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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属于犯罪记录吗?

2023-09-07 23:08:43
TAG: 记录 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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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萦

劳动教养是属于行政处罚的措施,并不属于刑事犯罪,所以被处劳动教养的人,是不会有犯罪记录的。

  《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一、对于下列几种人应当加以收容实行劳动教养:

  (1)不务正业,有流氓行为或者有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盗窃、诈骗等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屡教不改的;

  (2)罪行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反革命分子、反社会主义的反动分子,受到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的开除处分,无生活出路的;

  (3)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内,有劳动力,但长期拒绝劳动或者破坏纪律、妨害公共秩序,受到开除处分,无生活出路的;

  (4)不服从工作的分配和就业转业的安置,或者不接受从事劳动生产的劝导,不断地无理取闹、妨害公务、屡教不改的。

  二、劳动教养属于治安处罚吗

  劳动教养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并且我国已经废止了劳动教育的规定,所以对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不再实行劳动教养。

  三、劳动教养废除原因

  (一)劳动教养违反《宪法》

  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违反《宪法》规定的法治原则(第5条)和人权保障原则(第33条)。二是直接违反《宪法》规则。《宪法》第37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一款)。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第二款)。”而劳动教养制度是剥夺公民人身自由长达数年甚至几十年的处罚,这是一种比逮捕更加严重的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理所当然应遵守宪法第37条的规定。

  (二)劳动教养违反《立法法》规定的法律保留原则

  《立法法》第8条第五项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劳动教养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一次最长达四年之久,如果考虑在在执行过程中不少地方采取“连续劳教”的方法,则时间更长。依据《立法法》的规定,这样的事项毫无疑问只能用法律规定。但是劳动教养的基本文件仍然是《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1957)》,且不说此前它的依据只是“党内文件”。这个决定充其量只是“行政命令”而非法律。因为1954《宪法》规定的是全国人大的单一立法制,它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第22条)”,制定法律的权力只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连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只有权“解释法律”、“制定法令”(31条)。至于国务院,它只有权“根据宪法、法律和法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议和命令(49条)”。仅仅从立法形式上看,用行政命令来剥夺人身自由,已经与法治国家的要求不相符。

  (三)劳动教养违反正当法律程序

  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劳动教养这种长期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处罚没有经过刑事诉讼程序,本身违反正当程序。二是由于执行中公安的强势违反正当程序。虽然根据相关规定,劳动教养的决定由各地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但是实际上由于该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设在公安机关,日常事务也由公安来处理。公安机关是承担维护社会治安任务机关,劳动教养的对象又是可能破坏社会治安的人。这就导致公安机关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情况。即使公安机关是出于公心,也不排除仅仅从本单位职责出发,而导致不公正的情况发生。

  (四)劳动教养违反罪刑相当的要求,显失公平

  (五)劳动教养严重侵犯公民权利

  除了侵犯公民正当程序权利以外,劳动教养主要是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权,并以此为威慑,影响到公民表达权、信访权、财产权的行使。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它成为“罪疑从有”的处罚方式,使许多人蒙受不白之冤;

  (六)劳动教养成为地方政府谋政绩与谋利的工具

  在维稳第一的气氛中,许多上访者成为劳动教养受害者并不说,更有无数公民仅仅因为发一个帖子、转一个帖子、反对非法强拆、甚或合法行使表达权而被劳教。极端野蛮个案的存在从一个侧面反应了劳动教养整体上的非法与残忍。

  (七)劳动教养成为不稳定的根源,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

  劳动教养原本就在法律外运作,成为地方政府规避刑事诉讼程序任意剥夺公民自由的利器,且不说反右那种整体上迫害知识分子的劳教,就是现在的维稳劳教亦然。此种政府的非法律行为在整体上不是促进社会稳定,而是社会不稳定的根源。因此,即使不考虑劳动教养对公民权利的侵犯,单单从维稳的角度来看劳动教养,它也是得不偿失的:劳动教养的“维稳”意义是短期的,局部的;从长期、整体的眼光来看,劳动教养实为动乱的根源。除了不能达到“维稳”这一初始目标外,依赖劳动教养维稳的制度设计一个附带的效应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受损。

  (八)劳动教养违反国际义务,有损国家形象

  未经正式法庭的审判不得剥夺公民自由,这是国际人权法的基本原则。《世界人权宣言》第10条是这一原则的最权威的国际人权法依据,该条宣称:“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权由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和公开的审讯,以确定他的权利和义务并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对《世界人权宣言》第10条作了细化。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可以得知,具体的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流程是国务院首先提出废除劳动教养制度的意见,而后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投票通过之后,劳动教养制度就被废除了。所有已经开始劳教的人员全部都予以释放。这是当年法治建设的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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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

劳动教养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需经法庭审讯定罪,是属于行政处罚的措施,并不属于刑事犯罪,所以被处劳动教养的人,是不会有犯罪记录的,不会留有案底。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下2万元以下罚款;

(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四)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

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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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不属于犯罪记录。动教养是属于行政处罚的措施。犯罪记录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扩展资料

劳动教养都取消了,说明了劳动教养缺乏了法律的支持。不会影响政审。

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政审将无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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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1 16:23:423

劳动改造和坐牢的区别

劳动改造和坐牢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劳改是刑罚执行措施;判刑是刑事司法活动。(2)适用对象不同。劳改对象是罪犯;判刑对象是犯罪嫌疑人。(3)执行场所不同。劳改在拘役所、看守所、监狱等执行;判刑是在人民法院。劳改是劳动改造的简称,通过对入狱者的强制性劳动,来达到管理人的目的。坐牢是判决刑罚,是指依据刑法规定判定罪犯以一定刑罚。劳改是刑罚执行措施;劳动改造是监狱五大改造手段之一。让罪犯彻底认识自己,改造自己。体验劳动带来的收获,将来回归社会不重蹈覆辙。坐牢与劳改,其实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区别。两者的关系是:劳动改造不一定进监狱,进监狱一定要劳改。劳动改造是通过对入狱者强制性的劳动,来达到管理者认可的目的。劳动改造机关会对已判决的犯人,按照犯罪性质和罪行轻重,分设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给予不同的监管。组织罪犯劳动,能够使罪犯培养劳动观念,矫正自身所存在的恶习,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解教以后能够自食其力。一、劳教、劳改与判刑有什么区别劳教、劳改与判刑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1)劳改是刑罚执行措施;(2)劳教是行政强制措施;(3)判刑是刑事司法活动。2、适用对象不同:(1)劳改对象是罪犯;(2)劳教对象是违法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3)判刑对象是犯罪嫌疑人。3、执行场所不同:(1)劳改在拘役所、看守所、监狱等执行;(2)劳教在劳教所执行;(3)判刑是在人民法院。二、劳动改造的作用组织罪犯劳动是实现监狱宗旨的主要途径,同时也是基本手段。它能使罪犯培养劳动观念,矫正自身所存在的恶习,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解教以后能够自食其力。对罪犯进行的劳动改造,造成了两方面的直接后果:一是罪犯通过劳动改造,自身素质和思想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另一方面,罪犯通过劳动活动,创造出了一定数量的具有社会价值的产品,带来了相当一部分的经济效益。法律依据:《劳改劳教工作干警行为准则》第十一条 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教育、感化、挽救、改造罪犯和劳教人员,按照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直接管理的原则,加强狱政、所政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改造质量,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2023-08-31 16:23:521

少儿劳教所进多大孩子

法律分析: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少年犯法需要去劳教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023-08-31 16:24:021

监狱、看守所、劳教所加工活

1、看守所一般安排无技术性的手工活,例如:糊纸盒、叠红包、纸品拎袋、北方区域也有挑拣豆类的活。2、劳教所一般有做彩灯、夹弹簧、服装加工、纸类手工活、长毛绒玩具、缝球类体育用品。3、监狱有不同的劳动,有的机械加工,有的服装加工、有的长毛绒玩具加工,有的电子接插件、有钢管厂、有扳手厂、数码机床等等,当然也有农田耕作的。
2023-08-31 16:24:114

劳教和劳改有什么区别

一,劳动教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处罚,是世界人权组织诟病的中国恶疾。凡是法学人士永远反对的反法理反人权的制度。 因为被劳动教养的都是不经过审判程序,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的剥夺公民自由权的行政处罚类型。虽然,被公安机关劳教的公民中有很多确实是有劣迹,而又构成不了犯罪,如果只是行政拘留15天又嫌太少。所以,才导致公安机关如此爱用这种反人权富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权力。但是,不幸的是现在很多的劳动教养用在了上访的中国底层的弱势农民和群众中。变成了省长、市长、县长等行政机关领导打击报复上访者的尚方宝剑,先斩后不奏,而且还不能上诉的大棒。 二,劳改是符合刑法和法律精神的一种改造严重罪犯的一种方式。就是在罪犯被法院审判之后,长期徒刑和无期死缓的罪犯,用劳动来改造罪犯的一种合法合理的方式。 三,劳动教养属于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不经过审判机关直接由公安机关决定的剥夺自由权的一种方式,是中国独有的反人权的一种不公正的惩罚。劳动改造则是刑罚中的一种合法合理的改造罪犯的方式。 两者的作出机关不同: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审判后的监狱执行机关。两者的执行机关不同:前者是劳教所,后者是监狱
2023-08-31 16:25:1515

劳教算是判刑吗

法律分析:劳动教养不是刑事处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嫌疑人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劳教属于行政决定,判刑属于刑事决定,对劳动教养决定不服只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而判刑不服可以申请二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2023-08-31 16:26:091

劳教所和监狱哪个更苦

现在国家已经取消了劳动教养制度。现在的劳教所大部分都改成戒毒所了。监狱也没有什么苦的,现在都是人性管理,能够吃的饱,住得暖。有病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苦的。
2023-08-31 16:27:203

劳动教养属于刑事处罚吗

法律分析:劳教不属于刑事处罚,也不是行政处罚,这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特有的介于刑事和行政处罚之间的一种处罚方式。主要是针对那些适用行政处罚觉得太轻,又够不上刑事处罚的案件。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一、废止1957年8月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的决议》及《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二、废止1979年11月2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的决议》及《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三、在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有效;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3-08-31 16:27:301

劳教记录派出所里能查出来吗

劳教记录派出所里能查出来。劳教不算犯罪但是有案底,劳动教养只是一种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前苏联引进,是世界上中国大陆和朝鲜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嫌疑人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关于罪犯、劳教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 罪犯、劳教人员档案是监狱、劳教所执行刑罚和执行劳动教养的法律文书,是罪犯在监管改造期间和劳教人员在劳动教养期间形成的考核、奖惩、年终鉴定、出监(所)鉴定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执法文书。罪犯、劳教人员档案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做好罪犯、劳教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是监狱、劳教所和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第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改局、劳教局(处)和监狱、劳教所均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档案工作,忠于职守,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档案专业知识,并保持相对稳定。档案管理人员参加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第九条 罪犯、劳教人员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短期为二十年以下(含二十年),长期为二十一年至五十年,五十一年以上为永久。档案的保管期限应从罪犯、劳教人员释放、解教、死亡的当年算起。第十六条 外调人员要查阅罪犯和劳教人员档案时,必须持县(团)级以上机关的介绍信,办理借阅手续。查阅档案时,不得遗失、涂改、拆散、剪裁、勾划、批注档案材料,以保持档案的整洁完好。
2023-08-31 16:27:411

劳教所和监狱一样吗

一、劳教所和监狱一样吗1、劳教所和监狱不一样,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劳教所是行政强制措施,监狱是刑罚执行措施;(2)适用对象不同。劳教所对象是违法但尚不够刑罚处罚的人员,监狱对象是违反刑法的罪犯;(3)适用程序不同。劳教所由公安部门决定,监狱需法院判决;(4)适用期限不同。劳教所期限由1至4年,监狱期限由1个月至终身监禁;(5)法律后果不同。劳教所对象再犯罪不构成累犯,监狱对象再犯罪或成累犯。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条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第三条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二、监狱减刑的条件有哪些监狱减刑的条件如下: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2、有立功表现的;3、行为人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2023-08-31 16:27:541

劳动教养是刑事处罚吗

法律分析:劳动教养不是刑事处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嫌疑人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2013年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2023-08-31 16:28:151

劳教过算是有前科吗?

劳动教养是一种违法行为,严格来说不算前科。行政拘留、劳教3年内再犯,劳改5年内再犯,是要送劳教的。但如果是多次犯,虽然不在时间内,有可能引用屡教不改来送劳教的。
2023-08-31 16:28:263

劳改所和监狱是否一样

法律分析:不一样1、性质不同。劳改是刑罚执行措施,劳教是行政强制措施;2、适用对象不同。劳改对象是罪犯,劳教对象是违法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3、适用程序不同。劳改需经过法院判决,劳教由公安部门决定;4、执行场所不同。劳改在拘役所、看守所、监狱等执行,劳教在劳教所执行;5、执行期限不同。劳改期限最高是终身监禁,劳教期限最高为4年;6、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劳改对象再犯罪或成累犯,劳教对象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二条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第三条 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2023-08-31 16:29:001

劳教和劳改有什么区别

开通VIP劳教和劳改有什么区别核心内容:劳教和劳改有什么区别?劳动改造是刑罚执行措施,劳动教养是行政强制措施。劳改对象时违反刑法罪犯,而劳教对象是尚不够刑罚的人。劳教有公安或行政部门决定,劳改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等等。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劳动改造是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由劳改机关对被人民法院判刑的犯罪分子执行的一种刑罚。而劳动教养是对那些有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经过劳动教养机关的审查批准,由司法机关收容,通过有偿劳动,对他们实行强制性的教育和改造。具体来说,两者有以下区别:一、两者的性质不同。劳动改造是对罪犯实行的刑罚执行措施,而劳动教养是对特殊的违法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员实行的行政强制措施。二、两者的目的不同。劳动改造的对象是对违反《刑法》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因此劳动改造是具有惩罚与教育的双重目的。而劳动教养的对象是违法人员,主要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因此其目的主要是教育、挽救。
2023-08-31 16:29:091

几岁的儿童犯法可以去少年劳教所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少年犯法需要去劳教所。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第七十五条规定:对未成年犯执行刑罚应当以教育改造为主。未成年犯的劳动,应当符合未成年人的特点,以学习文化和生产技能为主。监狱应当配合国家、社会、学校等教育机构,为未成年犯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第七十六条规定:未成年犯年满十八周岁时,剩余刑期不超过二年的,仍可以留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剩余刑期。第七十七条规定:对未成年犯的管理和教育改造,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2023-08-31 16:29:341

劳改犯在监狱里干活有工资吗

劳改犯在监狱里干活没有工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监狱的人民警察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罪犯生活费、狱政设施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列入国家预算。劳动改造简称劳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等社会主义国家所使用的罪犯管理的手段,20世纪50年代从前苏联引进。经常出现在监狱里的一种标语和口号,通过对入狱者强制性的劳动,来达到管理者认可的目的。中国国内外常将劳改与劳教混淆,中国官方也笼统地合称为“二劳”,但二者是完全不同的,后者是一种行政处罚制度。劳动改造机关对罪犯在劳动改造中,贯彻“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劳动生产与政治教育相结合”,“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既对罪犯实行军事管制、强迫劳动,同时又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在生活上给予革命人道主义待遇,促使他们改恶从善,重新做人。严禁虐待、肉刑。劳动改造机关对已判决的犯人,按照犯罪性质和罪行轻重,分设监狱、劳动改造管教队给予不同的监管。对少年犯设置少年犯管教所进行教育改造。劳动改造机关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判决有错误或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原判人民法院处理。对于服刑期满的犯人,应发给释放证明,按期释放。对于确有悔改表现的犯人,应当给予表扬、物质奖励、记功、减刑或者假释等奖励。但减刑或假释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犯人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应报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条 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2023-08-31 16:30:001

劳教是刑事还是行政

法律分析:对于劳教是刑事还是行政,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但是一般是在行政拘留的时候进行劳动教养,因此属于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23-08-31 16:30:101

劳改跟劳教区别

法律分析:劳动教养和劳动改造的性质不一样,劳教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2013年已经废除。而劳动改造也不是任何刑罚的一种,是被判处监禁刑的人员在监狱中一种改过自身的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五十二条 本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列于本法附件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条例、补充规定和决定,已纳入本法或者已不适用,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予以废止。列于本法附件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补充规定和决定予以保留。其中,有关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的规定继续有效;有关刑事责任的规定已纳入本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适用本法规定。①刑法、历次刑法修正案、涉及修改刑法的决定的施行日期,分别依据各法律所规定的施行日期确定。附件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下列条例、补充规定和决定,已纳入本法或者已不适用,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予以废止:1.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2.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3.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4.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5.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6.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7.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8.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9.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10.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11.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12.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13.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14.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15.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附件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下列补充规定和决定予以保留,其中,有关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的规定继续有效;有关刑事责任的规定已纳入本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适用本法规定:1.关于禁毒的决定2.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3.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4.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5.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6.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7.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8.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2023-08-31 16:30:251

劳教所和监狱一样吗

劳教所和监狱不一样,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劳教所是行政强制措施,监狱是刑罚执行措施;2、适用对象不同。劳教所对象是违法但尚不够刑罚处罚的人员,监狱对象是违反刑法的罪犯;3、适用程序不同。劳教所由公安部门决定,监狱需法院判决;4、适用期限不同。劳教所期限由1至4年,监狱期限由1个月至终身监禁;5、法律后果不同。劳教所对象再犯罪不构成累犯,监狱对象再犯罪或成累犯。监狱减刑的条件有哪些监狱减刑的条件如下: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2、有立功表现的;3、行为人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条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第三条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2023-08-31 16:30:401

乐山劳教所可以参观吗现在开放吗

不可以、不开放。根据查询乐山本地宝显示。截止2023年8月14日。1、乐山劳教所一直以来都不允许外人参观。2、乐山劳教所由乐山市公安局管理,不对外开放。
2023-08-31 16:30:501

劳教一年为多少天

劳教一年为365天的!  劳动教养本不是犯罪,不会有犯罪案底。现劳动教养制度被取消就更不用担心了。  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位于欧洲东部的前苏联引进,但形成世界上中国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2013年12月底,北京市所有劳教所均已摘牌,所有劳教人员也均已被释放。
2023-08-31 16:31:301

劳教有工资吗

法律分析:没有,劳改犯没有工资。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因此,罪犯参加劳动是其法定义务,具有无偿性,是改造的重要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2023-08-31 16:31:401

劳教一般多久

法律分析:劳动教养的最长期限为三年。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第四十四条 决定劳动教养的期限,应当与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动机、社会危害程度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相适应,确定为一年、一年三个月、一年六个月、一年九个月、二年、二年三个月、二年六个月、二年九个月或者三年。对未成年人决定劳动教养的期限,除强制戒除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以外,一般为一年或者一年三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六个月。
2023-08-31 16:31:581

劳教跟做牢有什么区别

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前苏联引进,但形成世界上中国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2023-08-31 16:32:294

劳教取消的时间

法律分析: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三十四条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2023-08-31 16:32:471

劳教算不算有前科

法律分析:算,只要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者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收容教育的都算前科。法律依据:《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关于罪犯、劳教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六条 罪犯、劳教人员释放、解教、死亡和撤销劳动教养之后,其档案应进行整理,正副卷合并,每个人的档案组成一卷或数卷。其档案材料排列顺序如下:(一)罪犯(含少年犯)档案:1、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2、入监登记表、健康检查表;3、罪犯的历史、自传材料和本人重要的反省材料;4、对罪犯改造表现的考核、奖惩材料,他人对罪犯的检举揭发并经过查证属实的材料,罪犯年终鉴定表,文化程度技术等级证明材料;5、罪犯逃跑、行凶、破坏情况及处理结果等材料;6、罪犯正常死亡、工伤情况材料和医院医疗鉴定结论等,罪犯非正常死亡的勘验材料;7、对罪犯提出加减刑的呈批材料;8、法院的加刑判决书,减刑、假释裁定书;9、罪犯刑满释放、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材料;10、罪犯出监鉴定表,犯释放证明书存根;11、罪犯的照片、底片、指纹;12、有保存价值的其他材料
2023-08-31 16:33:221

我去劳教过对退休有没有影响

法律分析:对未被开除公职的服刑或劳教人员,是没有影响的。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后,又由原公职单位安置就业的,可将服刑或劳教前的连续工作时间和回原工作单位安置就业的连续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服刑或劳教期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开除公职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023-08-31 16:33:391

劳教与少教有分别?

从性质上说一个行政处罚(劳教),一个刑事处罚(少管,也就是少教)直观上说一个是成年人(劳教),一个是未成年人(少管,14到18岁)少管如果年龄到达18岁以上,且还有剩余刑期的,会转入相应监狱服刑
2023-08-31 16:33:571

劳教属于公安系统吗?

是;怎么不是呢
2023-08-31 16:34:165

公司技术部工作总结怎么写

为了不断地吸取经验教训,切实做好工作,我们的工作总结都需要用心去写。 【篇一】公司技术部工作总结范文   一年的车间技术员工作,加强了我对公司电气系统的认知和掌握,并提高了我对一些系统发生各类事故时独立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为我进一步从事电气技术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员工培训工作   对员工培训工作一直是车间主抓的重点工作之一。员工技术的高低关系着车间维护设备的效率。对此我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对电仪车间的所有电气维修人员、仪表维修人员和电气运行人员进行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有电气基本知识、变频器的参数设定、软启动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直流电桥的原理及使用方法等。并在九月对所有电气维修人员、仪表维修人员和电气运行人员进行考核,达到培训的预期目标。   二、车间停车检修   我们根据公司的停产计划结合车间电气日常维护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可行的电气检修计划,并提出更换的备品备件申请计划。经车间审核后,进一步完善检修计划,确定每一项检修工作的任务点、工作目标、检修时间、检修负责人、安全注意事项、检修质量标准及具体检修人员。明确了车间技术员提供技术支持和现场质量抽查的职责,车间助理负责二次抽检和检修质量的审定。在进行期间,我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每天都深入检修现场,在为电气维修和电气运行人员提供技术支持的前提下,切实把好检修质量关,确保检修工作达到质量标准。在检修后,我们对本次检修工作进行汇总,总结出本次检修工作的优势和不足之处,并向全车间进行推广,为今后从事此类工作提供经验积累。   三、设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我在工程管理中注意对各种电气设备资料的收集工作。因大部分车间虽然施工已进入尾声,但施工方因人员少的原因,对竣工资料的制作和完善上,存在着许多问题,造成竣工资料不能尽快上报我方。对此,我与施工方进行协商。   今后我会协调与其他技术员的关系,统一制定一个统一的培训目标,将培训工作纳入员工的绩效工作中,建立员工与技术员的一个互动平台,对每项工作制定一个标准范本,使每项工作有据可依,在标准化的基础上提高班组的工作效率。 【篇二】公司技术部工作总结范文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一直在项目部工作,负责电气施工的现场管理及技术指导工作,凭借自己的努力和领导的提携,从一名普通的电气监理,进而又被提拔到兼任电仪车间技术员一职。虽然工作量比以前要繁重的多,但给我提供了一个全面了解工厂整个电气系统的机会,加强了我对工厂电气系统的认知和掌握,并提高了我对一些系统发生各类事故时独立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为我进一步从事电气技术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下面我对今年承担车间技术员工作进行总结。   一、对电仪技术员工作的认识及态度   我被任命为电仪车间技术员之后,开始逐渐进入这一角色。虽然以前我在__有限工厂承担电气设备员一职,对高低压电气技术及设备有着深入的了解和掌握。但自从来了新工地以后,在从事电气监理工作的过程中,感到要想当好一个合格电仪技术员的压力在增大。   一厂的电气设备数量庞大;电气设备种类繁多,涉及高低压输电、配电、送电和电气维修等方方面面;新旧设备混用增加了电气设备发生故障的几率和排除故障的难度。面对这种压力,我感到自己责任的重大。为工厂电仪设备的正常稳定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处理突发故障,就成了我的工作重点。我相信我有能力把这项工作做好,压力越大动力就越大。另为我与车间的维修组、运行组及仪表组进行沟通,了解现有员工的知识层次和对目前工作中存在那些技术问题需要解决。   __车间离心机,在料满的情况下,无法启动。我去检查后,发现离心机在启动前,负载太重。变频器送出功率无法克服此扭矩,造成离心机无法启动。了解工作原因以后,我对变频器的启动扭矩重新设置并投入直流制动电阻,延长了启动时间,保证了该离心机的正常使用。__车间主热水电磁阀,电路板经常被击穿,我分析认为系工作电源受变频器及其它直流电气设备的污染,导致电压叠加,形成高电压,造成工作电路板击穿。所以我建议车间安装稳压器,单独为仪表类设备供电,以保证仪表设备的使用安全和运行稳定。这些只是我日常工作的很小一部分,这样的突发事故常有发生,当需要我去处理时,我总会第一个来到现场,尽自己所能尽快为车间排除故障,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目标   在今年的工作中,我经过自己的努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但我感到离一个优秀的技术员标准还有很大差距。这主要表现在:在突发事故中,有些新设备我对它们的性能还不是特别熟悉,还需查找资料,影响了设备故障排除的及时性;设备档案的建立还未开展,主要是竣工资料未完善,负责工程又占用了我的很大精力,在这项工作中,有点力不从心的感觉;培训工作还未纳入规范化的系统,现在培训工作虽然开展起来,但因缺乏协调性,容易正常培训的效果降低;没有把班组的设备标准化管理工作抓起来,导致班组工作效率的没有进一步提升。   针对这些不足,我计划下一步要继续加强自身的学习力度,尽快将新设备吃通吃透,并将这些新知识尽快传授给员工,提高工厂整体电仪设备故障排除的精度和效率。 【篇三】公司技术部工作总结范文   一年来在公司担任技术主管一职,有哪些收获,哪些心得体会,哪些感想呢?以下是一年来的工作总结:   一、感想和体会   1、态度决定一切。工作时一定要一丝不苟,认真仔细,一个职员在公司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工作的,这就要求他在这段时间内一定要小心谨慎,一丝不苟,不能老是出错,有必要一定要检验自己的工作结果,以确保自己的万无一失。工作的时候我一直保持极大的工作热情,不仅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之余还经常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虽然工作中我也会犯一些错误,受到领导批评,但我认为这些错误和批评是能让我能在以后的工作中谨慎小心,提高工作效率。在和大家工作的这段时间里,他们激情饱满的工作作风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我也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很多自己缺少的东西。   2、勤于思考。在工作岗位上一定要勤于思考,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的日常工作都会比较繁琐,而且几天下来也会比较枯燥,就是需要我多动脑筋,不断地想方设法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所需时间。   3、不断学习。要不断的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这会使我的工作更加得心应手。一个人在自己的职位上有所作为,一定要对自己职业的专业知识有所熟悉,对自己业务所在范围内的业务技能也要熟练掌握,这样才算是一位合格的技术人员。   二、主要经验和收获   在技术分析部门半年来,完成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总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和收获:   1、只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下功夫熟悉基本业务,才能更好适应工作岗位。   2、只有主动融入集体,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才能在新的环境中保持好的工作状态。   3、只有坚持原则落实制度,认真统计盘点,才能做好准确的技术分析。   4、只有树立服务意识,加强沟通协调,才能把分内的工作做好。   在这半年的工作实践中,我参与了许多集体完成的工作,和同事的相处非常紧密和睦,在这个过程中我强化了最珍贵也是最重要的团队意识。在信任自己和他人的基础上,思想统一,行动一致,这样的团队一定会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工作的每一步都要精准细致,力求精细化,在这种心态的指导下,我在平时工作中取得了令自己满意的成绩。能够积极自信的行动起来是这半年我在心态方面的进步。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2023-08-31 16:25:481

新颖幽默的演讲主题

新颖幽默的演讲主题 新颖幽默的演讲主题,我们很多热在选择演讲的时候都会选择一些新颖的题目,大家知道有哪些新颖的主题呢?下面我为大家精选了一些新颖幽默的演讲主题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来借鉴分享。 新颖幽默的演讲主题1 1、以前有这样一首小诗,饶搞笑味:你不能够左右天气,但你能够改变情绪;你不能够事事顺利,但你能够事事尽力;你不能够改变不公,但你能够展现笑容;你不能够与之明天,但你能够把握今日。细心品味这首诗,然后针对此诗谈谈你的看法。 2、人生就应守望执着还是随机应变?谈谈你的看法。 3、请以“时间的重量”为话题演讲。 4、阐述你如何理解:“免费是世界上最昂贵的东西”这句话的? 5、“贪婪是最真实的贫穷,满足是最真实的财富”,到底什么是“贫”,什么是“富”?说说你的看法。 6、“不凡是瞬间的风景,平凡是永恒的罗兰。”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若要你选取,你会选取瞬间的风景还是永恒的罗兰? 7、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耀在非洲的大草原上,羚羊会对自己说:快跑!否则你会被狮子吃掉!狮子会对自己说:快跑!否则你会饿死在那里!请以这个小故事进行三分钟的演讲。 8、但丁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但现实中也存在着很多需要察纳雅言,虚心理解别人意见的时候。请说说你的看法。 9、请以“岔路口”为话题演讲。 10、时间真正出众的人或事物,务必都是“誉满天下,谤满天下”。你同意这种观点么?请以此为话题演讲。 新颖幽默的演讲主题2 1、断箭 不相信自己的意志,永远也做不成将军。 春秋战国时代,一位父亲和他的儿子出征打战。父亲已做了将军,儿子还只是马前卒。又一阵号角吹响,战鼓雷鸣了,父亲庄严地托起一个箭囊,其中插着一只箭。父亲郑重对儿子说:“这是家袭宝箭,配带身边,力量无穷,但千万不可抽出来。” 那是一个极其精美的箭囊,厚牛皮打制,镶着幽幽泛光的铜边儿,再看露出的`箭尾。一眼便能认定用上等的孔雀羽毛制作。儿子喜上眉梢,贪婪地推想箭杆、箭头的模样,耳旁仿佛嗖嗖地箭声掠过,敌方的主帅应声折马而毙. 果然,配带宝箭的儿子英勇非凡,所向披靡。当鸣金收兵的号角吹响时,儿子再也禁不住得胜的豪气,完全背弃了父亲的叮嘱,强烈的欲望驱赶着他呼一声就拔出宝箭,试图看个究竟。骤然间他惊呆了。 一只断箭,箭囊里装着一只折断的箭。 我一直刳着只断箭打仗呢!儿子吓出了一身冷汗,仿佛顷刻间失去支柱的房子,轰然意志坍塌了。 结果不言自明,儿子惨死于乱军之中。 拂开蒙蒙的硝烟,父亲拣起那柄断箭,沉重地啐一口道:“不相信自己的意志,永远也做不成将军。” 把胜败寄托在一只宝箭上,多么愚蠢,而当一个人把生命的核心与把柄交给别人,又多么危险!比如把希望寄托在儿女身上;把幸福寄托在丈夫身上;把生活保障寄托在单位身上…… 温馨提示:自己才是一只箭,若要它坚韧,若要它锋利,若要它百步穿杨,百发百中,磨砺它,拯救它的都只能是自己。 2、生命的价值 不要让昨日的沮丧令明天的梦想黯然失色! 在一次讨论会上,一位著名的演说家没讲一句开场白,手里却高举着一张20美元的钞票。 面对会议室里的200个人,他问:“谁要这20美元?”一只只手举了起来。他接着说:“我打算把这20美元送给你们中的一位,但在这之前,请准许我做一件事。”他说着将钞票揉成一团,然后问:“谁还要?”仍有人举起手来。他又说:“那么,假如我这样做又会怎么样呢?”他把钞票扔到地上,又踏上一只脚,并且用脚碾它。尔后他拾起钞票,钞票已变得又脏又皱。“现在谁还要?”还是有人举起手来。“朋友们,你们已经上了一堂很有意义的课。无论我如何对待那张钞票,你们还是想要它,因为它并没贬值,它依旧值20美元。人生路上,我们会无数次被自己的决定或碰到的逆境击倒、欺凌甚至碾得粉身碎骨。我们觉得自己似乎一文不值。但无论发生什么,或将要发生什么,在上帝的眼中,你们永远不会丧失价值。在他看来,肮脏或洁净,衣着齐整或不齐整,你们依然是无价之宝。” 温馨提示:生命的价值不依赖我们的所作所为,也不仰仗我们结交的人物,而是取决于我们本身!我们是独特的——永远不要忘记这一点! 3、昂起头来真美 别看它是一条黑母牛,牛奶一样是白的。 珍妮是个总爱低着头的小女孩,她一直觉得自己长得不够漂亮。有一天,她到饰物店去买了只绿色蝴蝶结,店主不断赞美她戴上蝴蝶结挺漂亮,珍妮虽不信,但是挺高兴,不由昂起了头,急于让大家看看,出门与人撞了一下都没在意。 珍妮走进教室,迎面碰上了她的老师,“珍妮,你昂起头来真美!”老师爱抚地拍拍她的肩说。那一天,她得到了许多人的赞美。她想一定是蝴蝶结的功劳,可往镜前一照,头上根本就没有蝴蝶结,一定是出饰物店时与人一碰弄丢了。 自信原本就是一种美丽,而很多人却因为太在意外表而失去很多快乐。
2023-08-31 16:25:481

哪些人不能做监事

法律分析: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本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第一百一十八条 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2023-08-31 16:25:481

电磁铁的磁力为什么与线圈圈数有关?

影响电磁铁磁力大小的因素主要有四个,一是缠绕在铁芯上线圈的圈数,二是线圈中电流的强度,三是缠绕的线圈与铁芯的距离,四是铁芯的大小形状。首先要了解电磁铁的磁性是如何产生的,通电螺线管的磁场,由毕奥-萨伐尔定律应为B=u0*n*I,B为磁感应强度,u0为常数,n为螺线管匝数,I为导线中的电流,所以磁场大小是由电流大小与螺线管匝数决定的!1、确实与线圈圈数有关2、与有无铁芯有关3、与电流强弱有关我们的理由:有铁芯时铁芯被磁化,这时电磁铁的磁力是线圈磁力加上铁芯被磁化后产生的磁力当没有电流时电磁铁没有磁力 当有电流时电磁铁有磁力 可以猜测电流越强,电磁铁磁性越强~电磁铁的磁力大小与电流的大小、线圈的匝数、有无铁芯有关。形状相同的线圈电流越大、匝数越多磁性越强,中间有铁芯的磁性强。 铁芯的情况复杂一些,铁芯的长短粗细要与线圈多少、电流大小相匹配,在线圈多少、电流大小与铁芯基本相匹配的情况下,铁芯细一点粗一点没有多大影响。这时只靠加大铁芯提高电磁铁的磁力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不是铁芯越粗越好,也不是铁芯越细越好。另外,马蹄形铁芯比条形铁芯磁力强,因为它把南北极的磁力集中在一起了。 在我们小学科学课堂上,铁钉粗细对电磁铁磁性大小的影响不大,至少通过现有的器材测定不了。研究证明,电磁铁的磁力强弱主要由四种因素决定:一是磁芯的材料,熟铁芯磁场最强,而空气芯磁场最弱;二是缠绕在铁芯上线圈的匝数;三是线圈中电流的强度;四是缠绕的导线与铁芯的距离。粗铁钉缠绕的导线与铁芯中心的距离大一些,内部获得的电磁力就小些,变量复杂,不容易测定。与温度无关!毕奥-萨伐尔定律应为B=u0*n*I,B为磁感应强度,u0为常数,n为螺线管匝数,I为导线中的电流,所以磁场大小是由电流大小与螺线管匝数决定的!电磁铁的磁力大小与(1、串联电池的数量。2、线圈缠绕的匝数)有关。科学实验1问题:电磁铁的磁力大小与什么有关?假设与线圈圈数有关。线圈匝数多,磁力大;线圈匝数少,磁力小。保持不变的是:电池数量、铁钉粗细等。需要改变的是:线圈匝数 结论:电磁铁的磁力大小与线圈匝数有关。线圈匝数多,磁力大;线圈匝数少,磁力小。
2023-08-31 16:25:471

铁路行车事故分为哪几类

行车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大事故、险性事故和一般事故
2023-08-31 16:25:463

合同履行内容有哪些

1、合同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也是债权与所有权在实现方式上的基本区别。合同的履行通常表现为义务人的作为,由于合同大多是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一般均须为一定的积极作为,以实现对方的权利。但在极少数情况下,合同的履行也表现为义务人的不作为。无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都是义务人的履约行为。 2、履行合同的标准。只有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才能使合同债权得以实现,也才使合同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因此,当事人全面、正确地完成合同义务,是对当事人履约行为的基本要求。只完成合同规定的部分义务,就是没有完全履行;任何一方或双方均 未履行合同 规定的义务,则属于完全没有履行。无论是完全没有履行,或是没有完全履行,均与合同履行的要求相悖,当事人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履行合同的行为过程。当事人完成合同义务的整个行为过程,不仅包括当事人的依约交付行为,而且还应包括当事人为完成最终交付行为所实施的一系列准备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023-08-31 16:25: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