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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

2023-09-02 03: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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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可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督促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促进矿山生态恢复和改善,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缴存、返还、使用和监督管理等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为保证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而由其缴存的资金。

  保证金及其所产生利息属采矿权人所有。第四条 保证金管理遵循采矿权人所有、政府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的原则。第五条 市、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证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财政、物价、税务、审计、环保、安监、煤炭、林业、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保证金缴存、返还、使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缴 存第七条 采矿权人矿区范围在县(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由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保证金缴存的监督工作;采矿权人矿区范围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保证金缴存的监督工作。第八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在共同确定的银行开设保证金专用账户。第九条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不同矿种和开采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提出保证金缴存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并根据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适时调整。第十条 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自收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开具的保证金缴存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保证金存入专用账户。

  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缴存保证金之日起十日内,将银行出具的缴存凭据交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保证金分一次性缴存和分期缴存。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在五年以内的,采矿权人应当一次性全额缴存保证金;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超过五年的,采矿权人可以分期缴存保证金。首次缴存数额应当不少于保证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余额部分从次年开始逐年平均缴存,但须在采矿权有效期满前两年全部缴清。

  分期缴存的,采矿权人应当在当年的6月30日前缴存该年度应缴的保证金。第十二条 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开采方式、开采规模或者开采期限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变更后的缴存标准和缴存期限缴存保证金。第十三条 采矿权人转让采矿权的,转让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保证金及利息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并由受让人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第三章 返 还第十四条 采矿权人应当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在采矿过程中边开采,边治理恢复。

  矿山停办、关闭或者闭坑时,采矿权人必须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达到治理恢复要求。

  治理恢复费用可以列入生产成本。第十五条 采矿权人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要求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后,应当及时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竣工报告。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采矿权人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验收工作。第十六条 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并达到治理恢复要求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出具保证金返还通知书。

  采矿权人凭保证金返还通知书到指定银行支取保证金及利息。第十七条 采矿权人一次性治理恢复完毕或者分期治理恢复完毕经验收合格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相应将其保证金的百分之八十返还采矿权人。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内,为质量观察期。质量观察期满没有出现质量问题的,保证金余额及其利息全额返还采矿权人。第四章 使 用第十八条 采矿权人未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或者未达到治理恢复要求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恢复;逾期未治理恢复或者经验收未达到治理恢复要求的,其缴存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返还,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筹用于治理恢复。

  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支付治理恢复费用的,差额部分由采矿权人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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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我国矿山环境管理存在的问题: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摘 要】近几十年来,我国采矿业发展十分迅速。但在开采过程中由于相关企业或个人忽视矿山环境管理,对生态环境和国土资源造成了极其严重破坏,导致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因此,加强矿山环境管理已到了迫在眉睫的时刻。本文从分析导致矿山环境问题的因素入手,提出一些相关的加强矿山环境管理的措施,为矿山环境的管理与保护提供有效的借鉴。   【关键词】矿山;环境管理;管理体制   引言   社会与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矿产资源,同时人类的生活又依赖着生态环境。然而现如今矿产资源的开发既促进了社会财富的积累,也很大程度上破坏了生态环境。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和社会在矿产开发中对资源环境保护的意识淡薄,为实现短期经济快速增长,对矿产资源进行掠夺式开采,不但极大的浪费了矿产资源,而且对矿山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导致这一事实的直接原因就是忽视了矿山环境的管理。因此,必须加强矿山环境管理工作,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之间的关系,并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矿山环境管理模式,以保护矿山环境。   1、导致矿山环境问题产生的因素   1.1矿山环境问题在很大程度受自然环境条件制约   自然地理位置对矿体的影响很大,加之复杂的成矿条件,矿床规模大小不一,同时绝大部分矿体都储存在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下,使得采矿难度非常大,决定了矿山开采不可避免会对矿区周围的生态环境,尤其是地质环境会造成破坏。   1.2一些地方重资源开发,轻环境保护   大多数宏观决策过程中,往往偏重于经济效益和发展速度,而忽略了发展质量、环境效益以及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在发展战略和计划的制定中,重经济项目,而轻矿山环境保护的相关项目;在项目决策中,更多关注经济评价,而忽略矿山环境和地质灾害的评估;正是这些因素导致部分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盲目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既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又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致使矿山环境问题不断加重。尤其在上世纪80年代初乡镇矿山和个体采矿大行其道的时候,大量小矿山无设计、无规程、设备简陋,环境污染严重、事故频发。   1.3矿山环境保护法制不健全   我国目前只在《环境保护法》和《矿产资源法》中有关于矿山环境保护一些原则性的要求,具体的管理法规以及可操作性的措施还不完善;在管理体制上,相关部门有关矿产资源开发的职责存在交叉分散的弊端,使矿资源开采时引起的塌陷、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质环境问题和地质灾害的管理处于一种真空状态。国家基本法缺乏对矿山地质环境方面的相关规定,行业部门难以理顺之间的职责关系。   1.4矿山开采技术落后   目前,由于矿山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不健全,针对不同类型的矿山缺乏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开采技术要求,传统的炸药爆破方式仍然是我国绝大部分矿山进行矿石开采时所采取得手段,这样的方法容易导致矿山围岩结构受损,从而频频发生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事件,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矿区和主要交通干线以及城市附近的地貌景观和生态环境,加剧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   1.5矿山环境恢复与治理资金渠道难求   我国大多数已闭坑或接近闭坑的矿山要么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建设的,要么就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许多已形成矿山地质灾害的矿区,难以追究责任人;而部分接近闭坑的矿山,企业早已将利润上缴给了国家,自身没有留下足够恢复与治理资金。而当前这些企业经济效益不好,负担重,不同程度面临破产或转产,没有能力来进行型矿山环境的恢复与治理。因此,矿山环境破坏的速度远远快过恢复与治理的速度。   2.改进和完善矿山环境管理的措施   2.1编制环境管理规划与计划   矿山企业环境规划一般情况下应该包括规划目标、实施方案、支持措施这三方面内容。规划目标,以纵向关系划分,可分为远期、中期以及近期目标。远期目标大致为“清洁矿区的要求”。中、近期目标主要针对的就是当前矿山急需解决的环境问题。以横向关系划分,又可分为矿山企业内部各部门以及开采任务中各工序的目标,只有近期目标的逐步完成才能实现远期目标。矿山企业环境管理的总目标应在各工序、各部门的分目标完成的基础上来实现。并且将其反映在各种指标中。因此应按远、中、近期环境管理目标的要求来分别制定各种指标;并逐步纳入企业的年度计划,最终付诸实施。实施方案是矿山企业环境规划编制过程中的第二个重要部分。这些方案主要针对本矿企业的基本情况,从工艺改革、环境监测、加强管理、净化处理等几个方面着手去解决矿区的环境污染问题。拟定有关支持措施是矿山企业环境规划编制中的第三个主要内容。一般包括矿山企业环境管理体制、管理人员及结构的具体安排,规范相应的经济、行政手段,以及对于技术经济、人力、物力等方面所采取的支持措施。   2.2搞好内、外部组织协调工作   在社会主义生产过程中矿山企业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单位。除了矿山企业本身,在企业外部还有上级的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的相关单位。矿山企业内部也存在各种职能部门。而且矿山经营活动的内容多,工序复杂。因此就必须组织协调好矿山的外、内部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来保证矿山或矿区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矿山企业外部关系的协调,主要是指协调下级与上级,自身和全局的关系。在我国,矿山企业的经营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以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批准下完成的,矿山企业环境管理活动同样如此。所以,作为一个局部,矿山企业环境管理活动必须接受全局系统或区域环境的指导。因此,协调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企业内部的协调工作主要是在领导与生产岗位以及各职能科室之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完成。为此,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认识问题,摆正环境保护与生产的关系,做到两者兼顾,使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既能消除污染又能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二是做法问题,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生产的全过程中融合环境管理环节,这是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2.3坚持现场检查和监督   有效的检查与监督工作能提高企业环境管理工作的成效。矿山企业的检查、监督工作应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方针、政策、法令、条例、标准的情况,文明生产、矿区的绿化情况, “三废”净化设备的运转及排放情况,执行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的情况等。监督和考评是矿山企业检查、监督的两种主要方式,矿山企业安环部门的环境监测站是参与企业环境管理的专门机构之一,监测站既要经常监测矿区与涉及到矿区外的环境质量,还要监测矿区各个生产环节执行有关规定、标准、职责的情况,为矿山企业环境管理提供依据。矿山企业经营管理的另一项重要手段是考评,其做法是:规定车间、工段、班组环境管理岗位的责任,下达数量指标,设立环保竞赛专款,落实奖罚兑现。
2023-08-28 21:48:39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需要什么资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需要地质环境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设计及工程施工资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为设计资质,一般省、直辖市、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法乙级、丙级资质,国土资源部颁发甲级资质等资质。根据新修订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16年1月5日)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采矿权申请人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前,应当自行编制或委托有关机构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扩展资料: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单位已不做资质要求。项目报告备案一般都在省国土厅的地质环境处主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人进行备案,编写报告的单位需要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查资质和治理设计资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 0223-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改名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该方案一般叫适用年限而不叫服务年限,其适用年限一般最高为5年,但现在也无法找到具体依据。适用年限可根据开发利用方案中的矿山开采年限加上闭坑后复垦期(一般为1年),如果低于5年,那是几年就是几年,如果高于5年,应该说是5年后须对方案进行修编。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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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生态修复的内容及要求有哪些?

矿山生态修复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植被的修复,进行矿山复绿,矿山复绿是最直观的修复方法,将原来裸露在外的山体进行植物种植,还原生态环境,然后就是对土壤进行修复,因为随着矿山的开采,可能很多地方的土壤已经裸露出来了,还有一些地方的土壤已经彻底的遭到了破坏。所以就要对这些裸露的土壤进行植被的种植,还有一些土壤可能已经污染严重,这个时候可以通过化学改良的方式,对土壤里面的一些污染物进行中和去除。荔禾生态:致力于矿山生态修复、水污染治理、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一站式提供系统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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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修复包含主要内容有哪些?

矿山生产过后,对于整体环境破坏较为严重,矿山生态修复主要包括治理因矿山开采引起的水土流失、土壤污染、山体滑坡、植被退化等,通过治理修复还原未遭到破坏前的状态,实现环境自然和谐。如:矿山修复、边坡修复、生态复垦、矿山废弃地治理、矿区水污染治理、土壤治理、尾矿治理等。荔禾生态:致力于矿山生态修复、水污染治理、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一站式提供系统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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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隆阳区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建设项目怎么样

保山隆阳区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建设项目能够改善生态环境。该项目是对矿山进行综合整治,废弃物和有害物质的清理和处置,对生态环境的恢复有重大意义,能够改善和加快生态环境的恢复,减少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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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山西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企业可以自主使用。新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采矿权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基金由企业自主使用,根据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经费预算、工程实施计划、进度安排等,统筹用于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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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需要什么资质

法律分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需要地质环境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设计及工程施工资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为设计资质,一般省、直辖市、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法乙级、丙级资质,国土资源部颁发甲级资质等资质。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单位已不做资质要求。项目报告备案一般都在省国土厅的地质环境处主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人进行备案,编写报告的单位需要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勘查资质和治理设计资质。法律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三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第四条 自然资源部负责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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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是指对因矿山开采造成的山体植被破坏和土地挖损、塌陷、压占、污染及水土流失等,采取植被恢复和土地复垦等工程技术及生物措施进行的恢复治理活动。第三条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应当与开发利用相结合,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经济可行、综合治理和谁开发谁恢复、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实现资源利用、开发建设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督促检查。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资金投入,并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第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机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协调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林业、水务、财政、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畜牧、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民政、农业、建设、交通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乡(含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第六条 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生态环境破坏的,由采矿权人负责恢复治理,治理费用列入生产成本。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责任人或者责任人灭失的矿山,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认定意见,公示无误后,报本级人民政府确定,并由矿山所在地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第七条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扶持、优惠措施,吸引社会投资对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责任人或者责任人灭失的矿山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治理。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对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责任人或者责任人灭失的矿山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治理。第八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意识,鼓励并支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技术研究和创新。对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二章 恢复治理规划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林业、水务、财政、安全生产监督、环境保护、畜牧、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民政、农业、建设、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全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十条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矿山生态环境的基本情况;  (二)恢复治理的目标任务;  (三)优先治理区域及重点工程;  (四)保障措施;  (五)其他应列入的内容。第十一条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每五年编制一次,经批准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第十二条 县人民政府依据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编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第十三条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年度计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具体恢复治理的矿山及范围;  (二)恢复治理的标准和完成时限;  (三)恢复治理的措施;  (四)其他应列入的内容。第十四条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应当列入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履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第十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每五年进行一次本行政区域内矿山生态环境破坏情况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以此作为制定下一个五年规划的依据。  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当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矿山生态环境破坏情况和治理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形成监测报告,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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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缴存、使用和管理,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采矿活动的采矿权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本办法所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采矿权人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而缴存的备用资金。第三条 保证金的缴存、使用和管理,按照采矿权审批权限,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级负责;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由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第四条 缴存保证金的代理银行,由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同级财政部门确定。保证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第五条 保证金的缴存标准,依据采矿许可证批准面积、有效期、开采矿种、开采方式以及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等因素确定。具体计算方式、标准由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第六条 保证金可以一次性缴存或者分期缴存。采矿许可证有效期3年(含3年)以内的,采矿权人应当一次性全额缴存。采矿许可证有效期3年以上的,可以分期缴存。其中10年(含10年)以下的,首次缴存金额不少于保证金总额的40%;10年以上的,首次缴存金额不少于保证金总额的30%;余额部分逐年平均缴存,并在采矿许可证届满前1年全部缴足。第七条 采矿权人进行矿山建设前,应当持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缴存保证金通知,在代理银行缴存保证金;向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采矿许可的,申请人应当在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时缴存保证金。第八条 代理银行应当将采矿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缴存保证金的数额、时间等情况,书面告知出具缴存保证金通知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第九条 采矿权人进行矿山建设前,应当与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书;向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采矿许可的,采矿权人应当自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60日内,与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书。采矿权人在开采过程中,应当按照经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第十条 向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采矿许可,未获得准予的,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已缴存的保证金及孳生利息全额返还采矿权申请人。采矿权人分阶段或者一次性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的,可以向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工作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环保、监察、煤炭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矿山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合格的,其保证金按照下列规定返还:  (一)实行分阶段治理的,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0日内,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治理面积向采矿权人返还保证金及孳生利息;  (二)实行一次性治理的,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0日内,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将保证金及孳生利息全额返还采矿权人。验收未达到治理恢复标准的,不予返还保证金,并责令采矿权人限期治理恢复。第十一条 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人可以向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提取部分保证金:  (一)实行分阶段治理,治理费用超过应缴存保证金总额50%的,可以提取已缴存保证金总额的30%;  (二)实行一次性治理,治理费用超过应缴存保证金总额50%的,可以提取已缴存保证金总额的40%。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提取保证金申请之日起20日内,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不同意提取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第十二条 返还保证金或者准予提取保证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书面告知缴存保证金的代理银行,并向采矿权人出具支取保证金通知。第十三条 变更矿区范围、开采方式或者主采矿种的,采矿权人应当与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书,并按重新核定的保证金数额缴存保证金。
2023-08-28 21:52:351

矿山在恢复治理期间所发生的费用能计入当期损益吗

可以。在以后期间采用实报实销的形式,形成费用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形成资产时,按照折旧标准逐年提取,计入成本科目。矿山包括煤矿、金属矿、非金属矿、建材矿和化学矿等等。矿山规模(也称生产能力)通常用年产量或日产量表示。年产量即矿山每年生产的矿石数量。按产量的大小,分为大型、中型、小型3种类型。
2023-08-28 21:52:521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原则根据西南地区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及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制订恢复治理规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把中长期保护与解决当前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点面结合。再据西南地区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程度,综合考虑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2.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投入”的原则健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及管理体制,逐步建立起以矿山企业为主体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投资体制。探索新的控制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有效途径,加大对闭坑矿山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恢复治理力度。采矿权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时,必须与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履约金。明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责、权、利,充分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手段保护生态环境。3.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治理,分区推进”原则综合考虑西南地区不同地质背景资源开发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治理,分区推进,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区域经济布局、社会经济发展等有机结合起来。选择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突出的国有矿山、受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影响严重的城镇、重要风景区作为重点防治地区,集中力量加以突破,进而带动和推进全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4.坚持“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原则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必须紧紧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深化对矿山环境地质问题作用机理的认识,提高对矿山环境地质问题防灾减灾效率、能力和水平。应用新理论研究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发生、发展和演变规律,利用新技术、新方法防治矿山环境地质问题,建立一套适合西南地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科学防灾减灾体系。
2023-08-28 21:53:161

矿山地质环境防治与恢复治理图

矿山地质环境防治与恢复治理图件是为政府、企业提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和恢复治理参考的重要图件。表示的基本内容如下。第一层次:地理背景。与前面图件相同(略)。第二层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对策,是图面反应的主题内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三级,分别用代码(A、B、C)表示,代码右下角数字表示同一级别不同的分区。如:A4表示第四个重点防治分区。防治等级分区,用不同的面状普染色表示。嵌表有矿山地质环境防治与恢复治理分区说明等。
2023-08-28 21:54:061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收取标准是什么?

根据《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收取数额按下列公式计算:保证金数额=单位面积交存标准×登记面积×有效年数×影响系数。 有效年数指新颁发采矿许可证的许可年限,或者已颁发采矿许可证的许可剩余年限。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保证金单位面积交存标准及影响系数按《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附表执行。
2023-08-28 21:54:271

矿山土地恢复治理

通过国家和省财政资金的投入,截至到2005年,黑龙江省过矿山环境治理新增牧地13.3万公顷,工程治碱恢复利用灾毁地4.2万公顷,煤城塌陷区恢复治理1500 公顷,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据2002年填表调查及遥感解译结果,黑龙江省矿山企业共破坏土地167.12万公顷(包括大庆地区的土地盐碱化和沙化),截至2005年底,初步统计共恢复治理土地面积10.67万公顷,恢复治理率6.39%,如表4-30所示。表4-30 矿山恢复治理情况统计表土地的恢复治理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以下举例进行说明:大庆市通过环境治理建设了一批典型的示范工程,为“三化”治理工作起到了表率作用,不但保护了环境,而且增加了牧草的蓄积量,增加了经济收入。穆棱雷锋沟百年黄金开采,使长达57千米的穆棱河流域两侧农田尽毁。作为开采最早、破坏最严重的地方,穆棱“百里金川”成为首批治理的百座矿山的重点。由国家、地方政府和当地农民共同投资930万元的一期治理工程已经完毕,已复垦耕地267公顷,昔日采金迹地建成了水稻生产基地。二期治理工程还没开始,就已经有人开始抢购荒滩了。鸡西恒山矿采煤塌陷形成的积水坑利用省里投入的资金改造成一处休闲公园,七台河市也把一处塌陷地治理成“越秀湖”公园,成为城市靓丽的风景。黑龙江省还申请成功了三个矿山公园,公园对采矿破坏土地的治理都有详细的规划,有的公园已经开始进行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果,如鹤岗市国家矿山公园现在已恢复了一块土地,环境优美,成为人们休闲的好去处。虽然矿山土地恢复治理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综合治理率较低,还有大量的矿山占用破坏土地未得到利用,以鹤岗为例,塌陷地未复垦利用的就达1731.59公顷,大庆市更是多达161万公顷。具体情况如表4-31所示。表4-31 鹤岗市历年来煤矿开采塌陷破坏土地复垦利用情况表表4-31 全省各地市废水、废液排放利用情况表  单位:万立方米
2023-08-28 21:54:541

治理“火焰山”——浙江省临安市塔山石煤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郑敏(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河北三河,101149)摘要 石煤自燃地质灾害治理是我国乃至世界矿山环境治理的一大难题。浙江省塔山石煤矿山自燃地质灾害治理,是国土资源部2002年矿山环境治理工作的重点项目。塔山矿山石煤自燃灾害的成功治理是我国地质灾害治理史上的重大成果与成功典例。本文旨让更多的人认识与了解塔山石煤自燃灾害的形成、治理过程与治理成果,为今后我国矿山环境治理工作提供相关的参考与建议。关键词 石煤自燃 环境治理1 “火焰山”的由来提及浙江临安,人们就会联想到青山绿水的江南景色,说这里有座令人们难以降伏的“火焰山”,人们更是难以相信。这座“火焰山”正是位于浙江省临安、富阳、桐庐三县交界处的塔山石煤矿山。这座山海拔只有540多m,面积近200ha,单从外表看,只是一座平凡的小山。但走到山下,你就会看到四处青烟缭绕而起,刺鼻的硫磺味扑面而来。算起来这座山已断断续续燃烧了20年,真是一座名副其实的“火焰山”。火焰山原是一座宝山,有着全省硫含量最高的石煤,且蕴藏丰富,这些石煤可以用来采暖、做饭、烧石灰、砖头等,对当地农民来说是座上天赐予的“宝山”。上世纪70年代初,临安县在此建立了“海龙煤矿”,对这座山的石煤资源进行了大规模的开发。1982年,由于不规范操作引起石煤自燃,自燃点位于190中段坑道,因自燃点范围小,当时采用“密闭法”灭火。随着石煤需求量日增,一年后矿山恢复生产,第二次石煤自燃爆发并逐步蔓延,随后巷道冒顶空气涌入山体纵横交错的巷道中,火势更猛。由于石煤经长期燃烧,导致矿井塌陷,至今形成一个长540m,宽20~80m的自燃带。2 “火焰山”的灾难石煤自燃引发了当地严重的环境问题。2.1 空气污染严重煤烟中含有大量的有毒物质,严重地污染了周围的空气。矿山周边居民时常会感到头痛、恶心甚至呕吐,居民健康受到严重威胁。2.2 植被不能继续生存,水土流失严重炙热的山体环境使山上的原有大面积植被及农民种植的经济作物被烤死,形成了秃山。由于没有了植被,山体表面变得更疏松,水土流失日益严重。2.3 水资源遭到破坏,农田无收危及村民矿区雨水及地表水中含有大量的硫,形成酸性污水。酸性污水从山上倾泻而下,周围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矿区附近饮用水受到污染后引起众多人腹泻和肠胃病等疾病。近百亩农田被污染后,近20年颗粒无收。2.4 自燃石煤滑落,危害人民生命安全长期自燃引起山体表面岩层松散,加之风化作用,促使自燃石煤岩层从山上滑落下来,直接危害山下作业者及公路行人的生命安全。1999年,燃烧石煤突然滚落而下,当场烧死煤矿工人2人,烧伤1人。3 治理“火焰山”塔山石煤矿区的生态环境污染状况引起了国土资源部、省、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00年塔山矿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被列入全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示范项目。2002年1月国土资源部下达了《浙江省临安市塔山石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任务书》,明确了矿山环境治理任务:全面查清矿区石煤自燃的范围;实施灭火方案,完全控制火势,扑灭自燃;对矿区地表水污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恢复矿区生态环境。2002年,国土资源部下达矿山环境治理专项资金拨付计划,专项资金投资总额100万元。同时,地方政府积极配合,从矿产资源补偿费中拨付专项资金50万元,共同担当起矿山环境治理的重任。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在接到任务书后,认真组织了该项目的实施工作,委托浙江省地质矿产研究所承担了该项目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经过一个半月的野外测量和自燃现状调查,基本查清了矿区地形地质环境背景、矿区采矿洞口分布和边通状况、石煤自燃区的分布范围和自燃点规模、着火点深度,露天开采边坡稳定状况和地表水体、土壤污染范围,并制定了具体的治理工程实施方案。见表1表1 治理工程及手段4 “火焰山”换容颜2004年1月,治理工程全部完工。经过两年多的治理,塔山石煤矿区五个自然区石煤自燃火势基本控制,昔日因石煤自燃引起的有毒浓烟已不再出现。将自燃区陡峭边坡改造成三级台阶式缓坡,消除了边坡崩塌的地质隐患,确保了公路车辆和行人安全。矿区大气污染明显改善,达到正常标准。治理后水体已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解决了150亩水田的灌溉用水,使矿区周边5000余亩绿化林、经济林从此不再受硫的侵害,曾一度消失的水草、鱼虾又重回溪中。面对这可喜成果,地质专家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们预测,再过两年,这里将重现青山绿水的江南景色。5 塔山石煤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再认识5.1 积极而深刻的社会影响塔山石煤自燃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成效,充分体现了我国“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深得地方政府与百姓的支持与拥护。塔山石煤自燃地质环境治理消除了当地村民长期遭受的石煤自燃引起的污染之害,村民打心眼里感激党和政府为民着想、为民除害之举,并在矿区立碑纪念。该项工程日前已成为“生态浙江”建设的亮点,各大新闻媒体相继进行了采访报道,产生了深刻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社会效果。5.2 走“中央、地方、企业共同治理”之路由于历史遗留下来的环境欠帐太多,加之矿山环境治理工程规模大、工程复杂,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目前我国矿山环境治理专项资金有限,缺口较大,这给矿山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了较大困难。矿山环境治理工作不仅需要中央、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与积极合作,同时矿山企业也要积极配合,走“以矿治矿”的道路,共同解决好资金落实问题。矿山环境治理工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治理成果也需要监督与维护,不能一簇而就。防止塔山石煤自燃复发就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地方政府做好监督与管理工作。5.3 加强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的监督与管理由于矿山环境治理项目是国家近年来才开展起来的项目,许多项目管理运作规范、规章、标规还没有建立,因此,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的实施进度与质量,加强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下达的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进行施工,积极推行项目公告制度、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目标责任制度,加大项目预算的执行和检查力度,按照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要求,建立健全具体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对具体施工中出现的新问题应建立严格的上报审批机制,杜绝隐瞒、谎报的情况发生,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5.4 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规范研究工作对国家新开展的专项资金项目,建议应建立案例分析制,进行跟踪研究。不断完善项目工程设计与设计预算规范化管理,防止套用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同时为国家专项基金项目规范化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建议建立地方配套资金监管机制研究,要求各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在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过程中建立地方配套资金的实施与管理制度,促进地方配套资金的到位,严防套用国家资金,确保国家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实现;建立项目的实施调查评价制度,促进地方与国家监管。
2023-08-28 21:55:161

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标准规范和保证金制度

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通报制度,推动各地健全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规范保证金缴存管理。研究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技术规范标准和预算定额标准。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确定的治理工程量为依据,按“满足需要、足额提取”原则收取保证金,规范保证金管理与支取程序。
2023-08-28 21:55:401

矿山地质灾害恢复治理实例———济南市燕翅山恢复治理示范工程

一、基本情况燕翅山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姚家镇姚家村西南,主峰高程188.67m。地理坐标:东经117°04"15″~117°04"29″,北纬36°39"31″~36°39"40″。燕翅山呈北东—南西向展布,长约650m,宽约430m,占地面积约0.28km2。工作区交通便利,南接窑头路和经十东路,北有解放东路,东有浆水泉路,西连二环东路。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为铁矿采空塌陷形成的山体裂缝,在山体上总体呈线状分布,Ⅰ#主裂缝贯通整个山体(照片9-1)。山体裂缝的成因为外营力作用———矿山采空区塌陷形成,主要运动形式以垂直升降形式为主,兼具水平拉张形式。照片9-1 燕翅山远眺(治理前)燕翅山铁矿开采始于1956年,由生建铁矿投入百余人进行开采,后逐步转为地下开采,1957~1960年间另有其他单位参与地表开采,后历经了多次转包,开采方式和层位错乱,矿井(洞)分布无规律,1996年因矿坑发生突水而关闭。因开采过程中剥离地表岩土体,造成高陡的边坡坡体临空面,随着开采面的不断推进,临空面越来越大,进入坑道开采后,随着采空区的不断增大,造成区域应力场的改变,岩体失去下部支撑卸荷失稳发生变形,从而导致了燕翅山山体开裂,产生16条裂缝,其中主裂缝3条,编号为Ⅰ#,Ⅱ#,Ⅲ#,次级裂缝13条,编号为L1,L2……L13。次级裂缝的走向、规模及空间分布等受到主裂缝的控制。受裂缝切割影响,山体局部出现坍塌。目前山体北侧陡崖临空面高度16~85m。1998年山体Ⅰ#主裂缝的最大垂直落距为1.00m,裂缝最大宽度为0.8m,到2003年7月裂缝最大落距为1.50m,裂缝最大宽度为2.10m。自1996年到2003年7月间为山体裂缝的发展期,裂缝在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两方面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照片9-2,照片9-3)。照片9-2 裂缝局部照片9-3 裂缝掩盖地段二、稳定性及危害该山体裂缝共经历了孕育期、发展期和基本稳定期。自燕翅山铁矿开采到1996年铁矿闭坑关闭前后为山体裂缝的孕育期,期间采空区上方的岩体发生卸荷失稳,沿山体原有的节理裂隙逐渐形成山体裂缝,期间裂缝的规模较小,反映在地表为断续出现的裂缝,水平和垂直距离基本没有发生变化。1996年前后到2003年为山体裂缝的发展期,期间地裂缝逐渐形成,该期间山体裂缝规模发展迅速,裂缝的长度、宽度及垂直落距等迅速扩大,期末裂缝的垂直落距达到120cm,水平宽度最大达210cm。燕翅山位于济南市东部人口密集区,周边有济南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济南市警官学校、山东省高检院、中铁十四局等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建有办公楼和宿舍区,另外还有当地的小学、幼儿园和住宅区,通过调查,在燕翅山周围受地质灾害威胁较大的住宅楼共有16栋,民房561间,学校3所,幼儿园1所,涉及人员3130人。燕翅山山体裂缝虽然目前活动性微弱,短期内处于基本稳定状态,但是应该考虑到山体裂缝发展的基本特征,即它的发展具有不可逆性,稳定只是相对的,一遇到诱发的条件就会发生移动,且发展速度较快,短时间内造成较大的破坏。考虑到燕翅山山体裂缝发生发展的地质背景和地质环境条件,裂缝的发展破坏可能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很多,如果地裂缝遭遇诱发因素造成实质性发展,有可能诱发山体滑坡等次生地质灾害,多种灾害一起发作,后果不堪设想。三、综合治理(一)治理目标原则1.治理目标通过合理的工程治理措施,消除Ⅰ#主裂缝对游人的威胁,恢复燕翅山山体地貌景观,美化燕翅山山体的不良视觉效果,提升燕翅山整体形象。2.治理原则安全性原则:首先要保证燕翅山山体的整体稳定,不能在消除现存地质灾害隐患的同时形成新的灾害隐患;其次为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尽量采用对山体稳定有利或对山体稳定无影响的施工措施,防止造成山体失稳或产生崩塌落石等,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要到位,防止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环境保护原则:本次治理工程必须确保工程竣工后治理区与周边环境的协调一致,与燕翅山的整体景观效果达到浑然一体、自然天成的效果,施工中必须注意对山体现有地貌和地质环境的保护,严禁在山上就地取材,乱挖乱掘,保护地貌景观,同时在竣工后做到工完场清,将各种施工用材料、设备设施及施工垃圾清理干净。自然恢复原则:治理工程结束后要达到生态环境自然恢复的效果,节省治理和养护费用。在植被选育过程中优选生命力强的植物物种,依靠自然条件独立生存,良性发展。(二)施工规范及规程1.规范、标准依据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2)《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6)《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9)《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4年3月);10)《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03年3月)。2.地质依据1)《济南市燕翅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划方案》(山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05年8月);2)《济南市燕翅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Ⅰ#主裂缝治理工程施工方案》(山东省地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7月)。(三)治理工程方法及施工技术要点本工程根据山体裂缝发育特征和施工场地的条件,主要采用了危岩体卸载、地裂缝回填、坡面截排水、造景绿化工程,以及工程养护维护等方法。其技术要求如下:1.危岩体卸载工程开工前根据现场踏勘确定裂缝施工区域内的危险岩石块体,主要分布于裂缝的两侧和裂缝内部,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施工措施分别对其进行了清除或加固,位于裂缝边缘和裂缝内的危险岩石变形体采取铁锤击碎和撬动的方式,处理于裂缝内部,裂缝周边的耸立或孤立的较大单体活动岩石采取铁锤击碎的方法,将其填入裂缝内部,防止对游人造成伤害,消除对游人的潜在安全威胁。清除危险岩石块体约50m3。2.坡面截排水地裂缝西部位于地表径流汇集区,强降雨过程中形成的地表径流沿坡面进入裂缝内部,客观上降低地裂缝的裂隙剩余黏结强度,促进了地裂缝的发展。施工中采用坡面堆积的块石等在Ⅰ#主裂缝的上方沿垂直地表径流方向垒砌了简易挡墙,阻挡地表径流沿坡面向地裂缝的流动,改变地表径流的方向,使地表径流沿山脊向下流动,防止恶劣天气条件下大量地表径流进入地裂缝,对其稳定性产生不良的影响。该挡墙在施工中发挥了极大作用,经历了“7·18”暴雨的洗礼,经雨后检查,地面径流对裂缝充填材料未产生影响,确实改变了地表径流的流向,有效保护了裂缝填充体材料。3.地裂缝回填为保证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风险,采用以机械为主、人工辅助为辅的方式对地裂缝进行填充施工。施工人员按照设计要求将各种原材料拌制好后,采用大型铲车将材料运到材料运输设备的起点站,然后通过材料运输设备将材料送到山体裂缝的上部,材料通过导料槽,采用人工辅助方式使材料沿导料槽进入一区裂缝内部,填充材料在自重作用下落入裂缝内,靠材料自由落体的击打作用使材料密实。在二区施工前,首先建设了坡上材料中转设备及中转轨道,材料中转轨道基本沿裂缝走向铺设,填充材料经材料运输设备运输到一区裂缝的上方进行中转,然后沿二区的裂缝走向进行充填施工,材料通过导料槽直接进入裂缝内部。施工三区裂缝区段的坡度大,无法铺设轨道,采用将导料槽加长的方法对裂缝进行充填施工。填充材料顶面高度以距离裂缝下盘70cm时为止。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规范和设计要求,遵章作业,保证了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4.混凝土工程在地裂缝的FG段,因为该段裂缝宽度、深度均较大,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在工程施工前与监理单位协商确定,采用裂缝底部和中部铺设钢筋网,并分别浇注混凝土对裂缝填充材料进行加固。5.造景绿化工程按照治理方案要求,首先在填充材料顶部覆盖约20cm厚的红粘土盖板,作为隔水底板,其作用一是防止地表水进入裂缝内部,对裂缝的稳定产生不良影响;二是涵养上部耕植土层,促进上部植物的生长。在粘土盖板的顶部铺设50cm厚的耕植土(客土),作为绿化用土层。绿化造景工程采用多角度立体化方式进行,首先在回填的耕植土表面撒播高羊茅草种进行地面绿化,其次在裂缝施工区域不定间隔种植连翘和紫荆等攀爬植物对裂缝进行覆盖,对裂缝区域进行遮挡,对裂缝施工区域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立体化的绿化,以期达到最佳的施工效果。6.养护维护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工程施工完毕后,对裂缝区域的植被及其他工程均安排专人负责养护维护,及时对植被采用草帘子进行覆盖,浇水,保证植被的成活率。及时确定工程竣工后的专职养护维护人员,并与其签订工程养护维护目标合同,确保在工程竣工后2年内治理工程得到有效的养护维护。(四)施工工艺流程及施工工序1.施工工艺流程本工程施工工艺流程为现场踏勘、工程施工准备、工程开工、危岩体卸载、坡面截排水、裂缝充填、混凝土工程、造景绿化工程、养护维护及竣工清理等(图9-7)。2.施工工序(1)现场踏勘组织技术人员和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登上燕翅山,对山体裂缝施工现场进行现场踏勘,核对工程所有资料,掌握工程实际情况,现场分析制定施工方案,确定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经对现场情况认真分析,根据裂缝不同区段的走向、坡度、裂缝规模等现场条件,确定对裂缝进行分区施工,降低施工难度,提高施工效率。AB、BC为施工一区,CD、DE、EF段为施工二区,FG、GH段为施工三区。具体见施工分区图9-8。图9-7 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图图9-8 施工分区图(2)工程施工准备根据现场踏勘和分区情况,组织该项目施工和管理人员深入到工程施工现场,对现场环境和施工条件进行考察分析,研究确定工程施工措施,以及投入到设备、机具、材料、工程的材料运输路线、工程材料的堆放位置、转运路线等,并对所用的材料进行详细的对比考察。场地清理:首先对材料堆放场地进行清理整修,确保场地满足施工要求,及时对材料转运路线进行拓宽整修,确保该路线的安全畅通,保证工程施工材料的及时、安全运输;其次积极与当地村委和居民协商,取得他们的支持,在现场附近租赁民房约50m2和临时用水电等;第三,设立了工程施工现场指挥部,及时指导和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材料运输设备制作安装:为了提高施工效率,考虑到施工现场位于坡度较陡、高度较高的山腰部位,运输难度大,是本次治理工程的关键点。因此,本次工程施工的材料、机械设备以及废料的清除等采取了“梯级轨道工程”(照片9-4)运输为主、人工辅助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其具体做法为:工程材料堆放在燕翅山西坡南侧,采用ZL—50型铲车对材料进行转运,转运路线沿原毛石路进行。在山体西坡中间位置,安置材料运输轨道的起点站,现场放置发电机等动力设备以及动力控制设备。轨道自该起点基本沿山脊向山顶铺设,轨道支撑采用建筑工程架管搭建,轨道铺设过程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及有关规范进行,保证轨道的安全、合格及畅通。照片9-4 材料运输轨道照片9-5 材料中转材料运输轨道分为2段,1段为上料轨道,2段为中转轨道,施工材料在山坡顶部进行中转,方便二区和三区的施工。中转轨道距离山底的距离约为80m,基本沿裂缝的走向铺设,位于施工二区范围内。安全防护设施:施工过程中为防止发生落石、施工人员滑落及材料运输设备、机械的滑落,施工前沿裂缝走向方向安装防护网,采用建筑架管搭建安全护栏,并悬挂安全立网,在材料运输路线的下方安装防护栏和防护网,在轨道式绞车的侧上方设置防滑落装置,防止绞车滑落到坡下造成安全事故。施工现场及周围安放安全警示牌,劝诫燕翅山周围居民登山,提示登山人注意安全。组织人员沿裂缝下方搭建安全防护栏,架设安全网,防止施工过程中填充料滚落和施工人员滑落,保证工程施工安全。沿材料运输路线下方安装防护栏(网),防止在运料过程中发生人员滑落事故。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完成后,立即将所有工程准备材料报送监理单位并向监理单位汇报工程准备情况,监理单位经过现场检查后同意工程开工。(3)施工工序危岩体卸载: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圈定了裂缝及其周边区域的危险岩石块体,并确定了处理方案。对裂缝内部的危岩体进行凿落处理,对裂缝两侧的危岩体进行击碎回填入裂缝或加固处理,共处理危岩体十余处,保证了下步施工工序的安全,消除了对游人的潜在威胁。坡面截排水:地裂缝治理施工区域位于燕翅山西北坡,处于山体地表径流汇集区,施工期间恰好处于汛期,降雨等可能导致坡面形成地表径流,对裂缝治理工程的施工和裂缝填充材料的稳定形成潜在的威胁。故现场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利用山体表面的块石等材料沿裂缝上部走向方向修建了拦水截水挡墙,长度大约35m,高度约30cm,用以改变地表径流的流动方向,阻挡地表径流向地裂缝方向的汇集,阻止地表水流向裂缝,对工程施工和裂缝的稳定造成不良影响,裂缝施工完成后对其予以拆除,恢复原始地貌。山体裂缝回填:按照治理方案技术要求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地裂缝进行回填处理,回填材料采用级配块石碎石料。材料通过运输轨道采用绞车运输(照片9-5),并通过导料槽自由落体进入地裂缝内部,材料靠自重作用密实。混凝土工程:是本次工程施工的关键工序。其核心是保证裂缝的连接强度。本工程中的混凝土工程主要在FG段裂缝施工过程中,该段裂缝宽度、深度均较大,最大宽度约2.10m,裂缝最大深度约12.10m。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消除Ⅰ#主裂缝对游人的潜在威胁,经和监理单位协商,决定在该裂缝的底部和中部铺设2层钢筋混凝土层,加强裂缝填充材料的结构强度,两层混凝土中分别铺设ue78816@250×250钢筋网片。混凝土层的厚度为50cm,标号C25。施工中首先对该段裂缝的底部进行初步的填充,填充高度约1.0m,将填充材料的顶面修平整,准备工作完成后对裂缝宽度、深度等进行测量,根据测量结果确定钢筋笼的规格,经现场协商,决定将钢筋笼做成等腰梯形,将加工好的钢筋笼放入裂缝内填充材料顶部,钢筋笼底部距离材料顶面距离约10cm,将梯形较短的底边朝下放置,以利于钢筋混凝土层的稳定。钢筋笼主筋采用7~9ue78818@250~400,环筋采用ue7888.5@250。钢筋笼放置稳定后,检查其与裂缝两侧的距离和距填充材料顶面的距离,保证其满足施工规范的要求,确保钢筋保护层的厚度满足施工要求。混凝土采用现浇C25混凝土,混凝土在山下搅拌均匀,通过材料运输轨道运至施工部位,沿导料槽进入裂缝内部,浇筑过程中采用振动棒进行振捣密实。钢筋混凝土不小于60cm。具体见混凝土工程施工剖面示意图(图9-9)。图9-9 混凝土工程施工剖面示意图造景绿化工程:是本次工程施工的重点工序。其核心是保证覆土层与岩体稳固结合,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施工的要点和关键是保证红粘土与裂缝两壁紧密接触,采用的施工工艺是“图钉床固土工艺”,具体做法为:按照设计要求,在裂缝填充材料的顶部铺设红粘土盖板,厚度20cm,选用山前残积成因的红粘土,施工中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红粘土与裂缝两壁紧密接触,并采用人工夯实。在粘土盖板的上部铺设耕植土层,用于地裂缝治理区域的绿化涵养。耕植土层厚度为50cm,采用熟土,施工中采用人工方式对耕植土层进行夯实处理,为了夯实措施不对地裂缝的稳定产生影响,采用16磅铁锤进行夯实处理(照片9-6,照片9-7)。照片9-6 耕植土充填施工照片9-7 人工夯实为了最大限度地恢复燕翅山地貌景观,工程技术人员经多次讨论,确定了多角度、立体化的造景绿化方案:首先在耕植土表面撒播高羊茅草种,该草耐寒、耐干旱能力强,野外能够独立生存成长,对地表进行表层的绿化;其次在裂缝治理区域不定间隔栽种紫荆和连翘等植物,对裂缝垂直裂面进行遮挡,以期达到最佳的视觉效果。为保证地表回填土层不随地表径流或大气降水流失,在裂缝FG段地表耕植土中埋设钉床(照片9-8),对地表土层进行固定。该段裂缝坡度大,宽度和裂缝深度均较其他部位大,为保证裂缝在该段的施工质量,防止地表土层随地表径流流失,在FG段埋设钉床,钉床宽度50cm,长度为250cm,钉长约20cm。钉床固定地表植被的原理是地表植被的根系深入地下后与钉床联结成一体,有效增大地表植被的地表附着力,防止因坡度过大造成地表植被的整体滑移。养护维护:施工中采取分区分段施工,及时确定绿化工程养护人员,对绿化地段进行养护维护,地表绿化草种撒播后采用草帘子进行覆盖保护(照片9-9),及时浇水养护。与现场养护人员签订协议,负责在工程竣工后2年内定期对地裂缝施工区域进行养护维护。照片9-8 钉床图片照片9-9 地表绿化竣工清理:工程竣工后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地毯式清理,务必将各种施工机具和施工垃圾清理干净,及时清理出现场并妥善处理,做到工完场清。及时将因施工破坏的植被进行恢复,保护环境。四、治理效果1)危岩体卸载:根据现场踏勘情况,确定裂缝两侧危险岩石块体的位置、规模等,并及时采取措施将其卸载或采取措施进行加固,裂缝周边区域施工完毕后无对游人造成潜在威胁的危岩体存在。2)坡面截排水:坡面截排水挡墙在施工过程中发挥了作用,7月18日的大暴雨未对裂缝产生不利影响,裂缝内的绿化植被保存完好,挡墙有效阻挡了地表径流,阻止了大部分地表径流进入裂缝内部对裂缝及填充材料的稳定造成破坏。治理工程施工完毕后对其进行了拆除处理,最大限度保护矿山地质环境。3)裂缝回填: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裂缝内填充材料密实,沉降变形很小,经历了7月18日大暴雨的洗礼,未产生沉降变形。同时在裂缝FG段裂缝内增加了钢筋混凝土层,增强了裂缝填充材料的整体结构强度,保证了工程施工的质量。4)造景绿化:粘土盖板施工和耕植土回填施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红粘土与裂缝两侧紧密接触,能够有效发挥阻水作用。耕植土层采用熟土,利于绿化植被的栽种和成活。两者在施工中均采用人工夯实,厚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质量良好。绿化造景工程采用多角度、立体化方式,地表种植耐寒、耐干旱的高羊茅草种绿化,辅以连翘、紫荆等攀爬类植物,最大限度地恢复了燕翅山的地质地貌景观,能够保证其达到良好的视觉效果。 具体治理效果见治理后模拟效果照片9-10。照片9-10 治理后西侧模拟效果图
2023-08-28 21:56:041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

2013年,中央财政资金继续支持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下达项目预算36.56亿元。其中,资源枯竭型城市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预算14.9亿元,示范项目预算20.6亿元,专项支持江西赣州稀土开发利用综合试点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1.06亿元。项目的实施有效地保障了当地居民的生产和财产安全,改善了矿区生活条件。部分矿业开发破坏、废弃土地整治恢复形成建设用地、耕地、林地,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促进了各地城市文明建设和生态建设。截至2013年底,28个示范工程项目共恢复建设用地约46平方千米,林草地约41平方千米,耕地约36平方千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全面实施。全国31个省(区、市)相继出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开展利用保证金督促和约束矿山企业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各项工作,通过采取保证金缴存与采矿权审批、年检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挂钩等方法,总体上顺利地推进了保证金缴存工作。截至2013年底,全国保证金应缴存993亿元,已缴存612亿元,返还32.54亿元,企业使用保证金26.70亿元,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因企业未履行治理义务而由地方政府使用开展治理的保证金共0.87亿元。全国应缴保证金的矿山数量为8.86万个,已缴存保证金的矿山数量为7.17万个,缴存矿山数量所占比例约为81%。矿山企业也积极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例如,淮南矿业集团投资对淮南市区资源枯竭矿区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目前已完成约10.4平方千米,包括生态修复约7.2平方千米,开发利用约3.2平方千米,还增加了约2.2平方千米城市绿地。神木县苏家壕煤矿投资1.1亿元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新增耕地约2500亩,林地约700亩,草地约2400亩。26个省(区、市)已建立由省级财政投入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累计资金92.8亿元;14个省(区、市)的部分地、市建立了由市级财政投入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累计资金29.8亿元。在新疆、宁夏、云南、山东、广西和浙江等地开展了7处化石发掘后的环境恢复与治理工作。
2023-08-28 21:56:251

矿山环境治理对策建议

1)各级政府和矿山企业要重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加大矿山环境治理资金的投入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矿山环境监督管理,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采矿权人对矿山环境治理的情况进行依法监督检查,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共同搞好矿山环境治理工作,改善矿区的生态环境。2)对采矿造成的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土地破坏情况进行定量分析和评估,为科学、合理地选择复垦方法、方案及耕地损失补偿等提供决策依据;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要按照“宜平则平,宜深则挖,宜充则填”的原则,因地制宜部署塌陷地区土地复垦工程。推广采煤新技术,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保护耕地和地表建(构)筑物;结合实际,以耕地、林地、建设用地为主,确定科学合理的复垦土地用途和比例;科学规划,动态复垦,采矿与复垦相结合,使土地复垦工作逐步走向良性循环。重视矿区生态环境的系统性、适宜性、创新性和动态性建设;土地复垦技术方法要因地制宜,以土地平整和充填复垦法为主,疏干法、挖深垫浅法为辅,土地恢复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村庄搬迁与中心村(小城镇)规模重建相结合。3)加强土地复垦制度管理、理论研究和技术方法创新。逐步建立和健全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矿业用地制度;强化政府职能,建立健全有关政策与法规体系,采取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对土地复垦进行组织、管理与协调。明确各级政府、矿山企业的责任、权利及义务,采取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宏观调控与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加大矿区土地复垦整治投资力度,增大投资比例,对复垦整治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土地复垦及经营产业化和市场化相结合,提高投资效益。4)矿山植被恢复要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对矿山破损植被的行为进行监管,督促矿山企业加大植被恢复治理的力度。矿山植被恢复的基本原则是适宜性、综合性和优化性;特别是治理废弃矿山、闭坑矿山时,要因地制宜,因矿施治。矿山植被恢复应与土地复垦、水土流失治理、物种多样化和发展生态农业有机结合。对重要矿山植被恢复规划进行专题研究,应包括矿山林带的配置、树种选择、布局、优化等问题,提高矿山植被恢复效果。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文物古迹旅游点、重要交通干道两侧的采矿区、逐步关停采场,应科学规划,进行台阶式平整覆土和种草植树造林,依据景观恢复要求开展绿化工作。5)废弃物堆放场的治理,以资源化二次开发利用为重点,固化和绿化为辅。要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利用”的指导思想,实行“谁排放、谁治理,谁利用、谁受益”的原则。尾矿、煤矸石等固体废弃物,可用作建材原料、水泥配料以及发电、制砖等。利用矸石回填塌陷地和修建路基,促进煤矸石的再生资源化,减少矸石山堆放量,对残余矸石山进行覆土绿化,减少矸石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加强煤矸石资源化利用的评价工作,对煤矸石的分布、积存量、矸石类型、特性等进行系统分析和研究,科学确定其综合利用途径,逐步建立煤矸石数据库,为合理有效利用煤矸石提供翔实可靠的基础资料。其他固体废弃物可用于铺垫公路路基、建筑工程填方、充填沟谷;部分岩性较好、含土质少的废石可加工为建筑石料和建筑用砂等。6)矿井水与废污水利用以煤矿排水为重点,加强矿井水的净化处理,使之符合不同的用水标准,以实现矿井排水资源化。矿井水经过沉淀、净化处理后用作井下洒水、消防、除尘、锅炉、浴室用水等,减少外排量,实现水的多次循环利用。在矿井水外排河流、沟渠两侧,采用根系发达且耐盐碱土的乔、灌、草,呈带状复式种植立体化护岸绿化林。重视矿区供水网络建设,矿井水净化处理后可作为矿山、周边村庄的生产和生活用水,解决水资源枯竭和水环境破坏问题,提高矿井水资源化利用水平。7)露采矿山主要进行景观生态治理,以景观恢复和土地资源开发为主。城市发展区周边,结合城市发展,通过对废弃矿山的工程整治,改变成可供利用的土地资源;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和文物古迹保护区内,通过山景、水景、人文景观的再造和遗迹资源的保护,挖掘或创建新的旅游资源,建立休闲度假胜地或环境生态园区;交通干线两侧复土绿化,恢复或重建生态景观。8)矿山环境治理模式应多样化。生态保护模式侧重于植物多样性保护,以形成稳定丰富的绿地植物生态群落为目的;景观再造和应景改造模式,因地制宜将治理工程融入城市规划和景观建设之中;资源二次开发模式是在资源开发的同时,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适当营造人文景观。循环经济模式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不同条件的矿业循环经济。根据实际情况寻求矿山环境治理最优化模式。如利用金属矿废弃的采、选、冶设施和历史时期的采矿遗址建成矿山公园;利用矿山开采遗留的矿房,建成集旅游、休闲、疗养为一体的娱乐中心。
2023-08-28 21:56:541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区建议

5.6.2.1 近期重点恢复治理区主要是重要经济开发区、城镇人口密集区、国家重大工程实施区,重要的水源地、交通干线内对地区经济发展和当地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极严重区、严重区级别的矿山。主要有两类矿区:一是计划经济时期建立的国有大中型老矿山、即将闭坑或已闭坑矿山;二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民采混乱经治理整顿后的无主或无法追究业主责任的矿区。尤其要重视潜在环境地质问题严重、极严重的矿山防治工作。应在近期重点恢复治理地区中,选择建设一些重点恢复治理示范性矿山。通过中央、地方政府以及矿山企业的共同努力,建立西北地区不同矿产类型、不同地质环境背景区以及不同开发方式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示范性工程,为西北地区类似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及西部大开发矿业开发过程中地质环境的保护提供借鉴经验。5.6.2.2 近期重点防治区近期重点防治矿区及重点防治矿山,应主要通过地方政府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地方及矿山企业加大矿山环境保护预防措施,多方筹措资金进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重建,促进矿山经济可持续发展。表5-9 西北地区矿山生态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重点防治区一览表续表续表续表
2023-08-28 21:57:281

矿山恢复治理的主体责任是谁破坏谁治理吗?

矿山恢复治理主要是政府牵头,矿山开发单位具体实施。依据我国土地相关法律规定,矿山所在地县级政府对矿山恢复治理负责监督,对治理进行规划,拿出方案,由矿山开发单位具体实施。
2023-08-28 21:58:031

四川省矿山恢复治理方案概算用哪个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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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8 21:58:27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服务年限如何规定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现已经根据最新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 0223-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改名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该方案一般叫适用年限而不叫服务年限,其适用年限一般最高为5年,但现在也无法找到具体依据。适用年限可根据开发利用方案中的矿山开采年限加上闭坑后复垦期(一般为1年),如果低于5年,那是几年就是几年,如果高于5年,应该说是5年后须对方案进行修编。
2023-08-28 21:58:571

矿山环境治理现状

1.2.1 项目实施及资金投入20世纪90年代以前,由于体制、管理和历史等方面的原因,我国的矿产资源开发一直处于粗放管理状态,大部分矿山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致使矿山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矿山地质灾害频繁发生,不仅威胁到矿区居民的生产、生活安全,而且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国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90年代初期,矿山环境屡遭受破坏和不断恶化的趋势引起中央及各级政府的广泛重视,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建设工作逐渐提到日程。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先后在全国建立了煤炭、石油、有色金属、黄金等矿山开采和燃煤发电、烧制砖瓦等20多个不同类型的土地复垦试点。国家环保总局结合全国的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在马鞍山、淮北、迁安等10多个市、县开展了以矿区环境保护和生态重建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示范区试点建设工作。冶金、煤炭、化工、有色金属等部门也从本行业的实际出发,开展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试点工作。如神华集团公司自1986年开发神府东胜矿区以来,坚持开发建设与污染治理同步实施,先后建起了污水处理厂、选煤厂煤泥水处理系统等一批环保设施,营造了矿区防护林,不仅使矿区水环境、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而且,在矿区治理区内植被覆盖率也由原来的14%提高到39%。又如马鞍山南山铁矿是一个有80余年开采历史的老矿,地表植被破坏殆尽。为了做好土地复垦工作,该矿专门成立了复垦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专职复垦队伍,通过几年的努力,废弃土地的复垦率已达到70%。山西潞安矿务局王庄煤矿采用人工造林绿化新技术,为矸石山的绿化探索出一条新路子,不仅治理了矿山“三废”,复垦了土地,恢复了生态,而且树立了样板,为推动全国矿区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贡献。2001~2002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利用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投资2350万元,地方自筹资金3052.16万元,在全国范围内选择矿山环境问题突出的湖北、江西、黑龙江、四川、北京、辽宁、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湖南、山东、江苏、浙江、新疆、甘肃16个省(区、市),安排18个国有老矿山进行矿山环境治理试点(山东和湖南安排2个试点项目,其余省(区、市)各安排1个试点项目)。治理矿区种类包括铁矿、煤矿、铅锌矿、铜矿和石材矿等,治理对象包括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区地质灾害治理等。项目验收结果表明,由于中央和地方配套资金的相互支持,90%的项目超额完成设计工程量,18个项目工程质量均达到预期要求,全部验收合格。通过项目的实施,老矿区内长期威胁居民生产、生活安全的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得到治理,久弃荒废的土地得以复垦,千疮百孔的矿区生态环境重现生机。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后续项目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2003年11月10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下发《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通知,正式启动两权专款用于矿山环境治理工作。主要治理对象是计划经济时期建设的国有矿山,重点开展:①因采矿活动造成的地面开裂、沉降、塌陷等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治理;②因采矿活动引起的区域性地下水水位下降、地下水干枯、危损尾矿坝等的治理;③因采矿活动形成的矿山尾矿的治理和综合利用。近年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逐年加大对矿山环境治理投入力度。2003年,在全国22个省(区、市)批复实施矿山环境治理项目74个,中央财政投资1.72亿元。2006年,在全国31个省(区、市)批复实施矿山环境治理项目339个,中央财政投资13.16亿元。在项目的批复数量上,2004年和2006年的增加幅度较大,分别增加了129.73%和75.77%;中央财政对项目投入呈稳步增加趋势,年平均增幅达66.30%。2003~2007年底利用两权专款,在全国31个省(区、市)共批复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1118个,中央财政累计投入37.10亿元。同时,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根据各省(区、市)矿山环境治理目标,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保障经济持续发展的需求,地方财政向矿山环境治理投入力度也呈现逐年增加趋势。再由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参与矿山环境治理的优惠政策,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和个人投资矿山环境治理的积极性。据不完全统计,自2000年以来,全国用于矿山环境治理的地方财政资金达4.00亿元,企业自筹资金达15.51亿元。1.2.2 治理成效随着我国关于矿山环境保护与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完善和进一步贯彻落实,以及国家和省(区、市)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视程度和监管力度的日益加大,随着社会公众及矿山企业对矿山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矿山开发者重开发轻保护、肆意破坏污染矿山环境的势头已被有效遏制,在保护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恢复被占用破坏的土地、防治地质灾害和矿山“三废”综合治理利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特别是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正式启动两权专款用于矿山环境治理工作以后,在全国范围内的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得以有序开展,一些计划经济时期建立的国有大中型矿山、闭坑矿山和无法找到责任人的矿山的地质环境逐步得到恢复治理,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同时,已实施项目的示范作用,以及有关鼓励政策的出台,极大地鼓舞和激发了企业和个人参与矿山环境保护治理的积极性,使矿山环境保护治理的资金投入更趋于多元化,治理范围更广泛、治理成效更显著。1.2.2.1 矿山占用破坏土地恢复治理截至2007年底,全国累计恢复治理矿山占用破坏土地面积约15.50万公顷,治理率达9.35%。现阶段,我国在矿山占用破坏土地恢复治理过程中,普遍遵循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要求土地的复垦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相协调,复垦后的土地应优先用于农业,宜粮则粮、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其次用于建设主题公园、人工湖等生态景观的恢复和其他建设用地。(1)采空塌陷区治理现状我国采矿塌陷区主要集中分布在煤矿,其次是石膏矿、金矿等。塌陷区的治理措施根据塌陷规模区别对待:对深度较大的常年积水区,一般采取清淤扩建、淤泥造地等措施,建设成人工湖、鱼藕塘、水田;对季节性积水区,实行挖沟排水,修建台、条田,发展特色种植;对塌陷变形地,采取削高垫洼、回填整平、复耕复林复草或用作其他建设用地。例如甘肃省华亭县对东华煤矿塌陷区进行复平整治,改造成面积达86400平方米的人民广场,成为县城居民集会、休闲场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对煤矿塌陷积水洼地进行综合整治,治理塌陷地9.26公顷,建成了具有休闲和娱乐功能的落燕湖景区。山东省枣庄市针对石膏矿塌陷,坚持以挖塘造地为突破口,发展名优水产养殖,扩大植桑种田面积,创造了种、养、加工相结合的立体高效塌陷治理示范区。累计治理塌陷地3000余亩,开挖鱼塘133处,面积近900亩,改造良田整平耕地2700余亩,整个石膏矿区已开始步入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轨道。(2)露天采场治理现状随着生态省(区、市)建设活动的开展,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对“三区二线”(即城市规划区、风景区、地质遗迹保护区、重要公路或铁路沿线、沿海岸线)可视范围内的已损山体和废弃的采石坑的治理工作。对露天采场治理的原则是减少引发崩塌、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保证矿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恢复采场范围内被破坏的地表植被,使之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目前采取的主要治理措施首先是对不稳定岩土体进行卸载,消除引发灾害的隐患,再对土质开采坡面和矿坑清理、平整,便于复垦绿化;对石质边坡进行打坑回填客土或者进行覆网客土喷播等技术,使裸露的开采作业面迅速复绿。治理效果较好的江苏省苏州旺山露天采场,在清理不稳定岩体的前提下,针对土质贫瘠、坚硬、坡比较大的基岩坡面采用客土喷播法,对土质较好、坡比小的山体采用厚层基质法等施工工艺和复绿技术,使原来裸露的边坡得到有效的防护,减少水土流失和滑崩灾害隐患,迅速改变了地貌景观。经过三年的治理,形成一个乔、灌木及地被混交的自然种群,植被生长旺盛、根系盘结,生物保护作用明显。改造后的露天采场成为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山东省威海市按照自然环境条件,因地制宜地采取了土石方工程、植物工程和喷涂工程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方法用于露天采场治理。2000年共喷涂陡峭坡面30万平方米,垒堰总长度9000米,填土量1.8万立方米、石方量9000立方米,栽植常攀藤植物15万株,各类乔木、灌木3万棵。福建省龙岩市上杭紫金矿业按照矿山每年编制的植被恢复计划,遵循稳定一块、恢复一块的原则逐步恢复。目前已采用草、灌、乔、藤相结合,通过人工种植、机械喷播等方法进行植被恢复工作。2001年金矿区种植草皮4.5万平方米,种树8万株,成活率均在85%以上。在2001年底,紫金矿业为实施“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矿山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始实施紫金山工业旅游项目,经1年多的开发建设,先后投入2000万元,建设成为福建省独具特色的一个新兴旅游区。2002~2003年度,共接待游客6.8万人次,累计实现旅游收入815万元。(3)尾矿库、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地治理现状为了减少扬尘、净化矿区空气环境,预防污染水土环境、引发水土流失、发生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增加矿区土地的可利用率,建设环境优美的绿色矿山,对尾矿库、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地进行治理,成为目前矿山环境治理的主要工作。现阶段,我国对尾矿库、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地的治理原则是多元开发、变废为宝,提高利用、减少囤积,复垦占地,恢复生态。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尾矿和固体废弃物大量用于建筑业、发电等行业,如加工成新的建筑材料或制砖、铺路、充填塌陷区等。湖北省武钢矿山大冶铁矿利用尾矿砂制成微晶玻璃花岗岩新型建材及仿古陶瓷工艺品,利用矿石粉碎的细石灰石粉尾矿生产高标号的水泥。安徽铜陵有色金属公司所属的五公里尾矿库已经建成无土复垦示范场,昔日尘沙飞扬的尾“沙滩”,今日已草树成荫,成为沿江绿化带。云南锡业集团有限公司左山采矿厂尾矿库,已复垦成225亩的竹林。对于无法利用的尾矿、固体废弃物可就地回填采场和采坑,覆土后用于人工造林、恢复成耕地等,或充分利用微生物技术直接在矿渣堆上复垦。通过多种形式的治理措施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修复自然景观。如山西孝义和广西平果铝土矿在矿山固体废物复垦中,采取一系列加速生土熟化技术,建立了剥采、排土与复垦联合新工艺,使用了内生菌根真菌微生物工程技术,使土壤活性增加,将工程复垦与生物复垦有机结合,成功实现了排土场的植被恢复。1.2.2.2 矿山废水废液治理目前,我国矿山平均年废水废液产出量约为60.88亿立方米,年处理量16.81亿立方米,年综合利用量为17.44亿立方米,综合利用率为28.64%。矿山废水按生产过程可分为采矿作业废水和选矿作业废水;按废水pH值可分为酸性废水、碱性废水等。矿山酸性废水主要来源于矿坑水、废石堆淋滤液等;矿山碱性废水主要产生于选矿作业。矿山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包括重金属、酸、有机污染物、油类污染物、氰化物、氟化物和可溶性盐类等。重金属污染和酸类污染是废水污染中最普遍的,废水中的重金属元素主要有铅、锌、镍、铜、汞、铬、镉、钴、锰、钛、钒和铋等。目前我国对矿山废水的治理方法主要有中和法、微生物法、人工湿地法等。处理工艺较为先进、成熟,例如甘肃省金川公司针对采、选、冶以及化工动力等各生产环节不同生产工艺所排放的废水,先后建成了镍等贵金属离子、硫酸、氯碱、锅炉、高含盐等废水的处理站,年处理废水达500万吨,并将未被利用的废水排入尾矿库,减轻了对矿区附近水体、土体的污染和破坏。1.2.2.3 矿山地质灾害治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共发生由于矿山开采而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12000余起,影响面积33.98万公顷,已治理面积6.79万公顷,治理率为19.98%。根据我国矿山各类地质灾害的发育状况、致灾机理、危害程度,结合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条件,现阶段我国矿山地质灾害治理的原则及工程措施是:①对于危害较严重、治理难度较大、治理投入回报不理想的地质灾害,一般采取搬迁、避让的措施。2003年6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辽宁考察期间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连下“四道军令”:要尽快实施、要公开透明、要责任到人、要增加投入。不久,国家有关部门就开始对东北煤炭城市沉陷区治理安排专项资金,东北三省政府全力以赴投入到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之中,治理总面积超过900平方千米。治理项目包括建设小区住宅、维修加固住宅、新建学校、医院、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对部分受破坏的学校、医院、道路、供(排)水管线、供热管线进行维修加固等。目前,辽宁已安置沉陷区受灾居民2.8万户,超过安置户数的70%,已建成居民楼房住宅240多万平方米,建成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25万平方米。吉林省采煤沉陷区新建楼房住宅小区竣工面积为82万多平方米,安置居民1.36万户,各项配套建筑设施也同步进行。黑龙江省治理面积超过400平方千米,截至2006年5月底,已开工新建住宅223万平方米,占下达计划的78%,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安置沉陷区搬迁居民33112户,约占下达计划的70%。②对于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呈点状分布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采取部署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实施治理工程,开展重点区域专门性监测等措施。例如甘肃省小厂坝铅锌矿1138平硐不稳定斜坡(潜在滑坡)变形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其主要诱发因素是汛期地下水水位上升导致高陡基岩坡面残坡积碎石土变形蠕动。在对其进行坡面位移定期监测的基础上,采取格构加固、修建挡土墙、地表排水等工程措施及植树育草生物措施,有效地抑制了坡体蠕动变形的进一步发展。1.2.3 存在的问题近年来,虽然我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工作刚刚起步,无论政策法规、管理机制、资金保障,还是技术标准都有待健全和完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2.3.1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尚未步入法制化轨道,管理机制不健全近年来,我国虽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涉及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大多局限于原则性的要求,可操作性较差,具体实施时存在一定难度。在管理体制上各执法单位之间时有交叉重叠,时有空白。特别是治理的主体单位与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在法律上和经济上多方面的关系均缺乏明确界定。矿山环境治理过程中,各方责、权、利的关系应遵循怎样的原则加以确立?治理之后的成果,即环境产权和复垦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等应如何确立和保护?这些问题在原有法律中均未涉及,急需加以完善。1.2.3.2 我国矿山开采历史悠久,环境破坏严重,治理难度增大长期以来由于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矿山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滞后,加之受开采条件、开采方式、生产工艺、技术水平、装备条件等综合因素的影响,致使我国矿山环境遭到了严重的破坏。造成全国矿山环境问题广泛分布,且类型复杂、致灾几率大、突发性强、隐患多、灾情严重。不仅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甚至威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和矛盾。而我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起步晚、规模小、投入资金有限,随着矿山采掘规模和强度的增大,矿山环境问题将日益突出,治理难度也将越来越大。1.2.3.3 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资金短缺,投资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国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资金主要来源于三个部分:一是中央财政从两权使用费和价款中安排一定的资金,因历史欠账太多,远远不能满足矿山环境治理的需要。二是地方财政从收取的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中安排部分资金,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等方面支出,用于矿山环境治理的费用极为有限。三是矿山企业交纳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由于矿山环境治理工程投入大,其经济效益不凸显或滞后,再由于缺乏矿山环境治理相关的鼓励政策措施,造成矿山环境治理投资回报率不大,因此极少有其他资金投入,投资机制不畅,多元化、多渠道的矿山环境治理投资机制尚未形成。1.2.3.4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技术标准、规范急需制定虽然国内已进行过不同层次的矿山恢复治理方面的零散研究工作,也开展过不同类型废弃矿山恢复治理的示范工程,但这些工作所积累的经验和数据资料距离形成系统的标准、规范还有很大差距,造成目前我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不很明确,治理成效界定缺乏依据,治理技术不规范。因此,出现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布设较随意、技术含量低,部分治理工程的治理成果不显著,很难实现预期的效益。为了尽快提高我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技术水平,规范恢复治理工程的技术路线选择、工作量布设、质量监控、预算编制、预期成果目标设定等,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设立专项资金,集中一批技术力量,尽快研究制定矿山恢复治理的方法、标准或规范,用以指导全社会矿山的恢复治理工作。1.2.3.5 重前期治理,轻后期管理,影响了矿山环境治理效果自2001年大规模、有计划地开展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以来,相继开展了大量的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大多数项目在前期的治理阶段,由于有资金保障,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的积极性都很高,不仅严格按照设计施工,而且监管力度大。而项目评审验收后,因没有后续资金支持,部分治理工程后期的维护工作处于停滞状态,行政监管也出现空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治理效果。
2023-08-28 21:59:091

和谐矿区制度建设经验总结

(一)部分地区积极探索,资源节约集约的调节机制和环境治理恢复的补偿机制初见成效一是贵州、青海、江西赣州、西藏拉萨、云南曲靖等都将资源节约集约和矿区环境治理恢复写入和谐矿区建设政策性文件的重要内容;二是多地通过严格落实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持续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优化矿产开发布局,提升产业集中度,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矿产资源开发节约集约水平快速提高。三是调研地区通过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矿区土地复垦方案制度,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不力的地区和矿山,实行土地、矿业权出让限批,强力推进矿山环境整治。山西积极开展“一矿一企治理一山一沟”活动,加大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力度。部分地区因为矿产开发荒山批绿装,沙漠变绿洲。如鄂尔多斯市乌审旗,10年前的风景是“沙漠里面找绿洲”,现在的风景变成“绿洲里面找沙漠”。(二)各地大胆创新,不断探索完善矿产开发的利益共享机制各地针对本地实际,五类措施实现利益共享:一是完善矿区群众财产性收益,持续提高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探索完善环境损害赔偿,如鄂尔多斯市部分地区征地补偿标准比5年前提高了5倍以上,锡林郭勒盟对受影响的草场分级进行环境损害补偿。二是完善地方财政收入支出制度,向矿区民生倾斜。如青海调整地方财政支出和收入分配结构,推进和谐矿区建设;山东潍坊将矿区民生支出纳入采矿权出让底价。三是政府和矿区村集体入股矿山企业,如云南麻栗坡县政府和部分村集体入股紫金矿业公司15%的股份,并通过县人大立法,全部用于矿区民生;陕西榆林市鼓励参与全市一、二轮煤炭资源整合的企业,让出新增可采资源量的10%-15%,由村民通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购买;青海焦煤产业集团按照“入股自由、退股自主、非牧民资金不得进入”的原则,吸纳430户牧民每户入股2.33万元,并以每年不低于股本金50%的利润分红给牧民。四是设立可持续发展基金。如山西建立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用于“七项强农工程”,“以煤补农”;内蒙古吨煤提取5至15元的煤炭矿区居民搬迁和生态恢复补偿金。五是多种途径落实矿山企业社会责任。(三)部门联动,探索建立矛盾化解机制一是部分地方积极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有关精神,开展大型矿山开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患于未然。二是部分地方实行干部下访、领导包案的方式调处矿群矛盾,及时消除了一些不稳定因素,以贵州和西藏拉萨较为典型。三是许多矿山企业所在乡镇均成立专职机构,负责矿地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如陕西大柳塔煤矿建立政府、企业和农民代表三方参与的矛盾协调机制,埃尔拉多锦丰矿业建立政府、科研单位、企业和农民代表四方参与的矛盾协调机制。四是部分地区建立国土资源、公安联合执法新机制,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成立国土资源警察队伍,形成“合署办公、合力工作、密切合作、联合执法、快速反应”工作新格局,维护社会稳定。
2023-08-28 22:00:361

地质环境管理

一、地质灾害防治“十五”期间,认真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办函 〔2005〕37号)和《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快速处置程序》(国土资厅发 〔2005〕 88 号),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要求,加大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一)地质灾害发生概况“十五”期间,全区发生地质灾害 457 起,其中,滑坡 345起,占发生灾害总数的75.5%;泥石流76 起,占发生灾害总数的16.6%。因灾死亡54人,其中,滑坡造成45人死亡,占因灾死亡总数的83.3%;泥石流造成5 人死亡,占因灾死亡总数的9.3%。灾害造成经济损失1.53亿元,其中,滑坡经济损失1.11亿元,占因灾造成经济损失的72.57%;泥石流经济损失3991.54 万元,占26.04%。见表5-1及图5-1。“十五”期间,地质灾害危害最大的地区为伊犁州直属,该地区发生灾害365 起,占发生灾害总数的79.9%;因灾死亡47 人,占因灾死亡总数的87.0%;经济损失1.11 亿元,占因灾造成经济损失的72.3%。见表5-2。(二)地质灾害防治部署、巡查检查和应急调查工作针对新疆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点,每年年初采用发出通知或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提前部署,并及时编制自治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各地执行,指导全区各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汛前和汛期灾情险情巡查,建立和完善了群测群防网络,密切关注当地气象变化,加强对灾害点及隐患点的监测预报工作,提高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十五”期间,共组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巡查检查工作组15个、应急调查工作组19 个,总计出动135 人次,历时141 天,行程4.98万千米,提交检查工作报告12份、应急调查报告6份。同时,将巡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当地政府,提高了当地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针对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和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积极开展应急调查,协助当地政府开展救灾工作,并对下一步需重点防治的区段提出了防灾减灾的具体工作建议,发挥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动为政府服务的作用。表5-1“十五”期间自治区地质灾害发生情况一览表图5-1“十五”期间自治区地质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图表5-2“十五”期间各地区发生地质灾害一览表(三)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和勘查工作通过认真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有效治理极具危害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一步遏制和改善全区因人为和自然因素而导致的不断恶化的地质环境状况。“十五”期间,累计投入资金650 万元,先后开展了新源县等33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伊犁地区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处置,额敏县喇嘛昭煤矿区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专项勘查及新源县、巩留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地质灾害调查(附表16)。这些基础工作的开展,普及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推动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体系的建立,提高了地质灾害的预警能力,避免了大量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明显提高了全区防灾减灾水平。(四)加强部门合作,开展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情况为推动防灾减灾社会化进程,与自治区交通厅、建设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旅游局、自治区防洪办等部门合作,成立联合检查工作组,明确了部门间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各自的主要职责,对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有力地推动了人口集中居住区、交通沿线、旅游风景名胜区、重点建设项目区和大河流域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通过与自治区气象局合作,确定了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方案、程序等,经过2003年的试运行,于2004年4月5日起正式开展自治区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2004~2005 年汛期共计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362条。“十五”期间,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38 起,避免了4400 余人的可能伤亡和近4200万元的可能经济损失。其中:2002 年,伊犁州成功预报滑坡、泥石流灾害96起,避免了3800余人的可能伤亡和近2764万元的可能经济损失。(五)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质管理“十五”期间,严格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批、备案工作制度,保证了我区建设项目用地及时审批和建设项目的用地安全。2001~2005 年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评审备案132份,其中,评审81份、备案51份。为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土资源部第29 号、第30号、第31号令,保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质量,加强了各类资质的资质管理。截至2005年底,全区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单位4 家,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资质单位4家、施工甲级资质单位1家、监理甲级资质单位1家。见表5-3。表5-3 新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治理、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单位一览表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一)矿山企业重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情况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要求,自2002年9月起,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矿山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必须提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对防治矿山开发所造成的环境地质问题和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隐患进行治理提供科学依据。截至2005年底,共有423家矿山企业按要求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该制度实施以来,矿山企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意识逐步增强,新建矿山的采矿权人均能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并按方案要求积极采取相关防治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其中:中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逐年加大矿山环境的治理力度,在矿区植树造林,不但绿化了工作区,而且美化了生活环境。伊宁阿希金矿近年来投资100多万元用于矿山污水和尾矿处理设施建设;富蕴县喀拉通克铜镍矿累计投资112万元在废弃的矿区植树,绿化面积达2万多平方米。(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十五”期间,国家利用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安排自治区10 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累计资金2070 万元(附表17)。通过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消除了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威胁,使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被压覆矿产资源得以有效利用,保证了矿山正常生产,并增加了可使用土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为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成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对国家出资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实行招投标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并聘请区内外水利、灾害防治等方面的专家对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三)矿山地质环境基础调查工作2004~2005年,为查清全区矿山地质环境状况,实施了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项目,项目经费130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基本摸清了全疆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矿业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查明了存在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及其潜在危害。为合理开发矿产资源,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矿山环境治理、矿山生态系统恢复和重建、实施矿山地质环境监督提供了基础资料和决策支持。(四)编制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情况按《关于开展省级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5〕 119号文)和《省级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指南》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开展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三、地质遗迹保护(一)地质公园申报为了加大新疆地质遗迹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工作力度,2003 年以来,重点抓了奇台硅化木—恐龙、喀纳斯和可可托海三处地质遗迹调查和国家地质公园申报的前期勘察工作。国土资源部先后批准了新疆奇台硅化木—恐龙国家地质公园、新疆喀纳斯国家地质公园、新疆可可托海国家地质公园。(二)地质遗迹保护(1)针对区内硅化木被偷盗、破坏严重的问题,2004 年,自治区公安厅、交通厅、技术监督局、工商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厅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鄯善县、哈密市、奇台县及乌鲁木齐市硅化木产地和销售市场开展了保护硅化木的专项调研活动,并形成了调研报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据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自治区保护硅化木工作办公室。(2)为了查清全区地质遗迹资源家底,2004 年,开展了新疆旅游地质遗迹资源调查,调查旅游地质遗迹点167处,其中世界级12处,国家级50处,省级69处,县级36 处,并初步建立了新疆旅游地质遗迹资源分类规划,为提升自治区旅游地质遗迹资源品牌和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基础资料。(3)2003~2004 年,国家利用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安排了可可托海伟晶岩矿床地质遗迹保护、布尔津县喀纳斯国家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累计资金350万元,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使十分珍贵的地质遗迹资源得到保护,并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地质遗迹资源,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标准不断提高,建立了完善的保护、监测和运行机制。四、地质环境监测及调查(一)地质环境监测截至2005 年底,全区有乌鲁木齐、吐鲁番、昌吉—石河子、奎屯—乌苏、库尔勒、伊犁和喀什7个地质环境监测站。其中,乌鲁木齐和吐鲁番地质环境监测站直属新疆地质环境监测院管理;昌吉—石河子、奎屯—乌苏、库尔勒和喀什地质环境监测站分别隶属于新疆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水文工程地质队、第七地质队、第三地质队管理。截至2005年底,新疆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经过优化、调整,共有各类地下水监测点568个,其中水位监测点402个,水质监测点155个,流量监测点11 个,控制性监测路线245 千米,控制监测面积1.31万平方千米。“十五”期间,共完成地下水水位监测1.88万次数,水质监测742 组,水量监测534 组,提交水情通报30份,水情预报45 份,年报30 份,提交5 年阶段性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7份。(二)实现地质环境工作成果数字化“十五”期间,完成了1∶20万水文地质图空间数据库建设114个标准图幅和1∶5万重点城市及经济开发区水工环地质综合空间数据库建设4个标准图幅,为地质环境管理积累了丰富的数字化资料,形成了一批准确、可快速提供的可视化成果。(三)积极开展国际合作项目2003年,启动了“中国-荷兰国际合作的乌鲁木齐河流域地下水信息中心能力建设”项目,此项目属中国地下水信息中心能力建设总项目下设北京、济南、乌鲁木齐3 个示范区子项目之一。其在基础数据数字化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乌鲁木齐地下水模型和地下水信息系统,将为乌鲁木齐市地下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提供技术支撑。(四)开展了自治区1∶50万环境地质调查工作2001~2004年,开展了全区1∶50 万环境地质调查工作,概略查明了新疆地质环境条件,重点调查了人类工程—经济活动与地质环境的相互作用和影响,初步查明了自然环境遇到和诱发的各种主要地质灾害、特殊不良地质环境条件和环境地质问题的发育特征、分布规律及形成原因,做出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提出防治或适应对策建议。五、矿泉水资源管理1998年完成的《新疆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调查和开发利用经济技术评价》,首次对全区的矿泉水资源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调查研究,为矿泉水资源的勘查、开发规划和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截至2005年底,全区经勘查评审鉴定的矿泉水水源地49 处。其中,经国家级技术鉴定的5 处,批准C+B级允许开采量为2523 万立方米/年;待勘查的矿泉水水源地15处,估算资源量为330万立方米/年。自1992年塔什库尔干县先伯巴矿泉水投产以来,1996 年新疆矿泉水生产达到了高峰时期,建厂43 家,年产量2 万多吨,产值4000多万元。由于生产规模小,市场竞争能力差,生产企业经营困难,目前基本上已无矿泉水生产企业,矿泉水勘查开发目前处于低谷状态。六、地热资源管理截至2005年底,通过初步调查,区内有地热温泉(井)露头84处,主要集中分布于阿尔泰山南坡、天山西段及西昆仑北坡广大地区,其他地区仅有零星分布。按温度划分:温水(25℃≤t<40℃)22处,温热水28 处(40℃≤t<60℃),热水(60℃≤t<91℃),中温地热资源(91℃≤t<150℃)2 处,高温地热资源(t≥150℃)1处。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温泉、博乐塔斯海地区、塔什库尔干县城、温泉县开展过地热勘查外,地热资源的研究程度很低,仍处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完成的区域性热矿水调查的水平,其地热资源储量不清。在地热资源利用上也只限于初级开发,建有11处疗养院或医院,主要用于洗浴和简单的医疗。
2023-08-28 22:00:47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法规建设的重要性

由于历史上的认识原因,目前尚没有一套系统、可操作性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法规,尚未建立完整的矿山监管系统,矿山环境监管由多部门实施,已有的监管部门的监管、管理不到位,致使矿山环境地质问题众多,部分矿山地质环境趋于恶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必然会增加企业的矿业成本,企业没有积极性和主动性,甚至有所抵触,只享受开矿带来的收益,而不履行应尽的环保义务。矿山企业面临的地质环境保护压力及动力,完全来自于法律、政府行政监督和社会公众舆论。因此,应修订和完善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补充完善相关法律条文或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单项法规条例;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矿区地质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尽快实行矿山开发地质环境保护的准入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生态环境赔偿办法等;提高进入矿业的门槛,如合理规划布局、规范开采,确定矿山“三率”指标、恢复治理的标准等,从源头上限制技术含量低、开采规模小的乡镇及个体矿山数量;取缔“楼上楼”的不合理矿业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的灾害损失;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强制矿山开发者重视并解决开发对地质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履行其应尽的责任义务,真正做到“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建议各级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地方性法规,使矿山地质环境监管工作尽快走向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2023-08-28 22:00:581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需要签订三方协议吗

现在不是 弄成基金了。 不需要了。
2023-08-28 22:01:092

永城市地质矿产局

永城市位于豫、鲁、苏、皖四省结合部,素有“豫东门户”之称,是一个以煤炭、面粉、旅游、电力为主导产业的新兴能源城市。境内永城煤电、河南神火两大矿业集团已经成为全国知名的以矿业为主的大型企业集团,双双进入中国企业500强行列。全市共有生产矿井8对,在建矿井1对,分别是永煤集团城郊煤矿、陈四楼煤矿、车集煤矿、新桥煤矿和顺和煤矿(在建矿井),神火集团新庄煤矿、葛店煤矿、刘河煤矿和薛湖煤矿。2010年,全市共生产原煤216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60亿元,矿业经济继续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蒋清伟 党组书记、局长郑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懿德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彦祥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辉 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蒋少杰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永来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蒋清伟简介:永城市人,197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永城市地质矿产局党组书记、局长。1987~1992年,在水利局办公室工作;1992~1997年,在地质矿产局工作,任办公室主任,兼任矿管二站站长;1997~1999年,在永城市芒山镇张庄村开展小康村建设;1998年4月~2002年3月,任地质矿产局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2002年4月~2003年5月,任地质矿产局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2003年6月~2008年3月,任地质矿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2008年3月至今,任永城市地质矿产局党组书记、局长。【机构设置】永城市地质矿产局现有干部职工142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矿产资源管理股、矿产资源补偿征收管理股、地质环境股、财务股、规划股、人事教育股7个股(室),下设矿管一站、矿管二站、矿管三站、芒山矿管站、执法监察队及矿业开发技术培训中心6个二级机构。【矿产资源】永城市已发现矿产17种,主要有煤炭、铁、高岭土、石英斑岩、石灰岩、大理石、膨润土等。其中,以煤炭的储量最大,探明资源储量达52.43亿吨,含煤面积1300平方公里,共包括22个勘探区、10个井田和4个远景预测区。分布于全市18个乡(镇),是全国六大无烟煤基地之一。铁矿资源主要分布于侯岭乡大王庄村及周围,已探明资源储量为2100万吨,平均品位40.74%,为易于选矿的磁铁型铁矿。徐邵山石英斑岩是永城市的一种重要矿产资源,当地俗称“瓷土矿”。该矿位于永城北部的条河乡,为露天矿体,量大质优,探明储量1048万吨,矿石为优质陶瓷原料。【矿产资源管理】为维护良好的矿业开发秩序,采取了“一测”、“二管”、“三查”的工作方式。“一测”即储量动态监测。对全市所有煤矿企业开展了储量动态监测,建立和完善了储量动态监测的台账及相关制度,提高了资源利用率;“二管”即管好采矿权、管好探矿权。2010年,开展了采矿权矿界标识专项行动,划清了矿界,埋设了界桩,协助部、省统一换发了新的采矿许可证;在探矿权管理方面,对境内现设置的9家探矿权,实行了探矿权备案制度、开工报告制度和探矿权年审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地质勘查的管理工作;“三查”即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年度检查。成立了矿山巡查员队伍,派驻到各煤矿企业,跟班下井,实时监督。在专项检查中,深入一线,实地查看,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合理采矿、违法采矿的现象。实行了综合年检模式,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地质环境治理等有机结合,形成了一套科学、系统、规范的地矿管理体制,保证了永城矿业的快速、健康、持续发展。2010年,全市矿山企业持证开采率达100%,矿山企业储量报告拥有率达100%,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开创了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资源补偿费征收】2010年,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再创新高,达1.129亿元,较上年度增长12%,再次突破亿元大关。在全省县级市中,征收入库率名列前茅。为确保矿产资源补偿费及时、足额征收入库,永城市地矿局严格落实纳费申报制度,建立了规范的电子登记管理台账,把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与回采率挂钩,真正实现了“节约资源少缴费、浪费资源多缴费”的激励机制。同时,还积极做好与矿山企业的沟通协调,及时消除在工作中存在的分歧,真正做到了补偿费征收工作的应收尽收、足额入库,实现了补偿费征管工作的新突破。【地质灾害防治】201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大地质灾害巡查力度,对全市1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了警示标志牌,完善了群专结合的市、乡、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全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建设。2010年11月,顺利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十有县”建设验收。积极有效的措施,抵抗住了永城多年未遇的特大暴雨,全年无一起因地质灾害造成的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地质环境治理】2010年,全市共完成采煤沉陷区治理面积3000余亩,搬迁村庄6个,搬迁人口1600人,投入资金2860余万元。特别是永城市东西城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成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亮点。该治理区域面积达18平方公里,将建成集生态恢复、观光旅游、娱乐休闲、商住建设于一体的大型生态湖区。截至2010年底,该区域共治理沉陷区积水面积820亩,复垦土地480亩,复垦形成统一水面约340亩。该治理项目受到了省国土资源厅领导的高度关注,并希望将该治理工程打造成亮点,树立为典型,成为全省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的示范区。2010年8月,永城市皇姑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和永城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郊煤矿刘岗塌陷区治理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这些项目的建设,对于有效消除因矿区开采造成的各种不良地质环境问题及地质灾害隐患,改善该区内的生态环境,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安全,将起到促进作用。【全面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2010年,永城市各矿山企业共缴存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1.09亿元,保证金制度的落实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在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的落实上,永城市地矿局吃透文件,掌握精神,强化宣传,一把手亲自抓,层层负责,从建立专户、规范台账、明确缴存程序、做好核实督查入手,通过加大宣传、足额征收、科学管理,认真抓好了工作的落实。从保证金申报、审核、缴存、入户,形成了一套较为规范和完善的缴存机制。保证金制度的全面落实,对于加大永城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力度,有效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建设项目压矿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2010年,永城市地矿局在全市广泛开展了治理建设项目压矿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先后出动宣传车40余次,悬挂条幅20余幅,刷写标语30余条,散发传单5000余份,切实提高了人们规划建设、依法建设、科学建设项目的意识,充分认识到在矿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压矿核查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如济祁高速公路在立项建设时,充分听取了地矿部门的意见,详细查阅相关的资料,与永煤、神火两大集团领导多次沟通,对规划的高速路线进行多次调整,在省国土资源厅领导的关心协调下,顺利完成了压矿核查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既保证了高速公路的顺利建设,又尽可能减少占压煤矿资源,使建设方案更加科学合理。【地质公园建设】2010年,芒砀山省级地质公园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建设资格后,永城市地矿局认真按照地质公园建设工作要求,全力做好规划建设。委托洛阳市古建园林设计研究院再次对永城市芒砀山省级地质公园详细规划设计进行了修改与完善。2010年9月9日,由省国土资源厅、省旅游局、省地矿局、洛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院组成的专家组,对《芒砀山地质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了评审。专家们一致认为,规划方案指导思想明确、内容比较全面,基本符合芒砀山旅游区实际,符合芒砀山旅游区未来发展的要求,能够满足地质公园建设的需要,规划评审通过。同时,永城地矿局结合专家评审意见,与设计单位共同完成了《芒砀山地质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修编工作,并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认可。芒砀山地质公园建设已转入施工设计阶段,各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基层矿管站建设】2010年,永城市地矿局继续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基层国土资源站所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逐步到位、务求实效的原则,强力推进基层矿管站的队伍、业务和硬件建设。为各基层站统一配备了电脑、电话、打印机和工作用车,大力开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强整体素质,逐步形成了一支有管理能力、有查处违法能力、有处理案件能力、有为民办事能力、有电脑操作能力的“五有”基层矿管队伍。【执法监察与信访工作】2010年,永城市地矿局建立了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执法新机制。全年共开展矿山动态巡查48次,出动人员200余人(次),制止违法勘查矿产资源行为2起,纠正4起,依法取缔非法采砂15起,做到了对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重预防、严查处、早发现、早制止。信访稳定工作始终坚持矿产违法违规查处的月报制度和信访评估制度,加大对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力度,多年来没有发生一起信访案件,有力地维护了永城矿业秩序的稳定局面。(陈国庆)
2023-08-28 22:01:201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部机关各司局、各有关单位: 一、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的重要意义(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关键阶段,资源需求刚性上升,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增大。促进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将资源开发与保护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按照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要求,通过开源节流、高效利用、创新体制机制,改变矿业发展方式,推动矿业经济发展向主要依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带动转变。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既是立足国内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的现实选择,也是转变发展方式、建设“两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二)是加快转变矿业发展方式的现实途径。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以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矿地和谐为主要目标,以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为基本要求,将绿色矿业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推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实现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为转变单纯以消耗资源、破坏生态为代价的开发利用方式提供了现实途径。(三)是落实企业责任加强行业自律,保证矿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关键在于充分调动矿山企业的积极性,加强行业自律,促进矿山企业依法办矿,规范管理,加强科技创新,建设企业文化,使矿山企业将高效利用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矿地和谐的外在要求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自觉承担起节约集约利用资源、节能减排、环境重建、土地复垦、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企业责任。建设绿色矿山,是矿山企业经营管理方式的一次变革,对于完善矿产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全面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快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思路、原则与目标(四)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战略要求,将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作为保障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部署要求,坚持规划统筹、政策配套,试点先行、整体推进,通过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努力构建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长效机制。(五)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强化政策激励,积极引导,组织做好试点示范,建立健全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有序推进。二是落实企业责任。鼓励矿山企业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严格规范管理、推进科技创新、加强文化建设,落实节约资源、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促进矿区和谐等社会责任。三是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联系矿山企业,加强宣传,扩大共识,加强行业自律。四是搞好政策配套。充分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制定有利于促进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制度,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六)建设目标。力争1~3年完成一批示范试点矿山建设工作,建立完善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研究形成配套绿色矿山建设的激励政策。到2020年,全国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小型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条件严格规范管理。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山企业与地方和谐发展。三、统筹规划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七)认真落实矿产资源规划的目标任务和部署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大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力度,将各级规划提出的绿色矿山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予以落实,结合规划确定的矿山结构布局优化调整、资源高效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等要求,切实统筹好新建和生产矿山、大中小型矿山,以及各行业绿色矿山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规划和具体措施,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八)指导矿山企业制定绿色矿山建设的发展规划。指导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条件,结合自身发展目标和进程,因地制宜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发展规划,从提高资源利用水平、节能减排、保护耕地和矿山地质环境、创建和谐社区等角度出发,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安排、进度和措施等,按照规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实现绿色矿山建设目标。四、开展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试点示范(九)试点工作坚持政府指导支持、协会支撑、矿山主体的原则。以大中型矿山企业为主体,兼顾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及小型矿山企业,按照矿山企业自愿、协会推荐组织、试点矿山制定规划和开展建设,通过评估考核、达标公布的步骤进行,探索绿色矿山建设的有效途径。(十)中国矿业联合会要切实做好组织和有关业务支撑工作。加快研究完善绿色矿山建设具体标准和办法,会同有关行业协会组织做好国家级试点矿山的推荐和评估工作,加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沟通配合,积极搭建绿色矿山建设交流与合作平台,为试点矿山提供经验交流和技术咨询等服务,切实承担起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的业务支撑工作。(十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做好绿色矿山建设试点示范的指导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和矿业发展特点,通过加强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指导,落实鼓励和支持政策,引导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发展模式建设和经营矿山,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通过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加强监督,促进试点矿山达到建设要求,努力使企业的发展和地方经济发展协调一致。(十二)试点矿山要按照规划积极开展建设工作。具备条件的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的基本要求编制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具体内容和发展模式,有效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各项工作,力争尽快达到绿色矿山条件和标准,主动地为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群众利益做出贡献。五、稳步推进全国绿色矿山建设(十三)加强试点经验总结和推广。全面总结推广不同类型绿色矿山建设的经验与模式,逐步完善分地域、分规模、分类型的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相关管理办法,研究探索有利于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为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奠定基础。通过试点示范企业树立先进样板,发挥试点示范作用,带动更多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活动,积极履行绿色矿山建设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促进绿色矿业的全面发展。(十四)依据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条件严格矿山准入管理。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的要求贯彻于矿产资源管理的始终,用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各项活动,加强对新建矿山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等方案的审查,严禁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采选技术、工艺和设备,确保新建矿山实现合理开发、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区和谐。全面落实矿产资源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制度和准入条件,优化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和矿业结构,逐步构建集约、高效、协调的矿山开发格局。(十五)加强对生产矿山监督管理。用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各项活动,督促矿山企业自觉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断改进开发利用方式,提高开发利用水平,促进节能减排,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实现合理开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安全生产和社区和谐,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六、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十六)加大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加大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财政专项资金向绿色矿山企业的倾斜和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开展做好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不断提高发展水平。(十七)研究制定有利于绿色矿山建设的资源配置制度。在资源配置和矿业用地等方面向达到绿色矿山条件的企业实行政策倾斜,依法优先配置资源和提供用地,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积极为繁荣地方经济做出贡献,建设和谐矿区。(十八)逐步完善税费等经济政策。全面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矿山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已有相关优惠政策,通过资源税费改革和税费减免,形成矿山企业资源消耗的自我约束机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等税费减免制度,逐步形成与法律制度相衔接,向绿色矿山企业倾斜的经济政策体系。(十九)加强技术政策引导。鼓励矿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术攻关,研究制定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淘汰技术目录,通过技术改造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逐步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资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水平,满足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七、加强组织协调(二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高度重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计划进行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部署,完善制度,抓好落实,认真做好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强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总结、宣传和推广,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二十一)中国矿业联合会要全面推进行业自律。通过积极推进矿业领域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积极倡导和鼓励企业发展绿色矿业,提高依法办矿的意识,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规范化管理,不断加强行业自律和和社会监督。(二十二)矿山企业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矿山企业是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要积极加入并自觉遵守《绿色矿业公约》,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的有关条件和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不断加强规范管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大投入,改进生产工艺、优化生产布局,加强环境保护,促进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与矿区和谐的协调发展。附件:国家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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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典型材料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地质环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是自治区地质环境投入最大、成效显著的五年,全区地质环境工作紧密结合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地质环境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民生工程取得了重要进展,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不断提高,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稳步推进,地下水勘查和找水工作成效显著,极大地改善了缺水地区人畜及工农业用水紧张的状况,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一、地下水环境监测继续巩固扎实开展了1070个地下水动态监测点的常规监测工作,总控制面积4034.0平方千米,定期发布水情预报信息。在进行城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的基础上,在城市地下水环境及水资源探查、监测和开发利用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注重地下水监测资料的二次开发,加强对城市地下水资源、地下水开发利用及地下水污染机理的研究,为城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及城市规划提供了科学依据。多年来,监测数据及汇总分析报告先后为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提供了大量的地下水环境监测资料。提供使用的部门主要有各级发改委、水利局、自来水公司、环境保护局、城建局等单位。二、地质灾害防治水平不断提高2001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分8个批次安排部署了山地丘陵区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区划项目。截至2009年,全区共完成54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调查面积共计489804平方千米,调查乡镇540个,调查行政村8220个,查明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2346处。自2004年5月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与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密切合作,每年汛期联合开展全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8年来,共发布三级以上地质灾害预警预报80余次,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2次,避免人员伤亡200多人,减少经济损失500万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在我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显著提升了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已取得了较为明显的防灾减灾效果,避免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力度逐步加大在全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全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开展了矿山地面塌陷调查、尾矿库地质环境调查和全区废弃矿井调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非常重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逐年加大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力度。国土资源部从2001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试点工作。自治区从2004年开始,也逐年加大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资金安排。截至2010年底,全区共安排中央、自治区财政两权价款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146278万元,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220项,治理面积236.17平方千米。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3430万元,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57项,占项目总数的25.91%,治理面积67.86平方千米;自治区财政资金102848万元,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163项,占项目总数的74.09%,治理面积168.31平方千米。恢复林地面积3714公顷,草地4780公顷,耕地445公顷,建设用地583公顷。典型实例:1.金盆砂金矿区金盆砂金矿区位于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及卓资县,曾是全国两大砂金矿之一。从1969年开采以来,曾有数十个小型矿山露天开采砂金,1991年闭坑。区内地质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废弃采矿坑及固体废弃物无序堆放占用并破坏了大量土地资源、采矿活动破坏了原有防洪设施等(图1)。图1 治理前的固体废弃物堆积区图2 固体废弃物堆积区被治理成林地金盆矿区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引起了中央、自治区及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于2006年至2010年先后下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4850万元,对该矿区实施了六期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治理总面积8.661平方千米。主要治理措施为:用固体废弃物填埋废弃采矿坑,平整场地,恢复耕地,将积水采矿坑修建成灌溉用大口井,修建排洪渠,恢复自然排水系统,保障行洪畅通。通过项目的实施,恢复了矿区原有地貌景观和河道排水系统,保证了行洪安全,消除了当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隐患,有效增加了耕地面积0.704平方千米,改善了治理区环境,防止了水土流失和区域性土地沙化,提高了土壤肥力,矿区地质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图1和图2)。2.宝日希勒闭坑矿区宝日希勒闭坑矿区位于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宝日希勒镇。矿区自20世纪70年代至今已有30余年的开采历史。由于煤炭矿山生产的特殊性及历史上煤炭行业生产管理上的原因,90年代后期区内小煤窑数量急剧膨胀,粗放经营和落后的生产技术不仅浪费了大量资源,而且产生了大面积的采空地面塌陷。针对宝日希勒闭坑矿区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矿山于2004年至2010年陆续申请中央及自治区财政两权价款专项治理资金6320万元,分五期对矿区内的塌(沉)陷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治理总面积12.06平方千米。主要治理措施为:填埋地面塌陷坑、表层覆土、场地平整、恢复植被。通过治理项目的实施,消除了地面塌陷、地裂缝存在的安全隐患,减少了意外事故的发生,使治理区土地利用率明显提高,生态环境得到恢复,露天矸石的淋滤污染、草场沙化现象得到抑制,改善了矿区的地貌景观,对宝日希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图3和图4)。图3 治理前的地面塌陷区图4 治理后的地面塌陷区3.鄂托克旗白云乌素矿区白云乌素矿区矿山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西北,矿山已有40余年的开采历史,由于开采历史较长,矿山造成的环境地质问题亦较多,其中以采空区地面塌陷和矿山固体废弃物污染最为严重。2005年中央财政下拨800万元专项资金,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自筹资金226.06万元,用近两年(2006~2007)的时间,选择棋盘井至乌海公路东侧4片治理区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治理工作区总面积1111435平方米(合1667.15亩),边界长度7526.5米。主要工作任务有采空区治理、塌陷区治理和恢复植被。四、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内蒙古自治区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开展了两轮地质遗迹调查工作,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基本摸清了全区地质遗迹资源的分布与特征。安排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项目72个,总投资2.592亿元。全区批准建立的地质公园10处,其中世界地质公园2处,国家地质公园1处,自治区地质公园7处;地质遗迹保护区17处,国家矿山公园2处;极大地提升了自治区地质遗迹科研、地质遗迹保护及地质公园建设的水平,推动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使地方经济不断跨上新的台阶。(1)克什克腾世界地质公园2002年旅游人数达60万人次,收入1.26亿元,到2006年,旅游人数达到129.6万人次,收入3.800亿元。2008年截至10月,旅游人数实现165万人次,收入4.88亿元,同比增长22.2%和16.2%。(2)2009年,克什克腾世界地质公园、阿拉善世界地质公园及阿尔山国家地质公园旅游人数达660万人次,旅游收入24.9亿,同比增长了94%和76%。(3)2010年,克什克腾世界地质公园、阿拉善世界地质公园两家接待人数为439.12万人次,旅游收入26亿元。(4)2011年,克什克腾世界地质公园、阿拉善世界地质公园两家接待人数项目为522.44万人次,旅游收入33.63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地区经济的发展。五、地下水资源勘查与找水工作成效显著自治区先后通过中国地质调查局大调查项目和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完成了1:5万水文地质测绘6581平方千米,1:10万水文地质调查61861平方千米,水文地质钻探近15万米;提交了4个大型、2个中型、1个小型等不同级别的地下水水源地,日开采量37.66万立方米,为能源基地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地下水资源保证。先后在鄂尔多斯棋盘井、库伦旗、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新庙乡、阿巴嘎旗等10多个严重缺水地区开展了人畜饮用水地下水勘查示范工程项目,累计成井46口,总涌水量达55372米3/日,满足了40万人、50万头牲畜的饮水和55万亩农田草牧场的灌溉,为一大批工农业项目,特别是一些大型工业项目的上马提供了可靠的水源保障。如严重缺水的鄂尔多斯棋盘井地区,通过勘查工作,找到两处水源地,单孔涌水量分别为3100米3/日和3400米3/日,可开采量达12000米3/日。因有了水源地,建成了自治区级工业园区,上百家企业上马,包括投资100余亿元以上的大型项目。这些水源地的发现,为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2003~2005年,西辽河平原地下水资源及环境地质问题调查评价项目,系统地查明了区域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及与地下水有关的地质环境问题,计算与评价了该区地下水资源,分析了地下水资源潜力,提出了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建议,为地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基础资料,2009年5月,《西辽河平原地下水资源及其环境问题调查评价》专著由地质出版社正式出版。2000~2005年,鄂尔多斯盆地白垩系地下水勘查(内蒙古部分),圈定可供进一步勘查的富水地段30余处,为能源基地的地下水资源勘查与开发提供了可靠依据。2006~2008年,在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勘查并评价大型水源地一座,为苏里格气田的开发提供了地下水资源保证。2007~2009年,开展了鄂尔多斯盆地内蒙古能源基地水源地勘查工作,分别在杭锦旗伊克乌素地区、鄂托克旗达拉图鲁地区、鄂托克旗库计地区勘查评价了四个大型水源地,在达拉特旗三晌梁地区、鄂托克前旗上海庙地区勘查评价了两个中型水源地,为能源基地建设提供了水资源保证。其中鄂尔多斯盆地白垩系地下水资源评价和鄂托克旗等10个旗县严重缺水地区人畜饮用水地下水勘查示范工程两个项目均获得了国土资源部科学技术一等奖。内蒙古自治区商都县屯垦队马铃薯基地找水勘查项目,在前人认为无水的缺水地区布设找水勘探农灌井,通过钻探抽水试验工作,单井涌水量均在260~1300米3/日(其中有6口为自流井),为当地缺水地区寻找出了水量丰富的地下水。为地方移交农业灌溉供水井28口,共涉及三个乡镇、24个自然村,解决灌溉面积近万亩,启发当地村民新施工机井23口,预计新增水浇地面积约万亩,预测可增产马铃薯约3万吨,解决了当地缺水地区农业灌溉问题(图5和图6)。图5 旱地变为喷灌水浇地图6 旱地变为滴灌水浇地六、地热资源勘查取得新进展完成了内蒙古地热资源调查与规划研究项目,在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首次发现可供大规模开发利用的地热资源,水温33℃,涌水量3000米3/日,该井位于上海庙新区,开发利用前景十分广阔;在哈素海地区成功实施一口地热井,水温53℃,涌水量1500米3/日,为呼包及河套地区勘查开发地热资源指明了方向;在临河区打出水温56℃,涌水量3000米3/日的热水井,将河套盆地地热资源勘查与开发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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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的施行时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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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政发〔2007〕46号文件具体内容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滇池流域及其它重点区域禁止挖砂采石取土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发文单位: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7-9-30  执行日期:2007-9-3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滇池流域及其它重点区域禁止挖砂采石取土的决定》(昆人发(2007)22号),确保滇池流域和其它重点区域禁止挖砂采石取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紧紧围绕“四创”工作和现代新昆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第二十一次常委(扩大)会议和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精神,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全面开展滇池流域和其它重点区域禁采区范围内挖砂采石取土矿山的关停工作,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推进宜居城市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市统一部署、各县(市)区具体组织实施的原则。对禁采区范围内矿山企业的关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2.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的原则。各县(市)区在开展关停矿山企业工作过程中,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矿山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关停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关停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3.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开采矿山的企业是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矿山关停后,县(市)区政府要督促矿山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完成开采区的植被恢复和环境治理工作;  4.坚持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原则。建立市与县、县与乡、乡与村三级纵向,县(市)区之间横向的联动机制,密切配合,统筹协调,形成关停工作的整体合力;  5.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疏堵结合”的原则。科学研究、合理规划,妥善解决好矿山企业转产发展和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制定配套扶持政策,将关停矿山的善后措施纳入具体的实施方案中。  二、禁止开采区范围  (一)滇池面山及控制保护区、松华坝水源保护区、滇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昆明新机场保护区范围及滇池盆地区。其禁采区界址点(详见附件遥感影像图)如下:  1.东部界线由空港经济区外围山峰山脊线至官渡区、呈贡县滇池保护控制区范围,标志性山峰有:葫芦地、老公山、云南省种畜场、官渡区与嵩明县行政界线、石龙箐、对角山、龙潭后山、碗花山、求雨山、小尖山、杨梅山、镇子山、老官山、马头山、大山(七甸乡)、风口山、拖磨山、杨家大山、大尖山、柴家坟、上天狮子、十八台、架子山、李家坟山、蘑菇山、苏家大山。  2.南部界线接晋宁县滇池面山及控制保护区,标志性山峰有:苏家大山、盘龙山、马鞍山、望鹤山、大湾山、宝塔山、象头山、台子山、大乌龙、大黑山、山林果坡、大老山、砌石磨山、系腰山、菜籽山、垭口山、天子庙山、青山。  3.西部界线由滇池面山及控制保护区界线接滇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西山区和安宁市行政界线为界),标志性山峰有:青山、金铜盆山、鞍山、山神庙、豹子山、耳山、红山、石头山、接西山区和安宁市行政界线、营盘山、金耳寺、笨本者、大风丫口(西山区)、皇帝坟、老奔山、土瓜山、象鼻山、宝华山、豹子山、大窑顶、老尖山、对门山、大官山、烟墩山。  4.北部界线至松华坝水源保护区,标志性山峰有:烟墩山、五宝山、刺栗山、大尖山、老鸦山、大关山、岩峰哨、竹箐口哨、三尖山、大龙潭、嘎莎磨、麦来山、杨梅山、大五山、葫芦地。  以上禁采区面积:2321平方公里(含滇池湖泊面积)。  (二)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昆曲、昆玉、昆楚、昆石、昆武高等级公路和成昆、贵昆、南昆铁路等重要交通干线两侧面山范围。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工作步骤  主要工作任务是关停滇池流域和其它重点区域开山采石、挖砂、取土的经营性矿山,进行矿山生态恢复,并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水泥生产企业和砖厂进行整治。整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从2007年10月1日起到2007年12月31日)  1.2007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各县(市)区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具体的工作班子;  2.2007年10月21日至11月30日,各县(市)区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完成对禁采区域内挖砂采石取土情况和矿山环境现状进行认真排查和清理,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矿山的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关停方案和生态恢复工作措施,并报市政府备案;  3.2007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关停无证照、证照不齐全的矿山。积极采取各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关停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第二阶段为全面关停和治理阶段(2008年1月1日到2010年1月31日)  严格按照编制的关停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坚持一手抓关停,一手抓治理,全面开展禁止开采区域内挖砂采石取土矿山的关停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1.矿山关停  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矿山关停工作,具体时限为:  (1)采矿权有效期在2007年12月31日以前到期未准予延续和2008年1月份到期的挖砂采石取土矿山企业,在2008年1月31日以前由县(市)区政府监督矿山企业自行关停。  (2)采矿权有效期在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以内到期的挖砂采石取土的矿山,采矿权到期时,由县(市)区政府监督矿山企业自行关停。  (3)采矿权有效期在2008年12月31日仍未到期的挖砂采石取土的矿山,于2009年1月31日前全面实施关停。关停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以下两种在禁采区内挖砂采石取土的矿山企业,另行处理:  一是烧结空心砖厂的合法矿山企业,关停期限可延长至2009年12月31日,到期后由县(市)区政府监督矿山企业于2010年1月1日至1月31日全面实施关停,一律不予补偿。  二是生产规模及技术工艺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的水泥生产企业的采石矿山,在切实做好矿山开发利用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后,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生态恢复治理的,予以保留。  2.恢复治理  在全面开展对禁采区内的挖砂采石取土矿山进行关停的同时,各县(市)区要按照《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大力度收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认真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监督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县(市)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的总体部署和统一要求,编制矿山生态恢复的具体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全面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工作。  (1)对无证照、证照不齐全和2008年1月31日前采矿许可证已到期的矿山,要责成开采企业负责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治理工程完成后,由县(市)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治理成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由县(市)区政府用收取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组织治理。  (2)对2008年2月1日以后要逐步关停的矿山,先暂停开采,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取权限,参照合法矿山的费率强制收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由矿山企业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方案,全部缴清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后方可开采。采矿许可证到期时自行做好矿山的地质环境恢复工作,工程完成后,由县(市)区政府对治理成果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  (3)符合保留条件的水泥生产企业的合法矿山,对先前破坏的矿山区域进行恢复治理,工程完成后,由县(市)区政府对治理成果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制定矿山后续开采区域的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取权限,一次性缴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后,方可进行有限度的开采。  (4)对矿业权灭失或因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责任主体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由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治理。  (5)鼓励通过开采企业缴纳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费用的方式,由县(市)区政府集中资金,统一组织实施开展恢复治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为巩固夯实阶段(2010年2月到6月)  各县(市)区在基本完成禁采区内挖砂采石取土矿山的关停工作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矿山生态恢复和治理查遗补漏工作,严防出现盲区和死角,并严格按照恢复治理方案的要求做好检查验收,使治理后的矿山环境实现根本好转。巩固关停工作成果,健全长效监督机制和责任监管体系,扎实做好监督巡查工作,严防禁采区范围内的开采活动反复回潮,使滇池流域及其它重点区域内禁止挖砂采石取土经营活动的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县(市)区政府是禁采区范围内矿山关闭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禁采区范围内的矿山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强有力的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切合实际的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利益关系,确保矿山关停和整治工作依法、有序地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结合我市的“四创”工作,深入开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滇池流域及其它重点区域禁止挖砂采石取土的决定》的学习宣传活动,采取集中宣讲政策、深入企业谈心等形式,对开展整治和关停禁采区范围内矿山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相关政策要求等,进行广泛深入、扎实有效的宣传,使关停工作真正做到政府主导、矿山企业理解、群众支持,为全面开展关停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县(市)区是开展关停工作的主战场。在关停过程中,县(市)区国土、滇管、环保、水利、林业、公安、财政、工商、安监等相关部门要在辖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职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通力合作。各县(市)区要切实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不能按要求完成关停工作目标任务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疏堵结合,积极引导。要采取重新选址、搬迁、转产等处置方式,通过盘活企业用地,广开就业门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关停企业新设采矿权等形式,积极引导禁采区范围内的矿山企业进行关、停、并、转工作。按照省、市、县矿产资源规划所划定的分区,本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审批的原则,在禁采区外选择合适的开采区域,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及时出让采矿权,解决城乡建设对建筑材料的需求。  (五)加强监督,严格执法。自本实施意见下发之日起,在规定的禁采区范围内一律不得再审批新的经营性挖砂采石取土矿业权。对拒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生态破坏严重难以恢复的挖砂采石取土矿山企业,要依法追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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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矿产资源的建议5条

保护矿产资源的建议5条如下:1、开展统一规划,全面推进国内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建立重点资源基地。地质矿产资源的多少及其分布是决定国家未来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国家要加强地质矿产资的调查工作;2、自然矿产资源是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血液,多种形式经营开发必须有度,必须保证矿产资源的国有属性;3、自然资源的开发应遵从经济、适度的原则,盲目扩大矿井的生产能力,盲目改扩矿井是不宜提倡的。随着社会进步与社会发展,人们对自然资源的需要也会越来越多;4、大型或重要的矿产资源的开发和论证、以及重大矿山安全事故的责任论证等,除国土资源部门、地质矿产部门以及各级政府参与外,人大、政协也应参与监督,加强论证的公正性;5、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地质环境保护意识,树立发展经济,既要金山银山,更要青山绿水的观念,自觉地爱护矿山生态环境,合理地开发与保护矿产资源,决不能为了眼前利益,损坏子孙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条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引进外来物种以及研究、开发和利用生物技术,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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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图、预测评估图和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图、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部署图分别有些什么内容?

很多单位都可以做的,像地球物理,物探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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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三合一方案是指哪三个报告

法律分析: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在开采主要矿产的同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应当统一规划,综合开采,综合利用,防止浪费暂时不能综合开采或者必须同时采出而暂时还不能综合利用的矿产以及含有有用组分的尾矿,应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损失破坏。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防止污染环境。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节约用地。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开采矿产资源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第二十九条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矿山企业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应当达到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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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绿色矿山产生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问题补充:应以环保效益还是经济效益作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的主要考核指标?水是一种宝贵的资源,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必要的生活资料,又是制约城乡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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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矿山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基金可以税前列支吗

可以。为了确保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实现绿色发展,国家出台政策要求矿山开采类企业每月从经营收中预提一部分费用,形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按规定比例计提,计入生产成本,在所得税前列支,设立专户储存,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等工作。矿山治理主要是做边坡的治理措施边坡治理主要工作就是要稳定边坡。对已经处理的边坡进行复绿,使其进一步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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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地质矿产局

汝州市位于河南省中西部,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冬冷夏热,四季分明。地理坐标为东经112°31′~113°7′,北纬33°56′~34°20′,东与禹州、郏县接壤,西与汝阳、伊川相连,南与鲁山、宝丰搭界,北与登封毗邻,东西长45公里,南北宽34公里,总面积1572.84平方公里。市域南依外方山脉,北靠嵩箕山脉,北汝河自西向东贯穿全境,形成两隆一坳的槽形盆地,地理总趋势为西北高、东南低。侯成国 党组书记、局长杨景明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赵新建 副局长韩路易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张建路 党组成员、副局长连宏志 党组成员、副局长卢胜利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侯成国简介:汝州市温泉镇人,1964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起历任焦村、纸坊、寄料、杨楼等乡镇乡镇长、党委书记;2005年8月,任汝州市委副秘书长;2007年4月,任汝州市农机总站党组书记、站长;2009年11月,任汝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农开办党组书记、主任;2010年7月,任汝州市地质矿产局党组书记、局长。【机构设置】2010年,汝州市地质矿产局内设17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财务科、人事科、政策法规科、纪检监察科、开发管理科、储量地环科、稽查一队、稽查二队、矿权交易中心、技术服务中心、国营科、保证金办公室、冶金市场办、冶金稽查队、化验室。下设7个地矿所,分别是小屯地矿所、蟒川地矿所、寄料地矿所、陵头地矿所、大峪地矿所、临汝镇地矿所、中心地矿所。截至2010年底,共有干部职工170人。【矿产资源】境内已发现的矿产种类达46种,已开发利用26种,优势矿产主要有煤、铝土矿、水泥灰岩、高岭土、玄武岩、叶蜡石、地热矿泉水等。其中,煤炭资源主要赋存于石炭一二叠系地层中,垂深在1500米以浅的煤炭总储量35.5亿吨,已探明地质储量9亿吨;铝土矿属地台型沉积矿产,矿体赋存于石炭系中统本系组中、下部铝土质、铁质岩系内,勘查储量7950万吨,预测储量2.37亿吨;水泥灰岩主要赋存于寒武系下统辛集组、中统张夏组、上统崮山组地层中,普查储量5亿吨,总资源量20多亿吨;其他矿产如叶蜡石、硅石、玄武岩、钾钠长石、石墨、重晶石等也具有较高的开发利用价值。【矿业秩序治理整顿】2010年,汝州市地质矿产局在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方面,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维护了矿业秩序的稳定。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实行领导分包区域责任制,制定下发了《汝州市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办法》,划分巡查区域等级,明确巡查职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日常动态巡查,对各类违法开采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成立明察暗访督导组,对各地矿所、稽查队履职情况和非法开采举报件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规定时限内该发现未发现、该到场未到场或该处置未处置到位的,按规定追究责任,促进职责落实。2010年以来,共查处私采滥挖露头煤小坑口4个、砂岩点13个、地热水井4个(次)。二是加强煤矿日常监管。严格执行煤矿企业井下实测、密闭墙动态监管制度,2010年,对具备入井条件的煤矿企业共入井检查68矿(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5起,督促7家煤矿设立密闭墙16处。按照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指挥部的要求,由地矿所每周对辖区煤矿停产停工情况检查1遍,确保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期间的安全。三是开展打击非法开采集中整治活动。7月,按照平顶山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进行拉网式排查。从11月1日开始,集中两个月时间,再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地面非法开采和以与村组、村民签订协议为名非法开采资源的行为;制定了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矿业秩序治理预备队和应急大队,制订应急预案,实施全员执法;组织召开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参加的全市动员大会,邀请主管副市长发表电视讲话,营造强大舆论声势;实施部门联动,与公安部门联合,加大对非法开采的追究力度,严厉打击了一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有效震慑了非法开采者。四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2010年,汝州市地质矿产局结合矿产资源执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地矿警务室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完善了硬件设施,抽调刑警人员进驻地矿警务室,运用刑事力量加大对妨碍公务、私采滥挖等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为矿产资源行政执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强化联合执法机制。2010年以来,警务室协同有关部门出警30多次,抓获非法开采人员10名,增强惩治矿产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效力和震慑作用。【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2010年,由于地方小煤矿兼并重组,全部停产整顿。面对矿业经济低迷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停产的严峻形势,汝州市地质矿产局各征收单位积极转变征收观念,坚持以法律法规宣传和服务矿山企业为突破口,充分利用兼并重组前的短暂时间,加大征收力度,确保征收工作新突破。紧抓辖区大矿征收工作,严格审核纳费申报,做到应收尽收,稳定大矿的征收局面。坚持抓大不放小,加大对非煤矿点的征收力度,严格依法征收,确保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入库任务的完成。2010年共征收入库矿产资源补偿费2236万元。【采矿权管理】2010年,汝州市共有各类采矿许可证141个,其中,省国土资源厅发证52个,市本级发证89个。按矿种划分,煤矿49个,铝土矿2个,铁矿1个,建筑石料用灰岩16个,水泥用灰岩7个,砂岩2个,石灰岩18个,陶瓷土1个,白云岩2个,石英岩18个,建筑用砂岩1个,玻璃用石英岩5个,水泥配料用砂岩2个,建筑用安山岩2个,重晶石3个,长石4个,石墨1个,叶蜡石3个,砖瓦用页岩1个,铸型用砂岩1个,玻璃用砂岩2个。采矿许可证总面积105.53平方公里。全年共办理采矿权报件105件,其中延续7件,临时延续23件,划定矿区范围10件,变更65个。开展采矿权人年度开发利用检查,年检率、实地抽检率分别达91.2%、40%。兼并重组煤炭企业换证工作有序进行,积极主动搞好服务,38家参与兼并重组煤炭企业上报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初审意见36家,换发新采矿证31家。非煤矿山资源整合有序开展,编制了《汝州市非煤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和《汝州市省定非煤重点矿种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省定的1个整合矿区签订整合协议,整体工作稳步推进。积极为矿山企业搞好服务,义务为企业提供咨询78矿次,依法调处纠纷2起。编制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并进行了初审。【地质勘查管理】2010年,汝州市辖区共有勘查许可证24个,其中,铝土矿10个,煤矿3个,铅锌矿2个,水泥灰岩矿2个,铁矿3个,多金属矿1个,高岭土矿1个,玄武岩矿1个,石墨矿1个,勘查总面积246.4平方公里。全年办理勘查许可证延续征求意见回函2件。认真搞好勘查项目年检工作,应参加年检探矿权22个(另外两个为“两权”价款项目,不参加年检),实际收到年检资料20个,年检率达90.9%。【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依法督促50家矿山(其中煤矿41家、铝土矿2家、水泥灰岩7家),按季度开展储量动态检测,检查企业台账,核算动用储量,考核回采率。搞好矿产资源储量审核备案工作,配合资质单位实地核查乙类及零星分散矿点18个,编制储量检测报告18个,上报备案9个。完成44个省发证矿山、65个非煤矿山储量登记统计工作。对王寨工业园区等4个重点建设项目矿产资源压覆情况进行审查上报。【矿产资源市场建设】认真执行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和分类出让的规定,完善矿业权出让制度,组织人员对拟出让块段进行踏勘、制图,严格价款确认、公开出让等程序,确保出让进度。2010年发布挂牌出让公告2期,公布采矿权2宗,成交2宗,有效维护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编制下发了《汝州市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汝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政府同各乡镇签订了汛期地灾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人员对全市因探矿、采矿可能开采诱发次生地质灾害区域进行排查,确定隐患点7处,对两处较大隐患实施治理;督促各乡镇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1000余份,落实监测人和防灾责任人;对大峪过风口滑坡和陵头前门崩塌两处重点隐患点重点预防,实施24小时监控,确保安全度汛;加大地质灾害基础投入力度,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汝州市成功创建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稳步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存储保证金277.1万元,10家企业签订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协议,已通过平顶山市初审3家;编制完成《汝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2010-2020年)》;加大地质遗迹保护力度,蟒川罗圈晚前寒武纪古冰川遗迹以第一名的位次入选河南省“十大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地质遗迹”。【冶金矿山管理】认真落实市场统一调控制度,委托中铝公司、汇源公司代扣代缴交易费、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全年共代征铝粘土资源税1075万元。严格市场准运制度,依法查处私拉偷运行为4起,规范冶金矿山经营秩序。开展冶金矿山专项整治,制定下发《铝土矿资源专项整治方案》,采取日常巡查和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私采滥挖和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针对小山沟部队军事保护区内非法开采的严峻形势,与小山沟部队建立联合打击非法采矿工作机制,建成伏牛山哨所,使这一地区的非法开采活动得到了有效制遏。2010年,全市共制止私采滥挖铝土矿点30(个)次、无证开采金矿点6(个)次,立案查处12起,拆除工棚5间,暂扣没收非法开采设备50余台(件),抓获非法开采人员9人,确保冶金矿山矿业秩序的稳定。【地矿法制建设】利用“3·19”矿法颁布纪念日、“3·26”安全生产日、综合治理宣传日、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开展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国情国策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矿产资源管理的良好氛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集体会审、执法责任追究等依法行政制度,2010年共组织采矿证延续集体会审两次,做到领导科学决策,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把关,共受理审核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案件30起,结案30起,有力打击各类矿产资源违法开采行为。顺利通过平顶山市人大矿产资源管理专项工作检查。【信访稳定】按照“五个专用”,即专用车辆、专用电话、专用手机、专用相机、专用电脑,加强信访工作硬件建设,改善信访工作条件。定期不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掌握信访苗头。认真落实领导挂牌值班和包案制度,对上级交办和排查出的信访案件建立台账,逐案明确包案领导、承办单位和责任人。开通了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来信来访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2010年,共办理信访件12件,全部按期办结,信访稳定工作在汝州市组织的月考评中7次名列各委局第一。【机关和人事管理】制定了包括财务管理、出勤考勤、日常事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机关管理。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完善硬件设施,利用“三八”妇女节、清明节组织开展各类活动,活跃职工文化生活,深化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通过年度复查验收。搞好对外宣传,编发信息34期、简报36期,被市委、市政府及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采用32条,在各级报纸、电视发表新闻稿件56篇,其中在《资源导刊》等地市级以上媒体发稿16篇。加强人才教育,全年共组织学习培训以及选派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15期、601人次。积极做好职称申报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截至2010年底,全局共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1名、中级技术职称人员23名、初级技术职称人员21名,高级工37名、中级工30名、初级工26名。
2023-08-28 22:03:101

山东省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资质单位有哪些

找中央级的
2023-08-28 22:03:215

建设美丽中国需要我们坚持怎样的基本国策?实施什么发展战略?

国策: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 计划生育 战略: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 可持续发展
2023-08-28 21:53:283

软装设计是什么?

软装设计虽然是一个新兴的行业,但也是一个有巨大市场的行业,前景十分广阔。对与软装设计这个行业,很多人都觉得陌生,甚至很多人到现在还不清楚“软装”指的是什么。有的人叫软装饰或室内陈设等。软装,即软装修、软装饰。相对于传统“硬装修”的室内装饰形式。即在居室完成装修之后进行的利用可更换,可更新的布艺、窗帘、绿植、铁艺、挂画、挂毯等进行的二次装饰。软装设计所涉及到的软装产品包括家具、灯饰、窗帘、地毯、挂画、花艺、饰品、绿植等。根据客户喜好和特定的软装风格通过对这些软装产品进行设计与整合,最终对空间按照一定的设计风格和效果进行软装工程施工,最终使得整个空间和谐温馨、漂亮。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软装饰走入了人们的生活,对这一起源于欧陆,风靡整个世界的装饰理念,中国人也是这些年才了解的,当然还是从沿海地区发展到内陆,软装设计被人们下定义来去诠释。所谓软装饰,是指装修完毕之后,利用那些易更换、易变动位置的饰物与家具,如窗帘、沙发套、靠垫、工艺台布及装饰工艺品、装饰铁艺等,对室内的二度陈设与布置。家居饰品,作为可移动的装修,更能体现主人的品位,是营造家居氛围的点睛之笔,它打破了传统的装修行业界限,将工艺品、纺织品、收藏品、灯具、花艺、植物等进行重新组合,形成一个新的理念。这概念完全从术语的角度去诠释,很准确但人们费解,对于这种情况,居尚中国软装配饰机构设计团队举了生动的例子来更直白的告诉普通客户,“房子倒过来,掉下来的东西全都属于软装饰范畴”这容易理解很多。其实也可这样理解,“硬装”类似人的身体骨骼等,等生长成型之后,很难再去改变,需要通过后天的“软装”来美化,类似很多女孩,先天的长相虽不好,但通过化妆师的专注修饰,也会打造成美女。同样,软装设计师类似化妆师,不管你的住所先天如何,不管是“高富帅”还是“矮矬穷”,通过专注的软装设计,或者加深“高富帅”的程度,或者使之成为“高富帅”。
2023-08-28 21:53:301

小学生的安全意识体现在哪些方面

为了大家的课间活动安全,我给大家提如下要求:一、规范言行,举止文明。很多事故都是由于学生出口伤人,相互对骂或行为过激造成的。这就需要我们学生规范语言、行为文明。 二、明令禁止。小学生往往很难控制自己的行为,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有时也弄不清楚。我们要求大家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课间做一些有益和安全的游戏和活动。四、要有一定的预见能力,凡事多想想后果。最后,我再宣布一下我校学生课间活动的十条规定:1.课间休息时不在楼梯、走廊、过道间逗留玩耍。2.在楼梯、走廊上行走时,应礼貌让路,不得抢先、拥挤,靠右慢走讲秩序。3.行至拐弯处要小心,避免碰撞慢慢行。4.不带有危险性的玩具到学校里玩。5.不乱扔果皮纸屑,注意安全讲卫生。6.下楼梯不跑不跳稳步走,保持距离不推拉。7.在教室里休息不要追逐、推拉、打闹,防止课桌椅的碰撞,造成意外伤害事故。8.在没有教师指导的情况下,不得私自玩单杠、爬杠等危险性的体育活动项目。9.严禁趴在走廊的栏杆上,不准放东西在栏杆上,不准从楼上往下扔东西。10.严禁在走廊上奔跑、追逐、打闹和游戏。 希望同学们牢记学校要求,时刻注意安全,做文明守纪的小学生。2010年12月13日广东省青少年研究中心 >> 调查研究 广东省中小学生安全意识调查报告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312 更新时间:2007-5-17 16:14:13 作者:广…镜头一:一天傍晚,放学铃声一响,江西省都昌县土堂中学发生一起学生拥挤踩踏事件,某班40多位学生蜂拥而出教室。一瘦小女生被拥挤的人群一挤,失去重心,侧身倒地,几个男生跨过女生而去……镜头二:福建省福安市某中学一位年仅16岁的初三学生,无视“高压危险”的安全警示,爬上了离地面3米多高的变压器台架上方铁横杆捉鸟,结果被10千伏高压电击……镜头三:河南省许昌县椹涧乡一中学发生一起初中生晚自习下课后因拥挤跌倒,继而相互踩踏导致5名学生死亡,数十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安全无小事,安全问题防不胜防,安全就在人们的身边。一、调查目的从1996年起,中国建立了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将每年三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在第十二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东省青少年研究中心、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联合对省内中、小学生安全状况进行了抽样调查。二、调查对象及方法1、调查对象调查对象以广州、韶关、汕尾、中山、江门、阳江、清远等7个市的16所中小学校的在校学生为总体样本。随机抽取16个教学班,其中小学11个,初中5个,接受调查对象为小学四年级以上的1000名学生。2、调查方法(1)问卷调查。问卷内容涵盖“交通安全意识”、“消防安全意识”、“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校园安全意识”、“法制安全意识”、“网络安全意识”等6个方面的48个问题。(2)座谈会与个案调查。在发放问卷调查的同时,组成了两个调查组分别深入到佛山市、肇庆市的7所中、小学召开座谈会,与中、小学生面对面的互动座谈,不仅获取了大量生动的典型材料,而且为理性分析提供了基础。(3)数据处理与分析。全部问卷由调查员认真核实,数据采用SPSS10.0软件进行统计处理。三、调查结果分析1、交通安全意识分析公安部的统计数字表明,全国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中,中、小学生大约占三成,交通事故已成为造成少年儿童意外伤害的“第二杀手”。而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意识是造成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1)交通安全知识“知行不一”。近年来,很多学校都非常重视交通安全意识教育,把安全教育与学生素质教育结合起来,通过各种方式向学生灌输交通安全知识,有关部门也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橱窗、标语、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到,广大的中小学生普遍掌握了相应的交通安全知识,但是也有5.3%的同学错误地认可“红灯行绿灯停”的交通规则。表一:马路上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的信号灯是选项N%红灯亮405.3绿灯亮69691.8黄灯闪烁111.5那么,为什么每年还有那么多的中、小学生丧身于交通事故呢?调查了解到,相当数量的中、小学生对交通安全知识“知而不行”。实际上,很多的学生只是把交通安全知识作为理论知识来学,讲起来一套一套的,但在实际生活中,经常违背甚至故意去违犯。表二:请问您有没有试过骑自行车搭人选项N%经常364.7有时24832.7从来没有34445.4目前还没有自行车12018.8调查表明,37.4%的中、小学生“有时或经常”骑自行车搭人。此外,人们应该经常看到,不少中小学生在上下学途中,互相追逐嬉戏,或随意穿行马路,或手挽手骑车,或在街道上踢足球、溜旱冰。实际上是交通安全知识的认知和行为的脱节。(2)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据公安部门统计,当前交通事故是造成学生伤亡最大的一类事故。其中,学生上下学乘坐客车、渡船严重超载、驾驶员精神不集中、疲劳驾驶等都是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但也有约20%的事故是由于学校安全教育不到位,学生缺乏安全意识,不遵守交通规则酿成的。在中国,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中、小学生超过8000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是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表三:请问您有没有试过闯红灯选项N%经常182.4有时14018.5从来没有59378.2通过分析数据发现,20.9%的学生“有时或经常”有闯红灯的经历。在调查“当你刚开始过马路时,黄色的信号灯闪烁起来,你应该怎么办?”这一问题时,16%的同学选择“快步通过”,“站在原地”的占8%,这意味着有24%的人因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而违反了交通规则。合理的处理办法是“向后退回安全线内”,却只有73.8%。人们多么希望,100%的人都能够遵守交通规则,以至才不会发生交通意外。交通规则人人懂。怎样走路、怎样骑车,家长和老师常常千叮咛万嘱咐,但是有些同学就是不肯自觉遵守。人们经常可以看到,有些同学放学后三五成群在路边甚至在马路中间逗留,有些同学在汽车、摩托车飞驰的车流中骑自行车也不老实,或骑车带人,或勾肩搭背,或闯红灯,或骑飞车,或脱手耍酷,或拉扯嬉闹,甚至戴个耳机边骑车边摇头晃脑陶醉在音乐中。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让少年儿童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识,已是当务之急。2、消防安全意识分析当前,绝大部分的火灾都与人的因素有关。在中国,每年因少年儿童玩火、用火不慎等引发的火灾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据新华网的消息,2005年3月的一天,一名年仅7岁的深圳小女孩,在父母双双煤气中毒晕倒在浴室的危急关头,她没有慌乱,反而想起课堂上所学的消防安全知识,首先迅速关上液化气罐阀门,然后打开门窗。由于现场残存有煤气,她担心打电话可能引起爆炸或者火灾,就拿爸爸的手机跑到外面拨打了119、110,挽救了父母的生命。从这一点来看,向中、小学生传授一些消防安全知识是多么的重要。(1)近十分之一的中小学生不知道火警电话。在日常生活中,教会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非常重要。如果不幸遇到意外,要学会打报警电话、急救电话等,如报警电话110,消防电话119,医疗急救电话120,查询电话114等。通过调查得知,有91.6%的学生“知道”火警电话。不难发现,落后地区的一些学校对在校学生消防知识的普及教育,目前仍然很薄弱。表四:火警电话是选项N%110222.9120243.211969491.6不知道91.2(2)17.4%的中、小学生在油锅着火时向锅里浇水。调查发现,在回答调查问卷中“炒菜时,油锅着火了,你怎么办?”的问题时,42.5%的中、小学生懂得用锅盖灭油锅着火,但是仍然有17.4%的中、小学生采取了“向锅里浇水”。很显然,这种处理方法不正确,因为当冷水遇到热油,就会炸锅,这样油火就会到处飞溅,更容易引起火灾。在问到“当家用电器在使用时突然着火了,你首先怎么办?”时,52.6%采取了正确的做法“首先切断电源”,选择“打电话报警”和“赶紧去找大人”的均为12.1%。事实上,当家用电器着火时,首先要做的是尽快切断电源,然后在想办法处理火灾,比如用灭火器灭火或者其他常规灭火方式去灭火,当然,必要的时候要赶紧报警。表五:当家用电器在使用时突然着火了,你首先怎么办?选项N%切断电源39952.6打电话报警9212.1赶紧去找大人9212.1不知道怎么办30.4从来没有遇到这种情况16822.2显然,让少年儿童懂得应急措施非常必要,例如,煤气泄漏时要先切断气源开窗通风,千万不能马上开灯、打电话、关电子打火开关等,否则会引起爆炸;懂得一些基本医学知识,如急救止血方法。(3)80.24%的中、小学生在溺水时懂得配合别人营救。夏季里游泳是广大青少年非常喜爱的一项体育运动,经常游泳可以强身健体。然而,游泳过程中也存在着危险,一旦出现意外,就有可能夺去宝贵的生命。在调查问及“如果你不幸溺水,当有人来救的时候,你应该怎样配合别人?”时,有80.24%回答“身体放松,让救你的人托着你的腰部”,回答“紧紧抓住对方的胳膊或腿”和“用双手保住对方的身体”分别占9.5%和6.5%。另外,当发现同伴溺水时,懂得“给溺水者抛救生圈或树枝、绳索等工具,并及时向大人求救”的中、小学生占93.1%,有4.5%的中、小学生敢“下水营救”。有专家建议,当中、小学生发现同伴溺水时,千万不能贸然下水营救,最好的解决办法是“给溺水者抛救生圈或树枝、绳索等工具,并及时向大人求助”。据有关部门统计,每年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频频发生,死亡人数居各类意外死亡人数之首,占四成。因此,必须强化中、小学校预防溺水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树立预防溺水的安全理念,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减少乃至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3、卫生安全意识分析(1)九成多的中、小学生有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人们常说“病从口入”。实际上,在“病从口入”的过程中,双手起着“帮凶”的作用。因为,不论是洁净的手拿取被污染的食品,还是被污染的手拿取洁净的食品,病菌都是经过手送到嘴里去的,可以说是“病经手入”。调查结果显示,饭前便后“每次都洗手”的占66.5%,“经常洗手”的占25.3%,“偶尔洗”和“很少洗或根本不洗手”的分别占5.9%和0.8%。有专家建议,饭前饭后、便前便后,服药之前,接触过血液、泪液、鼻涕、痰液和唾液之后,做完扫除工作之后,接触钱币之后,接触别人之后,在室外玩耍沾染了脏东西之后都要洗手。“在吃瓜果前是否用清水洗?”,选择“每次都洗”和“经常洗”两项合计占96.3%。很显然,广大的中、小学生已经有良好的个人卫生意识,但是良好的卫生习惯还有待提高。调查发现,有48.3%的学生“偶尔会”、“经常购买路边小吃”。(2)96.3%的学生认为毒品危害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据不完全统计,在中国的吸毒人群中,青少年占到了近七成,而最小的吸毒者甚至还不到十岁。而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因吸毒导致死亡的已有49378人。毒品对个人、家庭乃至整个社会的危害已不容置疑。近年来,全国上下在深入开展禁毒战争,相关部门都以各种方式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注重实效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禁毒氛围。调查发现,96.3%的中、小学生认为吸食毒品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看来,毒品危害人身的知识已经深入人心。(3)3.2%的中小、学生身体不适后自行买药吃。健康是福。应该说每个人的一生都会有生病的时候,每个人基本上都会有找医生看病的经历。在疾病发作时,合理治疗是使身体恢复健康必不可少的。合理治疗包括药物治疗、改善饮食、合理运动、多休息等。表六:当你出现身体不适时,你通常怎么办?选项N%去看医生33744.5自己到药店买药吃243.2不必在意121.6睡觉50.7告诉大人37649.6调查数据显示,“当你出现身体不适时,你通常怎么办?”,回答“去看医生”和“告诉大人”分别占44.5%、49.6%,两项合计就占了95.1%。另外,有93.7%的中、小学生认识到“过期食品对身体有害不能食用”。中、小学生处于长身体的年龄段,精力比较充沛,身体自我感觉良好。一旦觉得身体不舒服时,应该及时告诉大人或到医院看病就医,一般不主张自己到药店买药吃,常言说“是药三分毒”,更不能“不必在意”。平时多注意营养、有规律的作息、运动和卫生,是预防疾病的主要做法。(4)一成半的中、小学生认为帮大人买烟酒无所谓。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中、小学生帮助家长买点油盐酱醋之类的事情是再正常不过的了,一方面,培养了少年儿童参与适当的家务活动的良好习惯,另一方面,也减轻了家长的家务负担。《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或者出售烟酒。任何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烟酒,不得要求未成年人为其购买烟酒。”调查数据显示,有15.2%的中、小学生认为帮助大人到食品店买香烟、买酒“帮帮忙无所谓”,认为“不应该帮这个忙”和“应该想办法拒绝”的分别占22.6%、62%,两项合计占了84.6%。在老百姓看来,孩子帮助大人买烟、酒没有什么错,但是在法律面前,却是尴尬的。4、校园安全意识分析(1)学生的校园安全意识有待提高。现如今,春游没有了,课间活动减少了,体育课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尽管这样,校园伤害事件仍令家长和学校谈之色变。比如楼道拥挤造成学生受伤、课间追逐打闹造成划破或骨折、实验过程中被烫伤、溺水身亡等,这些意外事件令人防不胜防。调查发现,10.9%的中、小学生“偶尔”及5.3%的中、小学生“经常”爬楼梯扶手。中国有句古话叫“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没有人统计过因学生爬楼梯扶手摔伤甚至死亡的事件到底有多少,但是只要有存在安全的风险,就有发生的可能。另外,因课余时间在走廊上追逐嘻闹致伤的案件时有发生,调查数据显示,29.6%的学生课余时间“偶尔”在走廊上追逐嘻闹,2.6%的学生还“经常”如此。有教育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将可以避免。教育部有官员明确提出: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之中,全面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2)校园安全教育迫在眉睫。据有关媒体报道,有一个小学二年级学生,看到灯泡会亮,就自己找来一个灯泡,用金属丝去接电源,结果触电而死,如果事先孩子已懂得用电安全,又怎会发生这类悲剧?调查还发现,“假如发生楼内失火”,有92%的同学懂得“从疏散通道逃离”,选择“乘坐电梯逃离”占3.4%,“在现场等待救援”占2.8%,“不知道怎么办”占1.1%。假设校园内某处发生重大火灾,你作为目击者该怎么做?调查分析认为,首先要及时报警,不主张奋不顾身救火抢险,虽然奋不顾身的英雄救火虽然值得肯定,但是在中、小学生中不值得提倡。校园安全教育有许多内容,如学生宿舍为什么不能使用大功率电器?为什么不能私拉私接电线?火场逃生有哪些方法?电脑着火怎么办?还有上下楼秩序、卫生防疫、饮食安全、自然灾害防范等。学校除了制定安全工作应急预案,还要有意识、有计划地对学生开展防灾避险教育,进行防火、防电、防溺水、防中毒等各种安全自救训练,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救自护和互救互助的能力。(3)学校教育成为学生获取安全知识的主要途径。长期从事校园安全问题研究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王太元教授说,在今天大多数中、小学校课堂上,校内安全、校外活动安全、卫生预防、饮食安全、交通安全、自然灾害防范等教育至今仍是空白。在学校,教师完全可以把一些安全知识教给学生,如家用电器的使用和安全注意事项;煤气炉具的安全使用;化学物品,药品的标识及使用;出门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路上要与同学结伴走,不要随便与陌生人搭话或吃陌生人给的食物;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体,不能让硬物、锐器损伤身体等。表七:你现在掌握的安全知识,是通过什么途径得到的?选项N%学校教育43457.3父母教导13718.1同学、同伴81.1报刊、书籍、展览7810.3电视广播425.5互联网222.9其他253.3调查数据显示,有57.3%的中、小学生所掌握的安全知识是从“学校教育得到”的,“父母教导”的占18.1%。虽然当今社会信息化程度比较高,通讯比较发达,人们可以从电视广播、互联网、报刊杂志等媒体上获得更多的知识,但是显而易见,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重要场所,是学生获得知识的主要场所。5、法制安全意识分析(1)中、小学生的自警意识并不差。据有关媒体报道,称相关部门曾作过这样一次试验:以若干名学生为对象,当家里只有他们一人在家时进行敲门试验,通过多种借口,比如查煤气表、检查水管、修理电器、推销等,都敲开了这些孩子的家门。通过调查发现,广东中、小学生的自警意识并不是那么的差。“如果你一个人在家,有陌生人来敲门,你怎么办?”选择“开门让对方进来”的只占1.2%。“放学路上,你发现有陌生人跟着你,应该怎么做?”回答“撒腿就往家跑”占3.4%,选择“想办法摆脱对方跟踪”和“报警”的分别占72.2%、23.4%。显而易见,由于受到成年人的“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不要吃陌生给的食物”等教育观念的影响,他们或多或少地让人们感觉到他们的自警意识更显得让大人们觉得“冷漠”。表八:放学路上,有陌生人叫你跟他走,你会怎么做?选项N%不理睬他43450.8问清楚再做打算13727.7从来没有遇到过819.4(2)最近一年,23.1%的中、小学生偶尔被人踢打过。一直以来,人们都认为“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是校园文化的主流,但实际上也存在着个别与这一主流相悖的暗流,校园暴力就是其中之一。表九:最近一年,你遭受过被别人踢打吗?选项N%没有8673.7偶尔62123.1经常151.8表十:最近一年,你遭受过被别人恐吓索取金钱吗?选项
2023-08-28 21:53:271

舟山海员培训多长时间培训

每个学校的学费不一样,每个地区有些差别,一线城市的学校贵一点。培训费不超过10000在船上的工作部门分为甲板部、轮机部和服务部,职务分别有船长,甲板部有大副、二副、三副、值班水手,轮机部有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值班机工,服务部有管事、大厨、二厨、服务生。不同的职务有不同的要求。若您没有从事船上工作的经历,也没有接受过相关的航海职业教育和培训,那么可以从事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和服务部门的职务。若您是想做一名水手,首先要参加值班水手适任培训。申请值班水手适任培训必须符合3个条件:年龄不小于18周岁,不大于45周岁;身体健康,符合海员的基本条件;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完成培训,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考试、评估合格后,您要带值班水手培训证明和专业培训证书及其影印件、服务簿申请表、白底彩色两寸免冠相片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海事局船员管理部门办理船员服务簿。如果您申请的是无限航区值班水手,需要由所签的航运公司为您办理海员证。然后联系单位上船见习,见习6个月期满后持相关证件到海事局船员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值班水手适任证书。拿到适任证书以后就可以在船上从事值班水手工作了。如果想要申请成为高级船员,需要参加相关的专业培训,并考取专业资格证书。中国现有海员教育和培训机构85个,其中,本科航海院校12所,专科航海院校14所,中专12所,其他教育和培训机构47个。目前,我国培养水上专业技术人才的本科院校有: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武汉理工大学、集美大学、宁波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大连水产学院、天津理工大学、重庆交通大学、烟台大学、山东交通学院和浙江海洋学院等航海院校学生毕业时,或者普通船员申请成为高级船员时,需要参加高级船员适任证书的全国统一考试。除了我们简称为考大证以外,驾驶专业毕业生还须通过考试,获得下列证书:一是G证,即GMDSS(全球海上遇险及安全系统)证书;二是“四小证”,即熟悉和基本安全、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精通急救、高级消防;三是“二小证”,即雷达标绘、ARPA操作。轮机专业毕业生还须和驾驶专业毕业生一样考“四小证”。
2023-08-28 21:53: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