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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经营管理》!作业

2023-08-31 11: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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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题目:

  1、请举例说明媒介审判的相关内容。

  答:媒介审判”(trial by media)是指新闻媒介超越正常的司法程序对被报道对象所作的一种先在性的“审判预设”。它是新闻竞争日趋激烈下的产物,从法理学的视角看,“媒介审判”损害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形象,是新闻媒体的职能错位,它使得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的天平过分倾斜,有悖于法治精神。

  “媒介审判”的原初法律涵义西方学者认为:“媒介审判”是一种不是依据法律程序对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实施的非法的道义上的裁判,也叫“报刊裁判”(trial by news paper)。它的历史沿革是西方国家的法律审判实行大陪审团制度,陪审团由普通公民组成,如果大众传媒在开庭审判前就对案件或涉案的当事人做过多的报道和渲染,就会影响陪审团的公正投票,从而间接影响判决的公允。

  典型的案例是:上个世纪中叶发生在美国的“谢帕德案件”。1954年6月4日美国的一个外科医生谢帕德(SamSheppard)被指控谋杀自己的妻子的凶手。由于当时在事发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线索,使得案情无法开展。但是,民众和媒体的合理想象认定谢帕德医生是杀死其妻子的凶手。媒体为了炒作的需要,不断制造新闻,以此来刺激受众情绪,致使法院最终裁定谢帕德医生有罪。作为无辜的受害者谢帕德医生每年上诉,一直上诉了十二年,屡次被法院驳回。直到1965年,美国最高法院接受谢帕德医生的请求,重新审判,被判无罪。

  我国学者魏永征认为,“媒介审判”是指新闻媒介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媒介审判”是对法院的审判权和犯罪嫌疑人的公民权利的双重侵犯。

  2、新闻职业道德与新闻法规是怎样相互作用的?

  答:新闻法规与新闻道德是现代社会中规范新闻传播行为的两种规则,是维护新闻传播有序进行的两个基本机制,它们共同为新闻媒介划出了一个相对自由的空间。它们大量的共同性与显著的差异性,决定了它们之间存在着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影响、相互补充的密切作用。

  新闻职业道德对新闻法规的作用:

  A、新闻道德为新闻法规提供存在的价值基础

  B、新闻道德对新闻法规具有多方面的补充作用

  C、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对新闻法规的实施起着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

  新闻法规对新闻职业道德的作用:

  A、新闻法规可以保障道德规则的实施

  B、新闻法规是传播新闻职业道德的有力手段

  新闻法规在实施中对新闻职业道德的传播主要有两个方面:

  首先,所有为新闻法规所禁止的行为,也都是有违新闻职业道德的行为

  其次,新闻法规的功能除了对不良传播行为的制裁外,更重要的是保护新闻自由、维护新闻媒介及新闻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并赋予新闻工作者一些为更好从事新闻传播所必需的职业特权。

  3、试论述新闻职业道德境界的形成及其影响因素。

  答:新闻职业道德境界是特指新闻从业人员通过接受新闻职业道德教育,进行新闻职业道德修养之后达到的新闻职业道德的觉悟程度或所形成的新闻职业道德品质状况与情操水平。特点:1.新闻职业是具有一定的政治特权地位和信息特权地位的职业2.新闻职业有明显的信息优势。3.新闻从业人员自然也具有较高的经济地位与较高的社会地位,因此新闻职业道德境界应该建立在较高的起点上。

  影响因素:1.新闻职业道德境界是提升受社会整体道德发展水平的制约。2.新闻职业道德境界的提升受该行业自身发展与成熟程度的影响。3.新闻职业道德境界的提升受新闻从业人员个体道德修养的影响。

  《媒介经营管理》

  考核题目:

  1、媒介经营管理的层次和范畴是什么?

  答:管理:是一种活动,是通过并协调人们而把事情做成的一个过程。管理是一种宏观把握,对所有要素起到统领作用。

  经营:是指人们在社会商品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内进行的社会活动。经营是商品经济的产物,经营是现代化企业的最基本活动,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组织、环境等五大不可缺少的要素。

  经营与媒介管理:是对媒介组织的经营任务货目标实现过程进行严密控制、科学把握和有效协调,是对媒介组织内部所有人力、物力、财力的控制与协调,力求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当然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媒介实施品牌战略的内容主要是哪些?

  媒介品牌战略是针对媒介发展提出来的管理思想,是媒介管理者必须掌握的一部分内容。所谓媒介品牌战略就是媒介为了提高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围绕产品的品牌所制定的一系列长期性、带有根本性的总体发展规划和行动方案。

  知识经济时代,社会生产的竞争主要体现在知识、信息、技术、品牌、设计等的竞争。技术、品牌、设计等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越来越成为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企业管理的重点将发生深刻的变化,由资源、劳动力和资本转向知识产权或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品牌和企业形象,管理的主要环节则是物质生产的技术创新和形象设计。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媒介企业的经营管理也远远超出一般的生产制作经营和市场营销,而是全方位的对媒介资源的有效组合。从媒介产品经营到资本经营,从有形资产经营发展为无形资产的经营。媒介无形资产经营主要包括媒介品牌、媒介形象、传播设计等知识产权的经营,并促使它们转化为现实的可以用货币符号衡量的财富。

  3、电视节目制作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在电视业近百年的发展历程中,人们不断采用新技术,改进电视节目的生产

  方式。目前数字技术、卫星直播技术都被广泛运用于电视制作领域,形成了多种电视节目制作方式。

  一、ENG方式:

  ENG,即“电子新闻采集”(ElectronicNewsGathering)。这种方式,是人们经常采用的,指的是:使用便携式的摄像、录像设备,来采集电视新闻。

  二、EFP方式:

  EFP,即电子现场制作(ElectronicFieldProduction)。它是以一整套设备连结为一个拍摄和编辑系统,进行现场拍摄和现场编辑的节目生产方式。

  三、ESP方式

  ESP,亦即“电子演播室制作”(ElectronicstudioProduction)。电子演播室制作,主要是指演播室录像制作。

  4、电视的“卖点”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数字一体机:数字一体机所具有的“高效、稳定、高观赏性”优势成为了最受消费群追捧的三大法宝。

  LED:技术升级成亮点,LED作为普通LCD的升级版,已成为主流液晶电视的标配。LED从传统的CCFL背光到LED,不仅技术上实现了质变,而且在观赏性上也大幅提升。

  3D电视:向往的“空中楼阁”, 3D显示技术由来已久,并一直都给予厚望,而一部《阿凡达》终于给3D带来了巨大的引擎,一时间,风靡世界,无与伦比。

  互联网电视:互联网电视的前景至今依然扑朔迷离,虽然内容丰富,但其暗藏的不确定性却总让人担忧其能走多远。

  5、媒介生产制作管理中引入企业生产机制、生产经营机制的主要内容。

  6、媒介广告营销过程涉及的主要团体是哪些?

相关推荐

新传知识-媒介审判

媒介审判一、定义新闻媒介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二、产生原因1.新闻监督行为缺少有效的约束机制。2.部分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素质较低。3.社会舆论对于新闻审判行为持相对宽容的态度。三、危害媒介审判"是对法院的审判权和犯罪嫌疑人的公民权利的双重侵犯。
2023-08-27 23:16:381

媒介审判的名词解释是什么

【法律分析】媒介审判也被称为新闻审判,是指新闻媒体在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案情作出判断,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造成干扰或破坏司法原则的后果。 媒介审判也被称为新闻审判,是指新闻媒体在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案情作出判断,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造成干扰或破坏司法原则的后果。 网络媒体在一定程度上使司法专横的可能性有所降低,而新闻媒体与社会舆论的参与使得司法过程更具有公开性与透明性,对司法过程起到监督作用;在新媒体背景下,普通公众也更重视社会信息的公开程度,而网络这种形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帮助公众对司法过程行使相应的监督权利,网络舆论的介入能够让司法审判的结果更加公正,审判的过程更加快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第一百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人民法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2023-08-27 23:17:021

媒介审判负面影响

1、媒介审判在很大程度上对司法的独立性与公正性产生干扰。2、媒介审判还会在很大程度上对新闻报道的真实性与客观性产生干扰。
2023-08-27 23:17:091

媒介审判的名词解释是什么?

媒介审判的名词解释是:“新闻审判”又名“媒介审判”,原初是西方新闻传播法中的一个概念,意指新闻媒介报道正在审理的案件时超越法律规定,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侵犯人权的现象,这种现象多数是发生在刑事案件报道中。一些国家通过法律或新闻专业规范来制止和防范此类行为。媒介审判的原因:新闻媒体的新闻监督权利并不是无限制的,需要一套“制度外的制度”,对新闻媒体的监督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当前,我国《新闻法》尚未出台,各项法律法规对于新闻媒体的监督行为规定也不够明确,此外,由于国内新闻媒体整体处于转制阶段。其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主体也不够明确,对于一些职能交叉领域,主管部门尚缺少相应的联动管理机制,因此新闻监督行为约束机制的缺失是导致新闻监督行为与新闻审判经常混淆的最主要原因。
2023-08-27 23:17:171

如何防止舆论监督沦为舆论暴力和媒介审判措施及建议?

舆论监督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监督方式,可以有效地约束公共权力和维护公共利益。但是,如果舆论监督过度、不理性或者成为了舆论暴力和媒介审判,就会对个人及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因此,防止舆论监督沦为舆论暴力和媒介审判需要以下措施与建议:1. 传媒自律:传媒应当注意自身的职业道德、新闻准则等规范,保持客观、公正、平衡的报道立场,在报道时避免刻意炒作、操纵民意等行为。2. 法治建设:加强法治建设,依法规范网络言论,并对涉及到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等方面有明显侵害的情况进行惩罚或赔偿。3. 公民素质提升:公民应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并在网络言论时注意语言及行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4. 多元声音呈现:多样化的声音能够防止某些群体或力量对于特定事件进行过度炒作或操纵民意。因此,建立一个开放、多元的舆论环境是避免舆论暴力和媒介审判的基础。5. 政府作为:政府应当及时公开信息,进行透明度运营,对于事件能尽量提供真实和完整信息,增加公众对于事件的认识度和理性度,并采取合理的沟通手段,引导社会舆论方向。以上是我个人的建议,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逐步完善细节,并同步监督落实。
2023-08-27 23:17:341

遏制媒介审批的方法?

对于遏制媒介审批的方法,可以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制定一套有效的管理流程,明确媒体审批的权限、责任和流程。其次,要强化监督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媒体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此外,还要不断优化评估标准,保证媒体审批工作能够真正达到预期目标。总之,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地遏制媒介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23-08-27 23:18:064

媒介审判的影响

媒介审判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媒介审判为弱势群体提供话语权 媒介的话语权是指媒介对受众产生传播效果的潜在的现实影响力。媒体作为公众最普遍的利益表达管道,不仅能够引起对弱势群体问题的广泛关注,而且还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 2、媒介审判是新闻媒体监督司法的有效手段 目前,我国的司法制度还不够完善,司法审判不够公正透明、法官整体素质不高、权力制约机制缺乏等诸多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媒介审判既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帮助公众了解司法审判的过程和结果,又在一定意义上可以防止权力滥用,促进司法公正,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二)消极影响 1、媒介审判是对司法公正性和独立性的干扰 媒体超越自身的职能和角色对其进行是非评判,掀起“群情激愤”的舆论氛围,这无疑会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审判,从而挑战法律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2、媒介审判造成媒体公信力的下降 媒体在报道这类事件中更应坚持“客观性”、“真实性”原则,不偏不倚,忠实记录。若滥用自己的权力,就会损害媒体在受众心中的地位,造成媒体公信力的下降。 3、媒介审判侵犯当事人的正当权利 媒介审判将司法审判的权利和自身的舆论监督权利的边界模糊化,将二者混为一谈,以“话语强权”代替舆论监督。由于媒介审判通常都是站在一个盲目的、非理性的角度上对案件进行大肆渲染,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审判,这就极易发生错判、误判当事人的情况。
2023-08-27 23:18:141

[浅析网络时代的“媒介审判”] 2018媒介审判案例

  摘 要: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许多司法案件在网络舆论的强烈关注下,迅速演变成轰动全国的热点问题。媒介审判也在网络时代呈现出新的发展和变异。本文主要探究了网络时代媒介审判产生的原因,并从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加强媒介自律,以及促进网络舆论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三个方面提出了有效防止网络“媒介审判”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媒介审判;网络舆论;司法独立   中图分类号:G2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2)08-0032-02      2012年2月24日,一条“网曝安徽‘官二代"横行霸道,恋爱不成将少女毁容”的微博在网络上疯传。该微博称17岁高中生周岩,因屡次拒绝“官二代”陶汝坤(17岁)的求爱,竟被陶坡泼硫酸烧成重伤;凶手陶汝坤的父母为合肥市审计局、规划局干部;因受害人家属拒绝在关于“认可陶汝坤当天积极救治和自首”的材料上签字,凶手父母不再支付治疗费用,受害人被迫出院[1]。新闻一出立即激起了舆论的怒火,网上一片“枪毙凶手”、“深挖背景”、“罪不容诛”,要对灭绝人性的凶手“严惩不贷”的呐喊声。对于这样的情形,让人不禁想起了2011年轰动一时的药家鑫案。网络舆论也如现在一样群情激愤,“轰炸式”的情绪宣泄对司法的量刑造成了巨大的舆论压力。   随着网络媒体的崛起,网络舆论具有交互性、隐匿性、非理性、个性化、发帖随意性、真实性差等特质,使网民个体的舆情表达容易发生变化甚至扭曲[2]。这些特点让网络时代的舆论更加复杂与模糊,传统媒介时代就存在的“媒介审判”问题也出现了新的流变。   一、网络“媒介审判”的定义   “媒介审判”又叫“新闻审判”、“舆论审判”,意指新闻媒介报道正在审理中的案件时超越法律规定,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侵犯人权的现象[3]。而笔者认为互联网环境中的“媒介审判”是网络媒体、网民通过网络平台对某些社会性热点问题进行分析调查和评论,从而形成舆论的压力,干预、影响司法独立和公正的现象。   二、网络“媒介审判”产生的原因   (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言论自由化   互联网和其他技术的发展打开了言论自由的魔盒,网络让普通人拥有了前所未有的话语权,每个人都可以借助微博、博客等“个人媒体”就热点案件直接发表观点。一般情况下,网民在互联网上注册的身份多用假名、匿名,有了这个保护伞,网民可以随心所欲地发表言论,无需担心是否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任。这使得他们在对舆情案件表达自己观点的时候缺乏自律和自主意识,缺乏冷静的思考和独立的判断,因此网络舆论存在非理性的一面。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某些现象心有愤懑但是由于害怕遭到压制或者报复很少在公众空间将之表露。在网上人们可以没有顾忌,坦然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情感,热点事件常常成为他们宣泄情绪的出口,网民通过对当事人的讽刺、谩骂和攻击来发泄心中的郁闷,进而有可能对这些事件进行“审判”。网络交互性、裂变式、即时性的信息传播特征,又使得敏感或者重要信息以惊人的速度传播开来,传播的范围越广,形成的舆论压力越大,就越容易对司法的审判造成压力。   (二)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   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贫富差距不断拉大,再加上环境污染、医疗纠纷、就业压力、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等问题造成社会矛盾层出不穷,社会不满和冲突现象日益增多。在这种官民对立、贫富对立的情境之下,某个特定的司法案件如果触碰到社会公众心中“紧绷的那根弦”,使得事件反映的问题在网民内心深处形成共鸣,往往会点燃或加速弱势群体对社会不公的不满和愤怒。在对互联网的日常使用中,这种不满和愤怒感就自然而然地在网络空间内得到流露、集中表达和相互传递。而舆论是公众意见的集合,如果公众对某一案件特别关注,意见特别强烈,倾向性基本一致,就会对司法审判产生强大的舆论压力。在 “众口烁金”、“众曰可杀”、“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舆论氛围下,司法为迎合民意就可能作出偏离法律的裁判[4]。   (三)网络传播——信息发布的便捷性与低门槛化   网络传播中信息发布的便捷与低门槛化弱化了媒介组织把关者的权力,社会精英、领袖人物和权威媒体的话语霸权被消解。网民关注的热点与焦点往往成为媒介报道选材的判断标准。媒介组织在传播内容的选择上容易受到“多数网民意见”的干扰,从而失去理性导向。   网络热点事件是一定时期内公众广泛关注的舆论焦点问题,许多网络媒体为了吸引受众的眼球,提高点击率,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竞相追逐报道这个热点。由于媒体相互之间竞争加剧,多数媒体不愿因发布与网民期待相反的言论而丧失受众群体,所以就形成了媒介组织盲目“跟风”或者失语的现象。媒介组织舆论导向功能的弱化使得网络“媒介审判”的现象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从而形成对司法独立的干预。   三、关于防止网络时代的“媒介审判”的一些建议   从2008年开始,中国的互联网逐渐搅活了舆论这“一池春水”,一些重大案件在网络的发酵下相继成为社会“公共事件”。从杭州“飙车”案到哈尔滨6警察打死青年案,从邓玉娇案到轰动一时的药家鑫案,一件件刑事个案在网民的激情介入下,迅速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这都向我们重新敲响了警钟:必须要高度警惕网络时代的“媒介审判”,保证司法的独立与公正。笔者也从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加强媒介自律,以及促进网络舆论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三个方面提出了关于防止新形态的“媒介审判”的一些建议。   (一)提高网民的媒介素养,创造健康的网络环境   在web2.0时代,网络论坛、博客、微博的出现使网民既处于媒介中,又处于虚拟社会之中;既是传播者,又是受传者,所以网络媒介素养又具有双重性质:既是传播者的媒介素养,又是受传者的媒介素养。从受传者的角度来看,在某一司法案件受到媒体的关注而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时网民应保持冷静的头脑,对媒介及信息内容进行分辨、选择并且能够作出理性的判断和评价。这就要求每位网民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2023-08-27 23:18:211

新闻学概论名词解释 新闻学概论的相关知识

1、媒介审判:是指新闻媒介超越正常的司法程序对被报道对象所作的一种先在性的“审判预设”。它是新闻竞争日趋激烈下的产物,从法理学的视角看,“媒介审判”损害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形象,是新闻媒体的职能错位,它使得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的天平过分倾斜,有悖于法治精神。 2、发展传播学:发展传播学主要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盛行,其核心内容是:国家的发展尤其经济发展是一切发展中国家的首要任务,新闻媒介必须服务、服从、促进国家发展尤其经济发展。因此发展中国家的新闻媒介都程度不一地同政府保持一致,宣传政府的施政纲领,十分注重新闻媒介的守望、整合和教育功能。 3、党报理论:党报理论最早起源与苏联,后来在各社会主义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流行。党报理论的核心是:新闻媒介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即宣传工具,必须无条件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4、新闻活动:新闻活动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是人们传播和获取新闻的活动。不限于和大众传播工具的直接接触,还包括人们为沟通客观世界新近变动的情况所进行的一切活动。
2023-08-27 23:18:291

14岁女生弑母藏尸案件是媒介审判吗

一、舆情演化路径3月17日上午,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首发报道《黑龙江15岁女中学生弑母藏尸冷库,三个月后被抓获》一事,该案本身的悲剧性与恶劣性瞬间触动舆论神经,刺激着网民在极短的时间内产生第一反应。网络舆情也因此而聚焦并初步形成,但因信息来源较为单一,信息较少,舆论较为分散和碎片化。经新京报、南方日报等媒体进一步传播后,黑龙江15岁女生弑母藏尸冷库舆情达到峰值,进入爆发阶段。#黑龙江15岁女生弑母藏尸冷库#、#14岁少女涉嫌弑母藏尸,已被刑拘#等焦点话题登上各大社交平台热搜榜,网络热点话题传播与网民自身传播成为消息扩散的主要形式。网民更广泛的参与,更高强度的注视倒逼事实真相的进一步挖掘。3月17日下午,巴彦公安于微信公众号发布官方警情通报,表明确有此事且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在舆情回落,热度趋于缓和的同时,媒体继续进行追踪性报道,且舆论主体出现偏移。《14岁少女弑母案:一个‘幸福"的农村家庭之殇》、《15岁女生弑母藏尸冷库,学校:因上学问题与母亲发生矛盾》、《可怕!15岁女孩儿弑母藏尸冷库!是什么让她对母亲下此毒手?》《黑龙江15岁女生弑母藏尸冷库:变成杀人犯的孩子,都有什么样的父母》等等与成长环境和作案动机的相关信息频出。舆论矛头转向家庭教育、代际矛盾等问题,但少有对案件更为深度的思考。
2023-08-27 23:18:492

辱母杀人案是否存在媒体审判

不存在。在辱母杀人案审判中,审法院认定其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二审法院审判结果是判处有期徒刑5年,所以辱母杀人案不存在媒体审判。法庭审判是人民法院采取开庭的方式,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听取控、辩双方对证据、案件事实和运用法律展开辩论的情况下,依法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判刑,给与何种刑事处罚的诉讼活动。
2023-08-27 23:18:571

什么是媒介审判,如何避免媒介审判的发生

1、“媒介审判”(trial by media)是指新闻媒介超越正常的司法程序对被报道对象所作的一种先在性的“审判预设”.它是新闻竞争日趋激烈下的产物,从法理学的视角看,“媒介审判”损害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形象,是新闻媒体的职能错位,它使得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的天平过分倾斜,有悖于法治精神.2、媒体本身要避免报道的预设立场,公平客观地报道新闻事件3、少用评论性语言,不用带感情色彩的词语。4、法官要坚定依法审判,不受媒体所引导的舆论的影响。
2023-08-27 23:19:091

我国对媒介审判的规范要求主要体现在什么中

监督与管理中。期更深度地理解我国“媒介审判”现象的流变过程。媒体本位功能缺失时期中的“媒介审判”现象自新中国成立到我国改革开放以前,媒体主要作为党的宣传工具。
2023-08-27 23:19:171

如何看待媒介审判

媒介审判,是指新闻传播媒体在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造成破坏司法原则的后果。
2023-08-27 23:19:322

请阐述媒介审判和媒体监督司法两者的区别

想要知道媒介审判和媒体监督的区别,首先要了解什么叫做媒体审判和媒体监督。媒体审判是指新闻媒介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媒介审判”是对法院的审判权和犯罪嫌疑人的公民权利的双重侵犯。而西方人认为任何民事、刑事案件在普通法院审判前或审判后,由一般性或法律性报纸所刊载的消息或意见,不论其是以文字、图片、漫画及其他方式,不论其目的是在讨论、分析、攻击、侮辱与案件有关的法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关系人,或案件内容及其胜负得失,凡足以影响审判者都称为媒体审判。请看案例:上个世纪中叶发生在美国的“谢帕德案件”。1954年6月4日美国的一个外科医生谢帕德被指控谋杀自己的妻子的凶手。由于当时在事发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线索,使得案情无法开展。但是,民众和媒体的合理想象认定谢帕德医生是杀死其妻子的凶手。媒体为了炒作的需要,不断制造新闻,以此来刺激受众情绪,致使法院最终裁定谢帕德医生有罪。作为无辜的受害者谢帕德医生每年上诉,一直上诉了十二年,屡次被法院驳回。直到1965年,美国最高法院接受谢帕德医生的请求,重新审判,被判无罪。另外一个案例是郭美美事件。媒体监督定义有三:1、司法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部分,媒体对司法活动进行报道并监督司法权的行使,已是一种司空见惯的社会现象。在我国,传统上媒体对司法的监督作用非常有限。近年来,随着进行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的呼声日益强烈,加强对司法的监督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党的十五大报告特别指出,要“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由于媒体报道是舆论的主导,舆论监督主要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来实现,因此媒体监督已成为我国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一支重要力量。2、媒体监督,是指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对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违法犯罪、渎职腐败行为所进行的揭露、报道、评论或抨击,支持和监督国家机关的方式,其具有速度快、范围广、影响大的特点。司法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部分,媒体对司法活动进行报道并监督司法权的行使,为其提供必要的保障。3、媒体监督,由于其自身所特有的开放性与广泛性,为我国的监督体系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促进司法公正、遏制司法腐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媒体监督是一面双刃剑,缺乏制约或运用不当便可能对司法公正造成负面的影响,从另一侧面妨碍或破坏司法公正。所以,根据以上的描述,我们可以发现媒介审判和媒体监督司法的区别就在于媒介审判是依靠公众的舆论和想象来破解案件,根本不管事情真相如何,就可以判断。而媒体监督司法不仅有媒体的舆论,媒体的炒作,还有司法机关会根据这些痕迹还有很多别人想不到的方法来处理案件,致使案件明朗化。
2023-08-27 23:19:591

媒介审判和gonzo审判是同一概念吗?如果不是,两者有什么异同点呢?

媒介审判在西方被称为gonzo审判,美国传播学教授戴维u2022阿什德在《传播生态学》写到:“很明显,在我们这个时代,法院和新闻的界限模糊了,因为他们都充当了控制的机构。”新闻媒介在进行新闻报道时超越自身角色,严重干预司法,形成一种足以影响法庭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有意无意地压制相反意见,以至于最后发生影响司法公正的现象。当今天很多人将媒体干预当做自己取得胜诉的手段时,实际已经对舆论监督的期望发生了偏差。如果媒体或出于人情、或出于误解、或出于偏见、或出于失误,而不正当地介入其中,就会背离了舆论监督的正确轨道。因此,舆论监督和司法独立并不是一对矛盾的事物,司法独立离不开舆论监督(是监督手段之一),舆论监督也不应干预正常的审判,关键是司法独立是依法的独立,舆论监督也是依法的监督,这才是法制的真正精神。
2023-08-27 23:20:401

媒介审判的案列

典型的案例是:上个世纪中叶发生在美国的“谢帕德案件”。1954年6月4日美国的一个外科医生谢帕德(SamSheppard)被指控谋杀自己的妻子的凶手。由于当时在事发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线索,使得案情无法开展。但是,民众和媒体的合理想象认定谢帕德医生是杀死其妻子的凶手。媒体为了炒作的需要,不断制造新闻,以此来刺激受众情绪,致使法院最终裁定谢帕德医生有罪。作为无辜的受害者谢帕德医生每年上诉,一直上诉了十二年,屡次被法院驳回。直到1965年,美国最高法院接受谢帕德医生的请求,重新审判,被判无罪。
2023-08-27 23:20:491

媒体审判和媒介审判一样吗?

不一样啊。。。。媒体审判一般指的是某家媒体,而媒介审判指的是通过哪种媒介,例如是通过报纸还是电视或者是网络!
2023-08-27 23:21:071

求关于“媒介审判”的例子 谢谢大家帮忙啦 要做论文 很重要~

  典型媒介审判案例:  夹江打假案:1995年7月28日,四川省技术监督局稽查一队得到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举报和协助,在成都市成华区公安分局几位警察陪护下,派员去该省乐山市夹江县彩印厂查封了该厂未经彩虹公司合法授权而印制的近二万个彩虹牌电热灭蚊药片包装盒(该种药片是彩虹公司产品),同时查封了有关的印刷设备和厂房(查封过程中双方发生了冲突),并于10月上旬对该彩印厂及其法定代表人万建华作出分别罚款5万元和4万元的处罚决定;因对该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不服,夹江县彩印厂和万建华先后在夹江县人民法院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这两场官司均是被告省技监局胜诉);与此同时,还打了两场有关的民事官司:一是彩虹公司诉彩印厂侵害其名誉权、荣誉权和商标专用权(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受理,原告胜诉),二是夹江县法院诉成都商报社在报道此案时侵害了该院的名誉权(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受理,以调解结案)。由于在夹江打假案实施和审理过程中,许多新闻媒介(包括中央电视台)作了连续、大量、重点的报道,部分人大代表也进行了强力干预,一时间这个本来很普通的行政执法案和接连提起的行政、民事诉讼案(特别是两个行政诉讼案)成了举国关注的一个新闻热点,  张金柱案:1997年8月24日晚9时40分,河南省郑州市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原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局长张金柱酒后驾车时将苏东海、苏磊父子撞翻,并把苏东海和两辆自行车拖挂在车下狂奔1500米,造成年仅11岁的苏磊当场死亡,苏东海身受重伤。  案发后5个月,张金柱因犯故意伤害罪和交通肇事罪,被判死刑。  蒋艳萍案:蒋艳萍(女)原系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副厅级)。1992年11月至1999年6月,被告人蒋艳萍先后担任湖南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下属的劳动服务公司、七分公司与六建公司经理。同时蒋艳萍还担任了湖南省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副经理、党委书记及省建工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  在此期间,蒋艳萍先后15次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874589元,并利用担任上述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蒋还先后13次侵吞公款724981元,并有4936433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此外,蒋艳萍还出于为恒基公司谋取非法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  2001年7月24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被告人蒋艳萍以受贿罪、贪污罪、介绍贿赂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依法追缴其非法所得,没收财产上缴国库。一审判决后,蒋艳萍不服,提出上诉。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审理,认为原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了蒋艳萍的上诉,维持原判  外国典型案例:上个世纪中叶发生在美国的“谢帕德案件”。1954年6月4日美国的一个外科医生谢帕德(SamSheppard)被指控谋杀自己的妻子的凶手。由于当时在事发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线索,使得案情无法开展。但是,民众和媒体的合理想象认定谢帕德医生是杀死其妻子的凶手。媒体为了炒作的需要,不断制造新闻,以此来刺激受众情绪,致使法院最终裁定谢帕德医生有罪。作为无辜的受害者谢帕德医生每年上诉,一直上诉了十二年,屡次被法院驳回。直到1965年,美国最高法院接受谢帕德医生的请求,重新审判,被判无罪。
2023-08-27 23:21:172

有哪些大新闻?

一、网红“提子”用大白鲨做美食热点事件概述;近日,百万粉丝主播“提子”通过吃鲨鱼狠狠收割流量,并称是“通过正规渠道得来”。经jing方鉴定,视频中的鲨鱼为大白鲨,相当于我国二级保护动物。从南充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该网红通过网购买噬人鲨,来源为福建沿海,贩卖大白鲨相关人员被控制。由此看来,这背后不排除存在一条非fa产业链。毕竟,1.7米长的鲨鱼从沿海运到四川,没有各个环节密切的配合,不可能做到。jing方理当严厉打击幕后黑手,拔除犯zui链条。涉及/延伸知识点:新闻搭车、注意力经济、舆论审判、媒介审判、群体极化、猎奇心理、数字劳工。二、央视七夕晚会浪漫上线热点事件概述:《2022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七夕晚会》于8月4日19:30在CCTV-3播出,晚会以寻找“中国式浪漫”为主线,迎接一个属于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时刻。其中,由王心凌演唱的《那年夏天宁静的海》再次引起一波回忆杀。涉及/延伸知识点:媒介仪式、文化认同、符号互动论。三、海南日报怒慰澎湃新闻热点事件概述:8月7日,公众号职场观知局发布一篇题为《对三亚yi情防控带节奏,某媒体澎湃得“太离谱”》的文章,文中称澎湃新闻在连续两天的报道中,头条、次条都与三亚yi情有关,且标题都是“暴涨”、“离谱”等夸张字眼,文章中多是以偏概全的负面案例。8月8日,海南日报客户端等官媒相继转发该文,双方的争议在媒体业内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涉及/延伸知识点:新闻伦理四、丁香医生系列账号被禁言热点事件概述:8月9日,中国领先的数字医疗健康科技企业丁香园旗下的“网红”账号丁香医生、丁香园、丁香生活研究所、丁香妈妈、丁香园用药助手等账号因违反相关fa律fa规,已被限制发言。从8月9日至今,上述账号仍未推送信息,而此前,该系列账号每天至少推送三条消息。涉及/延伸知识点:健康传播五、四川彭州突发山洪、青海玉树发生地震热点事件概述:8月13日下午,四川省彭州市龙门山镇龙漕沟突发洪水,13日晚,当地有关部门发布通报称:彭州市龙门山镇龙漕沟突发山洪,至此,此次山洪灾害已造成多人伤wang。涉及/延伸知识点:灾难传播六、“她们还在等待道歉”—致南jing大屠sha慰an妇热点事件概述:央视于8月14日发布微博:【#她们还在等待道歉#[泪]勿忘历史,传递真相!】1931年到1945年,qin华日军强征20多万中国妇女做“xing奴隶”,“慰an妇”成为强加给她们的称号。她们中,有人被殴打强jian,有入被折磨到子宫变形,有人遭虐而si,日本右yi却无底线否认历史!如今,“慰an妇”制度受hai幸存者已不足20人,她们的血与泪,不容遗忘。涉及/延伸知识点:集体记忆、众包新闻、群体认同、七、糖水爷爷遭网bao热点事件概述:近日,武汉一位“糖水爷爷”因卖两元糖水可免费续杯一事走红网络,然而在糖水爷爷走红之后却遭受非议,有人质疑卫生问题,有人质问儿女不孝,更有甚者给老人的家人打骚扰电话。无奈之下,老人选择了放弃摆摊。涉及/延伸知识点:网络bao力、青少年预防网络bao力
2023-08-27 23:21:241

舆论断案与法庭断案的区别

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舆论断案本质上是一种越界行为,舆情与案情之间有交集、有碰撞,但案情不能被舆情左右。法庭审判是人民法院采取开庭的方式2.审判方式不同。舆论审判是指媒体有倾向性的审前报道和评论对公正审判产生影响的现象。法庭审判是展开调查之后依据法律判刑。3.原则不同。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舆论突破了传统媒介的渠道限制,网络舆论的影响力日益强大,对司法机关造成的舆论压力也越来越大。舆论断案现象的产生与热点事件本身、外部传播因素以及受众心理因素等原因是分不开的,其网络传播以及舆论生成呈现出一定的特点。舆论审判是事件曝光进入公共视野先于立案调查。产生舆论断案的热点事件往往是最先通过网民或者媒体传播到网络传播环境中的,事件曝光之前警方未介入调查或者正在调查之中,事件真相、事件证据并没有被完整的通报。网民们率先基于曝光的信息内容以及自身的判断发表意见,表达立场。对事件中的某个人或者某些人进行猜想或抨击或抵制。在舆论场上率先给事件当事人的一方判定“罪行”。当然,不排除有些事件即便是在官方通报、法律定论之后,有些网民此前的态度仍旧不改变,形成舆论的极端讨伐。传播外因及心理动因助推网络断案现象。舆论断案的形成与传播环境以及传播主体有着密切的关系,尤其是传播主体的传播策略。首先,有些新闻媒体在报道一些热点事件时,其报道倾向性明显,率先将传播目的放到媒介审判的立场之上,媒介审判下造成了公众舆论的认同以及追随,进而形成舆论断案;其次,当今的部分自媒体在带节奏、恶意传播方面表现的十分活跃,这无疑带动了部分非理性网民们的积极参与,舆论指向统一而明显。除了传播外因之外,舆论断案还与公众的社会心理动因有密切的关系。首先,群体传播下,个体受到群体共同心理的影响,无形中组成了乌合之众,加之社会转型期社会心态呈现畸变之势,无形中也推动了这种现象的形成;其次,网络断案的形成还与网民们朴素的道德情感息息相关,公众基于道德情感的自觉判断,表达立场,推动舆论断案的产生。舆论极化情绪宣泄现象极易形成。舆论断案往往会伴随着舆论极化,舆论极化一方面表现出极高、极强的舆论声量,另一方面则带有明显的非理性表达。舆论极化下形成的网民断案,往往会导致网民疯狂地进行情绪宣泄。这种强烈的认知态度,会使网民们拒绝倾听其他的声音,甚至反过来攻击与其态度相左的声音,不管这些声音表达的是什么内容,形成选择性的屏蔽。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审判程序大致可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审判五个阶段。法庭审判遵循执行的合法性原则、执行标的的有限原则、兼顾被执行人利益原则、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协助执行原则。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听取控、辩双方对证据、案件事实和运用法律展开辩论的情况下,依法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判刑,给与何种刑事处罚的诉讼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对公诉案件的审查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第一百八十九条 出庭支持公诉 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对认罪认罚的审查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第一百九十一条 法庭调查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2023-08-27 23:21:331

媒介审判的中西方差异

参审制与陪审制虽仅有一字之差,本质上却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制度。我国参审制通常的表现形式是由两名外行人与一名专业法官组成合议庭或所谓混合法庭来审理案件。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理论上外行人与专业法官享有同等的权利(这也意味着陪审员与法官之间职能划分的消失),并同时参与对案件事实的判断与对法律加以适用的各个环节。 由于这种差异,导致了人民陪审员虽然在理论上“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但由于法律专业知识的限制,往往难以发挥实质性的作用。相反,他们会受到法官的左右与影响。“在实践中,法官往往在庭审时安排陪审员宣读一些程序性文字材料,如有关案件当事人权利的规定等,就算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了。至于评议的时候,陪审员一般都会举手同意法官的意见,是名副其实的‘陪审"”。在这种背景下,即便媒体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案情做出判断,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量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影响到了陪审员对相关事实的体认,也难以对司法进程的改变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中国目前并不存在本原意义上的“媒介审判”现象。 “媒介审判”是西方传来的说法。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人们只是借用而已。中国的媒介审判有自己独特的特点、根源和背景。我们可以不必拿外国来比照,中国应当如何。只要从中国现行法制和社会现实来衡量,媒介审判也是完全没有存在理由的。我们应当制定一定的规范和准则,维护新闻和司法的正常关系
2023-08-27 23:21:411

论述危机传播伦理失范的原因和后果

危机传播伦理失范的原因和后果:管理制度。我国在新闻领域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体制化改革,媒介的政治属性没有改变,但是在经营管理上由全额拨款变为自负盈亏,即所谓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加之自媒体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媒体一家独大的局面。传播主体的多元化。“媒介审判”、真相与道德。在新闻传播中,真实性是最为重要的原则要求,但在展现过程中,存在真实与道德的困境。后果,“塔西佗陷阱”在传统媒体时代,由于公众无法及时准确地获取信息,因此媒介失语现象频频发生。二次伤害虚假新闻及低俗新闻。
2023-08-27 23:21:571

法律论文范文8000字

  法律与人们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法律是维护秩序,规范、调整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律论文 范文 8000字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法律论文范文8000字篇1   浅析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论文摘要:依法治国就是依完治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了整个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法律运行机制,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加强宪法的实施,必须改进全社会的宪法观念,加强宪法的宣传,宪法实施的监督,宪法的司法化等工作。   党的十七大 报告 强调“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依法治国,概括而言,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就是依宪治国。这是因为以宪法为最高法的完备而优良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一)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借助于国家权力所具有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它的高低、大小是衡量一部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地位的重要标志。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已为世界上各成文宪法国家所公认和接受。如日本国宪法规定,宪法为国家最高法律,凡与宪法条款相冲突的法律、法令、诏敕等一律无效。这说明:第一,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基础,没有宪法依据和宪法授权,则不能制定法律;第二,即使其他法律有宪法上的立法依据,但其内容和精神也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条文相抵触,否则无效或部分无效;第三,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遵守、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我国现行宪法也规定了自身最高的法律地位。   (二)宪法规定了法治匡f家的基本制度。   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例如我国现行宪法包括四个修正案   (1)全面、准确地体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规定:“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杂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u2018三个代表u2019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   (2)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是我们的国体,它确定了我们国家的性质和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而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还有其他劳动人民,把国体确定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更加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3)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定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从中体现出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4)规定了我们国家在政治、经济、 文化 等方面的基本制度。再如美国1789年宪法第一条就规定了代议制度,其中包括美国国会的组成、职权、活动原则及其与总统、联邦法院的分权制衡关系等等。   (三)宪法规定了整个国家的法律运行机制。   宪法规定了宪法和法律的监督、解释体制。我国宪法在 总结 建国以来的实施 经验 和吸收各国宪政发展长处的基础上,确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这既保证了“议行合一”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又兼取特设专门机关监督的优势,使宪法实施的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一般法律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循宪法,同宪法的原则精神相符合,否则势必会损害国家的根本利益,影响国家的法治建设,因此,各国宪法对于宪法实施的监督都做了规定。如,我国宪法就明确规定由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实施。   (四)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基本权利表明了公民在—个国家中的宪法地位,是公民行为合法性的依据。自宪法产生以来,公民的基本权利就是宪法的一项最重要、最基本的内容。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现行宪法总结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对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作了广泛的、充分的规定。首先强调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我国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条基本原则。还规定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权利和自由,社会经济权利,监督权,老人、妇女和 儿童 等特定主体的权利等等。   我们不但在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在许多方面还有保障:(1)物质保障。我们国家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广大劳动人民直接掌握国民经济的命脉,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提供了物质条件。(2)政治保障。我们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决定了全力维护广大劳动人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核心职能之一。(3)法律保障。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体现,因而它不仅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依法制裁侵犯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行为,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   宪法所规定的这些制度,不仅为法制的统一奠定了基础,而且也为法制的完整提供了保证。如果没有宪法,各种法律和法律制度就没有统一的依据,法制的内部一致性就没有了根本保证;同时,也只有在宪法制定和颁布之后,其他法律以及整个法律制度才能获得赖以产生的基础,有关立法、执法、司法和监督宪法等机关的组织,才能根据宪法的知道原则而被确立下来。   二、改进宪法观念,加强宪法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但是只有把纸上的宪法转化为社会主体的行动指南,宪法才能真正成为物质力量,立宪的目的、宪法价值才能实现。因此我们需要在全社会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宪法意识,培植宪法信仰,使宪法铭刻在公民的心里,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首先,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   我国宪政建设缺乏先天的内在因素,宪政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国家或政府推动的,是通过国家或政府来组织实施的。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重要的是要对各级国家机关的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的普及、宣传。目前,在相当多的党政干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头脑中,并没有宪法至上的观念。人民主权是宪法的原则之一,其核心思想就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国家机关的党政干部、工作人员具备了较高的宪法意识,宪法在实施过程中就不会因遇到法盲而侵犯公民权益。加强宪法的宣传工作,还必须向公民宣传宪法知识。让公民了解宪法最根本的精神就是限制权利、保护权利,国家机关只是受人民委托,为人民服务的机构,应该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国家权力应该时刻以保护公民权利为己任。不懂宪法,就意味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工作   一个国家法治状7兄和法治水平如何,与该国宪法的规定在实际中得到实现的程度密切相关。如果宪法得不到有效地实施,就不可能实现法治,至多只能造就人治形式下的法治,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所以,保证宪法的实施就成为一国法治建设最重要的任务。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就要加强监督机构监督宪法实施活动的法律效力。通过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将违宪的概念和含义确定下来,注重违宪与法律责任制度的衔接和关联,同时设立违宪责任形式和违宪责任所对应的法律制裁 措施 。对于此类工作,如能持之以恒,如能制度化,就可以极大地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树立宪法的权威地位。还要加强社会公众对宪法实施的监督。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公众对宪法的监督是人民对国家进行监督,对宪法进行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一是通过宪法赋予公民的批评、建议和申诉、控告和检举权,通过制度的手段对违宪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二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也就是社会舆论和新闻批评的方式来实行对宪法的监督。   最后,加强宪法的司法化   长期以来,一些同志认为宪法作为根本法的作用,不是通过宪法条文的规定直接实现的,而是通过其他部门法来实现的,所以,宪法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没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这种错误认识是宪法在实施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法律调控手段造成的。加强宪法的实施关键还在于加强宪法的权威性,最突出的就是宪法的司法化。为此,必须赋予宪法的可诉性,使宪法直接进入司法活动当中,人们从自己周围发生的各种案例中体验到宪法的价值,在利益关系中实现宪法规范。公开取缔、撤销违宪立法,禁止、杜绝违宪行为,依法追究各种违宪责任。建立、健全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强化全国人大及其会的机构建设,强化普通法院的行政庭建没,规定审查违宪案件的权限,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以及地方性法规等,对违宪法律、法规宣告无效或者拒绝适用。通过弹劾、罢免等方式追究违宪行为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我们欣喜地看到2001年8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山东“齐玉苓案”的批复,开创了将宪法引入司法诉讼的先河,这意味着任何公民的权利都会受到宪法的保护,从而使公民从心理上产生了对宪法的神圣感与崇敬感。   法律论文范文8000字篇2   浅析舆论对刑事审判的影响及规制   一、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形式   法院是刑事裁判的唯一主体和权力行使者,但由于媒体报道产生的社会效应,使其在刑事审判中掌握了主动权,成为引领刑事判决的风向标。目前,我国舆论影响审判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于传媒报道了具有争议性的司法案件,引起了民众大规模的热议,然后传媒以公共讨论平台的身份发布这些争议,致使形成了舆论与法院之间观点的对峙;[1]另一种是网民为引起广泛关注,在网络媒介上发布了争议性的案件,导致了大量的评论和转载,各家媒体也开始闻风争相报道,舆论在所谓情理的参与下带有明显的倾向性,给法院带来了巨大的舆论压力。媒体在对进入司法程序中的司法案件进行报道时,抢先对案件进行讨论、分析,甚至攻击、侮辱与案件有关的法官、当事人及 其它 诉讼参与人,得出预测性结论,令受众产生“先入为主”的印象,造成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法院审判的现象。[2]   二、舆论影响刑事案件的特征   (一)当事人身份特殊。   涉案当事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会名人往往是媒体吸睛寻求关注的出发点,为了防止具有特殊身份的涉案人员获得特殊法律待遇,对案情进行大肆报道,引起民众的广泛监督。法官在民众的监督下如履薄冰,稍有不慎,便会威严扫地。   (二)具有间接性和代理人效应。   舆论以其明显的倾向性引导大众,生成了一种足以影响法院独立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得审判在不同程度上丧失了其应有的公正性。[3]而另一方面,一方当事人为寻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试图从舆论方向影响司法审判,主动要求媒体介入报道,媒体对当事人的一面之词先入为主作出倾向性的报道,引起社会大众关注,形成舆论观点,对法院的审判评论和干预,法院的中立地位受到威胁,被倾向性观点开始引领,大大影响了司法审判公正度的最大化。   (三)影响被告人的定罪量刑。   我国刑法为实现量刑的合理合法化,针对不同的案件性质和事实,规定了不同的量刑情节。在实践中由于媒体等舆论的倾向性报道和评论,使得一些本应具有减轻,从轻量刑的被告人因其身份特殊而受到限制,法院在权衡下,选择了妥协民愤,舍弃了司法审判原则,牺牲了被告人的利益。   (四)影响司法公信力和权威。   随着舆论对审判影响的日益严重,使人们不得不怀疑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公平正义是法律追求的重要价值,是人们信服司法和法律的根本,司法的权威性才能牢树于民心,然而,政府部门为了平息民愤对司法进行大肆干预,严重威胁司法的独立性,使法官妥协于社会舆论,致使本已明确审判方向的在审案件被迫改变初衷,作出迎合舆论的裁判,已经生效的判决也再次被掀起再审风波。司法的权威性荡然无存,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人们不再信赖和尊重司法,反而遇事直接诉诸舆论或信访,司法名存实亡。   三、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规制   (一)提高媒体素质。   在一些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媒体的报道和评论往往具有很严重的倾向性和针对性,无法以法律的角度作出客观的评论,经常以道德的名义对案件情况进行倾向性报道,在案件没有作出判决前,提前给涉案人员定罪量刑,扣上犯罪的帽子。所以,媒体应首先做到对案件的相关情况做到保密,尤其是被告人的隐私。其次要时刻维护司法尊严,客观评价司法行为,充分考虑报道的时机和场合,适时适度的对案件进行报道,正确引领舆论方向,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丰富 法律知识 ,培养法律思维,从法律角度出发,与司法部门进行沟通,避免观点分歧。   (二)推动司法公开。   舆论之所以相悖于司法,正是由于司法的不公开透明,才会引起民众对司法正义性的质疑,对法院产生误解。司法公开是人民真正理解司法活动公正性,避免误解性舆论泛滥的有效途径。建立健全司法公开 渠道 和机制 [本文由WWw.lw54.com提供,第 一论 文网进行论文代写和论文发表服务,欢迎光lw54.com 联系方式QQ 712086966],使人民大众时刻能够了解和掌握自己所关心案件的进程,全程见证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如完善人民陪审制度,推广司法文书公开和庭审公开渠道,及时答疑解惑,澄清有关事实真相。使人民大众信服司法,扬威司法,依赖司法。   (三)提高法官水平。   法官是裁量权的最终行使者,其裁判结果是否令人信服,不仅仅是依法裁判,更是取决于其判决理由的充分性和逻辑严密性,民众主要通过判决理由对案件提出评判,所以法官需要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向民众就裁判结果作出解释说明,而这最终要求法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能够站在法律思维的角度,向社会作出普遍接受性的发言。   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向来是情、理、法的并重结构,所以说,规制舆论影响刑事审判的任务仍艰巨曲折。   参考文献:   [1]周福兴.新时期“媒介审判”现象的深层机制[J].新闻窗,2009,(2):18   [2]付松聚.我国“媒介审判”现象研究[D].河南:郑州大学,2009.   [3]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09 >>>下一页更多精彩的“法律论文范文8000字”
2023-08-27 23:22:201

【传统媒体如何利用微博平台引导网络舆论?】 传统媒体舆论引导案例

  【摘 要】传统媒体如何利用微博平台、遵从受众心理、优化传播效果、引导网络舆论?笔者就此提出8条建议,包括进行成就报道时,切记勿夸大其辞;负面新闻传播时,宜点明责任主体;突发事件报道时,应坚守新闻伦理;热点事件转播时,须注意舆论导向;相似题材报道时,勿仅作跟风之传;表明观点态度时,应少出激愤之语;面对博友质疑时,要积极互动释疑;转发草根博文时,先做足核查功课等。   【关键词】传统媒体;微博平台;舆论引导   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是党报及其子报的重要社会职能。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主席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①而有时在某些新闻事件中“微博逐渐主导了信息的传播,传统媒体似有沦为微博的附庸之势。”对此环球时报曾发文呼吁:“传统媒体不应沦为微博的印刷版”!?譺?讹   谁引导谁、谁为谁设置议程、谁来营造怎样的拟态环境、谁来做谣言的终结者……问题落脚到传统媒体如何利用微博平台、遵从受众心理、优化传播效果、引导网络舆论上。笔者管见草列8条,或可一试。   1.进行成就报道时,切记勿夸大其辞   报道国家发展成就时,如不久前万众瞩目的神九飞天等新闻报道,传统媒体自当通过微博平台的时效与快捷对其进行24小时的即时播报,给予其讴歌与礼赞的同时,鼓舞与增强整个中华民族的自信心与自豪感。当然,微博空间报道发展成就应遵从新闻事实、受众心理,以及公共领域的话语表达方式:忌过度吹捧、忌违背事实、忌扭逆民心。   譬如,对某些研究机构、科研院所等发布的可能引发博友广泛关注与持续热议的最新发展成就数据,如公民幸福指数、公民人均收入等,传统媒体官方微博对其进行报道时应客观并注明出处避免引发争议的各项数据,如果处理不慎必然影响到媒体的公信力及此后的传播说服效果。   2.对负面新闻进行报道时,宜点明责任主体   微博舆情激荡中有个奇特的现象:每当有口出狂言者、仗势欺人者、以权代法者、损公肥私者等被媒体微博或个人微博曝光之后,一些微博友们总会在对行恶主体予以痛批之后,又把愤怒的矛头对准相关部门,这是失于公允的以点带面的做法。因此,传统媒体的官方微博在对负面新闻进行报道时,应自觉践行谁作下恶行,就用镜头曝光谁;发挥监督职能;点明责任主体。最终引导微博空间的公共舆情朝着“曝光失序—促成重整③”的积极方向迈进,即不能仅满足于引导着批评的怒火燃烧在“失序”之后,还要牵引着关注的目光聚焦在“促成重整”之中,以此避免干群误会的不断积淀与失望情绪的持续传染。   3.对突发事件报道时,应坚守新闻伦理   突发事件来临时,传统媒体官方微博对其报道应坚守新闻伦理,坚持四个回避,避免新闻伤害:①回避主观臆断(即先于司法机构的裁决,做以情代法的舆论审判),防止判断失误引发的微博舆情激荡,最终伤害到自身的公信力与影响力。②回避过度批评,防止引起博友的围观与围攻。③回避犯罪细节,防止出现适得其反的犯罪模仿。④回避血腥镜头,给刺眼的血腥、冰冷的死亡等图像打上“马赛克”。   新闻伦理要求媒体给予报道对象和阅读受众以人文关怀,新闻才能有高度、有温度、有热度,不顾新闻伦理必然遭受诟病。譬如,微博上出现的备受争议的新闻图片:浙江乐清村长被碾遇难照、湖北荆州《挟尸要价》照等,虽然其血腥、残忍、冷酷的画面语言确有催人泪下并引发激烈声讨的强劲冲击力,但反复呈现、反复报道、反复突出,就既是对已矣逝者的不够尊重,又势必造成对已经伤痕累累的受害者家属及亲朋的“二次伤害”,且暴力血腥的实景呈现还会让部分生理与心理承受能力有限的受众感到不快或不适。   4.对热点事件转播时,须注意舆论导向   许多传统媒体的官方微博在对其他官方微博报道的热点事件进行转播的时候,要么是不附观点的直接转发,要么是“同气连枝”地跟风附和,鲜见针锋相对的转播竞鸣。笔者以为,此类转播应“三有三不”:①有自己的立场,不跟风起哄;②有自己的态度,不人云亦云;③有自己的主见,不推波助澜。   2011年11月,成都发生一起女子跳桥的事件,事发之后便有微博称“女子跳桥,百车经过无人施救”,一时间一些媒体的官方微博群起而转之,并将其称之为“成都版的小悦悦事件”——这当然是没有进行深入采访的人云亦云。而华西都市报官方微博则有不同,其链接的独家新闻《女子跳桥——网爆:百车经过无人施救;她说:成都人给了我很多温暖》④的报道不搞盲目的批评指责,让当事人自己说话,把成都人的善良与温情自然呈现,成为去年冬天成功引导微博舆论走向的一条温暖“围脖儿”!   5.相似题材报道时,勿仅作跟风之传   近年出现的微博播报中有个值得探讨的新闻现象:一个引起公众普遍关注与热情讨论的重大新闻事件出现之后,不久即有类似题材的相关新闻被其他媒体曝出,形成呼应之势。如南京彭宇案后出现的各种版本的“彭宇案”,佛山小悦悦事件之后出现的各种版本的“小悦悦事件”等等,笔者对此称之为“回声效应”。   对此“回声效应”,媒体的官方微博不能仅如“舌妇”般作“一惊一乍”的跟风之传,版本化、脸谱化、标签化而又经常化地因循报道,这样会使微博友们在潜意识中自觉不自觉地形成错误的认识(事实表明,彭宇案后的几个被称为“类彭宇案”的事件都是一些媒体的错误判断),此显然与促建和谐社会南辕北辙。不做惊诧式的风闻口传、不打标签化的版本烙印、不学葫芦僧式的媒介审判,多做事实调查、多挖新闻细节、多跑办案部门,此虽减了一分的“夺人眼球”,却加了“负责任、有操守、不后悔”的三分!   6.表明观点态度时,应正确对待质疑   传统媒体要优化传播,确实应该主动顺应微博空间的话语表达方式,用“微言微语”进行微传播与微互动。对此,笔者主张亦庄亦谐——以庄为主,庄重报道;以谐为辅,诙谐互动。以此达到说人话、通人情、聚人气之效果。但说人话却不等于可以逞一时之气而说气话或脏话,站在网友正当质疑的对立面上。
2023-08-27 23:22:311

为什么要反对媒体审判

舆论会波及被审判者以及他的朋友、家人,完全超出了法律审判的影响范畴,会给无辜的人生活学习工作造成影响。而且媒体没有法律权利可以审判,媒体只有陈诉事实的作用。
2023-08-27 23:23:072

传播学基本常识

1. 新闻传播类类知识,求答案 个人建议的是什么学校毕业的,如果不进入著名的公司或国外的要求,只是一个工作的事实,是什么学校并不重要。 传播学习最好的三所学校,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传媒大学,这是一个著名的学校应该选择你毕业以后往哪个方向走,这是一个很好的测试学校建议选择,因为你跨专业考试的所有知识,传播学是不是你的本科专业考研究生的时候,很多本科生的专业知识时,需要重新填写,如新闻传播的教程,这本书是够呛,一起来了解这门科学很困难的时候给你的建议是要考虑选择的多学科研究生的方向不是选择一个主要的流派,这与高考高考的量,选择大学的专业是一样的道理,普通学校也有很强的专业性,良好的专业工作,而不是所重点大学里面也有很强的竞争优势。 原来的答案,我希望能够满足您的要求。 2. 传播学专业的知识技能 通过学习,可以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1、掌握传播学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2、掌握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广告企划制作、公关活动策划与执行、媒体运营、新闻采访、写作、编辑、摄影等业务知识与技能。 3、有调查研究和社会活动能力。 4、了解中外传播媒体工作现状与发展趋势。 3. 简述大众的特点(传播学知识) 大众传播的定义: 是由专业化的媒介组织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产业化的手段,以社会上一般大众为对象而进行的大规模信息生产和传播的活动。 大众传播的特点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来阐述: (1)大众传播的传播者是从事信息生产和传播的专业化的媒介组织。这些媒介组织包括报社、杂志社、电视台、电台以及以大量生产为目的的音乐、影像制作公司等。在西方社会,传播媒介是以公共法人或企业法人的形态存在的,在我国,是以企业组织的形式存在的公有制事业机构。可见大众传播是有组织的传播活动,是在组织的目标和方针指导下的传播活动。 (2)大众传播是运用先进的传播技术和产业化的手段进行的信息生产和传播活动。大众传播的发展离不开印刷术和电子传播技术的发展。高速轮转机的发明使大规模的印刷得以实现,远距离传播技术使广播、电视成为了主要的传播媒介。如今,激光印刷、通信卫星、网络技术等科技的发展,使大众传播在规模、效率、范围上都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成为现代信息产业的主要组成部分。 (3)大众传播的对象是社会上的一般大众。大众传播的对象即受众是社会上的普通大众,即“一般人”,不分群体和阶层。即只要接收到大众传播信息的人都是大众传播的对象,说明大众传播是以满足社会上一般大众信息需要为目的的,信息的生产与传播不分阶层和群体。 (4)大众传播的信息具有商品属性和文化属性。传播组织作为以信息为产品的产业,其产品的价值是通过市场实现的。大众所看的报纸、电视都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的,即信息具有普通的商品属性。但是信息又不同于其他普通的满足人们生理需要的产品,人们对信息的消费是精神上的消费,即意义的消费。意义是社会文化的产品,这里所指的文化是广义的文化,包括法律、宗教、社会意识形态、价值观念、道德等等方面,因此我们说信息具有文化属性。 (5)大众传播的性质是单向性的信息传递过程。不是说大众传播没有互动性,只是互动性很弱,受众可以通过热线电话和写信进行信息反馈,但是这种信息反馈缺乏即时性和直接性。大众传播的单向性具有两个方面的局限性,一是传播渠道,传播组织作为单方面的传播组织,其传播的内容,受众只能在限定的范围内接收到,具有一定的被动性。二是没有灵活的反馈机制,受众对于媒介组织的传播活动缺乏直接的反作用力。 (6)大众传播是制度性传播。大众传播是大规模的信息生产、传播活动,其传播内容与社会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具有直接关系,其传播过程具有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因此很多国家将大众传播纳入社会制度的轨道。英国学者J.科纳认为:大众传播的信息生产过程是“通过大型组织的工业生产活动产生出来的,这种生产组织的政策和职业规范存在于社会的政治、经济、法律的结构中来”。澳大利亚学者苏利文认为“大众传播应在国家的调控的范围内”。这些观点强调了大众传播和社会制度的关系。实际上每个国家的大众传播都有各自的传播制度和政策体系,这些制度和政策都在维护特定社会制度上起作用。 4. 传播学的知识与现在传媒社会有什么关联 传播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1、传播学与社会学在西方,人们曾将传播学看作是社会学的分支学科。 我们知道:社会学是以社会组织、社会行为、社会问题等为研究对象,范围较广泛;而传播学着重研究传播过程、传播行为、传播意识和传播关系等现象,对象较集中。社会学诞生于前,而传播学产生在后。 传播学在形成中吸取、借用了社会学的一些知识和方法(如调查方法、统计方法),但也从其他许多新兴学科中吸取养料。如今,社会学和其他学科也开始用传播学的成果来丰富自己的研究内容。 这种研究范围的部分重叠、交叉和研究成果的相互借鉴是完全正常的,也是应该的,但它们终究是具有各自特性的、相互独立的学科。2、传播学与心理学在传播学的形成过程中,心理学曾经助一臂之力。 作为研究心理活动规律的心理学,是通过挖掘传播现象发生的内在动力和情感因素来充实和丰富传播学研究的内容的,从而使偏重于宏观研究和过程研究的传播学能够从微观研究和心理研究方面得到取长补短,显得更具活力。传播作为一种最富有人性和人情的社会活动,也为心理学研究增添了新的研究内容和话语空间,而传播活动中的传播者、守门人、中介者和受众的心理现象及其活动规律,也是人们想了解的,这也使得心理学研究更具有现实感和实用性。 这两者的相通之处就在于传播心理。3、传播学与人类学传播学与人类学都是“关于人的科学”,目的都在于描述和解释人类这一特殊的横跨整个地球和贯穿整个历史的自然和社会现象。 但是,人类学的主题是研究人类的躯体和文化的各个方面,传播学的主题是研究人类的传播行为和文化世代流传的基本媒介。以往,人们过多地注视这两门学科的不同,而很少注意两者的互动互补。 传播是人类的特权和标志,是文化载体和“社会水泥”,又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助推器。人类学中的语言学派、文化学派和传播学派的理论可以给传播学者许多启示,而传播学中的符号理论、接受理论、功能理论也可以让人类学家大开眼界。 总之,我们既要了解传播学与人类学的区别,又要设法找到两者的契合点,这样才能科学解释和揭示人类传播的现象和规律。4、传播学与宣传学传播学与宣传学之间有着某种“血缘”关系。 因为,早期的传播研究有很大一部分是宣传研究。但是,这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不可以混同。 传播学是把人类社会中一切信息传播现象都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其中自然也包括宣传现象;而宣传学只把劝服性、观念性的传播现象看作是自己的研究对象。传播学能够从更高的层次、更广的视野来揭示一般信息传播的本质和规律,从而可以更正确地指导包括宣传活动在内的一切传播活动;而宣传学只能从它自身的角度和层面来分析宣传现象、揭示宣传规律,进而指导自己的传播活动,并且只能从某些方面深化和丰富传播学的内容,而不能简单地用来指导一般的传播活动。 后来居上的传播学已成了各门分支传播学科的“统帅”,而宣传学说到底只是传播学的一门分支学科。5、传播学与新闻学传播学与新闻学在其演进过程中,曾有过十分密切的互动关系,新闻学对传播学的诞生也确实起过催产的作用,但两者是不能划等号的。 一般认为:新闻学是报刊新闻时代的产物,偏重于业务研究或“术”的研究;传播学是电子新闻时代的产物,侧重于理论研究或“学”的研究。新闻学以古老的“报学”研究为基础,偏重于微观研究、局部研究和单向研究;传播学以新兴学科的知识为基础,侧重于宏观研究、整体研究和双向研究。 新闻学的研究对象是新闻信息的现象;传播学的研究对象是传播活动的现象。新闻学是具体科学的研究,对传播学研究有提供材料、充实内容的作用;传播学是一般科学的研究,对新闻学研究的内容和方法有规范、指导的作用。 也有人认为:新闻学是一种专业研究,传播学是一种社会研究。总之,两者各有特点。 传播学是研究人类一切传播行为和传播过程发生、发展的规律以及传播与人和社会的关系的学问,是研究社会信息系统及其运行规律的科学。简言之,传播学是研究人类如何运用符号进行社会信息交流的学科。 传播学又称传学、传意学等。新闻传播学下属的二级学科。 5. 传播学知识分析材料 1、环境监测——把该事件公之于众2、社会协调——这个报道最终促成问题的解决3、社会地位赋予——该事件经过媒体报道,传播范围广,影响力也被放大,引发了社会以及教育局更高的关注度。 4、社会规范强制——当问题被暴露出来,社会压力会促成问题的解决。社会协调是媒体的功能,分两方面,一方面是 *** 利用媒介的影响力协调整个社会,另一方面是媒介推动 *** 关注社会问题,解决问题以协调社会。 材料中的事件就是后者的体现。如果把社会协调归为媒体的责任,就需要慎重对待。 媒体的这份责任来自于媒体的功能和社会影响力。社会责任理论确实要求媒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对社会负责。 但是媒体履行这份责任的途径是做好“了望哨”和“晴雨表”,客观及时地把事实公之于众,引发相关部门的关注,推动问题的解决。媒体承担的是一个中介的作用,一个助推器的作用,而不是直接去进行社会协调。 要避免进入“媒介审判”的误区。 6. 传播学是什么 定义传播学是研究人类一切传播行为和传播过程发生、发展的规律以及传播与人和社会的关系的学问。 简言之,传播学是研究人类如何运用符号进行社会信息交流的学科。传播学又称传学、传意学等。 传播学是本世纪30年代以来跨学科研究的产物。传播学和其他社会科学学科有密切的联系,处在多种学科的边缘。 由于传播是人的一种基本社会功能,所以凡是研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人类学、社会学、心理学、哲学、语言学、语义学、神经病学、等等,都与传播学相关。它运用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新闻学、人类学等许多学科的理论观点和研究方法来研究传播的本质和概念;传播过程中各基本要素的相互联系与制约;信息的产生与获得、加工与传递、效能与反馈,信息与对象的交互作用;各种符号系统的形成及其在传播中的功能;各种传播媒介的功能与地位;传播制度、结构与社会各领域各系统的关系等。 此外,传播学还要借鉴自然科学中的信息论、控制论、系统论等,所以,人们称它为边缘科学,意思是处在多种学科的十字路口。各种社会学科的理论又往往成为传播学理论的一部分。 但是,传播又有它自身的理论,是其他社会科学所不能代替的。传播学研究的重点和立足点是:人与人之间如何借传播的作用而建立一定的关系。 它的研究范围主要包括: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而其中又以大众传播为主。 研究传学其实就是研究人:研究人与人,人与其它的团体、组织和社会的关系;研究人怎样受影响,怎样互相受影响;研究人怎样报告消息,怎样接受新闻与智据,怎样受教于人,怎样消遣与娱乐。首先了解人于人怎样建立关系。 知识层次传播学研究体系的构建可以首先从它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上找到依据和坐标。因为,它的构建,同众多相关学科对它的哺育和催动是分不开的。 1、传播学与社会学在西方,人们曾将传播学看作是社会学的分支学科。我们知道:社会学是以社会组织、社会行为、社会问题等为研究对象,范围较广泛;而传播学着重研究传播过程、传播行为、传播意识和传播关系等现象,对象较集中。 社会学诞生于前,而传播学产生在后。传播学在形成中吸取、借用了社会学的一些知识和方法(如调查方法、统计方法),但也从其他许多新兴学科中吸取养料。 如今,社会学和其他学科也开始用传播学的成果来丰富自己的研究内容。这种研究范围的部分重叠、交叉和研究成果的相互借鉴是完全正常的,也是应该的,但它们终究是具有各自特性的、相互独立的学科。 2、传播学与心理学在传播学的形成过程中,心理学曾经助一臂之力。作为研究心理活动规律的心理学,是通过挖掘传播现象发生的内在动力和情感因素来充实和丰富传播学研究的内容的,从而使偏重于宏观研究和过程研究的传播学能够从微观研究和心理研究方面得到取长补短,显得更具活力。 传播作为一种最富有人性和人情的社会活动,也为心理学研究增添了新的研究内容和话语空间,而传播活动中的传播者、守门人、中介者和受众的心理现象及其活动规律,也是人们想了解的,这也使得心理学研究更具有现实感和实用性。这两者的相通之处就在于传播心理。 3、传播学与人类学传播学与人类学都是“关于人的科学”,目的都在于描述和解释人类这一特殊的横跨整个地球和贯穿整个历史的自然和社会现象。 但是,人类学的主题是研究人类的躯体和文化的各个方面,传播学的主题是研究人类的传播行为和文化世代流传的基本媒介。 以往,人们过多地注视这两门学科的不同,而很少注意两者的互动互补。传播是人类的特权和标志,是文化载体和“社会水泥”,又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助推器。 人类学中的语言学派、文化学派和传播学派的理论可以给传播学者许多启示,而传播学中的符号理论、接受理论、功能理论也可以让人类学家大开眼界。总之,我们既要了解传播学与人类学的区别,又要设法找到两者的契合点,这样才能科学解释和揭示人类传播的现象和规律。 4、传播学与宣传学传播学与宣传学之间有着某种“血缘”关系。因为,早期的传播研究有很大一部分是宣传研究。 但是,这两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不可以混同。传播学是把人类社会中一切信息传播现象都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其中自然也包括宣传现象;而宣传学只把劝服性、观念性的传播现象看作是自己的研究对象。 传播学能够从更高的层次、更广的视野来揭示一般信息传播的本质和规律,从而可以更正确地指导包括宣传活动在内的一切传播活动;而宣传学只能从它自身的角度和层面来分析宣传现象、揭示宣传规律,进而指导自己的传播活动,并且只能从某些方面深化和丰富传播学的内容,而不能简单地用来指导一般的传播活动。 后来居上的传播学已成了各门分支传播学科的“统帅”,而宣传学说到底只是传播学的一门分支学科。 5、传播学与新闻学传播学与新闻学在其演进过程中,曾有过十分密切的互动关系,新闻学对传播学的诞生也确实起过催产的作用,但两者是不能划等号的。一般认为:新闻学是报刊新闻时代的产物,偏重于业务研究或“术”的研究;传播学是电子新闻时代的产物。
2023-08-27 23:23:291

2009年我们的祖国发生了哪些令人振奋的事

  “躲猫猫”“开胸验肺”“跨省追捕”“欺实马”“最年轻市长”……这一连串的词汇背后,是网民对理性的思索,对公正的追求。如果回眸2009年的时候,会发现网络在今年的社会地图中格外惹眼。  网络挖掘了我们社会的各个面相,即使最底层的声音,也开始大范围流传,底层受难者也能逐步得到舆论的救济。相反地,居高临下的语言,比如“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我们是有身份的人”,则成了被笑话的对象。  2004年,切丽·布莱尔——英国前首相托尼·布莱尔的妻子,在出版自传性质的畅销书时,起的名字叫《金鱼缸》,她觉得自己在唐宁街10号就如同处在金鱼缸里,随时被人关注、被人监督。  金鱼缸是行政学上常用的词汇,金鱼缸里的公共权力,是透明而高效的。互联网所作的,正是让所有的公共权力回到金鱼缸中。  有意思的是,今年网络一边举行“成人礼”,一边也接到了警告——“艾滋女”闫德利用自己的遭遇,证明网络的恐怖一面。  美国的政治学者桑坦斯在《网络共和国》中早就发出警告:“沆瀣一气的人在讨论中往往产生过分的自信、极端及对他人的蔑视,有时甚至倾向暴力,这种危机正逐渐浮现。”即使在制度健全的美国,也有集体意见干涉司法的案例。在著名的“欧文诉唐德”(Irvin v. Down)一案中,430名候选陪审员中有370名,也就是大约90%的人受到媒体的影响,在审判前就认定被告人有罪——使这一案件成为典型的“媒介审判 ”。  好在,目前网络上的“集体暴力”只是停留在道德领域。至于那些事关重大的公共话题,网络只是提供一个舆论基础,反对声音可以出现,传统媒体可以发布更权威的信息,政府部门也有选择处理方法的自由。  互联网刚刚兴起的时候,英国工党就曾兴奋地宣布:“知识越来越成为力量的源泉。在这样的世界里……技术既可以使个体更有力量、使个体得到解放,还能加强人们与政府的联系。”  我们采取的也是这样一种稍稍乐观的态度,对互联网的未来充满信心。我们做这样一个盘点,就是对今年这异彩纷呈的网络的一个纪念。  据网络舆论研究专家们的说法,政府的不作为,以及政府的作为不当,是最容易引起网络舆论的事件,2009年的网络再次证明了这一论断。一个突发事件中,如果有弱势的受害者,网民就会把自己幻想成佐罗,拔刀相助。  浙江大学的校友和亲友们在杭州飙车案的事发地悼念死者谭卓  明天,你会不会也在5米的高空看风景  2009年5月7日晚8时,杭州男子胡斌驾驶一辆红色三菱跑车,在杭州文二西路撞倒了横过马路的谭卓。  据目击者的描述,事故发生时,胡斌正与一辆法拉力、一辆保时捷飙车。相撞后,谭卓被撞到5米高的空中,落在撞击点20米外。谭卓被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年仅25岁。遭遇车祸的时候,谭卓正看完单位组织观看的电影《南京!南京!》。  由于现场并没有摄像头,飙车的速度和相关数据只能依靠目击者和胡斌的同伴提供。  5月8日,杭州警方通报,肇事发生地路段限速50码,胡斌肇事时的速度为70码左右——采取的是胡斌同伴提供的信息。  杭州警方的报告引发网民热议,并由此诞生了一个新词——“欺实马”。网民用常识做了一个简单不过的判断,时速70码决不可能使谭卓被撞飞“5米高”“20多米远”。  网络上,“为了你我的生命安全,请大家以70码的速度顶帖顶起5米高20米远”、“明天,你会不会也在5米的高空看风景”一类的语句比比皆是。  事发的初期,网民批判的是胡斌在事故之后与同伴谈笑风生的“冷血”,警方报告出来后,网民批判的对象转变为杭州警方。网民期望的,是杭州警方的公正和公信。  最终,警方发布了一份新的鉴定报告,认定胡斌的速度在84.1码至101.2码之间。  在这次事件中,杭州警方的首次通报是使其卷入舆论漩涡的主要原因。“富家子弟”、“飙车”、“有钱人和权力勾结”,这些联想终于让杭州警方骑“马”难下。一旦丧失了公信,要弥补就非常艰难,当胡斌走上审判席的时候,网民依然在怀疑被告席上的胡斌是不是“真身”。  最终,胡斌在一审中以交通肇事罪判刑三年,并和遇害者家属达成协议,赔偿对方113万元。  同类事件  “躲猫猫”  2009年初,年仅24岁的云南玉溪男子李荞明在拘留所内死于“重度颅脑损伤”。公安机关解释,李荞明的伤是因为与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所致,引起网络上的质疑,后发现他死于牢头狱霸的殴打。  邓玉娇  2009年5月,湖北巴东县的一名KTV女服务员邓玉娇,在和三名官员争执中,杀死一人,刺伤一人,邓玉娇随后被拘留。这一事件引发了网民的关注,就邓玉娇是否受到性侵害、是否有抑郁症等问题提出疑问。  2009年7月30日,做完开胸验肺的张海超在接受媒体采访  当公民遭遇某些政策引发的困境时,网友们也参与对相关政策的反思。那些引发的反思,无疑会更有利于下层。这种现象,从孙志刚开始,源源不断。  开胸验肺,底层的遭遇不再隐形  2009年6月22日,河南新密的农民工张海超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开胸手术。这个手术不是为了治病,只为证明自己患的是一种职业病——尘肺,而不是肺结核。  证明罹患尘肺并不需要开胸,只凭X光片就足够。而且,给他进行开胸手术的,并不是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的医生,而是没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郑大医院医生。  张海超用这种悲壮的方式,在网络上成为全国的焦点——大部分情况下,底层人是成不了新闻人物的。  张海超今年只有28岁,有一个温暖的家庭,一个乖巧的女儿。从2007年8月开始,他出现咳嗽、胸闷等症状。几家医院确认,张海超患上了“尘肺”,并建议到职业病医院诊治。张海超说“从2004年8月到2007年10月,我在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打工,车间里有很多粉尘。”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的诊断必须让当地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进行,而且还需要用人单位的证明。  用人单位肯定不愿意开证明。2009年,张海超通过上访等手段,终于可以到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就诊,但5月25日得到的结果是“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  于是,开胸验肺就成为他无可奈何的选择。尽管最终,张海超所在的新密市卫生局受到了相应的惩处,但职业病鉴定机制不调整,难免不会出现第二个开胸验肺的张海超。  同类事件  光头警察与小姐  2009年10月底,一则《郑州大规模突击扫黄公布小姐裸照》的帖子出现。帖子的照片中,小姐的面部清晰可辨、并被一名光头警察揪着头发逼问。这一照片引发网友质疑:拍小姐裸照并公之于众,是否合法?警察面对弱势的小姐是否需要动粗?身着睡袍的警察有没有“钓鱼”执法?网民反思的,是执法者的权利边界究竟在哪里。  当政府官员把自己看做有身份的人、把党员身份当做高人一等的标志,甚至把党和老百姓分立的时候,他们也必然眼光朝上。随即,雷人语录也滚滚而来……  雷人语录,今年特别多  2009年10月7日,名为《打向莫高窟讲解员的两记耳光———史上“最牛”的团长夫人莫高窟前丑陋一幕现形记》的帖子出现在网上后,马上被各大论坛转载。  据帖子叙述,“10月6日上午11点30分,在莫高窟最为著名也是最为拥挤的藏经洞,有一位50岁上下的中年妇女,在伸手触摸1000年前的西夏壁画时,被我部一年仅19岁的女讲解员制止,该妇人顿时大怒,拂袖而去。不料该妇人顷刻即回,身后簇拥两名壮汉径直走向了那位斗胆说了‘不要触摸壁画"的讲解员。顿时二记耳光响彻洞窟,伴随着耳光的是她那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当保安人员和警察把打人的妇女带到办公室询问的时候,他的丈夫说:“你们不要浪费警力,这里不就是一个景点吗?不就是一个小服务员吗?我们是有身份的人,几分钟的一个小事,你们不要把事情搞大了。”  网民启动“人肉搜索”,依据帖子照片提供的车牌号,迅速地找出了两人的身份。网友公布的资料称,男子姓陈,是新疆建设兵团的一名团长,而他的妻子则是该团医院的一名医生。  网友调侃,“推荐今年第四季度新流行语;1)我们是有身份的人;2)不要浪费警力。”对网络的舆情,新疆建设兵团果断地进行了处理,承认两人的不当行为,并多次与各论坛联系。3天后,两人的职务被撤除。  同类事件  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  2009年6月20日,记者采访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询问郑州一处经济适用房用地改建成别墅和楼中楼的问题,逯军说出了09年最为“雷人”的一句话:“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  我是不是拉屎也要告诉你啊  2009年10月27日,《羊城晚报》的记者在广州黄埔大道拥堵整治会议上采访天河交警大队的大队长吴泽驹,并提出质疑的时候,一名中年男子突然回了一句:“那么我是不是拉屎也要告诉你?臭不臭也要告诉你……”后来了解到,该男子是新光快速有限公司的一位部门经理。  你是不是党员  2009年11月4日,郑州一些媒体刊登了题为《“养犬办”被指只管收钱不管事》的文章,质疑1200万元养犬管理费的去向。后来,记者采访郑州财政局该项目负责人王冠旗时,对方质问记者:“你是不是党员?”网民们质疑,“养犬办”的信息只向党员公开?  在2009年的网络界,一位80后经常受到网民的关注,这就是韩寒。在博客中,韩寒代表一个公民,对于身边的重大公共话题发出有力的质疑。今年,网民也更主动地向强势的官员提出质疑,让“最年轻的市长”和“周至尊”一样,像金鱼缸一般透明。  韩寒:以公民的名义写作  韩寒几乎介入了今年最重要的一些网络事件,而且成功地为迷茫的网民提供了参考意见。对上海的“钓鱼执法”,韩寒评论:“闵行区交管部门的行为就是道德灭绝。说实话,在这个社会上,如果你生病了或者家里有急事需要搭车,有人愿意让你上车是很罕见的,这样的人是珍稀的物种,是单纯的好人。闵行区交管部门做的事情说简单点,就是将这些单纯的好人从茫茫车海中分辨出来,拘押下车然后罚款一万。”  当上海市政府更换高速公路路牌的时候,韩寒做了一个简单的除法,让相关部门尴尬万分:“我们注意到,这次路牌的更换行动需要花费2亿元人民币,总计更换5000块路牌……也就说,每块路牌的费用是4万。”  当相关部门表示,5000块指路牌只是所有更换量的五分之一后,韩寒还是在做算术,得出总共有25000块路牌。“上海的高速公路总里程是600公里左右,这25000块牌子中,假设有1000块做了高速公路附近公路引路牌的更换,那么还有24000块是用在了高速公路上,于是,我们再做一下除法(学会做除法很重要),我们发现,上海的高速公路每公里需要更换的路牌是40块,也就是说,你在上海的高速公路上开车,每开25米,你就能看到一块牌子,假设你的速度是120公里每小时……两秒钟内你差不多能看见三块路牌或指示牌。太狠了,如果我开的足够快,上海市公路管理处在路牌上画点图,我就能看动画片了。 ”当“绿坝”的争论、杭州胡斌撞车案、上海“楼脆脆”倒塌、荆州三大学生救人遇难等公共事件发生的时候,不少人都到韩寒的博客寻求观点,看他怎么评价。  同类事件  最年轻市长  2009年6月21日下午,在湖北宜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年仅29岁的周森锋全票当选为新一任市长。作为“最年轻的市长”,周森锋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网友开始怀疑他和妻子的家庭背景显赫。6月24日,一篇“周森锋论文涉嫌抄袭”的网文再次开始了对周森锋的质疑。  在当今社会,“治理”渐渐替代传统的“管理”、“统治”。所谓的“治理”,就是利益相关者参与的管理。治理的主体不只是当权者和政策制定者,也不是抽象的“人民”和“群众”,而是“利益相关者”。当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时候,网络是最优质的“治理”信息平台。  当安全锤成为必需品  2009年6月5日上午,成都市9路公交车在川陕立交桥的下桥处发生自燃,火势非常迅猛,短短几分钟内蔓延全车。  由于9路公交车属于封闭式空调公交,所以,多数乘客都没有来得及通过窗口逃生。当时,车上搭载了上百名乘客,其中25人死亡,70多人受伤。  事件发生后,各大论坛纷纷出现一个帖子:《安全男人最新必备三大件:口罩、灭火器、安全锤》,除口罩和流感有关外,三大件中的其他两件都与成都的公交车自燃有关。网民们讨论的主要话题是,车上的安全锤为什么不见了?为什么刚起火的时候司机不停车?  有的网友还翻出了此前的资料,认为出现事故的公交车川A47694有“前科”。在2006年4月10日,《四川质量报》发表题为《捅开城市公交应急漏洞》的文章,就发现这辆公交车没有救生锤。据当时的报道:除个别空调车上有3个以上的救生锤外,许多空调公交车上几乎没有救生锤。  成都有关方面对这次火灾的反应比较迅速,尽管对于起火的原因修改了几次,但是体现出对网上民意的尊重。另一方面,网民只是进行理智的反思,而没有太多过激的言论。  同类事件  上海“楼脆脆”  2009年6月27日,上海一栋在建住宅楼整体倒覆。由于楼房的质量是所有人都关注的公众话题,所以大楼倒下后,网友开始问责,从开发商到监理部门、甚至相关政府部门都受到网友的质疑,网上也有了“楼脆脆”这个新词。  沉重的“醉驾”  2009年6月30日,张明宝在南京制造了震惊全国的醉酒驾车撞人惨案,共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6辆机动车受损。在死者中,有一名孕妇的胎儿都被撞出。网民把张明宝视为“屠夫”,展开了对“醉驾”这一公共话题的讨论,全国各地也开展打击“醉驾”的风潮。  人们常说,只有失去了才知道珍惜,权利也一样。如果一项正在享受的权益处于危机中,相信所有人都会奋起反抗。“跨省追捕”的事件爆发后,网民们所做的,就是对河南灵宝县政府的行为群起而谴责,力保在网络上批评和监督的底线。  “跨省追捕”引发的底线保卫战  2009年3月6日到3月13日,河南省灵宝县的小伙子王帅,在上海和河南看守所度过了人生中最难熬的8天。  后来,王帅对《中国青年报》的记者说:“我到现在也想不通,在网上发一篇帖子,又没对哪个人指名道姓,怎么就算‘诽谤"了?”  2月12日,在上海工作的王帅在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影射当地政府采取租赁的方式变相征用土地。  2008年5月28日,当地政府以建设五帝工业聚集区为名,“租”用王帅老家大王镇的28平方公里农用地,并公告了地上附着物数量及补偿金额,以每年1000元/亩的价格租地,30年为限,后来提高到每年1200元/亩。  王帅家也在征地名单之中。了解到征地的情况后,王帅查阅有关法规,发现政府征地程序有问题,农户得到的补偿也只是《土地管理法》上规定补偿的一部分,于是在网上进行在线信访,递交举报信,却音讯全无。最终,他把这一事件发到了天涯等网站,并用堂哥的相机,拍下了征地的情况,2月2日,他的帖子火爆各大论坛。  不久,王帅被灵宝警方以涉嫌诽谤罪为由抓回河南。随后因证据不足而被取保候审。由于抓捕时,王帅并不在河南,于是诞生了一个新词——“跨省追捕”。  对于王帅的被捕,《新京报》作了报道,经过新浪等门户网站报道后,网民纷纷对灵宝县的做法提出质疑,一时间,灵宝成为3月份网络上最热的地名。  4月16日,灵宝市委、市政府向人民网发出《关于对“王帅发帖事件”处理情况的答复》,承认执法有过错,并派灵宝市政府的相关人员向王帅表示道歉,按照国家赔偿规定给予王帅783.93元赔偿。  此后,天涯和凯迪等网站出现了各种恶搞的“免责声明”,如“以上内容完全是复制粘贴,本人并不明白其意思,故本人不对以上内容负法律责任,请不要跨省追捕。要详查请自己联系原作者,谢谢”等。  同类事件  “这事儿不能说太细”  2009年1月12日,央视《焦点访谈》播出节目《广受质疑的“通行费”》。面对“天津市每年要偿还的公路建设的贷款量有多大”的提问时,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规费处副处长刘博的回答是:“这事儿不能说得太细。”这句话马上就成为网络热点——网民不仅要保护对政府的监督权,还有更进一步的需求,那就是要求有知情权。  美国著名专栏作家李普曼曾说,大众是靠不住的,他们只是一个幻像,所以大众不能支撑真正的民主。他提倡的是“精英治国”、“专家治国”。可如今,当美国的CNN等媒体在报道阿富汗选举举止失措、输给网络的时候,草根终于开始嘲笑精英了。今年,在我国,知识分子的光环,也在网络上慢慢消退。  精英,在网上沦落  2009年3月23日,《中国新闻周刊》发表了一篇文章——《孙东东:把精神病人送到医院是最大的保障》。在这篇文章里,孙东东说:“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百分之一百,至少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  “偏执型精神障碍属于需要强制的一类,因为它扰乱社会秩序……他们为了实现一个妄想症状可以抛家舍业,不惜一切代价上访。”  “你们可以去调查那些很偏执地上访的人。他反映的问题实际上都解决了,甚至根本就没有问题。但是他就没完没了地闹,你怎么和他解释都不成。于是舆论开始关注这些人的权利是不是得不到保障,这实际上是缺少基本的精神卫生知识。这种情况不仅在中国有,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有,都是令各国政府头痛的问题。”  孙东东是谁?他是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主要从事精神病学方面的司法鉴定,他每年要给不少死刑犯人做司法精神病的鉴定。  他的言论一出来,就在网上遭遇了铺天盖地的批评,认为他“诬蔑那些被侮辱被残害的上访者,其言辞迹近法西斯”。不少网友呼吁北大“开除孙东东”。  不久,网民还翻出了他的“老账”——“以卫生法学专家的身份公然为持续多年生产毒奶粉的企业辩护,为虎作伥”。  学者于建嵘评论:“如果因为你说了这些话,又没有解释清楚,相关部门以此为据,把抓人关人变成一个合法的事情,这会给弱势群体带来多大的灾难啊”。于建嵘说,对自己说不准的,“宁愿先向着老百姓一点”。  面对汹涌而来的批评,孙东东被迫道歉,还被网民指责态度不够诚恳。  同类事件  余秋雨捐款风波  2009年6月,一位名叫萧夏林的编辑指控,余秋雨许诺向地震灾区捐款20万元一事为子虚乌有,很快在网上得到回应。网络舆论一边倒地对余秋雨提出质疑,要求他拿出“捐款如期到位”的确凿证据。直至余秋雨捐建的3所图书馆开馆才渐渐尘埃落定。  “常凯申”误译  2009年6月10日前后,有网友发表题为《“门修斯”之后又见“常凯申”》的文章。文章指出,2008年10月出版的《中俄国界东段学术史研究:中国、俄国、西方学者视野中的中俄国界东段问题》一书中有多处错误,蒋介石竟然翻译成了“常凯申”(Chiang Kai-shek)。  贾君鹏和“寂寞党”红遍09年网络,形成了吊诡:验证网络巨大力量的,竟然是一个无聊的玩笑。这让人感到一丝丝寒意——如果这种力量用在诽谤、灌输某种政治思想上,则是毁灭性的。  贾君鹏,玩的只是寂寞  2009年,最红得莫名其妙的恐怕是贾君鹏。7月16日10点59分,在百度的“魔兽贴吧”里,一条名为《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帖子出现,点击进去后,发现并没有内容,只有“RT”(如题)两个字符。帖子的作者没有留下名字,仅有222.94.255.*这个IP地址。查询这个IP地址可以发现,发帖者如果没有刻意隐瞒地址的话,应该是在南京发出的。  9个小时内,这个空贴吸引了40万名网友的点击,跟帖人数接近2万。  在网友的参与下,“贾君鹏”一人引出了一个“大家庭”。跟帖中,取名为贾君鹏妈妈、姨妈、姑妈、姥爷、女友甚至隔壁邻居的大舅子的帖子,纷纷出现。  比如,贾君鹏的“女友”就深情款款,“鹏鹏,回来吧,你妈答应我们的事情了。回来吃饭吧,不吵你了。”他的“女儿”却非常生气,“我爸爸说不回家吃饭了,你们烦不烦啊,一直说。”  跟帖的速度快到什么程度?一旦你点击帖子中的“末页”,马上刷新就会发现你刚点的“末页”已经不再是“末页”,以致网友们称“尾页只是个传说”。最快的时候,每秒钟有上千跟帖。  三天内,创造了一个31万回帖,900万点击率的奇迹。各家电视和报纸,也把贾君鹏当成热点人物,贾君鹏的大名传遍网络。  谁是贾君鹏?网友们对“贾君鹏”进行了人肉搜索,结果有两个:一个在北京海淀卖书,另一个则在江苏镇江某建工集团,但均无法证实。最后发现,贾君鹏确实查无其人。尽管后来有不少公关公司宣称是他们制造了贾君鹏,但同样查无实据。  这个帖子让媒体学者感叹网络在短时间内形成人群聚集现象的能力,也担心这种力量被人所利用。后来的闫德利事件就多少应证了这一担忧。  同类事件  “哥吃的不是面,是寂寞。”  2009年7月,网络上忽然间出现了一批大致类似的帖子,比如“我发的不是帖子,是寂寞”、“我用的不是手机,是寂寞”、“哥睡的不是觉,是寂寞”等。据一些网友考证,最早的句式出现在7月初的百度贴吧,有人发了一张一名男子吃面的图片,图片配文:“哥吃的不是面,是寂寞!”由此,网上诞生了“寂寞党 ”。和贾君鹏类似,似乎只要够前卫、够无聊,就能得到年轻网民的热捧。  网络的信息传递也有它的恐怖之处,在监督之外,偶尔会有“误伤”的乌龙事件。网民大多带着一种激愤的感情,也有道德的优越感,所以,在道德问题上,网民更容易被利用。有的时候,一些流言也让网民防不胜防。  “艾滋女”的无妄之灾  2009年10月12日,“闫德利”这个陌生的名字在网络上的搜索量直线上升。这个反常的现象来源于一个博客,在这个博客里,一位自称闫德利、来自河北容城县的女子,在博客上公布了279名曾与自己发生过性关系的男性手机号码,并称自己身染艾滋病。一时间,“性接触者号码”传遍各大论坛。  博客的文章自述:“我家住在河北省容城县贾光乡贾光村永红路六号,从小家庭贫困,父母都患有大病。”在博客上,还有闫德利的电话号码。  博客还写道,她不到10岁就外出流浪,后来被迫在北京一家洗头房做了小姐。每天要面对10多位不同的男人,她说,“等我有了存款想收手时,已经染上了艾滋病”。  于是,她发出宣言:“我的人生既然已经烂了,那就要烂出名气!”博客中也出现了大量裸露的照片,以及闫德利的全家福。  经网友和媒体的查证,闫德利确有其人。闫德利也成为道德败坏的象征,千夫所指。后来有记者和网民按照博客地址找到了闫德利一家。闫德利家人表示事情全属子虚乌有。  闫德利本人露面后,提出了她的看法,她怀疑这一切都是前男友恶搞,因为二人热恋时,闫德利自己和家人的照片都曾留给对方。而网络上公布的电话号码,绝大部分来自闫德利昔日的手机卡。  闫德利后来也做了三次艾滋病检测,身体正常,并不是艾滋病毒携带者。事件已经被证实是一出彻头彻尾的闹剧。但闫德利和她的家人,遭受的却是难以承受的灾难。  在政治和社会学领域,人们早就看到了群体的破坏力量。为了防止集体的暴力,历史上有两种方式来限制:  一种是限制民众“知”的权利,不知道就不会闹事;  一种是限制民众直接实现愿望的能力,比如,美国人就用非民选的九名最高法院法官设立防火墙——他们可以不受舆论的直接影响。  在网络时代,可选的路径恐怕只有第二种。除道德问题外,涉及监督的事件大多是传统媒体介入后才起作用的——传统媒体,就是那道防火墙。  同类事件  白岩松被自杀  2009年10月26日,网上流传着一则消息:“传央视著名主播白岩松昨晚自杀,暂未清楚事件真伪以及具体原因和目前情况。”不少网友和媒体着实被这一消息吓了一跳,媒体也纷纷向央视工作人员、白岩松身边的人,甚至白岩松本人求证。据说,白岩松的电话被打爆了。后来白岩松本人辟谣:“不管外界怎么说,我该怎么做新闻还是怎么做。我的生活还是那样。”(来源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综合)
2023-08-27 23:23:483

2009年4月自考新闻学概论第37题 简述滥用媒介权力的几种情况?

滥用媒介权利:1 传媒的编辑部门和广告 发型或者经营部门混岗现象严重。2 有偿新闻 3 传媒的节目或者栏目与企业合办现象。4 受贿封口 5 假新闻出现频率增高 6 “媒介事件”频繁 7 收受好处 8 侵犯公民的隐私权 9 媒介审判较为普遍 10 偷拍偷录 11 拒绝更正与答辩 12 炒作明星绯闻或犯罪新闻 13 没有人性的冷漠新闻 14 虚假广告和低俗广告。如果帮到你了 希望选为满意答案。谢谢!
2023-08-27 23:24:401

2018国考申论技巧—写作中的论据来源 是什么?

主要选取材料中的论据,再就是平时积累的时政知识。不过要主次分明,表达内容主要论点论据要来源于材料。
2023-08-27 23:24:502

舆论审判的名词解释?

审判管辖 名词解释 审判管辖,是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包括普通管辖和专门 管辖,普通管辖又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区
2023-08-27 23:24:594

媒体审判的影响

媒介审判是新闻媒体监督司法的有效手段目前,我国的司法制度还不够完善,司法审判不够公正透明、法官整体素质不高、权力制约机制缺乏等诸多缺陷。在这种情况下,媒介审判既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帮助公众了解司法审判的过程和结果,又在一定意义上可以防止权力滥用,促进司法公正,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2023-08-27 23:25:171

论文:如何评价新闻传播出现的媒介审判问题?要求结合近年来出现的媒介审判的案例来说 媒介审判的原因意义.

哈哈,我知道你是谁!!!
2023-08-27 23:25:282

2020年8月,网络上都有哪些热点事件?

一、网红“提子”用大白鲨做美食热点事件概述;近日,百万粉丝主播“提子”通过吃鲨鱼狠狠收割流量,并称是“通过正规渠道得来”。经jing方鉴定,视频中的鲨鱼为大白鲨,相当于我国二级保护动物。从南充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该网红通过网购买噬人鲨,来源为福建沿海,贩卖大白鲨相关人员被控制。由此看来,这背后不排除存在一条非fa产业链。毕竟,1.7米长的鲨鱼从沿海运到四川,没有各个环节密切的配合,不可能做到。jing方理当严厉打击幕后黑手,拔除犯zui链条。涉及/延伸知识点:新闻搭车、注意力经济、舆论审判、媒介审判、群体极化、猎奇心理、数字劳工。二、央视七夕晚会浪漫上线热点事件概述:《2022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七夕晚会》于8月4日19:30在CCTV-3播出,晚会以寻找“中国式浪漫”为主线,迎接一个属于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时刻。其中,由王心凌演唱的《那年夏天宁静的海》再次引起一波回忆杀。涉及/延伸知识点:媒介仪式、文化认同、符号互动论。三、海南日报怒慰澎湃新闻热点事件概述:8月7日,公众号职场观知局发布一篇题为《对三亚yi情防控带节奏,某媒体澎湃得“太离谱”》的文章,文中称澎湃新闻在连续两天的报道中,头条、次条都与三亚yi情有关,且标题都是“暴涨”、“离谱”等夸张字眼,文章中多是以偏概全的负面案例。8月8日,海南日报客户端等官媒相继转发该文,双方的争议在媒体业内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涉及/延伸知识点:新闻伦理四、丁香医生系列账号被禁言热点事件概述:8月9日,中国领先的数字医疗健康科技企业丁香园旗下的“网红”账号丁香医生、丁香园、丁香生活研究所、丁香妈妈、丁香园用药助手等账号因违反相关fa律fa规,已被限制发言。从8月9日至今,上述账号仍未推送信息,而此前,该系列账号每天至少推送三条消息。涉及/延伸知识点:健康传播五、四川彭州突发山洪、青海玉树发生地震热点事件概述:8月13日下午,四川省彭州市龙门山镇龙漕沟突发洪水,13日晚,当地有关部门发布通报称:彭州市龙门山镇龙漕沟突发山洪,至此,此次山洪灾害已造成多人伤wang。涉及/延伸知识点:灾难传播六、“她们还在等待道歉”—致南jing大屠sha慰an妇热点事件概述:央视于8月14日发布微博:【#她们还在等待道歉#[泪]勿忘历史,传递真相!】1931年到1945年,qin华日军强征20多万中国妇女做“xing奴隶”,“慰an妇”成为强加给她们的称号。她们中,有人被殴打强jian,有入被折磨到子宫变形,有人遭虐而si,日本右yi却无底线否认历史!如今,“慰an妇”制度受hai幸存者已不足20人,她们的血与泪,不容遗忘。涉及/延伸知识点:集体记忆、众包新闻、群体认同、七、糖水爷爷遭网bao热点事件概述:近日,武汉一位“糖水爷爷”因卖两元糖水可免费续杯一事走红网络,然而在糖水爷爷走红之后却遭受非议,有人质疑卫生问题,有人质问儿女不孝,更有甚者给老人的家人打骚扰电话。无奈之下,老人选择了放弃摆摊。涉及/延伸知识点:网络bao力、青少年预防网络bao力
2023-08-27 23:25:361

2020年8月,有哪些热点事件上榜?

一、网红“提子”用大白鲨做美食热点事件概述;近日,百万粉丝主播“提子”通过吃鲨鱼狠狠收割流量,并称是“通过正规渠道得来”。经jing方鉴定,视频中的鲨鱼为大白鲨,相当于我国二级保护动物。从南充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该网红通过网购买噬人鲨,来源为福建沿海,贩卖大白鲨相关人员被控制。由此看来,这背后不排除存在一条非fa产业链。毕竟,1.7米长的鲨鱼从沿海运到四川,没有各个环节密切的配合,不可能做到。jing方理当严厉打击幕后黑手,拔除犯zui链条。涉及/延伸知识点:新闻搭车、注意力经济、舆论审判、媒介审判、群体极化、猎奇心理、数字劳工。二、央视七夕晚会浪漫上线热点事件概述:《2022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七夕晚会》于8月4日19:30在CCTV-3播出,晚会以寻找“中国式浪漫”为主线,迎接一个属于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时刻。其中,由王心凌演唱的《那年夏天宁静的海》再次引起一波回忆杀。涉及/延伸知识点:媒介仪式、文化认同、符号互动论。三、海南日报怒慰澎湃新闻热点事件概述:8月7日,公众号职场观知局发布一篇题为《对三亚yi情防控带节奏,某媒体澎湃得“太离谱”》的文章,文中称澎湃新闻在连续两天的报道中,头条、次条都与三亚yi情有关,且标题都是“暴涨”、“离谱”等夸张字眼,文章中多是以偏概全的负面案例。8月8日,海南日报客户端等官媒相继转发该文,双方的争议在媒体业内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涉及/延伸知识点:新闻伦理四、丁香医生系列账号被禁言热点事件概述:8月9日,中国领先的数字医疗健康科技企业丁香园旗下的“网红”账号丁香医生、丁香园、丁香生活研究所、丁香妈妈、丁香园用药助手等账号因违反相关fa律fa规,已被限制发言。从8月9日至今,上述账号仍未推送信息,而此前,该系列账号每天至少推送三条消息。涉及/延伸知识点:健康传播五、四川彭州突发山洪、青海玉树发生地震热点事件概述:8月13日下午,四川省彭州市龙门山镇龙漕沟突发洪水,13日晚,当地有关部门发布通报称:彭州市龙门山镇龙漕沟突发山洪,至此,此次山洪灾害已造成多人伤wang。涉及/延伸知识点:灾难传播六、“她们还在等待道歉”—致南jing大屠sha慰an妇热点事件概述:央视于8月14日发布微博:【#她们还在等待道歉#[泪]勿忘历史,传递真相!】1931年到1945年,qin华日军强征20多万中国妇女做“xing奴隶”,“慰an妇”成为强加给她们的称号。她们中,有人被殴打强jian,有入被折磨到子宫变形,有人遭虐而si,日本右yi却无底线否认历史!如今,“慰an妇”制度受hai幸存者已不足20人,她们的血与泪,不容遗忘。涉及/延伸知识点:集体记忆、众包新闻、群体认同、七、糖水爷爷遭网bao热点事件概述:近日,武汉一位“糖水爷爷”因卖两元糖水可免费续杯一事走红网络,然而在糖水爷爷走红之后却遭受非议,有人质疑卫生问题,有人质问儿女不孝,更有甚者给老人的家人打骚扰电话。无奈之下,老人选择了放弃摆摊。涉及/延伸知识点:网络bao力、青少年预防网络bao力
2023-08-27 23:25:431

二季度,全球发生了哪些热点事件?

一、网红“提子”用大白鲨做美食热点事件概述;近日,百万粉丝主播“提子”通过吃鲨鱼狠狠收割流量,并称是“通过正规渠道得来”。经jing方鉴定,视频中的鲨鱼为大白鲨,相当于我国二级保护动物。从南充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该网红通过网购买噬人鲨,来源为福建沿海,贩卖大白鲨相关人员被控制。由此看来,这背后不排除存在一条非fa产业链。毕竟,1.7米长的鲨鱼从沿海运到四川,没有各个环节密切的配合,不可能做到。jing方理当严厉打击幕后黑手,拔除犯zui链条。涉及/延伸知识点:新闻搭车、注意力经济、舆论审判、媒介审判、群体极化、猎奇心理、数字劳工。二、央视七夕晚会浪漫上线热点事件概述:《2022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七夕晚会》于8月4日19:30在CCTV-3播出,晚会以寻找“中国式浪漫”为主线,迎接一个属于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时刻。其中,由王心凌演唱的《那年夏天宁静的海》再次引起一波回忆杀。涉及/延伸知识点:媒介仪式、文化认同、符号互动论。三、海南日报怒慰澎湃新闻热点事件概述:8月7日,公众号职场观知局发布一篇题为《对三亚yi情防控带节奏,某媒体澎湃得“太离谱”》的文章,文中称澎湃新闻在连续两天的报道中,头条、次条都与三亚yi情有关,且标题都是“暴涨”、“离谱”等夸张字眼,文章中多是以偏概全的负面案例。8月8日,海南日报客户端等官媒相继转发该文,双方的争议在媒体业内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涉及/延伸知识点:新闻伦理四、丁香医生系列账号被禁言热点事件概述:8月9日,中国领先的数字医疗健康科技企业丁香园旗下的“网红”账号丁香医生、丁香园、丁香生活研究所、丁香妈妈、丁香园用药助手等账号因违反相关fa律fa规,已被限制发言。从8月9日至今,上述账号仍未推送信息,而此前,该系列账号每天至少推送三条消息。涉及/延伸知识点:健康传播五、四川彭州突发山洪、青海玉树发生地震热点事件概述:8月13日下午,四川省彭州市龙门山镇龙漕沟突发洪水,13日晚,当地有关部门发布通报称:彭州市龙门山镇龙漕沟突发山洪,至此,此次山洪灾害已造成多人伤wang。涉及/延伸知识点:灾难传播六、“她们还在等待道歉”—致南jing大屠sha慰an妇热点事件概述:央视于8月14日发布微博:【#她们还在等待道歉#[泪]勿忘历史,传递真相!】1931年到1945年,qin华日军强征20多万中国妇女做“xing奴隶”,“慰an妇”成为强加给她们的称号。她们中,有人被殴打强jian,有入被折磨到子宫变形,有人遭虐而si,日本右yi却无底线否认历史!如今,“慰an妇”制度受hai幸存者已不足20人,她们的血与泪,不容遗忘。涉及/延伸知识点:集体记忆、众包新闻、群体认同、七、糖水爷爷遭网bao热点事件概述:近日,武汉一位“糖水爷爷”因卖两元糖水可免费续杯一事走红网络,然而在糖水爷爷走红之后却遭受非议,有人质疑卫生问题,有人质问儿女不孝,更有甚者给老人的家人打骚扰电话。无奈之下,老人选择了放弃摆摊。涉及/延伸知识点:网络bao力、青少年预防网络bao力
2023-08-27 23:25:511

最近的热点事件有哪些?

最新热榜
2023-08-27 23:26:026

作为媒体人士应该怎样谨慎报道相关事实?

应该把事情前因后果,表述出来,客观的表达立场和观点。
2023-08-27 23:28:389

黑镜第二季第二集涉及哪些社会学理论

第二集编剧感觉蛮神的。 这集背后的隐喻主要是围绕媒介审判展开的。后20分钟直接深度挖到另外一个程度。 前20分钟: Hunters象征媒体,拍照的游客象征着如今媒介环境中所存在的各路看客。这一段不太难理解。 1. Hunter一路对于新闻事件中所涉及的报道对象穷追猛打,尤其是马头女手中的电锯活生生地让我想起来在电视记者手里拿的话筒。编剧很明显对于这种现象本身是反感的,甚至觉得这种行为是极度畸形甚至变态的。所以就出现了中年男人拿着电钻要xx女主的镜头。 2.大众媒体、司法体系本身在这一类(虐杀女童)案件中也难以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对于被告人本人的表述无视,而媒体在评价女主的申辩时直接斥为狡辩。而被告人对于自己行为的辩护是合法且合理的 3. 各路看客对于新闻报道所涉及对象的感受熟视无睹。当女主高喊HELP ME HELP ME的时候,依旧在拍摄不帮忙。而且他们对于事实的真相本身并不关心,而是裹挟着自己的情绪做一个围观者,激动时用言语作为武器(在这集里女主游街时砸向车的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可以视为其象征)进行攻击。 4. 这种大众传播的麻痹功能并不是什么新鲜玩意。社会公众表面上言语的参与代替了实质上的社会参与,表面上更为积极参与的背后实质上是更为冷漠的心态。编剧尤其强调手机,暗里有一种很悲观的心态。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实际上是让这种麻痹作用更为严重,而本应严肃的司法审判成为了一种娱乐形式。
2023-08-27 23:29:111

新闻学专业 考研究生 都考些什么

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613文史综合④818新闻传播综合613 文史综合 《中国文学史》(1-4)(第二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版 袁行霈 《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版 钱理群 818 新闻传播综合 《当代传媒社区的新进路》 河北人民出版社09版 白贵 《中国新闻传播史》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版 方汉奇 《新闻学概论》(第二版)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版 李良荣 《传播学教程》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版 郭庆光 《新闻采访学通论》 人民出版社2007版 杨秀国 把这几本书看好了就很好了。提纲就是在看书的过程中就自然总结出来了笔记也是一样。什么是重点,看多了就很清楚了。真题一定要买到,一般都有答案。没有免费的,很难找到。考研人找真题的一般方法:报考学校所在书店购买 学长学姐认识(实际他们也要购买,基本上) 学校内部书店,考研代理 代购我给你个方法、 淘宝网上:暨南大学考研真题试卷试题就可以找到。靠百度悬赏200分是找不到的,或者找到也不完整。大家都是购买的。
2023-08-27 23:29:354

细思极恐:你的手机暴露着你的生活,并安排着你的生活,怎么回事?

因为你在手机上写的任何东西都会被记录下来,就算你不用这个手机了,这些东西也不会消失。
2023-08-27 23:29:434

冷暴力怎么办?

感情里,很多人的性恪决定了爱情的温度,会说话的男人会让女人觉得甜蜜,而不会说话性子又倔的男人常常让女人感到无可奈何,相处起来比较困难吃力。有些男人固执偏激,心里有事憋着不说,无法和人沟通,便开始冷暴力,不理你,也不解释,也不哄你,女人如果遇到这样的男人,很简单的,只要你找对了方法,问题便迎刃而解。01:主动和解,但我说的只针对你们还相爱的,如果遇到不爱你的男人,那么冷暴力只是为了逼你分手,怎么做,不用我说。喜欢冷暴力的男人,一般属于闷骚型男,如果你主动,用幽默的话语去撩他,他马上就会笑了,并且马上会和你和好,因为你给了他台阶下,并且在他心里,觉得你这样做是因为爱他。一般不善言词的男人,内心多少有些不自信,所以他才不知道如何去和你说话,让你开心,他怕他多说一句话,更让你生气,所以他选择沉默,这样的男人比较好哄,一撩他,他就开心了。你可以找个机会和他开玩笑,不理你的时候,主动套近乎,这招是很管用的。02:爱你的男人用冷暴力,那是因为他真的很在乎你,当他用冷暴力对你的时候,你就离开他。让他在看不到你,又找不到你的情况下着急,当他明白你因为他不理你,后果是多么严重,那么他肯定就着急了,一定会发疯似的找你,以后也会引以为戒,不敢再用冷暴力对你。而这种方法只适合爱你的男人,如果不爱你的男人,你离开他,正是他想要的结果,冷暴力的男人属于两种类型,前者用对了方法,很好相处,只要你足够了解他,而后者,不管用什么方法,基本上没什么用。他不想理你,就是不爱你,就是想等你说分手,属于那种连分手都没有勇气说的软弱男人,少了担当和责任。就算你主动和好,他也只是表面而已,他要的就是想让你主动离开,他会少了心里的愧疚,借梯子下。这种男人有心计,你看他不说话,但在他心里有一盘算计,只要你了解了,你就明白该怎么做。男人很在乎一个女人,你是可以感觉到的,如果你感觉这个男人不爱你,那么你的感觉就是对的。女人的直觉和第六感在感情上是相当准确的,并不是子虚乌有,想制服一个男人,首先你得了解他是什么样的性恪,他的弱点是什么,他需要什么。一个有自信的女人,自已的老公和男友,都是乖乖听话的,并且心服口服,当然了,自已的男人都制服不了,你还指望谁来制服呢,是不是。
2023-08-27 23:30:5713

新闻传播学毕业论文可以选择的题目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去看下(新闻传播科学)期刊里面,看下别人是怎么选题的,你参考借鉴下
2023-08-27 23:31:323

什么叫做媒介现象

媒介现象有很多 ,看你怎么定义。比如从媒介技术角度来说,有媒介融合、媒介集团化等。还有从媒介内容来说有媒介事件,如局长日记事件、小月月、凤姐等、媒介审判、草根新闻。你要写论文的话,从上述选一个点切入会更好一些。 赞同0
2023-08-27 23:31:432

关于传播学的几个问题 急用

其实也可以从东方学的角度分析一下,西方人对中国东方的印象就是他们认为的东方的样子,而不是真正的东方的样子。而且我们再宣传的时候也不应该一味的以好的宣传为主,而是以依据客观事实,两面传播,当然对外宣传一般不会宣传不好的,但是相对于一面传播两面传播的说服力更大些,而且这个可以通过名人效应,这个其实有做啦,比如的宣传片中就有很多的名人。花车法等各种宣传方式进行宣传。而且这个宣传需要一定的时间,受众的认知会需要一个慢慢的演进过程。还有那个网络传播,特点就是从一对多的单向传播变成了多对多的双向互动传播。这也造就了从威权式的传播方式变成了更加民主的方式。也促进了民主社会的发展。但是因为这种多点性离散型,这种传播方式会有更多的不可控因素。比如说现在就会有那种媒介审判。
2023-08-27 23:31:534

传播学知识分析材料

1、环境监测——把该事件公之于众2、社会协调——这个报道最终促成问题的解决3、社会地位赋予——该事件经过媒体报道,传播范围广,影响力也被放大,引发了社会以及教育局更高的关注度。4、社会规范强制——当问题被暴露出来,社会压力会促成问题的解决。社会协调是媒体的功能,分两方面,一方面是政府利用媒介的影响力协调整个社会,另一方面是媒介推动政府关注社会问题,解决问题以协调社会。材料中的事件就是后者的体现。如果把社会协调归为媒体的责任,就需要慎重对待。媒体的这份责任来自于媒体的功能和社会影响力。社会责任理论确实要求媒体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对社会负责。但是媒体履行这份责任的途径是做好“了望哨”和“晴雨表”,客观及时地把事实公之于众,引发相关部门的关注,推动问题的解决。媒体承担的是一个中介的作用,一个助推器的作用,而不是直接去进行社会协调。要避免进入“媒介审判”的误区。
2023-08-27 23:32:001

智慧树知到《现代媒介素养》见面课答案

A.拟态环境 B.信息茧房 C.沉默螺旋 D.议程设置。 正确答案:信息茧房 5、对于真实的情况,媒介只有以合适的方式加以报道,才能使其成为有助于认识环境变化、实现自我决策的“好新闻”。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6、媒介审判是毫无意义的,没有一点价值。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7、媒介提供的新闻报道,不含有一点判断或意见,那么就一定是符合客观性要求的。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8、媒介及其报道者与报道对象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是保证和体现客观性的重要方面之一。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1、消息来源的基本类型主要有()。 A.人的消息来源 B.物的消息来源 C.在线消息来源 D.人工智能消息来源 正确答案:人的消息来源#物的消息来源#在线消息来源 2、假设你是一个记者,你通过采访某论坛的主持人,了解到论坛进行情况及主要结论,并做了新闻报道。此时,这个报道属于()。 A.一手报道 B.二手报道 C.三手报道 D.四手报道 正确答案:二手报道 3、下列消息来源中,最值得质疑、也是最需要查证的是()。 A.大学研究所的研究成果 B.行业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 C.集团公司公布的财务年报 D.个人撰写的日记 正确答案:个人撰写的日记 4、一个报道中,直接引用了消息来源人的陈述,但是对其姓名身份做模糊处理(比如A公司法务部门的某员工),这种处理方式属于()。 A.前台处理 B.后台处理 C.深度处理 D.不得发表 正确答案:后台处理 5、理论上,对于二手、三手报道,媒体一般都应交代消息来源。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6、媒体所选择的专家类消息来源人,是指身份职位比较高的人。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7、对于媒体所提示的“物”的消息来源,尤其是文献资料,也须“验证”可信性,方法基本同于考评消息来源人。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8、中央与地方政府发布且负责的材料,是可靠性程度最高的文献性消息来源。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1、对于媒介及其报道工作的“透明性”要求,核心在于()。 A.报道过程与基本信息等倾向于公开可见 B.公布媒介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 C.媒介单位的办公场所向普通人开放 D.明确自身的宗旨、责任与权利 正确答案:报道过程与基本信息等倾向于公开可见 2、媒介的透明性主要体现在()方面。 A.自身信息 B.内容决策 C.内容生产 D.内容评价 正确答案:自身信息#内容决策#内容生产#内容评价 3、就新闻媒介的报道来说,透明性原则要求的内涵主要包括()。 A.展示报道事件或获取信息的方式 B.尽可能全面提供消息来源的准确信息 C.承认报道中的不足之处 D.解释报道形成、呈现方式的决策依据
2023-08-27 23:32:221

1、新闻报道司法案件应遵循哪些原则?如何改进庭审直播 2、当前我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运行机制如何?看法

同学你是YEU新闻系的吧。。。。真是蛋疼的作业
2023-08-27 23:32:333

为什么一些媒体比如sina以及一些电视节目,只报道案件的发生,而不报道因此的法律后果?

他们没有法律背景
2023-08-27 23:32:442

网络舆论监督的关系协调

如何处理好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关系,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在西方法律界,不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的国家都排斥“舆论监督司法”这样的概念,担心造成公众对司法的不信任,从而损害法律的权威性;而新闻界,则习惯于担当与主流政治制度对抗的角色,司法便是主流政治制度的替身。但是,由于传媒和司法至少在形式上都宣布其价值追求是“公正”,因而各法治国家均将新闻自由和司法独立作为基本价值予以肯定。在我国,必须协调好二者的关系,缓解对立情绪,发挥新闻舆论监督对司法独立的积极推动作用,通过制度改革和观念改变来解决新闻舆论的负面影响。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这两条宪法性的规定是一般规定和特别规定的关系,是新闻媒体行使新闻自由权的法律保障。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来解决新闻舆论监督妨碍司法独立的问题。(一)通过立法规范新闻监督我国应当通过立法明确新闻媒体的地位,还可以适当改变当前媒体的垄断现象,适当创办民间投资的新闻机构,摆脱对政府的依赖。另外,立法还要明确新闻媒体进行不实报道的法律责任,对诉讼过程中的案件不得评论,更不能加入自己的主观意志,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得予以报道,违反规定者,应根据情节及后果的严重程度,使其承担相应的民事乃至刑事责任,建议在立法时,参考英美法系国家的做法,对新闻媒体滥用自由权损害司法公正的行为,确立“藐视法庭罪”和“诽谤罪”两项法律制度。(二)完善司法独立制度改革现行司法管理体制,使司法机关不再受制于地方,地方司法机关的财政供给改由中央财政统一负担,摆脱司法受制于行政的命运,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司法独立。另外还要提高司法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其能够胜任独立办案的重任。[2](三)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让人民陪审员审阅案件的材料、参与案件的一些必要的调查,参加案件的开庭审理和最后评议。那么在全部诉讼过程中,将有法官和陪审团两个主体一起工作,公众的直接参与,使得法律执行的透明度增加。而通过共同执法也可以加深公众对司法的认同,消除对法律知识认识模糊的迷惑感。公众亲自参与司法过程获得的信息,相对过去依靠媒体所提供的信息更具有真实性和可信度。一旦可能出现“媒介审判”,作为公众代表的人民陪审团可以用自己的声音传递真实信息,并在很大程度上对于一些不负责的媒体进行震慑,使得媒体不能滥用权利。本文最后想说的是,鱼和熊掌要兼得,舆论监督和司法独立不偏废。正如李尚公先生所讲的:“真正独立的司法根本不担心传媒的干扰,正像它不担心社会势力的干扰一样;真正自由的传媒也不会损害司法独立,因为总会有几种不同的声音的——在言论自由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言论都不具有杀伤力,只有‘惟一"的声音才是可怕的。鉴于我们的司法和传媒所面临的实际情况,双方应该互相支持:司法要维护传媒自由,传媒也应该帮助司法摆脱一些羁绊。”[3] 总之,本人认为,司法应该接受舆论监督,舆论监督以不影响司法独立为界。
2023-08-27 23:3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