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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什么时候实施的

2023-09-27 12: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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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辉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新疆将从今年6月开始全面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新疆于2000年5月开始在吉木萨尔县、岳普湖县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得到了广大民众的衷心拥护。今年6月实施的新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计划用半年多的时间,分五个阶段进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税费改革工作,与自治区同步进行。

  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在会上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税费改革的重大意义,着力解决好农村税费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强调,认真制定和落实农村税费改革的相关配套措施是确保农村税费改革成功的关键,必须同步进行,整体推进。

  一要全面规范涉农收费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二要精简机构和压缩人员,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三要优化教师队伍,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保障义务教育的必要投入;

 

  四要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五要把握政策界限,妥善处理乡村债务和税费尾欠;

  六要规范征收行为,加强农业税收征管;

  七要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改革纪律。(新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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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
2023-09-10 06:01:533

农村税改以前的“农业四税”指的是哪几样?

农村税改以前的四税分别为:农业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2023-09-10 06:02:032

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新方案改革内容被概括为哪几个方面?

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新方案,改革内容被概括为“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两个调整和一项改革”:即取消屠宰税,取消乡、镇统筹款,取消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用3年的时间,逐步减少直至全部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征收办法,规定新农业税税率上限为7%;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以农业税额的20%为上限,征收农业税附加,替代原来的村提留。
2023-09-10 06:02:111

自产自销蔬菜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农民自产自销蔬菜不用交个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进入市场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拓展资料:一、 个人所得税表个人所得税表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表。 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每月个税免征额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2019年1月1日实施。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2023-09-10 06:02:311

湖北省公安县斑竹垱镇种地还交提溜,这是为什么不是免税的吗

还有这事!?提留是好多年前的事了!农村提留款是指向农民收取的“三提五统”即: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提留和五项乡镇统筹(教育附加、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民政优抚费、民办交通费)。中国在2002年全国农村税费改革时,就已经取消了提留款。违规收取是要全部退还的。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农民负担的村(包括村民小组)提留、乡统筹全部加起来最多不能超过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其中村提留应占到一半以上。人均纯收入数据以村为单位计算,不得浮夸。超过5%的限额,农民有权拒交。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取消乡统筹、村提留。
2023-09-10 06:02:391

农民合作社的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09-10 06:02:503

国务院发出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时间为

法律分析:2003年3月27日。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第一条 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全面推进,分类指导;巩固改革成果,防止负担反弹。已先行试点的地方,要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改革政策,加快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建立健全确保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必要经费投入的保障制度,完善改革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约束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目前尚未以省为单位实施改革试点的省,今年(2003年)是否进行全省范围的改革试点,由各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准备进行试点的省,要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抓紧做好试点的各项基础工作,认真制定本省试点方案,并于2003年4月15日前报国务院审批。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地方试点工作,试点地区省级财政和有条件的市、县财政,都要加大对改革试点的支持力度,千方百计安排足够资金支持农村税费改革,实行专款专用,确保顺利推进试点工作。
2023-09-10 06:02:571

2000年3月2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下发的《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的内容是什么?

2000年3月2日,党中央、国务院为了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正式下发了《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决定率先在安徽全省进行试点。通知规定:农业税的计税依据的常年产量以1998年前5年农作物的平均产量确定,并保持长期稳定;调整农业税税率,将原农业税附加并入新的农业税。新的农业税实行差别税率,最高不超过7%;农民上缴的用于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办公经费等方面的村提留,采用新的农业税附加方式统一收取,农业税附加比例最高不超过农业税正税的20%,具体附加比例由省级和省级以下政府逐级核定。
2023-09-10 06:03:061

农村税费改革为什么被称“中国农村的第三次革命”?

农村税费改革,因为涉及面广,影响深远,也被称为1949年以来,继土地革命、改革开放初期推行家庭承包经营制之后的“中国农村的第三次革命”。
2023-09-10 06:03:161

农村税费改革的目的在于什么?

农村税费改革是农村经济利益大调整的重大决策,目的在于通过对现行农业和农村领域的税费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规范农村分配制度,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真正实现“耕者有其利”。
2023-09-10 06:03:391

农村税费改革小组是什么时候成立的?是什么奠定了税费改革方案的雏形?

1998年11月20日,国务院成立以财政部长项怀诚牵头的农村税费改革小组。1999年4月,农村税费改革小组将一份名为《关于农村税费改革有关重大政策问题的调研报告》上报国务院。2000年1月,国务院第五十七次总理办公会议原则通过了小组提出的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农村税费改革有关重大政策问题的调研报告》和据此形成的政策性文件,基本上奠定了税费改革方案的雏形。
2023-09-10 06:03:481

安徽太和县的农村税费改革的起因是什么?

1993年初冬,农村税费改革开始转移到安徽太和县。太和县的农村税费改革起因于两件事。一件事是,一位因交不起税费的军属老大爷,半夜跑到时任太和县长马明业处哭诉,对马明业的刺激非常大。另一件事是,战争年代曾给安徽省委一位老领导当过警卫员的老同志,夫妻都70多岁了,却每人要交80元的超生保证金。在1993年夏秋之季,得知新兴税改后,马明业就下定决心在太和全县试点税费改革。
2023-09-10 06:03:581

2001年国务院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内容是什么?

2001年,根据农村税费改革的进展情况,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在试点过程中,地方可以按照中发[2000]7号文件有关农业税及其附加、农业特产税的规定征收,村级三项费用经费缺口由乡、镇财政适当补助;也可以按中发[2000]7号文件精神在农业税及附加总体负担水平不超过8.4%的前提下,通过适当降低农业税税率,相应提高农业税附加比例的办法,增加村级收入。
2023-09-10 06:04:081

安徽太和县的农村税费改革是什么时候正式进行的?

1993年11月16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签发了批复意见,从此以后,一场空前的农村税费改革,就在广袤的淮北大平原这个有着139万人口、175万亩耕地的太和县,令人怦然心动地揭开了序幕!
2023-09-10 06:04:161

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是怎么组成的?

在十五届三中全会后,国务院就成立了由财政部、农业部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开始着手研究和制定新的改革方案,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治乱减负适时转向税费改革做准备。
2023-09-10 06:04:351

农村合作社需要交税收吗?国家有这方面的免税政策吗?

农村合作社也是需要交费交税的呀,但你的销售额超过一定量,以后也需要需要交税的
2023-09-10 06:04:474

哪一年起废止农业税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是由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法律依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拓展资料】农业税的历史农业税起源很早,中国过去称田赋,西方国家称地租税或土地税。在封建社会,农业是最主要的生产部门,是封建制国家最主要的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体。但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随着工业、商业的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下降,当代世界多数国家的农业税已不是主体税收,而是作为财政收入的辅助手段。"十五"(2000-2005)之初,中国开始了以减轻农民负担为中心,取消"三提五统"等税外收费、改革农业税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据史料记载,农业税始于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到汉初形成制度。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颁布了农业税条例,并实施至今。这一古老的税种,已延续了2600多年的历史。历史上,"皇粮国税"一直牵动着中国的兴衰。尽管中国历史上出现过"两税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等改革,以扩大纳税面,让有地产、有钱财的人多纳税,但由于吏治腐败,负担最终转嫁到农民头上。即使是屡被提起的"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盛世",也只是短暂的轻徭薄赋,历代封建统治者始终未能跳出农民负担越减越重的"黄宗羲定律"。革命战争时期,广大农民用一辆辆装满粮食的小推车,"推出"了中国革命的胜利;新中国成立后,又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几十年来,农业税一直是国家财力的重要基石。据统计,从1949年至2000年的52年间,农民给国家缴纳了7000多亿公斤粮食,农业税也一直是国家财力的重要支柱。2004年,国务院开始实行减征或免征农业税的惠农政策。据统计,免征农业税、取消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可减轻农民负担500亿元左右,到2005年已有近8亿农民直接受益。2005年岁末免除农业税的惠农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让9亿中国农民彻底告别了缴纳农业税的历史。
2023-09-10 06:05:151

农业税怎么取消的

农业税撤销的缘故:2006年,中国通过二十多年的迅速发展趋势,农业税在全国各地税款中的占有率现已不大了,撤销并不会对国家运作导致大的危害。到了现代社会,工业替代农业变成税款的具体由来;农业是一个国家的压根根基,确保农业平稳。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的决定》第一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废除〈我国农业税规章〉的决策》已由我国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大会于2005年12月29日根据,并发布。2005年12月,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大会根据决策,自2006年1月1日起废除《农业税规章》。在撤销农业税的历程中,安徽省涡阳县新兴镇毫无疑问具备象征性实际意义,这儿称之为“全国各地农业税费改革创新第一镇”。通过斟酌,新兴镇颁布了税金“一次清”计划方案,即“税金提留30元一次及时”。此次改革创新的实际效果立即见效,1993年,新兴镇仅用7天时间便完成了缴税每日任务。新兴镇的本次通水变成可以红新的星火燎原,河北正定、湖南武冈、贵州湄潭等7个省市的50好几个县陆续仿效,打开了农村税费改革的探寻之途。此外,农民负担日渐厚重的问题也引发了中间的十分重视。中间信心从缓解农民负担工作中下手,将地区自发的改革创新探寻提高为全面性农村税费改革示范点。在1998年10月举办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上,农村税费改革被列入改革创新的核心内容。同一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创立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中工作组,为缓解农民负担工作中由治乱减负适时地转为税费改革做准备。
2023-09-10 06:05:231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有(  )。

【答案】:A、C、D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有:①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②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③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④取消屠宰税、特产税、牧业税、农业税。
2023-09-10 06:05:481

税费改革是哪一年了

您好!2000年3月,中 央和国 务 院发布了《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开始,中 央确定在安徽省以省为单位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少数县市试点。2003年 国 务 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同时,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标志改革试点在全国推开。2006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财政部网站的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的“政策解读”里下载了一段《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主要历程及其工作重点》: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农民负担问题开始显现,各种恶性案件和干群冲突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从1990年开始,中央相继出台了多个治理农民负担问题的文件和政策,但实际效果不甚理想。为彻底解决农民负担问题,中央在总结地方治理农民负担经验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于1998年10月成立了由财政部、农业部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开始着手研究和制定农村税费改革方案。200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2000]7号),在安徽全省进行改革试点,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正式启动。改革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2001年,江苏省根据本省实际及财力情况,自主在全省范围实施了改革试点;其他省份共选择了102个县(市)进行了局部试点。2002年3月,国务院确定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6个省为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上海和浙江根据自身财力情况,报经国务院批准,自费进行了扩大改革试点。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这一阶段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规范农村税费制度,理顺农村分配关系,经过努力基本实现了“减轻、规范、稳定”的目标。为切实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中央加大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力度,决定从2004年开始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并提出五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的目标。由此农村税费改革由“减轻、规范、稳定”的目标转向逐步降低直至取消农业税,并积极稳妥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选择黑龙江、吉林进行免征农业税试点,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同时对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3个粮食主产区的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对部分地区农民进行良种补贴和购置农机具补贴。“两减免三补贴”政策使农民直接得到实惠450亿元,中央财政对农村税费改革的转移支付资金达到524亿元。2005年全面取消牧业税,加快降低农业税税率步伐,并鼓励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进行免征农业税试点,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机制。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增至664亿元。各地积极贯彻中央的改革精神和要求,制定相关指导性文件,明确改革思路,选择了若干代表性强、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工作扎实的县(市)进行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并取得了一定进展。据统计,2005年全国有18个省制定了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性文件,21个省出台了有关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化解乡村债务、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机制等方面的单项改革指导性文件。2006 年取消征收农业税,原定五年内取消农业税的设想提前两年实现,同时,进一步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各级财政对农村税费改革的转移支付增加到103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高达782亿元。全面取消农业税,标志着我国农村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就是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阶段。望采纳,谢谢
2023-09-10 06:06:011

(2012年)农村税费改革后,我国取消了农户上缴国家的农业税和上交村集体的( )等费用。A.公积金

【答案】:ABC本题考查农业合作社双层经营体制的特征。税费改革后,取消了农户上缴国家农业税收和上交集体提留(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等),农户土地承包的家庭经营收入全部成为农户所得。
2023-09-10 06:06:091

农业税什么时候取消

取消农业税是2006年1月1日。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农业税的取消,是中国意义重大的一件大事,一方面意味着中国经济结构在升级的过程中,农业的比重正在逐步降低;另一方面,也表明中国已完全具备了取消农业税而不至于影响国家全局发展的经济能力。 2006年2月22日国家邮政局发行了一张面值80分的纪念邮票,名字叫做《全面取消农业税》,以庆祝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在我国沿袭两千年之久的这项传统税收的终结。凳羡纯作为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停止征收农业税不仅减少了农民的负担,增加了农民的公民权利,体现了现代税收中的“公平”原则,同时还符合“工业反哺农业”的趋势。取消农业税对于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一是枣咐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这是取消农业税的最直接意义。此举使广大农民更多分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果,从改革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二是影响地方财政税收结构,终止税制设计的不合理现象,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有利于提高农业的竞争力。三是有利于加快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步伐,逐步实现基层政府运转、农村义务教育等供给由农民提供为主转向由政府投入为主,推进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三农”问题的解决。四是极大增强农民和整个社会的购买能力,对刺激消费和扩大内派稿需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总之,取消农业税不仅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法律依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于2006年1月1日起取消。
2023-09-10 06:06:184

皇粮国税终结是哪一年

交公粮是2006年取消的,公粮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这些个人和单位每年无偿缴纳给国家粮食。也叫农业税。据史料记载,农业税始于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到汉初形成制度。这一古老的税种,已延续了2600年的历史,直到2006年我国取消农业税。1958年6月3日,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农业税条例实施以来,对于正确处理国家与农民的分配关系、发展农业生产、保证国家掌握必要的粮源、保证基层政权运转等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农民负担。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农民负担问题逐步突出,引起中央高度重视。从1990年起,中央开始抓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200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安徽全省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2002年,国务院又确定河北、内蒙古、黑龙江等为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2003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从当年开始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并提出5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的目标。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国家不再针对农业单独征税。一个在中国存在2600多年的古老税种宣告终结。
2023-09-10 06:07:081

税费改革在全国普及是哪年

农村税费改革是个庞大的工程,现在还在进行,要说全国普及,还任重道远。2000年3月,中 央和国 务 院发布了《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开始,中 央确定在安徽省以省为单位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少数县市试点。2003年 国 务 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同时,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标志改革试点在全国推开。2006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在财政部网站的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的“政策解读”里下载了一段《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主要历程及其工作重点》: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农民负担问题开始显现,各种恶性案件和干群冲突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从1990年开始,中央相继出台了多个治理农民负担问题的文件和政策,但实际效果不甚理想。为彻底解决农民负担问题,中央在总结地方治理农民负担经验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于1998年10月成立了由财政部、农业部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小组,开始着手研究和制定农村税费改革方案。200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2000]7号),在安徽全省进行改革试点,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正式启动。改革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2001年,江苏省根据本省实际及财力情况,自主在全省范围实施了改革试点;其他省份共选择了102个县(市)进行了局部试点。2002年3月,国务院确定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6个省为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上海和浙江根据自身财力情况,报经国务院批准,自费进行了扩大改革试点。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这一阶段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规范农村税费制度,理顺农村分配关系,经过努力基本实现了“减轻、规范、稳定”的目标。为切实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中央加大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力度,决定从2004年开始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并提出五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的目标。由此农村税费改革由“减轻、规范、稳定”的目标转向逐步降低直至取消农业税,并积极稳妥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选择黑龙江、吉林进行免征农业税试点,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同时对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13个粮食主产区的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对部分地区农民进行良种补贴和购置农机具补贴。“两减免三补贴”政策使农民直接得到实惠450亿元,中央财政对农村税费改革的转移支付资金达到524亿元。2005年全面取消牧业税,加快降低农业税税率步伐,并鼓励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进行免征农业税试点,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机制。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增至664亿元。各地积极贯彻中央的改革精神和要求,制定相关指导性文件,明确改革思路,选择了若干代表性强、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工作扎实的县(市)进行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并取得了一定进展。据统计,2005年全国有18个省制定了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性文件,21个省出台了有关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化解乡村债务、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机制等方面的单项改革指导性文件。2006年取消征收农业税,原定五年内取消农业税的设想提前两年实现,同时,进一步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各级财政对农村税费改革的转移支付增加到103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高达782亿元。全面取消农业税,标志着我国农村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就是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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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粮从哪一年免除的?

算起来,我们63年的人算交了半辈子公粮
2023-09-10 06:07:472

哪年取消农业税

一、2005年,全国有28个省份全面免征了农业税,河北、山东、云南也按中央要求将农业税税率降到2%以下。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高票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全部免征牧业税,中国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走进了历史博物馆。二、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后,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中国农民每年减负总额将超过1000亿元,人均减负120元左右。全面取消农业税表明中国在减轻农民负担,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拓展资料:从2006年起,中国全面取消农业税,比原定用五年时间取消农业税的时间表,整整提前了三年。2001至2004年,全国共减免农业税234亿元,免征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68亿元,核定农业税灾歉减免16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了85亿元,各级农业税征收机关共落实社会减免50亿元,落实种粮大户等其他减免9亿元。2005年全国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220亿元。这是中国农业发展与世界惯例接轨的标志性事件。从国际上看,当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无一例外地要对农业实行零税制,并给予相当的财政补贴。在经济全球化的宏观背景下,中国取消农业税,采取“少取、多予、放活”的政策,无疑顺应了时代的要求,适应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形势。这是中国农民命运开始重大变化的标志性事件。废止农业税条例,标志着中国农民的命运开启了一个不同以往任何历史时期的崭新阶段。
2023-09-10 06:08:202

取消农业税是哪一年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高票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全部免征牧业税,中国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走进了历史博物馆。法律分析: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高票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全部免征牧业税,中国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走进了历史博物馆。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后,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中国农民每年减负总额将超过1000亿元,人均减负120元左右。全面取消农业税表明中国在减轻农民负担,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拓展资料:从2006年起,中国全面取消农业税,比原定用五年时间取消农业税的时间表,整整提前了三年。2001至2004年,全国共减免农业税234亿元,免征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68亿元,核定农业税灾歉减免16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了85亿元,各级农业税征收机关共落实社会减免50亿元,落实种粮大户等其他减免9亿元。2005年全国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220亿元。这是中国农业发展与世界惯例接轨的标志性事件。从国际上看,当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无一例外地要对农业实行零税制,并给予相当的财政补贴。在经济全球化的宏观背景下,中国取消农业税,采取“少取、多予、放活”的政策,无疑顺应了时代的要求,适应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形势。这是中国农民命运开始重大变化的标志性事件。废止农业税条例,标志着中国农民的命运开启了一个不同以往任何历史时期的崭新阶段。法律依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
2023-09-10 06:08:372

农业发展公司有税收减免吗

农业发展公司有税收减免吗一、增值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2、其中,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附件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二、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就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个体从事农业生产涉及到的个人所得税1、关于青苗补偿费暂免征收的规定乡镇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属种植业的收益范围,同时,也属经济损失的补偿性收入,因此,对他们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下同)、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兼营上述四业并四业的所得单独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办理,对于属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与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四业的所得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就其全部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3、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停止征收农业特产税,改为征收农业税后,对个体户或个人取得的农业特产所得,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农业发展公司有税收减免吗?国家对于农业生产者的优惠政策很多,主要是针对增值税、所得税的,农业生产企业也是农产品的行业,需要征收增值税、所得税的,上面文章中我们介绍了农业发展公司可以享受到的国家税收减免的相关的政策.
2023-09-10 06:08:531

农户自产自销如香菇木耳一类的农产品,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税师网络赛今年第几届,有什么作用?

农户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个人所得税。但购进再销售,则不得享受个人所得税免税政策。
2023-09-10 06:09:026

农业税为什么要取消啊!。

一、2005年,全国有28个省份全面免征了农业税,河北、山东、云南也按中央要求将农业税税率降到2%以下。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高票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全部免征牧业税,中国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走进了历史博物馆。二、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后,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中国农民每年减负总额将超过1000亿元,人均减负120元左右。全面取消农业税表明中国在减轻农民负担,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拓展资料:从2006年起,中国全面取消农业税,比原定用五年时间取消农业税的时间表,整整提前了三年。2001至2004年,全国共减免农业税234亿元,免征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68亿元,核定农业税灾歉减免16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了85亿元,各级农业税征收机关共落实社会减免50亿元,落实种粮大户等其他减免9亿元。2005年全国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220亿元。这是中国农业发展与世界惯例接轨的标志性事件。从国际上看,当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无一例外地要对农业实行零税制,并给予相当的财政补贴。在经济全球化的宏观背景下,中国取消农业税,采取“少取、多予、放活”的政策,无疑顺应了时代的要求,适应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形势。这是中国农民命运开始重大变化的标志性事件。废止农业税条例,标志着中国农民的命运开启了一个不同以往任何历史时期的崭新阶段。
2023-09-10 06:09:181

涉农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梳理

涉农的个人所得税问题梳理 整理:彭怀文 一、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取消农业税后四业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个体工商户或个人 【优惠内容】: 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下同)、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兼营上述四业并四业的所得单独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办理,对于属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与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四业的所得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就其全部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一条第(一)项 (二)从事“四业”的个人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从事“四业”的个人或者个体户、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04年1月1日起,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符合条件的从事“四业”的个人或个体户,取得的“四业”所得。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 二、涉农个人所得税误区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免税或应全额交税 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给农民社员的盈余分配很容易陷入两个误区:1.认为农民社员取得的盈余分配,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全额乘以税率20%交税;2.认为农民社员取得合作社盈余分配属于“四业”所得,应全部免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一定要注意,《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上述规定中用到了两个词语,一个是“盈余返还”,一个是“盈余分配”。 因此,合作社向成员记进行盈余返还或分配,存在两种情况: ①按成员与本社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 说明: 对于该部分“分配所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用的术语是“盈余返还”,而且是按照成员与本社交易量(额)比例返还。也就是,农民社员取得该部分所得的前提,必须要与合作社发生交易,比如农民自产农产品或农业初级产品,销售给合作社,再由合作社统一销售出去。因此,农民社员取得的该部分所得,其实应该是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或农业初级产品的所得。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对于农民社员因“四业”与合作社发生交易而产生的盈余返还,是可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②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余额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说明: 对于该部分“分配所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用的术语就直接是“分配”,而且是按照成员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来计算,而且盈余来源更加的广泛,包括了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等。因此,该部分“分配所得”,就不是“四业”所得。 对于该部分分配所得,个人所得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 (二)个人在农业企业领取的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报税 个人从事“四业”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个人在农业企业(含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领取工资的,除业主与合伙人外,雇员取得的工资,不属于“四业”所得,因为雇员对经营结果无权享有,其工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法上“工资薪金所得”,应依法预扣预缴并申报纳税。
2023-09-10 06:09:261

请问,财税(2004)30号文现在是否失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4 01 17。可以到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法律库查找,链接:http://hd.chinatax.gov.cn/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296&flag=1
2023-09-10 06:09:501

从哪年开始减免农业税

2005
2023-09-10 06:10:074

综改办全称叫什么

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3-09-10 06:10:242

农村提留问题,对于以前所欠的农村提留,现在国家政策是什么?书记是否有权利补收。

农村提留款是指向农民收取的“三提五统”即: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提留和五项乡镇统筹。中国在2002年全国农村税费改革时,就已经取消了提留款。
2023-09-10 06:10:342

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是什么时候

法律分析:取消农业税是指取消农业及农业相关的国家税收。农村税费改革完成之后,国家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主要是以征收农业税(部分产品征收特产税)的形式体现,通过法律形式规范了农村财政制度,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这是税费改革的重大成果。我国从2020年开始5年内取消农业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023-09-10 06:11:481

农村减免士地税是哪一年开始?

农村减免士地税是哪一年开始?是从2002年秋农村税费改革开始到2005年取消农业税征收。
2023-09-10 06:11:551

农产品销售税收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2、其中,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附件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二、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就包括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三、个人所得税:1、关于青苗补偿费暂免征收的规定乡镇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属种植业的收益范围,同时,也属经济损失的补偿性收入,因此,对他们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下同)、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兼营上述四业并四业的所得单独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则办理,对于属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应与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四业的所得不能单独核算的,应就其全部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3、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停止征收农业特产税,改为征收农业税后,对个体户或个人取得的农业特产所得,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4、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四、车船使用税:1、拖拉机专门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车船使用税,主要从事运输业务的应征税,具体界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2、载重量不超过1吨(1吨或1吨以下)的渔船,可以免征车船使用税.超过1吨而在1.5吨以下的渔船,可按照非机动船1吨税额计算征收车船使用税.为了避免与1吨免税渔船混淆,可在税票上注明实际载重量,以备查考.五、印花税:代购、代销"国务院市场调节粮"协议书免征印花税.六、城镇土地使用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它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规定。可以享受以下增值税优惠政策:(一)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二)向本社社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收增值税。(三)销售饲料,可以享受13%的增值税优惠税率(《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产品,均免征增值税。(四)对以批发、零售方式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免税蔬菜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2023-09-10 06:12:051

我国农村实现了哪些改革?, 有何意义

经济体质改革内容是建立“联产承包,包产(包干)到户,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村经济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包产(包干)到户,本质是把农民解放出来,农民获得有限的生产自主权。这一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生产力。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不仅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 第一,农村税费改革是建国五十年来我国农村继土地改革、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之后的又一重大改革 第二,农村税费改革从分配上理顺国家、集体、农民三者利益关系,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第三,农村税费改革是啬农民收入,保护农村生产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2023-09-10 06:12:271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表示农业税取消以后税务部门要做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表示,农业税取消以后,税务部门将认真执行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并研究完善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下一步将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研究农业税取消后烟叶特产税的替代方案,推进农税征管机构的职能转变。
2023-09-10 06:12:371

种地交税什么时候取消的

一、2005年,全国有28个省份全面免征了农业税,河北、山东、云南也按中央要求将农业税税率降到2%以下。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高票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全部免征牧业税,中国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走进了历史博物馆。二、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后,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中国农民每年减负总额将超过1000亿元,人均减负120元左右。全面取消农业税表明中国在减轻农民负担,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面取得了重要突破。拓展资料:从2006年起,中国全面取消农业税,比原定用五年时间取消农业税的时间表,整整提前了三年。2001至2004年,全国共减免农业税234亿元,免征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68亿元,核定农业税灾歉减免16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了85亿元,各级农业税征收机关共落实社会减免50亿元,落实种粮大户等其他减免9亿元。2005年全国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220亿元。这是中国农业发展与世界惯例接轨的标志性事件。从国际上看,当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无一例外地要对农业实行零税制,并给予相当的财政补贴。在经济全球化的宏观背景下,中国取消农业税,采取“少取、多予、放活”的政策,无疑顺应了时代的要求,适应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形势。这是中国农民命运开始重大变化的标志性事件。废止农业税条例,标志着中国农民的命运开启了一个不同以往任何历史时期的崭新阶段。
2023-09-10 06:12:461

交农业税是一亩交多少

一亩土地交税高达2.7万元。【拓展资料】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2006年2月22日国家邮政局发行了一张面值80分的纪念邮票,名字叫做《全面取消农业税》,以庆祝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在我国沿袭两千年之久的这项传统税收的终结。作为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停止征收农业税不仅减少了农民的负担,增加了农民的公民权利,体现了现代税收中的“公平”原则,同时还符合“工业反哺农业”的趋势。从1992年开始,中国改革开放正式对农业体制进行改革,2006年废除延续千年的农业税,标志中国进入改革开放转型新时期。农业税起源很早,中国过去称田赋,西方国家称地租税或土地税。在封建社会,农业是最主要的生产部门,是封建制国家最主要的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体。但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随着工业、商业的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下降,当代世界多数国家的农业税已不是主体税收,而是作为财政收入的辅助手段。“十五”(2000-2005)之初,中国开始了以减轻农民负担为中心,取消“三提五统”等税外收费、改革农业税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据史料记载,农业税始于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到汉初形成制度。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颁布了农业税条例,并实施至今。这一古老的税种,已延续了2600年的历史。历史上,“皇粮国税”一直牵动着中国的兴衰。尽管中国历史上出现过“两税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等改革,以扩大纳税面,让有地产、有钱财的人多纳税,但由于吏治腐败,负担最终转嫁到农民头上。即使是屡被提起的“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盛世”,也只是短暂的轻徭薄赋,历代封建统治者始终未能跳出农民负担越减越重的“黄宗羲定律”。农民:革命战争时期,广大农民用一辆辆装满粮食的小推车,“推出”了中国革命的胜利;新中国成立后,又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几十年来,农业税一直是国家财力的重要基石。据统计,从1949年至2000年的52年间,农民给国家缴纳了7000多亿公斤粮食,农业税也一直是国家财力的重要支柱。2004年,国务院开始实行减征或免征农业税的惠农政策。据统计,免征农业税、取消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可减轻农民负担500亿元左右,到2005年已有近8亿农民直接受益。2005年岁末免除农业税的惠农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让9亿中国农民彻底告别了缴纳农业税的历史。
2023-09-10 06:12:551

中国什么时候废止农业税条例的?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相比全国农民的减负额是多少?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从2006年起,中国将全面取消农业税,比原定用5年时间取消农业税的时间表,整整提前了3年。在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后,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全国农民每年减负总额将超过1000亿元,人均减负120元左右。
2023-09-10 06:13:041

村提留是哪年取消的?

农村提留款是指向农民收取的“三提五统”即: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提留和五项乡镇统筹(教育附加、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民政优抚费、民办交通费)。中国在2002年全国农村税费改革时,就已经取消了提留款。
2023-09-10 06:13:122

全国人大常委会为什么决定全面取消农业税?

2005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全面取消了农业税,一是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收入。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初期,通过清费正税、规范农业税征收,大幅度减轻了农民负担。2004年开始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取消牧业税和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进一步减轻了农民税收负担。促进了县、乡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全面取消农业税,把基层乡、镇干部从协助征收农业税的困扰中解脱出来,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农村的公共事业和为农民服务中去,不仅有利于缓和干群矛盾,也有利于促进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为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农业税的取消为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提供了契机,可以加大对农村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部分的改革力度,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
2023-09-10 06:13:351

2006年我国取消农业税原因,求答案,在线等

1.农业税制不科学。从世界各国来看,不论是否单独开征农业税,都是对农业商品流转额或农民的净所得课税。但中国农业税税基中,却包括了农民用于最基本的生存支出,如口粮支出、教育支出和医疗支出等。农村税费改革后,农业税是按土地的常年总产量计征,没有考虑当年总收入扣除生产耗费后的实际所得,这个常年产量既包括农民销售的商品粮,也包括农民的口粮和种子粮等。农业税实际上已退化为定额的土地税,或更像地租。2.税率并不低。表面上看,农村税费改革后,大多数地方税负都是8.4%,但据专家推算,如果把现行农业税率换算为按商品征税,实际税率则是16.8%。又因为农民在购进农用生产资料时,增值税不能抵扣,实际农产品增值税税负要达到19%。而工业品增值税一般税率是17%。农产品增值税率比工业品高,这在世界上是少有的。3.税负不公平。城镇个体户的增值税有月销售额600元——2000元的起征点,工薪阶层所得税也有月收入为800元的免征额。而农业税并没有起征点和免征额,无论土地常年产量是多少,是自用还是外销都要纳税,按全额计征,这不符合税收公平原则。4.不利于提高中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韩俊推算,美国每亩玉米农业生产者平均税收负担为3.89元人民币,我国每亩玉米农业税平均10.72元,另外每亩还分摊24.22元的“三提五统”,生产成本畸高。对于园艺产品、畜产品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由于我国设置了较高的农业特产税率,也削弱了其出口竞争力。
2023-09-10 06:13:451

中国对三大政策黄箱、蓝箱和绿箱的实施情况是怎样及政策建议有哪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简称中央2004年“1号文件”),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形势,突出强调了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重大的政策措施,为解决我国长期形成的“三农”问题  提供了政策和制度的保障。  笔者在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中,对我国的“三农”问题进行了一些研究,并对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措施进行了前瞻性的分析,认为其中对农民实施粮食直补,也就是推行粮食补贴方式改革,是对农民增收最直接有效的政策措施。但仅就粮食直补,全国各地都有不同的做法,有倾向于价格补贴的,有对种粮大户进行补贴的,不一而足。笔者认为,这些包括目前我区正在实施补贴的做法,均有较大的缺陷。本文最后将专门对我区粮食直补政策进行述评。笔者目前比较推崇安徽、吉林等省的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并据此形成如下观点:即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应与农村税费改革相衔接,应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相配套,应与我国加入WTO的形势相适应。总之,通过粮食补贴方式改革,应实现上述三大政策目标。现分述如下:  一、它应是农村税费改革的继续和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是我国继土地改革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在农村推行的第三次重大改革。解放初期的土地改革,解决了“耕有其田”的问题,实现了中国农民千百年来世世代代梦寐以求的夙愿。改革开放初期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了“耕者有其权”的问题,亿万农民重新获得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极大地调动和挖掘了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创潜力。现时的农村税费改革,则要实现农民“耕者有其利”的政策目标,通过“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的税费制度。但这还远远不够,如果据此认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完成”,那就大错特错了。虽说“减负就是增收”,但这仅是现行改法的政策措施,最大的意义还仅是体现在规范农村的税费制度上。由于农产品价格低廉、农业劳动生产力水平低、自然环境和耕作条件恶化,加上税改所定农业税较之改革前有较大幅度地增长,农民难以实现“有其利”的目标,只是过渡期确保农村基层政府正常运转的政策需求。真正要使农民增加收入,减负之外,再施以补贴、支持等方面的措施,这才是解决农民增收困难的治本之举。农村税费改革是全方位的,它涉及的对象是农村中的所有农户,因此,粮食补贴方式改革也应针对所有农户。这才称得上是对农民减负增收的普惠措施。具体地讲,就是应将改革的着落点定位在农民的计税土地和计税常产上,使之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中前期的并税改制工作有效地衔接起来,并完全将其视为农村税费改革的继续和深化。当然,除此之外,农村税费改革还包括通过政府的机构改革,调整教育布局等措施以保证农民负担不再反弹;通过弥补以往政府在农村中公共服务项目的缺失,加大对农村社会事业的政府支持力度,“让财政的阳光普照广大的农村地区”来改变农村中各项事业的落后面貌等等。这些都体现了农村税费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但这不是本文讨论的话题。  二、它应同时将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作为配套的政策措施。中央“1号文件”中有关“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面的叙述是:“从2004年开始,国家将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和销售市场,实行购销多渠道经营。有关部门要抓紧清理和修改不利于粮食自由流通的政策法规。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步伐,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完善粮食现货和期货市场,严禁地区封锁,搞好产销区协作,优化储备布局,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和宏观调控。当前,粮食主产区要注意发挥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要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2004年,国家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主产区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其它地区也要对本省(区、市)粮食主产县(市)的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要本着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的原则,制定便于操作和监督的实施办法,确保补贴资金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  粮食补贴方试改革的政策要求,一是把政府的补贴由原来补给粮食企业变为直接补给农民,由补贴流通环节变成补贴生产环节。二是通过配套改革,搞活粮食流通体制,进行粮食企业改革。过去,国家通过粮食流通环节以“保护价”的方式间接补贴农民的做法,其实并未使农民受益,反而为政府增加了一项沉重的财政负担。此其一。其二,多年来,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难以走向市场。“价格国家定,资金银行贷,储备财政补,亏损给挂账”,这种“安逸”的经营环境造成了国有企业只负责执行政策,不负责企业效益,只负责收购,不负责销售,只负责储粮,不负责盈亏,把主要精力都放在争收购、争库存和争补贴上,积重难返,“粮食大锅饭”使得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逐渐形成了“三老、三多、三旧”的通病。“三老”即人老、粮老、账老;“三多”即亏损多、不良资产多、机构人员多;“三旧”即思想观念陈旧、经营机制陈旧、管理模式陈旧。粮食流通企业同时拥有部分政府职能,成了臃肿的官僚机构,是到目前为止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尚未触及的计划经济航母,对其进行改革已不能再拖延!  有鉴于此,实施粮食直补,同时对粮食流通企业体制改革作为其中的配套改革措施,无从时间上、机遇上还是操作上,都是再合适不过的事。安徽、吉林等省此前实施的直补改革,都是从改革补贴方式作为基本着眼点,并且是在无经验可循的前提下,提出了“一取消、两放开、一锁定、一调整”的具体改革内容,也就是取消按保护价收购余粮的政策;放开粮食收购价格,放开粮食销售市场;锁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老库存、老挂帐;把对粮食流通环节的补贴调整为直接补贴给农民。在具体实施上,采取与农村税费改革时所定的农业税计税常年产量、计税土地面积相关的各种实施方案,以致形成了这样一种良性互动的态势:税费改革的成功经验为直补改革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粮食直补又进一步保证了税费改革的成果。可以说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同时,区外的粮食直补改革很多都没有限定补贴品种,规定,农民只要种地,不管是种粮食还是种经济作物,都能拿到补贴。  三、它同时还应是我国对农产品补贴的开始。我国加入WTO已三年,是到了对国内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等方面启动国内支持措施的时候了。WTO《农业协议》把国内支持政策主要划分为三类:绿箱政策、黄箱政策和蓝箱政策。绿箱政策,是对生产和贸易没有扭曲影响或影响很小,不受限制或免于削减义务的支持政策。它以政府提供一般性服务、农业安全和环境保护为主要内容,具体包含农业科研、病虫害防治、培训、技术推广和咨询、检验检测、营销和促销、基础设施等服务措施,对生产者退休计划和资源停用计划提供的结构调整补助,以及对结构调整提供的投资补贴、环境保护补助,地区性援助等措施。黄箱政策,是对生产和贸易产生扭曲影响,需要限制或削减的支持政策。蓝箱政策,属于黄箱政策的特例,是免于削减义务的国内支持政策。  黄箱政策以补贴和价格支持为主,对国内农产品生产的支持作用很大,这也就意味着对与国外农产品竞争力的提升。具体是,黄箱政策对农产品价格实行补贴,对农产品给予营销贷款;按产品种植面积对生产或个人给予补贴;按畜禽数量对生产或个人给予补贴;对农民使用种子、肥料、农药、灌溉等投入给予补贴等等。这些措施对促进生产、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其作用比绿箱政策更为直接。因此,研究如何用好、用足黄箱支持政策是更为重要、更为紧迫的任务。  很显然,对农民实行粮食直接补贴是我国对黄箱支持政策的启动,但认识到这一点还远远不够,还必须同时认识到:  (一)目前补贴项目仅为粮食,今后的补贴还将扩展到农业产出的方方面面。  (二)目前补贴总量很小,未来仍有较大的补贴空间,即所谓先动存量(粮食风险基金),后动增量。  (三)体现在我国农业政策上,一方面是征收农业税的阶段性、暂时性;另一方面是补贴的长期性,是未来的主题。  (四)补贴将受到限制和削减,应增强补贴紧迫性的认识。  在黄箱政策中,WTO要求各成员方按综合支持总量(AMS)占农业总产量(或产品产值)的一定比例来削减黄箱支持水平。《农业协议》中规定:对某一具体农产品(或所有农产品)的支持,其综合支持总量不能超过该产品生产总值(或农业生产总值)的5%(发展中国家为10%)。我国入世所作的承诺为8.5%,即对农业或某一具体农产品的支持只能在当年农业生产总值(或某一产品产值)的8.5%以内。另外,根据《农业协议》规定,综合支持总量必须以1986—1988年三年的平均水平为基础,自1995年开始,发达国家在6年内逐步削减20%,发展中国家在10年内逐步削减13%。由于我国刚加入WTO,我国国内支持基期时间为1996—1998年。我国农业补贴在1996——1998年的基期内,直接补贴是没有的,间接补贴的总额也很小,约为300亿元(粮食风险基金),而且并没有真正补到农民手中并对农民征收农业税,这种状况如果继续延续下去的话,中国农业真的很危险,最惨可至全行业崩溃破产。而如按1996—1998年我国农业总产值平均水平(20,400亿元左右)计算,我国每年对农产品补贴的水平就可达到1734亿元,即目前每年最少有1400多亿元的补贴空间,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还要逐步削减。而现在,仍有不少人认为中国没有能力补贴农民,这其实是个认识误区。财政有一个总量的问题,但更重要的是分配问题,何况近年国家财政增收很快。现在,真正认识到我国补贴农产品必要性的有识之士,认为国家每年就以发行国债的方式来实施补贴都是值得的。可见,这实在的一个认识问题。特别是我们的当局者们,更需要具备这种补贴的认识。  而我区的粮食直补政策,明显存在很多缺陷。首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对部分粮食主产县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收购挂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50号,以下简称《通知》),就将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收购挂钩。显然,它是在维持当前我国的三级储备制的前提下实施的“改革”。其次《通知》说,“工商部门负责加强粮食市场管理”,说明并没有做到“两放开”。第三,《通知》规定与直补挂钩的粮食品种为“农民当年自己种植的早籼稻谷(扣除农民自己用的口粮)”,既限品种又限数量,实在谈不上有什么“改革”的意味。第四,《通知》还说,“种粮农民凭签订的储备粮订单收购合同销售粮食,享受补贴;没有签订订单合同销售的粮食不能享受补贴”。这一方面说明它不是真正要补贴农民,让农民增收和还利于农民;另一方面体现出它的政策主旨是确保国家粮库能收到粮,那么,补贴就仅仅是对收粮的一种激励措施,是次要的。由此,笔者认为,它至少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和漏洞:  (一)它没有将对粮食流通企业的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要配套改革措施是最大的缺陷。这将错失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良机。  (二)它本身并非粮食补贴方式改革或直补农民。在原有体制不变,“保护价”政策不变、补贴主体及手段不变的情况下,这种补贴充其量属于对农民交售余粮的奖励。  (三)政策规定补贴的对象是农民交售的当年生产的早籼稻谷,而不是对所有农民进行补贴,就算成功地执行了这套政策,也极有可能在农村中制造贫富分化。  (四)政策规定给予粮食流通企业很多主导权,反而巩固了粮食流通企业的官商及官僚机构的地位。  (五)这种直补曲解了国家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政策精神,认为国家粮库有粮就“安全”了,而忽视了“天下足,仓廪实”的道理。  (六)这种直补完全与农村税费改革脱节,与税改无关。  (七)这种直补在操作上存在很大的漏洞,容易出问题,容易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部门利益甚至个体利益将有可能扭转政策导向。按政策很容易看得出是为了国家能收到粮,多收粮,但在不正当利益的驱使下,就可能出现主观上以苛刻的条件让农民售粮不成,然后收合同,搞操作,“完成”收购任务,窃取补贴款。  为此,笔者对今后补贴农业、农民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 明确补贴的重点,把补贴放在农业生产的投入和农产品贸易上,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和增强农产品贸易的竞争能力,让广大农民尽快增收致富。  第二, 尽快扩大补贴范围和增加补贴额度,按照“先动存量,后动增量”的要求,首先应把存量中的粮食风险基金用足;然后通过调整财政和国债投入结构,使农村能获得较多的财政资金,加速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环境。  第三, 要利用WTO“绿箱”政策,对农业资源和环境进行保护。  第四, 要学习利用技术壁垒保护农业。  我只看到这些!!知道这些
2023-09-10 06:14:061

农村现在还有强制义务工吗

没有。1、目前国家已经取消农村义务工。2、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三取消”,是指取消乡统筹和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3、”取消义务工“就是农村税费改革的”三取消“内容之一。
2023-09-10 06:14:131

我国政府在三农问题上做出哪些努力?历史作业上的急求!!高悬赏

第一步,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的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建立 三农宣传起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机制第二步,实行以农村税费改革为核心的国民收入分配关系改革第三步,改革贯穿一条红线,就是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2023-09-10 06:14:252

取消农业税是哪一年

农业税于2006年1月1日起取消。2006年2月22日国家邮政局发行了一张面值80分的纪念邮票,名字叫做《全面取消农业税》,以庆祝从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意味着,在我国沿袭两千年之久的这项传统税收的终结。作为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停止征收农业税不仅减少了农民的负担,增加了农民的公民权利,体现了现代税收中的“公平”原则,同时还符合“工业反哺农业”的趋势。从1992年开始,中国改革开放正式对农业体制进行改革,2006年废除延续千年的农业税,标志中国进入改革开放转型新时期。扩展资料:取消意义是对农民的一种解放。在中国,农业征税、缴税成本太大,这种成本有时候甚至超过了税收本身。以农业税为载体,派生出从农民、农村、农业摄取剩余的税费的品种多得令人眼花缭乱。农业税的取消,使这种到处向农民伸手的体制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更为重要的是,现行的农村税制,是在城乡二元结构下设立的。这种两线并行的税制结构,再加上城乡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对中国农民形成了极不公平的税收负担。中国由7%的主税及其20%的附加合成的农业税税率达8.4%。据了解,对特定人群进行税收,这种情况只有在中国才存在。因此,取消农业税政策的提出,更多的是一种制度性的变化,是中央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政策做出的重大调整,是对农民在税负上与城市居民平等地位的恢复。是改革开放带来的一项巨大成果。四百亿的农业税虽然只占国家税收总额的百分之二点几,但今后这笔税收不但没有了,国家还要从财政中拿出一笔钱来支付农村基层的财政开支,这在以前即使想做也是难以做到的。因此,农业税的取消,一方面意味着中国经济结构在升级的过程中,农业的比重正在逐步降低;另一方面,也表明中国已完全具备了取消农业税而不至于影响国家全局发展的经济能力。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业税
2023-09-10 06:14: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