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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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决策,集体决策各自的优缺点?

个体决策的优缺点:优点:1、个体决策具有合理性,是因为它具有简便、迅速、责任明确的特点。缺点:2、个体决策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在个体决策所需的社会条件难以充分具备。其具体表现是社会难以找到杰出的个人决策者,那些具备条件的个人又不一定能成为掌握权力的个人决策者;另一方面表现在决策者受到个人的经验、知识和能力的限制。集体决策优缺点:优点:1、有利于集中不同领域专家的智慧,应付日益复杂的决策问题。2、能够利用更多的知识优势,借助于更多的信息,形成更多的可行性方案。3、有利于充分利用其成员不同的教育程度、经验和背景。4、提供了决策的可接受性,有助于决策的顺利实施。缺点:1、速度、效率可能低下。群体决策鼓励各个领域的专家、员工的积极参与,力争以民主的方式拟定出最满意的行动方案。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处理不当,就可能陷入盲目讨论的误区之中,既浪费了时间,又降低了速度和决策效率,从而限制了管理人员在必要时做出快速反应的能力。2、在集体决策过程中,决策者存在从众压力。群体成员希望被群体接受和重视的愿望可能会导致不同意见被压制,在决策时使群体成员都追求观点的统一。3、会出现少数人控制的现象。集体讨论可能会被一两个人控制,如果这种控制是由低水平的成员所致,集体决策的结果就会收到不利影响。

个人决策和集体决策的优缺点

个人决策的优缺点:优点:1、个人决策具有合理性,是因为它具有简便、迅速、责任明确的特点。科学意义上的个人决策,是领导者在集中多数人的正确意见,经过反复思考后作出的,它并不意味着不负责任的独断专行。缺点:2、个人决策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在个人决策所需的社会条件难以充分具备。其具体表现是社会难以找到杰出的个人决策者,那些具备条件的个人又不一定能成为掌握权力的个人决策者;另一方面表现在决策者受到个人的经验、知识和能力的限制。集体决策也称群体决策:优点:1、群体决策有利于集中不同领域专家的智慧,应付日益复杂的决策问题。通过这些专家的广泛参与,专家们可以对决策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有利于在决策方案得以贯彻实施之前,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决策的针对性。2、群体决策能够利用更多的知识优势,借助于更多的信息,形成更多的可行性方案。由于决策群体的成员来自不同的部门,从事不同的工作,熟悉不同的知识,掌握不同的信息,容易形成互补性,进而挖掘出更多的令人满意的行动方案。3、群体决策还有利于充分利用其成员不同的教育程度、经验和背景。具有不同背景、经验的不同成员在选测收集的信息、要解决的问题的类型和解决问题的思路上往往都有很大差异,他们的广泛参与有利于提高决策时考虑问题的全面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4、群体决策提供了决策的可接受性,有助于决策的顺利实施。由于决策群体的成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所形成的决策是在综合各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对问题的趋于一致的看法,因而有利于有关部门或人员的理解和接受,在实施中也容易得到有关部门的相互支持与配合。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提高决策实施的质量。缺点:1、群体决策的速度、效率可能低下。群体决策鼓励各个领域的专家、员工的积极参与,力争以民主的方式拟定出最满意的行动方案。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处理不当,就可能陷入盲目讨论的误区之中,既浪费了时间,又降低了速度和决策效率,从而限制了管理人员在必要时做出快速反应的能力。2、在群体决策过程中,决策者存在从众压力。群体成员希望被群体接受和重视的愿望可能会导致不同意见被压制,在决策时使群体成员都追求观点的统一。3、群体决策还会出现少数人控制的现象。群体讨论可能会被一两个人控制,如果这种控制是由低水平的成员所致,群体决策的结果就会收到不利影响。

集体决策和个人决策有什么不同?

个体决策的优缺点:优点:1、个体决策具有合理性,是因为它具有简便、迅速、责任明确的特点。缺点:2、个体决策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在个体决策所需的社会条件难以充分具备。其具体表现是社会难以找到杰出的个人决策者,那些具备条件的个人又不一定能成为掌握权力的个人决策者;另一方面表现在决策者受到个人的经验、知识和能力的限制。集体决策优缺点:优点:1、有利于集中不同领域专家的智慧,应付日益复杂的决策问题。2、能够利用更多的知识优势,借助于更多的信息,形成更多的可行性方案。3、有利于充分利用其成员不同的教育程度、经验和背景。4、提供了决策的可接受性,有助于决策的顺利实施。缺点:1、速度、效率可能低下。群体决策鼓励各个领域的专家、员工的积极参与,力争以民主的方式拟定出最满意的行动方案。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处理不当,就可能陷入盲目讨论的误区之中,既浪费了时间,又降低了速度和决策效率,从而限制了管理人员在必要时做出快速反应的能力。2、在集体决策过程中,决策者存在从众压力。群体成员希望被群体接受和重视的愿望可能会导致不同意见被压制,在决策时使群体成员都追求观点的统一。3、会出现少数人控制的现象。集体讨论可能会被一两个人控制,如果这种控制是由低水平的成员所致,集体决策的结果就会收到不利影响。

个人决策与集体决策各有什么优缺点?

个人决策的优缺点:优点:1、个人决策具有合理性,是因为它具有简便、迅速、责任明确的特点。科学意义上的个人决策,是领导者在集中多数人的正确意见,经过反复思考后作出的,它并不意味着不负责任的独断专行。缺点:2、个人决策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在个人决策所需的社会条件难以充分具备。其具体表现是社会难以找到杰出的个人决策者,那些具备条件的个人又不一定能成为掌握权力的个人决策者;另一方面表现在决策者受到个人的经验、知识和能力的限制。集体决策也称群体决策:优点:1、群体决策有利于集中不同领域专家的智慧,应付日益复杂的决策问题。通过这些专家的广泛参与,专家们可以对决策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有利于在决策方案得以贯彻实施之前,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决策的针对性。2、群体决策能够利用更多的知识优势,借助于更多的信息,形成更多的可行性方案。由于决策群体的成员来自不同的部门,从事不同的工作,熟悉不同的知识,掌握不同的信息,容易形成互补性,进而挖掘出更多的令人满意的行动方案。3、群体决策还有利于充分利用其成员不同的教育程度、经验和背景。具有不同背景、经验的不同成员在选测收集的信息、要解决的问题的类型和解决问题的思路上往往都有很大差异,他们的广泛参与有利于提高决策时考虑问题的全面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4、群体决策提供了决策的可接受性,有助于决策的顺利实施。由于决策群体的成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所形成的决策是在综合各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对问题的趋于一致的看法,因而有利于有关部门或人员的理解和接受,在实施中也容易得到有关部门的相互支持与配合。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提高决策实施的质量。缺点:1、群体决策的速度、效率可能低下。群体决策鼓励各个领域的专家、员工的积极参与,力争以民主的方式拟定出最满意的行动方案。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处理不当,就可能陷入盲目讨论的误区之中,既浪费了时间,又降低了速度和决策效率,从而限制了管理人员在必要时做出快速反应的能力。2、在群体决策过程中,决策者存在从众压力。群体成员希望被群体接受和重视的愿望可能会导致不同意见被压制,在决策时使群体成员都追求观点的统一。3、群体决策还会出现少数人控制的现象。群体讨论可能会被一两个人控制,如果这种控制是由低水平的成员所致,群体决策的结果就会收到不利影响。

董事参与董事会的集体决策,作出决议,是否需要执行董事会的责任?

董事作为董事会的组成人员,参与董事会的集体决策,作出决议,是否要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应当执行以下三项规则: 1.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这是表明,董事参与董事会的集体决策,对决策的后果要承担个人责任,董事会要履行勤勉敬业、善良管理的义务,如果违背这些义务,个人就要对所产生的不良后果负责。 2.董事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3.对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董事会决议,在表决时能证明是持有异议并加以表明的,而且是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可以免除他的个人责任。上述三项规则所包含内容是:董事会作出决议,不排除董事个人承担责任;如果作出需要承担责任的决议,参与决议的董事承担个人责任,未参与决议、持有异议的董事免除责任。

浅谈如何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有效监督

中图分类号:D26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992(2011)06-0000-01 摘要: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的有效监督,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本文首先对实施“三重一大”有效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进行简单阐述;其次从提倡自我监督,增强权力主体接受监督的自觉性;鼓励群众监督,增强监督的广泛性;加强考核监督,增强监督的实效性等三个方面,提出如何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有效监督措施。 关键词:三重一大 有效 监督 “三重一大”制度是针对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找准权力的制衡点并保证权力有效运行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项规范的决策制度。但近年来,干部队伍和干部工作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在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过程中,要使集体决策体现出民主性、廉洁性和科学性,就必须加强监督。以下,笔者就如何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有效监督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加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监督,实际就是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近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对领导干部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大,对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应当看到,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责任意识界定不清。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个人负责与集体负责在认识上有误区。有些“一把手”在执行某项决策时,自己单独做决定,或只和个别领导,如单位的党委书记通气。上会只是走过场,做个会议记录。结果出问题时,找不到责任人。说是个人决定的却有会议记录,说是集体研究决定的,却是个人说了算。二是职责划分不清晰,责任不明确。参与决策的人不明白自己要担负的职责是什么,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集体决策时往往“跟着举手”,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得不到保证。 2.监督机制不够畅通。一是领导干部“下”的机制还不健全。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等,还没有实质性动作。二是群众监督条件不完备。渠道不通畅,监督保障体系还不能有效保护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针对“三重一大”这些需要群众监督的重大决策,群众无法监督全过程。三是单位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不彻底。普遍把监督的着力点放在权力运行的结果上,即注重事后的监督,忽视事前事中的监督,使得监督严重滞后。 3.监督制度落实不够。一是从监督的制度来看,规定措施已经不少,但操作性差,缺乏后续措施。有的同志尖锐指出:“制度不落实关键在党政一把手,没人愿意往自己头上戴紧箍咒”!二是从监督的过程来看,决策过程中的监督力度不够。在决策过程中没有派有关纪检、审计等内控体系和监督部门参加,导致实施过程中监督不到位,出现不执行、乱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等问题。三是从监督的权限来看,事实上各级单位只在单位下属三、四级单位开展活动,而二级单位很难开展、甚至不开展活动,真正的监督作用也就很难发挥出来。 二、对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体制方面的原因。一是权力过于集中。注重了“一把手”的功能和作用,忽视了副职领导的作用。部分“一把手”民主作风意识不强,不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和建议,而有些副职也存在畏难思想,作用发挥的不够。二是部分单位纪检力量不足的问题比较普遍。由于人员少,结果导致忙于应付日常事务,难得有精力去检查和督促决策的监督工作。三是现有的监督双重领导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监督功能。各级单位在接受上级业务领导的同时,在经费、人员安排等方面却受制于本单位的行政领导,因此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形成了“儿子监督老子”的局面,使得监督功能有所削弱。 2.知情渠道的原因。一是现行体制下政务公开程度不够。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领导干部的在决定重要决策时,决策过程没有一定的透明度。广大职工群众不能及时了解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二是民主氛围不浓。党员民主权利缺少保障的制约,多数党员对本单位领导干部的问题缺少举报和提出意见的勇气。三是需要有人监督时,监督时间、人员不能全面落实。由于受到业务工作和行政领导的制约,监督的时间、人员难以全面落实。这也就必然造成各级单位在监督内容和监督形式上难以做到全面化、多样化,使得监督出现盲区。 3.心理方面的原因。一是崇权心态。受封建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在行为方式上,则表现为不敢对领导的言行进行有效监督,隐含着对权力的推崇与畏惧。二是特权心态。部分领导干部习惯于发号施令,在工作中将自己摆在不适当的位置上,喜欢居高临下,听不得不同意见,想问题处理问题往往以维护“自尊心”和特权地位为出发点。三是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有的领导干部错误地把权力、地位看成是个人奋斗获得一官半职后应得的报偿。在这种心理支配下,有的视以权谋私、家长制为理所当然,而容不得来自方方面面的监督。 三、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有效监督的措施 1.提倡自我监督。“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决策管理,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它体现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我们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每个领导学习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自觉性,营造制度执行的氛围和环境。通过多形式、多层面的思想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另一方面要明确“三重一大”责任和分工,将“三重一大”所确立的内容,按领导分工各负其责,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使党委确立的“三重一大”内容、议事规则与具体责任人相联系,增强执行力和操作性。 我厂组织大家学习法规法纪知识,坚持每月进行一次法纪知识问答,组织领导干部参观采油一厂法纪教育宣传室。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还利用《廉洁之声》网站、工作简报及橱窗进行宣传。通过营造浓烈的廉洁氛围,增强了各级领导班子的责任意识,提高了自我监督的自觉性。 2.鼓励群众监督。注重发挥职工群众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切实保障群众参与监督的知情权。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利用多种形式把有关政策、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公布于众,实施阳光操作。各级领导干部每年都要在职代会上汇报“三重一大”问题的决策情况,让职工群众对决策效果进行评审,把群众的认可程度作为评价决策是否正确的主要依据。这些制度与措施,为切实落实集体决策“三重一大”制度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为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体现对重大事项的民主意识,我厂成立了民主协商团。团长由单位的班子成员担任,协商团成员由单位职工组成,参加的人数为单位总人数的35%左右。针对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重大事件,协商团成员在会议中发表意见,充分行使监督、建议的权力。 3.加强考核监督。结合单位的季度考核,对各单位集体决策“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决策质量进行考核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式复查。坚持把落实集体决策“三重一大”制度作为领导班子日常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以此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主要依据。把落实集体决策“三重一大”制度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重要内容,并以此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评廉、述廉、考廉”的重要条件,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每年的考核中,我厂把“三重一大”的制落实情况与生产经营目标一起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中,做到与生产经营相结合,与领导干部的奖惩相结合,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相结合,与评先表彰相结合。严格奖惩,对落实不合格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班子相关责任人。去年,我厂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一个生产单位免去了评先资格。

浅谈如何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有效监督

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有效监督:1、强化关口监督。督促指导被监督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梳理细化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和范围界定,制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要求被监督单位在“三重一大”事项上会前填写《“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备案,向各纪检监察组提交决策事项相关文件、政策依据等资料以供审核,推动监督关口前移。2、强化决策监督。督促指导被监督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党政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明确决策条件和决策程序;由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会议决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并予以纠正。3、强化过程监督。坚持日常监督为主、专项监督为辅,重点抓好是否存在不执行、乱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等问题的监督;协助被监督单位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目前已督促各被监督单位制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工程量变更制度》《行政审批流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4、强化事后监督。对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执行结果进行随机抽查或专项督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限时整改、跟踪问效。扩展资料: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有效监督的措施:(一)明确监督主体,完善监督体系。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确立“三重一大”责任区,明确责任领导,形成责任体系。各级行党委(党组)对“三重一大”事项负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党委(党组)成员要带头执行“三重一大”有关规定;分管领导负责落实“三重一大”有关事项,相关单位和部门组织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符合党委(党组)的决策要求。(二)突出监督重点,把握关键环节。根据“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确定监督的重点部位,把握关键环节,实施有效监控,使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三)创新监督方法,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应采取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随机检查与全面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监察委员会-义马市: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

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规范执行需要在哪些方面予以保障?

个人觉得,为了确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规范执行,必须要坚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集体共同协商研讨的制度,同时做好信息的公开,整理保存好相关会议记录档案,最后,上级相关主管部门也要加大监督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

如何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这是全体干部职工普遍关心和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的统称,也是党风廉政建设杜绝腐败的工作重点。 (一) 落实和规范“三重一大”制度的总体思路以党员干部“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在管理的全过程中积极参与,源头控制,通过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的民主管理,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康发展,为实现“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有序可控的发展势态、廉洁自律的干部作风”奠定基础。 (二)落实和规范“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措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支部书记是单位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一把手”既要带头作表率,严于律己,又要带好班子,管好班子成员。要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体制机制,强化责任意识,细化责任分工,注重考核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形成全履盖的责任体系。同时,要认真做好群众信访解答处理工作。 2、构建惩防体系。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主题教育活动,继续抓好警示教育,并与其他反腐倡廉经常性教育结合起来。积极构建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廉政文化,组织好理论研讨活动,要继续推进“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同时,严格实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等制度。继续从规范权力运作入手,研究制定认真落实对处级主要负责人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形成依法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随着改革的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果,个别基层干部认为我们已经渡过了艰苦时期,在一些“小事”上不用太认真。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因而在干部作风及廉洁自律方面极易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因此要坚持从自身做起、从落实好“三重一大”制度做起,对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 3、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农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加强监督,事前预防,以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为突破口, 每一名领导干部的成长,都凝聚着组织的精心培养。为此,纪委加强监督,强调事前预防,着眼防范。通过组织领导班子学习党政条规,牢固筑起预防腐败的党纪国法防线;通过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牢固筑起预防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 4、积极参与,源头控制,实现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全过程监督。 在“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过程中,我们充分体现出民主管理的特色,体现出党支部“积极参与,源头控制”的工作思路。

如何建立和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部署,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要求,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二)“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原则。国有企业应当健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等决策机构要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坚持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三)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党组)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四)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五)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六)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  (七)“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充分听取有关专家的意见。重要人事任免,应当事先征求国有企业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八)决策事项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  (九)党委(党组)、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应当以会议的形式,对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党委(党组)、董事会或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报告;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党委(党组)、董事会或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经董事会授权,经理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十)决策会议符合规定人数方可召开。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作出决定。  (十一)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十二)决策作出后,企业应当及时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有关决策情况;企业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并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十三)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应事先与党委(党组)沟通,听取党委(党组)的意见。进入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的党委(党组)成员,应当贯彻党组织的意见或决定。企业党组织要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和广大职工群众,推动决策的实施,并对实施中发现的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符或脱离实际的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当向上级反映。  (十四)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回避制度;建立对决策的考核评价和后评估制度,逐步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五)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未设董事会的总经理(总裁)为本企业实施本意见的主要责任人。  (十六)国有企业应当依据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审查批准。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制定或审批国有企业章程时,应当根据本意见明确相关要求。  (十七)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对国有企业制定的“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是否全面科学、决策程序是否严密、责任追究措施是否有效进行严格审查,予以批准的,应当在批准后监督其实施。  (十八)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督促指导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纪检监察机构,切实加强对所管辖的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九)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在依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规定,结合年度考核进行监督检查,作出评估,并向企业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时,应当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情况作为重点内容。  (二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作为巡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事项;作为民主生活会、企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作为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二十一)组织人事部门、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审计机关,应当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企业领导人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以及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十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应当依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理,违反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责令清退;给国有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二十三)本意见适用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