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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几年

2023-09-11 01:58:24
TAG: 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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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排污许可证多久要换一次证? 一般是五年换一次,但是有些地区是需要三年一换,具体看当地环保局的政策。但是注意一点如果你办理的是临时排污许可证,则一年要按要求换正式的排污许可证。如有疑问请咨询环保顾问。

问题二:《排污许可证》有有效期吗?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通常为3年。另外,即工在有效期内,如果企业的生产情况、排污情况发生了变化,企业仍须重新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临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通常为1年。 《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企业需每年进行年检,年检时应提供过去一年的监测报告,固体废物六联单复印件,许可证副本,污染防治设施更新维护佐证材料和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持证单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换证。

问题三:排污许可证超有效期,是不是等同于无证 是的,根据《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排污单位需要延续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问题四:临时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1、《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的超过5年;

2、《临时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3、《排放许可证》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排污单位必须重新申请换证。

4、持有《排放许可证》或《临时排放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并不免除缴纳排污费和其它法律规定的责任。

问题五:法律规定:临时排污许可证多久可以换长期排污许可证 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是一年,到期后可换正式的排污许可证,但是第一次领的正式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只是三年,过期之后换的新证是五年有效期。

问题六:排污许可证到期,怎么办理 你好,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1.1 办理依据

1.1.1 《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排污单位需要延续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1.1.2 予以批准的条件

1) 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最近一年符合环境监测频次要求的环境监测报告,或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日常监管部门出具的数据及设备运行证明;

2)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排污申报登记材料;

3) 按照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应当提供相关验收材料;

4)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1.3 不予以批准的情形

1) 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

2) 因环境功能区划调整,被禁止或者限制在该区域排放污染物的;

3)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申请材料

1.2.1 申请材料形式标准

相关纸质材料用A4纸复印,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问题七:法律规定:临时排污许可证多久可以换长期排污许可证 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临时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所以临时的排污许可证一年到期时要按要求换正式的排污许可证。

问题八:哪类排污许可证到期无需续办? 排污许可证都要续证,排污许可证分《排污许可证》和《临时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是一年。

问题九:排污许可证到期,怎么办理 你好,《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通常为3年。另外,即使在有效期内,如果企业的生产情况、排污情况发生了变化,企业仍须重新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临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通常为1年。 《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企业需每年进行年检,年检时应提供过去一年的监测报告,固体废物六联单复印件,许可证副本,污染防治设施更新维护佐证材料和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持证单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换证。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问题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与持过期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行政处罚的区别 过期等同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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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扬尘污染控制,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的防治与管理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建筑、道路与管线、市政公用设施、港口建设等)、房屋拆除、采石取土、物料运输与堆放、公共场所和道路保洁、养护绿化等活动中以及因泥地裸露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周边环境和大气造成的污染。  本办法所称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煤炭、砂石、灰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第四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保部门)对全市的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环保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土房产部门)负责房屋拆除、采石取土场作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建设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管部门)负责余泥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运输、公共场所及道路保洁、养护绿化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含市政道路、桥梁)维修、改造活动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部门)负责公路、市政道路、桥梁、港口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务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水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筑工务机构具体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市环保部门应当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各区环保部门应当根据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制定本区的扬尘污染防治具体方案。  建设、城管、国土房产、交通、水务等管理部门和机构应当根据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和区扬尘污染防治具体方案,制定其职责范围内的扬尘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市环保部门应当建立污染源数据库与扬尘污染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发布扬尘污染状况的环境信息;各区环保部门应当配合市环保部门污染源数据库与扬尘污染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并按市环保部门要求报送本区扬尘污染状况的环境信息。第六条 建设单位依法向环保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并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第八条 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相关专业机构依据建设单位制定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对施工单位实施监督。第九条 市环保部门应当确定重点扬尘污染源并在市环保部门网站上(www.szepb.gov.cn)每年定期公布,重点扬尘污染源确定的标准和程序由市环保部门另行制定,并与本办法同时实施。  列为重点扬尘污染源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合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网,并保证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第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一)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在本市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设置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2.5米;在其他路段设置围挡的,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  (二)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  (三)气象部门发布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当停止土石方挖掘、爆破、房屋拆除等作业;  (四)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在48小时内未能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五)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六)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溢,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七)需使用混凝土的,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或者进行密闭搅拌并采取相应的扬尘防治措施,严禁现场露天搅拌;  (八)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九)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放,应当采取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  (十)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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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2 21:47:524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规范

针对污染源的现场监测,特别是废气污染源的现场监测,是环境监测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废气污染源的现场监测是否成功,直接影响到整个监测过程,因此,必须严格执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在此,笔者通过多年的现场监测经验,提出了以下关于污染源废气监测的一些浅谈。 在整个监测过程中,污染源废气监测的重要性已无需再次强调。针对废气污染源的监测,现已经有很多种监测分析的方法和标准了,但在实际的工作中,依旧存在一些依据现有的标准无法监测,甚至出现严重影响监测结果的情况。并且就污染源废气监测本身而言,也存在诸多的疑难问题,如识别固定污染源,安全防护,现场的勘查与准备,滤筒质量监控,间断排放监测时间,生产工况的确定以及过剩系数的影响这些方面等。针对这些现象,笔者将在本文中关于污染源废气的监测进行必要的探讨。1 固定污染源的识别  固定污染源可以按类别划分为非燃烧设备固定污染源与燃烧设备固定污染源两大类。关于燃烧设备固定污染源,其排气监测会受锅炉运行负荷及过量空气系数之影响,所以,燃烧设备固定污染源的排气监测技术过程,须对将锅炉运行负荷的空气系数同时采取监测,由此,其排气监测当中的实测浓度并不具数据比较的价值,环境管理部门要想对其准确性和代表性进行鉴别并实施监测技术管理,就必须对监测的过程与结果数据进行科学折算。在此过程中,监测人员要正确运用标准值,并对实测的浓度准确折算,其专业素养与技能需达到一定要求,除熟悉采样仪器与采样方法等基本监测技术外,还须对监测对象,即燃烧设备固定污染源炉窑类型及其所属行业性质充分了解,并全方位明晰与此相关的各类排放标准。只有这样,才能够进行正确的分析评价和采样监测。  2 关于监测作业的安全防护  对于污染源废气监测作业,其工作环境中不时存在噪声、有害气体、电磁辐射及对人体有负面影响的各种化学物质,此外还存在高、低温及高空作业,用电不安全因素等因素,以上对监测的仪器设备及监测作业人员均存在隐性的职业性伤害与安全威胁。针对以上的作业安全威害因素,除配备必须的安全防护装备外,还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这对于获取有效的监测数据都是非常重要的。对此,我们采取的方式有: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其次,对于选定监测定位点的位置,可依据现场实际状况,尽量让管道于负压状态下来选取并开设采样孔,但前提须要符合监测规范要求。再者还要强调如果测试点离地面有一定距离,则需要有牢固的梯子,扶手和工作平台;最后应该根据污染物的类别、性质以及现场的具体情况来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如安全绳、煤气报警器等)。  3 现场监测的相关技术与流程  3.1 现场勘查与监测工作准备  不管何种污染源废气监测,在正式监测之前,监测人员须事先深入监测现场,全面了解被测对象,包括生产设备、装置和相关特性,掌握设备装置的常态电压与电流,及压力与风机风量、出口温度等基本的参数数据,以作为监测计划中的相关技术选择的基本参考之一,及作为正式监测过程中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制订的根据之一,同时还要认真仔细的了解现场可能排放的有害物质,对其危害程度、如何防范等性质作充分了解。  此外,须综合调查污染源性质、种类和现场实际情况,以为后续测孔位置确定做准备。为让最终测定数据达到的准确度与可靠度,还须事先了解净化装置和生产工具的特性和相关监测情况,其对提出适合监测的实时运行状况要求,将其信息对被监测方负责人做详细和针对性的说明。最后根据以上因素及测试目,最终确定测试计划与方案,及相关需要的仪器设备,同时还须同步落实工作平台的电源、开孔要求及相关安全防护准备等工作。  3.2 间断排放的监测时间  如果某排气筒排放时间是间断性排放,排放的时间小于1h,则应该在此段排放时间内进行连续性的监测,或者是在此段排放时间之内以相等的时间间隔来采集2~4个样品,并取其平均值。如果排放的时间大于1h,则将连续1h采样的结果求其平均值,或者在1h之内,以相等的时间间隔来采集4个样品,并求其平均值。  3.3 生产工况的确定  生产工况是废气污染源监测作业过程中的一大重要因素。需着重了解、关注监测对象的生产工况是否满足监测要求,其直接关系到此次监测作业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及其结果的代表性。在废气监测作业中,一般要求监测时的生产工况即为具代表性的正常工况,数据层面上要求其在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时进行监测,所达到的负荷应该占到总负荷的75%或以上。  对于生产负荷的确定,可将把设备常态运行时的压力、电流、风机风量、电压及出口温度等数据参数予以记录,之后同额定工况及正常工况下的参数进行比较分析,以判断出生产设备运行的即时工况是否为常态工况。此外,还可监控整个工厂原材料,能源使用量,及生产的工段情况与最终产品产量,作为工况判断参考之一。  在锅炉的运行负荷上,一般可根据锅炉排放的烟气量,烟气的含氧量及生产单位的有效热量的燃料在充分燃烧时所需要的理论的标态空气量等,以推断出锅炉运行负荷。  3.4 过剩系数的影响  采样方法规定,在每次的锅炉烟尘监测时至少要采集三个样品,求其平均值,然后用a进行修正。依据污染物排放浓度的修正公式可得知,含氧量的变化,对排放浓度的影响极大。在实际的监测中可知,烟气的成分会随着锅炉的运行状态改变而发生变化,且在工况不同的时候,所测污染物的浓度也相差较大,不同的滤筒监测结果的精密性也相对较差。经监测发现,烟气含氧量也会随锅炉的运行状态改变而发生变化。如果在测量每个滤筒同时对含氧量进行测量,逐一修正排放浓度,不同滤筒的监测结果间的精密性便会大大提升。对此建议在用每个滤筒来采集样品的时候,要与含氧量同时进行测量,逐个折算排放浓度后再求其平均值,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监测结果的代表性和准确性。废气污染源的监测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任务较繁重,因此,笔者在本文中通过分类详解,就如何识别固定污染源,监测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现场的勘查与准备,滤筒的质量与监控,间断排放的监测时间,生产工况的确定和过剩系数的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2023-09-02 21:48:241

施工单位动态监控掉线多长时间恢复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维修、更换,必须在48小时内恢复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期间,要采取人工采样监测的方式报送数据,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要求:故障维修应在48小时内完成,故障后应启用手工监测。
2023-09-02 21:48:341

排污许可证变更

法律分析:有效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申请。1.1 办理依据1.1.1 《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排污单位需要延续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申请1.1.2 予以批准的条件1) 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最近一年符合环境监测频次要求的环境监测报告,或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日常监管部门出具的数据及设备运行证明;2)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排污申报登记材料;3) 按照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应当提供相关验收材料;4)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1.1.3 不予以批准的情形1) 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2) 因环境功能区划调整,被禁止或者限制在该区域排放污染物的;3)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1.2 申请材料1.2.1 申请材料形式标准相关纸质材料用A4纸复印,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2023-09-02 21:48:541

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7月1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发布;根据2010年12月2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18件规章的决定》第1次修正;根据2011年12月3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93号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等14件规章的决定》第2次修正;根据2014年3月1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1号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等9件规章的决定》第3次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海洋、放射性、电磁辐射的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并重的方针,在发展中落实环境保护,在保护环境中促进发展,实行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实行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任期内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将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和环境质量水平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环境污染防治,并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措施,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向,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保障对环境污染防治的投入。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环境保护派出机构,受本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监察机构依法承担排污申报的登记、排污费征收工作,调查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并提出处理意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委托其所属的环境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配备专职人员,保障资金投入,并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做好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计生、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海洋与渔业、林业、旅游、公安、城市综合执法、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在直接受到环境污染危害时有权要求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对国家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省人民政府可以委托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前款规定的地方标准,也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前款规定的地方标准。第十一条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省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设区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相应规划,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本省对水、大气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商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环境容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三条 本省对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无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应当规定允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种类、总量指标、排放标准、排放方式和污染控制要求。排污许可证实施的具体范围和核发程序,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委托本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第十四条 省环境保护、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省水环境功能区、水功能区划分方案,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设区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方案,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地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和区域开发建设,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的要求。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的清洁、安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放污染物。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区域,划定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并确定重点监管行业和企业,对其进行限期整治;重点监管区未达到整治目标前,新建、改建、扩建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必须有相应削减原有项目排污量的方案和措施后,方可审批和核准。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管理的具体细则,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环境容量的要求,组织划定畜禽养殖的禁养区和限养区,并予以公告。禁养区内不得新建畜禽养殖场;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应当限期关闭。限养区内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应当限期治理,严格控制养殖规模。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污单位,应当责令其限期治理或者停产整治:(一)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省规定排放标准的;(二)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三)排放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限期治理期限应当根据排污单位的工艺特点和污染治理要求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限期治理期间,排污单位应当采取限产、停产或者其他措施,使其污染物排放符合限期治理规定的排放要求,并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限期治理期限届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排污单位的治理效果进行验收。第十九条 区域、流域环境质量因不可抗力等自然原因达不到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排污单位采取限产等措施,确保功能区的环境质量。第二十条 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的,由排污单位负责自行消除污染。排污单位不消除或者不能自行消除污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指定单位代为消除,处置费用由排污单位承担。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环境监察机构可以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可以采取现场监测、采集样品、查阅有关资料等措施。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设施、物品采取暂扣或者封存措施。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省、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本行政区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单位总排口出水水质监测结果。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排污单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违法排污单位名单。列入环境管理重点企业名单的排污单位,应当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依法必须经许可审批的涉及环境保护的经营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依法审批,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凭许可审批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发营业执照。第二十五条 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明确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或者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试生产期满前,向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第二十六条 排污单位应当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台账应当载明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及相应的主要参数、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相关监测数据。排污单位应当保持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正常使用;对出现故障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停止或者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及时维修设施、排除故障,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排污单位对排放的污染物应当加强日常测试,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污单位无能力自行测试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测试。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设置排污口,并按照规定报经批准。禁止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第二十七条 排污单位依法将生产厂房或者车间租赁、承包给他人的,应当在租赁、承包协议中明确约定污染物防治的责任和义务;未在协议中约定污染物防治责任和义务的,由出租、发包单位承担污染物防治责任和义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产生严重环境污染且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条件。第二十八条 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或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一类水污染物的,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二类水污染物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省有关标准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一)将部分或者全部水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处理直接排入环境的;(二)非紧急情况下将部分或者全部水污染物从污染物处理设施应急排放阀门排入环境的;(三)将未经处理的水污染物从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排入环境的;(四)擅自停止使用部分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五)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六)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后,排污单位不及时排除故障,仍排放水污染物的;(七)违反水污染物处理工艺,采用稀释排放手段处理污染物的;(八)其他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情形。第二十九条 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由该单位承担污染防治责任;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与排入该工业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污单位共同承担污染防治责任。城市污水应当进行集中处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立完善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有条件的乡村应当逐步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改善农村水环境。第三十条 城市、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必须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发现纳管水质超标时,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环境保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总排口出水水质超标,也可以采取关闭超标排污单位污水纳管阀门的措施。第三十一条 排污单位应当自行处置污染物,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处置污染物或者代为运行管理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排污单位委托相关单位和个人处置或者运行的,应当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排污单位应当在签订协议之日起7日内将协议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排污单位不得委托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处置污染物或者代为运行管理防治设施;无资质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排污单位的委托。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有计划地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集中处置设施,提高生活垃圾的利用率,逐步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第三十三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等作业,但因抢修、抢险作业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向所在地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经审核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核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审核同意在夜间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公告附近居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中、高考期间对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等作业作出禁止性规定。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企业未经排放管道或者处理设施排放粉尘和废气。禁止在居民区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恶臭、异味、粉尘的项目。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含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新建产生噪声、油烟、烟尘、异味的饮食、娱乐服务经营项目,但规划作为饮食、娱乐服务用房的除外。前款规定范围内已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第三十五条 城市市区内严格控制建筑物外墙采用反光材料。建筑物外墙采用反光材料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在室外使用灯光照明设备,应当符合环境装饰照明技术规范的要求,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第三十六条 畜禽养殖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已建畜禽养殖场,其污染物排放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防止污染环境。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排污申报、申领排污许可证等手续。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等方面采取财政补贴、减免费用等扶持措施。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具体标准,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具体细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第三十七条 鼓励畜禽养殖者采用科学技术和方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推广应用沼气、有机复合肥等,对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对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财政补贴等具体办法。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生产者使用农药、化肥、农用薄膜等农用化学制品的指导和监督,防止农用化学制品对土壤和农产品的污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监督管理,会同同级农业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督监测工作。 第三十九条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和监测网络,制定全省统一的环境监测规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和督促环境监测机构做好日常环境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变化趋势,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环境信息和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环境监测规范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并对监测数据和监测结论负责。第四十条 本省建立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环境质量监测制度。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全省交接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的监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交接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向社会公布。交接断面相邻行政区域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水污染防治联防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环境安全。交接断面水环境质量达不到规定控制目标的,相邻行政区域的人民政府应当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由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第四十一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在线监测监控的具体范围和管理细则,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排污单位应当保证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不得拆除、损坏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出现故障的,应当立即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应当纳入污染物排放在线信息系统。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取得的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环境监督管理的证据。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迅速有效处置环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体系和机制,有效防范和处置环境突发公共事件。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发生。可能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单位,应当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单位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并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可能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单位目录,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公布。第四十三条 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故时,排污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可能危及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应当立即通知周边单位和居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接到环境污染突发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处置事故。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污、限期补办排污许可证,并可以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依法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停业或者予以关闭。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排污单位在限期治理期间污染物排放不符合限期治理规定的排放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加倍征收排污费,并可以处4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将污染物委托给无资质的机构处置的,或者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接受委托处置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九条 排污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造成环境污染与破坏,除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外,责任人应当承担治理污染、消除危害、恢复环境功能的责任,并依法承担对受害者的赔付补偿责任。第五十三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察机构、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二)对辖区内的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三)拒报、虚报、缓报、隐瞒不报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四)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的;(五)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测和监督管理职责的;(六)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七)其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第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其责任。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需要设置的各种设施设备,包括污染物处理设施、监测监控设备、排污管网、排污口及其标志牌等。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21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浙江省环境监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5号)同时废止。
2023-09-02 21:49:221

江苏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保障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促进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纳入水污染防治规划,统筹安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高污水有效集中处理率,充分发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削减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作用。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建设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水利、监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相关举报和投诉。第六条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配套完善、依法运行、稳定达标。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噪声控制、除臭、消毒等措施,并配套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设施。  新建、改建、扩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采用脱氮除磷工艺。  鼓励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尾水再生利用。第七条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第八条 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不得擅自排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确需接入的,应当经过预处理并依法取得排水许可。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取得排污许可的,应当同时取得排污许可。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依法公开。第九条 有工业废水排放的各类开发区,应当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保证达标排放。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明确可以接纳水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向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浓度限值;超过浓度限值的,应当经过预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接入。第十条 开发区内排水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浓度和种类不符合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的,应当单独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产生的水污染物。第十一条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对出水水质负责。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发现排入设施的水污染物浓度异常,影响达标排放的,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发现排水单位排放水污染物浓度超标,影响达标排放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关闭相应排水单位的纳管设备,并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十二条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进水口、出水口安装水量、水质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并与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自动监控设备还应当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自动监控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当依法予以检定;使用中的自动监控设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数据比对。第十三条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正常使用、维护自动监控设备及中控系统,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改变或者损毁。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确因改造、更新、维修需要暂停运行的,或者进水口、出水口水量、水质自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还应当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023-09-02 21:49:381

污染源在线监控由哪个部门负责

环保局监控中心或者当地环境监测站
2023-09-02 21:49:491

我国对水质监管和水质分析有哪些措施?

我国对水质监管和水质分析采取了多种措施,涵盖了监测、评估、监管和预警等方面。以下是对这些措施全方面的分析:1、水质监测网络建设我国建立了全国性的水质监测网络,覆盖了城市供水、河流湖泊、近岸海域、地下水等各类水体。这个网络由国家级监测站、省级监测站和市级监测站组成,以实时、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水质进行监测。2、水质评估标准制定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水质评估标准,如《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等,指导对水质进行评估和监管。这些标准依据水体的用途和保护目标,设定了不同水质类别的质量要求和排放限值。3、水质监管机构建设我国设立了水资源部门、环保部门和国家海洋局等专门负责水质监管的机构。这些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水体的保护、治理和污染物排放等工作,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4、水质分析技术发展我国水质分析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和微生物等多种分析方法。这些方法包括常规的化学分析、光谱分析、气相色谱-质谱分析、DNA测序等,可以对水质中的有机物、无机物、重金属和微生物等进行精确的定量或定性分析。5、水质监管信息化建设我国加强了水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了水质监测与数据管理系统。通过这个系统,可以实时获取水质监测数据、分析评估结果,并进行数据共享和发布,提高水质监管的效率和透明度。6、水质预警机制建设我国建立了水质预警机制,通过对水质监测数据的分析和评估,提前发现水质异常和突发事件,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总的来说,我国在水质监管和水质分析方面采取了综合的措施,旨在确保水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这些措施涵盖了监测、评估、监管和预警等方面,综合运用了各类技术手段和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水质监管的效能和水平。
2023-09-02 21:50:361

公司采购流程及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采购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及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以下统称为采购物品)。三、职责权限1、总经理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2、分管副总、财务总监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核;3、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4、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的采购由企管部负责;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由人力资源行政部负责。四、采购原则1、询价比价原则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2、一致性原则: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2023-09-02 21:48:462

衡阳师范学院在哪个区

一、衡阳师范学院在哪个区 衡阳师范学院是在衡阳市珠晖区,具体地址在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该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湖南省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高校”。 二、衡阳师范学院简介 衡阳师范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湖南省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王船山(王夫之)故里、蔡伦家乡所在的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衡阳市,地理位置优越,北望南岳衡山,南接奔腾湘江,京广铁路、武广高铁、湘桂高铁、京珠高速、衡枣高速、衡邵高速、衡炎高速等环绕四周,距高铁衡阳东站2公里,距南岳机场20公里。学校办学历史肇始于1904年创办的湖南官立南路师范学堂,百余年来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恽代英、张秋人、蒋先云、黄静源、黄克诚、江华、陶铸、张经武、张平化、张际春、曾希圣、唐天际、周里、盛荣华、杨旸、汪瀛、樊芬芳等是我校校友的杰出代表。 进入新时期,学校抢抓机遇,发展进入了快车道。1999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衡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衡阳教育学院合并组建衡阳师范学院。2001年2月,湖南省第三师范学校并入。2006年学校以17个A的良好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8年5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8年10月,学校入选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2018年12月,学校高水平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6月,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调整为一本招生。 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是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高校”,东、西两个校区面积共2166亩。现有20个学院,53个本科专业,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在校学生2.2万多人,面向全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 学校以专业建设为基础,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形成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拥有8个省级“双一流”应用特色学科,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国际自然与文化遗产空间技术分中心,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省级应用基础研究基地,1个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3个省级社科研究基地,4个省级社科普及基地。拥有1个国家级、5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一流专业点,1个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1个教育部—凤凰卫视·凤凰教育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示范基地,1个教育部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3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5个省级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3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中心,32门省级精品开放课程,9个省级优秀实习基地,4个省级优秀教研室。 学校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现有在职教职工1283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30多人(二级教授15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40多人,另有在读博士60多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900多人。有2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2个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4个省级教学团队。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省“芙蓉学者”讲座教授、省新世纪121人才、省级教学名师、省优秀社科专家、省级学科带头人等共100多人。外聘院士、国内外专家182人,省海外名师及引智专家9人。 学校大力加强科研工作,科研实力逐年增强。2015年以来,学校教师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教研项目800多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58项);主持教育部“新工科”综合改革类项目1项;发表教研和科研论文3000多篇;出版专著、译著和教材230多部;获各级科研奖励、教学成果奖100多项(其中湖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3项,湖南省第十三届优秀社科成果奖一等奖1项);获发明专利160多项(美国发明专利1项)。积极推进产学研用结合,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显著。《衡阳师范学院学报》被评为第五届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教育部两届“优秀特色科技期刊”、“湖南省资助优秀理论期刊”,“船山研究”栏目获教育部名栏建设项目。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办学,已招收多批外国留学生。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韩国、台湾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24所高校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近年来,获得40多项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海外名师和省级引智项目,教师赴国外高校接受培训、学生暑期赴美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参加海外大学的国际交换生计划等一系列合作办学项目正在积极开展。 学校始终坚持质量立校,着力为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培养优秀教师,同时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是中国高教学会地方院校教师教育联盟主席单位、“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成员单位、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联盟成员单位,积极推进协同培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实施“一师范专业对接一省级示范中学、一非师范专业对接一国内一流企业”转型发展战略,37个项目获批为教育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与地市州教育局、名优特中学及中兴通讯、凤凰卫视、深圳通拓科技公司、湖南海利化工、衡阳建滔化工有限公司、北方光电等200多家单位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不断提升。近3年来,学生参加奥运会、亚运会、创新创业竞赛、各类学科竞赛获奖1000多项,获得专利32项,考取研究生1200多人。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办学质量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学校秉承“厚德、博学、砺志、笃行”的校训,不断推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办学影响力不断扩大。先后获得全国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实施单位、全国农村校长助力工程实施单位、全国环境教育示范学校、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先进团总支、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单位、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湖南省就业创业示范校、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示范校、湖南省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当前,学校正在积极推进内涵发展、转型发展、特色发展,努力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邮编 附地址和介绍 衡阳师范学院邮编 附地址和介绍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登录入口 衡阳师范学院王牌专业 比较好的特色专业名单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王牌专业 比较好的特色专业名单 衡阳师范学院是民办还是公办 衡阳师范学院在哪里 附准确地址 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宿舍条件,宿舍几人间环境好不好(图片) 衡阳师范学院宿舍条件,宿舍几人间环境好不好(图片) 衡阳师范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2023-09-02 21:48:491

船舶检验的特别检验

验船机构对具有船级的船舶,在船级证书期满后,对其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的一种检验。目的是确定船舶技术状况是否能继续保持船级的要求。特别检验的间隔期一般为四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年;对技术状况基本符合船级要求,但有某些可允许的不足处的船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缩短。特别检验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在各国验船机构颁布的船舶入级规则中均有具体规定。特别检验可用循环检验来代替。特别检验合格后,换发新的船级证书。
2023-09-02 21:48:491

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什么意思

千载流传她作的胡音琵琶曲; 曲中倾诉的分明是满腔悲愤。
2023-09-02 21:48:503

商品质量评价的内容?

一、评价内容(一)商品质量包括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商品标识抽检、假冒伪劣商品现场检查三项指标。商品质量抽样检验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执行,检验商品是否有害人体健康、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标识抽检即在每个企业随机抽取特定品种的产品,根据GB 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现场判定合格与否,重点检查商品的身份标识、质量安全标识、警示标识、信誉标识等标识是否齐全;假冒伪劣商品现场检查采取每个企业随机抽查特定数量商品的方式,现场抽查是否存在出售假冒伪劣、三无、过期等不合格商品的行为。(二)自律管理自律管理重点检查企业进货检查验收和食品质量管理等法定义务的履行情况,主要检查索证备案、进货台帐、商品明示信息、下柜退市制度等四项指标。 (三)诚信经营诚信经营分为虚假宣传和消费侵权两项检查指标。虚假宣传指标主要通过对各被检企业所发布的商品信息进行现场抽查核实,检查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的不良行为。消费侵权指标主要通过对评价周期内工商部门处理的12315申诉举报情况进行查看回访,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二 、检测范围和要求(一)检测范围:以涉及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安全的商品和影响面较广的商品流通企业作为评价性检测活动的重点。评价性检测的范围为:1.检测区域:确定为全区食品销量较大、辐射面较广的7个商场超市(同首次评价性检测)。
2023-09-02 21:48:501

当代古典诗词中的经典作品有哪些?

苏轼最著名的十首诗——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 宋 ] 苏轼十年生死两茫茫。 不思量。 自难忘。千里孤坟, 无处话凄凉。 纵使相逢应不识, 尘满面, 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 正梳妆。 相顾无言, 惟有泪千行。 料得年年肠断处, 明月夜, 短松冈。《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是苏轼为悼念原配妻子王弗而写的一首悼亡词。表现了绵绵不尽的哀伤和思念。全词思致委婉,境界层出,情调凄凉哀婉,为脍炙人口的名作。
2023-09-02 21:48:512

离职证明该怎么开

法律主观:离职证明 就是能够证明职工已经自原单位离职,与原单位已经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 的证明。那么离职证明该怎么开?开具离职证明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如果读者在生活中遇见这样的问题无法处理的,需要解决的,可以阅读本文章内容,下面由 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离职证明该怎么开 首先,这个证明是需要由职工离职的单位开具的,上面应当应当写明离职员工与本单位的 劳动合同 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这些在劳动合同中必须注明的信息,同样也是离职证明的必备信息。其次,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但需要写上开具证明的日期。 需要指出的是, 公司 一般都有很多公章,如公司的财物章、人力资源章、合同专用章等多种公章,这些公章虽然都有法律效力但是用途并不一样,向离职证明这种以公司名义发出的证明,离职人员最好申请加盖原单位的公章,即有公司全称的公章,这样证明效力要更大,离职证明也更规范。此外,离职证明只适用与合同期满或主动申请离职得到公司同意的员工,如果是被公司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公司可以为其出具开除证明书,而不是离职证明书。 如果在离职时,单位并没有主动开具离职证明书,那么离职员工最好主动向其人力资源部门索要,对这项要求单位是没有任何理由拒绝的,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是单位的法定义务。我国《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这一条款不仅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负有出具证明、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手续的义务,而且设定了期限的要求,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妥善保管有关劳动合同文本,接受检查监督的义务。 综上所述,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需要对离职证明怎么开有所了解。离职证明是劳动关系结束的凭证,也是入职新公司所需要缴纳的材料。离职证明应该包含员工姓名、 身份证 号码、及其他需交代的事项,并加盖公司公章方可生效。且离职证明应该开2联,公司和员工各自留存一份。小编的总结到此为止,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欢迎来进行咨询,提供专业 法律咨询 服务,由专业的律师团队为您解答你的疑惑。法律客观:《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023-09-02 21:48:511

谢太傅寒雪日内集 的翻译

2023-09-02 21:48:527

药品广告需要经过哪个部门的批准,获得批准文号,方可发布广告

【答案】:E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药品广告。
2023-09-02 21:48:551

京剧中的武生与武旦在戏服装扮上有什么不同?

是有区别的,武生一般情况下是带盔的,含有厚底的靴子,并且表演非常的灵活,而武旦大部分都会佩戴刀,会穿花衫。
2023-09-02 21:48:574

punk是?

貌似 国外比较 多 ``
2023-09-02 21:48:587

淘宝退货退款成功后还可以评价吗?

问题一:淘宝退货退款成功,买家还能评价吗? 我是淘宝卖家。当然可以评价,因为这个订单实际上是交易成功了。 只有2种情况是不显示评价内容的。 1,买家在订单处申请退款卖家同意,订单自动关闭,买家无法评价商品。2,订单成功,买家和卖家都不评价,过了30天就没办法显示了。期间只要有一方评价,15天之后另一方会系统自动好评 问题二:淘宝申请退款成功后就不能评价了吗? 如果是全额退款,也就相当于交易失败的话,那就不能评价了哦。如果顶部分退款,比如收到的商品有问题,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卖家补偿你一部分款项,那交易还是成功的,只要点击确认收货后就可以评价了。 望采纳! 问题三:淘宝买家退款退货后还可以评价吗 这个分2种情况,一种是未确认收货前的退货退款,这种无法评价 第二种情况是已确认收货,订单显示交易成功,买家申请售后退款,退款成功以后还是可以评价 而且以上2种情况都有退款评价,这个是最近才出台的。 全部手打,希望可以帮到你 问题四:淘宝申请了退款,还可以评价吗 如果退款是全额,那没有评价。即使是先中差评然后 *** 退款成功,卖家也可以通过不合理评价投诉入口,提交该笔交易订单号获得中差评的撤销。 此外,淘宝现在退款成功后有退款评价入口,只是这个评分不作为有效计分,不影响卖家的信誉积分,也不影响动态评分,针对退款评价,卖家是没有回评入口的。 问题五:淘宝买家申请仅退款后还能评价吗 如果是买家收到货的。 买家申请退款不退货,退款成功了,买家还能评价。 如果是申请退款退货了,退款成功了,买家就不能评价了,但是他有个退款评价或者是售后评价,这个对你店铺的好评和动态分都没有影响的。 如果买家是没收到货的,仅退款的。买家退款成功后没办法评价 问题六:淘宝给买家退款后还可以评价吗? 不要得罪客人!他申请退款就退吧,如果产生运费可以扣除运费而不是全额退款!这点淘宝会支持你的。退款成功了他是不能评价的!但是如果把他惹毛了他换个名字或者找其他人来故意刁难你就比较麻烦!万一遇到那种情况就不要通过其它途径梗系,直接在旺旺上面聊。如果聊天记录证明他是恶意差评申诉到淘宝也会把那差评作废处理的!总之一句话:穿鞋的就是怕打赤脚的,和气生财! 问题七:淘宝买家退款之后还能在给评价吗 我是淘宝卖家。当然可以评价,因为这个订单实际上是交易成功了。 只有2种情况是不显示评价内容的。 1,买家在订单处申请退款卖家同意,订单自动关闭,买家无法评价商品。 2,订单成功,买家和卖家都不评价,过了30天就没办法显示了。期间只要有一方评价,15天之后另一方会系统自动好评。 所以比较悲剧,帮买家退货了买家还给你个差评就很郁闷。 问题八:买家申请的部分退款后还能评价吗 买家申请部分退款,并且确认收货后可以给出评价和打分,在没有确认收货之前申请全额退款的,就没有办法直接给产品打出评分,只能是可以给出退款服务评分。 问题九:退款成功已关闭的订单还能评价吗 交易申请了退款可以评价吗 评价的条件是:交易成功后的15天内,申请退款的交易只要在退款结束后,交易状态为“交易成功”,那么15天内会有评价入口。 一般情况下: 1、申请不退货部分退款,退款成功后,交易最后会显示“交易成功”; 2、申请未收到货全额退款,退款成功后,交易最后会显示“交易关闭”; 3、申请退货退款,退款成功后,交易最后会显示“交易关闭”; 4、申请退款不成功,退款关闭后,交易最后会显示“交易成功” 注:若一个订单中有多件商品,只有有一件商品是确认收货的,即使另几件商品都退货退款了,整个订单最终会显示“交易成功”,仍然会有评价入口,但只能对确认收货的商品进行评价。 问题十:淘宝买东西后不合意,退货后还可以给对方评价吗?就是好评,中评,差评。 要看你用什么方式退货的。如果你确认收货之后,把货物退给卖家,再让卖把钱打到你的银行账户上,那样就可以给卖家评价。如果你是通过申请退款而已退货的话,那就不可以了。那样退款成功之后就会关闭交易的。
2023-09-02 21:48:581

如何做电商培训?

我们认为电商培训是围绕各电商平台为电商企业提供系统化服务的,像玺承还包括培训、一对一咨询辅导、资源对接服务、全案视觉服务、投融资服务、在线教育培训、人才服务、软件开发、电商圈子、国内外游学等高品质服务。怎么做电商培训?这个问题比较大,讲下我们做的一些模块构建把。比如我们的导师团队有300专职一线的导师,也都是1线企业操盘手、企业负责人出身。我们10年沉淀的方法论,积累的细分类目盈利操盘打法有1200多了,管理企业Top关键词卡位4500+;管理的学员累计销售额突破10000亿了。所以什么类型和行业类目、什么阶段的卖家也都接触过。如果你也想做电商培训,可以考虑下自己能给别人带来什么价值,是否可以帮助他们有实质性的增长。
2023-09-02 21:49:003

运用法学知识分析 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

有鸭梨..不晓得俺是来刷任务的.路过打扰了
2023-09-02 21:49:012

统计工作总结优秀范文

总结 ,是对过去一定时期的工作、学习或思想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做出客观评价的书面材料。按内容分,有 学习总结 、 工作总结 、思想总结等,按时间分,有年度总结、季度总结、月份总结等。下面是我给大家精心挑选的统计工作总结优秀 范文 ,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统计工作总结篇一 20__ 年上半年我镇的统计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强化统计管理职能,着力提高统计服务能力,准确及时上报统计调查资料,全面完成政府目标和各项任务,统计工作成效显著,现总结于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统计专项调查工作工作小组,形成专项统计调查工作方案,抽派专人开展此项工作,统筹协调力量,按照“准确、及时、完整”的工作要求,逐一查找问题,逐项逐条梳理,认真研究 措施 ,解决统计调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措施 对统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特别是从思想上、领导上、管理上和制度上查找根源,举一反三,不断完善和健全相关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实事求是,依法统计,切实杜绝了各种违法违规现象发生,确保统计质量。 三、规范档案,促进统计管理制度化 把各村社、单位有关部门统计资料和报表集中归档,将所有档案资料送交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建好全镇统计台账,确保统计台账和统计数据来源的可靠性。 四、开展调查研究,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针对农村经济中的 热点 、难点、重点问题广泛开展调研究,做到选题准、调查明、问题实、措施具体。上半年编写工作信息、经济信息3篇,反映统计工作中和新 方法 、新措施、新亮点以短、平、快的节奏反映农村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农村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五、强化进度报送、为领导决策和掌握农业生产动态提供可靠依据 一按时完成及时上报了生猪监测月报表;二是完成上报了退耕还林监测季度报表;三是完成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定期报表;四是完成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和各种普查资料的上报工作;为党政领导掌握农业生产动态、指挥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以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得益于全镇干群的大力支持和统计人员的辛勤劳动,但也还有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克服和解决。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会更加努力,勇于探索,开拓创新,使我镇统计工作更上一层楼。 统计工作总结篇二 一年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了诸多不足,现将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作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政治表现,品德修养及职业道德方面 一年来本人认真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出勤,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需要加班完成工作按时加班加点,保证工作按时完成,车间生产统计员____ 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二、日常工作方面 我的工作岗位是车间统计主要负责统计并汇报车间每天的生产情况。近一年来,通过每天对质量记录的整理、分析基本上能及时的向上级领导汇报各类生产数据。 除此以外,就是收集各类生产数据对生产成本进行核算,这事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通过对成本的核算就能更清楚的知道从哪些方面控制成本,从而降低成本提高公司的效益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我从事工作的时间将近五年,但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离工作的实际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不过我能够克服困难,努力学习,端正工作态度,积极的向其他同志请教和学习,能踏实、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仅仅要能够工作埋下头去忘我地工作,还要能在回过头的时候,对工作的每一个细节进行检查核对,对工作的 经验 进行总结分析,从怎样节约时间,如何提高效率,尽量使工作程序化,系统化,条理化,流水化!从而在百尺杆头,更进一步,达到新层次,进入新境界,创开新篇章! 四、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本人能敬业爱岗,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1、许多工作都是边干边摸索,以致工作起来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2、有些工作还不够仔细,一些工作协调的不是十分到位;3、自己的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经过这样紧张有序的一年,我感觉自已工作技能上了一个新台阶,做每一项工作都有了明确的计划和步骤,行动有了方向,工作有了目标,心中真正有了底!基本做到了忙而不乱,紧而不散,条理清楚,事事分明,从根本上摆脱了以前工作时只顾埋头苦干,不知总结经验的现象。就这样,我从无限繁忙中走进这一年,又从无限轻松中走出这一年,当____ 年来到我面前,我只想说,来吧,我已从工作中长大! 还有,在工作的同时,我还明白了为人处事的道理,也明白了,一个良好的心态、一份对工作的热诚及其相形之下的责任心是如何重要。 总结下来: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接触到了许多新事物、产生了许多新问题,也学习到了许多新知识、新经验,使自己在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上有了新的提高和进一步的完善。在日常的工作中,我时刻要求自己从实际出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力求做到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双提高。 ____ 年,是全新的一年,也是自我挑战的一年,我会继续努力,多向领导汇报自己在工作中的思想和感受,及时纠正和弥补自身的不足和缺陷,把新一年的工作做好,为公司的发展尽一份力。  统计工作总结篇三 __ 年,我行统计工作本着“及时、准确、实用”的原则,认真完成了上级行、监管部门及政府机构的各项常规及临时性统计报表、统计 报告 的编制、上报工作,汇总、整理了相关统计数据,较好地发挥了统计岗位的职能和作用。现将__ 年部门统计工作总结如下: 一、部门统计工作 1、统计基础工作健全、规范 作为省级金融机构,我行领导对统计工作十分重视,在分行及支行分别设立统计岗位,并配备专门统计人员和计算机设备,制定统计 规章制度 ,实现了统计数据处理的现代化和大部分统计信息传输的网络化。在分行统计部门统一组织下,分支行统计人员参加了统计上岗培训及上岗考试,取得了统计上岗证,并按要求及时参加了统计继续 教育 及“四五普法”教育,取得合格证,分行统计部门还根据统计工作及统计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内部培训及交流,做好统计队伍建设。确保了全行统计工作质量,为行业管理和政府宏观调控提供优质服务。 在实际统计工作过程中,我行行领导支持统计人员依法开展统计工作,要求统计人员严格遵照统计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准确、科学、及时地上报统计信息,并对相关统计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的学习和宣传,既确保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又保证统计信息上报的完整性和及时性,坚持依法统计,有效实施部门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2、统计资料报送准确、及时 为全面落实部门统计数据报告制度,我行按要求参加了省统计局组织的统计工作会议,并将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认真的的贯彻和落实。按《省级部门统计数据报告制度》要求完成了统计资料的上报,并根据省统计局编制行业宣传册的要求报送我行相关资料。 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我行统计资料上报的质量,除了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统计外,我行还通过采取数据初步生成、人工再次核实等措施,实行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3、积极进行统计改革,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在开展部门统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还积极进行统计工作方法的改革和研究,注重与上级统计部门的沟通与交流,改进和完善本部门统计工作,加强与科技部门的协调与协作,提高统计数据采集的自动化水平和统计资料质量。 通过统计工作取得相关统计资料及信息的取得,为政府综合统计提供有价值的统计信息,为行领导及相关部门提供数据参考,并充分运用统计数据及信息分析当前经营状况,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二、统计先进工作者推荐 现推荐我行负责部门统计的邓玉辉同志参加省统计局统计先进工作者的考核评比。该同志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统计工作,积极钻研统计业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部门统计工作中,能够认真贯彻部门和省统计局制定的各项统计报表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按《省级部门统计数据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省统计局报送统计资料;积极参加统计专业和统计 法律知识 培训,取得了统计上岗证、统计继续教育合格证以及“四五普法”合格证,注重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不制发、不填报非法统计调查表,实事求是,自觉与统计违法行为做斗争;积极开展统计制度方法的改革和研究,认真学习和运用计算机知识和网络传输技术,不断提高统计业务水平,认真开展统计分析,进行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为领导提供建议和参考。 三、__ 年统计工作打算 在圆满完成__ 年统计工作的基础上,为继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和质量,我行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__ 年统计工作: 1、继续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统计,严格遵照《省级部门统计数据报告制度》要求进行我行部门统计工作,确保我行统计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 2、加强统计工作方法的研究和完善,学习和运用先进的统计方法和技能,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及网络,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及质量。 3、强化统计基础建设,根据统计工作发展需要及新的统计工作规定及要求,进行我行统计工作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继续加强统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统计人员整体素质和水平。 4、积极与省统计局相关部门进行统计工作的交流与沟通,通过政府综合统计的指导不断提高我行部门统计工作水平,加强信息的交流和共享。  统计工作总结篇四 20##年以来,我区的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在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口计生委统计科的业务指导和各乡、镇(场)、办事处的共同配合下,本着以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按照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狠抓统计质量,为领导提供了大量的、有价值的参考数据,为_ 区计生工作上台阶奠定了基础,现将20##年以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制定了2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为了确保2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年初根据“五普”资料,对进入婚育期的育龄妇女数量进行了科学预测,结合20##年底的抽样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制定了20##年工作目标,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客观真实的依据,为我区整体工作上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提高统计报表质量 为提高统计报表质量,挤干统计报表水份,我区对各乡、镇(场)、办事处使行每月5号召开统计报表例会制度,对各乡、镇(场)、办事处上报的统计报表进行认真的审核、汇总。不定期的对各乡、镇(场)办事处上报的出生、新婚、节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有瞒报、漏报、错报现象的进行及时更正,对乡、镇(场)、办事处的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 三、加强生育证管理,提高生育证的合格率 __ 年上半年在生育证的发放管理方面,我们严格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开封市生育证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做到严把关,细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审批,杜绝“人情证”、“关系证”做到了政策面前人人平等,执行政策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强依法管理、规范生育秩序 今年上半年,全区在加大依法监督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生育秩序整顿工作,重点在生育指标的审批、发放、管理等方面加强核查把关,严格生育政策。对持生育证引、流产者,其生育证作废,不再换发下年度生育证。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认真排查取证,坚决禁止“放水养鱼”现象,杜绝多孩生育,净化生育环境。 五、高质量完成mis录入 区人口计生委要求各乡、镇(场)、办事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会议精神,对信息录入的质量和进度,提出新的要求、改进措施、强化责任、鼓舞干劲、明确任务、保证质量,各乡、镇(场)、办事处,要增强人口数据信息录入工作的紧迫感,做到月结月清,不能遗留上月问题。 六、扎实开展日常工作 统计股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窗口,为使之成为一个文明窗口,我们兢兢业业在以下三个方面努力。一是勤于学习,提高素质。从事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必须熟练掌握生育政策,全面精通计划生育各项业务工作,能及时准确地解答各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此我们非常注重学习,潜心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二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三是坚守岗位,优质服务。统计股工作量大,人员少与各方面联系比较多,这就要求我们坚守岗位,服务到位。 虽然,我区统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些距离,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统计员队伍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责任性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各乡镇统计员计算机应用水平不高、发挥作用不强与现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要求相差较远。三是统计质量不高。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统计错、漏报现象,政策外出生的上报仍受到较大干扰,严重影响了全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已婚育龄妇女管理仍存在漏洞,还没有完全实行居住地管理,各乡、镇(场)基本还是以管理农业为主要对象。 七、下一步 工作计划 1、搞好统计求实工作,加大督查力度,每季度搞一次解剖调查。 2、认真做好报表分析。每月5号收集、审核、汇总、上报月报表,做好考核工作,定期公布计划生育统计主要数据(如:出生率、性别比、自增率)并对统计工作中实事求是、准确及时的全面完成统计任务的乡镇和个人进行表扬和鼓励,对有瞒报、漏报出生的乡镇,在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中加重扣分。 3、完善育龄妇女信息库的各项数据补录工作。 4、进一步加强生育证管理工作,争取达到生育证发放及时率和有效率100%,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场)、办事处进行检查督促,杜绝违法违纪发放生育证现象。 5、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做好信息化评估工作。 6、做好二孩秩序整顿工作。 总之,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以提高我区的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水平,为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奠定良好基础.
2023-09-02 21:49:021

【昆明公司注册】注意】2017年税务稽查重点出来了

据曼德企服了解,就在目前的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的通知下来了,2017年税务稽查重点工作安排如下,大家都要来学习一下最新的重点事项,让2017年的税务工作井井有条的开展下去。2017年税务稽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税务总局党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深化稽查改革,推行和健全稽查运行机制,加快稽查信息化建设,强化稽查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稽查案件查处支撑保障能力,实现稽查工作质效的新跨越。努力将税务稽查打造成有效震慑涉税违法行为的铁拳,切实促进经济和税收秩序的进一步好转。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各地税务机关统筹落实各项专项行动,提高行政办案能力,加大行政定性和结案力度。税务总局稽查局以绩效考评为抓手,实行项目制管理,压实下派案源的查处效果,要求每案必复。二、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抓重点。各地税务机关按照统一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好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任务。全覆盖。各地税务机关科学安排本地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妥善协调征管部门和大企业管理部门安排好案源,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建好库。各级税务机关全面完成包括本级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双名录库”建设,并向社会发布。推平台。推广应用金税三期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安排部署实现从总局到县局四级税务机关随机抽查业务的贯通,实现数据流自动推送、过程即时监控、成果自动统计。三、深化和落实稽查改革任务抓好机制制度落实工作。各地税务机关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稽查运行机制的落实。落实体制改革工作。税务总局稽查局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稽查体制改革任务,明确稽查工作职责定位,提升税务稽查管理层级,合理划分各级稽查机构工作职责。全面推进联合稽查工作。各地税务机关以税务总局部署和各地自选的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和上级交办、督办重大案件检查为抓手,共享涉案信息,实现国地税共同管辖案源联合稽查全覆盖。坐实公安派驻联络机制。健全省级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加快推进地市级联络机制建设。四、提升“黑名单”和联合惩戒质量提高“黑名单”公布质效。做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工作,确保所有符合公布标准的案件全部按规定进行公布,确保公布案件信息的真实准确,确保依照规定程序开展已公布案件撤出工作。扩大联合惩戒范围。争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的支持,推进联合惩戒措施和部门的“双扩围”。提高联合惩戒的社会效应。加强“黑名单”与联合惩戒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展宣传途径、丰富宣传内容,提高传播力和影响力,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五、完善稽查制度,增强对案件查处支撑保障能力落实稽查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推动规范落地执行。推动稽查执法法律保障工作。在明确虚开和骗税的定性要素、细化金融机构税收协助义务、明确税务强制检查权等方面,积极争取立法机关的理解和支持。落实完善行政查处工作制度。税务总局稽查局研究制定文件,进一步做好税收违法案件查处相关工作,改进和规范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工作,充分发挥税务机关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对虚开和骗税犯罪团伙的查处力度,确立不立案不委托协查的原则。推动资金查询的法律保障工作。积极参与和探索反逃骗税、反洗钱行政执法合作方式,寻求法律途径上的有力支持,在资金流查询上力求突破,从而获得案件查办直接依据。完善案件协查制度。各地税务机关做好税收违法案件要素协查工作,改进协查方式。代理记账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2023-09-02 21:49:021

四上企业入库很难是什么意思

“四上”企业是客观反映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四上”企业入库工作一直以来深受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近年来,企业入库条件、审批日益规范、严格,加之企业配合度不高、材料收集困难、相关人员重视程度不够、工作热情不高等等,“四入”工作难度不断增大,那么如何解决当前“四入”工作的实际困难呢?下面结合工作实际,谈谈个人的几点建议。  一、制约“四入”工作的主要因素  (一)没有专职的基层统计人员  基层统计人员没有专职化,统计工作在乡级政府地位不高,统计外工作占据统计人员大部分时间与精力,直接导致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不及时、新增单位信息不准确、企业发展情况不了解等一系列问题,而这一系列问题与四上企业入库有着密不可分关系,试想,如果一家新开业服务业企业从业人员已超50人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也已超过500万,而统计人员未能及时维护更新名录库信息、或是未经核实草草了事,那么就错过了一次新开业企业申报的机会。 (二)目标企业来源单一  目标企业来源单一,目前除房地产业、建筑业企业外,入库材料均包含企业纳税申报表,也就是说除了服务业从业人员条件外税务部门的数据是衡量四上条件的唯一来源。而现实企业经营中不会把每一分营业收入都上报到税务系统,从而一些企业成了“漏网之鱼”,另外,税务数据较报告期要滞后一个月,这对四入工作再次增加了难度。 (三)企业配合度不高  部分企业配合程度不高,担心重重,加之个别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工作方法不得当,导致统计人员收集材料困难,更有甚者将统计人员拒之门外。 (四)审批过程呆板  审批过程中的主观性与刻板因素,部分企业因各种原因,营业执照原件字迹淡化致使复印件信息勉强可辨,再加上上传平台照片不能大于1兆,所以部分企业会被审批人员因照片不清晰而被打回,另有部分工业企业因从注册之日到实际投产之日时间过长,尽管附带情况说明但仍会因不符合新开业条件而被退回。 (五)奖惩措施有待优化  对于四上企业来说奖励1-2万奖金企业不屑一顾,难以达到奖励目的,一些达标企业拒不配合四上申报的,又无明确的惩处措施,无法达到应入尽入的目的,对此统计人员无可奈何。 二、鉴于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以上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强制要求基层统计人员专职化。并出台考核办法,定期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加强对基本单位名录库动态维护工作的检查督导,使名录库维护及时、信息准确、完整。 (二)不以税务数据作为衡量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唯一标准。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允许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有效杜绝“漏网之鱼”。 (三)将“四入”宣传工作列入工作计划与安排。大力宣传四上企业的重要性与荣誉感,有效提高企业的配合程度与申报积极性。 (四)尊重事实从实际出发。对新开业企业的审核以企业实际投产时间为准,指定其证明材料的出具机构,使新开业企业达到应入尽入。 (五)取消对新入库企业的现金奖励,为增强四上企业的荣誉感。建议在四上企业的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业信息栏目上增加特殊标识,并制作四上企业荣誉牌悬挂于企业荣誉室。让四上企业成为受社会尊崇的企业。 (六)对于拒不配合统计工作、四上申报的企业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处罚措施,将典型企业纳入宣传工作范围内。      
2023-09-02 21:48:421

药品广告的内容简介

本书共分十章,主体构思是将现代广告学的基本原理融合于药品广告活动的各环节中,再结合药品广告本身的规律与特性,从药品广告的具体实践中寻求现代广告基本理论的支撑。笔者认为药学与现代广告学之间的相互渗透而形成的边缘学科“药品广告学”将有力地指导药品广告活动的实践,促进药品广告事业的发展与提高。
2023-09-02 21:48:421

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离职证明怎么写

法律主观:合同到期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的处理方式是,首先可以先行协商;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023-09-02 21:48:411

船舶检验与船舶安全检查区别

船舶检验是检验机构对船舶进行法定检验,目的是验证船舶能否达到“钢船的建造规范”,而船舶安全检查是由海事主管机关对船舶进行的;关于船舶航行、停泊、作业有关的检查。
2023-09-02 21:48:402

京剧服饰、头饰的价格,喜欢旦角,我是西安的

服装倒是还可以接受。头上的头面那是相当贵了
2023-09-02 21:48:405

中国古诗词文化

的古诗词文化真的是博大精深,只那么几个字,就能够传达出很多凄美的婉约的悲凉的雄伟的宏壮的意思
2023-09-02 21:48:404

谢太傅寒雪日内集翻译

译文谢安在寒冷的雪天举行家庭聚会,给子侄辈的人讲解诗文。不久,雪下得大了,太傅高兴地说:“这纷纷扬扬的白雪像什么呢?”他哥哥的长子谢朗说:“在空中撒盐差不多可以相比。”另一个哥哥的女儿说:“不如比作柳絮凭借着风飞舞。”太傅大笑起来。她就是谢奕的女儿谢道韫,左将军王凝之的妻子。注释谢太傅:即谢安(.320年-385年),字安石,晋朝陈郡阳夏(现在河南太康)人。做过吴兴太守、侍 中、吏部尚书、中护军等官职。死后追赠为太傅。内集:家庭聚会。儿女:子侄辈。讲论文义:讲解诗文。俄而:不久,不一会儿。骤:急,紧。欣然:高兴的样子。何所似:像什么。何,什么;似,像。胡儿:即谢朗。谢朗,字长度,谢安哥哥的长子。做过东阳太守。差可拟:差不多可以相比。差,大致,差不多;拟,相比。未若:倒不如。因:凭借。即:是。无奕女:指谢道韫(yùn),东晋有名的才女,以聪明有才著称。无奕,指谢奕,字无奕。王凝之:字叔平,大书法家王羲之的第二个儿子,做过江州刺史、左将军、会稽内史等。
2023-09-02 21:48:391

全球化,文明礼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关系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孔子提出的处理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它已被世界公认为具有普世价值的道德金律。从法的视角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还蕴含着丰富而深刻的法理内涵,即尊重个体的平等观、符合人性的权利义务观和重视内省的自律观。在霸权主义仍然存在、地区冲突和局部战争时有发生、文明断层线上发生的冲突愈演愈烈的国际格局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以成为重构世界秩序的价值标准和规则渊源。[关键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平等;人性;自律;国际法。[作者简介]周欣宇,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法律思想史研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通常被视为道德金律①。1993年在芝加哥召开的“第二届世界宗教议会”上,德国著名神学家孔汉思(HansKung)提出的全球伦理构想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与“四不可”②一道成为最基本的道德戒律,即通称的道德金律。其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除了普世的道德属性外,还有深刻而丰富的法律意义。本文将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做一番法律视角的审视,以剖析其法理内涵,并进一步阐述它在国际法上的重要价值。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本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始见于《论语》。孔子在回答仲弓和子贡的提问时两次提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次,仲弓问什么是“仁”,孔子答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另一次,子贡问孔子有没有可以终身奉行的话,孔子说:“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不要把自己所不喜欢的东西强加给别人。用孔子的话说即“恕”道。恕道乃仁道,如《孟子》所谓“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后世儒者常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与《论语》中的另一句话“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结合起来考察,将前者归纳为“恕”,而将后者归纳为“忠”,__________并以曾子的话“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来说明孔子思想的精髓是“忠恕”,它是“仁”的具体表现。他们训“忠”作“诚”,释为天道、体、本源,释“恕”为人道、用、末流。程子说“以己及物,仁也;推己及物,恕也。忠恕一以贯之:忠者,天道也;恕者,人道也。忠者无妄,恕者所以行乎忠也。忠者体,恕者用,大本达道也。”明朝著名理学家薛瑄曾指出《论语》“借忠以明一之体,借恕以明贯之用,故知尽己推己其施无穷,则知一贯之理无不尽也”。忠如水之源,恕如水之流也。时下流行观点认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忠,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恕,忠是积极的仁,恕是消极的仁,是仁之一体两面。这种观点应承和发扬了宋明儒的思想,但却囿于体用之争,与孔子原意未必相符。那么应如何理解孔子的忠恕之道(或者说恕道)的原意呢?或宋元之际的理学家戴侗的观点将有助益,他在《六书故》中训“忠”为“尽己致至”,并进一步解释为“反身而诚,然后能忠。能忠矣,然后由己推而达之家国天下,其道一也”;他又训“恕”为“推己及物”,认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施诸己而不愿,勿施于人,恕之道也。”根据戴侗的观点中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孔子是强调恕道精神的,作为其哲学思想核心的“仁”的出发点和落脚处都是“恕”,而非宋明儒和今日流行观点所总结的“忠恕”。《论语》中虽有时也忠恕并举,但其重点仍在恕。紧扣《论语》原意,可以发现“忠是在自我道德实践中所应呈现出公正无私的心理状态,恕是仁道的具体表现”③。既然恕是实践中的仁,那么将忠和恕分别解释为积极的仁道和消极的仁道就站不住脚。这样“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就联系起来了,前者必然外延到后者的领域内,后者的内涵中也必然包含前者。通过构建忠恕之道,儒家建立了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核心的个人道德修养体系。该内在的信念体系满足了人际交往的需要,经过个体亲身体验或类比体验,产生了一系列的行为规则,这些行为规则把人与人之间的边际效益固定下来,从而形成相应的权利义务观:个体制约着和受制于其他个体;尊重他人的利益,他人才能尊重我的利益;损害别人的利益,自己的利益也得不到保护。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法理内涵“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道德金律是自我澄明的,其道德意义经过历代儒家阐幽发微,已为人们所熟知。然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法理内涵却没有受到人们的足够重视,其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具有明显而深刻的法理内涵。(一)尊重个体的平等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是孔子“仁学”的具体体现。“仁”是孔子哲学思想的核心。那何谓“仁”呢?孔子在《论语》中多次提到“仁”,如“仁者,爱人”“泛爱众而亲仁”“苟志于仁,无恶矣”等。这些看似散乱的论说,却贯穿了孔子的仁学主张:现实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爱护、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一言以蔽之,爱是人际关系的核心。孔子已经认识到个体的差异和不同。他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己是两个不同的个体。因此,墨家的“兼爱”不可能成为孔子爱的模式,其爱的基础和出发点就只能是个体的平等,只有人格平等,仁道才能通过爱的途径得以实现。人格平等、尊重其他个体的价值就成了孔子平等观的精髓。儒家提出的“有教无类”“四海之内皆兄弟”都包含有原始而朴素的平等观;儒家提倡的“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其志也”则从侧面承认了人的人格尊严,而且人不容侵犯。孔子思想中所蕴含的人文情怀被伏尔泰等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拿来作为反对中世纪宗教专制的有力武器。这种尊重个体__的平等思想在今日的欧洲仍然十分盛行,它常常成为反对专制统治的最强呐喊。前苏联作家索尔仁尼琴说:“个人的地位是平等的……个人的命运体现在千百万人中间,千百万人的命运集中在个人身上。”该观点为孔子的人文精神作了最好的注脚:尊重作为个体的他在就是尊重我们自己。孔子虽然主张平等、尊重个体,但却与西方的个人主义不同。个人主义是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兴起的代表当时新兴阶级的利益的一种思想,从历史的角度看,它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个人主义明确以个人为中心,强调个人理性、个人意识和个人权利。个人主义的社会态度包括对个人情感、个人信仰、个人偏好、个人隐私、个人生活方式的充分尊重和理解,因此个人主义有积极的一面。但个人主义也有其消极的一面,那就是它反对权威,特别是国家对个人的支配。极端个人主义有坠入利己主义的危险,利己主义对他人、集体和国家都有很大的危害性。孔子的平等观虽然强调尊重个体,但对个体的权利有制约,他认为个人权利的行使的限度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通过推己及人的行为方式在权利人的内心中形成一种坚强的法律信念,即个人不得强迫他人做任何违背普遍人性的行为,否则他人有不服从的权力。(二)符合人性的权利义务观人生活在自己的欲望世界中。有些欲望是正当的,如求得温饱、安全、荣誉等,法律对正当的欲望应该满足或者为他们的实现创造条件。有些欲望则是非法甚至邪恶的,对它们法律可以通过事前的积极引导或事后的消极制裁来调整。不管是鼓励、引导还是制裁,我们都必须尊重人的欲望,因为这是道德和法律的人性基础。只有正确认识人的欲望,才能制定出符合人性的法律。孔子言及人性虽然只有“性相近”寥寥几字,但已经触及人性的共同属性。在孔子的心目中,人性无所谓的善与不善之分,但却有共性,那就是饥则求食、寒则求衣、苦则求乐等普遍性,因此他说“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孔子是一个世俗主义者,与宗教禁欲主义和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不同,他承认人的正当欲望,在尊重人性的基础上提倡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孔子主张富民,与冉有到卫国,冉有发现那里人口稠密,问该怎么,孔子回答说“富之”,要尽快使老百姓富裕起来,然后再教化。孔子认识到老百姓贫穷是导致庶民犯罪的主要原因,他说“贫而无怨难”“小人穷斯滥矣”。因此统治者应该宽惠使民、轻徭薄赋、省法轻刑,重视和维护生存权等基本人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在设定个人义务方面,孔子提出要符合人性需要,他为义务的设定划了一个下限:即“我不欲人加诸我,吾亦欲勿加诸人”或“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人们所不喜欢或者要极力避免的东西,除了疾病、灾祸、战争和死亡,就是被强制,其中包含不合理的法律义务。对于那些自己都不能履行的义务,就不应该设定或者强迫他人履行。如何才能知道那些义务是对方不能履行的呢?孔子认为“性相近”,因此以己度人无疑是认识他人的有效方法。以己推人,通过心理换位的内在体念,达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境界。有观点认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种含有价值霸权的主张④。这种观点是否成立呢?只有通过对中国式思维的解析才能寻求正确答案。与西方人长于逻辑推理不同,国人习惯形象思维。“形象思维”必须有具体东西作为起点,对感情等抽象物,国人是通过体己而感悟到的,因此“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中不含有任何以自我为中心的因素,因而也就不存在价值霸权的问题,它只是一种“反求诸身”的方法论。“恕道”的基本精神要求处理人际关系时应该“宽厚”,即孔子所谓“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也就是说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其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是施加给执政者的义务。孔子在《论语》中处处强调统治者的带头作用,他对季康子说:“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他认为统治者的以身作则,是法令贯彻的关键。因此统治者应该行仁政,“尊五美”“屏四恶”。在统治者的引导下,全社会都行“仁道”。孔子认为能行恕道者多为圣贤,他们心胸豁达,能敏锐地体察到整个社会的情感,及时做出反映。孔颖达在《论语正义》中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疏释最接近孔子的语境,他说:“己恶饥寒焉,则知天下之欲衣食也;己恶劳苦焉,则知天下之欲安佚也;己恶哀乏焉,则知天下之欲富足也。知此三者,圣王所以不降席而匡天下。”(三)重视内省的自律观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核心内容的忠恕之道又被称为“絜矩之道”。冯友兰先生将“忠恕之道”“絜矩之道”和“仁道”并举,在《中国哲学史》中他说:“后来的儒家,有些人把忠恕之道叫做絜矩之道,就是说这种道是以本人为尺度,来调节本人的行为。”这种自我调节的控制机制是一种重视内省的规范体系。朱熹在个人调节的基础上发展出了社会调节机制,该机制以“我”出发点,形成了“我之上”“我”“我之下”三个层次,通过三个层次的均衡互动,从而把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的秩序规则建立起来,并有机结合,形成了一个严密的秩序体制⑤。“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首先表现为一种指涉个人修养的道德观念。孔子重视个人,特别是“有位之人”的道德修养,在《论语》中他多次言及君子、圣贤和“为政者”加强道德修养的重要性。如何将道德观念转化成内在的法律观念呢?孔子仍然用了他善“推”的习惯方式。通过推己及人,孔子提倡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道德观就衍化成为自律的法律观,此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中的道德义务就变成了法律义务,具有强制性,如《礼记·大学》所谓:“所恶乎上,毋以使下;所恶乎下,毋以事上;所恶乎前,毋以先后;所恶乎后,毋以从前;所恶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乎左,毋以交于右。”这样儒家就建立了独特的法律观:重视内省和自律。在西方法律舶来之前,该种类型的法律观一直占主流地位,它对个体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规制,形成了具有鲜明东方特色的法律制度。这些法律制度或直接来源于道德规范,或衍生于道德规范,总之,传统中国法律与道德关系密切甚至混同是不争的事实。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在内在信念形成的法律观,重视自律,与西方法律重视他律的法律观不同。自律和他律作为东西方法律观的不同表达,本身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但自律的道德作用却不容忽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毕竟是一种以__“自我”为中心构建的秩序规范,它会蜕变成维护私人利益的法律霸权吗?回答是否定的。首先,从动机和效果上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动机必然善,其效果必不恶,所以它符合法律所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⑦。其次,从逻辑上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并不意味着“己所欲,施于人”,也不意味着“己所不欲”就禁止“人所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价值目标是“善”,它的表现形式为“真”,该命题为真。根据逻辑原理,原命题为真,那么它的疑否命题也为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疑否命题应该是“施于人,己所欲”,就是说可以施加给他人的行为,必须是自己所愿意做的行为,该行为不违背人性,通过换位思考的内心体验,可能也是别人愿意做的,因此该行为可以加诸他人。其他与“施于人,己所欲”不相同的命题必须通过逻辑的检验才能判断其真假,如“己所欲,施于人”的动机和效果都未必善,明显地有把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他人的意思,因而该命题非真。最后,从儒家一贯的交际原则来看,孔子是反对凭空臆测、绝对肯定、固执己见、唯我独尊的,即“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孔子不主张将个人的好恶强加于人。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国际法价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从调整人际关系出发,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其适用范围已突破原有的界限,进入到复杂的国际关系领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已为当今世界不同文明所广泛接受和认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处理国际关系中日益显露其普世价值。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推导出来的一些原则,如国家主权平等、相互善意、互利合作等,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基本准则。(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国际法上的普世性儒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思想的积极意义还在它从人际关系推及到“邦际关系”“国际关系”。它要求“协和万邦”“亲仁善邻”“讲信修睦”,最后达到天下“大同”的境界。在儒家的理想中,个人修养的最高境界是“平天下”,与此相适应,国际关系的最高境界是天下太平,国与国之间没有冲突和战争。当今世界,霸权主义仍然存在,地区冲突和局部战争仍时有发生,文明断层线上发生的文明冲突愈演愈烈,在纷繁复杂的国际格局中重构世界秩序就显得尤为重要。重构世界秩序必须要有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规范体系。哈贝马斯对处理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关系提出了“正义”和“团结”原则。哈贝马斯认为“正义”指的是各民族都有保留本民族文化,按照本民族意愿发展的权利;“团结”则要求对他民族的文化应有同情的理解和尊重,这是一种法律义务。各民族文化的相互尊重和共同发展的途径是民族间商谈和文化间的交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方法论,“和而不同”是基本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为世界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和国家所接受,构成全球伦理准则⑧,成为处理国际关系的基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所以能成为普世性的国际法原则在于人类文化本身基本精神的相通性。世界各民族文化传统中都能找到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相似的思想根源。佛教经典中说:“在我为不喜不悦者,在人亦如是,我何能以己之不喜不悦__加诸他人?”犹太教经典中也说:“你不要别人对你做的事,就不要对别人做。”人类同源,人性相似,那些体现人文精神的思想因其代表了人类对正义的诉求,必将得到全世界的普遍认同而成为普世性。(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体现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普世伦理而为国际社会所认可和接受,它为国际交往和国际行为制定了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准则宛如法律,必然体现在国际法中,在国际关系上应该加以贯彻和实施。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前提条件就是承认个体的人的平等性,将其推及到国际关系上就是国家主权平等。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也不论其政治、经济、社会等情况有何不同,一律事有平等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主权平等包括以下要素:国家之领土完整及政治独立不受侵犯,世界各国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充分主权,均有义务尊重其他国家之人格,均有权利自由选择并发展其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制度,均有责任充分履行其国际义务,并与其他国家和平相处。2.相互善意原则。在犯罪心理学上,儒家是动机论主义者。他们根据人的主观动机来判断行为的罪与非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体现了儒家的一贯精神,即行为动机必须为善,效果可以不论。所以儒家把“亲仁善邻”作为处理邦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这是当时语境下的“国际法”。随着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人类又进入一个全新的“春秋时代”,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再次体现出它的价值,那就是国与国之间的交往必须本着善意的原则。任何背离善意的行为,应当被全世界的人所鄙视和唾弃。新的时代还赋予各国一项新的善意义务,即一个国家应当善意履行《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各项义务,善意履行由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产生的、其作为缔约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所承担的各项义务。3.互利合作原则。第一部分已述及理解“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时不能仅根据其字面意思,而要在儒家的微言大义中理解,“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也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应有之意。将其推广到国际关系上就要求各国在主权平等的前提下,坚持相互善意原则,取长补短,共同协作,互利共赢。(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传统法文化与当代法治建设”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05XFX005)注释:①少数学者如北京大学哲学宗教系的赵敦华教授将其作为道德银律,参见赵敦华:“中国古代价值律的重构及其现代意义”(上),载《哲学研究》2002年第1期。②即不可杀人、不可盗窃、不可撒谎、不可奸淫。③颜炳罡:“儒学与人类文明相处之道”,载陈启智编:《儒学与全球化》第199页,齐鲁出版社2004年版。④参见杨树森:“‘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历史局限性”,载《云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报》1996年第7期;徐春根:“‘己所不欲"与‘己之所欲"‘施于人"是一种价值霸权:从《庄子》相对价值论观点看”,载《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⑤吴长庚:“儒家絜矩之道的现代诠释”,2001年台湾第六届当代新儒学国际会议发言稿。⑥参阅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1981年版;陈顾远:《中国文化与中华法系》,台湾三民书局1969年版;俞荣根:《儒家法思想通论》,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⑦廖建平:“道德金律的哲学阐析”,载《衡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0年第3期。⑧汤一介:“孔子思想与‘全球伦理"问题”,载《中国哲学史》2000年第4期。
2023-09-02 21:48:391

运用生活经济知识多方面分析如何才能缩小收入差距实现收入分配公平

(1)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为我国实现社会公平、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2)保证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占合理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合理比重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当前,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3)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另一重要举措。为此,要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通过强化税收调节,整顿分配秩序,把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防止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实现公平分配。还有就是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生产力水平提高。
2023-09-02 21:48:391

在供应链体系中,如何统一多个企业的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

在供应链中,通常有一个中心企业,这个中心企业(例如:沃尔玛,戴尔)通常有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的权利,这个标准通常是行业标准或者国家国际标准。而管理制度,通常只是合作关系的制度,而非企业的内部制度,即供应链成员之间的合作制度。例如:信息的共享,车辆的调度,价格标准等。这些合作制度通常围绕着供应链中心企业去制定。要有一个强大的信息系统。
2023-09-02 21:48:361

药品广告中不能使用的广告语是什么?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中不得出现的广告词有:咨询热线、咨询电话免费治疗、免费赠送、有奖销售,家庭必备等词语。《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五条处方药名称与该药品的商标、生产企业字号相同的,不得使用该商标、企业字号在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以外的媒介变相发布广告。不得以处方药名称或者以处方药名称注册的商标以及企业字号为各种活动冠名。《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六条药品广告内容涉及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药理作用等内容的宣传,应当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进行扩大或者恶意隐瞒的宣传,不得含有说明书以外的理论、观点等内容。《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七条药品广告中必须标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忠告语、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药品生产批准文号;以非处方药商品名称为各种活动冠名的,可以只发布药品商品名称。药品广告必须标明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经营企业名称,不得单独出现“咨询热线”、“咨询电话”等内容。非处方药广告必须同时标明非处方药专用标识(OTC)。药品广告中不得以产品注册商标代替药品名称进行宣传,但经批准作为药品商品名称使用的文字型注册商标除外。《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二条药品广告应当宣传和引导合理用药,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地购买和使用药品,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一)含有不科学的表述或者使用不恰当的表现形式,引起公众对所处健康状况和所患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恐惧,或者使公众误解不使用该药品会患某种疾病或加重病情的;(二)含有免费治疗、免费赠送、有奖销售、以药品作为礼品或者奖品等促销药品内容的;(三)含有“家庭必备”或者类似内容的;(四)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内容的;(五)含有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的。《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十三条药品广告不得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药品广告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扩展资料:危害影响:1、违法医药广告直接危害了患者的利益,破坏了正常的广告市场秩序和医疗工作秩序,社会各界对此反响十分强烈,已经成为群众举报的热点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其造成的危害决不可低估。2、由于多数患者在饱受病痛折磨时,极易“病急乱投医”,因此,虚假医药广告实质上已经有“危难之际落井下石”的意味。患者受到虚假医药广告的误导后,轻则疾病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重则病情恶化,这无疑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3、医药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的势头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其直接后果是一方面扰乱了医药广告市场正常的出证、发布和管理秩序;另一方面,扰乱了正常的医疗和药品市场秩序。医疗机构不惜巨资,千方百计打“擦边球”,甚至公然做违法广告,误导患者。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2023-09-02 21:48:341

谢太傅寒雪日内集翻译文言文

文言文的译文是:谢安在寒冷的雪天举行家庭聚会,和他子侄辈的人讲解诗文。不久,雪下得大了,太傅高兴地说:“这纷纷扬扬的白雪像什么呢?”他哥哥的长子谢朗说:“在空中撒盐差不多可以相比。”谢安大哥的女儿说:“不如比作柳絮凭借着风飞舞。”太傅大笑起来。她就是谢安大哥谢无奕的女儿谢道韫,左将军王凝之的妻子。一、原文谢太傅寒雪日内集,与儿女讲论文义。俄而雪骤,公欣然曰:“白雪纷纷何所似?”兄子胡儿曰:“撒盐空中差可拟。”兄女曰:“未若柳絮因风起。”公大笑乐。即公大兄无奕女,左将军王凝之妻也。
2023-09-02 21:48:321

元好问有什么代表作

主要有《歧阳》三首、《壬辰十二月车驾车狩后即事》五首、《俳体雪香亭杂咏》十五首、《癸巳五月三日北渡》三首、《续小娘歌》十首等。
2023-09-02 21:48:305

离职证明日期格式

  导语:离职证明日期格式怎么写?以下是我精心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离职证明日期格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离职证明标准格式注意事项:   1.证明格式。   2.必有信息:单位名称(注册全称),离职者姓名,离职者曾任职务,在职时间,证明开具日期,开具日期处加盖公章(“骑年压月”)。另外,一般写明身份证号,因为那才是唯一的。   3.有竞业限制协议且公司方面支付了补偿金的.,建议在离职证明里加以说明竞业限制约定。   4.页眉打印有公司logo——宣传公司形象。可以选择是否添加公司联系方式。   5.一般用a4纸打印(档案管理标准),现实中也有些公司采取一式两份中间分割处盖骑缝章的方式。   6.无错别字,不允许篡改,若填写证明时出错建议重新开具。   7.现在的证明一般是在留存的空白版本基础上添加变动信息后打印,看上去整洁,美观,便于存档。不建议使用便笺手写。   离职证明标准格式    【范本一】   离职证明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 )自20**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 部 人力资源助理 职务,至20**年07月31日因 个人 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年07月31日
2023-09-02 21:48:301

古典诗词分为哪些时期

唐诗。宋词。元曲。明小说。
2023-09-02 21:48:293

北京的《转媒体艺术展——中国京剧服饰艺术当代创意》展示内容有哪些?

上海戏剧学院杨青青教授策划设计的展览,展览的内容有:1)以京剧服饰急纹样图案为灵感设计的当代装置艺术 2)传统的刺绣京剧服饰样陈列及京剧刺绣解构展 3)大量由京剧服饰纹样转换的图案设计系列 4)扫二维码看京剧表演——京剧装饰纹样的蓝色青花瓷互动地砖 5)京剧纹样题材的当代综合材料作品 6)京剧图案纹样展示的影像投影装置系列 7)京剧灵感的创意家居和文创设计系列展 8)京剧灵感的创意服装系列 9)京剧纹样灵感的多种跨界材质创意首饰系列展 10)京剧服饰艺术时尚设计展 11)梅兰芳先生京剧服饰的现场展示,整体与细节展, 梅兰芳京剧展演 12)转换视频与图像作品系列。
2023-09-02 21:48: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