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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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改革的意义

法律分析:国家机构改革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制度安排。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无论国家机构职能怎么转变,我们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会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不能变。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就要求国家机构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的多样化需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第五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政府机构改革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如下:问题:1、干部人事制度不合理。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机构事实上存在着“能进、能上、能高”而“难出、难下、难低”的干部用人度,缺乏竞争的动力与压力,也没有严格的奖惩考核制度。2、政府职能不明确。我国党政职能交叉、政企不分,许多本应由党或企业管理的职能被政府所取代,导致政府职能过多,管理过宽,势必相应增没一些机构,从而使机构进一步膨胀。3、制约和监督机制的缺失。我国政府系统的行为常采取行政命令方式,以撤换领导来制约和保证政府系统有序运行。这种方式常伴有主观的随意和感情的冲动。4、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大量的社会群体特别是下岗人员得不到保障,便涌向公务员队伍,因为公务员在培训、医疗、退休养老方面还是有保障的。由此造成政府机构不断膨胀。对策:1、精简机构,转变政府职能。2、政企分开,实行宏观调控。3、进一步安置分流人员。4、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5、加强法治建设,依法规范行政。扩展资料:政府机构改革取得了以下这些成果:1、政府机构数量得到精简、优化,政府机构“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现象得到遏制。2、政府机构改革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而深入推进,行政效能有效提升。3、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探索和实践,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基本职能定位得以明确,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

中国政府6次政府机构改革情况

  1982年  1981年,国务院的工作部门有100个,达到建国以来的最高峰。臃肿的管理机构已不能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亟待改革。  1982年3月8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这次改革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的职数、年龄和文化结构,减少了副职,提高了素质;在精简机构方面,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为61个,人员编制从原来的5.1万人减为3万人。  1988年  1988年4月9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启动了新一轮的机构改革。  这次改革着重于大力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的经济管理部门要从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为主,强化宏观管理职能,淡化微观管理职能。其内容主要是合理配置职能,科学划分职责分工,调整机构设置,转变职能,改变工作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完善运行机制,加速行政立法。改革的重点是那些与经济体制改革关系密切的经济管理部门。改革采取了自上而下,先中央政府后地方政府,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  通过改革,国务院部委由原有的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到44个。在国务院66个部、委、局中,有32个部门共减少1.5万多人,有30个部门共增加5300人,增减相抵,机构改革后的国务院人员编制比原来减少了9700多人。  1993年  1993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方案实施后,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从原有的86个减少到共59个,人员减少20%。1993年4月,国务院决定将国务院的直属机构由19个调整为13个,办事机构由9个调整为5个。国务院不再设置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8个。此外,国务院还设置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1998年  1998年3月10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  根据改革方案,国务院不再保留的有15个部、委。新组建的有4个部、委。更名的有3个部、委。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有的40个减少到29个。  从1998年开始,国务院机构改革首先进行,随后中共中央各部门和其它国家机关及群众团体的机构改革陆续展开;1999年以后,省级政府和党委的机构改革分别展开;2000年,市县乡机构改革全面启动。截至2002年6月,经过四年半的机构改革,全国各级党政群机关共精简行政编制115万人。  2003年  2003年3月10日,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以绝对多数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方案特别提出了“决策、执行、监督”三权相协调的要求。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29个组成部门经过改革调整为28个,不再保留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其职能并入新组建的商务部。  根据方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其任务是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组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属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同时,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以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设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以加强金融监管,确保金融机构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2008年  2008年3月12日,在中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公布《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指出国务院将新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调整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较目前减少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