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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0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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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六版)》(姜明安)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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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 y567

书名: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六版)

作者:姜明安

豆瓣评分:6.7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5-6

页数:646

作者简介:

姜明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著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多部著作。

行政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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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犯罪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都是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而合法权益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没有理由禁止公民对其他违法行为进行正当防卫;公民在面临其他违法行为时,事实上也可能需要进行正当防卫;有些行为是犯罪行为还是违法行为一时难以区分,将不法侵害限制在犯罪行为,就不利于公民行使正当防卫权;刑法使用了“不法”一词,而没有使用“犯罪”概念,表明对其他违法行为可以进行防卫。其次,并非对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防卫,只是对那些具有进攻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在采取正当防卫可以减轻或者避免危害结果的情况下,才宜进行正当防卫。 例如,假冒注册商标罪、重婚罪、贿赂罪等虽然是犯罪行为,却不能对之进行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不限于故意不法侵害,对于过失不法侵害,特别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不法侵害,符合其他条件的,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不法侵害不限于作为的不法侵害,对于不作为的不法侵害,如果只能由不作为人履行义务,需要进行正当防卫的,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不法侵害,即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人在罪过或过错心理支配下实施的不法侵害。对于没有达到法定年龄、不具有辨认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的侵害,不能实施正当防卫。 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对没有达到法定年龄、不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人的侵害,在不知道行为人的身份及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进行反击的,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但是,这与违法性的本质与根据是否矛盾,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不法侵害应是人的不法侵害。在野生动物侵害合法权益时,理当可以进行反击,不存在正当防卫问题;在饲主唆使其饲养的动物侵害他人的情况下,动物是饲主进行不法侵害的工具,将该动物打死打伤的,事实上是使用给不法侵害人造成财产损失的方法,进行正当防卫。 问题是有饲主的动物自发侵害他人时,打死打伤该动物的行为是否正当防卫?这便是所谓对物防卫问题。肯定说认为,只要是对合法权益的侵害,就可以评价为不法侵害,可以进行不法侵害。 否定说认为,法是人类共同体的规范,对动物、自然现象不能进行不法评价,故对物防卫不是正当防卫。我们持否定说。 在有饲主的动物自发侵害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不存在正当防卫,但可以成立紧急避险。如果不得已打伤打死该动物的,则是通过给饲主财产造成损害的方法保护合法权益的,属于紧急避险。 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如果并不存在不法侵害,但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因而进行所谓防卫的,属于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且刑法规定为过失犯罪的,就按过失犯罪处理;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则按意外事件处理。 至于故意针对合法行为进行“反击”的,则不是假想防卫,而是故意违法犯罪行为。 (二)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2.法律知识的手抄报样版 1、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的危险。 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 3、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4、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 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黄色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6、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二、乘坐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头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这样会污染环境,还会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车辆,发生危险。 3、在车上不要到处乱跑,以防汽车刹车时,撞到硬物上。 4、上下车时要从右边,因为左边可能有车开过来。 5、下车时,先要确定后边没有车子来,才可以下车。 三、放学或双休日,选择活动场所活动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到没有车辆通行的场地如公园、广场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离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进河里。 4、不要到小河塘里去游泳。 5、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既危险,又会妨碍交通。 四、过马路时应注意的安全 1、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红灯亮时,不能过 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左右确实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 路;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变了,要赶快过马路。 2、有时红灯亮的时候,汽车还在离路口很远的地方,这时也不 能过马路。因为看起来车离得很远,可是,一眨眼的功夫, 它就会开到你的跟前。 3、路口一般不止有一个信号灯,应该看哪一处的呢?应该看要 穿过的马路对面的那盏信号灯。 4、出巷子口或绿化丛时,不要突然跑过去,因为可能会有车子 正好路过。 5、不要图省事,从隔离护栏下、斑马线以外的马路上过马路。 明智的创制者也并不从制订良好的法律本身关手,而是事先要考察一下,他要崐为之而立法的那些人民是否适宜于接受那些法律。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林 肯 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的违法行为更严重。因为这些违法行为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英】培根《论司法》 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贝卡利亚 3.关于法律的知识,或手抄报 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大纲(试行) 一、课程性质与任务 法律基础知识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旨在对学生进行有关法律基础知识的教育。 其主要任务是使学牛了解和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不仅做到自觉守法、依法办事,而且还能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成为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公民。 二、课程教学总体目标 1.教育学生了解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中与学生关系密切的有关基础知识,初步做到知法、懂法。 2.指导学生提高对有关法律问题的理解能力,对是与非的分析判断能力,以及依法律己、依法做事、依法维护权益、依法问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实践能力。 3.培养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增强适应依法治国所必需的法律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三、教学内容及具体教学目标和要求 法律基础知识课介绍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法律基础知识课的主要内容和学习方法,懂得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要意义,激发学生学习这门课程的热情。 (一)宪法 。 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明确宪法的特征,了解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了解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努力做到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教学要求 认知 1.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人权的涵义;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 2.识记:我国宪法关于治国方略的规定;我国的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 3.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国家保障我国公民的基本人权. 运用 1.举例说明:列举实例表明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广泛性。 2.分析判断:根据实例分析判断依法治国是我国的 *** 原则。 教学内容 1.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 (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与基本国策 (2)规定和保障墓本人权 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 我国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 (3)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 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构体系。 国家机关的相互关系。 2.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 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二)行政法 教学日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行政机关的构成及行政机关管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明确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掌握行政处罚的有关知识,提高遵守行政法规、依法监督行政的自觉性。 教学要求 认知 1.了解:行政主体的范围,行政机关管理国家的墓本方式;行政许可的涵义;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 2.识记:行政处罚的设定权;行政违法的特征。 3.理解: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权。 运用 1.举例说明:通过实例区分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2.分析判断:根据实例分析判断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合法. 教学内容 1.行政机关是国家实施行政管理的机关 (1)行政与行政法 (2)我国的行政机关体系 中央人民 *** 和地方人民 *** 。 (3)行政法律关系及其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行政管理关系和行政监督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2.行政机关管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1)通过抽象行政行为规范和调整社会事务 抽象行政行为的插义。 抽象行政行为的形式。 (2)通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维护行政管理秩序 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 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 (3)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的涵义和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设定权、处罚程序。 3.制裁行政违法,维护社会秩序 (1)行政地违法及其特征 行政违法的涵义。 行政违法的特征。 (2).行政违法的制裁 行政违法制裁的涵义。 行政法律责任。 (三1民法 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内容,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明确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主要民事权利;自觉依法进行民事活动,提高保护自身民事合法权益的能力. 教学要求 认识 1.了解:民法调整的对象;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2.识记: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合同的订立程序;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 3.理解:我国民法的摹本原则;民事行为能力分类的意义;合同担保的形式和作用. 运用 1.举例说明:现实生活中违反平等原则的现象;结合生活实际,指出侵犯公民、法人人身权利的行为主要有哪些,怎样运用民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合同担保的运用。 2.分析判断:根据实例,区分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方式。 3.实践体验: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模拟合同签订;收集有关资料,结合个人学习体会,说明公民合法财产受到侵犯如何寻求民事司法救济。 教学内容 1.民法的墓本原则 (1)民法的涵义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 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2.民事主体 (1)自然人 自然人的涵义,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监护。 (2)法人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法人的分类。 法定代表人。 3.民事权利 (1)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 物权及其种类。 债权及其种类;合同的订立、履行、担保。 知识产权及其种类。 人身权及其种类。 (2)取得民事权利的途径 民事法律。 4.法律手抄报内容 ShenMeShiFaZhi “法制”一词,我国古已有之。 然而,直到现代,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还是各有不同。其一,广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 度。 详细来说,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其二,狭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 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 其三,法制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 监督等一系列活动和过程。 法 制 教 育 FaZhiJiaoYu 加强民主与法制教育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艰巨的任务。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法制 教育,越来越显示出它在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的重要位置。首先从稳定局势看,需要深入普法,进行法制教育。 当前,我们全国各地政治形势 、经济形势是稳定的,社会治安也是基本稳定的,这是主流,是必须充分肯定的。 青 少 年 法 律 常 识 QingShaoNianFaLvChangShi 最近校园暴力、违法的事件频传,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同学们忽视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或者对法律了解太少。 在日常生活中,你认为没有 什么大不了的事,其实已经触犯了法律。虽然我们还未成年,但是万一不小心触犯了法律,还是会受到《少年事件处理法》的惩罚。 因此,为 了防范于未然,我们一定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以免不小心误触法律,遗憾终生。 一.窃盗罪 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 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二.恐吓取财罪 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三.强盗罪 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四.伤害罪 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 五.施打、吸用 *** 品 所谓的 *** 品就是指毒品,因为错误的使用 *** 品,会影响身体的健康,因此,除了在医院由医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 *** 品都 是违法的行为。另外,虽然本身没有吸毒,但若有贩卖 *** 品,也是犯法的行为。 六.赌博罪 同学们在学校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都不可以玩赌博性的玩具或游戏。除了不可以从事赌博性的行为外,也不可以提供 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或环境,否则就算你没有玩,你还是犯了法。 七.毁坏公物罪 不论在学校或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物,不可 以随便破坏、毁损或丢掉公物。 5.帮我找一些关于劳动和法制的知识和图片 劳动法(labour 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办法;职业培训制度;社会保险与福利制度;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制度以及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等。此外,还包括工会参加协调劳动关系的职权的规定。 以上内容,在有些国家是以各种单行法规的形式出现的,在有些国家是以劳动法典的形式颁布的。劳动法是整个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而制定颁布的法律。从狭义上讲,我国《劳动法》是指1994年7月5日八届人大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从广义上讲,《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以及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相隧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法》作为维护人权、体现人本关怀的一项基本法律,在西方甚至被称为第二宪法。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或工人或许一辈子都不会接触到刑法、诉讼法等,但《劳动法》却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劳动法》的保护和约束之中。 不管是普通工人还是其他劳动进,我们应该清楚《劳动法》赋予我们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履行义务,维护权利。我们每个人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成为劳动法律专家,但了解基本的《劳动法》知识是必要的、经济的和有效的 劳动法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年7月5日颁布 2.失业保险条例 1999年1月22日颁布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2000年颁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1992年4月3日颁布 5.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996年8月29日颁布 6.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2000年10月31日颁布 7.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1999年颁布 8.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1年10月27日颁布 9.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92年4月3日颁布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文) 2002年颁布 11.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1982年颁布 1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13.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 1996年颁布 14.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1994年10月22日颁布 15.关于印发《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的通知 1994年颁布 16.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 1993年4月12日颁布 17.关于颁发《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通知 1994年颁布 18.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 1994年12月3日颁布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1953年01月26日颁布 2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1993年6月11日颁布 21.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 1994年颁布 22.工伤保险条例 2003年4月16日颁布 23.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24.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2003年5月19日颁布 25.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1994年颁布 2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1996年颁布 27.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 1996年颁布 28.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29.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1988年6月28日颁布 30.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31.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2001年4月21日颁布 32.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1990年3月22日颁布 33.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34.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 ) 35.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1982年颁布 36.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1996年颁布 37.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8.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1994年颁布 39.工伤认定办法 2003年9月18日颁布 40.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2003年9月18日颁布 41.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2003年9月18日颁布 42.小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2003年9月30日颁布 43.生产力促进中心管理办法 2003年12月15日颁布 4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04年1月13日颁布 45.集体合同规定 2003年12月30日颁布 46.最低工资规定 2003年12月30日颁布 47.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2004年3月9日颁布 48.商务部关于印发《外派劳务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4年2月16日颁布 49.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2004年8月16日颁布 50.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 2004年10月20日颁布 5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004年11月1日颁布 52.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2004年12月28日颁布 5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2005年1月10日颁布 54.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农民投劳管理暂行规定 2004年12月29日颁布 55.国有煤矿瓦斯治理安全监察规定 2005年1月6日颁布 56.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2005年7月27日颁布 57.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登记管理规则 2005年8月31日颁布 58.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2005年9月14日颁布 59.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2005年9月26日颁布 60.煤矿。 6.交通法规常识 (一)单项选择题 1.上海市每年无违法、无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日为:? A. 1月5日? B.5月25日? C.3月15日? D.9月15日 答案:B? 2.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实习的机动车驾驶人员,在实习驾驶期内,驾驶的车辆应当:? A.在停车时悬挂实习车示意牌? B.在车辆上悬挂实习车示意牌? C.在民警检查时出示实习车示意牌? D.可以不悬挂实习车示意牌 答案:B? 3.《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正案规定在交通主干道路的路口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驾驶机动车强行越过停车线行驶,危及交通安全的行为是: A.可以下不为例? B.驾驶人的偶然过失? C.绝对禁止的行为? D.因有急事,可以谅解的 答案:C? 4.《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正案规定的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行为,其交通信号是指:? A.车道灯信号、指挥灯信号、人行横道灯信号? B.红色指挥灯信号、红色箭头灯信号、交通警察停止手势信号? C.红灯、黄灯、绿灯? D.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答案:B? 5.《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修正案规定驾驶人遇红灯信号时,继续越过停车线行驶的行为是:? A.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行为? B.由于判断失误,刹车不及的行为? C.驾驶技术生疏,操作失当的行为? D.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的行为 答案:A? (二) 判断题 1. 节日期间允许行人、非机动车上高架道路参观、游览、行驶。 答案:错误 2.高架道路上行驶的车辆需要变换车道的,在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可连续变换两条车道。 答案:错误? 3.高架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不得任意变换车道。 答案:正确? 4.高架道路车道分为快速车道和慢速车道。在道路畅通状况下,车辆应当按车道所示速度标记行驶。 答案:正确? 7.(法律常识)想知道二手房交易双方分别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卖方征收交易所产生的差价获得的收入。 各类税收共有8种,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附加税、契税。其中,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合计税率为5.55%;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 15‰;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2%,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
2023-09-09 23:29:491

百家号文物小知识

1.保护文物小知识 一,文物不同于艺术品 现在社会上掀起了一股收藏热,其中既有文物又有艺术品,但是艺术品不等于文物,那么什么是文物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第2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 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文物管理部门一般认为1966年以前的符合文物条件的才是文物—括号内是笔者加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的保护。 我国有文物法和实施条例,但是没有关于艺术品的法律,这给市场上的交易带来了混乱,使得许多收藏者被所谓的拍卖公司欺骗。但是文物管理部门对艺术品没有管理权限,这使得专空子者很是猖狂。 二,设立文物商店的条件设立文物商店,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5名以上取得中级以上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三)有保管文物的场所、设施和技术条件;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文物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第八条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 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 ***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文物保护工作。 2.百家号历史领域介绍怎么写 随着自媒体平台迅速崛起百度也给广大自媒体爱好者提供一个平台,一个可以发挥自己个人魅力直至影响世界的大舞台。 虽说百家号现在还处于发展期,有些功能还不太完善,不过由于百家的广告补贴比较高,许多自媒体人想来百家舞一把,可是往往在注册阶段就被领域、名字、介绍等绊住了。先来说一下领域吧:领域就是一个定位,一个归类,这是需要自媒体作者自己清晰确定的。 那到底选什么领域呢?这个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我会什么?最擅长的什么?在哪方面能给别人带来帮助,提供价值?就可以选择相应或者相近的领域注册。还有在这里说明一下,百家号一共39个领域供大家选择的。 但是唯一的缺憾就是没有历史领域,想选历史的朋友们可以再细分一下历史人物,历史文物等,就按细分的领域选就行了。2 自己对什么感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以有 *** 有动力地冲破自媒体道路上的重重拦阻长期输出价值,提供干货。 3 我有什么样的资源?比如我身边很多各行各业的大牛,达人。可以利用你的自媒体思想加上他们的专业,打造网红顺理成章,收益就不用说了。 另外如果是企业主体,可以选企业业务相关的领域。如果是公司的产品运营人员,选相应的产品类型就可以了。 再来说一下名字:名字如同门面,看见就喜欢听见就有兴趣,想进去一探究竟。这样起名就成功了。 注意一下几点:1不能太宽泛,要细分,一看就知道你要表达什么。例如某某社会,这个就明显不行,社会如此广泛包罗万象的一个词,不适合做名称。 2不能带有团体,单位类似的字眼。是个人就凸显个人,例如有的是某某社团,可能真的是团队,但是账号主体是个人类型的话,这个就不太合适了。 名字一定要凸显你的领域,不能模糊。取名字的方式可以参考几种模式1名字加行业领域或内容:比如小李谈时代科技人物,或者是小李谈互联网科技,这种取名字的好处是不仅让受众知道作者个人,还可以知道作者讲什么类型的内容。 2地名加领域或者特色:这个针对当地的账号用的。例如南京旅游,旅游去南京。 这个取名字的原则就是简单明了,一看便知。不用怎么思考,用户体验比较好,也容易记忆。 3内容类型:这个原则就是让用户第一时间知道你要表达什么信息。例如足球大比拼,一看就知道你的内容是哪方面的;宗教一瞥,一看就明白说的是宗教方面的事情。 3.关于古籍文物常识 鉴定古籍版本对收藏者的意义重大,版本学是从书籍的字体、纸张、版式、刀法、墨色、刻印、题跋、批稿、印章等方面来研究图书版本的,在鉴定一部比较完整的古籍(即全文、序跋、版式、刻工姓名等都具备)的情况下,所审阅、考察和判断的古籍版本不仅是文献,也是文物。鉴定版本是一项实践性、经验性较强的技术工作,其实质就是要熟悉旧书,熟悉版本,从而能举一反三。学习版本鉴定方法最好是多看、多比较、多实践,俗语说“百闻不如一见”,纸上谈兵是永远行不通的。还要懂一些金石学、印章、目录学的知识,笔者对古籍版本研究已有10多年了,收藏各种宋、元、明、清、民国版本达500多册。 在长期实践中,笔者逐步掌握了鉴定古籍版本的一般规律,形成一套鉴定的程式,每当鉴定一种版本,我首先要揭开卷首看一看,从字体、版式、纸张的特点来判断一下,是何朝何时所刻,也可以从书名、编著者、校订人的姓名来作参考,心中有了底,再考证真伪,详看序跋、目录、卷末、书尾,查找有无牌记、封面、刊工姓名等。我的鉴定经验是: 字体鉴定。不同年代、不同地区刻本字体都有不同,如北宋早期多用欧体,瘦劲清秀,丰厚淳朴。南宋刻字多用柳体,工整有力。金代多用柳体。元代初期似宋,后仿赵孟兆页体,流利活泼,柔软圆润,官家刻本不惜重金,故字体工整漂亮,而书坊以刻书营利为目的,贪多求快,字体多恶劣粗俗。明刻本保留元末遗风,自嘉靖年起变化成一种横平竖直、横细竖粗、直挺整齐严谨的长方形字体,清刻本多为仿宋体,尤显柔美、秀丽,令人耳目一新,但以后字体变得呆板,字行密集如涂鸦一片,很不雅观。 版式。北宋早期多白口,后期左右栏,版心为刻工姓名和字数,南宋四周双栏,元代也是如此,只是鱼尾多,行间更窄,书口更阔,明初刻本多承元刻版式,内府刻本字大行疏,独具一格。正德以后仿宋版格式,并且出现毛氏汲古阁刻本的名家雕刻版本,清武英殿刻本最好辨认。 印纸。书坊刻本大多用价格低廉的劣质纸印书,官家刻本纸张要好一些,宫廷刻本印纸更好,要分清竹纸、棉纸、麻纸、皮纸的不同,宋刻本主要用麻纸和竹纸,白棉纸印本是嘉靖刻本的特点,万历多用竹纸、黄棉纸,清代刻本印纸繁多。 墨色、刀法。宋代刻印书籍,用墨比较讲究,墨色浓厚似漆,字黑纸白,十分显眼,宋版刻工刀法较精细认真,笔划不苟。元版墨色较混,刀法生硬而无力,明代一些仿宋刻本,形似原版,细加比较,差强人意。 装帧。宋代书籍主要是蝴蝶装,少有施用装,南宋出现色背装,流行于明嘉靖、隆庆时,至万历开始广泛用线装形式。 序跋、版记、避讳字。看序跋作者查年代,看版记知坊刻本、官刻本、私刻本,各个朝代的皇帝姓名都有避讳。 题跋。藏书印章,题跋内容较广,清代很多藏书家,精于版本鉴定,经验丰富,见多识广,他们的题跋多有百年之论,可供后人参考,藏书印章是藏书家钤印在藏本上表示所有权和鉴定意见的信物,以及藏书印章。 行款字数。伪本的鉴定,如宋嘉定刻本为半页7行,行15字,小字双行,宋代黄善夫刻本为半页10行,行18字,注文双字,行24字,四周双边,左有耳,耳记篇名。 综上所述,古版本的鉴定较为复杂,以上只是笔者收藏古籍版本的一些初浅体会,供藏友参考 4.有关文物的知识 文物作用的大小,是由文物价值的高低决定的。 文物的作用主要有史料作用、借鉴作用、教育作用。 文物的史料作用 可证实文献之记载,校正文献之谬误,补充文献记载之缺佚。 对无文字记载的史前社会,文物则是研究、恢复其社会面貌的实物史料 文物的证史作用 中国古代文献是中国的文化宝库。而丰富多彩的文物,对古文献记载的证实,不仅增加了文献记载的真实性、可靠性与珍贵性,而且又增加了实物资料,成为文献记载的真实见证。 从另一个角度讲,文物可以证明文献记载的历史将文献和文物密切结合,相互印证,对社会历史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文物与文献相互印证,相吻合者已不乏其例。 司马迁在《史记》中,记载了商代的世系。河南省安阳殷墟出土的大批甲骨文中对商王世系的记载,经考证与《史记》记载基本相符《史记·孙武吴起列传》中,记载了孙武仕吴孙膑仕齐并各有兵法传世的史实,《汉书·艺文志》中也作了著录。 此后,《孙子兵法》不传,众说不一。山东省临沂县银雀山汉墓中同时出土《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竹简,从而证明《史记》和《汉书》记载的正确,使自隋代以来的疑问和误传得以澄清。 《后汉书·礼仪志》 中记载的玉柙 (玉衣)葬制,也由河北、江苏、安徽、山东、陕西、河南、广东、北京等地出土的完整玉衣或玉衣上的玉片及所使用的金缕、银缕、铜缕等得到证实。 文物的正史作用 在古代,有些史籍在传抄过程中出现错误,有些在流传中缺佚,有些被统治阶级删改等,这就使文物的正史作用有了极其珍贵的价值。 它的表现是校正古籍记载之谬误,订正史传,纠正错讹。 在古代,金石学家以金石文字正诸史之谬误,取得了很大成绩。 但只限于金石,现在可利用各类文物中的资料订正文献记载。这就使文物的作用在更大的范围内得以发挥。 在地方志中对一些古迹的记载,由于时代的限制,缺乏资料,又未实地调查,往往以一些传说为据,使记载失实。随着文物考古工作的深入开展,不少已得以澄清,如河北省磁县许多古,在地方志等古籍中称为“曹操七十二疑”,但经文物调查和考古发掘所获得的文物资料(包括墓志)证明并非曹操七十二疑,而是北朝墓群,是东魏、北齐的皇室及王公贵族墓地。 在古文献中,往往记载一些生产和生活器物的状况,这些记载又往往被认为是它们产生的时间,以导致错误。《韩非子》、《周礼》中,有关于髹漆的记载,有人据此认为薄板胎漆器出现于战国中期。 实际上中国漆器出现于新石器时代,在浙江省余姚县河姆渡遗址即出土有漆器,商代遗址和墓葬中更有多处发现。这些出土文物,都校正了《韩非子》和《周礼》的记载。 文物的补史作用 对无文字可考的历史提供实物资料,以研究和恢复其历史面貌;对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则补文字记载的缺佚,以提供比文字记载更丰富多彩的资料。 中国的各种古籍,是研究不同时期历史的宝贵资料。 但不可忽视的是正史和其他古籍,受阶级局限和当时条件的限制,有大量史实,特别是关于劳动生产者的史实并未被记载,使为数众多的史实失传,还有不少史籍在历史上散失不传,许多史实被湮没。同时,人类社会是一个极为复杂的整体,文献记载的史实,年代愈早的文献,记载的史实愈简略,甚或不予记载,这就使许许多多能说明社会各个方面的史实缺载。 各个历史时期丰富多彩的文物,完全可以弥补文献记载的不足。文物本身储存的信息,可以为研究不同问题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 而有文字的文物,如甲骨文金文、竹木简牍、帛书、古写本、古印本、石刻等,更是直接记载了历史的不同方面,保存了大量历史资料,从而使人们得以了解某些方面的真实情况。湖北省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 5种秦法律文书竹简,其内容远远超过了李悝《法经》的范畴,已具备刑法、诉讼法、民法、军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方面的内容。 湖南省长沙马王堆3号汉墓中出土的帛书中,有5种医书,成书年代都早于《黄帝内经》,在内容上没有五行学说的痕迹,填补了中国早期医学史上的空白。 文物的史料功能 文物作为实物史料,其证史、正史、补史的作用是开展科学研究,发挥文物作用的第一步。 在完成第一步工作之后,还要运用这些可信而翔实的资料,研究历史,促进科学文化艺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 文物史料对专门史的研究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农业史、畜牧业史、纺织史、陶瓷史、冶金史、建筑史、交通史、天文史、雕塑史、医药史等专业史的研究,都离不开文物史料,特别是原始社会无文字记载,只有依靠文物史料。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文物的物质成分和所储存的信息了解的越来越清楚,可为专门史的研究和撰写提供更加详细和精确的资料。 文物作为有形的物体,在绘画、雕塑等一些专门史的研究中,是十分形象生动的实物史料。它比文献资料有更加特殊的价值。 在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的民族形式方面,文物同样具有特殊价值。在研究中只依靠文献资料,只作文字描述,不易给人一个形象概念,若增加文物史料,插图与文字配合,人们一看就清楚了。 人们从古建筑、绘画、雕塑等形式上,就比较容易了解中国。 5.我喜欢关于文物的知识 文物的定义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 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文物是指具体的物质遗存,它的基本特征是:第一,必须是由人类创造的,或者是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二,必须是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不可能再重新创造的。 目前,各个国家对文物的称谓并不一致,其所指涵义和范围也不尽相同,因而迄今尚未形成一个对文物共同确认的统一定义。文物的范围文物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它的范围很广,涉及各个领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下列各项应由国家保护: (一) 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二) 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三) 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四)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五) 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古代文物古代文物指古代历史发展进程中遗留下来的遗迹和遗物,也称古代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遗存,范围十分广泛。 古代文物分两部分。其一是文物史迹,即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 其二是文化遗物,包括内容很广,其中主要的是各种古器物、古书画和古文献。近现代文物 近现代文物主要有革命文物、民族文物和民俗文物等。 革命文物是中国人民革命斗争中遗留下来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和纪念物。民族文物是反映一个民族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遗迹和遗物,具有本民族的特色。 民俗文物是反映民间风俗、习惯等民俗现象的遗迹和遗物。 文物价值的客观性从整体来看,文物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历史遗存。 三者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存在于物质文化遗存之中,相互渗透,相互制约。就某处遗迹、某件遗物来讲,并不都具有三个价值,但一般都具有历史价值,同时具有艺术价值或科学价值。 一处不可移动文物,若由若干个体组成,内容丰富,一般都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而每件器物,并不都如此。 文物的历史价值文物的时代特点即历史性,能帮助人们去恢复历史的本来面貌。这是文物历史价值的重要反映。 研究旧石器时代的原始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只有依靠旧石器时代的遗迹和遗物。新石器时代社会面貌的研究与复原,除参考民族志材料外,最根本的还是依据这个时期的遗迹和遗物。 一部原始社会史,除了文献所载远古传说故事和民族志材料可供参考外,最根本的是根据这个时期的遗迹与遗物,综合研究后才能写成。文物的艺术价值 文物的艺术价值内涵极其丰富,就其主要方面而言,有审美、欣赏、愉悦 (消遣)、借鉴以及美术史料等价值。 它们之间既相互渗透,又相互制约。 审美价值主要是从美学的深层次给人以艺术启迪和美的享受。 欣赏价值主要是从观赏角度给人以精神作用,陶冶人的情操。愉悦价值主要是给人以娱乐、消遣。 借鉴作用主要是从中吸取精华,在表现形式、手法技巧等方面学习借鉴以创新。至于美术史料价值,主要是作为研究美术史的实物资料。 文物的科学价值文物的科学价值主要包括知识、科学、技术等内涵。历史遗迹和遗物从不同角度和侧面反映了产生它的那个时代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力水平,说明那个时代的社会经济、军事、文化状况。 按照唯物史观来看,劳动生产者所创造的一切,都受到当时生产力水平的限制,超越当时科学技术水平的产品是制造不出来的。文物的史料作用及功能 文物的史料作用是可证实文献之记载,校正文献之谬误,补充文献记载之缺佚。 对无文字记载的史前社会,文物则是研究、恢复其社会面貌的实物史料。 文物作为实物史料,其证史、正史、补史的作用是开展科学研究,发挥文物作用的第一步。 在完成第一步工作之后,还要运用这些可信而翔实的资料,研究历史,促进科学文化艺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 文物的证史作用中国古代文献是中国的文化宝库。 而丰富多采的文物,对古文献记载的证实,不仅增加了文献记载的真实性、可靠性与珍贵性,而且又增加了实物资料,成为文献记载的真实见证。从另一个角度讲,文物可以证明文献记载的历史。 将文献和文物密切结合,相互印证,对社会历史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2023-09-09 23:29:571

如何理解行政法制的动态演变规律

行政法的制度变迁1. 行政法的制度失衡引致制度变迁2. 制度变迁根植于社会结构之中cietac.chinalawinfo.comue63c谈论行政法的演变及其发展作为行政法上的两大基本原则之一合理性原则不仅弥补了合法性原则的不足为监督行政自由裁量权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而且它本身也已成为当代“行政法...豆丁网ue63c如何理解行政法制的动态演变规律 - 资深教育答主答疑 - 问一问在线2229位教育培训答主在线答已服务超1.5亿人5分钟内回复Hi,为您实时解答教育类升学、学科答疑等问题,与高校名师、专家1对1在线沟通如何理解行政法制的动态演变规律马上提问ue734现代化与法制110人正在咨询行政法发展的两大模式及特点150人正在咨询日常生活中的行政法现象130人正在咨询现代化与法制110人正在咨询问一问ue63c论行政法的演变及其发展 - 360文档中心1. 行政法的理念:从权力到福利 行政法的基本理念体现着行政法的存在基础及其价值追求,支撑着行政法体系的建构和适用。自十七世纪中叶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以来,随着资产2.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从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 根据古典自然法学家的设计而建立起的近代资本主义宪政制度,无不将法治主义确立为本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在“法治主义3. 行政法的内容:多元化和民主化 现代行政法在内容上紧随时代脉搏,体现出多元化和民主化的趋势。具体表现在: 1.政务民主 传统的民主以议会为中心,公众360文档中心ue63c大家还在搜ue63c现代化与法制行政法发展的两大模式及特点日常生活中的行政法现象法治现代化的核心法治行政的特点以下属于法治现代化的动态目标的有行政法发展的两大模式行政法制监督的主体包括谈论行政法的演变及其发展(1)论文 - 百度文库5页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25日1. 行政法的理念:从权力到福利 17 世纪中叶随着资 产阶级革命在世界范围内取得胜利,各国宪政体制陆续建立,近代意义的行政法 得以产生和发展。总的来说2.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从形式法治到实质法 治 根据古典自然法学家的设计而建立起的近代资本主义宪政制度,无不将法 治主义确立为本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百度文库ue63c谈论行政法的演变及其发展(全文)1. 行政法的理念:从权力到福利 17世纪中叶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在世界范围内取得胜利,各国体制陆续建立,近代意义的行政法得以产生和发展。总的来说,这一时期的2.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从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 根据古典自然法学家的设计而建立起的近代资本主义制度,无不将法治主义确立为本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在“法治主义”3. 行政法的内容:多元化和民主化 现代行政法在内容上紧随时代脉搏,体现出多元化和民主化的趋势。具体表现在: 1.政务民主和政务公开 传统的民主以议会为文秘帮ue63c行政学原理教学课件:15 第十五章 行政法制.ppt - 原创力文档2021年10月21日6.如何理解行政法制的动态演变规律? Tankertanker Design 21世纪政治学系列教材 行政学原理 Tankertanker Design 21世纪政治学系列教材 行政学...原创力文档ue63c谈论行政法的演变及其发展(一) - 爱问办公2021年4月20日观念从权力转向福利二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由形式法治走向实质法治三是行政法的内容体现出多元化与民主化的趋势四是行政法的形式呈成文化和法典化...爱问办公ue63c【谈我国行政法学的内涵与发展趋势】 行政法学的发展趋势 - 职场...1. 统筹协调行政法“管理”与“控权”的关系 明确、坚持我国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不动摇。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就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行政机关。拥有自己2. 建立强制权利模式,提高实用性 过度集中在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机关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从原来的行政管理职能到服务功能,这就需要强制性的,以避免色彩m.hunanhr.cnue63c大家还在搜ue63c法治现代化的历史动力如何理解行政法的含义如何理解行政法及其功能简答法治现代化的动态目标
2023-09-09 23:30:071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49条是什么规定?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49条的规定是:在诉讼中,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转移的,不影响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和诉讼地位。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对受让人具有拘束力。受让人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予准许。受让人申请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不予准许的,可以追加其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这体现了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恒定原则。刑事法和民事法的区别是:从法律的性质来看,民事法属于私法,刑事法属于公法。民事法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保护个人一般生活关系的基本价值来维护和平与安全。刑事法作为一种公法,个人处于受国家权力支配的法律地位,只要主体的行为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即应当受到司法机关的刑事追究。从强制性来看。刑事法规范的强制性,民事法规范的选择性。刑事法的强制性性与民事法的选择性的区别,不仅是对刑事法与民事法各自的价值中的“正义”、“公平”的初步体现,而且可以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民事法上无权利的利益如何得到保护的难题。从法律重视的角度来看。民事法重视客观,刑事法重视主观。所谓刑事法重视主观性,指刑事法关注行为和主观要素,所谓民事法重视客观性,指民事法关注于行为结果。从调控范围以及法源角度而看。民事法具有灵活性,刑事法具有更强的稳固性。民事法在调控范围上是扩张的,在法源上是多样的,而刑事法在调控范围上是内敛的,在法源上是限制的。从法律效果来看。民事法具有纠正性,刑事法具有较强的惩罚性。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事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刑事责任采取的是刑罚、非刑罚处理方法等方式,而其中的刑罚在所有的制裁措施中是最严厉的制裁措施,涉及到行为人身与财产等重大权益,一经实施可以使行为人的自由受限、财产受到损失、精神上遭受痛苦、甚至生命被剥夺,并且实施后大多不可逆转。从顺位来看。民事法是第一顺位的,刑事法是第二顺位的。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是由不同领域构造的法律部门组成,这些不同的法律部门适用上存在一定的先后性。所谓刑事法的第二顺位,是指刑事法并非对所有危害行为都进行制裁,而是在民事法、行政法等法规范调整不了的情况下进行的第二次调整。即只有在使用民事、行政等法律手段仍无法遏制时,才从立法上才将某行为规定为犯罪。参考资料新民事诉讼法全文解释.百度文库[引用时间2018-1-11]
2023-09-09 23:30:151

夏同龢的生平

夏同龢是屯堡人后裔,其先祖明朝初年(1389年)由江苏南京随戍边部队来到贵州,后定居麻江县高枧堡,迄今已600余年。1874年夏同龢出生于书香官宦之家,父亲夏源历任云南、四川等地官职。夏同龢自幼随父奔走各地,见多识广,大西南丰厚的土壤引领了他最初的成长。  此时的中国,推动近代化的洋务运动正开展得如火如荼,各种新思想缓慢但不可阻挡地开始渗透到庞大帝国的每一个角落。然而科举考试仍是所有读书人唯一的选择,夏同龢也不例外。  光绪十九年(1893), 夏同龢在贵阳参加贵州乡试中举,主考官是广西状元刘福姚。在这三年才举行一次的省级统考中,夏同龢名列第二十九名,本次考试的录取名额是50名,考取举人后就可以授予官职。  光绪二十四年(1898)三月,夏同龢来到北京参加会试,会试主考官是户部尚书孙家鼐,他也是一名状元,是北京大学的前身京师大学堂的创办者。会试在乡试后第二年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举人齐集京师,即将参加的会试将使他们有机会进入国家政治的核心圈,有机会实现读书人“兼济天下”的理想。本次会试从数千名举人中录取了346名贡士,夏同龢是第134名。他们是经过层层选拔的科举精英,他们将获得踏入紫禁城接受当朝皇帝考试的机会,他们因此成为人人艳羡的天子门生。  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四日(1898年6月9日)清晨,夏同龢来到紫禁城保和殿参加殿试,正在酝酿一场变革的主考官光绪皇帝就“求才、经武、绥远、理财”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发问,夏同龢就这四个问题进行了逻辑缜密的回答。当夜幕降临,夏同龢起身交上自己的答卷,走出了保和殿。此时的紫禁城显得很安静,但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的未来,都如同这渐渐沉去的暗夜一般变得更加莫测。  殿试两天后(6月11日)光绪皇帝断然发布《定国是诏》,震惊中外的“戊戌变法”运动拉开了帷幕,同样是科举精英的进士康有为和举人梁启超是这场变法运动的主力军,他们试图要完成的是使中国实现资产阶级的变革。  6月12日,所有的贡士们齐集东长安门外,变法并没有影响既定的程序,按照清制惯例,读卷官将排在前十位的考卷送到光绪皇帝手中。刚在头一天宣布变法的光绪皇帝“御笔钦点”夏同龢为戊戌科一甲一名进士(状元)。钦定名次后变法在推进,但状元的头衔,依然是那个时代读书人的最高荣耀。夺魁之后的夏同龢随即授修撰一职,进入翰林院。翰林院是国家最高学术机构,同时也是官员的后备基地,明清时期朝廷重臣几乎都出自翰林院,进入翰林院,即意味着踏入仕途,进入国家政治的核心圈。对于在戊戌变法这个非常之年产生的状元来讲,夏同龢注定将在这非常之世有非常之经历。 夏同龢,麻江县高枧人,于1898年考中清戊戌科状元,成为贵州历史上仅有的两个文状元之一。1904年,夏同龢东渡日本留学,入法政大学法政速成科第一班学习法政,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取得状元和留学生双重身份者。在日期间,夏同龢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其考试文章《清国财政策论》全文刊载于日本《法律新闻》上。同时,夏同龢还完成了《行政法》一书的编写,该书是中国最早介绍现代行政法律制度的书籍之一。他是中山大学的前身广东法政学堂的筹办者,这所学堂是中国最早期实施法政教育的专门学堂,培养了许多活跃在中国政治舞台人物。1905年11月,夏同龢出任广东法政学堂(今中山大学前身)监督(即校长)。1913年,夏同龢为第一届国会成立时众议院议员,1917年9月8日任江西省实业厅厅长,至1919年6月28日去职。民国十四年(1925)辞世。其书法著名,书法以对联、扇面、匾额等各种形式保留下来,遗墨有为潮州丘逢甲故居题写的门联“马来西极,龙卧南洋”。遗迹有贵阳夏状元街,故里的“状元第”等。中华民国成立后广东法政学堂更名为广东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原来法政学堂教员陈融出任校长,而夏同龢则先回到贵州, 后由贵州选为众议院议员,北上来到北京。  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议会议员,夏同龢最初加入的党派是国民党,是最早期的国民党员。当时国会各党派为争夺更多议会席位以谋求更多权利,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夏同龢为避开纷争,离开了国民党,于1913 年5月发起成立超然议员社这个独立的党派组织。它“以不偏不倚之精神调和党见,维持国是为宗旨”。  同年7月他被推选为宪法起草委员会规则委员,后被选为起草委员会六名理事之一。在这群平均年龄只有三十三岁的年轻委员们中间,夏同龢是旧功名最高的人,但他并不保守,在历时三个多月的宪法起草时期,夏同龢提出了不少具有共和精神的看法。如在总统选举问题上,他提出了由人民初选后组织选举机关选举总统的这样一种美国式的总统选举办法。  就在夏同龢兢兢业业参与宪法起草期间,当时在保定军校上学的贵州天柱人王天培邀约两名同伴来到了北京,血气方刚使他们无所顾忌地宣泄着对袁世凯的不满,最终他们因言辞过激而被捕。夏同龢听说此事后,立即慷慨出手设法营救,出狱后的王天培被夏同龢送回了保定军校,军校毕业后,王天培一路征战沙场,立下赫赫战功,成长为一代北伐名将。  1914年袁世凯解散议会后夏同龢历任政事堂佥事、知事试验委员、湖南都督府高等顾问官、湖南国税厅筹备处处长、法制局佥事等职。  1917年至1919年夏同龢出任江西省首任实业厅厅长,曾协助人称“长江三督”之一的江西督军陈光远,为维护地方和平作出了一定贡献,并获总统授予的二等大绶嘉禾章。  1919年初江西省参议院议长李盛铎准备组织仙居公司,将位于九江的城门山铁矿抵押给日本人借款。此事引起议员极大不满,议员们认为此矿山归江西省有,坚决反对抵押借款,反对私人开采。当时的《申报》、《民国日报》等都进行了跟踪报道。  在此案的交涉过程中,作为矿山的主管部门领导省实业厅长夏同龢不可避免的成为了议员们调查和质问的对象。实际上,城门山铁矿抵押借款的根本原因是因为军费不足,其复杂程度已经远不是一个实业厅长所能控制的,但作为一个有着良好法学素养的人,夏同龢两次到议会接受质询,两次提出辞呈。  当时因社会动荡,军阀混战,议会并不能起多大作用,大多不被重视。夏同龢作为行政官员,能尊重议会,接受议会质询并最终提出辞职,体现了他作为一个法政人的气度。而这起案件也因此作为议会发生作用的成功代表,成为江西议会史上最重要的案件之一。  1919年6月,夏同龢辞去江西省实业厅长职务,回到北京,晚年的他潜心佛学。从1919到1921年间,夏同龢组织北京数十家富户为北京著名的内八刹之一----广济寺购置了多达近十顷的土地用于供养寺中僧人和作佛事之用,解决了该寺的资金问题,使该寺得以继续蓬勃发展。  1925年,夏同龢心脏发作,经医治无效,于北京劈柴胡同住所逝世。
2023-09-09 23:30:361

新物权法允许个人在住宅小区内做灯箱广告嘛?

新物权法不是2008年1月1日才出台么?
2023-09-09 23:30:558

要言不烦的近义词

  要言不烦意思是指说话或写文章简明扼要,不繁琐。以下是我收集整理了要言不烦的近义词,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要言不烦   【读音】:[yào yán bù fán]   【释义】:要:简要;烦:烦琐。指说话或写文章简单扼要,不烦琐。   【近义词】:提纲挈领   要言不烦造句   ”这真是一语破的、要言不烦。   这就是“要言不烦”的来历。   1.说理周密谨严,要言不烦。   力求讲清源流,要言不烦。   要言不烦,最为精切。   要言不烦,清新隽永;刹那神思,直抵灵府。   该书记述历代地理沿革,要言不烦,条理清晰。   陈廷骅的人生哲学是“天道酬勤,要言不烦”。   现借机要言不烦地谈谈与此相关的“国学热”。   传》:“晏含笑而赞之曰:‘可谓要言不烦也。   成语出处   《三国志·魏书·管辂传》:“晏含笑而赞之曰:‘可谓要言不烦也。"”   成语故事   三国时代,魏国冀州(今河北冀县一带)刺史裴徽部下文学从事管辂,是个很有才学的人。他精通《周易》,全国出名。正始九年(公元248年)十二月间,吏部尚书何晏宴请管辂。想听他谈谈《周易》;同时特邀请尚书邓扬相陪,以示重视。可是,管辂在开始的交谈中,却不谈《周易》中的事。邓扬就问管辂:“君见谓善《易》,而语初不及《易》中辞义,何故也?”管辂回答说:“夫善《易》者不论《易》也。”对这个回答,当时在场的、掌管军事大权的何晏甚为赞赏,笑着说道:“可谓要言不烦也”。这就是“要言不烦”的来历。   近义词造句   论文结语部分对全文内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的比较进行了一个提纲挈领的总结。   (二)抓重点,语言要提纲挈领。 (三)破难点,语言要深入浅出。   Tmforum提出的ngoss所牵涉的内容很多,其中电信运营业务框架( tom )是作为系统模型提出来的,可以说是ngoss提纲挈领的"一个方面。   然而在这一宏大的主题之下,宪法与行政法之具体关系问题,虽有不少学者提纲挈领式的阐发,却鲜有深入细致的分析。   这个定义提纲挈领地述明可持续发展所包含的各项主要元素,勾划出我们理想中未来香港的状况。   老师讲课只是提纲挈领,更多的需要学生提问并参与讨论,同时还要在课下看大量的参考书。   论文由以下五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提纲挈领地阐述了本论文选题的背景、研究现状、目的、意义和方法。   最后,在本文的结论部分,笔者对本文提出的完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构想作了提纲挈领的概括。   此外,铁路发展策略2000亦已于2000年5月发表。该策略为规划香港铁路网络直至2016年的进一步扩展,提纲挈领制定出蓝图。   主要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在国内外研究动态综述的基础上,确立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为后文论述的展开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
2023-09-09 23:31:131

汪庆华出生于哪里

汪庆华汪庆华,1976年12月生,安徽休宁人。北京大学法学本科、硕士、博士;哈佛大学法学硕士。曾任《北大法律评论》主编。耶鲁大学中国法中心访问学者,牛津大学奥利尔学院访问学者,哥伦比亚大学中国法研究中心访问学者。曾多次前往欧洲、美国等地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进行学术考察和交流。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宪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法律研究中心创始主任。现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数字经济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学术兴趣主要在宪法行政法、法律社会学、美国法和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法。中文名:汪庆华国籍:中国民族:汉出生地:安徽休宁出生日期:1976年12月职业:教师毕业院校:北京大学;哈佛大学代表作品:《政治中的司法——中国行政诉讼的法律社会学考察》外语语种:英语职称:教授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访学经历2016年-2017年,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中国法中心访问学者2012年12月-2013年1月,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访问学者2012年11月,访问罗马三大、威尼斯市政府2012年5月,访问韩国宪法法院2010年11-12月,香港浸会大学当代中国研究所访问学者2008年10月,访问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2007年8月,牛津大学奥利尔学院访问学者2006年2月-5月,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访问学者2005年7月,访问台湾政治大学2005年4-5月,访问美国政治协会、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2005年1月,访问中欧大学、匈牙利宪法法院、波兰宪法法院2002年8月-2003年6月,哈佛大学法学院LL.M.研究领域宪法行政法、法律社会学、美国法、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法研究研究成果1、著作《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经典判例选》(主编),上海三联书店,2016年。阿克曼:《我们人民:奠基》(译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年。《私人生活和法律》(《法律和社会科学》第11辑,主编),法律出版社,2013年。《布莱克维尔法哲学和法律理论指南》(主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政治中的司法:中国行政诉讼的法律社会学考察》(专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中国基层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经验研究》(主编),上海三联书店2010年。《反联邦党人赞成什么?》(译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2、论文“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路径:一个框架性讨论”,《现代法学》2019年第2期。“通过司法的社会治理:信访终结与寻衅滋事”,《浙江社会科学》2018年第1期。“司法能动主义视野下的同性婚姻和平等保护——基于欧伯格费案的讨论”,《浙江社会科学》2017年第1期。“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贫困”,《中国法律评论》2015年第3期。“盛世谣言背后的历史、法律与社会”,《政法论坛》2015年第1期。“法律保留原则、公民权利保障与八二宪法秩序”,《浙江社会科学》2014年第11期。“美国宪法中的双重公民身份”,《清华法治论衡》2013年第18辑。“八二宪法与现代法律秩序”,《政法论坛》2012年第6期。“美国共和主义传统的再解释”,《历史法学》第五卷,法律出版社2012年。“通过司法的社会控制:涉诉信访与行政诉讼”,《行政法论丛》第13卷,法律出版社2011年。“司法‘信访化"危害”,《新世纪周刊》2011年第2期。“通过司法的非司法解决:群体性争议中的行政诉讼”,《政法论坛》2010年第4期。“中国行政法经验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法律和社会科学》2010年卷。“迷失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文化纵横》2009年第2期。“言论自由与国家角色”,《政法论坛》2009年第4期。“名誉权、言论自由与宪法抗辩”,《政法论坛》2008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8年第6期全文转载)。“中国行政诉讼:多中心主义的司法”,《中外法学》2007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2008年第1期全文转载,《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杂志社》转载)。“土地征收、公共使用与公平补偿”,《北大法律评论》第8卷第2期,2007年7月。“费城制宪会议与人民主权”,《思想与社会》2007年第5辑。“加拿大反就业歧视研究报告”,载蔡定剑、张千帆主编《海外反就业歧视制度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6月。“涉法信访、行政诉讼与公民救济行动中的二重理性”(合作论文,第二作者)《洪范评论》第3卷第1辑2006年3月,《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6年第5期转载。“宪法与人民”,《政法论坛》2005年第6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6年第1期转载)。“对谁的不信任(走向程序主义的宪政理论)”,《中外法学》2004年第5期。“宪政主义的历史之维”,《中外法学》2004年第1期。“临盆的是大山,产下的却是条耗子(有关名誉权问题与冯象的对话)”,《中国法律人》2004年10月第2期。“真诚的反对者”(《反联邦党人赞成什么》评述),《中国法律人》2004年12月第3期。“朽坏的共和国与马基雅维里的命运”,《思想与社会》2003年第3辑。“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真实的存在抑或虚构的神话”,《比较法研究》2000年第4期。主讲课程中国宪法、法律社会学、法理学、法社会学专题、大数据时代的法律变革和权利保护、美国宪法(双语)、公法经典选读、研究生法理学专业外语(双语)、中国宪法(全英文)、中国司法制度(全英文)、中国立法和政治体制(全英文)等。中国宪法(全英文)获得“最受欢迎用英语讲授的中国法课程”称号。职业资格中国律师(2000)美国纽约州律师(2006)社会兼职曾任《北大法律评论》主编(2000-2001)现任中山大学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宗教事务局特聘专家荣誉奖励卓越法律服务与杰出贡献奖(2017,纽约州法院授予。本人曾于2016年在哥伦比亚大学访学期间,利用空余时间在纽约住房法院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2023-09-09 23:31:201

杨建顺的代表作品

论文类:《论“服务型政府”在行政法上的定位》,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论经济规制立法的正统性》,载《法学家》2008年第5期《导读:拓展和创新行政法学研究的阶梯》,载王名扬著《法国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2月版《计划行政的本质特征与政府的职能定位》,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摘录转载于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公共行政》2007年第10期《论政府职能转变与建设和谐社会》,载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法律问题》(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6年年会论文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7月版《论城市创新中的市民参与》,载《法学杂志》2007年第3期(总第166期);收录入北京市法学会编《走进法治——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2008年7月《论根治腐败的制度支撑》,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论行政评价机制与参与型行政》,载《北方法学》创刊号,2007年1月《论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及其制度支撑》,载《中国法学》2006年第6期(中国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SSCI)收录2006年)《论构建和谐社会中城管执法的作用》,载《法学家》2006年第2期(中国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SSCI)收录2006年)《新世纪中国行政法与行政法学发展分析——放权、分权和收权、集权的立法政策学视角》,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全文转载于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7年第3期《建立和完善国家科研项目监理制度》,载《人民法院报》2006年4月17日《论行政复议——我国行政复议的现状与课题》,载《人大法律评论》2004年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版《行政诉讼的类型与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改革的视角》,载《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全文转载于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5年第 11期《行政诉讼法修改的视点和方向》,载《人民法院报》2005年6月20日;全文转载于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5年第8期《论行政诉讼判决的既判力》,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全文转载于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05年第 12期(中国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SSCI)收录2005年)《论房屋拆迁中政府的职能——以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衡量和保障为中心》,载《法律适用》2005年第5期《论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维权与政府职能定位》,载应松年教授贺寿文集编辑委员会编《行政法的中国之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12月版《论基层政府法治建设的定位及其发展方向》,载《南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1期;全文转载于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6年第 3期《高校教师聘任制与维权、救济机制》,载《中国教工》2005年第3期《公共利益辨析与行政法政策学》,载《浙江学刊》2005年第1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5年第5期全文转载(中国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SSCI)收录2005年)《行政裁量的运作及其监督》,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1期;全文收入中国法制出版社编《宪法与行政法论文选萃》,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12月版;全文收入法苑精萃编辑委员会编《中国行政法学精萃(2005年卷)》,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11月版(被中国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SSCI)收录2004年)《行政立法过程的民主参与和利益表达》,载《法商研究》2004年第3期(被中国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SSCI)收录2004年)《论行政裁量与司法审查——兼及行政自我拘束原则的理论根据》,载《法商研究》2003年第1期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3年第5期予以摘录;被收入周国均主编《中国法学文丛?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版;被收入法苑精萃编辑委员会编《中国行政法学精萃(2004年卷)》,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11月版(被中国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SSCI)收录2003年)《公共选择理论与司法权的界限》,载《法学论坛》2003年第3期《论危机管理中的权力配置与责任机制》,载《法学家》2003年第4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3年第6期予以摘编刊载(被中国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SSCI)收录2003年)《行政许可的合理化与相对人的权益保障》,载孙琬钟、江必新主编《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益保护》,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6月版《论政策制定的程序化、法制化和民主化》,载《政府法制建设》2003年第5期《明确法律定位,建立健全教师奖惩和救济机制》,载《中国高等教育》2003年第17期(被中国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SSCI)收录2003年)《日本行政执行制度研究》,载《法学家》2002年第4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3年第1期全文转载《关于行政执行权力配置的思考》,载《人民法院报》,2002年8月12日;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2年第6期全文转载《教师聘任制与教师的地位——以高等学校教师为中心》,载《中国教育法制评论》第1辑,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年7月版《行政程序立法的构想与反思》,载《法学论坛》2002年第6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3年第2期全文转载《论政府职能的转变与行政许可的原则》,载《法制建设》2002年第2期《论劳动教养的目的及政府和社会的责任》,载张绍彦、陈兴良、储怀植主编《理性与秩序——中国劳动教养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8月版《政务公开和参与型行政》,载杨解君编《行政契约与政府信息公开——2001年海峡两岸行政法学术研讨会实录》,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6月版《行政强制中的和解——三环家具城案的启示》,载《南通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2年第4期全文转载《日本国会议员选举制度与宪政建设》,载王晓民主编《议会制度及立法理论与实践纵横》,华夏出版社,2002年1月版《关于依法行政观念的十个问题》,载《岳麓法学评论》第二卷,2001年11月《行政诉讼与司法能动性——刘燕文诉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案的启示》,载《法学前沿》第4期,法律出版社, 2001年2月版《论行政诉讼判决的拘束力》,载《人民法院报》,2001年9月17日《宪政与法治行政的课题——宪法与行政法学领域的“现代性”问题研究》,载《人大法律评论》2001年第一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10月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论坛》2003年第3期、第4期予以全文连载《日本的行政法治之路》,载应松年、袁曙宏主编《走向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理论研究与实证调查》,法律出版社,2001年5月版《论完善行政监督制约机制》,载《人大法律评论》第二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版《行政诉讼的界限与行政法学研究的课题》,载《行政法学研究》第28期,1999年12月《中国行政法和行政法学20年的回顾与展望》,载《法学家》1999年第1?2期;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1999年第3期转载《日本行政法的概念、对象和范围》,载 《外国法译评》1998年第3期《关于行政法的特点》,载《法制与社会发展》第3期,1998年6月;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1998年第4期转载;《法制建设》1999年第1~3期连载《日本行政处罚的理论与问题》,载《法学家》第39期, 1996年12月《规制行政与行政责任》,载《中国法学》1996年第2期《日本宪法诉讼理论与实践发展述评》,载《法学家》第32期, 1995年10月《关于行政行为理论与问题的研究》,载《行政法学研究》第11期,1995年9月;人大书报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 年 第 期全文转载《关于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载《兰州学刊》第79期,1994年8月;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社会主义研究》1994年第12期全文转载《大胆借鉴、勇于创新、建立完整系统的行政法体系》,载《行政法学研究》第7期,1994年7月《中国公务员制度论考》(日文,博士论文要旨), 载日本《一桥论丛》108卷5号,1992年11月《中国国情与公务员制度的导入》(日文),载日本《一桥研究》第17卷第2号, 1992年7月《中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展开与课题》(日文),载日本《一桥研究》第14卷第3号, 1989年10月《行政诉讼中和解的法理》(上、下)(日译汉,[日]南博方著),载《环球法律评论》2001年春季号(2001年3月);冬季号(2001年11月)《日本行政法的现状与课题》(日译汉,[日]南博方著),载《行政法学研究》第13期,1996年10月;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1996年第4期全文转载《中国的行政机构改革》(汉译日,董成美著), 载日本《一桥研究》15卷1号, 1990年4月迄今共发表论文(译文)200余篇著作类:《比较行政法——给付行政的法原理及实证性研究》(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12月版《行政法Ⅰ[第四版]行政法总论》(独译,[日]盐野宏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11月版《行政法Ⅱ[第四版]行政救济法》(独译,[日]盐野宏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11月版《行政法Ⅲ[第三版]行政组织法》(独译,[日]盐野宏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11月版《法科学生读本 迈入法学之门》(合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版《法科学生读本 法学进阶之路》(合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版《行政规制与权利保障》(独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8月版《比较行政法——方法、规制与程序》(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8月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参考书》(合主编,第一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6月版《日本国会》(独编著),华夏出版社,2002年1月版《行政法》(独译,[日]盐野宏著,姜明安审校),法律出版社,1999年4月版《比较行政法》(合编著,副主编,撰稿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日本行政法通论》(独著),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11月版《行政法专题研究》(合著,第二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9月版《政处罚实务全书》(副主编), 中国计量出版社,1996年5月版《日本行政法》(合译,第一译者,[日]南博方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8月版迄今共参加编写各类教材20余部代表性项目《给付行政法原理与民生行政研究》(08AFX00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点课题 2008年)《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研究》(A0803)(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重大课题 2008年)《北京地方旅游法规范体系研究》(北京市旅游局委托研究课题,2008年)《北京城市建设管理法律体系现状研究》(北京政府法制研究会委托项目 2008年)《我国邮政行政复议制度研究》(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委托项目 2008年)《我国邮政行政复议的配套制度和相关制度研究》(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委托项目 2008年)《知识产权重大问题研究》(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委托项目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模式研究》(国务院法制办、信息办委托项目 2006年)《外国专业人才引进与管理立法研究》(国家外国专家局项目 2004年)《国家科研项目监理的法学研究》(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军口管理中心863项目2003年)《规划法制化问题研究》(国家计委发展规划研究项目 2003年)《政府规制与行政许可》(01SFB2028)(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 2001年)《亚洲开发银行“行政许可”课题研究》(国务院法制办委托研究 2000年)《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政府规制责任》(999-328004)(国家教育部资助年轻优秀教师基金项目 1997年)《日本法律制度研究》(96JBY820006)(国家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 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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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莉红的研究成果

林莉红教授先后出版《行政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问题专论》、《中国行政救济原理与实务》、《社会救助法研究》等著作,并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比较法学研究》、《法学评论》、《法制与社会发展》、《行政法论丛》、《诉讼法论丛》、《环球法律评论》、《学习与探索》等刊物发表论文90余篇,其中16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并有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等其他书刊转载或摘录。代表性著作和论文如下: 1.《行政诉讼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15年5月第4版。(独著)2. 《行政法治的理想与现实——<行政诉讼法>实施状况实证研究报告》,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5月版。(主编)3.《程序正义的理想与现实——刑事诉讼相关程序实证研究报告》,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5月版。(主编)4.《亚洲六国公益诉讼考察报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9月版。(主编)5.《行政诉讼法问题专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12月版。(合著)6.《社会救助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合著)7.《中国行政救济理论与实务》,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版。(独著) 1. 《法治国家视野下多元化行政纠纷解决机制论纲》,载《湖北社会科学》2015年第1期。《新华文摘》2015年第7期全文转载。2.《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历史、现状与展望》,载《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第2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 司法制度》2013年第6期全文转载。3.《中国行政审判法官的知与行——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调查报告 法官卷》,载《行政法学研究》2013年第2期。4.《作为客观诉讼的行政公益诉讼》,载《行政法学研究》2012年第4期。5.《论行政诉讼中的协调》,载《法学论坛》2010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学 司法制度》2011年第1期 全文转载。6.《刑讯逼供现状分析——以监狱服刑人员为调查对象》,载《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0年第3期。7.《审前羁押期间被羁押人权利状况调查报告》,《中国刑事法杂志》2009年第8期。8.《刑讯逼供社会认知状况调查报告(监狱服刑人员卷)》,载《法学评论》2009年第3期。9.《限制被告取证还是明确证据能力——论行政诉讼法限制被告取证规定的修改》,载《政治与法律》2008年第5期。10.《法社会学视野下的中国公益诉讼》,载《学习与探索》2008年第1期。11《刑讯逼供社会认知状况调查报告(下篇·警察卷)》,载《法学评论》2006年第5期。12.《刑讯逼供社会认知状况调查报告(上篇·民众卷)》,载《法学评论2006年第4期。13.《民间组织合法性问题的法律学解析》,载《中国法学》2006年第1期。14.《公益诉讼的含义和范围》,载《法学研究》2006年第6期。15.《论表见代理在行政法领域之导入与适用》,载《行政法学研究》2006年第3期。16.《现代申诉专员制度与失当行政行为救济》,载《行政法论丛》第5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6月版。17.《论行政救济的原则》,载《法制与社会发展》1999年第4期。18.《香港行政救济制度》,载《中外法学》1997年第5期。19.《行政救济基本理论问题研究》,载《中国法学》1999年第1期。20. 《香港申诉专员制度介评》,载《比较法研究》1998年第2期。 中荷“中国行政诉讼制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项目;司法部“失当行政行为救济研究”项目;教育部“行政救济的理论与实践”项目;中国法学会“社会救助法研究”项目;加拿大政府国际开发署“中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调查” 项目;湖北省社科基金“湖北省社会保障制度与保障人群权利意识关系研究”项目;亚洲法律资源中心“刑讯逼供社会认知状况调查研究”项目;亚洲法律资源中心“监狱服刑人员羁押经历调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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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舒克行政法基础读后感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下面附上写作方法供参考:(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5)简要地说明原文有关内容,重写有感,不要重点介绍,偏离主题。另外,格式和内容方面:一、格式和写法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一般用自己的感受(一两个词语)做主标题,下一行是读《xxx》有感,为副标题。也可直接写读《xxx》有感二、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三、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四、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五、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六、要审清题目。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七、要选择材料。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八、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与自己的生活相结合,否则作文会显得空虚。九、要符合情理、写出真情实感。写读后感的注意事项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④注意不要写成流水账!最后,还要注意一点:叙述作品不能用大量篇幅复述原文一篇读后感,不能写出诸多的感想或体会,这就要加以选择。作为初学者,就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又觉得有话可说的一点来写。要注意把握分析问题的角度,注意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从众多的头绪中选择最恰当的感受点,作为全文议论的中心。初中作文课中,除了写"读后感"外,老师还会要求同学们在看完一部电影,电视片或参完某一展览后写"观后感",观后感的写法与读后感是一样的,只需在第一部分简述所观的内容,然后引出观点,展开论述就可以了。
2023-09-09 23:32:281

立法赔偿概念

立法赔偿纳入国家赔偿法范围的法理思考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范围的限定 国家赔偿法制定实施已逾十数年,从制度实践的效果来看,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是也暴露出了很多的问题。在这些诸多问题中,国家赔偿的范围过窄问题成为学界的一个共识。扩大国家赔偿的范围,使得公民在遭受国家侵权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获得赔偿,已经成为学界和社会共同努力的方向。扩大国家赔偿的范围有很多的层面,其中一个重要但却未被充分发掘的层面就是立法赔偿问题。如果说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只是赔多赔少的问题,纠缠的是具体标准和技术细节,那么立法赔偿干脆就是不赔——不仅1994年的《国家赔偿法》对立法赔偿只字未提,而且国内的国家赔偿法教科书对该问题也同样保持沉默,通常只在介绍国家赔偿法的历史以及法国行政法时稍有提及[①]。因此,在我看来,中国学者构建的国家赔偿法学术体系过度地保持与制度体系的一致性,无法反映出国家赔偿法发展的理论需求,因而是很不完整的。 在立法赔偿领域,就笔者的检索范围看,还没有专门的学术论著;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而言,以“中国期刊网全文数据库”为基准平台,输入“立法赔偿”进行检索,结果不超过10篇,而且大多是一些法学研究生或法律实务部门的人的作品,通常被认可的行政法学家鲜少涉猎该领域。这反映出立法赔偿在中国国家赔偿法学术体系中地位之卑微。笔者选择这一论题,因而在文献资料上就会显得很薄弱,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鼓舞着笔者勉力探索,以将立法赔偿的重要问题提出来供更多的学人研讨。 为下文论证之便,在此对本文所使用的核心概念进行基本的限定:立法赔偿是指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由制定机关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一种法定赔偿类型,立法赔偿分为议会立法赔偿和行政立法赔偿两种,[②]但下文若无特别说明,立法赔偿即指议会立法赔偿。 二、立法赔偿的法律史概况及评论 立法赔偿是一种新近发展起来的国家赔偿类型。在法律史上追索立法赔偿制度的源头,还必须将目光投向法国。法国是行政法的母国,也可以说是立法赔偿制度的母国。法国通过“公共负担平等”的公法原理及法国行政法院的一系列判例初步建立了国家赔偿法中的立法赔偿制度。除了法国,德国在一定程度上也建立了有限的立法赔偿制度。日本在“麻风预防法违宪国家赔偿案”[③]中也对立法赔偿采取了接纳的态度。下文将集中讨论法德两国立法赔偿制度的特点,并对其进行简要的评论,从中抽离出对我们国家建构立法赔偿制度有意义参考点。 1、法国立法赔偿制度:判例史的考察 法国的立法赔偿制度是从行政契约领域开始的。法国最高行政法院在1906年的Compagnie P·;L·;M一案中发展出“国家补偿责任”规则,即行政契约的一方当事人因国家法律的变更或废止而受到特别损害时,如果法律本身没有排除赔偿的规定,则国家应对契约的对方当事人负补偿责任。当然,由于法国行政法并未采如我国国家赔偿法一样的“违法原则”,因此在法国行政法语境中,赔偿与补偿并不进行严格的区分。 但是行政契约领域的“国家补偿责任”规则的确立,还不能说作为一种国家赔偿制度的立法赔偿制度已经完全确立。法国立法赔偿制度的一个奠基性判例是1938年的“小花牛奶公司案”。该案的基本案情是:法国为保护牛奶工业(天然奶),于1934年制定了一个禁止生产奶类制品代制品(人工奶制品)的法律,结果导致小花奶牛公司停业;该公司于1938年向行政法院起诉,请求国家赔偿并获得法院支持。法国最高行政法院通过该案建立了普遍的立法赔偿原则,正式确认国家在契约以外的行为中,即使法律没有赔偿条款,如果对相对人造成损害,国家就需要对相应的立法行为承担责任。法院在该案中作出支持判决的一个重要法理基础就是法国行政法上的“公共负担平等”原则。[④]关于“公共负担平等”原则,笔者以为有必要在此作一点解释,因为法国的行政法院在此不是依据明确的法律条文作出裁判,而是在法律本文缺失赔偿条款时运用司法自由裁量权,通过援引作为一般法律原则的“公共负担平等”原则支持了国家赔偿责任的成立。“公共负担平等”原则是来源于《人权宣言》中的“个人公共负担平等”思想,这是卢梭社会平等思想在共同体建构中的原则体现。“公共负担平等”成为法国国家赔偿法的重要理论,该理论要点在于:国家公务活动的目的是公共利益(卢梭称之为“公意”),人民同等享受公务活动的利益结果,并同等分担公务活动的费用;如果公务活动造成了个人的特定损害,实际上使得个人承受了公共负担份额之外的额外负担;这种额外的负担应由全体社会成员分担,而不能由个人完全承受,这才符合公平与正义的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分担的基本方式就是国家用纳税额进行赔偿。[⑤]该理论不仅可以作为立法赔偿的理论基础,实际上也可以成为整个国家赔偿法的理论基础。 “小花牛奶公司案”确立的立法赔偿原则及其司法方法得到后来的最高行政法院的的遵守。1944年的Caucheteux et Desmont一案中,最高行政法院重申了“小花牛奶公司案”的原则。1960年代最高行政法院又在其判决中两次支持国家的立法赔偿诉请。 由此,法国通过行政法院的一系列判例确立了国家赔偿法上的立法赔偿制度。法国的立法赔偿制度有其自身法律体系的特点,但在很多地方都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因为法国和我国都还没有建立事后违宪审查制度,法国行政法院独立化及其富有特色的判例制度等。我们有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立法赔偿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国家赔偿类型,由于立法针对对象的广泛性和普遍性,因此关注法国立法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比关注该制度扩大国家赔偿范围的宽泛意义更为重要。关于法国立法赔偿制度上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王名扬教授在其《法国行政法》一书中有过较为精当的“五点”概括:(1)议会法律的排除赔偿条款不受审查,即行政法院不能审查议会法律的合宪性,议会法律明确或默示排除立法赔偿的,法院不得判赔;(2)受损利益具有正当性;(3)损害具有特定性,因为普遍的立法损害不违反公共负担原则,不予赔偿;(4)国家无过错时,损害要具有重大性;(5)重大利益立法不符赔偿责任。[⑥]可见,“小花牛奶公司案”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案例,在该案例中相关的议会法律没有排除赔偿条款;受损的牛奶公司是合法经营;只有该公司一家受损,故损害具有特定性;该案中国家立法存在一定过错;该项立法并非涉及重大利益。可见,法国最高行政法院在立法赔偿问题上设置了非常严格的条件,上诉五个条件有一个不满足就可能导致无法获得赔偿。可能这也是法国虽然较早的建立了立法赔偿制度,但立法赔偿的案例并不多。笔者以为这体现了一种司法审慎的原则,即在公共利益(国家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进行了复杂而微妙的平衡。同时,我们还需要主要法国自身的宪法审查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塑造或限制了法国行政法院创设的立法赔偿制度,如宪法审查实行的是事前、抽象的“宪政院”审查模式,法案已经通过生效即禁止任何形式的再审查,除非议会重新立法或修改法律。因此,法国的立法赔偿制度的稳定性并不如想象的高,因为议会可以简单的通过“排除赔偿条款”先行排除立法赔偿责任,这时行政法院就无能为力了。 概括法国的立法赔偿制度,我觉得最有启发的地方在于:(1)立法损害的特定性,这反映了司法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衡量上的理性取向,这一点也应该成为我国建构立法赔偿制度的重要参考;(2)“排除赔偿条款”的不可审查性,这是与法国独特的宪法审查制度相适应的,我国建构立法赔偿制度时也需要与我国特定的宪政制度相适应;(3)“公共负担平等”原则,这是行政法院在“小花奶牛公司案”中支持赔偿的主要法理基础,对该原则的深入研究与阐释将对我国建构立法赔偿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4)立法赔偿责任的成立不以法律违宪为前提,这也是由法国独特的宪政制度决定的。 2、德国立法赔偿制度:条文的解读与比较 德国立法赔偿制度的建立要比法国晚,而且是通过制定法的形式确立的。联邦德国《国家赔偿法草案(1973)》第6条第1款规定: “立法机关关于宪法法院确认其行为违法后18个月内,未有其他立法者,发生第3条(金钱赔偿)之法律效果。”[⑦] 德国《国家赔偿法》(1981)第5条第2款规定: “如果义务损害为立法者的违法行为所造成,只有法律有规定并自阿规定的范围内,发生赔偿责任”。 此外,在立法赔偿所针对的规范对象上,法国仅限于议会立法,而不包括行政立法行为,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实践倾向于排除议会法律的立法赔偿责任,仅针对规章违反上位法的情形。[⑧] 限于资料,笔者未能收集到德国法院在立法赔偿方面的判例,但从现有的法律条文来看,立法者以及最高法院都倾向于限制立法赔偿责任,如《草案》规定了违宪的前提和“18个月”的再立法期,《国家赔偿法》(1981)规定了立法赔偿的严格法定主义。因此,如果立法机关审慎对待,那么立法赔偿责任可能一直无法成立。因此,虽然德国通过制定法建立了较为稳定的立法赔偿制度,但其多层严格的限制使得立法赔偿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当然,笔者同意结合各国自身的宪政制度对立法赔偿进行限制,已确保立法的权威性、稳定性以及民主政治程序的有效性,因为立法赔偿诉讼经常干扰议会将导致立法工作受到影响。不过,立法赔偿制度存在的最大意义,笔者以为不是具体给当事人多少赔偿的问题,而是监督立法机关审慎立法的问题,并且申明了立法行为的有责性。 三、立法赔偿为何姗姗来迟?——重温主权理论 上述对法国与德国立法赔偿制度的考察告诉我们,立法赔偿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只是一种极其有限的存在,各国的具体制度形式出外比较大,但无一例外的对立法赔偿责任进行限制。我们知道,在绝对主义的主权观念下,任何形式的国家赔偿都是难以想象的。后来是宪法学家狄骥通过对绝对主义主权观和国家观的理论解构,为国家赔偿制度开辟了道路。[⑨]但有一个现象特别值得注意,那就是立法赔偿制度的发展远远迟缓于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有些国家又称“冤狱赔偿”)而且被设置了多层的限制,这不得不引发我们反思,并且要求我们在建构立法赔偿制度时所要注意的分寸。这必须回到传统的主权理论。 我发现现在国内几乎所有的国家赔偿法教科书及涉及立法赔偿的论文大抵都将主权理论或观念看作是一种过时的东西,看作是对扩大国家赔偿法问题以及保护公民权利的一种障碍?他们看到的只是一些国家建立立法赔偿制度的表象,没有注意到它们国内具体的争议以及立法或司法制度上的审慎对待原则。其实,国外已经建立立法赔偿制度的国家(比如法德)对立法赔偿责任的限制,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议会代表人民意志,其立法具有权威性。这种基本判断背后不是所谓的公民权利概念,而是主权概念。我们必须首先了解主权的概念及“立法主权”在建立国家秩序上的重要性,我们对于立法赔偿的讨论才可能是理性和富有意义的。 主权理论必须追溯到法国思想家博丹。博丹的主权理论是一种立法主权理论,他对主权的规定是“国家绝对和永久的权力”,他通过在理论上抽离社会中间层,建立了近代第一个基本的“主权者——臣民”的立法主权模型。这一模型后来虽然被不同时期的理论家所加工或改造,但其基本思想都源出于博丹。博丹在规定了主权的基本属性之后对主权采取了一种经验式的列举方式,将主权理解为一个包容若干重要项的权利束,这是一种典型的法学思维。他将制定法律作为作为主权的第一项权利,奠定了整个近现代主权理论的“立法主权”性格。[⑩]后来主要的主权思想家霍布斯和卢梭都将立法权作为主权最重要的标志,特别是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实际上已经成为现代政治国家合法性的基本论证模式,现代的宪法基本都建立在人民主权的原则之上。 以人民主权思想为基本制度线索,我们就会发现立法赔偿姗姗来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个体的社会契约义务,即个体作为公民在建构整个政治共同体秩序时所承诺接受的守法义务。社会契约的最重要意义不在于权利,而在于权力,即个体通过共同的行为形成一个公共意志和人格,全体共同置身于该公共人格的指导之下,在享受共同体体福利的同时承担起个体的社会契约义务。而由民主政治程序支持的立法则成为这种公共人格的体现形式,而且是唯一可能的体现形式。因此,不管狄骥以什么样的形式解构了主权理论和观念,都不可能是彻底的。在一个秩序井然和治理完备的政治共同体内,集体主权的需求和个体权利的需求是同时发生和互为条件的,因此尽管国家赔偿法在行政领域和司法领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在立法领域必然受到严格的限制,否则我们很难想象民主政治程序的权威性、神圣性,无法想象国家具有何种值得尊重的公共人格。 笔者在此引入主权理论,主要是为了提供一种观察和思考国家赔偿法特别是立法赔偿问题的新的视角——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视角,它将提醒我们在不断索取公民权利的同时是否注意到并合理考虑了个体公民所承担的社会契约义务。 还需要指出的是,立法赔偿制度的建构往往与违宪审查制度相关联。如有研究者认为“二者(立法赔偿和宪法诉讼)在程序衔接山野存在一定的联系,如日本的立法赔偿常与违宪审查诉讼同时提起,立法的不法以‘违宪"来确认。应该说这种做法是比较符合法理的。”[11]而德国的立法赔偿制度也要求以违宪作为前提。问题是,这种“违宪型”立法赔偿制度需要某种事后的、司法性的违宪审查制度作为前提。法国不具有事后审查制度,因此其立法赔偿制度的范围是不稳定的,立法“进”则司法“退”。这提示我们思考中国的立法赔偿制度时需要根据我们自己的宪政制度进行设计,不可能绝对的照抄照搬其他国家的模式。确实,如果以议会法律为对象,依一般的法理与逻辑,如果没有相对独立而成熟的违宪审查制度作为前提,立法赔偿是难以成立的。法国的特殊性在于:其拥有独立而发达的行政法院系统,这个系统具有丰富的判例体系和高超的司法技术,所以能够通过小心的避绕和解释法国的宪政制度,并通过“公共负担平等”原则逐步建立了法国特色的立法赔偿制度。但法国只是特例,尽管它最早的建立了立法赔偿制度。其实法官行政法院表面上说无权审查议会法律,并且立法赔偿责任的成立也不以违宪性作为前提,但其援引“公共负担平等”原则作为主要的法理基础,该原则在此处已经不是一般的公法原则,而是法国的“不成文宪法”,法院依该原则作出的立法赔偿判决具有实质意义上的违宪审查内涵。笔者认为立法赔偿(以议会法律为对象)本身就是一种违宪审查,不管它与违宪审查在程序上如何安排,违宪性都应该成为立法赔偿的要件之一。 从立法赔偿与违宪审查的关联性来观察立法赔偿姗姗来迟的现象,我们就会理解为何法德两国都要严格限制立法赔偿责任——违宪审查权本身就是一种非常态的、高危险的权力,其审慎和严格行使是国家稳定的需要。但是违宪审查与立法赔偿又具有一定的区别,这种区别主要是法律后果上的,违宪审查的后果主要是宣布无效、撤销或责任修改等,而立法赔偿的后果就是损害赔偿——前者可能主要是政治权力系统内部的责任,而损害赔偿必然是对外的责任,而政治权力系统的运行是需要一定的封闭性的,因此,前者可能是后者的前提,但后者未必是前者的结果。以笔者的理解,排除法国那种过分特殊的事前宪法审查模式,以违宪审查的一般事后模式来看,立法赔偿的发展还远远迟缓于违宪审查。这也不奇怪,因为违宪审查注重的是法律体系内部的自洽性,虽然其可能与公民权利相关并由公民发动,但却并不必然或者很少引起具体的国家赔偿责任;而立法赔偿注重的是法律侵害的可赔偿性。 四、我国建立立法赔偿制度的可能性及其限度 由于本文是对国家赔偿法纳入立法赔偿制度的一种原理性探讨,因此无意于追究在中国建立立法赔偿制度的技术细节或政策建议,结合前文的考察与分析试图提出思考中国立法赔偿制度可能性的参考框架。笔者发现已经发表的、涉及立法赔偿制度的学术论文五一例外的都是主张在中国建立立法赔偿制度,并且认为这是扩大国家赔偿法范围、保护公民权利的需要,是文明和进步的体现。这种逻辑当然没有大的问题,在我们这个“走向权利的时代”。但笔者需要指出两个基本问题。 一是中国还不存在任何有效形式的违宪审查制度,因此全国人大的法律是不可能受到违宪评价,因而是也不可能确立立法赔偿责任的。有人也许会说,法国也不存在事后普遍的违宪审查权,我们能不能学学法国,鼓励在行政审判中支持立法赔偿?否也。法国有独立的行政法院系统和丰富的行政法判例体系,能够通过解释诸如“公共负担平等”这样的一般性原则发展法律,这是法国建立立法赔偿制度的最重要基础,而中国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中国的司法部门独立性不足,司法经验与技术不足,与社会的互动也不足。尽管有研究者建议“人大的立法赔偿问题由法律另行规定或在国家赔偿法中单列一章”[12]但这种立法的可能性及后续司法的可能性都很成问题。因此,笔者以为在中国违建立任何有效形式的违宪审查制度之前,人大(包括地方人大[13])的立法赔偿问题,除非立法本身加以规定,否则是不可能引起立法赔偿责任的。立法赔偿制度在人大立法领域的拓展在根本上取决于人大制度的改革进程与改革框架,以及中国是否能够建立某种有效形式的违宪审查制度。因为在笔者看来,本文前面的考察和分析已经揭示了立法赔偿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原理:违宪性是立法赔偿的前提,没有违宪审查就没有立法赔偿。当然,这里是仅就人大立法赔偿而言的。因此,在中国讨论建立立法赔偿制度的可能性,不能简单的从作为特例的法国模式出发,而应该以德日的“违宪审查与立法赔偿的关联性”模式为基准进行思考。 二是区分人大(议会)立法赔偿和行政立法赔偿,侧重建立行政立法赔偿制度。在目前的宪政框架下,人大的立法赔偿由于依赖于更为根本的制度变革而不能得到解决,但行政立法赔偿却可能获得突破。行政立法赔偿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密切相关。目前的情况是,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在提起行政复议时一并进行审查,但这不是司法审查,而是行政系统的内部审查。在行政诉讼法领域,抽象行政行为,无论是较高位阶的行政法规与规章,还是较低位阶的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法律文件,都被排除在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值得注意的是,行政法学界对于抽象行政行为的可诉性业已达成共识,并积极提议修改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笔者以为抽象行政行为,特别是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是一件可期待的事,因为其体制阻力远比人大立法赔偿制度的确立要小。这一进程大致可以分为三步:第一步,修改行政诉讼法,将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首先做到与行政复议法的衔接,并积累立法赔偿的经验;第二步,将规章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建立规章违法的立法赔偿制度;第三步,在前两步充分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将行政法规纳入司法审查的领域,建立行政法规违法/违宪的立法赔偿制度。制度总是渐进发展的,特别是在中国这样的弱制度经验的国家,激进改革的风险是很大的。因此,中国的立法赔偿制度以行政诉讼法的完善和行政立法赔偿的先行为起点,是一种非常明智选择。 尤其值得指出的是,在行政立法赔偿部分必须主要区别于普通的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在赔偿责任的限制上需要更加严格。因为行政立法行为虽然一般被认为是行政行为,但它不是普通的行政行为,而是一种法律规范的创制行为,议会立法赔偿所遭遇的困境和限度行政立法赔偿一样难以避免。在这个方面,我们需要借鉴法国行政法院的操作技术,具体可参考王名扬教授概括的“五要件”,特别是其中的损害特定性要件。 四、结语 立法赔偿根本地涉及国家与公民关系的一种系统性重构,是国家赔偿制度逻辑的一个必然结果。这一发展在一个更加宏观的层面上受到现代宪政主义的深刻影响。但是,立法赔偿与行政赔偿及刑事赔偿具有重要的差别,忽视这种差别将可能导致国家根基的瓦解和基本秩序的松动——这种重要差别就是:立法是普遍性行为,而行政或刑事司法只是个别性行为——如果无差别的处理三种类型的国家赔偿,那么普遍的立法就将产生普遍的赔偿,而且还可能与作为个别行为的行政或刑事司法赔偿发生重叠和交叉,覆盖或吸收其他制度的功能。本文的考察和分析表明:即使在最先建立立法赔偿制度的法国以及通过成文法建立立法赔偿制度的德国,立法赔偿责任所受的限制都远远超过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因此,在中国建立立法赔偿制度必须坚持审慎原则,尤其需要结合自身的宪政制度独立思考。由于中国尚未建立任何有效形式的违宪审查制度,因此人大立法赔偿不可能在现行体制下获得解决,但行政立法赔偿可以先行,并为将来可能有限纳入的人大立法赔偿积累经验。在建构中国的行政立法赔偿制度时,尤其需要注意法国行政法院的司法经验,将其成熟的司法经验作为我国立法的可行参考。在“走向权利的时代”,在习以为常的将法律制度理想化和简单化的时代,我们思考立法赔偿制度,尤其需要审慎的思虑和辨析,否则就很可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若有不明,去百度找点资料或者去书店买本<<国家赔偿法学>>
2023-09-09 23:32:401

公法与私法的价值取向

  中西法律——公法与私法的差异探讨  2008年02月28日 星期四 10:17  法产生于夏朝,当时称为“禹刑”,它最初主要是用来对付异族的反抗,是胜利了的民族强加于失败者的专横意志。因此刑罚异常残暴,表现为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刑在氏族内部是镇压的工具,在氏族争战中表现为对外诛伐的武力。三代的刑、秦汉的律,乃至唐律和明、清律仍然是刑法典。这说明,中国古代的法律一开始就与权力有缘而与权利无关,法律被看作是束缚和控制人的手段,这种狭隘性排除了法的民事功能,这并不是说它不能调节民事关系,而是说它不能离开国家、离开刑罚来处理民事关系。《唐律疏议》十二篇堪称中国封建法律的典范,其特点是法律条文以刑为主,民事法律行为和道德行为也做刑事化处理,如:“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唐律疏议户婚律》),又如:“诸侵巷街、阡陌者,杖七十。若种植垦食者,笞五十。各令复故”(《唐律疏议杂律》)。中国法的这种公法性质压抑了人的个性,束缚了人的解放,也限制了法和社会的发展。  而在西方,古希腊、罗马国家的法是在氏族内部斗争及其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是各种社会力量相互妥协的结果。古希腊的人们把法看成是一种全社会的调节器,一种确定权利义务的尺度和保障权利的手段。法律一开始就被区分为公法、私法,分别调整不同的社会生活领域。如:“用人为的方法变更水流,以至他人财产受到损害时,受害者得诉赔偿。”(《十二铜表法》第8条)又如:“树的高度已达十五尺,为了不使它的阴影影响邻地,邻地所有人可诉请赔偿。”(《十二铜表法》第9条)由于法在雅典、罗马的早期形成过程中代表并等同于国家全部的政治制度,因而法的观念便与中国截然不同,它的内涵和外延都比中国的法观念(以刑为中心)更为丰富和广泛。它不仅包含具体规则、规范的内容,还拥有正义、平等、道德的含义,像中国古代的“刑”只是它内容中的一个部分,且所占比例较小。因此,法在西方从来就有广泛性和普遍性的特征。另一方面,雅典和罗马国家的形成与发展正是通过一次次对法的变革来实现的,是社会妥协的结果,法在西方具有了社会进步的杠杆作用,也是历史本身进步的表现。  公法和私法区分的意义在于,它们可以对社会和成员的双重品格进行一个恰当的定位。私法是公法的基础,私权是公权的基础,公权源于私权的代理、委托。公法、私法都具有法律共同的价值,但他们各自的对象和作用的领域不同,私权的出现意味着承认个人平等独立,私权神圣,公权是为私权服务的,要防止公权的滥用。所以,在古罗马“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表现在“每一个发展过程必有大量的个人权利和大量的财产从家庭审判庭中移转到公共法庭的管辖权之内” 。而中国古代则无公法、私法的划分,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基本上是公法文化、刑罚文化居于绝对优位,法律在事实上也被认为只具有公法性质。由于国家的宗法伦理性,家族义务也深深渗入到所谓“公法”的领域中。中国古代社会是把本应适用于政治国家的公法用来调整市民社会中的法律关系,比如,官员任职须避父祖名讳,若在职期间父母亡故,法律则规定丁忧,违者均有刑罚。这种家族义务与国家义务的混而不分正好反映出中国古代公、私法不分的传统。  由于公法、私法不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大异于西方法律文化,其典型特征是其个人独立人格之缺失,个人平等自由之不可得,个人的地位,只能存在于家、族等群体与等级之中。法律要求于每一个人的,首先是对于社会(家族、国家)的各种绝对义务,它主要表现为要求与禁忌,同时它又没有或很少地赋予其权利。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由于公、私法不分,从而法律不能够也不可能以维护社会成员合法利益,维护其精神安宁,激发每个社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出发点,从而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不能以“权利”为本位,它只能朝着远离现代理性法律文化的轨道发展。  ========================================  私法自治原则基本理论浅析  〖内容摘要〗  本文是我在完成民法总论部分的学习后,总结归纳我所学关于私法自治原则的基本知识写成的。全文阐述了私法自治原则的概念、产生发展、主要内容、缺陷以及其与国家强制、法律行为等的关系问题。  一、私法自治的基本概念  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总称。根据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可以分为公法和私法。公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以权力服从关系为基础的,并以国家或公共团体作为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为原则,宪法、刑法、行政法都是属于公法的。而私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以自由平等关系为基础,我们所学的民法就是私法。公法既然是以权力服从为基础,就没有什么个人自由意思可言,也没有对应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反的是,私法恰恰是以个人自由意思为指导思想的,并以对应的权利义务为基本原则。也正是因为私法尊重个人自由意思,所以使得私法自治原则无论是在传统私法还是现代私法中都具有重要地位,是最高的指导原则,成为了民法的三大奠基石之一。这一原则即是我国民法基本原则中的自愿原则——《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  所谓私法自治,又称意思自治,顾名思义是指当事人依其个人的自由意志创设、变更和消灭私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民事活动。在这一原则之下的法律,并未预设当事人应当遵循的强制规范,只是承认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所为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效力并予以保护。  二、私法自治的产生  民法的很多原则、理念以至制度都能从罗马法中找到其产生、形成的渊源,私法自治原则也不例外,它也是导源于罗马法的。但这种导源只是间接的而非直接的,换言之,罗马法孕育了私法自治原则的思想和精神,但并未提出私法自治的概念,并未将其抽象为私法原则。事实上,私法自治在产生时更准确的说法是“当事人意思自治说”(Theory of Autonomy of Parties),正式提出这一学说的是十六世纪的法国法学家查理·杜摩林。十六世纪的法国一方面仍处于封建割据状态,各省立法极不一致,习惯法仍占主要地位,而另一方面资本主义工商业有了相当的发展,尤其是地中海沿岸各港口已与南欧及亚洲、非洲的一些国家有了频繁的商业交往,因而经常发生各地习惯法在适用上的相互冲突,一地商人与国内其他地方商人、国内商人与他国商人进行商业交往或发生商业纠纷时应适用哪地、哪国法律便成为越来越突出的问题,并成为商业发展的制约因素。为了解决这一新问题,查理·杜摩林顺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提出应适用由当事人自主选择的一个法律来调整他们之间的契约关系、解决他们之间的经济纠纷,这一主张立即受到商人们的欢迎,并逐渐为整个社会所接受,后被人称之为“意思自治”学说。他认为],对于合同应适用双方当事人都愿意让该合同受其支配的那种习惯法;如果当事人没有明确选择哪个习惯法,则应推断其默示的选择法的意思。当事人可以以明示的方式选择契约的准据法,即在合同中订立法律适用条款,或在争议发生后达成选择适用某国法律解决其纠纷的协议;也可以是默示的选择,即在当事人未订立法律条款或达成法律选择协议的情况下,如果发生纠纷,由受案法院根据某种理由对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意思进行推断。无论是明示的选择还是默示的选择,其遵循的主旨都是当事人意志决定论,即当事人有权依其自我意志作出自由选择,当事人的自我意志可以而且应该成为约束契约关系的准则,当事人可以而且应该对依其自我意志作出的选择负责。该学说的法律价值在于:一方面有利于当事人根据自己选择的准据法预见其法律行为的后果,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另一方面有利于契约争议的解决,节约交易成本。可见,私法自治原则是顺应当时经济发展需要产生的,最初目的是为了解决使用习惯法的冲突。  三、私法自治的内容  私法自治原则具体到民法上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所有权自由,《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从该原则中可以看出,只要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所有人可自由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其所有物。二是结社自由,即组织社团的自由。这里的社团不是指我们平时所说的社会团体,而是指以社员为其成立基础的法人(人的组织体);公司、银行是典型的营利社团,工会、商会是典型的公益社团。三是遗嘱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从私法自治的产生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一原则产生之初就是为了解决契约争议,确立合同准据法。所以,最后一项内容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契约自由,即合同自由。下面就来具体阐述契约自由  (一)主要内容  契约自治原则,即当事人得依其自主决定,经由意思合致而规范双方的法律关系。契约因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一方当事人自己受该契约约束,并同时约束另一方当事人。它包括:  缔约自由,即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与他人缔结契约合同;  选择相对人的自由,即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与何人缔结契约合同;  内容自由,即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合同的内容;  变更或解除的自由,即当事人可以经由自由协商变更或解除契约合同,或可自由决定是否行使约定的、法定的解除权解除合同;  方式自由,即当事人有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  争议解决方式自由,即当事人可以经自由协商,以确定双方争议解决的具体方式是提起诉讼还是申请仲裁。  (二)作用  缔约自由及相对人选择的自由,使得交易经由个人意思决定,体现了自由竞争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自由及自由竞争是资源配置的最有效的手段,将劳力与资本集中到能产生最大效益的地方,如由“政府”的强制干预,反而导致低效率的资源分配及利用。  内容自由之下,当事人只要不违反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就可以依自由的意志订立契约合同,这充分体现了交易的灵活性。  在方式自由之下,当事人订立契约的程式手续都简化了,比如动产买卖契约就是不要式契约即口头的合意也是有效的。这有利于促进了经济活动的发展。  四、私法自治原则的缺陷  首先,私法自治是建立在平等原则的基础上的。平等有两个含义:即法律上的平等和事实上的平等。法律上的平等是指一切自然人、法人在法律人格上的平等及其内在意志的自由、自愿,故又被称为抽象的平等或形式上的平等。而事实上的平等,顾名思义是指当事人实际进行经济行为、实现自由意志的机会和能力基本接近,也叫实质上的平等。受罗马法影响,法律一直以来都是把人抽象地当作契约主体,不分自然人与法人、生产者与消费者、大企业与小企业而异其待遇,把法律上的平等等同于事实上的平等。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法律上的平等与事实上的平等经常是背离的,二者的一致只是偶然的或假设的理想状态。比如在雇用合同中,劳方与资方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平等的,但显而易见,双方在事实上是不可能平等的,因为劳方除了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他不得不订立雇佣合同,唯一的自由是决定与谁订立合同。当不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进行交换时,处于弱势的一方基于客观需要的压力而签订合同,合同双方的给付就会在法律上失去平衡,优势一方的意志就会淹没弱势一方的意志,事实上的不公平就会出现。  其次,在契约自由中也存在很多隐藏的弊病。一是完全凭借自由竞争也是不可能的,过于理想化。一定的竞争后,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必然就会产生垄断,这时候所谓的缔约自由和相对人的选择自由也就不可能存在。二是内容自由在体现交易灵活性的同时,也带来了契约正义的问题,即由当事人自由缔结的契约会不会背离公平正义的要求。三是在方式自由带来交易简化的同时,给交易的安全性造成了很大的障碍。特别是口头合意有效的情况下,一旦双方发生争议,一切无凭无据,第三人就无法探究真相了,即使是人民法院碰到这种问题也很棘手。  五、自治中的强制  私法自治原则虽然是市场经济所必需的,但是从上述的缺陷中可以看出,如果单实行这一原则在一定程度上确实会给社会带来一些弊端,单靠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是不能完全、自动加以协调的,因此,现代民法在坚持这一原则的同时,做出了各种限制性的规定。对意思自治原则的一般限制有:(1)法律性质上的限制。当事人只能选择有关国家的任意法,不能避开应该适用的有关国家的强制法;被选择的法律是实体法,而不是冲突法。(2)当事人主观意念上的限制。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必须是善意和合法的。(3)选择主体上的限制。为保护弱者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不适用强者一方所选择的法律。(4)国内的公共秩序上的限制,即不能同国内的公共秩序相抵触。  然而,矛盾就在这里。传统上私法自治与国家强制是两个对立的概念。自治是从理性经纪人的假设出发,相信每个人会作出最有利于自己的决定而经由自由交易,有限资源即可在最低成本下产生最大利益。而国家扮演的角色,不是公共利益的界定者,也不是市场参与者,而只是单纯财产权的界定者及市场秩序的维护者,包括对经济活动中产生的争议,作出裁决。国家管制的理念,或者从市场机制在某些领域会失灵出发,国家不仅参与市场而且干预人民的市场行为。表现在法律上,自治规范与管制规范一为裁判法、技术法,一为行为法、政策法,两者有本质的不同。那么该怎样理解这个问题呢?  实际上,各种私权及基于自由意思形成的法律行为建构私人间的法律关系与国家管制的理念不但不对立,反而有某种微妙的牵连。民法中的许多强制规范源于刑法、行政法等公法中的规定,它对法律行为的控制仅止于法律和公序良俗,对事实行为的控制也只能扩张到法律和善良风俗,所谓“强制规范”并不是“管制人民的私法行为,而是为私法自治提供了一套游戏规则,从另一个角度支撑了私法自治。现代的私法自治和国家管制从来就不是壁垒分明的,民法本身就是国家管制的辅助工具或替代。以下要论述的意思表示、法律行为和私法自治的关系中将提到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的问题,这也是自治中强制的体现,从中也可以更好的理解强制这个问题。  六、意思表示、法律行为与私法自治  私法自治赋予当事人以自己的意思从事民事行为的权利,而这种自由意思又需要借助于一定的行为表达出来。表意人将自己希望发生某种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与外部的行为,这就是民法上的意思表示。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发生的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行为。由此可知,法律行为是实现私法自治的手段,而意思表示又是法律行为的方法。当事人要实现私法自治,必须借助于法律行为,而法律行为中又必须包含当事人的以发生一定私法上效果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私法自治要达到的是两层效果:一是达到当事人在意思表示中想要的效果,发生一定私法上的效果——法律行为的成立;二是达到在法律上有效力的效果——法律行为的生效。前者是直接由意思表示上升而成的,而后者是意思表示的终极效果。所以私法自治要解决两个问题(1)意思表示怎样上升为法律行为;(2)法律行为如何生效。  第一个问题其实就是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问题。成立要件,即法律行为的构成部分,它包括一般要件(必要部分)和特别要件(特定部分)。一般要件有三:(1)当事人,即从事法律行为的民事主体(2)标的,即有具体确定或至少可以确定的内容(3)意思表示。这些都是一切法律行为所共通的。而对于某些特定的法律行为,还有要式(必须履行一定方式)和要物(必须有交付行为)等特别要件。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具有了以上的要件就可以上升法律行为,达到当事人想要的效果。  第二个问题则是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问题。生效要件,是指法律行为本身以外的效力要件,它其实是在成立要件的基础上附加了产生法律效力的要求。它也分为一般要件和特别要件。(1)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具有健全的理智才能作出合乎法律要求的意思表示。所以,当事人即表意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完全行为能力人可以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其行为能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则上不能独立实施民事行为。限制行为能力及无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他们可以独立实施单纯获利的民事行为。(2)标的要适法妥当,即法律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适法——规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是为了防止列举式的规定难以涵盖一切可能的不合法情况的弊病,增强法律控制法律行为合法性的涵盖面。妥当——社会生活广泛、经济往来繁多、情况复杂,法律不可能将一切情况都规定无遗,所以规定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是立法的最后一道防线。(3)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是在意志自由的前提下进行意思表示,且当事人的内心意思与外部表示行为相一致。将它作为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正是为了贯彻私法自治原则。对于这一点,法律已规定意思欠缺(意思和表示不一)和意思瑕疵(意思表示不自由)的非常态情况,这里就不多赘述了。  七、小结  我国一直就是个缺乏私法传统的国家,又由于经济上长期的计划经济,所以私法自治的发展较之其他国家和地区还比较落后,所以强调私法自治有着更为重要的作用。从现行的《民法通则》就可以看出,还是存在过多的政府干预的色彩。比如,前面说的民法对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限制仅止于法律和公序良俗,而在我国的《民法通则》中还附加了“国家政策”和“经济计划”的内容,如第6条和第7条的规定,这明显是长期的计划经济的导致的。我们现在正在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法治社会应是以权利为本位的社会的。任何人的权利都是神圣的,所以要保护私法自治,公法不宜过多干涉和限制。而要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实践私法自治原则,首要的就是必须建立不以改变人民的行为为目的,仅为司法者提供一套方便操作、易昭公信裁判规范的自治法。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在这方面已先行一步,而物权法的初稿也已出台,新中国第一步民法草案也提交审议了,这至少说明我们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
2023-09-09 23:32:512

唐朝的法律是什么?

《唐律疏议·资贼》规定:“非家庭成员,但属五服之内,具有亲属伦常关系的成员之间窃盗财产,构成犯罪;应在普通盗窃罪法定刑罚基础上减等处罚。”这反映出唐朝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发展趋势。
2023-09-09 23:33:143

司法考试行政法教师推荐

您好!seso1986 司法考试行政法我也推荐吴鹏,我喜欢他的风格。推荐你这个行政法的经典资料吧!一共18个表格搞定行政法。司法考试行政法彩色表格讲义【汇总】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7691500100mjjk.html
2023-09-09 23:33:363

截至2009年8月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现行有效的法律229件,涵盖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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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23:33:451

甘肃政法是一本吗

甘肃政法大学属于二本大学。该校是甘肃省省属的唯一一所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最早建立的省属本科政法院校,是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院校。扩展资料:1.学术资源截至2009年底,学校图书馆以政治、法律类为主的馆藏纸本文献总量已达61万余册,电子图书44.5万余册,报刊合订本4.3万余册;学校的数字化图书馆资源建设也在进行中。现已拥有《中国知网系列数据库》、《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数据库(部分)》、《中国法律年鉴全文数据库(部分)》、《"北大法宝"中国法律检索系统(部分)》等多个数据库。2.学科建设截止2013年,学校有民商法学、刑事科学技术、诉讼法学等13个省级和校级重点学科,形成以法学为主。管理学、文学、经济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交叉渗透的学科体系。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侦查学和刑事科学技术为西北地区有重要影响的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2013年,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发布的学科评估结果中,学校法学学科得分排名并列第十三名,在西北参评高校中名列第一。3.师资力量截止2013年10月,学校有教职工666人。其中专任教师445人,教授、副教授14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17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3人,省级学科带头人2名,入选甘肃省"555创新人才工程"人选12名。其中多人受聘为其他院校兼职硕士生导师;同时,学校还在国内聘请了80余名著名专家、学者作为学院的客座教授,从英、美等国家聘请了6名长期外国专家,30多名短期外国专家。
2023-09-09 23:33:551

请教一下毕业论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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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23:34:282

立法法是专门法吗?调整对象是什么?刑法的调整对象又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是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制定的法律,立法大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调整范围:  1、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2、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2023-09-09 23:35:042

刘潇潇的教研成就

主要从事人权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具有较扎实的学术功底和较宽广的学术视野。主持并完成了教育部规划课题《行政问责法治模式理论与实践研究》等省部级科研课题3项,出版《中国法治演绎论》(群言出版社2007年版)等学术专著3部,在《法学论坛》、《河北法学》、《法学杂志》、《学术界》等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四十多篇,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其中十余篇论文被CSSCI收录或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或被《高校文科学术文摘》摘录。2005年获湖南文理学院“芙蓉科技奖”。主要讲授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教学务实严谨,具有鲜明的特色和风格。主持并完成省级教改课题2项,主编国家级教材《经济法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任第二主编);2011年12月出版湖南文理学院校本教材教《法学学术论文方法论》(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曾获得“湖南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湖南省“教学成果三等奖”;湖南文理学院“优秀教学质量奖”、“教学成果一等奖”和“常德市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自1991年至今,受聘于武陵区司法局、常德市司法局,任“普法讲师团”客座教授,先后在常德市人大、常德市人民政府、常德市人事局、常德卷烟厂等30多个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受到良好的社会评价。
2023-09-09 23:35:151

彩信和短信的区别

短信只能发文字!菜心可以附带图片和音频。当然不能太大
2023-09-09 23:34:493

大学生社会实践可以做什么

01家教如果你是学师范专业的,社会实践活动可以选择做家教,既能勤工俭学,又能发挥专业的特长。02公益劳动放长假的时候可以去沙漠地区植树种草,改善生态环境。或者帮助环卫工人清扫街道,告诫人们不要乱扔垃圾等。03做临时工暑假的时候可以去做临时工,比如超市导购员、工厂工人、打字员等,提前体验社会生活。04下乡支教在没有课的时候到乡下去支教,将自己的学问传授给乡下缺乏教育的孩子们,献上自己的爱心社会实践即假期实习或是在校外实习。对于在校大学生具有加深对本专业的了解、确认适合的职业、为向职场过渡做准备、增强就业竞争优势等多方面意义。也有些学生希望趁暑假打份零工,积攒一份私房钱。留校勤工俭学、家教、零工等更侧重经济利益,是一些家庭困难学生的首要选择;具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学生选择做义工、支教、支农,既锻炼了能力,又奉献了爱心;更多学生则出是倾向于选择和专业相关的单位实习(包括有偿和无偿),在中小学也有在实践基地或军训基地的活动,亦称“社会实践”,主要是对于陶艺、手工、电脑、户外拓展等进行训练。实践活动包括四个板块,义务劳动,社会调查活动(调查问卷),科技创新活动,体验生活。社会实践工作原则(1)坚持育人为本,牢固树立实践育人的思想,把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作为首要任务。(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社会实践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3)坚持课内与课外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确保每一个大学生都能参加社会实践,确保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社会实践的全过程。(4)坚持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保证大学生社会实践长期健康发展。(5)坚持整合资源,调动校内外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全社会支持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良好局面。哲学上的社会实践是讲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各种活动的总和。即全人类或大多数人从事的各种活动,包括认识世界、利用世界、享受世界和改造世界等等。当然重点是为求生存进而为求发展的改造世界的活动,其中物质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但阶级社会中阶级斗争的实践给与人们的影响尤为深刻。在无阶级的社会里人们之间的各种
2023-09-09 23:34:491

黄鹤楼赏析(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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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23:34:514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什么/住院医师“5+3”模式是什么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生,即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学生,在5年院校医学毕业后,以住院医师身份接受的系统化、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内科、外科、全科、儿科、精神科等不同专业方向进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属于毕业后教育,主要模式是“5+3”,即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后,进行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培训在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具备良好临床医疗和教育培训条件的培训基地进行,以在临床有关科室轮转为主,参加培训者在经验丰富的上级医师指导下从事临床诊疗,接受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教育培训,着重培育和提高临床医疗能力,达到能够独立、正确、规范地处理临床常见问题,并为今后具备处理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奠定基础。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医德医风、临床实践技能、专业理论知识、政策法规、人际沟通交流等。完成培训并通过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者,可获得全国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023-09-09 23:34:511

最健康的饮食习惯都有哪些?

1、每餐之前喝两杯水这样做就能保持身体一直处于“水灵灵”的状态,还能控制食量。荷兰一项研究显示,饭前喝两杯水能减少饥饿感和食物摄入量,从而起到减肥的作用。2、吃完快餐喝一大杯水快餐里的热量和盐一般都严重超标,虽然我们拿吃进肚里的脂肪没办法,但一大杯水可以帮你稀释体内钠的浓度,让你离高血压远一点。3、不放弃每一个吃洋葱的机会很多人吃菜时会小心翼翼地把洋葱挑出来,唯恐避之不及。这就大错特错了。洋葱含有大量保护心脏的类黄酮,尤其在吃烤肉这样不怎么健康的食品时,里面的洋葱就是“救命草”。4、有条件的话,用凉水泡红茶最近美国农业部研究发现,与青菜或胡萝卜相比,红茶中含有更多的抗氧化物质,它可以有效帮助你抵抗皱纹或癌症的侵扰。凉水可使茶中的有益物质在不被破坏的情况下,慢慢溶出,你所要做的只是多等待一会儿。5、复合维生素早饭后吃研究表明,补充适合自己的复合维生素对身体健康大有裨益。饭后吃会提供人体一天所需,才有精力投入工作学习,二来不至于给肾脏造成过大负担。6、下午三点,准时加餐也许赖床可以成为你不吃早餐的理由,但下午三点的加餐就不能用任何借口推托了。在午餐和晚餐之间补充营养,酸奶、水果、饼干都是不错的选择。7、橘子带着“白丝”吃很多人吃橘子时都会把橘子上的“白丝”剥掉。其实,这里面含有丰富的黄酮类物质,对身体大有裨益。苦中带甜的口味,仔细品尝其实并不差。8、每天喝水忙碌的工作会让你在口干舌燥时,才想起一上午都没喝水。在办公桌上准备一个1.5升的大瓶子,把一天要喝的水倒在里面,给自己规定喝完才能下班。9、买水果选深色的那种虽说水果的外观五花八门,但要衡量健康性,深色水果肯定更胜一筹,因为里面含有更多的抗氧化剂。当你摇摆不定时,选择李子、乌梅这类黑色的水果准没错。10、用热水漂洗肉块在切块的肉上铺一层厚纸巾,可以吸收油脂。如果你想去得更干净,可以把肉块放在漏勺里,用热水漂洗。使用这种方法,可以去掉大约一半的脂肪。
2023-09-09 23:34:521

国家有没有规定大学军训时间?

有规定,大概为20-30天。国家教育部和总参总政1994年新修订颁发的《普通高校学生军事训练大纲》中规定:“军事训练要作为高等学校学生的一门必修课,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训练成绩记入学生档案。”“军训一般在一、二年级进行,时间为4~5周”。军事课由《军事理论》《军事技能》两部分组成。《军事理论》教学时数36学时,记2学分;《军事技能》训练时间2—3周,实际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4天112学时,记2学分。课程内容含“必讲(必训)”内容(以“*”标识)和“选讲(选训)”内容(其他未标识者),各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在确保完成“必讲(必训)”内容的基础上,灵活选择“选讲(选训)”内容,但必须完成总学时。普通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纲施教、施训和考核,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调减、占用教学、训练内容和时数。扩展资料军事课考核包括军事理论考试和军事技能训练考核,成绩合格者计入学分。学校要建立健全军事课考核规章制度,对考核组织实施程序、方法、标准、要求等进行规范。军事理论考试由学校组织实施,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根据卷面成绩、平时作业、考勤情况和课堂表现综合评定。军事技能训练考核由学校和承训教官共同组织实施,成绩分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根据学生参训时间、现实表现、掌握程度综合评定。军事课成绩不及格者必须进行补考。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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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物复习提纲

初中生物总复习提纲(人教版) 七年级上册 生物和生物圈 1. 认识生物 2.生物圈是所有生物的家 生物和细胞 1. 观察细胞的结构 2. 细胞的生活 3. 细胞怎样构成生物体 4.没有细胞结构的微小生物——病毒 生物圈中的绿色植物 1. 生物圈中有哪些绿色植物 2. 被子植物的一生 3. 绿色植物与生物圈的水循环 4. 绿色植物是生物圈中有机物的制造者 5. 绿色植物与生物圈中的碳—氧平衡 6.爱护植被,绿化祖国 七年级下册 生物圈中的人 1. 人的由来 2. 人体的营养 3. 人体的呼吸 4. 人体内物质的传输 5. 人体内废物的排出 6. 人体生命活动的调节 7. 人类活动对生物圈的影响 八年级上册 生物圈中的其他生物 1. 各种环境中的动物 2. 动物的运动和行为 3. 动物在生物圈中的作用 4. 分布广泛的细菌和真菌 5. 细菌和真菌在生物圈中的作用 生物的多样性及其保护 1. 根据生物的特性进行分类 2. 认识生物的多样性 3. 保护生物的多样性 八年级下册 生物圈中生命的延续和发展 1. 生物的生殖和发育 2. 生物的遗传和变异 3. 生物的进化 健康地生活 1. 传染病和免疫 2. 用药和急救 3. 了解自己 增进健康 生物7年级上 生物的共同特征:1.生物的生活需要营养2.生物能进行呼吸3.生物能排出身体内产生的废物4.生物能对外界刺激作出反应5.生物能生长和繁殖 生物的分类:(1)动物,植物,其他生物(2)陆生生物,水生生物(3)作物,家禽,家畜,宠物 生物圈的范围:厚度为20千米左右的圈层,包括大气圈底部、水圈的大部和岩石圈的表面。 生物圈为生物的生存提供的基本条件:动物、植物等所有生物生存所需要的基本条件是一样的,它们都需要营养物质、阳光、空气和水,还有适宜的温度和一定的生存空间 非生物因素对生物的影响:生物的生活都会受到非生物因素的影响。当环境中一个或几个因素发生急剧变化时,就会影响生物的生活,甚至导致生物死亡。 生物因素对生物的影响:捕食关系,竞争关系,合作关系 生态系统:在一定地狱内,生物与环境所形成的统一的整体叫做生态系统。其中有生产者(植物),消费者(动物),分解者(微生物) 食物链和食物网: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吃与被吃的关系,这样就形成了食物链。一个生态系统中,往往有很多条食物链,他们彼此交错连接,形成了食物网。生态系统中的物质和能量就是沿着食物链和食物网流动的。 生物系统具有一定的自动调节能力 多种多样的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系统、海洋生态系统、淡水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城市生态系统。 生物圈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每一个生态系统都与周围的其他生态系统相关联:从非生物因素来说,从地狱关系来说,从生态系统中的生物来说。7上P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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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桌礼仪常识

文明用餐的餐桌礼仪 餐桌礼仪中国古今餐桌礼仪餐饮礼仪问题可谓源远流长.据文献记载可知,至少在周代,饮食礼仪已形成一套相当完善的制度,特别是经曾任鲁国祭酒的孔子的称赞推崇而成为历朝历代表现大国之貌、礼仪之邦、文明之所的重要方面.作为汉族传统的古代宴饮礼仪,自有一套程序:主人折柬相邀,临时迎客于门外.宾客到时,互致问候,引入客厅小坐,敬以茶点.客齐后导客入席,以左为上,视为首席,相对首座为二座,首座之下为三座,二座之下为四座.客人坐定,由主人敬酒让菜,客人以礼相谢.席间斟酒上菜也有一定的讲究:应先敬长者和主宾,最后才是主人.宴饮结束,引导客人入客厅小坐,上茶,直到辞别.这种传统宴饮礼仪在我国大部分地区保留完整,如山东、香港及台湾,许多影视作品中多有体现.清代受西餐传入的影响,一些西餐礼仪也被引进.如分菜、上汤、进酒等方式也因合理卫生的食法被引入中餐礼仪中.中西餐饮食文化的交流,使得餐饮礼仪更加科学合理.现代较为流行的中餐宴饮礼仪是在继续传统与参考国外礼仪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其座次借西方宴会以右为上的法则,第一主宾就坐于主人右侧,第二主宾在主人左侧或第一主宾右侧,变通处理,斟酒上菜由宾客右侧进行,先主宾,后主人,先女宾,后男宾.酒斟八分,不可过满.上菜顺序依然保持传统,先冷后热.热菜应从主宾对面席位的左侧上;上单份菜或配菜席点和小吃先宾后主,上全鸡、全鸭、全鱼等整形菜,不能头尾朝向正主位.这些程序不仅可以使整个宴饮过程和谐有序,更使主客身份和情感得以体现和交流.因此,餐桌之上的礼仪可使宴饮活动圆满周全,使主客双方的修养得到全面展示.中国餐桌礼仪入门篇餐桌礼仪在中国人的完整生活秩序中占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他们认为,用餐不单是满足基本生理需要的方法———也是头等重要的社交经验.为此,掌握某些中式餐饮规则的知识便显得特别重要了,无论你是主人,抑或只是一位客人,都必须掌握一些规则.●圆形餐桌颇受欢迎.因为可以坐更多人,而且大家可以面对面坐,一家之主的身份并不像西方长形餐桌上很清楚地通过他的座位而辨认.客人应该等候主人邀请才可坐下.主人必须注意不可叫客人坐在*近上菜的座位.此为一大忌.必须等到所有人到齐才可以开始任何形式的进餐活动———即使有人迟到也要等.一旦大家就位,主人家便可以做开场白了.进餐期间,主人必须承担一个主动积极的角色———敦促客人尽情吃喝是完全合理的.●一张典型中式餐桌看上去相当空,在西方人眼中尤甚.每张座位前可见放在盘上的一只碗;右面是一组筷子与汤匙,分别放在各自的座上.在正式场合上,会出现餐巾,主要放在膝上.在正式宴席上,菜式的吃法很像放映的幻灯片,每一次一道菜.令人惊讶的是,米饭不是与菜式同上,不过可以选择同吃.由于菜式各有特色,应该个别品尝,而且一次只从碗中吃一种,不是混合品尝.不可用盘子吃,只能用碗.骨头和壳类放在个别盘中.不干净的盘子必须经常用清洁盘子替换.●除了汤之外,席上一切食物都用筷子.可能会提供刀*,但身为中国人,最好用筷子.筷子是进餐的工具,因此千万不可玩弄筷子———把它们当鼓槌是非常失礼的做法,更不可以用筷子向人指指点点或打手势示意.当然,绝对不可吸吮筷子或把筷子插在米饭中,这是大忌———这正好像葬礼上的香烛,被认为是不吉利的.再有,不可用筷子在一碟菜里不停翻动,应该先用眼睛看准你想取的食物.当你用筷了去取一块食物时,尽量避免碰到其他食物.可能的话,用旁边的公筷和汤匙.吃完饭或取完食物后,将筷子放回筷子座.●一席中式餐饮如果没有茶便称不上正式了.为此,尽可能贮存不同品种的茶是明智的做法,确保最精明的品味也照顾到.有关茶的问题,应该注意几件关键的事.座位最近茶壶的人应该负责为其他人和自己斟茶———斟茶的次序按照年岁,由最长者至最年青者,最后为自己斟.当人家为你斟茶时,礼节上应该用手指轻敲桌子,这样做是对斟茶者表示感谢和敬意.用餐对于家居生活是头等大事,体现个人素质和品味眼睛看准食物才能动筷子斟茶的顺序很讲究,先长后幼,先女后男设宴原因有喜有悲中国人向来「以食为先」,饮食除了是满足人的基本需求,亦是秉承传统习俗,聚首饭桌前大快朵颐.设宴的原因可以是庆贺,也可以是哀痛.每逢农历新年、结婚、中国节日如中秋节等,中国人便会一家老少聚首饭桌前共贺佳节;但另方面,若有人离世,丧家会在葬礼完成后设“解慰酒”,宴请出席葬礼的亲戚朋友,向他们表示谢意,可见中国人十分重视聚首饭桌前分享喜乐与悲哀.灶君中国人不单止十分尊重吃的艺术及礼仪,甚至会敬拜由“火神”衍生而来的“灶君”,他们认为“灶君”能保佑厨房避开火灾及各种不幸事件之发生,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各家都准备一顿美味佳肴祀奉“灶君”,包括一只完整的鸡、烧猪、多样蔬菜、饭等,以多谢“灶君”对他们过去一年的保佑.他们通常会把餐桌放置在“灶居”的面前,把佳肴放在桌上左方,供奉数个小时后才拿走食物.吃的礼仪与迷信有何关系?客人与传统的中国家庭同桌用饭,须尊重他们的文化、礼仪及习俗,。 吃饭礼仪的知识 餐桌礼仪知识 1.入座的礼仪。 先请客人入座上席,再请长者入座客人旁依次入座,入座时要从椅子左边进入。入座后不要动筷子,更不要弄出什么响声来,也不要起身走动。 2.进餐时,先请客人中长者动筷子。夹菜时每次少一些,离自己远的菜就少吃一些,吃饭时不要出声音,喝汤时也不要出声响,喝汤用汤匙一小口一小口地喝,不宜把碗端到嘴边喝,汤太热时凉了以后再喝,不要一边吹一边喝。3.如果要给客人或长辈布菜,最好用公筷,也可以把离客人或长辈远的菜肴送到他们跟前。按我们中华民族的习惯,菜是一个一个往上端的,如果同桌有领导、老人、客人的话,每当上来一个新菜时就请他们先动筷子,或者轮流请他们先动筷子,以表示对他们的重视。 4.吃到鱼头、鱼刺、骨头等物时,不要往外面吐,也不要往地上扔,要慢慢用手拿到自己的碟子里,或放在紧靠自己餐桌边或放在事先准备好的纸上。 5.要明确此次进餐的主要任务。 要明确以谈生意为主,还是以联络感情为主,或是以吃饭为主。如果是前者,在安排座位时就要注意,把主要谈判人的座位相互靠近便于交谈或疏通情感。 如果是后者,只需要注意一下常识性的礼节就行了,把重点放在欣赏菜肴上。 6.最好不要在餐桌上剔牙。 如果要剔牙时,就要用餐巾或手挡住自己的嘴巴。 7.要适时地抽空和左右的人聊几句风趣的话,以调和气氛,不要光着头吃饭,不管别人,也不要狼吞虎咽地大吃一顿,更不要贪杯。 8、最后离席时,必须向主人表示感谢,或者就此时邀请主人以后到自己家做客,以示回敬。 扩展资料: 基础礼仪 1.提早预约餐厅,接受他人邀请时,应尽早回复。 2.进入餐厅时,需由侍者(领台)带领入坐,不可冒然入位。 3.入座后姿势端正,脚踏在本人座位下,不可以任意伸直,手肘不得靠桌缘,或将手放在邻座椅背上。 4.一般椅子是由左侧入座,而上位则是在离出口最远,能看清楚全场的安静位置。 5.点菜时,送上来的料理数目必需和用餐人数配合。 6.选择单点料理时,要依照套餐的顺序来点菜。 7.用餐时,补妆要到化妆室,避免在众人面前补妆。 8.事情必须在事前安排妥当,避免中途离席。 9.如欲取用摆在同桌其他客人面前之调味品,应请邻座客人帮忙传递,不可身手横越,长驱取物。 10.如系主人亲自烹调食物,勿忘予主人赞赏。 11.食毕,餐具务必摆放整齐,不可凌乱放置。 餐巾亦应折好,放在桌上。 饮料的讲究 茶是中国人的日常饮料,汤是他们饭食时的最佳饮料,在特别的日子或场合上,中国人会饮葡萄酒或烈性酒,却不会饮水,这与西方人不同。 中国茶是茶楼的主要饮料,虽然有其他饮料供应,但他们认为茶是最提神醒胃的饮料,尤其是吃了油腻的点心,茶有助洗去油腻。 每桌都供应一个或两个茶壶,且可不断添饮,客人只需揭开茶壶盖并放在壶顶上,便有侍应前来添滚水;无论同席者的茶杯有多少茶,其中一位都可为别人斟茶,但记着要先为别人斟,最后为自己斟,这才合乎礼仪。 茶楼备有不同种类的茶叶,客人可随个人喜好选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餐桌礼仪(礼仪种类)。 西餐礼仪的知识 西餐礼仪的知识: 用 刀 叉 吃 有 骨 头 的 肉 吃 有 骨 头 的 肉 时 , 可 以 用 手 拿 着 吃 。 若 想 吃 得 更 优 雅 , 还 是 用 刀 较 好 。用 叉 子 将 整 片 肉 固 定 (可 将 叉 子 朝 上 , 用 叉 子 背 部 压 住 肉) , 再 用 刀 沿 骨 头 插 人 , 把 肉 切 开 。 最 好 是 边 切 边 吃 。 必 须 用 手 吃 时 , 会 附 上 洗 手 水 。 当 洗 手 水 和 带 骨 头 的 肉 一 起 端 上 来 时 , 意 味 着 “ 请 用 手 吃 ” 。 用 手 指 拿 东 西 吃 后 ,将 手 指 放 在 装 洗 手 水 的 碗 里 洗 净 。 吃 一 般 的 菜 时 , 如果 把 手 指 弄 脏 , 也 可 请 侍 者 端 洗 手 水 来 , 注 意 洗 手 时 要 轻 轻 地 洗 。 吃 面 包 可 蘸 调 味 汁 吃 到 连 调 味 汁 都 不 剩 , 是 对 厨 师 的 礼 貌 。 注 意 不 要 把 面 包 盘 子 “ 舔 ” 得 很 干 净 , 而 要 用 叉 子 叉 住 已 撕 成 小 片 的 面 包 , 再 蘸 一 点 调 味 汁 来 吃 , 是 雅 观 的 作 法 。 用 餐 巾 内 侧 擦 拭 弄 脏 嘴 巴 时 , 一 定 要 用 餐 巾 擦 拭 , 避 免 用 自 己 的 手 帕 。 用 餐 巾 反 摺 的 内 侧 来 擦 ,而 不 是 弄 脏 其 正 面 , 是 应 有 的 礼 貌 。 手 指 洗 过 后 也 是 用 餐 巾 擦 的 。 若 餐 巾 脏 得 厉 害 , 请 侍 者 重 新 更 换 一 条 。 凡 事 由 侍 者 代 劳 在 一 流 餐 厅 里 , 客 人 除 了 吃 以 外 , 诸 如 倒 酒 、 整 理 餐 具 、捡 起 掉 在 地 上 的 刀 叉 等 事 , 都 应 让 侍 者 去 做 。 在 国 外 , 进 餐 时 侍 者 会 来 问 : “How is everything?” 如 果 没 有 问 题 , 可 用 “Good” 来 表 达 满 意 。 聊 天 切 忌 大 声 喧 哗 在 餐 厅 吃 饭 时 就 要 享 受 美 食 和 社 交 的 乐 趣 , 沉 默 地 各 吃 各 的 会 很 奇 怪 。 但 旁 若 无 人 地 大 声 喧 哗 , 也 是 极 失 礼 的 行 为 。 音 量 要 小 心 保 持 对 方 能 听 见 的 程 度 , 别 影 响 到 邻 桌 。 中 途 离 席 时 将 餐 巾 放 在 椅 子 上 万 不 得 已 要 中 途 离 席 时 , 最 好 在 上 菜 的 空 档 , 向 同 桌 的 人 打 声 招 呼 , 把 餐 巾 放 在 椅 子 上 再 走 , 别 打 乱 了 整 个 吃 饭 的 程 序 和 气 氛 。 吃 完 饭 后 , 只 要 将 餐 巾 随 意 放 在 餐 桌 即 可 , 不 必 特 意 叠 整 齐。 任 意 选 择 乳 酪 高 级 餐 厅 上 甜 点 之 前 , 会 送 上 一 个 大 托 盘 , 摆 满 数 种 乳 酪 、 饼 干 和 水 果 , 挑 多 少 种 都 可 以 , 但 以 吃 得 下 的 范 围 为 准 。 用 叉 子 和 汤 匙 吃 甜 点 上 甜 点 时 大 都 会 附 上 汤 匙 和 叉 子 。 冰 淇 淋 之 类 的 甜 点 容 易 滑 动 , 可 用 叉 子 固 定 并 集 中 , 再 放 到 汤 匙 里 吃 。 大 块 的 水 果 可 以 切 成 一 口 的 大 小 , 再 用 叉 子 叉 来 吃 。 如 何 招 呼 侍 者 侍 者 会 经 常 注 意 客 人 的 需 要 。 若 需 要 服 务 , 可 用 眼 神 向 他 示 意 或 微 微 把 手 抬 高 , 侍 者 会 马 上 过 来 。 如 果 对 服 务 满 意 , 想 付 小 费 时 , 可 用 签 帐 卡 支 付 , 即 在 帐 单 上 写 下 含 小 费 在 内 的 总 额 再 签 名 。 最 后 别 忘 记 口 头 致 谢 。 查看文章 西 餐 礼 仪 知 识2007-07-27 10:29随着生活方式的更新和社会交往的活跃,我国吃西餐的人越来越多。在组织的涉外活动中,为适合国外客人的饮食习惯,有时要用西餐来招待客人。 西餐厅一般比较宽敞,环境幽雅,吃西餐又便于交谈,因此,在公共关系宴请中,是一种比较受欢迎又方便可取的招待形式。西餐源远流长,又十分注重礼仪,讲究规矩,所以,了解一些西餐方面的知识是十分重要的。 西餐的特点 “西餐”,是我国对欧美地区菜肴的统称,是一个泛指。如粗略地划分,西餐大致可以分为二类:一是以英、法、德、意等国为代表的“西欧式”,又称“欧式”,其特点是选料精纯、口味清淡,以款式多,制作精细而享有盛誉;二是以前苏联为代表的“东欧式”,也称“俄式”,其特点是味道浓,油重,以咸、酸、甜、辣皆具而著称。 此外,还有在英国菜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美式”。如进一步细分,则还可分为英国菜、法国莱、俄国菜、美国菜、意大利菜以及德国菜等。 各国菜系自成风味,各有各的风格,其中尤以法国菜最为突出。但是从总体上看,与中餐相比,西餐至少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 首先,西餐极重视各类营养成分的搭配组合,充分考虑人体对各种营养(糖类、脂肪、蛋白质、维生素)和热量的需求来安排菜或加工烹调。 其次,选料精细,用料广泛。西餐烹饪在选料时十分精细、考究,而且选料十分广泛。 如美国菜常用水果制作菜肴或饭点,咸里带甜;意大利菜则会将各类面食制作成菜肴:各种面片、面条、面花都能制成美味的席上佳肴;而法国菜,选料更为广泛,诸如蜗牛、洋百合、椰树芯等均可入菜。 第三,讲究调味,注重色泽。 西餐烹调的调味品大多不同于中餐,如酸奶油、桂叶、柠檬等都是常用的调味品。法国菜还注重用酒调味,在烹调时普遍用酒,不同菜肴用不同的酒做调料;德国菜则多以啤酒调味,在色泽的搭配上则讲究对比、明快,因而色泽鲜艳,能 *** 食欲。 最后,工艺严谨,器皿讲究。西餐的烹调方法很多,常用的有煎、烩、烤、焖等十几种,而且十分注重工艺流程,讲究科学化、程序化,工序严谨。 烹调的炊具与餐具均有不同于中餐的特点。特别是餐具,除瓷制品外,水晶、玻璃及各类金属制餐具占很大比重。 餐具的使用 1.西餐的餐具 广义的西餐餐具包括刀。 餐桌礼仪常识 中国餐桌礼仪入门篇 餐桌礼仪在中国人的完整生活秩序中占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他们认为,用餐不单是满足基本生理需要的方法———也是头等重要的社交经验。 为此,掌握某些中式餐饮规则的知识便显得特别重要了,无论你是主人,抑或只是一位客人,都必须掌握一些规则。 ●圆形餐桌颇受欢迎。 因为可以坐更多人,而且大家可以面对面坐,一家之主的身份并不像西方长形餐桌上很清楚地通过他的座位而辨认。客人应该等候主人邀请才可坐下。 主人必须注意不可叫客人坐在*近上菜的座位。此为一大忌。 必须等到所有人到齐才可以开始任何形式的进餐活动———即使有人迟到也要等。一旦大家就位,主人家便可以做开场白了。 进餐期间,主人必须承担一个主动积极的角色———敦促客人尽情吃喝是完全合理的。 ●一张典型中式餐桌看上去相当空,在西方人眼中尤甚。 每张座位前可见放在盘上的一只碗;右面是一组筷子与汤匙,分别放在各自的座上。在正式场合上,会出现餐巾,主要放在膝上。 在正式宴席上,菜式的吃法很像放映的幻灯片,每一次一道菜。令人惊讶的是,米饭不是与菜式同上,不过可以选择同吃。 由于菜式各有特色,应该个别品尝,而且一次只从碗中吃一种,不是混合品尝。不可用盘子吃,只能用碗。 骨头和壳类放在个别盘中。不干净的盘子必须经常用清洁盘子替换。 ●除了汤之外,席上一切食物都用筷子。可能会提供刀*,但身为中国人,最好用筷子。 筷子是进餐的工具,因此千万不可玩弄筷子———把它们当鼓槌是非常失礼的做法,更不可以用筷子向人指指点点或打手势示意。当然,绝对不可吸吮筷子或把筷子插在米饭中,这是大忌———这正好像葬礼上的香烛,被认为是不吉利的。 再有,不可用筷子在一碟菜里不停翻动,应该先用眼睛看准你想取的食物。当你用筷了去取一块食物时,尽量避免碰到其他食物。 可能的话,用旁边的公筷和汤匙。吃完饭或取完食物后,将筷子放回筷子座。 ●一席中式餐饮如果没有茶便称不上正式了。为此,尽可能贮存不同品种的茶是明智的做法,确保最精明的品味也照顾到。 有关茶的问题,应该注意几件关键的事。座位最近茶壶的人应该负责为其他人和自己斟茶———斟茶的次序按照年岁,由最长者至最年青者,最后为自己斟。 当人家为你斟茶时,礼节上应该用手指轻敲桌子,这样做是对斟茶者表示感谢和敬意。 用餐对于家居生活是头等大事,体现个人素质和品味 眼睛看准食物才能动筷子 斟茶的顺序很讲究,先长后幼,先女后男 设宴原因有喜有悲 中国人向来「以食为先」,饮食除了是满足人的基本需求,亦是秉承传统习俗,聚首饭桌前大快朵颐。 设宴的原因可以是庆贺,也可以是哀痛。每逢农历新年、结婚、中国节日如中秋节等,中国人便会一家老少聚首饭桌前共贺佳节;但另方面,若有人离世,丧家会在葬礼完成后设“解慰酒”,宴请出席葬礼的亲戚朋友,向他们表示谢意,可见中国人十分重视聚首饭桌前分享喜乐与悲哀。 中国的餐桌礼仪 中国餐桌上的礼仪归结以下几点: 一.入座的礼仪.先请客人入座上席.在请长者入座客人旁依次入座,入座时要从椅子左边进入.入座后不要动筷子.更不要弄出什么响声来.也不要起身走动.如果有什么事要向主人打招呼. 第二,进餐时.先请客人.长着动筷子.夹菜时每次少一些.离自己远的菜就少吃一些.吃饭时不要出声音.喝汤时也不要出声响,喝汤用汤匙一小口一小口地喝.不宜把碗端到嘴边喝,汤太热时凉了以后再喝.不要一边吹一边喝.有的人吃饭喜欢用咀嚼食物.特别是使劲咀嚼脆食物,发出很清晰的声音来.这种做法是不合礼仪要求的.特别是和众人一起进餐时,就要尽量防止出现这种现象. 第三:进餐时不要打嗝,也不要出现其他声音,如果出现打喷嚏,肠鸣等不由自主的声响时,就要说一声"真不好意思".;对不起;."请原凉".之内的话.以示歉意. 第四;如果要给客人或长辈布菜.最好用公筷.也可以把离客人或长辈远的菜肴送到他们跟前,按 中华民族的习惯.菜是一个一个往上端的.如果同桌有领导,老人,客人的话.每当上来一个新菜时就请他们先动筷子.或着轮流请他们先动筷子.以表示对他们的重视. 第五:吃到鱼头,鱼刺,骨头等物时,不要往外面吐,也不要往地上仍.要慢慢用手拿到自己的碟子里,或放在紧靠自己餐桌边或放在事先准备好的纸上. 第六:要适时地抽空和左右的人聊几句风趣的话,以调和气氛.不要光着头吃饭,不管别人,也不要狼吞虎咽地大吃一顿,更不要贪杯. 第七:最好不要在餐桌上剔牙.如果要剔牙时,就要用餐巾或手挡住自己的嘴巴. 第八:要明确此次进餐的主要任务.要明确以谈生意为主.还是以联络感情为主.或是以吃饭为主.如果是前着,在安排座位时就要注意.把主要谈判人的座位相互靠近便于交谈或疏通情感.如果是后着.只需要注意一下常识性的礼节就行了,把重点放在欣赏菜肴上, 第九:最后离席时.必须向主人表示感谢.或者就此时邀请主人以后到自己家做客,以示回敬。 餐桌礼仪常识 1、入座的礼仪: 先请客人入座上席,再请长者入座客人旁依次入座,入座时要从椅子左边进入。入座后不要动筷子,更不要弄出什么响声来,也不要起身走动。 2、用餐的礼仪: 先请客人中长者动筷子,夹菜时每次少一些,离自己远的菜就少吃一些,吃饭时不要出声音,喝汤时也不要出声响,喝汤用汤匙一小口一小口地喝,不宜把碗端到嘴边喝,汤太热时凉了以后再喝,不要一边吹一边喝。 3、用餐期间的礼仪: 进餐时不要打嗝,不要出现其他声音,如果出现打喷嚏、肠鸣等不由自主的声响时,就要说一声“真不好意思”、“对不起”、“请原谅”之类的话,以示歉意。 4、给客人以及长辈夹菜礼仪: 最好用公筷,将离客人或长辈远的菜肴送到他们跟前,因为菜是一个一个往上端的,如果同桌有领导、老人、客人的话,每当上来一个新菜时就请他们先动筷子,或者轮流请他们先动筷子,以表示对他们的重视。 5、遇到骨偷或者不吃的食物时: 如果吃到鱼头、鱼刺、骨头或者不吃的食物时,不要往外面吐,也不要往地上扔,要慢慢用手拿到自己的碟子里,或放在紧靠自己餐桌边或放在事先准备好的纸上。
2023-09-09 23:34:561

意外伤害的构成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意外伤害的构成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般来说主要有三大条件,如果不具备这三大条件,保险公司一般不会给予理赔。 第一:“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伤害”,其包括:一是遭受的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事实;二是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第二:“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这里指的是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和残疾。 第三:“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直接原因或近因”,该条件要求意外伤害与死亡或残疾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否则不能构成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构成伤害的要素有哪些 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目前市面常见的意外伤害保险有:综合意外险、交通意外险、旅游意外险。 综合意外险 综合意外险是保障范围最广,费用最高的意外险。任何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残疾都在其保障范围内(除外责任不包括在内)。通常综合意外险可通过600元保费实现一年期约50万保额。多数产品可附加选择意外医疗、救护车费用等,保障内容越多保费越高。综合意外险作为意外险的基本配置,在此基础上大家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增加交通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等短期特定意外险。 构成意外伤害的三个要素是什么 伤害由致害物、侵害物件、侵害事实三个要素构成。 意外包括突发性、外来性、非本意三个因素。 意外伤害保险赔付需要哪些条件? 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都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著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4、“非疾病的”,如果是疾病所致伤害,虽非本人事先所能预料,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 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物件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 意外伤害的急救要领有哪些 发生这种情况后首先要立即冷却烧烫伤的部位,方法是家长用冷水冲洗孩子烧烫伤部位10-30分钟,或用冷水浸泡、冰块敷,直到没有痛感为止,然后尽快送往医院进一步治疗。 医生提醒,一定要在伤口冷却后再剪开或脱去衣裤;不要给孩子喝水;不要挑破伤处的水泡,在伤处乱涂药水或药膏。 食物窒息 孩子呼吸道被异物阻塞后,家长应该先检查口腔并设法将异物取出;如果孩子还能说话、哭叫、咳嗽并能配合大人的指令,应鼓励其用力咳嗽,尝试咳出异物;如果是身材较小的婴幼儿,家长还可以将其倒立提起,拍打其背胸部,一定要反复进行,直到排出异物或急救人员到达;如果异物落入呼吸道深处,应尽快将孩子送到有耳鼻喉专科的医院,手术将异物取出。 意外伤害的种类有哪些?, 造成意外伤害的原因有哪些 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方面的含义. 意外是指侵害行为是本人不能预见的,或违背本人主观意愿意的;伤害是指导身体受到侵害的事实.具体的讲,应该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1.非预见性. 2.外来原因引起的. 3.突然性. 意外伤害的赔偿 协商进行赔偿,协商不成的话,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意外伤害的自救方法有哪些 一、车祸基本自救方法 自救:迅速抱头缩身成球形 来不及做缓冲动作时,就应迅速抱住头部并缩身成球形,以此可减少头部、胸部受到撞击。 二、汽车行驶时落水 自救:有次序地撤出 由于坠落的情况不同,所受的冲击也大不相同。但是,受到强烈的冲击是普遍的情况。坠落时,应该用手护住头部和胸部,尽可能将身体倒在座席上,并紧闭嘴唇,咬紧牙齿,冲击一过,要迅速冷静的作出判断,弄清汽车下沉后的状况。一般汽车著水大多为正方向,如果还能从车窗逃出,应该尽快开启车窗逃出去;如不可能,就应该关闭车窗,控制水的侵入,开启全部车灯,待车内稳定后,再决定从哪个门、窗逃出。解开安全带,脱掉外衣,当水位到下颚时,作一次深呼吸,然后开启门、窗逃出。此时,由于外部水的压力,车门可能难以开启。不过,水灌满车体必然需要一定时间。即使将要灌满时,在车内一定还有一些空气,因此,应该面临危险而从容不迫。特别在大客车上,如坠入水中,更不能惊慌失措、争先恐后,应有次序地撤出。 三、汽车冲出路面 自救:等车子停稳后按次序下车 严重交通事故最常见的是汽车冲出路面,这时千万不要惊慌乱动,应等驾驶员把车子停稳之后,再按次序下车,以免造成翻车事故。 不要让坐车者在车身不稳时下车,这会造成危险。前轮悬空时,应先将前面人员逐个接下车;后轮悬空时,则应先让后面的人员逐个下车。车上的人一定要沉着稳定。汽车冲下路基时,首先应使车子保持平衡,防止翻车;还要切断汽车电路,防止漏油发生火灾。 汽车冲出路面发生翻滚时,乘员在意识丧失以前,应用双手紧握并紧靠后背;驾驶员可紧握方向盘,与车子保持同轴滚动,使身体不在车内来回碰撞,以免严重撞伤。 四、发生撞车时 自救:乘车者可向前伸脚顶在前面坐椅背 经验证明副驾驶位是最危险的座位,如果坐在该处的话,首先要抱住头部躺在座位上,或者双手握拳,用手腕护住前额,同时屈身抬膝护住腹部和胸部。 后座的人最好的防护办法就是迅速向前伸出一只脚,顶在前面坐椅的背面,并在胸前屈肘,双手张开,保护头面部,背部后挺,压在坐椅上。 即使没有时间,平时也要准备好车祸时应迅速用双手用力向前推扶手或椅背,两脚一前一后用力向前蹬,这样,撞击力消耗,缓冲身体前冲的速度,从而减轻受害的程度。 汽车相撞发生火灾的可能性极大,所以撞击一停止,所有人要尽快设法离开汽车。
2023-09-09 23:34:571

1069开头的短信是不是诈骗短信?

1069开头的短信是不真实的。近些年来,许多中国公民都会经常收到以1068、1069开头的短信,而其中也不乏有很多诈骗的短信信息,也有“身份不明”人员群发的催债短信,而发布这些短信的人到底是谁,至今好像也没有人能搞得清楚。特别是在最近这几年里,有很多人都会接到1068、1069开头发送的催债短信,更是有很多人收到的短信中内容极其肮脏,甚至还有很多人明明没有欠债却一直收到威胁短信,而值得奇怪的是,当受害人收到这些短信后,利用互联网平台查询这些发送短信的号码却一直都查询不到。1068、1069开头的短信原本是企业用来进行网络营销的,但是不知道是运营商监管不严还是根本没有监管,现在简直成为了“身份不明”的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诈骗和威胁恐吓的“犯罪工具”了,甚至可以说电信诈骗案件不断呈现出上升的趋势,1068、1069开头的短信有着莫大的功劳。短信诈骗揭秘:1.建立基站骗子在基站信号范围内,冒充他人电话号码,强行向用户手机发送诈骗短信。2.盗取信息用户登录短信中的网址链接后,会被要求输入银行卡号、登录密码、身份证号等信息,骗子会在钓鱼网站后台盗取这些信息。3.网上支付骗子进入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输入盗取的账号、密码等信息。4.骗验证码骗子登录网上银行时,银行系统会向手机用户发送支付验证码,骗子会以各种理由骗取验证码。5.转移存款客户一旦泄露验证码,骗子就完成网上银行的登录,可以随意转移用户的存款。
2023-09-09 23:34:571

请问中国农村信用社和中国农业银行有什么区别?

现在没有关系了。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一步步改革成农村商业银行
2023-09-09 23:34:593

宋戈的介绍

宋戈,女,1969年出生,汉族,黑龙江省庆安人,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6年浙江大学博士后出站。东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带头人,土地资源管理二级学科带头人。2012年12月人才引进到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土地资源管理研究所工作。研究方向土地利用与管理、土地规划、土地利用理论与政策。近年来,在耕地利用与保护预警、土地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3S技术应用、土地利用理论与政策、土地规划及村镇规划等方面,以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在《自然资源学报》、《农业工程学报》、《地理研究》、《经济地理》、《地理科学》、《生态学报》、《资源科学》、《水土保持通报》、《中国农学通报》、《中国农业大学学报》、《城市问题》、《中国土地科学》、《农业现代化研究》和《水土保持研究》等期刊发表代表性的论文50余篇;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子课题、教育部博士学科点基金博导类课题、中国博士后基金以及省市课题10余项;出版的著作3部;以第一完成人获省级奖项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议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通讯评议专家及中国博士后基金函评专家,《地理研究》、《农业现代化研究》、《水土保持学报》、《农业工程学报》、《中国土地科学》等多家杂志审稿专家。
2023-09-09 23:35:001

意外致人死亡是刑事案件吗

不一定会负刑事责任的。根据规定,因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的,在肇事者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的情况下,或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情况下,肇事者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虽然致人死亡的,但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1、是由于他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行为造成死亡,则可能构成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刑事案件;2、如果是因意外事故造成死亡的,则属于意外事故,不属于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9-09 23:34:471

学习中西方餐桌礼仪有哪些重要性

作为现代人知道西餐礼仪也是必不可少的大众课:1、西餐的餐具在就餐之前基本都被主人和侍应摆好了,只要遵循由外向内用即可。尽量不要发出餐刀刮碟子的尴尬声音;2、西方人在就餐的时候很少说话,聊天时间基本是饭后甜点的时候才会开始,许多人会边吃甜品边聊天,也有些边喝酒边聊,而且音量都很低。总之只要在就餐的时候尽量少说话,自然会变得很有教养。3、中国人喝汤要求不要发出声音即可,西方人亦然。在喝汤的时候发出任何声响都是不礼貌的,所以要好好使用汤羹,记住舀汤的时候要由里向外舀,不要像中国人是由外向里舀。吃鱼和吃骨头都有特殊要求的,要弄明白才好上手,否则会好难堪啊,总之记住一条不会用刀叉吃的东西,就暂且别先动手,静观形式,入乡随俗,大不了不吃这道菜嘛。4、手机:在吃西餐的时候基本上都不会开手机,除非有非常重要的事情,而手机铃声都会很小声,有电话你要给大家说“对不起”,然后起身出去听电话。这一条吃中餐的时候也适用,在用餐的时候听电话走到哪里都是让人唾弃的。中西方就餐的简单礼仪中中国礼仪更讲究人和人的秩序,这种礼仪是以中国伦理规则为基础的,形式化地去表现和演绎,突出地宣扬一种“人际”的理念;西方的餐桌礼仪更突出的表现于“人和工具”的和谐应用,相互融合,从这点看来中国人比西方人更懂人情,而西方人也许更理性吧。
2023-09-09 23:34:454

军事基础训练包括哪些

体能训练,射击训练,战术训练,专业技术训练,装备操作训练。
2023-09-09 23:34:442

关于饮食健康的论文

饮食与健康随着中国人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于饮食更为关注,单纯吃得饱已经不是我们的唯一目的,如何能吃得好吃的健康已成为我们关注的话题。科学饮食是很有讲究,根据现代医学概念,日常生活中的科学饮食方法应具备:早餐宜早:人体经过一夜睡眠,肠胃空虚,清晨进食,精神才能振作,因此早餐宜早。 宜细嚼慢咽:这不仅有助于唾液分泌,帮助消化,而且能减轻胃的负担。 宜暖:俗话说:“一热三解”,暖食味道好。中医认为,胃喜肯恶寒,寒易伤脾胃。食用生冷食品及瓜果均宜适量,应利于胃的消化、吸收;否则,会造成腹痛、呕吐、腹泻等病症。 宜少:在日常饮食中,少吃多滋味,忌暴饮暴食,要做到善食还要善节。 宜软:坚硬的食物难以消化,特别是老年人及胃弱者,一日三餐烹煮饭菜应以烂熟为好。 宜淡:中医认为,多食咸,伤心伤骨;多食辣,伤肝伤脉;多食酸,伤脾伤筋;多食甜,伤肾。因此,节制饮食,多吃淡味,于健康大有益处。 宜素:现代医学研究表明,常吃蔬菜、豆制品有利健康,也不易发胖;常吃素食,还具有防癌抗癌作用。 宜坐:饮食保健专家指出,边走边吃,不卫生;蹲着进食,不利于消化。因此,坐着用餐,对身体健康十分有益。宜静:用餐时,宜安静地品尝美味;而谈笑进食,很容易呛咳;哭着用餐,或者生气吃饭,对身体健康很不利。饮食习惯对人体健康有很大影响,良好的饮食习惯,是保证健康的重要措施。(l)合理分配三餐一日三餐的食量分配要适应生理状况和工作需要。最好的分配比例应该是3:4:3。如果一天吃l·斤粮食的话,早晚各吃3两,中午吃4两比较合适。(2)荤、素搭配适当荤食中蛋白质、钙、磷及脂溶性维生素优于素食;而素食中不饱和脂肪酸、维生素和纤维素又优于荤食。所以,荤食与素食适当搭配,取长补短,才有利于健康。(3)不挑食和偏食人体所需要的营养物质是由各种食物供给的,没有任何一种天然食品能包含人体所需要的全部营养物质。单吃一种食物;不管吃的数量多大,营养如何丰富,也不能维持人体的健康。因此,在饮食中,不可长期挑食或偏食。(4)不暴饮暴食俗话说:“若要身体好,吃饭不过饱”,这话是有一定道理的。暴饮暴食不仅能破坏胃肠道的消化吸收功能,引起急性胃肠炎、急性胃扩张和急性胰腺炎,而且由于隔肌上升,影响心脏活动,还可诱发心脏病等,如果抢救不及时,会发生生命危险。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要大吃大喝、暴饮暴食。一年当中,由于四季的气候不同,存在着春温、夏热、暑湿、秋凉而燥以及冬寒等不同特点,人的生理、病理也会受到这种气候变化的影响。因此,无论是在健康的情况下还是在疾病过程中,都要注意食物的选择应与气候相适应。 春季 阳气生发,人的精力也易于奋发,好像只有外长之势而无内藏之功,易发生热性传染病。因此,春季饮食宜清淡,不宜过食油腻烹煎之物,应当选食一些鸭梨、橘子、甘蔗等果品为辅助。常食绿豆汤、绿豆芽,取其清淡、甘凉,以免积热在内。 夏季 气候炎热,万物华实,身体热量不易外散,有中暑的可能,所以饮食宜甘寒、清淡,多食新鲜蔬菜。暑热兼湿之时,汗出易多,使人常易贪食生冷、寒凉之物,过食则伤脾胃。因此,在炎暑之季,切忌过食生冷,更不可多食油腻厚味,饮食宜利湿、清暑、少油之品,常选食西瓜、冬瓜、绿豆汤、酸梅、冰糖煎水代茶饮等,取其清热、解暑、利湿、养阴益气之功。凉拌苦菜可防止肠炎;海带丝凉拌更适合老年,既化痰去湿又可增加锌、碘,预防癌症。此外,还可常吃绿豆粥、荷叶粥、薄荷粥。在盛夏季节,平时阴虚的人,即使常服参、茸等温补之品者,也应减服停服。 秋季 气候由热转凉,处处有干燥的征兆,人体也同样有燥感,如鼻干、口干、皮肤干,甚至干咳等。此时的饮食不要过分清淡,应适当增加些油腻,常饮银耳汤、梨汁及其它果汁,尤其是梨汁。一般多在午饭后或午觉后喝,以养肺阴。 冬季 水冰地冻,万物闭藏,这时就应去寒就温。饮食上宜多食肉、蛋、枣、仁之类。天寒季节,血流缓慢,血液变得粘稠,抗病能力减退,所以少饮些酒和喝些附子羊肉汤是有利于身体的。有高血压的病人,冬季可常服些山楂水。合理的烹调是提高食欲,保证营养不被破坏的关键。那么正确合理的烹调方法是什么?(l)主食的烹调淘米时要轻洗,不宜次数太多,也不宜用力搓,以减少维生素和无机盐的丢失。对于存放过久的米,则要多淘洗几遍。米的吸水率在浸泡两小时后最大,所以,先将米浸泡两小时,然后再煮饭为好。米浸泡后煮饭,不但时间可节省 4 0%,米中的维生素 B;也只损失 35%。最好采用炯饭或带水蒸饭,如做捞饭,米汤也应当饮用。煮饭、煮粥、煮豆、炒菜、都不宜放碱,因为碱容易加速维生素C及维生素B;的破坏。(2)蔬菜的烹调选购新鲜的蔬菜,含维生素和无机盐较多,如蔬菜存放过久,则营养素会大量丢失。蔬菜宜先洗后切,烹调之前现切,这样可减少维生素的损失。切菜时一般不宜太碎,可用手拉断者,尽量少用刀,因为铁会加速维生素C的氧化。炒菜时要急火快炒,避免长时间炖煮,而且要盖好锅盖,防止溶于水的维生素随蒸汽跑掉。炒菜时应尽量少加水,煮菜时应先将水烧开,然后再放菜。炖菜时在油中先加盐提高温度,或适当加点醋,既可调味,又可保护维生素C少受损失。做肉菜时适当加一点淀粉,可以保护肉中的蛋白质,不至使其过于变硬,既好吃、又容易消化。烹调时尽可能不用钢锅、铜铲。因为铜可以加速维生素c的氧化,用铝锅烹调,维生素c损失最少。人在成长的不同时期合理的膳食也是非常重要的。儿童是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此期生长发育旺盛,身高、体重迅速增长。为了使儿童能健康地发育成长,除了要注意营养要求以外,还要注意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儿童的营养要求:儿童活泼好动,肌肉系统发育较快,故对热能和蛋白质的需要量较高。在蛋白质中,赖氨酸对生长发育更为重要,要供应充足的钙和磷,同时还应保证维生素C、D、B1和B2的食入量和铁、碘、锌、镁等元素的供给量。青少年时期,是一生中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期。这时期全身各部位、各器官逐渐发育成熟。为使青少年能健康地成长,在饮食中要注意如下特殊要求:(l)热能青少年生长发育快,活动量大,故对热能的需要量较多,平均每天需要热能大约2800卡。(2)蛋白质青少年对蛋白质的需要量比成年人多,而且在质量上也比成年人要求高,每天大约需要蛋白质80~90克。青少年应多吃一些动物性蛋白,如蛋类、乳类、瘦肉类及动物肝脏。另外,还应将动物性蛋白分配到三餐中吃,不可集中在一顿饭吃,以防增加胃肠道负担。(3)维生素是人体生长发育中不可缺少的物质,对青少年来说尤为重要。如果长期缺乏维生素,就会影响生长发育,甚至出现维生素缺乏症。如维生素A缺乏,会患夜盲症、干眼病;维生素B;缺乏,会患神经炎、脚气病;维生素B2缺乏。会患口角炎、舌炎;维生素C缺乏,会患坏血病;维生素D缺乏,则影响其骨能发育等。为此,青少年最好每天吃500克新鲜蔬菜。(4)无机盐青少年需要有足够的钙、磷、铁、碘等元素。钙和磷是构成骨骼和牙齿的主要材料,青少年缺少了钙和磷,骨骼发育就会出现障碍,严重时可患软骨病。铁是红细胞的重要成分,青少年随着身体的增长,血量逐渐增多,需要的铁也就较多,如果缺铁就容易发生贫血。碘是甲状腺素的重要成分,甲状腺素能促进机体代谢和神经骨骼的发育。青少年如果食碘不足,就会出现身材矮小,智力迟钝。人到老年以后,由于消化器官衰退,消化和吸收功能逐渐减弱,再加牙齿脱落,咀嚼较困难,故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不要吃得太饱:老年人活动量少,消化功能差,吃得过他不仅会加重胃肠道的负担,引起消化不良,还会造成身体发胖,引起高血压和动脉硬化,增加心脏负担。因此,适当节制饮食,对于老年人尤为重要。(2)不要吃得太成:老年人的食盐量,以每日不超过10克为宜。食盐过多会加重肾脏负担,引起浮肿,钠盐储留还会引起血压升高,增加高血庄、冠心病、脑溢血的发病率。(3)不要吃糖和脂肪过多:老年人运动量少,吃糖过多不仅会引起或加重糖尿病,而且糖在体内会转化为脂肪使人发胖。老年人胰腺功能较低,吃多了脂肪易造成消化不良,动物脂肪中胆固醇含量较高,会造成动脉硬化和肝脏掼害。(4)要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蔬菜和水果中含有大量的维生素、纤维素和无机盐,纤维素和果胶能促进胃肠蠕动和消化液分泌,防止粪便在肠道内停留,这对预防便秘,肠道肿瘤和动脉硬化有一定作用,维生素有健身、抗衰老和预防癌症的作用。(5)要合理调整膳食:老年人饮食要多样化,不要偏食,也不宜进食很干和很烫的食物。宜多食些易消化的菜泥、羹汤、果汁类食物和含钙、磷、铁较多的食物。在保证营养要求的基础上,务求清淡。(6)要少食多餐:老年人对低血糖的耐受性较差,易感饥饿和头晕,故易少食多餐。每餐可吃七分饱,在睡前或两餐之间酌情进食少量食物,如牛奶、糕点等。以上谈了这么多饮食与健康的问题,我觉得这些都是我们应该了解的。随着科学的发展,我们应该认识健康饮食对于生命的重要作用,让我们都看是关注我们的饮食吧,只有人们健康了,我们的民族才会兴盛,国家才会富强,明天愈来愈美好。
2023-09-09 23:34:431

黄鹤楼中从情景关系的角度简要赏析颈联尾联

首联: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颌联: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颈联: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 日暮乡关何处是? 烟波江上使人愁。
2023-09-09 23:34:423

自己骑车摔倒算意外保险赔不赔

正常是可以赔偿,团体意外险一般是承保因意外引起的医疗费用。 另如果是买雇主责任险,就不一定,有的有限时间性发生的意外。
2023-09-09 23:34:393

高中毕业家长感言

高中毕业家长感言如下:亲爱的孩子,高中三年的学习生活即将结束,我作为你的家长,不禁感慨万千。这三年来,你付出了很多汗水和努力,学到了很多知识和经验,也收获了许多珍贵的友谊和回忆。此时此刻,我想对你说几句话,作为我们毕业的纪念和回忆。首先,我要感谢你。感谢你在高中三年中所做的一切。感谢你对学习的执着追求,感谢你从小到大的用功读书,感谢你始终保持着勤奋努力、自律自强的好习惯,感谢你在生活中积极向上、帮助他人,感谢你健康快乐地度过每一天。在这个过程中,我看到了你的成长和进步,也感到了你的坚强和勇气。你让我感到骄傲和欣慰,也是我的骄傲和安慰。其次,我要鼓励你。即使高中完成了,你的前路还很长。未来四年的大学生活,将会是你人生中最为重要的阶段之一。在大学里,你将遇到更多的机遇和挑战,需要更多的努力和拼搏,需要更多的决心和毅力。但是,同时也会收获更多的成就和自信。我相信你具备战胜困难的能力,也愿意为你提供悉心的关怀和支持。希望你继续保持对学习、对生活的热爱和执着,不断追求进步和创新,成为一个有价值、有影响、有温度的人。最后,我要祝福你。祝愿你顺利完成高中学业,取得优异的成绩和令人满意的收获。祝愿你们未来的道路平坦、前途光明,迎来属于自己的辉煌和成功。不要忘记你所爱、所重、所信仰,始终把握好自己的方向和目标,勇往直前,终有所成。回忆起这些日子,我和你一起经历了许多烦恼、快乐和成长。我们一起面对过时间的挑战,也一起感受过生命的色彩。现在,你即将迈出人生中的又一步,开始你的新征程。我衷心地祝愿你:梦想成真,勇往直前!
2023-09-09 23:34:381

神农尝百草的故事 神农尝百草的故事原文

1、上古时候,五谷和杂草长在一起,药物和百花开在一起,哪些粮食可以吃,哪些草药可以治病,谁也分不清。黎民百姓靠打猎过日子,天上的飞禽越打越少,地下的走兽越打越稀,人们就只好饿肚子。谁要生疮害病,无医无药,不死也要脱层皮啊! 2、老百姓的疾苦,神农氏瞧在眼里,疼在心头。怎样给百姓充饥?怎样为百姓治病?神农苦思冥想了三天三夜,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 3、第四天,他带着一批臣民,从家乡随州历山出发,向西北大山走去。他们走哇,走哇,腿走肿了,脚起茧了,还是不停地走,整整走了七七四十九天,来到一个地方。只见高山一峰接一峰,峡谷一条连一条,山上长满奇花异草,大老远就闻到了香气。神农他们正往前走,突然从峡谷窜出来一群狼虫虎豹,把他们团团围住。神农马上让臣民们挥舞神鞭,向野兽们打去。打走一批,又拥上来一批,一直打了七天七夜,才把野兽都赶跑了。那些虎豹蟒蛇身上被神鞭抽出一条条一块块伤痕,后来变成了皮上的斑纹。 4、这时,臣民们说这里太险恶,劝神农回去。神农摇摇头说:“不能回!黎民百姓饿了没吃的,病了没医的,我们怎么能回去呢!”他说着领头进了峡谷,来到一座茫茫大山脚下。 5、这山半截插在云彩里,四面是刀切崖,崖上挂着瀑布,长着青苔,溜光水滑,看来没有登天的梯子是上不走的。臣民们又劝他算了吧,还是趁早回去。神农摇摇头:“不能回!黎民百姓饿了没吃的,病了没医的,我们怎么能回去呢!”他站在一个小石山上,对着高山,上望望,下看看,左瞅瞅,右瞄瞄,打主意,想办法。后来,人们就把他站的这座小山峰叫“望农亭”。然后,他看见几只金丝猴,顺着高悬的古藤和横倒在崖腰的朽木,爬过来。神农灵机一动,有了!他当下把臣民们喊来,叫他们砍木杆,割藤条,靠着山崖搭成架子,一天搭上一层,从春天搭到夏天,从秋天搭到冬天,不管刮风下雨,还是飞雪结冰,从来不停工。整整搭了一年,搭了三百六十层,才搭到山顶。传说,后来人们盖楼房用的脚手架,就是学习神农的办法。 6、神农带着臣民,攀登木架,上了山顶了,嘿呀!山上真是花草的世界,红的、绿的、白的、黄的,各色各样,密密丛丛。神农喜欢极了,他叫臣民们防着狼虫虎豹,他亲自采摘花草,放到嘴里尝。为了在这里尝百草,为老百姓找吃的,找医药,神农就叫臣民在山上栽了几排冷杉,当做城墙防野兽,在墙内盖茅屋居住。后来,人们就把神农住的地方叫“木城”。 7、白天,他领着臣民到山上尝百草,晚上,他叫臣民生起篝火,他就着火光把它详细记载下来:哪些草是苦的,哪些热,哪些凉,哪些能充饥,哪些能医病,都写得清清楚楚。 8、有一次,他把一棵草放到嘴里一尝,霎时天旋地转,一头栽倒。臣民们慌忙扶他坐起,他明白自己中了毒,可是已经不会说话了,只好用最后一点力气,指着面前一棵红亮亮的灵芝草,又指指自己的嘴巴。臣民们慌忙把那红灵芝放到嘴里嚼嚼,喂到他嘴里。神农吃了灵芝草,毒气解了,头不昏了,会说话了。从此,人们都说灵芝草能起死回生。臣民们担心他这样尝草,太危险了,都劝他还是下山回去。他又摇摇头说:“不能回!黎民百姓饿了没吃的,病了没医的,我们怎么能回去呢!”说罢,他又接着尝百草。 9、他尝完一山花草,又到另一山去尝,还是用木杆搭架的办法,攀登上去。一直尝了七七四十九天,踏遍了这里的山山岭岭。他尝出了麦、稻、谷子、高粱能充饥,就叫臣民把种子带回去,让黎民百姓种植,这就是后来的五谷。他尝出了三百六十五种草药,写成《神农本草》,叫臣民带回去,为天下百姓治病。 10、神农尝完百草,为黎民百姓找到了充饥的五谷,医病的草药,来到回生寨,准备下山回去。他放眼一望,遍山搭的木架不见了。原来,那些搭架的木杆,落地生根,淋雨吐芽,年深月久,竟然长成了一片茫茫林海。神农正在为难,突然天空飞来一群白鹤,把他和护身的几位臣民,接上天廷去了。从此,回生寨一年四季,香气弥漫。 11、为了纪念神农尝百草、造福人间的功绩,老百姓就把这一片茫茫林海,取名为“神农架”。把神农升天的回生寨,改名为“留香寨”。
2023-09-09 23:34:361

2020高三毕业感言1000字

  三年的时光不是短暂的时光,这三年我们能经历了多少的汗水和泪水同时又有多少的欢声笑语,这一切都随着高考的结束就要告一段落了,但愿我们友谊不会随时间的流逝而变淡。以下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2020高三毕业感言10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0高三毕业感言1000字(一)   一年一度的高考已尘埃落定,我也即将打点行装踏上新的求学之路。回首高三,喜怒哀乐、胜败荣辱,历历在目,如同发生在昨天。而更令我久久回味的是在这一时期,心志的体验,思想的升华,人生的成熟。我发现,在高三这一人生重要的关口,能否拥有成熟的奋斗心态、理智的处事原则,对最终的结果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作为“过来人”,我想将我的体会和感悟拿出来供学弟学妹们参考。   在高三这场战役中,我们每个人既是冲锋陷阵的士兵,又是运筹帷幄的将军,因此,我们既要明白战术(学习方法),又要关注战略(学习态度),这里我就说一说“战略”问题吧。   大家知道,在人生的关健时刻,一次努力抵得上平时几十次几百次的努力,一年的奋争抵得上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奋争。从这一意义上讲,在高三这一关健时刻把握住了人生就实现了人生的乘法、人生的平方。要想在一年之后金榜题名,灵活的头脑和沉重的屁股是必不可少的。有高三人常常抱怨:努力学习、奋力拼搏实在太苦了,书包最重的人是我,作业最多的人是我,起得最早睡得最晚的是我是我还是我。但我们应该知道,人生有两种痛苦:一种是努力的痛苦,一种是后悔的痛苦,但痛苦的程度后者却大于前者千百倍。眉毛上的汗水和眉毛下的泪水,我们必须选择其一。所谓能吃苦的人苦一阵子,怕吃苦的人苦一辈子就是这个意思。当然,行走不费力的路确实有,那就是下坡路,你愿意走吗?   时间顺流而下,学习逆水行舟。繁重的学习任务与紧迫的时间总是高三最大的矛盾。大概现在还有相当多的同学未意识到时间的紧迫,可往往当你意识到大局已定时已回天无力了。既然知道失去的我不再拥有,那就让拥有的我不再失去,从现在开始,用最少的悔恨面对过去,用最少的浪费面对现在,用最多的梦想面对未来;清清楚楚看昨天,扎扎实实抓今天,高高兴兴看明天;向昨天要经验,向今天要成果,向明天要动力。   现在,也许还有不少同学的成绩不尽如人意,此时,你们一定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充满了悔恨与自责。但人生是条单行道,有谁能回过头再走一遍呢?人生没有如果,却有许多但是。现在最要紧的,不是你站在什么地方,而是你朝什么方向走。这个世界上只有暂时的领先,没有永远的落后。能力有限努力无限,只要付出足够的努力,我们就能改变困境。人生真的有奇迹,但奇迹发生的前提是:我们要有实力,要能配得上这个奇迹。但无论成绩多差,我们都不要放弃,因为游戏人生的人必将被人生所游戏。这不是吓唬人,而是人生的游戏规则。   而对于成绩中等的学生来说,高三是一个充满着机遇和挑战的时期,蹦一蹦,或许就能跃进年级前30名;稍一松懈,排名很快就会一落千丈。求上则居中,求中则居下,此时。处于中游的同学切不可满足,虽然知足者常乐,但不知足者常常进步。不能抱着差不多就行的思想,总用差不多来要求自己,时间一长就差得多了!   如果我们每天都能比昨天少一些浮躁,多一分沉稳;少一些迷茫,多一分清醒;少一些被动,多一分主动;少一些短视,多一分远见,那么我们一定会成为一个成熟而理智的高三人,高考这人生关健的一步,又何愁走不好呢?   2020高三毕业感言1000字(二)   不是对昨日的总结,而是对昨日的回忆。   说:没有开始,就没有结束。咱们,三年前在那里开始,三年后又在那里结束。三年的光阴,多少人在生命中来回穿梭,却只留下背影?咱们经过了彼此相遇,又经过了彼此分离,这期间,咱们是否抓住了一些、又放下了一些?所以咱们学会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在这三年中,咱们不只收获了知识,还有友情。那些在你落寞时陪在你左右的,是朋友;那些在你迷惘时给你信心的,是朋友;那些在你懈怠时给你动力的,是朋友;那些在你难过时对你微笑的,依旧是朋友。是他们让我走的更远,走的更快乐。在这三年里咱们不仅仅褪去了身上的青涩,更使咱们披上了霞光!咱们从一个孩子过度到一个青年人,这当然不只是称呼上的变化,更是成人的洗礼。咱们明白自己需要承担更多的职责,也真正明白了,生活其实没那么容易。   你回首这天所付出的这一切时,就会发现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人生就像是装满巧克力的盒子,你永远也不会明白接下来会吃到什么味道。但是不要因此胆怯,人总要尝试些什么。有些路,注定要一个人走完,但是不要忽略那些陪在你身边,最真挚的感情,如果先在你最珍惜的人在身边,请握紧她的手。给她感动。   生活中,就是不断有人离开或进入的。于是,看见的看不见了;记住的遗忘了。生命中,也是不断有得到和失去的。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回忆是没有任何力量的,但是它能够温暖咱们的心,就让这三年的一切,剪辑成一部黑白电影,永远保留下来,在落寞的时候供咱们回忆、取暖。我很喜欢朋友常说的一句话:“咱们都是只有一只翅膀的天使,只有互相拥抱才能飞翔。”   说到这泪流满面,闭上眼好像那就是昨日,真是“物换星移,人事匆匆。”啊!真想再和大家打成一片,真想再和大家一齐欢声笑语。没关系,就算分开也没关系,大家都明白大家的心。就让这些快乐的记忆封存在那里,回头望望,千丝万缕……   再见了,给我友谊的好朋友!   再见了,给我教诲的老师们!   愿我的同学们永远快乐,愿我的同学们永远幸福。   2020高三毕业感言1000字(三)   几个月的那次离别,我至今仍记得无比清晰。几缕清风将那看不透的朦胧的云,最后的金光从地平线照来,光穿透了那朦胧的云,黑夜从又一天际蔓延开来,天际被紫墨水染成了淡紫色,直至变成那那深黑的星空。   点点繁星闪烁,点缀在漆黑的夜空,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我不知道是应该笑着离开,还是哭着离开。没错,今天是毕业典礼。一个日子,离别的,惨淡的灯光再次照亮了这古香古色的校园,和往日不同的是,这个夜晚格外的热闹。   几首欢快的曲子响起,但在我看来,这是最悲伤的乐曲,每个音符如同针一般扎痛着我的心,一幅幅名为曾经的画面从脑海中一一浮现,只发现起了雾,看不清。   过去的时光,回不去了。怀着这样的想法,在灯光焦聚的舞台上我泪奏人生的里程碑——《xx》,尽管欢快但却流露出浓浓的思念之情。到了抒情的曲段,手指敲出一个一个音符,不是抒情,更多的是无尽的悲伤,也就是这曲,勾起了名为回忆的思念。手划过脸郏,便触到了两行热泪。弹罢,响起了震天掌声。灯,又照向荧屏,一幅幅曾经的画面一一掠过。   又回教室,轻摸曾经坐过的桌椅,熟悉的讲台,还有那一张张熟悉的面孔。   老师将那最后的礼物赠给了我们,一句话,还有曾经期盼的同学册。   说来还真可笑,同学录里竟还有十几页的空白,留言栏上,又有谁认真写过?叹息,时间过太快,我还未熟悉这每一个面孔;后悔,我还未踏遍这整个校园;悔恨,在这几一些未完成的尝试。   又留恋,校园的一花一木;又留恋,那些老师、同学。我们在那熟悉的操场上许下了小学时最后的一个心愿,十年后在此重逢,记念那些逝去的时光。   罢了,忽明了,望明月,顿醒悟——人生没有回头路,只能前进,我们人生没有彩排,只有现场直播。只能迎向未来,不能沉于过去,过去毕为回忆,未来在眼前,但未来不等于过去,我只能拥有名为回忆的花和无尽未知的未来。   终了,与儿时伙伴约定,友谊天长地久,永远为友。人,走了,影,被惨淡的灯光再次拉长,几个同伴勾肩搭背,走出了校门。转身,面对古朴的钟楼,深深一敬,尔后,泪下,目送同伴的熟悉又陌生的背影,目送名为过去的花园……   夜,仍黑……   星,仍亮……   灯,仍亮,温暖的灯光又照亮了那名为回忆的花园。   目送回忆……   2020高三毕业感言1000字(四)   时光似流水,静静地流向远方,伴随着甘甜的汗水,激动的泪,都将成为我永恒的回忆。没有退缩,没有逃避,回首来时路,我们风雨兼程。从三年前的满脸稚气一路走来,我们和“xx”这个孕育品德与智慧的名字一同成长,直至今日,或学有小成,或初识人生,亦或仍懵懵懂懂,至少我们已经在这里学会了关心他人,学会了肩负责任,学会了如何拥有一颗创新求实的心,学会了用怎样的目光和胸怀去迎接挑战,展现自我。   生命的波澜让相逢成为一种财富,三年的育才生活我们相识、相伴,军训、运动会、文艺汇演,欢喜也好,辛酸也罢,每一个清晰的场景都是一个明朗的永恒的日子,每一个凝聚的集体都有一个不灭的传承的信念。“xx”这个让我们难以忘怀的数字,承载着我们多少的泪水,又浸透了多少的壮志。风风雨雨,跌跌撞撞。在一次次的跌倒中,我们慢慢成熟,开始慢慢懂得什么是友情,什么是承受,什么是坚强,什么是团结。还有短短的几天,我们将再次面临生命中的抉择。不需要什么承诺,时间和事实会证明我们的默默付出。离开这片温馨的家园,攀登更高耸的山峰。这只是人生即将迈出的一小步,也必将是最为坚实的一步。   回首往事,心中充满无限感慨。以往的每一份努力、每一次欢笑、每一滴失落、每一点成就,每一种表情都历历在目。此时此刻,面对教育我们的母校和母校中熟悉的一草一木,我们百感交集;面对给予我们知识的尊敬的师长,我们充满感恩;面对朝夕相处、同舟共济的同学,我们依依不舍。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高三学生向全体高三教师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诚挚的感谢:感谢你们的谆谆教悔,感谢您们的细悉心付出,感谢你们倾注在我们身上的爱心和汗水。   多少个日日夜夜我们在这亲切的校园里吸收知识,学会做人。行走于三点一线的简单轨迹,抬头数着眨眼的星星,讲述着身边只属于我们的动人故事。直到有一天,突然意识到分离将成为一种必然,且就在眼前。我们要离开这片再熟悉不过的沃土,并将满怀敬意的称其为母校,此时我们才真切的感受到“xx”情结在我们心中的位置和重量。没有泪水,没有徘徊,对身边的朋友说一声珍重,对时刻关注我们的老师说一声珍重,对美丽的校园说一声珍重。我们将收好行囊,伴着初升的朝阳,满怀信心和梦想,踏上一段崭新的征程。   一天后,三百六十五天后,七百三十一天后,我们必将面对同样抉择。高一高二的学弟学妹们,你们是幸福的,在家庭、学校、社会共同营造的优秀环境中,有更多的时间去充实,有更多的机遇去把握,有更精彩的生活去感悟去创造。时间如同大江东去,不要指望它会西归。生命好比倒在手心里的水,无论我们怎样握紧双拳,他还是会一点点溢出指间。所以,学会珍惜吧,珍惜不断流逝的分分秒秒,珍惜可贵的纯真友谊,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环境,珍惜阳光下的青春年华。   十年寒窗,为山已九仞,岂能功亏一篑;三载勤学贮才方七斗,仍需鸡鸣在五更。握紧笔杆,磨成刺破岁月尘埃的锋利宝剑;卧薪尝胆,练就纵横高考沙场的钢筋铁骨。乘风破浪,直挂云帆,到达成功的彼岸。风犀利,却剪不断前行的坚韧。即使你背负着蜗牛那样重的贝壳艰难前行,请不要忘记,蝶的梦想也正在壳中酝酿。溢出自信和顽强,沉淀悲痛和沮丧,做一只浴火重生的凤凰,等待再次的展翅翱翔!   2020高三毕业感言1000字(五)   有人说,高一如同刚离枝丫的樱桃,高二犹如透着阳光的雾霭,高三——刹那间所有的比喻都干涩无力了。是啊,我们的青春长着风的模样。校运会上的呐喊助威好像仍徘徊在操场上空;艺术节上表演者的辛苦和努力定格在聚光灯下;篮球场、排球场上流下的汗水,渗进了xx的土地里,渗进了时光的长河里。躺在草地上,心底的梦想被放大到夜空中,想象着它有一天也会像星辰一样闪闪发光。花开三度,叶落三番,时光竟如此轻易地溜走了。我们流过眼泪,却伴着欢笑;我们踏着荆棘,却嗅着花香。三年里,我们慢慢地长大,学会自我对话,学会与人交往,学会接纳不幸,学会思考人生。那些成长与收获都是苦难的馈赠。于是,在毕业照里,我们的嘴角勾出了最好看的弧度。   站在xx楼上,回望高中生活,我们的内心充满了感恩。感恩这古香古色的校园,不说那八月里香飘十里的丹桂,不说那如满天繁星的迎春,也不说那纯洁动人的落地栀子,单单那几棵百年老树就足以让我们怀念一生。感恩为我们付出的所有人。寝管老师、门卫叔叔、食堂阿姨,谢谢你们三年的付出。同时,老师们的付出,我们有目共睹。他们把我们当作自己的孩子,从早到晚陪着我们,一遍遍地精心讲解题目,一份份地细心批改作业,一次次为我们疏通思想、摆正三观,他们把辛勤的汗水,无私的奉献,无数夜的伏案耕耘,助我们构造一个完美的未来。再转头看看身旁的同学,感谢他们出现在你的生命里。在你心烦意乱时,他们的几句玩笑能让你挂上笑容;在你迷茫无助时,总有他们的鼓励和开导;在你伤心难过时,他们可以给你一个温暖的拥抱;在你开怀大笑时,一定有他们陪在你身边。喜欢好友常说的一句话,“我们都是只有一只翅膀的天使,只有互相拥抱才能飞翔。”三年的生活我们都有过低谷,但我们相互扶持、鼓励,朋友温馨的笑容,班级温暖的气氛,让我们学会去爱,去坚持,去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多年后,这些都将成为我们最珍贵的回忆。   同时,你一定不能辜负你自己。你记得三年前刚入一中时目光坚定的自己吗?你记得文理分科时许下承诺的自己吗?你记得一年前立下远大目标的自己吗?你记得百日誓师时大声喊出梦想的自己吗?如果你还记得,那你同样也不会忘记那些精疲力竭时仍拿起笔的日夜,不会忘记做出一道难题时的激动,不会忘记找到题目某一规律的惊喜。那些受过的苦难,都化作了最强大的的力量;那个深深扎根的梦想,即将破土而出开出花来。占据“天时、地利、人和”的我们必须充满信心,同时也要把心态放平,努力是一生都要坚持的一件事,高考不是终点。我们要享受高考,享受为目标不遗余力的感觉。不必埋怨每天做不完的试卷,不必害怕一个个看似凶猛的题目,不必担心前方迷雾中未知的结果。我们要做的只是讲一个故事,这个故事关乎勇气,关乎坚忍,关乎努力,关乎青春。它是三载励志求学,一朝鲲鹏展翅的壮怀,它是手握三尺宝剑,力斩六月苍龙豪雄,它是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它是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2023-09-09 23:34:281

餐桌礼仪常识有哪些

如果时间允许,你应该等大多数客人到齐之后,将菜单供客人传阅,并请他们来点菜。当然,作为公务宴请,你会担心预算的问题,因此,要控制预算,你最重要的是要多做饭前功课,选择合适档次的请客地点是比较重要的,这样客人也能大大领会你的预算。 况且一般来说,如果是你来买单,客人也不太好意思点菜,都会让你来作主。如果你的老板也在酒席上,千万不要因为尊重他,或是认为他应酬经验丰富,酒席吃得多,而让他/她来点菜,除非是他/她主动要求。否则,他会觉得不够体面。餐桌礼仪作用餐桌礼仪是人们生活和社会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人们可以根据各式各样的礼仪规范,正确把握与外界的人际交往尺度,合理的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如果没有这些礼仪规范,往往会使人们在交往中感到手足无措,乃至失礼于人,闹出笑话,所以熟悉和掌握礼仪,就可以做到触类旁通,待人接物恰到好处。餐桌礼仪礼仪是塑造形象的重要手段。在社会活动中,交谈讲究礼仪,可以变得文明;举止讲究礼仪可以变得高雅;穿着讲究礼仪,可以变得大方;行为讲究礼仪,可以变得美好,只要讲究礼仪,事情都会做的恰到好处。总之一个人讲究礼仪,就可以变得充满魅力。
2023-09-09 23:34:281

中央的八要八不要是什么

把你邮箱给我 长度有限制····· 我有word内容~
2023-09-09 23:34: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