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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电子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09-06 13: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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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保障电子游戏机(以下简称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健康开展,丰富公民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武汉市文化市场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市和区县文化部门是各自行政区域内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

  公安、工商、卫生、税务、物价等部门按各自职责、配合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第四条 从事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应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对从事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的场所,应坚持统一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从严审批、从严管理的原则。第五条 开办从事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的场所,必须符合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场所规划。

  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场所规划,由市文化部门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申请开办从事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场所不符合规划的,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不得批准。第六条 经区县文化、公安部门审查,市文化、公安部门核准,领得市文化部门统一印制的准营证的游戏机,方可用于娱乐经营活动。

  对具有博彩、退币、计分等有奖性质和国家、省禁止使用的其他游戏机,不得发给准营证。第七条 从事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的场所,必须有不少于50台、单机占地面积在2平方米以上的游戏机集中摆放在室内,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学校门前200米以外;

  (二)建筑结构安全、合理,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三)安全通道宽度在2米以上并保持畅通,并在通道门口设置写有“安全通道”字样的醒目指示牌;

  (四)有足够的光亮,夜间开放有必要的照明设备和停电应急措施。第八条 申请开办从事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场所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经营者),应按下列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一)向经营活动场所所在地的区县文化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出任法定代表人和有关负责人的合法身份证明,经营活动场所平面图,游戏机种、型号、照片和娱乐方法文字说明,经营活动场所的房产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

  (二)经经营活动场所所在地的区县文化、公安、工商部门共同审查,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规定的,分别发给文化经营许可证、治安许可证、营业执照;

  (三)依法到卫生、税务、物价等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申请在星级宾馆或大型影剧院、购物中心、综合性娱乐场所从事游戏机娱乐经营活动,且符合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文化、公安、工商部门应予优先办理审批手续。

  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7日内,将所核发的文化经营许可证副本连同经营者提供的有关资料,报市文化部门备案。

  经营者在文化经营许可证、治安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后,方可开业经营。第九条 文化经营许可证、治安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同时进行年审。第十条 经营者需歇业或变更登记,应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一条 经营者必须认真加强游戏机娱乐活动场所内部管理,切实做好下列工作:

  (一)建立健全经营、消防、治安保卫等管理制度,按每25台游戏机配备1名治安保卫人员;

  (二)管理和从业人员经市文化、公安部门培训,取得上岗合格证;

  (三)在醒目处置放文化经营许可证、治安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在游戏机上张贴准营证。

  (四)控制进入经营活动场所的人数,防止超过市文化、公安部门核定的最高客容量;

  (五)在营业时间内安排有关负责人和治安保卫人员维持秩序,及时处理事故和向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

  (六)明码标出经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超过标准收费;

  (七)不将经准许使用的游戏机改装为博彩、退币、计分等有奖游戏机用于经营活动;

  (八)游戏机不安装使用有反动、淫秽、色情、封建迷信和凶杀暴力等内容的电路板;

  (九)阻止未成年人进入经营活动场所,并在醒目处设置写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字样的标志;

  (十)不利用经营活动场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

  (十一)依法缴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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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0 15:47:3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的历年公安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序号 发布时间名称 第1号 1989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班)管理办法(2004年废止) 第2号 1989年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管理办法(2004年废止) 第3号 1989年港口治安管理规定 第4号 1990年临时入境机动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办法 第5号 1990年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废止) 第6号 1990年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第7号 1991年消防监督程序规定(废止) 第8号 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第9号 1992年关于运输烟花爆竹的规定(废止) 第10号 1992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废止) 第11号 1992年高层居民住宅楼防火管理规则 第12号 1993年农用运输车安全基准 第13号 1993年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办法 第14号 1993年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十不准的规定 第15号 1994年摩托车安全基准(废止) 第16号 1994年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17号 1994年城市人民警察巡逻规定 第18号 1994年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废止) 第19号 1994年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20号 1994年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2004年废止) 第21号 1995年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暂行规定 第22号 1995年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废止) 第23号 1995年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 第24号 1995年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第25号 1995年暂住证申领办法 第26号 1995年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27号 1995年警车管理规定 第28号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废止) 第29号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废止) 第30号 1997年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 (2009年废止)(106号令)(2012年117号令) 第31号 1997年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队工作规定 第32号 1997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33号 1997年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第34号 1998年公安机警戒带使用管理办法 第35号 1998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废止)(127号令代替) 第36号 1998年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04年废止,73号令)(2008年107号令)(2012年120号令) 第37号 1999年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废止,121号令代替) 第38号 1999年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39号 1999年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40号 1999年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 第41号 1999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 第42号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第43号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44号 1999年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2010年废止) 第45号 1999年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已废止) 第46号 1999年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第47号 2000年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 第48号 2000年人民警察警徽使用管理规定 第49号 2000年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2011年废止,117号令代替) 第50号 2000年收容教育所管理办法 第51号 2000年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第52号 2000年麻黄素运输许可证管理规定(废止) 第53号 2000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 第54号 2000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废止) 第55号 2001年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办法 第56号 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第57号 2001年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 第58号 2001年公路巡逻民警中队警务规范(2011年废止,116号令代替) 第59号 2001年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 第60号 2001年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 第61号 2001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62号 2001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 第63号 2001年台湾渔船停泊点边防治安管理办法 第64号 2002年废止《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 第65号 2002年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 第66号 2003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 第67号 2003年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部分条款的决定(废止) 第68号 2003年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6年废止)(88号令代替) 第69号 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废止) 第70号 2004年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废止,104号令代替) 第71号 2004年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废止) 第72号 2004年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废止) 第73号 2004年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08废止)(107号令)(2012年120号令) 第74号 2004年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第75号 2004年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第76号 2004年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第77号 2005年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第78号 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79号 2005年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 第80号 2005年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 第81号 2005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2008年废止)(97号令代替) 第82号 2005年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 第83号 2005年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第84号 2005年公安机关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 第85号 2005年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第86号 2005年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 第87号 2006年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第88号 2006年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3年废止,125号令代替) 第89号 2006年警车管理规定 第90号 2006年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 第91号 2006年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9年废止)(111号令)(2012年123号令) 第92号 2007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第93号 2007年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 第94号 2007年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 第95号 2007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废止,127号令) 第96号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第97号 2008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 第98号 2008年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2013年废止,128号令代替) 第99号 2008年国际航班载运人员信息预报实施办法 第100号 2008年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修正案 (废止,121号令代替) 第101号 2008年《关于运输烟花爆竹的规定》(公安部令第9号)废止 第102号 2008年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103号 2008年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第104号 2008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105号 2008年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106号 2009年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第107号 2009年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108号 2009年火灾调查规定 第109号 2009年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第110号 2009年吸毒检测程序规定 第111号 2009年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废止,123号令代替) 第112号 2010年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第113号 2010年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正案 第114号 2010年《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44号)废止令 第115号 2011年吸毒成瘾认定办法 第116号 2011年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 第117号 2011年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 第118号 2011年公安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的决定 第119号 2012年公安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第120号 2012年公安部关于修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决定 第121号 2012年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 第122号 2012年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第123号 2012年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124号 2012年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 第125号 2012年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 第126号 2012年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127号 2012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128号2013年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129号2014年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130号2014年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 第131号2014年公安部关于废止《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十不准的规定》和《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的决定 第132号 2014年公安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 第133号 2014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 第139号2016年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
2023-08-30 15:48:151

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旅馆业经营行为,促进旅馆业健康发展,维护旅馆、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旅馆,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宾馆、饭店、旅店、酒店式公寓、客栈、招待所、家庭式旅馆等经营场所,以及向社会公众提供计时休息或者住宿服务的洗浴、渡假等经营场所。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卫生、旅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旅馆业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当先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  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对经营场所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二)选址、房屋建筑安全、消防和住宿人员财物保管设备设施符合国家规定;  (三)有安全保卫机构或者安全保卫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条 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安全保卫负责人身份证明,其他从业人员名录;  (二)经营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标明房间号、服务台、安全和消防监控设备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等情况的旅馆内部平面图;  (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四)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和停水、停电、治安案件等事件应急方案;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决定;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决定。经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第七条 旅馆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重要登记事项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原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旅馆因装修、改建、扩建等原因改变原有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重新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明。第八条 旅馆应当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向公安机关传送住宿人员信息。  住宿人员住宿时,旅馆应当指定人员查验住宿人员本人身份证件,如实登记住宿人员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以及房间号,并通过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或者其他措施,将住宿登记信息及时传送到公安机关。  旅馆新招用工作人员的,应当将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信息及时传送到公安机关。第九条 旅馆服务台、安全保卫、监控室必须建立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安全保卫人员应当掌握旅馆进出人员情况。值班人员应住宿人员要求开启房门,应当事先核对住宿人员身份。  旅馆应当保障按照规定安装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全天24小时运行,并将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录入的图像信息保留10天以上。第十条 旅馆必须建立住宿人员财物保管制度,并注意查询和发现可疑物品、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第十一条 旅馆应当加强所属餐饮、娱乐场所的管理,维护住宿人员和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不得要求旅馆的所属餐饮、娱乐场所独立经营。第十二条 旅馆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强迫他人接受住宿或者其他服务;  (二)利用旅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为违法犯罪提供条件,或者为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包庇、纵容、隐瞒违法犯罪活动。第十三条 旅馆及其从业人员必须保守住宿人员信息和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录入的住宿人员图像信息秘密,除公安机关和其他国家侦查机关执法需要提供以外,不得泄露。第十四条 住宿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配合旅馆服务台登记本人身份证件;  (二)遵守旅馆规章制度,爱护旅馆财物;  (三)不私自留他人住宿;  (四)不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毒品、匕首、三棱刮刀、弹簧跳刀等危险物品、违禁物品带入旅馆;  (五)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时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
2023-08-30 15:48:301

娱乐场所配备保安的人数要求

对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娱乐场所,最低必须配备2名以上保安人员,每增加200平方米增加1名保安人员;迪斯科舞厅,应当按照场所核定人数的5%,配备保安人员。娱乐场所应当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保安服务合同,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得聘用其他人员从事保安工作。娱乐场所应当加强对保安人员的教育管理,不得要求保安人员从事与其职责无关的工作。对保安人员工作情况,逐月通报辖区公安派出所和保安服务企业。法律依据《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娱乐场所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配备的保安人员不得少于2名;营业面积每增加200平方米,应当相应增加保安人员1名。迪斯科舞厅保安人员应当按照场所核定人数的5%配备。《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在娱乐场所执勤的保安人员应当统一着制式服装,佩带徽章、标记。保安人员执勤时,应当仪表整洁、行为规范、举止文明。《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保安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派驻娱乐场所保安人员的教育培训,开展经常性督查,确保服务质量。
2023-08-30 15:49:351

重点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管控措施

法律分析: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管控的具体措施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复杂形势,为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守牢疫情防控底线,结合我市实际,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管控、严防疫情输入传播扩散。加强人员流动管理 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带头在工作地过节,倡导非必要不离X、非紧急不出鲁,积极引导群众合理安排出行。优化和错峰安排学校寒假放假、春季开学时间,降低聚集性风险。减少走亲访友活动,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出行,要在出行前向所在社区、村居登记并向所在单位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并主动配合做好防控管理措施。法律依据:《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向公众开放、供公众聚集进行社会活动的下列公共场所:(一)歌舞、游艺、棋牌等娱乐场所二)洗浴、按摩、美容美发和酒吧、茶座、咖啡馆等服务场所三)影剧院、音乐厅等演出、放映场所和体育场馆四)游览、游乐场所五)大型集市贸易场所六)车站、码头、机场等旅客集散的公共交通场所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治安管理的其他公共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旅馆业的治安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分类管理。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领导,并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对公共场所的发展进行规划。公安机关是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工商、文化、体育、建设(城管)、旅游、环保、价格、经贸(安全生产监督)、质监、宗教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公安机关加强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第五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共场所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第三产业的繁荣发展。
2023-08-30 15:50:001

酒吧需要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吗

法律分析:经营酒吧需要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理的许可经营的证明,就像开酒吧需要有娱乐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理的许可经营的证明,如烟草专卖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法律依据:《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五条 娱乐场所备案项目包括:(一)名称;(二)经营地址、面积、范围;(三)地理位置图和内部结构平面示意图;(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五)与保安服务企业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及保安人员配备情况;(六)核定的消费人数;(七)娱乐经营许可证号、营业执照号及登记日期;(八)监控、安检设备安装部位平面图及检测验收报告。设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备案时,除符合前款要求外,还应当提供电子游戏机机型及数量情况。
2023-08-30 15:50:101

成都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旅馆业合法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经营旅馆业,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旅馆业治安管理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切实落实防范措施。第三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接待中外旅客住宿的旅馆,均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旅馆是指接待旅客住宿的饭店、宾馆、招待所(包括在蓉机关、团体、部队、厂矿、外地驻蓉办事机构等单位开设的对外的招待所、接待站)、客货栈、车马店、浴室、酒店、渡假村等(以下简称旅馆)。第五条 旅馆业应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对其治安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协助公安机关查控违法犯罪,做好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第二章 开业和审批第六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报当地区(市)、县公安公安机关同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准开业。  申请开办涉外旅馆,应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审查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三日内,向原批准同意的公安机关备案。第七条 经营旅馆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旅馆的开设地点要远离生产、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工厂、库房等场所。  (二)旅馆的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应符合消防安全。  (三)利用人防工程开办的旅馆,其内部的电器、消防、通讯、通风设备和出入口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  (四)旅馆营业时,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生活和环境卫生。  个体、私劳经营旅馆的,除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符合以上要求外,其客房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第八条 旅馆登记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公安机关进行安全防范业务、户口登记管理等培训后,方准上岗工作。  定点接待外国人的旅馆,应配备懂外语的登记、服务人员。第九条 在旅馆内开办舞厅、音乐茶座、卡拉OK等娱乐场所的,应遵守本办法和我市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第三章 治安管理第十条 旅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旅馆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执行《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和本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对职工进行治安防范知识的教育培训。新进入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机构,配备安全保卫人员,购置安全防范设备。完善登记、保管、门卫、会客、值班、查房、报告等制度,负责落实治安责任制;  (四)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组织工作人员核查通缉、通报、通知的犯罪分子或赃物,协助公安人员执行公务。第十一条 旅馆工作人员在旅馆治安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和通报查找的财物,以及行迹可疑人员,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做好控制工作;  (二)旅馆内发生案件或事故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案,并保护好现场,如实反映情况,协助调查处理;  (三)发现违禁物品和可疑物品,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听候处理。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指导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二)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  (三)依法查处旅馆内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旅馆工作人员协助查缉犯罪分子和查寻赃物;  (四)对旅馆进行安全检查、验证(或换证),保障其合法经营,对违反旅馆业治安管理法规的责任人员及旅馆负责人进行查处,对已成为违法活动场所的旅馆,会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处理。第十三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查验居民身份证。按规定项目逐人如实填写旅客住宿登记卡或旅客登记薄。  接待境外旅客住宿,属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和港、澳、台同胞,应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住宿登记;对外国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临时住宿登记表。  如发现了上述人员所持证件已过期或者有伪造、涂改等情形的,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2023-08-30 15:50:201

没有娱乐经营许可证开娱乐场应该怎么处罚?

无证经营娱乐场是触犯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第十五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本办法定的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第十七条:“许可审批部门查处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没有规定的,许可审批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罚。”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3-08-30 15:50:281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除法定节假日,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有哪些?

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带A标志的成人交谊场所,说得难听点,就是少儿不宜的地方。全天候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x0dx0a还有就是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也就是网吧。除法定节假日外,一般不得提供给未成年人。我想经过父母同意,节假日偶尔到网吧玩一会游戏,还是可以的。x0dx0a x0dx0a1999年7月1日施行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游艺娱乐场所中设置的电子游戏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违者,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34条的规定,责令娱乐场所经营单位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25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500元的,并处2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x0dx0a  1999年11月1日施行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3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对于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上述场所的工作人员可以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违者,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55条的规定,责令上述场所的经营者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x0dx0a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6条第二款规定:“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24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违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x0dx0a  2001年4月3日施行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包括“网吧”提供的上网服务),不得在本办法限定的时间外向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开放,不得允许无监护人陪伴的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进入其营业场所。该《办法》第13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营业时间由经营者自行决定;但是,向未成年人开放的时间限于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8时至21时。”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该《办法》第19条的规定,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再次违反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3次违反规定的,除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外,还责令其关闭营业场所,并由有关主管部门撤销批准文件,吊销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x0dx0a  此外,根据国务院1999年9月18日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包括新年(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劳动节(放假3天)、国庆节(放假3天)、青年节(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半天)、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建军纪念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星期六、星期日。x0dx0a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学生的寒假、暑假不属于法定节假日,上述娱乐营业场所的经营者在此期间不得接纳未成年人。x0dx0ax0dx0a第五十五条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或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x0dx0a  【释义】本条是对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不设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或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违法行为,如何进行处罚的规定。x0dx0ax0dx0a  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主体是单位,即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这里规定的“营业性歌舞厅”,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供人们唱歌或者跳舞的营业性场所,主要包括歌厅、舞厅、迪厅、夜总会等;“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是指与营业性歌舞厅一样,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不利于其健康成长因而不适宜其进入的其他场所,如酒吧,咖啡吧等;“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提供电子游戏娱乐活动的场所。本条规定的场所对未成年人而言,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或者可能影响其正常的学习,总之是不利于其成长的。这些场所的具体范围,可由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条规定进一步明确。x0dx0a 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是上述场所违反本法第33条的规定,不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或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这里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指出了本条规定与本法第33条的关系。该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本条规定了具体的法律责任,是有效实施该条规定的强制性保证。根据本条规定,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并且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是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的法定义务,不履行其中任何一项法定义务即构成本条违法行为。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可以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在此期间不用设置禁止进入标志,但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的平常时期,也必须设置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标志。另外,根据第33条规定,对于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上述场所的工作人员可以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因此,只要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场所内活动,即可以认定该场所违反了本条规定,不能以不清楚顾客的年龄为由开脱法律责任。x0dx0ax0dx0a  对上述场所的违法行为,本条规定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文化行政部门是上述场所的政府主管部门,所以对上述场所违法行为的处罚主要由其行使,只有吊销营业执照权由工商行政部门行使。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单位处以罚款,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在给予以上处罚的同时,工商行政部门应当吊销营业执照。这里规定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或者经常性地进行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有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经处理拒不改正等。
2023-08-30 15:51:241

无证经营ktv派出所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派出所不予处罚,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3-08-30 15:51:321

吉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你知道《吉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我为您收集整理的细则原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铁序,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旅馆业合法经营和旅客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经营的所有宾馆、旅店、车马店;营宿的饭店、浴池、贷栈、办事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军队对外营业的招待所等均按本细则管理。   第三条、开办旅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开设旅馆的地点,应与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厂、库保持安全距离;   二、房屋建筑要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标准,必须坚固安全,无倒塌危险,无漏雨现象,应有安全、消防等各项设施,出入口和通道必须便于人员疏散和通过;   三、具有相应数量的服务人员和工作人员;   四、具有店簿室、寄存处等必要的工作场所。   第四条、申请开办旅馆,应由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安全检查合格并核发《旅馆业登记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卫生检查合格并核发《卫生许可证》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   铁路系统在铁路站、段、厂(场)内开设旅馆,由铁路公安机关进行安全检查,实行发证管理。   第五条、《旅馆业登记证》由省公安厅统一印制,按照《吉林省收费罚款没收财物管理条例》有关管理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六条、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合并、迁移地址、变更负责人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三日内,向所在地县(市)区公安机关备案。停止经营旅馆业的,应将《旅馆业登记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交回原发证机关。   第七条、经营旅馆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承担保障旅客人身、财产安全和防止发生违法犯罪活动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和从业人员的治安岗位责任制,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第八条、旅馆接待旅客,必须凭旅客的居民身份证或工作证、介绍信以及足以证明身份的证件进行登记,登记簿存留三年,以备查验。   会议集体包房,可由会议承办单位按店簿项目统一登记。   夫妻包房须凭婚姻关系证明。   无证件旅客由公安机关指定的旅馆接待。   城镇个体旅店不准接待军、警和其他携带枪的工作人员。   第九条、接待境外旅客住宿,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第十条、旅馆应设置旅客财物保管柜、箱或者保管室、保险拒,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奇存的财物,要建立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寄存设备差的旅馆,不得接待携有巨额现金和贵重物品的旅客。   第十一条、旅馆从业人员治安职责:   一、严格执行住宿登记、验证、会客、寄存等项安全制度,积极做好防特、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   二、对违反住宿规定的旅客,要报告旅馆负责人,并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   三、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被通缉的罪犯和携带违禁物品的人员及其他行迹可疑人员,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协助公安相关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在旅馆内开办舞厅(会)、音乐茶座等娱乐场所,除按本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外,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吉林省文体市场管理条例》管理。   第十三条、旅馆客房原则上不准出租,确需出租的,必须经当地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根据当地情况,可由县以上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指定专门旅馆承办出租业务。   第十四条、旅馆客房不得作为职工家属宿舍和单身宿舍,如确有需要必须另辟通道,严禁与客房混杂。   第十五条、居民住宅内开设的旅馆,出入口、通道及其他安全设施必须单设,不得与居民混用,不得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和安全。   第十六条、接待机动车辆的旅馆,须经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接待机动车辆投宿。   第十七条、旅馆内严禁存放旅客携带的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物品。   第十八条、旅馆内严禁进行卖淫嫖宿、赌博、吸(扎)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九条、旅馆内严禁酗酒闹事、大声喧哗等妨害公共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条、公安机关是旅馆业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旅馆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维护旅馆的"治安秩序,依法惩办危害治安和侵犯旅馆及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   第二十一条、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应出示证件,严格依法办事,礼貌待人;旅馆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协助。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细则第四条第一款、第六条规定开办旅馆的,公安机关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未经登记私自开业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三条、旅馆工作人员违反本细则第十一条、第十九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旅馆违反安全规定经指出不加改正的,公安机关可发出警告通知书或传唤负责人,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业整顿。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其所经营的旅馆已构成犯罪活动场所,公安机关除依法追究其责任外,对旅馆应予查封,缴回《旅馆业登记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细则第八、九、十七、十八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自觉遵守本细则,在安全管理、预防和发现违法犯罪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旅馆和从业人员,应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3-08-30 15:51:591

旅游住宿业管理法律制度有那些?

旅游住宿业治安管理法规制度 1.旅游住宿业治安管理概述 治安好,旅业兴。这是一个人所共知的道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包括旅游住宿业有了很大发展,社会安定、治安良好,旅游者有安全感是旅游业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特别是旅游住宿业治安状况的好坏,对旅游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为此,我国十分重视旅游住宿业的治安管理。2.旅游住宿治安管理的主要内容 (1)开办旅游住宿企业的治安管理 《办法》规定,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治安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这一规定在于保障旅馆企业的正常经营,同时也是为了保障旅客的生命财产的安全。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才可以开业。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三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从治安管理的角度出发,便于掌握旅馆的有关情况,加强对旅馆的治安管理。 (2)对旅馆经营中的治安管理 旅馆的经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要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人员。我国的旅游住宿企业,形式多种多样,有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栈等,凡是经营旅游住宿业务的,按照《办法》都必须设置治安保卫部门,如饭店的保安部等。为了加强治安管理,《办法》规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同时,旅客住店登记时,旅馆必须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并要求旅客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在接待境外旅客住宿时,除了要履行上述查验身份证件、如实登记规定项目外,旅馆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旅客住店时,往往都随身携带一些财物,为了保障旅客财物的安全,减少失窃、被盗等治安案件的发生,《办法》规定,旅馆必须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保管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严格、完备的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这种规定是完全必要的,因为在旅馆,常会发生旅客财 物丢失的事件,造成旅客与旅馆之间的纠纷。旅馆建立财物保管制度,可以减少这种纠纷的出现。 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加以妥善保管,并根据旅客登记所留下的地址,设法将遗留物品归还原主;如果遗留物主人不明,则应当揭示招领,经招领3个月后仍然无人认领的,则应当登记造册,并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这种处理方法,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而且也是法规的规定。对于旅客遗留物品中的违禁物品和可疑品,旅馆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同时,旅馆在经营中,如果发现旅客将违禁的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必须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安机关对违禁将上述危险物品带入旅馆的旅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如果因此造成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并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旅馆企业开办歌舞厅等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馆也从以往单纯提供住宿、餐饮服务,发展为提供住宿、餐饮、娱乐、健身等多项服务,特别是旅游星级饭店也规定必须要提供上述服务项目。对此,《办法》规定,在旅馆内开办舞厅、音乐茶座等娱乐、服务场所的,除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当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管理。国务院1999年3月26日发布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该《条例》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内容主要如下:①禁止在娱乐场所从事下列活动:第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第二,危害国家的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第三,危害国家安全、利益或者社会稳定的;第四,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第五,宣扬淫秽、色情、迷信或者渲染暴力,有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第六,违背社会公德或者诽谤、侮辱他人的。②任何单位未经文化、公安、卫生部门审核,并领取营业执照,不得从事娱乐场所活动。③娱乐场所提供的各种娱乐项目、服务项目等的收费,必须明码标价。④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使用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等。⑤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米成年人。⑤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当持有居民身份证;其中,外地务工人员还应持有暂住证和务工证明。外国人及其他境外人员在娱乐场所就业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等等。 该《条例》对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等都作了规定。这些规定是旅馆企业开办设立娱乐场所必须遵循的。 (4)严禁在旅馆内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旅馆,是一个对社会公众开放的公共场所,任何入只要持有效证件即可在旅馆住宿、就餐以及娱乐。因此,难免会有一些违法犯罪分子混迹其间,进行某种违法犯罪活动。为此,《办法》规定,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对于上述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处罚有关人员,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旅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果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辑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者隐瞒包庇。如果旅馆工作人员发现犯罪分子知情不报或者隐瞒包庇,公安机关可以酌情予以处罚。如果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其所经营的旅馆已成为犯罪活动场所,公安机关除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该旅馆依法处理。 (5)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的管理职责 公安机关是旅游住宿业治安的主管部门,依法负有以下职责: ①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②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 ③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 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严格依法办事,要文明礼貌待人,维护旅馆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旅馆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予以协助,同心协力,共同维护和搞好旅游住宿业的治安管理工作。
2023-08-30 15:52:092

开麻将馆哪些办法合法

麻将馆如果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或者带有少量财物输赢、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是合法的。相关的法律规定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2023-08-30 15:52:191

开一家娱乐场所需要什么手续

拿法人身份证,办理娱乐场所许可证。「周先生,请见谅,邵总刚刚吩咐过了,半个小时内不能让任何事情打扰她的休息,麻烦你先暂时在这坐一会吧,还有二十分钟,我就会向邵总通报的!」王静香措词很婉转,但表达的意思却非常清晰。
2023-08-30 15:52:503

入住情侣主题酒店要几张身份证

一张。
2023-08-30 15:53:266

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处罚36条

人口信息是政府制定各项经济调节、社会治理方针政策和基本公共服务配套政策的基础。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人口流动日益频繁,依靠传统户籍管理和暂住登记手段获取人口信息的方式,已无法适应现实需要。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理秩序,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应运而生。那么,哪些场所和单位须进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呢?旅馆、医疗机构、救助机构、寺观教堂、房屋出租人及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用工单位、娱乐场所,网吧、酒吧、茶楼、影剧院、洗浴保健等服务性场所,交通运输、金融服务、通讯运营及大中专院校等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员等均须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居(村)民委员会如实提供流动个人信息。另外,该如何进行登记?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提供和申报可以采取书面、网络、传真等方式进行。如果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登记将会如何处罚呢?对违反《办法》的个人或单位、场所,《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将按《办法》对个人、房屋出租人和单位、场所执行三档不同的罚款处罚,在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无果或拒不整改的,将分别处以:200元、500元、1000元的罚款。法律依据:《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第一条为全面准确掌握人口流动变化情况,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第四条流动人口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信息。流动人口留宿、从业的场所、单位应当如实登记流动人口个人信息,并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提供和申报可以采取书面、网络、传真等方式。第五条 在旅馆等住宿服务经营场所留宿的人员,按照《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登记、申报个人信息。第六条 医疗机构、救助机构、寺观教堂等单位、场所留宿流动人口的,应当如实登记留宿人员个人信息,并在登记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第七条 房屋出租人应当如实登记承租人及同住人的个人信息,并在出租或终止出租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当在签订或解除租赁合同后24小时内将房屋承租人信息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第八条 用工单位应当如实登记聘用的流动人口信息,并在聘用或解除聘用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第九条 娱乐场所、网吧对超出法定营业时间仍在场所内滞留不离开的人员,应当如实登记并及时申报其个人信息。酒吧、茶楼、影剧院、洗浴保健等服务性营业场所,对凌晨两点以后仍在场所内滞留不离开的人员,应当如实登记并及时申报其个人信息。第十条 交通运输、金融服务、通讯运营以及大中专院校等单位收集的流动人口信息,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员应当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状况,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第十二条 公安派出所和居(村)民委员会采集、核实流动人口信息,有关单位、场所和个人应当配合。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对获悉的流动人口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第十四条 一年内三次以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告诫警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十五条 流动人口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罚款。第十六条 单位、场所违反本办法规定,不登记申报或不如实登记申报留宿、聘用流动人口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1000元罚款。旅馆等住宿服务经营场所不按规定登记录入流动人口信息的,按《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处罚。第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如实登记、申报或提供承租人及同住人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由公安机关处500元罚款,对单位由公安机关处1000元罚款。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办理暂住证,经通知不办理,可以被罚款。办理暂住证是公民在非户口所在地居住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公安机关派出机构检查暂住证也是合理合法行为,公民有义务配合其工作。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2023-08-30 15:53:541

打牌扰民怎么处理

报警,说邻居扰民
2023-08-30 15:54:0512

开KTV要办什么证件?和什么要求?

要问开一家KTV哪个环节最让投资者头疼?相信80%的朋友的答案都是证照办理环节!不少KTV经营者提起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依然还是心有余悸。为了让新朋友们都能够不走弯路,小迪今天便为你们总结一份常见的KTV证照办理流程,让你们做到心中有数,从容淡定!一、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函》KTV经营者需要选定KTV名称在装修动工前到所在工商局申领表格和填写办理企业名称核准证明公司盖章确认,交工商局核准选定KTV名称核准通过,工商局发《企业名称核准函》。二、办理图纸申报KTV经营者提交工程设计图纸(消防蓝图、装饰施工图),消防相关材料样板,到当地消防大队申报。三、申领《消防验收报告》待装修结束时,KTV经营者向地区防火监督处领取有关表格和填写盖章递交KTV“消防设施设计图”和表格请消防部门现场验收消防设施整改消防部门提出的意见申领《消防验收报告》四、办理《治安/特种行业许可证》KTV经营者到当地派出所申报KTV名称、性质、经营项目及人员资格认证签订安全责任书,办理KTV经营负责人、保安等治安培训报名接待地区派出所/上级区局治安人员到现场检查根据问题予以限时整改向分局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五、办理《卫生许可证》KTV经营者到卫生预防部门领取表格,并填写和盖章递交KTV卫生消毒设施平面图及消毒管理措施和申请表格接待有关人员现场检查,并予以整改到防疫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六、办理《文化许可证》KTV经营者到文化管理部门领取相关表格,填写和盖章申报KTV名称、经营项目及其性质申领办理《文化许可证》七、办理《环保许可证》KTV经营者到环保局领取相关表格,填写和盖章接待有关人员现场检查,并予以整改申领办理《环保许可证》八、办理《工商营业执照》KTV经营者携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开业申请、法人简历、验资报告、物业租赁合同、公司章程、消防、治安、环保、卫生许可证、文化许可证,到工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九、刻制企业盖章KTV经营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法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指定的单位刻章。十、办理企业代码证KTV经营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法人身份证、原件到税务局办理代码证。十一、办理税务登记KTV经营者持营业执照、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照片、企业财会人员资格证、验资报告、租赁合同、租金收据,办理税务登记,领取发票。
2023-08-30 15:54:355

噪音扰民什么情况警察才能管

我们楼上也是,每天晩上12点以后各种噪音,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2018年一月4日,楼上朋友聚会,折腾到晩上2点,跟他们说也没用,只好报警,警察来了稍微好了几分钟,警察已走,他们生气了,声音更大,现在快一年了,他们还是我行我素,跟社区干部反映,社区干部给他们打电话,结果当晚楼上噪声会更大,来报复我们,遇到这样的邻居,我们怎么办,跪求大神们给想想办法。
2023-08-30 15:55:0712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哈尔滨市中央大街步行街区管理办法》等4件政府规章的决定

一、《哈尔滨市中央大街步行街区管理办法》  (一)第一条修改为:“为加强对中央大街步行街区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公安、交通运输、工商、发展改革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步行街区的管理工作。”  (三)第十九条修改为:“进入步行街区内的车辆,应当在停车场的停车泊位内停放,禁止在停车泊位以外或者停车场外随意停放。”  (四)第二十条修改为:“步行街区内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在步行街内随意露宿,流浪乞讨等;  (二)进行卜卦、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  (三)随意散发印刷品广告;  (四)非法揽客;  (五)携带犬类等动物;  (六)影响步行街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五)第二十三条修改为“步行街区中央大街路段,自每年4月30日至10月20日,由步行街区清扫保洁专业单位在每日6时前进行清洗。”  (六)第二十八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有关保护建筑、街区管理规定的,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省或者市制定的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的规定处罚。”  (七)第二十九条修改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集中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按下列规定处罚:(一)机动车在步行街内通行的,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二)非机动车在步行街内通行的,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三)机动车在停车泊位以外或者停车场外停放的,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四)随意散发印刷品广告影响环境卫生的,处以30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  (八)第三十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一)在步行街区内非法揽客扰乱社会秩序的;(二)在步行街区内强行乞讨的;(三)携带犬类等动物的;(四)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二、《哈尔滨市冬季江上安全管理办法》  (一)第六条修改为:“在江上从事游乐性营运或者开办江上经营娱乐场所,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并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公安部门备案。”  (二)第十条(二)项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向公安部门备案的,由经营场所所在地公安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三、《哈尔滨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一)第三条第二款修改为“本办法所称代码证书是由国家统一印制的、证明组织机构具有法定代码标识的凭证。代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为纸质证书,副本包括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二)第五条修改为“组织机构应当自依法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代码办公室办理代码登记。”  (三)删去第六条第二款。  (四)第七条修改为“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核准变更文件或者变更证明到代码办公室申请变更登记,经代码办公室核准后,收回原代码证书,颁发新的代码证书。”  (五)第八条修改为“组织机构依法终止的,应当自注销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部门核准的注销文件或证明办理注销登记,并交回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代码标识一经注销,不得重新启用。”  (六)第十条修改为“代码办公室应当对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信息有效性等进行年度验证,确保组织机构代码的唯一性和相关信息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  (七)第十一条修改为“代码证书自颁发之日起4年内有效。组织机构依法设立的资格证明文件有效期不足4年的,代码证书有效期以资格证明文件的有效期为准。  组织机构应当在代码证书有效期满前30日内,持代码证书正本和副本及有关证件到代码办公室进行换证登记。”  (八)第十二条修改为“发展改革、编制、民政、工商、统计、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财政、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和金融、保险单位应当在其印制的各项报表中设置‘组织机构代码"一栏,对未填写组织机构代码的,不予受理。”  (九)删去原十三条。  (十)第十四条改为第十三条,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推动组织机构代码在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等领域的应用。  部门或单位设置数据库的,应当在数据库中使用组织机构代码。”  (十一)第十六条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禁止伪造、变造、冒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十二)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七条,(一)项修改为“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换证、补证、变更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二)项修改为“伪造、变造、冒用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删去第(三)项。  (十三)第十九条改为第十八条,修改为“从事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的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九条,“从事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的人员因过错给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系统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十五)第二十条修改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第四条中的“市技术监督部门”修改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原第十二条、第十八条中的“技术监督部门”统一修改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十七)删去原二十二条。
2023-08-30 15:56:241

在酒店400人以上公司内部人员聚会需要到公安局备案吗?

应该是不用的
2023-08-30 15:56:334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  (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  第四条 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 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保安服务公司  第八条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第九条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规划、布局要求,具备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  (三)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  (四)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  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保安服务公司申请增设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无需再次提交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从事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者在已有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上增注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凭保安服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后超过6个月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取得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失效。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总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公安机关审核,持审核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十三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保安员,有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应当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  第十四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第十五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得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  第四章 保安员  第十六条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第十八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招用符合保安员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并与被招用的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九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发现保安员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管理制度,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保安员因工伤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保安员牺牲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国家有关烈士褒扬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第五章 保安服务  第二十一条 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应当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明确规定服务的项目、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安服务合同终止后,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将保安服务合同至少留存2年备查。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对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应当拒绝,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二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不得聘请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  第二十三条 保安服务公司派出保安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应当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保安服务合同、服务项目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第二十四条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按照保安服务业服务标准提供规范的保安服务,保安服务公司派出的保安员应当遵守客户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客户单位应当为保安员从事保安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二十五条 保安服务中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应当符合有关的产品质量要求。保安服务中安装监控设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使用监控设备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  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保安从业单位和客户单位不得删改或者扩散。  第二十六条 保安从业单位对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保安从业单位不得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第二十七条 保安员上岗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应当与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和人民警察、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制式服装、标志服饰有明显区别。  保安员服装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推荐式样,由保安服务从业单位在推荐式样范围内选用。保安服务标志式样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确定。  第二十八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需要为保安员配备所需的装备。保安服务岗位装备配备标准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二十九条 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二)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三)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对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秩序;  (四)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可以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但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妨碍。  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使用枪支,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 保安员有权拒绝执行保安从业单位或者客户单位的违法指令。保安从业单位不得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章 保安培训单位  第三十二条 保安培训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二)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师资力量,其中保安专业师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10年以上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  (三)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场所、设施等教学条件。  第三十三条 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的枪支使用培训,应当由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负责。承担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 保安培训单位应当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制订教学计划,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职业道德教育。  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审定。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指导保安从业单位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督促保安从业单位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公安机关建立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记录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相关信息。  公安机关应当对提取、留存的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予以保密。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督促其整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并由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人员和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公布投诉方式,受理社会公众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投诉。接到投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查处结果。  第四十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经公安机关审核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  (三)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的;  (四)招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  (五)保安服务公司未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的,或者未将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六)保安服务公司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的;  (七)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客户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 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二)使用监控设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四)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  (五)对保安员疏于管理、教育和培训,发生保安员违法犯罪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客户单位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 保安从业单位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对保安从业单位的处罚和对保安员的赔偿依照有关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的;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的;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七)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的保安员违反规定使用枪支的,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六条 保安员在保安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安从业单位赔付;保安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保安从业单位可以依法向保安员追偿。  第四十七条 保安培训单位未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保安培训为名进行诈骗活动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保安服务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以及保安员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重新申请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本条例施行前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向公安机关备案。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保安服务的保安员,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由保安员所在单位组织培训,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08-30 15:56:441

卖_女抓到会怎么处理呢?

抓到卖淫女的处理方式如下: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卖淫是道德低下者为获取物质报酬(金钱、礼物、性贿赂等),以产生利益交换的方式有代价地或有接受代价的与不固定的性对象发生的有偿性行为,属于收费的性行为。警方在查获卖淫嫖娼违法人员时,一律对违法人员进行拘留并通知其家人,情节轻微的可以不拘留但要处以500元以下罚款。过去,民警在办理这类案件时,一般都采取罚款形式,这样造成了民警为了罚款而办案。同时,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起不到惩罚作用。而新法规定,卖淫嫖娼一经查获,就必须拘留并通知其家人。只有情节轻微的,才可不拘留,但要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是指卖淫嫖娼违法人员年龄不满14周岁并且是第一次,谈好价格但还没实施,在桑拿和其他娱乐场所异性之间手淫等。只要进行并实施了具体行为,就不属于轻微范围了。过去对一些路边公园站街女明目张胆进行拉客卖淫的现象,警方虽然多次打击,但效果并不明显。以前没有具体规定,没有办法对她们进行处罚,最多只能进行驱赶,但现在不同了,如果她们在街头拉客,警方就可以对她们进行5日以下的拘留。这让警方在打击站街女上有了法律依据。一些用户因经常收到骚扰短信最后弄得家庭破裂,也有人因为谈恋爱分手多次发短信恐吓对方,这严重干扰了对方生活。如果手机上屡屡接到“黄段子”,市民可向警方报警。新法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法规里所说的“多次”,即3次及3次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023-08-30 15:56:531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2010年11月23日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0年11月3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0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的要求,市政府组织对现行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市政府决定,废止《青岛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等67件市政府规章,保留《青岛市秘密文件管理办法》等173件市政府规章。  附件:1.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目录  2.保留市政府规章目录  附件1: 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目录  序号:1  规章名称:青岛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1986年6月12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86]122号)  说明:“门前三包”的运作方式和管理体制发生重大调整,已不适用。  序号:2  规章名称: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1989年1月9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89]6号)  说明:现执行省政府修正发布《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  序号:3  规章名称:青岛市治安联防工作暂行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1989年4月22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89]95号)  说明:现执行《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序号:4  规章名称:青岛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试行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1989年6月8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89]143号)  说明: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序号:5  规章名称:青岛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机关及日期:1989年10月27日市政府批准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青标计[1989]124号)  说明:现执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山东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规定(试行)》。  序号:6  规章名称:青岛市政务查办工作的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0年8月16日市政府令第8号发布  说明:现执行《青岛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序号:7  规章名称:青岛市实施《山东省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管理办法》细则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0年8月21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90]207号)  说明:现执行《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  序号:8  规章名称:青岛市城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验收暂行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1年2月28日市政府批准 市规划局发布(青规字[1991]4号)  说明:现执行《青岛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办法》。  序号:9  规章名称:青岛市城市房屋估价暂行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1年8月5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91]185号)  说明:现执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和《青岛市城市房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序号:10  规章名称:青岛市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帮教的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1年11月5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91]303号)  说明:现执行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  序号:11  规章名称: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1年12月23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91]371号)  说明:现执行《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序号:12  规章名称: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2年5月3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92]76号)  说明: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已作重大调整,该规定已不适用。  序号:13  规章名称:青岛市对外商投资企业减征免征地方所得税的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2年6月2日市政府令第21号发布  说明: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序号:14  规章名称: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优惠与鼓励暂行办法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2年6月27日市政府发布(青政发[1992]107号)  说明:现执行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序号:15  规章名称:青岛市引进人才智力的政策规定  发布机关及日期:1992年9月16日发布(青政发[1992]36号)  说明:现执行《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开发工作的意见》、《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来青创新创业发展的办法〉的通知》。  序号:16  规章名称:青岛市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
2023-08-30 15:57:081

特行证办理流程?

在当地派出所领取、填写《特种行业审批表》、《行业经营负责人资格审批表》、《从业人员登记本》、消防意见书,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守法保证书,先由派出所审批后在分局治安大队特行中队办理特种行业安全许可证。特种行业安全许可证:1、旅店业安全许可证:在当地派出所领取、填写《特种行业审批表》、《行业经营负责人资格审批表》、《从业人员登记本》、消防意见书,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守法保证书,先由派出所审批后在分局治安大队特行中队办理特种行业安全许可证。2、典当业、刻字业、拍卖业安全许可证:在当地派出所领取、填写《特种行业审批表》、《行业经营负责人资格审批表》、《从业人员登记本》、由当地派出所审批、分局审批报市局,在市局治安支队特行大队办理特种行业安全许可证。3、娱乐场所和其它特种行业:在营业的15天内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备案手续:填写《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备案表》(在派出所领取)后到分局备案。注:特种行业安全许可证每年换发一次,只需填写《特种行业审批表》、《行业经营负责人资格审批表》、《从业人员登记本》三种表格,由派出所审验合格报分局办证。《特种行业安全许可证》,收费20元。扩展资料特种行业,是指在工商服务业中,因经营业务的内容和性质而易于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由国家或地方法规规定交由公安机关实行治安行政管理的行业。主要包括(1)旅店业;(2)刻字印铸业;(3)旧货收购信托业;(4)修理业。上述行业很容易被犯罪分子用来作为隐身落脚的场所,或者借以变造伪造证件、印信以及销匿赃物,因而是治安行政管理和治安预防的重要对象。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凡经营特种行业,都必须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向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申报领取治安管理登记证的,同时向所在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始能营业;因故歇业、转业或变更登记事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稂的同时,应在公安机关备案;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种行业
2023-08-30 15:57:195

玩打烟机违法吗

 抓烟机本身属于一种娱乐性的机器,从正当的手段来说,抓烟机是不违法的,但有会有特殊的情况出现,比如:某个地区这种机器太多,已经成了一种热门的机器,这时候就会引起机关单位的重视(机关单位:派出所、工商部门,烟草公司),因为抓烟机引起市场的正常次序(烟的销售也存在问题,假烟等),还有就是有的玩家输了钱,也会投诉,如果投诉的市民越来越多的,机关单位还是会来管的。如果想摆机的商家可以先考察下当地的一些情况,再来买抓烟机,每个地区管制的条例不同,有些地方严,有点地方还是不管的。抓烟机的违法情况大致有以下几类:第一,抓烟机的经营者没有相关部门审批和备案手续。第二,抓烟机的经营者大多没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抓烟机中的卷烟大都为假私非烟。第三,抓烟机具有“以小博大”的赌博性质,而且经营者可对抓烟机自行设定难度,因而还具有很大的欺诈性。第四,抓烟机为未成年人买烟、吸烟提供了方便。综上,其危害性不言而喻。根据相关报道,浙江宁波、山东莱阳、北京昌平、河北石家庄等地烟草、公安、工商等部门正开展联合清缴行动,有些地方还以为赌博提供条件罪和赌博罪对违法者给予行政拘留。相关法律法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公安、工商、文化等行政执法部门有权依据《条例》赋予的不同职权,对娱乐场所及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兼营的娱乐项目进行管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第十五条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未成年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2023-08-30 15:58:141

双休日装修可以报警扰民吗?

最好先找装修的家谈谈,不行就找居委会的调节一下,实在不行再报警!!!
2023-08-30 15:58:4115

抽油机能打多少米和什么有关系

抽油机能打的米数和抽油机的功率、抽油机的类型、井的深度和水源的地下水位有关系。1、抽油机的功率:抽油机的功率越大,其抽水深度也会相应提高。2、抽油机的类型:不同类型的抽油机抽水深度也会不同,例如离心泵和潜水泵的抽水深度就有所区别。3、井的深度:井的深度越深,需要的抽水深度就越大。4、水源的地下水位:地下水位越深,需要的抽水深度就越大。
2023-08-30 15:53:162

家庭装修保修协议范例(保修内容及详情)

家庭装修保修服务虽然说是最后的项目,但是也是比较重要的。在家庭装修过程中,很多人都会有不少与当初设想不相符的地方,免不了要与装修公司交涉,但是结果往往是自己被装修公司问得哑口无言,因为在装修合同中,很多装修公司事先口头承诺的条件并未写进合同中,所以记得在合同中增加有关说明。一、家庭装修工程保修协议在实际装修过程中,朱先生发现有不少与当初设想不相符的地方,免不了要与装修公司交涉,但是结果往往是自己被装修公司问得哑口无言,因为在装修合同中,很多装修公司事先口头承诺的条件并未写进合同中,这让朱先生有苦难言。甲方:XXXX乙方:XX装潢公司鉴于乙方承包装修之甲方某XX号房屋工程已于X年X月X日交付使用,有关细项质量需进一步观察,目前有关工程细项已需维修养护,故甲、乙双方就工程的保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1.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2.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为: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项目(以年月日甲、乙双方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预算明细表及年月日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列明为准)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鼓包,壁纸鼓包、脱落,房顶出现脱落,所有器具因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3.目前工程已存在的问题及乙方责任:(例如)花岗岩地面有5块有1/3空鼓,1块4cm缺角,1块1/3断裂,若在保修期内有空鼓的花岗岩出现断裂,乙方应予更换,材料费及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或由乙方返还断裂部分的材料费及相应各项取费。3.2护墙板的板面目前变形较重,乙方应于X年X月份前进行更换或整修。3.3木门现已变形,乙方应于X年X月份前进行整修。3.4壁纸卷边,乙方应于X年X月份前进行整修。3.5厨房洗菜盆下水管无反水弯,乙方应于X年X月份前新购反水弯并进行更换。3.6前述各项问题的整修或更换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负担。4.乙方工作方式在甲方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后7日(节假日包括在内)内,乙方须安排熟练的技术工人带料完成整修或更换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5.法律责任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故拖延达14个工作日不予整修或更换的,甲方有权扣除工程尾款人民币xxx元;若甲方因该质量问题造成其他损失,甲方除有权扣除工程尾款外,还可采取法律许可的其他措施要求乙方给予赔偿。6.结算保修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或虽出现质量问题但乙方整修及时并令甲方满意,保修期结束后七日内,甲方将尾款如数结算予乙方(X年X月份乙方将第3条所述问题整修结束后,若甲方感到满意,可以结算)。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XXXX乙方:XX装潢公司代表:代表:二、保修的内容包括那些保修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本身的质量缺陷,如开裂变形、漏水渗水等。2.由于施工操作不规范,致使装修户使用中出现故障、损坏,如跳闸短路等3.家庭使用过程中由于不慎造成损坏,如搬家时的磕碰等。如果出现前两种情况,应由装饰公司无偿进行返修;而出现第三种情况,由于装修要有一定的统一性和完整性,也应该由装饰公司负责修补,但装修户应支付材料费和人工费。如果按时间划分,保修一般分几次来进行:第一次使用户入住一两个星期后进行的保修,主要维修装修户在搬家过程中难以避免的一些小磕碰,以及入住以后水电方面的问题;第二次是半年后的常规项目报修,如由于干燥原因出现的裂缝、脱落、变形等问题;第三次是在装修完成一年左右的时间对由于季节变化而造成的问题,以及其他质量问题进行维修。三、一个好的装修公司一定要提供好的保修服务在工程完工之后,按工程保修规定要填写一份保修卡,在保修期内,客户凭此保修卡要求维修,当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装修问题,同装饰公司联系,或直接与施工负责人或工程监理联系,说明发生的问题,装饰公司会及时派人前去维修,但是由于不可抗力、自然原因,客户自身使用不当而造成的问题,不在维修责任之内,但可以双方商讨解决。1留好和装饰公司签定的装修合同,他是保修的依据。2费用:如果是因为施工质量差引起的返修,业主不应承担任何费用。3投诉:如果家装公司不能履行保修条款,您可以投诉到家装公司所在的建材城。4保修期:一般公司提供1年的保修期,但好的公司会提供3年保修服务。最容易需要保修的施工项目1墙面涂料和木制品上的油漆由于北京干燥,墙面涂料容易开裂,但一般经过一个供暖季过后(停暖以后),找装修公司保修一次,以后就基本没问题了。2为什么他们不给我保修?有时候,装修公司会打出接口:因为油漆涂料是你自己买的,我们只负责了施工,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不能确定是材料的问题,还是施工的问题,所以我们不负责保修。3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如何解决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用户可直接找到原施工队所在公司的负责人,如证实属于施工质量问题后,装饰公司必须无条件地为用户换工换料,不可拖欠。如果装饰公司拒绝为用户保修,这时用户可以直接向家装市场的质检部投诉,由市场管理部门出面勒令装饰公司为用户无条件保修或直接由市场为用户保修。
2023-08-30 15:53:161

质量体系管理与大学的什么专业有关

五个与质量体系管理相关的大学专业1、产品质量工程专业该专业设有质量检测与控制、标准化与质量认证、技术监督与管理等方向,是培养质量工程师的摇篮。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有关产品质量工程方面的机械学、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管理基础理论、市场营销和开发、质量管理、统计方法、质量检验。测量与质量控制的基础理论和有关质量管理体系设计的方法,受到现代管理原理、技术和方法在质量领域应用的训练,具有本专业质量工程及管理系统的设计、开发和应用的能力。2、质量管理工程专业质量管理工程是研究质量管理活动基本规律的学科,其课程包括:统计技术、质量管理、质量工程、工程经济、计量学、标准化、市场规制法、现代制造系统等内容。学生通过以过程实习为核心的实验体系,培养学生具有质量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备扎实的质量管理工程专业知识与技能,掌握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了解本学科前沿理论与发展动态,以及质量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3、质量管理专业质量管理就是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为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所进行的一系列经营管理活动的总称。该管理活动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的制定,质量的控制,质量的验收与评定等相关内容。主要学习会展的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注重外语应用能力特别是口语能力的培养,强化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教学,培养学生从事各类会展的市场调研、策划、组织管理和运作能力以及展台设计能力。4、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是研究工商企业经济管理基本理论和一般方法的学科,主要包括企业的经营战略制定和内部行为管理两个方面。工商管理专业的应用性很强,它的目标是依据管理学、经济学、会计学等基本理论,通过运用现代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来进行有效的企业管理和经营决策,保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5、工业与质量检验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在化工、制药、建材、冶金、食品、医疗卫生和环境监测等行业的质量检验部门从事化学检验工工作,并能进行常见分析仪器的安装、调试、使用与维护、常见故障的检修与性能检定,对分析实验室有一定管理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产品质量工程专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质量管理工程专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质量管理专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商管理专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业与质量检验专业
2023-08-30 15:53:171

如何申请公租房?公租房政策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公租房和廉租房的性质都是大同小异的,本意就是为了解决我国境内经济收入比较困难的家庭住房问题。所以为了严格杜绝公租房的使用过程当中,国家相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我国明确的制定了关于公租房的相关政策。想要申请公租房的,不妨结合小编的资料一起来了解一下公租房政策国家是怎么规定的?公租房政策国家是怎么规定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保障公平分配,规范运营与使用,健全退出机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运营、使用、退出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第五条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第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投诉。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及时核实、处理。第二章申请与审核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第三章轮候与配租第十条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第十二条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意向登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第十三条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第十四条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第十五条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可以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优先对象的范围和优先安排的办法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社会力量投资和用人单位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向经审核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配租。第十六条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前,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将租赁合同中涉及承租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和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向承租人明确说明。第十七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四)房屋维修责任;(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八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第十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第二十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第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第二十二条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等。第二十三条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经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第四章使用与退出第二十四条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正常使用。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主要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以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租金收入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预算安排解决;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由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承担。第二十五条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第二十六条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二十八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的监督检查。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对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二十九条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第三十条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承租人,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第三十一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第三十二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四条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一)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为行政机关的,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三条处理。第三十五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以欺骗等不正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第三十六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前款所列行为,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的,依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在以上的公租房政策中,我们可以看出,首先国家要求公租房在分配的时候必须是公平规范的,一般有各地的城乡建筑主管部门担任公租房的监督工作。在申请公租房当事人提交材料以后的审核工作,包括轮候和配租工作灯在国家制定的公租房政策当中都有明确的要求。申请本地公租房的时候,要注意了解一下本地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2023-08-30 15:53:191

六年级三生教育教案

三生教学案例反思——“老师,别烦我了” 许路得“老师,你别烦我了,我本来就心情不好……”我怎么也没想到,平时内心开朗但不善言语的孟孟会这样对我说话。“孟孟,老师点了你好多次名了,其他小朋友一遍就听见了,你在做什么?”,我甚至有些生气,当着全班小朋友的面“质问”了起来。“哇……”一声,孟孟哭了,全班小朋友的注意力集中到了孟孟和我的身上,“我刚刚被某某小朋友打了……我没有还手”孟孟哭得越发伤心,吞吞吐吐的把话一带而过,哭声掩盖了解释,反而此刻是伤心和委屈更为重要,他需要的是有人安慰和有人为他“讨回公道”。孩子的这种心理再常见不过了,老师们处理这种问题也最“拿手”不过,大概是:询问“当事人”——寻找“见证人”——指认——找出“真凶”——讨论“案发现场”——叙述“案发经过”——承认、赔礼道歉——双方拥抱和好——结案。这样看来,老师这个法官似乎当的合情合理,有理有据,大家最后都皆大欢喜,孩子们看起来关系使然,老师该忙什么忙什么,又重新投入下个环节。然而,今天孟孟有些不一样,他的不甘和难过已经占了上风,哭声久久的在教室里回荡……我猛然发现,我忽视了一件重要的事,这事还得从头说起——“阳阳”“到!”
2023-08-30 15:53:202

赞美小雪节气的诗

赞美小雪节气的诗句如下:1、小雪已晴芦叶暗,长波乍急鹤声嘶。孤舟一夜宿流水,眼看山头月落溪。2、云暗初成霞点微,旋闻栽栽洒窗扉。最愁南北犬惊吠,兼恐北风鸿退飞。梦锦尚堪裁好句,鬓丝那可织寒衣。拥炉睡思难撑拄,起唤梅花为解围。3、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4、夜来一雪苦匆匆,千里浓云忽扫空。换得月明良不恶,未须过计虑蝗虫。5、莫怪虹无影,如今小雪时。阴阳依上下,寒暑喜分离。满月光天汉,长风响树枝。横琴对酮,犹自敛愁眉。小雪节气的介绍小雪是反映天气现象的节令。雪小,地面上又无积雪,这正是“小雪”这个节气的原本之意。古籍《群芳谱》中说:“小雪气寒而将雪矣,地寒未甚而雪未大也。”这就是说,到“小雪”节由于天气寒冷,降水形式由雨变为雪,但此时由于“地寒未甚”故雪下得次数少,雪量还不大,所以称为小雪。
2023-08-30 15:53:201

结算书走完流程下一步

什么是结算书 结算书是指商业交易中,卖方向买方提供的付款清单。它用于记录买卖双方在一次交易中的所有款项,包括商品价格、税费、附加费用等等。一般来说,结算书是由卖方发起并发送给买方的,以便双方共同确认交易的总金额和付款方式。结算书的流程 结算书的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起草结算书: 卖方根据购买订单和发货单,计算出所有款项并起草结算书。发送结算书: 卖方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发送结算书给买方。确认结算书: 买方收到结算书后,需要对其进行确认。如果有错漏或不适当的款项,买方可以通过与卖方协商来解决问题。付款: 如果结算书中的款项无误,买方需要根据结算书上的付款方式和截止日期支付款项。记录和存档: 卖方和买方都需要记录和存档结算书,以备将来使用。流程中的注意事项 在结算书的流程中,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注意:准确性: 结算书中的金额和付款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以免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及时性: 发送结算书和确认结算书的时间必须及时,以免延误交易的时间。互信互惠: 在结算书的流程中,卖方和买方必须要有互信互惠的态度,以便双方都能达成交易的目的。结算书的重要性 结算书在商业交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可以:记录款项: 通过结算书,卖方和买方可以很清晰地了解交易中的所有款项,包括商品价格、税费、附加费用等等。确认总金额: 结算书可以帮助卖方和买方确认交易的总金额,避免出现金额不匹配的情况。限期付款: 结算书中一般会设置付款的日期,可以让买方按时付款,避免因拖欠款项而引发的纠纷。备案记录: 结算书是商业交易的重要备案记录,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有法律意义的。在将来出现争议的时候,可以用结算书为证据进行维权。结算书下一步的流程 当卖方收到买方的付款后,就需要按照下面的流程进行:确认付款: 卖方需要确认买方的付款是否到账,包括付款的金额、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等等。开具发票: 如果有需要,卖方需要按照协议提供相应的发票,以证明买方已经购买了商品或服务。发货: 如果购买的是商品,卖方需要按照协议的要求将商品发货给买方,以便完成交易。存档记录: 卖方和买方都需要在完成交易后存档和记录相关的文档,以备将来使用。总结 结算书是商业交易中的重要文件,它可以帮助卖方和买方清晰了解交易中的款项和总金额,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在使用结算书的过程中,需要注重准确性和及时性,并保持互信互惠的商业态度,以便双方都能达成交易的目的。
2023-08-30 15:53:221

生命伦理学的主要理论?

生物伦理学是根据道德价值和原则对生命科学和卫生保健领域内的人类行为进行系统研究的学科。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主要研究生物医学和行为研究中的道德问题,环境与人口中的道德问题,动物实验和植物保护中的道德问题,以及人类生殖、生育控制、遗传、优生、死亡、安乐死、器官移植等方面的道德问题。一分钟了解生命伦理学1.7万 45"生命伦理学生命科学分支本词条是多义词,共2个义项展开生物伦理学是根据道德价值和原则对生命科学和卫生保健领域内的人类行为进行系统研究的学科。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主要研究生物医学和行为研究中的道德问题,环境与人口中的道德问题,动物实验和植物保护中的道德问题,以及人类生殖、生育控制、遗传、优生、死亡、安乐死、器官移植等方面的道德问题。中文名生命伦理学概述 根据道德价值对生命科学和卫生保健领域内的人类行为进行系统研究起源20世纪60年代首发展产生后获得迅速发展快速导航发展产生原因发展因素性质内容层面专业特点问题起源生命伦理学是20世纪60年代首先在美国随后在欧洲产生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学科,也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发展最为迅速、最有生命力的交叉学科。生命伦理学的生命主要指人类生命,但有时也涉及到动物生命和植物生命以至生态,而伦理学是对人类行为的规范性研究,因此,可以将生命伦理学界定为运用伦理学的理论和方法,在跨学科跨文化的情境中,对生命科学和医疗保健的伦理学方面,包括决定、行动、政策、法律,进行的系统研究。发展生命伦理学产生后不仅获得迅速发展,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受到医学家、生物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法学家、宗教界人士、新闻界人士、立法者、决策者和公众的关注,而且很快地体制化。一些国家建立了总统或政府的生命伦理学委员会,在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很多医院或研究中心建立了专门审查人体研究方案的机构审查委员会(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或伦理委员会(Ethics Committee)。我国医药管理局规定,为新药批准所进行的临床药理研究,必须建立机构审查委员会(名称为伦理委员会)审查研究方案。2000年8月我国卫生部成立了“医学伦理学专家委员会”,就重要医学伦理问题向卫生部提出咨询建议作为决策基础。产生原因生命伦理学之所以产生于20世纪60―70年代,是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以及以后出现的三大事件密切相关的。第一件事是1945年广岛的原子弹爆炸。制造原子弹本来是许多科学家向美国政府提出的建议,其中包括爱因斯坦、奥本海默等人。他们的本意是想早日结束世界大战,以免旷日持久的战争给全世界人民带来无穷灾难。但是他们没有预料到原子弹的爆炸会造成那么大的杀伤力,而且引起的基因突变会世世代代遗传下去。数十万人的死亡,许多受害人的家庭携带着突变基因挣扎着活下去,使许多当年建议制造原子弹的科学家改变了态度,投入了反战和平运动。第二件事是1945年在德国纽伦堡对纳粹战犯的审判。接受审判的战犯中有一部分是科学家和医生,他们利用集中营的受害者,在根本没有取得受害者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对他们进行惨无人道的人体实验,例如在冬天将受害者剥光衣服在露天冷冻,观察人体内因冷冻引起的变化。更令人气愤的是,日本军国主义的731部队所进行的实验,却由于美国政府急需细菌战人体实验资料而包庇下来,军国主义罪犯并没有被送上国际法庭。第三件事是人们突然发现,在寂静的春天,人们看不到飞鸟在苍天游弋,鱼儿在江川腾越。1965年Rachel Carson的《寂静的春天》一书向科学家和人类敲响了环境恶化的警钟,世界范围的环境污染威胁人类在地球生存以及地球本身的存在。当时揭露的主要是有机氯农药大量使用引起的严重后果,人们只考虑到有机氯农药急性毒性较低的优点,但忽略了它们的长期蓄积效应,结果使一些物种濒于灭绝,食物链发生中断,生态发生破坏,人类也受到疾病的威胁。这三大事件迫使人们认识到,对于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以及科学研究行动本身需要有所规范,这推动了科学技术伦理学的产生和发展。发展因素除了上述三大事件的大背景外,推动生命伦理学发展的因素还有以下方面:(1)生物医学技术的进步使人们不但能更有效地诊断、治疗和预防疾病,而且有可能操纵基因、精子或卵子、受精卵、胚胎、以至人脑和人的行为。这种增大了的力量可以被正确使用,也可以被滥用,对此如何进行有效的控制?而且这种力量的影响可能涉及这一代(例如对生殖细胞的基因干预),也可能涉及下一代和未来世代。当这一代人的利益与子孙后代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怎么办?目前人们最担心的可能是对基因的操纵和对脑的操纵。这两方面的操纵可能都会导致对人的控制,以及对人的尊严和价值的侵犯。例如是否允许人们通过改变基因来选择自己喜欢的性状,甚至为后代选择自己喜欢的性状?是否允许人们通过在脑内插入芯片来增强记忆和加速处理信息的能力?(2)由于先进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人类干预了人的生老病死的自然安排,甚至有可能用人工安排代替自然安排,这将引起积极和消极的双重后果,导致价值的冲突和对人类命运的担心。比如,现代的生殖技术,一方面可用于避孕,另一方面也可以解决不育问题,那么,已经离异(单亲家庭)、不想结婚(同居者)、同性恋者以及过了生育期的男女是否可以利用辅助生殖技术?一个社会,如果大多数成员都是用辅助生殖技术产生,那会怎样?(3)全世界蔓延的艾滋病向一些传统观念和现存的医疗卫生制度提出了严峻挑战。艾滋病在不少国家已经成为民族灾难,许多原来发病率较低的国家也很快进入快速增长期。全世界感染艾滋病的现在已经达4000万人,而妇女、儿童在艾滋病面前更为脆弱。在预防和治疗艾滋病的层面以及有关防治艾滋病政策层面,都存在着一系列的伦理问题。国家是否有义务向艾滋病提供治疗?个人是否有义务改变自己的不安全行为?非感染者和社会是否有义务援助而不歧视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对于许多妨碍艾滋病防治的行动和做法是否应该用立法方式加以制止?(4)医疗费用的大幅攀升导致卫生制度的改革。由于技术含量的提高以及市场化消极面的影响,促使医疗费用在全世界大幅攀升,严重冲击许多国家的公费医疗制度。各国都在改革卫生医疗制度,寻找让公民既负担得起又相对有效的医疗制度。但是这些改革提出了许多伦理问题,例如在改革过程中政府的卫生政策如何能够做到公正、公平?如何不致影响传统的互相信任的医患关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公司怎样协调关系才不致引起严重的利益冲突?发生的医疗纠纷如何能做到不致两败俱伤?(5)丑闻的揭露和民权运动的高涨。在各国的医疗和研究工作中,违反伦理的事件总是存在的。对这些事件的揭露和思考,也推动了生命伦理学的发展。性质生命伦理学是应用规范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伦理学”又称道德哲学,是对人类行为的社会规范的研究。人类行为规范具有社会性。伦理规范不是由个人制订的,它们体现在种种规定、准则、法典、公约、习俗之中,在我们学习它们以前就已经存在。人们成长的过程是一个社会化过程。我们通过学习社会规则知道了伦理规则。当然,社会规则并不等于伦理规则,比如审慎行事规则就不是伦理规范。仅当涉及到应该做什么样的人或应该做什么样的事,而这种做人做事会影响到他人利益时,我们才进入伦理领域。孔子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伦理规则,因为在他看来这可以避免伤害他人。也可以说,伦理是要我们考虑他人利益的社会期望。伦理是社会的必需,因为人人只考虑自己利益的社会是没有凝聚力的,从而也是无法存在下去的。普通规范伦理学试图提出一些原则或德性来支配人们做事或做人,并提供理由来证明为什么我们应该采取这些原则或培养这些德性。对理由的关心,说明伦理学是理性的活动,它是实践理性。应用规范伦理学(简称应用伦理学)是应用普通规范伦理学的原则解决特定领域的伦理问题。应用于生命科学技术和医疗保健就是生命伦理学,应用于解决工程师面临的伦理问题就是工程伦理学,应用于解决律师、法官面临的伦理问题就是法律伦理学,应用于新闻界就是新闻伦理学,应用于企业就是企业伦理学。由于以上这些都是专业(professions)领域,不是一般的职业(occupations),所以又统称“专业伦理学”(professional ethics)。普通规范伦理学的原则可以跨专业应用。比如,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分配、种族和性别歧视、奖励惩罚等问题必须援引公正原则;诚实或说真话原则可用于企业伦理中的虚假广告、新闻伦理中的真实报道、医学伦理中的向病人告知病情等。内容层面生命伦理学是一门应用规范伦理学。其主要内容有五个层面:(1)理论层面:例如后果论与道义论这两种最基本的伦理学理论在解决生命科学和医疗保健中的伦理问题时的相对优缺点如何,德性论、判例法和关怀论(尤其是女性主义关怀伦理学)的地位如何,伦理原则与伦理经验各起什么样的作用等等。(2)临床层面:各临床科室的医务人员每天都会面对临床工作提出的伦理问题,尤其是与生死有关的问题,例如,人体器官移植、辅助生殖、避孕流产、产前诊断、遗传咨询、临终关怀等问题。(3)研究层面:从事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药理试验、基因普查和分析、干预试验以及其他人体研究的科学家都会面临如何尊重和保护受试者及其亲属和相关群体的问题,同时也有如何适当保护试验动物的问题。(4)政策层面:应该做什么以及应该如何做的问题不仅发生在个人层次,也会发生在结构层次。医疗卫生改革、高技术在生物医学中如何应用和管理都涉及政策、管理、法律问题,但其基础是对有关伦理问题的探讨。(5)文化层面:任何个人、群体和社会都有一定的文化归属,文化也影响哲学和伦理学,当然也会影响生命伦理学。如在某一文化环境中提出的伦理原则或规则是否适用于其他文化,是否存在普遍伦理学或全球生命伦理学,伦理学普遍主义或绝对主义以及伦理学相对主义是否能成立等等。
2023-08-30 15:53:235

结算书包含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1、送审工程造价结算书(含工程量汇总表)2、工程量计算书3、工程计量表(含合同外)4、施工合同5、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6、标底文件7、投标文件8、中标通知书、开、竣工文件9、图纸交底会审记录10、工程类别核定书11、竣工图纸12、其他文件13、结算书及投标书电子文件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2023-08-30 15:53:141

试析教育伦理学与教育学的区别?

教育伦理是研究包括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在内的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道德关系的一门学科。应将教育活动中各种人际关系的和谐和教育者德行和完善作为学科研究的主要任务,教育学是一门研究人类的教育活动及其规律的社会科学。它广泛存在于人类生活中。通过对教育现象、教育问题的研究来揭示教育的一般规律
2023-08-30 15:53:132

关于夏季下小雪的诗句

1.关于下小雪的诗句 关于下小雪的诗句如下: 一、《采桑子·塞上咏雪花》 清·纳兰性德 非关癖爱轻模样,冷处偏佳。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 谢娘别后谁能惜,飘泊天涯。寒月悲笳,万里西风瀚海沙。 译文:我喜欢的并不只是雪花轻舞飞扬的姿态,还有它那不惧寒冷的精神。无根却似有根,有着人间富贵之花不可比拟的高洁之姿。谢道韫去世后有谁真正了解、怜惜它呢?漂泊天涯,在寒冷的月光和悲笳声中任西风吹向无际的大漠。 二、《寿阳曲·江天暮雪》 元·马致远 天将暮,雪乱舞,半梅花半飘柳絮。 江上晚来堪画处,钓鱼人一蓑归去。 译文:天色将晚,突然下起了大雪,那纷飞的雪花像盛开梅花又像飘飞的柳絮。江上的晚景美的就像画般,江面上一位披着蓑衣的渔翁正划着小船归去。 三、《十二月十五夜》 清·袁枚 沉沉更鼓急,渐渐人声绝。 吹灯窗更明,月照一天雪。 译文:远处传来断断续续的更鼓声,忙碌的人们陆续入睡,市井的吵闹声慢慢平息下来。吹灯入睡发现房间更加明亮,原来是月光与白雪交相映照在窗上,使房间显得更加明亮。 2.描写下小雪的诗句 《夜泊荆溪》 唐·陈羽 小雪已晴芦叶暗,长波乍急鹤声嘶。 孤舟一夜宿流水,眼看山头月落溪。 《小雪》 唐·戴叔伦 花雪随风不厌看,更多还肯失林峦。 愁人正在书窗下,一片飞来一片寒。 《小雪日戏题绝句》 唐·张登 甲子徒推小雪天,刺梧犹绿槿花然。 融和长养无时歇,却是炎洲雨露偏。 《春近四绝句》 黄庭坚 小雪晴沙不作泥,疏帘红日弄朝晖。 年华已伴梅梢晚,春色先从草际归。 《和萧郎中小雪日作》 唐·徐铉 征西府里日西斜,独试新炉自煮茶。 篱菊尽来低覆水,塞鸿飞去远连霞。 寂寥小雪闲中过,斑驳轻霜鬓上加。 算得流年无奈处,莫将诗句祝苍华。 《小雪》 唐·李咸用 散漫阴风里,天涯不可收。压松犹未得,扑石暂能留。 阁静萦吟思,途长拂旅愁。崆峒山北面,早想玉成丘。 《初寒》 南宋·陆游 久雨重阳后,清寒小雪前。拾薪椎髻仆,卖菜掘头船。 薄米全家粥,空床故物毡。身犹付一歃,名字更须传? 《冬日》 南宋·陆游 故里躬耕后,颓龄耄及前。开门无客至,得句有僧传。 忽忽身如梦,迢迢日似年。会当乘小雪,夜上剡溪船。 3.描写下小雪的诗句 《夜泊荆溪》唐·陈羽小雪已晴芦叶暗,长波乍急鹤声嘶。 孤舟一夜宿流水,眼看山头月落溪。《小雪》唐·戴叔伦花雪随风不厌看,更多还肯失林峦。 愁人正在书窗下,一片飞来一片寒。《小雪日戏题绝句》唐·张登甲子徒推小雪天,刺梧犹绿槿花然。 融和长养无时歇,却是炎洲雨露偏。《春近四绝句》 黄庭坚小雪晴沙不作泥,疏帘红日弄朝晖。 年华已伴梅梢晚,春色先从草际归。《和萧郎中小雪日作》唐·徐铉征西府里日西斜,独试新炉自煮茶。 篱菊尽来低覆水,塞鸿飞去远连霞。寂寥小雪闲中过,斑驳轻霜鬓上加。 算得流年无奈处,莫将诗句祝苍华。《小雪》唐·李咸用散漫阴风里,天涯不可收。 压松犹未得,扑石暂能留。阁静萦吟思,途长拂旅愁。 崆峒山北面,早想玉成丘。《初寒》南宋·陆游久雨重阳后,清寒小雪前。 拾薪椎髻仆,卖菜掘头船。薄米全家粥,空床故物毡。 身犹付一歃,名字更须传?《冬日》南宋·陆游故里躬耕后,颓龄耄及前。开门无客至,得句有僧传。 忽忽身如梦,迢迢日似年。会当乘小雪,夜上剡溪船。 4.关于“小雪”的诗句有哪些 关于“小雪”的诗句: 1、《小雪》唐·戴叔伦 花雪随风不厌看,更多还肯失林峦。愁人正在书窗下,一片飞来一片寒。 2、《小雪日戏题绝句》唐·张登 甲子徒推小雪天,刺梧犹绿槿花然。融和长养无时歇,却是炎洲雨露偏。 3、《小雪》唐·李咸用 散漫阴风里,天涯不可收。压松犹未得,扑石暂能留。阁静萦吟思,途长拂旅愁。崆峒山北面,早想玉成丘。 4、《夜泊荆溪》唐·陈羽 小雪已晴芦叶暗,长波乍急鹤声嘶。孤舟一夜宿流水,眼看山头月落溪。 5、《春近四绝句》北宋· 黄庭坚 小雪晴沙不作泥,疏帘红日弄朝晖。年华已伴梅梢晚,春色先从草际归。 6、《和萧郎中小雪日作》唐·徐铉 征西府里日西斜,独试新炉自煮茶。篱菊尽来低覆水,塞鸿飞去远连霞。寂寥小雪闲中过,斑驳轻霜鬓上加。算得流年无奈处,莫将诗句祝苍华。 5.形容小雪的诗句或描写 1、十二月十日暮小雪即止 宋 陆游 夜来一雪苦匆匆,千里浓云忽扫空。 换得月明良不恶,未须过计虑蝗虫。 2、小雪日观残菊有感 元-方回 欲雪寻梅树,余霜殢菊枝。 每嫌开较晚,不道谢还迟。 早惯饥寒困,频禁盗贼危。 少陵情味在,时讽浣花诗。 3、小雪作 宋 张嵲 霜风一夜落寒林,莽苍云烟结岁阴。 把镜渐无勋业念,爱山唯驻隐沦心。 冰花散落衡门静,黄叶飘零一迳深。 世乱身穷无可奈,强将悲慨事微吟。 4、和萧郎中小雪日作 宋-徐铉 征西府里日西斜,独试新炉自煮茶。 篱菊尽来低覆水,塞鸿飞去远连霞。 寂廖小雪闲中过,斑驳轻霜鬓上加。 算得流年无奈处,莫将诗句祝苍华。
2023-08-30 15:53:121

张掖公租房管理办法表示什么

公租房管理办法是什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安排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协助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做好本辖区保障性住房需求申报统计、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和资格初审等工作。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房源筹集、分配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专业人才和异地务工人员等对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公租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市、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市发展改革、金融、、监察、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统计、税务、房地产登记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公租房管理办法到此为止了,市、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负责承办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求申报、审核登记、轮候配租以及建设、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2023-08-30 15:53:111

家庭装修工程保修协议介绍?家庭装修工程保修协议?

家庭装修工程保修协议介绍?家庭装修工程保修协议怎么签订?家庭装修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我们在装修的时候会遇到各种的问题。在装修的头一件事情就是签订工程保修协议。这样房子有问题的时候,我们才有保障。但是面对各种条条框框不了解,可能会有一些隐蔽的条款没有了解清楚,所以我们在签订之前一定要先了解下,在签订,这样会比较安全。家庭装修工程保修协议介绍?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室内吊顶、抹灰、钢结构地台,水电改造、乳胶漆涂刷,墙纸粘贴、灯具电气和卫生洁具。以及其他装饰所涉及的项目和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79号令执行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1、2、3、4、5、室内吊顶项目为二年;结构地台为五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二年。灯具及卫生洁具为二年;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在非人为因素下,本工程所涉及的项目保修二年。(以上条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除外)3、保修说明。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责任免责。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承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保修费用,在保修期内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情况下,承包人无条件执行以上保修协议。如人为因素和不可抗力的情况下造成工程破损,承包人不承担保修。保修期满后,承包方可继续为发包方进行工程维护,维护只收取相应的维护成本费用,不存在其他项目收费。5、其他,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家庭装修工程保修协议怎么签订?1、将保修基金写进装修保修协议里保修基金是指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业主保留装修工程总款的5%,若是装修工程在保修期内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再将这部分钱交给装修公司。保修基金是业主维护自身权利有利的武器,所以在签订装修保修协议时好将这一条加进去。2、明晰保修义务和赔偿责任装修保修协议也是由装修公司出具的,因此在一些条款的制定方面难免会偏向装修公司。这就要求业主在审阅协议时要仔细认真,对于一些不公平的条款提出异议,要求装修公司予以修改。例如装修公司负责修复出现的质量问题,而对于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这样的条款明显是霸王条约,业主必须当面提出异议,要求装修公司履行保修义务,并且对质量问题在成的损失予以赔偿。3、装修质量问题责任鉴定家装纠纷之所以产生就是因为认责的偏差,家装出现了问题,业主觉得是装修公司施工的问题,而装修公司认为是业主选购的材料有问题,要不然就是使用有问题。若是遇到这种问题,业主可以保留好装修保修协议等相关证据,然后请第三方相关单位鉴定,证明是装修公司的责任,要求其维修赔偿。4、修复项需重新验收再延长保修期有些业主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房子的某个项目总是出现问题,装修公司开始还来维修,但是过了一段时间问题又出现找装修公司时,装修公司却以过了保修期为借口拒绝免费维修。为了避免这样的状况出现,业主在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保修协议时就要约定好,保修期内产生质量问题的项目维修之后重新验收,并于重新验收之日起再延长保修期。家庭装修工程保修协议介绍?家庭装修工程保修协议怎么签订?相信大家看了上述介绍的内容后,对于工程保修都了解清楚了吧。可能有些业主会担心保修期满了以后,但是房子出现问题了,这个时候又该怎么解决?这是很多稳固心中的疑问。其实这是没有关系的,即使是保修期过了,业主也是可以找装修公司来为主,只不过这个时候就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2023-08-30 15:53:081

游梁式抽油机为什么用不同颜色?

游梁式抽油机的不同颜色是为了标识和区分它们的额定负载能力和应用范围。通常,游梁式抽油机的分辨颜色分为绿色、黄色、红色等不同颜色。其中,绿色产品一般用于小型的家用泵站,黄色产品适用于中等规模的绿化灌溉、水景工程、中小型渔业,而红色则适用于大型的海洋养殖及港口工程等。这些不同颜色的游梁式抽油机在安装、应用和维护上也存在一些差异。因此,在选购时需要根据自己的需求来选择适合的型号和颜色,以避免因错误选购而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问题。同时,在使用过程中也需要密切注意产品颜色和规格,并遵守产品使用和维护的相关规定,以确保游梁式抽油机的正常运转和维护。
2023-08-30 15:53:071

三生教育取消了吗?

三生教育没有取消。“三生教育”的概念是学校德育范畴的概念,其包括“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实行时间为2010年秋季。“生命教育”,让每一位教师和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珍爱生命,关心自己和家人”。“生活教育”,提倡“珍视生活,了解生活常识,掌握生活技能,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关心他人和集体,树立正确的生活目标”。“生存教育”,强调“学习生存知识,保护珍惜生态环境,关心社会和自然,强化生存意志,提高生存的适应能力和创造能力”。组织形式:要组建由专任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家长、社会有关方面人士、学生代表等组成的“三生教育”教学团队,共同研究课堂教学、实践活动、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分工合作问题,以及各方面力量的统筹协调问题。要积极探索课堂教学与班、团、队活动和专题讲座、小组学习、个人自学等结合的有效形式,着力实现课内学习与课外学习、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学校生活与家庭生活、教师指导与学生自学、认知教育与行为实践的有机统一。
2023-08-30 15:5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