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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一份办理《道路经营许可证》仓储企业仓储服务的安全生产管理及业务操作规程,八项制度

2023-09-20 10: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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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部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管理好本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管理文件。

  2、负责公司所用的危险品的供应工作。

  3、管理好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工作。

  4、负责管理好本部门特种作业设备及货架等设施,保证安全作业。

  5、负责本部门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符合公司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操作条件。

  如:

  XX物流企业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规定、纪律。

  2、严禁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严禁任何组织、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严禁任何组织、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3、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个人素质、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业务技能,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和锻炼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做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6、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进取。

  7、公司提倡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精神,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超越客户的期望。

  8、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做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9、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不断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聪明才智,为公司多做贡献。

  10、公司为员工提供收入和有关福利保障,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的各种待遇。

  11、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12、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13、公司提倡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4、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客户索取钱财或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15、公司员工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物化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16、职员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17、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18、公民基本法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公司物流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物流管理,妥善保管仓库库存物资,使采购物资入库及 领用,产品出入库规范化,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物流管理的要求

  所有物资应做到每日清点,核对,保持帐,卡,物三一致,并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长期 不用以及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清理,办理相关手续.

  1 产品入库

  1.1 入库单价一律按财务部提供的产值(不含税)价格填写.

  1.2 验收入库的产品按品种, 按社会销货需要摆放整齐,做到合理,牢固,整齐,安全不超高.

  2 产品出库

  2.1 产品销售发出时,必须经质量检查部门认定无质量问题后,销售人员填写产品出库单及收发清单,财务部根据出库单开出门证,收发清单须购货单位签字或盖章后返回仓库,由仓库核对后返财务部.

  2.2 产品发货程序

  第一步仓库保管员接到通知后,在仓库查看产品 品种是否齐全,以备发货;

  第二步按销售员开具的出库单上的产品数量清点清楚发货;

  第三 步提货人持产品出库单到财务部交款或办理相关手续, 由财务部开据出门证;

  第四步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后方可发货.

  2.3 对于社会零星销售的要先收款后发货,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货.

  2.4 发出货物退回,由业务人员在货物退回当月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经质检部门检验签字,有质量问题的,应根据质检报告单写有关处理报告总经理批示后,交财务帐务处理.

  2.5 对于售后服务需用的产品 必须经总经理签批后,才能往外发货,同时经办人要求对方将旧产品返回,以旧换新,否则不予以发货.若是先发货的,售后服务人员要在当月负责追回旧产品,并办理退库手续.

  2.6 所有发出商品应在当月及时办理结算,若遇特殊情况,最迟在 2 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

  3 领货程序

  3.1 应填领货单并填写齐全.内容包括领货单位,时间,货物类别,货物名称,型号及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 额,用途,领货人,发货人,批准人签字.

  3.2 领货单一式三份, 仓库,财务,领货单位各一份.

  3.3 领货人持领货单到财务部开据出门证,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方 可发货.

  4 考核办法

  4.1 仓库人员没按要求验收入库的,每次考核 10 元.

  4.2 产品及材料出库手续不齐全,当事人每次考核 5 元.

  4.3 没有开出门证而出公司的,每次考核门卫 50 元.

  4.4 发出商品办理结算不及时,超过 1 个月的每一笔业务考核当事人 10 元,超过 2 个月的停发工资.

  4.5 产品出公司检查出现失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部分岗位职责

  运务部各岗位职责

  ① 运务副总经理

  1、全权负责各项运输和仓库的行政管理

  2、制订运务员工守则,上司批核后执行

  3、编制总体业务流程方案,确保货物在不同处理方式下,以专业方法运作,使其在流畅安全下进行

  4、收集所有运输信息资料,呈交电脑系统部,共同制订,完善管理讯息系统,确保货物在每一环节下进行下可以即时网上查询

  5、制订运务部各项开支守则,给财务总监审议后呈交上司批核,以便执行

  6、授权各部运输包括空运、陆运,及仓库制订其员工守则,以审核后即时执行。

  7、运作成本控制,包括车队,空运费及仓库租金等

  8、制订员工服务表现报表,积极评核服务水平

  9、制订专业仓库管理报表

  10、 危机性事故发生时,即时候命执行任务

  11、 提供专业意见给人力资源部,共同制订员工培训手册

  12、 组织一体概念,把运务人员及客户储运员工工作一起

  13、 编制每周业务表,包括总量处理表,业务成本表,仓库盘点表,客户投诉表,服务质量表,呈交上司审阅。

  仓储主管

  1.协助运务副总管理运务部的各项业务工作;

  2.负责总仓、分仓及各分公司仓库的相关操作规范的制定,并负责在实施中的指导与监督;

  3.负责总仓、分仓及各分公司仓库的规划工作,并负责实施中的指导与监督;

  4.负责仓库租赁费用的核定工作;

  5.负责各分公司及网点仓库的安全检查工作;

  6.负责处理各仓库的突发性事件,并在最短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处理方案;

  7.负责处理仓库内各种漏装、缺损、旧损等不良品的处理工作,积极与采购一起向上游供应商联系,及时解决;

  8.负责仓库出险后的索赔工作,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赔偿;

  9.负责随时掌握各分公司的库存情况,以协助计划部门在分配货物方面做出准确的判断;

  10.全面协助IT部在公司内积极推广运用物流软件,并责收集运用过程中的问题反馈及二次开发的研讨;

  11.对各分公司仓管的工作均有指导责任,并负责各仓管的考核工作;

  12. 完成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运输主管

  1.协助商运务副总经理管理部门的各项业务工作;

  2.负责总公司及各分公司货运的相关操作规范的制定,并负责在实施中的指导与监督;

  3.负责协助总经理一同完成整个公司的物流规划工作,并负责实施中的指导与监督;

  4.负责与物流公司沟通,达到良好合作的目标;

  5.负责物流费用的核定工作;

  6.负责处理货运过程中的各项突发性事件,并在最短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处理方案;

  7.负责跟进货运过程中的每一个交接环节,必须确保货畅其流;

  8.负责调动各分公司的物流系统各项工作职能的全面投入,确保货物按时供货、准点到位;

  9.负责跟进、协调、应急处理货物发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随机性突发问题,并处理货运中出现的各种漏装、缺损、进水等不良情况,记录在案,并负责与厂商及时协商处理;

  10.负责运输保险的相关事宜,并完成出险后向保险公司的索赔工作;

  11.对各分公司配送工作均有指导责任;

  12.完成董事长、总经理及部门经理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库存监控

  1.负责与各地分公司的库房建立直接联系,通过物流软件,随时掌握各地分公司仓库商品的出入库动态,在公司统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获取各个分公司库房(含指定分销商)的商品出入库原始统计报表资料。

  2.负责熟练运用电子商务软件,统计核对各分公司(含指定分销商)的商品库存日报表,监控商品库存的进货和出货动态,审核商品库存的真实数据,按时完成制作部公司《库存日报表》。

  3.负责每周一次的各分公司滞销机统计工作,每月一次的滞销机销售与库存统计工作,每月一次的各分公司人员领用手机的统计工作,负责跟进商品库存月度盘点及库存盘点的核查工作。

  4.负责物流系统运用过程中的问题收集和意见反馈工作; 5.负责物流系统的操作指导工作;

  6.负责库存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向业务部、财务部及各分公司随时提供各项商品库存动态的业务咨询,并提供库存制表的各项业务指导。

  8.完成董事长、总经理及部门经理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运输监控

  1.负责按照签订的订购合同及分货计划,跟进每一单采购货源的供货进度,及时协调并最快解决供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厂商在合同期限内按时供货;

  2.负责按照分货计划准确无误地在物流系统内制《调拨通知单》;

  3.负责提前通知各分公司的仓库做好接货入仓的各项准备工作;

  4.负责跟进所有的物流运单,包括供货商出发的及各分公司之间调拨的运单,并第一时间发送商品货运通告,通知收货方;

  5.负责在物流系统中完成直运到货信息的登录工作;

  6.负责跟进货运过程中的每一个交接环节,必须确保货畅其流;

  7.负责根据调度指令,调动各分公司的物流系统各项工作职能全面投入,确保商品按时供货、准点到位;

  8.负责确认发运商品是否安全、快捷、准点到达收货方目的地;

  9.负责处理货运中出现的各种不良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运输主管处理;

  10.负责货运出险后的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1.负责跟进、协调、应急处理商品发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随机性突发问题; 12.负责与各物流公司核对运输费用;

  12.负责物流相关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13.完成董事长、总经理及部门经理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 , 抵制违章行为 , 维护交通秩序 , 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遵守劳动纪律 , 服从指挥 ,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 自觉做好车辆 " 三清例保 "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 , 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 , 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 , 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 " 预防为主、强制维护 " 的原则。保持车容 整洁 , 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 , 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 , 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 , 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 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

  日常维护 : 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

  二级维护 :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 , 并拆检轮胎 , 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 , 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 , 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 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 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日期:

  (盖章)签字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三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一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二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三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四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五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六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一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二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三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四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流动资产管理

  第一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二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三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四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六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收入管理

  第一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二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成本费用管理

  第一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於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馀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馀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後,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四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五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一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二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後,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後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弭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积金,法定盈馀公积金按照税後利润扣除前两项後的10%提取,盈馀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後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一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於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於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二条 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条 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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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包括哪些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操作必须遵循的程序和方法;2.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危及安全(消防)的异常现象及紧急处理方法;3.操作过程中应经常检查的部位、部件及检查验证是否处于安全稳定状态的方法;4.对操作者无法处理的问题的报告方法;5.禁止操作者出现的哪些行为;6.非本岗人员禁止出现的哪些行为;7.停止操作后的维护和保养方法等。为了保证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性、实用性、和具有可操作性,应提交班组广泛进行研讨修改完善;经修改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应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执行。
2023-09-07 20:21:381

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指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而制定的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操作机械设备等必须遵守的规则。 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的义务,应该依法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并且对从业人员就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帮助从业人员掌握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应该根据国家相关的技术规程、标准、企业生产实际以及设备的特点等,明确生产使用相关技术设备的安全规则,从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安全操作规程由谁制定? 生产经营单位负有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操作规程的义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职责。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有哪些依据? 安全操作规程应该依据以下资料来制定:一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性规程;二是关于某类设备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三是关于某类设备的操作说明书,以及涉及原理等资料;四是同类设备曾出现危险、事故及其处理的方案。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有何种后果?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从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可能使得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承担行政甚至刑事的责任。 案例:甲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案件一、案情介绍 2021年5月4日10时许,被告人甲作为某电设备有限公司派驻沙钢集团氧枪维修班班长,在张家港某有限公司转炉四车间内进行氧枪维护作业时,违反《氧枪维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在维修氧枪和清理钢渣交叉进行的情况下,操作起重机旋转氧枪过程中氧枪滑落,导致蹲在下方吊运钢渣的被害人刘某1(女,殁年38周岁)被氧枪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告人甲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二、裁判结果 本院为严肃法制,维护安全生产管理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甲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 (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三、案件分析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第六条规定:“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本案中,甲违反《氧枪维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一人死亡,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2023-09-07 20:21:541

普通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m,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2.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置固壁支撑。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3.吊运土方,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应完好牢固,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拆除固壁支撑应自下而上进行,填好一层,再拆一层,不得一次拆到顶。  5.使用蛙式打夯机,电源电缆线必须完好无损。必须配备触电保护器。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在坡地或松土出打夯,比的背着牵引打夯机。停止使用前应拉闸断电,始准搬运。  6.用手推车装运料物,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m,下坡不得少于10米。  7.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送。  8.脚手架上放砖的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9.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装物料要垫好绑牢。开车厢应站在侧面。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20:22:151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什么?

安全生产操作规范一、全体员工必须遵从《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一切规定,不得有任何违规违章操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一旦出现安全、质量事故,应遵从“三不放过”原则执行。二、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一律配戴完整防护服具,不得穿拖鞋,不得敞怀,衣帽不整,不得有诸如飘逸长袖、衣襟、饰物等安全隐患,女工长发束于工作帽内,车工佩戴护目镜。三、安全操作机床,对机床进行例行润滑保养、试运转,发现异常及时排除,解决不了的迅速上报解决,不得拖延、虚报、瞒报。责任制作用(一)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二)企业单位中的生产、技术、设计、供销、运输、财务等各有关专职机构,都应该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三)企业单位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劳动保护工作机构或专职人员的职责是:协助领导上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护的法令、制度。
2023-09-07 20:22:301

各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目录及内容都是什么?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岗位各类人员责任制主要包括:1.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2.企业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3.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4.其他副职的安全责任制;5.企业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6.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7.安全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8.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9.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0.材料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1.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2.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3.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4.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5.作业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6.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二)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1.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2.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3.技术质量部门的职责;4.设备材料采购部门的职责;5.财务部门的职责;6.教育部门的职责;7.人事管理部门的职责;8.卫生,后勤部门的职责;9.项目部及其所属相关部门职责等。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培训考核制度;2.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制度;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4.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制度;5.班前安全教育制度;6.转岗安全培训教育制度;7.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明确事故上报时间、人员、上报内容;2.建立健全事故登记台帐。(三)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1.要体现各级交底的原则;2.要明确交底的时间。(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1.要落实防火责任人及器材;2.要明确消防的定期检查制度。(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2.要明确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要明确分级检查时间及参加人员;2.要明确季节性及特殊情况检查及参加人员;3.明确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复查措施。(七)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明确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程序及相关内容。(八)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明确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的种类、型号。建立报废淘汰工艺和设备台帐。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包括按企业资质业务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工种、设备操作及防止其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具伤害、起重伤害、触电、高处坠落、坍塌、中毒和窒息、火灾和爆炸等类型事故的操作规程目录及内容
2023-09-07 20:23:101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怎么写

1、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2、电工安全操作规程3、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程4、瓦工安全操作规程5、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6、水磨石工安全操作规程7、木工安全操作规程8、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9、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10、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11、水暖工安全操作规程12、电焊工安操作规程13、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14、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15、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16、起重指挥安全操作规程17、压刨、园盘锯安全操作规程18、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19、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20、钢筋冷拉机安全操作规程21、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22、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23、平刨安全操作规程24、翻斗车安全操作规程25、调直机安全操作规程26、打夯机安全操作规程27、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28、砼振捣器安全操作规程29、钢筋电渣压力焊机安全操作规程30、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31、混凝土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32、套丝切管机安全操作规程33、塔式起重机(固定式)安全操作规程34、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2023-09-07 20:23:421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1、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员工安全职责。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安全检查制度。4、采购、销售管理制度。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6、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7、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制度。8、职业卫生防护安全管理制度。9、应急与事故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10、安全投入、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员岗位职责:1、持证上岗,主动组织排查各类有关安全隐患,并制定合理方案或填写排查记录。研究本部门主要安全问题,在思想上统一安全责任,认真研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的可行性,确保本部门顺利实行安全生产工作。2、定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培训,建立控制、完善公司突发性事故制度,参与编制事故应急救援和演练工作,特别在重大节日、重大假期进行中。3、定责定片管理,做到在开工前,对环境设备排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做好交接责任、组织、制度、防范措施落到实处。4、制定对生产部门人员有关安全作业教育作业文件,定时排查,全面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员工无违法犯罪。
2023-09-07 20:24:131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楼上比较全,我也下一份,谢谢楼上。
2023-09-07 20:25:432

安全员生产的操作规程?

1 、安全员应当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真顿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为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类事故。2 、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单使用和管理制度》的要求,在每一次排除任务时应当认真填写和使用危货路单,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动态及危货的流量、流向、流程。3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自检、自查的长效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进行认真的自检自查,尤其是要加强各大节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4 、必须雇用持有《道路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的,有2年安全驾驶经验或安全行车5万公里以上的驾驶员驾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每台车必须配备有一名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的押运员。驾驶员与押运员不得为同一人。从业人员变换前必须向公司提供其相关证经审核、备案后方可上岗。认真监督驾驶员与押运员严格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进行作业。5 、定期检查车厢、地板平坦完好、周围栏板牢固、铁地板承运易燃易爆货物时采取衬垫防护措施、排气装置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火花的装置、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安装、悬挂、喷涂相关标志、灯具、牌。6 、责任人必须根据所装货物的物理化特征,检查每辆车辆是否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失等用具,并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若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司、乘人员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必须在最短时间内报公司技安科及公司危货专管员,以便启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及危货运输应急处理方案。7 、车辆必须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并接受监督、检查、车辆在营运过程中必须保持GPS的正常工作状态。如发现GPS不能正常工作时应立即停运及时通知公司修复后方可恢复营运。8 、必须保证车辆按照运政部门的要求足额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及司乘险,并按时对车辆进行检测、维护及评定。9 、责任人及相关人员每次营运前应对车辆及所承运的危险货物审验,严禁超范围运输。车辆必须保持良好技术状态,遵守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到位,司机押运人员符合要求。掌握所载运危险品的理化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使用特性。10 、责任人按时参加公司(车队)组织主办的各种安全学习,交流、分析、讨论各类交通事故案例,从中吸取经验教训;认真做好学习记录,积极参加管理部门和公司组织的安全知识考试。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20:26:231

安全操作规程属于安全生产四大制度体系中的什么体系

安全操作规程属于安全生产四大制度体系中的设备设施管理体系。按照安全系统工程和人机工程原理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一般将规章制度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人员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环境管理。它属于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指工人操作机器设备和调整仪器仪表时必须遵守的规章和程序(例如:停电作业时,必须先用电笔检查是否有电,方可进行工作,凡是安装设备或修理设备完毕时,在送电前进行严格检查,方可送电)。通过遵守这些要求,可以保证工人最起码的基本安全。
2023-09-07 20:26:471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 消除各种隐患 , 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 , 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 (姓名)职务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 , 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 , 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 , 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  第二负责人 (姓名)职务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 , 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 , 抵制违章行为 , 维护交通秩序 , 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 , 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遵守劳动纪律 , 服从指挥 , 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 , 自觉做好车辆 " 三清例保 "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 , 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注意: 如公司是从事集装箱运输或是其他类型的运输,则需按实际的情况编制这一章节。(此为注释性内容,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不需此内容)  第四章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 , 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 , 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 " 预防为主、强制维护 " 的原则。保持车容 整洁 , 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 , 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 , 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 , 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 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  日常维护 : 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  二级维护 :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 , 并拆检轮胎 , 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 , 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 , 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 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 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2023-09-07 20:27:351

高空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什么?请看中达咨询编辑的文章。一、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二、年满18岁,经体格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病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三、距地面三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四、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五、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六、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七、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栏杆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八、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挡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公尺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九、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十、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十一、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十二、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十三、卷扬机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上下载人。十四、在石棉(玻璃)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梯子等物垫在瓦上行动,防止踩破石棉(玻璃)瓦坠落。十五、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十六、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过270公斤,如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适当加固。十七、超过3公尺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十八、进行高空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品。十九、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如有泥、水、冰、雪,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经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当结冰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空作业。二十、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二十一、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低于50公分,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以上由中达咨询搜集整理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20:27:531

怎样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制定程序: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程序:由各管理部门、车间等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文管员保管。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程序:由各管理部门、车间编写,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由文管员保管。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正常开、停车操作程序。各种操作参数、指标的控制。安全注意事项和异常处理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紧急停车操作程序。个体安全防护措施。目的: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订、审批、检查落实方法,确保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完善和执行。
2023-09-07 20:28:171

求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图纸和监督管理问题。
2023-09-07 20:28:403

市电引入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市电引入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详细内容如何,中达咨询为大家说明一下。一、作业人员及工器具要求。1.1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1)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1.2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有合格的作业证(电工证、高空野外作业证),无证人员不得参与电气的操作。1.3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合格的安全帽;不得穿拖鞋或打赤脚。1.4使用的安全用具必须合格。工器具必须有合格的校验证明。勘察、复测线路路由时,应对沿线地理、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调查,将线路路由上所遇到的河流、铁路、公路及其他线路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熟悉沿线环境,辨识和分析危险源,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并在施工前向作业人员做详细交底。1.5在路由复测时,不得抛掷标杆;移动标旗或指挥旗时,遇到行驶中的火车和船只等,应将标旗或指挥旗平放或收起。1.6在河流、池塘、沟槽、深沟、陡坡、道路附近及转弯等地段布放吊线、电缆时,应有专人指挥和专人控制,严防线缆张力兜拉人员、车辆或造成线缆损伤。二、坑洞开挖。2.1挖坑前,应与有关地下管道、电缆等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取得联系,明确地下设施的确切位置,做好防护措施。组织外来人员施工时,应将安全注意事项交待清楚,并加强监护。2.2挖坑时,应及时清除坑口附近浮土、石块,坑边禁止外人逗留。在超过1.5m深的基坑内作业时,向坑外抛掷土石应防止土石回落坑内,并做好临边防护措施。作业人员不准在坑内休息。2.3在土质松软处挖坑,应有防止塌方措施,如加挡板、撑木等。不准站在挡板、撑木上传递土石或放置传土工具。禁止由下部掏挖土层。2.4在下水道、煤气管线、潮湿地、垃圾堆或有腐质物等附近挖坑时,应设监护人。在挖深超过2.0m的坑内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如戴防毒面具、向坑中送风和持续检测等。监护人应密切注意挖坑人员,防止煤气、沼气等有毒气体中毒。2.5在居民区及交通道路附近开挖的基坑,应设坑盖或可靠遮栏,加挂警告标示牌,夜间挂红灯。2.6塔脚检查,在不影响铁塔稳定的情况下,可以在对角线的两个塔脚同时挖坑。2.7进行石坑、冻土坑打眼或打桩时,应检查锤把、锤头及钢钎。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打锤人不准戴手套。钎头有开花现象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2.8变压器台架的木杆打帮桩时,相邻两杆不准同时挖坑。承力杆打帮桩挖坑时,应采取防止倒杆的措施。使用铁钎时,注意上方导线。三、杆塔上作业。3.1攀登杆塔作业前,应先检查根部、基础和拉线是否牢固。新立杆塔在杆基未完全牢固或做好临时拉线前,禁止攀登。遇有冲刷、起土、上拔或导地线、拉线松动的杆塔,应先培土加固,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架杆后,再行登杆。3.2登杆塔前,应先检查登高工具、设施,如脚扣、升降板、安全带、梯子和脚钉、爬梯、防坠装置等是否完整牢靠。禁止携带器材登杆或在杆塔上移位。禁止利用绳索、拉线上下杆塔或顺杆下滑。攀登有覆冰、积雪的杆塔时,应采取防滑措施。上横担进行工作前,应检查横担连接是否牢固和腐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绳)应系在主杆或牢固的构件上。3.3作业人员攀登杆塔、杆塔上转位及杆塔上作业时,手扶的构件应牢固,不准失去安全保护,并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或被锋利物损坏。3.4在杆塔上作业时,应使用有后备绳或速差自锁器的双控背带式安全带,当后保护绳超过3.0m时,应使用缓冲器。安全带和保护绳应分挂在杆塔不同部位的牢固构件上。后备保护绳不准对接使用。3.5杆塔作业应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固定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栓牢传递,禁止上下抛掷。在杆塔上作业,工作点下方应按坠落半径设围栏或其它保护措施。杆塔上下无法避免垂直交叉作业时,应做好防落物伤人的措施,作业时要相互照应,密切配合。3.6在杆塔上水平使用梯子时,应使用特制的专用梯子。工作前应将梯子两端与固定物可靠连接,一般应由一人在梯子上工作。8.3.7在相分裂导线上工作时,安全带、绳应挂在同一根子导线上,后备保护绳应挂在整组相导线上。四、杆塔施工。4.1立、撤杆应设专人统一指挥。开工前,要交待施工方法、指挥信号和安全组织、技术措施,作业人员应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在居民区和交通道路附近立、撤杆时,应具备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并设警戒范围或警告标志,必要时派专人看守。4.2立、撤杆要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禁止过载使用。4.3立、撤杆塔过程中基坑内禁止有人工作。除指挥人及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处于杆塔高度的1.2倍距离以外。4.4立杆及修整杆坑时,应有防止杆身倾斜、滚动的措施,如采用拉绳和叉杆控制等。4.5顶杆及叉杆只能用于竖立8.0m以下的拔稍杆,不准用铁锹、桩柱等代用。立杆前,应开好“马道”。工作人员要均匀地分配在电杆的两侧。4.6利用已有杆塔立、撤杆,应先检查杆塔根部及拉线和杆塔的强度,必要时增设临时拉线或其他补强措施。4.7使用吊车立、撤杆时,钢丝绳套应挂在电杆的适当位置以防止电杆突然倾倒。吊重和吊车位置应选择适当,吊钩口应封好。并应有防止吊车下沉、倾斜的措施。起、落时应注意周围环境。撤杆时,应先检查有无卡盘或障碍物并试拔。4.8使用抱杆立、撤杆时,主牵引绳、尾绳、杆塔中心及抱杆顶应在一条直线上。抱杆下部应固定牢固,抱杆顶部应设临时拉线控制,临时拉线应均匀调节并由有经验的人员控制。抱杆应受力均匀,两侧拉绳应拉好,不准左右倾斜。固定临时拉线时,不准固定在有可能移动的物体上,或其他不牢固的物体上。4.9整体立、撤杆塔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各受力、连接部位全部合格方可起吊。立、撤杆塔过程中,吊件垂直下方、受力钢丝绳的内角侧禁止有人。杆顶起立离地约0.8m时,应对杆塔进行一次冲击试验,对各受力点处做一次全面检查,确无问题,再继续起立;杆塔起立70°后,应减缓速度,注意各侧拉线;起立至80°时,停止牵引,用临时拉线调整杆塔。4.10牵引时,不准利用树木或外露岩石作受力桩。一个锚桩上的临时拉线不准超过两根,临时拉线不准固定在有可能移动或其他不可靠的物体上。临时拉线绑扎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临时拉线应在永久拉线全部安装完毕承力后方可拆除。4.11杆塔分段吊装时,上下段连接牢固后,方可继续进行吊装工作。分段分片吊装时,应将各主要受力材连接牢固后,方可继续施工。4.12杆塔分解组立时,塔片就位时应先低侧、后高侧。主材和侧面大斜材未全部连接牢固前,不准在吊件上作业。提升抱杆时应逐节提升,禁止提升过高。单面吊装时,抱杆倾斜不宜超过15°;双面吊装时,抱杆两侧的荷重、提升速度及摇臂的变幅角度应基本一致。4.13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立撤杆工作,杆塔、拉线与临时拉线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表7.4.13所列安全距离,且有防止立、撤杆过程中拉线跳动和杆塔倾斜接近带电导线的措施。4.14已经立起的杆塔,回填夯实后方可撤去拉绳及叉杆。回填土块直径应不大于30.0mm,回填应按规定分层夯实。基础未完全夯实牢固和拉线杆塔在拉线未制作完成前,禁止攀登。杆塔施工中不宜用临时拉线过夜;需要过夜时,应对临时拉线采取加固措施。4.15检修杆塔不准随意拆除受力构件,如需要拆除时,应事先作好补强措施。调整杆塔倾斜、弯曲、拉线受力不均或迈步、转向时,应根据需要设置临时拉线及其调节范围,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杆塔上有人时,不准调整或拆除拉线。五、放线、紧线与撤线。5.1放线、紧线与撤线工作均应有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并做到通信畅通、加强监护。工作前应检查放线、紧线与撤线工具及设备是否良好。5.2交叉跨越各种线路、铁路、公路、河流等放、撤线时,应先取得施工指挥者同意,做好安全措施,如搭好可靠的跨越架、封航、封路、在路口设专人持信号旗看守等。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20:28:58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标准的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一系列为了保障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条文。它建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控制风险,将危害降到最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可以依据风险制定。设安全环保部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任命分管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经理进行监管,安全部人员由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专职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023-09-07 20:29:431

汽车美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靓车会专业汽车美容在汽bai车美容行业多du年的从业经验来看zhi“汽车美容”主要包括车表dao美容(汽车清洗、车漆镀膜,除去油性污渍、新车开蜡、旧车开蜡、镀件翻新和轮胎翻新)、车饰美容(车室美容护理、发动机美容护理和行李箱清洁)、漆面美容(漆面失光处理、漆面划痕处理和喷漆,车漆镀膜)、汽车防护(粘贴防爆太阳膜、安装防盗器、安装语音报警系统和安装静电放电器)和汽车精品(汽车车香水、车室净化、装饰贴和各种垫套)等5个方面。汽车美容业虽然市场空间很大,而且有可预见的巨大市场发展潜力,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必须对其所处市场需求有充分的了解,对该区域私家公家车的数量及车流量要了然于胸,以决定是否投资兴建汽车美容店,以及规模大小。另外,虽然目前市场上汽车美容行业还较少见,但也要面对同质行业的竞争,如成本较低的洗车、修配厂也有相关的汽车保养项目,虽然他们在汽车美容服务方面并不专业,但低廉的价格仍然会对汽车美容店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投资者对周遭汽车行业的经营状况也要有一定的了解。
2023-09-07 20:30:013

气焊,氧割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气焊工、气割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一般规定 1.1 气焊与气割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1.2 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戴有色护目镜。1.3 搬运氧气瓶、乙炔气瓶时,必须装好防振圈,避免碰撞、振动;使用保管中应避免曝晒和火烤。l.4 在焊接作业场地10m距离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1.5 焊割工作前必须检查焊割工具性能是否正常,特别应检查回火防止器、安全阀是否有效。1.6 使用氧气时,应站在出气口的侧面,缓慢开启阀门。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不准卧放。1.7 气瓶使用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不应小于5m。 气瓶离作业点距离不得少于lOm。1.8 在禁火区内进行焊割前,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后,方可作业。1.9 应经常自检所用气瓶上的压力表是否有效,并按规定向计量单位送检,以确保计量准确。1.10 氧气瓶及压力表的部位,均不得沾染油脂。1.11 氧气表和乙炔表冻结时,不准用火烤或锤打,应使用热水或蒸汽解冻。1.12 在容器及舱室内焊割时,要设监护人、通风装置和采取防火措施。停止工作时,应将焊割炬关好,并带出容器。1.13 高处作业之前,应先检查作业点下面地面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脚手架、桥板是否牢靠。高处作业应扎标准防火安全带,并要注意防止重物和工具下落伤人。1.14 氧气瓶使用到最后表压必须留0.1~0.2M_Pa,乙炔气瓶使用到最后表压必须留0.031~a以上。1.15 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检查现场,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1.16 乙炔瓶、氧气瓶、氢气瓶及易燃物品等严禁同车运输。1.17 在气焊与气割过程中必须注意防火、防爆。1.18 注意施工区域的环境保护。2、氧气瓶的安全使用2.1 氧气瓶在出厂前必须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检验合格后,应在气瓶的球面部分作明显标志。2.2 充灌氧气瓶时必须首先进行外部检查,并认真鉴别瓶内气体,不得随意充灌。2.3 氧气瓶在运送时必须戴上瓶帽,并避免相互碰撞,不能与可燃气体的气瓶、油料以及其他可燃物同车运输。搬运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小车,并固定牢固。不得将氧气瓶放在地上滚动。2.4 氧气瓶一般应直立放置,且必须安放稳固,防止倾倒。2.5 取瓶帽时,只能用手或板手旋转,禁止用铁器敲击。2.6 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之前,应拧开瓶阀,吹尽出气口内的杂质,并轻轻地关闭阀门。装上减压器后,要缓慢开启阀门,开得太快容易引起减压器燃烧和爆炸。2.7 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时,与阀口连接的螺母要拧紧,以防止开气时脱落,人体要避开阀门喷出方向。2.8 严禁氧气瓶阀、氧气减压器、焊炬、割炬、氧气胶管等粘上易燃物质和油脂等,以免引起火灾或爆炸。2.9 夏季使用氧气瓶时,必须放置在凉棚内,严禁阳光照射;冬季严禁放在火炉和距暖气太近的地方,以防爆炸。2.10 冬季要防止氧气瓶阀冻结。如有冻结现象,只能用热水和蒸气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也不准用铁敲击,以免引起瓶阀破裂。2.11 氧气瓶内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最后要留0.1~0.2hFa的氧气,以便充氧时鉴别气体的性质和防止空气或可燃气体倒流入氧气瓶内。2.12 气瓶库房和使用气瓶时,都要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易燃易爆物质等。一般规定相距10m以上。2.13 氧气瓶必须做定期检验,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2.14 氧气瓶阀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供气,使火焰自行熄灭。如邻近建筑物或可燃物失火,应尽快将氧气瓶移到安全地点,防止受火场高热而引起爆炸。3、乙炔瓶的安全使用 使用乙炔瓶时除必须遵守氧气瓶的安全使用要求外,还应严格遵守下列各点:3.1 乙炔瓶不应遭受剧烈振动和撞击,以免引起乙炔瓶爆炸。3.2 乙炔瓶在使用时应直立放置,不能躺卧,以免丙酮流出,引起燃烧爆炸。3.3 乙炔减压器与乙炔瓶阀的连接必须可靠,严禁在漏气情况下使用。3.4 开启乙炔瓶阀时应缓慢,不要超过一圈,一般只需开启3/4圈。3.5 乙炔瓶体表面温度最高不能超过40℃,因为温度高会降低丙酮对乙炔的溶解厦,而使瓶内乙炔压力急剧增高。3.6 当乙炔瓶阀冻结时,不能用明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3.7 使用乙炔瓶时,应装置干式回火防止器,以防止回火传人瓶内。4、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液化石油气瓶时除必须遵守氧气瓶的安全使用要求外,还应严格遵守下列各点:4.1 石油气对普通橡胶管和衬垫具有腐蚀性,易造成漏气,所以必须采用耐油性强的橡胶管和衬垫。4.2 石油气比空气重,易于向低处流动,而且易挥发,遇到明火会引起燃烧事故,因此,使用场地要通风良好,便于空气对流。4.3 石油气瓶内部的压力与温度成正比。随着温度的升高,气瓶内的压力也增高,所以石油气瓶应远离热源和暖气片。4.4 冬季使用石油气瓶可用40℃以下温水加热,严禁火烤或沸水加热。4.5 过量的石油气聚集可致人窒息,因此使用时必须注意通风。4.6 石油气点火时,先点燃引火物再开气。4.7 不得自行倒出石油气残液,以防遇火引起火灾。
2023-09-07 20:30:231

建设工程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工作人员(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都要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招收及调换工种或脱岗6个月后重新上岗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2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应经体检合格,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者不得上岗作业。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3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人员,应获得建设部规定的施工企业关键岗位执业资格证书。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带头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本省有关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并监督、检查作业人员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电工、金属焊割(气焊)工、登高架设人员、各种起重设备的装拆和操作人员、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学徒工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5从事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接受应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施工作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6作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应接受新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从普通工种调换为特种作业工种的人员,还必须经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7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接受法律与法规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8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9参加作业的人员在施工现场行走,应走安全通道,禁止蹬踏土壁和固定支撑及攀爬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架体、模板支撑和钢筋骨架等上下;禁止用大布跨跃或跳跃等方式进入脚手架或作业层面;禁止在未铺设脚手板的脚手架上、未固定的梁底模上及刚砌筑的墙面上作业或行走。10作业人员享有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建议权、紧急避险权和人身保障权,并有权拒绝执行违反本规程的作业命令。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9-07 20:30:391

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有哪些?关于起重机方面的

一、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二、机构与职责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第十二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三、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第十四条 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第十五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第十七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第十八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第十九条 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第二十一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第二十二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第二十三条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五、电信线路第二十五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二十六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第二十七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六、易燃、易爆物品第二十八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七、电 梯第三十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第三十一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第三十二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第三十三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第三十四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第三十五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第三十六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第三十八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第三十九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第四十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九、检查和整改第四十一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第四十一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第四十三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十、奖励与处罚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第四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第四十八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第四十九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五十条 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第五十一条 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第五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第五十三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第五十四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3.死亡。第五十五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第五十六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第五十七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第五十八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第五十九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第六十一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第六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第六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起重机的话你可以看看河南巨人的网站,他们介绍的比较详细
2023-09-07 20:31:14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及操作规程目录。求此范本!急

安全管理制度为严格遵守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5]292号)及《西安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安全管理,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生产目标:杜绝责任行车一般事故;杜绝人身轻伤以上事故;确保每次封闭要点安全正点开通。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⑴ 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工程经营生产安全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工作质量对公司主管副处长负责。 ⑵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性质,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对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 ⑶ 组织项目施工,聘用业务人员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人数、施工专业等情况,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并且具备一定素质的专职安全检查人员,确定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建立健全并落实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并制定考核办法。 ⑷ 根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对分解到的目标、指标组织实施和定期检查。 ⑸ 建立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协施工队伍必须及时向人事劳资部门、安全部门申报,必须事先审核注册、持证等情况。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准入场上岗。 ⑹ 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并监督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⑺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每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在限期内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接到安全监察书和重大安全隐患通知单等,应立即停止施工,组织力量进行整改。隐患消除后,必须报请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施工。 ⑻ 依据公司、电气化局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标准,及时发放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和施工作业应配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在采用“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编制科学的施工方案,配备安全可靠的劳动保护装置和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准施工。 ⑼ 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发生事故时,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与伤员的抢救工作,减少事故损失,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防止重复发生事故。 ⑽ 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定期检查各职能部门和员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及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或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公司及个人,给予奖励或处罚。 2、项目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⑴ 对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有全面监督、保障的领导责任。工作质量对上级党委和董事会负责。 ⑵ 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议程,定期研讨重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问题和安全生产重要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 ⑶ 发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优势,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创建企业安全生产文化氛围,做好“人”的安全生产思想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政治环境。 ⑷ 教育党员干部职工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等方面的辩证关系,使全体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以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 ⑸ 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及评先工作的重要依据,坚持安全考核一票否决制。 3、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⑴ 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工程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工程项目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质量对项目经理负责。 ⑵ 组织实施工程项目总体和施工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落实工程项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⑶ 组织领导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并制定工程项目安全培训实施办法,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制定实施措施和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外协施工队伍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 ⑷ 配合工程项目经理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负责工程项目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督促工作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的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⑸ 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领导工作,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⑹ 工地发生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员工教育、防范措施落实,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的具体组织工作。 4、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职责 ⑴ 对工程项目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工作质量对项目经理负责。 ⑵ 贯彻落实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工程特点,进行项目整体技术交底。 ⑶ 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并认真监督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⑷ 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专业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⑸ 应用“四新”时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必须组织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药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在新工艺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⑹ 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设施、设备,要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⑺ 参加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提出整改意见和消除办法。 ⑻ 参加或配合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5、领工员、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⑴ 领工员、施工员是所管辖区域范围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工作质量对项目副经理负责。 ⑵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监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外协施工队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⑶ 负责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的三级安全教育、常规安全教育、季节转换及针对施工各个阶段特点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 ⑷ 经常检查所管辖区域的作业环境、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认真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⑸ 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班组(外协施工队伍)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接受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⑹ 对工程项目中应用的“四新”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停止施工,并上报领导或有关部门。 ⑺ 发生各类事故及未遂事故必须停止施工,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除现场保护设施,强行复工。 6、协作队伍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⑴ 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队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指导。 ⑵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班组人员上岗作业,对本队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⑶ 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到证件齐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⑷ 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用工公司有关部门报批,新进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⑸ 组织本队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内各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施工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施工中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 ⑹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所施工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有关领导,严禁冒险蛮干。 ⑺ 发生各类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抢救工作和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
2023-09-07 20:31: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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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 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以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人将严格遵守,认真履行,组织实施,并不断加以完善、充实,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道路运输经营者签名  2011年 月 日
2023-09-07 20:34:101

2013年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需要建立那些规章制度?

建议根据企业类别的评定做就可以。
2023-09-07 20:34:233

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五条 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十六条 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第十七条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第十八条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2023-09-07 20:34:32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及操作规程目录。求此范本!急

安全管理制度 为严格遵守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5]292号)及《西安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安全管理,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生产目标:杜绝责任行车一般事故;杜绝人身轻伤以上事故;确保每次封闭要点安全正点开通。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⑴ 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工程经营生产安全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工作质量对公司主管副处长负责。 ⑵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性质,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对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 ⑶ 组织项目施工,聘用业务人员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人数、施工专业等情况,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并且具备一定素质的专职安全检查人员,确定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建立健全并落实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并制定考核办法。 ⑷ 根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对分解到的目标、指标组织实施和定期检查。 ⑸ 建立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协施工队伍必须及时向人事劳资部门、安全部门申报,必须事先审核注册、持证等情况。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准入场上岗。 ⑹ 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并监督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⑺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每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在限期内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接到安全监察书和重大安全隐患通知单等,应立即停止施工,组织力量进行整改。隐患消除后,必须报请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施工。 ⑻ 依据公司、电气化局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标准,及时发放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和施工作业应配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在采用“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编制科学的施工方案,配备安全可靠的劳动保护装置和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准施工。 ⑼ 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发生事故时,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与伤员的抢救工作,减少事故损失,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防止重复发生事故。 ⑽ 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定期检查各职能部门和员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及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或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公司及个人,给予奖励或处罚。 2、项目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⑴ 对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有全面监督、保障的领导责任。工作质量对上级党委和董事会负责。 ⑵ 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议程,定期研讨重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问题和安全生产重要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 ⑶ 发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优势,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创建企业安全生产文化氛围,做好“人”的安全生产思想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政治环境。 ⑷ 教育党员干部职工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等方面的辩证关系,使全体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以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 ⑸ 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及评先工作的重要依据,坚持安全考核一票否决制。 3、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⑴ 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工程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工程项目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质量对项目经理负责。 ⑵ 组织实施工程项目总体和施工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落实工程项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⑶ 组织领导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并制定工程项目安全培训实施办法,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制定实施措施和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外协施工队伍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 ⑷ 配合工程项目经理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负责工程项目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督促工作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的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⑸ 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领导工作,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⑹ 工地发生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员工教育、防范措施落实,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的具体组织工作。 4、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职责 ⑴ 对工程项目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工作质量对项目经理负责。 ⑵ 贯彻落实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工程特点,进行项目整体技术交底。 ⑶ 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并认真监督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⑷ 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专业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⑸ 应用“四新”时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必须组织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药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在新工艺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⑹ 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设施、设备,要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⑺ 参加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提出整改意见和消除办法。 ⑻ 参加或配合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5、领工员、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⑴ 领工员、施工员是所管辖区域范围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工作质量对项目副经理负责。 ⑵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监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外协施工队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⑶ 负责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的三级安全教育、常规安全教育、季节转换及针对施工各个阶段特点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 ⑷ 经常检查所管辖区域的作业环境、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认真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⑸ 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班组(外协施工队伍)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接受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⑹ 对工程项目中应用的“四新”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停止施工,并上报领导或有关部门。 ⑺ 发生各类事故及未遂事故必须停止施工,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除现场保护设施,强行复工。 6、协作队伍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⑴ 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队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指导。 ⑵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班组人员上岗作业,对本队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⑶ 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到证件齐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⑷ 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用工公司有关部门报批,新进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⑸ 组织本队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内各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施工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施工中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 ⑹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所施工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有关领导,严禁冒险蛮干。 ⑺ 发生各类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抢救工作和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
2023-09-07 20:34:451

安全生产六大禁令

一、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三、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四、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五、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六、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安全生产是指企事业单位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安全生产主要内容有: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一、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奖励与处罚等。二、安全技术主要包括机械设备伤害预防;车辆伤害预防;电气伤害预防;火灾预防;有毒有害气体预防;地理、气候等自然因素伤害的预防;化学性灼伤、烫伤的防护;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检测装置的设置等。三、劳动卫生主要是防止职业病、职业中毒和物理伤害,确保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例如:低温、高温等异常条件下作业健康的防护;高频、微波、紫外线等放射线物质对员工健康危害的防护;静电危害与预防;预防控制噪音对员工听觉系统的危害;防止强光和照明不足对员工视觉的危害。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主要是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的规定;执行国家有关年度休假和探亲假规定;严格限制加班加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2023-09-07 20:34:55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什么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二十五条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第二十七条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九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第四十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2023-09-07 20:35:062

五金喷粉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怎样做

抛砖引玉,你可以结合你公司的实际情况作适当的修改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二、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室(以下简称安委)负责处理。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三、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四、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相关手续。五、电信线路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六、易燃、易爆物品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九、检查和整改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统一安排整改。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十、奖励与处罚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3.死亡。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第五十六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报告。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第五十七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4.擅自挪用车辆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第五十八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第五十九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第六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第六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负责解释。第六十三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2023-09-07 20:35:331

建筑业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什么?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三、会议内容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五、每月30日上午3: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一、三级教育: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二、特殊工种教育: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三、日常教育: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四、安全考试: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一、学习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二、违规操作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三、高处落物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四、环境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五、检查1、自检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六、责任认定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责任。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七、文明施工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100元。八、奖励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二、工伤事故的报告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三、事故调查和分析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2023-09-07 20:36:371

从业人员为什么必须遵守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安全上爱简称服从义务或遵章守纪义务,这是从业人员应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必须执行,否则即违法。
2023-09-07 20:36:491

申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需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怎样编写?

货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规范,按照经营资质条件和核定得经营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2、依法经营,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3、营运车辆出车前,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确保车辆正常运作;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4、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必须持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上岗,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5、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6、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 7、严禁超限超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8、按规定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或承运人责任险; 9、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因不遵守本制度而导致事故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件: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附件一: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定期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国家相关的运输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 2、营运车辆出车前,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确保车辆正常运作。 3、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4、车辆运输易散落或飞扬的货物时,应封盖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严禁超限超载。 5、遵守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关于机动车辆驾驶管理规则,证件齐全且有效。 附件二: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同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划清各类责任。 2、加强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及应急措施。 3、加强司机的安全驾驶职业道德和政治思想的教育工作,预防交通事故,及时、安全、有效的完成工作。 4、驾驶员对运营车辆安全方面负有直接责任,如出现交通责任事故,追究驾驶人员(车主)的相关责任。 5、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附件三: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贯彻有关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依法制定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措施。 3、对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定期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4、加强组织安全、法制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学习,不断提高驾驶员的素质。 5、建立从业人员、车辆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一人一档、一车一档”。
2023-09-07 20:37:001

车辆安全保证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保证书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保证书有具体的格式要求。一听到写保证书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车辆安全保证书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车辆安全保证书 篇1   冬季安全行车书 冬季来临,气候寒冷干燥,大风、大雪,甚至冰冻天气 的,造... 的工作重心,为冬季行车安全,公司特制定驾驶 员冬季安全行车责任书,各车辆...   我吸取xx-xxx-x重大未遂交通事故的教训,行车工作,xx-xxx-x的行车安全,我工作:   1、期间的安全预防工作,遵章守纪,服从公司、停车场、行业的安全管理。   2、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参加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3、不超范围经营、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不行驶禁危险品通行的道路。   4、不翻车事故、群伤事故、火烧车事故、泄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重特未遂大交通事故及重特大交通事故。   5、车辆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7、行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日常车辆和设备的检测工作,杜绝带"病"车上路行驶;以限速为准,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不把车交给不合格的人驾驶、不边开车边打电话、不私装gps开头和破坏、不故意屏蔽、不违章违规操作、不违章、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   8、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适合所装货物的性能,足够的强度,并不同货物的需要配备泄压阀、防波板、表、液位计、导除静电等的安全装置;罐(槽)外部的附件有的防护设施,所装货物不"跑、冒、滴、漏"。   牌照号: 车辆安全保证书 篇2   民用航空业对安全技术和管理要求很高,任何忽视安全的行为都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和无法弥补的损失。所以,必须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处理好安全与业务经营的关系,任何岗位、任何环节、任何时候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我们作为民航运输的销售代理企业,也要为民航的安全运输作出相关联的贡献。为了保证民航运输安全,保证民用航空的正常运输以及配合民航各环节工作,我公司特作出以下民航运输安全保证,以配合其他运输工作的进行。   首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在申请成为民航代理企业的同时,我公司保证严格按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报批。在今后的销售工作中,不违章操作,在日常工作中,对公司员工进行相关的民航运输法律法规的培训。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加强民航代理企业管理规章的各项执行,不断的提高和强化公司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不断的加强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努力做好自身的本职工作,为我们民航代理企业今后在民航业中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安全基础。   其次,在日常的客票销售过程中,对旅客灌输相关的民航安全法律法规   将与旅客乘机相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在各营业部门和各办公场所进行张贴,提醒旅客注意乘机安全和了解相关乘机注意事项。对于乘机禁止携带的危险品和违禁品对旅客进行详细说明,并严令禁止   旅客携带此类物品,以保证民航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对民航业发展以及旅客自身提供保障。   最后,在民航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特殊事项   与旅客及时进行沟通、协调,做好各项突发事件之后的旅客安抚和安置工作。避免与旅客因为突发事件产生误会,造成一系列的不安全因素。   作为民航代理销售企业,我公司保证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有关民用航空法规,遵守民航局颁布的有关规章、标准、指令,自觉服从民航局的安全管理,接受其监督检查,保证今后的运输安全。使我国的民用航空事业沿着法制轨道健康发展。 车辆安全保证书 篇3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5、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6、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四、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本人承诺以上条款已认真学习,保证认真落实以上措施,杜绝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如发生事故,责任人将依法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道路运输经营者签名:   年 月 日 车辆安全保证书 篇4   本人保证,在公司车辆的使用、维护、管理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以下操作规程。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一、出车前车辆检查:   1、出车时对车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装舲齐全有效,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正常,如发现任何异常,立即向车管负责人报告,由公司车管负责人做出决定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上路行驶。   2、检查车辆的各种证件(包括行驶证,驾驶证,玻璃右上角的保险缴费单、车辆年检单)是否齐全、有效,确认证件齐全、有效后方可上路。   二、车辆驾驶:   1、杜绝一切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发生,不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不开带病车,不超速、超载、抢道,不违法行驶。   2、如因交通违章或证件不全受到交通管理部门处罚,全部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后果致使车辆损坏及其他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本人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及全部经济损失,并对公司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车辆的使用、保养和维护:   1、车辆使用前必须填写随车的《行车记录登记表》,绝不擅自用车、公车私用,如有违反,承担法律及行政责任。如因此造成交通事故,在承担全部责任的同时,还对公司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出车在外停放车辆,不在不准停车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发生意外由个人承担。车辆驶回后停放在公司指定地段,锁好保险锁后方可离开车辆。   3、定期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内外及引擎的清洁。   4、车辆行驶自上次保养间隔7000公里时,报告公司行政部进行保养,如有延误,造成车辆损坏,对公司承担相应损失。   5、爱惜车辆,遵守车辆安全使用的技术要求,每隔7天时间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车辆故障时立即检修,并立即报告车管负责人,未经公司车管负责人批准,不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四、加油卡   1、出车回来,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立即加油,确保随时可以出车。加油后正确填写《加油记录卡》,绝不私加乱加。   2、如因加油卡中余额不足,请向车管负责人报备,批准后方可用现金加油,每次定额100元,如遇出差等特殊情况除外。   五、车辆的日常管理   1、根据公司规定,车钥匙由公司或科室指定人员进行保管。不出车时,本人将车钥匙交公司或科室指定人员保管。   2、绝不私配车辆钥匙,如有违反承担法律及行政责任。   3、出车洽谈业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当天返回时,及时通知车管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4、节假日或上班时间外使用车辆,应呈请行政部经理核准后使用。   5、使用期间妥善保管车辆,避免人为原因造成车辆损坏、损毁、丢失。   6、未经公司同意绝不将车辆转借、转租、抵押、出售给任何第三方,如有违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公司的处理措施   本人自愿做出上述保证,如有违反本保证的行为,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接受公司做出的以下处理:   1、如本人违反上述保证,导致第三方发生任何损失的,由本人对该第三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公司先行代为承担的,本人自愿向公司偿还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2、如本人违反上述保证,导致公司发生任何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向公司赔偿全部损失。   3、如本人因违反上述保证给第三方造成损失已由公司先行承担的.,或本人违反上述保证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本人自愿从损失发生当月开始以劳动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福利等)向公司偿还,直至还清为止。   保证人签字:   日 期: 车辆安全保证书 篇5   随着首都建设和道路交通的快速发展,交通安全是每个首都市民日常生活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项目部组织学习了交通法规及交通安全教育后,项目部领导;定措施、抓落实、使我进一步提高了对交通安全的认识,增强了自觉遵守法规的意识。安全工作,必须从我做起。必须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为树立公司形象,结合本人的具体情况做出如下保证:   一、认真学习,积极贯彻落实本市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司交通安全工作要求,自觉遵守,积极维护交通秩序,从我做起,以实际行动维护北京形象,维护公司的良好声誉。   二、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决不无证驾驶车辆,不酒后开车,不带故障出车,不闯红灯、不乱鸣笛、不超速行使,不乱停、乱放车辆,确保道路畅通。   三、约束自己和带动家中亲人自觉遵守行人和非机动车道的规定。行人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翻越马路中间护栏;骑车不带人、不走机动车道。   四、交通法规,人人遵守;交通安全,人人有责。我保证在交通安全方面从我做起,教育、管理、带动所有单位的施工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公司形象,为公司增光添彩。   项目部   保证人:   年 月 车辆安全保证书 篇6   保证人:   为落实安全责任,确保运输经营安全,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现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保证人(经营车主或车主)就自己经营和驾驶的 号车营运安全做出以下保证:   一、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不违法违章经营,负责对所经营车辆的安全管理。   二、没办有危险货物运输营运证的车辆和没办有危险货物运输上岗证的司机,保证不承运、不储存、不押运、不装卸危险货物。   三、保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国家规定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年检,加强对车辆日常检查维护,确保车辆技术性能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行驶,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把一切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   四、保证车辆保险的持续有效性,并按合同要求及时为车辆保险续保。   五、保证加强对所雇佣驾驶员的管理,防止“三违”行为的发生;保证人(经营车主或车主)是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责任人,车辆及驾驶员由经营车主(或购车车主)管理,并对车辆和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的安全负责,驾驶员对自己在营运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六、保证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证件齐全有效,并按时进行车辆二级维护、年检、年审,杜绝无有效证件和证件不全的车辆投入营运,杜绝把车辆交给无证及无有效证件的驾驶员驾驶。   七、保证安全运输,不超载、不超速、不违章超车、不疲劳驾驶。   八、加强交通安全运输知识学习,并保证参加安全培训和安全例会,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技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等,并遵守安全互学传达原则:两个或两个以上驾驶员驾驶一辆大货车,因修车等特殊情况安全学习只来一个司机或车主委托办理业务人员的,学习内容由该学习人员负责向该车其他驾驶员传达。   本保证书一式两份,公司存一份,保证人(经营车主或车主)及驾驶员存一份;本保证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车辆车牌号码:   保证人(经营车主或车主): 手机: 住宅电话:   驾驶员一: 手机: 住宅电话:   驾驶员二: 手机: 住宅电话: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车辆安全保证书 篇7 xx市客运总站:   我是(始发站)至(终到站) 的(车牌号) 客车的经营者,对营运车辆的安全作如下的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令、法规。服从客运总站的管理,确保安全,维护客运市场秩序,共建和谐社会。   二、不以任何形式运输危险品(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及其它禁运物品。   三、不在任何时间和地点以任何理由超员载客经营,杜绝客、货混载。   四、不擅自改装车辆设施,不在车厢内私自加边座、活动座椅、木板及在工具箱和暖风上加座等。   五、随车携带营运车辆相关有效的证照。(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安检证、营运证、机动车行驶证)   六、按期进行车辆的安全检测、日常保养维修和二级维护等,杜绝安检超期和驾驶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从事经营。   七、随车携带符合营运车辆标准的合格、有效的灭火器,不乱丢乱放,将灭火器摆放在车厢内易存取明显处。   八、保持进站车辆的车容车貌的整洁,座号清楚,配有里程票价表和统一规定的线路标示牌,按规定喷印车门标志。   九、坚决执行交通部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三不进站是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五不出站是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遵守客运站的进站规定,按时进站、发车。不在站内卸客、卸货、乱倒垃圾、洗车、鸣笛等,车厢内严禁吸烟。   十、若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的,愿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接受主管部门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予以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   此保证书有效期为一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车主单位(公司盖章):   xx市客运总站   经营者(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车辆安全保证书 篇8   为认真贯彻和自觉遵守道路安全法规,杜绝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行驶,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学校创建活动提供平安有序环境,特作如下保证:   1.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自觉接受有关道路安全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检查。   2.自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具备各种车辆有效证件,配齐车辆简单维修工具,方能驾车行驶。   3.不开与自己证照不符的车辆,不把车交与未经培训合格的无证人员驾驶。   4.严格按章操作,自觉做到安全行驶,不违章超载、超速、超员,不开超时疲劳车和酒后开车。   5.随时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维修,不将带病车辆出行。   6.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负担经济损失外,若触犯法律则由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7.出现一次交通安全事件或事故的,校综合治理进行一票否决,并与本人师德师风挂钩。   危险品车辆安全行车保证书   我保证认真吸取xxxxxx重大未遂交通事故的教训,认真做好行车工作,确保xxxxxx的行车安全,我保证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做好 期间的安全预防工作,遵章守纪,服从公司、停车场、行业部门的安全管理。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认真参加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3、不超范围经营、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不行驶禁危险品通行的道路。   4、不发生翻车事故、群伤事故、火烧车事故、泄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重特未遂大交通事故及重特大交通事故。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7、行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做好日常车辆和设备的检测工作,杜绝带"病"车上路行驶;以实际限速为准,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不把车交给不合格的人驾驶、不边开车边打电话、不私装gps开头和破坏、不故意屏蔽、不违章违规操作、不发生违法违章行为、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8、装运危险货物的罐(槽)适合所装货物的性能,具有足够的强度,并根据不同货物的需要配备泄压阀、防波板、压力表、液位计、导除静电等相应的安全装置;罐(槽)外部的附件有可靠的防护设施,保证所装货物不发生"跑、冒、滴、漏"。   牌照号:   保证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车辆安全保证书 篇9   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啬的,他只赐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生命是宝贵的,人的一生就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爱惜生命。注意交通安全也是爱惜生命的一部分。近日参加了驾校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训练,我深知作为一名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对于我们犹其重要,我们要把交通安全作为自己行车生命中的高压线,时时刻刻牢记在心。   为确保自己在以后行车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为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交通安全法的基本要求,作为机动车驾驶员我保证做到:   一、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确保交通安全万无一失。   二、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出行时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发布的相关通告,做到文明行车、安全驾驶。   三、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车辆有故障绝不上路行驶,坚持出车要“三检”,确保不出机械事故。   四、绝对不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强行超车和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现象。做到不开故障车,不开霸道车,服从交通指挥,确保安全不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   五、服从驾校的管理,遵守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停放,注意避让骑车人和行人。为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幸福,为创建和谐社会从我做起。   以上保证,请教练及同学们时时监督。
2023-09-07 20:37:341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培训,你最大的 收获是什么?

最大的收获自然是保护了自身的安全,了解清楚了整个操作的安全性与不安全性,总之,对自己对他人也是一种最直接的保护技能。
2023-09-07 20:38:172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节客运驾驶人管理第十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聘用制度。依照劳动合同法,严格客运驾驶人录用条件,统一录用程序,对客运驾驶人进行面试,审核客运驾驶人安全行车经历和从业资格条件,积极实施驾驶适宜性检测,明确新录用客运驾驶人的试用期。客运驾驶人的录用应当经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审核,并录入企业动态监控平台(或监控端)。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第二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岗前培训制度。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行车知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职业道德、安全告知知识、应急处置知识、企业有关安全运营管理的规定等。客运驾驶人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12学时,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30学时,并要提前熟悉和了解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线路情况。第二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定期对客运驾驶人开展法律法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训练、应急处置等教育培训。客运驾驶人应当每月接受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的教育培训。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组织和督促本企业的客运驾驶人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客运驾驶人参加教育和培训的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在客运驾驶人接受教育与培训后,对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的效果进行考核。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考核的有关资料应纳入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的内容应包括:教育或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的签名、考核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名、培训考试情况等。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每月查询一次客运驾驶人的违法和事故信息,及时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处理。第二十二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制度。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客运驾驶人违法驾驶情况、交通事故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运营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参加教育与培训情况以及客运驾驶人心理和生理健康状况等。考核的周期不大于3个月。客运驾驶人从业行为定期考核的结果应与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挂钩。第二十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包括客运驾驶人基本信息、客运驾驶人体检表、安全驾驶信息、诚信考核信息等情况。第二十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调离和辞退制度。对交通违法记满分、诚信考核不合格以及从业资格证被吊销的客运驾驶人要及时调离或辞退。第二十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客运驾驶人安全告诫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对客运驾驶人出车前进行问询、告知,督促客运驾驶人做好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检查,防止客运驾驶人酒后、带病或者带不良情绪上岗。第二十六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制度。关心客运驾驶人的身心健康,定期组织客运驾驶人进行体检,为客运驾驶人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运输任务,防止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第二节车辆管理第二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加强车辆技术管理,确保营运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第二十八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使用已达到报废标准、检测不合格、非法拼(改)装等不符合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第二十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设立负责车辆技术管理的机构,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拥有10辆以上(含)营运客车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拥有10辆以下营运客车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业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第三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实现车辆从购置到退出市场的全过程管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逐步建立车辆技术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第三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车辆维护制度,企业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应制定车辆维护计划,保证车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以及企业的相关规定进行维护。车辆的日常维护由客运驾驶人或专门人员在每日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执行。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应由具备资质条件的车辆维修企业执行。第三十二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定期检查车内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的配备是否齐全有效,确保安全出口通道畅通,应急门、应急顶窗开启装置有效,开启顺畅,并在车内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行驶区间和线路、经批准的停靠站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在车厢内前部、中部、后部明显位置标示客运车辆车牌号码、核定载客人数和投诉举报座机、手机电话,方便旅客监督举报。第三十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测和年度审验、检验制度,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制度,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条件。逾期未年审、年检或年审、年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第三十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车辆改型与报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条件要求。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客运车辆,不得继续从事客运经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在车辆报废期满前,将车辆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并及时办理车辆注销登记。车辆报废相关材料应至少保存2年。第三十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对客运车辆牌证统一管理,建立派车单制度。车辆发班前,企业应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合格后,企业签发派车单,由客运驾驶人领取派车单和车辆运营牌证。在营运中,客运驾驶人应如实填写派车单相关内容,营运客车完成运输任务后,企业及时收回派车单和运营单证。派车单的主要内容包括:由企业填写的车辆、客运驾驶人、线路基本信息,始发点(站),中途停靠点(站),终点(站),批准签发人。由客运驾驶人填写的旅客人数,运行距离和时间,途中休息时间,天气和道路状况,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故障、事故等。派车单应存档保存,时间不少于1年。第三十六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自备或租用停车场所,对停放的营运车辆进行统一管理。第三节动态监控第三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相关规定,为其营运客车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卧铺客车应安装符合标准且具有视频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接入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或监控端,并有效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第三十八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安装、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账,规范卫星定位装置及监控平台的安装、管理、使用工作,履行监控主体责任。第三十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配备或聘请专职人员负责实时监控车辆行驶动态,记录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及时提醒、提示违规行为。对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其中监控数据应当至少保存1个月,违法驾驶信息及处理情况应当至少保存3年。第四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设置的道路通行最高车速限值以及车辆行驶道路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应路段的车辆行驶速度限速标准。对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并事后进行处理。第四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保持车辆运行时在线。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对故意遮挡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破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的驾驶人员,以及不严格监控车辆行驶动态的值守人员给予处罚,严重的应调离相应岗位,直至辞退。第四十二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运用动态监控手段做好营运车辆的组织调度,并及时发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安全提示、预警信息。第四十三条 鼓励有条件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积极通过科技手段,加强动态监控工作。第四节运输组织第四十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在申请线路经营时应当进行实际线路考察,按照许可的要求投放营运车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每一条客运线路的交通状况、限速情况、气候条件、沿线安全隐患路段情况等信息台账,并提供给客运驾驶人。第四十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在安排运输任务时应当严格要求客运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2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36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对于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的客运车辆,企业应当配备两名以上客运驾驶人。对于超长线路运行的客运车辆,企业要积极探索接驳运输的方式,创造条件,保证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对于长途卧铺客车,企业要合理安排班次,尽量减少夜间运行时间。第四十六条 对于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应在夜间(晚22时至早6时)安排营运客车在该路段运行。第四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规范运输经营行为。班线客车要严格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停靠站点上下旅客,不得随意站外上客或揽客,不得超员运输。驾乘人员要对途中上车的旅客进行危险品检查,行李堆放区和乘客区要隔离,不得在行李堆放区内载客。客运包车要凭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持包车票或包车合同运行,不得承运包车合同约定之外的旅客。驾乘人员要对旅客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挂靠经营,不得违法转租、转让客运车辆和线路牌。第四十八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对途经高速公路的营运客车乘客座椅安装符合标准的安全带。驾乘人员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发车前、行驶中要督促乘客系好安全带。第四十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与汽车客运站签订进站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严格遵守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第五节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五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关键岗位的特点,分类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监督员工严格执行,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第五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制定客运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客运驾驶人行车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开车前向旅客的安全告知、高速公路及特殊路段行车注意事项、恶劣天气下的行车注意事项、夜间行车注意事项、应急驾驶操作程序、进出客运站注意事项等。第五十二条 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制定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轮胎、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部件检查要求和检查程序,安检不合格车辆返修及复检程序等。第五十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制定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车辆动态监控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监控平台设备的检修和维护要求,监控信息采集、分析、处理规范和流程、违章信息统计、报送及处理要求及程序,监控信息保存要求和程序等。第五十四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乘务员安全服务操作规程,乘务员安全服务操作规程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乘务员值乘工作规范,值乘途中安全检查要求,车辆行驶中相关信息报送等。第五十五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安全运营实际需求,制定其他相关安全运营操作规程。第六节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五十六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归档、查阅。第五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安全运营的全过程考核,定期通报奖惩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做出奖惩处理。第五十八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于在旅客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行车安全事故,客运驾驶人应及时向事发地的公安部门以及所属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报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按规定时间、程序、内容向事故发生地和企业所属地县级以上的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总结事故特点和原因,提出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措施。第五十九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第六十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健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第六十一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制度。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操作技能,提高员工安全生产能力。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配备和完善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设施和设备,定期更新宣传、教育的内容。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应予以记录并建档保存,保存期限应至少为3年。第六十二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机制,规范道路客运旅客安全告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件信箱,完善举报制度,充分发挥乘客、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对接到的举报和投诉,企业应当及时予以调查和处理。第六十三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还应当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所需要的其他制度。
2023-09-07 20:38:251

从业人员为什么必须遵守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安全上爱简称服从义务或遵章守纪义务,这是从业人员应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必须执行,否则即违法。
2023-09-07 20:38:421

您好,请问您有建筑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及文件吗?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7)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8)项目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9)分包方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0)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1)施工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2)质量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3)材料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4)资料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5)预算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6)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7)机管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8)综合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9)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40)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落实集团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根据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负责建立安保体系,组织编制相应的安保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并负责贯彻落实。三、组织制订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严格执行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条例。四、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五、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六、监督材料部门采购安全物资的质量,防止和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施工现场。七、负责本工程重点危险部位施工管理。八、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周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并督促限时整改,确保安全施工顺利进行。九、正确对待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督促各生产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十、发生工伤事故,按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十一、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估和协调。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日期: 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2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根据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制定督促落实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二、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学习。负责对事故隐患进行控制,并组织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三、参与安保体系策划和评审,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四、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并督促项目各管理人员及时进行安全资料填写。五、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六、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原则,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对各分包单位的例会,建立会议纪要。七、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八、对各分包单位制定例会制度,建立会议纪要,并发放给有关人员。九、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并督促各相关人员做好对进场物资的验收工作。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日期: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3项目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认真贯彻上级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或存在隐患,有责任提出整改补充措施。2、编制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3、参与编制的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并组织内部安全评估和内审,对上级审核提出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4、确定危险部位和过程及不利环境因素,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5、做出因本工程项目的特殊性而须补充的安全操作规定。6、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7、对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的安全体系要素进行监控,落实改进措施。8、负责对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进行各阶段的安全技术方案交底,以及工程重点危险部位的安全技术方案交底。9、制定安全技术预防措施,分析调查安全事故隐患,制定针对性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检查监督有关人员执行实。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日期: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4 分包方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单位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2、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单位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3、必须保持本单位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进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4、根据总包的交底向本单位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交底,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总包单位有关负责部门。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总包单位有关负责部门。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日 期: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5 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具体落实上级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参与安保计划及各项施组的编制,有权行使安全一票否决制。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各工种换岗教育和特殊工种培训取证工作,并记录在案。健全安全管理台帐。四、参加每周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签发限时整改通知单。五、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六、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施控制,并做好记录。七、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子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提供安全技术咨询。八、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反馈使用信息,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材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九、贯彻安全保证体系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施、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十、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实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十一、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事故、机械事故,并参与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十二、参与对施工班组和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工作,负责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连续监控,并作好监控记录;十三、参与协助对项目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过程和行为进行控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纠正预防措施。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日 期: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6 施工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遵守国家《建筑法》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上级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按照安全生产保证计划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三、严格监督实施本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四、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除及时制止外,有责任向项目主管安全经理汇报。五、认真执行对施工人员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操作规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六、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七、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并向主管安全经理反馈整改情况。八、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危险部位(如搭拆脚手架、模板及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用电机械的移动等)。按规定程序向主管人员申报。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日 期: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7 质量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遵守国家《建筑法》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上级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认真执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在检查工程质量的同时,严格要求安全技术措施到位。三、参与制订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配合安全员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四、认真执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在抓好质量的同时,兼管安全工作。五、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规程,规范要求把关,发现材料和施工工艺上的问题有权制止。六、参加安全会议,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检查。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日 期: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8 材料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按照项目安全生产保证计划要求,组织各种安全物资的供应工作。二、对供应商进行分析,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定期向公司反馈供应商相关信息。三、负责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取证、记录的工作,并做好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具)。四、负责对进场材料按场容标化要求堆放,消除事故隐患。五、对现场使用的井架、脚手架、高凳、吊钩、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和配件应保证质量,并定期检查和试验,对不合格和破损的,要及时进行更新替换。六、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重点保管。七、对供应商提供的不合格品应予拒收,开具不合格报告,并进行标识或隔离,及时组织退货,在分供方业绩评定中作好记录,并立即向项目经理汇报。八、经常与施工人员取得联系,听取施工人员对所购劳防用品和安全防护物品的反馈意见。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日 期: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9 资料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负责安全保证计划运行文件的收集、登记、发放,对安全资料进行整理收集。二、安全资料应保管到工程竣工后,经整理无误后,到公司处存档。三、对各安全资料按有关规定进行标识、编目和立卷。四、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翻阅、更改安全资料。五、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复印安保计划及相关文件。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日 期: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10 预算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按规定把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经费列入到预算费用中去。二、对审定的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经费,列入年度计划,按需要支付。三、对安全宣传教育所需费用,由安全生产保障金开支。四、合理控制和使用安全生产保障金经费。五、努力做到按国家规定要求,从技改费中提取10%—20%作为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六、经常对所属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日 期: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11 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规程。二、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三、对安全设施进行技术鉴定,负责安全技术科研项目及合理化建议项目的研究审核和技术核定。四、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五、参与编写安保计划并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对安全难度系数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六、做好本项目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论证并编写专项施工组织设计。七、在指导、检查施工技术作业中,发现有严重安全隐患存在,有责任发出书面或头指令整改。贯彻“管施工技术,同时也要管施工安全”的原则。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日 期: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12 机管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前的验收和日常保养及维修的管理工作。2、负责施工现场的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大中型机械设备搭拆过程的监督、验收和日常保养维修的管理工作。3、负责施工现场的起重作业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4、负责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的验收和平时安全用电管理工作。5、负责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6、负责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进行可追溯性的记录。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日 期: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13 综合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具体做好项目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二、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规章、文明施工制度、法制的教育。三、对施工过程中劳务人员的进出场进行记录,做好动态管理。四、对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列出专款专用,并督促实施,年终提出决算。五、负责开展各种多样化的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出黑板报、张贴安全标语等宣传工作。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具体工作。实施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六、做好防火安全、宿舍管理及文明卫生宣传工作。七、对生活区域内防台、防汛、防盗进行安全管理。八、对生活区域内用电安全和消防工作进行管理,宿舍内生活用电进行管理,禁止擅自装插座、乱接乱拉电线,禁止煮烧食品,夏季降温电风扇安装,必须按有关规定实施。交底人: 被交底人: 日 期:工程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1—1—14 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安全规程和制度,检查执行情况,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章蛮干,不得擅自动用机械、电气、脚手架等设备。二、有权拒绝违章指令。三、听从专职安全员的指导,接受改进措施,教育全班同志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和制度,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和自检工作。四、发动全组职工,为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作好记录和汇报工作。五、支持班组安全员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组职工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六、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七、上班前对所有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八、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2023-09-07 20:38:543

哪些法律规定企业必须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其他规范》:3.7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应有劳动安全卫生部门参加检查验收,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不准投产使用。经验收合格,并有完整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才能投入运行。
2023-09-07 20:39:042

一般员工安全职责包括什么?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个员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 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针对公司管理的区域点多、面广、线长,具有易燃易爆、低温、高压、生产 连续性强等特殊的生产性质和特点,公司每个员工都应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细 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3)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人身安全十大禁令,防火、 防爆十大禁令等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4)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 工作纪律。5)认真学习并执行用火作业、安全检修、进受限空间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 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 时, 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 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 并保护现场, 做好详细记录。7)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 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2023-09-07 20:39:12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 )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023-09-07 20:39:242

爆破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哪些

目录一、安全责任制.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责任制2、 安全科安全责任制3、 办公室安全责任制4、 财务科安全责任制5、 生产科安全责任制6、 爆破服务队安全责任制7、 爆破队安全责任制8、 技术科安全责任制9、 设备科安全责任制岗位安全责任制1、总经理安全责任制2、安全经理安全责任制3、安全科长安全责任制4、安全员安全责任制5、爆破服务队队长安全责任制6、爆破队队长安全责任制7、爆破员安全责任制8、爆破队安全员安全责任制9、监炮员安全责任制10、驾驶员安全责任制11、押运员安全责任制)12、警卫员安全责任制13、库管员安全责任制14、财务人员安全责任制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1、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4、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5、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7、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9、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10、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11、动火动焊管理制度1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安全保卫制度14、危险场所实行定员定量制度15、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16、危险源巡查制度17、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8、危险品销毁制度19、请休假管理制度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监炮安全操作规程装卸安全操作规程运输安全操作规程储存安全操作规程四、应急预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23-09-07 20:40:021

生产经营单位什么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切实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效果明显,十分重要。分析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源,从业人员违规操作行为所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在事故总数中占比较大。人是生产经营活动的第一要素,生产经营活动最直接的承担者就是从业人员,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安全了,整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就得到了保障。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对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极为重要。有些从业员存在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较差,缺乏防止和处理事故隐患及紧急情况的能力等问题。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可以使广大从业人员按章办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认识生产中的危险因素和掌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规律,并正确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加强治理和预防,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2023-09-07 20:40:12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记录

你可以在百度中查找,表格和内容都有.
2023-09-07 20:40:562

运输公司的“安全生产”包括什么内容?

AQ/T 9006-2010 安全标准化基本规范
2023-09-07 20:41:042

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书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im
2023-09-07 20:41:162

安全生产法第104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满意还望采纳
2023-09-07 20:41:382

企业职工安全生产的职责和义务是必须严格执行什么

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
2023-09-07 20:41:585

我单位正在办理安全许可证,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技术操作规范不知道应该怎么写,请求大家帮忙。谢谢!

网上下载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就OK了。
2023-09-07 20:42:172

刚开始做建筑安全资料,请问安全资料都需要做些什么资料?

可以买个品茗电子狗,里面有全套的安全资料
2023-09-07 20:42:293

物流公司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例会制度;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培训和学习

加我吧,有时间再回答你。297790045
2023-09-07 20:42:383

安全管理工作如何落到实处

一、建立安全规章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企业如果没有制度,就缺少企业文化,企业就没有品位,也没有发展后劲。《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企业作为具体的落实者,必须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和完善企业内部各级负责人、管理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生产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体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在企业内形成“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管理制度体系。二、制定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为确保安全生产,企业要制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目标,并将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企业的每一级职能部门。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分别与所属各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承诺书。各部门也要按照这一模式,将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每个岗位和员工。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承诺书,在企业内形成一个自上而下分解到人,自下而上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承诺的保证体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的进一步深化、细化。三、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是岗位操作人员应该遵守的确保安全的工作标准,不认真遵守,就可能引发事故。有些企业的操作规程只停留在纸面上或墙上,没有对员工认真的教育,这就没有达到基本的工作要求。所以,安全教育工作极其重要,一定要让员工牢牢掌握和熟练运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知道自己的岗位什么情况下可能什么出现危险,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另外,也要制止管理人员瞎指挥,避免诱发工人的误操作行为。四、制定安全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检查是落实安全责任、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内容,有明确目的,并有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必须要有整改措施并有验收记录,同时,要根据责任书及安全检查的内容,制定出详尽的考核办法、细则等,如量化考核打分、兑现奖惩措施等要规定清楚,这样,考核时有依据。五、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工程,也是提高企业落实安全责任能力的有效手段。企业必须期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努力为本企业培养能够熟悉安全知识、能够熟练安全技术、能够管理安全生产的人才,促进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落实。只有这样,才能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2023-09-07 20:42: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