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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有哪些

2023-09-20 11: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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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ieVinne

法律分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本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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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明确了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调了安全生产责任的层级和分工,对企业、管理者、从业人员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2、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要求企事业单位应当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等;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了政府、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职责和权力,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4、事故应急管理:规定了事故应急管理的要求,包括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措施的落实等;5、事故调查处理:明确了事故调查和处理的程序和责任,要求对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6、法律责任: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涵: 1、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3、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4、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5、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6、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使用。8、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检测、监控。9、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10、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11、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12、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13、积极采取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确保所使用的工艺装备及相关劳动工具符合安全生产要求。14、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依法实施安全设施“三同时”。15、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16、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17、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综上所述,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应当执行的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应当执行的行业标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023-09-07 21:15:471

新《安全生产法》内容

新安全生产法的内容包括以下两点: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一把手”职责中首次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三管三必须”新《安全生产法》正式明确了“三管三必须”的新格局,明确企业的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安全管理职责,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设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2023-09-07 21:15:571

安全生产法规是有国家的什么性

我国安全生产法规是建设性的还是强制性法规 ,安全生产法是具有强制性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改)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安全管理“三个必须”原则。1、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管理部门都必须管安全,如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直接从事安全生产活动的企业单位。而且要求这些部门和单位的主要领导人,必须依照国务院安全生产是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的指示精神,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那么,企业就是要作为第一把手的法人代表负责,在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把安全生产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2、管生产的同时要管安全。从事生产管理和企业经营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必须明确安全和生产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生产工作和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要同时进行,决不能重生产轻安全。3、要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就是在生产管理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和标准。制定本企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卫生技术规范、标准,安全生产技术和组织措施的制定、审查和执行,各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2023-09-07 21:16:371

新安全生产法

最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资料下载
2023-09-07 21:18:052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指由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并批准公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2023-09-07 21:18:271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法律和其余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2023-09-07 21:18:591

安全生产法规定法律责任分哪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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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21:19:309

安全生产法修订时间

安全生产法是在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02年11月1日实施,共修订过三次:第一次修订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修改内容:将下列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中引用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次修订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实施日期为2014年12月1;修改内容:共进行五十二条修改和调整,具体修改内容参见【安全生产法修订2014】第三次修订根据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实施日期为2021年9月1日。修改内容:共进行四十二条修改和调整,具体修改内容参见【安全生产法修订2021】综上所述,安全生产法共修订调整过3次,第一次修订比较简单,后两次都是较大的修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023-09-07 21:20:251

安全生产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具体如下: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余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条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第八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按照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进行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并对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
2023-09-07 21:20:541

新《安全生产法》内容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内容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等。新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023-09-07 21:21:461

安全生产法详细内容?

  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公布  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九条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二条 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五条 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二十五条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第二十七条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九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  第四十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全面,及时,尽在中国安全生产商务网。
2023-09-07 21:24:061

安全生产法多少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共119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2023-09-07 21:24: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

法律主观: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 》规定的。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要包括制度管理责任、人员管理责任、现场管理责任、事故报告责任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二)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六)操作规程及岗位标准化管理制度;(七) 安全生产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八)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九)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十)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十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三同时”制度;(十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十三) 生产安全事故 报告、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档案管理制度;(十四)其他符合本行业、本单位生产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生产经营单位要教育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4.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档案,依法进行重大危险源申报、评估和定期检测检验,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5.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根据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暂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每次安全检查的内容、结果、整改情况要记入台帐,并由检查人员、复查人员签字。 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区、生活区、储存区之间要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和仓库周边的安全防护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标志明显、符合紧急疏散要求的安全出口。 7.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同时必须坚守岗位,立即组织救援,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依法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8.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提高保障水平,落实安全生产保障责任。主要包括投入保障责任、组织保障责任、技术保障责任、应急救援保障责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障责任。 9.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安全生产投入必须纳入本单位经费预算。安全生产投入主要用于下列事项:(一)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建设、改造和维护;(二)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职业卫生条件改善和安全标准化建设;(三)安全生产评价评估、检测检验、咨询论证等技术服务;(四)劳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药品配备;(五)安全检查所需交通工具、设备仪器、通讯器材购置;(六)安全生产科技开发与应用、宣传教育和奖励;(七) 职工伤亡事故 调查处理及善后;(八)安全生产保障所需的其他费用。 10.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模在3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和聘用具备国家注册安全资质的人员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11.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标准化达标有关规定,在生产经营的各环节、各岗位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对安全标准化建设持续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12.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一)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在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时,要同时编制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二)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设施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三)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要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作出评价;(四)安全设施的设计和竣工验收须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验收。 13.矿山建设项目、用于生产或者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为生产原料和设备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等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在立项前要依法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 14.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要做好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 15.生产经营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 1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 办理工伤保险 ,并可根据安全生产实际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运输、野外、矿山开采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7.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操作岗位应急处理措施。制定的预案必须予以公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无应急救援组织的单位,要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19.生产经营单位在改制、破产、收购、兼并、整合、重组等产权变动期间,产权的转让方和受让方要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产权变动合同中约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项。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事故发生单位的 实际控制人 承担相应后果。 2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内容,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一)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二)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其他分管负责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责任;(三)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管理处室、分公司、车间)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四)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五)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2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督促其他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组织事故救援,协助、配合事故查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2.生产经营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是:(一)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的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二)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查处作业过程中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法劳动纪律的行为;(三)对服役使用的设施设备、工艺流程和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定期组织检查和检测检验,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性、工艺流程的安全性和职业卫生状况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四)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监控,组织排除或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协助、配合事故查处;(五)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23.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助主要负责人和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2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对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而导致的后果负责。 25.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安全生产制度划分具体责任,逐级逐岗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考核。 2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列入经营管理人员业绩考察的内容。 27.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股东会、职代会的监督作用,自觉接受工会和职工的民主监督。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023-09-07 21:24:571

安全生产法的核心内容

法的核心
2023-09-07 21:25:114

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内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提供法律保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的法制化管理,指导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同时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保证企业效益的实现和国家经济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023-09-07 21:26:001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是什么

   安全生产 法中,对于安全生产有着详细的基本规定。有规定,才成方圆。有了约束,可以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可能。下面就跟着我一起来看看安全生产法规定内容吧。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一: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高速发展,安全生产越来越受到重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日程上,加强领导,采取有力 措施 ,预防和遏制重大,特大事故,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法》关于预防为主的规定,主要体现为“六先”,即安全意识在先,安全投入在先,安全责任在先,建章立制在先,隐患预防在先,监督执法在先。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他确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地位,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承担者,也是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载体。只有生产经营单位实现人,机,环三要素的统一,才能从根本上避免,预防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化规定了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准则。强调了加强管理,建章立制,改善条件,是生产经营单位实现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措施。明确了确保安全生产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根本目的。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者和指挥者,对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至关重要,只有明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责任,才能真正促使生产经营单位重视并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法》针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不明确的问题,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应当负有的建军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及时,如实 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等6项基本职责,这样规定有3个好处,一是主要负责人有权有责,权责一致,二是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三是实施责任追究时有充分的依据。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四: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利   工会是安全生产工作中代表从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群众性组织,是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的助手,是政府监督管理的重要补充。在《安全生产法》中对其地位和权利作出了如下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下,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五: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如果政府领导人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麻木不仁,当断不断,久拖不决,由此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承担失职,渎职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六: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 其它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七: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规定   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它规定了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律地位,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范围和主要业务及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专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八: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定要实行责任追究的,是指人为责任事故。因此,必须依法实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这项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和违法责任的追究3项内容。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九:安全生产标准   《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十:安全生产宣传 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依照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职责,要采用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体,广泛深入,坚持不懈地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其为广大职人群众所掌握,将其变为广大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十一: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法律明确规定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是国了政策措施的导向,从根本上改变当前安全生产科学技术落后的状况。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十二:安全生产奖励   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经予奖励。它明确了国家重点奖励的行为。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规定   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是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新增)   三是 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新增)   四是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新增)   五是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法》中三种评价 方法 的区别   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的区别   1.首先体现在时间上。安全预评价是在项目建设前开始进行的评价活动。安全验收评价是在项目竣工后、试生产运行正常后,正式投产前。前两个的时间点的要求比较苛刻。安全现状评价则没有时间点上的具体要求,一般就是指投产后的任何现状时间点。   2.其次,在进行评价的依据上也有所不同。安全预评价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安全验收评价依据是评价对象初步设计、设计,安全设施 验收报告 等。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是依据政府有关法规的规定或安全管理等的要求进行的。   3.最终结论目的不同。   1)安全预评价给出危害因素引发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的预测性结论。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用以指导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   2)安全验收评价查找投产后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确定其程度并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是为安全验收进行的技术准备,最终的安全验收报告作为申请项目安全验收的依据。   3)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是针对某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总体或局部(生产方式、工艺、装置或作业场所等)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现状进行的全面评价。查找存在的危害因素确定其程度,预测事故危害的可能性;提出对策措施和建议,目的是指出建设项目的目前安全状态水平。   >>>下一页更多精彩“《安全生产法》停产整顿的规定”
2023-09-07 21:26:111

安全生产法是哪一年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2023-09-07 21:26:241

新《安全生产法》什么时间施行

企业安全总监制企业安全总监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专职负责人,专门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原则上不得安排其兼任或兼职其他工作。由企业选任、聘用或由上级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委派,以正式文件予以任用。项目安全督查员制项目安全督查员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中选定派驻施工现场,代表企业对工程项目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项目安全督查员直接对委派的单位负责,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专职督查人员,专门负责监督管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上不得安排其兼任或兼职其他工作,但因工作需要可代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安全项目包联制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机构人员对公司直管项目实行全员包联,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包联人定期和项目安全督查员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沟通,并定期组织项目安全检查,加强安全工作指导,消除安全隐患。企业有分公司的,公司领导对分公司进行包联,分公司也应参照公司规定对所管项目实行包联,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向包联公司领导汇报,共同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或措施。1、“安全总监制”各省政策发文其实,在近日发布的《安全生产法》修正案送审草案中,已提到安全总监制度或将纳入立法,“生产单位可以设置安全总监”这一内容尤其值得关注。此外,关于施行“安全总监制”,已有多省市相继发文。山东2019年12月24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的通知》,明确:2020年2月1日起,在全省建筑施工领域推行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其中,安全总监为本单位副职级别,待遇要高于其他副职并单独发放岗位风险津贴。此前,《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总监,并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公告制度,建立并落实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江苏江苏省安委会于3月16日印发《关于全面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求企业应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中,高危行业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内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湖北2019年8月29日,湖北省安委会发布《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安全总监制度的实施范围,安全总监的任职条件、任免及待遇。通知要求:湖北省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均应建立安全总监制度。宁夏2019年6月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建厅印发《全区建筑施工领域推行安全总监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此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也曾下发《关于在全区重点行业企业推行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在全区重点行业企业推行安全总监制度。北京2020年3月19日上午,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的文件起草工作。会议讨论了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总监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围绕实行安全总监制度最关键要解决的定位问题、职权问题、实施范围、法规依据、发文形式等5个焦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达成一致意见。下一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专人负责,按照工作计划步骤,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开门”搞研究,深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广泛收集汇总有关文件依据,充分吸收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成果,认真梳理参考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推动完成文件的起草印发工作。此次会议标志着本市正式启动《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起草工作。深圳《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增设了安全总监制度:第十一条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的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总监,作为本单位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分管负责人,履行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2、安全总监有哪些职责?安全总监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专职负责人,专门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上不得安排其兼任或兼职其他工作。安全总监主要职责包括:1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2监督本单位分管业务的其他负责人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各部门、各岗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协助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开展工作,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考核等工作;4负责管理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撤换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向生产经营单位分支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派驻安全管理人员;5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行使“一票否决权”,生产经营单位在确定拟提拔重用、表彰奖励人选时,应当就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征求安全总监的意见;6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按照组长负责制,负责牵头组织调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委托生产经营单位调查的未造成人员死亡、重伤三人以下以及直接经济损失300万以下的一般事故;7组织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投入计划、教育培训计划、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进行审查并监督落实;8制止或撤销本单位负责人下达的任何影响安全生产、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决定,制止和纠正任何违章指挥、违规生产、强令冒险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规范标准等行为,作出立即停止作业(施工、使用)及撤离现场等临时处理措施决定;9立即直接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或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监管指令和要求。安全总监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当前重点行业领域所需。安全总监的设立,意味着专人专职,专职代表“一把手”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全面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并直接对主要负责人负责,能够有效地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单位中的地位和作用,优化安全管理人员履职环境,推进生产安全管理的改革与发展。
2023-09-07 21:27:034

安全生产法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什么责任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2023-09-07 21:27:533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四)

第六节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安全生产法》突破了重视事后调查处理忽视事前应急准备的旧模式,将应急救援纳入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之中。 一、地方政府应急救援工作职责(了解) 第68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了解) (一)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 第69条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设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二)重大事故的应急抢救 第71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第72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置的规定(了解) 《安全生产法》第70条和第71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1.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在事发现场的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有义务采用任何方式以最快的速度立即报告,既可以逐级报告,也可以越级报告,不得耽误。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抢救并报告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报告和抢救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必须履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法定职责。 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重点) (一)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 《安全生产法》没有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作出详细的规定。但是法律确定了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即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安全生产法》第75条同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二)事故责任的追究 《安全生产法》第74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查明对安全生产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任,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本法第77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本条规定的责任主体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 (三)事故统计和公布 《安全生产法》第76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七节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一、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形式(重点) 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形式有3种,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在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安全生产法》采用的法律责任形式,设定的处罚种类最多,实施处罚的力度(罚款幅度除外)。 (一)行政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94条规定:“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责任在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方式中运用最多。 《安全生产法》针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行政处罚,共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止建设、停止使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证照、行政拘留、关闭等11种,这在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中是最多的。 (二)民事责任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众多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中设定民事责任的法律。《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出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九十五条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3-09-07 21:28:011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指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指通过政府部门制定并发布的、用于规范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它们是国家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要求,旨在保障全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一、《安全生产法》及其实施细则1、《安全生产法》及其实施细则是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法律法规,它们是规范和保障中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2、该法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安全生产的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方面条款。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1、《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是国务院颁布的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法规,是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和规范化安全生产运作的重要依据。2、该办法要求企业必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按照要求申请领取、使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及其配套规范1、《安全生产标准化法》及其配套规范是规范安全生产标准管理的法律法规。根据该法律,国家对安全生产标准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和监督。2、并提出评审要求,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完善标准化体系,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四、《安全生产费率管理暂行办法》1、《安全生产费率管理暂行办法》是规范安全生产费率管理的法规。按照该办法,企业需要缴纳安全生产费用,用于保障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2、费率大小以危险等级和设施特征等因素来确定,同时规定了缴费形式、计算方法和企业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3、总之,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规范安全生产的重要法律法规,它们对于保证全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起到着重要的作用。4、我们每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认真贯彻落实,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更加稳定健康的环境。
2023-09-07 21:28:09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分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023-09-07 21:28:36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应用、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应用、《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应用、《矿山安全法》应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应用、《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应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应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023-09-07 21:28:47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

法律分析:(一)基本概念:所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就是调整和规范人们安全生产行为的有关法律法规的总和。它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归属于行政法的范畴。(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基本框架: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基本依据,以《安全生产法》为基本法律规范,以《矿山安全法》、《消防法》 、《煤炭法》、《电力法》 、《铁路法》 、《海 上交通安全法》、《公路法》 、《民航法》 、《建筑法》等专业法律为补充,以《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等行政法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部门、政府规章为支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十一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023-09-07 21:28:571

新修的安全生产法第几条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明确提出“三个必须”,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023-09-07 21:29:071

安全隐患排查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吗

您好,这个是有的,可以给您推荐一个做安全隐患排查的便捷工具,湖南展通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依托轻便的信息化载体和强大的科研团队,自主研发了安全生产隐患精准排查系统,助力第三方服务机构或企业开展精准 、全面、专业、快速的隐患排查。该系统最有特色的亮点配备了隐患数据库,数据库涵盖了30多个行业、近400个专业,数据全部来源于最新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支持隐患排查项中问题点、达标标准、检查依据等要素的模糊搜索及批量选定,所有检查条目均有理有据,快速降低隐患排查对执行人员的专业度要求,高效提升隐患排查人员的工作效率。
2023-09-07 21:29:343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下面这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4,《工伤保险条例》5,《工厂安全卫生规程》.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9,《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1,《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1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7》13,《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2023-09-07 21:30:015

什么是安全生产法规?

安全生产法规的概念安全生产法规是指调整在生产经营过程中 产生的 与人民群众的 安全与健康,以及财产和社会财富安全保障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安全生产法规是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程,条例,规范的总称.安全生产法规的特征安全生产法规是国家法规体系的构成部分,因此 具有 法的 一般特征.此外,还有以下特征:1. 保护的对象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劳动者,生产资料和国家财产.2. 既有社会性,政策性,又有科学技术性. 安全生产法规的职能1.通过规定政府,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等的安全生产职责,确立他们之间的安全生产关系.安全生产法规的职能(续)2.通过规定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与义务,规范安全生产相关法人,社会组织,公民的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安全生产法律秩序.3.通过明确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制裁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惩戒违法行为,维护安全生产法律秩序,并教育广大群众,约束安全生产违法倾向.安全生产法规的职能(续)安全生产法规的职能(续)4.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安全生产法规的作用1.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提供法律保障.2.加强安全生产的法制化管理.3.指导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促进安全生产.4.促进生产力的提高,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经济效益的实现和国家经济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安全生产法规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法律保障!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去认识和理解安全生产法规的职能,从而提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http://cache.baidu.com/c?word=%B0%B2%C8%AB%3B%C9%FA%B2%FA%3B%B7%A8%3B%B9%E6&url=http%3A//www%2Eanquan%2Ecom%2Ecn/Soft/anquanss06/200504/20050419102711278%2Eppt&p=882a975390b101fc57e7cf3417&user=baidu
2023-09-07 21:30:233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上网查一下
2023-09-07 21:30:364

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中,其基础法律是

法律分析: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中,其基础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2023-09-07 21:30:461

安全生产法是哪一年实施的

《衡昌首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咐数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迅滑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2023-09-07 21:31:036

为什么要建设生态文明?

  一)建设生态文明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障。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崛起必须有良好的自然生态作保障。随着生态问题的日趋严峻,生存与生态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联系紧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已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本支撑和根本保障。  (二)建设生态文明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选择。90多年来,我们党的理论创新发生了两次历史性飞跃。第一次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形成了毛泽东思想。第二次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曾经指出,问题是时代的口号。这两次理论上的飞跃,都是为了解决时代面临的突出问题。在这两大理论成果的指导下,我们党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三)建设生态文明是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现象十分严峻,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日益突出,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合贯穿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大力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及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四)建设生态文明是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迫切需要。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升,人们不仅期待安居、乐业、增收,更期待天蓝、地绿、水净;不仅期待殷实富庶的幸福生活,更期待山清水秀的美好家园。生态文明发展理念,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生态文明发展模式,注重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正是为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而作出的战略决策,也为子孙后代永享优美宜居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顺应时代潮流,契合人民期待 。
2023-09-07 21:17:231

泥鳅养殖技术

1、场地:养殖泥鳅需要准备干净、消毒过的池塘,一般使用生石灰溶液消毒。2、选种:现在优良品种的泥鳅放入池塘。3、喂食:定期喂食,一般使用豆饼、酒糟、麦麸等饲料。4、养护:每天需要进行巡查,观察池塘中是否有染病的泥鳅,及时将其捞出处理掉,避免其它泥鳅感染。水中缺氧时,泥鳅能跳跃到水面吞入空气进行肠呼吸。在水池干涸时,潜入泥中,只要泥土有少量水分保持湿润,便不致死亡。泥鳅适宜的生活水温为10-32℃,最适水温为22-28℃;当水温在10℃以下或30℃以上时,泥鳅活动明显减弱;水温低于5℃或高于35℃以上时,就潜入泥中停止活动。
2023-09-07 21:17:241

督察组和督查组的区别?

督察组是以监督为主的;督查组是以检查为主的。1、督察组职责是监督视察为主(有很强的官方性,监管,视察职责,职权范围大)2、督查组职责是检查为主(只是单纯检查职责,职权范围小,比如检查卫生是否干净,执行一种检查行为)扩展资料:国务院督查组2015年6月1日起,国务院派出11个国务院督查组赴35个国务院部门和单位、18个省(区、市)开展实地部级领导领衔11个督查组11个国务院督查组中,前5组重点“督部门”。组长分别由国务院副秘书长肖亚庆、江小涓、丁向阳、王仲伟、江泽林担任,重点督查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证监会、民航局等国务院部门和单位。后6组重点“督地方”,全部由部委“一把手”带队。组长分别是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督查地点涉及东中西部地区,既有东北三省、河北、山西等经济增速明显放缓地区,也有上海、广东等经济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地区。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国务院督查组
2023-09-07 21:17:241

吸波材的形态有哪几种?

1、吸收型吸波材料,它是本身对电磁波进行吸收损耗,基本类型有复磁导率与复介电常数相等的吸收体,阻抗渐变“宽频”吸收体和衰减表面电流的薄层吸收体。2、干涉型吸波材料,则是利用吸波层表面和底层两列反射波的振幅相等相位相反进行干涉相消。
2023-09-07 21:17:271

造价工程师培训费用

造价工程师培训费用因地区、培训机构等不同因素而异,一般在5000-20000元之间,部分高端机构可能会更高。一、造价工程师职业概述造价工程师是指从事建筑、工程、物资等领域的经济管理和技术咨询工作,主要负责工程造价和预算、合同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的工作。该职业属于高薪职业之一,且市场需求量大。二、造价工程师的资格认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法》和《造价工程师注册规定》,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需要参加国家统一的考试,并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考试科目包括建筑工程造价、投标与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和成本控制等。三、造价工程师的培训方式1、自学,造价工程师的学习可以通过自学的方式实现,自购相关书籍和教材进行学习,在工作或业余时间里进行系统的准备和复习。2、网课,现在有很多造价工程师的网课,可以在线观看视频课程、下载资料、参加答疑和模拟考试等,相比传统培训方式更加灵活便捷。3、培训机构,也可以通过报名参加各种培训班,由专业老师授课,辅助学生通过模拟考试等方式提高通过率。同时,这种方式需要缴纳一定的培训费用。四、造价工程师培训费用的因素1、设施和条件,不同培训机构的设施和条件不同,包括授课方式、教学环境、师资力量、所提供的教材、软件等,会直接影响培训费用的高低。2、地区差异,不同地区的培训费用也会有所不同,发达地区和大城市的造价工程师培训费用普遍会偏高。3、培训内容和时长,不同的培训机构提供的课程和时长也有所不同,专业度和水平会有所差异,因此对应的培训费用也会有所不同。五、如何选择合适的造价工程师培训机构1、正规性和资质,选择时要关注培训机构的证照和许可情况,确保是正规合法的机构。2、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了解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查看他们的教学经历和专业背景。3、服务质量和口碑,关注培训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口碑,询问过往学生或者参加过相关培训的人员评价。4、费用和收益,比较不同机构的费用和课程设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出选择。
2023-09-07 21:17:271

含数字的诗句

《懊侬歌》江陵去扬州,三千三百里。已行一千三,所有二千在。此诗巧用数字,构成“减法”算术。后三句“三千三”减去“一千三”还有“二千”。这是行路人计算行程的心理。这就把一个出门在外的男子那种归心似箭、祈盼早与女友相会的心情很好地表现出来。《宣城见杜鹃花》唐·李白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一叫一回肠一断”,它啼叫起来,没完没了,诗人的愁肠也断成一寸寸了。“三春三月忆三巴”把杜鹃花开、子规悲啼和诗人的断肠之痛融于一体。末两句把“一”“三”两个字各自串连起来,纡结萦回,使人感到乡思袭来时无比的悲切伤痛。《宫词二首·其二》唐·张祜故国三千里,深宫二十年。一声何满子,双泪落君前。以“三千里”表明距离,以“二十年”表明时间,以“一声”写歌唱,以“双泪”写泣下,句句都用了数目字。把一个宫人远离故乡、幽闭深宫的整个遭遇浓缩其中,让人潸然泪下。《题诗后》唐·贾岛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知音如不赏,归卧故山秋。贾岛是知名的苦吟诗人,为了一个字而绞尽脑汁,这首诗的前两句利用数字形象的写出了贾岛苦吟的情况:这两句诗我琢磨三年才写出,一读起来禁不住两行热泪流出来。《诗经·王风·采葛》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兮。 男子思念起自己的情人来,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月、年)。说一天会像三个月,三个季节,甚至三年那样长,这当然是物理时间和心理时间的区别所在。用这种有悖常理的写法,无非是为了极言其思念之切,之深而已。《山村咏怀》宋·邵雍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这是一首最经典最有趣的数字诗。诗人把一到十表示数目的十个汉字按照自然数序同小路、烟、村、亭台、鲜花编织在一起,随着诗句和画面自然排列,只用了寥寥几笔就构成一幅自然朴实而又朦胧的山村风景画,自然地融于山村的意境之中。《牧童》唐·吕岩草铺横野六七里,笛弄晚风三四声。归来饱饭黄昏后,不脱蓑衣卧月明。这里的“六七里”和“三四声”不是确指的数字,只是为了突出原野的宽阔和乡村傍晚的静寂,突出了草场的宽阔无垠。《渔父》南唐·李煜一棹春风一叶舟,一纶茧
2023-09-07 21:17:275

高护是什么,有前途吗

高级护理师或者是高级护士。。貌似是这样的。。。。你如果是女的我支持你去学习。我为我的女儿规划的人生也是从事医药的行业。。。。我认为这样的生活稳定。。如果你是个爷们就再考虑下吧!谨供参考!哈哈
2023-09-07 21:17:294

酒店实习生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实习生一般没有什么可准备的,主要是你应聘的是什么DEP就翻翻教材看看大致流程即可,因为酒店属于前沿行业,书上的东西基本不是古董也应该已经OUT了。没变的就是流程,看书的流程是为了能更快的适应,而不是用来人前充“学究儿”的,小心言多必失(酒店行业一失足有时候失的就不止是面子那点儿事儿了,毕竟现在好工作还是比较难找的)。比如说:你的DEP是FO 那么就要熟练掌握check in /out的英语内容,尽量去拓展一下相关内容;如果是F&B 的话就要多看看关于take order的相关内容;如果是administration 相关的就要看看应用文和培训方面的事宜了。另外要记住的就是先在家里把标准微笑练习好,这是一个很关键的印象分,也是工作后的必修课。我曾经工作的地方(海南博鳌索菲特,国际五星级酒店)在员工通道里有这样一句话:微笑是服务人员最好的妆。外表穿着一定要干净利落,千万不要个性十足,毕竟酒店HR是在面试酒店员工而不是选秀节目。还有就是要注意身上衣着的色彩不要太多,还有穿深色衣裤/裙皮鞋的时候不要配浅色袜子,那在社交礼仪上是比较失礼的。尤其是准备在酒店这种社交场所工作的员工,更要注意这些细节。建议在没有发工装之前就穿学校专业班统一定做的职业工装就好,领带搭配一般是深色西装配深色领带,还有千万不要耍个性来条黄色领带,即使再漂亮也不要,酒店这地方有时候也是比较迷信的。还有就是保佑你面试或者入职培训时遇到的高管不要扎同样颜色的领带,不然会比较...还有如果是女生的话要注意裙子的长度,还有里面配的裤袜颜色(裤袜颜色可以先到应聘的酒店去转转看他们的女员工是什么色的,就准备什么色的),再就是鞋子的选择,要职装深色皮鞋。不要选带扣的、带高跟的、带图案的,瓢鞋,平底鞋,运动鞋更是不可以,切记!上述内容不管是初入行业应聘还是已经留用准备入职,这都是一定要做的。祝你好运朋友!明道跆拳道 首席师范敬上
2023-09-07 21:17:291

小区内医院用房需要缴纳物业费吗

小区医院用房也需要缴纳物业费的,在小区内医院用房也享受物业的服务,接受物业管理
2023-09-07 21:17:301

表达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的名人名言

理解生活而且还要热爱生活。罗曼罗兰2、青春是块原料,迟早要制作成形。莎士比亚3、乌云后面依然是灿烂的晴天。朗弗罗4、凡笑者,就表现着他尚有生活的胆和力。德懋庸5、精力充沛的青春,是不怎么容易灭亡的。卡罗萨6、如月之恒,如日之升。《诗经小雅无保》7、没有哪一个聪明人会否定痛苦与忧愁的锻炼价值。赫胥黎8、青年期完全是探索的大好时光。史蒂文森9、一定要有自信的勇气,才会有工作的勇气。鲁迅10、时代的落伍者才是最可怜的。李大钊11、热的心会把冰雪溶消。《革命烈士诗抄》12、青年永远是革命的,革命永远是青年的。闻一多13、青年最要紧的精神,是要与命运奋斗。恽代英14、谁要是想着将来,就有生活的意义和目的。赫塞15、取日新以图自强,去因循以厉天下。康有为16、生活,就应当努力使之美好起来。托尔斯泰
2023-09-07 21:17:304

财务负责人承担什么责任

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果财务负责人存在其他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应付相应的民事赔偿或者是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2023-09-07 21:17:211

关于乐观坚强的名人名言

1、 告诉你使我达到目标的奥秘吧,我唯一的力量就是我的坚持精神。――巴斯德 2、 任凭怎样脆弱的人,只要把全部的精力倾注在唯一的目的上,必能使之有所成就。――西塞罗 3、 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伏尔泰 4、 在希望与失望的决斗中,如果你用勇气与坚决的双手紧握着,胜利必属于希望。――普里尼 5、 您得相信,有志者事竟成。古人告诫说:“天国是努力进入的”。只有当勉为其难地一步步向它走去的时候,才必须勉为其难地一步步走下去,才必须勉为其难地去达到它。――果戈理 6、 无论你怎样地表示愤怒,都不要做出任何无法挽回的事来。――培根 7、 只要持续地努力,不懈地奋斗,就没有征服不了的东西。――塞内加 8、 既然我已经踏上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康德 9、 立志用功如种树然,方其根芽,犹未有干;及其有干,尚未有枝;枝而后叶,叶而后花。――王守仁 10、 不作什么决定的意志不是现实的意志;无性格的人从来不做出决定。――黑格尔 11、 不要灰心,不要绝望,对一切都要乐观……需要有决心――这是最要紧的,有了决心一切困难的事都会变得容易。――果戈理 12、 只有刚强的人,才有神圣的意志,凡是战斗的人,才能取得胜利。――歌德 13、 疼痛的强度,同自然赋于人类的意志和刚度成正比。――武者小路实笃 14、 钢是在烈火和急剧冷却里锻炼出来的,所以才能坚硬和什么也不怕。我们的一代也是这样的在斗争中和可怕的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学习了不在生活面前屈服。――奥斯特洛夫斯基 15、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 16、 道足以忘物之得春,志足以一气之盛衰。――苏轼 17、 要做到坚忍不拔,最要紧的是坚持到底。――陀思妥耶夫斯基 18、 人在意志力和斗争性方面的长处或短处,往往是导致他们成功或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哈代 19、 人的思想是了不起的,只要专注于某一项事业,就一定会做出使自己感到吃惊的成绩。――马克·吐温 20、 要做到坚韧不拔,最要紧的是坚持到底。――陀思妥耶夫斯基 21、 卓越的人的一大优点是:在不利和艰难的遭遇里百折不挠。――贝多芬 22、 能够岿然不动,坚持正见,度过难关的人是不多的。――雨果 23、 我的本质不是我的意志的结果,相反,我的意志是我的本质的结果,因为我先有存在,后有意志,存在可以没有意志,但是没有存在就没有意志。――费尔巴哈 24、 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王勃 25、 事情是很简单的人,全部秘诀只有两句话:不屈不挠,坚持以底。――陀思妥耶夫斯基 26、 滴水穿石,不是因其力量,而是因其坚韧不拔锲而不舍。――拉蒂默 27、 思想的形成,首先是意志的形成。――莫洛亚 28、 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佚名 29、 意志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所拥有的以纠正自己的自动性的力量。――劳伦斯 30、 坚强的信念能赢得强者的心,并使他们变得更坚强关于乐观坚强励志名言关于乐观坚强励志名言。――白哲特 31、 意志――这不单纯是欲望和欲望的满足,同时也是欲望和制止,欲望和放弃。假如你的孩子仅仅受到实现自己的愿望的训练,他是不会有最大的意志的。――马卡连柯 32、 只要有一种无穷的自信充满了心灵,再凭着坚强的意志和独立不羁的才智,总有一天会成功的。――莫泊桑 33、 意志目标不在自然中存在,而在生命中蕴藏。――武者小路实笃 34、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佚名 35、 上人生的旅途罢。前途很远,也很暗。然而不要怕。不怕的人的面前才有路。――鲁迅 36、 在人类行为中表现的意志,如同所有其他外界事情一样,受普遍的自然法则所决定。――黑格尔 37、 苦和甜来自外界,坚强则来自内心,来自一个人的自我努力。――爱因斯坦 38、 意大利有一句谚语:对一个歌手的要求,首先是嗓子嗓子和嗓子……我现在按照这一公式拙劣地摹仿为:对一个要成为不负于高尔基所声称的那种“人”的要求,首先是意志意志和意志。――奥斯特洛夫斯基 39、 要是一个人,能充满信心地朝他理想的方向去做,下定决心过他所想过的生活,他就一定会得到意外的成功。――戴尔·卡内基 40、 习惯是一条巨缆――我们每天编结其中一根线,到最后我们最终无法弄断它。――梅茵 41、 无论是美女的歌声,还是鬣狗的狂吠,无论是鳄鱼的眼泪,还是恶狼的嚎叫,都不会使我动摇。――恰普曼 42、 一朝开始便永远能将事业继续下去的人是幸福的。――赫尔岑 43、 意志若是屈从,不论程度如何,它都帮助了暴力。――但丁 44、 生命里最重要的事情是要有个远大的目标,并借助才能与坚毅来完成它。――歌德 45、 经验和毅力,是成功的双足。――佚名 46、 成大事不在于力量的大小,而在于能坚持多久。――约翰逊 47、 目标既定,在学习和实践过程中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曲折都不灰心丧气,不轻易改变自己决定的目标,而努力不懈地去学习和奋斗,如此才会有所成就,而达到自己的目的。――吴玉章 48、 意志薄弱的人不可能真诚。――拉罗什富科 49、 立志不坚,终不济事。――朱熹 50、 只要有坚强的意志力,就自然而然地会有能耐机灵和知识。――陀思妥耶夫斯基 51、 有百折不挠的信念的所支持的人的意志,比那些似乎是无敌的物质力量有更强大的威力。――爱因斯坦 52、 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做,不要听那些闲言碎语,你就一定会成功。――纳斯雷丹·霍查 53、 一个有决心的人,将会找到他的道路。――佚名 54、 一个人所能做的就是做出好榜样,要有勇气在风言风语的社会中坚定地高举伦理的信念。――爱因斯坦 55、 永远没有人力可以击退一个坚决强毅的希望。――金斯莱 56、 发现者,尤其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发现者,需要勇气才能无视他人的冷漠和怀疑,才能坚持自己发现的意志,并把研究继续下去。――贝弗里奇 57、 使意志获得自由的唯一途径,就是让意志摆脱任性。――朱·查·黑尔 58、 把你的精力集中到一个焦点上试试,就像透镜一样。――法布尔 59、 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强的信念。――罗曼·罗兰 60、 谁有历经千辛万苦的意志,谁就能达到任何目的。――米南德 61、 无论大事还是小事,只要自己是认为办得好的,就坚定地去办,这就是性格。――歌德 62、 人总是要犯错误受挫折伤脑筋的,不过决不能停滞不前;应该完成的任务,即使为它牺牲生命,也要完成。社会之河的圣水就是因为被一股永不停滞的激流推动向前才得以保持洁净。这意味着河岸偶尔也会被冲垮,短时间造成损失,可是如果怕河堤溃决,便设法永远堵死这股激流,那只会招致停滞和死亡。――泰戈尔 63、 没有伟大的意志力,就不可能有雄才大略。――巴尔扎克 64、 如果意志要想具有法的权能,它就必须在理性发号施令时受理性的节制。――阿奎那 65、 万事皆由人的意志创造。――普拉图斯 66、 在重大事件中不丧失勇气的人不得不算是一个好战士。即使没有事干也不感到烦闷,遇到随便什么事情都能够忍受,不管你要他怎么样,他总是坚持自己的主张,这才算得上是一个好战士呢。――果戈理 67、 即使在把眼睛盯着大地的时候,那超群的目光仍然保持着凝视太阳的能力。――雨果 68、 意志的出现不是对愿望的否定,而是把愿望合并和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意识水平上。――罗洛·梅 69、 生活里没有做不到的事,但需要有强烈的愿望,必要时应该不惜生命。――列·列昂诺夫 70、 一个人应当一次只想一件东西,并持之以恒,这样便有希望得到它。但是我却什么都想,结果是什么也抓不着。每次我都发现,当一个所追求的东西唾手可得时,我正在追求别的东西。太晚了。――安德鲁·加德 71、 很少见到有人专心致志地去完成一件美好而正当的事。我们通常见到的,不是畏首畏尾的学究,就是急于求成的莽汉。――歌德 72、 意志坚强,就会战胜恶运。――佚名 73、 即使遇到了不幸的灾难,已经开始了的事情决不放弃关于乐观坚强励志名言励志故事。――佚名 74、 一个崇高的目标,只要不渝地追求,就会居为壮举;在它纯洁的目光里,一切美德必将胜利。――华兹华斯 75、 一个人要开化一个最闭塞的地方,有了钱还不行,他还得有知识;而且知识,正直,爱国心,如果没有坚定的意志,把个人的利益丢掉,献身于一种社会的理想,那也是白费。――巴尔扎克 76、 书不记,熟读可记;义不精,细思可精;惟有志不立,直是无著力处。――朱熹 77、 生活的道路一旦选定,就要勇敢地走到底,决不回头。――左拉 78、 公共的利益,人类的福利,可以使可憎的工作变为可贵,只有开明人士才能知道克服困难所需要的热忱。――佚名 79、 能赢得普遍尊敬的人,并不是由于他显赫的地位,而是由于始终如一的言行和不屈不挠的精神。――列夫·托尔斯泰 80、 事业常成于坚忍,毁于急躁。我在沙漠中曾亲眼看见,匆忙的旅人落在从容的后边;疾驰的骏马落在后头,缓步的骆驼继续向前。――萨迪 81、 只有刚强的人,才有神圣的意志,凡是战斗的人,就能取得胜利。――歌德 82、 世人缺乏的是毅力,而非气力。――雨果 83、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文天祥 84、 有志者事竟成。 ――佚名 85、 执着追求并从中得到最大快乐的人,才是成功者。――梭罗 86、 你既然期望辉煌伟大的一生,那么就应该从今天起,以毫不动摇的决心和坚定不移的信念,凭自己的智慧和毅力,去创造你和人类的快乐。――佚名 87、 我们唯一不会改正的缺点是软弱。――奥斯特洛夫斯基 88、 有了坚定的意志,就等于给双脚添了一对翅膀。――乔·贝利 89、 你们应该培养对自己,对自己的力量的信心,百这种信心是靠克服障碍,培养意志和锻炼意志而获得的。――高尔基 关于坚强名人名言 张海迪瘫痪后仍躺在病床上坚持学习的坚强事例;“失败乃成功之母”戴震:善疑多问,幼时读朱子的《大学章句》,便问《大学》是何时的书,朱子是何时的人。塾师告诉他《大学》是周代的书,朱子是宋代的大儒;他便问宋代的人如何能知道一千多年前著者的意思。终成清代的大学问家。 王十朋从小聪颖过人,文思敏捷,可是书法却不如人意。于是,他痛下决心,一定要练好书法。终于,宝印叔叔的指点下,他终于悟到了书法真谛,成为一名大书法家和文学家。 工夫和坚韧使桑叶变成绸缎(英国) 哪怕是自己的一点小小的克制,也会使人变得强而有力----(高尔基) 由于勇敢的坚韧,无可避免的祸患将会被征服(欧洲) 坚毅可以战胜强力(非洲) 伟大的事业是根源于坚韧不断的工作,以全副的精神去从事,不避艰苦(罗索) 男儿立身须自强(唐·李颀) 司马迁:经受宫刑和牢狱之灾的磨难,却没有自暴自弃,写出了名垂千古的历史巨著《史记》。 文天祥:组织力量抗元,失败被俘,面对元朝的威逼利诱,拒不投降,最终英勇就义。关于乐观的经典名人名言 1、承担更大的责任,他们就更加幸福。——《雨果诗选》 2、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忧郁,也不要愤慨。不顺心时暂且克制自己,相信吧,快乐之日就会到来——普希金《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3、我一生中,还从未尝到一滴没有搀和毒汁的幸福——高尔基《克里姆·萨姆金的一生》 4、天地专为胸襟开豁的人们提供了无穷无尽的赏心乐事,让他们心情受用,而对于心胸狭窄的人们则加以拒绝。——雨果 5、在美好的景色、悦耳的声音和扑鼻的芳香给我带来的愉快当中,我不会紧锁住自己感官的大门。——《泰戈尔评传》 6、生命苦短,便这既不能阻止我们享受生活的乐趣,也不会使我们因其充满艰辛而庆幸其短暂。——沃维纳格 7、人以巧胜天。——清·林和靖 8、笑,就是阳光,它能消除人们脸止的冬色。——雨果《悲惨世界》 9、人生的道路都是由心来描绘的。所以,无论自己处于多么严酷的境遇之中,心头都不应为悲观的思想所萦绕。——稻盛和夫 10、所谓内心的快乐,是一个人过着健全的正常的和谐的生活所感到的快乐。——罗曼·罗兰 11、既然太阳上也有黑点,“人世间的事情”就更不可能没有缺陷。——车尔尼雪夫斯基 12、面对危险的迫切,人类灵魂中总有势均力敌的两种声音:一种很合理的教人考虑危险的性质和避免危险的方法;另一种则更合理地说,考虑危险太令人丧气和痛苦了,因为预见一切和回避大势不在人类能力之内,所以在痛苦的事到来以前还是不去管它而去想愉快的事好。——托尔斯泰 13、艺术是生活的点缀,是引向生命的一种诱惑。——《托尔斯泰传》 14、乌云后面依然是灿烂的晴天。——朗弗罗 15、自然者天地,主持者人。——清·王夫之 16、世界上没有幸福,但有自由和宁静。——普希金 17、人生的道路没有撒满鲜花。如果不能尽如人意,一个人也不要抱怨……能得到多少,就应该感到快乐。这是对人的考验。——《家庭中的泰戈尔》 18、生活的美妙就在于它的丰富多彩,要使生活变得有趣,就不断地充实它。——高尔基 19、幸福只不过是一种期待。——高尔基《小仙女与青年牧人》 20、风力掀天浪打头,只须一笑不须愁。——宋·杨万里 21、我们的幸福与否,决不能凭借我们获得了或者丧失了什么,而只能在于我们自身怎样。——罗曼·罗兰 22、欢乐是希望之花,能够赐给她以力量,使她可以毫无畏惧地正视人生的坎坷。——巴尔扎克 23、天塌正好抓云雀。——英国 24、悲伤可以自行料理;而欢乐的滋味如果要充分体会,你就必须有人分享才行。——马克?吐温 25、静默是表示快乐的最好的方法,要是我能够说出我心里多么快乐,那么我的快乐只是有限度的。——莎士比亚 26、不应该迫求一切种类的快乐,应该只追求高尚的快乐。——德谟克利特 27、体育和运动可以增进人体的健康和人的乐观情绪,而乐观情绪却是长寿的一项必要条件。——勒柏辛斯卡娅 28、天能生物,不能辨物,地能载人,不能治人。——荀子 29、当生活像一首歌那样轻快流畅时,笑颜常开乃易事;而在一切事都不妙时仍能微笑的人,是真正的乐观。——威尔科克斯打消了一切忧虑,卸下了一切担子,一时不由感到满足,真好比心里搬开一块大石头。——马克?吐温 30、永远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去拓展自己和身外的世界。——曾宪梓 31、幸福并不存在于外在的因素,而是以我们对外界原因的态度为转移,一个吃苦耐劳惯了的人就不可能不幸福。——托尔斯泰《童年 少年 青年》 32、所谓幸福,是在于认清一个人的 人生大全限度而安于这个限度。——罗曼·罗兰 33、理解生活而且还要热爱生活。——罗曼?罗兰 34、天不能司人之命。——清·洪亮吉 35、内心的欢乐是一个人过着健全的、正常的、和谐的生活所感到的喜悦。——罗曼·罗兰 36、乐观使人长寿。——缅甸 37、冬天已经到来,春天还会远吗。——美国 38、生活着,就是爱。——罗曼·罗兰 39、凡笑者,就表现着他尚有生活的胆和力。——德懋庸 40、我相信过,如果怀着愉快的心情谈起悲伤的事情,悲伤就会烟消云散。——高尔在《初恋》关于乐观积极的名人名言 1、我们曾经为欢乐而斗争,我们将要为欢乐而死。因此,悲哀永远不要同我们的名字连在一起。——伏契克 2、当生活像一首歌那样轻快流畅时,笑颜常开乃易事;而在一切事都不妙时仍能微笑的人,是真正的乐观。——威尔科克斯【德】 3、艺术是生活的点缀,是引向生命的一种诱惑。——《托尔斯泰传》 4、如果乐观态度使你成功了,那末你就应该相信这样的结论:乐观是成功之源。 5、自私怯懦的人常不快乐,因为他们即使保护了自己的利益和安全,却保护不了自己的品格和自信。 6、对生活笑吧,这样,你能察觉它的美:) 7、快乐没有本来就是坏的,但是有些快乐的产生者却带来了比快乐大许多倍的烦扰。——伊壁鸠鲁 8、如果你对目前拥有的一切觉得不满,等到你拥有更多时,也不见得会快乐。 9、人生最大的快乐不在于占有什么,而在于追求什么的过程中。——班庭 10、不管多么严峻的形势向你逼来,你也要努力去发现有利的条件。不久,你就会发现:你到处都有一些小的成功,这样,自信心自然也就增长了。 11、一切的和谐与平衡,健康与健美,成功与幸福,都是由乐观与希望的向上心理产生与造成的。——华盛顿【美】 12、家居的快乐,是所有志向的最终目标;是所有事业的劳苦的终点。——塞·约翰生 13、乌云后面依然是灿烂的晴天。——朗弗罗 14、行动不一定带来快乐,但没有行动则肯定没有快乐。 15、凡事总要有信心,老想着“行”。要是做一件事,先就担心着怕咱不行吧”,那你就没有勇气了。——盖叫天 16、以幽默的态度来接受现实中的失败。有幽默感的人,才有能力轻松地克服恶运,排除随之而来的倒霉念头。 17、所谓内心的快乐,是一个人过着健全的、正常的、和谐的生活所感到的快乐。——罗曼·罗兰 18、尽可多创造快乐去填满时间,哪可活活缚着时间来陪着快乐。——闻一多 19、快乐总与宽厚的人相伴,财富总与诚信的人相伴,智慧总与高尚的人相伴,魅力总与幽默的人相伴,健康总与豁达的人相伴! 20、所有的人都以快乐幸福作为他们的目的;没有例外,不论他们所使用的方法是如何不同,大家都在朝着这同一目标前进。——帕斯卡 21、永远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去拓展自己和身外的世界。——曾宪梓 22、一切的和谐与平衡,健康与健美,成功与幸福,都是由乐观与希望的向上心理产生与造成的。——华盛顿 23、既然太阳上也有黑点,“人世间的事情”就更不可能没有缺陷。——车尔尼雪夫斯基【俄】 24、一个人成为他自己了,那就是达到了快乐的顶点。——德西得乌·伊拉斯谟 25、一个人也许会相信许多废话,却依然能以一种合理而快乐的方式安排他的日常工作。——诺曼·道格拉斯 26、健康的身体加上不好的记忆,会让我们活得更快乐。 27、愿一年比一年快乐,但愿连我们最卑贱的兄弟或姊妹也不会被剥夺他们应得的一份快乐。——《狄更斯评传》 28、选对事业可以成就一生,选对朋友可以智能一生,选对环境可以快乐一生,选对伴侣可以幸福一生,选对生活方式可以健康一生! 29、保持快乐,你就会干得好,就更成功、更健康,对别人也就更仁慈。——马克斯威尔·马尔兹 30、大忙人往往是最快乐的人,因为他没时间去想自己快不快乐。 31、忧愁、顾虑和悲观,可以使人得病;积极、愉快和坚强的意志和乐观的情绪,可以战胜疾病,更可以使人强壮和长寿。 32、生活,就应当努力使之美好起来。——托尔斯泰 33、没一个朋友比得上健康,没一个敌人比得上病魔,与其为病痛暗自垂泪,不如运动健身为生命添彩! 34、忧愁、顾虑和悲观,可以使人得病;积极、 35、不应该迫求一切种类的快乐,应该只追求高尚的快乐。——德谟克利特 36、想要获得快乐,不是增加财富,而是降低欲望。 37、我相信过,如果怀着愉快的心情谈起悲伤的事情,悲伤就会烟消云散。——高尔基 38、真正的笑,就是对生活乐观,对工作快乐,对事业兴奋。——爱因斯坦 39、快乐好比一只蝴蝶,你若伸手去捉它,往往会落空;但如果你静静地坐下来,它反而会在你身上停留。 40、做好事是人生中唯一确实快乐的行动。——西德尼 41、乐人之乐,人亦乐其乐;忧人之忧,人亦忧其忧。——白居易 42、打消了一切忧虑,卸下了一切担子,一时不由感到满足,真好比心里搬开一块大石头。——马克·吐温 43、允许孩子们以他们自己的方式获得快乐,难道还有比这更好的方法?——塞·约翰逊 44、所有快乐中最伟大的快乐存在于对真理的沉思之中。——阿奎那 45、即使处境危难,也要寻找积极因素。这样,你就不会放弃取得微小胜利的努力。你越乐观,你克服困难的勇气就越会倍增。 46、一个人如能让自己经常维持像孩子一般纯洁的心灵,用乐观的心情做事,用善良的心肠待人,光明坦白,他的人生一定比别人快乐得多。——罗兰 47、愉快的笑声,是精神健康的可靠标志。 48、愉快和坚强的意志和乐观的情绪,可以战胜疾病,更可以使人强壮和长寿。 49、爱自己只会让我们更孤独,爱别人会让我们更快乐。 50、凡笑者,就表现着他尚有生活的胆和力。——德懋庸 51、凡事总要有信心,老想着“行”。要是做一件事,先就担心着怕咱不行吧”,那你就没有勇气了。——盖叫天【中】 52、真实的、永恒的、最高级的快乐,只能从三样东西中取得:工作、自我克制和爱。——罗曼?罗兰《托尔斯泰传》 53、快乐,使生命得以延续。快乐,是精神和肉体的朝气,是希望和信念,是对自己的现在和来来的信心,是一切都该如此进行的信心。——果戈理 54、理解生活而且还要热爱生活。——罗曼·罗兰 55、没有人能比笑得过多的人更感到深切的悲衰。——里克特 56、内心的欢乐是一个人过着健全的、正常的、和谐的生活所感到的喜悦。——罗曼·罗兰 57、越担惊受怕,就越遭灾祸。因此,一定要懂得积极态度所带来的力量。要坚信希望和乐观能引导你走向胜利。 58、凡人生之生也,必以其欢,忧则失纪,怒则失端,忧悲喜怒道乃无处。爱欲静之,遇乱正之,勿引勿摧,福将自归。——管仲 名句作为警示自己的句子,希望以上《关于乐观坚强的名人名言》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想获取更多名句内容可以点击 名人名言名句优美句子 专题。
2023-09-07 21:17:211

酒店如何用好实习生?

这个需要实习生实习一段时间后看看哪一些值得培养,哪一些不值得培养!有一类实习生天生服务意识很强,接受能力强,吃苦耐劳,并且热爱酒店行业的,这类要着重培养,多培训啊,这样有可能实习还没结束就已经超越一些正式员工了!
2023-09-07 21:17:192

徐悲鸿画马的作品和介绍

这幅画是徐悲鸿他跟在六匹马旁跑,通过观察。回到家里,把他认为最精彩的片断画下来。你看!那六匹马的神态、动作各不相同。有的四脚腾空;有的前脚落地后脚翘起;有的……徐悲鸿不愧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画家。他画的《奔马图》中的马是栩栩如生的。他把我也引到画中去。1962年春天,周恩来总理来宝光寺视察,看见徐悲鸿这幅“奔马”大中堂,赞叹不已,亲自量了画的纵横尺寸后说:“这是我所见到悲鸿马画中最大的一幅,要妥善保存。
2023-09-07 21:17:196

吸波材料中吸收剂有哪些类型?

当前应用于吸波材料上的吸收剂类型有电阻型、介电型和磁介质型,与其他吸收剂相比߅磁介质型吸收剂具有磁导率和磁损耗高、阻抗匹配特性好、吸波性能强等优点,是最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吸波材料,在通信领域广泛应用。苏州铂韬新材在磁性吸收剂有多年的制备和生产经验,能根据各户需求提供性能优异的吸收剂供客户选择。
2023-09-07 21:17:191

社交媒体在企业的网络营销推广中起什么作用

社交媒体(SocialMedia),也称为社会化媒体、社会性媒体,指允许人们撰写、分享、评价、讨论、相互沟通的网站和技术。像开心网、人人网、饭否、QQ空间、优酷、土豆,新浪微博等。营销就是通过销售手段把产品提供给需要的客户。1、社交软件在日常的使用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无论是用户的时间、关注度、使用频率等等,都是排名靠前的。所以网络营销的侧重点转移到移动互联网,特别是社交媒体上,也是很有必要的。各大社交媒体都有相应的广告位置。给商家提供了营销的便捷。也是一个未来网络营销的重点也趋势。2、社交媒体是很多人一起交流互动的平台,在这些地方做营销推广,可以让更多的人知道你的服务或产品。3、流量,知名度,潜在客户,品牌,与转化。
2023-09-07 21:17:181

高护是做什么的

高级护理学专业开设有临床药理学、护理诊断学、基础护理学、内外妇儿科护理学、急救护理学、康复医学、老年病学课程,培育目标是高级护理师。培养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现代高等护理教育事业发展所需要的,具有宽厚扎实的自然学科、生命学科和社会人文学科理论知识基础的,有较强的临床护理工作能力和教学能力以及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具有较强的评判性思维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能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护理师和护理专业教师从事临床护理、护理教育、护理管理和护理科研工作。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高级护理人才,如工作顺利的话,今后很容易成为护士长,以及院务工作的护理总管,等等,而且,月工资也比普通的护士要很多些。高级护理专业可以向保健医师、美容保健、宠物医院这些热门行业转行业。
2023-09-07 21:17:181

你是人间四月天,全诗是。

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你是四月早天里的云烟,黄昏吹着风的软,星子在无意中闪,细雨点洒在花前。那轻,那娉婷⑴,你是,鲜妍⑵百花的冠冕⑶你戴着,你是天真,庄严,你是夜夜的月圆。雪化后那片鹅黄,你像;新鲜初放芽的绿,你是;柔嫩喜悦,水光浮动着你梦期待中白莲。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是燕在梁间呢喃⑷,——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2023-09-07 21:17:1815

求!司马相如写给卓文君的数字诗!

缺零少亿,意思是说我对你没有思念了,意指休书
2023-09-07 21:17: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