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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酒吧停业整顿依据

2023-09-06 1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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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对酒吧停业整顿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娱乐场所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法律依据:文化部令第55令《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第二条 《条例》所称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是指提供伴奏音乐、歌曲点播服务或者提供舞蹈音乐、跳舞场地服务的经营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是指通过游戏游艺设备提供游戏游艺服务的经营场所。

其他场所兼营以上娱乐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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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为了维护公共场所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法律依据:《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向公众开放、供公众聚集进行社会活动的下列公共场所:(一)歌舞、游艺、棋牌等娱乐场所二)洗浴、按摩、美容美发和酒吧、茶座、咖啡馆等服务场所三)影剧院、音乐厅等演出、放映场所和体育场馆四)游览、游乐场所五)大型集市贸易场所六)车站、码头、机场等旅客集散的公共交通场所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治安管理的其他公共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旅馆业的治安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分类管理。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领导,并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对公共场所的发展进行规划。公安机关是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工商、文化、体育、建设(城管)、旅游、环保、价格、经贸(安全生产监督)、质监、宗教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公安机关加强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第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共场所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第三产业的繁荣发展。
2023-08-30 15:45:021

法律规定洗浴中心属于什么场所

看你对洗浴中心的定义了。一般来讲洗浴中心指以提供沐浴服务的休闲场所之一。它集商务、洗浴、客房、棋牌、娱乐、健身、SPA等休闲功能于一体。主要存在于城市和城镇中,如下图。也就是说洗浴中心不仅仅能提供洗澡的服务,还包含了其他的娱乐设施。某洗浴中心题主提到了洗澡的地方,有可能是澡堂,也有可能是池塘,甚至可能是游泳池,显然这些都能提供洗澡的功能,但是从定义上讲,肯定是不属于洗浴中心的。某澡堂综上所述,洗澡的地方都算洗浴中心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2023-08-30 15:45:314

四川省旅店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旅馆业合法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经营旅馆业,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旅馆业治安管理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切实落实防范措施。第三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接待中外旅客住宿的旅馆,均适用本办法。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旅馆是指接待旅客住宿的饭店、宾馆、招待所(包括在蓉机关、团体、部队、厂矿、外地驻蓉办事机构等单位开设的对外的招待所、接待站)、客货栈、车马店、浴室、酒店、渡假村等(以下简称旅馆)。第五条旅馆业应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对其治安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协助公安机关查控违法犯罪,做好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第二章开业和审批第六条申请开办旅馆,应报当地区(市)、县公安公安机关同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准开业。申请开办涉外旅馆,应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审查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准开业。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三日内,向原批准同意的公安机关备案。第七条经营旅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旅馆的开设地点要远离生产、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工厂、库房等场所。(二)旅馆的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应符合消防安全。(三)利用人防工程开办的旅馆,其内部的电器、消防、通讯、通风设备和出入口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四)旅馆营业时,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生活和环境卫生。个体、私劳经营旅馆的,除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符合以上要求外,其客房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第八条旅馆登记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公安机关进行安全防范业务、户口登记管理等培训后,方准上岗工作。定点接待外国人的旅馆,应配备懂外语的登记、服务人员。第九条在旅馆内开办舞厅、音乐茶座、卡拉OK等娱乐场所的,应遵守本办法和我市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第三章治安管理第十条旅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旅馆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贯彻执行《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本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二)对职工进行治安防范知识的教育培训。新进入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机构,配备安全保卫人员,购置安全防范设备。完善登记、保管、门卫、会客、值班、查房、报告等制度,负责落实治安责任制;(四)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组织工作人员核查通缉、通报、通知的犯罪分子或赃物,协助公安人员执行公务。第十一条旅馆工作人员在旅馆治安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一)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和通报查找的财物,以及行迹可疑人员,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做好控制工作;(二)旅馆内发生案件或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案,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反映情况,协助调查处理;(三)发现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听候处理。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一)监督、指导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二)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三)依法查处旅馆内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旅馆工作人员协助查缉犯罪分子和查寻赃物;(四)对旅馆进行安全检查、验证(或换证),保障其合法经营,对违反旅馆业治安管理法规的责任人员及旅馆负责人进行查处,对已成为违法活动场所的旅馆,会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处理。第十三条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查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项目逐人如实填写旅客住宿登记卡或旅客登记薄。接待境外旅客住宿,属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和港、澳、台同胞,应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住宿登记;对外国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临时住宿登记表。如发现了上述人员所持证件已过期或者有伪造、涂改等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法律依据:《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旅馆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是旅馆的治安责任人,对旅馆及其附设经营的歌舞厅、洗浴场所、音乐茶坊等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负责。旅馆应当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支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
2023-08-30 15:46:091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80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                (第47号)  《关于废止80件政府规章的决定》已于2002年1月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市长 李盛霖                        二00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关于废止80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市人民政府对1980年以来我市制定发布的266件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其中的80件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附: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80件政府规章目录## 附:     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80件政府规章目录序号  政府规章名称    文号   发布时间   废止理由  1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档案管理规定1999年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1999年1月8日根据WTO规则2关于修改批转市物价局、市工商局拟定的《天津市蔬菜价格批零差率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书津政发[1998]5号1998年1月4日根据WTO规则3关于修改批转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拟定的《天津口岸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书津政发[1998]16号1998年1月23日适用期已过4关于修改《天津市人才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1997年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1997年8月18日被2000年7月19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才流动条例》取代5关于修改《天津市农村建筑队安全施工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1997]68号1997年8月26日被《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2001年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取代6天津市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中国雇员管理规定1997年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1997年9月24日根据WTO规则7关于修改《天津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1997年市人民政府令第96号1997年11月25日已被1999年11月12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消防条例》取代8关于修改《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消防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1997年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1997年11月25日已被1999年11月12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消防条例》取代9关于修改《天津市建筑防火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1997]79号1997年12月6日已被1999年11月12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消防条例》取代10关于修改《天津市临时建筑防火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1997]80号1997年12月6日已被1999年11月12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消防条例》取代11关于修改《天津市消防水源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1997]94号1997年12月17日已被1999年11月12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消防条例》取代12关于修改《天津市经济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1997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7号1997年12月25日已被新的合同法取代13关于修改批转市地质矿产局《关于贯彻的意见》的通知津政发[1997]110号1997年12月31日已被2001年10月31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取代14关于修改批转市建委制定的《天津市涉外房地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津政发[1997]114号1997年12月31日该暂行规定规范的内容不符合WTO规则的要求15天津市人才市场管理若干规定1996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1996年1月9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16天津市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996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1996年1月26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17天津市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法1996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1996年1月30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18天津市水产种苗管理办法1996年市人民政府令第60号1996年2月5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19天津市商业行业管理规定1996年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1996年2月7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20天津市批发市场管理办法1996年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1996年2月7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21天津市实施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1996年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1996年2月8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22天津市城市房屋所有权登记办法1996年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1996年3月3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23天津市婚姻登记管理办法1996年市人民政府令第66号1996年6月28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24天津市印章业治安管理办法1996年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1996年10月29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25天津市职业介绍管理规定1996年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1996年12月31日已被2000年9月14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劳动就业管理条例》取代26天津市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199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1995年1月25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27天津市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细则199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1995年2月14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28天津市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管理办法199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1995年4月20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29天津市城镇街道综合整修管理规定199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40号1995年4月26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30天津市夜景灯光设置管理办法199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41号1995年5月3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31天津市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199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42号1995年5月6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32天津市制止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行为的暂行规定199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1995年7月7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33天津市地热资源管理规定199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1995年7月12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34天津市对行政事业单位乱收费行为进行处罚的规定199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47号1995年8月4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35天津市集中供热管理规定199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1995年8月7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36天津市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199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49号1995年8月11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37天津市经济合同监督管理办法199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1995年10月13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38天津市民兵、预备役工作规定1995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1995年12月26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39天津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199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1994年2月23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40天津市违反口岸边防管理处罚办法199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8号1994年3月25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41天津市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监督管理办法199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1994年4月8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42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199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1号1994年5月30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43天津市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199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1994年5月31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44天津市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199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1994年7月19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45天津市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199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1994年8月16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46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199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1994年9月7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47天津市引滦工程管理办法199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1994年9月8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48天津市商标印制管理办法1994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1994年9月23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49天津市河道、水库供水管理办法1993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1993年4月8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50天津市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1993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1993年4月8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51天津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1993年市人民政府令第60号1993年6月1日被1998年2月25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取代52天津市实施《行政复议条例》办法1993年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1993年6月2日已被行政复议法取代53天津市行政罚款管理规定1993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1993年7月21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54天津市劳动监督检查暂行规定1993年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1993年8月21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55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规定1993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1993年9月3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56天津市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3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1993年10月18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57天津市测绘成果管理实施办法199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1992年1月7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58天津市公园游乐场风景游览区公共秩序管理规定199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49号1992年3月12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59天津市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办法199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0号1992年4月6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60天津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规定199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1992年10月26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61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规定1992年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1992年12月12日被1998年1月7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取代62天津市渡口安全管理办法1991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1991年2月23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63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票证管理办法1991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1991年5月19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64天津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办法1991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1991年7月23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65天津市水路运输管理费征收和使用细则1991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1991年8月16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66天津市对外国企业在津从事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活动的税收管理办法1991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1991年9月2日根据WTO规则67天津市特殊超限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1991年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1991年10月31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68天津市市容管理处罚规定1991年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1991年11月19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69天津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9号1990年2月1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70天津市外环线管理规定199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1990年7月14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71天津市收购废旧金属和信托寄卖业治安管理办法199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1990年10月6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72天津市印刷业治安管理办法199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4号1990年10月23日根据WTO规则73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消防管理暂行规定199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1990年11月4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74天津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暂行办法199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1990年12月27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75天津市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办法1989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1989年5月29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76天津市地下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1989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1989年6月14日适用期已过77天津市自行车、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管理办法1989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1989年8月28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78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管理规定198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1988年7月17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取代79天津市展览展销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198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1988年10月27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80天津市体育场地管理暂行办法198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1988年10月25日已被修改并重新公布
2023-08-30 15:46:321

娱乐场所人员登记干什么用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名簿的内容包括从业人员姓名、年龄、性别、出生日期及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从业人员户籍所在地和暂住地地址等。根据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规定娱乐场所对从业人员应当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名簿,统一建档管理。法律依据:《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娱乐场所对从业人员应当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名簿,统一建档管理。第二十条 从业人员名簿应当记录以下内容:(一)从业人员姓名、年龄、性别、出生日期及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二)从业人员户籍所在地和暂住地地址;(三)从业人员具体工作岗位、职责。外国人就业的,应当留存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第二十一条 营业期间,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应当统一着装,统一佩带工作标志。着装应当大方得体,不得有伤风化。工作标志应当载有从业人员照片、姓名、职务、统一编号等基本信息。
2023-08-30 15:46:391

去酒吧学调酒的话会不会有很多流氓?

流氓这个东西,你走大马路上还能遇到流氓呢,这个怎么说
2023-08-30 15:46:519

除宪法外还有什么法

民法、刑法
2023-08-30 15:47:102

关于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你的这个问题问得太宽泛、不好怎么回答,问具体点。
2023-08-30 15:47:3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的历年公安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序号 发布时间名称 第1号 1989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班)管理办法(2004年废止) 第2号 1989年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管理办法(2004年废止) 第3号 1989年港口治安管理规定 第4号 1990年临时入境机动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办法 第5号 1990年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废止) 第6号 1990年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第7号 1991年消防监督程序规定(废止) 第8号 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第9号 1992年关于运输烟花爆竹的规定(废止) 第10号 1992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废止) 第11号 1992年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 第12号 1993年农用运输车安全基准 第13号 1993年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办法 第14号 1993年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十不准的规定 第15号 1994年摩托车安全基准(废止) 第16号 1994年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17号 1994年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 第18号 1994年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废止) 第19号 1994年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20号 1994年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2004年废止) 第21号 1995年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暂行规定 第22号 1995年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废止) 第23号 1995年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 第24号 1995年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第25号 1995年暂住证申领办法 第26号 1995年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27号 1995年警车管理规定 第28号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废止) 第29号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废止) 第30号 1997年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 (2009年废止)(106号令)(2012年117号令) 第31号 1997年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队工作规定 第32号 1997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33号 1997年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34号 1998年公安机警戒带使用管理办法 第35号 1998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废止)(127号令代替) 第36号 1998年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04年废止,73号令)(2008年107号令)(2012年120号令) 第37号 1999年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废止,121号令代替) 第38号 1999年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39号 1999年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40号 1999年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 第41号 1999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 第42号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第43号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44号 1999年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2010年废止) 第45号 1999年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已废止) 第46号 1999年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第47号 2000年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 第48号 2000年人民警察警徽使用管理规定 第49号 2000年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2011年废止,117号令代替) 第50号 2000年收容教育所管理办法 第51号 2000年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第52号 2000年麻黄素运输许可证管理规定(废止) 第53号 2000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第54号 2000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废止) 第55号 2001年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办法 第56号 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第57号 2001年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 第58号 2001年公路巡逻民警中队警务规范(2011年废止,116号令代替) 第59号 2001年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 第60号 2001年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 第61号 2001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62号 2001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 第63号 2001年台湾渔船停泊点边防治安管理办法 第64号 2002年废止《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 第65号 2002年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 第66号 2003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 第67号 2003年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废止) 第68号 2003年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6年废止)(88号令代替) 第69号 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废止) 第70号 2004年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废止,104号令代替) 第71号 2004年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废止) 第72号 2004年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废止) 第73号 2004年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08废止)(107号令)(2012年120号令) 第74号 2004年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第75号 2004年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第76号 2004年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第77号 2005年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第78号 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79号 2005年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 第80号 2005年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 第81号 2005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2008年废止)(97号令代替) 第82号 2005年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 第83号 2005年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第84号 2005年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85号 2005年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第86号 2005年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 第87号 2006年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第88号 2006年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3年废止,125号令代替) 第89号 2006年警车管理规定 第90号 2006年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 第91号 2006年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9年废止)(111号令)(2012年123号令) 第92号 2007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第93号 2007年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 第94号 2007年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 第95号 2007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废止,127号令) 第96号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第97号 2008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 第98号 2008年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2013年废止,128号令代替) 第99号 2008年国际航班载运人员信息预报实施办法 第100号 2008年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修正案 (废止,121号令代替) 第101号 2008年《关于运输烟花爆竹的规定》(公安部令第9号)废止 第102号 2008年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103号 2008年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第104号 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105号 2008年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106号 2009年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第107号 2009年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108号 2009年火灾调查规定 第109号 2009年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第110号 2009年吸毒检测程序规定 第111号 2009年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废止,123号令代替) 第112号 2010年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第113号 2010年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 第114号 2010年《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44号)废止令 第115号 2011年吸毒成瘾认定办法 第116号 2011年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 第117号 2011年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 第118号 2011年公安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的决定 第119号 2012年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第120号 2012年公安部关于修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决定 第121号 2012年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 第122号 2012年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第123号 2012年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124号 2012年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 第125号 2012年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 第126号 2012年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127号 2012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128号2013年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129号2014年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130号2014年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 第131号2014年公安部关于废止《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十不准的规定》和《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决定 第132号 2014年公安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第133号 2014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 第139号2016年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
2023-08-30 15:48:151

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旅馆业经营行为,促进旅馆业健康发展,维护旅馆、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旅馆,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宾馆、饭店、旅店、酒店式公寓、客栈、招待所、家庭式旅馆等经营场所,以及向社会公众提供计时休息或者住宿服务的洗浴、渡假等经营场所。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卫生、旅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旅馆业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当先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  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对经营场所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二)选址、房屋建筑安全、消防和住宿人员财物保管设备设施符合国家规定;  (三)有安全保卫机构或者安全保卫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条 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安全保卫负责人身份证明,其他从业人员名录;  (二)经营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标明房间号、服务台、安全和消防监控设备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等情况的旅馆内部平面图;  (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四)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和停水、停电、治安案件等事件应急方案;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决定;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决定。经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第七条 旅馆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重要登记事项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原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旅馆因装修、改建、扩建等原因改变原有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重新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明。第八条 旅馆应当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向公安机关传送住宿人员信息。  住宿人员住宿时,旅馆应当指定人员查验住宿人员本人身份证件,如实登记住宿人员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以及房间号,并通过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或者其他措施,将住宿登记信息及时传送到公安机关。  旅馆新招用工作人员的,应当将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信息及时传送到公安机关。第九条 旅馆服务台、安全保卫、监控室必须建立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安全保卫人员应当掌握旅馆进出人员情况。值班人员应住宿人员要求开启房门,应当事先核对住宿人员身份。  旅馆应当保障按照规定安装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全天24小时运行,并将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录入的图像信息保留10天以上。第十条 旅馆必须建立住宿人员财物保管制度,并注意查询和发现可疑物品、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第十一条 旅馆应当加强所属餐饮、娱乐场所的管理,维护住宿人员和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不得要求旅馆的所属餐饮、娱乐场所独立经营。第十二条 旅馆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强迫他人接受住宿或者其他服务;  (二)利用旅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为违法犯罪提供条件,或者为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包庇、纵容、隐瞒违法犯罪活动。第十三条 旅馆及其从业人员必须保守住宿人员信息和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录入的住宿人员图像信息秘密,除公安机关和其他国家侦查机关执法需要提供以外,不得泄露。第十四条 住宿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配合旅馆服务台登记本人身份证件;  (二)遵守旅馆规章制度,爱护旅馆财物;  (三)不私自留他人住宿;  (四)不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毒品、匕首、三棱刮刀、弹簧跳刀等危险物品、违禁物品带入旅馆;  (五)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时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
2023-08-30 15:48:301

娱乐场所配备保安的人数要求

对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娱乐场所,最低必须配备2名以上保安人员,每增加200平方米增加1名保安人员;迪斯科舞厅,应当按照场所核定人数的5%,配备保安人员。娱乐场所应当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得聘用其他人员从事保安工作。娱乐场所应当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教育管理,不得要求保安人员从事与其职责无关的工作。对保安人员工作情况,逐月通报辖区公安派出所和保安服务企业。法律依据《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娱乐场所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配备的保安人员不得少于2名;营业面积每增加200平方米,应当相应增加保安人员1名。迪斯科舞厅保安人员应当按照场所核定人数的5%配备。《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在娱乐场所执勤的保安人员应当统一着制式服装,佩带徽章、标记。保安人员执勤时,应当仪表整洁、行为规范、举止文明。《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保安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派驻娱乐场所保安人员的教育培训,开展经常性督查,确保服务质量。
2023-08-30 15:49:351

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管控措施

法律分析: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管控的具体措施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形势,为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守牢疫情防控底线,结合我市实际,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管控、严防疫情输入传播扩散。加强人员流动管理 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带头在工作地过节,倡导非必要不离X、非紧急不出鲁,积极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优化和错峰安排学校寒假放假、春季开学时间,降低聚集性风险。减少走亲访友活动,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出行,要在出行前向所在社区、村居登记并向所在单位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并主动配合做好防控管理措施。法律依据:《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向公众开放、供公众聚集进行社会活动的下列公共场所:(一)歌舞、游艺、棋牌等娱乐场所二)洗浴、按摩、美容美发和酒吧、茶座、咖啡馆等服务场所三)影剧院、音乐厅等演出、放映场所和体育场馆四)游览、游乐场所五)大型集市贸易场所六)车站、码头、机场等旅客集散的公共交通场所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治安管理的其他公共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旅馆业的治安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分类管理。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领导,并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对公共场所的发展进行规划。公安机关是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工商、文化、体育、建设(城管)、旅游、环保、价格、经贸(安全生产监督)、质监、宗教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公安机关加强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第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共场所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第三产业的繁荣发展。
2023-08-30 15:50:001

酒吧需要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吗

法律分析:经营酒吧需要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理的许可经营的证明,就像开酒吧需要有娱乐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理的许可经营的证明,如烟草专卖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法律依据:《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五条 娱乐场所备案项目包括:(一)名称;(二)经营地址、面积、范围;(三)地理位置图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五)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及保安人员配备情况;(六)核定的消费人数;(七)娱乐经营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号及登记日期;(八)监控、安检设备安装部位平面图及检测验收报告。设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备案时,除符合前款要求外,还应当提供电子游戏机机型及数量情况。
2023-08-30 15:50:101

成都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旅馆业合法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经营旅馆业,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旅馆业治安管理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切实落实防范措施。第三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接待中外旅客住宿的旅馆,均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旅馆是指接待旅客住宿的饭店、宾馆、招待所(包括在蓉机关、团体、部队、厂矿、外地驻蓉办事机构等单位开设的对外的招待所、接待站)、客货栈、车马店、浴室、酒店、渡假村等(以下简称旅馆)。第五条 旅馆业应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对其治安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协助公安机关查控违法犯罪,做好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第二章 开业和审批第六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报当地区(市)、县公安公安机关同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准开业。  申请开办涉外旅馆,应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审查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三日内,向原批准同意的公安机关备案。第七条 经营旅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旅馆的开设地点要远离生产、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工厂、库房等场所。  (二)旅馆的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应符合消防安全。  (三)利用人防工程开办的旅馆,其内部的电器、消防、通讯、通风设备和出入口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  (四)旅馆营业时,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生活和环境卫生。  个体、私劳经营旅馆的,除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符合以上要求外,其客房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第八条 旅馆登记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公安机关进行安全防范业务、户口登记管理等培训后,方准上岗工作。  定点接待外国人的旅馆,应配备懂外语的登记、服务人员。第九条 在旅馆内开办舞厅、音乐茶座、卡拉OK等娱乐场所的,应遵守本办法和我市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第三章 治安管理第十条 旅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旅馆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执行《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本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对职工进行治安防范知识的教育培训。新进入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机构,配备安全保卫人员,购置安全防范设备。完善登记、保管、门卫、会客、值班、查房、报告等制度,负责落实治安责任制;  (四)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组织工作人员核查通缉、通报、通知的犯罪分子或赃物,协助公安人员执行公务。第十一条 旅馆工作人员在旅馆治安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和通报查找的财物,以及行迹可疑人员,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做好控制工作;  (二)旅馆内发生案件或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案,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反映情况,协助调查处理;  (三)发现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听候处理。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指导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  (三)依法查处旅馆内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旅馆工作人员协助查缉犯罪分子和查寻赃物;  (四)对旅馆进行安全检查、验证(或换证),保障其合法经营,对违反旅馆业治安管理法规的责任人员及旅馆负责人进行查处,对已成为违法活动场所的旅馆,会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处理。第十三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查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项目逐人如实填写旅客住宿登记卡或旅客登记薄。  接待境外旅客住宿,属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和港、澳、台同胞,应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住宿登记;对外国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临时住宿登记表。  如发现了上述人员所持证件已过期或者有伪造、涂改等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2023-08-30 15:50:201

没有娱乐经营许可证开娱乐场应该怎么处罚?

无证经营娱乐场是触犯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第十五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本办法定的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第十七条:“许可审批部门查处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没有规定的,许可审批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罚。”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3-08-30 15:50:281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除法定节假日,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有哪些?

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带A标志的成人交谊场所,说得难听点,就是少儿不宜的地方。全天候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x0dx0a还有就是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也就是网吧。除法定节假日外,一般不得提供给未成年人。我想经过父母同意,节假日偶尔到网吧玩一会游戏,还是可以的。x0dx0a x0dx0a1999年7月1日施行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游艺娱乐场所中设置的电子游戏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违者,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34条的规定,责令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25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500元的,并处2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x0dx0a  1999年11月1日施行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3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对于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上述场所的工作人员可以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违者,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55条的规定,责令上述场所的经营者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x0dx0a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6条第二款规定:“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24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违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x0dx0a  2001年4月3日施行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包括“网吧”提供的上网服务),不得在本办法限定的时间外向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开放,不得允许无监护人陪伴的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入其营业场所。该《办法》第13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营业时间由经营者自行决定;但是,向未成年人开放的时间限于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8时至21时。”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该《办法》第19条的规定,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再次违反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3次违反规定的,除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外,还责令其关闭营业场所,并由有关主管部门撤销批准文件,吊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x0dx0a  此外,根据国务院1999年9月18日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包括新年(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劳动节(放假3天)、国庆节(放假3天)、青年节(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半天)、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建军纪念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星期六、星期日。x0dx0a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学生的寒假、暑假不属于法定节假日,上述娱乐营业场所的经营者在此期间不得接纳未成年人。x0dx0ax0dx0a第五十五条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或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x0dx0a  【释义】本条是对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不设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或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违法行为,如何进行处罚的规定。x0dx0ax0dx0a  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主体是单位,即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这里规定的“营业性歌舞厅”,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供人们唱歌或者跳舞的营业性场所,主要包括歌厅、舞厅、迪厅、夜总会等;“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是指与营业性歌舞厅一样,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不利于其健康成长因而不适宜其进入的其他场所,如酒吧,咖啡吧等;“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提供电子游戏娱乐活动的场所。本条规定的场所对未成年人而言,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或者可能影响其正常的学习,总之是不利于其成长的。这些场所的具体范围,可由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条规定进一步明确。x0dx0a 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是上述场所违反本法第33条的规定,不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或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这里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指出了本条规定与本法第33条的关系。该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本条规定了具体的法律责任,是有效实施该条规定的强制性保证。根据本条规定,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并且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是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的法定义务,不履行其中任何一项法定义务即构成本条违法行为。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可以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在此期间不用设置禁止进入标志,但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的平常时期,也必须设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标志。另外,根据第33条规定,对于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上述场所的工作人员可以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因此,只要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场所内活动,即可以认定该场所违反了本条规定,不能以不清楚顾客的年龄为由开脱法律责任。x0dx0ax0dx0a  对上述场所的违法行为,本条规定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文化行政部门是上述场所的政府主管部门,所以对上述场所违法行为的处罚主要由其行使,只有吊销营业执照权由工商行政部门行使。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单位处以罚款,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在给予以上处罚的同时,工商行政部门应当吊销营业执照。这里规定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或者经常性地进行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有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经处理拒不改正等。
2023-08-30 15:51:241

无证经营ktv派出所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派出所不予处罚,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3-08-30 15:51:321

吉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你知道《吉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我为您收集整理的细则原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铁序,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旅馆业合法经营和旅客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经营的所有宾馆、旅店、车马店;营宿的饭店、浴池、贷栈、办事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军队对外营业的招待所等均按本细则管理。   第三条、开办旅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开设旅馆的地点,应与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厂、库保持安全距离;   二、房屋建筑要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标准,必须坚固安全,无倒塌危险,无漏雨现象,应有安全、消防等各项设施,出入口和通道必须便于人员疏散和通过;   三、具有相应数量的服务人员和工作人员;   四、具有店簿室、寄存处等必要的工作场所。   第四条、申请开办旅馆,应由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安全检查合格并核发《旅馆业登记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卫生检查合格并核发《卫生许可证》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   铁路系统在铁路站、段、厂(场)内开设旅馆,由铁路公安机关进行安全检查,实行发证管理。   第五条、《旅馆业登记证》由省公安厅统一印制,按照《吉林省收费罚款没收财物管理条例》有关管理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六条、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合并、迁移地址、变更负责人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三日内,向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备案。停止经营旅馆业的,应将《旅馆业登记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交回原发证机关。   第七条、经营旅馆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承担保障旅客人身、财产安全和防止发生违法犯罪活动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和从业人员的治安岗位责任制,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第八条、旅馆接待旅客,必须凭旅客的居民身份证或工作证、介绍信以及足以证明身份的证件进行登记,登记簿存留三年,以备查验。   会议集体包房,可由会议承办单位按店簿项目统一登记。   夫妻包房须凭婚姻关系证明。   无证件旅客由公安机关指定的旅馆接待。   城镇个体旅店不准接待军、警和其他携带枪的工作人员。   第九条、接待境外旅客住宿,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第十条、旅馆应设置旅客财物保管柜、箱或者保管室、保险拒,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奇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寄存设备差的旅馆,不得接待携有巨额现金和贵重物品的旅客。   第十一条、旅馆从业人员治安职责:   一、严格执行住宿登记、验证、会客、寄存等项安全制度,积极做好防特、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   二、对违反住宿规定的旅客,要报告旅馆负责人,并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   三、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被通缉的罪犯和携带违禁物品的人员及其他行迹可疑人员,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协助公安相关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在旅馆内开办舞厅(会)、音乐茶座等娱乐场所,除按本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外,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吉林省文体市场管理条例》管理。   第十三条、旅馆客房原则上不准出租,确需出租的,必须经当地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根据当地情况,可由县以上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指定专门旅馆承办出租业务。   第十四条、旅馆客房不得作为职工家属宿舍和单身宿舍,如确有需要必须另辟通道,严禁与客房混杂。   第十五条、居民住宅内开设的旅馆,出入口、通道及其他安全设施必须单设,不得与居民混用,不得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和安全。   第十六条、接待机动车辆的旅馆,须经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接待机动车辆投宿。   第十七条、旅馆内严禁存放旅客携带的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物品。   第十八条、旅馆内严禁进行卖淫嫖宿、赌博、吸(扎)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九条、旅馆内严禁酗酒闹事、大声喧哗等妨害公共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条、公安机关是旅馆业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维护旅馆的"治安秩序,依法惩办危害治安和侵犯旅馆及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   第二十一条、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应出示证件,严格依法办事,礼貌待人;旅馆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协助。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细则第四条第一款、第六条规定开办旅馆的,公安机关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未经登记私自开业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旅馆工作人员违反本细则第十一条、第十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旅馆违反安全规定经指出不加改正的,公安机关可发出警告通知书或传唤负责人,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业整顿。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其所经营的旅馆已构成犯罪活动场所,公安机关除依法追究其责任外,对旅馆应予查封,缴回《旅馆业登记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细则第八、九、十七、十八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自觉遵守本细则,在安全管理、预防和发现违法犯罪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旅馆和从业人员,应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3-08-30 15:51:591

旅游住宿业管理法律制度有那些?

旅游住宿业治安管理法规制度 1.旅游住宿业治安管理概述 治安好,旅业兴。这是一个人所共知的道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包括旅游住宿业有了很大发展,社会安定、治安良好,旅游者有安全感是旅游业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特别是旅游住宿业治安状况的好坏,对旅游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为此,我国十分重视旅游住宿业的治安管理。2.旅游住宿治安管理的主要内容 (1)开办旅游住宿企业的治安管理 《办法》规定,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治安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这一规定在于保障旅馆企业的正常经营,同时也是为了保障旅客的生命财产的安全。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才可以开业。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三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从治安管理的角度出发,便于掌握旅馆的有关情况,加强对旅馆的治安管理。 (2)对旅馆经营中的治安管理 旅馆的经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要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人员。我国的旅游住宿企业,形式多种多样,有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栈等,凡是经营旅游住宿业务的,按照《办法》都必须设置治安保卫部门,如饭店的保安部等。为了加强治安管理,《办法》规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同时,旅客住店登记时,旅馆必须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并要求旅客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在接待境外旅客住宿时,除了要履行上述查验身份证件、如实登记规定项目外,旅馆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旅客住店时,往往都随身携带一些财物,为了保障旅客财物的安全,减少失窃、被盗等治安案件的发生,《办法》规定,旅馆必须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保管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严格、完备的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这种规定是完全必要的,因为在旅馆,常会发生旅客财 物丢失的事件,造成旅客与旅馆之间的纠纷。旅馆建立财物保管制度,可以减少这种纠纷的出现。 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加以妥善保管,并根据旅客登记所留下的地址,设法将遗留物品归还原主;如果遗留物主人不明,则应当揭示招领,经招领3个月后仍然无人认领的,则应当登记造册,并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这种处理方法,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而且也是法规的规定。对于旅客遗留物品中的违禁物品和可疑品,旅馆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同时,旅馆在经营中,如果发现旅客将违禁的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必须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安机关对违禁将上述危险物品带入旅馆的旅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如果因此造成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并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旅馆企业开办歌舞厅等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馆也从以往单纯提供住宿、餐饮服务,发展为提供住宿、餐饮、娱乐、健身等多项服务,特别是旅游星级饭店也规定必须要提供上述服务项目。对此,《办法》规定,在旅馆内开办舞厅、音乐茶座等娱乐、服务场所的,除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当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管理。国务院1999年3月26日发布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该《条例》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内容主要如下:①禁止在娱乐场所从事下列活动:第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第二,危害国家的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第三,危害国家安全、利益或者社会稳定的;第四,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第五,宣扬淫秽、色情、迷信或者渲染暴力,有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第六,违背社会公德或者诽谤、侮辱他人的。②任何单位未经文化、公安、卫生部门审核,并领取营业执照,不得从事娱乐场所活动。③娱乐场所提供的各种娱乐项目、服务项目等的收费,必须明码标价。④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使用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等。⑤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米成年人。⑤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当持有居民身份证;其中,外地务工人员还应持有暂住证和务工证明。外国人及其他境外人员在娱乐场所就业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等等。 该《条例》对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等都作了规定。这些规定是旅馆企业开办设立娱乐场所必须遵循的。 (4)严禁在旅馆内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旅馆,是一个对社会公众开放的公共场所,任何入只要持有效证件即可在旅馆住宿、就餐以及娱乐。因此,难免会有一些违法犯罪分子混迹其间,进行某种违法犯罪活动。为此,《办法》规定,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对于上述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处罚有关人员,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旅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果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辑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者隐瞒包庇。如果旅馆工作人员发现犯罪分子知情不报或者隐瞒包庇,公安机关可以酌情予以处罚。如果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其所经营的旅馆已成为犯罪活动场所,公安机关除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该旅馆依法处理。 (5)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的管理职责 公安机关是旅游住宿业治安的主管部门,依法负有以下职责: ①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②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 ③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 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严格依法办事,要文明礼貌待人,维护旅馆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旅馆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予以协助,同心协力,共同维护和搞好旅游住宿业的治安管理工作。
2023-08-30 15:52:092

开麻将馆哪些办法合法

麻将馆如果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或者带有少量财物输赢、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是合法的。相关的法律规定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2023-08-30 15:52:191

开一家娱乐场所需要什么手续

拿法人身份证,办理娱乐场所许可证。「周先生,请见谅,邵总刚刚吩咐过了,半个小时内不能让任何事情打扰她的休息,麻烦你先暂时在这坐一会吧,还有二十分钟,我就会向邵总通报的!」王静香措词很婉转,但表达的意思却非常清晰。
2023-08-30 15:52:503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电子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了保障电子游戏机(以下简称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健康开展,丰富公民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武汉市文化市场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市和区县文化部门是各自行政区域内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  公安、工商、卫生、税务、物价等部门按各自职责、配合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第四条 从事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应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对从事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的场所,应坚持统一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从严审批、从严管理的原则。第五条 开办从事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的场所,必须符合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场所规划。  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场所规划,由市文化部门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申请开办从事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场所不符合规划的,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不得批准。第六条 经区县文化、公安部门审查,市文化、公安部门核准,领得市文化部门统一印制的准营证的游戏机,方可用于娱乐经营活动。  对具有博彩、退币、计分等有奖性质和国家、省禁止使用的其他游戏机,不得发给准营证。第七条 从事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的场所,必须有不少于50台、单机占地面积在2平方米以上的游戏机集中摆放在室内,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学校门前200米以外;  (二)建筑结构安全、合理,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三)安全通道宽度在2米以上并保持畅通,并在通道门口设置写有“安全通道”字样的醒目指示牌;  (四)有足够的光亮,夜间开放有必要的照明设备和停电应急措施。第八条 申请开办从事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场所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经营者),应按下列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一)向经营活动场所所在地的区县文化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出任法定代表人和有关负责人的合法身份证明,经营活动场所平面图,游戏机种、型号、照片和娱乐方法文字说明,经营活动场所的房产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  (二)经经营活动场所所在地的区县文化、公安、工商部门共同审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规定的,分别发给文化经营许可证、治安许可证、营业执照;  (三)依法到卫生、税务、物价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申请在星级宾馆或大型影剧院、购物中心、综合性娱乐场所从事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且符合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文化、公安、工商部门应予优先办理审批手续。  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7日内,将所核发的文化经营许可证副本连同经营者提供的有关资料,报市文化部门备案。  经营者在文化经营许可证、治安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后,方可开业经营。第九条 文化经营许可证、治安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同时进行年审。第十条 经营者需歇业或变更登记,应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一条 经营者必须认真加强游戏机娱乐活动场所内部管理,切实做好下列工作:  (一)建立健全经营、消防、治安保卫等管理制度,按每25台游戏机配备1名治安保卫人员;  (二)管理和从业人员经市文化、公安部门培训,取得上岗合格证;  (三)在醒目处置放文化经营许可证、治安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在游戏机上张贴准营证。  (四)控制进入经营活动场所的人数,防止超过市文化、公安部门核定的最高客容量;  (五)在营业时间内安排有关负责人和治安保卫人员维持秩序,及时处理事故和向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  (六)明码标出经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超过标准收费;  (七)不将经准许使用的游戏机改装为博彩、退币、计分等有奖游戏机用于经营活动;  (八)游戏机不安装使用有反动、淫秽、色情、封建迷信和凶杀暴力等内容的电路板;  (九)阻止未成年人进入经营活动场所,并在醒目处设置写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字样的标志;  (十)不利用经营活动场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  (十一)依法缴纳税、费。
2023-08-30 15:53:151

入住情侣主题酒店要几张身份证

一张。
2023-08-30 15:53:266

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处罚36条

人口信息是政府制定各项经济调节、社会治理方针政策和基本公共服务配套政策的基础。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人口流动日益频繁,依靠传统户籍管理和暂住登记手段获取人口信息的方式,已无法适应现实需要。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理秩序,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应运而生。那么,哪些场所和单位须进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呢?旅馆、医疗机构、救助机构、寺观教堂、房屋出租人及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用工单位、娱乐场所,网吧、酒吧、茶楼、影剧院、洗浴保健等服务性场所,交通运输、金融服务、通讯运营及大中专院校等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员等均须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如实提供流动个人信息。另外,该如何进行登记?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提供和申报可以采取书面、网络、传真等方式进行。如果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登记将会如何处罚呢?对违反《办法》的个人或单位、场所,《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将按《办法》对个人、房屋出租人和单位、场所执行三档不同的罚款处罚,在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无果或拒不整改的,将分别处以:200元、500元、1000元的罚款。法律依据:《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第一条为全面准确掌握人口流动变化情况,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第四条流动人口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信息。流动人口留宿、从业的场所、单位应当如实登记流动人口个人信息,并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提供和申报可以采取书面、网络、传真等方式。第五条 在旅馆等住宿服务经营场所留宿的人员,按照《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登记、申报个人信息。第六条 医疗机构、救助机构、寺观教堂等单位、场所留宿流动人口的,应当如实登记留宿人员个人信息,并在登记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第七条 房屋出租人应当如实登记承租人及同住人的个人信息,并在出租或终止出租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当在签订或解除租赁合同后24小时内将房屋承租人信息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第八条 用工单位应当如实登记聘用的流动人口信息,并在聘用或解除聘用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第九条 娱乐场所、网吧对超出法定营业时间仍在场所内滞留不离开的人员,应当如实登记并及时申报其个人信息。酒吧、茶楼、影剧院、洗浴保健等服务性营业场所,对凌晨两点以后仍在场所内滞留不离开的人员,应当如实登记并及时申报其个人信息。第十条 交通运输、金融服务、通讯运营以及大中专院校等单位收集的流动人口信息,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员应当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状况,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第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和居(村)民委员会采集、核实流动人口信息,有关单位、场所和个人应当配合。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对获悉的流动人口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第十四条 一年内三次以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告诫警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十五条 流动人口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罚款。第十六条 单位、场所违反本办法规定,不登记申报或不如实登记申报留宿、聘用流动人口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1000元罚款。旅馆等住宿服务经营场所不按规定登记录入流动人口信息的,按《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处罚。第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如实登记、申报或提供承租人及同住人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由公安机关处500元罚款,对单位由公安机关处1000元罚款。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办理暂住证,经通知不办理,可以被罚款。办理暂住证是公民在非户口所在地居住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公安机关派出机构检查暂住证也是合理合法行为,公民有义务配合其工作。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2023-08-30 15:53:541

打牌扰民怎么处理

报警,说邻居扰民
2023-08-30 15:54:0512

开KTV要办什么证件?和什么要求?

要问开一家KTV哪个环节最让投资者头疼?相信80%的朋友的答案都是证照办理环节!不少KTV经营者提起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依然还是心有余悸。为了让新朋友们都能够不走弯路,小迪今天便为你们总结一份常见的KTV证照办理流程,让你们做到心中有数,从容淡定!一、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函》KTV经营者需要选定KTV名称在装修动工前到所在工商局申领表格和填写办理企业名称核准证明公司盖章确认,交工商局核准选定KTV名称核准通过,工商局发《企业名称核准函》。二、办理图纸申报KTV经营者提交工程设计图纸(消防蓝图、装饰施工图),消防相关材料样板,到当地消防大队申报。三、申领《消防验收报告》待装修结束时,KTV经营者向地区防火监督处领取有关表格和填写盖章递交KTV“消防设施设计图”和表格请消防部门现场验收消防设施整改消防部门提出的意见申领《消防验收报告》四、办理《治安/特种行业许可证》KTV经营者到当地派出所申报KTV名称、性质、经营项目及人员资格认证签订安全责任书,办理KTV经营负责人、保安等治安培训报名接待地区派出所/上级区局治安人员到现场检查根据问题予以限时整改向分局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五、办理《卫生许可证》KTV经营者到卫生预防部门领取表格,并填写和盖章递交KTV卫生消毒设施平面图及消毒管理措施和申请表格接待有关人员现场检查,并予以整改到防疫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六、办理《文化许可证》KTV经营者到文化管理部门领取相关表格,填写和盖章申报KTV名称、经营项目及其性质申领办理《文化许可证》七、办理《环保许可证》KTV经营者到环保局领取相关表格,填写和盖章接待有关人员现场检查,并予以整改申领办理《环保许可证》八、办理《工商营业执照》KTV经营者携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开业申请、法人简历、验资报告、物业租赁合同、公司章程、消防、治安、环保、卫生许可证、文化许可证,到工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九、刻制企业盖章KTV经营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法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指定的单位刻章。十、办理企业代码证KTV经营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法人身份证、原件到税务局办理代码证。十一、办理税务登记KTV经营者持营业执照、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照片、企业财会人员资格证、验资报告、租赁合同、租金收据,办理税务登记,领取发票。
2023-08-30 15:54:355

噪音扰民什么情况警察才能管

我们楼上也是,每天晩上12点以后各种噪音,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2018年一月4日,楼上朋友聚会,折腾到晩上2点,跟他们说也没用,只好报警,警察来了稍微好了几分钟,警察已走,他们生气了,声音更大,现在快一年了,他们还是我行我素,跟社区干部反映,社区干部给他们打电话,结果当晚楼上噪声会更大,来报复我们,遇到这样的邻居,我们怎么办,跪求大神们给想想办法。
2023-08-30 15:55:0712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哈尔滨市中央大街步行街区管理办法》等4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一、《哈尔滨市中央大街步行街区管理办法》  (一)第一条修改为:“为加强对中央大街步行街区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公安、交通运输、工商、发展改革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步行街区的管理工作。”  (三)第十九条修改为:“进入步行街区内的车辆,应当在停车场的停车泊位内停放,禁止在停车泊位以外或者停车场外随意停放。”  (四)第二十条修改为:“步行街区内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在步行街内随意露宿,流浪乞讨等;  (二)进行卜卦、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  (三)随意散发印刷品广告;  (四)非法揽客;  (五)携带犬类等动物;  (六)影响步行街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五)第二十三条修改为“步行街区中央大街路段,自每年4月30日至10月20日,由步行街区清扫保洁专业单位在每日6时前进行清洗。”  (六)第二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有关保护建筑、街区管理规定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省或者市制定的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的规定处罚。”  (七)第二十九条修改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按下列规定处罚:(一)机动车在步行街内通行的,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二)非机动车在步行街内通行的,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三)机动车在停车泊位以外或者停车场外停放的,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四)随意散发印刷品广告影响环境卫生的,处以30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  (八)第三十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一)在步行街区内非法揽客扰乱社会秩序的;(二)在步行街区内强行乞讨的;(三)携带犬类等动物的;(四)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二、《哈尔滨市冬季江上安全管理办法》  (一)第六条修改为:“在江上从事游乐性营运或者开办江上经营娱乐场所,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并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公安部门备案。”  (二)第十条(二)项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向公安部门备案的,由经营场所所在地公安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三、《哈尔滨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一)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本办法所称代码证书是由国家统一印制的、证明组织机构具有法定代码标识的凭证。代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为纸质证书,副本包括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二)第五条修改为“组织机构应当自依法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代码办公室办理代码登记。”  (三)删去第六条第二款。  (四)第七条修改为“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核准变更文件或者变更证明到代码办公室申请变更登记,经代码办公室核准后,收回原代码证书,颁发新的代码证书。”  (五)第八条修改为“组织机构依法终止的,应当自注销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部门核准的注销文件或证明办理注销登记,并交回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代码标识一经注销,不得重新启用。”  (六)第十条修改为“代码办公室应当对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信息有效性等进行年度验证,确保组织机构代码的唯一性和相关信息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  (七)第十一条修改为“代码证书自颁发之日起4年内有效。组织机构依法设立的资格证明文件有效期不足4年的,代码证书有效期以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期为准。  组织机构应当在代码证书有效期满前30日内,持代码证书正本和副本及有关证件到代码办公室进行换证登记。”  (八)第十二条修改为“发展改革、编制、民政、工商、统计、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财政、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和金融、保险单位应当在其印制的各项报表中设置‘组织机构代码"一栏,对未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的,不予受理。”  (九)删去原十三条。  (十)第十四条改为第十三条,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推动组织机构代码在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等领域的应用。  部门或单位设置数据库的,应当在数据库中使用组织机构代码。”  (十一)第十六条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禁止伪造、变造、冒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十二)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七条,(一)项修改为“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换证、补证、变更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二)项修改为“伪造、变造、冒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删去第(三)项。  (十三)第十九条改为第十八条,修改为“从事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的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九条,“从事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的人员因过错给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系统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十五)第二十条修改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第四条中的“市技术监督部门”修改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原第十二条、第十八条中的“技术监督部门”统一修改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十七)删去原二十二条。
2023-08-30 15:56:241

在酒店400人以上公司内部人员聚会需要到公安局备案吗?

应该是不用的
2023-08-30 15:56:334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  (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  第四条 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 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保安服务公司  第八条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第九条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规划、布局要求,具备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  (三)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  (四)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  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保安服务公司申请增设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无需再次提交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从事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者在已有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上增注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凭保安服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后超过6个月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取得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失效。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总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公安机关审核,持审核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十三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保安员,有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应当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  第十四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第十五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得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  第四章 保安员  第十六条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第十八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招用符合保安员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并与被招用的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九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发现保安员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管理制度,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保安员因工伤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保安员牺牲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国家有关烈士褒扬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第五章 保安服务  第二十一条 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应当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明确规定服务的项目、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安服务合同终止后,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将保安服务合同至少留存2年备查。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对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应当拒绝,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二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不得聘请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  第二十三条 保安服务公司派出保安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应当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保安服务合同、服务项目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第二十四条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按照保安服务业服务标准提供规范的保安服务,保安服务公司派出的保安员应当遵守客户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客户单位应当为保安员从事保安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二十五条 保安服务中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应当符合有关的产品质量要求。保安服务中安装监控设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使用监控设备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  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保安从业单位和客户单位不得删改或者扩散。  第二十六条 保安从业单位对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保安从业单位不得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第二十七条 保安员上岗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应当与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和人民警察、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制式服装、标志服饰有明显区别。  保安员服装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推荐式样,由保安服务从业单位在推荐式样范围内选用。保安服务标志式样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确定。  第二十八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需要为保安员配备所需的装备。保安服务岗位装备配备标准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二十九条 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二)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三)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对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秩序;  (四)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可以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但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妨碍。  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使用枪支,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 保安员有权拒绝执行保安从业单位或者客户单位的违法指令。保安从业单位不得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章 保安培训单位  第三十二条 保安培训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二)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师资力量,其中保安专业师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10年以上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  (三)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场所、设施等教学条件。  第三十三条 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的枪支使用培训,应当由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负责。承担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 保安培训单位应当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制订教学计划,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职业道德教育。  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审定。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指导保安从业单位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督促保安从业单位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公安机关建立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记录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相关信息。  公安机关应当对提取、留存的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予以保密。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督促其整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并由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人员和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公布投诉方式,受理社会公众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投诉。接到投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查处结果。  第四十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经公安机关审核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  (三)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的;  (四)招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  (五)保安服务公司未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的,或者未将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六)保安服务公司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的;  (七)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客户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 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二)使用监控设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四)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  (五)对保安员疏于管理、教育和培训,发生保安员违法犯罪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客户单位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 保安从业单位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对保安从业单位的处罚和对保安员的赔偿依照有关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的;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的;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七)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的保安员违反规定使用枪支的,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六条 保安员在保安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安从业单位赔付;保安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保安从业单位可以依法向保安员追偿。  第四十七条 保安培训单位未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保安培训为名进行诈骗活动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保安服务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以及保安员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重新申请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本条例施行前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向公安机关备案。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保安服务的保安员,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由保安员所在单位组织培训,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08-30 15:56:441

卖_女抓到会怎么处理呢?

抓到卖淫女的处理方式如下: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卖淫是道德低下者为获取物质报酬(金钱、礼物、性贿赂等),以产生利益交换的方式有代价地或有接受代价的与不固定的性对象发生的有偿性行为,属于收费的性行为。警方在查获卖淫嫖娼违法人员时,一律对违法人员进行拘留并通知其家人,情节轻微的可以不拘留但要处以500元以下罚款。过去,民警在办理这类案件时,一般都采取罚款形式,这样造成了民警为了罚款而办案。同时,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起不到惩罚作用。而新法规定,卖淫嫖娼一经查获,就必须拘留并通知其家人。只有情节轻微的,才可不拘留,但要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是指卖淫嫖娼违法人员年龄不满14周岁并且是第一次,谈好价格但还没实施,在桑拿和其他娱乐场所异性之间手淫等。只要进行并实施了具体行为,就不属于轻微范围了。过去对一些路边公园站街女明目张胆进行拉客卖淫的现象,警方虽然多次打击,但效果并不明显。以前没有具体规定,没有办法对她们进行处罚,最多只能进行驱赶,但现在不同了,如果她们在街头拉客,警方就可以对她们进行5日以下的拘留。这让警方在打击站街女上有了法律依据。一些用户因经常收到骚扰短信最后弄得家庭破裂,也有人因为谈恋爱分手多次发短信恐吓对方,这严重干扰了对方生活。如果手机上屡屡接到“黄段子”,市民可向警方报警。新法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法规里所说的“多次”,即3次及3次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023-08-30 15:56:531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2010年11月23日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0年11月3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0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的要求,市政府组织对现行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市政府决定,废止《青岛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等67件市政府规章,保留《青岛市秘密文件管理办法》等173件市政府规章。  附件:1.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目录  2.保留市政府规章目录  附件1: 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目录  序号:1  规章名称:青岛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1986年6月12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86]122号)  说明:“门前三包”的运作方式和管理体制发生重大调整,已不适用。  序号:2  规章名称: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1989年1月9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89]6号)  说明:现执行省政府修正发布《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  序号:3  规章名称:青岛市治安联防工作暂行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1989年4月22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89]95号)  说明:现执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序号:4  规章名称:青岛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试行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1989年6月8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89]143号)  说明: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序号:5  规章名称:青岛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机关及日期:1989年10月27日市政府批准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青标计[1989]124号)  说明:现执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山东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规定(试行)》。  序号:6  规章名称:青岛市政务查办工作的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0年8月16日市政府令第8号发布  说明:现执行《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序号:7  规章名称:青岛市实施《山东省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管理办法》细则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0年8月21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90]207号)  说明:现执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  序号:8  规章名称:青岛市城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验收暂行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1年2月28日市政府批准 市规划局发布(青规字[1991]4号)  说明:现执行《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  序号:9  规章名称:青岛市城市房屋估价暂行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1年8月5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91]185号)  说明:现执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和《青岛市城市房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序号:10  规章名称:青岛市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帮教的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1年11月5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91]303号)  说明:现执行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  序号:11  规章名称: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1年12月23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91]371号)  说明:现执行《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序号:12  规章名称: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2年5月3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92]76号)  说明: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已作重大调整,该规定已不适用。  序号:13  规章名称:青岛市对外商投资企业减征免征地方所得税的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2年6月2日市政府令第21号发布  说明: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序号:14  规章名称: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优惠与鼓励暂行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2年6月27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92]107号)  说明:现执行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序号:15  规章名称:青岛市引进人才智力的政策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2年9月16日发布(青政发[1992]36号)  说明:现执行《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开发工作的意见》、《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办法〉的通知》。  序号:16  规章名称:青岛市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
2023-08-30 15:57:081

特行证办理流程?

在当地派出所领取、填写《特种行业审批表》、《行业经营负责人资格审批表》、《从业人员登记本》、消防意见书,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守法保证书,先由派出所审批后在分局治安大队特行中队办理特种行业安全许可证。特种行业安全许可证:1、旅店业安全许可证:在当地派出所领取、填写《特种行业审批表》、《行业经营负责人资格审批表》、《从业人员登记本》、消防意见书,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守法保证书,先由派出所审批后在分局治安大队特行中队办理特种行业安全许可证。2、典当业、刻字业、拍卖业安全许可证:在当地派出所领取、填写《特种行业审批表》、《行业经营负责人资格审批表》、《从业人员登记本》、由当地派出所审批、分局审批报市局,在市局治安支队特行大队办理特种行业安全许可证。3、娱乐场所和其它特种行业:在营业的15天内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备案手续:填写《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备案表》(在派出所领取)后到分局备案。注:特种行业安全许可证每年换发一次,只需填写《特种行业审批表》、《行业经营负责人资格审批表》、《从业人员登记本》三种表格,由派出所审验合格报分局办证。《特种行业安全许可证》,收费20元。扩展资料特种行业,是指在工商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而易于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由国家或地方法规规定交由公安机关实行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业。主要包括(1)旅店业;(2)刻字印铸业;(3)旧货收购信托业;(4)修理业。上述行业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用来作为隐身落脚的场所,或者借以变造伪造证件、印信以及销匿赃物,因而是治安行政管理和治安预防的重要对象。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凡经营特种行业,都必须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向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申报领取治安管理登记证的,同时向所在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始能营业;因故歇业、转业或变更登记事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稂的同时,应在公安机关备案;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种行业
2023-08-30 15:57:195

玩打烟机违法吗

 抓烟机本身属于一种娱乐性的机器,从正当的手段来说,抓烟机是不违法的,但有会有特殊的情况出现,比如:某个地区这种机器太多,已经成了一种热门的机器,这时候就会引起机关单位的重视(机关单位:派出所、工商部门,烟草公司),因为抓烟机引起市场的正常次序(烟的销售也存在问题,假烟等),还有就是有的玩家输了钱,也会投诉,如果投诉的市民越来越多的,机关单位还是会来管的。如果想摆机的商家可以先考察下当地的一些情况,再来买抓烟机,每个地区管制的条例不同,有些地方严,有点地方还是不管的。抓烟机的违法情况大致有以下几类:第一,抓烟机的经营者没有相关部门审批和备案手续。第二,抓烟机的经营者大多没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抓烟机中的卷烟大都为假私非烟。第三,抓烟机具有“以小博大”的赌博性质,而且经营者可对抓烟机自行设定难度,因而还具有很大的欺诈性。第四,抓烟机为未成年人买烟、吸烟提供了方便。综上,其危害性不言而喻。根据相关报道,浙江宁波、山东莱阳、北京昌平、河北石家庄等地烟草、公安、工商等部门正开展联合清缴行动,有些地方还以为赌博提供条件罪和赌博罪对违法者给予行政拘留。相关法律法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公安、工商、文化等行政执法部门有权依据《条例》赋予的不同职权,对娱乐场所及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兼营的娱乐项目进行管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第十五条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未成年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2023-08-30 15:58:141

双休日装修可以报警扰民吗?

最好先找装修的家谈谈,不行就找居委会的调节一下,实在不行再报警!!!
2023-08-30 15:58:4115

男孩子学英语是不是都挺困难的

怎么会这样认为呢?我不觉得,首先,我自己是做英语翻译的【本人男】我再和您说说吧,英语顶尖人才中绝对不乏男性毛主席的翻译 --- 冀朝铸翻译家、文学家、诗人 --- 王佐良英语语法专家 -- 薄冰英语博士生导师 -- 顾日国国家御用翻译 --- 费胜潮国内知名外国语大学广外的校长,同声翻译员 -- 费胜潮北外高级翻译学院教授、院长 --- 李长栓老师。。。这样的例子是在太多太多了,最顶尖口译员 AIIC 会员中,多数也是男性所以,不要想当然天真地以为男性的外语学习能力差,这是很不切实际的想法
2023-08-30 15:46:011

周杰伦电影天台爱情上喇叭播的英文歌是什么?

周杰伦也会唱歌吗?连话都说不清楚怎么唱歌。大家说是不是
2023-08-30 15:46:029

无人机可以带出国航拍吗

  最近正直暑假的旅游旺季,趁着有时间就出去走走玩玩,一起旅游一起约飞,开开心心的去玩,但我的朋友却为此度过了一个不愉快的假期,这是因为在他去越南的时候,过海关时无人机被没收了,本来愉悦的心情荡然无存。下面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无人机可以带出国航拍吗,希望能够帮到大家。觉得有用的朋友可以分享给更多人哦!      无人机可以带出国航拍吗 篇1   1、无人机能不能带出国旅游?   答案是能的,但有一定的限制,超出限制将会被拦截。要想出国航拍,首先就是要应对海关安检人员的检查,根据不同的国家,当地有不一样的规章制度,有的国家是畅通无助,有的则是完全禁止,海关安检人员见到没收。   2、哪里看国家地区的无人机管理法案?   关于不同国家的无人机法律法规,在大疆官网上,可以看到世界各地限制飞行的区域,通常情况下机场附近的5公里内是禁止飞行的,军事禁区也是禁止飞行的,人流密集的地方也是禁止飞行的。除此以外各大地区还会有各自的禁飞条件,下面我就给大家归纳一些热门的旅游景点的无人机法规:   美国:美国实行的是无人机注册飞行制度,重量在0.55磅—55磅之间的无人机,需要在网上登记注册,并且粘贴上独立的飞行编码。   香港:根据《民航条例》规定无人机净重量超过7kg便需申请许可证,出租或使用无人机提供受酬服务,需预先向民航处提出申请,   台湾:《民用航空法》规定15公斤以上无人机,全部由“民航局”管理,原则上必须在日出至日落间、400英尺以下、目视范围内飞行,不得在露天集会上空作业,不得装载危险物品、枪炮、刀械等。此外,集会游行上空、机场四周、“总统府”及核电厂上空等限航区、禁航区,禁止飞行。若违反规定或闯进集会游行上空,最高将被处以150万元新台币(299100人民币)罚款。   阿联酋:法律规定驾驶配置摄像头的无人机属于违法行为,同样法律要求无人机需要在普通民用航空器部门(GCCA)注册。然而很少有人了解这些法律。   加拿大:在加拿大所有商业用途无人机、超过35kg的"无人机和超视距飞行的无人机都必需要有无人机操作飞行的证书。无人机在2.5kg-35kg之间的个人娱乐飞行基本没什么问题。需要注意:无人机飞行高度不得超过90米,禁止飞离森林火灾事发点、机场或者其他建筑物9公里以内,禁止在军事基地、监狱、人群和机场等区域飞行,不要侵犯别人的隐私。   澳大利亚:在机场附近及闹市区不可以使用飞行器,飞行限高120米,若为商业飞行需要持有当地的航拍许可。澳大利亚规定无人机必须在操作者的视线范围内飞行,距离民众、建筑物和机动车辆至少30米,而且绝不能在人群上空或夜晚实行操作。无人机的操作场所必须远离机场、直升机场以及飞机起飞的任何一处场所。无人机操作者违反监管规定的最高将处9000澳元(约合人民币42141.6元)的罚款。   3、飞机能托运吗?   按照飞机的规定,托运的行李当中不能带有电池,而在随身携带的电池上面,总电量不得超过160Wh。当能量小于100wh的电池,无需申报可携带2块或以上(如:Inspire1的TB47电池:99.9wh;Phantom4:81.3wh;Phantom3系列:68wh)。100wh<能量<160wh的电池,仅能带2块上飞机,且需在值机柜台办理登机手续时向航空公司申报,获取许可凭证。如:Inspire1的TB48电池,能量为129.96wh。能量160wh以上的飞行器电池无法带上航班;如:S1000+使用的格氏电池,即使是使用可适配的最小容量,10000mAh锂电池,能量为222wh,远高于160wh的上限,不能带上飞机。建议至少提前5天邮寄至目的地。   除了无人机的电池外,遥控器上也有电池,无法一并托运。另外,无人机的重量也是限制托运的一个条件,按照一般的规定,托运行李重量免费额度是20千克,而随身携带的行李重量不能超过7千克,不同的航空公司在免费托运的重量有不一样的规定,想某些出国的航班,能够携带2个大行李箱,单个不能超过25KG,有的则是规定总重量,具体在购买机票的时候回有所备注。   4、注意事项:   防晒、防中暑:在去夏天,虽然阳光明媚,但也炎炎酷热,最好躲在阴凉的地方操控无人机,多喝水,长时间在户外晒太阳,同样无人机的发动机也会发热,一般情况下,飞两块电池就要休息一段时间,如果持续飞行无人机也会中暑,很容易发生故障而炸机,那样子也不好。   保安及管理人员的驱赶:俗话说“山老虎斗不过地头蛇”,如果是善意的驱赶,就可能已经触犯了当地无人机的管理办法,不要过于执着的飞行,毕竟这些总比警察过来套手铐好一些。   山峰、建筑物的遮挡:在操控无人机的时候,小心谨慎为首,避免飞跃超过遥控范围的距离,而造成不要的事故,保证飞行的安全为首要事情。   5、总结   大家在假期出国爽玩无人机的时候,更多应该在前期做好功课,查询清楚当地的无人机法律法规,以保证在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操控无人机飞行,不要存有侥幸的心理铤而走险,否则后果将会不堪设想,最后就是预祝大家在出外游玩的时候,可以一切顺利,开开心心去旅行。   无人机可以带出国航拍吗 篇2   注意当地法规,不要在不能飞的地方飞,上飞机过安检最多不能超过2个额外电池。如果你只是玩玩,图方便,建议spark,如果要稍微专业点,时间长一点,建议Mavic,Mavic折叠便携很适合旅行航拍,功能上Mavic更强大,更实用。Mavic具备精灵4所有功能,也有精灵4所不具备的功能,如折叠,地形跟随,手机控制等,续航时间更多,mavic的图传距离更长,图传像素也更高。
2023-08-30 15:46:031

我国低碳建筑的样板是()

我国低碳建筑的样板是() A.上海世博园B.北京奥运村C.广州亚运村D.故宫正确答案:D
2023-08-30 15:46:051

怎么写三傻大闹宝莱坞比较专业的影评?求详细点的步骤指导。

已私信
2023-08-30 15:46:052

记叙作文怎么写

怎样写好写事的记叙文?写事要求清楚、具体。一件事情的发生,总离不开时间、地点、人物和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记叙文六要素”。把这六个方面写清楚了,才能让读者明白究竟是一件什么事。同时,还要寓理于事,即通过一件事或几件事来说明一个道理。在六要素当中,起因、经过、结果是事情的主要环节。其中,“经过”部分又是事情的核心,是全文成败的关键所在。在小学生的作文里,“经过”部分写得不具体是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小学生的继续文不感人,平淡乏味,这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记事的记叙文可分两种:写事和写活动。(一)怎样写事一是把“经过”部分分成几个阶段,然后按照先后顺序一层一层地写得清楚。写的时候多文几个“后来怎样”,文章就具体了。二是注意材料的详略,有所侧重。对一些重要的过程、场面要细致描绘,使读者有如身临其境。三是对事件中的人物,特别是主要人物,当时是“怎么说的”、“怎么做的”,又是“怎么想的”,一定要写具体。(二)怎样写活动活动都是有目的、有形式、有过程的。搞什么活动?为什么搞活动?则眼搞活动?活动的结果怎样?都要写清楚。写活动也要求写清楚“六要素”,要把活动的时间、地点、人物和活动开始、经过、结果写出来。在整个活动当中,不是写一个人,二是写一群人;不是用一两件事来写人物,而是通过写一个活动场面,来表现人物的精神面貌。写活动的记叙文,最大的特点就是必须有活动的基本内容、主要过程和重要场面。把印象最深刻的内容作为重点,把自己看到的、听到的、亲身经历的主要部分记叙下来,采用点面结合的方法,既要写好群体活动,又要把个体代表写进去;既要写整个场面,又要突出典型人物。写活动的文章一般包括两大部分:一是活动的经过,二是自己的感受。如果写“参观”活动,就要用“观一处,感一处”的方法。写整个活动的过程,要用顺叙法,即按活动的先后顺序,把活动时间、地点、人物及活动的经过和结果依次写出来。
2023-08-30 15:46:061

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有什么优势

可以促使学校投入更多的钱购置设备。
2023-08-30 15:46:074

什么叫浪漫主义的特点?

浪漫主义的特点 浪漫主义是文艺的基本创作方法之一,与现实主义同为文学艺术上的两大主要思潮。作为创作方法,浪漫主义在反映客观现实上侧重从主观内心世界出发,抒发对理想世界的热烈追求,常用热情奔放的语言、瑰丽的想象和夸张的手法来塑造形象。浪漫主义的创作倾向由来已久,早在人类的文学艺术处于口头创作时期,一些作品就不同程度地带有浪漫主义的因素和特色。 浪漫主义作品特色主要包括思想特征、艺术特色和视觉艺术和文学三方面。思想特征:偏重于表现主观理想,抒发强烈的个人感情。描写自然风光,歌颂大自然。、酷爱描写中世纪和以往的历史。重视民间文学,尤其是中世纪的民间文学。艺术特色:浪漫主义文学对各种艺术形式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而成就最突出的在于诗歌,其中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诗体长篇小说的创造。浪漫主义文学惯用对比、夸张和想象,用词也倾向于华丽一路。忧郁感伤的情调为浪漫派作家所爱好。浪漫主义文学里经常可以发现的特色在于对于过去历史的批判、强调妇女和儿童、对于自然的尊重。 浪漫主义是人类文学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段高峰,它应时代的需求而生,又推动者时代的进步和发展;它引领了一个属于自由和浪漫的时代,又在不断的组我丰富和完善之中走向更加自由和浪漫。
2023-08-30 15:46:081

跪求三傻大闹宝莱坞的专业影评

《三傻大闹宝莱坞》以其变幻的情节,无数动人的催泪点以及风趣的话语诠释了友谊的宝贵,更重要的是说出了全球的普遍教育现状,因此得到了观看者的普遍认可,其在迅雷看看的评分数高达9.8分,一度达到9.9分,在风行网络电影中是唯一曾高达10分满分之高。在电影网的调查中显示网友将此电影定为“强烈推荐”级别,更有不少人呼吁应在国内公映。
2023-08-30 15:45:571

19世纪以来浪漫主义文学取得的成就主要有那些?在什麽背景下出现的??

德国文学 耶拿派: 1 德国最早的一个浪漫主义文学流派。以施莱格尔兄弟为代表。 2 19世纪他们在耶拿创办的杂志上第一次提出了浪漫主义这个名称,并且系统地阐述了他们的浪漫主义文学主张:强调想象与情感,强调文学创作的绝对自由,追求宗教的神秘和象征感。 海德堡浪漫派: 1 19世纪一批作家在海德堡创办《隐士报》,形成了海德堡派。 2功绩:收集和整理德国民间文学。阿尔尼姆和布伦塔诺收集编写的民歌集《儿童的奇异号角》,格林兄弟《儿童与家庭童话集》都是对德国民族文学的重要贡献。 主要作家及作品: 霍夫曼和莎米索的创作充满了神秘和怪诞的色彩。 海涅:在浪漫主义影响下开始走上创作道路。 《论浪漫派》的发表,结束了浪漫主义在德国文学的统治地位。 早期代表作:《西里西亚纺织工人》 后期代表作:《德国—一个冬天的童话》(抒情长诗)抒发了对德国封建制度和停滞的社会现实的仇恨与憎恶。 二 英国文学 湖畔派(英国第一代浪漫主义诗人) 1英国最早出现的浪漫主义作家是“湖畔派”三诗人:华兹华斯、柯勒律治、骚塞。 2他们远离城市隐居湖区,都喜欢歌颂大自然,描写宗法制农村生活,以此来抵制资本主义的城市文明。 华兹华斯(湖畔派中成就最高): 《抒情歌谣集·序》称为英国浪漫主义划时代的宣言。 《抒情歌谣》与柯勒律治合作。 柯勒律治:喜欢描写超自然的人与事。代表作《古舟子咏》 英国第二代浪漫主义诗人(拜伦、雪莱): 雪莱(恩格斯称他为“天才的预言家”): 《麦布女王》:(长诗)雪莱的“预言”首先体现。 《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理解社会”。 自然山水诗:《云雀》、《西风颂》名句“冬天已经来临,春天还会远吗?” 齐慈《夜莺颂》(颂诗):以精巧著称。 司各特:(以历史小说著称)“威弗利小说” 代表作《艾凡赫》 司各特的去世标志着英国浪漫主义的结束。 简·奥斯丁:《傲慢与偏见》、《爱玛》 三 法国文学 雨果《(克伦威尔)序言》的发表,树起浪漫主义的旗帜,是法国浪漫主义的宣言书。 19世纪法国浪漫主义的先驱: 夏多布里昂: 《基督教的真谛》:包括两部中篇: 《阿达拉》:写了一个发生在北美原森林的故事。是法国第一部浪漫主义小说。主人公:印第安人:夏克塔斯、部落酋长之女:阿达拉。 《勒内》:写的是一个贵族青年的忏悔。 理解后简答题 简述夏多布里昂笔下的“世纪病”形象: 1 19世纪初法国浪漫主义文学先驱夏多布里昂的作品《勒内》中的主人公勒内生性孤僻,忧郁与周围人格格不入,整日在冥思遐想中派遣他的忧郁,在孤独的漂泊中度日。这是文学史上第一个“世纪病”形象。 2小说中的主人公是在大革命浪潮的冲击下,丧失了一切的贵族青年。表现了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找不到自己的地位那种悲观绝望的精神状态,阴暗的心理和郁郁寡欢的情怀。 史达尔夫人: 主要作品:《黛尔菲娜》、《柯丽娜》;理论著作《论文学》、《论德国》 拉马丁:诗集《沉思集》 缪塞(被称为法国的“莎士比亚”): 《世纪儿的忏悔》(自传体小说):塑造了一个“世纪病”患者“阿克达夫”的形象。 大仲马:《基督山伯爵》《三个火枪手》 乔治·桑: 《安蒂亚娜》:成名作 《康素埃洛》《安吉堡的磨工》:具有空想社会主义倾向的小说。
2023-08-30 15:45:571

产品质量检验抽样方法

产品质量检验通常可分成全数检验和抽样检验两种方法全数检验是对一批产品中的每一件产品逐一进行检验,挑出不合格品后, 认为其余全都是合格品。这种质量检验方法虽然适用于生产批量很少的大型机电设备产品,但大多数生产批量较大的产品,如电子元器件产品就很不适用。产品产量大,检验项目多或检验较复杂时,进行全数检验势必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同时,仍难免出现错检和漏检现象。而当质量捡验具有破坏性时,例如电视机的寿命试验、材料产品的强度试验等,全数检验更是不可能的。抽样检验是从一批交验的产品(总体)中,随机抽取适量的产品样本进行质量检验,然后把检验结果与判定标准进行比较,从而确定该产品是否合格或需再进行抽检后裁决的一种质量检验方法。过去,一般采用百分比抽样检验方法。我国也一直沿用原苏联 40 年代采用的百分比抽样检验方法。这种检验方法认为样本与总体一直是成比例的,因此,把抽查样本数与检查批总体数保持一个固定的比值如 5%,0.5%等。可是,实际上却存在着 大批严、小批宽的不合理性,也就是说,即使质量相同的产品,因检查批数量多少不同却受到不同的处理,而且随着检查批总体数量的增多,即使按一定的百分比抽样,样本数也是相当大的,不能体现抽样检验在经济性方面的优点。因此,这种抽样检验方法已被逐步淘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十三条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四条 国家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标准,推行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企业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参照国际先进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产品质量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2023-08-30 15:45:561

毕业论文的结束语要怎么写?

问这样的问题?未免太YZ了。小学、初中、高中写文章怎么写结束语的!
2023-08-30 15:45:562

2022平坝樱花什么时候开

关于赏樱花,你会想到哪里呢?南京、上海、还是北京。其实你不知道的是在贵州安顺也有这样的一片樱花海。一个小岛的樱花,那里还是世界上最大的樱花基地,完全不输给日本,平坝樱花园,这个春天,可以一玩。1、开放时间开花日:3月12日;最佳观赏期开始日:3月19日。中国贵州省贵安新区平坝农场,占地2.4万余亩的农场上,植了近70万株名贵樱花,其面积之广、密度之大,堪称“世界之最”,更不可思议的是,这片万亩樱花海还免费开放!去年,BBC发布的一组中国西南地区花海航拍图,惊艳了全世界,让网友大呼,原来中国也有不输日本的樱花美景!2、平坝樱花浓浓的一片红,深深的一抹香,整个平坝弥漫着粉色的浪漫,一朵朵绯红艳丽的樱花在枝头绽放,清风耳鬓厮磨,蓝天缱绻缠绵。沪昆高速公路贵阳至安顺段从花海中穿行而过,道路两侧樱花花海环抱,一到花季就化身“最美高速公路”。没有哪个女孩子能够抵挡得住漫天飞舞的樱花雨,在花海里穿行而过,让花瓣坠落在你的发梢,淋一场粉白色的无声花雨,或蜿蜒或笔直的公路,驾着车就有一路繁花相迎,那是春天最好的仪式。在平坝农场,上万亩的樱花被红枫湖分割成了许多个独立小岛,你可以骑行,也可以徒步,但不管选用哪种方式,沿途都是浪漫的风景。穿行在平坝或笔直或蜿蜒的路上,左侧是无边的花海,右侧也是望不尽的花海,一路走,一路繁花相伴,仿佛进入了爱丽丝仙境般的奇幻世界。漫天红的粉红足以动人心弦,但平坝樱花的美却远不止此,它更美在层层叠叠。登高远眺,那黛色的山、湛蓝的水、青翠的树、还有那粉色的樱花海,交织出一个只属于春天的油画世界。平坝樱花平坝樱花园最佳赏花期一般是三月,园内种植的樱花分为早樱和晚樱,先盛开的是白色的早樱,晚樱比早樱晚两周左右。赏花时间从3月初一直持续至4月上旬。50万株6000余亩樱花即将绽放,平坝农场樱花分布面积较大,进农场大门约一公里,路边左侧就有大片樱花可以欣赏,沿农场范围均有分布,直行过农场生活区约一公里右侧,有更大面积的樱花园,殊为难得的是,这几片樱花就种植在红枫湖两侧,樱粉湖蓝,美轮美奂,是樱花园最精华的所在,隆重推荐。除了樱花,建议也不要遗漏了其他美景,平坝农场道路两旁,几十年树龄的香樟遮天蔽日,蔚为壮观,在其他地方也难得一见,农场本身就是风景,顺着主干道漫步,还可以看到宁静湖水,秀美茶山,农场后部还有一片玉兰,绽放时节,像凌空飞鸟,雪白绯红,非常好看。每年樱花园观赏季期间,周末为高峰期,大家可错峰前往,在非周末时前往赏花。前往赏花时若遇车多车缓,请一定服从交警指挥,切勿争道抢行。3、旅游小贴士自驾路线自贵阳方向出发贵阳驾车行驶高速平坝方向,在平坝夏云收费站出站,夏云出口是在平坝出口前面,注意标识以免走过,出收费站有两个选择:1、左走1公里右转有路口,经由庐荻村,琊陇坝前往平坝农场,沿途风光秀丽,油菜花点缀在红枫上游,一路的好心情,前提是不堵车,这条路属乡村公路,路面虽好但宽度有限。2、出夏云收费站右转往平坝县城方向行驶3公里左右,砂石冲路口左转入贵安大道,往贵阳方向行驶6公里左右到达甘溪,也就是平坝农场大门入口进去即可,贵安大道岔口较多,车速不宜过快,这条线路作为主流赏樱道路,尤其转入农场小道后,车辆较多,拥堵不堪,建议不要再往里走,就近停车,步行前往樱花园。3、在上述路线均不能抵达后,经由老国道前往平水厂,还有两条捷径直通平坝农场,一是从水产公司绕行,二是走平水厂后过桥即到,桥上有限行墩,通过时千万小心。自安顺方向出发1、行驶高速平坝方向,平坝收费站出站左转入迎宾大道,一路直行出城到贵安大道前往平坝农场方向。2、也可从夏云收费站出站,参考贵阳方向攻略。3、在以上路线无法前往后,行驶老国道前往平水厂捷径直达平坝农场。乘车路线1、贵阳方向金阳客运站坐车直达平坝县南站,或打车前往,或到303医院桥边转乘6路公交直达平坝农场。2、贵阳方向还可在火车站乘贵阳到黎阳厂客车到达平坝,再另行选择交通工具前往。3、安顺方向搭乘前往平坝客车,到达平坝后转乘其他车辆平坝农场。其他:樱花雨虽然好看,但也请注意文明游览,切勿人为制造樱花雨。
2023-08-30 15:45:531

外交部 翻译人才

外交部 翻译人才:张京、张璐、姚梦瑶外交部(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一般是指在一个主权国家里执行外交政策、主管外交事务的专门性机构。外交部贯彻执行国家总体外交方针和国家外交政策,维护国家最高利益,代表国家处理双边和多边外交事务等。在正常情况下,外交部在世界各国都是其中央政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的职能部门。在有些国家里,外交部并不叫作外交部。例如,美国的外交部叫作国务院,瑞士的外交部则叫作政治部。还有一些国家称外交部为对外关系部、外务省等。
2023-08-30 15:45:514

关于公租房的法律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退出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运营、使用、退出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第五条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第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投诉。 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及时核实、处理。 第二章 申请与审核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三章 轮候与配租 第十条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第十二条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意向登记。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十四条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 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可以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优先对象的范围和优先安排的办法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社会力量投资和用人单位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向经审核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配租。 第十六条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 租赁合同 。 租赁合同签订前,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将租赁合同中涉及承租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和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向承租人明确说明。 第十七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合同当事人 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维修责任; (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七) 违约责任 及争议解决办法; (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第十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第二十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 第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 第二十二条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 住房贷款 本息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等。 第二十三条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经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章 使用与退出 第二十四条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正常使用。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主要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以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租金收入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预算安排解决;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由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承担。 第二十五条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第二十六条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 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二十八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的监督检查。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对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有违反本办 法规 定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条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承租人,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一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 继承 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一)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 (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的。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为行政机关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处理。 第三十五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给予 警告 ,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以欺骗等不正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六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 违法所得 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的,依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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