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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哪些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分别是哪年颁布的

2023-08-27 05: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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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1994/06/01)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颁布日期】 19940601

  【实施日期】 19940601

  前 言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文明历史的国家。中华民族蕴藏着极大的创造性

,她创造的灿烂文化对人类文明的进程产生过深刻的影响。数千年来中国

众多杰出的科学家、发明家、文学家、艺术家,曾以其辉煌的智力劳动成

果为人类文明发展做出过巨大的贡献。

  伴随着人类文明与商品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诞生了,并日益

成为各国保护智力成果所有者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

国际竞争的有力的法律措施。由于历史上的各种原因,从整体上看,中国

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起步较晚。但是,实行改革开放后,为了更快地发展

社会生产力和推动社会全面进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

进与世界经济的接轨,中国加快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的步伐。从七十

年代末至今的短短十几年间,中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走过了一些

发达国家通常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才能完成的立法路程,建立起了

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在知识产权的立法和执法方面取得了

举世瞩目的成就。

  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际间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和文化交往中

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问题。围绕这个问题展开的国际间双边、多边的谈判

,特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达成,促使

世界范围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在国际社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今天,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立场

是什么?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的现状如何?中国采取了哪些措施承担知

识产权保护的国际义务?有必要做一基本的介绍。

  一、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立场和态度

  中国政府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文化繁荣

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它既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

的重要制度,又是开展国际间科学技术、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基本环

境和条件之一。中国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改革开放政策和社会主义法制建

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七十年代末即着手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同时积极

参加相关国际组织的活动,加强与世界各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往与合作

。因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设,在初始阶段就显示了面向世界、

面向国际保护水平的高起点。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中国知识产权立法速

度之快,也是史无前例的。

  1980年3月3日,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加入书。从1980

年6月3日起,中国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并于1983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

开始系统建立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并于1985年4月1日起施行。

  1984年12月19日,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保护工业产

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的加入书。从1985年3月19日起,中国成为巴

黎公约成员国。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该法于1987年1月1日起施行。知识产权作为一个整

体首次在中国的民事基本法中被明确,并被确认为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利

。该法也首次明确公民、法人等享有著作权(版权)。

  中国政府积极促进建立集成电路国际保护的环境。1989年世界知识产

权组织在华盛顿召开的外交会议上通过了《关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条

约》,中国是该条约首批签字国之一。

  1989年7月4日,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商标国际注册

马德里协定》(简称马德里协定)的加入书。从1989年10月4日起,中国成为

马德里协定成员国。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

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该法于1991年6月1日起施行。

  1992年7月10日和7月30日,中国政府分别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联合

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递交了《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简称

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的加入书。分别从1992年10月15日和10月

30日起,中国成为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的成员国。

  1993年1月4日,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保护录音制品

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简称录音制品公约)的加入书

。从1993年4月30日起,中国成为录音制品公约的成员国。

  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于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1993年9月15日,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专利合作条约

》的加入书。从1994年1月1日起,中国成为专利合作条约成员国,中国专

利局成为专利合作条约的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

  上述历史事实仅是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和参加相关国际组织活动的部分

记录,已足以证明了中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立场和态度。

  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主要完成于八十年代。进入九十年

代后,国际经济关系和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990年11月,在关税与贸

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中,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协议》草案,它标志着保护知识产权的新的国际标准的形成。中国政府积

极参与了这一谈判进程,并为推动该协定的达成做出了极大的努力。出于

扩大开放的需要,中国积极履行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义务,努力使知识产

权保护水平向新的国际标准靠拢,采取了许多重大措施,进一步提高中国

现行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中国政府恪守保护知识产权有关国际公约及双边协定的真诚立场和充

分承担国际义务的能力,得到了国际舆论广泛的赞誉和支持。世界知识产

权组织总干事阿帕德·鲍格胥博士在回顾该组织与中国合作20年的历史时

指出,“在知识产权史上,中国完成所有这一切的速度是独一无二的”。

  中国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

。为了更好地贯彻这一原则,中国在健全、完善法律制度,严肃执法、坚

决打击侵权违法行为的同时,针对知识产权制度在中国建立的时间较短,

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比较薄弱等情况,大力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宣传

教育,并加速知识产权领域专业人员的培训。在中国,每一部知识产权法

律的颁布,都有广播电台、电视台和报刊等新闻传媒广为宣传,并大量出

版单行本和有关录像教育片等。同时,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通过举办法律知

识讲座、培训班等,在广大公民中迅速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如,中国

专利法修改后,全国有数百万人接受了培训,仅湖南省接受培训的人员就

达60万。在中国各地,近年来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现象增多

,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全社会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增强和知识产权知识的普

及。为了加速培养知识产权方面的人才,中国政府还同有关国际组织密切

合作,组织有关人员出国考察学习、参加各种培训班和研讨会。仅与世界

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举办的培训班和研讨会就达30多次,接受培训的人员达

3000多人(次)。在中国的高等院校中,目前已有70多所院校开展了知识产

权的教学研究。如,中国人民大学于1986年设立了知识产权教学研究中心

,招收大学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攻读知识产权第二学位;北京大学在开展

有关教学研究的基础上,于1993年成立了知识产权学院。中国已逐步形成

包括第二学位、硕士生、博士生的培养知识产权领域专业人才的教育体制

。一批批知识产权专业化人才正在向社会不断地输送。

  二、中国具有高水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中国根据国情和国际发展趋势制定和完善各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至

今已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中国知识产

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水平逐步同国际惯例接轨,已对知识产权实行高水平

的法律保护。

  1983年3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在商

标注册程序中的申请、审查、注册等诸多方面的原则,与国际上通行的原

则是完全一致的。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更有效地打击

假冒商标、制止商标侵权行为,切实保护商标注册专用权,中国于1993年

又分别对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了修改,扩大了商标的保护范围,除商

品商标外,增加了服务商标的注册和管理的规定。在形式审查中增加了补

正程序,在实质审查中建立审查意见书制度,方便了商标注册申请人,这

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要求全部吻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还发布《商标印制管理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

同备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1993年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作出了《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进一步强化了惩治

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和处罚商标侵权行为的力度。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为

充分、有效地保护中外注册商标专用权提供了保障。

  1985年4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使中

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扩大到对发明创造专利权的保护。为了使中国的专

利保护水平进一步向国际标准靠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2

年9月4日通过了专利法修正案,对专利法作出了重要修改。新修改的专利

法,从扩大对外开放和有利于科学技术、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一是扩大

了专利的保护范围,专利授予所有技术领域的发明,不论它是产品还是方

法,即对药品和化学物质产品,对食品、饮料和调味品均无例外地授予专

利;二是将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从自申请日起15年延长为自申请日起20年

,将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从自申请日起5年延长为自申

请日起10年;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对专利权的保护,除对专利方法的保护延

及到该专利方法直接得到的产品外,还明确规定进口专利产品必须得到专

利权人同意,使得对专利权人权益的保护更加充分;四是重新规定了对专

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条件。这使中国对专利权的保护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这样,中国的专利法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协议》基本接轨。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了保护文学、艺术

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其相关的权益。依据该法,中国不仅对文

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

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

等图形作品给予保护,而且把计算机软件纳入著作权保护范围。中国是世

界上为数不多的明确将计算机软件作为著作权法保护客体的国家之一。国

务院还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了保护计算机软件的具体实

施办法,作为著作权法的配套法规,于1991年10月施行。国务院于1992年

9月25日颁布了《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对保护外国作品著作权人

依国际条约享有的权利作了具体规定。

  此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

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以及国务院制定的一系

列保护知识产权的行政法规,使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在

总体上与国际保护水平更为接近和协调。

  中国具有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措施。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定了

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处罚和刑事

责任。

  中国的专利法规定,对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

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管理机关

处理的时候,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对于将非专利产

品或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的,由专利管理机关责令停止冒

充行为,公开更正,并处以罚款。对于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对直接

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即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中国的商标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可以依其职权或者消费者举报,进行主动检查和处理;被侵权人可以向

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有关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

失;对于侵犯商标专用权,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处以罚

款。当事人对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理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限内向人

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这些规定,方便了当事人,也保证了行政

执法和司法审判的一致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构成犯

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关于惩治假

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对于假冒注册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

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独处以

罚金;对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企业事业单位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

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国家工作人员

故意包庇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或者执法人员徇私枉法,规定追究其渎职罪。

  中国的著作权法规定,对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

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

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

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各种方式使用其作品的;使用他人作品,未

按规定支付报酬的;以及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等侵权行为

,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民事责任。对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

,复制发行其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未经录音、录

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等侵权行为,根据情况,应承

担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

政处罚。对于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当事人也可以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那些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侵害著作权人及其他

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以根据有关法律,

对侵权犯罪的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

  随着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法律的实施,知识产权在中国得到有效的保护

,对于鼓励发明创造和创作及公平竞争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对商标

注册专用权的保护,促使中外厂商在中国注册的商标数量迅速增加。截止

1993年底,在中国的有效注册商标达41万余件。其中,国内注册商标35万

余件,来自67个国家和地区的注册商标近6万件。以美国为例,1979年前,

在中国注册的商标仅122件,到1993年达到16221件,增加了100多倍。199

3年中国商标年申请量达17万件,其中新商标注册申请达13万余件,已跃居

世界前列。又如,中国的专利法极大地鼓励了本国的发明创造,同时也有

力地鼓励了外来的专利申请。1985年4月1日,专利法实施的首日就受理专

利申请3455件。到1993年底,中国专利局累计受理专利申请36万多件。其

中,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分别占27.5%、62.8%和9.7%;国内申请占

86.4%,外来申请占13.6%,分别来自于70个国家和地区。截止1993年底,

已累计批准17.5万件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万多件,实用新型专利13万多

件,外观设计专利2万多件。

  三、中国具有完备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体系

  中国不仅制定了一整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在执法方面也是严肃公正

的,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中国在执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方面所取得的成效,首先归因于知识产

权法律中规定了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途径与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途

径。

  1、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途径

  在中国,享有知识产权的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其权利受到

侵害时,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享受切实有效的司法保护。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只服从法律,不受任何其他行政机关

、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严肃执法是司法工作的核心。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坚持以事实为根

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办案,实行合议、回避、公

开审判、两审终审和审判监督等制度,依法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检

察院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保证审判活动的公开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组织,完善审判制度,是人民法院正确审

理知识产权案件,切实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保障。鉴于审理知识产权

案件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的特点,一些省份和直辖市如北京市、上海市

、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等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实际需要,自1992年以来

,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各经济特区以及北京市、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也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

级人民法院在有关的审判庭里设立了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合议庭。这

样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案,有利于保证执法的统一性,有利于积累经验,提

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司法水平。

  随着中国知识产权法律的实施和司法保护力量的不断加强,各级人民

法院受理和及时审结了一大批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据统计,1986年至

1993年底,全国人民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3505件,其中著作权

案1168件;专利权案1783件;商标权案554件。人民法院通过对知识产权纠

纷案件的审理,依法保护了中外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例如,“钻

孔压降成桩法”发明专利的发明人诉北京市地铁地基工程公司发明专利权

属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项发明不属于专利法规定的

职务发明,判决“钻孔压降成桩法”发明专利权归发明人所有。又如,香

港山顿国际有限公司诉深圳华达电子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深

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在中国大陆申请注册的“SENDON”商标

受法律保护;被告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SENDON”

商标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判决被告赔偿原告468314.4元。

  知识产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对于民事侵权行为,人民法院除可

以依法责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

责任外,还可依法对行为人给予必要的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拘留等制裁

  对那些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扰乱经济秩序,构成犯罪的,还

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的知识产权刑事犯

罪案件,只要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假冒他人商标或专利,情节严重,

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准确地予以惩处。据统计

,1992年至1993年,人民法院受理假冒商标刑事案743件,审结731件,判

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等刑事处分的共566人。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法院对假冒美

国美孚石油公司“MOBIL”商标的5名责任人除依法处以罚金外,还分别判

处被告1至2年半的有期徒刑。这充分表明中国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犯罪,保

护知识产权的坚定立场。

  依据中国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不服知识

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处理的知识产权纠纷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有责任进行

审理,并依法作出维持、撤销或变更行政决定的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依据中国法律和中国加入或缔结的有

关国际公约,坚持在适用法律上的国民待遇原则和对等原则,为促进国际

经济技术和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证。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审结的美国好富顿公司诉深圳市海联化工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案

,在查明被告的侵权事实,确认其应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上,经调解,双

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

赔偿其经济损失13万元。同时,法院还对被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民事

制裁决定,该案从受理到结案仅用10天时间,受到了美方当事人的好评。

美国好富顿公司将写有“中国法律公正,法官办案快速”的锦旗送到法院

  近几年来,人民法院为提高司法水平,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使办案

质量和效率都得到较快提高。为了扩大办案的影响,人民法院注意选择典

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介予以宣传报道,以案讲法,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维护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

  2、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途径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除按国际惯例采取司法途径外,从中国现

实的国情出发,中国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中都规

定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途径。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

利管理机关。目前,中国地方设立的专利管理机关有50多个,国务院各部

门设立的专利管理机关有20多个。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设立了国家版权

局和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商标管理实行中央统一注册,地方分级管

理的原则,从中央到省、市、地、县级的工商行政管理局,都内设商标管

理机构,县以下还设有工商行政管理所。全国商标管理专职人员7000多,

兼职人员达30万。

  中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法律规定的职权,维护知识产权法律

秩序,鼓励公平竞争,调解纠纷,查处知识产权的侵权案件,保障广大人

民群众的利益和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

  中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便,立案迅速,查处速度快,办案效率

高。这对于权利所有人来说是极为有利的。中国专利管理机关对提出的专

利侵权申诉均认真对待,及时依法处理。

  著作权法1991年6月施行后,到1993年底,中国各地方的著作权行政管

理机关已查处了非法复制音像制品、非法复制图书等方面的侵权行为150多

起,收缴销毁了侵权复制品,并对侵权者作出了行政处罚。1994年,中国

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激光唱盘复录生产中的非法复制和图书出版中的非法

复印进行了严厉打击。4月,广东省版权、文化、广播影视、工商行政管理

、公安等部门联合组织了大规模的突击清查非法激光唱盘等音像制品行动

。其后,上海、江苏、湖南等地也相继采取了类似的清查行动。这些行动

,狠狠地打击了生产销售盗版制品活动。同时,中国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措

施,对激光唱盘生产加工企业的设立加强管理,对其生产加工活动依法进

行监督。

  中国商标法实施10余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了商标侵权假冒

案13万件。其中,包括一大批大案,如“中华”卷烟,“永久”、“凤凰

”、“飞鸽”自行车,“贵州茅台”酒,“新开河”人参等商标侵权假冒

案件,有效地保护了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依据中国法律和中国加入或缔结的有关

国际公约,坚持在适用法律上的国民待遇原则和对等原则,依法对外国人

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例如,浙江省专利管理机关就一起外国人提出的打

火机专利侵权案件进行了公正处理,责令厂家停止侵权行为和赔偿损失。

国家版权局查处了福建、广东等地十几家工艺美术品厂仿制外国公司玩具

造型案、江苏一家电子工业公司翻版生产激光唱盘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依法查处了诸如“TDK”、“TOSHIBA”、“SONY”、“IBM”、“3M”、“

ESSO”、“P&G”、“海飞丝”、“小天才”、“飞利浦”等3000多件涉外

商标侵权案件。

  中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在处理的涉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依照

职权主动查处的案件占有很大的比例。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肩负维护经

济秩序的职责,可以主动对市场进行检查,有效保护了商标注册人的权益

。如广东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988年以来共查处涉美侵权案301件。

在这301件商标侵权案中,有三分之一是美方当事人投诉的,大部分是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的或消费者检举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

关秉公执法,坚决维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许多外资或中

外合资企业的赞扬。他们将绣(刻)有“清正廉洁,执法如山”、“秉公执

法,扶正灭邪”、“秉公办理,保驾护航”、“公正严明,伪冒克星”、

“执法严明,大公无私”的锦旗、金匾等赠送给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称赞办案人员“工作认真,行动果敢”、“办案速度之快在世界上是少有

的”。  

  (人民日报网络版资料 2000年1月1日)

wio

《专利法》1984年颁布,现行有效的是2008年修订的版本。(实施细则有效的是2002年版本,审查指南有效的是2009年版本,另有1997年《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2007年版的实施细则)

《著作权法》1990年颁布,现行有效的是2010年修订的版本。(实施条例有效的是2002年版本,另有2001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2006年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商标法》1982年颁布,现行有效的是2001年修订的版本。(实施条例有效的是2002年版本,商标评审规则有效的是2005年版本)

《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颁布,没有修订过。

能想到的就是这些,没有将司法解释列出。

ardim

专利法 著作权法 中国参加的各种国际条约也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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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6 06:20:281

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

法律分析: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知识产权法律,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2、知识产权行政法规。其主要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3、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如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4、知识产权行政规章,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2023-08-26 06:20:381

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

法律主观: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都有《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其中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法保护的对象是商标,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显著标志。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023-08-26 06:20:501

知识产权行政法规有哪些

法律主观:知识产权包括的范围: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 根据《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享有 商标专用权 ,受法律保护。 根据《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 授予专利权 。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法律客观:《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专利法》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2023-08-26 06:20:581

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主观:知识产权出资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公司法,规定知识产权出资要先由股东和公司达成用知识产权出资的协议,然后办理商标权的转移手续,再通过变更公司股东名册和申请变更登记,就完成了出资程序。法律客观:《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023-08-26 06:21:201

知识产权相关法律?

人们习惯说“知识产权法”,这不代表我国存在一部名叫《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的法律。其实,我们常说的“知识产权法”,仅是一个法律学科概念或知识产权系列法律规范的统称,包含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法律,以及相关的法规、规章。
2023-08-26 06:21:281

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法律分析: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私权服务的,不占主导地位。现代社会中,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权在各国普遍获得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划分知识产品公共属性与私人属性界限并调整知识创造、利用和传播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工具在各国普遍确立,并随着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拓展、丰富和完善。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知识产权制度发展迅速,不断变革和创新,当前世界经济已经处于知识经济时代,技术创新已是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动力,与之相对应的,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和进行市场垄断的手段,知识产权制度因此成为基础性制度和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世纪末开始,许多国家已经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来考虑、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并将知识产权战略与经贸政策相结合,知识产权战略构成了国家发展总体战略的组成部分,对实现国家总体目标具有重大意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条 商标使用的文学、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使用注册商标的,并应当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2023-08-26 06:21:361

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权利人行使知识产权权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023-08-26 06:21:461

都有哪些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知识产权有:1、著作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发表权、复制权等人身及财产权;2、商标权,主要包括专用权、许可权、转让权等;3、专利权,主要包括申请权、所有权、许可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等。【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2023-08-26 06:21:541

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 1、知识产权法律,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 2、知识产权行政法规。其主要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 3、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如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4、知识产权行政规章,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2023-08-26 06:22:041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国内法国际条约的知识产权法律有哪些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国内法、国际条约:1,国内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包括:(1)法律,主要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2)行政法规,主要包括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3)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4)行政规章。(5)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2,国际条约中知识产权法律主要包括:(1)世界贸易组织中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3)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4)世界版权公约;(5)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2023-08-26 06:22:251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知识产权,又称智力成果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的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从权利的内容上看,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是与智力活动成果创造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专属权,比如: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则是指享有知识产权的人基于这种智力活动成果而享有的获得报酬或其他物质利益的权利。按照智力活动成果的不同,知识产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等。对于上述知识产权,我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三节作了明确规定。此外,我国还制订了《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科技进步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发明奖励条例》、《自然科学奖励条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一系列部门规章。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主要形式是通过订立多边条约、双边条约、国际公约、地区性条约等来实现缔约国之间的知识产权保护。目前,影响比较大的条约或公约主要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保护表演者、唱片制作和广播组织公约》、《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关于播送由人造卫星传播的节目信号公约》、《录像制品国际注册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制止产品来源虚假或欺骗性标记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保护海牙协定》、《商标注册用商品与劳动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专利合作条约》、《商标注册条约》等。我国已经加入了部分条约或公约,这些我国已经加入的条约和公约,也同样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理论研究中,有些学者把知识产权分为两大类:工业产权和著作权。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是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外观设计、商标、服务商标、商号、产地标记或原产地名称以及制止不正当竞争。 该公约还规定:工业产权应作最广义的理解,不仅适用于工商业本身,而且也应同样适用于农业和采掘工业以及一切制成品或天然产品。 我国的工业产权主要是指专利权和商标权,而著作权就是指版权。
2023-08-26 06:22:374

知识产权侵权法律法规有哪些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管辖法院有如下规定:1、级别管辖规定为,知识产权纠纷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或知识产权法院管辖;2、地域管辖规定为,知识产权纠纷由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百六十五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8-26 06:23:371

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实务上知识产权主要包含商标、专利、著作权(版权)、计算机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2023-08-26 06:23:471

国家知识产权法的基本规定是什么

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1、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2、权利人行使知识产权权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第一百三十条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第一百三十一条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第一百三十二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023-08-26 06:23:551

什么是知识产权?它具有哪些特点

  什么是知识产权  英文为“intellectual property”,德文为“Gestiges Eigentum”,其原意均为“知识(财产所有权)”或者“智慧(财产)所有权”,也称智力成果权。在我国台湾地区,则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有学者考证,该词最早于17世纪中叶由法国学者卡普佐夫提出,后为比利时著名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具体解释】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这个定义包括三点意思:  (1)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有人称为精神的(智慧的)产出物。这种产出物(智力成果)也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或无体财产,但是它与那种属于物理的产物的无体财产(如电气)、与那种属于权利的无形财产(如抵押权、商标权)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动(大脑的活动)的直接产物。这种智力成果又不仅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现。但它又与思想的载体不同。  (2)权利主体对智力成果为独占的、排他的利用,在这一点,有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所以过去将之归入财产权。  (3)权利人从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其利益主要是非经济的)不同,也与财产权(其利益主要是经济的)不同。  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在我国称为著作权)两部分。  ■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等。下面只指出工业产权中的一些主要类型:  △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 商标是产业活动中的一种识别标志,所以商标权的作用主要在于维护产业活动中的秩序,与专利权的作用主要在于促进产业的发展不同。  △专利权与专利保护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对该项发明创造拥有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厉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保护采取司法和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平行运作、司法保障”的保护模式。本地区行政保护采取巡回执法和联合执法的专利执法形式,集中力量,重点对群体侵权、反复侵权等严重扰乱专利法治环境的现象加大打击力度。  △商号权。即厂商名称权,是对自己已登记的商号(厂商名称、企业名称)不受他人妨害的一种使用权。企业的商号权不能等同于个人的姓名权(人格权的一种)。  此外,如原产地名称、专有技术、反不正当竞争等也规定在巴黎公约中,但原产地名称不是智力成果,专有技术和不正当竞争只能由反不当竞争法保护,一般不列入知识产权的范围。  ■ 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版权。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知识产权的实质是把人类的智力成果作为财产来看待。 著作权是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作品的原+创作者,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著作权。在我国,著作权用在广义时,包括(狭义的)著作权、著作邻接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范围。这是著作权人对著作物(作品)独占利用的排他的权利。狭义的著作权又分为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著作权法第10条)。把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是不妥当的。著作权与专利权、商标权有时有交叉情形,这是知识产权的一个特点。  【知识产权特点】  知识产权的特点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  ■专有性,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变更权利人的专有权。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既不是人身或人格,也不是外界的有体物或无体物,所以既不能属于人格权也不属于财产权。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是一个完整的权利,只是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兼具经济性与非经济性,因此也不能把知识产权说成是两类权利的结合。例如说著作权是著作人身权(或著作人格权、或精神权利)与著作财产权的结合,是不对的。知识产权是一种内容较为复杂(多种权能),具经济的和非经济的两方面性质的权利。因而,知识产权应该与人格权、财产权并立而自成一类。  ■地域性,即只在所确认和保护的地域内有效;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所以知识产权既具有地域性,在一定条件下又具有国际性。  ■时间性,即只在规定期限保护。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都规定有一定的有效期 ,各国法律对保护期限的长短可能一致,也可能不完全相同 ,只有参加国际协定或进行国际申请时,才对某项权利有统一的保护期限。  ■知识产权属于绝对权,在某些方面类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例如是对客体为直接支配的权利,可以使用、收益、处分以及为他种支配(但不发生占有问题);具有排他性;具有移转性(包括继承)等。  ■知识产权在好几方面受到法律的限制。知识产权虽然是私权,虽然法律也承认其具有排他的独占性,但因人的智力成果具有高度的公共性,与社会文化和产业的发展有密切关系,不宜为任何人长期独占,所以法律对知识产权规定了很多限制:  △第一,从权利的发生说,法律为之规定了各种积极的和消极的条件以及公示的办法。例如专利权的发生须经申请、审查和批准,对授与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规定有各种条件(专利法第22条、第23条),对某些事项不授予专利权(专利法第25条)。著作权虽没有申请、审查、注册这些限制,但也有著作权法第3条、第5条的限制。  △第二,在权利的存续期上,法律都有特别规定。这一点是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大不同的。  △第三,权利人负有一定的使用或实施的义务。法律规定有强制许可或强制实施许可制度。对著作权,法律并规定了合理使用制度。  【知识产权的历史发展】  从前,特别在大陆法国家,把知识产权称为无体财产权,列入财产权之中(与物权、债权并列)。从“知识产权”一词在国际上流行,特别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之后,“知识产权”就完全取代了“无体财产权”一词。至于把知识产权从财产权中划分出来,则是因为知识产权有它的特点,与财产权大大不同。  知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也就是说知识产权再如何分类,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涉及现在各国法律和国际公约的规定。《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67年)第2条第8项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有关的产权:文学、艺术和科学著作或作品;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唱片或录音片或广播;人类经过努力在各个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和商号名称及标识;以及所有其他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中的智能活动产生的产权。  根据这种规定,可以将知识产权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以保护人在文化、产业各方面的智力创作活动为内容的,包括著作权和发明权;第二类是以保护产业活动中的识别标志为内容的,包括商标权、商号权等。前一类又可分为以保护和促进精神文化为主的著作权与以保护和促进物质文化为主的专利权。  但是在实际上,在上述公约之前,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已经有了关于“工业产权”的规定,说:工业产权保护的对象有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产地标志或原产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所以一般又把知识产权分为著作权与工业产权两大类,在工业产权之下又分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等。这种分法也有道理。工业产权是涉及“产业”的,著作权则否。  现在,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智能产物应受法律保护的日益增多,知识产权的范围也逐渐扩大。例如受保护对象又增加了版面设计、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集成电路等等,而且还在增加。所以知识产权现在是一个尚在扩大中的、一类权利的总称。  关于知识产权,有不少问题有待研究。  1893年,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立的国际局与据《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成立的国际局联合起来,组成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联合局。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成立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74年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它的宗旨是通过国际合作与其他国际组织进行协作,以促进在全世界范围内保护知识产权,以及保证各知识产权同盟间的行政合作。中国已在1980年3月3日参加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同年6月3日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规定了6种知识产权类型,即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并规定了知识产权的民法保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也在第七节,以八条的篇幅,确定了知识产权犯罪的有关内容,从而确定了中国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制度。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发明奖励条例》等单行法和行政法规也都对相关的知识产权作了规定。  1994年6月16日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发表  白皮书分三部分:一、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立场和态度;二、中国具有高水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三、中国具有完备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体系。  白皮书说,中国政府恪守保护知识产权有关国际公约及双边协定的真诚立场和充分承担国际义务的能力,得到了国际舆论广泛的赞誉和支持,白皮书在结束语指出,世界上总有某些人视而不见中国的发展变化,不顾基本的事实,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妄加评论。对此论调,无需争辩,事实是最好的回答。  【知识产权相关小知识】  ■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日内瓦的总部  1893年,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立的国际局与据《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成立的国际局联合起来,组成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联合局。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成立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74年成为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它的宗旨是通过国际合作与其他国际组织进行协作,以促进在全世界范围内保护知识产权,以及保证各知识产权同盟间的行政合作。中国已在1980年3月3日参加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同年6月3日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国。  ■世界知识产权日 4.26  ■世界知识产权日的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及利亚在1999年的提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2000年召开的第三十五届成员大会上通过决议,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4月26日是《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生效的日期。设立世界知识产权日旨在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历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回顾  2001年:今天创造未来  2002年:鼓励创新  2003年:知识产权与我们息息相关  2004年:鼓励创造  2005年:思考、想象、创造  2006年:知识产权——始于构思  2007年:鼓励创新  ■从创新和拥有知识产权的关系看,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是自主创新获得知识产权;  二是联合创新(即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产学研相结合)取得知识产权;  三是直接引进知识产权。  著作权:  1:著作权是依法而产生的。  2:又叫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  3:有以下几条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保护思想本身,因为在保障著作财产权此类专属私人之财产权利益的同时,尚须兼顾人类文明之累积与知识及资讯之传播,从而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的设计均不属著作权所要保障的对象。希望采纳
2023-08-26 06:24:041

知识产权法律有哪些?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2023-08-26 06:24:263

求一篇关于知识产权的论文

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新趋势与中国的应对关键词: 知识产权国际规则;TRIPS;CPTPP;中国摘要: 随着国际贸易往来的不断深化,国际关系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现有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主要是TRIPS协议相关内容,但随着自贸协定的开展,诸如CPTPP协议和USMCA协定的出现,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已经呈现出了一种超TRIPS的趋势。在这种新趋势下,对于正在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大国的中国而言,不仅要遵守和接受知识产权的国际规则,将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规则接轨,未来也要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理念主动创新和建设新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文章引用:陈筱玮. 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新趋势与中国的应对[J]. 争议解决, 2022, 8(2): 259-266. https://doi.org/10.12677/DS.2022.82036
2023-08-26 06:24:393

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主观:知识产权相关法律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几部。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 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2023-08-26 06:24:591

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1、知识产权法律,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2、知识产权行政法规。其主要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3、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如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4、知识产权行政规章,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规定。【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2023-08-26 06:25:091

知识产权法专利权

你好 知识产权 法 专利权 现代社会中,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私权在各国普遍获得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划分知识产品公共属性与私人属性界限并调整知识创造、利用和传播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工具在各国普遍确立,并随着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拓展、丰富和完善。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知识产权制度发展迅速,不断变革和创新,当前世界经济已经处于知识经济时代,技术创新已是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动力,与之相对应的,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和进行市场垄断的手段,知识产权制度因此成为基础性制度和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世纪末开始,许多国家已经从国家战略的高度来考虑、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并将知识产权战略与经贸政策相结合,知识产权战略构成了国家发展总体战略的组成部分,对实现国家总体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2021年中国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同时中国政府也不断地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从中国目前的立法现状看,知识产权法仅是一个学科概念,并不是一部具体的制定法。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主要由 著作权法 、 专利法 、 商标法 、 反不正当竞争法 等若干法律行政 法规 或规章、司法解释、相关国际条约等共同构成。随着知识产权领域的制度创新、法律修订以及理论研究引入注目,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问题、新案件不断出现,这极大地丰富了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内容,知识产权法学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厚实的积淀。 产生渊源 中国知识产权立法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现已建立起符合国际先进标准的法律体系。知识产权法的渊源是指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国内立法渊源和国际公约两部分。 国内立法渊源 1、知识产权法律,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 2、知识产权行政法规。其主要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 商标法实施条例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 3、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如 深圳 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4、知识产权行政规章,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规定。
2023-08-26 06:25:371

知识产权法中哪些既是人身权利又是财产权利

著作权法中的人身权当中的发行权兼具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特性;商标法中的专有使用权。但在著作权法中,其余的人身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都不具有财产性,而财产权(如复制权、出租权)由于可以转让,因此也不具有人身性
2023-08-26 06:26:073

知识产权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专利权是指依法批准的发明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其发明成果在一定年限内享有的独占权或专用权。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传统的知识产权是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的总和,由于当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不断创造出高新技术的智力成果又给知识产权带来了一系列新的保护客体,因此使传统的知识产权内容也在不断扩展。保护知识产权能够提供激励机制,激发出更多的创新。
2023-08-26 06:26:198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一、专利权1、专利权的定义:专利权是依法授予发明创造者或单位对发明创造成果独占、使用、处分的权利。2、专利权的主体:有权提出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3、专利权的客体: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二、商标权1、商标权的定义:商标,是为了帮助人们区别不同的商品而专门有人设计、有意识地置于商品表面或其包装物上的一种标记。商标权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2、商标权的主体:申请并取得商标权的法人或自然人。三、著作权1、著作权的定义:著作权,也称版权,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按照法律享有的对自己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的专有权。2、著作权的主体:指著作权所有者,即著作权人。包括作者、继承著作权的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国家。侵犯知识产权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1、侵犯知识产权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般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2、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形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停止侵害。3、由于知识产权的权利属性,使得知识产权的取得、保护与行政机关关系密切。因此,在侵犯知识产权纠纷中行为人的行政责任不可忽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侵犯知识产权所导致的行政责任主要有三种,即停止侵权、没收和罚款。
2023-08-26 06:26:562

哪些属于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我国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基础法律制度,以及《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 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规范。其中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法保护的对象是商标,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显著标志。著作权保护的是具备独创性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2023-08-26 06:27:342

知识产权法的立法目的【浅谈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立法完善】

  摘 要:目前,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得人们对知识产权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法的重要性也随着日益凸显,因此,要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不断提高人们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本文主要分析我国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和现状,阐述了如何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并促进知识产权法的立法完善。   关键词:知识经济;知识产权法   一、我国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   知识产权指的就是个人或者组织者的智力成果,是一种无形资产,同时知识产权能够使持有者享有独占的专利。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一个国家或一个区域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特征,保护知识产权,鼓励知识的创新和生产已成为先进科学技术的重要手段。   二、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现状和缺陷   我国的知识产权法是于20世纪80年代初起步的,由《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等一系列知识产权部门法组成,它们和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共同组成我国较为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由于我国知识产权法在起步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没有完全确立,所以,其社会经济条件和思想观念和现在相比,有着很大的差距。   (一)缺乏整体性和协调性   我国的知识产权法是由一系列不同的单行法组成的,从整体来看,缺乏完整的体系,也导致知识产权法的体系缺乏整体性和内在的协调性。从本质上来看,《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等是我国知识产权法的几种表现形式,具有内在的逻辑性,我国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对于不同的知识产权来说都是相同的。所以,相对于表现形式不同的知识产权法,其在立法上应当具有协调性和关联性,从长远来看,《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三大部门法应当合并在一起,组成统一的国务院知识产权部门,有效地避免各个单行法之间的冲突和不协调的缺陷。   (二) 知识产权法的立法层次比较多,导致法律效力有差别,同时也被弱化   我国知识产权法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三个不同层次组成,除了民法通则和三大部门的法律以外,还有比较多的行政法规。由此可以看出,其立法层次不统一,导致各个层次的法律效力也有差别,使得法律效力的差别和效力弱化同时存在。事实上,任何一个法律制度在立法上,都要具有明确的层次性,准确科学的反映出其法律效力,不能用部门规章或行政法规来代替国家的基本法律,从而导致法律权威性被弱化。我国自改革开放初期以来,出台了一些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在现今的知识经济时代,有必要对现有的知识产权立法体制作一些改进,改变其法律法规由多个部门相关法规构成,立法层次不清的状况,也要对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统一其立法层次与法律效力,从而使知识产权法系统化和法典化,发挥知识产权法应有的法律效力。   (三) 知识产权法过于原则化,具体操作性不强   我国的知识产权法条文较少,内容相对简单、原则,缺乏细致性,具体操作性不强,因此,在具体的法律实施过程当中,就缺乏对知识产权法的正确认识和理解,从而就会影响公众的知识产权行为和司法人员的裁判准则,也就降低了知识产权法的实施效果,并且阻碍了知识产权法的价值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正常发挥,所以,知识产权法的统一比较复杂,同时,在立法上要讲求法的细致性、具体性与可操作性,避免条文的形式化和简单化。   (四)知识产权立法与最近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差距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不断发展与完善的前提,近代以来,世界科学在生物技术领域、基因工程技术领域、集成电路技术和信息与数字技术等领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使得知识产权法有了很大的发展,同时也扩大了知识产权法的保护领域,很多新的客体也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也增加了一大批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客体,还有巴西、新加坡和菲律宾等国家的知识产权法也都有了新的立法动态。但是,我国的知识产权法的立法明显很落后了,还有一些领域没有涉及,而且,我国虽然已经加入了一些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但是由于没有相应的国内立法,使得这些公约在我国的实际效力受到影响。   三、解决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现状的对策   (一)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   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法体系基本呈现单行法,但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法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制定统一的知识产权法典,把知识产权法作为一个单独的学科或者一个单独的法律部门,是我国进一步对知识产权法进行立法的完善,走向现代化与国际化的必然趋势,我国要走向知识产权标准化、国际化,不断的修改和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共同来融入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大体系。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知识产权法立法要融入国际知识产权法保护体系,按照国际化标准来制定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典,同时,应当要有与国际社会协调一致的立法思想。   (二)加强立法保护,发挥我国知识产权法应有的法律效力   从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立法现状来看,相关的法律法规比较零散,而且多为效力层次较低的行政法规、规章,适应性和强制性都有较大的局限性,没有从根本上起到保护作用。所以,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立法上,要具有明确的层次性,要准确的反映出它的法律效力,使知识产权法律要有权威性;要对知识产权立法体制进一步的改变,统一其立法层次和法律效力,要使知识产权法系统化和法典化,只有这样才能发挥知识产权法应有的法律效力。   (三)提高大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知识产权法制观念   我国的知识产权法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不仅与我国的立法机关有关,还有认识上的原因,也就是企业和个人的普遍知识产权意识淡薄。当今世界的竞争归根到底是经济实力的竞争,是高科技创新能力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也是知识产权的竞争。我国要想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权,就必须要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中国与国际接轨不仅是制度上把国际公约国内化,并且还要伴随着更深层次的现代知识产权法治观念的国内化,只要大家对移植法有了认同感,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才能在我国获得普遍遵守,中国的知识产权法立法才能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总之,我国知识产权法立法问题的解决需要国家立法机关、企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需要我们的理性思考,需要多方面的综合考虑,需要发挥相关法律和制度的作用,积极的实施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才能使我国的知识产权法立法逐步完善。   参考文献:   [1]陈晓宇.论TRIPS协议与中国知识产权法的发展与完善[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10(1).   [2]刘慧.国际化趋势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对策[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4).   [3]孙尚南.论中国知识产权法立法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1(5)   作者简介:成淑萍,陕西渭南人,兰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
2023-08-26 06:27:5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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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6 06:28:1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法律法规

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23-08-26 06:28:264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二条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各项有关权利: 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 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4)科学发现; 5)工业品外观设计; 6)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 7)制止不正当竞争; 8)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创造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 在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第一部分第一条所规定的知识产权范围中,还包括“未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这主要是指工商业经营者所拥有的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等商业秘密。此外,该协议还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列为知识产权的范围。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范围不断扩大,不断涌现新型的智力成果,如计算机软件,生物工程技术,遗传基因技术,植物新品种等,也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公认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
2023-08-26 06:29:173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法律主观: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国内法、国际条约:1,国内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包括:(1)法律,主要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2)行政法规,主要包括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3)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4)行政规章。(5)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2,国际条约中知识产权法律主要包括:(1)世界贸易组织中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3)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4)世界版权公约;(5)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023-08-26 06:30:161

我国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在我国称为著作权)一共两部分。1、工业产权。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2、著作权:在我国,著作权用在广义时,包括(狭义的)著作权、著作邻接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范围。这是著作权人对著作物(作品)独占利用的排他的权利。狭义的著作权又分为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著作权法第10条)。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权与专利权、商标权有时有交叉情形,这是知识产权的一个特点。扩展资料具体分类1、按照权利的内容从权利的内容上看,知识产权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是与智力活动成果创造人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专属权,比如: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则是指享有知识产权的人基于这种智力活动成果而享有的获得报酬或其他物质利益的权利。2、按照智力活动成果按照智力活动成果的不同,知识产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等。对于上述知识产权,中国《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三节作了明确规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知识产权法
2023-08-26 06:30:286

知识产权被侵犯如何处理

摘要:知识产权指公民通过自身的智力条件,取得了艺术或者技术方面的成就,经过法律的鉴定,给予的一种荣誉,任何人不得侵犯知识产权。当你发现自己所享有的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该怎么办呢?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一起来看看了解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定义所谓的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客观上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知识产权侵权范围1、工业技术成果;2、商业标志;3、文学;4、艺术和科学领域;5、其他工商业信息等。具体而言:是指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商标保护的商标、著作权保护的商业秘密,特别保护的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等。如何认定知识产权侵权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7、冒充专利的行为。知识产权侵权处罚标准1、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假冒专利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5、侵犯著作权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6、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7、侵犯商业秘密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标准第一是侵权人给权利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二是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在采用双重赔偿标准的情况下,法院多选择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润这一标准。知识产权侵权维权知识产权侵权维权方式1、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申请行政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2、向报社、网络等新闻媒体曝光。3、搜集、保存对方侵犯你所享有的知识产权的证据,有必要的话可以咨询律师,请律师对侵犯知识产权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委托公证。4、与侵权行为人协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事宜或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维护自己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被投诉知识产权侵权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他人投诉知识产权侵权的,当事人可以与投诉人协商解决,尽量不要走司法的程序。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有哪些1、综合类《民法通则》、《对外贸易法》。2、商标权类《商标法》、《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3、专利权类《专利法》、《国防专利条例》。4、著作权类《著作权法》、《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5、商业秘密类《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6、植物新品种权类《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7、特殊标志类《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8、地理标志类《商标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9、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类《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10、其他类《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2023-08-26 06:31:401

一文看懂什么是知识产权

美食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如何避免侵权事件呢?知识产权被侵权了如何维权?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有哪些?下面51Dongshi小编为大家介绍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最主要的三种知识产权是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也被统称为工业产权,知识产权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世界知识产权日>>】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中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详细>>知识产权申请专利权申请1、发明专利申请审批流程: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查—授权。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批流程:专利申请—受理—初审—授权。3、外观专利申请审批流程:专利申请—受理—初步审查—授权。详细>>商标权注册商标局在受理申请后一般要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审查通过后会发布初步审定公告,如无异议,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详细>>著作权申请著作权一般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或各省级版权行政部门(版权局)申请登记。登记流程为:提交登记著作权申请材料—填写《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登记机关核查材料—核查通过后制作发放登记证书—进行公告。如果对知识产权申请流程不熟悉或觉得它太繁琐的话,也可以找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进行登记代理。详细>>侵犯知识产权如何处理1、固定取证现场发现的侵权商品的数量、经营规模。在同一场所多次取证,如果现有证据证明侵权商品多、经营规模大、多次取证足以证明经营者持续销售侵权商品,则可能获得较多赔偿。2、固定经营者的经营信息,避免因当事人主体或其他程序问题影响诉讼效率。3、固定被告的网站、宣传资料或存留在相关部门的资料,如被告公开宣称和向有关部门报送的经营范围、销售规模、利润等数据,可以作为索赔的初步证据。4、51Dongshi小编建议积极追索侵权商品的源头,从源头制止侵权,同时也可能获得更多赔偿。详细>>知识产权维权方式发警告函对于侵权行为和后果不是很严重,涉嫌侵权企业不是太大,权利人可以以发警告函的形式提醒对方,要求其停止侵权。以赔偿为目标如果涉嫌侵权行为给权利人造成了较大损失,权利人准备以获得赔偿为目标起诉侵权人的话,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对方发送警告函之前,应主动、充分地准备侵权证据以及自身受到损失或对方获得利益的证据,为以后在法院诉讼过程中做好准备,占据优势地位。以诉讼促和谈权利人有时候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得到法院的一纸判决,而是为了与涉嫌侵权人进行和谈,弥补因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权利人在双方的谈判之前应明晰自己的底线,同时,也应该尽量调查清楚对方的底线,以便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诉讼清市场很多时候权利人从诉讼中很难得到足额的赔偿,但如果不提起诉讼,侵权行为将蔓延,权利人的市场份额将受到极大影响,所以权利人不得不提起诉讼以夺回正品的市场份额。例如一个奢侈品品牌,可以容忍做工低劣的假冒品在集贸市场以白菜价出售,但决不接受高仿品在酒店和商城内销售,因为前者的消费群体不是权利人的目标群体,而后者极有可能分流了权利人的目标客户。因此,权利人即使不能从个案中获得足额的赔偿,亦将采取法律措施,甚至不惜采取刑事措施来维护其市场份额。以诉讼促合作有时,权利人要求涉嫌侵权人停止侵权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不是真的要求其停止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权,而是以此为平台,促使对方与权利人和谈或调解,进而双方达成合作意向。详细>>知识产权侵权避免树立知识产权侵权意识有意规避学习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谨慎经营、投入研发前及过程中做好专利检索、需做好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商业广告中的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规避1、通过技术创新来提高企业竞争力我国企业发展的前景是创立自己的品牌,通过技术创新来提高企业竞争力。对中小企业而言,独立研发和创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一味模仿,中小企业必然难以做强。2、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与企业经营管理紧密衔接企业应针对现已开发或准备开发的产品进行专利权、着作权、商标权等方面保护措施的作全面策划,并体现在注册、经营、合同、劳动合同等各方面,与企业经营管理紧密衔接。3、建立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以专利为例,专利预警机制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即信息情报收集机制、分析处理机制和告警机制。以专利的跟踪、预警与监控工作为例:一是对已授权专利,应严格执行专利法所规定的为维护专利所必需的各项措施。二是评估对手或合作伙伴的授权专利,也应区别对待,区分可自己开发或合作开发的技术、可以参与竞争的技术,值得购买技术等。三是密切关注国内、国外同行业中是否有擅自使用本单位专利技术的情况,一旦发现,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对方的侵权行为。对专利的申请、授权、纠纷以及贸易中的专利现状、发展趋势进行跟踪和调研分析,制定知识产权预警预案。4、强化防范意识与法制建设,遏制恶意侵权诉讼恶意诉讼是近年来发生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特殊现象,是当事人基于恶意,为追求不法利益或达到其他非法目的提起诉讼的违法行为。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之所以被提起甚至得逞,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法律制度尤其是诉讼法律制度存在缺损造成的。详细>>知识产权评估什么是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评估属于企业资产评估的范畴。它是用来确定知识产权现在的价值和通过未来的效应所得到的价值。知识产权评估流程知识产权评估项目签约-组建知识产权评估项目组-委托单位按要求提供评估资料及项目负责人实地考察核实情况-市场调查-设计数学模型-专家委员会讨论-通报客户知识产权评估结果-印制知识产权评估报告,将评估报告送达客户-评估结果后的延伸服务。知识产权贯标知识产权贯标是什么意思知识产权贯标,对于企业来说就是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这个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经过批准后于2013年正式实施。贯彻这个标准,即相关企业应该自觉遵守我国知识产权法律的相关规定,不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流程贯标启动-调查诊断-体系构建-手册编写-发文宣贯-实施运行-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知识产权转让知识产权可以转让吗知识产权是可以转让的。知识产权转让是指知识产权出让主体与知识产权受让主体,根据与知识产权转让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双方签定的转让合同,将知识产权权利享有者由出让方转移给受让方的法律行为。知识产权如何转让首先要找到知识产权转让的途径,然后由知识产权转让人和知识产权受让人签署知识产权转让合同,并准备好知识产权转让需要的相关文件,之后委托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将相关文件递交给知识产权局,之后我们等待知识产权局审核,如果审核通过的话,知识产权局一般会在2到6个月内发转让合格通知书。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7年)中规定了6种知识产权类型,并规定了知识产权的民法保护制度。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八条的篇幅,确定了知识产权犯罪的有关内容,从而确定了中国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制度。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经历三次修订,于2014年5月1日实施最新修订版,《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规比较全面地保护了商标。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经历三次修订,于2009年10月1日颁布实施修订版;《专利法实施细则》、《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2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21号)》、《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等配套法律规范。5、《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经历两次修订,于2010年4月1日实施最新修订版,正在进行相关修订过程中;最新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6修正)》等司法解释均在司法层面对著作权、网络著作权等做出了法治保护。《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规定,互联网媒体转载他人作品作出规定。6、《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经过两次修订,对计算机软件及先相关提供保护。7、《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对植物品种进行立法保护。8、《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在促进知识产权向社会生产方面的转化提供了保障。9、《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范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在包装、装潢、商业秘密等方面对知识产权进行补充性立法保护。10、《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其中规范了民事侵权的类型以及相应的侵权责任。11、《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网上开店正式开始进入“实名制”时代。12、产品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是通过其他具体知识产权进行保护。详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全文>>】
2023-08-26 06:31:481

知识产权包括哪几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奥林匹克标准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2023-08-26 06:32:022

知识产权法的概念?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私权服务的,不占主导地位。
2023-08-26 06:32:143

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有哪些

民法第六章第三节,知识产权法等。
2023-08-26 06:33:003

什么是我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发展方向

强化专业行政执法,逐步淡化行政管理机关直接执法是我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发展方向,由于知识产权制度深受技术革新和产业变革的影响,我们需要适应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需要,及时修订知识产权各单行法和相关法律,依法及时推动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构建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和经济结构,知识产权制度必须及时回应新技术、新经济、新形势对知识产权制度变革提出的挑战,这事关我国能否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能否在国际竞争中抢占先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建立高效协同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应当包括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以及其他协同保护机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分别就上述三类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提出了要求,强调高效与协同,既立足于我国国情,又顺应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首先,《纲要》提出要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司法保护体制,实施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工程。《纲要》要求,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审判组织,优化审判机构布局,完善上诉审理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构建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和程序集约化的审判体系。
2023-08-26 06:33:101

学生监护人反馈意见怎么写?

一、学生 监护人 反馈意见范文 在这段时间里,孩子的进步较大。这离不开老师的精心培育,孩子进步的一点一滴都悄悄的刻在我们心里。作为家长,我们也非常希望老师对孩子的关注更多一点,及时向我们反映孩子的不足,我们会对孩子的缺点加以指导改正。 看到你的成绩我感到很欣慰,这是你自己努力得来的,成绩能证明这一切,爸妈的心中也是很肯定你的努力,希望你再接再励,加冕自己,继续努力。将来能够更上一层楼。为社会和国家做出一份力所能及的贡献,让父母为你骄傲,让祖宗为你骄傲,更要让国家为你骄傲。 二、家长给老师的建议怎么写?首先肯定是要针对孩子的实际情况来写,比如: 1、加强作业的监督,做好各科作业总量的控制,分层布置作业; 2、上课注意程度差的学生,方法多样灵活有趣; 3、加强家校沟通等等。 三、尊敬的老师你好: 暑假快过完了,在整个假期中,我发现孩子存在很多问题,如果不及时纠正,会成为习惯,对将来的发展会产生影响的,所以我想在这里提几点建议,希望我们共同携手对孩子进行教育,是孩子得到良好的发展。 1、作业量方面,是不是应该有目的性,让孩子通过作业得到有效的提高; 2、作业质量反面,应该严格要求,不要潦草,不许混乱是吧? 3、在读书方面应该做出明确的要求:读什麽书,怎样读,读到什麽程度?是否写读书笔记? 4、在作文方面,应该不止一定数量的作文,而且要求一定认真写好,从字数到内容到质量都要有名求的要求,才可以使孩子努力写好; 5、日记的数量方面,大体应该假期最起码应该些20—30篇,把自己在假期的事情都写一些,不仅可以对假期生活做好记录,也可以锻炼写作能力,积累写作素材不是吗? 总之,在假期中,我对你在做作业方面不是很满意,但是我提出的建议也不一定是对的,如果我说的不对,希望谅解,对你个人没有什麽,只是希望我们能够携手把孩子教育好。谢谢老师对孩子的关照!某某的家长。 可以看出监护人写学生的反馈意见的话是需要仔细来写的,需要仔细书写出自己的感触同时可以对老师的教学方式和教学理念提出一些建议。所以说监护人反馈意见对老师来说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可以有利于老师开展教育工作提高老师的积极性。
2023-08-26 06:29:071

曹文轩写的小木船主要内容400字

写得真好。
2023-08-26 06:29:082

《机械制造基础》《与机械制造技术基础》一样吗?

一个是全面性的,一个是技术这两个一个是是用于学校一个试用于工场
2023-08-26 06:29:091

没有支付牌照的电商,给入驻的第三方商家结算是否违法?是否有资金沉淀问题?

你这个典型的就是二清问题,平台为持牌的金融机构不存在二清问题;平台为非持牌金融机构,为平台代收代付是属于典型的二清问题。平台涉及二清主要有以下四种问题:一是平台能够操作用户的资金,资金存在被挪用的风险;二是不能解决平台上买卖双方的信任问题,影响平台业务的发展;三是企业在进行资金代收代付时,可能会将卖方的货款计入平台的收入,就会存在税务上的风险;四是中国人民银行明确规定:“未经人行允许任何非金融机构或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平台涉及二清问题会存在被约谈的风险,可能会影响现有的业务的正常进行,后续合规改造的人力物力投入。说到二清问题,这里不得不提维金的“云账通”产品,云账通除了可以为企业解决资金合规的问题外,还可以解决企业资金收付、账户管理等问题。
2023-08-26 06:29:111

实践是什么思维方式?

实践既是人与世界关系最基本的形式,又是全部人与世界关系最本质的基础。通过对实践的正确理解和实践观的合理建构,马克思和恩格斯有效地化解了困扰着旧哲学的种种理论难题,从根本上克服了旧哲学固有的理论缺陷,发动和实现了哲学史上的伟大革命变革,而科学实践观由此也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和核心内容,实践的观点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和最基本的观点。因此,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内容,首先就必须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 实践思维方式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特征, 它使马克思在生产力理论研究中创立了独树一帜的实践的生产力观。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使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活动。实践是客观的物质性活动;实践是有目的的能动性活动;实践是社会性历史性的活动。 实践包括生产实践活动、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活动、科学实验活动等三个基本形式实践的生产力观:马克思和恩格斯始终坚持的是实践的生产力观, 认为生产力是人们在现实实践中所体现出来的一种本质力量或实践能力, 生产力发展的动力则存在于人们不断发展的物质利益需要及其丰富的社会关系之中。 马克思认为: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 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对于生产力的研究不能只从客体方面去理解, 而应从实践去理解。就是说, 生产力本身已内在地包括了客体、主体和实践, 而对于实践, 不仅要从“客观的活动”去理解, 而且要从“主体的方面”去理解, 把“主体”和实践联系起来。 实践就是“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这就肯定了主体的能动性; 同时, 实践又是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 这又否定了抽象能动性, 把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主观与客观、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等关系在实践基础上统一了起来。这也就是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双重统一过程中去理解和诠释生产力。由此, 马克思进一步从实践思维方式的高度加以概括, 认为生产力是人们解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矛盾的实践能力, 是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与社会使其适应人类需要的实践力量。马克思研究生产力的出发点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 生产力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的目的的人的活动能力。人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要维持自己的生活、创造自己的历史。从事物质和精神生产活动, 既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物质和信息的变换过程, 又是主客体之间的物质与观念的变换过程。这样, 马克思从人类的基本实践活动中找到了把客观性、自主性、创造性和现实性统一起来的基础, 从而解决了先前生产力理论无法解决的矛盾, 实现了生产力理论的革命性变革。中国的现代化是新全球化时代的“后发现代化”,尚未走完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型的路程,因而它的发展必然关涉到西方国家原初的经典现代性模式的参照系问题。 从现代化的发展史来看,现代性生成的基础是社会的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的现实诉求。传统的自然经济和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不利于社会的物质生产系统的扩张和升级,早发国家现代性生成的动力是创新性地采取了市场和资本这一扩张发展型经济体制。市场和资本体系带来了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创造了人类历史的一个又一个奇迹。但这种经典现代性模式具有“物”的价值和人的贬值之间深刻的悖论性质,造成现代人的“生存困境”和“无家可归的命运”,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它既带来了人类生产力与人类社会的巨大历史进步,又带来了经济危机与生态灾难;既带来了理性秩序对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也带来了非理性的拜金主义和唯GDP发展观的混乱与疯癫;既带来了人类个性的自由与张扬,又带来了社会理性机器对人的支配;既带来了货币与法律程序上的人人平等,又带来了两极分化;既带来了人类主义的觉醒,又带来了民族矛盾与冲突,如此等等。 现代性的利与弊、善与恶如影随形”。马克思的现代性思想正是在对这种资本现代性“无情地批判”基础上展现的。但这种批判是历史的和辩证的,他即充分肯定了资本现代性的“伟大文明的作用”,又揭示了其种种异化和弊端,并构建了未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现代性。 坚持马克思主义实践的生产力观,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可以对当前关于第三产业劳动者的劳动是否创造财富的问题提供一点思考。马克思早先确实认为, 人们直接性的生产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 生产工具的不断发明更新, 直接性的生产性劳动者将会越来越少。在发达国家, 第三产业的从业人数已经超过了第一和第二产业的总和。如果从马、恩实践的生产力观出发,可以得出如下思考: 首先, 人们直接性的生产劳动, 仅仅是社会总体实践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而第三产业劳动者的劳动, 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实践。第三产业劳动者的劳动能力, 和直接性劳动生产者的劳动能力一样, 都体现的是人们的一种实践能力或生产力。所以, 第三产业劳动者的劳动, 既然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 社会就应该承认其在财富创造中的应有地位。其次, 第三产业劳动者的劳动, 对于提高直接性生产劳动者的生活水平从而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生产力), 无疑有着越来越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三产业劳动者的实践能力本身既体现的是一种生产力, 而他们的劳动又能促进社会总体生产力的发展, 所以, 他们的劳动也应该被视为是创造价值和财富的。 二、有利于正确地指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 首先, 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人的全面发展。根据马、恩实践的生产力观, 生产力实质上是人的本质力量或实践能力的体现, 而个人的知识文化水平、精神风貌和创新能力等等, 都是影响人的本质力量或实践能力的重要因素。所以, 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不断提升他们的实践能力, 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 又是生产力发展的关键之所在。 其次, 必须不断推动制度创新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人们的本质力量或实践能力的发挥状况, 依赖于社会制度对个人力量的有效组织。通观历史, 社会组织的成功和失败正是社会兴衰的根本原因。为了提高人们在物质生产、科学技术、创新发明等实践领域的积极性, 国家必须提供适当的制度环境和一套相对完善的激励机制。人们的实践活动又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所以, 我们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 依据他们现实实践的需要而不断推进制度创新, 以适应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要求我们,我们想问题办事情,一定要坚持实践第一的原则,坚持在实践中深化认识,提升认识,发展认识.要坚持从实践中来与到实践中去,深入了解群众,一切要从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出发,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建设和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只有这样我国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才能高效健康的进行下去。
2023-08-26 06:29:111

百家讲坛有没有讲五代十国或者南北朝的啊!!

著名讲座名录  阎崇年:《清十二帝疑案》、《明亡清兴六十年》、《康熙大帝》  易中天:《易中天品三国》、《汉代风云人物》、《先秦诸子百家争鸣》(共六部:实话孔子、儒墨之争、儒道之争、儒法之争、前因后果、继往开来)  于 丹: 《于丹〈论语〉心得》、《于丹〈庄子〉心得》、《于丹〈论语〉感悟》  王立群:《汉代风云人物之项羽》、《汉代风云人物之吕后》、《王立群读〈史记〉之汉武帝》、《王立群读〈史记〉之秦 始皇》、《千古中医人物之华佗》  纪连海:《正说和珅》、《正说纪晓岚》、《正说多尔衮》、《正说鳌拜》、《正说吴三桂》、《李连英》《千古中医人物之张仲景》  钱文忠:《玄奘西游记》、《钱文忠解读三字经》《千古中医人物之李时珍》  金正昆:《身边的礼仪》、《金正昆谈现代礼仪》(两个讲座有重复)  张望朝:《杨子荣》、《抗日名将杨靖宇》  蒙 曼:《品读武则天》 《太平公主》《唐玄宗》(即将播出)  乔 良:《新解三十六计》  康 震:《诗圣杜甫》、《苏轼》、《诗仙李白》、《李清照》  孟宪实:《玄武门之变》、《贞观之治》(出书时与上一讲座合编为《从玄武门之变到贞观之治》)、《唐高宗真相》  隋丽娟:《慈禧》《孝庄》(即将播出)  孙立群:《吕不韦》、《李斯》、《范蠡》《千古中医人物之扁鹊》  毛佩琦:《明十七帝疑案》、《郑和下西洋六百年祭》、《大明第一谋臣刘伯温》  马 骏:《二战人物》  刘心武:《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秦可卿,贾元春,妙玉,宝玉,黛玉,宝钗,湘云,众人物结局,情榜多个单元)  孔庆东:《孔庆东看武侠小说》、《鲁迅》  孙丹林:《楹联的故事》、《唐伯虎》、《陆游》  姚淦铭:《老子》  马瑞芳:《马瑞芳说聊斋》  方尔加:《孔子》、《汉代国策风云》  李 蕾:《红旗渠的故事》  周思源:《周思源评说红楼梦》、《正品三国人物》  吴建民:《吴建民论国际风云》、《吴建民看中国外交》、《吴建民盘点2004国际形势》、《吴建民盘点2004中国外交》  马未都:《马未都说家具收藏》、《马未都说陶瓷收藏》、《马未都说玉器收藏》  赵晓岚:《李煜》、《辛弃疾》  喻大华: 《道光与鸦片战争》《嘉庆皇帝》《咸丰皇帝》(即将播出)  段怀清: 《中国四大爱情故事》(梁祝传奇、孟姜女传奇、牛郎织女传奇、白娘子传奇)  周岭:《曹雪芹》  曾仕强:《胡雪岩的启示》  袁腾飞:《两宋风云》 希望对你有帮助
2023-08-26 06:29:132

谈判技巧案例。

实例一:凯思是一位销售员,代表一家公司与需要暂时帮助的公司签约并给予协助。他与一家公司签定合约,这家公司需要大量文字处理操作人员的帮助。凯思公司拥有许多有打字技巧的员工,有些是大学生。他知道他们并不真正符合条件。不过契约报酬优厚,他经不住夸大了的事实的诱感。他通知他公司的人事部门尽快训练这些打字员他马上要把这些打字员,送到签约公司操作客户的机器。凯思所依赖的是工作人员和签约公司的管理人员能建立良好的关系。他知道他选定的人员有基本的技能,外貌、个性很吸引人。他深信他们能在一段不太长的时间内精通对方机器,而他也会有一笔丰厚的佣金收入。 不过,事情并没这么顺利。签约的客户欣赏遣派人员工作勤奋、为人诚恳这个事实,不过他们对推销员的夸大、错误描述颇不谅解,他们的抱怨是“如果我们需要受训者,我们干嘛找你们帮忙?”凯思犯此大错,连失二城,不仅派遣前往的文字处理操作员全被解雇,而且原先凯思公司在该公司取得合法地位的成员也全部被取代。这购买代理商是位有原则的人,他不愿与不承认自己缺点的人做生意。 实例二:班·霍克正在销售他的玻璃纤维游艇,他销售的时间是淡季,所以他知道卖不到最好的价钱。可是他的孩子都长大而且搬走,他不想拥有一艘他必须单独操作的大船。 此时市场有利于买主。头两个星期,连一个买主也没有。最后一位精明的老头上了船,观察船的状况,他看来对班指出的游艇特点没什么反应,而当他倾听引擎声时,脸上露出颇不以为然的神情。接着他出的价钱仅是班喊价的一半。“没错,我知道我出价是低了一点,不过冬天就要到了,这船的维修费将花上一笔钱。当然你可以维持原价到春天再卖它;卖的价钱或许会高一点。”这老头的心理战倒真管用。班害怕失去他唯一的可能买主,竟然荒谬地接受此低价。事实上他若坚持立场,对他较有利。如果他计算一下冬天的维修费,把它与春天时可卖到的好价钱做一下比较,就可知道这笔维修费实在微不足道。可是他不耐烦,结果付出代价。他的谈判达成协议没错,可是他是个十足失败者。 败中取胜实例 哈利·艾米斯是一家座落于一个大城市金融区的小印刷厂负责人。他是监工,但也是固定时间外出提高营业额的推销员。有一天他在一家地方饭馆午餐,与一位态度和善的人士谈天。此人告诉哈利,他是一家拥有授权的大公司的采购代理商,他购买大量的公司表格。哈利问他是否也可以参加竟价投票。他的“新朋友”打电话给他,说他喜欢他的出价,愿意让哈利承包一些生意时,哈利真是手舞足蹈高兴万分。但是当他的新朋友提到唯一条件是他不愿如哈利估价单所示在三十天之内付清货款。他一向都是九十天之内付清印刷货款,而且他必须保持这付款条件。他提醒哈利,他可是一位有信用的大客户,然后随即挂断电话。 哈利真是进退维谷左右为难。这生意量将使他整个生意提高百分之四十。这可使营业额大量提升。他可以买更多现代化设备,雇用更多的成员。不过他仔细研究帐目,结果知道他实在没法扩大信用给予对方的缓付期限——事实上可能不只延九十天,帐单总是会延期偿清的,偏此额客竟然一开始就要求九十天。最后哈利打电话给他的朋友,告诉他很抱歉,他实在无法给予对方如此长的缓付期限。他的出价可以再低一点,少赚对方一点,可是在三十天之内,货款一定得付清。 结果,事实证明哈利做得聪明。这采购代理商是个老狐狸,深知象哈利拥有的这种小印刷厂常常有破产的可能。他愈延迟付款的时日,愈有可能根本不须付款,假如对方破产的话,他连用同样技俩再与其他三、四家小印刷厂交易。因为哈利的正直肯愿意放弃不能做的生意,退出谈判,哈利才能免受一次可能危害极大的损失。 实例三:七十年代,年轻的职业夫妇喜欢在美国内城购买老式大房子。优点是广大的生活空间、市郊的低税,以及接近城市生活和充沛的资源。 在纽约所谓的“褐石带”,有许多新屋主把他们的房子恢复原来的景观。此意味着修理橡木门,配上橡木和樱木厨柜以及其他木工方面的修护工作。 此趋势的受益者是一位牙卖加人士,叫乔治的家具、橱柜木工。不像同时期的美国木工,他是硬木木工出身的,其制造硬不家具的技巧娴熟无比。结果他一人包揽了许多生意,而且是在他所开出的不二价条件之下成交。 乔治能够在看了要做的工作之后,正确地算出所需成本、时间和材料。他接着坚持一定要先付款。很多新的屋主是年轻的律师,他们的傲气不容许如此的生意安排。他们提出先付清材料款,至于其余款项,他们希望完工后他们认为满意才全部付清。此安排令乔治十分忿怒。“合你们的意,你们对木工懂多少呀!老兄,没人比老乔治对工作的要求更严格了,包括你。” 乔治接着直截了当地说,他有数以百计的满意顾客的郑重推荐。这所有的顾客都是预先付清款项的。所以,如果你要乔治为你工作,事先付款是条件。令人难以相信的是这些精打细算的律师竟然地经不住都同意了此极不合理的要求。乔治可靠而且技术出众。跟他的不合理打交道,到底还是比雇佣技术不比他出色的木工要合理得多。 当然,乔治并不知道他是在进行谈判,他认为他只是在做合乎公平的正确事情而已。在他的木工生涯开始之时,有一位顾客拒绝付给他钱,从此乔治下定决心,他不容许这样的事再次发生。因为他在某一特殊时期,拥有极特殊技能,故能运用杠杆作用克服阻碍。 案例四:由于地铁一号线的良好合作,德国成为上海地铁二号线提供政府贷款的首选家,贷款总额高达7.8亿马克。但最后是否确定还要看德方提供的地铁设备的价格是否合理。结果初次报价德方就比中方可接受的价格高出7500万美元。中方代表据掌握的地铁设备的国际行情,知道即使按照中方的报价,德国公司也是有钱可赚的。然而,对方依仗提供了政府贷款就漫天要价,企图把贷款的优惠,通过地铁车辆的卖价再拿回去。对方代表到处制造舆论,扬言要撤回贷款。甚至在谈判桌上拍桌子威胁中方代表:再不签约,一切后果由中方负责。中方代表非常冷静地说:“请你不要这样激动,也不要用这种威胁的态度。本人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上海××大学管理学院的院长,对于国际融资的常识和规则懂得并不比在下少。我们现在不是企求你们贷款,请你用平等的态度对待我们的分歧”。中方代表接着说,在国际融资中,贷款者和借款者应该是一种平等互利关系,成功的融资谈判应该双方都是“赢家”。并十分明确地告诉对方代表,如果不把车辆的价格降下来,它将向上级汇报,中方将谋求其他国家的贷款,而谈判破裂的后果将由德方负责。由于中方代表拒绝在协议上签字,原定科尔访华期间签署的上海地铁二号线贷款协议,不仅未能在北京如期签约,结果在上海也未能签署。德方代表在以后的谈判中不得不缓和自己的态度,后来又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艰苦谈判,德方代表终于同意把车辆的价格降低7500万美元,整个地铁项目的报价也比原来的报价降低了1.07亿美元。谈判取得了最后成功。案例分析:这次谈判中,中方首先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他们了解地铁设备的国际行情,并遵循谈判中“双赢”的原则,报出了合理的价格,这个价格既维护了己方利益,又保证了德方有钱可赚,表达了合作的意愿。但是德方却自恃自己的政府提供了贷款,不仅在谈判桌上漫天要价,而且还采取威胁手段,企图以此迫使中方让步妥协。面对对方的威胁,中方坚持在原则问题上毫不让步,并采取强硬态度,明确地告诉对方,中方完全可以谋求其他国家的贷款。这一招破解了德方的威胁,让德方明白:他的威胁足以会令他蒙受比中方更大的损失;同时,也向德方传递了一个信号:双方差距太大,除非德方重新报价,否则,中方将停止与德方的谈判。此后,中方两次拒签协议,更让德方感到了压力,他们最终认识到,要想谈判成功,自己必须让步。可以说,中方的良好表现得益于谈判前的充分准备、对谈判形势的准确把握以及谈判策略的灵活运用等。 案例五:中国某公司与美国公司谈判投资项目。其间双方对原工厂的财务帐目反映的原资产总值有分歧。美方:中方财务报表上有模糊之处。中方:美方可以核查。美方:核查也难,因为被查的依据就比可靠。中方:美方不应该空口讲话,应有凭据证明查帐依据不可靠。美方:所有财务证均系中方工厂所造,我作为我国人无法一一核查。中方:那贵方可以请信得过的中国机构协助核查。美方:目前尚未找到可以信任的中国机构帮助核查。中方:那贵方的断言只能是主观的不令人信服的。美方:虽然我方没有法律上的证据证明贵力帐面数字不合理,但我们有经验,贵方的现有资产不值帐面价值。中方:尊敬的先生,我承认经验的宝贵,但财务数据不是经验,而是事实如果贵方诚意合作,我愿意配合贵方查帐,到现场一一核对物与帐。美方:不必贵方做这么多工作,请贵方自己纠正后,再谈。 中方: 贵方不想讲理?我奉陪!美方:不是我方不想讲理,而是与贵方的帐没法说理。中方:贵方是什么意思,我没听明白,什么“不是、不想;而是、没法”?美方:请原凉我方的直率,我方感到贵方欲利用帐面值来扩大贵方所占股份。中方:感谢贵方终于说出了真心话,给我指明了思考方向。美方:贵方应理解—个投资者的顾虑,尤其像我公司与贵方诚心合作的情况下,若让我们感到贵方帐目有虚占股份之嫌,实在会使我方却步不前,还会产生下愉快的感觉。中方:我理解贵方的顾虑。但在贵方心里恐惧面前,我方不能只申辩这不是“老虎帐”,来说它“不吃肉”。但愿听贵方有何“安神”的要求。美方:我通过与贵方的谈判,深感贵方代表的人品,由于帐面值让人生畏,不能不请贵方考虑修改问题,或许会给贵方带来麻烦。中方;为了合作,为了让贵方安心,我方可以考虑帐面总值的问题.至于怎么做帐是我方的事。如果,找没理解错的话,我们双方将就中方现有资产的作价进行谈判。美方:是的。(以上是中方现有资产的作价谈判) 推荐电影:《12怒汉》
2023-08-26 06:29:131

2015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

  下面是由整理的2015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欢迎阅读。   2015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一)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我精心推荐
2023-08-26 06:29:051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

D 试题分析: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就用公报的形式不断地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有利于各种资本形式交叉持股、相互融合,①不符合题意;决定不是法律保障,排除③,答案选D。
2023-08-26 06:29:041

企业并购后的业务整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并购财务整合应该注意的问题:  1、明确企业并购的战略目标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直接参与到国际竞争中,原来那种纯粹以完成兼并政治任务或获取资产转让差价为目的的兼并行为将不再成为企业兼并行为的主流,取而代之的是以追求企业经济规模化、战略多元化为目的的兼并,为使企业能够健康地进行可持续发展,明确企业的兼并战略目标,为企业有效地制定及实施财务资源的整合确定明确的目标,成为企业在兼并后首先应采取的措施,为企业有效实施兼并后的财务整合指明方向。企业在兼并必须克服一味追求规模,盲目“做大”的非经济倾向。企业在选择兼并作为扩张方式时,必须有一个核心指导思想,扩张的规模必须以规模经济效益为原则,以有利于发展核心竞争力为原则。企业兼并提高了企业规模,但不一定就能实现规模经济效益。  2、并购后的财务管理采取整体性和实用性  企业并购的目的在于追求1+1>2,因此,对于不协调的资产业务要及时进行处理,停止获利能力低的生产线,对不良债务及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重组。并购企业不仅对被并购企业进行管理,而且对自身也要勇于优化管理,从而发挥集团的整体协同效应。  在并购后财务管理时,应对集团资产全面进行定性分析,对并购后集团无法利用或生产经营过程中不需要的资产及时转售出去,以便净化集团资产,从而提高资产收益率和集团内在价值。因此,在资产整合过程中,应将目前不具有可用性的资产及时出售,以便快速回收部分资金,并将所回收的资金投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当中,对于那些在将来可能具有可用性的资产,也可以考虑暂时转售出去。这不仅是因为资产变现后可将所获得的资金及时再投入使用,变沉淀资金为运营资金,而且因为闲置资产通常会发生自然损耗和无形损耗,并需支付一定数额的资产储存保管费用。此外,还应充分利用并购后企业的现有资产,发挥其潜在的效用。  3、财务整合过程中要注意文化的融合  企业要致力于建立与战略、财务协同的强势企业文化模式,重点培养忠诚于企业哲学并能够系统思考、执行的具有领导才能的人才。文化整合模式具有多样性,并购企业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文化整合模式呢?一般来讲,并购企业选择文化整合模式需要考虑两个主要因素:企业并购战略和企业原有文化。  企业并购战略指并购的目的及该目的的实现途径,内容包括确定并购目的、选择并购对象等。并购目标直接影响文化整合模式的选择,例如以追求企业在财务、经营和管理上的协同效应为目标的企业并购,在文化整合时显然与仅仅以财务协同为目标的兼并不同。在前一种战略目标下,并购方会更多地干预被兼并企业,并且对它进行更多的调整。并购战略类型对文化整合模式有影响力。在横向兼并战略中,并购方往往会将自己部分或全部的文化注入被兼并企业以寻求经营协同效应;而在纵向一体化兼并战略和多元化兼并战略下,兼并方对被兼并方的干涉大为减少。因此,在横向兼并时,兼并方常常会选择吸纳式或渗透式文化整合模式,而在纵向兼并和多元化兼并时,选择分离式的可能性较大。  4、规范并购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  实现集团财务控制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并购方母公司与被并购方子公司的关系是资产纽带关系,并购方的意志应通过对资金、财务活动的调控从而在被并购方得到完全的体现,以确保投资回报这个终极目标的实现。这就决定了并购方集团公司财务组织的设置模式,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集团,可在总部分别设置两个管理部门,一是主管总部财务的财务管理部门,二是主管对被并购子公司进行投资与权益管理的投资管理部门,这两个部门各司其职,职责分明。对于规模很大的企业集团,除了前述的两个部门外,还可以考虑在集团内部设置第三个部门,即信贷管理部,专门从事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企业的资金融通。  5、对并购方案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企业并购的成本-收益决策分析,就是将并购计划的收益和成本进行比较,评价并购计划是否可行的过程。其决策原则是:如果并购计划的收益不能够弥补成本或者不足以产生以差异化为基础的竞争优势,那么并购计划就是不可行的;相反就是可行的,企业进行并购活动需要付出成本,它由并购方企业购买目标企业的成本以及企业并购后进行整合管理的成本组成。整合管理成本既包括并购方企业设计、制定、实施和评估整合计划所支付的显性成本,也包括由于整合进程滞后或整合效果不理想而造成的企业管理摩擦、人力资源利用效率下降造成的隐性成本。企业并购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分析企业并购的收益,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优化资源配置、节约成本、有效突破进入新领域的壁垒、合理避税、形成竞争优势。
2023-08-26 06:29:031

马克思主义物质观、意识论和实践观

1、马克思主义物质观、意识论和实践观(第43-----78页) 2、马克思主义唯物辩正法(第82----120页) 3、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真理论和价值论(第123-------161页和第277-----295页) 4、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创立及意义(第162-----195页)
2023-08-26 06:29:032

索赔谈判案例

  商务谈判中,以退为进,适时、适当让步也是谈判中的一个常用战术。暂时的退让的目的主要还是为了为自方争取到更大的利益空间。下面我整理了索赔谈判案例,供你阅读参考。   索赔谈判案例篇1   案情简介   云南省小龙潭发电厂,就6号机组脱硫改造项目于2002年跟丹麦史密斯穆勒公司签订了一系列脱硫改造合同,改造后检测结果,烟囱排放气体并未达到合同所承诺的技术指标。该电厂于2004年又与史密斯穆勒公司为此事进行交涉,要求对方进行经济赔偿。   索赔谈判前,我方在确认对方的责任方面进行了大量调研和数据收集工作。首先,咨询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国内该领域的知名专家,在理论上对这一问题有个清楚的认识。其次,对改造后烟囱排放气体进行采样分析以及数据计算。另外,对比分析对方提供的石灰品质以及脱硫效率。根据调研结果,对照2002年原合同中的条款和参数,我方最终认定是史密斯穆勒公司的负责。   在索赔正式谈判中,双方在责任问题上各执一词,谈判出现了僵局。史密斯穆勒公司采取了“打擦边球”的策略,试图推脱责任,把赔偿金额压到最低。合同要求脱硫率是90%,脱硫率瞬间值达到了这一指标,甚至还高于90%。但我方要求的是长期值而不是瞬间值,对方试图以瞬间值逃脱一定责任,而我方则以平均值说明问题。我方经过长期统计,平均值仅有80%左右,远远没有达到合同要求。在脱硫剂石灰上,丹麦的国家制度规定石灰原料由国家提供,而我国则由企业自己提供。史密斯穆勒公司认为,脱硫效率低是我方未提供合适的石灰造成,我方应负一定责任。   双方最终达成协议:一方面,史密斯穆勒公司派遣相关人员继续进行技术改造,另一方面,对方就无法实现的合同技术指标部分进行赔偿。   索赔谈判案例篇2   我国从日本S汽车公司进口大批FP-148货车,使用时普遍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致使我国蒙受巨大经济损失。为此,我国向日方提出索赔。   9月30日,中日双方在北京举行谈判。   首先是关于货车质量问题的交锋。   日方深知,FP-148货车质量问题是无法回避的,他们避重就轻描述:如有的车轮胎炸裂,挡风玻璃炸碎,电路由于故障,铆钉震断,有的车架偶有裂纹u2026u2026   果然不出我方所料,日方所讲的每一句话都是经过反复研究推敲的。毕竟质量问题与索赔金额有必然的联系。我方代表用事实给予回击:贵公司的代表都到过现场,亲自观察过,经商检和专家小组鉴定,铆钉并非震断,而是剪断的;车架出现的不仅仅是裂纹,而是裂缝、断裂!而车架断裂不能用“有的”或“偶有”,最好还是用比例数来表达,则更为科学准确u2026u2026   日方怦然一震,料不到自己的对手是如此的精明,连忙改口:“请原谅,比例数字,未作准确统计。”   “贵公司对FP-148货车质量问题能否取得一致看法?”   “当然,我们对贵国实际情况考虑不够u2026u2026”   “不!在设计时就应该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因为这批车是专门为中国生产的。至于我国的道路情况,诸位先生都已经实地察看过,我们有充分的理由否定那种属于中国道路不佳所致的说法。”   室内烟雾弥漫,谈判气氛趋于紧张。   日方转而对这批货车的损坏程度提出异议:“不至于损坏到如此程度吧?对我们公司来说,是从未发生过的,也是不可理解的。”   我方拿出商检证书:“这里有商检公证机关的公证结论,还有商检拍摄的录像,如果u2026u2026”   “不!不!不!对于商检公证机关的结论,我们是相信的,无异议,我们是说贵国能否做出适当让步。否则,我们无法对公司交代。”   对于FP-148货车的损害归属问题上取得了一致意见。日方一位部长不得不承认,这属于设计和制作上的质量问题所致。   初战告捷,但是我方深感更检举的较量还在后头。索赔金额的谈判才是根本性的。   我方一位代表,专长经济管理和统计,精通测算。在他的纸笺上,在大大小小的索赔项目旁,布满了密密麻麻的阿拉伯数字。这是技术业务谈判,不能凭大概,只能靠科学准确的计算。根据多年的 经验 ,他不紧不慢地指出:“贵公司对每辆车支付加工费是多少?这项总额又是多少?”   对方说:“每辆车10万日元,总计为5.84亿日元。”接着,日方问:“不知贵方报价是多少?”   我方说:“每辆16万日元,此项共9.5亿日元。”   久经沙场的日方主谈淡然一笑,与助手耳语了一阵,神秘地瞥了一眼中方代表,问:“贵公司报价的依据是什么?”   我方将车辆损坏的各部件,需要如何维修加固,花费多少工时,逐一报出单价。“我们提出的这笔加工费不高。如果贵公司感到不合算,派人维修也可以。但这样一来,贵公司的耗费恐怕是这个数的好几倍。“   日方对此测算叹服了:“贵方能否再压一点?“   “为了表示我们的诚意,可以考虑。贵公司每辆愿意出多少?“   “12万日元。“   “13万如何?“   “行。“   这项费用日方共支付77600万日元。   中日双方争议最大的项目,是间接经济损失赔偿金,金额高达几十亿日元。   日方在谈这项损失费时,也采取逐条报出的方式。每报完一条,总要间断地停顿一下,环视一下中方代表的反应,仿佛给每一笔金额数目都要划上不留余地的句号。日方提出支付30亿日元。   我方代表琢磨着每一报价的奥秘,把那些“大概”、“大约”、“预计”等含糊不清的字眼都挑了出来,指出里面埋下的伏笔。   在此之前,我方有关人员昼夜奋战,液晶体数码不停地在电子计算机荧光屏上跳动着,显示出各种数字。在谈判桌上,我方报完每个项目和金额后,都讲明这个数字的测算依据。在那些有理有据的数字后面,打的都是惊叹号!最后,我方提出赔偿间接经济损失费70亿日元!   日方代表听了这个数字后,惊得目瞪口呆,老半天说不出话来,连连说:“差额太大,差额太大!”于是,又进行无休止的讨价还价。   “贵公司提出的索赔金额太高,若不压价,我们是有妻儿老小的u2026u2026“日方代表哀求。   “贵公司生产如此低劣产品,给我国造成多么大的经济损失啊!”,继而我方又安慰道:“我们不愿为难诸位代表。如果你们做不了主,请贵方决策人来与我们谈判。”   双方各不相让,暂时休会。   即日,日方代表接通了北京通往日本S公司的电话,与公司决策人密谈了数个小时。   接着,谈判又开始了。先是一阵激烈鏖战,继而双方一语不发,谈判室内显得很沉默。   我方代表打破僵局:“如果贵公司有谈判的诚意,彼此均可适当让步。“   “我公司愿付40亿日元,这是最高突破数了。“   “我们希望贵公司最低限度必须支付60亿日元。“   这样一来,谈判又出现了新的转机。但差额毕竟是20亿日元的距离。后来双方几经周折,提出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中日双方最后所报金额相加除以二,即50亿日元。   除达成上述协议外,日方愿意承担下列三项责任:   一是卖到中国的全部FP-148货车为不合格产品,全部退货,更换新车;   二是新车必须重新设计试验,精工制作,经中方专家试验和考察;   三是在新车未到前,对旧车进行应急加固后继续使用,日方提供加固件和加固工具等。
2023-08-26 06:29:021

教学设计的一般模式构成要素是什么

教学设计发展到今天,按不同的分类方法,有不同的教学设计类型。但以教学设计的指导思想、理论基础和设计的重点对象为划分标准,则可以把教学设计分为以“教”为中心的教学设计和以“学”为中心的教学设计两大类。这也是一种最基本的分类方法,从目前来看前者发展的时间较
2023-08-26 06:29: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