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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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是不是可以不预计净残值?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因此,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应当采取直线法计提折旧。至于是否考虑净残值,由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对于企业的房屋、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应当确定预计净残值的。企业一般是按固定资产的5%预。算残值率的。

什么是直线法,什么是五五摊销法?

(1)直线折旧法,这种折旧法在资产的有效使用年限里每年提取等量的折旧费,每年折旧费的计算公式: 每年折旧费=(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如一固定资产:机器甲,购入值10000,1、净残值一般按10%计提,计算得:10000*10%=1000 2、使用期限为10年 3、每年折旧费=(10000-1000)/10,则每年折旧费为900,每月为900/12,分录:1、购入时: 借:固定资产-——机器甲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2、第一月摊销时: 借:制造费用等 900/12 贷:累计折旧——机器甲 900/123、报废时: 要执行固定资产清理程序。(2)五五摊销就比较简单省力的一种方法了,一般用于低值易耗品的摊销,也即在购买时摊销一半,报废损坏时报销另一半。 假如购买一低值易耗品A 1000 分录:购买时:借:制造费用等 500 贷:低值易耗品——A 500报废时:借:制造费用等 500 贷:低值易耗品——A 500以上只是列明两种方法的一般使用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