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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和法学那个专业比较好?

2023-09-09 00: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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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做稀饭了

工商管理专业比较好。应该学工商管理专业。

工商管理主要研究管理学、经济学和现代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企业的经营战略制定和内部行为管理等,运用现代管理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有效的企业管理和经营决策,制定企业的战略性目标,以保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课程体系:《管理统计学》、《经营管理学》、《微观经济学》、《采购与供应管理》、《市场预测与决策》、《财务运营》、《工商企业管理》、《质量管理》、《市场营销学》、《管理策略》。

这个专业是工商管理类专业的旗舰专业,是一个最具有综合性的专业。虽然该专业是工商管理,但是依然要学习一些与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和财务管理等课程,当然了,这些专业对于你以后的发展还是有很多好处的。

如果你想在工商管理这个专业有更高的层次,可以读MBA,也就是工商管理硕士,这样可以让自己的实力更强大,也更能够在众多的本科生中取得胜利。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工商管理专业

余辉

我个人觉得还是法学好:

1、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只要不是搞学术,我觉得中专或者大专就很够用。因为这些都是实践性强的专业。

2、法学是一种理念,是一直分析问题的方法。通过学习,获得本科学历后,对于考司法考试也很有用。

3、法学专业的,毕业后可以自己摸索着搞创业,而企业管理不一定能干法学的事情。

个人觉得,还是法学的路子多。其实企业顾问,有的都属于企业管理高层了。可见,法学与经济也是分不开的。

okok云

当然是工商管理专业喽,容易就业,学起来也比法学容易好懂,知识新理论明,而法学太枯燥晦涩,需要一定的语言组织能力。

LocCloud

根据你的工作和以后的规划,如果以后在企业工作,建议去读工商管理,如果以后从事关于法律的行业,那就选择法学。

真可

如果想创业的话当然是工商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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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学的比较法和比较法学的概念比较

比较法并不是像某一国家的民法、刑法那样的法律。民法或刑法都各有调整社会关系的对象,也都各有调整这些关系的具体法律规则;比较法既没有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也没有相应的具体法律规则。简单地说,比较法是指对不同国家的法律进行双边或多边的比较研究。因此,比较法(Comparative Law)、比较法学(Comparative Jurisprudence)和比较法研究(Study of Comparative Law)这三个用语的意义实质上是一样的,而且后两个要比第一个更为精确,但在绝大多数法学家中,比较法已成为一个约定俗成的用语。比较法或比较法学的特征,主要在于通过比较的方法来研究法律。当然,人们的认识过程总是在不同程度上通过比较的方法进行的,任何科学都使用比较方法,但比较法学不同于法学其他学科,它的主要特征和方法在于比较。比较法所比较的法律是指不同国家的法律。这里所讲的“不同国家的法律”,其含义是相当广的。例如从空间而论,一般指本国法和外国法之比,或不同外国法之比。仅本国法之间的比较研究一般不属于近代意义上的比较法学范围。但有的法学家认为,联邦制国家中的联邦法和邦法(包括美国各州的州法)之间以及各邦法之间的比较研究,也属于比较法学范围。对法律的比较研究一般可分为三个过程。第一个是掌握所要比较的不同国家的有关法律资料;第二个是对这些不同法律进行比较,也即发现其同异;最后是分析同异的原因并作出适当的评价。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换句话说,是为了解决社会生活中某种问题,因而发现不同国家法律中的同异,也可以说就是发现对同类问题的不同解决办法。例如在控制人口增长问题上,不同国家是否采用法律手段;假如都采用法律手段,那么就可以再比较它们分别采用了什么法律手段,如规定法定结婚年龄、法律上允许人工流产、法律上对是否符合计划生育分别予以奖励或制裁,等等。
2023-09-01 09:34:271

什么是比较法

比较法主要是对不同国家或特定地区的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将不同国家法律制度之间的比较,包括双边(即两国法律之间)的比较与多边(即三个及其以上国家法律之间)的比较。通常是指本国法律与外国法律,或不同外国法律之间的比较。但是也有例外,某些特殊地区的法律制也可作为比较研究的对象。例如,美国的一比较法学家将联邦国家中联邦法律与州法律之间或各州法律之间的比较,也被列为比较研究的范围。又例如,同一国家中存在不同域,代表不同法域的地区法律之间的比较。中国,内地法律与香港、澳门地区法律之间的比较;或者是海峡两岸法律之间的比较,也可在广义上列入比较法究的范围。比较法并非—个国家或地区的部门法,而是指有关法律比较的知识以及对法律进行比较研究的方法。因此可以认为,比较法、比较法学和比较法研究三个词是同义语。现代意义上的比较法不仅是法学研究的一种方法,也是法学的一门独立学科。拓展资料:比较法是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秩序的比较研究。它可以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叙述的比较法,即外国法的研究;评价的比较法,即比较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的异同及其发展趋势;沿革的比较法,即研究不同法律制度之间的现实和历史关系。法律依据:《著作权》第七条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2023-09-01 09:34:411

比较法学的作用

大体上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般地说,比较法是对不同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不同国家的法律”包括了非常复杂的情况,有:1.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之间(如某一资本主义国家和某一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2.同一社会制度的国家之间(如某一社会主义国家与另一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3.同一社会制度但却属于不同法律传统或法系的法律(如属于英美法系的美国法律和属于大陆法系的西德法律);4,属于同一法律传统或法系的法律(如同属于大陆法系的西德的法律和日本法律),等等。有的法学家认为,对属于同一法律传统或法系的法律所进行的比较研究,称为“微观比较”(Microcomparison);对具有很大差别的法律,也即对不同社会制度或不同传统或法系的法律所进行的比较研究,称为“宏观比较”(Macrocomparison)。对法律的“宏观比较”比“微观比较”复杂,研究者要具有更广泛的法学知识和更高的科学研究能力。也有法学家认为,比较研究不同社会制度的法律称为法律的“对外比较”;对同一社会制度法律的比较研究称为“对内比较”。 ①对相同或不同社会制度或法律传统(法系)的法律进行总的比较研究。通常称为“比较法导论”之类的书就属于这一类型。其中往往将世界各国法律分为以下几类加以比较研究,即英美法(或称英国法、普通法)、大陆法(或称民法法、罗马法、罗马-德意志法)、印度教法、伊斯兰法和社会主义法,等等。②对以上各类法的各部门法的比较研究(如比较宪法、比较刑法等)或各部门法中具体制度、原则以至概念的比较研究 ( 如陪审制度、 夫妻财产制的比较研究等)。
2023-09-01 09:34:521

比较法是独立学科还是一种方法

比较法是法学中的独立分支学科?比较法学的一位权威学者——德国的茨威格特曾说过,关于比较法是一种方法还是一门独立学科的争论毫无意义。而且,潜心于探讨科学的本质时,常常伴随着结果一无所获的危险。然而,与会很多学者认为,比较法自19世纪60年代出现后,学术之所以能够经久不衰,著名学者层出不穷,本身已足以印证该学科生命力之旺盛。因此,应当承认比较法是法学学科知识体系中一个相对独立的分支。有学者认为,无论是狭义的比较法还是广义的比较法,其特点都是对法律制度与法文化的比较。比较法有自己确定的研究对象,而且有特定的研究方法和手段,这种方法和手段构成了比较法的基础。如果说,比较是一种方法的话,比较法则是一门学科。因为它指的是法或法律的比较及其结果。比较法学者的交流与沟通,其立足的根基不在于研究手段和方法的同一,而在于研究对象和领域的同一。比较法是法学领域内不同学科在不同层面上对各自感兴趣的课题内容加以研究,形成成果,并进行切磋与交流。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把比较研究的方法与具有实质性知识内容的比较法等量齐观。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而形成的具有特定知识体系、概念和结构的比较法学,不再是一种方法论上的命题。另有学者指出,比较法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之所以与传统的以及目前业已定型的其他学科相比差异较大,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它不完全符合我们关于学科分类的一般标准和思维习惯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比较法是一个新兴学科,更是一个开放、发展、难以自我封闭的学科。比较法的特点,决定了其对象的确定难成严整体系;内容广泛而难以成型划一;结构清晰却无法持久不变。比较法既是理论学科也是应用学科,既是宏观学科也是微观学科的复合性特点,决定了其学科成员的多样性,内容的广泛性与体系的独特性。■比较法只是一种研究方法?也有学者认为,比较法不具备一个学科独立的结构和体系,只是一种法的研究方法。比较法研究的范围和对象虽然是指不同国家的法律,但对不同国家的法律不可能进行全面的比较研究。一个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内容涉及各个领域,作为学者不可能对它们进行全面比较,既没有这个能力,也没有这个可能。因此,比较法没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不能说比较法研究的是不同国家的法律,就证明比较法是一门法学的独立学科,要知道这些不同国家的法律涉及到各个领域,同时还包括这些法律现象背后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传统等。方法与学科是肯定有区别的,不能因为其“主要的事情是研究外国法和把它同本国法进行比较”,就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更不能因为一国需要用比较的方法研究各国的法或法律制度等法律现象、为其完善本国的立法、司法制度服务而视为是一门独立的学科。任何人都可以、而且被期待使用比较的方法,这进一步说明比较法难以成为独立的学科,因为它就在各个法律部门和各个法学分支学科之中,难以将其分离。持此观点的学者指出,将比较法锁定在方法上,并不影响对不同国家法律的比较研究。相反,借助这种方法深入到不同国家和地区,进入到不同的法律文化领域进行各种形式、各种目的法律的比较,可以寻求我们需要的东西。■既是方法论,又是一门学科还有一些学者认为,比较法学既是方法论,又是一门学科。比较法学作为一种方法论,它是不独立的;而作为一门学科,它是独立的。这完全取决于运用者的目的、场合与思想境界。但是,无论作为一种方法论还是一门学科,比较法学都有一个根本的个性,即它属于所有法学,属于所有科学。他们认为,比较法学实际肩负着实现人类法律文化大同的世界使命和责任。一方面,它要对具体法律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发现和说明本国和外国法律制度各自存在的基础和理由,论证它们各自的长处与欠缺,通过有关文化和社会背景的阐释说明,引出改进完善自身法制的观点与方案,以求最终促进发展本国的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另一方面,它又要发现和指出不同民族国家法律的异同及其历史、文化和社会原因,寻求各民族国家法律最大程度和最普遍的和谐,并在此基础上使本国法律尽可能地接受、吸纳对整个人类社会具有普适性的规则与原则,最终完成设计和构造出一种世界共同法或普遍法的崇高人类使命。两者之间,后者对比较法学而言是最为根本的。正是在此意义上,比较法学才获得了其作为一门科学的地位。■研究方法要多样化随着现代西方比较法研究领域的扩展,比较法学家所运用的比较方法趋于多样化,其中影响较大的是规范比较、功能比较和文化比较。规范比较主要是对不同国家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比较或具体法律规范的比较,并且着重研究本国法律制度,例如它的概念、结构、规范、规则等。有学者认为,比较法研究应侧重于功能方面的研究,不仅比较法律条文和具体制度,更应注重法律语境下条文含义的比较研究。功能比较解决的是社会问题,被比较的国家有相同的或相似的社会问题或需要,可以对其不同的解决方式进行比较。功能比较冲破了规范比较受本国法律概念、法律结构等方面的限制。另外,不同的法律规范具有相同或相似功能时,可对相应部分与另一国具有同样功能的相对应的某一法律制度相比较或者把若干不同的规则整合于具有同一功能的一体,使其与另一国家的具有同一功能的法律制度相对应,进行功能比较。这种“分割”或“整合”的方式的功能比较,对于在法律概念、法律结构上具有较大差异的国家法律和法律制度之间的比较,具有重要的意义。这就使规范比较不可能比较的问题转化为可比较的。但也有学者指出,尽管功能比较冲破了规范比较的某些局限,但是也存在一定问题。例如,在不同国家的社会中尽管具有相同或相近的社会问题,但是毕竟同时存在着各自的特殊社会问题及其社会需求,对此,功能比较显得无能为力。因此,应分别运用以法律规范为中心的规范比较方法或者以社会问题为中心的功能比较方法进行比较研究,吸收对方的优势,才能使比较研究全面、正确。规范比较和功能比较都是从外部观察外域法律体系,而文化比较更强调的是从内在参与者的角度理解外域法律文化,从而能够把握在外域法律体系背后的法律思想。对此有学者指出,文化是研究法律和进行比较法研究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在法律的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过程中,文化并不是惟一的、终极的、决定性的影响因素。因此,在运用文化比较方法时,一方面要重视西方比较法学家在法律、文化和法律文化等方面的论述,引进和借鉴他们各种比较研究的方法论,另一方面必须正确认识法律、文化等上层建筑组成部分之间,以及它们与社会经济基础之间的关系。■比较法学研究应有世界胸怀虽然法律比较的方法自古有之,但现代法学中比较法学的目的并不仅仅局限于对不同国家或特定区域的法律制度、原则、规范的比较研究和质量确认,而是要最终达到获取一种人类共同法的目的。因此有学者强调,比较法学家应该具有世界胸怀,促进国际间的法律交流,力求将各国法律中普遍共同的规范原则予以协调和明确化,争取从整体上促进人类社会的发展。有学者认为,比较法学家们不应刻意强调不同法系法制的差别与隔阂,而应更多关注不同法系之间的共同与和谐融合。在我国法制建设过程中,有不少学者有意无意地强调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差别,德国法、法国法和英国法、美国法之间的差别,例如关于坚持法典法还是建立判例法的争论就反映出这种倾向。也有学者认为,比较法学的功能不应仅仅是寻找共同性,而应包括不同国家部门法律制度之间的差异。因此,比较法学研究应兼收并蓄,注意对各国法制和法学思想进行综合研究。
2023-09-01 09:35:101

比较法研究的主要方法

一、宏观比较与微观比较法国比较法学家勒内·达维结合几乎涉及世界绝大多数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论述了宏观比较与微观比较的方法。他认为,宏观比较是对属于不同法系国家的法律、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主要是指对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与社会主义法系的比较。对于宏观比较的运用,主要是法哲学家和政治学家注重,运用于比较宪法和政治学方面的研究。达维认为,微观比较是指对属于同一法系的法律、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德国比较法学家莱因斯坦认为,宏观比较是关于整个法律制度的比较,微观比较是具体法律规则和制度的比较。当然,二者是相互交错的。瑞典比较法学米凯尔·博丹认为,比较可以是双边的(即两个法律制度之间)或者是多边的(即三个以上法律制度之间)。宏观比较是在法律制度整体之间或不同法系之间;微观比较是将具体法律制度、法规放在其法律的和"非法律的背景和环境中进行考察"。匈牙利比较法学家伊·萨博从划分法律的层次的角度,认为宏观比较是把法律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比较,即为与法律理论相联系的一般的法律比较;微观比较是法律部门一级的比较和法律制度一级的比较。这种比较既可获得理论性的结论,又可体现直接的社会功能。我国一些比较法学家认为,宏观比较是指不同法系或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法律、法律制度的比较。在此,至少有三种情况:第一,相同社会制度国家但属于不同法系或法律传统的法律之间的比较,最普遍的就是属于普通法法系国家(英、美等国)的法律与属于大陆法系国家(法、德、意等国)的法律之间的比较。第二,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法律、法律制度之间的比较。第三,在同一个国家内,由于存在着不同社会制度或者是在同一个国家内存在着不同的法系或不同的法律传统,因此同一国家内的属于不同社会制度或不同法系的法律和法律制度之间的比较,同样是宏观比较。微观比较是指对不同法律概念、规则、制度、部门法等方面的细节比较。例如,比较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中的合同,或者比较同属于大陆法系的法国与德国法中的"占有",或者比较英美法系的对价学说与大陆法系的"约因"概念等,均属于微观比较。二、规范比较与功能比较这主要指对不同国家的法律规范体系的比较或具体法律规范的比较。规范比较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不同的国家具有相同的法律结构,即被比较的国家法律部门的划分及其法律概念、规则等具有同一性或相似性,使它们之间具有可比性。二是被比较的法律制度、规则在不同的国家中具有相同的社会功能。如果被比国家的法律的社会功能相同而法律结构不同,或是法律结构相同而社会功能不同,则不具有可比性,也就不能进行规范比较。规范比较仅注重文本上的法律而忽视法律产生的社会条件及其在社会中的实际功能,往往仅从本国的法律概念、法律结构、法律制度和法律方式出发,与其他国家的法律及其制度相比较,则会产生狭隘的民族中心主义。功能比较则突破了规范比较的局限性。功能比较解决的是社会问题,被比较的国家有相同的或相似的社会问题或需要,可以对其运用的不同的解决方式进行比较。功能比较冲破了规范比较受本国法律概念、法律结构等方面的限制,摆脱了规范比较只从本国的法律概念、法律结构和法律思维方式出发与其他国家的法律进行比较而产生的民族偏见。对于不同的法律规范但具有相同或相似功能时,可对相应部分进行功能比较。当代德国比较法学家茨威格特和克茨深刻地指出,全部比较法的方法论的原则是功能性原则,由此产生诸如对被比较法律的选择、探讨范围、比较法律体系的构成等方法论的规则。他们认为,任何在比较法研究中作为起点的问题都必须从纯粹功能角度出发。荷兰比较法学家科基尼·亚特里道否定了纯粹功能主义观点。他引证了法国法学家罗兹马林提出的应当把规范比较与功能比较相结合的观点,认为纯粹的结构(即规范)主义会导致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纯粹的功能主义忘记了法律制度涉及调整日常生活,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克服各自的局限性。规范比较与功能比较之间是相互协调和相互补充的关系,不可偏重于哪一方面。不同国家的法律及其法律制度之间的比较,可以依据法律概念、法律结构等方面的不同,或者依据所要由法律解决的社会问题和社会需要的不同,分别运用以法律规范为中心的规范比较或者以社会问题为中心的功能比较进行研究。三、文化比较我国一些比较法学家认为,文化比较方法是指在对法律的理解上,把法律视为一种文化现象。从文化的角度理解,法律不仅是一种解决社会问题或满足社会需要的工具,也是表达或传递意义---人们对世界、社会、秩序、正义等问题的看法、态度、情感、信仰、理想---的符号。一些外国的文化比较方法论者认为,比较法就是法律文化的比较。德国比较法学家伯·格罗斯菲尔德认为,法律即文化或文化即法律。他把比较法看作是各种法律文化的对比。比利时法学家霍克和沃林顿等人提出,以"作为文化的法"的比较法新范式,取代传统的"作为规则的法"的比较法范式。美国比较法学家库里兰认为,要对某一法律体系进行有效考察,必须置身于塑造这种法律体系的历史――文化背景中,理解并说明该法律体系的文化精神。她提出了"文化介入"方法认识和理解法律文化。弗里德曼认为,法律文化自身被理解为法律发展中的一个原因性因素,文化决定了法律和法律思维的发展文化。文化是研究法律和比较法研究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同的文化对于不同的法律和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变化具有一定影响。但是,在法律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文化并不是惟一的终极的决定的影响因素。因此,我们进行比较法的研究,在运用文化比较方法时,一方面,我们必须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正确认识法律、文化等上层建筑组成部分之间,以及它们与社会经济基础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要重视西方学者关于法律文化方面的论述,引进和借鉴各种比较研究的方法论。四、静态比较与动态比较综合一些中外比较法学家的观点认为,从概念上理解静态比较研究是指对法律条文的研究,静态地观察法律制度,即在横断面上、在特定时间点上研究它们。动态比较研究是指,除研究法律条文外,还包括对法律的产生、本质、发展、功能、形式,以至法律的制定和实行等问题的研究。当然,有的西方法学家对上述概念也有不同理解。意大利比较法学家萨科在20世纪末提出了"法律共振峰"理论,并声称是对比较法的动态研究。他认为,动态研究是基于对特定法律制度运行中的各种成分的实际观察,而静态研究则是基于分析推理的教条主义方法,它仅提供抽象定义。按照萨科的理论,在同一个法律问题上不是只有一个规则,而是包括宪法规则、立法机关的规则、法官的规则和阐释法理的法学家的规则。他把包含着不同法律规则的制定法规则、判例法、法学家的学理解释等法律表现形式,以及立法者、法学家、法官为了对规则进行抽象地阐释和论证而提出的非行为规则的各种成分等,均包括在"法律共振峰"的范围。他认为,这种动态研究分析影响法律的各种成分的变化,与静态比较研究相对立。萨科的"法律共振峰"学说有其局限性。例如,它强调法官判决即判例法和法学家的阐释作用,将其作为法的渊源,而中国不实行判例法制度;它强调法官个人在创制和发展法律方面的作用,强调法官的司法独立性,而中国是由宪法和相应的法律规定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在本质上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司法独立。因此,萨科的"法律共振峰"理论不适宜中国比较法学家运用而进行动态比较研究。我们应当把静态比较和动态比较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之相互配合而不是对立,进行比较法研究。
2023-09-01 09:35:201

比较法的比较法学名著

一、外国名著:[德]茨威格特、克茨《比较法总论》[日]大木雅夫《比较法》[美]H.W.埃尔曼[HenryW.Ehrmann] 《比较法律文化》二、中国名著:沈宗灵《比较法研究》米健《比较法学文萃》第1辑,第2辑,第3辑米健《法以载道:比较法与民商法》
2023-09-01 09:35:311

比较法的作用

比较法学的意义及其重要性人类思想为环境与时代的产物,法律制度与法学思维尤受各国政治与社会情况的影响,并随著环境的变迁与时间的推移,呈现不同的面貌与内容。换言之,法律是各时期人类文化的表现,其内涵系於各该历史的具体情状。因此,法学在相当程度上是一种甚具国家关连性的学科。法学的研究、运用往往必须切合该国的实际情形,始有意义,法制史的研究,更是在此一理念与架构之下进行。德国历史法学派宗师萨维尼(Friedrich Carl von Savigny)曾说,法律的本质及基础在於「民族精神」与既存的习惯,并且强调法律必须从民族历史中加以发现,便是基於上述观点而为主张。此项见解虽有其独到之处,但不表示外国法制的移植与继受,毫无可取,更不能因此而认为比较法的研究,没有必要。相反地,从观察不同国家法制的发展与理论的演进,探索各国法律的一般原理原则、法条的规范结构、立法与法律适用的关系等基础问题,可以反思本国法制理论的利弊得失,并可从中汲取值得借镜取法之处,甚至还可以增强对本国法制的了解与信心。
2023-09-01 09:35:473

比较法学的比较法学的发展现状

我国解放后,在起草宪法和其他立法过程中,对世界各国的有关法律曾进行了比较研究,在法学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中,也开展了对外国历史上和当代法律的比较研究。但这种研究还是不够的。积极开展比较法研究,是当前我国法学界的一个重要任务。
2023-09-01 09:35:571

20世纪以来比较法发展中有哪些重要历史事件?

比较法(Rechtsvergleichung)是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秩序的比较研究。它可以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叙述的比较法,即外国法的研究,评价的比较法,即比较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的异同及其发展趋势,沿革的比价法,即研究不公法律制度之间的现实和历史关系。比较法的研究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叙述得比较法,即外国法研究,这是比较法研究的基础,第二个层次是评价的比较法,即研究不同法律制度异同及其发展趋势,它建立在叙述得比较法的基础之上。第三个层次是沿革的比较法,即研究不同法律制度历史的和现实的关系,它建立在叙述得比较法和评价的比较法之上已在历史上和现实中不同法律制度在法律移植和借鉴中所形成的实际关系为研究对象,是比较法研究的最高层次。3比较法作为一门独立的许可其研究对象是世界各个法律体系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不同法律制度之间的学科其研究对象是世界各个不同法律体系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不同法律制度之间人意的比较。
2023-09-01 09:36:252

法学怎样分类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共两卷。分为试卷一、试卷二,每张试卷100道试题,分值为150分,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2分,两张试卷总分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如下:试卷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二: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主观题考试为一卷,包括案例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分值为180分。主观题考试设置选做题的,应试人员可选择其一作答。具体考查科目为: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2023-09-01 09:36:362

比较自然法学分析法学和社会法学关于法的定义

法理中西方三大法学流派的观点在西方三大法学流派中,各学派各有自己不同的研究内容和方法,比较而言:(1)、自然法学派的主要内容是:其一,关于法的本质。自然法学派认为,法从本质上是一种客观规律,立法者所制定的法律必须以客观规律为基础,这种客观规律是宇宙、自然、事物以及人的本性,是“理性”的反映。 其二,法来源于永恒不变的本性、自然性、社会性、理性。真正的法律应当与之相符合,特别是与理性相符合,或以理性为基础,它永恒不变,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其三,法的功能和目的在于实现公意和正义。其四,法律及其观念应当与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相一致,自然法是人类寻求正义之绝对标准的结果。归纳而言,自然法学派特别重视法律存在的客观基础和价值目标,即人性、理性、正义、自由、平等、秩序,他们对法律的终极价值目标和客观基础的探索,对于认识法的本质和起源有着重要的意义。(2)、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主要观点是:其一,着力分析真正的法或“严格意义的法”,即国家制定的法律“国家法”,而不是什么自然法,由于这种法律能为经验所感知和真实存在着,因而也叫实在法或实证法。至于其他所谓的“法”,如自然规律、自然法、荣誉法则,只是有比喻意义,不值得研究。其二,实在法或国家法是由法律规则构成的,是一个法律规则或法律规范的体系。其三,法律是中性和价值无涉的,也就是说它是一种纯粹技术性和工具性的东西。至于政治道德等价值观念、意识形态与法律并无内在的和必然的联系,因此不能从政治上和道德上对法进行评价,即不存在什么道义与不道义、良与恶的问题。“恶法是法”。其四,一个由立法机关制定的好的法律规则体系,即形式上合理性的法律规则体系是以解决各种社会问题为宗旨的,执法者或法官只要遵循规则就可以审理各种案件,也就是说,执法者只是法律推理的机器,不应当有任何的自由裁决权。在分析主义法学法律观指导下的西方法律实践活动,使西方在其后的几十年里,法律规则迅速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规则体系,几乎涉及了人的一切生存领域。但是,这种法律观只注意到法与国家密切联系,却忽略、否认和割裂了法与其他事物,特别是政治、道德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他们揭示了法的技术性、工具性、独立性,却否认了它的价值性、目的性、依赖性。(3)、社会法学派的主要观点社会法学派将社会学的分析框架和理论工具引进到法学领域,在社会中研究法律,并通过法律研究社会,强调法律的社会作用和效果。其一,法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秩序,真正的和主要的法律不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则,而是社会立法中的秩序或人类联合的内在秩序。其二,法律与国家之间并没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它并非一定由国家机关特别是立法机关所制定和实施,在没有国家的时侯和地方也存在着法律。其三,法律绝非仅仅是规则的体系,而是由规则、原则、政策 多种复杂的要素构成,法律的本身必不是单纯的一种规则。其四,法律不仅是一个规则体系,还是一项过程和事业。社会法学派的观点,表明了他们坚持在法与社会的相互关系中,以法的实际运作为对象,揭示了法产生于社会之中,目的是消解彼此利益之间的矛盾、冲突、对立和斗争,以平衡各种利益。而且,他们还把法置于整个社会之中,分析各种社会的、政治的、心理的以及文化的诸因素对于法及其运作的作用和影响。应当说,法律社会学有利于对法的内涵的理解,有利于扩展法学研究的领域和视野。
2023-09-01 09:36:461

北京大学法学和清华大学法学相比较各有哪些优势?

有人用清华法学和北大法学比较,你懂不懂丫?不懂就不要胡说。
2023-09-01 09:36:566

什么是法律比较?如果写一篇论文的话,需要从哪几个方面进行比较呢?

英国《牛津法律指南》中提出:法律理论和哲学、法律史和各种法律制度史、比较法研究是三个理论法学研究部门。法律比较概括来说,是对比国内外法学理论和方法论的对比研究以及对各国实际法律制度或主要法系的整体比较。比较法研究(法律比较)是一门学科,如果写关于法律比较的论文,可以入手的方面太多了。
2023-09-01 09:38:031

简述:两大法系的区别和相同点?

头我咯快下课了我咯狗命咯工科类我了同归于尽居民乐了我可替你王劲
2023-09-01 09:38:453

中国有哪些大学的法学专业比较好?

09年中国法学院校排名1 A++ 中国人民大学 2 A++ 北京大学 3 A++ 中国政法大学 4 A+ 武汉大学 5 A+ 清华大学 6 A+ 吉林大学 7 A+ 复旦大学 8 A 中山大学 9 A 厦门大学 10 A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1A 西南政法大学 12 A 南京大学 13 A 南开大学 14 A 浙江大学 15 A 华中师范大学 16 A 华东政法大学 17 A 山东大学 18 A 北京师范大学 19 B+ 南京师范大学 20 B+ 华东师范大学 21 B+ 湘潭大学 22 B+ 苏州大学 23 B+ 云南大学 24 B+ 暨南大学 25 B+ 中央民族大学 26 B+ 四川大学 27 B+ 东北师范大学 28 B+ 上海交通大学 29 B+ 华中科技大学 30 B+ 华南师范大学 31 B+ 外交学院 32 B+ 重庆大学 33 B+ 湖南师范大学 34 B+ 西北政法大学 35 B+ 上海大学 36 B+ 湖南大学 37 B+ 烟台大学 38 B+ 兰州大学 39 B+ 陕西师范大学 40 B 广西民族大学 41 B 黑龙江大学 42 B 中南民族大学 43 B 首都师范大学 44 B 天津师范大学 45 B 深圳大学 46 B 西南财经大学 47 B 广西师范大学 48 B 辽宁大学 49 B 河北大学 50 B 山西大学
2023-09-01 09:39:071

学法律,哪个大学比较好

五院四系
2023-09-01 09:39:507

法学体系的法学的分科

法学可以分为很多分支学科,主要有:①理论法学,又称基础法学。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中国法律院系为这个学科开设的课程称为法学基础理论(简称法理学)。②法律史学。可分为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③国内法学。指一国各部门法学,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环境法学、刑法学、诉讼程序法学以及军事法学等。宪法是一国的根本法,因此,在国内法学体系中,宪法学占有主导地位。④国际法学。包括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等。⑤立法学。研究立法原则、规划、立法体制、立法风格、立法程序、立法技术以及法律汇编、立法评价等问题。⑥法律解释学。对法律条文的内容和文字进行阐释,相当于中外历史上所称的注释法学。⑦法社会学。通常指通过社会现实问题研究法律的社会功能、实行和效果等问题。⑧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比较法学是对不同国家(或特定地区)法律(包括本国法和外国法之间,外国法之间)的比较研究。因此,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密切联系。⑨法学和自然科学、技术科学或其他社会科学之间的一些边缘学科 。如科技法学 、 法医学 、司法鉴定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律统计学等。在每一独立的分科中,又可再划分为不同层次的较低的分科。而在各分科中,每个国家的法学都总是以研究本国现行法为重点的。
2023-09-01 09:41:161

法学专业都有哪些科目要学?

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法律作为统治阶级制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法学是世界各国高等学校普遍开设的大类,也是中国大学的十大学科体系之一,包括法学、政治学、公安学、社会学四个主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上,业余人士和普通老百姓习惯将法学专业称之为法律专业。在中国,法学思想最早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哲学思想,法学一词,在中国先秦时代被称为"刑名之学",从汉代开始有"律学"的名称。在西方,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Ulpianus)对"法学"(古代拉丁语中的Jurisprudentia)一词的定义是: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正义和非正义之学。
2023-09-01 09:41:482

公务员法学类是指哪些专业

公务员法学类专业根据学历不同,分为研究生法学专业、本科法学专业和专科法学专业,不同类别项下具体专业不同。一、研究生法学专业:法学,法律,比较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中国刑法学,国际法,经济刑法学,犯罪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法学理论,法理学,法律史,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航空法与空间法,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WTO法律制度,中国司法制度,比较司法制度,比较刑法学,司法制度,法律逻辑,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学,民族法学。二、本科法学专业: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知识产权法,诉讼法,法律,国际法,刑事司法,律师,涉外法律,经济法律事务,法律事务,大法学,经济法学,涉外法律事务。三、专科法学专业: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涉外经济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律师事务,行政法律事务,法律,书记官,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查事务,经济法,商贸法律,法学,律师。
2023-09-01 09:41:581

法学分为哪六大分支

法学的六大分支:理论法学、法律史学、国内部门法学、外国法学、国际法学和边缘学科。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 法学可以分为很多分支学科,主要有: 1、理论法学,又称基础法学。 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中国法律院系为这个学科开设的课程称为法学基础理论(简称法理学)。 2、法律史学。 可分为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 3、国内法学。 指一国各部门法学,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环境法学、刑法学、诉讼程序法学以及军事法学等。宪法是一国的根本法,因此,在国内法学体系中,宪法学占有主导地位。 4、国际法学。 包括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等。 5、立法学。 研究立法原则、规划、立法体制、立法风格、立法程序、立法技术以及法律汇编、立法评价等问题。 6、法律解释学。 对法律条文的内容和文字进行阐释,相当于中外历史上所称的注释法学。 7、法社会学。 通常指通过社会现实问题研究法律的社会功能、实行和效果等问题。 8、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 比较法学是对不同国家(或特定地区)法律(包括本国法和外国法之间,外国法之间)的比较研究。因此,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密切联系。 9、法学和自然科学、技术科学或其他社会科学之间的一些边缘学科 。 如科技法学 、 法医学 、司法鉴定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律统计学等。 在每一独立的分科中,又可再划分为不同层次的较低的分科。而在各分科中,每个国家的法学都总是以研究本国现行法为重点的。
2023-09-01 09:42:111

简述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两大法系的区别和相同点?

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表现为:1) 主要法律渊源不同:在英美法系,法律的主要渊源是判例法;而在大陆法系,一般不承认判例的效力,在各个部门法领域都建立了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体系;2) 继承罗马法的程度不同:英美法系并未走全面复兴罗马法的道路;而大陆法系则是在全面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023-09-01 09:42:202

法学专业的特点

法学专业的特点是它的防御部门非常多,需要背的法条也很多,需要通过做题理解来提高自己。
2023-09-01 09:42:316

大学的法律系一般都有哪几个分支?

首先,法律不存在分支问题,只有法学上才有分支。 法学系的分支是根据法学体系的划分来的。法学体系是由法学分支学科构成的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学体系是一个由互不相同,但又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多种多样的,因而研究社会的各种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所研究的范围也就十分广泛,从而形成若干分支学科。这些分支学科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知识系统就是法学体系。 由于社会关系的纷繁复杂,不断形成不同的部门法予以调整,相应地也就出现了相应的法学分支学科对其进行研究。 法学作为一门系统的专门的学问,不仅要研究各个部门法,还要以不同的角度、不同方法进行综合的研究,为各个部门法学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和相关条件。于是也就出现了诸如法理学、立法学、法社会学、比较法学、法律思想史学、法律制度史学等等具有一般理论(综合)特质的法学分支学科。详细分类如下: ①理论法学,又称基础法学。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中国法律院系为这个学科开设的课程称为法学基础理论(简称法理学)。 ②法律史学。可分为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 ③国内法学。指一国各部门法学,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环境法学、刑法学、诉讼程序法学以及军事法学等。宪法是一国的根本法,因此,在国内法学体系中,宪法学占有主导地位。 ④国际法学。包括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等。 ⑤立法学。研究立法原则、规划、立法体制、立法风格、立法程序、立法技术以及法律汇编、立法评价等问题。 ⑥法律解释学。对法律条文的内容和文字进行阐释,相当于中外历史上所称的注释法学。 ⑦法社会学。通常指通过社会现实问题研究法律的社会功能、实行和效果等问题。 ⑧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比较法学是对不同国家(或特定地区)法律(包括本国法和外国法之间,外国法之间)的比较研究。因此,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密切联系。 ⑨法学和自然科学、技术科学或其他社会科学之间的一些边缘学科 。如科技法学 、 法医学 、司法鉴定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律统计学等。 不知道这么解释你是不是能够完全理解了。
2023-09-01 09:44:042

法学小类包括哪些

检查汽车是不是新车的方法有很多,最直观的就是查看汽车外观,比如汽车的漆面是不是完好,新车的漆面和旧车的漆面是不一样的,还有汽车的轮胎胎毛是不是都在,这个是目前最好用的方法。还有就是每一辆汽车在出厂的时候都会有随车铭牌,随车铭牌上会有汽车的发动机型号,汽车型号等,最重要的是汽车的生产日期也在上面,一般超过三个月的汽车就不是新车了。另外汽车前挡风玻璃和汽车轮胎上面也会有生产日期,只是通过这两种方法查看的生产日期并不准确,因为这些都是可以更换的。除了以上方法以外,有些汽车的随车使用手册可能也会有生产日期的标注。
2023-09-01 09:44:154

请问公务员考试中法学类包不包含法律硕士(法学)?

包含。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法学类研究生专业包括:法学,法律,比较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中国刑法学,国际法,经济刑法学,犯罪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法学理论,法理学,法律史,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航空法与空间法,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WTO法律制度,中国司法制度,比较司法制度,比较刑法学,司法制度,法律逻辑,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学,民族法学。扩展资料考生根据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职位要求专业知识和技能与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是完全吻合的一种考试。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的报考程序是非常严格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专业完全吻合,但是有些考生对公务员招考职位专业了解不够透彻,导致一字之差在资格审查中失去考试资格。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
2023-09-01 09:44:321

贵州师范大学和贵州民族大学谁的法学比较好?

还是是师范大学,师大总体强一些
2023-09-01 09:45:1512

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是什么?

  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等。  法理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它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来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 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占有特殊地位.这个特殊地位就是:它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
2023-09-01 09:46:185

法学学位包括哪些专业

法学可以分为很多分支学科,主要有:1、理论法学,又称基础法学。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中国法律院系为这个学科开设的课程称为法学基础理论(简称法理学)。2、法律史学。可分为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3、国内法学。指一国各部门法学,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环境法学、刑法学、诉讼程序法学以及军事法学等。宪法是一国的根本法,因此,在国内法学体系中,宪法学占有主导地位。4、国际法学。包括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等。5、立法学。研究立法原则、规划、立法体制、立法风格、立法程序、立法技术以及法律汇编、立法评价等问题。6、法律解释学。对法律条文的内容和文字进行阐释,相当于中外历史上所称的注释法学。7、法社会学。通常指通过社会现实问题研究法律的社会功能、实行和效果等问题。8、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比较法学是对不同国家(或特定地区)法律(包括该国法和外国法之间,外国法之间)的比较研究。因此,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密切联系。9、法学和自然科学、技术科学或其他社会科学之间的一些边缘学科。如科技法学 、 法医学、司法鉴定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律统计学等。
2023-09-01 09:47:034

法学专业学什么

法学专业法学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主要学习法理学、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政治。希望采纳
2023-09-01 09:47:153

法学分支学科和部门法有何区别?

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学是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社会科学。又称法律学或法律科学。其研究对象包括法的产生、本质、特征、形式、发展、作用、制定和实施以及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等一系列问题。法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特殊的科学,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现代的法学,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学。法学可以分为很多分支学科,主要有:①理论法学,又称基础法学。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中国法律院系为这个学科开设的课程称为法学基础理论(简称法理学)。②法律史学。可分为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③国内法学。指一国各部门法学,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环境法学、刑法学、诉讼程序法学以及军事法学等。宪法是一国的根本法,因此,在国内法学体系中,宪法学占有主导地位。④国际法学。包括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等。⑤立法学。研究立法原则、规划、立法体制、立法风格、立法程序、立法技术以及法律汇编、立法评价等问题。⑥法律解释学。对法律条文的内容和文字进行阐释,相当于中外历史上所称的注释法学。⑦法社会学。通常指通过社会现实问题研究法律的社会功能、实行和效果等问题。⑧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比较法学是对不同国家(或特定地区)法律(包括本国法和外国法之间,外国法之间)的比较研究。因此,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密切联系。⑨法学和自然科学、技术科学或其他社会科学之间的一些边缘学科 。如科技法学 、 法医学 、司法鉴定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律统计学等。部门法则是按照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的不同而划分的,是法律体系的构成单位,而法律规范又是部门法的构成单位(不论是否有成文法典)。部门法是具有特定调整对象和调整方式的一定数量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如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经济法,环境法,军事法都属于部门法。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有两个:第一是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种类,它是划分部门法的首要的、第一位的标准。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每个法律规范的制定都是对于某一社会关系的规定,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多样性,社会关系的种类繁多、领域广泛,但是它们又各具特征,因而就可以区别,就可以按照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和种类不同作为划分部门法的首要标准。第二,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机制是划分部门法的第二位标准。仅利用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来划分法律部门,不能全部解决法律部门划分的问题,也就是说对于一些法律很难按社会关系予以划分,于是需要用法律调整机制也就是指包括整个法律调整系统的结构、功能、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以及发生作用的过程和方式作为划分部门法的另一个标准。综上所述,法学分支学科只是法学中的分类,是学习、研究、制订法律法规的相关理论依据和实践准则,而部门法是在法学的基础上通过实践形成的现行法律法规。
2023-09-01 09:47:401

法学专业比较好的大学

法学专业比较好的大学有以下:口碑比较好的大学有:1、中国人民大学(在教育部2004、2009、2012、2017年四次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全国法学学科中均排名第一)2、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的专业性大学)3、北京大学(在世界著名的高等教育QS排名中,北京大学法学院也名列中国大陆法学院第一名。)4、清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和厦门大学的法学也比较出名。
2023-09-01 09:47:511

法理学和法学有什么异同?

现代意义上的法理学,通常是指研究法的基本问题、一般问题和共通性问题的专门学问,即作为法学体系中一门分支学科存在的专门学问。法学是以法律这个社会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主要研究法律的原理和发展规律,法律的本质、特征、形式和作用,法律的制度和实施,以及各种法律规范、法律现象和法律思想。
2023-09-01 09:48:584

与法律交叉的边缘学科都有什么?

理论法学 法理学 法哲学 法律逻辑学 法律社会学 立法学 法律心理学 法律教育学 法律史学 法制史 法律思想史 法律解释学 比较法学 外国法学 部门法学:六法全书 宪法学 行政法学 民事法学 民法学 经济法学 劳动法学 环境法学 婚姻法学 知识产权法学 金融法学 诉讼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行政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法学 刑法学 司法鉴定学 刑事侦察学 军事法学 安全法学 国际法学 国际公法学 国际私法学 国际经济法学 国际刑法学 国际环境法学 国际知识产权法学 国内法学 诉讼程序法学 边缘学科 法律信息学 法经济学 科技法学 法医学 司法精神病学 法律统计学 犯罪侦查学 证据学 刑事证据学 民事证据学 行政证据学 法律系统工程学 交叉学科 网络法学 新闻法学 交叉法学科专题 以上都是与法律有关的学科,
2023-09-01 09:49:142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举办法学院中的比较法教学学术研讨会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 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法学院中的比较法教学”学术研讨会,法学院教学是比较法知识传承的主要形式,是学科生态的客观反映。作为一个成熟的学科不仅应立足学术研究,也应对教学环节给予充分的关注。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已经探索出了一条较为成熟的“法律专业+英语专业八级”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模式,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并逐步成为国内涉外型、实用型法律人才培养的重镇。随着英美法研究中心、中美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等研究平台的搭建,不断引进优秀科研人材,北外法学院的科研能力总体上升较快,外向型的法学信息中心和研究中心已初具规模。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张骐教授、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丁相顺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欧盟法研究中心主任张彤教授等专家学者,与来自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人民大学、《法学研究》杂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苏州大学、天津大学和北外等高校从事比较法、外国法和部门法教学的教师共同参加研讨。会议还邀请了学生代表——北京外国语大学周亦舒同学参会,就比较法教学发表看法。北外法学院李晓辉副教授做了开幕主旨演讲,北外法学院闫冬副教授、万方博士做了专题发言。会议全面讨论了“比较法学术定位与比较法教学的关系”、“比较法的哲学基础与法律思维的养成”、“部门法教学中比较法方法的应用”、“外国比较法教学的现状和反思”、“比较法教学方法”等主题。与会学者和教师认为:应在全球化语境和中国法走向成熟的新背景中重新思考比较法的学科定位;应重新梳理比较法的核心范畴和主题域;整理比较法的学术史经典以丰富比较法思想的诠释对象;努力发展以理论问题为主线的比较法知识结构;教学中应注重比较方法的应用性训练,并进一步精细教学教法。会议讨论热烈、成果显著,与会者交流了彼此的教学经验和体会,一致认为此次比较法教学的研讨将对提升比较法教学的水准、推动教学创新具有重要意义。考研政策不清晰?同等学力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博士开放网申报名中:https://www.87dh.com/yjs2/
2023-09-01 09:49:231

比较法的重要性

比较法学的意义及其重要性人类思想为环境与时代的产物,法律制度与法学思维尤受各国政治与社会情况的影响,并随著环境的变迁与时间的推移,呈现不同的面貌与内容。换言之,法律是各时期人类文化的表现,其内涵系於各该历史的具体情状。因此,法学在相当程度上是一种甚具国家关连性的学科。法学的研究、运用往往必须切合该国的实际情形,始有意义,法制史的研究,更是在此一理念与架构之下进行。德国历史法学派宗师萨维尼(Friedrich Carl von Savigny)曾说,法律的本质及基础在於「民族精神」与既存的习惯,并且强调法律必须从民族历史中加以发现,便是基於上述观点而为主张。此项见解虽有其独到之处,但不表示外国法制的移植与继受,毫无可取,更不能因此而认为比较法的研究,没有必要。相反地,从观察不同国家法制的发展与理论的演进,探索各国法律的一般原理原则、法条的规范结构、立法与法律适用的关系等基础问题,可以反思本国法制理论的利弊得失,并可从中汲取值得借镜取法之处,甚至还可以增强对本国法制的了解与信心。
2023-09-01 09:49:441

请问公务员考试中,法学类相关专业包括什么专业,谢谢

就是法学
2023-09-01 09:50:126

法学小类包括哪些

法学可以分为很多分支学科,主要有:①理论法学,又称基础法学。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中国法律院系为这个学科开设的课程称为法学基础理论(简称法理学)。②法律史学。可分为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③国内法学。指一国各部门法学,包括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环境法学、刑法学、诉讼程序法学以及军事法学等。宪法是一国的根本法,因此,在国内法学体系中,宪法学占有主导地位。④国际法学。包括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等。⑤立法学。研究立法原则、规划、立法体制、立法风格、立法程序、立法技术以及法律汇编、立法评价等问题。⑥法律解释学。对法律条文的内容和文字进行阐释,相当于中外历史上所称的注释法学。⑦法社会学。通常指通过社会现实问题研究法律的社会功能、实行和效果等问题。⑧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比较法学是对不同国家(或特定地区)法律(包括该国法和外国法之间,外国法之间)的比较研究。因此,比较法学和外国法学密切联系。⑨法学和自然科学、技术科学或其他社会科学之间的一些边缘学科。如科技法学 、 法医学、司法鉴定学、司法精神病学、法律统计学等。在每一独立的分科中,又可再划分为不同层次的较低的分科。而在各分科中,每个国家的法学都总是以研究该国现行法为重点的。
2023-09-01 09:50:371

法学系有哪些专业

法学专业主干学科为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海商法为其他重点学科。
2023-09-01 09:51:324

自然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与社会学法学派的比较

法理中西方三大法学流派的观点在西方三大法学流派中,各学派各有自己不同的研究内容和方法,比较而言:(1)、自然法学派的主要内容是:其一,关于法的本质。自然法学派认为,法从本质上是一种客观规律,立法者所制定的法律必须以客观规律为基础,这种客观规律是宇宙、自然、事物以及人的本性,是“理性”的反映。 其二,法来源于永恒不变的本性、自然性、社会性、理性。真正的法律应当与之相符合,特别是与理性相符合,或以理性为基础,它永恒不变,并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其三,法的功能和目的在于实现公意和正义。其四,法律及其观念应当与人们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相一致,自然法是人类寻求正义之绝对标准的结果。归纳而言,自然法学派特别重视法律存在的客观基础和价值目标,即人性、理性、正义、自由、平等、秩序,他们对法律的终极价值目标和客观基础的探索,对于认识法的本质和起源有着重要的意义。(2)、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主要观点是:其一,着力分析真正的法或“严格意义的法”,即国家制定的法律“国家法”,而不是什么自然法,由于这种法律能为经验所感知和真实存在着,因而也叫实在法或实证法。至于其他所谓的“法”,如自然规律、自然法、荣誉法则,只是有比喻意义,不值得研究。其二,实在法或国家法是由法律规则构成的,是一个法律规则或法律规范的体系。其三,法律是中性和价值无涉的,也就是说它是一种纯粹技术性和工具性的东西。至于政治道德等价值观念、意识形态与法律并无内在的和必然的联系,因此不能从政治上和道德上对法进行评价,即不存在什么道义与不道义、良与恶的问题。“恶法是法”。其四,一个由立法机关制定的好的法律规则体系,即形式上合理性的法律规则体系是以解决各种社会问题为宗旨的,执法者或法官只要遵循规则就可以审理各种案件,也就是说,执法者只是法律推理的机器,不应当有任何的自由裁决权。在分析主义法学法律观指导下的西方法律实践活动,使西方在其后的几十年里,法律规则迅速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规则体系,几乎涉及了人的一切生存领域。但是,这种法律观只注意到法与国家密切联系,却忽略、否认和割裂了法与其他事物,特别是政治、道德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他们揭示了法的技术性、工具性、独立性,却否认了它的价值性、目的性、依赖性。(3)、社会法学派的主要观点社会法学派将社会学的分析框架和理论工具引进到法学领域,在社会中研究法律,并通过法律研究社会,强调法律的社会作用和效果。其一,法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秩序,真正的和主要的法律不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则,而是社会立法中的秩序或人类联合的内在秩序。其二,法律与国家之间并没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它并非一定由国家机关特别是立法机关所制定和实施,在没有国家的时侯和地方也存在着法律。其三,法律绝非仅仅是规则的体系,而是由规则、原则、政策 多种复杂的要素构成,法律的本身必不是单纯的一种规则。其四,法律不仅是一个规则体系,还是一项过程和事业。社会法学派的观点,表明了他们坚持在法与社会的相互关系中,以法的实际运作为对象,揭示了法产生于社会之中,目的是消解彼此利益之间的矛盾、冲突、对立和斗争,以平衡各种利益。而且,他们还把法置于整个社会之中,分析各种社会的、政治的、心理的以及文化的诸因素对于法及其运作的作用和影响。应当说,法律社会学有利于对法的内涵的理解,有利于扩展法学研究的领域和视野。
2023-09-01 09:51:401

法学学士学位下设哪些专业?

03 学科门类:法学 0301 法学类 030101 法学 0302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030201*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030202* 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 0303 社会学类 030301* 社会学(注:可授法学或哲学学士学位) 030302 社会工作(注:可授法学或哲学学士学位) 0304 政治学类 030401 政治学与行政学(注:可授法学或哲学学士学位) 030402 国际政治(注:可授法学或哲学学士学位) 030403* 外交学(注:可授法学或哲学学士学位)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注:可授法学或教育学学士学位) 0305 公安学类 030501 治安学 030502 侦查学 030503 边防管理
2023-09-01 09:51:501

法学类专业有哪些

法学类专业有哪些 法学类专业设定一种是专门的法学院学院;还有一种是综合性大学里的法律系或法学院等。专门的法学院学科划分较细,专业化程度高,可使学生接受系统的教育;综合性大学里的法律系或法学院的特色在于可以发挥多学科优势,学生可以跨系选课,有利于建立完整的知识体系。法学类的三大体系即:法律系、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思想政治教育系的专业和就业前景进行分析。 专科程式码:C030111 律师 A030104 经济法学C030112 法律 A030103 监所管理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程式码: 基本专业:030101K法学特设专业:030102T智慧财产权 030103T监狱学 法学类(基本专业)包括哪些专业?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法学类包括本科生:法学(含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方向法学),智慧财产权法,智慧财产权,诉讼法、法律(事务)、国际法、刑事司法、律师、涉外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公安法制。研究生: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法律硕士感谢你对国家公务员网的支援!请问,1.公安类专业属于法学大类吗?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法学专业包括哪些 法学专业指的就是法学。高校里面有专门的抚学专业,所以公务员招考中的法学专业指的就是“法学”,在某些高校也称为“法律”。公务员考试中的法学专业是小法学,而不是大范围的法学学科。 法学类包括哪些专业 具体每个法学院校可能都不同。有的法学院是设立一个大的专业即法学专业,有的政法院校设定的法学专业比较具体,如民商法、行政法、刑事、国际法等 法学相关专业指什么? 法学棱关专业包括:法律专业,律师专业,检察专业,公安侦查等专业。公安管理专业严格来讲是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范畴,属于管理学。但相关专业没有特定的范围,因人而异。仅供参考。 法学是属于什么专业的 我想你不太清楚大学里的专业以及分类等情况。大学里的专业分为十三大学科门类,你所说的法学正是十三大学科门类之一,而法学细分一下才能分出各个专业。简单来说,就是法学是一个大类,而专业就是大类下的一个个小类,所以很抱歉,你的问题本身就有问题:你没有搞清楚,或者是你根本不懂法学与其专业的从属关系,因此恐怕无人能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法学包括哪些专业 10分 法学学科门类有哪些专业 法学类专业的职位在公务员考试中所占的份额很大,是招录职位数较多的专业之一,要求考生专业为法学类的职位涵盖司法、公安、检察等各部门。那哪些专业的考生可以报考要求为法学类的职位呢?或者说,法学类都包括哪些专业呢? 法学专业按学历层次可分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三个阶段,各包括以下几个专业: 专科阶段 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涉外经济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律师事务,行政法律事务,法律,书记官,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法律事务(行政法律事务方向),法律事务(公证律师事务方向),经济法,商贸法律等专业。 本科阶段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智慧财产权法,智慧财产权,诉讼法,法律(事务),国际法,刑事司法,律师,涉外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等专业 研究生阶段 比较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中国刑法学,国际法,经济刑法学,犯罪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法学理论,法理学,法律史,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航空法与空间法,国际环境法,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WTO法律制度,中国司法制度,比较司法制度,比较刑法学,法律硕士,司法制度,法律逻辑,智慧财产权法等专业。 法学和法学类和法律,有什么区别啊? 在本科阶段,是不分法律和法学的,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档案,统一都叫“法学”专业,也不分经济法、民法等等亥向。在研究生阶段,分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后者是有招生权的培养单位举办全国统考进行招生的,报名条件是非法学专业本科生,着眼于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前者是任何专业本科毕业生都能报考,但是从实际来看,法学专业本科生报考的要多一点。法学硕士是分专业方向报考的,比如宪法行政法专业,刑法专业,民法专业,国际经济法专业等等,着眼于培养研究型人才。 而“法学类”这个说法是不严谨的,在国内也比较混乱,有些学校的某些专业,比如行政管理,颁发的学士学位是法学士,因此把行政管理纳入法学类专业。 “法律”专业和“法学”专业有什么区别? 简单的说,“法学”偏重于法律的专业性、理论性更强一些。
2023-09-01 09:52:491

法学包括哪些专业

法学又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律、法律现象以及其规律性为研究内容的科学,它是研究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法学,是关于法律的科学。法律作为统治阶级制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法学是世界各国高等学校普遍开设的大类,也是中国大学的十大学科体系之一,包括法学、政治学、公安学、社会学四个主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上,业余人士和普通老百姓习惯将法学专业称之为法律专业。在中国,法学思想最早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哲学思想,法学一词,在中国先秦时代被称为"刑名之学",从汉代开始有"律学"的名称。在西方,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Ulpianus)对"法学"(古代拉丁语中的Jurisprudentia)一词的定义是: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正义和非正义之学。
2023-09-01 09:53:014

公务员法学类包括哪些专业

公务员法学类专业根据学历不同,分为研究生法学专业、本科法学专业和专科法学专业,不同类别项下具体专业不同。一、研究生法学专业:法学,法律,比较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中国刑法学,国际法,经济刑法学,犯罪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法学理论,法理学,法律史,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航空法与空间法,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WTO法律制度,中国司法制度,比较司法制度,比较刑法学,司法制度,法律逻辑,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学,民族法学。二、本科法学专业: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知识产权法,诉讼法,法律,国际法,刑事司法,律师,涉外法律,经济法律事务,法律事务,大法学,经济法学,涉外法律事务。三、专科法学专业: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涉外经济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律师事务,行政法律事务,法律,书记官,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查事务,经济法,商贸法律,法学,律师。以上就是,公务员法学类包括哪些专业的全部解答。
2023-09-01 09:53:471

公务员招考中法律大类包括哪些专业

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规定,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部分。而,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公务员考试并没有指定教材,没有明确的考试范围。但结合上述考试大纲可以确认,公务员考试中的法律范围应只包含基本法律常识,具体法律大类一般会有:宪法和行政法(政府组织法、选举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物权法、婚姻家庭法)、商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三资企业法)、刑法、诉讼法、经济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国际法(较少)等。
2023-09-01 09:53:594

法学专业很看重院校吗?

法学专业挺看重院校的,特别是出去找工作,想进红圈所,最好是本科和硕士是清北复交和五院四系的,其次是本科是一般985,硕士是清北复交和五院四系的,接下来就是本科和硕士都是一般的211,再最后是本硕都是双非的。所以如果本硕学校不够好,可以申请美国top14和英国top5的llm来弥补,当然,要是能申请到美国top14的JD就最好了。 法学专业很看重院校。法学专业将来对应的主要是律师这个职业。律师分为两种,一种是公检法的,进入公检法系统需要考公务员,这属于竞争性岗位,只要你是法学专业的,都可以考,但如果想当法官或者检察官,则仍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另外一种就是在律师事务所或者在企业做法务,这种情况不仅需要通过司法考试,还需要一定人脉,获得一定的案源。一些著名的律所,招聘条件跟高,比如世辉律师事务所,与京东合作,招聘初级实习律师就要求国内知名法学院毕业的研究生,或海外毕业生,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因此,无论是公检法系统,还是律所或企业法务,想做好,就必须拥有一定的人脉,拥有一定的案源。普通院校在这一点上就相对处于弱势,例如,某一著名律所的所长是某知名法学院毕业的,在招录员工时更倾向于本校或同等级院校的毕业生,其他人则很难进入。所以如果想学法学,就一定要考取名校,如果院校一般,那就慎重考虑吧。 肤浅的单位或个人,用人看外表;聪明的单位或个人,用人看内在。 法学类专业的职位在公务员考试中所占的份额很大,是招录职位数较多的专业之一,要求考生专业为法学类的职位涵盖司法、公安、检察等各部门。那哪些专业的考生可以报考要求为法学类的职位呢?或者说,法学类都包括哪些专业呢? 法学专业按学历层次可分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三个阶段,各包括以下几个专业: 专科阶段 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涉外经济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律师事务,行政法律事务,法律,书记官,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法律事务(行政法律事务方向),法律事务(公证律师事务方向),经济法,商贸法律等专业。 本科阶段 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 社会 保障法,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诉讼法,法律(事务),国际法,刑事司法,律师,涉外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等专业 研究生阶段 比较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中国刑法学,国际法,经济刑法学,犯罪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法学理论,法理学,法律史,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航空法与空间法,国际环境法,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WTO法律制度,中国司法制度,比较司法制度,比较刑法学,法律硕士,司法制度,法律逻辑,知识产权法等专业。 法学专业就业很看重院校的,最好的法学专业有传统的五院四系,但是现在有些高校法学也值得就读,并且就业地域性也比较强,一线城市比如北京就业优势最好的是清北人政贸,上海是复旦上交华政,广州深圳最好是中山西政武大中南财。 其他各个省和地方市就业最好的一般是本省最好的985.211大学,但是清北复交和五院四系这些传统名校一样可以混的风生水起。 为什么说五院四系是最好的,法律相关职业还是比较吃资源的,人脉在发展的初期很重要,对于五院来说毕业生众多,最多的西政每年法学生毕业2000多人,仅仅深圳据说就有4000多西政毕业生活跃在法院检察院、各大律所、以及公务员各个部门、各大企业法务等等,其他的五院法学生每年毕业生也都超过1000人,远远超过各个综合大学每年法学生。 五院四系中现在四系都是985名校法学院,而五院里除了西北政法大学发展落伍了,其他四院发展依然十分强劲,其法学专业高考录取分数都能达到中下985分数,中国政法和华东政法高考分数的高分者甚至是上游985分数,所以在很多家长学生中认可度可见一斑。 其中的西政华政虽然说是双非院校,但在国内高端律所招聘中依然得到认可,HR一般视为985院校对待,西北政法在西北地区发展也非常好,在律所HR那里最少也按211院校对待。 法学专业是属于文科专业中实操性很强的专业,由于应用性较强,学校的学科专业实力也是需要考量的;由于目前国内法学专业开展最好的都是以文理见长的综合性大学,因此学校的等级和知名度都是非常重要的 也是需要首要考虑的;当然法学专业由于专业实用性强,专业的政法大学(如中国政法大学、中南 财经 政法大学、华东政法等)在本行业内也是非常受欢迎的,毕业学生非常好就业,由于专业政法大学的 历史 沉淀,本行业校友资源强大,其实对考生是不错的选择! 重要的是看法律职业资格A证。 法学专业我觉得重要的还是看证! 不管是就业还是考公,资格证都是很有必要的。就拿公务员考试来说,有证的岗位,竞争也会相对较小。 法学专业是很看重毕业院校。若你拥有法律资格A证和美国jD学位证书,不是你找单位,而是你挑单位。 从个人经历来看,在这些地方比较重要。 第一,校招的时候。 对于某些企业来讲,他们会更加注重毕业的学校,长久的习惯会让他们觉得好的学校毕业出去的学生综合素能更高,从好学校好的氛围培养出来的学生,普遍来讲,思维更活跃,视野更开阔,更具有创造性。这是某些企业文化的认同和长期选择的方向。比如法学,许多企业,尤其是大型成熟的企业,会到传统法学强校招。如恒大,京东等。 第二,职业发展的时候。 对于进如体制之后,同样的学校毕业有一种身份认同。本身法学就业圈子就很小,这种身份认同更甚。而同样的身份认同,在好的学校更加注重,对于个人的成长,也会有更多的资源和人脉。好的学校,会更加激发校友们的凝聚力。 欢迎补充。
2023-09-01 09:54:381

宪法属于【理论法学】还是【分类法学】?

你说的那个“分类法学”准确说应该是“部门法学”。宪法学是部门法学。
2023-09-01 09:54:503

中西方法学流派比较

一、古希腊时期 这个时期是人类文化比较灿烂的时期,思想活跃.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不仅在哲学、自然科学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在法律问题上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其中,成就最大的就是亚里士多德。他第一次系统的提出了法治优于人治。第一,法治比人治理智和公正;第二,法治比人治更稳定,可靠;第三,法治比人治正确高明,不易腐败。同时,他也并不否定人的智慧,但是人的作用限制在人们实行法治方面。此外,首先提出自然法学也是希腊人的法理学所显示的一个重要成果. 古希腊虽然有着相当灿烂的文化,但是它的成文法并不发达,也没有职业的法学家集团。希腊人在法理学方面的主要贡献,不在于他们在法理学领域得出了哪些具体的结论,而是在于他们为后人提供了可以据以进一步讨论深化的范畴和主题. 二、古罗马时期 古罗马时代,是法学作为一门专门的学问,一门经世致用的学问的时代。 西赛罗在亚里士多德等人的基础上第一次系统阐述了自然法学说的个个方面; 第一次出现专门的法学著作如盖尤斯的《法学阶梯》;第一次出现法学派别和法学教育,特别是五大法学家的出现,标志着法学成为一种专门的学问。 更重要的是,古罗马一改古希腊思辨的风格,形成了一种实在的以生活中实际存在的法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的风格。罗马法学家对以后西方法学特别是立法实践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中世纪 基督教神学统治着思想领域的每个方面。法学还久久处于神学的控制之下,神学法律观集中地反映在中世纪最大的神学家T 阿奎那的著作中。他把法分为永恒法、自然法、人法和神法四种。 在中世纪欧洲,除了神学法律观还有意大利波伦亚大学的注释法学派和法国的人文法学派。 四、资产阶级革命时期 启蒙思想家贡献了古典自然法学,为推翻封建旧世界、建立资本主义新世界提供了锐利的理论武器。他们的理论包括自然状态说、天赋人权说、社会契约说、人民主权说和社会革命说,还有对当今社会影响巨大的分权制衡学说。 五、十九世纪 哲理法学派、历史法学派、分析法学派取代了日渐衰落的自然法学派,成为十九世纪三大法学学术流派。 1.哲理法学派 由德国的康德和黑格尔为代表,从法的外部着手,把他们的法律观建立在自己的哲学基础上,呈现出鲜明的形而上色彩。康德具有自由主义倾向,而黑格尔则具有国家主义倾向。 2.历史法学派 这个学派以胡果特别是以萨维尼为代表,他们认为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随着一个民族的文明发展而自然地、逐步地发展的,法的主要形式应当是习惯法。可是历史法学派的观点趋于保守,成立真正意义上的“历史法学派”。 3.分析法学派 分析法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的边沁和J 奥斯汀。他们强调对法着重进行法理学上的分析研究,轻视甚至是否定对法进行价值研究。提倡运用纯形式逻辑和推理的方法揭示或认识法的共同概念、原则和特征。所以,按照奥斯汀的理论,恶法亦法。 六、二十世纪以降 1.实证主义法学 2.新自然法学 3.社会法学
2023-09-01 09:55:001

从认识论角度可以把法学分为什么

从认识论角度可以把法学分为理论法学、应用法学、历史法学和综合法学。 1、 理论法学指从总的方面探求法学研究对象的各种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律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那些研究对象比较抽象、研究方法偏重于理论分析的分支学科基本都可列为理论法学,其主要代表是法理学,如果一国法学体系中不设综合法学这个大的部类,那诸如立法学、法社会学、法解释学、比较法学等也可视为理论法学; 2、 应用法学指旨在直接服务法律实际生活、帮助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应用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法律实际生活中的经验材料,其比之理论法学更具有实践性,它是理论法学的具体化,也是理论法学的资料渊源。应用法学的代表性学科是各种部门法学,如宪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程序法学等; 3、 历史法学指专门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中的历史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历史法学之所以作为法学体系中的一个专门的类别,主要因为它既包括理论内容,也包括应用内容。历史法学主要研究历史上不同国家、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研究研究这些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实质、内容、形式、特点及其产生、发展、消亡的规律等。它主要包括中外法律制度史学、中外法律思想史学、法学史学; 4、 综合法学指具有相当大的跨越性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综合法学有两个显著特征:其一,它的研究对象跨越多种甚至各种法学分支学科;其二,理论、应用和历史不是各有侧重,而是三者兼容并包。法学总论或概论之类是典型的综合法学,同时也包括立法学、法社会学、法解释学、比较法学、国际法学等。
2023-09-01 09:55:091

法学专业的话哪个学校比较好啊?

法学专业的话,中国人民政法大学是最好的,但是分数非常的高。
2023-09-01 09:55:314

浙大法学研究生考试科目

07年???你参考08年不行啊?都给你:,以后在电脑上搜就行了08:http://grs.zju.edu.cn/yjszs/09年:http://hi.baidu.com/%CD%F5%B1%F2%B1%F2822/blog/item/a150d1b4827281728bd4b2a8.html07年:030101▲法学理论01法理学--法哲学 02 比较法学 03 法社会学 04 司法学 05 法律学方法论 020法学院 9 ①101政治②201英或202俄或203日或214德或215法③722法理学④404民法学 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笔试科目:法理学和西方法律思想史 初试参考书:《法理学》(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或最新版;《法理学导论》孙笑侠、夏立安,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民法》(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复试参考书:法学理论专业:《西方法律思想史》(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谷春德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法律史专业:《外国法制史》,何勤华主编,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中国法制史》,朱勇主编,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030102法律史01近代中国宪政史 02近代西方司法制度研究 03中西法律文化比较 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笔试科目:法律史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1宪法基础理论02行政法基础理论03行政诉讼法04比较行政法 020法学院 24 ①101政治②201英或202俄或203日或214德或215法③722法理学④404民法学 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笔试科目:宪法学、行政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 初试参考书:《法理学》(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或最新版;《法理学导论》孙笑侠、夏立安,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民法》(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复试参考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中国宪法》胡锦光、韩大元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行政法学》第二版,胡建淼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行政诉讼法学》胡建淼主编,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刑法学专业:《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民商法学专业:《商法》(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范健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与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030104刑法学01 中国刑法 02 外国刑法 03 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 04 刑事侦查与司法鉴定 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笔试科目:刑法学 030105民商法学01民法学02商法学03社会保障法学 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笔试科目:商法 030106诉讼法学01 民事诉讼 02 刑事诉讼 03 行政诉讼 020法学院 20 ①101政治②201英或202俄或203日或214德或215法③722法理学④404民法学 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笔试科目:诉讼原理 初试参考书:《法理学》(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或最新版;《法理学导论》孙笑侠、夏立安,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民法》(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复试参考书:诉讼法学专业:《民事诉讼法学》江伟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民事诉讼法学》翁晓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刑事诉讼法学》(上)徐静村主编,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刑事诉讼法学》樊崇义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经济法学专业:《经济法》(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杨紫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与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国际经济法学》余劲松、吴志攀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与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030107经济法学01市场经济管理法 02知识产权法 03涉外经济法 04金融法与财税法 05劳动法 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笔试科目:经济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 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1环境保护法 02自然资源法 020法学院 8 ①101政治②201英或202俄或203日或214德或215法③722法理学④404民法学 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笔试科目: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初试参考书:《法理学》(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或最新版;《法理学导论》孙笑侠、夏立安,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民法学》(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复试参考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环境资源法教程》(高等院校十五国家级规划教程),蔡守秋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环境资源法》,钱水苗等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国际法学专业:《国际法》王铁崖主编,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中国国际私法通论》李双元等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国际经济法》余劲松、吴志攀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与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08年:030101▲法学理论01法理学--法哲学 02 比较法学 03 法社会学 04 司法学 05 法律学方法论06法律经济学07人权法学 020光华法学院 9 ①101政治②201英或202俄或203日或214德或215法③701法学基础课(含法理学和民法学)④802法学专业基础课(A类题<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 (1) 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外语口语(2)外语听力 法学基础课参考书:《法理学》(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或最新版;《法理学导论》孙笑侠、夏立安,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民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王利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版)。辅助参考:《民法概要》王泽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王泽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法学专业基础课A类题参考书:《宪法》(第二版)许崇德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行政法学》(第二版)胡建淼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考生应试“法学专业基础课”时,依据个人所选专业及研究方向之不同,请按照规定分别选择A类题或B类题或C类题应答。030102法律史01中国法律制度史 02外国法律制度史 03中国法律思想史04外国法律思想史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招生学院及代码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复试办法及内容 备 注 及 参 考 书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1中国宪法学02比较宪法学03行政法基础理论04行政诉讼法 05比较行政法 020光华法学院 23 ①101政治②201英或202俄或203日或214德或215法③701法学基础课(含法理学和民法学)④802法学专业基础课(A类题<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 ①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外语口语②外语听力 法学基础课参考书:《法理学》(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或最新版;《法理学导论》孙笑侠、夏立安,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民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王利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版)。辅助参考:《民法概要》王泽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王泽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法学专业基础课A类题参考书:《宪法》(第二版)许崇德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行政法学》(第二版)胡建淼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法学专业基础课B类题参考书:《商法》范健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中国国际私法通论》李双元等著,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三版;《民事诉讼法》江伟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修订版。考生应试“法学专业基础课”时,依据个人所选专业及研究方向之不同,请按照规定分别选择A类题或B类题或C类题应答。030104刑法学01 中国刑法 02 外国刑法 03 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 04 刑事侦查与司法鉴定 030105民商法学01民法学02商法学 ①101政治②201英或202俄或203日或214德或215法③701法学基础课(含法理学和民法学)④802法学专业基础课(B类题<商法学、国际私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招生学院及代码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复试办法及内容 备 注 及 参 考 书030106诉讼法学01 民事诉讼法 02 刑事诉讼法 020光华法学院 18 ①101政治②201英或202俄或203日或214德或215法③701法学基础课(含法理学和民法学)④802法学专业基础课(02方向考A类题<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01方向考B类题<商法学、国际私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①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外语口语②外语听力 法学基础课参考书:《法理学》(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或最新版;《法理学导论》孙笑侠、夏立安,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民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王利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版)辅助参考:《民法概要》王泽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王泽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法学专业基础课A类题参考书:《宪法》(第二版)许崇德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行政法学》(第二版)胡建淼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刑法学》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法学专业基础课B类题参考书:《商法》范健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中国国际私法通论》李双元等著,法律出版社2007年第三版;《民事诉讼法》江伟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修订版。法学专业基础课C类题参考书:《经济法》(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杨紫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与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环境资源法教程》(高等院校十五国家级规划教程)蔡守秋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国际法》王铁崖主编,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考生应试“法学专业基础课”时,依据个人所选专业及研究方向之不同,请按照规定分别选择A类题或B类题或C类题应答。030107经济法学01市场经济管理法 02知识产权法 03涉外经济法 04金融法与财税法 05劳动法 ①101政治②201英或202俄或203日或214德或215法③701法学基础课(含法理学和民法学)④802法学专业基础课(C类题<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招生学院及代码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复试办法及内容 备 注 及 参 考 书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1环境保护法 02自然资源法 020光华法学院 3 ①101政治②201英或202俄或203日或214德或215法③701法学基础课(含法理学和民法学)④802法学专业基础课(C类题<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 ①面试本专业综合知识、外语口语②外语听力 法学基础课参考书:《法理学》(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或最新版;《法理学导论》孙笑侠、夏立安,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民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王利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最新版)。辅助参考:《民法概要》王泽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王泽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法学专业基础课C类题参考书:《经济法》(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杨紫烜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与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环境资源法教程》(高等院校十五国家级规划教程)蔡守秋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国际法》王铁崖主编,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考生应试“法学专业基础课”时,依据个人所选专业及研究方向之不同,请按照规定分别选择A类题或B类题或C类题应答。
2023-09-01 09:55: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