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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2023-08-27 06: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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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kySXyd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依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

  政府各部门应当集中管理本部门的机关事务,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政府机关和下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发展改革、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第五条 机关事务工作应当遵循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机关事务公开制度,每年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第二章 经费管理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本办法所称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实际,制定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实物的数量、质量、技术标准定额,以及会议、培训、物业服务等服务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参考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组织制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预算支出定额标准,结合本级政府机关的工作职责、性质和特点,进行合理分类,按照总额控制、从严从紧的原则,采取定员定额方式编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第十一条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差旅费、办公用房管理和维修费用、后勤服务等费用支出管理,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第十二条 政府各部门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采购机关运行所需货物和服务。

  政府各部门应当采购经济适用的货物,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建豪华办公用房,不得违反规定自行采购或者以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政府公开招标采购。第三章 资产管理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和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接受财政、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分类、节俭、合理可行、积极稳妥、动态调整的原则,制定机关资产配置标准,确定资产数量、价格、性能和最低使用年限。

  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机关资产配置标准编制本部门的资产配置计划,资产配置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应当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第十五条 政府各部门应当完善资产入库登记、资产保管清查、资产领用交回等机关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和使用档案,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益。

  政府各部门的闲置资产应当由本级政府统一调剂使用;无法调剂使用的,经财政部门审批后,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置,处置收益应当上缴国库。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明确机关用地权属、编制和实施用地规划、严格使用和处置等措施,对政府各部门用地实行统一管理。

  政府各部门用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拟新取得土地的,在选址阶段应当送同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审核,取得供地批复和土地权证后,将有关材料报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备案,纳入本级政府机关用地管理范围。

  (二)利用现有土地进行建设的,在办理规划手续前,应当征求同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处置土地的,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进行监管,优先通过调配、置换等方式进行配置利用;确实不宜利用的,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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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如下:1、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上级及综合管理部门政策规定。2、三公经费支出范围。因公参观学习和出国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差、出国参观学习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支出,包括在接待中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等支出。3、坚持厉行节约、只减不增的原则,单位在每年编制部门预算时,须单独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并上报市财政局。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控制数下达后不得调整和随意追加。特殊情况确需追加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由于这三项费用的滥用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机关的公费旅游、公车消费、公款吃喝等不良行为,故为社会普遍关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四条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人民政府的补助。五、其他收入。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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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管理办法

1、实行单独编制预算。目前,在财政预算中,预算科目设置的"类""款""项""目"四级指标中,"三公"支出并没有专门列。一般三公经费主要涉及两大块预算资金,一是基本公用经费支出,包括了单位零星开支的一般业务接待、小型会议经费、车辆交通经费,保障单位日常运行。二是特定的专项经费,有车辆购置经费,大型会议、公务活动等专项业务经费。从我区的实际的的运行和效果看,一般车辆专项购置经费由于与车辆编制挂钩,因此即使安排了购车经费,但无购车指标,年底预算调减,所以支出的情况与决算基本一致。但以各种专项业务活动名义支出的接待、会议、考察等经费,由于无具体的标准,造成部门随意性支出很大,会议过多过滥、发放纪念品、旅游、请客送礼等铺张浪费现象比较严重。所以,在新科目体系设置尚未出台的条件下,可结合本地实际,在有关科目下设置明细,有必要对会议、接待这类的专项支出单独预算,防止变相隐藏于业务等其他项目中列支,为提高预算透明度提供保障。2、制定符合实际、可操作性的预算定额标准。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三项经费支出,除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政策措施外,必须制定符合实际、可操作性的预算定额标准,并与公务卡的推行、国库单一账户、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有效结合起来,才能从根本上控制部门随意性支出冲动,才能避免为形式上的零增长而做假账,才能使执法有理有据,有现实操作性。各部门人员数量不同,工作职能也不同,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近年的实际支出情况,拟定一定时期各类层次会议、接待费用、车辆运行等基本标准,并依据部门的业务性质差异,实行一定的分部门上下浮动比例,并公布于众,便于社会各界的监督。3、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强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与支出监督管理既是财政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践精细化管理的具体体现。支出标准是三公经费预算的前提和首要条件,实际执行中就要精细化管理。为提高预算约束力、增强事中监控有效性和执法监管奠定基础,即对于人代会通过专项经费,实际执行时,预算单位仍需向财政业务部门申报并提交有关预算明细资料进行审核。特别对涉及会议、接待的支出,需说明地点、天数、人数、及用餐标准等,坚持财政预算审核先行,并强化费用结算管理,对超标准或没有预算的列支坚决予以纠正,扣减预算,并与下年度的预算挂钩。结合我区实行的区级出国经费预算及审核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的有效做法,对涉及全区性的原安排在各部门的各类会议、接待、公务活动等经费,也可试行统一归口预算和审核,这样有利于控制借会议之名的各类不合规支出和超标准支出,同时也便于监督管理。公务车辆经费,优先考虑公车改革,或在控制总量、细化配备更新标准基础上,实行定点保险维修加油,切实降低公务车辆运行经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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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正文内容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第三条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第四条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对行政单位财务活动的控制和监督;(三)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规范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进行财务活动分析;(五)对行政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六)加强对非独立核算的机关后勤服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实行内部核算办法。第五条 行政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行政单位应当单独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实行独立核算。人员编制少、财务工作量小等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单位,可以实行单据报账制度。 第六条 行政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第七条 按照预算管理权限,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分为下列级次:(一)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二)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并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三)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且没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有下级预算单位的,为主管预算单位。第八条 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级次申报预算,并按照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向上一级预算单位或者同级财政部门报告。第九条 财政部门对行政单位实行收支统一管理,定额、定项拨款,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第十条 行政单位编制预算,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应支出需求;(二)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三)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四)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五)其他因素。第十一条 行政单位预算依照下列程序编报和审批:(一)行政单位测算、提出预算建议数,逐级汇总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二)财政部门审核行政单位提出的预算建议数,下达预算控制数;(三)行政单位根据预算控制数正式编制年度预算,逐级汇总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四)经法定程序批准后,财政部门批复行政单位预算。第十二条 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预算在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送审批。第十三条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决算,逐级审核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第十四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规范决算管理工作,保证决算数据的完整、真实、准确。 第十五条 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第十六条 行政单位取得各项收入,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按照财务管理的要求,分项如实核算。第十七条 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 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第十九条 行政单位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各项支出由单位财务部门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有关规定审核办理。第二十条 行政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进行重点管理和控制。第二十一条 行政单位从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取得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报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部门和上级预算单位的检查监督。项目完成后,行政单位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报送项目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第二十二条 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规定。第二十三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第二十四条 行政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二十五条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第二十六条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结转资金在规定使用年限未使用或者未使用完的,视为结余资金。第二十七条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第二十九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暂付款项、存货等。前款所称存货是指行政单位在工作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第三十一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第三十二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第三十三条 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第三十四条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工作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行政单位资产有原始凭证的,按照原始凭证记账;无原始凭证的,应当依法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值记账。第三十五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建账、核算和登记工作,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对资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第三十六条 行政单位开设银行存款账户,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并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第三十七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应收及暂付款项的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并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第三十八条 行政单位的资产增加时,应当及时登记入账;减少时,应当按照资产处置规定办理报批手续,进行账务处理。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但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九条 行政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或者举办经济实体。对于未与行政单位脱钩的经济实体,行政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行政单位不得举借债务,不得对外提供担保。第四十条 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行政单位不得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第四十一条 行政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源共享、装备共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第四十二条 行政单位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评估,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四十三条 负债是指行政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应缴款项、暂存款项、应付款项等。第四十四条 应缴款项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包括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第四十五条 行政单位取得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第四十六条 暂存款项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预收、代管等待结算的款项。第四十七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第四十八条 行政单位划转撤并的财务处理,应当在财政部门、主管预算单位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划转撤并的行政单位应当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第四十九条 划转撤并的行政单位的资产经主管预算单位审核并上报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批准后,分别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转为事业单位和改变隶属关系的行政单位,其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调整、划转经费指标。(二)转为企业的行政单位,其资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估作价后,转作企业的国有资本。(三)撤销的行政单位,其全部资产由财政部门或者财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处理。(四)合并的行政单位,其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财政部门或者财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处理。(五)分立的行政单位,其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行政单位,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五十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行政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第五十一条 行政单位的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支出明细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及有关附表。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行政单位本期收入、支出、结转、结余、专项资金使用及资产负债变动等情况,以及影响财务状况变化的重要事项,总结财务管理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第五十二条 财务分析是依据会计核算资料和其他有关信息资料,对单位财务活动过程及其结果进行的研究、分析和评价。第五十三条 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收入支出状况、人员增减情况、资产使用情况等。财务分析的指标主要有:支出增长率、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人均开支、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人员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人均办公使用面积、人车比例等。行政单位可以根据其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第五十四条 行政单位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编制财务报告,认真进行财务分析,并按照规定报送财政部门、主管预算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 第五十五条 行政单位财务监督主要包括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等的监督。第五十六条 行政单位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并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处理。第五十七条 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第五十八条 行政单位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预算单位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第五十九条 财政部门、行政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则,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处理。 第六十条 行政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规则,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十一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行政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单位分别执行相应的财务制度,不执行本规则。第六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依据本规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第六十三条 本规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附: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附行政单位财务分析指标1.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支出的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2.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衡量行政单位当年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3.人均开支,衡量行政单位人均年消耗经费水平。计算公式为:人均开支=本期支出数÷本期平均在职人员数×100%4.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5.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总支出的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人员支出比率=本期人员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公用支出比率=本期公用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6.人均办公使用面积,衡量行政单位办公用房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人均办公使用面积=本期末单位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本期末在职人员数7.人车比例,衡量行政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情况。计算公式为:人车比例=本期末在职人员数÷本期末公务用车实有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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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  政府各部门应当对本部门的机关事务实行集中管理,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第四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拟订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下级政府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等工作,主管中央国家机关的机关事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纪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和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接到对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第六条 机关事务工作应当遵循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第二章 经费管理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本条例所称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实际,制定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参考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组织制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预算支出定额标准,结合本级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性质和特点,按照总额控制、从严从紧的原则,采取定员定额方式编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  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制定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计划,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或者因公出国(境)。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结合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实施本级政府机关的办公用房建设和维修、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后勤服务等事务的,经费管理按照国家预算管理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政府各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定采购机关运行所需货物和服务;需要招标投标的,应当遵守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政府各部门应当采购经济适用的货物,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建豪华办公用房。第十五条 政府各部门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项目,不得违反规定自行采购或者以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政府集中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质量。政府集中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应当低于相同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和绩效考评制度,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评价等工作。第三章 资产管理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和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接受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机关资产管理的规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节能环保要求和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实际,分类制定机关资产配置标准,确定资产数量、价格、性能和最低使用年限。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机关资产配置标准编制本部门的资产配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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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6 06:45:412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文件背景

机关事务工作主要包括对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经费、资产和服务的管理,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长期以来,社会各方面对此高度关注,但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促进廉政建设,有必要制定条例。之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于《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为进一步提高法规审查工作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机关事务是指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经费与资产的管理和服务保障。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机关事务条例(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充分听取各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和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经与有关部门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在起草和审查过程中,主要遵循了以下总体思路:一是完善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充分吸收多年来机关事务管理中形成的成熟有效制度,明确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资产配置和服务保障标准的原则。二是体现严格管理的精神。建立确保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得到严格执行的机制,财政、审计、监察、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机关事务工作的全程监管,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坚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的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处。四是坚持厉行节约。政府各部门应当在保证机关运行基本需求的情况下,带头节约资金和能源资源,采购中低档的货物和服务,配备符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要求的中低档公务用车。 (一)本条例的适用范围、机关事务的管理体制与基本原则。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机关事务工作适用本条例,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其他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的机关事务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本级政府机关事务工作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政府各部门应当对本部门机关事务实行集中管理,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国务院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指导下级政府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审计、监察、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机关运行经费和资产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的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二)机关运行经费管理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制定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财政主管部门根据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参考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组织制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定额和开支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总额控制、从严从紧的原则,根据预算定额和开支标准编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应当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其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制定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计划,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不得摊派、转嫁相关费用。机关运行所需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应当遵循充分竞争、经济适用、质优价廉的原则,采购中低档的货物和服务,政府集中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应当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绩效考评和公开制度,定期公布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决算和绩效考评情况。(三)机关资产管理制度。机关资产配置标准应当根据国家政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技进步水平、节能环保要求和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分类制定,明确资产数量、价格、性能和最低使用年限等内容。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机关资产配置标准编制机关资产配置计划,采购和配置资产;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和使用档案,闲置资产应当由本级政府统一调剂使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级政府机关用地实行统一管理,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安排、集约节约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级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权属登记,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政府各部门办公用房的建设、维修、使用、维护应当严格执行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维修标准和物业服务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公务用车社会化改革;需要配备公务用车的,应当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控制公务用车编制和数量,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管理制度。政府各部门应当配备符合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要求的中低档公务用车,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公务用车油耗、维修保养费用实行单车核算,不得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四)机关服务保障管理制度。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降低服务成本。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管理和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推进接待服务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逐步实现接待服务社会化。国务院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国内公务接待制度和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务接待管理机构和政府各部门应当予以执行,不得超标准接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会议管理,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召开会议应当充分利用机关内部场所,具备条件的应当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建立健全庆典活动管理制度,经批准举办庆典活动的,应当控制活动的参与范围、参加人数和期限。政府各部门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考察和培训,减少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数量和在国(境)外停留时间。政府各部门应当带头执行国家有关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再生与综合利用的规定。此外,还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1年12月21日前,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意见:(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略),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2023-08-26 06:46:001

行政管理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行政管理年度工作总结报告5篇 转眼间2022年已经过去,回顾这一年,在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顺利的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行政管理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行政管理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精选篇1) 办公室工作千头万绪,内容多、事情杂、时间紧、要求高,因此,20__年我们始终把提高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作为办公室工作的重要内容。一年来,在领导的重视关心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办公室人员自觉加强学习、积极开拓进取,扎实勤奋工作,具体表现如下: 立足服务,强化管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办公室作为公司对外接待和服务后勤部门,每个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可能影响着公司形象,反映着公司的素质。为此,我们时刻以良好的形象来高定位、高要求,不论在内在外,说话办事,待人接物,处理工作,都努力做到有形象、有品位、有人格。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着力强化三种意识: 一、强化规范意识 就是把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各个步骤、各个环节,用科学、合理的机制和制度加以规范,并以制度保证全体工作人员都能严格、自觉地按照规范开展工作。办公室是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的枢纽,事务繁杂,联系广泛,矛盾集中,常常会遇到一些急需解决但又十分棘手的问题,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使办公室工作处处有章法,人人懂规矩;在文件管理、档案管理、办公设备管理、车辆管理、后勤管理及对外接待管理中,做到了工作有序、行为规范。 二、强化责任意识 要求办公室每位同志都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每一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创造性地处理好每一件事情。充分发挥螺丝钉的作用,对待每一项工作,努力做到小心小心再小心,细致细致再细致,认真认真再认真。通过强化责任意识,我们办公室每个同志都能明确自己担负的职责,自觉地按照职责履行职能。 三、强化奉献意识 办公室工作大部分是“不干有人找,干了看不着”的事情,既专业又烦琐,20__年集团公司主业成功转变,业务量迅速增加,相应的对办公室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在对外接待中,工作忙、头绪多,任务重,节假日、双休日、八小时以外经常加班加点完成工作任务,对此,办公室人员牢固树立不计名利、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爱岗敬业的精神,在艰苦的磨练中充实自身,完善自我,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企业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行政管理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精选篇2) 20__年,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同事们的积极配合下,我着力从办公室工作的实际特点出发,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不断加强自身的素质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克服诸多困难的情况下,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一)努力做好行政管理工作 1、协助领导做好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召开晨会、周例会和专项会议。会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及会议记录,做到了保密和及时归档。 2、认真做好材料的撰写、打印、信息上报和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及时撰写和上报。做好各种文件的收发,配合领导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及时传达贯彻公司有关会议、文件、批示精神,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完成20__年度办公室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 4、按照公司办公用品需求,落实好办公用品的采购及出入库登记工作。 5、为提高公司知名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积极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投宣传稿件。 (二)认真完成人事管理工作 1、落实公司人事、社保和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及时申报月考勤报表,办理缴纳社保新增、转入、减少等各项工作。 2、做好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对即将到期的员工劳动合同,提前组织续签,确保没有过期遗漏。 3、积极组织招聘工作。中支20__年完成保费收入1183万元,随着业务的扩大,对人才的需求也相应地增加。我通过现场招聘、报纸广告、网络招聘等各种渠道广泛招募专业人才,做好人才储备。员工被录用后,积极协助办理入职手续,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公司环境,步入正常的工作轨道。 4、严格按照员工绩效考核办法,对员工的工作责任感、服务意识、工作技能、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考核,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增强员工的团队精神。 二、存在问题 20__年,我能够积极向上,认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第一,有些工作还不够细致,处理问题不够成熟;第二,管理方面还不够大胆,还存在面情软,某些方面要求不够严格的问题,在下一年度管理工作中要注重实现制度管人,行动感人,促使自己的管理水平有更大的提高;第三,工作中时有急躁情绪,谦虚谨慎的作风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20__年工作思路 新的一年新的风貌,在20__年,我将会努力改进自己的不足之处,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技能,为公司发展壮大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1、“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办公室特殊的地位和工作性质要求办公室必须是一个制度健全、管理严格、纪律严明、号令畅通的战斗集体。要本着“从严、从细、可行”的原则,在原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办公室工作规范、考核制度、保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从而使办文、办事、办会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加规范有序。 2、做好人力部门的考勤、社保、人员入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引进一些优秀的人才为我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3、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上情下达、下请上报,真正做好信息传达工作。 4、继续加强学习,拓宽自身知识面,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并坚持晨会和周例会制度,通过会议、培训方式,组织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学习,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5、工作中要学会开动脑筋,主动思考,充分发挥领导的参谋作用,积极为领导出谋划策,探索工作的方法和思路。 6、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工作交流,注意听取同事们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政务管理水平和事务处理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行政管理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精选篇3) 20__年以来,办公室围绕我局的中心工作和工作目标,在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各科室的协作配合下,积极发挥综合协调、后勤保障、对外宣传等职能作用,高标准、高规格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为我局招商引资总体工作的跨越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思想意识上:立足服务,强化意识 办公室是机关公务和社会活动的枢纽,事务繁杂,联系广泛,矛盾集中,常常会遇到一些急需解决但又十分棘手的问题,为此,合理分工,进一步优化人员、财物配置,各项工作任务均衡合理分配,出台并完善了机关值班、车辆管理、公章使用、办公用品领取等一系列制度。塑造办公室的形象,维护领导,赢得企业信赖,不断强化每个工作人员的规范意识。一年来,办公室人员总体上达到了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少请假,公出登记等工作要求;能将领导交办的工作较好完成,做到不打折扣不失水准;在分工的基础上讲究协作,做到既要分工明确,又要互相沟通、协作,以达到共同的目标,真正体现出办公室高效率,高水平的工作作风。 二、业务工作上:抓住重点、以人为本 (一)主动参与招商。围绕招商引资这一工作主线,转变思维,主动介入,创新性地参与了各项招商活动。20__年,我局共组织参招商会、小团组40余次,接待外地考察客商50多批次。在自办(天津)投资环境说明会等活动中,办公室做好重要客商接送,安排会务住宿用餐,起草讲话材料,做好媒体宣传,安排列支预算,保障了活动的顺利举办。参与接待了国奥集团、新龙脉集团、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农联控股、华体集团、等多批次客商的来访考察活动,做好会议室安排,资料准备,宣传推介及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20__年积极参与了京津冀知名企业家交流会、廊洽会等会务活动,会前制定详尽方案、列支预算,做好勤务保障,会中总能看到热情而忙碌的办公室工作人员,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信息,总结不足,谋划下步打算。同时制作了《等您来》、《存量资源手册》招商宣传册。 (二)提高办文质量。遵守《国家行政机公文处理办法》,严格按程序办理各类文件,办公室认真做好局党组、局办公室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内容,及时办理公文传递,先后组织参加、软件正版化、公文处理等专项培训,多次参加各相关部门组织的宣讲、授课活动。到20__年年底,共收录上级各类文件2245余件,上传下达各类文件1342多件,对100多件重点文件进行了传达、办理,做到急件急办,特事特办,并积极做好督办、催办工作。全年共发海投促红头文件13个。 (三)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差旅费报销细则》等新下发的国家、省市区有关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做好机关财物、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控财务支出、报销关,严控三公经费不超标。管理库存现金、做到账实相符;审核原始凭证、编制并指导填写报销凭证;记录现金报销流水账和各项钱款支出情况;办理好报账、转账、现金、对账等业务。在网站上把本单位的预决算公开、每月在三公平台上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上报采购计划采购办公用品、刷卡结账报销、审核票据、对账下账、申请经费、国有资产清查,严控办公用房、能源消耗等不超标,确保机关人、财、物管理精细、准确、合规。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筹办各类会议,采购各类用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四)做好劳资工作。劳资保障同政令畅通、财务支销是办公室三项关键而基础性的工作。20__年,完成工资报送20余次,工资调整2次,养老保险30余次,养老保险、公积金调整5次;及时组织单位职工参加大病医疗、职工体检等活动;完成干部职工个人信息的调整、统计等的报送工作10余次。 三、后勤保障上:协调发展,统筹推进 (一)加强综合协调工作。根据局机关各阶段的中心工作,加强内部综合协调,传达贯彻领导决策,保障机关政令畅通、运作顺畅。做好招商引资台账的上报工作。将涉及到我局的十几项工作按月上报。在执行领导班子决定上,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共同完成。 (二)保障机关顺利运作。加强用车管理,出台《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加强车辆调度,保障招商引资客人及各类活动的用车需要;做好报刊杂志的征订、发放工作;完善办公用品领取登记制度,做好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的采买,确保正常的办公活动。加强机关安全管理,组织参加消防演习及讲座互动,消除安全隐患。开展软件正版化自查工作。做好领导出行的服务工作,安全驾驶,规划合理路线,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洁、年检工作。安排好节假日的的值班安排工作,每晚下班前,提醒值夜班同志,并做好电话转移。 (三)工会工作有序开展。为职工办理了大病医疗互助,体现职工间的温暖。保障职工正常福利的发放,办理蛋糕卡,体检套餐及增项等事宜。每逢节庆假日,均要抽出人员看望离退休老干部及其家属,购送生活日用品,订阅期刊杂志;每年的各类补助金均要登门送到老干部手中,让老干部感受单位大家庭的温暖。 (四)组织参加各类活动。组织创文明城市全民洗城40多次;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4次,科学安排,首尾相连,确保旗帜传递。组织暑期文明志愿者城市活动,为值勤同事送去盒饭和矿泉水,体现单位关怀和温暖;组织参加滑雪趣味比赛,篮球比赛、体育趣味运动比赛等活动。通过各项活动,机关人员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得到有效提升。 四、工作纪律上:严格贯彻、抓好落实 20__年正风肃纪工作又提出了更高要求。按照现阶段大工作环境的要求,办公室按照领导部署,重新更新完善了《机关请销假制度》,严格贯彻、不厌其烦的传达、动员、落实各项纪律要求,提醒机关人员时刻紧绷遵守纪律这根弦。针对过往强化工作纪律方面,只说教、不严行的工作弊端加以改善,落实公务外出登记备案制、请假条一式双联备案制、机关人员出勤公示制等管理细则;切实执行了奖惩机制,使机关工作人员能够客观、理性、公平的看待新的纪律要求。 20__年办公室的工作没有出现较大失误,没有出现违规违纪情况,没有受到过领导、同志们特别严厉的批评与指责,没有失去对工作的责任心与热情,但是,这些都是承蒙于领导、同志们的理解与包容,无过便是功的思维要在办公室的工作中淡化。今后,办公室将更好地树立窗口形象,更好地发挥协调与服务职能,办争各项工作有创新,有进步,整体的管理水平与服务水平迈向新台阶。 行政管理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精选篇4) 不知不觉,转眼间试用期已接近尾声。在一个寒冷的季节,我踏进了一个令我感到温暖的公司。在这段时间里大家给予了我足够的宽容、支持和帮助,让我充分感受到了海纳百川的胸襟,恨地无环的豪气,执着坚定的信念。 回顾这半年来的工作,我在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公司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通过学习与工作,工作模式上有了新的突破,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行政助理是承上启下、沟通内外、协调左右、联系四面八方的枢纽,推动各项工作朝着既定目标前进。办公室的工作千头万绪,简历的初步筛选、接待面试人员、文书处理、档案管理、迎来送往等。面对繁杂琐碎的大量事务性工作,自我强化工作意识,注意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冷静办理各项事务,力求周全、准确、适度,避免疏漏和差错,基本做到了事事有序。 1、积极和有关人员交流、沟通,及时了解情况、工作进度,将问题反馈到分部主管,以便相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掌握工作的进展,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安排交付工作。 2、认真做好公司的文字工作。及时传达贯彻公司有关会议、文件、批示精神。 3、落实公司人事、劳资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公司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和员工的考勤控制监督工作,体现公司的规范性,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 4、切实抓好公司的福利、企业管理的日常工作。按照预算审批制度,组织落实公司办公设施、福利等商品的采购、调配和实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公司通讯费、水电费、日常用品的购买及购买员工生日礼品等费用的支出情况,严格按照程序核定使用标准。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工作水平 由于感到自己身上的担子很重,而自己的学识、能力和阅历与其任职都有一定的距离,所以总不敢掉以轻心,向周围的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这样下来感觉自己还是有了一定的进步。经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已具备了办公室工作经验,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在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和文字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经过锻炼都有了一些的提高,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努力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积极提高自身各项业务素质,争取工作的主动性,具备较强的专业心,责任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第一,许多工作都是边干边摸索,以致工作起来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二,有些工作还不够细致,一些工作协调的不是十分到位。 第三,由于阅历等原因,有时考虑不够周全。 我应努力做到: 第一,加强学习,要对公司的统筹规划、当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第二,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第三,注重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不断改进对其他部门的支持能力、服务水平。 行政管理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精选篇5) 20__年即将过去。一年来,本人在公司行政科的正确领导下,在同事们的大力支持下,牢固树立安全行车和服务至上的思想,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一年来的思想、工作等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用正确的理论来指导自己改造好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树立牢固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是紧紧围绕提高对“安全第一”思想观念的认识,针对自己的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车辆管理、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增强自己对工作的适应能力,提高自己做好工作的本领。 二、努力工作,为领导和机关搞好服务 一是认真做好给领导的车辆服务工作。随着市委领导的调整,按照工作分工。由于服务对象变了,随之而来的就是服务方式的变化,为此,我在我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了领导的工作、生活习惯等,并按照新的要求,尽快调整自己的服务方式,做到了随时用车、随时出车, 没有发生各种由于出车不及时而耽误领导工作的事情。同时,我把为领导服务和为机关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领导外出的情况下,如果办公室领导派我执行其他出车任务时,我也能够积极配合。 二是认真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多年的驾驶员经历使我认识到,做好车辆保养和日常维修,是安全驾驶的保证。为此,我坚持把工夫下在平时,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及时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这样,一方面使车辆在平时始终保持干净清洁,给领导以舒适的感觉;另一方面,通过对车辆的保养,及时发现毛病,小问题自己动手,大毛病立即向领导汇报后修理解决,从而做到了“有病不出车,出车保安全”。 三、严格管理,抓好小车班队伍建设 一是作好表率。作为____小车班的班长,我始终做到严于律己,对待本职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要求同志们做的,自己首先做到,发挥一名老大哥、老同志的模范带头作用,为小车班全体干部职工作好表率。 二是严格管理。在工作中,要求大家坚持服从领导分工,不挑肥捡瘦,不拈轻怕重,不论领导安排什么工作,都认真的去履行好职责。每位同志要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做到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规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安全 第一的思想;坚持良好的驾驶作风,文明驾驶,礼貌行车;服从调度,热情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搞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确保各种机件齐全有效;坚持按时参加安全学习活动,抓好行车安全工作。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总之,一年来,我根据组织和领导的安排,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更高的标准衡量自己,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对一些安全法规、政策学习得不够深,不够系统;为领导服务的主动性不够强;在处理为领导服务和为机关服务的关系上还需进一步提高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抓好安全法规、政策的学习,增强安全观念;切实加强服务意识,正确处理好为领导服务和为机关服务的关系,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力争取得更大的成绩。
2023-08-26 06:46:131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使用各级财政性资金的机关(以下简称各机关),其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机关事务工作应当遵循保障公务、厉行节约、统一集中、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本级机关事务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  各机关应当集中管理本机关的机关事务工作,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降低运行成本,提高保障水平。第二章 机构职责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级的机关事务工作,指导下级的机关事务工作。第八条 省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承担下列职责:  (一)负责全省机关事务政策研究和工作指导;  (二)负责拟定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  (三)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四)负责省直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汽车更新、房屋修缮、公共机构节能等专项资金管理;  (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省直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六)负责省直单位土地和房产管理;  (七)负责省直单位公务用车(不含执法执勤用车)管理;  (八)负责省直单位住房保障与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九)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省直机关安全保卫、爱国卫生、环境绿化等综合事务的工作指导;  (十)省政府规定的其他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和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第三章 经费管理第十条 县以上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实际,制定并适时调整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参考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组织制定并适时调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第十一条 各机关应当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将部门预算收入和本部门及其所属各预算单位合法取得的其他各项收入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管理。  各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第十二条 各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制定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计划,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或者因公出国(境),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摊派、转嫁相关费用。第十三条 县以上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本级机关的办公用房建设和维修改造、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后勤服务等事务的,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按照预算管理规定予以统筹安排。第十四条 各机关应当依照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定采购本机关运行所需货物和服务;需要招标投标的,应当遵守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各机关应当采购经济适用的货物,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建豪华办公用房。  各机关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项目,不得违反规定自行采购或者以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政府集中采购。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和绩效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的统计、分析和评价。第四章 资产管理第十六条 县以上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和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接受本级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023-08-26 06:46:271

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使用财政资金的本省各级机关(以下简称各机关)从事机关事务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机关事务,是指使用财政资金,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各项活动,包括经费运用、资产管理以及后勤服务等方面的事务。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领导,明确本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推进本级机关事务的统一管理。第五条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主管本级的机关事务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指导和监督下级的机关事务工作,及时纠正违法违纪行为。  省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全省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划和制度,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省公务用车管理改革、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省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指导、监督设区的市、县(市、区)机关事务工作;  (四)确定省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省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  (五)负责制定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机关房地产、办公用房、房屋修缮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六)负责省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和职工住宅小区(院落)的规划、建设;  (七)指导并组织实施机关后勤干部岗位培训、后勤工人技术培训等工作;  (八)其他应当由省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承担的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省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制定的机关事务管理规划、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级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开展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接到对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第六条 机关事务工作应当遵循集中管理、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标准。第七条 各机关应当积极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逐步开放机关后勤服务市场,引进竞争机制,提高机关后勤服务水平。第二章 经费管理第八条 各机关应当加强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本办法所称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第九条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服务价格,制定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参考有关市场价格,组织制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预算支出定额标准,结合本级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性质和特点,按照总额控制、从严从紧的原则,采取定员定额方式编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机关运行经费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并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  各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制定年度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计划,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或者因公出国(境),不得在下级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报销相关费用。第十三条 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结合本级机关事务管理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实施本级机关的办公用房建设和维修、公务用车配备和更新、后勤服务等事务的,经费管理按照国家预算管理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绩效考评和通报制度,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评价等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施。
2023-08-26 06:46:351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全省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其他国家机关和有关人民团体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机关事务,包括各机关运行的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和服务管理等相关事务工作。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级政府机关事务实行统一管理,统筹配置资源。政府各部门对本部门机关事务实行集中管理,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第四条 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拟定全省性机关事务管理的制度和标准,指导下级政府机关事务工作,主管省直机关的机关事务工作。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纪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接到对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第六条 机关事务工作应当遵循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第七条 全省各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第八条 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本办法所称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实际,制定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参考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组织制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结合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实施本级政府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和维修、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后勤服务等事务的,经费管理按照国家预算管理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政府各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定采购机关运行所需货物、服务和工程;需要招标投标的,应当遵守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不能采取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开始采购。  政府各部门应当采购经济适用的货物,在技术、服务、性能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建豪华办公用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可以受政府委托承担政府采购事项。第十三条 政府各部门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项目,不得违反规定自行采购或者以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政府集中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质量。政府集中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应当低于相同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和绩效考评制度,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每年要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评价等工作,并将机关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和省财政部门。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和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负责职责范围以及政府委托管理的机关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接受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机关资产管理的规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节能环保要求和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实际,分类制定机关资产配置标准,确定资产数量、价格、性能和最低使用年限。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机关资产配置标准编制本部门的资产配置计划。
2023-08-26 06:46:421

机关事务局三条列一办法一意见是什么

关于征求《湖南省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办法(送审稿)》意见的通知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6日 本文来源于: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神,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省机关事务局报送省政府审议的《湖南省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办法(送审稿)》全文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14年9月16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宝贵意见。  地址:长沙市湘府西路8号 邮编:410004  传真:0731-89990715  联系人:黄旻  电子邮箱:shehuilifachu@163.com  网址:www.hnsfzb.gov.cn  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4年8月25日  湖南省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省各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体制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的统一管理,明确本级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  政府各部门应当明确一个内设机构集中管理本单位机关事务,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并接受同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四条 〔主管部门职责〕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指导全省机关事务工作,主管本级机关事务工作。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主管本级机关事务工作,指导下级机关事务工作。  实行集中办公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办公区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 〔发展方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方向,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推进公务用车、物业管理服务和公务接待服务等方面的社会化改革。  第二章 经费管理  第六条 〔经费管理一般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管理,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  第七条 〔定额与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保障机关运行的需要制定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实物的数量、质量、技术标准以及物业服务、差旅、会议、生活保障等服务内容和等级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制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实物标准,应当根据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参考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  第八条 〔专项经费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本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和维修、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公共机构节能、后勤服务等机关事务工作的,经费管理按照有关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三公经费管理〕各级人民应当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  政府各部门应当加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管理,并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  第十条 〔政府采购〕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不得自行分散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质量。  第十一条 〔考评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和绩效考评制度,组织财政、机关事务等部门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评价等工作。  第三章 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 〔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根据资产形态和性质,依照职责分工,针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统计评价等各环节,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接受同级财政、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 〔资产配置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资产管理的规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节能环保要求,结合岗位职责、工作情况、机构编制数量,分类拟订机关资产配置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资产配置标准和资产存量状况,编制本机关年度资产配置计划,经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审核后作为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的依据。  第十四条 〔资产日常管理〕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本机关资产的日常管理,不得将本机关资产用于担保、抵押、对外投资或者举办经济实体,不得擅自出租、出借本机关资产。  第十五条 〔资产处置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对各部门闲置或者低效运转的资产予以统一调剂使用。不能调剂或者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采取拍卖等方式处置,处置收益全额上缴国库。  调剂使用或处置机关资产的,应当及时调整有关机关资产账目。  第十六条 〔机关用地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编制或者修订城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时,应当根据功能分区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要求,统筹考虑安排机关用地。鼓励政府机关实行集中办公。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对本级机关用地实行统一的产权管理,统一申请办理权属登记。  第十七条 〔办公用房建设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管理制度。具备条件的,可以由同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建设机关办公用房。  机关事务部门应该依据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加强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办公用房建设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 〔办公用房权属与使用管理〕政府各部门机关办公用房由同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统一申办权属登记,统一调配使用。  第十九条 〔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本级政府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制定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具备条件的,可以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本级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办公用房的日常维修维护由使用机关负责。  第二十条 〔公务用车管理职责分工〕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执法执勤用车配备管理的具体规定,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核定,报上一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二十一条 〔公务用车日常管理〕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不得超标准、超编制配备、更新公务用车。  第四章 服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具体制度,确定机关后勤服务的项目和标准,加强对本级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后勤服务资源。  政府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后勤服务工作,不得超出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提供后勤服务。  第二十三条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管理职责分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在同级节能工作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第二十四条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日常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和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制定并组织实施同级公共机构节能计划和目标考核办法。政府各部门应当加强节能管理和节能宣传、教育工作,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淘汰高能耗设施设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益。  第二十五条 〔公务接待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按照务实节俭、简化礼仪的原则管理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拟订本级机关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 〔会议、国内差旅和出国境管理〕政府各部门应当加强会议管理,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规模,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应当充分利用机关内部场所和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节约会议开支。  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差旅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国内差旅人数和天数,不得进行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不得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不得进行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数量、在国(境)外停留时间,不得安排与本单位业务工作无关的考察和培训。  第二十七条 〔物业服务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本级机关物业服务管理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本级机关的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本级机关物业服务管理制度。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督检查职责及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关事务工作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信息沟通,定期组织机关事务、发展改革、财政、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机关事务工作进行检查,并将节约型机关建设纳入绩效考核。  第二十九条〔举报投诉处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机关事务工作情况的举报、投诉受理制度,及时处理举报投诉。  第三十条 〔法律责任〕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规定处罚的,依法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规建设办公用房 或未按规定使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  (二)未按规定使用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公务用车配备与更新、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费、公共机构节能等专项经费的;  (三)未按规定程序擅自处置机关资产的;  (四)组织与会议无关的考察活动的;  (六)其他违反机关事务管理规定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参照执行单位〕 其他国家机关和有关人民团体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 〔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温馨提示:欢迎您提出宝贵建议,如果您要投诉举报,请访问省长信箱。 您的姓名:* 必填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提问标题: * 必填 提问内容: 是否愿意公开:公开 不公开 * 验证码:*
2023-08-26 06:46:491

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遵循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的统一管理,明确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科学设置管理职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  政府各部门应当对本部门的机关事务实行集中管理,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拟订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纪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和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机关事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的行为,应当及时依法依纪调查处理。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机关事务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机制。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应当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推进机关事务工作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情况应当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社会化改革,完善配套管理制度。第二章 经费管理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应当加强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前款所称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政府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实际,制定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参考有关市场价格,组织制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加强配合,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格执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或者因公出国(境),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下级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转嫁相关费用。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第十四条 政府各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定采购机关运行所需货物和服务。  政府各部门应当采购经济适用的货物,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置、建设豪华办公用房。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和绩效考评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评价等工作。第三章 资产管理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接受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资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机关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节能环保要求和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分类制定机关资产配置标准,确定资产数量、价格、性能和最低使用年限,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调整。  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机关资产配置标准编制本部门的资产配置计划。第十八条 政府各部门应当完善机关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和使用档案,设立资产总账和分类明细账,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益。  政府各部门的闲置资产应当由本级政府机关资产主管部门进行调剂使用或者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置,处置收益上缴国库。
2023-08-26 06:47:041

事务机关管理局是做什么的

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责:1、负责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事务和政务接待的办法和制度;2、 指导各级各部门公务接待工作;承担规定范围的公务接待、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接待服务等工作;协助区财政局管理和使用接待经费;3、 负责一般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编制核定、配备、更新、维修、处置、定点保险等工作;负责全区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车辆保障服务工作;4、 指导机关后勤事务工作,推动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和发展;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统一调配、管理区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物业的管理工作;5、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划及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6、负责异地交流市管领导干部周转房的管理保障工作。事务机关管理局是什么: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中央国家机关经费、财务、公务用车、国有资产和房地产管旦悄理,负责指定范围的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以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内设机构: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有关重大活动和会议的总务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务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事务政策研究,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等相关工作。负责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2、公共机构节能处。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管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建设,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承担指导市教育、科技、文广旅体、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3、计划财务处。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及财务会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等管理工作,组织本级财务会计核算。负责相模圆渣关单位的专项经费的管理。负责局财务信息化平台的管理,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综上所述,按规定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订相关具体制度和办法,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条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2023-08-26 06:47:241

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服务中心的部门职能

(一)制定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及部分行政事务工作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税务系统后勤工作会议,对机关后勤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二)负责总局机关后勤的人事、财务管理工作。(三)负责机关后勤改革工作和后勤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四)负责总局机关的安全、通信、交通、卫生、餐饮及设备运行与维护工作,负责机关传达室、活动室、浴室、美发室、会议室、监控室等办公设施及职工生活设施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五)负责总局机关会议会务保障和系统来京人员的公务接待工作。(六)负责总局机关房产的管理和维修工作,职工宿舍的物业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机关的房改工作和基建工作。(七)负责机关办公物资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发放及维修工作。(八)负责机关绿化美化、环保、人防、消防、防汛工作;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综合治理、治安防范、交通安全、户籍管理等社会性工作。(九)负责职工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工作;组织职工体检和义务献血工作;管理计划生育工作;协助系统来京治病人员的治疗工作。(十)组织后勤经营管理工作。(十一)完成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机关服务中心设8个处:(一)办公室协调处理机关服务中心日常政务,起草、审核有关文件,负责会议、活动的组织,文件运转、归档、保管和印章管理;制定服务中心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后勤改革方案;编制月、季、年度工作计划和后勤工作动态(简报);负责总局大型工作会议的会务保障工作,并代购公务车(机)票;接待系统公务来局人员;协调服务中心与机关各司(局)的工作;负责分工会的工作。(二)人事处协调处理服务中心与机关主管部门的人事关系;管理机关服务中心人员编制、机构、岗位设置;负责制定服务中心的人事、劳资管理制度,编制、上报人事统计报表;办理任免、调配服务中心处以下干部(含处级)工作;审核各处室用工计划,核定劳动工资,办理社会保险等职工福利工作;管理人事、劳资档案;负责中心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文化等教育培训;负责组织系统后勤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负责干部职工的政审工作和奖惩工作;负责办理所属人员出国出境申报审批工作事项;负责员工的聘用、辞退、离职、退休等项工作;负责各类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等级的申报与考评工作;负责中心的党务及纪律检查工作。(三)财务处负责中心及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经费核算,固定资产管理;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编制、上报中心财务计划、报表,审核汇编财务预算决算;组织内部审计;审核直属单位财务报表;管理基建经费和经营性资金;参与经营性资产的评估、清查、分析,参与对经营单位的考核。(四)行政管理处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发与维修;管理内部固定资产;负责机关集体户口的户籍管理;负责机关卫生保洁、环境绿化、美化工作。为机关提供办公、会议、洗理、洗浴等多项(种)服务;负责与当地政府协调,完成有关的社会性工作;负责帮助协调机关职工子女入托(园)、入学及托儿所、管理班的管理。(五)房产处负责机关所属房地产的管理;制定房产公物的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各类房产的招标、购置、产权登记、维护使用和修缮工作;编制修缮计划,合理使用修缮资金;组织管理职工宿舍的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房改工作,管理住房公积金,负责机关防汛和人防工作。(六)交通处负责机关交通管理、车辆管理,制定管理制度;保障机关公务用车、会议用车和职工班车;负责车辆、油料的管理、车辆维修与年检;负责机关车辆的购置、调配与更新;负责机关交通安全检查、教育和培训;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安全检查。(七)餐饮处负责机关餐饮服务工作。制定职工就餐、来宾就餐管理制度;保障机关职工公务就餐和接待来总局机关的内外宾用餐;负责机关饮食卫生、营养配餐和防疫检疫工作;负责炊事人员的管理、培训;有条件地为内部职工提供自制、加工、代购的主副食品等多种服务。(八)设备技术处负责总局机关所属办公区内的各类设备运行、管理、维护、更新;指导、协助经营单位的设备维护和管理;保障机关电话通信;参与组织内部基建工程和设备改造,参与组织基建设备的招投标工作,编制设备更新计划,论证技术改造方案,组织实施技术设备安装施工;管理设备档案;负责采购、保管各类设备维修零配件和备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审查技术岗位上岗人员资格。 门诊部负责机关职工医疗保健、体检与防疫工作,管理医药费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义务献血工作;协助联系机关和系统干部来京住院就诊;检查机关餐饮卫生。经营部负责枣林前街写字楼的管理、服务与经营,编制经营计划;运用现有资产开展对内有偿服务和对外经营;管理所属人员、加强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水平。金三环宾馆负责税务系统来京人员的食宿接待工作,按要求安排系统内外各种会议与培训;编制经营计划,利用现有条件扩大经营范围;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服务中心规定对宾馆的人事、劳资、财务进行管理,组织员工骨干参加技能培训;组织宾馆中小规模的基建和设备改造工作。北戴河培训中心、烟台培训中心负责安排总局领导暑期办公;接待系统劳模、先进工作者、离退休人员及干部职工休假;接待系统内外的各类会议和培训。
2023-08-26 06:47:331

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首先确定是什么级别的。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国家和省级层面是行政单位,地级市是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县级市是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扩展资料: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直管理局)是中央办公厅所属单位,是中央直属机关的事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经费、物资、车辆、房产基建、住宅、物业等管理、保障和服务等行政事务工作。主要职责1、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2、组织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3、按规定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4、按规定制定中央国家机关财务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5、负责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6、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7、负责中央国家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8、按规定承担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工作;9、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人民防空工作;10、指导和协调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11、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京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等。二、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1、负责省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2、按规定负责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3、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省级机关行政经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住房改革支出经费管理的建议。按规定指导省级机关会计事务工作。4、负责省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归口负责省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项目初审、统一规划、建设和集中管理工作,负责省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配置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省级机关及所属单位用地管理工作。负责省级机关人民防空工作。5、负责省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机关职工集中住宅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省级机关职工集中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省级机关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6、负责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7、拟订省级领导服务保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定范围的省级领导、已退出领导岗位的省级领导以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8、按规定承担省级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受委托承办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采购。9、指导和协调省级机关绿化、爱国卫生、安全等工作。负责实施省级机关后勤工人的技术培训、等级考核工作。10、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省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承担省级机关医院相关后勤管理工作。11、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级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相关制度和标准。承担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指定公务往来人员的服务、接待工作。负责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本省市、县政府驻宁办事处的协调工作。12、承办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县级 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1、研究拟订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制定机关后勤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并负责实施。2、参与县级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级机关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县级机关行政预算经费和专项经费进行管理、使用、监督。3、履行县级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职能,负责对县级机关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的处理及购置、转让、报损的审核;建立并管理县级机关国有资产档案,定期组织清理、盘点和检查。4、负责县级机关汽车的编制、更新、报锅及车辆资料等管理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领导用车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工作用车的调配、油料供应、维修及日常管理工作。5、负责县级机关工作用房的基建投资,承担直接管理的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办公、会议及附属用房的调整、配置、管理。6、负责县级机关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管理和县级机关房地产的综合管理工作,以及县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和县级机关老职工住房补贴经费的审核工作;指导机关办公用房和干部住宅用房的物业管理工作。7、指导和协调县级机关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绿化和人防工作,维护机关办公区域的交通秩序和群众集体来访秩序;负责县级机关车辆通行证的管理;监督检查机关干部住宅区治安防范及局属单位的日常安全和保卫工作;负责县级机关门诊所等管理工作;负责或参与县大型活动、会议和节日庆典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8、负责现任和离任的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和享受县(地)级待遇老干部的生活、医疗、住房、用车、住地绿化、卫生、安全等服务管理工作。9、负责县级机关后勤工作的业务指导,并对县人大、县政协机关后勤管理工作予以协助;指导县级机关各部门后勤工作的改革,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10、负责管理局属单位,推进改革、强化服务,增强其县场化能力。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机关事务管理条例》
2023-08-26 06:47:481

机关事务局是干什么的

是市政府的一个组成部门,相当与市政府的后勤部门。下面是我从苏州市人民政府摘抄下来的官方准确描述:(一)根据国家、省的有关方针政策,拟订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二)负责市级机关有关部门的财务管理,指导市级机关有关部门的会计事务工作。(三)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具体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四)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核定,并做好车辆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驾驶员安全教育、年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安全行车的各项制度和措施;负责市行政中心大院车辆出入通行证的审核、发放工作;参与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和组织实施工作。(五)负责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办公用房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办公用房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承办市级机关有关部门行政办公用房配置及管理工作;承办市级机关公务员住房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六)负责市级机关相对集中办公区行政事务、办公秩序、安全保卫、生活服务、绿化消防、设备设施保障、爱国卫生等后勤管理工作。(七)承担市重要会议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大中型会议的会务保障管理工作。(八)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023-08-26 06:48:0510

目标工作计划

关于目标工作计划范文六篇   光阴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们的工作又将在忙碌中充实着,在喜悦中收获着,现在就让我们制定一份计划,好好地规划一下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计划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目标工作计划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目标工作计划 篇1   为充分发挥职能部室的管理职能,提高工作绩效,增强责任意识,促进公司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形成“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的工作氛围,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制定部室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签订日期: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工作目标责任范围:   1、负责文秘、档案管理、机要管理、文印、信访等工作。   2、负责人事、劳资、福利;劳保发放工作。   3、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接待、会务、车辆、卫生、外协、外宣、通讯、计算机网络、报刊定发等后勤服务及管理工作。   4、负责办公楼、食堂、澡堂等非生产用电、用水的管理工作。   5、做好多种经营开发工作,力争年收入50万元。    三、工作责任目标(指标)   1、做好公司综合性材料、领导讲话等重要文件、材料的撰写工作;做好公司的信息调研、文印工作;做好各部室贯彻执行公司决议、决定、指示情况的检查督促工作;做好公司的机要、印鉴、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2做好接待室、会议室服务,公司领导综合部服务,大型会议会场布置及服务,邮件发放及报刊收发、订购等工作。   3、做好公司的通讯管理、值班管理、办公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建设和各种会议活动的会场音响服务等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传递及时。   4、做好公司领导用车和通勤班车统一调配和运行管理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公务用车和职工通勤班车安全、正点、卫生、舒适,杜绝重大和交通责任事故。   5、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做好办公用品、职工福利的统一购置、控制、发放管理工作。   6、加强公司的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为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秩序和优美的工作环境。   7、做好本部室控制的其他费用管理工作。   8、认真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考核与奖罚:   (一)通用考核目标执行公司《考核通则》,按有关规定考核。   (二)目标考核   1、办公管理费用表(见附件)内的费用,超支按100%扣减工资总额,节约按5%增加工资总额。   2、办公楼、食堂、澡堂等非生产用电、用水超过规定值,按10%工资总额扣减,节约按1%增加工资总额。   3、多种经营开发工作不到位(完不成50万元),扣减工资总额5%,节约按1%增加工资总额。   (三)部室自我考核:   1、岗位工作业绩:根据部室工作责任目标,制订量化考核指标。   2、工作态度:根据不同层次进行不同标准的考核,综合部主任负责对部室成员考核评价,综合部主任由公司管委会考核评价。   3、工作能力:根据部室工作成员职责,由综合部主任制定《考核细则》,每月自评一次,将自评结果交公司考核办,并作为评先树优及任职奖罚的依据。 目标工作计划 篇2   销售工作规划中下面的几项工作要作为主要的工作来做:   1) 建立一支熟悉业务,而相对稳定的销售团队。   人才是公司最宝贵的资源,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 一切业绩都起源于有一个好的业务人员,一切销售业绩都起源于有一个好的销售人员 建立一支具有凝聚力,合作精神的业务团队是公司的根本。在工作中建立一个和谐,奋进,具有创做能力的团队作为一项主要的工作。也是重点建立一个和谐,具有杀伤力的团队作为一项主要的工作来抓。   2) 完善业务制度,建立一套明确系统的业务管理办法。   完善销售制度,建立一套明确系统的业务管理办法。 销售管理是企业的老大难问题,业务人员扫街,寻找信息,销售人员出差,见客户处于放任自流的状态。完善销售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让销售人员在工作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增强销售人员的自信意识,把公司视为一个大家庭的主人翁意识,提高业务销售业绩,鼓动销售人员的上进心.   3) 培养业务员发现问题,总结问题,吸取好的意见,好的经验,不断自我提高学习的习惯。   培养销售人员发现问题,总结问题目的在于提高销售人员综合素质,在工作中能发现问题总结问题并能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业务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档次。对待新事物的见底,能够挖掘销售人员的潜力,将之发挥最大,同时使销售人员对自我提升认知能力一个飞跃.   4) 建立自己的人际网络,对周边的新信息努力寻找。   及时解决中途出现的意外事件问题,以出差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的问题,约好的客户突然改变行程,毁约,车辆不在家的情况,使计划好的行程被打乱,不能顺利完成出差的目的。造成时间,资金上的浪费。 为避免类似的问题反复出现,要有自己的并且是多方面的人际网络,就好似一条源源不断的水管,不断地有水流入来 ,未雨绸缪的概念要根生地固 ,单一的网络是不够的,同时还寻找新的信息,有发展的信息要多多用心。 使面对意外的.问题时,能够游刃有余的去解决,正常完成计划   5)销售目标   根据公司下达的销售任务,把任务根据具体情况分解到每月,每周 ,每日,监督自己努力完成各个时间段销售任务。并在完成销售任务的基础上提高销售业绩.要有恒心,坚持努力不懈的精神,提高整个业务团队的标准.   公司发展是与整个公司的员工综合素质,公司的指导方针,团队的建设是分不开的。提高执行力的标准,建立一个良好的销售团队和有一个好的工作模式与工作环境是工作的关键。 目标工作计划 篇3   一、思想方面   始终如一地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国家大事,坚持政治学习,记录政治笔记,提高觉悟和意识。注重个人道德修养,为人师表,严于律己,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二、个人业务   作为一名教师,除了要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高尚的道德情操;还需要具备较高水平的业务技能。本学年我将注重开拓视野,随时记下可借鉴的教学经验、优秀案例等材料,以备参考。   三、教学工作计划   关注课堂教学,把日常的每一节课都当作公开课来上,并对所上的课进行课后分析和反思。即使把教学中点点滴滴的感受写下来。勤读,勤做,勤思,勤写,在读书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教育生活实际,撰写教育随笔或读书笔记。   四、教研工作计划   我将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工作,不断对教法进行探索和研究.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对于素质教育的理论,进行更加深入的学习.在平时的教学工作中努力帮助后进生,采取各种措施使他们得到进步.   五、出勤   在工作中我一定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听从领导分配,平时团结同志,尊老爱幼,做到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作为一名教师,我一定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决不应付了事,得过且过,以工作事业为重,按时完成领导交待的工作。   六、学期目标   通过本学期教学,使学生形成一定的化学素质,能自觉运用化学知识解决生活中的化学问题,形成扎实的化学基本功,为今后学习化学打下良好的基础。希望在期末考试中所教班级都能取得好成绩。 目标工作计划 篇4 尊敬的公司各级领导和同仁:   大家新年好 !   时间在不经意中从指间划过,转瞬间又是一年,回顾xx年的工作业绩,我通过不断向领导、同事和客户学习,以及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的总结摸索,在工作业务上取得了较明显的进步,在公司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带领以及全体队员的密切配合下, 分队的各项工作及业务开展一切顺利,怀着一定要成功的信念和敢闯、敢干、敢承担的精神力量,xx年是我在公司三年多以来收获最多、成长最快的一年,在此我非常感谢公司杜总经理一年来对我的鼓励,使我明白成功是送给有准备的人,非常感谢公司吴大队长、黎副中队长对我工作及业务上的指导与帮助,感谢公司各位同仁的大力配合与支持。我一定努力经营好自己的长处与优势。为了更好的有计划、有步骤、有创新、有行动的实现xx年新的战略目标,现把xx年的工作整理、总结    一、xx工作回顾。   xx年我负责管理3个点的安保工作。定期对护卫点区域进行安全大检查,有漏洞的及时汇报客户领导,定期组织队员训练学习军事 消防 业务技能等知识,定期对值班区域和宿舍清洁大扫除,不定期与客户沟通和协商安保工作及各项事情的处理解决,重视消防工作, 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每月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良好运作,同时培养队员"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指导思想,重视客户单位安全防范,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登记、管理,配合公司领导和客户领导共同完成各项安保工作。   在公司飞速发展的今天缺人是不可避免的,我分队想尽一切办法大量招工:不定期组织外面摆招工牌招工、岗位上天天招工、晚上查岗时去外面显眼的地方到处贴招工简章、和职介所合作、朋友.老乡介绍招工等,努力补满自己队伍的同时向公司输送合格保安员上新点及补充队伍,为公司缺人问题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强化队伍,定期组织附近护卫点队员训练和学习,展我公司保安风采。   星期一下午18点--19点训练军事技能(立正.稍息.停止间转法.敬礼等)。   星期三下午18点--19点消防技能演练(灭火器使用.水袋使用.理论知识)。   星期五下午18点--19点学习公司制度(公司制度.客户规定.法律法规等)。   通过加强队员的思想、技能等各方面的引导,增强保安队伍凝聚力和处事能力,   让队员工作能够有序有效有带动的进行,达到客户满意的效果。   xx年7月25日早上5:40左右,x护卫点被盗一辆三轮摩托车,队员以为是饭堂人员开的,所以就没有查实,导致事件发生。事情发生后我司领导积极与客户沟通、查找漏洞、建议客户规范管理,所有车辆一律凭车牌证外出,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xx年10月28日x护卫点因工厂倒闭撤点。   xx年12月1日x小区上13人,接到公司领导命令派我去做分队长,我听从公司领导安排,提前交接好原护卫点的工作,信心十足做好全力以赴的准备,在福永大队.中队大力支持下,接点当天一切顺利,上点第一天开始克服种种困难,有序的解决队员吃饭、住宿及工作安排,工作上刚开始不是很熟练发生了一些问题,一个多月工作以来,全体队员齐心协力,为小区搞活动全体队员义务执勤一次、发现嫌疑人多次、为客户领导提建议多条,得到客户好评。   12月1日上点以来,在人员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我分队不辞辛苦想尽一切办法招工,上点以来在保持本分队能运转的情况下,向公司输送6名队员(其中2名支援南海)。   为了让队员安心工作和生活、稳定队员思想,我分队特向公司领导申请了一台电视机,在鄙陋线不能看电视的情况下,我自己贴了120元钱买了一个电视接收锅,队员下班后可以开开心心看看电视,把队员当自己家人对待,生活当中相互帮助与支持,工作当中讲究原则、强化思想,做人用于情、做事用于心,用心做好每件事对我来说每天都在成长,每天都充满着成功和快乐。   经过xx年的工作努力,我的目标分队长、业务目标50人顺利完成,使我在能力.经验.业务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同时也明白了自身存在的缺点和工作中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超越自己,用创新的方法和思路,把工作每个细节做好,让公司放心,让客户放心,让队员上班安心。    二、业务汇报。   我进入xx保安公司已经三年多时间了,特别是在xx年我的成长是最快的一年,我坚信 .相信是万能的开始,从我进入公司的第一天起我都非常相信自己 一定能实现心中的理想,相信公司能发展壮大、能给我们提供良好的舞台,让我们演绎精彩。   xx年我开始进入业务发展领域,我相信:努力一定成功,学历不等于能力、文凭不等于水平,在公司领导指引和随行中、开始跟公司领导学习业务技巧,收集客户资料、电话预约、陌生拜访等。   xx年见面谈的客户达28家(见业务报表)。 成交5家客户   共计:成交54人,达到了xx年目标计划50人的理想效果。   我觉得做业务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虽然辛苦但是收获很多,每一条客户信息的得到都要通个各种渠道收集,每一家客户拜访都要打过无数次电话、和精心的策划准备,每一家客户跟踪都要花费很多时间、有时几个月甚至几年,每一家客户成交都要花费很大的脑力.财力和精力。但是在业务方面我接触了各行各业的企业客户,学到了在工作中学不到的知识,慢慢的我发现我的业务能力也在不断在增加,从业务中也认识了很多有益的好朋友,谈到业务话题我非常感兴趣、我非常喜欢拜访客户、我非常喜欢打电话给我的客户,我坚信客户和我们合作我们对他有帮助,资源整合共享,一定是一个多赢的结果。要让客户选择我们,光是口头承诺是不够的,需要持久提供优质的保安服务,保证服务到位、坚持改进服务,使服务更专业更真诚;需要我们与客户不断沟通,使我们的保安服务更好的满足企事业单位的需求,需要我们保持公司稳定健康的发展,使我们能够成为客户长期信赖的合作伙伴。   公司发展离不开业务开发,我来到公司就想一件事:怎样才能把公司发展得更好,让公司去为社会做贡献,xx年我要努力学习知识来提升和超越自己,我要做得更好、我要让生命充满意义、我相信我是最棒的,我一定会成功。    三、xx年工作目标计划。   1、合同人数成交100人。   2、成交6个护卫点。   3 、公司业务第一名。    四、自我信念。   任何事情都是好事。 相信是万能的开始。 努力一定成功。   没有得到想要的我即将得到更好的。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机遇与挑战同在,光荣与梦想共存,在这激动人心的日子里,我满怀喜悦的心情,畅想来年的目标和计划,一步一个脚印坚定的向着我的目标前行,以艰苦奋斗为荣,以团结互助为荣,努力完成xx年的工作目标,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来。 祝愿我公司在所有同仁辛勤的耕耘下,新的一年里大展宏图、蒸蒸日上。   此致 敬礼 ! 目标工作计划 篇5   完善各项财务制度,做到财务工作长计划、短安排,使财务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的良好环境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特拟定年财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努力开源节流,使有限的经费发挥真正的作用,为统计工作提供财力物力上的保证。    二、目标任务认真贯彻省统计局年财务工作要点。   按时上报全市统计系统和行政经费财务月、季度财务报表,2按省财基处和市财政局的要求。作到账表一致。   认真搞好年地方经费和统计事业费的年度预决算工作。3按省统计局、市财政局的要求。   开展内审及离任审计。4深入基层指导县区统计局中央统计事业费的财务管理工作。   努力开源节流,5加强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为统计工作和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财务保证。   做到专款专用,6管好用好全市各项普查工作经费。不挤占挪用。   认真学习《会计法》和财务电算化知识,7加强财务基础工作。做到会计业务精、电算化处理帐务技术熟练。   按机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对各种费用开支的核算。按月落实到科室,定期公布。   财务管理工作中起到助手和参谋的作用。9积极为领导出谋划策。    三、措施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   其余开支由协助局长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大额开支由集体讨论决定,做到民主理财、财务公开。   坚持原则,2财务人员必须按岗位责任制。秉公办事,做出表率。   反复征求职工意见基础上,3充实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由局党组决定后,坚决执行,不能走样。   财务活动中认真执行。4财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做到帐目清楚,5搞好财务基础工作。帐证、帐实、帐表、帐帐相符。使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并达标升级。   今年举办一期培训班,6搞好县区电算化培训。争取年底能计算机处理年报。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扬勤俭节约的精神,当好家理好财。    四、考核办法   一)市局财务人员年度考核严格按局机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对县区的财务工作。定期公布。   凡不在规定时间报送的一律视为迟报,2年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并按考核办法扣分。   发现财务基础工作不扎实,3内审、财务检查中。帐务处理不规范的县区,按考核办法扣分。 目标工作计划 篇6   第一部分 总体目标   一、总体目标   根据现工作情况与存在不足,结合目前公司发展状况和今后趋势,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在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基础上,要求公司机关各部门及各下属分公司严格按照定岗定编表执行,确定和区分每个职能部门的权责,争取做到组织架构的科学适用,保证公司运营在既有的组织架构中顺畅运行。   2、完成日常人事招聘与配置;   3、在原有薪酬管理的基础上,完善员工薪资结构,实行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   4、充分考虑员工福利,每月按时准确申报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合法利益。   5、在绩效考核制度基础上,参考其它先进企业的绩效考评办法,实现绩效评价体系的完善与正常运行,并保证与薪资挂钩。从而提高绩效考核的权威性、有效性。   6、大力加强员工岗位知识、技能和素质培训,加大内部人才开发力度。   7、 做好人员流动率的控制与劳资关系、纠纷的预见与处理。既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又维护公司的形象和根本利益。   二、注意事项:   1、人力资源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公司在设计制订人力资源管理目标时,应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如果简单追求速度,人力资源部将无法对目标的完成质量提供保证。   2、人力资源工作对我们这样一个不断成长和发展的公司而言,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这其中许多工作需要公司上下通力合作,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参与。因此,需要公司领导给予充分的重视和支持。自上而下转变观念与否,各部门提供支持与配合的程度如何,都是人事工作成败的关键。所以人力资源部在制定年度目标后,在完成过程中恳请公司领导与各部门予以协助。   第二部分 完善公司组织架构   一、目标概述   公司的组织架构建设决定着企业的发展方向。   鉴于此,首先应完成公司组织架构的完善。基于稳定、合理、健全的原则,通过对公司未来发展态势的预测和分析,制定出一个科学的公司组织架构,确定和区分每个职能部门的权责,使每个部门、每个职位的职责清晰明朗,做到既无空白、也无重叠,争取做到组织架构的科学适用,尽可能在二、三年内不再做大的调整,保证公司的运营在既有的组织架构中运行良好、管理规范、不断发展。   二、具体实施方案:   1、确定公司现有组织架构和定岗定编;(已完成)   2、各部门拟定岗位职责及人员分工,经公司会议讨论确定,报请总经理审阅修改并批准实施;(进行中)   3、人力资源部将岗位说明书的标准表格下发至各部门及下属分公司,然后统一填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整理存档。   三、实施目标注意事项:   1、公司组织架构决定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决定着公司组织的高效运作与否。组织架构的设计应本着简洁、科学、务实的方针。组织的过于简化会导致责权不分,工作负荷繁重,中高层管理疲于应付日常事务,阻碍公司的发展步伐;而组织的过于繁多会导致管理成本的不断增大,工作量大小不均,工作流程环节增多,扯皮推诿现象,员工人浮于事,组织整体效率下降等现象,也同样阻碍公司的发展。   2、组织架构的设计需注重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因为公司组织架构是公司运营的基础,也是部门编制、人员配置的基础,组织架构一旦确定,除经公司总经理研究特批以外,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的超出组织架构外增编、增人将有权予以拒绝。   第三部分 人事招聘与配置   一、目标概述:   完成人事招聘配置目标,是在保证公司日常招聘与配置工作基础之上,作为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和特定情况下的工作内容。将严格按公司需要和各部门需求完成此项工作。人力资源部将按照既定组织架构定岗定编和各部门岗位职责来招聘人才满足公司运营需求。即尽可能地节约人力成本,尽可能地使人尽其才,并保证组织高效运转。这也是是公司的人事配置原则。所以,在达成目标过程中,人力资源部将对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进行必要的分析与控制。考虑到公司目前正处在发展阶段和变革时期,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招聘与配置工作会做到三点:满足需求、保证储备、谨慎招聘、实现梯队建设。   二、具体实施方案:   1、 计划采取的招聘方式   ① 以网络为主,兼顾现场招聘会、报刊、推荐等。网络招聘:可与省内相关行业招聘网站合作,签约网站半年或者一年,如青海人才网、夏都人才招聘等;   ② 猎头招聘:高层管理岗位的招聘方式;   ③ 人才市场现场招聘:保持与西宁、大通县各人才市场联系,参与大型招聘会、专场招聘会等,这同时也是公司品牌宣传的一种形式;   ④ 内部提拔:通过竞聘、晋岗考核等方式提拔和任用内部员工; ⑤   熟人推荐:针对特别岗位实行奖励熟人推荐的形式。   2、 计划20xx年3月初进行公司年度招聘活动,2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招聘信息的发布与宣传、简历的收集、面试及笔试题整理、相关表格的制定等)   三、人才储备和管理目标   (1) 为确保人员的合理流动,应对突发情况,人事部要作好人员储备工作。同时,将员工培养和管理将作为重点工作,主要突出对员工的育和用的方面。   (2)为保证公司各岗位的人才配置合理,面对在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离岗离职、公司清退等人才流失问题,人力资源部应提前进行同岗位人员的人力资源储备计划。   (3)人员管理指标   控制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离职(排除由公司单方提出终止试用的员工)。一直以来,基层员工特别是在试用期内离职占到的整体离职率较大,不仅加大了人事工作的劳动量,且影响整体的工作安排。主要措施:A、把好人员招聘关,严格按照用人条件筛选,特别注意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的考察;B、做好入职沟通,建立员工沟通记录、规划职业愿景,明确员工工作内容和计划;C、做好岗位培训工作,部门主管应积极引导其快速适应岗位。D、定期跟踪新员工工作情况,每月按时收集《新员工试用期月度考核表》;E、员工转正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年度招聘渠道   ① 现场招聘会;   ② 网络招聘;   ③其它招聘渠道:市、区级劳动局和劳动力市场;   ④院校及中专技学校合作。   第四部分 薪酬管理   一、目标概述:   根据目前青海省中小企业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特别是周边大型生产经营型企业较多、青海省生活水平和工资水准的升幅,势必对我公司现有的管理人才、技术人员、和下属一线职工,造成较大冲击。如果按目前的薪酬管理制度将有可能制约公司的长远人才队伍建设。面对周边一些企业的人才需求冲击,将导致公司一些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的流失,给公司的人员稳定、长远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为此,应尽快完善和修正公司薪酬管理体系。 把公司薪酬管理作为人力资源部乃至公司年度的重要目标之一。本着“对内体现公平性,对外具有竞争力”的原则,将很快的完成公司的薪酬设计和薪酬管理的规范工作。   二、具体实施方案:   1、根据公司现有薪酬状况,结合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和各岗位说明书,完善公司薪酬设计方案。即公司员工薪资等级、薪资结构。 ;
2023-08-26 06:49:041

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5篇

【 #报告# 导语】转眼间一段时间的工作又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取得了成绩,也存在着问题,将成绩与不足汇集成一份自查报告吧。以下是 考 网整理的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1.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达川财监督〔20xx〕12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全面自查自纠,切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了预决算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预决算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公开工作。同时,要求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财务制度、公开条例,按照相关要求按时按质完成预决算公开工作。   二、切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   通过对本年度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自查,我局完全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了规定动作,按时进行了网上公开。   (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1、完整公开预算相关内容。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我局向社会公开了如下内容: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部门预算情况说明、汇总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部门收支总表、部门收入总表和部门支出总表等。   2、细化公开预算相关内容。我局对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进行细化,包括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经济分类公开部门基本支出,将“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进行公示等。   3、及时公开预算相关内容。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我局于20xx年3月22日对本年预算进行了公开,确保了部门预算在预算批准后的20日内及时公开。   4、规范公开形式。由于我局没有门户网站,按照区财政局要求,我局按时在达川区政务网公开了20xx年部门预算信息。   (二)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1、做到公开内容完整。包括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汇总决算、收入决算总表、支出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等。   2、做到公开内容细化。针对决算内容,进行了如下细化:按经济分类公开、“三公”经费公开中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以及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等。   3、做到公开及时。我局于20xx年9月13日对20xx年部门决算进行了公开,保证了部门决算在决算批准后的20日内公开到位。   4、做到按规定形式公开。按照区财政要求,我局及时在达川区政务网公开了20xx年部门决算信息。   5、做到决算公开内容真实。在网上公开之前,我局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等财务制度编制决算报表,并通过财务主管审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等程序,确保公开内容真实无差错。   我局虽按规定做好了预决算公开工作,但也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在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细化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我局将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坚决做好预决算阳光透明。 2.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相关要求,市财政地税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宣传、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市财政地税局认真落实市委政府要求,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11月底,在门户网站上将涉及财政税收的各项政策法规、国家大政方针、财政地税工作动向以及办税流程事项都进行了公开。主动发布政府公开信息1356条,其中在中国台州门户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345条。   1、按时公开市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今年4月,在市人代会上进行上会审议的60个部门(包括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全部公开本部门预算。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分别随同部门预算一并公开,并确保在10月底公开决算情况。三是督促指导县(市、区)开展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全市9个县(市、区)都已开展财政总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20xx年,市级将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上会接受审查及向社会公开的范围,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算。同时,细化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加大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督促指导县(市、区)深入开展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2、按时公开部门和县市区年度部门决算。今年10月召开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布置会,全面部署2013年市级部门决算公开各项工作。要求2015年10月24日前各部门上报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及表格,10月28日市局各归口业务处室审核,各部门于10月31日统一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公开。至11月10日,试点的61家部门已全部公开2013年度部门决算信息。   20xx年台州市所有县(市、区)都已完成了2013年度的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其中市本级61部门共183家单位、椒江区43家单位、黄岩区除乡镇外所有195家预算单位、路桥区所有预算单位共193家单位、温岭市83部门共234家单位、玉环县82家单位、临海市140家单位、仙居县7家单位、天台县110家单位、三门县71家单位。   市本级、路桥区、温岭市、临海市、天台县、三门县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公开到项级,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分别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其中温岭市项目支出披露到具体项目名称);椒江区、黄岩区、玉环县、仙居县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公开到类级,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未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   部门决算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范围有限。大部分县市区没有将全部预算单位的决算进行公开;部分县市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公开到类级,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未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二是帐表一致性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是目前公开中遇到的也是最主要的问题,虽然一再要求单位按真实的会计报表做部门决算,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问题。今后各县市区各单位将进一步公开决算数据,进一步增加公开的内容和公开的形式。   3、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全部按规定执行了集中采购,采购组织程序公开透明、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20xx年将继续细化公开事项,逐步建立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4、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稳步推进市属国有企业资本经营预算公开,20xx年将继续推行此项工作,争取早日进入公开事项。   二、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量还不够,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   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今后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快改革、推进财税网上办公进程,促进财政地税自身管理水平提高,适应形势的需要,推进依法行政。 3.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焦作市财政局启动了全市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本次检查时间为10月28日至11月20日,由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组成2个检查组对全市各县市区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这次检查采取下查一级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新《预算法》颁布以来各县市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只针对20XX年预算和20XX年决算公开情况,不溯及以前年度。   检查内容包括:   一是及时性。重点关注预决算是否在批准(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预决算公开工作是否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   二是完整性。重点关注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是否全部公开。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是否包括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决算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决算;是否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公开了部门预决算;是否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决算表全部公开。各级、各部门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   三是详细程度。重点关注各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是否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涉密内容除外);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是否已经按经济分类公开;是否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是否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是否对“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说明。   四是其他。关注是否在同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建立预决算公开定期统计和汇总上报制度等。 4.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   一、20xx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一)及时性   赛罕区文体旅游广电局20xx年部门预算已于批复后20日内在本级政府和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分目录分类型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二)完整性   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汇总预算、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情况、专业名词解释、部门收支总体情况、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部门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产占用情况、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预算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没有完整及时的`公开,我局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在20xx年度的部门预算申请及时的按要求申报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依据明确、具体、可衡量,并可实现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   (三)细化程度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公示了“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包含总额、分项数额及增减变化原因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进行了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四)公开方式   在本级政府和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并永久保留。   二、20xx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一)及时性   赛罕区文体旅游广电局20xx年部门决算已于批复后20日内在本级政府和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分目录分类型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二)完整性   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包括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汇总决算、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情况、专业名词解释、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部门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表、部门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表情况、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及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收支情况。   (三)细化程度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公示了“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包含总额、分项数额及增减变化原因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进行了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四)公开方式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在本级政府和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并永久保留。   (五)真实性   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全面。不存在虚列支出问题和决算与账面不符问题。 5.预决算公开自查报告   20xx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构建一中心、一枢纽、一屏障,打造五大基地、建设五个xx”的跨越式发展思路,提前谋划布局,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举措,强力推进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扩大消费工作,各项指标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较好地完成了半年目标任务。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预决算”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x委办〔20xx〕94号)和《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全市工作预计算明细账任务的通知》(x委办发〔20xx〕49号)文件精神,我们就“预决算”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预决算制”的进展情况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一至八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16.55亿元,增速18%,一是消费市场规模扩大,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政策引导消费成效显著;二是精心组织“20xx年xxxx迎春购物月活动”,开展“欢乐迎春”超市商场特惠月、名店名品优惠酬宾活动、“欢聚在我店,喜吃团圆饭”等促消活动购物月活动拉动了地方消费增长;三是组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企业兴达农资公司、爱家购物广场开展年货下乡配送活动;四是组织带领我市特色农产品、企业去到xx、重庆拜访经营人士,宣传促销我市特色农产品,实行农超对接及团购,销售我市老腊肉、红豆腐、旧院黑鸡(蛋)、茶叶、岩耳、竹笋等富硒农产品,实现市域外销售老腊肉200吨,大竹河红豆腐15万瓶;五是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宣传工作,会同邮政局将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内容制作成新春贺卡,一户一卡,送到农户手中,共印制、投递了2.5万户(份)。   (二)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20xx年1月以来,我局督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企业xx市爱家购物广场启动今年日用消费品农家店建设。通过制定方案、现场选址,6月完成全市30个农家店建设(改造)规划。截止8月,已经建成23个农家店,下阶段我局将对照商务部、xx省商务厅的农家店建设标准对农家店建设进行检查并督促xx市爱家购物广场加快实施进度,力争在10月底前完成30个农家店建设(改造)任务。   (三)实施香港中宸中国天然富硒食品城建设项目   今年4月,xx市政府与香港中宸集团签订合作性协议,5月完善补充协议。当前,我局正认真做好香港中宸中国天然富硒食品城项目前期工作,多次牵头召开中国天然富硒食品城项目建设工作协调会,进一步协调法院、信用联社、地税、国土、国资办等部门解决项目相关遗留问题,力争尽快开工建设。   (四)实施鞠家坝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工作“预决算”扎实开展工作,主动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鞠家坝仓储物流中心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项目的规划设计报批并签订框架协议。截止目前,经领导考察调研后决定,该项目调整至官渡物流园区,鞠家坝用于商业地产开发。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的改造和新建受土地供应、场镇规划、场镇人口、安全设施等诸多因素影响,项目实施较为缓慢。   二是香港中宸中国天然富硒食品城建设项目,产权转让涉及信用联社、荷田化工、税务等多方权益,情况复杂,协商期较长;基地建设需要赴乡镇实地考察,而且中宸集团时至今日尚未按照4月份与政府签订的合同履约,用时较长。   三是鞠家坝仓储物流中心项目,调整至官渡物流园区后,该项目的规划、选址等需要重新设计,前期工作用时较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们通过努力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查漏补缺,增添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工作“预决算制”,千方百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加强宏观引导,促进消费增长   一是大力发展社区商业、连锁经营,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合理引导汽车、文化、保健等新兴消费,提升餐饮、住宿、美容等服务业档次,着力把怡和紫金大酒店、xx大酒店、穗丰大酒店、绿韵大酒店打造成xx服务行业的知名品牌;二是大力繁荣节日市场,发展假日经济,引导企业利用传统节日开展促销活动,拉动消费。认真组织搞好八月至九月的“消夏啤酒节”;三是充分挖掘红色文化、生态旅游资源,把旅游消费培育成为消费市场的新亮点;四是加强消费引导,开展促销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购买家电的积极性,活跃消费市场,力争今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6.6亿元,增速16.8%。   (二)认真开展节会活动,做好招商引资   认真筹备第xx届西博会、厦洽会、重庆食品博览会等节会活动,主动拜访全国商贸流通知名企业,为企业服好务,使投资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全年完成招商引资2.2亿元。   (三)继续巩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成果   继续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店购销资金、商品价格、质量等的管理,10月完成30家农家店的建成投运,存活率达97%,粮食、化肥配送率达100%。   (四)加快项目建设,完善市场网络   紧紧围绕xx市委、市政府“打造商贸物流基地”的要求,按照工作“预决算”制度,采取多种办法,加快建设步伐,围绕富硒生态的特色农产品抓好招商引资,建设中国富硒食品城及官渡仓储物流园区的前期工作。
2023-08-26 06:49:181

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以下简称政府各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机关事务,是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的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管理等相关事项。  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按照《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执行。第三条 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遵循集中统一、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明确负责本级机关事务工作的主管部门,推进本级机关事务工作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和节约利用资源。  政府各部门应当集中管理本部门的机关事务,严格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第五条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主管本级政府机关事务工作。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级机关事务管理相关工作。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职能分开的原则,分类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优化服务资源,降低服务成本。第二章 经费管理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按照保障需要、节俭实用的原则,规范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内部审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本办法所称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第九条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机关运行所需要的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保障服务的均等和统一。  机关运行实物定额主要包括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以及水、电等能源资源等保障机关运行所需实物的数量、质量、技术等标准。  机关运行服务标准主要包括会议、差旅、培训、物业服务等保障机关运行所需服务的内容和等级标准。第十条 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参考有关物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组织制定并适时调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  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预算支出定额标准,结合工作职责、性质和特点,按照总额控制、从严从紧的原则,采取定员定额方式编制本部门运行经费预算,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核。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  政府各部门应当按照预算的有关规定编制、执行和调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不得超预算或者无预算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或者因公出国(境)等。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应当纳入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实行网络实时监管。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政府各部门的实际需求,统一组织实施本级机关的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后勤服务等事务,经费管理按照国家预算管理规定执行。第十三条 全面实行公务卡使用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范公务卡财务报销管理。凡纳入目录的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等公务支出项目,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应使用公务卡结算。第十四条 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采购机关运行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满足节能环保的要求,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
2023-08-26 06:49:251

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设11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1.负责全局政务工作的对外联络、对内协调和重大任务、重要会议的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及督办工作。2.负责拟订局工作总结、工作要点等综合性文稿和重要会议材料及局长讲话稿,审核由各部门(单位)草拟的会议材料及领导讲话代拟稿。3.负责制订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车辆、房产除外)的管理。4.负责局公文处理、机要、保密、督办、档案、会务管理等工作。5.负责局工作信息的综合、编发及新闻发布工作。6.负责局维护稳定、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市政协提案办理的组织协调工作。7.负责局电子政务、信息化建设的规划、项目及预算审核,协调指导信息中心做好局信息系统维护等工作。8.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二)人事处1.负责提出局人才发展计划。2.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局公务员和局属(管)单位领导班子、干部的选拔、考核工作。3.负责局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社会保障、人员出国(境)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维护稳定工作。4.负责组织实施局公务员教育培训,指导局属(管)单位员工教育培训工作。5.负责局机关和局属(管)单位的绩效考核及先进评比和奖励表彰等工作。6.负责局离休干部和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局属(管)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7.审核局属(管)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设置、岗位职数和人员招聘等工作;指导监督局属(管)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8.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三)财务处1.负责局部门预算编报;负责对局属(管)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及财务运行、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管。2.负责交办的全市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经费预决算及财务管理工作。3.会同局有关部门做好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物业管理等项目的预算审核工作。4.负责市政府办公厅等部门和本局预算经费及其他经费的财务管理,承办日常财务收支的具体业务;归口申请和管理本局承办的各项专项资金。5.负责局基本建设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审核和资金核算、财务决算等工作;负责局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落实、控制、审核与结算以及财务监理的聘请工作。6.负责局承办的购买服务合同经费的审核、预算、控制、结算等工作;承办部分市级机关及区(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公务车辆的控购手续。7.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的账务管理;指导局管企业财务管理工作。8.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国有资产管理处1.负责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制定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2.承担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权证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3.指导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4.负责监管市国资委委托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拟定资产保值增值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考核,定期汇总分析资产总量、结构、变动及收益等情况;会同局有关部门制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并监督执行。5.按规定承担市级机关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产权转让等事宜的审核工作。6.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公共部位及局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7.管理外宾赠送市领导和市级机关的礼品。8.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五)办公用房与人防设施处1.会同市有关部门拟定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对市级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的统一管理,建立市级机关办公用房档案。3.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编制、使用调配,组织实施建设和修缮的计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等工作。4.核定市级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区(县)级机关等办公用房的建设标准和使用规模。5.负责对纳入预算的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专项维修等项目提出审核意见。6.研究制定市级领导机关人防工程设施建设规划;督促做好市级领导机关人防工程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7.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六)车辆管理处1.负责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配置的编制管理,审核公务车辆的配备;负责有关专用公务车辆的审核、管理工作。2.会同市有关部门推进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3.指导、督促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及本市有关公务用车的规定和要求。4.负责对纳入预算的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项目提出审核意见。5. 负责市级机关公务车辆的更新、处置和行车安全管理,承办机动车的验车、牌证管理和驾驶员审证工作。6.负责保障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及其办公厅等部门日常公务用车。7.负责局属车辆及相关设备的管理,提出车辆更新和报废意见。8.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七)节能与服务监管处1. 负责市级机关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市级机关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2.协调、推进市级其他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3. 拟定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核定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负责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指导市级机关引进社会资源开展后勤服务。4.负责对纳入预算的市级机关物业管理项目提出审核意见。5.组织协调市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处理、协调服务购买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6.负责协调市级机关部分集中办公场所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爱国卫生工作。7.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八)住房管理处1.负责本市公务员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补贴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相关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2.负责市级领导干部住房的管理、调配和服务保障工作。3.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九)后勤改革指导处(政策研究室)1.组织协调推进本市机关后勤改革,会同市有关部门拟订机关后勤改革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2.组织拟定本市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3.负责局法制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局政策法规的拟制和实施工作。承办本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4.组织局的调研工作,对调研成果进行汇集并推进转化和利用。5.搜集机关事务工作信息,开展相关理论研究。6.承担上海市机关事务工作协会的日常工作。7.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十)接待处1.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市级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制度和标准。2.负责市领导在人民大厦、市政大厦内接(会)见、招待中外宾客等政务活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和管理相关接待场所。3.负责本市有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后勤保障服务的组织协调。4.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和外省市机关后勤部门人员在沪公务活动的接待工作。5.承办有关领导干部的生活服务事宜。6.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一)保卫处1.负责人民大厦、市政大厦的消防、安保、反恐防恐和防台防汛等工作,做好相关设备设施的监管。2.负责市领导在人民大厦、市政大厦内参加会议、接待等活动的保卫工作。3.负责市政府工作证和人民大厦、市政大厦人员、车辆出入证件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民大厦、市政大厦及相关场所车辆出入和停放的管理工作。4.协调和指导保安队和武警部队做好人民大厦、市政大厦的治安保卫工作。5.按规定会同市公安部门对市、区两级机关办公场所内部安全防范实施业务指导。6.指导和监督检查局管单位的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及应急防范等工作。7.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3-08-26 06:49:331

财政局预算股长个人工作总结

  近年来,在局党组和局班子的领导下,本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做好时期的财政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  本人自担任组织委员以来,注重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学习,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性修养,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积极开展支部各种活动。如开展创建“示范支部”、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八桂先锋行”、扶贫济困捐资等活动,成效显著。局支部连续多年被区委评为“先进党支部”。本人获“树组工干部形象”征文比赛三等奖、区党史知识竞赛二等奖、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征文比赛三等奖。  二、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近年来,本人参加了国家财政部举办的“提高管理水平,推进管理科学化进程”培训;自治区财政厅举办的“全区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财政总账业务”、“政府债务”培训;自治区保密局举办的“计算机安全与保密管理”培训;市财政局举办的“财政改革理论与实践”培训、“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会计后续教育培训;区举办的全区行政执法培训、青年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副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并通过了全区公务员行政执法资格统一考试,提高了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本人平时注重对财政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已发表财经论文14篇,其中:3篇、自治区级8篇、市级2篇;获奖11篇,其中:自治区级奖励1篇,获市级奖励10篇。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做好时期的财政工作  本人先后在办公室、预算股工作,担任办公室主任、预算股长职务,使自己的组织能力、业务能力得到了提高。  本人在6月至10月担任办公室主任期间,一是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做好局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二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三是发挥“桥梁”作用,做好股室和部门的协调工作;四是发挥“窗口”示范作用,实行政务公开,提升机关整体形象,得到群众的好评。我局连续多年荣获“市财政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局办公室荣获“区党政办公室系统先进单位”,本人荣获“区党政办公室系统先进个人”。  11月至今,本人在担任预算股长(3月起兼任区小汽车定编办主任)期间,立足本职,开拓创新,大力推进财政改革,做好全区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全区财政预算、决算工作。坚持“量办而行,量财办事”、“保证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做好区本级部门预算、全区年初预算、年度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的编制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利用公休假日和晚上进行加班加点,按时提交区人大讨论。同时,认真做好年度财务决算各项工作。、的基建决算报表、部门决算报表均分别获市局一、二等奖。  二是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按照年初人大通过的预算计划,严格执行;制订了《区本级财政性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办法》,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实施,规范了资金拨付的管理;加强对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社保、教育、文化、卫生各项专项资金的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推进财政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动公共财政建设。不断细化支出科目,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改进和完善区本级部门预算报送内容和形式,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由的58个扩大到的66个,并从起将乡镇中小学校收支全部纳入区本级预算;全面实施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的综合预算,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实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规范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根据国务院的部署,从1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是建国以来我国财政收支分类统计体系的一次重大改革。我区实现了采用新的政府收支科目编制部门预算和人大预算,顺利完成了改革任务。  --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农民提供医疗保障。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全区参合人数为22.38万人,占全区农民总数的54.3%,对参合农民的补偿总额达329.06万元,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全区参合人数为32.9万人,占全区农民总数的77.3%,不断扩大保障面,提高保障水平。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以来共拨付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专项资金为2529万元,为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解决上学难问题。  --推进“金财工程”建设,加快财政信息化步伐。认真制订好我局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目前已完成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为下半年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办公自动化(oa)打下了基础。  四是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经纪律。近年来开展了党政机关干部拖欠公款清理、“两会一部”债务清理、教育“两基”债务清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吃财政“空饷”人员清理、公务用车清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等专项活动,进一步规范财经纪律,成效显著。  五是做好我区小汽车定编管理工作,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作为区小汽车定编办负责人,认真做好我区的公务用车定编和管理工作。开展了全区公务用车的统计工作,建立了公务用车档案资料,实现微机化动态管理。  六是认真办理区人大代表的议案和政协委员的提案。本人作为承办人,至今,已办理完毕的人大议案(建议)42件、政协委员的提案23件,并将答复寄至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手中,代表和委员的满意率较高,区政府也给予表扬。  四、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行政  遵纪守法,团结同志,能从大局出发,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依法行政,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廉洁自律,做好带头表率作用。  近年来,本人所获奖励:  本人代表区参加“金蝶杯”全国第xx届会计知识大赛获赛区第二名。  获:市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区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日报先进通讯员、区优秀通讯员、全市财政重点调研课题评审二等奖(2篇)、区“树组工干部形象”主题教育活动征文比赛三等奖、区党史知识竞赛获二等奖。  获:-全市财政科研工作三等奖、-全市财政信息工作信息先进个人、全市财政重点科研课题评审二等奖、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征文比赛三等奖。  获:市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市财政重点科研课题评比三等奖、全市财政系统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区财税先进工作者、区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政协提案办理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2023-08-26 06:50:481

2019年中央三公经费管理办法,中央三公经费新规定

 去年中央三公经费支出减逾12亿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昨日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中央决算报告。报告显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58.8亿元,比预算少花12.7亿元,五年来减幅最大。值得关注的是,去年教育、科技、医疗等主要项目支出都没花完预算安排的资金,国防支出8082.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共安全支出2120.27亿元,超过预算3.4个百分点。   报告显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58.8亿元,比预算数减少12.7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减少3.56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5.28亿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3.87亿元。   这是国务院连续第五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1年6月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0年中央财政决算时,首次将三公经费纳入报告。当年一些中央部门还首次公开本部门的三公预算。五年来,国务院一直履行“约法三章”,中央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只减不增。从实际支出看,中央部门三公经费比2010年少花近40亿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压缩最多达56.7%,公车费也砍掉近半。   相比之下,因公出国(境)经费五年来减少幅度较小,而且是唯一没有“连年递减”的项目,2011年、2012年均比2010年花得多,今年安排的预算执行数也比去年决算执行数多。对此,财政部预算司解释,主要是受出访任务增加、参加国际赛事等因素影响。   三公经费多少合适如何衡量?   专家建议能少花就少花,不能省还是不省   三公经费到底多少才是合适的,如何衡量?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一名委员表示,控制三公经费,有利于解决大吃大喝、公款消费、挥霍浪费等问题,但近年三公经费在一定程度上被“污名化”,对三公经费应正视其正面作用。部门单位要运转,公职人员要履职,就会有开支,关键在于三公经费必须“编得有根据,花得有道理,用得有效率”,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赵云旗说,三公经费减到什么程度,科学标准就是职能与人均费用相匹配,不是该花的钱不花,而是遵循节约原则,能少花就少花,不能省还是不省。   “关于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几乎每年审计都会有问题,但为什么会出这样的问题?制度问题还是管理问题,或是个别人的行为问题?”在审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方新提出疑问。方新说,应将科研事业单位的科研用车与政府机关公务用车区分开,如中科院有1000多个野外台站,必须要有车,而且要有比较好的车,能不能列支到科研装备或业务用车?公务接待方面,中科院每年接待8000名外宾的费用,不单吃饭,国内旅费、住宿等包括在内,能不能将国际科技交流同一般的公务接待分开?   当前中央三公经费支出58.8亿,究竟是多是少?有专家指出,当前一些三公经费含在其他类目里,编制本身不够科学。赵云旗表示,从当前三公经费公开的情况看,公众不太容易了解一个部门多少人,办多少事情,很难评价或衡量三公经费支出是否合理,是否高效,只能希望政府经费越少越好,成为一个低成本的节约型政府,这种要求可以理解。目前有些地方已开始尝试晒出更细账本。如四川巴中市白庙乡公布每笔接待费的去向,细化到每顿宴请菜单,一些地区晒出三公经费的清单。目前中央及各地三公经费公开,一时还达不到很具体的程度,但应该向更公开透明的方向走,“公开得越细越好”。;
2023-08-26 06:50:561

哈尔滨市财政局的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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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6 06:51:202

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检查

为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若干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促进我局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我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若干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要坚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重点解决影响我市发展环境、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坚持纠建并举、常抓不懈,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作风建设的满意度。  第二条 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重点是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  第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必要时可以指派分管领导对本级管辖范围内的有关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或者组织交叉监督检查。  第四条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若干规定精神的情况。在改进调查研究方面,重点是:注重调研效果、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情况;在精简会议活动方面,重点是:减少会议活动、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情况;在精简文件简报方面,重点是:减少文件简报数量、压缩篇幅、提高质量和时效情况;在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方面,重点是:贯彻落实因公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在改进新闻报道方面,重点是:精简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规范考察调研活动和重大专项工作新闻报道等情况;在厉行节约方面,重点是:执行会议、公务接待等规定,深化细化预算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等情况。  (二)整治公款吃喝、铺张浪费;自由散漫、松垮拖拉;推诿扯皮、不敢担当;形式主义、落实不力;工作粗糙、不重细节;检查过多、评比过滥;漠视群众、脱离群众等方面的情况。  (三)群众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若干规定精神行为的查处情况。  (四)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第五条 整治“庸懒散奢”不良风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查处以下问题。  (一)单位和个人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以各种名义互相宴请;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超标准配备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  (二)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参与赌博、玩游戏、上网聊天、网购、炒股;上班迟到早退、溜岗缺位;值班脱岗或值班不负责任、贻误工作。  (三)落实省、市委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对群众合理诉求反应不积极、落实不到位;对企业、基层和群众办事态度不热情、工作不主动。  第六条 改进监督检查方法,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  (一)加强日常监督,与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纠风专项治理等工作相结合,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  (二)完善信访举报体系,认真受理和办理作风方面的信访举报,对违纪线索实行专门登记、专人核实、从速处理。  (三)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听取群众对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  (四)开展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若干规定精神的检查,重视检查成果运用。  (五)注重从干部考察考核、新闻报道、网络舆情、党风廉政社会民意调查等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六)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若干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年底开展一次集中检查。  第七条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通过现场纠正、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有关科室和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以适当形式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回访,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效果不好的,要责令重新整改。  第八条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若干规定精神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综合运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处理。对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对媒体披露和网络反映的重大问题要速查速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适时选择典型问题进行剖析并通报,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第九条 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若干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的,对本系统发生作风方面的问题不制止、不查处,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同志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的责任。  第十条 个人对监督检查处理结果不服的,有权向上级组织提出申诉。第十一条 纪检监察机关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重要案件线索等要及时向单位党组及上一级领导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不得擅自扩大监督检查范围,不得泄露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内容,不得接受被检查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和宴请。对违反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三条 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若干规定精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应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完善作风教育、联系群众、党务政务公开、“三公”经费、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等长效机制和制度,进一步提高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景德镇市科技局纪检组负责解释。
2023-08-26 06:51:431

单位车辆是属于私家车还是营运车

属于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为政府财政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需要所配备的车辆,主要分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和公务人员公务活动用车两大类。当前,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为200多万辆,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1500亿元~2000亿元(不包括医院、学校、国企、军队以及超编配车)。扩展资料: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包括公务用车购置价款、车辆购置税和其他相关支出。第十二条 对各有关部门编制的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审核。在此基础上,统筹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并实行严格管理。第十三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一般公务用车和部级干部用车购置费用,分别归口列入四个管理局的部门预算。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购置费用,列入各部门的部门预算。第十四条 中央垂直管理部门所属单位的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购置费用,列入各主管部门的部门预算。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按照地方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列入地方各有关部门的部门预算。第十六条 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基本建设支出”类或者“其他资本性支出”类下的“公务用车购置”款级科目。预算编制没有细化到经济分类的,应当将“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单独列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用车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
2023-08-26 06:52:251

公司车辆是营运车辆吗

法律分析:属于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为政府财政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需要所配备的车辆,主要分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和公务人员公务活动用车两大类。当前,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为200多万辆,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1500亿元~2000亿元(不包括医院、学校、国企、军队以及超编配车)。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包括公务用车购置价款、车辆购置税和其他相关支出。第十二条 对各有关部门编制的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审核。在此基础上,统筹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并实行严格管理。第十三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一般公务用车和部级干部用车购置费用,分别归口列入四个管理局的部门预算。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购置费用,列入各部门的部门预算。
2023-08-26 06:52:421

公务用车标准

法律分析:一般公务用车采购新标准将由目前2.0L、25万元内的标准下调至1.8L、18万元以内。这个公务用车采购新标准对于主流合资B级车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几乎面临全部出局的可能。不过在公务用车采购新标准调整之后,对于合资A级车来说却不失为一个重要的机会,公务车多品牌时代即将到来。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第四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第六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车辆编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编制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备案。第七条 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   (一)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二)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三)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因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确因情况特殊,可以适当配备价格25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车、中型客车或者价格45万元以内的大型客车。   (四)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配备标准由有关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上述配备标准应当根据公务保障需要、汽车行业技术发展、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
2023-08-26 06:52:521

公司车辆属于营运车吗

法律分析:属于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为政府财政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需要所配备的车辆,主要分为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和公务人员公务活动用车两大类。当前,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为200多万辆,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1500亿元~2000亿元(不包括医院、学校、国企、军队以及超编配车)。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包括公务用车购置价款、车辆购置税和其他相关支出。第十二条 对各有关部门编制的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格审核。在此基础上,统筹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并实行严格管理。第十三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一般公务用车和部级干部用车购置费用,分别归口列入四个管理局的部门预算。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购置费用,列入各部门的部门预算。第十四条 中央垂直管理部门所属单位的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其他用车购置费用,列入各主管部门的部门预算。第十五条 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按照地方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列入地方各有关部门的部门预算。
2023-08-26 06:53:011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机关事务管理,是指对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行政活动。  全市机关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按照《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执行。第三条 机关事务工作应当遵循保障公务、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四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对本级机关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和标准,合理统筹配置资源。  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拟订本级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主管本级机关办公用房用地、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集中办公区域的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指导下级机关事务工作。  政府各部门应当集中管理本部门的机关事务,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第五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建立相关管理制度,降低运行成本。第二章 经费管理第六条 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实际,制定本级机关运行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第七条 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参考有关物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制定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  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预算支出定额标准,结合工作职责、性质和特点,按照总额控制、从严从紧的原则,采取定员定额方式编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第八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其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  政府各部门应当按照先预算后开支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制定前款费用的支出计划,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因公出国(境)。第九条 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实际,统一组织实施本级机关的办公用房建设和维修、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后勤服务等事务,经费管理按照预算管理规定执行。第十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建立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  政府各部门应当按规定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第十一条 政府各部门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项目,不得违反规定自行采购或者以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政府集中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建立管理制度,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质量。政府集中采购物品和服务的价格应当低于相同物品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第十二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和绩效考评制度,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评价等工作。第三章 资产管理第十三条 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和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接受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十四条 财政部门、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类制定本级机关资产配置标准,确定资产数量、价格、性能和最低使用年限。  政府各部门根据机关资产配置标准编制本部门资产配置计划。第十五条 政府各部门应当建立机关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建立资产账卡和使用档案,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益。  政府各部门应当执行机关资产处置有关规定,闲置资产由本级政府统一调剂使用或者通过依法设立的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机构采取公开拍卖、招标投标、网络竞价等方式处置,处置收益上缴国库,并按规定核销相关资产。第十六条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对本级机关用地实行统一管理。城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应当统筹考虑机关用地布局和空间需要。  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安排本级机关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对政府机关新增用地需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审核,并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用地手续。
2023-08-26 06:53:451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机关事务,是指用于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运行的经费、资产、能源资源和后勤服务等事务。第四条 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集中统一、保障有力、厉行节约、高效务实、公开透明的原则。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机关事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依法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 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指导区县人民政府的有关机关事务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区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第七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机关事务管理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引入竞争机制,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提高机关后勤服务水平。第八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前款所称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第九条 市和区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本级机关事务管理实际,制定本级机关运行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明确所需实物的数量、质量、技术等标准,以及所需服务的内容和等级标准。  区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制定的本级机关的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应当于制定后2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备案。第十条 市和区县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机关运行的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参考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制定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  区县财政部门制定的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应当于制定后2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财政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规定将机关运行经费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本级预算。  市和区县财政部门应当根据预算支出定额标准,结合本级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性质和特点,按照总额控制、从严从紧原则,采取定员定额方式编制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第十二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严格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使用管理,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上述费用的支出。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做好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和决算的公开工作。第十三条 市和区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在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分别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级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第十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机关资产管理的规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节能环保要求和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实际,分类制定本级机关资产配置标准,确定资产数量、价格、性能和最低使用年限。第十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对本级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第十六条 市和区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办公用房使用标准和各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核定本级机关的办公用房面积。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因机构撤销、调整等情况腾退的办公用房,应当由本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收回后统一调配,并由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合理使用办公用房,不得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或者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第十七条 市和区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政府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下级政府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级政府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的具体管理办法,加强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的规范化管理。第十八条 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应当由市和区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实行编制管理,严格按照编制和标准配备。  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时应当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2023-08-26 06:53:531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文件原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政府各部门应当对本部门的机关事务实行集中管理,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第四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拟订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下级政府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等工作,主管中央国家机关的机关事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和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接到对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行为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机关运行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条例所称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实际,制定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参考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组织制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预算支出定额标准,结合本级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性质和特点,按照总额控制、从严从紧的原则,采取定员定额方式编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制定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计划,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或者因公出国(境)。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结合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实施本级政府机关的办公用房建设和维修、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后勤服务等事务的,经费管理按照国家预算管理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政府各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定采购机关运行所需货物和服务;需要招标投标的,应当遵守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政府各部门应当采购经济适用的货物,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建豪华办公用房。第十五条 政府各部门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项目,不得违反规定自行采购或者以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政府集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质量。政府集中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应当低于相同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和绩效考评制度,组织开展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评价等工作。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和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接受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机关资产管理的规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节能环保要求和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实际,分类制定机关资产配置标准,确定资产数量、价格、性能和最低使用年限。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机关资产配置标准编制本部门的资产配置计划。第十九条 政府各部门应当完善机关资产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和使用档案,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提高使用效益。政府各部门的闲置资产应当由本级政府统一调剂使用或者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置,处置收益应当上缴国库。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级政府机关用地实行统一管理。城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应当统筹考虑政府机关用地布局和空间安排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安排机关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对政府机关新增用地需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审核,并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用地手续。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对本级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具备条件的,可以对本级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建设。政府各部门办公用房的建设和维修应当严格执行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维修标准,符合简朴实用、节能环保、安全保密等要求;办公用房的使用和维护应当严格执行政府机关办公用房物业服务标准。 第二十二条 政府各部门超过核定面积的办公用房,因办公用房新建、调整和机构撤销腾退的办公用房,应当由本级政府及时收回,统一调剂使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人员退休或者调离的,其办公用房应当由原单位及时收回,调剂使用。第二十三条 政府各部门不得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或者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未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租用办公用房。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定期发布政府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执法执勤类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具体规定,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下级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第二十五条 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管理制度,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或者超标准租用车辆,不得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不得借用、占用下级单位和其他单位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的车辆。第二十六条 政府各部门应当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并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统计报告制度。政府各部门应当对公务用车的油耗和维修保养费用实行单车核算。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统一的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加强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后勤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后勤服务资源。政府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部门后勤服务管理制度,不得超出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提供后勤服务。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拟订政府机关公务接待的相关制度和中央国家机关公务接待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政府各部门和公务接待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务接待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级政府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政府公务接待工作。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会议管理,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充分利用机关内部场所和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节省会议开支。第三十条 政府各部门应当执行有关因公出国(境)的规定,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的事由、内容、必要性和日程安排进行审查,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数量、在国(境)外停留时间,不得安排与本部门业务工作无关的考察和培训。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接到对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行为的举报不及时依法调查处理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一)超预算、超标准开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或者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因公出国(境)的;(二)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建豪华办公用房的;(三)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或者擅自租用办公用房的;(四)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或者超标准租用车辆,或者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豪华内饰,或者借用、占用下级单位、其他单位车辆,或者接受企业事业单位、个人捐赠车辆的;(五)超出规定的项目或者标准提供后勤服务的;(六)安排与本部门业务工作无关的出国(境)考察或者培训的。第三十三条 机关事务管理人员在机关事务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受贿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其他国家机关和有关人民团体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参照本条例执行。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3-08-26 06:54:031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文件解读

公务用车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实行实物供给制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这一实物供给模式弊端愈来愈显现,突出表现在车辆配备范围过大、运行管理成本偏高、公车私用等车轮上的铺张浪费问题。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也引起社会各界关注。为解决公务用车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十多年来,各地各部门因地制宜开展了改革探索,目前,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市、县(区)层面开展探索,中央和国家机关14个部门也进行了车改。近几年来,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在总结地方改革经验的同时,研究拟定改革方案。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将这项工作列入了贯彻落实党的八项规定的重要任务之一。2013年11月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方向、原则、重点任务作出原则规定。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管局牵头,中直管理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等六个部门组成工作班子,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意见》和《方案》。目前,文件经中央审议通过并正式发布实施。 根据方案,2014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力争基本完成公车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公车改革全面完成。根据方案,原则上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加改革。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根据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原则上参加车改。方案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中央和国家机关每个单位可保留5辆以内机要通信、应急用车。《方案》明确,改革后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的150%,一般地区不高于130%,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不同地区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于2014年7月16日下发,核心内容是:①取消一般公务用车;②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③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④中央国家机关今年完成改革。 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长期以来,广大群众对车轮上的铺张意见很大、反映强烈。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政机关贯彻落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二是有利于节约开支。目前,公车消费在“三公”经费占比例较大,中央和国家机关达60%左右,从各地公开的“三公”经费看,地方比例更高。通过推进这项改革节约政府开支,建立节约型政府,可以把节约的财政资金更多用在刀刃上。三是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普通公务出行由实物保障转变为更多地由公务人员个人自主选择,更多地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实行社会化、市场化保障,有利于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公车制度改革酝酿多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落实中央部署,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以制度廉明,回应群众关切;从自身改革做起,树立党政机关廉洁形象;从公信力入手,建立长效机制,根除群众不满意、不认同的突出问题。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各级党政机关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特殊公务出行实行定向化保障。参加改革的机构范围确定为: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加改革。除了各级党政机关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按照规范职务消费原则进行改革,对原符合车辆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逐步按规定纳入改革。参加改革的人员范围确定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和地方地厅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原则上参加车改。考虑到地方实际情况,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市(地、州)、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参改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自上而下、统一部署的改革。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经过了反复的研究测算,综合考虑了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务等因素。根据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可适时适度进行调整。确定补贴标准要基于三个原则:一是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总额必须低于改革前的公车运行支出总额。二是公务交通补贴仅保障城区或规定区域内基本公务出行需求。三是简化档次便于操作,各个级别间补贴差距不宜过大。《方案》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意见》明确规定,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不是职工福利,主要保障普通公务出行需求,不包括上下班通勤和所在城市以外的长途出差。同时,要求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车辆处置由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统一负责,其中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处置由国管局、中直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对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制定了规范处置办法。通过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这项工作一定要公开、规范,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为了做到不浪费闲置公共资源,对一时处置不掉的公车,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的方式,进行市场化运营,过渡期由各地确定,政府不得变相为其提供财政性补贴。公车处置的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参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车辆处置收入,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中央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1997年,广东省开始公车改革试点。1998年,国家启动部分中央机关的车改试点,并同时在浙江、江苏、北京、湖南、重庆等地试点。2003年,全国政协委员关于公车改革的提案引发热议,由此出现了2004年前后的全国性公车改革高峰,北京、广东等地试点公车货币化改革。2004年,我国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的通知。2005年,杭州、北京等地公车改革相继搁浅。2009年,经过近7年的酝酿和试点,浙江杭州正式启动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市局(副厅)级以下干部一律取消专车,并向公务员发放公车改革补贴,补贴根据级别分9档,最低每月300元,局级干部每月2600元。2010年初,昆明在市内四个辖区试点公车改革,实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用卡定额包干管理。2010年3月,针对公车改革遭遇的难题,民革中央提交了《如何破解公车改革之困局》的提案,建议厅级以下官员全部取消专车,再次引发热议。 2011年1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降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采购价格,明确要求排气量不超过1.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这比此前的标准降了2万元。2011年11月 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公务用车社会化改革”。2012年11月23日,财政部、监察部和审计署三部门联合印发《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12项禁止性规定,包括: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等。 2014年2月 发改委通知要求各单位抓紧完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2014年4月 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意见提出,2014年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由发改委牵头。2014年7月16日,我国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中央国家机关今年完成改革。
2023-08-26 06:54:191

有没有公务用车查询的网站,要查询是不是公务用车!

没有查询网站的,其只在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备案。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车辆编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编制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备案。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党政机关应当推进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建设。各地区应当结合实际,将各类公务用车纳入平台集中管理,采用信息化手段统筹调度、高效使用,鼓励通过社会化专业机构提高平台管理运行效率。扩展资料:公务用车的相关要求规定:1、统筹协调、政策配套。妥善处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有机衔接。2、创新制度、分类保障。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2023-08-26 06:54:361

副厅级干部配车吗

法律分析:副部级以上的干部可以给配车。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九条 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根据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标准和现状,编制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第十条 财政部门根据年度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购置经费,列入公务用车主管部门预算。
2023-08-26 06:55:011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是什么

1、实行单独编制预算。目前,在财政预算中,预算科目设置的"类""款""项""目"四级指标中,"三公"支出并没有专门列。一般三公经费主要涉及两大块预算资金,一是基本公用经费支出,包括了单位零星开支的一般业务接待、小型会议经费、车辆交通经费,保障单位日常运行。二是特定的专项经费,有车辆购置经费,大型会议、公务活动等专项业务经费。从我区的实际的的运行和效果看,一般车辆专项购置经费由于与车辆编制挂钩,因此即使安排了购车经费,但无购车指标,年底预算调减,所以支出的情况与决算基本一致。但以各种专项业务活动名义支出的接待、会议、考察等经费,由于无具体的标准,造成部门随意性支出很大,会议过多过滥、发放纪念品、旅游、请客送礼等铺张浪费现象比较严重。所以,在新科目体系设置尚未出台的条件下,可结合本地实际,在有关科目下设置明细,有必要对会议、接待这类的专项支出单独预算,防止变相隐藏于业务等其他项目中列支,为提高预算透明度提供保障。2、制定符合实际、可操作性的预算定额标准。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三项经费支出,除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政策措施外,必须制定符合实际、可操作性的预算定额标准,并与公务卡的推行、国库单一账户、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有效结合起来,才能从根本上控制部门随意性支出冲动,才能避免为形式上的零增长而做假账,才能使执法有理有据,有现实操作性。各部门人员数量不同,工作职能也不同,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近年的实际支出情况,拟定一定时期各类层次会议、接待费用、车辆运行等基本标准,并依据部门的业务性质差异,实行一定的分部门上下浮动比例,并公布于众,便于社会各界的监督。3、实行“精细”化管理。加强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与支出监督管理既是财政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践精细化管理的具体体现。支出标准是三公经费预算的前提和首要条件,实际执行中就要精细化管理。为提高预算约束力、增强事中监控有效性和执法监管奠定基础,即对于人代会通过专项经费,实际执行时,预算单位仍需向财政业务部门申报并提交有关预算明细资料进行审核。特别对涉及会议、接待的支出,需说明地点、天数、人数、及用餐标准等,坚持财政预算审核先行,并强化费用结算管理,对超标准或没有预算的列支坚决予以纠正,扣减预算,并与下年度的预算挂钩。结合我区实行的区级出国经费预算及审核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的有效做法,对涉及全区性的原安排在各部门的各类会议、接待、公务活动等经费,也可试行统一归口预算和审核,这样有利于控制借会议之名的各类不合规支出和超标准支出,同时也便于监督管理。公务车辆经费,优先考虑公车改革,或在控制总量、细化配备更新标准基础上,实行定点保险维修加油,切实降低公务车辆运行经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2023-08-26 06:55:141

公车私用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对于公车私用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二)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的;(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四)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的;(五)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的;(六)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七)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的;(八)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的;(九)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
2023-08-26 06:55:231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机关事务,是指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各项活动,包括经费运行、资产使用、资源配置以及后勤服务等相关事务。第三条 机关事务工作应当遵循厉行节约、保障公务、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本级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对机关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  政府各部门应当明确一个内设机构或者专门机构集中管理本部门机关事务工作,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指导下级政府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等工作。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机关事务管理有关规定,开放机关后勤服务市场,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提高机关后勤服务水平,降低机关运行成本。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机关事务管理实际,制定并适时调整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参考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组织制定并适时调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制度,定期开展运行成本统计、分析等工作,掌握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及实际支出情况。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和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接受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机关资产管理规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节能环保要求和机关运行基本需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实际,制定机关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和专项资产配置标准,确定资产数量、价格、性能和最低使用年限。  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机关资产配置标准,编制本部门机关资产配置计划,不得超标准配置资产。第十二条 政府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资产采购、资产入库登记、资产保管清查、资产领用交回等日常使用管理制度,科学配置、高效使用、规范处置机关资产,防止资产流失。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资产配置、调剂、处置制度,逐步实现机关通用资产的统一配置和调剂;无法调剂的闲置资产应当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处置,处置收益上缴国库。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安排本级政府机关用地,统一权属登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管理制度,对本级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建设、统一调配、统一维修、统一权属登记。第十六条 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执行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符合简朴实用、节能环保、安全保密等要求。适当集中建设办公用房,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办公用房维修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纳入规划的维修项目,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办公用房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由政府各部门负责,严格执行政府机关办公用房物业服务标准。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办公用房使用标准和人员编制核定办公用房面积。  政府各部门超过核定面积的办公用房,因新建、调整和机构撤销腾退的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收回后统一调剂使用。  政府各部门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等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由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赁的,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023-08-26 06:55:311

公车私用违反什么规定

公车私用违反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二)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的;(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四)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的;(五)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的;(六)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七)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的;(八)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的;(九)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
2023-08-26 06:55:531

公车私用认定范围

法律主观:公车私用认定标准为: 1、公务员利用公车接送亲人或者朋友,可以被认定是公车私用,滥用职权; 2、公务员利用公车去旅游,去亲戚家拜年,开公用车去私人吃饭; 3、公务员利用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 4、公务员利用公车,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法律客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 (二)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的; (三)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 (四)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或者擅自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车辆的; (五)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的; (六)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 (七)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的; (八)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的; (九)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
2023-08-26 06:56:021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1、改革中国公务交通保障方式改革中国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下同)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改革后,行政区域(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对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要做好远距离公务出行的差旅费保障。鼓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及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具体范围由各地根据本意见研究确定。规范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职务待遇和业务消费,对原符合车辆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逐步按规定纳入改革,改革后不得再配备车辆;对保留的必要的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经营用车和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与年薪制、岗位津贴及国家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统筹考虑、相互衔接。2、合理确定中国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各级党政机关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等因素,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要求,确定本地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根据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可适时适度进行调整。允许参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统筹资金使用须公开透明,具体管理办法由各单位制定。对特别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事项,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在应急预案中另行制定特殊情况下公务用车保障办法。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补贴标准差距不宜过大,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不同地区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同一市(地、州、盟)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地方补贴标准层级划分可不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层级完全对应。驻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单位补贴标准按属地化原则参照所在地区标准执行,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3、妥善安置中国司勤人员各级党政机关根据改革后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留用人员;未聘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的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措施妥善安置。依法做好未留用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相关必要支出由各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负责指导参改单位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参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要依法做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4、公开规范处置中国公务用车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各级相关职能部门统一规范处置。对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要制定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取消车辆处置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参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车辆处置收入,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未能及时处置的车辆,采取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的方式,进行市场化运营,减少车辆闲置浪费,过渡期由各地确定,政府不得变相为其提供财政性补贴。 健全中国公务用车管理和保障制度1、加强定向化保障中国车辆管理中国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核定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的编制和标准,车辆配备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机要通信、应急等车辆要充分考虑不同部门的工作差异,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备,保障到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逐步探索社会化监督的有效形式和具体办法。在从严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优化配置相关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鼓励各地建立跨部门综合性执法用车平台。进一步精简地方公务用车管理机构。2、完善财务管理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按月发放,用于保障公务人员普通公务出行。各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3、加强公务用车监督检查把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及政务公开范围。党政机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4、切实保障公务出行鼓励公务出行利用公共交通服务。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探索发展适合公务出行的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及时解决公务出行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改革后公务出行得到有效保障。 组织实施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中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责任。中央和地方分别建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机制,负责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确保改革扎实稳步推进,既要改成,更要改好。中国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牵头,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报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中国各地区各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深入调查研究,细致统计测算,周密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时限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有效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尽快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改革任务。已先行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地区和部门要按本意见进行规范。 保障措施1、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管理。中国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根据编制总量和工作性质可保留5辆以内的机要通信、应急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实行编制管理,编制数量和配备标准要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科学确定,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对执法执勤用车进行核定和规范。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国管局会同中直管理局负责修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进一步精简公务用车管理机构。2、严格财务管理。财政部要严格交通费用预算管理。各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按照在编在岗公务员数量和职级核定补贴数额,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3、加强公务用车纪律检查和审计。严肃公务用车纪律,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审计部门要对公务用车改革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等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4、切实保障公务出行。北京市要采取切实措施,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完善出租车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及时解决公务出行遇到的问题,保障中央和国家机关普通公务出行。
2023-08-26 06:56:281

乡镇公车改革情况自查报告

  【2017乡镇公车改革情况自查报告1】   自2015年5月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来,我县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任务,结合实际,紧密部署,迅速行动,落实任务,扎实推进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动员部署。2015年州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召开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成立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组织、宣传、审计、公安、编办、经发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2015年5月24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学习传达了省、州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职责分工、重点任务和时间进度,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工作任务。   为保证全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根据海西州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都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都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并且根据省、州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检查组检查后的要求,县公务用车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多次研究部署公务用车治理情况,对已制定出的《都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都兰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细化,更加明确了各阶段任务、要求和我县公务用车新编制和配备标准。   (二)全面自查登记,严格审查核实。围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超编制配车、超标准配车、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等六个方面的问题,抓住“自查登记”和“审查核实”两个环节,按照“登记上报、对照核实、逐车甄别、重点检查”的原则,领导小组分了三个组,采取到交管部门核查车辆信息、到单位实地查看、与单位固定资产和财务账目进行比对等方式,多次对各乡镇、各部门公务用车进行监督检查了,督查面达到了10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下了监督检查意见反馈单,对超编车辆及时进行了清理纠正。未发现公务用车违纪违规问题和不良问题反映。   根据省、州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文件精神,按规定我县应配备公务用车234辆,经审查登记,现实有217辆,不超总编。在现有的车辆中:一般公务用车共有162辆,其中有轿车46辆、越野车68辆、旅行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车24辆、皮卡车5辆、其他车辆6辆;执法执勤车辆共有55辆,其中有轿车22辆、越野车17辆、特种技术专用车1辆、旅行车3辆、其他车辆12辆。按各单位编制核定,全县有18个单位共超编26辆,其中越野车12辆;13辆车车况极差已报废,其中越野车6辆;15辆车正在调剂之中,其中越野车6辆。我县超标车辆共12辆,根据“老车老办法,新车新办法”的原则,继续使用这12辆。   (三)严格配备标准,加强公车管理。通过自查登记、审查核实和清理纠正,全县公务车辆数据和车辆信息已经全面掌握。并且我县按《海西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及结合实际制定的《都兰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购置车辆将严格执行车辆编制和配备标准规定。在公车管理方面,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多次重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加大“三公”经费减支力度,杜绝超编超标购车,避免公车私用等问题。2015年5月,县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理的紧急通知》,对健全公务车辆管理、公务用车行为、司乘人员安全教育、车辆日常维护管理、违规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将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违犯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明确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为防止因换届发生借机更换、更新公务用车行为,我县将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作为发现问题、整改提高、规范管理的综合过程,深入开展“车随人走”问题专项治理,对因提任、交流等工作岗位变动调离原单位的领导干部,要求必须将使用的公务用车交回原工作单位,公务用车治理以来全县范围内未发现因换届违规购车、用车问题。   (四)规范公车使用行为,实行标识化管理。为切实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我县于2016年3月8日起,除公、检、法、司的车辆和已喷涂明显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特种技术专业用车、涉密车辆外,116辆公务车张贴蓝色标识上路,实行公务用车一律标识化管理。同时,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对公车标识的管理情况开展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围绕健全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我县坚持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的原则,不断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相关制度,有效防止公务用车多头审批,超标超编配车、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发生。一是严格编制标准管理制度。我县根据《海西州党政机关公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明确了我县公务用车新编制和配备标准,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准确依据。二是严格购置审批公示和登记备案制度。全县凡购置新车和车辆交替单位,财政局对申请单位现有车辆、购车理由、拟购车型及预计车价、资金来源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后提交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同意购车的进行公示。明确规定县四大班子配备车辆报州纪委审批后购买;各乡镇、各部门配备车辆报县纪委登记备案、县财政审查核实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购买。三是进一步完善车辆日常管理制度。我县结合实际,在已建立车辆管理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补充、修改相关条款,进一步完善全县车辆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保险、使用登记、单位停放、节假日封存和车辆保养维修等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控制公车私用。四是实行公务用车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经费管理,实行定额核算和定点保险制度,大力推进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努力从源头遏制违规购车、违纪用车行为发生。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   (一)由于以前多数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不明确、管理方式不统一等原因,对公、检、法、司的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不明确,需明确执法执勤用车的编制和配备标准。   (二)由于对公、检、法、司、环保、安监、国土、劳动监察等部门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车辆无法准确界定等原因,重新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由于上级部门对各下级部门项目等工作中配发的专用车辆的编制和标准不明确,在公车治理中存在一定的难度,有待进一步明确这种车辆的编制和标准的核定。   (四)由于我县地域狭长,地理地质情况各异,又是农牧民人口大县,根据各乡镇、各部门的人员编制核定的车辆编制与实际工作业务量不相适应,有些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核定车辆编制尚需完善。   (五)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制度还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管。   三、今后工作思路   (一)因地制宜,科学核定公车编制和配备标准。要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进一步明确公务用车的新编制和配备标准,并根据新编制标准核定公务用编制数,防止一般公务用与执法执勤车辆的重复配备。要综合考虑地理环境、交通状况、业务工作量及公务用车实际使用情况等,相应增减车辆编制数和越野车的配备,力争准确测算和科学合理定编定标准。   (二)深化认识,强化公车治理工作中的领导责任。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领导、突出重点、强化管理,既要算经济账,更要算政治账;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自觉的行动、更加有力的措施,把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责任靠到实处;要加强督促检查,要建立纠正处理旬报制度,采取重点检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违规车辆纠改督查力度,对典型案件和顶风违纪者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性质严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清改结合,严格处理违规车辆。要继续纠正处理超编超标车辆问题,要坚持边清理、边整改、边建设、边完善的原则,堵塞管理漏洞。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对已经认定的超编车辆,按照提出的处理意见,该上缴的坚决上缴,能调剂的尽量调剂,应报废的及时报废,全部处理到位。要严格执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一律不得超标准购买公务用车,确保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四)完善制度,建立管理长效机制。继续在建立完善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日常使用管理等制度上下功夫,进一步落实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以及公务用车使用登记、节假日封存等制度,堵塞管理使用上漏洞,切实解决公务用车监管不严、低效浪费、公车私用等问题,逐步形成和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2017乡镇公车改革情况自查报告2】   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调研的通知》(宁车改办[2016]95号)要求,及时部署安排自查工作,现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公车改革情况   国土资源厅机关内设15个处(室)、在编在岗公务员104人,车改涉及司勤人员17人、12辆车(含不在行政机关编制3辆)。厅直属事业单位14个、707人,其中,参加车改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6个支队、109人,司勤人员3人,在编车16辆。目前,厅车改工作结束后,按要求保留使用的4辆车运行正常有序,其他封存的车辆全部统一停放在厅地下一层车库(2辆面包车封停在地上停车场)。按规定与车改办、财政厅和拍卖中介机构进行车辆移交,由拍卖机构对车改车辆进行拍卖和报废拆解处置,对借用非在编的12辆车,全部退回了原单位。同时,17名涉改司勤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二)自查情况   9月6日接到自治区的通知后,厅分管副厅长高度重视,当即批示:厅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按照自治区公车改革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排查公车管理使用情况。厅办公室主任召开相关人员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部署安排公务用车管理自查任务,明确时限、确定责任人、提出工作要求,增强了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自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经过排查,厅机关干部中,没有任何人利用私人关系向民营企业借车上下班或办理公务;厅主要领导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标准留车,不存在乘坐超规格车辆,不存在上下班乘坐应急车辆,单位不存在超标准留有越野车;副厅级领导没有借工作名义乘坐单位公务用车;厅主要领导没有既领车改交通补贴,又在市内开会时乘坐公务用车。单位和个人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车改政策规定的“六个不得”纪律要求等问题。   二、主要做法   2015年自治区车改方案下发后,厅党组高度重视,将厅机关和执法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为厉行勤俭节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依规依据,应改尽改的原则,采取摸清底数、征求意见、制定方案、全面落实的方法,扎实推进新旧公车制度改革有机衔接,平稳过度,确保了按要求和时限完成了各项车改任务。   (一)加强领导抓统筹。厅成立由王政厅长任组长,马鑫副厅长任副组长,厅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驻厅纪检组、执法局、后勤服务中心、宣传教育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部门)指定专人全程负责,重点针对查清车辆底数、如何利于工作留用车数、如何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如何租用地方车辆等现实疑难问题,先后多次深入财政、人社、车改办等单位沟通协调,商讨对接,共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自治区车改办,确保了厅机关与执法局公车改革立足实际,有序推进,依规落实。   (二)不留死角抓摸底。坚持把摸清涉改人员、车辆基本情况作为开展车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由办公室、人事、财务、后勤服务中心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结合厅机关和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检查清理,按照人员编制、在岗在位情况和资产、财务账目登记以及权属关系,集中对厅机关和执法局涉改人员、车辆进行了摸底统计,逐一征求了司勤人员安置意向,查清了挂靠、借用市县国土局、企业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按照移交车辆要求,及时找全了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车凭证等资料,补购了车辆保险,处理了车辆违章记录,为确保车辆按要求一次性顺利移交做实了基础工作。   (三)以人为本抓安置。按照优先内部消化,多渠道推荐使用,全力保障合法权益的原则思路,在充分考虑并征求司勤人员本人意愿的基础上,分类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安置。对在编制内的司勤人员:一是对在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5名司勤人员全部提前离岗退休(3名人员已正式退休);二是对借调厅下属事业单位的6名司勤人员,全部调回原单位工作;三是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现有正式编制司勤人员中遴选4名上岗人员,继续保障留用车辆正常运行。对聘用司勤人员:其中,后勤服务中心聘用的2名司勤人员,分别推荐到厅直属事业单位宣传教育中心和新成立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工作,并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了4万余元经济补偿;执法局3名聘用司勤人员,择优推荐1名到自治区行政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工作,另外2名本单位继续聘用保障保留车辆,有效维护了司勤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建章督查抓规范。坚持着眼长远,紧贴实际,将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等情况纳入审计监督和政务公开范围,针对存在的违规借用、乘坐车辆,什么情形可以租赁社会车辆等矛盾问题,下发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工作人员规范使用车辆的通知》,明确要求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企业和个人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或固定给个人使用保留车辆,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有效杜绝了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乘坐公务用车的现象。通过招标确定了宁夏天豹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快速客运分公司,作为厅2016至2017年度公务用车社会化服务项目定点企业,并上报自治区机管局备案。针对什么情形可以租用车辆现实问题,经征求意见,明确规定除集体公务出行、举办大型活动、组织抢险救灾、处理上访事件等特殊情况可以租用社会车辆外,其余原则上不予租车,鼓励以乘坐长途大巴、火车等交通工具出行为主,既严格执行了车改有关规定要求,也节省了经费开支,营造了勤俭节约,规范用车的良好习惯和氛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取得以上成绩的同时,通过此次自查,也发现了车改后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矛盾。一是日常执法巡查的难度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实行垂直参公管理,且未纳入中央明确的17个执法执勤部门范围内,目前6个支队、6个辖区队的执法业务用车全部纳入区、市县跨部门行政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统一用车,导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和日常动态巡查工作不能经常性、及时性的开展。二是公务用车落实管理制度还不够严格。有时,任务较急,来不及填写派车单,就直接电话通知驾驶员出车;有时,上级的巡视、审计部门用车,公务车辆保障较多。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公车改革的规定要求,学习上级的各项纪律要求,学习厅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要求,进一步增强厅机关干部的自律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2、完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针对公车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创新,进一步完善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细化工作纪律,严肃责任追究,定期公示,确保公务用车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3、强化监督检查。驻厅纪检组、厅直属机关党委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监督,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设立公务用车举报电话、信箱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违反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公务用车管理严上加严。   4、提早谋划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以此次督导调研为契机,认真总结厅机关和执法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经验做法,认真做好公车制度改革人员、车辆调查摸底工作,确保年底前按照自治区有关事业单位车改要求,顺利完成各项车改任务。
2023-08-26 06:56:431

公务车辆报废新标准2020

1.机关单位车辆按法律规定15年报废。2.根据相关法规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3.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4.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5.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6.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7.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汽车强制报废标准:非经营性小微型车,没有明确的报废期限,将强制报废,直至不能再通过年审。不过,当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就会被引导报废。当车龄达到15年时,年检将由年检改为半年检。出租车的报废期为8年。旅游和公路客运车辆15年。小型卡车有12年的历史了。重型、中型和轻型卡车15年。半挂牵引车15年。除了在普通私家车的报废基础上,公务员用车的报废时限相应还会缩短一点,会在6-10年不等。报废过后可以按照单位规定重新申请。法律依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因安全等原因确需提前更新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公务用车按照规定更新后,可以采取拍卖、厂家回收、报废等方式规范处置旧车。处置收入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2023-08-26 06:56:511

美国和欧盟的反垄断机关是哪?(英文的)以及欧美反垄断的案例在哪里查询,请写出网址,谢谢!

欧美反垄断机构:欧洲: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美国:美国司法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Justice 和美国联邦贸易委员The U.S.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反垄断案例:http://wenku.baidu.com/search?word=%B7%B4%C2%A2%B6%CF+%B0%B8%C0%FD&lm=0&od=0
2023-08-26 06:46:591

毕业实习报告

计算机的实习报告能做啊按这个来
2023-08-26 06:47:002

面对平静的生活,我该怎样面对呢?

面对平静的生活,我该怎样面对呢?很多人苦苦追求的恰恰就是平静的生活。面对平静的生活,我该怎样面对呢?很多人苦苦追求的恰恰就是平静的生活。面对平静的生活,我该怎样面对呢?很多人苦苦追求的恰恰就是平静的生活。面对平静的生活,我该怎样面对呢?很多人苦苦追求的恰恰就是平静的生活。面对平静的生活,我该怎样面对呢?很多人苦苦追求的恰恰就是平静的生活。面对平静的生活,我该怎样面对呢?很多人苦苦追求的恰恰就是平静的生活。面对平静的生活,我该怎样面对呢?很多人苦苦追求的恰恰就是平静的生活。面对平静的生活,我该怎样面对呢?很多人苦苦追求的恰恰就是平静的生活。面对平静的生活,我该怎样面对呢?很多人苦苦追求的恰恰就是平静的生活。面对平静的生活,我该怎样面对呢?很多人苦苦追求的恰恰就是平静的生活。面对平静的生活,我该怎样面对呢?很多人苦苦追求的恰恰就是平静的生活。面对平静的生活,我该怎样面对呢?很多人苦苦追求的恰恰就是平静的生活。
2023-08-26 06:46:552

医疗器械经营资质办理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1、三个相关医学专业毕业的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凭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人员(其中一个为质量检测负责人);2、三个质量监督检测人员的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工作简历;(食品药监局老师过来场地核查约谈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关检测人员的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并本人到场);3、所销售医疗器械对方生产厂家的公司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4、所销售医疗器械对方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5、所销售医疗器械对方生产厂家的委托销售授权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间:核名通过后,3-4个月左右另附详细流程如下:第一步工商查名所需材料: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投资人身份证明3.注册资金、出资比例办理时间:材料齐全,名称不重复的情况下,3-5个工作日第二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一)《受理通知书》所需材料:(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材料登记表》;(2)《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4)拟办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及个人简历;(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6)拟办企业组织机构与职能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能;(7)拟办企业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附租赁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8)拟办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文件(11个文件)及储存设施、设备目录;(9)拟办企业经营范围,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规定的管理类别、类代号名称确定;(10)拟销售产品的委托销售方营业执照和产品注册证(复印件)、授权书;(10)电子申报材料;(浦东药检需要);(11)其它需提供的证明文件。附:申请材料具体要求:(1)表格内容不能缺项,字迹清楚(2)同时上报申请表电子文本(放在软盘中)和A4规格的书面资料(传真纸不能作为资料上报)各一份(3)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应齐全、规范、有效(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1)核准受理后,25个工作日内药检部门实地检查。(2)自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办理时间:材料齐全受理后,25个工作日第三步工商注册所需材料:1、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4、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5、股东会决议(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6、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7、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盖章),集团有限公司还需提交集团章程(集团成员企业盖章);8、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其中包括:(1)任命书(国有独资);(2)委派书(委派单位盖章);(3)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经理任职证明;(4)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9、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10、公司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附产权证复印件);11、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3、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办理时间:材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工本费:视注册资金而定第四步机构代码所需材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办理时间:正常为5个工作日;加急为1个工作日第五步税务登记所需材料:与工商材料相同另需:1、税务登记表4份2、机构代码证以上材料需要2套
2023-08-26 06:46: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