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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

2023-09-01 11: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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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维护营运秩序,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是指利用公共汽车、电车、轮渡等交通工具,按照规定的线路、站点(码头)和时间,为公众提供客运服务的活动。第三条 市交通行政部门是本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对本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实施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

  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行使相关管理职能。第四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发展,应当与城市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并与其他公共客运交通方式相协调。

  本市根据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原则,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发展和运行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鼓励多种经济成份参与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鼓励在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经营和管理中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第五条 市交通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城市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第六条 本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营运活动,应当遵循统一规划、普遍服务、安全便捷、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原则。第二章 线路管理第七条 本市公共汽车、电车、轮渡客运线路(以下简称线路)的开辟和调整,应当根据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发展规划,由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会同市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通过听证、论证等方式确定,并在实施之日的三日前向社会公布。第八条 从事公共汽车、电车、轮渡营运,必须取得线路经营权。

  线路经营权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对新开辟的线路、经营权期限届满的线路以及其他原因需要重新确定经营者的线路,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应当通过招标等公开方式确定经营者,并向社会公布结果。第十条 申请或者投标从事线路经营的,必须向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

  (一)书面申请;

  (二)经营方案;

  (三)合法有效的资信证明。

  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准予参加招标的书面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第十一条 凡取得线路经营权的经营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客运车船;

  (二)有符合要求的停车船场地和配套设施;

  (三)有与经营方案相配套的经营管理制度;

  (四)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培训合格的驾驶员和乘务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 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应当与取得线路经营权的经营者签订合同。合同应当包括线路的名称、起止站点(码头)、行驶路线、开收班时间;车船数量与车船型;服务质量标准;经营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终止与变更;监督机制;违约责任等内容。第十三条 经营者取得线路经营权后,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核发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营运证,方可营运。

  禁止涂改、伪造、冒用、转借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营运证。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擅自转让线路经营权,不得以承包、挂靠等方式变相转让线路经营权。第十五条 未经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批准,经营者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歇业的,应提前九十日向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应当自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的书面答复。

  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准予经营者停业、歇业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重新确定经营者。第十六条 本条例实施前已经批准且未确定运营期限的线路,由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对经营者予以考核;考核合格的,授予有期限的线路经营权。第三章 客运管理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核准的线路、站点(码头)、时间从事营运;

  (二)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证营运安全;

  (三)执行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保证服务质量;

  (四)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核准的价格;

  (五)接受乘客的监督,受理乘客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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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的类型和特征

城市公共交通是指城市中供公众乘用的各种交通方式的总称。   (1)城市公共交通的类型   ①公共汽车   ②电车   ③轮渡   ④出租汽车   ⑤地铁、轻轨以及缆车、索道等客运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   (2)城市公共交通(准公共交通除外)的特征   ①运量大;   ②集约化经营;   ③节省道路空间;   ④污染小等。   (3)我国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由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和准公共交通三部分组成。所谓准公共交通,主要是指包括小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和合乘小客车等在内的各种交通载体。   在街道上行驶的公共交通主要是公共汽车,在一些大城市里还有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它们在街道上都按固定的路线行驶,形成公共交通网。   城市公共交通的设备,以公共汽车最为简单,有车辆、车场以及沿线路设置的停靠站和首末站。   无轨电车是以直流电为动力的客运交通工具,除了与公共汽车有共同的设备外,还有架空的触线网、馈电网和整流站等设备。   有轨电车具有运承能力大、客运成本低的优点,其设备同无轨电车,但还要有轨道和专设的停靠站台。缺点是机动性差、造价高,行驶时会产生振动和噪音。   20世纪6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有轨电车技术已有很大发展,主要类型有:   ①独轨系统   ②轻型轨道交通系统   ③自动厢系统   ④导向性公共汽车系统   (4)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已成为我国城市的交通政策。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首先要提高公共交通的服务质量,努力提高公共交通在城市客运总量中的比重。当前要抓好下面三项工作:   ①解决公共交通长期亏损问题。   ②城市内道路和停车场的建设。   ③提高公共交通车辆的运行速度。   (5)对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的考核,应从迅速、准点、方便和舒适四个方面衡量。
2023-08-28 12:09:301

城市公共交通包括什么

城市公共交通包括公共汽车、电车(含无轨与有轨电车)、出租汽车、轮渡、地下铁道等服务方式。城市公共交通是指服务于城市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事业。其利用公共汽(电)车(含有轨电车)、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和有关设施,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时间、票价运营,为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活动。更多关于城市公共交通包括什么,进入:https://www.abcgonglue.com/ask/9b65e01616099532.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2023-08-28 12:09:411

城市公交车和公路客运客车的性质是什么,如何对二者进行界定?

分类: 交通/旅游 >> 其他交通工具 问题描述: 城市公交车和公路客运车辆的性质是什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对二者如何进行界定? 解析: 公交车是市内交通,不出县市行政区域. 客运班车是城际间运输,不得在市区跑短途运输.
2023-08-28 12:09:512

简述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的触媒效应和聚集效应

简述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的触媒效应和聚集效应:公共交通枢纽的触媒效应和聚集聚效应如下:城市触媒理论,强调通过交通枢纽的综合开发,达到城市功能聚集效应,形成一个良性、控制的催化连锁反应。内联指挖掘站点优势,整合周边功能,规整产业格局,探讨内部功能联系,推进站点与周边地区一体化建设,并发挥站点带动作用。外延指发挥交通区位优势,进一步强化邓州站作为邓州中心城区西部桥梁纽带作用,增强区域交通通畅性。集聚效应是一种常见的经济现象,如产业的集聚效应,最典型的例子当数美国 硅谷,聚集了几十家全球IT巨头和数不清的中小型高科技公司。国内的例子也不少见,在浙江,诸如小家电,制鞋,制衣,制扣,打火机等行业都各自聚集在特定的地区,形成一种地区集中化的制造业布局。类似的效应也出现在其他领域,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就具有多种集聚效应,包括经济、文化、人才、交通乃至政治等等。知识管理中也存在着集聚效应,并且通过这种效应,我们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对组织中知识的传播和共享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
2023-08-28 12:09:591

打车算公共交通吗

出租车不属于公共交通。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主编的《现代汉语词典》对“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词语作了如下解释:(1)公共汽车:供乘客乘坐的汽车,有固定的线路和停靠站;(2)出租汽车:供人临时雇佣的小汽车,多按时间或里程收费;(3)公共:属于社会的,公有公用的;(4)出租:收取一定代价,让别人暂时使用。在讨论出租车问题时,有人经常以出租车是公共交通的组成部分,是城市的公共服务或公共资源说事,这是一个天大的误解。城市的公共交通体系是指地下铁道、轻轨列车、电车和公共汽车,以及停车场、道路和桥梁等。出租车和私家车一样,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一种补充,本质上是私人交通,并不属于公共交通体系。  出租车是公用事业,但公用事业并非就是公共服务业。所谓敬伏带公用事业,是指具有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共享特征的,服务于城市生产、流通和居民生活的亮芦各项事业的总称,城市基础设施或市政服务通常属于公用事业。尽管我国大部分城市公用事业由国家或城市财政投资兴办,但改革开放以来,公用事业的收费标准逐步在价值规律、供求关系的支配和作用下形成,政府也采取了必要干预,比如补贴和价格规制。显然,政府对公用事业的补贴应该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例如,补贴公共汽车是比较常见的,也很好理解。以往,中国大部分城市政府厅悄都程度不一地补贴过出租车,尤其是在油价上涨较快的时候。不过,已有城市政府,如上海市政府,已经认识到给予出租车补贴是不妥的,进而表示今后将不再进行该项补贴。
2023-08-28 12:10:331

标题 城市公共交通包含哪些类型?为什么要发展轨道交通?

城市公共交通包含5种类型,原因是:一般城市公共交通线网的类型有棋盘型、中心放射型(又分单中心放射型和多中心放射型)、环线型、混合型、主辅线型五种。城市公共交通线网指一个城市内所有公共交通线路构成的网络,只有一组互相衔接的线路交织在一起,才能够成公共交通线网的有机整体。城市公共交通线网四大要素:线路的首末站、具体走向、中途设站、线路间的相互连接
2023-08-28 12:11:011

公共交通的分类有哪些?

城市公共交通基本知识第一节公共交通基本知识一、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公共交通是指城市及其所辖区域范围内供公众出行乘用的、经济方便的渚种客运交通方式的总称。城市公共交通包括公共汽车和电车、地铁和轻轨、出租汽车、轮渡以及索道缆车等客运交通方式。二、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中的地位一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的动脉城市公共交通是保证城市居民出行的需要,但其功能成为联结城市各行各业的纽带,担负着城市各类人群流动的集散任务。在线网组织上,有市区与郊区、郊区与郊区、市区与工业区、工业区与工业区各种线路网,并与铁路、长途汽车、航空、水运等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广泛的覆盖网络,四通八达的运营线路构成城市活力的动脉。由于生活和工作的需要,人们一时一刻也离不开公共交通。
2023-08-28 12:11:158

城市公共交通的产生有哪些?

城市交通的发展只是变现为城市道路网的不断修建与完善,其交通形势为个人行为。
2023-08-28 12:11:474

什么叫城市公共交通?

城市公共交通是在城市地区供公众乘用的各种交通方式的总称,是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城市客运交通,是城市交通中与城市居民密切相关的一种交通。包括公共汽车、有轨电车、地铁、轻轨、缆车、轮渡、水上航线、出租汽车等。
2023-08-28 12:11:561

城市公共交通有哪些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以下是公共交通的介绍:1、公共交通,或称大众运输,泛指所有向大众开放、并提供运输服务的交通方式,通常是作为一种商业服务付费使用,但也有少数免费的例外状况;2、公共交通系统由通路、交通工具、站点设施等物理要素构成;3、公共运输包括人员与货物运输两个方面,而公共交通则只是指人员运输方面,且限于都市区范围的人员运输,在一些场合中,公共交通同义于公共运输。为公众提供快速运输服务的公共交通被称作大容量快速交通系统。
2023-08-28 12:12:261

公共交通包括哪些?

公共交通泛指所有收费提供交通服务的运输方式,也有极少数属于免费服务。广义上的公共交通包括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索道等交通方式;狭义的公共交通是指城市定线运营的公共汽车及铁路、渡轮等交通。公共交通系统由通路、交通工具、站点设施等物理要素构成。而在中国大陆,通常在大城市,公共交通一词常会简化为“公交”。而近年中国国内大部分城区都流行用上“公交”一词来替代及统一交通公共的名称,如北京的公共汽车叫做“北京公交”等。
2023-08-28 12:12:431

吉林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是指利用城市公共汽车、电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依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运送乘客的营运活动。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区范围内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管理。第四条 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公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工作。 计划、规划、建设、工商、物价、公安、交通、城管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工作。第五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应坚持全面规划、统一管理、多元投资、优先发展、便利乘客的原则。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管理第六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发展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公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等部门编制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公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发展规划确定和预留的公共客运交通用地和空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未按有关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变其用途。第八条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发展规划设置各类公共客运交通停靠站、公交回转场地、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有条件的路段,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划定公共客运交通专用车道。第九条 新城区开发、旧城区改造、空港、陆港(铁路、公路)、大型商业网点、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体育场馆等工程项目,应当按照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与其配套的公共客运交通专用场站等设施。第三章 资质与经营权管理第十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实行资质与经营权管理制度。第十一条 凡申请从事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固定场所和营运设施; (二)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四)有与营运规模相适应、符合技术标准和有关部门规定的车辆及保修设施; (五)有合格的驾乘人员和管理人员。第十二条 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从事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活动。 申请从事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的,应当持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公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公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予以审查,对审查合格的颁发资质证书,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未取得资质证书的,不得从事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活动。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者必须接受公交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营运资质的定期审查。第十三条 新开辟的、经营权期满的和在经营期限内需重新确定经营者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线路,市公交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招标或拍卖方式确定线路经营权。 经招标无经营者投标、中标及竞买的线路,市公交行政主管部门可在过渡期限内处置线路经营权。第十四条 取得线路经营权的,由市公交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线路经营许可证。 不得擅自转让线路经营权。第四章 营运与乘务管理第十五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者应按公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行经路线、停靠站点、首末班发车时间、车型结构、配备车辆数等规范组织营运。未经原确定机关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第十六条 因城市建设、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确需停运或改变营运线路和站点的,由公交行政主管部门提前3日向社会公告。第十七条 非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车辆不得从事城市公共客运交通活动。第十八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规定的营运线路、站点、班次、车型、运营时间营运; (二)按规定统一制作和悬挂营运标志; (三)随车携带经营许可等有关证照; (四)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票价标准,使用市公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证; (五)保持车辆附属设施齐全,功能完好,符合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营运技术要求; (六)保持车辆整洁美观,定期消毒; (七)服从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监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第十九条 驾乘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规定佩戴服务标志,衣着整洁、用语文明; (二)及时报清线路、站点,积极疏导乘客,优先照顾老年人、病人、残疾人、孕妇和抱婴儿的乘客; (三)按照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营运技术要求,安全文明行车,关门后启车,停稳后开门; (四)在规定的站点上下客,不得越站或者在中途车站滞留候客、强行拉客或者使用高音喇叭招揽乘客;不得无故拒载、中途逐客、中途调头和不按区间运行时间行驶; (五)主动售票,向乘客提供车票票据,严格执行查验车票规定; (六)车辆在运行中因临时故障不能继续运行时,应当安排乘客不再重复购票转乘同线路后续营运车辆; (七)维护车内秩序,配合公安部门查处在车内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其他应遵守的规定。
2023-08-28 12:12:571

城市公共交通的地位和作用

城市公共交通对城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发展影响极大,也是城市建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不仅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有效措施,也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率、缓解交通拥堵、降低交通污染、节土地资源和能源的重要手段,对增强城市功能、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它直接关系着城市的经济发展与居民生活,对城市经济具有全局性、先导性的影响.推动公共交通的优先发展,是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2023-08-28 12:13:132

公共交通有哪些优缺点?谢谢!

2023-08-28 12:13:514

城市公共交通的地位和作用

⑴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主干线,客流运送的大动脉,是城市的生命线工程。建成运营后,将直接关系到城市居民的出行、工作、购物和生活。⑵城市轨道交通是世界公认的低能耗、少污染的“绿色交通”,是解决“城市病”的一把金钥匙,对于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⑶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可以带动城市沿轨道交通廓道的发展,促进城市繁荣,形成郊区卫星城和多个副部中心,从而缓解城市中心人口密集、住房紧张、绿化面积小、空气污染严重等城市通病。⑷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与发展有利于提高市民出行的效率,节省时间,改善生活质量。总之,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等多种交通方式相互补充的立体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2023-08-28 12:14:091

公共交通的定义是什么?出租车是不是公共交通?

公共交通的定义是什么?出租车是不是公共交通? 公共运输指大范围的运输方式包括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 出租车也属于公共交通(狭义) “公交优先”的概念最早是由法国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5]。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为了迎合汽车产业的发展,法国 *** 启动了鼓励私人交通发展的政策,私人汽车急剧发展。到70年代初,城市交通几近瘫痪,这种情况下, *** 才发觉公共交通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应运而生。如今,巴黎公共交通四通八达,公交专用道随处可见,甚至两条车道的道路也设会专设公交专用道,使公交车享受“特权”,公交车运行速度提高了20%至30%。 随着“公交优先”理念的盛行,以及许多欧美国家的广泛推广,经过多个国家城市实践经验表明:这一高效的交通方式对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都具有积极的作用,是社会经济实现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为了适应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在发展规划、行业管理、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监督等方面协调的需要,发达国家都普遍从各种运输方式分部门管理发展到全部运输方式的统一管理,部分国家还涵盖到对国土、安全、环保、旅游等部门的综合管理,逐步形成了“大交通”的管理格局,建立了综合运输管理体制。具体来看,发达国家以及大城市在横向上采用的是集中、统一的“大交通”模式;在纵向上实行决策与执行分离, *** 只负责法律、政策、方向等决策层面的事务,而将执行层面的工作交由社会组织来完成,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如英国将交通具体操作性事务交给执行局和公共团体来完成,德国则交给中介组织——公共交通联合会来完成,新加坡由公共交通委员会负责。 大交通管理体制优势明显,主要体现在:一是有利于交通管理一体化,促进相近及相关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和 *** 资源合理有效使用,减少多头管理的协调成本;二是有利于交通建设一体化,通过一体化交通规划促进各种交通方式的整合;三是有利于保证 *** 行政管理的公平与效率。 城市客运交通运行机制 国外城市交通的运营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全面管制型,即所有权和经营权一体、管运一体,具体有私有私营、公有公营两种形式。日本轨道交通运营中两种方式都存在。伦敦地铁、巴黎市区公交、韩国轨道交通都是公有加公有制企业运营。美国芝加哥更是由市政部门(交通管理局)直接运营。二是委托管理型,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管理机构与运营企业分开。这种模式使用得最普遍,一般通过招标将经营权转让出去,以合同为管理依据。方式有由属于市政部门的公有制企业进行招标和对运营进行管理,如库里蒂巴URBS公司、伦敦巴士公司;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招标和运营管理,如法国的AOTU。三是解除管制型。代表是英国伦敦大区以外的城市。其主要特征是 *** 废除线路管理体制,市场进出自由,公交服务以赢利为目的, *** 不再对运营进行补贴。 出租车是公共交通工具? 你好楼主,首先你没有错,从你上车开始,司机乘客就有一个协议必须履行,乘客要规矩,司机也应该安全合法把乘客送到目的地。司机没有权利在半路停车下来拉别的客人,顺路也不行,就算是楼主您遇到了朋友,司机停下 来,那也是违章。也是拼客行为。这个是贵州的:根据《贵州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凡出租车驾驶员招揽他人合乘(拼客)的,处以200元罚款,但是前提是要被抓住事实,你打电话举报投诉没用的,万一人家说你是假报的呢,除非你敢喊和你拼车的人一起坐在车上等运管的人来。 首先,出租车是属于公共交通工具的 你有权直接投诉他,他这种情况叫拼车,你完全可以拒绝的 直接打电话去他们公司投诉 出租车上标准价目表下面就写着你有权拒绝的 出租车属于“公共交通”吗? 摘 要:时下,不少城市的路段或弯道对出租车出示禁牌,而公交车均除外。而因为绕路耽误时间还要多出车费,乘客有很大意见。不少乘客认为,出租车应该属于“公共交通”,也应享受城市交通中给予公共汽车所拥有的优惠待遇。 出租车是否是公共交通工具? 1出租车有些是个人的!所以他的得失是和个人 有关,公交车吗!司机是按月发薪水的他当然 不说是做生意了他拉多拉少都是按月来算的 2有些人是为了顺路大家一起AA制会便宜点路费, 3出租车是个人的话司机就会爱惜自己的车!当然车也是他吃饭的工具啊!所以也要保证自己的安全 打字不容易给点分不用多少安慰下就好 城市公共交通的定义 城市公共交通是由公共汽车、电车、轨道交通、出租汽车、轮渡等交通方式组成的公共客运交通系统,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公共交通有了较快发展,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扩大,一些城市交通拥堵、出行不便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城市的发展。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不仅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有效措施,也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出租车算不算公共交通工具 出租车不属于公共交通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主编的《现代汉语词典》对“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词语作了如下解释:(1)公共汽车:供乘客乘坐的汽车,有固定的线路和停靠站;(2)出租汽车:供人临时雇佣的小汽车,多按时间或里程收费;(3)公共:属于社会的,公有公用的;(4)出租:收取一定代价,让别人暂时使用 公共交通和非公共交通分别是指什么? 公共交通就是大家都可以选择的出行交通方式,在公共交通载具上属于公共场合。比如:公交车、火车、轮船、飞机等。 与之相对的是非公共交通,主要是指:(1)私人汽车、私人游艇、私人飞机等。(2)有特殊用途的交通方式,比如说军用车辆、急救车辆、消防车辆等。 公共交通 房山34路:韩营村-长阳大街西口 5:50-19:00 韩营村 - 韩营农场 - 陶营路口 - 五间房 - 鲍庄 - 鲍庄北站 - 房山辛庄 - 官庄 - 小陶村 - 小陶村北站 - 大陶村 - 窑上 - 万里村南站 - 万里村 - 万里村北站 - 任场路口 - 任营村 - 西场路口 - 赵营路口 - 公议庄 - 后勤农场 - 赵庄村口 - 佛满村 - 夏场南站 - 夏场 - 葫芦垡中学 - 葫芦垡 - 良乡工业开发区 - 梨村路口 - 于管营 - 东羊庄 - 鸿顺园 - 昊天嘉园 - 良乡南关路口 - 拱辰南街 - 良乡大角 - 良乡医院 - 体育场路口 - 良乡北关 - 行宫路口 - 修造厂路口 - 长阳大街西口 (42站)
2023-08-28 12:14:451

什么是城市公交车

就是公共汽车,指在城市道路上循固定路线,有或者无固定班次时刻,承载旅客出行的机动车辆。一般外形为方型,有窗,设置座位。公共汽车时速一般在20~30公里,不会超过4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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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有哪些

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有哪些 现阶段主要的交通工具有以下几种:1、公交车;2、火车;3、地铁;4、轻轨;5、民用航空飞行器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将公共交通工具界定为“主要是指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公共交通工具”。 @2019
2023-08-28 12:15:331

中国城市道路规划时公共交通的站点设置原则是什么?

公共交通站点的规划原则应该从首末站和中途站两类站点去考虑。 对于首末站: 1、宜选在紧靠客流集散点,尽可能在与道路客流主要方向的一侧设置; 2、宜在人口比较集中、客流量较大且周围有规划用地或者空地的地方设置。如火车站、汽车站、公园、文化或体育中心附近等; 3、站点规模要根据规划配置的线路和线路配置的车辆数确定; 4、尽可能避免在平面交叉口范围内设置首末站点,如果确实需要设置,必要时须在首末站的出入口设置信号控制,减少对交叉口和周边道路交通的干扰。 对于中途站,其位置的设置是在选定首末站和线路走向后,进行设置。设置原则为: 1、在规划的公交线路上的除首末站外的主要客流集散点,应设置中途站点。 2、设站的道路条件应该予以满足,使得公交车辆可以按技术要求完成进站停车-上下客-离站驶出的过程,并不至于严重影响道路其他交通工具的通行; 3、交叉口中途站点最好设置距交叉口下游50m以外的地方,对于车流量较大的主干道路,可以考虑设置在100m以外; 4、普通市区公交线路平均站距宜为500-600m,郊区、快速公交、轨道交通等线路设计站距可适当加大,但应考虑满足乘客出行需求和道路供给条件允许等因素; 5、同一站点的上下行车站,宜错位设置,原因如@李小叶 所说; 6、对于单行路的站点设置,如交通规则允许公交车辆双向通行,宜设置在同一条道路上,如规则不允许,宜选择相邻的平行道路设置对向站点。
2023-08-28 12:15:551

为什么采用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策略?

城市公共交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公共交通有了较快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一些城市交通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的重要手段。为解决好城市交通问题,促进城市健康发展,现就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我国土地资源稀缺,城市人口密集,群众收入水平总体还不高,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符合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实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步伐。要通过科学规划和建设,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优化运营结构,形成干支协调、结构合理、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交通系统。要进一步放开搞活公共交通行业,完善支持政策,提高运营质量和效率,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公共交通服务。要充分发挥公共交通运量大、价格低廉的优势,引导群众选择公共交通作为主要出行方式。  二、充分发挥规划调控作用  (一)科学编制公共交通规划。交通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要在对交通现状、需求和发展前景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公共交通为核心,通过编制实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和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科学配置和利用交通资源,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和土地配置模式。城市交通规划要与城市总体布局和人口产业分布相协调,确定发展战略目标、任务、有关技术和经济政策;综合考虑各种交通方式、换乘枢纽配置,以及与对外交通的衔接,重点确定公共交通结构、线网分布、场站布局、用地规模、建设计划等。  (二)保障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人民政府要大力支持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工作,将规划编制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编制任务的完成。要保持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保障规划的组织实施。采取有力措施,切实防止和纠正违反规划、侵占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及其建设用地的行为,保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需要。  (三)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要从实际出发,借鉴国内外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成功经验,从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加快建立确保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要健全场站建设、车辆配备与更新、设施装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指导作用,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有序发展。  三、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  (一)合理规划设置场站和配套设施。城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要求,将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计划;将公共交通场站作为新建居住小区、开发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一项内容,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已投入使用的公共交通场站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对符合公共交通车辆通行条件的居住区,应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及相应的站点。在城市主要交通干道上,建设港湾式停靠站,配套完善站台、候车亭等设施。按照“满足群众需求,不干扰正常通行”的原则,合理规划、科学设置小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停靠点。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交通场站等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验收。  (二)加强城市交通换乘枢纽建设。交通换乘枢纽是一体化交通系统的关键环节。符合条件的地区要建立换乘枢纽中心,引入各种交通方式,实现公共汽(电)车、大容量快速公共汽车、轨道交通之间的方便快捷换乘,以及城市交通与铁路、公路、民航等对外交通之间的有效衔接。换乘枢纽中心要配套建设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配备相应的指向标识、线路图、时刻表、换乘指南等服务设施,方便群众使用。  (三)推动智能公共交通系统发展。要积极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的公共交通系统,以信息化为基础,促进乘客、车辆、场站设施以及交通环境等要素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智能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建设公共交通线路运行显示系统、多媒体综合查询系统、乘客服务信息系统,使广大乘客能够方便了解公共交通信息,合理安排出行。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建立电脑营运管理系统和连接各停车场站的智能终端信息网络,加强对运营车辆的指挥调度,提高运营效率。  四、优化公共交通运营结构  (一)大力发展公共汽(电)车。公共汽(电)车承担着城市公共客运的主要任务,要在稳步增加线路、延长营运里程、扩大站点覆盖面的基础上,优化线网结构和运力配置,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要和多样化交通需求。公共汽(电)车线路和停靠站点要尽量向居住小区、商业区、学校聚集区等城市功能区延伸,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扶持城乡之间的公共交通发展,引导城市公共交通向农村延伸服务,方便农村客运与城市公共交通的接驳换乘,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小公共汽车作为公共汽(电)车的补充,是中小城市公共交通的主要形式,要充分发挥其优势,合理引导,规范发展。  (二)有序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要坚持量力而行、有序发展的方针,与城市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81号)要求,对经济条件较好,交通拥堵问题比较严重的特大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予以优先支持。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组织实施。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成本不能完全通过车票收入来平衡,要积极探索改革建设、运营和投融资体制,增加投入,促进轨道交通健康发展。  (三)适度发展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是利用现代化大容量专用公共交通车辆,在专用的道路空间快速运行的公共交通方式,具有与轨道交通相近的运量大、快捷、安全等特性,且建设周期短,造价和运营成本相对低廉。具备条件的城市应结合城市道路网络改造,因地制宜发展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要在做好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处理好与其他公共交通方式的衔接和配合。  五、保障公共交通的道路优先使用权  (一)科学设置优先车道(路)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要通过科学论证,合理设置公共交通优先车道、专用车道(路)、路口专用线(道)、专用街道、单向优先专用线(道)等,调整公共交通车辆与其他社会车辆的路权使用分配关系,提高公共交通车辆运营速度和道路资源利用率。公共交通优先车道要配套设置清晰、直观的标志标线等标识系统,使公共交通流与其他交通流明确区分,确保公共交通车辆的优先或专用路权。要通过合理配置公共交通车辆感应信号系统,调整交叉口信号周期、信号相位,设置公共交通车辆专用信号等措施,减少公共交通车辆在道路交叉口的停留时间,保证道路优先通行权。  (二)加强优先车道(路)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管理。城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公共交通优先车道监控系统,加强优先车道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管理,对占用公共汽车专用道、干扰公共交通车辆优先通行的社会车辆依法查处,保证公共交通车辆对优先车道的使用权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的正常运转,提高公共交通车辆的运行速度和准点率。  六、积极稳妥地推进行业改革  (一)改革投融资体制。要按照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总体要求,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公共交通投资、建设和经营。鼓励和支持公共交通企业采取盘活现有资产、改制上市等方式筹集资金。要把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周边地区用地开发统筹考虑,充分发挥项目建设的综合效益。  (二)推行特许经营制度。有序开放公共交通市场,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形成国有主导、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的格局。在实施特许经营的过程中,要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盲目拍卖出让公共交通线路和设施经营权,严禁将同一线路经营权重复授予不同经营者。对经营恶化、管理混乱、安全生产隐患严重的企业,要依法收回特许经营权。  (三)加强市场监管。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公共交通企业经营和服务质量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营运、妨碍公共交通正常运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行为。要逐步推行等级服务评定制度,开展文明线路创建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四)提高服务水平。公共交通企业要科学调度车辆和编制运行图,加大行车密度,及时疏解客流,缩短乘客等候时间。要加快车辆更新步伐,积极选用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的车辆,淘汰环境污染严重、技术条件差的车辆。要加强对公共交通场站、车辆、设施装备等的维护保养,为群众创造良好的乘车、候车环境。  七、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提供财政支持。城市人民政府要对轨道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场站建设,以及车辆和设施装备的配置、更新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要用于城市交通建设,并向公共交通倾斜。  (二)规范补贴制度。对公共交通实行经济补贴、补偿政策。建立规范的成本费用评价制度和政策性亏损评估制度,对公共交通企业的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与评价,合理界定和计算政策性亏损,并给予适当补贴。对公共交通企业承担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免费乘车,学生和成人持月票乘车等)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定期进行专项经济补偿。  (三)调整客运价格。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考虑企业经营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地核定公共交通票价。发挥客运价格的导向和杠杆作用,继续保持低票价和低成本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吸引客流,提高公共交通工具的利用率。各种公共交通方式之间也要建立合理比价关系,实现优势互补,提高整个公共交通系统的运行效率。  (四)实行用地划拨。优先安排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用地,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确定的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调度中心、换乘枢纽等设施,其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用划拨方式供地。不得随意挤占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或改变土地用途。  (五)加大科研投入。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公共交通行业的科研投入,实现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科技支撑。要对公共交通规划理论与方法、综合交通枢纽设计、公共交通优先的道路网利用和信号系统、综合交通信息平台、车辆智能化和安全性有关标准等组织立项,加大科研力度。要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满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技术需要。公共交通企业要加大对企业管理系统的科技投入,提高运营组织水平。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城市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有关政策措施,把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作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工程、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落实。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对取得明显成效的城市给予表彰,引导各地做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工作,促进城市健康发展。
2023-08-28 12:16:321

公交客运属于城市公交吗?

公交车是市内交通,不出县市行政区域。客运班车是城际间运输,不得在市区跑短途运输。1、城市公交,顾名思义是城市范围内的公共交通。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的制定、设施的建设、线路的经营、服务质量和安全责任以及监督管理权限,是由该城市的政府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的,包括对经营者经营资格、经营线路的许可。2、道路客运经营是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其中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普通班车客运。由于城乡道路客运的跨行政区域特点,因此国务院《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要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对从事跨省(区、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许可或不许可。可见,对从事跨省(区、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应当得到出发地和目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双方的许可。3、这样根据客运的性质和主体进行界定。
2023-08-28 12:16:491

什么是“公交优先”?

  一、“公交优先”是指在城市社会经济和交通发展当中,优 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为了解决好和城市交通,城镇化发展带来的一系列矛盾,解决城市拥堵,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运行效率。是快速分流人群,方便市民出行,减轻道路压力,缓解城市交通拥挤的最佳途径。具体来说,就是在城市经济发展政策、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等方面体现公共交通优先于其他个体交通方式发展,如财政扶持优先、投资安排优先、设施用地优先、路权优先等,为公众出行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服务,实现城市经济、环境与交通可持续发展。  “公交优先”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城市的交通发展战略、城市规划、公共交通规划和现行的机构体制及政府职能的转变。 “公交优先”是现实的选择,实施“公交优先”的目的在于对城市交通总量进行控制,减少个体交通方式所占的比例,提高公共交通在整个城市交通体系中的地位,使得公共交通能有一个比较顺畅的运作环境和一个良好的服务水平。  二、公交优先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体现:  1.资金优先。为保证“公交优先”落实,政府应有充足的资金用于公交,如车辆购置,站场建设,公交一线人员工资待遇的提高,居民乘车补贴等都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钱。只有有了充分的资金,才能保证车辆的完好率,保证群众方便、快捷、舒适的乘车,才能不断的提高公交员工的福利待遇,从而保证公交队伍的稳定。  2.规划优先。公交中心站,公交专用道,公交停靠站,公交停车场,公交维修场,公交线路等等都应在规划中得到优先考虑。规划建设中着眼“优先” 在每个城市的总体规划和交通规则中,对公共交通的未来前景都进行规划,规划都不能泛泛而谈,要系统性与科学性。为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就必须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用地布局和小区建设,结合城市交通规划中确立的交通网络体系,在城市交通发展战略的指导下,充分考虑交通发展和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进行详细的公共交通规划,优先进行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使得它们促进城市用地格局的形成和居民出行方式的转变,对改善城市交通状况起到催化剂的作用。结合城市的客流预测和运量分布,增加运营车辆、扩大线网,提高公交覆盖密度,做到肥瘦搭配、长短结合;加强公交站场包括总站、换乘站、 中途停靠站等的建设,减少路内停车等。只有改善了公共交通的基础条件,才能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  3.人员优先。要保证城市公共交通畅通,人员素质很重要。可招收大批有本科,研究生学历的人员进公交公司,给以高待遇,经培训后充实公交一线,担任司乘,维修,调度和管理等工作。  4.道路优先。设立公交专用通道。而且每条道路上都要有。特别是大桥上,只要条件允许,就要设公交专用通道。比如江南大桥上,虽然吉林大街上有公交专用通道,江南大桥上没有,公交车也总是被堵,无法正点运营。就无法保证群众的方便、快速出行。  5.政策法规上的扶持。目前,我国关于道路交通的条例和规定繁多,但是尚未有一部系统、完整的道路交通法。应该发展什么交通方式?限制什么交通方式?各个城市的交通发展政策和战略都不够明确。 既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解决城市交通拥挤、阻塞的必经之路,那么必须要在法律和政策上给予扶持。  6、服务优先。管理部门和道路使用者都缺乏“公交优先”意识。因此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道路使用者素质,同时加强公交系统司乘人员的行业素质教育,使得“公交优先”观念深入民心。这样,才能使城市交通环境加以改善,使得人们自觉使用公共交通方式,形成个体交通和公共交通之间的良性循环。  公交优先发展达到什么程度,就是能解决城市内堵车,方便百姓出行。从任何住所到公交站点路程一般不超过10分钟;在公交站点候车,平时不超过10分钟,高峰不超过5分钟;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建立换乘枢纽,方便换乘。  三、 什么是成本规制?  成本规制是指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建立单位成本标准,合理界定行业成本范围,并以此为核定价格或补贴的行为。  在实行公交降价的大政策背景下,相关缺口由财政贴,既实现了“惠及民众,让利与民,”又保障了公交企业自身发展,而通过成本规制更有效、合理的使用财政资金,由此形成了政府、企业和市民多方共赢的局面。  四、参考链接:  1、什么是公交优先_百度文库  http://wenku.baidu.com/view/f49c750a7cd184254b35358a.html  2、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_百度百科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C0x2M8-GfGHOoQEr_1kcSrVN__3YbzjmEDzo2CCQMapJN8rHJNO7z9gMhvQJoq_1GSxWinvUSFnnYRT8eXKMlq
2023-08-28 12:16:591

哪26个城市通用公交卡?

日前,全国城市一卡通互联互通开通仪式在浙江绍兴举行,宁波、上海、绍兴、湖州、台州、常熟、兰州、白银等城市成为“全国城市一卡通互联互通”的首批城市。8月1日起,能在这8座城市实现异地刷卡消费的“全通卡”正式进入办理阶段。  据了解,这种“全通卡”是一种带有CPU芯片的公交卡,除能在公交车上刷卡支付外,还可在上海等互联互通城市的地铁、轮渡上使用。下阶段,杭州、南昌、昆山、泰州、长沙、龙岩、泉州、鹤岗、葫芦岛等城市也将陆续加入全国城市一卡通互联互通平台。预计“十二五”期间,我国城市一卡通互联互通城市将达到60个。这是交通部网站上的文件,应该说是目前最权威的了。(http://www.moc.gov.cn/zizhan/siju/daoluyunshusi/hangyedongtai/201208/t20120809_1283513.html)
2023-08-28 12:17:192

城市轨道交通在城市公共交通的地位与作用是什么

1、城市公共交通对城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发展影响极大,也是城市建设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2、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不仅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有效措施,也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3、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率、缓解交通拥堵、降低交通污染、节土地资源和能源的重要手段。4、对增强城市功能、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扩展资料:在战争(如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地下铁路亦会被用作工厂或防空洞。不少国家(如韩国)的地铁系统,在设计时都有把战争可能计算在设计内,所以无论是铁路的深度、人群控制方面,都同时兼顾日常交通及国防的需要。另外,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亦被用作展示国家在经济、社会以及技术上高人一等的指标。例如前苏联的地下铁路系统便以车站装饰华丽出名,而朝鲜首都平壤的地下铁路系统亦有堂皇的装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轨道交通
2023-08-28 12:17:511

我国城市的交通问题

当前大城市交通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道路容量严重不足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人均道路面积一直处于低水平状态,只是近十年方开始有较快发展,人均面积由2.8平方米上升到6.6平方米。 尽管增长幅度较快,仍赶不上城市交通量年均20%的增长速度。目前全国32个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中,有27个城市的人均道路面积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上海市人均道路面积只有3.5平方米,致使中心区约有50%的车道上高峰小时饱和度达到95%,全天饱和度超过70%,这些路段终日繁忙,十分拥挤,有的路段持续堵塞6.5小时以上,中心区平均汽车行程车速每小时降到10公里左右。 为什么在道路建设不断上升的情况下,交通拥挤还如此严重?其直接原因是道路面积严重不足。首先,我国目前大城市的人均道路面积尚不及发达国家的1/3。其次,我国大城市市区正处在从中心区向郊区化扩散过程中,近几年城市道路建设的增加,主要分布在新开发的市区和郊区,相对来讲,中心区的道路面积率反而略有下降。再次,城市房地产开发集中于市中心地区,产生了过量的交通,造成道路超负荷运载。此外,我国城市中占用道路和人行道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城市新增的道路面积,往往很快就被各种摊商、集贸市场和停车场相继侵占,使本来就严重短缺的道路面积更加紧张。 道路面积不足原本在于道路建设的滞后。这种滞后不仅使城市现有的道路功能变得混乱而低效,而且造成的时间浪费和行车成本损失是巨大的。有人测算,其直接经济损失要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有的大城市可能达到所在城市国民生产总值的10%左右(资料来源于《上海市城市道路交通现代化研究报告》)。 2.汽车增长速度过快 最近几年是大城市机动车增长速度最快的年份,轿车、客车、面包车以至于摩托车增幅年平均在15%以上。广州市近10多年来机动车每年增长速度为17%,其中轿车19%,摩托车35%。汕头市近三年增长速度为30%,仅1993年一年,比上年增长39.2%,摩托车增长90%。1994年,全国汽车拥有量达941.95万辆,城市地区约占其一半,而且大城市增长势头还在上升。北京1995年末由于传言要收车辆增容费,仅12月份就卖出轿车2万辆,占全年销售量的13%。 根据我国轿车增长分析,每当轿车拥有量年增长率超过20%时,必将引起当年以及随后几年城市交通恶化。80年代以来,我国第一次超过20%的是1985(33.3%)、1986(42.3%)、1987(27.0%)连续三年,第二次是1992(31.9%)、1993(55.6%)连续两年。这两次轿车增长也正是大城市交通最紧张的两个时段,远远超过正常年度道路建设的供给可能。我国现有城市路网一般都是密度低、干道间距过大、支路短缺、功能混乱,属于低速的交通系统,难以适应现代汽车交通的需要,阻碍着汽车化在城市的实现。 3.公共交通日趋萎缩 80年代中期开始,大城市的公共汽车交通(含无轨电车)相继萎缩,从运营效率到经营管理,从服务水平到经济效益,出现了全面的衰退。1978~1995年的17年间,全国公交车辆和线路长度分别增长了2.5倍和2.8倍,公交车辆达到0.62辆/千人,但公交车辆的运营速度由每小时12~14公里下降到5~10公里,新增的运力被运输效率下降所抵消。90年代初,公共汽车在居民出行交通结构中,多数大城市从原来30%下降到10%以下。其原因是“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方针没有真正落实到实处,票价政策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公交企业主要依靠政府补贴,运营效率不和经济挂钩,服务质量下降与企业生存无关,因而普遍处于亏损状态,1994年亏损面达70%,亏损补贴35.5亿人民币,仅北京、上海两市就达16亿人民币。公共汽车在整个城市交通客运量中的比重越来越缩小。 公共汽车交通的萎缩,加速了自行车的极度膨胀,反过来又影响城市交通拥挤的波及范围。至今,我国大城市公共交通几乎还全靠公共汽车一种方式,只有北京、上海、天津建有67公里的地铁线路,尚未形成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综合运输客运体系。出租汽车和小公共汽车容纳量有限,因此,一旦单一的公共汽车受到冲击,被转移出来的乘客便要寻找出路,最有吸引力的便是自行车。结果,使原本已经超量的自行车更趋于饱和,例如,天津市80年代公交与自行车负担客运量的比重为19:81,到90年代初降为10:90,郑州、石家庄公交出行量已不足自行车出行量的10%。近年来,全国大城市自行车每户拥有量一直保持在2辆左右,城市近一半人靠自行车解决出行问题。 4.交通管理技术水平低下 由于历史和认识方面的原因,我国大城市中交通控制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的现代化设施很少。就北京与东京比较,两市都有一个交通管制中心,但北京交通控制中心控制的交叉口数只有东京的3%,人行天桥是东京的4.8%,地下人行道只是东京的5%,每公里交通标志只有东京的15%。北京在全国城市中交通管理设施算是最好的,其它城市更可见一斑。由于设施明显不足,管理疏漏不少,交通事故率居高不下。北京近年来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一直在每年500人左右, 万车交通事故死亡率约6人, 而日本东京为1.9人, 美国和澳大利亚为2.6人,英国为2.7 人(均为1985年数)。从停车场看,大城市中特别是中心区严重短缺停车设施,车辆大都停在道路和人行道上,加剧了拥挤堵塞和事故发生。此外,国际上正在研究并开始使用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系统,在我国基本上还是空白。 5.缺乏整体的交通发展战略 城市交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研究交通需求和供应的平衡,还要考虑土地和财力的可能,是一项决策性很强的工作。当前出现的城市交通问题中,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科学的整体交通战略和规划,治理工作往往顾此失彼,前后失调,投入不小,而收益不大。 有一些大城市热衷于建设高标准的大型交通工程,出现了许多立交桥、高架路和城市环路,以为只有高标准的大型交通工程,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交通问题,实际上这种办法只能缓和暂时矛盾,拥挤问题不但没有解决,甚至诱发聚集更多的交通量,引起结构性的“负效应”。城市交通是一个动态的整体,仅靠几项大工程不可能解决交通问题。 另一个问题是长期忽视公共交通的发展。解决城市交通究竟主要靠谁?是个体交通还是公共交通,这是城市交通发展的战略问题。其实,公共交通是效率最高的交通方式,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在经历了痛苦曲折之后,都鲜明地选择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我国城市用地紧张,人口密度高,适宜于公共交通运输,所以国家早就制定了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但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落实,城市交通疲于应付,导致了公共交通的萎缩。近年来,许多大城市又过份依赖于未来的地铁和轻轨交通,低估了公共汽车交通的作用,使公共交通进一步陷于困境。确定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城市交通结构至关重要,而公共汽、电车交通应是维持大城市客运交通的关键,至少到21世纪初叶是不可缺少的主要交通工具。 以上五个问题,反映了我国当前大城市交通的基本特点,概括起来是车多路少,现状道路已无多大潜力;车速下降,交通阻塞的趋势在逐渐恶化;公共交通发展步履艰难,汽车和摩托车增长势头强盛,给城市交通带来新的更高的质量要求。这些交通问题,又集中表现在大城市过度密集的市中心地区,而其深层原因,则是城市交通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尚不明确,其相应的政策措施也不得力。
2023-08-28 12:18:121

城市轨道交通定义?

城市中使用车辆在固定导轨上运行并主要用于城市客运的交通系统称为城市轨道交通。在中国国家标准《城市公共交通常用名词术语》中,将城市轨道交通定义为“通常以电能为动力,采取轮轨运输方式的快速大运量公共交通的总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具有固定线路,铺设固定轨道,配备运输车辆及服务设施等的公共交通设施。“城市轨道交通”是一个包含范围较大的概念,在国际上没有统一的定义。一般而言,广义的城市轨道交通是指以轨道运输方式为主要技术特征,是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中具有中等以上运量的轨道交通系统(有别于道路交通),主要为城市内(有别于城际铁路,但可涵盖郊区及城市圈范围)公共客运服务,是一种在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中起骨干作用的现代化立体交通系统。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8-28 12:18:231

公交发展对城市的重要性?

不要忘记 公交也是一个城市的窗口,好的公交环境,能给那个城市带来不少的收益,比如说 口碑, 某人到那城市旅游过 回家说起 兴许就能说起 恩 那地方公交特好 车子好 换乘又方便。别的人也许下次也会来那城市看看呢。 其实 公交,都是在亏本运营的。都是政府在出钱维护,政府为什么要出那么大价钱 来维护啊 其中的道理 可想而知。
2023-08-28 12:20:072

城市轨道交通在城市公共交通的地位与作用是什么

互补嘛,一定程度上减轻城市公共交通的压力
2023-08-28 12:20:184

公交车的优点和特点

优点即特点。交通资源的合理利用
2023-08-28 12:20:387

打车算公共交通吗

出租车不属于公共交通。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主编的《现代汉语词典》对“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词语作了如下解释:(1)公共汽车:供乘客乘坐的汽车,有固定的线路和停靠站;(2)出租汽车:供人临时雇佣的小汽车,多按时间或里程收费;(3)公共:属于社会的,公有公用的;(4)出租:收取一定代价,让别人暂时使用。在讨论出租车问题时,有人经常以出租车是公共交通的组成部分,是城市的公共服务或公共资源说事,这是一个天大的误解。城市的公共交通体系是指地下铁道、轻轨列车、电车和公共汽车,以及停车场、道路和桥梁等。出租车和私家车一样,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一种补充,本质上是私人交通,并不属于公共交通体系。  出租车是公用事业,但公用事业并非就是公共服务业。所谓公用事业,是指具有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共享特征的,服务于城市生产、流通和居民生活的各项事业的总称,城市基础设施或市政服务通常属于公用事业。尽管我国大部分城市公用事业由国家或城市财政投资兴办,但改革开放以来,公用事业的收费标准逐步在价值规律、供求关系的支配和作用下形成,政府也采取了必要干预,比如补贴和价格规制。显然,政府对公用事业的补贴应该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例如,补贴公共汽车是比较常见的,也很好理解。以往,中国大部分城市政府都程度不一地补贴过出租车,尤其是在油价上涨较快的时候。不过,已有城市政府,如上海市政府,已经认识到给予出租车补贴是不妥的,进而表示今后将不再进行该项补贴。  我们认为,推进出租车行业改革,首先要为它定性:出租车是私人交通,是公共交通的补充;出租车是公用事业的组成部分,但不是公共交通的组成部分。基于这一定性,就不难发现,我们应该为出租车行业选择什么样的管制模式和经营模式
2023-08-28 12:21:151

公共交通的好处

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不仅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有效措施,也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交通资源利用率、缓解交通拥堵、降低交通污染、节土地资源和能源的重要手段,对增强城市功能、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价格也是最便宜的希望能帮到你
2023-08-28 12:21:343

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有哪些

现阶段主要的交通工具有以下几种:1、公交车;2、火车;3、地铁;4、轻轨;5、民用航空飞行器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将公共交通工具界定为“主要是指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公共交通工具”。
2023-08-28 12:21:431

上班的地方离家5公里左右,你是选择开车还是公共交通工具?

5km左右,我会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毕竟可以减少空气污染,绿色出行。而且非常的省事方便。
2023-08-28 12:22:1015

我国城市交通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哪些方面

道路容量严重不足 2.汽车增长速度过快 3.公共交通日趋萎缩 4.交通管理技术水平低下 5.缺乏整体的交通发展战略
2023-08-28 12:22:556

一般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由什么组成

一般情况下,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由车体、动力转向架和非动力转向架,牵引缓冲连接装置、制动装置、车内设备等部分组成,还包括了转向系统,悬挂系统,列车控制系统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包括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地铁是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的一种形式,是沿着地面铁路系统的形成逐渐发展为由电力牵引的快速大运量城市轨道交通模式。地铁铁路在一九六五年成立,一九六九年十月正式通车,北京市也是我国第一个拥有地铁的城市。城市公交系统中的有轨电车是指跨座式单轨运行列车,最高时速可以达到每小时两百公里,每小时可以承载的人员有1万至3万人。百万购车补贴
2023-08-28 12:23:451

齐齐哈尔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保障公共客运交通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从事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者和乘客及其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共客运,是指利用汽车、电车、小公共汽车、旅游车、礼仪服务车和宾馆、旅社接站车及其他车辆从事的城市客运经营活动。第四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多家经营、协调发展的方针;坚持发展大公交,逐步取消小公交,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第五条 本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发展规划和计划由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有关部门应从有利城市长远发展,有利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划城市公共客运线路。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通过授予、有偿出让的方式取得。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线路经营权授予和有偿出让期限不得超过四年。第六条 市交通局是本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县(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的客运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市场的管理。  (三)负责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经营资质、营运、客运服务、票据、设施的管理。  (四)审批和管理营运线路、车辆,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管理站点、停车场地。  (五)负责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有偿出让及审批、发放管理证照。  (六)负责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有偿出让管理和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经营者的资质管理及行业岗位培训。  (七)配合政府价格管理部门调定收费标准、制定收费办法,配合税务部门制发票据,按规定收缴各种规费。  (八)负责处理投诉和违规处罚工作。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可接受市交通局委托,负责本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七条 公安、财政、物价、技术监督、税务、工商、建设、城管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工作。第二章 经营资质管理第八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运车辆和相应的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管理人员和驾驶员。  (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五)有与经营方式相配套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第九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从业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常住户口或者暂住证。  (二)驾驶员持有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两年以上的驾龄。  (三)接受过行业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第十条 申请经营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者,应向城市客运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文件:  (一)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书面申请。  (二)经营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三)资信证明。  (四)有关经营场地、场所的文件和资料。  (五)经营管理制度。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上述申请文件之日起二十日内,根据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发展计划及申请者的条件作出决定。核准的,发给《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准入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权审批表》;不批准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者,应持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准入证和审批表,到有关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等手续,经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经营资格证书》、车辆《营运证》并签订经营与管理合同及核准从业人员客运资格证件后,方可营业。第十二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车辆、从业人员的营运资格进行一次审验。经其审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营运。第十三条 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者停业、歇业、复业、更新或转兑车辆,应提前向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其审批后方可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经营者停业、歇业期间不准从事城市客运业务。
2023-08-28 12:23:521

出租车属不属于公共交通工具?

属于。公共交通工具主要是指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客运列车、客运轮船、客运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交通工具。
2023-08-28 12:24:044

公路客运和公交客运的定义各是什么?

1、公路客运是指以旅客为运输对象,以汽车为主要运输工具,在公路上实施有目的的旅客运输活动。公路客运和铁路客运是人们中短途出行的主要运输方式,两种运输方式一直以来保持合作和竞争的关系。公路客运具有机动灵活、直达性好、可实现“门到门”直达运输等优势。2、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及其郊区范围内,为方便公众出行,用客运工具进行的旅客运输。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对城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发展影响极大,也是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小城市中一般以公共汽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等为主要客运工具,其特点是灵活机动,成本相对较低,一般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主题。现代大城市中,快速有轨电车、地下铁道等系统逐渐发展成为城市交通的骨干。公共交通工具有载量大,运送效率高,能源消耗低,相对污染小和运输成本低等优点。在交通干线上这些优点尤其明显。在中国的一些城市中,有些机关团体的自备客车参与了本单位职工上下班的接送运输,它在客观上已经成为城市公共交通中的一支辅助力量。3、区别说白了:公路客运出市区了,是长途车;公交客运在市区内,属短途。
2023-08-28 12:24:243

如今社会,公交如此普遍,到底是为什么呢?

如今社会,公交如此普遍,到底是为什么呢?随着我国城镇化、机动化进程的快速的发展,居民出行需求持续增长,城市交通拥堵不断加剧,拥堵时段不断延长,拥堵路段不断增加,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交通运输产生的环境污染和能源消耗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因此,大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成为普遍认可的解决方法。从国内外的重要科技文献中可以看出,有关公共交通的研究一直在延续,研究内容和水平不断提升。从数据来源的方面,从人口、土地利用数据到公交出行智能卡数据,再到移动通信定位GPS和手机数据,数据采集手段不断更新,数据分析方法也不断完善;公交站点的布局研究方面,从单条线路上站点间距的设置到全局优化,从简单约束的位置覆盖及模型到多约束条件、多目标的空间覆盖模型,从简单关注空间覆盖模型到综合评价覆盖效率,都显示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在不断深入;在公交线网布局优化方面,遗传算法、蚁群算法等启发式算法等都已用于解决线网布局、公共运营时间表规划等多层次的综合优化问题。1、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原因1.1现阶段交通问题(一)交通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和机动车的增长速度,与城市交通供给的增长速度比例失衡。出租车发展很快,私人小汽车也快速增长,机动车的快速增长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城市化的过程,必然导致城市人口膨胀,城市人口的增长总是超过基础设施的容纳能力,从而导致“人―车―路”矛盾的产生。(二)城市交通结构不合理,公交不发达,乘坐公交车出行比率还太低受土地资源的制约,我国大部分城市在土地使用方面都采用高密度和紧凑布局模式,比较适合于公共交通的发展。但在城市居民出行构成中,公共交通的比重仍然较低,公共交通在城市客运交通方面的主导地位相当薄弱。(三)路网功能混乱就功能定位而言,城市道路应分6个层次,即城际高速路、沟通城郊与城市主干道的快速路、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以及生活区道路。现在各城市道路的功能定位就不甚明了,在道路规划建设中,没有从城市道路网络的整体功能上出发,导致路网等级匹配不尽合理,道路功能不清导致行车错位的病根不除。(四)机动车迅速增长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目前,机动车污染已上升为城市空气和噪声的主要污染源,并且由于拥挤带来的停车和启动进一步恶化了空气并产生其他形式的污染。由于资金投入不足,经营管理不善,致使近年来出租车和私人汽车迅猛发展,与个体交通相比,公交的竞争力薄弱。由于公交的缺憾,市民不得不选择其它出行方式,这又造成城市道路更加拥堵的恶性循环状态,其综合表现为市民公交出行比例继续呈下降趋势。(五)公交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在过去的几年中公交已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车辆的增长还远远不能满足市民出行的需求。公交场站缺口十分严重,这给公交线路的设置、交通高峰阶段的调车造成极大的困难。1.2公交优先的意义我国的交通问题单纯依靠增加交通供给来解决交通拥挤已是不可取的方法,而应该在交通需求管理上想办法,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减少对城市道路的需求。通过对交通方式的正确选择,引导交通量形成新的空间分布,从而打破城市空间结构与交通供给和交通出行量无法相互调整的僵局。优先发展公交可以加快城市化进程,保证城市各部门正常运转,而且对城市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不但标志着城市经济的发展程度,带动着周边地区经济、技术、文化发展,而且充分体现着城市整体功能的水平。因此,对于具有公益性质的城市公共交通,必须采取重点扶持政策,并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和计划之中,予以优先发展。只有大力发展“公交优先”,才能从根源上克服人多地少,车多路少,拥挤堵塞等基本矛盾。2、公交优先发展的对策措施尽快建立健全促进公交优先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一)建立稳定透明的法律法规体系,指导城市的长期发展规划,包括快速公交系统配置的具体目标,将各部门的管理职能从政府的政策制定和监管中剥离出来。(二)建立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法规体系,引导和规范公共交通的发展。(三)加快公交票价的定位标准工作。确定既满足低收入群体出行,又利于公交企业自身发展的票价政策。(四)从政策、体制、管理、收费与价格、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等各个方面同时入手鼓励公共交通系统发展,鼓励自行车和步行。目前,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不少深感忧虑的人士纷纷进言,支使高招。有人说应多修道路,有人认为要控制机动车辆的发展。而对此,有专家则道出了一个崭新的交通发展理念:机动车化可能是不可避免的,但必须变换我们的思维视角。应该考虑如何让人流动,而不是一味想着怎样才能最好地让车子动起来。换言之,是要让有限的道路能为更多的出行服务。而出路又惟有一条,就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实行“公交优先”战略。公交优先是指大城市的市内客运交通以大容量、快速度的大公交系统为主,以其他交通工具为辅。公交优先应包括政策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技术装备、企业改革、交通管理等多方面的优先。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实施“公交优先”是未来城市交通发展的必然选择呢?公交优先:城市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世界银行曾有项研究表明:交通需求增长超前于经济增长速度,一般都在两倍以上。可见,交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城市公交作为城市生产的第一道工序,它直接保证着城市经济生活的有序运转。无疑,城市公交优先就成为了世界各地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从我县公交事业发展的轨迹,就能清晰地印证这一点。坪山北段有一个叫盛民的市场,主动配合公交公司把市场前的空地建成停车场,2路、3路、4路等公交车从这里发车,这不仅方便了公交,而且使汽配市场的生意也迅速红火起来。北环道通车后,坪山村委主动要求将公交6路车延伸到该村,坪山先后兴建起了蔬菜批发市场、花卉市场等一系列实业,一个原本偏僻的农村一下子红火兴旺了起来。由此更说明了,正行进在建成商贸城道路上的我市,各项建设发展始终离不开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和发达的公共交通体系。数据最能说明问题,城市公共交通是效率最高的交通方式,公交优先无疑是克服我市人多地少、车多路少、拥挤堵塞等基本矛盾激化和能源紧张、污染严重等问题的首选。公交优先:老百姓安全快捷出行的保障“衣、食、住、行”,“行”乃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四大物质条件之一,尤其在“时间就是效益”的当今社会,行得好,行得快,就显得尤为重要。公共交通本是我市市民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但是在现今道路拥挤的状况下,居民选择出行的方式发生了变化,形成以自行车为主,公交车为辅,出租车为次的基本交通结构。据了解,近几年,我市每年自行车的增长量都在9万多辆。在这些不愿乘坐公交车的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人称,主要是因为堵车、运行不准点、车速低、候车时间长等不得不舍弃乘坐方便实惠的公交车,而改换其他交通工具。的确,据测算,目前公交车在我市中心区域的平均运行速度为每小时12公里,高峰时间更低,车速仅是90年代初运行速度的1/3。而且,我市绝大多数公交线路都很难保证正点率。如此慢的速度,最受影响的当然还是乘坐在其上的老百姓们。所以,大力发展公交不但便利经济,可使市民免受骑车长途跋涉之苦,而且路口自行车拥塞的局面也将得到改观。公交优先实质上就是百姓优先,大众优先,多数人优先。公交事业是城市的公用事业,公交车辆是城市流动的“血脉”,“公交优先”业已迫在眉睫。它的实施和落实还更需要政府、社会、群众等各方的关心、理解和扶持。
2023-08-28 12:24:411

城际轨道交通是什么?

城市轨道交通是集多专业、多工种于一身的复杂系统,通常由轨道路线、车辆、通信信号、供变电站、车站、维护检修基地、指挥控制中心等组成。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输组织、功能实现、安全保证等均应遵循有轨交通的客观规律。在运输组织上要实行集中调度、统一指挥、按运行图组织行车。在功能实现方面,各有关专业,如线路、车站、隧道、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机电设备及消防系统均应保证状态良好,运行正常。在安全保证方面,主要依靠行车组织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来保证必要的行车间隔及正确的行车线路。为了保证列车运行安全、正点,在集中调度、统一指挥的原则下,行车组织、设备、车辆检修、设备运行管理、 安全保证等均由一系列规章制度来规范。列车运行是围绕安全行车这一中心而组成的有序联动、时效性极强的系统。轨道交通系统以电子计算机处理技术为核心的各种自动化设备代替了人工的、机械的、电气的行车组织、设备运行和安全保证系统。例如,列列车自动控制(automatic train的电ATC 系统可以实现列车自动驾驶、自动眼踪,自动调度供电系统管理自动化SCADA)系统可以实现主变电所、牵引变电(supervisory control and data acquisitio,遥测和遥调;环境监控系统(building automate所、降压变电所设备系统的遥控、遥信、system, BAS)和火灾报警系统ire Aarm ystem FAS)可以实现车站环境控制的自动化和消防、报警系统的自动化:自动售检票系统分类等功能。这些系统全线各自形成网络,均在控制中AFC) 可以实现自动售票、检票、80CO设中心计算机,实现统指挥,分级控制。Cpersting conr能和结构将在后面有关章节中详细叙述。
2023-08-28 12:24:512

城市轨道交通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2023-08-28 12:25:167

城市轨道交通的种类

1, 城市轨道交通是每个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发展,轨道交通将持续建设。比如地铁、城轨、轻轨、磁悬浮、火车及其他交通机电类相关企业对人才的需求量很大。 2,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毕业生可以在地铁、轻轨、火车等交通类企业及单位从事售票员、安检员、列车员、站内指挥管理员、司机、乘务长、乘务员、行车调度员、车辆检修、车辆制造等工作。所以学习城市轨道交通专业的就业前景还是非常的广泛。希望能够帮到你,祝你成功!
2023-08-28 12:26:033

城市公交车需要什么驾驶证

 A1照的准驾车型是就是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的可以乘坐20人以上的大巴车,同时车身超过6米的车型也必须使用A1驾照,A1驾照准驾的其他车型有:A3(城市公共汽车)、B1(中型客车)、B2(大型货车)、C1(小型汽车)、C2(小型自动挡汽车)、C3(低速载货汽车)、C4(三轮汽车)、M(轮式自行机械车)。而只有A2照才能驾驶的牵引车,A1照并不能驾驶。   城市公交车需要A3驾照,车辆类型为:核载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   现持A照、准驾大型客车的驾驶员,年龄满26周岁以上的可以申请换领大型载客汽车(A1照);满24周岁以上的可以申请换领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A2照);满21周岁以上的,可以申请换领核载10人以上的城市公共汽车(A3照)。   现持B照、准驾大型货车的驾驶员,年龄满24周岁以上的可以申请换领重型、中型全挂、半挂汽车列车(A2照);满21周岁以上的,可以申请换领中型载客汽车(B1照)或者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大型、重型、中型专项作业车(B2照)。   提醒:申请换领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的驾驶员,每年应当在一个完整的记分周期结束后15日之内,到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按时交回所在交警分局存档。   现持C照、准驾小型汽车的驾驶员,年龄满21周岁以上的,可以申请换领中型载客汽车(B1照),还可以申请换领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小型、微型专项作业车(C1照);或者申请换领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及轻型、微型自动挡载货汽车(C2照)。   提醒:从事非营运载客的驾驶员,无须换领中型载客汽车(B1照)。如要求换领B1照的驾驶员,每年应当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15日之内到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按时交回所在交警分局存档。
2023-08-28 12:26:191

中国城市道路规划时公共交通的站点设置原则是什么?

1 在路段上,同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50m,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m;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进方向迎面错开30m; 2 在道路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上设置的车站,换乘距离不宜大于150m,并不得大于200m; 3 长途客运汽车站、火车站、客运码头主要出入口50m范围内应设公共交通车站; 4 公共交通车站应与快速轨道交通车站换乘。
2023-08-28 12:26:512

什么叫城市公交优先啊?包括哪些??

if, in your fear, you would seek only love
2023-08-28 12:27:024

世界十大公共交通最发达的城市

基础设施质量最好的21个大城市以及它们的公共交通状况:并列第19位,瑞典的斯德哥尔摩。作为瑞典的首都,斯德哥尔摩拥有庞大的地下交通网,且与地面的环保公共交通形成了一个立体的公共交通网络。斯德哥尔摩的地下交通被称为“全世界最长艺术画廊”,许多地铁站都有大型的公共艺术装饰品。并列第19位,挪威首都奥斯陆。奥斯陆所有的公共交通价格都是一样的。在奥斯陆一张票可以乘公交车、有轨电车、地铁,也可以乘坐摆渡车。并列第19位,芬兰首都赫尔辛基。赫尔辛基与奥斯陆一样,一张票在赫尔辛基的有轨电车、公交车、地铁和摆渡车上都是有效的。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并列第17位。维也纳的公共交通系统也是非常有名的。无论你是乘坐地铁、有轨电车、市内火车和公交车,都只需要购买一张票。更为重要的是,维也纳的交通系统是基于诚信系统运营的,在出入公交系统的所有地方都没有查票的栅栏或其它障碍物。加拿大的多伦多并列第17位。多伦多的公共交通系统在北美所有城市中居第三位,第一位是纽约,第二名为墨西哥城。多伦多是加拿大重要的交通枢纽。美国德克萨斯州的达拉斯位居第16位。达拉斯的公共交通由区域快速运输系统(DART)维持。这个系统包含公交车、轻轨、以及有轨电车。加拿大的蒙特利尔位居第15位。蒙特利尔的地铁运输系统效率非常高,想要在蒙特利尔出行,地铁是你最好的选择。美国乔治亚州亚特兰大位居第14位。亚特兰大公共交通由区域性的地铁快速运输系统来支持。所以亚特兰大的公交系统效率非常高,而且与该城市的机场相连接。法国首都巴黎位居第13位。巴黎的地铁网非常发达,该城市总共有16条地铁同时运行。日本的横滨位居第12位。横滨的人口在日本排第二位,该城市的地铁交通网非常发达,而且与日本首都东京之间的交通联系非常紧密。瑞士的苏黎世位居第9位。作为瑞士的首都,苏黎世的居民常常绕着该市散步。但是该城市的公共交通却比较发达,从机场到市内除了公交车、有轨电车还有短途火车。加拿大的温哥华位居第9位。温哥华的公共交通网也非常发达,除了公交车系统,还有地铁,以及穿梭在城市各个港口的摆渡船和车。澳大利亚的悉尼位居第8位。悉尼的公共交通网有轨道交通、汽车以及摆渡车共同构成,同时还有快速的公交系统与机场连接。英国首都伦敦并列第6位。伦敦的地下交通网在全世界也是非常出名的。而且地面还有带有标志性的红色公交车来回穿梭。中国香港并列第6位。香港的公交设施非常先进,在世界位于前列。除了高效的地铁系统外,公交车系统几乎覆盖了香港全境,而且各个岛屿之间还有摆渡船来回穿梭。另外还有铁路与内地连接。德国的杜塞尔多夫位于第5位。杜塞尔多夫是德国三大城市之一。该城市的公共交通系统包括公交车、轨道车以及地铁网络。杜塞尔多夫的交通系统不仅运行高效而且价格便宜。丹麦的哥本哈根位居第4位。哥本哈根是丹麦的首都,该城市的公共交通系统不仅可靠,而且便宜。一张票可以乘船、乘火车,也可以乘坐地铁。德国城市慕尼黑并列第二位。慕尼黑是德国第二大城市。和哥本哈根一样,在慕尼黑只需要一张票,就可以进入所有交通的系统,不仅可以乘公交车、有轨电车,还可以进入地铁系统和城郊交通系统。德国法兰克福并列第二位。在法兰克福公共交通系统内几乎没有任何障碍性的设置。与慕尼黑一样,法兰克福的公共交通系统也包括地铁系统、郊区交通系统以及有规交通系统。新加坡位于第一位。新加坡的公共交通系统速度快、效率高,在全世界都是出了名的。当地居民可以使用快速轨道交通系统。新加坡的快速轨道交通系统有106个站,在整个南亚,该城市地铁系统的历史位于第二位。
2023-08-28 12:27:244

城市公交车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活动,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以下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服务提供、运营管理、设施设备维护、安全保障等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是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运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公共汽电车车辆和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按照核准的线路、站点、时间和票价运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活动。本规定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是指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的停车场、保养场、站务用房、候车亭、站台、站牌以及加油(气)站、电车触线网、整流站和电动公交车充电设施等相关设施。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第四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属性。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落实在城市规划、财政政策、用地供给、设施建设、路权分配等方面优先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第五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发展,应当遵循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第六条 国家鼓励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运营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第七条 国家鼓励推广新技术、新能源、新装备,加强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建设,推进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运营、服务和管理方面的应用。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八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统筹考虑城市发展和社会公众基本出行需求,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修改城市公共汽电车线网规划。编制、修改城市公共汽电车线网规划,应当科学设计城市公共汽电车线网、场站布局、换乘枢纽和重要交通节点设置,注重城市公共汽电车与其他出行方式的衔接和协调,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各方的意见。第九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市公共汽电车线网规划,结合城市发展和社会公众出行需求,科学论证、适时开辟或者调整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和站点,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新建、改建、扩建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应当符合城市公共汽电车线网规划。第十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公共汽电车线网规划,对城市道路等市政设施以及规模居住区、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工业园区等大型建设项目配套建设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制定相关标准。第十一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标准要求,科学设置公交专用道、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港湾式停靠站等,提高城市公共汽电车的通行效率。第十二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社会公众出行调查,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收集、分析社会公众出行时间、方式、频率、空间分布等信息,作为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线网的依据。第十三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站点进行统一命名,方便乘客出行及换乘。第三章 运营管理第十四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特许经营,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规模经营、适度竞争的原则,综合考虑运力配置、社会公众需求、社会公众安全等因素,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选择运营企业,授予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不符合招投标条件的,由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择优选择取得线路运权的运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与取得线路运营权的运营企业签订线路特许经营协议。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实行无偿授予,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不得拍卖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运营企业不得转让、出租或者变相转让、出租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第十五条 申请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具有符合运营线路要求的运营车辆或者提供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车辆的承诺书;(三)具有合理可行、符合安全运营要求的线路运营方案;(四)具有健全的经营服务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五)具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与运营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六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实行期限制,同一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实行统一的期限。第十七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特许经营协议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运营线路、站点设置、配置车辆数及车型、首末班次时间、运营间隔、线路运营权期限等;(二)运营服务标准;(三)安全保障制度、措施和责任;(四)执行的票制、票价;(五)线路运营权的变更、延续、暂停、终止的条件和方式;(六)履约担保;(七)运营期限内的风险分担;(八)应急预案和临时接管预案;(九)运营企业相关运营数据上报要求;(十)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调解方式;(十二)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十三)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在线路特许经营协议有效期限内,确需变更协议内容的,协议双方应当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第十八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期限届满,由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按照第十四条规定重新选择取得该线路运营权的运营企业。第十九条 获得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的运营企业,应当按照线路特许经营协议要求提供连续服务,不得擅自停止运营。运营企业需要暂停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的,应当提前3个月向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提出报告。运营企业应当按照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自拟暂停之日7日前向社会公告;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采取临时指定运营企业、调配车辆等应对措施,保障社会公众出行需求。第二十条 在线路运营权期限内,运营企业因破产、解散、被撤销线路运营权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运营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重新选择线路运营企业。在线路运营权期限内,运营企业合并、分立的,应当向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申请终止其原有线路运营权。合并、分立后的运营企业符合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可以与其就运营企业原有的线路运营权重新签订线路特许经营协议;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重新选择线路运营企业。第二十一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票制票价的制定和调整,依据成本票价,并按照鼓励社会公众优先选择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的原则,统筹考虑社会公众承受能力、政府财政状况和出行距离等因素,确定票制票价。运营企业应当执行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票制票价。第二十二条 运营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并按规定向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报送运营信息、统计报表和年度会计报告等信息。年度会计报告内容应当包括运营企业实际执行票价低于运营成本的部分,执行政府乘车优惠政策减少的收入,以及执行抢险救灾等政府指令性任务发生的支出等。第二十三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建立运营企业的运营成本核算制度和补偿、补贴制度。对于运营企业执行票价低于成本票价等所减少的运营收入,执行政府乘车优惠政策减少的收入,以及因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所造成的政策性亏损,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建议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补偿、补贴。第四章 运营服务第二十四条 运营企业应当按照线路特许经营协议确定的数量、车型配备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并报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五条 运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及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投入运营的车辆上配置符合以下要求的相关服务设施和运营标识:(一)在规定位置公布运营线路图、价格表;(二)在规定位置张贴统一制作的乘车规则和投诉电话;(三)在规定位置设置特需乘客专用座位;(四)在无人售票车辆上配置符合规定的投币箱、电子读卡器等服务设施;(五)规定的其他车辆服务设施和标识。第二十六条 运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及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首末站和中途站配置符合以下要求的相关服务设施和运营标识:(一)在规定位置公布线路票价、站点名称和服务时间;(二)在规定位置张贴投诉电话;(三)规定的其他站点服务设施和标识配置要求。第二十七条 运营企业聘用的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驾驶员、乘务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二)身心健康,无可能危及运营安全的疾病或者病史;(三)无吸毒或者暴力犯罪记录。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驾驶员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取得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实习期满;(二)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违规记录;(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第二十八条 运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驾驶员、乘务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服务规范、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安排培训、考核合格人员上岗。运营企业应当将相关培训、考核情况建档备查,并报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九条 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驾驶员、乘务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履行相关服务标准;(二)按照规定的时段、线路和站点运营,不得追抢客源、滞站揽客;(三)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票价收费,并执行有关优惠乘车的规定;(四)维护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和车厢内的正常运营秩序,播报线路名称、走向和停靠站,提示安全注意事项;(五)为老、幼、病、残、孕乘客提供必要的帮助;(六)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处置,保护乘客安全,不得先于乘客弃车逃离;(七)遵守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服务规范。第三十条 运营企业应当按照线路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线路、站点、运营间隔、首末班次时间、车辆数、车型等组织运营。未经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同意,运营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线路特许经营协议内容。按照第十七条规定变更协议内容签订补充协议的,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三十一条 运营企业应当依据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特许经营协议制定行车作业计划,并报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备案。运营企业应当履行约定的服务承诺,保证服务质量,按照行车作业计划调度车辆,并如实记录、保存线路运营情况和数据。第三十二条 运营企业应当及时向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上报相关信息和数据,主要包括运营企业人员、资产等信息,场站、车辆等设施设备相关数据,运营线路、客运量及乘客出行特征、运营成本等相关数据,公共汽电车调查数据,企业政策与制度信息等。第三十三条 由于交通管制、城市建设、重大公共活动、公共突发事件等影响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正常运营的,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营企业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相关线路运营的变更、暂停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社会公众出行需求。第三十四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社会公众出行便利、城市公共汽电车线网优化等需要,组织运营企业提供社区公交、定制公交、夜间公交等多样化服务。第三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营企业应当按照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应急运输措施:(一)抢险救灾;(二)主要客流集散点运力严重不足;(三)举行重大公共活动;(四)其他需要及时组织运力对人员进行疏运的突发事件。第三十六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场站等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对场站等服务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保持其技术状况、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维护场站的正常运营秩序。第三十七条 运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定期对城市公共电车触线网、馈线网、整流站等供配电设施进行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保护标识。第三十八条 乘客应当遵守乘车规则,文明乘车,不得在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车辆或者场站内饮酒、吸烟、乞讨或者乱扔废弃物。乘客有违反前款行为时,运营企业从业人员应当对乘客进行劝止,劝阻无效的,运营企业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第三十九条 乘客应当按照规定票价支付车费,未按规定票价支付的,运营企业从业人员有权要求乘客补交车费,并按照有关规定加收票款。符合当地优惠乘车条件的乘客,应当按规定出示有效乘车凭证,不能出示的,运营企业从业人员有权要求其按照普通乘客支付车费。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一)运营车辆未按规定公布运营收费标准的;(二)无法提供车票凭证或者车票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三)不按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的。第四十一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车辆在运营途中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营时,驾驶员、乘务员应当向乘客说明原因,安排改乘同线路后序车辆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疏导乘客,并及时报告运营企业。第四十二条 进入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场站等服务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等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制度。第四十三条 运营企业利用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和车辆设置广告的,应当遵守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广告设置不得有覆盖站牌标识和车辆运营标识、妨碍车辆行驶安全视线等影响运营安全的情形。第五章 运营安全第四十四条 运营企业是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增强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强安全乘车和应急知识宣传。第四十五条 运营企业应当制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运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等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驾驶员、乘务员等从业人员在运营过程中应当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第四十六条 运营企业应当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设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加强对有关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第四十七条 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运营车辆及附属设备进行检测、维护、更新,保证其处于良好状态。不得将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投入运营。第四十八条 运营企业应当在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和场站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疏散示意图等,并为车辆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应急设备,保证安全应急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第四十九条 禁止携带违禁物品乘车。运营企业应当在城市公共汽电车主要站点的醒目位置公布禁止携带的违禁物品目录。有条件的,应当在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上张贴禁止携带违禁物品乘车的提示。第五十条 运营企业应当依照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设施,加强安全检查和保卫工作。乘客应当自觉接受、配合安全检查。对于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携带违禁物品的乘客,运营企业从业人员应当制止其乘车;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处理。第五十一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运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第五十二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城市人民政府批准。运营企业应当根据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企业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影响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运营安全的突发事件时,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运营企业等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第五十三条 禁止从事下列危害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扰乱乘车秩序的行为:(一)非法拦截或者强行上下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二)在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及其出入口通道擅自停放非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堆放杂物或者摆摊设点等;(三)妨碍驾驶员的正常驾驶;(四)违反规定进入公交专用道;(五)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城市公共汽电车按钮、开关装置,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安全装置;(六)妨碍乘客正常上下车;(七)其他危害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营安全、扰乱乘车秩序的行为。运营企业从业人员接到报告或者发现上述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处理。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的义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破坏、盗窃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设施设备;(二)擅自关闭、侵占、拆除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或者挪作他用;(三)损坏、覆盖电车供电设施及其保护标识,在电车架线杆、馈线安全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堆放、悬挂物品,搭设管线、电(光)缆等;(四)擅自覆盖、涂改、污损、毁坏或者迁移、拆除站牌;(五)其他影响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功能和安全的行为。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五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并定期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运营秩序,保障运营服务质量。第五十六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有权行使以下监督检查职责:(一)向运营企业了解情况,要求其提供有关凭证、票据、账簿、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二)进入运营企业进行检查,调阅、复制相关材料;(三)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理。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或者说明情况。第五十七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运营企业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对运营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作为衡量运营企业运营绩效、发放政府补贴和线路运营权管理等的依据。对服务质量评价不合格的线路,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责令相关运营企业整改。整改不合格,严重危害公共利益,或者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可以终止其部分或者全部线路运营权的协议内容。第五十八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营企业应当分别建立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投诉受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及时核查和处理投诉事项,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人。第五十九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对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成绩突出,文明服务成绩显著,有救死扶伤、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的运营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予以表彰。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 未取得线路运营权、未与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签订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特许经营协议,擅自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运营的,由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运营,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一条 运营企业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未配置符合要求的服务设施和运营标识的,由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二条 运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定期对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及其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的;(二)未在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和场站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疏散示意图和安全应急设备的;(三)使用不具备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驾驶员、乘务员的;(四)未对拟担任驾驶员、乘务员的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的。第六十三条 运营企业未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的,由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影响运营安全的突发事件时,运营企业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四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场站和服务设施的日常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对有关场站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的,由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 违法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乘车的,或者有本规定第五十三条危害运营安全行为的,运营企业应当报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处理。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四条,有危害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行为的,由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损坏的设施依法赔偿,并对个人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七条 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不履行本规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八条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与本规定有不同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章 附 则第六十九条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团场)开通公共汽电车客运的,参照适用本规定。第七十条 经相关城市人民政府协商开通的毗邻城市间公共汽电车客运,参照适用本规定。第七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参考资料:http://www.gxgg.gov.cn/news/2017-03/131929.htm
2023-08-28 12:27:332

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好处是什么

在中国人口密度这么大状况下哪个城市交通会方便呢,都会很拥挤的,坐车方便是不错,但是花时间啊 还是农村的交通状况好一些哈 就是车少了些
2023-08-28 12:27:434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制动系统应具备哪些条件

1)列车的制动系统操纵灵活,制动减速快,作用灵敏可靠。列车(或动车组)前后车辆制动和缓解作用一致,制动和缓解时前后部车辆之间产生的冲击小。2)具有足够的制动力,保证列车(或动车组)在规定的制动距离内安全停车。3)对新兴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一般要求具有动力制动能力,并且在正常制动过程中,应尽量发挥动力制动能力,以减少对城市环境的污染和降低运行成本。同时应具有动力制动与摩擦制动联合制动的能力。4)制动系统应保证列车(或动车组)在长大下坡道上运行时,其制动力不衰减。5)列车(或动车组)各车辆的制动能力应尽可能一致,制动系统应根据乘客量的变化,而具有空重车调整能力,以减少制动时列车倒纵向冲击。6)具有紧急制动性能,遇有紧急情况时,能使列车(或动车组)在规定的距离内安全停车。紧急制动作用除可由司机操纵外,必要时还可以由其他行车人员利用紧急按钮(紧急阀)进行操纵。7)列车(或动车组)在运行过程中,若发生诸如列车分离,制动系统严重故障等危及行车安全的事故时,应能自动产生紧急制动作用。
2023-08-28 12:27:541

大中城市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交通政策的原因有哪些

1.交通需求量大,如果都开私家车的话交通会非常拥挤。2.公共交通环境污染量相对私家车要低。3.公共交通有规模经济的特点,即乘坐公共交通的人越多,边际成本越低。4.城市中低等收入的人占的比例比高收入人群占的比例要大,公共交通的出行成本相对比较低,更能满足大多数人的出行需求。
2023-08-28 12:28: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