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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什么管理体制

2023-10-08 17: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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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云

法律主观:

中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管理的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1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审批,并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三条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市、区、县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未经授权均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档案或本人档案。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是指:(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三)直接分配到非国有企业工作以及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六)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七)受国有企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的人事档案;(八)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第五条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一)地区用人单位聘用外省市人员的人事档案,原则上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特殊情况也可由我市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地区用人单位结束聘用关系时,其人事档案不能在地区范围内调转,由人才服务机构将其人事档案转往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二)由地区流动到外省市人员的人事档案 1、凡持外省市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函,我市人才服务机构可为其办理转档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2、本市流动人员结束有外省市聘用关系后,由我市人才服务机构向外省市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函,可将其人事档案关系转回市。第六条人才服务机构接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等内容。第七条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期间,负责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转入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各类人员,有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出具有关证明后,保留原工作身份、工龄连续计算;没有聘用单位,暂时待业的人员,保留原工作身份、待业前后的工龄累计计算。存档期间参加社会养老统筹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计算缴费年限。第八条人才服务机构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使用市统一的"市人才流动商调函"。对所接收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认真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各单位转移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第九条人才服务机构使用统一格式的"市人才流动行政、工资介绍信"和"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为存档的流动人员办理转达出手续。开具的转档手续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档案手续具有相同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第十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于个人携带档案的,档案管理部门应拒绝接收,对违反转递规定,造成档案丢失或发生抽取、更换档案材料的问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第十一条人才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所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主要包括: (一)履历表; (二)大中专毕业生统一分配派遣证及见习期转正定级的考核定级材料; (三)每年度的考核表; (四)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变更材料; (五)婚姻状况变更材料; (六)因公或因私出国(境)的记载材料; (七)档案工资变更材料; (八)奖惩材料; (九)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十)其它按规定应收入人事档案的材料。对于收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人才服务机构要认真审核鉴别,需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第十二条人才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防止丢失档案材料,严禁擅自泄露档案内容,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材料的损坏、丢失,责任单位应负责补建损坏、丢失的档案材料,并同时出具补建档案材料的证明,经上级机关审批后归入档案。第十三条人才服务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对不符合查阅、借阅条件的,人才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代为查阅后,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人才服务机构不得向任何个人提供查阅、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第十四条人才服务机构应具备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物质条件,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质档案柜;经常检查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安全设施;档案库房、阅档室和管理人员办公室要三室分开;档案要有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库房内严禁吸烟,更不能明火进入库房,要保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绝对安全。第十五条人才服务机构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将现代化管理手段及微机管理引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第十六条市、区、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第十七条人才服务机构要注意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队伍的建设,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数量选派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共产党员从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注意对他们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并要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第十八条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本着"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按照规定收取服务费。第十九条对违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和本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的,由市、区、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进行处理:(一)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二)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三)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档案内容的;(四)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中,出现违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和本管理办法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上述所列情形负有责任的单位或直接责任者,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责任。第二十条本管理办法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自下达之日起施行过去和管理办法与本管理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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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10:50:371

人事档案移交办法

人事档案移交办法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人事档案移交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范围和对象   (一)杭州市区户籍,并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其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移交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管理。   (二)区、县(市)以上党委管理的企业退休领导干部,人事档案暂不移交。    二、人事档案的移交   (一)企业移交退休人员档案前,应对档案材料进行鉴别、分类,列出清单并装订成册,按街道(乡镇)分别编制《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档案)移交名册表》(以下简称《(档案)移交名册表》,见附一)。   1、装订成册的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标明材料形成日期,并按顺序编页。档案文字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书写或用复写纸复写。   档案材料应以原件存档,除电传材料可用复印件存档外,其他材料一般不得用复印件存档。   3、退休人员档案材料的分类与清单目录如下:   (1)履历材料。包括在职期间填写的各种履历表、登记表和与之相关的个人自传材料等。   (2)各类鉴定材料。   (3)各类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材料。包括院校报考登记表、学历的毕(肄、结)业登记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申报(审批)表等。   (4)政历材料。包括入党、入团、加入民—主党派、参军退役、知青插队、出国等相关材料。   (5)奖惩材料。包括各种奖励、立功、表彰、评选先进、劳模材料(评审材料遗失,需审阅表彰证书原件后以复印件存档);处分、审查材料,或受刑事处罚等相关材料。   (6)其他材料。包括招工、调动审批表,工资调整审批(登记)表,出国、退休(职)审批材料,工龄审批认定材料等。   (7)1993年10月以后退休的原固定职工档案中必须存有《固定职工连续工龄视作缴费年限审批表》。   (8)下列退休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档案材料:   ①因病退休、退职人员须有因病退休、退职审批材料;   ②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须有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材料;   ③享受工伤待遇退休人员须有享受工伤待遇审批材料;   ④受刑事处罚人员须有受刑事处罚的有关材料;   ⑤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须有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评审材料;   ⑥享受退休厂级领导生活补贴待遇人员须有享受退休厂级领导生活补贴的审批材料;   ⑦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特殊待遇的老工人,须有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特殊待遇审批材料;   ⑧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须有重大贡献高级专家的评审材料;   ⑨军转干部和复员军人须有转业退伍审批材料;   ⑩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人员,须有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审批材料。   (二)档案中缺少必有材料的,必须补齐;无法补齐的,由企业提供书面说明。   (三)《(档案)移交名册表》和已装订成册的档案材料由企业派专人送达退休人员户籍所在街道(乡镇),不得由退休人员本人自带移交。   (四)今后企业新增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由所在企业按上述办法移交人事档案。   (五)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人事档案的接收   (一)街道(乡镇)根据企业送达的《(档案)移交名册表》,对企业移交的退休人员档案进行验收,核对无误后办理收交手续。   (二)街道(乡镇)将企业送达的《(档案)移交名册表》分别报送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填制《杭州市退休人员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见附二),并将《信息表》转入社区。    四、人事档案移交后的管理   (一)移交后的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由街道(乡镇)负责管理,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承担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二)街道(乡镇)应设置档案室,配置标准档案柜。档案室要按档案管理标准做到防火、防虫、防潮、防高温、防光、防盗,确保档案安全。档案室要配备专人管理,档案管—理—员应进行上岗培训,熟悉档案管理业务,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操作。   (三)街道(乡镇)对退休人员档案按社区统一编号,有序排列,并依次登记案卷目录,建立台帐。《信息表》的信息统一录入电脑。   (四)退休人员的档案查询或外借,应按规定严格报批登记。查阅或外借单位应出具行政介绍信,经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签批,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外借档案须严格遵守保密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批、抽取、撤换、加添档案材料。   (五)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跨街道转移的,由迁出街道(乡镇)开具《人事档案转移介绍函》(附三),随附退休人员档案和《信息表》,送迁入街道(乡镇),并报送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五、其他有关问题   (一)户籍不在杭州市区的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所在单位管理,暂不移交。   (二)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可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
2023-09-13 10:50:581

人事档案怎么查存放在哪里

人事档案怎么查存放在哪里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人事档案怎么查存放在哪里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人事档案怎么查存放在哪里   先到人社局查询,再根据情况去原籍地人才市场查。   1、毕业后档案转回原籍的,就直接到原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查。各地情况也不太一样,有的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有档案管理中心,直接管理各类档案;有的市县则设置下属人力资源中心(人才市场),所有接收回来的档案都归到人才市场管理。   2、有工作单位的人,档案一般存放在自己的工作单位;如果工作单位规模较小没有存放档案的条件,员工的档案会由单位寄存在当地人才市场。学生的档案是存放在学校学籍科。   3、社会人士的档案会存放在单位或者人才市场。可以去单位档案管理处查询自己的档案。如果单位将员工的档案寄存在人才市场,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查询自己的档案。   扩展资料:   人事档案管理就是将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的活动。人事档案是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记述和反映个人经历和德才表现,以个人为单位组合起来,以备考察的文件材料。主要是由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在培养、选拔和使用人员的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是个人经历、学历、社会关系、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状况以及奖励处罚等方面的原始记录。   人事档案在新的市场形势下,由于社会治理及企业管理内容和要求的变化,人事档案的内容也相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需要在新的板块中加以升级和更新。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为先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应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人事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体制、任务和人事档案干部   第五条人事档案是企业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集中纳入人力资源处统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公司党委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六条人事档案室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事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企业人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接收、鉴别、整理、保管、转递、提供利用公司各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第七条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与归档要求   第八条为了使人事档案能够真实地全面地反映个人全貌,人事档案室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全公司员工的工作调配、干部任免、职称职务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具体收集归档范围见附件。   第九条公司各级党委(总支)、各厂、各处室(科室)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由各单位党委(总支)的人事干事、组织干事负责收集各单位的归档材料,属于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经有关部门审查签章后送交人事档案室归档,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材料必须在离公司前全部移交档案馆。   第十条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具有保存价值。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人事档案。   第十一条不属于档案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审查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第十二条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お   第四章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三条人事档案室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并按在职人员档案、离退休人员档案、死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排架。人事档案室对不属于上述范围人员的人事档案应进行代管,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取管理费。   第十四条对人事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建立各类档案名册。每半年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做到档号与档案名册编号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和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人事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档案库房应是坚固的,具有八防等安全设施和措施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铁质档案柜。库房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的温湿度。   第十六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按标准制作,干部档案的整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人事档案干部不得保管本人和亲属的档案。不得在电话里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八条做好档案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编制检索工具,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的现代化管理,便于提供利用。   第十九条凡需从人事档案中取证或办理公证,必须由人事档案室办理。有关材料应认真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济南啤酒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处”公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条对人事档案的接收、传递必须严格手续,有案可查。查借阅人事档案应严格按档案室制定的《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办理。   第五章档案的转递   第二十一条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渠道转递或派专人传送,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如外单位派专人来提取,必须持人事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一般介绍不予办理。   第二十二条如《调档通知》调出人员要求转递档案,必须经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同意签署意见方可转出。有关部门同时把本人的现实表现、体检表或技术档案转入人事档案室,由人事档案室统一转递。档案转出后,逾期一个月未见对方退回回执应写信催回,以防丢失。   第二十三条为使人事档案能够随着公司的人事变动,干部职务变动而及时调整,公司人力资源处应将人事变动情况、干部调动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因商调而转出档案后,人力资源处应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此人是否商调成功,如未商调成功有关部门应在一个月以内追回档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因辞职、退职、自动离职或被学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除名、开除等,在没收到人力资源处转来的转递档案通知单前,其档案仍由人事档案室保管;但要从处理决定下达之日算起,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收取档案保管费。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单位、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室做好员工档案的转递工作,学生分配单位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档案室,以使档案能正确投递。   附件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1、员工调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登记表(如职工履历表、登记表),任免呈报表(包括上报的考察材料),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离退休审批表,军队转业部门审批表等。   2、录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录用和聘用审批表,政审材料,续聘审批表,退职材料。   3、出国出镜人员审批表、登记表及在外表现情况的鉴定材料。   4、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的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和委员的简历表、政绩材料。   5、办理工资、待遇工作中形成的审批表和解决待遇问题和审批材料。   6、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   7、员工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入党入团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申请表,组织审查报告,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8、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入党志愿书(1—2份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员事迹及审批材料。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   9、干部审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个人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旁证材料;甄别复查结论、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10、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审批表、先进模范事迹。   11、各种处分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交待及旁证材料、刑事判决书。   12、员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13、体格检查中确诊有残疾的体检表及工伤致残确定残废等级的材料。   16、办理丧事活动中形成的悼词、讣告;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   15、高等教育、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和干部进修、培训工作中形成的学生(学员)登记表、学习成绩登记表、毕业登记表,授于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材料。   16、学生学籍变动记录材料。   17、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的思想品德评定表。   18、毕业学生体检表。   19、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
2023-09-13 10:51:391

国有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办法

拿以前的办法套用一下,换点现在的新词就行了,办法都差不多,只不过现在企业奖惩力度大些。
2023-09-13 10:52:013

应届毕业生档案怎么处理?

可以放在工作所在城市,也可以放在户口所在地
2023-09-13 10:52:1711

人事档案需要单位保管多少年

人事档案需要单位保管多少年 您好, 若您所在的单位有档案保管权力,即你在从业期间,均由单位保管;若无,则由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保管。 单位收取人事档案保管费 现在单位就是黑,找个法律事务所质询一下最好,最好有关系和单位好好谈谈,其实并不是什么难事,就是领导的一句话,明白了吗? 个体单位可以保管人事档案不? 可以,但前提是该单位必须具备管理、保管档案的资格。 根据劳动部和国家档案局的规定: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许可权的企业仅限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且企业的党组织是党委级的方可接收及保管人事档案,其它的诸如合资、外商独资民营企业均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和接收权。 凡不具备档案接收权的企业,一般做法是:一是与当地的人社局签订人事档案托管协议,由人社局托管本企业的人事档案,并按每份档案10~20元/月不等的标准,向人社局缴纳托管费。这是较好的企业这样做。二是根本就不要档案,由员工自行到人社局办理托管档案,由员工自己负担档案托管费。 人事档案保管 现在关于什么企业有权管理职工档案,比较混乱。 现在单位已经把你档案转入并保管,说明它就有人事调动权,你今后如果调出,也可以把档案转出。 不是说只有把档案储存在劳动局才有工龄,现在是以缴费年限为工龄的。 人事档案在高中的保管期限应该是多少年? 高中没有毕业是没有档案的。只有参加高考以后才有档案。你唯一的办法就是花钱弄一个。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年终后可有本单位保管多少年 会计档案形成后,由会计部门保管1年,然后可放在本单位的档案室内。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15年;记账凭证:15年;汇总凭证:15年。 二、会计账薄:总账15年包括日记总账;明细账:15年;日记账: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辅助账簿:15年。 三、财务报告类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报告: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括文字分析;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包括文字分析; 四、其他类: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银行对账单:5年;   单位买断后人事档案归谁保管,收费吗? 单位买断工龄,如果原单位人事部门不存在了,要求职工自己保管档案,你可以把档案储存到当地劳动部门,这个是不收费的,也可以自己保管起来。 人事档案的保管 如果你原来的单位储存你的人事档案,那么你必须办理辞职手续,并且有单位接受你的档案才能调出。 如果你原来的单位委托人才中心代为保管,同样,你需要先办理辞职手续,并且补齐档案保管费用,档案有单位接受才可以调转。 有的事业单位对外招聘人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书。有的事业单位职工进入事业编制。 国企合同工人事档案可由单位保管吗? 现在国企都是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合同工,人事档案由单位保管。 人事档案托管需要多少费用 档案和户口360,一个200一个160
2023-09-13 10:53:081

到私营企业工作人事档案怎么处理?

私企是没有权限保管个人档案的,如果大家想要将档案放在自己的身边进行保管,可以找专业的第三方档案服务机构进行保管,他们具有档案管理权限。除此之外,还可以将档案放入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进行托管,如果是刚毕业的学生,还可以在毕业院校进行保管,我们再毕业未超过两年,学校是可以帮我们保管个人档案的,但是两年之后一定要及时办理档案转出,否则学校会直接将档案放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进行保管。很多人都会犯一个错误,就是将档案放在自己手中保管,即使在自己手中已经妥善保管,档案并没有任何的损失和拆开等情况出现,这样也会导致档案成为死档,因为档案在自己手中会得不到流通,部分材料更新也没有办法及时放入档案中,所以档案同样会失去效力在办理档案托管时,需要先了解当地人才市场接收档案的要求,档案符合要求,才能正确的存放,如果不符合,则无法办理档案托管。
2023-09-13 10:53:203

关于干部人事档案规范管理模式的思考:干部人事档案

  一、人事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对档案重要性的认识和宣传不到位  大多数单位的领导缺乏对干部人事档案重要性的基本认识,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不够重视,部分单位的领导甚至认为无足轻重,没有多大利用价值,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与利用的责任意识相对落后,与新形势下选人用人的要求不相适应,有些单位提拔干部时也不会依据干部人事档案的重要内容。   由于对干部人事档案的利用宣传不到位,加之我国公民在干部人事档案领域里,对本人档案的知情权还没有成为法定权利和现实权利,使得本人对归档范围和要求不甚了解,不懂得干部人事档案是组织了解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来源,不清楚自己的档案要存哪些材料,不会及时把自己进修、培训、攻读学位、出国留学经历中形成的各类表格等材料交到主管部门存档,久而久之,造成材料遗失或破损,影响了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档案管理机制运转不流畅   随着近几年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才流动速度日益加快。日常管理中会发现,引进的人才中大部分档案存在缺漏现象,不是缺入党(团)材料,就是差年度考核表、学历学位材料、专业职务申报表、工资变动表等。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兼职管档人员变动频繁,交接工作不及时,新手业务不熟,影响了材料的及时收集和报送;二是有的材料形成单位诸如职称审批机关、奖励审批机关,不知道应将材料移送管档部门,造成材料缺失;三是档案管理人员坐等相关职能部门将材料送到档案馆(室),缺乏主动服务的意识,对收集的材料也不及时整理,多年未归档,致使档案材料内容空泛。整个管理机制处于运转不流畅的状态。   3.档案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由于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往往是“半路出家”兼职的,他(她)同时还兼任了其他工作,档案管理未必是他(她)工作的重心,由于平时工作任务繁杂,少有时间参加专业知识的培训,更没有时间学习、补充和更新干部人事档案专业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造成业务不熟,对档案的重要性、归档要求、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装订等业务缺乏了解,使得材料填写不规范,不该进档的进了、该进档的却没进,包括用纸规格和书写工具也不规范,装订顺序比较混乱等,显得不够专业。   4.管理法规滞后,制度不够健全   现今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仍是以1991年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发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1996年《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为标准指导实施的,缺乏更加完善的法规体系和业务规范指导体系。《条例》的管理权限不能完全涵盖现阶段我国各阶层各领域的人员情况,依《条例》归档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也无法满足当今工作的需要。各单位在建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时由于缺少可依据的法规和业务指导规范,所形成的制度远远没有文书档案齐全。   5.硬件设施投入不够   相对于干部人事档案的重要性而言,各单位对其资金、设备等硬件设施的投入也很有限,情况不够乐观,这也是阻碍干部人事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的因素之一。硬件上没有达到“三室”(档案库房、办公室、阅档室)分开的要求,基本上是管理人员的办公室与阅档室合二为一,既不符合档案保密的原则,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精神和中组部、国家档案局《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相关条文的要求。   二、干部人事档案规范管理模式思考   干部人事档案因其重要性,笔者认为除应具备文书档案“八防”和有关管理规定外,还应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形成一种比较规范的管理模式:   1.健全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   依法治档是保证档案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国家应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步伐,修订完善和出台符合当今社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比如:明确规定公民对自己的人事档案享有知情权,可以合法查阅自己的人事档案,同时保护好个人隐私等,为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营造相应的法律环境;重新制订收集范围、保密期限、秘密等级等方面的规范体系;建立违法责任追究制,对应当公开而不予公开、应当保密却公开的有关责任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等,保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健康发展的道路。   2.营造良好浓厚工作氛围   加大档案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档案意识,是做好档案工作的前提和保障。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可以精心编印一些通俗易懂的知识手册,进行分发,使每个人都能了解干部人事档案的重要性,提高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自觉性;也可以通过对兼职档案员定期进行有关业务培训的方式,责成他们负责宣传,使各级领导、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特点、地位和作用,关心并积极参与其中,自觉收集材料,适时归档;还可以通过建设档案网站、开发管理软件开放部分可公开档案信息等方式进行宣传,保证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稳定发展有良好的氛围。   3.理顺关系完善管理机制   理顺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机构,有条件成立档案馆(室)的单位应把干部人事档案移交档案馆(室),使组织人事部门得以“解放”出来。建立健全材料归档工作的协调机制,在归档范围、材料鉴别、移交转递、登记借阅等环节中都建立起相关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程序办理。明确档案材料形成单位,及时将材料移送管档部门,避免材料缺失。明确材料归档时间,采取定期收集(一般一年一次)材料与平时收集(根据相关部门工作安排)材料相结合、必要时上门收集的办法,力争使档案资料能够反映出最新、最全的个人信息。关心稳定管理人员队伍,保证材料的及时收集和报送,在接收材料时严格把好审核鉴定关,从纸张规格到字体都严格要求,拒收不规范的材料和缺公章、少签字的材料,真正做到在各个环节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形成健全的管理机制。   4.打造高素质管理队伍   一是不断加强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以及坚定的政治责任感、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二是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提高文字处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并且还要加强计算机知识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软件知识的学习,掌握现代化信息管理技术,努力使自己成为既熟悉档案管理业务知识,又懂得计算机管理技术的具有双重知识结构的复合型人才。这是实现社会化、信息化的必要条件,也是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的关键。   5.建立科学手工检索查阅方法   对于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和检索,目前采用较多的是姓氏笔画和拼音检索的方式,这两种方法均有一定的科学性,但记起来费时,用起来繁琐,影响工作效率。为提高效率,可考虑采取按26个英文字母的顺序排列结合汉语拼音的方法进行排序,即姓氏的声母首字母按英文字母顺序,英文字母第一个是A,在我国百家姓里有“艾”、“昂”、“敖”等,可以先把这些姓放在一个档案柜里,然后,看第二个字母,“艾”的第二个字母亦即韵母的第一个字母是“i”,“昂”的第二个字母亦即韵母的第一个字母是“n”,“敖”的第二个字母亦即韵母的第一个字母是“o”,这三个姓氏的排序就是艾-昂-敖,以此类推,有翘舌音的“ZH、CH、SH”分别放在无翘舌音的“Z、C、S”后面,这样便于记忆,利于查找,能提高手工检索速度,保管人数不多的单位,可配置档案组柜,保管人数较多的单位,则可以购置密集架存放。   6.加快档案信息化进程   目前,干部人事档案开发了一些管理软件,但仅限于基本信息、材料目录的录入和打印等最基本的计算机操作,严重制约了管理工作的高效和质量,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也感到不能很好地满足工作需要。为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水平,应加快信息化管理进程,研究建立三个系统:一是数据库系统,将个人所有档案信息输入计算机;二是电子档案检索系统,把能公开的信息制作成电子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作和维护,其他单位和个人只能查阅无法更改;三是网络利用系统,干部人事档案牵涉多个管理部门,其网络利用系统应与其他管理系统联网,通过界定密级,设定密码和身份认证,限定使用权限的办法,进行系统分类加密,实行信息共享的同时能确保档案的安全,处理好保密与利用的关系,提高信息利用的效率,真正实现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化管理的目标。
2023-09-13 10:53:291

如何办理人事档案迁移?

档案转移的办理流程 :1、转入:(1)档案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在其他省市单位的,由单位开具商调函,本人办理调档手续; (2)档案在企业或其他人才服务机构的,①本人持《市、县内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到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②本人持单位开具的商调函办理档案转移手续。③档案封口自带交予单位审核。 ④审核合格后发回执,档案入库。不合格,本人将档案交予原单位(机构)补充。 2、转出:①持接收单位商调函、本人与单位签订的《代管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合同书》办理档案转出手续。②本人持《市、县内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③将《市、县内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交回单位,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2023-09-13 10:54:567

破产企业退休职工档案在哪儿?

退休的职工档案都在劳动局。
2023-09-13 10:55:283

毕业生档案和报到证如何处理

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1、派遣到用人单位(有接受档案资质和用人权,一般为国企、事业单位等)需要签订就业协议书(部分地区还需提供接收函)。档案由学校邮寄给单位,报到证由学生本人交到单位。2、派回原籍(也就是高考时生源所在地的人社局或管理高校毕业生档案的部门)大部分未找到正式工作的毕业生适用此类情况。档案由学校邮寄到相应的人社局或规定的档案接收单位,报到证由本人按照上面所写地点前往报到。3、向学校申请保留档案未正式就业的学生可在毕业前根据自己的情况向辅导员提出保留档案申请,规定时间内未取走档案的,学校将按照报到证上所写地点派回原籍。4、落到人才市场(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等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管理。学生可根据需要咨询各地方各级人才市场办理政策(需和人才市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扩展资料人事档案存档方式: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管理办法:一、是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二、是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三、是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事档案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就业报到证
2023-09-13 10:55:451

人事档案关系是什么?

问题一: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的区别? 1、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现行的档案管理制度还不会取消。档案中会涉及很多方面的问题,诸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国家强供推行的福利政策。随着社会发展保险体制的健全,档案的一些功能会相应淡化,同时一些新的功能也将会被更多人加以认识。 2、人事档案挂在你朋友公司不存在着问题,转档跟原挂档单位无关,无须担心。法律上没有规定,国有企业不接受私企转递档案的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第二条 人事档案工作是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为先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 第三条 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应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人事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员工因辞职、退职、自动离职或被学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除名、开除等,在没收到人力资源处转来的转递档案通知单前,其档案仍由人事档案室保管;但要从处理决定下达之日算起,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收取档案保管费。 问题二: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有啥区别 你原本的人事关系在A部门,你本人和档案即便转到B部门,你的人还是属于A部门的,这跟事业单位的编制好像是一个道理。 问题三:人事档案关系 1、你现在可以把档案调回你家乡户籍地,然后送到县级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托管。2、你的档案放在外地,以后是可以去调回来的,至于时间问题,要看你当时存放档案在那里的时候缴费用哗有,若缴了当时会告诉你托管年限,若是以前单位替你送去的也会有个时间,但不管怎样,不会把你的档案销毁的,至于你以后去把档案调出来时,有可能会要你补缴档案托管费用。我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问题四:户籍地是否有人事档案关系是什么意思 如果您毕业时在老家办理过接收手续,并把档案托管在当地人才中心,或委托人才中心代理毕业生接收手续,那这项你可以填“有”,同时选择调入类型为“调干”,并按保管单位公章一字不差地填写调出单位以及调出审批主管部门。如果您毕业时未办理过任何接收手续,则不具备干部身份,此项应选“无”。 问题五:什么是人事档案,我怎么没有? 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现行的档案管理制度还不会取消。档案中会涉及很多方面的问题,诸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国家强制推行的福利政策。随着社会发展保险体制的健全,档案的一些功能会相应淡化,同时一些新的功能也将会被更多人加以认识。因此提醒大家,“人档分离”体现着社会在进步,但并不代表着档案能够随意丢弃,一些人可以将档案交由社会公共人事部门代管。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校在其派遣后,按其就业单位,经机要局统一投寄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我校学生档案的管理部门是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联系电话:5167003)。毕业生本人无权携带人事档案。 问题六:人事档案干什么用? 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是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已经毕业几年,但档案还放在学校;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档案早已丢失,似乎“档案没什么用了”。其实不然,在国家公务员的选拔,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招聘,成熟的民企在招聘时都要审查相关人员的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本人的人事档案。总之,现实生活中,人事档案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参加工作以后,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恰就是人事档案,如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所以在高校毕业生在毕业的当年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档案管理科去存放档案(或者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落下档案,这种情况集中在国有企业,国有事业单位,公务员单位,学校基本是把学生档案直接寄送到这些部门),存放之后学籍档案就转化成了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在当年没有落下的话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存在很大的问题,例如有的评定是需要把人事档案落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几年才可以!   真正能证明学生学习经历的就是该学生的学籍档案,而工作经历的证明就是该档案袋里面的工作档案!   学籍档案里面有本人在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还有本人的党团材料,全部属于原始材料,不可复制。(学籍档案一般是从高中算走,也就是从你的高考档案开始计算,党团关系的一般是由有党组织部门来接收,有的学校是把学籍档案和党员关系档案一起转档,有的学校是分开转档,即学籍档案一个袋交由自己递交于各地的人事档案管理科或者由关部门递交于各地的人事档案管理科,党员关系则是由自己转交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的党委组织。工作档案就是工作之后的评级、获奖、晋升等这些材料!)所以,保存好自己的档案是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是要把档案转川给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档案管理科和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 问题七:档案关系指的是什么啊? 尊敬的百度用户您好! 是你的人事档案,有没有在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存档呢?如果没有的话就给公司说没有就行了,这不是必须品。北京公司也是如此的,直接上就可以了。 希望本次解答对您有帮助! 望采纳! 谢谢! 问题八:人事档案和学历档案有什么差别! 学历档案是指在毕业生尚未或即将参加工作前,由毕业生所在的学校建立起的档案,里面包括该生从小学到大学锭或中专等)期间的所有就学信息,一般是指正规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并由毕业生的学校按要求邮寄到相关单位,这就是正规的学历档案;人事档案是指参加工作后由工作单位按照人事部门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要求建立起来的档案,主要包括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及学历情况等各类登记,这时的学历档案,也就全部融入了人事档案里了,不再单独存放了,简单说,也就成为你人事档案里关于学历等相关事项的证明材料了。 问题九:个人档案和社会保险的关系 1、你在工作单位参保缴纳社保与你的户口、档案在哪里没有直接的关系。 2、你的户口、档案与你将来办理退休手续时,才有直接的关系。 3、你在工作地安徽社保局缴纳社保,你将来离开安徽时,你可以将安徽缴纳的社保帐户迁移到你需要到达的新工作地社保局帐户合并的,迁移合并的社保,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 4、如果你在安徽累计缴纳社保满10年,将来想在安徽居住,只要你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达到社保累计最低缴费年限15年,就可以在安徽社保局申请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安徽户籍居民按月领取退休金待遇。 问题十:户籍档案和人事档案的区别 前者是你的家庭状况 主要指你的户口单叶 后者就是你的个人奖励惩罚记录 后者作用大 问题补充:户籍档案中会记录个人的治安处罚等信息吗? 答:平时人们说 户籍档案,户籍和档案是指两个概念。档案里面有治安处罚信息,户籍里面是政治内容~~~
2023-09-13 10:55:551

如何办理人事档案 办理人事档案流程

一、档案调入程序 A、单位存档: 1. 委托存档单位持原单位(人才存档机构除外)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信,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入 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 2. 持表到我处开具商调函。 3. 凭调函从原单位取回档案及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 4. 档案交人才中心,人事关系经中心盖章后交存档单位保管。 B、个人存档: 1. 持由原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开出同意调出证明(函)、本人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等原因可持户口簿)、本人 近照(一张一寸免冠,彩照、黑白均可)。 2. 填写(海淀区流动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一式两份。 3. 人才中心向本人所在单位开具调函(或商调函)。 4. 凭调函从原单位取回档案及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 5. 档案及人事关系交人才中心并办理存档证。 氵:1. 单位存档每年1—3月缴费,标准240元/人、年; 个人存档需在档案调入时交费,标准20元/人、月,每次至少交半年 2. 需办理集体户口、出国政审者应预交两年存档费; 3. 个人存档提前调出时,存档费不退; 4. 存档证须妥善保管,办事时须出示。 二、档案调出程序 A、单位存档: 1. 持接收单位的调函和由原单位取回的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 2. 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保留全民身份人员调出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 3. 到人才中心办理档案及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调出手续。 B、个人存档: 1. 被调入单位开具商调函,如单位决定调入可直接开具调函(令)。 2. 人才中心负责转移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 3. 交回“存档证”。 三、区内调动程序 A、单位存档调往单位存档: 1. 由原单位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保留全民身份人员调出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 2. 由调入单位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入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 3. 本人持原单位开出的行政、工资等关系及以上表格来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管理部)转换 手续,到调入单位上班。 B、单位存档调往个人存档: 1. 由原单位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保留全民身份人员调出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 2. 持原单位开出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及行政介绍信)、身份证或户口本来人才中心办转换手续。 3. 发给个人存档证。 C、个人存档调往单位存档: 1. 调入单位系在我中心集体委托存档的代理单位,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入人员保留全民身份 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 2. 人才中心负责向代理单位转移行政、工资介绍信,去调入单位上班。 3. 交回“存档证”。 四、毕业生接收、报到程序 A、接收毕业生程序: 1. 要毕业生的单位确定人选后,填写“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求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2. 用人单位将填写好的“需求表”(一式三份)报我局调配科,待批准后,调配科、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另一份由用人单位送往毕业生所在学校学生部门办理有关派遣手续。 B、毕业生报到程序 1. 填写“调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带本人就业报到证。 2. 档案送到(寄)到人才中心。 3. 人才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4. 需落户的毕业生去人事局调配科办理有关手续
2023-09-13 10:56:061

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名称填什么

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名称填什么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名称填什么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名称填什么   1、第一个是工作单位,按照国家人事档案管理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因此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和国有企业职工的档案是存放在自己的工作单位的。需要注意的是,私营民营企业、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等等都不具备管理员工人事档案的权利,类似的这些企业即使需要用到人事档案,也会存到公司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   2、第二个是学校,毕业生一般会有两年的择业期,在两年择业期之内,学校会无偿保管毕业生的档案。两年择业期之内找到接收档案的单位,档案可以转移至工作单位,两年择业期没有找到接收档案的单位,毕业生又没有进行档案转移的,学校会将档案转到省档案局。另外需要说明,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教育局保管。   3、第三个是人才市场交流中心,人才市场交流中心是专业的档案保管机构,准备考研、考公务员、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都可以将档案保存在这里,在进行档案转移时比较方便。   二、人事档案的保管费用   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档案管理费首先是用于档案封装保存的装订、档案盒等文具费约30元,其次是人员经费、场地费、日常运营这三大支出。如果在机关或国企,一般不用自行承担管理费用。同时,部分企业也会为职员报销管理费,但有的企业为留住人才,常开出任职3年后才能报销的规定。如果不属于这些范围,就要自行缴纳管理费了。从2016年元旦起,全国都将取消档案管理费,财政拨款解决档案管理问题。   【拓展】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为先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应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人事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体制、任务和人事档案干部   第五条人事档案是企业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集中纳入人力资源处统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公司党委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六条人事档案室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事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企业人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接收、鉴别、整理、保管、转递、提供利用公司各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第七条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与归档要求   第八条为了使人事档案能够真实地全面地反映个人全貌,人事档案室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全公司员工的工作调配、干部任免、职称职务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具体收集归档范围见附件。   第九条公司各级党委(总支)、各厂、各处室(科室)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由各单位党委(总支)的人事干事、组织干事负责收集各单位的归档材料,属于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经有关部门审查签章后送交人事档案室归档,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材料必须在离公司前全部移交档案馆。   第十条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具有保存价值。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人事档案。   第十一条不属于档案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审查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第十二条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お   第四章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三条人事档案室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并按在职人员档案、离退休人员档案、死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排架。人事档案室对不属于上述范围人员的人事档案应进行代管,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取管理费。   第十四条对人事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建立各类档案名册。每半年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做到档号与档案名册编号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和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人事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档案库房应是坚固的,具有八防等安全设施和措施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铁质档案柜。库房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的.温湿度。   第十六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按标准制作,干部档案的整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人事档案干部不得保管本人和亲属的档案。不得在电话里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八条做好档案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编制检索工具,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的现代化管理,便于提供利用。   第十九条凡需从人事档案中取证或办理公证,必须由人事档案室办理。有关材料应认真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济南啤酒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处”公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条对人事档案的接收、传递必须严格手续,有案可查。查借阅人事档案应严格按档案室制定的《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办理。   第五章档案的转递   第二十一条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渠道转递或派专人传送,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如外单位派专人来提取,必须持人事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一般介绍不予办理。   第二十二条如《调档通知》调出人员要求转递档案,必须经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同意签署意见方可转出。有关部门同时把本人的现实表现、体检表或技术档案转入人事档案室,由人事档案室统一转递。档案转出后,逾期一个月未见对方退回回执应写信催回,以防丢失。   第二十三条为使人事档案能够随着公司的人事变动,干部职务变动而及时调整,公司人力资源处应将人事变动情况、干部调动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因商调而转出档案后,人力资源处应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此人是否商调成功,如未商调成功有关部门应在一个月以内追回档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因辞职、退职、自动离职或被学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除名、开除等,在没收到人力资源处转来的转递档案通知单前,其档案仍由人事档案室保管;但要从处理决定下达之日算起,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收取档案保管费。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单位、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室做好员工档案的转递工作,学生分配单位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档案室,以使档案能正确投递。   附件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1、员工调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登记表(如职工履历表、登记表),任免呈报表(包括上报的考察材料),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离退休审批表,军队转业部门审批表等。   2、录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录用和聘用审批表,政审材料,续聘审批表,退职材料。   3、出国出镜人员审批表、登记表及在外表现情况的鉴定材料。   4、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的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和委员的简历表、政绩材料。   5、办理工资、待遇工作中形成的审批表和解决待遇问题和审批材料。   6、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   7、员工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入党入团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申请表,组织审查报告,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8、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入党志愿书(1—2份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员事迹及审批材料。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   9、干部审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个人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旁证材料;甄别复查结论、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10、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审批表、先进模范事迹。   11、各种处分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交待及旁证材料、刑事判决书。   12、员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13、体格检查中确诊有残疾的体检表及工伤致残确定残废等级的材料。   14、办理丧事活动中形成的悼词、讣告;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   15、高等教育、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和干部进修、培训工作中形成的学生(学员)登记表、学习成绩登记表、毕业登记表,授于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材料。   16、学生学籍变动记录材料。   17、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的思想品德评定表。   18、毕业学生体检表。   19、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
2023-09-13 10:56:171

如何办理人事档案迁移?

迁移流程如下:1、档案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在其他省市单位的,由单位开具商调函,本人办理调档手续。2、档案在企业或其他人才服务机构的:①本人持《市、县内企业职工流动登记表》、到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手续。②本人持单位开具的商调函办理档案转移手续。③档案封口自带交予单位审核。④审核合格后发回执,档案入库。不合格,本人将档案交予原单位(机构)补充。扩展资料: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管理办法:一、是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二、是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三、是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事档案
2023-09-13 10:56:331

人事档案有什么用

个人档案有六大功能:其一、保留个人原有干部身份;其二、办理工作调动时需要个人档案;其三、参加公务人员招聘考试,需档案确定身份;其四、办理个人退休手续时,要查看档案记录;其五、专业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其六、出国政审和公证时,需要查阅个人档案。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哪三种管理办法?一、是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二、是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三、是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提供保管档案的服务的机构各地人才市场、各区、县人才市场及街道办等。按照我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档案丢失需进行补档,也就是说,持有者需回到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原工作单位,补齐相关证明材料,因为档案未归档会影响到入党、升学等,影响自己评定职称、考研政审、劳动保险及日后的离退休手续办理,也会影响到自己出国留学。如果有考公务员的意向,档案必须保管好。综上问题所述人事档案有什么用的内容,建议因为档案未归档会影响到入党、升学等,影响自己评定职称、考研政审、劳动保险及日后的离退休手续办理,也会影响到自己出国留学。如果有考公务员的意向,档案必须保管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条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2023-09-13 10:57:011

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有啥区别

这里的人事关系是个人与单位的关系,人事档案是个人档案。档案能转是指有权限保管你个人档案的单位可以转换,例如可在人才市场,也可在你单位,而你的人事关系还是你和原单位的关系。
2023-09-13 10:57:134

什么叫人事关系?

问题一:关于考教师资格证的问题。户籍或人事关系须在本地 。人事关系是什么意思? 人事关系是指档案所在地,必须是有效的,在自己手里不算 是指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公司或当地人才市场 按照上面的条件,只要其中之一就可以了,就是要么你的户口是本地的,或者你的档案在本地。 问题二:人事关系所在地是什么意思? 就是帮你存放档案的地方 问题三: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与人事关系有什么区别呢 江华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人事关系与劳动关系有以下区别:1、主体不同。人事关系是事业及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一种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人事关系的一方主体为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劳动关系的一方主体主要是企业。通常来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具有人事编制的人员与单位是人事关系,事业单位聘用的无编制的工作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固定工、临时工等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应作为劳动合同关系。2、性质不同。人事关系是事业与其工作人员之间一种聘用合同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合同关系。3、纠纷解决机构不同。因人事关系发生的争议应先到设于 *** 人事部门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因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应先到设于 *** 劳动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问题四:谁能告诉我人事关系到底是什么东西 人事关系就是工作人员与单位的用人关系,以聘用、招考、合同等等方式维系,以有关法律法规作保障。 人事关系维系有个档案作为依据,所以要求档案跟人事关系走。 有人事关系就是已经解决了工作,现在一般的公职人员、人才交流中心的流动人口的户口跟人事关系、跟工作单位走,是有政策依据的。 你照着办就是了,当然弄清楚也是必要的。 问题五: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的区别? 1、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现行的档案管理制度还不会取消。档案中会涉及很多方面的问题,诸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国家强供推行的福利政策。随着社会发展保险体制的健全,档案的一些功能会相应淡化,同时一些新的功能也将会被更多人加以认识。 2、人事档案挂在你朋友公司不存在着问题,转档跟原挂档单位无关,无须担心。法律上没有规定,国有企业不接受私企转递档案的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第二条 人事档案工作是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为先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 第三条 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应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人事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员工因辞职、退职、自动离职或被学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除名、开除等,在没收到人力资源处转来的转递档案通知单前,其档案仍由人事档案室保管;但要从处理决定下达之日算起,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收取档案保管费。 问题六:人事关系与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 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与单位的关系,通常称人事关系。劳动者常公司、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关系,通常称为劳动关系。 问题七:人事关系由事业单位管理是什么意思 【解读】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制的工作人员的规定。 一、我国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基本情况 事业单位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组织。所谓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国家通过编制管理实现对事业单位人员的配置和调控。按照国家财政拨款的多少,可以将事业单位分为三种: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我国事业单位数量众多,类型不一,队伍庞大。截止2006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6万个,涉及教育、卫生、农业、文化、科研等多个领域,职工人数近3035万,其中正式职工2923万(包括原固定职工和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制职工)。职工人数中教育业点51.3%,卫生业占14.3%,农业占9.5%,文化业占5.1%,科研占2.4%。长期以来,我国的事业单位实行的是一套不同于企业,近似于国家机关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在企业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对国家机关公务员的管理通过立法加以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仍在原来制度的基础上运行,改革进展缓慢。为了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2002年7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要求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到2006年底,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的人员1700多万,约占总人数的51%。 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编制管理,按照编制核算拨款的数额。目前事业单位编制都是多年前核定的,编制基数多年不变,不能满足事业单位不断发展的需要。在编制满额的情况下,各事业单位只好大量扩充编外人员和其他人员,这样造成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复杂,人事管理分割。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归纳起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编制内聘用人员。包括签订聘用合同的编制内聘用人员和无须签订聘用合同的编制内聘用人员;第二类是编制外人员。包括档案内部管理的编外人员和档案外部管理的编外人员。编外人员一般实行企业化管理,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第三类是劳务派遣人员。是通过劳务派遣形式招用的。 二、事业单位人员如何适用本法 事业单位人员是否应当纳入本法进行调整,是立法中争论比较大的一个问题。反对的意见提出,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有本质的区别。不应当纳入劳动合同法调整。从目前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发展趋势看,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变成行政机关,从事经营的事业单位要回归企业,从事公共服务的如教育、卫生、文化、科研等事业单位,还要保留公共服务的职能,按照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事业单位有编制、有财政拨款,内部管理机制与企业也不一样,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合同期限、试用期、加班费、工资、福利、保险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殊性,都与企业不同,它与国家机关比较近似。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只是要比公务员要有一点灵活性,但不是完全推向市场。聘用制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性质不一样,调整的手段也不一样。如果将事业单位也纳入劳动合同法管理,将比较难以处理好本法与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之间的衔接,并可能产生其他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会引起事业单位管理的混乱,会出现不安定因素。处理事业单位的问题,应当循序渐进,把管理体制理顺后,再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进行立法。这样比较妥当。赞成将聘用合同纳入本法调整的意见认为。长期以来,我国人事制度是由政策和行政文件相结合建立起来的,调整人事关系几乎没有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性文件。1994年劳动法颁布时,企业的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对事......>> 问题八:人事关系与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 人事关系与劳动关系有联系有区别;人事关系含:工资、党(团)组织、人事档案等管理关系;劳动关系主要指企业的劳动合同关系:也含工资待遇和与工作有关的一些合同性关系 问题九: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有啥区别 你原本的人事关系在A部门,你本人和档案即便转到B部门,你的人还是属于A部门的,这跟事业单位的编制好像是一个道理。
2023-09-13 10:57:221

档案丢失怎么办理优待证

法律客观:《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第七条 三、立案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2023-09-13 10:57:321

单位把福利分房的档案丢失怎么办

1. 单位把档案丢了怎么办 单位侵犯的是一种复合性质的权利,不能仅仅以直接经济损失来衡量原告的损失。 因此单位除承担继续补办原告的档案外,还应当适当赔偿原告的精神损失。理由如下: 首先,职工档案的义务保管人确定。 档案法第七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可知,机关、企事业单位是职工档案的义务保管人,没有尽到保管义务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职工人事档案所承载的权利性质。参照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第三条可知,职工人事档案是职工个人的工作业绩史,思想成长史,品德作风,能力表现的综合,其内容的每一个部分无不具有人格的内容。因此其权利的属性属于人格权,具有名誉权、身份权等性质的特征,是一种复合性质的人格权。 再次,用人单位丢失职工档案,侵害的是职工“人身权益”。 从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可以得知,用人单位将职工人事档案丢失侵害了职工的民事权益,这种权益被侵害,造成的结果并非仅仅是财产损失,同时还有精神损失的内容,因此不能简单地用财产损失来衡量。单位丢失职工档案一般来说给职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都不大,但是有时间接损失是存在的,也属于赔偿的范围。 能否获得精神损失赔偿,按照侵权责任法规定,达到严重精神损害的,能够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2. 单位把我的档案能丢了我该怎么办 人事档案是记载公民个人履历,获得社会荣誉,进行就业及享受相关待遇的重要凭证,其记载的内容对公民的生活具有重大影响,一旦丢失将难以弥补。 保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职工档案,在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后应根据规定,及时将其档案转交给新的工作单位或托管部门,保存好转移档案的回执以便查询,并及时将转交情况告知本人,以免造成丢失。《档案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丢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如果单位因为保管不当丢失的话,您可以起诉至法院.赔偿损失.。 3. 单位把档案弄丢了怎么办 一、档案是办理社保,就业,工龄认定,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干部身份保留,考试(考研考研究生,考各种证书),出国留学,各种证明甚至是办理退休等各项手续。 二、补办档案。(一)档案有原则上只有毕业时登记表、成绩单、报到证(全日制毕业生有,非全日制毕业无);高中档案;升本报名信息表(专升本毕业生)。(二)毕业生档案一式两份,一份由学校存档,一份按大学生档案规定办理。大学毕业时学校将高中档案存在大学档案并密封,由学校将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邮寄到人才存档。(三)补办档案时,特别是高中档案,不好补办。三、建议最好找的档案。档案一般存档机构是大量国企员工离开国企后,其人事档案被转入市或区县人才中心、区县就促中心或行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很多大学生毕业后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其档案则由市教委学生事务中心管理。大量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也由上述档案管理机构管理。 4. 原单位把我的档案弄丢了,怎么处理 1、《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5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用人单位返还其收取的劳动合同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产生的争议,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产生的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档案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丢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3、需要说明的是,劳动者的人事档案一旦丢失,往往只能补开就业关系证明,过去档案里存放的一些历史材料,包括奖励、处分和职称评定等原始材料已经无法补办。由此造成劳动者的损失,你可以起诉至法院,赔偿损失。 5. 单位将我档案遗失怎么办 可以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档案是不可以再生的,档案丢失会给你造成损失,因此可以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个人与单位(包括委托管理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所等)有存放档案的相关协议,单位把个人档案丢失了,个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要求其赔偿因此给个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假如被调到新单位后发现档案不存在,可以向原单位查询看新单位是否交回了调档案的回执,再与新单位进行交涉。若确认档案丢失并且需要重新建立档案,就要到自己曾经学习过的学校、工作过的单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如下规定: 第三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五)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六)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有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2023-09-13 10:57:401

单位把个人档案丢失承担什么责任

人事档案中存入的资料大多数都是原件,一但丢失或毁损是难以复原的。 但补救的办法还是有的。如果档案的保管单位有一份为查档方便而准备的档案目录,并且这个目录在每个具体的档案中又有细目,该细目中逐一列有所存资料题目的话,这就有救了。因为存入档案的材料都不是唯一的,如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涨工资、晋级等都是要报劳动部门审批的,在劳动部门也应有相同的存档资料,奖惩情况由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历有学校的存档,职称有人事部门的存档等。以上资料可以通过复制后加盖相应资料1部门的公章以证明与原件相符或一致。这样原有的档案就可以恢复了。 这是一项十分困难的工作,你个人是没法完成的,必须由档案的保管单位出面,凭相关的手续向相关的部门调取相关的档案资料,再经允许进行复制。并且有一个前提,就是单位必须有原始的档案目录,否则就无法恢复了。 如果这个丢失的责任在单位,他们有保管不善的责任,你不用管怎么补或相关人的什么责任(这责任人如果受到行政处分调离了原岗位,反倒对你不利了,亲来的,没有责任人能认真的帮你补办么),所以,你什么也不用管,就追着向他们要档案就是了。1、责任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责任单位应当协助补充档案材料。1、职工档案的义务保管人确定。《档案法》第七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可知,机关、企事业单位是职工档案的义务保管人,没有尽到保管义务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职工人事档案所承载的权利性质。参照《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法律依据】第三条,职工人事档案是职工个人的工作业绩史,思想成长史,品德作风,能力表现的综合,其内容的每一个部分无不具有人格的内容。因此其权利的属性属于人格权,具有名誉权、身份权等性质的特征,是一种复合性质的人格权。3、用人单位丢失职工档案,侵害的是职工“人身权益”。从《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将职工人事档案丢失侵害了职工的民事权益,这种权益被侵害,造成的结果并非仅仅是财产损失,同时还有精神损失的内容,因此不能简单地用财产损失来衡量。单位丢失职工档案一般来说给职工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都不大,但是有时间接损失是存在的,也属于赔偿的范围。能否获得精神损失赔偿,按照侵权责任法规定,达到严重精神损害的,能够获得精神损害赔偿。2、
2023-09-13 10:57:511

人事档案如何归档

八个要点:1.抓思想认识;2.抓制度建设;3.抓收集归档;4.抓整理装订;5.抓基础设施建设;6.抓信息现代化管理;7.抓优质服务;8.抓资源挖掘.一份范本:一、档案调入须知: 1、 存档条件: 1)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合同制工人和管理人员。 2)经有关部门批准接受派遣到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 3)转业或复员到地方单位、企业或要求自谋职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或复员军人。 4)存档年龄:男50岁以下,女在45岁以下。 5)单位人事代理存档人员条件可放宽。 2、 存档程序: 1)、本人持身份证来中心签订《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开具调令。存档管理费20元/人/月 2)、凭调函回原档案所在单位调转档案及行政、工资关系。二、档案调出须知 本人持身份证、存档凭证、调令(调令必须上是经组织部门批准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开具的)来办理。(如系委托办理必须持有委托书,经办人须持身份证)办理调动手续前须结清存档费,存档费须交至提挡当月。 1、单位委托存档须出具委托单位的同意调出函。 2、调往外省市需提交外省市地、市级以上人事局出具的调令(户口迁到外省市),如户口不迁到外地,人事档案关系调往外地时需地或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机构出具的调令。 3、若党组织关系、社会保险关系在人才中心的也须随档案一同转出。 4、在调出之日还有剩余存档费并符合合同约定的退费条件,请持原始收据和存档凭证办理退费。三、集体存档转个人存档手续 存档人员持: 1、身份证、单位同意调出函(注明单位交费时间段); 2、签订新的存档合同。
2023-09-13 10:58:021

大学毕业后,档案怎么处理

档案当然是随户口在一起的,你已经把户口迁到原籍,档案应该也回原籍了
2023-09-13 10:58:156

人事档案一般保存多少年

可在不调动的情况下,一直保留。劳动者辞职后,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相关文本进行核查档案管理原则上永久保存,对于辞职、辞退、离职等人员档案,自员工离职之日起保存一年后方可销毁。按规定销毁的档案由专人填写销毁申请单,经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并指定两人执行销毁。审核、批准、执行人员要在销毁申请单上签字,并存档。电子会计档案的销毁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并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销。人事档案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九条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2023-09-13 10:59:011

国有企业子公司有人事档案保管权吗

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分公司员工如果有总公司统一录用分配,则档案一般有总公司管理;如总公司把员工录用权下放到分公司录用,则档案有当地劳动部门或人才管理部门管理。
2023-09-13 10:59:142

北京关于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档案局,市邮政管理局各派出机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保障中心: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十分重要,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提高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促进人才资源顺畅有序流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档案工作管理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工作主要由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北京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协调指导各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开展工作。经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国家和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政策规定开展管理服务。为提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效能,街道开展失业人员档案管理服务参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政策规定,接受所在区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业务指导和监督。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要规范档案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档案接收、转递、利用、保管以及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规范和服务流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流动人员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接收管理。干部出现辞职、出国不归或者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公职等情况,在党委或者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对当事人作出结论意见或者处理处分,经保密审查后,原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应当将档案转递至本人户籍所在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流动人员死亡的,其档案由原档案保管机构继续保管,对国家和社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等档案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二、提升档案管理服务提升档案数字化服务水平,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新技术应用,通过信息交互等方式不断拓展档案材料收集渠道,推广电子劳动合同、电子职业资格证书等信息数据归入档案,探索建立以政务数据为支撑的流动人员人事数字档案,健全档案信息数据上云归集、互联共享等工作机制。流动人员人事数字档案在利用、转递和保密等方面按照纸质档案相关要求管理。加强档案内容建设,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与档案材料形成单位和流动人员间增强协调联动,通过签订委托存档协议等形式,明确权利和义务。以促进流动人员职业发展为目标,建立健全档案材料收集机制,按规定主动收集相关材料。引导和鼓励档案材料形成单位将真实反映流动人员遵守规章制度、从事重要工作和取得成效,以及个人诚实守信等方面材料归入档案,更好发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问题处置联动机制,对接转档案中出现疑难复杂情况的,可由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会同失业、养老、社保经办,以及医疗保障等部门对档案中相关事项进行联合审查认定。深入开展“局处长走流程”,持续推进档案管理服务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增便利。档案公共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掌上可办”、高频服务“全城通办”。深化档案接收、档案转递、开具证明、政审考察、信息查询等事项“跨省通办”。转递档案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方式进行,符合规定的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转递。发挥本市档案信息化资源优势,围绕打造“智慧人社”,推动档案信息数据在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险和基层政务服务中深入应用。鼓励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因地制宜创新服务模式、打造服务品牌,为用人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三、夯实档案管理服务基础加大档案库房等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力度,按照有关规定标准要求建设档案库房,切实满足管理服务需要。加强档案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和检查。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开展档案管理服务、档案信息化建设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依据保管档案数量和开展档案信息化、数字化服务实际需要等确定经费数额,由财政部门给予保障。保证档案工作力量,选配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作风正派的人员专职从事管理服务工作,关键核心岗位应当选配中共党员。建立完善岗位回避、岗位培训等相关制度,加强人员教育管理,定期开展政策知识和经办能力培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要求,对属于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档案材料和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和信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加强档案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增强社会和个人档案意识。注重宣传档案管理服务典型事迹,推动服务窗口行风建设。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是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动工作落实。要主动对接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两区”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等重大需求,落实“稳就业、保就业”、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创新管理服务模式,促进人才资源有效配置和顺畅有序流动。党委组织部门、档案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开展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经费需求;邮政管理部门要指导邮政企业配合做好档案转递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及本通知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积极推动任务实施,定期研究分析工作,协调解决存在问题,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力度,完善举报投诉查处机制,营造健康良好工作环境,不断提升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原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废止。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北京市档案局2022年8月17日附件:1.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2.失业人员档案接收流程3.被开除公务员人事档案接收流程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联审认定流程
2023-09-13 10:59:341

如何把档案调到新的单位

一、人事档案接收流程1、单位或个人托管人事档案,必须到人事代理部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单位委托)》或《人事代理合同书(个人委托)》。2、人事代理部办理完结单位或个人托管协议后,将人事档案移交到档案管理部。3、通过机要寄来的人事档案,由行政人事部接收后,移交到档案管理部。4、档案管理部接收到人事档案后,及时对其进行签收、登记、编号、上网、入库。二、人事档案转出流程人事档案转出分两种情况:1、档案转移2、档案调动。三、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管理办法:1、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2、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3、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十二条 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形成的档案,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保管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者存在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省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可以给予帮助,或者经协商采取指定档案馆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依法收购或者征购。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转让。严禁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向国家捐献重要、珍贵档案的,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023-09-13 10:59:461

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什么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法律主观:中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管理的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1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审批,并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三条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市、区、县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未经授权均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档案或本人档案。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是指:(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三)直接分配到非国有企业工作以及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六)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七)受国有企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的人事档案;(八)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第五条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一)地区用人单位聘用外省市人员的人事档案,原则上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特殊情况也可由我市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地区用人单位结束聘用关系时,其人事档案不能在地区范围内调转,由人才服务机构将其人事档案转往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二)由地区流动到外省市人员的人事档案 1、凡持外省市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函,我市人才服务机构可为其办理转档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2、本市流动人员结束有外省市聘用关系后,由我市人才服务机构向外省市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函,可将其人事档案关系转回市。第六条人才服务机构接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等内容。第七条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期间,负责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转入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各类人员,有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出具有关证明后,保留原工作身份、工龄连续计算;没有聘用单位,暂时待业的人员,保留原工作身份、待业前后的工龄累计计算。存档期间参加社会养老统筹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计算缴费年限。第八条人才服务机构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使用市统一的"市人才流动商调函"。对所接收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认真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各单位转移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第九条人才服务机构使用统一格式的"市人才流动行政、工资介绍信"和"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为存档的流动人员办理转达出手续。开具的转档手续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档案手续具有相同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第十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于个人携带档案的,档案管理部门应拒绝接收,对违反转递规定,造成档案丢失或发生抽取、更换档案材料的问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第十一条人才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所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主要包括: (一)履历表; (二)大中专毕业生统一分配派遣证及见习期转正定级的考核定级材料; (三)每年度的考核表; (四)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变更材料; (五)婚姻状况变更材料; (六)因公或因私出国(境)的记载材料; (七)档案工资变更材料; (八)奖惩材料; (九)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十)其它按规定应收入人事档案的材料。对于收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人才服务机构要认真审核鉴别,需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第十二条人才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防止丢失档案材料,严禁擅自泄露档案内容,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材料的损坏、丢失,责任单位应负责补建损坏、丢失的档案材料,并同时出具补建档案材料的证明,经上级机关审批后归入档案。第十三条人才服务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对不符合查阅、借阅条件的,人才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代为查阅后,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人才服务机构不得向任何个人提供查阅、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第十四条人才服务机构应具备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物质条件,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质档案柜;经常检查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安全设施;档案库房、阅档室和管理人员办公室要三室分开;档案要有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库房内严禁吸烟,更不能明火进入库房,要保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绝对安全。第十五条人才服务机构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将现代化管理手段及微机管理引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第十六条市、区、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第十七条人才服务机构要注意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队伍的建设,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数量选派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共产党员从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注意对他们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并要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第十八条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本着"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按照规定收取服务费。第十九条对违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和本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的,由市、区、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进行处理:(一)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二)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三)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档案内容的;(四)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中,出现违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和本管理办法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上述所列情形负有责任的单位或直接责任者,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责任。第二十条本管理办法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自下达之日起施行过去和管理办法与本管理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2023-09-13 10:59:591

大学毕业后档案是否要到市级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办理

大学毕业后档案是否要到市级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办理   一般而言,档案袋里主要装着高中阶段和大学阶段的经历,具体包括个人简历、工作履历表、学生档案(包括学历档案)、单位证明、政治面貌材料(例如党员材料)等。下面是我分享的大学毕业后档案是否要到市级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办理,希望能帮到大家。    大学毕业后档案是否要到市级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办理   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可通过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机构进行保管。人事档案在个人手中保存或在无档案管理权单位保存的,应凭就业报到证先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补办有关手续,完善档案材料,然后再将档案移交到人才市场,及时办理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相关证明。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具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    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管理办法:   一、是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是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三、是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
2023-09-13 11:00:161

换工作档案怎么处理

换工作后档案的处理方法如下:1、如果离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可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全部转移到新的单位;2、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人事档案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一、人事档案接收流程:1、单位或个人托管人事档案,必须到人事代理部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单位委托)》或《人事代理合同书(个人委托)》。2、人事代理部办理完结单位或个人托管协议后,将人事档案移交到档案管理部。3.通过机要寄来的人事档案,由行政人事部接收后,移交到档案管理部。4、档案管理部接收到人事档案后,及时对其进行签收、登记、编号、上网、入库。二、人事档案转出流程人事档案转出一是档案转移,二是档案调动。1、档案转移。(1)档案转移的去向:一是转移到街道,二是转移到单位(必须是具有管档权限的单位)。(2)档案转移的手续:a、档案转移到街道的,需要个人申请或转入街道调档函;b、档案转移到单位的,需要转入单位调档函。(3)办理流程:凡需办理转移的档案,将个人申请或转入地调档函提供给人事代理部,由人事代理部审查、完善档案转移的各种手续后,将个人申请或调档函及各种手续,移交给档案管理部,由档案管理部办理档案的转移手续。2、档案调动。(1)档案调动的手续。必须有调入单位的商调函,(2)档案调动的流程。凡需调动档案,必须将档案商调函提供给人事代理部,由人事代理部审查、完善档案调动的各种手续后,将商调函及各种手续移交给档案管理部,由档案管理部办理档案的调动手续。3、档案管理部办理转出流程。(1)根据个人申请或调档函上的内容和要求,找出相对应的档案。(2)对需要转出的档案进行审查。对转移的档案,写好档案回执单,按规定进行密封。对调动的档案,按调动要求出具“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及各种证明材料,开出档案回执单,按规定进行密封。(3)进行档案转出登记和“人事档案管理中心”网上更新。(4)由档案机要人员将密封好的档案交由机要部门寄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四条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第十九条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适宜档案保存的库房和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工作机制,加强档案安全风险管理,提高档案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2023-09-13 11:00:441

留学生回国档案如何归档

人事档案是按照相关政策,在培养、使用、选拔、录用人才中形成的个人经历、思想政治、品德作风、学习成绩、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据。人事档案与毕业后的就业落户息息相关,一定要注意自己的档案是否已经存档,存档在何处。而留学存档管理系统,是可以办理所有档案业务,包括档案存入、档案转出、开具人事档案证明、材料借出、补退费,都可以在线办理。如果没有办理档案一般存放在出国前最后就学或就职的单位,或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出国留学人员的档案也不是必须存在留学服务中心的,也可以放在户口所在地的人才市场。留学生人才档案存档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是“出国(境)存档”,另一个是“回国(境)存档”出国留学人员可办理“出国(境)存档”。而“回国(境)存档”的服务对象是:非京籍留学人员:回国就业后,其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者;京籍留学人员:回国在京就业后,其“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将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者。此外:档案保管在个人手中,不予受理!需按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将档案转至原户籍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即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档案存入上述机构后,再向我处申请办理存档手续。“出国(境)存档”所需材料以下材料均需电子版,需上传清晰的pdf格式的扫描件。文件需小于1M1、存档人本人身份证;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3、护照个人信息页,即有照片页;4、前往留学所在国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页;5、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6、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除须上传上述国(境)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OFFER)外,还须按下面情况任选其中一项上传:(1)包含有效期的国(境)外院校“学生证”或“学生卡”;(2)如果“学生证”或“学生卡”上无证件有效期,请另上传国(境)外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7、国内高中毕业生毕业后直接出国(境)就读者,需上传“高中毕业证书(盖章页)”;“回国(境)存档”所需材料法律依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第十二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中管金融企业、中央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集中管理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领导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下同)和本单位其他干部的人事档案。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组织部门负责集中管理本级党委管理干部的人事档案;省、市级直属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管理党委(党组)管理的干部和本单位其他干部的人事档案。县(市、区、旗)以下机关(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可以按不同类别、身份,由县(市、区、旗)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分别集中管理。《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档案工作。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2023-09-13 11:00:571

人事档案有什么用

个人档案有六大功能:其一、保留个人原有干部身份;其二、办理工作调动时需要个人档案;其三、参加公务人员招聘考试,需档案确定身份;其四、办理个人退休手续时,要查看档案记录;其五、专业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其六、出国政审和公证时,需要查阅个人档案。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哪三种管理办法?一、是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二、是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三、是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提供保管档案的服务的机构各地人才市场、各区、县人才市场及街道办等。按照我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档案丢失需进行补档,也就是说,持有者需回到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原工作单位,补齐相关证明材料,因为档案未归档会影响到入党、升学等,影响自己评定职称、考研政审、劳动保险及日后的离退休手续办理,也会影响到自己出国留学。如果有考公务员的意向,档案必须保管好。综上问题所述人事档案有什么用的内容,建议因为档案未归档会影响到入党、升学等,影响自己评定职称、考研政审、劳动保险及日后的离退休手续办理,也会影响到自己出国留学。如果有考公务员的意向,档案必须保管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条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2023-09-13 11:01:091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

法律主观:中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管理的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1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审批,并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三条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市、区、县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未经授权均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档案或本人档案。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是指:(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三)直接分配到非国有企业工作以及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六)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七)受国有企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的人事档案;(八)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第五条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一)地区用人单位聘用外省市人员的人事档案,原则上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特殊情况也可由我市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地区用人单位结束聘用关系时,其人事档案不能在地区范围内调转,由人才服务机构将其人事档案转往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二)由地区流动到外省市人员的人事档案 1、凡持外省市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函,我市人才服务机构可为其办理转档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2、本市流动人员结束有外省市聘用关系后,由我市人才服务机构向外省市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函,可将其人事档案关系转回市。第六条人才服务机构接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等内容。第七条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期间,负责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转入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各类人员,有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出具有关证明后,保留原工作身份、工龄连续计算;没有聘用单位,暂时待业的人员,保留原工作身份、待业前后的工龄累计计算。存档期间参加社会养老统筹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计算缴费年限。第八条人才服务机构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使用市统一的"市人才流动商调函"。对所接收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认真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各单位转移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第九条人才服务机构使用统一格式的"市人才流动行政、工资介绍信"和"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为存档的流动人员办理转达出手续。开具的转档手续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档案手续具有相同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第十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于个人携带档案的,档案管理部门应拒绝接收,对违反转递规定,造成档案丢失或发生抽取、更换档案材料的问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第十一条人才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所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主要包括: (一)履历表; (二)大中专毕业生统一分配派遣证及见习期转正定级的考核定级材料; (三)每年度的考核表; (四)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变更材料; (五)婚姻状况变更材料; (六)因公或因私出国(境)的记载材料; (七)档案工资变更材料; (八)奖惩材料; (九)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十)其它按规定应收入人事档案的材料。对于收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人才服务机构要认真审核鉴别,需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第十二条人才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防止丢失档案材料,严禁擅自泄露档案内容,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材料的损坏、丢失,责任单位应负责补建损坏、丢失的档案材料,并同时出具补建档案材料的证明,经上级机关审批后归入档案。第十三条人才服务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对不符合查阅、借阅条件的,人才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代为查阅后,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人才服务机构不得向任何个人提供查阅、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第十四条人才服务机构应具备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物质条件,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质档案柜;经常检查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安全设施;档案库房、阅档室和管理人员办公室要三室分开;档案要有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库房内严禁吸烟,更不能明火进入库房,要保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绝对安全。第十五条人才服务机构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将现代化管理手段及微机管理引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第十六条市、区、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第十七条人才服务机构要注意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队伍的建设,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数量选派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共产党员从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注意对他们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并要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第十八条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本着"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按照规定收取服务费。第十九条对违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和本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的,由市、区、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进行处理:(一)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二)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三)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档案内容的;(四)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中,出现违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和本管理办法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上述所列情形负有责任的单位或直接责任者,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责任。第二十条本管理办法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自下达之日起施行过去和管理办法与本管理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2023-09-13 11:01:201

个人档案一定要走机要吗

个人档案是一定要走机要的,因为个人档案只能由机要和专人派送,其他方式很多人社局档知案管理处是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道通渠道转递或派专人传送,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如外单位派专人来提取,必须持人事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介绍专信,一般介绍不予办理。第二十四条 公司员工因辞职、退职、自动离职或被学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除名、开除等,在没属收到人力资源处转来的转递档案通知单前,其档案仍由人事档案室保管。在正常情况下,档案应该走机要,因为这是世界上唯一属于你的个人档案,也是最独特的。因此,走机要也是对档案的一种保护和对持有者的尊重。个人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每一位大学毕业生的档案中应该包括下列材料一.高中阶段材料(1)高中毕业生登记表(2)高中生学籍卡(3)高中三年学生成绩登记表(4)入团志愿书(5)表彰材料(6)其他应归档材料二.报考高校时形成的材料(电子档案下载的三张表格)(1)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2)考生当前信息(含高考成绩、志愿等)(3)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三.高校阶段形成的材料A.必须归档的材料:(1)学生登记表(2)高校毕业生登记表(3)学习成绩登记表(包括学士学位获得情况)、素质课程成绩登记表(4)师范生的教育实习成绩表,非师范生的专业实习成绩表(5)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6)体检表、军训情况总结表B.其他应归档材料(1)各种奖励材料(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材料)(2)各种专业证书复印件(大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普通话水平、英语专业四、八级证书等)(3)各种聘书
2023-09-13 11:01:461

人社局档案托管怎么办理

办理档案托管手续,本人需要直接带上身份证原件、档案代管协议书等资料到当地劳动保障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办理的。对于档案托管手续办理,是要求该单位先到劳动部门办理相关的委托手续才可以办理的,若该单位已经有备案公民可以直接带上身份证以及相关协议书前往办理登记,若单位没有备案就需要先单位办理备案以后个人才可以申请托管。如果大家打算把自己的人事档案放在工作单位里面,一般只需要与工作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提供自己的个人身份证还有学校所发放的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就可以直接将档案存放进去进行托管。如果我们打算把自己的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或人才市场,那么大家就需要依据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要求把证明材料准备好之后开一份调档函才能够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如果我们打算把档案放在第三方的档案服务机构,这时及时大家缺失了一些材料也不是太过影响。我们可以直接让档案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帮助我们去找到证明材料,直接帮我们把存档手续处理好,我们需要缴纳一些管理费用,对于我们来说是有一定成本的。哪些地方可以帮我们开具个人档案托管证明1.户口所在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保管我们的个人档案,在需要时我们可以在这里开具个人档案托管证明2.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未将户籍和档案迁至户籍所在地,并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可由学校帮我们开具个人档案托管证明。3.工作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后工作单位,如果在就业后,档案跟随我们调转到工作地,我们可以申请由工作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后工作单位帮我们出具个人档案托管证明。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六条收集办法:个人社会档案:个人社会档案托管在西安市各人才交流中心的公司的员工,提出归档申请,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向申请人档案所在人才交流中心移交员工内部档案信息,以形成员工社会档案的有效积累。移交社会档案的材料须加盖公章,并在公司员工内部档案中留存备查。
2023-09-13 11:02:051

什么样的单位才有资格保管人事档案

国家,地方行政,事业,机关;国有企业,人才市场!
2023-09-13 11:02:216

浅谈如何做好地勘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事档案管理单位

  [摘 要]人事档案详实记载了一个人的思想品质、业务水平、个人能力等综合信息,是选拔优秀人才的第一手资料。作为地勘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同时,应该对档案信息进行细化,加强监管,利用档案信息优势,为单位制定人才培养发展计划,做到人尽其才,通过建立和完善人事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库,进一步推动地勘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关键词]地勘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问题;解决;办法;数据库   人事档案是社会公共信息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跟随每个人一生,与个人关系最为密切的一种档案,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人事档案不仅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还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目前出境、计算工龄、工作流动、考研、考公务员、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以及升学等都需要人事档案。没有人事档案,不但办不了上述事宜,连基本的个人经历都很难证明,根据国家政策,没有档案最直接的影响是无法办理退休,也领取不了养老金。因为退休年龄不是以户口本或身份证决定,而是以个人档案中记载的出生年龄来决定,因此每个人一定要妥善保护好自己的人事档案。作为档案管理人员,更加应该尽职尽责,本着对自己的职业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根据几年来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经验,本人谈一下对地勘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几点看法。   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地勘单位作为一个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单位,在生产上有别于其他单位,具有特殊性。在档案管理方面,既存在与其他单位相同的共性,也有自己的个性问题。   (一)档案管理不够严格   由于地勘单位比较分散,有的单位不在同一座城市,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也比较分散。在职称审批,工资晋级的时候,不仅加大了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量,经常往返于单位所在地和职称工资审批地两座城市之间,还容易造成工作中的疏漏。此外,如果条件允许的单位,能够建立独立的档案室,档案管理人员可以在档案室整理和查阅档案;如果条件不允许,档案的保密性很难保证。尤其一些基层单位没有制定严格规范的档案借阅手续,容易出现档案管理中的纰漏。受地勘行业相对闭塞及历史因素影响,部分职工在行业内部“结亲”,有的一家三口或父子同在一个单位工作,还有的祖孙三代都是地勘职工,“裙带”关系非常严重,既容易出现档案管理人员保管自己或者直系亲属档案的现象,又容易出现个别人利用职权,对档案进行修改、图抹等现象。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直系亲属的档案,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   (二)档案作用发挥不大   人事档案详实记载了一个人的思想品质、业务水平、个人能力等综合信息,是选拔优秀人才的第一手资料。如果档案管理人员不能充分利用人事档案中的有效信息发现人才、培养人才,优秀人才不能被及时发现和启用,不仅是一种人才的浪费,更是单位的损失。目前,大多地勘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通常所学专业并非本岗工作,或者没有经过专门的岗位培训,他们对档案管理工作认识不够,不懂得如何利用档案内的有效信息,有针对性的制定人才培养和人才发展计划,也缺乏主动思考、主动研究档案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基本都是在完成档案资料建档工作之后,将档案直接装入档案柜,需要查找资料的时候,再进行查找,平时也不进行整理和研究,仅局限于一种简单的档案保管行为,档案的作用发挥不大。   (三)没有建立人事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库   简单的档案管理方法,早已不适应现代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更不适合地勘单位这种对专业技术人才需求较大的单位。建立人事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库,已经成为现代档案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也是档案管理工作未来的发展趋势。没有建立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库,是地勘单位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从总体上看仍处于由文件处理向信息管理系统的过渡阶段,缺乏对人事档案的科学管理,既浪费时间,又增加了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建立适合地勘单位发展特点的人事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库,是每一位地勘档案管理工作人员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二、解决办法   为了防止和减少上述现象的发生,笔者认为地勘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一)认真细化,加强监管   首先,对于各单位党政领导和负责档案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应由上一级人事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本单位的其他人事档案由人事部门进行管理。其次,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对所有人事档案中的重要信息进行档案备份。作为档案管理人员,对于一些重要人事信息,尤其是为单位带来经济效益的技术人才的档案信息,应该作为电子文档进行备份保存。既防止人为篡改档案资料,又为经常查阅和使用的档案提供了方便。再次,加强对合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自从2003年以来,随着全国煤炭形势好转,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扩张,地勘队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对临时工、中长期合同工的需求也呈直线上升趋势,尤其是对中长期合同工的需求加大。往往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与锻炼,这些合同工已经发展成会生产、懂业务的技术工人,可以作为成手使用,但是工期一结束,大多地勘单位便与工人之间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当地勘单位再次需要这种成手工人的时候,不仅需要花费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重新培养,还影响到施工的进程。所以为劳动合同技术工人建立档案,做好信息储备,并且通过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为地勘队伍保留部分成手劳动合同工人,当地勘队伍需要这些人的时候,他们能够马上上岗工作,这样对地勘单位和合同工双方都是一种约束和保障。   (二)利用档案信息优势,制定人才培养发展计划   通过人事档案可以了解一个人的特长和优势,地勘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应该允分利用人事档案中的有效信息,把专业技术人才作为人才培养和人才发展的战略重点,为地勘单位更好地培养和发展人才。首先,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细化和分类。根据分类的特点和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人才培养和人才发展计划。使不同类型、不同岗位的人才能够学习、掌握最新的岗位知识,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其次,通过业务培训,激发各类人才的工作潜力,提升他们对本岗工作的认知与认可程度。通过人才培训发展工作,增加了工作效率,又发挥了人才效能的最大化,做到人尽其才。尤其现在蓬勃发展的地勘单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强。根据档案信息对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评估,通过制定人才培养发展计划,既为地勘单位发展培养和储备了人才,又体现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成效。   (三)建立人事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库   人事档案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如果把人事档案中的信息资料建成管理系统数据库,每次查找人事档案信息的时候,只要通过电脑中的人事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库就能完成。不仅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节省了大量的工作时间,还为人才培养发展计划提供了方便。尤其象地勘单位这种对专业技术人才要求较高的单位,建立一套完整详尽的人事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库,不管什么时间,需要什么样的人才,通过档案管理系统,都能够快速、准确的找到第一手资料,为地勘单位人才培养和发展储备信息。建立数据库系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经过由低到高、由单个到群体的循序渐进过程,而且和各单位的具体情况有一定的关系。如领导重视程度,是否统一认识,计算机技术人员同档案业务人员协同配合,在建数据库的时候,要面向应用,突出重点,建立“活库”,并且通过网络联接形成开放的分步式数据库群,这样才能使自动化系统效率大大提高。   参考文献:   [1]邓绍兴.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管理体制的管见.档案与建设,2008(1).   [2]魏勤政.关于人事档案所有权的思考.档案学通讯,2008(1).   [3]王运红.人事档案丢失案的法律思考.兰台世界,2007(19).   作者简介:刘瑞馨(1980-),女,黑龙江省汤原县人,黑龙江省煤田地质局组织部,助理馆员。
2023-09-13 11:02:561

人事档案存放处怎么填

人事档案存放处怎么填   档案发往的单位,一般是你就业单位,如果就业单位无权接受档案,则可能放在人才市场或者就业指导中心,一些同学的档案还可能暂时存放在学校。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人事档案存放处怎么填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人事档案存放处怎么填   这种情况一般是分已就业的毕业生和未就业的毕业生。   已就业的毕业生,如果就业的单位具有存档权限,一般档案会存放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填写可以咨询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提供单位全称;如果就业的单位不具有存档权限,档案一般在户籍地人才、单位所在地人才或者单位委托托管的人才,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填写可以和存档的人才机构确认单位全称;如果是未就业的毕业生,档案一般在学校或者户籍地人才,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填写可以和学校就业处确认或者户籍地人才进行确认。   如果自己找不到档案在什么地方存放,需要确认档案所在地的,可以找专业的档案服务机构进行查询。   二、哪些机构可以管理档案?   毕业生档案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体制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也不得管理毕业生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未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毕业生生源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局(公务员局)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到具有人事管理权和档案保管权限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工作单位管理;到漳州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由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局(公务员局)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   三、找不到档案甚至办不了退休手续   人事档案里有哪些材料?它起什么样的作用呢?据了解,人事档案记录和反映个人经历、德才能绩和工作表现,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重要依据。不少毕业生都会选择报考公务员或者事业编,无论是国家公务员还是各级公务员,如果档案不在本地,将影响政审,而且职位需求也要档案提供一些东西。档案还会影响评职称,评职称需要的一些证明材料、报名材料需要从档案中寻找和体现。   此外,档案还会影响以后的转正定级和工龄计算以及各种资格证的报考、出国等。退休后,相关部门要凭借档案进行退休审核,如果找不到个人档案,就无法办理退休手续。   按照规定,档案是不能由个人自行保管的。学者提醒说:“国企和机关事业单位是有档案保管权的,这类单位招录的人员是需要将档案调到单位去的,对于没有档案保管权的非公单位,应该委托当地的档案管理机构来管理个人档案。”   拓展阅读: 人事档案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经理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建立财务内部控制体系;   2、实施有效的审计事项,以减少错误及舞弊事件的发生为目的;   3、审核终端店铺促销政策执行情况,定期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4、每月按时完成店铺工资,费用报销单的审核;   5、对所涉及的审计事项进行监督、分析,挖掘公司、部门以至店铺的增收节支潜力,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6、协助审计完成其他项目;   7、其他工作或领导临时交办事项。   人事档案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为宜兴市供电公司实施人才战略和人事管理工作提供优质、高效、快捷服务为目的,狠抓基础建设,做好信息的采集和维护,为企业人事决策提供优质服务,使公司人事档案工作实现达二级标准单位的目标。   从20XX年到20XX年,全公司人事档案工作基本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纸质档案:   1、在进一步健全收集工作规章制度和完善收集网络的基础上,注意在收集材料的完备、及时、准确三方面下功夫,坚决把好“入口关”,切实提高归档材料的质量,做好纸质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   2、严格按照《江苏省电力公司员工档案整理工作细则》、《江苏省电力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工作验考评标准》的要求,切实做好人事档案的整理工作,保证每卷档案的完整、真实、条理、精炼、实用。   (二)、电子档案:在做好纸质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同时,注意搞好电子档案。   1、系统结构公司使用人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并按照访问快捷准确、安全可靠的原则,建成公司系统的数据库实体,使人事档案信息查借阅、转递及数据的提取和统计分析等工作主要通过计算机进行。   2、多媒体档案材料将员工在工作、学习和生产一线的动态影像、声音、图片与考核、考察材料融为一体,通过计算机系统或投影设备显示出来,不仅提供被任免干部的外观形象、气质、性格、口头表达能力和处事风格等,以便对任免人选有一个比较全面、直观和生动的了解,从而提高知人、识人的深度和广度。   3、多媒体档案材料保管和维护以大容量、高速磁盘或光盘介质为电子多媒体信息的存储介质,并按照科学的备份和保管制度进行备份和保管。同时注意对信息进行及时准确的采集、分类、更新和维护。   4、多媒体档案材料使用通过实用、良好的操作界面,方便用户对有关材料的查询和使用。注意对人事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为人事决策提供参考。   5、多媒体信息系统保密和安全建立网络防火墙,通过引进安全可靠的防攻击系统,建立科学的访问、利用管理体制,来保证电子档案材料的保密和安全。   (三)基础建设我公司配备专用的人事档案管理专用计算机系统及数据备份设备。   照目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实现“三室分开”(库房、办公室、阅览室),管理档案库房面积32平方米,库房的“六防”(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安全措施工作到位。   二、现阶段主要任务20XX―20XX年开展员工人事档案的整理工作。   20XX年公司达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二级标准单位。结合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为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举办业务培训班进行培训。   20XX年初步建成同行领先和具有江苏特色的数字化人事档案馆框架。   三、实现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人事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人事档案工作是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事工作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基础工作。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人事档案工作的责任感、光荣感和紧迫感。   2、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加强对员工人事档案的科学管理20XX年运用员工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建立计算机人事信息使用点,使多媒体档案材料的采集、维护、检索和利用更加方便。稳步推进图象、声音和录像片和考核文字材料相结合的多媒体档案材料的采集和管理。   3、加强对人事档案工作的宏观业务检查指导工作公司有计划的开展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及时转发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接   受上级公司对我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与考核,并组织业务培训研讨活动,提高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水平。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运用现代化手段管理档案的能力积极为档案管理人员提供运用现代化技术进行档案管理的业务培训机会,提高管档人员规范化、现代化管档的思想意识和业务水平。   5、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人事档案工作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各级领导要落实好提出的各项主要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切实把人事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加强监督检查,主动过问并研究解决档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人事档案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为先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应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人事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体制、任务和人事档案干部   第五条人事档案是企业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集中纳入人力资源处统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公司党委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六条人事档案室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事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企业人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接收、鉴别、整理、保管、转递、提供利用公司各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第七条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与归档要求   第八条为了使人事档案能够真实地全面地反映个人全貌,人事档案室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全公司员工的工作调配、干部任免、职称职务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具体收集归档范围见附件。   第九条公司各级党委(总支)、各厂、各处室(科室)要建立主动送交人事档案材料的工作制度,并由各单位党委(总支)的人事干事、组织干事负责收集各单位的归档材料,属于归档范围的人事档案材料,在材料形成后,经有关部门审查签章后送交人事档案室归档,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材料必须在离公司前全部移交档案馆。   第十条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具有保存价值。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人事档案。   第十一条不属于档案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审查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第十二条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第四章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三条人事档案室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并按在职人员档案、离退休人员档案、死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排架。人事档案室对不属于上述范围人员的人事档案应进行代管,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取管理费。   第十四条对人事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建立各类档案名册。每半年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做到档号与档案名册编号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和准确无误。   第十五条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人事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档案库房应是坚固的,具有八防等安全设施和措施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铁质档案柜。库房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的温湿度。   第十六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按标准制作,干部档案的整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人事档案干部不得保管本人和亲属的档案。不得在电话里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八条做好档案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编制检索工具,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的现代化管理,便于提供利用。   第十九条凡需从人事档案中取证或办理公证,必须由人事档案室办理。有关材料应认真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济南啤酒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处”公章,方能有效。   第二十条对人事档案的接收、传递必须严格手续,有案可查。查借阅人事档案应严格按档案室制定的《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办理。   第五章档案的转递   第二十一条人事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渠道转递或派专人传送,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如外单位派专人来提取,必须持人事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介绍信,一般介绍不予办理。   第二十二条如《调档通知》调出人员要求转递档案,必须经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同意签署意见方可转出。有关部门同时把本人的现实表现、体检表或技术档案转入人事档案室,由人事档案室统一转递。档案转出后,逾期一个月未见对方退回回执应写信催回,以防丢失。   第二十三条为使人事档案能够随着公司的人事变动,干部职务变动而及时调整,公司人力资源处应将人事变动情况、干部调动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因商调而转出档案后,人力资源处应及时通知人事档案室此人是否商调成功,如未商调成功有关部门应在一个月以内追回档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第二十四条公司员工因辞职、退职、自动离职或被学校解除合同、终止合同、除名、开除等,在没收到人力资源处转来的转递档案通知单前,其档案仍由人事档案室保管;但要从处理决定下达之日算起,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收取档案保管费。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单位、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室做好员工档案的转递工作,学生分配单位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档案室,以使档案能正确投递。   附件   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   1、员工调配、任免、考察考核等工作中形成的各种登记表(如职工履历表、登记表),任免呈报表(包括上报的考察材料),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形成的综合材料,离退休审批表,军队转业部门审批表等。   2、录用和聘用工作中形成的录用和聘用审批表,政审材料,续聘审批表,退职材料。   3、出国出镜人员审批表、登记表及在外表现情况的鉴定材料。   4、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的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的代表登记表和委员的简历表、政绩材料。   5、办理工资、待遇工作中形成的审批表和解决待遇问题和审批材料。   6、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中形成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考绩材料以及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批表。   7、员工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入党入团时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过程中形成的个人申请表,组织审查报告,上级批复以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   8、党团组织建设中形成的入党志愿书(1—2份系统的)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党员登记表、不予登记的决定、组织审批意见及所依据的材料,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优秀党员事迹及审批材料。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实依据材料和审批材料,退党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材料。   9、干部审查工作中形成的调查报告、结论、上级批复、个人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旁证材料;甄别复查结论、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10、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先进人物登记表、审批表、先进模范事迹。   11、各种处分决定、调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交待及旁证材料、刑事判决书。   12、员工的创造发明、科研成果、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13、体格检查中确诊有残疾的体检表及工伤致残确定残废等级的材料。   14、办理丧事活动中形成的悼词、讣告;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   15、高等教育、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和干部进修、培训工作中形成的学生(学员)登记表、学习成绩登记表、毕业登记表,授于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材料。   16、学生学籍变动记录材料。   17、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的思想品德评定表。   18、毕业学生体检表。   19、其他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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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档案补办最新政策

企业职工档案丢失,将会影响办理退休。如果想补办档案,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补办程序如下:1.对丢失损毁职工档案负有责任的单位,向所在市或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办认定申请报告。2.提交材料。3.申请单位携同职工本人到所在市或者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补办认定材料等等。档案补办最新政策如下:1、已经就业的职工,丢失档案后首先要跟县级以上的人才中心申请,重新补办一份人事档案,如果就业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话,可以直接在单位补办;2、在读的学生丢失档案后,需要回到学校,向学校申请补办学籍档案里的相关材料;3、个人档案有人事档案和学籍档案两部分,丢失的是哪部分档案就到相关的部门单位去补办。档案补办流程为?1、不知道自己档案是否真的丢失,首先第一步就是查询档案。将档案可能存在的地方都找一遍,能找到最好,找不到重新补办;2、丢失学籍档案就要去自己之前就读过的学校补办,一般是从高中开始办起,向学校提供补办所需的材料,学校老师审核过后协助我们补办,之后由相关老师签字盖章即可;3、丢失人事档案就去单位所在人才或者向单位直接申请补办自己的材料,最后补办好的材料也要盖上单位的公章;4、补办好的学籍档案和人事档案一起带到就业指导中心,交给工作人员核对,核对通过后将材料封印存档就可以了。档案补办好之后一定要合理存放,要将档案存放到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机构或者就业单位,切忌将档案留在自己手中。档案在自己手上时间久了就会失效,变成无效的档案。综上所述,职工档案补办最新政策内容完善,政策完善,条目清晰,有相关的负责部门,要严格按照政策执行。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档案丢失损毁补办认定办法》第十四条企业职工档案丢失、损毁,责任单位不履行申请办理补办认定义务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023-09-13 11:03:221

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

法律主观:中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管理的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1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审批,并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三条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市、区、县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未经授权均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档案或本人档案。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是指:(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三)直接分配到非国有企业工作以及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六)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七)受国有企事业单位委托管理的人事档案;(八)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第五条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一)地区用人单位聘用外省市人员的人事档案,原则上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特殊情况也可由我市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地区用人单位结束聘用关系时,其人事档案不能在地区范围内调转,由人才服务机构将其人事档案转往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二)由地区流动到外省市人员的人事档案 1、凡持外省市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函,我市人才服务机构可为其办理转档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2、本市流动人员结束有外省市聘用关系后,由我市人才服务机构向外省市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调函,可将其人事档案关系转回市。第六条人才服务机构接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等内容。第七条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期间,负责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转入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各类人员,有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出具有关证明后,保留原工作身份、工龄连续计算;没有聘用单位,暂时待业的人员,保留原工作身份、待业前后的工龄累计计算。存档期间参加社会养老统筹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计算缴费年限。第八条人才服务机构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使用市统一的"市人才流动商调函"。对所接收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认真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各单位转移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第九条人才服务机构使用统一格式的"市人才流动行政、工资介绍信"和"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为存档的流动人员办理转达出手续。开具的转档手续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档案手续具有相同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第十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于个人携带档案的,档案管理部门应拒绝接收,对违反转递规定,造成档案丢失或发生抽取、更换档案材料的问题,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第十一条人才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所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主要包括: (一)履历表; (二)大中专毕业生统一分配派遣证及见习期转正定级的考核定级材料; (三)每年度的考核表; (四)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变更材料; (五)婚姻状况变更材料; (六)因公或因私出国(境)的记载材料; (七)档案工资变更材料; (八)奖惩材料; (九)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十)其它按规定应收入人事档案的材料。对于收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人才服务机构要认真审核鉴别,需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第十二条人才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防止丢失档案材料,严禁擅自泄露档案内容,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材料的损坏、丢失,责任单位应负责补建损坏、丢失的档案材料,并同时出具补建档案材料的证明,经上级机关审批后归入档案。第十三条人才服务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对不符合查阅、借阅条件的,人才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代为查阅后,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人才服务机构不得向任何个人提供查阅、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人事档案。第十四条人才服务机构应具备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物质条件,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质档案柜;经常检查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安全设施;档案库房、阅档室和管理人员办公室要三室分开;档案要有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库房内严禁吸烟,更不能明火进入库房,要保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绝对安全。第十五条人才服务机构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将现代化管理手段及微机管理引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第十六条市、区、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第十七条人才服务机构要注意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队伍的建设,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数量选派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共产党员从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注意对他们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并要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第十八条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本着"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按照规定收取服务费。第十九条对违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和本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的,由市、区、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进行处理:(一)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二)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三)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档案内容的;(四)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中,出现违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和本管理办法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上述所列情形负有责任的单位或直接责任者,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责任。第二十条本管理办法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自下达之日起施行过去和管理办法与本管理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2023-09-13 11:03:321

怎么分析议论文的论证思路

高中论证思路的答题格式如下:1、先抓住语言标志,辨识议论文的结构方式,即看一下全文或段落是总分总结构、分总结构或总分结构。2、按照第一步分析出的结构特点,对文本或段落进行划分。3、归纳出段落或层次的段意(层意)及论述要点。4、有条理的论述论证思路。论述时使用一些加强层次感的词语,如首先、其次、接着、最后等,把第三步归纳出的段意、层意或论述要点串联起来。论证结构主要类别:层进式就是后面的论证是在前面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的,前后之间是逐层推进、逐步深入的关系。层进式结构中各个层次、段落之间的前后顺序有内在的紧密联系,不能随意变动。这种布局的好处是能反映出作者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对照式是在阐述和论证论点时,在本论部分选用论据进行对照比较。它是将论证内容构成正反对比或相关比较的关系。具体的安排是把两种事物或意思加以正反对比,或者用一种事物或意思与另一种事物或意思作比较。它的好处是布局上对比鲜明、主次明确,论点突出。总分式就是在论证的段落、层次结构中引入总说和分说关系的论证方法。这种方法的运用能使论证内容纲目清晰,层次井然。并列式:在论证思路中,对中心论点进行条分缕析,分解出几个分论点,共同来阐述文章的中心论点,这样就是并列式。各个分论点平行列举,各个阐述。并列结构的外部语言标志有“首先”、“其次”、“再次”,或“一方面”、“另一方面”,或“其一”、“其二”等 。几个并列的分论点的内容不可交叉,不可重复 ,不可包容,不可矛盾。
2023-09-13 10:47:231

盛夏的果实歌词

タ イ ト ル名 水色 作词者名 UA アーティスト名 UA 想いは水色の雫の中で揺れてる 三日月が手のひらに浮かぶ この夜に 今ひとたびの 言叶だけ 贵方に伝えましょう 溶けては染みわたるほのかな夜の吐息よ 爱しい涙色の声で泣く虫と 暗夜を照らす星达の 心に憧れて 悪戯な花びら 遥か远い云の便り わたしは水色の翼 大空に広げ 疲れて飞べない日は 大きな木に止まり 爱の言叶と风の呗 贵方にうたいましょう 季节は限りなく回り続けてるけど わたしのこの心に 光る水色は いついつまでも 変わらない 空と海の色 思い出よ ありがとう 白い波が 頬を濡らす 青い地球がまぶしすぎて
2023-09-13 10:47:235

古诗《嫦娥》原文及诗意解析

《嫦娥》古诗的译文和注释如下:云母屏风上烛影暗淡,银河渐渐斜落晨星也隐没低沉。嫦娥应该后悔偷取了长生不老之药,如今空对碧海青天夜夜孤寂。注释:1、嫦娥:原作“姮娥”,神话中的月亮女神,传说是夏代东夷首领后羿的妻子。2、云母屏风:以云母石制作的屏风。云母,一种矿物,板状,晶体透明有光泽,古代常用来装饰窗户、屏风等物。3、深:暗淡。赏析此诗咏叹常娥(即嫦娥)在月中的孤寂情景,抒发诗人自伤之情。前两句分别描写室内、室外的环境,渲染空寂清冷的气氛,表现主人公怀思的情绪;后两句是主人公在一宵痛苦的思忆之后产生的感想,表达了一种孤寂感。全诗情调感伤,意蕴丰富,奇思妙想,真实动人。
2023-09-13 10:47:201

求影视中经典的背景音乐

sheismysin这个虽然带词,但是是美声,绝对激昂thedivadance《第五元素》插曲moving班得瑞的出埃及记、野蜂飞舞、克罗地亚幻想曲都是马克西姆的,保证你喜欢再有就是一首雅尼的deliverance我能想到的暂时就只有这七首了呵呵还有李连杰《太极张三丰》片尾曲《随缘》
2023-09-13 10:47: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