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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对棋牌室管理规定

2023-09-06 12: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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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有云溪

派出所对棋牌室管理规定如下:

不得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不得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不得回购奖品。

棋牌室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并且是依法登记,要有经营许可的棋牌室是不违法的,如果有营利行为、符合聚众赌博条件的,是要依法打击。

棋牌室营业执照需要条件如下:

1、有单位名称、住所、详细经营地址;

2、棋牌室经营面积在中心城区不得少于80平方米;

3、棋牌室不得在影响学校、医院、机关正常学习,工作秩序的地点设立;

4、棋牌室不得在居民正常生活的居民区住宅楼内开设;

5、棋牌室应设立可视窗口,并不得有内琐装置;

6、棋牌室必须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环保等规定。

综上所述,派出所有权让不让棋牌室营业主要取决于棋牌室里面是否有违法甚至犯罪活动。如果棋牌室仅提供一般的娱乐活动,则属于正当经营。

【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不得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不得回购奖品。

第二十条

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负责。娱乐场所应当确保其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状况,并及时维护、更新。娱乐场所应当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二十一条

营业期间,娱乐场所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娱乐场所应当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明显指示标志,不得遮挡、覆盖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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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018

拉萨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2012年5月18日拉萨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2年5月31日拉萨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公布 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保障旅馆业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国务院《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旅馆治安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旅馆包括各种宾馆、家庭旅馆及提供住宿服务的饭店、招待所、客货栈、洗浴场所和其他经营场所。 第三条 公安机关是本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旅游、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旅馆业治安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 旅馆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条 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经营场所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二)旅馆与其所在建筑物中的非旅馆部分之间有隔离设施; (三)客房区为独立区域,与旅馆内的娱乐、商业等附属服务设施分隔; (四)符合公安机关要求的出入口、通道、电梯及其他公共区域有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 (五)有符合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的设备设施; (六)有旅客财物、行李保管室或者保险箱(柜)以及其他治安防范设施;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本市对旅馆业实行特种行业许可制度。 申请开办旅馆的,申请人应当向开办旅馆所在地的县(区)公安机关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 申请人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不得擅自从事旅馆经营;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应当在许可范围内从事旅馆经营。 第七条 申请人申请开办旅馆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证明; (四)旅馆客房数量、床位数量,旅馆方位图及其内部平面图; (五)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六)旅馆治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七)旅馆治安保卫负责人、治安保卫人员、登记验证人员的基本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申请人申办《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当向辖区公安机关派出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公安机关派出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将审查报告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所在县(区)公安机关;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足的材料。 县(区)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查报告和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并对旅馆的开办条件进行实地勘验。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县(区)公安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许可决定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延长期限的理由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九条 旅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等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并自决定变更许可事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原作出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因翻修、改造、扩建、合并等原因改变原有开办条件的,应当到原作出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原作出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重新进行实地勘验。 第十条 旅馆迁移地址的,应当向新址所在地公安机关重新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十一条 旅馆停业、歇业的,应当在停业、歇业的3个工作目前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 申请人办理许可手续时,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交有关材料。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由原作出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予以撤销,并在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十三条 旅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落实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二)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工作人员接受治安防范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建立旅客验证登记制度,按照规定设专人查验旅客身份证件,并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四)建立会客登记制度; (五)及时制止违反旅馆治安管理制度的行为; (六)保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在旅馆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图像信息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七)对旅客遗留的财物妥善保管;无法归还原主的,送交公安机关; (八)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配合公安机关执行公务;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 具备涉外接待资格的旅馆,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入住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员的信息情况。 不具备涉外接待资格的旅馆,不得接待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员住宿。 第十五条 旅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强迫他人接受住宿服务;不得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条件;不得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包庇、纵容或者隐瞒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六条 旅馆及其工作人员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一)住宿旅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 (二)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住宿的; (三)住宿旅客携带反动宣传物品、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的; (四)旅客使用已过期的身份证件或者有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等情形的。 第十七条 旅客住宿时应当按照规定持合法有效证件办理住宿登记手续,遵守旅馆的治安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县(区)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并落实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对旅馆进行治安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三)建立旅馆治安管理档案; (四)建立旅馆业治安不良信息记录制度; (五)查处刑事、治安案件,对突发治安灾害事故和事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六)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七)依法履行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 公安执法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应当两人以上,并出示执法证件,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旅馆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合法权益。 公安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旅馆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条 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擅自从事旅馆经营的,超出《特种行业许可证》许可范围从事旅馆经营的,旅馆工作人员发现犯罪嫌疑人员、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后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县(区)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由县(区)公安机关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 第二十二条旅馆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区)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旅馆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责令停业整顿;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不落实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的; (二)不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定期组织演练的; (三)不落实旅客验证登记制度,未按照规定设专人查验旅客身份证件,并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 (四)不组织工作人员接受治安防范知识和技能培训的; (五)不建立值班巡视制度,客房区无人值班巡查,服务台、监控室不设专人全天值班的; (六)不能保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在旅馆营业期间正常运行,或者图像信息资料的保存期限少于30日的; (七)未按照要求建立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 (八)对违反旅馆治安管理制度的行为不及时制止的。 第二十三条 旅馆不按照规定落实会客登记制度的,旅馆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品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由县(区)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2023-08-30 15:28:341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省娱乐场所的管理,丰富人民群众文明、健康的娱乐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1号令,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娱乐场所的范围包括:  1.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  2.营业性电子游戏厅、游艺机娱乐场所;  3.营业性台球、保龄球、高尔夫球、卡丁车、棋牌室等娱乐场所;  4.营业性多功能娱乐场所;  5.兼营歌舞娱乐项目的场所,包括含有歌、乐手演唱、演奏等表演活动的酒吧、茶座、餐厅、咖啡厅等营业性场所,设有卡拉OK包房或者设有卡拉OK设备等娱乐设备的茶座、餐厅等营业性场所;  6.营业性游艺、游乐场所;  7.其他营业性娱乐场所。第三条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开展文明、健康的娱乐活动,严禁从事《条例》禁止的活动。第四条 娱乐场所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各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是:贯彻实施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市场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调控布局结构,审核娱乐经营项目,对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加强指导、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下设的文化市场管理机构及专职稽查队伍应进一步加强,不能削弱,更不能撤销;  公安机关依法对娱乐场所的消防、治安工作进行审核,加强指导和监督,对违犯治安管理的依法进行处罚;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娱乐场所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娱乐场所登记注册,查处无照经营和非法经营。第五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举办、参与或者变相参与经营娱乐场所,不得参与、包庇、纵容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违法犯罪活动或为其通风报信,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索取或者变相索取财物,不得违反规定收费、罚款和处罚,不得违反规定无偿使用娱乐场所及其器材设备,不得干涉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合法经营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条例》第四十三条第、第四十四条以及有关规定处罚。  对娱乐场所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进入娱乐场所执行公务,应当出示合法有效的执法证件。第六条 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文件:  1.申请;  2.章程;  3.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  4.场所设施、器材设备资料;  5.经营场所房屋或者其他场地证明材料;  6.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  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供公共场所治安、消防管理所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所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  《条例》规定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不得申办或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活动。第七条 娱乐场所经营场地和营业面积应当符合省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娱乐项目的器材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有关部门规定。对关系顾客人身安全的游艺机具,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安全合格证明。娱乐场所不得在可能干扰学校、医院、机关正常学习、工作的地点设立,在中小学校周围二百米以内禁止设立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并禁止在室外从事电子游戏机经营活动。第八条 对娱乐场所实行分部门、分级审核制度。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首先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接着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政策及发展布局等对其进行立项审核,审核合格者,颁发《文化经营许可证》;持《文化经营许可证》,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治安、消防审核,审核合格者,颁发《娱乐场所安全合格证》、《消防安全许可证》,报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核,审核合格者,颁发《卫生许可证》;持《文化经营许可证》、《娱乐场所安全合格证》、《消防安全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对受理的申请,应分别在2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发证,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不得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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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办法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严格按照年度消防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2、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的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二、防火巡查制度  1、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2、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3、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编修检查。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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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无证经营的处理办法

法律分析:无证经营娱乐场是触犯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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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97修订)

第一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加强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公共娱乐场所:  (一)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二)公共体育运动场所;  (三)公共游览场所。  前款需要确定的具体范围,由市公安局另行规定。第三条 天津市公安局是本市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的主管机关。各公安分(县)局依照本办法规定,负责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进行公共娱乐场所开业安全审核;  (二)指导、监督公共娱乐场所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保卫制度及治安防范措施;  (三)组织对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  (四)检查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安全情况,对存在的治安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整改;  (五)保护进入公共娱乐场所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发生在公共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犯罪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园林、旅游等部门,应协助公安机关实施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第四条 开办营业性公共娱乐场所,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须经公共娱乐场所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向所在地公安分(县)局申请办理合格证手续;经所在地公安分(县)局审查,对符合安全条件的,报市公安局核准,并由市公安局发给《公共娱乐场所治安合格证》。  已批准开业的公共娱乐场所停业、歇业、转业、迁址、更名、增加经营项目、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向原发证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或者变更手续。  《公共娱乐场所治安合格证》每年审验一次,严禁无证经营。第五条 公共娱乐场所必须符合下列安全条件:  (一)建筑物和各项设施坚固安全,出入道口通畅;  (二)消防设备齐全有效,放置得当;  (三)有适应需要的安全标志、照明设备和突然停电的应急措施;  (四)使用音响器材的音量,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  (五)按照场所的规模和经营范围核定人员容量;  (六)根据场所的经营范围和治安情况,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  公共娱乐场所应具备的其他安全条件,由市公安局另行规定。第六条 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其法定代表人和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本办法,合法经营;  (二)场所从业人员应经公安机关治安防范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三)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  (四)禁止进行色情活动以及为色情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五)禁止为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六)发现违法犯罪人员和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或扭送公安机关;  (七)对顾客遗忘的财物应登记造册并告示招领,超过3个月无人认领的,按拾遗物送交公安机关。对违禁品、可疑物品,应立即送交或报告公安机关。第七条 公共娱乐场所应接受持有治安管理检查证件的公安人员的检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第八条 在公共娱乐场所举办下列临时性大型文化、娱乐、体育活动,要按市有关规定报批,且主办单位应持治安保卫工作方案及承办场所的安全责任书,在举办活动的15日前向市公安局提出申请,市公安局在5日内给予答复:  (一)国际性、全国性、全市性及本市跨区域的大型活动;  (二)参加人数在3000人以上的室内大型活动;  (三)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室外大型活动。  对符合规定举办的临时性大型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公安机关和主办单位应当共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第九条 进入公共娱乐场所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二)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以及其他违禁品进入公共娱乐场所;  (三)严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进行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严禁色情活动;  (五)严禁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严禁故意拥挤、抛掷物品、倒卖票证等扰乱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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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实施《北京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单位,均须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歌舞娱乐场所是指歌厅、舞厅、卡拉OK厅(含附设激光卡拉OK设备的茶座、餐厅)等娱乐场所。三、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的乐队、歌手及其他表演人员在本市歌舞娱乐场所从事演出活动,必须由歌舞娱乐场所负责人按国家有关对外、对台文化交流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四条 申请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面积适宜、并符合安全、消防有关规定的固定场所。  二、有与场所规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灯光、音响设备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  三、歌舞娱乐场所负责人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一定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艺术修养、并经市文化局岗前培训合格。  四、有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条 申请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必须持有关材料到所在地区、县文化文物局申领经营许可证,持许可证向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安全合格证,并持两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领营业执照。  区、县文化文物局应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给予批准或不批准的答复。第六条 经营者变更登记事项,须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领取许可证之日起满半年不开展经营活动或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视为歇业,由原发证机关收回经营许可证。  歌舞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经营者必须每年向发证机关申报核验换领新证后,方可继续营业。未经核验换领新证继续经营的,视为无证经营。  禁止涂改、转借、出租经营许可证。第七条 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场内秩序,保持场内清洁卫生和良好通风。  二、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  三、按核准的容量控制入场人数,不得超员。  四、不得转包经营。  五、场内音响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不得干扰四邻。场内照明度应适度,不得低于5勒克斯。  六、各项经营收费,必须明码标价。  七、不得摆放、出售、饮用烈性酒,舞池内禁止吸烟。  八、不得聘用未经市文化局登记或者批准的乐队、歌手和其他表演人员在歌舞娱乐场所内演出。  九、未经市文化局批准,不得组织专场和组台性演出活动。  十、演奏、演唱、播放的乐曲、歌曲不得违反《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内容。播放或者供点播的音像制品,必须是国家正式出版发行或者经广播电视行政机关审定的音像制品。演奏、演唱、播放供点播的乐曲、歌曲,应备有曲目单。  十一、不得以雇人或者由服务人员陪座、陪舞、陪饮等色情手段或者其他不健康手段招徕顾客。不得容留他人从事色情活动。开设包间必须保持良好的透明度。  十二、不得允许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入场,并设置明显禁入标志。  十三、接受文化、公安、工商等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并照章交纳税费。第八条 凡应聘在歌舞娱乐场所从事演出活动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从事演奏的乐队和演唱的歌手,必须到市文化局登记注册,办理乐队或者歌手证。  外省市乐队、歌手在本市歌舞娱乐场所从事演奏、演唱活动,必须持所在地县以上文化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乐队、歌手证或者开具的证明信,到市文化局办理登记手续。  二、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演职员在歌舞娱乐场所从事业余演出活动,必须由歌舞娱乐场所负责人持演员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和双方协议书到所在地区、县文化文物局登记。三、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的乐队、歌手及其他表演人员在本市歌舞娱乐场所从事演出活动,必须由歌舞娱乐场所负责人按国家有关对外、对台文化交流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九条 参加歌舞娱乐场所活动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和维护场内秩序,尊重表演人员和服务人员,爱护场内设施,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  对不遵守上述规定、扰乱秩序、影响治安的,歌舞娱乐场所管理人员应予批评劝姐,劝阻无效,可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3-08-30 15:29:381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天津市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的决定

一、将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进行公共娱乐场所开业安全审核;”二、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开办营业性公共娱乐场所,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须经公共娱乐场所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向所在地公安分(县)局申请办理合格证手续;经所在地公安分(县)局审查,对符合安全条件的,报市公安局核准,并由市公安局发给《公共娱乐场所治安合格证》。”三、将第四条第三款修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治安合格证》每年审验一次,严禁无证经营。”四、将第六条第(三)项后增加一项:“(四)禁止进行色情活动以及为色情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五、将第六条第(四)项修改为:“(五)禁止为赌博、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将第六条原第(五)项序号,顺延改为第(六)项。六、将第六条第(六)项修改为:“(七)对顾客遗忘的财物应登记造册并告示招领,超过3个月无人认领的,按拾遗物送交公安机关。对违禁品、可疑物品,应立即送交或报告公安机关。”七、将第九条第(三)项修改为:“严禁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进行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八、在第九条第(三)项后增加一项为第(四)项:“严禁色情活动;”  第九条原第(四)项序号改为第(五)项,原第(五)项序号改为第(六)项。九、将第十三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对场所法定代表人给予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公共娱乐场所给予警告或者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一)不按规定申领《公共娱乐场所治安合格证》或者不按规定办理《公共娱乐场所治安合格证》变更手续擅自开业,经公安机关通知仍不补办手续的;  (二)拒绝、阻碍审验《公共娱乐场所治安合格证》,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十、将第十四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三)、(五)、(六)项或者第二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公共娱乐场所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十一、增加一条为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三)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对场所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或处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对场所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或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公共娱乐场所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收回《公共娱乐场所治安合格证》。”十二、增加一条为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四)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给予警告或处1000元以下罚款。”十三、将第十五条序号改为第十七条,且将第一款修改为:“违反本办法,不按规定提出申请或者未获批准,擅自举办临时性大型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的,由公安机关对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500元以下罚款,对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处1000元以下罚款。”十四、将原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对违反本办法擅自举办营业性的大型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十五、将第十六条序号改为第十八条,其第一款修改为:“违反本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对公共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或处1000元以下罚款,对公共娱乐场所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收回《公共娱乐场所治安合格证》。”十六、将第十七条序号改为第十九条,将第十九条序号改为第二十条。将原第十八条删除。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重新发布。
2023-08-30 15:29:581

海口市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的管理,保障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管理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的主管部门,负责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监督,公安、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协助管理。第四条 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仅限在综合性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开设。第五条 经营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规定的娱乐设施和技术资料;  (二)健全的管理制度;  (三)符合安全、通风、照明等条件;  (四)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设置10台以上电子游戏机的娱乐场所,必须有专职执勤人员维护秩序;  (五)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的活动面积不得少于二十平方米,每台机占地面积不得少于二平方米。第六条 申请经营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的单位和个人具备规定的条件,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凭营业执照到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领取营业执照,不得从事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娱乐项目经营。  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经营者对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时,有举报、控告和申诉的权利。第七条 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变更名称、经营场地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增减电子游戏机数量、更换电路板等,必须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八条 经营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开办老虎机、角子机和苹果拼盘经营项目;  (二)不得利用电子游戏机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三)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外,不得对中小学生开放;  (四)电子游戏机的音乐、图像必须健康有益,不得使用有反动、淫秽、色情、恐怖等内容的电子游戏机电路板;  (五)有奖电子游戏活动,奖品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一百元,不得兑换现钞。第九条 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到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检查时,必须出示文化市场稽查证,经营者应当接受检查。  经营者有权拒绝无稽查证人员的检查。第十条 对守法经营,文明服务,为繁荣文化市场做出显著成绩的经营者,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表彰奖励。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停止营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  (一)违反第六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营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第七条规定的,责令其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第八条第(一)项,没收电子游戏机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第八条第(三)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营业,并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第八条第(四)项规定的,收缴电路板,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第八条第(五)项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第十二条 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十三条 拒绝、阻碍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四条 行政处罚必须下达处罚决定书。罚款、扣押或者没收非法所得,必须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罚没款项收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上交财政部门。第十五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六条 文化、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纵容、包庇经营者的非法经营活动,或者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8-30 15:30:071

河南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第一条 为活跃繁荣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的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境内的歌厅、舞厅、卡拉OK厅(包括附设卡拉OK设备和附设乐队伴奏、歌手演唱、各种表演的茶座、餐厅、酒吧、咖啡厅等)和其它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以下简称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执行文化部《营业性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及本规定。第三条 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需求。第四条 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是全省娱乐场所的主管部门。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娱乐场所实行分级管理。第五条 申办娱乐场所,须出具以下证明文件:  (一)开办申请报告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二)场所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有关证明资料;  (三)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和设施设备有关资料;  (四)经营管理规章制度。  个人申办的,还应持有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第六条 申办娱乐场所须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由文化部统一制定的《文化经营许可证》,持证到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办理其它有关证照后,方可开业。第七条 省直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中央及外省省级驻豫单位、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中国人民解放军驻豫军级机关(含省武警总队)直属单位申办娱乐场所,由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发证,也可授权当地市(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发证。  除前款以外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申办的,由市(地)、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发证。  负责审批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之日起15日内予以答复。第八条 开办娱乐场所应具备文化部《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娱乐场所须具有良好的通风设备,消防设备齐全、有效、放置得当,并备有应急照明设备。有两个以上保持畅通的出入通道。太平门用红灯标示,向外开启。第九条 娱乐场所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应佩戴标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经营收费、财务管理、食品卫生、环境保护和税收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第十条 娱乐场所的演出人员必须按文化部《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演出证。第十一条 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不得违反下列规定:  (一)不得聘用未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发证的乐队和演出人员;  (二)售票数和入场人数不得超过核准登记的定额;  (三)不得接待18岁以下未成年人;  (四)不得用色情或变相色情的方式服务,或用此方式招徕、陪随顾客;  (五)不得举办核准登记项目之外的营业性活动;  (六)不准播唱未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音像制品或曲目;  (七)不得出售酒精含量超过38°的饮料。第十二条 娱乐场所应禁止下列行为:  (一)衣冠不整入场;  (二)在舞池内吸烟;  (三)篡改歌词或色情表演;  (四)在场内起哄闹事、侮辱妇女或从事其它违法活动;  (五)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入场。第十三条 娱乐场所负责人,应按文化部有关规定培训考核,考核标准和资格证书由省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定。具体培训、考核和资格证书的签发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  娱乐场所不得转包经营。第十四条 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娱乐场所和监督管理,上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下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情况应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五条 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健全稽查制度,稽查人员凭文化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市场稽查证》,在所辖区域内执行公务,娱乐场所应自觉接受和协助检查。第十六条 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定期向其审批发证的娱乐场所征收文化专用资金和管理费。未经省政府批准,任何部门不得另行收费。禁止重复收费。第十七条 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对娱乐场所实行年审制度。娱乐场所应在每年12月份,到原发证部门办理年审手续。审验换证不得收费。  经批准的娱乐场所,半年内未能营业,视为自动歇业,由原审批部门注销其证照。
2023-08-30 15:30:151

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娱乐场所经营者需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延续申请,在网上按照指引提交延续申请说明、娱乐场所最近2年营业情况报告、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场所产权证明。(2013年2月4日文化部令第55号发布。根据2017年12月15日《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2年5月13日《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修改〈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管理,维护娱乐场所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娱乐消费需求,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是指提供伴奏音乐、歌曲点播服务或者提供舞蹈音乐、跳舞场地服务的经营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是指通过游戏游艺设备提供游戏游艺服务的经营场所。  其他场所兼营以上娱乐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鼓励娱乐场所传播民族优秀文化艺术,提供面向大众的、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内容和服务;鼓励娱乐场所实行连锁化、品牌化经营。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所在地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负责娱乐场所提供的文化产品的内容监管,负责指导所在地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工作。  第五条 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合法权益。  第六条 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下列地点:  (一)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  (二)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三)居民住宅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学校、幼儿园周围;  (五)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  (六)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  (七)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八)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  (九)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娱乐场所与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关距离及其测量方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规定。  第七条 依法登记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应当符合文化产品生产、出版、进口的规定;  (二)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噪声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定;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省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娱乐场所使用面积和消费者人均占有使用面积的最低标准。  第九条依法登记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依法登记的外商投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检查。  第十条 依法登记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前,可以向负责审批的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咨询申请,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提供行政指导。  第十一条 依法登记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  (三)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四)房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  (五)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和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对设立场所的位置、周边环境、面积等进行实地检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设立场所、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向社会公示10日,并依法组织听证。  第十三条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对歌舞娱乐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和游艺娱乐场所使用的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内容核查。  第十四条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听证和文化产品内容核查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予以批准的,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的,变更投资人员以及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  第十六条 歌舞娱乐场所新增、变更歌曲点播系统,游艺娱乐场所新增、变更游戏游艺设备的,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  第十七条 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娱乐场所经营者应当持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以及营业情况报告到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许可证。原发证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八条 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由原发证机关向社会公告注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函告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23-08-30 15:30:251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文化部令

第55号《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1月25日经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3月11日起施行。 部长蔡武2013年2月4日
2023-08-30 15:30:391

四川省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的第三章 经营与管理

第十五条 娱乐场所应当按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从事经营活动。娱乐场所使用的文化产品及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娱乐场所内的标识、游戏方法说明和游艺内容应当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第十六条 娱乐场所应当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娱乐场所内的食品安全监管。第十七条 娱乐经营许可证实行一点一证,禁止一证多点。禁止将娱乐场所转租、转包他人经营。第十八条 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娱乐场所暂停营业或者歇业的,应当报原审批、审核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九条 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游艺机、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带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机、游艺机经营活动。第二十条 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负责。娱乐场所应当制定安全防护工作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实施安全设施检查,并及时维护和更新。第二十一条 娱乐场所应当在安全出口处设置明显指示牌,门向外开启。娱乐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和消防通道的设置和使用等应当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不得超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人数。严禁任何人携带危险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进入娱乐场所。第二十三条 娱乐场所应当在入口处的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识。标识应当注明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游艺娱乐场所的电子游戏机经营区不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开放。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参加电子游戏、游艺活动负有教育和监护的义务。第二十五条 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或视屏内设置、安装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禁止在营业期间使用明火等内容的警示标识。标识应当注明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第二十六条 娱乐场所应当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得聘用其他人员从事保安工作。第二十七条 娱乐场所经审核批准兼营演出的,聘用、接纳演艺团组或人员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遵守国务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和《四川省营业性演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在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进行演出活动。第二十八条 娱乐场所技术监管系统应当符合公安机关、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确保技术监管系统正常运行,不得卸载、故意损毁或者擅自更改。娱乐场所应当将监管录像资料完整留存30日备查。第二十九条 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信息化标准规定,建立娱乐场所管理信息系统,实时将从业人员、营业时间、营业日志、消费人数、安全巡查等信息录入系统。第三十条 行政执法人员进入娱乐场所执行公务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主动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第三十一条 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应当依照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加强对会员经营活动的指导、监督。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娱乐场所行业协会的指导,督促行业协会认真履行市场协调、行业自律、监督服务与维权等职能。
2023-08-30 15:30:521

甘肃省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0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保护娱乐场所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娱乐场所经营、管理和消费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均需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消费者自娱自乐的营业性娱乐场所,包括:  (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  (二)营业性游艺游乐场所;  (三)兼营营业性娱乐项目的场所;  (四)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文化行政部门管理的其他营业性娱乐场所。第四条 娱乐场所的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中,保障娱乐场所的繁荣和健康发展。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娱乐场所的领导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是娱乐场所的主管部门,各级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管理与监督第六条 省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省娱乐场所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及文化行政部门管辖的重大案件的查处。  市、州(地区)和县(市、区)文化行政部门管理娱乐场所的职责分工,由市、州(地区)人民政府(行署)确定。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的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并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娱乐场所的发展规划;  (三)负责娱乐场所管理人员和经营人员的培训、考核;  (四)指导、监督和检查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第七条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娱乐场所经营、管理的实际,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的原则,保证和促进娱乐场所繁荣、健康、有序地发展。第八条 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持相关材料,按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审核权限,经当地文化、公安、卫生部门审核同意,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娱乐场所经营者变更经营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营项目或经营地点,以及合并或者分设经营场所,应当经原审核部门审核,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第九条 文化行政部门审核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申请,应当在接到申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并办理相关手续;对临时性娱乐经营活动的申请,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第十条 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必须符合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并实行培训考核上岗制度。培训办法和考核标准由省文化行政部门制定。  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在营业时间内应当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第十一条 对娱乐场所实行年审验证制度。娱乐场所经营者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原审核和发证机关办理审验手续。第十二条 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照本条例对娱乐场所实施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文化行政部门及其稽查机构对娱乐场所实施监督检查所需经费,按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文化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娱乐场所执行公务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并向被检查者出示国家或省统一制发的检查证件。经营者不得拒绝检查。  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监督娱乐场所管理工作和揭发、举报经营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权利。第三章 经营与消费第十四条 经营者在核准登记范围内依法自主经营,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举报、控告、申诉的权利。  经营者有权拒绝无检查证件人员的检查,抵制检查人员以权谋私的行为,拒绝非发证机关扣缴经营证照。  经营者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无偿使用其经营场所和设施;有权拒绝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任何收费和罚款。第十五条 消费者参加营业性娱乐活动必须文明、守法,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对经营者超标价收费或未按规定内容提供服务,消费者有权拒付、要求补偿或向有关部门投诉。
2023-08-30 15:31:071

国家对娱乐场所的政策

睁只眼。闭只眼。不能违法
2023-08-30 15:31:185

开ktv要办理需要的流程

开设KTV需要经过以下流程:1. 核准名称在KTV装修开工前,需要到当地工商局申领并填写表格,办理企业名称核准证明。2. 办理消防验收待KTV全部装修结束后,就可以去防火监督处领取相关表格,填写、盖章,请消防部门现场验收消防设施。3. 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KTV属于文化娱乐产业,所以还需要到文化管理部门去申领文化经营许可证。4. 办理卫生许可证KTV通常会提供酒水、食品服务,因此开办KTV,还需要去卫生防疫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5. 办理环保许可证需要去环保局领取相关表格,接待有关人员现场检查,并予以整改,办理企业环保评估及噪声评估意见。6.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携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开业申请、法人简历,验资报告、租赁合同,公司章程、企业法人身份证,以及已经挂办理好的证件,到工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7. 刻制公章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工商局制定单位刻制公章。8. 办理税务登记证相关负责人还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到当地税务部门去办理税务登记证,并领取发票。以上就是开设KTV需要经过的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2023-08-30 15:31:482

吉林市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禁毒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的禁毒管理,杜绝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吸毒、贩毒等问题的发生和蔓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是指:  (一)饭店、宾馆、旅店、洗浴、按摩室等场所;  (二)歌厅、舞厅、酒吧、网吧、棋牌室、游戏厅(室)等场所;  (三)其他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禁毒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市公安局是全市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禁毒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禁毒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指导、督促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建立健全禁毒管理有关制度;  (三)与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负责人签订禁毒责任书;  (四)负责对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禁毒知识培训及备案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毒工作职责。  县(市)区公安局负责本辖区内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禁毒管理工作。  市公安局、县(市)区公安(分)局禁毒工作管理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市工商、文化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相关禁毒管理工作。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或者在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内从业:  (一)曾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条 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开办后15日内,负责人持本人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所在地市、县(市)区公安局为本人和从业人员办理备案手续。  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在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从业。第七条 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负责人应当在所在地市、县(市)区公安局禁毒工作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对从业人员进行禁毒宣传和守法经营教育。  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负责人、从业人员应当自觉接受市公安局禁毒工作管理机构的培训和教育。第八条 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贩卖、吸食、注射毒品等行为的,必须立即报警。第九条 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负责人必须遵守下列禁毒管理规定:  (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与从业人员签订禁毒责任书;  (三)大厅、包厢、包间内显著位置必须悬挂禁毒警示标志,并注明公安机关和文化行政管理等部门的举报电话;  (四)包厢的门锁、门窗透明度、灯光等应当符合要求,包厢内的电视应当设置禁毒宣传屏幕保护系统。第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由市、县(市)区公安局禁毒工作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未备案人数每人1000元至30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未建立巡查制度的,由市、县(市)区公安局禁毒工作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处以5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对负责人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第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发现贩卖、吸食、注射毒品等行为未报警的,由市、县(市)区公安局禁毒工作管理机构对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处以5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对负责人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三)规定,未按照规定悬挂禁毒警示标志或者禁毒警示标志上未注明公安机关和文化行政管理等部门的举报电话的,由市、县(市)区公安局禁毒工作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四)规定,包厢的门锁、门窗透明度、灯光等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者包厢内的电视未设置禁毒宣传屏幕保护系统的,由市、县(市)区公安局禁毒工作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第十五条 特种行业及娱乐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县(市)区公安局禁毒工作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其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特种行业或者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对直接负责的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0元至20000元的罚款。原发证机关在吊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一)发生涉毒行为被处罚后,未采取相应措施,未健全、落实管理制度,导致再次发生涉毒违法行为的;  (二)从业人员为吸毒、贩毒人员通风报信,妨碍缉毒、禁毒工作的;  (三)从业人员参加吸毒、贩毒活动或者为消费者提供毒品的。
2023-08-30 15:31:561

做为一个经理该如何管理好KTV娱乐场所

  这方面的问题从大的方面来讲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有外因所影响再就是内部因素。  首先看看员工离去的几个外因  ①每年一到求职的高峰期就会有很多的员工离去  一般在每年的春节后的前两三月,即是员工求职的高峰期,有很多娱乐场所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会在这一时期招聘很多员工当你的员工对自己目前的工作感到厌倦的时候他们就会离开你的场所。因此到这一时节的时候经理们要注意自己的管理方案了。  ②有些比较优秀的员工被其它场所看重,使用各种办法把其调入自己的场所  做为一名经理你应当注意每一名员工的表现当注意到他们比较优秀的时候一定要重用他们让他们觉得自己留在这里很有发展前途。  ③外来压力迫使员工离职  对于本场所的一名老员工开始他们并没有离职的念头,但是,当看到别的员工跳槽成功,拿到较高的薪水、有更好的发展,或者员工身边亲近的人不断在其耳边鼓噪、施加压力时,便会不自觉地两相比较,觉得自己比跳槽成功的员工更有能力、更有机会获得更好的发展,员工们会不由自主地选择跳槽。  以上三个原因是外面的因素致使的员工离职,下面外面再简单的看看其内部影响因素。  ①在内部因素中比较重要的一点是经理管理人的管理方案致使员工的离去  一名优秀的经理将会不断的完善自己的员工管理方案,要想让留住自己的员工就需要对他们有充分的了解,比方说在日常工作多关心体谅员工,在管理的时候实行人性化管理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②员工薪水的多少也是员工离去的重要原因  对于那些出来打工的朋友们来讲他们为的就是这些,当你的场所给他的薪水过少的时候他们自然会离去,再好的员工也会离你远去,因此娱乐场所经理们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对于一个娱乐场所来讲员工的离职是非常正常的事但是如果你想留住你的优秀员工那么就需要了解这些员工离职的原因。
2023-08-30 15:32:061

KTV开在居民楼下商铺,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 文化部在2013年3月曾出台《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其中第六条明确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 。x0dx0a 2、解决途径:第三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娱乐场所内有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有权向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举报。x0dx0a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应当记录,并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x0dx0a  第五十三条娱乐场所违反有关卫生、环境保护、价格、劳动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x0dx0a 3、本条例同时对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和包庇行为有明确的责任追究。x0dx0a  第五十六条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x0dx0a  (一)向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单位颁发许可证、批准文件、营业执照的;x0dx0a  (二)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不依法取缔,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x0dx0a  (三)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通报后不依法查处的;x0dx0a  (四)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x0dx0a  (五)利用职务之便,参与、包庇违法行为,或者向有关单位、个人通风报信的;x0dx0a  (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2023-08-30 15:32:143

枣庄ktv娱乐许可证过期怎么不给办理啊

枣庄ktv娱乐许可证过期不给办理是审核之后未达到条件。1、具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立娱乐场所。2、不得设立在《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地点。3、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相关规定。
2023-08-30 15:32:311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关系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法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是国务院行政法规,处罚法位阶更高一些。处罚法没规定的用条例。
2023-08-30 15:32:412

娱乐场所未按规定配备保安的违法行为在没取得文化许可证时公安机关是否可以处罚

保安不合规的,可以由公安处罚;没有《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公安也可以依法取缔。有证的,公安可以向文化部门提出处罚的建议。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扩展资料: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一)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的;(二)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三)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四)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五)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第四十九条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二)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三)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第五十条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2023-08-30 15:32:513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应当遵循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归口管理和辖区公安派出所属地管理相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公安机关对娱乐场所进行治安管理,应当严格、公正、文明、规范。娱乐场所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治安部门备案;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治安部门受理备案后,应当在5日内将备案资料通报娱乐场所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治安部门对备案的娱乐场所应当统一建立管理档案。【法律法规】《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五条 娱乐场所备案项目包括:(一)名称;(二)经营地址、面积、范围;(三)地理位置图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五)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及保安人员配备情况;(六)核定的消费人数;(七)娱乐经营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号及登记日期;(八)监控、安检设备安装部位平面图及检测验收报告。
2023-08-30 15:33:451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渝文广发〔2007〕124号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保障娱乐场所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编辑本段第二章设立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第六条 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 第七条 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第八条 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得低于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设立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关于总量和布局的要求。 第九条 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设立娱乐场所,应当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申请人应当对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受理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书面声明向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核查,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经核查属实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实地检查,作出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根据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文化主管部门审批娱乐场所应当举行听证。有关听证的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申请人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的批准文件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备案;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编辑本段第三章经营 第十三条 国家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禁止娱乐场所内的娱乐活动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 (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八)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 (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 (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 (五)赌博; (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 (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第十五条 歌舞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应当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 歌舞娱乐场所应当将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歌舞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隔断,并应当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包厢、包间的门不得有内锁装置。 第十七条 营业期间,歌舞娱乐场所内亮度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八条 娱乐场所使用的音像制品或者电子游戏应当是依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 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和屏幕画面以及游艺娱乐场所的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不得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的内容;歌舞娱乐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不得与境外的曲库联接。 第十九条 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不得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不得回购奖品。 第二十条 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负责。 娱乐场所应当确保其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状况,并及时维护、更新。 娱乐场所应当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二十一条 营业期间,娱乐场所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娱乐场所应当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明显指示标志,不得遮挡、覆盖指示标志。 第二十二条 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进入娱乐场所。 迪斯科舞厅应当配备安全检查设备,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十三条 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第二十四条 娱乐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招用外国人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 娱乐场所应当与从业人员签订文明服务责任书,并建立从业人员名簿;从业人员名簿应当包括从业人员的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等内容。 娱乐场所应当建立营业日志,记载营业期间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营业日志不得删改,并应当留存60日备查。 第二十六条 娱乐场所应当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得聘用其他人员从事保安工作。 第二十七条 营业期间,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当统一着工作服,佩戴工作标志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卫生规范,诚实守信,礼貌待人,不得侵害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权利。 第二十八条 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第二十九条 娱乐场所提供娱乐服务项目和出售商品,应当明码标价,并向消费者出示价目表;不得强迫、欺骗消费者接受服务、购买商品。 第三十条 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标志应当注明公安部门、文化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 第三十一条 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娱乐场所内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报告。 编辑本段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娱乐场所。娱乐场所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需要查阅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等资料的,娱乐场所应当及时提供。 第三十三条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监督检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三十四条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娱乐场所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对列入警示记录的娱乐场所,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第三十五条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相互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娱乐场所内有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有权向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举报。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应当记录,并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第三十七条 上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在必要时,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调查、处理由下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调查、处理的案件。 下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认为案件重大、复杂的,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八条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九条 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应当依照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加强对会员经营活动的指导、监督。 编辑本段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二条 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照明设施、包厢、包间的设置以及门窗的使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或者中断使用的; (三)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留存监控录像资料或者删改监控录像资料的; (四)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或者未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 (五)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保安人员的。 第四十四条 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的; (二)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奖品,或者回购奖品的。 第四十五条 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六条 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一)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的; (二)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 (三)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 (四)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 (五)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 第四十八条 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 (二)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 (三)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 第四十九条 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第五十条 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五十一条 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第五十二条 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2年内被处以3次警告或者罚款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2年内被2次责令停业整顿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三条 娱乐场所违反有关治安管理或者消防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娱乐场所违反有关卫生、环境保护、价格、劳动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与消费者发生争议的,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解决;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娱乐场所依法予以赔偿。 第五十四条 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办娱乐场所,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知其亲属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发现其亲属参与、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五十六条 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单位颁发许可证、批准文件、营业执照的; (二)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不依法取缔,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三)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通报后不依法查处的; (四)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利用职务之便,参与、包庇违法行为,或者向有关单位、个人通风报信的; (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编辑本段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所称从业人员,包括娱乐场所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保安人员和在娱乐场所工作的其他人员。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999年3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编辑本段意义促进文化市场繁荣 要从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发展的高度,认识加强娱乐场所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组织《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 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是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遵照管理是为了促进繁荣的工作思路,以《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契机,加强对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推动娱乐市场有序繁荣和健康发展。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全局的立场上,统一对加强娱乐市场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改进管理工作方式,认真依照《条例》履行职责,使娱乐场所管理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 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的实施方案,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尽快组织娱乐场所的管理和稽查人员学习掌握《条例》的各项规定,明确管理职责,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文化行政执法行为。同时,要对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知法、懂法、自觉守法,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经营活动,规范经营行为。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国际互联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文化部定于1999年7月5日至11日开展全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宣传周活动,请各地根据文化部《条例》宣传提纲抓紧做好工作。 编辑本段依法审核依法审核娱乐场所 依法审核娱乐场所,整顿娱乐场所经营秩序。 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在《条例》施行前,暂停新的娱乐场所的审核工作。对《条例》施行前已经批准设立的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在1999年12月31日以前重新办理审核手续,不符合《条例》规定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送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其《营业执照》。结合重新审核工作,对现有娱乐场所彻底清理整顿,坚决打击违法经营活动。 审核范围 根据《条例》第二条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当重新审核的娱乐场所包括:1.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2.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包括电子游戏机、游艺机娱乐场所,以及台球、保龄球等游戏、游艺娱乐场所;其中电子游戏机,是指通过电子屏幕显示活动声光、影像的游艺机具;3.营业性多功能综合娱乐场所;4.其他兼营娱乐项目的场所,包括含有歌乐手演唱、演奏等表演活动的酒吧、茶座、餐厅、咖啡厅等营业性场所;设有卡拉OK包房或者设有卡拉OK设备等娱乐设备的茶座、餐厅等营业性场所;5.其他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场所。 审核内容 。根据《条例》第八条,要求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文件:1.申请报告;2.章程;3.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4.场所设施、器材设备资料;5.经营场所房屋或者其他场地使用证明;6.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实行俱乐部会员制等经营形式的,应当提供俱乐部章程等有关材料。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章程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须载明下列主要事项:宗旨;单位名称、地址和场所名称;经济性质;注册资金数额及来源;经营范围和娱乐项目;组织机构及其职权;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劳动用工及收入分配制度等。 审核条件 。经营场地和营业面积应当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娱乐项目的器材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对顾客人身安全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游艺机具,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安全合格证明。娱乐场所不得在可能干扰学校、医院、机关正常学习、工作秩序的地点设立;从实际出发,在中小学校周围二百米以内禁止设立电子游戏娱乐场所,并禁止在室外从事电子游戏经营活动。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曾经因经营娱乐场所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五年的,或者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不予审核。 审核程序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首先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管理职责审核合格,核发审核合格文书。然后由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审核,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文书由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改建、扩建、拆除或者暂停营业、歇业的娱乐场所应当向原审核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合并或者分设娱乐场所应当依照《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手续。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受理的审核申请,应当在30日内作出审核合格或者不合格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人。不合格的要说明理由。 编辑本段强化监督强化娱乐场所监督 强化对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从严监督检查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对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要依照《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打击娱乐场所中的赌博,吸毒,封建迷信,贩卖、传播淫秽物品以及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等违法犯罪活动。 (一)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营业期间,工作人员包括主管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卫生管理人员等应当统一着装,佩戴标志;综合娱乐场所对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娱乐项目应当分开设定;禁止或者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的娱乐场所,或者娱乐活动区域,在入口处应当设有明显的禁入标志;各种经营收费项目,应当明码标价;规定最低消费标准的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店堂明显位置标明最低消费标准的数额和服务项目。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演出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法律和业务培训,具体培训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二)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兼营演出业务,聘用、接纳演艺团组或者人员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或者《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规定;外籍或者港澳台地区演艺人员进入娱乐场所演出应当由二类以上演出经纪机构申报、承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在本场所内经营组台演出,聘用、接纳演艺团组或者个人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签订演出合同,并报原审核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稽查人员进入所属行政辖区内的娱乐场所执行公务,应当出示文化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市场稽查证》;不得举办、参与或者变相参与经营娱乐场所;不得参与、包庇、纵容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违法犯罪活动或为其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向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索取或者变相索取财物;不得违反规定收费、罚款和处罚;不得违反规定无偿使用娱乐场所及其器材设备;不得干涉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合法经营活动。对于违反上述
2023-08-30 15:34:321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的罚则

狸 媔 都 牁 以 琓请 芳 伈elu.baidu/www.h-ya.com?kjhlo-------------------计算机-属性-高级系统设置-性能设置-“高级”选项卡-虚拟内存-更改-选择要设置的驱动器c盘,2、选择系统管理大小或者根据需要选择自定义大小-设置-确定。3、杀毒软件装种占资源小的,如 nod32,或只装一个辅助杀毒软件。4、尽量设置ip 为静态ip ,可以减少电脑开机启动时间和进入桌面后的反映时间。5、很多人电脑开机后前几分钟动不了都是这个原因)(2)电脑桌面不要放太多文件和图标,会使电脑反应变慢的,软件尽量不要安装在c盘。(3)关闭一些启动程序。开始-运行-输入msconfig—确定-在“系统配置实用程序”窗口中点选“启动”-启动 。(4)建议只装一个主杀毒软件,装多个会占电脑资源,会使电脑更慢。(5)定期的对整理磁盘碎片进行整理。
2023-08-30 15:34:572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的安全设施

2023-08-30 15:35:152

按摩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为了加强对按摩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保障按摩服务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相关法则。行政区域内的桑拿洗浴、水疗休闲、保健推拿、足部护理等提供按摩服务的经营场所,应当遵守相关法则。法律依据:《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维护娱乐场所经营者、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应当遵循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归口管理和辖区公安派出所属地管理相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公安机关对娱乐场所进行治安管理,应当严格、公正、文明、规范。第三条 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维护本场所治安秩序的第一责任人。
2023-08-30 15:35:401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渝文广发〔2007〕124号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保障娱乐场所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第四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编辑本段第二章设立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第六条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第七条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第八条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得低于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设立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关于总量和布局的要求。第九条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设立娱乐场所,应当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申请人应当对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受理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书面声明向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核查,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经核查属实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实地检查,作出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根据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第十条文化主管部门审批娱乐场所应当举行听证。有关听证的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执行。第十一条申请人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的批准文件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第十二条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备案;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编辑本段第三章经营第十三条国家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禁止娱乐场所内的娱乐活动含有下列内容:(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伤害民族感情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五)违反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六)宣扬淫秽、赌博、暴力以及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教唆犯罪的;(七)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八)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第十四条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五)赌博;(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第十五条歌舞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应当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歌舞娱乐场所应当将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第十六条歌舞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隔断,并应当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包厢、包间的门不得有内锁装置。第十七条营业期间,歌舞娱乐场所内亮度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第十八条娱乐场所使用的音像制品或者电子游戏应当是依法出版、生产或者进口的产品。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和屏幕画面以及游艺娱乐场所的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不得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的内容;歌舞娱乐场所使用的歌曲点播系统不得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第十九条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不得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不得回购奖品。第二十条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安全负责。娱乐场所应当确保其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状况,并及时维护、更新。娱乐场所应当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第二十一条营业期间,娱乐场所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娱乐场所应当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明显指示标志,不得遮挡、覆盖指示标志。第二十二条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进入娱乐场所。迪斯科舞厅应当配备安全检查设备,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第二十三条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第二十四条娱乐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招用外国人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第二十五条娱乐场所应当与从业人员签订文明服务责任书,并建立从业人员名簿;从业人员名簿应当包括从业人员的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等内容。娱乐场所应当建立营业日志,记载营业期间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营业日志不得删改,并应当留存60日备查。第二十六条娱乐场所应当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得聘用其他人员从事保安工作。第二十七条营业期间,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当统一着工作服,佩戴工作标志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卫生规范,诚实守信,礼貌待人,不得侵害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权利。第二十八条每日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第二十九条娱乐场所提供娱乐服务项目和出售商品,应当明码标价,并向消费者出示价目表;不得强迫、欺骗消费者接受服务、购买商品。第三十条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标志应当注明公安部门、文化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第三十一条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发现娱乐场所内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报告。编辑本段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娱乐场所。娱乐场所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需要查阅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等资料的,娱乐场所应当及时提供。第三十三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监督检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第三十四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娱乐场所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对列入警示记录的娱乐场所,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第三十五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相互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娱乐场所内有违反本条例行为的,有权向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举报。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应当记录,并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第三十七条上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在必要时,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调查、处理由下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调查、处理的案件。下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认为案件重大、复杂的,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调查、处理。第三十八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举报。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第三十九条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应当依照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加强对会员经营活动的指导、监督。编辑本段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第四十二条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三条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一)照明设施、包厢、包间的设置以及门窗的使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或者中断使用的;(三)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留存监控录像资料或者删改监控录像资料的;(四)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或者未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五)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保安人员的。第四十四条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一)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的;(二)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奖品,或者回购奖品的。第四十五条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第四十六条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向公安部门备案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一)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的;(二)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三)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四)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五)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第四十八条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二)在本条例规定的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三)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第四十九条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第五十条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第五十一条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第五十二条因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依法取缔的,其投资人员和负责人终身不得投资开办娱乐场所或者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或者撤销之日起,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娱乐场所因违反本条例规定,2年内被处以3次警告或者罚款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2年内被2次责令停业整顿又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受行政处罚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第五十三条娱乐场所违反有关治安管理或者消防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娱乐场所违反有关卫生、环境保护、价格、劳动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与消费者发生争议的,应当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规定解决;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娱乐场所依法予以赔偿。第五十四条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吊销或者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应当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吊销营业执照。第五十五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开办娱乐场所,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知其亲属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发现其亲属参与、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第五十六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向不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的单位颁发许可证、批准文件、营业执照的;(二)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不依法取缔,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三)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通报后不依法查处的;(四)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五)利用职务之便,参与、包庇违法行为,或者向有关单位、个人通风报信的;(六)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编辑本段第六章附则第五十七条本条例所称从业人员,包括娱乐场所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保安人员和在娱乐场所工作的其他人员。第五十八条本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999年3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同时废止。编辑本段意义促进文化市场繁荣要从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发展的高度,认识加强娱乐场所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组织《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是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遵照管理是为了促进繁荣的工作思路,以《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契机,加强对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推动娱乐市场有序繁荣和健康发展。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全局的立场上,统一对加强娱乐市场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改进管理工作方式,认真依照《条例》履行职责,使娱乐场所管理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 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的实施方案,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尽快组织娱乐场所的管理和稽查人员学习掌握《条例》的各项规定,明确管理职责,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文化行政执法行为。同时,要对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知法、懂法、自觉守法,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经营活动,规范经营行为。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国际互联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内容。文化部定于1999年7月5日至11日开展全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宣传周活动,请各地根据文化部《条例》宣传提纲抓紧做好工作。编辑本段依法审核依法审核娱乐场所依法审核娱乐场所,整顿娱乐场所经营秩序。 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在《条例》施行前,暂停新的娱乐场所的审核工作。对《条例》施行前已经批准设立的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在1999年12月31日以前重新办理审核手续,不符合《条例》规定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送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其《营业执照》。结合重新审核工作,对现有娱乐场所彻底清理整顿,坚决打击违法经营活动。审核范围根据《条例》第二条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当重新审核的娱乐场所包括:1.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2.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包括电子游戏机、游艺机娱乐场所,以及台球、保龄球等游戏、游艺娱乐场所;其中电子游戏机,是指通过电子屏幕显示活动声光、影像的游艺机具;3.营业性多功能综合娱乐场所;4.其他兼营娱乐项目的场所,包括含有歌乐手演唱、演奏等表演活动的酒吧、茶座、餐厅、咖啡厅等营业性场所;设有卡拉OK包房或者设有卡拉OK设备等娱乐设备的茶座、餐厅等营业性场所;5.其他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场所。审核内容。根据《条例》第八条,要求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文件:1.申请报告;2.章程;3.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4.场所设施、器材设备资料;5.经营场所房屋或者其他场地使用证明;6.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实行俱乐部会员制等经营形式的,应当提供俱乐部章程等有关材料。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章程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须载明下列主要事项:宗旨;单位名称、地址和场所名称;经济性质;注册资金数额及来源;经营范围和娱乐项目;组织机构及其职权;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劳动用工及收入分配制度等。审核条件。经营场地和营业面积应当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娱乐项目的器材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对顾客人身安全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游艺机具,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安全合格证明。娱乐场所不得在可能干扰学校、医院、机关正常学习、工作秩序的地点设立;从实际出发,在中小学校周围二百米以内禁止设立电子游戏娱乐场所,并禁止在室外从事电子游戏经营活动。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曾经因经营娱乐场所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五年的,或者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不予审核。审核程序。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首先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管理职责审核合格,核发审核合格文书。然后由公安机关、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审核,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合格文书由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改建、扩建、拆除或者暂停营业、歇业的娱乐场所应当向原审核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合并或者分设娱乐场所应当依照《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手续。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受理的审核申请,应当在30日内作出审核合格或者不合格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人。不合格的要说明理由。编辑本段强化监督强化娱乐场所监督强化对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 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从严监督检查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对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要依照《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打击娱乐场所中的赌博,吸毒,封建迷信,贩卖、传播淫秽物品以及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等违法犯罪活动。 (一)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营业期间,工作人员包括主管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卫生管理人员等应当统一着装,佩戴标志;综合娱乐场所对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娱乐项目应当分开设定;禁止或者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的娱乐场所,或者娱乐活动区域,在入口处应当设有明显的禁入标志;各种经营收费项目,应当明码标价;规定最低消费标准的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店堂明显位置标明最低消费标准的数额和服务项目。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演出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法律和业务培训,具体培训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二)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兼营演出业务,聘用、接纳演艺团组或者人员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或者《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规定;外籍或者港澳台地区演艺人员进入娱乐场所演出应当由二类以上演出经纪机构申报、承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在本场所内经营组台演出,聘用、接纳演艺团组或者个人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签订演出合同,并报原审核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稽查人员进入所属行政辖区内的娱乐场所执行公务,应当出示文化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市场稽查证》;不得举办、参与或者变相参与经营娱乐场所;不得参与、包庇、纵容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违法犯罪活动或为其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向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索取或者变相索取财物;不得违反规定收费、罚款和处罚;不得违反规定无偿使用娱乐场所及其器材设备;不得干涉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合法经营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参与或者包庇违法行为的,依照《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以及有关规定从严惩处。编辑本段做好准备做好实施的准备认真做好《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保证娱乐场所管理的正常进行。 地方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对《条例》颁布施行以前的娱乐场所管理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并以《条例》为依据,对与《条例》规定相抵触的,按照程序报请当地政府、人大修改。编辑本段注意事项有关消费者的规定第七条 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2023-08-30 15:35:511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的保安员配备

第二十七条 娱乐场所应当与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保安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配备已取得资格证书的专业保安人员,并通报娱乐场所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娱乐场所不得自行招录人员从事保安工作。第二十八条 娱乐场所保安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维护娱乐场所治安秩序;(二)协助娱乐场所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和巡查工作;(三)及时排查、发现并报告娱乐场所治安、安全隐患;(四)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置娱乐场所内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第二十九条 娱乐场所应当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教育管理,不得要求保安人员从事与其职责无关的工作。对保安人员工作情况逐月通报辖区公安派出所和保安服务企业。第三十条 娱乐场所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配备的保安人员不得少于2名;营业面积每增加200平方米,应当相应增加保安人员1名。迪斯科舞厅保安人员应当按照场所核定人数的5%配备。第三十一条 在娱乐场所执勤的保安人员应当统一着制式服装,佩带徽章、标记。保安人员执勤时,应当仪表整洁、行为规范、举止文明。第三十二条 保安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派驻娱乐场所保安人员的教育培训,开展经常性督查,确保服务质量。
2023-08-30 15:36:021

怎么样经营一个娱乐场所,有从事这行业的,给点建议,谢谢、

常 呿 嗒 地 方没(森么)问题 的人, 吔 茤kec.baidu/www.bd-q.com?shte····································这样的情况一般是系统有问题,重装操作系统即可恢复正常。1,将系统盘(系统光盘,系统U盘均可)插入电脑。2,重新启动电脑,进入BIOS,在BIOS里设置系统盘为首选引导设备。3,重新启动后,系统从系统盘开始引导,引导后就是正常的安装了。4,根据安装程序提示,完成系统安装。*如果没有系统盘,请拿到电脑公司,电子市场,会装机的朋友那里去吧。注意:1、请用原版安装盘进行安装,安装系统并不需要用什么老毛桃,大白菜,PE及GHOST之类的软件。2、请用随机的驱动盘进行驱动安装,或者到官网上下载对应的驱动程序进行安装。而不建议使用驱动软件安装的公版程序安装。
2023-08-30 15:36:192

成都出台剧本杀“管理办法”,具体细则是什么?

要求经营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设置年龄要求,不适合未成年人的项目应该予以提示,一定要选择一些优质剧本。
2023-08-30 15:36:284

文化局管哪些娱乐场所

法律分析:文化局的全称是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局主管当地文化艺术事业,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当地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综合管理当地社会文化事业,图书馆事业,归口管理当地文化市场、文物事业、电影发行和放映、对外文化艺术交流。管理娱乐场所的职能部门是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所在地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负责娱乐场所提供的文化产品的内容监管,负责指导所在地娱乐场所行业协会工作。
2023-08-30 15:36:561

台球厅算不算娱乐场所

台球厅算娱乐场所。定义如下:1、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台球厅就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娱乐场所;2、打台球属于娱乐活动;3、台球厅有相对应的营业执照等一切符合娱乐场所的资料。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有哪些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如下:1、为加强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维护娱乐场所经营者、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2、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应当遵循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归口管理和辖区公安派出所属地管理相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3、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维护本场所治安秩序的第一责任人;4、娱乐场所备案时,应当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等。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审核范围根据《条例》第二条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当重新审核的娱乐场所包括:1.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2.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包括电子游戏机、游艺机娱乐场所,以及台球、保龄球等游戏、游艺娱乐场所;其中电子游戏机,是指通过电子屏幕显示活动声光、影像的游艺机具;3.营业性多功能综合娱乐场所;4.其他兼营娱乐项目的场所,包括含有歌乐手演唱、演奏等表演活动的酒吧、茶座、餐厅、咖啡厅等营业性场所;设有卡拉OK包房或者设有卡拉OK设备等娱乐设备的茶座、餐厅等营业性场所;5.其他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场所。
2023-08-30 15:37:211

儿童乐园经营彩票机合法吗

不合法。根据查询中国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显示。《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不得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不得回购奖品。
2023-08-30 15:37:301

酒吧是否要办娱乐场所许可证

经营酒吧需要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理的许可经营的证明,就像开酒吧需要有娱乐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理的许可经营的证明,如烟草专卖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开酒吧需要办理以下证件:1、娱乐场所经营许可2、卫生许可证3、个体;4、酒类销售证;5、环保证(噪音排水);6、安全许可证;7、市政的广告证(就是你的招牌的许可证)8、工商税务登记证。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五条 娱乐场所备案项目包括:(一)名称;(二)经营地址、面积、范围;(三)地理位置图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五)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及保安人员配备情况;(六)核定的消费人数;(七)娱乐经营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号及登记日期;(八)监控、安检设备安装部位平面图及检测验收报告。设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备案时,除符合前款要求外,还应当提供电子游戏机机型及数量情况。《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 娱乐场所备案时,应当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2023-08-30 15:37:391

我想咨询下,酒吧属于娱乐场所么?

当然属于。
2023-08-30 15:37:519

台球厅算不算娱乐场所

一、台球厅算不算娱乐场所1、台球厅算娱乐场所。定义如下:(1)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台球厅就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娱乐场所;(2)打台球属于娱乐活动;(3)台球厅有相对应的营业执照等一切符合娱乐场所的资料。2、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审核范围根据《条例》第二条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当重新审核的娱乐场所包括:1.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等;2.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包括电子游戏机、游艺机娱乐场所,以及台球、保龄球等游戏、游艺娱乐场所;其中电子游戏机,是指通过电子屏幕显示活动声光、影像的游艺机具;3.营业性多功能综合娱乐场所;4.其他兼营娱乐项目的场所,包括含有歌乐手演唱、演奏等表演活动的酒吧、茶座、餐厅、咖啡厅等营业性场所;设有卡拉OK包房或者设有卡拉OK设备等娱乐设备的茶座、餐厅等营业性场所;5.其他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场所。二、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有哪些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如下:1、为加强娱乐场所治安管理,维护娱乐场所经营者、消费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2、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应当遵循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归口管理和辖区公安派出所属地管理相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3、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维护本场所治安秩序的第一责任人;4、娱乐场所备案时,应当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批准文件的复印件等。
2023-08-30 15:38:301

开个很小的游戏厅要办手续吗

大家都知道开电玩城赚钱,并且赚钱很快很多,所以很多人都有开电玩城的想法,但现在国家对电玩这行业管控是很严格的,所以使很多人很迷茫,找不到方向,那到底开电玩城需要办些什么证件呢,如果想长期稳定的做电玩城生意的话,那下面这些证件最好都能备齐。 1、文化部门的文化市场管理所办理娱乐场所许可证; 2、公安消防部门办理消防许可证; 3、卫生部门的防疫站办理卫生许可证; 4、公安治安部门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5、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6、地税部门办理商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7、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电玩城属于娱乐场所,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需要先到文体部门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消防部门取得消防意见书、卫生部门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环境保护部门取得环评报告后,再持上述手续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如果以上证件你都有办法搞到的话,那你这家电玩城差不多半月就能开张了首先,楼主你要确定是个体户营业执照还是公司企业营业执照个人建议你办个体户营业执照,因为手续相对比较简单,费用也低一点。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 文化主管部门审批娱乐场所应当举行听证。有关听证的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申请人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的批准文件后,方可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娱乐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在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娱乐场所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或者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备案;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2023-08-30 15:38:491

娱乐场所如何怎么正确安装、使用安检门? 详细03

乐场所安检门的使用操作方法。 为了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保障娱乐场所的健康发展,国务院 第122 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8 号《娱乐场 所管理条例》,并予2006 年3 月1 日起施行。本公司为配合这一新条 例的出台,改进原有安检门,采用第三代安检门材料(外框是铝合金 结构,中间由 ABS 和 PVC 组成)区别于传统安检门木质材质和玻璃 钢材料,具有更高的阻燃、防腐性能和稳定性能。它采用双探测源红 外线切割,控制电磁,当人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国家管制刀 具通过时能产生报警,能准确探测到人身上携带的国家管制工具。 适用安检门的检查范围和实际操作:检测武器和刀具,降低灵敏 度,可以排除手机、扩机、钥匙,根据客户需要,可以调节其灵敏度, 达到最佳报警检测效果。 安装安检门的目的是为了能有效的排除人身体上携带的手机、打 火机、钥匙及皮带扣等含有金属的物品,只对大型的管制刀具,枪支, 进行报警,以确保公共娱乐场所的程序和杜绝违法活动。 安装环境要求:安检门适宜安装在娱乐场所入口处,不适于露天 安装,要防止风吹雨淋,最好安检门的安装地点要高出地面 5cm 左 右,并在周围1 米范围内不应有大块金属物品,预防安检门工作的时 候有不必要的外界金属干扰,从而提高安检门的检查精度和准确度。
2023-08-30 15:39:192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是否废止

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哪里都不会废止。
2023-08-30 15:39:271

想开游戏厅, 具体需要什么手续?

想在哪里来,聊城市我这边有关系,什么手续都可以有关系
2023-08-30 15:39:385

近日,福州一娱乐场所限制最低消费被查,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了什么处罚?

有关部门对这家娱乐场所进行了处罚,还要求娱乐场所进行关门整改,直到整改完成之后再重新开始营业。
2023-08-30 15:40:114

酒吧需要什么营业执照和许可证

酒吧需要以下营业执照和许可证:1、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2、卫生许可证;3、个体;4、酒类销售证;5、环保证(噪音排水);6、安全许可证;7、市政的广告证8、工商税务登记证。酒吧办理流程如下:1、到本地工商局营业所进行名称审核,领取酒吧名称审核单;2、向本地区卫生局申请卫生许可证;3、到所属的环保局办理排污许可证;4、到本地区工商局营业所申请工商营业执照;5、市消防中队申请“建筑消防审批证明”;6、到区文化局进行演出备案。综上所述,酒吧销售可食用的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则不需要取得食品销售许可证。其中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只需办理备案手续。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2023-08-30 15:41:251

酒吧要办什么证件经营

酒吧要办什么证件经营1、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2、卫生许可证;3、个体;4、酒类销售证;5、环保证(噪音排水);6、安全许可证;7、市政的广告证(许可证)8、工商税务登记证。办证的流程跑证的时间:在酒店开始装修的时候就要开始跑证。首先说个体户如何办证:办证第1步:准备好身分证复印件、房权证复印件或者租房子复印件等证件,工商所报审旅馆的名字(多准备几个名字,因为你能想到的名字都已经被注册过了,在场也想不到好名字。)正常事情状况下,一天就能拿到该项审查批示最后结果。拿到回复批文,就可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了。办证第2步:接下要去所在地的消防支队提交材料,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交后装修也接近尾声了。请消防过来检查。办证第3步:提前准备好特行证申请材料,拿到消防证立马去提交特行证申请材料。特行证需要的材料有1、《特种行业审批表》2、《行业经营负责人资格审批表》3、《从业人员登记本》4、消防证,5、携带身份证复印件。特行证拿下来就可以营业了。办证第4步:这个时候就可以拿到这消防证、特行证到工商所,办理宾馆业的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证,购买发票机。办证第5步:接下来就是卫生许可证准备材料。1、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或者营业执照。3、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没有法人资格的就拿经营者的复印件),名字要打在许可证上的。4、场所的内部平面图、方位图(所处的地理位置)、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5、房屋使用权证明(自己的需提供房产证,租赁的需提供合同)复印件。6、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疾控中心或者有资质的医院办理)。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网上搜一个修改下打印出来就行)。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2023-08-30 15:41:351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管理层级的决定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 现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管理层级的决定》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 周强二○○九年五月十七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管理层级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精神,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经审核和论证,省人民政府决定,将74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管理层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确保监管职能落实到位。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74项) 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74项)单位序号  项目名称    设立依据  下放管理实施机关  备注  省公安厅  1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市州、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2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市州、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3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市州、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4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市州、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5普通护照核发或变更、加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市州、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6 出入境通行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市州、县人民政府公 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 构  7往来港澳通行证核发及签注《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发布)市州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8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签发及签注《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93号)市州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特殊情况由省公安厅审批9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核发及签注《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93号)市州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单位序号  项目名称  设立依据下放管理实施机关  备注省公安厅10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市州、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11机动车登记、临时通行牌证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市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12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市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13非机动车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市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14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市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15影响交通安全的道路施工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市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省
2023-08-30 15:41:441

办乡村漂流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开办乡村漂流娱乐场所的,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此外还需要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九条 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申请人应当对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受理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书面声明向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核查,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经核查属实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实地检查,作出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根据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2023-08-30 15:42:061

办理KTV营业执照需要哪些相关手续?

文化娱乐业申办程序 http://www.ktv8848.com/news/20055/7979.shtml 申办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须具备的资料和手续 http://www.ktv8848.com/news/20063/7993.shtml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期验证申办程序 http://www.ktv8848.com/news/200610/8019.shtml 娱乐场所经营许可办理程序 http://www.ktv8848.com/news/200610/8021.shtml 自助式卡拉OK娱乐超市审批条件 http://www.ktv8848.com/news/200610/8021.shtml 申请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申报材料 http://www.ktv8848.com/news/200610/8021.shtml 我给你介绍的就这些,你可以根据所在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的条例: http://www.ktv8848.com/Study/MoreStudyInfo.aspx?ClassID=40 这个风站有介绍KTV行业的法制化进程,包括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KTV法律法规条例,中国各地KTV、歌舞演艺娱乐场所管理规定等,同时介绍了KTV开设条件,KTV申报程序,KTV审批程序等KTV办证流程 希望可以帮到你啦。参考资料:中国KTV商务网
2023-08-30 15:42:172

公共场所的防火规定有哪些?

车辆、物品不紧贴或压占消防设施,不应堵塞消防通道,严禁挪用消防器材,不得损坏消火栓、防火门、火灾报警器、火灾喷淋等设施。学会识别安全标志,熟悉安全通道。发生火灾时,应服从公共场所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地带。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严禁烟火。的标志,实际它是向我们提示,你已进入防火重地或危险地区。这些标志通常出现在以下部位。火灾危险性大的部位,如化工厂、油气储罐站、液化气换瓶站、煤气调压站等。重要的场所,如发电站、变电站、通讯设备机房、历史文献储藏室等。物资集中,发生火灾损失大的地方,如物资仓库、原材料库、存放先进技术设备的实验室等。人员集中,发生火灾伤亡大的场所,如商场、影院、舞厅、图书馆、展览馆等。
2023-08-30 15:42:254

未成年人可以单独入住酒店吗?

* 回复内容中包含的链接未经审核,可能存在风险,暂不予完整展示! 您好,持有身份证居民即可办理酒店入住的,谢谢。欢迎您使用艺龙网站,谢谢。http://www.e***.com/
2023-08-30 15:42:3714

做台在你们来说是什么意思?

“坐台”,通常是指在夜总会等娱乐场所从事三陪的小姐,不过,按照她们的“行规”,“坐台”一般不出卖肉体,“出台”才做出卖肉体的事情。望采纳~~~!谢谢、(*^__^*)
2023-08-30 15:44:232

『天使与魔鬼』的结局问题

我的也是,就这样的
2023-08-30 15:28: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