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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机要通信用车?

2023-08-27 0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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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贝

是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

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第四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六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车辆编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编制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

(一)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二)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三)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四)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标准由有关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

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

上述配备标准应当根据公务保障需要、汽车行业技术发展、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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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管理实施方案

  工作或学习上有时需要我们写上方案,那么关于公务用车管理实施方案怎么写呢?下面带来公务用车管理实施方案范文,欢迎阅读。    公务用车管理实施方案【1】   根据《咸阳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和有关会议要求,为了全面推进机关公务用车制度化改革,积极稳妥地做好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各项工作,现结合我局工作任务和公务车辆资源配置及保障途径范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意见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政型机关要求,即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降低公车私用情况的发生,降低单位财务支出负担,提升工作效率、推进廉政建设为目的,建立高效廉洁的公务车辆管理体制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相一致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按照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文件规定的要求,积极稳妥的实施我局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并逐步在探索中完善和深化公车制度改革。确保在7月15日前完成公务车辆有关信息的登记和涉改车辆封存,制定我局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公车改革涉及各方工作利益关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增强可行性和协调性。提高民族宗教行政效能,保证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公务运行。   3、厉行节约。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原则,有效解决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高消耗、低效率、资源配置不均、财务负担过重等问题,确保车改后单位财务经费支出明显降低。   4、公正透明。机关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将在充分征求局领导干部和各科室意见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操作和实施。局纪检监察全程将参与,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确保在20**年7月15日全面完成。   三、主要任务   (一)参改范围。   1、人员范围:局机关在编在岗领导干部和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均属改革范围,单位临聘司勤人员改革将按照《咸阳市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分流指导意见》中其他司勤人员有关规定做好择优选聘和分流工作。   2、车辆范围:对单位在编的2辆公务车辆,严格按规定涉改1辆一般公务用车,留用1辆日常机要通讯、民族宗教突发应急处置的公务车辆。   (二)改革方式   1、机关在编在岗领导干部和科级及以下人员,执行市级财政规定的交通补贴发放标准,在常驻地范围内(秦都、渭城行政区,咸阳高新区开发建设区域及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公务出行自行选择出行方式,财务不再核报公务交通费用。跨区域的公务活动按照机关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对跨区域出行有公务用车事物保障的,不再报销交通费。   2、在常驻地范围内的需要处理的日常机要通讯和民族宗教突发应急事件,严格执行单位车辆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后,方可予以派遣。   3、对跨区域执行公务活动,本着厉行节约、合理安排、统筹协调的公务车辆管理原则。确因工作需要在留用公务车辆不能完全保障的条件下,将由局秘书科负责联系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租赁保障。   (三)交通补贴发放程序及标准   公务交通补贴将纳入单位年初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随工资按月发放,用于保障机关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交通补贴标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再以其他名义额外或变相多发。其标准为:正县(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副县(处)级每人每月95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6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600元,科级以下每人每月550元。   机关参与车改的所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当月因病休、事假或其他缺勤,连续在15天以上的,由局秘书科核实无误后将停发次月个人公务交通补贴。机关参与车改人员正式退休后,从下月起停发车改补贴。   (四)留用公务车辆管理。   按照公务车辆改革领导小组有关规定,保留我局的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单位机要通讯和民族宗教突发应急处置。管理办法在参照单位现有车辆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由秘书科重新修订完善,明确职责、用途、范围及管理权限,建立适用于改革后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并严格实施。   (五)其他司勤人员安置分流。   对于局临聘的合同制司勤人员,由局机关根据留用车辆数量,在本人自愿前提下,经本人申请,择优竞聘选用,并规范管理。对于其余临聘人员将推荐参加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机构驾驶员岗位竞聘。未被聘用其他司勤人员,予以分流。   重新聘用还是分流司勤人员,一切工资福利待遇发放截止20**月7月15日,由局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与其先解除劳动关系,并由秘书科按照具体规定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新聘司勤人员将与局签订新的聘用合同,从20**年8月1日起算。   四、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上报审批阶段(7月10日—7月15日)   加强与市车改领导小组沟通联系,制定完善的机关公务用车实施方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于7月15日前报市车改办审核。   2、全面动员,组织实施阶段(7月13日—7月15日)   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涉改车辆的信息、证件、随车物品的登记工作,严格依照规定要求做好涉改车辆的封存工作。局纪检监察室做好监督配合。同时,秘书科做好临聘人员经济补偿金和机关在编在岗人员车改交通补贴前期统计预算和造册工作。   3、检查验收,上报总结阶段(8月15日—9月15日)   由局纪检监察参与,局车改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对局机关车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全面做好相关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9月15日前由秘书科将局机关车改总结报告上报市公车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准确按时完成这次车改工作任务,将成立咸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周少华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调研员王义川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秘书科,秘书科长王彦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车改工作的协调联系,秘书科指派专人负责统计和填报车改信息,制度局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机关公车制度改革工作。   (二)明确目标责任。为确保按期全面的完成此次车改任务,局车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职责分工,认真负责,夯实责任,对车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解决,领导小组对每一环节做好研究部署,把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车改工作顺利实施。   (三)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在编在职人员的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从严审核,及时申报,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和支出标准。建立交通费用定期公示制度,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对租赁用车费用也将严格控制,并将一同纳入“三公经费”预算管理。   (四)加强监督检查。局纪检监察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定期不定期做好公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留用机要通讯应急公车是否违犯用途使用、领导干部违规乘坐及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等现象进行着重监督,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加强执纪问责追究,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车改工作的平稳实施。   咸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务用车管理实施方案【2】   为积极推进全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云办发〔20**〕29号)和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车改办发〔20**〕7号)精神,结合德宏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按照节俭、高效、廉洁的总体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全面推行全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建立与高效廉洁的现代行政管理体制相统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原则要求   1。创新制度,稳妥推进。   统筹兼顾,综合考虑各方面利益关系,科学合理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确保改革方案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行性,实现新旧制度平稳过渡和有机衔接,确保全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2。规范透明,注重实效。   针对全州边境线长、山高谷深、自然灾害频发以及禁毒防艾、处突维稳任务繁重和交通社会化保障能力差等实际,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意见,公开公平、规范操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改革后公务成本降低、行政效能提高、机关形象改善。   3。统一部署,分步实施。   各县市要按照《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配套文件和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州级党政机关先行推进,县市、乡镇(街道)加快推进,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按照全省部署有序推进。   (三)主要目标   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力争20**年4月完成州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年6月底完成县乡改革。   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省统一部署适时推进。   通过改革,实现全州公务用车数量大幅压减,行政成本明显降低,努力构建公务出行便捷可靠、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公务交通补贴适度合理、监督制约切实有力、监管问责严格有效、符合德宏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参改范围   (一)机构   全州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下同)。   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和我省出台有关政策后按照规定执行。   (二)人员   参改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厅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按照本方案全部参加改革。   鼓励州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及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公务用车保障,但应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部参加改革。   (三)车辆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四)其他   中央、省属驻德宏单位参照本方案执行。   州、县市驻外机构执行驻在地标准,与驻在地同步推进;驻在地已先行车改的,与州、县市本级同步推进。   三、补贴发放及保障范围   (一)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及发放   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简化档次、便于操作”的原则,确定并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具体档次划分如下:   全州执行同一标准: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650元。   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随工资发放给个人,相关税收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   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照国家和我省统一部署,适时适度调整。   (二)保障范围   改革公务交通实物保障形式,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规定行政区域范围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行政区域范围外公务出行执行差旅费有关规定。   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研究确定行政区域范围(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并与差旅费保障范围做好衔接。   州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东(东南)至芒市原法帕镇政府,南(西南)至芒市帕底工业园区,西(西北)至轩岗乡政府,北(东北)至木康廉租房住宅区。   各县市保障范围报州车改领导小组批准;各乡镇(街道)报所属县市车改领导小组批准。   四、涉改公务用车保留   (一)相对固定用车   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主要领导各可选择留车1辆。   县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各可选择留车1辆。   州四大机关主要负责人及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选择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其留用车辆纳入本级平台管理。   (二)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   1。州级部门留用情况   州本级可留用100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其中调整到州级综合性服务平台2辆,实际留用98辆。   原则上,根据州本级参改部门人员数量、工作情况等因素核定部门具体留车数量,部分部门留用2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其余部门原则上各留用1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   2。县市本级留用情况   全州5个县市可留用330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其中:盈江县本级可留80辆,芒市本级可留70辆,陇川、梁河、瑞丽三县市本级分别可留60辆。   各县市具体留车数量需对应调入平台情况进行调整。   留用车辆由各县市统筹。   3。乡镇(街道)留用情况   每个乡镇按平均3辆测算留用,全州共有51个乡镇(街道),可留用153辆。   原则上坝区乡镇(街道)可保留2辆,半山区乡镇可保留3辆,山区乡镇可保留4辆,具体留车数由县市确定。   乡镇(街道)留用的车辆,县市级不得截留,确有必要增加车辆的,应从所属县市级留用车辆数中调剂。   4。各类开发区和农场留用情况   ⑴各类开发区共留用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22辆。   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4辆,其中调整到州级综合性服务平台2辆。   畹町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姐告边境贸易区各4辆;瑞丽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瑞丽市工业园区、盈江县工业园区、陇川县工业园区、芒市工业园区各2辆,分别由所在县市本级统筹。   ⑵全州5个农场(瑞丽农场、畹町农场、遮放农场、盈江县农场、陇川县农场)共留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10辆,每个农场留2辆。   (三)执法执勤用车   执法执勤部门统一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规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严格配备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执法执勤部门的其他一般公务用车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1。州本级:按不超过编制数的50%留用执法执勤用车。   2。各县市:原则上按不超过编制数的70%留用执法执勤用车。   同时,按照总量控制原则,适当增加边境县和少数民族自治县的留车数量,用于保障边境县和少数民族自治县基层一线工作需要。   超出留用比例的部门,按规定扣减部门的公务交通补贴,多留1辆每年扣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留用比例超过90%的不予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四)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分为一般公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数含在留用执法执勤车辆中),需附装载专业设备清单,由州和县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逐级汇总审核后,报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   (五)调研用车   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可保留少量调研车辆(州级4辆、县市各2辆),以中巴车型为主,不固定专人使用。   结合德宏实际,将调研用车纳入各级公务用车服务平台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五、平台建设及管理   (一)州级平台建设及管理   将公务用车平台与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合建为一个具备两个平台功能的综合性平台,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协调管理。   1。车辆来源。   从州本级涉改公车中优选车况较好的公车作为综合平台用车,车辆总数64辆,其中省级核定平台基数44辆、省级核定的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调整2辆、调研用车4辆、州本级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调整6辆、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车辆2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6辆。   2。管理方式。   涉及划转到平台的车辆由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州财政局及州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统一无偿划拨到州本级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平台公务用车实行有偿服务,价格由州公务用车领导小组统一核定、透明结算。   州级平台车辆每年运行费由财政部门制定定额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3。服务保障范围。   平台车辆为州级四大机关、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及州直车改部门跨区域出差、大型会议、重大接待、执法执勤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公务活动提供用车服务。   4。建成时间。   与州本级公车改革同步推进,力争20**年4月建成运行。   (二)县市平台建设及管理   全州各县市要参照州级平台建设及管理方式组建公务用车和综合执法用车平台,与县市级公车改革同步。   各县市公务用车平台原则上按盈江县不得少于35辆,芒市不得少于30辆,陇川县、梁河县、瑞丽市不得少于25辆留用,平台车基数不足的`要在本级留用车辆总数中进行调增。   各县市平台车数量在各县市实施方案中体现,报州车改领导小组审批。   对于中央明确允许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13个部门以外、在实际工作中确实担负执法任务的部门,可通过使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车辆予以保障。   若遇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州和县市政府必要时可调用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留用车辆,县市间也可协商调用相邻县市车辆。   鼓励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公务出行保障方式。   六、司勤人员安置   (一)安置原则和渠道   按照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通过竞聘上岗、转岗安置、提前离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终止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渠道妥善安置。   (二)安置计划   州及县市各涉改单位是本单位司勤人员安置的责任主体。   要根据改革后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未聘用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   依法做好未留用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相关必要支出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州及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参改单位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七、取消的公务用车处置   州和各县市各部门在现有车辆中选择车况较好的车辆予以保留。   将车况较好车辆以一对一方式调剂到边远、路况较差的地区特别是乡镇继续保留使用,但不得将车辆调剂到非参改单位或变相增加各级留用车辆。   对于确定取消的公务用车,遵循“公平公正、集中统一、规范透明、杜绝浪费”的原则,采取报废和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置,防止甩卖和贱卖,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八、强化管理   (一)严格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   州和县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会同涉改单位严格核定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按照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要区分用途,实行统一或者单位集中管理,统一喷涂标识,采用卫星定位等手段,实现全程有效监督,确保规范合理使用。   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线路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   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5部门印发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国管节能〔2014〕293号)要求,确保全年购买新能源汽车达到一定比例。   (二)完善财务管理   州和县市涉改部门要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参改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公务交通补贴数额,严格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对未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三)切实保障公务出行   鼓励公务出行利用公共交通服务。   通过不断健全全州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有效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积极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及时研究解决公务出行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后公务出行得到有效保障。   (四)加强监察审计   全州各涉改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应急、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并会同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对全州推进、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任务进行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督促涉改单位履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主体责任。   注重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和纠正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严肃追究查处有关人员的责任。   审计部门要把车辆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重点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变相多留用车辆等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和督促整改。   九、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州和县市要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改成功、改到位。   州本级实施方案报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同时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由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州各县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县市实施方案报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按照中央和云南省统一部署适时制定、有序推进。   (二)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全州各涉改单位要认真研究部署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明确时限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革任务。   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做好宣传,营造氛围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深层次的利益关系调整,社会关注度高,要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宣传相关政策、经验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注,使广大公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了解、支持改革,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十、其他   (一)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合理配备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二)按参改部门(单位)全年公务交通补贴总额的10%预算公共交通专项经费,用于集体公务出行等与公务交通相关的其他直接支出。   (三)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州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3-08-26 06:37:171

国家规定什么级别的公务员配车?

一、 关于公务用车的配车标准  (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厅字[1999]5号)规定:  1、 党政机关车辆配备要坚持使用国产车的原则,要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资金承受能力相适应,有利于促进我国汽车工业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减少国家财政支出,促进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  2、 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使用3.0(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  3、 党政机关的其他公务用车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因特殊公务,确需配备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轿车的,中央机关分别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务院机 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地方党政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部门审批。  (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社会集团小汽车配备标准>的通知》(黑政办发[1996]13号)关于配车数量的规定:  1、 在职厅局级干部可配备领导工作用车,每2至3人配备1辆,一律不准配专车。离退休厅局级干部8人配1辆,已发小汽车乘车费的单位,不再配车;  2、厅局级机关(含事业单位)除配领导用车外配备机关公务用车,原则上每30至50人配1辆。机关的内部处、室,一般不准单独配车;(三)《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配备公务用车审查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04]7号)关于配车档次的规定:  1、厅(局)级单位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下的轿车或价格40万元以下的吉普车、旅行车;  2、县(处)级单位配备排气量1.8升以下、价格20万元左右的轿车或价格30万元以下的吉普车、旅行车;  3、县属科(局)级单位配备排气量1.8升以下、价格15万元左右的轿车或价格20万元以下的吉普车、旅行车。乡镇机关配备10万元以下吉普车、旅行车。  二、关于对超标准公务用车处理的具体意见  (一)《关于抓好超标准公务用车整改意见的通知》(黑纪发[2003]20号)规定纠正超标车的原则。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中规定:“党政机关的其他公务用车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超过这个标准,都属违反规定配车,必须进行纠正。纠正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内部调剂解决,一律不准借机购买新车。具体可按以下几条原则掌握:l、现职领导干部乘坐的超过规定标准车辆必须换掉,但根据实际情况,1998年底以前购置的超标车,可继续使用,达到使用年限后再更换符合标准的车辆;  2、中办、国办[1999]5号文件下发后购置的价格超标的车辆,按现行价格已不超标的,可继续使用。,  3、各市(地)领导干部使用的日本丰田V6-4500、V8-4700大吉普一时拍卖不掉的,不准配备给个人专用,可实行集中管理,需要时统一调动使用;  4、借用企业和基层单位的车辆必须退还回去;  5、换下来的超标车经过评估后,要统一由各级财政部门公开向社会拍卖,卖不掉的可暂时作为接待用车,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重新乘坐。
2023-08-26 06:37:462

纪委对规范公务用车的建议意见有哪些?

限制公车使用范围,禁止公车私用。许多国家都明确规定,专车只能用于公务,不能用来办私事。严格控制公车调派,制定公务用车公里数计划额度。实行交通补贴,鼓励、帮助公务人员购买汽车。1、公务用车是指由政府财政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需要所配备的车辆,主要分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和公务人员公务活动用车两大类。公车超标、公车私用、公车浪费等成为多地纪检监督部门和媒体曝光的热点。2、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落实《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推动节能减排,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3、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执勤执法用车是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4、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管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2023-08-26 06:38:572

公务用车新条例的相关条例

第二十五条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应当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严格按规定配备专车,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从严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第二十七条 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采购,降低运行成本。第二十八条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第二十九条 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2023-08-26 06:39:061

公务车购置标准

法律分析:公务车的车型有轿车、越野车、多功能乘用车等。乘用车中有大客车等。特种的公务车设有会议室、休息室、卫生间、随员室、小厨房和采暖用的温水锅炉间等等。会议室一端(客车一端)设有落地式眺望窗,以开阔视野和增强采光。公务车根据需要而加装采暖、通风或空调设备。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七条 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二)、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三)、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四)、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标准由有关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
2023-08-26 06:39:211

各级别干部配车标准

法律分析:2014年7月16日,公车改革,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同时,将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1、将有三类人群受本次公车改革影响,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2、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省区市厅局正职的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正职)主要负责人,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出发,鼓励他们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实物保障的方式;采取实物保障的不能再领取补贴。3、司勤人员:对于因取消公车而失去岗位的司机和后勤人员,主要采用内部安置的办法,不能简单推向社会。可以安排转岗,提前退休,适当提高退休待遇。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第四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第五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2023-08-26 06:39:311

严格公务用车使用什么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

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回单位或者其他指定地点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本办法所称公务车是指党政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执勤执法用车是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2023-08-26 06:39:412

正厅级干部配车标准

法律分析:公务员中处级、厅级的配车标准是配备排气量2.0升 (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 如确实因特殊公务,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的轿车,则需要由省主管部门审批。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七条 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二)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三)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四)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标准由有关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上述配备标准应当根据公务保障需要、汽车行业技术发展、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2023-08-26 06:40:331

领导配车的问题!级别与排量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为了贯彻勤俭建国、艰苦奋斗的方针,节约国家财政开支,加强廉政建设,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汽车配备使用中攀比高档的倾向,经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对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部长级以上(不含部长级)干部的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离休、退休后享受部长级和省长级待遇的,不配备专车。过去已按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配备了专车的副部长,其专车可继续保留,但本人不用时,由机关调度使用。  三、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车型的轿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2.5升以下车型的轿车。  现已使用的轿车超过下述标准的,由党中央、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行政事务主管部门,在现有的车辆中予以调换;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应继续使用,不得借机更换,避免造成新的浪费。  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以上干部,今后应使用国产轿车。现已使用的奔驰、林肯、卡迪拉克、公爵王等高档豪华进口轿车,按照中央纪委《关于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重申和提出的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条规定”的实施意见》(中纪发[1994]5号)精神,由党中央、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行政事务主管部门,在现有的车辆中予以调换。其他进口汽车凡有条件调换的应一律调换,确有困难的可继续使用,达到报废更新条件时再更换国产车。  四、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的专车,属中央党政机关的,分别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备或批准配备;属地方党政机关的,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部门配备或批准配备。各部门和地方不得擅自为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或调换专车。  五、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以上干部工作用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定编原则是,根据其机构编制、职能和领导职数,从严掌握,合理确定。中央党政机关的定编标准,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商有关部门后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的定编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编制数的审批,属中央党政机关的,分别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的,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部门负责。  六、严禁违反规定进口或购买汽车,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事业单位调换、借用或摊派款项购买汽车。  七、省级以下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用车的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根据本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备案。  八、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直属单位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的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九、驻境外机构的汽车配备和退役处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禁止通过驻境外机构变相从国外进口汽车。  十、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汽车配备规定,加强使用管理和经费管理。  过去有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凡配车档次标准超过本规定的,按本规定执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23-08-26 06:40:572

公车私用认定范围

由公共财政负担的从事公共管理或公共服务的单位的汽车被用于非公务用途的情况。也就是用公家的车,干私人的事。就叫公车私用。公车私用的情形有哪些1、亲人或者朋友搭顺风公务车,可以被认定是公车私用,滥用职权;2、开公车去旅游,去亲戚家拜年,开公用车去吃饭等;3、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的现象,也是公车私用的一种;4、利用公车,走亲访友、外出旅游。举报公车私用需要哪些证据1、举报公车私用需要的证据如下:(1)主观方面的证据,如与被调查人谈话,形成的谈话记录。与被调查人所在单位车辆管理负责人员谈话,形成的谈话记录;(2)客观方面的证据,如赴被调查人所在单位收集公车车辆权属证明及车辆特征证明材料,公车使用审批相关手续、开展公车使用教育学习相关记录。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党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二)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的;(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四)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的;(五)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的;(六)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七)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的;(八)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的;(九)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
2023-08-26 06:41:061

中国行政干部哪一级可以配专车

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离休、退休后享受部长级和省长级待遇的,不配备专车。过去已按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配备了专车的副部长,其专车可继续保留,但本人不用时,由机关调度使用。
2023-08-26 06:41:184

公务用车补贴标准

法律分析: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 、处级800元 、科级及以下500元。根据安排,去年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接管的公车改革要基本完成。近日,记者通过采访多个中央部委证实,目前中央层面公车封存和补贴发放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务交通补贴已从上个月起开始发放。根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已失效)第七条 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配备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12万元以内的轿车。配备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二)执法执勤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应急救援、警卫和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依照 一般公务 车标准配备。
2023-08-26 06:41:371

厅级车补标准

法律分析: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上述标准的130%。广东的车改补贴标准以不高于中央标准的130%来制定,具体补贴标准为: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第七条 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配备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12万元以内的轿车。配备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二)执法执勤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应急救援、警卫和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依照一般公务车标准配备。
2023-08-26 06:41:451

省政府和以下的单位可以配奥迪q7吗?

不可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 号)第七条 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 升(含)以下、价格18 万元以内的轿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配备排气量1.6 升(含)以下、价格12 万元以内的轿车。配备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以及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2023-08-26 06:41:551

一般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规定,一般公务用车只能用于公务、机要通信、应急处置等公务活动。公务用车是指政府财政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提供的车辆,主要分为两类: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和公务员公务活动用车。包括机要通信车、应急保障车、实物保障车、离退休干部服务车及其他按规定配备的车辆。一般公务用车使用范围介绍:1.用于传递和运输机密文件和秘密载体。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党和国家的机要文件和资料的传递,机要通信设备的收发,紧急和重要公文的收发,领导的紧急批准等。机密文件的携带(符合国家保密等级)、特殊公务人员公务出行接送站。2.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其他紧急公务。使用范围主要包括: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社会治安等特殊任务。处理私人或社会车辆无法保障的紧急公务或突发事件,参加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召开的紧急会议或公务活动,前往非公务车辆不便出入的重要场所,或因交通不便、时间要求紧或出行人员过多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行调研、检查、监督。3.用于保证符合中央和省规定的领导干部公务出行选择实物车辆。使用范围主要包括:1.正常公务出行;2.本人到公费医疗指定的医院就医;3.我办公室行政区域内的通勤交通;4.调研、公务接待和外事活动等。
2023-08-26 06:42:041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称的定编小汽车包括旅行车、小轿车、吉普车、微型厢式车。  旅行车是指7至19座(含19座)的面包车以及工具车。  小轿车是指小卧车。  吉普车是指越野车。  微型厢式车是指座位在6个及以下的面包车和能装少量货物的全封闭的厢式车。第三条 本《细则》称的公务用车,是指按规定配给省、市、县级领导的相对固定用车或工作用车。  行政业务用车,是指根据工作需要、人员编制,为省、市、县级领导机关和直属科级以上党政机关、法院、检察院、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配备的非生产性的工作用车。  生产业务用车,是指银行、保险、地质、测绘、电力、邮电、无线电、矿山、三防、环境监测、安全监察、交通稽查、税务征管、工商经检、路政管理、科普及化学辐射等单位配备的业务车。  特殊专业用车,是指警车、囚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机要交通车等。  接待用车,是指旅游部门或接待部门和接待任务重的党政机关等单位配备的专门用于接待的小汽车。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国有企业,是指资产全部属国家所有的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企业。第二章 配车标准第五条 省级干部(包括离、退休后享受省级待遇的干部)按中办发[1994]14号文规定配车、用车,即:现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车配备专车;现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副省长级干部离、退休后享受省级级待遇的,不配备专车。过去已配备了专车的副省长级干部,其专车可继续保留,其本人不用时,由机关调度使用。  省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车型的轿车,副省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2.5升(含2.5升)以下车型的轿车。第六条 各市、县党委、政府一把手和省直局以上单位一把手原配有相对固定用车的,确因工作需要且单位车辆配备条件许可,可继续使用,但每人只限1辆且排气量必须在2.5升(不含2.5升)以下。原没有配相对固定用车的一把手和其他领导干部,今后不得配备相对固定用车,其公务用车由单位车管部门统一安排。  配备相对固定用车的领导干部,不准因工作调动车随人走;离、退休时(不含副省级以上干部),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后一个月内由配车部门将车收回。不得配备相对固定用车的领导干部,其日常公务用车不准连续使用同一车辆或变相固定用车。第七条 省直局以上单位,按在编现职领导干部人数配公务用车3至6辆。  广州市、深圳市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按在编现职领导干部人数,各配公务用车3至8辆。  地级市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按在编现职领导干部人数,各配公务用车2至7辆。  县(市、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按在编现职领导干部人数,各配公务用车1至5辆。  兼职的省、市(厅)、县(处)级领导干部,由其主要任职单位配车,不准重复计算配车指标。  离、退休干部(不含享受副省级以上待遇的干部),不得参照同级现职领导干部的标准配车,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且单位行政业务用车又无法保障的,可按享受副厅级以上待遇的离、退休干部人数4至7人配备1辆。第八条 省、市直属单位原则上可根据编制人数每15至18人配1辆行政业务用车,不足15人的单位也可配车1辆。县直属单位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配行政业务车1至2辆。特殊专业用车、生产业务用车和接待用车按实际需要配备,由省政府办公厅小汽车定编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小汽车定编办)统一掌握,从严审批。  乡、镇党政机关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配行政业务车1至4辆。  拖欠教师或职工工资(由财政负担部分)的县(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当年度不得购买小汽车。第九条 高级知识分子用车,按过去规定标准配备。即:省直和中央驻粤各单位的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特级记者、编审、译审、研究馆员及相当这一职称者;四级以上(含四级)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副编审、副译审、高级记者、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经济师和相当这一职称者;以及年龄超过六十岁的六级以上(含六级)的上述人员,每8人配高知用车1辆。4人以上不足8人的单位,视实际情况亦可配车1辆。以上人员担任行政职务并已按行政单位规定配了车的,不再另外配车。
2023-08-26 06:42:111

公务车公车私用有什么后果

法律分析:公车私用会涉嫌以权谋私行为,是党风和干部作风不正或不廉洁自律的表现,会引发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不和谐的问题和党员干部自身洁律与自我政治素质下降的不利后果。一般的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会就公车的使用管理作出行政规定与规范。公车私用问题(除非当地政府或权力机关特别授权外)不在交警的管理与查处范围。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二)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的;(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四)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的;(五)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的;(六)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七)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的;(八)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的;(九)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
2023-08-26 06:42:321

亲爱的朋友,在国内,领导们坐车有什么规定要求?

待遇稍微好点,一般都不会去参加一线大班劳动。搞点后勤为主~~~~
2023-08-26 06:42:423

关于干部配车的标准~~~

呵呵,没有统一规定,参看湖北的:省直机关领导干部配车标准为:正厅级单位正职领导干部可相对固定一辆工作用车,排气量在2.3升以下,价格在30万元以内;其他厅级干部根据工作需要派车,排气量在2.2升以下,价格在25万元以内。超过此标准属违规违纪行为。
2023-08-26 06:42:592

乡科级干部能配车吗

任何人都可以配私车,任何工作人员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配公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只有副部级以上的官员才可以配专车。私车、公车、专车是不同的概念。
2023-08-26 06:43:083

国家规定什么级别公务员配车

一、《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对公务用车的配置有明确的规定:第四条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一)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二)副部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三)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客车、越野车等除外)。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车辆的,报国管局审批。二、在地方,那就以深圳为例吧,它经济发展水平数一数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对不同行政级别的干部规定了配车等级的上限,如:1、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2、副部长和副省长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3、对于党政机关的其他公务用车,则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如确实因特殊公务,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的轿车,则需要由省主管部门审批。《实施办法》同时规定,省、市直属单位原则上可根据编制人数每15至18人配1辆行政业务用车,不足15人的单位也可配车1辆。三、公车私用、超标购车、挂私人牌照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各地时有发生,“豪华公务车”更是频频被媒体和网友曝光。最好的制度是:对公务车实行所有车辆集中采购和集中管理。除执法、司法机关的特种车辆外,集中其余所有部门和单位的公车,进行统一管理。有网友表示,公务车辆都必须张贴“公务用车”标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应在公务车上安装GPS,对公务车动向进行监控,或者在车身喷涂统一颜色。
2023-08-26 06:43:181

国家规定什么级别的公务员配车?

一、关于公务用车的配车标准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厅字[1999]5号)规定:  1、党政机关车辆配备要坚持使用国产车的原则,要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资金承受能力相适应,有利于促进我国汽车工业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减少国家财政支出,促进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  2、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使用3.0(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  3、党政机关的其他公务用车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因特殊公务,确需配备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轿车的,中央机关分别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务院机 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地方党政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部门审批。  (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社会集团小汽车配备标准>的通知》(黑政办发[1996]13号)关于配车数量的规定:  1、在职厅局级干部可配备领导工作用车,每2至3人配备1辆,一律不准配专车。离退休厅局级干部8人配1辆,已发小汽车乘车费的单位,不再配车;  2、厅局级机关(含事业单位)除配领导用车外配备机关公务用车,原则上每30至50人配1辆。机关的内部处、室,一般不准单独配车;(三)《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配备公务用车审查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04]7号)关于配车档次的规定:  1、厅(局)级单位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下的轿车或价格40万元以下的吉普车、旅行车;  2、县(处)级单位配备排气量1.8升以下、价格20万元左右的轿车或价格30万元以下的吉普车、旅行车;  3、县属科(局)级单位配备排气量1.8升以下、价格15万元左右的轿车或价格20万元以下的吉普车、旅行车。乡镇机关配备10万元以下吉普车、旅行车。  二、关于对超标准公务用车处理的具体意见  (一)《关于抓好超标准公务用车整改意见的通知》(黑纪发[2003]20号)规定纠正超标车的原则。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中规定:“党政机关的其他公务用车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超过这个标准,都属违反规定配车,必须进行纠正。纠正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内部调剂解决,一律不准借机购买新车。具体可按以下几条原则掌握:l、现职领导干部乘坐的超过规定标准车辆必须换掉,但根据实际情况,1998年底以前购置的超标车,可继续使用,达到使用年限后再更换符合标准的车辆;  2、中办、国办[1999]5号文件下发后购置的价格超标的车辆,按现行价格已不超标的,可继续使用。,  3、各市(地)领导干部使用的日本丰田V6-4500、V8-4700大吉普一时拍卖不掉的,不准配备给个人专用,可实行集中管理,需要时统一调动使用;  4、借用企业和基层单位的车辆必须退还回去;  5、换下来的超标车经过评估后,要统一由各级财政部门公开向社会拍卖,卖不掉的可暂时作为接待用车,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重新乘坐。
2023-08-26 06:43:281

机械制造技术的介绍

本书根据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及规格要求进行编写。在吸收近年来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生产一线对应用型高等技术人才在机械制造技术方面的技能要求,结合机械制造技术的发展趋势,将传统教材《金属切削原理与刀具》、《金属切削机床》、《机械制造工艺学》、《机床夹具设计》、《数控技术》等的相关内容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项目、课题、案例为主线。本书内容涵盖有:金属切削加工基本定义、机械加工工艺规程制订、典型零件加工工艺、机械加工质量分析、装配工艺基础、机床夹具设计基础、常用机械加工方法及其装备、数控加工工艺、现代加工技术九个项目。可供高等院校机电类专业使用,也可作为普通高等院校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参考。
2023-08-26 06:40:151

实习报告怎么写(格式范文)

起止页码;如期刊类:作者,论文名,刊名,出版地,出版者,卷号或期号,起止页码.   3、文章开头有内容摘要和关键词.   毕业实习报告格式   1、封面:写明系别、专业、班级、姓名、指导教师、实习报告题目等。   2、摘要:作为实习报告部分的第一页,为中文摘要,字数一般为150字,是实习报告的中心思想。   3、目录:应是实习报告的提纲,也是实习报告组成部分的小标题。   4、正文:是实习报告的核心。写作内容可根据实习内容和性质而不同。   (1)实习目的或研究目的   (介绍实习目的和意义,选题的发展情况及背景简介,方案论证,或实习单位的发展情况及实习要求等)   (2)实习内容 )
2023-08-26 06:40:151

新闻学、传播学、新闻传播学、新闻传播学类有什么分别

广播电视新闻学: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广播电视新闻学基本理论和宽广的文化科学知识,能在广播电视新闻宣传部门,从事编辑、采访、节目主持与管理等工作的新闻传播学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以及与广播电视有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广播电视新闻采访、写作、编导、播音、节目主持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辑、采访、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偏重于电视传媒方向,学习的课程上也是,比如会学习一些视频剪辑、线编等等新闻传播学新闻传播学类专业就业相对好一些。毕业后既可去一些大众传播媒体,如报社、杂志社、出版社、电台、电视台从事编辑、记者工作,又可以去网络公司或广告公司从事文案、广告设计、广告策划与管理工作。对新闻类专业的就业前景,业内人士普遍看好,他们认为,未来几年我国的新闻传播业将会快速蓬勃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求量较大。 新闻学专业担负着培养新闻工作者的重任,它的主干学科是新闻传播学;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新闻学概论、中国新闻事业史、新闻采访与写作、新闻编辑与评论、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读、大众传媒学等。广播电视编导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具有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化与科学知识,熟悉党和国家宣传政策法规,能在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或其它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传媒艺术概论、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电视文艺节目创作、电视画面编辑基础、影视摄影技术、非线性编辑、电视文艺编导、电视节目导播、电视主持艺术、电视节目策划、传媒产业经营与管理等课程。 就业方向:可在各级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和文化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艺术摄影、音响设计、音响导演、撰稿、编剧、制作、社教及文艺类节目主持人等方面工作,也可在平面媒体担任文字记者、摄影记者等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等方面的能力,能在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和文化部门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艺术摄影、音响设计、音响导演、撰稿、编剧、制作、社教及文艺类节目主持人等方面工作的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艺术、文学、美学、广播电视艺术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制作、主持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掌握创作、管理广播、电视节目、栏目、频道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2023-08-26 06:40:162

国家林业局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街18号 010-84238800 举报他们,不行的话找中央电视台01068579889-315 邮箱12315@qq.com
2023-08-26 06:40:162

勘察设计合同的发包人条件?

1. 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怎么审查 建设工程 首先,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应具有一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一般应为法人单位。作为发包人,应为计划机关批准的建设单位;通过工程建设新筹建单位,发包人可为筹建机关或经批准成立的工程筹建机构等。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进入建筑市场进行建筑业务活动而实际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具备这种资格的承包人一般应为建筑企业法人。一般情况下,公民个人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只能是承揽合同的主体。 二是资质证书。所承包的工程范围应与该企业的级别范围相符。 三是承包人在施工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办理的施工许可手续。外地施工企业进入本地区施工,应根据当地 *** 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对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一般应包括上述内容。合同当事人也应当符合上述条件。但实践中,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在某些方面有欠缺,对此情况,是否一律认定合同无效,还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相关法律知识: 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二百六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二百七十二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 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二百七十三条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第二百七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2. 简述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工程勘察是指勘察人对工程的地理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包括对工程进行测量,对工程建设地址的地质、水文地质进行调查等工作。工程设计是指设计人对工程结构进行设计、工程价款的进行概预算。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勘察人、设计人完成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发包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的协议。勘察、设计合同明确了发包人与勘察、设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一般包括提交勘察或者设计基础资料、勘察或者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勘察或者设计的质量要求、勘察或者设计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提交勘察或者设计基础资料是发包人的义务,勘察或者设计的基础资料是指勘察人、设计人进行勘察、设计工作所依据的基础文件和情况。勘察的基础资料包括可行性报告,工程需要勘察的地点。内容,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等。设计的基础资料包括工程的选址报告等勘察资料以及原料(或者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为了保证勘察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提交与勘察设计有关的基础资料的期限。 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是勘察人、设计人的基本义务。勘察文件一般包括对工程选址的测量数据、地质数据和水文数据等。勘察文件往往是进行工程设计的一个基础资料,勘察文件的交付能够影响设计工作的进度,因此,当事人应当在勘察合同中明确勘察文件的交付期限。设计文件的期限是指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交付设计文件的期限。设计文件主要包括建设设计图纸及说明,材料设备清单和工程的概预算等。设计文件是工程建设的依据,工程必须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因此设计文件的交付期限直接影响工程建设的期限,所以在设计合同中应当明确设计文件的交付期限。 勘察、设计的质量要求主要是指发包人对勘察、设计工作提出的要求。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按照勘察设计规范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工作,按时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设计文件。设计质量要求条款明确了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也是确定勘察人、设计人工作责任的重要依据。 勘察、设计费用是发包人对勘察人、设计人完成勘察、设计工作的报酬。支付勘察、设计费是发包人在勘察、设计合同中的主要义务,因此在勘察、设计费用条款中应当明确勘察、设计费用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勘察、设计费用支付方式、地点、期限等内容。 其他协作条件是指双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勘察、设计工作顺利完成所应当履行的相互协助的义务。发包人的主要协作义务是在勘察、设计人员入场工作时,为勘察设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以保证其正常开展工作。勘察设计人的主要协作义务是配合工程建设的施工,进行设计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和工程验收等。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当派人现场设计,并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等。 3. 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1、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这是对勘察人、设计人提交勘察、设计成果时间上的要求。当事人之间应当根据勘察、设计的内容和工作难度确定合理的提交工作成果的期限。勘察人、设计人必须在此期限内完成并向发包人提交工作成果。超过这一期限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勘察或者设计的质量要求。这是此类合同中最为重要的合同条款,也是勘察人或者设计人所应承担的最重要的义务。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应当对没有达到合同约定质量的勘察或者设计方案承担违约责任。 3、勘察或者设计费用。这是勘察或者设计合同中的发包人所应承担的最重要的义务。勘察工作的收费标准是按照勘察的内容来决定的,其具体标准和计算办法需按原国家建委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中的规定执行。设计工程的收费标准,一般应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建设规模和工程内容繁简程度制定不同的收费定额,再根据这些定额收取费用。 4、双方相互协作条款。双方相互协作条款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在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人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报告书、对发包人的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协助等。双方当事人的协作是施工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保证。 4. 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合同主要有哪些内容 什么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指委托方与承包方为完成特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建设单位,称为委托方;勘察设计单位称为承包方。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主体必须是法人。其中特别是承包方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勘察设计书,委托方必须具有上级机关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否则,双方无权签订勘察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形式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一般说,具有较强的技术性,是建设工程项目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当事人双方能否真正履行勘察设计合同对建筑、安装等工作及其它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期限将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建设工程的设计任务无论是签订总包合同,还是签订分包合同,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然后由双方负责人或指定的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 1、建设工程名称、规格、投资额、建设地点。 2、委托方提供资料的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承包方勘察的范围、进度和质量,设计的阶段、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份数。 3、勘察、设计取费的依据,取费标准及拨付款办法。 4、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法定程序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 2、签订勘察合同,只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其他有关单位提出委托,经双方协商同意,即可签订。 3、签订设计合同,除经双方协商同意外,还必须具有上级机关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小型单项工程必须具有上级机关批准的文件。如果单独委托施工图设计任务,应同时具备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方能签订。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范本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 、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3.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5.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6.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6份,施工图设计8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2.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6.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五条 勘察设计费用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30%;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选拨付20%作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30%,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算全部勘察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_______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100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1%。 第七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按( )项解决。 1.申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5. 投标时一个标段既有勘查又有设计合同怎么签 刚才咨询了中国电力招标网的专家,招投标法和合同法都没有明确规定需要怎么签。也就是说可以把两个范本捏合到一起签一本合同,如果是联合体,那就盖上联合体各分体的公章,也可分开签勘查和设计的合同,签章还是联合体共同的签章。 6. 勘查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第274条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必须包括以下条款: 1、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这是对勘察人、设计人提交勘察、设计成果时间上的要求.当事人之间应当根据勘察、设计的内容和工作难度确定合理的提交工作成果的期限.勘察人、设计人必须在此期限内完成并向发包人提交工作成果.超过这一期限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勘察或者设计的质量要求.这是此类合同中最为重要的合同条款,也是勘察人或者设计人所应承担的最重要的义务.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应当对没有达到合同约定质量的勘察或者设计方案承担违约责任. 3、勘察或者设计费用.这是勘察或者设计合同中的发包人所应承担的最重要的义务.勘察工作的收费标准是按照勘察的内容来决定的,其具体标准和计算办法需按原国家建委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中的规定执行.设计工程的收费标准,一般应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建设规模和工程内容繁简程度制定不同的收费定额,再根据这些定额收取费用. 4、双方相互协作条款.双方相互协作条款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在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人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报告书、对发包人的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协助等.双方当事人的协作是施工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保证. 7.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分包如何规定 望浩设计公司承接了某发包方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由于业务过于繁忙,经发包方同意,望浩公司将部分工作分包给了夏宝公司。工作结束后,发包方验收时发现夏宝公司承接部分存在重大问题。发包方向夏宝公司交涉,夏宝公司认为其与发包方没有直接合同关系,不同意承担责任。望浩公司则认为工作由夏宝公司完成,望浩公司没有责任。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中,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分包等作了明确的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经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第三人。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望浩公司与夏宝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其承包的工作全部转包给第三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禁止第三人将其承包的工作再分包。禁止出卖图章、图签等行为。 8. 签订勘察设计合同时,发包人的条件 发包人合法就可以,也就是说不做违法事,不帮违法的人做事。 9. 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和违约责任有哪些 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和违约责任 1.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在建设工程中,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第一,向勘察人、设计人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基础资料和技术要求,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第二,为勘察人、设计人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第三,按照合同规定向勘察人、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第四,维护勘察人、设计人的工作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人重复使用。 2.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针对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的违约行为提出了三种具体方式,即发包人变更计划、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不准确、发包人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这三种违约行为都将导致勘察人、设计人支出额外的工作量,从而造成勘察、设计费用的不合理增加。为此发包人应当承担不履行、不适当履行或迟延履行违约责任,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合同法》第285条规定,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在这里发包人通过赔偿损失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page$ 如果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标准和期限向勘察人、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发包人应当承担不履行或迟延履行违约责任,适用《合同法》第109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发包人迟延支付勘察、设计费的,除应支付勘察、设计费外,还应承担其他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逾期利息等。由于发包人擅自修改勘察设计成果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应当承担责任;发包人擅自将勘察设计成果转移给第三人使用,发包人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规定,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10.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合同的订立 依据示范文本订立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时,双方通过协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在相应条款内明确以下方面的具体内容。 (一)发包人应提供的勘察依据文件和资料 (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 *** 置分布图; (5)其他必要的相关资料。 (二)委托任务的工作范围 (1)工程勘察任务(内容)。可能包括:自然条件观测;地形图测绘;资源探测;岩土工程勘察;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水文地质勘察;环境评价;模型试验等。 (2)技术要求。 (3)预计的勘察工作量。 (4)勘察成果资料提交的份数。 (三)合同工期 合同约定的勘察工作开始和终止时间 (四)勘察费用 (1)勘察费用的预算金额; (2)勘察费用的支付程序和每次支付的百分比。 (五)发包人应为勘察人提供的现场工作条件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可以在合同内约定由发包人负责保证勘察工作顺利开展应提供的条件,可能包括: (1)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 (2)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 (3)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 (4)平整施工现场; (5)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 (六)违约责任 1.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 2.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等。 (七)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约定仲裁委员会的名称 依据示范文本订立民用建筑设计合同时,双方通过协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在相应条款内明确以下方面的具体内容。 (一)发包人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设计依据文件和资料 (1)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2)城市规划许可文件; (3)工程勘察资料等。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和文件在合同内需约定资料和文件的名称、份数、提交的时间和有关事宜。 2.项目设计要求 (1)工程的范围和规模; (2)限额设计的要求; (3)设计依据的标准; (4)法律、法规规定应满足的其他条件。 (二)委托任务的工作范围 (1)设计范围。合同内应明确建设规模,详细列出工程分项的名称、层数和建筑面积。 (2)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设计要求。 (3)委托的设计阶段和内容。可能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全过程,也可以是其中的某几个阶段。 (4)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标准可以高于国家规范的强制性规定,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具体内容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在合同内约定。 (5)设计人配合施工工作的要求。包括向发包人和施工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参加重要隐蔽工程部位验收和竣工验收等事项。
2023-08-26 06:40:191

美团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遭反垄断诉讼的?

美团因为取消了支付宝的支付方式而遭到反垄断调查.而美团最大股东则是腾讯.持股20%.而支付宝和微信支付一直存在竞争关系.这次取消微信支付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强制消费者使用别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2023-08-26 06:40:194

知识产权的认证服务都有哪些东西啊?

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02)和国家统计局关于“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知识产权服务业属于第三次产业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的子类。其中,知识产权服务(代码745)是“指对专利、商标、著作权、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的代理、转让、登记、鉴定、评估、认证、咨询、检索等活动;包括专利、商标等各种知识产权事务所(中心)的活动。主要体现在: (1) 专利转让与代理服务; (2) 商标转让与代理服务; (3) 著作权转让与代理服务; (4) 软件的登记代理服务; (5)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代理服务; (6) 工商登记代理服务; (7) 无形资产的评估服务; (8) 专利等无形资产的咨询与检索服务; (9) 其他知识产权认证、代理与转让服务。 而不包括: (1) 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服务(列入“律师及相关的法律服务”,代码 7421); (2) 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调解、仲裁服务(列入其他法律服务,代码7429); (3) 出版商的活动(列入出版业的相关行业类别中,代码882); (4) 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活动(列入社会事务管理机构,代码9424); (5) 未申请专利的技术转让及代理服务(列入科技中介服务,代码7720)
2023-08-26 06:40:193

我和陈明是好朋友续写。

2023-08-26 06:40:197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有关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是什么?

百度一下吧,有太多。说不过来。
2023-08-26 06:40:202

签订室内设计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修的纠纷都反映在对工程项目的理解上。比如对一些项目造型的理解,由于没有较为详细的图纸,可能设计师和消费者在理解上会有一些差距,有的项目由于图纸不明确,在具体尺寸上会存在差距。因此,在签合同的时候,尽量把图纸准备齐全,避免开工以后再进行这些方面的工作,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关于合同文件:一个比较完整的家装合同除了工程预算、设计图纸以外,还应该包括关键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施工计划以及甲乙双方的材料采购单。而施工工艺,是一个约束施工方严格执行约定工艺做法、防止偷工减料的法宝。因此在合同中应有详细的施工计划,主要是因为目前家庭装修拖延工期的现象比比皆是,而消费者又很难在施工方开始拖延工期的时候就发现问题,所以,一份比较严谨的施工计划就是消费者保护自己的必要武器。现在很多的家装合同对于合同甲乙双方的材料采购单都不太重视,尽管合同里做了一些规定,但是大多比较粗浅,主要反映在对于材料的品牌、采购的时间期限以及验收的办法、验收人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上述在家庭装修合同中一般容易忽视的一些文件尽量不要遗漏。避免做不到的条款:有的合同条款规定了在相关的工程报价之下根本达不到的施工质量,有的合同条款规定了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可能做到的室内环境条款。如一位业主在合同的附加条款中要求“装修完工后,请专业检监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进行监测,要求室内绝对环保”。但什么是“绝对环保”?首先在概念上搞不清楚,更何况凡是装修过的住宅都会不同程度的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问题,任何人或任何公司都做不到“绝对环保”。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在进行合民认证时对这一要求一般不予支持。
2023-08-26 06:40:112

《我眼中的苏轼》随笔 200字急{{{(>_

去年在乐山凌云寺曾看到东坡先生的自赞:心是已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问我平生功业,黄州儋州惠州。读毕一笑,既赞赏又感慨,心情像坠了重物的风筝,不知是沉甸甸地往上飘,还是轻悠悠地向下落好。问我平生功业,黄州儋州惠州,坡翁的自况可谓妙绝。后来,发现《百家讲坛》里有专论苏轼的节目,喜欢得不行,而且爱屋及乌,连康震也一并喜欢。只嫌电视里看不尽兴,特意到网上下载,一饱眼福后舍不得删除,宝贝似的留在文件夹里。我开始更多地关注起这位名满天下的大文豪来。翻开《古文观止》,专拣苏轼的文章读,边读边问自己,守着这样的宝藏,早干嘛去了?看到我兴兴头头的样子,他又买来《东坡志林》,告诉我《观止》上的文字固然好,但对于了解一个人仍有局限性。好比出席社交场合的正装,一板一眼之余,终不够洒脱自如。而《志林》上多是东坡的日常笔记,又像居家的便装,正好弥补了正装的缺憾。一番话说得我信服加感动,到底是知音。读过《东坡志林》,我心中的苏轼渐渐活了起来。我不是做学问的人,对他的兴趣不是因为需要,更多出自直觉的喜欢。我曾怀着无限的景仰,为苏轼咏过一首不成调的小诗:是谁披一蓑烟雨而来从蜀中那个山如眉黛的城父亲盼你甘为扶手的苦心缚不住少年脱颖的才思笔下有奇峰跌宕直逼入京城络绎的浮云凌虚台开阖今古西子湖泼洒深情世人都惊艳你的聪敏聪敏的心却拗不过倔强的头颅乌台狰狞的帷幕下素日亲近的文字突然倒戈成为你的敌人御案上号角响起开启你兹游奇绝的征程桔自为桔,不必淮南淮北他乡故乡,何需醉里去寻?看!临皋亭畔的洪波中一样有岷江雪水奔腾东坡上菜畦碧绿你挽着衣袖,且耕且吟纤毫往江里一掷激起千年的惊涛拍岸和赤壁不朽的回声苍黄反复间权柄的两端你都不肯趋奉独立就独立个彻底吧!囹圄哪里锁得住你不羁的精魂几枚暖肚饼佐酒将半世的颠沛流离和着岭南的荔枝一齐咽下睥昵沧桑的眼中依旧是――罗浮山下四时春辗转一观,晓罅隙之尘飞徐行一啸,载千年的阴晴翻开厚厚的典籍让我聆听你赤历历、活泼泼的谈笑和清风明月一道永恒……尽管屡遭贬谪,苏轼始终是江山风月永恒的发现者和拥有者。比起李白、刘禹锡吞山吐岳式的豪迈,苏轼的达观是平实的。他脚下踏着的不是盛唐的土地,而是偏安一隅、国力积弱的宋土。他的豪迈更加不入流俗,高远卓越。苏轼是一位把独立精神推向了极致的文人。不论革新派还是保守派当权,他始终坚持自己的政治主张,既不“左倾”,也不“右倾”,明知会触怒权贵、祸殃己身仍不移矢志,其魄力在不乏阿附逢迎的封建官场中称得凤毛麟角。正是这种思想、见解、人格的真正独立,铸就了他在文学艺术上的辉煌成就。苏轼也是一位把乐观精神推向了极致的文人。在黄州物力维艰的条件下,他苦中作乐,自己耕种、造房,与农夫相契。在海南岛,由于远离陆地,生活更加艰难,要很长时间才能吃一次从羊骨头缝里剔下来的肉屑,加之年事渐长,亲人远隔,一般人很难撑下去,可这位少年得意、才华惊世的大文豪就撑了下去。连剪脚趾甲这样的琐事,他也品出了其中的乐趣。苏轼的乐观已经不是文人失意时的一种姿态,而成为一种品格。他不同于李白,在诗酒中放浪形骸,寻求解脱;他也不是杜甫,在困厄中痛心疾首,做苦行僧。他就是一个人,一个实实在在、可亲可敬的人,把所有的浪漫诗意和宇宙人生的思索都建立在触手可及的生活上,像我眉眼毕现、个性鲜明的邻居。苏轼的这种乐观极大地影响了后来的文人,我从张岱、梁实秋、汪曾祺的散文中都可以看到苏轼的影子。虽然宋国很弱,四川很偏、民族多难,但大宋有幸、四川有幸、民族有幸,我们还有苏轼。入得了世才出得了世,随得了俗方脱得了俗,坡翁堪当此誉。苏东坡,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大人物。是的,他的确是个十分值得人们敬佩的人。他才情奔放,为宋代最杰出的作家,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文汪洋恣肆,明白畅达,其诗清新豪健,在艺术表现方面独具风格。少数诗篇也能反映民间疾苦,指责统治者的奢侈骄纵。其词于风格、体制上皆有创变,清雄旷放之作尤新人耳目,词开豪放一派,对后代很有影响。而我,也十分钦佩他。钦佩他的洒脱、乐观、是非分明,能轻松玩笑,也能郑重庄严。当然,也更佩服他的才华,在诗文书画艺术上的卓绝之美;他对自己的主张原则,始终坚定而不移的信念。我觉得的,苏东坡对他弟弟子由说了几句话,话说得非常的好,描写他自己也最恰当不过:“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以陪卑田院乞儿。眼前见天下无一个不好人。” 所以,苏东坡才能过得快乐,无所畏惧,像一阵清风度过了一生,不无缘故。他的著作在精神上取悦于人的声韵、感情、风格,让人看后回味无穷。他不仅自己十分的乐观,他还很乐于用自己快乐的心态来感染别人。的确,从他写的作品总能使读者快乐这一特点,我们就不难看出。苏东坡最快乐的时候,就是写作之时。有一次,苏东坡写信给朋友说:“我一生之至乐在执笔为文之时,心中错综复杂之情思,我笔皆可畅达之。我自谓人生之乐,未有过于此者也。”苏东坡的文字使当代人的感受,亦复如此。欧阳修说每逢他收到苏东坡新写的一篇文章,他就一整天都很欢乐。宋神宗的一位侍臣告诉人说,每逢皇帝陛下举着不食时,必然是正在看苏东坡的文章。即便是在苏东坡贬谪在外的时候,也只要有他的一首新作的诗到达宫中,神宗皇帝必当诸大臣之面感叹赞美之。但是皇上对苏东坡的感叹赞美就正使某些大臣害怕,他们必使神宗在世一日,就使苏东坡一直流放在外,不能回朝。但苏东坡也许只会因此事而发怒,但是他却不会恨人。他恨邪恶之事,对身为邪恶之人,他并不记挂心中。只是不喜爱这些人罢了。他告诉了我们,恨别人,是自己无能的表现。所以,苏东坡并非才不如人。因而也从不恨人。总之,正如世人所说的一样,我们对苏东坡的印象是,他的一生是载歌载舞,深得其乐,忧患来临,一笑置之。他这种魔力或许就是使无数中国的读书人对他所倾倒,所爱慕的理由。与此同时,我觉得,苏东坡为人处世也十分的直爽。每当他遇有不惬心意之事,便觉得“如蝇在食,吐之方快。”有一次,他因厌恶某诗人之诗,就直说那“正是东京学究饮私酒,食瘴死牛肉,醉饱后所发者也。” 他,就是这样的守正不阿,这样的放任不羁。在苏东坡名气之盛,达于极点之时,他受到了所有的文人、朋友崇敬,在朝廷上又官居高位。他为坚持己见,饱受其苦,但他也从不后悔。因此苏东坡也更为人所佩服,在这方面,他所有的朋友辈都望尘莫及。由此看来,你就不能不觉得苏东坡是一个十分令人万分倾倒而又望尘莫及的高士了。在此,还有一个令我为之震撼的苏东坡的事迹:当苏东坡迅速衰弱下去的时候,家人都发觉了他的呼吸已觉气短。根据风俗,家人是要在他的鼻尖上放一块棉花的,好能容易地看他的呼吸。在这时全家人都在屋里。那个方丈走得靠他很近,此能用他听得到的声音向他耳朵里说:“现在,要想来生!”苏东坡轻声说:“西天也许有;空想前往,又有何用?”钱世雄这时站在一旁,对苏东坡说:“现在,你最好还是要做如是想。”苏东坡最后的话是:“勉强想就错了。”这是他的道教道理。解脱之道在于自然,在不知善而善。其实,苏东坡是很容易就能接受哲学达观思想的安慰的。他曾在雪堆的墙上门上,写了三十二个字给自己昼夜观看,也向人提出四种警告:出舆入辇,厥莲之机。洞房清宫,寒热之媒。皓齿峨眉,伐性之斧。甘脆肥浓,腐肠之药。失去人间美好的东西之人,才有福气!苏东坡能够到处快乐满足,就是因为他持这种幽默的看法。后来他被贬谪到中国本土之外的琼崖海岛,当地无医无药,他告诉朋友说:“每念京师无数人丧生于医师之手,予颇自庆幸。”所以,对于我来说,他,是一个诗人、画家与老百姓之挚友。“他感受敏锐,思想透彻,写作优美,作为勇敢,绝不为本身利益而动摇,也不因俗见而改变。他并不精于自谋。但却富有民胞物与的精神。他对人亲切热情、慷慨厚道,虽不积存一文钱,但自己却觉得富比王侯。他虽生性倔强、絮聒多言,但是富有捷才,不过也有时口不择言,过于心直日快;他多才多艺、好奇深思,虽深沉而不免于轻浮,处世接物,不拘泥于俗套,动笔为文则自然典雅;为父兄、为丈夫,以儒学为准绳,而骨子里则是一纯然道家,但愤世嫉俗,是非过于分明。以文才学术论,他远超过其他文人学士之上,他自然无须心怀忌妒,自己既然伟大非他人可及,自然对人温和友善,对自己亦无损害,他是纯然一副淳朴自然相,故无需乎尊贵的虚饰;在为官职所羁绊时,他自称局促如辕下之驹。处此乱世,他犹如政坛风暴中之海燕,是庸妄的官僚的仇敌,是保民抗暴的勇士。虽然历朝天子都对他怀有敬慕之心,而历朝皇后都是他的真挚友人,他屡遭贬降,曾受逮捕,忍辱苟活。”苏东坡带给我的感觉,在我看了《苏东坡传》后就感触更大了。其中,以上这一段话让我记忆犹新,对此颇有同感。他才情奔放,为宋代最杰出的作家,诗、词、文、书、画、文艺理论均有独到成就。其文汪洋恣肆,明白畅达,其诗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在艺术表现方面独具风格。他,就是苏东坡。我眼中的苏东坡。说起东坡恐怕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四大词人中他首屈一指。他的词风靡一时,洛阳纸贵,盗版横行,神宗禁词,可奈什么力量能阻挡这股“东坡风”呢?东坡生于书香门第,自幼受到父母的悉心培育,加之也勤奋好学,遂博通经史。少时的他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立下了以身许国的志愿。只可惜事与愿违,东坡入仕以后,一直遭到新党与保守党的打压。乌台诗案,东坡几置死地。但他仍希望驰骋沙场,“千骑卷平岗”,“会挽雕弓如满月”。十足一个怀揣报国热忱的赤胆英雄。驾一叶扁舟,邀三五好友,大快朵颐的东坡也是有的,吟“大江东去”,唱“千古风流人物”,周郎英雄气短,东坡也挣扎一番,最后“一尊还酹江月”。除了关东大汉的豪迈激昂,东坡也有绕指柔的情结。中年痛丧爱妻,肝肠寸断。十年漫长,人已“尘满面,鬓如霜”,“惟有泪千行”。“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经历风雨,坎坷的东坡宠辱不惊——“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情。”这是何等的潇洒,坦荡,伟岸不凡!东坡就是这样通向了坚持操守又全样身性的人生境界。一年老一年,一聚一离别,一喜一悲伤,一榻一身卧,一生一梦里,都一般相识,吹一回,唱一回。东坡,让人不可逾越的大家,不可不叹的真人。“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沉沦了几百年的苏轼,拖着疲乏的身躯,从书中缓缓地向我走来。我的眼前出现了这样孤独的身影:苏轼他一袭布衣,头戴斗笠,脚踏木屐,手持竹节,躬耕于东边的山坡上,难怪号东坡居士。可这么一位叱咤文坛的风云人物,命运却是如此的坎坷凄凉,不由让读着苏轼诗词长大的我内心涌出阵阵心酸。我眼中苏轼是仕途失意之人。这一组数据足以说明一切:36岁他上书神宗,论朝政得失,忏怒王安石,被贬杭州。39岁被贬密州。42岁被贬徐州。44岁受奸人谗言所害,罪名作诗讽刺朝廷,差点惨遭杀害,被贬黄州,黄洲那可是个令人自生自灭的地方------我真为苏轼的遭遇感到愤愤不平,难道他无与伦比的才气,也成为了被祸害的理由?我想苏轼也是不明白的:为什么自己一心为国为民,仍免不了被流放黄州的命运,于是他才会用登山临水、凭吊古迹来逃避现实,表达不满。其实他内心多么渴望能和周瑜一样,“谈笑间墙橹灰飞烟灭”扭转这人生不得志的现状,然而在当时,纵有多少豪情壮志,又能与谁诉说呢?只能寄情于诗表达情怀,“乱石穿空,惊涛怕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今天读来我感受到一种别样的伤感豪迈。我眼中的苏轼是伤心寂寞之人。在他34岁那年,他一生中最信任的人——妻子离他而去,妻子的病逝,对他是多么大的打击。在他被贬密州,孤独苦闷的日子里,他只能在梦中见到久别的妻子,梦中相见,也只能是:“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十年风雨,历尽艰辛,独自飘零,无人读懂他受伤的心灵,我可以想象出当时苏轼是何等的哀痛。“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对于苏轼只能是奢侈的梦想而已。我眼中的苏轼是浪沙淘不尽的词人。也许他坎坷的经历,成就了他文学的伟大。他的散文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他的诗和黄庭坚并称“苏黄”,他的词和辛弃疾并称“苏辛”。我无法想象中国文学史少了苏东坡会是怎样一番情景,一定会黯然失色的。我们将读不到“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千古美句;我们也欣赏不到“春江水暖鸭先知”,“不知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哲言名句……那将是怎样的遗憾哪!读着读着,苏东坡在我的眼里成了一个孩子,一个饱经沧桑依然不改赤子之心的孩子。我想也许正是这份纯真,造就了他的成就,让我们今天依然深深记着并永远怀念着。在我隐隐的泪水中,我看到了他身影渐渐地远去,远去……总觉得苏轼先生象我梦中的兄长。说来惭愧,我不喜读史,也不喜读古文,所知的一些古文不过是几首有名的古诗词而已,对屈原、杜甫之类的大家也不大清楚他们的生平。东坡先生也不例外。但东坡先生的逸事趣闻特别多,让我觉得率性洒脱的他好似我梦中的兄长一般。是女孩子娇嗲的天性使然吧,身为长女的我一直希望能有一位宽厚幽默的兄长。苏家的这位大哥当然足为兄长的楷模,他与苏小妹的对诗戏谑,他在中秋节对弟弟的款款思念,无不真情流露,让人妒羡不已。诸多文学大家留给我们的只是文学精品。所以李白的飘逸、王维的禅静,好象都比较平面。而东坡先生的才情旨趣是全方位的。试想:如果不是“苏堤”、“白堤”的袅娜婉转,西湖恐怕也不能这样“淡妆浓抹总相宜”吧;而“东坡肘子”、“东坡肉”也许就是“多放油少放水,火候到时它自美”这样烹调出来的;看起来东坡先生还是位美食家,想到他品尝惠州佳果时摇头晃脑地吟哦:“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真让人忍俊不禁,要知道岭南那时可是蛮荒之地啊,先生真是达人一个。率性、达观似乎是东坡先生的性格特点,从“大江东去”的豪迈,到“聊发少年狂”的洒脱,无不体现了他的这 种性情。实际上他的命运是多蹇的,他的一生似乎就是在一贬再贬之中度过的,但他从不气馁,总是很投入地享受生活,这从“东坡巾”的潇洒和“东坡提梁壶”的大气质朴中都可以体会出来,因而他漂泊不定的流亡生涯不但不暗淡悲惨,反而充满了温馨和丰富。我喜欢青衫学士“脚着芒靴走天涯”的豪情,喜欢他“也无风雨也无晴”的豁达,喜欢他诘问酥饼“为什酥”的幽默,喜欢他以清风明月为友为伴的襟怀……我总觉得东坡先生很象金庸笔下的“性情中人”,性情中人对所爱又大都是深情款款的,于是,“明月夜,短松岗”又叫多少痴情人黯然神伤。其实一字一句地品味先生的词句:“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勤俭婵娟”,你会感到旷达、疏朗之外蕴含着多少风雨与无奈啊,而我们太多的时候是少年不知愁滋味地引用它。这也正是先生的高明之处,他总能将失意在一种亲近自然和人性的生活中将其化解,表现出一派平和、豁达、浪漫与生命活力。人生多少月明夜,清风拂水波跃金水月代代无穷已,先生清辉照古今
2023-08-26 06:40:111

知识产权有哪些服务内容

版权服务是个大话题。如果要细分一下,版权服务链从登记确权、版权监测、版权保护、版权分发、版权交易乃至版权风控,都属于版权服务。像现在比较火的网文IP改编、文创IP联动等,其实归根究底也属于版权服务。所以你这个话题其实非常宽泛。拿确权登记而言,各地版权局都可以做登记确权,颁发的证书效力也都是一样的;从版权监测来说,市场上其实也有不少平台,现在很多自媒体平台内部也在加紧开发版权保护体系,但说实话,侵权体量还是比较大的,毕竟版权监测并不是个小工程。还有版权分发、版权交易,这个就更加说不准了,有些优质写手、优质IP本身就有较高的人气和较大的流量,版权运营做得也不错,至于说版权风控,市面上这类服务基本没有。所以你如果一定要问版权服务有哪些并且哪里做的比较好,我可能倾向于,第三方版权服务平台是做的最好的吧哈哈,比方说维权骑士、鲸版权等,因为它们是最综合的,提供非常完善的包括上下游业务的版权服务。
2023-08-26 06:40:094

实习报告怎么写(格式范文)

起止页码;如期刊类:作者,论文名,刊名,出版地,出版者,卷号或期号,起止页码.   3、文章开头有内容摘要和关键词.   毕业实习报告格式   1、封面:写明系别、专业、班级、姓名、指导教师、实习报告题目等。   2、摘要:作为实习报告部分的第一页,为中文摘要,字数一般为150字,是实习报告的中心思想。   3、目录:应是实习报告的提纲,也是实习报告组成部分的小标题。   4、正文:是实习报告的核心。写作内容可根据实习内容和性质而不同。   (1)实习目的或研究目的   (介绍实习目的和意义,选题的发展情况及背景简介,方案论证,或实习单位的发展情况及实习要求等)   (2)实习内容 )
2023-08-26 06:40:051

中职机械制造技术专业主要学什么

很多人对机械制造技术专业很感兴趣,但是不知道具体学些什么东西,就业前景如何?那么今天我们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机械制造技术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机械设计、机械制造及机械设备维护方面的高等技术应用型、CAD/CAM技术应用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就业方向:机电设备的操作、保养、维护和设备管理岗位;机械制造;现代制造技术应用;数控机械及其它产品制造部门的生产、管理、销售等技术岗位。 主干课程:信息技术基础;液压与气动;机械设计;电机与控制;自动化技术基础;测试技术;机械CAD/CAM;数控技术应用;电气控制;模具设计基础等 职业证书: 一:职业资格证 二:钳工(中级或高级)对电大中专/中专/技校/职校报考还有疑问,您可以点击2023年电大中专招生咨询(原广播电视大学):https://www.87dh.com/xlzz/
2023-08-26 06:40:041

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是什么

十八届三中全会,是继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改革开放“大门”后,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又一次全局意义上的战略性深化和革命。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不仅是改革开放35年来“道路自信”、“理论自信”的实践和创新的结果,更将是新时期“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跃升至“制度自信”新境界的现实来源和指导纲领。全面深化改革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坚定深化改革的信心、坚持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凝聚深化改革的共识、注重深化改革的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各项改革;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把全社会的力量更好凝聚到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部署上来。
2023-08-26 06:40:011

设计服务合同范本

  设计合同是什么样的?你对合同又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为大家整理了设计服务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设计服务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约定,由乙方负责甲方平面设计代理工作。并签定如下合作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约,则另行签订新的合同。   二、服务内容:   1.乙方负责甲方提出的有关网页、微信、微博平台所需的平面设计。   2.乙方负责广告所涉及的文案。   3、为加强信息交流,甲乙双方设立专人进行业务的对接。   三、服务流程: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设计出平面样稿后交予甲方,甲方有权对设计稿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意见进行修改,甲方对设计稿满意后乙方开始制作正稿并根据图片应用要求选用适当的方式传予甲方设计服务合同范本设计服务合同范本。   四、费用:   全年平面广告设计代理费人民币 (¥)大写:   五、工作费用支付方式:   1、合同结束之日一次性支付。   2、甲方支付服务费前,乙方按时向甲方开具正规国税设计服务类发票,税率税费由甲方承担。   六、双方责任:   1.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设计所需资料,如因甲方工作延误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2、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乙方应按时完成所负责工作,工作完成以甲方负责人书面确认为准。   3、甲方确认的所有文件,其法律责任与乙方无涉。   4、合同终止后,乙方于合同有效期内提供合同内容有关的资料,其著作权及作用权益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继续使用。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地震、暴乱、等发生时自动中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出现重大失误,甲方有权中止合约设计服务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3.合同期满后,合同内容自动失效。   八、合同修改:   1.本合同中所涉工作项目,可能未臻全面,若有增加或修改,双方协商解决。   2.合同有效期内如需增减条款,双方书面同意签字后,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本合同执行中如出现争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服务合同范本2   甲方(委托方):   地址:   邮箱: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乙方(设计方):   地址:   邮箱: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依照法律规定,结合双方的实际,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设计、服务任务顺利完成,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1、设计、服务事项   1.1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为甲方提供宝石或首饰设计及相应产品的起版工作。   1.2 乙方每月为甲方提供 的产品设计供甲方选择用于 产品的起版工作。   1.3 每套产品项目根据具体的产品类型分为3-4件(一般为3件,特殊类型的为4件),可分为戒指、吊坠、耳饰、手链(手链为特殊产品所需要)。   2、设计、服务费   2.1 在1.2条确定的工作范围内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支付固定的起版费(含起版产品的设计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该费用不包括起版后实物样品的制作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和工费等)。   2.2 乙方在1.2条确定的工作范围之外向甲方提供的其他设计、服务工作,甲方应按照双方确定具体服务内容另行支付费用。   2.3 起版后的实物样品的制作费用,乙方将以做大货的标准确定具体单价,在双方协商确认后以订单方式明确。   3、甲方工作   3.1 甲方每月应将设计内容、对象及要求以书面形式事先告知乙方,乙方则在甲方的要求和范围内完成设计工作。   3.2 对于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甲方在收到设计图样后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需要起版的图样,并书面告知乙方。   3.3 对于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甲方需要在此基础上另行修改使用的,需要甲方明确其具体的想法、意见或建议,并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应以甲方的具体意见或建议作为修改指引。   3.4 乙方修改后的设计属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新的设计,计入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作品中设计服务合同范本设计服务合同范本。   4、 乙方工作   4.1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及具体产品的特性进行产品设计。   4.2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具体要求后应及时完成设计或起版工作。   4.3 乙方如需对甲方的要求进行根本性改变应当与甲方事先进行沟通,征得甲方的确认后,才能开展设计或起版工作。   5、设计、起版费的结算与支付   5.1 签订本合同后 天内,甲方支付乙方 款人民币 元。   5.2 本月5日前甲方需要支付乙方上月的固定服务费 元及结算其他服务费。   5.3 如因甲方的原因延迟付款超过10天经乙方催收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权选择暂停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工作。   6、版权保护   6.1 乙方为甲方设计及起版的专用产品版权为乙方所有。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无偿使用。   6.2 乙方需要保护为甲方开发且为甲方专用产品的版权。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不向第三方出售,也不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6.3 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产品款式的原创性。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开发的款式交予甲、乙方之外的其他方使用,也不得交予其他厂家生产。   6.4为了维护双方共同的利益,在产品研发初期沟通过程中,双方都有责任对所有涉及双方商业产品的资料文件(包括双方沟通时的信函及图纸、电话沟通的内容)保密。具体要求如下:   6.4.1 甲方因业务需求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商业资料,乙方有责任维护甲方公司的商业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6.4.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图纸,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尚未采纳的设计原稿,甲方应及时归还乙方。   6.4.3 非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维修情况,乙方不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如甲方因此将货品交与第三方维修,则乙方不对版权外泄问题负责。   7、本合同的合作期限为一年设计服务合同范本合同范本。合同到期经协商可以延续。   8、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8.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各方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合同所涉及的书面文件、往来单据、电子邮件等均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8.2上述合同附件的内容均应经双方所指定的负责人所确认(或签字、盖章)。   8.3 甲方的指定负责人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为_____________;乙方的指定负责人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为_____________。   8.4 双方经协商可以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但应对费用结算清楚并支付。   9、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设计服务合同范本3   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主委托乙方承担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由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__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__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份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__年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时,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第五条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__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第六条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__%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__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__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__%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第七条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 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设计单位(乙方):   代表人:____代表人:____   联系人:____联系人:____   通讯处:____通讯处:____   电话或电报:____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帐号:____   __年__月__日订   设计服务合同范本4   工程名称: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萤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买际损失的 %。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砖 所: 砖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年月日
2023-08-26 06:40:011

林业局主要负责什么工作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二、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依照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四、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依照相关标准,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沙化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按照国家、省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指导全县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与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协调、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等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协助本行政区划内世界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七、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工作。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八、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九、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十、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2023-08-26 06:4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