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riers / 阅读 / 详情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意见书有什么区别?

2023-09-20 13:08:33
共1条回复
皮皮
区别:
  1、报送材料种类不同: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意见书》需要四种材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要八种材料。2、关系不同:《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意见书》是建设的基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基于《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意见书》。
  3、办理时间不同:《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意见书》5个工作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8个工作日。
  延伸: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意见书》报送材料

  1、附有拟出让地块四址坐标的最新实测地形图(含用地范围及地上地下资料)并附CAD格式电子文件。
  2、国土局出具规划条件的函。
  3、宗地图及CAD格式电子版。
  4、涉及经济开发区和大路新区的用地,附规划两办的初审意见。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报送材料:
  1、申请表一份
  2、土地预审意见
  3、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意见
  4、环保部门意见
  5、可行性研究报告
  6、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建议书的批准文件
  7、1:500现状地形图(地形图原则上不小于地界线外50米范围,大型管线工程可用1:10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
  8、安监局文件

相关推荐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何作用?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的主要依据。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权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 县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作用: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向建设单位核发的同意选址证明文件。
2023-09-07 22:34:074

简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概念及主要内容。

【答案】:选址意见书是指建设工程在立项过程中,上报的设计任务书必须附有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关于建设项目选在哪个方位的意见。主要内容包括:(1)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是指建设项目的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源的需求量,采取的运输方式与运输量,以及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2)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是否协调;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信、能源、市政、防灾规划是否衔接与协调;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是否衔接与协调;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是否协调。(3)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
2023-09-07 22:34:271

项目选址意见书报告

项目选址意见书报告   项目选址意见书是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的主要依据。如下是申请书网为大家整理的项目选址意见书报告,希望能帮助到你。   项目选址意见书报告【1】   一、设置依据及适用范围   为保证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办理规划选址、计划立项、土地出让、确定土地规划用途、旧区改造、临时用地及临时建设的项目,应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踏查,符合选址要求的项目,报送市规划局报审办理。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经办人填写退件说明转窗口发件。   注:自《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发放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三、申报材料   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人须提交选址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长春市建设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3、向长春市规划局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   4、勘测定界图三份(电子光盘一份);   5、土地意见函;   6、净月开发区立项批复;   7、环保主管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初审意见;   8、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单;   9、规划设计条件图四份;   10、土地合同复印件;   11、关于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出示原件)。   其他选址材料:   重要建设工程或大、中型项目应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锅炉房、加气站、加油站项目应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文。   四、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内容要求   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主要是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源的需求量,采取的运输方式与运输量,以及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   (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   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2、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协调;   3、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4、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5、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   (三)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   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办理时限   七个工作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年**月**日   项目选址意见书报告【2】 长宁县规划和建设局:   我单位因 原因,拟建设 (项目名称)   一、建设意向和要求如下   1、建设地点:   2、建设项目性质、用途:   3、需用地面积:   4、需用地范围(附示意图)   5、需建设建筑面积:   6、建设内容(子项目清单)   7、其它要求:   二、可能对外部产生的不利影响(如环境、安全影响,对相邻土地业主权益影响等),及愿意对此承担的义务。   三、我单位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1、机构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报建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3、项目批准文件。   4、非新征地须提供土地权属证件及地籍图复印件各1份。   5、有效地形图。   6、其它材料。   特此申请   单位   年 月 日 (盖章) ;
2023-09-07 22:34:351

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问题一:怎样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 不好说,各地标准不一样,我们这里办环评花不了那么多钱。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要提供的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图; 3、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意向图; 4、实行审批制的 *** 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备案文件; 5、需要编制规划选址研究报告的项目,应提供具有相应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选址研究报告; 6、工业项目和建设在生态敏感区的项目,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7、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与许可有关的其它材料。 二、受理流程: 1、受理(相关科室、分局); 2、审核(分管副局长); 3、审定(局长); 4、告知(行政审批大厅) 问题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项目建议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的主要依据。 规划条件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等上位规划,对建设项目提出的规划建设要求,是 ***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约定条件,是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和实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划核实的依据。 应先办理选址,再由规划建设部门出具规划红线图和规划设计条件。 需要写项目建议书的话,可以找我们 问题三:规划选址意见书在什么部门办理? 1: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外单位建房和公共“一书一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遇上个拆迁什么的,更麻烦!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予以法律程序 问题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依据范围 为保证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其中,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是指列入《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之中的项目。符合《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要求应当申请选址意见书的或按照国办发[2007]64号文的规定需要发改委批准或核准的建设项目,都应当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问题五:《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何作用?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饥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的主要依据。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权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 县人民 *** 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 ***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地级、县级市人民 *** 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作用: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向建设单位核发的同意选址证明文件。 问题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报材料 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人须提交选址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1、所属市建设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2、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3、向所在市规划局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4、勘测定界图三份(电子光盘一份);5、土地意见函;6、所属区立项批复;7、环保主管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初审意见;8、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单;9、规划设计条件图四份;10、土地合同复印件;11、关于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出示原件)。其他选址材料:重要建设工程或大、中型项目应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锅炉房、加气站、加油站项目应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文。 问题七:建设项目规划用地许可证与选址意见书有什么区别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建设项目在城市规划区进行选址和布局的依据,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选址意见;在报批设计任务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问题八: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作用: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的主要依据。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权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 县人民政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 ***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地级、县级市人民 *** 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问题九: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定义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向建设单位核发的同意选址证明文件。 问题十:哪些项目需要办选址意见书? 是指36条,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别的不需要了
2023-09-07 22:35:00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至“市民之家”规划局窗口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经工作人员审核,符合受理规定的,予以受理。第二步: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图纸后,进行现场踏勘,符合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的,提出初步审核意见。第三步:经批准后,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第四步:申请人持受理单至“市民之家”规划局窗口,领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2023-09-07 22:35:09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何作用?

办事规程:第一步:窗口受理并初审材料; 第二步:窗口安排核查控规、踏勘现场,提出初审意见; 第三步:窗口审查初审意见并签发《建设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或函复意见书; 第四步:窗口发放《建设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或函复意见书 ; 第五步:窗口开具勘测放线交接单,待红拨资料提交后盖章确认. 所需材料: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原件) 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 国土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其它文件(如项目进区通知书/投资合作协议等) 立项文件:立项备案通知书(原件) 其他文件:经济适用房 房改委核发的修建经济适用房的批文或意见书(复印件) 产业项目 项目进区通知书/投资合作协议(复印件) 扩建项目 产权证 (复印件) 联建项目 联建协议(原件) 其它资料:勘测放线资料7套(红线图、界址点成果表、红拨交接单) 收费标准:不收费办理时限:即办
2023-09-07 22:35:20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与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区别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划拨用地才需要办理的
2023-09-07 22:35:303

什么是选址意见书

回复:您好!“选址意见书”是建设项目在城市规划区进行选址和布局的法律依据。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附有城城市规划行政部门签署的选址意见。“控规”是指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全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应该包括以下的内容:(一)详细规定所规划范围内各类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规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二)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三)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要求;(四)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座标和标高;(五)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六)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2023-09-07 22:35:412

哪些建设项目必须申领选址意见书

看土地取得方式,划拨需要,出让不需要按工程建设性质:原址改建扩建不需要(前提是原址有选址意见书),但原址改扩建导致用地范围扩大的需要。
2023-09-07 22:35:536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法律主观:现在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在进行建设,而在建设的过程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非常重要的,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的区别有哪些?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 长春 市规划局规划 行政许可 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建设项目在城市规划区进行选址和布局的依据,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选址意见;在报批设计任务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小编提醒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 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 法律咨询 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 律师咨询 。法律客观:《建筑法》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2023-09-07 22:36:23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依据范围

为保证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其中,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是指列入《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之中的项目。符合《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要求应当申请选址意见书的或按照国办发[2007]64号文的规定需要发改委批准或核准的建设项目,都应当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2023-09-07 22:36:351

如何申请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地块以外,下列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  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  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二、提交资料:  1、《上海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原件一份);  2、1/500或1/1000(郊区1/2000)地形图(四份,市局审批项目三份),其中一份地形图上应用红色虚线(铅笔)标明选址意向用地范围,注明用地户名和用地面积。市政管线和市政交通工程,还应注明起迄点及经由点的位置和道路、管线等的走向及范围;  3、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其它有关计划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属原址改建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须加送土地、房产权属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需要使用其它单位土地的,须加送土地使用相关证明(原件一份)(市政工程视情况定);  6、如属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须加送由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的规划选址论证(原件一份);  7、位于历史风貌保护区和保护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筑控制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须加送反映风貌特色的照片或图片资料(一套);  8、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三、领取资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附图。
2023-09-07 22:36:51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  )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答案】:C此题考查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3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2023-09-07 22:37:06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城市规划师考讯】(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主要是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源的需求量,采取的运输方式与运输量,以及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  (二)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  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2、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的协调;  3、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4、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5、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  (三)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
2023-09-07 22:37:191

用地需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原因

用地需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原因有以下两点:1、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对项目的选址定点、用地规模等进行审查,能有效地引导建设项目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防止建设用地盲目扩张,保护耕地,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2、确保国家资金高效利用。建设项目用地预选是保证项目合理用地需求的有效措施,通过预审,参与项目的前期审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建设项目用地情况,规避红线,确保项目立项后精准落地实施。
2023-09-07 22:37:471

哪些建设项目必须申领选址意见书

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单位批准或核准前,应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在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划内进行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建设项目有有效批文,向县建设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凡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均属违法行为。4 、必须备齐的身份证明材料(1)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2)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3)属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的,提供政府批准的批文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4)属国家机关的,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5)单位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6)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7)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三、办理事项、办理程序(一)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 提交材料(1)申请书,附位置图二份,村镇建设项目应加具所在镇规划建设部门审查意见;(2)该项目的有关基本情况和建设技术条件、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应附可行性研究报告);(3)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其它文件;(4)凡涉及环保、消防、国土、经贸、安监等相关部门须提交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5)身份证明材料2、办理程序: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规划股受理→派员勘查→审查→审核→批准→发证(二)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提交材料(1)申请书(合建者应共同申请并加盖印章,报告应详明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技术条件和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应附可行性研究报告。附毗邻四至关系示意图一份,村镇建设项目应加具所在镇规划建设部门审查意见;);(2)凡涉及环保、消防、国土、经贸、安监等相关部门须提交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3)计划部门当年的基建投资立项文件;(4) 属出让、转让、租赁的应提供出让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核原件)。(5)建设用地规划图(6)身份证明材料2、办理程序:(1)向规划股提交建设项目相关材料→规划股初审→手续齐全的派员实地勘查→委托县规划设计研究室编制建设用地规划图(2)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业务股受理→审查→审核→批准→发证(三)申请改变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位置和界限1、提交材料(1)申请书(附毗邻四至关系示意图一份);(2)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3)国土批文(或国土使用权证)及红线图复印件(核原件)。(4)凡涉及环保、消防、国土、经贸、安监等相关部门须提交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5)计划部门当年的基建投资立项文件;(6)建设用地规划图(7)身份证明材料2、办理程序:(1)向规划股提交建设项目相关材料→规划股初审→派员勘查→手续齐全的委托县规划设计研究室编制建设用地规划图(2)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业务股受理→审查→审核→批准→发证(四)申请改变用地规划设计条件1、 提交材料(1)申请书;(2)原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3)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及附件;国土批文及红线图或国土使用权证复印件(核原件)。2、办理程序: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业务股受理→审查→审核→批准→发证(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2023-09-07 22:37:571

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在哪个阶段办理?是在土地摘牌之前还是之后?

招拍挂的土地无需办理选址意见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也就是说建设项目属于《划拨用地目录》的,才需要先行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之后办理《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之后申领《不动产权证书》。而招拍挂的土地不是划拨土地,所以无需办理。
2023-09-07 22:38:072

关于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报建申请怎样写

工程报建在城建局报建时选址意见书提交原件还是复印件
2023-09-07 22:38:182

什么是规划管理一书两证制度

你好! “一书两证”是对中国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基本制度的通称,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发放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依法审批的城市规划和有关法律规范,对各项建设用地和各类建设工程进行组织、控制、引导和协调,使其纳入城市规划的轨道。根据《城乡规划法》,城镇规划管理实行由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制度,简称“一书两证”。
2023-09-07 22:38:423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项目建议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的主要依据。 规划条件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等上位规划,对建设项目提出的规划建设要求,是政府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约定条件,是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和实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划核实的依据。应先办理选址,再由规划建设部门出具规划红线图和规划设计条件。需要写项目建议书的话,可以找我们
2023-09-07 22:38:521

下列有关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叙述,正确的是(  )。

【答案】:A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C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D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小型和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大中型核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023-09-07 22:39:001

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这三个哪个先办理呀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规划设计条件、3.规划许可证
2023-09-07 22:39:114

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和城市规划选址意见书一样吗?

选址意见书是法律规定的规划部门的行政许可文件。你说的两个都不是准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的准确名称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按照国家和省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之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2023-09-07 22:39:211

办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土地性质需要是什么才可以

办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土地性质应该是建设用地或者是允许建设区。
2023-09-07 22:39:291

下列不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申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要求的内容的是(  )。

【答案】:B本题考核的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要求是: (1)项目选址的土地权属情况;(2)对拟建工程的说明,包括建筑位置、使用性质、高度、面积等; (3)界址地形图,包括建筑工程用地和相邻单位及建筑。
2023-09-07 22:39:381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建设单位办理选址意见书须提交的要件

必备材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建设单位的书面选址申请,地形图2份(1:500或1:1000)补充材料: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生产流程,拟建方案,其它相关部门的意见。
2023-09-07 22:39:461

一证两书是指什么证

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统称为一书两证。根据《城市规划法》,城镇规划管理实行由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制度,简称"一书两证"。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项目选址的法定凭证。2、是土地部门提供土地,计划部门项目立项的依据。3、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2、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3、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第三十三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拆除。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的具体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2023-09-07 22:40:001

建设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和用地规划的区别

建设用地预审审查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审查的是该项目用地的规划,用地规划是规划建设用地。用地预审意见主要审查项目用地的面积、权属、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选址意见书主要审查的是该项目用地的规划用途、位置是否符合城乡建设规划,面积是否符合相关用地标准,是否与其他项目用地重叠等情况,用地规划是规划建设用地是指规划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
2023-09-07 22:40:081

关于先后问题《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找一个房地产开发顺序一看就知道了。百度上很多!
2023-09-07 22:40:303

一书两证制度中的两证是指

根据《城市规划法》,城镇规划管理实行由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制度,简称"一书两证"。一书两证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统称为一书两证。(一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①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项目选址的法定凭证。②是土地部门提供土地,计划部门项目立项的依据。③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两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核发的目的: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核发的目的:1、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2、保证有关建设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促进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大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五十万以上的城市。中等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二十万以上、不满五十万的城市。小城市是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二十万的城市。第五条 城市规划必须符合我国国情,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关系。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坚持适用、经济的原则,贯彻勤俭建国的方针。
2023-09-07 22:40:381

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项目建设用地许可证、项目建设工程许可证、土地证、林业证、施工许可证。

我看你说的是一整套手续1.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项目建设用地许可证 ——城乡规划局2.项目建设工程许可证— 一般是指立项批复 通常是发改批复 发改局3.土地证??——应该是国土对于项目土地的批复文件 国土局办理4.林业证??—— 叫拟使用林地许可 要对项目使用林地情况聘请有专业资质的林业设计规划院对其进行规划设计 请林业局进行评审 最后通过了 方可办理 (本人就是干这行的)5 施工许可证— 环保局 环境资源评估影响报告书 顺序应该是 2---1---3----5----4 这是有套程序的 顺序乱了不办理不了
2023-09-07 22:40:491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的介绍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概念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及其有关法律、法规时建设项目地址进行确认或选择,保证各项建设按照城市规划安排,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280—98)》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定义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有关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的法律凭证”。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意义    建设项目选址是执行城市规划的关键所在,它直接关系到城市的性质、规模、布局和城市规划的实施,同时也关系到建设项目实施顺利与否,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    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与城市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重点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与城市规划工作相结合,是保证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重要条件。同时,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与城市规划工作相结合,可保证城市的合理布局和城市规划的实施。因此,与城市有关的重点建设项目或建成后即将形成新城镇的项目,其立项、选址与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这正是对以前的规定的重申和进一步具体化,并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与建设项目建议书阶段的选址工作,并提出规划建设意见;参与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选址工作,并核发选址意见书。项目建设书、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应当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划建设意见和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目的与任务    1、保证建设项目的布点符合城市规划。    2、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进行宏观调控。    3、综合协调建设选址中的各种矛盾,促进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源的需求量与运输量,以及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    2、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     ①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②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的协调;     ③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采取的运输方式;     ④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⑤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    3、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依据   1、城市规划依据。    2、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据。    3、经济技术依据。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程序及操作要求    1、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时,应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县、市、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选址申请。申请选址时,建设单位应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一是已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二是建设单位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报告;三是该项目有关的基本情况和建设技术条件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文件。    2、参加选址: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与计划部门、建设单位等有关部门一同进行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包括现场踏勘,共同商讨,对不同的拟建地址进行比较分析,听取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    3、选址审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过调查研究、条件分析和多方案比较论证求对该建设项目选址进行审查。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会进行慎重研究府和市长研究决定。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过选址审查后,核发选址意见书。对于特别复杂的建设项目,可委托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报告,然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报告核发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的分级管理    建设部、国家计委1991年8月23日发布的《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规定: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    1、县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2、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汁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3、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4、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5、中央各部门、公司审批的小型和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6、国家审批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办理选址意见书须提交的要件    必备材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建设单位的书面选址申请,地形图2份(1:500或1:1000)    补充材料: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生产流程,拟建方案,其它相关部门的意见。
2023-09-07 22:40:561

什么情况不需要办理选址意见书

项目在地级市及以下政府审批的,一般在市规划局(不一定每个地方都叫规划局)办理;项目需要在省里或国家核准或者审批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一般在省建设厅办理
2023-09-07 22:41:073

请问是出让的土地也要有选址意见书吗

不需要。只有划拨土地才需要。一般土地出让前,规划部门会出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其实质等同于选址意见书),该通知书是土地出让合同的必须附件。具体法规可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有明文规定。
2023-09-07 22:41:172

建设工程的规划选址已经批复了,需要变成规划选址意见书,需要准备哪些文件?有没有明确规定?

你说的建设工程规划选址已经批了就不要再重新办理规划选址?根据城乡规划法36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凡是以土地出让形式办理用地的,要经规划部门出具规划要点。主要内容包括: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国土部门依此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在这过程中,建设单位可以持发改部门批准的立项报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报告申请办理选址意见函,一起提交给国土部门,国土部门挂牌出让后,你持建设用地合同,到规划部门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后,按照当初的规划设计要点要求,编制该地块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经审核通过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大型项目要通过建设部门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2023-09-07 22:41:381

根据《城乡规划法》,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前置条件是( )。(2014年真题)

【答案】:A、D《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十六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2023-09-07 22:41:461

对于国家级重大建设项目跨城市行政区建设项目,可向( )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

【答案】:B2002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通知》(国发[2002]13号)规定:“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必须符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布局和原则。”因此,对于国家级重大建设项目跨城市行政区建设项目,可向省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
2023-09-07 22:41:541

选址意见书审核表中的拟用地面积和拟建设规模该如何填?

申请建设用地许可应提供的材料:●使用权类型为出让:1.建设单位申请 2.《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测量成果表(用地红线,或者叫红点定位什么的,确定的是宗地界址点,包括净用地、代征部分)5.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6.其他(委托书、修建性详细规划、政府文件之类的)●使用权类型为划拨:1.建设单位申请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测量成果表(用地红线,或者叫红点定位什么的)4.项目批准、核准文件 5.其他(委托书、修建性详细规划、政府文件之类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内容:1.编号 2.发证单位、日期 3.建设单位名称 4.项目名称 5.用地位置 6.用地性质 7.用地规模 8.建设规模 9.建设规模(容积率、建筑面积)10.附件
2023-09-07 22:42:03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何作用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的主要依据。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权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县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作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向建设单位核发的同意选址证明文件。扩展资料:核发机关: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中央各部门、公司审批的小型和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国家审批的大中型核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023-09-07 22:42:321

选址意见书介绍

1、建设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设项目规主要依据。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权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3、县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2023-09-07 22:42:45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是哪个单位颁发的

  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  详细见百科就有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的主要依据。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权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  县人民政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中央各部门、公司审批的小型和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国家审批的大中型核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拟收购的土地进行规划审查,出具拟收购土地的选址意见书,不符合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定的用途的土地,不予核发选址意见书。
2023-09-07 22:42:562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意见书有什么区别?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10届第74号)条文: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责任部门:规划管理处;  管理目标:保证建设项目的立项,选址和布局符合城市规划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许可对象:申请用地的单位[范围:(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2)原址改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其它部门、单位交叉办理时间)  设立理由:选址布局关系到有限的土地资源及空间资源的配臵,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时,必须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责任部门:规划管理处  管理目标: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合理调控空间资源。  许可对象:申请用地的单位[范围:(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2)原址改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其它部门、单位交叉办理时间)  设立理由:关系城市综合环境协调、城市功能和公共安全,而且直接关系到有限空间资源的配臵,必须由政府计划定量配置。
2023-09-07 22:43:133

选址意见书是哪个部门出的

法律分析: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要提供的材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2、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图;3、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意向图;4、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备案文件;5、需要编制规划选址研究报告的项目,应提供具有相应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选址研究报告;6、工业项目和建设在生态敏感区的项目,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7、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8、与许可有关的其它材料。二、受理流程:1、受理(相关科室、分局);2、审核(分管副局长);3、审定(局长);4、告知(行政审批大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2023-09-07 22:43:231

选址意见书介绍 选址意见书怎么写

1、建设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设项目规主要依据。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权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 3、县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2023-09-07 22:43:31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属于什么性质?

选址意见书非行政许可,属于行政审批。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时,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前,规划部门依据控规出具选址意见书,提供发改委作为参考。此时,规划部门实际是项目立项审批的协办部门,此时选址的范围、用地规模是概略的,附图也是示意性质的。后续行政许可用地规划许可证环节以实际土地划拨决定书范围规模为准,可能会与选址意见书不一致,也说明了这一点。
2023-09-07 22:43:392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包括哪些内容?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建设项目规划的主要依据。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权限。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权限实行分级规划管理。 县人民政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2023-09-07 22:43:50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是什么

法律主观:现在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在进行建设,而在建设的过程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非常重要的,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的区别有哪些?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序按《 长春 市规划局规划 行政许可 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建设项目在城市规划区进行选址和布局的依据,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选址意见;在报批设计任务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小编提醒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 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 法律咨询 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 律师咨询 。法律客观: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土地利用的事项进行的审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主要内容:1.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2.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3.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4.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资金是否有保障;5.属《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准或者批准建设项目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完成预审,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
2023-09-07 22:43:581

选址意见书是哪个部门出的

法律分析: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要提供的材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2、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图;3、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意向图;4、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备案文件;5、需要编制规划选址研究报告的项目,应提供具有相应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选址研究报告;6、工业项目和建设在生态敏感区的项目,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7、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8、与许可有关的其它材料。二、受理流程:1、受理(相关科室、分局);2、审核(分管副局长);3、审定(局长);4、告知(行政审批大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2023-09-07 22:44:20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依据范围

为保证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其中,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是指列入《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之中的项目。符合《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要求应当申请选址意见书的或按照国办发[2007]64号文的规定需要发改委批准或核准的建设项目,都应当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2023-09-07 22:44:30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何作用?

办事规程: 第一步:窗口受理并初审材料;第二步:窗口安排核查控规、踏勘现场,提出初审意见;第三步:窗口审查初审意见并签发《建设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或函复意见书;第四步:窗口发放《建设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或函复意见书 ;第五步:窗口开具勘测放线交接单,待红拨资料提交后盖章确认。所需材料: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原件)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其它文件(如项目进区通知书/投资合作协议等)立项文件:立项备案通知书(原件)其他文件:经济适用房 房改委核发的修建经济适用房的批文或意见书(复印件)产业项目 项目进区通知书/投资合作协议(复印件)扩建项目 产权证 (复印件)联建项目 联建协议(原件)其它资料:勘测放线资料7套(红线图、界址点成果表、红拨交接单)收费标准: 不收费办理时限: 即办
2023-09-07 22:44: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