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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023-09-27 03: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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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云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行政法律法规

  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

  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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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包括哪些法律法规?

主要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其他还有一些相关司法解释。
2023-09-09 22:52:092

行政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1、一般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这是所有行政机关都会用到的法律。2、特别法。这个分类是我个人理解的。就是不同行政单位用不同的法律。比如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
2023-09-09 22:52:161

行政法有哪些法律

法律主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在2004年国务院10号文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是作为依法行政的六大基本要求的角度提出的,后来学界认为这六项要求恰恰是贯穿于整个行政法现象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其结论是以下六项基本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我国的合法行政原则包括行政机关对现行法律的遵守和依照法律授权活动两个方面: 第一,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 1.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2.行政机关负有积极执行和实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二,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进行活动。在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关系上: 其一,行政机关采取的行政措施必须有立法性规定的明确授权,这可称为“职权法定”。在行政法上对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适用的规则是不同的,判断他们违法的标准也是不同的,前者为“无法律即无行政”——后者是“法无明令禁止即自由”有着天壤之别。 其二,没有立法性规定的授权,行政机关不得作出不利行政(以 行政处罚 、强制为典型代表),即剥夺相对人权利、课以义务的行政行为。 这一原则决定了在行政法领域判断行政主体和相对人违法标准的不同。对相对人而言,违法往往是违反了强制性禁止规定;对行政主体而言,其实施的行为往往是没有明确的法律根据即构成违法。当然,在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方面还包括无相应的事实根据、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与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二)合理行政原则 主要含义是行政行为应当具有理性基础,禁止行政主体的武断专横和随意。最低限度的理性,是行政行为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规范的行政理性表现为以下三个原则: 第一,公平、公正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违反此子原则就表现为歧视对待,相同情况,差别对待;不同情况,相同对待。 第二,考虑相关因素原则,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时,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违反此子原则就表现为该考虑的不考虑,考虑了不该考虑的因素。 第三,比例原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是必要、适当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方式,如果为达致行政目的必须对相对人的权益形成不利影响,那么这种不利影响应当被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内,并且两者应当处于适当的比例。违反此子原则就表现为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与针对的对象不相称,用“高射炮打小鸟”,“杀鸡”用了“宰牛刀”。 (三)程序正当原则 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子原则: 第一,行政公开原则,即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 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了解权。2008年5月1日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共5章38条,是中国首部调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法规,在2009年的司法考试中仍然重要。 第二,公众参与原则,即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特别是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决定,要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听证。 第三,回避原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高效便民原则 分为两个方面: 第一是行政效率原则,其基本内容有二,首先是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其次是遵循法定时限。 第二是便利当事人原则,在行政活动中不增加相对人程序负担,处处替相对人着想,方便相对人到行政机关办理相关事宜。 (五)诚实守信原则 有三个子原则: 第一是行政信息真实原则,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可信。不能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 第二是信赖保护原则,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 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为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对于被许可人而言,行政许可行为是授益性行政行为,属于有利行政且由于被许可人因行政许可行为由国家机关所为,因此而产生了心理上的信任和依赖,据此对自己的相关财产或行为加以处理或安排。如果获得行政许可后,行政机关随意加以撤回和改变必然造成被许可人的损害,也会使行政机关失信于民,因此,一旦行政许可生效,行政机关一般不能撤回与改变。这就是行政许可的信赖保护原则的内涵。信赖保护原则作为《 行政许可法 》重要的原则之一,其目的首先着眼于对受益的相对人权益加以保护。 不能撤回生效的行政许可是原则,如果出现特殊的情况,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则可以撤回,但由此给被许可人造成的损害应当给予补偿,可以撤回行政许可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是颁发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一是颁发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第三是行政允诺应予兑现,行政机关应作其诺言的“奴隶”。实践中,以下情况应适用诚实守信原则: 1.当行政机关作出两个相互矛盾行政行为,往往一个是有利行政(在前),另一个是不利行政(在后),对行政相对人应适用信赖保护(诚实守信)原则; 2.授益行政后的行业“整顿”、收回、关闭、撤回、“停止”等,应适用信赖保护原则; 3.由于政策的变化相对人的行为从合法变成违法,应适用信赖保护(诚实守信)原则; 4.行政机关公告或决定允诺的条件和优惠不兑现时,应适用诚实守信原则等。 (六)权责统一原则 分为两个子原则: 第一是行政效能原则,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有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 第二是责任行政原则,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主体的基本行为准则,行政主体的行为应当在符合具体规定的同时不违背基本原则的要求。以上便是由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知识,如有疑问欢迎到网进行 法律咨询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2023-09-09 22:52:261

行政法包含哪些法律

问题一:行政法律有哪些 最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地方各级人民 *** 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川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还有很多上面是最基本、最主要的 问题二:行政法,民事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法律可以分为七个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行政法部门下,主要包括的法律有: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强制法》《国防动员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出入境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反间谍法》《气象法》《城乡规划法》《食品安全法》等等80多部。 民商法部门下,主要包括的法律有: 《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等等。 在以上法律的大框架中,国务院基本上都配套出台《实施条例》,各部委会配套出台《办法》《细则》等,所以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多达数百部。 建议题主登录中国人大网法律法规信息库,里面包含所有法律。链接:law.npc.gov/FLFG/index.jsp 问题三:我国行政法体系都包括哪些具体法律? 参考答案: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别林斯基 问题四:哪些法律属于行政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u30fb工伤保险条例 u30fb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u30fb *** 条例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u30fb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对如何理解《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请示的答复 u30fb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否可以作为行政诉讼被告问题的答复 u30fb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保险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有权查处的答复 u30f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行政案件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问题应如何处理的答复 u30fb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征收中央直属发电厂的水力发电用水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用水水资源费问题的答复 u30f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安交警部门能否以交通违章行为未处理为由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问题的答复 u30fb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否以环保评价许可为前置条件问题的答复 u30f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案件执行问题的答复 u30f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否对建筑领域转包行为进行处罚及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 u30fb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 u30fb最高人民法院行饥审判庭关于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 u30fb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 u30fb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理解和适用问题请示的答复 u30fb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 u30fb中国 ***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u30fb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u30fb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u30fb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 u30fb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u30fb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u30fb关于境内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信息保护的若干规定 u30f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u30fb中国 *** 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 u30fb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u30fb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u30fb商标代理管理办法 u30fb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u30fb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 u30fb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u30fb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 u30fb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u30fb *** 参事工作条例 u30fb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u30fb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u30fb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u30fb中国人民 *** 纪律条令 u30fb中国人民 *** 内务条令 u30fb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 u30fb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u30fb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 u30fb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 u30fb全民健身条例 u30fb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u30fb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u30fb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 问题五:行政法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的法源主要是成文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 *** 规章、法律解释、国际条约与协定。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不仅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而且是国家机关日常活动的根据与基础。宪法作为行政法的根本成文法源。 法律:在中国这样一个成文法国家,在宪法之下,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是行政法的基本成文法源。如《公司法》、《企业所得税法》等。 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有关行政方面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法规更集中地规定和表现了行政法规范的内容,如《增值税暂行条例》 地方法规和自治、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是指享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只限于民族自治地方适用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也是行政法重要的成文法源之一。 解释:法律解释指人们对法律规范的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定义所作的阐释。中国广义的法律解释制度分为立法解释和具体应用解释两种,而《立法法》中的法律解释实际上仅仅指立法解释。在法律解释中,凡涉及到行政管理领域都属于行政法规范,属行政法的法源。 规章: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 *** 规章。如《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办法》 问题六:行政法包括哪些基本法律 行政法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国防、外交、人事、民政、公安、国家安全、民族、宗教、侨务、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属于行政法范畴的法律有很多,如《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立法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人民警察法》、《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等等。此外还有一些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等。 问题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包括哪几种法? 关于行政权力的设定及权限范围方面的法律。如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 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等。(2)关于行政权力行使及运用方面的法律。如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3)关于对行政权力的行使予以监督及对受侵害人予以补救的法律。如行政监察法,审计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 问题八:行政法高手进!行政规章包括哪些 是指由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制定、发布的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和自治区 *** 所在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 *** 制定的规章。 不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问题九:请问行政法其包括哪些法?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法,――――,――――,――――。 考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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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律法规包含哪些

法律主观:1、法律。分为有权可以设定的和必须行使权力进行设定的两方面。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但 限制人身自由 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行政法规。分为它可以自主设定的处罚种类和同法律设定的行政处罚的关系两方面。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如果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 作出行政处罚 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3、 地方性法规 。分为它可以自主设定的处罚种类和同上位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的关系两方面。有权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 企业营业执照 以外的行政处罚。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不得超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4、部门规章。分为它可以自主设定的处罚种类和同上位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的关系两方面。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量罚款的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5、地方规章。分为它可以自主设定的处罚种类和同上位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的关系两方面。地方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这里的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规定。 行政处罚法 规定,除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 设定行政处罚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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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行政法规包括哪些

《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报告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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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法律客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修改有关规章的决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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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行政法规

一、哪些属于行政法规1、行政法规如下:(1)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2)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不能够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3)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人身权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受侵犯;所以行政法规不能对公民的人身权作出限制性规定或者惩罚性规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二、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有何区别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区别如下:1、广义的行政法规内容包括调整国家行政机关活动的一切方面,它既包括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制定的关于国家行政管理的各种法律、法令,也包括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宪法、法律、法令,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关于国家行政管理的各种法规;2、狭义的行政法规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发布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在我国法制中,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而制定的法规的总称;简言之,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为了管理国家行政事务所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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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行政处罚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分析解答】与行政处罚相关的法律法规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罚款限额的规定;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决定;4、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若干规定;5、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决定;6、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决定;7、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罚款限额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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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法律分析: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第三十五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行政机关尚未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不再给予罚款。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三十七条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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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有什么区别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就这点区别
2023-09-09 22:55:144

制定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由于法律关于行政权力的规定常常比较原则、抽象,因而还需要由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政法规就是对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一种主要形式。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二)《宪法》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国务院可以行使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依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有关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和外事等方面的各类法律法规。由于法律中关于行政权的规定往往更具原则性和抽象性,需要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政法规是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主要形式。一、简述行政法规的基本特征。(1没有统一完整的行政法规范;(2)行政法规范表现为多种法律形式,是由各种不同效力层次的行为规范构成的统一体;(3)行政法规范众多,内容广泛;(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可变性;(5)行政程序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种行为规范,通常与行政实体规范交织在一起,并存于同一法律文件中。二、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应优先适用行政法规的规定。地方性法规不得与行政法规相抵触。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由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用公告公布施行的文件。行政法规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组成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城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一般适用于当地的行政管理工作。行政法规是行政活动的重要依据,其数量、适用范围和使用频率在所有行政法形式中居于首位。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依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有关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和外事等方面的各类法律法规。由于法律中关于行政权的规定往往更具原则性和抽象性,需要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政法规是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主要形式。一、简述行政法规的基本特征。(1没有统一完整的行政法规范;(2)行政法规范表现为多种法律形式,是由各种不同效力层次的行为规范构成的统一体;(3)行政法规范众多,内容广泛;(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可变性;(5)行政程序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种行为规范,通常与行政实体规范交织在一起,并存于同一法律文件中。二、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应优先适用行政法规的规定。地方性法规不得与行政法规相抵触。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由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用公告公布施行的文件。行政法规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组成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城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一般适用于当地的行政管理工作。行政法规是行政活动的重要依据,其数量、适用范围和使用频率在所有行政法形式中居于首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023-09-09 22:55:221

行政允诺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中,首次将行政允诺作为类型化的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但是,法律法规等均未就其内涵与外延作出清晰的界定。行政允诺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的,向行政相对人公开作出的当行政相对人作出一定的行为即给予其利益回报的意思表示行为。行政允诺是行政主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在自身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单方的授益性的行为。一、行政允诺的界定行政允诺是行政主体为履行行政职能,向不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发出承诺,为自己设定公法义务的行为。而行政协议则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最高法院行政庭在评析其公布的行政审判案例第22号,即“黄银友等诉湖北省大冶市政府、大冶市保安镇政府行政允诺案时给出的界定要件是:首先,行政机关作出允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是否具备履行承诺的能力,是一种客观判断,而非双方合意;其次,公民实施了允诺所设定的行为,客观上会存在公民原先并不知晓有行政允诺存在的情形;再者,通常意义上的合同缔结过程,存在当事人的履行抗辩权,双方在实际履行前可以互设义务,而行政允诺形成过程中显然不存在,最后,行政允诺的撤销需要行政机关经过严格的程序,这并非是以受诺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以“单方意思表示行为”为特质标准,把行政允诺从行政合同、行政决定中分离出来,并名命为“行政允诺”。二、行政允诺效力的限制因素诚实信用原则是行政允诺各方当事人应当共同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在行政允诺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基于公共利益保护的需要,赋予行政主体在解除和变更中的相应的优益权固然必要,但行政主体不能滥用优益权。优益权的行使既不得与法律规定相抵触,也不能与诚实信用原则相违背。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允诺后,在与相对人发生行政争议时,不能对行政允诺关键内容作出无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的随意解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可以适用不违反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规范。对政府相关行为的审查,既要审查合法性,也要审查合约性。不仅要审查政府的行为有无违反行政法的规定,也要审查其行为有无违反准用的民事法律规范所确定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是契约法中的帝王条款,也是行政允诺各方当事人应当共同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在行政允诺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需要,赋予行政主体在解除和变更中的相应的优益权固然必要,但行政主体不能滥用优益权。行使优益权既不得与法律规定相违背,也不能与诚实信用原则相抵触。
2023-09-09 22:55:301

什么是行政法 行政许可法?他们有什么联系

  行政法包括许可法  行政许可法  行政许可法是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规定制定的法律。  行政法  (一)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品和分类  1.行政法的概念  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某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1)行政管理关系。即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等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形成的行政管理关系,是行政关系中的主要部分。行政主体的大量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大部分都是以行政相对人为对象实施的,从而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产生行政关系。(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即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所谓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法律授权,依法定方式和程序对行政职权行使者及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进行法制监督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等。(3)行政救济关系。即行政相对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主体做出的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做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所谓行政救济主体,是指法律授权其受理行政相对人申诉、控告、检举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国家机关。主要包括受理申诉、控告、检举的信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以及受理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4)内部行政关系。即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行政职权的组织的关系等等。在上述四种行政关系中,行政管理关系是最基本的行政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和行政救济关系是由行政管理关系派生的关系,而内部行政关系则是从属于行政管理关系的一种关系,是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行政主体单方面内部的关系。  2.行政法的特征  (1)行政法尚没有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这是因为行政法涉及的社会领域十分广泛,内容纷繁丰富,行政关系复杂多变,因而难以制定一部全面而又完整的统一法典。行政法散见于层次不同、名目繁多、种类不一、数量可观的各类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之中。凡是涉及行政权力的规范性文件,均存在行政法规范。重要的综合性行政法律在我国和国外主要有:行政组织法、国家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公开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  (2)行政法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内容十分丰富:由于现代行政权力的急剧膨胀,其活动领域已不限于外交如国防、治安、税收等领域,而是扩展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这就决定了各个领域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均需要行政法调整,现代行政法适用的领域更加广泛,内容也更加丰富。  (3)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变动性  与其他部门法由于社会生活和行政关系复杂多变,因而作为行政关系调节器的行政法律规范也具有较强的变动性,需要经常进行废、改、立。  3.行政法的分类  (1)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行政法规范可分为下述三大类:①关于行政组织的法律规范。这类规范又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有关行政机关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活动程序和方法的法律规范,其中职权、职责规范是行政组织法规范的核心;再一部分是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双方在录用、培训、考核、奖惩、晋升、调动中的权利(职权)、义务(职责)关系的法律规范。②关于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其中最主要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双方权利(职权)、义务(职责)关系的法律规范。这类规范数量最多,涉及面最广。③关于监督行政权的法律规范,即监督主体对行政权进行监督的法律规范,最主要的有行政监察、行政审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法律规范。这一类规范数量虽不是最多,但十分重要,是行政法律制度的重点之一。  (2)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行政法可分为一般行政法与部门行政法。一般行政法是对一般的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组织法、国家公务员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监督法、行政救济法等。一般行政法调整的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范围广,覆盖面大,具有更多的共性,为所有行政主体所必须遵守。部门行政法是对部门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经济行政法、军事行政法、教育行政法、公安行政法、民政行政法、卫生行政法等。在行政法学上,人们通常在行政法总论中研究一般行政法,而在行政法分论中研究部门行政法。  我国行政法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各项立法的依据。宪法中关于行政权力的取得、行使及其监督等根本性问题的规定,奠定了行政法的基础,因此,宪法是行政法的根本表现形式。宪法中规定的行政法规范主要有:(1)国家行政权力的来源和行使权力的基本原则;(2)行政机关在国家机构中的法律地位和行政体制;(3)行政机关的设立、权限和职责;(4)公民基本权利及其保障的规定。  2.法律  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和法律。法律中涉及行政权力的取得、行使及对其加以监督补救的规范均为行政法律规范。法律是行政法最主要的表现形式。(1)关于行政权力的设定及权限范围方面的法律。如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等。(2)关于行政权力行使及运用方面的法律。如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等。(3)关于对行政权力的行使予以监督及对受侵害人予以补救的法律。如行政监察法,审计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  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由于法律关于行政权力的规定常常比较原则、抽象,因而还需要由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政法规就是对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一种主要形式。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5.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结合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定有行政法规范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也是行政法的表现形式。  6.行政规章  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组成部门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占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地方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所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地区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规章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根据,其数量之多、适用范围之广、使用频率之高均居行政法各表现形式之首。  7.其他行政法表现形式  除上述6类行政法的表现形式外,国际条约、法律解释以及行政机关与党派、群众团体等联合发布的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也是行政法的表现形式。  (三)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  行政法与刑法、民法一样,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三大基本法律部门之一,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行政法的作用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也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要求行政机关履行发展经济、稳定社会、保护环境、控制人口、加强治安等各项职责。因此,行政机关必须通过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及行政司法等各种手段,来有效地规范、约束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制止危害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与行政管理秩序,确保行政机关充分、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  2.监督行政主体,防止行政权力的违法和滥用  由于行政权力客观上存在易腐性、扩张性以及与个人权利的不对等性,因而必须对其加以监督和制约。在各类监督方式中,最有效、最直接的监督就是行政法监督。行政法通过规定行政权力的范围、行使方式及法律责任等方式,可以达到有效监督行政主体、防止行政权力违法或滥用的目的。  3.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赋予行政机关合法权限并监督其行使,来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各项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的实现:二是通过赋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为的监督权(如检举权、控告权),行政权行使过程中的参与权(如知情权、要求听证权),特别是对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提起复议权、诉讼权和要求赔偿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的精髓,贯穿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和行政法制监督之中,是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废除并指导行政法实施前基本准则。  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国内外行政法学界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不同的概括和归纳。根据我国的行政法发展状况,我们认为应当特别强调以下两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即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权。该原则具体又可分为4项子原则:(1)法律优先原则。指法律位阶高于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一切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皆不得与法律相抵触。(2)法律保留原则。指立法法第8条所规定的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又分为绝对保留和相对保留。前者如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授权行政机关做出规定:后者如立法法第8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授权国务院先制定行政法规。(3)职权法定原则。指行政机关的任何职权的取得和行使,都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否则不得行使。(4)责任政府原则。指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违法行政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既包括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的责任和行政赔偿责任等,也包括国家公务员因违法失职而应承担的行政处分责任和引咎辞职责任等。  2.合理行政原则  合理行政原则,即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合理行政原则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与扩大。自由裁量权指行政机关的自行决定权,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范围、种类、幅度等的选择权。尽管从机关性质上来说,行政机关应当是执行法律的机关,其行为皆应依法实施:但由于行政事务的复杂性,立法机关不可能通过严密的法律规范完全约束行政行为,故不得不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承认行政机关的一定程度的行为选择权,即自由裁量权。诚然,为了执行公务的需要,行政裁量权必须存在:但与此同时,由于行政裁量权较少受到法律的约束,因而常常产生滥用的事实或出现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后果。无论行政裁量权的滥用或行政裁量显失公正,都是对行政法治的破坏。因此,我们既应当承认自由裁量权的作用,又应当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控制。  合理行政原则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它从实质方面对自由裁量行为提出了要求,即要求其内容合理。合理行政原则的出现可谓是行政法原则的一个重大发展。  合理行政原则作为一项普遍适用的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其具体要求是:(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行政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之上;(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客观、适度、合乎情理。这三点具体要求反映着合理行政原则的内涵。  (五)行政法律关系  1.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规范所调整,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政关系。  就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关系来说,凡是涉及权利、义务的行政关系,都应当通过法律加以规范,这是行政法的一个基本要求。当然,行政关系不可能也不必要都转化成行政法律关系。在现代行政管理过程中,因行政指导、行政建议、行政咨询等形成的行政关系,固然产生于行政活动过程中,但由于其不具有权利、义务内容,故不宜上升为行政法律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等要素构成。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又称行政法主体,指行政法权利(职权)、义务(职责)的承担者。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由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构成。行政主体是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并对其后果承担责任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行政主体对应的行政相对人可以是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及无国籍人。  (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行政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十分广泛,但可概括为如下三种:①物。指一定的物质财富,如土地、房屋、森林、交通工具等。②智力成果。指一定形式的智力成果,如著作、专利、发明等。③行为。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为一定目的的有意识的活动,如纳税、征地、交通肇事、打架斗殴等。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上的权利(职权)和义务(职责)。当然,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还包括引起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和事实等,但核心部分是权利(职权)和义务(职责)。  公民在行政法上的主要权利有自由权、平等权、参加国家管理权、了解权、保护隐私权、请求权、建议权、举报权、控告权、批评权、申诉权等:主要义务则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服从行政命令,协助行政管理等。  3.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行政法律关系包括行政实体法律关系、行政程序法律关系、行政裁决法律关系、行政复议法律关系和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等,它主要有以下特点:  (1)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行政主体是行政职能的承担者,这决定了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是指在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行政机关具有更多的优越地位。但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行政相对人则具有更多的优越地位,以抗衡和平衡在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更多的优越地位。  (3)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有关法律规范事先加以规定。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其主体之间不能相互约定权利(职权)、义务(职责),不能自由选择权利(职权)、义务(职责),而必须依据法律规范取得权利(职权)并承担义务(职责);这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可以相互约定权利、义务,协商改变权利、义务,共同选择权利、义务完全不同。  (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职权)义务(职责)经常具有重合性。行政主体实体权利(职权)义务(职责)的重合性,通常意味着其权利(职权)或义务(职责)的双重性。例如,征税既是税务机关的权利(职权),也是税务机关的义务(职责);维护治安既是公安机关的权利(职权),也是公安机关的义务(职责)。在这种情况下,行政主体不能擅自转让、放弃其权利(职权),否则就是失职。  (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大多由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判机关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解决。
2023-09-09 22:55:421

会计行政法规

主要的有: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报告条例>我也是学会计的,不懂的可以互相讨论.我的QQ:694490846
2023-09-09 22:56:263

行政法规属于法律吗

法律分析:行政法规不属于法律,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律是只包括宪法,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行政规章,还有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这应该就算是广义的法律了,就是指有法律效力的制定法。学理上的法律渊源是指指导法律行为和审判的依据,除了以上的制定法之外,还有司法解释、判例 、习惯、学理等。证券交易所作为一个非盈利的法人,是一个社会组织,非行政主体。其性质决定其所指定的规则不可能是法律,即便是广义的法律也不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2023-09-09 22:57:341

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主观: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1、合法行政。2、合理行政。3、程序正当。4、高效便民。5、诚实守信。6、权责统一。《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法律客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修改有关规章的决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2023-09-09 22:57:461

法律、行政法规的区别

法律基本定义为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其由全国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制定,并由国家主席签发,以主席令的形式发布。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其由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由国务院总理签发,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向外发布。行政法规较法律的层次低一级。
2023-09-09 22:57:574

行政法,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区别

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政规章与行政法规同属于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但是行政法规调整的对象一般是行政管理领域带有普遍性、全局性、原则性以及意义重大的问题。行政规章的调整对象则限定在行政管理领域中某些特殊的、局部的、具体的问题。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我国的中央政府,而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或是中央政府的组成部分,或是地方政府。因而,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行政规章。行政法规可以直接依据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尤其是其中的行政法律),对一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领域的权利义务作出具体规定;对于各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可以在符合宪法、法律的前提下,作出带有创制性的规定;并且可以在不违背宪法、法律的情况下,对某些尚未受到法律调整的社会生活作出行政法调整。行政规章中,对一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领域的权利义务所作的规定,则不仅要符合宪法法律的精神原则,同时,还必须以某个具体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直接依据,或者有其通过条文内容的明确授权。而对于有关罚则条款的规定,则只能严格囿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所规定的种类、方式、幅度。不可以作出创设性规定。依照全国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所作出的,有关授权国务院的《决定》等,行政法规在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等问题上,可以体现某些立法上的“超前性”“实验性”,行政规章则不可以具有 “超前性”“实验性”。依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法规是人民法院进行行政审判的重要依据,这肯定了行政法规对于行政审判活动的绝对约束力。行政规章对于行政审判活动则不具有绝对的约束力,只是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活动中的一种参照。
2023-09-09 22:58:102

行政法包括哪些基本法律

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政监察法、审计法、行政复议法百、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1、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行政法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3、包括两层含义:第一,行政法是国家一类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第二,这一系列法律规范和原则调整的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而不是别的社会关系。4、行政法与刑法、民法一样,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三大基本法律部门之一,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度。
2023-09-09 22:58:345

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主观:行政执法的要求有: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 2、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3、行政执法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法律客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强制法 》修改有关规章的决定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 行政处罚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 行政处罚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2023-09-09 22:58:521

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什么区别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行政规章:指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设区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等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律法规与行政规章的区别是: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行政规章指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我国的中央政府,而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或是中央政府的组成部分,或是地方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五条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2023-09-09 22:59:051

实施行政处罚使用什么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2023-09-09 22:59:141

我国行政法体系都包括哪些具体法律?

参考答案: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别林斯基
2023-09-09 22:59:255

行政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区别

法律分析:行政法律与行政法规的区别:(1)、行政法律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最重要的法律形式,也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基础。根据现行宪法、立法法和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法律,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2)、依据立法法所确立的法律与行政法规之间立法权限划分的原则,法律与行政法规在立法权限的效力上虽然存在从属关系,但是,法律与行政法规在立法事项上却存在着一定的交叉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2023-09-09 23:00:081

哪些法规属于行政法

属于行政法的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控制和对其消极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在行政权权力的授予、行使及对其监督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行政法的特征形式特征: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行政法规范数量多,且具有多种法律渊源。内容特征:行政法内容广泛。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特别是以行政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的具体规范,其稳定性相对较差。行政法往往包含实体与程序两种规范。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行政合法性原则(形式合法性原则)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与法律规定相抵触。(1)行政权力的存在有法律依据;(2)行政权力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行使。2.行政合理性原则(实质合法性原则)行政机关必须合理地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符合社会大多数人的公平正义观念,符合情理、事理、法理。(1)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3)平等地适用法律规范,符合公正法则(4)行政行为应保持适度,符合比例原则要求(又称“禁止过分”原则)(5)符合自然规律、客观性要求和社会道德观念,符合人类理性和公平正义观念3.行政应急性原则(一般情形下合法性原则的例外)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的现行法律依据的或依据紧急状态法作出与通常状态的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行政应急权力的行使应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或危害(2)非法定机关不得行使应急权力,否则无效,除非事后经有权机关作出特别决定予以追认(3)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接受有权机关的监督,尤其是权力机关的监督(4)行政机关行使应急权力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应当遵循合目的原则、比例原则以及安全原则法律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于国务院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国务院有关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应当说明立法项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法规制定项目建议》第三条 制定行政法规,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第四条制定政治方面法律的配套行政法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制定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重要行政法规,应当将行政法规草案或者行政法规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
2023-09-09 23:00:211

行政法包括哪些法

行政法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法与刑法、民法一样,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三大基本法律部门之一,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度。行政法的法源主要是成文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解释、国际条约与协定。法律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于国务院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国务院有关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应当说明立法项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法规制定项目建议。第三条 制定行政法规,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第四条 制定政治方面法律的配套行政法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制定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重要行政法规,应当将行政法规草案或者行政法规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
2023-09-09 23:00:311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合法、公正、高效行使行政职权,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组织行使行政职权,应当遵守本规定。  法律、法规对行政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第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平等对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歧视。  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应当符合立法目的和原则,采取的措施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措施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第五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行使行政职权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依法参与行政管理,提出行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行政机关应当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与行政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采纳其合理意见和建议。第七条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优质服务。第八条 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必须撤销或者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遭受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和部门法制机构负责本规定实施的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厅(室)、监察、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本规定实施的相关工作。第二章 行政程序中的主体第一节 行政机关第十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机关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第十一条 行政机关的职权和管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按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设定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上级行政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体确定与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职权和管辖划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体规定所属工作部门的任务和职责,确定所属工作部门之间的管辖划分。第十二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职责分工未作明确规定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有利于发挥行政效能、财权与事权相匹配、权力与责任相一致、管理重心适当下移等原则确定。  下级行政机关能够自行决定和处理的行政事务,应当由下级行政机关自行决定和处理。第十三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地域管辖未作明确规定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涉及公民身份事务的,由其住所地行政机关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行政机关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都不明的,由其最后居住地行政机关管辖;  (二)涉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体资格事务的,由其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行政机关管辖;  (三)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行政机关管辖;  (四)不属于本款第(一)至第(三)项所列行政事务的,由行政事务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之间发生职权和管辖权争议的,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涉及职权划分的,由有管辖权的编制管理部门提出协调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二)涉及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发生争议的,由有管辖权的政府法制部门协调处理;对需要政府作出决定的重大问题,由政府法制部门依法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之间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可以按照合法、平等、互利的原则开展跨行政区域的合作。  区域合作可以采取签订合作协议、建立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等方式进行。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之间区域合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
2023-09-09 23:00:421

怎样简单分辨出一部具体法律是法律还是行政法规还是部门规章

1、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 2、法规,在法律体系中,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法规即指国务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民族自治机关和经济特区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进行划分的。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律和法规的区别,主要在于制定机关的不同,一个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一个是国务院或地方人大等机构。再次,其效力层次也是不同的.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它包括由国务院制定和发布的以及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制定,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下简称国务院部门)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依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制定的规章。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制定机关都可以是国务院主管部门,那么如何区分由国务院主管部门依据宪法、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法规还是部门规章?以国务院直接颁发的, 即国务院令,属于行政法规,以国务院下属各部门颁发的是部门规章。宪法具有最高效力,法律有两种,一种是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一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非基本法律,效力是基本法律高于非基本法律;法规有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和省会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有国务院组成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和省会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制定的地方性规章。其效力是: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上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高于下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法规高于规章。地方性规章个行政规章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范围的发生法律效力。司法解释在法律上没有规定。1.宪法及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2)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3)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4)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5)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6)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使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7)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8)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2023-09-09 23:00:555

行政法规规定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具体如下:1、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行政法规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行政法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具有法的效力。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组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行政法规的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2、由于法律关于行政权力的规定常常比较原则、抽象,因而还需要由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政法规就是对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一种主要形式。规章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组成部门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地方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所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地区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规章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根据,其数量之多、适用范围之广、使用频率之高均居行政法各表现形式之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023-09-09 23:01:451

行政法律有哪些?

最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还有很多上面是最基本、最主要的
2023-09-09 23:01:592

行政法包含哪些内容

行政法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法与刑法、民法一样,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三大基本法律部门之一,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度。行政法的法源主要是成文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解释、国际条约与协定。【法律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于国务院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国务院有关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应当说明立法项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法规制定项目建议。第三条 制定行政法规,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第四条 制定政治方面法律的配套行政法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制定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重要行政法规,应当将行政法规草案或者行政法规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2023-09-09 23:02:141

国家行政机关通过什么制定行政法规

有权制定和颁布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
2023-09-09 23:02:312

和行政处罚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分析解答】与行政处罚相关的法律法规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罚款限额的规定;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决定;4、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若干规定;5、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决定;6、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决定;7、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罚款限额的规定。
2023-09-09 23:02:411

属于行政法规的是什么

属于行政法规的是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行政法规是中国法律层次的一个划分。它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法律的授权,制订并颁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行政法规指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制定行政法规,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行政法规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行政法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具有法的效力。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组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行政法规的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法律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法规制定程序,保证行政法规质量,根据宪法、立法法和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行政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制定行政法规,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2023-09-09 23:03:101

行政法包括什么内容?

行政法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法与刑法、民法一样,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三大基本法律部门之一,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度。行政法的法源主要是成文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解释、国际条约与协定。【法律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于国务院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国务院有关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应当说明立法项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法规制定项目建议。第三条 制定行政法规,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第四条 制定政治方面法律的配套行政法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制定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重要行政法规,应当将行政法规草案或者行政法规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2023-09-09 23:03:291

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1、范围不同。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三个的范围不一样,法律法规范围最大,包含了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是单独的。2、制定人不同。法律法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则是国务院制定,而部门规章是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这些部门自己发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2023-09-09 23:03:511

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

行政法规是行政法部门的表现形式之一。具体原因如下:1、行政法: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由调整行政管理活动中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发生的行政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组成的。行政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是规范和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的总称。行政法(法律部门)与行政法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调整行政关系的行政法规属于行政法部门,不调整行政关系的行政法规不属于行政法部门;2、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是法的渊源之一。行政法是由众多的单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构成的。行政法可以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两个部分:1、一般行政法:对一般的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特别行政法则指对各专门行政职能部门管理活动适用的法律、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诉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9-09 23:04:091

行政类法律法规有几部?

行政类法律法规有185部。法律法规汇总:1、宪法类31部,经济法类344部,财务税收法规136部,刑法类101部,医药法规类204部,道路交通法规82部,民法类63部,海洋法规32部,房地产及建筑法规230部;2、行政类185部,劳动法类96部,公务员法律法规12部,反腐倡廉 6部,知识产权13部,个人所得税相关法规76部;3、环保类157部,新闻出版33部,司法诉讼程序类46部,劳动教养法规规章7部,文物保护法规20部,广播电视政策法规27部;4、烟草法规38部,宗教法规7部,工商行政管理245部,信息化类30部以及其他类数百部。 行政立法,指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我国宪法在规定国家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的同时,还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可以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部门规章。地方组织法又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023-09-09 23:04:301

新申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编制方案资质的条件及资质等级?

新申请的企业申请资质要具备以下条件:(一)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二) 具有固定工作场所;(三) 具有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四) 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土保持(或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5年以上从事水土保持工作的经历;(五)具有水土保持(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技术职称或从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注册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师不少于2人(含技术负责人),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4 人;所学专业为水土保持的人员不少于2人,水利工程类或其他土木工程类的人员不少于1 人。水土保持编制方案资质从2017年开始不分甲乙丙级,实行评星制度,按分数依次分1-5星。满足基本条件的申请单位,均赋予基础分60分。不满足基本条件的不予评价。2)根据单位实力和表现等在基础分上加分,加分值最高限制100分。3)对存在不良行为的单位减分,减分最高限制-100分。4)总分值为1至5项之和,范围为60~160分。5)总分值(均含下限)为140~160分的评为5星级,总分值为120~140分的评为4星级,总分值为100~120分的评为3星级,总分值为80~100分的评为2星级,总分值为60~80分的评为1星级,总分值低于60分的取消水平评价资格。水土保持资质多年申请经验,资质专家,马先生
2023-09-09 22:55:011

做心理咨询师需要什么条件

疫情之战、也是驱逐满嘴心理一词瘟神之战。媒体还在鼓吹西方心理唯心骗术,竟然封杀批驳心理骗子文章,可悲;1、央视12访谈瘟神、忘记知人知面不知心祖训,表演读心剧、把思想交流夫妻倾诉等语言行为、编辑成心理访谈骗术剧害人。瘟神炫耀北师大猴子亲子实验,胡扯子女心理骗术教育;儿童意识单纯易伤害、心灵创伤需要阅历丰富人开导。青少年大脑青涩易受骗、迷恋鸦片易患偏执妄想症,才有家长反对子女痴迷骗术。2、央视10科教频道瘟神,竟然播放心理诊室骗人故事、叫嚣骗术医治思想病。发现孩子自杀倾向、心理瘟神只会害人无法解决思想钻牛角、再骗过失杀人罪马上报警减少悲剧发生。西方不认可洋骗术,杀害留美学者章莹颖罪犯、心理医生给予抑郁症证明、法官认可偏执妄想症、仍然判决杀人罪成立。心理骗子谋财害命;3、新时代媒体鼓吹心理健康,心理健康痴迷精神鸦片、疫情面前焦虑恐慌,身体不阳心理疫情爆发、出现梦幻新冠妄想症。思想健康情绪少心情好、吃嘛嘛香身体健康、疫情面前不恐慌。西方不认同心理骗术,2019年英国依法停播仪器测试参与者意识脱口秀节目,西方编辑话术蒙骗他国百姓、大搞颜色革命。
2023-09-09 22:55:015

餐饮营销现在好做吗,用什么营销,发菜单有点低端啊?

1、让消费者知道你的餐厅知道,就是广而告之的意思。餐厅的营销第一步要做到为人所知,包括餐厅的特色菜、地址在哪儿、最为人称道的是什么。但是如何让别人知道你?古老的餐饮行业用店招和口碑来告知,后来有了广告,如今网络时代,途径就更多了,包括微信、微博、贴吧、QQ、团购网站、外卖网站等。因此餐饮营销第一步就是走出去,让人看到、知道。2、让消费者喜欢你的餐厅光是让顾客知道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顾客能够接受我们的餐饮定位,喜欢品尝我们的主打菜品,并且对我们的餐厅有一种跃跃欲试的感觉。要做到这一点的话,餐饮营销就要找到餐厅的核心炒作点,或情感、或文化、或年轻化,从装修、服务、菜品设计、消费方式等方面尽量去向受众靠拢,让受众感受到亲切感、惊喜感,从而喜欢上你的餐厅定位。3、让消费者信服你的餐厅营销不是表面功夫,能够让消费者信服你的餐厅,在营销上要做到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能伪造事实,夸大餐厅的现状,并力图让餐厅在环境卫生中做到安全、健康和洁净,在服务上做到真诚、贴心和细心;在产品上做到物有所值:这才是最真的让顾客信服的餐饮营销。4、让消费者选择你的餐厅在互联网网络营销当中,餐饮的线上的竞争并不比线下的竞争轻松多少。在餐饮营销中,要想消费者选择你家的餐厅而不是别家的酒店,那么你要做到差异化、个性化和足够的真诚,在营销的过程中吸引到消费者的注意和认可,让他们能够在众多的选择中选择你的餐厅。5、让消费者光顾你的餐厅消费者已经打算来你家餐厅了,可是餐厅等位排队、服务排队、上菜排队、收银还排队,让顾客怎么乐意等呢?很多餐厅在面对顾客临门的时候,往往手忙脚乱,顾客还没开口,自己这边先兵荒马乱起来,甚至一屋子的店员也服务不好三桌顾客,这是流程的问题。所以不管是哪种营销,更多的是赶上时代,不要一味地用地段的方法去做,得到的反感不说还效果不行。
2023-09-09 22:55:021

贯彻的词性贯彻的词性是什么

贯彻的词性是:动词。贯彻的词性是:动词。拼音是:guànchè。注音是:ㄍㄨㄢ_ㄔㄜ_。结构是:贯(上下结构)彻(左右结构)。贯彻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词语解释【点此查看计划详细内容】贯彻guànchè。(1)彻底实现或体现。二、引证解释⒈亦作“贯澈”。⒉穿透。引唐玄奘《大唐西域记·缚喝国》:“其夜梦见_沙门天曰:‘汝有何力,敢坏伽蓝?"因以长戟,贯彻胸背。”瞿秋白《文艺杂著·失题》:“那贯彻金石的灵光,_唯一的屏蔽,便是前思后想。”⒊透彻地理解。引宋邵博《闻见后录》卷二一:“岂当学圣人作《春秋》,隐奥微婉经千_年,而学者至今终不能贯彻晓了。”明方孝孺《答林子山书》:“兹辱书,展诵徐绎,自旦至午,不能贯彻大旨。”清方苞《答程起生书》:“乃知卦爻之辞,皆有确乎不可易者,特后儒之心知弗能贯彻焉耳。”⒋贯通。引元刘因《宣化堂记》:“盘_天地,贯彻古今。”清平步青《霞外_屑·_书·笥河文集》:“《笥河文集》卷首,有先生次子锡庚叙。_汉隋二志之精,於古今别集源流贯澈,似出实斋手。”⒌谓彻底地实现或体现某种意图、精神等。引蔡锷《挽黄兴联》:“以勇健开国,而_静持身,贯彻实行,是能创作一生者。”叶圣陶《抗争》二:“我们要用所有的力量来贯彻它,决不让它渐渐消散,终于没有。”三、国语词典贯通、通彻。如:「这件任务不管遭遇任何困难,都要贯彻到底。」四、网络解释贯彻贯彻,亦作“贯澈,指透彻地理解。完全地、饱满地将某理论、某计划付诸于实实在在的有效行动。关于贯彻的近义词思想落实执行实施关于贯彻的反义词抵制关于贯彻的诗句贯彻精粗无二道幽明贯彻忽无阻关于贯彻的成语彻内彻外彻头彻尾彻首彻尾响彻云霄通南彻北彻上彻下固不可彻彻里彻外通上彻下关于贯彻的词语痛彻心腑通上彻下贯彻始终连宵彻曙响彻云霄通南彻北固不可彻光明洞彻关于贯彻的造句1、卫生保健要贯彻以预防为主、预防和治疗并重的方针。2、一个无法贯彻自己信念的人,无论是生是死,都只能是一场悲剧。3、各部门都在贯彻“三个代表”的精神。4、坚持贯彻“双百”方针,繁荣文学艺术创作。5、做事情要贯彻始终,切忌虎头蛇尾。点此查看更多关于贯彻的详细信息
2023-09-09 22:55:051

八年级历史教案设计

八年级历史教案设计5篇 教学设计是对学业业绩问题的解决措施进行策划的过程。那么八年级历史教案设计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八年级历史教案设计,欢迎大家查阅。 八年级历史教案设计(篇1) 一、学习目标 1、识记同盟会成立后,革命志士发动的武装起义的名称、领导人及影响。 2、掌握武昌起义的背景、过程,分析归纳其历史意义。 3、感受革命党人为国为民、敢于牺牲的奉献精神。 二、自主预习 1、1906年冬,同盟会会员刘道一、蔡绍南在江西湖南交界的发动武装起义。是同盟会成立后领导的第一次武装起义。 2、1907年,孙中山亲赴越南河内,与黄兴共同筹划领导,袭取镇南关。 3、1911年,湖北革命组织与,在同盟会的推动下,积极谋划起义。 4、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反动统治,宣告了中国两千多年的终结。 三、合作探究 1、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革命把自古以来神圣不可侵犯的天子扳倒了,人们的思想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之间不许称“大老爷”“老爷”“大人”,而改称为“先生”“君”“同志”等,不许府署官员坐轿。有的从前颓废的青年向亲人表示:“中国革命成功了,我要做一个新中国的新人。” (1)材料单元出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什么变化?变化的原因是什么? (2)你认为材料中“中国革命成功了”的观点对吗?请说明理由。 四、随堂演练 1、在同盟会影响下爆发的第一次大规模的武装起义是( ) A、萍浏醴起义B、浙皖起义C、镇南关起义D、黄花岗起义 2、武昌起义前,同盟会领导的规模最大的起义是( ) A、萍浏澧起义B、浙皖起义C、黄花岗起义D、镇南关起义 3、辛亥革命爆发前,同盟会所领导的一系列武装起义所起的共同作用是( ) A、基本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 B、挫伤了资产阶级革命派的积极性 C、动摇清朝的统治基础,加速革命发展的进程 D、扩大了革命派的群众基础 4、20世纪初,导致同盟会发动的一系列武装起义失败的根本原因是( ) A、革命党人未发动和依靠群众B、发动武装起义的条件不成熟 C、革命党人未提出明确的纲领D、武装起义的计划不周密 5、下列说法符合辛亥革命爆发前武汉的史实有: ①民族资本主义有了较快的发展;②出现了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群;③反帝斗争不断高涨;④孙中山等革命党人进行了较长的起义准备 A、②③④B、①②③C、①③④D、①②③④ 6、武昌起义依靠的主要力量是( ) A、资产阶级B、无产阶级C、湖北新军D、农民阶级 7、武昌起义的客观有利时机是( ) A、20世纪初开展的收回利权的斗争 B、湖北文学社和共进会的宣传、组织工作 C、四川保路运动发展成反清的武装起义 D、同盟会成立后革命党人发动的武装起义 8、下列武昌起义成功的原因中,最主要的是( ) A、清朝湖北当局无力顽抗B、革命党人筹划周密、完善 C、起义新军的革命主动精神D、立宪派改变策略乘机附和 五、课后反思 一、【答案】 二、自主预习 1、萍乡、浏阳、澧陵萍浏醴起义 2、广西起义 3、文学社共进会 4、君主专制制度 三、合作探究 (1)变化:民主、平等意识增强。原因:辛亥革命。 (2)观点:不对;理由:辛亥革命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任务,没有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杜会的性质(或:对;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人人心)。 四、随堂演练 1、A2、C3、C4、A5、D6、C7、C8、C 八年级历史教案设计(篇2) 教学目标 孙中山成立兴中会的原因及兴中会成立的时间与地点;章炳麟、邹容、陈天华宣传民主革命思想的主要著作;华兴会、光复会的建立;孙中山创立中国同盟会的时间与地点,同盟会的政治纲领,同盟会的机关报《民报》,同盟会的性质;三民主义的基本内容。 通过孙中山等人宣传民主革命思想,顺应了时代潮流,推动了社会的发展。通过三民主义是中国近代第一个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革命纲领,它鲜明地反映了当时的历史特点。 20世纪初,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民主革命运动,成了时代主流,孙中山、邹容、陈天华等人为振兴祖国,站到了时代的前列。通过教学,启发学生继承和发扬这些先进人物的爱国传统、振兴中华的高尚情操和历史责任感。 教学建议 地位分析 中国近代史是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也是中国人民为了反对外来侵略和本国封建势力前仆后继、不屈不挠斗争的历史,又是先进的中国人探索救国道路的历史。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这种斗争史和探索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近代的光辉一页。这场以武装起义为特征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同中国近代以前的历次革命斗争和探索救国道路相比,都达到了一个新水平。它所取得的革命成果和提供的经验教训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的宝贵财富,激励着中国人民继续民主革命的历史进程。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具体可以分为兴起(1894年~1901年)、发展(1901年~1905年)、高潮(1905年~1911年)、失败(1912年~1913年)四个阶段。本节课所述事件主要发生在1894年~1905年,是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的兴起与发展的阶段。 重点分析: ⑴民主革命思想的传播 民主革命思想广泛传播的背景在于1901年《辛丑条约》的签订,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严重威胁,像一个可怕的阴影,笼罩在人们的心头。同旧式的举人秀才不同,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已经懂得一些自然科学知识,对帝国主义的压迫有敏锐的感受,有比较强烈的爱国心。当时不仅国内学堂纷纷成立,而且,出国留学成为一种风气。掀起了向西方寻找真理的热潮,把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天赋人权、自由平等学说,作为革命斗争的思想武器,大力传播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章炳麟、邹容、陈天华对传播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作出了显著的贡献。 ⑵中国同盟会的成立 中国同盟会成立后,明确宣布以孙中山提出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作为政治纲领。其中,建立中华民国和平均地权的提出,是同盟会和它的领袖孙中山的伟大贡献。在同盟会成立以前,历来主张_清朝政府的人都以恢复明朝或者建立汉族帝国为口号。1894年兴中会所提出的纲领中有建立合众政府一条,但不如同盟会所提的明确。同盟会成立以后,建立民国的思想很快就普遍起来,建立汉帝国的话从此很少有人再提。 它的重大意义在于它的组织形式、组成人员的成份和它的纲领,说明它既不同于旧式的会党或秘密结社,也不同于成立前的各省区的革命团体。它是第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它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难点分析 中国同盟会的政治纲领同三民主义的关系 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中国同盟会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政治纲领。孙中山将其阐发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即三民主义。 教法建议: 关于“民主革命思想的传播”,作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思想宣传家,章炳麟、邹容、陈天华等都是个性鲜明的人物。可事先安排学生略做准备,在课堂上给大家讲述这三位宣传家的事迹,同时要求学生根据教材和同学的讲述具体归纳出章炳麟、邹容、陈天华宣传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思想的主要内容,培养概括分析历史知识的能力。 关于“中国同盟会的成立”,既要了解同盟会成立的时间、地点、人物和组织来源等基本信息,同时更需要明确中国同盟会的成立所具有的重大历史意义。教师应就它的组织形式、组成人员的成份和它的纲领展开讲解,使学生明确同盟会与过去的一系列革命团体不同而成为革命政党。 关于“中国同盟会的政治纲领同三民主义的关系”这是学生感觉学习起来比较吃力的地方,作为初中学生,教师要注意不要讲的过于艰深,只要明确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能够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十六字纲领和民族、民权、民生主义正确对应,稍作了解即可。 教学设计思想 教师讲解,学生就部分问题进行探究;用配套课件实行以讲为主的多媒体综合教学法;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利用本资源库提供的网络型课件,进行网络教学。 教学设计示例 教学重点:资产阶级革命思想的传播和中国同盟会的成立 教学难点:同盟会政治纲领和三民主义的关系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辛丑条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它给中国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是什么?中外反动势力对人民的镇压与搜刮,促使中国人民进一步觉醒,他们逐渐地认识到要摆脱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欺凌,必须_帝国主义的走狗清政府。一场伟大的推回清朝封建专制制度的革命开始了。它是怎样开始的`?今天我们就来学习:资产阶级革命的兴起。 一、孙中山早期的革命活动 孙中山是伟大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家。(展示孙中山像、介绍生平)他从27岁开始由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转变成为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从此开始走上_封建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革命道路。 1、兴中会的成立(1894) 1894年11月,孙中山到檀香山,在那里成立了兴中会。兴中会把“驱除继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作为革命纲领。要求会员为_清政府和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而斗争。兴中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形成。兴中会成立后,立即准备在广州发动起义。 2、孙中山派陆皓东等筹划广州起义 孙中山派陆皓东在广州组织革命机关,准备发动起义。但是起义还未发动被广东官方发觉。陆皓东等人被捕遇害。孙中山幸免于难,但清政府命令通辑孙中山。孙中山并没有因此次起义失败而气馁.他断发改装流亡国外,考察日、美、英各国社会情况,发展革命组织,准备再次发动起义。 二、资产阶级革命思想的传播 《辛丑条约》签订以后,使许多进步的中国人对帝国主义侵略本性及中外反动势力相互勾结的关系,开始有了新的认识,首先觉醒的是知识分子。他们大力宣传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 1、上海、东京成为宣传革命的中心 上海的新兴工业比较发达,日本的东京是中国留学生的聚居地,成为革命宣传的中心。 (展示有关图片)革命知识分子通过这些刊物发表文章,翻译书籍,大力鼓吹革命,抨击清政府,宣传民主思想,批判改良主义,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作了思想准备。(看教材中有关章炳麟、邹容、陈天华的图象、生平及他们宣传革命思想的内容并让学生思考:“他们宣传的共同点是什么?”)他们宣传的共同点是_清政府,建立共和国。 2、章炳麟的《驳康有为论革命书》 保皇派诸流把光绪皇帝说成是前所未有的“圣明君主”,要人们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他的身上。章炳麟针锋相对写了《驳康有为论革命书》提出革命是除旧布新的良药,合众共和“是不可抗拒的时代潮流。”这篇文章是当时传诵的名作。文章在《苏报》上发表。 3、邹容的《革命军》 邹容19岁时写成《革命军》一书,这本书虽只有两万字,但充满热情,书中高唱革命的赞歌,主张用革命来_清朝的统治,求得中国在世界上的独立地位。鲁迅曾说:“倘说影响,则别的千言万语,大概都抵不过浅近直截的革命军马前卒邹容所做的《革命军》。” 4、陈天华的《猛回头》、《警世钟》 (阅读课本中《猛回头》摘录,思考作者在这里宣传的是什么思想?)作者在这里揭露了帝国主义的侵略罪行及清王朝的走狗本质。在书中宣传要驱逐外国侵略者,恢复民族主权,_清政府。这两部书出版后,成为革命派极为重要的宣传品。产生了强烈的感染和鼓舞力量。许多革命分子将它秘密翻印成千上万册,广为流传。毛泽东少年时代在湖南家乡也曾受过陈天华小册子的影响。随着资产阶级革命思想的广泛传播,各种资产阶级革命团体组织纷纷建立,并终于在1905年8月成立了中国第一个全国规模的统一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 三、中国同盟会的成立 这个时期成立的革命团体与第一个革命团体兴中会相比,有两个明显的特点:(1)成员以知识分子为主,不同于兴中会的以华侨为主体;(2)成立于国内(长沙、上海、武汉等地),不同于兴中会成立在国外。这些革命团体的相继建立,标志着资产阶级革命派已经形成。这些革命团体犹如革命的火种在各地点燃,为以后统一的资产阶级政党中国同盟会的成立,为革命成燎原之势准备了条件。 1、华兴会、光复会 (展示中国资产阶级革命团体建立的表格,由学生介绍华兴会、光复会的大致情况)问:这些革命团体的共同奋斗目标是什么?学(_满清统治,恢复中华。)这就为全国性的统一的革命组织成立奠定了基础。(展示有关图片) 中国资产阶级革命团体建立 2、同盟会的成立1905年8月东京 为推动革命运动更有力地向前发展,1905年孙中山联合各革命团体的成员于8月在东京成立了中国同盟会。(展示有关图片) 3、同盟会的政治纲领 “驱除继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展示)是同盟会的政治纲领。 4、同盟会的性质 中国同盟会是第一个全国规模的统一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问:为什么说中国同盟会是全国规模的统一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看课本有关内容)①有明确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政治纲领。②有以孙中山为首的领导机构。在同盟会成立大会上,选举孙中山为总理,还选举产生了议事部、司法部、执行部,建立了领导机构。同盟会总部设于东京,下有国内东、西、南、北、中5个支部,国外华侨中有南洋、欧洲、美洲、檀香山4个支部。国内支部下按省设立分会,并且推定分会负责人。③中国同盟会创办机关刊物《民报》,作为宣传革命的机关刊物。中国同盟会是第一个全国规模的统一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从此革命风潮一日千丈。”它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的民主革命进人一个新的阶段。 5、三民主义 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把同盟会的纲领阐发概括为三民主义,即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展示)三民主义是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的指导思想。 (小结)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中国满面疮瘦、遍体鳞伤,疾根在于帝国主义和中国封建势力结合,”从而孕育了中国民主革命。孙中山站在了民主革命运动的前列,章炳磷、邹容、陈天华宣传倡导_清政府建立民主共和国,同盟会阐发的三民主义推动了中国民主革命的进程。 板书设计: 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的兴起 一、孙中山早期的革命活动 1、兴中会的成立(1894) 2、孙中山派陆皓东等筹划广州起义 二、资产阶级革命思想的传播 1、上海、东京成为宣传革命的中心 2、章炳麟的《驳康有为论革命书》 3、邹容的《革命军》 4、陈天华的《猛回头》、《警世钟》 三、中国同盟会的成立 1、华兴会、光复会 2、同盟会的成立(1905) 3、同盟会的政治纲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 4、同盟会的性质 5、“三民主义”(民族、民权、民生) 八年级历史教案设计(篇3) 一、教学目标 了解西学传播、《申报》和商务印书馆,理解它们的特色和影响;了解京师大学堂的创办、科举制度的废除,说出中国近代教育发端的基本情况。 引导学生观察、阅读、逐步发现问题并提出问题,通过阅读教材、思考问题等多种途径,鼓励学生学会自主学习。学生从材料中获取有效信息的能力、历史想象力以及分析、概括和归纳历史知识的能力。 通过对清朝晚期文化教育变革的学习,了解西学传播,中国近代教育与传媒事业正在跟随世界潮流前进和发展,认识到教育改革的必然性,近代刊物与出版业的重要性以及积极影响,从中感受创办者的开拓敬业和献身精神。 二、教学重点和难点 1、教学重点:中国近代教育的发展和早期的大众传媒产生的基本史实,它们对近代社会生活的影响。 2、教学难点:如何让学生比较真切地感受到这些文化教育事业的革新对中国近代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以及认同和学习先驱们的开拓创业精神。 三、教学策略 本课的教学内容,学生略知一二但却又比较陌生。从知识点本身而言,属于识记层次。虽然缺乏故事性、生动性,但又与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息息相关,可以收集的资料也比较多。因此,在教学中,可采取课前收集资料、比较、考察的方法,以增强本课的形象性,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课堂上,师生共同提供资料,鼓励学生主动、大胆地进行比较和分析。 中国传统的教育与文化事业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位于世界领先地位,到了近代却渐渐落后了。西学文化与知识随着洋务运动、传教士不断传播到中国,改变了中国人的观念。《申报》和商务印书馆给中国社会的文化事业带来了新鲜的、丰富的内容,它们是中国近代传媒的先行者,在传媒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旧式学堂与科举制度不利于对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没有现代的传媒手段,也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和成熟,因此改革和创新势在必行。以京师大学堂等新式学堂的建立和科举制度的废除为标志,大大促进了中国的近代教育的发展。 八年级历史教案设计(篇4) 一、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了解李时珍与《本草纲目》、徐光启与《农政全书》、宋应星与《天工开物》、徐霞客与《徐霞客游记》及其对古今中外的巨大影响。 2、能力目标:①能够比较分析晚明主要科学成就,从中发现晚明主要科技成就的特点。②能够结合已有知识和中外文化交流实例,分析晚明科技发展和近代科技落后的原因。 3、通过对本课学习,以晚明科学家为榜样,培养自己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献身精神。 二、教学重难点 1、重点:知道明清时期的科学巨匠及其代表作品,如李时珍与《本草纲目》、徐光启与《农政全书》、宋应星与《天工开物》等。 2、难点:领悟明清时期中国传统科学的辉煌成就与近代科学的落后的原因。 三、教学策略 采用探究──研讨的模式进行教学,贯穿讲授法、讨论法,指导学生开展小组探究和合作讨论。 八年级历史教案设计(篇5) 一、教材分析 1、教材的地位和作用:中国近代史呈现出两条鲜明的主线,其中之一就是外国的侵略与中国人民的反抗。《收复新疆》则是这条主线的一个重要体现,在中国历史中占有重要地位。 二、学情分析 八年级学生历史知识积累得较少,若要掌握较抽象的历史概念,就必须运用浅化机制,使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教学中,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才能逐渐培养起他们学习历史的兴趣。因此本课设计:课前师生共同搜集有关收复新疆的资料。可以说,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相结合,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学生的辩论、讨论的发言更是体现学生课堂上的主体参与。 三、教学目标 ①知识目标: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阿古柏侵占新疆的罪行和左宗棠收复新疆的史实,掌握新疆行省的设置。 ②能力目标:通过引导学生对“海防”“塞防”之争的讨论,培养学生的历史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教学重难点: ①“海防”“塞防”之争。。 ②收复伊犁的重要性和付出代价的必要性。因为中国用一大块土地和大量的赔款去换取一座山城,对于初二的学生来说是难以接受和理解的。 五、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组织学生回顾上节课学过的线索,讨论回答问题: 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时间,以及最终的结果和给中国社会带来的影响。 组织学生学习和探究新课 阿古柏侵占新疆 学生阅读11页“导入框”和本目课文内容,根据教师的提问在书上划出或标注答案。 1、根据13页地图,标明阿古柏入侵新疆的路线。(“浩罕国”→喀什噶尔→天山以南→[北疆]乌鲁木齐→吐鲁番等地) 2、有人说阿古柏“一仆二主”。请问他的.“二主”是哪两个?(英、俄)其中哪个国家直接出兵占领伊犁?(俄) 设疑过渡:如果你是清朝的官员,面临着新疆地区这么严重的危机,你会考虑怎么办?(先让学生合上课本,在小组里自由表达,然后要他们打开课本看看当时实际上是怎样处理这场危机的。)
2023-09-09 22:55:111

餐饮微信营销怎么做,有没有具体的案例啊?

1不用分散精力做多个号。服务号?企业号?个人号?不少企业注册了好多个,但都没有做好。如果是中等规模的企业,做一个服务号是最佳选择。订阅号的难度比服务号要大,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用订阅号做好自媒体。根据自己的业务和自身实力来选择。2个人号的潜力不容忽略。朋友圈的玩法不只是卖货,朋友圈也不只是只有个人能玩,企业也可以做个人号,朋友圈。对于高客单价的产品,对于需要信任的产品,对于回头率高的产品,其实都可以做个人号。很多时候,朋友圈的影响力比公众号更大。3对于刚开始起步做微信的企业,复杂的数据报表意义不大。关注互动和粉丝数,前期粉丝数更重要,没有粉丝完活动性价比太低!想办法把老客户转化成为微信好友,转化成为关注粉丝最重要。4如何突破人数限制。有个简单的办法,每个号增加到4000人左右,然后开通第二个号,复制头像和昵称,然后同步朋友圈内容。这样可以形成矩阵。每次发朋友圈,可以多个号一起同步。5偶尔来一次互动式的文案,但热闹的评论和点赞可能别人一个都看不到(只看到互加过好友的点赞和评论),怎么办?请你在回复某个人的评论时,不要@他,而是直接点你帖子下的评论去回复,这样其他人就能看到了。6如果没人和你互动显得太冷清时,你也可以装着有人评论你,自己留几条评论。例如就算一条回复也没有,你也可以如此回复:感谢大家这么热情的支持,泪流满面啊!这样别人以为真的有很多回复,看见会觉得很热闹..7上一条类似的方法,还可以用来给自己做广告。例如你发了一个有意思的产品,你希望让大家知道如何购买,但点赞的多,一个问购买地址的也没有,你又不能直接说啊,你可以统一回复:问我购买方式的人太多了,我统一告诉大家啊......这样即提醒那些人购买,又不显得唐突。9微信文章的打开率决定于文章标题,其次是文章摘要,再其次是首图。其中标题占50%,其他两者占50%,如果这三者如果没有配合好,文章内容再好,也会受大影响!10微信文章的标题有时候可以加一些辅助的情感说明。看看我这篇文章标题的后半部分就懂了吧。类似的还有“此视频被4000万人转发”,“央视都曝光了!”,但这种方式有点low,不建议多用。11单图文文章,一定要好好写摘要,摘要的好坏会决定文章的打开率。最鄙视那种默认摘要的那些文章,太浪费资源,太不负责任!12单图文文章的摘要,有几种写法都很受欢迎。例如:选择文章里有哲理的两句话;引用文章中某个很有冲击力的观点;用疑问句来引起大家兴趣;你自己的夸张的判断。例如有一次我发一篇文章,摘要就是:看懂这篇文章,你烦恼减少90%!13文章配图很重要,文章太长要有多张图,现在手机流量问题已经不是问题了,不要担心多图。有个诀窍,如果不知道该配什么图,可以直接配风景图。每个人都不会觉得别扭。14朋友圈如果发链接,一定要发短链接。太长的链接影响美观,让人没有点击的欲望。生成短链接的方法就是,把链接放到腾讯微博上发布一次,会自动生成短链接,然后copy过来。当然,新浪微博或者短链接生成网站的也可以。15朋友圈转发文章的时候,要增加自己的评论或者摘录文章中的观点。这相当于给文章做背书,可以让朋友更加信任或者产生好奇,会增加点击率。特别是你希望很多人看这篇文章的时候,例如你转发的是你自己的文章。这样还有个好处,就是别人在朋友圈转发你的文章,可以直接copy你的文字描述。16微信文章写好以后,要想到别人转发会是什么效果。转发有两种,一种是朋友圈,上面讲了。还有一种是微信群。在微信群内转发的时候,会显示前面36个汉字,默认是你文章的前36个汉字。如果你有摘要,会自动显示摘要。明白了不?17公众号中,如果发系列原创文章,对于吸引粉丝有很好的效果,也会增加互动。看过的粉丝会等着看下一篇,看了下一篇的粉丝会回到你的账号中看前几篇。像招生谍报写的招生文章,经常分成上下两篇,每次都能带来很多新粉丝关注。18不要在公众号文章底部放那种提醒分享、关注账号的图片,显得很low,关键是基本上没有效果。教育用户的时间段,早已经过去了,不用你来教育用户的。记住了吧!19宣传微信号,一定要有噱头,这个噱头还要具体,不能是“关注招生谍报,就可以看《秋季招生方案》”。这个还不够具体。可以是“在微信【zsdb01】后台回复“秋季招生”查看《秋季招生方案》”。直接公布自己的微信号放在某些地方,就算曝光了再高,也很难转化,除非你是大明星。20公众号的内容,避免内容太单一。例如教育类的账号,如果每天都是教育方面文章,这个账号就没啥意思了。企业类的账号,每天都跟你企业相关,也会很枯燥。有一个主线,然后增加其他内容。21公众号的维护,注意塑造小编的形象,让他有鲜明的性格特点。小编偶尔可以撒个娇。例如:“昨天的活动中奖率设置太高了,公司要开除我,老板说除非有100个人回复支持小编.......”22如果使用个人号,有个功能一定要用好:分组功能。可以把一些私密的朋友和客户分开;可以解决多账号的问题;可以错开高频互动时间。23朋友圈的发布时间最好不要固定,太有规律就不够生活化。但是可以固定区间,例如早上8点-10点之间,发的内容也不能太有规律。同一时间发多条朋友圈会给人感觉很不好。24朋友圈配图的数量不要是5、7、8,否则看上去很难看,你试试就知道了。你说这是强迫症?好吧,我有点,看见这种图,我有屏蔽他朋友圈的冲突!25朋友圈可以先写文字,再配图片,这是常规做法;也可以先发图片,然后统一回复文字,这种做法可以自动提醒很多人看。26如何增加互动?朋友圈发布的文字内容,多留问号,互动自然增加。明白为什么了么?27没事的时候,就给朋友点个赞。点赞多了,大家就熟悉了,互动起来会很自然。提醒一下:你要看仔细了,人家出车祸、钱包被偷、又长胖了......你点赞的话,人家会恨你一辈子!28用QQ号绑定微信,以后就直接推广QQ号,当某个微信满了,就绑定下一个微信。这样可以统一推广。你懂的。29重要的群聊记得保存到通讯录
2023-09-09 22:55:121

意外伤害保险怎么赔付

一、报销流程:(1)参保人员意外受伤之后先去医院治疗,治疗的同时可拨打95519报险。治疗完毕,去社保经办机构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同时可以继续享受意外伤害赔偿。(2)未参保人员,受伤后先治疗并拨打95519报险;治疗完毕后直接持相关材料前往中国人寿克拉玛依分公司进行理赔即可。(3)治疗结束后,意外受伤人员要先去平时报销医疗费的社保经办机构报销。社保机构先支付基本医疗待遇,然后由保险公司进行二次待遇支付。克拉玛依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克拉玛依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已实现一站式服务。其它机构的服务窗口虽然没有专设窗口,但工作人员也会帮助归集资料,并告之下一步理赔程序。二、报销需要的材料:(1)发生门诊治疗的,需要提供:诊断书或门诊病历、诊疗费发票及复印件、支付凭证或分割单、用药处方、辅助检查报告单;确定意外事故性质的材料(如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责任认定书或调解书等)。(2)住院治疗的,需提供:出院证明、结算发票、清单及其复印件、住院病历,及确定意外事故性质的材料等(如:交通事责任认定书或调解书)。三、报销比列:第一级(100%赔付):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第二级(75%):两上肢、或两下肢、或一上肢及一下肢,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个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十手指缺失的。第三级(50%):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下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双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十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十足趾缺失的。第四级(30%):一目永久完全失明的;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二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手含拇指及食指,有四手指以上缺失的;一下肢永久缩短 5 公分以上的;语言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十足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第五级(20%):一上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下肢三大关节中,有一关节之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两手拇指缺失的;一足五趾缺失的;两眼眼睑显著缺失的;一耳听觉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的。第六级(15%):一手拇指及食指缺失,或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缺失的;一手含拇指或食指有三个或三个以上手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足五趾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第七级(10%):一手拇指或食指缺失,或中指、无名指和小指中有二个或二个以上手指缺失;一手拇指及食指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拓展资料: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之一。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其基本内容是: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其保障项目有两项,即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词条 意外伤害保险
2023-09-09 22:54:552

军人体能训练方法

不在军队 你练不了的
2023-09-09 22:54:5211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最佳步骤??

1、工程现场查勘,熟悉工程区现状,收集主体工程社会经济、自然概括、水保现状等资料;2、根据规程、规范和主体设计文件以及收集到的资料统计基础数据,编制方案的各个章节。
2023-09-09 22:54:513

如何理解健康心理学关于应激的概念?

健康心理学是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一个基础学科。主张运用心理学和健康促进的手段,维护和增进人们的心理健康,提高对社会生活的适应及改造能力。
2023-09-09 22:54:501

贯彻是什么意思?

就是从头到尾,深入了解。
2023-09-09 22:54: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