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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2023-09-19 09: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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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Standardization of Basic Work of Accounting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本规范。 于《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财会字19号发布。同时废止了1984年4月24日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工作规则》。 共计六章一百零一条。

会计核算的基本规范
  会计核算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在会计基础工作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在实际工作中,会计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很大一部分出现在会计核算这一环节上。因此,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建设,对提高整个会计基础工作水平,起十分重要的作用。《规范》从第三十六条至第七十二条对会计核算基础管理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是各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应当遵循的最基本的规范。《规范》在第三章的第一节中主要规定了以下几点:
  1.各单位应当依法建帐。《规范》第三十六条规定:“各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这是会计核算工作的最基本要求,也是当前会计工作中比较薄弱的一个环节,因此,《规范》进一步予以强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有两层含义:一是依法建帐,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应当建帐的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都应当按照要求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二是不具备建帐条件的,应当实行代理记帐;只有经批准实行定额纳税的个体工商户等,可以暂时不建帐,但是从经营者了解经营情况、计算经营成果的实际需要出发,暂不建帐的个体工商户等也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建帐,这对改善经营管理有百益而无一害。
  2.会计核算的内容。《规范》第三十七条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各单位对发生《规范》第三十七条所列举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3.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
  第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第二,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  
 第三,原则上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不得设置帐外帐,不得报送虚假会计报表。这里的伪造,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编制虚假的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达到以假充真的目的;变造,是指利用涂改、挖补或其他方法改变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真实内容,以达到非法目的;设置帐外帐,是指在正常的会计帐簿之外另设置一套或者多套会计帐簿,将一项经济业务的核算在不同的会计帐簿之间采取种种手段作出不同的反映,或者将一项经济业务不通过正常的会计帐簿予以反映,而是通过另设的会计帐簿进行核算,以达到隐瞒真实情况、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等非法目的。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设置帐外帐,编制虚假会计报表等,都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五,允许各单位在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的前提下自行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主要考虑是,随着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会计核算工作将逐步实行在会计准则的统一规范下由基层单位自行组织的模式,基层单位对会计科目的选择和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和灵活性,但不是说基层单位可以随意使用、甚至乱用会计科目,应当有一定的前提条件:一是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其核算的内容应当符合包括会计准则在内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二是所使用的会计科目应当能够满足编制统一会计报表的要求,保证会计报表各项目的数据来源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对事业行政单位作为例外,即要求事业行政单位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以适应国家预算管理的要求。在上述前提下,允许基层单位自主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有利于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紧密结合单位的会计工作和经营管理需要。当然,自主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要求各单位会计人员的素质等条件必须与之相适应,因此,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的权限问题,应当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进行。
  第六,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所使用的会计软件和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这方面,财政部已经发布了《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等规章,对有关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七,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妥善保管。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有关电子数据及相应软件资料、文字资料等,应当视同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第八,会计记录文字。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也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这样要求,既统一了会计记录的文字,也兼顾了不同语种的实际情况。
(二)填制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记帐的重要依据。填制会计凭证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会计核算过程、会计信息质量等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做好这项工作,要求会计人员有扎实的基本功、细致的工作作风和高度负责的责任心。《规范》对填制会计凭证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1.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用作记帐原始依据的一种凭证,它是会计核算的重要资料。因此,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以保证会计核算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同时,为了保持原始凭证记录的实际情况,对原始凭证不能涂改、挖补,如果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根据《规范》规定,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是: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对一些特殊情况的原始凭证,《规范》规定除应当具备原始凭证的上述内容外,还应当符合一定的附加条件。具体是:  
 第一,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相应的,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存在“白条”问题,即用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没有固定格式的、不具备规定内容的非正式原始凭证,如外单位没有加盖公章的借款单据等。显然,用“白条”充当原始凭证是不符合制度要求的,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避免出现“白条”。  
 这里所说的“公章”,是指具有法律效力和特定用途,能够证明单位身份和性质的印鉴,包括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等。不同的行业、单位对票据上的单位公章有不同的要求,因此,《规范》对单位公章具体指哪种印章没有作出统一规定。
  第二,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的领导人或者由单位领导人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三,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这样要求,目的是为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帐物相符,防止盲目采购,避免物资短缺和流失。实物验收工作由经管实物的人员负责办理,会计人员通过有关的原始凭证进行监督检查。需要入库的实物,必须填写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验收后在入库单上如实填写实收数额,并加盖印章;不需要入库的实物,除经办人员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者使用人员进行验收,由实物保管人员或者使用人员在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总之,必须有购买人以外的第三者查证核实后,会计人员才能据以入帐。
  第四,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不能仅以支付款项的有关凭证如银行汇款凭证等代替。其目的是为了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
  第五,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发生销售退回,收到的退货没有验收证明,造成退货流失;在办理退款时,开出红字发票,并以红字发票副本作为本单位付款的原始凭证,既不经对方单位盖章收讫,也不附对方单位收到退款的收据。这种做法容易发生舞弊行为,漏洞很大。因此,发生销货退回及退还货款时,必须填制退货发票并附有退货验收证明和对方的收款收据。如果由于特殊情况,可先用银行的有关凭证作为临时收据,待收到收款单位的收款证明后,再将其附在原付款凭证之后,作为正式原始凭证。
  第六,职工公出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款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因为,借款和还回借款,是互有联系的两项经济业务,在借款和还回借款发生时,必须分别在会计帐目上独自反映出来,因此,借款收据和收还借款的收据都是原始凭证,必须予以保留,不能将原借款收据退还借款人,否则,将会使会计资料失去完整性。   第七,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文件的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号,以便确认经济业务的审批情况和查阅。  
 2.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是用来确定经济业务性质和分类即会计分录的一种凭证。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也可以使用通用记帐凭证,这主要由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量的多少和会计人员的习惯选择使用。《规范》对记帐凭证的基本要求作了下列规定:
  第一,记帐凭证必须具备的内容。包括: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付款的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代表记帐凭证的,也必须具备记帐凭证应有的项目。
  第二,填制记帐凭证时,应当对记帐凭证进行连续编号。目的是为了分清会计事项处理的先后顺序,便于记帐凭证与会计帐簿核对,确保记帐凭证完整无缺。编号的方法可以有多种,可以分别现金收付、银行存款收付和转帐业务三类编号,或者按现金收入、现金支出、银行存款收入、银行存款支出和转帐五类进行编号,也有再将转帐业务按照具体内容分成几类编号。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业务繁简程度和人员多寡、分工情况,来选择便于记帐、查帐、内部稽核、简单严密的编号方法。无论采用哪一类编号方法,都应按月顺序编号,即每月从第一号编起,顺序编至月末。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或者两张以上记帐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如1号会计事项分录需要填制三张记帐凭证,即可编号号、 、号。  
 第三,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否则,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不清楚,难以填写摘要,会计科目也因没有明确的对应关系而看不清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这样填制记帐凭证,不仅凭证自身记录不清楚,也容易造成会计帐簿记录的错误,给记帐、算帐人员带来困难。   
第四,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的计算,一般应以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为准。凡是与记帐凭证中的经济业务记录有关的每一张证据,都应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如果记帐凭证中附有原始凭证汇总表,应该把所附的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的张数一起计入附件张数之内。但对于报销差旅费等零散票券,可以粘贴在一张纸上,作为一张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帐凭证的,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帐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帐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帐凭证的编号或者原始凭证复印件。  
 第五,原始凭证分割单的填制。原始凭证分割单是指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费用应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的情况下,保存原始凭证的主办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部分费用支出的单位的证明。这种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第六,记帐凭证的改错方法。如果在填制记帐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如果是已经登记入帐的记帐凭证在当年内发现错误的,可以用红字注销法进行更正。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帐凭证。如果发现以前年度记帐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帐凭证。
  第七,记帐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目的是堵塞漏洞,严密会计核算手续。
  第八,机制记帐凭证的要求。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于机制记帐凭证应当符合记帐凭证的一般要求,打印出来的机制记帐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帐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以加强审核,明确责任。  
 3.会计凭证的字迹和保管要求。会计凭证是重要的会计核算资料,因此,填制会计凭证的字迹必须清晰、工整,以便于辨认和防止篡改。《规范》对填制会计凭证时的阿拉伯数字、汉字大写金额数字、货币符号等的书写都作出了具体规定,会计人员在填制会计凭证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要求。  
 对于会计凭证的保管,《规范》作出了以下具体规定:  
 第一,会计凭证要及时传递,不得积压,以保证会计核算的及时、正常进行。
  第二,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特别是记帐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等要按照规定的要求装订、保管,不得散失。  
 第三,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确需借用的,可以提供复制件,但应当履行严格的报批和借用登记手续。
  第四,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取得相应证明,并办理审核和报批手续。   应当说明的是,《规范》对于填制会计凭证的有关规定,除特别指出的外,主要适用于手工记帐,对于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填制会计凭证的有关要求还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方面的规定。
(三)登记会计帐簿
  会计帐簿是全面记录和反映一个单位经济业务,把大量分散的数据或资料进行归类整理,逐步加工成有用会计信息的簿籍,它是编制会计报表的重要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环节。因此,《规范》对登记会计帐簿问题作出了以下规定:  
 1.会计帐簿的设置。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帐簿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和其他辅助性帐簿。每一项会计事项,一方面要记入有关的总帐,另一方面要记入该总帐所属的明细帐。  
 总帐的形式,《规范》未作统一规定,可以采用“三栏式”的订本帐或者活页帐,也可以采用棋盘式总帐,还可以采用具有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的科目汇总表代替总帐,但只有本期发生额的科目汇总表不能代替总帐。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总帐。
  明细帐可以有多种形式,如订本式、活页式、三栏式、多栏式等。各单位可以自行选择。   日记帐是一种特殊的明细帐,如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为了加强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手工记帐的单位,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采用订本式帐簿,不得用银行对帐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帐。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帐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帐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者盖章,以防止帐页的散失和被抽换,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  
 2.会计帐簿的启用。启用新的会计帐簿时,应当在帐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帐簿名称,并填写帐簿扉页上的“启用表”,注明启用日期、帐簿起止页数(活页式帐簿,可于装订时填写起止页数)、记帐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等,并加盖名章和单位公章。当记帐人员或者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调动工作时,也要在“启用表”上注明交接日期、接办人员和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字或者盖章。这样做是为了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加强有关人员的责任感,维护会计帐簿记录的严肃性。
  3.会计帐簿的登记。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至于各种会计帐簿应当每隔多长时间登记一次,《规范》未作统一规定。一般来说,总帐要按照单位所采用的会计核算形式及时记帐。采用记帐凭证核算形式的单位,直接根据记帐凭证定期(三天、五天或者十天)登记,在这种核算形式下,应当尽可能地根据原始凭证编制原始凭证汇总表,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和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根据记帐凭证登记总帐;采用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的单位,可以根据定期汇总编制的科目汇总表随时登记总帐;采用汇总记帐凭证核算形式的单位,可以根据汇总收款凭证、汇总付款凭证和汇总转帐凭证的合计数,月终时一次登记总帐。各单位具体采用哪一种会计核算形式,每隔几天登记一次总帐,可以由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各种明细帐,要根据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和记帐凭证每天进行登记,也可以定期(三天或者五天)登记。但债权债务明细帐和财产物资明细帐应当每天登记,以便随时与对方单位结算,核对库存余额。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当根据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随时逐笔顺序进行登记,最少每天登记一次。
  对于登记会计帐簿的具体要求,《规范》规定如下:
  第一,登记会计帐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帐内。登记完毕后,记帐人员要在记帐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帐的符号(如打“√”等)。  
 第二,各种帐簿要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除制度规定允许用红色墨水登帐的情况外,登记帐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帐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帐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一般应占格距的二分之一,以便留有改错的空间。
  第三,凡需结出余额的帐户,应当定期结出余额。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每天结出余额。每一帐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和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和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和“承前页”字样。对“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如何计算,一般分三种情况: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的帐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为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帐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为自年初起至本页末止的累计数;既不需要结计本月发生额也不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帐户,可以只将每页末的余额结转次页。
  4.帐簿记录的错误更正。如果会计帐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允许用涂改、挖补、刮擦、药水消除字迹等手段更正错误,也不允许重抄,而应当根据情况,按照规定采用划线更正法等进行更正;由于记帐凭证错误而使帐簿记录发生错误,应当首先更正记帐凭证,然后再按更正的记帐凭证登记帐簿。
  5.对帐。对帐就是核对帐目。会计核算要求帐簿登记清晰、准确,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帐目难免会出现错漏。因此,需要经常进行对帐,即将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规范》要求,各单位的对帐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6.结帐。结帐是在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的摹础上,按照规定的方法对该期内的帐簿记录进行小结,结算出本期发生额合计和余额,并将其余额结转下期或者转入新帐。为了正确反映一定时期内在帐簿记录中已经记录的经济业务,总结有关经济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各单位必须在会计期末进行结帐,不得为赶编会计报表而提前结帐,更不得先编制会计报表后结帐。结帐时,应当根据不同的帐户记录,分别采用不同的方法:
  第一,对不需要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帐户,如各项应收应付款明细帐和各项财产物资明细帐等,每次记帐以后,都要随时结出余额,每月最后一笔余额即为月末余额。也就是说,月末余额就是本月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的同一行内的余额。月末结帐时,只需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之下通栏划红单线,不需要再结计一次余额。划线的目的,是为了突出有关数字,表示本期的会计记录已经截止或者结束,并将本期与下期的记录明显分开。
  第二,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需要按月结记发生额的收入、费用等明细帐,每月结帐时,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记录下面通栏划红单线,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在下面再通栏划红单线。
  第三,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帐户,每月结帐时,应在“本月合计”行下结出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计发生额,登记在月份发生额下面,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再通栏划红单线。十二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通栏划红双线。
  第四,总帐帐户平时只需结出月末余额。年终结帐时,为了总括反映本年全年各项资金运动情况的全貌,核对帐目,要将所有总帐帐户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合计数下通栏划红双线。采用棋盘式总帐和科目汇总表代总帐的单位,年终结帐,应当汇编一张全年合计的科目汇总表和棋盘式总账。  
 年度终了结帐时,有余额的帐户,要将其余额结转下年。结转的方法是,将有余额的帐户的余额直接记入新帐余额栏内,不需要编制记帐凭证,也不必将余额再记入本年帐户的借方或者贷方,使本年有余额的帐户的余额变为零。因为,既然年末是有余额的帐户,其余额应当如实地在帐户中加以反映,否则,容易混淆有余额的帐户和没有余额帐户的区别。
  对于新的会计年度建帐问题,一般来说,总帐、日记帐和多数明细帐应每年更换一次。但有些财产物资明细帐和债权债务明细帐,由于材料品种、规格和往来单位较多,更换新帐,重抄一遍工作量较大,因此,可以跨年度使用,不必每年度更换一次。各种备查簿也可以连续使用。   《规范》对登记会计帐簿的有关规定,除特别指出的外,主要适用于手工记帐,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登记会计帐簿还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四)编制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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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aike.b***.com/view/875590.htm?wtp=tt
南yi

楼上说的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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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05:56:381

社会团体会费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社会团体收取会费,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除会费以外,其他收入不得使用社会团体会费收据。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制定、修改,以及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应当对社会团体会费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社会团体收取会费不符合本通知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规定的,社会团体会员有权拒绝缴纳,并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法律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可以向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收取会费。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财政部门不再核定统一的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社会团体可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会费标准。二、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制定或修改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社会团体通过的会费标准决议,应在30日内分别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备案。三、社会团体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四、社会团体会费应当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该社会团体宗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社会团体会费不属于政府收入,可以不纳入国家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五、社会团体收取会费,应按照规定使用财政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其中,全国性社会团体收取会费使用财政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地方性社会团体收取会费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式样(见附件)由财政部会同民政部统一制定,由财政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监)制。为做好新旧社会团体会费收据的衔接工作,新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从2004年7月1日开始启用。社会团体领取会费收据时,只缴纳会费收据工本费。六、社会团体应定期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并在社会团体年检时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会费收支情况。七、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制定、修改,以及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应对社会团体会费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八、社会团体收取会费不符合本通知第二条和第五条规定的,社会团体会员有权利拒绝缴纳,并可向有关部门举报。九、本通知所规定的原则和具体办法自2003年8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二年。
2023-09-07 05:56:501

非盈利性社会团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财政部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从2005年1月1日起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民间非营利组织开始实行新发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界定,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适用本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资源提供者不享有组织的所有权。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具体形式:社会团体: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盈利性社会组织。如:中国会计学会,机动车驾驶员协会等。其主要业务活动收入是会费收入。基金会:由按照民间捐赠人的意愿设立的专门用于捐赠人指定的社会公益性用途的非盈利基金管理组织。如宋庆龄基金会等。其主要业务活动收入是捐赠收入。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从事科学、教育、文艺、卫生、体育等科学文化类的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医院诊所、民办学校、民办剧团、各类体育俱乐部、民办各类学科研究所等;从事各种社会救济的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孤儿院、民办养老院等;从事民间公证鉴定、法律服务、咨询服务等社会性服务的中介组织,如商务咨询所、法律服务所。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由具有宗教信仰和热心宗教的人在国家支持下兴办的开展宗教活动的场所主要包括佛教的寺院、道教的宫观、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和基督教的教堂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特点1、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目标,是满足捐赠人、会员、服务对象、债权人、监管部门等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2、以权责发生制原则为会计核算基础。3、设置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个会计要素。4、计量基础包括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5、净资产分为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两类进行核算和列报。6、按照交换交易形成的收入和非交换交易形成的收入分别界定其确认标准。7、严格区分业务活动成本和期间费用。(1)社会团体的业务活动成本是指社会团体利用会费开展活动发生的支出。(2)基金会的业务活动成本主要是发生的资助项目支出。(3)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活动成本是指其开展主要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如民办学校发生的教学支出(如支付教职工工资、福利费等)、民办医院的医疗支出等。
2023-09-07 05:56:581

社会团体的账务处理和一般企业的账务处理一样的,有什么区别?

你说的是什么样的团体?
2023-09-07 05:57:093

行业协会执行什么会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023-09-07 05:57:334

《慈善法》对慈善组织的会计制度有什么要

慈善组织财务会计制度的特殊性在于其非营利性。为了规范民间非 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提高其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会计法》及有关法规,于2004年制定并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 制度》,自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 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 真寺、教堂等。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 下特征:(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和宗旨;(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 入资源不得以取得经济回报为目的;(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 有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出台适应了我国民间组织快速健 康发展的需要,解决了该类组织适用会计规范的问题,提高了该类组织会 计信息的可比性和有用性,有助于加强对于该类组织的监管。慈善组织 符合民间非营利性组织的特征,理应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但是,实践中由于宣传和培训不够,有的慈善组织仍在适用《行政单位会 计制度》或《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由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采用修正的 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民间非营利 组织会计制度》采用权责发生制,因此不同的会计核算基础导致不同慈 善组织提供的会计信息不具有可比性,慈善组织的评价缺少统一的财务 会计信息标准。慈善组织以筹集善款为其主要资金来源,可以依法享有 慈善募捐的权利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而社会对慈善组织接受捐赠的 情况、善款使用、慈善财产管理等也有着非常高的期待和要求,对慈善组 织的财务信息状况高度关注。为维护慈善公信力,保障捐献者的爱心不 受伤害,政府有必要强化对慈善组织的监督,保证财务信息的公开、透明。 同时,会计制度也应该准确记录和反映慈善组织的财务状况和财产使用状况。因此,《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 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来源于网络
2023-09-07 05:57:411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是什么?

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单位。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统称行政单位)。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2023-09-07 05:57:511

社会团体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范本

社会团体会计人员需要工作有条理,细致、认真、有责任心,办事严谨、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对工作有高度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以下是我精心收集整理的社会团体会计人员 岗位职责 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社会团体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范本1 1.接收出纳的各种原始凭证,负责记账凭证的录入、汇总等日常账务处理工作; 2.准确核算经营情况,进行项目成本核算,收入结转,按时提交上级规定的各类管理报表; 3.根据总部财务制度审核每一笔收支,并负责合同管理; 4.负责核对会计账目,及时清理各项往来账,做好每月的往来账对账工作; 5.负责按期进行纳税申报、汇算清缴、税务检查等工作; 6.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社会团体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范本2 1、公司的财务相关工作 2、公司税务相关工作 3、发票及报销相关工作 4、员工工资核算 5、公司经营成本核算及利润核算 6、按时支付采购及其他付款项 社会团体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范本3 1、负责日常收支管理和核对、会计凭证、出纳、税务工作; 2、成品成本核算与分析; 3、认真核对并确认客户的每一笔回款,做好客户回款的审核确认工作,编制收款会计凭证并登记应收帐款明细帐; 4、每月提供上月客户回款计划执行情况及本月回款计划统计表,每月向部门主管领导报送一份应收帐款分析明细表; 5、对应收帐款金额较大、帐龄较长的客户进行重点跟踪,包括及时与客户对帐,协调跟进帐务处理; 6、协助主管完成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 社会团体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范本4 1、根据国家财务法规,负责准确、及时做好账务和结算工作,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填写会计凭证,登记明细账和总账。 2、负责公司成本管理工作,进行成本预测控制分析考核。 3、及时汇报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收支。 4、依照会计档案办法建立和管理财务档案,做到齐全保密。 5、依法申报纳税; 6、完成领导交代的 其它 工作。 社会团体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范本5 1.抄税 增值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申报 增值税附加申报 2.清卡 发票领购 发票开具 退税及其他涉税备案工作 3. 退税资料准备 退税资料提交 进项发票勾选与确认 4.税务局临时安排的事项 季度所得税申报 季度财务报表上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上年度残保金申报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当年税负测算/计划 社会团体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范本6 1、申请票据,购___,准备和报送会计报表,协助办理税务报表的申报; 2、协助办理税务报表的申报; 3、现金及银行收付处理,制作记帐凭证,银行对帐,单据审核,开具与保管发票; 4、财会文件的准备、归档和保管; 5、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登记和管理; 6、定期核对往来账款、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到位; 7、编制财务报表、熟练使用财务相关软件及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8、负责与银行、税务等部门的对外联络; 社会团体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范本7 1、负责公司日常的财务核对、核算、监督 2、负责收集和审核原始凭证,保证报销手续及原始单据的合法性、准确性; 3、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以及编制各种明细表,定期汇报并进行财务 报告 分析 4、负责装订、保存、归档财务相关资料; 5、负责结账、编制会计报表,安排各项税费的申报事宜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社会团体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范本相关 文章 : ★ 财务个人工作总结范文2020
2023-09-07 05:57:591

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什么会计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一般适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不适合企业会计准则,只要属于非企业的,不管是民办还是公办的,都适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023-09-07 05:58:124

什么是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

什么是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为了进一步完善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法律法规体系,适应民间非营利组织快速发展的需要,财政部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从2005年1月1日起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民间非营利组织开始实行新发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该制度的颁布解决了民间非营利组织长期以来无适用会计制度的问题,新制度有利于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行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条件有哪些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4.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8.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检查结论为"合格";9.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经过文章的介绍大家也知道什么是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它主要是适合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制度,也是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而诞生.在这种会计制度下应该要怎么做账,有什么做账上的要求等等,广大学员也可以来网站进一步了解清楚.
2023-09-07 05:58:461

社会团体都用那些会计科目

买一本企业会计制度,查看一下,套用里面的科目就可以了
2023-09-07 05:59:124

社会团体会计科目主要有哪些

社会团体会计制度是什么社会团体适用的会计制度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该制度是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提高其会计信息质量,由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制定及发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适用本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和宗旨;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并不得以取得经济回报为目的;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2023-09-07 05:59:201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会计制度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如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会计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简称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简称注册会计师法).(2)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3)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以财政部第26号部长令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以财政部第33号部长令签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制度办法,如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4)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三)会计人员的管理(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2)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四) 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会计核算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对会计核算的原则、会计资料基本要求以及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1、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包括:真实性要求、相关性要求、明晰性要求、可比性要求、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要求、重要性要求、谨慎性要求、及时性要求。2、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包括:(1)依法建立账册(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4)明确会计核算内容(5)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6)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我国规定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号止。(7)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8)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9)正确使用会计文字记录。我国境内所有单位会计记录文字都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3、会计凭证(详见《会计基础》)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单 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为了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和方法.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 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1)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2)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1.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概念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是一种外部监督.2.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3.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和范围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会计行为,并对发现的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违法会计行为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财政部门对各单位下列事项实施监督:(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此外,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1.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概念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此外,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2.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承办下列审计业务:(1)审查企业财务 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对于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二)代理记账1.代理 记账的概念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2.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以下业务:(1)根据委托 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2) 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3.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1) 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3) 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4.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三)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概念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四)会计从业资格1.会计从业资格的概念会 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以及外籍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出纳;(3)稽核;(4) 资本,基金核算;(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8) 总账;(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3.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1)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负责组织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2)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3)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或者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1) 上岗注册登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2)离岗备案.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 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3)调转登记.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4)变更登记.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的,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概念和特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一是针对性,即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二是适应性,即联系实际工作需要,学以致用;三是灵活性,即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具有灵活性.(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五)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1.会计专业职务会计 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六)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是指一个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职能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七)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八)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1.交接的范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2.交接的程序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3.交接人员的责任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会计资料移交后,如发现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所发生的问题,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六,法律责任违 反《会计法》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关规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种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 业资格证书;追究刑事责任.七,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归纳从事会计工作应当了解,掌握的会计法律制度基本规定,以及掌握会计法律制度与做好会计工作的关系;分析,判断会计行为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及理由,以及违法会计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分析,判断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社会监督,政府监督三者的区别和联系;分析,判断会计人员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权限;分析,归纳会计人员如何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023-09-07 05:59:361

我想问下,你们协会注册资金是3万元,账务处理是怎么做的

协会属于社团,账务核算有三个方面,一,经费收入,二,经费支出及状况,三,经费结余及资金状况。
2023-09-07 06:00:123

社会团体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必须做到(  )。

【答案】:A,B,C,E社会团体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社会团体的财务管理必须做到:(1)依法建账;(2)规范会计行为;(3)接受审计监督;(4)依法管理资产。 本题是对社会团体财务制度的考查。规避纳税是违法行为。
2023-09-07 06:00:201

xx学会属于事业单位吗?账务处理属于什么会计制度?

xx学会属于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023-09-07 06:00:322

政府财务会计实行什么制度

实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制度。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我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提前执行。政府会计是指用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政府和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及其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的会计体系。由于各个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不同,政府会计的内涵也有一定差别。本文将政府会计界定为是一门用于确认、计量、记录政府受人民委托管理国家公共事务和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的情况,报告政府公共财务资源管理的业绩及履行受托责任情况的专门会计。政府会计是指用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政府和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及其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的会计体系。由于各个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不同,政府会计的内涵也有一定差别。本文将政府会计界定为是一门用于确认、计量、记录政府受人民委托管理国家公共事务和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的情况,报告政府公共财务资源管理的业绩及履行受托责任情况的专门会计。政府会计内容包括三部分:概括起来可称为“一项制度,两个体系”即: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政府会计制度体系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政府会计有三个特征:一是政府单位执行统一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这就是说,无论是政府的行政部门、非行政部门或是其构成实体等,执行的准则和制度是统一的,不是分类的(比如,我国预算会计就是分类的,包括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基本建设会计等)。另外,所有政府单位使用的政府性资金和管理的政府性资产,所有的政府活动形成的财政资源和财政责任,都要纳入政府会计的核算和管理。二是实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全面、系统地反映财政预算执行和政府单位的财务活动及财务状况,综合披露政府及政府单位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真实信息。三是提供科学有效的政府会计信息。政府会计全面、系统、准确地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及政府的种类经济活动状况,这些科学有效的信息有利于立法机关对政府的监督,有利于强化政府的会计责任,有利于政府自身的科学民主决策,有利于推进宏观经济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第十一条 政府会计主体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第十二条 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现金流量等。第十三条 政府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以及报告使用者决策或者监督、管理的需要相关,有助于报告使用者对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第十四条政府会计主体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2023-09-07 06:00:421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会计制度

请问谁知道e税通里面社保扣费的“财务会计制度(准则)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上面的选项该怎么填呢?要求填写的选项如下: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折旧方法:成本核算方法:会计核算软件名称及版本号:ps:本单位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2023-09-07 06:01:052

急~请问社会团体成立的注册资金入账该记什么科目啊?

净资产
2023-09-07 06:01:156

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三个层次

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三个层次包括基本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一)基本法就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统一制定的会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法的内容:包含七章五十二条内容内容。(二)会计准则是由国务院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按照制定机关不同,我国的会计行政管理法规有3种。1、会计行政法规,指由国务院制定或批准发布的规范性文件。2、地方性会计法规,指由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有关会计行政管理的规范文件。3、会计规章,指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如财政部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三)会计制度是由财政部统一制定的会计规章制度。会计部门规章的主要内容:1、会计制度按会计主体不同分为企业会计制度和非企业会计制度。2、会计制度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3、非企业会计制度规范非企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4、会计准则是依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范,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行为规则和指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2023-09-07 06:01:311

社会团体会计科目

见<<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023-09-07 06:01:443

社会团体单位如何建账

一本银行明细帐(记录对公帐户收支流水账),一本现金日记帐(记录现金收支流水账)。
2023-09-07 06:02:043

社会团体法人机构的会计核算方法

应该属于事业单位会计,因为行政单位会计收入支出都应归属地方财政。
2023-09-07 06:02:152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对掉。
2023-09-07 06:02:252

非盈利社会团体,账务处理如何做

非盈利社会团体,账务处理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适用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范围内实施)进行处理:1、《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有利于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促进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法律规范体系,适应民间非营利组织快速发展的需要,财政部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这一制度统一了会计核算标准,要求民间非营利组织按照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发布意义重大,有利于促进民间非营利组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行为,使各项经济业务的处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利于提高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从而提升民间非营利组织在社会各界的诚信度,促进民间非营利组织健康、规范发展。2、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对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因此,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本单位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单位负责人将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单位负责人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本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2023-09-07 06:02:362

什么是社会团体会计制度

社会团体会计制度指的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是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行为,提高其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规,制定并发布的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实施。资料拓展民间非营利组织对外投资,而且占对被投资单位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或者虽然占该单位资本总额不足50%但具有实质上的控制权的,或者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被要求对外提供中期财务会计报告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外提供。民间非营利组织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财务会计报告的封面上应当注明:组织名称、组织登记证号、组织形式、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或者中期、报出日期,并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2023-09-07 06:02:561

社会团体适合什么会计制度

适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这个制度正在修订,不过现在还是按照这个。
2023-09-07 06:03:057

社会团体内会计是如何做账的

社会团体,可采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做账。目前,有效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有《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高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一般来说,社会团体如果不具备专项专业会计制度的范围(学校、科研机构、医院、彩票机构等),都可以按非盈利性组织适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做账,基础规范是统一的,不会行业,而因业务不同,所适用会计科目和常用账务处理会有区别,这些区别就按照准则或会计制度要求核算账务。
2023-09-07 06:03:471

关于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的会计处理

1、社会团体收取会费有专门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发票在当地财政部门领取 (有些地方由业务主管单位代领)。会费是不用缴税的。2、社会团体的会计制度称之为《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而非参照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网上可下载,新华书店也都有售。
2023-09-07 06:04:145

非盈利性社会团体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财政部发布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从2005年1月1日起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民间非营利组织开始实行新发布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界定, 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适用本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 资源提供者不享有组织的所有权。 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具体形式: 社会团体: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盈利性社会组织。如:中国会计学会,机动车驾驶员协会等。其主要业务活动收入是会费收入。 基金会:由按照民间捐赠人的意愿设立的专门用于捐赠人指定的社会公益性用途的非盈利基金管理组织。 如宋庆龄基金会等。其主要业务活动收入是捐赠收入。 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从事科学、教育、文艺、卫生、体育等科学文化类的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医院诊所、民办学校、民办剧团、各类体育俱乐部、民办各类学科研究所等;从事各种社会救济的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孤儿院、民办养老院等;从事民间公证鉴定、法律服务、咨询服务等社会性服务的中介组织,如商务咨询所、法律服务所。 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由具有宗教信仰和热心宗教的人在国家支持下兴办的开展宗教活动的场所主要包括佛教的寺院、道教的宫观、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和基督教的教堂等。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特点 1、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目标,是满足捐赠人、会员、服务对象、债权人、监管部门等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 2、以权责发生制原则为会计核算基础。 3、设置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个会计要素。 4、计量基础包括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 5、净资产分为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两类进行核算和列报。 6、按照交换交易形成的收入和非交换交易形成的收入分别界定其确认标准。 7、严格区分业务活动成本和期间费用。 (1)社会团体的业务活动成本是指社会团体利用会费开展活动发生的支出。 (2)基金会的业务活动成本主要是发生的资助项目支出。 (3)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活动成本是指其开展主要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如民办学校发生的教学支出(如支付教职工工资、福利费等)、民办医院的医疗支出等。
2023-09-07 06:04:421

社会团体是否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啊?

是的。
2023-09-07 06:04:522

社会团体会计要作哪些财务报表 – 手机爱问

1、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2、社会团体应编制的财务报表有三张。(报表编制说明请看文件)第六十七条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第七十条 财务会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以下三张报表: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
2023-09-07 06:05:021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是什么?

  1、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单位。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统称行政单位)。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2023-09-07 06:05:121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是什么?

1、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单位。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统称行政单位)。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2023-09-07 06:05:231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是什么?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适用本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一)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二)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三)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第三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交易或者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该组织本身的各项业务活动。第四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持续经营为前提。第五条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第六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核算外币业务时,应当设置相应的外币账户。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账户等,这些账户应当与非外币的各该相同账户分别设置,并分别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当汇率波动较小时,也可以采用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进行折算。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余额,期末时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 入当期费用。但是,属于在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期间内发生的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 产成本。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期间依照本制度第三十五条加以确定。本制度所称外币业务是指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等业务。本制度所称的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第七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第八条 民间非营利组织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等信息。(二)会计核算所提供的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如捐赠人、会员、监管者等)的需要。(三)会计核算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实质进行,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其依据。(四)会计政策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五)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信息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六)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七)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八)在会计核算中,所发生的费用应当与其相关的收入相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九)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但本制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特别规定的计量基础进行计量。其后,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民间非营利组织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十)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十一)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应当计入当期费用的支出和应当予以资本化的支出。(十二)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 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披露;对于非重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致于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 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第九条 会计记账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第十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区,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境外民间非营利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代表处、办事处等机构,也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记账。第十一条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其具体情况,制定会计核算办法。第十二条 民间非营利组织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本单位的业务活动特点,制定相适应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以加强内部会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第二章 资 产第十四条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并由民间非营利组织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民间非营利组织带来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资产应当按其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受托代理资产等。第十五条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长期投资等资产是否发生了减值进行检查,如果这些资产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 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费用。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如果发生了重大减值,也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费用。 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价值在以后会计期间得以恢复,则应当在该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部分或全部转回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冲减当期费用。第十六条 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的现金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如接受捐赠的短期投资、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应当按照以下方法确定其入账价值:(一)如果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等)的,应当按照凭据上标明的金额作为入账价值。如果凭据上标明的金额与受赠资产公允价值相差较大,受赠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其入账价值。(二)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受赠资产应当以其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对于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的劳务捐赠,不予确认,但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第十七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公允价值的确定顺序如下:(一)如果同类或者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同类或者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二)如果同类或类似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或者无法找到同类或者类似资产的,应当采用合理的计价方法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在本制度规定应当采用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表明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实无法可靠计量,则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设置辅助账,单独登记所取得资产的 名称、数量、来源、用途等情况,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在以后会计期间,如果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在其能够可靠计量 的会计期间予以确认,并以公允价值计量。第十八条 民间非营利组织如发生非货币性交易,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二)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1.支付补价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2.收到补价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按以下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收入或费用: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税金+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应确认的收入或费用=补价×[1-(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交税金)÷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三)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本制度所称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其中,货币性资产是指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第一节 流动资产第十九条 流动资产是指预期可在1年内(含1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款项、预付账款、存货、待摊费用等。第二十条 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有外币现金和存款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还应当分别按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现金的核算应当做到日清月结,其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并与按月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余额是指会计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备抵的项目(如累计折旧、资产减值准备等)。第二十一条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投资等。(一)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投资成本计量。短期投资取得时的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1.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其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作为应收款项单独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2.接受捐赠的短期投资,按照本制度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3.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照本制度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二)短期投资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在购买时已计入应收款项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息除外。(三)期末,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本制度第十五条的规定对短期投资是否发生了减值进行检查。如果短期投资的市价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按照市价低于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确认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并计入当期费用。如果短期投资的市价高于其账面价值,应当在该短期投资期初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范围内 转回市价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冲减当期费用。(四)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当将实际取得价款与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本制度所称的账面价值是指某会计科目的账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额。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包括委托理财)应当区分期限长短,分别作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核算和列报。第二十二条 应收款项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日常业务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应收未收债权,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一)应收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并按照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二)期末,应当分析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对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确认坏账损失并计入当期费用。第二十三条 预付账款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预付给商品供应单位或者服务提供单位的款项。预付账款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并按照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第二十四条 存货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日常业务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或捐赠的,或者为了出售或捐赠仍处在生产过程中的,或者将在生产、提供服务或日常管理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资、商品等。(一)存货在取得时,应当以其实际成本入账。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其中,采购成本一般包括实际支付的采购价款、相关税费、运输 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的费用。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照合理方法分配的与存货加工有关的间接费用。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 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本制度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其成本。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按 照本制度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其成本。(二)存货在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或者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三)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以及变质、毁损等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并根据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管理权限, 经理事会、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对于盘盈的存货,应当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确认为当期收入;对于盘亏或者毁损的存货,应 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将净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四)期末,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本制度第十五条的 规定对存货是否发生了减值进行检查。如果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认存货跌价损失并计 入当期费用。如果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应当在该存货期初已计提跌价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冲减当期费用。本制度所称的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业务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将要发生的成本以及销售所必需的费用后的金额。第二十五条 待摊费用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预付保险费、预付租金等。待摊费用应当按其受益期限在1年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有关费用。第二节 长期投资第二十六条 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等。第二十七条 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一)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当作为应收款项单独核算,不构成初始投资成本。2.接受捐赠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制度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3.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制度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二)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者权益法核算。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应 当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经股东大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应当享有或应当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调整投资账面价值,并作为当期投资损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分得的部分,减少投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股票股利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当设置辅助账进行数量登记。本制度所称的控制是指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单位的经营活动中获得利益;本制度所称的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本制度所称的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三)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当将实际取得价款与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第二十八条 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以下原则核算。(一)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1.以现金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作为应收款项单独核算,不构成初始投资成本。2.接受捐赠取得的长期债权投资,按照本制度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3.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照本制度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二)长期债权投资应当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长期债券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债券存续期间,按照直线法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予以摊销。(三)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换为股份之前,应当按一般债券投资进行处理。当民间非营利组织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投资转换为股份时,应当按其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现金后的余额,作为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四)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应当将实际取得价款与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第二十九条 民间非营利组织改变投资目的,将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应当按短期投资的成本与市价孰低结转。第三十条 期末,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本制度第十五条的规定对长期投资是否发生了减值进行检查。如果长期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确认长期投资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费用。如果长期投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应当在该长期投资期初已计提减值准 备的范围内转回可收回金额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冲减当期费用。本制度所称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其中销售净价是指销售价值减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第三节 固定资产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一)为行政管理、提供服务、生产商品或者出租目的而持有的;(二)预计使用年限超过1年;(三)单位价值较高。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包括买价、包装费、运输费、交纳的有关税金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固定资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一)外购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固定资产的其他支出(如运输费、安装费、装卸费等)确定其成本。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确定其成本。(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本制度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其成本。(四)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本制度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其成本。(五)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款、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借款费用等确定其成本。第三十三条 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等。工程项目较多且工程支出较大的,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性质分项核算。第三十四条 在建工程应当按照所建造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实际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在建工程的工程成本应当根据以下具体情况分别确定:(一)对于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使用费等确定其成本。(二)对于出包工程,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确定其成本。第三十五条 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在规定的允许资本化的期间内,应当按照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的实际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成本。这里的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只有在以下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因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才允许开始资本化:(一)资产支出已经发生;(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如果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含3个月),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中断期间内所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 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但是,如果中断是使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当继续进行。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当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通常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以下状态时,应当视为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二)所购建的固定资产与设计要求或者合同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或者合同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三)继续发生在所购建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2023-09-07 06:05:472

社会团体会计要作哪些财务报表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所有实行独立核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粉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必须设置以下法定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1、总账。也称总分类账,是根据会计科目(也称总账科目)开设的账簿,用于分类登记单位的全部经济业务事项,提供资产、负债、资本、费用、成本、收入和成果等总括核算的资料。总账一般有订本账和活页账两种
2023-09-07 06:05:572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是什么?

  1、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单位。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统称行政单位)。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2023-09-07 06:06:071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http://www.canet.com.cn/law/kjzd/200807/26-57489.html这是你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2023-09-07 06:06:183

保险公司适用会计制度

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它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会计方面的法律规范,包括各种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如2001年2月20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及财政部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1.《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发布了统一的、适用于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会计制度》。它适用于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该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同时,也鼓励其他股份制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3.《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于2004年8月18日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5.《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于2001年2月20日发布并开始施行,是财政部为了规范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工作,保障财政部门有效实施会计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会计法》、《行政处罚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它适用于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于1996年6月17日发布并开始实施的。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其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会计凭证规则、会计账簿规则、财务报告规则、会计监督的内容和要求、建立和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等。7.《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它是财政部为了促进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制定的一套会计监督管理制度,运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其制定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差错防弊,从而保证其他会计法规的执行。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8.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国家统一的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3月1日发布并开始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998年8月21日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1994年6月30日发布,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05年1月22日发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等。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2023-09-07 06:06:281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会计制度是什么?

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单位。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统称行政单位)。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 (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 (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 (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2023-09-07 06:06:381

现行的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哪些?

我国现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全国人大制定的会计法律《会计法》。 《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会计管理权限、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并对会计法律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法,是指导我国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二、国务院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有: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于2000年6月21日发布的,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它主要规定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的构成、编制和对外提供的要求、法律责任等。它是对《会计法》中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的细化。 《总会计师条例》,于1990年12月31日发布的,它主要规定了单位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任免、奖惩等。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是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会计准则,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要求,体现了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律。它是由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一般原则、会计要素准则和会计报表准则组成,是对会计核算要求所作的原则性规定,具有覆盖面广、概括性强等特点。 三、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它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会计方面的法律规范,包括各种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如2001年2月20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 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及财政部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1.《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发布了统一的、适用于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会计制度》。它适用于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该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同时,也鼓励其他股份制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 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于2004年8月18日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5.《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于2001年2月20日发布并开始施行,是财政部为了规范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工作,保障财政部门有效实施会计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会计法》、《行政处罚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它适用于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于1996年6月17日发布并开始实施的。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其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会计凭证规则、会计账簿规则、财务报告规则、会计监督的内容和要求、建立和健全单 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等。 7.《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它是财政部为了促进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制定的一套会计监督管理制度, 运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其制定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差错防弊,从而保证其他会计法规的执行。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8.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国家统一的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3月1日发布并开始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998年8月21日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1994年6月30日发布,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05年1月22日发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等。 四、地方人大制定的 地方性会计法规 ·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根据规定,实行计划单列管理的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范围内制定、实施的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也属于地方性会计法规。
2023-09-07 06:06:493

商会执行的何种会计制度?

如果该商会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应该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专项基金是收取的会员费吧。
2023-09-07 06:07:062

统计基础与实务刘治课后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有1个正确答案,将正确答案选项1.对某市工业企业职工的收入情况进行研究,总体是(D)。P4A.每个工业企业B.该市全部工业企业C.每个工业企业的全部职工D.该市全部工业企业的全部职工2.统计调查有全面调查和非全面调查之分,其划分的标志是(D)。P11A.是否进行全面的登记、计量B.是否全部按期填写调查表C.是否制订全面调查方案D.是否对构成调查对象的所有单位进行逐一调查3.某等距连续变量数列,其末组为开口组,下限为200,又知其邻组的组中值为170,则末组组中值为(C)。P37A.260B.215C.230D.2854.质量指标的表现形式是(A)。P51A.相对数和平均数B.绝对数和相对数C.绝对数和平均数D.绝对数、相对数和平均数5.假定某产品2008年比2000年增加了168%,则2000~2008年期间平均发展速度为(B)。P85A.9√268%B.8√268%C.9√168%D.8√168%6.计算商品销售量指数的目的是测定(B)。P89A.各种商品销售量的总变动B.各种商品销售额的总变动C.各种商品销售价格的总变动D.居民消费水平的总变动7.下面关于点估计正确的描述是(A)。P111A.点估计是直接用一个样本指标估计总体指标的一种推断方法B.点估计是对总体指标值的一种估计C.点估计适用于对推断的准确程度与可靠程度要求很高的情况下使用D.点估计是在一定的误差范围内估计总体指标值的一种推断方法8.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采用的是(B)。P118A.对比分析法B.比利分析法C.弹性分析法D.因素分析法9.调查时间是指(C)。P14A.调查工作开始的时间B.调查工作的起止时间C.调查资料所属的时间D.调查工作结束的时间10.组距数列中的等距数列是指(C)。P36A.各组次数相等的数列B.各组组中值相等的数列C.各组组距相等的数列D.各组频率相等的数列11.某企业的职工人数比上年增加4%,职工工资水平提高3%,则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比上年增长(B)。P9812.在分析粮食产量与农民收入的关系时,常采用(D)。P120A.对比分析法B.动态分析法C.因素分析法D.相关分析法1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统计调查表法定标识的是(D)。P132A.制表机关B.制表机关∕备案机关C.批准文号∕备案文号D.填表时间14.单位代码的赋码机构是(B)。P144A.国家统计局B.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机构C.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D.县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15.在普查年份,基本单位统计的调查方法采用(A)。P146A.全面调查B.重点调查C.典型调查D.抽样调查16.运输业总产出是指各类运输企业、单位在一定时期内下列收入的总和(A)。P151A.营运收入和服务收入B.旅客和货物运输收入C.旅客、货物运输和管道输油气收D.旅客、货物运输、通用航空、地面服务收入17.能源消费量是指能源使用单位在报告期内实际消费的下述能源的数量(C)。P159A.一次能源B.二次能源C.一次能源或二次能源D.煤炭和石油18.下列项目中属于管理费用的是(D)。P172A.展览费B.利息净支出C.运输费D.劳动保险费19.已知某城失业人数为2800人,就业人数为37200人,则该城镇失业率为(A)。P18320.房地产开发投资统计不包括对下列项目的投资(C)。P195A房屋建筑物B.房屋的配套服务设施C.单纯土地交易活动D.土地开发工程21.按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全部企业划分为(C)。P139A.3个大类,6个中类B.6个大类,6个中类C.3个大类,16个中类D.6个大类16个中类2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B)。P144A.多产业基本单位B.多产业法人单位C.多产业机构单位D.多产业法人隶属单位23.收入法增加值的构成包括(D)。P149A.固定资产折旧和劳动者报酬B.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C.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D.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24.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之一是纳税人销售货物的(C)。P174A.销售利润B.销售费用C.销售额D.销售成本25.按照现行劳动统计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纳入奖金统计的是(D)。P184A.自然科学奖B.创造发明奖C.技术进步奖D.劳动竞赛奖26.统计工作的基础阶段是(B)。P8A.统计设计B.统计调查C.统计整理D.统计分析27.下列各项调查中,属于我国现行周期性普查制度项目的是(D)。P127A.基本单位调查B.全国土地清查C.第三产业普查D.农业普查28.能源消费量统计的原则是(A)。P159A.谁消费谁统计B.谁购进谁统计C.谁所有谁统计D.谁销售谁统计29.在我国城镇失业统计中,列为失业人员的最低年龄限制为(C)。P182A.14岁B.15岁C.16岁D.18岁30.行政事业单位对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和物品的单位价值规定为(C)。P187A.2000元以上B.1000元以上C.500元以上D.200元以上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有2个或2个以上正确答案,将正确答案选项的代表字母填写在答案纸上;多选、错选、漏选、未选均不得分;每题2分,20道题,共40分)1.在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中,下列选项正确的有(B)(C)(D)()()。P4~5A.全国人口数是总体B.全国每一个人是总体单位C.全国全部男性人口数是统计指标D.人口的平均年龄是统计指标E.人口的性别比是总体的品质标志2.通过调查鞍钢、首钢、宝钢等几个大钢铁基地来了解我国钢铁生产的基本情况,这种调查属于(B)(D)()()()。P17A.典型调查B.重点调查C.抽样调查D.非全面调查E.普查3.统计分组是将统计总体按一定标志区分为若干部分的统计整理方法它(A)(B)(D)(E)()。p27A.应有分组标志B.是在统计总体内部进行的C.是在统计总体之间进行的D.对总体而言是“分”E.对个体而言是“合”4.下列属于统计指标的有(A)(C)(D)()()。P50A.2001~2005年原煤产量87.4吨B.生活质量C.某家庭的年收入5万元D.2005年末发电装机容量比2000年末增加1.8亿千瓦E.空气污染5.时间数列的特征主要有(A)(B)(C)(E)()。P75A.长期趋势B.季节变动C.不规则变动D.随机变动E.循环变动6.假定商品零售物价指数为115.4%,则下列正确的选项有(A)(D)()()()。P98A.甲商品零售价格上涨了15.4%B.甲商品零售价格上涨可能超过15.4%C.甲商品零售价格上涨可能低于15.4%D.总体上看,零售物价上涨了15.4%E.总体上看,零售物价上涨了115.4%7.常见的影响样本单位数的主要原因有(A)(B)(C)(D)(E)。P112A.抽样推断的可靠程度B.总体标志的变异程度C.极限误差的大小D.抽样方法与组织方式的不同E.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可能条件8.统计分析的程序一般包括(A)(B)(C)(D)(E)。P116A.确定分析课题、拟定分析题纲B.搜集、整理统计资料C.编制统计分析表D.进行系统分析E.撰写统计分析报告9.根据统计调查目的不同,统计报表制度分为(A)(B)(D)()()。P127A.国家统计报表制度B.地方统计报表制度C.行业统计报表制度D.部门统计报表制度E.产业统计报表制度10.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我国习惯上所称的工业包括(A)(C)(E)()()。P138A.制造业B.建筑业C.采矿业D.房地产业E.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1.在基本单位统计中,单位执行会计制度的类别包括(A)(B)(D)(E)()。P145A.行政单位会计制度B.事业单位会计制度C.社会团体会计制度D.企业会计制度E.其他12.下列关于中间投入的叙述中正确的有(A)(B)(D)(E)()。P149A.中间投入又称中间消耗B.中间投入是本期实际已消耗掉的和由外单位提供的货物与服务的价值C.中间投入一般是本单位的劳动成果D.中间投入与总产出计算范围一致E.中间投入一般按购买者价格计算13.下列纳入工业企业能源消费量统计的有(A)(B)(C)(E)()。P161A.产品生产用燃料和动力能源B.用于劳动保护的能源C.科学实验用能源D.回收利用的余热、余能E.用于设备大修理方面的能源14.流动资产包括(A)(C)(D)()()。P168A.现金和存款B.长期投资C.应收及预付款D.存货E.递延资产15.下列费用中,不包括在工资总额中的有(A)(B)(C)(D)(E)。P185A.创在发明奖B.国家星火奖C.股息D.劳动保护支出E.稿费16.概率抽样调查的特点包括(A)(B)(C)()()。P102A.是一种非全面调查B.按照随机原则抽选调查单位C.根据样本的资料推断总体的数值D.是一种定期的调查E.与典型调查相似17.下列数列中,属于时期数列的是(B)(D)()()()。P74A.全国四次人口普查数B.某省2001~2008年钢铁产量C.某商场各季末商品库存量D.某商场1990~2007年商品销售额E.某市近5年各年末企业数18.工业企业划分企业规模时依据的指标有(A)(C)(D)()()。P141A.从业人数B.营业面积C.销售额D.资产总额E.营业利润19.下列各项中,属于财务费用的是(A)(D)()()()。P172
2023-09-07 06:07:141

民办学校会计核算制度及科目设置如何做

民办学校会计核算制度及科目设置如何做采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如下:一、本科目核算民间非营利组织因为政府拨款或者政府机构给予的补助而取得的收入.二、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政府补助收入应当按照是否存在限定区分为非限定性收入和限定性收入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如果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时间限制或者(和)用途限制,则所确认的相关收入为限定性收入.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收入,为非限定性收入.三、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在满足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政府补助收入.四、政府补助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接受的政府补助,按照应确认的金额,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或"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对于接受的附条件政府补助,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存在需要偿还全部或部分政府补助资产或者相应金额的现时义务时(比如因无法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而必须退还部分政府补助时),按照需要偿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二)如果限定性政府补助收入的限制在确认收入的当期得以解除,应当将其转为非限定性捐赠收入,借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三)期末,将本科目各明细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限定性净资产和非限定性净资产,借记本科目"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限定性净资产"科目,借记本科目"非限定性收入"明细科目,贷记"非限定性净资产"科目.五、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民办非企业单位要交税吗?要交税,只要发生应税行为,都应当按照规定计算缴纳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对此作了明确要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通过税务登记信息掌握其设立、经营范围等情况,并按照税法规定要求其正常纳税申报.民办学校会计核算制度及科目设置如何做?
2023-09-07 06:07:221

有限责任公司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其他四种情况。根据查询会计百科得知,执行会计标准类别有:执行会计标准类别分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其他四种情况。具体如下:1.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选填此项。包括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2.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政府会计准则的单位填报此项。包括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者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不包括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3.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包括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4.其他:不执行以上三类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2023-09-07 06:07:421

社会团体固定资产的处理方法,请举例?

  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规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120号科目 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2.事业单位应根据规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和分类,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依据。  3.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按下列规定的价值记账。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调拨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购置车辆按规定支付的车辆购置附加费计入购价之内。  (2)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开支的工、料、费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4.本科目使用方法:  (1)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按资金来源分别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事业支出”、“专款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2)单位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支付租金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同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5)因报废、毁损及盘亏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值,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列入专用基金科目中的修购基金。  (6)出售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同时按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7)投资转出固定资产,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  5.事业单位应按固定资产分类设置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单价虽然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成本记账。盘盈和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固定资产价值。  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其净增值部分,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 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购建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固定资产借款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在固定资产办理竣工决算之前发生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竣工决算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支出或费用。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固定资产价 值。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比照自有固定资产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因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其净增值部分,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转让、清理取得的收入和清理固定资产报废、切损发生的损失应当相应增减修购基金。盘盈、盘亏固定资产,应当相应增  减固定基金。  第五十二条 本准则不适用于事业单位附属的企业。已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非国有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准则执行。
2023-09-07 06:07:521

执行会计制度类别有哪些

执行会计制度主要包括四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1《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对象为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2、《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3、《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企业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适用于在我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本制度规定特征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包括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扩展资料:作用是1、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投资者除参加决定一些重大事项外,一般不参与日常的生活经营活动,投资者往往是为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而维护自身利益。公司的资产作为其对债权人的担保,资产状况如何,资产的经营状况如何,直接涉及债权人的债权是否能得到清偿。财务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可以保证公司正确核算经营成果,合理分配利润;可以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使债券人的利益得到保护。2、有利于吸收社会投资。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规范化和公开化,可使社会各方面都能方便地了解到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对经营状况比较好的公司,可以起到吸收社会投资的作用。3、有利于政府的宏观管理。公司在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下筹集分配资金,记录反映经济业务,这有利于政府掌握情况,制定政策,实施管理。
2023-09-07 06:08: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