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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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中心工作总结汇报

  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心下,资助中心得到了各科室、学校和相关单位的鼎力相助,我们历经艰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既洒下了辛勤的汗水,也饱享了丰收的喜悦,现对照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向领导和各位同仁汇报我们的工作情况:    一、克难奋进,履职尽责,认真完成了以下主要工作:    (一)生源地贷款工作   1、强化政府行为,加强领导督查。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源地贷款工作,县领导几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为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了机构、人员,出台了《巴东县生源地贷款管理办法》(巴政规[2010]3号)文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建立了县直相关单位、乡镇政府、村委会审批、管理责任制,真正保证“需要帮助的贫困家庭学生”做到“应贷尽贷”。十一月份又下发了巴政督字[2010]8号文件,督促各乡镇政府协助收还贷款,巴东县已经创建了一套完整的“贷、管、收”工作机制。   2、创新工作方式,助学贷款成效显著。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我县生源地贷款工作的长效机制正在建立。教育局认真落实巴政规[2010]3号文件, 加强对贷款工作的领导 ,局领导班子从决策到现场指挥,身体力行,作出了表率。一是做好了信息采集工作。教育局行文明确规定,“全县以各高中为单位设点集中采集信息,生源地贷款作为高中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教学工作的延伸”,把学生扶上马,还要送一程。局长贾继健亲自出席州县资助会议,也多次指示,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提供工作场所,安排专人做好此项工作,以此作为外宣学校的窗口。我们不怕受苦受累,连续作战,历时三个月,我县办理了2856名学生贷款,审核通过了2565人,贷款金额达1.54千万元。二是贷中管理到位。做好了09贷款的后期服务工作,与银行、高校联系核对学生09贷款到位情况。做好开行系统和资助中心纸质档案核对、校对工作,协助代办行和家长联系高校,要高校把更名的账户迅速传至中心和代办行,把贷款落实到学生手中。由于代办行的人事变动,为了有效的开展工作,与代办行经过多次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明确了各自职责,按省开行和省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规范了 “发放贷款、收款划账、资料收集和档案建立”等程序,简洁易操作。完成了我县从2007---2009三年生源地贷款工作的核查,我县贷款人数多(07年332人、08年1249人、09年2198人,共计3779人次,基础信息量大(表中三十三项,要把每个人的原始档案和学生贷款划拨清单及到期还款的凭证拿出来,与国家开行的系统表格逐项核对),耗时费力。三是完善了催收贷款的工作程序。构建了“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乡镇政府、村委会”三级联手催收贷款的工作格局。    (二)普通高中资助   完成了普通高中学生2009年的彩票公益金资助资金的发放和2010彩票公益金资助普通高中学生指标分解申报工作。并在全县所有高中学校,就我县普通高中彩票公益金和“三限生”收入的10%、职业高中学费的5%资助贫困学生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完成了向盛州资助中心就“‘两免一补"、中职助学情况、普高彩票公益金资助和择校费的10%资助情况”的工作汇报。制定了中职减免学费的管理办法。完成了全县高中毕业生贫困学生的调查认定工作。    (三)中职助学工作   按照鄂财教[2010]65号文件和州会议精神要求,与财政局一起到中职学校实地核实了学生数,认真做好中职学校减免学生学费的认定、审核和上报工作。并联合行文发放了09秋和10春中职助学金。协助检-察-院做好中职助学金的受助情况的调查和核实工作。    (四)协会工作   办理好巴东县救助奖励协会的变更手续,完成了协会财务清理扎帐工作并整理了部分档案。做好北京友人对我县贫困学生的资助相关材料的报送、实地考察工作。组织召开了巴东县救助奖励协会的会长会、动员会、大型募捐会,共收到捐款 26万元,资助学生151名,还进社区帮扶贫困家庭的学生31名,发放资金1.55万元。    (五)其他工作   1、按照教育局和民宗局领导的指示,我们下发了通知,转发了省民宗局的文件,根据文件要求,把“民族助学工程”指标分解到了乡镇中心学校,组织做好了省民宗局组织的资助我县中小学贫困且品学兼优学生的调查认定及上报工作,现在学生已得到资助。   2、在全县小学、初中和高中进行了孤残学生的调查认定、统计工作,全县共计488人,此外还在中职学校进行了残疾学生受助情况的专项调查,分别汇总上报盛州资助管理中心。   3、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活动,完成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参加中考、高考服务、开学工作视导和联系一个乡镇的工作)。    二、做好贫困资助工作的几点体会:   1.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是关键。   2.严格贫困学生救助程序是保证。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的资助中心选项没有怎么办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登录不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登录不进去,用户可以先检查网络状态,看网络状态是否畅通、稳定。其次,用户可以去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官网查看,看官网是否公布了系统升级、维护的信息。最后,确认网络状态正常,系统并未维护,只要确认账户和密码正确,那么就可以成功登录。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2012年8月8日,开发银行新增助学贷款将突破120亿元。2015年7月20日,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意见》表示,为切实减轻借款学生的经济负担,将贷款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整,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2020年7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通知明确,从还本宽限期、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等三个方面对助学贷款有关政策作出调整。主要有四种贷款形式: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力度和规模最大,是助学贷款的主要内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合作的银行共同为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办普通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生要注意学校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的相关说法

办理助学贷款填的那个“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那里填什么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1、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2、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3、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4、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5、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6、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7、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