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

阅读 / 问答 / 标签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法律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从事新闻、出版以及电子公告等服务项目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账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第十五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第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第四条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五条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第六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第七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第八条 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主办单位和网站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二)网站网址和服务项目;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编号。第九条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和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公布取得经营许可证或者已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名单。第十一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不得超出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服务项目、网站网址等事项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审核、发证或者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二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第十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第十四条 从事新闻、出版以及电子公告等服务项目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帐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第十五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00年9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总理朱_基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五日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第三条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第四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五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第六条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第七条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第八条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主办单位和网站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二)网站网址和服务项目;(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编号。第九条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和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公布取得经营许可证或者已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名单。第十一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不得超出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服务项目、网站网址等事项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审核、发证或者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二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第十三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第十四条从事新闻、出版以及电子公告等服务项目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帐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第十五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第十六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第十七条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在境内境外上市或者同外商合资、合作,应当事先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其中,外商投资的比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十八条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国家安全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网站。第二十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通知企业登记机关;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暂时关闭网站直至关闭网站。第二十一条未履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义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暂时关闭网站。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义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关闭网站。第二十四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其业务活动中,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第二十五条电信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疏于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第二十六条在本办法公布前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补办有关手续。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制定的法规。2021年1月2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新修订的《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2021年2月22日起施行。规定明确:本规定施行之前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从事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全国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网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第四条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履行社会责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产发布向上向善的优质信息内容,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维护清朗网络空间。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注册运营公众账号,生产发布高质量政务信息或者公共服务信息,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鼓励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积极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提升政务信息发布、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提供充分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第五条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应当取得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6年11月4日发布,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旨在促进互联网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法律依据:《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_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对申请注册从事经济、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信息内容生产的公众账号,应当要求用户在注册时提供其专业背景,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获得的职业资格或者服务资质等相关材料,并进行必要核验。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对核验通过后的公众账号加注专门标识,并根据用户的不同主体性质,公示内容生产类别、运营主体名称、注册运营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等注册信息,方便社会监督查询。公众账号信息服务平台应当建立动态核验巡查制度,适时核验生产运营者注册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

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

经营性ICP许可证申请条件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的公司。2、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4、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5、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6、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什么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2003年5月10日文化部令第27号发布, 根据2004年7月1日文化部令第32号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互联网文化的管理,保障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互联网文化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 专门为互联网传播而生产的网络音像(含VOD、DV等)、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画(含FLASH等)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 将音像制品、游戏产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和动漫画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一)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活动;   (二)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收音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欣赏、点播、使用或者下载的传播行为;   (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五条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   第六条 文化部负责制定互联网文化发展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全国互联网文化活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行备案制度;对互联网文化内容实施监管,对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文化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对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进行初审,对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进行备案,对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   第七条 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三)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100万元以上的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第八条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   第九条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三)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五)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六)业务发展报告;   (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条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在设立以后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 备案报告书;   (二) 章程;   (三) 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四)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五) 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六)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批准后,应当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到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标明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第十三条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改变名称、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应当依据本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持文化行政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到当地电信管理机构办理相应的手续。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改变名称、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应当在变更后60日内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 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终止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应当在30日内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并到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变更或注销手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须报文化部备案。 第十五条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企业登记之日起满180日未开展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文化部或者由原审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请文化部注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同时通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停止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原备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注销备案,同时通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互联网文化产品进口活动由取得文化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实施,并报文化部进行内容审查。   文化部应当自收到内容审查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不包括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经批准的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应当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的批准文号,不得擅自变更节目名称或者增删节目内容。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未在国内运营的,进口单位应当报文化部备案并说明原因;决定终止进口的,文化部撤销其批准文号。   互联网文化单位运营的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依照有关规定需要备案的,应当在正式运营以后60日内报文化部备案,并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   第十七条 互联网文化单位不得提供载有以下内容的文化产品: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八条 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的文化产品,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九条 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实行审查制度,有专门的审查人员对互联网文化产品进行审查,保障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合法性。其审查人员应当接受上岗前的培训,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第二十条 互联网文化单位发现所提供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含有本规定第十七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保存有关记录,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报告并抄报文化部。   第二十一条 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记录备份所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及其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第二十二条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查处。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互联网文化活动,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本规定第十七条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提供,没收违法所得的,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本规定第十七条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提供,处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责令暂时关闭网站。   第二十六条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运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擅自变更节目名称或者增删节目内容的,运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逾期未报文化部备案或者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运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擅自变更节目名称或者增删节目内容的,运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逾期未报文化部备案或者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案编号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安全法》。1、《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是我国专门针对搜索引擎设置的管理办法,规定了搜索引擎应当遵循的审查、公开、维护安全等管理责任和义务。这样一来,搜索引擎就能更好地净化互联网信息环境,提供有价值、可靠的服务。2、《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是国家针对互联网视听节目设置的管理办法,规定了节目内容的审查规范、发行证件的申领等管理措施。只有符合规定的节目才能在互联网上播出,从而保护公众的身心健康和权益。3、《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新闻是人们了解时事、认识社会的重要途径,但是互联网上也存在着一些虚假、夸大事实的新闻信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网络新闻的内容、来源、真实性、社会责任等都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增强了新闻信息的可信度和公信力,杜绝了不良信息的传播。4、《互联网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游戏是人们休闲娱乐、放松压力的一种方式。但是,互联网游戏也会给年轻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互联网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从游戏内容、时长、售卖等方面进行了管理,使得网络游戏不仅能让玩家获得快乐,还能起到良好的积极作用。5、《网络安全法》近年来,网络攻击、网络盗窃等事件频频发生,给公众和企业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网络安全法》是我国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网络安全的定义,规定了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监管措施和责任制度。这为网络安全的保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一.备案需要的材料如下:1、《备案表》一式两份(签名)。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3、责任状(加盖公章)。4、网站悬挂“网络警察岗亭”以及“警警、察察”图标情况的屏拷复印件。5、计算机安全员证书复印件。6、国际联网备案用户信息网络安全基本情况表(个人签名)。二、网站备案说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区别1、非经营性网站必须履行备案手续2、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经营许可证 三、经营性网站是指具备以下特征之一的网站:(1)网站所有者或网站所有者之一为企业;(2)网站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即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网站发布信息、广告、 设立电子邮箱、 开展商务活动或向他人提供实施上述行为所需互联网空间。法律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五条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第六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第七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从事哪些行业需要办理IDC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根据工信部信管函[2017]32 号文件威力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查处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ISP)业务和内容分发网络(CDN)业务市场存在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层层转租”等违法行为,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经营许可和接入资源的管理,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公司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互联网或其他网络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以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出租及其存储空间的出租、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他应用服务的企业,均需要办理IDC资质。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年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第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第四条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五条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第六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二)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第七条 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第八条 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办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主办单位和网站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二)网站网址和服务项目;(三)服务项目属于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编号。第九条 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和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应当公布取得经营许可证或者已履行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名单。第十一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不得超出经许可或者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从事有偿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服务项目、网站网址等事项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审核、发证或者备案机关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二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第十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第十四条 从事新闻、出版以及电子公告等服务项目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账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的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第十五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第十六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第十七条 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申请在境内境外上市或者同外商合资、合作,应当事先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其中,外商投资的比例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十八条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国家安全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关闭网站。第二十条 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通知企业登记机关;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暂时关闭网站直至关闭网站。第二十一条 未履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义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暂时关闭网站。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义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关闭网站。第二十四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其业务活动中,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第二十五条 电信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疏于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第二十六条 在本办法公布前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补办有关手续。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保监会互联网信息披露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互联网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根据中国保监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监管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制订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指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是在中国保监会的指导下,中保协在官方网站建立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专栏,对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及其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等信息进行披露,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第三条本细则所称保险机构,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第四条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原则,坚持及时原则,坚持风险揭示原则。第二章披露主体第五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是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的主体,具体履行互联网保险信息披露的义务:(一)根据行业统一部署和节奏,推动信息披露工作;(二)及时披露信息;(三)确保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其他要求。第六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对与其合作的专业中介机构及第三方网络平台等信息进行披露,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对其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等信息进行披露。第三章披露内容第七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在中保协披露专栏里披露机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一)公司全称、公司简称;(二)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网站名称、网址,包括APP名称、微信公众号名称;(三)已设立二级分公司名称、办公地址、电话号码等;(四)客户服务及消费者投诉电话;(五)公司信息披露网址;(六)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内容。第八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在中保协专栏里披露机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一)机构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设立时间、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二)自办以及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网站名称、网址、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在中国保监会备案时间,以及产品销售名称、在中国保监会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名称、主办者住所所在地。第九条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在中保协披露专栏里披露合作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网站信息,包括:(一)网站全称、简称和网址;(二)网站备案信息;(三)业务合作范围;(四)合作保险产品情况:实际销售名称以及中国保监会备案名称。第十条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在中保协披露专栏里披露合作第三方网络平台信息,包括:(一)第三方网络平台全称、简称和网址;(二)第三方网络平台备案信息;(三)业务合作范围;(四)合作保险产品情况:实际销售名称以及中国保监会注册或备案名称。第十一条披露项目根据市场情况可以进行动态调整,保障互联网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第四章披露工作流程第十二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按照中保协统一的部署和要求进行披露。第十三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按照要求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及时填报互联网信息披露系统相关披露信息,进行披露信息进行日常维护。第十四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不得删除历史形成的披露信息,包括合作机构、保险产品,便于保险消费者进行历史查询。第十五条原则上,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事前披露信息。对于合作期限或销售期限在10个工作日以内的合作机构或保险产品,允许事后披露信息,但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第十六条对本细则实施之后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于10个工作日内向中保协申请信息披露。第五章披露的管理与责任第十七条各保险机构互联网保险业务分管领导为信息披露的直接责任人。第十八条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组织和协调保险机构的信息披露,并负责与中保协的工作对接。第十九条信息披露遵循“谁披露,谁负责”的原则。保险产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由保险公司全权负责。第二十条如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未能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信息,或者披露信息不及时,导致出现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按照中保协行业自律相关管理规定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上报中国保监会。第二十一条中保协在信息披露专栏可以进行风险揭示,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细则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解释。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常见的互联网信息安全攻击行为都有哪些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信息安全成为企业非常关注的一个重点问题,尤其是现在许多企业实现了数字化运营,对于信息安全的问题更是提高了监控等级。今天,昌平电脑培训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目前市面上比较常见的信息安全攻击行为都有哪些。漏洞扫描器一个漏洞扫描器是用来快速检查已知弱点,网络上的计算机的工具。黑客通常也使用端口扫描仪。它们检查指定计算机上的哪些端口“打开”或可用于访问计算机,并且有时会检测该端口上侦听的程序或服务以及其版本号。(防火墙通过限制对端口和机器的访问来防止入侵者侵入计算机,但它们仍然可以绕开。)逆向工程逆向工程也是可怕的,黑客也可能尝试手动查找漏洞。一种常用的方法是搜索计算机系统代码中可能存在的漏洞,然后对其进行测试,有时会在未提供代码的情况下对软件进行逆向工程。蛮力攻击密码猜测。这种方法用于检查所有短密码时速度非常快,但对于更长的密码,由于蛮力搜索需要时间,所以使用其他方法(如字典攻击)。密码破解密码破解是从存储在计算机系统中或由计算机系统传输的数据中恢复密码的过程。常见的方法包括反复尝试密码猜测,手工尝试常见的密码,并反复尝试使用“字典”或带有许多密码的文本文件中的密码。数据包嗅探器数据包嗅探器是捕获的数据分组,其可以被用于捕捉密码和其他的应用程序的数据在传输过程中在网络上。欺骗攻击(网络钓鱼)一个欺骗攻击涉及到一个程序,系统或网站,成功地伪装成另一个通过伪造数据,并因此被视为一个值得信赖的系统由用户或其他程序-通常以欺骗程序,系统或用户透露机密信息,如用户名和密码。

四川财政会计网信息采集入口地址

四川财政会计网信息采集入口地址: https://www.sckuaiji.org/h-col-149.html 四川省财政厅 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企业类)培养对象考试 选拔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四川省各市(州)财政局、各省级相关部门,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各市级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两省市财政部门加强会计管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川财会〔2016〕23号)有关精神,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四川省财政厅、重庆市财政局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培养对象名额 此次选拔的培养对象为四川省企业类会计高端人才,共计选拔50名左右培养对象,其中:重庆市选拔10名左右培养对象。 二、关于报名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有较强的管理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职业道德记录良好; (二)形成系统科学、学养深厚的知识体系,具备精于理财、善于管理的工作能力,享有社会认同、行业肯定的良好声誉,为推动单位和行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外语基础;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五)除上述(一)至(四)款所列条件以外,报名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从事财会业务工作8年以上,同时担任大中型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2.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或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或省级合格标准且在有效期内; 3.取得经济管理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财会工作2年以上。 三、关于报名时间及程序 此次选拔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至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作方案》(川财会〔2016〕33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如实填写《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连同表中所填列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及申请表电子版,经所在单位审签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或行业归口管理原则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四川省各市(州)财政局、各省级主管部门、中央驻川单位对本地区、本系统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于7月10日前报四川省财政厅终审。重庆市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由重庆市财政局统一审核后交四川省财政厅。审查通过获准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将与考试公告一并发布。 四、关于选拔考试 选拔考试按照《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笔试通过人员方能参加面试。 (一)笔试。考试题型均为案例分析题,主要考核学员平时对专业知识的积累,以及对国家时事政治、财经政策、社会热点等的关注和理解。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内容主要涉及公司战略与财务战略、会计准则、财务管理与分析、管理会计、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等。 (二)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等。 五、关于入选人员确定 选拔考试结束后,四川省财政厅将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确定培养对象最终入选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发布入选人员名单。 六、关于信息发布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以及选拔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将在四川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四川会计服务网站(http://kj.scsczt.cn)和重庆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站(http://czj.cq.gov.cn)同时予以公告。 七、关于联系方式 四川省财政厅联系人:向真、张爱平 联系电话:(028)86712246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邮政编码:610016 邮箱地址:672399336@qq.com;522191517@qq.com 重庆市财政局联系人:孙智琴 联系电话:(023)67575523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重庆市财政局会计处 邮政编码:401121 邮箱地址:35875143@qq.com 附件: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 (一).四川财政会计网信息采集网:https://www.sckuaiji.org/h-col-149.html (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在四川省2020年最低录取分是多少 (三).2022年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在四川招生计划和招生人数一览表 (四).四川高考多少分可以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附2016-2020最低录取分数线

个人微信公众号用去网信办备案吗?

先说答案:就是骗子,不用怀疑。不过,个人微信公众号确实需要备案,但是,微信公众平台才是履行备案的主体,并不需要你个人去做这件事。具体的规定,是在2014年8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以十条规定规范以微信为代表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简称“微信十条”。其中第七条规定,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为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开设公众账号,应当经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审核,由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向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分类备案。所以,微信公众号的备案主体应该是微信公众平台的服务提供者,也就是腾讯的相关部门,像这种直接找上个人的,绝对是骗子,不用怀疑。——分割线——如果这个答案解答了你的疑惑,请可怜可怜头条新人,赏我一个赞或者关注吧~~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系统的组成及作用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系统包括SVAC信息安全摄像机、视频监控联网平台、信息安全平台、信息安全客户端以及信息安全解码器。它是一套完整的从前端编码到后端存储及解码的视频监控安全系统。VNISS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系统以国家密码局认定的国产密码算法为基础,利用公钥安全基础设施,以安全芯片、智能密码钥匙、密码机等安全密码部件作为安全载体,实现视频监控前端设备与视频监控管理平台间的双向。产品概况:中星技术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系统包括SVAC信息安全摄像机、视频监控联网平台、信息安全平台、信息安全客户端以及信息安全解码器,是一套完整的从前端编码到后端存储及解码的视频监控安全系统。VNISS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系统以国家密码局认定的国产密码算法为基础,利用公钥安全基础设施,以安全芯片、智能密码钥匙、密码机等安全密码部件作为安全载体,实现视频监控前端设备与视频监控管理平台间的双向身份认证、基于数字证书的用户身份认证、信令完整性检验、视频数据加解密等密码应用,从而防止设备和用户的非法接入,防止信令和视频数据被篡改、抵赖,防止视频内容被窃取,最终实现安防视频监控系统"防入侵、防篡改、防泄露"的安全需求。系统符合GB35114、GB/T28181和GB/T25724,并支持GB35114最高安全等级C级。关键技术指标:1、系统支持10万路以上的前端接入和管理,从前端编码、存储及后端解码全面符合GB/T28181、GB/T25724和GB35114最高安全等级,系统采用国密算法,安全可靠。2、摄像机内置保密安全芯片,全面支持GB35114最高安全等级C级,实现数字证书保存及更新、密钥处理、设备认证、数字签名和加密。3、系统从编解码算法、芯片到安全加密设备,全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没有可被国外控制的"后门"、不受制于人,确保自主可控和自主安防产业发展。产品创新点:1、支持GB35114视频联网信息安全最高等级,解决视频被侵入窃取、伪造等安全问题痛点。2、支持信源加密,从视频编码源头保障信息安全,解决信道泄密的问题。3、采用国产加密芯片、国密算法、国产编解码芯片,全线国产,自主可控,保障国家信息安全。4、摄像机内置国密安全芯片,确保视频及证书内容不可被非法读取和篡改,防止伪造和冒用。国内外市场推广情况:GB35114于2017年11月1日发布,2018年11月1日将正式实施。该标准作为我国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领域的强制国家标准,国外市场还没有相关产品及解决方案。国内市场方面,中星技术作为GB/T28181、GB/T25724和GB35114标准编制单位之一,在业内率先推出符合公共安全领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视音频编解码及信息安全等国家标准要求的完整产品线,为公安和各个行业用户提供更安全、可靠的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整体解决方案。10多个省市发文或在地方标准中优先采用SVAC国家标准;经过多年技术攻关,芯片、算法和产品快速迭代更新应用,SVAC技术已经成熟,产业规模化态势已经呈现,20多家SVAC联盟单位推出了SVAC产品。中星技术通过开放代码、芯片、模组等形式,构建开源社区,吸引更多企业和单位参与到SVAC技术及应用研发工作。在应用SVAC国家标准的天津、太原、大同、贵阳、乌鲁木齐、兰州、雄安新区、保定、张家界、郴州、湘潭、惠州、靖江等30多个大中型城市的70多个平安城市、智能交通、雪亮工程、智慧城市项目中,全部可以通过平台升级、前端升级的方式符合安全国标。大同、茂名、昆明、湘潭等城市即将开始进行符合GB35114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系统试点工作。

国网信息通信有限公司是否有国家电网的正式编制?谢谢

我现在就是刚有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的编制,应届生,具人力说就是有可能解决北京户口,但目前没消息,因为只有北京的接收函才能把档案派遣到公司,否则就是和第三方签订的,就我目前得到的消息,在北京单位的这种编制如果不能拿到户口的话没啥用,我在公司完全感觉不到有无编制的区别。。有后续消息会跟发的

国网信通产业集团是国企吗

国网信通产业集团是国企。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网信通产业集团),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整合系统内优质信息通信资源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中国能源行业主要的信息通信技术、产品及服务提供商,是数字新基建的重要参与者、推动者、实践者。现拥有1个支撑机构、1家上市公司(含5家子公司)、38家分子公司,并设有华北、华东等7个客户代表处,广泛分布于全国各主要城市,员工总数9000余人。国网信通产业集团秉持“互联u2022共享,让能源更智慧,让生活更美好”的发展使命,立足国网、面向社会,聚焦芯片及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及云服务、通信、管理信息化、运维服务、北斗及地理信息服务、网络及信息安全、综合能源管控等九大业务领域,全力支撑智能电网和能源互联网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国网信通产业集团持续推进信息通信产业的特色化、高层次、高质量发展,建立集成电路设计、人工智能等3个院士工作站,2个博士后工作站,建有电力芯片设计分析、电力线通信应用技术等21个科研实验平台,并建立了完整的信息通信资质体系。集团累计主持编制(或主要参与)技术标准210项,获得授权专利1475项(其中发明专利576项),登记软件著作权1628项,发表科技论文3537篇,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中国专利奖银奖1项、优秀奖4项,省部级/行业级科技奖励129项,国家电网公司科技奖励76项。

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信息技术2.0A2测评怎么提交

操作方法:1、信息技术如果说学校有关网站可以在网站上提交。2、或者老师给相应的邮件地址可以通过邮件地址把相关的文件进行一个附件的添加然后发送给公共的邮箱就可以上交了。山东省教师教育网是专门承担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项目的技术服务机构。山东省教师教育网是专门承担山东省中小学综合性教育网站。是以教师减负增效和专业成长为价值追求的网站。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是学什么的?毕业后是做什么工作的?

就是利用计算机去掌握一些信息,学习C语言或者一些办公软件,一般都是去做一个程序。

东北电力大学智能电网信息工程专业怎么样?

东北电力在东三省属于电力行业专业最好的大学,智能电网又是新出的热门专业,如果你优先选择东北学习电力系统的方向,以后就业在东三省电网的话,这个专业对你应该说是再好不过了!!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就业方向及前景

1、智能电网信息工程就业方向该专业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毕业生主要到电力行业、信息技术产业、高等院校及国民经济其它行业的生产、科研及相关部门从事电力产品设计、研发、设计、制造、技术支持、电力信息系统运维等工作。或在企事业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从事计算机应用以及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或攻读智能电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等相关专业的研究生。2、智能电网信息工程就业前景随着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各行业对电力的依赖消耗明显增强,对供电可靠性及电能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为此,世界各国不约而同将目光聚焦在电网建设上,希望把本国电网建设成具有高效、清洁、安全、可靠和互动特征的智能电网。智能电网已成为世界电网发展的共同趋势。电力行业发展的同时也给相关专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就业方向

这个是新专业,方向比较广,但广却没有十分对接该专业的,慎选!!!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专业是怎么样?

是个很不错的专业,未来很有前途。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是啥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2011年新专业)本专业是依据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需要,紧密结合智能电网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而开设的新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本专业培养具备信息工程和电气工程理论基础,掌握信息与电力技术知识及应用能力,熟悉智能电网发展动态,能够从事电气工程与信息工程领域相关的生产制造、工程设计、系统运行、系统分析、技术开发、教育科研、经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特色鲜明的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符合学位授予要求,授予工学学士学位。专业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和一定的创新精神,掌握信息采集和处理的基本理论和电力系统通信技术,掌握电力系统生产、运行的规律和特点,并对智能电网体系结构和关键技术有一定认识,可以在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的电力系统领域从事研究、开发、设计、制造、运行维护与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主要课程设置:高等数学、大学物理、计算机语言及应用、信号与系统、电子技术基础自动控制理论、电路、电机学、电磁场、电力系统分析、电力电子技术、智能电网技术、通信原理、物联网、无线传感网络、传感器与检测、单片机原理、嵌入式系统等。就业去向:电网公司、发电公司、科研设计、高等院校、相关行业或部门从事设计、开发、生产运行与管理、科学研究、技术支持等工作。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就业方向及前景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就业前景广阔。1、智能电网信息工程专业就业方向。(1)该专业毕业生就业前景广阔,毕业生主要到电力行业、信息技术产业、高等院校及国民经济其它行业的生产、科研及相关部门从事电力产品设计、研发、设计、制造、技术支持、电力信息系统运维等工作。(2)在企事业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从事计算机应用以及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或攻读智能电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等相关专业的研究生。2、智能电网信息工程专业就业前景。(1)智能电网信息工程涉及到的学科领域宽广,涵盖电气工程、能源技术、信息技术、控制技术、计算机等领域。毕业生能在电网公司、发电公司、信息技术公司、科研设计、高等院校、相关行业或部门从事设计、开发、生产运行与管理、科学研究、技术支持等工作。(2)随着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各行业对电力的依赖消耗明显增强,对供电可靠性及电能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为此,世界各国不约而同将目光聚焦在电网建设上,希望把本国电网建设成具有高效、清洁、安全、可靠和互动特征的智能电网。(3)智能电网已成为世界电网发展的共同趋势。电力行业发展的同时也给相关专业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专业的就业方向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专业的就业方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电力系统运行与调度:毕业生可以在电力公司、电网企业或电力调度中心等单位从事电力系统运行与调度工作,负责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调度管理。2. 智能电网技术研发与应用:毕业生可以在科研院所、电力设备制造企业、智能电网技术服务公司等单位从事智能电网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工作,参与智能电网相关技术的设计、开发和实施。3. 电力市场与能源管理:毕业生可以在电力市场监管机构、能源管理部门、能源咨询公司等单位从事电力市场分析、能源规划与管理等工作,参与电力市场的运营与管理。4. 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随着清洁能源的发展,毕业生可以在新能源发电企业、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领域从事设计、运维、管理等工作。5. 智能电网安全与数据分析:毕业生可以在电力安全监测与防护机构、数据分析公司等单位从事智能电网安全评估与监测、数据分析与挖掘等工作,保障智能电网的安全和稳定运行。此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专业的毕业生还可以选择继续深造,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从事科研、教育或高级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最适合的就业方向取决于个人的兴趣、能力和职业规划。

互联网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

互联网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互联网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互联网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用设备;代理记账;工商代办;商标代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印章雕刻。**互联网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互联网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国内商品贸易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会议会展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从事互联网技术开发及应用;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设计、销售;网站建设;多媒体制作;旅游项目开发;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利用互联网制作、设计、发布:广告;销售:电子设备、通信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家具、包装材料、工艺品、体育用品;企业营销策划;房屋中介(不含房屋评估);代办房产证手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的咨询;计算机软件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研发;保健用品的销售;电子产品零售;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1互联网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模板示例2互联网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互联网软件技术开发、设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及产品销售;资产管理;互联网信息服务;金融信息咨询;房地产投资,农业投资,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咨询,会展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装饰装潢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汽车维修服务,汽车装潢服务,洗车服务;销售:汽车(二手车除外)。模板示例3互联网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互联网科技、网络科技、信息科技、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4互联网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电子产品批发;机械配件零售;通讯终端设备批发;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软件开发;多媒体设计服务;通信设备零售;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批发;软件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计算机零配件零售;软件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零售;互联网商品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房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受企业委托从事通信网络的维修、维护(不涉及线路管道铺设等工程施工);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模板示例5互联网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网上新闻服务;网上图片服务;网上视频服务;物联网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教育咨询服务;策划创意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广告业;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投资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6互联网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供应链软件管理系统研发;软件研发;经营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初级农产品的销售。(以上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的it平台及软件技术支持服务;自有品牌网站运营;预包装食品的销售(不含复热食品)。模板示例7互联网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模板示例8互联网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受金融企业委托提供非金融业务服务;软件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网络安全信息咨询;科技信息咨询服务;文化艺术咨询服务;文化推广(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文化传播(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软件零售;软件服务;计算机批发;计算机零售;社会法律咨询;法律文书代理;移民咨询服务(不含就业、留学咨询);企业信用咨询服务;土地评估;环境评估;科技项目评估服务;教育评估;代售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专业网络平台的构建和运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取得许可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9互联网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互联网、电子科技、网络技术、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开发及上门维护,基础软件、应用软件的技术服务;网页设计,电脑图文设计;美术设计;包装装潢设计;产品设计;从事广告业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会务策划;展览展示策划;计算机软硬件、办公用品、电子产品的销售;经营电子商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货运代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仓储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模板示例10互联网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模板示例11互联网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在物联网及网络科技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业自动化控制软件设计;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维修;建筑模型设计制作;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不得从事职业中介、医疗、餐饮、住宿等前置性行政许可事项);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货运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艺术品(除文物)、日用百货、计算机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食用农产品(除生猪产品)、钢材、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会展策划;会展会务服务;公关活动策划;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帐);金融信息服务(除金融业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营销活动策划;礼仪服务;食品流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12互联网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网络软件的研发及相关的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市场分析调查;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维护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网络信息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13互联网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移动互联网设备、通讯设备、手机、终端及系统的软硬件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网络集成调度系统、终端平台的研发;电力智能终端、仪器仪表(不含医疗器械)、智能充电桩的研发、销售;公安、边防、油田、铁路、测绘行业智能终端及系统集成的研发、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行业、人才中介服务及其他限制项目)(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移动互联网设备、通讯设备、手机、终端及系统的软硬件的生产(由分支机构经营);电力智能终端、仪器仪表、智能充电桩的生产(由分支机构经营);公安、边防、油田、铁路、测绘行业智能终端及系统集成的生产(由分支机构经营)。模板示例14互联网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技术推广;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汽车、日用品、汽车配件。(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模板示例15互联网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技术服务;办公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冷暖设备及配件、电子设备及配件、家用电器、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维修、销售、拆除、保养;废旧物资回收;家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模板示例16互联网信息咨询公司经营范围:互联网影视节目的策划、制作、发行;组织文化艺术交流;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旅游、文化项目策划和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摄影服务;企业庆典活动策划;影像器材设备、音响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使用网络舆情监测软件可以做些什么,可以监测全网信息吗?

网络舆情监测一般通过专业舆情监测软件来实现,借助专业软件信息化手段,实现对互联网信息(新闻、论坛、博客、微博客、视频网站等)的实时监测、采集、内容智能提取、数据挖掘等 。 乐思的一个技术人员的(乐思是舆情监测行业做得最早的一批之一,他们的采集是行业公认的好),他是这样解答的:一味地追求监控网站的数量,就会造成采集维护困难、精确程度下降、无用信息增多、信息更新不及时,给后期的舆情分析和舆情加工造成困难。 衡量舆情规划是否科学的一个简单依据就是:真正的舆情信息能不能第一时间被系统采集到;采集到以后能否通过准确研判把它停留在系统里面;舆情系统里面的信息能否被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看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规定,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是由“中国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设计的,根据相关规定,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保密审批实行部门管理,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互联网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1、互联网计算机是指连接互联网的办公用计算机。2、互联网计算机严禁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或内部敏感信息。3、凯漏不得在涉密场所中的互联网计算机上安装、使用麦克风、摄像头等音视频输入设备以及无线收发装置。4、不得在互联网网站、论坛、博客、社交媒体等发布国家秘密。5、不得使用互联网电子邮箱、即时通信工具等办理涉密业务,或者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6、不得使用网盘、云盘等互联网存储服务存储国家秘密。

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规定,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是由“中国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设计的,根据相关规定,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保密审批实行部门管理,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互联网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1、互联网计算机是指连接互联网的办公用计算机。2、互联网计算机严禁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或内部敏感信息。3、不得在涉密场所中的互联网计算机上安装、使用麦克风、摄像头等音视频输入设备以及无线收发装置。4、不得在互联网网站、论坛、博客、社交媒体等发布国家秘密。5、不得使用互联网电子邮箱、即时通信工具等办理涉密业务,或者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6、不得使用网盘、云盘等互联网存储服务存储国家秘密。7、办公室内部架设的无线局域网收发装置应当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涉密机房等保持20米以上直线距离。不符合距离要求的,机关、单位应当对上述部位、场所、机房等采取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措施。以上内容参考:涉密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规定,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是由“中国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设计的,根据相关规定,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保密审批实行部门管理,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互联网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1、互联网计算机是指连接互联网的办公用计算机。2、互联网计算机严禁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或内部敏感信息。3、不得在涉密场所中的互联网计算机上安装、使用麦克风、摄像头等音视频输入设备以及无线收发装置。4、不得在互联网网站、论坛、博客、社交媒体等发布国家秘密。5、不得使用互联网电子邮箱、即时通信工具等办理涉密业务,或者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6、不得使用网盘、云盘等互联网存储服务存储国家秘密。7、办公室内部架设的无线局域网收发装置应当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涉密机房等保持20米以上直线距离。不符合距离要求的,机关、单位应当对上述部位、场所、机房等采取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措施。以上内容参考:涉密计算机及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湖南ICP 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办理如何办理?ICP证是哪个部门颁发的?

申请湖南省ICP经营许可证的详细说明:申请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申请,及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报情况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三,ICP经营许可申请企业的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四,湖南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五,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有关情况;六,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七,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八,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九,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十,湖南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十一,涉及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注:1,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者,应提交公司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需提交第二,九项材料.第1项规定的书面申请和第十项规定的承诺书,拟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签署;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签署.2,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中,第八项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项的前置审批指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服务,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3,其他信息服务业务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可围绕网络安全责任制度,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四个方面来写(本条仅作为参考).4,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措施,可围绕资金长期投入,人员,技术,设施,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的服务措施等几个方面来写(本条仅供参考)5,申请业务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说明网站名称,域名,IP地址及服务器托管的单位名称和托管地址;若是短信息服务,应说明服务器托管的单位名称和托管地址,IP地址等.ICP证是由各地通管局颁发的,湖南的ICP申请是向湖南通管局提交材料,审批后颁发ICP证。

中国拟在建项目网信息量怎么样

信息量,怎么说呢,在同行业里算是比较全的。看合作客户也可以看的到。不知道你是关注哪方面的?像中石油,中石化,西门子,ABB,重工业方面的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卡特彼勒,这些都是合作多年的老客户。不知道你关注的是什么行业?看站内联系我,帮你搜索。

国考面试2018年3月8日上午中央网信办面试题

2018年3月8日上午中央网信办面试题 (15分钟3道题) 1.年底政务办事大厅人特别多,有人把窗口给群众办事的椅子都搬走了,于是办事的群众就半蹲在窗口。有人就群众半蹲窗口办事的场景拍照,还发到了网上,引起了热议。你作为工作人员,怎么办? 2.现在自媒体非常繁荣,信息非常丰富。但也有一些自媒体为了博取眼球,发一些有误导性的内容,甚至打着科普的幌子宣扬伪科学,你怎么看? 3.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一些政府“僵尸网站”散乱差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解决,但还存在部门信息共享不到位、内容杂乱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发文(一个文件名),有望解决这样的问题。你怎么看? 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相关推荐: 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题各系统面试题汇总 << 2021国考面试大礼包 >><< 2021国考面试课程红领先锋营 >><< 国考历年入面分数线 >>

国考面试2018年3月8日上午中央网信办面试题

2018年3月8日上午中央网信办面试题 (15分钟3道题) 1.年底政务办事大厅人特别多,有人把窗口给群众办事的椅子都搬走了,于是办事的群众就半蹲在窗口。有人就群众半蹲窗口办事的场景拍照,还发到了网上,引起了热议。你作为工作人员,怎么办? 2.现在自媒体非常繁荣,信息非常丰富。但也有一些自媒体为了博取眼球,发一些有误导性的内容,甚至打着科普的幌子宣扬伪科学,你怎么看? 3.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一些政府“僵尸网站”散乱差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解决,但还存在部门信息共享不到位、内容杂乱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发文(一个文件名),有望解决这样的问题。你怎么看? 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相关推荐: 历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题各系统面试题汇总 << 2021国考面试大礼包 >><< 2021国考面试课程红领先锋营 >><< 国考历年入面分数线 >>

我发现一个问题 我是电信卡 不打开volte网络不好 基本上没有信号 一打开volt上网信号好的很?

看是否因为附近环境的问题,导致网络信号不好,可以测试信号较好的地方。打开volte网络后使用的是4G网络,这种情况可能是手机问题。5G+1000M宽带任性用,智能双千兆,定制美好生活,详情可登录广西电信网上营业厅查看。客服84为你解答。

互联网信息工程专业课程

1. 网络信息工程的主要课程学习什么呢 信息工程本科专业介绍 本专业是一个宽口径专业,覆盖了原电子信息类多数专业及光电信息工程及遥感信息工程等专业内容。 信息工程本科就业前景 未来的发展重点是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等产业;新兴通信业务如数据通信、多媒体、互联网、电话信息服务、手机短信等业务也将迅速扩展;值得关注的还有文化科技产业,如网络游戏等。目前,信息技术支持人才需求中排除技术故障、设备和顾客服务、硬件和软件安装以及配置更新和系统操作、监视与维修等四类人才最为短缺。此外,电子商务和互动媒体、数据库开发和软件工程方面的需求量也非常大。 信息工程本科学习课程 电路与系统、信号与线性系统、随机信号处理、通信电子线路、数字信号处理、信息论、编码理论、微型计算机原理、软件工程基础、现代控制原理、通信系统原理、信息网络基础、数据采集、数字信号与信息处理等 信息工程本科培养目标与要求 本专业培养具有信息的获取、传递、处理以及利用等方面的知识,能在信息产业等国民经济部门及国防部门从事信息系统的研究、设计、集成以及制造等方面工作的信息工程学科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信息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设计、开发、集成及应用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信息工程本科必备能力 1、掌握通信领域内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光波、无线、多媒体等通信技术。 3、掌握通信系统和通信网的分析与设计方法。 4、具有设计、开发、调测、应用通信系统和通信网的基本能力。 5、了解通信系统和通信网建设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法规。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2.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如何在互联网与现实中创业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电子技术和信息系统的基础知识,能从事各类电子设备和信息系统的研究、设计、制造、应用和开发的高等工程技术人才。 3. 移动互联网与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区别 移动互联网和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课程都不一样。培养目标 移动互联网专业 培养掌握计算机科学技术、移动互联网以及微应用相关基本理论和知识,具备移动终端系统应用软件开发维护能力、基于微应用的营销能力以及商业策划能力,适应未来移动互联网技术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培养具备电子技术和信息系统的基础知识,能从事各类电子设备和信息系统的研究、设计、制造、应用和开发的高等工程技术人才。 课程安排 移动互联网专业 C语言程序设计、计算机网络基础、面向对象的软件工程、微博应用平台基础、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Android平台应用及开发、移动数据库、企业微信营销操作解决方案、网络营销、微营销实战案例等。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 主干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主要课程:电路理论系列课程、计算机技术系列课程、信息理论与编码、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电磁场理论、自动控制原理、感测技术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验、计算机上机训练、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毕业设计等。4. 网络与信息工程 网络安全行业还来是一片“蓝海”自,充满机遇,而您网络与信息工程人才是非常急缺的,所以,加油哦! 互联网普及的今天,网络安全形势却不容乐观,所以网络安全行业市场规模仍在不断增长、市场容量巨大。值得注意的是,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网络安全市场相比,我国网络安全投入占IT整体投入的比重较低,仅为1%-2%,远低于欧美市场8%-12%的比例,未来我国网络安全市场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金融、医疗和教育等行业的基础信息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他们的信息安全、网路安全投入正在不断加大,此外,随着勒索病毒大爆发,广大企业的网络安全短板完全暴露出来,今后各企业也将在网络安全方面越来越慎重。所以,网络安全行业市场机会伴随着巨大的人才缺口,享受网路安全行业红利 ---->天津太极风控专注企业网络安全“大蛋糕”。 多多学习,多多了解企业网络安全市场机会哦。 5. 电子信息工程的就业方向是什么 电子信息工程是一个交叉学科,电子+信息,实际就是软硬件都学习,就业方面也比较宽泛。1、研发技术专类:(一般要求硕士及以上,本科牛人也可以) 软件开发:各种语言编程类C,Java,python等(你得会实践); 算法类:机器学习,大数据,云计算等(要求高); 嵌入式软件开发:C、ARM等 硬件开发:这个比较少,一般是微电子专业,不过也看个人情况。 2、测试类: 软件测试、硬件测试,具体参照课本内容。 3、产品经理: 懂技术的销售,要有想法,很有挑战的工作。 4、其他工作: 事业编、公务员、销售、行政等等。

请问互联网信息服务都包括哪些内容?

互联网信息服务都包括:电子邮件、文件传输、远程登录、查询信息、网络新闻论坛、电子公告板。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使用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是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平台。本规定所称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包括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第四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应当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网络生态。第五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与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第六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不得为其提供信息发布服务。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使用者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第七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互联网群组的性质类别、成员规模、活跃程度等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并向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依法规范群组信息传播秩序。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信用等级管理体系,根据信用等级提供相应服务。第八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根据自身服务规模和管理能力,合理设定群组成员人数和个人建立群数、参加群数上限。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设置和显示唯一群组识别编码,对成员达到一定规模的群组要设置群信息页面,注明群组名称、人数、类别等基本信息。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群组规模类别,分级审核群组建立者真实身份、信用等级等建群资质,完善建群、入群等审核验证功能,并标注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及成员群内身份信息。第九条 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为群组建立者、管理者进行群组管理提供必要功能权限。第十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群组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第十一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互联网群组,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整改、暂停发布、关闭群组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群组建立者、管理者等使用者,依法依约采取降低信用等级、暂停管理权限、取消建群资格等管理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违法违约情节严重的群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员纳入黑名单,限制群组服务功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十二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应当接受社会公众和行业组织的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渠道,设置便捷举报入口,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对举报受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鼓励互联网行业组织指导推动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制定行业公约,加强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第十三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规定留存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第十四条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违反本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7年10月8日起施行。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提供的服务内容有哪些

主要是管理国内域名吧。

继续教育完成了已通过辽宁会计网信息查不到?

可能有时间差,再一个工作日再看看。

北京千里马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是做什么的

北京千里马网信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等。其最重要的产品是:千里马招标网(www.qianlima.com)。北京千里马网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3月13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1号楼8层A801-5,法定代表人为王剑波。千里马招标网由北京千里马网信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注册资本1000万元,创办于2001年6月。千里马招标网致力于为招投标中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 咨询机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各类供应商、采购 商以及海内外机构提供项目招标、采购、招商等信息的发布与查询。扩展资料:公司发展历程千里马招标网成立于2001年6月,是国内较早一批从事互联网招投标信息服务的门户网站,致力于为各单位提供项目的招标、采购、信息发布与查询服务。2017年,千里马“2017诚信中国 (互联网)十大标杆企业”、“2017创新中国(行业)十大领军企业”等称号。2018年,由中国重大工程技术走出去投资模式与管控智库主办,千里马网信科技有限公司协办的“2018中国工程咨询行业(贵阳)三新峰会”在贵阳世纪金源大酒店隆重举办。目前,千里马招标网每天的政府项目、商业项目、拟在建项目以及独家项目覆盖超过1000多个行业,其每天的更新量达到几万条,远远超过同行业其他公司水平。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千里马网信科技有限公司

网信办称用1个月来处置1.36万违规吃播账号?

是的,1个月来,网信办已处置违规“吃播”账号1.36万个。8月31日,国家网信办召开深入推进商业网站平台和“自媒体”传播秩序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自媒体”基础管理专项治理和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推进会,通报近1个月工作进展,对深入推进“三项整治”行动进行再部署。会议指出,1个月来,主要网站平台共清理各类违法违规信息603万条,处置违法违规账号559万个,冻结“僵尸”账号92.8万个,处置百万粉丝以上账号169个;从应用商店移出无新闻服务资质应用程序7.2万款。依法处置违法违规直播平台338款,关闭主播直播间7.4万个,封禁违规主播账号10.5万个,处置违规“吃播”账号1.36万个,网络传播秩序明显改观,网络生态有效改善,行业规范管理水平逐步提升。扩展资料观众需求仍在,吃播的经济盘仍然很大:根据《2019淘宝美食直播趋势报告》,美食直播已成为淘宝吃货经纪的新风口,美食直播作为商家们吸引吃货的新法宝,在过去三年连续保持三位数以上增长,已成为淘宝吃货经济的新风口。数据显示,2018年淘宝直播平台带货超千亿,同比增速近400%,创造了一个全新的千亿级增量市场。经过三年的积淀,越来越多的行业被淘宝直播改造。边看直播和视频边流口水边下单,早已成为吃货们的常态。此前,斗鱼、快手、抖音等多家平台表示加强对美食类内容的审核。在快手中搜索“吃播”时会看到“爱惜粮食,合理饮食”的提示字样;在抖音中搜索“吃播”不仅展示了“珍惜粮食,拒绝浪费,合理饮食,健康生活”的提示语,与“吃播”相关的话题也被清空。参考资料来源:湖北网台-国家网信办:1个月来处置违规“吃播”账号1.36万个

申请icp经营许可里的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和不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有什么区别?

1.可以通俗理解为,仅限互联网信息的是指网页端的信息服务,不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就是指移动端服务。2.如果你是经营性网站的并且有分类,像发布有偿信息的,你要办理网站经营许可证=ICP,如果你是移动端的服务,像群发短信,彩铃这些,你要办理SP证,不是ICP.而企业官网不是经营性网站不用办ICP。3.商城的话要具体看你的产品内容情况,如果是卖你自己的产品,那也不用办经营许可证,如果是有别的商家在你的商城里卖东西,那你就要办理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是EDI。如果你的商城里面还有涉及发布分类信息的,那还得再办一个ICP。4.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这一项是ICP经营许可证的范围;信息服务业务(不包含互联网信息服务)这一项是SP许可证的范围;SP许可证分为地网SP和全网SP许可证。公司企业官网如果是对公司宣传的话,只需要做ICP备案即可,无需申请ICP许可证。如果公司商城类网站的话,有可能需要到ICP许可证也有可能需要到EDI许可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情节严重对经营服务提供者如何处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36号公布,2018年主席令第6号修正)第八十四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一)未依照规定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进行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技术接口和解密等技术支持和协助的;(二)未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停止传输、删除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关闭相关网站或者关停相关服务的;(三)未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内容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造成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内容的信息传播,情节严重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53号公布)第六十八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安全管理义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第六十九条:“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不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采取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的;(二)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三)拒不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的。”第七十条:“发布或者传输本法第十二条第二款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第四十七条:“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四十八条:“任何个人和组织发送的电子信息、提供的应用软件,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和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知道其用户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停止提供服务,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十二条第二款:“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91号,2014年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一次修订,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次修订)第七十七条:“有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和第五十八条所列禁止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应当通知企业登记机关。”第五十六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4.《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年国务院令第292号,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第二十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通知企业登记机关;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暂时关闭网站直至关闭网站。”第十五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义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关闭网站。”第十六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5.《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2006年信息产业部令第38号)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提供者等电信业务提供者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禁止行为的,信息产业部或者通信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十八条(注:现为第七十七条)、《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罚。”第十一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注:现为第五十六条)条规定内容的互联网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电子邮件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五十八条(注:现为第五十七条)禁止的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活动。”6.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2007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信息产业部令第56号,2015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3号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对违反本规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电信主管部门应根据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按照电信管理和互联网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关闭其网站,吊销其相应许可证或撤销备案,责令为其提供信号接入服务的网络运营单位停止接入;拒不执行停止接入服务决定,违反《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注:现为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由电信主管部门依据《电信条例》第七十八条(注:现为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吊销其许可证。”7.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2016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第五十二条第一款:“出版、传播含有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禁止内容的网络出版物的,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删除相关内容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吊销《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由电信主管部门依据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通知吊销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或者责令关闭网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四条:“网络出版物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五)宣扬邪教、迷信的;(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第二十五条:“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网络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不得含有披露未成年人个人隐私的内容。”

烟草行业网信工作要求中的三个必须是指

一是必须牢记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这一基本观点。全行业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自觉践行“两个至上”,努力做到“三个始终”,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局党组“九条要求”,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二是必须牢记“两个务必”的深邃思想。全行业要牢记“两个务必”,增强“赶考意识”,汲取“营养剂”,涂上“防腐剂”,围绕思考、谋划、实践“三大课题”,努力推动行业发展上水平,交一份“卷烟上水平”、规范管理上水平、班子建设上水平的优秀答卷。三是必须牢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国家局正在对照检查、着力整改行业公积金缴存、公务用车和财务开支的违规行为。全行业要以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反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照当前存在的问题,着力进行整改。
 首页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