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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

2023-09-11 01: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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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鞍山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促进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辽宁省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鞍山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及监督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厂”)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

  本办法所称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是指对污水处理厂进行生产运营管理的法人单位。

  本办法所称运行监督管理,是指对已建成运行(含试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实施的监督管理。第四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对污水处理厂运行负总责,将污水处理厂运行及管网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工作,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第五条 市、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管理。

  建设、财政、发展改革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相关工作。第六条 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试运行申请由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污水处理厂自试运行之日起3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试运行3个月仍不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及拟验收时间,经批准后方可延长试运行。试运行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第七条 运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取得相应的运营资质,管理、技术、实际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第八条 运营单位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处理设施和出水水质负责,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制定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及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水质检测等制度。第九条 运营单位应当建立生产运行台帐及水质、水量和污泥等监测档案,并按月、季、年定期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报送进出水的水质、水量、污泥处置、设备运行、运营成本、安全生产、运行维护等方面信息,属国控污染源的污水处理厂应当按规定对相关监测结果进行信息公开。第十条 运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污水处理厂设置规范的污水排放口,在进、出水口和关键水处理构筑物等位置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和中控系统,并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网。

  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和中控系统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并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和水质进行实时监控。第十一条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超过设计标准导致出水超标的,运营单位有举证责任和应急处理的义务。发现超标后,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取证核实和处理。第十二条 运营单位应当保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运。因设施大修、检修、维护等需停运或部分停运的,运营单位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对于因突发事件造成污水处理厂全部或部分停运的,运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内报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恢复正常运行后,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十三条 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泥含水率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参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各级政府应该加强污泥的资源化处置利用,运送至有资质的污泥处理处置单位进行资源化处理。第十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加快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改造和维护,拓展污水收集管网服务范围,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并确保管网有效运行。污水收集管网的设计、建设、改造工作应当优先或同步于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建设和改造,城市排水管线应当按雨污分流进行建设,未实行雨污分流区域的排水管网应当逐步改造为雨污分流系统,确保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后的实际处理负荷,在一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第十五条 市、县(市)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及规范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水量等进行监督性监测并建立监测档案,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自动监测仪器的比对监测和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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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8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扬尘污染控制,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的防治与管理活动。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包括房屋建筑、道路与管线、市政公用设施、港口建设等)、房屋拆除、采石取土、物料运输与堆放、公共场所和道路保洁、养护绿化等活动中以及因泥地裸露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周边环境和大气造成的污染。  本办法所称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煤炭、砂石、灰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第四条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保部门)对全市的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环保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与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土房产部门)负责房屋拆除、采石取土场作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建设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管部门)负责余泥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运输、公共场所及道路保洁、养护绿化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含市政道路、桥梁)维修、改造活动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部门)负责公路、市政道路、桥梁、港口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务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水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筑工务机构具体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市环保部门应当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各区环保部门应当根据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制定本区的扬尘污染防治具体方案。  建设、城管、国土房产、交通、水务等管理部门和机构应当根据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和区扬尘污染防治具体方案,制定其职责范围内的扬尘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市环保部门应当建立污染源数据库与扬尘污染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发布扬尘污染状况的环境信息;各区环保部门应当配合市环保部门污染源数据库与扬尘污染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并按市环保部门要求报送本区扬尘污染状况的环境信息。第六条 建设单位依法向环保部门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应当包括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并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第八条 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相关专业机构依据建设单位制定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对施工单位实施监督。第九条 市环保部门应当确定重点扬尘污染源并在市环保部门网站上(www.szepb.gov.cn)每年定期公布,重点扬尘污染源确定的标准和程序由市环保部门另行制定,并与本办法同时实施。  列为重点扬尘污染源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配合自动监控系统的联网,并保证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第十条 建设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一)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在本市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设置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2.5米;在其他路段设置围挡的,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  (二)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  (三)气象部门发布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当停止土石方挖掘、爆破、房屋拆除等作业;  (四)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在48小时内未能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五)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六)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溢,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七)需使用混凝土的,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或者进行密闭搅拌并采取相应的扬尘防治措施,严禁现场露天搅拌;  (八)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九)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放,应当采取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  (十)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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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2 21:47:524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规范

针对污染源的现场监测,特别是废气污染源的现场监测,是环境监测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废气污染源的现场监测是否成功,直接影响到整个监测过程,因此,必须严格执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措施。在此,笔者通过多年的现场监测经验,提出了以下关于污染源废气监测的一些浅谈。 在整个监测过程中,污染源废气监测的重要性已无需再次强调。针对废气污染源的监测,现已经有很多种监测分析的方法和标准了,但在实际的工作中,依旧存在一些依据现有的标准无法监测,甚至出现严重影响监测结果的情况。并且就污染源废气监测本身而言,也存在诸多的疑难问题,如识别固定污染源,安全防护,现场的勘查与准备,滤筒质量监控,间断排放监测时间,生产工况的确定以及过剩系数的影响这些方面等。针对这些现象,笔者将在本文中关于污染源废气的监测进行必要的探讨。1 固定污染源的识别  固定污染源可以按类别划分为非燃烧设备固定污染源与燃烧设备固定污染源两大类。关于燃烧设备固定污染源,其排气监测会受锅炉运行负荷及过量空气系数之影响,所以,燃烧设备固定污染源的排气监测技术过程,须对将锅炉运行负荷的空气系数同时采取监测,由此,其排气监测当中的实测浓度并不具数据比较的价值,环境管理部门要想对其准确性和代表性进行鉴别并实施监测技术管理,就必须对监测的过程与结果数据进行科学折算。在此过程中,监测人员要正确运用标准值,并对实测的浓度准确折算,其专业素养与技能需达到一定要求,除熟悉采样仪器与采样方法等基本监测技术外,还须对监测对象,即燃烧设备固定污染源炉窑类型及其所属行业性质充分了解,并全方位明晰与此相关的各类排放标准。只有这样,才能够进行正确的分析评价和采样监测。  2 关于监测作业的安全防护  对于污染源废气监测作业,其工作环境中不时存在噪声、有害气体、电磁辐射及对人体有负面影响的各种化学物质,此外还存在高、低温及高空作业,用电不安全因素等因素,以上对监测的仪器设备及监测作业人员均存在隐性的职业性伤害与安全威胁。针对以上的作业安全威害因素,除配备必须的安全防护装备外,还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这对于获取有效的监测数据都是非常重要的。对此,我们采取的方式有: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其次,对于选定监测定位点的位置,可依据现场实际状况,尽量让管道于负压状态下来选取并开设采样孔,但前提须要符合监测规范要求。再者还要强调如果测试点离地面有一定距离,则需要有牢固的梯子,扶手和工作平台;最后应该根据污染物的类别、性质以及现场的具体情况来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如安全绳、煤气报警器等)。  3 现场监测的相关技术与流程  3.1 现场勘查与监测工作准备  不管何种污染源废气监测,在正式监测之前,监测人员须事先深入监测现场,全面了解被测对象,包括生产设备、装置和相关特性,掌握设备装置的常态电压与电流,及压力与风机风量、出口温度等基本的参数数据,以作为监测计划中的相关技术选择的基本参考之一,及作为正式监测过程中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制订的根据之一,同时还要认真仔细的了解现场可能排放的有害物质,对其危害程度、如何防范等性质作充分了解。  此外,须综合调查污染源性质、种类和现场实际情况,以为后续测孔位置确定做准备。为让最终测定数据达到的准确度与可靠度,还须事先了解净化装置和生产工具的特性和相关监测情况,其对提出适合监测的实时运行状况要求,将其信息对被监测方负责人做详细和针对性的说明。最后根据以上因素及测试目,最终确定测试计划与方案,及相关需要的仪器设备,同时还须同步落实工作平台的电源、开孔要求及相关安全防护准备等工作。  3.2 间断排放的监测时间  如果某排气筒排放时间是间断性排放,排放的时间小于1h,则应该在此段排放时间内进行连续性的监测,或者是在此段排放时间之内以相等的时间间隔来采集2~4个样品,并取其平均值。如果排放的时间大于1h,则将连续1h采样的结果求其平均值,或者在1h之内,以相等的时间间隔来采集4个样品,并求其平均值。  3.3 生产工况的确定  生产工况是废气污染源监测作业过程中的一大重要因素。需着重了解、关注监测对象的生产工况是否满足监测要求,其直接关系到此次监测作业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及其结果的代表性。在废气监测作业中,一般要求监测时的生产工况即为具代表性的正常工况,数据层面上要求其在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时进行监测,所达到的负荷应该占到总负荷的75%或以上。  对于生产负荷的确定,可将把设备常态运行时的压力、电流、风机风量、电压及出口温度等数据参数予以记录,之后同额定工况及正常工况下的参数进行比较分析,以判断出生产设备运行的即时工况是否为常态工况。此外,还可监控整个工厂原材料,能源使用量,及生产的工段情况与最终产品产量,作为工况判断参考之一。  在锅炉的运行负荷上,一般可根据锅炉排放的烟气量,烟气的含氧量及生产单位的有效热量的燃料在充分燃烧时所需要的理论的标态空气量等,以推断出锅炉运行负荷。  3.4 过剩系数的影响  采样方法规定,在每次的锅炉烟尘监测时至少要采集三个样品,求其平均值,然后用a进行修正。依据污染物排放浓度的修正公式可得知,含氧量的变化,对排放浓度的影响极大。在实际的监测中可知,烟气的成分会随着锅炉的运行状态改变而发生变化,且在工况不同的时候,所测污染物的浓度也相差较大,不同的滤筒监测结果的精密性也相对较差。经监测发现,烟气含氧量也会随锅炉的运行状态改变而发生变化。如果在测量每个滤筒同时对含氧量进行测量,逐一修正排放浓度,不同滤筒的监测结果间的精密性便会大大提升。对此建议在用每个滤筒来采集样品的时候,要与含氧量同时进行测量,逐个折算排放浓度后再求其平均值,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监测结果的代表性和准确性。废气污染源的监测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任务较繁重,因此,笔者在本文中通过分类详解,就如何识别固定污染源,监测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现场的勘查与准备,滤筒的质量与监控,间断排放的监测时间,生产工况的确定和过剩系数的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2023-09-02 21:48:241

施工单位动态监控掉线多长时间恢复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维修、更换,必须在48小时内恢复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期间,要采取人工采样监测的方式报送数据,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要求:故障维修应在48小时内完成,故障后应启用手工监测。
2023-09-02 21:48:341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几年

问题一:排污许可证多久要换一次证? 一般是五年换一次,但是有些地区是需要三年一换,具体看当地环保局的政策。但是注意一点如果你办理的是临时排污许可证,则一年要按要求换正式的排污许可证。如有疑问请咨询环保顾问。 问题二:《排污许可证》有有效期吗?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通常为3年。另外,即工在有效期内,如果企业的生产情况、排污情况发生了变化,企业仍须重新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临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通常为1年。 《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企业需每年进行年检,年检时应提供过去一年的监测报告,固体废物六联单复印件,许可证副本,污染防治设施更新维护佐证材料和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持证单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换证。 问题三:排污许可证超有效期,是不是等同于无证 是的,根据《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排污单位需要延续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问题四:临时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1、《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的超过5年; 2、《临时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3、《排放许可证》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排污单位必须重新申请换证。 4、持有《排放许可证》或《临时排放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并不免除缴纳排污费和其它法律规定的责任。 问题五:法律规定:临时排污许可证多久可以换长期排污许可证 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是一年,到期后可换正式的排污许可证,但是第一次领的正式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只是三年,过期之后换的新证是五年有效期。 问题六:排污许可证到期,怎么办理 你好,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1.1 办理依据 1.1.1 《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排污单位需要延续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1.1.2 予以批准的条件 1) 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最近一年符合环境监测频次要求的环境监测报告,或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日常监管部门出具的数据及设备运行证明; 2)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排污申报登记材料; 3) 按照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应当提供相关验收材料; 4)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1.3 不予以批准的情形 1) 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 2) 因环境功能区划调整,被禁止或者限制在该区域排放污染物的; 3)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申请材料 1.2.1 申请材料形式标准 相关纸质材料用A4纸复印,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问题七:法律规定:临时排污许可证多久可以换长期排污许可证 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临时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所以临时的排污许可证一年到期时要按要求换正式的排污许可证。 问题八:哪类排污许可证到期无需续办? 排污许可证都要续证,排污许可证分《排污许可证》和《临时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是一年。 问题九:排污许可证到期,怎么办理 你好,《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通常为3年。另外,即使在有效期内,如果企业的生产情况、排污情况发生了变化,企业仍须重新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临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通常为1年。 《排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企业需每年进行年检,年检时应提供过去一年的监测报告,固体废物六联单复印件,许可证副本,污染防治设施更新维护佐证材料和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持证单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换证。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问题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与持过期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行政处罚的区别 过期等同无证。
2023-09-02 21:48:441

排污许可证变更

法律分析:有效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申请。1.1 办理依据1.1.1 《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排污单位需要延续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申请1.1.2 予以批准的条件1) 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最近一年符合环境监测频次要求的环境监测报告,或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日常监管部门出具的数据及设备运行证明;2)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的年度排污申报登记材料;3) 按照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应当提供相关验收材料;4)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1.1.3 不予以批准的情形1) 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2) 因环境功能区划调整,被禁止或者限制在该区域排放污染物的;3)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1.2 申请材料1.2.1 申请材料形式标准相关纸质材料用A4纸复印,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2023-09-02 21:48:541

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7月1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发布;根据2010年12月2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等18件规章的决定》第1次修正;根据2011年12月3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93号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等14件规章的决定》第2次修正;根据2014年3月1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1号公布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等9件规章的决定》第3次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海洋、放射性、电磁辐射的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并重的方针,在发展中落实环境保护,在保护环境中促进发展,实行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实行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任期内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将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和环境质量水平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环境污染防治,并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措施,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向,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保障对环境污染防治的投入。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环境保护派出机构,受本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监察机构依法承担排污申报的登记、排污费征收工作,调查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并提出处理意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委托其所属的环境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配备专职人员,保障资金投入,并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做好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计生、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海洋与渔业、林业、旅游、公安、城市综合执法、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环境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在直接受到环境污染危害时有权要求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对国家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省人民政府可以委托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前款规定的地方标准,也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前款规定的地方标准。第十一条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省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设区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环境保护规划和相关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相应规划,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本省对水、大气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商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环境容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三条 本省对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无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应当规定允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种类、总量指标、排放标准、排放方式和污染控制要求。排污许可证实施的具体范围和核发程序,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委托本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第十四条 省环境保护、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省水环境功能区、水功能区划分方案,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设区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分方案,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地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和区域开发建设,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的要求。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的清洁、安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放污染物。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区域,划定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并确定重点监管行业和企业,对其进行限期整治;重点监管区未达到整治目标前,新建、改建、扩建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必须有相应削减原有项目排污量的方案和措施后,方可审批和核准。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管理的具体细则,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环境容量的要求,组织划定畜禽养殖的禁养区和限养区,并予以公告。禁养区内不得新建畜禽养殖场;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应当限期关闭。限养区内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已有的畜禽养殖场应当限期治理,严格控制养殖规模。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污单位,应当责令其限期治理或者停产整治:(一)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省规定排放标准的;(二)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三)排放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限期治理期限应当根据排污单位的工艺特点和污染治理要求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限期治理期间,排污单位应当采取限产、停产或者其他措施,使其污染物排放符合限期治理规定的排放要求,并不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限期治理期限届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排污单位的治理效果进行验收。第十九条 区域、流域环境质量因不可抗力等自然原因达不到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排污单位采取限产等措施,确保功能区的环境质量。第二十条 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的,由排污单位负责自行消除污染。排污单位不消除或者不能自行消除污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指定单位代为消除,处置费用由排污单位承担。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环境监察机构可以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可以采取现场监测、采集样品、查阅有关资料等措施。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设施、物品采取暂扣或者封存措施。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省、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本行政区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单位总排口出水水质监测结果。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众的环境信息知情权,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排污单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违法排污单位名单。列入环境管理重点企业名单的排污单位,应当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依法必须经许可审批的涉及环境保护的经营活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依法审批,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凭许可审批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核发营业执照。第二十五条 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明确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试生产前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或者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试生产期满前,向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第二十六条 排污单位应当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台账应当载明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及相应的主要参数、污染物排放情况及相关监测数据。排污单位应当保持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正常使用;对出现故障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停止或者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及时维修设施、排除故障,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排污单位对排放的污染物应当加强日常测试,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污单位无能力自行测试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测试。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设置排污口,并按照规定报经批准。禁止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第二十七条 排污单位依法将生产厂房或者车间租赁、承包给他人的,应当在租赁、承包协议中明确约定污染物防治的责任和义务;未在协议中约定污染物防治责任和义务的,由出租、发包单位承担污染物防治责任和义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产生严重环境污染且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条件。第二十八条 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或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一类水污染物的,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二类水污染物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省有关标准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一)将部分或者全部水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处理直接排入环境的;(二)非紧急情况下将部分或者全部水污染物从污染物处理设施应急排放阀门排入环境的;(三)将未经处理的水污染物从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排入环境的;(四)擅自停止使用部分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五)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六)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后,排污单位不及时排除故障,仍排放水污染物的;(七)违反水污染物处理工艺,采用稀释排放手段处理污染物的;(八)其他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情形。第二十九条 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由该单位承担污染防治责任;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与排入该工业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污单位共同承担污染防治责任。城市污水应当进行集中处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立完善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有条件的乡村应当逐步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改善农村水环境。第三十条 城市、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必须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发现纳管水质超标时,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环境保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总排口出水水质超标,也可以采取关闭超标排污单位污水纳管阀门的措施。第三十一条 排污单位应当自行处置污染物,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处置污染物或者代为运行管理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排污单位委托相关单位和个人处置或者运行的,应当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排污单位应当在签订协议之日起7日内将协议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排污单位不得委托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处置污染物或者代为运行管理防治设施;无资质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排污单位的委托。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有计划地建设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集中处置设施,提高生活垃圾的利用率,逐步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第三十三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等作业,但因抢修、抢险作业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向所在地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的审核意见;经审核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核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审核同意在夜间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公告附近居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中、高考期间对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等作业作出禁止性规定。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企业未经排放管道或者处理设施排放粉尘和废气。禁止在居民区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恶臭、异味、粉尘的项目。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含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新建产生噪声、油烟、烟尘、异味的饮食、娱乐服务经营项目,但规划作为饮食、娱乐服务用房的除外。前款规定范围内已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第三十五条 城市市区内严格控制建筑物外墙采用反光材料。建筑物外墙采用反光材料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在室外使用灯光照明设备,应当符合环境装饰照明技术规范的要求,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第三十六条 畜禽养殖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已建畜禽养殖场,其污染物排放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防止污染环境。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排污申报、申领排污许可证等手续。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等方面采取财政补贴、减免费用等扶持措施。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具体标准,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具体细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第三十七条 鼓励畜禽养殖者采用科学技术和方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推广应用沼气、有机复合肥等,对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对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财政补贴等具体办法。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生产者使用农药、化肥、农用薄膜等农用化学制品的指导和监督,防止农用化学制品对土壤和农产品的污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监督管理,会同同级农业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督监测工作。 第三十九条 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和监测网络,制定全省统一的环境监测规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和督促环境监测机构做好日常环境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环境质量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变化趋势,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环境信息和环境质量状况公报。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环境监测规范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并对监测数据和监测结论负责。第四十条 本省建立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环境质量监测制度。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全省交接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的监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交接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向社会公布。交接断面相邻行政区域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水污染防治联防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环境安全。交接断面水环境质量达不到规定控制目标的,相邻行政区域的人民政府应当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由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第四十一条 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在线监测监控的具体范围和管理细则,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排污单位应当保证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不得拆除、损坏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出现故障的,应当立即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应当纳入污染物排放在线信息系统。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取得的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环境监督管理的证据。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迅速有效处置环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体系和机制,有效防范和处置环境突发公共事件。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发生。可能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单位,应当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单位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并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可能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单位目录,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公布。第四十三条 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故时,排污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可能危及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应当立即通知周边单位和居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接到环境污染突发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处置事故。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污、限期补办排污许可证,并可以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依法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责令停业或者予以关闭。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排污单位在限期治理期间污染物排放不符合限期治理规定的排放要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加倍征收排污费,并可以处4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将污染物委托给无资质的机构处置的,或者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接受委托处置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九条 排污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二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移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造成环境污染与破坏,除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外,责任人应当承担治理污染、消除危害、恢复环境功能的责任,并依法承担对受害者的赔付补偿责任。第五十三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监察机构、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二)对辖区内的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三)拒报、虚报、缓报、隐瞒不报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四)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的;(五)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测和监督管理职责的;(六)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七)其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第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其责任。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需要设置的各种设施设备,包括污染物处理设施、监测监控设备、排污管网、排污口及其标志牌等。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21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浙江省环境监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5号)同时废止。
2023-09-02 21:49:221

江苏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保障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促进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纳入水污染防治规划,统筹安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高污水有效集中处理率,充分发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削减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作用。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建设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水利、监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相关举报和投诉。第六条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配套完善、依法运行、稳定达标。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噪声控制、除臭、消毒等措施,并配套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设施。  新建、改建、扩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采用脱氮除磷工艺。  鼓励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尾水再生利用。第七条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第八条 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不得擅自排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确需接入的,应当经过预处理并依法取得排水许可。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取得排污许可的,应当同时取得排污许可。有关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依法公开。第九条 有工业废水排放的各类开发区,应当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保证达标排放。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明确可以接纳水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向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浓度限值;超过浓度限值的,应当经过预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接入。第十条 开发区内排水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浓度和种类不符合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的,应当单独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产生的水污染物。第十一条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对出水水质负责。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发现排入设施的水污染物浓度异常,影响达标排放的,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发现排水单位排放水污染物浓度超标,影响达标排放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关闭相应排水单位的纳管设备,并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十二条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进水口、出水口安装水量、水质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并与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自动监控设备还应当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自动监控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当依法予以检定;使用中的自动监控设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数据比对。第十三条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正常使用、维护自动监控设备及中控系统,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改变或者损毁。  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确因改造、更新、维修需要暂停运行的,或者进水口、出水口水量、水质自动监控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还应当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023-09-02 21:49:381

污染源在线监控由哪个部门负责

环保局监控中心或者当地环境监测站
2023-09-02 21:49:491

我国对水质监管和水质分析有哪些措施?

我国对水质监管和水质分析采取了多种措施,涵盖了监测、评估、监管和预警等方面。以下是对这些措施全方面的分析:1、水质监测网络建设我国建立了全国性的水质监测网络,覆盖了城市供水、河流湖泊、近岸海域、地下水等各类水体。这个网络由国家级监测站、省级监测站和市级监测站组成,以实时、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水质进行监测。2、水质评估标准制定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水质评估标准,如《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等,指导对水质进行评估和监管。这些标准依据水体的用途和保护目标,设定了不同水质类别的质量要求和排放限值。3、水质监管机构建设我国设立了水资源部门、环保部门和国家海洋局等专门负责水质监管的机构。这些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水体的保护、治理和污染物排放等工作,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4、水质分析技术发展我国水质分析技术得到了快速发展,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和微生物等多种分析方法。这些方法包括常规的化学分析、光谱分析、气相色谱-质谱分析、DNA测序等,可以对水质中的有机物、无机物、重金属和微生物等进行精确的定量或定性分析。5、水质监管信息化建设我国加强了水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了水质监测与数据管理系统。通过这个系统,可以实时获取水质监测数据、分析评估结果,并进行数据共享和发布,提高水质监管的效率和透明度。6、水质预警机制建设我国建立了水质预警机制,通过对水质监测数据的分析和评估,提前发现水质异常和突发事件,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总的来说,我国在水质监管和水质分析方面采取了综合的措施,旨在确保水资源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这些措施涵盖了监测、评估、监管和预警等方面,综合运用了各类技术手段和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水质监管的效能和水平。
2023-09-02 21:50:361

行业统计数据和法定统计数据的区别

两者的分工不一样。具体差别如下:法定统计数据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国家统计局审批备案的统计调查制度采集的数据。法定统计数据为标准时点或时段的静态数据或累计数据。而行业统计是由行业协会来负责。行业统计数据是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的重要来源之一。行业协会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向政府传达企业的诉求,协助政府实行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政法规和有关法律,统计本行业的基本情况,实时发布统计数据。
2023-09-02 21:47:101

招牌广告、电视字幕和书籍报刊中用字不规范的情况有哪些?

药品牌的吗?义工联盟榜一起
2023-09-02 21:47:1114

如何制定家庭投资理财方案

专业理财师,每家情况不同
2023-09-02 21:47:123

咏怀古迹其三原文及翻译

咏怀古迹(其三)原文及翻译   《咏怀古迹》是唐代伟大诗人杜甫于唐代宗大历元年(766年)在夔州(治今重庆奉节)写成的组诗。下面是我整理的咏怀古迹(其三)原文及翻译,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咏怀古迹(其三)全文阅读:   出处或作者:杜甫   群山万壑赴荆门,生长明妃尚有村。   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   画图省识春风面,环佩空归月夜魂。   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   咏怀古迹(其三)全文翻译:   群山万壑随着险急的江流,奔赴荆门山,这里有生长明妃(王昭君)的村子。   一旦离开汉宫,(命运)便与北方少数民族相连,独留下青冢向着黄昏。   凭着画工画的`画像只能约略认识昭君美丽的面容,空有她那怀念故国的魂魄月夜归来。   即使千年过后,琵琶弹奏的胡地乐曲,还分明诉说着她内心的怨恨之情。   咏怀古迹(其三)对照翻译:   群山万壑赴荆门,生长明妃尚有村。   群山万壑随着险急的江流,奔赴荆门山,这里有生长明妃(王昭君)的村子。   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   一旦离开汉宫,(命运)便与北方少数民族相连,独留下青冢向着黄昏。   画图省识春风面,环佩空归月夜魂。   凭着画工画的画像只能约略认识昭君美丽的面容,空有她那怀念故国的魂魄月夜归来。   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   即使千年过后,琵琶弹奏的胡地乐曲,还分明诉说着她内心的怨恨之情。 ;
2023-09-02 21:47:121

谢太傅寒雪日内集,与儿女讲论文义的事情。

谢安在寒冷的雪天举行家庭聚会,给子侄辈的人讲解诗文。不久,雪下得大了,太傅高兴地说:“这纷纷扬扬的白雪像什么呢?”他哥哥的长子谢朗说:“在空中撒盐差不多可以相比。”另一个哥哥的女儿说:“不如比作柳絮凭借着风飞舞。”太傅大笑起来。她就是谢奕的女儿谢道韫,左将军王凝之的妻子。注释谢太傅:即谢安(.320年-385年),字安石,晋朝陈郡阳夏(现在河南太康)人。做过吴兴太守、侍 中、吏部尚书、中护军等官职。死后追赠为太傅。内集:家庭聚会。儿女:子侄辈。讲论文义:讲解诗文。俄而:不久,不一会儿。骤:急,紧。欣然:高兴的样子。何所似:像什么。何,什么;似,像。胡儿:即谢朗。谢朗,字长度,谢安哥哥的长子。做过东阳太守。差可拟:差不多可以相比。差,大致,差不多;拟,相比。未若:倒不如。因:凭借。即:是。无奕女:指谢道韫(yùn),东晋有名的才女,以聪明有才著称。无奕,指谢奕,字无奕。王凝之:字叔平,大书法家王羲之的第二个儿子,做过江州刺史、左将军、会稽内史等。
2023-09-02 21:47:131

被动离职的离职证明怎么写

法律主观:离职证明书写如下:1、写明双方身份信息,劳动合同具体期限;2、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担任的职务;3、写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在职期间的具体工作表现、离职原因。法律客观:《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023-09-02 21:47:141

统计局名录库工作涉及上税吗?统计局要求报营业额要比税务局大,否则找税务局查,巨可以这样做吗

自查是否有漏报,或有免征等事项,给出合理合规解释即可
2023-09-02 21:47:141

唐小兵的主要作品

主要论著和学术评论: 1、《十字街头的知识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12月;2、《现代中国的公共舆论:以大公报星期论文和申报自由谈为例》,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7月;3、《徊徨在问学与论政之间的知识人:以《大公报》“星期论文”作者群体为中心的考察》,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史林》,2009年第1期;4、《西方媒体的滑铁卢?——拉萨骚乱之舆论反思》,广州社会科学院《开放时代》,2008年第6期;5、《十字街头的现代汉语》,《社会科学论坛》,2008年8月号;6、《诗人痖弦》,北京三联书店《读书》,2008年第9期;7、《底层与知识分子的民粹主义》,广州《南风窗》2008年第3期,人大书报资料中心的《文化研究》2008年第5期全文转载;8、《现代中国公共舆论的自我理解》,《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9、《十字街头的象牙塔:1930年代北平知识分子的公共交往》,载许纪霖等著:《近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公共交往1895-1949》,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10、《象牙塔与百乐门——民国上海大学生禁舞事件考述》,广州社会科学院《开放时代》,2007年第3期;11、《“广东文化”的建构 ——评程美宝《地域文化与国家认同:晚清以来“广东文化观”的形成》》,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2007年10月号;12、《知识分子书写的传播学转向——评李仁渊《晚清的新式传播媒体与知识分子:以报刊出版为中心的讨论》》,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2006年8月号。 译著 On Mao Ze-dong, Jiang Yi-hua, Fudan Journal of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Volume 2, March 2009, Tang Xiao-bing and Nick Simon
2023-09-02 21:47:151

虚报统计资料区别于瞒报统计资料的最基本的特征是()。a. 以少报多b. 以多报少

虚报统计资料区别于瞒报统计资料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以少报多。虚报统计数据如何处罚:擅自修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统计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数额比例不足30%的,其行为属于情节轻微。其中,违法数额不足2000万元的,可以给予警告或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八千元以下罚款;违法数额大于2000万元的,可以给予警告并处八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数额比例在30%以上60%以下的,其行为属于情节一般。其中,违法数额不足2000万元的,可以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违法数额大于2000万元的,可以给予警告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虚报、瞒报统计资料:虚报统计资料,是指行为人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高于实际统计数据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构成虚报统计资料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当事人的行为必须违反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规定。二是,当事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即有虚报统计资料的故意或过失;三是,必须有高于实际数据上报统计资料的行为。故意虚报统计资料的目的,大多是为骗取政治上的荣誉和非法的经济利益。瞒报统计资料,是指行为人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低于实际统计数据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构成瞒报统计资料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当事人的行为必须违反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规定;二是,当事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即有瞒报统计资料的故意或过失;三是,必须有低于实际数据上报统计资料的行为。故意瞒报统计资料的目的,大多是为了少交各种费用、少纳税、少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义务,骗取国家救济款、扶贫款,还有为了以丰补歉,搞均衡发展等。虚报和瞒报统计资料的区别在于,虚报统计资料是以少报多,瞒报统计资料是以多报少。
2023-09-02 21:47:171

关于小鬼当家演员

http://www.mtime.com/movie/13505/fullcredits.html全体演员表,你可以看下那大堂在里面叫什么,在看对应的演员就行了,也可看照片。
2023-09-02 21:47:181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船舶、海上设施和船运货物集装箱具备安全航行、安全作业的技术条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者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船舶(以下简称中国籍船舶);  (二)根据本条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检验的外国籍船舶;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内设置或者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内设置的海上设施(以下简称海上设施);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船运货物集装箱(以下简称集装箱)。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船检局)是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各项检验工作的主管机构。  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船检局可以在主要港口和工业区设置船舶检验机构。  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在所辖港口设置地方船舶检验机构。第四条 中国船级社是社会团体性质的船舶检验机构,承办国内外船舶、海上设施和集装箱的入级检验、鉴证检验和公证检验业务;经船检局授权,可以代行法定检验。第五条 实施本条例规定的各项检验,应当贯彻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鼓励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第二章 船舶检验第六条 船舶检验分别由下列机构实施:  (一)船检局设置的船舶检验机构;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地方船舶检验机构;  (三)船检局委托、指定或者认可的检验机构。  前款所列机构,以下统称船舶检验机构。第七条 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  (一)建造或者改建船舶时,申请建造检验;  (二)营运中的船舶,申请定期检验;  (三)由外国籍船舶改为中国籍船舶的,申请初次检验。第八条 中国籍船舶所使用的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须经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检验。第九条 中国籍船舶须由船舶检验机构测定总吨位和净吨位,核定载重线和乘客定额。第十条 在中国沿海水域从事钻探、开发作业的外国籍钻井船、移动式平台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检局设置或者指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  (一)作业前检验;  (二)作业期间的定期检验。第十一条 中国沿海水域内的移动式平台、浮船坞和其他大型设施进行拖带航行,起拖前必须向船检局设置的或者指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拖航检验。第十二条 中国籍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临时检验:  (一)因发生事故,影响船舶适航性能的;  (二)改变船舶证书所限定的用途或者航区的;  (三)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证书失效的;  (四)海上交通安全或者环境保护主管机关责成检验的。  在中国港口内的外国籍船舶,有前款(一)、(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向船检局设置或者指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临时检验。第十三条 下列中国籍船舶,必须向中国船级社申请入级检验:  (一)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  (二)在海上航行的乘客定额一百人以上的客船;  (三)载重量一千吨以上的油船;  (四)滚装船、液化气体运输船和散装化学品运输船;  (五)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要求入级的其他船舶。第十四条 船舶经检验合格后,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签发相应的检验证书。第三章 海上设施检验第十五条 海上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检局设置或者指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但是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的除外:  (一)建造或者改建海上设施时,申请建造检验;  (二)使用中的海上设施,申请定期检验;  (三)因发生事故影响海上设施安全性能的,申请临时检验;  (四)海上交通安全或者环境保护主管机关责成检验的,申请临时检验。第十六条 海上设施经检验合格后,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签发相应的检验证书。第四章 集装箱检验第十七条 集装箱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检局设置或者指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  (一)制造集装箱时,申请制造检验;  (二)使用中的集装箱,申请定期检验。
2023-09-02 21:47:191

京剧角色的装束都有规定吗(不是角色服装的特点,而是要求)?还有就是穿粉色女披的京剧角色有哪些?

用不同的装束,来指明角色的身份、性格、所处环境,这是中国戏曲的一个美学特征。如你所说,每个角色人物的穿着都有固定的要求,甚至同一出戏中的同一个角色,在不同的场次,都有不同的穿着规定,举个例子,比如《玉堂春》中的王金龙,头场穿红帔,表示他是一个官员,但是处在非正式场合;后面三堂会审的时候,则穿红蟒,表示他以八府巡按的身份,在公堂审案。所以,角色的服装都是有严格规定的,行话说,宁穿破,不穿错,就是这个道理。至于女帔,除了红帔用于喜庆场合,黄帔是娘娘所用之外,其他均属花帔,用于出身官吏、乡绅豪门的未婚女子(所谓“大家闺秀”,一般青衣花衫应工)。像你所说的的穿粉帔的角色,有很多,比如《凤还巢》中的程雪娥,《诗文会》沈婉娥等等。推荐你一本书,叫《中国京剧衣箱》,是专门讲京剧角色服饰穿戴的,很专业、很全面。再有啥问题欢迎继续。
2023-09-02 21:47:201

秋兴咏怀古迹其三原文及翻译

秋兴八首咏怀古迹(其三)原文及翻译   《咏怀古迹五首》是唐代大诗人杜甫于唐代宗大历元年(766)在夔州(治所在今重庆奉节)写成的组诗。下面是我整理的秋兴八首咏怀古迹(其三)原文及翻译,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秋兴八首咏怀古迹(其三)全文阅读:   出处或作者: 杜甫   群山万壑赴荆门,生长明妃尚有村。   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   画图省识春风面,环佩空归月夜魂。   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   秋兴八首咏怀古迹(其三)全文翻译:   群山万壑随着险急的江流,奔赴荆门山,这里有生长明妃(王昭君)的村子。   一旦离开汉宫,(命运)便与北方少数民族相连,独留下青冢向着黄昏。   凭着画工画的画像只能约略认识昭君美丽的面容,空有她那怀念故国的`魂魄月夜归来。   即使千年过后,琵琶弹奏的胡地乐曲,还分明诉说着她内心的怨恨之情。   秋兴八首咏怀古迹(其三)对照翻译:   群山万壑赴荆门,生长明妃尚有村。   群山万壑随着险急的江流,奔赴荆门山,这里有生长明妃(王昭君)的村子。   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   一旦离开汉宫,(命运)便与北方少数民族相连,独留下青冢向着黄昏。   画图省识春风面,环佩空归月夜魂。   凭着画工画的画像只能约略认识昭君美丽的面容,空有她那怀念故国的魂魄月夜归来。   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   即使千年过后,琵琶弹奏的胡地乐曲,还分明诉说着她内心的怨恨之情。   拓展知识:   杜甫(712—770),唐代现实主义诗人。字子美,尝自称少陵野老。举进士不第,曾任检校工部员外郎,故世称杜工部。宋以后被尊为“诗圣”,与李白并称“李杜”。其诗大胆揭露当时社会矛盾,对穷苦人民寄予深切同情,内容深刻。许多优秀作品,显示了唐代由盛转衰的历史过程,因被称为“诗史”。在艺术上,善于运用各种诗歌形式,尤长于律诗;风格多样,而以沉郁为主;语言精炼,具有高度的表达能力。存诗一千四百多首,有《杜工部集》。 ;
2023-09-02 21:47:221

求企业采购管理制度

酒店常规采购管理细则【名词解释】常规采购:包括为保障公司各类生产、经营及管理所需物资的采购为常规采购范围,常规采购分为需要经过每月招商流程的原材料采购和不需要经过招商流程日常的零星低值易耗品采购两类。总 则1、 为了保障公司各类生产、经营、管理所需物资的供给,规范采购流程化管理,以加强全公司的成本控制,特制订本制度。2、 本制度对公司所有部门、分店、员工都具有约束力,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遵照执行。3、 公司禁止一切私自采买行为。4、 本制度与《 酒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及《特殊采购管理细则》《验货管理制度》配合使用。常规询价小组机构设置图注:常规询价小组中谈判专员在必要时方配置以配合采购工作。一、常规采购【统一招商并配送主料】即必须由公司统一招商采买并配送的物资如下(包括但不限于)燃料、油脂、小菜、火腿、牛肉类、羊肉类、红烧类、鸡类、鸭类、八宝饭、各种椒盐、各种辣椒面、药酒、散装白酒、酱(杂酱、全羊酱、 饵块酱)、部分招牌菜原料、部分物料用品(快餐盒、纸杯、擦手纸、盒抽纸)。(1) 总经办及采购部共同负责常规主料的招商工作,两部门应保证招商消息的公开发布,以保证供应货源的充足,避免垄断因素及营私舞弊。(2) 常规主料供应商根据我公司采购标准进行报价,原则上每个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机会, 及营运部应结合每月分店管理人员的两次市场调查报告选择价格合理的供应商(每类品种至少三名供应商)。【调 料 类】(1) 分店所需常规调料先由厨政部确定货品供货标准,此标准包括调料品名、产地、重量规格,并根据不同级别的分店设置相应档次的调料。(2) 新增调料:每月由厨政部调查市场进行补充及调整。【物料用品】分店上报所需物料用品的大致品种及采购标准,由总经办审核通过后,转采购部进入采购招商流程。【酒水饮料】进场需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签署购销合同,并由总经理办公室发出《酒水饮料进场通知》,各分店收到该通知,并确定供应商已交纳各项费用后,酒水方能进场。二、每月常规采购时间表1、 除特殊及临时订餐之急需用料、用品外,各店均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货,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受理。计划外急购并无部门经理签字者可在购置完成后,由责任人或组自行支付此次采购的¥50元的车马费.2、 所报物品必须写清规格、型号、大小尺寸、颜色,圆口形物品则报直径尺寸。3、 厅面用货、厨房用品用料请提前做好所需货物调查,经厨师长、厅面经理审核签字后字迹工整地报于仓库管理员处,由仓库管理员统一报采购部。凡总额在300元以上资产须部门总监审批后才能报购。4、 各店须按需备足货品,保证经营。5、 部门经理须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本规定的学习,按时传达到位,否则,每次处以过失。平时部门经理亦应抽时间检查备货情况,掌控成本。三、采购部的工作细则(一)常规采购计划1、 采购部必须于每年12月26日以前向总经理提交本年的采购工作总结以及下一年度的采购计划,重点为季节性调价的物料及可大宗自原产地采购的物料;2、 采购部每月28日须将所有物料用品的进货价格浮动清单、进货价格浮动说明以及下月采购计划交总经理审核。3、 月采购计划经总经理审核后,下传到各分店,各分店相关要货人员须根据月采购计划的相关调整规定将每日相应所需材料物品列出标准清单准时报到采购部;(附:物料申购清单标准格式。)4、 所报材料物品清单如涉及固定资产的,需要附有总经理审批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二)常规采购方式1、 对于用量大、消耗快、周转频繁的原材料,可选择供货商送货的方式。2、 对于使用频率低,不容易集中采购的货物则由采购人员集中采购。3、 对于一些特殊的原材料可由外地发货,按计划定期申购。(三)供货商的确定1、 【初选供货商】采购部要深入细致的进行市场考察,针对每一大类品种要从所有相关市场找出三家以上有代表性的供货商,进行综合考察,在考察中要重点了解供货商的实力,专业化程度,货物来源,价格、质量及其目前的供货状况。2、 【试用供货商】对于同类商品找出两家同时供货,重点从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三方面来进行比较尝试。原则上先让此两家供货商分类供货一个月,然后再交换品种,对于不能马上分辨质量好坏的商品,采购部每月因该及时跟踪。各分店,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由部门总监、厅面经理、厨师长、仓库管理员组成四人审核小组,每月两次将本月新购各类产品的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采购部。3、 【确定供货商】在一段时间使用稳定的基础上,采购部须综合厨师长、厅面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的意见,最终由采购部经理审核通过。对于审核通过的供货商,可暂时确定为长期供应商,并与其签订保障协议。采购部必须每个月对其进行综合考察,一旦发现其不符合要求马上更换;4、 【签定供货合同】确定供货商后,可与供货商签定供货合同,合同应该明确保障双方的利益,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在合同期满前,将对其综合考察后决定是否更换、续约。(四)市 场 调 查1、 厅面经理、采购部经理、厨师长每月不少于两次进行市场调查。调查后需有调查记录,写明调查人员,调查时间、地点及调查结果,由全体人员签字后于每月26日前交总经理审核;2、 调查时间、地点的选择,每项15天调查一次,以批发市场早市开市期间为调查区间,不能选择雨、雪天及极端天气情况后的当日或次日调查。市场的调查以供货商所在的市场为准。3、 调查的方法和程序。调查组应遵循全面细致的原则,单项货品的调查不应低于三家。调查中要坚持集中调查的原则,调查时应实行看、闻、摸等手段、必要时可进行采样。对被调查的商品要详细的了解产地、规格、品种、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在询价后要进行讨价还价,切记只记录买方一口价。4、 除实地调查外,当地的报刊、杂志、电视、等手段所刊出的价格,同行报价也是调查的手段和依据。5、 网络采集数据也是常规采购途径,通过图片上发到网络采购;6、 餐具采购每个月于固定时间上报采购具体型号规格,异类餐具可通过网络采购。一般情况提前20天申报。(五)备 注1、对于经常性项目的采购,经采配总监审批后,交由采购经理办理,由采购部经理将任务分别交于一组或二组。2、 采购组应先根据分店及所报货品清单进行估价,以确定所要暂支货款的金额。金额超过3000元的必须由总经理亲自审批;3、 采购付款后,采购员必须向供货商索要相关发票、收据或付款证明单,并需该供货商签字盖章认可,并留下该供货商的联系电话及地址,以便查证;4、 原则上接近三个月到期的产品不能购进。物料申购清单标准格式日期: 分店/部门:品 名 数量/规格 备 注 品 名 数量/规格 备 注负责人: 经手人: 申购人:
2023-09-02 21:47:233

昆明工商注册:注意:2017年税务稽查重点出来了

据曼德企服了解,就在目前的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的通知下来了,2017年税务稽查重点工作安排如下,大家都要来学习一下最新的重点事项,让2017年的税务工作井井有条的开展下去。2017年税务稽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税务总局党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深化稽查改革,推行和健全稽查运行机制,加快稽查信息化建设,强化稽查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稽查案件查处支撑保障能力,实现稽查工作质效的新跨越。努力将税务稽查打造成有效震慑涉税违法行为的铁拳,切实促进经济和税收秩序的进一步好转。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各地税务机关统筹落实各项专项行动,提高行政办案能力,加大行政定性和结案力度。税务总局稽查局以绩效考评为抓手,实行项目制管理,压实下派案源的查处效果,要求每案必复。二、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抓重点。各地税务机关按照统一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好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任务。全覆盖。各地税务机关科学安排本地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妥善协调征管部门和大企业管理部门安排好案源,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建好库。各级税务机关全面完成包括本级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双名录库”建设,并向社会发布。推平台。推广应用金税三期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安排部署实现从总局到县局四级税务机关随机抽查业务的贯通,实现数据流自动推送、过程即时监控、成果自动统计。三、深化和落实稽查改革任务抓好机制制度落实工作。各地税务机关采取有效措施,抓好稽查运行机制的落实。落实体制改革工作。税务总局稽查局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稽查体制改革任务,明确稽查工作职责定位,提升税务稽查管理层级,合理划分各级稽查机构工作职责。全面推进联合稽查工作。各地税务机关以税务总局部署和各地自选的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和上级交办、督办重大案件检查为抓手,共享涉案信息,实现国地税共同管辖案源联合稽查全覆盖。坐实公安派驻联络机制。健全省级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加快推进地市级联络机制建设。四、提升“黑名单”和联合惩戒质量提高“黑名单”公布质效。做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工作,确保所有符合公布标准的案件全部按规定进行公布,确保公布案件信息的真实准确,确保依照规定程序开展已公布案件撤出工作。扩大联合惩戒范围。争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的支持,推进联合惩戒措施和部门的“双扩围”。提高联合惩戒的社会效应。加强“黑名单”与联合惩戒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展宣传途径、丰富宣传内容,提高传播力和影响力,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五、完善稽查制度,增强对案件查处支撑保障能力落实稽查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推动规范落地执行。推动稽查执法法律保障工作。在明确虚开和骗税的定性要素、细化金融机构税收协助义务、明确税务强制检查权等方面,积极争取立法机关的理解和支持。落实完善行政查处工作制度。税务总局稽查局研究制定文件,进一步做好税收违法案件查处相关工作,改进和规范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工作,充分发挥税务机关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对虚开和骗税犯罪团伙的查处力度,确立不立案不委托协查的原则。推动资金查询的法律保障工作。积极参与和探索反逃骗税、反洗钱行政执法合作方式,寻求法律途径上的有力支持,在资金流查询上力求突破,从而获得案件查办直接依据。完善案件协查制度。各地税务机关做好税收违法案件要素协查工作,改进协查方式。代理记账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2023-09-02 21:47:231

家庭如何理财

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要投一个理财产品,要看公司是否靠谱,产品是否符合投资逻辑。要综合考虑收益,风险和流动性后做出决定!
2023-09-02 21:47:233

be divorced from是什么意思

  be divorced from  英 [bi: du026au02c8vu0254:st fru0254m] 美 [bi du0259u02c8vu0254rst fru028cm]  [词典]与…离婚;  [网络]脱离;  [例句]Of course, these measures should not and can not be divorced from the protecting policies to in-place urbanization.  当然,上述措施的实现不应,也不能脱离农民就地城市化的政策制度保障。
2023-09-02 21:47:093

衡阳师范学院基本介绍

衡阳师范学院属于衡阳城市观光的著名旅游去。衡阳师范学院是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一所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学院前身可追溯到1904年的湖南官立南路师范学堂。1958年成立的衡阳师范专科学校是全国办学历史最悠久的师专之一,1995年更名为衡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999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衡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原衡阳教育学院合并升格为衡阳师范学院。2001年2月,原湖南三师并入。学院秉承“厚德、博学、砺志、笃行”的校训精神,始终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是湖南省“文明高校”、“文明卫生单位”和“园林式单位”。 学院位于湖南省第二大城市衡阳市,东临湘江,北峙南岳首峰回雁峰。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西校区占地面积481亩。东校区占地1685亩,是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目前正在按照现代化、园林化大学校园的要求进行建设。学院现有建筑面积33万多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9万多平方米,实验室4万多平方米,图书馆1.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4500万元,图书馆藏书近100万册,固定资产总值3亿多元。 校园网已并入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国际互联网。学院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2000多人。共有3个二级学院,16个系(部),11个研究所(中心)。设有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法学、经济学、汉语言文学、编辑出版学、新闻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体育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地理科学、旅游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音乐表演、应用心理学、广告学、地理信息系统、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等29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其中师范专业13个、非师范专业16个。所设置的专业涉及文学、理学、历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等七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教师教育为主,文、理学科为重点的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结构,其中地理科学专业是省级重点建设专业。 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在编教职工1006人,其中专任教师596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38人、副教授195人;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18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优秀中青年专家、省市学科带头人、省青年骨干教师60余人。有12人获得曾宪梓教育基金奖、霍英东教育基金奖等奖项。另外,聘有外籍教师和客座教授60余人。 学院坚持教学与科研并举。近三年教师先后主持和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国家“十五”教育科学基金课题和省级课题166项;出版专著、主编和参编教材100多部;发表科研、教研论文2100多篇,其中被SCI、EI、ISTP等国际权威杂志检索系统和《新华文摘》等国内权威刊物转载收录文章260多篇。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和社科成果奖、教学成果奖140多项;人居环境研究基地是湖南省首批17个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之一。《衡阳师范学院学报》是湖南省一级期刊和全国社科百强学报。 学院始终坚持以德育为首位,以育人为中心,以质量为生命线,突出教师教育特色。在百年办学历史中,培养了各类人才8万多名,为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近年来,学生参加国家计算机水平考试、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比赛、英语演讲比赛等活动,均取得优秀成绩。在2001年至2004年非英语专业全国四级水平考试中,本科生一次性通过率逐年提高,分别高出全国普通高校的平均通过率7.55、15.9、23和27.1个百分点,并超过全国重点大学平均通过率。学生发表作品、论文2000余篇(件),获得省级以上奖励300余人次。我院本科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均在90%以上,办学质量深受社会好评。 目前,学院正锐意改革、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努力提升教学、科研和师资队伍水平,为把学院建设成为在省内有较高地位、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在全国同层次、同类型的院校中居于先进行列的师范本科院校而奋斗。
2023-09-02 21:47:071

谢太傅寒雪日内集的意思 谢太傅寒雪日内集的意思简述

1、谢太傅寒雪日内集的意思是:谢安在寒冷的雪天举行家庭聚会。 2、原文:《咏雪》 【作者】刘义庆 【朝代】南北朝 谢太傅寒雪日内集,与儿女讲论文义。俄而雪骤,公欣然曰:“白雪纷纷何所似?”兄子胡儿曰:“撒盐空中差可拟。”兄女曰:“未若柳絮因风起。”公大笑乐。即公大兄无奕女,左将军王凝之妻也。
2023-09-02 21:47:061

对供应商常迟交货与品质不良的考核制度

建议你采用QS9000里面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采取分级管理和评分制度,并建立相关的处罚机制
2023-09-02 21:47:052

在公司被边缘化是什么感觉?若遇到了该如何应对?

是一种非常不好的感觉,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展现自己的能力,绝对不可以被忽略。
2023-09-02 21:47:038

千载琵琶做胡语 后一句是什么

分明怨恨曲中论
2023-09-02 21:47:024

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的介绍

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简称名录库)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经济和社会活动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分支机构)基本信息的数据库。单位基本信息包括识别信息、属性信息和数据信息等。
2023-09-02 21:47:011

家庭理财有哪些理财方法

欢迎关注招行理财,招行有储蓄、大额存单、基金、理财产品、外汇、黄金、白银等投资可供您选择。风险和收益基本成正比,要求保本就选择储蓄,追求低风险可以考虑货币基金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追求高收益可以了解投资型基金、外汇,黄金及白银,若您当地有招行,可以联系网点客户经理交流理财事宜。
2023-09-02 21:47:011

研究巴尔扎克作品的有哪些书以及论文。。。。急急

[1]李景刚. 重读巴尔扎克[D].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2003. [2]孙波. 永不过时的巴尔扎克[D]. 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2009. [3]王木千. 爱情敌不过金钱——论巴尔扎克的爱情观[J]. 双语学习,2007,(5). [4]蔡海瑶. 一曲无尽的挽歌——浅谈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J].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高教版),2008,(2). [5]张延风. 罗丹巴尔扎克塑像评析[J]. 法国研究,1991,(2). [6]李可可. 巴尔扎克诞辰二百周年纪念会──暨《巴尔扎克全集》中译本(纪念版)首发式在北京举行[J]. 中国图书评论,1999,(5). [7]李明生. 巴尔扎克研究的新硕果——评杨昌龙专著《巴尔扎克创作论》[J].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1). [8]马国雄. 试论巴尔扎克的世界观和创作方法的关系——学习恩格斯对巴尔扎克的论述[J]. 破与立,1979,(1). [9]刘念兹. 巴尔扎克和他的《人间喜剧》——纪念巴尔扎克逝世一百三十周年[J]. 山东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0,(5). [10]孟宪义. 其实只有一个巴尔扎克——论巴尔扎克世界观和创作的一致性[J]. 法国研究,1984,(2). [11]于明. 巴尔扎克是中小资产阶级的忠实代表——兼议巴尔扎克对贵族态度的两面性[J]. 山东社会科学,1987,(1). [12]杜海莉. 论小说叙述者和叙述视角的转变——从巴尔扎克到福克纳[J]. 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07,(12). [13]杜海莉. 动态叙事与静态叙事——以巴尔扎克和福克纳为例[J]. 衡水学院学报,2008,(3). [14]徐岱. 游戏批评:评巴尔特论巴尔扎克[J]. 外国文学研究,2003,(5). [15]杜海莉. 叙述时空的变异——从巴尔扎克到福克纳[J]. 大理学院学报,2004,(6). [16]滕小松. 《巴尔扎克》造型惯性的去除[J]. 雕塑,2011,(1). [17]徐晓慧,柳雅. 从《贝姨》看巴尔扎克的人性观[J]. 世界文学评论,2010,(1). [18]蒋芳. 建国后30年巴尔扎克研究[J].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09,(1). [19]蒋芳. 杨昌龙对巴尔扎克的传播[J].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 [20]曾圆圆,刘邵岚. 巴尔扎克与现代主义[J]. 怀化学院学报,2009,(4). [21]蒋芳. 新中国成立前的巴尔扎克研究[J]. 湘南学院学报,2009,(3). [22]程凯华. 马克思恩格斯论巴尔扎克[J].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4). [23]方志红. “常山之蛇”与“巴尔扎克之蛇”——中西叙事开头、中部、结尾理论比较[J]. 咸阳师范学院学报,2009,(5). [24]蒋芳. 穆木天对巴尔扎克的接受与传播[J]. 东北师大学报,2006,(4). [25]蒋芳. 高名凯对巴尔扎克的传播[J].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4). [26]朱浩然. 浅谈巴尔扎克的金钱观[J].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6,(10). [27]郑克鲁. 双峰并峙 继往开来——普鲁斯特与巴尔扎克[J]. 外国文学研究,2006,(6). [28]高红梅. 客观生活的舞步——从塞万提斯到巴尔扎克的小说本质论[J]. 长春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1). [29]蒋芳. 李健吾对巴尔扎克的接受与传播[J].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8,(1). [30]蒋芳. 艾珉对巴尔扎克创作的阐释[J].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8,(3). [31]刘辛民. 重读/观《巴尔扎克和中国小裁缝》——兼论人地亲和与人文生态批评[J]. 外国文学,2008,(5). [32]戴淑平. 评巴尔扎克《亚尔培·萨伐龙》的艺术风格[J].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3). [33]阎建国. 论缺失性人生体验对巴尔扎克创作的影响[J].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 [34]蒋芳. 傅雷对巴尔扎克的接受与传播[J].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5,(5). [35]蒋芳. 新中国成立前巴尔扎克传播史述论[J].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3,(5). [36]冯华. 巴尔扎克笔下的艺术形象[J]. 平原大学学报,2003,(3). [37]柯鹏飞. 平庸的题材 深邃的思辩——评析巴尔扎克的《红色旅馆》[J]. 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3). [38]蒋芳. 建国后30年巴尔扎克传播史述评[J].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4,(1). [39]蒋芳. 近二十年来我国巴尔扎克传播综论[J].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 [40]蒋芳. 人性:巴尔扎克小说的又一主题[J]. 衡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4,(2). [41]尚显成. 巴尔扎克小说中的人物塑造[J].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2). [42]尚显成. 巴尔扎克小说中的描绘与叙述[J].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3). [43]蒋芳. 从《钱袋》看巴尔扎克“金钱”主题的另类表达[J]. 湖南城市学院学报,2004,(2). [44]夏静. “这个人是一个世界”——对巴尔扎克的一点再认识[J]. 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3). [45]韩颖. 从《欧也妮·葛朗台》窥视巴尔扎克细节描写的艺术功能[J].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2,(1). [46]王艳凤.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巴尔扎克研究[J]. 内蒙古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5). [47]张素珍. 巴尔扎克式的“社会书记员”——试论沃尔夫1965—1998年间的作品[J]. 徐州师范大学学报,1999,(4). [48]王立明. 从汤显祖到巴尔扎克──论艺术美中的情与理[J]. 丹东师专学报,2000,(2). [49]胡书义. 高利贷者的不朽典型——评巴尔扎克的《高利贷者》[J]. 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00,(5). [50]张毅蓉. “巴尔扎克现象”与《红楼梦》的挽歌情调[J]. 南通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2).
2023-09-02 21:46:591

如何识破虚假医药广告骗局?

打开电视、翻开报纸,很容易看到各种“专家”“神药”的宣传。u2028u20282017年,一款我们几乎天天能在电视广告上看到的眼药水,被指涉及虚假宣传,走下“神坛”。u2028u2028近些年夸大其词、虚假宣传的医药广告屡禁不止,一些中老年患者深受其害。u2028u2028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受理“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投诉共1954件,其中涉及虚假宣传占24.82%。u2028u20283u2022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生命时报》(微信内搜索“LT0385”即可关注)采访专家,总结出虚假医药广告的骗人招数,教你一眼识破它们。u2028u2028受访专家u2028u2028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专家 孙忠实u2028u2028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临床药师 夏雨u2028u2028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药学部教授 刘世霆u2028u2028虚假广告的7大陷阱u2028u2028面对层出不穷、五花八门的虚假广告,消费者必须擦亮眼睛,以下这些花招往往是虚假广告的常用伎俩。u2028u20281u2028u2028过分强调疗效u2028u2028“3个月治愈”“一次性根治”“长期控制病情”等是典型用语。u2028u2028随着医学的进步,一些疾病的确可以做到药到病除。但由于医学还具有很多局限性,许多疾病尚未找到根治方法,只能控制发展和恶化,过于强调“治愈”“根治”的,一般都是骗子。u2028u20282u2028u2028用伪学术包装产品u2028u2028关键词是“国家专利”“国际医学成果”等。很多广告明确指出“治愈率99%”,实则并无临床证据支持。u2028u2028医学信息是不对称的,公众很难辨识不实表述,患者长期受到疾病困扰,面对这些说法更愿选择相信。u2028u20283u2028u2028完全忽略不良反应u2028u2028有些药宣称“数万名患者临床服用效果较好,且无任何毒副作用”。但“是药三分毒”,任何药都不可能做到无任何毒副作用。u2028u20284u2028u2028过分夸大适宜人群u2028u2028比如,有些抗骨质疏松药仅作用于特定人群,但虚假广告往往打着“有病治病,无病预防”的幌子,扩大销路。u2028u20285u2028u2028滥用科技前沿,鼓吹神医神药u2028u2028有些广告充斥着玄之又玄的词语,比如“纳米”“端粒酶”“远红外”等。很多词语只是药理学或生理学概念,并未实际用于临床。u2028u2028更有甚者,自创一些伪科学词汇,让普通人感觉特别“高大上”,进而上当。中医药领域是虚假广告重灾区,“神丹”“神贴”“祖传秘方”等说法,常被用来鼓吹“神医神药”。u2028u20286u2028u2028近似药名,“李鬼”冒充“李逵”u2028u2028有些药品以其他知名常用药的商品名为基础,加上一个词或一个字,比如“新”“超”等,借用人家的名气。u2028u2028比如,沐舒坦口服溶液是家庭常备药,用于儿童祛痰,但市场上还有一个药叫“新沐舒坦”,包装和广告设计都与前者极为相似,成分却不同,用法、用量差异较大。u2028u2028很多人根本分不清,到药店可能稀里糊涂就买了后者,却习惯性地按前者的量给宝宝服用。新沐舒坦属于非处方药,虽不是假药,却可能影响治疗。u2028u20287u2028u2028假专家“站台”u2028u2028有些广告中的专家很不可信,身份往往造假,他们大多打着“协和”“北医”“解放军总医院”等旗号,骗取信任。u2028u2028由于公众缺乏分辨能力,认为有名字、有单位就是专家,结果轻信其推荐的药品。u2028u2028这位老太太被誉为“中国最忙碌的虚假广告表演艺术家”。出没于各大卫视,头衔众多身兼多职。u2028u2028从“拔痰定喘绝技传承人”到“蒙医后人”,从北大专家,再到风湿分会委员。后经查证,一系列头衔全是伪造的。u2028u2028严惩才能痛改前非u2028u2028孙忠实认为,虚假药品广告屡禁不止,根源在于惩罚力度不够。u2028u2028《广告法》对虚假广告的处理是暂时停止销售,“这个处罚太轻了”。他建议,加大监管、惩治力度,要暂时停止生产,才能让违法者有压力去痛改前非。u2028u2028刘世霆表示,像“多少天就能治好”这样的虚假宣传内容,很容易查证,一旦认定责任就要严惩,让违法者的风险大于受益。u2028u2028夏雨表示,还要宣传合理用药概念,提高公众、媒体和医务人员的安全用药意识和认知度。u2028u2028建议大家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根据适应症和自身情况选药,不要相信广告中过分夸大的疗效,也不要盲目听信病友推荐的药品及其疗效。u2028u2028购买药品3原则u2028u2028专家们总结出消费者买药时需记住的3点原则:u2028u20281.《广告法》列出的禁用词要熟记:“最”,如最新科技;“一”,如全国第一;“级”,如世界级、国家级;“首/家/国”,如独家配方、世界领先、首款产品等;权威相关,如专供、专家推荐等。u2028u20282.虚假药品广告主要集中在难治、无特效药、有病耻感的疾病上,比如癫痫、阳痿、皮肤病、糖尿病、癌症等。u2028u2028这些患者要了解健康常识,对所患疾病和治疗前沿有所了解,如有疑问应询问医师或药师。u2028u20283.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有专门的查询平台。如被药品广告说动心了,不妨先查一下,看有无药品批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处方药不允许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只能发布在专业杂志。
2023-09-02 21:46:591

谢太傅寒雪日内集的翻译

咏雪译文谢安在寒冷的雪天举行家庭聚会,给子侄辈的人讲解诗文。不久,雪下得大了,太傅高兴地说:“这纷纷扬扬的白雪像什么呢?”他哥哥的长子谢朗说:“在空中撒盐差不多可以相比。”另一个哥哥的女儿说:“不如比作柳絮凭借着风飞舞。”太傅大笑起来。她就是谢奕的女儿谢道韫,左将军王凝之的妻子。注释谢太傅:即谢安(.320年-385年),字安石,晋朝陈郡阳夏(现在河南太康)人。做过吴兴太守、侍 中、吏部尚书、中护军等官职。死后追赠为太傅。内集:家庭聚会。儿女:子侄辈。讲论文义:讲解诗文。俄而:不久,不一会儿。骤:急,紧。欣然:高兴的样子。何所似:像什么。何,什么;似,像。胡儿:即谢朗。谢朗,字长度,谢安哥哥的长子。做过东阳太守。差可拟:差不多可以相比。差,大致,差不多;拟,相比。未若:倒不如。因:凭借。即:是。无奕女:指谢道韫(yùn),东晋有名的才女,以聪明有才著称。无奕,指谢奕,字无奕。王凝之:字叔平,大书法家王羲之的第二个儿子,做过江州刺史、左将军、会稽内史等。
2023-09-02 21:46:591

中国古诗词的魅力所在

格律是古诗词的经脉,意象是古诗词的灵魂,古诗词以其格律与意向表达简约而含蓄的美。格律是古诗词的经脉,意象是古诗词的灵魂,古诗词以其格律与意向表达简约而含蓄的美。同时,古诗词还具有丰厚的精神内涵,既有感情作用,也有社会作用,能够“抒情达意”。古诗词演读着历史、传播着文明、代表着文化,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瑰宝,展现着中华民族深沉的人文情怀。而且古典诗词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是很有特色的部分。诗词能够在人生无味的时刻唤起热情与冲动,丰富人们的精神生活。
2023-09-02 21:46:582

线上哪些电商运营培训比较好?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看你当下需求,很多内容吸收到脑子里的,都是好的,毕竟学到知识能理解啊,如果光讲术那就不太行,光讲道更不行,太浮了。道术结合,比较符合我们做公司当下需求,因为能运用到而且能给团队立马去做的。【感兴趣的话点击此处,免费学习一下】欢迎来玺承云学堂,了解更多线上运营课程,玺承云学堂,线上输出各个平台不同岗位需要补充的知识体系,很全面,给团队做内训足够了,他们经常还会有免费的直播内容输送,光免费的都能学到很多,更何况花钱的课程。玺承云学堂是玺承集团旗下的电商在线教育品牌。玺承致力于新零售新消费场景,为电商企业持续创造价值,多维度满足电商企业快速发展需求,给电商企业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玺承电商,是一家以实战导师团队为后盾,大数据为引擎,教学体系为基础的电商教育企业。玺承电商坚持在电商行业深耕10年,拥有百余名导师、上万份咨询方案的沉淀打造了玺承电商的最强大脑,无数企业成长案例的积累让玺承更好帮助电商卖家减少试错成本。
2023-09-02 21:46:563

公司离职证明

公司离职证明(15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写过证明吧,当我们要想证明某个事实是真的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出具证明。那么证明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公司离职证明,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离职证明1   离职证明   兹证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20xx年   04月01日至20xx年07月31日。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公司离职证明2   兹证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07月31日。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XXX公司(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   X年X月X日 公司离职证明3   离职证明   兹证明 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 市场开发部 职员,在职时间为20xx年01月01日至20xx年07月31日。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07月31日 公司离职证明4   离职证明   XXX 同志于 X年 X 月X日至 X 年X月X日任职于XXX公司,于X年X月X日正式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XXX公司(或人力资源部人事处)盖章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离职证明5   年底到了,离职的人也多了起来,毕老师在这里要提醒各位职场朋友们,离职的时候一定要记得让公司开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再次求职或者办理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手续时的有效凭证,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劳动者离职时出具该项离职证明。那么如果单位不给开,怎么办呢?别担心,毕老师教教你!   相关案例 吴先生是某公司的业务员,主要负责某公司电子产品的销售。吴先生在入职时,某公司人事部负责人说:“吴xx,你是否考虑要买社保呢?由于你是外地的,购买社保的话报销很不方便,你可以签一份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的协议。到你离职时,我们将会把购买社保的钱付给你。”考虑到多种原因,于是吴先生就签下了放弃购买社保的协议。 一年后,吴先生主动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公司没有给他办理离职证明。等到吴先生找到另一家公司就职时,新公司要求他入职时必须出示一份离职证明。没办法,他只能去找旧单位开证明,结果,旧单位人事部负责人一口拒绝:“你没有购买社保,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公司不能为你出具离职证明。”   案例分析 案例中吴先生对于离职证明的重要性并不了解,法律意识比较淡薄,所以才会吃亏。那么面对这种情况,吴先生可以如何处理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没有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劳动者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不能享受自主创业、再就业的税收优惠等。 针对某公司不给吴先生开离职证明,吴先生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整改,要求其依法及时出具证明,一旦因不出具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毕老师再次提醒,离职证明非!常!重!要!   离职证明将作为劳动者再次求职或者办理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手续时的有效凭证,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劳动者离职时出具该项离职证明。   不出具离职证明的索赔途径:   用人单位无法提出正当理由,拒绝出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有权索赔。索赔的途径有以下三种方式:   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协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的劳动争议委员会提起赔偿之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是否能以工作未交接拒绝开离职证明?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是否交接并非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的前提条件!   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未进行工作交接而拒开离职证明,但可以在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前拒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实施 〈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离职证明6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公司不开离职证明。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也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离职证明《公司不开离职证明》。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则是劳动关系,下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加付赔偿金。 公司离职证明7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 年 月 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岗位,至 年 月 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慎重考虑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范本二:   兹证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范本三: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范本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 年 月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公司离职证明8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20xx年07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 解除 / 终止 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有关问题达成一致,并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离职证明9   兹证明:   侯文龙,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入职我公司,现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我公司工作期间表现良好、勇于创新,无不良表现。   经我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现已办理交接手续,无任何经济纠纷。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自由择业。   特此证明。   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大厂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x月x日 公司离职证明10 尊敬的领导:   本人 , 年 月 日加入本公司,任职于。于年月日从公司离职。现因 (原因)提出离职,需要公司提供一份离职证明。特向公司提出申请,提供一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合同书,证明本人已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   申请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公司离职证明11   兹证明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20xx年0 月0 日至20xx年07月3 日。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3月 5日 公司离职证明12   离职证明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 )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 部 人力资源助理 职务,至20xx年07月31日因 个人 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07月31日 公司离职证明13   离职证明   xxx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 )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 部 人力资源助理 职务,至20xx年07月31日因 个人 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离职证明14   本人 ,身份证号,于 年 月 日入   职于上海纽西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现于 年 月 日正式离职。结算及相关手续已于 年月日办理完毕。结算工资共计: 元。本人已确认无误。特此证明。   确认签字:   年月日   上海纽西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实收现金: (离职人员领款,确认并签名: 日期: ) 公司离职证明15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人事专员职务,至20xx年06月3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xx年xx月xx日    说明:   1、为何要给失业保险机构一份?因为《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时,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和证明原身份的有关证明;有单位就业经历的,还须持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解聘的证明。”   2、离职证明一定要有员工签收的证据保存,避免今后因劳动者否定用人单位已开具离职证明的法律风险。 ;
2023-09-02 21:46:541

元好问是哪个朝代的人

元好问是元朝的
2023-09-02 21:46:543

杜甫的咏怀古迹出自于哪次历史事件

出自昭君出塞咏怀古迹(其三) 唐 · 杜甫群山万壑赴荆门,生长明妃尚有村。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画图省识春风面,环佩空归夜月魂。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译文千山万岭好像波涛奔赴荆门,王昭君生长的乡村至今留存。从紫台一去直通向塞外沙漠,荒郊上独留的青坟对着黄昏。只依凭画图识别昭君的容颜,月夜里环佩叮当是昭君归魂。千载琵琶一直弹奏胡地音调,曲中抒发的分明的昭君怨恨。 “群山万壑赴荆门,生长明妃尚有村”。诗的发端两句,首先点出昭君村所在的地方。据《一统志》说:“昭君村,在荆州府归州东北四十里。”其地址,即在今湖北秭归县的香溪。杜甫写这首诗的时候,正住在夔州白帝城。这是三峡西头,地势较高。他站在白帝城高处,东望三峡东口外的荆门山及其附近的昭君村。远隔数百里,本来是望不到的,但他发挥想象力,由近及远,构想出群山万壑随着险急的江流,奔赴荆门山的雄奇壮丽的图景。他就以这个图景作为这首诗的首句,起势很不平凡。  “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前两句写昭君村,这两句才写到昭君本人。诗人只用这样简短而雄浑有力的两句诗,就写尽了昭君一生的悲剧。从这两句诗的构思和词语说,杜甫大概是借用了南朝江淹《恨赋》里的话:“明妃去时,仰天太息。紫台稍远,关山无极。望君王兮何期,终芜绝兮异域。”但是,仔细地对照,杜甫这两句诗所概括的思想内容的丰富和深刻,大大超过了江淹。  “画图省识春风面,环佩空归夜月魂。”这是紧接着前两句,更进一步写昭君的身世家国之情。画图句承前第三句,环佩句承前第四句。画图句是说,由于汉元帝的昏庸,对后妃宫人们,只看图画不看人,把她们的命运完全交给画工们来摆布。省识,是略识之意。说元帝从图画里略识昭君,实际上就是根本不识昭君,所以就造成了昭君葬身塞外的悲剧。环佩句是写她怀念故国之心,永远不变,虽骨留青冢,魂灵还会在月夜回到生长她的父母之邦。  “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这是此诗的结尾,借千载作胡音的琵琶曲调,点明全诗写昭君“怨恨”的主题。据汉代刘熙的《释名》说:“琵琶,本出于胡中马上所鼓也。推手前曰琵,引手却曰琶。”晋代石崇《明君词序》说:“昔公主嫁乌孙,令琵琶马上作乐,以慰其道路之思。其送明君亦必尔也。”琵琶本是从胡人传入中国的乐器,经常弹奏的是胡音胡调的塞外之曲,后来许多人同情昭君,又写了《昭君怨》、《王明君》等琵琶乐曲,于是琵琶和昭君在诗歌里就密切难分了。  杜甫的诗题叫《咏怀古迹》,他在写昭君的怨恨之情时,是寄托了他的身世家国之情的。杜甫当时正“飘泊西南天地间”,远离故乡,处境和昭君相似。虽然他在夔州,距故乡洛阳偃师一带不像昭君出塞那样远隔万里,但是“书信中原阔,干戈北斗深”,洛阳对他来说,仍然是可望不可即的地方。他寓居在昭君的故乡,正好借昭君当年想念故土、夜月魂归的形象,寄托他自己想念故乡的心情。
2023-09-02 21:46: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