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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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答案如下1.购货发票2.审计助理人员盘点存货的记录3.询问客户应收账款负责人的记录4.律师声明书5.销货发票副本原因是:外部证据的可靠性要高于内部证据记着这个规律 做这类题就不成问题了外部证据的证明力要强于内部证据实物证据强与书面证据强于口头证据

律师声明书,购货发票,销售发票,管理当局声明书,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强弱

可靠性要看是否是原件,是否是伪造变造的。真实的原件证明力较强。

审计证据哪些审计证据更为可靠?

1.注册会计师监盘存货的记录比客户自编的存货盘点表可靠。这是因为注册会计师自行获得的证据,比由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证据可靠。2.律师声明书比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可靠。律师声明书有被审计单位以外独立的律师提供的外部证据,比被审计单位自己提供的管理当局声明书这种内部证据可靠。3.函证银行的回函比银行对账单可靠。因为虽然两者都是被审计单位以外的人员提供的外部证据,但函证银行的回函是直接寄交注册会计师的且不经过被审计单位的,而银行对账单是经过被审计单位持有的,所以函证银行的回函更可靠。1.审计证据是指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获取的,用以证明审计事实真相,形成审计结论的证明材料。2.为了使审计证据的收集、整理和评价工作更为有效,也为了审计目标的顺利实现,使人们加深对审计证据的了解,这里结合审计具体目标阐述审计证据按其存在形式(或称按其外形特征)的分类,即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和环境证据。3.证据只有第三方的才是最官方的,如有问题,也是第三方要承担责任的。审计人员和被审单位,双方开出来的证据,证明力度不能算高。一二都不能算,三的银行对账单是银行开具的,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声明书是审计证据吗?

审计证据分为书面证据、环境证据、直接证据、间接证据(也叫旁证),该证据就是审计旁证。

审计证据类型有哪些

一般都是书面的,从外部直接获取的:如银行询证函、现金监盘表、存货监盘表、固定资产监盘表、被审计单位行业情况、法律情况的了解等,通过被审计单位获取的如:土地证、房产证、银行对账单、车辆行驶证、凭证、账套等。希望对你有帮助

管理层声明书的审计证据

(1)将管理层声明作为审计证据的特定情形对于某些对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而言,比如涉及管理层的判断、意图以及仅限于管理层知悉事实的事项,可以合理预期除实施询问程序获得的证据外,不存在其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询问的结果取得管理层的签字确认,获取书面声明。(2)收集审计证据以支持管理层声明管理层声明是来自于被审计单位内部的一种证据,较之外部独立来源的证据,不具有独立性,证明力较弱,其本身不能构成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当管理层声明的事项对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审计程序:①从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获取佐证证据;②评价管理层声明是否合理并与获取的其他审计证据(包括其他声明)一致;③考虑作出声明的人员是否熟知所声明的事项。(3)管理层声明不能替代其他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不应以管理层声明替代能够合理预期获取的其他审计证据。如果不能获取对财务报表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这些证据预期是可以获取的,即使已收到管理层就这些事项作出的声明,注册会计师仍应将其视为审计范围受到限制。(4)管理层声明与其他审计证据相矛盾时的处理如果管理层的某项声明与其他审计证据相矛盾,注册会计师应当调查这种情况。必要时,重新考虑管理层作出的其他声明的可靠性。

( )管理层声明书是一种独立来源的说明书,因此可以作为可靠的审计证据。 A √ B×

管理层声明书是一种独立来源的说明书,因此可以作为可靠的审计证据。 A √ B×选择B,这句话是错误的。管理层声明是指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关于财务报表的各项陈述。审计证据(1)将管理层声明作为审计证据的特定情形对于某些对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而言,比如涉及管理层的判断、意图以及仅限于管理层知悉事实的事项,可以合理预期除实施询问程序获得的证据外,不存在其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询问的结果取得管理层的签字确认,获取书面声明。(2)收集审计证据以支持管理层声明管理层声明是来自于被审计单位内部的一种证据,较之外部独立来源的证据,不具有独立性,证明力较弱,其本身不能构成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当管理层声明的事项对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下列审计程序:①从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获取佐证证据;②评价管理层声明是否合理并与获取的其他审计证据(包括其他声明)一致;③考虑作出声明的人员是否熟知所声明的事项。(3)管理层声明不能替代其他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不应以管理层声明替代能够合理预期获取的其他审计证据。如果不能获取对财务报表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这些证据预期是可以获取的,即使已收到管理层就这些事项作出的声明,注册会计师仍应将其视为审计范围受到限制。(4)管理层声明与其他审计证据相矛盾时的处理如果管理层的某项声明与其他审计证据相矛盾,注册会计师应当调查这种情况。必要时,重新考虑管理层作出的其他声明的可靠性。扩展资料书面证明(1)管理层认可其设计和实施内部控制以防止或发现并纠正错报的责任;(2)管理层认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未更正错报,无论是单独还是汇总起来考虑,对财务报表整体均不具有重大影响。未更正错报项目的概要应当包含在书面声明中或附于书面声明后。管理层说明书作用(1)明确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在声明书中对提供给注册会计师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出正面陈述,并明确承认对财务报表负责;(2)提供审计证据。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声明书把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的询问所做的答复以书面方式予以记录,可作为书面证据。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管理层说明书

审计准则,审计证据和审计依据三者之间有何区别

审计准则,审计证据和审计依据三者之间区别:规范不同,含义不同。一、规范不同: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工作时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是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标准。 审计准则是把审计实务中一般认为公正妥善的惯例加以概括归纳而形成的原则。二、含义不同:审计依据是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判断被审计事项是非、优劣的准绳,是提出审计意见,作出审计决定的依据。审计证据是指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获取的,用以证明审计事实真相,形成审计结论的证明材料。审计准则属于外部审计依据,是审计依据的一种。审计证据是审计过程中按照审计准则必须获取的证明材料。制定程序(1)选定项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提出内部审计准则公告备选项目,经专家咨询论证,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由审计署审批立项。(2)拟定初稿。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根据确定的项目,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初稿。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征询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并交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修订后,向审计署提交征求意见稿。(3)征求意见。审计署发布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审计准则

审计准则,审计证据和审计依据三者之间有何区别

1、审计证据是审计依据的支柱。2、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形成审计准则的基础。3、审计证据是解除或追究被审计人经济责任的依据。4、审计证据是控制审计工作质量的关键。5、审计依据是指查明审计客体行为规范的总和,是据以作出审计结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的客观尺度。6、审计依据与审计准则的关系:审计依据包含审计准则,审计准则是审计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7、为了规范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收集、使用审计证据的行为,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制定审计准则。8、从某种意义上讲,审计活动就是收集、鉴定、综合和运用审计证据,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作出审计结论的过程。没有审计证据,审计人员就无法了解和证实被审计事项的真实情况,无法作出审计结论。审计依据是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用来衡量被审计事项是非优劣的准绳;是提出审计意见,作出审计决定的依据。10、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工作时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是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标准。审计准则是把审计实务中一般认为公正妥善的惯例加以概括归纳而形成的原则。审计准则是对所进行的工作的质量和充分性的总的衡量,它与审计的依据,证据有关。

审计准则,审计证据和审计依据三者之间有何区别

审计准则,审计证据和审计依据三者之间区别:规范不同,含义不同。一、规范不同: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工作时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是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标准。 审计准则是把审计实务中一般认为公正妥善的惯例加以概括归纳而形成的原则。二、含义不同:审计依据是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判断被审计事项是非、优劣的准绳,是提出审计意见,作出审计决定的依据。审计证据是指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获取的,用以证明审计事实真相,形成审计结论的证明材料。审计准则属于外部审计依据,是审计依据的一种。审计证据是审计过程中按照审计准则必须获取的证明材料。制定程序(1)选定项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提出内部审计准则公告备选项目,经专家咨询论证,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由审计署审批立项。(2)拟定初稿。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根据确定的项目,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初稿。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征询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并交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修订后,向审计署提交征求意见稿。(3)征求意见。审计署发布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审计准则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证据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内部审计证据的获取及处理,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审计证据,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从事审计活动中,通过实施审计程序所获取的,用以证实审计事项,作出审计结论和建议的依据。 第三条 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据审计目标获取不同类型的审计证据。审计证据包括下列几种: (一)书面证据; (二)实物证据; (三)视听电子证据; (四)口头证据; (五)环境证据。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一) 充分性是指证据数量足以证实审计事项,作出审计结论和建议; (二) 相关性是指证据和审计目标相关联,所反映的内容能够支持审计结论和建议; (三) 可靠性是指证据能够反映审计事项的客观事实。 第六条 审计项目的各级复核人应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对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予以复核。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获取审计证据时,应当考虑下列基本因素: (一) 适当的抽样方法。 (二) 合理的审计风险水平。证据的充分性与审计风险水平密切相关。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越低,所需证据的数量就越多。 (三) 成本与效益的合理程度。获取审计证据应考虑取证成本与证据效益的对比。但对于重要审计事项,不应将审计成本的高低作为减少必要审计程序的理由。 (四) 具体审计事项的重要程度。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从数量和性质两个方面判断具体审计事项的重要性,以做出获取审计证据的决策。第三章 审计证据的获取与处理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可以采用下列方法获取审计证据: (一) 审核; (二) 观察; (三) 监盘; (四) 询问; (五) 函证; (六) 计算; (七) 分析性复核。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将获取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清晰、完整地记录在工作底稿中。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可聘请其他专业机构或人士对审计项目的某些特殊问题进行鉴定,以鉴定结论作为审计证据。内部审计人员应对引用该证据的可靠性负责。 第十一条 对于被审计单位存有异议的审计证据,内部审计人员应作进一步核实。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如有必要,应当由证据提供者签名或盖章。如果证据提供者拒绝,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和日期,该证据依然可作为支持审计结论和建议的依据。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作好审计证据的分类、筛选和汇总工作,保证已获取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 在评价审计证据时,应当考虑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及证据来源的可靠程度。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属于什么审计证据

确定重要性水平。①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成反向关系。③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 编制审计计划时对重要性的评估 重要性是影响审计证据充分性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重要性水平与审计证据之间成反向关系(审计证据、审计风险、审计重要性两两反向) (一)会计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的确定 1、方法:固定比率法、变动比率法两种 2、判断基础: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 3、选取:同一期间的报表,取重要性水平最低的作为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二)账户或交易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注册会计师在制定账户或交易的审计程序前,可将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分配至各账户或各类交易,也可单独确定各账户或各类交易的重要性水平。对于账户或交易层次的重要性水平,既可以采用分配的方法,也可以不采用分配的方法。在实务中,很多注册会计师选择资产负债表账户作为分配的基础,各账户分得的重要性称为"可容忍误差"。对于易出错的项目,可确定较高的重要性水平;对于重要项目或不期望出现错误的项目,从严制定重要性水平。 评价审计结果时对重要性的考虑 (一)注册会计师评价审计结果时所运用的重要性水平,可能与编制审计计划时所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初步判断数不同,如前者大大低于后者,注册会计师应当重新评估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充分。 (二)注册会计师在评价审计结果时,应当汇总已发现但尚未调整的错报或漏报,以考虑其金额与性质是否对会计报表的反映产生重大影响。注册会计师在汇总尚未调整的错报或漏报时,应当包括已发现的和推断的错报或漏报,并考虑期后事项和或有事项是否已进行适当处理。 (三)如果尚未调整的错报或漏报的汇总数超过重要性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扩大实质性测试范围或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会计报表,以降低审计风险。如果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会计报表或扩大实质性测试范围后,尚未调整的错报或漏报的汇总数仍超过重要性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 (四)如果尚未调整的错报或漏报的汇总数接近重要性水平,由于该汇总数连同尚未发现的错报或漏报可能超过重要性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追加审计程序,或提请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调整已发现的错报或漏报,以降低审计风险。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错报或漏报,除了已发现的错报或漏报及推断的错报或漏报之外,还可能存在其他的错报或漏报。当汇总数近重要性水平时,如考虑该种错报或漏报汇总数可能超过重要性水平,审计风险就会增加,为降低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追加审计程序,或提请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调整会计报表。 在审计各阶段对重要性水平的运用 运用 实质 审计计划阶段 初步判断重要性水平,确定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 重要性水平被看作是审计所允许的可能或潜在的未被发现的错报和漏报的限度 审计实施阶段 如果注册会计师接受更低的重要性水平,应当选用下列方法控制审计风险至可接受水平 1、扩大控制测试,以降低对控制风险初步判断水平 2、修改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范围,以将检查风险降低至可接受水平 审计报告阶段 如果评价审计结果的重要性水平大大低于编制审计计划时确定的重要性水平,CPA应重新评估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充分 (1)超过;(2)接近 重要性水平被看作是某一错报或漏报或汇总的错报或漏报,以及是否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判断和决策的标志 ㊣自考名师王学军例题推荐:对于重要性确定与运用,一直是会计师事务所的难题,请代为判断() 1.重要性概念是针对会计报表使用者决策而言的。 ☆自考名师王学军解答提示:对。重要性概念是针对会计报表使用者决策而言的。 2.在评价审计结果时,重要性是指注册会计师在运用审计程序以检查会计报表的错报时所允许的误差范围。 ☆自考名师王学军解答提示:错。在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重要性是指注册会计师在运用审计程序以检查会计报表的错报时所允许的误差范围。

急!!关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固定资产需要哪些主要审计程序和获取哪些审计证据

可以采取的程序有函证、检查、分析、重新计算、观察、询问。但针对应收账款的发生认定,需要以函证为主,准则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除非对报表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审计终结阶段。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扩展资料:审计程序实施的及时性内部审计机构是本部门、本单位的一个部门,内部审计人员是本部门、本单位的职工,因而可根据需要随时对本部门、本单位的问题进行审查。可以根据需要,简化审计程序,在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及时开展审计;可以通过日常了解,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的苗头,并且可以迅速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或向本部门、本单位最高管理者反映,以便采取措施,纠正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

在评价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应当采取的措施包括( )。

【答案】:B、C在评价审计证据时,如果发现错报是舞弊或可能是舞弊导致的,注册会计师应答采取下列措施:(1)重新评估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并考虑重新评估的结果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2)重新考虑此前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根据取得的审计证据如何在报表中反映

根据取得的审计证据可以通过审计程序或者审计方法在报表中反映。注册会计师可以在会计报表审计全过程中运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审计程序或者审计方法来获取审计证据。这些审计程序也称为审计方法。该审计程序或者说审计方法适用于审计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当然,应根据需要),不受审计阶段性的限制。而这些审计程序根据现代会计报表审计的要求,在不同审计阶段的目的不同中表现,具体,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看出:①审计证据可以通过审计程序或者审计方法在报表中,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取得了解的程序中反映表现在注册会计师每次进行会计报表审计时都必须执行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取得了解的程序,以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如何设计、运作方式,以便充分合理地计划审计工作,由此这些审计证据情况就会反映在报表中。②审计证据可以通过审计程序或者审计方法在报表中反映实质性测试程序。实质性测试程序包括注册会计师实施对交易和余额的详细测试以及对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数据应用情况进行的分析性测试。实施这类程序可取得证实管理当局会计报表认定是否公允的证据。在对交易和余额的详细测试中可以运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和计算等单个的程序,在每次会计报表审计中必须执行实质性测试程序,由此这些审计证据情况就会反映在报表中。③审计证据可以通过审计程序或者审计方法在报表中反映符合性测试程序。在符合性测试中,注册会计师可以大量运用观察方法和审阅方法,即审阅被审计单位有关内控制度的各种手册、文件,观察某一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由此这些审计证据情况就会反映在报表中。对应收账款函证的结果,可以证明应收账款存在的认定,也可以证明应收账款计价的认定;为了取得证实应收账款存在认定的证据,可以实施函证获取,也可以通过检查会计记录、核对有关资料来获取,审计程序的实施可以获得多种有关的审计证据。取得对内部控制制度了解的程序、符合性测试程序、实质性测试程序这三类程序的实施有着不同的目的和要求,它们也分别体现了审计工作的进程。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和分析性复核根据需要可分别在不同审计过程中予以实施,是一种单项的审计程序。

获得审计证据的“八大具体程序”分别是指什么?

1、审阅2、复核3、监盘4、观察5、查询及函证6、计算7、分析性复核8、关系分类1、审阅审阅是对会计料及其他资料从形式到内容进行认真的阅读和审核,以判断其真实性和合法性。通常。2、复核复核是指对有关会计资料及其他资料所反映的内容,按照其核算程序、计算要求和钩稽关系进行复查、核实。3.监盘监盘是注册会计师现场监督被审计单位各种实物资产及现金、有价证券等项目的盘点,并进行适当的抽查。注册会计师对实物资产、现金及有价证券等的监盘应采用适当的方式。对于现金的监盘可以事先规划,准备有关的记录表格或调整表格、实施突击性的监督盘点,而对于那些隐藏可能性小、体积庞大、质量较重的材料和固定资产则可以事先预告被审计单位,甚至要组织被审计单位有关参与人对监盘规划事项进行学习,然后按预定程序进行监盘工作。4.观察观察是注册会计师实地察看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有关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以获取审计证据的方法。采用观察方法可以获取环境证据。它只能帮助注册会计师对被审事项整体合理性进行评价,而对具体的各项认定不能提供最直接的证据。同时,注册会计师对于观察中所发现的问题应进一步实施审计。

请问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其特性包括哪些?

请问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其特性包括哪些? 1)证据范围的广泛性。除了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勘验笔录等证据外,还可以是其他证据;(2)证据用途的多样性;(3)证据收集主体的特定性;(4)证据资源的特殊性;(5)审计证据是审计质量的主要保证。 总述审计证据的特性是指审计证据内在的特征和性质,具体体现为注册会计师围绕这些特征和性质收集审计证据时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对审计证据的特性,在国际上有不同的描述。国际审计准则认为审计证据的特性包括充分性和适当性(sufficiency&appropriatenes),其中适当性又包括相关性和可靠性(relerance&reliability)两个方面。美国审计准则提出审计证据特性包括充分性和胜任性(sufficiency&petence),其中胜任性可以从可靠性(validity/reliability)和相关性(relerance)两个方面进行解释。我国的台湾省则称审计证据的特性为充分性和适切性(包括相关性和可靠性),而香港直接描述为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三个方面。我国独立审计准则沿用了国际审计准则的提法,在《审计证据准则》第五条中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专业判断,确定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足以使得注册会计师形成审计意见,即收集的审计证据数量是否足够。根据定义可知:审计意见的形成是建立在有足够数量审计证据基础之上。那么,是否审计证据越多越好?回答是否定的。因为为了取得过多的审计证据必然要耗费过多的审计成本,影响审计效益和效率。根据审计证据准则,评价和判断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应当考虑以下因素:①审计风险;②具体审计项目的重要程度;③注册会计师及其助理人员的审计经验;④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错误或舞弊;⑤审计证据的类型与获取途径。1.审计风险通常,人们在考虑审计证据的充分适当特性的时候,一般不考虑检查风险而考虑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对其影响。这是因为,检查风险的大小是由其他风险水平确定之后计算分析而得的,是其他风险水平变化后的结果。众所周知:当固有风险水平较高时,注册会计师对实质性测试的范围应扩大,即所收集的审计证据数量应越多,反之亦然;当控制风险水平较高时,注册会计师同样需要收集数量较多的审计证据。因此可以看出: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水平与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是同向变动关系。这两个风险要素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1)审计项目的性质。对于那些重要的审计项目,一旦发表错误意见,注册会计师就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和责任。因此为谨慎起见,注册会计师必须多渠道地广泛收集证据,以降低审计风险,确保审计质量。同样,对于那些具有冒险性质的被审项目和初次接受委托的审计项目,均要求注册会计师认真做好调查工作,增加收集审计证据的数量。2)内部控制性质和强弱。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是注册会计师评估控制风险的主要依据。如果注册会计师经调查评价认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完善且执行有效,则可将控制风险水平评估得低些,此时针对内部控制的符合性测试则应扩大取证范围和增加取证数量,而针对交易记录和金额的实质性测试范围可缩小并相应减少取证数量。反之亦然。3)业务经营性质。被审计单位业务经营活动越复杂,注册会计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就越高。即使有的时候注册会计师能搜集到很多的高质量审计证据也难以证实经济业务的性质,那么注册会计师就需要冒很大的审计风险。因此,注册会计师考虑接受委托时,应对此表示充分的关注,给予充分的估计,做到防患于未然,并且在审计过程中针对这种情况应断然采取措施,进行相应的处理。4)管理当局的可信赖程度。管理当局是否诚实、正直和可靠,关系到是否可能存在重大错误和舞弊现象。对于这种情况,注册会计师应高度警惕并提出相应的审计处理措施。5)财务状况。无论出于何种目的,管理当局试图掩盖事实,粉饰财务状况,以期“锦上添花”的做法不为鲜见。尤其是当财务状况不佳,经营者通过延期摊销费用、延期注销损失或故意漏列负债来编制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更应清楚地认识并防止由于经营风险转嫁成为审计风险的可能性,增加审计证据的数量,以支持审计意见。6)被审计单位时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这一现象的原因大体都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表示不满,或者是无法使注册会计师就范于其某种目的。显然这无疑会增加审计风险,接任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应提高审计证据质量,或增加审计证据的数量。2.具体被审项目的重要程度若被审项目很重要,注册会计师对它的判断发生失误时往往引发对会计报表整体判断失误,因而要求对那些重要的项目扩大取证范围,增加取证数量,以减少审计失误,降低审计风险。相反,对那些个别判断失误且不至于引发整体判断失误的不重要项目,可以减少审计证据的数量,以节约审计成本。3.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经验相对而言,有着丰富审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及其助理人员擅于捕捉蛛丝马迹,然后顺藤摸瓜,查清问题的真相;也擅于以比较少的审计证据较为准确地判断出被审事项的真实状况。然而,也不乏存在不思总结、不善评价和专业判断能力较差的注册会计师,对于他们而言,增加必要的审计证据数量是保持谨慎的最根本途径。4.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错误和舞弊无论是初次审计还是历次审计,一旦发现了存在错误和舞弊的现象,注册会计师应考虑它对整体会计报表会带来增加存在问题的可能性及影响,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应考虑增加审计证据的数量,以形成恰当的审计意见。5.审计证据的类型与获取途径在本节的第一个内容中已经阐述,采用不同途径可以获得不同类型的审计证据,不同类型的审计证据其证明力也不尽相同。对于那些由注册会计师亲自计算加工而得的亲历证据和从独立的第三者那里获得的外部证据,其质量是较为可靠的,因而取证数量可以相对减少。而对那些容易被伪造的内都证据,在取证数量上应增加。 审计证据的适当性 根据审计证据准则,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是指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即审计证据应当与审计目际相关联,并能如实反映客观事实。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实质上是指审计证据的质量因素,它和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互为补充,共同体现其证明力的作用。这表现在:从支持审计意见的归宿点来看,如果审计证据的质量(适当性)越高,所需审针证据的数量(充分性)就可以减少;如果审计证据的质量(适当性)越低,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充分性)就应增加。1.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审计证据的相关性是指取得的审计证据必须与审计目的相关联。例如:为了实现证实实物资产的所有权目标,注册会计师应取得相关的书面证据和口头证据,而不应去收集那些与所有权目标无关的实物证据或环境证据。审计测试最为基本的环节包括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在符合性测试获取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应围绕内部控制测试目的考虑获取审计证据是否与下列事项相关: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在所审计期间是否一贯得到遵循。在实质性测试中,注册会计师应围绕各项目交易和金额记录来考虑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与下列事项相关:资产、负债在某一特定时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在某一特定时日是否归属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的发生是否与被审计单位有关。是否有未入账的资产、负债或其他的交易事项。资产、负债计价是否恰当。收入与费用是否归属当期,并相互配比。会计记录是否正确。会计损表项目的分类反映是否适当,是否前后一致。2.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是指审计证据能够反映和证实客观经济活动特征的程度。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受到审计证据的类型、取证的渠道和方式等等因素的影响。判断审计证据的可靠程度可以把握以下几个标准:1)书面证据比口头证据可靠。2)外部证据比内部证据可靠。3)注册会计师自行获得的证据比由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证据可靠。4)内部控制较好时的内部证据比内部控制较差时的内部证据可靠。对于这一点我们可设想有以下两种被审计单位:A公司管理制度健全严密,会计岗位职责明确,科学分工,合理牵制;B公司由于人手紧张,会计岗位由两人包办,即一个出纳和一个记账。显然由于缺乏必要的牵制,且不说B公司记账员是否存在有舞弊的意图,就是正常的核算处理都难免存在错误和遗漏。因而,A公司提供的各种资料要比B公司值得信赖得多。5)不同来源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能相互印证时,审计证据更为可靠。当然,对于那些不能相互印证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是无法发表审计意见的,因此,应该增加审计程序,从事进一步的取证工作。 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时考虑的相关事项有哪些 评价审计证据充分性和适当性时的总原则是: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足以形成审计意见。具体来说,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1、财务报表所有重大方面,注册会计师是否均已获取审计证据,如果还有遗漏的项目,则审计证据是不充分的; 2、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数量是否充分,除了证据质量极强的情况外,如果只是孤证,则审计证据是不充分的; 3、被审计单位重大错报风险,当此风险极高时,审计证据的数量和质量要求需要更高; 4、审计证据一致性,当不同来源的审计证据能够互相印证时,证明力较强; 5、审计证据的相关性,所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与被审计事项具有直接联系、逻辑关系; 6、审计证据的可靠性,一般来说,从外部获取的证据更可靠,在内控有效运行期间形成的内部证据较内控失效期间形成的更可靠,注册会计师直接获取的证据较间接获取的更可靠,原件较复印件、传真件更可靠、书面或电子文档记录的较口头的更可靠等。 注册会计师最能证明应付款存在的审计证据包括哪些? 获取或编制应付账款明细表 函证应付账款; 询问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和采购人员; 查阅资金预算、工作通告单和基建合同; 凭证抽查,与采购发票、入库单等核对。 哪种情况需要注册会计师获取最少的审计证据?为什么? 抽样前提总体很多,不能一一检查才会抽样。列报和披露,只需要核对报表或其它,看列报和披露有没有错误。 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从从哪些方面获取对期初余额的审计证据 上年审计报告 审计证据的特性包括哪些? 审计证据的特性是指审计证据内在的特征和性质,具体体现为注册会计师围绕这些特征和性质收集审计证据时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对审计证据的特性,在国际上有不同的描述。 审计证据的特性包括: (一)充分性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足以使得注册会计师形成审计意见,即收集的审计证据数量是否足够。 根据定义可知:审计意见的形成是建立在有足够数量审计证据基础之上。 根据审计证据准则,评价和判断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应当考虑以下因素:①审计风险;②具体审计项目的重要程度;③注册会计师及其助理人员的审计经验;④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错误或舞弊;⑤审计证据的类型与获取途径。 1.审计风险 通常,人们在考虑审计证据的充分适当特性的时候,一般不考虑检查风险而考虑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对其影响。这是因为,检查风险的大小是由其他风险水平确定之后计算分析而得的,是其他风险水平变化后的结果。众所周知:当固有风险水平较高时,注册会计师对实质性测试的范围应扩大,即所收集的审计证据数量应越多,反之亦然;当控制风险水平较高时,注册会计师同样需要收集数量较多的审计证据。 因此可以看出: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水平与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是同向变动关系。这两个风险要素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1)审计项目的性质。对于那些重要的审计项目,一旦发表错误意见,注册会计师就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和责任。因此为谨慎起见,注册会计师必须多渠道地广泛收集证据,以降低审计风险,确保审计质量。同样,对于那些具有冒险性质的被审项目和初次接受委托的审计项目,均要求注册会计师认真做好调查工作,增加收集审计证据的数量。 2)内部控制性质和强弱。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是注册会计师评估控制风险的主要依据。如果注册会计师经调查评价认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完善且执行有效,则可将控制风险水平评估得低些,此时针对内部控制的符合性测试则应扩大取证范围和增加取证数量,而针对交易记录和金额的实质性测试范围可缩小并相应减少取证数量。反之亦然。 3)业务经营性质。被审计单位业务经营活动越复杂,注册会计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就越高。即使有的时候注册会计师能搜集到很多的高质量审计证据也难以证实经济业务的性质,那么注册会计师就需要冒很大的审计风险。因此,注册会计师考虑接受委托时,应对此表示充分的关注,给予充分的估计,做到防患于未然,并且在审计过程中针对这种情况应断然采取措施,进行相应的处理。 4)管理当局的可信赖程度。管理当局是否诚实、正直和可靠,关系到是否可能存在重大错误和舞弊现象。对于这种情况,注册会计师应高度警惕并提出相应的审计处理措施。 5)财务状况。无论出于何种目的,管理当局试图掩盖事实,粉饰财务状况,以期“锦上添花”的做法不为鲜见。尤其是当财务状况不佳,经营者通过延期摊销费用、延期注销损失或故意漏列负债来编制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更应清楚地认识并防止由于经营风险转嫁成为审计风险的可能性,增加审计证据的数量,以支持审计意见。 6)被审计单位时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这一现象的原因大体都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表示不满,或者是无法使注册会计师就范于其某种目的。显然这无疑会增加审计风险,接任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应提高审计证据质量,或增加审计证据的数量。 2.具体被审项目的重要程度若被审项目很重要,注册会计师对它的判断发生失误时往往引发对会计报表整体判断失误,因而要求对那些重要的项目扩大取证范围,增加取证数量,以减少审计失误,降低审计风险。相反,对那些个别判断失误且不至于引发整体判断失误的不重要项目,可以减少审计证据的数量,以节约审计成本。 3.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经验 相对而言,有着丰富审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及其助理人员擅于捕捉蛛丝马迹,然后顺藤摸瓜,查清问题的真相;也擅于以比较少的审计证据较为准确地判断出被审事项的真实状况。然而,也不乏存在不思总结、不善评价和专业判断能力较差的注册会计师,对于他们而言,增加必要的审计证据数量是保持谨慎的最根本途径。 4.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错误和舞弊 无论是初次审计还是历次审计,一旦发现了存在错误和舞弊的现象,注册会计师应考虑它对整体会计报表会带来增加存在问题的可能性及影响,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应考虑增加审计证据的数量,以形成恰当的审计意见。 5.审计证据的类型与获取途径 在本节的第一个内容中已经阐述,采用不同途径可以获得不同类型的审计证据,不同类型的审计证据其证明力也不尽相同。对于那些由注册会计师亲自计算加工而得的亲历证据和从独立的第三者那里获得的外部证据,其质量是较为可靠的,因而取证数量可以相对减少。而对那些容易被伪造的内都证据,在取证数量上应增加。 (二)适当性 根据审计证据准则,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是指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即审计证据应当与审计目际相关联,并能如实反映客观事实。审计证据的适当性实质上是指审计证据的质量因素,它和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互为补充,共同体现其证明力的作用。这表现在:从支持审计意见的归宿点来看,如果审计证据的质量(适当性)越高,所需审针证据的数量(充分性)就可以减少;如果审计证据的质量(适当性)越低,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充分性)就应增加。 1.审计证据的相关性 审计证据的相关性是指取得的审计证据必须与审计目的相关联。例如:为了实现证实实物资产的所有权目标,注册会计师应取得相关的书面证据和口头证据,而不应去收集那些与所有权目标无关的实物证据或环境证据。审计测试最为基本的环节包括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在符合性测试获取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应围绕内部控制测试目的考虑获取审计证据是否与下列事项相关: 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在所审计期间是否一贯得到遵循。 在实质性测试中,注册会计师应围绕各项目交易和金额记录来考虑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与下列事项相关: 资产、负债在某一特定时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在某一特定时日是否归属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的发生是否与被审计单位有关。是否有未入账的资产、负债或其他的交易事项。资产、负债计价是否恰当。收入与费用是否归属当期,并相互配比。会计记录是否正确。会计损表项目的分类反映是否适当,是否前后一致。 2.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是指审计证据能够反映和证实客观经济活动特征的程度。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受到审计证据的类型、取证的渠道和方式等等因素的影响。判断审计证据的可靠程度可以把握以下几个标准: 1)书面证据比口头证据可靠。 2)外部证据比内部证据可靠。 3)注册会计师自行获得的证据比由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证据可靠。 4)内部控制较好时的内部证据比内部控制较差时的内部证据可靠。对于这一点我们可设想有以下两种被审计单位:A公司管理制度健全严密,会计岗位职责明确,科学分工,合理牵制;B公司由于人手紧张,会计岗位由两人包办,即一个出纳和一个记账。显然由于缺乏必要的牵制,且不说B公司记账员是否存在有舞弊的意图,就是正常的核算处理都难免存在错误和遗漏。因而,A公司提供的各种资料要比B公司值得信赖得多。 5)不同来源或不同性质的审计证据能相互印证时,审计证据更为可靠。 当然,对于那些不能相互印证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是无法发表审计意见的,因此,应该增加审计程序,从事进一步的取证工作。 名词解释: 审计风险— 审计证据— 注册会计师重大过失— 审计风险是注册会计师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等于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乘以检查风险。 审计证据是认定与事实/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 重大过失,是没能通过审计工作,获取充分且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方面不存在重大错报提供合理保证。 注册会计师通常根据什么原则考虑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1)从外部独立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其他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2)内部控制有效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比内部控制薄弱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3)直接获取的审计证据比间接获取或推论得出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4)以文件、记录形式(无论是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存在的审计证据比口头形式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5)从原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传真件或复印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更可靠。 注册会计师判断审计证据是否充分,主要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判断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应当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 (1)审计风险 (2)具体审计项目的重要程度 (3)审计人员的审计经验 (4)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错误或舞弊 (5)审计证据的类型与获取途径 (6)成本效益原则

注册会计师在对G公司201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时,收到以下六组审计证据

1.销售发票副本比产品出库单可靠:销货发票在外部流转,须经外部的承认,产品出库单只在公司内部流转。[外部大于内部] 2.领料单比材料成本计算表可靠:领料单在生产、仓储和会计部门之间流转,材料成本计算表只在会计部门流转。[多方大于单方] 3.购货发票比收料单可靠:购货发票来自外部独立来源,收料单是被审计单位自行编制的。[外部大于内部] 4.银行回函比银行对账单可靠:前者是注册会计师从银行直接获取的;后者由公司职员经手,有伪造、涂改的可能。[亲自获取大于被审计单位提供] 5.工资发放单比工资计算单可靠:工资发放单需经职员签字确认,工资计算单只在会计部门内部流转。[多方大于单方] 6.存货监盘记录比存货盘点表可靠:存货监盘记录是注册会计师自行编制的,存货盘点表是公司提供的。[亲自获取大于被审计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