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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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职业健康与安全

每个职业都有职业病

职业健康安全的益处

1、提升公司的企业形象。2、增强公司凝聚力。3、减少企业经营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达到企业永续经营。4、进行内部管理改善。5、避免职业安全卫生问题所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6、善尽企业的国际/社会责任。7、适应国际贸易的新潮流。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1.保护职工安全健康2.提升本矿安全管理水平,品味、认可度3.减少职业病发生,节约成本,减少纠纷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2000年1月9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关于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通知》“国检认[2000]7号”,要求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认证机构为促进我国外向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产生的背景 英国Health and safety Executive的研究报告显示,工厂伤害、职业病和可被防止的非伤害性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约占英国企业获利的5-10%。各国对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令规定日趋严格,日益强调人员安全的保护,有关的配合措施相继展开,各相关方对工作场所及工作条件的要求提升。 对企业而言,职业安全卫生是应尽的社会道义和法律责任。各类企业组织日益关心如何控制其作业活动、产品或服务对其员工所造成的各种危害风险,并考虑将对职工安全卫生的管理纳入企业日常的管理活动中。基于以上因素,英国标准化组织在全球率先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指南(BS8800:1996),许多企业将该指南作为纲要来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1999国际上13家知名认证组织联合制定发布了《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模式 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控制范围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接近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分承包方和参观者)的活动工作场所的设施,无论是组织提供还是他人提供的 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一般涉及管理内容包括 消防管理 生产设备管理 劳防用品管理 机动车管理 办公条件管理 保健管理 五、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工作要点 通过自我评估了解职业健康安全损失与风险。 针对重要职业健康安全损失与风险制定管理规定与改进计划。 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与计划。 评估职业健康安全规定与计划。 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表现,承诺符合法令规章及其它相关要求。 想到的要说到,说到的要做到,做到的要有证据。六、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导入与推广步骤 七、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企业的益处 提升公司的企业形象。 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减少企业经营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达到企业永续经营。 完善内部管理。 避免职业健康安全问题所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 善尽企业的国际/社会责任。 适应国际贸易的新潮流。八、二十一世纪的管理趋势 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1994 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1996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1999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既有个性又有共性,二十一世纪的管理 趋势是将这三个管理体系同时运用在企业的日常管理中,使顾客满意、社会满意、员工满意。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三点内容:1、安全主任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安全培训,必须培训职业病防治的法规、预防措施等知识。2、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3、危险化学品使用与贮存岗位、生产性粉尘、噪音等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员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拓展资料:女职工的职业健康:用人单位应当自觉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尤其是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业企业,要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职业安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企业在组织生产劳动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同时,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应将本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并依法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监测,确实保护女职工的职业健康与生殖健康。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什么是职业健康安全

简单的讲:职业健康安全是研究并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

职业健康安全作用和意义是什么

报护自己的健康

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包括____。

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组织管理不力。职业健康安全是研究并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团结和组织全国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者,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推动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健康科学技术进步,协助政府开展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为企事业单位服务、为政府决策服务、为发展我国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健康事业服务,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安全生产与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构建和谐社会而奋斗。安全技术系统可靠性和人的可靠性不足以完全杜绝事故,组织管理因素是复杂系统事故发生与否的最深层原因,系统化,预防为主,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推动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有助于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使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转变为主动自愿性行为,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形成自我监督、自我发现和自我完善的机制;促进进一步与国际标准接轨,消除贸易壁垒和加入WTO后的绿色壁垒。职业健康安全要干什么:改善作业条件,提高劳动者身心健康和安全卫生技能,大幅减少成本投入和提高工作效率,产生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改进人力资源的质量。根据人力资本理论,人的工作效率与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状况密不可分,其良好状况能大大提高生产率,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发展动力。在社会树立良好的品质、信誉和形象。因为优秀的现代企业除具备经济实力和技术能力外,还应保持强烈的社会关注力和责任感、优秀的环境保护业绩和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1)思想教育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认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1)思想认识教育主要是通过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规方面的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正确理解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严肃认真地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2)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管理人员和职工懂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障安全生产。(2)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生产技术知识、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1)生产技术知识是指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产品的结构性能,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的性能和知识,以及装配、包装、运输、检验等知识。2)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企业内特别危险的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关电器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有毒、有害的作业防护;一般消防规则;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以及伤亡事故的报告办法等。3)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某一特殊工种的职工必须具备的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焊接、起重机械、防爆、防尘、防毒、瓦斯检验、机动车辆驾驶等专业的安全技术及工业卫生技术知识。(3)典型事故教育典型事故教育是结合本企业或外企业的事故教训进行教育,通过典型事故教育可以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看到违章行为、违章指挥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提高安全意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安全生产教育,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是贯彻单位的方针,目标,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事故预防的重要而且有效的手段,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本单位管理者及员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其次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懂得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特别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新的劳动组织形式不断出现,给社会带来了知识结构、技术结构、管理结构等方面的深刻变化,对安全劳动教育体系和培训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重视和加强安全劳动保护教育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随着社会在不断前进,企业在发展,安全生产管理更要上一层台阶。下面就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培训计划:1、各科室管理人员的培训⑴各科室全体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要进行两次集中学习、考试一次。⑵学习的目的是为提高和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⑶学习的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⑷安全生产管理的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⑸国内外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及典型事故案例分析。⑹工伤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急救处理措施2、施工项目部培训:⑴施工项目部全体人员,每月集中培训一次,每季度考核一次,由公司安全质检科负责。⑵培训内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⑶对新知识、新技术、新本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⑷掌握施工现场重大事故应急管理措施,急救方案。3、新工人培训:⑴公司对新工人进厂进行三级培训制度,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⑵项目部培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⑶班组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保护(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4、施工班组培训:⑴施工班组全体职工的培训,由各项目部负责,每周不少于2小时。⑵利用进场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形式,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劳动纪律,各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当日工作现场危险部位,检查各工种佩戴安全劳动保护情况。5、公司全体职工考核办法:公司的全体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考试,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本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等。6、特殊职工考核办法:按特种工人工种分类,每一季度考试一次;内容包括安全施工的基本知识,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使用安全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内容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应包括以下三点内容:1、安全主任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安全培训,必须培训职业病防治的法规、预防措施等知识。2、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3、危险化学品使用与贮存岗位、生产性粉尘、噪音等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员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女职工的职业健康:用人单位应当自觉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法律责任,尤其是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业企业,要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职业安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企业在组织生产劳动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同时,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应将本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并依法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监测,确实保护女职工的职业健康与生殖健康。

什么是职业健康安全

  职业健康安全是研究并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国际上兴起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它与ISO9000和ISO14000等标准体系一并被称为后工业化时代的管理方法。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随着企业规模扩大和生产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经营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必须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使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在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是指

是指在工作环境中,可能会对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造成威胁的各种因素和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来自于工作场所的物理环境、化学物质、生物物质、人为行为、紧张工作节奏、缺乏休息等因素,会对员工的身体、心理和社会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常见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包括:噪声、震动、放射线、化学物质、高温、低温、粉尘、细菌病毒、电气设备等。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共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三同时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规定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制2、规定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职业安全卫生措施计划制度主要内容:1、单位或工作场所2、措施名称3、措施内容和目的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5、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6、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7、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具体有以下几种:1、安全技术措施2、职业卫生措施,包括防尘、防毒等3、辅助用室及设施,包括更衣室、消毒室等4、职业安全卫生宣传教育措施三、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制度1、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2、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3、员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分为上岗前的三级教育,改变工艺和变换岗位教育经常性教育三种形式4、经常性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四、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制度检查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和查事故处理。五、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一)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1、伤亡事故分类1)按伤害程度分类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重伤:指损失工作日在105以上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死亡:其损失工作日为6000日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3-9人的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的以上(含10人)的事故2、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报告依据,1989年国务院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3、伤亡事故统计按1992年劳动部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实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和1993年发出的“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二)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1、职业病报告办法按卫生部1988年修订颁发的《职业病报告办法》执行一切企事业单位都应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由他统一上报。2、职业病处理按卫生部、劳动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1987年11月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六、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制度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生产过程实施职业安全卫生监察,以政府的名义,运用国家权力对生产单位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和执行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瘵和惩诫制度,执法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部门而不是其他的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七、三同时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3条规定了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时,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什么是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众所周知,在人们的工作活动或工作环境中,总是存在这样那样潜在的危险源,可能会损坏财物、危害环境、影响人体健康,甚至造成伤害事故。这些危险源有化学的、物理的、生物的、人体工效和其他种类的。人们将某一或某些危险引发事故的可能性和其可能造成的后果称之为风险。风险可用发生机率、危害范围、损失大小等指标来评定。现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对象就是职业安全健康风险。 风险引发事故造成的损失是各种各样的,一般分为以下几方面: (l)职工本人及其他人的生命伤害; (2)职工本人及其他人的健康伤害(包括心理伤害); (3)资料、设备设施的损坏、损失(包括一定时期内或长时间无法正常工作的损失); (4)处理事故的费用(包括停工停产、事故调查及其他间接费用); (5)组织、职工经济负担的增加; (6)职工本人及其他人的家庭、朋友、社会的精神、心理、经济伤害和损失; (7)政府、行业、社会舆论的批评和指责; (8)法律追究和新闻曝光引起的组织形象伤害; (9)投资方或金融部门的信心丧失; (10)组织信誉的伤害、损失,商业机会的损失; (ll)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下降; (12)职工本人和其他人的埋怨、牢骚、批评等。 职业安全健康事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损失的耗费远远超过医疗护理和疾病赔偿的费用,也就是说间接损失一般远远大于直接损失。 风险引发事故造成损失的因素有两类:个人因素和工作/系统因素。其中个人因素包括:体能/生理结构能力不足,例如身高、体重、伸展不足,对物质敏感或有过敏症等;思维/心理能力不足,例如理解能力不足,判断不良,方向感不良等;生理压力,例如感官过度负荷而疲劳,接触极端的温度,氧气不足等;思维或心理压力,例如感情过度负荷,要求极端集 中力/注意力等;缺乏知识,例如训练不足,误解指示等;缺乏技能,例如实习不足;不正确的驱动力,例如不适当的同事竞争等。工作/系统因素包括:指导/监督不足,例如委派责任不清楚或冲突,权利下放不足,政策、程序、作业方式或指引给予不足等;工程设计不足,例如人的因素/人类工效学考虑不足,运行准备不足等;采购不足,例如贮存材料或运输材料不正确,危险性项目识别不足等;维修不足,例如不足的润滑油和检修,不足的检验器材等;工具和设备不足,例如工作标准不足,设备非正常损耗,滥用或误用绝 由此可见,对损失的控制不仅仅限于个人安全控制的范围。戴明博士和其他的管理学家发现,一家公司里的问题,大约15%是可以由职员控制的,约85%或以上是由管理层控制的。损失并不是商业运作上"不可避免"的成本,而是可以通过管理来预防和消除的。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安全是第一位的,是重要的,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促进生产。“预防为主”是指,积极主动预防是实现安全生产最有效的措施。在第一项生产中都应首先考虑安全因素,经常查隐患,找问题,堵漏洞。自觉形成一套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的制度。“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职业健康安全的基本方针,是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基本指导原则。《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在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二)履行疑似职业病的告知和报告义务;(三)报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四)定期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包括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情况;(五)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六)承担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八条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指定主检医师。主检医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执业医师证书;(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四)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相关工作三年以上,熟悉职业卫生和职业病诊断相关标准。主检医师负责确定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和周期,对职业健康检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审核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规范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第十条 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指定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实验室间比对和职业健康检查质量考核。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规范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专业好就业吗?

答:尤业情况,建议您咨询相关行业人士或就业网站获取更准确的信易。不过,就业前景因为很多因豪而差异化,包括地区、行业、就业意愿和资历。寻找与自己专止需求相符合的行业,通过实习口认证资质提升自己的就业竞争习,是找到好就业机会的好方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祝您天天快乐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包括哪些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预防和减少工作伤害:采取各种预防性措施,如定期检查、培训和教育,以及提供必要的安全装备等,确保员工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因工作所造成的身体伤害。(2)促进心理健康:加强对员工心理健康的保护和关注,通过消除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满意度等措施,有利于员工心理健康。(3)提高员工健康水平:鼓励员工通过健康生活方式、营养饮食、适量运动等改善自己的健康状况,从而更好地应对工作压力和挑战。(4)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通过减少污染和浪费、优化工作流程和能源使用等措施,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为员工创造一个更加健康和宜居的工作环境。总之,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是确保员工在工作环境中得到良好的健康和安全保障,它的关键是要将员工的健康和安全置于首要位置,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减少或避免工作伤害,提高员工的心理与身体健康水平,并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创造一个更加健康、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工作环境。

什么是职业健康安全

工作的设计的员工及环境安全问题!

职业健康安全常识

1.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主要培训内容 一、全体人员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培训的主要内容 国家和地方 *** 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2.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及专业技术知识; 4.本公司和本车间(装置)生产特点、无聊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 5.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6.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 7.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8.卫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职业病预防常识。 二、新入厂员工三级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内容 国家和地方 *** 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2.本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3.职业健康专业技术知识及本车间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4.本公司生产特点、物料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 5.本车间生产概况,本岗位(装置)生产流程及职业健康注意事项,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6.职业健康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 7.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8.卫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职业病预防常识。 新入厂员工必须经过三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工作。 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培训考核。 三、各级管理负责人和职业健康专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内容 企业管理负责人应该统一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管理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质。 各级管理人员培训的内容包括: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知识;2.职业卫生管理知识; 3.职业危害防护基本知识; 4.职业危害事故等。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培训内容 按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五、外来人员的职业健康主要培训内容 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职业健康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2.本公司和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单位(装置、部位)的生产特征、物料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易发生泄漏、跑冒、着火、爆炸、中毒的部位及防范措施;生产装置消防报警设施和防护、救护设施的摆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3.针对施工区域特性和施工特点提出的施工安全卫生要求; 4.施工中必须遵守的职业健康规定; 5.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六、违章违纪人员、严重违章人员 应培训的内容应重新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加强职业危害事故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重新取得上岗资质。 拓展资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于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参考链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2.职业健康知识 你好! 锡的危害 有以下: 多数的锡及其无机化合物是属于低毒物品,一般情况只要防护得当对人体在短时间无明显危害,但部分锡盐以及是长期接触锡粉尘可导致锡肺的发生,而且可以有神经毒害! 故如果长期接触锡粉尘需要注意防护,尤其保护呼吸道,部分锡盐如四氯化锡还要保护皮肤不要于之接触! 由于锡的品种不同,对人体损害也不一样,不过多数侵袭呼吸道,消化道,部分损害皮肤粘膜,少部分有神经毒害! 一般呼吸道表现可出现初期:稍有呼吸困难,干咳,不影响工作能力.中期:明显呼吸困难,影响工作能力.末期:无法工作. 消化道可出现恶性,呕吐,腹痛,便秘 皮肤可出现溃疡 铅的危害:长期接触铅者会出现神经毒害,早期为精神萎靡,明显乏力,后期为慢性头晕,头痛。急性中毒、慢性危害和“三致”危害 下方法来避免铅对人体的危害: 首先不要使用含铅材料做饮食用具,最好不要用彩釉陶瓷制品盛装酸性食物和饮料;尽量少到汽车流量大、铅污染严重的街道或公路旁去,尤其是小孩更应格外注意。汽车驾驶员切勿用嘴吸汽油,在行车中与前车保持一定距离,在拥挤的道路上,最好关上车窗;交通警察、汽车修理工和汽油站工人下班后要及时洗浴、更衣等,定期到医院做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和治疗。 3.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什么是职业健康 促进和保持从事所有职业活动的工人在身体上、精神上以及社会活动中最高度的幸福;预防由于工作条件而使工人失去健康;在工作中保护工人免受对健康有害因素的伤害;安排并维护工人在其生理和精神心理上都能够适应的环境中工作;总而言之,就是工作适应工人,工人适应他们或她们从事的工作。 一、促进高水平的职业安全卫生是全社会的责任,社会所有成员必须通过确保将职业安全卫生纳入国家议程的优先事项,以及通过建立和维护国家预防安全卫生文化的方式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贡献。 二、国家预防安全卫生文化,是指享有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的权利受到各层面尊重的文化, *** 、雇主和工人通过一个界定权利、责任和义务的体制积极地参与,以确保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且预防原则被列为最优先事项。 三、职业安全卫生的不断改善,应以系统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式予以推动,包括根据1981 年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安全与卫生公约》(第155 号公约)第二章的原则制定国家政策。 四、各 *** 应该 u2022 作为优先事项,考虑批准2006年的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安全与卫生公约促进框架》(第187号公约)以及其它有关的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安全与卫生公约,并确保执行其规定,以作为一种手段系统性地改善国家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绩效。 u2022 确保采取持续的行动以建立和加强国家预防安全卫生的文化。 u2022 确保通过一个妥当适度的安全卫生标准实施体制,包括一个强大和有效的劳动监察体制,保护工人的职业安全与卫生。 五、雇主应确保 u2022 将预防工作作为其活动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为职业安全卫生的高标准与良好的业务绩效相辅相成。 u2022 以有效的方法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以便改善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 u2022 就有关工作场所安全卫生所采取的所有措施咨询工人及其代表的意见,为他们提供培训,向他们通报情况并让他们积极参与。 六、申明工人享有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的权利,工人应该就安全卫生事宜接受咨询,并应该: u2022 遵循包括有关个人防护装备如何使用在内的安全卫生指南和程序, u2022 参加有关安全卫生的培训和提高意识的活动, u2022 在有关其安全卫生的各项措施方面与其雇主合作。 4.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自196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制度以来,我国目前比较成熟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有: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三同时”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等。 现对上述各项管理制度分述如下。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用人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用人单位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用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技、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 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1)单位或工作场所;(2)措施名称;(3)措施内容和目的;(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5)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6)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7)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的范围应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内容,具体有以下几种: 1.安全技术措施,即预防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炸设施等措施。 2.职业健康措施,即预防职业病和改善职业健康环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尘、防毒、防噪音、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措施。 3.辅助用室及设施,即为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为目的所必须的用室及一切措施,包括更衣室、休浴室、消毒室、妇女卫生室、厕所等。 4。 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措施,即为宣传普及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所需要的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教材、图书、资料,职业安全健康展览和训练班等。 编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1)国家发布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政策、法规和标准;(2)在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3)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和所应采取的措施;(4)生产发展需要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5)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编制计划时,用人单位领导应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分别向车间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布置。车间领导要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制定出本车间的具体措施计划,经群众讨论,送安技部门审查汇总,技术部门编制,计划部门综合后,由用人单位领导召开各管理、生产部门等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确定措施项目,明确设计、施工负责人,规定完成日期,经领导批准后,报请上级部门核定。 根据上级核定的结果,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各车间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用人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是贯彻用人单位方针,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用人单位管理者及员工做好职业安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其次,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1995年11月8日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 405号)对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组织管理作了具体规定。 安全教育的形式一般包括: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和经常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厂长、经理主要应进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教育。 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四十学时。 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教育内容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 5.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1、思想教育 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认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思想认识教育主要是通过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规方面的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正确理解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严肃认真地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管理人员和职工懂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障安全生产。 2、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生产技术知识、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 生产技术知识是指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产品的结构性能,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的性能和知识,以及装配、包装、运输、检验等知识。 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企业内特别危险的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关电器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有毒、有害的作业防护;一般消防规则;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以及伤亡事故的报告办法等。 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某一特殊工种的职工必须具备的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焊接、起重机械、防爆、防尘、防毒、瓦斯检验、机动车辆驾驶等专业的安全技术及工业卫生技术知识。 3、典型事故教育 典型事故教育是结合本企业或外企业的事故教训进行教育,通过典型事故教育可以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看到违章行为、违章指挥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提高安全意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扩展资料: 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安全生产教育,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是贯彻单位的方针,目标,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事故预防的重要而且有效的手段,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本单位管理者及员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其次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懂得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特别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新的劳动组织形式不断出现,给社会带来了知识结构、技术结构、管理结构等方面的深刻变化,对安全劳动教育体系和培训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重视和加强安全劳动保护教育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随着社会在不断前进,企业在发展,安全生产管理更要上一层台阶。 6.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有哪些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 1、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为保证各参建职工的安全,项目分部统一购置职业防护用品,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3、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4、对参建人员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5、施工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 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经所在地同级监管部门确认,并在职业健康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6、对施工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用品。 二、防护用品使用: 1、防护用品分类: 根据防护用品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功能和作用,用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以下五类: (1)呼吸器官防护用品类; (2)眼、面防护用品类; (3)听觉器官防护用品类; (4)皮肤保护用品类; (5)其他用品类。 2、各分部在使用防护用品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选用的防护用品应当能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 (2)向劳动者配发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 (3)当与劳动者签订防护用品使用责任书。 三、职业健康事故: 1、事故报告: (1) 发生职业健康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 职业健康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3) 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2、职业健康事故处理:发生职业健康事故时,各分部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 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 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3) 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5) 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6)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7) 落实卫生等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3、事故的应急救援保障:对可能发生有损职业健康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各分部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四、可能发生的职业病预防措施 (一)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的存放处、使用处的扬尘防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落实相关岗位的持证上岗,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扬尘防护口罩,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工人作业场所的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个人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每月不少于一次,并指导施工作业人员减少扬尘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二)电焊工尘肺、眼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为电焊工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空间。 2、个人防护措施: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害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杜绝违章作业,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工人作业场所的通风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8小时工作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三)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伤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机械操作工要持证上岗,提供振动机械防护手套,采取延长换班休息时间,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警示标志的悬挂,工人持证上岗,防震手套佩戴,工作时间不超时等情况。 (四)油漆工、粉刷工接触有机材料散发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作业区的通风排气措施。 2、个人防护措施:相关工种持证上岗,给作业人员提供防护口罩,采取轮流作业,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良好通风,工人持证上岗,佩戴口罩,工作时间不超时,并指导提高中毒事故中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五)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对噪音大的机械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噪音污染。 2、个人防护措施:为施工。 7.什么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指为建立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所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联系或相互作用的 要素,它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的一种方式。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模式可以追溯到一系列的系统思想,最主要的是爱德华戴明的PDCA(即策划、实施、评 价、改进)循环概念。在此概念的基础上并结合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活动的特点,不同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提出了基本相似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模式,如ILO—OSH2001 的运行模式为方针、组织、计划与实施、评价、改进措施;的运行模式为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策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措施、管理评审。

什么是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众所周知,在人们的工作活动或工作环境中,总是存在这样那样潜在的危险源,可能会损坏财物、危害环境、影响人体健康,甚至造成伤害事故。这些危险源有化学的、物理的、生物的、人体工效和其他种类的。人们将某一或某些危险引发事故的可能性和其可能造成的后果称之为风险。风险可用发生机率、危害范围、损失大小等指标来评定。现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对象就是职业安全健康风险。 风险引发事故造成的损失是各种各样的,一般分为以下几方面: (l)职工本人及其他人的生命伤害; (2)职工本人及其他人的健康伤害(包括心理伤害); (3)资料、设备设施的损坏、损失(包括一定时期内或长时间无法正常工作的损失); (4)处理事故的费用(包括停工停产、事故调查及其他间接费用); (5)组织、职工经济负担的增加; (6)职工本人及其他人的家庭、朋友、社会的精神、心理、经济伤害和损失; (7)政府、行业、社会舆论的批评和指责; (8)法律追究和新闻曝光引起的组织形象伤害; (9)投资方或金融部门的信心丧失; (10)组织信誉的伤害、损失,商业机会的损失; (ll)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下降; (12)职工本人和其他人的埋怨、牢骚、批评等。 职业安全健康事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损失的耗费远远超过医疗护理和疾病赔偿的费用,也就是说间接损失一般远远大于直接损失。 风险引发事故造成损失的因素有两类:个人因素和工作/系统因素。其中个人因素包括:体能/生理结构能力不足,例如身高、体重、伸展不足,对物质敏感或有过敏症等;思维/心理能力不足,例如理解能力不足,判断不良,方向感不良等;生理压力,例如感官过度负荷而疲劳,接触极端的温度,氧气不足等;思维或心理压力,例如感情过度负荷,要求极端集 中力/注意力等;缺乏知识,例如训练不足,误解指示等;缺乏技能,例如实习不足;不正确的驱动力,例如不适当的同事竞争等。工作/系统因素包括:指导/监督不足,例如委派责任不清楚或冲突,权利下放不足,政策、程序、作业方式或指引给予不足等;工程设计不足,例如人的因素/人类工效学考虑不足,运行准备不足等;采购不足,例如贮存材料或运输材料不正确,危险性项目识别不足等;维修不足,例如不足的润滑油和检修,不足的检验器材等;工具和设备不足,例如工作标准不足,设备非正常损耗,滥用或误用绝 由此可见,对损失的控制不仅仅限于个人安全控制的范围。戴明博士和其他的管理学家发现,一家公司里的问题,大约15%是可以由职员控制的,约85%或以上是由管理层控制的。损失并不是商业运作上"不可避免"的成本,而是可以通过管理来预防和消除的。

职业安全和职业健康应该怎么重视?

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我们每个人都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并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基本方针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不仅可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及减少职工伤亡,还可以减少劳力、财力损失,增加企业效益,促进生产的发展,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在企业的生产活动中管生产必须管安全,通过人、机、物料、环境的和谐运作,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并及时了解安全生产五要素:一是企业安全文化。它的建设要紧紧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以人为本”这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安全理念渗透和安全行为养成),内化思想,外化行为,把安全第一变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为;二是安全法制。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用法律法规来规范企业领导和员工的安全行为,使安全生产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建立安全生产法制秩序;三是安全责任。企业应逐级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要有具体的责任、措施、奖惩办法。对完成考核好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对没有完成考核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四是安全投入。它是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除了安全生产所需的设备、设施、宣传等资金投入必须充足外,还应创造机会让安全工作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学习、取经;五是安全科技。加大安全科技投入,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来监控安全生产全过程(如: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卫星定位仪(GPS)、行车记录仪等),把现代化、自动化、信息化全部应用到安全生产管理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如何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当然是预防为主啊。

什么是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GB/T28001认证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国际上兴起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它与ISO9001和ISO14001等标准规定的管理体系一并被称为后工业划时代的管理方法。GB/T28001-2011(即:OHSAS18001:2007)标准是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唯一OHSMS标准,该标准为各类组织提供了结构化的运行机制,帮助组织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推动职业健康安全和持续改进。随着工业科技地不断进步,职工的安全健康问题越来越突出,全球安全生产事故持续增长。据国际劳工组织估计,世界范围内每年约发生2.7亿起职业事故,200万人死于职业事故和与工作相关的疾病,1.6亿人遭受职业病,职工的安全健康受到严重威胁。90年代后期,一些发达国家借鉴ISO9000认证的成功经验开展了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活动,以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1996年英国颁布了BS8800《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指南》国际标准。以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挪威的一些组织制定了关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指导性文件,1999年英国标准协会(BSI)、挪威船级社(DNV)等13个组织提出职业健康安全评价系列(OHSAS)标准,即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OHSAS1800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实施指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但作为社会发展重要标志之一的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却远远滞后于经济建设的步伐。为了尽快提高我国生产安全水平,保障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贸易发展,符合WTO规则的要求,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国家标准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该标准覆盖了OHSAS18001:1999所有的技术内容,适用于任何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寻求外部机构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组织。

职业健康的安全理念

《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内容共分12章,主要包含基本概念和理论、预防与管理模式、实践经验的借鉴这三个部分。其特点是通俗易懂、条理清晰,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即在系统梳理各种学术观点、全面吸收国内外著名职业安全管理方面专家的主要学术概念的同时,注重将职业安全与健康的理论和管理实践相结合进行论述,侧重比较国内外企业的管理模式,进一步丰富与完善了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学科的知识体系。《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的编写亦是江苏省高校哲学社科项目“日本全民医疗保险体系的建立及其对中国的启示”、教育部回国人员科研项目“中日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历史进程及其政策研究”的相关研究成果的一部分。

职业健康安全包括哪些内容

自196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制度以来,我国目前比较成熟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有: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三同时”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等。现对上述各项管理制度分述如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用人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用人单位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用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技、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1)单位或工作场所;(2)措施名称;(3)措施内容和目的;(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5)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6)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7)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的范围应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内容,具体有以下几种:1.安全技术措施,即预防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炸设施等措施。2.职业健康措施,即预防职业病和改善职业健康环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尘、防毒、防噪音、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措施。3.辅助用室及设施,即为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为目的所必须的用室及一切措施,包括更衣室、休浴室、消毒室、妇女卫生室、厕所等。4。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措施,即为宣传普及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所需要的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教材、图书、资料,职业安全健康展览和训练班等。编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1)国家发布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政策、法规和标准;(2)在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3)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和所应采取的措施;(4)生产发展需要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5)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编制计划时,用人单位领导应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分别向车间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布置。车间领导要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制定出本车间的具体措施计划,经群众讨论,送安技部门审查汇总,技术部门编制,计划部门综合后,由用人单位领导召开各管理、生产部门等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确定措施项目,明确设计、施工负责人,规定完成日期,经领导批准后,报请上级部门核定。根据上级核定的结果,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各车间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用人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是贯彻用人单位方针,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用人单位管理者及员工做好职业安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其次,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力的发展。1995年11月8日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 405号)对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组织管理作了具体规定。安全教育的形式一般包括: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和经常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厂长、经理主要应进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教育。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四十学时。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教育内容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文件;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一百二十学时。企业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专业技术干部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系统安全工程知识;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学时。班组长和安全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企业、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学时。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根据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3号令)的规定,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防止由于缺乏安全教育和必要的技能培训而引起伤亡事故。因此,国家经贸委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推行全国统一培训大纲、统—考核教材、统一证件的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获得证书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为主。《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由国家统一印制,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f1负责签发,全国通用。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用人单位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主要有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四新”教育和变换岗位教育、经常性教育三种形式。1995年劳动部《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提出了“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v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三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厂级安全教育由企业主管厂长负责,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内容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车间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车间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内容包括本车间的概况,职业安全健康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内容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职业安全健康事项,典型事故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企业新职工须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企业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企业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因此,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投产前,也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参加操作的岗位工人和有关人员,使其了解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性能及安全技术,以适应新的岗位作业的安全要求;当用人单位内部职工从一个岗位调到另一个岗位、或从某工种改变为另一工种、或因放长假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用人单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以使其掌握现岗位安全生产特点和要求。无论何种教育,都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同样如此,必须坚持不懈、经常不断地进行,这就是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在经常性安全教育中,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最重要。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要通过采取多种多样形式和安全活动,激发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热情,促使员工重视和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经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的斑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宣传标语及标志等。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是清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可以发现企业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和查事故处理。查思想主要是检查用人单位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查管理是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正常工作;查隐思是检查生产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查整改是检查用人单位对过去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查事故处理主要是检查用人单位对伤亡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安全生产检查时要深入车间、班组,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健康设施和工人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为保证检查的效果,必须成立一个适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需要的检查组,配备适当的力量。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形式,可根据检查的目的和内容来确定。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是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这项制度的内容包括: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事故的报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事故的统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我国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工作,经过40多年的不断总结,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1.伤亡事故分类伤亡事故的分类,分别从不同方面描述了事故的不同特点。根据我国有关法规和标准,目前应用比较广泛的伤亡事故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按伤害程度分类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为一个工作日以上(含1个工作日),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重伤,指损失工作日为105个工作日以上(含105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重伤的损失工作日最多不超过6000日;死亡,有职工死亡或重伤损失工作日超过6000日,这是根据我国职工的平均退休年龄之和计算出来的。(2)按事故严重程度分类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l一2人的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3)按事故类别分类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事故类别划分为20类,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2.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组织在进行伤亡事故报告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发布的有关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这些规定主要有:1989年国务院第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国务院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2001年4月国务院颁布第302号令——《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3.伤亡事故统计关于伤亡事故的统计我国目前有如下规定:1992年劳动部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实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和1993年发出的“关于印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问题解答》的通知”。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处理1.职业病报告办法职业病报告必须是国家现行职业病范围内所列举的病种,卫生部曾于1988年修订颁发了《职业病报告办法》,规定了职业病报告的具体办法。根据此规定,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机构或卫生防疫机构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职业病报告实行以地方为主,逐级上报的办法。一切企、事业单位发生的职业病,都应报告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由卫生监督机构统一汇总上报。2.职业病处理有关职业病的处理,是政策性很强的一项工作,涉及职业病防治及妥善安置职业病患者、患者的劳保福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及职业康复等工作,目前可按卫生部、劳动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1987年月11月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根据此规定,职工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其医疗或疗养。在医治或疗养后被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有害作业或工作的,应自确认之日起的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对于因工作需要暂不能调离的生产、工作的技术骨干,调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职业病待遇应由原单位负责或两个单位协调处理,双方商妥后方可办理调转手续。并将其健康档案、职业病诊断证明及职业病处理情况等材料全部移交新单位。调出、调入单位都应将倩况报告所在地的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机构备案。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发生的职业病不论与现工作有无关系,其职业病待遇由新单位负责。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在待业期间新发现的职业病,与上一个劳动合同期工作有关时,其职业病待遇由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与其他单位合并,由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如原单位已撤销,应由原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负责。职业病的防治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本法共7章79条。主要内容包括: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管理原则的规定、职业病的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的诊断管理、对职业病病人的治疗与保障等。此外,该法根据所设定的制度、措施,按照不同违法行为的不同性质、危害后果,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突出了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停建、停产直至关闭的处罚;对造成职业危害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本法还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做了规范,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是指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生产过程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监察,以政府的名义,运用国家权力对生产单位在履行职业安全健康和执行职业安全健康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举和惩诫制度。我国的职业安全健康监察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1983年,国务院批转《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实行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执行机构设在行政部门,设置原则、管理体制、职责、权限、监察人员任免均由国家法律、法规所确定。职业安全健康机构与被监察对象没有上下级关系,只有行政执法机构和法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职业安全健康机构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可以采取包括强制手段在内的多种监督检查形式和方法来执行监察任务。职业安全健康机构的监察活动是以国家整体利益出发,依据法律、法规对政府和法律负责,既不受行业部门或其他部门的限制,也不受用人单位的约束。职业安全健康具有专属性。而执法主体是县级和县级以上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而不是其他的国家机关和群众团体n职业安全健康还具有强制性。职业安全健康机构对违反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标准的行为,有权采取行政措施,并具有一定的强制特点。这是因为它是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后盾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服从,以保证法律的实施,维护法律的尊严。“三同时”制度,是指凡是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建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三条做了明确的规定。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主要指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职业健康的设施、生产辅助性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及原劳动部颁发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对“三同时”制度做了具体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初步设计要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项目完成后,必须经过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竣工验收,方可投产和使用。“三同时”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的论证,明确项目可能对职工造成危害的防范措施,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2.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职业安全健康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设计,并对施工质量负责。4.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验收规定进行。不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5.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职业安全健康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和职业安全健康设施必须同时使用。1996年原劳动部发布了第3号令《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1998年原劳动部发布了第10号令《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和第11号令《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从而正式提出开展“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1999年国经贸安全[1999]500号《关于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进行资格认可的通知》从政策上将此项工作引向更深的层次。预评价制度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分析、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和可行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和管理对策,作为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中劳动安全卫生设计和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的主要依据,供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进行监察时作为参考。预评价实际上就是在建设项目前期,应用安全评价的原理和方法对系统(工程、项目)的危险性、危害性进行预测性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规定下列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1.属于《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中规定的大中型建设项目;2.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l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3.属于劳动部颁布的《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中规定的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4.大量生产或使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规定的Ⅰ级、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5.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6.其它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确认的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供参考。

职业健康安全"的定义是什么,它和劳动保护是同义词吗?

  简要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在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实行劳逸结合和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方面所采取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复杂定义:识别、评价、预测和控制不良工作条件中存在的职业有害因素,以防止其对职业人群健康的损害;是以职业人群作业环境为对象,通过识别、评价、预测和检测不良职业环境中有害因素对职业人群健康的影响,早期诊断、治疗和康复处理职业性有害因素所改健康损害或潜在健康危险、创造安全、卫生和高效的作业环境,从而达到保护职业人群的健康、提高职业生命质量的目的。   劳动保护与职业安全健康,同义词。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主要有思想教育、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典型事故教育。 (1)思想教育 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认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 1)思想认识教育主要是通过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规方面的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正确理解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严肃认真地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2)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管理人员和职工懂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障安全生产。 (2)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生产技术知识、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 1)生产技术知识是指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产品的结构性能,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的性能和知识,以及装配、包装、运输、检验等知识。 2)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企业内特别危险的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关电器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有毒、有害的作业防护;一般消防规则;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以及伤亡事故的报告办法等。 3)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某一特殊工种的职工必须具备的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焊接、起重机械、防爆、防尘、防毒、瓦斯检验、机动车辆驾驶等专业的安全技术及工业卫生技术知识。 (3)典型事故教育 典型事故教育是结合本企业或外企业的事故教训进行教育,通过典型事故教育可以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看到违章行为、违章指挥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提高安全意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思想是什么

质量体系 企业服务对象是客户环境体系 企业服务对象是客户和社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企业服务对象是客户和社会还有员工

什么是职业健康安全

 简要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在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实行劳逸结合和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方面所采取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什么是职业健康安全

职业健康安全是研究并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国际上兴起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它与ISO9000和ISO14000等标准体系一并被称为后工业化时代的管理方法。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自身发展的要求。随着企业规模扩大和生产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经营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必须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使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在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有哪些

法律分析:我国的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安全是第一位的,是重要的,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促进生产。“预防为主”是指,积极主动预防是实现安全生产最有效的措施。在第一项生产中都应首先考虑安全因素,经常查隐患,找问题,堵漏洞。自觉形成一套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的制度。“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职业健康安全的基本方针,是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基本指导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什么是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众所周知,在人们的工作活动或工作环境中,总是存在这样那样潜在的危险源,可能会损坏财物、危害环境、影响人体健康,甚至造成伤害事故。这些危险源有化学的、物理的、生物的、人体工效和其他种类的。人们将某一或某些危险引发事故的可能性和其可能造成的后果称之为风险。风险可用发生机率、危害范围、损失大小等指标来评定。现代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对象就是职业安全健康风险。 风险引发事故造成的损失是各种各样的,一般分为以下几方面: (l)职工本人及其他人的生命伤害; (2)职工本人及其他人的健康伤害(包括心理伤害); (3)资料、设备设施的损坏、损失(包括一定时期内或长时间无法正常工作的损失); (4)处理事故的费用(包括停工停产、事故调查及其他间接费用); (5)组织、职工经济负担的增加; (6)职工本人及其他人的家庭、朋友、社会的精神、心理、经济伤害和损失; (7)政府、行业、社会舆论的批评和指责; (8)法律追究和新闻曝光引起的组织形象伤害; (9)投资方或金融部门的信心丧失; (10)组织信誉的伤害、损失,商业机会的损失; (ll)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下降; (12)职工本人和其他人的埋怨、牢骚、批评等。 职业安全健康事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损失的耗费远远超过医疗护理和疾病赔偿的费用,也就是说间接损失一般远远大于直接损失。 风险引发事故造成损失的因素有两类:个人因素和工作/系统因素。其中个人因素包括:体能/生理结构能力不足,例如身高、体重、伸展不足,对物质敏感或有过敏症等;思维/心理能力不足,例如理解能力不足,判断不良,方向感不良等;生理压力,例如感官过度负荷而疲劳,接触极端的温度,氧气不足等;思维或心理压力,例如感情过度负荷,要求极端集 中力/注意力等;缺乏知识,例如训练不足,误解指示等;缺乏技能,例如实习不足;不正确的驱动力,例如不适当的同事竞争等。工作/系统因素包括:指导/监督不足,例如委派责任不清楚或冲突,权利下放不足,政策、程序、作业方式或指引给予不足等;工程设计不足,例如人的因素/人类工效学考虑不足,运行准备不足等;采购不足,例如贮存材料或运输材料不正确,危险性项目识别不足等;维修不足,例如不足的润滑油和检修,不足的检验器材等;工具和设备不足,例如工作标准不足,设备非正常损耗,滥用或误用绝 由此可见,对损失的控制不仅仅限于个人安全控制的范围。戴明博士和其他的管理学家发现,一家公司里的问题,大约15%是可以由职员控制的,约85%或以上是由管理层控制的。损失并不是商业运作上"不可避免"的成本,而是可以通过管理来预防和消除的。

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有哪些

部分已被新法替换,请核实。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目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修正)。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88年4月1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7.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 2003年1月1日起施行)。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992年4月3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年4月3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年12月3日 国务院)。16.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5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2号)。17. 放射性同伴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1989年10月24日 国务院)。18.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 国务院)。19.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1年3月11日 卫生部第11号)。20. 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条例。(2003年5月9日 国务院)。21. 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月起施行)。22.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1956年5月25日 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3.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1988年7月21日 国务院)。24. 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1984年7月18日修正)。25. 职业病目录。26.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0号 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27.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1987年11月5日 卫生部等)。28.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3号 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29.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1号 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30. 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1997年10月29日)。31.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1995年6月2日 卫生部)。32. 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1992年1月1日)。33. 防止矽尘危害工作管理办法。(1963年10月30日 劳动部、卫生部、全总工会)。34.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1990年1月18日 劳动部)35. 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1960年7月1日 卫生部、全总工会、劳动部)。36.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1999年12月24日 卫生部)。37. 有色金属工厂安全卫生设计暂行规定。(1988年12月12日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劳动部[88]中色安字958号)。38.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2001年12月20日 国家经贸委第30号)。39.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40.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41.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83)。42. 高温作业分级(GB4200-84)。43. 冷水作业分级(GB/ T14439-93)。44. 低温作业分级(GB/T1440-93)。4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46.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11月7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47.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4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996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49.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1996年10月30日 劳动部)。5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物品管理条例。(1984年1月6日 国务院)。51. 矿山安全条例。(1982年2月13日 国务院1982年7月1日实施)。52. 矿山安全监察条例。(1982年2月13日 国务院1982年7月1日实施)。53.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年4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2号)。54.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89年3月29日)。55.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1年2月22日 国务院第75号发布)。56.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3月15日 国务院)。57.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3年5月12日颁布 2003年7月1日施行)。58.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1995年10月1日)。59.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1995年4月7日 劳动部)。60. 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资格考核规定。(1996年2月6日 劳动部)。61. 安全验收评价导则。(安监管技装字[2003]79号)。62. 安全预评价导则。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公布)。6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6号)。6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6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6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3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7号)。70.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1991年7月1日 环境保护部发布)。71.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6年8月3日)。72.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12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90号)。73. 环境标准管理办法。(1999年1月5日 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74. 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1999年11月2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75.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1992年7月7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76.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7月10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77. 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1988年5月9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7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7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8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2-1996)。8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如何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的危险源辨识工作

为您转载以下资料,供您参考,如有具体问题再进行探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国际上兴起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模式,它与ISO9000和ISO14000等标准规定的管理体系一并被称为后工业化时代的管理方法。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认识到贯彻这“三个标准”的重要性。目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尚未成为国际标准,我国在参照《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规范》(OHSAS18001-1999)的基础上制定、发布了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为企业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了软件基础。 企业建立与运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目的是实现事故预防,而危险源是导致事故的根源。所以危险源是职业健康安全的核心问题,而危险源辨识则是危险源控制的起点。危险源的辨识是企业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初始评审阶段的一项主要工作,同时也是体系的核心要素。因此危险源的辨识格外重要。下面,笔者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简要谈一下如何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的危险源辨识工作,以求抛砖引玉。 一、 几个术语1、 危险源。GB/T28001-2001-3.4条规定“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的根源或状态”。危险源包括职业危险因素和职业危害因素两个方面。职业危险因素是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职业危害因素生产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可能使作业人员某些器官和系统发生异常改变、形成急性或慢性病变的因素。广义的职业危害因素包括可引起工伤事故的职业性危险因素和可引起职业病变的职业性有害因素。狭义的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指职业性有害因素。2、 危险源辨识。GB/T28001-2001-3.5条规定“危险源辨识是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危险源辨识可以理解为从企业的施工生产活动中识别出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的因素,并判定其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和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的过程。3、 风险和风险评价。GB/T28001-2001-3.14条规定“风险是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3.15规定“风险评价是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4、 可容许风险与安全。GB/T28001-2001-3.17条规定“可容许风险是根据组织的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3.4条规定“安全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 二、 危险源的分类 (一) 根据危险源在事故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安全科学理论把危险源划分为两大类。1、 第一类危险源。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是伤亡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因此把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称作第一类危险源。为了防止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必须采取措施约束、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控制危险源。例如:某工程项目隧道施工涉及爆破工艺,该项目设置炸药库,炸药库中储存的炸药和雷管则是第一类危险源。2、 第二类危险源。正常情况下,施工过程中能量或危险物质受到约束或限制,不会发生意外释放,即不会发一事故。但是,一旦这些约束或限制能量危险物质的措施受到破坏或失效,则将发生事故。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的各种因素称作第二类危险源。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环境因素三个方面。上例中如果该项目制定危爆物品管理办法或其他管理制度,规范人的行为、物的状态和环境因素,控制爆炸事故的发生,这些办法或制度则是限制措施。但如果作业人员在炸药库内动火,可能发生爆炸事故,作业人员违规作业就是第二类危险源。3、 事故起因分析。一起伤亡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第一类危险源是伤亡事故发生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造成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两类危险源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第一类危险源的存在是第二类危险出现的前提,第二类危险源的出现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因此,危险源辨识的首要任务是辨识第一类危险源,在此基础上再辨识第二类危险源。 (二) 按导致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GB/T13681-1992)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将危险源分为六类:物理性危险、危险因素;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其他危险、危害因素。上例中炸药库(存放的炸药)属于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违规作业则是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中将职业危害因素分为十类:粉尘类;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化学物质类;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变危害因素;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三、 事故类别和职业病类别 危险源是导致事故的根源,危险源辨识既要识别危险/危害因素,又要判定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事故在GB/T28001-2001-3.1中被定义为“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关注的是活动和过程的非预期结果,这些非预期的结果可能是负面的、不良的,甚至是恶性的。对于人员来说,这种不良结果可能是死亡、疾病和伤害。我国的劳动、安全、卫生等部门通常将上述情况称为“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对于物质财产来说,事故造成损毁、破坏或其他形式的价值损失。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11-1986)将事故分为20类: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伤;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职业病目录》(卫生监发〔2002〕108号将职业病分为10大类;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每一大类下又分若干小类,共计10大类115种。 四、 危险源辨识 (一) 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危险源辨识的方法很多,基本方法有:询问交谈、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获取外部信息、工作任务分析、安全检查表、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事件树分析、故障树分析。这几种方法都有各自的适用范围或局限性,辨识危险源过程中使用一种方法往往还不能全面地识别其所存在的危险源,可以综合地运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 (二) 危险源辨识应考虑“三、三、七”的要求 所谓“三、三、七”,是指三种状态,三种时态,七个方面。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七种类型(安全):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性、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生理、心理)。 (三) 危险源辨识应注意的几个方面1、 施工工艺存在的职业危害:通过分析施工工艺构成,了解产生有害因素的作业源点及其散发有害因素的性质、特征等情况。施工工艺的特点不同,所产生的职业危害也有很大差别。例如:铁路工程中的硫磺锚固工艺,公路路面工程中的沥青摊铺工艺,土石方或隧道施工中的爆破工艺,等等。2、 作业方存在的危害:在接触同类有害环境(物质)因素条件下,作业方式对职业危害的风险度有很大影响,我们应尽量考虑机械化或半机械化施工,并给作业人员配备专用劳动保护用品,以减少对人员的危害。3、 作业环境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在同一种作业方式下,由于采用的物质、环境条件的不同,对人体的危害差别颇大。一方面要识别危害因素的类型,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另一方面要识别各危害因素的存在形态、分布特性、扩散特点、成份、浓度或强度等。此外,还应分析危害因素产生及变化的原因,以便制定防护对策。4、 作业人员接触有害因素的频率或时间:在生产方式类似,环境因素(物质)相同的条件下,职业危害因素的程度主要取决于工人接触的时间。5、 劳动组织:有些危害是由于劳动组织不合理引起的,如作业时间过长。通过劳动组织还可了解职业危害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情况,如接触尘毒的人群数量、性别特征、年龄结构、行为特征等。6、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识别防护设施配置情况,是否配置有劳动卫生防护设备、实施通风、除尘、净化、噪声治理等,多工位作业场有效防护设备的覆盖面;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如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运行参数如何;防护效果,如集尘、毒风罩是否完好有效,闸板是否灵活可靠无泄漏,净化效果、噪声消除、隔离是否有效等。 五、 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策划 (一) 风险评价 1、 风险评价的基本知识 风险评价是体系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最先进行的环节,目的是对现阶段的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价分级,根据评价分级结果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控制,从而取得良好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常用的风险评价方法有: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矩阵法、预先危害分析(PHA)、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FMEA)、风险概率评价法(PRA)、危险可操作性研究(HAZOP)、事故树分析(ETA)、头脑风暴法等等。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最适合的风险评价。笔者推荐使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法(LEC)法来计算每一种危险源所带来的风险。2、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D=LEC式中:D代表风险值;L代表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代表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代表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施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L、E、C在不同情况/环境的对应值,一般情况下,L在0.1~1之间,E在0.5~10之间,C在1~100之间。按照D=LEC,求出风险值(D),当C≥40或D≥160时(企业自定),可将此风险因素列为重大风险因素。过个界限值并不是长期固定的,企业应在不同时期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水平确定风险级别的界限值,以符合持续改进的思想。 (二) 风险控制策划1、 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的因素 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下列因素:如果可能,完全消除危险源或风险,如用安全品取代危险品;如果不可能消除,应努力降低风险,如使用低压电;可能情况下,使工作适合于员工,如考虑员工的精神和体能等因素;利用技术进步,改善控制措施;保护每个工作人员的措施;将技术管理与程序控制结合起来;引入计划的诸如机构安全防护装置的维护需求;在其控制方案均已考虑过后,作为最终手段,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应急方案的需求;预防性测定指标对于监视控制措施是否符合计划要求十分必要。2、 制定风险控制计划的注意事项 风险控制计划应在实施前予以评审,应针对以下内容进行评审;计划的控制措施是否使风险降低到可行水平;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是否已选定了投资效果最佳的解决方案;受影响的人员如何评价计划的预防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

什么是职业健康安全八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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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对公司各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简称“两档”,并由专人负责保管。现为统一规范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职业卫生档案包括:1.1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记录卡;1.2厂区各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平面示意图、厂区各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平面示意图;1.3厂区各单位工艺流程简图(用箭头表示);1.4各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1.5各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作业人员登记卡;1.6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记录卡;1.7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1.8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级管理表;1.9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1.10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1.11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1.12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1.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1.14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1.15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1.16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1.17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二、员工个人健康档案包括:2.1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2.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症名单及处理情况;2.4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例登记表等员工个人健康资料;2.5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或合同;2.6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2.7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三、“两档”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四、“两档”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和用好“两档”。五、随时、定期地根据公司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两档”,各表卡每年10月前系统地调整一次。六、“两档”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七、员工辞职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健康档案资料并复档案室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八、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两档”资料时,档案室应如实地提供。九、安全部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进行质量检查,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及时编号登记,入柜保管。十、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十一、职业卫生档案柜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柜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十二、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存放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十三、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每年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十四、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样本目录 一、职业卫生管理台帐1、台帐之一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2、台帐之二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 3、台帐之三 职业病防治实施档案4、台帐之四 职业卫生教育档案5、台帐之五 职业卫生监测档6、台帐之六 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分别是怎样的?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对公司各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简称“两档”,并由专人保管。二、职业卫生档案包括:1、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记录卡;2、厂区各生产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平面示意图、厂区各生产单位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平面示意图;3、厂区各生产单位工艺流程简图(用箭头表示);4、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5、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作业人员登记卡;6、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记录卡;7、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8、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级管理表;9、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等;10、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 11、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 12、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14、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15、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16、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17、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三、员工个人健康档案包括:1、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证名单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例登记表等员工个人健康资料;5、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或合同;6、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7、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四、“两档”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五、“两档”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和用好“两档”。六、随时、定期地根据公司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两档”,各表卡每年10月前系统地调整一次。七、“两档”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八、员工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健康档案资料并复档案室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九、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两档”资料时,档案室应如实地提供。十、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十一、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十二、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十三、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十四、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十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特制订本制度。1、 安健环部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二)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四)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2、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3、劳动者离开单位时,本人有权索取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4、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离职后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10年以上,以备上级部门查阅。5、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6、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清理通风,防湿。7、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场所。8、其他依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依据GBZ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摘要) 一、健康档案4.1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管理档案 健康监护档案是健康监护全过程的客观记录资料,是系统地观察劳动者健康状况的变化,评价个体和群体健康损害的依据,其特征是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 4.11.1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4.11.2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包括: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3)职业病报告卡; (4)用人单位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症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劳动者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5)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的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6)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4.11.3档案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应有专人严格管理,并按规定妥善保存。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或者提供虚假档案材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4.12.1劳动者个人基本信息资料 (1)个人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出生地、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教育程度、家庭住址、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职业史:包括起止时间、工作单位、车间(部门)、班组、工种、接触职业病危害(危害因素的名称,接触两种以上应具体逐一填写)、接触时间、防护措施等。 (3)个人生活史:包括吸烟史、饮酒史、女工月经与生育史。 (4)既往史:包括既往预防接种及传染病史、药物及其他过敏史、过去的健康状况及患病史、是否做过手术及输血史、患职业病及外伤史等。 (5)家族史:主要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的健康状况,是否患结核、肝炎等传染病;是否患遗传性疾病,如糖尿病、血友病等,死亡者的死因。 附:1)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表(格式)档案编号:0017 姓名:***序号 体检日期 承担体检医疗卫生机构名称 体 检 项 目 体 检 结 果 告知情况 劳动者签 名 备 注1 2003年6月 疾控中心内科、外科、五官科、血常规、血脂、血糖、肝功能、二对半、B超、胸透、心电图等 正常已告知 2 2005年6月至7月 中医院内科、外科、五官科、血常规、血脂、血糖、肝功能、二对半、B超、胸透、心电图等 高血压病已告知 3 2006年6月至8月 二院内科、外科、五官科、血常规、血脂、血糖、肝功能、二对半、B超、胸透、心电图等 轻度脂肪肝已告知 2)健康体检汇总表(格式)"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 "03体检编号" "03体检医院" 03体检结果 "05编号(实)" "05体检医院" 05体检结果男 195210 196811 男 195807 197903 0503 中医院 基本正常男 195912 197712 男 196909 198812 男 196405 198212 0504 中医院 脂肪肝、肝囊肿、胆囊内胆固醇息肉、总胆固醇高、高血压病男 195511 197211 0505 中医院 脂肪肝、小三阳、高血压、血脂增高、复查肝功男 196011 197906 0506 中医院 内痔、甘油三酯,复查肝功男 195708 197609 0507 中医院 血脂增高男 195405 197008 0508 中医院 右耳鼓膜大穿孔、右肾小结晶、左肾小结石、血小板高、血脂增高男 195402 197211 9055 一院 小三阳 0078 中医院 脂肪肝、小三阳、甘油三酯高,复查肾功能男 197205 199107 0509 中医院 脂肪肝、血脂增高男 196104 197906 0510 中医院 脂肪肝、甘油三酯高、血糖高男 196807 198412 0512 中医院 轻度脂肪肝、脾肿大、 窦缓、甘油三酯高、血糖高男 196603 198212 0513 中医院 痔疮、轻度脂肪肝、左肾小结石、 左心房大、高血压病,复查肝功、血常规女 195711 197609 0514 中医院 小三阳男 195603 197505 0515 中医院 基本正常男 196105 197906 0516 中医院 高血压病男 195812 197805 0519 中医院 轻度脂肪肝、血糖高、甘油三酯高男 197907 200010 0517 中医院 小三阳3)职业病观察人员表(格式略)二、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目录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定义 3.1职业健康监护 3.2职业病 3.3职业禁忌证 4.总则 4.1职业健康监护目的 4.2责任和义务 4.3工作程序 4.4职业健康监护资料的应用 4.5职业健康监护的目标疾病 4.6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界定原则 4.7职业健康监护人群的界定原则 4.8职业健康监护的种类和周期 4.9职业健康监护方法和检查指标的确定 4.10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与评价 4.1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管理档案 4.12常规医学检查的内容 5.接触有害化学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 4.2.1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是用人单位的职责。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生产劳动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劳动者能够得到与其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应的健康监护。 (2)用人单位要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要确保医学资料的机密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 (3)用人单位应保证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能按时参加安排的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接受健康检查的时间应视为正常出勤。 (4)用人单位应安排即将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健康检查,但应保证其就业机会的公正性。 (5)用人单位应根据企业文化理念和企业经营情况,鼓励制订比本规范更高的健康监护实施细则,以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别是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4.2.2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有获得职业健康检查的权力,并有权了解本人健康检查结果。 (2)劳动者有权了解所从事的工作对他们的健康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危害。劳动者或其代表有权参与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和制订健康监护实施细则的决策过程。劳动者代表和工会组织也应与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合作,为预防职业病、促进劳动者健康发挥应有的作用。 (3)劳动者应学习和了解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应掌握作业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 (4)劳动者应参加遵照本规范指导原则、由用人单位安排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在其实施过程中与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和用人单位合作。如果该健康检查项目不是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强制性进行4.3工作程序 4.3.1用人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计划。 4.3.2用人单位应选择并委托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对本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为了系统的开展职业健康监护,用人单位可选择相对固定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4.3.3用人单位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制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于每年的11月底前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提出下年度职业健康检查申请,签订委托协议书,内容包括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健康检查的人数、检查项目和检查时间、地点等。同时应将年度职业健康检查计划报辖区的卫生监督机构备案。 4.3.4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本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接触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的浓度或强度资料;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及其他有关资料。 (5)劳动者有权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 (6)劳动者若不同意职业健康检查的结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投诉。

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已经建立的三标准管理体系,应当保持、运行和改进。应当准备的资料大概有: 管理体系的变更情况: 1.公司资质;认证范围、产品、场所; 2.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方针、目标、组织结构。 运行情况: 1.方针、目标完成情况; 2.过程控制情况和产品质量情况; 3.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控制情况,管理方案实施情况和效果的验证情况; 4.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实施情况; 5.年度设备维修计划和设备维修实施情况,设备日常维护情况; 6.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情况; 7.采购控制和销售控制情况、产品的运输、储存和交付的情况; 8.内外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沟通情况; 测量分析和改进情况: 1.顾客满意度调查情况; 2.内部审核,不合格报告的纠正和纠正措施实施情况和效果的验证; 3.过程和产品的监视测量情况,包括采购产品的验证、中间产品的检验、成品的检验; 4.年度第三方检测报告,包括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官方检测报告; 5.年度合规性评价报告,环境守法证明,职业健康安全守法证明; 6.如有增添的新项目,其环评报告、安评报告、三同时验收报告; 7.不合格品的控制情况; 8.数据分析情况; 9.持续改进,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实施的情况。 其他文件: 包括《文件清单》、《记录清单》、《法律法规清单》等。由于每个公司的企业性质不同,申请认证所需的文件也会存在差异。

火灾现场勘验安全管理措施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建议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目 录一、企业安全管理二、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三、安全管理制度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五、安全生产投入六、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八、安全生产检查九、危险源辨识与安全生产预警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救援十一、职业病防治与劳保用品管理十二、对分包企业的管理十三、安全管理记录工作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手册。对于本手册未涵盖的内容,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程执行。工作内容一、企业安全管理(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前,应依法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不得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二)、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应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监机构的监督检查。(三)建筑工程开工前安全备案施工时应当在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备案手续。在办理安全生产备案手续时,认真填写《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备案表》,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证件,所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要符合现场实际情况,要有针对性,编制人、审核人、监理工程师要签字盖章;当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备案手续时,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围挡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设施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通过当地安监机构的勘验方可开工。(四)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施工起重机械首次投入使用前,应当在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安监机构进行登记,登记标记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已经登记的起重机械设备在新的建设工程项目使用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并到设区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安监机构办理使用备案手续后方可使用。(五)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企业要及时收集国家各相关部门有关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名目录,下发到施工现场,严格按要求淘汰,并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杜绝淘汰的工艺、设备、材料在现场使用。(六)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企业按有关规定按时交纳工伤保险费。企业按规定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二、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一)企业成立安全生产领导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规划、管理,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问题。(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派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施工作业班组应当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省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除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外,还应明确生产、技术、材料、财务、劳资、保卫等职能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企业应为所属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提供所需的活动经费,配备必需的工具,确保其正常开展工作。三、安全管理制度(一)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总经理、主管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班组长、各工种工人等,都应按不同的岗位职责分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1、总经理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2、主管生产副经理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从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生产方面负领导责任。3、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批一级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负责安全技术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协调生产中遇到的安全技术问题。4、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技术、设备、教育、材料、劳资、财务、保卫等)负责人负责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二)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技术、设备、教育、材料、劳资、财务、保卫等各职能部门,应在其职能范围内分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措施,组织安全检查,参加事故调查,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指导。2、工程生产管理部门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布置生产工作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内容,合理安排施工生产任务,协调指导施工,以防引起不安全因素。3、技术管理部门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4、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定期组织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备修理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机手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5、教育培训部门编制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6、劳资管理部门组织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组织工人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合理安排劳动组织,根据气候变化安排作息时间,控制加班加点,做好工人劳动保护工作。7、财务管理部门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保证安全教育费用及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防暑降温费用的开支。8、保卫部门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及措施,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检查消防器材的配备及使用,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教育的目的、内容、形式、方法及要求。培训教育的对象包括职工安全教育,新工人的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及安全教育,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进行的安全教育,施工现场的周教育,节假日前后的法纪教育等。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检查的目的,安全检查的内容,安全检查的形式,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要求等。3、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的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种类、内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求,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等。4、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防护用品使用管理的目的,防护用品的种类、范围,防护用品的采购、进场验收,防护用品的发放及使用,防护用品的更换要求,以及对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等。5、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目的,考核内容,考核办法,针对不同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处罚的规定等。6、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设置专库专帐,专人管理,严格出入库检查登记手续;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重点做好防火,严禁烟火;库房内外设置防火标志及相应的消防器材,要留有消防通道。7、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工伤的分类及确认,事故报告程序及时间要求,事故现场的保护、清理,事故的调查程序,事故的处理,事故的统计等。8、班组安全活动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班组活动的内容,班组活动的频次及时间要求,对班组活动效果的检查等。9、现场消防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配备及防火要求,施工现场动火的管理,火灾隐患的整改,防火宣传教育等。10、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应包括: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目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目标的制定及分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管理等。11、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切实用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上,建立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台帐,保证专款专用。12、分包企业、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制定对分包企业的选用、管理规定,并与分包企业签订有效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制定对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的控制要求和规定,审查供应单位的生产许可证或行业有关部门规定的证书,建立分供方名录,定期考察评价,建立信誉档案。13、危险源瓣识、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各个活动和部位进行危险源瓣识、评价,识别出重大危险源,制定管理措施进行有效控制,降低事故风险。对重大危险源按国家、省有关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14、污染物控制管理制度对企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施工扬尘、污水、噪声、固体废弃物、有毒有害废弃物、运输遗洒、光污染物进行有效控制,降低对外界环境的影响。15、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对机械设备的采购、进场验收、安装验收、使用、维修、改造和报废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制定具体要求和措施;对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采购、使用应进行重点控制,按规定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和备案,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对其安装、拆除等 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特种设备的司机及有关作业人员须经过有关部门的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在使用中制定相应安全管理措施。16、其他有关制度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一)目标制定在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包括职工伤亡控制指标和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目标制定时要充分考虑主管部门的目标、指标要求,同时还应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本着科学、务实、发展的原则,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年度目标、指标。(二)目标分解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出台后,各级部门、项目部要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将目标进行分解,分解到各个部门、各个岗位,落实到人。各级部门、项目部要在企业确定的目标和指标范围内,制定本部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目标实现。(三)目标考核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定期对各级部门、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要制定考核规定和考核办法,形成考核记录和考核结论。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要客观、公证,考核结果要与被考核人的职务工资、奖金挂钩,充分调动职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积极性。五、安全生产投入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制定有关措施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建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台帐,对于购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设施的相关票据留存,以备待查。六、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验算结果,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一)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所有工程项目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主要包括: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石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脚手架工程;5)施工用电;6)物料提升机;7)外用电梯;8)塔式起重机;9)起重吊装工程;10)三宝、四口安全防护;11)拆除、爆破工程。上述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按照建设部和省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二)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的施工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高温、严冬和阴雨天气中施工的工程,应单独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三)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要求1、在工程施工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2、针对工程不同的结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劳力组织、施工场地、周围环境及施工季节性的特点等,从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3、所有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充分考虑人、机、物、环境等因素,应全面、具体。4、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当由技术人员编制,符合专家论证要求的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经相关部门审核,由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5、经过审批的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不得随意修改。6、当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修改时,应提出修改申请,并重新经有关人员审核审批后方可实施。(四)技术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对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编制及其执行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及不定期地监督检查。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依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培训后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一)培训管理由企业培训部门结合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培训工作,培训可采取内部培训或外送培训等形式。(二)培训对象及时间要求1、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副经理和项目负责人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小时;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5、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公司级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6、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7、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培训内容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2、专业技术、业务知识教育培训;3、文化素质的教育培训;4、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培训教育;5、事故案例和警示教育等。(四)培训纪录要做好培训教育记录,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及相关台帐。八、安全生产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好检查记录。每次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后,应进行定量分析和安全评价,通报检查结果。检查中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应立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建设工程停工后又复工的,在复工前应采取措施,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等重新进行检查维修,消除事故隐患。在雨季、高温季节、冬季等季节要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九、危险源辨识与安全生产预警根据本单位在建工程特点,在基础、结构、装饰装修等阶段施工前,对分部分项工程及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如高处及洞口和临边作业、高处悬空作业、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模板支撑系统、高层脚手架、临时用电系统等易发生高处坠落、坍塌和触电等事故的关键环节和部位进行危险源识别,对施工过程及周围环境因素进行安全分析,找出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按要求,对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建立重大危险源台帐,制定严密的安全监控措施,重点进行监督检查,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监机构备案。根据在建工程特点,定期发出安全生产预警,如在重大节日、雨季汛期施工、冬季施工、恶劣天气到来和施工高峰期前,认真分析本公司建筑工程中高处作业、悬空作业、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模板支撑系统、高层脚手架、临时用电系统的危险因素,深刻汲取本地区施工企业以往同时期发生事故的教训,针对以往事故多发类型、原因和在建工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及时向项目部发出安全生产预警提示,提前制定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救援为提高企业对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经理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可下设应急办公室、专家组、应急救援组、设备物资保障组、警卫治安组、医疗急救组等应急小组。(二)应急救援的主要内容1、应急准备定期对参与应急救援的所有人员进行专项应急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救援知识和救援能力,提高应急能力;定期对应急器材、设备、工具进行检查和维护;定期组织专项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多部门配合的,要与公安、卫生、消防、民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2、应急响应事故或险情发生后,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预案要求,及时启动应急救援体系,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按事故(险情)的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当超出企业应急救援能力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援,并全力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3、应急结束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当重大事故或险情得到有效处置后,由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应急状态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做出书面报告。(三)其他事项1、各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及时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施工现场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培训演练,能熟练掌握救援方法和技能,随时处置危险状况;并保证人员、装备及经费落实到位。2、对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要随时保持良好状态,各部门、项目经理部要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检查,保证随时投入使用。3、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必须尽快赶赴现场,就地设立办公地点,按照职责划分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工作。4、在抢险救援期间,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及参加救援工作的所有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以免遗误事故救援时机。(四)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与修订当应急演练或应急实施结束后,由企业应急领导小组召集各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十一、职业病防治与劳保用品管理(一)职业病防治1、执行建筑业劳动保护工作制度。建立企业职工花名册,对从事体力劳动、危险作业以及有毒有害作业中的职工进行重点检查和保护;2、根据建筑施工行业的特点进行职业危害辨识,根据辨识结果建立职业危害清单;并根据职业危害清单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严格落实;3、建立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花名册,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并配发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4、定期开展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5、尽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手段以达到降低职业危害,保障职工人身健康;6、定期对职业病防治措施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二)劳保用品的管理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员的各项工作。2、对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场所)的劳保用品,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等证书,不合格的劳保用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企业要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劳保用品进行定期抽查发现隐患或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3、做好劳保用品资金管理工作,保证专款专用,及时进行采购,确保施工生产的需要。4、对劳保用品的发放及使用加强管理,建立劳保用品发放及使用台帐,对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根据各类劳保用品的出厂时间,及时进行报废和更换。十二、对分包企业的管理分包企业应在评价确定的合格分包方中选用,进入施工现场后查验该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签定分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职责和权利、义务;定期考察评价,建立信誉档案。将分包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纳入管理范围,检查其年度培训教育状况和培训档案,加强日常培训教育。为分包单位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施工现场的分包企业应设置兼职安全员,配合分包队伍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人数超过50人时则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协助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搞好现场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要保证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有关规定。十三、安全管理记录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要按规定做好记录,留存相关资料,并及时进行归档。必备的安全生产管理记录:1、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2、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4、安全操作规程;5、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6、“三类人员” 安全考核相关资料;7、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管理;8、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交纳有关资料;9、安全生产投入清单及相关票据;10、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及专家论证资料;1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及相关资料;12、安全生产检查资料;1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相关记录;14、生产事故台帐及事故的相关资料;15、机械设备管理资料;15、对分包单位、供应单位管理的相关资料;16、劳保用品管理及职业病防治的相关资料;17、危险源的辨识、评价与控制的相关资料;18、主管部门下发及企业自行制定的文件、通知的落实情况相关资料;19、其他相关资料。

高温车间职业健康小知识(高温职业危害如何预防)

1.高温职业危害如何预防 安全防护技术 1. 合理设计工艺流程合理设计工艺流程,改进生产设备和操作方法是改善 高温作业劳动条件的根本措施。如钢水连铸、轧钢、铸造、搪瓷等的生产自动化, 可使工人远离热源,同时减轻劳动强度。 2. 隔热隔热是防止热辐射的重要措施。可以利用水或导热系数小的材料进行隔热,其中尤以水的隔热效果最好,水的比热大,能最大限度地吸收辐射热。 3. 通风降温,自然通风。任何房屋均可通过门窗、缝隙进行自然通风换气,高温车间仅仅靠这种方式是不够的,热量大、热源分散的高温车间,每小时需换气30-50次以上,才能使余热及时排出,此时必须把进风口和排风 口配置得十分合理。 安全防护措施 1. 供给饮料和补充营养高温作业工人应补充与出汗量相等的水分和盐分。补充水分和盐分的最好办法是供给含盐饮料。一般每人每天供水3.5L,盐20g左右。 在8小时工作日内汗量少于4L时,每天从食物中摄取15-18g盐即可,不一定从饮料中补充。若出汗量超过此数时,除从食物摄取盐外,尚需从饮料适量补充盐分。 2.个人防护高温工人的工作服,应以耐热、导热系数小而透气性能好的织物制成。防止辐射热,可用白帆布或铝箔制的工作服。工作服宜宽大又不妨碍操作。此外,按不同作业的需要,供给工作帽、防护眼镜、面罩、手套、鞋盖、护腿等个人防护劳保用品。 3.加强医疗预防工作对高温作业工人应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体格检查。 2.高温工作,最科学健康的降温方法 【夏天高温工作怎么避免中暑】在热环境下从事的作业,通称为高温作业。 根据工作地点气象条件的特点,医学上将高温作业分为三种类型: 高温强辐射作业。如冶金工业的炼焦、炼铁等车间,机械制造工业的铸造、锻造等车间,陶瓷、搪瓷、砖瓦等工业的炉窑车间等。 高温高湿作业。见于印染、缫丝、造纸等工业中液体加热或蒸煮时,潮湿的深矿井内等。 温热环境蒸发散热更为困难,易发生中暑。 夏季露天作业。 夏季农业劳动、建筑、搬运、露天交通管理等作业。这种作业环境的热辐射强度虽然比高温车间低,但其作用的持续时间较长,且头颅常受到阳光直接照射,加上中午前后气温升高,此时如劳动强度过大,则人体极易因过度蓄热而中暑。 此外,夏天在田间劳动时,因高大密植的农作物遮挡了气流,常因无风而感到闷热不适,如不采取防暑措施,也易发生中暑。高温对人体的影响;高温可使作业人员感到热、头晕、心慌、烦、渴、无力、疲倦、中暑等不适,在生理功能上也有一系列的改变: 1、体温调节障碍。 体温调节主要受气象条件和劳动强度两个因素的影响。在血液循环、汗液分泌和神经系统的作用下,体温一般可控制和保持在很小的波动范围内。 不过,人体的体温调节能力是有一定限度的,当身体获热与产热大于散热时,就会使得体内蓄热量不断增加,以致体温明显升高。 2、大量水盐丧失。 可引起水盐代谢平衡紊乱,导致体内酸碱平衡和渗透压失调。 3、心律脉搏加快。 皮肤血管扩张及血管紧张度增加,加重心脏负担,血压下降。但重体力劳动时,血压也可能增加。 4、消化道血流量减少。唾液、胃液分泌减少,胃液酸度减低,淀粉酶活性下降,胃肠蠕动减弱,造成消化不良和其他胃肠道疾病增加。 口渴引起饮水中枢兴奋也会抑制食欲。 5、高温条件下人体的水分主要经汗腺排出。 肾血流量和肾小球过滤率下降,排尿量显著减少,如不及时补充水分,可使尿液浓缩,肾脏负担加重,甚至可导致肾功能不全,尿中出现蛋白、红细胞等。 6、神经系统可出现中枢神经系统抑制。 注意力和肌肉的工作能力、动作的准确性和协调性及反应速度降低,容易发生工伤事故。 高温环境下发生的一系列生理变化超过机体的正常调节功能,会导致中暑。 高温作业预防中暑;高温作业的防护包括改善工作条件和做好工作人员的卫生保健。 改善工作条件。 可以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改革工艺过程,控制高温、热辐射的产生和影响,减轻劳动强度。 二是合理布置和疏散热源。三是隔热,可以使用隔热材料、水和空气作为隔热层。 四是通风降温,除自然通风外,机械通风可选择风扇、喷雾风扇、集中式全面或局部冷却送风系统等。 搞好卫生保健。 合理的卫生保健措施,可以改善高温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提高工作效率,预防中暑和其他事故的发生,并减少高温对身体的远期影响。 1、加强健康监护。 除就业前体检外,在入暑前和暑期中,要动态观察高温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有高温就业禁忌症者,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2、加强个人防护。 工作服应宽大、轻便及不妨碍操作,宜采用质地结实、耐热、导热系数小、透气性能良好,并能反射热辐射的织物。要根据不同作业的需要,配备工作帽、防护眼镜、手套、鞋盖、护腿等个人防护用品。 夏季露天作业者应配备宽边草帽、遮阳隔热帽或通风冷却帽等以防日晒。 3、调整作息制度。 炎热季节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劳动休息制度,尽可能缩短劳动持续时间。如实行轮换制,增加工间休息次数,延长午休时间等。 应在工作地点附近设置工间休息室或凉棚,配置坐位、供水设备、风扇及半身淋浴装置等,休息室气温应在30摄氏度以下。 在夏季保证充分的睡眠和休息时间,对预防中暑具有重要意义。 4、合理供应保健饮料。要及时补充水分和食盐,具体的数量取决于出汗量和食物中含盐量。 一般每人每天至少应补充水分3。5升左右,补充食盐20克左右。 可多次少量饮用盐开水,每次饮一、二茶杯为好,不要喝得过多过快,这样可减少汗液排出,有利于增加饮食。盐开水以每500克水中加食盐1克左右为宜,此外,还可以选用盐茶水、咸绿豆汤、咸菜汤和含盐汽水等,饮料的配制、冷却、运输及供应都必须加 *** 生管理,防止污染,饮料温度以15-20摄氏度为宜。 5、加强营养。在高温环境中劳动时,能量和蛋白质的消耗都比较多,所以应进食高热量、高蛋白、高维生素膳食,总热量应较一般人员高出15%左右,中等体力劳动者每日3300-3500千卡,重体力劳动者每日4000-4500千卡。 在每日的膳食中应有一定比例的营养价值较高的动物植物蛋白,多吃新鲜蔬菜和瓜果,注意补充维生素A、B1、B2、C等水溶性维生素和钾、钙、镁等矿物质。 3.每天在高温下工作要注意些什么 每天在高温环境下工作要注意以下事项: 1、要多喝白开水,并且要定时饮水,不要等口渴时再喝,口渴后不宜狂饮。可以饮用菊花茶降温醒脑。应少喝果汁、汽水等饮料,其中含有较多的糖精和电解质,喝多了会对胃肠产生不良 *** ,影响消化和食欲。 2、不宜过量饮酒。人体在夏季受气温影响极易积蕴湿热,而湿热过盛又是诱发皮肤发生疮痈肿毒的病因,若大量饮白酒,更会助热生湿,无异于火上浇油。 3、少吃多餐,饮食不宜过于清淡。出汗多,消耗大,应适当多吃鸡、鸭、瘦肉、鱼类、蛋类等营养食品,以满足人体代谢需要。多吃时令蔬菜,生菜、黄瓜、西红柿等的含水量较高;新鲜水果,如桃子、杏、西瓜、甜瓜等水分含量为80至90%,都可以用来补充水分。 4、尽量午休,但时间不宜过长。午睡时间过长,中枢神经会加深抑制,脑内血流量相对减少会减慢代谢过程,导致醒来后周身不舒服而更加困倦。 5.预防中暑,备好中暑药品,一旦中暑可以喝点藿香正气水或藿香正气软胶囊。 4.如何预防高温带来的职业病 高温作业的种类 ①高温强热辐射作业:其特点是气温高,热辐射强度大,相对湿度低,形成干热环境,这类作业场所都有强烈的辐射热源,室内外气温差可达10℃以上,以对流热和辐射热作用于人体。②高温高湿作业:这类作业环境的气象特点是气温、气湿高,而热辐射较弱。主要是由于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水蒸气或生产上要求车间内保持较高的相对湿度所致。③夏季露天作业:建筑、搬运等露天作业,除受太阳的辐射作用外,还接受被加热的地面和周围物体放出的辐射热。 人为什么会中暑? 在高温环境下作业,机体从高湿环境接受对流与辐射热量,加上劳动和高温环境增加的代谢产热量,远远超过机体的散热量。若这个恶性过程不断发展,人体通过一系列的体温调节还是不能维持机体的热平衡时,就造成机体过度蓄热。同时,由于大量出汗导致脱水、失盐,从而发生中暑。 中暑病人的处理 发现中暑病人后,首先应使患者脱离高温作业环境,到通风良好的荫凉地方休息,解开衣服,给予含盐的清凉饮料。必要时,可进行刮烦疗法或针刺合谷、曲池、委中、百会、人中等穴。如有头昏、恶心、呕吐或腹泻,可用中药霍香正气九;如呼吸、循环衰竭时,给予葡萄糖生理盐水静脉滴注,并可注射呼吸和循环中枢兴奋剂。 怎样预防中暑? ①合理布置热源,把热源放在车间外面或远离工人操作的地点,采用热压为主的自然通风,应布置在天窗下面;采用穿堂风通风的厂房,应布置在主导风向的下风侧。 ②隔热,是减少热辐射的一种简便有效方法。 ③加强通风换气,加速空气对流,降低环境温度,以利于机体热量的散发。 ④加强个人防护,合理组织生产,如穿白色、透气性好、导热系数小的帆布工作服;同时调整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开中午酷热,延长午休时间。加强个人保健,供给足够的含盐清凉饮料。 饮料中要加盐 高温环境下劳动,人体为了散热,常常大量出汗。出汗使人体丧失了大量水份和盐份,主要是钠盐和部分钾盐,一般汗液中含氯化钠0.1-0.35%。普通高温作业工人劳动8小时出汗4-8升,损失盐份约15-20克。所以,对高温作业工人既要及时补充水份,也要及时补充盐份,才能维持机体正常功能,这也就是在清凉饮料中加盐的原因。通常可按含食盐量0.1-0.2%来配制清凉饮料,供工人饮用。 5.加工车间有哪些职业健康知识 4.4 工作场所风险控制措施 4.4.1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接触限值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 GBZ2.1, GBZ2.2 的要求。 4.4.2 生产布局合理 生产布局应按照 GBZ1 的规定,尽量考虑机械化、自动化和远端操作,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生产布局应包括总体布局和车间内生产工艺设备的布局。 总体布局又包括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 平面布置厂房或车间时,应重点考虑在满足主体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将污染危害严重的设施远离非污染设施.噪声声级高的车间与低的车间分开,热加工车间与冷加工车间分开,产生粉尘的车间与产生毒物的车间分开,并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车间与其他车间及生活区之间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绿化带厂房为多层建筑物竖向布置时,放散热和有害气体的生产作业应布置在建筑物的高层;噪声与和振动较强的设备应放置在底层;含有挥发性气体、蒸气的废水排放管道不能通过仪表控制室和休息室等生活用室的地面下。 车间内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应重点考虑达到防尘、防毒、防暑、防寒、防噪声与振动、防电离辐射、防非电离辐射等的要求。 4.4.3 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 产生粉尘、毒物的工作场所,其发生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逸散不同有毒物质的生产过程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毒性大的作业与毒性小的作业应隔开,无毒的作业和有毒的作业应隔开;粉尘、毒物的发生源应布置在工作地点的自然通风的下风侧;如布置在多层建筑物内时,逸散有害气体的生产过程应布置在建筑物的上层。如必须布置在下层时.应来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上层的空气。 无毒和有毒作业的分开方式可以采取有毒作业密闭化、管道化,或者将有毒作业局限在某个独立的操作间,并采取通风净化的方式将有毒气体排出。 4.4.4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是指可能发生毒物、强腐蚀物质、 *** 性物质泄漏等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急性危害的工作场所。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物质是指那些急性毒性大、 *** 作用强和(或)危害大的,或者短时间接触可能产生 *** 作用、慢性或不可逆的组织损伤、麻醉作用足以增加可能的意外伤害影响目救能力并降低工作效率的物质。具体有毒有害物质的确定参考《高毒物品目录》及 GBZ2.1。 上述报警装置必须经相关部门检定通过,并应建立相应的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班前及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证报警装置能够正常运转。 4.4.5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现场急救用品包括发生事故时急救人员所用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如携气式呼吸器、全封闭式化学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鞋靴等:以及对被救者施救所需的急救用品,如做人工呼吸所需单向阀防护口罩、现场止血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给氧器,有特殊需求的可配备急救车、防护小药箱等。 急救用品的配置应根据现场防护的需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考虑生产条件、化学物质的理化性质和用量。急救用品应存放在车间内或临近车间的地方,一旦发生事故.应保证在10 秒内能够获取。 急救用品存放地的醒目位置应有警示标识,确保劳动者知晓。应使劳动者掌握如何使用急救用品。 上述现场急救用品应安全有效,并应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每日巡检,及时维修或更新,保证现场急救用品的安全有效性。 4.4.6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冲洗设备 冲洗设备主要指冲眼器、流动水龙头以及冲淋设备在可能发生皮肤粘膜或眼睛烧灼钱、有腐蚀性、 *** 性化学物质的工作场所应配备上述冲洗设备,特别强调冲洗设备应用取方便,且不妨碍工作,保证在发生事故时.劳动者能在 10 秒内得到冲洗。 冲洗用水应安全并保证是流动水。设置冲洗设备的地方应有明显的标识,醒目易找。 上述冲洗设备应保证能正常使用,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每日巡检,及时维修。 4.4.7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应急撤离通道 应急通道须保持通畅,设置应急照明设施,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撤离通道的宽窄应根据需要设置,如需用车辆、担架的,宽度应能保证车辆、担架顺利通过。 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应急通道畅通。 4.4.8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必要的泄险区 根据生产条件、所使用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和用量考虑泄险区设置的位置、大小和选材。泄险区周围不能存在可能与排放到泄险区的有毒有害物质发生易燃、易爆等化学反应的物质泄险区四周的选材不应与泄险物发生反应,泄露物质和冲洗水应纳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应在泄险区周围的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以及中文警示说明. 定期泄险要在中文警示说明中说明定期泄险的时间、泄险的物质和注意事项;事故性泄险应。 6.高温职业危害如何预防 安全防护技术 合理设计工艺流程合理设计工艺流程,改进生产设备和操作方法是改善 高温作业劳动条件的根本措施。 如钢水连铸、轧钢、铸造、搪瓷等的生产自动化, 可使工人远离热源,同时减轻劳动强度。 2. 隔热隔热是防止热辐射的重要措施。 可以利用水或导热系数小的材料进行隔热,其中尤以水的隔热效果最好,水的比热大,能最大限度地吸收辐射热。 3. 通风降温,自然通风。 任何房屋均可通过门窗、缝隙进行自然通风换气,高温车间仅仅靠这种方式是不够的,热量大、热源分散的高温车间,每小时需换气30-50次以上,才能使余热及时排出,此时必须把进风口和排风 口配置得十分合理。 安全防护措施 供给饮料和补充营养高温作业工人应补充与出汗量相等的水分和盐分。 补充水分和盐分的最好办法是供给含盐饮料。一般每人每天供水3.5L,盐20g左右。 在8小时工作日内汗量少于4L时,每天从食物中摄取15-18g盐即可,不一定从饮料中补充。若出汗量超过此数时,除从食物摄取盐外,尚需从饮料适量补充盐分。 2.个人防护高温工人的工作服,应以耐热、导热系数小而透气性能好的织物制成。防止辐射热,可用白帆布或铝箔制的工作服。 工作服宜宽大又不妨碍操作。此外,按不同作业的需要,供给工作帽、防护眼镜、面罩、手套、鞋盖、护腿等个人防护劳保用品。 3.加强医疗预防工作对高温作业工人应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体格检查。 7.高温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有哪些 1. 合理设计工艺流程合理设计工艺流程,改进生产设备和操作方法是改善 高温作业劳动条件的根本措施。如钢水连铸、轧钢、铸造、搪瓷等的生产自动化, 可使工人远离热源,同时减轻劳动强度。热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尽量布置 在车间外面;②采用热压为主的自然通风时,尽量布置在天窗下面;③采用穿堂风 为主的自然通风时,尽量布置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④对热源采取隔热措施; ⑤使工作地点易于采用降温措施,热源之间可设置隔墙(板),使热空气沿着隔墙 上升,经过天窗排出,以免扩散到整个车间。热成品和半成品应及时运出车间或堆 放在下风侧。 2. 隔热隔热是防止热辐射的重要措施。可以利用水或导热系数小的材料进行 隔热,其中尤以水的隔热效果最好,水的比热大,能最大限度地吸收辐射热。 3. 通风降温①自然通风任何房屋均可通过门窗、缝隙进行自然通风换气,高温车间仅仅靠这种方式是不够的,热量大、热源分散的高温车 间, 4. 供给饮料和补充营养高温作业工人应补充与出汗量相等的水分和盐分。补 充水分和盐分的最好办法是供给含盐饮料。 5. 个人防护高温工人的工作服,应以耐热、导热系数小而透气性能好的织物 制成。防止辐射热,可用白帆布或铝箔制的工作服。工作服宜宽大又不妨碍操作。此 外,按不同作业的需要,供给工作帽、防护眼镜、面罩、手套、鞋盖、护腿等个人防 护用品。 特殊高温作业工人,如炉衬热修、清理钢包等工种,为防止强烈热辐射的作用,须佩戴高温隔热服/category-146隔热面罩和穿着隔热、阻燃、通风的防热服,如喷涂金属(铜、银)的隔 热面罩、铝膜隔热服等。 6. 加强医疗预防工作对高温作业工人应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体格检查。凡有 心血管系统器质性疾病、血管舒缩调节功能不全、持久性高血压、溃疡病、活动性肺 结核、肺气肿、肝、肾疾病、明显的内分泌疾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中枢神经系 统器质性疾病、过敏性皮肤疤痕患者、重病后恢复期及体弱者,均不宜从事高温 作业。 8.怎样给车间工人防暑降温 第一种方法、加强自然通风降温: 具体做法就是打开车间内原有可通风的门和窗,利用车间外的自然风通过门窗流入,在空气自然流动的过程中顺便把车间内高温带走,降低车间内高温聚集量,对面积小,门窗多,自然通风条件好的车间这个方法非常有效,对面积超过300平方米,自然通风条件不好的车间,效果就比较差,优点是省钱。 第二种方法、安装负压风机强力排高温空气: 具体做法就是在距离高温产生源头最近的墙体或者屋顶安装负压风机,当负压风机通电工作时,利用负压风机的大抽风量对外抽排空气产生的负压,迅速将车间内高温空气顺着气流排除车间外,同时引入对外新鲜干净的空气进入车间内,此方法适合大面积,自然通风条件不好的车间,优点是处理车间内降温比较快,比较彻底,也比较容易实施。 第三种方法、车间安装环保空调加风管: 具体做法是在车间墙壁外安装环保空调,能过管道把冷空气输运到车间对车间吹风降温,可以通过管道对每个工作岗位降温。 9.高温职业病有哪几种啊 1、热射病:由于体内产热和受热超过散热,引起体内蓄热,导致体温调节功能发生障碍。是中暑最严重的一种,病情危重,死亡率高。 典型症状为:急骤高热,肛温常在41℃以上,皮肤干燥,热而无汗,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重症患者可有肝肾功能异常等。 2、热痉挛:是由于水和电解质的平衡失调所致。 临床表现特征为:明显的肌痉挛使有收缩痛,痉挛呈对称性,轻者不影响工作,重者痉挛甚剧,患者神志清醒,体温正常。 3、热衰竭:是热引起外周血管扩张和大量失水造成循环血量减少,颅内供血不足而导致发病。 主要临床表现为:先有头昏、头痛、心悸、恶心、呕吐、出汗,继而昏厥,血压短暂下降,一般不引起循环衰竭,体温多不高。 扩展资料: 高温作业保护措施: 1、改善工作条件,配备防护设施、设备。 水隔热:常用的方法有水箱或循环水炉门,瀑布水幕等。 使用隔热材料:常用的材料有石棉、炉渣、草灰、泡沫砖等。在缺乏水源的工厂及中小型企业,以采取此方法为最佳。 采用自然通风:如天窗、开敞式厂房,还可以在屋顶上装风帽。 机械式通风:如风扇、岗位送风,安装空调设备。 2、加强个人防护 高温作业个人防护用品:应采用结实、耐热,透气性好的织物制作工作服,并根据不同作业的需求,供给工作帽、防护眼镜、面罩等。如高炉作业工种,须佩带隔热面罩和穿着隔热,通风性能良好的防热服。 3、加 *** 生保健和健康监护 从预防的角度,要做好高温作业人员的就业前和入暑前体检,凡有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等高温禁忌症者,一般不宜从事高温作业,应给予适当的防治处理。

职业健康的小知识

1. 职业健康与安全小知识 职业健康与安全小知识 1.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1、思想教育 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认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思想认识教育主要是通过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规方面的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正确理解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严肃认真地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管理人员和职工懂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障安全生产。2、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生产技术知识、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 生产技术知识是指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产品的结构性能,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的性能和知识,以及装配、包装、运输、检验等知识。 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企业内特别危险的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关电器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有毒、有害的作业防护;一般消防规则;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以及伤亡事故的报告办法等。 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某一特殊工种的职工必须具备的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焊接、起重机械、防爆、防尘、防毒、瓦斯检验、机动车辆驾驶等专业的安全技术及工业卫生技术知识。 3、典型事故教育 典型事故教育是结合本企业或外企业的事故教训进行教育,通过典型事故教育可以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看到违章行为、违章指挥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提高安全意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扩展资料: 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安全生产教育,是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企业现代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是贯彻单位的方针,目标,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事故预防的重要而且有效的手段,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本单位管理者及员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其次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懂得自己在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特别是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新的劳动组织形式不断出现,给社会带来了知识结构、技术结构、管理结构等方面的深刻变化,对安全劳动教育体系和培训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重视和加强安全劳动保护教育有着十分深远的意义,随着社会在不断前进,企业在发展,安全生产管理更要上一层台阶。 2.职业安全健康防护包括哪些内容 专家答复 对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的基本服务是建立在职业安全健康权基础之上的。 职业安全健康权,是劳动者依法所享有的在劳动的过程中不受职场危险因素侵害的权利。从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的规定来看,则是指包括“工作的物质要求与进行或监督工作的人员之间的关系,以及机器、设备、工作时间、工作组织和工作过程对工人身心能力的适应”的“主要行为领域”所产生的安全健康问题。 并特别指出:“与工作有关的‘健康"一词,不仅指没有疾病或并非体弱,也包括与工作安全和卫生直接有关的影响健康的身心因素。” 我国关于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立法,从上世纪50年代起,先后制定并实施了《矿山安全法》《工会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同时国务院及其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地方 *** 还颁布了大量行政法规与规章,具体规定了劳动安全权利保护的内容和实施程序,已基本形成了一个包括宪法在内的多层次立法相结合的法律体系。 此外,国家还先后制定了100多项劳动安全健康国家标准。 对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的基本服务,特别是职业卫生,主要体现在以下法律法规之中: 《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其中,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是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对享受劳动权利的主体切身利益最直接的保护。 《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根据本条款的规定,职业安全卫生制度包括以下几项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卫生制度;用人单位必须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用人单位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第五十三条规定:“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安全卫生设施”是指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劳动卫生方面的设施、生产性辅助设施。 如女工卫生室、更衣室、饮水设施等)。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国家规定”指:《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 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职业病防治法》赋予劳动者8项权利: 知情权: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劳动者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培训权: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知识,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劳动者有权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拒绝冒险权:劳动者有权拒绝在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下从事职业危害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的冒险作业。 用人单位若与劳动者设立劳动合同时,没有将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告知劳动者,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检举、控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用人单位若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检举、控告权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是无效的。 特殊保障权: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应有配套。 3.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什么是职业健康 促进和保持从事所有职业活动的工人在身体上、精神上以及社会活动中最高度的幸福;预防由于工作条件而使工人失去健康;在工作中保护工人免受对健康有害因素的伤害;安排并维护工人在其生理和精神心理上都能够适应的环境中工作;总而言之,就是工作适应工人,工人适应他们或她们从事的工作。 一、促进高水平的职业安全卫生是全社会的责任,社会所有成员必须通过确保将职业安全卫生纳入国家议程的优先事项,以及通过建立和维护国家预防安全卫生文化的方式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贡献。 二、国家预防安全卫生文化,是指享有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的权利受到各层面尊重的文化, *** 、雇主和工人通过一个界定权利、责任和义务的体制积极地参与,以确保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且预防原则被列为最优先事项。 三、职业安全卫生的不断改善,应以系统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式予以推动,包括根据1981 年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安全与卫生公约》(第155 号公约)第二章的原则制定国家政策。 四、各 *** 应该 u2022 作为优先事项,考虑批准2006年的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安全与卫生公约促进框架》(第187号公约)以及其它有关的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安全与卫生公约,并确保执行其规定,以作为一种手段系统性地改善国家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绩效。 u2022 确保采取持续的行动以建立和加强国家预防安全卫生的文化。 u2022 确保通过一个妥当适度的安全卫生标准实施体制,包括一个强大和有效的劳动监察体制,保护工人的职业安全与卫生。 五、雇主应确保 u2022 将预防工作作为其活动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为职业安全卫生的高标准与良好的业务绩效相辅相成。 u2022 以有效的方法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以便改善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 u2022 就有关工作场所安全卫生所采取的所有措施咨询工人及其代表的意见,为他们提供培训,向他们通报情况并让他们积极参与。 六、申明工人享有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的权利,工人应该就安全卫生事宜接受咨询,并应该: u2022 遵循包括有关个人防护装备如何使用在内的安全卫生指南和程序, u2022 参加有关安全卫生的培训和提高意识的活动, u2022 在有关其安全卫生的各项措施方面与其雇主合作。 4.职业健康安全 2000年1月9日,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关于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通知》“国检认[2000]7号”,要求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认证机构为促进我国外向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产生的背景 英国Health and safety Executive的研究报告显示,工厂伤害、职业病和可被防止的非伤害性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约占英国企业获利的5-10%。各国对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法令规定日趋严格,日益强调人员安全的保护,有关的配合措施相继展开,各相关方对工作场所及工作条件的要求提升。 对企业而言,职业安全卫生是应尽的社会道义和法律责任。各类企业组织日益关心如何控制其作业活动、产品或服务对其员工所造成的各种危害风险,并考虑将对职工安全卫生的管理纳入企业日常的管理活动中。 基于以上因素,英国标准化组织在全球率先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指南(BS8800:1996),许多企业将该指南作为纲要来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1999国际上13家知名认证组织联合制定发布了《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模式 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控制范围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接近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分承包方和参观者)的活动工作场所的设施,无论是组织提供还是他人提供的 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一般涉及管理内容包括 消防管理 生产设备管理 劳防用品管理 机动车管理 办公条件管理 保健管理 五、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工作要点 通过自我评估了解职业健康安全损失与风险。 针对重要职业健康安全损失与风险制定管理规定与改进计划。 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与计划。 评估职业健康安全规定与计划。 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表现,承诺符合法令规章及其它相关要求。 想到的要说到,说到的要做到,做到的要有证据。六、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导入与推广步骤 七、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企业的益处 提升公司的企业形象。 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减少企业经营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达到企业永续经营。 完善内部管理。 避免职业健康安全问题所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 善尽企业的国际/社会责任。 适应国际贸易的新潮流。 八、二十一世纪的管理趋势 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1994 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1996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1999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既有个性又有共性,二十一世纪的管理 趋势是将这三个管理体系同时运用在企业的日常管理中,使顾客满意、社会满意、员工满意。 5.企业员工职业安全健康都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企业职业健康指南:4.2.2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有获得职业健康检查的权力,并有权了解本人健康检查结果。 (2)劳动者有权了解所从事的工作对他们的健康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危害。劳动者或其代表有权参与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和制订健康监护实施细则的决策过程。 劳动者代表和工会组织也应与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合作,为预防职业病、促进劳动者健康发挥应有的作用。 (3)劳动者应学习和了解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应掌握作业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 (4)劳动者应参加遵照本规范指导原则、由用人单位安排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在其实施过程中与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和用人单位合作。如果该健康检查项目不是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强制性进行的项目,劳动者参加应本着自愿的原则。 (5)劳动者有权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 (6)劳动者若不同意职业健康检查的结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投诉。 4.4 工作场所管理 4.4.1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接触限值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 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 GBZ2.1, GBZ2.2 的要求。 4.4.2 生产布局合理 生产布局应按照 GBZ1 的规定,尽量考虑机械化、自动化和远端操作,加强密闭,避免 直接操作。 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生产布局应包括总体布局和车间内生产 工艺设备的布局。 总体布局又包括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平面布置厂房或车间时,应重点考虑在满足主体 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将污染危害严重的设施远离非污染设施.噪声声级高的车间与低的车间 分开,热加工车间与冷加工车间分开,产生粉尘的车间与产生毒物的车间分开,并在产生职 业病危害的车间与其他车间及生活区之间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绿化带厂房为多层建筑物竖 向布置时,放散热和有害气体的生产作业应布置在建筑物的高层;噪声与和振动较强的设备 应放置在底层;含有挥发性气体、蒸气的废水排放管道不能通过仪表控制室和休息室等生活 用室的地面下。 车间内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应重点考虑达到防尘、防毒、防暑、防寒、防噪声与振动、防 电离辐射、防非电离辐射等的要求。 4.4.3 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 产生粉尘、毒物的工作场所,其发生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逸散不同有毒物质的 生产过程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毒性大的作业与毒性小的作业应隔开,无毒的作业和有毒 的作业应隔开;粉尘、毒物的发生源应布置在工作地点的自然通风的下风侧;如布置在多层 建筑物内时,逸散有害气体的生产过程应布置在建筑物的上层。 如必须布置在下层时.应来 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上层的空气。 无毒和有毒作业的分开方式可以采取有毒作业密闭化、管道化,或者将有毒作业局限在 某个独立的操作间,并采取通风净化的方式将有毒气体排出。 4.4.4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是指可能发生毒物、强腐蚀物质、 *** 性物质泄漏等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急性危害的工作场所。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物质是指那些急性毒性大、 *** 作用强和(或)危 害大的,或者短时间接触可能产生 *** 作用、慢性或不可逆的组织损伤、麻醉作用足以增加 可能的意外伤害影响目救能力并降低工作效率的物质。 具体有毒有害物质的确定参考《高毒 物品目录》及 GBZ2.1。 上述报警装置必须经相关部门检定通过,并应建立相应的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班前及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证报警装置能够正常运转。 4.4.5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现场急救用品包括发生事故时急救人员所用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如携气式呼吸器、全封闭式化学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鞋靴等:以及对被救者施救所需的急救用品,如做人 工呼吸所需单向阀防护口罩、现场止血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给氧器,有特殊需求的可配备 急救车、防护小药箱等。 急救用品的配置应根据现场防护的需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考虑生产条件、化学物质 的理化性质和用量。 急救用品应存放在车间内或临近车间的地方,一旦发生事故.应保证在10 秒内能够获取。急救用品存放地的醒目位置应有警示标识,确保劳动者知晓。 应使劳动 者掌握如何使用急救用品。 上述现场急救用品应安全有效,并应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每日巡 检,及时维修或更新,保证现场急救用品的安全有效性。 4.4.6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冲洗设备 冲洗设备主要指冲眼器、流动水龙头以及冲淋设备在可能发生皮肤粘膜或眼睛烧灼钱、有腐蚀性、 *** 性化学物质的工作场所应配备上述冲洗设备,特别强调冲洗设备应用取方便,且不妨碍工作,保证在发生事故时.劳动者能在 10 秒内得到冲洗。冲洗用水应安全并保证 。 6.关于职业健康与安全的小标题 一个关于健康一个安全 急 本标准中的所有要求意在纳入任何一个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活动性质、运行的风险与复杂性等因素,而非产品和服务安全;f) 自我鉴定和声明符合本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内容简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标准状态,也未作出设计管理体系的具体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a) 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消除或减小因组织的活动而使员工和其他相关方面面临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b) 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c) 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d) 向外界证实这种符合性;e)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本标准提出了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旨在使一个组织能够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并改进其夜效。它并未提出具体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准则:现行 英文标题: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pecification 实施日期:2002-1-1 颁布部门名称。 本标准针对的是职业健康安全。其应用程度取决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7.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基本内容主要有思想教育、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典型事故教育。 (1)思想教育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认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1)思想认识教育主要是通过职业健康安全政策、法规方面的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正确理解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严肃认真地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2)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管理人员和职工懂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障安全生产。(2)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生产技术知识、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和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 1)生产技术知识是指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产品的结构性能,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的性能和知识,以及装配、包装、运输、检验等知识。2)基本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企业内特别危险的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关电器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有毒、有害的作业防护;一般消防规则;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以及伤亡事故的报告办法等。 3)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是指某一特殊工种的职工必须具备的专业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焊接、起重机械、防爆、防尘、防毒、瓦斯检验、机动车辆驾驶等专业的安全技术及工业卫生技术知识。(3)典型事故教育典型事故教育是结合本企业或外企业的事故教训进行教育,通过典型事故教育可以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看到违章行为、违章指挥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提高安全意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

您好,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3.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m2.5.1)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1983.9.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992.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1988.4.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4.7.1)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0.9.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1.5.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9.1)工厂安全卫生规程(1956.5.25) 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1963.3.30) 电气安全管理规程(1986.1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1986.10.29) 乡镇煤矿安全规程(1987.4.30) 关于加强乡镇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规定(1987.7.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7.1.1) 关于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重点要求(1987.8.1) 等等……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soz1996年开始提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化的议题对吗

soz1996年开始提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化的议题,是对的。

谁知道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分别用什么英文名称

QMS: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EMS: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OHSAS: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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