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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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改革实施方案车补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2014年07月16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公车改革的顶层设计终于展露真颜。建国以来,我国一直采用政府财政出钱买车、养车的实物供给方式。这次公车改革,主要是要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范围涉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改革后,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按照《指导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先行示范,力争2014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地方党政机关,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与地方同步推进,期间适时启动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相关改革,力争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2016年2月17日,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发布中央事业单位和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今年上半年完成,力争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业集团总部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意见提出,取消为退休、离任或者调离本企业的人员配备的公务用车,不得为中央企业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员工、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务用车。 2011年11月18日,工信部官方网站对外发布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要求包括新能源轿车在内的轿车最高限价18万元。我国政府公务用车新的采购标准出台,该细则对于轿车提出明确的排量和价格限制。具体来说,要求新购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6升,价格不超过12万元;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轿车扣除财政补助后价格不超过18万元。对于其他车型的采购标准则结合实际用车需求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对于公务用的越野车要求排量不超过2.5升,多功能乘用车则不超过2.4升。同时,该细则对于生产企业也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包括近三年内没有重大知识产权纠纷、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另外该细则指出,已停产的、厂家申报价超过规定价格的、产品参数和配置信息发生较大变化的车辆将被取消入选资格。 2014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车辆,取消副部级(不含)以下领导干部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此次涉及公车改革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各部门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参公事业单位等约90家中央单位,人员范围是在编在岗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方案》规定,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要求,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具体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李司长说他在京去外面开会也自己开车,1387元的费用只是上班路程的油费,对于司局级的他而言,1300元的车补刚刚好。 补贴并不是完全按照人头发放,而是根据工作性质灵活掌握。如果按照《方案》指出的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那么,这笔费用理应列入2015年的年度财政预算,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再实施。 2014年,新一届中央政府报告政府工作时提出。将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事实上,中国的公车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启动多年,但全国没有统一规定。公车改革之后,对于大量的公车,政府部门应当委托专业的二手车拍卖公司来进行,而不要自行拍卖,以避免暗箱操作。 中央和国家机关取消的3184辆公车已全部封存停驶。国管局、中直管理局正组织经公开招标确定的3家鉴定评估机构对这些车的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等手续进行核查验收,并将于2015年春节前正式启动第一批已完成评估的约300辆公车的拍卖。 2015年1月25日下午,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取消的公务用车将举行首场拍卖会。本场待拍的106辆公车,平均表显里程为11.4万公里。 最终106辆公车全部成交,最低1万,最高为21万元,拍卖金额总计660.9万,平均一辆约为6.23万元。2015年1月26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车辆处置的另一定点拍卖机构,北京北汽鹏龙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将在丰台区南四环中路260号新发地汽车市场举行拍卖。 随着2015年2月1日下午最后一槌落下,首批中央层面取消公车拍卖终于收官。一辆奥迪被叫价30多次,单车最高溢价率飙至1150%,神秘买家及其同行者拍下30多辆……连日来,三场公车拍卖备受舆论关注。这是中国公车改革迈出的实质性一步。根据官方此前发布的消息,此次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共取消3184辆公务用车,其中300辆参加第一批拍卖。至此,首批300辆公车全部拍出,无一流拍。中新网记者统计发现,三场拍卖的300辆中央层面公车,总起拍价为1033.7万元,总成交价为1941.8万元,溢价率超过87%。 2015年3月18日,第二次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拍卖将在北汽鹏龙举行。共举办四场:2015年3月18日和2015年3月30日10时30分,北汽鹏龙专场;2015年3月21日13时30分,花乡专场;2015年3月28日9时30分,亚市专场。相比第一批公车拍卖,本批公车拍卖在车型选择和人流控制方面都进行了一定升级。据悉,由北汽鹏龙负责的两场拍卖会将于2015年3月15日和2015年3月17日进行预展,并接受办理限600人的竞拍名额,拍卖当天不予办理竞拍号牌。同时,为降低车辆拍卖成交后违约风险,缴纳人民币两万元竞买保证金办理手续只能竞拍一辆,而缴纳人民币5万元竞买保证金的消费者将不限定其竞买数量,保证金以拍卖会前到账为准。此外,北汽鹏龙总经理韩涛表示,第二批公务车拍卖车型更加丰富,除了一汽红旗、上汽荣威、奥迪、帕萨特等常规车型之外,还有30多辆外事公务用车,这部分车型相对高端,如奔驰、宝马、凯迪拉克和林肯等。为疏导现场客流,亚市此次拍卖首次尝试网上预约。将把200个名额放到网上,竞拍人凭借预约登记码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批中央公务车拍卖会的承办单位依然是花乡拍卖、北汽鹏龙拍卖和中拓拍卖三家。其中位于新发地汽车交易市场的北汽鹏龙将承办两场拍卖会,每场拍卖100辆左右公车,时间分别为4月13日和4月27日。花乡拍卖公司将于4月11日和4月25日进行拍卖,地点是花乡旧车市场;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将于4月18日承办一场拍卖会,由中拓拍卖公司主办,届时将拍卖150辆左右的公务车辆。值得注意的是,所有场次的预展均设在拍卖之前的两天,预展可以办理竞买号牌,拍卖当日不予办理。

聚焦2014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新疆样本

聚焦2014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新疆样本给公车贴上身份标识、安装车载GPS卫星定位系统,不管走到哪里,始终行驶在众目睽睽的监督之下。从2013年开始,新疆多地开始逐步推行公车改革方案。   2014年春节前夕,自治区纪委会同公安交警部门组织了明察暗访小组前往到景区、滑雪场及学校,察访有无公车私用的情况。发现涉嫌公车私用的线索26起,并对查实的公车私用问题相关人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和相应经济处罚;今年5月,兵团通报了6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其中有4起都是驾驶员违规使用公车。“公车私用”现象,已经成为了长期以来存在在党政机关的一个“顽疾”。   7月16日,《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向社会公布,开启了全国范围内公车改革的大幕。遏制“车轮上的腐败”号角吹响。   事实上,新疆有很多地方和部门已经在试水公车改革,每年的自治区以及市级两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也都在积极地为公车改革建言献策。   公车改革之样本   贴标识安装GPS多地试水公车改革   2014年4月11日,木垒县纪检委为268辆公务用车张贴“木垒公务用车”统一标识。至此,昌吉州七县市已全部完成公务用车标识张贴工作,2447辆公务用车全部贴上了“身份标识”,不论行驶到哪里,时时刻刻亮明身份,受到群众的监督。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给公车贴上身份标识,或者装上车载定位系统,不管走到哪里,始终行驶在众目睽睽的监督之下。从2013年开始,我区多地开始逐步推行公车改革方案。   为加强内部管控,昌吉州还在奇台县、木垒县试点了公务车辆统一安装车载GPS卫星定位系统,对公务用车全天候不间断定位追踪,公车状态、所处位置、移动轨迹、行车公里数等信息一目了然,随时掌握车辆动态信息。同时,该州加大对公车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力度,各县市相继出台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违规用车追究办法,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问责处理和党政纪处分。   对公务车辆统一安装车载GPS卫星定位系统的,还有塔城地区裕民县和巴州若羌县。而给公车贴身份标识的,还有阿克苏的沙雅县、巴州焉耆县、若羌县等。从这些地区反映上来的效果看,“自从在公车上贴标识后,基本见不到公车私用的现象了”。   以奇台县为例,从2013年1月底安装车载GPS系统开始,到当年4月中旬,当地纪检监察部门通过车载GPS对全县400辆公车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不到3个月的时间,就对2辆违反规定的车辆进行了暂扣,对8起违反公务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通报。保守估算,全县400辆公车较上年同期缩短行程80万公里左右,节省油耗近60万元。   哈密对此也曾出台《改进工作作风十二项规定》,要求领导干部上下班不得公车接送,开展绿色出行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除值班备勤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一旦发现违反此规定将严肃处理。   且末县出台文件规定,要求所有公职人员一律不得用公车接送孩子上学、就餐娱乐、观光旅游、探亲访友、参与婚丧嫁娶,且各单位公车外出一律要有主要领导批条,所有公车执行完公务后,都要统一停放在规定地点。   公车改革之两会话题   两会提案议案直指公车私用   每年的自治区两会上,以及乌鲁木齐市两会上,代表和委员们关于公车改革的的建议、意见总能成为会上讨论的热门。每每见诸报端,也总是成为引起全民热议的话题。尤其是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项规定”出台以来,关于公车改革的提案、议案更是络绎不绝地提交大会。   在2013年1月召开的乌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赵卫东就提交了一份《禁止公车接送孩子上下学的建议》,提案直指公车私用。   赵卫东的提案中提到,如果要减少公车私用现象,需要在社会上广泛宣传,让大家形成一种公车私用不对的共识。单位也要严控公车私用,使用公车时,要有一定的申请程序,而不是某个领导一句话,公车就可以为自己服务。社会监督也能在很大程度上发挥巨大作用,如果让媒体、相关单位和公众监督这类现象,也能减少公车私用。最关键的还是,公车管理要做到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切实纠正公务车辆配置、使用、管理中的不正之风。   在2014年1月召开的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民建新疆区委会以集体建议的形式,建议从完善制度层面推进自治区公车改革。建议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新疆自治区实际情况,出台全区统一的公务用车改革指导性文件,对车改范围、车改对象、补贴发放等方面进行原则性规范,以指导自治区各地州开展公车改革。在自治区开展公务用车情况专项清理,以全面掌握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车数量、车辆结构、经费支出、公车使用等方面的情况,清查超编超标配车、变相专车、公车私用等违规问题,为自治区公车管理与制度改革提供依据。   在2013年1月召开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人大代表陈俊豪建议:用制度约束公车私用,让公车行驶在阳光下。   九三学社新疆区委会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建议,凡是在编的公务用车,一律在车身上粘贴醒目标识。例如:对公务用车的车牌,可用统一颜色标识;或者在车辆身上标有与其他车辆相区别的特殊字母或者车牌上有“公”字。同时要建立公务用车惩罚规章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同时,应当加强公车使用的监督,除了由各部门的审计、纪检部门监督外,应当引入公众监督机制,化公开公车使用情况,制定举报奖励制度,并建立公务用车惩罚制度。并建议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内容,公布各地各部门公务用车数量、牌号和使用情况。   公车改革之账单   “三公”经费中公车费用占大头   从今年自治区以及乌鲁木齐市公布的本级“三公” 经费账单中,“三公”经费都在缩减,其中“瘦身”力度的,当属公车费用。   在卫生厅、审计厅、新闻出版局、侨联、妇联、党委老干局等六家单位晒出的“三公”经费账单中看到,其中5家单位公车购置预算为零。   在乌鲁木齐市政府网站“乌鲁木齐之窗”公布的《关于乌鲁木齐市本级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晒出的今年乌市本级的“三公”经费账单中,公车费用9241万元,占到总费用的89.54%,近9成。其中,车辆购置费3200万元,车辆运行及维护费6041万元。虽说公车费用依然是所有费用中的“大头”,但与去年相比,已有明显缩减,达1537万元。也就是说,今年“三公”经费主要“瘦身”在公车费用上。   公车改革之影响   公车改革短期内或将刺激汽车销量   “公车改革,会释放出公务员群体的购车需求,短期内会刺激汽车销售量。”提及刚刚公布的公车制度改革方案,乌鲁木齐市一些汽车销售商认为。 7月17日,  “我们红旗、奔腾汽车政府采购量不是很大,主要针对私人市场,因此公车改车对我们的销售量来说基本不会有什么影响。”新疆天汇腾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马新蕊表示,实行公车改革,公务员群体的个人购车需求将会增多,因此在短期内,会刺激一部分公务员群体个人买车。   “这是昨天才出来的政策,今天我们中层管理在一起交流时,我们认为对车企来说这会是一个市场契机。”7月17日,北京现代博望店市场部经理曾晓齐说,如果这项政策得到执行,大量的公务车被拍卖,而公务员群体对我们车型比较熟悉,有一定的感情,就会选择个人购买我们的汽车,这项政策势必会刺激我们车辆的销售量。   公车改革之说法   是否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呢?   对于此次公车改革,民众有一个担忧:新一轮“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猫鼠对弈是否又将展开?   对于公车改革的出发点和效果,很多市民表示肯定会对公车私用等滥用公车的现象有所遏制,但是如何有效“遏制车轮上的腐败”,如何能让改革之剑切中要害,真正管用,才是民众最为关注的焦点。   市民高先生认为:“通过发放车补的方法是不是又在变相地给公务员发福利呢?因为绝大多数公务员并没有享受公车待遇。”   市民毛杰提出了他认为行之有效的建议,“我觉得可以利用社会资源,用社会车辆来代替专车,每月付租金就行。”   “我认为这个方法行不通。有些想与行政机关攀关系的企业或个人,是否会假借租车来讨好和打点对方呢?”站在毛杰一旁的市民张渊峰发出质疑之声。   给公车贴上身份标识、安装车载GPS卫星定位系统,不管走到哪里,始终行驶在众目睽睽的监督之下。从2013年开始,新疆多地开始逐步推行公车改革方案。   公车改革之样本   贴标识安装GPS多地试水公车改革   公车改革之两会话题   两会提案议案直指公车私用   九三学社新疆区委会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建议,凡是在编的公务用车,一律在车身上粘贴醒目标识。例如:对公务用车的车牌,可用统一颜色标识;或者在车辆身上标有与其他车辆相区别的特殊字母或者车牌上有“公”字。同时要建立公务用车惩罚规章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同时,应当加强公车使用的监督,除了由各部门的审计、纪检部门监督外,应当引入公众监督机制,化公开公车使用情况,制定举报奖励制度,并建立公务用车惩罚制度。并建议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内容,公布各地各部门公务用车数量、牌号和使用情况。   公车改革之账单   “三公”经费中公车费用占大头   公车改革之影响   公车改革短期内或将刺激汽车销量   公车改革之说法   是否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呢?   给公车贴上身份标识、安装车载GPS卫星定位系统,不管走到哪里,始终行驶在众目睽睽的监督之下。从2013年开始,新疆多地开始逐步推行公车改革方案。   公车改革之样本   贴标识安装GPS多地试水公车改革   公车改革之两会话题   两会提案议案直指公车私用   九三学社新疆区委会在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建议,凡是在编的公务用车,一律在车身上粘贴醒目标识。例如:对公务用车的车牌,可用统一颜色标识;或者在车辆身上标有与其他车辆相区别的特殊字母或者车牌上有“公”字。同时要建立公务用车惩罚规章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同时,应当加强公车使用的监督,除了由各部门的审计、纪检部门监督外,应当引入公众监督机制,化公开公车使用情况,制定举报奖励制度,并建立公务用车惩罚制度。并建议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内容,公布各地各部门公务用车数量、牌号和使用情况。

公车改革的采取措施

2014年07月16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公车改革的顶层设计终于展露真颜。建国以来,我国一直采用政府财政出钱买车、养车的实物供给方式。这次公车改革,主要是要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范围涉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改革后,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按照《指导意见》,中央和国家机关先行示范,力争2014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地方党政机关,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与地方同步推进,期间适时启动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相关改革,力争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2016年2月17日,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发布中央事业单位和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今年上半年完成,力争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业集团总部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意见提出,取消为退休、离任或者调离本企业的人员配备的公务用车,不得为中央企业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员工、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务用车。 2011年11月18日,工信部官方网站对外发布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要求包括新能源轿车在内的轿车最高限价18万元。我国政府公务用车新的采购标准出台,该细则对于轿车提出明确的排量和价格限制。具体来说,要求新购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6升,价格不超过12万元;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轿车扣除财政补助后价格不超过18万元。对于其他车型的采购标准则结合实际用车需求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对于公务用的越野车要求排量不超过2.5升,多功能乘用车则不超过2.4升。同时,该细则对于生产企业也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包括近三年内没有重大知识产权纠纷、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及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另外该细则指出,已停产的、厂家申报价超过规定价格的、产品参数和配置信息发生较大变化的车辆将被取消入选资格。 2014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车辆,取消副部级(不含)以下领导干部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此次涉及公车改革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各部门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参公事业单位等约90家中央单位,人员范围是在编在岗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方案》规定,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要求,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具体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李司长说他在京去外面开会也自己开车,1387元的费用只是上班路程的油费,对于司局级的他而言,1300元的车补刚刚好。 补贴并不是完全按照人头发放,而是根据工作性质灵活掌握。如果按照《方案》指出的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那么,这笔费用理应列入2015年的年度财政预算,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再实施。 2014年,新一届中央政府报告政府工作时提出。将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事实上,中国的公车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启动多年,但全国没有统一规定。公车改革之后,对于大量的公车,政府部门应当委托专业的二手车拍卖公司来进行,而不要自行拍卖,以避免暗箱操作。 中央和国家机关取消的3184辆公车已全部封存停驶。国管局、中直管理局正组织经公开招标确定的3家鉴定评估机构对这些车的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等手续进行核查验收,并将于2015年春节前正式启动第一批已完成评估的约300辆公车的拍卖。 2015年1月25日下午,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取消的公务用车将举行首场拍卖会。本场待拍的106辆公车,平均表显里程为11.4万公里。 最终106辆公车全部成交,最低1万,最高为21万元,拍卖金额总计660.9万,平均一辆约为6.23万元。2015年1月26日,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车辆处置的另一定点拍卖机构,北京北汽鹏龙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将在丰台区南四环中路260号新发地汽车市场举行拍卖。 随着2015年2月1日下午最后一槌落下,首批中央层面取消公车拍卖终于收官。一辆奥迪被叫价30多次,单车最高溢价率飙至1150%,神秘买家及其同行者拍下30多辆……连日来,三场公车拍卖备受舆论关注。这是中国公车改革迈出的实质性一步。根据官方此前发布的消息,此次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共取消3184辆公务用车,其中300辆参加第一批拍卖。至此,首批300辆公车全部拍出,无一流拍。中新网记者统计发现,三场拍卖的300辆中央层面公车,总起拍价为1033.7万元,总成交价为1941.8万元,溢价率超过87%。 2015年3月18日,第二次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拍卖将在北汽鹏龙举行。共举办四场:2015年3月18日和2015年3月30日10时30分,北汽鹏龙专场;2015年3月21日13时30分,花乡专场;2015年3月28日9时30分,亚市专场。相比第一批公车拍卖,本批公车拍卖在车型选择和人流控制方面都进行了一定升级。据悉,由北汽鹏龙负责的两场拍卖会将于2015年3月15日和2015年3月17日进行预展,并接受办理限600人的竞拍名额,拍卖当天不予办理竞拍号牌。同时,为降低车辆拍卖成交后违约风险,缴纳人民币两万元竞买保证金办理手续只能竞拍一辆,而缴纳人民币5万元竞买保证金的消费者将不限定其竞买数量,保证金以拍卖会前到账为准。此外,北汽鹏龙总经理韩涛表示,第二批公务车拍卖车型更加丰富,除了一汽红旗、上汽荣威、奥迪、帕萨特等常规车型之外,还有30多辆外事公务用车,这部分车型相对高端,如奔驰、宝马、凯迪拉克和林肯等。为疏导现场客流,亚市此次拍卖首次尝试网上预约。将把200个名额放到网上,竞拍人凭借预约登记码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批中央公务车拍卖会的承办单位依然是花乡拍卖、北汽鹏龙拍卖和中拓拍卖三家。其中位于新发地汽车交易市场的北汽鹏龙将承办两场拍卖会,每场拍卖100辆左右公车,时间分别为4月13日和4月27日。花乡拍卖公司将于4月11日和4月25日进行拍卖,地点是花乡旧车市场;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将于4月18日承办一场拍卖会,由中拓拍卖公司主办,届时将拍卖150辆左右的公务车辆。值得注意的是,所有场次的预展均设在拍卖之前的两天,预展可以办理竞买号牌,拍卖当日不予办理。

公车改革20年 补贴仍是争议焦点

  7月16日,******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公布了公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车改20年   我国的公车改革始于1994年,当时中办、国办颁布《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此后各地陆续试水改革,在1997年,广东省就率先展开了公车改革试点,近20年来,全国20多个省市地区先后进行了改革,但改革效果并不明显,一些地方改革甚至出现倒退。   中央层面也多次发布相关文件。1999年,中办、国办发布《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规定了各个级别配车的价格限制。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也于2004年、2008年出台文件,要求“正常工作日公务用车停驶20%,休息日全部停驶”等。   11月发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则明确了公车改革方向: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等。   在全国两会上,公车改革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被列为重点工作。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曾康华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直以来,我国公车使用主要存在三大问题,分别是公车私用、超标配置和维修使用成本高,这些问题不仅给财政造成很大负担,更带来了严重的公车腐败问题。   对于公车使用,曾有调侃称:三分之一时间公用,三分之一时间领导私用,三分之一时间司机和他人私用。   在此次发布的车改方案中,明确提出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核定改革方案将带来的经济效益,“保守估计,可节约30%财政资金,乐观估计可节约50%财政资金”。   曾康华认为,这次《意见》和《方案》都落到了实处,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车改是大势所趋,对于树立政府的廉洁形象、节约资金、提高效率,并且从根本上杜绝公车私用、超标配置的问题非常有效。 补贴仍是争议焦点   此次所采用的是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的方式。这也是过去20年地方车改中的主流模式,典型代表有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浙江温州市等。   《方案》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意见》明确规定,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   这一标准,大大低于此前各试点省市所定的车改补贴标准,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原因在于此前不少地方被质疑车补标准过高,成为公务员的另类福利。在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曝出县级干部每月车补6300元,被称为天价车补。   曾康华认为,这一补贴方式能够惠及每一个基层公务员,其实标准还是大大超过了正常公务办事用车的费用,但是考虑到政府工作人员的形象问题,适当高补一些是合适的。   但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徐焕东认为,货币化补贴以现金的方式直接发放,并不能保证专款专用,不可避免会有一些工作人员为了获取蝇头小利,将该办的事情拖延。这样一来,政府工作人员办事的积极性会不会大打折扣,其工作效率是否会受到很大影响,值得商榷。而由此带来的后遗症,必将在今后的政府工作中显现出来。    1 2

陕西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2019年陕西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

陕西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陕西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   陕西公车改革方案2015最新消息   陕西或将展开公车改革基层公务员有话说   近期从网上获悉:陕西省明年或将全面实施车改,具体方案于1至2个月内可能会公布。随后记者致电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陕西省已于本月将公车改革方案草案报至中央,目前在等待批复,批复通过后将开始全面实施车改。”   ******、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基层公务员是国家机关中最庞大的群体,公车即将取消,基层公务员的出行、工作将会发生哪些变化?他们又是评价公车改革的呢?记者采访了几位基层公务员,让我们来听听他们对车改的评价与态度。   “以前我们下乡的路费都是自费的,以后有了补助就有了经费”   汉中市某镇的镇政府基层公务员小丁表示:“我们在镇政府工作,包村干部下乡没有车,下乡的路也难走,领导经常批评我们下乡不及时。以前我们下乡的路费都是自费的,以后有了补助就有了经费,公车改革后把补贴直接发放到普通干部手上,我们得到了实惠,特别高兴,所以我们支持公车改革。车改只有坚持下来了,才叫真落实,才会被认可。”   “如果没有真正精简公车,可能会导致变相增加公务人员福利”   西安市城六区某科级干部李女士认为:支持公车改革。但如果简单一刀切,可能会造成有些基层工作人员消极怠工,比如在交通不够便利的边远地区,可能有人会因为没有公务用车而不愿去。并且,若在执行过程中没有做到真正精简公车,可能会导致变相增加公务人员福利。另外,对精简下来的公车一定要按合法程序进行处置,否则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对办案单位来说可以使公车使用更加正规”   渭南市是陕西省第一个试探公车改革的城市,渭南市公车改革已于本月全面启动。渭南市区基层干警小陈谈到自己的感受时说:“公车改革是大势所趋,公车私用,公车费用等问题日益严重,改革可以消除负面影响,节省公车开支。对我们基层公务员来说,改革前使用公车的机会也不是很多,对办案单位来说可以使公车使用更加正规。另外,车补能一定程度的补助基层公务员。”   “区级政府部门之间使用车辆的频率和里程有很大区别”   西安市城六区某科级干部赵先生认为:公车改革好,应该改革,必须改革。通过改革可以防止公车腐败,节省财政资源。但改革一定要合情合理。特别是区级政府部门之间使用车辆的频率和里程有很大区别,一刀切绝不可行,应采取车补和对确实因业务需要而经常走基层的单位根据工作量有一定额外交通补助的方式,解决这部分公务人员的费用问题。举个例子,有的基层科室因业务关系一年都不需要下基层既可以完成工作,而有的业务科室几乎每天都需要到基层开展工作,同样的公车补助是不公平的。其次,应加强基层,甚至街办,社区的信息化水平,以网络办公的形式减少工作步骤和流程,从而节省工作经费,使财政资源更好的运用在民生上。   “希望政策能照顾乡镇基层公务员这个特殊群体”   延安市某镇基层公务员小杨告诉记者:“我们乡镇只有一两辆公车,现在下乡都用自己的车,目前没感到公车改革会对我有什么影响。基层条件艰苦,路途遥远,出去在外工作不方便。希望政策能照顾乡镇基层公务员这个特殊群体。”   此次公车改革作为一项社会舆论长期关注和期待的重大改革,更具有一种面向公众树立和宣示改革信心和决心的作用。可以看出,大多基础公务员对此次公车改革还是表示支持和拥护的,公车改革对基层公务员惠及力度最大,也最受基层公务员欢迎。基层许多年轻公务员限于经济条件,现阶段没有买车,很大程度上依靠城市公共交通,有时候去市上办事嫌报销手续麻烦往往自掏腰包了。而公车改革以后,向大家发放交通补贴,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经济实惠。但对于交通不便利的边远地区,公车改革要避免“一刀切”的情况。;

公车改革重要目标是精准化补贴

  如果部分官员因为车补低而不愿意外出公干,只能说明我们对官员的工作考核不严格   □冯海宁   日前,《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下发,备受全民关注的公车改革在酝酿20年后全面启动。新方案出台后,有的官员说:车补这么低,以后不出差了(7月29日《中国经济周刊》)。   这一报道为我们揭示了三个问题:其一,个别官员对车补标准有意见,表示“车补这么低,以后不出差了”。其二,有官员估计车改后每年可省1500亿元,但有公车司机以常州车改后某乡镇举例,指出车改后财政支出反而增加。其三,公车司机认为,车补不合理,该补的没有补,不该补的都补。   先说第一个问题。之前,舆论在讨论公车改革时,一种意见就曾认为,如果车补标准过低,一些官员就会不愿意外出公干,现在看来,确实有官员认为这次确定的车补标准过低,“以后不出差了”。显然,这也代表了一部分官员的意见,对此,我们不能一味地批驳,而是要从多角度去分析。   要从概念上准确理解车补。在中央文件中,车补叫公务交通补贴,即车补不是差旅费。如果是因公出差,应该会报销包括车费在内的差旅费用。而且,车补只是一种补贴,外出公干的出行方式完全由官员自行选择,如果官员选择低成本出行方式,车补完全够用甚至还有节余。   官员愿意不愿意外出公干,不完全取决于车补高低。如果部分官员因为车补低而不愿意外出公干,只能说明我们对官员的工作考核不严格。如果严格考核,不管官员愿意不愿意外出公干,都会想办法出去。反之,如果考核不严格,某些官员就会以车补低为借口,不愿意外出。   要看到一刀切式的车补存在缺陷。我们的车补标准是根据官员级别来制定的,这种模式的优点是便于操作,缺点是欠公平欠合理。譬如,同样是处级官员,有的不经常外出公干,车补或许还有节余,而有的官员却经常外出公干,车补不够用。笔者以为,由于公车改革十分迫切,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做法可以理解,但逐步要迈向精准化。   再说第二个问题。公车改革之后,财政支出究竟会增加还是减少,需要观察,不能盲目乐观,也不能盲目悲观。常州货币化车改后,某乡镇财政支出反而增加,这虽然是一个地方个案,但也不排除这次车改后,部分地方财政开支也会增加。所以,观察车改,既要看总体效果,也不能忽视个案。   第三个问题实质上与第一个问题类似,也说明车补不合理。领导很少下基层却拿着高额车补,普通办事员经常下基层却拿着低车补,这的确不够合理。按理说,车补标准应该根据工作特点、实际需要来制定,而我们的车补标准是根据级别高低制定。对于这种缺陷,只能寄希望于日后逐步纠正。   毫无疑问,精准化补贴是公车货币化改革的理想模式。但也要看到,实行精准化补贴需要很高的改革技术和改革成本,需要详细调查每个部门每个岗位人员外出公干的几率、出行成本等问题,面临不少挑战。对此,我们期待公车改革逐步深化。

上海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2019年上海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

上海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上海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 近日,四川、内蒙古和重庆相继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和公车补贴标准,到目前为止共有13个省市自治区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来看看你能拿多少吧! 重庆市:厅局级、处级和科级及以下每月车补标准上限分别为1690元、1040元和650元。 陕西省:正厅局级补贴1690元、副厅局级1500元、正处级1040元、副处级950元、正科级650元、副科级600元、科级以下550元。 广东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 湖北省:厅局级1690元、县处级1040元、乡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450元。 安徽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6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900元、科级及以下550元。 山东省: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广西省:标准上限为:厅级1950元/月,处级1200元/月,科级750元/月,科员及以下650元/月。 贵州省: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四川省:厅局级1690元/月,县团级是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500元/月,公勤人员300元/月 内蒙古:正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副厅级每人每月180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105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60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450元。 云南省: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650元。 湖南省:省级党政机关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及以下550元/月。 江西省: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500元。 地方车改正在有序推进。尽管车改在地市一级尚未开始普遍实施,但“不够用”、“倒贴钱”这样的基层声音,自去年车改破冰以来一直不断。公务交通补贴会否成为“新福利”?如何切实防止公车、补贴“两头占”?针对这些担忧疑惑,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问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是否合理? 答:岗位级别较高的公务出行较多是客观现象,通过统筹资金来解决“级别低出行多”问题。 关于“补贴不够用”最常见的说法是,基层“跑腿”工作比较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何按照“行政级别越高出行越多”来设计。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说,补贴标准首先是根据工作岗位重要性来考虑的,岗位级别较高的例如开会、调研等公务出行较多,是一个客观现象,因此,首先按照级别制定补贴标准上限。在中央定下的补贴标准上限内,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细化补贴标准,可以根据出行频次,把岗位划分得更细,更符合当地实际。 对于公务出行的不同情况和差旅费的衔接问题,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各地,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对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要做好远距离公务出行的差旅费保障,切实保障好基层调研、下乡、跨行政区域出差等公务出行;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补贴标准相匹配,避免出现保障范围小、补贴标准高的不合理现象。据了解,有些地方也在开始探索车改后中短途公务出差差旅费包干的办法,鼓励公务员通过自驾车等方式进行短途出差。一些省份有关部门组织向社会公开招标车辆租赁服务公司,指导和监督中标的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投入运行,用于保障普通公务出行和跨行政区域出差、下乡等公务。 问:补贴会否成为新福利? 答:补贴标准必须符合节支要求,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严格避免改革性补贴福利化。 记者注意到,当下最受舆论关注的,是各地补贴标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有声音质疑,不少地方公布的车补标准都“顶格”定为130%,算不算自谋福利?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介绍,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分为司局级、处级和科级3档。大多数省份采取了细分档次的做法,分为48档不等。例如广东方案划分了7档: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有两到三档确实存在顶格情况,但不可能存在全部顶格执行的情况。”中央车改办负责方案审核的工作人员解释。“顶格并不越格,这在改革允许的范围内。”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表示。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表示,对于地方车改补贴标准及档次确定问题,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明确要求地方要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公务交通补贴,不允许完全按照上限制定标准。同时,省直机关和全省统算都必须达到7%以上的节支率,否则就必须降低补贴标准,“强调节支率的要求,就是为了避免这一改革性补贴福利化。” 问:如何避免车补公车“两头占”? 答:将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改革不变形不走样;保留车辆喷涂标识并加装定位系统,实时动态监管。 如何防止出现“一边拿车补,一边用公车”?中央车改办负责人明确表示,纪检监察机关会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外,要求地方加强保留车辆管理,通过对保留车辆实行标识化喷涂、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等手段,做到实时动态监管。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标识,机要通信及应急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也应作明显标识,接受社会监督。该负责人表示,在各省的批复方案中,中央都要求各地采取措施落实“标识化”,这是避免公车改革走回头路、“翻烧饼”的必要做法,也有助于避免出现名为“公车服务平台”却成领导“专车”的情况,中央车改办将把落实“标识化”工作作为下一步监督检查的一项重点。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还表示,将分期分批对地方车改进展和成效进行专项督查,并通过督查和审计等工作,确保地方车改按照中央各项要求推进,不变形不走样 11月10日,省政府新闻办、省发改委在南昌联合召开江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新闻通气会,向社会解读我省公车改革政策的重点内容。记者从会上获悉,10月11日,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正式批复了我省公车改革总体方案和省直实施方案;10月31日,省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了全省公车改革工作动员大会,意味着全省公车改革正式启动;11月5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我省公车改革总体方案和省直实施方案。 公车改革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的重要内容。基于此,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我省各地各部门将按照中央批复精神和全省总体方案、省直实施方案要求操作,确保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出偏差—— 在改革范围上做到应改尽改。在参改人员范围上,此次参改人员严格限定为在编在岗的党政机关中公务员编制和参公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其他事业编制人员不属于此次改革的范围。鼓励省直厅(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设区市、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在正常公务出行保障上做到改革创新。改革后各类公务出行实行定向化保障与社会化保障相结合的模式,除定向化保障外,其他普通公务出行全部实行社会化公共交通保障。各地各部门将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路、科学的手段,完善城市公交服务体系,增加或调整公交线路,引导出租车公司增配车辆,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 在改革后的支出上做到节约开支。在补贴层级划分上,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为四档,分别为:厅(局)级、处级、科级、科员及以下(含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共四个层级;在补贴标准上,不突破国家规定上限标准,确定为:厅(局)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每人每月650元,科员及以下(含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每人每月500元。各设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合理确定,但层级原则上不少于厅(局)级、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及以下五档,每一档次补贴标准不能高于国家规定的同级标准的上限。 在司勤人员安置和车辆处置上做到公平公正。在司勤人员安置上,明确了竞聘上岗、内部转岗、允许提前离岗等七种途径。在车辆处置上,统一组织开展取消车辆的鉴定评估和公开拍卖,除必须报废的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外,其他车辆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拍卖,不针对公务员搞任何特殊照顾,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干部职工和社会的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做到规范有序、阳光透明。 在保留车辆的管理上做到严格规范。对保留车辆实行标识化管理,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按规定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一线执法执勤用车的号牌统一变更为尾号为“G”(赣M-xxxxG)的专门号段,并向社会公开。对管理不严、公车私用、违规借车、监督不力等行为明确追责问责规定,对“既拿钱又坐车”等踩红线、踏雷区的行为坚持零容忍,绝不姑息迁就。 据了解,10月31日动员大会召开后,全省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公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各地各部门按照全省总体方案的要求,都已制定了本地区、本部门改革进程表,细化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省直部门和设区市11月底前将形成具体落实方案报省车改领导小组审批,今年底前,全省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基本完成。同时,我省将紧跟国家政策动态,在适当时候启动国有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车改革。  上海市公车改革细则   公车改革是省钱还是多花钱?   7月16日,《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下发。按照新方案,中国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这意味着,在各省“预算账本”的三公经费一项中,“公车购置与运行费”将成为历史,这将为政府的“钱袋子”省下多少钱?   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2010年的调研数据曾显示,2007年以来,我国财政行政事业公用经费支出接近9000亿元,其中公务用车消费占比较高。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为200多万辆,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1500亿元-2000亿元。   “预计公车改革年度减少财政支出为1000亿元左右。”被称为“公车改革第一人”的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表示,如果按照我国财政支出15.16万亿元测算,公车改革大约能减少全国1%的财政支出。   不过目前究竟能省多少支出,还没人能给出具体的数字。也有专家认为,取消公车短期很有可能增加部分地区的财政支出。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说,按全国算可以节约预算支出的三分之一到一半,而一些地方补贴标准较高,预算支出可能不降反升。   叶青表示,有一个数据是确定的,江西新余通过一年车改的探索,公车运行经费同比减少1837万元,加上解聘322名司乘人员一年的工资福利超过1000万元,每年用于更换车辆的费用估算800-1000万元。初步估算,一年大约节省了4000万元左右。   怎样才能既省钱又防“懒政”?   公车改革之所以难啃,正是由于这是政府革自己的命,利益相关所至。胡怡建说,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人能算清楚公车的实际开销,公车开销不仅是“公车购置和运行”费,还包括司机工资开销等众多因素。   “公车上下班,要占用4次路面;打车,就只占用2次。”叶青认为,车改是花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曾有调查显示,一辆出租车的效率相当于5辆公车,而且公车的维护费用是出租车的7倍。   但是省钱背后,必须要破除“懒政”思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顾问宋晓梧说,大中城市取消公车对办公的影响不是很大,问题在于地方尤其是县级。“现在有一种现象,有基层干部吐槽,改革后我就不吃不喝不干,拿着补贴买‘私货";也有乡镇书记说,乡镇离县里60多公里,一个星期要去县里开3个会,再加上下乡,一个月600元根本不够。”   专家认为,公车改革方案要有统一指导意见,但确实不能“一刀切”,特别是公共交通网络化和市场化发展程度要作为衡量指标,在公共交通不发达的地方,可以组建公务车队或包租出租车。   事实上,市场永远比政策嗅觉更灵敏,不少专业的汽车租赁公司已经提前行动。一嗨租车创始人章瑞平告诉记者,一嗨不仅进入中央采购的名单,也为很多地方政府提供租车服务。在深圳等地,连执法用车都通过租赁的方式完成。“租车比买车划算。政府不需要通过固定资产投入来消耗资金,剩下后续的管理,保养等问题政府都不用管了。统计发现,一般租赁用车的效率是公车和私家车的三到四倍。”   不仅如此,租车公司等市场化力量还能成为推动公车改革落地的一分子。章瑞平说,租车能让汽车使用过程透明化,“可以看到每个人什么时候、用了什么车、去什么地方,开销是怎么来的,一目了然。”   叶青认为,政府的租车记录只要向公众公开,就可以让车改的廉政效果最大化。   改革的成效如何量化?   此轮的公车改革只是刚刚开始。“目前时间过了三分之一,任务大概完成了超过一半。”叶青说,2月初,首批公车拍卖已经落槌,但这还仅仅是开始,人员消化、补贴标准等细则还需要落实,“此次改革最大的特点就是不能讨价还价。”   不过,改革的效果该如何量化?据介绍,今年下半年相关研究部门将发布公车改革指数报告,就是希望用量化的方式,对公务车租赁、互联网租车、新能源汽车使用、海外模式借鉴等问题进行第三方学术研究,测算改革的进度、量化改革的成效。   “车改后期要关注三个标准。”叶青说,一是车补标准,在一些提前进行车改的地方,就已经出现了左手拿钱、右手坐车的现象。对于这一现象,要坚决遏制,按车在当地一日租金计算受贿金额;二是补偿标准,对于涉及的司机等人员要有补偿方案,例如按照聘用时间进行一年一补;三是起拍标准,绝大多数公车处于良好的状态,要根据其实际的状态决定起拍价,不能按照普通二手车进行起拍,否则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大学高考www.creditsailing.com 原文地址:http://m.creditsailing.com/JiaoYuXinWen/469529.html

惠州2019年公车改革补贴标准

  车补新标准处级将大降六成科员涨三成   厅级官员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及其他每人每月650元。惠州宣布新的公车改革补贴标准,并将从明年1月起正式执行。惠州召开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正式启动惠州新一轮车改。对比发现,市直单位的普通科员车改补贴将上涨,从500元涨至650元,而科级及以上干部的车改补贴标准都将大幅下降,正处级官员的车补标准甚至仅为原来的1/3.本轮车改明确,除了市县镇三级党政一把手,即便是市直部门一把手,也不能配公车。   车改11年338个单位分批车改   惠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麦教猛参加会议并表示,作为全省“首吃螃蟹”的地级市,惠州走过了11年车改之路,先后分六轮实施完成了市直、县区及部分镇街等338个单位的改革,使公车私用问题得到了根本遏制,实现了公务交通利益公平分配、公车消费成本有效控制、公务交通效率成倍提高。   据记者了解,2004年起惠州率先推行车改,目前市、县(区)及乡镇(街道)大部分党政机关均已推行车改。尚未车改的有原先属垂直管理、现划归地方管理的工商、质监部门等,此次将作为车改重点之一加以推进。   麦教猛在会上强调,虽然惠州已先行开展过多轮车改,但不代表车改工作“大功告成”、“一劳永逸”,要以敢于改、改到底的决心和力度,主动向自我“开刀”,割舍公车“福利”,深入推进车改各项改革,确保改成、改好、改出新成效。   会议提出,此次车改后,力争总体经费开支下降10%以上,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补贴只分为3档正处级车补大降   作为车改先行地区,惠州此次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调整公务用车补贴标准是一大焦点。因为惠州现行车补标准超出了上级新要求的标准。   根据公开资料和南都记者了解,去年是惠州推进车改十周年,车补标准历经4次调整。按职级不同,从科员到正处级干部,每人每月发放500元至3300元不等的公务交通费。在实际发放中,各县区车补标准层级不一,最多的县区分为12个档次,标准也不统一,惠东的办事员为每人每月400元,但仲恺有1100元。处级干部最低有2000多元,最高为3300元。   而根据新的车补标准,明年起惠州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及其他每人每月650元。各县、区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补贴标准层级划分可不与市直机关层级完全对应;同一县区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县区不同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补贴标准由各县、区拟定后报市车改办批准;各乡镇(街道)补贴标准由县区车改办批准。   记者对比发现,这一新标准总体来说比惠州现行车补标准低了不少。以正处级为例,每个月车补最高减少了2000多元、科长也减少了近一半,普通科员则相对增加了150元。   但相对此前省里公布的公车改革补贴标准,惠州标准和省里保持一致,并简化了档次要求。省里的车改补贴标准共分八档次,具体是: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而惠州只有厅级、处级、科级及其他三个档次。   为什么这样分档?《惠州市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释称,是“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要求,合理调整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下县区算出差走差旅费程序   “上下班、开会、还有下乡调研,我一个月的油费就要一千四五百元,还不包括保险、汽车维修等成本。”惠州一名处级公务员介绍自己的交通成本。   处级和科级公务员的车补标准大幅减少,那么新的车补标准是否足够呢?根据《实施方案》,对于车补所保障的区域,惠州也作出明确规定。公务用车补贴用于保障基本公务出行需求,市直部门的保障出行范围为惠城区8个街道(桥东、桥西、江南、江北、龙丰、水口、河南岸、小金口)所在区域。   出行范围外的交通费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我觉得这个方案还是合理的,因为去县区,交通费可以按照出差执行。”该名处级公务员说。   Q&A   哪些人能配公车?   市县镇三级党政一把手还能配   记者了解到,省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按照中央要求核定的具体岗位,惠州定向化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的具体岗位,只有市县镇三级党政一把手。这意味着,即便是市直部门一把手也不能配公车。   惠州市发改局党组书记叶启灵介绍,市、县(区)、镇(办)的书记、市长、县长(区长、主任)、镇长(主任)可提供公务用车实物保障。岗位主要包括市委书记、市长;环大亚湾新区、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共8个县(区)的书记、县长(区长、主任);78个镇办的书记、镇长(主任)。岗位数共174个,其中市、县(区)岗位数共18个。   值得一提的是,惠州鼓励县(区)、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必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公务用车还能保留吗?   能,每个市直单位最多3辆   惠州实行公车改革已11年,被认为是第一个“吃螃蟹的”。目前惠州已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仅是保留部分,成立了车队,作为政府部门的公共用车,主要是为了保障大型会议活动、外事活动等。政府部门可以申请用车,支付一定租赁费用。本轮车改中,公务用车还可以保留吗?保留多少,怎么使用?   编制50人以下   市直单位留用车不超1辆   《实施方案》要求优化公务用车配置。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合理确定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保留数量,其中,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保留用车数量,由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市直单位每个不超过3辆。各县(区)要根据地域面积、人口数量,确定保留一定数量的公务用车。   市直单位保留用车的数量如何确定?叶启灵介绍,按单位人员编制数核定,50人以下不超过1辆;50-100人不超过2辆;100人以上不超过3辆。改革后保留的车辆,除必须配备到部门的车辆外,要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集中使用。   他介绍,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地理环境以及人口规模等因素,分类确定保留车辆。其中,一般乡镇(街道)不超过3辆,较大乡镇(街道)不超过4辆,特大乡镇(街道)不超过5辆。   四套班子可保留部分接待车辆   以中巴为主   《实施方案》还提出,允许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适当保留部分调研、接待用车,保留车辆以中巴车型为主,实行总量控制、集中管理。具体编制数量由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经费由各级财政部门从改革后节余的公务交通支出经费中统筹。   一线执法执勤车   2年内建立跨部门用车平台   据了解,惠州已向省承诺两年内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在此前提下,省车改办同意惠州执法执勤车辆按上限比例暂留,市直机关保留比例不超过60%,县(区)以下不超过70%;执法执勤用车配备要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同时,省明确的“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委(监察)、司法、交通运输、农业、工商、林业、食品药品监管、海洋渔业等11个部门”,按不超过60%的比例进行保留,并可按适当基准年进行基数核算。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建立后,除上述11个部门外,我市其他执法执勤车辆将纳入平台管理,由平台根据各部门需要统一调配使用。   车改具体范围有哪些?   1.机构范围:市纪委机关和党委各部门,人大机关,政府各部门,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党委、政府所属参公管理单位。   2.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市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3.车辆范围:实际使用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各部门的通勤车纳入本次改革范围;经核定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暂不纳入改革范围,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2019年商洛市公车改革方案,商洛市公务用车改革补贴标准

商洛市公车改革方案,商洛市公务用车改革补贴标准  商洛市公车改革方案获省车改办批准,自7月1日起开始实施。车改后,商洛市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全市涉改车辆共2417辆,涉改人数18942人。这一制度的推行对公务员出行又会带来什么变化?市民又是如何看待的?   商洛车改涉改人数近2万人   《商洛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本次车改参改机构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参改人员为在编在岗的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其他事业编制人员暂不在本次车改的人员范围内。在参改车辆方面,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方案》规定,商洛市保留公务用车385辆(不包括执法执勤用车),其中市本级111辆,县(区)本级共176辆(商州区26辆,其余各县均为25辆),镇(办)98辆。所有取消车辆中的黄标车全部报废处理,其他车辆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据了解,初步测算,商洛市参与车改涉改人数18942人,涉改车辆241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80辆,执法执勤车辆1137辆。车改后全市保留公务用车114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85辆,执法执勤用车761辆。   每月车补500元到1560元   《方案》规定,商洛车补标准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130%的标准。除由财政统筹中央标准的10%作为部门内部下乡、出差不均衡的补助之外,商洛市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为十一类,全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每月最高1560元、最低500元。据介绍,为保障车改后市级机关单位的公务出行,商洛市及时成立了商洛市交投汽车运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保障市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用车。   7月2日,商洛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商洛市公车改革涉改车辆共2417辆,涉及人数18942人。目前,所有参改单位公务车辆全部封存,正在组织移交或作处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更多人将选环保出行方式   大量公车取消后,会不会影响正常公务运行?商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说,本轮车改改变的是机关自办交通的传统模式,转为向社会购买服务,实现公务出行的便捷合理。   虽然保留部分车辆,保障特殊公务出行,但必须从严控制,严格限定适用范围。一般性的公务出行,鼓励选择公共交通。   对于公车改革后该怎样出行?市民王先生说,改革后减少了公共资源的浪费,公务员上下班也不用再专车接送了,他对公车改革持支持态度,这项制度将倒逼更多人选择乘公交、打车出行。如果时间允许,选择骑自行车出行也是不错的选择。   “公车改革不仅能减轻财政负担,还能提高行政效率,是一件影响长远的事情。”公务员刘先生说,在以前,公务员尤其是领导们多半都有车接送,现在取消了,大家选择的出行方式就变成了公交、出租车,骑自行车上班或将成为普遍现象。   体验“一小时”骑赏商洛城   商洛的空气质量一直都在全省排名前列,在上半年181天中,商洛这座秦岭中的小城有149天的优良天。   公车改革后,越来越多的公务员会选择低碳、环保、绿色的出行方式,骑公共自行车上下班或者进行短途的公务活动或许是最好的选择。目前,商洛城区已建成城市景区公共自行车系统,分布有15个站点,可满足你“一小时”骑赏商洛城的需要。近期,商州区市容管理局正在进行二期的站点选址工作,今后市民出行将更为方便。   市民何先生在政府机关上班,家住市区江南小区,每天骑着自行车上下班已经成为他的一种习惯。他说,公车改革后每月增加的车补,主要用于市办两镇范围内公务活动的出行费用,这种短途的公务活动,完全可以选择公共交通,既节约资源锻炼了身体,又可省去不少费用。   ■相关链接:   7月16日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标志着公车改革正式启动。11月,《陕西省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到12月31日,省级机关涉改单位拟取消的2082辆公车,全部封存停驶。   陕西省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党政机关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的公车改革。6月底前,力争完成各市(区)、县(市)、乡(镇)级机关的公车改革;从7月至12月底,做好公车改革后续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全省公车改革工作检查验收。目前,省级机关车改基本完成。 ;

公车改革是哪一年开始的

法律分析:2014年7月16日下去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标志着公车改革正式启动。法律依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1.创新制度、分类保障。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2.统筹协调、政策配套。妥善处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有机衔接。3.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制定改革实施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先行示范,地方党政机关加快实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有序推进。

公车改革全面启动国企及国有金融企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公车改革全面启动国企及国有金融企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改革20年大事记】   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中央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1997年,广东省开始公车改革试点。   1998年,国家启动部分中央机关的车改试点,并同时在浙江、江苏、北京、湖南、重庆等地试点。   2003年,全国政协委员关于公车改革的提案引发热议,由此出现了2004年前后的全国性公车改革高峰,北京、广东等地试点公车货币化改革。   2004年,我国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2005年,杭州、北京等地公车改革相继搁浅。   2009年,经过近7年的酝酿和试点,浙江杭州正式启动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市局(副厅)级以下干部一律取消专车,并向公务员发放公车改革补贴,补贴根据级别分9档,最低每月300元,局级干部每月2600元。   2010年初,昆明在市内四个辖区试点公车改革,实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用卡定额包干管理。   2010年3月,针对公车改革遭遇的难题,民革中央提交了《如何破解公车改革之困局》的提案,建议厅级以下官员全部取消专车,再次引发热议。   2011年1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降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采购价格,明确要求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这比此前的标准降了2万元。同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公务用车社会化改革”。   2012年11月23日,财政部、监察部和审计署三部门联合印发《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12项禁止性规定,包括: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等。   2014年7月16日,我国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中央国家机关今年完成改革

公安局工勤人员公车改革后有油补吗

没有,只有在编公务员有。

公车改革和绩效之间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政府公共政策绩效评估是指基于结果导向、运用科学的方法、规范的流程、相对统一的指标及标准,对政府公共政策的投入产出进行综合性测量与分析的活动。公共政策绩...

央企员工的上下班通勤车纳入公车改革吗?

不会的,该车属于接送职工的企业交通车,公车指的是归国家财政开支的公务用车。

公车改革后单位加油卡多长时间注销

在办妥清户手续30日后。中石化单位加油卡销户需要准备的资料:1、办理中石化单位加油卡清户手续时,应出具本人有效证件,填写《中国石化加油卡客户业务申请表》,并支付一定的手续费。清户时必须交齐主卡及所有副卡,如果用户将卡遗失无法交回,需先办理加油卡挂失手续。2、在办妥清户手续30日后,凭《中国石化加油卡客户业务申请表》和有效证件到指定售卡网点办理退款手续。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用户需开具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退税证明,开具普通发票的用户需携带原发票原件。3、个人用户卡清户退款时付现金,单位用户卡清户退款时只能将款项退还到单位帐户上,不付现金。

政府单位公车改革司机转公务员吗

司机有两种情况,一种,如果原来是正式的职工,比如是公勤编制,就要考虑在原来单位内部进行转岗;另一种,如果只是临时人员,则只能辞退。

公车改革后在编司机工资如何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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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公车改革了但有些领导干部还是用公家的司机为自己开私家车现象

打举报电话。

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公务员有车补,事业单位会有吗

企业和事业单位车补如何发?对于中央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由主管部门根据取消车辆数量、运行成本和改革前交通费支出情况,在节支的前提下,按照不高于同地区、同级别机关相应层级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的原则从严确定,不得既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又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央企则分为两类,对于央企负责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由有关部门综合考虑所属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需要、所在地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公务用车改革成本节支及薪酬制度改革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对于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央企根据岗位特点和生产经营实际,在有关部门核定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内,分档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每月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按年度计算的补贴标准内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用。据了解,目前一些完成车改的中央事业单位,其普通员工交通补贴在几百元不等;一些央企的员工表示,之前公司一直有交通补贴。对此,有关专家表示,由于企业情况不一样,目前的标准只是一个定性的规定,没有涉及具体金额的定量标准。接下来,中央企业的车补标准会由其主管部门,如国资委、财政部等研究具体的方案。对于之前有补贴的情况,在车改过程中也会规范。

领导人员公车改革补助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经费支出”(行政单位)和“事业支出”(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的规定,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没公车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如何写

一:说明情况。二:按本单位官职高低,出行多少,设计出公务出行评分。三:根据上级拨款,按公车改革试点分数换算成人民币,发给个人。

公车改革后司机怎样安置

由本单位和司机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单位改革后工作需要,可通过定向培训安排新的工作岗位,协商安置。鼓励本单位富余司机自谋职业,办理退职自谋职业的富余司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同时解除劳动关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和生活补助。只要领导没有被司机抓住把柄的,合理安置还是没有问题的,否则,当然头疼了。

从政治参与的角度,简要回答公民在公车改革的过程中能够做些什么

新华社文章认为:在当前车改进行的过程中,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公务车在维修环节出现的维修材料投标报价缺乏执行约束力,部分维修材料利润空间偏大等新漏洞。这反映出公车改革和监督应当贯穿公车使用全流程,避免公车维修成为唐僧肉。   公车改革的另外一大难点是如何遏制公务车成为特权车。近些年,各地一些公务车在马路上横冲直撞、耀武扬威的驾驶风格引发了极大的民愤,尤其是公交车道俨然变成了公务车道,更是应当下大力治理。   记者此前调查发现,近年来全国已有十多个省区市政府取消了拥有特权的“O”牌照,这无疑也是公车改革的应有之意。但是相关部门更要意识到,公务车的“特权马甲”往往有很多种,尤其是民用号段中的某些“特权号段”,更容易因为官商混用导致特权泛滥、失控和“李鬼”横行,下一阶段亟待有关部门严加监管。前提  深入改革需公开数量和费用   新华社文章说,公车改革是精细化管理、科学管理的系统工程,技术核心方向是合理压缩公务车全流程的各项开支,政策核心方向则是以公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作风转变,公车数量和支出费用公开则是改革深入进行的大前提。   当前,各地进行的公车改革急需得到全国性的指导意见,让偏离正确方向的“变味车改”回到正轨,让卓有成效的地方车改经验尽快上升为具有可操作的全国性做法。这不但需要出台各项严格的制度保障落实,还需要在车改政策制定过程中,逐步健全各项监督、听证机制。尤其是从以往的经验看,“史上最严格”的一轮公车改革未来还要在落实环节狠抓不放,绝不能让执行环节的变通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破坏落实效果。背景  公车消费数额说法不一   2010年12月27日出版的《中国经济周刊》报道称:来自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的一份调研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为200多万辆,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1500亿元~2000亿元(不包括医院、学校、国企、军队用车以及超编配车),每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长率为20%以上。该报道同时写道:“即便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已达上千亿,还是遭到质疑称其严重缩水。”   2009年7月4日出版的《羊城晚报》刊载评论说:“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时报》曾披露,2004年全国公车消费4085亿元,公款吃喝2000亿元,公费出国3000亿元,共约9000亿元。很快有人说夸大,不夸大的数字据说是1201亿元……‘三公消费",官员论级排坐,人人得而享之,但总账神神秘秘,仿如天机。”   2010年4月份,北京市相关部门发文通报,目前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总量4.9万辆。而当年11月3日,央视披露北京公务用车已达70万辆,占本市机动车总量的近15%。两者公布的公车数量相差较大。记者就北京公车数量采访了该市多个部门,但相关部门均表示“不便”或“无法单方披露”,并透露“这个问题很敏感”。[7]u200d

公车改革后没有车补的事业单位可长期租赁租车平台车辆吗?

不可以的,不可以租赁车,长期租车的公车改革就是害定你这单位应不应该需要配备车辆?如果没有给你配备车辆,那不就说明你这个单位是基本上不需要配车的,所以说你也不能够长期的租赁租车平台上的车辆

公车改革后,执法人员出行可以使用公车吗

可以,像公安,法院,检查院,交警这些特殊执法部门的车是没有取消的.执法时可以用公车的.

事业单位业务用车也要参加公车改革吗

要的。

新疆不落实公车改革吗

公车改革已经开始,但我也感觉除了中央,地方根本就一点动静都没有。但公车改革还是了不起的决策,上几届中央喊了近30年的公车改革的空口号,本届中央能付诸行动,落实到位,真的让人心服口服,什么叫伟大,不喊空口号,杜绝公车腐败,为国家节约资金,利国利民就是伟大。本届中央的一举一动都叫人心服口服,让全国人民心服口服就是伟大!公车改革是当务之急,全国人民都在瞩目。个人认为不应该分两步进行,中央2014年完成公车改革:地方2015年完成公车改革。公车改革中央和地方应同步进行才对。这既节约了人财物力。又节省了时间。同步进行只有利而无一弊。另外继续按分两年进行,地方如果第一年先行进行公车改革的,中央应给予一定嘉奖才对,因为这一地方是率先贯彻落实了中央的精神。

公车改革后扶贫能用车吗?

这个不是绝对的,要看地方政策

公车改革以后上下班班车会取消吗?

班车不会取消

福建省政府公车改革什么时候开始

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工作方案》通知 闽车改〔2014〕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福建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章)         (代章)                        2014年10月31日       2014年10月31日福建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的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力争2—3年时间全面完成。为指导、协调、推动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  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2014年9月1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成立福建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了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张志南担任,副组长由省发改委主任郑栅洁和省机关管理局局长曹建平担任,小组成员包括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办公厅领导、福州市政府领导以及省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审计厅、国资委、机关管理局、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联络员由省直单位和福州市处级干部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指导、协调、推动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拟定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审批核准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改革总体方案和各部门改革实施方案;制定省属非参公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和省属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办法;制定并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督导检查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展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查办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  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跟踪了解改革进展情况,对各地区、各部门的改革方案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协调解决改革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省发改委副主任余军担任,副主任由省机关管理局副局长武新生担任。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省直组、经费组、安置组、督查组5个专项组。各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一)综合组(省发改委、机关管理局牵头)  1.负责办公室日常运转工作;  2.负责汇总各类统计数据,会同相关业务组开展分析测算工作;  3.牵头研究制定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4.牵头组织调研,撰写调研报告;  5.组织培训工作,编印政策解答;  6.组织筹备领导小组会议,牵头起草各类综合性会议材料;  7.研究提出各地区、各部门改革方案审核意见;  8.负责各类媒体宣传,编印改革工作简报。  (二)省直组(机关管理局牵头)  1.负责研究制定省直单位公车制度改革方案;  2.负责开展全省一般公务用车摸底调查与数据核实工作,掌握现有一般公务用车车辆底数;  3.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严格核定定向化保障一般公务用车的编制和标准;  4.负责制定在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  5.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取消的公务车辆评估、拍卖等公开处置方案;  6.负责提出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的方案;  7.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车辆配备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的工作方案。  (三)经费组(省财政厅牵头)  1.负责开展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车辆运行经费摸底调查与数据核实;  2.负责研究提出省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并对公务交通补贴实行严格预算管理;负责综合平衡各地公务交通补贴水平;  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严格核定定向化保障一线执法执勤用车的编制和标准,并研究提出全省执法执勤车辆制度改革方案;  4.负责开展全省执法执勤公务车辆摸底调查和数据核实工作,掌握现有执法执勤用车车辆底数;  5.负责提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与差旅费等有关财政财务制度衔接意见。  (四)安置组(省人社厅牵头)  1.负责省直机关司勤人员摸底调查和数据核实工作,掌握现有司勤人员底数;  2.负责拟定省直机关司勤人员分流安置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  3.负责指导省直机关依法做好未留用司勤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妥善处理该类司勤人员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事宜,维护好相关人员合法权益;  4.负责指导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直各部门平稳有序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  (五)督查组(省审计厅、发改委牵头)  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2.负责研究提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方案和办法;  3.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省级各部门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的建立以及工作开展情况。  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省直有关单位抽调骨干人员组成,采取固定人员、集中办公方式。其中省发改委6人(含信息中心2人),机关管理局3人,省财政厅、人社厅、审计厅各2人,共15人。各单位抽调人员中至少应有1名为处级领导。  三、对外行文方式  以“领导小组”名义行文的,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签发,加盖“福建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印章;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行文的,由办公室主任或办公室主任委托副主任签发,加盖 “福建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  四、工作步骤安排  (一)2014年10月  1.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成立由人民政府领导担任组长,有关业务部门参加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各项改革工作。省直各部门、中央驻闽各机构和各人民团体成立由单位领导担任组长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班子,负责实施本部门各项改革工作。  2.建立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办公地点、办公经费。  3.召开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政府分管领导参加。  (二)2014年11月  1.开展相关部门和各设区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业务培训,部署公务用车信息摸底填报;  2.组织调研组分赴省内外开展调研工作。  (三)2014年12月  1.收集汇总各地市、各部门摸底统计数据,开展测算工作;  2.形成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  3.总体方案征求各方面意见并作进一步修改;  4.总体方案报送省政府。  (四)2014年底前后:总体方案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后,报送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  (五)2015年上半年:完成省直和各设区市、平潭管委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于5月底前报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  (六)2015年下半年:根据改革方案要求,各部门制定具体改革实施方案,年底前全面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七)2016年底前后:完成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公车改革司机怎么办

首先分清公车驾驶员的性质,时下公共部门公车司机主要有两类对象,一类是有正式编制(属“五大员”后勤辅助岗位行政附属编制)的公车司机,他们拿的是专业技术人员工资,薪酬多少与技术职称等条件挂钩。就此类人员工资而言,其工资普遍高于一般公务员,此其一;其二,他们与公务员一样享受不用自缴财政兜底的退休待遇,不低于同类公务员,且高出同类企业人员退休金数倍。享受“旱涝保收”的优厚待遇,很难主动提出辞职。二是通过劳务派遣或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聘用人员,俗称临时工。他们的工资大多只相当于同类在编公车司机的一半甚至不到,更无体制内人员曾享受的丰厚福利。公车改革不是完全取消,而是减少,分清性质后必然就有一部分公车驾驶员会被辞退

广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什么时候出台

  1、广西正式实施公车改革是在2015年开始。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及《自治区本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后,车改将按照先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后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顺序,分级分类推进,改革后全区总体和自治区本级节支率要达到7%,市县总体要有节支。

四川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2019年四川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

四川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四川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 中新网成都12月2日电(记者徐杨祎)2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唐利民在出席“解读四川省‘十三五"规划建议”新闻发布会时,对该省公务用车改革进程进行了回应,并公布了具体的补贴标准, 唐利民表示,四川省的公务用车改革,是在中央统一部署下全面展开的。11月26日,召开了四川全省公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此后又分别举行了针对各市州、省直各部门的培训会议,“这标志着四川的公车改革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唐利民说,具体到补贴标准来说,共分为五大类:厅局级每人每月1690元、县团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每人每月500元、工勤人员每人每月300元。 “各市州、各部门上报方案经省上核准后,什么时候封车就什么时候开始发车补。”谈及公车改革的具体时间,唐利民说,省级机关将在12月31日之前完成,各市州将在6月30日之前完成,“这个时间是硬指标,是需要倒推进行的。” 由于四川省幅员面积较大,区域发展存在不平衡现象,且偏远地区山高路遥,因此四川省公务用车改革也还将根据该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比如,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这些民族地区都改革将根据实际情况展开。”唐利民说,当然对于出差、下基层以及调研用车也会有相应的保障。 “公务用车改革是一项新的工作,我们希望在以后工作中观察发现那些此前没有想到的问题,并对其持续完善。”唐利民说。 据悉,四川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11月17日通过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创新和改革成为其中当之无愧的热门关键词。(完) ;

湖北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2019年湖北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

湖北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湖北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 备受关注的湖北车改定音。日前召开的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上,湖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一同公布。方案决定,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车改后,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分为四档,最高1690元每月,最低450元每月。 u2003u2003按照车改方案,全省各级党政机关都将纳入车改范围,人员范围为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车辆也纳入改革范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u2003u2003改革后,参改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行政区域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超出公务交通补贴范围的公务出行按差旅费规定执行。 u2003u2003中央公车改革方案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是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上述标准的130%。比照中央规定,我省省级党政机关车补分为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科员及以下4档。补贴标准为厅局级1690元每月,县处级1040元每月,乡科级650元每月,科员及以下450元每月。 u2003u2003此次改革中取消的公务用车,将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处置。司勤人员,也将按我省相关办法妥善安置。按照全省公车改革时间表,我省力争于8月前基本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县、乡级公车改革,适时启动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车改革,用两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改革。 u2003u2003解读 u2003u2003全省公车可减半年支出可省数亿 u2003u2003“公车改革后,全省公车数量将减少51%。”省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谈及我省公车改革方案亮点时说。 u2003u2003实现最大限度节约是此次公车改革的目标之一。我省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省、市、县各级车改后的公务交通支出要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各市、县可根据本地区财政情况,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可细化级别,但不得突破中央对应层级标准的130%。 u2003u2003我省还结合实际情况规定,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和边远地区车补标准可相应上浮,但不得高于中央对应层级补贴标准的150%(厅局级1950元/月、县处级1200元/月、乡科级750元/月),我省有18个市县可享受这一政策。 u2003u2003鉴于同一单位,不同岗位用车次数也不一定相同。方案规定,各单位可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作为单位统筹经费,解决不同岗位之间不均衡问题。 u2003u2003我省还将出台保留车辆用车相关规定,并为保留车辆安装识别号牌和GPS定位系统,监控车辆运行轨迹,继续实施节假日公车定点封存制度,每月开展暗访。 u2003u2003据测算,全省车改后年总支出(含保留车辆运行费、公务交通补贴、留用司勤人员支出等费用)要比车改前减少数亿元,全省节支率9.31%,省级党政机关7.98%,达到中央要求整体节支率不得低于7%的要求

辽宁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2019年辽宁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

辽宁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辽宁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发改委获悉,《辽宁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正式出炉。 根据方案,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力争12月底前完成,各市、县(市、区)以及乡(镇)力争上半年完成,按照属地化原则,省(中)直垂直管理系统驻地方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与驻在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同步推进。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出台后,按照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关于地方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的规定,我省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为: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650元。各级党政机关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本地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等因素,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的要求确定本地区公务交通补贴档次和标准。 公车改革涉及谁? 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厅(市)局级及以下人员 改革范围: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 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厅(市)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车辆范围:各级部门实际使用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方案要求,对纳入改革范围的人员和车辆,做到应改尽改、不留死角。 全省整体和省直机关节支率、各市整体和市直机关节支率原则上达到7%。节支率不达标的地区要降低本地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车改后补贴多少? 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及以下650元 根据国家关于地方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的规定,我省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为: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650元。 方案指出,改革后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根据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可适时适度调整。 各市补贴标准层级划分可不与省直机关完全对应,同一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各市之间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省直垂直管理系统执行属地补贴标准。 公务用车全取消? 保留必要机要通信、应急车每个省直单位不超4辆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合理确定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保留数量。省、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保留用车数量,根据工作性质和任务,经同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每个省直单位不超过4辆,各市、县(市、区)所属单位保留车辆具体数量根据单位编制总量和工作性质,经同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各乡(镇)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地理环境以及人口规模等因素,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分类确定保留车辆,一般不超过3辆。 执法执勤车减多少? 省级保留比例不超30%,市级不超50% 严格控制执法执勤用车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在原核定执法执勤车辆编制数并扣除特种专业技术车辆编制数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执法执勤车辆规模,省级保留比例不超过30%,市级不超过50%,县(市、区)及以下不超过60%,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必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具体岗位在中央核定的总量范围内由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按照从严从紧原则报省委、省政府研究核定。 取消的公车咋处理? 集中统一处置防止甩卖、贱卖 省直机关取消公务用车,由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统一规范处理。 取消车辆的处置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涉改人员咋安置? 内部消化为主,不得简单推向社会 涉改司勤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不得简单推向社会。各级部门根据改革后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未聘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等措施妥善安置。 公车运行咋规范? 配备和维护费用纳入审计范围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逐步探索社会化监督的有效形式和具体办法。 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公务出行审批和登记制度。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在编在岗公务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各地区、各部门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范

说明政府推进公车改革的必要性?

我认为车改的主要目的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遏制公务消费(政府消费)。目前在政府消费中车辆消费是很大的一块,包括车辆的更新、司机的工资等;二是重塑政府形象。老百姓对党政干部意见较多的是,公务用车财政支出庞大,以及公车私用现象,比如有领导干部驾公车游山玩水出了事故的,有开公车送子女上学的。我们武汉市委旁边有一个很好的小学,每天临下班学校周边就会堵车,我们纠风办去查过几次,登记公车牌号,在报纸上也公布过几次,不过实事求是地说效果不大;三是建立一个新型的政府管理体系,包括公车管理体系、职务消费管理体系。这也是目前要求建立新型的“有限政府”、“责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第四是遏制所谓“马路上的腐败”。领导干部拿公家的钱学驾驶拿执照,开公家的车,出事的也很多。某地一个区委常委开公车到庐山玩,途中压死了一人。还有某市一名局长在高速公路上出车祸自己被撞死了。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多。特别是现在双休日领导干部携家带口开着公车旅游,群众意见非常大。还有就是在车辆维修上的虚报冒领问题。而实行车改后,这些问题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因此,方向是对的,效果也是好的,不存在“腐败合法化”的问题,而是起到了从源头上遏制公车腐败的作用,节约了行政成本,公务交通资源利用效率也得到了提高,同时还转变了干部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我认为,公务交通费用是客观需要的。

2019年合肥市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大幕开启

  市直机关及其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车改革12月底前完成   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暨业务培训会议上获悉,市直机关及其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将于12月底前完成,县(市、区)、乡(镇)改革2月底前完成。   改革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合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本次公车改革机构范围为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公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人员涉及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单位管理人员和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鼓励市、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应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车辆范围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垂直管理部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与驻在地统一标准,由主管部门负责与我市同步推进,所需经费按原渠道供给。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适时推进。   公务用车怎么保留?   根据《实施方案》,全市党政机关保留公务用车,在确保节支率不低于7%的前提下实行总量控制,根据各部门主要职责、工作性质、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合理核定保留车辆编制。   记者了解到,市、县(市、区)依据参改单位数、地域面积和人口数量,综合确定保留车辆数,保留总量按照不高于改革前一般公务用车总数的50%原则控制,保留的车辆原则上不再配备到部门,各级公车主管部门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除用于部门机要和应急保障,也可用于保障各部门跨区域出差、下乡等公务出行需要。   今后,我市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仅限于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委(监察)、司法、农业、工商、林业(含林业公安和森林公安)、食品药品监管9个部门。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比例,按现有编制数(扣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原则上市级不超过50%,县(市、区)及以下不超过60%。各参改执法执勤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留车比例,确因工作需要超过上述比例的,要相应扣减部门公务交通补贴,每多保留1辆车,每年按6万元扣减部门公务交通补贴;超过90%的部门,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调研、视察等工作用车及重大接待、活动用车,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使用。;

公车改革后,领导从县上到州里开会可以用公务车吗

可以!

公车改革弘扬什么精神

你好,公车改革弘扬的精神有:艰苦奋斗的精神严于律己的精神实事求是的精神

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最新方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各级党政机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特殊公务出行实行定向化保障。  参加改革的机构范围确定为: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加改革。除了各级党政机关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按照规范职务消费原则进行改革,对原符合车辆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逐步按规定纳入改革。  参加改革的人员范围确定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原则上参加车改。考虑到地方实际情况,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市(地、州)、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改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公车改革到底什么时候改

2014年7月16日,《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下发。按照新方案,中国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2015年1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透露,中央层面取消的3184辆公务用车已全部封存停驶,2015年春节前将正式启动第一批约300辆的拍卖,同时公布了9个车辆处置的鉴定评估、拍卖和解体机构。2015年1月25日,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取消的106辆公务用车将举行首场不带牌照的“裸拍”。经过竞价,106辆车全部成交,拍卖金额总计660.9万元。

山西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2019年山西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

山西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山西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 12月7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山西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的要求,以降低公务交通成本、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方案》规定,省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厅(局)级每人每月1625元,处级每人每月10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625元。《方案》要求,12月10日前基本完成省直机关及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参改范围 《方案》规定,参改的人员范围主要是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对参改人员,将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在省直机关差旅费相关办法规定的常驻地范围内,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衔接。对未参改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省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具体标准为:厅(局)级每人每月1625元,处级每人每月10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625元。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随工资按月发放。 车辆处置 《方案》同时规定,对保留的车辆实行编制管理。省直机关本级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比例,以现有编制数测算,按不超过30%的标准执行。确因工作需要超过此比例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最多保留1辆车,每年按5万元扣减部门公务交通补贴。 保留的车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这些车辆配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时,按规定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特种专业技术、一线执法执勤用车,要根据需要统一喷涂标识。 《方案》要求,省直机关可保留5辆以内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编制核定1辆。应急公务用车编制标准为:人员编制100人以下的,核定1辆;100人(含)至200人的,核定2辆;200人(含)至300人的,核定3辆;300人(含)以上的,核定4辆。 对于取消的车辆,由各单位委托驻在地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就地处置。 司勤安置 根据改革后的实际需要,依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司勤人员的岗位,按照会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用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 对其他司勤人员,按照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不得将其简单推向社会 ;

2019年公车改革补贴标准,部分省份公车补贴标准一览

 四川公车补贴标准出炉:厅局级1690元/月   唐利民说,目前各地各部门均将上报公车改革方案,按省级领导小组的意见,各地各部门用车要根据人数核定。按规定,根据四川发展不平衡、山高路远的特殊省情,除了厅局级一把手之外,其他班子成员将全部纳入车改范围。   “各地封车那个月,就是车补发放之时。”唐利民也表示,四川公车改革亦有可能随着发展变化而进行调整。   唐利民表示,公车改革是一项新的工作。随着经济发展,交通的改善,公共交通的便利化,出差有了保障,市区就自己解决,这对绿色发展很好,省发改委对公务用车的制度改革充满信心。在公车改革的过程中,省发改委还会注意观察有哪些没有预想到的问题,进一步进行完善,对出差、调研用车会有保障。   去年7月,******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到年底前,地方党政机关基本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据了解,今年6月,我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开始积极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清理车辆权属、清理车辆行驶资质、清理车辆使用情况三大领域进行车辆清理。   今年11月26日,四川省政府、省经信委研究召开了全省公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后,四川省发改委召开了各市州会议,标志着四川公车改革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

中国公车改革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

政策不明确由于中央对公车管理制度改革缺乏明确的指导意见和操作原则,使得长期以来公车改革只是在少数部门、少数地区自发并分散地进行。这种状况所造成的后果:导致一些地区和部门的车改模式、适用范围、公车管理、补贴标准等存在较大的差异性;给国家对公车统一监管造成了不便;对未进行公车货币化改革的地区和部门,会因为无政策可依或操作难度大而推迟或拒绝公车改革。补贴不均衡由于公车货币化改革的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和发放形式等缺乏政策依据,使得进行车改地区和部门的操作方案五花八门,给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对公务交通资源的分配和使用造成了不平衡。比如,实行车改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司局级公务员月补贴最高额只有1200元,国家审计署的正司局级月补贴额只有700元,而珠三角地区的县处级干部的月补贴额已高达3500元。特别是没有参加车改的机要、执法等部门因得不到交通补贴容易心里不平衡。也有个别地区因车改后福利化倾向严重而出现了新的分配不平衡。体制不配套由于我国车改不是自上而下地进行,这种下边车改上边未改的状况,出现了一些体制性的摩擦。税收问题。因公车属于执行公务中的行政性消费,未进行车改的地区或部门,公车消费是免税的,而车改后获得货币化交通补贴的公务人员,因收入增加却要交纳个人收入调节税,增加了车改后公务人员交通费支出成本。公车指标配置问题。未进行车改的地区和部门公车报废或重新购置,可以享受上级部门或财政拨付的公车配置指标及经费待遇,而车改后的地区和部门却不再享有这些待遇。价格补贴问题。在油价上涨时期,未进行车改的地区或部门,可以享受到政府的价格补贴,而车改后获得货币化交通补贴的公务人员就得不到这种价格补贴。工资津补贴科目限制问题。2007年我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以来,因财政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津补贴项目和额度等出台了限制性规定,致使未进行车改的地区和部门无法再操作货币化后的交通补贴项目,也致使车改后的地区和部门难以操作因经济发展变化需要调整的交通补贴标准。车改不彻底后果一:若一个地区或一个系统上下没有同时进行车改,就会出现车改地区或部门向未车改地区或部门借车、摊派车辆、转嫁交通费用开支等情况。某些地区已经出现了教育局长用车让学校出钱出车的情况,将公车使用负担转嫁到基层。后果二:由于有些地区和部门实行“部分车改”、“部分未车改”双轨运行机制,便出现了一边领交通补贴,一边使用公车的现象。后果三: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因政府财力紧张,车改时不得不确定较低的交通补贴标准。同时,由于经济欠发达地区私车普及率不高,致使车改后绝大多数公务员既买不起车,也养不起车,从而导致了因交通问题影响工作的现象发生,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车改走回头路的现象。责任不统一公车改革后的地区和部门,私车公用现象比较普遍,但是,由于目前在处理交通事故责任及赔偿方式方面,私车公用和公车公用大不相同,致使私车公用者主要由个人承担责任损失,公车公用者则是由所在单位承担责任损失。工作不主动公车改革后,因交通补贴装进了公务人员个人腰包,致使个别公务人员因吝惜自己再掏腰包而不愿主动外出执行公务,有时会影响工作。宣传不到位一些地区和部门公务人员因车改增加交通补贴后,由于没有及时向纳税人和老百姓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有时会引发一些误解。

公车改革中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究竟补贴什么内容?是上下班的交通费用还是本城市内的一些公务外出?

保障普通公务出行需求,不包括上下班通勤和所在城市以外的长途出差。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意见》明确规定,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不是职工福利,主要保障普通公务出行需求,不包括上下班通勤和所在城市以外的长途出差。同时,要求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扩展资料:公务用车的相关要求规定:1、各级党政机关取消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2、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特殊公务出行实行定向化保障。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公车改革非领导职务和领导职务车补一样吗

这个要看当地的政策,全国没有统一的要求,非职务领导和职务领导的车补一般不同。

公车改革中货币化和社会化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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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车改革车补标准,国企公车改革车补标准出炉

已公布省市车改补贴标准   重庆市   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及以下650元。   陕西省   正厅局级1690元、副厅局级1500元、正处级1040元、副处级950元、正科级650元、副科级600元、科级以下550元。   广东省   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   湖北省   厅局级1690元、县处级1040元、乡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450元。   安徽省   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6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900元、科级及以下550元。   山东省   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广西   厅级1950元/月、处级1200元/月、科级750元/月、科员及以下650元/月。   贵州省   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四川省   厅局级1690元/月,县团级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500元/月、工勤人员300元/月。   内蒙古   正厅级1950元,副厅级18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处级1050元、正科级750元、副科级600元、科员及以下450元。   云南省   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650元。   湖南省   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及以下550元/月。   江西省   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500元。   近日,四川、内蒙古和重庆相继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和公车补贴标准,到目前为止共有13个省市自治区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   尽管车改在地市一级尚未开始普遍实施,但“不够用”“倒贴钱”这样的基层声音,自去年车改破冰以来一直不断。公务交通补贴会否成为“新福利”?如何切实防止公车、补贴“两头占”?针对这些担忧疑惑,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补贴会否成为新福利?   补贴标准必须符合节支要求,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严格避免改革性补贴福利化   记者注意到,当下最受舆论关注的,是各地补贴标准。中央指导意见明确,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有声音质疑,不少地方公布的车补标准都“顶格”定为130%,算不算自谋福利?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介绍,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分为司局级、处级和科级3档。大多数省份采取了细分档次的做法,分为4—8档不等。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有两到三档确实存在‘顶格"情况,但不可能存在全部‘顶格"执行的情况。”中央车改办负责方案审核的工作人员解释。“顶格并不越格,这在改革允许的范围内。”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表示。   此外,少数省份比照中央标准划分为3档,这种情况下每个档都不允许达到上限标准。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表示,对于地方车改补贴标准及档次确定问题,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明确要求地方要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公务交通补贴,不允许完全按照上限制定标准。同时,省直机关和全省统算都必须达到7%以上的节支率,否则就必须降低补贴标准。   关于有正厅级“顶格”,而处、科级不“顶格”的情况,该负责人解释,一些省份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的130%制定正厅级干部补贴标准,主要是考虑到参改的正厅级干部原来都配备了专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及司机,车改后取消了“公车特权”,补贴符合改革的原则和要求。   补贴标准是否合理?   岗位级别较高的公务出行较多是客观现象,通过统筹资金来解决“级别低出行多”问题   关于“补贴不够用”最常见的说法是,基层“跑腿”工作比较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何按照“行政级别越高出行越多”来设计?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说,补贴标准首先是根据工作岗位重要性来考虑的,岗位级别较高的例如开会、调研等公务出行较多,是一个客观现象,因此,首先按照级别制定补贴标准上限。在中央定下的补贴标准上限内,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细化补贴标准,可以根据出行频次,把岗位划分得更细,更符合当地实际。   车改中统筹资金的制度设计即是用于解决“级别低出行多”问题的。“考虑到不同工作岗位公务出行的差别,有些公务员级别低但出行多,单位在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可以统筹一部分补贴,充分自主。”该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有些地方也在开始探索车改后中短途公务出差差旅费包干的办法,鼓励公务员通过自驾车等方式进行短途出差。   今年初,曾有读者反映,环保部门未列入车改实施意见中执法执勤部门范围但有执法权,压减公车数量会否影响正常执法?相关负责人专门向记者回应,国家认定的执法执勤部门主要有17个,这些部门的各级执法执勤用车这一次也进行了大幅压减,只允许保留在一线执法岗位,且必须标识化喷涂。此外,还有环保、价格、国土等十几个部门具有行政执法职能,但并没有配备执法执勤车辆。这些部门的行政执法出行由地方建立的综合执法用车平台统一保障。   如何避免车补公车“两头占”?   将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改革不变形不走样;保留车辆喷涂标识并加装定位系统,实时动态监管   如何防止出现“一边拿车补,一边用公车”?中央车改办负责人明确表示,纪检监察机关会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外,要求地方加强保留车辆管理,通过对保留车辆实行标识化喷涂、加装卫星定位系统等手段,做到实时动态监管。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标识,机要通信及应急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也应作明显标识,接受社会监督。该负责人表示,在各省的批复方案中,中央都要求各地采取措施落实“标识化”,这是避免公车改革走回头路、“翻烧饼”的必要做法,也有助于避免出现名为“公车服务平台”却成领导“专车”的情况,中央车改办将把落实“标识化”工作作为下一步监督检查的一项重点。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还表示,将分期分批对地方车改进展和成效进行专项督查,并通过督查和审计等工作,确保地方车改按要求推进,不变形不走样

公车改革了,公务出行还可以公款租车吗

  不会有了。  一旦改革后公务用车取消,费用就已经打到补助里了,想租车得到公车补贴的人自己出钱,单位不允许再报销因公务出行产生的租车费用了。  没取消公务用车的,该用车继续用。

如何看待“公车改革”的利与弊

如今的公车乱象,不仅造成了纳税人的沉重负担,而且也滋生了大量的车轮腐败。长期以来,公众对公车浪费、公车私用的关注,充分证明了现行公车制度存在许多粗陋之处。关注公车改革,是因为这联系着职工的切身利益。有人认为公车改革是不合理的,从单位配备公车开始,无论是办公事还是私事,都打着办公事的旗号开着公车——这是为了方便为了私车省油。有的人把公车私用当成了理所当然,还传言说:有车不用傻啊!一听说公车改革,似乎都慌了,没有车我们外出“办公“怎么办啊?多不方便啊!一连串的感叹。关注公车改革,是因为车改联系着车补。大家关注公车改革,这除了不方便职工外出办事以外,还因为公车改了以后财政会给每个职工一定的交通补贴,无论是出差还是外出送文件,只要是与工作有关,只要有相关的文件,我们都可以凭着这些单据报销费用,但是也会有一定的标准,不会因为你花多少钱都会报销,其实这样也杜绝了奢侈浪费之风。其实大家之所以十分关心公车改革是以为车补一直是人们关心的问题,车贴补多补少,怎么补,按照怎样的标准补贴似乎都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补贴多了国家财政支出大,补贴少了职工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虽然有人认为车改不好,但是个人认为车改还是利大于弊的,既然中央决定了车改那么它也是为大局考虑,从整体考虑的,我们应该支持车改。

贵州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2019年贵州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

贵州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贵州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 记者从27日召开的贵州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上获悉,贵州省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当发放交通补贴,设立了每人每月500元至1950元不等的公务交通补贴“上限区间”。   根据《贵州省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贵州省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为: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同时,同一市、州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各市、州之间最高一级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参加公车改革的单位可以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问题。   贵州省要求各地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此外,贵州省鼓励交通服务运输企业参与公务交通保障服务,按照市场化运营方式由交通服务运营企业提供有偿普通公务出行用车保障。 ;

2019年福建公车改革解读及司机安置办法

  《福建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出炉,泉州市直单位保留不超过160辆公车。争取底前后基本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车改目标公务交通节支率必须达7%   时间节点:按照《方案》,我省将力争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驻各地的省管单位与所在地区同步改革。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出台后,按照规定执行。   节支目标:公务交通节支率必须达7%。对纳入改革范围的人员和车辆,确保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低于改革前公务交通支出总额,全省整体节支率不低于7%。   如何补贴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   根据国家关于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130%的规定,确定我省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为: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92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6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58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允许单位根据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不超过10%的比例作为统筹部分,集中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问题。   车辆怎么留设区市直单位采取总量控制原则   省、设区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可合理保留机要通信、应急、调研和接待等用车数量,调研和接待车按不超现有35%保留。   省直各单位(含部门管理机构)按单位编制人数核定保留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原则上单位人数在50人以下的(含50人)保留1辆,51人至100人保留2辆,101人至150人保留3辆,151人至200人保留4辆,200人以上保留5辆。   设区市直单位采取总量控制原则保留车辆。福州、厦门、泉州各保留不超过160辆,平潭保留不超过60辆,其他设区市按不超过140辆保留。   县(市、区)直各单位结合当地人口规模和区域环境状况确定保留车辆。县(市)常住人口30万人以下(含30万人)的,总计不超过40辆;常住人口30万人以上的,总计不超过45辆。区农业人口10万人以下的(含10万人),总计不超过35辆;区农业人口10万人以上的,总计不超过40辆。   对常住人口在5万人以下(含5万人)的乡(镇),保留不超过2辆;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的乡(镇),保留不超过3辆。每个街道则按不超过2辆保留。   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参改范围我省各级党政机关   机构范围:我省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加改革。   人员范围:各级各部门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车辆范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车辆如何处置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上交入库   根据《方案》,取消的公车按以下程序处理:   上交入库。在接到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核准保留车辆的通知后,应在1个月内,将取消车辆封存停驶,移交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集中处置。取消车辆应保持完好,无违法记录,年检有效期须在封存驾驶之日起3个月以上,并保证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凭证、购置附加费(税)证、保险单、车船使用税凭证、组织结构代码证等材料齐备。   集中处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处置方式。取消车辆部分评估后,按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对未能及时处置的车辆,可用于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车辆租赁公司,按市场化运作,提供有偿服务。对黄标车和没有实际使用价值的老旧车辆,实行强制报废,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解体。   公开拍卖。由拍卖机构公开竞价出售。底价以鉴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为基准价,实际成交价原则上不得低于基准价,处置收入上缴省级国库;车辆交接和账目调整。拍卖机构或产权交易机构上门统一交接车辆。各单位应及时调整资产、财务账目。   车辆交接。拍卖机构或产权交易机构根据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工作要求上门统一交接车辆,各单位应配合做好各项交接工作。   账目调整。省直机关依据“固定资产调拨单(车辆专用)”和“车辆交接单”及时调整资产、对接账目。   公务出行如何保障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   改革后,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   各地要研究制定公务出行保障具体措施。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保障行政区域内公务出行,探索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建立跨部门的执法用车、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利用车辆定位信息系统,实行统一管理。   对改革后留用的车辆难以解决集体公务出行的,允许通过社会化租赁车辆的方式予以保障。对特别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事项,各地可以另行制定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   保留公车如何管理建立服务平台统一管理   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核定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的编制和标准,车辆配备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等公务用车,在社会化交通方式提供不足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还可用于保障各部门集体公务出行、跨区域出差、下基层调研等公务出行。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公务出行审批和登记制度,定期公布车辆租赁费用使用情况。   改革后保留的公务车辆,须集中起来建立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平台两年内建设到位。   《方案》还要求严格改革纪律,党政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违反规定用公费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私人用车费用。   司勤人员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优先确定保留   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优先确定保留。对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5年)以内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可以提前离岗,离岗期间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其中,省直机关参改单位,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从正式司勤人员中采取择优留用、内部转岗、提前离岗、开辟新岗等办法,对未留用的应予妥善安置。对单位自行聘用的司勤人员,由单位依法与其协商解除、终止合同,并支付补偿金。对未聘用的其他司勤人员依法终止、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保障好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得简单将其推向社会。;

宁夏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2019年宁夏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

宁夏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宁夏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  根据安排,去年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接管的公车改革要基本完成。近日,记者通过采访多个中央部委证实,目前中央层面公车封存和补贴发放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务交通补贴已从上个月起开始发放。根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中央   公车封存车补现身   去年7月,中办和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关于车改终于有了顶层设计,这也被外界评为“史上最严厉车改”。严厉之一在于为公车改革设下了一个时间表——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力争基本完成公车改革;地方党政机关在底前完成。   近日,记者先后联系到多个部委,其工作人员均表示,11月底单位公车已经全部封存。受访工作人员说:“改革对我们来讲就是统一调配的车没了,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所以就自己想办法解决交通问题。”   根据上述《意见》和《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要适当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为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最后一张工资条,“车补”终于现身了。受访的公务员透露:“上个月发放的工资条显示,已经拿到了‘车补",是800元。现在就自己开车上下班。”   知情人士证实,目前中央层面公车封存和补贴发放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车补”肯定能发放,但后期车辆处置一下完不了,还得分期分批进行。   >>地方   有省份砍掉公车经费   中央层面公车改革可谓“按期交卷”,接下来要进行的是地方车改。按照预期,地方车改的难度远远高于中央。为此,去年年末,江苏、湖北等地便相继召开会议,部署新一年的车改计划。   12月19日,江苏省发布《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确定首批改革单位就有1.6万个。江苏省相关部分负责人透露:“上半年省级机关要改到位,下半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要改到位,这次第一步改革是党政机关和参公的事业单位,下一步还有其他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都要按照时间节点推进。”   目前,各省份预算编制工作已经展开。中部某省份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三公”经费中,公车购置与运行费将不再出现。该负责人说:“现在具体政策还没出来,机关事务管理局方面得具体拿方案,但在今年预算安排中,公车购置、运行维护这一块的费用已经拿下来了。”   而一东南省份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由于省里的公车改革具体落实方案还未确定,因此年初拿出的预算账本公车经费仍将存在,但随着改革推进,这部分经费将用于“车补”及人员安置等。   >>难点   车补能否立即实现“省钱”目的   车改方案明确,车改后用于车补的经费要少于从前的车辆购置与运行费用。部分地方表示,车改第一年,车停了、补贴发了,但车辆处置和人员安置却难以一步到位,仍要费用支撑,因此想要不冲破这条费用控制的红线,工作难度较大。   此外,本轮车改要将各省份的“土办法”统一,其中最重要的就在于补贴标准的统一。此前,一些地方试点工作早已铺开,但各地车改步子较大,有的标准超过了国家规定,如今要让补贴额度降下来,动员工作需要做到位。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政策教研部副教授惠天表示,在试点过程当中有些地方的补贴标准明显高于国标,这是因为在个别地区试点时,就算是超了也不算违规。但现在有了一个国家标准,今后就要做好两个工作:第一就是明确国家规定的刚性,另外就是要有一些惩戒措施 ;

2019年广东省公车改革方案解读

 《广东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 制度 改革总体方案》近日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按照相关要求,东莞市要在这一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公车改革。按照上述方案,10年前便已在全市推行车改的东莞还需再次“动手术”。   比如,按照东莞2004年出台的车改方案,正处长每月车补为3000元,而按全省车改方案,即便各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可上升20%,东莞正处级每人每月最高车补也只有1200元。也就是说,明年起,东莞正处级每月车补至少要砍掉1800元。   东莞现行车补标准高   东莞的公车改革是走在全省前列的。   早在22年前的1993年,东莞市沙田镇便在全省第一个“吃螃蟹”,试点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2004年年底,东莞正式出台《东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成了市直党政机关的车改。2005年10月,各镇街也完成了公车改革。   根据2004年东莞的车改方案,车改范围是由市财政全额供给的实行、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车改后主要以货币形式对公务人员进行补贴。参加车改单位的在职公务人员在领取个人公务交通费补贴后,除了执行特殊公务外,其他的公务交通费用一律由个人支付。   补贴共分9个档次:正(局)处长每人每月3000元,调研员、副局(处)长2800元,助理调研员2500元,正科长1800元,主任科员、副科长1500元,副主任科员1000元,科员800元,办事员、见习期干部500元,职工400元。   这个车补标准比省里公车改革的车补标准要高很多。   省里公车改革的车补标准是:正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副厅级每人每月150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0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80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60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450元,科员每人每月300元,科员以下每人每月250元。   两相比较,目前东莞正处和副处级的车补要比省里 规定 的标准高出2000元,正科级高出1200元,科员高出500元。即便东莞可以按照 规定 在省里补贴标准的基础上调高20%,那么仅以正处级为例,东莞的正处级每人每月的最高车补明年完成车改后也只有1200元,比现在至少要砍掉1800元。   公、检、法也将参加车改   另外,2004年东莞推行车改时,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四套班子的厅级干部以及公、检、法机关的在职公务人员没有被列入车改对象。而在省里的车改方案中,上述人员均将被纳入车改范围。   根据省里的车改方案,这一年年底要完成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其中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于9月底前完成,乡镇于12月底前完成。也就是说,由于东莞是市辖镇的行政架构,全市要在这一年年底前完成公车改革。   东莞车改样本   沙田镇车改当年公车经费降了一半多   广东公车改革第一个“吃螃蟹”的是东莞市沙田镇。该镇从1993年起取消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改发交通补贴,改革当年,该镇公车经费由原来的84万元降至38万元,节约了54%。   如今,该镇公务员用车可以说非常顺畅。“根据用车的需要,全镇公务人员每个月的财政补助从几百元到2000元不等。”该镇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公务人员说,他感觉自己的用车比改革前更加方便,更加顺畅。   按照目前的标准,他每个月可获得500元的补贴,基本够用。最初他自己没有买车,补贴大部分用于打车的花费。几年前,他买车后,补贴主要用于油费。他告诉记者,类似他这个类型的基层公务人员,除了必须多天多次下社区、村小组开展工作外,另外还要经常前往市区相关部门联络工作,以及前往兄弟镇街进行业务学习、业务促进的工作。“按照省里的车改方案执行后,每月300元的车补恐怕比较难以满足工作需求。”他担忧道。   公检法车改曾公开征求 意见 随后停滞   2004年东莞车改没有将公检法系统纳入改革范围,多年来,公检法三大部门的“三公”经费预算中,公务用车费均占大头。截至年末,仅市公安局就有公车407辆。   在公检法系统公车改革中,东莞与周边兄弟城市相比速度上有所滞后。去年7月,市政法委发布了《东莞市公检法系统公务车制度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不过昨日记者从市政法委核实到的最新消息是,这份征求意见稿尚未完成意见搜集就停滞了,原因是去年接到省里要求,要等到省政法委下发方案再改革。   东莞现有公车2215辆   每车年均花费3.4万元   去年4月,东莞首次公开了公车数量:共有公务用车2147辆。根据市财政局公布的东莞市本级财政“三公”预算情况,东莞现有公车2215辆,公务用车费用预算为8577.2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950.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627.1万元。按照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7627.1万元计算,平均每辆公车的每年运行维护费支出约为3.4万元。   记者对比发现,这一年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要比去年减少478.9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下降5.91%。此外,这一年的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下降了54.24%,对此,东莞市财政局解释称,这是因为去年一些执勤执法车辆达到了黄标车标准,按要求更换新车辆增加了购置费用。这一年市财政局进一步严控各单位公车购置安排支出,只为符合购车规定以及需要淘汰公务黄标车的单位安排预算。 ;

公车改革有什么好处?

从主观上来讲,公职人员特别是一领导干部多年来养成的公家的人,公家的事,公家的车,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的吃大户的惯性思维.甚至公私不分,公车私用,公车私有,化公为私,导致腐败产生.他们内心自觉不自觉地对公车改革有着或多或少的抵触情绪,在公车改革中有意无意的推诿拖延,甚至利用职权以改革的名义谋取私利,以继续维持其公车私用公权私用的既得利益.  以上原因`造成我国公车改革步子慢不彻底的现状.虽此,这些都不应该成为我们迟滞或停止公车改革步伐的理由.公车改革货币化,毕竟是最接近市场化的一种改革路径,它存在的问题也只有在实践中逐步完善.积极而有序的推进公车改革,不仅是我国反腐倡廉,建立节约高效政府的重要改革措施之一,是解决社会诸多矛盾的切入点之一,解决好这个问题,对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减少社会隐形分配不公,降低压缩三公开支,增强民众对推进改革的信心,增加政府诚信,都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7年国有企业公车改革细则相关问题

  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政机关贯彻落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 措施 。下面是我整理的公车改革细则相关问题解析,欢迎大家参考。  公车改革细则问题   1、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问:您认为公车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长期以来,广大群众对车轮上的铺张意见很大、反映强烈。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政机关贯彻落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   二是有利于节约开支。目前,公车消费在“三公”经费占比例较大,中央和国家机关达60%左右,从各地公开的“三公”经费看,地方比例更高。通过推进这项改革节约政府开支,建立节约型政府,可以把节约的财政资金更多用在刀刃上。   三是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普通公务出行由实物保障转变为更多地由公务人员个人自主选择,更多地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实行社会化、市场化保障,有利于合理有效配置资源。   公车制度改革酝酿多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落实中央部署,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以制度廉明,回应群众关切;从自身改革做起,树立党政机关廉洁形象;从公信力入手,建立长效机制,根除群众不满意、不认同的突出问题。   问:《意见》是全国公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它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任何一项改革要做好、做成,首先要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公车改革虽然是一项具体改革事项,但也是一项涉及面较广的系统改革,是制度创新的改革。改革的方向是坚持社会化和市场化,将传统的实物供给和粗放式公务用车管理模式,改变为与现代政府治理体系相适应的新型公务出行模式。改革的原则为创新制度、分类保障;统筹协调、政策配套;统一部署、分步实施。为保证改革有效实施,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和总体要求,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两到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基本形成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公共部门的公车改革,要专门制定方案,适时推出,限时完成。   2、主要内容和范围   问:《意见》提出了车改的四大任务,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妥善安置司勤人员、规范处置公务用车,这次车改的主要内容和范围是什么?   答: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各级党政机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特殊公务出行实行定向化保障。   参加改革的机构范围确定为: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加改革。除了各级党政机关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按照规范职务消费原则进行改革,对原符合车辆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逐步按规定纳入改革。   参加改革的人员范围确定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原则上参加车改。考虑到地方实际情况,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市(地、州)、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改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3、补贴标准怎样定   问:公务交通补贴是大家非常关注的问题,《意见》对补贴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此前一些省市自己出台的补贴标准怎么办?怎样避免出现以补贴为名变相发福利的问题?   答: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自上而下、统一部署的改革。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经过了反复的研究测算,综合考虑了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务等因素。根据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可适时适度进行调整。确定补贴标准要基于三个原则:一是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总额必须低于改革前的公车运行支出总额。二是公务交通补贴仅保障城区或规定区域内基本公务出行需求。三是简化档次便于操作,各个级别间补贴差距不宜过大。   《方案》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意见》明确规定,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   这里需要强调,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不是职工福利,主要保障普通公务出行需求,不包括上下班通勤和所在城市以外的长途出差。同时,要求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4、怎么确保 做成做好   问:对司勤人员的安排有什么考虑?   答:要确保车改平稳推进,重要问题之一是依法做好司勤人员的安置工作。要以人为本,对因取消公车而失岗的司勤人员不能简单推向社会,主要采取内部安置的办法,用多种方式保障其能够继续就业。要做好相关司勤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变更、经济补偿发放、社保关系处理等工作,充分尊重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问:公车改革触及的利益很大,如此大范围的改革,怎么能够确保做成做好?   答:各地区、各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周密制定改革方案,明确改革时限。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有效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方针政策都能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车改规定的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各级审计机关对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运行维护费用、取消的公务用车处置和交通补贴发放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并依法公开审计结果。(据新华社北京7月16日电)   公车改革当前问题   能否真正遏制“车轮上的腐败”?   “公车私用”现象如何扭转? ——“从我做起”   “公车私用”长期以来是党政机关存在的一个“顽疾”。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数据显示,仅今年1月,全国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就有442起。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孙宪忠说,此次出台的改革方案提出,在两到三年时间内取消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合理补贴公务交通费用,妥善安置司勤人员,规范处置公车。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沈荣华认为,此次公车改革实现了从长期议论到具体实施的跨越,“是巨大的历史性进步”,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从自身改革做起,加强廉政建设,勇于担当,推进改革的力度和勇气。   公车改革过程中腐败如何防止   ——标准明确   各地实际上已经开展了公车改革的探索和试点,但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地区公务用车减少,但采购汽车数量仍在增加的问题。个别干部在照样坐公车的情况下,还拿到了相当于工资水平的交通补贴。   全国人大代表高亚飞认为,取消公车发放车补是一大创新,但由于各地制定的标准不尽相同,与公交车、出租车的价格相比,有的地方车补过高,难免被质疑为“创薪”。但如果补贴过低,又容易减少公务人员下基层的积极性。   此次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方案明确,司局级干部每人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对于地方补贴标准,指导意见指出由地方决定,但各地差异不宜过大。改革方案也同时明确: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监管漏洞”如何堵住?   ——公开执行   2013年,湖南省岳阳市给全市4200多辆公车装上了GPS,对公务用车实施全程监控。而此前,广东云南等省份也出台了类似的管理措施。然而从实际效果看,百姓认为他们依然无法看到安装GPS公车的运行轨迹数据。   全国人大代表张育彪说,解决公车私用的问题,最好的办法是让公车运行公开透明,让公车接受最广泛的社会监督。   此次公车改革指导意见明确: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对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要制定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对此,牵头此次改革的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承诺,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车辆处置工作的审计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加大公车处置中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据新华社)   算算细账   车改究竟能省出 多少财政钱   ——财政部专家为公车改革算细账   以现金补贴取代实物养车,公车改革这笔“减支账”是否划算?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1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车改革方案实施后,可望较为明显地减少我国财政支出中的相关开支,明显降低公车使用的行政成本。   在贾康看来,公车改革在减少行政开支方面具有“N次减支”效应。最直接的就是减少了今后在车辆购置、运营方面的经费开支,包括与公车相关的司勤人员薪酬开支。   据贾康测算,本轮公车改革将涉及约80万辆全国公务用车、近6400辆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公车。如以涉改车辆上一年在中央级的实际运营经费支出及相关人员经费支出总额为基数,以今后仅需于年度内开支的所有公职人员的交通补贴发放数来对冲,可算出相对应的实际支出总规模将从基数水平下降约7%。   贾康认为,如考虑这些因素,可使此次车改带来的综合节支率进一步提升到50%左右。“车改后我国财政支出中的公车支出,综合考虑将有望缩减一半左右。”   在此基础上,贾康认为,如不车改,未来我国公车开支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这也是车改带来的又一重减支效应。   “车改后可以避免因油价上升、停车费增加、司勤人员工资福利开支增加引起的行政成本,以及司勤人员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未来潜在支出,还有车辆配备数量增加等因素引起的行政成本。”他说。   值得关注的是,为保障节约行政开支效果,方案要求财政部严格交通费用预算管理,各单位也要加强 财务管理 ,其中包括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等规定。   对此,贾康表示,公车改革的推进,配之以财政深化改革将带来的预算约束硬化,将会明显地降低公共财政支出中的相关经费支出与未来行政成本压力。

公车改革问题

  公车改革是一项难题,在过去许多年中,不少地方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改革探索,试图破解这一难题,迄今仍未取得满意答案。从2009年起,杭州市开始了大规模的公车改革,将普通公务员至局级公务员分为300元到2600元9个档次,交通补贴每月直接打入公务员市民卡,可以用于乘坐公交车、打的、加油等各项交通事务支出,但不能取现,两年节约公务交通费用总计3442万元。  “杭州车改”在受到舆论肯定的同时,也遭遇了质疑,“一个正局级公务员的车贴比普通百姓工资还高,怎么说得过去呢?”一些市民指出,公车消费本来就有浪费,现在用发放定额车贴的方式,实际上是将一些浪费行为合法化,公权变成了特权,特权又被“赎买”成了私产。  专家表示,公车改革之难实为公权“革命”之难。  公车改革势在必行  关于公车改革的呼声和尝试,这些年来持续不断,他不但是民众的呼声,也是反腐倡廉建立节约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可为什么公车改革在实践中却时停时动,时快时慢,其中也确有主客观多种原因。  首先从客观上讲,目前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政府部门管理机庞大。我国公车配备制度范围广历史长。各个部门工作特点千差万别,对公车的需求也不一样,使用状况也各不相同。而目前全国各地进度不同的公车改革,也面临着尺度不一、标准各异,程度不同、车补不同,范围不同,模式不同的问题。货币化虽然提出了一条相对可行的思路,但种种的不同也使的大面积推广有操作性的障碍。  从主观上来讲,公职人员特别是一领导干部多年来养成的公家的人,公家的事,公家的车,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的吃大户的惯性思维.甚至公私不分,公车私用,公车私有,化公为私,导致腐败产生.他们内心自觉不自觉地对公车改革有着或多或少的抵触情绪,在公车改革中有意无意的推诿拖延,甚至利用职权以改革的名义谋取私利,以继续维持其公车私用公权私用的既得利益.  以上原因`造成我国公车改革步子慢不彻底的现状.虽此,这些都不应该成为我们迟滞或停止公车改革步伐的理由.公车改革货币化,毕竟是最接近市场化的一种改革路径,它存在的问题也只有在实践中逐步完善.积极而有序的推进公车改革,不仅是我国反腐倡廉,建立节约高效政府的重要改革措施之一,是解决社会诸多矛盾的切入点之一,解决好这个问题,对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减少社会隐形分配不公,降低压缩三公开支,增强民众对推进改革的信心,增加政府诚信,都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山西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2019年山西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

山西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山西车改方案车补标准出台 12月7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山西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的要求,以降低公务交通成本、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方案》规定,省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厅(局)级每人每月1625元,处级每人每月10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625元。《方案》要求,12月10日前基本完成省直机关及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参改范围 《方案》规定,参改的人员范围主要是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对参改人员,将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在省直机关差旅费相关办法规定的常驻地范围内,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衔接。对未参改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省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具体标准为:厅(局)级每人每月1625元,处级每人每月10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625元。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随工资按月发放。 车辆处置 《方案》同时规定,对保留的车辆实行编制管理。省直机关本级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比例,以现有编制数测算,按不超过30%的标准执行。确因工作需要超过此比例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部门,最多保留1辆车,每年按5万元扣减部门公务交通补贴。 保留的车辆主要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这些车辆配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时,按规定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特种专业技术、一线执法执勤用车,要根据需要统一喷涂标识。 《方案》要求,省直机关可保留5辆以内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编制核定1辆。应急公务用车编制标准为:人员编制100人以下的,核定1辆;100人(含)至200人的,核定2辆;200人(含)至300人的,核定3辆;300人(含)以上的,核定4辆。 对于取消的车辆,由各单位委托驻在地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就地处置。 司勤安置 根据改革后的实际需要,依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司勤人员的岗位,按照会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中,采用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 对其他司勤人员,按照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不得将其简单推向社会

公车改革是哪一年开始的

日前,温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对温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出部署。据了解,为完善和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范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温州于今年2月份正式启动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要求,温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温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温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2012年车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就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范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公务交通保障方式、规范涉改车辆处置等作出明确规定。车改范围: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共上百家根据《总体方案》要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机构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等,共计上百家参改单位。人员范围为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和行政编制工勤人员。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市级机关先行示范、市以下党政机关加快实行,非参公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有序推进。2012年以来已车改的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按照节支节约的要求,参照《总体方案》进行过渡。参改车辆范围为所有车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调研、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补贴标准:分四档从10月1日起计发在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下,温州将综合考虑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与距离等因素,合理制定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市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为厅级、处级、科级、科员及以下四档,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690元、1040元、650元、500元,适时适度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并于10月1日起计发。县(市、区)将参照市级机关补贴标准执行。本次公务用车改革全市(含县市区)平均节支率为10.45%。此外,温州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市级机关及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区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为温州城区(含鹿城、龙湾、瓯海、洞头灵昆街道)。县(市)、洞头区(不含灵昆街道)及县(镇、街道)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原则上为县(市、区)域。补贴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公车改革的影响力

公车:检验改革的勇气和智慧   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处置后的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处置收入,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近日,国家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引发各界关注。其中明确,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本轮公车改革将涉及约80万辆全国公务用车、近6400辆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公车。”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指出,车改到位之后,每年因车改减少的支出将超过1500亿元。   有关专家指出,降低行政成本,减少财政支出,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是公车改革的重要目的。而另一方面,在公务车数量大幅压减的情况下,如何更好保障公务活动顺利开展、提高办事效率,则需相关制度措施同步跟进。 标准已定:各地如何“因地制宜”?   据有关专家测算,目前每一辆公务用车的运行成本(包括司勤人员的工资、福利)每年至少在6万元,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统计显示,目前,公车消费在“三公”经费中占比较大,中央和国家机关在60%左右,从各地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中,辽宁、天津、北京、山西等省市的公务车消费所占比重都超过了70%。   一个时期以来,车辆配备范围过大、运行管理成本偏高、公车私用等车轮上的铺张浪费问题,备受诟病。新的改革方案明确,我国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早在2004年,我们就进行了公车改革。”山东省一名乡镇公务员对记者说,“作为一名科级人员,我们的补贴标准也从每月300多元提高到目前的1200元。听起来很多,但是,对于很多乡镇工作人员来说,有时候一下村就是几十公里,这样的补贴标准还是不够。下一步,如何更好满足公务出行需求,还需要出台配套政策。”   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规定,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对此,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也指出:“下一步,各地根据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可适时适度进行调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则认为,此次公车改革虽然方案出台,但是否能够得到认真的落实,仍需进一步细化。从地方层面来讲,中国地域辽阔,各地政府工作所面临的具体环境差别很大。   由于是全国性的改革,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公车改革方案并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行政经费的节约是最基本的原则。改革后的公务交通补贴,只用于保障最基本的公务出行,是改革性补贴,而非福利。   汪玉凯分析说,未来,地方上的公车改革不应以行政级别来简单制定。地方各厅局部门一把手要不要配车,还要继续研究。“按照岗位配车,可能比按照级别配车更符合实际,更有可操作性。我们更需重视的是基层的改革方案。如果能将实施方案与日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信公车制度改革会更加顺畅。”他说。 车辆减少:怎样防止“能不出门就不出门”?   从1994年中办、国办联合颁发《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开始,公务车改革已历经20年。从杭州、温州的“货币化模式”到广东部分地区的“半货币化模式”,再到江苏部分地区的“购买服务模式”,公车改革在艰难中探索前行。   某省会城市的一个行政区,曾试图启动公车改革,但大部分干部要坐车不要补贴,改革遭到一半中层干部抵触,最终不了了之。“改革难,难在利益固化。”对公车改革问题有过多次建议的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工商联主席李卫华说,“改革的原则、方向和基本政策必须统一制定,此次出台国家层面的公车改革指导意见非常重要。有令即行是关键。”   东部某省的一名基层公务员表示,各地此前的货币化改革试点发放面积过广,甚至涵盖了所有政府工作人员,发放标准简单化—仅根据职级一个因素来决定车补标准。下一步要特别防止车改产生新的不正之风,“要防止杜绝腐败不成,再生另一项腐败的问题”。   公务车是国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用国家公共财政购置的,用于公务活动的车辆。设立公车制度的目的,是更好地服务公务活动、提高办事效率。公务车制度改革,从政府自身改革做起,有利于树立党政机关廉洁形象,提升政府公信力。但另一方面,随着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会否助长“能不出门就不出门”的现象?   对此,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指出:“同样级别的干部,拿的工资都一样,也不乏"能少干就少干"的现象。”他同时指出,要经常去边远地区、去农村出差的公务员,应当切实考虑保障他们的用车问题,特别是去一些现在公共交通网络还没有覆盖到的地方,可以考虑组建公务车队或包租出租车。如果组建公务车队,也要按市场规则运营。现在公共交通的社会化服务可以基本保障公务员的出行需求。此外,与过去相比,有私家车的公务员比例大幅度提高,拿了交通补贴,也应当用在公务上。 政策联动:如何打好“组合拳”?   公车改革,必然要触动利益,只有敢于打破固有利益格局,才能坚定不移推进改革。这印证了当前的改革已进入深水区。   “因为单位公车少,预约不上,我现在正在乘坐公交车去办公事的路上。”一位基层公务员对本报记者说,对于级别较高的干部,此次公车改革动了他们的“奶酪”。公车改革会砍掉既得利益者的福利,推行起来肯定会有难度。希望接下来,改革能动真格。   回顾20年公务车改革历程,很多地方在摸索中感受到改革之艰。   例如,,广东拟推行货币化改革,但如何制定补贴标准、如何防止改革效果打折、怎样向公众解释,都是决策者们面临的问题。在已经试点改革的城市中,不仅对“官越大出差越多”作为设定补贴的基本思路有争议,如何改变公众“车改等于公务员加薪”的看法也让决策者头疼。2008年,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区进行公车货币化改革,区委、区政府正职每年补贴8万元,区人大、政协正职每年补贴6.5万元,就曾被质疑“变相加薪”。   此次,公车改革方案尘埃落定,但如何推进落实,还需形成合力。“公车改革虽然是一项具体改革事项,但也是一项涉及面较广的系统改革,是制度创新的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强调。   有关专家指出,公车改革关键是要确保制度公平。宋晓梧表示,公车改革的箭终于离弦,但这支箭能否正中改革目标的靶心更加重要,而这取决于关键性环节政策的制定。   “有效的监督很重要。”李卫华说,“要将公车改革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对公车私用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重拳出击。”例如,香港的公务用车有统一号牌标志,澳门的公车则在车辆前后喷涂了所属单位名称。借鉴港澳做法,公车统一车型,统一涂装,统一颜色,便于公众监督。   “公车改革绝不是将车辆统一管理或是发发补贴那么简单。”江苏省委党校沈林荣研究员认为,公车改革只是整个职务消费改革以及公务人员薪酬福利制度改革中的一个部分。在改革中还需要和财政体制改革进行政策联动,将公车改革与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深化财政管理体制的制度结合起来,发挥政策“组合拳”的优势。改革本身就是渐进式的,应稳妥推进。“我们有理由相信,改革过程尽管曲折,但前景依旧光明。”

公车改革方案的解读

公车改革解读:每个单位最多保留5辆公车   16日,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现状如何、车辆将如何处置、车补标准如何制定、司勤人员怎样安置,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记者采访了国管局有关司局负责人。 中央国家机关涉及改革公车近5000辆   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每个单位根据编制总量和工作性质可保留5辆以内公务用车。国管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目前,中央国家机关本级涉及改革的公务用车有近5000辆。   1月,中办、国办联合出台了两个文件,从定义、范围、标准、使用年限等方面对全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进行规范,明确公务用车全面实行编制管理。   4月至7月,历时近两年半,由中纪委牵头,国管局等12个相关部门开展了全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国共清理违规公务用车19.96万辆,基本实现了公车总量减少、费用下降、管理规范的目标。在专项治理中,中央国家机关清理了1442辆违规用车。   负责人表示,上述工作为此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车辆或公开拍卖,或解体报废   负责人表示,此次车改方案制定过程中,较为核心的问题是补贴标准的制定、车辆处置以及司勤人员的妥善安置。车辆处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充分竞争的原则。   车辆处置主要涉及三类机构,分别为鉴定评估、拍卖、解体报废机构,负责人介绍,将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和中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取消车辆的处置机构,招标的每个环节向社会公布,引入社会监督。   鉴定评估机构将对取消车辆进行客观评估,根据评估情况作出处理。处理方式一为公开拍卖,二为解体报废。   “车辆进行拍卖的,拍卖价格将以评估价作为基准价,拍卖价格不得低于基准价,如果出现流拍的情况,将重新启动评估,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负责人说。   负责人表示,公务用车拍卖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只要符合条件,都可参与竞拍。初步考虑8月底完成处置机构的招投标,9月底完成处置车辆的移交封存工作。被处置车辆的号牌将按规定交回交管部门,由车管所收回。 应防止车补演变成变相福利   关于补贴标准的制定及车辆处置,负责人说,从1994年开始,审计署、环保部、中国人民银行等14个部门开展了公车改革试点工作,为此次公车改革积累了经验。   补贴标准的制定,既要防止演变成变相发放福利,还要保障正常的公务出行。负责人介绍,《方案》规定了相应的车补标准,同时,为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统筹部分,但比例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

应该如何进行公车改革

目前公车消费对国家财政消耗巨大,应尽快进行公车改革,但是公车改革对那些开公车的既得利益者是极大的利益损失,公车改革必然遇到许多障碍,针对公车改革我建议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改革。步骤一:让公车有明显的标识首先让公车使用不便,要求各个单位(只要是国家出钱购买的公车包括事业单位)公车按照单位不同,全部喷涂成醒目的单位标识,如卫生局的车喷涂成卫生局的明显的标识,这样卫生局的车在大街上走着大家都看到他们的车的标识,不管是开公车旅游还是开公车吃饭,公车很容易被识别,开公车消费的人就要有所顾忌,各个单位买奔驰宝马当公车也就有所顾忌了。这个步骤只是做治理公车的准备工作,只是要求每车必须改标识,重点检查所有车辆是否更改标识否,实施3个月左右当几乎所有的公车都已喷涂了标识,即可实施第二步骤。步骤二:限制使用公车的人让公车私用不便,要求开公车的人和坐公车的每个人,必须穿相应的制服,带相关的工作证件,只要有一个不带证件的(包括小孩),立即扣留车辆。这个步骤要求交管部门和监察部门联合执法,专到各个风景区和消费场所各大超市停车场检查。这个步骤是使公车成为鸡肋,既不能开公车出去带老婆孩子旅游,又不能出去逛街,不能家庭使用后公车对他们用处就小了,这时他们就是公车改革的推动者了,他们会主动提出公车改革,卖掉公车。步骤三:卖掉公车这时平时开公车做公车的人希望的公车改革是低价买到目前他们开的和坐的公车,但是那样卖公车会使国有资产流失,不能这样卖公车。我的建议是:把五年以内的公车全部发给公安、武警、军队,要求这些单位五年内不得购买新车,这些分配的车辆,全部换军队牌照。(这些车数量巨大,公安、武警、军队经过这次车辆补充,五年后应本着淘汰一辆旧车才能购买新车的原则购买新车)其他车辆因五年以上了,他们就没有那么大的兴趣了,把这些五年以上的车全部公开拍卖,虽然价格可能稍低,并且使旧车市场暂时低迷,但是预计经过拍卖后半年,旧车市场就应该恢复正常。步骤四:发放车补,公车使用全部打的。公车卖了,但是各个单位还会想方设法地留下一些公车,或者用下属单位的车辆使用,公车使用还要泛滥,但是只要卡住3点:1.国家出钱买的车必须喷标识,2.随时有人按照步骤二检查并且处理当事人,3.借用其他人员和单位的车辆使用是受贿罪。公车改革就会基本成功。但是还应该卡住公油私用和油卡行贿的通路。再有就是公务用车,应发车补以减少车改的阻力,没有领车补的人员办公事,应打出租车,出租车票应登记票号报销,票号输入电脑,报销单应登记出发地,出发时间,到达地,到达时间,公里数,钱数。监察部门应抽查所有单据如果发现问题应认真核查,应在出租车行业进行举报制度,如果有打车人从出租车司机处收集出租车票,出租车司机可以举报,如果举报查实有人不实报销出租车票,可得1万元奖金,不实报销出租车票的人一律开除。我想不会有人为了几十元而丢掉饭碗吧。

公车改革是否属于公共政策

公车改革属于公共政策改革。今年年底,将基本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各地也将上报车改总体方案。车改政策如何看?有哪些应当注意?  车改方案“一刀切”?  回应实为顶层设计与分层对接相结合,已充分考虑地方情况;各地年底前要制定改革总体方案并报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审核后出台  车改方案设定的补贴标准,被很多人理解为“一刀切”。中央车改办相关负责人指出,这种看法是不符合实际的。现行车改是顶层设计与分层对接相结合的改革方式,地方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原则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有较多自主决策权。今年年底前,各地要制定改革总体方案并报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审核后出台。  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央下发的《意见》是一个总体指导方案,各地具体车改方案由各省(区市)结合本地情况自行制定。首先,在补贴标准上,各地可根据各地实情、本着节约开支的前提在上限范围内自主调整。其次,《意见》还允许各地设立过渡性租车中心,各地在公务用车取消以后,可以按规定统一集中少数车辆酌情安排使用,但要严格使用管理,坚决杜绝既坐车又拿钱。最后,为协调不同岗位间公务出行不平衡问题,《意见》允许参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可统筹比例为10%以内,地方统筹比例由各地根据情况自行考虑。  相关负责人指出,地方在制定车改方案时需要明确各自行政区域范围,在行政区域内的公车使用都要按照中央车改政策改革;在规定行政区域之外的则和差旅费管理制度相衔接。科学界定公务出行保障的区域和差旅费保障的区域,可以较好地解决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发达地区与不发达地区等在补贴标准上的差异性和公平问题。  车改范围有多大?  回应使用公车的都要改革,首批参改中央国家机关执法执勤车辆压缩八成;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形式看岗位需要而不看级别,以总体节约和总体有利工作为原则  改革涉及哪些人?有声音认为范围模糊。中央车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阶段,政策明确的是公务员和参公单位。未来整个公车改革将包括所有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只要使用公车的就要改革,即使执法执勤车也要改,第一批参改单位中央国家机关执法执勤车辆要压缩4/5,参公事业单位随第一批车改进行。地方上,此次车改明确鼓励省级政府党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也允许继续实行实物配备,具体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因此,目前允许选择实物配备的范围有两个层面,一是省级所属厅局级部门正职主要负责人;二是市、县及乡三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主要指市委书记、市长、县委书记、县长、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这位负责人解释:从试点情况看,市直局委的公车取消后能够较好地导入新体系,可以下决心取消;省级政府的厅局长情况相对复杂,他们参加重要会议、外事等重要政务活动比较多,一般的公共交通不便保障。  中央车改办相关负责人还强调,公务出行的保障形式是与岗位需要密切相关的,而不是根据级别。乡镇党委书记、镇长承担的任务和责任是全局性的,虽然不能说他比高一级的党政副职更重要,但直接面临和处理具体问题的概率和责任相对更大。“车改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以总体节约和总体有利工作为原则。”他说。  有网友担心,有些过去没车的乡镇党政主官会借机购车,对此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在必须节支的前提下自行决定党政主官是否实物配备,而且车辆管理办法也要相应改革。  车补是新增福利?  回应车补是改革性补贴;极少数高出行岗位的补贴标准可在政策范围内适度上靠  有网友质疑,有些在岗人员原本没有公车也不需要公车出行,车改后却发放补贴,这不是新增福利吗?中央车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看法是片面的。此前,虽然一般公务人员没有专车,但并不是不使用公车。车改是将原本大量存在的实物出行保障支出,转变成一种市场化、自主购买社会化的交通服务。因此,车补不是新福利,而是公务出行方式自主选择后各级工作人员公务出行交通费用的公共补助,它是一种改革性补贴,是对传统公车使用管理办法的革新,让财政支出花在明处。  这位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同等补贴水平的岗位,没有任何一个岗位完全没有公务出行,岗位之间也存在变动,要照顾到所有人的基本公务出行,补贴方案就不可能绝对细化,去认定每个人的出行与补贴是否对等。因此,比起官本位的实物保障,用补贴来转变原有机制总体上是最佳的选择。对极少数高出行岗位补贴标准,地方在制订车改方案时可在政策范围内适度上靠。  对于很多人关心的司勤人员去向,据了解,中央国家机关近三年没有更新车辆,司勤人员以老员工居多,安置问题相对比较好解决。车改对于司勤人员的安置原则上是内部消化,同时按照劳动法、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可以在工资福利基本待遇不变的原则下提前五年自愿离岗,有编制的人员不会有岗位问题。对于部分合同工,合同到期后可以根据劳动法续签,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也会根据法律规定补偿。  有参与车改的人员担心,车改在具体实施中会为正常工作带来不便。中央车改办相关负责人认为,改革的完成、新机制的建立,往往要付出一定成本。车改不仅涉及利益,还面对长期形成的思维惯性和路径依赖,当前多数质疑很多也是在原有政策模式的基础上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这些都要改变。  “车改提出以来的各种质疑,有些对于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是很好的提醒。改革措施在执行过程中会有新的问题出现,要通过不断完善方案和深化改革来解决。”该负责人表示,每一位党政干部都必须自觉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站在党和国家、人民的立场上讲大局,替国家来节约。

为何明清两朝的“公车改革”总是不能进行下去呢?

公车,顾名思义就是公家人员所乘坐的车子,古代在没轿车的情况下,就是他们的代步工具,比如马车,轿子之类的。这“公车”除了是官员们的代步工具之外,还有一层意思,那就是官员身份和排场的象征。一般都是权利越大,坐的车就越好;权利一般者,坐的车也就一般般。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大概了解下中国古代的公车发展史,你会发现,历朝历代是没有规定官员的坐车、坐轿等交通工具的公私使用之分的,交通工具一旦派发下来,那就完全供主管官员一人使用了,成了绝对的私人用品,因此,助长了官场腐败和奢靡的风气。尤其是在明清时期,坐着八抬大轿泡酒楼、逛妓院的官员更是不在少数。同时,古代公车的庞大数量,更是成了国家日益严重的财政负担。明朝开国之际,出身平民的朱元璋就曾对“公车”的腐败公开宣战过,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据《明史·舆服志》记载,“景泰四年令,在京三品以上得乘轿。弘治七年令,文武官例应乘轿者,以四人舁之。其五府管事,内外镇守、守备及公、侯、伯、都督等,不问老少,皆不得乘轿,违例乘轿及擅用八人者,奏闻。盖自太祖不欲勋臣废骑射,虽上公,出必乘马。”意思就是说,规定只允许三品以上的文官可以乘坐四人抬的轿子,其余官员一律骑马出行;勋戚和武官不管老弱,皆不得乘轿;违规乘轿及擅用八人抬轿者,都要接受严厉的处罚。这一套规定在明朝初期执行得还是比较彻底的,但是到后来就不行了。随着明朝的日益衰落,这方面的监管也开始每况愈下,一些官员又纷纷开始坐上了轿子,而且是越坐越大。不但奸臣如此,忠臣亦如此。就拿万历一朝的首辅大臣张居正来说吧,他回家奔丧,所坐的轿子之大,足以令你瞠目结舌。据有关史料记载,张居正的这次返乡之行,那叫一个气派:首辅的坐轿要32个轿夫来抬,内分卧室及客室,还有两名小僮在里面伺候着。随从的侍卫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一队鸟铳手,乃是总兵戚继光所派,而鸟铳在当时还尚且属于时髦的火器。如此大轿,在国内乃至国外怕是都排得上号了吧?为了让如此大轿从北京畅通无阻地赶到江陵,张居正可谓是煞费苦心。在这千里行程中,“五步一井,以清路尘;十步一庐,以备茶灶”,拓宽道路,加固桥梁,劳师动众,一时惊扰无数官民。清朝入关之后,也是规定在京的满族大臣不分文武,一律不准坐轿,只准骑马;一品文官如果因为年老或疾病不能乘马的,必须经过审批才可坐轿;汉族文官可以坐轿。但由于京城太大,官员们住的地方距离上班的地方路途都很遥远,所以如果要坐轿子上下班的话,得准备两班轿夫中途替换,如此计算下来,每年的花费巨大。因此,康熙、雍正和乾隆三朝,都在致力于“公车改革”,鼓励满汉大臣一律改乘更为轻便廉价的交通工具,所以很快就出现了京官乘骡车上下班的景象。不过那些高级官员的大轿还是可以保留的,放在家里,需要显示派头时,花俩钱雇几个轿夫来临时抬下就好了。但是,从《清朝文献通考》的记载来看,这个禁令在康熙一朝其实早就已经被突破了,到乾隆时乘轿更是成了普遍的现象,乾隆皇帝为此连发诏谕训斥,但丝毫没有效果。从整体上来看,明清两朝前赴后继的“公车改革”基本上都是前面紧,后面松,虎头蛇尾的,根本不能将改革进行到底。对于这样的一个现象,现如今的我们是否该吸取点历史的教训呢?

什么是公车改革?

北师大科技发展与科技哲学博士课程班//倾力培养领军人才 科技发展与科技哲学博士课程班招生简章 百年名校北京师范大学具有深厚的传统智慧和现代文化底蕴,科技发展与科学哲学学科研究走在了全国高校的前列,秉承“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校训.北师大声名远播。其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涵盖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教育学4个一级学科,16个硕士点和14个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和1个博士后流动站,并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和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与历史悠久的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合作,整合了来自北大、清华、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专家学者、院士、政府资深官员、知名科技企业家组成强大的师资力量,首次在天津举办北京师范大学科技发展与科技哲学博士课程班,旨在为中国新一轮的改革开放以及新特区建设,培养科技及经济领域的高端领军人才。一、招生对象:具有硕士研究生、研修生、进修生、课程研修班学历或学位,5年以上管理经历的科技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具有MBA、MPA、MPM或EMBA教育背景者优先)、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的科技管理人员。为保证教学质量,首期班招收学员限量30人。二、学习期限:2年半,每2月集中授课3天两晚,共开设11门课程,每门课24学时,总计264学时,前两年集中授课讲座,后半年调研、专题讨论,并在导师指导下撰写结业论文。三、授课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及其指定地点。四、研修范围:科技哲学、科技伦理、科技思想史、科学方法论、科学创新论、知识经济、科学前沿、科学社会学、科技政策与战略管理、科技人才学、科技传播与教育、科学与艺术、科技与人文。 前沿讲座范围:科技产业政策与科技体制改革、知识产权的地位与作用、全球科技产业的大趋势、区域科技产业的推动与发展、网络经济的商业模式、资本市场与科技产业的投资战略、科技产业的财务筹划与风险投资、博弈思维与竞争战略、管理创新与领导艺术。五、教学师资:各门课均由博士生导师或具有同等资格的教授、研究员任教和指导论文。六、教学方法:系统讲授与前沿讲座相结合。 课堂讲授、案例分析、专家讲座、课外扩展、网络学习等多种教学形式,面授与远程学习互动,有效延展学习空间、扩大知识视野,提供个人和组织的终身学习机会。针对产业现状和热点,精选课程内容,选取经典案例进行实战分析、模拟与讨论。七、收费标准:学费每人48000元在报到之前一次交齐.电汇: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文慧园支行,户名:北京师范大学,账号:805210235708091001,注明用途:哲学与社会学学院科学哲学博士研修班学费。报名费400元随报名表一同交纳。八、教务管理:由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指派班主任管理教学活动。九、颁发证书: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按要求提交研修结业论文,由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颁发《北京师范大学科学哲学博士研修生结业证书》;符合在职申请条件者,通过审查,可向研究生院推荐考试,申请博士学位。十、报名办法:登陆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网站: http://phil.bnu.edu.cn→下载“北京师范大学科学哲学博士研修生报名表”或到北京师范大学主楼A812室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报名表 →填写报名表,并附硕士研究生、研修生学历学位或同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费、学费 →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博士研修生办公室(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100875)→报名材料审查 →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学生登记表 →办理入学手续。联系电话:010-62410021 010-62410032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2008年11月5日

公车改革的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中央在京二级及以下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统称为“在京参改垂管单位”)。   对部分与二级预算单位不在同一区(县)的直属派出机构,可按照属地化原则,执行驻在地车改政策,视同三级预算单位。在二级预算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车改方案)未获批准前,三级及以下垂管单位车改方案暂不批复,重点做好方案的预审工作。   北京专员办负责审核二级预算单位车改方案。三级及以下预算单位车改方案原则上由二级预算单位制定总体审核方案,确定本系统三级及以下预算单位车改方案的总体原则,报北京专员办审批通过后,由二级预算单位按照总体审核方案逐家批复三级预算单位的车改方案,并将具体审核情况逐家汇总报北京专员办备案。   二、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审核资料:   (一)车改方案   根据中车改办〔2015〕84号和京政函〔2015〕106号文件制定的车改方案,车改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参改人员范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预算、车辆保留和取消情况、节支率测算情况、司勤人员情况及安置方案、车辆停驶和封存计划、组织实施情况等。   对于现有车辆情况、拟保留车辆编制申请和拟上交车辆手续情况等信息,由申报单位根据车改文件和主管部门要求分别填报中车改办〔2015〕84号文件所附附表1《现有车辆信息统计表》、附表2《保留车辆编制申请表》和附表3《拟上交车辆手续情况表》三张表格。对于司勤人员安置情况,由申报单位填报附表4《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情况汇总表》。前述四张附表随同方案一起申报。   (二)相关资料   1.参改人员。需提供单位人员编制核定文件、人事部门出具的参改人员名单等。人事部门出具的参改人员名单应包括人员姓名、身份性质、职级、所在部门、所属单位性质等具体信息,按职级分类统计。涉及国家安全、侦察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部门、特殊单位,按照有关保密要求处理。   2.公务交通补贴预算。参改单位根据规定的补贴标准、人员范围等要素,在“方案”中详细说明测算情况。实行公务交通补贴单位统筹的,应明确统筹比例和公务交通补贴统筹资金管理原则。   3.参改车辆。需提供参改车辆原核编文件、车辆购置预算批复文件、车辆购置原值入账凭证及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及产权登记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公安、法院、检察院等17个执法执勤部门以外单位,因工作需要,确需保留长期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任务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指非执法执勤用车中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由参改单位提出申请,附购置车辆预算批复文件以及长期固定装载的特殊专业技术设备明细清单。   17个执法执勤部门以内单位,对保留和取消执法执勤用车中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情况要进行说明,并详细说明保留车辆的计算过程。附执法执勤用车原核编文件,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需附长期固定装载的特殊专业技术设备明细清单。   4.节支率测算。计算节支率时,涉及改革前支出、改革后支出的相关数据所对应的报表、账页、凭证等复印件;费用支出科目较分散的,还需提供测算表格和说明材料。   5.司勤人员安置。参改单位在“方案”中详细说明司勤人员总人数及编制情况(总编制数、在编人数、空编人数);司勤人员用工情况(在册正式人员、自聘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人数);司勤人员合同签订情况(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等人数)。参改单位需提供司勤人员情况统计表,该表由参改单位根据主管部门布置情况填报中车改办〔2015〕84号文件附表4《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情况汇总表》,并附正式在册司勤人员编制文件、相关合同协议、人事部门签章的安置人员原工资薪金水平等证明材料。   6.车辆停驶封存。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本单位车辆封存时间和有关情况的验收证明;主管部门不出具证明材料的,由申报单位提供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封车情况的文件。   7.其他资料。根据审核工作需要,要求申报单位补充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审核原则和内容   (一)审核原则   从严从紧、应改尽改、改革与保障并重、改革后实现节支。   (二)审核内容   1.参改人员范围审核   参改人员范围应为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不得将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在编等不符合政策范围人员计入发放补贴人数。   在编不在岗人员主要指长期病休、公派出国(境)、因私出国(境)陪伴等长期不在本单位工作的编内人员。在岗不在编人员是指各类在本单位工作,但不在本单位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内的人员,主要是各类借调人员。挂职(含异地交流,下同)和实习、锻炼人员在何地参改原则上按工资关系确定,并执行工资发放地补贴标准。未转走工资关系的外出挂职人员,如在外地担任领导职务并配有车辆的,作为参改人员申报,但暂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待其专车取消后再按照规定发放。   公车改革方案应详细说明人员情况,包括批复编制数、编制内实有人数、在编在岗人数、在编不在岗人数,分职级统计在岗在编司局级及以下参改人员人数。参改人员和不参改的司局级领导干部合计数不得突破财政统发工资人数。统计截止日期按照参改单位出具的相关封车验收证明确定。   2.公务交通补贴审核   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一律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执行,即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统筹公务交通补贴的,审核统筹比例是否按照北京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执行,即原则上不超过10%,并随方案报送本单位统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统筹比例和具体管理办法由参改单位自行制定。   核定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参改人员职级以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岗位职务为准。按照核定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各职级参改人数,测算各单位申报的公务交通补贴预算是否准确。   3.司勤人员安置费用预算审核   司勤人员安置方案是否符合北京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司勤人员安置相关必要支出经费预算是否合理。结合规定申报的司勤人员情况、拟安置方式和去向等,重点关注提前离岗司勤人员和解聘人员安置费用预算的合规合理性。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情况,司勤人员安置费用主要是指少量合同制司勤人员合同解聘补偿金。   4.公车取消和保留车辆编制审核   原则上取消参改机构范围内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审核申请保留和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是否符合驻在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规定,是否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公车保留数量和比例要本着改革与保障并重、改革后实现节支的原则。对于拟取消车辆,应注明停驶、封存、上交处置的时间安排。   审核中,各处室应统筹考虑预算单位职责职能和人员规模等因素核定保留公务用车的种类和数量。   (1)机要通信车辆审核:提倡中央在京垂管单位加入北京市机要通信交换系统,按需时租并支付费用。不具备加入该系统条件的单位和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须保留机要通信车辆的,原则上不超过2辆;   (2)应急车辆审核:根据参改单位工作性质、人员规模、有无应急事项等实际情况核定,原则上不超过2辆;   因机要通信车辆和应急车辆可调剂使用,审核中应加以统筹考虑。   (3)其他用车审核:鼓励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遵循自愿原则,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不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保留数量要在属地化政策的基础上从严掌握。   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参加车改,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暂不纳入改革范围,保留时须不超过每40名离退休干部(不包含工勤人员)1辆服务用车的标准,据实核定,从严控制。   (4)执法执勤用车审核:允许配备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单位仅限于2011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明确的17个部门(系统)的执法执勤单位。具体为:国务院批准统一着装执法的公安(含铁路、民航等行业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含监狱、强制戒毒)、安全、税务、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纪检监察、交通(海事)、海洋(海监)、农业(动植物检疫、渔船检验、渔政渔港监管等)、林业(森林资源监督检查、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林业病虫害防治、林业种苗管理等)单位。涉及扣减公务交通补贴经费的,应对部门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具体扣减方式的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此前,未核定过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的,原则上不予重新核定。二级及以下参改单位执法执勤用车的保留比例原则上分别控制在50%和60%以内。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17个部门以外的部门原则上不予核定综合执法用车。   (5)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审核:在上述17个部门(系统)之外,因工作需要,确需保留长期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任务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可以根据北京市公车改革方案的规定,结合其编制核定情况,按照从严从紧,保障公务需要的原则予以核定。   5.节支率测算审核   为实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节约可控的目标,各地区改革总体方案中应详细说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节支率计算过程和相关基础数据来源及口径。节支率应按照中车改办〔2015〕1号文件附件规定的公式计算,计算公式如下:节支率=(1-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100%。   (其中: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涉改公务用车实际更新和新增购置费+涉改公务用车运行费+涉改司勤人员支出+已实行车改部门交通补贴+其他相关支出;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保留涉改车辆的支出+保留涉改司勤人员的支出+其他相关支出。上述公式中,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各层级参改人员发放补贴总额-超比例执法执勤用车扣减补贴。保留涉改车辆的支出指涉改车辆改革后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及其他车辆的运行费和平均年更新车辆的购置费。其他相关支出是指集体公务出行等与公务交通相关的其他直接支出。车改后,车辆更新统一按10年、单价18万元测算。)   6.其他事项审核   上述审核内容以外的事项,按前述文件要求开展审核。   四、工作要求   (一)抓紧审核工作。审核人员接到车改方案等资料时应立即对资料完整性进行预审。预审发现资料不全的,应退回申报单位并当面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所缺资料明细。对资料齐全的,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   (二)严把政策关口。公务用车改革政策性强,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和本审核指南要求开展审核工作。对于政策依据不明确的事项应及时向处长报告,由处长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审核意见。重大事项还应向分管办领导汇报,由办领导召集会议研究审核意见。   (三)加强沟通协调。各处室应在审核工作中建立规范的内部运转流程,并指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协调沟通和汇总上报工作。汇总审核报告由业务二处负责起草和上报。   (四)规范审核意见。各处室要按照统一格式出具审核意见并填写《审核意见表》,对于核减情况要在审核意见中进行说明。

公车改革是哪一年开始的

法律分析:2014年7月16日下去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标志着公车改革正式启动。法律依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1.创新制度、分类保障。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2.统筹协调、政策配套。妥善处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有机衔接。3.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制定改革实施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先行示范,地方党政机关加快实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有序推进。

黑龙江省30天内公布机关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

黑龙江省30天内公布机关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 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随着《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的公布,全国范围内的公车改革大幕正式开启。17日,从我省多部门了解到,目前,我省正在起草制订公车改革方案和细则,预计一个月内公布。届时,我省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出行方式,并将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公车改革方案预计一个月内发布按照国家的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将先行示范公车改革,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地方党政机关2015年年底前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包括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改革。从省财政厅获悉,目前,我省正积极制订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包括确定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的具体办法等,方案制订后将上报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预计将在一个月内出台。   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   采访中了解到,在我省公务用车改革方案正在起草时,我省日前发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中,已透露了我省公务用车的改革方向,并对我省公务用车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   《条例》规定,我省要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国情、省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我省规定,今后我省党政机关应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从严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采访中了解到,今后我省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应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统一采购,降低运行成本。   此外,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私用、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公开招标拍卖公务用车   从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目前,全国已有10多个省市开展了公车改革,将产权交易市场作为公车处置的重要平台。为配合做好我省公车改革工作,作为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综合性产权交易平台—黑龙江联交所,正积极筹建我省公车处置平台,调试全省交易网络系统,为公车改革各项配套服务做好准备。据了解,黑龙江联交所在12个地市设立了子公司或办事处,实现了全省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审核鉴证、统一统计口径、统一收费标准。全省公车处置通过联交所及其子公司公开拍卖,可实现公车改革的规范处置。目前,黑龙江联交所还引进了2套全国性的网络竞价系统,可实现上百台车辆同时处置、上万人同时竞价的规模化交易。参与者在任何地方只要登录竞价系统,即可参与竞价,杜绝了暗箱操作,规避了传统现场竞拍方式中的串标、围标、控场等现象发生,提升了竞价率。   黑龙江联交所还接入了国务院国资委的网络监测系统,实现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国资委两级国资系统,对国有产权交易的实时监测;接入了省监察厅的电子监察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对产权交易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可实时进行电子在线监察。我省公车处置平台将实现全方位监管,以确保公车处置过程公开透明。   新闻链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规定,取消副部级以下的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仅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50%。中央和国家机关将先行示范,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公车改革,地方党政机关2015年年底前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包括事业单位、国企和国有金融企业改革。

科级干部谈公车改革体验:每月450元车补很实在

科级干部谈公车改革体验:每月450元车补很实在  从去年6月开始,潍坊市高新区悄然开始车改,副县级以下全部取消配车,每个区直属的局只保留一辆公车。近日,采访发现,无论是普通公务员还是领导干部,该区的车改得到了大多数人的支持。   用公车前要填单子,还的时候要写清油耗费用   对于车改,作为潍坊市高新区的一名副科级干部,李芳(化名)举双手赞成。“以前单位的公车很少坐,车改后一个月还能补助450元。”   在潍坊市高新区,清理出来的公车全部拍卖,区直属的单位一个局只保留一辆公车;考虑到街道的工作特殊,街道办书记和主任两人可以继续配车,但不得领取车补。   公车没了,相应的司机也要转岗。“有干保安的,有干协警的,也有人自己去找事做。”李芳说。   “副县级以下的干部,在车改中受益。”对一直骑电动车上班的李芳来说,每月的450元车补是最实在的。   车改后,机关保留了一辆公车,但真要使用,手续挺麻烦。“每次都要填单子,写清楚事由、时间,还车时还要写清楚油耗和费用。”李芳介绍,车改之后,单位用车越来越严格,使用率不高。“比如周末,除非特殊情况,公车不能上路,节假日还要封存,公车有没有在使用,查起来也很方便,一般公务员就可以监督。”   领导干部慢慢习惯了出差买票坐车   李芳说,车改前,在潍坊市高新区,不仅街道办的正职享受“专车”待遇,直属局的局长、副局长,很多科级干部都有相对固定的“专车”。   “每天自己开公车上下班,单位的大领导有专职司机。”李芳表示,车改后这些待遇都取消了,多出来的公车也全部上交拍卖。   身为区直属单位的副职,已是正科级的韩辉(化名)以前就有一辆相对固定的公车,供自己上下班开,如果出差往往还带个司机。   “现在机关只剩下1辆公车,得优先考虑领导的用车需求,所以现在基本不用公车,去外地出差,也是自己坐车。”韩辉说,一开始不适应,如今也习惯了。   韩辉亲身体验到了车改带来的节省,“去青岛出差,司机开车去,油费、过路费、住宿费,来回怎么也要花掉上千元,现在我买张车票也就几十块,加上住宿费总共300多块,能省一半多。”   对于副县级以上的干部,潍坊市高新区采取了灵活的方法,要么选择保留相对固定使用的公车,要么不要车选择拿车补。据李芳观察,很多区属单位的领导都选择了后者。   司机有人转岗,不少人选择了离岗   据李芳单位的公车司机王正泰(化名)透露,大量公车被收回后,除了保留班车司机、大领导司机,不少公车司机面临分流。有一些转岗到了单位的后勤部门,也有干协警和保安的,还有不少选择了离岗。   王正泰表示,现在工作轻快多了,以前总会从早忙到晚,领导交办的一些事,很多都是私人事务,现在基本没有了。“公车牌照很明显,纪委也经常通报公车私用,只要是下班时间,公车基本要封存。”   王正泰说,以前的公车,领导经常自己开着上下班,而现在规定必须由司机开,不得自己擅自驾驶。“但领导照样得用车,我只能一早先去单位取车,然后去接领导,晚上送领导回家后,还要再开车回单位封存。”王正泰说,一天四趟,确实费事,但有了规范,终究能避免公车私用的情况。

专家解读为何公车改革难见进展

公车改革难见进展 专家:需打破既得利益藩篱   记者:有人统计过,公车改革最早是1994年提出的,为何至今20年难见进展?公车改革难在哪里?   宋晓梧(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1994年曾出台过一个规范公车使用的规定。但严格说,我认为公车改革是1998年启动的。当时国务院主要领导批示,由原国务院体改办牵头,原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国办、中办等组成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对国内一些探索公车改革的省市进行调研,通过驻外使馆了解世界各国公车使用的规定,初步形成了中央国家机关公车改革方案。按国务院领导指示,公车改革方案初稿进一步征求了56个部门的意见,正准备上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却被突然终止了。   其后一些地方自行进行了公车改革的探索,但长期处于各地各自为战的状态,难以深入推进。如果说公车改革难,就是难在这项改革是政府“革自己的命”,要打破既得利益的藩篱。   记者:此次出台的公车改革政策是如何制定的?政策出台经历了怎样的过程?   宋晓梧:我认为,此次公车改革政策是1998年公车改革方案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据我所知,公车改革的研究工作10多年来没有中断,国家发改委负责改革工作的同志一直关注各地公车改革的进程,也多次提议在中央国家机关率先实施公车改革。   记者:您认为中央国家机关公车改革方案力度是否够大?   宋晓梧:我认为此次中央国家机关公车改革方案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等,改革的力度是比较大的,与当前包括出租车在内的公共交通发展情况相适应。公车主要是公务员使用,公车改革是政府自身的改革,从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壮士断腕”的举措。   不少人问,为什么这次公车改革方案没有涉及省部级干部的用车?据我了解,是因为下一步将对省部级领导和这一级别离退休人员的办公用房、住房、用车等统一做出规定。 公车改革的难点在地方   作为党政机关的“顽疾”,公车问题长期为社会所诟病。一方面是公车使用耗资巨大,另一方面是公车问题层出不穷,促成了社会诸多不满。尽管这几年“三公”经费的公开,让社会监督公车多了一个渠道,但多地的公车改革基本上以失败告终,这让公众期待最高决策层推出更加彻底的改革举措。   公车改革终于迎来决战时刻,近日,******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并向社会公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下称《方案》)。两个文件明确了公车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从上到下推动公车改革。   此番改革有几大亮点,比如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改为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还明确了中央国家机关的补贴标准: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此外,还规定拍卖、取消的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处置结果向社会公开。   毫无疑问,如此彻底的公车改革力度会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它有两个突出的好处。一方面,它能够大幅降低公众对公车使用的不满,公车存在会有各种抱怨和批评,大规模地取消了公车那就犹如釜底抽薪,现象都没有了,批评自然会减少。另一方面,公车改革能够节约大量开支,全国每年公车消费的数字估计在2000亿元到4000亿元之间,有专家测算,若取平均数算,公车改革措施到位后,每年会减少一半的支出,相当于1500亿元。   好处很明显,但是公车改革的难度也显而易见,否则十多年来一些地方试点的改革也就不会裹足不前。即便从上到下推动改革,从中央部委开始改革,这种传导效应到了地方还是可能遭遇打折扣,毕竟当前的公车改革至少有三个难点,并且聚焦在地方。   首先,公车改革方案到了地方能否得到有力地执行,这是此番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通常认为,中央机关部门的公车改革是相对容易实现,《方案》会得到较好执行的,但是中国地域广阔、区情复杂,各地情况差异较大,公车改革也最容易遭遇地方版“潜规则”。《意见》尽管安排发放交通补贴取代公车,但也针对地方不同情况补充规定:“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   尽管这条规定非常实事求是,但确实存在被滥用的可能。《意见》没有对“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进行详细规定,这就可能为一些地方领导干部保留公车待遇开一个口子。对于不少地方领导干部而言,使用公车不仅方便,还有身份待遇上的考虑,几百元乃至千元的补贴并不以弥补公车改革带来的“不便”。   其次,公车改革会不会遭遇变相的阻挠和干扰,这事关此番改革彻底与否的要害。在公车问题中,领导干部超标配车特别容易激起公众反感,但不少案例查下去就发现是下级单位或者管辖企业提供的豪车。所以,当取消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后,必须严防下级单位或企业给领导“供”车的情况出现。   尽管《意见》也明确给领导干部变相使用公车下了禁令,“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但是这种“变相使用”往往会比较隐蔽,只有当事双方才会心知肚明,所以监督和查处会有一定难度。   再次,能否彻底清除公车问题上的“顽疾”需要广泛的社会监督,但目前还没有好的办法。公车的使用通常与公务活动密切相关,而这方面本就是社会监督的弱项。《意见》明确“逐步探索社会化监督的有效形式和具体办法”,中纪委此前曾表示,将探索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制度,要求条件成熟的地区和部门积极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等制度。这都还是在技术层面强化监督,如何能够激活全社会的力量参与进来,形成一道严密的监督网,这还需要更多的制度安排。   此外,清除领导干部长期对于公车的 心理 依赖和特权思维,对于公车改革的成功也至关重要,但这就不是当前的《方案》与《意见》所能解决,还需要其他领域的改革相配合。

公车改革补贴“够用”标准如何衡量

  基层公务员“每月500元”的车改补贴,是否“够用”?或者说,车改补贴究竟要多少钱才算“够用”?要全面准确的回答这个问题,取决于究竟选择什么样的参照标准来衡量把握“够用”。   如果回归到车改补贴的“公务交通补贴”本义,并严格按照中央“适度发放”,“不得以车改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的要求衡量,现行车改补贴标准显然又完全不存在“不够用”问题。这诚如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日前指出的,“他目前每月交通补贴1200元,完全够用”,“那些认为车补不够的官员,可能只有一个原因,就是公车私用。车改后,再照原来不计成本的方式开车,他们会舍不得。”这也就是说,如果将补贴真正严格限定在“公务交通”范畴内、并力行“节俭”原则,剔除各种“私用、浪费”因素,现行补贴标准其实是完全够用的。否则,若非得将“私用”也算进“补贴”、让其沦为“变相福利”,那么恐怕再高再多补贴也仍然会觉得“不够用”。   关于这一点,如果进一步对比一下目前全国居民的一般交通花费,更不难得出一个鲜明直观的印象。如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交通和通信消费支出为2736.9元,折合月人均228元。这意味,即使加上通信消费,普通居民的交通消费支出甚至也不到“科级500元”补贴的一半。——普通居民每月两百多元,就能满足正常的工作、生活交通需要,何以公务员就“不够用”?   当然,应当承认,若考虑到不同公职岗位对于公务交通的不同需要,目前主要仅按行政级别制定的补贴标准,对于一些基层公务人员来说,可能确实存在某种“不够用”情况,这正像有专家指出的,“往往是级别越高的人越不用出门,级别越低的人跑得越多”,因此现行补贴还需进一步细化完善。但与此同时,对于这种“不够用”显然也没必要太过夸大渲染,一方面,它只是公务员内部少数局部情况下,而并非整个公务员总体补贴的“不够用”,另一方面,它也是相对以往“公车私用”情况的相对“不够用”,而并非低于普通居民交通消费的绝对“不够用”。(张贵峰)

公车改革后司机的出路在哪里2

  三、公车司机收入锐减   然而,就在去年年底开始,湖南省和长沙市一些机关事业单位,陆续出现公车司机辞职现象。   “公车改革和多项禁令实施后,一些公车司机以往的‘灰色收入"已不复存在,光靠单位发给的裸工资,有些司机很难养家餬口,所以不得不选择了辞职。”有知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分析了公车司机辞职现象缘由。   2013年11月, *** 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取消一般公务车”备受关注。   而在《条例》下发前,湖南岳阳市两次对公务用超标车进行清理,近百辆公车被拍卖,其他地方也对清理公车作了部署。   据记者了解,按《条例》规定,有资格配备专车的领导很少,而有特殊需求的车辆也是在公安、气象等特殊部门。这意味着,除省部级领导专车以及用于执勤、紧急通讯的非一般公务车外,其他大部分都将进行招标、拍卖。而大规模削减公车,势必也会让一些公车司机丢掉“饭碗”。   “与其到时候被端掉‘饭碗",还不如趁早另寻出路。”公车司机孙睿在去年年底辞职后,今年准备远赴广东东莞打工。“准备去广东一些企业寻找司机职位,虽然辛苦一点,但至少待遇相对会高一些。”   “车改后,公务员有车贴,我们即使不被辞退,收入就只能靠工资了。”长沙市某机关单位司机刘茗说。而一些暂未辞职的公车司机内心也很纠结,如今完全靠工资度日的他们,感受到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在中央禁令出台后,基层单位一般不敢再给送土特产和红包,司机下基层收小利益的机会也不再有了,这种状况无疑给一些公车司机收入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刘茗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现在每月工资是1500元,加上出车补贴,每月正常收入不到1800元。而他每月在长沙租房的租金要800元,生活费和其他开支加起来,每月下来,其工资基本上要花得精光。   “我现在是典型的‘月光族",每月都存不下钱,以后结婚用钱都是个问题。”今年春节后,刘茗也开始一边上班,一边另外寻找新工作。   公务员张阳认为,以前领导专职司机靠工资和灰色收入,除了养家外,在长沙买车买房都不稀奇,但现在公车司机的收入能保障家庭的正常开支已经不错了。   四、公车司机出路在何方?   公车改革焦点难点释疑 公车改革后富余司机如何安置,公车改革应把“有利于稳定”列为四项标准之一,并非无的放矢。因为“车轮上的腐败”属于马路上的公开腐败,早已万众瞩目,成为众矢之的。这个问题能不能及时解决,解决得好不好,牵动着全国上下的神经。 如果把范围收窄一点,在公车改革中受冲击最大的是两类人,一是领导干部,二是单位司机。对于坐车的人,“车改”触动的是面子;而对于开车的人,“车改”触动的却是饭碗。这就不难理解,几年前,甘肃省政协委员贾光明在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快推行公务用车改革的建议》后,接到了20多个责难电话。责问他:“车改了,当官的有了车贴,我们司机怎么办,去喝西北风?”甚至有人扬言要砸他家的玻璃。虽然玻璃最后没有被砸,但他的私家车车胎却果真被人扎破了。由此可见,公车改革后,如何妥善安臵好富余司机,是保障社会稳定和“车改”成功的重要环节。 公车司机属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一般占行政编制的10-15%。司机队伍中来自部队退伍兵、志愿兵的不少,而且是经过严格考察后选调进来的,一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都比较高。“车改”后大部分司机无车可开,需要转行或另谋出路。根据各地“车改”试点经验,在坚持做好深入细致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对司机去向安排了五条出路:一是本人具备条件的鼓励其报考公务员或转任其他岗位;二是成立社会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机关出租车队,安臵一批司机;三是已到或接近退休年龄的可按政策办理退休或提前退休;四是愿意退职后自谋职业的按有关政策办理并提供帮助;五是对临时工、合同工按合约规定解除雇用关系。从珠三角地区的实践来看,只要领导思想重视,做好过细的思想工作并确实解决一系列实际问题,公车改革后司机安臵工作的压力,并没有原来想象的那么大。

公车改革车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主观:交通补贴要交个人所得税。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如果已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的,具有工资性质,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乡镇公车改革情况自查报告

  【2017乡镇公车改革情况自查报告1】   自2015年5月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我县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任务,结合实际,紧密部署,迅速行动,落实任务,扎实推进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2015年州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召开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成立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宣传、审计、公安、编办、经发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2015年5月24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学习传达了省、州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职责分工、重点任务和时间进度,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工作任务。   为保证全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根据海西州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都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都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并且根据省、州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检查组检查后的要求,县公务用车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公务用车治理情况,对已制定出的《都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都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细化,更加明确了各阶段任务、要求和我县公务用车新编制和配备标准。   (二)全面自查登记,严格审查核实。围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超编制配车、超标准配车、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等六个方面的问题,抓住“自查登记”和“审查核实”两个环节,按照“登记上报、对照核实、逐车甄别、重点检查”的原则,领导小组分了三个组,采取到交管部门核查车辆信息、到单位实地查看、与单位固定资产和财务账目进行比对等方式,多次对各乡镇、各部门公务用车进行监督检查了,督查面达到了10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下了监督检查意见反馈单,对超编车辆及时进行了清理纠正。未发现公务用车违纪违规问题和不良问题反映。   根据省、州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文件精神,按规定我县应配备公务用车234辆,经审查登记,现实有217辆,不超总编。在现有的车辆中:一般公务用车共有162辆,其中有轿车46辆、越野车68辆、旅行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车24辆、皮卡车5辆、其他车辆6辆;执法执勤车辆共有55辆,其中有轿车22辆、越野车17辆、特种技术专用车1辆、旅行车3辆、其他车辆12辆。按各单位编制核定,全县有18个单位共超编26辆,其中越野车12辆;13辆车车况极差已报废,其中越野车6辆;15辆车正在调剂之中,其中越野车6辆。我县超标车辆共12辆,根据“老车老办法,新车新办法”的原则,继续使用这12辆。   (三)严格配备标准,加强公车管理。通过自查登记、审查核实和清理纠正,全县公务车辆数据和车辆信息已经全面掌握。并且我县按《海西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及结合实际制定的《都兰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购置车辆将严格执行车辆编制和配备标准规定。在公车管理方面,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多次重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加大“三公”经费减支力度,杜绝超编超标购车,避免公车私用等问题。2015年5月,县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理的紧急通知》,对健全公务车辆管理、公务用车行为、司乘人员安全教育、车辆日常维护管理、违规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将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违犯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明确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为防止因换届发生借机更换、更新公务用车行为,我县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发现问题、整改提高、规范管理的综合过程,深入开展“车随人走”问题专项治理,对因提任、交流等工作岗位变动调离原单位的领导干部,要求必须将使用的公务用车交回原工作单位,公务用车治理以来全县范围内未发现因换届违规购车、用车问题。   (四)规范公车使用行为,实行标识化管理。为切实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我县于2016年3月8日起,除公、检、法、司的车辆和已喷涂明显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特种技术专业用车、涉密车辆外,116辆公务车张贴蓝色标识上路,实行公务用车一律标识化管理。同时,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对公车标识的管理情况开展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围绕健全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我县坚持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的原则,不断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相关制度,有效防止公务用车多头审批,超标超编配车、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发生。一是严格编制标准管理制度。我县根据《海西州党政机关公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明确了我县公务用车新编制和配备标准,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准确依据。二是严格购置审批公示和登记备案制度。全县凡购置新车和车辆交替单位,财政局对申请单位现有车辆、购车理由、拟购车型及预计车价、资金来源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后提交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同意购车的进行公示。明确规定县四大班子配备车辆报州纪委审批后购买;各乡镇、各部门配备车辆报县纪委登记备案、县财政审查核实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购买。三是进一步完善车辆日常管理制度。我县结合实际,在已建立车辆管理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补充、修改相关条款,进一步完善全县车辆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保险、使用登记、单位停放、节假日封存和车辆保养维修等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控制公车私用。四是实行公务用车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管理,实行定额核算和定点保险制度,大力推进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努力从源头遏制违规购车、违纪用车行为发生。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   (一)由于以前多数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不明确、管理方式不统一等原因,对公、检、法、司的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不明确,需明确执法执勤用车的编制和配备标准。   (二)由于对公、检、法、司、环保、安监、国土、劳动监察等部门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车辆无法准确界定等原因,重新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由于上级部门对各下级部门项目等工作中配发的专用车辆的编制和标准不明确,在公车治理中存在一定的难度,有待进一步明确这种车辆的编制和标准的核定。   (四)由于我县地域狭长,地理地质情况各异,又是农牧民人口大县,根据各乡镇、各部门的人员编制核定的车辆编制与实际工作业务量不相适应,有些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核定车辆编制尚需完善。   (五)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制度还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管。   三、今后工作思路   (一)因地制宜,科学核定公车编制和配备标准。要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进一步明确公务用车的新编制和配备标准,并根据新编制标准核定公务用编制数,防止一般公务用与执法执勤车辆的重复配备。要综合考虑地理环境、交通状况、业务工作量及公务用车实际使用情况等,相应增减车辆编制数和越野车的配备,力争准确测算和科学合理定编定标准。   (二)深化认识,强化公车治理工作中的领导责任。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领导、突出重点、强化管理,既要算经济账,更要算政治账;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自觉的行动、更加有力的措施,把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责任靠到实处;要加强督促检查,要建立纠正处理旬报制度,采取重点检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违规车辆纠改督查力度,对典型案件和顶风违纪者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性质严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清改结合,严格处理违规车辆。要继续纠正处理超编超标车辆问题,要坚持边清理、边整改、边建设、边完善的原则,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对已经认定的超编车辆,按照提出的处理意见,该上缴的坚决上缴,能调剂的尽量调剂,应报废的及时报废,全部处理到位。要严格执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一律不得超标准购买公务用车,确保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四)完善制度,建立管理长效机制。继续在建立完善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日常使用管理等制度上下功夫,进一步落实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以及公务用车使用登记、节假日封存等制度,堵塞管理使用上漏洞,切实解决公务用车监管不严、低效浪费、公车私用等问题,逐步形成和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2017乡镇公车改革情况自查报告2】   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调研的通知》(宁车改办[2016]95号)要求,及时部署安排自查工作,现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公车改革情况   国土资源厅机关内设15个处(室)、在编在岗公务员104人,车改涉及司勤人员17人、12辆车(含不在行政机关编制3辆)。厅直属事业单位14个、707人,其中,参加车改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6个支队、109人,司勤人员3人,在编车16辆。目前,厅车改工作结束后,按要求保留使用的4辆车运行正常有序,其他封存的车辆全部统一停放在厅地下一层车库(2辆面包车封停在地上停车场)。按规定与车改办、财政厅和拍卖中介机构进行车辆移交,由拍卖机构对车改车辆进行拍卖和报废拆解处置,对借用非在编的12辆车,全部退回了原单位。同时,17名涉改司勤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二)自查情况   9月6日接到自治区的通知后,厅分管副厅长高度重视,当即批示:厅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按照自治区公车改革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排查公车管理使用情况。厅办公室主任召开相关人员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部署安排公务用车管理自查任务,明确时限、确定责任人、提出工作要求,增强了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自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过排查,厅机关干部中,没有任何人利用私人关系向民营企业借车上下班或办理公务;厅主要领导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标准留车,不存在乘坐超规格车辆,不存在上下班乘坐应急车辆,单位不存在超标准留有越野车;副厅级领导没有借工作名义乘坐单位公务用车;厅主要领导没有既领车改交通补贴,又在市内开会时乘坐公务用车。单位和个人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车改政策规定的“六个不得”纪律要求等问题。   二、主要做法   2015年自治区车改方案下发后,厅党组高度重视,将厅机关和执法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为厉行勤俭节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依规依据,应改尽改的原则,采取摸清底数、征求意见、制定方案、全面落实的方法,扎实推进新旧公车制度改革有机衔接,平稳过度,确保了按要求和时限完成了各项车改任务。   (一)加强领导抓统筹。厅成立由王政厅长任组长,马鑫副厅长任副组长,厅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驻厅纪检组、执法局、后勤服务中心、宣传教育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部门)指定专人全程负责,重点针对查清车辆底数、如何利于工作留用车数、如何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如何租用地方车辆等现实疑难问题,先后多次深入财政、人社、车改办等单位沟通协调,商讨对接,共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自治区车改办,确保了厅机关与执法局公车改革立足实际,有序推进,依规落实。   (二)不留死角抓摸底。坚持把摸清涉改人员、车辆基本情况作为开展车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由办公室、人事、财务、后勤服务中心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结合厅机关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检查清理,按照人员编制、在岗在位情况和资产、财务账目登记以及权属关系,集中对厅机关和执法局涉改人员、车辆进行了摸底统计,逐一征求了司勤人员安置意向,查清了挂靠、借用市县国土局、企业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按照移交车辆要求,及时找全了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凭证等资料,补购了车辆保险,处理了车辆违章记录,为确保车辆按要求一次性顺利移交做实了基础工作。   (三)以人为本抓安置。按照优先内部消化,多渠道推荐使用,全力保障合法权益的原则思路,在充分考虑并征求司勤人员本人意愿的基础上,分类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安置。对在编制内的司勤人员:一是对在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5名司勤人员全部提前离岗退休(3名人员已正式退休);二是对借调厅下属事业单位的6名司勤人员,全部调回原单位工作;三是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正式编制司勤人员中遴选4名上岗人员,继续保障留用车辆正常运行。对聘用司勤人员:其中,后勤服务中心聘用的2名司勤人员,分别推荐到厅直属事业单位宣传教育中心和新成立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工作,并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了4万余元经济补偿;执法局3名聘用司勤人员,择优推荐1名到自治区行政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工作,另外2名本单位继续聘用保障保留车辆,有效维护了司勤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建章督查抓规范。坚持着眼长远,紧贴实际,将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等情况纳入审计监督和政务公开范围,针对存在的违规借用、乘坐车辆,什么情形可以租赁社会车辆等矛盾问题,下发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工作人员规范使用车辆的通知》,明确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企业和个人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或固定给个人使用保留车辆,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有效杜绝了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乘坐公务用车的现象。通过招标确定了宁夏天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快速客运分公司,作为厅2016至2017年度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项目定点企业,并上报自治区机管局备案。针对什么情形可以租用车辆现实问题,经征求意见,明确规定除集体公务出行、举办大型活动、组织抢险救灾、处理上访事件等特殊情况可以租用社会车辆外,其余原则上不予租车,鼓励以乘坐长途大巴、火车等交通工具出行为主,既严格执行了车改有关规定要求,也节省了经费开支,营造了勤俭节约,规范用车的良好习惯和氛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取得以上成绩的同时,通过此次自查,也发现了车改后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矛盾。一是日常执法巡查的难度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实行垂直参公管理,且未纳入中央明确的17个执法执勤部门范围内,目前6个支队、6个辖区队的执法业务用车全部纳入区、市县跨部门行政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统一用车,导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和日常动态巡查工作不能经常性、及时性的开展。二是公务用车落实管理制度还不够严格。有时,任务较急,来不及填写派车单,就直接电话通知驾驶员出车;有时,上级的巡视、审计部门用车,公务车辆保障较多。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公车改革的规定要求,学习上级的各项纪律要求,学习厅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要求,进一步增强厅机关干部的自律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2、完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针对公车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完善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细化工作纪律,严肃责任追究,定期公示,确保公务用车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3、强化监督检查。驻厅纪检组、厅直属机关党委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监督,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设立公务用车举报电话、信箱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违反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公务用车管理严上加严。   4、提早谋划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以此次督导调研为契机,认真总结厅机关和执法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认真做好公车制度改革人员、车辆调查摸底工作,确保年底前按照自治区有关事业单位车改要求,顺利完成各项车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