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马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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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管理哲学方面,应正确解决变革和稳定,管理和服务,可持续发展战略与近期开发利益等一系列相互发展的辩证关系。根据我国几十年来的管理实践经验来看,管理哲学作为管理实践的理论指导十分重要。指导思想错了,在管理实践中必然造成严重后果,指导思想端正了,管理实践肯定赢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管理的理论来自管理的实践,一旦形成某种管理理论之后,它就会反过来指导新的管理实践。这个实践与理论的关系在哲学理论上虽然已经解决,但在实践上却难以掌握分寸。例如,过去在很长时间内,由于人们对生产关系的变革和发展生产力的关系认识上的偏差,导致在实践中一味追求“一大二公”的生产关系革命,说什么先进的生产关系必然带来先进的生产力,事实证明这是管理哲学的误导;又例如,某些地区或单位由于不能正确把握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短期内开发利益的辩证关系,不惜以污染环境、破坏资源为代价,取得短期内看似巨大的经济利益,实际上却是吃子孙饭,断子孙生路的极不明智的短期行为,象有些地方乱砍森林,致使水土流失,荒漠化日益严重,河水断流,究其根源都是作为指导思想的管理哲学上出了毛病。
2、在管理的基本范畴上,应明确在两个文明建设的全部过程和全部领域都存在着管理活动。在现代社会里,一个受人民爱戴和拥护的政党组成一个有效的政府时,这个政府所面临的社会管理基本领域按大类来划分就是两个:一就是物质文明建设领域内的管理活动,二就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内的管理活动,二者绝不可偏废。恰恰就在管理的基本范畴上存在着两种认识上的误区:一种认为只要物质文明建设抓上去了,精神文明建设便可以自然而然地上去,殊不知精神文明建设也是一个独立的领域,对这个领域里的诸如教育、文化、科研、伦理道德、民族精神培育等方面的管理稍有放松和懈怠,便会立刻反映出整个社会精神文明的滑坡,严重的时候甚至会直接影响至“物质文明建设。另一种认识的误区,便是片面认为精神文明建设万能,只要紧紧抓住精神文明建设的管理,物质文明也一定能自然而然建设好,殊不知当盲目陷入精神万能的陷阱时,它也会对物质文明建设造成令人意想不到的损失。1958年的“大跃进”,“高产卫星”,后来成为“大跃退”便是最好的历史例证。因此,我们党在经历了这些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之后,现在就有了一个完整的指导方针。这就是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彻底克服“一手硬,一手软”的偏向。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唯一正确的方针,这里所讲的“抓”,就是强化管理的意思。
3、在管理对象上,坚持以人为本,以事为经,以物为纬,三者亦不可偏废。上自国家大事,下至社区、街道;大自几十万员工的大集团公司,小至夫妻加伙计小店,每天都有事情(工作)要做,每天都有财物从人们的手上经过,所以,不间断的“事”流和“物”流,毫无疑问是管理的对象,我们应认真研究“事”流和“物”流规律,制定出科学的管理制度。但是,所有的“事”流和“物”流,又是围绕着人(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才能发生的,所以管理事流和管理物流的是人,被事流和物流所约束的也是人,因此,人才是管理实践活动中的主角,事流和物流是以人为中心发生的,没有人的活动,也就不存在事流和物流的运转,中国自古以来一贯重视对人的管理,在许多古代典藉里都提到“治国以人为本”,但这并不是说轻视对事和物的管理。因此,作为管理的对象,我们认为定义为以人为本,以事为经,以物为纬,人在事物的经纬里起着中心的作用。这样的提法比较全面,也比较符合实际。
4、在管理的机制上既要强调改革,更应注意相对的稳定性。朝令夕改并不是真正的改革,改革不能代替管理,更不可以放松管理。我国的改革和开放基本国策决定将计划经济制度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因此,在国家管理机制上不可避免地要进行重大的调整和改组。一方面要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把不应由政府行使的职能逐步转给企业、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把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真正转变到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上来。同时,要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把国有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通过“三改一加强”,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政府职能的转变,并不意味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削弱,而只是管理机制的调整和完善,重点应放在增强宏观调控管理能力上,建立计划、金融、财政之间相互配合和制约、能够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和正确运用经济杠杆的机制。
5、在管理文化上应注重情、理、法三者的结合和统一。一般说来,任何一种管理的实施,往往体现着一种权力和意志。因此,比较倚重于法令或规章的形式,而比较容易忽视与情和理的融合。这个问题不论是宏观管理还是微观管理都同样存在。从宏观管理来看,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情况复杂,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如果在宏观管理中不能根据各地区的不同情况,让地方有更多的因地制宜的灵活性,就会大大挫伤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就是缺乏情与理的管理原则了。因此,我们党历来提倡要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这种管理思想就是以融情、理、法为一体作为一种理论原则,道理并不复杂,也很容易为人们所接受。但在实践中具体操作起来却并不简单,很难做得非常圆满。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实行权力下放,地方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有力地推动了改革和发展。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有的地方和部门就出现了过多地考虑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局部利益,不能很好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甚至出现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这也是从另一端破坏融情、理、法为一体的原则。例如,中央三令五申要减轻农民负担,有的地方却变着法儿加重农民负担;中央三令五申要保证不拖欠教师工资,要改善教师生活,却总有一些地方打教师的主意,挪用苛扣或拖欠教师工资,硬性搞非法集资,甚至以发展经济为由,强制教师搞产品推销;又例如,中央三令五申不允许任意设立关卡,乱收道路维护费,道路交通方面三乱现象屡禁不止等等,既不合法,又严重违反情和理。所以情、理、法融合一体是管理文化的最高境界,科学划分中央和地方管理权限,明确各自的事权、财权和决策权是创建中国管理科学中非常重要的课题。
6、建立和推行现代企业制度是当前国家经济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全国的经济管理工作存在着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就是国家级的宏观经济管理,第二个层次则是地区、部门或行业的中观经济管理。这二个层次经济管理除了范围大J、有所不同,大体上是依靠运用国有资产、财税、金融、信贷、工商、物价等管理部门对国家或地区的经济运行实行宏(中)观管理。第三个层次贝!是相对于国家或地区(部门、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建立和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对处于不同层次中的管理者来说,意义完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管理者通过建立和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搞好整个国有经济,盘活存量资产,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使企业成为高效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础。实行优胜劣汰,有生有死,“亏本的买卖不能再做”了。而从大中型国有企业来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则是使企业自身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在这种形势下面,企业唯有加强内部管理,夯实“三基”工作(管理基础工作、基本功、基本建设),在建立科学的组织和管理制度上狠下功夫,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和活力,把产品在市场上占有份额视作企业的生死存亡大事去抓,使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站稳脚跟。
希望你能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