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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集体企业改制方案

2023-08-29 14: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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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小凡

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改制)。即改变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方式,以便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一、改制方案的制订

(一)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

(二)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制订,也可由其委托改制企业或者中介机构制订,但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改制方案不得委托该改制企业制订。

(三)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企业概况及近三年资产和财务状况,改制的基本原则、目标和程序,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方案,改制后企业股权设置方案和企业发展规划等。

(四)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浙国资企改〔2004〕10号文件的规定报经批准。改制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五)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政、税务、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等相关审批事项的,应先报经市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市深化办协调审批。

二、资产清查和评估

(一)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和评估,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认真核实和界定国有产权,严禁隐匿国有资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提交的清产核资的范围、资产及其财务会计报表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出具承诺书,并对其结果负责。在前一次清产核资有效期内的,经市国资委同意,可不再进行清产核资。凡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二)国有企业改制中清理出来的不良资产,经中介机构经济鉴证后,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国资委审批。按照审批权限,对申报核销不良资产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内的,由市国资委审批。200万元以上,由市国资委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在批准核销后,企业需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对“账销案存”收回的款项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在清产核资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依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12号令)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评估不得委托同一家中介机构进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评估结果在出具正式报告前,必须由其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在改制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资产评估结果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国资委核准或备案。涉及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其评估结果应报市国土资源局确认。重大评估项目由市国资委组织专家评审。

(四)国有企业改制,由市国资委选聘和委托中介机构对改制企业实施清产核资、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评估。

(五)企业改制涉及资产剥离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国有产权转让

(一)改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要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在具有国有产权交易资质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并公开信息,竞价转让。转让方式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者经市国资委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实行协议转让的,对受让主体的基本情况、交易价格的确定、受让股权比例等进行公示。

(二)向本企业管理层转让国有产权必须按《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78号)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受让意向、参与人员、认购份额、参与形式等。经营管理者不得参与转让国有产权的决策、财务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严禁自卖自买国有产权。经营管理者对企业经营业绩下降负有责任的,不得参与收购本企业国有产权。

(三)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原则上应一次性支付,如确有困难的,经转让和受让方协商,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国资委批准,可分期支付,但不超过一年,并且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转让价款的30%,其余价款应当由受让方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凡转让国有产权的,一律不得采取一定比例的优惠。

(四)国有企业采取产权转让方式改制的,涉及职工养老、医疗费用和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等,按规定核准后,经市国资委批准,从产权转让收入专户中支付。

四、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

(一)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企业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付等,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国有企业改制经提取的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补贴,应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或以资产形式建立职工保障基金。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对原留在改制后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经济补偿金的安全性负责,建立保障机制,并接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的监督,以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国有企业改制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正确处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从加快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合力,努力做到在稳定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在改革中促进稳定和发展。要建立竞争机制,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民营资本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形成股权多元化,推动企业制度创新、机制转换。要积极引入外部战略投资人,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人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健全和完善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重要事项通报制度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中国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启示录》

第一集:《红色警戒线》

通过部分国有企业曾经发生的腐败案例,揭示少数企业经营管理者腐败的轨迹,反映了由于制度建设不完善、监管不到位、履职不规范而发生的腐败问题,以及效能监察在完善经营机制、促进企业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二集:《崭新的轨道》

回顾和总结国有企业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历程,以及效能监察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发展与创新。

第三集:《绿色的航程》

介绍效能监察在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第四集:《延伸的航线》

反映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效能监察在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中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第五集:《绚丽的乐章》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论述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地位、作用、特点,指导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更加有力、更加有效、更加科学地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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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7 08:34:161

国有企业改制管理办法

法律主观:以下是国有企业改制注意事项: 一、是股东资格问题。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公司或 股份有限公司 ,原国有企业自身不得作为该公司的股东或发起人,应由原国有企业投资人或新的投资人作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对原国有企业吸收本企业职工(超过50人)入股改制为有限公司,可由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本企业工会,代表全体或部分职工作为公司投资主体行使股东或发起人职能;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社团法人、自然人均可作为改制企业的股东。 二、是注册资本问题。国有企业改制时,应对原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以净资产作为出资。对资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资产评估报告,应经财政部门予以确认。如果吸收新的资金入股还应当提交法定验资机构的验资报告。非公司企业按照《 公司法 》改制为公司、有限 公司变更 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三、是国有资产处置问题。国有企业在改制时,不得悬空银行及其他 债权人 债务 。已为贷款设定 抵押 或 质押 财产的企业,其改制方案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对无法收回的债权和淘汰报废待处理的资产损失,由企业根据中介机构的落实情况、专业技术和司法等有关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报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从净资产中核销;国有企业划拨土地的处置权、收益权归同级政府。 四、是债务问题。国有企业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原企业的债务由改制后有限公司承担;企业通过资产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债务由改制后的新设立公司承担。改制后的新设立公司是原企业法人资格的延续,原企业法人无须办理注销手续。因为国有企业改制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具体事项繁多,其中蕴涵着诸多的法律风险,尤其是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会涉及 债权债务 处理、职工安置、国有资产管理、国家对特定行业管理等多方面问题,所以如不能逐一妥善解决,就会功亏一篑、前功尽弃。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条公司形式变更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2023-08-27 08:34:321

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主观: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步骤: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一般采用发起设立的方法,即由 公司 发起人认购全部公司股份。这与 股份有限公司 既可以采取发起设立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法不同。在我国,除了发起设立之外,还有国家单独出资设立的方法,适用于设立 国有独资公司 。我国《 公司法 》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人以上50人以下共同出资设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出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原国有企业,《公司法》规定,凡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的,单一投资主体(即国家)的,可以依照该法改制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多个投资主体的,可以依照该法改制成前述第一种有限责任公司,即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虽然改制与发起设立有所不同,但是考虑到与发起设立还是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因此于此一并论之。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具备后,按照下列程序设立公司: (一)发起人达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协议 公司发起人是指按照公司法、行政法规的规定,缔结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的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对公司的设立承担责任的公司创办人。法人和符合创办条件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发起人通过平等协商,达成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协议,可以共同委托一位或其中数位发起人具体办理申请登记等设立事务,也可以委托专门从事代理该项业务的第三人作为受托人(代理人)办理该事务。公司可行性报告、 公司章程 等文件一般也是由发起人起草。在股份制试点阶段,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实际上是由该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作出设立决定,成为事实上的发起;或者由企业自己提出申请,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形成发起的事实。 (二)进行资产评估,界定产权关系 股东 的出资必须经过国家核准登记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证明。如果涉及国有资产出资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其产权归属,切实维护国有资产不受侵害。 (三)制订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订,并由全体股东在该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法》第22条):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 公司注册 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5、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6、股东的出资方式与出资额;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股东缴纳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即为公司的股本总额,是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认缴的资金总额。公司股本总额必须由股东一次性认足,股东认缴的股份必须一次性缴清。违反设立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数额的,该股东应当对其他履行了认缴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 土地使用权 等作价出资。股东出资的实物应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建筑物、设备或者其他物资;同时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数额不大的,可以由股东各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该实物的价值和作价;其中用国有资产出资作价的,资产评估结果应当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资、确认。同时根据《公司法》第24条的规定,股东用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但是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股东办理公司登记前,应当将公司的货币出自一次足额地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该股东应当办理财产权移转手续。 (五)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应当由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验资机构一般为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明一般需要两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签名,才具有法律效力。 (六)申请登记注册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则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国家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在获得批准文件之日起的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另行报经审批。 1994年7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新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配合《公司法》的颁布实施。该条例将过去的公司设立审批登记制改变为国际通行的工商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制,又称准则制;并以企业类型代替过去的所有制类型的登记;以注册资本代替 注册资金 ;适当集中登记权,仅由国家工商管理机关、省、市、县工商管理机关负责公司的登记,城 市区 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负责公司的登记,但非公司性的企业的登记权,仍然可以行使;公司类型成为划分各级工商管理机关公司登记管辖权的依据。如该条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单独或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国家工商局和省级工商局负责登记;其他公司的登记由其他各级工商局负责登记;统一使用由国家工商局制定的公司登记申请,对新公司使用新格式的 营业执照 正本和副本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程序如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公司设立登记前,必须先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进行该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文件: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以及《公司法》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在保留期内,发起人或股东不得利用该预先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转让该名称。 2、申请设立登记。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 身份证 明;公司章程;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聘用或者选举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供有关机关的批准文件。 (七)填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该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公司登记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该股东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股东出资证明书的编号。 (八)进行公告。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通常在报刊上发表公告,以昭示大众。有些还宣布原企业解散,新公司成立。公告不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必经步骤,因此即使不经公告,也不会对公司设立的效力产生影响。公司可以自由决定是否进行设立公告。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2023-08-27 08:34:491

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主观: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步骤: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一般采用发起设立的方法,即由 公司 发起人认购全部公司股份。这与 股份有限公司 既可以采取发起设立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法不同。在我国,除了发起设立之外,还有国家单独出资设立的方法,适用于设立 国有独资公司 。我国《 公司法 》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2人以上50人以下共同出资设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出资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原国有企业,《公司法》规定,凡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的,单一投资主体(即国家)的,可以依照该法改制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多个投资主体的,可以依照该法改制成前述第一种有限责任公司,即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虽然改制与发起设立有所不同,但是考虑到与发起设立还是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因此于此一并论之。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具备后,按照下列程序设立公司: (一)发起人达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协议 公司发起人是指按照公司法、行政法规的规定,缔结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的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对公司的设立承担责任的公司创办人。法人和符合创办条件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发起人通过平等协商,达成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协议,可以共同委托一位或其中数位发起人具体办理申请登记等设立事务,也可以委托专门从事代理该项业务的第三人作为受托人(代理人)办理该事务。公司可行性报告、 公司章程 等文件一般也是由发起人起草。在股份制试点阶段,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实际上是由该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作出设立决定,成为事实上的发起;或者由企业自己提出申请,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核批准,形成发起的事实。 (二)进行资产评估,界定产权关系 股东 的出资必须经过国家核准登记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证明。如果涉及国有资产出资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其产权归属,切实维护国有资产不受侵害。 (三)制订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订,并由全体股东在该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法》第22条):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 公司注册 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5、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6、股东的出资方式与出资额;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股东缴纳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即为公司的股本总额,是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认缴的资金总额。公司股本总额必须由股东一次性认足,股东认缴的股份必须一次性缴清。违反设立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数额的,该股东应当对其他履行了认缴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 土地使用权 等作价出资。股东出资的实物应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建筑物、设备或者其他物资;同时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数额不大的,可以由股东各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该实物的价值和作价;其中用国有资产出资作价的,资产评估结果应当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资、确认。同时根据《公司法》第24条的规定,股东用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但是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股东办理公司登记前,应当将公司的货币出自一次足额地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该股东应当办理财产权移转手续。 (五)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应当由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验资机构一般为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明一般需要两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签名,才具有法律效力。 (六)申请登记注册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则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国家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在获得批准文件之日起的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报审批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另行报经审批。 1994年7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新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配合《公司法》的颁布实施。该条例将过去的公司设立审批登记制改变为国际通行的工商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制,又称准则制;并以企业类型代替过去的所有制类型的登记;以注册资本代替 注册资金 ;适当集中登记权,仅由国家工商管理机关、省、市、县工商管理机关负责公司的登记,城 市区 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负责公司的登记,但非公司性的企业的登记权,仍然可以行使;公司类型成为划分各级工商管理机关公司登记管辖权的依据。如该条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单独或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国家工商局和省级工商局负责登记;其他公司的登记由其他各级工商局负责登记;统一使用由国家工商局制定的公司登记申请,对新公司使用新格式的 营业执照 正本和副本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登记程序如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公司设立登记前,必须先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进行该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文件: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以及《公司法》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六个月。在保留期内,发起人或股东不得利用该预先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转让该名称。 2、申请设立登记。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 身份证 明;公司章程;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聘用或者选举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供有关机关的批准文件。 (七)填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该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公司登记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该股东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设立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股东出资证明书的编号。 (八)进行公告。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通常在报刊上发表公告,以昭示大众。有些还宣布原企业解散,新公司成立。公告不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必经步骤,因此即使不经公告,也不会对公司设立的效力产生影响。公司可以自由决定是否进行设立公告。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2023-08-27 08:35:121

企业改制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法律主观:尽管现阶段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是大势所趋,但是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改制成合伙企业的情形,也时有出现。企业改制成合伙企业不是一蹴而就,耗费的时间长精力大,但只要按照相应的改制流程放下走,不但能节省很多的时间精力,而且能极大地减少法律风险。 企业改制为合伙企业的流程 在实践中,企业改制为合伙企业一般要经历以下流程: 1、制订改制方案。一个完善的企业改制方案,非常有利于企业改制为合伙企业的进行,能预先对改制时间、具体流程、费用等等事宜,作出就准确的预估,不容忽视。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及上级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复。 3、产权界定。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集体企业,在企业改制前,最重要额就是对现有资产进行确权,避免日后再出现纠纷。 4、整体资产评估(含负债)。企业的资产不但包括有形实物,如房屋车辆等,也包括无形资产,如资产权;不但不包括各种债权,也包含各种债务。 5、资产确定:涉及国有资产的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涉及集体资产的由职工(代表)大会确认。 6、名称预先核准。合伙企业名称,不是想命名就命名的,需要依法先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核准,然后不存在重复、违法等情形的,才会准予登记。 7、填写改制登记表式文件。 8、报改制登记机关登记注册。 9、领取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改制成合伙企业涉及的事情非常多,远远不是简单的文字能够完全表达出来的,期间涉及的法律关系非常复杂,稍不注意就可能埋下纠纷的隐患。因此,建议企业改制成合伙企业的时候,最好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协助处理,尽可能剔除潜藏的法律风险,“干净透明”地有企业改制为合伙企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条企业改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或者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改制,应当将改制方案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一条企业改制应当制定改制方案,载明改制后的企业组织形式、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案、股权变动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选聘等事项。企业改制涉及重新安置企业职工的,还应当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二条企业改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准确界定和核实资产,客观、公正地确定资产的价值。
2023-08-27 08:35:241

什么是企业改制?

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即改变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方式uec49,以便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从国有企业改革范畴来看,推进国有企业统一监管、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员工持股等都涉及到企业改制的问题,是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领域最为广泛的环节。以上资料是我在中大咨询的官网上总结到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2023-08-27 08:35:562

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革的意义

1、规范的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现代企业制度是在现代公司制的范畴内实施的,从产权制度改革入手,在资本结构多元化、资本形成社会化和市场化等制度上进行重构,国有独资企业不是现代公司制,没有这个基础,就无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与公司制改革同时进行,这是关键所在。公司制改革的主要形式是产权多元化,虽然产权多元化不是万能的,但如果没有产权多元化,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往往有很大缺陷。2、公司制形成权责明确、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后,有明确的投资主体,建立权责明确的法人治理结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建立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之间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结构与功能,增强外部股东、合资者、合作者及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制约和监督,明确董事长与总经理的权利、义务、责任及相应的聘任、解聘机制,建立公司事务决策规则、程序和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公司制改革也解决了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内部人控制”的通病。由于国有企业的所有者缺位,经营者缺乏必要的产权约束,导致经营者享有所有者的权力,两者分不清,权责不明,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公司改制后可望解决长期存在的国有企业“内部人控制”的问题。3、公司制明确了国有公司的有限责任,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新方式公司制改革后,国有企业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这个有限责任对国有公司具有重要的深刻的含义。 有限责任对国有公司具有三大功能:一是减少债务风险,国有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后,仅以其独立的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二是投资风险减少,如果是无限公司,公司在资不抵债而破产后,债权人可直接对股东进行追索,直至倾家荡产,而有限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三是促进国有资本流动及投资风险转移,国有资本转化为股权或股票后,可以按照经营资本的要求去运作,转让、交易给其他投资者,既可获益,也可转移风险,促进了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盘活了国有资产。
2023-08-27 08:36:291

谁知道有关单位改制员工怎么安排的相关政策?急‘~~

我们单位原来是国企,现在改成外资了,工资加了1000,每月奖金没了,其它没有变化
2023-08-27 08:36:413

国企改制挂牌没人摘牌怎么办?

要严格制订和审批企业改制方案。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改制的目的及必要性,改制后企业的资产、业务、股权设置和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改制的具体形式;改制后形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债权、债务落实情况;职工安置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和产权交易市场的选择等。  2.改制方案必须明确保全金融债权,依法落实金融债务,并征得金融机构债权人的同意。严格防止企业利用改制逃废金融债务,对未依法保全金融债权、落实金融债务的改制方案不予批准。  3.企业改制中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  4.企业改制必须对改制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5.国有企业改制方案需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履行决定或批准程序,否则不得实施改制。  6.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必须就改制方案的审批及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定价、转让价款、落实债权、职工安置方案等重要资料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改制企业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要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7.企业改制时,对经确认的拖欠职工的工资、集资款、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原则上要一次性付清。改制后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并按时为职工足额交纳各种社会保险费。
2023-08-27 08:37:041

单位改制是什么意思

gǎizhì改变形式、本质或质量羊皮被改制成羊皮纸改变政治、经济等社会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界一直在进行国有企业改制的讨论和实践,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改制如何定义,如何衡量改制的结果,一直颇有争议。曾有学者为改制定义:所谓改制,就是打破旧的经济体制下以所有制为核心的企业制度,建立新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以产权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这一定义准确地指出改革之初,国企改革的工作重点---将全资国有的企业转变为拥有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
2023-08-27 08:37:152

企业改制有哪些形式

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原有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此外,内资公司改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改为内资企业是比较特殊的形式。  1.公司制  公司制企业主要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还包括国有独资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小企业改制的方向,按《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个以上50个以下,自然人、法人(不含机关法人、自收自支事业法人)都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注册资本依据其经营业务分别规定了最低下限,如生产经营或商业批发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商业零售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等。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方向,它适用范围很窄,如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国家垄断性的(军工)及非竞争性行业,一般竞争性行业不宜于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发起设立,股本金全部由发起人认购,发起人为五人以上,这就是一般所说的非上市公司,其注册资本要求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另一种是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认购部分发行股本(不少于35%),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这就是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今后大力发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现根据先改制,后上市的原则,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为发起设立。  工业性企业、高新科技企业等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企业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规模较大、技术先进、业绩良好、发展前景好的企业,经过国务院的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通过上市募集更多的发展资金。  2.股份合作制企业  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实行以企业职工的劳动联合与资本为主的企业组织形式。原有改建为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个人股和集体共有股的股本总额应当在企业总股本中占主体,即不低于总股本的51%。特殊情况,经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或合作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可以适当降低。股份合作制企业不设立国家股,国有资产可以作为借入资金并按规定缴纳资金占用费,也可由本企业职工出资购买或实行融资租赁,实行融资租赁的,由企业按租赁合同在规定年限内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国有企业及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团及联合经济组织可以参股,但其出资额不得超过总股本的49%。  劳动密集型企业,如餐饮业、旅店业等中小型商业企业适合于股份合作制,因为职工劳动合作是创造财富的基础,效益跟资本之间的结合不明显,而跟职工劳动结合明显,其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以上即可,比较灵活。  3.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组织形式。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二个以上承担无限责任的自然人作为合伙人,签署局面合伙协议,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有企业名称,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即可。  4.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要求比较低,一个自然人即可。一些规模较小、资产数额不大的服务业、修理企业改制可选择此形式。  5.内外资企业互转  内外资企业互转是指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或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变更为内资企业的企业类型的转变。  内资企业可以通过向外方转让股权或吸收境外资金的方式,将原有企业改制为外商投资企业。原企业权利和义务继续由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承继。内资企业转为外商投资企业,需经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批准但须注意的是原有企业的主办单位或股东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社团法人、工会组织及自然人的,不能做为新的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股东。  外商投资企业外方通过股权转让,不再持有企业股权,经原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批准,可将外商投资企业改制为内资企业。
2023-08-27 08:37:251

国企混改后员工如何安置

1、员工身份置换通俗点讲,所谓员工身份置换就是通过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将“铁饭碗”变成劳动合同,打破职工对企业的依赖,解除国有企业对职工承担的“无限责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国有企业改制要切实维护职工的权益,实施改制前,原企业应当与投资者就职工安置费用、劳动关系接续等问题明确相关责任,并制订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企业方可实施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必须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人员状况及分流安置意见;职工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重新签订办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支付办法;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拖欠职工的工资等债务和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处理办法等。实现企业员工身份置换,是企业市场化配置劳动力资源的基础,是实现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前提,也是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轻装进入市场的重要条件。2、买断工龄国有企业改革初期,“买断工龄”成为众多企业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时至今日,“买断工龄”根本违反劳动法,1999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因此,国企改制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必须严格贯彻法律法规,严禁推行或变相推行“买断工龄”。对企富余人员要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定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何经济补偿的支付方式?实践中存在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方式主要有货币补偿、股权补偿和债券补偿等方式。现金支付方式是指在转换企业员工身份时一次性以货币形式补偿员工的支付方式;股权支付方式是指将企业应付给员工的补偿金转为职工对改制后企业所享有的股权;债权支付方式是指将企业应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转化成职工对企业的债权,通过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进行偿还。不同的支付方式有各自的利弊,选择不同的支付方式决定了相应的利益调整方式,支付方式的选择取决于职工意愿、企业的财务状况、资本结构和公司治理结构等。我国法律“对分流进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富余人员,原主体企业要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个人所得经济补偿金,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企业的等价股权或债权。”4、拖欠、欠缴费用的支付改制企业对所欠原主体企业的债务,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按期偿还;原主体企业要按规定妥善处理拖欠职工的集资款、工资、医药费和欠缴社会保险费等债务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企业改制时,对经确认的拖欠职工的工资、集资款、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原则上要一次性付清。”总结:解除劳动合同,即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合同双方或者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变更劳动合同,即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做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第八款、第九款、第十款:“(八)改制分流过程中涉及资产定价、损失核销、产权变更等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事项,按照财政部《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办理。
2023-08-27 08:37:361

1997年以来国家对公务员、国有企业职工持股的有关规定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近年来,国有企业职工(含管理层,下同)投资参与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国有大中型企业辅业改制以及科技骨干参股科研院所改制,为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活力起到重要作用。但由于目前缺乏统一的规定,操作不规范,企业改制引入职工持股以及职工投资新设公司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为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加强企业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电力系统职工投资发电企业的意见>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8]28号)精神,现就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有关问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以及企业职工在证券市场购买股票除外),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企业职工投资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实现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层持股、投资行为,妥善解决职工持股、投资存在的问题。二是规范操作,强化管理。引入职工持股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的各项规定;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防止通过不当行为向职工持股、投资的企业转移国有企业利益。三是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增强企业活力。职工持股要有利于深化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切实转变经营机制;落实好职工参与改制的民主权利,尊重和维护职工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规范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持股行为 (三)积极推进各类企业股份制改革。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鼓励职工自愿投资入股,制订改制方案,要从企业实际出发,综合考虑职工安置、机制转换、资金引入等因素。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鼓励辅业企业的职工持有改制企业股权,但国有企业主业企业的职工不得持有辅业企业股权。国有大型企业改制,要着眼于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满足企业发展资金需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择优选取投资者,职工持股不得处于控股地位。国有大型科研、设计、高新技术企业改制,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对企业中长期发展有直接作用的科技管理骨干,经批准可以探索通过多种方式取得企业股权,符合条件的也可获得企业利润奖励,并在本企业改制时转为股权;但其子企业(指全资、控股子企业,下同)改制应服从集团公司重组上市的要求。 (四)严格控制职工持股企业范围。职工入股原则限于持有本企业股权。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及其各级子企业改制,经国资监管机构或集团公司批准,职工可投资参与本企业改制,确有必要的,也可持有上一级改制企业股权,但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科研、设计、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持有子企业股权的,须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且不得作为该子企业的国有股东代表。 国有企业中已持有上述不得持有的企业股权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自本意见印发后1年内应转让所持股份,或者辞去所任职务。在股权转让完成或辞去所任职务之前,不得向其持股企业增加投资。已持有上述不得持有的企业股权的其他职工晋升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须在晋升后6个月内转让所持股份。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依法规范职工持股形式。国有企业改制,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的方式设立股份公司引入职工持股,也可探索职工持股的其他规范形式。职工投资持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风险自担的原则,依法享有投资者权益。国有企业不得以企业名义组织各类职工的投资活动。 (六)明确职工股份转让要求。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的,批准企业改制单位应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职工所持股份的管理、流转等重要事项予以明确,并在改制企业公司章程中作出规定。 (七)规范入股资金来源。国有企业不得为职工投资持股提供借款或垫付款项,不得以国有产权或资产作标的物为职工融资提供保证、抵押、质押、贴现等;不得要求与本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为职工投资提供借款或帮助融资。对于历史上使用工效挂钩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结余以全体职工名义投资形成的集体股权现象应予以规范。 三、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投资关联企业的行为 (八)关联企业指与本国有企业有关联关系或业务关联且无国有股份的企业。严格限制职工投资关联关系企业;禁止职工投资为本企业提供燃料、原材料、辅料、设备及配件和提供设计、施工、维修、产品销售、中介服务或与本企业有其他业务关联的企业;禁止职工投资与本企业经营同类业务的企业。 国有企业中已投资上述不得投资的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自本意见印发后1年内转让所持股份,或者辞去所任职务。在股权转让完成或辞去所任职务之前,不得向其投资企业增加投资。已投资上述不得投资的企业的其他职工晋升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须在晋升后6个月内转让所持股份。 四、规范国有企业与职工持股、投资企业的关系 (九)国有企业剥离出部分业务、资产改制设立新公司需引入职工持股的,该新公司不得与该国有企业经营同类业务;新公司从该国有企业取得的关联交易收入或利润不得超过新公司业务总收入或利润的三分之一。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设立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国有企业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取招投标方式择优选取业务往来单位,不得定向采购或接受职工投资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产品、服务交易应当价格公允。国有企业向职工投资企业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资产和劳务、销售渠道、客户资源等,应参考资产评估价或公允价确定有偿使用费或租赁费,不得无偿提供。不得向职工投资企业提供属于本企业的商业机会。 国有企业应当在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与职工投资企业构成关联交易的种类、定价、数量、资金总额等情况。 (十一)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得在职工或其他非国有投资者投资的非国有企业兼职;已经兼职的,自本意见印发后6个月内辞去所兼任职务。 五、加强对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管理和监督 (十二)严格执行企业改制审批制度。国有企业改制引入职工持股,必须履行批准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由集团公司批准的引入职工持股的企业改制,完成改制后须由集团公司将改制的相关文件资料报送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备案。 (十三)国有企业是规范职工持股、投资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执行本意见各项要求,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规范企业改制,强化内部管理,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加强监督管理,对本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违反本意见要求的,要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023-08-27 08:38:001

浅谈国有改制企业劳动关系的处理

[内容提要]: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历史性变革时期。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国的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变化,劳动关系呈现出空前复杂的局面。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企业支柱,如何在改制中处理好劳动关系,是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和改制成败的关键。   本文归纳了当前国有改制企业处理劳动关系的几种基本模式,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粗浅的建议。   [关键词] : 国有 改制企业 劳动关系 处理   近年来,随着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力度不断加大,国有企业改制步伐提速,各地贯彻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逐渐深入,一大批国有中小企业通过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出售等方式放开搞活,真正走向了市场;许多国有大企业通过改制上市或引入外部投资成为股份制企业,实现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其他所有制企业也不甘寂寞,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改制问题层出不穷。到2004年底,在净资产占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净资产70%的4371家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中,已经有3322家进行了公司制改革,改革面达到了76%;全国国有小型企业中进行产权多元化改革的达到86.1%;多数国有中型企业也进行了程度不同的产权制度改革,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毋庸置疑,国有企业的改革是必需的,也是有成效的。但在改革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制涉及出资人、债权人、企业和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尤其要通过规范国有企业改制保护职工利益,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性问题。在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过程中,能否正确处理好与原企业职工的关系,是社会各方面普遍关心的问题,也是关系到企业改制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所在。尤其是企业改制后产权关系、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等都要发生变化,这势必造成劳动要素的重新配置,涉及员工的劳动关系、工资保险等诸多切身利益,因此,改制过程是企业劳动关系最不稳定的时期,也是劳资纠纷的一个集中爆发时期。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能否适当地处理员工的劳动关系是企业改制能否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   我国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市场化。一方面,市场化的劳动关系基本形成并逐步占据了主导地位,另一方面,许多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东西需要清除,我们仍然面临一系列向市场化劳动关系过渡的任务。在已经市场化的领域,劳动关系也呈现出非常复杂的局面。因此,在处理改制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的过程中,要从中国国情出发,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   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领域,因此改制企业如何调整劳动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改制企业的富余人员怎么安置。企业改制前为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从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前提出发,安排了一部分富余人员;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后,股权拥有者从企业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需要裁减富余人员。那么裁减下来的富余人员应该向何处去。其次,企业改制前,员工为全民所有制身份,是“企业人”,企业对员工承担无限责任;企业改制后,变成了“社会人”,企业对员工承担有限责任。第三,如何评价员工的历史贡献?对员工的历史贡献应该给予何种补偿?等等。这些劳动关系的处理是企业改制能否成功的关键。   一、当前改制处理劳动关系的几种基本模式   (一)分立合并的基本模式:劳动关系承继   对于企业分立合并时劳动关系如何处理,地方法规和司法解释都要求改制后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原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归纳起来包含四层含义:(1)原用人单位分立、合并的,职工与原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2)职工的原劳动合同由分立、合并后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合同中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由分立、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履行。(3)原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也可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不一致的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4)原用人单位与职工有约定的依照约定处理。   (二)公司制改造的基本模式:劳动关系承继   在企业实施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后,用人单位主体发生变化的,应当由变化后的用工主体继续与职工履行原劳动合同。由于企业改制导致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企业与职工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三)主辅分离的基本模式:区别对待   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中,对企业分立后进入改制企业的职工的劳动关系,分不同的情况采取劳动关系承继和劳动关系切断两种处理办法:   对分流进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富余人员,原主体企业要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职工个人所得经济补偿金,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企业的等价股权或债权;对分流进入改制为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富余人员,原主体企业和改制企业可按国家规定与其变更劳动合同,用工主体由原主体企业变更为改制企业,企业改制前后职工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四)承包租赁经营的基本模式:劳动关系承继   企业被承包租赁经营,承包者应当承继原企业对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这是中央和地方的相关法规一致的精神。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所有权并没有发生改变,法人名称未变,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该企业仍为用人单位一方。依据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租赁人、承包人如果作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时可代表该企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当前国企改制处理劳动关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改制深化国企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促进多种所有制成分的市场主体规范运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建设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但在企业改制的过程中我们对劳动关系的处理还很不成熟,从理论到实践,从政策依据到操作方法都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政策法规不完善   关于改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缺位、错位现象屡见不鲜。   缺位是指高位阶的劳动法律法规中缺少对改制处理劳动关系的统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就对企业改制时的法律适用情况只字未提,国务院出台的各项行政法规中也鲜见关于改制处理劳动关系的规定;错位是指大量低位阶的规范性文件,如部门或地方规章、地方法规、司法解释关于改制处理劳动关系的规定政出多门、互不协调,往往彼此冲突,让人无所适从。   例如:对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过程中原主体企业分流到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人员劳动关系的处理,原国家经贸委牵头国家七部、委、局及全国总工会共同发布的《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规定,“对分流进入改制为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富余人员,原主体企业和改制企业可按国家规定与其变更劳动合同,用工主体由原主体企业变更为改制企业,企业改制前后职工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可以看出,原国家经贸委的意见是,对于主辅分离后仍然进入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富裕人员,其与原主体企业的劳动关系并不解除,而是由改制后的企业继承原主体企业的权利义务,即通常所说的“承继模式”。但几个月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为贯彻上述文件而制定的《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 》(劳社部发〔2003〕21号)对于同一情况却规定,“对分流到国有法人绝对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应当采取原主体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改制企业签订新劳动合同的方式变更劳动合同,由改制企业继续与职工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显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于主辅分离后仍然进入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富裕人员劳动关系的处理,采取了与原国家经贸委截然相反的态度,要求其先与原主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然后再与改制后的企业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即 “断一建一”模式。虽然这一文件也要求改制企业继续继承原主体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但劳动关系的“一断一建”,必然会产生支付经济补偿、本单位工作年限中断等与“承继模式”迥然不同的法律后果。同一个法律问却出现如此不统一的规定和解释。   (二)思想认识不统一   法规政策缺位和错位的后果就是实践中没有统一的规则可以参照,从而导致不同的企业乃至主管部门在改制处理劳动关系时遵循的指导思想五花八门。改制实际上就是企业内部资源的重新配置,作为企业的内部资源之一,劳动关系的平衡也必将被打破,这意味着在企业改制前后原劳动关系往往要切断,新的劳动关系将要建立,这也是绝大多数企业改制时的做法。然而,就是在如何切断原劳动关系的问题上,认识并不一致,主要存在着两种理解。   第一种观点主张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6条第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持这一观点的人认为,改制使企业资产、组织机构或经营形式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些客观情况的变化足以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因此如果企业与劳动者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话,企业可以以提前三十天通知的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也是目前所谓的“主流”观点。另有观点则认为改制时企业要想解除劳动关系应当首先履行协商一致的程序,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4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他们认为,《劳动法》二十六条是具有严格限制性解释的,客观情况的重大变化并不必然导致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只有在客观情况的变化足以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经协商不能变更的情况下才能解除。但在实践中大多数企业改制不足以 “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因此,实际上改制中可能适用《劳动法》二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空间十分有限,所以要解除劳动关系,还是要经双方协商一致。   以上的分歧反映出人们对“改制如何处理劳动关系”这一课题认识的混乱,对企业到底应该实行何种改制模式存在不同看法。   (三)操作方法不规范   法规政策不完善,思想认识又不统一,必然引发实践操作的混乱。   比如解除合同后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各地各企业的支付标准也是五花八门。在工资标准上,有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有的以社会平均工资为标准,有的干脆给个绝对数,每人一千或二千元。在补偿数量上,也造成了很大的差距。有的“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有的为月平均工资乘以累积工龄,不封顶;还有的按企业净资产人均占有情况,分档次制定统一的补偿标准,然后由有关部门把关,职工符合哪档按哪档发。   如此不协调、不规范的情况实践中经常出现,更为严重的是,在这个信息畅通的现代社会,改制处理劳动关系方式和结果的巨大悬殊,必然引起各类“转换身份” 职工和企业的争议,带来职工在企业改制、产业调整、分流减员中的心理失衡。企业改制的目的是生产资料的优化配置、生产力的提高,但前提必须是保证社会稳定;如果改制中的操作不协调、不规范,必将引发社会动荡,对经济的持续发展、国家的长治久安有害无益。因此,寻求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统一的改制处理劳动关系的模式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规范改制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工作的建议   (一)统一立法   法律法规是处理改制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的准绳。有关改制的法律法规存在着的缺位、错位现象直接导致了改制的依据层次低、水平低的弊端,更难以避免相互冲突、互不协调的不合理的局面。因此,要规范改制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工作,首要的任务就是,加快相关法律的立法,对企业改制过程中劳动关系的继受、变更、解除、续签或重签作出明确而合理的法律规定。要提高相关立法的层次,变多头立法为统一立法,增强法律的权威性。总之,我们需要做的是把零散的低位阶的规定进行整合提升,形成统一的高位阶的法律法规,用于指导国企的改制工作。   (二)统一思想,统一认识   由于当前理论和实务界对改制处理劳动关系的模式仍然存在着争议,因此在统一立法前应当对争议问题进行深入地分析以统一认识。目前,最主要的争论在于企业能否在改制时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我认为,大多数情况下企业不该这样操作,而应当通过与劳动者协商达到变更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目的。理由如下:第一、改制所导致的情势变更往往不足以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并不是企业任何形式的变动都可以拿来充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令箭,因此不能由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由于企业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悬殊的强弱对比状态,改制的主动权又掌握的企业的手中,假如授予企业上述特权,那么很容易被企业利用,动辄以“改制”、“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口实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这种在现实中已经频频发生的现象显然有违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本意。反之亦然,有可能出现有的职工借单位改制之机主动要求单位解除原劳动合同,以此达到获得经济补偿的目的。所以,将“改制”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中排除,同样可以避免这一道德风险的发生。   (三)充分做好改制前的准备工作   准备改制的企业,要加强职工档案的管理,必须保证职工档案的完整、真实、准确。人事劳资档案是职工享受改制待遇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以及职工办理退休等手续的重要依据。同时将与本企业有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工资收入、拖欠职工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做到心中有数,为改制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四)在改制过程中要坚持依法处理的原则   法律是处理改制企业职工劳动关系的准绳。应依据民法规定的精神,企业分立合并的,存续企业应承继原企业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也应“债随人走”,由改组后的企业继受。   (五)按照平等自愿、协商的方式   企业方不能借助自身的强势地位,采取单方面的强制、胁迫、欺诈等不正当手段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发挥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协商解决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劳动关系问题。对职工自愿提出或同意解除原劳动合同的,可以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但企业不得采取不公正手段迫使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应交给职工。对不同企业、不同行业职工一次性安置费标准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避免因差异过大而引起矛盾。   (六)全面论述改制方案的可行性   [案例]:某公司为交通厅下辖企业,公司有员工60人,于2005年进行改制,经与江苏某私营企业多次协商决定:由江苏公司收购该国有企业,也就是由原国有企业转为私营企业。其中领导班子成员5人中,除党委书记和一名副总经理接近退休年龄,可以申请退休,退休后三年内每人每年领取不低于10万退休金;其余班子成员不做调整,每人年薪约15万元。党委书记和副总经理权衡利弊后,决定退休。对于中层及以下员工,拟定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对于竞聘不上的人员给予一次性补贴,自谋职业。该企业的改制方案没有经过反复的论证就草草实施。由于收购企业不愿意出资就想将该国企据为己有导致改制失败。这时党委书记和副总经理已经在家休息近三个月。改制宣告失败后,党委书记和副总经理又重新回到本岗位工作。经过从改制前的准备工作到具体的实施过程,公司从上到下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并寄与很高的期望,结果这次改制以失败告终,极大地挫伤了员工对改制的积极性,导致员工心理失衡,工作期间找不到人的现象时有发生。党委书记和副总经理原来一向谦虚谨慎,不计较个人得失,重新回到工作岗位后思想上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公务用车只是一般的轿车,没有单独配车。回来后主动提出要求,按照职务标准配备了高级轿车。同时领导班子的意见分歧不断加大,班子成员的矛头一致指向党政一把手,党政一把手有口难辩。   由此看来,对于改制方案的可行性要进行反复的论证,确保万无一失才能真正实施,要认真细致,要高瞻远瞩,做好长期规划。该国企改制的失败,无疑是对本来步履维艰的企业雪上加霜。   (七)职工参与的原则   国有企业改制必须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将改制方案提交职代会讨论,职工安置方案必须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案例]:某中等专业学校为国有企业办学,现有教职员工110人。该校目前正处于改制阶段,意向是由某大学收购。改制方案的出台是由全校在职员工反复研究,共同参与投票决定的。这给改制企业的员工更多的自主权利,员工改制的热情空前高涨,各自从不同的角度出发,积极参与改制方案策划。由此看来,职工的参与为国有企业的改制注入活力的同时,也为企业改制减少了阻力。   (八)建议改制企业采用先承继,后调整的模式   对改制中企业的劳动合同,存续企业应先予以全部承接,存续企业在整体接收原改制企业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可对原劳动关系做一次全面的清理。建议对原签订“停薪留职”协议的应及时终止;对原“挂名”、“”人员,限期办理解除“挂名”、“”关系手续,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逾期未到企业办理手续的,“挂名”、“”关系自动解除;对“放长假”,“两不找人员”通知其回企业办理有关手续。本企业有岗位的,可安排适当岗位,确无岗位的,按下岗职工处理。这些人员如在其他单位就业或自谋职业的,原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限期不回的,按自动离职处理等等。但总的前提是接收,而不应采取将原企业职工劳动合同一律解除的办法。   [案例]:某公司被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整体收购时就采取了先承继后重组的模式,被吉林省国资委保持***员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拟定为吉林省国有企业改制成功的典型。   该公司原有职工1300人,2005年被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收购,成为首都机场集团的子公司。在被收购的过程中,原公司的债权、债务、资产、人员等均被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接收(员工劳动合同未做变更)。并在改制期间圆满地完成了新旧机场的转场任务。新旧机场的转场涉及的工作非常繁杂,该公司与地方组成的联合指挥部,密切协调配合,在改制后各项工作还没有完全理顺的情况下,平稳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圆满地完成了第一阶段的任务。   重组后按照首都机场集团公司的规划,该公司与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进行了深度对接,打破了原有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适应新形势下的新的法人治理结构。于2006年1月开始进行内部梳理,先进行了领导班子的调整,原党委书记由于年龄已高,不再担任党委书记职务,被聘为吉林省政协委员、公司顾问;原总经理被聘为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实行党政一肩挑。与此同时首都机场在所辖的全国各机场集团范围内,通过竞聘的方式,选拔出了适合CEO 岗位的人选,派到该公司担任CEO职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务未做调整,保持了相对的稳定,工作分工由新班子重新研究调整。中层及以下员工拟进行竞聘上岗,原则上对未能竞聘上原岗位的员工实行转岗,保证人人有岗。经深入调查,大多数员工对公司的改制后持肯定态度,也对公司的未来发展寄予厚望。   由以上案例可以看出,采取两步走的方式处理改制中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有两个好处:一是可降低国有企业改制的成本,将一次性安置的成本前置改为成本后置,有利于保护存续企业和投资者的利益,也有利于保护国有资产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有利于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保证改革能顺利进行。 对于改制中劳动关系的处理,应当尽量从继续履行的角度出发来考虑,以促成原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为宗旨,不应动辄便解除原劳动合同了事,即使要解除劳动关系,也要遵循平等协商的原则,考虑公平的因素,这是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基本要求。   随着我国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及经济全球化、国际化步伐的加快,各种所有制,经济特别是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新旧体制的摩擦、利益格局的调整、法律法规不健全和体制上的不完善等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劳动关系呈现出复杂化、多样性的特征。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不仅是在用工行为和就业行为市场化之后,协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关系的需要,更是当前深化国企改革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因此,在国企改革中,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是深化企业改革和调整经济结构的客观要求,是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   当前,我国的劳动关系现状不容乐观,既有遵守劳动法律的和比较规范的企业,也存在大量的、违反劳动法律和侵犯工人基本权益的企业。但总的来说,在市场化领域,适应市场化劳动关系的调节机制和制度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劳资双方力量对比严重失衡,劳资矛盾日益激化,给中国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埋下严重隐患。国有企业作为国家企业支柱,处理好改制企业的劳动关系就显得更为重要,国企改制任务艰巨,我们祝愿国企改制,一路走好。   [参考文献]   1.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 施办法》 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   2. 《劳动关系管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李剑锋2003年9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 《改制国有企业下岗分流职工劳动关系处理探讨》 蔡树峰、郭金鹏
2023-08-27 08:38:091

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企吗

法律分析: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之后,是否还是国企,要看股东构成,如果股东依然是国有资本的,还是国企;如果股东有自然人或去非国有资本的,不再是国企,其中有国有资本的,是国有控股或者持股企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2023-08-27 08:38:291

国有企业改制是企业发展了还是后退了?

大多数是发展了!
2023-08-27 08:38:392

单位改制是什么意思

单位改制指的是体制发生了变化,比如由事业单位变成了企业单位,而不是单纯的国企变民营,这只是企业间的变化,没有本质的不同。 原则上既要因事制宜,又要大胆创新;既要有利于经济发展,又要有利于社会稳定;既要切实维护好职工利益,又要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既要调动在职职工的积极性,又要妥善安置好分流人员、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既要统筹兼顾、认真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相关政策,又要稳步推进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事业单位改制中的国有资产转让,应该参照国务院财政部、国资委联合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办理,通过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2023-08-27 08:38:515

企业改制有关退休人员的补偿?

一、国企改制中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解决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来源问题,就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问题。根据改制主体的性质不同,其员工的身份也有所不同,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国企员工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标准 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精神,"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按照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尽管各地方政府出台的经济补偿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不同,其主要规定还是参考了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具体标准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企业经营者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二)破产企业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国有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不再具备继续生产经营条件,可以申请破产,但是《破产法》并没有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列入破产企业法定清偿范围内。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在试点城市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从破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不足部分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并可列入第一顺序清偿,安置费用的标准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试点城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计算。 (三)事业单位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 由于中央和各地尚未出台有关事业单位改制员工经济补偿的规定,因此有关员工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将参照国有企业员工经济补偿标准。根据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和国资分配[2003]21号文件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相同。 但是考虑到事业单位员工大部分是事业工人身份,其中有一部分还是国家公务员身份,由于各种原因,相当一部分人还没有开设养老保险账户,一旦改制后,这部分员工的退休金也是个麻烦事。因此,完全参照国有企业的员工经济补偿标准执行对这部分人来说确实欠缺公平,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除经济补偿金外其他形式的补贴,具体标准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四)经济补偿金外的其他补偿 我们注意到,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规定中,"改制企业可用国有净资产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由此造成的账面国有资产减少,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冲减国有资本"。这个"等"字有很大学问,它意味着从中央已经认同改制企业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支付除员工经济补偿金外的其他形式补偿。当然不是所有改制企业都适用于这个条件,像上述事业单位改制可以参照这一标准,寻求其他方式的补偿,另外一些本身经济补偿金较少,从事危险职业、危害身体健康职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为企业做出过重大贡献的人员,可以由改制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向上级部门提出,具体标准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 国有企业进行的国有资本退出的改制工作中,由于经济补偿金是必须支付且不能打折,所以对于改制企业来讲比较头痛的是如何支付这笔相对庞大的改制成本,而且在支付了改制成本之后还不至于影响企业改制之后的发展,因此以何种方式支付经济补偿金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 实际上,中央和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出台的关于改制企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文件中强调的都是"以企业国有净资产支付"这个资金来源问题,而对于以何种方式支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或限制,因此从财务角度来讲,以净资产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实际上可以以股权形式、债权形式和现金形式进行支付。 1.现金支付形式 现金支付形式就是要求企业以现金支付给员工作为解除长期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对于现金流充裕的企业来讲,这种方式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是一次性解决,没有为改制后的企业留下什么后遗症,但是这种方式将极大的侵占企业的资金流,降低了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使得企业很容易陷入危机之中。 2.股权支付形式 股权支付形式就是直接将企业的净资产以经济补偿金的方式落实到每个员工上,企业改制后,形成员工对于改制后企业占有的股权。虽然这种方式在相关文件政策上是允许的,但是在操作中却有两个明显障碍,首先是由于《公司法》对于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使得员工持股的人数受到限制,同时由于员工持股会等持股载体的组建已经很难再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那么员工以何种身份、方式持股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其次员工集体持股方式在大多数地方已经行不通,地方政府更多的希望由原来企业的经营层绝对控股改制后企业,不支持所有员工共同持股。因此,从以上两点看,以股权形式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也不是一种很好的办法。3.债权支付形式如果改制企业的支付能力比较差,为了缓解支付改制成本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压力,可以将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转为改制企业的负债,同时减少相应的企业净资产。企业改制后,员工持有改制后企业的债权,并根据相应的规定和条件获得清偿。改制企业以债权形式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一定要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的批准,以避免改制后违反《会计法》和《税法》的风险。 (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与改制企业的发展 以何种方式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改制企业的发展有着紧密地联系,改制企业要结合生存发展之道和长期利益来确定。虽然不同的企业可有不同方式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总的来讲,目前比较好的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就是采取现金、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方式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首先,对于企业改制后不在改制后企业继续任职的员工应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用现金一次性的支付给这部分员工,使得这部分员工与改制后企业没有任何关联,减掉一部分包袱。 其次,对于拟成为改制后企业的股东的原企业经营者和技术业务骨干,可将其经济补偿金直接以股权的形式予以支付,如果人数较多可采取"准自然人"的方式,即几个自然人捆绑在一起,以协议的方式由一个人代为持有股份。 最后,将剩余人员的经济补偿金转为其对改制后企业的债权,由双方约定还款付息的条件和期限,同时为了确保这部分债权能够偿付,改制企业应以企业相当价值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 采取这种办法来解决员工的经济补偿金问题既可以缓解改制企业资金上的压力,又可以避免全员持股,有利于重新确定改制后企业的股东结构,同时以债权形式将留在改制后企业工作的员工的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在一定程度上相连,但又使得员工的风险小于改制后企业股东的风险。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采取这种办法时,用于现金支付、股权支付和债权支付三者之间的比例也不尽相同,应该由专业人士结合企业的自身特点来合理确定。需要指出的是,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也要经由企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因此,改制企业要充分做好员工工作,摆事实、讲道理,把改制企业的长期发展确定为首要目标,获得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三、员工获得经济补偿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国有企业改制中员工因解除劳动合同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为此签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内,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免征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规定。超过该标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全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四、国企改制中历史遗留问题的一次性解决 国有企业改制中会暴露出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如以前拖欠员工的工资、福利费、社会统筹、集资款,伤病残职工的安置,退养职工的处置等等,这些问题应在企业改制中一次性予以解决,以免给改制后的企业留下尾巴,拖累改制后企业的发展。 (一)拖欠职工的工资、福利费处理 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企业账面原有的应付福利费仍转为改制后企业的流动负债,账面原有应付工资余额中欠发员工工资部分可发放给员工也可在扣除个人所得税后转为个人投资。 (二)拖欠或尚未建立职工的社会统筹处理 财企[2002]313号文件规定,对于尚未建立社会统筹的企业改制时应为员工一次性交付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社会保险费,并从改制企业净资产中扣除或者从改制企业剥离资产出售收入中优先支付,对于已建立社会统筹但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应当以改制企业现有资产优先予以清偿。(三)职工集资款处理 改制企业未退还的职工集资款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长期负债的形式,另一种是入股的形式,对于这两种形式的职工集资款都可以以现有资产进行清偿,也可以在员工自愿的前提下,转为员工对改制后企业的个人投资。 (四)尚未房改的员工住房处理 改制企业的员工住房,对于尚未签订合同、交付房款、进行房改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房改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向员工出售,对于员工在房改中不购买住房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离休员工的医疗费、退休金处理 没有纳入社会统筹的离休职工的医疗费和退休金,改制企业可按照当时标准或参考当地政府出台的标准,按照一定年限从改制企业的国有净资产中扣除,并设定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定期予以支付。 (六)伤病残员工的处理 对于伤病残员工的处理,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或者按照当地政府出台的标准一次性解除这部分员工的劳动合同,并使这部分员工能够得到切实可靠的安置。 (七)内退员工的处理 对于改制前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员工,应计算其从改制时距正式退休年龄时需向其支付的退养费用和其他工资性费用,从国有净资产中一次性扣除,并设定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定期予以支付。另外,对于这部分员工也可以按照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进行经济补偿方式处置。 (八)停薪留职、放长假员工的处理 对于停薪留职、放长假员工的处理,应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方式进行处置,具体工龄的确定应为劳动部门认定的其工龄为标准,一次性解除这部分员工的劳动合同,为改制后企业减轻负担。 五、关于公用企业与科研事业单位的经济补偿支付 经常有一些公用企业和科研事业单位提出关于这些类型企、事业单位进行改制,员工经济补偿如何确定的问题。其实这种类型的企业、事业单位也同样适用以上所讨论的员工经济补偿的方法和标准,在《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分配[2003]21号)文件的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都可以参照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和国资分配[2003]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改制,而实施改制分流的辅业资产主要包括"为主业服务的零部件加工、修理修配、运输、设计、咨询、科研院所等单位"。因此,无论是公用企业还是科研事业单位都可以按照以上所述标准和方式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
2023-08-27 08:39:151

国企改制流程

国有企业改制所需要的具体流程如下:1、召开股东会,并经股东会议决议改制,依法办理相应的政府批准手续;2、制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并经审议通过;3、界定和核实资产;4、批准产权转让的进场交易;5、订立产权转让协议;6、办理相应的变更、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条企业改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或者由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改制,应当将改制方案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一条企业改制应当制定改制方案,载明改制后的企业组织形式、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案、股权变动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选聘等事项。企业改制涉及重新安置企业职工的,还应当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第四十二条企业改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准确界定和核实资产,客观、公正地确定资产的价值。
2023-08-27 08:39:371

国有企业改制程序

法律分析:国有企业改制流程是:1、经股东会议决议改制,并办理相应的政府批准手续;2、制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并经审议通过;3、界定和核实资产;4、批准产权转让的进场交易;5、订立产权转让协议;6、办理相应的变更、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2023-08-27 08:39:481

国有企业改为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主观:第一、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 股东 会决议。 第二、清产核资 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企业各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数额,界定企业产权,重估资产价值,核实企业资产。从而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资产优化配置。 第三、界定企业产权 主要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企业国有资产负有多重财产权利,权利结构复杂,容易成为纠纷的源头,所以需要对其进行产权界定。企业产权界定是依法划分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及管理权限的法律行为。借此,要明确哪些资产归属国家,哪些资产的哪些权能归属于哪些主体。 第四、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是指为资产估价,即经由认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根据特定目的,遵循法定标准和程序,科学的对企业资产的现有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以报告形式予以确认。资产评估要遵循真实、公平、独立、客观、科学、专业等原则。其范围既包括固定资产,也包括流动资产,既包括无形资产、也包括有形资产。其程序包括申请立项、资产清查、评定估算和验证确认等几个步骤。资产评估经常委托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 第五、财务审计 资产评估完成后,应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改制前三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损益进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确认。 第六、认缴出资 企业改制后认缴的出资额是企业经评估确认后的净资产的价值。既包括原企业的资产换算,也包括新认缴注入的资本。 第七、申请登记 此登记既可以是设立登记,也可以是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法律规定的 公司 予以登记,并发放新的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为企业或公司成立的日期。 二、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在 股权 结构、主营业务和资产等方面维持同一公司主体,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相应折合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整体变更完成后,仅仅是公司组织形式不同,而企业仍然是同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 根据我国 公司法 、 证券法 、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人民币; 3、股份发行、筹 办事 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 公司章程 ,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合法的公司住所。 三、改制具体操作十一大步骤 1、设立改制筹备小组,专门负责本次改制工作筹备小组通常由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牵头,汇集公司生产、技术、财务等方面的负责人,不定期召开会议,就改制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商讨,必要时还应提请董事会决定。筹备小组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a、研究拟订改组方案和组织形式; b、聘请改制有关中介机构,并与中介机构接洽; c、整理和准备公司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d、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提供中介机构所要求的各种文件和资料,回答中介机构提出的问题; e、拟定改制的有关文件; f、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文件或备案,取得政府批文; g、联络发起人; h、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等工作。 2、选择发起人现行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 如果拟改制的有限责任公司现有股东人数符合该要求,则可以直接由现有股东以公司资产发起设立;如果现有股东不足或现有股东有不愿意参加本次发起设立的,则应引入新的股东作为发起人,由现有股东向其转让部分股权,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改组,然后由改组后的股东以公司资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但有一个要注意的问题是,股东的变更要满足申请发行前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的要求。有的公司在改制前已经联系好合适的发起人,也可能借机引入战略投资者或风险投资者,以及具有行业背景或专业技术背景的投资者,以壮大企业的综合实力。 3、聘请中介机构 筹备小组成立后可联系和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机构。被选择的中介机构应具备从业资格,筹备小组在经过慎重考察后,应当确定本次改制上市的各中介机构人选,并与之签署委托协议或相关合同,正式建立法律关系。 4、尽职调查、资产评估与审计 在公司与各中介机构签署委托协议后,各机构应根据情况进场工作,分别对公司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和审计。保荐机构应对公司整体情况尤其是商务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并在调查基础上起草本次改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发行律师应对公司的法律事宜进行全面调查,并起草 法律意见书 和律师工作报告会计师对公司近3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形成审计报告;资产评估师对公司的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形成资产评估报告。只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是按照评估报告数值作为验资报告股本数额确认;而证监会最新要求是要求以会计报表上净资产数额确认改制后公司股本数额。这样如果审计报告净资产数额低于评估报告数额,则选择审计报告上净资产作为验资报告股本数额,则符合国家工商局和证监会两家要求。如果评估报告上资产价格数据低于审计报告净资产数据,则选用评估报告数据作为验资报告上股本数额。当然,如果公司不需要三年内上市则可以按照评估报告数据作为验资报告上股本数量反映人而无需考虑审计报告数据。 5、产权界定 公司筹备过程中,为了准确确定公司资产,区分其他主体的资产,有时要进行财产清查。在清查基础上对财产所有权进行甄别和确认。尤其是占有国有资产的公司,应当在改制前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避免国有资产受到损害。6、国有股权设置改制公司涉及国有资产投入的,要对公司改制后国有股的设置问题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批准相关股权设置的文件,对国有资产作价及相应持股进行审批。通常在申报国有股权设置申请书的同时,还要求公司律师就国有股权设置出具法律意见书。 7、制定改制方案,签署发起人协议和章程草案 改制方案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问题需要达成一致: 首先,股份 公司注册 资本的数额。应由各发起人共同商定净资产折股比例,确定注册资本的数额。 其次,各发起人的持股比例。原则上按照各发起人在原公司中的股权比例来确定,如有调整应在此阶段商定。签署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草案。 此外,公司改制中还应形成如下改制文件和文本:股东会关于公司改制的决议、改制申请书、改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起人框架协议、公司章程及企业改制总体设计方案等。 8、申请并办理设立报批手续 涉及国有股权的应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有股权设置的批文;涉及国有土地出资还应由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出具国有土地处置方案批复。 9、认缴及招募股份 如以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其认缴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当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当缴纳首期出资。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 土地使用权 等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应经资产评估并依法办理该产权的转移手续。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股份总额的35%。发起人不能按时足额缴纳股款的,应对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缴纳股款后应经会计师验资确认并出具验资报告。 10、注册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保送公司章程、由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及其它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设立的,发行股份的股款幕足并经验资后,发起人应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审议公司设立费用和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 11、产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并召开第一次会议 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持相关文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法律客观:《公司法》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2023-08-27 08:39:581

国有企业改制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指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包括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国有资本控股、相对控股、参股和不设置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即改变原有国有企业的体制和经营方式,以便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第一条 (一)认真制订企业改制方案。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改制的目的及必要性,改制后企业的资产、业务、股权设置和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改制的具体形式;改制后形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债权、债务落实情况;职工安置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和产权交易市场的选择等。(二)改制方案必须明确保全金融债权,依法落实金融债务,并征得金融机构债权人的同意。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外有权审批改制方案的部门及其授权单位,下同)应认真审查,严格防止企业利用改制逃废金融债务,对未依法保全金融债权、落实金融债务的改制方案不予批准。(三)企业改制中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78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拟通过增资扩股实施改制的企业,应当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媒体或网络等公开企业改制有关情况、投资者条件等信息,择优选择投资者;情况特殊的,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通过向多个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潜在投资者提供信息等方式,选定投资者。企业改制涉及公开上市发行股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四)企业改制必须对改制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由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的法律顾问或该单位决定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拟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且职工(包括管理层)不持有本企业股权的,可由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授权该企业法律顾问出具。(五)国有企业改制方案需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履行决定或批准程序,否则不得实施改制。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政、劳动保障等事项的,须预先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调审批;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国有股不控股及不参股的企业),改制方案须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六)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必须按照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建立有关审批的程序、权限、责任等制度。(七)审批改制方案的单位必须就改制方案的审批及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定价、转让价款、落实债权、职工安置方案等重要资料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改制企业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要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2023-08-27 08:40:081

公司法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程序

法律分析:公司法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程序:(一)成立改制组;(二)指定改制方案;(三)提出改制申请;(四)改制方案上报审批;(五)清产核资及产权界定(六)实施改制方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2023-08-27 08:40:161

国企改制后还是国企吗

问题一:国企改制之后,应该不是国企性质了吧,那它属于什么性质的企业?改制后的国企的主人是谁?求详细点。 国企改制分很多种啊。是不是还属于国企性质,就看改制后国资股份的占比地位。加入国资股份仍然占了50%以上,那么仍然属于国企性质,叫做国有控股企业。有时即使国资股份部超过50%,但仍然是第一股东,也仍然是国有控股企业。如果国资部不是第一股东,但仍有股份,就是国有参股公司,性质就不是国企了。如果私人股份第一,那就是民企了。总之,关础看股份的占比情况。 问题二: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企吗 如果还是国家控股的,可以称之为国企,如果全部股份都私有了,那就成民企了,不是国企。 问题三:国企改制后员工可以持股吗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可以投资持股 。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 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近年来,国有企业职工(含管理层,下同)投资参与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国有大中型企业辅业改制以及科技骨干参股科研院所改制,为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活力起到重要作用。但由于目前缺乏统一的规定,操作不规范,企业改制引入职工持股以及职工投资新设公司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为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加强企业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8]28号)精神,现就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有关问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以及企业职工在证券市场购买股票除外),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 *** 理论和“ ***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企业职工投资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实现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层持股、投资行为,妥善解决职工持股、投资存在的问题。二是规范操作,强化管理。引入职工持股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的各项规定;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防止通过不当行为向职工持股、投资的企业转移国有企业利益。三是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增强企业活力。职工持股要有利于深化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切实转变经营机制;落实好职工参与改制的民 *** 利,尊重和维护职工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规范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持股行为  (三)积极推进各类企业股份制改革。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鼓励职工自愿投资入股,制订改制方案,要从企业实际出发,综合考虑职工安置、机制转换、资金引入等因素。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鼓励辅业企业的职工持有改制企业股权,但国有企业主业企业的职工不得持有辅业企业股权。国有大型企业改制,要着眼于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满足企业发展资金需求、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竞争力,择优选取投资者,职工持股不得处于控股地位。国有大型科研、设计、高新技术企业改制,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对企业中长期发展有直接作用的科技管理骨干,经批准可以探索通过多种方式取得企业股权,符合条件的也可获得企业利润奖励,并在本企业改制时转为股权;但其子企业(指全资、控股子企业,下同)改制应服从集团公司重组上市的要求。  (四)严格控制职工持股企业范围。职工入股原则限于持有本企业股权。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及其各级子企业改制,经国资监管机构或集团公司批准,职工可投资参与本企业改制,确有必要的,也可持有上一级改制企业股权,但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科研、设计、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持有子企业股权的,须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且不得作为该子企业的国有股东代表。   国有企业中已持有上述不得持有的企业股权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自本意见印发后1年内应转让所持......>> 问题四:从国有企业改制后资产是谁的? 国有企业的改革存在多种形式,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是目前最常见的,其实,破产、承包、合资、兼并、转让广义来讲也是国企改革的形式。至于您所问的是否属与国有企业这个问题,要看企业改革改制后,企业的股权结构,有国有成分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国有参股都还是属于国有企业范畴的;没有国有股权的,就不属于国有企业了,这是毫无疑问了。/>题外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有股东和私人股东是没有优劣势的,对于职工而言,只要企业效益好,待遇就会好,是否国有并不是最重要的。有很多企业,没有了国有背景,被私有资本控股后,活力反而增强了,发展的更好。目前的国家大趋势就是国退民进,国家只要控制支撑经济命脉的行业就好,其他如广告、咨询等服务行业国有企业的体制反而运营不好,呵呵,不是么?希望对您有帮助 问题五:企业改制和转制的区别 企业改制baike.baidu/view/1368543?fr=ala0_1 企业转制baike.baidu/view/3052469?fr=ala0_1 问题六:请问国企改制后,新的企业是否有义务要为原职工提供工作岗位,是否有依据。 100分 首先,法院的说法不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28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中间省略).........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省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条、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所谓民事纠纷,是民事活动中产生的各种形式的纠纷,你所表述的这种情况也属于其中一种,当事人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来解决纠纷问题,是其自身的自由选择权。法院工作人员让你们去仲裁,我认为有推卸责任的嫌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5年12月19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 第四项、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款、国有企业实施改制前,原企业应当与投资者就职工安置费用、劳动关系接续等问题明确相关责任,并制订职工安置方案。(...省略) 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人员状况及分流安置意见;职工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重新签订办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支付办法;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拖欠职工的工资等债务和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处理办法等。 因此,我认为你们应先行确定,在当地国资委的指导下,原国有企业的改制的程序是否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是否与接收的民营企业约定了职工安置方案。? 如果说,有职工安置方案,并且安置方案中的内容对可以获得补偿金的员工范围进行了扩大,即改制时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也可以获得补偿金。 那么该民营企业不履行职工安置方案,你们可以通过2种渠道解决问题。 第一、向当地国资委反应问题,请求其履行职责从中协调。 第二、向法院起诉,接收的民营企业不执行原国有企业与之形成的职工安置方案的约定。系违约行为,要求其履行约定的义务,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完全会得到支持。 对于法院要你们去仲裁,不用惯着,他们帮助解决民事纠纷是其法定义务,而选择仲裁还是诉讼时你们的权利,只要你们提起诉讼,对方无法定理由不得拒绝。最后提醒你一句话,并非所有公检法机关的人员说的话 都是真理,真理需要有司法支持。 忘了说了,有些法官认为 没有司法支持的诉讼解决不了或者难以解决,实际上是不对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条、,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这句话的立法原则,就是对于在法院履行定纷止争、维护社会和谐职责的过程中,对于一些找不到法律依据的纠纷解决渠道提出了司法依据。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法律适用于案件事实,国家政策可以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 希望能帮到你 解答完毕 问题七:国企单位改制与改革的区别是什么? 国企改制,就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国有企业改革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厂经济体制的要求,从以往的放权让利、政策调整进入到转换机制、制度创新的阶段。大批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推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了有益探索。 一句话说,国企改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企改革则是在现代企业制度内改变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两者还是有点区别的。 问题八:国企改制职工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国企改制中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解决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来源问题,就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问题。根据改制主体的性质不同,其员工的身份也有所不同,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国企员工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标准 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精神,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 *** 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按照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尽管各地方 *** 出台的经济补偿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不同,其主要规定还是参考了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具体标准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企业经营者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二)破产企业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国有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不再具备继续生产经营条件,可以申请破产,但是《破产法》并没有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列入破产企业法定清偿范围内。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在试点城市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从破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不足部分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并可列入第一顺序清偿,安置费用的标准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试点城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计算。 (三)事业单位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 由于中央和各地尚未出台有关事业单位改制员工经济补偿的规定,因此有关员工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将参照国有企业员工经济补偿标准。根据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和国资分配[2003]21号文件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相同。 但是考虑到事业单位员工大部分是事业工人身份,其中有一部分还是国家公务员身份,由于各种原因,相当一部分人还没有开设养老保险账户,一旦改制后,这部分员工的退休金也是个麻烦事。因此,完全参照国有企业的员工经济补偿标准执行对这部分人来说确实欠缺公平,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除经济补偿金外其他形式的补贴,具体标准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四)经济补偿金外的其他补偿 我们注意到,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规定中,改制企业可用国有净资产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由此造成的账面国有资产减少,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冲减国有资本。这个等字有很大学问,它意味着从中央已经认同改制企业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支付除员工经济补偿金外的其他形式补偿。当然不是所有改制企业都适用于这个条件,像上述事业单位改制可以参照这一标准,寻求其他方式的补偿,另外一些本身经济补偿金较少,从事危险职业、危害身体健康职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为企业做出过重大贡献的人员,可以由改制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向上级部门提出,具体标准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 国有企业进行的国有资本退出的改制工作中,由于经济补偿金是必须支付且不能打折,所以对于改制企业来讲比较头痛的是如何支付这笔相对庞大的改制成本,而且在支付......>> 问题九:国有企业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有区别吗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法设立的企业。他不存在股东,只有主管机构。 国有企业,或称国营事业或国营企业。国际惯例中,国有企业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 *** 或联邦 *** 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而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 *** 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 *** 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
2023-08-27 08:40:261

教育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首先,教育研究是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动力。通过教育研究,转变教育观念;探索教育体制、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改革的途径、手段,并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教育政策、提高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提供决策依据。教育研究既能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性,又能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其次,教育研究是发展和完善教育科学理论的基础。教育研究是充实和完善教育科学理论体系的根本前提,它在理论开拓与学科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最后,教育研究能够增强研究者的研究能力,是培养未来教育改革家的主要途径。教育科学研究是提高研究者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对于广大教师来说,通过教育科研,能够使他们在教育实践中勇于探索,由单凭经验向依靠理论过渡,通过认识、学习和运用教育规律,掌握科研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成为研究型、学者型教师,成为未来的教育改革家。
2023-08-27 08:38:241

职称外语考试报名时间

职称外语考试一般都是在每年的2、3月份报考,4、5月份考试。
2023-08-27 08:38:2511

防火材料有哪些?选购要点介绍

导语:防火材料在房屋建筑和家庭装修中经常被使用,它防火性能好,安全可靠,深得人们的青睐,今天,小编就搜罗资料为大家详细介绍防火材料的种类以及它的选购技巧。防火材料是指加入了特殊性能的防火材料的合成材料或者是指本身就具有阻燃、耐高温特性的材料,防火材料的种类很多,在建筑行业的应用也十分广泛,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防火材料有哪些?防火板防火板是最常用的一种防火材料,它主要有高压装饰防火板和玻镁防火板两个类型,前者防火、防潮、易清洗,装饰作用强,品种多样,后者耐高温性能好,装饰性不强,主要用在通道出口和楼梯吊顶等处,防火作用明显。防火门防火门通常安装在防火墙的开口处和疏散通道的出入口,常见的防火门有木质、不锈钢和钢质三种类型,主要作用是阻隔火势,减少损伤。防火卷帘防火卷帘的作用其实跟防火门一样,在不适合安装防火门的地方就可以用防火卷帘代替,防火卷帘的应用更加灵活。防火玻璃夹层复合防火玻璃、中控防火玻璃和夹丝防火玻璃都属于防火玻璃的一种,这些玻璃表面上和普通玻璃一样光滑、透光,在档案保管、金融保险、贵重文物保管以及商厦、医院等处上多用应用,它们隔热、防火、耐高温,性能良好,安全可靠。防火涂料防火涂料的使用主要是涂在物体表面,形成一个保护膜,在遭遇火灾时可以使物品免于损坏,这类材料多用于易发火灾的变电所和发电厂,使用方便,防火效果好。防火材料的种类很多,防火贮物箱、防火防住木材、防火包、防火封堵材料等都在实际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那么,我们应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防火材料呢,一起来了解防火材料的选购技巧。1、根据需要保护的材料的燃烧等级来选,易燃材料需要选择防火性较强的防火材料,普通燃烧等级的材料可以选用一般性能的防火材料。2、选择好防火材料的品牌和型号3、注意防火材料的安全性,看它的构成材料是否有毒,燃烧有毒的材料不要选。4、必要时可将自己所选的防火材量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放心使用。
2023-08-27 08:38:251

毛毡的加工

使用针刺机组设备啊
2023-08-27 08:38:262

史记孔子世家 选段翻译求大神帮助

孔子适郑,与弟子相失,孔子独立郭东门。郑人或谓子贡曰:“东门有人,其颡似尧,其项类皋陶,其肩类子产,然自要以下不及禹三寸。累累若丧家之狗。”子贡以实告孔子。孔子欣然笑曰:“形状,末也。而谓似丧家之狗,然哉!然哉!” 译:孔子到了郑国,与弟子们走失散了,孔子一个人站在外城的东门。郑国人有看见了就对子贡说:“东门有个人,他的额头像唐尧,脖子像皋陶,肩膀像郑子产,可是从腰部以下比禹短子三寸,一副狼狈不堪、没精打采的样子,真像一条丧家狗。”子贡见面把原话如实地告诉了孔子。孔子高兴地说道:“他形容我的相貌,不一定对,但说我像条丧家狗,对极了!对极了。”
2023-08-27 08:38:262

工商联是行政事业单位还是社会团体

这个是行政的吧 有空你可以了解下贵金属的投资
2023-08-27 08:38:285

基因的活性区是指?

基因的活性区是指基因的内含子;基因疫苗的构建有基因工程
2023-08-27 08:38:292

祭文格式

格式内容   1.标题。写成 "祭xx文"、"xx"表示死者的辈份或与生者关系。   2."维"起。   3.死者逝世的情况。   4.祭奠人。   5.死者生平及事迹。   6.表示哀痛之情。   7.结语用 "伏食尚飨"。 开头人们写祭文,习惯以“维”字开头。“维”是助词,作发语词用,无别的意思。祭文以“维”字开头后,紧接着即言明吊祭文时间及祭谁,谁来祭。这是开篇明义,首先要点明的问题。   内容祭文的内容必须简短,语言必须精炼,要以简明扼要之词表达悲哀况痛之情。—般祭文以二三百字为宜,切忌拖泥带水。过去的祭文,语言均押韵。可—韵到底,也可变韵——即押两个以上韵。   结尾祭文用“尚飨”一词结尾。“尚飨”是临祭而望亡人歆享之词。尚,是庶几,希望也;飨,设牲牺以品尝也。下面是一份祭文,“天堂在线”纪念网上的纪念馆,选择祭文悼词就祭文版块。维:   公元一九六一年五月三日,齐期刊、大维、二维等,虔具清酌庶馐之奠,致祭于先祖父德享老大人之灵前而哀曰:祖父去世,年仅七旬。奔波劳碌,终生耕耘。风雨无阻。不避艰辛。勤俭持家,生活平稳。教育吾辈,克己恭人。对待敌友,爱憎分明。维护集体,不讲私情。祖父之德,足启后人。老当益壮,宜寿长春。无奈不测,急病缠身。一卧不起,迅速辞尘。呜呼祖父,百喊不闻。肝肠断绝,血泪沾巾。哀号祭奠,悲痛难陈。黄泉有觉,来品来尝。呜呼哀哉!   尚飨!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2023-08-27 08:38:301

时代教育杂志是正规刊物吗

《时代教育》教育教学版杂志是正规刊物。《时代教育》教育教学版杂志系成都日报报业集团主管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国内外公开出版开发发行的G4类教育教学期刊。省级期刊、月刊,国际标准刊号ISSN1672—8181国内统一刊号:CN51—1677/G4。《时代教育》教育教学版在全国同类杂志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系“中国核心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CAJ—CD规范”执行期刊。《时代教育》杂志融现代感、前瞻性、思想性、理论性、权威性于一体。采用大十六开国际流行版。《时代教育》刊物定位《时代教育》杂志图文并茂,印刷精美,视觉敏锐,时代信息强,知识面广,可读性强。共设有10多个栏目,并根据国内外关注的教育热点、发展的焦点问题,灵活安排栏目容量。关注当代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的进程,推动中国区域教育和谐发展,为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教育专家以及关注教育的各界人士提供高品质教育资讯,构建充满活力的权威媒体平台。《时代教育》杂志力求体现“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和“权威性”四大特色。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交流有关科技发展和经济改革的实践经验,探讨各类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共同推进国内理论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2023-08-27 08:38:331

普洱茶文化

1、茶是世界三大饮料之一。在中国,茶更是为国人所青睐,以至于唐宋饮茶之俗成为一时之盛,著书立说,推行茶会,斗评佳茗??茶艺、茶道一时成为人们乐此不疲的追求,才有了茶为国饮之说,并传播到日本、朝鲜等国。也正是在这漫长的历史中形成了博大精深的中国茶文化。2、普洱茶作为中国茶叶的一朵奇葩,已有近两千年的历史,明代已有“士庶所用,皆普茶也”的盛况。源于唐宋、盛于明清,从普洱起步廷伸至东南亚、南亚的茶马古道,见证了普洱茶久盛不衰、延绵不断的辉煌历史,架起了中华文明与西方文明交流的桥梁。3、悠久的历史、深厚的积淀,成就了源远流长的普洱茶文化。4、普洱茶文化是中华民族对茶的发现、驯化、种植、利用等过程中产生的物质和精神的文化总和。从公元180年,帕岩冷带领先民濮人种茶和利用茶开始,普洱茶就与云南的自然、地理、民族、经济、文化紧密相连,涉及到各民族的生活习俗、生产方式、思想观念、宗教信仰、文化艺术等方方面面。以至藏族人民说“加霞热、加察热、加梳热”,汉语的意思就是:茶是血,茶是肉,茶是生命。5、普洱茶成了生活的必需,融人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了生命的必需,融人了人们的生命。正是这种融人的过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许许多多与普洱茶有关的传说、故事、小说、诗词、曲艺、歌舞等文化艺术,普洱茶走进了《红楼梦》、《战争与和平》等文学巨著中,形成了内涵丰富的普洱茶文化。
2023-08-27 08:38:331

防火材料等级划分是什么

目前防火材料等级主要有5个: 1、A1级:不燃,不起明火 2、A2级:不燃,要测量烟,要合格。 3、B1级:难燃性建筑材料,难燃类材料有较好的阻燃作用。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作用下难起火,不易很快发生蔓延,且当火源移开后燃烧立即停止。 4、B2级:可燃性建筑材料:可燃类材料有一定的阻燃作用。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作用下会立即起火燃烧,易导致火灾的蔓延,如木柱、木屋架、木梁、木楼梯等。 5、B3级:易燃性建筑材料,无任何阻燃效果,极易燃烧,火灾危险性很大。
2023-08-27 08:38:341

励志而富有诗意的班训

1. 细节决定成败,态度决定一切。2. 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3. 习惯决定成绩,细节决定命运。4. 习惯改变命运,细节铸就终身。5. 细节决定成功,点滴铸就辉煌。6. 彩虹风雨后,成功细节中。7. 要成就大事,先做好小事。8. 莫放松点,莫轻视微。9. 绳锯木断,水滴石穿。10. 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2023-08-27 08:38:351

简述学前教育科学研究的现实意义

好深奥哦
2023-08-27 08:38:354

转基因植物制造疫苗有哪些优越性?

同目前利用动物或酵母培养细胞来制造疫苗相比,采用转基因植物制造疫苗更有优越性。首先是植物容易大量栽培,产量高,因此,转基因植物疫苗价格更便宜。其次是植物病毒不会传染人类,无需担心受病毒感染,而培养哺乳类动物细胞大量制造疫苗时会产生动物病毒感染人类的危险。
2023-08-27 08:38:201

如何理解班训敬静竞净?

敬,敬重,是谓上敬师长;静,安静,是谓纪律严明;竞,竞争,是谓互相促进;净,洁净,是谓教室整洁。班级内用简明扼要的词句表述的、该班师生认同并自觉遵守的训导性规范。简介班风是指某一个班级的精神面貌和整体氛围,或特色风格),班风一旦形成对班集体和集体所有成员都有一种心理上的自豪、自律和制约作用,它是在班主任的引导下通过全班同学共同和长期努力逐步形成的一种精神力量,这种精神力量其实就是班集体的精神追求;班训,是全班共同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与道德规范。
2023-08-27 08:38:191

拒绝地方工商联组织的活动会怎样

最好还是参与下,看什么性质的。总之大家小心咯。
2023-08-27 08:38:182

怎样写学习心得

主要是总结自己一个期间内的学习收获,遇到的困难或者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并由此领悟自己学习方法中要坚持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2023-08-27 08:38:174

墙面材料防火等级 防火的材料有什么

通常,防火材料用于建筑施工和家居装饰,具有良好的性能,安全性和防火可靠性等,并且受到所有人的欢迎,接下来,让我们介绍一下墙面材料防火等级内容!墙面材料防火等级-防火材料有哪些1、墙面材料防火等级-阻燃板阻燃板是最常用的阻燃材料类型,主要有两种类型:高压装饰阻燃板和不燃玻璃和镁板,首先是耐火,耐潮湿,易于清洁,装饰效果强,品种多,最后耐高温,性能好,装饰性强,主要用于通道出口和楼梯顶板,防火效果明显。2、墙面材料防火等级-防火门通常安装在防火墙的入口和出口处,普通防火门有三种类型:木质,不锈钢和钢质,主要功能是阻挡火灾并减少伤害。3、防火百叶窗的功能防火百叶窗其实像防火门一样,防火窗可以在防火门不适合安装的地方更换,防火百叶窗的应用是更灵活。4、防火玻璃夹层由不燃性复合玻璃,不燃介质控制玻璃和不燃线玻璃组成:各种不燃玻璃,这些玻璃表面与普通玻璃一样光滑透明,金融保险,医院等,它们用于许多应用中,它们具有绝缘,阻燃,耐高温,性能好,安全可靠等特点。5、阻燃涂料的使用主要是应用于物体表面,形成保护膜,可以保护物品免受火灾时的损坏,这些材料主要用于容易起火且易于使用的变电站和发电厂,防火的效果很好。u200b墙面材料防火等级A级防火等级是一种具有隔热效果和阻燃材料的不燃材料,目前,主要指无机保温砂浆等等,它具有密度低,导热系数低,承压能力高,施工方便,经济耐用等特点,它们广泛用作热管,热力设备和其他工业管道设备和工业建筑中的隔热材料和工业材料,用于民用建筑外壳的绝缘,隔热和吸音材料,由于其良好的热稳定性,它通常用作钢结构的防火保护覆盖材料。防火分类B1是一种阻燃绝缘材料,根据材料的耐火性确定,此外,不同部分的材料划分也不同,燃烧性能:指在燃烧火灾中的材料和/或产品时发生的所有物理和/或化学变化,即对火的反应特性。以上是关于墙面材料防火等级知识,防火材料是指具有防火材料特性或具有耐火性和耐高温性的材料的合成材料,有许多类型的阻燃材料。
2023-08-27 08:38:151

基因重组蛋白?

蛋白质重组和基因重组有什么差别 蛋白质重组,先要全部水解为氨基酸,蛋白质的种类多就是因为它的数量大,结构复杂,空间结构千变万化。而基本的氨基酸只有20中,所以它重组以后就可能变成完全不同的东西,控制和以前完全无关的代谢过程。 基因重组只是控制同一性状表达不同而已,但是它不会改变性状的基本情况。如:控制眼睛颜色的基因,亲本的基因重组之后可能亲本为黑色,子代便为蓝色。但绝叮不会控制眼睛颜色的基因在重组之后就变成控制耳朵的基因。 重组疫苗和基因疫苗(核酸疫苗)的区别是什么? 重组疫苗是应用基因工程技术制成,如把编码HBSAg基因插入酵母菌基因组,制成基因重组乙肝疫苗。 重组疫苗:通过基因重组技术生产的疫苗DNA疫苗:通过导入外源DNA表达蛋白的疫苗基因疫苗将编码外源性抗原的基因插入到含真核表达系统的载体上,然后直接导入人或动物体内,让其在宿主细胞中表达抗原蛋白,该抗原蛋白可直接诱导机体产生免疫应答。抗原基因在一定时限内的持续表达,不断 *** 机体免疫系统产生应答 DNA疫苗:通过导入外源DNA表达蛋白的疫苗 重组蛋白用的是dna还是rna 都可以。 重组蛋白的产生是应用了重组DNA或重组RNA的技术从而获得的蛋白质。重组蛋白质在制药工业上主要是指表达获得的细胞因子、凝血因子或者人工设计的蛋白分子。 重组蛋白和天然蛋白有什么区别 重组蛋白一般用转基因动物的乳腺产生,产生的重组蛋白作为生物制药在医学中作用显著。利用基因工程技术,可以使哺乳动物本身变成“批量生产药物的工厂”。方法是将药用蛋白基因与乳腺蛋白基因的启动子等调控组件重组在一起,通过显微注射等方法,导入哺乳动物(哺乳动物才会泌乳)的受精卵中,然后,将受精卵送入母体内,使其生长发育成转基因动物。转基因动物进入泌乳期后,可以通过分泌的乳汁来生产所需要的蛋白质药品,因而称为动物乳腺生物反应器或 *** 生物反应器。目前,科学家已在牛和山羊等动物的乳腺生物反应器中表达出了抗凝血酶、血清白蛋白、生长激素和α-抗胰蛋白酶等重要的医药产品。 什么是融合蛋白 基本简介 融合蛋白有两种不同的含义,一种是通过DNA重组技术得到的两个基因重组后的表达产物。另一种含义就是介导两个细胞质膜融合的一组蛋白,如在仙台病毒脂双层外侧小叶中含有的两种糖蛋白之一,介导病毒被膜与宿主细胞质膜的融合作用。另一种糖蛋白是血细胞凝集素神经酰胺酶。 两个不同的蛋白质连成一个大分子。可以通过化学方法连接,也可通过基因的融合来实现。在基因操作中,对一些分子数小的多肽基因常采用融合的方法与某一基因(如lac)相连,二者之间接上某一酶(如凝血酶)的切口,以增加在体内表达后产物的稳定性,也有的故意使两个分子串连融合以提高疗效,如IL-3与GM-CSF。也有与分泌性蛋白的信号肽基因组成融合基因,以使表达产物分泌到膜外或胞外。 在基因工程迅速发展的基础上,有目的地把两段或多段编码功能蛋白的基因连接在一起,进而表达所需蛋白,这种通过在人工条件下将两个或多个基因的编码区首尾连接,由同一调控序列控制构成的基因表达后所得的蛋白质产物称为融合蛋白。 摺叠编辑本段相关技术 摺叠技术特点 融合基因可在原核细胞(如大肠杆菌) 也可在真核细胞中进行表达。原核表达系统的特点是时程短,费用低,是科研中的主要工具。其缺点是真 *** 白表达没有得到确切修饰;大量蛋 白常常沉淀成不溶性包涵体聚合物,需要复杂的变性和复性过程;大量蛋白的分泌较困难。真核表达系统的特点是蛋白翻译后加工机会多,甚至可被改造成人源型;真核细胞易被转染,具有遗传稳定性和可重复性;产物可被分泌,提纯简单,成本低。 摺叠技术内容 1.进行目的基因的克隆:根据基因序列互补原则 ,设计合适的引物序列,以cDNA为模板,利用PCR技术扩增不同的目的DNA片段。 2.在载体中进行重组:通过限制内切酶将两个DNA片段进行酶切并回收,然后通过连接酶将两个具有相同末端酶切位点的基因片段进行体外连接,并克隆到高表达质粒载体中,构建重组质粒。 3.将重组表达载体转染宿主细胞并利用选择标志进行筛选及测序。 4.融合基因的诱导表达及表达蛋白的纯化 。 摺叠技术关键 在构建融合蛋白中,一个关键的问题是两蛋白间的接头序列,即连接肽。它的长度对蛋白质的摺叠和稳定性非常重要。如果接头序列太短,可能影响两蛋白高级结构的摺叠,从而相互干扰;如果接头序列太长,又涉及免疫原性的问题,因为接头序列本身就是新的抗原。 一般来说,3-5 个氨基酸的Linker 可满足大部分融合蛋白的正确摺叠的要求。 有人尝试在融合蛋白间加入一段有疏水性和一定伸展性的较长肽链,如(Gly4Ser1),目的是将两者分开,以缓解相互干扰作用, 并获得了满意的结果。 但具体涉及到每种蛋白时,需具体分析。当我们构建融合蛋白时,应多选择几种融合方式, 从中优化出理想的连接方式。另外,大量研究表明连接肽的柔性和疏水性对不扰乱蛋白质的功能结构域是十分重要的。遗憾的是,目前对于连接肽序列的设计还没有可靠的选择标准。现在,大多数连接肽序列的设计和选择仍主要依赖于直觉。尽管依赖于蛋白质的一级结构来预测其二级结构已经产生了重大的进步,但是我们对于序列和结构之间的关系的了解还是很有限的。 摺叠编辑本段临床应用 摺叠DNA疫苗 目前,疫苗已经经历了三代:第一代疫苗是用减毒或杀死的病原体来激活机体免疫系统;第二代疫苗是用生物技术和重组DNA技术研制的组分疫苗注射机体诱导免疫应答; 第三代疫苗是直接注射基因重组的抗原基 因来激活人体免疫系统,即DNA疫苗。DNA疫苗与传统疫苗相比有着明显的优势,如易于生产,稳定性强,成本低廉等,并可同时诱导体液与细胞免疫应答。 目前利用基...... 需将目的基因与乳腺蛋白基因的什么等调控组件重组在一起 (1)在基因工程中需要大量目的基因,常见的获取大量目的基因的方法是____。将目的基因导入奶牛受精卵最为有效的方法是____。导入前,需要将目的基因与奶牛乳腺蛋白基因的启动子等调控组件重组在一起,这一步骤属于基因工程“四步曲”中的____。基因工程的受体细胞如果是单子叶植物细胞,导入目的基因常见的方法是____。 (2)细胞工程和胚胎工程在动物培养过程中有着广泛的应用,试管牛、克隆牛培育过程中,前者特有的技术是____,后者特有的技术是____。若需迅速得到大量优良奶牛,可进行超数排卵技术处理,其措施是对供体母牛注射____,还可将早期胚胎分割,选择发育至桑椹胚或囊胚阶段的胚胎进行操作,对囊胚期胚胎进行分割时必须注意要将早期胚胎中的____均等分割。 试题答案 (1)PCR技术 显微注射法 基因表达载体的构建 基因枪法(或花粉管通道法) (2)体外受精 体细胞核移植 促性腺激素 内细胞团
2023-08-27 08:38:121

如何鉴赏普洱茶

好的普洱茶生茶要具备有香气,有茶味,苦涩是避免不了的,主要还是看能不能在口中变成回甘生津,苦涩转变为回甘生津的速度越快感觉越明显,茶也越好。熟茶要具备润滑,醇厚的口感。茶汤在口中吞咽之前舌头搅动能感觉到茶汤的粘稠度越高越好,比较薄(没滋味)的茶汤一般都很清(看起来无油质感),吞咽的时候感觉很顺滑且有浓度,茶汤咽下之后喉咙有感觉(清凉或开阔),咽下之后用鼻腔呼气能感觉到茶香。头三泡滋味越来越浓,四五六泡茶汤最好喝,茶味慢慢变淡之后不能只有苦味(苦味重,感觉不到甜味)涩味(涩味不化),还要有甜味,带点水味也是能接受的。一直在喝《溯岳茶坊》的普洱茶,感觉很好。现在也时不时和他们的茶艺师张慈一起聊天,受益良多。gdgd800 是她的(wēi)微(xìn)号。她人很好,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问她。喜欢普洱茶不是一时的激情,也不是随声附和,不过是时间,日久生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
2023-08-27 08:38:112

陶艺的制作方法和过程

陶艺的制作方法和过程如下:工具/原料:陶土一些、小碗两个,及方便袋。1、这样的陶土也是蛮诱人的,让你有一种想试试自己能力的一盆子的陶土。2、将这样的陶土取下一块来,做成大汤圆那么大小即可。3、然后,在次取出一些来,搓成面条状态,不要很细的,要均匀,将长条绕着圆饼做紧了即可。4、然后,就做很多的小泥团子,如图所示,放在线条的周围,用手指压扁,紧靠着即可。5、这样就可以了,想象一下你要做到的工艺目的,一层一层往下做,做到碗口即可。6、等做到碗口的时候,要稍微注意用力要有数的,然后用手指的里面开始从碗口往碗底刮,让里面密实。7、然后用木刀刮口,另作四个如图所示的形状的陶型,链接在一起,像个手镯一样,然后粘在碗底。8、做好了就粘在其中的一个陶碗工艺上,另一个就如储钱罐上用木刀竖着切开一个小口。两者相扣,如图所示,瞧,漂亮的陶艺品就好了!陶艺的意义与传承从广泛意义上来讲,陶艺中国传统古老文化和现代艺术结合的一种艺术形式,但是从历史的发展上来说,是陶瓷艺术的是一门综合性的艺术,在发展过程中经过长了漫长的演变和文化积淀,其中包括了绘画、雕刻、设计等艺术的传承。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西方现在艺术传入我国并对陶艺技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陶艺也一度成为了陶瓷艺术节的新时尚风标,同时也代表了中方和文化文化之间碰撞。陶瓷艺术在我国的发源十分久远,且在世界历史上都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一般来说,因为陶瓷艺术的传承年代久远,各种技艺也逐渐出现和精通,同时不同的民族文化、环境等也影响了瓷器的发展,现在陶艺主要分为传统陶艺和现代陶艺两大部分,都各具特色。
2023-08-27 08:38:101

励志的班训,每句四个字 ,一共四句谁能告诉我啊~~

1、青春无畏,逐梦扬威。  2、拼搏铸辉煌,状态定命运。  3、我自信我出色,我努力我成功。  4、劳动是知识的源泉;知识是生活的指南。  5、平安灌云人民建,实现平安为人民。  6、安全是朵幸福花,大家浇灌美如画。  7、别跑别跑,小心跌倒,莫急莫急,安全第一。  8、上课铃声叮叮响,腰背挺直脚放好。  9、励精图治,奋发向上,努力拼搏,永不言弃。  10、班级兴亡,我的义务。  11、青霄有路终须到,金榜无名誓不归。  12、大手小手齐动手,共创环保示范校。  13、认真做眼保健操,戴好红领巾。  14、文明勤奋,竞争超越。  15、播种劳动,收获成功。  16、教室走廊不要跑,安全第一真是好。  17、成功来自坚持,执着创造奇迹。  18、微笑是人类心灵的钥匙,文明是人类进步的源泉。  19、行为养成习惯,习惯塑造性格,性格决定命运。  20、乐学苦思,敏锐创新。  21、班荣我容,班耻我耻。  22、午间铃声响后,静息等待老师安排。  23、我胜利因为我努力,我努力由于我自信。  24、团结求实,勤奋进取。  25、道德的分量有多重,人生留下的脚印就有多深。  26、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再接再厉,勇攀高峰。  27、一言一行树道德,一点一滴写人生。  28、班级兴亡,我的责任。  29、业精于勤疏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  30、文明礼仪靠大家,一起参与最重要。  31、欲惠己时先泽人,欲教人时先律己。  32、一物一景勿破坏,爱护公物齐关怀。  33、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  34、常怀感动之情,常为感恩之行。  35、关注自己的一言一行,创建你我美好校园。  36、上下楼梯靠右边行,你谦我让脚步轻。  37、饮水思源,爱国荣校。  38、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把关稳如山。  39、多一句文明用语,增一缕校园春风。  40、勤学守纪,踏实严谨。  41、精雕细刻出精品,千锤百炼铁成金。  42、人格自尊,行为自律,学习自主,生活自理。  43、班级建设靠大家,互助互爱是一家。  44、用微笑面对他人,让校园充满阳光。  45、心系师生干实事,一身正气赢民心。  46、忍住伤痛挺起胸膛,面对命运勇敢成长。  47、壮底气,树正气。  48、每临大事,心必静心,静则神明,豁然冰释。  49、细节决定成败,态度决定一切。  50、勤学乐思,奋发向上。  51、明亮教室是我家,宽敞整洁靠大家。  52、安全是宝藏,安全是生命,安全是金钱。  53、弱者等待时机,强者争取时机,智者创造时机。  54、和谐出自一点一滴,平安始于一举一动。  55、不对老师,家长和同学撒谎。  56、敢于进取,敢于翻新。  57、尊敬师长,友爱同学,诚实守信。  58、知识改变命运,奋斗成就未来。  59、播种文明,收获温馨。  60、有志者自有千方百计,无志者只感千难万难。  61、人身安全很重要,莫让贪玩吞噬掉。  62、笔耕书上除勤奋无他,舟行学海有远志领航。  63、彩虹风雨后,成功细节中。  64、桌椅是知识的桥梁,请不要过河拆桥。  65、信诚,心诚,事事成;授心,守信,人人信。  66、我以班级为荣,班级以我为傲。  67、按时回家,及时,认真完成家庭作业。  68、我努力,我先进,我自信,我成功。  69、爱护公物尽本份,履行学生的`责任。  70、博学诚信,求是创新。  71、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72、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73、学须静也,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  74、微笑是我们的语言,文明是我们的信念。  75、生命因运动精彩,体育让梦想成真。  76、花开遍地香,诚信树心房,美丽校园暖春光。  77、团结拼搏,求实进取。  78、莫放松点,莫轻视微。  79、叶落归根,爱国荣校。  80、人人爱公物,公物为人人。  81、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82、大胆挑战,世界总会让步。  83、礼仪是友谊的桥梁,文明比外表更重要。  84、播种行为,收获命运。  85、运动起来,勇敢第一。
2023-08-27 08:38:101

毛毡的用途

录音、影机系列—防振(尘)、绝缘、清洁电脑、相机—防振(尘)、绝缘、电磁波防止传真、电话—防振、电磁波防止、断热微波炉、烘干机—电磁波防止、隔热冷气空调—隔音、防振、露结防止、过滤 各种产业机械—防振、含油润滑、耐摩擦各种马达系列—防振、含油润滑、耐摩擦极细电线加工—铜线绝缘涂料涂布防尘防毒面具—过滤、防尘冷藏冷冻机器—保温、隔热、露结防止半导体、玻璃、金属—研磨 引擎部—断热、遮音、耐热各部滤油装置—过滤、含油其他机件运—耐热、防尘、过滤、含油 钢琴、打击乐器—敲击、防尘、其他垫片电子乐器—防振、防尘、绝缘、其他垫片运动器材—防止运动伤害之护垫、其他医疗器材—复健器具之护垫、其他印台--储油,蓄油黑/白板擦--柔软 不划伤黑/白板,耐磨,擦拭干净.书画毡,以优质纯羊毛或纤维为原料,书画皆宜,毡面平整均匀,洁白柔软,富有弹性,可衬托宣纸,使书画爱好者运笔自如,手感舒适.在作品墨多时,不会跑墨,有托墨的作用,又因羊毛可吸烘水分,又具有吸墨的作用,大大体现了脱水保墨的良好性能,特别是绘制国画,能够妙笔生花,书画毡经济实惠,等级齐全,方便耐用,是文房四宝必需的辅助材料。
2023-08-27 08:38:102

什么是财务分析报告

财务分析报告是一种书面报告,是企业通过对会计报表、财务分析表及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所提供的丰富、重要的信息及其内在联系,运用一定的科学分析方法,对企业的经营特征,利润实现及其分配情况,资金增减变动和周转利用情况,税金缴纳情况,存货、固定资产等主要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等变动情况及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将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做出客观、全面、系统的分析和评价,并编制相应的科学预测以及科学分析的书面报告,让财务分析报告的使用者可以对企业财务状况得到更好的了解。
2023-08-27 08:38:092

老人的悼词怎么写?

格式内容1、标题2、表示沉痛心情。3、介绍死者的生平事迹。4、评价。5、对死者的逝世表示惋惜并勉励后人。例子: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亲朋好友:今天,我们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在家里举行追悼仪式,共同寄托对我慈母 老人的哀思。请允许我代表全家对大家百忙之中,冒着严寒前来参加我母亲的追悼会表示深深的谢意!(主人向来宾三鞠躬)母亲 ,于x年x月x日出生于 镇 村 ,于 x年x月x日凌晨 x时 x分因 x在 x(寿终正寝),享年79岁。我母亲出生于旧中国贫苦农民家庭,少年时代和许多同龄人一样,饱经了旧社会苦难生活的煎熬和考验。与父亲结婚后负担沉重,家境仍然十分艰难,母亲节衣缩食,省吃俭用,精心抚育我们子女,操持家务,好不容易子女们一个个长大。母亲的一生,共生养子女 x人,抚携孙子 x个,可以说是艰辛备至,劳苦功高。我们坚信,母亲一定会在天堂之上继续守望着儿女们,守望着她挚爱的孙辈们;母亲也一定会在天堂之上继续祝福着我们,祝福她的亲人和朋友。母亲,请让我再叫你一声:妈妈!妈妈,您一路走好!愿您在天之灵幸福。扩展资料注意事项1、明确写悼词的目的是主要介绍死者的生平事迹,歌颂死者生前在革命或建设中的功绩,让人们从中学习死者好的思想作风,继承死者的遗志。但是这种歌颂是严肃的,不夸大,不粉饰,要根据事实,作出合理的评价。2、要化悲痛为力量。有的死者生前为党为人民做了很多好事,他们的美德会时时触动人们的心灵,悼词应勉励生者节哀奋进。3、语言要简朴、严肃、概括性强,这也是写悼词应注意的问题
2023-08-27 08:38: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