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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部门是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管理、项目审批、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

市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预算管理。市审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

市教育、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渔业、卫生计生、环保、国资监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等方式使用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本办法所称政府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

(二)政府融资资金;

(三)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和社会捐(援)助或赠送款用于公共、公益性项目建设的资金;

(四)国家、省财政投资资金;

(五)其他政府性资金。

使用政府性资金项目主要是指全部使用政府性资金,或者政府性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包括50%),以及政府性资金虽然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

拓展资料:市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预算管理。市审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

法律依据:《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XX地方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实施和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投资效益,全面推进XX地方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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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一、明确工程总承包的方式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简称“30号文”)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简称“93号文”)的规定,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30号文明确工程总承包方式除EPC和D-B外,还有EP、PC等方式。93号文再次明确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EPC和D-B方式,但未明确是否包含EP、PC等方式。《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明确工程总承包应当同时包含设计和施工内容,应采用EPC和D-B方式,将EP、PC等非典型总承包模式排除在办法规定的工程总承包方式之外。二、明确工程总承包的发包条件93号文明确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按照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等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实践中,部分项目未取得备案、核准文件,或未完成初步设计就开始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长时间无法开工或承包人投标报价基础资料不足,导致发承包双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按照《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人应在项目完成项目审批、备案或核准手续后方能进行招标,其中企业投资项目应在完成项目备案或核准手续后进行招标,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招标。三、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招标要求《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分包项目除暂估价外,可直接发包。工程总承包项目通常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发包,承包人准确报价的前提条件是发包人能提供充分的报价基础资料。实践中,承包人往往以项目发生变更为由,主张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但双方因报价基础资料不完备或不准确导致对于项目是否发生变更产生争议,进而无法对合同价款是否应调整达成一致意见。为减少此类纠纷,《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应提供明确的发包人要求,需“列明项目的目标、范围、设计和其他技术标准,包括对项目的内容、范围、规模、标准、功能、质量、安全、节约能源、生态环境保护、工期、验收等的明确要求”,并明确发包人应提供的资料和条件,包括“发包前完成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等勘察资料,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或者初步设计文件等”。发包人在招标时应明确项目需求并确保项目基础资料准确,以便发承包双方能准确判断项目是否发生变更。四、对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资质条件进行调整30号文明确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此后93号文又明确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资质或者施工资质,将工程勘察资质排除在工程总承包资质之外。《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这就意味着,仅具有施工资质或设计资质的企业将无法单独承接工程总承包业务。实践中大量的工程总承包单位仅具有设计资质或者施工资质,《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实施后,该类工程总承包企业如需继续承接工程总承包业务,需与其他具有相应施工资质或设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确保承包人组成的联合体同时具有设计和施工资质方能进行投标。国家为提高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市场竞争力,一直鼓励总承包单位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为此,《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为便于后续总承包业务的开展,仅具有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的企业,应积极申请相应的施工资质或设计资质。五、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主体的限制范围虽然国家层面并未出台法律法规禁止前期设计、咨询服务单位(简称“前期咨询单位”)参加后续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且大部分省份出台的相关规定均允许前期咨询单位参加或附条件参加后续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门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简称“30号令”)第三十五条规定,“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即使30号令明确适用范围为项目施工,实践中发包人或主管部门仍存在以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施工内容为由,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招投标适用前述规定,禁止前期咨询单位参与后续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政府投资项目在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情况下,前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未对企业投资项目前期咨询单位能否能参与后续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进行明确规定,根据“举重而明轻”原则,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应当更为宽松,在公开已经完成的咨询成果的情况下,前期咨询单位应该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六、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中风险合理分摊原则工程总承包项目通常为交钥匙工程,发包人在招标过程中,为将自身风险转嫁给承包人,常常会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要求承包人以固定价格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并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风险或大部分风险,加重了承包人的风险,造成承包人风险过重和权利失衡,并导致发承包双方在结算过程中发生争议。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发承包双方应合理分摊风险,发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包括“(一)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二)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三)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四)因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五)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通常而言,发承包双方仅能对前述风险内容进行细化,不能将本应属于发包人的风险约定由承包人承担。顾名思义,前述发包人应承担风险事由导致的合同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应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顺延和调增合同价款。同时,《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企业投资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宜采用总价合同,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予调整,避免承包人进行不合理低价投标。 七、明确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仅对施工总承包的安全责任进行规定,93号文虽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但未明确工程总承包企业、建设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之间安全责任具体的划分原则,导致实践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特别是设计单位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无法准确界定工程总承包企业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包人应对其指令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承担安全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但如果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可减轻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承担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所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基本一致的安全责任。八、结语工程总承包模式为新型业务模式。长期以来,因法规政策不完善,导致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投标、合同履行等过程中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无法满足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要求。本次发布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对工程总承包单位资质条件的修改、允许前期咨询单位参与后续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等内容,将推进工程总承包更好发展,并会对今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业务开展产生深远的影响。虽然《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明确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但考虑到办法的发布单位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工程企业资质的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是招标投标活动的主管部门,笔者认为,办法中关于资质条件和招投标等内容也可参考适用于其他项目。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第四条 工程总承包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据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依据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第二章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和承包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和自身管理能力等,合理选择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在核准或者备案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完成相应的投资决策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第八条 建设单位依法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等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人须知;(二)评标办法和标准;(三)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四)发包人要求,列明项目的目标、范围、设计和其他技术标准,包括对项目的内容、范围、规模、标准、功能、质量、安全、节约能源、生态环境保护、工期、验收等的明确要求;(五)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条件,包括发包前完成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等勘察资料,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或者初步设计文件等;(六)投标文件格式;(七)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建设单位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对履约担保的要求,依法要求投标文件载明拟分包的内容;对于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推荐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第十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一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第十二条 鼓励设计单位申请取得施工资质,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鼓励施工单位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设计、施工业绩申报。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确定投标人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第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项目特点,由建设单位代表、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经验的专家,以及从事设计、施工、造价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合理分担风险。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主要包括:(一)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二)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三)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四)因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五)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具体风险分担内容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鼓励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运用保险手段增强防范风险能力。第十六条 企业投资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宜采用总价合同,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应当合理确定合同价格形式。采用总价合同的,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总承包计量规则和计价方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合同价格应当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第三章 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根据自身资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勘察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等项目管理单位,赋予相应权利,依照合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第十八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形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管理以及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节约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等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第十九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设置项目经理,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加强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协调,完善和优化设计,改进施工方案,实现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效管理控制。第二十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第二十一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但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不得迫使工程总承包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工程总承包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工程总承包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分包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工程总承包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工程总承包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分包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设置不合理工期,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依据合同对工期全面负责,对项目总进度和各阶段的进度进行控制管理,确保工程按期竣工。第二十五条 工程保修书由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设计、施工等环节管理,确保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符合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要求。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垫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第二十七条 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设计、施工活动中有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按照法律法规对设计、施工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相同违法违规行为的规定追究责任。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2023-08-26 12:36:161

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是非常重要的,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为了更好的解决实际问题,每个细节的处理都非常关键。中达咨询就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大家介绍一下。为适应公司发展的要求,保证项目工程安全生产,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措施,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现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安全目标本年度总承包部所属各项目安全目标:(1)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年轻伤负伤率不大于10‰;避免重大火灾、机械事故。(2)现场安全目标: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及时、齐全、有效,合格率达到100%,严格管控"三违"现象、火灾隐患。(3)绿色施工目标:落实节材、节水、节能、接地措施,杜绝资源浪费;控制与杜绝环境污染,积极进行绿色施工达标管理。落实责任人:项目经理。2.安全生产责任为实现以上安全目标,总承包部与各项目经理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管理责任,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与奖罚措施。项目安全管理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工长(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各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策划安全达标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研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保证项目安全管理各项要求、管理责任、奖罚措施落实到各分包单位、班组长、各管理人员名下,并签字确认。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每月考核,及时总结改进工作,抓好过程管理,努力实现安全目标。实施责任人:项目经理。3.分包安全管理项目经理与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各分包单位依法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与奖罚措施。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关安全生产资质,执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分包单位负责人必须安排现场负责人(最少一人)、班组安全协管员配合项目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实施责任人:项目经理。4.现场安全管理(1)安全教育到位:分包单位进场人员必须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由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组织,项目工长主持,项目部和分包单位一同进行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生产技术,杜绝不懂不会、错误操作、麻痹大意、故意违章造成安全事故。经过安全教育的人员经考核合格,签订《施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后上岗。实施责任人:项目工长(安全员)。(2)安全防护到位: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由项目工长安排、指挥、过程监督,分包单位执行。对不同施工阶段需采取防护的部位,提前按项目部《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做好各项安全防护,保证生产环境安全。安全防护任务安排统一使用《施工任务安排通知单》,项目经理、分包现场负责人代表本单位签字负责。实施责任人:项目工长(安全员)。2)安全防护项目:①通用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高(悬)空作业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施工场地应分区隔离;临电设施应防护齐全;施工机械传(转)动部位应防护齐全;架杆、挡脚板、洞口盖板、工具式防护设施提前加工制作刷漆;脚手架搭拆、垂直运输机械安拆等危险作业部位设置警戒线;防护设施维护与拆除;其它必须的安全防护工作、绿色施工工作。②地基处理及土方施工阶段:基坑周边搭设防护栏、上下基坑搭设安全通道、基坑内坑、槽、井、孔及时用护栏盖板防护;③基础及主体结构(二次结构)施工阶段:基坑周边完善临边防护、基坑上下完善安全通道;主体结构周边搭设外脚手架、搭设水平隔离防护网、防护硬架;外围砌体、构造柱、构件施工搭设吊篮架或水平安全防护网;主体结构中所有水平竖向洞口、井口搭设护栏、护网、盖板进行防护;各种结构悬空临边搭设防护栏;搭设安全通道、梯道;塔吊臂转动范围内与建筑主体周边坠落范围内(一级风险区)主要人行通道与加工场地搭设硬防护棚与围挡隔离;对受施工影响的外电线路变配电设备进行防护;对塔吊基坑进行覆盖、入口进行封闭、搭设附强操作平台;施工升降机搭设楼层接料平台、防护栏、安装防护门、安装通讯联络系统,搭设地面入口处防护棚;施工机械搭设防护棚、隔音棚;楼层转料安装专用钢制转料平台;④外保温、装饰、屋面、防水、安装、室外工程施工阶段:外围施工搭设吊篮架或外脚手架;完善建筑主体周边坠落范围内主要人行通道与加工场地的防护与围挡隔离;建筑物一层除安全通道口外其它部位严密封闭;现场施工机械搭设防护棚、隔音棚;存在危险的坑、槽、池临边、洞口搭设防护栏、防护盖板;搭设必要的安全通道、梯道、水平或竖向防护网;⑤建筑主体周边坠落范围内,同一部位上下同时交叉施工,上部施工其下部坠落范围内有人通行、停车、放物或作业,必须搭设可靠的隔离设施与围挡。既要采取可靠措施防止人、物向下坠落,也要防止落物对下方人、物的伤害。对以上安全防护项目,项目部必须提前对有关分包单位进行安排布置,明确内容、做法、时间,做到书面通知、双方交接负责人签字,杜绝责任不落实,防护不到位,出了事互相推诿不承担应负的责任。实施责任人:项目工长。(3)安全监管到位。项目部对现场安全监管关键要预防发生人员高空坠落、物体高空坠落打击事故,特别要杜绝发生脚手架、高支模坍塌而引发的群死群伤重大安全事故。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由项目工长(安全员)主管,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配合,共同做好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监控工作。严格管控现场安全防护缺失、机械设备带病运转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严格管控塔吊安拆、顶升、脚手架、高支模安拆等风险较大的作业过程,防止随时可能发生的事故。项目部其它管理人员有责任随时协助项目工长进行监管。监管人在现场发现违章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项目部每天必须有夜班值班人员在岗处理好施工中的生产问题。实施责任人:项目工长(安全员)、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配合责任人:其它安全管理人员。(4)设备设施监管与验收。1)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桩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和施工吊篮、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应由设备所有单位负责组织安装、检测验收、备案登记、检修维护、拆除工作。不得带病运行,不得超载、超速、违规运行。设备所有单位负责人要进行有效管理,项目工长(安全员)参与日常监管。项目部使用租赁的施工机械,由项目经理在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大型机械设备安全责任人:设备所有单位负责人;项目部监管人:项目工长(安全员)。2)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设施及一般机械设备的监管与验收。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转料平台、施工吊篮、临时用电设施、施工机械等,由项目工长(安全员)和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分别进行日常监督管理。项目部或分包单位的机电管理员分别负责对各自的临电设施、一般施工机械进行安装、检修维护、日常管理。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临电设施、施工机械等必需经过验收合格后再行使用。基坑支护、脚手架、高支模等重要安全设施验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验收,其它安全防护设施、临电设施、机械设备由项目工长(安全员)负责验收。验收要有书面记录,需交接的设施设备由安装搭设单位负责人、使用单位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工长(安全员)等双方验收交接人员共同签字认可,以便划清责任。现场安全标志、标牌由项目工长负责设置、维护。实施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工长(安全员);配合人: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机电管理员。(5)施工方法安全。项目部、分包单位不得采用以下违规方法指挥施工:1)深基坑工程无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不按专项方案施工,不按规定进行基坑监测、支护、放坡,坑边荷载超过规定;2)高支模工程无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不按专项方案施工,不按专项方案或规定进行验收,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无人监护,集中荷载超过规定;3)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不按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脚手架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脚手架搭设拆除未设有效隔离区,无人指挥,无专人监护。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8-26 12:36:231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并规范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验收管理,促进项目及时交付生产,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预)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程序,是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验工程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工程项目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着重要作用。第三条、本办法明确了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条件和程序。全矿新建、改扩建、更新改造、零星项目等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均应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分交工验收、(预)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建设规模较大、子项较多的项目,子项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可依据合同进行子项工程竣工验收,并同时办理资产预转固。总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工艺技术复杂的重点工程、工艺环节较多的改扩建工程项目,试生产前应先组织竣工预验收。第五条、未组织工程交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已经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项目竣工(预)验收按以下规定实行分级管理(一)建设工程项目完工后矿工程管理部应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使用等单位进行交工验收;(二)政府核准、审批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公司组织项目竣工(预)验收;(三)公司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根据《XX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按以下原则分级组织竣工(预)验收:1、尾矿坝工程、炸药库工程及其它特殊工程项目,由公司组织项目竣工(预)验收;2、总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项目,由公司组织项目竣工(预)验收;其它项目原则上由矿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并及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四)厂控零星项目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验收。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8-26 12:36:371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建市[2004]200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现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三条 [企业资质]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   第四条 [执业资格] 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     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   取得上述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   第五条 [服务范围]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改善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第六条 [服务内容] 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      (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委托方式] 工程项目业主方可以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项目管理企业,并与选定的项目管理企业以书面形式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履约期限,工作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项目管理酬金及支付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等。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同时承担同一工程项目管理和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时,依法应当招标投标的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  施工企业不得在同一工程从事项目管理和工程承包业务。   第八条 [联合投标] 两个及以上项目管理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业主方签定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对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并确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的主要责任方,项目经理由主要责任方选派。   第九条 [合作管理] 项目管理企业经业主方同意,可以与其他项目管理企业合作,并与合作方签定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合作各方对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根据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约定,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建立与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配备满足工程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制定各专业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     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服务收费]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当根据受委托工程项目规模、范围、内容、深度和复杂程度等,由业主方与项目管理企业在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约定。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在工程概算中列支。   第十二条 [执业原则] 在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时,项目管理企业及其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
2023-08-26 12:36:441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 u2002总 则  第一条 u2002为规范我区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u2002本办法所称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或者联合体)按照与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以下简称项目法人)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第三条 u2002广西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u2002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 u2002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事权对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u2002项目法人应当根据水利建设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结合自身的管理能力水平和建设周期等因素,合理选择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建设内容不明确、实施期间不确定因素多的项目,不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鼓励探索工程总承包与投融资、资源补偿相结合的其他新型建设方式。  第二章 u2002发包与承包  第七条u2002u2002项目法人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水利建设项目,原则上在初步设计报告或者实施方案批复后发包。  第八条 u2002项目法人应当依法采用招标或者经批准的其他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第九条 u2002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应当符合国务院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编制。  具备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条件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  第十条 u200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法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u2002u2002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也不得是与上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招标人依法依规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或者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或者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第十二条u2002u2002项目法人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合理分担风险。  项目法人承担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因项目法人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和工期变化;  (二)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格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  (三)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  (四)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五)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除项目法人承担的风险外,其他风险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或者双方共同承担。  鼓励项目法人和工程总承包单位运用保险等手段防范风险。  第十三条u2002u2002工程总承包项目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也可以采用总价控制、单价结算形式。采用总价合同的,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  项目法人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总承包计量规则和计价方法。  第三章 u2002实施与管理  第十四条 u2002项目法人根据自身资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经依法选择的勘察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等项目管理单位,依照合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项目管理单位不得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具有利害关系。  项目法人委托其他管理单位对水利建设项目实施管理,不免除项目法人的首要责任。按受委托的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配备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力量。  第十五条u2002u200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形成项目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以及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节约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设置项目经理以及技术、质量、安全、进度、费用、设备和材料等现场管理岗位,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加强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协调,完善和优化设计及施工方案,实现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效管理控制。  采用联合体承包方式的,应当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第十六条 u200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职称;  (二)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第十七条u2002u2002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依法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但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  严禁将主体、关键性工程的施工和设计分包给其他单位。  第十八条 u2002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垫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第十九条u2002u200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分包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  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  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实施工程总承包的,设计、施工单位除承担各自资质范围内的质量责任外,联合体还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u2002u200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分包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  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实施工程总承包的,设计、施工单位除承担各自资质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外,联合体还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u2002项目法人不得设置不合理工期,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依据合同对工期全面负责,对项目总进度和各阶段的进度进行控制管理,确保工程按期竣工。  第二十二条u2002u2002工程保修书由项目法人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  第二十三条 u2002工程总承包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四章 u2002附 则  第二十四条u2002u2002本办法由自治区水利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u2002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指导意见(试行)》同时废止。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8-26 12:36:521

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有哪些呢,下面中达咨询招投标老师为你解答以供参考。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实施工程项目的预(决)算审计程序和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健全公司约束机制,保证和监督工程项目的健康运行,根据有关审计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一)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执行的设计、采购、施工及现场管理的工程项目;(二)由总裁办公会确定的其他工程项目。第三条审计时间项目审计原则上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进行。在项目执行期间的审计,可视具体情况酌情决定。第四条工程项目审计应以国家审计法规和财经政策为依据,以项目责任书为主要内容,对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和项目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范围、实施方式、工作内容、奖罚办法等内容进行监督,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第五条被审计项目应提供的资料(一)项目批准的有关文件:如工程设计、预(决)算的审批文件等。(二)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设备采购及主要材料的订货合同(附分包商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单);(三)招标投标文件;(四)工程设计文件;(五)主要设备、材料清单;(六)施工分包商提供的注册证明和资质等级;(七)有关质保文件和技术资料;(八)工程的概预算及决算,工程价款结算情况的资料;(九)相关来往帐目;(十)工程项目建设缴纳有关税、费的规定;(十一)工程设计变更签证资料;设计修改鉴证和技术审核文件以及设计变更记录;材料、设备等调差价记录;(十二)初步竣工验收报告;(十三)自项目建设之日起的工程进度报表和财务报表、帐簿及凭证,工程竣工决算的财务资料,以及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十四)项目经理的述职报告;(十五)项目审计所要求的其他资料。第六条主要审计内容(一)工程项目对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司其他有关制度的遵守情况、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1、工程项目在审批、www.fdcew.com设计、招投标、合同等工程项目施工前的各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工程分包是否规范合理,是否符合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2、项目部在实施期间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3、项目成本核算制和成本管理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成本分析的执行情况和效果;4、项目目标成本、计划成本的执行情况,成本报表的编制情况;5、审查各阶段资金到位情况是否落实,资金的支出、成本、效益是否合理,债权债务是否及时清理;6、审查设计变更的内容是否符合手续齐全、资料完整的规定,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的变化情况是否合理;7、审查与分包单位的工程款结算情况,往来帐项的核对情况;8、审查材料物资采购的合规性;9、审查是否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各项票据是否真实、准确;10、对项目税、费计缴情况进行审计;11、审查工程竣工资料和各项原始资料及记录,竣工决算报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12、审查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库存物资实际存量以及往来帐款,核实债权债务;(二)项目责任书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1、工程实际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收支情况;2、所有往来单位经济业务清算情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提要:项目审计原则上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进行。在项目执行期间的审计,可视具体情况酌情决定;工程项目审计应以国家审计法规和财经政策为依据,以项目责任书为主要内容,对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和项目责任书规定文章来源自房地产E网况、往来帐项的核对情况;3、工程款的收取及上交款项完成情况(含各项税款);4、帐面资产的真实性和稳健性;5、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CI形象等是否达到合同要求;6、项目管理是否符合公司一体化管理标准的各项要求,工程档案资料及其它技术资料是否完整,质量是否符合要求;7、与业主的合同履行情况及遗留问题。第七条审计程序(一)财务审计部根据公司项目竣工时间作出项目审计的工作安排,向除尘工程事业部和项目经理发出审计通知书;(二)除尘工程事业部和项目经理自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在十日内,按审计要求准备好所需的审计资料;(三)财务审计部牵头组成审计小组对项目进行就地审计,并写出审计报告初稿,与项目经理和除尘工程事业部负责人交换意见;(四)除尘工程事业部和项目经理如有不同看法,应在七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审计小组接到书面意见后,研究处理并写出最终的审计报告,送公司主管审计的副总裁审批;(五)经批准后的审计报告或决定,送达除尘工程事业部执行;(六)被审计部门对审计结论或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审计结论或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主管审计的副总裁申请复审;(七)复审期间原审计结论或决定继续执行,复审后的结论或决定为终审结论或决定。第八条审计处理(一)对审计项目提出审计评价;(二)对审计出的问题以及发现项目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向项目经理反馈和交换意见,提出改进意见;(三)对一般性问题,应立即组织项目经理改正和确定改进和补救措施;(四)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以及给公司造成损失和浪费的,根据问题的性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由总裁办公会研究处理办法。第九条本办法由财务审计部负责解释、修订第十条本办法自二零零年月日起试行,自月日正式执行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8-26 12:37:05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法论研究?

1、问题的提出及现状综述项目管理之所以成为一种现代社会解决“一次性问题”的有效工具以至于一种职业资格,在社会事务、经济过程中广泛应用并且迅速发展,就在于它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现代社会经济总量不断增加,经济全球化、信息化趋势日益增强,发展速度加快,过程复杂,新的行业、领域不断出现,产品开发周期缩短,导致越来越多的“一次性”、无先例可循的任务的出现,尤其是企业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政府,更面临着日趋复杂的来自市场和国内外事务的各种问题,涉及到的因素、利益主体越来越多,这些问题常规的管理办法难以解决或圆满解决,而来自建设工程项目及军事、空间探索等领域的项目管理方法经提升为项目管理理论和思想,提供了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非常规问题的手段。可以认为,项目管理的发展与应用在于它的方法。项目管理在中国广泛推广普及是近几年的事,方兴未艾,而我们引进、普及的重点,不应是繁琐的理论、概念、程序,而应该是简明、适用、有效的方法。不论经济结构如何变化,工程项目建设仍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在我国目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发西北、振兴东北的背景下,项目建设成为许多地区经济振兴的重要手段。有的城市甚至提出“项目兴市”的口号。在经济进步主要依靠新科技成果应用、依靠内涵式扩展、依靠知识创新的形势下,靠粗放式项目建设并不是合适的振兴经济的手段,我国也一直在为投资决策的失误付出巨大代价,所以利用科学方法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包括评估论证,将是项目建设能否达到预期目的的重要条件。工程项目管理方法不仅是具体方法,也包括思想。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可持续”的一个基本内容就是科学技术、经济、环境、社会的协调发展,工程项目建设做为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不仅耗资巨大,而且对周围环境有较大影响,所以必须满足可持续、协调发展要求,这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指导思想之一。方法论是对方法的研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发西北、振兴东北的现实背景可能掀起新一轮工程建设热潮,可持续、协调发展科学发展观对工程项目建设提出了一定制约的宏观控制,这一点要落实到建设项目管理的方法上。工程项目管理的目的不仅是实现具体的目标(工期、质量、费用),也应做到项目建设与环境、社会的协调,否则可能重蹈以前投资失误、失策、失控的覆辙。这也是工程项目管理方法上升到“方法论”的意义之一。项目管理的理论至今已可以说是很完备的,这不仅表现在丰富多样的理论成果如各种项目管理书籍(包括翻译)的面世,更表现在这个领域有了自己的“知识体系”,如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于1987年提出并经1996、2000年修订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国际项目管理协会1997年推出了“项目管理人员能力基准”,中国双法研究会项目管理研究会也于2001年推出《中国项目管理知识体系》。上述各知识体系将项目管理知识划分为若干领域、要素、模块,中国的知识体系有“方法与工具”概念,其他体系未有关于方法的独立专题,而是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各个阶段、过程、领域。各种项目管理着作也多侧重于对项目管理内容、阶段、程序、组织等的论述,对于方法的专门论述不多见。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对方法的忽略,但对方法的总结、集中研究与完善有助于项目管理的推广应用的项目管理作用的充分发挥。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法的层次性狭义的工程项目管理是在限定的工期、质量、费用目标内对工程项目进行综合管理以实现项目预定目标,但这只是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随着投资规模、领域的扩大、投资来源多样化、工程项目对环境、经济影响增强,工程项目管理已不限于实施过程,而是扩展到从立项到交付使用维护全过程的管理,工程项目的实施也从施工承包发展到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等多种形式。对于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其目标已不仅仅是质量、工期、费用的控制,还要与资金筹措、风险分析、使用维护以及与所在地经济、环境等联系起来,项目的目标、管理都应按“广义”考虑。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除了具体的技术性方法,还要还要向前后期的评价延伸,要考虑中央提出的可持续、协调发展,体现这些思想。综上所述,本文将工程项目管理方法分为两个层次:思想性方法和技术性方法,或者说,项目管理思想和方法。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思想性方法项目管理的思想性方法也可称为思想,之所以将项目管理思想作为方法加以分析,是工程项目管理的背景、环境日益复杂,涉及环节、因素增多,项目对环境、经济的影响较大,并受到人文、社会关系的影响,资金来源、建设形式也日趋多样化,如果仅仅着眼于具体的技术方法,不能从战略高度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不能与国家的发展战略、发展观念相协调,所以首先研究工程[1][2][3]下一页项目管理的思想方法。工程项目管理体现出来的思想是多方面的,其中最基本的应该是系统思想。系统思想不仅是项目管理的基本思想,也是项目管理理论形成与发展的基础之一。系统思想的科学基础是系统论,哲学基础是事物的整体观。系统论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发展起来的,八十年代在中国曾在哲学界引起巨大影响,是“三论”之一(另两论是信息论、控制论)。在很大程度上,“项目”与“系统”是一致的,例如二者都有明确的目标、一定限制条件、需要制定计划实现目标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信息反馈进行控制等。“系统工程学是为了研究多个子系统构成的整体系统所具有的多种不同目标的相互协调,以期系统功能的最优化、最大限度地发挥系统组成部分的能力而发展起来的一门科学”,如果将其中的“系统”改为“项目”,将“系统功能”改为“项目目标”,这一定义也适用于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的系统思想包含两个含义。一是将工程项目自身作为一个系统来管理,也就是运用系统科学的方法,通过信息反馈与调控,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综合管理,包括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以实现项目的目标。将项目作为一个系统管理体制早以有之,我国古代一些案例如战争国李冰修都江堰、宋朝丁渭修复皇宫等都典型地体现了系统思想。项目管理的过程也即系统管理过程,这一点不多论述。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思想的第二个含义是工程项目作为一个系统,又是大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大系统“包括项目所在行业、所在地经济、社会环境、以至于地区、国内、国外市场等,要将工程项目放到社会经济系统中,作为社会大系统的子系统看待,特别要注重项目建设与环境、资源、文化、区域发展规划等大系统的协调,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要在项目建设中体现出来,不能为了经济振兴而牺牲资源、环境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方面我们已经付出了沉重代价,考虑到当时尚处于小康前阶段,片面追求投资规模有历史原因,当迈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性时应尽量项目的负效应。项目自身是一个系统,又是社会环境系统的子系统,项目自身的顺利实施是一个目标,符合社会、环境、发展要求又是一个目标。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工程项目建设才能既然实现自身目标,又能起到振兴区域经济、协调全面发展的作用。这一指导思想重点应在项目的策划、评价、决策阶段体现。工程项目管理还有一些其他思想如控制性、目标性、柔性、团队性等,但它们都是系统思想的延伸,是以系统思想为基础的,所以不加论述。4、工程项目管理的技术性方法技术性方法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方法或工具,在不同环节有不同的方法。建设项目除了与环境协调的宏观目标,具体应有质量、时间、费用三大目标,前期需经评价,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合同、采购、信息、人力资源、风险等的管理,对于上述目标和过程中的管理内容,目前都有一定的方法,这些方法综合起来,共同控制、协调项目以保证项目建设的成功实施。对于项目建设的直接管理可分为项目评价、直接目标管理、过程管理、综合管理四个部分,各部分可采用相应的方法。4.1项目评价方法项目评价主要指经济评价,包括财务评价、国民经济评价,其思路基本一致,只是角度不同,前者只考虑项目本身,后者从国民经济整体考虑(一些效益、费用由于只是在全社会转移而不予考虑,如税金、利息等),同时采用影子价格(资源优化配置状态下的价格)为数据基础。经济评价主要采用指标分析、比选方法,评价指标有净现值、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通过与基准值比较或各指标间比较,选择较优的方案。只要基础数据确定得当、客观符实,通过指标比较能够选出较优方案。项目还需进行社会评价,社会评价则带有较大程度的主观性,而且更多考虑项目的整体影响,所以主要体现在思想方法中。项目评价需要认真、客观,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4.2项目直接目标管理方法对一个建设项目而言,其直接控制的目标有三个,时间(工期)、质量、费用(造价),即按计划的时间、费用、质量完成项目。这三个目标彼此之间上一页[1][2][3]下一页有一定互斥性,难以同时达到最优,其实施应以项目整体最优为目标。(1)质量管理:质量管理的原则是全面质量管理,即以质量为中心,项目全员参与,以达到预期目标。全面质量管理既是原则,也有可行的操作程序,即PDCA循环(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具体的控制方法则有ABC分析法(也称主次因素图、排列图方法)、因果分析法、控制图法、直方图法等,这些具体方法的作用在于找出质量偏差原因并加以修正。(2)时间管理:也称进度管理,工程的进度直接影响项目效益的发挥。进度管理的主要方法是网络计划方法,网络计划以网络图为基础。网络图是反映项目各工作或活动间逻辑顺序关系的图,它既能反映项目工期,又反映各工作间相互关系、前后次序,通过对关键线路的分析,找出关键工序,合理统筹安排主次要工作和各项资源,有效控制工期。(3)费用管理:也即造价管理,在费用预算内完成项目一直是工程领域追求的目标,可实际上总是超支,这当然有投资体制方面的原因,也有管理方法上的原因。费用管理主要有费用估算和偏差分析法。费用估算是工程项目前期根据设计、市场、有关规定估算投资总额,偏差分析(赢值法)是通过实际完成的工程与计划相比较,分析是否存在偏差并找出偏差原因,以合理控制费用的方法。费用偏差还要结合工程进度分析,这也可以通过赢值法进行。4.3项目过程管理方法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许多内容、环节需要管理,对项目实施影响较大的有:(1)合同管理:合同是约定项目参与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合同管理的中心是选择合同类型,主要是价格类型,不同形式价格的合同体现了风险分配形式。合同管理一般按标准合同文本执行,可适当加以修正。(2)人力资源管理:项目建设的实现要靠团队进行。从现代管理角度,人们开始把人当作一种资源来开发而不是作为工具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一词越来越多地为理论与实践所提及,虽然实际上离这个词的本意还有很远。项目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主要是利用组织结构图、责任分配图进行人员需求分析,落实责任,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各参与人的积极性,保证项目实现。(3)采购管理:项目建设中设备、材料的采购是一个重要内容,关系到大量投资。采购的原则是既不影响建设,又不要造成积压浪费,影响资金流动。采购管理方法除了计划,主要以库存计算为依据,即根据进度、市场价格因素计算出合理库存量,按进度采购,满足建设需要。(4)沟通管理:沟通在管理中越来越重要,有效的沟通能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是实现项目各目标的条件。沟通以信息为基础,通过信息的取得、辨别、处理、反馈实现良好的协调。信息技术是沟通管理的主要方法。(5)风险管理:项目风险来自各方面,市场价格变化、业主、供应商、分包商、项目所在地的经济环境等,项目越大,涉及相关人越多,项目风险越大。风险有业主的,也有承包商的。风险管理的原则是对风险作出正确的估计并采用适当措施予以规避或转移(如通过保险、合理磋商合同条款等)。风险管理以风险评估为依据,风险评估有SWOT(优势、劣势、机会、威胁)分析、概率分析(决策树、蒙特卡洛模拟、敏感性分析、盈亏平衡分析)方法,各自从不同视角对项目风险作出评价。4.4项目综合管理项目综合管理实际上就是对项目各目标、各环节、各要素、各过程进行全面协调,以保证项目整体效果最优,这也是系统思想在项目实施中的表现。项目综合管理采用计划、统筹、协调的方法。项目综合管理是针对项目系统进行,而不是某一个别目标和过程。综合管理是现代项目管理的主要特点。5、结论(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法包括思想(哲学)、技术两个层次,思想是系统思想,技术是各种具体的工具性方法。(2)研究项目管理方法有助于项目管理研究摆脱繁琐的理论篇幅,走出表面化、时髦化的倾向,以其简洁性、实用性应用于工程建设管理中去,发挥其在开发西北、振兴东北的大规模项目建设中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3)工程项目管理研究、推广应用的重点应该是方法。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8-26 12:37:131

浅谈项目实施阶段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项目实施阶段工程监理工作的管理力度,使监理单位充分发挥作用,也便于公司对监理工作进行考评,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与其合作的监理单位进行管理工作。第三条 本办法的编制依据为:《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第四条 本办法包括:总则、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工程监理工作质量的考评、附则共四部分内容。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的管理第五条 监理业务实施过程中,公司工程部应对监理单位的以下工作重点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目标的实现;本条款中需要监理单位填报的表格,公司工程部应在第一次监理会议上,向监理单位予以说明(或在合同中予以明确)。⒈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公司工程部技术主管必须全面、细致的审核,并重点审核其各项预控措施和风险管理措施;⒉在图纸会审前,工地代表应督促监理单位进行图纸审查,监理单位应将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分专业汇总后,按附表3格式上报,并审查附表3的内容;3.工地代表应要求监理单位详细记录施工现场每周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发生的问题,并填报《监理工作周报》(见附表4),工地代表要对《监理工作周报》的内容审核确认。4.工地代表应对监理单位的旁站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监理单位在进行旁站之前向工地代表提交旁站方案计划表(见附表5)。其主要内容包括:旁站部位、旁站方法、主控项目等。工地代表负责收集附表5,并对其内容审查、确认。5.监理单位对施工进度计划审核时应重点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劳动力、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要素的需求计划,分析其可行性并提出审核意见。工地代表应对监理单位的审核意见分析其合理性,必要时可要求监理单位对审核意见作出解释说明。6.工程实际进度落后于施工总进度计划7天(包括7天)以上,工地代表应督促监理单位采取措施以保证工期。7.公司工程部经理应定期组织与监理单位的工作协调会议。根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质量考评结果等情况,讨论监理单位工作的效果,工作方法及相互配合等问题。会后应形成会议纪要。8.公司工地代表负责督促监理单位定期、按时召开监理例会,工地代表参加监理例会并对监理单位的会议纪要内容进行确认。9.公司工程部应对监理单位工作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10.针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冬、雨季施工方案,工地代表应督促监理单位编制冬、雨季监理方案,工程技术主管负责审核。11.公司工程部应统一要求监理单位验线前须将验线内容、验线方法等内容书面通知工地代表,工地代表必须跟踪监理单位的验线过程。见附表612.对施工单位的违规操作,监理单位必须采取措施制止。监理单位下发的《监理通知》和《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应报送工地代表留存一份。13.监理单位必须经公司工程部经理同意,才能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如果属于紧急情况,监理单位不能向工程部报告时,则应在发布停工令的24小时内向公司工程部经理作出书面报告。工程技术主管审核后报工程部经理审批。14.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工艺标准和验收规范之处,必须以书面报告方式向工地代表提出。工地代表确认后报相关人员审批。15.发生工程变更时,工地代表应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书面评估报告(见附表7),报项目工程部经理。项目工程部经理按《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执行。16.工地代表负责督促监理单位报审监理月报,并对其内容审核确认。第六条 在监理单位责任期内,由于监理单位的过失造成建设单位损失的,公司工程部应根据合同及其补充责任条款约定的程序,向监理单位提出索赔。工程监理工作质量的考评第七条 为了准确掌握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水平,公司工程部在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除对监理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外,还应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考评。第八条 监理单位工作质量考评的内容包括:现场监理机构的考评、施工现场管理的考评和监理文件管理的考评三部分。考评满分为100分,其中现场监理机构的考评占20分,施工现场管理的考评占60分,监理文件管理的考评占20分。总得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70~85分为合格,85分以上为优良。第九条 此项考评工作由公司工程部经理组织实施。第十条 工地代表对其分管的单位工程,按本办法“考评方法与标准”中的要求每月对监理单位进行一次考评,并填写《监理工作质量月评分表》。本办法中规定由监理单位填报的表格,由工地代表负责收集、确认并上报工程技术主管。工程技术主管负责汇总考评结果,以监理单位所监理单位工程的平均考评成绩作为该监理单位当月的考评成绩。根据考评成绩,公司工程部分析监理单位在该月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改进要求。见附表2第十一条 公司对监理单位工作质量的考评应符合以下规定:⒈公司工程部应于每月25日前完成对当月监理工作质量的考评工作。⒉《监理工作质量月评分表》应由考评人及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监理工作质量月评分表》一式两份,公司工程部存档一份。第十二条 监理工作质量考评的标准和方法一、现场监理机构的考评1.监理机构组成及监理人员的相关要求⑴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及其进场安排,应与投标文件和监理规划相符,其执业证书应真实、有效。考评方法:查阅投标文件、监理规划、监理人员的执业证书⑵人员分工及职责:项目监理的成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各岗位应有明确的职责和分工。除非必要,监理单位不得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设置的,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考评方法:检查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规划、现场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组成。⑶专业人员配套:根据工程特点,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应专业配套,且数量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考评方法:检查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成及其执业证书⑷项目监理机构见证取样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考评方法:检查见证取样人员资格证书2.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需要及《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配备检测和测量仪器。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8-26 12:37:211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的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涉及施工合同价款调整等事项,具体包括:(一)工程设计变更;(二)涉及工程费用增减的施工组织设计变更;(三)材料与设备的换用;(四)工程质量标准的改变及其他实质性变更;(五)其他变更。二、根据施工合同价款和变更引起费用的大小,将工程变更分为一般变更、较大变更和重大变更。(一)一般变更:不涉及建设规模扩大、建设内容增加、建设标准提高,单项变更金额在30万元以下且在合同价10%以下的;(二)较大变更:单项变更金额超过30万元在100万元以下或者超出合同价10%但在20%以下的;(三)重大变更:单项变更金额超过100万元或者超出合同价20%的。三、施工程变更相关单位的职责(一)建设单位工作职责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按项目法人负责制要求,负责对项目工程变更进行有效控制、管理、认定、审核和报批,负责工程变更资料的台账整理和管理工作。(二)参建单位工作职责代建单位应当根据委托代建合同的约定,负责工程变更的管理、审核及报批的前期准备工作。法律依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变更的管理,规范公路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 2005年第5号)、《湖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中交投资有限公司在建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嘉通高速公路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3-08-26 12:37:311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了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更多含义了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更多含义试行办法相关信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试行办法,2004年11月16日发布。基本信息中文名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发布时间 2004年11月16日所属国家 中国语言 中文试行办法(2004年11月16日建设部建市[2004]200号发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第三条 [企业资质]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第四条 [执业资格]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取得上述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第五条 [服务范围]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改善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第六条 [服务内容]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第七条 [委托方式]工程项目业主方可以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项目管理企业,并与选定的项目管理企业以书面形式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履约期限,工作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项目管理酬金及支付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同时承担同一工程项目管理和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时,依法应当招标投标的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不得在同一工程从事项目管理和工程承包业务。
2023-08-26 12:37:411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项目管理就是项目管理者在有限的资源约束下,通过项目经理和项目组织的合作,运用系统的观点、方法和理论,对项目涉及的全部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下面我准备了工程项目管理的办法,提供给大家参考!   一、确立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及项目管理目标   项目的实施阶段包括设计前的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   1、业主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业主方项目管理服务于业主的利益,其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其中投资目标指的是项目的总投资目标。进度目标指的是项目动用的时间目标,也即项目交付使用的时间目标,如工厂建成可以投入生产、道路建成可以通车、办公楼可以启用、旅馆可以开业的时间目标等。项目的质量目标不仅涉及施工的质量,还包括设计质量、材料质量、设备质量和影响项目运行或运营的环境质量等。   2、设计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设计方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参与方,其项目管理主要服务于项目的整体利益和设计方本身的利益。由于项目的投资目标能否得以实现与设计工作密切相关,因此,设计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设计的成本目标、设计的进度目标和设计的质量目标,以及项目的投资目标。   3、供货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供货方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参与方,其项目管理主要服务于项目的整体利益和供货方本身的利益,其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供货方的成本目标、供货的进度目标和供货的质量目标。   供货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进行,但它也涉及设计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   4、施工方项目管理的目标   由于施工方是受业主方的委托承担工程建设任务,施工方必须树立服务观念,为项目建设服务,为业主提供建设服务;另外,合同也规定了施工方的任务和义务,因此施工方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重要参与方,其项目管理不仅应服务于施工方本身的利益,也必须服务于项目的整体利益。项目的整体利益和施工方本身的利益是对立的统一关系,两者有其统一的一面,也有其矛盾的一面。   一个成功的项目,必然有一个成功的管理团队,一套规范的工作模式、操作程序、业务制度,一流的.管理目标和企业文化。建立高效团队,实施科学管理。有必要在项目开始时就选择建立一支高效的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经理部的领导和主要成员。在进度管理上以项目经理为进度目标责任中心,对进度目标合理分解,使责任分配到人。营造一个积极的工作氛围,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二、项目管理中的协调工作   “协调”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质量技术协调是目前建设项目管理相对较薄弱的环节。对于项目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而言,规划、设计、施工阶段自身有较完善的质保体系,有各自较为严密的标准、规范,但各阶段之间需要衔接,必然存在技术信息的相互流动。例如,施工单位对于设计使用功能的理解,以及对变更的掌握,设计单位对于现场和施工动态情况的了解等,都依赖技术信息交流;项目管理的对象,即工程实体本身,是一个由众多的环节构成的系统,项目管理实践证明,技术信息协调失败引发的问题在项目缺陷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技术信息协调是在各阶段间、工程各部位间以及各单位间(简称各子系统间)传递技术信息,对于其中的部分子系统,这些信息有时作为工作的标准或依据,一旦出错其损失可想而知。正是由于技术协调是提供工作的依据、标准的保障,所以其意义重大。   三、项目管理中的质量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需要系统有效地应用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建立和运行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体系,落实项目各参与方的质量责任, 通过项目实施过程各个环节质量控制的职能活动,有效预防和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在政府的监督下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质量是指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就工程质量而言,其固有特性通常包括使用功能、寿命以及可靠性、安全性、经济性等特性,这些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越高,质量就越好。   质量管理是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的活动。这些活动通常包括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以及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一系列工作。组织必须通过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管理:其中,质量方针是组织最高管理者的质量宗旨、经营理念和价值观的反映;在质量方针的指导下,制定组织的质量手册、程序性管理文件和质量记录;进而落实组织制度,合理配置各种资源,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质量活动中的责任分工与权限界定等,形成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机制,保证整个体系的有效运行,从而实现质量目标。   施工质量控制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最重要一环, 质量是一个复杂的系统, 涉及到许多生产要素, 某一个要素出问题, 就会影响质量。许多人认为我方在施工质量控制中并不重要, 但从本工程可以看出, 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虽均在现场, 但工程质量问题仍不时发生, 这就要求我方项目管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能力去发现问题并协调督促进行整改, 以保证项目质量体系的顺利运作。   四、工程进度控制   由于建设项目具有周期长、涉及单位多、受环境影响大等特点,所以影响进度的因素很多。对于施工阶段工程进度的影响因素,一般认为有人为因素、资源因素、技术因素、环境因素、材料和设备因素、资金因素等。工程进度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工程施工总周期(施工合同日历天数)目标进行具体的论证与分析;编制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编制其它配套进度计划:监督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施工现场的调研与分析。   同时,工程进度控制是一个不断进行的动态控制的过程,从工程开始,工程进度呈现出了运动的轨迹: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一致时,便产生超前或落后的偏差。此时应比较和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确定调整措施,再修订原进度计划,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进度。   五、项目成本控制   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有几个原则,一是成本最低化原则。二是全面成本控制原则。三是动态控制原则。四是责、权、利相结合原则。那么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有那些呢?它包括:第一,分解预算成本工程项目中标后,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依据,确立预算成本。第二,确定计划成本。计划成本的确定要从两方面考虑,即以预算成本为基础,第三,考虑各个项目的可能支出。实施成本控制。成本控制包括定额或指标控制、合同控制等。第四,进行成本核算。成本核算,要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划清成本费用支出与非成本费用支出的界限,划清工程项目成本和期间费用的界限。 ;
2023-08-26 12:38:04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试行办法

(2004年11月16日建设部建市[2004]200号发布)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 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取得上述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 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工程项目业主方可以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项目管理企业,并与选定的项目管理企业以书面形式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履约期限,工作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项目管理酬金及支付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同时承担同一工程项目管理和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时,依法应当招标投标的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不得在同一工程从事项目管理和工程承包业务。 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根据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约定,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建立与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配备满足工程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制定各专业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当根据受委托工程项目规模、范围、内容、深度和复杂程度等,由业主方与项目管理企业在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约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在工程概算中列支。 项目管理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与受委托工程项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在受委托工程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三)将其承接的业务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将其承接的业务肢解以后分别转让给他人;(四)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五)与有关单位串通,损害业主方利益,降低工程质量。 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取得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企业注册并执业。(二)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三)明示或者暗示有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本办法自2004年12月1日起执行。
2023-08-26 12:38:15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了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更多含义了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更多含义试行办法相关信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试行办法,2004年11月16日发布。基本信息中文名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发布时间 2004年11月16日所属国家 中国语言 中文试行办法(2004年11月16日建设部建市[2004]200号发布)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第三条 [企业资质]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企业申请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第四条 [执业资格]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取得上述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第五条 [服务范围]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改善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第六条 [服务内容]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第七条 [委托方式]工程项目业主方可以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项目管理企业,并与选定的项目管理企业以书面形式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履约期限,工作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项目管理酬金及支付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同时承担同一工程项目管理和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时,依法应当招标投标的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不得在同一工程从事项目管理和工程承包业务。
2023-08-26 12:38:322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市发展改革部门是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管理、项目审批、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预算管理。市审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市教育、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渔业、卫生计生、环保、国资监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监督管理工作。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等方式使用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办法所称政府性资金包括:(一)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二)政府融资资金;(三)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和社会捐(援)助或赠送款用于公共、公益性项目建设的资金;(四)国家、省财政投资资金;(五)其他政府性资金。使用政府性资金项目主要是指全部使用政府性资金,或者政府性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包括50%),以及政府性资金虽然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市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预算管理。市审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 法律依据:《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XX地方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实施和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投资效益,全面推进XX地方建设发展。
2023-08-26 12:38:421

应急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规范有序、注重效率、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建立政府监督、制度完备、公开透明的管理体制。为应对突发事件发生而必须在短期内完成的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由现场指挥部或者项目主管部门从储备库中摇珠产生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工程队伍。在建设工程造价与工期都合理的情况下,有部分项目负责人盲目追求生产利益,对安全人员的配备、安全设施的投入不够重视,对安全管理存在侥幸心理,不肯做必要的投入。如此一来,安全管理也只能是一纸空话。做好安全管理策划工作,让安全生产管理过程做到有预见性避免被动。一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目标,对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责任人;二要根据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分别编写基础项目管理论文、主体、装饰施工阶段详细的安全管理技术保证措施;三是要编制项目在整个施工周期中安全专项资金费用投入和分配计划表,确保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人、财、物的及时投入。这是项目安全管理策划工作的基本条件,如果不能满足,现场安全管理将无从谈起。拓展资料:应急工程什么意思?应急工程一般指由于存在某种或多种隐患发生时可能造成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必须及时采取工程应对措施。判断应急工程只看三点:一是工期短;二是先有工程,后有会议研究;三是必须是由市一级及以上政府认定(县一级政府无权定义)。法律依据:《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第五条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规范有序、注重效率、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建立政府监督、制度完备、公开透明的管理体制。
2023-08-26 12:38:521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我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程名称  (二)建设地点  (三)投资规模  (四)资金来源  (五)当年投资额  (六)工程规模  (七)开工、竣工日期  (八)发包方式  (九)工程筹建情况第五条 报建程序:  (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  (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  (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第六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第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  (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  (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  (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  (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  (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建设单位           单位性质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投资总额           当年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政府投资  %;自筹  %;贷款  %;外资  %批准文件立项文件名称                         文号  工程规模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发包方式                             银行资信证明                            工程筹建情况   报建单位: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第八条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第九条 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第十条 本办法适用我国境内兴建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外国独资、合资、合作的工程建设项目。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3-08-26 12:39:021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1、认真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方针,在总工领导下,组织推动生产中的质量工作,贯彻、执行工程质量的有关政策、法令、制度、规范、规程及有关文件,有关规章制度。2、在总工领导下,制订和完善工程质量奖罚方法,并组织实施,对分公司进行督促,检查执行情况。3、经常深入现场,积极宣传,贯彻质量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总工程师。4、参与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讨论,并对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5、对职工做好质量教育,并经常对质量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组织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6、组织质量员定期活动,开展质量监督工作,提高质量员业务水平。7、做好工程质量报表,做好分项工程质量月检查评定工作,并将分项工程月检查评定情况汇集上报下发。8、在总工程师领导下,拟订目标管理项目,开展优质工程活动,做好组织评定及资料复查工作。9、 组织工程的基础、主体及竣工的验收工作,听取有关单位意见,提高工程质量 。10、收集顾客投诉意见,明确责任部门,按要求落实整改问题,使顾客得到满意。四、质量检查和评定质量检查工作,应以自检为主,自检、互检与专职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1、自检:队组在操作过程中,应进行自检,每天收工前和完成一定数量的产品以后,由兼职质量员会同项目工程师、作业班长进行自检工作。2、互检:工序搭接,不同工种交接时,应进行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互检以促进队组之间提高工程质量意识,并弄清各自的责任
2023-08-26 12:39:231

工程项目自营管理办法

  企业项目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按照项目法施工推行之初的行业发展构想,整个建筑行业由三个层次构成的金字塔组成,最上层是总承包企业,这是行业的领导,数量相对较少;其二是专业承包企业,单个企业规模不大,但相对稳定,数量较多,是为行业的骨干力量;其三是数量众多的劳务承包企业,规模较小,体制机制灵活,要成为整个行业发展的蓄水池。但二十多年来,专业承包力量仍不强,劳务承包队伍的正规化仍遥不可及。总承包企业一方面面临如何担负行业发展的引擎,另一方面是如何强化自身的发展。   由于建筑工程产品固定特点,建筑企业必须以产品为中心来组织生产。工程总承包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是产品最终法律责任的最终承担者。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外部环境下,由于全社会整体的配套生产体系不健全,不同企业建筑工程产品的生产组织方式往往不同。一些企业片面强调规模,粗糙组织社会资源,生产体系不健全,管理手段不具备,其一是必将带给建设方使用工程的风险,其二是建筑企业本身可持续发展的风险,其三也给整个行业带来不可预知的冲击。   通常情况下,虽然不同的工程总承包企业的管理层次不同,但其生产组织方式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两层管理”。   所谓两层管理的主要涵义,一是直接承担工程项目管理职能的企业层级对现场施工项目部的管理;二是承担现场施工的项目部对所有现场事务的管理。“两层管理”的内涵十分丰富,不同企业的管理成效之所以有区别,主要在于“两层管理”的内容与具体方式上。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企业层面对项目部管理的主要手段是承包,项目部层面对各分包管理的主要手段也是承包。也就是说当前工程建设企业的管理方式可以概括为:两管两包。不同企业只是在“管”与“包”的具体内容与方法上有区别,本质上没有太大的差别。   我们知道,工程建设企业的根本任务就是确保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成功。但成功并不是简单在“两管两包”的工程建设管理方式下,项目管理的成功应具备以下条件:从企业到项目部的各级管理人员都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与职业道德;建设方掌握工程建设的规律,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并具有工程建设应有的实力;具有实力较强的专业分包企业、分供方,以及正规化管理并经验丰富的劳务企业;具有良好的政策环境及和谐的社区环境。   从现实的情况来看,要达到以上条件是很难的,也就是说在现实条件下,单纯地按“两管两包”的方式进行项目管理,要达到真正意义上项目管理的成功非常难。因此,工程建设企业必须想方设法改变粗放的管理方式。   建立项目自营管理模式是否很难   国家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本身,对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的呼吁始终没有停止过。大家一直都在努力,旧的问题虽在解决,而新的问题也在不断产生。关键的是,当前粗放型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式是如何形成的?是传统造成的,还是现实的必然结果?有没有彻底解决的可能?   从历史的轨迹来看,工程项目的管理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工程施工管理;二是我国改革开放后一直到目前为止,以项目法施工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工程承包管理。   计划经济条件下的施工管理的特点:施工任务由国家分配,建筑企业按行政隶属关系承担国家指令的工程建设,建筑材料由国家计划分配,企业人员由国家统一安排。施工生产是企业管理的中心,基本的生产管理机制是“三级核算,队为基础。”通常是工程在那里,企业就搬到那里,拖家带口干工程,施工生产效率随着企业年龄的增加而逐步降低。但也不并是一无是处,企业的生产管理机制是比较健全的。而且正因为以生产为中心的企业管理,培养了企业大多数管理人员深厚的现场工程技术功底及政治素质,这恰是改革开放后许多企业得以成功的真正原因。   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程承包管理的特点:建筑企业普遍实行两层分离,即“前方与后方分离,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大多数企业没有国家指令任务分配,必须靠市场求生存求发展。原有的条块封闭格局一旦打破,市场改革的步伐迅速推进,建筑企业必须以最短的时间适应政策及市场的要求,近三十年时间,建筑市场群雄逐鹿,硝烟四起。市场决定企业的生死,企业的前方组织愈灵活则愈有可能扩大市场的覆盖面,因而“两管两包”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但也产生了一个极为有趣的现象,就是以彻底的个人承包,完全放开管理的一些企业,大多因承包人个人实力的增长,形成多个“山头”,导致企业分裂。还有另外一些企业,死守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行政管理方式,人心涣散,市场萎缩,退出历史舞台的也不在少数。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两管两包”的粗放型工程建设管理方式,是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即不是传统延续的结果,也不是自然发展规律的科学总结。当前情况下,市场格局已基本稳定,现存的企业在原有的竞争方式上势均力敌,但更大的竞争正在酝酿中。也许只有那些能够真正强化内部管理,有效改进粗放的“两管两包”,建立高效的工程项目自营管理机制的企业,才能够真正巩固现有的市场成果,并在正在到来的新一轮的竞争中扩大战果。项   建立工程项目的自营管理机制是不是很难呢?或者说根本不可能呢?实际上只要回顾一下计划经济体制下各企业的生产管理机制,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各企业建立自营的项目管理机制是可行,而且也是必要的。因为任何一个企业必须以最基本的生产管理机制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础。也许有些人认为企业可以将生产外包,其实,即使施工生产外包有成熟的外部环境,对企业生产管理机制的能力要求可能只是更高更强,而不是削弱。   如何建立项目自营管理模式   常规来讲,企业的生产管理机制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企业本部层面对多地区、多种类工程项目同时实施管理的生产管理系统;二是直接针对各工程项目实施现场管理的各项目部。两个部分在一个企业内是一个整体,在不同的工程项目上又针对不同的建设方,具体地表现出来。   在这两个部分中,第一部分是基础,第二部分是第一部分在特定项目上的反映,也是第一部分自然的延伸或体现形式。第一部分不因第二部分的变化而不稳定,第一部分的稳定性也不限制第二部分的灵活性。只有单个项目的企业,可以将企业的管理职能与现场的管理职能直接结合在项目的施工现场,而多个工程项目的企业,则必须以企业层面的生产管理职能为基础。当然,企业也可以是由多个单独的项目部所组成的联合体。可以肯定的是,由多个项目部组成的联合体式的管理方式,企业整体生产管理的集约化不可能有效发挥。   那么企业层面的管理职能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呢?其实很简单,通常来讲就是技术、商务、生产三位一体的"工程建设后台保障体系,也可以简称为EPC,E代表技术及设计保障能力,P代表采购及生产要素的组织能力,C代表生产服务及控制能力。企业要配备熟悉前方工作、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保证后台能力的建设。这种后台能力的建设在目前情况下并不容易,缺乏经验丰富且熟练的工程技术人员,可能是许多企业面临的最大障碍。   一个成熟的工程建设企业,其完整的生产管理机制又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生产施工技术的标准化管理,包括技术标准、工艺标准、施工定额标准,以及一些成熟的施工工法、方案等。这是项目管理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也是最困难的方面。二是企业生产管理机构、岗位设置的标准化管理。三是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基本流程、工作职责的标准化管理。四是工程项目实施成果的标准化管理。五是在当前形势下,采用实用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促进项目管理效率的提高,也是各企业最直接的任务之一。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短时间内要建立完全自营的项目管理模式及机制难度非常大。特别是当前仍有相当多的企业认为项目管理就是对项目部承包的监管,项目管理在于项目经理的积极性及有效性,企业层面强调自营难以实现。因此,项目自营管理模式及机制的建设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上面对企业层面的生产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健全进行了简单的阐述。其实,项目部针对特定的工程项目,在现场实施的具体管理工作也许更加重要。社会或建设方对建筑企业的关注往往不是用整体业务来衡量的,而是通过单个的特定项目为媒介的。我们往往也发现许多有趣的现象,在一些管理一般的企业,往往也有做得非常出色的项目,而在一些非常出色的企业,往往也同时存在管理比较糟糕的项目。前面已经提及,当项目部对各分包方的管理比较粗糙时,除非分包方具有很高的管理能力及较高的商业道德,一般情况下很难保证项目成功。但如果严格开展精细化的管理,又会给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所有的管理人员带出太多的管理事务。   实际上,目前有关项目管理方面的理论及经验方面的论述已经汗牛充栋,本文认为,项目部的管理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企业的统一领导下,搞好项目现场管理的前期策划,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确定科学的施工方案、现场组织及管理策略;二是企业对项目部授予必要的权限,配备充足的资源,这种资源包括管理、技术、资金、采购、机械、知识等方面;三是项目建立完整的总体计划,并相应地建立月计划、周计划,重点是管理日工作计划,以每一作业面、作业队或班组、责任工作师及职能人员的每天工作计划为基础,实施现场的精细化管理;四是确保将现场的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工作控制到每一天,一天一总结优化,以天计划保证周计划,以周计划保证月计划,最终保证项目整体目标的最优实现。   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从本质上来讲,就是一个产品的现场组装与生产管理,但由于建筑工程产品的特殊性,工程现场的管理机构要同时承担一部分市场营销的职能,也由于生产现场是一个相对开放的场所,对项目经理及其管理团队的职业能力有较高的要求,整体上来看,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任务并不是具有许多不可逾越的困难,只要企业整体的生产管理机制健全,项目经理及其团队具有必要的专业素质,保证项目管理的成功是可行的。
2023-08-26 12:39:331

工程工作管理办法

  导语:本文针对“工程管理工作流程”的评估报告进行探讨:工作流程的概念和作用、《工程管理工作流程》的拟订情况、运行情况、控制重点和改善措施等,希望可以进一步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工程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工作流程的概念和作用   工作流程是指为了控制风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通过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顾客满意度达到利润最大化目的的管理。工作流程是协同多种手段、紧密结合实际的管理改进方法。   企业许多管理问题的解决都与工作流程优化相关联,它可以帮助企业合理地设置职能部门、明确部门职责;解决职能部门存在的“职能弱化”、“职能错位”等现象;加强企业对所属的管控和服务等。流程优化和流程管理对于企业提高工作绩效、提升管理水平以及指导信息化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工程管理工作流程》的拟订情况   为加强内部控制,完善监督体系,使现行的规章制度、组织机构更加适合企业不断发展的需要,2010 年年初,公司提出了“各单位、各部门以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标准化、精细化为准,从利于体现职能特点、发挥管理优势、衔接内外关系出发,拟定岗位职责,设计工作流程,制定管理制度,各岗位都有相应的工作要点、工作流程和执行标准”的工作要求。   第三,《工程管理工作流程》的运行情况   工程管理部一班人深知,流程管理有其自身的科学性和客观要求,流程的设计和文件的制定必须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唯有此才能达到解决问题、提高效率的目的。为此,他们通过考察和衡量企业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的每个作业和任务,找到薄弱点,建立控制点,对上述文案的文字表述反复推敲,对表格罗列慎重推演。在征得公司同意的基础上,将《工程管理工作流程》、《工程项目工作流程》制成版面,悬挂上墙;同时把装订成册的文本分发到各分公司、各项目部。   《工程管理工作流程》、《工程项目工作流程》是工程管理部全体工作人员对职能管理、现场管理各环节、各岗位、各工序的综合分析、总结创新,在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统一考核、统一奖罚的基础上,形成科学规范的标准化文件体系,从2010年3 月在公司范围内正式执行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明晰了职能,提高了效率。   如工程前期领取招标文件、项目策划和管理人员配备、组织投标和中标、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由经营合同管理部负责;该部门向其他各职能部门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管理基本信息清单后,工程管理部予以登记建档,核发《项目部工程专用章》,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制定创优工作计划;财务部据此配套发放《项目部财务专用章》,安排专职人员进行财务核算;办公室据此向项目部推荐专业技术人员上岗以及到州、市及外区统筹站办理统筹费返还业务,使得此前因工程项目信息沟通不畅,各部门无从管理或监控无力的现象得到较好的改善。同理,在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归档的各个阶段,工程管理部、分公司、项目部的管理重点、职责所在都有较为明确的划分和准确的衔接。   二、减化了流程,方便了办事。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只要工作流程在手,到任何环节,该办啥事、如何去办都一目了然,各单位在项目管理的侧重有所突出,减少了无谓的往返,降低了过程的成本。   三、利用了信息,减轻了压力。   缩短了业务的处理时间,改善了对项目的服务质量,控制了运营的潜在风险,达到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四,《工程管理工作流程》的控制重点历年来,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 约定俗成的管理要点主要有:   1. 人力资源管理:   即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设立项目经理部内部的职能部门与工作岗位; 对项目的实现目标进行分解,确定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 制定规章制度和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等,以此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事事有人管、层层有监督。   2. 项目进度管理:   即由项目工作分解结构图、项目各项工作持续时间估计、工作责任分配矩阵等组成的项目进度计划。项目进度状况的检查每月一次, 并对进度执行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在实施流程管理过程中,工程管理部还不断地推陈出新,既将部门职能人员的定点日常管理与公司每月一次的综合检查有效结合,又将在现场的项目综合分析形成图文并茂的《工程项目评述专栏》,还将单一的专业技能劳动竞赛演化为专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比竞赛活动,无一不在确保工程项目达到以下控制重点:   一,施工现场标准化,力争使现场的厂容厂貌、设备设施、标志标示等符合要求,达到人与物、施工与环境的和谐统一,营造文明、清洁、安全、环保、健康的现场施工环境。   二,队伍建设标准化,力争做到按规定设置作业队岗位并配齐人员,建立台账,明确岗位职责;制定明确的质量管理目标并上墙公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奖罚等。通过规范对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安全质量管理等管理秩序和行为控制,使施工现场管理基本在预定的轨道内运行。   三,过程控制标准化,首先是抓好源头控制,通过完善制度、加强培训、教育引导等手段,强化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的`标准化意识,使标准化成为参与每个人的自觉行为;二是抓好行为过程控制,对正在进行的管理和生产活动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指导和监督,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考核力度,保证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不出现偏差;三是建立持续改进机制,通过定期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提出相应的纠正和改进措施,确保标准不走样;对反复出现的问题,专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形成执行—检查—改进—提高的闭环式管理,促进工程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五,《工程管理工作流程》的改善措施企业对流程的认识和流程管理的水平通常会经历不同的发展阶段:   (1) 没有流程,靠制度和规定约束;   (2) 有粗略的流程,但不确定、没有标准化;   (3) 有清晰的、标准化的流程体系,但不优化;   (4) 有局部优化的流程体系,但没有整体优化;   (5) 有公司工程管理目前处于第二阶段。流程优化应当从聚焦管理问题开始,到流程优化方案的形成,最终到流程优化方案的实施和执行。公司工程管理流程优化工作应遵循以下逻辑:   1. 抓项目管理,必须选好项目经理、配好项目班子。   项目经理是是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除必须具备的社会交往和资金筹备能力外,还要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能真正把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放在首位,努力抓好综合管理,肩负起公司“创名牌、拓市场、育人才、增效益”的责任。对于不能自觉服从   公司管理,项目管理问题多、隐患大,拖欠工资频繁、社会信誉差的项目经理要严格限制和逐步规范,形成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机制。   2. 抓质量管理,必须实行全过程、全公司和全员的“三全”管理。   覆盖工程质量形成全过程的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要有效运行,公司和项目部是关键所在。为此,必须切实提高各级一把手的质量意识,发挥好副总工程师和分公司主任工程师、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的重要作用,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楚的执行机制。预防为主,运用科学手段对各工序进行质量控制;分析影响质量的主、次因素,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质量事故。   3. 抓安全管理,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和安全预控。   要把安全总目标层层分解,定出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目标。然后针对每个分项工程的技术要求和施工的难易程度,确定安全管理和监控重点,做到人人目标明确、职责清楚。多采取逐个工程按开工、主体、装修阶段召开专题工作安排或例行工作会议,必须结合现场检查,将存在的问题逐项查摆出来,现场商定整改的办法和方案,并记录在案,以便跟踪核查落实。   结束语   总之,工程管理形成于施工项目,每个施工项目管理的总和,代表公司整体管理水平。企业内的一切流程都应以企业目标为依据,平衡企业各方资源,实现企业总体绩效。在此,寄希望公司借助持续流程优化为企业赢得更加持久的竞争优势。
2023-08-26 12:39:401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存在着各种风险,包括经济风险、自然风险、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风险等,以下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供参考阅读!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一、施工合同交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成本控制的主要依据,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表现,是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的关键。作为一个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对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事项应当有全面的了解和把握,才能使工程施工符合合同要求。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首先要进行的是“施工合同交底”。   施工合同交底是企业项目管理负责人和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执行的角度出发,分析和解释合同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工程实施的具体问题和具体时间上,用以指导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使工程按合同要求实施,并向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进行书面的提示、解释和说明。   1、交底人与被交底人:   施工合同交底人是企业项目管理负责人和合同管理部门。被交底人是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2、交底内容:   提示适用于施工合同的法律的基本情况(范围,特点等),用以指导整个合同实施工作。对合同中明示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应重点提示。   施工合同标的,承包人在设计、采购、制作、试验、运输、土建施工、安装、验收、缺陷责任期维修等方面的主要责任加以提示。   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工程说明所确定的工程范围。在合同实施中,如果工程变更超过工程范围的,则可向发包方提出工程变更的补偿要求。如果发包人擅自将承包范围内的项目发包给其他人,缩小了承包范围,则发包人构成违约,应向发包人提出赔偿该项目的预期利润损失的要求。   变更程序非常重要,要做好工程变更工作流程图,并指定相关的职能人员负责。尤其是变更所产生的价款调整和工期顺延的情况,需要及时办理这方面的签证手续。否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价款和工期的变化。   合同所采用的计价方法及合同价格所包括的范围;工程量计量程序,工程款结算(包括进度付款、竣工结算、最终结算)方法和程序;合同价格的调整,即价格调整方法、计价依据、现场签证、费用索赔条件、索赔有效期,合同中有明确的条款规定,说明和解释相关条款中的具体内容。强调对于索赔应当在施工过程中索赔期限内提出,否则将丧失索赔权利。   合同工期依据横道图、网络图所确定,不能擅自变更或缩短工期,以确保工程质量。对于合同中约定的工期奖惩条款,需要特别引起重视,避免竣工工期延误而造成经济损失。   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应当注意的问题,避免产生无效合同和协议。工程质量、安全保证计划和措施,避免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所引起的相关责任。   提示合同履约风险,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风险。由于施工合同动态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因而必然涉及项目各项管理工作以及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合同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款支付、洽商单及变更单、其他费用等风险。   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对照合同检查执行情况,对产生的偏差进行分析,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防止产生大的偏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动态管理的法务应用(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与法务   对于施工前准备工作充分与否,将影响拟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费用,影响到对工程项目的评价与施工,充分、全面地准备将避免很多的潜在风险。    一、发包人在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及法务处理   1.办理工程项目及施工必备的法律手续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关系到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取得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施工合同的效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发包人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取得与否将会产生责令改正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取得与否,虽然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但如果无法取得而导致施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发包人则构成违约。因此,发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分别于签订施工合同前和施工前办理申请批准“四证”的手续。   2.提供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首先,于施工前(最迟不得晚于开工日期前14天),发包人必须提供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第二,提供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第三,提供和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最迟不得晚于开工日期前7天。   3.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条件   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应当符合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和期限,最迟不得晚于开工日期前7天。   发包人与总承包人移交施工场地一般具备“三通一平”的条件,即路通、电通、水通和施工现场内的场地平整。   发包人与分包人(如:水电、消防、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移交施工现场不仅是“三通一平”,更主要的是已完成前道工序的工程项目(如:建筑主体结构,等)。   4.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是发包人的一项义务。发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设计人、监理人、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将设计的意图、特殊的工艺要求以及结构、设备等在施工中的难点、容易发生的问题等向承包人阐明,并解释承包人对设计图纸提出的疑问。   组织监理人、承包人对施工图纸进行全面细致的熟悉,审阅施工图纸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或不合理情况,避免施工过程中或施工后发现问题。   从法务方面来讲,发包人在工程施工前应当做好上列的各项准备工作,这是发包人的一项主要义务。如果发包人未能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合理的利润。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发包人应当予以赔偿。但承包人应当依据施工合同条款履行索赔和顺延工期的手续。如果发包人因上述等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日内发出开工通知,导致不能施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或解除合同。    二、承包人在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及法务处理   1.编制和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用来指导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具体实施方案,也是动态管理以及发包人、监理人实施监督的具体依据。承包人应按照施工图、施工条件和合同约定,认真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应于开工前7天提交给发包人和监理人,由发包人审核批准。   2.组建项目经理部以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项目经理部是对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综合管理的组织机构,它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具体执行人,也是施工合同动态管理的直接管理人。同时,应建立和健全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等。   3.组织施工队组,安排劳动力进场   根据工程施工中各分部分项工程、各工种的需要量和比例组织施工队组,安排劳动力进场。对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防火和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特种岗位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的准备   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主要是为了给工程施工创造有利的条件和物质保证。其具体内容:做好施工场地的控制网测量;搞好“三通一平”;做好施工现场的补充勘探,为基础工程施工创造条件;建造临时设施;安装、调试施工机具;设置消防、安全设施等。   5.做好分包的工作、签订分包合同   承包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或发包人同意,可以将专业工程分包,与选定的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并保证分包工程按时开工。承包人应避免违法分包而导致行政处罚并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6.建筑材料的订货、加工和进场   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及时与生产企业、供应商联系,签订供货合同,安排建筑材料进场。做好施工机具的采购和租赁工作,签订供货合同或租赁合同。   7.及时提供建筑材料的试验申请计划   按照建筑材料的需要量计划,及时提供建筑材料的试验申请计划。   8.提交开工申请报告   当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之后,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开工申请报告,并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从法务方面来讲,承包人在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未能做好上述的主要准备工作,导致不能按时开工的,承包人应当不迟于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监理人和发包人在收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如在48小时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如果不同意延期开工要求或承包人未在期限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的,工期不予顺延。造成工程逾期竣工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总而言之,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发包人、承包人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双方都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否则,造成工程项目不能按时开工的,将由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施工中其他保险条款   20**版施工合同对工程保险、工伤保险作出规定,同时还增加了其他保险的条款。工程系列保险制度不仅完善了我国工程保险制度,对今后可能会推行的工程保修保险等制度预留了执行的空间,这与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已基本接轨。   (一) 具体条款:   通用条款18条保险,18.1规定: 工程保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8.2 工伤保险,18.2.1规定: 发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在施工现场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监理人及由发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18.2.2 承包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其履行合同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并要求分包人及由承包人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18.3其他保险: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具体事项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18.4持续保险:合同当事人应与保险人保持联系,使保险人能够随时了解工程实施中的变动,并确保按保险合同条款要求持续保险。   (二)解析:   1、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是指对进行中的建筑工程项目、安装工程项目及工程运行中的机器设备等面临的风险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风险。工程保险在性质上属于综合保险,既有财产风险的保障,又有责任风险的保障。   工程保险的责任范围由二部分组成:一是主要针对工程项下的物质损失部分,包括工程标的有形财产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的损失;二是主要针对被保险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可能产生的第三者责任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导致的损失。   通用条款新增加另有约定外,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由发包人负责投保,如果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建筑法》4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通用条款明确规定要求承包人与发包人按法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承包人应为其履行合同的全部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分包人及承包人聘请的第三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另外,双方可以自行约定为现场人员及他人办理意外伤害险,设备工程可以办理财产保险。   3、持续保险   通用条款18.4条规定了持续保险制度,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保险合同当事人应密切注意工程实施中的变化情况,并与保险人及时联系,对于保险事项及金额做相应调整,如果工程延期,应当及时续保,确保施工其间工程项目的持续参保。 ;
2023-08-26 12:39:481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内容太多。有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计划管理、预算管理、劳动组织与优化管理、材料管理、机械设备管理等等,每项管理都有措施,三言两语是说不完的。
2023-08-26 12:40:102

项目管理办法

项目管理办法   引导语:为使公司项目管理规范化,保证质量,控制成本,确保进度,总结经验,丰富技术和成果积累,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签约的项目类合同从发现用户需求到交付完成过程的管理。募投项目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3 项目   主要指公司对外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集成合同项下的,含有软/硬件开发和设备选型、系统集成等工作,具有技术复杂程度,以满足顾客特定需求的系统产品实现过程。   4 职责   4.1业务部门   业务部门指事业部、研发中心   4.1.1业务部门领导   a)负责对项目具体实施的领导。   b)确定项目负责人及参加人员,分配资源。   c)项目重要文件的审核或批准,合同、合同变更及项目延期报告的审批或审核。   4.1.2销售人员   a) 负责与用户间的协调。   b) 协助项目管理人员编制项目任务书。   c) 确认系统出司测试结果。   d) 按授权代表公司向用户交付系统并签署交付文件。   e) 配合财务部完成项目款项结算事宜。   f) 负责项目相关销售资料整理和销售总结。   4.1.3项目管理人员   a) 协助项目负责人确定项目所需的资源。   b) 负责编制项目任务书,配合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   c) 监管项目进展。   d)协助总裁办公室对重要项目的重要节点和实施过程形成的文档进行检查。 e) 协助项目负责人实施产品入出库、负责文件和软件的归档。   f) 参与组织重大项目或承办一般项目的出司评审。   g) 配合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采购、成本、绩效等管理。   h) 按月上报项目进度情况,根据需要,编制项目成果报告和项目管理评价报告,组   织项目相关人员进行项目总结。   4.1.4项目负责人   a) 协助编制项目任务书,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及其他各种管理计划。   b) 提出项目组成员、资源需求,组建项目组,调配资源并进行项目组人员分工。 c) 制定项目组例会和汇报制度,实施绩效管理,建立项目团队合作模式。   d) 确定项目输入需求、文档要求、重要节点成果和项目交付成果要求,控制进度。 e) 进行项目阶段小结或阶段评审,组织提交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档,编写项目总结报告。   f) 协调项目进行过程中的内、外关系,解决项目进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g) 负责产品入出库、配合项目管理人员实施文件和软件的归档,协助系统交付。 h) 对项目实施负主要责任。   4.2总裁办公室   a)负责公司项目的统一归口管理。   b) 拟定项目管理指导性作业文件。   c) 审核具体项目的重要程度。   d) 保密办公室负责核定项目涉密级别,报保密委员会批准。   e) 协调部门间的项目资源,协助各部门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f) 对重大项目过程实施计划、质量管理和跟踪检查及组织出司评审。   g)合同及合同变更的审核与合同管理。   4.3行政人事部   a) 提供项目人力资源保障;会同业务部门组织实施项目的绩效考核。   b) 保障项目所需的设备和工作条件等。   4.4 财务部   a) 项目成本预算管理和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办理和用户间的资金、票据往来。 b) 项目成本的决算和项目资金效用的评估,编写项目成本管理报告。   4.5 业务发展部   a) 科技、政府资助项目的对外申请与协调,参与此类项目的管理及检查。   b) 配合有关部门,编制资助项目的《项目任务书》。   c) 负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   4.6供应部   a) 负责项目预算中采购预算的编制。   b) 负责项目物品采购与送检、入、出库。   5 项目管理过程   项目管理过程分为立项阶段、实施阶段、交付阶段和总结阶段,流程如下:   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须进行检查、评审或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不得转入下阶段。   5.1 立项阶段   该阶段主要工作:项目立项和确定项目重要程度;确定项目相关人员和资源及进行项目策划;完成项目任务书、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工程项目预算的编制等工作。   5.1.1项目立项和确定项目重要程度   5.1.1.1项目立项   为了加强对现有业务项目和对经营有重大影响项目的管理,便于公司资源调配、风险控制和成本归集,进行项目立项。项目立项分为预立项和立项。   5.1.1.1.1现有业务的项目立项   a) 预立项:发现顾客项目需求后,为促成签订合同需投入研发、人力资源和费用的,可根据需要预立项;预立项由业务部门提出,拟定项目名称和代号及编号,经总裁办公室和财务部审核,总裁或主管副总裁批准。   b) 立项:凡需进行软硬件研发、生产、调试,需买卖双方在使用地共同验收并以系统形式交付的产品均应立项;对未经预立项的项目,需由业务部门呈报《项目任务书》,确定项目名称和代号及编号,根据需要,附上相关的申请材料,经总裁办公室和财务部审核,总裁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合同项目的项目合同书批准即为立项批准。   5.1.1.1.2对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立项   此类项目指对公司的经营、风险和声誉有较大影响的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类:   a) 现有业务以外(不熟悉、新领域等)的项目;   b) 可能贴钱或几乎不赚钱的项目;   c) 存在较大风险的项目;   e) 自投资金、自主研发的项目;   f) 特别重大的项目。   对于此类项目的立项,要高度重视,从严把关。除按现有业务项目立项流程呈报外,还须经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小组(含邀请公司外专家)评审,总裁审核后报董事长   审批。   5.1.1.2 确定项目重要程度   满足如下条件之一,可认定为重要项目。其余为一般项目。   a)属公司主营系统产品范围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技术含量较高的项目和500万元以上的一般技术含量的合同项目;   b)新产品开发项目,可能创立新市场领域的系统产品开发项目;   c)科技、政府资助项目;   d )应用在军队和国防建设领域的公司重点产品项目;   e ) 对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项目重要程度由公司确定。对于重要项目,通常由业务部门在项目任务书上提出建议,总裁办公室审核,报公司总裁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对于重要项目,原则上其过程、文档、成果均由总裁办公室统一管理。   一般项目的项目任务书由业务部门批准。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由项目承担部门进行,总裁办公室跟踪检查。   5.1.2确定项目相关人员和资源及进行项目策划   a) 指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优选在项目合同签订阶段的技术工作负责人)。 b) 确定项目组以及计划监管、配置管理、质量管理、测试、检验等人员和项目其它资源。   c) 根据项目需要,进行项目策划。   5.1.3 编制《项目任务书》   《项目任务书》由项目管理人员会同相关人员编制,体现与项目有关的技术内容和用户的全部要求,并包括项目范围、产品实现策划、进度、资源、质量管理等计划的主要内容。编制前,应参考销售人员整理的项目有关资料,使项目各种文档的名称、编号、用户信息一致;编制时,可参照ABCD/QP06-2007《产品实现的策划程序》。必要时,可邀请项目相关部门参加。具体编制格式参照附件1。   5.1.4 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任务书》,编制体现技术方案的《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和形式由各业务部门确定,但需履行评审报批手续。   5.1.5 编制《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管理人员的配合下编制《项目实施计划》,主要涉及任务分解的具体内容、人员工作安排、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具体工作的完成形式和重要节点。对于较大项目,应列出重要节点进度要求。《项目实施计划》作为组织项目实施和检验项目进展情况的依据,应涵盖项目全部实施内容,既要全面准确,又要简单易行。具体编制模式可参照附件2。各业务部门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编制适合具体项目的实施计划。   5.1.6 编制《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按《工程项目预算管理规定》要求编制。   5.2 实施阶段   该阶段主要工作:项目方案细化和落实、项目实施、实施过程检查、项目变更控制、内部测试、验收等。制定控制项目进度确保按期交付的措施。   5.2.1项目方案细化和落实   项目负责人负责进行项目方案细化和落实。项目一般应具有如下内容:   a) 质量保证计划或质量保证大纲,军品项目必须具备。   b) 设备采购计划。具体采购按照ABCD/QP09-2007《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c) 编制设备集成或硬件组装工序、工艺规程或提出具体引用标准。   d) 编制项目软件开发所需要的文件或确定采用国家、行业及公司的具体标准。 e) 编制风险管理计划。   5.2.2 项目实施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主要做好如下工作:   a) 编制需求分析和技术方案设计,需求比合同要求有细化的必须有双方签字确认。 b) 提出并组织对需求分析和技术方案设计的评审。评审通过后启动后续工作。 c) 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工作。   d) 启动设备的采购,按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文档和公司规定的规范要求进行项目硬件开发与系统集成并形成过程作业记录表和测试报告,确保硬件开发的质量和进度。   e) 软件开发工作严格按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文档和公司规定的软件工程规范进行需求分析、软件设计和编码、测试等工作,重点参照《总装备部软件工程技术规范》(试行)和ABCD/QW09-2007《软件研发项目管理作业指导书》进行,确保软件开发的质量和进度。   f) 编制软件模块配置清单,按要求进行软件安装并记录。   g) 依据系统联调测试计划进行系统联调测试并记录,编写系统联调测试报告。 h) 形成的文档、记录和阶段成果及时存项目管理人员备案。   i) 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确定系统达到最终状态要求。   j) 业务部门在系统达到出司状态后,应进行出司评审。出司评审由业务部门提出,重大项目由总裁办公室组织,一般项目由业务部门组织,评审通过后,由公司质量办公室出具产品合格证并准予设备出司。出司评审包括评审产品功能、产品质量、审查文档和成果积累情况。   k) 特殊放行。对于不影响项目整体功能,基本达到通过标准,但存在微小不合格的项目,业务部门领导根据测试情况和项目交付期限及用户可接受的程度,在用户同意接收时,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可特殊放行,但需记录。对该项目交付后的测试工作还应继续进行,便于以后的改进。   l)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工作情况应在月、周计划中得到体现。   m) 项目管理人员按要求上报ABCD/QWR17-02《项目工时统计表》(附件3)。   5.2.3 实施过程检查   项目实施过程检查是PDCA循环的重要一环。应开展如下工作:   a) 项目负责人应对项目组人员汇报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阶段工作,有明确的阶段完成情况分析报告或阶段评审报告,并提供给项目管理人员备案。   b) 计划监管应经常检查、协调项目工作,保证项目按计划进行。   c) 质量管理应经常跟踪检查项目质量,保证产品的质量。   d) 软件配置管理人员实时对配置项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软件的出入库受控。   e) 测试人员对重要阶段的.重要节点应进行重点检查。   f) 检验人员及时对项目需检验部分进行检验和合格认定。   g) 项目管理人员按月上报业务部门所有项目的完成情况。首次上报内容应说明项目合同名称和合同号及项目代号、甲方单位和合同额、合同签订时间和要求交付时间、项目计划起止时间、项目完成时间或计划完成时间。逐月说明实际完成情况、完成形式、变更事项和变更原因等,主要说明项目阶段和重要节点的工作成果和文档完成情况,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在进度、质量和成本方面出现问题和拟采取措施及其他需协调解决事宜的说明。项目完成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并经业务部门领导审批后报总裁办公室。   h) 总裁办公室对重大项目的重要节点和出司测试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5.2.4 项目变更控制   项目变更将影响到有关要素的改变,项目相关人员应慎重对待以下项目内容:   a) 对于项目范围和进度变更,应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进行。变更必须和用户充分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在用户认可的基础上,提出变更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涉及交付日期变更的,须与用户达成文字一致。对合同变更的批准权限同合同的批准权限。   b) 项目成本变更应当分析引起项目成本变更的原因,防止非成本预算内的变更。 c) 项目质量控制包括监控特定的项目成果,以判定它们是否符合有关的质量标准,并找出方法消除引起项目成果令人不满意的原因。   d) 对《项目任务书》或《项目实施计划》的变更,需填写《文件更改单》,方可进行变更。   e) 对于涉及到合同的变更,必须采用合同变更方式,并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f) 由于项目变更影响月、周工作计划的完成,按ABCD/QW03-2007《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g) 延期管理: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延期、用户方提出延期、项目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的因素及其他因素等引起的延期,在与用户沟通达成文字一致后,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延期报告(附件4),报总裁办公室备案。对于项目组内部管理不善引起的延   期,追究相应管理人员的责任。   h) 项目中止:由于某种原因导致项目中途终止,按照合同约定解决。   i) 对重大项目的变更,应报公司领导批准。   5.2.5内部测试、验收 依照公司和用户双方认可的《项目验收测试大纲》(或《项目验收测试计划》),管理部组织验收人员,在项目组人员的配合下,对项目进行全面测试,并在检测验收过程中由检测验收相关负责人填写检测记录;检测验收完成后,检测验收人员各负其责,编制检测报告。对于需要试运行的项目,应在试运行测试合格后,再进行系统验收。系统验收结果应经检验人员合格确认和销售人员认可。   内部验收通过后,项目组对成套可交付系统进行状态固定,项目负责人填写ABCD/QPR08-02《设计(出司)评审申请表》,申请出司评审。   5.2.6项目按期交付管理   为了保证项目按期交付,需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a)业务部门项目相关人员根据用户需求变化与用户明确修改后的供货期,履行合同变更手续,双方签字盖章,用户确认后的需求原则上不做更改。   b)业务部门领导加强对研发周期控制,做到项目人员到位及时、固定,资源保障充分,逐步实现系统产品化。   c)供应部会同有关部门优选系统组成设备供货商,确保供货及时,质量可靠。 d)公司设置在各部门的质量检验主管对供货进行严格检验,做到进货应检验产品100%检验。   e)总裁办公室严格产品出司检测、评审工作,产品出司检测按交付验收标准实施,确保交付用户的产品质量可靠。   f)项目负责人积极主动和用户及外协沟通、协调,充分考虑外部关联要素对进度的影响,实施风险管理。   5.3 交付阶段   该阶段主要包括出司评审、产品入库、验收交付等工作。   5.3.1 出司评审   a) 一般项目,业务部门按照出司评审流程组织出司评审。   b) 产品出司评审应邀请公司技术人员(必要时可邀请外部专家)、业务部门项目销售和项目组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c) 评审通过及评审中发现问题解决后,质量办公室认定合格并盖产品合格章,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实施产品入库工作。   d) 销售人员在评审通过后和用户协商产品交付事宜。   e) 重要项目由总裁办公室组织出司评审。   5.3.2 产品入库   a) 按照公司产品入库要求办理入库手续。对于不在公司组装集成或不适宜入公司产品库的硬件产品,采用办理虚拟入、出库的办法;软件产品入公司产品库。   b) 装箱文件和物资。合同规定的技术文件、配套备附件、测量设备和其他保障资源清点并列单,对于需要在用户处重新安装的系统,需备齐安装文件和安装备品。   5.3.3验收交付   a) 验收交付由销售人员和项目组一起完成,按照ABCD/QP10-2007《服务提供控制程序》执行。   b) 验收交付完成后,公司和用户签署“工程项目验收表”或“项目验收交付报   告”。根据需要,还可签署交付后的技术支持、服务及处理交付后有关事宜的备忘录,收集用户对项目实施过程和完成情况的意见。将交付报告复印件及时分别交总裁办公室、财务部和供应部,对涉密项目按保密规定办理,可采用将交付报告交保密文件管理员存档, 由保密文件管理员提供验收交付证明材料提交相关部门。   5.4 总结阶段   该阶段主要对项目进行总结。   a) 销售人员整理与用户进行项目协调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档、项目签订及交付引用的文件资料名称明细单,交项目管理人员统一归档。   b)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管理人员的协助下,会同项目相关人员,整理项目实施中形成的所有文档资料(包括管理制度、分项计划、例会记录、历史信息、引用文件名称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成果(包括产品、软件和技术)等,编写项目总结报告,项目总结报告应在项目交付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经业务部门领导确认。项目总结报告内容参照《项目总结报告要点》(附件5)要求编写。   c) 软件测试负责人会同项目负责人及配置管理人员对交付状态版本的软件源代码及注释和安装包的功能、可靠性、易用性、效率、可维护性、可移植性等要求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经业务部门领导审定后,在出司评审时随其他资料一起提交审查,出司评审通过后,由业务部门项目管理人员直接和总裁办公室文件资料管理员办理软件源代码和安装包的归档手续。在系统交付过程或后续服务期对系统软件进行修改或升级时,须将更新版本的软件源代码和安装包按新标识及时归档。   d) 财务部整理从项目立项到完成结算的项目财务资料,编制项目成本管理报告。 e) 业务部门配合行政人事部对项目实施绩效管理,管理要求参照《工程技术项目补助办法》执行。   f) 项目管理人员整理所有文档(包括销售人员提交的文档),编制详细的项目文档归档明细表,配合公司资料管理员对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文档按照ABCD/QP02-2007《记录控制程序》、ABCD/QP01-2007《文件控制程序》进行记录编号、归档管理;根据需   要,编制项目成果报告和项目管理评价报告(可参考附件5),经业务部门领导认可,报总裁办公室。   g) 完成合同确定的全部义务和财务结算。   6 公司内部自立项项目的管理   公司内部自立项项目可参照此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重要项目可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或细则。   7 现场集成项目的评审   对于在用户方集成、调试的项目,可按合同要求或按与用户的约定进行阶段评审。 8 预研、自研项目的管理   对于预研和自研项目,立项申请公司批准后,按此办法进行管理。   9 涉密项目的管理   涉密项目的管理在按照本办法执行的同时,还必须遵守公司《保密工作管理规定》。 10 解释权   本办法解释权属总裁办公室。   11 施行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12 质量记录   a) ABCD/QWR17-01《XX项目实施计划》   b) ABCD/QWR17-02《项目工时统计表》   c) ABCD/QWR17-03《项目延期报告》 ;
2023-08-26 12:40:411

施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非常重要的,合适的办法能发挥出重大的作用,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能有更高的收益。中达咨询就施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大家简单说明一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局《资金管理办法》及《预算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加快周转、开源节流、提高效益。第三条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即项目工程款回收后全额转入公司(本办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帐户,项目各项支出由公司按计划统一支付,零星支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对远离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则由公司根据审定的资金需用计划划拨给项目,由项目按计划支付。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职责第四条各级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第五条项目经理部是项目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款回收与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款回收第一责任人,领导和管理项目资金工作,对项目资金回收、合理使用负责。(二)项目内业技术员(或预算员、统计员)负责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业主报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并催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审定,为项目回收工程款提供可靠依据。(三)项目预算员负责编制和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及签证等工作,协助项目内业技术员办理每月工程进度款和向业主报量的核对工作。(四)项目成本员负责按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并办理收取工程款相关手续。第六条公司预算部门应及时解决涉及工程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协助项目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签证、工程进度款申报工作。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收集了解业主资金动态信息,提供业主欠款有关数据,协助项目收取工程款,并平衡审定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第三章银行帐户管理第八条为实现项目资金集中管理,各单位应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异地零距离资金管理,减少银行开户个数,避免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第九条银行帐户实行集中管理。项目原则上不得开设银行帐户,远离公司所在地300公里以上或因特殊原因确需单独开户的项目,应报公司批准,并定期向公司报告帐户使用情况。第十条对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其帐户由公司统一管理,并委托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严禁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项目银行帐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第十一条银行帐户预留印鉴实行分开保管制。单位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人名章由本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第十二条项目单独开设的银行帐户,工程竣工后必须及时予以注销,预留银行印鉴章交公司财务部门统一保管。第四章工程款回收管理第十三条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投标及合同评审程序,慎重承接垫资工程。确需垫资的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建三财字[2002]123号《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第十四条工程款回收的原则:全面深入了解合同条款,加强与业主的联络,及时取得业主资金信息,采取合法手段,及时回收各种款项。第十五条各单位应成立回收工程款及清欠小组,负责工程款及清欠日常工作,明确目标、方法,并落实到人。第十六条在施工程项目,如业主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超过一个月(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原则上应报公司经理批准停止施工,并办理相关索赔签证手续。第十七条项目月度奖金(或管理人员岗薪)发放应与工程款回收情况挂钩。原则上,项目累计工程款回收率(累计工程款回收率=累计实收工程款/按合同计算可收工程款×100%)高于90%时,项目月度奖金可如数发放;项目累计工程款回收率在70%-90%之间时,按同等比例发放当月奖金,回收率达到要求标准时,再行补发;项目累计工程款回收率低于70%时,项目月度奖金暂停发放,待达到要求标准时补发。如确因承诺垫资等原因,而非项目自身管理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回收工程款,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奖金可适当予以发放。第十八条原则上项目兑现前必须收齐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否则不予兑现。如确因承诺垫资及业主因素(如业主安排的付款时间较长)等原因,而非项目自身管理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回收工程款,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可予部分兑现,但总体上应从严掌握。第五章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第十九条项目资金使用原则:计划管理、以收定支、控制使用。第二十条项目应于月底前填报下月《项目资金收支计划》报公司财务部门,由公司审核汇总后编制公司总的资金收支计划,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项目各项开支由公司统一支付。远离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由公司根据审定的《资金收支计划》将款项划拨项目,由项目按计划支付。第二十一条项目各项开支由公司统一支付,项目日常零星开支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远离分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除外)。定额备用金标准:大型及特大型项目30000元,中小型项目10000元。定额备用金由项目成本员于项目开工前向分公司借取,主要用于项目零星、急用的日常支出,项目成本员应汇总整理有关票据及时向分公司财务科报销。项目完工后,项目成本员应及时交回所借备用金。第二十二条项目应加强物资采购计划管理,限量采购,避免存货积压、浪费。第二十三条项目应建立健全分包工程结算台帐,核实计算分包单位完成工作量及质量安全等情况,协助公司办理有关分包工程付款审批程序。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8-26 12:41:081

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的内容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一般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
2023-08-26 12:42:00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介绍?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是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基本信息:中文名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颁布实施时间 二OO四年十一月十六日共 计 十九条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基本内容:第一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企业),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第三条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企业可以在本企业资质以外申请其他资质。企业申请企业资质时,其原有工程业绩、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注册资金和办公场所等资质条件可合并考核。第四条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取得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任何一家企业申请注册并执业。取得上述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同一企业分别注册并执业。第五条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改善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现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第六条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招标;(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第七条工程项目业主方可以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项目管理企业,并与选定的项目管理企业以书面形式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履约期限,工作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项目管理酬金及支付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同时承担同一工程项目管理和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时,依法应当招标投标的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不得在同一工程从事项目管理和工程承包业务。第八条两个及以上项目管理企业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业主方签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对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并确定一方作为联合体的主要责任方,项目经理由主要责任方选派。第九条项目管理企业经业主方同意,可以与其他项目管理企业合作,并与合作方签定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合作各方对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管理机构]项目管理企业应当根据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约定,选派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建立与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体系,配备满足工程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制定各专业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当根据受委托工程项目规模、范围、内容、深度和复杂程度等,由业主方与项目管理企业在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约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收费应在工程概算中列支。第十二条在履行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时,项目管理建筑企业及其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项目管理工作。第十三条业主方应当对项目管理企业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按照相应节省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奖励比例由业主方与项目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第十四条项目管理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与受委托工程项目的施工以及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在受委托工程项目中同时承担工程施工业务;(三)将其承接的业务全部转让给他人,或者将其承接的业务肢解以后分别转让给他人;(四)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五)与有关单位串通,损害业主方利益,降低工程质量。第十五条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取得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企业注册并执业。(二)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好处;(三)明示或者暗示有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第十六条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省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管理企业及其人员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项目管理企业及其人员的信用评价体系,对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进行处罚。第十七条各行业协会应当积极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培训,培养工程项目管理专业人才,制定工程项目管理标准、行为规则,指导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健康发展。第十八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由建设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自2004年12月1日起执行。更多关于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点击底部客服免费咨询。
2023-08-26 12:42:14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论研究?

建设工程项目是数量最多、最典型的“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践是项目管理理论的重要渊源之一,融合了项目管理实践经验的系统的项目管理理论又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理论工具,使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日益系统化、科学化。1、问题的提出及现状综述建设工程项目是数量最多、最典型的“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践是项目管理理论的重要渊源之一,融合了项目管理实践经验的系统的项目管理理论又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理论工具,使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日益系统化、科学化。项目管理之所以成为一种现代社会解决“一次性问题”的有效工具以至于一种职业资格,在社会事务、经济过程中广泛应用并且迅速发展,就在于它提供了一种新的方法。现代社会经济总量不断增加,经济全球化、信息化趋势日益增强,发展速度加快,过程复杂,新的行业、领域不断出现,产品开发周期缩短,导致越来越多的“一次性”、无先例可循的任务的出现,尤其是企业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政府,更面临着日趋复杂的来自市场和国内外事务的各种问题,涉及到的因素、利益主体越来越多,这些问题常规的管理办法难以解决或圆满解决,而来自建设工程项目及军事、空间探索等领域的项目管理方法经提升为项目管理理论和思想,提供了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非常规问题的手段。可以认为,项目管理的发展与应用在于它的方法。项目管理在中国广泛推广普及是近几年的事,方兴未艾,而我们引进、普及的重点,不应是繁琐的理论、概念、程序,而应该是简明、适用、有效的方法。不论经济结构如何变化,工程项目建设仍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载体。在我国目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发西北、振兴东北的背景下,项目建设成为许多地区经济振兴的重要手段。有的城市甚至提出“项目兴市”的口号。在经济进步主要依靠新科技成果应用、依靠内涵式扩展、依靠知识创新的形势下,靠粗放式项目建设并不是合适的振兴经济的手段,我国也一直在为投资决策的失误付出巨大代价,所以利用科学方法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包括评估论证,将是项目建设能否达到预期目的的重要条件。工程项目管理方法不仅是具体方法,也包括思想。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可持续”的一个基本内容就是科学技术、经济、环境、社会的协调发展,工程项目建设做为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不仅耗资巨大,而且对周围环境有较大影响,所以必须满足可持续、协调发展要求,这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指导思想之一。方法论是对方法的研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发西北、振兴东北的现实背景可能掀起新一轮工程建设热潮,可持续、协调发展科学发展观对工程项目建设提出了一定制约的宏观控制,这一点要落实到建设项目管理的方法上。工程项目管理的目的不仅是实现具体的目标(工期、质量、费用),也应做到项目建设与环境、社会的协调,否则可能重蹈以前投资失误、失策、失控的覆辙。这也是工程项目管理方法上升到“方法论”的意义之一。项目管理的理论至今已可以说是很完备的,这不仅表现在丰富多样的理论成果如各种项目管理书籍(包括翻译)的面世,更表现在这个领域有了自己的“知识体系”,如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于1987年提出并经1996、2000年修订的“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国际项目管理协会1997年推出了“项目管理人员能力基准”,中国双法研究会项目管理研究委员会也于2001年推出《中国项目管理知识体系》。上述各知识体系将项目管理知识划分为若干领域、要素、模块,中国的知识体系有“方法与工具”概念,其他体系未有关于方法的独立专题,而是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各个阶段、过程、领域。各种项目管理著作也多侧重于对项目管理内容、阶段、程序、组织等的论述,对于方法的专门论述不多见。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对方法的忽略,但对方法的总结、集中研究与完善有助于项目管理的推广应用的项目管理作用的充分发挥。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法的层次性狭义的工程项目管理是在限定的工期、质量、费用目标内对工程项目进行综合管理以实现项目预定目标,但这只是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随着投资规模、领域的扩大、投资来源多样化、工程项目对环境、经济影响增强,工程项目管理已不限于实施过程,而是扩展到从立项到交付使用维护全过程的管理,工程项目的实施也从施工承包发展到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等多种形式。对于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其目标已不仅仅是质量、工期、费用的控制,还要与资金筹措、风险分析、使用维护以及与所在地经济、环境等联系起来,项目的目标、管理都应按“广义”考虑。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除了具体的技术性方法,还要还要向前后期的评价延伸,要考虑中央提出的可持续、协调发展,体现这些思想。综上所述,本文将工程项目管理方法分为两个层次:思想性方法和技术性方法,或者说,项目管理思想和方法。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思想性方法项目管理的思想性方法也可称为思想,之所以将项目管理思想作为方法加以分析,是工程项目管理的背景、环境日益复杂,涉及环节、因素增多,项目对环境、经济的影响较大,并受到人文、社会关系的影响,资金来源、建设形式也日趋多样化,如果仅仅着眼于具体的技术方法,不能从战略高度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不能与国家的发展战略、发展观念相协调,所以首先研究工程项目管理的思想方法。工程项目管理体现出来的思想是多方面的,其中最基本的应该是系统思想。系统思想不仅是项目管理的基本思想,也是项目管理理论形成与发展的基础之一。系统思想的科学基础是系统论,哲学基础是事物的整体观。系统论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发展起来的,八十年代在中国曾在哲学界引起巨大影响,是“三论”之一(另两论是信息论、控制论)。在很大程度上,“项目”与“系统”是一致的,例如二者都有明确的目标、一定限制条件、需要制定计划实现目标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信息反馈进行控制等。“系统工程学是为了研究多个子系统构成的整体系统所具有的多种不同目标的相互协调,以期系统功能的最优化、最大限度地发挥系统组成部分的能力而发展起来的一门科学”,如果将其中的“系统”改为“项目”,将“系统功能”改为“项目目标”,这一定义也适用于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的系统思想包含两个含义。一是将工程项目自身作为一个系统来管理,也就是运用系统科学的方法,通过信息反馈与调控,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综合管理,包括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以实现项目的目标。将项目作为一个系统管理体制早以有之,我国古代一些案例如战争国李冰修都江堰、宋朝丁渭修复皇宫等都典型地体现了系统思想。项目管理的过程也即系统管理过程,这一点不多论述。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思想的第二个含义是工程项目作为一个系统,又是大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大系统“包括项目所在行业、所在地经济、社会环境、以至于地区、国内、国外市场等,要将工程项目放到社会经济系统中,作为社会大系统的子系统看待,特别要注重项目建设与环境、资源、文化、区域发展规划等大系统的协调,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要在项目建设中体现出来,不能为了经济振兴而牺牲资源、环境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方面我们已经付出了沉重代价,考虑到当时尚处于小康前阶段,片面追求投资规模有历史原因,当迈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性时应尽量项目的负效应。项目自身是一个系统,又是社会环境系统的子系统,项目自身的顺利实施是一个目标,符合社会、环境、发展要求又是一个目标。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工程项目建设才能既然实现自身目标,又能起到振兴区域经济、协调全面发展的作用。这一指导思想重点应在项目的策划、评价、决策阶段体现。工程项目管理还有一些其他思想如控制性、目标性、柔性、团队性等,但它们都是系统思想的延伸,是以系统思想为基础的,所以不加论述。4、工程项目管理的技术性方法技术性方法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方法或工具,在不同环节有不同的方法。建设项目除了与环境协调的宏观目标,具体应有质量、时间、费用三大目标,前期需经评价,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合同、采购、信息、人力资源、风险等的管理,对于上述目标和过程中的管理内容,目前都有一定的方法,这些方法综合起来,共同控制、协调项目以保证项目建设的成功实施。对于项目建设的直接管理可分为项目评价、直接目标管理、过程管理、综合管理四个部分,各部分可采用相应的方法。4.1项目评价方法项目评价主要指经济评价,包括财务评价、国民经济评价,其思路基本一致,只是角度不同,前者只考虑项目本身,后者从国民经济整体考虑(一些效益、费用由于只是在全社会转移而不予考虑,如税金、利息等),同时采用影子价格(资源优化配置状态下的价格)为数据基础。经济评价主要采用指标分析、比选方法,评价指标有净现值、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通过与基准值比较或各指标间比较,选择较优的方案。只要基础数据确定得当、客观符实,通过指标比较能够选出较优方案。项目还需进行社会评价,社会评价则带有较大程度的主观性,而且更多考虑项目的整体影响,所以主要体现在思想方法中。项目评价需要认真、客观,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4.2项目直接目标管理方法对一个建设项目而言,其直接控制的目标有三个,时间(工期)、质量、费用(造价),即按计划的时间、费用、质量完成项目。这三个目标彼此之间有一定互斥性,难以同时达到最优,其实施应以项目整体最优为目标。(1)质量管理:质量管理的原则是全面质量管理,即以质量为中心,项目全员参与,以达到预期目标。全面质量管理既是原则,也有可行的操作程序,即PDCA循环(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具体的控制方法则有ABC分析法(也称主次因素图、排列图方法)、因果分析法、控制图法、直方图法等,这些具体方法的作用在于找出质量偏差原因并加以修正。(2)时间管理:也称进度管理,工程的进度直接影响项目效益的发挥。进度管理的主要方法是网络计划方法,网络计划以网络图为基础。网络图是反映项目各工作或活动间逻辑顺序关系的图,它既能反映项目工期,又反映各工作间相互关系、前后次序,通过对关键线路的分析,找出关键工序,合理统筹安排主次要工作和各项资源,有效控制工期。(3)费用管理:也即造价管理,在费用预算内完成项目一直是工程领域追求的目标,可实际上总是超支,这当然有投资体制方面的原因,也有管理方法上的原因。费用管理主要有费用估算和偏差分析法。费用估算是工程项目前期根据设计、市场、有关规定估算投资总额,偏差分析(赢值法)是通过实际完成的工程与计划相比较,分析是否存在偏差并找出偏差原因,以合理控制费用的方法。费用偏差还要结合工程进度分析,这也可以通过赢值法进行。4.3项目过程管理方法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许多内容、环节需要管理,对项目实施影响较大的有:(1)合同管理:合同是约定项目参与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合同管理的中心是选择合同类型,主要是价格类型,不同形式价格的合同体现了风险分配形式。合同管理一般按标准合同文本执行,可适当加以修正。(2)人力资源管理:项目建设的实现要靠团队进行。从现代管理角度,人们开始把人当作一种资源来开发而不是作为工具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一词越来越多地为理论与实践所提及,虽然实际上离这个词的本意还有很远。项目人力资源管理方法主要是利用组织结构图、责任分配图进行人员需求分析,落实责任,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各参与人的积极性,保证项目实现。(3)采购管理:项目建设中设备、材料的采购是一个重要内容,关系到大量投资。采购的原则是既不影响建设,又不要造成积压浪费,影响资金流动。采购管理方法除了计划,主要以库存计算为依据,即根据进度、市场价格因素计算出合理库存量,按进度采购,满足建设需要。(4)沟通管理:沟通在管理中越来越重要,有效的沟通能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是实现项目各目标的条件。沟通以信息为基础,通过信息的取得、辨别、处理、反馈实现良好的协调。信息技术是沟通管理的主要方法。(5)风险管理:项目风险来自各方面,市场价格变化、业主、供应商、分包商、项目所在地的经济环境等,项目越大,涉及相关人越多,项目风险越大。风险有业主的,也有承包商的。风险管理的原则是对风险作出正确的估计并采用适当措施予以规避或转移(如通过保险、合理磋商合同条款等)。风险管理以风险评估为依据,风险评估有SWOT(优势、劣势、机会、威胁)分析、概率分析(决策树、蒙特卡洛模拟、敏感性分析、盈亏平衡分析)方法,各自从不同视角对项目风险作出评价。4.4项目综合管理项目综合管理实际上就是对项目各目标、各环节、各要素、各过程进行全面协调,以保证项目整体效果最优,这也是系统思想在项目实施中的表现。项目综合管理采用计划、统筹、协调的方法。项目综合管理是针对项目系统进行,而不是某一个别目标和过程。综合管理是现代项目管理的主要特点。5、结论(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法包括思想(哲学)、技术两个层次,思想是系统思想,技术是各种具体的工具性方法。(2)研究项目管理方法有助于项目管理研究摆脱繁琐的理论篇幅,走出表面化、时髦化的倾向,以其简洁性、实用性应用于工程建设管理中去,发挥其在开发西北、振兴东北的大规模项目建设中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3)工程项目管理研究、推广应用的重点应该是方法。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8-26 12:42:27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是什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如下: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第四条:工程总承包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据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依据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和自身管理能力等,合理选择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在核准或者备案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完成相应的投资决策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第八条:建设单位依法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等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人须知;(二)评标办法和标准;(三)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四)发包人要求,列明项目的目标、范围、设计和其他技术标准,包括对项目的内容、范围、规模、标准、功能、质量、安全、节约能源、生态环境保护、工期、验收等的明确要求;(五)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条件,包括发包前完成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等勘察资料,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或者初步设计文件等;(六)投标文件格式;(七)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建设单位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对履约担保的要求,依法要求投标文件载明拟分包的内容;对于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推荐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第十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一条: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第十二条:鼓励设计单位申请取得施工资质,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鼓励施工单位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设计、施工业绩申报。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确定投标人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第十四条:评标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项目特点,由建设单位代表、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经验的专家,以及从事设计、施工、造价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合理分担风险。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主要包括:(一)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二)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三)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四)因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五)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具体风险分担内容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鼓励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运用保险手段增强防范风险能力。第十六条:企业投资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宜采用总价合同,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应当合理确定合同价格形式。采用总价合同的,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总承包计量规则和计价方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合同价格应当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根据自身资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勘察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等项目管理单位,赋予相应权利,依照合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第十八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形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管理以及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节约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等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第十九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设置项目经理,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加强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协调,完善和优化设计,改进施工方案,实现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有效管理控制。第二十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三)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第二十一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但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不得迫使工程总承包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工程总承包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工程总承包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分包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所负的质量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工程总承包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工程总承包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分包不免除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设置不合理工期,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依据合同对工期全面负责,对项目总进度和各阶段的进度进行控制管理,确保工程按期竣工。第二十五条:工程保修书由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设计、施工等环节管理,确保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符合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要求。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垫资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第二十七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设计、施工活动中有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按照法律法规对设计、施工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相同违法违规行为的规定追究责任。
2023-08-26 12:42:371

如何规范工程项目管理

1、完善筑工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在完善建筑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面,首先国家应该给予积极的响应和支持,积极商讨和出台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其能够有效实施和落实,为工程管理质量的提高提供逐步完善的法律法规。同时,各个地区政府也应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强化专业工程项目管理,硬性规定管理范围,严格项目管理企业的专业化和职业化,从而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逐渐规范化、科学化。 2、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组织员工培训,积极的开展继续教育,全面的将员工素质提高。此外,还应当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在分项工程每一道工序开始施工之前,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应当及时的参与到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中去,对图纸设计、施工程序及成品保护、程序的交叉配合,都必须进行详细的交底,交底的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变更、质量标准、施工方案、规范要求、技术安全措施等,使全体施工人员均可以掌握与了解相关要求和技术,同时做好交底记录。 3、完善进度协调工作 也就是说要对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或团体进行协调,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彼此加以协调与搭接,无论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都要进行协调配合,因为所有这些都已经成为非常关键的因素,他们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影响。一定要加强对所有单个项目工程内部的施工关系的协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维持工程建设顺序,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4、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对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应采用“三把关,四检验”的制度,即材料供应人员把关,技术质量检验人员把关,操作使用人员把关;检验规格,检验品种,检验质量,检验数量。5、完善招投标办法 各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建筑法》对将要投票的项目从立项、投标至开工、施工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严格实行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建筑施工企业的利益。 6、重视建筑工程的核算 建立科学的核算管理体系;参与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将财务管理的位置前移;对于已竣工的工程,要及时办理工程(预)转资。只有对工程核算进行完善和创新,形成系统严密并且符合企业实际的工程管理核算体系,才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利的保障。 7、重视现场签证 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 8、加强安全管理 在施工场地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确保现场的作业程序稳定,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在日程管理中建章立制,完善体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监督人员应检查和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结束语 项目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项目经理及其管理班子认真按设计图纸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精心组织,仔细施工。要认真做好人力资源、材料、机械设备、技术、资金的生产要素管理和文明施工,严格做好进度、质量、安全环境和成本控制,按合同要求向用户提供满意的工程,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23-08-26 12:43:251

工程工单太多有什么好的管理办法或者工具?

我们用过几家系统,现在在用羚号工厂,他们的生产专家为我们设计了系统中的工单下发规则,每天调整计划和工单很方便。四周就上线完成了,可以百度搜索,获得更多相关信息。
2023-08-26 12:46:002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一、目的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目标,明细安全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管理例行工作,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确保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的新建、续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目标(一)实现人身死亡事件“零目标”;(二)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件;(三)杜绝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件;(四)不发生水淹厂房(基坑)事故;(五)杜绝重大火灾事件;(六)杜绝特大交通事件;(七)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垮(坍)塌事件;(八)不发生社会稳定事件。四、安全管理职责分工**公司对建设工程按照“归口管理、专业负责、分级管理、全员参与”原则实行安全分级管理。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归口管理,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直管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及分(子)公司(以下统称为项目管理单位)是建设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所管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一)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职责1.负责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制度。2.负责组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年度安全目标;指导、监督建设工程安全保证体系、监督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协调安全生产重大事项。3.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和监控措施,监督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4.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5.负责组织开展工程防汛、防台等自然灾害预防管理工作。6.负责组织对项目工程进行安全考核。7.负责安全管理信息的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8.组织或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二)项目管理单位安全管理职责1.负责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2.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整体策划,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保障、监督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并确保正常运行。3.负责制定建设工程的安全目标并组织实施。4.负责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5.负责履行业主安全管理四项责任。6.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工程安全检查,落实工程防汛、防台工作。7.负责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与控制管理,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8.负责组织建设工程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9.负责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10.建立完善水电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奖惩机制,组织对工程参建单位的安全检查、考核和评比。11.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信息的统计及上报。12.组织、参加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落实整改措施。五、安全管理规定与要求(一)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管理主要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设的安全与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参建各方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参建各方负责项目安全管理的行政副职对工程建设的安全与文明施工负直接的领导责任。2.工程参建各方须设立工程安全管理部门和岗位,有关管理部门、岗位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工程建设和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承担岗位安全责任。3.参加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签订的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书》,承担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二)制订完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工程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以及公司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相应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但不得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建设工程应制定以下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危险源辨识与控制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防汛管理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工程分包管理制度,重大安全措施审批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事故应急与预案管理制度,安全措施费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制度,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大型施工机械及起吊作业管理制度,施工供、用电管理制度,施工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防尘、防毒、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等。(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工程成立项目业主主要负责人为主任、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建立完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对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目标实行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级控制。1.主标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及相应安全管理组织机构。2.业主单位应设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监理单位设安全副总监,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4.施工单位设专门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和兼职安全人员。5.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参照集团公司水电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四)严格履行业主安全管理管理职责。1.严格承包方资质管理。在招标评标过程中,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招标管理的规定,对承包方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安全管理状况和业绩要作为选择承包方的重要依据。2.在项目开工前,组织对参建各方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3.在进入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前,组织对施工单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针对危险性生产区域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进行交底,并制定相应安全措施。4.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内应明确工程的安全总目标及承包商的安全目标、双方的安全职责、应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与奖惩。(五)项目管理单位应制定安全例会制度,并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各类安全例会。1.安委会主任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委会或安委会扩大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安全工作目标和思路,确定安全工作重大事项的解决措施。2.安委会主任或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领导,每月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月度安全例会),及时总结经验及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3.主要施工单位每月最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成立了工程安委会的主标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六)工程参建各方应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保证工程参建人员满足安全管理和施工安全的要求。1.建设工程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机构的安全培训后持证上岗。3.工程参建各方应设立安全培训机构,配备安全培训人员,提供满足安全教育培训需要的器材和场地。施工单位应经常性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对新进场人员组织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上岗,并建立全员完整的安全教育管理台帐,并留存相关原始记录。(七)工程参建各方应制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工程分包管理。1.项目管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明确各单位职责,严格分包内容和分包单位资质审查,严禁违法违规分包和转包。2.严禁工程整体转包或变相转包,主体工程不得违法分包,分包工程严禁再次分包。3.项目业主、监理单位应认真进行工程分包审查,建立工程分包管理台账,定期清查,动态管理;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分包工程实施情况,及时清退不合格的工程分包队伍。4.承包方必须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其自身安全管理体系中,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八)制定建设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明确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分层次组织交底的具体要求(包括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单位、参加人员、交底内容、记录格式要求等)。项目业主应根据项目施工特点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实行分级管理,项目开工前和重大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由业主负责组织,其他的安全技术交底由监理和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生产、环境、职业健康的主要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要求。2.本工程技术方案、施工工艺的要求等。3.本工程安全施工的特点及难度,主要的危险源(点)及控制措施,事故应急预案,施工安全及安全设施方面的要求。4.图纸资料、现场记录等有关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等地下管线资料,以及地质、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等。5.安全技术交底时,各方主要安全技术负责人必须到场。交底内容必须完整齐全,并作好记录并签字。6.由施工单位组织面向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主要作业人员均要参加,交底内容主要是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所有参加交底人员签字并留存记录。(九)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1.项目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登记、建档、监控和治理工作机制,并逐级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和措施。2.隐患排查应采取定期排查、专项排查、重点排查等方式进行。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须报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安全监察机构)和上级主管单位。3.重大安全隐患应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安全隐患整改过程中,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整改结束后,必须进行专项验收。(十)工程危险源管理按照“共同辨识、分级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管理工程危险源。1.各参建单位分别组织危险源辨识工作,每月定期报监理汇总,监理单位会同业主、施工单位进行共同辨识,对危险源进行分级控制;2.项目管理单位重点控制重大危险源(1级),定期将经项目分管安全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危险源表上传公司网站“危险源管理”栏目上,特别重大危险源控制方案报公司审查后落实。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8-26 12:46:211

一令二状三管控指什么

关于工程项目全面实行开工指令制度的管理办法一、总则(一)目的为了进一步推动项目开工前期管理程序的规范化、标准化,依据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现公司决定对新承揽项目实行“一令、二状、三管控”的项目开工管控模式。(二)适用范围本办法下发后,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新承揽的自营及联营项目。(三)名词解释“一令”:项目开工指令;“二状”:签订《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自营)》或《工程项目经济管理责任书(联营)》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三管控”:人力资源管控、《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管控、项目策划管控。二、管理办法(一)管理流程(二)管理流程各节点的具体实施内容及管控审核部门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及办理备案:由公司(分公司)的经营部门牵头,会同项目负责人,遵照《安徽二建合同评审暂行办法》及时予以办理;2、签订《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并交纳“两金”;(1)自营项目的《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公司(分公司)的工程管理部门牵头,遵照公司的相关管理办法及时予以办理;(2)联营项目的《工程项目经济管理责任书》由公司(分公司)的经营部门牵头,遵照公司现行的《联营合作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流程及时予以办理;(3)《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由项目负责人签署上述责任书时,与公司(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同期签署;(4)交纳“两金”,即按《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或《工程项目经济管理责任书》以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中的约定,缴纳项目责任风险金和安全风险金,由项目负责人在责任书规定时间内向公司(分公司)财务部门足额交纳。3、“三项管控”的具体内容及管控审核部门三项管控分为:人力资源管控、《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管控、项目策划管控。(1)人力资源管控主要内容为:审定项目部人员编制及管理人员任命审批。公司自营项目:该项工作由项目负责人会同公司(分公司)工程管理部,草拟项目部人员编制计划及管理人员名单,报公司(分公司)劳资管理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公司联营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需与公司签订以项目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接受公司制度管理。建立并缴纳社会保险,所需费用从项目成本中列支。项目部其它组成人员按岗位持证要求由项目负责人推荐,并由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查同意后委派(原则上从公司在册人员中选择)。联营项目的派驻代表(包括:公司代表、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财务人员等)由公司(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安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协商拟定后,由公司(分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由工程管理部门实施委派,派驻代表的权限由公司(分公司)视项目具体情况决定。(2)施工组织设计管控内容为:审核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部编制完成后报公司(分公司)技术质量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核确认。项目中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参照《关于安徽二建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的通知》(二建安2011-48号)的相关流程规定办理。(3)项目策划管控主要内容为:审核项目策划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工程施工预算(成本策划)完成情况、风险识别和对策制定情况、劳务及主要材料和设备的使用计划编制情况等内容,由项目部将编制完成的《项目策划书》报送到公司(分公司)工程管理部,由工管部牵头相关部门审核确认。三、补充说明(一)项目开工指令由公司(分公司)各部门实施会签制度,按照本办法后附的会签表格,由各项目负责人传递办理。开工指令下达前,公司财务部门采用联动管理,不予支持项目的资金支付等服务工作。(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四、附件(一)《项目开工指令》(二)《项目开工指令会签表》(三)《项目人员编制计划及拟用人员名单申报表》(四)《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审核表》 (五)《项目策划评审表》2014年6月6日¥5.9百度文库VIP限时优惠现在开通,立享6亿+VIP内容立即获取关于工程项目全面实行开工指令制度的管理办法关于工程项目全面实行开工指令制度的管理办法一、总则(一)目的为了进一步推动项目开工前期管理程序的规范化、标准化,依据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现公司决定对新承揽项目实行“一令、二状、三管控”的项目开工管控模式。(二)适用范围第 1 页本办法下发后,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新承揽的自营及联营项目。(三)名词解释“一令”:项目开工指令;“二状”:签订《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自营)》或《工程项目经济管理责任书(联营)》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三管控”:人力资源管控、《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管控、项目策划管控。第 2 页二、管理办法(一)管理流程(二)管理流程各节点的具体实施内容及管控审核部门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及办理备案:由公司(分公司)的经营部门牵头,会同项目负责人,遵照《安徽二建合同评审暂行办法》及时予以办理;第 3 页2、签订《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并交纳“两金”;(1)自营项目的《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公司(分公司)的工程管理部门牵头,遵照公司的相关管理办法及时予以办理;(2)联营项目的《工程项目经济管理责任书》由公司(分公司)的经营部门牵头,遵照公司现行的《联营合作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流程及时予以办理;第 4 页
2023-08-26 12:46:321

测绘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办法

测绘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办法   只有成本预测为成本确立行为目标,成本控制才有针对性;不进行成本控制,成本预测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也就无从谈成本管理了,成本预测、成本控制又是降低成本的基础。测绘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有哪些办法呢,可以从哪些方面去实施呢,一起来看看!   成本预算   掌握测绘工程信息,科学运筹前期工作。测绘工程项目预测是成本控制的重要前期工作,要充分认识项目成本预测的意义。一要掌握该项目准确的工程信息,了解项目业主的机构职责、队伍状况、资质信誉等基本情况;二要掌握测绘工程项目的性质,弄清工程投资渠道和资金是否可以到位情况;三要掌握测绘工程项目的主要内容,了解项目的工程量、简易程度、工期、人员、设备、业主的要求;四要分析在正常情况下完成该工程所需的人力、材料、仪器设备、水、电、管理费、税金等所有的成本;五要根据自身的综合因素,做出合理报价。   做好测绘工程项目工、料、费用预测成本预测,确定成本控制目标。根据测绘工程项目的规模和标准、工期的长短、拟投入的人员设备的多少,按实际发生并参考以往测绘工程项目中包干控制的历史数据,结合项目所在地的经济情况来综合预测项目工程的成本费用。第一,分析测绘工程项目所需人员,用工的人工费单价,根据工期及准备投入的人员数量分析该项工程合同价中人工费所占比例。第二,测算所需材料及费用。第三,测算使用的仪器设备及费用。在测绘过程中,仪器设备的投入在成本费用中所占比重较大。而所需的仪器设备的型号,数量一般是在定额中的工作量中套算出来的,与现实有一定差异,工作效率也有不同,因此要测算实际将要发生的仪器费用,同时,还得计算需新购置的仪器设备费的摊销费。第四,测算间接费用,间接费占总成本的15%~20%左右,主要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工具用具使用费、财务费用等。第五,成本失控的风险分析。项目成本失控的,就是对在本项目中实施可能影响目标实现的因素进行事前分析,通常可以从项目技术特征、资金到位情况、工程组织协调能力、项目组织系统、项目所在地的交通状况、气候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   总之,通过对上述几种主要费用的预测,即可确定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的控制标准,也可确定必须在多长工期内完成该项目,达到项目管理的目标控制。成本预测是成本控制的基础。   成本控制   成本控制是测绘项目能否产生效益最重要的一个关键步骤。对于测绘项目的成本控制主要注重以下几个环节:   全员成本控制。成本控制涉及到项目组织中的所有部门、班组和职工的工作,要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调动每个部门、班组和每一个职工控制成本、关心成本的积极性,真正树立起全员控制的观念。   全程成本控制。要把计划的方针、任务、目标和措施等加以逐一分解落实,越具体越好,要落实到班组甚至个人;责任要全面,既要有工作责任,更要有成本责任;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对责任人的业绩进行检查和考评,并同其工资、奖金挂钩,做到奖罚分明。项目成本的发生涉及到项目的整个周期,项目成本形成的全过程,从项目的准备开始,经测绘过程至资料验收移交后的`后期服务的结束。因此,成本控制工作要伴随项目实施的每一阶段,如在准备阶段要制定最佳的组织实施方案,在实施阶段按照业主要求和技术规范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减少成本支出,并确保工程质量,减少工程返工费和工程移交后的后期服务费用,工程资料验收、移交阶段,要及时依合同价款办理工程结算,使工程成本自始至终处于有效控制之下。   动态控制原则。成本控制是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下进行的管理活动,所以必须坚持动态控制的原则,所谓动态控制就是将人、材、物投入到测绘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成本发生的实际值,将其与目标值相比较,检查有无偏差,若无偏差,则继续进行,否则要找出具体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实施成本控制过程应遵循“例外”管理方法。所谓“例外”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活动中那些不经常出现的问题,但关键性问题对成本目标的顺利完成影响重大,也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属于“例外”的情况通常有,如测区征地、拆迁范围红线业主临时的变更,临时租用费用的上升、天气的原因工期无法及时完成、仪器设备的损毁与检修等,从而影响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   节约原则。节约就是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节省,是成本控制的基本原则。节约绝对不是消极的限制与监督,而是要积极创造条件,要着眼于成本的事前监督、过程控制,在实施过程中经常检查是否出现偏差,以优化施工方案,从而提高项目的科学管理水平来达到节约。   降低成本   降低项目成本的方法有多种,概括起来可以从合同管理、组织、技术、经济等几个方面采取措施控制,找出有效途径,实现成本控制目标。   成本分析。成本分析对各种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仪器设备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进行分析、管理和归集。系统地研究成本变动因素,检查成本计划的合理性,通过分析,深入揭示成本变动规律,寻求降低施工项目成本的途径。   采取组织措施控制工程成本。要明确项目的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明确管理部门、作业队伍之间职权关系的划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严格执行项目成本分析标准,确保正常情况下不超成本支出,如果遇到不可预见的情况,超成本较大时,应及时找出原因。在具体工作中,工作要仔细、资料要完整。   采取技术措施控制工程成本。要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对主要技术方案作必要的技术经济论证,以寻求较为经济可靠的方案,从而降低工程成本,包括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等节约成本。   采取经济措施控制工程成本。每项工程要达到什么目标要事先认真研究,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从宏观环境和自身实力、安全管理工作、资金管理三个方面。要严格控制人工费,有针对性地减少或缩短某些工序的工日消耗,力争做到实际结帐不突破定额单价的同时,提高工效,提高劳动生产率。要严格计算材料和仪器设备的使用计划。要加强质量管理,控制返工率,采取防范措施,做到工程一次合格,杜绝返工现象的发生,避免造成因不必要的人、财、物等大量的投入而加大工程成本。 ;
2023-08-26 12:46:471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市发展改革部门是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管理、项目审批、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预算管理。市审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市教育、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渔业、卫生计生、环保、国资监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监督管理工作。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等方式使用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办法所称政府性资金包括:(一)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二)政府融资资金;(三)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和社会捐(援)助或赠送款用于公共、公益性项目建设的资金;(四)国家、省财政投资资金;(五)其他政府性资金。使用政府性资金项目主要是指全部使用政府性资金,或者政府性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包括50%),以及政府性资金虽然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市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预算管理。市审计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法律依据:《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XX地方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实施和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投资效益,全面推进XX地方建设发展。
2023-08-26 12:46:57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需要哪些法律法规

全过程项目管理趋势: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IDI保险-工保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以完成建设任务为目标,对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进行合理高效地计划、组织、控制与协调的系统管理活动。1从内容上来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包括撰写项目建议书、组织性研究设计、进行相关工程设计、从工程施工开始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管理工作;2从环节上来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包括前期项目决策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运营阶段;3从主体上来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涉及业主、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供应商单位等多方建设活动主体。通过上述概念特点可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整体的过程,虽然分为不同管理阶段,但相互之间存在密切联系,不可间断。因此,成熟的项目管理活动应具有统筹性、集成化、全过程管理的特点。项目管理者能够充分调动各类建设资源、协调各方建设活动主体、优化设计施工方案、防范应对各类工程风险,最终实现既定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管理目标,完成项目建设。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发展时间较晚,自上世纪80年代发展至今,主要经历了“学习引进”、“试点研究”、“总结推广”、“完善深化”与“创新发展”五大阶段;初步实现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系统化、市场化与规范化。但从项目管理的统筹性、集成化、全过程管理发展来看,尽管1988年国家开始试点实施工程监理制度,在制度设计中工程监理的监管职能可以覆盖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直至项目交付使用的全部建设过程,且监管权限包括质量控制权、进度控制权、投资控制权与安全控制权,即对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统筹管理。但在实践发展过程中,工程监理的职能作用却局限在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管理。同时,无论在工程承包、工程咨询,还是工程保险等领域,其管理工作都呈现阶段性、分散管理特点,整体上尚未形成具有统筹性、集成化、全过程的项目管理特点。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国家在建设工程领域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等模式;鼓励引导保险力量参与项目建设,发挥有效风险管理服务,推进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践应用,这些政策举动与行业发展趋势表明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已开始向着成熟项目管理模式转型发展。1、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商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商对承包项目的成本、质量、进度、安全等要求和目标实现负全面责任,可以将合同中的部分工作分包给分包单位,但对分包所负责的工作承担连带责任。在这种承包模式下,工程总承包商能够对各方建设活动主体、各阶段建设任务、各项建设资源进行统筹管理,优化配置,克服传统承包模式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相互制约和脱节的矛盾问题。实践证明,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有利于项目管理者对工程质量、成本、进度与安全进行综合控制,从而实现缩短工期、降低投资、保证质量,提高整体项目管理水平的目的。从传统工程承包到工程总承包,分散的阶段性工程管理模式开始向着打通各个建设环节、各方建设活动主体的全过程统筹管理模式转型发展,符合现代工程管理工作的真实内涵。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指业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工程咨询业务整体委托给一家企业,由该企业提供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等工程咨询服务活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前身”也出自分阶段的传统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其实质是将原本勘察、设计、招标、监理、造价、施工等不同环节的咨询服务进行有效整合与突破,最终形成能够为项目管理者提供包括立项、规划、勘察、设计、招标、造价、监理、施工等全流程咨询服务的综合管理服务。需要注意的是,全过程工程咨询并非将各个建设环节的原有工程咨询服务简单罗列,而是将各阶段有机结合起来的全方位、全过程咨询服务。2、IDI保险&安责险工程保险是上世纪80年代开始,国家在建设工程领域大力推进的一项重要风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建设工程综合财产保险、工程质量保险、安全生产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工程保证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及其它相关保险。其保险赔偿功能,能够为相关建设活动主体(业主、承包商、施工人员)包括项目本身在意外事故中遭受的损失损伤提供有效赔偿保障,帮助其恢复生产生活,促进项目顺利完工。当然,成熟工程保险制度拥有的保险保障功能,并不只局限于风险事故后的赔偿保障,还包括有效的事前风险防范与事中风险管理,即全过程风险管理服务。我国工程保险制度的起步时间较晚,长期以来,保险保障服务主要围绕保险理赔展开。但近年来,随着国家日益重视保险力量在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中发挥的作用,具有全过程风险管理服务的工程险种也相继诞生,并快速发展。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以房屋住宅在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内,因设计、材料、施工等原因导致出现的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为保险标的的工程质量保险。其保险特点即是引入了覆盖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风险管理服务(TIS服务)。TIS服务能够对建设工程从前期设计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到运营管理阶段进行全过程的动态质量风险管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疏忽过失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其雇员和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及第三者财产损失时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同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一样,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也引入了全新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由第三方专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机构,为项目安全生产提供覆盖全建设周期的有效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无论IDI的TIS质量风险管理服务,还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保险公司都可以通过其扩展原有的保险保障服务,即由事后理赔进一步拓展为有效的过程风险管理。而对于项目管理者而言,则可以通过相应险种的投保,提高自身对于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有效控制。在传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各类管理活动大都因建设环节、内容、主体不同,呈现出现阶段独立、缺乏联系、无法统筹管理与合理利用资源等管理缺陷问题。相较于成熟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这种管理模式特点显然是脱节的,未来的项目管理发展方向必然是向着具有统筹性、集成化、全过程管理特点的管理模式发展。这一点,从国家近年来不断推进的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IDI保险、安责险等项目管理模式与风险管理方式也能得到印证。
2023-08-26 12:47:275

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第71号令《建筑工程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而制定的,下面是中达咨询带来的关于公路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细则等有关规定,向管理工程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本细则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各类专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工程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但属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建筑工程和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省重点建设项目、省批准立项的涉外建设项目和跨市、地、州的大中型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他项目按项目管理权限分别向市(地、州)、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本细则规定必须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专项工程确需单独发包的,必须另外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招标工程应以中标标的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非招标工程以立项批准文件中批准的规模和投资办理施工许可证。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纳入投资计划的,已列入当年度投资计划,取得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四)已按规定办理招标手续并确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按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无效,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五)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即施工场地具备了交通、水电等条件,能满足施工企业进场的需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六)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办理了审查批准手续;(七)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八)按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按领土完整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并已签订监理合同;(九)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十)已按规定缴纳前期工程有关税费;(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8-26 12:48:451

四川省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监督与管理,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四川省范围内,由中央、省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补助经费,及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第三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勘查、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项目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政策和相关技术要求;建立、更新省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库;依法确定勘查单位,组织实施和审批纳入省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库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含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下同)工作;根据审查后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概算,确定并下达治理项目任务;负责确定施工图设计审核单位和组织工程竣工最终验收。委托厅直属事业单位承担重大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立项和实施的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为项目监管单位,负责入库项目的申报;依法确定施工图设计单位,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图设计;组织开展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向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最终验收申请;终验合格后报送最终验收报告。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作为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依法确定施工、监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施工,组织施工单位开展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后的治理效果监测;负责项目档案资料的归档等工作。在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应充分依靠当地人民政府,以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为主建立强有力的工程指挥机构。第五条 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实行资质认证制度。承担项目的勘查、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单位,必须持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第六条 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技术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技术规程、规范。第七条 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技术审查专家原则上应在“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技术专家库”中抽取,经济审查专家原则上应在“四川省国土资源项目概(预)算审查专家库”中抽取。第八条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除中央、省财政安排资金外,各级政府应多渠道、多方面筹资,以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第二章 项目申报和入库第九条 项目的来源主要包括由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以及纳入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规划的项目。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地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立项申报书和相关文件,内容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危害状况、危险程度、已开展的防灾措施、工程投资初步概算等。根据立项申请书或相关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现场踏勘核实,根据专家现场踏勘核实情况,经初步论证、审核,将符合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要求且属国土资源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省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库,并结合年度资金落实情况,分轻重缓急安排开展勘查工作。第十条 对突发性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点,可直接纳入省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库。第三章 项目实施第十一条 项目的实施分为勘查、施工图设计、施工三个阶段。第十二条 地质灾害勘查工作应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提出治理工程方案建议。勘查成果报告应完成勘查工作部署方案提出的任务。勘查工作程度应满足开展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的要求。第十三条 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地质灾害勘查工作成果、项目概算进行审查。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负责组织勘查工作成果审查;省国土资源厅财务处负责组织项目概算审查。第十四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将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的勘查工作成果上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专家审查结论以及治理工程实施的紧迫程度,结合治理工作需要和年度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分轻重缓急,下达治理工程项目任务书。第十五条 由市(州)、县(市、区)自行组织实施的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符合有关要求的,可纳入省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库,并依照相关程序,直接转入下一阶段工作。第十六条 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任务书下达后,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法确定施工图设计单位,并应将施工图设计书及时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施工图设计审核单位进行审核。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根据施工图设计审核单位意见对修改完善后的施工图设计进行批复,并上报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图设计作为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的重要依据。第十七条 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监理制。项目组织实施单位应依法确定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单位,具体承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单位之间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目的监理业务。第十八条 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报告,接受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及检查。第十九条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确需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变更的,应由原设计单位编制变更设计报告并经监理单位认可,由相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并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核单位审核合格后批准。其中,对Ⅰ类变更要按程序经相关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转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对Ⅱ类变更要按程序经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转报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施工图设计变更类型划分见附件。第四章 项目招投标及比选第二十条 地质灾害勘查工作由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采取招投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第二十一条 项目监管和组织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和《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及相关规定,采取招投标或比选的方式确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续作项目除外)。承担项目前期勘查、施工图设计的单位不得承担同一项目的施工、监理等阶段的工作。第二十二条 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勘查、施工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确定方式参照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施工单位招投标(比选)方案的核准。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施工图设计、监理单位招投标(比选)方案的核准。招投标(比选)方案未经核准,不得进入招投标(比选)程序。已经核准的内容,招标人(比选人)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须报原核准单位批准。第二十四条 招标(比选)公告应同时在四川省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人(比选人)根据项目的性质和需要,也可以在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比选)公告,其公告内容应当与在省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上发布的公告内容一致。第二十五条 招标(比选)过程中,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邀请县(市、区)级以上纪检监察、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到场监督、指导。在完成项目实施准备后,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施工单位招投标(比选)结果、施工合同及相关批复文件等报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定后转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并申请项目开工。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施工图设计、监理单位招投标(比选)结果的备案工作。第五章 竣工验收第二十六条 治理工程完成后,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初验,下同),并出具工程初验意见书;初验合格后的15日内,向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工程初验总结报告;经不少于一个汛期的治理效果监测后,由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工程竣工最终验收(终验,下同),出具工程终验意见书。终验合格后的30日内,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含工程终验意见书在内的工程终验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技术专家必须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技术专家库”中抽取。第二十七条 验收依据1、经批准或备案的勘查与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及其设计、预算变更等有关文件;2、现行国家、省地质灾害防治行业标准及其它相关规定。第二十八条 验收内容项目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工程建设质量、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以及工程管护措施等。在工程终验前,治理工程施工单位须根据监测资料,编制工程运行效果评估报告。第二十九条 竣工验收资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竣工验收申请;2.竣工报告;3.监理报告;4.工程结算书(项目财务决算)及相应的审核报告;5.终验资料还应包括工程运行效果评估报告。竣工验收资料的格式、清单及编制的具体要求另行规定。第三十条 终验合格后,工程结余资金必须用于同一项目的工程及配套设施的管护或当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禁私占挪用。第三十一条 终验合格后,市(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工程后期管护单位并组织工程移交;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按《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档案资料的汇交。第六章 责任追究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和预算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实施项目弄虚作假的,无故不按工期完工的,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视问题严重程度分别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年终目标考核降低档次、暂停申报项目资格。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关项目承担单位、中介机构、施工企业、监理机构等在项目勘查、可行性研究、施工设计、项目预算、施工、监理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省、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5年内不得受理其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申请。情节特别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取消相关资质。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贪污挪用专项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和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 因项目勘查、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过失造成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工程质量或者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的,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六条 四川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附件:施工图设计变更类型划分四川省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类型划分四川省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分为Ⅰ类设计变更和Ⅱ类设计变更两种类型。Ⅰ类设计变更 是指对批复的施工图设计的技术方案进行重大设计修改行为和对核定投资的较大调整。同时具备下列技术方案变更情形之一和工程投资变更情况的属于Ⅰ类设计变更:(一)技术方案变更1.工程类型、结构和数量的调整:因施工揭露地质条件或环境条件变化而引起的治理工程主体结构或尺寸的调整,且超过原设计工况受力条件,对工程结构的安全性需要重新复核论证的。2.工程位置调整:因施工揭露地质条件或环境条件变化,为确保治理效果需要从治理思路上对治理工程位置作较大调整的。3.工程防护范围的调整:因保护对象的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防护范围的调整。4.工程治理范围的调整:原勘查工作范围内,因治理灾害体的变化而引起的工程治理范围的调整。(二)工程投资变更一个变更项目增减经费比例大于经财政部门核定的治理工程预算建安工程费的10%(含10%)或增减费用大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Ⅱ类设计变更 是指除Ⅰ类设计变更之外对批复的施工图设计工程进行局部轻微的设计修改行为或工程投资增减额度较小的。按照技术方案和工程投资变更幅度不同,划分为Ⅱ-1和Ⅱ-2类设计变更。(一)Ⅱ-1类设计变更技术方案变更情形符合Ⅰ类设计变更条件,且一个变更项目增减经费比例小于经财政部门核定的治理工程预算建安工程费的10%或增减费用小于30万元的。(二)Ⅱ-2类设计变更除Ⅰ类和Ⅱ-1类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设计变更情形。主要是指:1.因征地拆迁协调困难或其他工程已占用拟建治理工程位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构筑物局部位置移动避让,移动距离较小且不影响或降低工程治理效果的。2.抗滑工程埋深根据开挖揭露的滑动面位置适当增减,且经复核满足治理要求的。3.排水沟在实施中,遵循顺应地形和有利于汇水排水的原则,对其走向、长度、断面进行的局部调整,在过乡村道路处增设简易排水管涵。4.针对危岩清除、滚石清理、凹腔封填、裂缝充填等,据实际地形地质条件情况,本着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保障安全施工的原则,动态设计调整处置范围而增减的工程数量。5.构筑物基础开挖后,对局部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软弱地基采取地基土置换或加固处理而增加工程量。6.构筑物基础开挖后,因地基较原勘查标示的地质条件明显好,经优化设计减少构筑物埋深而减少的工程量。7.增加与治理工程有关的人性化辅助设施,如阶梯、护栏、人行便桥、绿化、工程竣工碑或标牌等少量工程。8.结合工程特性对检验工程治理效果的监测点位进行的必要调整。9.其它不影响工程治理效果或不降低工程治理效果的局部设计调整。
2023-08-26 12:48:551

施工企业如何加强工程项目管理

摘要:工程项目是施工企业的“窗口”、生产和管理的基点、经济效益的源泉。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中心,提高项目的运作质量,是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永恒的主题。当前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本文结合近些年来公司总经理及工程项目管理的实践,就加强工程项目管理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认识,共同探讨。 关键词:施工企业;项目管理 工程项目是施工企业的“窗口”,生产和管理的基点,经济效益的源泉。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中心,提高项目的运作质量,是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永恒的主题。本文结合近些年来工程项目管理的实践,就加强工程项目管理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认识,共同探讨。 1、要把选准项目经理,建好项目管理层,作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的“龙头” 近几年来,我公司每年承建的大小工程项目都在30个以上。在工程项目规模基本相同的情况下,为什么有的原本微利的项目的效益却获得较高,有的本应盈利的反而亏损,看来关键取决于项目管理,取决于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层的素质。 首先,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开选拔,竞聘上岗,做到不拘一格,唯才是举,量德而用。 其次,要实行项目经理职业化管理。项目经理应从受过正规培训、具有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的人员中选拔。要制定项目经理任用制度,健全项目经理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经理的责、权、利、险,遏制不良现象。同时要加强项目经理后备人选的培养和作风建设,让他们有机会在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经理助理或见习项目经理岗位上锻炼,并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提高业务素质。 第三,要坚持精干高效,结构合理、“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原则,做到对项目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弹性化,对项目部管理层人员要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和不同阶段的要求,在各项目之间合理组合和有效流动,实行派遣与聘用相结合的机制,根据项目大小和管理人员性格、特长、管理技能等因素合理组合。 2、要把项目评估、合同签订,作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 实行项目评估、项目经理负责制是堵塞项目效益流失的第一道关口。 为解决好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必须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提高认识。在思想上切实把项目评估、测算作为加强项目管理的基础,堵塞效益流失的第一道关口来认识,自觉地搞好评估和测算。二要加强评估、测算的组织领导,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有科学的评估、测算指标体系。三要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上缴风险保证金、委派主办会计。四要认真进行项目运行中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帮助项目经理及时纠正经营管理偏差,确保项目目标实现。 3、要把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作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 施工企业要根据工程项目对劳动力的需求情况,在各项目之间,对现实的和潜在的劳动力进行周密计划,有效流动,合理调配,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效率。项目经理部要按照动态平衡、统筹优化的原则,建立劳动力整体优化、实现劳动力供给与项目需求最佳组合的人力资源管理运行机制,对劳动力的分配和流向做出总体安排,保证劳动力与项目需求的总体平衡,并定期跟踪检查,进行有效监控和及时调整,使劳动力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 4、要把加强外带劳务管理,作为向项目管理要效益的重要途径 外部劳务工的使用与管理是施工企业适度规模扩张和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径。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在用工高峰期适当补充外部劳务工,做到养在社会、用在企业。因此,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加强外部劳务工的管理: 规范使用制度。坚持“以我为主,为我使用,合理有序,考核业绩,注重实力”的方针,坚持劳务使用“基地化、弹性化”的制度和关键、重点岗位禁用外部劳务的制度。必须同劳务公司或相关企业签订用工协议,对临时选聘的技术工人和其他人员,也要纳入劳务公司或相关企业,不得单独对个人签订用工协议。 严格资质审查与分包。做到资质审查“两严”、分包“三必须”。“两严”,即:严格遵循分包评价程序;严查综合实力(设备、技术、资金、业绩等)。“三必须”,即:必须签订和履行规范合法的经济合同;必须保证重难点和高技术含量工程以自有队伍为骨干;必须杜绝整体分包和层层转包。 加强动态管理。突出“两个原则”,抓好“三个重点”。“两个原则”,即:坚持“谁用工谁负责”和“教育、使用、管理并举”的原则。 “三个重点”,即:抓好现场代表、技术监督人员选派工作,实行分包工程施工全过程“旁站”制度,确保分包工程安全、质量和工期监管有效;抓好分包工程物资采供和验工计价等管理工作,堵塞效益流失渠道;抓好外部劳务制度化管理,适时进行政策传统、形势任务、安全质量、遵纪守法和工艺技术教育,以良好的政治、技术、管理素质和精神风貌,维护施工企业的信誉和形象。 5、要把深化责任成本管理,作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多年来,不少施工企业一直未能摆脱效益低、积累少、资金紧张的困扰,症结何在?笔者认为主要是存在粗放经营、重干轻管、先干后算、干而不算等问题。因此,应当注重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成本意识。一是要树立“企业管理以项目管理为中心,项目管理以成本管理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二是要树立集约经营,精耕细作和挖潜增效的观念;三是要树立责任、成本、效益意识,营造企业整体重视,项目部全员参与,施工生产全过程控制成本费用的良好氛围。 建立健全项目责任成本集约化管理体系。体系应包括责任、策划、控制、核算和分析评价五方面内容。一要明确成本费用发生的项目部门、分队(班组)和岗位应负的成本效益责任,使成本与经济活动紧密挂钩;二要分时段对成本发生进行预测、决策、计划、预算等方面的策划,制定成本费用管理标准;三要综合运用强制或弹性纠偏手段,围绕增效及时发现和解决偏离管理标准的问题;四要认真加工和处理成本会计信息,以期改善管理、降本增效;五要按期进行成本偏差和效益责任的分析评价,严格业绩考核和奖惩兑现。 堵住“四个漏洞”,实行“六项制度”。即:堵住工程分包、材料采供、设备购管和非生产性开支等效益流失渠道。实行工程二次预算分割制、材料采供质价对比招标制、购置设备开支计划审批制、管理费用开支定额制、主办会计委派制和项目经理对资金回收清欠终身负责制,杜绝项目资金沉淀和挪用。 6、要把激励约束机制,作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的保证 施工企业要想保证项目生产经营的良性运转和健康发展,必须发挥好企业管理层调控和服务的两大职能,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调控机制。为此,应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实行严格的审计监督制度。要在管理办法可行、组织制度健全、任务责任明确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在建、竣工、分包项目的审计,对规模大、工期长的项目实行年度和终结审计,以及项目经理调离和项目部解体审计,重点是做好经营责任与效果、经营活动合法性和财经纪律等重大问题的审计工作。 全面推行项目考核制度。要根据项目经营承包合同书,做好项目年度和终结考核工作。对实现经营目标和超额盈利的,要严考核、硬兑现,最大限度地调动积极性;对出现项目亏损、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经营越权行为等责任问题的,要给予相应的经济、行政或法律的处罚。真正形成企业与项目之间的经济责任监督与执行关系,以保证项目高质量、高效益地运行。 参考文献: [1]2007年《项目管理》(一级建造师课材)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23-08-26 12:49:142

建设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

法律主观:由业主或监理单位进行的工程项目管理中涉及到的施工阶段管理仍属建设项目管理,不能算作施工项目管理。(2)施工管理的对象是施工项目。施工项目管理的周期也就是施工项目的生产周期,包括工程投标、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施工准备、施工及交工验收等。(3)施工管理的内容是在一个长时间进行的有序过程之中按阶段变化的。管理者必须做出设计、提出措施、进行有针对性的动态管理,并使资源优化组合,以提高施工效率和施工效益。(4)施工管理要求强化组织协调工作。施工活动中往往涉及到复杂的经济关系、技术关系、法律关系、行政关系和人际关系等关系,因此,必须通过强化组织协调的办法才能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施工项目管理的对象,是施工项目寿命周期各阶段的工作。广义的施工项目是指从投标、签约开始到工程施工完成后的服务为止的整个过程主。它与狭义的施工项目不同。狭义的施工项目管理是指从项目签约后开始到验收、结算、交工时为止的一段过程。我们这时所谈的施工项目是指广义的施工项目管理过程。施工项目寿命周期可分为五个阶段,构成了施工项目管理有序的全过程。二、工程施工管理的流程(一)投标、签约阶段业主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设计和建设准备、具备了招标条件以后,便发出广告(或邀请函),施工单位见到招标广告或邀请函后,从作出投标决策至中标签约,实质上便是在进行施工项目的工作。这是施工项目寿命周期的第一阶段,可称为立项阶段。本阶段的最终管理目标是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这一阶段主要进行以下工作:建筑施工企业从经营战略的高度作出是否投标争取承包该项止的决策。决定投标以后,从多方面(企业自身、相关单位、市场、现场等)常握大量信息。编制既能使企业盈利、又有力可望中标的投标书。如果中标,则与招标方进行谈判,依法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使合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符合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二)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单位与业主单位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交易关系正工确立后,便应组建项目经理部,然后以项目经理为主,与企业经营层和管理层、业主单位进行配合,进行施工准备,使工程具备开工和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这一阶段主要进行以下工作:成立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管理的需要建立机构,配备管理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是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平面图,用以指导施工准备和施工。制订施工项目管理是规划,以指导施工项目管理活动。进行施工现场准备,使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利于进行文明施工。编写开工申请报告,待批开工。(三)施工阶段这是一个自开工至竣工的实施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项目经理部既是决策机构,又是责任机构。经营管理层、业主单位、监理单位的作用是支持、监督与协调。这一阶段的目标是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达到验收、交工的条件。这一阶段主要进行以下工作: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安排进行施工;在施工中努力做好动态控制工作,保证质量目标、进度目标、造价目标、安全目标、节约目标的实现;管好施工现场,实行文明施工;亚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处理好内外关系,管好合同变更及索赔;做好记录、协调、检查、分析工作。(四)验收、交工与结算阶段这一阶段可称作“结束阶段”。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协调同步进行。其目标是对项目成果进行总评、评价,对外结清债,结束交易关系。本阶段主要进行以下工作:工程收尾、进行试运转。在预检的基础上接受正式验收整理、移交竣工文件,进行财务结算,总结工作,编制竣工总结报告办理工程交付手续。项目经理部解体。(五)用户服务阶段这是施工项目管理的最后阶段。在交工验收后,按合同规定的责任期进行用后服务、回访与保修,其目的保证使用单位正常使用,发挥效益。在该阶段中主要进行以下工作:为保证工程正常使用而作必要的技术咨询和服务。进行工程回访,听取使用单位意见,总结经验教训,观察使用中的问题,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和保修。三、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注意事项(1)安全检查要深入基层、紧紧依靠职工,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好检查工作。(2)建立检查的组织领导机构,配备适当的检查力量,挑选具有较高技术业务水平的专业人员参加。(3)做好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思想、业务知识、法规政策和物资、奖金准备。(4)明确检查的目的和要求。既要严格要求,又要防止一刀切,要从实际出发,分清主、次矛盾,力求实效。(5)把自查与互查有机结合起来。基层以自查为主,企业内相应部门间互相检查,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和借鉴。(6)坚持查改结合。检查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整改才是最终目的。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7)建立检查档案。结合安全检查表的实施,逐步建立健全检查档案,收集基本的数据,掌握基本安全状况,为及时消除隐患提供数据,同时也为以后的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奠定基础。(8)在制定安全检查表时,应根据用途和目的具体确定安全检查表的种类。安全检查表的主要种类有:设计用安全检查表;厂级安全检查表;车间安全检查表;班组及岗位安全检查表;专业安全检查表等。制定安全检查表要在安全技术部门的指导下,充分依靠职工来进行。初步制定出来的检查表,要经过群众的讨论,反复试行,再加以修订,最后由安全技术部门审定后方可正式实行。
2023-08-26 12:49:231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1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按期竣工,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是指从下列国家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中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一)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大型项目;  (二)高科技并能带动行业技术进步的项目;  (三)跨地区并对全国经济发展或者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四)对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五)其他骨干项目。第三条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确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可能,实行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留有余地、防止资金分散、保证投资落实和资金供应的原则。第四条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由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的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公司),按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和第三条规定的原则,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平衡后,每年可以向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提出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申请。  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进行综合平衡,在所申请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确定国家重点建设预备项目;在所申请项目批准开工后,正式确定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重点建设预备项目确定后,由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公布。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安排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第七条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生产经营、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建设工期、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等进行严格管理。  建设项目法人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根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合同,负有拨付建设资金责任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银行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的建设进度,保证拨付建设资金。第九条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设备储备资金,各有关银行和部门应当优先安排。第十条 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在安排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时,应当预留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特殊需要。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以及设备储备资金。第十二条 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与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有关的协调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第十三条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由建设项目法人依法公开进行招标,择优选定中标单位;但是,按照规定经批准可以议标、邀请招标的除外。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投标单位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甲级(一级)资格(资质)。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中标单位,未经建设项目法人的同意,不得将合同转包或者分包。  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银行,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十四条 电力、交通、邮电、供水、供热等单位,应当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对施工和生产用电、物资运输、邮电通信和用水、用热等方面的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第十五条 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优先供应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收取费用;但是,法律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报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情况和资料,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和银行。第十八条 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直接配套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步进行建设。为配套的项目提供建设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保证按照项目的建设进度拨付建设资金。
2023-08-26 12:49:301

推进工程项目管理促进工程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加快发展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速发展时期。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要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指标,工程建设领域责任重大。工程项目管理是为工程建设服务的,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我们只有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全过程项目管理的优势,由专业化的项目管理企业对每一个项目进行有效管理,运用科学先进的项目管理理念、技术、知识和方法,优化建设方案、工程设计并组织实施,才能做到综合利用资源,节省投资,达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优、质量高、效益好的要求,从根本上改变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的状况,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  加快发展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是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  对工程项目实施专业化、科学化、社会化的管理,对全面提高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一方面确立了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强调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这为开展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企业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要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转变观念,苦练内功,切实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适应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需要。  加快发展工程项目管理是促进我国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创新的要求。工程建设企业在推动经济建设快速健康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还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发展总体滞后的状况没有改变,与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还不适应。一是工程项目管理市场发育不完善,社会对专业化项目管理的需求还不普遍;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集成化水平较低;三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高级项目管理人才缺乏,不能适应项目管理发展的需要;四是与国际先进企业相比,我国工程建设企业的项目管理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此外,我国工程建设企业还存在着自主创新能力弱、科技贡献率低、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单一、项目管理方法和技术落后、项目管理人才缺乏等问题。因此,只有加快推广应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方法和技术,才能有效地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才能使工程建设企业从低端向高端发展,从根本上提升工程建设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加快结构调整,推进工程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加快发展工程项目管理是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的要求。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企业努力拓展国际市场,对外承包营业总额、市场地域范围、涉足专业领域不断扩大,但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国际化竞争带来的挑战。目前,我国在国际承包市场中所占份额仅为2.1%,而且多为劳务承包或土建工程承包,业务结构比较单一,项目总体科技含量和技术、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应该看到,只有加快推进现代工程项目管理,才能切实提高工程建设企业的综合管理能力,才能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工程公司和咨询公司,才能有效地转变对外承包方式,逐步扩大对外技术、管理承包的规模,才能适应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的要求。  总之,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工程项目管理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推行专业化、社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和科学、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和方法,努力提升我国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加快建筑业实现科学发展、率先发展。  推进工程项目管理,应重点要抓好六方面的工作  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加快培育和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市场。为了推进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解决工程项目管理的市场准入问题,在今年新修订出台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已经增加了有关鼓励各类工程建设企业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内容。下一步,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法规建设的力度,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准备在《建筑法》修改时,增加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的相应条款,明确其法律地位;修订完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抓紧制订出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和《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组织研究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市场行为。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8-26 12:49:371

【村集体建设工程项目咋管理】 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的重视,农村经济得到了持续快速发展,各级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也在不断加大,村级建设工程项目越来越多。不过,村集体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额经常出现超估算、超概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已成为当前广大农民关注的又一热点问题,是当前农村发展亟待加强的一个薄弱环节。经过调查研究,笔者对村集体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是坚持民主决策管理,把好建设项目公开关。首先,公开项目。项目的确定必须符合村集体规划,村两委班子初步论证资金来源、项目规模用途、工程开工竣工日期等并确定方案后,在公开栏上公布,对收集到的反馈意见和建议,通过专题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并经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表决通过。其次,公开招投标。项目确定后,落实专人按规定程序委托镇招投标服务中心办理立项、报建、规划、用地等相关手续,并公布相关资料,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对招投标工作进行全过程公开。再次,公开进度与质量。工程项目开工后,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必须及时填写《工程进度进展表》和《工程质量跟踪表》,定期在公开栏上公开,接受村民监督。村民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村两委提出,要求改正,否则,可及时向工程建设的有关管理部门举报,以便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最后,公开竣工决算。工程竣工后,应当将整个工程概况在公开栏上进行公示。   二是推广限额设计,把好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关。由于项目建设单位与村集体项目实施的目的不完全一致,建设单位往往出于部门利益考虑,通过设计环节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造成村集体建设项目超概算。另一方面,有些项目因设计质量不高,在招标完成后,将原设计全部推倒重新设计。因此,在项目确立后,把好工程设计关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设计质量、深度是否达到国家标准,功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不仅关系到建设项目的一次性投资多少,而且影响到建成交付使用后经济效益的发挥。而项目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在于推广限额设计,加强设计方案比选和优化及概算审查。限额设计就是要求设计单位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进行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人员要从价值工程的角度出发,在保证达到既定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按投资限额控制设计,严格控制不合理的变更,保证总投资额不突破。工程限额设计是一个综合性问题,设计中,既要反对片面强调节约,忽视技术上的合理要求,使项目达不到使用要求的功能,又要反对重技术、轻经济、设计保守浪费的现象。   三是加强对招标控制价的审核,把好建设项目招投标关。投标阶段是选择项目实施单位的重要环节,通过公开招投标,利用市场竞争机制,择优选择工程承包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对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有重要作用。把好项目招投标关,首先,要严格报名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在投标报名时,对所有投标人应当提供的原件及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从源头上扎好防止招投标活动中挂靠、围标、串标的第一道篱笆。其次,要严把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审查关,实行公平的准入原则。一般使用合格制的审查方式,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人应当允许所有合格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不得对投标人数量进行限制。再次,要完善开标评标机制,加强开标评标环节的管理,把好开标评标关。最后,要把好定标关,评标结果实行公示制。实行项目招标控制价制度是控制工程成本的重要措施。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依据招标图纸、市场材料价格、当地的规费取费标准等,编制的该项目的工程最高限价。在投标时,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废标。对招标控制价的审核就是要对控制价中工程量计算、材料价格确定等内容进行核实,确保制定的招标控制价真实反映工程造价,既不高估,也不故意压价。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对招标项目所能接受的最高价格,超过该价格的,招标人不予接受,可防止投标人围标,哄抬标价,给招标人造成损失。   四是加强项目建设合同审查,把好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关。合同管理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与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在合同管理中稍有失误即会导致工程亏本。项目建设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核心,建设合同的订立,确立了当事人双方工程项目管理和经济法律关系,也是双方实施工程管理,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依据。目前,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许多项目施工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从而造成结算纠纷和实际投资的浪费和增加。合同在工程造价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定要把好项目合同管理关,加强对村集体建设项目合同进行审查。首先,要对双方签订合同的合法性进行评审,看其是否符合《合同法》《招投标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和招投标文件等前期有关方面的规定相违背。其次,要对合同的规范性进行审查。看合同价的约定是否明确,合同价款的确定可采用固定价格(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或可调价。采用固定价格时,在合同内是否明确了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是否约定了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有关合同价格调整的条款必须有明确细化的内容。再次,要审查合同的系统性和实用性。对于格式条款中没有详细规定的事项,必须在专用条款中加以明确。最后,要对合同中的程序性条款进行审查。其目的在于规范工程价款结算依据的形成,预防不必要的纠纷。合同管理是贯彻项目管理始终的一条主线,工程建设项目的所有参与管理方,都应加强合同意识,牢固树立依法管理、依合同办事的观念。   五是规范管理设计变更,把好项目设计变更关。在施工阶段出现设计变更,不仅影响工程进度,而且对造价的影响非常大。如确需设计变更时,要做到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先算账,后决定是否变更,或继续寻找通过设计挖潜节约投资的可能性;对于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的情况,必须有原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对于不符合程序的口头变更的工程项目,理应不予认可。   六是坚持原则,把好项目建设验收关。项目的检查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最终一关。首先,要确保工程质量。在工程施工结束后,组织专门力量,根据工程设计和建设要求进行逐个检查对照,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及时返工或重建。其次,要确保工程数量。按照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和项目设计要求的建设任务对号入座,使所有建筑任务全部量化到位,消除以往个别工程少做或不做的现象。再次,要确保竣工决算准确。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对验收后的竣工项目根据合同要求编制决算报告书。
2023-08-26 12:50:571

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2)

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三、信用管理   第十六条 对本市项目经理实行项目经理IC卡(以下简称IC卡)管理。IC卡实行一人一卡制,项目经理未领取IC卡不得从事建筑市场活动及工程项目管理。   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IC卡的发放:   本市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在取得《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后,企业应及时将项目经理的有关资料上传信用数据库,经市建委核实无误后,发放IC卡。   外地进杭施工企业应及时将派驻本市的项目经理的有关资料上传信用数据库;由企业持《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登记备案表》,《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以下简称市建管站)登记备案,经市建管站、市建委核实无误后,发放IC卡。   第十八条 IC卡遗失申请补办,由企业持补卡申请及市级(含)以上报刊登报申明作废的原件到原发卡部门办理。   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的工作单位、资质等级等发生变更,应及时将变更情况上传信用数据库,由企业持相关资料和IC卡到原发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项目经理的工作单位变更,在办理调动手续过程中暂停参与建筑市场活动。   第二十条 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应交验拟派项目经理的IC卡(使用网上报名或自助报名时,需填报项目经理IC卡号);开标时,项目经理应携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IC卡到场确认;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交验IC卡。   在省重点办招投标的工程项目,申领施工许可证前,中标的施工企业应持中标通知书、IC卡到市招标办办理项目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 IC卡应由项目经理自行保管,在施工现场应随身携带,管理部门检查时应主动出示。   第二十二条 施工企业与项目经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不得无故扣压《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IC卡,不得继续使用该《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IC卡进行建筑市场活动。   第二十三条 当项目经理完成工程项目合同确定的相应工作任务后,持IC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到市招标办办理项目竣工销号手续,允许该项目经理参加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   当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管理的工程项目临近竣工阶段,或者其管理的工程项目主体结构结顶,并且完成该工程装饰部分二分之一以上时,持建设单位同意证明、IC卡,经相应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确认,到市招标办办理手续,允许该项目经理参加下一个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同时最多承担二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前一个工程项目竣工后仍要到市招标办办理项目竣工销号手续。   四、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市建委应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经理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行为的监督检查。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实施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到岗情况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杭州市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将检查结果汇总;市建管站具体负责实施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市场行为的监督检查;市招标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具体负责实施项目经理投标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项目经理或其管理的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含)以上荣誉、表彰等,作为项目经理良好信用信息由企业及时上传信用数据库,由市建委审核确认。   项目经理其它信用信息由市建委和相关管理部门及时录入信用数据库。   第二十六条 对项目经理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实行加、扣分制,作为项目经理信用管理的依据。项目经理记分标准按照《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项目经理加、扣分以一年为一个周期,即从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每位项目经理初始分值为零,一个加、扣分周期结束,分值重新为零。   第二十八条 一个加、扣分周期内项目经理不良行为累计扣分值达到20分(项目经理良好行为加分值不计算其中),由市建委发通知给该项目经理所在企业,暂停该项目经理职务,责令其参加项目经理强化培训班,同时作为不良信用信息录入信用数据库。项目经理暂停职务期间,施工企业应按有关规定要求负责做好工程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 一个加、扣分周期内项目经理不良行为累计扣分值达到25分(项目经理良好行为加分值不计算其中),由市建委责成该项目经理所在企业更换项目经理,并暂停该项目经理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活动,时间为一年,同时作为不良信用信息录入信用数据库。   第三十条 发生四级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一年内被市级(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两次,除按标准扣分外,暂停该项目经理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活动,时间为二年,同时作为不良信用信息录入信用数据库。   第三十一条 发生三级及三级以上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资格有效期内发生两起四级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一年内被行政处罚两次,除按标准扣分外,暂停该项目经理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活动,时间为三年,同时作为不良信用信息录入信用数据库。   第三十二条 因第十五条所述原因变更项目经理的,被更换的项目经理除按标准扣分外,从变更之日起暂停参与建筑市场活动及工程项目管理,时间至少三个月,同时作为不良信用信息录入信用数据库。   项目经理因第十五条所述原因被市级(含)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按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相关规定执行。   因身体原因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更换项目经理的不扣分,不录入信用数据库。   第三十三条 项目经理不到岗或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行业管理部门责令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除按标准扣分外,暂停该项目经理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活动,时间为一年,同时作为不良信用信息录入信用数据库。   五、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杭州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萧山区、余杭区、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及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杭建市通知[2003]102号《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原文地址: http://www.hangzhoufz.gov.cn/details/gfwjdetail.aspx?id=1545 ;
2023-08-26 12:51:051

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培养和建立一支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队伍,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的搞好工程建设,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二级以上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四级以上施工企业。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指导全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资质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辖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及国务院具有行政职能的总公司管理其直属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管理军队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第二章 项目经理的职责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承包工程时,应同时报出承担工程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的资质简况,接受招标单位的审查。第六条 工程项目施工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处于中心地位,对工程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第七条 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  (三)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  (四)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第八条 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过程中,应当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与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项目承包合同,并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范围内,行使以下管理权力:  (一)组织项目管理班子;  (二)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处理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受委托签署有关合同;  (三)指挥工程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  (四)选择施工作业队伍;  (五)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管理权力。第九条 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过程中,应当接受企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及职工民主管理机构的监督。第三章 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和申请条件第十条 项目经理资质为分一、二、三、四级。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资质申请条件:  一级项目经理:担任过一个一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或两个二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二级项目经理:担任过两个工程项目,其中至少一个为二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中级或者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三级项目经理:担任过两个工程项目,其中至少一个为三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中级或者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四级项目经理:担任过两个工程项目,其中至少一个为四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并已取得国家认可的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所称一、二、三、四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按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 项目经理的资质考核和注册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必须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和注册,获得《全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第十四条 取得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并经过项目经理岗位工作实践后,达到项目经理资质申请条件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参加相应级别的项目经理资质考核(申报表略)。
2023-08-26 12:51:151

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云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保证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确保按期竣工,控制投资概算,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重点建设项目管理的规定,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建设项目,是指由国家和省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及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中经省政府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  (一)农业、水利、能源、交通、通信和重要原材料等基础设施以及基础产业中的重大建设项目;  (二)城建、环保和天然林保护等重大建设项目;  (三)重点企业和企业集团产业结构调整需实施技术改造的重大项目;  (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大项目;  (五)带动行业技术进步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  (六)扶贫攻坚对促进民族进步和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七)利用外资、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建设项目;  (八)建在本省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第三条 省重点建设项目由省计划主管部门综合平衡,报省政府批准确定。第二章 管理第四条 省重点建设项目每年编制一次计划,分投产项目、续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投产项目按计划建成投产后,其未完投资和收尾工程不再列入下一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续建项目自动列入下一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可列为重点建设预备开工项目,待项目获得批准开工后,正式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第五条 地、州、市计划主管部门和省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综合平衡后,每年10月向省计划主管部门提出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申请。第六条 对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建设项目,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负有对本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经营、偿还债务和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并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对项目的建设资金、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进行严格管理。  建设项目法人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对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中的公益性项目,应当组建相当于法人单位的建设组织机构,承担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等管理责任,同时具有相应的权利。第八条 根据省重点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负有拨付建设资金责任的各级政府、省级有关主管部门、金融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的进度,保证建设资金的及时、足额和同步到位。第九条 省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应当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建财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建设中的材料、设备、存货、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记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第十条 除法律、法规或国务院、省政府的规定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省重点建设项目收取费用。  若有不合理收费和非法阻碍省重点工程实施的情况发生,建设单位可向省政府重点建设主管部门举报和投诉。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截留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及设备储备资金。第十二条 各级政府负责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协调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保证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重点建设项目需占用林地的必须依法报经土地部门批准,涉及林木砍伐的,必须依法报经林业部门批准。第十三条 各级政府以及电力、供水、交通、邮电等部门和单位,应优先保证省重点建设项目对施工生产用电、用水,大件设备运输、邮电通信等方面的需要,为重点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第十四条 省重点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向省主管部门申报立项、可研、初设、开工等报告。省计划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或向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转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可研及开工报告;省政府重点建设主管部门参与审批和审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开工条件审查;组织省重点建设项目的概算核查及概算调整审查;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中央和地方资金到位问题;按年度计划检查督促省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资金到位及投资完成情况;协调解决省重点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月汇总省重点建设情况报送国家计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
2023-08-26 12:51:221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高公路建设项目专业化管理水平,推进现代工程管理,根据《公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路建设项目的代建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建,是指受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委托,由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承担项目建设管理及相关工作的建设管理模式。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公路代建工作并对公路代建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代建工作和代建市场的监督管理。第四条 项目法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能力要求的,可以自行进行项目建设管理。项目法人不具备规定的相应项目建设管理能力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委托符合要求的代建单位进行项目建设管理。  代建单位依合同承担项目质量、安全、投资及工期等管理责任。第五条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可以从施工阶段开始,也可以从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第六条 公路建设项目代建应当遵循择优选择,责权一致,界面清晰,目标管理的原则。第七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代建市场管理,将代建单位和代建管理人员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促进代建市场健康发展。第二章 代建单位选择及代建合同第八条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独立桥梁、隧道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需要委托代建时,应当选择满足以下要求的项目管理单位为代建单位:  (一)具有法人资格,有满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和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二)承担过5个以上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或者独立桥梁、隧道工程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具有良好的履约评价和市场信誉;  (三)拥有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独立桥梁、隧道以外的其他公路建设项目,其代建单位的选择,可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进行规范。  项目法人选择代建单位时,应当从符合要求的代建单位中,优先选择业绩和信用良好、管理能力强的代建单位。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公路建设的具体需要,细化代建单位的要求。鼓励符合代建条件的公路建设管理单位及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勘察设计企业进入代建市场,开展代建工作。第九条 代建单位派驻工程现场的建设管理机构、专职管理人员应当满足项目建设管理工作需要。代建项目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在代建单位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10年以上的公路建设行业从业经验、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至少2个同类项目建设管理经历。  代建单位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得在其他公路建设项目中兼职。第十条 代建单位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采用招标方式的,应当使用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定的标准招标文件。  代建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按照要求列明本单位在资格、能力、业绩、信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拟任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备选人员的情况。  评标可以采用固定标价评分法、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综合评标法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并应当重点评价代建单位的建设管理能力。第十一条 项目法人应当与所选择的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  代建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代建工作内容;  (二)项目法人和代建单位的职责、权利与义务;  (三)对其他参建单位的管理方式;  (四)代建管理目标;  (五)代建工作条件;  (六)代建组织机构;  (七)代建单位服务标准;  (八)代建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九)履约担保要求及方式、利益分享办法;  (十)绩效考核办法及奖励办法、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第十二条 代建服务费应当根据代建工作内容、代建单位投入、项目特点及风险分担等因素合理约定。第十三条 代建项目实行目标管理。代建单位依据代建合同及其他参建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环保等目标责任,开展建设管理工作,制定代建管理的各项制度,确保目标实现。
2023-08-26 12:51:321

分包工程管理办法

1、分(发)包企业将其依法承包的工程项目的一部分专业项目或该工程的建筑劳务发包给分(承)包企业,由该分(承)包企业负责完成其约定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的行为;2、建筑施工企业使用非本企业的成建制劳务人员完成建筑劳务活动的行为。3、传、贯彻、执行有关建筑工程承发包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推广使用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示范文本;4、提供建筑工程分包交易场所,及时发布分包信息,提供建筑工程分包的各种咨询服务;5、为分(发)包企业提供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分(承)包企业。
2023-08-26 12:51:571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第三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分别对审查结论、检测或者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违法干预建设工程活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活动。第六条 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倡导创建优质工程、科技示范工程和用户满意工程。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承担工程有关业务,并依法签订合同,明确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或者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并明确有关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  依法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监理。第九条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或者压缩勘察、设计和施工的合理周期。对重大和复杂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现场服务合同。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标准进行工程监理。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以下称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建设单位可以自主选择施工图审查机构,但是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第十一条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或者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修改或者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由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修改,并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向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供有关材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日内,签发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建设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下的,可以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将竣工验收方案和验收日期书面报告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列入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于验收之日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或者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第十四条 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有关的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应当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确需单独验收的,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书面竣工验收意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参加竣工验收的单位应当及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概况,工程验收意见,验收单位签章,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意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的监督意见等。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2023-08-26 12:52:191

如何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成本管理与控制

3.1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和控制体系明确组织机构,在一个组织机构中应安排所需的管理职能,配置相应的人员,并规定其职责和权限,并在工作过程中明确相互关系和活动的接口,确保有效沟通和密切配合,为实现组织的目标和使命而工作。制定管理办法和程序,不同的工程项目都有其自身的特点,要根据工程项目自身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如项目质量成本管理办法、工期成本管理办法、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合同评审管理办法、材料使用控制办法等。这些管理办法应是责任到人的、切实可行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办法。使项目的成本控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建立规范的、统一的、标准的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模式。施工项目是以项目经理部为核心的独立的经济实体,施工企业成本管理的主体和核心是项目经理部。因此,需要对每个部门、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和范围进行明确的界定,赋予相应的权利。使其充分有效地履行职责;需要有一定的物质奖励去刺激。彻底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局面。要在层层抓落实逐级负责的基础上.形成一个完整的责权利相结合的项目成本管理体系。以便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员工共同为项目的成本管理献计献策。 3.2 加强质量成本管理对施工企业而言,产品质量并非是越高越好。超过了合理水平,属于质量过剩或浪费。无论是质量不高或过剩,都会造成质量成本的增加。都需要通过质量成本管理加以调整。因此,应正确处理质量成本中几个方面的相互关系,即质量损失(内、外部故障损失)、预防费用和检验费用间的相互关系:应采用科学合理、先进适用的技术措施,在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水平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工程成本。项目经理部也不能为了提高企业信誉和市场竞争力而使工程全面出现质量过剩现象,导致完成工程量不少而经济效益低下的被动局面。 3.3树立全员经济意识 施工企业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全员经济意识。首先要统一思想认识,从项目管理人员到普通施工人员,都要进行经济教育,灌输经济意识,把“一切为了效益”的意识深深地印在每个职工的脑海里。对施工作业队除组织大规模的教育外,还要大力进行宣传,诸如“节约光荣,浪费可耻”,“建名牌工程,创最佳效益”等。使每一位职工都能把工程成本管理工作放在主要位置;再就是组织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这是实现成本目标的重要保证。 3.4加强工期成本控制 如何处理工期与成本的关系,是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工期成本的管理与控制对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经理部来说,并不是工期越短越好,而是需要通过对工期的合理调整,使得人、材、机效率最大化,达到最佳工期成本,把工期成本控制在最低点。工期成本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项目经理部为了保证工期而采取的措施费用:另一方面是因为工期拖延而导致的业主索赔成本,亦可称其为工期损失。由于内外部环境条件及合同条件的制约,保证合同工期和降低工程成本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正确处理工期措施成本和工期损失之间的相互关系。在确保工期达到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工期成本,切不可为了提高企业信誉和市场竞争力而盲目抢工期赶进度,造成增大项目成本,导致项目亏损。3.5完善合同文本,规避各种风险 施工项目的各种经济活动,都是以合同或协议的形式出现,如果合同条款不严谨,容易让对方钻空子,造成自己蒙受损失时应有的索赔条款不能成立,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必须细致周密的订立严谨的合同条款。
2023-08-26 12:52:291

建筑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与控制?

树立全员成本意识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是一个全员、全过程的管理,目标成本要通过施工生产组织和实施过程来实现。长期以来,有些领导干部一提到成本管理就想到这是财务部门管的事情,简单地将项目成本管理的责任归于财务人员,其结果是技术人员只负责技术和工程质量,工程组织人员只负责施工生产和工程进度,物资供应管理人员只负责材料的采购和点验、发放工作。这样表面上看起来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实际上漏洞很大。正确做法应该是建立财务部门牵头,经营和生产部门共同参与的一整套适合施工 企业的项目成本控制责任体系。财务部门的成本管理责任。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项目成本管理办法;负责成本预测,编制成本计划,组织指导责任成本管理工作;按照成本开支范围,费用开支标准,严格审核各项成本费用,控制成本开支。建立月度财务收支制度,合理调度资金,控制资金使用。财务部门在管好工程成本明细账的同时,还应建立各种辅助记录,及时反馈成本费用信息,控制资源消耗。开展成本分析,针对有关问题,采取措施纠正项目成本偏差,协助项目经理检查考核各部门和班组责任成本执行情况,落实责、权、利相结合的有关规定。实施对各责任部门的责任成果评价和经济利益兑现;收集整理成本资料,为编制责任预算和领导决策提供信息。经营计划部门的成本管理责任。根据合同内容、施工预算定额和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编制内部责任预算;参与对各责任部门的责任成果评价和经济利益兑现。此外,还应注意收集工程变更资料,积累工程项目索赔依据,参与对外经济合同的谈判和决策,充分运用合同法搞好工程索赔,积极获取建设单位造价调增补偿,确保工程项目造价合法增收。工程技术部门的成本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和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对施工项目的技术方案作必要的经济技术论证,以确定较为经济的施工方案从而降低成本,同时在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确保工程工期、质量的前提下,充分运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制定先进、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以降低成本,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物资供应部门的成本管理责任。合理组织各项材料的采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健全材料管理制度,大宗的物资采购和构件加工要以招标的方式选择质优、价低的供应加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材料、构件要进行准确计量、认真验收;及时与财务部门对账,作到账实相符;严格执行限额领料,余料及时回收利用,合理安排材料储备,提高资金利用率。由此可见,财务人员是成本管理的组织者,而不是成本管理的主体,不走出这个认识的误区,就不可能搞好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工作。分清管理层次,明确考核指标,建立成本控制体制施工企业可以根据规模大小划分管理层。较小的企业一般实行企业对工作项目的垂直管理,即企业直接管理工程项目经理部;较大些的企业大多数实行分公司对工程项目的垂直管理。规模较小的企业,对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应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公司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二是项目经理部对施工队和班组的管理。规模较大的施工企业,首先要考虑对分公司的管理层次。一般情况下,公司对分公司下达经济指标,分公司再向其各工程项目部下达指标,项目部向施工队和班组下达指标。但有时也会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公司共同参与的大型工程项目,就出现了项目部和分公司管理的交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要以工程项目为管理主线,即公司直接对项目进行管理。向工程项目部下达经济指标,就应同时调整对分公司下达的经济指标,即分清施工管理成果的归属,否则就会造成管理层次不清,权责利不相对应,影响工程项目部或分公司的积极性。施工企业应根据当年的具体情况,适时地调整自己的管理层次以明确责任,形成层次分明的成本中心,通过各层次的管理活动,形成实现公司成本目标的保证体系。明确各管理层的考核指标,逐级下达承包任务。要本着合理的原则,实行成本倒算,所下达的指标必须在相应各层次可控制的范围,各层次通过努力能够实现的目标。指标下达后,就赋予各级成本中心充分的权利,上级对其正常管理工作不应干涉,以保证各级成本中心能发挥其主观能动作用。对各级成本中心的奖罚比例政策要掌握在确实足以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的程度,起到奖优罚劣、多劳多得、职工与企业双赢的作用。最后,应将上述内容通过内部经济合同的形式加以确定,逐级签约,层层落实,真正实行全员成本控制。以项目为对象的成本核算,规范项目成本核算办法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具有特定性,应严格按照“制造成本法”的规定,准确核算工程项目成本,防止一些人为因素导致的成本失真。此外,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与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工期等各项管理是同步的,所以还应加强质量控制,避免增加返工费、事故处理费等不应有的支出;合理控制工期,避免因工期延误加大工程成本,造成巨额损失。必须从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出发,确定成本核算范围,切实作好各项基础工作,加强定额管理,严格材料计量、验收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正确划分成本费用支出与非成本费用支出的界限,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划清工程项目成本和期间费用的界限,划清本期工程成本与下期工程成本的界限,划清已完工程成本和未完工程成本的界限,规范项目成本核算办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程项目成本的真实、准确。以市场为导向,搞好施工前的成本预测推行项目承包过程中,要科学合理地确定项目承包基数。这是项目成本管理的首要环节。为此,必须搞好施工前的成本预测。工程项目成本预测是成本分析的基础,是成本考核的依据。搞好项目成本预测需要各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各部门应按照有关职责分工,为成本预算提供资料,保证项目成本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具体做法是:物资部门负责测算材料费用;机械部门负责测算机械费用;劳资部门负责测算人工费;财务部门负责测算现场管理费、成本降低额等。据统计,人工费约占工程造价的15%,控制好人工费,对成本控制能起到重要作用。材料费在工程成本中约占60%,是成本能否有效控制的关键。因此,在测算过程中必须慎重合理,考虑到影响成本的多种因素,不仅要保证国家、企业的利益,而且要充分挖掘项目潜力,调动全员的积极性,积极运用新技术,促进增收节支,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建立健全项目责任成本核算机制,是实施成本控制的中心环节。应采用量化的方法将目标责任成本进一步分解到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即具体落实到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和分项负责人身上,最终确保责任成本目标的顺利实现。只有正确合理地界定项目的责任成本范围,并保证分解目标的落实,才能在科学管理的基础上实现项目成本管理的有效化。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的项目成本控制体系这样做的好处是,通过签定承包合同,落实项目经理成本管理责任。项目经理对项目的成本管理负全责,主持项目成本计划的实施,落实成本项目管理岗位责任制。为确保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要对全员以及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分析与考核工作。通过对项目成本的控制和核算,力求做到项目成本具有直观性、敏感性、可控性,使项目经理自己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采取“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准确归集成本费用,杜绝少记、漏记、乱挤、乱摊派现象。这样做也可以较真实地反映工程项目的成本,通过对项目经理的成本控制责任履行情况的考核,促进施工项目增收节支。加强控制、分析与考核工作应用成本与进度同步跟踪的方法控制施工项目成本。施工项目成本与进度有着必然的同步关系,不能高估冒算,好大喜功,要如实计算收入,准确归集成本,真实反映利润,杜绝潜亏现象的发生,一切按规章制度办事,避免人为因素给企业带来损失。应用月度成本分析表和成本控制报告对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进行分析。成本控制报告主要是通过对已完成的实物进度,已完产值和已完累计成本,参考未完工的实物工作量,尚可上报的产值和尚需发生的成本进行最终的成本控制预测,以检验实际成本目标的可行性,并为项目成本控制提出新的要求。为了调动各责任者的积极性,还要与成本分析相结合,做到分阶段考核和工程完工的最终考核。建立由总会计师或总经济师牵头、相关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对工程项目考核的时间和方法作出规定,可根据月度成本分析表和成本控制报告进行考核,考核时不能局限于报表上的数据,要结合成本分析资料和施工生产及成本管理的实际情况作出正确评价,以对下一阶段工作起到纠偏、鼓励的作用。待工程完全结束后,应及时对责任者进行最终考核,对分阶段考核出现的偏差,多退少补。在考核的基础上应及时兑现,突出刚性。考核还应与事前预测、事中控制结合起来,完善企业的激励机制。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8-26 12:52:371

求军队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全文

看看对你有帮助吗关于印发驻深武警边防部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2006]104号)各有关单位:现将《驻深武警边防部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驻深武警边防部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军地团结,进一步理顺驻深武警边防部队(以下简称边防部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与深圳市地方行政管理关系,规范边防部队各类建设项目管理,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现制订管理办法如下:一、总体要求和原则支持边防部队建设,为其提供良好的服务是市政府及各部门的重要职责。边防部队工程建设要纳入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正常秩序和轨道,增强计划性。边防部队用地(含行政用地和生活用地)工程建设项目应征得市有关职能部门的审批意见,呈报边防部队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须报市有关职能部门备案。边防部队生活用地改变功能进入市场的建设项目须经武警广东省边防总队后勤部审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到地方有关职能部门办理进入市场审批手续。在建项止需要完善有关手续的立即停工,待完善审批手续手方可复工建设。具体办理原则如下:(一)边防部队部队建设项目,政府各部门将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二)对边防部队在建需完善手续的自用项目,市有关部门给予完善手续。对边防部队生活用地改变功能未经批准进入市场的建设项目由市政府主管部门对相关建设单位依法进行处罚。(三)在对其红线范围内项目,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市政府有关部门给予完善相关手续,但需进入市场的项目作为个案须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四)对超出用地红线或用地权属不清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征求各方意见,由规划国土及其他相关部门按现行法律法规协调处理。(五)对于实施城市规划、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占用或收回的边防部队用地,按照有关土地政策,由市政府与用地单位协商解决。二、边防部队须完善手续的在建项目办理程序(一)规划部门不再补办规划选址审批手续。(二)对需要规划确认和明确规划设计指标的,由规划部门核准用地红线范围,对在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发《建设用地方案图》。对不影响城市规划的,直接复函明确规划设计指标;对超出用地红线范围的项目,由规划、国土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完善用地手续后,由规划部门明确规划设计指标。(三)国土部门依据有关用地批准手续及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方案图》和规划设计指标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四)规划部门不再补办方案设计审批和扩初设计审批手续。建设单位取得用地手续和消防、环保、人防等相关部门审批文件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文件后(不含行政用地),直接由规划部门补办施工图审批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部队自建项目的工程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均按部队的有关规定执行,由部队自行管理。进入市场的项目,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管理、竣工验收及备案,都按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五)工程项目竣工后,由规划部门办理规划验收手续。1、对不涉及规划指标和建筑设计重大调整的项目,规划部门先进行规划认定,并对同意保留且需处理的项目酌情进行行政处理,建设单位按规定补办用地等相关手续后,规划部门直接复函认可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2、对涉及主要规划指标和建筑设计调整的项目,应按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的现行规定程序申请办理。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规定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三、边防部队现有红线用地新建项目办理程序(一)规划部门不再办理规划选址审批手续。(二)边防部队自用项目按部队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进入市场的项目应到土地、发展改革、环保等有关部门办理土地预审、计划立项、环境评估等审批手续。(三)建设单位持上述审批手续到规划部门申办《建设用地方案图》。(四)规划部门明确规划设计指标,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五)进入市场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持武警广东省边防总队后勤部和市政府批文,按有关规定到市国土房产部门办理进入市场的相关手续。(六)国土部门根据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七)规划部门办理方案设计审批手续,核发《建设工程方案审批意见书》。(八)规划部门办理扩初设计审批手续,核发《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意见书》。(九)建设单位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消防、环保、人防等相关部门审批文件和施工图审量机构审查文件,到规划部门申办施工图审批手续,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后,由规划部门办理规划验收手续。(十)部队自建项目的工程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均按部队的有关规定执行由部队自行管理。进入市场的项目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管理、竣工验收及备案,都按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十一)国土房产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四、其他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完善有关手续的土地,由用地单位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对已建成需完善手续的建设项目处理办法由市政府与边防部队另行协商研究。
2023-08-26 12:52: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