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献田

阅读 / 问答 / 标签

巩献田的公开信

2004年8月,全国人大法工委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分别起草的两份物权法草案基础上,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修改稿。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分三次审议了物权法草案。2005年7月1日,新华社播发了新闻“物权法草案全文将向全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10月、12月召开的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审议物权法草案;并视情况决定提请明年3月召开的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表决。”这是继1954年宪法、合同法、婚姻法等之后,中国第12部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这是调整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也是建国以来第一部对如何保护私有财产进行详细规定的法律,因此,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布后,公众反应积极。仅仅一个月时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收到群众意见1万多条。当时,巩献田并没有关注物权法草案。他事后解释说:“我不是学民商法的,(物权法草案)照理说和我无关。”2004年8月,也就是在全国人大法工委形成物权法草案修改稿的同时,香港教授郎咸平在复旦大学发表演讲。他指责格林柯尔董事局主席顾雏军炮制“民企神话”。随后,他的演讲以《格林柯尔:在“国退民进”的盛宴中狂欢》为题,在网上发表、传播,掀起了“郎旋风”。当时,巩献田的注意力被“郎旋风”所吸引。他一直坚持认为,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而郎咸平“产权制度改革并不能真正使国企走上正路,而只是民企瓜分国资的一场‘盛宴"”的看法也引起他的极大共鸣。因此,他与持有相同观点的人频繁接触,思考以什么方式保护国有资产。在“郎旋风”所引起的改革反思潮中,为了“保卫国有资产”,巩献田组织了有185名学者参加的“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保卫国有资产,维护公民劳动权”的活动,虽然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但是收效不大。不久,著名经济学家刘国光发表《谈经济学教学和研究中的一些问题》,一石击起千层浪,被一些人称为“刘旋风”。这让巩献田感到振奋。因为刘国光所批评的“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声音和倾向正在复苏,并且在顽强地发展蔓延”,正是巩献田一直以来所忧虑的。他由衷钦佩刘国光,尊敬地称他为“刘国老”。此时,关于物权法草案的讨论正在社会上热烈展开。“一个老朋友建议我应该看看。”巩献田透露,这个“老朋友”就是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顾问马宾———“马老给我打电话说,‘小巩,物权法草案你应该好好地研究研究"。”马宾,建国后曾任鞍山钢铁公司总经理,他执笔写的鞍钢经验报告曾受到毛泽东的高度称赞,被称为“鞍钢宪法”,后担任冶金部常务副部长,退居二线后,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顾问。如今,马宾已年登九秩,但依然非常活跃,坊间不时有他署名的《论形势与任务》之类的文章流传。巩献田“好好地研究研究”了物权法草案。“我感觉到问题很严重。这部法的立法技术相当低劣。这是为全中国人民立的法,关系重大。所以我就没有更多地考虑,写了那封公开信,因为他们违背宪法在先。”这封信,就是著名的《一部违背宪法和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物权法》草案》。公开信总结《草案》有四个背离:1.背离苏俄民法典的社会主义传统和概念,迎合资本主义民法原则和概念,有人在“奴隶般地抄袭资产阶级民法”,“照抄陈旧的资产阶级民法概念”;2.背离中国革命根据地和建国后的人民民主法制的优良传统,迎合资产阶级的旧法传统,它同国民党的《六法全书》没有什么根本和原则区别;3.背离1986年《民法通则》的社会主义原则,迎合资本主义全球化和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谬误;4.背离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立法原则和传统,迎合资产阶级立法原则和传统。巩献田非常感谢互联网,他说,“互联网有共产主义因素”。在全民大讨论热烈之际,巩献田在网上发表的公开信“犹如一声炸雷”,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回响。支持物权法草案和反对物权法草案的双方展开了激烈论战。一方称巩献田的公开信是“最牛的一封信”,另外一方则称其是“世纪最荒谬的质问”。“这实质上是要不要改革开放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中国民商法权威江平教授说,巩献田等人先将对物权法草案的争议上纲上线,“已经超出了物权法的范畴,他们实际上是觉得改革开放出了问题。”因为这封信,巩献田名声鹊起,一时间成为北京大学风头最健的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