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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机关通过什么制定行政法规

2023-09-27 03: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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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制定法规

《立法法》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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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制定和颁布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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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包括哪些法律法规?

主要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其他还有一些相关司法解释。
2023-09-09 22:52:092

行政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1、一般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这是所有行政机关都会用到的法律。2、特别法。这个分类是我个人理解的。就是不同行政单位用不同的法律。比如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
2023-09-09 22:52:161

行政法有哪些法律

法律主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在2004年国务院10号文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是作为依法行政的六大基本要求的角度提出的,后来学界认为这六项要求恰恰是贯穿于整个行政法现象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其结论是以下六项基本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我国的合法行政原则包括行政机关对现行法律的遵守和依照法律授权活动两个方面: 第一,行政机关必须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 1.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2.行政机关负有积极执行和实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二,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进行活动。在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关系上: 其一,行政机关采取的行政措施必须有立法性规定的明确授权,这可称为“职权法定”。在行政法上对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适用的规则是不同的,判断他们违法的标准也是不同的,前者为“无法律即无行政”——后者是“法无明令禁止即自由”有着天壤之别。 其二,没有立法性规定的授权,行政机关不得作出不利行政(以 行政处罚 、强制为典型代表),即剥夺相对人权利、课以义务的行政行为。 这一原则决定了在行政法领域判断行政主体和相对人违法标准的不同。对相对人而言,违法往往是违反了强制性禁止规定;对行政主体而言,其实施的行为往往是没有明确的法律根据即构成违法。当然,在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方面还包括无相应的事实根据、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与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二)合理行政原则 主要含义是行政行为应当具有理性基础,禁止行政主体的武断专横和随意。最低限度的理性,是行政行为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规范的行政理性表现为以下三个原则: 第一,公平、公正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违反此子原则就表现为歧视对待,相同情况,差别对待;不同情况,相同对待。 第二,考虑相关因素原则,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时,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违反此子原则就表现为该考虑的不考虑,考虑了不该考虑的因素。 第三,比例原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是必要、适当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方式,如果为达致行政目的必须对相对人的权益形成不利影响,那么这种不利影响应当被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内,并且两者应当处于适当的比例。违反此子原则就表现为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与针对的对象不相称,用“高射炮打小鸟”,“杀鸡”用了“宰牛刀”。 (三)程序正当原则 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子原则: 第一,行政公开原则,即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 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了解权。2008年5月1日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共5章38条,是中国首部调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法规,在2009年的司法考试中仍然重要。 第二,公众参与原则,即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特别是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决定,要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听证。 第三,回避原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高效便民原则 分为两个方面: 第一是行政效率原则,其基本内容有二,首先是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其次是遵循法定时限。 第二是便利当事人原则,在行政活动中不增加相对人程序负担,处处替相对人着想,方便相对人到行政机关办理相关事宜。 (五)诚实守信原则 有三个子原则: 第一是行政信息真实原则,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可信。不能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 第二是信赖保护原则,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 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为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对于被许可人而言,行政许可行为是授益性行政行为,属于有利行政且由于被许可人因行政许可行为由国家机关所为,因此而产生了心理上的信任和依赖,据此对自己的相关财产或行为加以处理或安排。如果获得行政许可后,行政机关随意加以撤回和改变必然造成被许可人的损害,也会使行政机关失信于民,因此,一旦行政许可生效,行政机关一般不能撤回与改变。这就是行政许可的信赖保护原则的内涵。信赖保护原则作为《 行政许可法 》重要的原则之一,其目的首先着眼于对受益的相对人权益加以保护。 不能撤回生效的行政许可是原则,如果出现特殊的情况,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则可以撤回,但由此给被许可人造成的损害应当给予补偿,可以撤回行政许可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是颁发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一是颁发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第三是行政允诺应予兑现,行政机关应作其诺言的“奴隶”。实践中,以下情况应适用诚实守信原则: 1.当行政机关作出两个相互矛盾行政行为,往往一个是有利行政(在前),另一个是不利行政(在后),对行政相对人应适用信赖保护(诚实守信)原则; 2.授益行政后的行业“整顿”、收回、关闭、撤回、“停止”等,应适用信赖保护原则; 3.由于政策的变化相对人的行为从合法变成违法,应适用信赖保护(诚实守信)原则; 4.行政机关公告或决定允诺的条件和优惠不兑现时,应适用诚实守信原则等。 (六)权责统一原则 分为两个子原则: 第一是行政效能原则,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有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 第二是责任行政原则,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主体的基本行为准则,行政主体的行为应当在符合具体规定的同时不违背基本原则的要求。以上便是由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知识,如有疑问欢迎到网进行 法律咨询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2023-09-09 22:52:261

行政法包含哪些法律

问题一:行政法律有哪些 最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地方各级人民 *** 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川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还有很多上面是最基本、最主要的 问题二:行政法,民事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法律可以分为七个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行政法部门下,主要包括的法律有: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强制法》《国防动员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出入境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反间谍法》《气象法》《城乡规划法》《食品安全法》等等80多部。 民商法部门下,主要包括的法律有: 《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等等。 在以上法律的大框架中,国务院基本上都配套出台《实施条例》,各部委会配套出台《办法》《细则》等,所以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多达数百部。 建议题主登录中国人大网法律法规信息库,里面包含所有法律。链接:law.npc.gov/FLFG/index.jsp 问题三:我国行政法体系都包括哪些具体法律? 参考答案: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别林斯基 问题四:哪些法律属于行政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u30fb工伤保险条例 u30fb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u30fb *** 条例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u30fb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对如何理解《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请示的答复 u30fb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否可以作为行政诉讼被告问题的答复 u30fb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保险机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有权查处的答复 u30f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行政案件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问题应如何处理的答复 u30fb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征收中央直属发电厂的水力发电用水和火力发电贯流式冷却用水水资源费问题的答复 u30f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安交警部门能否以交通违章行为未处理为由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问题的答复 u30fb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颁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否以环保评价许可为前置条件问题的答复 u30f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案件执行问题的答复 u30f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否对建筑领域转包行为进行处罚及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 u30fb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 u30fb最高人民法院行饥审判庭关于职工外出学习休息期间受到他人伤害应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 u30fb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请示的答复 u30fb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理解和适用问题请示的答复 u30fb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 u30fb中国 ***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u30fb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u30fb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u30fb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 u30fb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u30fb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u30fb关于境内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信息保护的若干规定 u30f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u30fb中国 *** 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 u30fb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u30fb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 u30fb商标代理管理办法 u30fb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u30fb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 u30fb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u30fb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 u30fb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u30fb *** 参事工作条例 u30fb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u30fb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u30fb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u30fb中国人民 *** 纪律条令 u30fb中国人民 *** 内务条令 u30fb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 u30fb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u30fb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 u30fb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 u30fb全民健身条例 u30fb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u30fb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u30fb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u30f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 问题五:行政法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的法源主要是成文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 *** 规章、法律解释、国际条约与协定。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不仅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而且是国家机关日常活动的根据与基础。宪法作为行政法的根本成文法源。 法律:在中国这样一个成文法国家,在宪法之下,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是行政法的基本成文法源。如《公司法》、《企业所得税法》等。 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有关行政方面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法规更集中地规定和表现了行政法规范的内容,如《增值税暂行条例》 地方法规和自治、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是指享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只限于民族自治地方适用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也是行政法重要的成文法源之一。 解释:法律解释指人们对法律规范的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定义所作的阐释。中国广义的法律解释制度分为立法解释和具体应用解释两种,而《立法法》中的法律解释实际上仅仅指立法解释。在法律解释中,凡涉及到行政管理领域都属于行政法规范,属行政法的法源。 规章: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 *** 规章。如《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办法》 问题六:行政法包括哪些基本法律 行政法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国防、外交、人事、民政、公安、国家安全、民族、宗教、侨务、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属于行政法范畴的法律有很多,如《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立法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人民警察法》、《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等等。此外还有一些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等。 问题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包括哪几种法? 关于行政权力的设定及权限范围方面的法律。如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 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等。(2)关于行政权力行使及运用方面的法律。如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3)关于对行政权力的行使予以监督及对受侵害人予以补救的法律。如行政监察法,审计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 问题八:行政法高手进!行政规章包括哪些 是指由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制定、发布的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和自治区 *** 所在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 *** 制定的规章。 不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问题九:请问行政法其包括哪些法?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主要包括行政处罚法,――――,――――,――――。 考试题
2023-09-09 22:52:501

行政法律法规包含哪些

法律主观:1、法律。分为有权可以设定的和必须行使权力进行设定的两方面。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但 限制人身自由 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2、行政法规。分为它可以自主设定的处罚种类和同法律设定的行政处罚的关系两方面。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如果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 作出行政处罚 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3、 地方性法规 。分为它可以自主设定的处罚种类和同上位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的关系两方面。有权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 企业营业执照 以外的行政处罚。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不得超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4、部门规章。分为它可以自主设定的处罚种类和同上位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的关系两方面。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量罚款的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5、地方规章。分为它可以自主设定的处罚种类和同上位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的关系两方面。地方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这里的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规定。 行政处罚法 规定,除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 设定行政处罚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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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行政法规包括哪些

《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报告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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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法律法规

法律主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法律客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修改有关规章的决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2023-09-09 22:53:421

哪些属于行政法规

一、哪些属于行政法规1、行政法规如下:(1)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2)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不能够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3)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人身权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受侵犯;所以行政法规不能对公民的人身权作出限制性规定或者惩罚性规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二、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有何区别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区别如下:1、广义的行政法规内容包括调整国家行政机关活动的一切方面,它既包括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制定的关于国家行政管理的各种法律、法令,也包括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宪法、法律、法令,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关于国家行政管理的各种法规;2、狭义的行政法规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发布的各种规范性文件;在我国法制中,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而制定的法规的总称;简言之,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为了管理国家行政事务所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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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行政处罚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分析解答】与行政处罚相关的法律法规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罚款限额的规定;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决定;4、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若干规定;5、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决定;6、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决定;7、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罚款限额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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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法律分析: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第三十五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行政机关尚未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不再给予罚款。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三十七条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2023-09-09 22:54:331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  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三十九条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应当公示。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2023-09-09 22:54:561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有什么区别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就这点区别
2023-09-09 22:55:144

制定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由于法律关于行政权力的规定常常比较原则、抽象,因而还需要由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政法规就是对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一种主要形式。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二)《宪法》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国务院可以行使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依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有关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和外事等方面的各类法律法规。由于法律中关于行政权的规定往往更具原则性和抽象性,需要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政法规是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主要形式。一、简述行政法规的基本特征。(1没有统一完整的行政法规范;(2)行政法规范表现为多种法律形式,是由各种不同效力层次的行为规范构成的统一体;(3)行政法规范众多,内容广泛;(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可变性;(5)行政程序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种行为规范,通常与行政实体规范交织在一起,并存于同一法律文件中。二、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应优先适用行政法规的规定。地方性法规不得与行政法规相抵触。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由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用公告公布施行的文件。行政法规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组成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城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一般适用于当地的行政管理工作。行政法规是行政活动的重要依据,其数量、适用范围和使用频率在所有行政法形式中居于首位。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依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有关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和外事等方面的各类法律法规。由于法律中关于行政权的规定往往更具原则性和抽象性,需要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政法规是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主要形式。一、简述行政法规的基本特征。(1没有统一完整的行政法规范;(2)行政法规范表现为多种法律形式,是由各种不同效力层次的行为规范构成的统一体;(3)行政法规范众多,内容广泛;(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可变性;(5)行政程序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种行为规范,通常与行政实体规范交织在一起,并存于同一法律文件中。二、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应优先适用行政法规的规定。地方性法规不得与行政法规相抵触。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由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用公告公布施行的文件。行政法规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组成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城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一般适用于当地的行政管理工作。行政法规是行政活动的重要依据,其数量、适用范围和使用频率在所有行政法形式中居于首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023-09-09 22:55:221

行政允诺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中,首次将行政允诺作为类型化的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但是,法律法规等均未就其内涵与外延作出清晰的界定。行政允诺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的,向行政相对人公开作出的当行政相对人作出一定的行为即给予其利益回报的意思表示行为。行政允诺是行政主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在自身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单方的授益性的行为。一、行政允诺的界定行政允诺是行政主体为履行行政职能,向不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发出承诺,为自己设定公法义务的行为。而行政协议则是指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最高法院行政庭在评析其公布的行政审判案例第22号,即“黄银友等诉湖北省大冶市政府、大冶市保安镇政府行政允诺案时给出的界定要件是:首先,行政机关作出允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是否具备履行承诺的能力,是一种客观判断,而非双方合意;其次,公民实施了允诺所设定的行为,客观上会存在公民原先并不知晓有行政允诺存在的情形;再者,通常意义上的合同缔结过程,存在当事人的履行抗辩权,双方在实际履行前可以互设义务,而行政允诺形成过程中显然不存在,最后,行政允诺的撤销需要行政机关经过严格的程序,这并非是以受诺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以“单方意思表示行为”为特质标准,把行政允诺从行政合同、行政决定中分离出来,并名命为“行政允诺”。二、行政允诺效力的限制因素诚实信用原则是行政允诺各方当事人应当共同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在行政允诺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基于公共利益保护的需要,赋予行政主体在解除和变更中的相应的优益权固然必要,但行政主体不能滥用优益权。优益权的行使既不得与法律规定相抵触,也不能与诚实信用原则相违背。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允诺后,在与相对人发生行政争议时,不能对行政允诺关键内容作出无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的随意解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可以适用不违反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规范。对政府相关行为的审查,既要审查合法性,也要审查合约性。不仅要审查政府的行为有无违反行政法的规定,也要审查其行为有无违反准用的民事法律规范所确定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是契约法中的帝王条款,也是行政允诺各方当事人应当共同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在行政允诺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基于保护公共利益的需要,赋予行政主体在解除和变更中的相应的优益权固然必要,但行政主体不能滥用优益权。行使优益权既不得与法律规定相违背,也不能与诚实信用原则相抵触。
2023-09-09 22:55:301

什么是行政法 行政许可法?他们有什么联系

  行政法包括许可法  行政许可法  行政许可法是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规定制定的法律。  行政法  (一)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品和分类  1.行政法的概念  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某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1)行政管理关系。即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等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形成的行政管理关系,是行政关系中的主要部分。行政主体的大量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大部分都是以行政相对人为对象实施的,从而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产生行政关系。(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即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所谓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法律授权,依法定方式和程序对行政职权行使者及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进行法制监督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等。(3)行政救济关系。即行政相对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主体做出的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做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所谓行政救济主体,是指法律授权其受理行政相对人申诉、控告、检举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国家机关。主要包括受理申诉、控告、检举的信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以及受理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4)内部行政关系。即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行政职权的组织的关系等等。在上述四种行政关系中,行政管理关系是最基本的行政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和行政救济关系是由行政管理关系派生的关系,而内部行政关系则是从属于行政管理关系的一种关系,是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行政主体单方面内部的关系。  2.行政法的特征  (1)行政法尚没有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这是因为行政法涉及的社会领域十分广泛,内容纷繁丰富,行政关系复杂多变,因而难以制定一部全面而又完整的统一法典。行政法散见于层次不同、名目繁多、种类不一、数量可观的各类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之中。凡是涉及行政权力的规范性文件,均存在行政法规范。重要的综合性行政法律在我国和国外主要有:行政组织法、国家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公开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  (2)行政法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内容十分丰富:由于现代行政权力的急剧膨胀,其活动领域已不限于外交如国防、治安、税收等领域,而是扩展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这就决定了各个领域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均需要行政法调整,现代行政法适用的领域更加广泛,内容也更加丰富。  (3)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变动性  与其他部门法由于社会生活和行政关系复杂多变,因而作为行政关系调节器的行政法律规范也具有较强的变动性,需要经常进行废、改、立。  3.行政法的分类  (1)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行政法规范可分为下述三大类:①关于行政组织的法律规范。这类规范又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有关行政机关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活动程序和方法的法律规范,其中职权、职责规范是行政组织法规范的核心;再一部分是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双方在录用、培训、考核、奖惩、晋升、调动中的权利(职权)、义务(职责)关系的法律规范。②关于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其中最主要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双方权利(职权)、义务(职责)关系的法律规范。这类规范数量最多,涉及面最广。③关于监督行政权的法律规范,即监督主体对行政权进行监督的法律规范,最主要的有行政监察、行政审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法律规范。这一类规范数量虽不是最多,但十分重要,是行政法律制度的重点之一。  (2)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行政法可分为一般行政法与部门行政法。一般行政法是对一般的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组织法、国家公务员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监督法、行政救济法等。一般行政法调整的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范围广,覆盖面大,具有更多的共性,为所有行政主体所必须遵守。部门行政法是对部门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经济行政法、军事行政法、教育行政法、公安行政法、民政行政法、卫生行政法等。在行政法学上,人们通常在行政法总论中研究一般行政法,而在行政法分论中研究部门行政法。  我国行政法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各项立法的依据。宪法中关于行政权力的取得、行使及其监督等根本性问题的规定,奠定了行政法的基础,因此,宪法是行政法的根本表现形式。宪法中规定的行政法规范主要有:(1)国家行政权力的来源和行使权力的基本原则;(2)行政机关在国家机构中的法律地位和行政体制;(3)行政机关的设立、权限和职责;(4)公民基本权利及其保障的规定。  2.法律  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和法律。法律中涉及行政权力的取得、行使及对其加以监督补救的规范均为行政法律规范。法律是行政法最主要的表现形式。(1)关于行政权力的设定及权限范围方面的法律。如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等。(2)关于行政权力行使及运用方面的法律。如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等。(3)关于对行政权力的行使予以监督及对受侵害人予以补救的法律。如行政监察法,审计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  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由于法律关于行政权力的规定常常比较原则、抽象,因而还需要由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政法规就是对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一种主要形式。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5.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结合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定有行政法规范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也是行政法的表现形式。  6.行政规章  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组成部门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占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地方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所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地区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规章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根据,其数量之多、适用范围之广、使用频率之高均居行政法各表现形式之首。  7.其他行政法表现形式  除上述6类行政法的表现形式外,国际条约、法律解释以及行政机关与党派、群众团体等联合发布的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也是行政法的表现形式。  (三)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  行政法与刑法、民法一样,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三大基本法律部门之一,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行政法的作用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随着现代社会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也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要求行政机关履行发展经济、稳定社会、保护环境、控制人口、加强治安等各项职责。因此,行政机关必须通过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及行政司法等各种手段,来有效地规范、约束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制止危害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与行政管理秩序,确保行政机关充分、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  2.监督行政主体,防止行政权力的违法和滥用  由于行政权力客观上存在易腐性、扩张性以及与个人权利的不对等性,因而必须对其加以监督和制约。在各类监督方式中,最有效、最直接的监督就是行政法监督。行政法通过规定行政权力的范围、行使方式及法律责任等方式,可以达到有效监督行政主体、防止行政权力违法或滥用的目的。  3.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赋予行政机关合法权限并监督其行使,来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各项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的实现:二是通过赋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为的监督权(如检举权、控告权),行政权行使过程中的参与权(如知情权、要求听证权),特别是对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提起复议权、诉讼权和要求赔偿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的精髓,贯穿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和行政法制监督之中,是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废除并指导行政法实施前基本准则。  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国内外行政法学界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不同的概括和归纳。根据我国的行政法发展状况,我们认为应当特别强调以下两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即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权。该原则具体又可分为4项子原则:(1)法律优先原则。指法律位阶高于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一切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皆不得与法律相抵触。(2)法律保留原则。指立法法第8条所规定的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又分为绝对保留和相对保留。前者如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授权行政机关做出规定:后者如立法法第8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授权国务院先制定行政法规。(3)职权法定原则。指行政机关的任何职权的取得和行使,都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否则不得行使。(4)责任政府原则。指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违法行政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既包括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的责任和行政赔偿责任等,也包括国家公务员因违法失职而应承担的行政处分责任和引咎辞职责任等。  2.合理行政原则  合理行政原则,即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合理行政原则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与扩大。自由裁量权指行政机关的自行决定权,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方式、范围、种类、幅度等的选择权。尽管从机关性质上来说,行政机关应当是执行法律的机关,其行为皆应依法实施:但由于行政事务的复杂性,立法机关不可能通过严密的法律规范完全约束行政行为,故不得不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承认行政机关的一定程度的行为选择权,即自由裁量权。诚然,为了执行公务的需要,行政裁量权必须存在:但与此同时,由于行政裁量权较少受到法律的约束,因而常常产生滥用的事实或出现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后果。无论行政裁量权的滥用或行政裁量显失公正,都是对行政法治的破坏。因此,我们既应当承认自由裁量权的作用,又应当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控制。  合理行政原则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它从实质方面对自由裁量行为提出了要求,即要求其内容合理。合理行政原则的出现可谓是行政法原则的一个重大发展。  合理行政原则作为一项普遍适用的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其具体要求是:(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行政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之上;(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客观、适度、合乎情理。这三点具体要求反映着合理行政原则的内涵。  (五)行政法律关系  1.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规范所调整,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政关系。  就行政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关系来说,凡是涉及权利、义务的行政关系,都应当通过法律加以规范,这是行政法的一个基本要求。当然,行政关系不可能也不必要都转化成行政法律关系。在现代行政管理过程中,因行政指导、行政建议、行政咨询等形成的行政关系,固然产生于行政活动过程中,但由于其不具有权利、义务内容,故不宜上升为行政法律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等要素构成。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又称行政法主体,指行政法权利(职权)、义务(职责)的承担者。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由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构成。行政主体是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并对其后果承担责任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行政主体对应的行政相对人可以是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及无国籍人。  (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行政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十分广泛,但可概括为如下三种:①物。指一定的物质财富,如土地、房屋、森林、交通工具等。②智力成果。指一定形式的智力成果,如著作、专利、发明等。③行为。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为一定目的的有意识的活动,如纳税、征地、交通肇事、打架斗殴等。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3)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上的权利(职权)和义务(职责)。当然,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还包括引起法律关系变动的原因和事实等,但核心部分是权利(职权)和义务(职责)。  公民在行政法上的主要权利有自由权、平等权、参加国家管理权、了解权、保护隐私权、请求权、建议权、举报权、控告权、批评权、申诉权等:主要义务则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服从行政命令,协助行政管理等。  3.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行政法律关系包括行政实体法律关系、行政程序法律关系、行政裁决法律关系、行政复议法律关系和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等,它主要有以下特点:  (1)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行政主体是行政职能的承担者,这决定了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是指在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行政机关具有更多的优越地位。但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行政相对人则具有更多的优越地位,以抗衡和平衡在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更多的优越地位。  (3)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有关法律规范事先加以规定。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其主体之间不能相互约定权利(职权)、义务(职责),不能自由选择权利(职权)、义务(职责),而必须依据法律规范取得权利(职权)并承担义务(职责);这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可以相互约定权利、义务,协商改变权利、义务,共同选择权利、义务完全不同。  (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职权)义务(职责)经常具有重合性。行政主体实体权利(职权)义务(职责)的重合性,通常意味着其权利(职权)或义务(职责)的双重性。例如,征税既是税务机关的权利(职权),也是税务机关的义务(职责);维护治安既是公安机关的权利(职权),也是公安机关的义务(职责)。在这种情况下,行政主体不能擅自转让、放弃其权利(职权),否则就是失职。  (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大多由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判机关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解决。
2023-09-09 22:55:421

会计行政法规

主要的有: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报告条例>我也是学会计的,不懂的可以互相讨论.我的QQ:694490846
2023-09-09 22:56:263

行政法规属于法律吗

法律分析:行政法规不属于法律,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律是只包括宪法,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行政规章,还有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这应该就算是广义的法律了,就是指有法律效力的制定法。学理上的法律渊源是指指导法律行为和审判的依据,除了以上的制定法之外,还有司法解释、判例 、习惯、学理等。证券交易所作为一个非盈利的法人,是一个社会组织,非行政主体。其性质决定其所指定的规则不可能是法律,即便是广义的法律也不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2023-09-09 22:57:341

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主观: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1、合法行政。2、合理行政。3、程序正当。4、高效便民。5、诚实守信。6、权责统一。《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法律客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修改有关规章的决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2023-09-09 22:57:461

法律、行政法规的区别

法律基本定义为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其由全国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制定,并由国家主席签发,以主席令的形式发布。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其由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由国务院总理签发,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向外发布。行政法规较法律的层次低一级。
2023-09-09 22:57:574

行政法,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区别

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政规章与行政法规同属于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但是行政法规调整的对象一般是行政管理领域带有普遍性、全局性、原则性以及意义重大的问题。行政规章的调整对象则限定在行政管理领域中某些特殊的、局部的、具体的问题。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我国的中央政府,而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或是中央政府的组成部分,或是地方政府。因而,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行政规章。行政法规可以直接依据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尤其是其中的行政法律),对一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领域的权利义务作出具体规定;对于各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可以在符合宪法、法律的前提下,作出带有创制性的规定;并且可以在不违背宪法、法律的情况下,对某些尚未受到法律调整的社会生活作出行政法调整。行政规章中,对一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领域的权利义务所作的规定,则不仅要符合宪法法律的精神原则,同时,还必须以某个具体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直接依据,或者有其通过条文内容的明确授权。而对于有关罚则条款的规定,则只能严格囿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所规定的种类、方式、幅度。不可以作出创设性规定。依照全国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所作出的,有关授权国务院的《决定》等,行政法规在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等问题上,可以体现某些立法上的“超前性”“实验性”,行政规章则不可以具有 “超前性”“实验性”。依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法规是人民法院进行行政审判的重要依据,这肯定了行政法规对于行政审判活动的绝对约束力。行政规章对于行政审判活动则不具有绝对的约束力,只是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活动中的一种参照。
2023-09-09 22:58:102

行政法包括哪些基本法律

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政监察法、审计法、行政复议法百、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1、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行政法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3、包括两层含义:第一,行政法是国家一类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第二,这一系列法律规范和原则调整的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而不是别的社会关系。4、行政法与刑法、民法一样,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三大基本法律部门之一,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度。
2023-09-09 22:58:345

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主观:行政执法的要求有: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 2、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3、行政执法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法律客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强制法 》修改有关规章的决定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 行政处罚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 行政处罚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2023-09-09 22:58:521

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什么区别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行政规章:指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设区市的人民政府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等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律法规与行政规章的区别是: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行政规章指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我国的中央政府,而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或是中央政府的组成部分,或是地方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五条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2023-09-09 22:59:051

实施行政处罚使用什么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2023-09-09 22:59:141

我国行政法体系都包括哪些具体法律?

参考答案:好的书籍是最贵重的珍宝。——别林斯基
2023-09-09 22:59:255

行政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区别

法律分析:行政法律与行政法规的区别:(1)、行政法律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最重要的法律形式,也是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基础。根据现行宪法、立法法和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法律,国务院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2)、依据立法法所确立的法律与行政法规之间立法权限划分的原则,法律与行政法规在立法权限的效力上虽然存在从属关系,但是,法律与行政法规在立法事项上却存在着一定的交叉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2023-09-09 23:00:081

哪些法规属于行政法

属于行政法的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控制和对其消极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调整在行政权权力的授予、行使及对其监督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行政法的特征形式特征: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行政法规范数量多,且具有多种法律渊源。内容特征:行政法内容广泛。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特别是以行政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的具体规范,其稳定性相对较差。行政法往往包含实体与程序两种规范。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行政合法性原则(形式合法性原则)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与法律规定相抵触。(1)行政权力的存在有法律依据;(2)行政权力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行使。2.行政合理性原则(实质合法性原则)行政机关必须合理地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符合社会大多数人的公平正义观念,符合情理、事理、法理。(1)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3)平等地适用法律规范,符合公正法则(4)行政行为应保持适度,符合比例原则要求(又称“禁止过分”原则)(5)符合自然规律、客观性要求和社会道德观念,符合人类理性和公平正义观念3.行政应急性原则(一般情形下合法性原则的例外)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的现行法律依据的或依据紧急状态法作出与通常状态的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行政应急权力的行使应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险或危害(2)非法定机关不得行使应急权力,否则无效,除非事后经有权机关作出特别决定予以追认(3)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应接受有权机关的监督,尤其是权力机关的监督(4)行政机关行使应急权力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应当遵循合目的原则、比例原则以及安全原则法律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于国务院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国务院有关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应当说明立法项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法规制定项目建议》第三条 制定行政法规,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第四条制定政治方面法律的配套行政法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制定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重要行政法规,应当将行政法规草案或者行政法规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
2023-09-09 23:00:211

行政法包括哪些法

行政法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法与刑法、民法一样,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三大基本法律部门之一,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度。行政法的法源主要是成文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解释、国际条约与协定。法律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于国务院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国务院有关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应当说明立法项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法规制定项目建议。第三条 制定行政法规,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第四条 制定政治方面法律的配套行政法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制定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重要行政法规,应当将行政法规草案或者行政法规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
2023-09-09 23:00:311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合法、公正、高效行使行政职权,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组织行使行政职权,应当遵守本规定。  法律、法规对行政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第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平等对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歧视。  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应当符合立法目的和原则,采取的措施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措施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第五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行使行政职权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除外。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依法参与行政管理,提出行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行政机关应当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与行政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采纳其合理意见和建议。第七条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优质服务。第八条 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必须撤销或者变更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遭受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和部门法制机构负责本规定实施的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办公厅(室)、监察、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本规定实施的相关工作。第二章 行政程序中的主体第一节 行政机关第十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机关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第十一条 行政机关的职权和管辖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按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设定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上级行政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体确定与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职权和管辖划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体规定所属工作部门的任务和职责,确定所属工作部门之间的管辖划分。第十二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职责分工未作明确规定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有利于发挥行政效能、财权与事权相匹配、权力与责任相一致、管理重心适当下移等原则确定。  下级行政机关能够自行决定和处理的行政事务,应当由下级行政机关自行决定和处理。第十三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地域管辖未作明确规定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一)涉及公民身份事务的,由其住所地行政机关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行政机关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都不明的,由其最后居住地行政机关管辖;  (二)涉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体资格事务的,由其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行政机关管辖;  (三)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行政机关管辖;  (四)不属于本款第(一)至第(三)项所列行政事务的,由行政事务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之间发生职权和管辖权争议的,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涉及职权划分的,由有管辖权的编制管理部门提出协调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二)涉及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发生争议的,由有管辖权的政府法制部门协调处理;对需要政府作出决定的重大问题,由政府法制部门依法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之间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可以按照合法、平等、互利的原则开展跨行政区域的合作。  区域合作可以采取签订合作协议、建立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等方式进行。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之间区域合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
2023-09-09 23:00:421

怎样简单分辨出一部具体法律是法律还是行政法规还是部门规章

1、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 2、法规,在法律体系中,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法规即指国务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民族自治机关和经济特区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规章是行政性法律规范文件,之所以是规章,是从其制定机关进行划分的。规章主要指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人民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为执行法律、法规,需要制定的事项或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律和法规的区别,主要在于制定机关的不同,一个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一个是国务院或地方人大等机构。再次,其效力层次也是不同的.行政法规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它包括由国务院制定和发布的以及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制定,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下简称国务院部门)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依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制定的规章。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制定机关都可以是国务院主管部门,那么如何区分由国务院主管部门依据宪法、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法规还是部门规章?以国务院直接颁发的, 即国务院令,属于行政法规,以国务院下属各部门颁发的是部门规章。宪法具有最高效力,法律有两种,一种是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一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非基本法律,效力是基本法律高于非基本法律;法规有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和省会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有国务院组成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和省会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制定的地方性规章。其效力是: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上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高于下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法规高于规章。地方性规章个行政规章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范围的发生法律效力。司法解释在法律上没有规定。1.宪法及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2)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3)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4)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5)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6)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使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7)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8)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2023-09-09 23:00:555

行政法规规定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具体如下:1、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行政法规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行政法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具有法的效力。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组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行政法规的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2、由于法律关于行政权力的规定常常比较原则、抽象,因而还需要由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政法规就是对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一种主要形式。规章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组成部门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权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地方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所制定的普遍适用于本地区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规章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根据,其数量之多、适用范围之广、使用频率之高均居行政法各表现形式之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2023-09-09 23:01:451

行政法律有哪些?

最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还有很多上面是最基本、最主要的
2023-09-09 23:01:592

行政法包含哪些内容

行政法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法与刑法、民法一样,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三大基本法律部门之一,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度。行政法的法源主要是成文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解释、国际条约与协定。【法律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于国务院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国务院有关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应当说明立法项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法规制定项目建议。第三条 制定行政法规,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第四条 制定政治方面法律的配套行政法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制定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重要行政法规,应当将行政法规草案或者行政法规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2023-09-09 23:02:141

和行政处罚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分析解答】与行政处罚相关的法律法规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罚款限额的规定;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决定;4、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若干规定;5、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决定;6、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决定;7、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罚款限额的规定。
2023-09-09 23:02:411

属于行政法规的是什么

属于行政法规的是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行政法规是中国法律层次的一个划分。它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法律的授权,制订并颁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行政法规指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制定行政法规,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行政法规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行政法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具有法的效力。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组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行政法规的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法律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法规制定程序,保证行政法规质量,根据宪法、立法法和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行政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制定行政法规,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2023-09-09 23:03:101

行政法包括什么内容?

行政法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法与刑法、民法一样,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三大基本法律部门之一,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度。行政法的法源主要是成文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解释、国际条约与协定。【法律依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于国务院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国务院有关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应当说明立法项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依据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拟确立的主要制度。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法规制定项目建议。第三条 制定行政法规,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第四条 制定政治方面法律的配套行政法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制定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重要行政法规,应当将行政法规草案或者行政法规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党中央。【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2023-09-09 23:03:291

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1、范围不同。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这三个的范围不一样,法律法规范围最大,包含了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是单独的。2、制定人不同。法律法规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则是国务院制定,而部门规章是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这些部门自己发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2023-09-09 23:03:511

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

行政法规是行政法部门的表现形式之一。具体原因如下:1、行政法: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由调整行政管理活动中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发生的行政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组成的。行政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是规范和调整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的总称。行政法(法律部门)与行政法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调整行政关系的行政法规属于行政法部门,不调整行政关系的行政法规不属于行政法部门;2、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是法的渊源之一。行政法是由众多的单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构成的。行政法可以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两个部分:1、一般行政法:对一般的行政关系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特别行政法则指对各专门行政职能部门管理活动适用的法律、法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诉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9-09 23:04:091

行政类法律法规有几部?

行政类法律法规有185部。法律法规汇总:1、宪法类31部,经济法类344部,财务税收法规136部,刑法类101部,医药法规类204部,道路交通法规82部,民法类63部,海洋法规32部,房地产及建筑法规230部;2、行政类185部,劳动法类96部,公务员法律法规12部,反腐倡廉 6部,知识产权13部,个人所得税相关法规76部;3、环保类157部,新闻出版33部,司法诉讼程序类46部,劳动教养法规规章7部,文物保护法规20部,广播电视政策法规27部;4、烟草法规38部,宗教法规7部,工商行政管理245部,信息化类30部以及其他类数百部。 行政立法,指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活动。我国宪法在规定国家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的同时,还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可以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部门规章。地方组织法又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023-09-09 23:04:301

大学生入党需要哪些程序?

楼主好:大学入党蛮难的,一般班上只有两个人能入到党,班长和团支部书记,所以你要入党的话建议你先争取到班长或团支部书记,以下是我帮你找的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2、建立登记档案(党支部)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学,党支部要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 3、确定积极分子(党支部)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学,要经党小组提名,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4、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党支部)对已确定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迅速指定培养人为其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交党支部统一保存。 5、培养教育(党支部)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动。   (4)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6、定期考察(党支部、党小组、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人每季度考察汇报一次,填写到《积极分子登记表》上,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7、确定并上报发展计划(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支部审查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8、参加党委(或党总支)组织的培训(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积极分子,党支部要组织他们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 9、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10、政审(党支部)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申请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1、向党委或党总支报告(党支部)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是团员的应有团组织推荐意见。12、预审(党委组织部门)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   (2)设党总支、分党委的单位先审查。   (3)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3、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4、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正式党员表决,作出决定。 15、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16、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党委指派负责人)座谈前认真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资料,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是团员的应向团组织征求意见。 17、与发展对象谈话(党委指派负责人)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座谈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8、召开党委会审批(党委)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委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退回支部,重写《入党志愿书》。 19、填写上级党委审批意见(党委组织部门)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并交党委书记签名加盖党委印章。 20、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   (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3)填写党员登记表。 21、预备党员入党宣誓(党支部)见入党宣誓仪式程序。
2023-09-09 23:02:321

保安公司军事训练科目有哪些

内部消息,基本不训练,交50块就合格了
2023-09-09 23:02:324

南宁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属南宁水利局二级机构吗

南宁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属南宁水利局二级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直属的相当于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全区水土保持技术性工作,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普查、科研示范等工作。
2023-09-09 23:02:341

2020年2035年2050奋斗目标是什么?

党的奋斗目标,政党为实现既定目的确立要达到的境地和标准。第二阶段:2035—2050年,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继续奋斗十五年,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2023-09-09 23:02:352

有关描写儿童的现代诗有哪些

《走啊,我们一起去看海》
2023-09-09 23:02:37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住上面有哪些变化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住房建设的发展和住房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中国城镇住宅竣工面积大幅增长,住宅质量明显提高,以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为主的居民居住水平有了较 大改善。中国在城镇住房建设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1978年,中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仅为7平方米,约有47.5%的城镇居民家庭缺房或者无房。另外建国以来,也取得了很大成绩,这70年间,城镇发展有力地带动了我国城市公用设施的快速建设。垃圾、污水的处理,在建国初期都是空白,改革开放初期刚刚起步,到08年底污水1千零18座,是78年的125倍;城市生活无害化处理设施,达到66%,比78年增长140多倍。”
2023-09-09 23:02:393

有关数字电子技术中的一个问题

四人抢答器摘要: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它在各个领域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人们对它的认识也逐步加深。人们也利用了电子技术以及相关的知识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如:智能抢答器的设计与制作。抢答器是竞赛问题中一种常用的必备装置,从原理上讲,它是一种典型的数字电路。数字抢答器由主体电路与扩展电路组成。优先编码电路、锁存器、译码电路将参赛队的输入信号在显示器上输出;主持人按开始按钮示意开始,以上两部分组成主体电路。通过定时电路实现计时功能,构成扩展电路。经过布线、焊接、调试等工作后数字抢答器成形。在抢答电路中利用一个优先编码器译出最先抢到答题权的选手的编号并经LED显示器显示出来,同时还要封锁电路以防其他选手再抢答。当选手答题完成后,主持人将系统恢复至零。关键词:抢答;计时;锁存Answer four devices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lectronic technology, it"s application in various fields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widespread. People have gradually deepened understanding. People have also made use of electronic technology and related know-how to solve some practical problems. Such as: Smart Answer Design and production. Answer is in the race must have a common device, from the principle, it is a typical digital circuit. Answer the number of circuits is controlled by the main circuit and expansion. Priority encoder circuit, latch, decoder circuit will be teams of the input signal in the display output; host by the beginning of the start button above the main circuit composed of two parts. Time through the timing circuit functions, constitute the expansion of the circuit. After wiring, welding, testing, etc. Answer the number of devices after the forming. Answer circuit in a priority encoder to use given the right answer the first player to grab the code and displayed by the LED display, but also to prevent other players blocking circuits Answer again. When players complete answer, the host to bring the system back to zero.Keywords: Answer; time; Latched目 录第一章 设计选题及目的………………………………………… 1 第一节 设计选题………………………………………………1第二节 设计目的………………………………………………1第二章 功能介绍………………………………………………… 1 第一节 主要功能介绍…………………………………………1第二节 扩展功能介绍…………………………………………1 第三章 总体方案设计…………………………………………… 2第四章 单元模块设计…………………………………………… 2 第一节 抢答电路模块…………………………………………2第二节 定时电路模块…………………………………………5第三节 控制电路………………………………………………9第五章 组装和调试………………………………………………11参考文献……………………………………………………………12 致谢…………………………………………………………………13附录…………………………………………………………………14第一章 设计选目及目的第一节 设计选题设计选题:四人抢答器的设计设计功能要求:1.主持人有开始键和复位键,按下开始键后才能开始抢答,否则犯规。2.用数码管显示,正常抢答后,显示抢到的队号,如果有人犯规发出短暂的警报。3.如果规定时间内没有抢答,则说明该题超时作废,用0闪烁表示。4.复位键用于恢复犯规或超时状态。第二节 设计目的通过这次课程设计,灵活运用《模拟电子技术》和《数字电子技术》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实现巩固所学知识,加强综合能力,培养电路设计能力,提高实验技术,启发创新思想。第二章 功能介绍第一节 主要功能介绍1.抢答器最多可供4名选手参赛,编号为1~4号,各队分别用一个按钮(分别为S0~S3)控制,并设置一个系统清零和抢答控制开关S,该开关由主持人控制。 2.抢答器具有数据锁存功能,并将锁存数据用LED数码管显示出来,直到主持人清零。 3.开关S作为清零及抢答控制开关(由主持人控制),当开关S被按下时抢答电路清零,当开关S松开后则允许抢答。输入抢答信号由抢答按钮开关S0~S3实现。 4.有抢答信号输入(开关S0~S3中的任意一个开关被按下)时,并显示出相对应的组别号码。此时再按其他任何一个抢答器开关均无效,指示灯依旧“保持”第一个开关按下时所对应的状态不变。第二节 扩展功能介绍1.抢答器具有定时抢答的功能,抢答的时间由主持人设定。当节目主持人启动“开始”键后,要求定时器立即减计时,并用显示器显示。2.参加选手在未开始抢答时按下抢答键,则犯规,发出报警声。 3.参加选手在设定的时间内抢答,抢答有效,定时器停止工作,显示器上显示选手的编号和抢答时刻的时间,并保持到主持人将系统清零为止。 4.如果定时抢答的时间已到,却没有选手抢答时,本次抢答无效,封锁输入电路,禁止选手超时后抢答,发出短暂的报警声,时间显示器上显示为0。第三章 总体方案设计模块如图3.1所示为总体方框图。其工作原理为:接通电源后,主持人将开关拨到“清零”状态,抢答器处于禁止状态,编号显示器灭灯,定时器显示设定时间;主持人将开关置“开始”状态,宣布“开始”,抢答器工作。定时器倒计时,选手在定时时间内抢答时,抢答器完成优先判断、编号锁存、编号显示。当一轮抢答之后,定时器停止、禁止二次抢答、定时器显示剩余时间。如果再次抢答必须由主持人再次操作“清除”和“开始”状态开关。图3.1第四章 单元模块设计第一节 抢答器电路模块该电路主要完成两个功能:1.分辨出选手按键的先后,并锁存优先抢答者的编号,同时译码显示电路显示编号(显示电路采用七段数字数码显示管);2.禁止其他选手按键,其按键操作无效。电路选用优先编码器 74LS148 和锁存器 74LS279 来完成。一.优先编码器 74LS14874LS148为8线-3线优先编码器,表4为其真值表,图4.1.1为其管脚图。图4.1.1 表4 74LS148 8线—3线二进制编码器真值表74LS148工作原理如下: 该编码器有8个信号输入端,3个二进制码输出端。此外,电路还设置了输入使能端ST,输出使能端EO和优先编码工作状态标志GS。 当ST=0时,编码器工作;而当ST=1时,则不论8个输入端为何种状态,3个输出端均为高电平,且优先标志端和输出使能端均为高电平,编码器处于非工作状态。这种情况被称为输入低电平有效,输出也为低电来有效的情况。当ST=0,且至少有一个输入端有编码请求信号(逻辑0)时,优先编码工作状态标志GS为0。表明编码器处于工作状态,否则为1。由表4可知,在8个输入端均无低电平输入信号和只有输入0端(优先级别最低位)有低电平输入时,Y2Y1Y0均为111,出现了输入条件不同而输出代码相同的情况,这可由GS的状态加以区别,当GS=1时,表示8个输入端均无低电平输入,此时Y2Y1Y0=111为非编码输出;GS=0时,Y2Y1Y0=111表示响应输入0端为低电平时的输出代码(编码输出)。Ys只有在ST为0,且所有输入端都为1时,输出为0,它可与另一片同样器件的ST连接,以便组成更多输入端的优先编码器。 从表4不难看出,输入优先级别的次序为7,6,……,0。输入有效信号为低电平,当某一输入端有低电平输入,且比它优先级别高的输入端无低电平输入时,输出端才输出相对应的输入端的代码。例如5为0,且优先级别比它高的输入6和输入7均为1时,输出代码为010,这就是优先编码器的工作原理。二.锁存器 74LS279在74LS279中,由于4回路中2回路置位端子为两个,所以使用其一时,整理两个置位输入作为1个使用,或将另一个输入固定为“H”使用。另外,作为稍微变化74LS279 的使用方法,也可将3组作为RS锁存器使用,剩余的RS锁存器作为2输入NAND门电路使用,复位输入例如1管脚固定为”L”时其输入为”H”,所以可构成将2管脚和3管脚作为输入,输出为4管脚,此变换如图4.1.2所示。 图4.1.2 抢答器参考电路如图4.1.3所示,其工作过程:开关S置于"清除"端时,RS触发器的 端均为0,4个触发器输出置0,使74LS148的 =0,使之处于工作状态。当开关S置于"开始"时,抢答器处于等待工作状态,当有选手将键按下时(如按下S3),74LS148的输出 经RS锁存后,1Q=1,74LS48处于工作状态,4Q3Q2Q=100,经译码显示为"4"。此外,1Q=1,使74LS148=1,处于禁止状态,封锁其他按键的输入。当按键松开即按下时,74LS148的此时由于仍为1Q=1,74LS148=1,所以74LS148仍处于禁止状态,确保不会出二次按键时输入信号,保证了抢答者的优先性。如有再次抢答需由主持人将S开关重新置“清除”然后再进行下一轮抢答。 图4.1.3第二节 定时电路模块该部分主要由555定时器秒脉冲产生电路、十进制同步加减计数器74LS192减法计数电路、74LS48译码电路和1个7段数码管即相关电路组成。一块74LS192实现减法计数,通过译码电路74LS48显示到数码管上,其时钟信号由时钟产生电路提供。74LS192的预置数控制端实现预置数,由节目主持人根据情况设定时间。共阴极七段数码显示管上,当有人抢答时,停止计数并显示此时的倒计时时间;如果没有人抢答,且倒计时时间到时, 输出低电平到时序控制电路,控制74LS48,使0闪烁,同时以后选手抢答无效。一.计数器74LS19274LS192具有下述功能: (1).异步清零:CR=1,Q3Q2Q1Q0=0000 (2).异步置数:CR=0,LD=0,Q3Q2Q1Q0=D3D2D1D0(3).保持: CR=0,LD=1,CPU=CPD=1,Q3Q2Q1Q0保持原态 (4).加计数:CR=0, LD=1,CPU=CP,CPD=1,Q3Q2Q1Q0按加法规律计数 (5).减计数:CR=0, LD=1,CPU=1,CPD= CP,Q3Q2Q1Q0按减法规律计数74LS192是双时钟方式的十进制可逆计数器。 CPU为加计数时钟输入端,CPD为减计数时钟输入端。LD为预置输入控制端,异步预置。 CR为复位输入端,高电平有效,异步清除。 CO为进位输出:1001状态后负脉冲输出 BO为借位输出:0000状态后负脉冲输出。图4.2.1 二.译码器74LS4874LS48芯片是一种常用的七段数码管译码器驱动器,常用在各种数字电路和单片机系统的显示系统中。74LS48引脚排列示意图(图4.2.2):图4.2.2 三.555定时器555定时器的内部电路框图如图4.2.3所示:图4.2.3555 定时器外引脚排图如图4.2.4所示:图4.2.4555定时器的内部包括两个电压比较器,三个等值串联电阻,一个 RS 触发器,一个放电管 T 及功率输出级。它提供两个基准电压VCC /3 和 2VCC /3 。 555 定时器的功能主要由两个比较器决定。两个比较器的输出电压控制 RS 触发器和放电管的状态。在电源与地之间加上电压,当 5 脚悬空时,则电压比较器 C1 的反相输入端的电压为 2VCC /3,C2 的同相输入端的电压为VCC /3。若触发输入端 TR 的电压小于VCC /3,则比较器 C2 的输出为 1,可使 RS 触发器置 1,使输出端 OUT=1。如果阈值输入端 TH 的电压大于 2VCC/3,同时 TR 端的电压大于VCC /3,则 C1 的输出为 1,C2 的输出为 0,可将 RS 触发器置 0,使输出为 0 电平。四.定时电路设定一次抢答的时间,通过定时电路对计数器进行时间预置,定时电路选用十进制同步加减计数器74LS192进行设计,电路如图4.2.5所示.图4.2.5 第三节 控制电路控制电路包括时序控制和报警两个电路。一.时序控制电路需具有以下几个功能: 1.主持人闭合开关,多路抢答器电路和计时电路进入正常状态; 2.参赛者按键时 ,抢答电路和计时电路停止工作; 3.抢答时间到 ,无人抢答 ,扬声器发声 ,同时抢答电路和计时电路停止工作。根据上面的功能要求,设计的时序控制电路如图 4.3.1所示。图中,门G1 的作用是控制时钟信号CP的放行与禁止,门G2的作用是控制74LS148的输人使能端 。图4.3.1的工作原理是:主持人控制开关从"清除"位置拨到"开始"位置时,来自于图4.1.3中的74LS279的输出 1Q=0,经G3反相, A=1,则时钟信号CP能够加到74LS192的CPD时钟输入端,定时电路进行递减计时。同时,在定时时间未到时,则"定时到信号"为 1,门G2的输出 =0,使 74LS148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从而实现功能1的要求。当选手在定时时间内按动抢答键时,1Q=1,经 G3反相,A=0,封锁 CP信号,定时器处于保持工作状态;同时,门G2的输出 =1,74LS148处于禁止工作状态,从而实现功能2的要求。当定时时间到时,则"定时到信号"为0,使74LS148处于禁止工作状态,禁止选手进行抢答。同时, 门G1处于关门状态,封锁 CP信号,使定时电路保持00状态不变,从而实现功能3的要求。图4.3.1二.报警电路由555定时器和三极管构成的报警电路如图4.3.2所示。其中555和R1、R2、C1等组成可控多谐振荡器,其输出信号由3脚输出经三极管推动扬声器。图4.3.2第五章 组装和调试在试验箱上按各个单元电路分别组装抢答器、定时译码显示电路、控制电路和报警电路。然后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调试:1.组装调试抢答器电路,并使之能正常工作。2.组装调试定时电路。输入1Hz的时钟信号,观察电路能否进行倒计时,并注意倒计时到零,电路能否输出低电平有效的信号。3.组装调试报警电路和控制电路,并使之能正常工作。4.整机联调,注意各单元电路之间的时序配合关系。然后检查电路各部分的功能,使其满足设计要求。参考文献[1] 周良权,方小乔编.数字电子技术.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2] 康华光. 电子技术基础(数字部分).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0[3] 任为民. 数字电子电路学习和实验指导.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1992[4] 谢自美. 电子线路设计u2022实验u2022测试(第二版). 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0[5] 侯大年.数字电子技术.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1999[6] 欧阳星明.数字逻辑.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0[7] 侯大年.数字电子技术.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1999[8] 杨晓辉,张彤,姜俊海.智能抢答器的设计与制作. 长春大学学报 , 2000,06(24-25)[9] 周南良.数字逻辑.长沙:国防科技大学出版社,1992[10] 阎 石. 数字电子电路.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
2023-09-09 23:02:301

贯彻到底是什么意思

贯彻的解释[carry out;go through with;bring it off] 彻底 实现或体现 贯彻大会决议 坚决贯彻自力更生的方针 详细解释 亦作“ 贯澈 ”。1.穿透。 唐 玄奘 《大唐西域记·缚喝国》 :“其夜梦见 毘 沙门 天 曰:‘汝有何力,敢坏伽蓝?"因以长戟,贯彻胸背。” 瞿秋白 《文艺杂著·失题》 :“那贯彻 金石 的灵光,它 唯一 的屏蔽,便是前思后想。” (2).透彻地理解。 宋 邵博 《闻见后录》 卷二一:“岂当学圣人作 《春秋》 ,隐奥微婉……经千馀年,而学者至今终不能贯彻晓了。” 明 方孝孺 《答林子山书》 :“兹辱书,展诵徐绎,自旦至午,不能贯彻大旨。” 清 方苞 《答程起生书》 :“乃知卦爻之辞,皆有确乎不可易者,特后儒之心知弗能贯彻焉耳。” (3). 贯通 。 元 刘因 《宣化堂记》 :“盘亘天地,贯彻古今。”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斠书·笥河文集》 :“ 《笥河文集》 卷首,有 先生 次子 锡庚 叙。撷 汉 隋 二志之精,於古今别集源流贯澈,似出 实斋 手。” (4).谓彻底地实现或体现 某种 意图 、 精神 等。 蔡锷 《挽黄兴联》 :“以勇健开国,而宁静持身,贯彻实行,是能创作 一生 者。” 叶圣陶 《抗争》 二:“我们要用所有的力量来贯彻它,决不让它 渐渐 消散, 终于 没有。” 词语分解 贯的解释 贯 (贯) à 古代穿钱的绳索(把方孔钱穿在绳子上,每一千个为 一贯 ):“贯朽而不可校”。腰缠万贯。 穿,通,连:贯穿。贯串。贯通(a.连接, 沟通 ;b.对学术等全部透彻地了解)。连贯。贯注。贯彻。贯珠( 彻的解释 彻 (彻) è 通,透:贯彻。透彻。彻底。彻骨。彻悟。响彻。 治,开发:“彻田为粮”。 毁坏:“彻我墙屋”。 部首 :彳。
2023-09-09 23:02:291

八年级上册历史知识要点归纳总结

1.英国发动鸦片战争的根本原因:19世纪上半期,为了开辟中国市场,推销工业品,掠夺廉价的工业原料.向中国走私鸦片的直接原因:为了扭转贸易逆差.2.1839年,林则徐被道光帝派往广州进行禁烟,进行暗访密查,缉拿烟贩,收缴鸦片.6月在虎门海滩销毁鸦片,这是中国人民禁烟斗争的伟大胜利,显示了中华民族反对外来侵略的坚强意志,领导这场斗争的林则徐,成为民族英雄,这次活动成为鸦片战争的导火线.3.1840-1842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鸦片战争以后,中国开始从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4.1856-1860年,英法联军为进一步打开中国的市场,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占领北京后,火烧圆明园.5.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前后,俄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共割占了中国东北和西北领土一百五十多万平方公里.(结合第8页表格和第9页图掌握)6.1851-1864年太平天国运动,1853年占领南京改为天京,定为都城,建立起与清朝对峙的政权.为推翻清朝统治,派军队北伐和西征.7.左宗棠作为钦差大臣,采取"先北后南,缓进急战"的策略,收复了新疆.为加强西北边疆的管理和防务,1884年,清政府在新疆设立行省.8.1894-1895年,甲午中日战争清政府失败后,与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大大加深了中国半殖地化程度.9.1900年春,义和团运动矛头直指帝国主义侵略势力.10.1901年,清政府被迫同八国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给中国人民增加了新的学生的负担,严重损害了中国的主权,从此,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1.19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师夷长技"的洋务运动,前期以"自强"为口号,采用西方先进生产技术,创办了安庆内军械所,江南制造总局, 福州船政局等一批近代军事工业.后期以"求富"为口号,开办了一些民用工业,如李鸿章在上海创办的轮船招商局,张之洞创办的汉阳铁厂,湖北织布局等.从 70-80年代筹建了南海,北洋和福建三支海军.1862年创办的京师同文馆是洋务派创办的第一所新式学堂.12.评价洋务运动(第30页内容,重点掌握)13.1895年春,康有为领导的"公车上书"揭开了变法维新的序幕.14.1898年6月到9月,光绪帝发布了一系列变法令,内容( P33):要求从政治,经济,军事,教育,思想五个方面掌握.15.1894年,孙中山组织了革命团体兴中会.1905年,他建立统一的革命组织中国同盟会,孙中山当总理,通过了推翻清朝统治,废除君主专制,建立民主共和国,改革土地制度的革命纲领,它的成立,大大推动了全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创办的机关刊物《民报》,三民主义是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的指导思想.16.1911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的统治,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但是,辛亥革命的果实被北洋军阀袁世凯窃取,没能完成反帝反封建的任务.17.1915年,陈独秀等知识分子高举"民主"和"科学"两面旗帜,以《新青年》杂志为主要阵地,掀起新文化运动.以四提倡四反对为主要内容,向尊孔复古逆流进行攻击,从而在社会上掀起一股思想解放潮流.18.1918年,李大钊发表了《庶民的胜利》和《布尔什维主义的胜利》两篇文章,进行宣传马克思主义.19.新文化运动是我国历史上一次空前的思想大解放运动.它启发着人们追求民主和科学,探索救国救民的真理,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创造了条件.不过,新文化运动中也对东西文化绝对否定或绝对肯定的偏向,影响到后来.20.1919年5月4日,北京大学等校学生举行示威,要求"外争主权,内除国贼",取消"二十一条",反对在对德"和约"上签字,惩办卖国贼要求,遭到北洋军阀政府的镇压.6月初,上海工人举行罢工,商人罢市,支持学生斗争,工人阶级起了巨大的作用,结果政府被迫释放学生,罢免曹汝霖等卖国贼的职务,拒绝在和约上签字.五四运动取得初步的胜利.五四爱国运动,是一次彻底的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爱国运动,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始.21.1921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共一大通过了党的纲领,确定党的奋斗目标是: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实现共产主义.中心任务是:领导工人运动.22.1922年中共二大,确定党的民主革命纲领是:打倒军阀,推翻帝国主义的压迫,建立民主共和国.这是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了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23.1924年创办的黄埔军校由周恩来任政治部主任.培养了大量军事政治人才.24.1926年,广东国民政府北伐,目的:推翻北洋军阀的统治,统一全国;对象:吴佩孚,孙传芳,张作霖;主要战场:湖南,湖北;主要战役:汀泗桥,贺胜桥;在两湖战场消灭了吴佩孚主力;出师不到半年,北伐军从珠江流域打到长江流域,国民政府从广州迁到武汉.25.1927年4月,蒋介石叛变革命,在南京成立"国民政府".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利益,它对外投靠帝国主义,对内镇压人民革命运动.26.1927年8月1日,周恩来,贺龙,朱德等人,领导南昌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统治的第一枪.27.1927年9月,毛泽东领导秋收起义,进攻敌人力量较为薄弱的农村,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南昌起义,秋收起义等是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革命战争,创建人民军队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开始.28.1934年10月到1936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在未能粉碎敌人第五次"围剿"后被迫进行战略转移,进行长征.29.1935年1月,党中央召开遵义会议,会议解决了博古等人在军事上和组织上的错误,取消了博古等人在军事上的指挥权,肯定毛泽东的正确主张.确定军事上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负责指挥.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这次会议挽救了党,挽救了红军,挽救了革命,是党的历史上生死攸关的转折点.30.长征途中,渡过金沙江跳出敌人的包围,1936年10月,红二方面军和红四方面军同红一方面军胜利会师,宣告长征胜利结束.长征的胜利,粉碎了国民党反动派,保存了党和红军的基干力量,使中国革命转危为安.31.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时,蒋介石要求驻守东北的张学良实行不抵抗政策,使东北三省一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不到半年时间全部沦于敌手.全国人民反对蒋介石的不抵抗政策,要求停止内战,抵抗日本的侵略.东北人民和部分东北军部队,组织抗日义勇军,抵抗日军的侵略.中共派杨靖宇组织东北游击队,开展抗日游击战争.中国人民的局部抗战开始.32.九一八事变后,中共提出建立全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要求国民政府停止内战,一致抗日,张学良,杨虎城接受了中共主张,为了逼蒋抗日,1936月12月12日,发动"西安事变".事变发生后,中国共产党从全民族的利益出发,主张和平解决.从此,十年内战基本结束,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初步形成.33.1937年日军向卢沟桥中国守军发动进攻,制造七七事变,中国人民的全国性抗日战争从此爆发.在事变中,佟麟阁,赵登禹先后为国捐躯.平津相继陷落,这时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建立.34.1937年12月,日军占领南京,制造了南京大屠杀,在六周时间内,屠杀中国居民达三十万人以上.35.在全面抗战期间,中共领导的八路军取得"平型关大捷",这是抗战以来第一次大捷;为粉碎敌人的"囚笼"政策,1940年8月在彭德怀指挥下组织了百团大战,这是抗战中,中国军队主动出击日军的最大规模战役.国民党军队在1938年春取得台儿庄大捷.36.抗战胜利前夕,1945年4月,在延安召开中共七大,大会主要讨论夺取抗战胜利和胜利后中国将走什么道路的重要问题.制定了党的政治路线:放手发动发动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打败日本侵略者,解放全国人民,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中国.37.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标志着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38.在抗战胜利后,蒋介石在美国的支持下阴谋发动反共反人民的内战,为了进一步赢得准备内战的时间,也为了欺骗人民,邀请毛泽东到重庆谈判.1945年8月到10月,为了尽一切可能争取国内和平,毛泽东在周恩来,王洛飞的陪同下,同国民党进行谈判,最后达成和平建国的"双十协定".39.1946年6月,蒋介石撕毁"双十协定",对中原解放区发动进攻,标志全面内战爆发.40.1947年夏,刘伯承,邓小平率军挺进大别山威胁南京和武汉.标志战略反攻的开始.41.1948年9月到1949年1月,人民解放军发动了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淮海战役的胜利,奠定了解放长江以南各省的基础(陈毅曾说, 淮海战役是人民群众用小车推出来的),1949年初,北平和平解放,平津战役的胜利,使华北全境基本解放.(P98)三大战役的胜利,共歼灭和改编国民党军队一百五十多万人,国民党军队的主力基本上被消灭了,大大加速了人民解放战争在全国的胜利.42.1949年4月23日,解放军占领南京,标志统绐中国22年的国民党政权的垮台.43.状元实业家张謇,在《马关条约》签订后,中华民族面临严重民族危机情况下,提出"实业救国"的口号,创办了大生纱厂等一系列企业,同时兴办学校和开展慈善事业.一战期间企业由于帝国主义放松了对中国民族资本的压迫,获得进一步的发展,但大战结束后被吞并.44.中文报纸中最著名的是1872年在上海创办的《申报》.1897年在上海创办的商务印书馆是近代中国历史最长,规模最大的文化出版机构.45.1909年,由詹天佑主持修建的京张铁路是中国人自行设计和施工的第一条铁路46.揭开制碱奥秘的侯德榜撰写了《制碱》一书,他的制碱法被命名为"侯氏制碱法".47.近代开眼看世界的思想家中代表人物有魏源和严复.魏源他编成《海国图志》一书,系统介绍了南洋,欧美各国的历史地理,并说明编写的目的是" 师夷长技以制夷".严复是戊戌变法时期的启蒙思想家,他翻译了《天演论》,阐述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世道必进,后胜于今"的进步观点.48.戊戌变法期间,创办了京师大学堂,这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国家建立的最高学府.49.1905年清政府宣布废除沿用了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50.鲁迅代表作有《狂人日记》,《孔乙已》等;徐悲鸿代表作有《愚公移山》等;被称为人民音乐家的聂耳的代表作是《义勇军进行曲》,冼星海的代表作是《黄河大合唱》.希望能够帮到你!
2023-09-09 23:02:291

一加手机为什么收不到短信信息

若您使用的是OPPO/一加手机(ColorOS 系统),建议您进行如下排查:1、若您没有把对方设置成黑名单或骚扰拦截,并且只是收不到个别人的短信,可能是对方手机或网络问题。2、如果收不到所有人的短信,您可以检查一下手机是否开启了骚扰拦截、黑名单、信息拦截等功能。(1)ColorOS 11及以上系统机型:进入「信息 > 右上角“:”骚扰拦截 > 右上角“:”拦截规则」,进行设置。(2)ColorOS 11以下系统机型:进入「设置 > 安全 > 骚扰拦截 > 点击黑名单/信息拦截 」,关闭黑名单、骚扰拦截。(3)关闭免打扰:进入「设置 > (声音与振动) > 免打扰」,点击关闭。3、检查短信中心号码设置是否正确请检查短消息中心号码是否设置正常,设置路径「打开短信 > 右上角三点 > 设置 > 高级设置 > 信息中心号码」,确认短信中心号码是否正确,短信中心号码各运营商、各地区不同,建议咨询运营商了解准确的号码更改后再次尝试发送信息。4、确认手机是否欠费。5、如果在一些特殊地区收不到短信,可能是信号差导致,建议您尝试离开这个区域一段距离,然后重启手机或开关飞行模式,看下是否可以解决。6、确认SIM卡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如果在所有区域都收不到短信,建议您尝试换机、换卡测试,您可以取出您的手机SIM卡,更换到其他手机尝试,检查是否有损坏;如果没有,清洁手机芯片后再插入后测试,或者插入一张其他运营商的可用SIM卡后测试。若确定是SIM卡问题,建议您联系运营商处理。若以上方法均无法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备份手机资料后,携带手机发票、保修卡与手机送往OPPO官方服务中心进行检测,或选择双程免邮的寄修服务把手机寄送到指定的服务中心处理。
2023-09-09 23:02:291

现代儿童诗

雪花是天空中被玉皇大帝一个哈欠吹落的花朵吹得飘飘洒洒满地都是雪花是我们大地妈妈过冬必用的法宝使她不必担心冬天的寒冷雪花是圣诞老人送给我们的节日礼物让我们在冬日也可以尽情玩耍
2023-09-09 23:02: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