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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什么级别的公务员配车?

2023-08-27 06:02:59
TAG: 公务 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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蓓蓓

副部级以上领导干部。

2014年7月16日,公车改革,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同时,将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1、将有三类人群受本次公车改革影响,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2、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省区市厅局正职的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正职)主要负责人,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出发,鼓励他们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实物保障的方式;采取实物保障的不能再领取补贴。

3、司勤人员:对于因取消公车而失去岗位的司机和后勤人员,主要采用内部安置的办法,不能简单推向社会。可以安排转岗,提前退休,适当提高退休待遇。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扩展资料:

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

改革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下同)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改革后,行政区域(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对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要做好远距离公务出行的差旅费保障。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改。

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具体范围由各地根据本意见研究确定。

规范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职务待遇和业务消费,对原符合车辆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逐步按规定纳入改革,改革后不得再配备车辆;对保留的必要的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经营用车和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与年薪制、岗位津贴及国家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统筹考虑、相互衔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用车

苏萦
一、 关于公务用车的配车标准  
(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厅字[1999]5号)规定: 
 1、 党政机关车辆配备要坚持使用国产车的原则,要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资金承受能力相适应,有利于促进我国汽车工业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减少国家财政支出,促进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 
 2、 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使用3.0(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  3、 党政机关的其他公务用车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因特殊公务,确需配备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轿车的,中央机关分别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务院机 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地方党政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部门审批。  
(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社会集团小汽车配备标准>的通知》(黑政办发[1996]13号)关于配车数量的规定:  
1、 在职厅局级干部可配备领导工作用车,每2至3人配备1辆,一律不准配专车。离退休厅局级干部8人配1辆,已发小汽车乘车费的单位,不再配车;  
2、厅局级机关(含事业单位)除配领导用车外配备机关公务用车,原则上每30至50人配1辆。机关的内部处、室,一般不准单独配车;
(三)《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配备公务用车审查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04]7号)关于配车档次的规定:  
1、厅(局)级单位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下的轿车或价格40万元以下的吉普车、旅行车; 
 2、县(处)级单位配备排气量1.8升以下、价格20万元左右的轿车或价格30万元以下的吉普车、旅行车; 
 3、县属科(局)级单位配备排气量1.8升以下、价格15万元左右的轿车或价格20万元以下的吉普车、旅行车。乡镇机关配备10万元以下吉普车、旅行车。  
二、关于对超标准公务用车处理的具体意见  
(一)《关于抓好超标准公务用车整改意见的通知》(黑纪发[2003]20号)规定纠正超标车的原则。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中规定:“党政机关的其他公务用车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超过这个标准,都属违反规定配车,必须进行纠正。纠正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内部调剂解决,一律不准借机购买新车。具体可按以下几条原则掌握:
l、现职领导干部乘坐的超过规定标准车辆必须换掉,但根据实际情况,1998年底以前购置的超标车,可继续使用,达到使用年限后再更换符合标准的车辆;  
2、中办、国办[1999]5号文件下发后购置的价格超标的车辆,按现行价格已不超标的,可继续使用。,  
3、各市(地)领导干部使用的日本丰田V6-4500、V8-4700大吉普一时拍卖不掉的,不准配备给个人专用,可实行集中管理,需要时统一调动使用; 
 4、借用企业和基层单位的车辆必须退还回去;  
5、换下来的超标车经过评估后,要统一由各级财政部门公开向社会拍卖,卖不掉的可暂时作为接待用车,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重新乘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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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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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买私家车标准

公务员自用车没有具体的规定标准,可以买豪车,也可以开一般普通的车,只要是自己正常的工资收入买的。 1、公务员年龄18周岁,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公务员必须有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或者拥有变现的资产,能够安全偿还贷款本息;3、公务员申请贷款买车,需存入不低于银行规定的购车首款;4、向贷款银行提供认可的担保。如果公务员的户口不在本地,还需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隐含不接受购车以贷款所购车辆设定的抵押;5、购车者愿意接受银行提出的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一)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二)副部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三)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客车、越野车等除外)。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车辆的,报国管局审批。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二)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三)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四)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标准由有关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__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上述配备标准应当根据公务保障需要、汽车行业技术发展、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法律依据:《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第四条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一)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二)副部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三)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客车、越野车等除外)。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车辆的,报国管局审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七条 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二)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三)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四)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标准由有关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__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上述配备标准应当根据公务保障需要、汽车行业技术发展、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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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将下属事业单位越野车交由其儿子个人使用。其行为属于违反廉洁纪律的哪一?

这个属于公车私用,属于违法违纪行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1年3月发布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  (二)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的;  (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  (四)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的;  (五)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的;  (六)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  (七)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的;  (八)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的;  (九)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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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根据安排,去年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接管的公车改革要基本完成。近日,记者通过采访多个中央部委证实,目前中央层面公车封存和补贴发放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务交通补贴已从上个月起开始发放。根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配备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12万元以内的轿车。配备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二)执法执勤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应急救援、警卫和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依照一般公务车标准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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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对公务用车的配置有明确的规定:第四条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一)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二)副部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三)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客车、越野车等除外)。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车辆的,报国管局审批。二、在地方,那就以深圳为例吧,它经济发展水平数一数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对不同行政级别的干部规定了配车等级的上限,如:1、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2、副部长和副省长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3、对于党政机关的其他公务用车,则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如确实因特殊公务,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的轿车,则需要由省主管部门审批。《实施办法》同时规定,省、市直属单位原则上可根据编制人数每15至18人配1辆行政业务用车,不足15人的单位也可配车1辆。三、公车私用、超标购车、挂私人牌照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各地时有发生,“豪华公务车”更是频频被媒体和网友曝光。最好的制度是:对公务车实行所有车辆集中采购和集中管理。除执法、司法机关的特种车辆外,集中其余所有部门和单位的公车,进行统一管理。有网友表示,公务车辆都必须张贴“公务用车”标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应在公务车上安装GPS,对公务车动向进行监控,或者在车身喷涂统一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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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6 06:37:072

公务用车管理实施方案

  工作或学习上有时需要我们写上方案,那么关于公务用车管理实施方案怎么写呢?下面带来公务用车管理实施方案范文,欢迎阅读。    公务用车管理实施方案【1】   根据《咸阳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和有关会议要求,为了全面推进机关公务用车制度化改革,积极稳妥地做好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各项工作,现结合我局工作任务和公务车辆资源配置及保障途径范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意见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围绕建设节约型、廉政型机关要求,即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降低公车私用情况的发生,降低单位财务支出负担,提升工作效率、推进廉政建设为目的,建立高效廉洁的公务车辆管理体制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相一致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按照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文件规定的要求,积极稳妥的实施我局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并逐步在探索中完善和深化公车制度改革。确保在7月15日前完成公务车辆有关信息的登记和涉改车辆封存,制定我局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公车改革涉及各方工作利益关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增强可行性和协调性。提高民族宗教行政效能,保证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公务运行。   3、厉行节约。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原则,有效解决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高消耗、低效率、资源配置不均、财务负担过重等问题,确保车改后单位财务经费支出明显降低。   4、公正透明。机关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将在充分征求局领导干部和各科室意见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操作和实施。局纪检监察全程将参与,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确保在20**年7月15日全面完成。   三、主要任务   (一)参改范围。   1、人员范围:局机关在编在岗领导干部和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均属改革范围,单位临聘司勤人员改革将按照《咸阳市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分流指导意见》中其他司勤人员有关规定做好择优选聘和分流工作。   2、车辆范围:对单位在编的2辆公务车辆,严格按规定涉改1辆一般公务用车,留用1辆日常机要通讯、民族宗教突发应急处置的公务车辆。   (二)改革方式   1、机关在编在岗领导干部和科级及以下人员,执行市级财政规定的交通补贴发放标准,在常驻地范围内(秦都、渭城行政区,咸阳高新区开发建设区域及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公务出行自行选择出行方式,财务不再核报公务交通费用。跨区域的公务活动按照机关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对跨区域出行有公务用车事物保障的,不再报销交通费。   2、在常驻地范围内的需要处理的日常机要通讯和民族宗教突发应急事件,严格执行单位车辆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后,方可予以派遣。   3、对跨区域执行公务活动,本着厉行节约、合理安排、统筹协调的公务车辆管理原则。确因工作需要在留用公务车辆不能完全保障的条件下,将由局秘书科负责联系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租赁保障。   (三)交通补贴发放程序及标准   公务交通补贴将纳入单位年初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随工资按月发放,用于保障机关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交通补贴标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再以其他名义额外或变相多发。其标准为:正县(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副县(处)级每人每月95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6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600元,科级以下每人每月550元。   机关参与车改的所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当月因病休、事假或其他缺勤,连续在15天以上的,由局秘书科核实无误后将停发次月个人公务交通补贴。机关参与车改人员正式退休后,从下月起停发车改补贴。   (四)留用公务车辆管理。   按照公务车辆改革领导小组有关规定,保留我局的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单位机要通讯和民族宗教突发应急处置。管理办法在参照单位现有车辆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由秘书科重新修订完善,明确职责、用途、范围及管理权限,建立适用于改革后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并严格实施。   (五)其他司勤人员安置分流。   对于局临聘的合同制司勤人员,由局机关根据留用车辆数量,在本人自愿前提下,经本人申请,择优竞聘选用,并规范管理。对于其余临聘人员将推荐参加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机构驾驶员岗位竞聘。未被聘用其他司勤人员,予以分流。   重新聘用还是分流司勤人员,一切工资福利待遇发放截止20**月7月15日,由局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与其先解除劳动关系,并由秘书科按照具体规定提出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新聘司勤人员将与局签订新的聘用合同,从20**年8月1日起算。   四、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上报审批阶段(7月10日—7月15日)   加强与市车改领导小组沟通联系,制定完善的机关公务用车实施方案,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于7月15日前报市车改办审核。   2、全面动员,组织实施阶段(7月13日—7月15日)   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涉改车辆的信息、证件、随车物品的登记工作,严格依照规定要求做好涉改车辆的封存工作。局纪检监察室做好监督配合。同时,秘书科做好临聘人员经济补偿金和机关在编在岗人员车改交通补贴前期统计预算和造册工作。   3、检查验收,上报总结阶段(8月15日—9月15日)   由局纪检监察参与,局车改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对局机关车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全面做好相关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9月15日前由秘书科将局机关车改总结报告上报市公车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准确按时完成这次车改工作任务,将成立咸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周少华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调研员王义川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秘书科,秘书科长王彦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车改工作的协调联系,秘书科指派专人负责统计和填报车改信息,制度局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机关公车制度改革工作。   (二)明确目标责任。为确保按期全面的完成此次车改任务,局车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职责分工,认真负责,夯实责任,对车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解决,领导小组对每一环节做好研究部署,把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车改工作顺利实施。   (三)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在编在职人员的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从严审核,及时申报,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和支出标准。建立交通费用定期公示制度,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对租赁用车费用也将严格控制,并将一同纳入“三公经费”预算管理。   (四)加强监督检查。局纪检监察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定期不定期做好公车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留用机要通讯应急公车是否违犯用途使用、领导干部违规乘坐及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等现象进行着重监督,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加强执纪问责追究,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车改工作的平稳实施。   咸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务用车管理实施方案【2】   为积极推进全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云办发〔20**〕29号)和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车改办发〔20**〕7号)精神,结合德宏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按照节俭、高效、廉洁的总体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全面推行全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切实降低公务交通支出费用,建立与高效廉洁的现代行政管理体制相统一、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原则要求   1。创新制度,稳妥推进。   统筹兼顾,综合考虑各方面利益关系,科学合理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确保改革方案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行性,实现新旧制度平稳过渡和有机衔接,确保全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2。规范透明,注重实效。   针对全州边境线长、山高谷深、自然灾害频发以及禁毒防艾、处突维稳任务繁重和交通社会化保障能力差等实际,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意见,公开公平、规范操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改革后公务成本降低、行政效能提高、机关形象改善。   3。统一部署,分步实施。   各县市要按照《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配套文件和本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州级党政机关先行推进,县市、乡镇(街道)加快推进,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按照全省部署有序推进。   (三)主要目标   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力争20**年4月完成州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年6月底完成县乡改革。   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省统一部署适时推进。   通过改革,实现全州公务用车数量大幅压减,行政成本明显降低,努力构建公务出行便捷可靠、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公务交通补贴适度合理、监督制约切实有力、监管问责严格有效、符合德宏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参改范围   (一)机构   全州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下同)。   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和我省出台有关政策后按照规定执行。   (二)人员   参改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厅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按照本方案全部参加改革。   鼓励州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负责人及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公务用车保障,但应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部参加改革。   (三)车辆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四)其他   中央、省属驻德宏单位参照本方案执行。   州、县市驻外机构执行驻在地标准,与驻在地同步推进;驻在地已先行车改的,与州、县市本级同步推进。   三、补贴发放及保障范围   (一)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及发放   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简化档次、便于操作”的原则,确定并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具体档次划分如下:   全州执行同一标准: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650元。   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随工资发放给个人,相关税收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   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照国家和我省统一部署,适时适度调整。   (二)保障范围   改革公务交通实物保障形式,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规定行政区域范围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行政区域范围外公务出行执行差旅费有关规定。   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研究确定行政区域范围(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并与差旅费保障范围做好衔接。   州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东(东南)至芒市原法帕镇政府,南(西南)至芒市帕底工业园区,西(西北)至轩岗乡政府,北(东北)至木康廉租房住宅区。   各县市保障范围报州车改领导小组批准;各乡镇(街道)报所属县市车改领导小组批准。   四、涉改公务用车保留   (一)相对固定用车   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主要领导各可选择留车1辆。   县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各可选择留车1辆。   州四大机关主要负责人及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选择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其留用车辆纳入本级平台管理。   (二)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   1。州级部门留用情况   州本级可留用100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其中调整到州级综合性服务平台2辆,实际留用98辆。   原则上,根据州本级参改部门人员数量、工作情况等因素核定部门具体留车数量,部分部门留用2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其余部门原则上各留用1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   2。县市本级留用情况   全州5个县市可留用330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其中:盈江县本级可留80辆,芒市本级可留70辆,陇川、梁河、瑞丽三县市本级分别可留60辆。   各县市具体留车数量需对应调入平台情况进行调整。   留用车辆由各县市统筹。   3。乡镇(街道)留用情况   每个乡镇按平均3辆测算留用,全州共有51个乡镇(街道),可留用153辆。   原则上坝区乡镇(街道)可保留2辆,半山区乡镇可保留3辆,山区乡镇可保留4辆,具体留车数由县市确定。   乡镇(街道)留用的车辆,县市级不得截留,确有必要增加车辆的,应从所属县市级留用车辆数中调剂。   4。各类开发区和农场留用情况   ⑴各类开发区共留用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22辆。   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4辆,其中调整到州级综合性服务平台2辆。   畹町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姐告边境贸易区各4辆;瑞丽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瑞丽市工业园区、盈江县工业园区、陇川县工业园区、芒市工业园区各2辆,分别由所在县市本级统筹。   ⑵全州5个农场(瑞丽农场、畹町农场、遮放农场、盈江县农场、陇川县农场)共留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10辆,每个农场留2辆。   (三)执法执勤用车   执法执勤部门统一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规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严格配备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执法执勤部门的其他一般公务用车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1。州本级:按不超过编制数的50%留用执法执勤用车。   2。各县市:原则上按不超过编制数的70%留用执法执勤用车。   同时,按照总量控制原则,适当增加边境县和少数民族自治县的留车数量,用于保障边境县和少数民族自治县基层一线工作需要。   超出留用比例的部门,按规定扣减部门的公务交通补贴,多留1辆每年扣6万元公务交通补贴,留用比例超过90%的不予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四)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分为一般公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数含在留用执法执勤车辆中),需附装载专业设备清单,由州和县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逐级汇总审核后,报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   (五)调研用车   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可保留少量调研车辆(州级4辆、县市各2辆),以中巴车型为主,不固定专人使用。   结合德宏实际,将调研用车纳入各级公务用车服务平台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五、平台建设及管理   (一)州级平台建设及管理   将公务用车平台与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合建为一个具备两个平台功能的综合性平台,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协调管理。   1。车辆来源。   从州本级涉改公车中优选车况较好的公车作为综合平台用车,车辆总数64辆,其中省级核定平台基数44辆、省级核定的机要通信和应急车辆调整2辆、调研用车4辆、州本级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调整6辆、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车辆2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6辆。   2。管理方式。   涉及划转到平台的车辆由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州财政局及州公安交管等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统一无偿划拨到州本级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平台公务用车实行有偿服务,价格由州公务用车领导小组统一核定、透明结算。   州级平台车辆每年运行费由财政部门制定定额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3。服务保障范围。   平台车辆为州级四大机关、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及州直车改部门跨区域出差、大型会议、重大接待、执法执勤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公务活动提供用车服务。   4。建成时间。   与州本级公车改革同步推进,力争20**年4月建成运行。   (二)县市平台建设及管理   全州各县市要参照州级平台建设及管理方式组建公务用车和综合执法用车平台,与县市级公车改革同步。   各县市公务用车平台原则上按盈江县不得少于35辆,芒市不得少于30辆,陇川县、梁河县、瑞丽市不得少于25辆留用,平台车基数不足的`要在本级留用车辆总数中进行调增。   各县市平台车数量在各县市实施方案中体现,报州车改领导小组审批。   对于中央明确允许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13个部门以外、在实际工作中确实担负执法任务的部门,可通过使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车辆予以保障。   若遇重大突发应急事件,州和县市政府必要时可调用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留用车辆,县市间也可协商调用相邻县市车辆。   鼓励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公务出行保障方式。   六、司勤人员安置   (一)安置原则和渠道   按照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通过竞聘上岗、转岗安置、提前离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终止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渠道妥善安置。   (二)安置计划   州及县市各涉改单位是本单位司勤人员安置的责任主体。   要根据改革后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未聘用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   依法做好未留用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相关必要支出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州及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参改单位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推进。   七、取消的公务用车处置   州和各县市各部门在现有车辆中选择车况较好的车辆予以保留。   将车况较好车辆以一对一方式调剂到边远、路况较差的地区特别是乡镇继续保留使用,但不得将车辆调剂到非参改单位或变相增加各级留用车辆。   对于确定取消的公务用车,遵循“公平公正、集中统一、规范透明、杜绝浪费”的原则,采取报废和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置,防止甩卖和贱卖,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八、强化管理   (一)严格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   州和县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会同涉改单位严格核定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编制和标准。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按照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要区分用途,实行统一或者单位集中管理,统一喷涂标识,采用卫星定位等手段,实现全程有效监督,确保规范合理使用。   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线路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配备更新时应当使用新能源汽车。   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5部门印发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国管节能〔2014〕293号)要求,确保全年购买新能源汽车达到一定比例。   (二)完善财务管理   州和县市涉改部门要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参改人员数量和职级核定公务交通补贴数额,严格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对未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三)切实保障公务出行   鼓励公务出行利用公共交通服务。   通过不断健全全州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有效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积极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及时研究解决公务出行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后公务出行得到有效保障。   (四)加强监察审计   全州各涉改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应急、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并会同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对全州推进、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任务进行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督促涉改单位履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主体责任。   注重发挥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和纠正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严肃追究查处有关人员的责任。   审计部门要把车辆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重点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变相多留用车辆等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和督促整改。   九、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州和县市要建立健全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改成功、改到位。   州本级实施方案报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同时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由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州各县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县市实施方案报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按照中央和云南省统一部署适时制定、有序推进。   (二)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全州各涉改单位要认真研究部署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明确时限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革任务。   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做好宣传,营造氛围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深层次的利益关系调整,社会关注度高,要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宣传相关政策、经验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注,使广大公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了解、支持改革,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十、其他   (一)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合理配备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二)按参改部门(单位)全年公务交通补贴总额的10%预算公共交通专项经费,用于集体公务出行等与公务交通相关的其他直接支出。   (三)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州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3-08-26 06:37:171

纪委对规范公务用车的建议意见有哪些?

限制公车使用范围,禁止公车私用。许多国家都明确规定,专车只能用于公务,不能用来办私事。严格控制公车调派,制定公务用车公里数计划额度。实行交通补贴,鼓励、帮助公务人员购买汽车。1、公务用车是指由政府财政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需要所配备的车辆,主要分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和公务人员公务活动用车两大类。公车超标、公车私用、公车浪费等成为多地纪检监督部门和媒体曝光的热点。2、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落实《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推动节能减排,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3、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执勤执法用车是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4、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管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2023-08-26 06:38:572

公务用车新条例的相关条例

第二十五条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应当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严格按规定配备专车,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从严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第二十七条 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采购,降低运行成本。第二十八条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第二十九条 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2023-08-26 06:39:061

公务车购置标准

法律分析:公务车的车型有轿车、越野车、多功能乘用车等。乘用车中有大客车等。特种的公务车设有会议室、休息室、卫生间、随员室、小厨房和采暖用的温水锅炉间等等。会议室一端(客车一端)设有落地式眺望窗,以开阔视野和增强采光。公务车根据需要而加装采暖、通风或空调设备。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七条 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二)、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三)、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四)、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标准由有关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
2023-08-26 06:39:211

各级别干部配车标准

法律分析:2014年7月16日,公车改革,将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同时,将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1、将有三类人群受本次公车改革影响,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2、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省区市厅局正职的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正职)主要负责人,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出发,鼓励他们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实物保障的方式;采取实物保障的不能再领取补贴。3、司勤人员:对于因取消公车而失去岗位的司机和后勤人员,主要采用内部安置的办法,不能简单推向社会。可以安排转岗,提前退休,适当提高退休待遇。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第四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第五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2023-08-26 06:39:311

严格公务用车使用什么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

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回单位或者其他指定地点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本办法所称公务车是指党政机关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分为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一般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办理公务、机要通信、处置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执勤执法用车是指用于办案、监察、稽查、税务征管等执法执勤公务的专用机动车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2023-08-26 06:39:412

什么是机要通信用车?

是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第四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第五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扩展资料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六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车辆编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编制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备案。第七条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二)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三)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四)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标准由有关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上述配备标准应当根据公务保障需要、汽车行业技术发展、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2023-08-26 06:40:131

正厅级干部配车标准

法律分析:公务员中处级、厅级的配车标准是配备排气量2.0升 (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 如确实因特殊公务,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的轿车,则需要由省主管部门审批。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七条 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二)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三)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四)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标准由有关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上述配备标准应当根据公务保障需要、汽车行业技术发展、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2023-08-26 06:40:331

领导配车的问题!级别与排量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为了贯彻勤俭建国、艰苦奋斗的方针,节约国家财政开支,加强廉政建设,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汽车配备使用中攀比高档的倾向,经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对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部长级以上(不含部长级)干部的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离休、退休后享受部长级和省长级待遇的,不配备专车。过去已按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配备了专车的副部长,其专车可继续保留,但本人不用时,由机关调度使用。  三、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车型的轿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2.5升以下车型的轿车。  现已使用的轿车超过下述标准的,由党中央、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行政事务主管部门,在现有的车辆中予以调换;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应继续使用,不得借机更换,避免造成新的浪费。  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以上干部,今后应使用国产轿车。现已使用的奔驰、林肯、卡迪拉克、公爵王等高档豪华进口轿车,按照中央纪委《关于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重申和提出的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条规定”的实施意见》(中纪发[1994]5号)精神,由党中央、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行政事务主管部门,在现有的车辆中予以调换。其他进口汽车凡有条件调换的应一律调换,确有困难的可继续使用,达到报废更新条件时再更换国产车。  四、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的专车,属中央党政机关的,分别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备或批准配备;属地方党政机关的,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部门配备或批准配备。各部门和地方不得擅自为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或调换专车。  五、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以上干部工作用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定编原则是,根据其机构编制、职能和领导职数,从严掌握,合理确定。中央党政机关的定编标准,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商有关部门后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的定编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编制数的审批,属中央党政机关的,分别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属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的,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部门负责。  六、严禁违反规定进口或购买汽车,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事业单位调换、借用或摊派款项购买汽车。  七、省级以下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用车的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根据本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备案。  八、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直属单位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的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九、驻境外机构的汽车配备和退役处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禁止通过驻境外机构变相从国外进口汽车。  十、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汽车配备规定,加强使用管理和经费管理。  过去有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凡配车档次标准超过本规定的,按本规定执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2023-08-26 06:40:572

公车私用认定范围

由公共财政负担的从事公共管理或公共服务的单位的汽车被用于非公务用途的情况。也就是用公家的车,干私人的事。就叫公车私用。公车私用的情形有哪些1、亲人或者朋友搭顺风公务车,可以被认定是公车私用,滥用职权;2、开公车去旅游,去亲戚家拜年,开公用车去吃饭等;3、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的现象,也是公车私用的一种;4、利用公车,走亲访友、外出旅游。举报公车私用需要哪些证据1、举报公车私用需要的证据如下:(1)主观方面的证据,如与被调查人谈话,形成的谈话记录。与被调查人所在单位车辆管理负责人员谈话,形成的谈话记录;(2)客观方面的证据,如赴被调查人所在单位收集公车车辆权属证明及车辆特征证明材料,公车使用审批相关手续、开展公车使用教育学习相关记录。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党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二)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的;(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四)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的;(五)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的;(六)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七)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的;(八)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的;(九)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
2023-08-26 06:41:061

中国行政干部哪一级可以配专车

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离休、退休后享受部长级和省长级待遇的,不配备专车。过去已按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配备了专车的副部长,其专车可继续保留,但本人不用时,由机关调度使用。
2023-08-26 06:41:184

公务用车补贴标准

法律分析: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 、处级800元 、科级及以下500元。根据安排,去年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接管的公车改革要基本完成。近日,记者通过采访多个中央部委证实,目前中央层面公车封存和补贴发放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务交通补贴已从上个月起开始发放。根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已失效)第七条 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配备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12万元以内的轿车。配备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二)执法执勤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应急救援、警卫和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依照 一般公务 车标准配备。
2023-08-26 06:41:371

厅级车补标准

法律分析: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上述标准的130%。广东的车改补贴标准以不高于中央标准的130%来制定,具体补贴标准为: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第七条 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配备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12万元以内的轿车。配备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二)执法执勤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应急救援、警卫和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依照一般公务车标准配备。
2023-08-26 06:41:451

省政府和以下的单位可以配奥迪q7吗?

不可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 号)第七条 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 升(含)以下、价格18 万元以内的轿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配备排气量1.6 升(含)以下、价格12 万元以内的轿车。配备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以及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2023-08-26 06:41:551

一般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规定,一般公务用车只能用于公务、机要通信、应急处置等公务活动。公务用车是指政府财政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提供的车辆,主要分为两类: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和公务员公务活动用车。包括机要通信车、应急保障车、实物保障车、离退休干部服务车及其他按规定配备的车辆。一般公务用车使用范围介绍:1.用于传递和运输机密文件和秘密载体。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党和国家的机要文件和资料的传递,机要通信设备的收发,紧急和重要公文的收发,领导的紧急批准等。机密文件的携带(符合国家保密等级)、特殊公务人员公务出行接送站。2.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其他紧急公务。使用范围主要包括: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社会治安等特殊任务。处理私人或社会车辆无法保障的紧急公务或突发事件,参加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召开的紧急会议或公务活动,前往非公务车辆不便出入的重要场所,或因交通不便、时间要求紧或出行人员过多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行调研、检查、监督。3.用于保证符合中央和省规定的领导干部公务出行选择实物车辆。使用范围主要包括:1.正常公务出行;2.本人到公费医疗指定的医院就医;3.我办公室行政区域内的通勤交通;4.调研、公务接待和外事活动等。
2023-08-26 06:42:041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广东省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称的定编小汽车包括旅行车、小轿车、吉普车、微型厢式车。  旅行车是指7至19座(含19座)的面包车以及工具车。  小轿车是指小卧车。  吉普车是指越野车。  微型厢式车是指座位在6个及以下的面包车和能装少量货物的全封闭的厢式车。第三条 本《细则》称的公务用车,是指按规定配给省、市、县级领导的相对固定用车或工作用车。  行政业务用车,是指根据工作需要、人员编制,为省、市、县级领导机关和直属科级以上党政机关、法院、检察院、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配备的非生产性的工作用车。  生产业务用车,是指银行、保险、地质、测绘、电力、邮电、无线电、矿山、三防、环境监测、安全监察、交通稽查、税务征管、工商经检、路政管理、科普及化学辐射等单位配备的业务车。  特殊专业用车,是指警车、囚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机要交通车等。  接待用车,是指旅游部门或接待部门和接待任务重的党政机关等单位配备的专门用于接待的小汽车。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国有企业,是指资产全部属国家所有的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企业。第二章 配车标准第五条 省级干部(包括离、退休后享受省级待遇的干部)按中办发[1994]14号文规定配车、用车,即:现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车配备专车;现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副省长级干部离、退休后享受省级级待遇的,不配备专车。过去已配备了专车的副省长级干部,其专车可继续保留,其本人不用时,由机关调度使用。  省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车型的轿车,副省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2.5升(含2.5升)以下车型的轿车。第六条 各市、县党委、政府一把手和省直局以上单位一把手原配有相对固定用车的,确因工作需要且单位车辆配备条件许可,可继续使用,但每人只限1辆且排气量必须在2.5升(不含2.5升)以下。原没有配相对固定用车的一把手和其他领导干部,今后不得配备相对固定用车,其公务用车由单位车管部门统一安排。  配备相对固定用车的领导干部,不准因工作调动车随人走;离、退休时(不含副省级以上干部),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后一个月内由配车部门将车收回。不得配备相对固定用车的领导干部,其日常公务用车不准连续使用同一车辆或变相固定用车。第七条 省直局以上单位,按在编现职领导干部人数配公务用车3至6辆。  广州市、深圳市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按在编现职领导干部人数,各配公务用车3至8辆。  地级市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按在编现职领导干部人数,各配公务用车2至7辆。  县(市、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按在编现职领导干部人数,各配公务用车1至5辆。  兼职的省、市(厅)、县(处)级领导干部,由其主要任职单位配车,不准重复计算配车指标。  离、退休干部(不含享受副省级以上待遇的干部),不得参照同级现职领导干部的标准配车,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且单位行政业务用车又无法保障的,可按享受副厅级以上待遇的离、退休干部人数4至7人配备1辆。第八条 省、市直属单位原则上可根据编制人数每15至18人配1辆行政业务用车,不足15人的单位也可配车1辆。县直属单位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配行政业务车1至2辆。特殊专业用车、生产业务用车和接待用车按实际需要配备,由省政府办公厅小汽车定编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小汽车定编办)统一掌握,从严审批。  乡、镇党政机关可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配行政业务车1至4辆。  拖欠教师或职工工资(由财政负担部分)的县(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当年度不得购买小汽车。第九条 高级知识分子用车,按过去规定标准配备。即:省直和中央驻粤各单位的教授、研究员、主任医师、特级记者、编审、译审、研究馆员及相当这一职称者;四级以上(含四级)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副编审、副译审、高级记者、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经济师和相当这一职称者;以及年龄超过六十岁的六级以上(含六级)的上述人员,每8人配高知用车1辆。4人以上不足8人的单位,视实际情况亦可配车1辆。以上人员担任行政职务并已按行政单位规定配了车的,不再另外配车。
2023-08-26 06:42:111

公务车公车私用有什么后果

法律分析:公车私用会涉嫌以权谋私行为,是党风和干部作风不正或不廉洁自律的表现,会引发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不和谐的问题和党员干部自身洁律与自我政治素质下降的不利后果。一般的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会就公车的使用管理作出行政规定与规范。公车私用问题(除非当地政府或权力机关特别授权外)不在交警的管理与查处范围。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二)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的;(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四)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的;(五)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的;(六)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七)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的;(八)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的;(九)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
2023-08-26 06:42:321

亲爱的朋友,在国内,领导们坐车有什么规定要求?

待遇稍微好点,一般都不会去参加一线大班劳动。搞点后勤为主~~~~
2023-08-26 06:42:423

关于干部配车的标准~~~

呵呵,没有统一规定,参看湖北的:省直机关领导干部配车标准为:正厅级单位正职领导干部可相对固定一辆工作用车,排气量在2.3升以下,价格在30万元以内;其他厅级干部根据工作需要派车,排气量在2.2升以下,价格在25万元以内。超过此标准属违规违纪行为。
2023-08-26 06:42:592

乡科级干部能配车吗

任何人都可以配私车,任何工作人员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配公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只有副部级以上的官员才可以配专车。私车、公车、专车是不同的概念。
2023-08-26 06:43:083

国家规定什么级别公务员配车

一、《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对公务用车的配置有明确的规定:第四条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一)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二)副部长级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三)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客车、越野车等除外)。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车辆的,报国管局审批。二、在地方,那就以深圳为例吧,它经济发展水平数一数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对不同行政级别的干部规定了配车等级的上限,如:1、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2、副部长和副省长干部使用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3、对于党政机关的其他公务用车,则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如确实因特殊公务,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的轿车,则需要由省主管部门审批。《实施办法》同时规定,省、市直属单位原则上可根据编制人数每15至18人配1辆行政业务用车,不足15人的单位也可配车1辆。三、公车私用、超标购车、挂私人牌照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各地时有发生,“豪华公务车”更是频频被媒体和网友曝光。最好的制度是:对公务车实行所有车辆集中采购和集中管理。除执法、司法机关的特种车辆外,集中其余所有部门和单位的公车,进行统一管理。有网友表示,公务车辆都必须张贴“公务用车”标识,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应在公务车上安装GPS,对公务车动向进行监控,或者在车身喷涂统一颜色。
2023-08-26 06:43:181

国家规定什么级别的公务员配车?

一、关于公务用车的配车标准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厅字[1999]5号)规定:  1、党政机关车辆配备要坚持使用国产车的原则,要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资金承受能力相适应,有利于促进我国汽车工业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减少国家财政支出,促进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  2、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使用3.0(含3.0升)以下、价格35万元以内的轿车;  3、党政机关的其他公务用车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因特殊公务,确需配备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轿车的,中央机关分别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务院机 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地方党政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部门审批。  (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社会集团小汽车配备标准>的通知》(黑政办发[1996]13号)关于配车数量的规定:  1、在职厅局级干部可配备领导工作用车,每2至3人配备1辆,一律不准配专车。离退休厅局级干部8人配1辆,已发小汽车乘车费的单位,不再配车;  2、厅局级机关(含事业单位)除配领导用车外配备机关公务用车,原则上每30至50人配1辆。机关的内部处、室,一般不准单独配车;(三)《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配备公务用车审查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04]7号)关于配车档次的规定:  1、厅(局)级单位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下的轿车或价格40万元以下的吉普车、旅行车;  2、县(处)级单位配备排气量1.8升以下、价格20万元左右的轿车或价格30万元以下的吉普车、旅行车;  3、县属科(局)级单位配备排气量1.8升以下、价格15万元左右的轿车或价格20万元以下的吉普车、旅行车。乡镇机关配备10万元以下吉普车、旅行车。  二、关于对超标准公务用车处理的具体意见  (一)《关于抓好超标准公务用车整改意见的通知》(黑纪发[2003]20号)规定纠正超标车的原则。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中规定:“党政机关的其他公务用车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超过这个标准,都属违反规定配车,必须进行纠正。纠正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内部调剂解决,一律不准借机购买新车。具体可按以下几条原则掌握:l、现职领导干部乘坐的超过规定标准车辆必须换掉,但根据实际情况,1998年底以前购置的超标车,可继续使用,达到使用年限后再更换符合标准的车辆;  2、中办、国办[1999]5号文件下发后购置的价格超标的车辆,按现行价格已不超标的,可继续使用。,  3、各市(地)领导干部使用的日本丰田V6-4500、V8-4700大吉普一时拍卖不掉的,不准配备给个人专用,可实行集中管理,需要时统一调动使用;  4、借用企业和基层单位的车辆必须退还回去;  5、换下来的超标车经过评估后,要统一由各级财政部门公开向社会拍卖,卖不掉的可暂时作为接待用车,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重新乘坐。
2023-08-26 06:43:281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要求我们?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要求我们? A.以上说法全都正确B.加强舆论引导的责任意识,处理好内容与形式之间的辩证关系C.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D.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恪守新闻职业伦理道德正确答案:A
2023-08-26 06:37:501

案例分析题 :《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千事可乐命名存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市场混淆行为。有四种表现形式。其中《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二)项是关于第二种表现形式的描述:“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此种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2、大腕明星代言并发布广告存在《反不正当竞争法》虚假宣传行为。此种行为应注重分析何谓“引人误解”。另外,注意此处与《广告法》相结合的知识点,即在何种情况下广告的经营者和发布者应承担连带责任。3、与其占市场份额达70%的主打饮料捆绑销售存在《反垄断法》上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4、《消保法》中消费争议解决的问题。在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存在两种情形:一种是轻微后果,如商品不符合质量,可以通过退货等方式解决;另一种是造成严重后果,即对其他财产或人身造成了损害。第一种情况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向销售者要求赔偿。而对于第二种情况,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或其他财产损害的,则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这个规定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这个情况可以向销售者要求退货5、社会团体不可以推荐不合格产品
2023-08-26 06:37:511

在企事业单位推进平衡计分卡考核机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更多事业单位相关信息建议您关注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我们的网址是http://www.zgsydw.com/heilongjiang/?wt.mc_id=bd16702, 有该地市事业单位最新的招聘信息/备考信息/常识类信息我们会第一时间发布的。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3-08-26 06:37:512

什么是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的含义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二、知识产权体系分类知识产权包括传统知识产权和新型知识产权。传统知识产权可大致分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其中专利权和商标权又被合称为工业产权;新型知识产权包括集成电路布局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权和商业秘密权。随着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的加快,知识产权外延类型的拓展范围将会越来越广、拓展速度也会越来越快。知识产权体系 来源 | CPC-TSC三、知识产权的重要意义1、保护知识产权,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增强经济实力。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决定了企业只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技术、品牌、商业秘密等无形财产的巨大作用,而如何让这些无形资产逐步增值,有赖于对知识产权的合理保护。2、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引进外商和外资投资。我国已于2001年12月1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履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保护国内外自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我国就不能参与世界贸易活动。3、知识产权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4、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现代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四、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我国现行法律相关保护期限为:著作权50年,发明专利权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15年,商标有效期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但如果是人身性权利(作者署名权等)、非智力活动成果或非公开信息(商业秘密等)的话,其保护期则不受时间限制。知识产权法的保护的条款规定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作品,但作品的保护也是有时间规定的,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进入公共领域就不再受保护,人们无需经过知识产权人许可即可免费使用相关作品、技术等。
2023-08-26 06:37:522

实习报告怎么写啊

个人总结就好内容:体现实习过程、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对自己的成长有何帮助
2023-08-26 06:37:532

有哪些商务谈判成功的典型案例?

澳大利亚A公司、德国D公司与中国c公司,谈判在中国合作投资滑石矿事宜,中方c公司欲控制出口货源.但又不能为该合作投入现金,只想用人力与无形资产投入。A公司和B公司代表来华欲参观考察矿山,c公司积极派人配合并陪同前往,整个日程安排周到.准备有效,在有限的时间里满足了A公司和B公司的该次访问的要求‘双方在预备会和小结会上对合作投资方式进行了讨论。A公司:我公司是较大的滑石产品的专业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占有相当份额,尤其在精细滑石产品方面oB公司:他们在中国投资过,但失败了,正在纠纷中,但他们认为中国资源丰富,潜在市场大,很想找一个合作伙伴再重新干。c公司:贵公司算找对了人了。谢谢贵方这么着重我公司,贵方欲与我公司怎么合作呢?A公司:我公司计划是在中国找—个有信誉有能力的大公司,一起投资中国矿山。c公司:我公司是出口滑石的公司,若要投资则需集团审批,据我集团的近期发展规划看这个行业不是投资重点。B公司:贵公司的情况,我们理解,不过A公司却有成心在中国投资,由于第一次的失败,使这次投资十分犹豫。c公司:的确,中国是个投资环境不平衡的地方。有的地区发达,有的地区不发达,要钱时,说的很好,钱倒手后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尤其是采矿投资,与地质条件关系很大,而当矿床跨越不同村镇时,还发生所有权的问题。过去,我们已遇到这类的问题,作为外国投资者需要解决:地质探测,矿山合伙人选择,国家政策,人文,商务法律,市场等问题。这些均影响投资成本和成败。A公司:贵公司讲的正是我们担忧的,我们希望像贵公司这样的公司可以解决这些问题。c公司:我公司是国际化的公司,按国际规范进行工作,尽管我们是中国人,但我们认为,使中国企业按国际范围与外国投资者合作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B公司:若贵公司能参与合作,将是有意义的。c公司:刚才我们已谈到贵方这样投资的问题所在,但我们十分赞赏贵公司对中国投资的勇气,作为中国公司,我们很愿意提供帮助,不过,我方将不以现金投入,而可以我们的商誉和协助解决上述问题的义务投入。A公司:贵方这种投入也是有意义的。c公司:如贵方认为是有价值的,那么我建议贵方可以将它罗列出来,并予以作价。当贵方与中方矿山谈判合资时,我方可与贵方作为—方谈判。我方在合资企业的股份,将从贵方所占份额中划出。B公司:贵方的建议可以考虑。c公司:若贵方同意我方合作的方式,那么,请贵方提供协议方案以确定双方关系,便于以后的工作。c公司:待我回国汇报后,将书面回答贵方。A、B公司代表回国后三周,给c公司来电,同意c公司以其商誉和服务入股。c公司为保出口货源和不出现金人股的方案谈判成功。
2023-08-26 06:37:531

委派制和揭榜制的区别

定义和本质。1、委派制上级领导机关向下级机关派遣干部的一种方式,“揭榜制”也叫“悬赏制”,是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因此两者定义不同。1、委派制是一种制度,而揭榜制是一项改革,两者本质不同。
2023-08-26 06:37:542

在如何看待新闻专业主义问题上,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精髓

1、要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不能根据希望来描写事实。2、报纸是社会舆论的纸币,具有流通和中介作用。3、报纸是社会的耳目和社会的捍卫者。4、报纸是对当权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5、报纸作为一个整体处在一种有机的运动过程之中。6、出版自由是一种基本的自由,是实现其他自由的保证。
2023-08-26 06:37:581

曹文轩.小木船.读后感800字

今天,老师在课堂上给我们讲了《小木船》的故事,听完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个故事告诉我,友谊在生活中是多么的重要。《小木船》讲的是小作者和他的好朋友陈明因为小木船产生矛盾的故事:一天,小作者和陈明在一起做小木船,小作者拿起陈明做的小木船看了看,一不小心,他把陈明做的小木船掉到了地上,小木船摔坏了。陈明很生气,推了小作者一下,他又踩到了陈明的小木船上,小木船被踩碎了。陈明哭着让他赔,他对陈明说:“对不起”,陈明把他的小木船摔到地上踩了两下,提起书包呜呜的哭着走了。过了几个星期,陈明跑到小作者那儿,送给了他一只小木船,对他说:“明天我就要搬家了,这只小木船送给你,留做纪念。”说完陈明就走了。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情,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们的小组在做值日,杜建双不小心把水洒到我的身上,我很生气,他对我说:“对不起”,我不理他,从这以后我不跟他玩了。有一次,我写作业,有一道题我不会做,他看到了,主动过来帮助我,在他的帮助下,我很快做完了这道题。从此,我们又成为了好朋友。我觉得大家应该互相关心,互相帮助,这样就没有矛盾了。参考参考吧,采纳
2023-08-26 06:37:581

简述勘察,设计,施工各个阶段中承包与发包的违约责任

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和违约责任1.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在建设工程中,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第一,向勘察人、设计人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基础资料和技术要求,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第二,为勘察人、设计人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第三,按照合同规定向勘察人、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第四,维护勘察人、设计人的工作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人重复使用。2.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针对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的违约行为提出了三种具体方式,即发包人变更计划、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不准确、发包人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这三种违约行为都将导致勘察人、设计人支出额外的工作量,从而造成勘察、设计费用的不合理增加。为此发包人应当承担不履行、不适当履行或迟延履行违约责任,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合同法》第285条规定,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在这里发包人通过赔偿损失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page$如果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标准和期限向勘察人、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发包人应当承担不履行或迟延履行违约责任,适用《合同法》第109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发包人迟延支付勘察、设计费的,除应支付勘察、设计费外,还应承担其他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逾期利息等。由于发包人擅自修改勘察设计成果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应当承担责任;发包人擅自将勘察设计成果转移给第三人使用,发包人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规定,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2023-08-26 06:37:441

小木船原文,求了

我和陈明是好朋友。一天,我们把在手工小组做的小木船拿出来玩,陈明一不小心把它摔在了地上。争执中,陈明把它踩坏了,我非常生气,一把争夺他的小木船,火冒三丈地喊道:“既然你把我的小木船砸了,我要你付出代价。”话音刚落,我把手一挥,朝地上砸去,只见他的船砸成两块了。这时他也不甘示弱,他的脸面红耳赤的,又将我的船踩了几脚,又踢到一边去了。我大喊道:“你没有资格这样对我的船。”他立即反驳道:“谁让你砸了我的船,我又不是故意把你的船给砸了。”我们俩吵得不可开交,要不是同学们拉住我们俩,我们都已经打起来了。后来我们已经断绝一切关系了。虽然我们上下学是一条路的,但是,我们见了对方就如同对方不存在似的。事后,我冷静地去想,这件事我也有不对的地方,陈明只是不小心砸了我的船,而我却是故意砸他的船。我开始后悔了,十分沮丧,自己失去了一个好朋友,任何办法都不能帮我恢复我和陈明的友谊了。 几天之后,在放学的时候,我遇上了陈明,我感到对不起他,想赶快溜走。结果他叫住了我,他把头低下去,沉默了足有一分钟,他才吞吞吐吐的说:“那天……我太冲动了……不该与你吵架……我们还能成为好朋友吗?”我一听,大吃一惊,随后连忙说:“那天我也有不足之处,我们还是好朋友。”话音刚落我们不约而同的把新的小木船拿了出来,我们十分开心。从此以后我们再也没有吵过架,成了最好的朋友。
2023-08-26 06:37:431

知识产权有限公司主要是做什么的

法律分析:知识产权公司,是提供知识产权代理、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提供服务的,主要是指代理公司,比如专利代理公司、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可以帮助企业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和注册商标申请文件。还有一些是提供顾问服务的,比如,对某一行业的专利市场进行分析,对专利趋势进行预估,形成一些专利调研文件供企业参考。此外,还有一些知识产权服务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打假,受企业的委托,在市场上调查发现假冒商标、假冒专利的产品,诉至行政或司法途径,从而维护企业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专有权。7、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对商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法律依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审批机关对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企业应当在审批机关批准的经营期限内从事经营。 申请一般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依法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023-08-26 06:37:421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

沉降观测规范要求如下:1、对于深基础或高层、超高层建筑,基础的荷载不可漏测,观测点需从基础底板开始布设并观测。据某设计院提供的资料,如仅在建筑底层布设观测点,将漏掉5t/m2的荷载(约等于三层楼),从而将影响变形的整体分析。因此,对这类建筑的沉降观测,应从基础施工时就开始,以获取基础和上部结构的沉降量。2、同一测区或同一建筑物随着沉降量和沉降速度的变化,原则上可以采用不同的沉降观测等级和精度,因为有的工程由于沉降观测初期沉降量较大或非常明显,采用较高精度不但费时、费工造成浪费,而且也无必要。而在观测后期或经过治理以后沉降量较小,采用较低精度观测则不能正确反映其沉降量。同一测区也有沉降量大的区域和小的区域,采用不同的观测等级和精度较为经济,也符合要求。但一般情况下,如果变形量差别不是很大,还是采用一种观测精度较为方便。3、建筑变形测量阶段性成果和综合成果的内容进行了较详细的规定。对于不同类型的变形测量,应提交的图表可能有所不同。司南导航云南瓦渡乡建筑物沉降观测应用:瓦渡乡位于云南保山城以东,距城38公里。此次的项目地荒田村大沙地就是瓦渡乡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安置点之一。大沙地房屋建设施工所在位置原为一条西北至东南走向的山沟,其地基基础有大量填挖方量,使得房屋、地基挡墙存在变形风险等安全隐患。
2023-08-26 06:37:421

求带写一篇会计实习报告3000字

实习报告格式和基本要求 (一)要求观点明确,论据详实,条理清楚,文字简练,格式规范,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和创新性,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2000字。 (二)内容提纲 前言 一、 实习目的 二、 实习时间 三、 实习地点 四、 实习单位和部门,实习单位的生产(经营)工作情况、管理情况及对员工的要求 五、 实习内容:实习的项目、程序、方法、计算成果及示意图,按实习顺序逐项编写; 六、 实习总结: 实习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情况,实习的心得体会,意见和建议 七、对母校教学实习工作的建议 (三)格式 标题(三号黑体)应准确、简洁,能概括文章的要旨,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题。标题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 正文的层次标题,应简短明了,不要超过15个字,不用标点符号,文内层次的划分及编号一律使用“一、(一)1.(1)”编序。(一级标题用四号黑体,二级标题用四号楷体,以下层次的所有标题用小四宋体) 正文内容:字体-宋体;大小-小四;1.5倍行间距。 左右页边距:自动 (四)表格应采用三线表,可适当加注辅助线。 (五)插图(含照片)应采用计算机制作,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照片要主题鲜明、层次清晰、反差合适、剪裁恰当。
2023-08-26 06:37:421

十八大三中全会中提到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是什么

十八大三中全会中提到的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指导思想如下: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第一,改革开放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回顾35年改革开放历程,我们深深体会到,没有改革开放,我们就不可能有今天这样的大好局面;没有改革开放,我国不知还要在封闭半封闭和停滞不前的状态下徘徊多久。深深体会到,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时代特色,是我们党最鲜明的时代旗帜,是中国人民最为自信和自豪的伟大创举。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时代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呼唤进一步深化改革,人民群众期待进一步深化改革,改革的步伐决不能停顿,更不能倒退。中国共产党充分认识并自觉顺应人民愿望和时代要求,反复强调必须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坚定不移把改革推向前进。这必将开启我国新一轮改革浪潮,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第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迫切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味着在未来7到8年的时间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在原有基础上实现新的全面提升,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实现全面提升,涉及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调整,涉及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涉及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创新,涉及城乡区域发展格局的完善,涉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的构建,涉及党的建设制度的改革,这些必须依靠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完成。第三,解决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继续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势头,迫切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当前,我国发展面临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如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科技创新能力不强问题,产业结构不合理问题,资源环境约束加剧问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问题,社会矛盾多发易发问题,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问题,等等。我们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动力和旺盛活力。二.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努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
2023-08-26 06:37:424

急求商务谈判案例分析答案

案例:巴西一家公司到美国去采购成套设备。巴西谈判小组成员因为上街购物耽误了时间。当他们到达谈判地点时,比预定时间晚了45分钟。美方代表对此极为不满,花了很长时间来指责巴西代表不遵守时间,没有信用,如果老这样下去的话,以后很多工作很难合作,浪费时间就是浪费资源、浪费金钱。对此巴西代表感到理亏,只好不停地向美方代表道歉。谈判开始以后似乎还对巴西代表来迟一事耿耿于怀,一时间弄得巴西代表手足无措,说话处处被动。无心与美方代表讨价还价,对美方提出的许多要求也没有静下心来认真考虑,匆匆忙忙就签订了合同。等到合同签订以后,巴西代表平静下来,头脑不再发热时才发现自己吃了大亏,上了美方的当,但已经晚了。案例分析:这个是一个挑剔式开局策略的运用,在一开始的时候对对手的某项错误或礼仪失误严加指责,使其感到内疚,从而达到营造低调气氛,迫使对方让步的目的。本案例中美国谈判代表成功地使用挑剔式开局策略,迫使巴西谈判代表自觉理亏在来不及认真思考的情况而匆忙签下对美方有利的合同。但是我与此同时我们更需要注意的是,这也是一个关于国际的商务谈判,其中就没有很好的运用我们上文中所提出的观点应该在谈判之前了解对方的文化,并且应该想好一旦迟到的情况下应该如何是好,如何地应对这种文化上的差异.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另一个事例,同样是面对这种迟到的情况,日本的谈判代表是如何做的:日本有一家著名的汽车公司在美国刚刚“登陆”时,急需找一家美国代理商来为其销售产品,以弥补他们不了解美国市场的缺陷。当日本汽车公司准备与美国的一家公司就此问题进行谈判时,日本公司的谈判代表路上塞车迟到了。美国公司的代表抓住这件事紧紧不放,想要以此为手段获取更多的优惠条件。日本公司的代表发现无路可退,于是站起来说:“我们十分抱歉耽误了你的时间,但是这绝非我们的本意,我们对美国的交通状况了解不足,所以导致了这个不愉快的结果,我希望我们不要再为这个无所谓的问题耽误宝贵的时间了,如果因为这件事怀疑到我们合作的诚意,那么,我们只好结束这次谈判。我认为,我们所提出的优惠代理条件是不会在美国找不到合作伙伴的。”日本代表的一席话说得美国代理商哑口无言,美国人也不想失去这次赚钱的机会,于是谈判顺利地进行下去。
2023-08-26 06:37:412

财富时代 | 反垄断快马加鞭

文 | 王宇 反垄断的成因 在 社会 经济发展中,一个行业的快速发展,除了国家的支持, 社会 的需要,必然还会有强大的资本注入。而资本逐利的本质万年不变,为了谋取更多的利润,资本家会通过各种手段,促进行业内各企业的激烈竞争,尽可能更多地分食行业的大蛋糕。强大的资本往往能够带来先进的技术革新和强大的竞争力。强者生存,弱者淘汰,缺乏足够竞争力的企业只能是被吞并或退出的结局,长此以往,行业资源和资本都将进一步向头部企业靠拢,高度集中之后,自由竞争必然会走向垄断经营。垄断之后的规模化生产,不仅可以给消费者带来更有性价比的产品,也能够减少 社会 资源的浪费。但近年来,我国有些平台利用垄断优势,采取不公平竞争手段,扼杀竞争者,严重影响了行业的 健康 有效发展,导致贫富差距加大, 社会 舆论声讨不绝,这已成为当今 社会 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 在2020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国家把“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列为2021年的重要任务之一,要坚决遏制各种不正当竞争,推动各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国家下达了任务,各部门就开始快马加鞭,反垄断相关条例、政策迎来密集落地期。 近期反垄断重要政策: 1月9-10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法规范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1月10日,高法提出,要加强司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 1月31日,中办、国办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反垄断措施的不断加强,有利于我国企业群体和产业结构的均衡、良性发展。也有助于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加强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定调,无疑是在告诉我们,反垄断周期已经到来。 借鉴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我们发现每一次反垄断的周期开启都在驱动 社会 发展的技术成熟阶段,此时行业的规模已经较为确定,继续通过技术革新创造的行业增量是处于边际递减的,头部企业为了维持利润增长就只能通过并购、扩产等方式,以规模效应抢占市场份额,形成“大鱼吃小鱼”的局面。如此一来,就不可避免地导致部分中小企业“消失”,进而造成行业竞争活力减弱,劳动力市场失衡。而贫富分化的加剧和劳动者的不满,亦将使得 社会 对采取包括强化反垄断在内的财富再分配措施的声音越来越强。 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席卷全球,各行各业遭受严重打击,一些抗风险能力较低的中小企业逐步被市场淘汰,加速行业出清,进一步形成龙头企业垄断格局。另外,A股近一年来闹得沸沸扬扬的机构抱团行情,使这些龙头企业不断创出 历史 新高,这些企业的掌舵人和高管则迎来财富的爆发式增长。与之相对的则是疫情影响下,很多中低收入劳动者面临失业、破产。财富的两极分化太严重,必然不利于 社会 的稳定发展,也很难不刺痛收入困顿阶层的内心,进而形成加强反垄断的 社会 舆论,国家对此当然不可能视而不见,反垄断各种调查也将正式开启。 反垄断案例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反垄断并不意味着打压龙头企业,更不会阻碍企业的发展。反垄断的初衷,是保持行业的竞争活力,促进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全球各个国家对反垄断执法的处罚一般有罚款、拆分、技术共享、所有制改变等,对不同行业来看,反垄断的影响也大不相同。 那是否其他行业也适用分拆这种强势的反垄断措施呢?肯定不是! 上世纪80年代,美国贝尔电话公司经营了全国82%的电话业务和90%的长途业务,其对产业链的纵向垄断迫使其他企业逐步退出,随后美国司法部对其展开三次反垄断诉讼,最终贝尔拆分为一个专做长途电话业务的母公司和另外7个公司。分拆之后,失去垄断超额利润支撑,贝尔公司的市占率大幅萎缩,科研经费捉襟见肘,科研人员大幅流失,公司效益也不复从前。 由此我们看出,对 科技 企业而言,反垄断执法过刚易折,合理引导可能会有更好的效果。 1998年操作系统市场90%的份额都归属于微软,利用这一垄断优势,微软在系统中预装其IE浏览器,打压其他浏览器企业-网景。2000年美国政府指控微软公司滥用垄断地位带来的权力,扼杀其他竞争者,司法部门试图对微软拆分为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10年内不能合并。经过微软的多次上诉,最终,微软与司法部和各地州政府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1)微软同意向第三方公司开放API接口,提供近五年的源代码等信息以接受司法部合规监管;2)改变捆绑软件销售模式,分离浏览器、操作系统软件,与各地政府诉讼的和解费用总计约18亿美元。从最终结果来看,微软的研发能力没有因为反垄断拆分而丧失,Windows系统依然不断更新,谷歌浏览器等新兴产品的技术创新不断替代了IE浏览器。 综合而言,对于 科技 领域的反垄断处理,真正的破局还是要正确引导,让企业通过技术革新,实现降维打击来改变原有领域的一家独大垄断格局,如此一来,才能实现行业新晋企业与原有企业的共赢。 反垄断的启示 看了上述案例,我们再来审视国内平台经济垄断存在的问题。在平台经济发展早期,企业获客难度大,企业通常都会投入大量的研发成本,用于搭建平台架构、算法等,这时候获取流量的成本很高。待这些基础设施成熟后,企业获取流量、数据的边际成本则不断递减,仅付出部分运营成本即可获取相较于初期千百倍的流量回报。但现在中国上网人数基本已经饱和,获取流量进入存量博弈时代,这就造成了技术优势领先的互联网企业为了追求平台经济会一直扩大“规模”,以寻求技术垄断后市场集中度的不断提高。近年来,阿里、腾讯等平台经济巨头依托资本投入的规模优势,不断扩张投资版图,我们熟知的滴滴出行、美团、拼多多等全民APP背后都有他们的身影。这些巨头具有资本优势、技术优势,通过补贴、低价等方式,排挤竞争对手,抢占国内流量。如今,有的平台甚至利用自身优势,做起了“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的勾当,再次抑制了自由竞争,造成出现平台经济垄断的隐患。 之前国家一直容忍这些“ 科技 ”企业获得超额垄断利润,是希望以超额利润鼓励企业的创新精神,只有头部企业致力于基础建设和前沿创新,行业才能实现“蛋糕”整体的扩大。如果互联网垄断企业仅满足于坐享现有成果或依托规模优势进一步蚕食 社会 存量“蛋糕”就完全违背了上述初衷。此次《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出台,就是要维护行业的 健康 发展。当前垄断格局既已形成,行业龙头地位稳固,就算采取强硬的“拆分”措施,也很难颠覆目前的局面,且无法从根本上达到反垄断的目的。从过去百年美国反垄断经验来看,“正确引导”或是最能够有效解决当前问题的措施。互联网龙头企业不能仅仅盯着国内这一亩三分地,是时候展现龙头企业的 社会 担当了!通过技术共享、开放网络平台等基础设施,加强市场的良性竞争,释放行业的创新活力,实现行业大蛋糕的扩大。让更多的企业走出国门,走向世界舞台,实现行业、企业的共赢,长此以往,我国涌现国际化明星企业的概率必然大幅增加,未来才有望诞生真正意义上的百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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