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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法律小知识

2023-10-09 13: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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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啵呲嘚

  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明确行为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和。其特征有四方面:(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即相应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4)、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5)、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我国刑法的任务是(1)、保卫国家政权;(2)、保护合法财产;(3)、保护公民权利;(4)、维护社会秩序。

  3、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4、犯罪的特征有(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5、构成犯罪的条件有(1)、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例如,盗窃罪是对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权利的侵犯;(2)、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其中包含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3)、犯罪的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4)、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6、犯罪的行为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以积极的活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人的积极行为,如故意伤害行为、盗窃行为都属于作为的形式;而不作为是指应当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行为而不实施的消极行为。这种形式的犯罪必须以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为前提的,如行为人将年老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抛弃于荒郊野外以此来逃避自己应尽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则构成了遗弃罪。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8、犯罪的主观方面主观表现为犯罪故意和过失。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又可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而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心理态度,也可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9、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一般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明知某种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二是明知某种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10、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具有两个特征:一是明知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二是对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

  1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的心理太度。

  12、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有两个特征:一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二是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

  13、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若要构成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正当防卫的目的条件,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实施的防卫。

  (2)、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的防卫;

  (3)、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的防卫。

  (4)、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对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14、常见的犯罪类型有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类型犯罪比较多。

  15、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2)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北京市确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的,为“数额较大”;

  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万元的,为“数额巨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六万元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多次”盗窃指一年盗窃行为三次以上,没有数额限制。

  16、对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及举报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应当加强保护,保障其不受打击报复。

  17、刑罚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5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3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18、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各国的关注,在我国新颁布的《刑法》中,也增加了一条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罪名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19、犯罪的最本质特征是具有严重危害性,在我国,犯罪性质最严重的罪行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20、我国刑法的任务是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我国刑罚中最严厉的手段是死刑。

  21、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4、凡是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5、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查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7、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28、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

  29、治安管理处罚的普通程序包括:受理、立案、传唤、讯问、取证、审核、告知、听证、裁决等程序。

  30、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3种,从轻到重的顺序为:警告、罚款、拘留。

  31、治安管理处罚执行的方式有非强制执行和强制执行两种方式。

  32、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33、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第一:情节特别轻微的;第二:主动承认错误及改正的;第三:由于他人胁迫或者诱编的。

  34、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第一:有较严重后果的;第二:胁迫、诱骗他人或者教唆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第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第四:屡犯不改的。

  35、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6、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有四类。第一侵犯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第二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第三侵犯他人人格名誉的行为;第四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的行为。

  37、承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责任年龄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形:①依法承担其违法行为全部法律后果的年龄,即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是年满18岁以上的人。②依法应当从轻处罚的年龄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称之为不完全责任能力的人。③不满14岁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没有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人,他们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免予处罚。

  38、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应该受处罚的主要根据是①醉酒的人是有责任能力的;②行为人在醉酒前对自己的酒量是明知的,对自己醉酒后的行为是能够预见的,因而在其醉酒的状态下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能够预见的,因而在其醉酒的状态下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具备主观上的错误。③醉酒完全是人为造成的,是可以避免和戒除的。因此,应予处罚。

  39、侵犯公私财物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攫取公私财物的或者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而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 侵犯公私财物包括:第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私财物的;第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第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第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③条例第23条规定,侵犯公私财物的行为,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38、治安管理处罚的裁决机关按《条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警告,五十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

  39、治安管理处罚的当场处罚程序包括①执法人员向当事人表明身份;②确认违反事实,说明处罚理由;③告知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由当事人陈述和申辩;④制作当场行政处罚的处罚决定书;⑤送达;⑥备案;⑦执行。

  40、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具有的特征:第一,必须具有社会危害性;第二,此行为必须是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此行为必须是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即具有不够刑罚处罚性。

  41、《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扰乱公共秩序行为有7种:①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③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行为;④流氓行为;⑤煸动扰乱社会秩序行为;⑥谎报险情,制造混乱行为;⑦拒绝,阻碍执行公务行为。

  42、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能有下列不良行为(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43、治安秩序:是社会治安秩序或公共治安秩序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公共秩序中涉及到公民人身权利、生命财产、社会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及国家政权的稳定等一系列具有重要影响的那一部分公共秩序。

  44、公共场所:是指城市繁华地区、街道、首长和重要外宾驻地周围,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公共文娱、体育场所、商场和集贸市场等。

  45、毒害品:凡是小剂量进入肌体,既能损害和破坏正常的生理功能,使肌体的病理状态,甚至死亡的物质叫做毒害品。

  46、放射性物质:凡是原子核不稳定,不断地向周围辐射出内眼看不到的射线的物质叫做放射性物质。

  47、治安管理的特点是:(1)治安管理是一种国家行政管理行为。(2)治安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这是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专门职能。(3)治安管理是公开的依法管理。(4)治安管理具有武装性质的行政管理行为。(5)治安管理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进行。

  48、以下侵犯公私财物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1)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物财物的。(2)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4)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49、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50、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51、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尚不够刑事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52、(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53、严重不良行为是指(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6)多次偷窃;(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8)吸食、注射毒品;(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54、未成年人应当怎样增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答: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55、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权向哪些组织请求保护?

  答:有权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或者学校、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请求保护。被请求的上述部门和组织都应当接受,根据情况需要采取救助措施的,应当先采取救助措施。

  56.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对自己或者对其他未成年人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规定不得实施的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可以怎样解决?

  答:可以通过所在学校、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机关报告。受理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57、刑法对抢劫罪是怎么规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其中“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如殴打、捆绑、伤害等;“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被强行劫走财物,胁迫的方式可以是语言,也可以用某种动作;“其他方法”是指犯罪分子采用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丧失反抗能力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抢劫罪没有数额要求,只要是为了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采取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即使没抢到钱,也构成抢劫罪。

  58、刑法对故意伤害罪是怎麽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59、刑法对强奸罪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及举报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应当加强保护,保障其不受打击报复。

  60、我国公安机关开展声浩大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和人民群众支持下,一批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被打掉。各级各地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严厉判处了一批黑恶犯罪首要和骨干分子,社会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本材料反映了什么现实?

  答:“打黑除恶”维护了社会秩序;公安机关是我国的治安保卫机关

  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我国刑法是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的有力武器。

  61、丁某私自在别人家的电话线上搭接线路,拨打信息台,致使他人欠下巨额话费,最终使自己受到法律制裁。试分析丁某的行为。

  分析:解答此题的关键在于仔细审题。丁某的行为致使他人欠下巨额话费,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秩序,显然具有社会危害性。这种危害性的程度如何,关键的字眼在于“巨额”上。因此,丁某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故丁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该受到刑罚处罚。

  62、目前,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针对这一现状,某校举办了一次青少年犯罪图片展。同学甲却认为,我没有违法犯罪,没必要参加这项活动。试分析同学甲的想法。

  同学甲的观点是错误的。

  (1)学校举办这项活动,有利于青少年增强公民意识,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2)甲没有违法犯罪也应参加这项活动,因为这有利于青少年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到依法自律。

  (3)一个人如果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小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因此青少年要树立法律意识,接受法律教育,做“四有”好公民。

  63、一个十八九岁的小伙子,某县郊区的无业游民,一天夜晚,在县城一胡同口拦住一妇女抢劫,恰被路过的一位大汉遇上。小伙子见来人便跑,跑出不远便被大汉抓获。大汉和那妇女一同将小伙子扭送到派出所。后来,当法庭审判时,小伙子申辩说他什么也没抢到,但仍被判了刑。

  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材料说明了什么问题?

  (2)那小伙子什么也没抢到为什么还被判了刑?

  答:(1)上述材料说明了抢劫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抢劫罪一直是我国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犯罪。

  (2)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以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等侵犯财产的犯罪活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不但使公私财物受到侵害,给财物所有者造成损失,而且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有的犯罪分子为了达到抢劫、盗窃的目的而致人重伤、死亡,一家被劫,四邻不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因此,抢劫、盗窃等侵犯财产的犯罪一直是我国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

  那小伙子虽没抢到什么,也未伤人,但他以暴力相胁迫,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危害社会治安,触犯了刑法。所以,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对小伙子以抢劫罪惩处。

  64、黄某自从中学毕业后不务正业,因参与赌博和勒索小同学的钱财,被公安机关拘留。后来,他冒充国家干部行骗被劳教三年。此后他仍执迷不悟,继续抢劫、诈骗达70多次,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黄某的违法行为中,哪些是一般违法行为?哪些是犯罪行为?

  (2)上述案例说明了什么道理?你从中受到什么启示?

  答:(1)黄某参加赌博、勒索小同学钱财、冒充国家干部行骗等属于一般违法行为。黄某抢劫、诈骗70余次而被判刑,属于犯罪行为。

  (2)上述案例说明了一般违法和犯罪都是违法行为,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它们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了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如果不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

  启示:犯罪是从犯小毛病开始的。一个人如果不注意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小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我们青少年学生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四有”合格公民。

  65、浙江省金华市一名中学生,因承受不了学业竞争和家长的压力,用榔头杀死了自己的母亲。温州市永嘉县有两名中学生为勒索钱财将自己的同学乱刀砍死。这些恶性事件的发生,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材料中的中学生的行为是什么行为?为什么?谈谈我们应从这则恶性事件中得到哪些启示?

  答;是犯罪行为。因为他们的行为符合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①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②违反了刑法;③应受刑罚处罚。

  ①青少年要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学法守法。②青少年要依法自律,防微杜渐,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青少年不仅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还要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树立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

S笔记

自己猜去啊? 笨求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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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05:0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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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个: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得利益和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没有合法根据。  (二)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他人管理事务,有为他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有法定的约定义务。  (三)要约和承诺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告成立。  (四)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善意取得既适用于动产,又可适用于不动产。善意取得中的受让人需是善意的,不知出让人是无处分权人,否则不构成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基于占有的公信力,旨在维护交易安全。  (五)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六)行政复议机关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七)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是指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遇到危险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以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  (八)国家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九)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十)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十一)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十二)公务员的回避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三)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十四)继承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十五)夫妻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基本的法律知识(二)  一:《宪法》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作为一名大学生,首先应该懂得的《宪法》 ,要明白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的刑事处罚法律规范的总称。  作为一名大学生,懂得《刑法》是十分必要的,一旦触犯了刑法,必然遭到严惩。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为了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所制定。而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将受到处罚。大学生应该懂得此条例的规定。
2023-09-14 05:09:111

关于法律的知识

法律分析:法律知识有很多内容,如宪法、民法商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法等许多方面。其中,民法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一部法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2023-09-14 05:09:281

法治有奖问答小知识

1.法律小常识10条 小学法律小常识10条: 学生骑车时应注意安全: 1、不要用你的头和手伸出窗外; 2、下车时不要拥挤,3、不要用武力夺取机动车; 4、不要把东西扔出汽车。坐在前排的人不应该和司机交谈,这会影响司机的安全驾驶。 学生走路时要注意安全: 1、走在右边; 2、不要追逐,玩游戏,在公路上玩球; 3、过高速公路时,要看清前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斑马线或立交桥,要走斑点线或立交桥,不要闯红灯!不要乱扔过往车辆。 防拐卖小常识: 1、一人在家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如有人敲门,先要从猫眼或门逢中看清来的人是谁,再决定是否开门。 2、单独外出时不要喝陌生人的各种饮料,不要吃陌生人给的糖果或其他食物,不要到荒凉或偏僻的地方玩耍。发现坏人,或者碰到紧急的事可以打110报警救助。 3、不要随便买路过摊位上的烤羊肉串等东西吃,路边的东西是不卫生的,吃了很容易生病。 2.小学生法制小知识 小学生法律知识小常识 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明确行为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和。其特征有四方面:(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即相应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4)、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5)、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我国刑法的任务是(1)、保卫国家政权;(2)、保护合法财产;(3)、保护公民权利;(4)、维护社会秩序。 3、犯罪一切危害国家 *** 、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 *** 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4、犯罪的特征有(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5、构成犯罪的条件有(1)、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例如,盗窃罪是对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权利的侵犯;(2)、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其中包含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以及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3)、犯罪的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单位;(4)、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6、犯罪的行为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指以积极的活动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人的积极行为,如故意伤害行为、盗窃行为都属于作为的形式;而不作为是指应当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行为而不实施的消极行为。这种形式的犯罪必须以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为前提的,如行为人将年老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抛弃于荒郊野外以此来逃避自己应尽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则构成了遗弃罪。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 *** 收容教养。 8、犯罪的主观方面主观表现为犯罪故意和过失。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又可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两种。而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至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心理态度,也可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3.法律小知识有哪些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 3、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5、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6、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7、如果未满18岁得孩子也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如果别人借您钱,您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9、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伙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0、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4.法制小知识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中用电的地方越来越多了。因此,我们有必要掌握以下最基本的安全用 常识: l.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总电源。 2.不用手或导电物(如铁丝、钉子、别针等金属制品)去接触、探试电源插座内部。 3.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4.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插拔电源插头时不要用力拉拽电线,以防止电线的绝缘层受损造成触电;电线的绝缘皮剥落,要及时更换新线或者用绝缘胶布包好。 5.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棍等物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去直接救人;年龄小的同学遇到这种情况,应呼喊成年人相助,不要自己处理,以防触电。 6.不随意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插头等。哪怕安装灯泡等简单的事情,也要先关断电源,并在家长的指导下进行 5.法律知识问答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之规定,可能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根据前引立法解释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6.法制小知识,要一条一条的,简洁明了 警告标志是警告车辆、行人危险地点的标志。 其形状一般为顶角向上的等边三角形。其图案颜色一般为黄底、黑边、黑图案。 指示标志是用来指示车辆、行人行进的标志。其开头有圆形、长方形和正方形等,其颜色为蓝底、白图案。 道路上常见的交通标线有以下五种: 车道分界线:为白色虚线,表示在安全的原则下,准许车辆越线超车或变更车道行驶。 中心单实线:有白色和黄色两种,表示不准车辆越线超车或向左转弯。 中心双实线:有白色和黄色两种,表示严格禁止车辆越线超车或压线行驶。 停止线:白色,表示车辆等候放行信号时的停车位置。 人行横道线:白色,表示准许行人横穿车行道的标线。 交通信号分为:指挥灯信号、车道灯信号、人行横道灯信号、交通指挥棒信号、手势信号。 这里为您介绍其中的指挥灯信号: 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车辆不准妨碍直行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 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 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中转弯的车辆和T形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7.问一个法律小常识 非常急 1、“她的手机被老师缴了”:老师没有行政处罚权、无权没收手机(但这类事经常发生、校规中也经常见到,许多人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但并不表示合法),只有权基于你女e68a84e8a2ad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238653938朋友的违规行为而暂时“保管”几天。 老师此行为违反了《物权法》第4条的规定,侵犯了你女朋友的财产所有权。 附:《物权法》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老师偷看她手机里的短信”:老师此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侵犯了你朋友的隐私权。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 第160条: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3、“还拿着手机乱发信息 ”:侵犯了你朋友的财产权(老师无权使用手机)、名誉权(老师以你女朋友的名义乱发信息,会对你朋友的名誉和声誉造成一定的影响和损害)。相关依据见上。 4、不过,法律途径只是解决问题的最终途径、但并不一定是最好的途径,她们是师生关系,而且也还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如果冒然诉诸法律,效果不一定好。 建议你:可以让你女朋友找一两个好友去和老师沟通一下,先认错,然后说明老师使用手机发短信、偷看她短信的行为侵犯了你女朋友的权利,希望老师尽快归还她的手机,此事就过去算了,如果老师还坚持不给,可以请一个律师去和老师谈,也可以找校领导反映,如果以上方法都解决不了问题,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 8.小学生应该知道的法律小常识 小学法律小常识10条:学生骑车时应注意安全:1、不要用你的bai头和手伸出窗外;2、下车时不要拥挤,3、不要用武力夺取机动车;4、不要把东西扔出汽车。 坐在前排的人不应该和司机交谈,这会影响司机的安全驾驶。学生走路时du要注意zhi安全:1、走在右边;2、不要追逐,玩游戏,在公路上玩球;3、过高速公路时,要看清前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斑马线或立交桥,要走斑点线或立交桥,不要闯红灯!不要乱扔过往车辆。 防拐卖小常识:1、一人在家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如有人敲门,先要从猫眼或门逢中看清来的人是dao谁,再决定是否开门。 2、单独外出时不要喝陌生人的各种饮料,内不要吃陌生人给的糖果或其他食物,不要到荒凉或偏僻的地方玩耍。发现坏人,或者容碰到紧急的事可以打110报警救助。 3、不要随便买路过摊位上的烤羊肉串等东西吃,路边的东西是不卫生的,吃了很容易生病。
2023-09-14 05:09:471

小学生宪法知识 简短有哪些?

小学生宪章知识有: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2、宪法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4、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5、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2023-09-14 05:09:572

小学生宪法小知识宣传单(小学法律小常识10条)

1.小学法律小常识10条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 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8、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 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9、恐吓取财罪。 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10、强盗罪。 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11、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2.小学生简单的法律小常识 小学生应知法律小常识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 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8、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9、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10、强盗罪。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11、伤害罪。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12、施打、吸用 *** 品。所谓的『 *** 品』就是指『毒品』,因为错误的使用 *** 品,会影响身体的健康,因此,除了在医院由医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 *** 品都是违法的行为。另外,虽然本身没有吸毒,但若有贩卖 *** 品,也是犯法的行为。 13、赌博罪。同学们在学校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都不可以玩赌博性的玩具或游戏。除了不可以从事赌博性的行为外,也不可以提供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或环境,否则就算你没有玩,你还是犯了法。 14、毁坏公共设施罪。不论在学校或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於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物,不可以随便破坏、毁损或丢掉公物。 15、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16、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应当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员或者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少年法庭进行。 17、《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 19、《通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②上、下车不要拥挤;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靠右侧靠边行走;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18、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有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19、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三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3.小学法律小常识10条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 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5、伤害罪。 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6、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7、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8、被人殴打以后怎么办?第一、设法与才老师或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尽快得到救助。第二、及时治疗。 第三、妥善保管包看病治疗的医院单据和诊断书,以备后用。第四、及时报案,要报清出事的时间、地点、打人凶手的特征。 9、我国刑法的任务是惩治犯罪、保护人民;我国刑罚中最严厉的手段是死刑。10、《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七条: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4.小学生简单的法律小常识 小学生应知法律小常识: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8、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 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9、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10、强盗罪。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5.小学生法律小常识大全 小学生法律常识: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5、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扩展资料: 1、小学生要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 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2、小学生要尊老爱幼,平等待人。 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 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 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 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3、小学生要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 考试不作弊。虚心学习别人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 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 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 6.求12月4日宪法宣传单,一张A4纸的宣传即可要好谢谢 12月4日宪法宣传单1、无规矩不成方圆,有法律社会安宁,人民的“法”宝,多多宣传,更加有效。 法制宣传日,学法、懂法、守法、护法,处处法法法,生活发发发。2、阳光照耀大地,雨水灌溉麦田,蜜蜂将花授粉,法律把你保护。 法制宣传日,懂法善用法,知法更守法,让法将阴霾驱散、将你的美好生活围绕。3、法律知识知道点,生活美满多一点,违法犯罪远离点,家庭幸福快乐点,倡导办事依法点,顺利如意无数点。 法制宣传日,愿你学法知法守法点,全家融洽和谐点。 4、法律是一面镜子,法盲看到的是“无法无天”;知法者看到的是“有法可依”;执法者看到的是“违法必究”。 法制宣传日,愿你学法知法守法,一生幸福快乐不犯法哈!5、守法法似父母,千种呵护。违法法似利剑,百般刁难。 知法法似真经,终生受用。普法法似圣火,代代相传。 法制宣传日,争做法制宣传员,和谐生活甜蜜美满。6、社会的天平上少了法律砝码,就会失去稳定的平衡。 法律就像一把遮风挡雨的伞,有了它我们才能平安快乐每一天,远离不法侵害!法制宣传日,宣传千万人!7、多学法律,经济搞上去,少学法律,金融显危机。 君子爱财,取之依法。 法律保护你我他,普法用法靠大家。法制宣传日时时紧记法。 8、法国有个巴黎,社会有个定理,巴黎是法国的首都,世界的浪漫之都,法律是社会的治安监督,和谐的稳定监督,法制宣传日,希望每段人生都有巴黎的美丽,每段经历都有法律的助力。 9、法制宣传日,送副对联给朋友,愿你今日快乐幸福。 上联:知法学法不犯法,守法光荣;下联:守法护法宣传法,传法快乐;横批:快乐传法。10、法制宣传日,写副对联来普法。 上联:刑法民法环保法,法法要知;下联:知法守法宣传法,学法有益。 横批:学法知法。 11、没有法律是立法悲哀,有法律而不遵守是公民悲哀.与其诅咒社会的不公,不如点燃守法的蜡烛,营造和谐社会风。法制宣传日,愿大家多多学法,处处守法。 12、人类的智慧是想法,人类的行动是办法,把人类的智慧付出于行动就有可行的律法,法制宣传日,请知法懂法,运用法律让自己的权益合法。 13、法制宣传日到了,愿你宣传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捍卫法律;祝12。 4出门喜鹊叫,好运快乐到。14、鸟儿有了翅膀才能展翅翱翔,鱼儿有了海水才能随意游荡,花儿有了阳光才能美丽绽放,国家有了法律才能不断增强。 法律宣传日,让我们一起努力让国家变得更强。15、世界有法的存在,天空更加湛蓝;事事有法的约束,秩序更加井然;法制宣传日的到来,大家都很欣然;你我有法的陪伴,生活更加坦然。 16、都说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然而只要你懂法,有文化也不会怕。 社会主义法制下,懂文化还要懂法。 今天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你学法了吗?17、法制国家,法律条条,守法用法,腰杆硬哈。有法可依,有了依据;依法行事,有了“武器”。 法制宣传日,用法律把自己武装起来,做知法守法公民,幸福快乐发家致富!18、学法知法心中要有法,懂法用法才是真的法,只要把法心中装,走遍天下都不慌,和谐社会要靠法,维护权益要靠法,法制宣传日,让我们一起来普法。 19、法律常识知一点,幸福生活多一点;投机取巧少一点,人生正道直一点;侥幸心理少一点,脚踏实地多一点;普法行动有一点,社会和谐增一点。 法制宣传日,懂法更守法,平凡人生美好点。20、国家有宪法才能屹立不倒,社会有刑法才能长治久安。 过日子有民法才能和谐有序,婚姻法让生活甜蜜美满。法制宣传日到了,文明让社会更进步,法制让生活更美好。 21、世上原本没有“法”,人们为了公平和规范,就制定“法”。有了法律,就有了方圆。 法制宣传日,学法律,懂方圆。祝福你生活幸福蜜样甜。 22、一部宪法奠定千秋大业; *** 指引万里航程,公平的法律如同炫灿的太阳,在苍茫的天空中为我们带来无尽能量。法制宣传日,让我们携手宣传法律知识。 23、“法”律规定要谨记,“制”度定了要执行,“宣”传有力广动员,“传”播开去人人知,“日”日学习意识强,“快”速走进法时代,“乐”得拍手直叫好。 24、法制宣传日发福对联给你,望你知法守法宣传法。 上联:遵法守法爱社会,幸福生活乐无边;下联:保法护法为家园,和谐社会幸福人。横批:守法幸福。 25、"学法,遇事不傻;懂法,处事不惊;知法,有规有矩;守法,人生准则,用法, *** 武器,普法,社会和谐。 法制宣传日,普法之前先学法,保护自己才能帮他人。 7.小学生法律小知识 小学生安全自护小常识 一、马路上应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的危险。 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 3、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4、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 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黄色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6、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二、乘坐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头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这样会污染环境,还会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车辆,发生危险。 3、在车上不要到处乱跑,以防汽车刹车时,撞到硬物上。 4、上下车时要从右边,因为左边可能有车开过来。 5、下车时,先要确定后边没有车子来,才可以下车。 三、放学或双休日,选择活动场所活动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到没有车辆通行的场地如公园、广场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离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进河里。 4、不要到小河塘里去游泳。 5、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既危险,又会妨碍交通。 四、过马路时应注意的安全 1、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红灯亮时,不能过 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左右确实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 路;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变了,要赶快过马路。 2、有时红灯亮的时候,汽车还在离路口很远的地方,这时也不 能过马路。因为看起来车离得很远,可是,一眨眼的功夫, 它就会开到你的跟前。 3、路口一般不止有一个信号灯,应该看哪一处的呢?应该看要 穿过的马路对面的那盏信号灯。 4、出巷子口或绿化丛时,不要突然跑过去,因为可能会有车子 正好路过。 5、不要图省事,从隔离护栏下、斑马线以外的马路上过马路。 8.小学生法律知识(简短版) 如果本报的主题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请你写出办报的目的。 如——为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素质,从现在起,学法、知法、守法,让青少年认识到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增强权利义务观念,提高未成年人的 *** 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一个具有高度法制观念和高尚道德的合格公民。⑶列举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案例并进行简单的叙述,运用本册中所学知识对案例进行科学的分析。 案例叙述:小张是Α市某校的一名初二学生,因成绩差,经常受到父母的毒打,后来父母责令其放弃学业,到一家工厂上班。老板叫他和其他几个未满16周岁的孩子每天从早上6时干到晚上6时(除中午吃饭休息1小时外),如此长时间的劳动,使他们正在发育的身体受到摧残,心理和精神被扭曲。 案例分析:小张父母的行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中的规定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规定,工厂老板的行为违反了社会保护的规定和劳动法中关于我国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的规定,属于雇佣童工的行为,他们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侵害了小张的生命健康权和受教育权。 9.小学生法律小知识大全 具体链接如下 观《今日说法》有感 初三(8)班 黄 芳 一个人自出生起,依法成为我国公民起,就与法律结下了不结之缘,无论在家庭生活,学校生活还是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其息息相关。 《今日说法》栏目,为我们讲述一个人生来,就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又受到我国法律的约束。 既充分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又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它告诉我们日常生活中,都会发生的犯罪事实,告诉人们如何做到是守法的好公民。 在现实生活中,公民都因种种纠纷,可通过"打官司"的途径,依法得到解决。 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援助。 可公民一旦触犯了法律,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日说法》把相关的法律与公民的生活,法律与国家的治理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就应崇尚法律,学习法律,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今日说法与我 初三(11)班 刘晓兰 放假时,我每天都要看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可是开学了;又得同它分别了,终于学校在每天中午,打开电视让我们收看《今日说法》栏目,让我们认识法,更加了解法。 我终于又能与《今日说法》相会了。 看了《今日说法》我变了,我变得懂事了,我懂得了什么事情我们该做,该认真的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该坚决拒绝。 件件真实的案件,告诉我们,孩子受法保护,学生受法保护,百姓受法保护,官员受法保护,国家一切公民,各种职业,各种合法利益都有法律的保护,但同样受保护的也同时受法的约束,总而言之法律是保护无违者的。 《今日说法》在生活中影响我,与别人发生冲突,不应头脑发热,总想以打架判胜负,这样往往会使自己无形中走上违法的道路。 小偷,小摸是违法行为,应坚决拒绝,抢劫,敲诈也要受到法律制裁。当自己家人,朋友等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吵架,打闹无济于事,而是火上加油,此时法律是我们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最有效,强大的武器。 《今日说法》对我说要做个遵法,守法,护法用法的好公民。 让生命有更多的逗号 初三(11)班 刘晓兰 教室里播放着------------,我的心紧悬着,我的脸紧绷着。 一辆辆超载的车冲断桥头,翻落山崖,一位酒后昏昏驾车的司机,一具具血肉不清的尸首,一起起触目惊心的事故引起对生命的思考。 人人都讲,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应好好珍惜。 但为了方便,又有多少人在马路中横跨铁栏,有多少人横穿马路,试问他们得到的是真正的方便吗 假若是,这用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方便值吗 为了利益,又有多少司机朋友酒后驾车,打着盹驾车,超了再超还想超呢 难道人们没有判断力吗 在生命的继续与其他各种事物中。 许多人为了清闲而逃逸,为了享受而吸毒,在死神面前江郎才尽的认输。 生命交通,小小随意,付出的是生命的代价,请您遵守交通规则。 生命的继续与凋零是瞬间的定格,请你别为清闲而逃逸,为享受而吸毒而犯罪,请你别为生命过早的画上句号。 请您珍惜生命,让自己的生命拥有更多的逗号。 未成年人的素质真得要提高 初三(1)班 余秀文 最近学校开设了中午时间看《今日说法》这一套方针,我觉得这效果十分的不错,因为一来有助于我们提高一些法律意识,而且还可以让我们关心一些国家的事情。 时间一天天的流逝,电视里演播的事例也不例外,但令我最触目惊心的是这个案例。 未满十八周岁的一对舒家的兄弟祸害了一位五六十岁的老太婆,这个老婆婆与老伴儿到芦苇塘里割芦苇,因身体不适,在岸边休息。 而此时她的老伴正在芦苇塘里工作着。两兄弟一起祸害了老婆婆,这件事真是骇人听闻,哪有素质教育这么薄的青少年,不但他们俩的父亲,还硬强求这对兄弟俩不承认这桩事,并托邻里的人做伪证,这个行为不但使他们陷入法律制裁的旋涡,而且还阻碍这个案件正常运行。 他们的行为与做法终究逃不过法网。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吗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是祖国的明天,但是不是每一个青少年都是这样的呢 完全不是,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应提高素质教育,增强法制教育,做一个合格的青少年。 同学们,你们做到了吗 如若没有,快快加油吧! [ "把法带回家"活动之一] "与法同行" 高一(3)班 邓丽钦 我校是市首批"青少年法制学校",我们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学校"的作用,积极开展"与法同行"系列法制教育活动,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重点,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律学校","少年警校","警校共建"的教育功能,使同学们学会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与法同行"为主题,采用多种形式学习《青少年法制教育辅导材料》一书,开展"五个一"活动:"读一本法制读物","办一期小小报","开办一次模拟法庭","举行一次"法在我心中"主题队会","开展一项社会实践活动"。 各班开展了"法制故事大家说","我把法带回家"活动,同学们通过上网查资料,阅读法律丛书,收信了许多法律方面的资料,以故事的形式进行班级故事比赛,与爸爸妈妈同学法。 在"12·4"法制宣传日这一天,让学生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的法制宣传日特别节目,使学生在。
2023-09-14 05:10:421

小学生宪法的知识

小学生有关宪法的知识 小学生有关宪法的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小学生也要学宪法、守法律、做一个合格的好公民,下面分享小学生有关宪法的知识。 小学生宪法的知识1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 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8、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9、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10、强盗罪。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小学生宪法的知识2 小学生宪法知识演讲稿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科学和谐发展”。 同学们,现在我们正站在大操场上举行升旗仪式。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不是星条旗或太阳旗吗?原因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确切地说,是由宪法规定的。今年12月4日是中国的第8个法律宣传日。 本届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科学和谐发展”。那么什么是宪法呢?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国家的基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基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 一切法律必须依照宪法制定,不得违反宪法,违反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护我们的人格、生命和财产。 宪法是国法。宪法既不是家庭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我们都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如果一所学校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它将无法实现长远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出现了各种思潮,一些不健康的事情也逐渐影响着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 例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和不成熟,可能会做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甚至因为法律意识的缺乏而导致犯罪。 我们绝对有必要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犯罪的发生。我愿借此机会向各位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不要携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允许沉迷于网络。纠正网络游戏、网络设备、网络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父母金钱、影响学习的行为。 第二,不乱抛乱扔,不允许损坏公共财产。一个干净的环境和良好的设施可以反映集体的精神面貌,反映集体中个人的个性化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而要依靠同学们的关心。 第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学校是我们大家共同学习生活的大家庭,我们每个同学都是其中的一员。当出现一些不良现象时,我们每位同学都有责任和义务劝阻并及时向班主任报告,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努力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互相帮助,团结奋进。 让我们学习法律,了解法律,遵守法律,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用我们美丽的心灵净化我们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建设人类文明,创造和谐的校园。 谢谢大家! 小学生宪法的知识3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3、尊敬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 4、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 5、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6、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 7、虚心学习别人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 8、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9、衣着整洁,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早晚刷牙,饭前便后要洗手。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衣物用品摆放整齐,学会收拾房间、洗衣服、洗餐具等家务劳动。 10、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放学后按时回家。参加活动守时,不能参加事先请假。 11、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提问,回答问题声音清楚,不随意打断他人发言。课间活动有秩序。 12、课前预习,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书写工整,卷面整洁。 13、坚持锻炼身体,认真做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坐、立、行、读书、写字姿势正确。积极参加有益的文体活动。 14、认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保护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庄稼和有益动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15、爱护公物,不在课桌椅、建筑物和文物古迹上涂抹刻画。损坏公物要赔偿。拾到东西归还失主或交公。
2023-09-14 05:10:521

小学生宪法知识 简短一年级

小学生宪法知识 简短一年级 小学生宪法知识 简短一年级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以它为基础,任何法律不得与宪法违背。即使是小学生也要学习宪法。下面我为你带来小学生宪法知识 简短一年级。 小学生宪法知识 简短一年级1 1、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是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2、什么是公民? 《宪法》第33条规定,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宪法有哪些主要特征?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点,又具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主要是: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是制定法律、法规的依据。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要以宪法为依据。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4、宪法的修改程序有哪些具体规定? 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所以宪法的修改程序比一般法律的修改程序更严格。 《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小学生宪法知识 简短一年级2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平等权 即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它包括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禁止差别待遇。 2、政治权利 即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即公民依据内心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它包括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4、人身自由 又称身体自由,即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主要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秘密和通讯自由受法律保护。 5、社会经济权利 即公民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的具有物质经济利益的权利。它主要包括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继承权,劳动就业权和取得报酬权,休息权,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6、文化教育权利 即文化与教育领域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受教育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的权利,从事文艺创作的权利与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7、监督权 即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具体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小学生宪法知识 简短一年级3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它决定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我国现行宪法第52条至第56条规定公民有以下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义务 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禁止任何民族歧视和压迫。 2、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具体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主要是指公民必须树立祖国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同一切损害祖国尊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进行斗争;保护国家的声誉和荣誉不受损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文面的利益。 4、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主要指: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进行社会资源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都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6、其他义务 主要指的是受教育的义务和劳动的义务。也就是说,适龄的未成年人必须接受学校教育;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必须参加社会劳动。
2023-09-14 05:11:061

小学生该怎样学好法律知识呢?

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如下:1、法律要记在心中,不可违法。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可在校外逗留,不可玩网络游戏,不可偷东西。2、每一个小学生都是祖国的花朵,让他们在快乐的生活下成长,长大后做个有用的人,做个对祖国有的人。3、小学生不可进入网吧,那是未成年去的地方,一但迷上了网络游戏,就像吸上了毒品,再也戒不掉了,而且还会把人引入歧途,让你自生自灭,万别迷上了。4、小学生也不偷东西,偷东西是件不道德的事,即使是小学生也要被拘留,偷东西从小就要改掉,不然长大了,即使藏到天涯海角警也会找到你,所以从小不要偷东西。5、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能逗留,要是被坏人拐走了必须要学会保护自己,身上带你个手机,以防万一要是坏人把你拐走了就可以趁坏人不发现给家长打个电话报警这样既能把坏人绳之以法,还能自己有经验,两全其美。6、要是发现身后跟着个可疑人物的话,就快点走,走到人热闹的地方,把可疑人物甩掉,或用手机打电话给大人或直接报警。要是陌生人给你东西吃,你可千万别吃,有可能那是有毒的,也千万别跟他走,要是走了的话,他就会把你卖掉或让你干坏事做小偷。
2023-09-14 05:11:141

扒一扒这些交通法律冷知识

扒一扒这些交通法律冷知识一、汽车上装“小黄鸭”涉嫌违法?现在很多车主都喜欢在后视镜和引擎盖上安装一款萌萌的“小黄鸭”,虽然看起来非常拉风,但是隐藏的安全风险不容忽略——行驶过程中不仅会分散其他车辆驾驶员的注意力,而且在高速行车中一旦掉落,“萌物”会立马变身为“凶器”,对周边的车辆造成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喷涂粘贴标志或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一旦车外安装的玩偶脱落引发交通事故,车主要负全责。因此,各位车主在装饰爱车的时候,可要想清楚了。二、出借未年检车辆致事故,车主不能免责很多车主会认为,我把车借给别人,别人出了事儿,那与我何干?其实,如果车主没有过错的话那确实如此,但是把一辆未年检的车借给别人开,这多少是对交通安全的漠视,出现交通事故后通常是不能免责的。安徽近日就审结了一起这类案件,张某将自己的未年检且已达报废标准的二轮摩托车出借给他人使用,使用人发生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张某被受害者家属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张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家属70000余元。三、“车窗抛物”也是违法据报道,最近,广东肇庆市广宁县城管局针对“车窗抛物”行为开出了一张罚单,涉事驾驶人被罚款20元。虽然罚款金额不多,但传递出对“车窗抛物”这一不文明行为说不的鲜明态度。车窗抛物不仅有损市容,也会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威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机动车驾驶人,可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以警告或罚款。四、违法停车或将与个人信用挂钩?众所周知,违法停车,车主在现场的话通常会被交警叔叔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车主不在现场则会被贴罚单,甚至可能会被拖车。但是,违法停车与个人信用挂钩这个没听过吧?据报道,北京市拟在2020年出台“停车信用机制实施办法”,尽快构建停车信用奖励和联合惩戒机制,违法停车或将与个人信用挂钩。
2023-09-14 05:11:531

老板都不想员工知道的「劳动法律小知识」

老板都不想员工知道的「劳动法律小知识」1、员工告公司,诉讼费只要10块。《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13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2、入职只上一了天班,也要给工资。入职的第一天起,就跟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了,要从这天开始算工资。3、12333,劳动维权必备电话!感觉受到公司难以忍受的压迫了,当着他面打这个电话,进行劳动维权。4、一定拒绝“劝退”除非你自己也不想干了,公司要么开除你,要么就别搞劝退,知道吗,公司劝退你能省一大笔违法开除的赔偿金!5、拒绝无偿加班。我们打工就是为了挣钱,为了挣钱才出来打工,别管老板说什么紧急任务,必须加班,直接问,有没有加班费。6、给员工罚款违法。公司并没有罚款的权利,来,大声跟我念300遍,罚款违法,罚款违法....7、拒绝性骚扰!肢体接触,各种黄段子,各种暧昧,勇敢拒绝。在职场上,一定要要保护好自己。8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很好办啊!,这是公司妥妥给你送钱,你可以向公司要不签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最多可以拿11个月哟。保存好工作证据,你拿不到这钱,尽管来找我!9、劳动合同是卖身契?各种不合理条款?不敢签?别怕,大胆签,违反法律的条款,一律无效!10 、不买五险一金?这是100%违法的行为,不用跟公司废话那么多,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我就不信公司不给你补交。11、过了试用期才买社保?很多公司很傲娇,说"不过适用期谁给你买社保啊!!",呸呸呸,入职第一天就应该买了,还是12333,搞起来。12、上班时生大病别回家,去医院!48小时内身亡的,算工伤,但你中途回了趟家,就不算工伤了。别回家啊……别回啊.…….要让自己的命值钱起来啊...
2023-09-14 05:12:361

关于法律的知识点有哪些

法律分析:法律的知识点只要有立法权,民事规范,刑事规范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2023-09-14 05:13:281

生活与法制小知识

1.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哪些 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 3、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4、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5、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6、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7、如果未满18岁得孩子也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如果别人借您钱,您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9、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伙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0、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2.法律小常识10条 小学法律小常识10条: 学生骑车时应注意安全: 1、不要用你的头和手伸出窗外; 2、下车时不要拥挤, 3、不要用武力夺取机动车; 4、不要把东西扔出汽车。坐在前排的人不应该和司机交谈,这会影响司机的安全驾驶。 学生走路时要注意安全: 1、走在右边; 2、不要追逐,玩游戏,在公路上玩球; 3、过高速公路时,要看清前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斑马线或立交桥,要走斑点线或立交桥,不要闯红灯!不要乱扔过往车辆。 防拐卖小常识: 1、一人在家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如有人敲门,先要从猫眼或门逢中看清来的人是谁,再决定是否开门。 2、单独外出时不要喝陌生人的各种饮料,不要吃陌生人给的糖果或其他食物,不要到荒凉或偏僻的地方玩耍。发现坏人,或者碰到紧急的事可以打110报警救助。 3、不要随便买路过摊位上的烤羊肉串等东西吃,路边的东西是不卫生的,吃了很容易生病。 3.法制小常识 法制小常识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明确行为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和。 其特征有四方面:(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即相应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4)、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5)、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我国刑法的任务是(1)、保卫国家政权;(2)、保护合法财产;(3)、保护公民权利;(4)、维护社会秩序。 (1)、正当防卫的目的条件,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实施的防卫。 (2)、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的防卫; (3)、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的防卫。 (4)、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对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4.法律小常识 小学生安全自护小常识 一、马路上应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的危险。 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 3、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4、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 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黄色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6、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二、乘坐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头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这样会污染环境,还会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车辆,发生危险。 3、在车上不要到处乱跑,以防汽车刹车时,撞到硬物上。 4、上下车时要从右边,因为左边可能有车开过来。 5、下车时,先要确定后边没有车子来,才可以下车。 三、放学或双休日,选择活动场所活动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到没有车辆通行的场地如公园、广场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离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进河里。 4、不要到小河塘。 以防掉进河里,因为可能会有车子 正好路过,也要看清左右确实没有车来、不要图省事、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不要把空罐头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才可以下车,从隔离护栏下,要赶快过马路。 二,最好穿黄色的雨衣,还会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车辆、走路时。 2。 三,选择活动场所活动时、放学或双休日、不要在离河太近的地方玩。 6、过马路时应注意的安全 1、雨伞等雨具,不要边走边玩;绿灯亮时,因为左边可能有车开过来。 5、上下车时要从右边、广场等地方去玩,先要确定后边没有车子来,雨伞不要挡住视线。 四、在车上不要到处乱跑。 2。 3,既危险,这样会污染环境。 5,也不要边走边看书,还有被撞的危险。 5,容易出危险、乘坐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 1小学生安全自护小常识 一,不能过 马路。 3、不要在马路上玩耍、不要将头、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斑马线以外的马路上过马路,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 2,不要横着走,应该看哪一处的呢、手伸出窗外。红灯亮时、游戏、有时红灯亮的时候,这时也不 能过马路,以免妨碍别人走路、不要在马路上打闹、路口一般不止有一个信号灯,信号变了、不要到小河塘里去游泳、马路上应注意的交通安全 1、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 它就会开到你的跟前。因为看起来车离得很远,才可以过马 路,以防汽车刹车时?应该看要 穿过的马路对面的那盏信号灯、下车时,一眨眼的功夫、雨鞋。打雨伞时,应注意的问题 1,不要突然跑过去,可是,撞到硬物上、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玩耍,以免刺伤人,要排好队靠边走。 4。 4。 3;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出巷子口或绿化丛时、应到没有车辆通行的场地如公园。 3。 4,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 4,汽车还在离路口很远的地方、滑旱冰。 2,队伍应竖排,又会妨碍交通、在马路上要靠边走、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 5,发生危险 5.小学生法律小常识大全 小学生法律常识: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5、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扩展资料: 1、小学生要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2、小学生要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3、小学生要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虚心学习别人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律 6.法制小知识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中用电的地方越来越多了。因此,我们有必要掌握以下最基本的安全用 常识: l.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总电源。 2.不用手或导电物(如铁丝、钉子、别针等金属制品)去接触、探试电源插座内部。 3.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4.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插拔电源插头时不要用力拉拽电线,以防止电线的绝缘层受损造成触电;电线的绝缘皮剥落,要及时更换新线或者用绝缘胶布包好。 5.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棍等物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去直接救人;年龄小的同学遇到这种情况,应呼喊成年人相助,不要自己处理,以防触电。 6.不随意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插头等。哪怕安装灯泡等简单的事情,也要先关断电源,并在家长的指导下进行 7.生活中常用的法律法规 一、生活中常用的法律:《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二、1、2006年三月份有三位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歌舞厅因为与他人发生口角,用刀砍伤两位跳舞的成年人,在案件侦查阶段办案警察在没有通知监护人的情况下讯问三位未成年嫌疑人,法院在不公开审理本案时,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以被告系未成年人、在没有通知监护人的情况下讯问三位未成年嫌疑人、都是初犯进行辩护,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按故意伤害罪判处主犯有期徒刑六个月,其他两名被告免除刑事责任。2、本案中主犯池某某是父母离异家庭,他随父亲生活,可父亲已经再婚,母亲单身却没有能力管理、教育。 3、由于是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4、由于父母离异,缺乏管教,又早早辍学,沾染了社会不良习气,自制能力差,心理不成熟将哥们义气,一时冲动、不计后果,走上犯罪道路。 8.法制小常识 青少年法律常识 最近校园暴力、违法的事件频传,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同学们忽视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或者对法律了解太少。在日常生活中,你以为没有什麽大不了的事,其实已经触犯了法律。 虽然同学们还未成年,但是万一不小心触犯了法律,还是会受到『少年事件处理法的惩罚』。因此,为了防范於未然,同学们一定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以免不小心误触法律,遗憾终生。 窃盗罪 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恐吓取财罪 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强盗罪 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伤害罪 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依据受伤程度可细分为:『普通伤害罪』、『重伤罪』、『普通伤害罪之加重结果犯』。 施打、吸用 *** 品 所谓的『 *** 品』就是指『毒品』,因为错误的使用 *** 品,会影响身体的健康,因此,除了在医院由医生合法使用外,私下吸用 *** 品都是违法的行为。 另外,虽然本身没有吸毒,但若有贩卖 *** 品,也是犯法的行为。 赌博罪 同学们在学校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都不可以玩赌博性的玩具或游戏。除了不可以从事赌博性的行为外,也不可以提供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或环境,否则就算你没有玩,你还是犯了法。 毁坏公务罪 不论在学校或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於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务,不可以随便破坏、毁损或丢掉公务。 9.小学生法律小知识 小学生安全自护小常识 一、马路上应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的危险。 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 3、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4、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 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黄色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6、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二、乘坐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头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这样会污染环境,还会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车辆,发生危险。 3、在车上不要到处乱跑,以防汽车刹车时,撞到硬物上。 4、上下车时要从右边,因为左边可能有车开过来。 5、下车时,先要确定后边没有车子来,才可以下车。 三、放学或双休日,选择活动场所活动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到没有车辆通行的场地如公园、广场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离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进河里。 4、不要到小河塘里去游泳。 5、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既危险,又会妨碍交通。 四、过马路时应注意的安全 1、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红灯亮时,不能过 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左右确实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 路;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变了,要赶快过马路。 2、有时红灯亮的时候,汽车还在离路口很远的地方,这时也不 能过马路。因为看起来车离得很远,可是,一眨眼的功夫, 它就会开到你的跟前。 3、路口一般不止有一个信号灯,应该看哪一处的呢?应该看要 穿过的马路对面的那盏信号灯。 4、出巷子口或绿化丛时,不要突然跑过去,因为可能会有车子 正好路过。 5、不要图省事,从隔离护栏下、斑马线以外的马路上过马路。
2023-09-14 05:13:541

关于法律的小知识有哪些?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劳动者的; (四)劳动条件恶劣、环境污染严重,给劳动者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三条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十五条 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2023-09-14 05:14:084

法律的基本知识

法律分析: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行为规范,明确行为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和。其特征有四方面:(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规范;(2)、法是由国家(即相应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4)、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5)、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2、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1)、保卫国家政权;(2)、保护合法财产;(3)、保护公民权利;(4)、维护社会秩序。3、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023-09-14 05:14:521

法治知识摘抄内容

1、刑一而正百,杀一而慎万。2、人心是杆秤,法律是准绳。3、法律不知父母,只知真实。4、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5、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6、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7、不平何以持法,不廉何以为人。8、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9、法律是人民道德观念的具体化。10、举证职责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11、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12、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13、法律不能被执行,就等于没有法律。14、法律和制度务必跟上人类思想进步。15、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16、不贪不惰弘正气,无私无畏护法威。17、种德者必养其心,守法者必利自身。18、法律的基本意图是让公民尽可能的幸福。19、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20、公平、公正的实现要有廉洁自律来保证。21、恪守法官职业道德,献身司法神圣使命。22、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23、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24、身披法袍,心存道义。慎独、慎言、慎判。25、守义持正,巍如泰山。严肃执法,无愧天平。26、法律规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行。27、了解和掌握神圣法典的人越多,犯罪就越少。28、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29、法律是用来保护我们的,而不是用来欺负别人的。30、国家一旦没有了正义,就沦落为一个巨大的匪帮。31、心中有法,逢权势不折腰;手中有案,遇亲情不徇私。32、慎言慎行一身正气明是非,勤思善断两袖清风判纠纷。33、一心为公,莫让先贤专美;两袖清风,堪当今世楷模。34、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35、法律就是一种社会行为准则,它是公道与正义的标志。36、普遍的道德是社会的基础,普遍的良心是法律的基础。
2023-09-14 05:15:121

小学生有哪些法律知识?

适合小学生普法内容: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2023-09-14 05:15:211

小学生法律知识儿歌内容

小学法制安全知识儿歌(一)  从小要学法,法律威力大,  生活大世界,处处不离它。  护己要学法,保护你我它,  法前人平等,用法闯天下。  齐心来学法,歪风都能杀,  弘扬正气好,利民利国家。  小学法制安全知识儿歌(二)  交通法规是个宝,  自觉遵守要记牢。  红灯停,绿灯行,  黄灯起步准备好。  先看左,再看右,  安全保证很重要。  小学法制安全知识儿歌(三)  警察叔叔来指挥,伸臂抬腕车辆停;  左臂伸直右臂弯,车辆缓缓向左行;  右臂伸直左臂弯,左边车辆可通行;  行人要走斑马线,一切行动听指挥。  小学法制安全知识儿歌(四)  交通  小朋友,想一想,安全大事忘没忘:  过马路,别乱闯,走斑马线稳当当。  煤气泄漏不要慌,快快打开门和窗,  着火时候要报警,报警准确地址详。  离家外出要锁门,防盗意识要增强。  安全话题要常讲,安全大事不能忘。  异 物  小朋友,告诉你,异物不能放鼻里,  塞进鼻腔有危险,取不出来呼吸难。  小朋友,要警惕,异物不能放嘴里  吞进肚里有危险,排不出去真着急。  小朋友,请注意,异物不能揣兜里,  异物虽小危害大,一不小心伤害你。  说安全  小朋友,排排坐,安全话题说一说。  过马路,别乱跑,斑马线上来通过。  高压线下不玩耍,雨天树下不能躲。  不摸插座不玩火,爸爸妈妈都夸我。
2023-09-14 05:15:402

生活中的10条法律小知识?

2023-09-14 05:15:501

小学生应该知道什么法律知识?

适合小学生普法内容: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2023-09-14 05:16:321

小学生宪法知识 简短一年级

小学生宪法知识 简短一年级 小学生宪法知识 简短一年级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以它为基础,任何法律不得与宪法违背。即使是小学生也要学习宪法。下面我为你带来小学生宪法知识 简短一年级。 小学生宪法知识 简短一年级1 1、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是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2、什么是公民? 《宪法》第33条规定,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宪法有哪些主要特征?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点,又具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主要是: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是制定法律、法规的依据。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要以宪法为依据。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4、宪法的修改程序有哪些具体规定? 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所以宪法的修改程序比一般法律的修改程序更严格。 《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小学生宪法知识 简短一年级2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平等权 即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它包括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禁止差别待遇。 2、政治权利 即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即公民依据内心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它包括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4、人身自由 又称身体自由,即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主要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秘密和通讯自由受法律保护。 5、社会经济权利 即公民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的具有物质经济利益的权利。它主要包括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继承权,劳动就业权和取得报酬权,休息权,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6、文化教育权利 即文化与教育领域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受教育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的权利,从事文艺创作的权利与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7、监督权 即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具体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小学生宪法知识 简短一年级3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它决定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我国现行宪法第52条至第56条规定公民有以下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义务 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禁止任何民族歧视和压迫。 2、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具体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主要是指公民必须树立祖国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同一切损害祖国尊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进行斗争;保护国家的声誉和荣誉不受损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文面的利益。 4、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主要指: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进行社会资源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都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6、其他义务 主要指的是受教育的义务和劳动的义务。也就是说,适龄的未成年人必须接受学校教育;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必须参加社会劳动。
2023-09-14 05:16:521

法律小知识问答

权利  一个人能做到的事.阶级矛盾最根本的因素便是权利.因为权利永远脱离不了与利益之间的关联.  高与低之间.  权利属:高  无权属:低 权利定义  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与发展,人与人之间建立了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按维系方式的不同,所有社会关系可以分为亲戚关系、朋友关系与同事关系,按社会领域的不同,所有社会关系可以分为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和文化关系,而所有社会关系的核心内容都是价值关系或利益关系,即在所有的社会关系中,任何人一方面应该进行一定的价值付出,另一方面又应该得到一定的价值回报。  义务:就是人在相应的社会关系中应该进行的价值付出。  权利:就是人在相应的社会关系中应该得到的价值回报。  职责:在所有的社会关系中,任何人通常有一种最重要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决定着他的根本利益,是他主要的生活来源和生存根本,职责就是一个人在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中应该进行的价值付出。 权力权力的本质  社会学认为,权力是指产生某种特定事件的能力或潜力;许多心理学家视权力为人们行动和互相作用中的一个重要的基本的动机;还有人认为,权力就是一种与理解的预测行为特别有联系的动机。这些定义均没有揭示权力的真正本质。   人为了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必须有效地建立各种社会关系,并充分地利用各种价值资源,这就需要人对自己的价值资源和他人的价值资源进行有效地影响和制约,这就是权力的根本目的。   总之,权力的本质就是主体影响和制约自己或其他主体价值和资源的能力。权力的基本特征   权力反映了主体对于价值资源的使用方向及使用规模(或流量)所进行的影响和制约程度,它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主体的制约权数越大,其权力就越大;   2、被影响和制约的主体的力量越大,影响和制约主体的权力就越大。   3、主体所影响和制约的其他主体的价值资源,一般总是朝有于主体自己的生存与发展的方向投入的,在没有其它方面的制约的前提下,主体所影响和制约的价值资源总有当成自己的价值资源来看待。   4、被制约主体与制约主体之间通常存在着一定的利益相关性或利益从属性。
2023-09-14 05:17:161

法治知识内容有哪些?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
2023-09-14 05:17:483

宪法的小知识

关于宪法的小知识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不是高高在上的,其实在我们身边时刻都有宪法,就算是小学生也要遵守,下面分享关于宪法的小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宪法的小知识1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 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8、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9、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10、强盗罪。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宪法的小知识2 1、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增强宪法观念 推进依国。 4、宣传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5、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6、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 7、推进依法治市 努力建设法治城市。 8、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权利义务观念。 9、实行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0、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1、弘扬宪法精神 构建和谐社会。 12、实行依法治国 坚持执政为民。 11、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社会。 12、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13、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 14、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15、做尊崇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 16、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7、弘扬民主法制精神 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18、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19、坚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 20、人民的权益靠法律保障,法律的`权威靠人民维护。 宪法的小知识3 1、依法治国能安邦,人人学法莫相忘。 2、炼理性之法眼观世界,持正义之法律辨是非。 3、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4、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5、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6、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 7、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8、究天地生机之本,日之光辉不可缺,言国家富强之道,法之正义不可失。 9、对法治的崇尚就是对民安的追求。 10、宪启民,法兴邦。 11、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12、溯千年而秉道,往千年而言法。 13、学法铭心智,用法维正义;守法正言行,护法创和谐。 14、你知法,我知法,蛮横霸道不足法;我守法,你守法,礼仪之邦依国。 15、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16、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7、法者,国之重器,护己长技。 18、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19、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宪法的小知识4 1、法律,律己律人律国家。 2、人无法不行,国无法不立。 3、携宪法之手,筑和谐家园。 4、民无法不安,国无法不盛。 5、法存则国安,法亡则国危。 6、法律为人民服务才有意义。 7、立国于大地,不可无法也。 8、懂法,学法,爱法,我无怨无悔。 9、依法执政永不变,宪法神圣记心间。 10、立法典民不私亲,依法治国不遗爱。 11、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12、法,崇敬之道,遵循之道,正义之道。 13、威卑则法不立不行,依法治国治心为要。 14、人情与法,不能相溶,法律尊严不可践踏。 15、宪法有度,人人平等;法律无情,人人守则。 16、法之贵,在乎人皆平等,不以情治事,治人。 17、宪法是国家的基石,遵守宪法是公民道德的基石。 18、民主公正理想的实现,在于立法昌明与依宪治国。 19、法律、土地、道义、天空。以法治国,以义喻民。 20、立言立功立德不若立法,守时守信守业最重守法。 21、自由是法律赋予的自由,法律是人民给予的法律。 22、心无章法便无畏惧,要想用超我克制本我,唯章法是也。 23、拥护宪法的法律权威,将奉法当作信仰,让守法走入人心。 24、传承法制精神,弘扬道德品质,建设和谐社会,从你我做起。 25、依法治国,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6、宪法的权威在于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有法可依的。 27、无论你是贫穷还是富有,国家法律永远秉持着人人皆是平等的原则。 28、不要总想着打法律的擦边球,因为擦着擦着可能就会摩擦起火,得不偿失。 29、人类在一个已经建构的框架内对人本身一种合理的藏于超前意识的批判与规避。 30、宪法应当是一个国家世代人民都参与对话的流动话语,而不是一潭毫无生机的死水。 31、坚持依法治国,离不开青年人积极学法懂法用法,点滴的意识汇聚起来才会成为规范。 32、宪法不是儿戏,请大家牢记宪法日,牢记宪法的核心与内涵,让宪法“热”起来。 33、法律的普及让法制归家的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法律的完善是否会更加关注人权,值得期待。 34、法律的.生命在于其实施。因此迫切需要对这样使大量立法和司法解释有效的进行认真的科学研究。 35、中国的法律不断完善但是相关的法律执行力度仍有待加强,在关注法律漏洞的同时也必须让法律不流于形式。 36、法律是为了让我们生命更加有质量而不是人生的负担。法律并不是冷酷且深奥而是保护人情道义的钢铁外衣。 37、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力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力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 38、因为自由是一种纪律和制约下的生活方式,所以在一切能够理解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39、国家法律的形成必须在宪法的构架内产生。它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行为规范公约,且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违约责任是平等的。 40、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因中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
2023-09-14 05:18:151

小学生法律知识儿歌内容

小学生法律儿歌篇一  《小学生法制儿歌》  你拍一,我拍一,八荣八耻要牢记;  你拍二,我拍二,为了祖国要出劲;  你拍三,我拍三,铺张浪费要揭穿;  你拍四,我拍四,做人不能自顾自。  你拍五,我拍五,好逸恶劳是耻辱;  你拍六,我拍六,我们尊老也爱幼;  你拍七,我拍七,崇尚科学属第一;  你拍八,我拍八,诚实守信人人夸;  你拍九,我拍九,法律法规要遵守;  你拍十,我拍十,争做文明小卫士!  小学生法律儿歌篇二  《法制儿歌》  少年儿童祖国明天家国期望贤孝儿男  日常言行理应检点放学排队不可散漫  横过马路礼让当先绿灯可行红灯当站  宁停三分万勿抢先遵守纪律才成方圆  上下楼梯应靠右边谦让有序甭挤甭赶  阳台栏杆切莫摇攀生人诱惑切莫轻信  歹徒害人花样多端电力设施切莫乱攀  遇有故障电工去办万勿乱摸引发祸端  嬉戏玩耍应有节制适当游戏益智体健  夏日暴雨雷电频繁高物树下千万莫站  冬日天寒柴草燥干点荒烤火酿成火患  烧毁财产犯法住监喜庆节日安全当先  燃放鞭炮易发伤残燃煤取暖窗莫封严  空气流通才没危险险房废窑记着莫钻  生活恶习赌博吸烟既害身心又讨人嫌  关爱你我亲密无间尊老爱幼世人称赞  立报国志做新英贤邻里称颂美名永传  小学生法律儿歌篇三  《小学生法制儿歌》  从小要学法,法律威力大,  生活大世界,处处不离它。  护己要学法,保护你我它,  法前人平等,用法闯天下。  齐心来学法,歪风都能杀,  弘扬正气好,利民利国家。  小学生法律儿歌篇四  《小学生安全知识儿歌》  小朋友,想一想,安全大事忘没忘:  过马路,别乱闯,走斑马线稳当当。  煤气泄漏不要慌,快快打开门和窗,  着火时候要报警,报警准确地址详。  离家外出要锁门,防盗意识要增强。  安全话题要常讲,安全大事不能忘。
2023-09-14 05:18:242

小学生法律知识顺口溜

网上搜索一下吧,有具体的内容。
2023-09-14 05:18:4914

中学生法律小知识

说清楚点。
2023-09-14 05:19:323

10个有趣的中国法律冷知识:

1.根据我国法律,如果你拥有超过两只狗,就需要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许可证。2.在我国,如果你因为感到饥饿而偷了一块面包,也可能会被判入狱。3.根据我国刑法,对于严重犯罪,比如杀人、强奸等,可能会判处死刑,但必须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下执行。4.在我国,婚姻法规定,如果丈夫或妻子在婚姻中出轨,对方可以要求离婚,并可能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是违法的,受害者可以向警方报案并寻求法律保护。6.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需要特别审理,并且法院会对其进行特殊处理,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利益。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员工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且要按时支付工资。8.在我国,如果你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或者举止不当,可能会被警方制止并受到相应的处罚。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杀人罪的最高刑罚是死刑,但必须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下执行。10.在我国,购买、拥有或者携带一些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品都是违法的,并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2023-09-14 05:19:401

有关宪法10条小知识

宪法作为我国最高法,具体都是有与之相对应的法律制度来践行宪法的,宪法案件可以依据刑法等法律进行处理,违反宪法规定,如果是触及到刑法,依照刑法进行处罚。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8、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9、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10、强盗罪。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023-09-14 05:19:521

小学生宪法小知识

小学生宪法小知识 小学生宪法小知识,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小学生也要学宪法、做一个合格的好公民,下面来看看小学生宪法小知识。 小学生宪法小知识1 1、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与国家皆得安全。 2、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 3、尽管我们很难从西方法治发达史中清晰地剥离出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集体贡献,但毫无疑问,如果舍离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智慧与努力,西方即便不至于陷在中世纪黑暗中不能自拔,也绝不会有今天的辉煌。 4、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5、谁都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谁也都不应该受法律的欺凌,当我们要求人们遵守法律时,无需征得他们的同意。 6、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7、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8、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9、虚心学习别人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 10、 衣着整洁,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早晚刷牙,饭前便后要洗手。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衣物用品摆放整齐,学会收拾房间、洗衣服、洗餐具等家务劳动。 11、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12、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13、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14、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15、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16、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17、尊敬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 18、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重他人的民族习惯。 19、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20、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 小学生宪法小知识2 1、小学生法制顺口溜 守法纪,爱生命,游戏室,不要进。 录像厅,不涉足,更别沾,黄赌毒。 防溺水,不玩火,危险事,不能做。 交网友,不痴迷,陌生人,要远离。 放学后,即回家,迷信事,不参加。 好与坏,要分清,小公民,人人敬。 2、小学生法制口诀 喝酒吸烟迷游戏,不良行为莫沾染。 打架斗殴好赌博,自毁前程多悔恨。 社会如海人如流,公共秩序要遵守。 苗正木直勤修剪,长成栋梁可参天。 小学生宪法小知识3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 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地位 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 2、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3、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4、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 5、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2023-09-14 05:20:001

中学生法律知识

  中学生基本法律常识   1.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包括哪些方面?   答: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包括:(1)旷课、夜不归宿;(2)携带管制刀具;(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哪些行为?   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1)纠集他人结伙打架滋事,扰乱治安;(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6)多次偷窃;(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8)吸食、注射毒品;(9)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3.对违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行为的,如何处罚?   答:任何人不得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提供条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对自己或者对其他未成年人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规定不得实施的行为或者犯罪行为(以上第一条、第三条),可以怎样解决?   答:可以通过所在学校、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机关报告。受理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5.在别人打我时,我该怎么做呢?   答:如果是同学之间发生轻微的摩擦,要尽量冷静处理,决不能采取极端的方法去报复,如果双方不能和解,可以向学校教师反映情况,由校方进行处理。如果是社会青年无端殴打你,首先要保全自己的生命安全,及早脱身,然后及时打110报警,不应盲目的抗打硬拼。   6.由于对方的原因引起互殴,而在互殴中将对方打伤,为什么只追究我的责任,不追究对方的责任呢?   答:这类问题,司法机关在办案中经常遇到,许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怎么也不明白自己只是还手反击,将对方打伤,而只追究自己的责任,对方却没事。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伤害只有达到轻伤时,才构成犯罪。即便对方也将你打伤,但你经过法医鉴定,结果为轻微伤,而你将对方打成轻伤,那么对方不够成犯罪,而你却构成犯罪。因为故意伤害罪是以结果论,看所受伤害的结果:达到轻伤才构成犯罪,达不到轻伤不构成犯罪。   7.怎样拒绝别人的要求一起去违法犯罪呢?   答:一是要明辨是非,极力劝阻。二是劝阻无效,自己坚决拒绝。三是如被迫,应及时报案。四是积极向家长、学校、警方报告情况。   8.在校女生如何保护自己?   答:一是平时尽量少和社会不良青年及校内有不良倾向的学生接触。二是注意端正自己的行为举止。三是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四是遇到情况要巧妙周旋,会自我保护。五是拒绝陌生人的好意。   9.自然人犯罪与年龄的关系是怎样的?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奸淫、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10.在遇到社会青年或者高年级学生向我们要钱如何处理?   答:首先,如果是社会青年向在校学生要钱,应当及时向学校老师、家长反映或者向公安民警报案,以便尽快处理。既不能自己拿刀来解决,也绝不能逆来顺受,从而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其次,如果是高年级的学生向低年级学生要钱,可以向老师举报这种行为,不能几个同学结伙来抵抗或者报复要钱者,否则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走向犯罪。   11.在遇到同学欺负自己时该怎么办?   答:在遇到同学欺负或者发生小摩擦时,要冷静并正确地处理矛盾,可以向教师及时反映情况,而不是自己去冒然解决。   12.刑法对故意伤害罪是怎么规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3.未成年人对犯罪如何进行自我防范?   答: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可能性,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②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③增强辨别和自我保护的能力;④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中学生法律安全知识   1、未成年人不得实施的不良行为主要有:⑴旷课、夜不归宿;⑵携带管制刀具;⑶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⑷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⑸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⑹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⑺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⑻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⑼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2、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有:⑴营业性歌舞厅、酒吧、夜总会、通宵影剧院;⑵带有赌博性的娱乐室、游戏场;⑶营业性台球室;⑷卡拉ok厅和电子游戏机室;⑸审定为“少年儿童不宜”的影片、录像、录音等的播放场所。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能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4、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5、.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指:⑴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⑵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⑶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⑷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⑸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⑹多次偷窃;⑺参与赌博,屡教不改;⑻吸食、注射毒品;⑼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6、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示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向公安机关报告。   7、“环境”包括14个方面的内容: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   8、我们常提到的9种环境污染物是: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噪声、振动、电磁辐射。   9、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应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公共财物,并设法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或附近的交通警察。(拨打电话110)。   10、当你发现一起交通事故,而肇事车逃跑,你应该记住逃跑车的车型、颜色、号牌等特征以及逃跑的方向。   中学生法制小案例   案例一:某校学生李某某在宿舍违章使用“热得快”,约9时30分离开宿舍时未拔掉电源,致使“热得快”过热,电线短路引起火灾。   分析:   1)违反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使用“热得快”,是导致火灾的直接原因。   2)生活中养成的粗心大意,在这次火灾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依据有关规定对李某某治安罚款100元   案例二:因为和大声斥责自己的父母争论了几句,16岁的小朱一气之下,闷头冲出家门,整晚没回家。一周后,警察找上门来,小朱在夜不归宿的那天抢劫了6名学生。原来,小朱离家出走之后在网吧里通宵上网,但又没有钱,于是他就把手伸向了同学。   分析:不少例子表明,没有确切原因的夜不归宿,是临近或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征兆之一。据调查,在100个未成年犯中,绝大多数犯罪行为是利用夜晚的时间完成的,而且不少违法行为实施后,他们都没回家。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生活经验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擅自外出并夜不归宿,一旦发生问题,由于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监护,很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   案例三:交友不良容易走邪路。15岁的小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是交友不慎导致他走上了邪路。据小明自述,他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子游戏厅玩游戏机。工作繁忙的父母没时间陪她,王大哥成了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对小明说:“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认识你。”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原本老实听话的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   分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时期,一定要慎择友,择良友。和好的朋友在一起,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有利于共同进步。若是和不良的朋友在一起,反而容易受到不良的影响。帮助他人、助人为乐是做人的美德。但是为了哥们义气两肋插刀,最终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面对他人包括朋友的要求,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以法律和道德为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会铸成大错。青少年要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的预防犯罪能力,时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幸福、自由、快乐。   案例四:口角纠纷引发杀人惨案。 一天晚上,某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学。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某与刘某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某动手打了刘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某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某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某抓获归案。   分析:爱冲动是一种性格缺陷,青少年学生更是由于心理不稳定容易冲动,有时酿成大错。沉痛的教训告诉我们:青少年学生、学校、家庭都要重视加强道德、心理素质修养,不使性子,遇事冷静,才能更健康成长。   中学生法律知识   一、宪法权利义务法律知识   1、我国公民有哪些基本权利?   公民平等权;选举权;表达自由;宗教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权;通信自由;监督权及取得赔偿权;劳动权、劳动者的休息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学术自由权等。   2、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捍卫国家;依法纳税等。   3、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有什么限制?   言论自由并非可以随意发表任何言语,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否则构成诽谤;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不得有猥亵和淫秽等违反善良风俗的言论;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宪法》三十五、五十一条)   4、侵犯他人人格尊严是否违法?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我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对于受害人,尤其是青少年,人格受到侮辱可能会带来一辈子的阴影,甚至患上抑郁症。侵犯他人人格尊严不仅会给他人造成伤害,自己也可能会因违法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宪法》三十八条、《民法通则》一百零一条)   5、行使检举权的时候,捏造不实信息污蔑他人会怎样?   为了使国家的治理更加有序,公民对自己知道的存在违法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检举是国家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但是在行使检举权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得捏造或者故意扭曲信息,否则可能触犯法律,承担刑事责任。(《宪法》四十一条)   6、我国法律是否有规定,公民要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每个公民都有遵守公共秩序和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这不仅是为了我们的社会能够更加安定有序,更是为了给我们自己的生活提供更多的便利。青少年应养成良好的习惯,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宪法》五十三条)   7、发现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该怎么办?   生态环境的好坏和我们自身的发展息息相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求发展。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要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违法破坏生态环境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青少年应树立正确的认识,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发现有人破坏生态环境时,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宪法》二十六条、《环境保护法》五十九条)   8、保护名胜古迹法律有什么规定?   保护名胜古迹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职责,我国法律对此有着明确规定,违反规定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青少年应该提高自己的认识,切实从自身做起,保护名胜古迹。(《宪法》二十二条、《文物保护法》六十四、六十六条)   9、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国旗国徽代表的是我们的国家,对国旗国徽的侮辱就是对国家的侮辱,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在我国是触犯法律的。我们作为国家的主人,应该积极的对国旗国徽进行保护。(《国旗法》十九条、《国徽法》十三条、《刑法》二百九十九条)
2023-09-14 05:20:441

小学生应知道哪些法律知识

不可以抽烟,喝酒,去网吧…
2023-09-14 05:20:572

小学生宪法知识内容

小学生法律基本知识: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扩展资料:《宪法》的意义和重大作用有: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2、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3、宪法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4、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5、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2023-09-14 05:21:062

法律知识小读本有哪些

1.小学生法律常识读本里面的内容 第五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六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2.小学生法律常识读本里面的内容 第五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六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3.有什么法律基本知识方面的书 在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实用性强的无非就是民法了。 民法包括:劳动法、合同法、婚姻法等一系列的法律。 法律专业的大学一般是先上法理学,然后是民法,接着是刑法,民诉、刑诉、行政诉讼法等等,还有国际法以及其他一些需要学习的知识。 但是如果考虑实用的话,推荐楼主不用看法理学资料,直接跳过去看民法就行,找几本民法的书来看,这里所说的民法不是上面的法律,而是民法学知识。 《民法》的书最好找名家的而且是最新的来看,不过基本上内容差不多的,基本知识都一样,只不过是有争议的问题有各自看法然后在出书的时候写进去而已。 另外,楼主是IT工作者,那么和劳动有关的法律推荐先看《劳动法学》、和《劳动合同法》 等有关的资料书来看,相信对楼主的帮助会很大。 4.法律小知识有哪些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 3、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5、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6、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7、如果未满18岁得孩子也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如果别人借您钱,您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9、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伙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0、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5.小学生法律小常识大全 小学生法律常识: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5、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扩展资料: 1、小学生要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2、小学生要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3、小学生要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虚心学习别人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2023-09-14 05:21:461

诗经中的关雎和蒹葭都属于爱情诗,谈谈两首诗的异同

结构相同
2023-09-14 05:14:233

霍金的事迹300字

金是一个懂的感恩生活和乐观不屈的人。霍金从小就拥有对自然科学的强烈兴趣,在大学时代(当时还没患病),他就意识到,肯定会有一套能够解释宇宙的万物理论,并陶醉于对其的思索之中,把之当做了自己的信仰,并具有极强的使命感。在他21岁得知自己患上了不治之症后他也消沉过一段时间,极度失望时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努力去帮助一些人们。医生当时预测他最多只能活2年,但2年过后情况并不是非常糟糕。后来他又想到了以前曾和自己一个病房的男孩,那个男孩第二天就死去了。他似乎明白了什么,他觉得自己还不算倒霉,不应该就这样放弃,自己17岁就考上剑桥大学,拥有异乎常人的头脑。(之前他就和珍认识,后来他们很快坠入爱河,不久他们结婚了)患病后,霍金为了家庭,为了自己的理想,果断的“站了起来”,继续了自己的研究。他自己在个人传记中谈到,他并不认为疾病对他有多大影响,他每天都陶醉在自己的世界之中,努力不去思考自己的疾病。同时,他又努力证明自己能够象常人那样生活!霍金在自己的生活中,只要能做到的事情绝不麻烦别人,他很憎恨别人把自己当做残疾人,他说:一个人身体残疾了,决不能让精神也残疾。霍金的意志力是非常坚强的,同时他又是一个对生活很有主见的人。他对生活永远充满了乐观和幽默的态度。在他患病后,曾有6次非常近距离的和死神交手,他都顽强的活了下来。一次霍金演讲结束后,一位女记者冲到演讲台前问到:“病魔已将您永远固定在轮椅上,你不认为命运让你失去太多了吗?”大师的脸上充满了笑意,用他还能活动的3根手指,艰难地叩击键盘后,显示屏上出现了四段文字:“我的手指还能活动;我的大脑还能思维;我有终生追求的理想;我有爱我和我爱的亲人和朋友”...在回答完那个记者的提问后,他又艰难的打出了第五句话:“对了,我还有一颗感恩的心!”现场顿时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的确用霍金自己的话来说,活着就有希望,人永远不能绝望!比大海更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广阔的是人的胸怀!即使病魔把霍金关在果壳中,他也是无限空间之王! 霍金的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都应该对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主见,拥有自己的梦想,并全力以赴为之奋斗!
2023-09-14 05:14:243

谁发明PLC

美国数字设备公司发明PLC发展历史1968年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提出取代继电器控制装置的要求;1969 年,美国数字设备公司研制出了第一台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DP—14 ,在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的生产线上试用成功,首次采用程序化的手段应用于电气控制,这是第一代可编程逻辑控制器,称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简称PLC,是世界上公认的第一台PLC。1969年,美国研制出世界第一台PDP-14;1971年,日本研制出第一台DCS-8;1973年,德国西门子公司(SIEMENS)研制出欧洲第一台PLC,型号为SIMATIC S4;1974年,中国研制出第一台PLC,1977年开始工业应用。
2023-09-14 05:14:262

商住楼的消防工程合同属于什么合同类型

这个是二类的建筑施工合同。
2023-09-14 05:14:261

产品设计中怎样针对用户需求做定量研究?

定量研究(Quantitative Research)能帮助获取用户认知、意见、行为发生的频率以及消费者对某一产品或服务的设计概念感兴趣的程度,从而确定最感兴趣的目标用户群。采用精确严格的实验程序控制经验事实的情景,从而获得对事物因果关系的了解。优点:1.标准化:主试者的操作流程、指导语均保持一致;被试者按照固定要求回答所有问题或完成指定任务;定量研究中问卷选项或者测试任务保持一致。2.易于管理:流程固定,便于统一操作;采集数据格式一致,便于分析、处理;被试者可自行完成问卷、任务。3.结果分析全面:事件发生顺序、因果关系、5W2H4.适用数据分析:大样本、计算机数据处理、交叉列表、统计分析5.差异敏感:可分成不同组成部分,研究不同状况,不同变量差异可以统计处理互联网产品设计中做用户定量研究的方法?一问卷调查(Questionnaire Survey)运用一系列问题及其他提示从受访者处收集所需信息的方法。适用范围:可用于收集目标用户群对现有产品的使用行为与体验信息,测试产品/服务设计概念,评估消费者的接受程度。问卷种类:形式多样,可依据实际选择面对面提问、电话问卷、互联网问卷、纸质问卷等。常用问卷法:结构性问卷;量表式问卷,包括类别、顺序、等距、等比使用方法与技巧:1.调查结果取决于研究目的。依据研究的问题提出问卷调查的话题,问卷是否涵盖所有问题,问题是否必须。2.选择每个问题的回答方式,如封闭式、开放式、分类式。有时使用样本量少却包含需深入回答的开放性问题比使用大量样本效果更佳3.斟酌问卷结构,合理清晰决定先后顺序并归类,测试并改进问卷,结合视觉材料,为问卷提供更多生动有趣的可能4.依据不同话题邀请合适的调查对象,随机取样或有目的选择5.运用统计数据展示调查结果,以及测试问题与变量之间的关系二市场研究(Market Research)根据数据预测产品对消费者的吸引力,有效预测潜在消费者和整个市场对产品的需求。使用方法与技巧:1.市场划分方法:消费心理学,行为变量,价值态度和生活方式(VALS细分体系),地理人口统计法(PRIZM市场细分法)等,市场细分利于定量研究从多角度审视,从多维分析。2.划分标准:地理(地区地理位置,城市规模、级别,气候变化,交通状况,人口密集度);目标人群(性别,年龄、职业、收入情况、受教育程度、家庭人口、家庭生命周期);心理因素(对商品采购的主要敏感元素,购买动机,生活方式,消费态度);行为因素(购买时间、数量、频率、渠道,品牌偏好忠诚度,价格承受范围、敏感度,传播渠道的覆盖力,售后服务重视度)3.研究流程:市场研究与分析(定量)――目标导向设计研究(定性)――驱动行为/人物模型――市场规模研究(定量)感谢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2023-09-14 05:14:291

关于人与动物之间的感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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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05:14:3012

什么叫批判性思考?

批判性思维指的是就是通过一定的标准评价思维,进而改善思维,是合理的、反思性的思维,既是思维技能,也是思维倾向。最初的起源可以追溯到苏格拉底。在现代社会,批判性思维被普遍确立为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的目标之一。批判性思维指的是技能和思想态度,没有学科边界,任何涉及智力或想像的论题都可从批判性思维的视角来审查。批判性思维既是一种思维技能,也是一种人格或气质;既能体现思维水平,也凸显现代人文精神。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菲律宾,甚至发展中国家委内瑞拉,都把“批判性思维”作为高等教育的目标之一。“世界高等教育会议”(巴黎,1998年10月5—9日)发表的《面向二十一世纪高等教育宣言:观念与行动》,第一条的标题是“教育与培训的使命:培养批评性和独立的态度”。扩展资料批判性思维是人的思维发展的高级阶段,简单说来,它的主要特征就是:第一,如何质疑。即“会提问”,这是批判性思维的起点。第二,如何判断。即“会解答”,用有说服力的论证和推理给出解释和判断,包括新的、与众不同的解释和判断。把这两个特征结合在一起,批判性思维就是以提出疑问为起点,以获取证据、分析推理为过程,以提出有说服力的解答为结果。在这个意义上,“批判性”(critical)不是“批判”(criticism),因为“批判”总是否定的,而“批判性”则是指审辩式、思辨式的评判,多是建设性的。批判性思维除了要求在逻辑上、统计上不犯错误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想别人没有想过的问题,问别人没有问过的问题,并且要刨根问底,探究深层次、根本性的原因。在批判性思维教育上,从能力层次入手是自然的,也是需要的。不过,这不是全部。批判性思维教育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也要塑造学生的价值观和人生态度。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批判性思维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批判性思维多是建设性的
2023-09-14 05:14:311

急需水电暖消防通风大包合同?急!急!急!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项目的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承包范围:水电暖消防通风(根据实际写详细)注:以上所有系统的设备均从双电源后端连接,报警系统不含室外联动主线及控制主机,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均不含水泵房(水泵及相应的管道)及室外管网。二、工期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2.竣工日期:以甲方现场通知为准,竣工工期的变更以双方协商书面确定为准。由于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可办理工期签证,并以甲方实际确定的正式交付期为准。三、承包方式、工程造价及计算方法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干价,材料增减及人工费等均不作调整。2.工程总价:总包干价 万元,大写金额: ;3.在工程承包范围内,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范围内的所有水电暖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工程量的增减不另行计算。四、工程质量 按照现行消防法规定,国家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施工规范,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其他要求,作为本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不论任何原因保证本消防全部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五、工程款支付方式1.本合同无预付款,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完成工程量60%进度款;乙方每月30日前向甲方提供当月工程形象进度报表及预算造价书。甲方审定后于次月5日前支付。2.工程全部竣工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取得各分部验收合格证,竣工资料交付齐全,正确,有效,手续完备后30日内付至总价款的97%。3.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二年,保修期满后结清,该质保金期满后无异议则无息退还乙方。六、材料、设备的供应1.本工程所需材料(计价和未计价材料)、设备全部由乙方自行采购、运输、保管,乙方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能用于施工。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2.乙方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具有质保书和合格证并符合归档备案要求。七、安全及文明施工1.乙方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在施工中若因乙方指挥不当或违规操作而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必须按《XX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出文明施工具体保证措施,若因文明施工措施不力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八、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3套。2.向乙方提供材料堆放等临设场地。3.向乙方提供水、电源接口。4.协调乙方同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乙方不再支付其他配合费用。5、如因甲方原因影响验收,一切责任和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二)乙方责任:1.按双方约定的工程内容和进度进行施工,严格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施工。2.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守现场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3.乙方负责指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对各系统设备安装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安装施工应接受甲方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4.确保本工程通过验收合格并负责协调与消防部门的工作,并负责验收时发生的所有费用。5.工程验收后,向甲方提供壹套完整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6、如因乙方原因影响验收,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7.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各系统管理人员,提供学习技术资料及技术咨询,以便甲方对系统运行能作一般性维护。九、违约责任 1.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果违约,违约方除按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约定责任外,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2.本协议实施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通过消防验收并结清尾款后自动失效。4.合同通过消防验收并接清尾款后自动失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2010年 月 日 2010年 月 日
2023-09-14 05:14:171

霍金有哪些故事,从霍金身上学到了什么

从霍金身上我学到了身残志坚、自强不息、乐观向上、顽强不屈的精神品质。不屈的意志,远大的理想,足够的顽强,豁达的人生态度······霍金种种的人生精神都使我深深的折服,我从霍金身上学到了很多,顽强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但这一部分便让我们受用无穷。霍金的励志故事精选故事一:霍金是一个懂的感恩生活和乐观不屈的人。霍金从小就拥有对自然科学的强烈兴趣,在大学时代(当时还没患病),他就意识到,肯定会有一套能够解释宇宙的万物理论,并陶醉于对其的思索之中,把之当做了自己的信仰,并具有极强的使命感。在他21岁得知自己患上了不治之症后他也消沉过一段时间,极度失望时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努力去帮助一些人们。医生当时预测他最多只能活2年,但2年过后情况并不是非常糟糕。后来他又想到了以前曾和自己一个病房的男孩,那个男孩第二天就死去了。他似乎明白了什么,他觉得自己还不算倒霉,不应该就这样放弃,自己17岁就考上剑桥大学,拥有异乎常人的头脑。(之前他就和珍认识,后来他们很快坠入爱河,不久他们结婚了)患病后,霍金为了家庭,为了自己的理想,果断的“站了起来”,继续了自己的研究。他自己在个人传记中谈到,他并不认为疾病对他有多大影响,他每天都陶醉在自己的世界之中,努力不去思考自己的疾病。同时,他又努力证明自己能够象常人那样生活!霍金在自己的生活中,只要能做到的事情绝不麻烦别人,他很憎恨别人把自己当做残疾人,他说:一个人身体残疾了,决不能让精神也残疾。霍金的意志力是非常坚强的,同时他又是一个对生活很有主见的人。他对生活永远充满了乐观和幽默的态度。在他患病后,曾有6次非常近距离的和死神交手,他都顽强的活了下来。一次霍金演讲结束后,一位女记者冲到演讲台前问到:“病魔已将您永远固定在轮椅上,你不认为命运让你失去太多了吗?”大师的脸上充满了笑意,用他还能活动的3根手指,艰难地叩击键盘后,显示屏上出现了四段文字:“我的手指还能活动;我的大脑还能思维;我有终生追求的理想;我有爱我和我爱的亲人和朋友”...在回答完那个记者的提问后,他又艰难的打出了第五句话:“对了,我还有一颗感恩的心!”现场顿时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的确用霍金自己的话来说,活着就有希望,人永远不能绝望!比大海更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广阔的是人的胸怀!即使病魔把霍金关在果壳中,他也是无限空间之王! 霍金的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都应该对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主见,拥有自己的梦想,并全力以赴为之奋斗!故事二:在新的千年到来之际,美国白宫曾进行了一系列的演讲,其中以科学为主题的演讲是《想像与变革---下一个千年的科学》。它的演讲者就是英国剑桥大学应用数学与理论物理系教授、"轮椅天才"斯蒂芬·霍金。他患有严重的残疾,双手只有3个手指能动。这个极度残疾和极度聪明的科学家成了这次不同寻常演讲的理想人选。 外号叫"爱因斯坦"20世纪90年代,谈论宇宙学渐成一种时髦,宇宙大爆炸理论虽不是新的理论,但在公众心中却非常新颖。特别是谈到霍金,人们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并称他是自爱因斯坦之后最好的物理学家。霍金是英国人。他出生于1942年1月8日。这一天恰好是意大利物理学家、近代物理学的奠基人伽利略逝世300周年的纪念日,几天前还是牛顿的生日:1643年1月4日。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呱呱坠地的小霍金头上罩上了金色的光环。用霍金自己的话说:"我估计大约有二十万个婴儿在同日诞生"。小霍金也像普通的小孩一样,喜欢玩具,着迷于玩具火车,甚至自己花钱买来了电动火车。十几岁时,霍金还喜欢制作飞机模型和轮船模型,甚至尝试发明一些游戏,比如制作不同颜色零件的工厂、运送产品的公路和铁路,以及股票市场。霍金和一个同学负责编制游戏的规则。在编制这些游戏时,小霍金的目标是"建造我能控制的可以开动的模型","这些游戏及制作都来自于探究事物并且进行控制的要求"。这种要求一直驱动霍金去"探究事物",甚至在后来的宇宙学研究中仍在起作用。上学期间,霍金分在一个很好的班,尽管他的成绩名次从未进过前一半,但仍受到同学的尊敬,同学为他起了一个"外号"---爱因斯坦。霍金在班上有一些要好的同学,他们喜欢听音乐,特别是古典音乐,如莫扎特、马勒、贝多芬,也到音乐厅去听音乐。他们还经常讨论一些科学和宗教问题,例如宇宙的起源和宇宙的运行是否需要上帝的作用,目光投向茫茫宇宙在中学时代的后两年,班上来了一位数学教师。他的教学富于启发,这激发了霍金对数学和物理学的兴趣。尽管父亲也鼓励他学习科学,但希望他攻读与父亲的专业相近的生物学。回忆起中学的学习,霍金谈道:"在我幼年时,我对所有科学都一视同仁。十三、四岁后我知道自己要在物理学方面做研究,因为这是最基础的科学,尽管我知道中学物理学太容易太浅显,所以太枯燥。化学就好玩得多了,不断发生许多意料之外的事,如爆炸等等。但是物理学和天文学有望解决我们从何处来和为何在这里的问题。我想探索宇宙的底蕴。"由此可见,少年的霍金的志向虽算不上远大,"想探索宇宙的底蕴"对他后来的研究肯定是有影响的。 中学毕业,霍金考入牛津大学,并如父亲的希望,取得了奖学金。学习物理学对霍金并不费力,后来他又考上剑桥大学理论物理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为什么要选取理论物理专业呢?霍金后来说:"理论物理中有两个领域是基本的,……一个是研究非常大尺度的,即宇宙学;另一个是研究非常小尺度的,既基本粒子。"这就是说,理论物理联系着"至大"的宇宙和"至小"的基本粒子。最后,他确定要研究宇宙学,这是因为"在宇宙学方面已有一个定义完好的理论,即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广义相对论是研究宇宙学的理论基础。 回报社会的恩惠在研究学习期间,霍金得了一种怪病,是一种运动神经细胞病。这种病使行为本来就不灵活的霍金更加笨拙,而且这种病迅速恶化。霍金非常苦恼,以至于他认为自己活不了多久了。然而,霍金并未放弃正常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而且他在这时结婚了,5年后他成了3个孩子的父亲。患病的霍金依然如故,甚至更加勤奋。他曾梦到自己被处死了,由此他希望,"如果我被赦免,我还能做许多有价值的事"。他认为,"我要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拯救其他人",要做点儿善事,以回报社会对他的恩惠。 勤奋的工作使霍金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他以黑洞的研究成名于物理学界。黑洞是一种体积很小、质量很大的天体,也就是说,它的密度很大。这种天体是一种从理论上推测出来的天体。 早在200年前,一位法国科学家提出了黑洞的问题。他认为,满足一定条件的恒星,在引力的作用下会吸住自身发出的光线,而使我们看上去它是"黑暗的一团"。然而,这种科幻般的预言并未受到人们的重视。爱因斯坦建立广义相对论时,一位德国科学家借助广义相对论重新预言了黑洞的存在。他发现,质量等于太阳质量大小的黑洞,其直径只有2.95千米;而相当于地球质量的黑洞,直径只有0.9厘米了。到20世纪30年代末,一位美国科学家研究恒星演化时,再次研究黑洞问题。他认为,在恒星燃尽时,在引力的作用下,恒星会无休止地坍缩下去,最终就形成了黑洞。 研究黑洞举世瞩目60年代,由于天文学的一系列新发现,激发了天体物理学的研究。霍金正逢其时,黑洞研究使他初露头角。霍金将热学引入黑洞的研究,这大大加深了对黑洞的认识。这时,霍金认为,可能存在一种"微型黑洞"。这种黑洞很小,有的会小到像质子或中子那样的大小。按照现代物理学的理论,当物体小到这样的程度,它应服从量子力学的规律。霍金的进一步研究表明:黑洞可以蒸发;黑洞越小,它蒸发得越快。1个10亿吨(个头与质子大小相当)的黑洞要用100亿年的时间才能蒸发干净,而最后0.1秒内所释放的能量相当于100万颗百万吨级的氢弹爆炸。这就是说,我们是不是应该仔细地进行天文观测,力图在宇宙空间找到这种"微型黑洞"而加以利用呢?!霍金对大爆炸理论研究有很大贡献。他认为,宇宙起源于一个"奇点","奇点"处的爆炸产生了粒子和能量,粒子间的作用产生了星云,进而演化到我们今天的世界。今天的宇宙仍在膨胀着,将来的宇宙可能将继续膨胀下去,也可能在膨胀到极限时转而收缩至当初形成宇宙的那个"奇点"。看上去这好像很有趣,然而,这就是今天人们对宇宙的认识水平。 由于霍金在天体物理学研究上取得的成绩,他获得1978年的爱因斯坦奖。1980年他又当上了三一学院卢卡斯讲座的教授。牛顿曾经是该讲座的教授。现在,霍金已快60岁了。尽管身体残疾,他仍经常旅行、演讲、着述。他的《时间简史》已发行几千万册,被译成40多种语种。由于霍金那富于传奇色彩的奋斗经历,他的《时间简史》还被搬上银幕。人们看到了黑洞和基本粒子的画面,听着霍金敲打计算机键盘和计算机合成后的声音,人们为现代物理和宇宙理论的深奥所震慑,为人类的智慧所感叹,并且更加佩服霍金在承受巨大的痛苦时仍在攀登科学高峰所表现出的伟大精神。
2023-09-14 05:14:141

专科的旅游管理专业怎么样?

专科也是可以的,旅游管理主要做旅行社或是酒店管理的比较好的学校也有很多的看你是哪里的了
2023-09-14 05:14:139

1.总包单位的资质是机电安装专业资质,不可以分包? 2.从甲方直接分包的消防工程如何签订消防工程合同?

总包单位是机电专业资质,当然可以分包!但总包单位所签订施工合同的主体部分必须由总包单位完成。比如说机电总承包,其中有空调、消防、强电、给排水、暖通、电梯等等,可以将其中的一至两项分包,但决不可以全部分包。从甲方(建设方)直接分包的消防工程跟甲方签订合同即可,但一般需要招标。合同按合同范本。从总包方(土建方)分包的消防工程直接与土建方签订施工合同,一般不需要招标。土建方可以根据情况议标或直接分包。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发票直接开给建设方,与土建方签订的合同发票直接开给土建方。如土建方是总包单位,那总包单位开具给建设方的发票营业税额可以扣除你所开具发票的营业税额。这是总承包单位的事,一般与分包单位无关。分包单位只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相关合同、证明手续即可,总包单位代扣代缴。
2023-09-14 05:14:081

残疾人霍金励志故事50字

霍金的身残志坚故事 霍金生病不再能讲话,必须用特别方法传达信息,对方一手拿着一张字母卡,另一手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用食指指,当指到霍金想要的字母时,霍金会扬起眉毛,这样,可以慢慢地把整个单字拼出来。 他被禁锢在轮椅上,只有三根手指和两只眼睛可以活动,疾病已经使他的身体严重变形,头只能朝右边倾斜,肩膀左低右高,双手紧紧并在当中,握着手掌大小的拟声器键盘,两脚则朝内扭曲着,嘴已经几乎歪成S型,只要略带微笑,马上就会现出“呲牙咧嘴”的样子。这已经成为他的标志性形象。 (1)残疾人霍金励志故事50字扩展阅读 1963年,霍金21岁时患上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卢伽雷氏症),全身瘫痪,不能言语,手部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1979至2009年任卢卡斯数学教授,主要研究领域是宇宙论和黑洞,证明了广义相对论的奇性定理和黑洞面积定理。 提出了黑洞蒸发理论和无边界的霍金宇宙模型,在统一20世纪物理学的两大基础理论——爱因斯坦创立的相对论和普朗克创立的量子力学方面走出了重要一步。获得CH(英国荣誉勋爵)、CBE(大英帝国司令勋章)、FRS(英国皇家学会会员)、FRSA(英国皇家艺术协会会员)等荣誉。 2012年4月6日播出的热播美剧《生活大爆炸》第五季第21集中,史蒂芬·霍金本色出演参与了客串。2017年为英国BBC录制纪录片《探索新地球》。 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11月6日表示,技术有望逆转工业化对地球造成的一些危害,有助于消除疾病和贫困,但人工智能需要加以控制。2017年11月,霍金预言2600年能源消耗增加,地球或将变成“火球”。 2018年3月14日,霍金逝世,享年76岁。霍金逝世后,引发全球各界悼念。 残疾名人的励志故事100字 霍金身残志坚的励志故事 霍金十三、四岁时已下定决心要从事物理学和天文学的研究。十七岁那年,他考到了自然科学的奖学金,顺利入读牛津大学。学士毕业后他转到剑桥大学攻读博士,研究宇宙学。不久他发现自己患上了会导致肌肉萎缩的卢伽雷病。由於医生对此病束手无策,起初他打算放弃从事研究的理想,但后来病情恶化的速度减慢了,他便重拾心情,排除万难,从挫折中站起来,勇敢地面对这次的不幸,继续醉心研究。 七十年代,他和彭罗斯证明了著名的奇性定理,并在1988年共同获得沃尔夫物理奖。他还证明了黑洞的面积不会随时间减少。1973年,他发现黑洞辐射的温度和其质量成反比,即黑洞会因为辐射而变小,但温度却会升高,最终会发生爆炸而消失。 八十年代,他开始研究量子宇宙论。这时他的行动已经出现问题,后来由於得了肺炎而接受穿气管手术,使他从此再不能说话。现在他全身瘫痪,要靠电动轮椅代替双脚,不但说话和写字要靠电脑和语言合成器帮。 虽然大家都觉得他非常不幸,但他在科学上的成就却是在他在病发后获得的。他凭著坚毅不屈的意志,战胜了疾病,创造了一个奇迹,也证明了残疾并非成功的障碍。他对生命的热爱和对科学研究的热诚,是值得年轻一代学习的。 名人残疾人的故事50字 斯蒂芬.霍金(1942-)是本世纪享有国际盛誉的伟人之一,现年63岁,出生于伽利略逝世周年纪念日,剑桥大学应用数学及理论物理学系教授,当代最重要的广义相对论和宇宙论家。70年代他与彭罗斯一道证明了着名的奇性定理,为此他们共同获得了1988年的沃尔夫物理奖。他因此被誉为继爱因斯坦之后世界上最着名的科学思想家和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 他还证明了黑洞的面积定理。霍金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担任的职务是剑桥大学有史以来最为崇高的教授职务,那是牛顿和狄拉克担任过的卢卡逊数学教授。他拥有几个荣誉学位,是皇家学会会员。 他因患卢伽雷氏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禁锢在一张轮椅上达20年之久,他却身残志不残,使之化为优势,克服了残废之患而成为国际物理界的超新星。他不能写,甚至口齿不清,但他超越了相对论、量子力学、大爆炸等理论而迈入创造宇宙的“几何之舞”。尽管他那么无助地坐在轮椅上,他的思想却出色地遨游到光袤的时空,解开了宇宙之谜。 霍金教授是现代科普小说家,他的代表作是1988年撰写的《时间简史》,这是一篇优秀的天文科普小说。作者想象丰富,构思奇妙,语言优美,字字珠玑,更让人咋惊,世界之外,未来之变,是这样的神奇和美妙。这本书至今累计发行量已达2500万册,被译成近 40种语言。1992年耗资350万英镑的同名电影问世。 霍金坚信关于宇宙的起源和生命的基本理念可以不用数学来表达,世人应当可以通过电影——这一视听媒介来了解他那深奥莫测的学说。本书是关于探索时间本质和宇宙最前沿的通俗读物,是一本当代有关宇宙科学思想最重要的经典着作,它改变了人类对宇宙的观念。本书一出版 即在全世界引起巨大反响。《时间简史》对我们这些喜用言语表达甚于方程表达的读者而言是一本里程碑式的佳书。她长于一个对人类思想有接触贡献者之手,这是一本对知识无限追求之作,是对时空本质之谜不懈探讨之作。 科学家残疾人的故事50个字 史蒂芬.霍金当代非常著名的物理学家。我找了很长时间,只能找到繁体字的,不过基本上也看得懂的。 史蒂芬.霍金 (Stephen Hawking) 於1942年1月8日生於牛津,那一天刚好是伽利略逝世三百年。可能因为他出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代,所以小时候对模型特别著迷。他十几岁时不但喜欢做模型飞机和轮船,还和学友制作了很多不同种类的战争游戏,反映出他研究和操控事物的渴望。这种渴望驱使他攻读博士学位,并在黑洞和宇宙论的研究上获得重大成就。 霍金十三、四岁时已下定决心要从事物理学和天文学的研究。十七岁那年,他考到了自然科学的奖学金,顺利入读牛津大学。学士毕业后他转到剑桥大学攻读博士,研究宇宙学。不久他发现自己患上了会导致肌肉萎缩的卢伽雷病。由於医生对此病束手无策,起初他打算放弃从事研究的理想,但后来病情恶化的速度减慢了,他便重拾心情,排除万难,从挫折中站起来,勇敢地面对这次的不幸,继续醉心研究。 七十年代,他和彭罗斯证明了著名的奇性定理,并在1988年共同获得沃尔夫物理奖。他还证明了黑洞的面积不会随时间减少。1973年,他发现黑洞辐射的温度和其质量成反比,即黑洞会因为辐射而变小,但温度却会升高,最终会发生爆炸而消失。 八十年代,他开始研究量子宇宙论。这时他的行动已经出现问题,后来由於得了肺炎而接受穿气管手术,使他从此再不能说话。现在他全身瘫痪,要靠电动轮椅代替双脚,不但说话和写字要靠电脑和语言合成器帮忙,连阅读也要别人替他把每页纸摊平在桌上,让他驱动著轮椅逐页去看。 霍金一生贡献於理论物理学的研究,被誉为当今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著作包括《时间简史》及《黑洞与婴儿宇宙以及相关文章》。虽然大家都觉得他非常不幸,但他在科学上的成就却是在他在病发后获得的。他凭著坚毅不屈的意志,战胜了疾病,创造了一个奇迹,也证明了残疾并非成功的障碍。他对生命的热爱和对科学研究的热诚,是值得年轻一代学习的。 美国第32任总统富兰克林·D·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1933—1945),一直被视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是20世纪美国最孚众望和受爱戴的总统,也是美国历史上惟一连任4 届总统的人,从1933年3月起,直到1945年4月去世时为止,任职长达12年。曾赢得美国民众长达7周的高支持率,创下历史记录。 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出生于纽约。父亲詹姆斯·罗斯福是一个百万富翁。母亲萨拉·德拉诺比父亲小26岁。罗斯福曾就读于哈佛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1910年任纽约州参议员。1913年任海军部副部长。1921年因患脊髓灰质炎致残。1928年任纽约州长。1932年竞选总统获胜。执政后,以 “新政”对付经济危机,颇有成效,故获得1936年、1940年、1944年大选连任。第二次世界大战初,美国采取不介入政策,但对希特勒采取强硬手段,以“租借法”支持同盟国。1941年底,美国参战。罗斯福代表美国两次参加同盟国“三巨头”会议。罗斯福 *** 提出了轴心国必须无条件投降的原则并得到了实施。罗斯福提出了建立联合国的构想,也得到了实施。63岁时由于脑溢血去世。 有关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故事50字。急急,快快!⊙﹏⊙‖∣⊙﹏⊙‖∣⊙﹏⊙‖∣ 1、海伦·凯勒 美国著名的女作家、教育家、慈善家、社会活动家。 她在出生的第十九个月时因患急性胃充血、脑充血而被夺去视力和听力。1887年与莎莉文老师相遇。1899年6月考入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女子学院。1968年6月1日逝世,享年88岁,却有87年生活在无光、无声的世界里。在此时间里,她先后完成了14本著作。 其中最著名的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的生活故事》、《石墙故事》。她致力于为残疾人造福,建立了许多慈善机构,1964年荣获“总统自由勋章”,次年入选美国《时代周刊》评选的“二十世纪美国十大偶像”之一。 2、霍金 1963年,霍金21岁时患上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卢伽雷氏症),全身瘫痪,不能言语,手部只有三根手指可以活动。 1979至2009年任卢卡斯数学教授,主要研究领域是宇宙论和黑洞,证明了广义相对论的奇性定理和黑洞面积定理,提出了黑洞蒸发理论和无边界的霍金宇宙模型,在统一20世纪物理学的两大基础理论——爱因斯坦创立的相对论和普朗克创立的量子力学方面走出了重要一步。 获得CH(英国荣誉勋爵)、CBE(大英帝国司令勋章)、FRS(英国皇家学会会员)、FRSA(英国皇家艺术协会会员)等荣誉。 3、弗里达·卡罗 弗里达·卡罗是一位著名的画家,1907年生于墨西哥城。她的一生长时间受到身体损伤的侵害。6岁时就得小儿麻痹,从此成了拐子。 1925年遭遇交通事故,这次事故使她丧失了生育能力,并且一生都要与铭心的痛苦为伴。生命暗淡到极处时,她从自己的艺术创作中找到了安慰。她写道:“我的画是对我自己最坦白的表达。” 4、苏哈.占德让 是著名的印度古典舞演员,因遭遇一场车祸,不得不截去右腿,之后配上假肢,却没有阻碍她的舞蹈梦想,当有人问她是如何再次跳舞时,她说“你不需要用脚去跳舞”。人的信念真的可以战胜困境。 5、张海迪 1991 年张海迪在做过癌症手术后,继续以不屈的精神与命运抗争。她开始学习哲学专业研究生课 程,经过不懈的努力她写出了论文《文化哲学视野里的残疾人问题》。 1993 年,她在吉林大学哲学系通过了研究生课程考试,并通过了论文答辩,被授予硕士学位。 张海迪以自身的勇气证实着生命的力量,正像她所说的“像所有矢志不渝的人一样,我把艰苦的探询本身当做真正的幸福。”她以克服自身障碍的精神为残疾人进入知识的海洋开拓了一条道路。 张海迪身患高位截瘫,而她在病床上,用镜子反射来看书,最后张海迪以惊人的毅力学会了4国语言,并成功的翻译了16本海外著作。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张海迪 网络-霍金 网络-海伦凯勒 霍金的励志故事50字 霍金小时候学习能力并不好,学会阅读都很难,成绩也是从来没有进过前十名,甚至作业都很不整洁。老师们都感觉他无可救药了,同学们也都嘲弄他,还给他起了一个带有讽刺意味的外号“爱因斯坦”。 可是霍金并没有因此而消沉,相反变的喜欢追根究底,什么东西都想拆开了看看,然后再试着自己组装起来,大家都讽刺他,可是他却乐此不彼。 上了中学,更是对物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可是他认为书本里的知识太肤浅,于是自己开始了探索之路,20多年后,他真的成了爱因斯坦一般的人物。 (6)残疾人霍金励志故事50字扩展阅读 霍金不愿对恶疾低头,甚至不愿接受任何帮助。他最喜欢被视为是科学家,然后是科普作家,最重要的是,被视为正常人,拥有与其他人相同的欲望、干劲、梦想与抱负。 霍金的言语功能逐年退步,到了70年代后期,只剩下他的家人或密友能够听得懂他的话。 为了与其他人通话,他必须依赖翻译。在霍金的办公室大楼门口,没有设置专门给轮椅通行的残障坡道,剑桥大学不愿负担搭建残障坡道所需的款项,因此霍金与剑桥发生争执。 他与妻子共同发起活动敦促剑桥改善残障设施,但是,对于扮演残障权利代言人这角色,霍金的态度通常很摸棱两可,一方面他很想帮助残障族群,另一方面又想把自己跟残障和残障所伴随的挑战分开。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霍金 霍金励志故事100字急用!!!!!!!!! 霍金是一个懂的感恩生活和乐观不屈的人。 霍金从小就拥有对自然科学的强烈兴趣,在大学时代(当时还没患病),他就意识到,肯定会有一套能够解释宇宙的万物理论,并陶醉于对其的思索之中,把之当做了自己的信仰,并具有极强的使命感。 在他21岁得知自己患上了不治之症后他也消沉过一段时间,极度失望时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努力去帮助一些人们。医生当时预测他最多只能活2年,但2年过后情况并不是非常糟糕。后来他又想到了以前曾和自己一个病房的男孩,那个男孩第二天就死去了。他似乎明白了什么,他觉得自己还不算倒霉,不应该就这样放弃,自己17岁就考上剑桥大学,拥有异乎常人的头脑。(之前他就和珍认识,后来他们很快坠入爱河,不久他们结婚了) 患病后,霍金为了家庭,为了自己的理想,果断的“站了起来”,继续了自己的研究。他自己在个人传记中谈到,他并不认为疾病对他有多大影响,他每天都陶醉在自己的世界之中,努力不去思考自己的疾病。同时,他又努力证明自己能够象常人那样生活!霍金在自己的生活中,只要能做到的事情绝不麻烦别人,他很憎恨别人把自己当做残疾人,他说:一个人身体残疾了,决不能让精神也残疾。 霍金的意志力是非常坚强的,同时他又是一个对生活很有主见的人。他对生活永远充满了乐观和幽默的态度。在他患病后,曾有6次非常近距离的和死神交手,他都顽强的活了下来。 一次霍金演讲结束后,一位女记者冲到演讲台前问到:“病魔已将您永远固定在轮椅上,你不认为命运让你失去太多了吗?” 大师的脸上充满了笑意,用他还能活动的3根手指,艰难地叩击键盘后,显示屏上出现了四段文字: “我的手指还能活动; 我的大脑还能思维; 我有终生追求的理想; 我有爱我和我爱的亲人和朋友”... 在回答完那个记者的提问后,他又艰难的打出了第五句话:“对了,我还有一颗感恩的心!” 现场顿时爆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 的确用霍金自己的话来说,活着就有希望,人永远不能绝望!比大海更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广阔的是人的胸怀!即使病魔把霍金关在果壳中,他也是无限空间之王! 霍金的故事告诉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都应该对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主见,拥有自己的梦想,并全力以赴为之奋斗! 霍金的故事50字急用 1.霍金 霍金十三、四岁时已下定决心要从事物理学和天文学的研究。十七岁版那年,他考到了自权然科学的奖学金,顺利入读牛津大学。学士毕业后他转到剑桥大学攻读博士,研究宇宙学。不久他发现自己患上了会导致肌肉萎缩的卢伽雷病。由於医生对此病束手无策,起初他打算放弃从事研究的理想,但后来病情恶化的速度减慢了,他便重拾心情,排除万难,从挫折中站起来,勇敢地面对这次的不幸,继续醉心研究。 2.斯蒂芬·威廉·霍金,曾先后毕业于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并获剑桥大学哲学博士学位。他之所以在轮椅上坐了47年,是因为他在21岁时就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演讲和问答只能通过语音合成器来完成。1973年,他考虑黑洞附近的量子效应,发现黑洞会像黑体一样发出辐射,其辐射的温度和黑洞质量成反比,这样黑洞就会因为辐射而慢慢变小,而温度却越变越高,它以最后一刻的爆炸而告终。黑洞辐射的发现具有极其基本的意义,它将引力、量子力学和统计力学统一在一起。 残疾名人的故事 50字左右 快快快~!! 一、战胜残疾的巴雷尼 巴雷尼小时候因病成了残疾,母亲的心就像刀绞一样,但她还是强忍住自己的悲痛。她想,孩子现在最需要的是鼓励和帮助,而不是妈妈的眼泪。母亲来到巴雷尼的病床前,拉着他的手说:“孩子,妈妈相信你是个有志气的人,希望你能用自己的双腿,在人生的道路上勇敢地走下去!好巴雷尼,你能够答应妈妈吗?” 母亲的话,像铁锤一样撞击着巴雷尼的心扉,他“哇”地一声,扑到母亲怀里大哭起来。 从那以后,妈妈只要一有空,就给巴雷尼练习走路,做体操,常常累得满头大汗。有一次妈妈得了重感冒,她想,做母亲的不仅要言传,还要身教。尽管发着高烧,她还是下床按计划帮助巴雷尼练习走路。黄豆般的汗水从妈妈脸上淌下来,她用干毛巾擦擦,咬紧牙,硬是帮巴雷尼完成了当天的锻炼计划。 体育锻炼弥补了由于残疾给巴雷尼带来的不便。母亲的榜样作用,更是深深教育了巴雷尼,他终于经受住了命运给他的严酷打击。他刻苦学习,学习成绩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最后,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维也纳大学医学院。大学毕业后,巴雷尼以全部精力,致力于耳科神经学的研究。最后,终于登上了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的领奖台。 二、挣扎就是奋斗 塞曼小时候读书的自觉性并不高,成绩也一直平平。塞曼的母亲看到儿子的这种表现,心里十分着急。 一天, 她把儿子叫到跟前,注视着他的眼睛,神情激动地说:“儿啊,早知道你是一个平庸无能之辈,我当初真不该在波涛中挣扎……”接着,她向默默呆立的塞曼忆起往事:在塞曼快要降生的时候,家乡突然遭到洪水的袭击,她死里逃生,好不容易才登上了一只小船,塞曼就降生在这只小船上,母亲望着滔滔洪水和刚刚临世的小生命,想起了荷兰人的一句古训:我要挣扎,我要探出头来! 听完妈妈的回忆,塞曼才知道母亲所经历过的艰难,心灵受到强烈的震撼,暗暗发誓要发奋攻读,绝不辜负妈妈的厚望。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以优异的成绩受到学校当局的赏识,被学校聘为助教。当他满怀喜悦去见母亲的时候,母亲已身染重病,奄奄一息了。在弥留之际,她用深情的目光注视着塞曼,嘴唇在艰难地颤动着“挣扎,再——挣——扎!”留下这句遗言后溘然长逝。 挣扎就是奋斗。挣扎,再挣扎,就是不满足于现状,永远拼搏。塞曼把妈妈的话铭刻在心。他将嵌有母亲遗像的金制小镜框一直挂在胸前。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他便凝视着母亲的遗像,回想母亲的谆谆教诲,以增加自己克服困难的勇气。塞曼在科学的道路上挣扎,再挣扎!终于攀上了一般人难以企及的高峰,1902年塞曼获得了诺贝尔物理奖。 霍金的故事 科学家霍金小时候的学习能力似乎并不强,他很晚才学会阅读,上学后在班级里的成绩从来没有进过前10名,而且因为作业总是“很不整洁”,老师们觉得他已经“无可救药”了,同学们也把他当成了嘲弄的对象。在霍金12岁时,他班上有两个男孩子用一袋糖果打赌,说他永远不能成材,同学们还带有讽刺意味地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爱因斯坦”。谁知,20多年后,当年毫不出众的小男孩真的成了物理界一位大师级人物。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原来,随着年龄渐长,小霍金对万事万物如何运行开始感兴趣起来,他经常把东西拆散以追根究底,但在把它们恢复组装回去时,他却束手无策,不过,他的父母并没有因此而责罚他,他的父亲甚至给他担任起数学和物理学“教练”。在十三四岁时,霍金发现自己对物理学方面的研究非常有兴趣,虽然中学物理学太容易太浅显,显得特别枯燥,但他认为这是最基础的科学,有望解决人们从何处来和为何在这里的问题。从此,霍金开始了真正的科学探索。 找三个名人身残志坚的小故事。(50字以内) 1.草原英雄小姐妹 1964年玉荣与姐姐龙梅为保护集体的羊群被冻伤,双小专腿截肢。致残后属刻苦学习,大学毕业后从事青少年和残疾人工作。图中右为玉荣。 2.盲人化学家侯永庚 中科院研究员1980年因糖尿病双目失明,失明后仍顽强从事物质晶体结构研究,创造了著名的“侯氏程序”。 3.青年楷模张海迪 5岁时因病高位截瘫。致残后在病床上艰苦自学,翻译和创作了多部作品,获多项荣誉称号。1983年, *** 中央发出向张海迪学习的通知。 4.中国“保尔”吴运铎 战争年代负伤致残,一本《把一切献给党》影响了几代人。 5.名科普作家高士其 1928年在医学试验中因病毒侵入身体致残。后毕生致力于科普创作,为我国科学事业作出突出贡献。 拓展资料 自立是汉语词语,汉语拼音为zì lì,指的是自我独立,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靠别人自我完成一件事等,也指有自己的主见,主意,不需依赖他人。自立也意为能自持自守,不为外力所动。
2023-09-14 05:14:051

我想问一下可编程逻辑控制器的IO模块都有哪些种类呢?

感谢题主的邀请,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PLC也叫可编程逻辑控制器,是主要用于复杂类型工业控制的设备,有时候一些PLC自己是不带有功能的,它的功能体现于它所安装的IO模块,一般来说,这些模块的种类有这些:1、基本数字量输入模块2、计数器输入模块3、基本数字量输出模块4、PWM脉冲输出模块5、电压输入模块6、电压输出模块7、电流输入模块8、电流输出模块9、PT100温度输入模块等当然,以上所列举的只是一部分,像是GCGD等还会有更多新类型的IO不断的推出,满足大家更多的需要,敬请期待。如果你觉得我说的还可以,采纳下啊!
2023-09-14 05:14:031

旅游管理是干什么的

院校专业:基本学制:三年 | 招生对象: | 学历:中专 | 专业代码:740101培养目标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旅游地理、导游讲解、 旅游电子商务、定制旅行、酒店接待等知识,具备旅游景区服务、旅行社运营、定制旅 行服务、酒店服务等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工匠精神和信息素养,能够从事景区 服务、旅行社服务、定制旅行服务、导游服务、酒店服务等工作的技术技能人才。职业能力要求职业能力要求1. 具有旅游景区、旅游电子商务、旅行社、定制旅行、导游、酒店服务的能力; 2. 具有基本的旅游产品咨询、接待、销售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科学与人文素养、职业道德; 4. 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客户沟通、突发事件处理的能力; 5. 具有引导游客爱护环境、文明安全旅游的能力; 6. 具有适应旅游行业数字化发展需求的数字技术应用能力; 7. 具有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专业教学主要内容专业教学主要内容专业基础课程:旅游基础知识、中国旅游地理、中国旅游客源地及目的地概况、旅 游政策与法规。 专业核心课程:旅游服务礼仪、景区服务基础、导游服务基础、酒店服务基础、旅 行社服务基础、定制旅行服务、旅游电子商务。 实习实训:对接真实职业场景或工作情境,在校内外进行景区服务、旅游电子商务、 旅行社服务、定制旅行服务、导游服务、酒店服务等实训。在旅游景区、旅游电子商务 企业、旅行社、酒店等单位进行岗位实习。专业(技能)方向专业(技能)方向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职业资格证书举例职业资格证书:导游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研学旅行策划与管理(EEPM)、旅行策划、定制旅行管家服务、 研学旅行课程设计与实施、邮轮运营服务继续学习专业举例接续高职专科专业举例:旅游管理、导游、旅行社经营与管理、定制旅行管理与服 务、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 接续高职本科专业举例: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游规划与设计 接续普通本科专业举例: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就业方向就业方向面向旅游及相关服务行业的旅游景区服务、旅游电子商务服务、旅行社服务、定制 旅行服务、导游服务、酒店服务等岗位(群)。对应职业(岗位)对应职业(岗位) 其他信息:1、旅游管理(Tourism Management),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兴起的一门新兴学科;2、旅游管理(Tourism Management),与工商管理并列管理学下的一级学科;3、旅游管理专业,是旅游学、管理学、文化学等学科交叉的综合性专业。4、旅游管理专业,目标是培养具有旅游管理专业知识,能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与各类企业从事旅游事业管理与现代企业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5、旅游管理者必备浩博的专业知识主要涵盖管理学知识、旅游经济学知识、旅游法学知识、旅游地理学知识、旅游史学知识、旅游文化学知识、旅游计划学知识以及国际旅求学知识。拓展资料:旅游管理学生主要学习旅游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旅游经营管理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旅游管理专业面向现代旅游业,培养拥护党的路线,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学生应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导游、旅行社、旅游景点景区、旅游购物商店等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专业面向现代旅游业,根据旅游业形势的发展培养拥护党的路线,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学生应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导游、旅行社、旅游景点景区、旅游购物商店等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现代旅游企业经营管理理论与方法,能够胜任旅游企业及其它相关行业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和创业型人才。扩展资料:旅游管理(Tourism Management),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兴起的一门新兴学科,与工商管理并列管理学下的一级学科,有庞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随着国际经济的全球化,旅游业更加繁荣,因此对旅游的管理要求也随之提高,现在开设旅游管理专业的学校也很多,对专业能力和素质也有一定的要求。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旅游管理旅游与休闲管理专业毕业生可从事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咨询公司、旅游电子 商务企业、旅游规划策划机构、主题公园的旅游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工作;或旅游与休闲行业的自主创业。旅游管理专业面向现代旅游业,根据旅游业形势的发展培养拥护党的路线,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学生应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导游、旅行社、旅游景点景区、旅游购物商店等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现代旅游企业经营管理理论与方法,能够胜任旅游企业及其它相关行业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和创业型人才。扩展资料:旅游管理(Tourism Management),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兴起的一门新兴学科,与工商管理并列管理学下的一级学科,有庞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随着国际经济的全球化,旅游业更加繁荣,因此对旅游的管理要求也随之提高,现在开设旅游管理专业的学校也很多,对专业能力和素质也有一定的要求。教育部工商管理教学指导委员会旅游学科组、杭州市西湖区商贸旅游局和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系于2010年9月18-19日在浙江大学联合举办“中国旅游创新发展论坛暨中国高等旅游本科教育30周年活动”。本次大会发布了中国旅游名校T10联盟成立宣言。发起成立“中国旅游名校T10联盟”的单位是(按学校首字母排序):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学院、东北财经大学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华侨大学旅游学院、湖北大学旅游发展研究院、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西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旅游系、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系、桂林理工大学旅游学院、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参考资料:旅游管理 百度百科这个专业就是培养具有旅游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风景(度假)区、旅行社及旅游宾馆、酒店等从事旅游管理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旅游管理(Tourism Management),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兴起的一门新兴学科,与工商管理并列管理学下的一级学科,有庞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随着国际经济的全球化,旅游业更加繁荣,因此对旅游的管理要求也随之提高,现在开设旅游管理专业的学校也很多,对专业能力和素质也有一定的要求。教育部工商管理教学指导委员会旅游学科组、杭州市西湖区商贸旅游局和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系于2010年9月18-19日在浙江大学联合举办“中国旅游创新发展论坛暨中国高等旅游本科教育30周年活动”。本次大会发布了中国旅游名校T10联盟成立宣言。发起成立“中国旅游名校T10联盟”的单位是(按学校首字母排序):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学院、东北财经大学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华侨大学旅游学院、湖北大学旅游发展研究院、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西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旅游系、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系、桂林理工大学旅游学院、中山大学旅游学院 。扩展资料:研究对象旅游管理学科的研究范围侧重于研究旅游企业管理、 旅游开发与旅游市场营销、会展服务与管理等业务领域。以旅游资源和服务设施为条件,为旅游者在旅行游览中提供各种服务性劳动而取得经济收益的经济部门。旅游业是综合性的经济事业,其构成涉及社会许多部门。它的基础经济活动由旅行社、旅游饭店和旅游交通三大部门组成。此外,还有为旅游者服务的经营旅游商品的零售企业、园林设施、文化娱乐事业和公用事业等。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旅游管理专业知识,能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事业单位从事旅游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主要学习旅游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旅游经营管理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旅游管理专业面向现代旅游业,根据旅游业形势的发展培养拥护党的路线,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学生应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导游、旅行社、旅游景点景区、旅游购物商店等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掌握现代旅游企业经营管理理论与方法,能够胜任旅游企业及其它相关行业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和创业型人才。参考资料:旅游管理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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