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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的查询

2023-07-07 23: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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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的北大法宝、威科先行都可以,只是具体查看可能需要付费。网页链接这个网页免费的,政府的法规数据库,不过,感觉搜索功能不是很好,你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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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科先行个人可以注册吗

可以。威科先行是由威科集团打造的一款财税信息查询工具,根据威科集团官网查询可知,威科先行的个人账户注册,需要提供个人信息、手机号码、身份证等资料,并进行实名认证,是可以的。威科先行注册后就可以使用Wecanx的相关服务,如法律咨询、在线合同签署等。
2023-07-07 19:39:491

威科先行专不专业

威科先行专业。威科先行的专业在全球是比较领先的,他们有专门的法律团队,专业的人员,先进的技术,在法律行业是比较顶尖的,专业性值得信赖。
2023-07-07 19:39:561

威科先行个人一年费用

威科先行个人一年费用如下:至少9986元。个人信息库:互联网是一个知识的海洋,但就某具体个人而言,总是也只能是关心其中的个别内容,每次查询的结果若不加以综合处理予以保存,同样的内容下次重新查询,确实是一件既耗时又有开销的事,故有必要在浏览器端有组织的创建一个个人的信息库。个人信息库简单来说记录个人关注互联网内容的数据库。简介:个人信息库两种解释,从政府机构、企业角度看个人信息库是指用于存储个人的年龄、性别、职业、籍贯等信息的数据库。从互联网的角度看,个人信息库是搜索引擎用于记录个人喜好内容的信息库。建立个人信息库主要目的为了加快信息的查询。从信息存储和查询角度看,个人信息库的建立需要采用合适的信息分类方法。如为便于库的管理,可按学科分类法将信息加以分类编目,基本参照国家标准的文献著录总则与非书资料著录规则简化而得。信息库:一种现代化的信息收集、存储、处理、加工和发送机构。它采用电子计算机、光盘磁盘、缩微胶卷等多种现代化的技术设施和手段,以数据、文字、图片、录音、录相和实物等多种形式存储大量资料。当需要时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将这些原始的或经过加工的信息提供给国内外用户。信息库在本世纪50年代形成时是以提供和存储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方面的信息为主的,已扩大到经济、社会管理、新闻传播、文化教育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原先各自独立的信息库正通过正在兴建的“信息高速公路”联成一体,使人类收集、处理和使用信息的范围更大,能力更强,效率更高,也为人类节约了大量的收集、处理、储存、发布信息的时间和精力。信息库的建立使原先人类以分散、独立为主要形式的信息收集、储存过程进入了社会化、全球化的新阶段,有利于人类对信息资源的共有共享,提高了信息的利用价值,并有效防止了人们因信息不通而进行的许多无效劳动和重复劳动。
2023-07-07 19:40:041

威科先行怎么检索三个关键词

威科先行检索步骤如下。1、登录WebofScience,点击检索链接。2、选择关键词检索模式。3、在检索栏中输入三个关键词,用空格分隔。4、根据需求,可以进一步设置检索选项,包括搜索范围、时间范围、文献类型等。5、点击检索按钮,即可检索出符合条件的文献。
2023-07-07 19:40:261

威科先行专不专业

专业。威科先行是由威科集团专为中国市场打造的一款专业劳动法信息查询工具,涵盖法律法规、实务案例、培训课程、专业解读、实务指南、专家问答、智能工具等,帮助HR处理用工关系,实现用工风险的预防与控制,很专业。
2023-07-07 19:40:331

威科先行财税库要另外购买吗

要。威科先行财税库是一款专业的财税信息查询工具,需要另外购买,否则是不能正常使用的。由于该工具操作简单,深受使用人员的好评。
2023-07-07 19:40:401

威科先行试用期多久

试用期的时间一般是在1-3个月之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而定。试用期间劳动者有突出表现的可以申请提前转正,试用期限超过法定长度可以主张按照正式工的工资发放薪酬的权利,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2023-07-07 19:40:481

威科先行可以几个人用

威科先行不限制共享人数。因为不绑定设备,也不可能绑定,每个人不可能24小时都在使用,所以一个人买几套标准版的合着用就好了。
2023-07-07 19:40:571

公职人员索贿怎样处理?

最高检《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标志着我国贪污贿赂罪门槛正式进入“3万元起点+非数额情节”模式。至今,全新的入罪门槛已经历五年的司法实践。为受贿罪辩护提供参考,我们以威科先行为检索工具,以受贿罪的裁判文书和检察文书为检索对象,总结了近五年广东省检察院、法院的司法实践。我们发现,以“审理法院:广东省”、“审理日期:2016年-2020年”、“案由:受贿罪”、“裁判结果:无罪”为检索条件,仅有2篇无罪裁判文书,其中一篇系因被告人死亡,一篇系因未达数额。同时,我们以“审理法院:广东省”、“审理日期:2016年-2020年”、“案由:受贿罪”、“文书类型:不起诉决定书”为条件,进行检察文书检索,发现共有121篇检察文书。经进一步考察,我们剔除其中8篇重复文书、1篇隐瞒犯罪所得罪文书、3篇非国家公所人员受贿罪文书,共12篇无关文书,相关不起诉决定书还剩109篇。可见,受贿罪的出罪,多处于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相较法院审理阶段而言,检察起诉阶段是更为关键的无罪辩护期。为此,我们对上述109篇不起诉决定书进行汇总,进而分析广东省检察院近五年对受贿案不予起诉的依据与理由,为受贿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出罪提供无罪辩点。二、不起诉依据根据现行刑诉法规定,检察院应当或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情形共有六种:(一)存疑不起诉存疑不起诉,即证据不足不起诉。当侦查机关移交证据材料后,检察院审查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的案件,则必须作不起诉决定。2018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2012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2023-07-07 19:41:292

商品的某一成分在企业微信公众号中介绍违法吗

违法。案例:朝阳市监局收到举报称,威科公司微信公众号“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在功能介绍中使用了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宣传用语。经网上检查,威科公司在上述公众号中使用了“荷兰威科集团(Wolter Kluwer)旗下全球财税第一品牌CCH”,涉嫌违反《广告法》关于不得使用绝对化用语的规定。其中的违规词是“第一品牌”。根据《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法条中列举的三个绝对化用语并非全部违规用语,执法部门在政策细则和日常执法时形成了惯用的绝对化用语库。
2023-07-07 19:41:361

北大法宝的优缺点

它是在中国最好的数据库,收录内容齐全,功能方便,在市场上也是拥有很多客户的,性价比高.如果要选择的话,宁愿花多点钱买那么专业的数据库 北大法宝可以根据法规联想到案例,很专业,但是案例更新的慢,时效性差; 威科先行则胜在更新,案例多,不过专业思维有待提高; 题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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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百起犯罪案中什么数量最多

盗窃罪最多。通过威科先行数据库查询全部公开裁判文书的罪名类型,截至2022年8月25日,数量最多的刑事判决是盗窃罪。
2023-07-07 19:41:521

上海入室盗窃案数量

共计704起盗窃案,2021年入室盗窃情况 我在威科先行上高级检索设定了关键词“入室盗窃”、时间“2021.1.1~2021.11.29”,案由“刑事”,总共命中704个结果,左侧的审理法院我标记出来了。 我们姑且认为上述案件均是犯罪地法院管辖的,且审理平均周期3-6个月,那么2021年至今,北京入室盗窃判决的共计12例、上海3例、广东省共计47例(其中,深圳市中院及以下5例、广州市中院及以下8例),这些还是可能有二审的。
2023-07-07 19:42:011

民法典有几个英译本

2个。民法典有2个英译本,《民法典》现有的两个英译本北大法宝和威科先行两个版本的译文进行对比分析,发现两种英译本中仍存在法律术语翻译不得当、指代不明确等问题。
2023-07-07 19:42:091

有哪些好用的法律案例检索工具?例如汇法风险信息网等

  平儿心下留神打听。那些丫头婆子都是平儿使过的,平儿一问,所有听见外头的风声都告诉了。平儿便吓的没了主意,虽不和巧姐说,便赶着去告诉了李纨宝钗,求他二人告诉王夫人。王夫人知道这事不好,便和邢夫人说知。怎奈邢夫人信了兄弟并王仁的话,反疑心王夫人不是好意,便说:"孙女儿也大了,现在琏儿不在家,这件事我还做得主。况且是他亲舅爷爷和他亲舅舅打听的,难道倒比别人不真么!我横竖是愿意的。倘有什么不好,我和琏儿也抱怨不着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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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检索工具有哪些

法律分析:法律检索工具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网、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北大法宝、威科先行、法律之星、国信中国法律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百条 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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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裁判文书网和无讼案例网,还有什么查询案例的网站或者软件?

中国法院网 法律文库该网站的使用方法特别的简单,只需要在浏览器内输入网址即可进行查询,具有一定的官方性质,整体的更新速度很快,包含有法律法规,立法追踪,地方法规,司法解释,政策参考等功能,一来能够让用根据自身所需来在短时间内找到相关信息,二来能够有效的起到提升法律意识的作用。OpenLawOpenLaw开放联盟成立于2014年,是一个能够为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和对法律有着一定兴趣的用户提供帮助的平台。里面报告有有关法律的多个领域,如法律服务,知识分享,案例的查询与分析等,都具有较强的便利性。威科先行法规数据库威科先行法规数据库的入口是在Alpha内,具备的功能较为全面,如包含有检索匹配,中英文对照,高级搜索,法规数据库关联,案例数据库关联等。同时还对地域,发文机关,案例时间,效力级别等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可以给用户提供一种一目了然的视觉效果。法律之星法律之星又名《中国法律检索系统》,里面蕴含有丰富的内容,如中央和地方政府颁布的各类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裁判文书,典型案例等。用户不仅可以详细的了解到法律法规,能够有效的避免踩雷,同时还能够通过浏览文书范本来让自己对整体的格式,用语等有一定的了解。Alpha法规数据库Alpha法规数据库是一个能够为法律人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平台。包含有法律大数据,客户拓展,案件管理,法条检索等功能,一来可以让用户更加了解法条,二来所具备的一键下载功能同样能够为用户提供较强的便利性。
2023-07-07 19:43:101

不请律师自己如何打官司

不请律师自己如何打官司   不请律师自己如何打官司,现在是法制的世界,所以每个公民都应该要做到遵纪守法,依靠法律的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和利用法律的武器去保护自身的权益。以下分享不请律师自己如何打官司?   不请律师自己如何打官司1    一、 不请律师自己如何打官司?   不请律师自己打官司也可以的,具体程序是: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二、起诉的条件    1、案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法院对于各类案件的管辖范围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在大多数情况下,民事案件是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甲签欠乙的钱,要看甲是住什么地方,就到甲的住所地的法院进行起诉立案;但如果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则一般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起诉立案。   如果是房产继承纠纷,则在房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立案。大部分案件的原被告都是一个县的,不存在管辖争议,直接到所在县法院起诉即可。    2、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案件必须与原告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3、有明确的被告。   是谁侵犯了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    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打官司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判决。    5、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   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如果对相关法律服务比较了解的话,是可以不聘请律师,而自行辩护的,对于诉讼请求的提出,一般是通过起诉状的形式,向法院提交后,由法院来进行受理和审查后基于实际的案件事实后果来进行办理。   不请律师自己如何打官司2    一、收集证据、固定证据   这一步关键在于快、准。   首先你要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证据,并固定下来。这个环节,由于非专业人士,所以要尽量尽可能多的收集证据,如果有专业人士指导,效率将事半功倍。    证据包含: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文件信息:企业为营业执照,个人主要为身份证,外国人为护照。如果没有企业的营业执照,可以在企查查、天眼查等查询平台进行查询其企业信息,确定具体名称,然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打印企业基本信息。   2、各方签约的合同文件、一方签字/盖章/按手印的相关文件;   3、、QQ、邮件、短信等交流的信息,截图保存,并导出U盘或光盘存档;手机妥善保管,原版电子文件不要删除;   4、有效的通话录音,导出U盘或光盘存档,备一份录音的文字版本;手机妥善保管,原版电子文件不要删除;   5、重要证据在必要时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固定下来。   6、如有证人,可请其手写一份证人证言,并签字捺印;与证人沟通好,在开庭时,申请证人出庭。   7、其他形式证据。   注意,所有的证据原件都要自己保存,提交给法院的都是复印件。    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可以自己检索,或咨询相关的法律人士,寻找支持自己诉求的相关依据。   法律检索网站:如无讼、北大法宝、威科先行等。    三、准备起诉状、证据清单、证据复印件    1、准备起诉状   可以自己写或请人[代]写,内容包含:   (1)原告的基本信息、被告的基本信息;   (2)诉讼请求;   (3)事实与理由。格式可在各大法院网站搜索,基本大同小异,必须包含前述几个部分。    2、证据清单   将第一部分整理的证据,整理出一份证据清单(一般为表格形式),列明证据编号、名称、证明目的等。    3、证据复印件   将所有证据打印/复印,并按证据证据清单的顺序整理好。    四、带上资料去法院立案   将第三部分的资料,准备好一式N份【N等于被告人数+2】,带去法院立案、交诉讼费。   之所以多准备两份,一份正本是交给法院(正本指起诉状,证据给法院复印件即可),另一份是自己留存以便后续庭审使用。   注意,核对好自己预留的地址信息和手机号,保证能够正常送达。   立案完成后,你会收到案号。回家安心等待开庭传票。    五、开庭   不久后,你会收到开庭传票,按传票的时间去法院开庭即可。   开庭当天带上所有证据原件,如有证人,申请证人出庭。   如果被告地址无法送达,也就是法官找不到被告人时,需要公告送达。此时法官会通知你预交公告送达的费用,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公告送达,会增加六十天公告时间。   写在最后:司法途径的救济并不难,它是向广大普通大众敞开的。虽然不可否认,诉讼过程是耗时耗力的`,但它毕竟是无路可走之人最后的救济渠道。例如,家暴受害者一般很难与对方协商离婚,大多数都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选择自己诉讼前,请先衡量好利弊,一旦决定诉讼,就坚定的走下去。走完之后,你会发现,其实也很简单。当然,有条件的,还是建议请专业律师协助解决。   不请律师自己如何打官司3    被告不请律师如何打官司    1、选择管辖法院   要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首先要搞清楚该案件归哪个法院管辖。   一般来说,我国民事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则一般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在级别上,普通案件一般由基层法院(也就是区县级法院)管辖。    2、确定诉讼请求   在明确了管辖法院以后,就必须弄明白原告想让人民法院支持自己什么样的请求,就必须弄明白自己想要提出的主张是什么。   人民法院只有弄清楚原告想要维护的是什么权利,具体有什么样的要求,才可能考虑你所提出的主张从法律上能不能得到支持。   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往往决定了你所提出的诉讼主张能不能实现。通俗地讲,也就是说决定了你能不能胜诉。   所以一定要认真考虑清楚,并且要提的具体、明确。    3、写好诉状   在明确了以上问题之后,原告要做的便是如何写出一份高质量的起诉状。   起诉状是民事诉讼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书,是引起诉讼开始的引线,也是原告诉讼主张的载体。起诉状质量的高低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案件的最终结果,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律师代书一份诉状动辄收费数百上千元代书费的原因。在起诉状中写什么,不写什么,从哪个角度切入,如何确定诉讼请求,如何陈述事实,要附随哪些证据等等,都有着较强的技巧。    4、取得一定证据   有了诉状之后,可以去法院立案了。至于如何立案,现在讲究司法便民。根据法官的要求提交立案所需的材料即可立案。   问题的关键是立案后,必须着手搜集、获取支持关键诉讼请求的证据。这是决定整个诉讼结果的决定因素。   常言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一切都是空谈。法官眼里没有事实,只有证据。   这都说明了证据在一个案件中的决定性因素。需要指出的是,原告搜集证据必须紧紧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进行,并根据法官的要求依法出示或提交。    5、在法官指导下出庭参加诉讼   案件经过立案进入司法程序后,就好比一件工业产品进入生产流水线一样。   法院必须最终给原告交付一件成品-判决书(裁定书),这就是原告要得到的结果。   至于其中的过程,原告完全可以根据法官的要求进行,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向法官询问如何进行,法官主导着诉讼进行的具体程序,法官有阐明有关诉讼程序问题的义务,当事人只需按法官的要求去做就可以了。    6、等待判决结果   开完庭以后,原告只需等待法院的裁判结果。有了结果之后,法院会依法向当事人双方送达及告知有关结果和事项。    聘请律师注意事项   1、律师费是由聘请人和律师根据有关规定、案件的难易程度、所需的工作时间、责任大小等因素,共同协商确定的;   2、聘请人应向律师客观地介绍委托事项的全部情况;   3、充分信任和支持律师的工作,与律师保持经常的联系;   4、及时向律师索取有关委托业务的代理词、辩护词、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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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矿矿机托管算力不足法院判决

北京朝阳法院和东城区法院相继披露了辖内审理的一桩比特币“挖矿”合同案,且判决结果高度一致,均判定合同无效,后果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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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数据库都有哪些?

法律数据库具有信息量大、检索方便等特点,大大提高了法律人士的工作效率。较大型的数据库一般采用Oracle,一般中小型数据库一般采用SQL server;目前国内法律数据库比较繁杂,多以法律法规为主要收集内容。目前,主要的综合性法律数据库有北大的两个,北大法宝和北大法意;法律出版社的一个,法律门数据库。前两者建库时间较长,以法规、案例、英文等内容为主;后者以实务操作、英文等为主。各有千秋,适合不同的用户群。
2023-07-07 19:43:531

除了裁判文书网和无讼案例网,还有哪些可以查询的网站?

其实还可以去一些百度网站上进行查询,百度网站资料比较齐全,可以查到很多的东西。
2023-07-07 19:44:014

无权吃醋。吃醋也要讲名份,和他相爱的是另一个人,他的醋也就轮不到你吃,自有另一个人光明正大地吃醋。原来,吃不到的醋才是最酸的。、方是目标,圆是路径;方是原则,圆是变通;方以不变应万变,圆以万变应不变;方是做人的脊梁,圆是处世的锦囊;方而不圆会处处碰壁,圆而无方则不知其可;立志如山是方,行道如水是圆,不如山不能坚定,不如水不能曲达。方圆相融随方就圆,在方中做人做事,在圆中自在归真。3、生命的路上,耐心使你获得力量,耐心使你认清方向;耐心使你坦途疾进,耐心使你少遭波浪。寻着古往今来的路,在耐心的帮助下看生活。让我们手握耐心给我们的耐得寂寞的意志和品质,脚踩耐心给我们的超出凡俗的雄心壮志,载着耐心给我们的永不服输的信念,向生活中的成功,出发吧!4、看开是对的,放下是对的,既然活着,就要向好的方向看远,选择一种适合的姿态,让自己活的无可替代,让自己活得轻松愉快。5、以后的路还那么长,我不知道结局,也不做假设。我只想看见生命最完整的样子。我不想记得那句难过的话。我只记得一件事。在你身边,在你身边。6、当你收到这条信息时,我已经想你一百遍了。不,应该是一千遍。是鬼迷了心窍也好,是上天的注定也好。总之能够认识你是我这一生最大的快乐。7、人要拿得起,也要放得下。拿得起是生存,放得下是生活;拿得起是能力,放得下是智慧。有的人拿不起,也就无所谓放下;人生如路,要有耐心。世上本无移山之术,惟一能移山的方法就是:山不过来,我就过去。人生最聪明的态度就是:改变可以改变的一切,适应不能改变的一切。8、信任就是一把刀,你给了别人,他就有两个选择,捅你或者保护你,太看重感情的人就是这样,容易满足,更容易受伤。9、总是试图将所有的过往全部抛弃,可纵然如此我还是在梦中惊醒,在夜里哭泣,度日如年般度数着这一段不再与你相关的分秒岁月。10、没有足够的语言能表达我对你的爱,没有足够的方式能表示我对你的关怀,没有足够的春宵能与你共度,明媚的早晨,温馨的夜晚,对你我有无限的思念!——立足于现有产业基础,加快形成多种能源协同互补、综合利用、集约高效的供能方式。坚持大规模外送和本地消纳、集中式和分布式开发并举,推进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到2025年,新能源成为电力装机增量的主体能源,新能源装机比重超过50%。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火储一体化综合应用示范。 ——实施控煤减碳工程,有序释放煤炭先进产能。加快推动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交易,建立碳排放强度考核机制。依托鄂尔多斯和乌海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建设,发展规模化风光制氢,探索氢能供电供热商业模式,建设绿氢生产基地。实施能源综合利用升级改造,加强煤炭分级分质利用,推进煤基多联产示范,加大煤矸石、洗中煤、煤泥综合利用。  ——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推进工业、交通、建筑(老旧小区改造)、居民领域电能替代,提升全社会电气化水平。实施数字能源工程,推进大型煤电、风电场、光伏电站等建设智慧电厂,所有生产煤矿建成智能煤矿,推进能源生产、储运、消费等环节数字化转型。  ——实施灵活电网工程,打造蒙西电网“四横五纵”、蒙东电网“八横两纵”主干网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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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随着科技的发展,人工智能AI离我们的生活也越来越近,除了给我们生活带来便利之外,也多方面地影响着娱乐与艺术。AI诗人、AI作者、AI编剧、AI画家等新型软件层出不穷,但AI软件究其根本还是一种生产工具,无论用于创作,还是使用其产生的作品,都会受到现有法律的规制。在此提醒大家,在使用AI软件及相应产品时,仍需注意版权及著作权问题,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
2023-07-07 19:45:212

企业挖人的技巧及防止被挖全攻略有哪些

企业挖人的技巧及防止被挖全攻略有哪些 企业挖人的技巧及防止被挖全攻略有哪些,职场人才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对于人才的挖掘也是需要一定的技巧的,以下分享企业挖人的技巧及防止被挖全攻略有哪些。 企业挖人的技巧及防止被挖全攻略有哪些1 方法一:电话挖人 对于某一特定职位,HR除在人才库里搜寻外,主要是到相关行业的类似职业里去寻找合适人选。而要联系这些目标人群,HR常常要给目标企业打电话,有时遭遇前台小姐冷冰冰的拒绝是常有的事。那么,就要想办法要有技巧地绕过前台小姐。有的可能说自己是谁的同学,有时,可能说自己是工商局或是税务局的工作人员,有时可能说自己是对方的合作伙伴或朋友,等等。会沟通的hr,如运气好有时还会和前台小姐熟络起来,从她那里了解到相关职位优秀人员的名字。 方法二:面谈挖人 虽然电话沟通快速便捷,但对于层面极高的总裁级人才,他们业务繁忙,身份显赫,电话接触效果不佳,也不够礼貌;另一个原因是,相当一部分高层经理并不太愿意在电话里表现出对其它公司的亲近,这是因为他们担心自己的老板可能会冒充猎头对他们进行试探。对于在职的高级人才,电话沟通的效果非常有限。因此,一些hr与高级人才更青睐于通过业界有影响力的兼职顾问或者朋友穿针引线进行引荐的方式,有的也会特意安排在相对保密而且优雅的环境中面谈。 而对于面谈的内容,有时类似“你昨天的工作”,或是“最近工作中发生过什么不开心的事”,再者“你到现在都十分骄傲的工作成绩”等,都可能成为开场白。HR可通过候选人的回答,再通过观察候选人的一些小小的动作、身体语言作出甄选。 方法三:攻心法挖人 有时有些候选人可能很适合新的公司,然而他们已安于现状,并不想跳槽,也不想迎接更大的挑战,或者基于一种对老板的忠诚和感恩的心态留在公司,或者处于职业安全的考虑,不愿在没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贸然跳槽。这时候,hr就要发挥和动用极高的公关技巧,可以通过其家人、朋友、业务伙伴,或是顾客等途径寻找突破口。 企业不仅要学会挖人,还要当心人才被挖走。那么,防止人才被挖的方法有哪些呢? 防范核心人才被挖全攻略↓↓↓ 1、管理上高度敏感 一般来讲,跳槽之前的员工都有这样那样的微妙的异常表现,这个异常表现有时是变得更好,有的是变得更糟。如果HR在苗头的阶段可以及时发现这些异常现象,此时挽留还是比较有效的。 2、离不开的通用人才多给点钱 财务、行政等用得顺手的通用人才,一般来讲多给点钱就能解决问题。 3、让人才跟着公司成长 HR要尽量主动地承担起核心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责任,这样TA就会觉得在这个平台上会有很好的发展,该得到的尊重都能得到,就能让他在公司安心地施展拳脚。 5、股权或期权绑定 对于初创型的公司来说,如果薪水和奖金不高,通过发放期权或者股权的办法也能绑定核心人才。但要注意发放的时间段和数量。 其实,无论是主动挖人还是防止被挖的行动,能否成功主要取决于HR是否真正把握住人才的心理。因此HR必须善于洞察核心人才的心理和需求,驾驭不同人的不同心理变化,才有可能得手。 企业挖人的技巧及防止被挖全攻略有哪些2 作者:古城 「禁止招揽」,这是这两年在竞业限制之外新设计的一个条款,多见于外企或者互联网行业使用,尤其是互联网行业,禁止招揽条款使用较多。 这类条款简单地说就是「禁止前员工挖角前东家」,即: 一个业务主管离职了,入职了一家新的公司,然后从老东家把原来手底下的员工都挖过来,造成老东家员工的集体跳槽; 不受竞业限制的员工从老东家离职了,自立门户,将老东家的客户「诱引」过来作为自己公司的客户。 禁止招揽条款禁止的就是这种事。在协议层面,一般表述为: 乙方(职工)同意在其与甲方(企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一年内,乙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有偿或者无偿,以自身或者以雇员、管理人员、代理人、顾问、董事、业主、合伙人、股东、投资人或以任何其他身份从事以下行为: 1、诱引或试图诱引甲方的任何雇员、顾问、销售代理、供货商、客户或独立承包商结束其与甲方的关系; 2、雇用甲方的任何员工(或是终止与甲方的雇用关系未满一年的甲方前雇员)、顾问、销售代理或独立承包商,或将上述人等作为顾问或承包商留用,或促成上述人等雇用或留用; 但问题在于,禁止招揽条款虽然使用的很多,但对其法律效力考虑的很少,甚至是这类条款目前是否有效都属于尚未可知的状态。 1、禁止招揽条款的效力 有人认为:禁止招揽条款有效。 理由在于评判禁止招揽条款的效力首先看双方主体的情况。一般来说,禁止招揽条款是员工离职后需要签订的协议条款。如果是员工离职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则企业、前员工之间「恢复为平等的民事主体」,这个时候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平等主体相互签订的民事协议,应当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规制。 从这个角度来说,禁止招揽条款在效力上只要不存在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就应当认定其合法有效。 也有人认为:禁止招揽条款无效。 虽然企业、前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但双方之间属于「后劳动关系」,即双方之间的签订禁止招揽条款的行为仍然是劳动关系的延续,理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属于“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具体来说,就是通过禁止承揽条款,排除「前职工“介绍”他人就业的权利」。 而且这种介绍在当前企业实行全员招聘,给予「内部推荐」(内部员工推荐外部人员入职)奖励的情况下,多少会有些利益的瓜葛。 比如A企业的前员工入职B企业,然后把A企业电商事业部的骨干员工(不属于竞业限制人员)介绍到B企业,并获得B企业内部推荐奖励5000元。 但问题在于「前员工介绍他人就业」,或者换个通俗地说法「前员工挖角前东家」这种行为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吗,这种行为是否损害了前东家的利益。 这个问题不解决,所谓的“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说法就站不住。 对此我们暂且按住,看看司法裁判如何认定禁止招揽条款的效力。 2、裁判案例对禁止招揽条款的认定 通过法律数据库,以“禁止招揽”作为关键词做案例检索,我发现禁止招揽涉及的案例数量非常有限。比如威科先行.人力资源信息库显示的禁止招揽案例仅有20起,这些案例中没有关于禁止招揽条款效力的直接认定,但通过案例的「间接认定」,我们不难发现实务中对禁止招揽条款并非简单地认定为无效。 比如康宝莱(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与李延亮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其实从侧面对禁止招揽条款的效力做出了认定: 再如,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与赵钧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法院对禁止招揽条款和禁止限制条款做了区分,认定两者并非同一属性的条款。虽然没有具体认定禁止招揽条款的效力,但也并未否认该条款效力。 从我个人的角度,倾向于认定禁止招揽条款有效。原因有三: 主体关系上,正如刚刚提到的。禁止招揽条款签订之前,企业和职工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双方的身份恢复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这个时候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其自由意思的真实表示,法无禁止即自由。只要不存在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就应当认定其合法有效; 权利义务上,禁止招揽条款实际上附加的是「不作为义务」,即员工离职后不得从事有损企业的行为,这是企业的一种自我保护措施,即没有限制员工的择业权,也没有损害其他员工的利益。当然也谈不上“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况; 社会效果上,禁止招揽条款维护的是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和人才竞争规则。如果放任前员工挖角前东家,尤其是出现“集体跳槽”的情况势必会损害前东家正常的用工秩序,造成企业之间的恶性人才竞争。 所以我们倾向于认定禁止招揽条款有效。当然后续的认定还需要司法部门或者立法机关进一步通过判例或者出台相应法律法规予以确认。 3、怎么认定员工违反禁止招揽条款? 解决了禁止招揽条款的效力问题,下一步就需要评估下禁止招揽条款的「效果」。 说实话,禁止招揽条款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有点「防君子不防小人」。来看一个案例:在康宝莱(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与李延亮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认定“康宝莱公司就其主张的第2、3项违约行为(违反禁止招揽条款)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康宝莱公司员工离职系基于李延亮的劝诱,亦不足以证明康宝莱公司的经销商与李延亮的新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且系基于李延亮的劝诱”。 前员工违反禁止招揽条款,举证责任在前东家,前东家需要举证证明“前员工存在劝诱、引诱”其员工离职的行为,但问题在于实际上员工离职的原因是方方面面的,即便存在劝诱、引诱的行为,也是发生在私人之间的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这就导致企业方在起诉员工违反禁止招揽条款的时候缺乏有力的证据,很难证明员工的违约行为。 所以对禁止招揽条款的实际运用不能作为单独条款使用,而要考虑与竞业禁止、保密条款搭配使用。 4、禁止招揽、竞业限制、保密条款搭配使用,构建企业人才防御体系 禁止招揽、竞业限制、保密条款,这三个条款的搭配使用实际上可以作为企业人才防御战略的一部分,从不同维度上保护企业免造不正当人才竞争的侵害: 实务中不少企业在运用禁止招揽条款的时候容易出现的一个误区是将禁止招揽条款与竞业限制条款相混同,造成法院认定的时候存在困难,无法实现条款的目的。 比如在本特勒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与周馨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中,虽然企业方主张其条款为禁止招揽条款而非竞业限制条款,但最终法院依据协议的内容认定“条款名义虽然成为禁止招揽条款,但其实质为竞业限制条款”,最终认定“企业需要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所以对禁止招揽、竞业限制、保密条款实务操作上可以按照上面的表单,做范围区分和目的区分,从不同维度相互搭配共同构建企业人才防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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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毛药酒告上海律师的判决书全文

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与程远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审理法院: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案号: (2018)沪0112民初9577号 裁判日期: 2018.06.13 案由: 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名誉权纠纷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沪0112民初9577号原告: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镇建设街酒源路。法定代表人:鲍洪升,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纪宝义,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程远原告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茅国药)与被告程远名誉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3月1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鸿茅国药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纪宝义、被告程远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鸿茅国药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即时删除微信公众号“法律101”上侵犯原告名誉权的内容,并就其侵权行为在微信公众号“法律101”发布道歉信,并且要求被告在中央电视一台和人民日报之一发布道歉信,费用由被告支付;2.判令被告因其侵权行为赔偿原告商誉损失1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和理由:2018年3月6日,被告在自己运营的“法律101”及他人运营的“红盾论坛”的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一篇名为《广告史劣迹斑斑的鸿茅药酒获“CCTV国家品牌计划”,打了谁的脸?》的文章(以下简称涉案文章),文章内容言辞锋利、违背事实,对象直指“鸿茅药酒”品牌及鸿茅国药,严重侵犯其名誉权,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文章标题拟为“广告史劣迹斑斑的鸿茅药酒”,此种表述不但违背事实,而且误导读者,诋毁鸿茅国药商誉,贬低“鸿茅药酒”品牌形象。第二,文章以“[曝光]这12件典型虚假广告涉嫌违法,已被依法查处”开头极为吸引读者眼球,言明上海工商在.上海市政府的官方公众号“上海发布”上公布了2017年度12件虚假广告的经典案例。经查,该文章标题为《这12件典型虚假广告涉嫌违法,已被依法查处》,于2018年2月27日在“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中提到“12件典型虚假广告”,但这12件中并不包含“鸿茅药酒”,被告在文章中的表述极易让读者误以为原告在“12件典型虚假广告”之列。文章发表后,截至2018年3月7日晚23点,阅读量已经高达10,506次,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致使原告造成了极大损失,故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商誉损失。庭审中,原告确认被告并未在中央电视一台和人民日报中发表过涉案文章,但仍坚持要求被告在该两家媒体之一发布道歉信。程远辩称,其确实发布过涉案文章,且该文章确实被红盾论坛转载,但不认可原告所称的阅读量。其以权威媒体报道、工商部门发布的文件及处罚决定予以论证,在此基础上,文章系对相关社会现象进行的评论,是正当合法的评论文章,不构成侵权和违法。原告的广告史劣迹斑斑是确凿无疑的,是事实存在的。确认12件典型虚假广告涉嫌违法的案例中不包括鸿茅药酒,但其在文章中也明确写清楚,针对鸿茅药酒的评论都是网友的留言,不存在任何误导。其系关注到《这12件典型虚假广告涉嫌违法,已被依法查处》的文章留言中涉及鸿茅药酒,由此受到启发后才写了涉案文章。文章所述事实并不是举例药品广告违法,而是质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审查时尺度过于宽松,存在诸多违法嫌疑。其写涉案文章不针对原告,也不针对任何人,仅是对行为进行法律分析,文章引用的事实仅是一小部分,且来源于权威媒体,系对行为的评论,同时也是对相关管理部门、食药监部门、央视、审查及播放广告的部门的做法的质疑,应属言论自由的范围。如果原告的行为是正当合法的,理应忍受这样的社会批评。原告为证明其诉请,向本院提供了以下证据:1、(2018)京正阳内民证字第1489号公证书一份,系对微信公众号“法律101”中相关内容进行的保全证据公证,证明被告在微信公众号“法律101”发表了一篇标题为《广告史劣迹斑斑的鸿茅药酒获“CCTV国家品牌计划”,打了谁的脸?》的不实文章,微信公众号“法律101”的运营主体是本案被告;2、编号为(2018)京正阳内民证字第1490/1491/1492号公证书共3份,证明截止2018年3月7日法律101和红盾论坛转载此文章已经突破了9821次,但是后续存在点击,公证书中虽没有显示,但实际后续存在不同数次的点赞和点击,点赞达64次。证明被告的上述文章在网络中存在大量传播,在不同搜索引擎上均可搜索得到;3、微信公众号曝光上海12件典型虚假广告的文章,该文章系被告引用的标题,证明该12件虚假广告案例中不涉及鸿茅药酒;4、药品广告审查表,出具方是内蒙古食药监管理局,证明原告的广告合法合规。5、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法律101是被告运营,文章也系被告发布,证明目的同证据1。被告对于原告提供的证据质证如下:证据1真实性予以认可,微信公众号“法律101”确实是其本人运营的,标题为《广告史劣迹斑斑的鸿茅药酒获“CCTV国家品牌计划”,打了谁的脸?》的涉案文章也是其本人所写,其中内容不存在修改,确实是其发表过的,其对此承担责任。截止公证书出具当日,该文章的阅读量仅有915次;证据2真实性予以认可,确认《广告史劣迹斑斑的鸿茅药酒获“CCTV国家品牌计划”,打了谁的脸?》的文章是其本人所写,也确实在红盾论坛转载过。这个文章既然在其公众号上刊登,在网络中可以搜索得到也是理所当然的。红盾论坛的阅读量也是9821,与原告主张不一致;证据3予以认可,与其提供的证据1内容是一致的;证据4真实性认可,但根据广告法规定,药品广告需经过审查后才能发布,经过审查代表可以发布,但是不代表是合法的。广告的查处部门是食药监部门,但是广告违法的审查部门是工商部门,如果工商部门经审查认为发布广告的药品违法,也是可以进行处罚的,该证据与本案无关。其所写的文章中所述事实并不是举例药品广告是违法的,而是质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审查的时候尺度过于宽松,存在诸多违法的嫌疑。这和原告所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直接关联;证据5认可,《广告史劣迹斑斑的鸿茅药酒获“CCTV国家品牌计划”,打了谁的脸?》的涉案文章是其本人所写。被告程远为证明其辩称,向本院提供了以下证据:1、上海市东方公证处(2018)沪东证字第2424号公证书,证明被告发表涉案文章的内容;被告发表涉案文章中引用网络评论源自“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2018年2月27日发布的《[曝光]这12件典型虚假广告涉嫌违法,已被依法查处》一文;被告发表涉案文章中引用数据和事实在权威媒体“澎湃新闻”的微信公众号《莎普爱思广告最多?鸿茅药酒不服:7年拿1167个广告批文》一文中有公开报道;2、公证费发票,证明被告为保全证据支出1,800元;3、权威媒体“澎湃网”发表《谁在为“违法成瘾”的神药广告开绿灯?》一文,来源于澎湃网网址,证明被告发表涉案文章中引用数据和事实引自权威媒体公开报道;4、《财经天下》周刊博客发表署名刘雪儿的《鸿茅药酒违规10年被通报2600次,零售年销16亿竟花150亿打广告?》一文,来源于网络,证明被告发表涉案文章中引用数据和事实引自权威媒体公开报道,该文称鸿茅药酒可评上广告违规吉尼斯纪录;被告在自已写的文章中也引用了该媒体所称的可以评得上吉尼斯纪录;5、权威媒体《新京报》微博发表《屡犯屡被开绿灯“神药”连着“神监管”》一文,来源于《新京报》微博,证明被告发表涉案文章中引用数据和事实引自权威媒体公开报道,该文亦称鸿茅药酒广告行为“劣迹斑斑”;6、《鸿茅药酒广告屡遭查处不收敛》一文,源自《中国消费者报》纸质媒体报纸的2010年3月15日的B01版(文章打印件源于中国知网数据库,复印件源于,上海图书馆),证明鸿茅药酒在全国各地的诸多违法广告行为及其各种违法类型被新闻媒体广为报道;7、《“广告狂”鸿茅药酒隐现不合规》一文,来源于《北京商报》2016年11月8日C01版(文章打印件源于中国知网数据库,复印件源于,上海图书馆),证明鸿茅药酒在全国各地的诸多违法广告行为及其各种违法类型被新闻媒体广为报道;8、《鸿茅药酒被库尔勒食药监局责令停售》一文,来源于《中国经营报》2016年9月12日的C16版,(文章打印件源于中国知网数据库,复印件源于上海图书馆),证明鸿茅药酒在全国各地的诸多违法广告行为及其各种违法类型被新闻媒体广为报道;9、《鸿茅药酒的江湖乱局》一文,来源于《华夏时报》2010年3月6日第24版,(文章打印件源于中国知网数据库,复印件源于上海图书馆),证明鸿茅药酒在全国各地的诸多违法广告行为及其各种违法类型被新闻媒体广为报道;10、《不实广告透支营销鸿茅药酒或重返老路》一文,来源于《华夏时报》2009年4月4日第20版,(文章打印件源于中国知网数据库,复印件源于上海图书馆),证明鸿茅药酒在全国各地的诸多违法广告行为及其各种违法类型被新闻媒体广为报道;11、《2630次广告违法不止1034个广告批文不断谁是鸿茅药酒的护身符》一文,来源于人民日报社主办《健康时报》2017年8月25日第3、23、24版,(文章打印件源于中国知网数据库,复印件源于,上海图书馆),证明鸿茅药酒在全国各地的诸多违法广告行为及其各种违法类型被新闻媒体广为报道;被告文章中引用的鸿茅药酒“2630次违法”的报道源于此文;12、部分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的有关鸿茅药酒广告违法的公文、公告(附目录),来源于部分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网站,证明2008年至今各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于鸿茅药酒广告有着不计其数的违法通告,广告违法行为涉及各个类型;13、工商总局公布“降压0号”等十大严重违法广告,来源于《工商行政管理》2011年第12期,复印件源于上海图书馆,证明工商总局于2011年将鸿茅药酒的广告违法行为作为十大严重违法广告进行全国通报;14、部分地方工商部门对鸿茅药酒广告违法行为的公告及处罚决定,来源于威科先行法律数据库,证明2008年至今鸿茅药酒多次因广告违法行为被工商部门处罚;15、原告工商登记信息资料,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证明原告的历史名称为内蒙古鸿茅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这些公告中及媒体提及的企业就是原告;16、.上海图书馆资料费发票,证明证据6-11、13中的报纸、期刊原文复制于_上海图书馆;1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_上查询的蒙药广审(视)第2017120232号药品广告内容,证明被告涉案文章中引用原告发布的广告内容与食药监部门审批的广告内容一致。事实上该广告在原告提交的证据中也有体现。原告对于被告提供的证据质证意,见如下:证据1真实性认可,证明内容不认可,被告发表的文章是事实,但是不认可被告发表的文章系学术性探讨。被告发表该文章是通过贬低原告获得关注,以达到被告营销、提高自身形象和销售书籍的目的;该证据对上海发布的微信公众号中12件典型虚假广告案件已被查处的文章做了公证,但是原告公司的产品鸿茅药酒并不在该12件典型案件之列,被告在文章中也引用了未经核实的评论,并在该评论的基础上对原告公司进行了进一步的攻击,被告引用的这个澎湃新闻的文章是事实,但是其中描述的事实被告并没有核实,被告在没有核实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引用;被告称发表文章的时候引用了大量数据,但是实际被告发表的文章没有标明索引和出处;证据2与原告无关,不予质证;证据3-11中的诸多文章,被告都是未经核实的,原告对这些文章也是不认可的,原告对此没有采取维权行动不是听之任之的态度,原告有原告维权的程序和途径。其中证据4的文章,该文章已经由作者本人删除,因为该文章已经涉嫌违法侵权,原作者已经自行删除,对于其余文章,都未对所谓被告提出的2630次违法通报的数据做出分析,无法体现该数据的合法、合理来源;证据11健康时报刊登的文章,事实上该文章也没有说明2630次违法广告数据的来源,该证据亦不能作为被告文章的理论支持;证据12和14的真实性不予认可,理由:我国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数量并无限制性规定,企业广告批文多并不意味着广告必然违法,反而从另一侧面说明企业重视广告审批,监管部门认真负责。关于江苏省苏药广公(2015)第003号公示亦证明原告在新广告法实施之前进行过积极的处理和整改;证据13和16的真实性、关联性不予认可;即便证据13是真实的,原告也不认可实际事实,这仅是交流和文章。公告也是属于新广告法实施之前的,是对以前事情的态度,不能拿几年前的数据诋毁现在的实际情况,证据时间太久,属于引用不当,不合适,属于侵权;证据15认可,无异议;证据17真实性无异议,与原告提供的证据相一致。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8年2月27日,微信公众号“上海发布”发表题为《[曝光]这12件典型虚假广告涉嫌违法,已被依法查处》的文章,明确了12件广告被查处,该文章下方“精选留言区”有多名读者对为何不审查“鸿茅药酒”广告为虚假广告提出质疑。上述文章所载12件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不包含“鸿茅药酒”。2018年3月5日,被告程远在其个人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法律101”(微信号:chengyuanlawyer)发表题为《广告史劣迹斑斑的鸿茅药酒获“CCTV国家品牌计划”,打了谁的脸?》的文章称:近期,上海工商在上海市政府的官方公众号“上海发布”.上公布了2017年度12件虚假广告的典型案件,广受社会各界关注。截图([曝光]这12件典型虚假广告涉嫌违法,已被依法查处!2018-02-27.上海发布)引起笔者注意的是,很多网友的留言矛头均不约而同地指向了鸿茅药酒的广告。此前,有媒体报道称,近10年间,这款“治病强身”的神酒被通报违法2630次,如果医药广告违规也评吉尼斯世界记录的话,鸿茅药酒一定能榜上有名。2630次,笔者不敢肯定这一数据的准确性,但查阅互联网资料,鸿茅药酒有着劣迹斑斑的违法广告史是确凿无疑.....鸿茅药酒作为非处方药,是要经过广告审查部门,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才能发布广告的。我们不禁要问,作为审批部门是否尽到审查义务.....虽然不能断言鸿茅药酒的_上述广告违法,但可以肯定的是,食药监部门在广告审批时采用了极为宽松的标准。除了宽松的审查标准,宽松的行政处罚也是鸿茅药酒违法广告屡禁不止的原因之......2018年3月6日,涉案文章被微信公众号“红盾论坛”(微信号:aicbbs)转载。截止2018年3月8日,微信公众号“法律101”上涉案文章的阅读量为915次,微信公众号“红盾论坛”上涉案文章的阅读量为9821次。目前,微信公众号“红盾论坛”已删除涉案文章。另查明,2017年8月25日出版的《健康时报》(人民日报社主办)第62期发表题为《2630次广告违法不止1034个广告批文不断谁是鸿茅药酒的护身符》的报道。该报道载明:健康时报记者通过研究近十年的公告文件,不完全统计的结果显示,鸿茅药酒曾被江苏、辽宁、山西、湖北等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等内容。2017年12月8日,澎湃网发表《谁在为“违法成瘾”的神药广告开绿灯》的社论,该文章中载明:有媒体根据近十年的公告文件做出不完全统计,鸿茅药酒广告曾被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等内容。2017年12月9日,新京报微博发表题为《屡犯屡被开绿灯,“神药”背后“神监管”》评论文章,载明:鸿茅药酒广告的违规记录,恐怕就难有望其项背者一健康时报曾报道,据近十年来的不完全统计,鸿茅药酒广告曾被25个省市级食药监部门通报违法,违法次数达2630次,被暂停销售数十次。违法次数2630次,广告批文却能获得上千个,这堪称一大奇观:一边是广告行为上的“劣迹斑斑”和数不胜数的违法警告,一边却丝毫不影响其获得广告批文的资格,得以继续以“神药”的面目在各平台给民众“洗脑”。文章还对其他内容作了报道。2018年2月27日,财经天下周刊博客发表署名刘雪儿的《鸿茅药酒违规10年被通报2600次,零售年销16亿竟花150亿打广告?》一文,该文载明:如果医药广告违规也评吉尼斯世界记录的话,鸿茅药酒一定能榜上有名。10年间,这款“治病强身”的神酒被通报违法2630次,相当于每个月收到22次通报,其中被暂停销售数十次,却有1186条获批广告等内容。又查明,通用名称为“鸿茅药酒”的非处方药生产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15020795,持有人为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6月19日,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内蒙古鸿茅药业股份公司,2017年9月22日,内蒙古鸿茅药业股份公司名称变更为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中成药酒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生产和销售;保健食品:鸿茅牌鸿茅健酒、鸿茅牌鹿茸参芪酒、鸿茅牌鸿茅鹿龟参酒的生产和销售;白酒生产;房屋租赁。*****般经营项目:无。本院认为,原告系以生产销售“鸿茅药酒”等产品为经营项目的法人,作为非处方药“鸿茅药酒”的生产批准文号之实际持有人,原告的名誉权不仅包括其本身的商业信誉,还包括其经营产品的声誉。被告发表的涉案文章中,“鸿茅药酒”系原告经营的产品、“鸿茅药酒的广告”系原告发布,原告与本案具有直接利害关系,是适格当事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告发表的涉案文章是否构成侵犯原告名誉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所谓侮辱,一般是指用语言或行为损害、丑化、贬低他人人格。所谓诽谤,一般是指捏造、散布某些虚假事实来破坏他人名誉。纵观涉案文章整体,被告更多的是以“鸿茅药酒广告”为例,探讨相关部门在广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系被告个人对加强食药品广告审查监督的意见和建议,是对食药品安全之公共利益的关注,应属受保护的言论自由之范畴。针对原告所提出的被告误导读者、消费者认为“鸿茅药酒”属于涉嫌违法的12件典型虚假广告案件,以及涉案文章标题使用“劣迹斑斑”属侵权行为,本院评述如下:首先,涉案文章虽引用了微信公众号“上海发布”发表的题为《[曝光]这12件典型虚假广告涉嫌违法,已被依法查处》一文,但并未标明“鸿茅药酒”是该12件涉嫌违法的典型虚假广告之一,被告亦表明对“鸿茅药酒”广告的质疑系网友留言,应不致引起歧义和误导,作为理性的社会人也难以仅凭该表述即对原告及其产品作出否定性评价。其次,涉案文章标题使用“广告史劣迹斑斑”的评论性表述,系源于互联网及其他媒体已披露的“鸿茅药酒”违法广告史,措辞虽然尖锐,但不构成侮辱、诽谤。原告作为知名企业,对于社会公众的评论和舆论监督理应负有更多的容忍义务。综上,被告发表的涉案文章不具有贬损原告企业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违法性。据此,原告之诉讼请求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计150元,由原告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乔财权二O一八年六月十三日法官助理兼书记员: 黄慧敏
2023-07-07 19:45:371

法律与科技关系是什么?

科技对法律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影响法律的内容、形式、传播等;而法律对科技的反作用表现为法律为科技提供规则和秩序,保证科技为人类福祉服务的正确方向等。具体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理解。一、科技对法律的影响作用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科技的发展影响着立法的内容,成为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依据。2、科技影响法的表现形式和传播方式,使法的表现形式更科学合理,法的信息传播更便利、公开、快捷、准确和充分。3、科技影响法的调整范围,将会导致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4、科学技术影响立法体系、程序和方法,促进立法的专门化、民主化、科学化和高效化,使得法律更具操作性。 5、科技影响法律技术和法律调整机制及其执法,促进法律调整机制和执法手段的科学化、公正化、合理化和高效化。6、科技影响法学教育、法制宣传和法学研究的方式和内容,促进法学教育、法制宣传和法学研究方法与内容的更新和发展,增强公民守法的自觉性。二、法律对科技的反作用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法组织和协调科技活动,为科技活动和科技管理提供民主、科学的规则和秩序。2、法律利用激励原理促进科技发展。3、法调节科技成果应用中产生的利益关系,保证和促进科技成果的合理使用和推广。4、法确认和保障科技活动主体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的自由,为科技活动创造自由、宽松、安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5、法协调科学技术与人的各种关系,保证科学技术为人类福祉服务的正确方向。6、推动国际间科学技术合作,促进科学技术的全球共享和高效能运用。
2023-07-07 19:45:454

直播中展示非法医疗相关的产品和服务信息怎么理解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2020年网上零售额达11.76万亿元,较2019年增长10.9%。截至2020年12月,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3.88亿,占网民整体规模的39.2%。直播电商成为拉动经济内循环的重要途径之一。然而直播电商蓬勃发展的同时,直播电商相关从业企业被处罚等新闻也层出不穷,各类纠纷与日俱增。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直播电商购物消费者满意度报告》显示,在直播购物的各个环节中,消费者对于虚假宣传和商品来源的担心情况相对突出。为了解直播电商中的虚假宣传问题以及行政监管、处罚的情况,笔者分别以“虚假宣传+直播”、“虚假广告+直播”为关键词,通过威科先行法律数据库检索,共检索到193篇行政处罚文书(数据截至2021年8月19日)。其中,因实际发生在直播电商过程中的虚假宣传行为被处罚的案件共39件(案件清单见附表)。故笔者下文的分析将基于此39篇行政处罚文书。一、地域分布:浙江、上海处罚案件明显多于其他省份如图1显示,39件案例中,有24件发生在浙江省,远超其他省份。一部分原因是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两年处罚了一批类似案件,导致检索到的案件数量较多;另一方面,浙江省电商经济相对发达,从业人员较多,可能导致违规违法案件多发。二、年份分布:2020年开始,处罚数量明显增加,2021年持续加强监管2020年因疫情原因,用户线上消费习惯加速养成,直播电商迅速发展,2020年也被称为“直播经济元年”。为加强直播行业管理,规范直播行业发展,2020年下半年至今,国家出台一系列规范,如《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上述一系列举措,最终也反映到相关处罚案例数量开始猛增。如图2显示,2020年处罚案件10件,2021年截止到8月份,处罚案件已有22件,已经远高于往年。
2023-07-07 19:45:581

一个民营企业的财务总监,会有工作风险吗?

会有,如果财务方面出了什么问题,上司肯定第一个找你。
2023-07-07 19:46:184

威科先行可以搜外国法嘛

不可以。威科先行是国外法律数据厂商开发的中国本地数据库。威科先行由威科集团专为中国市场打造的一款专业劳动法信息查询工具,涵盖法律法规、实务案例、培训课程、专业解读、实务指南、专家问答、智能工具等,帮助HR处理用工关系,实现用工风险的预防与控制。
2023-07-07 19:46:441

2021年入室盗窃总数

共704个,可以在威科先行上高级检索设定了关键词“入室盗窃”、时间“2021.1.1~2021.11.29”,案由“刑事”,总共命中704个结果
2023-07-07 19:4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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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7 19:46:581

日常使用的法律检索工具有哪些?

百度,搜狗等都可以用。
2023-07-07 19:48:065

威科先行试用期多久

试用期的时间一般是在1-3个月之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而定。试用期间劳动者有突出表现的可以申请提前转正,试用期限超过法定长度可以主张按照正式工的工资发放薪酬的权利,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023-07-07 19:48:331

威科先行试用期多久

试用期的时间一般是在1-3个月之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具体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而定。试用期间劳动者有突出表现的可以申请提前转正,试用期限超过法定长度可以主张按照正式工的工资发放薪酬的权利,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023-07-07 19:48:421

最新法律法规在哪里查

最新法律法规可以在以下网站查询:1.最高人民法院2.中国裁判文书网3.北大法宝4.北大法意5.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库6.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7.中国法律信息网8.法律图书馆9.中国民商法律网10.法信11.无讼案例12.聚法案例13.中国民商法律网14.万律(Westlaw China)15.LexisNexis
2023-07-07 19:48:521

商品的某一成分在企业微信公众号中介绍违法吗

违法。案例:朝阳市监局收到举报称,威科公司微信公众号“威科先行财税信息库”在功能介绍中使用了涉嫌违反《广告法》的宣传用语。经网上检查,威科公司在上述公众号中使用了“荷兰威科集团(Wolter Kluwer)旗下全球财税第一品牌CCH”,涉嫌违反《广告法》关于不得使用绝对化用语的规定。其中的违规词是“第一品牌”。根据《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法条中列举的三个绝对化用语并非全部违规用语,执法部门在政策细则和日常执法时形成了惯用的绝对化用语库。
2023-07-07 19:48:581

女儿离婚一个六岁女孩老人已经快到七十岁的人了,能有抚养权吗?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和责任,除了父母之外,任何人都没有抚养权的。
2023-07-07 19:49:0714

怎么查询暂行技术条件是否有效

查询法规是否有效的话,看制定部门是哪个,然后去哪个部门的官网搜,也可以在专门的法律数据库官网上搜,上面会标注是否有效,如北大法宝,威科先行等。
2023-07-07 19:49:421

如何看待现代汉语词典app需付费

该收费也该付费用office要不要花钱,用xmind要不要花钱,用印象笔记要不要花钱?别看现在免费软件也不少,但付费是趋势,知识付费不也说了很多年了嘛。裁判文书网不要钱,你得能打开才行呀,北大法宝不要钱还是威科先行不要钱?要钱的软件多了去了,买本词典就不行了么[笑cry]实体书定价108元,app价格是便宜了,你是拿着手机随用随查,还是背本后书现用现翻,一次付费终身使用,如果要买的话肯定选app,而且实体书家里肯定放的有,别管是第几版也够用了。有那么多免费词典、搜索引擎的情况下,为什么我们还盯着这个app呢,因为信得过啊!我见过不少人搜索引擎搜完了,还要再从其他渠道验证了才敢用,网络让我们快捷了,但也有一些难以让人信任的弊病,我们都怕遇到莆田系。虽然app很方便,但我还是喜欢翻词典认识生字的惊喜。
2023-07-07 19:49:491

求Fast Lane的歌词,Bad Meets Evil 版的。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c0OTYxNDEy.html 给你哥中英对照版的~
2023-07-07 19:44:292

室内门十大品牌 室内门品牌排行

1、百利玛门窗百利玛门窗获得的各项荣誉众多,是消费者喜爱品牌。百利玛门窗专注生产销售阳光房、系统门窗等住宅配套产品,拥有总规模近20万平方米的现代化门窗制造基地。2、欧哲门窗欧哲门窗创立于国内著名铝材之都——佛山,是一家引进欧洲门窗工艺产研设计、专注于中高端铝合金门窗和阳光房系统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体的现代化企业。3、墨瑟门窗墨瑟门窗旗下拥有平开门、折叠门、推拉门、吊趟门、平开窗、推拉窗、别墅门窗、阳光房等高端门窗品类4、新豪轩门窗佛山市新豪轩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创办于2009年,总部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招大创业园,是一家集门窗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企业,致力于为高端用户提供全屋定制门窗解决方案。5、皇派门窗多年来专注于开发门窗、阳光房等产品。全国终端品牌专卖店800+家,覆盖中国大陆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富轩门窗富轩门窗是一家专业从事铝合金门窗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并集市场销售和售后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
2023-07-07 19:44:301

so long sucker什么意思

so long sucker 这么长的吸管
2023-07-07 19:44:321

colour怎么读?

colour 英[u02c8ku028clu0259(r)] 美[u02c8ku028clu025a] n. 颜色;肤色;彩色;(用于服装、旗帜等代表团队、学校、政党或国家的... vt. (用颜料、彩色笔等)为…着色;粉饰;歪曲;使脸红 vi. 变色 [例句]What colour is her sweater?她的毛线衫是什么颜色的?更多示例用法>>
2023-07-07 19:44:342

亲人 翻译成英文

relatives
2023-07-07 19:44:344

硬盘对烤怎么搞啊?

首先您先安装好一台电脑的系统,全部安装完毕后看下面的操作ghost实现硬盘对拷详细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622a8e0100c1p2.html1、多硬盘任务,将本地硬盘1克隆到本地硬盘2。选择Lolcal-Disk-ToDisk,本地-磁盘-到磁盘,如下图12、Selctlocalsourcedrivebyclickingonthedrivenumber,选择源磁盘,选第一项然后点OK,如下图23、Selectlocaldestinationdrivebyclickingonthedrivenumber,选择目标磁盘,选第二项然后点OK,如图34、DestinationDriveDetails,显示目标磁盘的详细资料,如果两个硬盘大小一样,看看就好了,别忘了点OK,如果不一样,比如一个160G,一个250G,在这里可以对他们的大小进行调整。图45、Qusetion:(1831)Proceedwithdiskclone?Destinationdrivewillbeoveritten问题:要进行克隆?那么目标磁盘将被覆盖!点YES!图56、ProgressIndicator,进度指示条。等待进度达到100%!7、CloneComplete(1912)CloneCompletedSuccessfully,成功完成克隆!点ResetComputer重新启动计算机。
2023-07-07 19:44:351

英语首字母填空,最佳答案有超高悬赏!

3.decorate
2023-07-07 19:44:274

怎么给电脑硬盘做全盘备份

我觉得1楼回答的很全面啊,楼主,你认真看他得回答了吗?
2023-07-07 19:44:263

歌词有its been so long its been so long 的歌

lady gaga YOU AND I
2023-07-07 19:44:252

简述SWITCH和ROUTER的区别?

路由器与交换机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层次不同 最初的的交换机是工作在OSI/RM开放体系结构的数据链路层,也就是第二层,而路由器一开始就设计工作在OSI模型的网络层。由于交换机工作在OSI的第二层(数据链路层),所以它的工作原理比较简单,而路由器工作在OSI的第三层(网络层),可以得到更多的协议信息,路由器可以做出更加智能的转发决策。 (2)数据转发所依据的对象不同 交换机是利用物理地址或者说MAC地址来确定转发数据的目的地址。而路由器则是利用不同网络的ID号(即IP地址)来确定数据转发的地址。IP地址是在软件中实现的,描述的是设备所在的网络,有时这些第三层的地址也称为协议地址或者网络地址。MAC地址通常是硬件自带的,由网卡生产商来分配的,而且已经固化到了网卡中去,一般来说是不可更改的。而IP地址则通常由网络管理员或系统自动分配。 (3)传统的交换机只能分割冲突域,不能分割广播域;而路由器可以分割广播域 由交换机连接的网段仍属于同一个广播域,广播数据包会在交换机连接的所有网段上传播,在某些情况下会导致通信拥挤和安全漏洞。连接到路由器上的网段会被分配成不同的广播域,广播数据不会穿过路由器。虽然第三层以上交换机具有VLAN功能,也可以分割广播域,但是各子广播域之间是不能通信交流的,它们之间的交流仍然需要路由器。 (4)路由器提供了防火墙的服务 路由器仅仅转发特定地址的数据包,不传送不支持路由协议的数据包传送和未知目标网络数据包的传送,从而可以防止广播风暴。 交换机一般用于LAN-WAN的连接,交换机归于网桥,是数据链路层的设备,有些交换机也可实现第三层的交换。 路由器用于WAN-WAN之间的连接,可以解决异性网络之间转发分组,作用于网络层。他们只是从一条线路上接受输入分组,然后向另一条线路转发。这两条线路可能分属于不同的网络,并采用不同协议。相比较而言,路由器的功能较交换机要强大,但速度相对也慢,价格昂贵,第三层交换机既有交换机线速转发报文能力,又有路由器良好的控制功能,因此得以广泛应用。
2023-07-07 19:44:212

relative和relation有什么区别

relative 意思和用法 固定搭配:relatively speaking 相对而言形容词 adj. 比较的;相对的 considered with other things;comparative · All things are relative. 一切事物都是相对的。 · We were once very poor, but now we live in relative comfort. 从前我们很穷,但现在生活相对地说比较舒服了。 形容词 adj. 有关系的 relating; having relation with each other · The facts are relative to the question. 事实与这个问题有关。 · the papers relative to the case 关于此案件的文件 名词 n. 亲戚;亲属 a relation · My cousin is my nearest relative. 我的堂兄是我最亲的亲人。 · Have you got any relatives in Shanghai? 你在上海有亲戚吗? · a near relative 近亲 · a distant relative 远亲 relation 意思和用法; in/with relation to 关于名词 n. 亲属;亲戚 someone in your family · He"s no relation to me. 他不是我的亲戚。 · An uncle is a relation. 叔叔(舅舅)是亲属。 · She invited his relations to dinner. 她请他的家人吃饭。 名词 n. 关系;联系 the comparison or connection between things · Your answer has no relation to the question. 你答非所问。 · The book has relation to industry. 这本书与工业有关。 · bear no relation to sth. 同某事无关 · This bears no relation to you. 这件事与你没有关系。 · the relation between cause and effect 因果关系 · break off diplomatic relations 断绝外交关系 · improve the relations between 改善…之间关系 名词 n. 叙述;述说 the act of telling; a tale; an account · We were interested in the relation of a story. 我们对叙述故事很感兴趣。
2023-07-07 19:44: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