人口在建成区内就读。合计现状建成区内约有1万在学校就读的外来人口。 ① 由于本次规划中现状指2004年底情况。所以现状中仍采用2004年区划称呼。 其他居住就业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根据滨州市提供的资料,进入建成区内从事个体经营或在企事业单位务工的人员约有1万人。 综上所述,主城区现状居住就业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油田外来人口+开发区内就业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学校就读外来人口+其他居住就业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4+4+1+1=10万人。 计算可知,主城区现状非户籍常住人口约10万人。 u2022主城区现状人口计算与校核 通过计算可知,主城区现状人口约为40万人。其中,户籍人口30万人,居住就业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10万人。 为慎重起见,本规划将该数据与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进行对照。人口普查数据由于能客观反应人口分布的实际情况,与城市规划的人口统计口径较为接近,所以通常在人口统计和预测中作为依据或者参照,距今最近的普查为2000年进行的第五次人口普查。根据《滨州市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2000年,滨州六个街道办事处(北镇、市东、市中、蒲城、市西、彭李)实际人口合计为386683人,可约计为38.7万人。考虑到2000年后是滨州发展最快的时期,而且目前主城区范围增加了开发区(原杜店镇),所以2004现状主城区人口按40万计,与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较为吻合。 u2022主城区现状人口确定 根据上述统计和校核,本次规划现状主城区人口按照40万人计算。 5. 滨北、小营现状人口统计 u2022滨北现状人口 根据2004年统计年鉴,滨北非农业人口约1.8万人,全部在建成区范围内;纳入建成区范围内的农业人口约有0.3万人,现状户籍人口为2.1万人。随着滨北工业区的蓬勃发展,在滨北务工的外来人员日渐增多,约有0.9万人。 滨北现状人口按3万人计。 u2022小营现状人口 根据2004年统计年鉴,小营非农业人口约0.6万人,全部在建成区范围内;纳入建成区范围内的农业人口约有0.7万人,可知现状户籍人口约为1.3万人。随着滨印工业园等项目的建设,在小营务工的外来人员约有0.6万人;由于小营交通条件较好,在建成区内从室贸易等第三产业的约有0.1万人。 可知,小营现状人口按2万人计。 6. 中心城现状人口确定 综上所述,中心城现状人口可按45万人计。其中,主城区40万人,滨北3万人,小营2万人。 滨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人口与用地规模专题报告 第三节 中心城人口发展规模预测 一、预测方法选择 本规划中城市人口规模主要指中心城人口。中心城人口发展贵哦预测,就是在预测总人口变化得基础上,分析人口迁移转化的规律,按适合的方法预测未来城区人口发展趋势。对未来城区人口发展趋势预测,本次规划主要采用递增法预测中心城人口,并通过环境容量法及比例法来进行校核。 二、递增法预测 递增法是根据多年城区人口平均增长速度,预测今后发展趋势,确定其平均增长率预测城区人口。其计算公式为: Y=Y0(1+X)n 式中:Y ——期末城区人口数;Y 0——基期城区人口数;X ——年平均城区人口增长率;n ——预测期年限。 从上式可以看出,预测基期城区人口数和适当的年平均增长率是保证预测结果可靠的关键。 1. 人口基数的确定 由于中心城现状建成区范围内人口与规划城区范围内人口相差不大,所以人口基数采用40万人。 2. 人口增长速度预测 城区户籍人口数量的变化取决于城区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的共同作用。通过回顾一定时间内城区人口增长的情况,可以看出城区人口增长的趋势。 综合增长指一定年限内,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合计的增长,反映人口的实际变动。通常用综合增长率来表示,即一定年限内平均每年人口增长的速度。由于缺乏历年建成区人口数据,因此本规划主要通过分析历次总体规划主城区当年现状人口来预测人口变化趋势。 根据1983年版总体规划,1982年现状建成区人口为8.2万人;根据1990年版总体规划,1989年现状建成区人口为15万人;根据1996年版总体规划,1995年现状建成区人口为17.9万人,2004主城区现状建成区人口为40万人。计算可知,1983-1989年期间,年平均增长速度为9%;1990-1995年间,年平均增长速度为3%;1996-2004年间,年平均增长速度为9.3%;1982—1995年间,年平均增长速度为6%;1990-2004年间,年平均增长速度为6.8%;1982-2004年间,年平均增长速度为7.5%。可以看出,滨州主城区人口增长速度相当不均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预计未来城市人口增长速度一定时期内仍将处于较快的过程。本版规划预测随着城区规模的拓展和中心辐射能力的增强,主城区人口的增长率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得到延续。考虑到未来的不确定因素,规划提出稳速增长、高速增长两种可能,其中稳速增长为3%,高速增长为6%。根据近期、远期增长速度的不同,共可得出近期2种预测结果,远期4种预测结果。 3. 主城区人口预测 根据上述人口基数和增长率的推测,可计算出稳速增长和高速增长两种不同情况下近期、远期人口的预测规模。 主城人口预测表(万人) 从上表可以看出,近期主城区人口上下限差别不大,为48-57万人左右;远期人口65-102万人左右。这是因为预测年限越长,不确定因素较多,不同方案预测结果差异越多。考虑到滨州刚刚步入快速增长时期,在2010年前应采取高速增长速度为佳。对于远期,由于存在着众多不可预知的因素,很难准确预测。本次规划建议采用稳速增长的方案。 最终,这种考虑,预测主城区人口按55万人计算。预测主城区远期人口为80万人。 4. 滨北、小营人口预测 由于滨北、小营第二产业有一定的基础,规划将两处作为主城区外围工业组团。 考虑到近期主城区发展空间较多,各类设施配套齐全,吸引力较大,所以滨北、小营近期不会有大的人口增长。甚至会出现部分在滨北、小营工作,而在主城区居住的人。近期滨北小营主要是将在吸引现状在区内就业、区外居住的人入区居住,消除就业与居住分离的现象;同时逐步将纳入现状建成区内的村庄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 远期,随着主城区空间的饱和、人口扩张速度的下降,以及滨北、小营第二产业的发展,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将逐步增加,滨北小营的增长速度应开始加快。 根据以上分析,规划预测近期滨北、小营人口不会有大的变化,远期滨北、小营将发展到5万人。三、环境容量法校核 规划对影响城市拓展的限制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将滨城区内的非建设用地分为3类:严禁建设用地、不宜建设用地和适宜建设用地。 滨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人口与用地规模专题报告 用地评价一览表 从上表可见,适合城市发展的用地约为200km 2(含现状建成用地),完全可以容纳规划预测的人 第四节 中心城用地发展规模预测 一、人均用地指标确定 1. 现状建设用地规模 中心城现状城市建设用地达到了59.5km 2,人均城市建设用地达到了132m 2。详见下表: 口。 滨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人口与用地规模专题报告 2. 国家相关标准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标准(引自国标) 3.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标准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滨州中心城规划可采用Ⅲ、Ⅳ级指标,即90.1-120m 2。 考虑到滨州土地盐碱度较高,肥力较差,缺乏高产粮田,适宜做基本农田的土地较少,所以本次规划取上限,按照人均120m 2控制城市建设用地。 二、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控制规模 根据上述预测中心人口规模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可计算出,规划中心城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20m 2以内。可计算出,规划近期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72km 2以内;远期2020年城2 三、城市建设用地土地来源分析 1. 土地利用现状 滨城区总用地1040.6km 2。至2003年底,建设用地合计167.9km 2,农业用地合计728.7 km2,未利用地合计144 km2。详见下表。 滨城区土地利用现状一览表(2003年) 2. 现状土地利用特点 现状土地利用存在以下特点: u2022土地质量总体较差,高产农田比例较低。 u2022未利用地较多。 u2022人均建设用地过大。其中,建制镇平均人均建设用地超过160m 2,农村人均建设用地超过278m 2,远远超过城市人均建设用地水平。 u2022空心村现象明显,土地浪费严重。农村人口入城务工人数日渐增加,而村庄建设用地却不降反升。根据国土局提供的数据,现状滨州全市农村居民点人均占地278m 2, 大大高于全省平均值190m 2。 3. 滨城区建设用地平衡 根据滨城区土地利用现状一览表(2003年),现状滨城区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为143.3km 2,按照现状滨城区内中心城城市建设用地占59.4km 2计算,村镇及工矿点建设用地约有83.9km 2。扣除工矿点建设用地约25km 2,村镇建设用地约为58.9km 2。中心城现状人口按45万人计算,可知中心城人 滨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人口与用地规模专题报告 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32m 2。滨城区总人口按62.2万人计算,中心城外村镇实际人口约为17.2万人,可计算出村镇人均建设用地超过340m 2,较国土局提供的全市农村居民点人均占地278m 2偏高,原因是存在大量农村入城务工人员,造成人口统计口径不统一。即使按照人均278m 2,也大大高于全省平均值190m 2。如果将务工人员彻底转化为城市人口,将节约大量村庄建设用地。 根据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远期滨城区内人口为100万人,除去中心城内90万人外,还有10万 村镇人口。规划严格控制人均村镇建设用地标准,通过缩减村镇建设用地来补充城市建设用地。如果按人均100m 2进行控制的话,10万村镇人口将占用10km 2土地。加上中心城城市建设用地107.9km 2,城市建设用地及村镇建设用地合计为117.9km 2,与现状118.3km 2基本持平。考虑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等其他建设用地将有所增加,预计滨城区总建设用地将达到 170.4km 2。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依据上表,建设用地共计170.4km 2(包括中心城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较现状仅增加2.5km 2,却能多承载40万人。可见只要严格控制人均村镇用地标准,通过减少村镇建设用地来补充城市建设用地是切实可行的。

城市总体规划中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包括哪些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提出市域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2)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3)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4)提出重点城镇的发展定位、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范围;(5)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原则确定市域交通、通信、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社会服务设施的布局;(6)在城市行政管辖范围内,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资源管理的需要划定城市规划区;(7)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和城市总体规划区别是什么

体系规划和总体规划的区别

城市总体规划阶段,为什么要进行土地适用性评定

看城市的可发展方向,可用地多少,他影响城市规模,近远期建设,用地性质等内容

城乡总体规划的目录

第一章 绪论1第一节 城市与乡村1一、城市与乡村的区别和联系1二、城乡划分和建制体系2三、我国城乡发展的总体现状3第二节 城镇化及其发展4一、城镇化的基本概念4二、城镇化的机制与进程6三、中国城镇化的历程与现状7第二章 城乡总体规划的基本理论及内容11第一节 城乡总体规划的基本概念及作用11一、城市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城乡统筹规划的概念11二、城市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的内容12第二节 城乡总体规划的制定原则及程序13一、制定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13二、制定城乡规划的基本程序13第三章 城镇体系规划15第一节 城镇体系规划的概念及特征15一、城镇体系规划的概念15二、城镇体系规划的特征15第二节 城镇体系规划的地位与作用16一、城镇体系规划的地位16二、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作用17第三节 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原则及内容(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主探讨)17一、市域城乡空间的基本构成及空间管制17二、市域城镇空间组合的基本类型19三、市域城镇发展布局规划的主要内容19四、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原则20五、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21第四章 城市总体规划22第一节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2一、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任务及内容22二、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成果要求22第二节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程序和方法23一、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基本工作程序23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基本工作方法24第三节 城市总体规划基础研究26一、城市总体规划与其他相关规划的关系26二、城市总体规划现状调查27三、城市自然资源条件分析30四、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评估31五、城市空间发展方向32六、城市发展目标和城市性质39七、城市规模40八、城市环境容量研究44第四节 城市用地布局规划44一、城市用地分类及用地评价44二、城市总体布局52三、主要建设用地规模的确定55四、居住用地规划布局56五、工业用地规划?局58六、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布局63七、仓储用地规划布局69八、城市用地布局与城市交通系统的关系71第五节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76一、城市综合交通的基本概念76二、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基本内容和要求79三、城市交通调查和分析81四、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战略与交通预测注册书和教材83五、城市对外交通规划87六、城市道路系统规划93七、城市公共交通系统规划110第六节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124一、历史文化遗产保护124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125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128第七节 其他主要专项规划130一、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规划130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137三、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140四、城市环境保护规划143五、城市竖向规划144六、城市地下空间规划148第八节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151一、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作用与任务151二、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内容153三、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方法155四、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成果157第九节 城市总体规划成果159一、城市总体规划文本内容与深度要求159二、城市总体规划主要图纸内容与深度要求161三、城市总体规划附件内容与深度要求162四、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162第五章 镇、乡和村庄规划164第一节 镇、乡和村庄规划的工作范畴及任务164一、城镇与乡村的关系164二、镇、乡和村庄规划的工作范畴167三、镇、乡和村庄规划的主要任务171第二节 镇规划的编制173一、镇规划概述173二、镇规划的编制内容174三、镇规划编制方法176四、镇规划的成果要求180第三节 乡和村庄规划的编制181一、乡和村庄规划概述181二、乡和村庄规划编制的内容181三、乡和村庄规划编制的方法183第四节 名镇和名村保护规划188一、历史文化名镇和名村188二、名镇和名村保护规划的内容188三、名镇和名村保护规划的成果要求189第六章 城乡总体规划实施190第一节 城乡规划实施的概念与作用190一、城乡规划实施的概念190二、城乡规划实施的目的与作用191第二节 城乡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191一、城乡规划实施191二、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192三、建设用地规划管理193四、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含建筑、管线和市政交通工程)193五、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管理194六、城乡规划实施监督检查196第三节 城乡规划实施的影响因素198一、国家或地区政策198二、城乡发展状况198三、社会意愿与公众参与198四、法律保障199五、城乡规划的体制199参考文献200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土规划、城市规划是什么关系?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概念:是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关系建设对土地的需要,对一定时期内一定行政区域范围的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所制定的目标和计划,是对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的总体战略部署。2、土地利用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1)共同目标:为了合理使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2)两者关系:①土地使用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核心土地利用总体%考试吧%规划以保护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为主要目标,在比较宏观的层面上对土地资源及其使用功能进行划分和控制,而城市规划侧重于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和空间资源的合理利用。②城市总体规划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宏观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除了土地使用规划内容外,还包括城市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及空间布局等内容,这些都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宏观依据。③两者相互协调和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仅要为城市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以促进城市与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还应为合理选择城市建设用地、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供灵活性;城市规划范围内的用地布局应主要根据城市空间结构的合理性进行安排。城市总体规划应进一步树立合理和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概念。城市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标准、总量,应和土地利用规划充分协商一致。城市总体规划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应在区域规划的指导下,相互协调和制约,共同遵循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空间协调发展的原则。扩展资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简介:1、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将土地资源在各产业部门进行合理配置。2、首先是在农业与非农业之间进行配置,其次在农业与农业内部进行配置,如在农业内部的种植业、林业、牧业之间配置。3、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还明确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4、因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宏观土地利用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对辖区内全部土地的利用以及土地开发、整治、保护所作的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6、根据我国行政区划,规划分为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和乡(镇)五级,即五个层次。上下级规划必须紧密衔接,上一级规划是下级规划的依据,并指导下一级规划,下级规划是上级规划的基础和落实。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成果包括规划文件、规划图件及相应的附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什么叫城市总体规划?

什么叫城市?答:以非农产业和非农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 ······什么叫城市化?答: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又称城镇化、都市化。 什么叫城镇体系?答:一定区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 什么叫城市规划?答: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 什么叫城镇体系规划?答: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 什么叫城市设计?答:对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 什么叫城市规划区?答: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什么叫城市建成区?答: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什么叫旧城改建?答:对城市旧区进行的调整城市结构、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改善和更新基础设施、整治城市环境、保护城市历史风貌等的建设活动。 什么叫城市基础设施?答:城市生存和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工程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的总称。 答: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反展目标、反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试述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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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总体规划的步骤

根据中国有关规定,为使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有所依据,城市政府部门应先提出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就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布局结构、规划标准、各项工程系统的规划等重大问题提出原则意见,再据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需要搜集、调查的主要基础资料有:1、城市自然条件和历史资料。如地形、气象、水文、地质、地震、城市历史沿革等资料。2、技术经济资料。如矿藏、水资源、燃料动力资源、农副产品等资料;城市人口资料,土地利用情况;工矿企业、对外交通运输、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卫生、金融、商业服务业等部门的现状和发展资料。3、城市现有建筑物和工程设施、园林绿地、名胜古迹等资料。4、城市环境及其他资料。如环境监测成果,废气、废水、废渣、城市垃圾等及其他影响环境的因素(放射性污染、噪声、振动等),地方病及其他有害居民健康的环境资料等。 按照中国的有关规定,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在上报审批之前,必须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城市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直辖市的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人口在 100万以上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所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所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市辖的县城、镇的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城市总体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任意改变。如确需修改,应报请原审批机关同意。

制定城市、镇总体规划的基本程序?

(1)前期研究,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对基础设施的基础能力的支撑条件和建设条件作出评价。(2)提出进行编制工作的报告,组织编制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务院指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编制其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向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报告。(3)编制工作报告经同意后,开展组织编制总体规划的工作。(4)组织编制机关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具体编制工作。(5)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6)组织编制机关按规定报请总体规划纲要审查。其中,组织编制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务院指定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报请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审查;组织编制其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应当报请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审查。(7)根据纲要审查意见,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方案。(8)规划方案编制完成后由组织编制机关公告30日以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9)规划方案的修改完善。(10)在政府审批基础上,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11)根据规定报请审批机关审批。(12)审批机关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13)组织编制机关及时公布依法审批的城市和镇总体规划。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城市总体规划这个算是一个比较大的工程。涉及很多方面。具体内容也就在下面:城市总规具体内容⑴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估算城市人口发展规模,确定有关城市总体规划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⑵选定城市用地,确定规划范围,划分城市用地功能分区,综合安排工业、对外交通运输、仓库、生活居住、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及绿化等用地。⑶布置域市道路、交通运输系统以及车站、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运输枢纽的位置。⑷大型公共建筑的规划与布点。⑸确定城市主要广场位置、交叉口形式、主次干道断面、主要控制点的坐标及标高。⑹提出给水、排水、防洪、电力、电讯、煤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制定城市园林绿化规划。⑺综合协调人防、抗震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划。⑻旧城区的改造规划。⑼综合布置郊区居民点,蔬菜、副食品生产基地,郊区绿化和风景区,以及大中城市有关卫星城镇的发展规划。⑽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和主要工程项目的确定,安排近期建设用地和建设步骤。⑾估算城市近期建设投资。城市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科学工作。既要立足于现实,又要有预见性。随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城市总体规划也须进行不断修改和补充,故又是一项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  总体规划中应附有图纸和相应文件,例如:①城市现状图,②城市用地评价图,③城市环境质量评价图,④城市规划总图,⑤城市各项工程系统规划图,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图,⑦城市郊区规划图,⑧总体规划说明书(包括投资估算)。根据城市的不同规模、性质和特点,规划图纸可以适当合并或增减。图纸一般为1∶5000或1∶10000的比例尺,城市郊区规划图用较小的比例尺。

为什么编制总体规划的城市还要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者 可否合二为一?应当怎样整合?

因为城市总规的主体是建设部门,是建设部门管理的主要依据,土规的主体是国土部门,是国土部门管理的主要依据。两者不可以合二为一,两者应该相互协调和衔接。城市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标准、总量,应和土地利用规划充分协调一致。应进一步树立合理和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观念。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别

1、层次不同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总体规划是控制性规划的上位规划,范围更广。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城市的总体规划为依据,确定城市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2、审批部门不同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在上报审批之前,必须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3、内容不同城市总体规划:1、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估算城市人口发展规模,确定有关城市总体规划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2、选定城市用地,确定规划范围,划分城市用地功能分区,综合安排工业、对外交通运输、仓库、生活居住、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及绿化等用地。3、布置城市道路、交通运输系统以及车站、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运输枢纽的位置。4、大型公共建筑的规划与布点。5、确定城市主要广场位置、交叉口形式、主次干道断面、主要控制点的坐标及标高。6、提出给水、排水、防洪、电力、电讯、煤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制定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1、详细规划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2、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位置、体型、色彩等要求;4、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座标和标高;5、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总体规划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的原则

城市总体规划要因地制宜地、合理地安排和组织城市各建设项目,采取适当的城市布局结构,并落实在土地的划分上;要妥善处理中心城市与周围地区及城镇、生产与生活、局部与整体、新建与改建、当前与长远、平时与战时、需要与可能等关系,使城市建设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步骤、内容相协调,取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要注意城市景观的布局,体现城市特色。发展原则包括以下几点:科学规划加强高新区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主体功能区以及产业布局规划的充分衔接,既要高起点、高标准制订发展规划,又要严格按照规划建设发展。聚集发展推动高新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资源向高新区集中,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产业等优势,把握市场需求,推动同业集聚和产业协作,实现区内产业错位发展,积极发展关联性强,集约水平高的产业集群和特色鲜明的区域产业品牌。创新发展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业主开发、政企共建、项目先行的有效运行模式。支持高新区建立区域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孵化器,搭建产学研联合创新平台,形成技术创新强势聚集区。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高新区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功能,切实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有效整合产业链,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扎实推进节能降耗。

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包括哪些

谁出的这个破题ab看起来都正确,至少论证的内容都正确,确定的内容官方都没有直接表述的c肯定不对d只讨论目标,不论证原则 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内容包括:市域城乡统筹战略;确定生态、环境、土地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级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方案和建设标准;原则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  ②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  ③分析城市职能、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  ④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⑤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⑥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  ⑦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原则  ⑧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  ⑨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简述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及成果

总体规划纲要成果包括纲要文本、说明、相应的图纸和研究报告。 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及附件(说明、研究报告和基础资料等)。 在规划文本中应当明确表述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一)城市规划区范围。 (二)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 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 (三)城市建设用地。 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人口容量等);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布局。 (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包括:城市干道系统网络、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五)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包括: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 *** 置和界线。 (六)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七)城市防灾工程。 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法律分析:1、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估算城市人口发展规模,确定有关城市总体规划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2、选定城市用地,确定规划范围,划分城市用地功能分区,综合安排工业、对外交通运输、仓库、生活居住、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及绿化等用地。3、布置城市道路、交通运输系统以及车站、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运输枢纽的位置。4、大型公共建筑的规划与布点。5、确定城市主要广场位置、交叉口形式、主次干道断面、主要控制点的坐标及标高。6、提出给水、排水、防洪、电力、电讯、煤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制定城市园林绿化规划。7、综合协调人防、抗震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划。8、旧城区的改造规划。9、综合布置郊区居民点,蔬菜、副食品生产基地,郊区绿化和风景区,以及大中城市有关卫星城镇的发展规划。10、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和主要工程项目的确定,安排建设用地和建设步骤。11、估算城市建设投资。城市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科学工作。既要立足于现实,又要有预见性。随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城市总体规划也须进行不断修改和补充,故又是一项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第三十二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一)城市规划区范围。(二)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三)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人口容量等);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布局。(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干道系统网络、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五)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包括: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体位置和界线。(六)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七)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下面四项中,属于城市排水工程系统总体规划内容的是 ( )A.确定雨水干管、渠的走向和出口位置

【答案】:ABE城市排水工程系统总体规划内容除选项A,选项B外,还包括:确定排水体制,确定污水处理厂布局,布置污水干管和其他排水设施;确定雨水系统设计标准;提出雨水、污水利用原则。

《国务院关于长沙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是国务院的下行文,请根据此标题拟写一个与之相应的恰当的完整式上行

国务院关于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4〕4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长沙是湖南省省会,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统筹做好长沙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逐步把长沙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4960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在严格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基础上,优化镇村体系和农村居民点布局,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629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29平方公里以内。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严禁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加快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高度重视城市地下管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给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要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保障建设实施。要建立健全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重点提高城市应对地震、洪涝和地质灾害能力。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按照建设“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要求,促进城市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严格按照规划提出的各类环保标准限期达标。按照节能减排目标,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措施,依靠科技进步,积极开发新能源,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的发展。要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开展绿色生态城区、绿色住区建设,强化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引导城市转型发展。要加强水资源保护,划定城市水系蓝线保护范围,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和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城市。加强对岳麓山等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  六、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创建宜居环境。要加强城市保障性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和相关资金投入。要加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整治和改造,提高城市居住和生活质量。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靖港、彩陶源村、太平街、潮宗街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岳麓书院、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旧址等文物保护单位以及近现代重要史迹、建筑。要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绿线保护范围,加强对湘江两岸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控制和引导,保护好自然山体、水体和景观风貌,突出滨江山水城市特色。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长沙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不得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长沙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长沙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长沙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长沙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4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城市设计是属于城市中的总体规划,还是详细规划?

城市规划的任何一个层次,都有城市设计,城乡规划法规定的规划是法定规划

城市设计与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之间关系

城市设计与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之间关系 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是城乡规划法规定的法定规划,具有法律效力,有严格的编制、审批、修改、监督的流程和要求。 城市设计不是法定规划,其内容要求相对灵活,设计范围可大至整个城市,也可小至单个地块,甚至建筑,偏重于城市空间形象的组织,是对法定规划的完善和补充。 形象的说明城市总体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的区别与联络。谢谢 这个嘛就像你准备吃饭一样,总规就是你总体来说准备吃什么(西餐、中餐......额,中餐吧!)——城市发展方向、规模;控规就是控制一下一些东西(如你准备吃多少、用什么吃......适当就好了!)——容积率、限高;城市设计和控规应该摆在一起,就是让你吃得梦幻一点,好看、舒服一点(如用夜光杯喝酒,用玉碗盛饭,用鲍鱼作菜,用燕窝作汤......美好的想象!)——整体色彩控制、公共空间设计;至于修详规,就是你实际该吃什么(就是吃稀饭、咽馒头......经济实惠啊!)——建筑布局、广场、小品~~~ 控制性详细规划怎么样与城市设计衔接 这个问题有点别扭,应该是城市设计怎么与控规衔接吧,控规是确定二维面的东西,城市设计是空间上的。按照一般程式是先做控规再做城市设计,根据控规确定的指标在空间上展示出来。ps 城市设计我们做的少,这只是个人感想 怎样评价一个城市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优点 、是否与城镇体系规划较好衔接,是否可以为顺利进行详细规划奠定良好规划基础,-- 怎样评价一个城市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优点与缺点? 首先要从现状去看方案的前瞻性及能解决那些现存的问题--- 再就是看看新规划是否合乎规划主要要设计到的些内容,看是否合乎规范啊!总是是个很庞杂的问题,需要多积累相关知识和经验! 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河西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案建议书 你家在河西住吧?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河西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专案建议书,你可以上河西办事处咨询 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之间任务衔接关系是什么?从编制与实施过程来分析。 详细规划是在总规的基础上的进一步探讨,总规一般是作为指导性的,多用于管理;详规则是实施性的,多用于建设。 城市总体规划,近期规划,详细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是如何界定的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是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必备内容,应当在图纸上有准确标明,在文字上有明确、规范的表达,并应当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一)省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草)地 区、大型湖泊、水源保护区、分滞洪地区,以及其它生态敏感区。 (二)省域内的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包括:高速公路、干线公路、 铁路、港口、机场、区域性电厂和高压输电网、天然气门站、天然气主干管、区 域性防洪、滞洪骨干工程、水利枢纽工程、区域引水工程等。 (三)涉及相邻城市的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包括:城市取水口、城市污水排 放口、城市垃圾处理场等。 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一)市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风景名胜区,溼地、水源保护区 等生态敏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 (二)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发展方向,根据建设用地评价确定的土地使用限制性规定;城市各类园林和绿地的具体布局。 (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主干道的走向、城市轨道交通的线路走向、大型停车场布局;城市取水口及其保护区范围、给水和排水主管网的布局;电厂位置、大型变电站位置、燃气储气罐站位置;文化、教育、卫 生、体育、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包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建筑群、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 *** 置和界线。 (五)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 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六)近期建设规划。包括: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近期建设用地 的具 *** 置和范围;近期内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资源的具体措施。 城市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一)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 (二)规划地段各个地块允许的建设总量; (三)对特定地区地段规划允许的建设高度; (四)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绿化率、公共绿地面积规定; (五)规划地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 旅游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相互之间是什么关系,有什么不同? 旅游区规划按规划层次分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总体规划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然后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是由巨集观到微观、由浅到深、由粗到细、由抽象到具体、由概念到表象的过程。 以景区大门为例: 在总体规划中,只是用文字简要描述大门的风格、大概位置等,没有大门的图纸;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具体说明大门的位置、形状、尺寸、颜色等,并制作大门轮廓的示意图; 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大门的细节如材料、花纹、文字等都涉及到了,并会制作大门的标准图纸,图纸上看到的大门与以后造好的大门几乎完全一致。也就是说,修建性详细规划上的大门图纸再经过施工图设计,建筑施工后就会出现真实的大门! 在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怎样对建筑密度进行控制 直接设定地块的建筑密度指标,上限控制或者幅度控制,通常在20%-50%之间。

城市总体规划需要做些什么?

找层次比较高的设计院、提供自己的设想

请高人指点:概念性规划、总体规划、控制性规划、修建性规划、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概念

概念性规划:概念规划的内容主要是对城市发展中具有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进行集中专门的研究,从经济、社会、环境的角度提出城市发展的综合目标体系和发展战略,以适应城市迅速发展和决策的要求。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控制性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regulatory plan 是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等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城市规划的深化和管理的需要,一般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修建性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site plan或者constructive-detailed plan)是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是城市详细规划的一种。详细规划:在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条中,将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地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管理要求,或者直接对建设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主要任务是:满足上一层次规划的要求,直接对建设项目做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并为下一层次建筑、园林和市政工程设计提供依据。源:对于当前要进行建设的地区,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背景

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发展的蓝图,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03版总规明确长沙市的城市性质为“湖南省省会城市,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城市规模为2020年都市区城市建设用地310平方公里,人口310万人,提出了“一主两次四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实践证明,03版总规在长沙的建设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总体规划实施的七年也是长沙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期,具体表现为:(一)综合实力实现新的跨越。预计2010年长沙市GDP达到4500亿元,超过了03版总规对2020年的GDP预期。(二)城市规模快速增长。2009年末,中心城区用地规模约350平方公里,超过03版总规对2020年用地规模预期。(三)大都市格局基本形成。通过新区建设,“一主两次四组团、一江两岸、山水洲城”的城市格局基本形成。(四)城市风貌特色进一步彰显。通过风景名胜区提质、滨水文化设施建设、旧城有机更新等举措,生态文化型山水城市风貌进一步显现。(五)城市区域交通地位跨越式提升。通过四大枢纽(黄花国际航空门户枢纽、长沙南站高铁枢纽、长沙站城际铁路枢纽、金霞货物联运枢纽)和四大网络(国铁网、城际网、公路网、水运网)的建设,区域综合交通体系基本成型,由“省内枢纽”升级为“国家中部枢纽”。(六)城市内部交通结构不断优化。通过新建道路,优化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的路网级配;通过疏堵工程和背街小巷改造挖潜扩容,改善交通环境,大力发展公交事业,加快轨道交通建设等一系列措施,应对快速增长的交通需求。(七)工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在新型工业化过程中,构建优势产业集群,在国家级园区的带动下,形成了浏阳生物医药产业园、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霞经济开发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城经开区、宁乡金洲开发区等工业园区构成的东西向产业发展轴带。(八)第三产业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以文化产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始终保持较快的发展,娱乐、传媒、出版、动漫构成长沙文化产业的四大支柱。(九)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升级。以株树桥饮水工程、湘江航电综合枢纽为代表的涉及供水、供电、通讯、燃气等供应设施,以及污水处理、垃圾综合处理设施的建设,为城市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十)人民幸福指数大幅提高。2009年,长沙软实力跃居全国第7位,获评中国首届“最具软实力城市”称号。2010年,长沙第三次荣膺“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称号,获得“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金奖”和“民生满意奖”两个大奖。随着城市的发展及其区域地位的不断提升,我市正面临下述五大发展机遇:一是国家“中部崛起”、湖南省“3+5”城市群发展战略的相继提出;二是沿海产业向中部地区转移的发展趋势;三是长株潭城市群建设国家“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四是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尤其是高速铁路、机场、城际铁路等区域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已成为城市快速发展的强劲动力;五是行政区划的调整和《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修编为城市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因此,有必要结合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城乡规划法》要求对03版总规进行修改。

重庆发布城乡总体规划深化成果 要优化都市功能区布局

本报讯 9月1日下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2014年深化(以下简称总规深化)成果。据悉,此次总规深化主要从突出国家中心城市职能、完善市域城镇体系、优化都市区功能空间布局、构建美丽山水城市空间格局、彰显历史文化名城特色以及强化基础设施支撑六个方面对《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总体规划的实施年限通常在10到20年,在此过程中,需要通过定期评估、适时反馈和不断完善,使总体规划成为一个动态完善的过程,最终实现发展的蓝图。”市规划局局长曹光辉表示,总体来看,直辖以来,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通过对中央关于重庆发展要求的不断落实,始终保持了战略性、前瞻性和适应性。 据了解,本次总规深化是在全面贯彻落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关于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部署的背景下开展的,通过对城乡总体规划的六方面内容的深化,将进一步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建设生态文明,传承历史文脉,加快重庆转型发展。 1突出国家中心城市职能 总规深化成果进一步明确了包括社会、经济、文化、基础设施、生态建设、城市形态等的综合发展目标,即:建设具有强大“区域组织功能”的国家中心城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建成全面小康、城乡统筹的直辖市,建成我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科技创新基地和内陆开放高地,构建功能完善的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贸易大通道。总规深化成果还增加了“建设美丽山水城市”的要求,彰显了重庆的山水城市特色。 2构建“一区两群”城镇发展格局 “此次深化方案延续了原‘一圈两翼"的市域空间结构,落实了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构建‘一区两群"城镇发展格局。”曹光辉解释说,其中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也就是原“一圈”范围,确定为“大都市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确定为“渝东北城镇群”,“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确定为“渝东南城镇群”。 3优化都市区功能空间布局 本次总规深化从优化都市功能核心区、重点发展都市功能拓展区的角度出发,重点提升了五大城市功能—— 发挥两江新区、国家级开发区的引领作用,提升产业聚集功能; 发展中央商务区,以及观音桥等城市副中心、化龙桥等商务聚集区,构建以中央商务区为核心、多中心、多点串联的金融商务服务功能; 发展以沙坪坝、大学城等为主体的环中梁山创新集群提升科技创新功能; 培育迎龙、双福等区域性大市场,提升物流贸易功能; 在渝中半岛、悦来等地区构建依山傍水的特色文化交往空间,提升文化交往功能。 4构建美丽山水城市空间格局 围绕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理念,总规深化增加了构建美丽山水城市的全新策略。 包括充分利用重庆山水田园、森林绿化、历史文脉、山城形态等特色资源,突出“生态之美”、彰显“文化之美”、塑造“形态之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其中,“生态之美”策略强调切实保护基本农田、森林、山、河、湖等生态空间,以及城市内部的大型山体、山脊线、水系等生态景观资源,划定永久性开敞空间,构建融入城市、多层次的游憩功能体系;“文化之美”策略强调传承城市文脉,彰显传统风貌,坚持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的原则,深入挖掘巴渝文化内涵;“形态之美”策略强调城镇空间组织与生态本底相协调,构建组群发展与点状开发相结合、山水田园相间的城镇布局。 5彰显历史文化名城特色 为进一步强化对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与延续,总规深化增补了部分内容,传承城市文脉,彰显传统风貌,突出“巴渝文化”、“抗战文化”,保护抗战遗址和革命遗址。 增加的内容主要包括:创新性提出渝中半岛古城门古城墙保护规划;增加慈云寺—米市街—龙门浩市级历史文化街区,将原有3个历史文化街区增加为4个;增加了十八梯历史文化风貌区、李子坝历史文化风貌区、山洞抗战历史文化风貌区等8个历史文化风貌区,使历史文化传统风貌区的数量增加为20个;首次提出历史文化名园保护概念,并确定了人民公园、枇杷山公园等7处历史文化名园;在文物普查基础上增加了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并修改优化了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 6强化基础设施支撑 为强化西南综合交通枢纽的定位,总规深化对于全市综合交通进行了全面优化。 航空方面,民用机场规划由“一大三小”变为“一大四小”,增加了武隆仙女山机场。 铁路方面,由“一枢纽十四干线四支线”结构变为“一枢纽一环线十四干线一支线”结构。其中“一环线”为綦江—南川—涪陵—长寿—合川—铜梁—永川—江津—綦江的铁路环线,由原规划“四支线”优化而来,以加强对城市发展新区的交通带动;新增通往长沙方向的干线渝长铁路。 高速公路方面,“三环十一射多联线”网络变为“三环十二射多联线”网络,新增“一射”为重庆—习水高速公路,新规划合川—璧山—江津、安岳—潼南—合川、南充—潼南—大足—荣昌—泸州等联线高速公路。 新规划大都市区市郊铁路系统,联系利用遂渝铁路、成渝铁路、渝黔新线、渝利铁路等铁路线路开行市郊客运列车,远期预留多条市郊铁路走廊,无缝联接都市区城市轨道,建设大都市区内部通勤圈。 航运方面,将铁路引入果园、新田、龙头山、珞璜和朱沱作业区,充分发挥水铁联运优势。 在都市区穿山隧道和跨江桥梁方面,规划新增白市驿、井口隧道,黄桷坪大桥,提升中梁山、大学城隧道,增强都市区向城市发展新区的通行能力。 能源及市政设施方面,争取国家政策使重庆成为国家重点能源保障地区;此外还在城市发展新区缺水地区新增一批重大水利设施和供排水设施,以保障城市发展新区发展需求。

简述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之间的关系。急求答案,谢谢

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之间的关系如下两点:1,城市总体规划的对象是城市,城镇体系规划属于区域规划,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镇分布与发展规划,即城市及其相关地区的规划,我国已经形成一套由国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城市详细规划等组成的空间规划系列。2,城镇体系规划处在衔接国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地位。城镇体系规划既是城市规划的组成部分,又是区域国土规划的组成部分,简而言之,城镇体系规划属于区域规划,也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和上层规划,区域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都是总规的依据。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授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划定的用以界定公路两侧能否建盖永久性非公路设施的界线。建筑红线控制就是路政管理部门按照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建筑红线范围以内建盖永久性非公路设施的管理过程。控制性详细规划(简称控规),以城市总体详细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市总体规划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镇体系规划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区域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概念:是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关系建设对土地的需要,对一定时期内一定行政区域范围的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所制定的目标和计划,是对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的总体战略部署。   2、土地利用也城市总体规划的关系。   (1)共同目标:为了合理使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两者关系:   ①土地使用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核心   土地利用总体%考试大%规划以保护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为主要目标,在比较宏观的层面上对土地资源及其使用功能进行划分和控制,而城市规划侧重于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和空间资源的合理利用。    ②城市总体规划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宏观依据   城市总体规划除了土地使用规划内容外,还包括城市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及空间布局等内容,这些都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宏观依据。   ③两者相互协调和衔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仅要为城市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以促进城市与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还应为合理选择城市建设用地、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供灵活性;城市规划范围内的用地布局应主要根据城市空间结构的合理性进行安排。城市总体规划应进一步树立合理和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概念。城市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标准、总量,应和土地利用规划充分协商一致。   城市总体规划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应在区域规划的指导下,相互协调和制约,共同遵循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空间协调发展的原则。

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的区别

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的区别 城市总体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城市总体规划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上级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丰富和完善 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单位是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审批单位是城市上一级的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单位是县级以上人民 *** ,具体组织单位是国土部门,审批单位是省级以上人民 *** 。 论如何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第一章第五条明确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那么,如何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现行的规划编制办法并未给出明确说明,本文通过分析两者之间的内在关系,找到现行技术体系中存在的分歧和矛盾,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一些思路和设想.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有何不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整个土地的大的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是整块土地中某一部分的规划、土地利用详细规划涉及内容就是土地面积多少?规划净用地面积多少,规划可建建筑面积不超过多少,规划容积率多少,绿化率多少,建筑密度多少等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年限 国家规定的年限为20年 什么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在时间上、空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 (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二)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五)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为什么编制总体规划的城市还要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是:(1)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如《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 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切规划的母规划,城市建设规划、乡村建设规划以及其它用地规划但必须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命题很矛盾,城市总体规划里面最重要的图纸叫土地利用规划图。 你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该指的是国土部门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两个规划不是同一个体系的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人民 *** 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土部门组织编制的规划,是在各级行政区域内,根据土地资源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对今后一段时期内(通常为15年)土地利用的总安排。 一般而言,城市总规的主体是建设部门,是建设部门管理的主要依据,土规的主体是国土部门,是国土部门管理的主要依据,两个规划都属于巨集观规划,特别是土规,一般而言,土规是城市总规编制的依据之一,同时总规编制完成也可以反馈至土规。总规针对的是城市的发展及城市的土地利用,土归针对的是土地,划分可建区及限制建设区、基本农田保护等等。 总之两个规划都是非常重要的规划,虽然有些功能相近,但是区别非常大,用途更是差别很大。 城市规划的总体规划是综合性规划,国土局也要做土地利用规划,就好像专项规划一样,不过编制收资和评审都是要达到一致的,个人所见如此,不知对否,见谅!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大的规划(母规划),他容纳了许多小的规划(子规划)。因此,城镇建设规划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别

总体规划是上层规划,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城市发展规模如何确定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城市发展规模如何确定 这个其实从两个方面去理解。 第一个从理论方面:理论上发展规模一般根据人口规模确定,根据人口自然增长率和机械增长率,计算得出规划期末的人口数量,然后根据人口数量确定用地规模,一般来说1万人对应的用地规模就是1平方公里,假设测算出2030年人口是100万,那么城市规模一般就是100平方公里左右。当然除了人口之外,有些其他因素也会影响城市规模,比如说在城市郊区发现了大量的矿产资源,那么未来的资源开发以及带动的相关产业发展也会影响到城市规模。 第二个从实际方面:现在全国上下城市规模的确定基本上都是领导定的,领导希望可以把城市规模做大,这样开发用地指标就大,就有更多的地可以卖,地方 *** GDP就高,有利于领导考核。所以实际操作中,都是一把手领导先定下用地规模,然后下面的技术人员就想办法用理论去支撑领导确定的规模合理。 简述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得合法程式 你好, 第一步,组织编制机关对现行总体规划进行评估,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依法批准同意后,方可开始修编; 第二步,组织规划纲要以及规划草案的审查,召开专家评审会和听证会等; 第三步,向社会各界公示; 第四步,征求同级人大意见; 第五部,上报审批机关审批并备案。 第六步,规划批覆后要及时公布实施。 试述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内容?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章:总体规划 第五条 编制总体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一)市(县)域基础资料 1、市(县)域的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0~1/200000; 2、自然条件:包括气象、水文、地貌、地质、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 3、资源条件; 4、主要产业及工矿企业(包括乡镇企业)状况; 5、主要城镇的分布、历史沿革、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经济发展水平; 6、区域基础设施状况; 7、主要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的分布和开发利用条件; 8、三废污染状况; 9、土地开发利用情况; 10、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财政状况; 11、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区域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二)城市基础资料 1、近期绘制的城市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1/25000。 2、城市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 (1)气象资料; (2)水文资料; (3)地质和地震资料,包括地质质量的总体验证和重要地质灾害的评估; (4)城市历史资料:包括城市的历史沿革、城址变迁、市区扩充套件、历次城市规划的成果资料等; 3、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资料 (1)经济发展资料:包括历年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产业结构及产值构成等; (2)城市人口资料:包括现状非农业人口、流动人口及其中暂住人口数量,人口的年龄构成、劳动构成、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情况等; (3)城市土地利用资料:城市规划发展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城市用地的综合评价; (4)工矿企业的现状及发展资料; (5)对外交通运输现状及发展资料; (6)各类商场、市场现状和发展资料; (7)各类仓库、货场现状和发展资料; (8)高等院校及中等专业学校现状和发展资料; (9)科研、资讯机构现状和发展资料; (10)行政、社会团体、经济、金融等机构现状和发展资料; (11)体育、文化、卫生设施现状和发展资料; 4、城市建筑及公用设施资料 (1)住宅建筑面积、建筑质量、居住水平、居住环境质量; (2)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质量和分布状况; (3)市政、公用工程设施和管网资料,公共交通以及客货运量、流向等资料; (4)园林、绿地、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地段等方面的资料; (5)人防设施、各类防灾设施及其他地下构筑物等的资料。 5、城市环境及其他资料 (1)环境监测成果资料; (2)三废排放的数量和危害情况,城市垃圾数量、分布及处理情况; (3)其他影响城市环境的有害因素(易燃、易爆、放射、噪声、恶臭、震动)的分布及危害情况; (4)地方病以及其他有害居民健康的环境资料。 (三)必要时,需收集城市相邻地区的有关资料。 第六条 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之前,大、中城市可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总体规划纲要,总体规划纲要的成果为: (一)文字说明 1、简述城市自然、历史、现状特点; 2、分析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发展优势与制约因素,初步划出城市规划区范围; 3、原则确定规划期内的城市发展目标、城市性质,初步预测人口规模、用地规模; 4、提出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和布局的初步方案; 5、对城市能源、水源、交通、基础设施、防灾、环境保护、重点建设等主要问题提出原则规划意见; 6、提出制订和实施城市规划重要措施的意见。 (二)图纸 1、区域城镇关系示意图:图纸比例为1/500000~1/1000000,标明相邻城镇位置、行政区划、重要交通设施、重要工矿区和风景名胜区。 2、城市现状示意图:图纸比例1/25000~1/50000,标明城市主要建设用地范围、主要干道以及重要的基础设施。 3、城市规划示意图:图纸比例1/25000~1/50000,标明城市规划区和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大致范围,标注各类主要建设用地、规划主要干道、河湖水面、重要的对外交通设施。 4、其他必要的分析图纸。 第七条 总体规划的成果包括以下各项: (一)城市总体规划文字 1、前言:说明本次规划编制的依据; 2、城市规划基本对策概述; 3、市(县)域城镇发展 (1)城镇发展战略及总体目标; (2)预测城市化水平; (3)城镇职能分工、发展规模等级、空间布局,重点发展城镇; (4)区域 *** 通设施、基础设施、环境保护、风景旅游区的总体布局; (5)有关城镇发展的技术政策。 4、城市性质,城市规划期限,城市规划区范围,城市发展方针与战略,城市人口现状及其发展规模。 5、城市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 (1)确定人均用地和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指标,注明现状建成区面积,确定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和面积,列出用地平衡表; (2)城市各类用地的布局,不同区位土地使用原则及地价等级的划分,市、区级中心及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3)重要地段的高度控制、文物古迹、历史地段、风景名胜的保护,城市风貌和特色; (4)旧区改建原则,用地结构调整及环境综合整治; (5)郊区主要乡镇企业、村镇居民点以及农地和副食基地的布局,禁止建设的绿色空间控制范围。 6、城市环境质量建议指标,改善或保护环境的措施; 7、各项专业规划,内容要求详见第三章的规定。 8、3~5年内的近期建设规划,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投放、住宅建设等。 9、实施规划的措施。 (二)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图纸 1、市(县)域城镇分布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50000~1/200000,标明行政区划城镇分布、交通网路、主要基础设施、主要风景旅游资源。 2、城市现状图。图纸比例为大中城市1/10000或1/25000,小城市可用1/5000。图纸应标明以下内容: (1)按《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画出城市现状各类用地的范围(以大类为主,中类为辅); (2)城市主次干道,重要对外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 (3)商务中心区及市、区级中心的位置; (4)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历史地段范围; (5)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的范围; (6)园林绿化系统和河、湖水面; (7)主要地名和主要街道名称; (8)表现风向、风速、污染系数的风玫瑰。 3、新建城市和城市新发展地区应绘制城市用地工程地质评价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图纸应标明以下内容: (1)不同工程地质条件和地面坡度的范围、界线、引数; (2)潜在地质灾害(滑坡、崩塌、溶洞、泥石流、地下采空、地面沉降及各种不良性特殊的基土等)空间分布、强度划分; (3)活动性地下断裂带位置,地震烈度及灾害异常区; (4)按防洪标准频率绘制的洪水淹没线; (5)地下矿藏、地下文物埋藏范围; (6)城市土地质量的综合评价,确定适宜性区划。(包括适宜修建、不适宜修建和采取工程措施方能修建地区的范围)。提出土地的工程控制要求。 4、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标明行政区划、城镇体系总体布局、交通网路及重要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主要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及旅游区布局。 5、城市总体规划图。表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项规划内容,图纸比例同现状图。 6、郊区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25000~1/50000,图纸应标明以下内容: (1)城市规划区范围、界线; (2)村镇居民点、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等各项建设用地布局和控制范围; (3)对外交通用地及需与城市隔离的市政公用设施(水源地、危险品库、火葬场、墓地、垃圾处理消纳地等)用地的布局和控制范围; (4)农田、菜地、林地、园林、副食品基地和禁止建设的绿色空间的布局和控制范围。 7、近期建设规划图。 8、各项专业规划图,详见第三章的规定。 (三)附件 第三章:总体规划阶段的各项专业规划 第八条 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专业规划应包括第九条至第十九条所列各项。六度以上地震设防城市应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各项专业规划要相互协调,文字和图纸要符合本章的规定。单独编制的各项专业规划要符合该专业规划的有关技术规定。 第九条 道路交通规划 (一)文字内容 1、对外交通 (1)铁路站、线、场用地范围; (2)江、海、河港口码头、货场及疏港交通用地范围; (3)航空港用地范围及交通联结; (4)市际公路、快速公路与城市交通的联络,长途客运枢纽站的用地范围; (5)城市交通与市际交通的衔接。 2、城市客运与货运 (1)公共客运交通和公交线路、站场分布; (2)脚踏车交通; (3)地铁、轻轨线路可行性研究和建设安排; (4)客运换乘枢纽; (5)货运网路和货源点布局; (6)货运站场和枢纽用地范围。 3、道路系统 (1)各项交通预测资料的分析、评价; (2)主次干道系统的布局,重要桥梁、立体交叉、快速干道、主要广场、停车场位置; (3)脚踏车、行人专用道路系统。 (二)图纸内容 1、分类标绘客运、货运、脚踏车、步行道路的走向; 2、主次干道走向、红线宽度、重要交叉口形式; 3、重要广场、停车场、公交停车场的位置和范围; 4、铁路线路及站场、公路及货场、机场、港口、长途汽车站等对外交通设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第十条 给水工程规划 (一)文字内容 1、用水量标准,生产、生活、市政用水总量估算; 2、水资源供需平衡,水源地选择,供水能力,取水方式,净水方案,水厂制水能力; 3、输水管网及配水干管布置,加压站位置和数量; 4、水源地防护措施。 (二)图纸内容 1、水源及水源井、泵房、水厂、贮水池位置,供水能力; 2、给水分割槽和规划供水量; 3、输配水干管走向、管径,主要加压站、高位水池规模及位置。 第十一条 排水工程规划(含雨水工程与污水工程,必要时也可分开编制)。 (一)文字内容 1、排水制度; 2、划分排水区域,估算雨水、污水总量,制定不同地区污水排放标准; 3、排水管、渠系统规划布局,确定主要泵站及位置; 4、污水处理厂布局、规模、处理等级以及综合利用的措施; (二)图纸内容 1、排水分割槽界线,汇水总面积,规划排放总量; 2、排水管渠干线位置、走向、管径和出口位置; 3、排水泵站和其它排水构筑物规模位置; 4、污水处理厂位置、用地范围。 第十二条 供电工程规划 (一)文字内容 1、用电量指标,总用电负荷,最大用电负荷、分割槽负荷密度; 2、供电电源选择; 3、变电站位置、变电等级、容量,输配电系统电压等级、敷设方式; 4、高压走廊用地范围、防护要求。 (二)图纸内容 1、供电电源位置、供电能力; 2、变电站位置、名称、容量、电压等级; 3、供电线路走向、电压等级、敷设方式; 4、高压走廊用地范围、电压等级。 第十三条 电信工程规划 (一)文字内容 1、各项通讯设施的标准和发展规模(包括长途电话、市内电话、电报、电视台、无线电台及部门通讯设施); 2、邮政设施标准、服务范围、发展目标,主要局所网点布置; 3、通讯线路布置、用地范围、敷设方式; 4、通讯设施布局和用地范围,收发讯区和微波通道的保护范围。 (二)图纸内容 1、各种通讯设施位置,通讯线路走向和敷设方式; 2、主要邮政设施布局; 3、收发讯区、微波通道等保护范围。 第十四条 供热工程规划 (一)文字内容 1、估算供热负荷、确定供热方式; 2、划分供热区域范围、布置热电厂; 3、热力网系统、敷设方式; 4、联片集中供热规划。 (二)图纸内容 1、供热热源位置、供热量; 2、供热分割槽、热负荷; 3、供热干管走向、管径、敷设方式。 第十五条 燃气工程规划 (一)文字内容 1、估算燃气消耗水平,选择气源,确定气源结构; 2、确定燃气供应规模; 3、确定输配系统供气方式、管网压力等级、管网系统,确定调压站、灌瓶站、贮存站等工程设施布置。 (二)图纸内容 1、气源位置、供气能力、储气装置容量; 2、输配干管走向、压力、管径; 3、调压站、贮存站位置和容量。 第十六条 园林绿化、文物古迹及风景名胜规划(必要时可分别编制) (一)文字内容 1、公共绿地指标; 2、市、区级公共绿地布置; 3、防护绿地、生产绿地位置范围; 4、主要林荫道布置; 5、文物古迹、历史地段、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保护控制要求。 (二)图纸内容 1、市、区级公共绿地(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大于2000m2的街头、居住区级绿地、滨河绿地、主要林荫道)用地范围; 2、苗圃、花圃、专业植物等绿地范围; 3、防护林带、林地范围; 4、文物古迹、历史地段、风景名胜区位置和保护范围; 5、河湖水系范围。 第十七条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一)文字内容 1、环境卫生设施设定原则和标准; 2、生活废弃物总量,垃圾收集方式、堆放及处理,消纳场所的规模及布局; 3、公共厕所布局原则、数量。 (二)图纸应标明主要环卫设施的布局和用地范围,可和环境保护规划图合并。 第十八条 环境保护规划 (一)文字内容 1、环境质量的规划目标和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 2、环境污染的防护、治理措施。 (二)图纸 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图:标明主要污染源分布、污染物质扩散范围、主要污染排放单位名称、排放浓度、有害物质指数; 2、环境保护规划图:规划环境标准和环境分割槽质量要求,治理污染的措施。 第十九条 防洪规划 (一)文字内容 1、城市需设防地区(防江河洪水、防山洪、防海潮、防泥石流)范围,设防等级、防洪标准; 2、防洪区段安全泄洪量; 3、设防方案,防洪堤坝走向,排洪设施位置和规模; 4、防洪设施与城市道路、公路、桥梁交叉方式; 5、排涝防溃的措施。 (二)图纸内容 1、各类防洪工程设施(水库、堤坝闸门、泵站、泄洪道等)位置、走向; 2、防洪设防地区范围、洪水流向; 3、排洪设施位置、规模。 第二十条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人防规划(必要时可分开编制)重点设防城市要编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人防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对地下防灾(包括人防)设施、基础工程设施、公共设施、交通设施、贮备设施等进行综合规划,统筹安排。 (一)文字内容 1、城市战略地位概述; 2、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人防工程建设的原则和重点; 3、城市总体防护布局; 4、人防工程规划布局; 5、交通、基础设施的防空、防灾规划; 6、贮备设施布局。 (二)图纸 1、城市总体防护规划图。图纸比例1/5000~1/25000。标绘防护分割槽,疏散区位置,贮备设施位置,主要疏散道路等。 2、城市人防工程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图。标绘各类人防工程及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工程位置及范围。 第二十一条 各级历史文化名城要做专门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则。 (一)文字内容 1、历史文化价值概述; 2、保护原则和重点; 3、总体规划层次的保护措施:保护地区人口规模控制,占据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的单位的搬迁,调整用地布局改善古城功能的措施,古城规划格局、空间形态、视觉通廊的保护; 4、确定文物古迹保护专案、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提出保护要求; 5、确定需要保护的历史地段、划定范围并提出整治要求; 6、重要历史文化遗产修整、利用、展示的规划意见; 7、规划实施管理的措施。 (二)图纸 1、文物古迹、历史地段、风景名胜分布图。图纸比例1/5000~1/25000,在城市现状图上标绘名称和范围;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图。标绘各类保护控制地区的范围,有不同保护要求的要分别表示。文物古迹、历史街区、风景名胜及其他需保护地区的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范围,近期实施保护修整专案的位置、范围,古城建筑高度控制,其他保护措施示意。 城市总体规划如何实施 这个问题问到了实处,国内的规划实施做得还不够很好 落实规划——通过分割槽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详细蓝图等分解,并通过近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 落实政策——城市 *** 实施 落实行动——各管理职能部门实施 《日照市城市发展战略规划》、《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内容 给你找了点资料啊 :tieba.baidu./f?ct=335675392&tn=baiduPostBrowser&sc=1427165789&z=158791909&pn=0&rn=50&lm=0&word=%B1%B1%BE%A9%CD%E2%BD%BB%D1%A7%D4%BA#1427165789 :tieba.baidu./f?ct=335675392&tn=baiduPostBrowser&sc=738524072&z=94584173&pn=0&rn=50&lm=0&word=%C8%D5%D5%D5#738524072 :tieba.baidu./f?ct=335675392&tn=baiduPostBrowser&sc=1630722524&z=176312736&pn=0&rn=50&lm=0&word=%C8%D5%D5%D5#1630722524 自己研究一下吧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空间管制规划的目的及意义,空间管制规划制定内容要求. 我才工作一年,没接触过这个内容 空间管制规划,具体是指什么内容?是指权属还是行政?还是指配套的医院,学校这些呢?还是说另外的专项规划?交流下 城市总体规划中如何体现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发展,坚持协调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这是基本的要义 科学发展观在城市规划中的体现 1资源节约:节地,节水,能源资源综合利用 2环境友好: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 3经济高效:新型工业化道路,回圈经济 4社会和谐:教育,医疗,就业,住房全面考虑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应听取什么方面的意见? 理论上应收集1、 *** 部门意见,本级及上一级的 2、省内发展意向 3、当地群众发展建议 4、当地工矿企业要求 城市总体规划中如何选择城市用地 你问的是城市用地规模的大小 还是什么啊? 城市用地规模的大小 你先测算下城市人口规模,在按照城市的级别再进行测算城市用地吧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依据包括什么? 主要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 1991 年第 14 号令释出)、《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建规 1995 年 333 号档案释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 ( 国办发 [2000]25 号 )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 [2002]13 号)、《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建规 [2002]218 号)、《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 [2002]218 号)。

城市总体规划的目的和作用是什么

城市总体规划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一个城市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和进行各项建设的综合布局和全面安排,还包括选定规划定额指标,制订该市远、近期目标及其实施步骤和措施等工作。佑华国际(上海)设计机构,国际领先的生态城市与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专业的总体规划设计机构!

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各种颜色代表什么?

常见的是:一类居住R1:浅黄色二类居住R2:深黄色商业C2:红色文化娱乐C3:紫红色中小学C6:橙色河流E:浅蓝色市政基础设施U:蓝绿色道路S1:黑色,道路中心线:红色停车场S3:暗灰色工业M:蓝色系(同济和哈建背景的人);褐色系(清华、武汉城建和重建工背景的人)绿地G:各种绿色图例:扩展资料: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根据国家对城市发展和建设方针、经济技术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在区域规划和合理组织区域城镇体系的基础上,按城市自身建设条件和现状特点,合理制定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的发展性质、规模和建设标准,安排城市用地的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布局。布置城市道路和交通运输系统,选定规划定额指标,制定规划实施步骤和措施。最终使城市工作、居住、交通和游憩四大功能活动相互协调发展。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建设规划一般为5年,建设规划是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是实施总体规划的阶段性规划。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具体内容有什么啊

城市总体规划具体内容有:1、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估算城市人口发展规模。2、布置城市道路、交通运输系统以及车站、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运输枢纽的位置。3、综合协调人防、抗震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划。4、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5、设市城市应当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扩展资料规划是国家或地方各级政府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有关行业、专项和区域的发展目标、规模、速度,以及相应的步骤和措施等所做的设计、部署和安排。按行政层级分为国家级规划、省(区、市)级规划、市县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类别分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按所覆盖时间的长短分为长期规划和短期规划。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其他规划要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也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的特定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细化和落实。跨省(区、市)的区域规划是编制区域内省(区、市)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依据。国家总体规划、省(区、市)级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5年,可以展望到10年以上。市县级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规划期可根据需要确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总体规划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目的是什么~?

城市总体规划目的是什么~? 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 *** 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根据国家对城市发展和建设方针、经济技术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在区域规划和合理组织区城城镇体系的基础上,按城市自身建设条件和现状特点,合理制定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的发展性质、规模和建设标准,安排城市用地的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布局,布置城市道路和交通运输系统,选定规划定额指标,制定规划实施步骤和措施。最终使城市工作、居住、交通和游憇四大功能活动相互协调发展。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近期建设规划一般为5年,近期建设规划是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是实施总体规划的阶段性规划。 什么叫城市总体规划? 什么叫城市?答:以非农产业和非农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 ······什么叫城市化?答: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又称城镇化、都市化。 什么叫城镇体系?答:一定区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 什么叫城市规划?答: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 什么叫城镇体系规划?答: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 什么叫城市设计?答:对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 什么叫城市规划区?答: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什么叫城市建成区?答: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什么叫旧城改建?答:对城市旧区进行的调整城市结构、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改善和更新基础设施、整治城市环境、保护城市历史风貌等的建设活动。 什么叫城市基础设施?答:城市生存和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工程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性基础设施的总称。 答: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反展目标、反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 :digitalwuhan.gov./index. 好像是没有,我多次在这个网查过,没找到。 费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贫困县-经济强县-卫生城-文明城-旅游城-最具发展强势的鲁南卫星城...... 高碑店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图? 《高碑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一、高碑店市以机械制造、新型建材、食品加工及商贸服务为主的宜居中等城市。要完善以主城区为中心、白沟镇为副中心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到202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67%左右,中心城区实际居住人口35万,城市建设用地36.8平方公里。二、高碑店市城市总体规划是高碑店市城乡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要坚持集中统一的规划管理,各类城乡规划及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本规划要求。规划确需修改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报批。保定市和省建设厅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任务各是什么? 总体规划确定城市发展方向...哪里能建...哪里不能...哪里建什么... 详细规划是在确定了地块的总体性质和指标后对具体功能结构.道路交通.建筑和景观的规划设计...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为积极应对新时期城市发展形势需要, 2006年8月经建设部批准,我市于2006年10月启动了《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修编工作。目前《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已经完成草案,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征询公众意见,按照《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修编全过程公众参与的工作安排进行草案公示。特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11月22日——12月21日。 二、公示地点: 1.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一楼、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区 *** 办公大楼一楼、南山区桃园东路2号区委大楼B栋一楼、盐田区海景路市规划局滨海分局一楼、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区 *** 办公大楼一楼、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 2.在市规划局官方网站szplan.gov. 上同步进行网上公示。 3.通过深圳各报刊、电台等媒体进行公示宣传。 三、公众参与意见收集途径 1、热线电话:89800016; 2、短信平台:10657302021202(仅限移动用户); 3、电子邮箱:0755@szplan.gov.; 4、规划局官方网站::szplan.gov.; 5、通讯地址:深圳市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总规修编办公室,邮编:518034; 6、专人收集:公示现场专人派发公众咨询表,专人回收。 深圳市人民 *** 二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在新世纪广场会议中心后面,原来的民族广场有贵港2020年的总体规划和详细介绍,你可以去那看看。 扬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要点是什么 (一)规划范围 按照市域、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进行规划。市域为扬州市行政范围,包括江都、仪征、高邮3个县级市和宝应县,面积6634平方公里。规划区为扬州市区及其行政代管的朴席镇范围,面积1028平方公里。中心城区为东至廖家沟、壁虎河一线,南至长江、夹江一线,西至扬溧高速公路,北至扬溧高速公路、槐泗河一线,面积为310平方公里。 (二)城市性质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具有传统特色的风景旅游城市,长三角核心区北翼中心城市。 (三)市域城镇体系和城市化水平 规划至2020年扬州形成市域中心城市、二级中心城市、重点镇和一般镇的四级城镇结构体系,其中包括:1个人口大于100万的特大城市扬州;4个人口在30-50万的城市,即江都、仪征、高邮、宝应;11个重点镇;32个一般镇。2009年底市域总人口502.33 万人(其中户籍人口458.8万人),城镇人口 265.73万人,城市化率52.9%。规划期末市域总人口为560万人,城镇人口380万人左右,城市化率约68%。 (四)中心城区城市规模 2009年底城市人口为105.9万人,规划近期(2015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为135万人,远期(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155万人;近期(2015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162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20平方米;远期(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186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20平方米。 (五)城市发展方向 规划期内城市发展方向为:东联西优南拓。 东联:强化交通对接和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广陵新城建设,推动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与江都联结。西优:优化土地使用功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居住与产业相对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新城西区和蒋王片区开发建设水平。南拓:优化完善产业功能,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强化产城互动发展,重点调整市开发区北部区域,积极推进南部新城建设。 (六)总体布局结构 以历史城区为核心,以东西和南北“T”字型发展轴带为骨架,东、西和南部三区分合有致,构成“一核两轴三区”的空间结构。“一核”是指历史城区(主要由老城区和蜀冈-瘦西湖景区构成),是彰显扬州人文生态精致宜居特色的核心区域;“两轴”是指依托文昌路、古运河形成相互交汇的两条城市发展轴带;“三区”是指在城市核心区外围形成的东部分区、西部分区和南部分区三个分区。 (七)城市中心体系 建立两级城市中心体系,包括一个市级中心和三个区级中心,规划期内形成“一主三副”城市中心格局,即文昌阁商业中心和东、西、南三个区级中心,远期东部区级中心将逐步形成“一体两翼”都市区综合性商务中心(CBD)。 (八)建设用地规划 公共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逐步迁出城市核心区现状分散的行政办公机构,形成市级行政办公与区级行政办公的两级体系,相对集中布置。商业金融业用地:规划形成“市级、区级(副中心)、地区级(片区)、居住社区级”四级商业中心体系。文化娱乐设施用地:市级文化中心位于西部分区内,集中了市文化艺术中心、双博馆、国展中心等大型市级文化设施;河东分区结合京杭之心及商业水街建设一批体现城市文化特色、高品位、高水准的文化设施。体育用地:按照市—区—街道—居民小区四级体育场馆设施网络,优化空间布局,提高体育设施配置水平。医疗卫生用地:城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以三级医院为龙头,二级以上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其他具有社区特色的专业服务机构为补充。教育科研设计用地:高等教育布置在中部分区和西部分区。保留现有扬州大学的文汇东路、四望亭路、江阳中路校区,对老城区内现有高校实施资源整合;适度扩大扬州职业大学规模,重点建设扬子津科教园区。 居住用地。空间上形成“一片、多团块”的空间格局。“一片”主要是指在中部分区东西两侧,继续沿文昌路东西延展所形成的一个主要居住片区。“多团块”是指中心城区的边缘区域,居住和工业相结合呈组团状分布,主要有滨江组团、蜀冈组团、汊河组团,主要为与产业相配套的居住。 工业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集中布局在南部工业区、西北工业区、东南工业区、河东工业集中区、邗江工业园北园、开发区北部工业区。规划仓储用地主要集中分布在城北物流园、广陵商贸物流园和扬州港口物流园;另外,在部分工业集中区配套一定规模的仓储用地,便于就近存储。 绿化用地。合理布置各级公共绿地,结合自然地貌条件和建设用地布局,相对均衡布置市级公园和区级公园。规划在主城区建设市级公园7处,区级公园14个,主题公园9个(部分结合市级、区级公园设置),结合现状补充小型绿地(如街头绿地、小游园、游憩绿化带等)。其中7个市级公园为茱萸湾公园、瘦西湖公园、明月湖公园、三湾公园、大桥公园(广陵新城)、扬子津公园和润扬森林公园。 (九)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快速路:中心城区形成“三纵四横”快速道路网规划方案。三纵:润扬路、运河路、沙湾路。扬子江路为南北向交通性主干路。四横:北环路(真州路—江平路-万福路)、江阳路—施井路、扬子津路、沿江高等级公路。 主次干路:规划形成“十三横十一纵”的主干路网形式(城区内部的快速路规划与主干路并线)。规划次干路97条,联系主干路与支路,起承上启下作用,兼具集散交通与生活服务功能。 公共交通:一是轨道交通:规划期内拟先沿文昌路建设地铁1号线,沿文昌路客流走廊,衔接扬州西站、西部板块中心、老城区、广陵新城、扬州东站、东部(江都)板块中心、江都旧城区和江都站。二是常规公交客运系统:规划近期中心城区标准公交车拥有量达到1800辆,以后每年按照公交分担率相应增加公交车辆,并配备相应的场站设施。公交路线应及时向城市新区扩展,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建立公交优先发展保障体系。三是公交场站:明确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规模,并做好用地预留,规划6处综合客运公交枢纽站、9处一般公交换乘枢纽、6处城乡公交客流接驳换乘枢纽,首末站69处,保养场19处。 老城区交通:在老城区外围采取二级分流措施,分流过境交通,减少过境交通穿越老城区。一级分流:老城区外围边缘区域,形成由主干道构成的分流通道,分别为:漕河路、瘦西湖地下通道、大学路、江阳东路、运河西路、江都路。二级分流:老城区形成由次干道构成的分流保护内环,降低老城区内部交通压力,优化盐阜路、泰州路、南通路、淮海路一线的交通管理。保持老城路网的棋盘式格局和街巷胡同肌理、空间尺度,梳理老城区的现有道路资源,形成老城区内部微循环系统。部分道路采取单向交通组织,提高交通效率。在严格保护老城区街巷尺度的前提下,改造道路设施,提高通行能力。 (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保护体系: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古迹3个层次的保护体系,包含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个方面的保护内容。 2.保护重点: (1)保护历史城区格局:保护历代运河与扬州城的空间格局关系;保护唐、宋扬州城的历史格局;保护扬州城明清时期形成的瘦西湖与老城区的空间格局关系;保护明清老城区格局,体现扬州城“逐水而城、历代叠加”、“双城街巷体系并存”和“河城环抱、水城一体”的特征。 (2)保护京杭大运河(扬州城区段)遗产:包括大运河水利工程遗产、大运河聚落遗产以及相关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3)保护历史遗迹的视觉环境:保护扬州城整体西北高、东南低的地形地貌;保护扬州城遗址本体周边的历史环境、自然环境,提高环境质量;严格控制蜀冈-瘦西湖景区视觉环境,减少视觉污染;严格控制老城区建筑高度,保持宜人的空间尺度和建筑肌理,保持老城区古朴的城市风貌,维持老城区“平缓型”的城市空间、匀质细腻的城市肌理以及集“南秀北雄”于一体的建筑风格。 3.保护框架:以“一片、一线、四区、多点”构成名城保护重点内容:一片:历史城区,保护范围为扬州城遗址分布范围及周边相关地块。一线:大运河文化遗产,重点保护明清京杭运河古道(城区段)及沿线相关历史文化资源,同时对古邗沟遗址、仪扬河、隋邗沟东道、瓜洲运河、京杭大运河及沿河水利航运工程设施进行保护。四区:四个历史街区,包括东关街、仁丰里、湾子街和南河下历史街区。多点:保护各级文保单位和历史建筑。 (十一)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给水工程规划。总体目标:市区(规划区)2010年底实现区域供水全覆盖,供水普及率为100%。水质、水压全部达到规定标准。用水量预测:根据城镇现状人均用水水平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预测2020年总用水量为130万立方米/ 日。城市供水规划: 城市现状有3座水厂,2008年日供水能力为40.5万立方米/日,新建的扬州市第五水厂现状供水能力为15万立方米/日。规划扩建扬州市第五水厂至60万立方米/日,于朴席南部增建扬州市第六水厂,设计供水能力为30万立方米/日,规划期末扬州城市日供水能力达到130.5万吨。水源规划:扬州市区水源取自长江和廖家沟。水源保护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管理。 排水工程规划。污水规划目标:近期完善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镇区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加快配套设施建设。通过对原有污水管道的改造和新建污水收集管道系统,达到近期污水管道服务面积普及率大于75%,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75%;远期污水管道服务面积普及率大于90%,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90%的规划目标。污水处理系统:规划扩容建设汤汪污水处理系统和六圩污水处理系统。规划新建北洲污水处理厂和北部山区污水处理厂。预留朴席污水处理厂用地,泰安、杨寿、公道三镇分别建设生态污水处理站。 供电工程规划。规划期内扬州将新建500kV变电站2座:在扬州西部仪征市新建500kV扬州西变,在扬州北部高邮市新建500kV扬州北变。至2020年,市区规划新建220kV变电站6座,改造1座。 燃气工程规划。以“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天然气为主气源,在扬州市扬庙镇设置天然气接收门站(已建成),向扬州市中心城区供应天然气。在中心城区共设置5座高中压调压站。 供热工程规划。规划新建热电厂,厂址位于扬州市东南区域内,主要向杭集工业园以及周边的园区供热;保留江苏华电扬州发电有限公司,主要向北部工业区和广陵新城部分区域供热;保留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扬州港口环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向南部区域工业区供热;适时搬迁扬州市威亨热电有限公司。 环卫工程规划。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方法和源头减量措施,收集方式将主要采用垃圾桶的收集方式,生活垃圾处理将从目前的卫生填埋向以焚烧为主、卫生填埋为辅、多种处理方式有机结合的综合处理系统方向发展。垃圾中转站每3~4平方公里设置1座,中心城区共设置小型垃圾中转站42座。 (十二)综合防灾规划 严格按照“平战结合、平灾结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准确预报、快速反应、措施有效”的原则,建立和健全现代化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有效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十三)近期建设规划 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目标,规划至2015年,中心城区基本形成“一城两区”格局。历史城区:古城轮廓更加凸显,环城水系和滨水空间打造基本完成,大遗址保护持续推进。西部分区:新城西区功能更加完善;蜀冈生态城完成东片区建设;开发区第二城完成中心景观区和核心商务区的建设;蒋王新城完成中心景观水系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东部分区:广陵新城建设框架基本形成,东北片区中心初具规模,旧城面貌得到有效改善。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本轮城市总规规划期限至2020年,规划期限相对较短。考虑到城市总体规划的长远性要求,在总规中对到2030年扬州城市的发展格局进行了展望,对到21世纪中叶的城市发展远景也进行了初步描绘。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已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编制完成,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们将按照审议意见尽快修改完善,并按程序上报省 *** 审查、国务院审批。 以上汇报,请予审议。

城市总体规划中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包括哪些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二十条 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先组织编制总体规划纲要,研究确定总体规划中的重大问题,作为编制规划成果的依据. 第四章 城市规划编制内容 第一节 城市总体规划 第二十八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同时可以对城市远景发展的空间布局提出设想. 确定城市总体规划具体期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 总体规划纲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内容包括: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方案和建设标准;原则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 (二)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 (三)分析城市职能、提出城市性质和发展目标. (四)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五)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六)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提出建设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 (七)提出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布局原则. (八)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 (九)提出建立综合防灾体系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第三十条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提出市域城乡统筹的发展战略.其中位于人口、经济、建设高度聚集的城镇密集地区的中心城市,应当根据需要,提出与相邻行政区域在空间发展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发展等方面进行协调的建议. (二)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等方面的保护与利用的综合目标和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和措施. (三)预测市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确定各城镇人口规模、职能分工、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 (四)提出重点城镇的发展定位、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控制范围. (五)确定市域交通发展策略;原则确定市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垃圾处理等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社会服务设施,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的布局. (六)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资源管理的需要划定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应当位于城市的行政管辖范围内. (七)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建议. 第三十一条 中心城区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分析确定城市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 (二)预测城市人口规模. (三)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 (四)确定村镇发展与控制的原则和措施;确定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 (五)安排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它用地. (六)研究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建设用地范围. (七)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人口容量等). (八)确定市级和区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主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九)确定交通发展战略和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 (十)确定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划定各种功能绿地的保护范围(绿线),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确定岸线使用原则. (十一)确定历史文化保护及地方传统特色保护的内容和要求,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确定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范围;研究确定特色风貌保护重点区域及保护措施. (十二)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十三)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 (十四)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十五)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 (十六)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 (十七)提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原则和建设方针. (十八)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第三十二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 (一)城市规划区范围. (二)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 (三)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人口容量等);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布局. (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干道系统网络、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五)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包括: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重要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具 *** 置和界线. (六)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七)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 第三十三条 总体规划纲要成果包括纲要文本、说明、相应的图纸和研究报告. 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本、图纸及附件(说明、研究报告和基础资料等).在规划文本中应当明确表述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三十四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明确综合交通、环境保护、商业网点、医疗卫生、绿地系统、河湖水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下空间、基础设施、综合防灾等专项规划的原则.

衡阳旅游总体规划衡阳区域规划

1.衡阳区域规划湖南衡阳——在繁华商圈起飞!湖南衡阳是整个衡阳市面积最小、人口分布最密集的繁华商业区。雁峰区完美逆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程度全省第一,领跑衡阳。程楠区是恒阳企业最集中的地区。根据规划说明,该区域将建设成为衡阳的商业和城市副中心。这一带的商业业态较为传统,但消费者数量仍高达31万。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常住人口越来越多。据保守估计,这一地区的消费人口已经超过40万。这么大的消费力,急需一个发泄口来释放。这个项目被定位为衡阳程楠的主要城市综合体,以50万平方米的总成交量领先程楠。迄今为止,它仍然是程楠唯一的超大型购物中心。2017年底,金钟购物公园将正式建成开业,最大程度释放几十万甚至近百万的区域消费能力。随着程楠商务区的崛起,区位优势的提升是显而易见的。短短三年,为什么能取得这么大的发展?很大的原因是其辐射区域广,消费居民主要来自人口最密集的雁峰区和人口最多的珠晖区,这是其他辖区所不能不匹配。值得一提的是,东洲湘江大桥将进一步缩短空间距离。随着人口的持续迁移和东洲湘江大桥的即将竣工,程楠的商业发展值得期待。日益完善的交通布局将为这里带来巨大的人流。地处桥头堡,向东15分钟可达珠晖区和高铁站,向北10分钟可达市区。这一商务区全面升级的枢纽工程和收尾工作将引领程楠进入一个新时代。种种现象都在证明,程楠商业区越来越娱乐化、时尚化。面值正在不断完善;除了桥的概念,近几年雁峰区楼市的火爆也为商业开发带来了新的消费群体。借助原住民、学区房、风水等。加上配套设施的日益成熟和交通商务区、生态商住区宏大规划的稳步推进,如今程楠成了衡阳的必争之地s主战场军事家。国务院批准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将衡阳定位为湘南中心城市;同时,盐城新名片东洲岛对外开放。城市资源的倾斜和集中开发,让人们越来越有预见性。如今,一个完整的衡阳城市副中心——程楠,已经呼之欲出。根据“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衡阳将迎来跨越式发展。东洲湘江大桥的开通,将为程楠的腾飞插上第一对翅膀。金钟购物公园规划集时尚、休闲、购物娱乐、星级酒店、高层住宅、餐饮娱乐、步行休闲广场、文化艺术等九大城市功能于一体,以完善的业态和成熟的运营成为程楠商业爆发的唯一出路。最后,让程楠进入真正的商业中心!2.衡阳最新城市规划没我没有很多戒指,但现在只有一个。在十二五规划,a圆圈已经在衡阳市外围再次划出,即规划了一条由107国道城市改线工程组成的公路环线。环线由四个项目组成,分别是107国道城市改线工程(樟木寺-向阳桥)、樟木寺-四塘、四塘-龙泉、龙泉-向阳桥。它经过衡阳县、珠晖区和衡南县的15个镇,全长120公里,面积900多平方公里衡阳堵车路段主要集中在中线,中线以外因为城市密度相对较低,交通状况较好。建议先规划船山大道、衡州大道、湘江路、正阳路、蔡伦大道高架快速路,分两期推进,到2030年建成150-200km的城市高架快速路。3.衡阳城乡规划西毒镇位于衡阳市衡阳县,隶属衡阳市。就衡阳的现状,有一个版本说长沙是一个新一线城市,所以衡阳被评为全国二线城市。但大多数版本将长沙评为二线城市,将衡阳评为三线城市。实事求是,至于衡阳就目前的城市建设、管理、文化建设和管理以及经济发展的宽度而言,衡阳应该满足于被评为一个三线城市。回到西毒镇,西毒虽属衡阳市管辖,但却位于衡阳县。客观来说,西毒目前应该是四线城市,但未来会如何发展?我可以我甚至无法预测。4.衡阳区域规划图最新农村自建房其实挺普遍的,但是农村自建房违法现象存在已久。比如有的人私自占用耕地建房,未经批准直接开工建房,宅基地面积超标等等。这些都是政府一直在管,头疼的问题。那么,2022年农村的房子能建起来吗?2022农村允许建房吗?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2022年能在农村盖房子吗?国家逐步加强对宅基地上建房建房的监管,对农民的一些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的查处和整治。同时,2019年中央下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农村住房建设试点,提升村容村貌,改善农民现有居住条件。与村庄的共同居住类似,农村住房建设试点项目旨在建设一个具有成本效益、环保和现代功能的宜居示范农房,以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从目前一些试点地区的结果来看,农房统一规划建设的服务和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新型农村社区更有利于城镇化的推进。根据规划,到2022年,全国许多县市的目标是建立并完成示范农村住房,实现2035年实施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改善农民的目标生活条件和外貌。这简直是一个大福利对于农民来说。1.你可以未经批准不得建造。过去,当农民朋友们盖房子,他们通常想什么时候盖就什么时候盖,只要条件允许。他们所在的村委会不会别问农民建造房屋。但从2022年开始,相关土地管理部门对农村自建房做出了新的规定。2、能不要超出这个区域。在农村,每个农民的宅基地面积s家是有规定的,农民建房前必须按照自己的宅基地面积建房。而且在农村,宅基地确权的时候,国家已经明确了,超出自己宅基地的房屋不予确权。自2022年起,宅基地确权完成后,如果宅基地面积超过建房标准,肯定不能通过审批。因为在新版《土地管理法》中,国家已经明确规定,一个农村家庭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面积标准。2022允许或不允许在农村地区建造房屋。农村自建房违法现象由来已久。比如私占耕地建房、未经批准直接建房、宅基地面积超标、建新房不拆旧房、一户多宅建房等一系列违法问题,不仅影响了城镇化的步伐,也导致了农村房宅秩序的混乱,这是我不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总体规划;18岁以下;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宅基地限额标准的;之前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已超过当地相应标准。5.衡阳区域规划最新消息;新能源和电力装备产业是我市的主导支柱产业,在国内乃至全球都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一年来,我们认真实施现代工业强市市委的,稳定产业链,整合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呈现三大变化:优化服务,夯实基础,增强集聚8月17日,新能源与电力设备产业链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雁峰区副区长袁高兴地与记者谈起三大变化。坚持创新和做出真正的贡献动能转换。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s应用,力争在UHV和风电设备、电线电缆、智能电网等关键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快UHV、智能电网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工程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促进产业链动能转换、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坚持领先链,并争取突破在企业培育方面。开展试点企业培育,就地倍增,做优做强龙头企业,培育壮大骨干企业,大力扶持中小企业,支持TBEA打造100亿航母,为恒飞电缆主板上市服务,推动金杯电工的改造和扩能,实现总产值恒飞金杯超过100亿,加快形成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共同发展的局面。坚持以平台引领连锁建一座桥政府、学校、银行、企业之间。深化连锁企业与上海交大、湖南大学、华南大学等院校合作,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平台建设,围绕金融支持主体探索产业基金和风险补偿机制,支持相关配套企业集中互购,提高内部循环能力,发行量小活力和微循环激励,实现良性发展。坚持人才链,和动真格的在招募人才方面。建立政府、学校、企业合作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的机制,支持连锁业主举办产业工人与河南理工大学、衡阳技师学院等高校订班,点对点输送技术人才。每年都会召开科技创新表彰大会,鼓励和培养杰出的工匠,科技之星和科技创新的领导者,实现人才的严阵和数千只鹅的余额,设置一个绿色通道对于柔性人才引进,大力引进企业急需的高端人才。坚持集群链,并且争创一流在产业集聚方面。在产业链上下游大力引进科技含量高、投资额大、产业链长的项目,推动简单生产链向多链集成如生产链、服务链、价值链、供应链、创新链、人才链和要素链,推动输变电设备产业集群融入国家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中国TBEA电器城。010-1011白沙洲松木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是的,衡阳市是一座有2000多年历史的古城。历史上是南方地区的交通枢纽,连接东西南北。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也是国家战略规划设计方案中战略物资保障的重要后方储备基地。负责面向两广滇的战备基地,负责抵御第二次核反击的能力和战略指挥中心的任务。没错,衡阳是个大城市,人口基数大,辖7个县市和衡山一个特区。当地物产丰富,工商业相对发达,是湖南省第二大城市,也是湖南省消费型城市。现被列为湖南省副省级区域中心城市,可辐射柳州、邵阳、永州等湘南周边地区。历史上人流量大,目前是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城市。第三,衡阳作为国家历史古城,有许多历史、文化、地理和环境景观可供人们游览,尤其是辖区内的南岳衡山风景区。因为朱荣峰在美国的长寿文化中,大量的信徒来这里朝拜和祈福。每年农历八月正月形成祭拜高峰,正月头上烧香的仪式被炒作到几十万元。特别是在祭祀期间,各民间场所自发组织的祭祀活动成为中国一道独特的风景的宗教文化。基于以上几点,国家和湖南省对衡阳市的城市发展规划进行了提前安排,主要是优先考虑衡阳市内的一个交通,衡阳高铁站就受益于此。根据规划,衡阳市区现有火车站将迁至衡阳高铁站附近,形成衡阳轨道交通枢纽中心区。随着规划设计的实施,衡阳高铁站的发展一定会有重要的变化,发展前景绝对可以预见,这也是衡阳高铁站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可以说,衡阳高铁站未来的发展会有机遇,也会有新的跨越式发展成果。让让我们期待衡阳高铁站未来的成就早日实现。

城市总体规划具体内容有什么啊

⑴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估算城市人口发展规模,确定有关城市总体规划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⑵选定城市用地,确定规划范围,划分城市用地功能分区,综合安排工业、对外交通运输、仓库、生活居住、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及绿化等用地。⑶布置域市道路、交通运输系统以及车站、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运输枢纽的位置。⑷大型公共建筑的规划与布点。⑸确定城市主要广场位置、交叉口形式、主次干道断面、主要控制点的坐标及标高。⑹提出给水、排水、防洪、电力、电讯、煤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制定城市园林绿化规划。⑺综合协调人防、抗震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划。⑻旧城区的改造规划。⑼综合布置郊区居民点,蔬菜、副食品生产基地,郊区绿化和风景区,以及大中城市有关卫星城镇的发展规划。⑽近期建设规划范围和主要工程项目的确定,安排近期建设用地和建设步骤。⑾估算城市近期建设投资。城市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科学工作。既要立足于现实,又要有预见性。随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城市总体规划也须进行不断修改和补充,故又是一项长期性和经常性的工作。总体规划中应附有图纸和相应文件,例如:①城市现状图,②城市用地评价图,③城市环境质量评价图,④城市规划总图,⑤城市各项工程系统规划图,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图,⑦城市郊区规划图,⑧总体规划说明书(包括投资估算)。根据城市的不同规模、性质和特点,规划图纸可以适当合并或增减。图纸一般为1∶5000或1∶10000的比例尺,城市郊区规划图用较小的比例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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