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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通常有( )。

2023-08-29 07: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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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啵呲嘚

【答案】:A,B,D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通常有直接法、网络图分析法、比例计算法。参见教材P244。

【该题针对“工程索赔”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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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1)人工费。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于非承包商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定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2)材料费。材料费的索赔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于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材料费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如果由于承包商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失效,则不能列入索赔计价。(3)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承包商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窝工费的计算,如系租赁设备,一般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的分摊计算系承包商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而不能按台班费计算,因台班费中包括了设备使用费。(4)分包费用。分包费用索赔是指分包商的索赔费,一般也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分包商的索赔应如数列入总承包商的索赔款总额以内。(5)现场管理费。索赔款中的现场管理费是指承包商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现场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通信、交通费等。(6)利息。在索赔款额的计算中,经常包括利息。利息的索赔通常在下列情况中发生:拖期付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7)总部(企业)管理费。索赔款中的总部管理费主要指的是工程延期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包括总部职工工资、办公大楼、办公用品、财务管理、通信设施以及总部领导人员赴工地检查指导工作等开支。(8)利润。一般来讲,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以列入利润。但对于工程暂停的索赔,由于利润通常是包括在各项实施工程内容的价格之内的,而延长工期并未影响削减某些项目的实施,也未导致利润减少。
2023-08-27 05:12:101

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赔工期和费用

法律主观:可以进行工期索赔的规定是:如果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期暂停或超过期限的,则承包人可顺延工期并要求赔偿;如果因施工的原因致使工期延长的,发包人可要求施工人返工、改建和赔偿。法律客观:《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2023-08-27 05:12:321

工期索赔的相关规定

法律主观:索赔工期损失,首先要了解承包人工期索赔的目的,其次是发包人对于工期延长的两个解决办法。 (一)承包人工期索赔的目的 承包人提出工期索赔的目的,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不支付工期延长的 违约金 ;二是进行因工期延长而造成的费用损失的索赔。 (二)发包人解决工期延长的解决办法 1、不采取加速措施,工程仍按原方案和计划实施,但将工期顺延; 2、指示承包人采取加速措施,以全部或部分弥补已经损失的工期。如果工期延缓责任不是由承包人造成,而发包人已认可承包人工期索赔,则承包人还可以提出因采取加速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索赔。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2023-08-27 05:12:391

工期索赔值的计算方法主要有

工期索赔值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如下: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有: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一)实际费用法实际费用法是计算工程索赔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计算原则是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向业主要求费用补偿。用实际费用法计算时。在直接费的额外费用部分的基础上,再加上应得的间接费和利润,即是承包商应得的索赔金额。由于实际费用法所依据的是实际发生的成本记录或单据,所以,在施工过程中,系统而准确地积累记录资料是非常重要的。(二)总费用法 总费用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以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实际总费用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即为索赔金额,即: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不少人对采用该方法计算索赔费用持批评态度,因为实际发生的总费用中可能包括了承包商的原因,如施工组织不善而增加的费用;同时投标报价估算的总费用也可能为了中标而过低。所以这种方法只有在难以采用实际费用法时才应用。(三)修正的总费用法修正的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修正的内容如下:1、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2、只计算受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所受的损失;3、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中;4、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按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乘以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程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按修正后的总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公式如下: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修正的总费用法与总费用法相比,有了实质性的改进,它的准确程度已接近于实际费用法。(四)索赔律师聘请扩展资料索赔费用的组成。1、人工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部分包括:人工费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2、材料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材料费部分包括:由于索赔事项的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材料超期储存费用。3、施工机械使用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施工机械使用费部分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施工单位责任的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2023-08-27 05:12:47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怎么索赔

一、承包工程甲方原因延迟工期怎么索赔建设工程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乙方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如果甲方不赔偿的,乙方可能向法院起诉。二、工期顺延如何认定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发包人存在以下行为的导致工程停工的,要承担相应的停工损失:(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关物资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所应承担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2023-08-27 05:13:121

工期索赔值的计算可以采取的方法主要有直接法

工期索赔值的计算可以采取的方法主要有直接法、比例分析法和网络分析法。工期索赔的分析和计算如下:1、直接法: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实际干扰时间为工期索赔值。2、比例分析法:工程量由2800m3增加到3500m3,原定工期40天,索赔的工期?如果工程量增减10%为承包商承担的风险,工期索赔多少天?工期索赔值=原工期×新增工程量/原工程量=40×(3500-2800)/2800=10天。工期索赔=40×(3500-2800×110%)/2800=6天。3、网络分析法: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延误的时间为索赔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限制而成为关键时,可以索赔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可以看出,网络分析要求承包商切实使用网络技术进行进度控制,才能依据网络计划提出工期索赔。按照网络分析得出的工期索赔值是科学合理的,容易得到认可。工期索赔的依据和条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2023-08-27 05:13:191

工程索赔时间规定

工程索赔的时间规定是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并造成损失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工程师对承包人的索赔申请进行审核,认可该项索赔后通知承包人,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承包人作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 (1)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商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商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商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业主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业主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业主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赔偿报告及有关资料。 3)业主方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日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业主方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商做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时间持续进行时,承包商应当阶段性地向业主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业主方递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业主也按以上的时限向承包商提出索赔。 双方如果在合同中对索赔的时限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索赔处理分类有几种?1、单项索赔:单相索赔非常的容易理解,它就是没意见索赔事项发生过后就报送索赔通知书,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予其余的索赔事项混合在一起。2、综合索赔:从字面上大家可能都知道了吧,综合索赔又叫做总索赔,一般在生活中都叫做一揽子索赔,就是对整个项目中发生的索赔事项集中在一起进行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1、按照定额计价的工程索赔费用计算合同或者找遍文件约定的索赔内容计算。2、按照工程量的清单计价工程项目工程索赔费用计算计价,依据参照工程拦标价。3、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的工程款,发包人出了要支付一定的工程款意外还需要按照同期银行同类货利支付拖欠的工程利息。4、停、窝工时发生的索赔费用计算包含机械费用,人工费用,材料周转费用,管理费用等等。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工程索赔时间规定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条(一)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二)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三)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2023-08-27 05:13:411

装修公司超过工期怎么索赔

装修公司超过工期怎么索赔根据具体情况会有所摘要差异,下面是详细分析:装修超过工期的,可按照装修合同的约定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果没有约定的,受损失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和合同履行后预期可得的利益。1、业主和装修公司双方可先相互协商,寻找妥善的方法得以解决,问题发生了要与装修公司积极协商解决2、业主和装修公司协商达成一致后,要签定合同工期延期补充协议书,明确利和义务,工期和赔偿金额要以文字形式落实,双方签字认可3、如果双方能协商,则按自愿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可到法院起诉或到仲裁机构仲裁,并要求装修延期的赔偿4、法院起诉时你需要向法院提供装修合同书,付款收据和你所遭受损失的证据。一、装修合同应该注意哪些细节1.在签订装饰施工合同时,要特别留心装饰公司的名称,即合同承包方的名称是否与其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以防不法经营者钻空子。对于装饰施工合同中需要双方共同协商才填写的项目,不能遗漏。在签字后,需有装饰公司加盖的公章。2.在装饰施工合同中,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几次验收程序(包括材料、隐蔽工程、局部和整体验收等)、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3.装饰施工合同中要求装饰公司提供详细的设计图方案。尽可能找专家进行预算报价方面的咨询。如若委托装饰公司挑选建材,则一定要保存好装饰公司提供的材料样品,以便日后检查对照。4.付款方式:一般的装饰施工合同,约定前两次付款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35%的费用,完工后交5%。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业主就已经向装修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所以,业主在签订装饰施工合同时,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30%,这样能使业主不处于被动的局面。然后才能更好的达到预期的效果。5.验收工程的方式可在装饰施工合同上约定由政府质检站来验收,这样业主就可以不必因请质检站而另付费用了。6.装饰施工合同的签定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若要委托代理人,需要复印委托书,并向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7.装饰施工合同一般分三种:承包人包工包料,部分包料,承包人包工、住户自己包料。如若装饰公司包料的,业主需向其索要购买的材料明细表、合格证、发票;若业主自己包料的,选用的材料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修材料。8.增减项目:装修过程中,很容易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费。那么这些项目的单价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施工方说了算。所以业主最好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最初给您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装饰施工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9.保修条款:装修的整个过程还是以手工现场制作为主,没有实现全面工厂化,所以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时间内,装修公司的责任就尤为重要了。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装饰施工合同中写清楚。10.对于装饰施工合同内容,包括施工期限、合同标的、施工项目、预算项目等需作出变更时,双方需重新签订协议。而对于合同附件的施工材料报价单,则应对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单价等作出具体的标示。11.水电费用:装修过程中,现场施工都会用到水、电、煤气等。一般到工程结束,水电费加起来是笔不小的数字,这笔费用应由谁来支付,在装饰施工合同中也应该标明。12.按图施工:装修公司应该严格按照业主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如果细节尺寸和设计图纸上的不符合,业主可要求返工。二、装修合同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如双方能协商解决,尽量协商;业主要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一种民间社会中立第三方调解的民间社会机构;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根据与装修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仲裁具有不开庭审理、一裁终决的效果,解决方案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必须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如果提出仲裁,就不能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3-08-27 05:13:591

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

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具体如下: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甲方原因停工索赔标准:甲方原因停工索赔应该按照建设工程造价依据进行赔偿,但必须有监理签过的停工。 因发包人或工程师的行为或失误造成停工,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即费用索赔),顺延延误的工期(即工期索赔)。由于甲方原因停工的乙方可以依法索赔,双方可以经协商一致签订索赔协议书,其内容应当包括:甲方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补偿原则,停工的具体日期,停工的原因,工地看护费用计算,临时设施费的补偿,剩余材料(半成品)费用,计算周转材料停止补偿,施工机械停职补偿。综上所述,具体依据是合同约定或双方认可的施工总进度规划;合同双方认可的详细进度计划;合同双方认可的对工期的修改文件;施工日志、气象资料;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指令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023-08-27 05:14:061

工程费用索赔的条件有哪些

工程费用索赔的条件有分前提条件和索赔条件。前提条件分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索赔条件又称干扰事件。通常承包商可以索赔的事件有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因工程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发包人延期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的暂时停工;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工程索赔计算:1、工期索赔。网络分析法:通过分析延误前后的施工网络计划,比较两种计算结果,计算出工程应顺延的工期;比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增加或减少的单项工程量与合同总量的比值,推断出增加或减少的工期;其他方法:工程现场施工中,可以根据索赔事件的实际增加天数确定索赔工期;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协议确定索赔工期。2、索赔费用。总费用法,通过计算出某项工程的总费用,减去单项工程的合同费用,剩余费用为索赔费用;分项法:按工程造价的确定方法,逐项进行工程费用索赔,可分为: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材料费、保险费、设备费等索赔费用。
2023-08-27 05:14:371

哪些情况可以索赔工期和费用

法律主观: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无法进行,当事人是可以向对方索赔工期和费用的,但在合同中约定了不可抗力的相关免责条款的情况下除外。我国《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023-08-27 05:15:141

工程延误工期索赔标准

工程延误工期索赔标准如下:1、如果工期延误的原因是由于承包商的失误,则承包商必须设法自费赶上工期,或按规定缴纳误期赔偿金并继续完成工程,或按照雇主的安排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所延误的工作并承担费用;2、如果工期延长的原因并非承包商所致,则承包商可按合同规定和具体情况提出工期索赔,并进行因工期延长而造成费用损失的索赔。工期延误的情形如下: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3-08-27 05:15:241

2简述索赔工期有哪五大工期?

索赔工期有以下五大工期: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3、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4、发包人延期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5、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的暂时停工。
2023-08-27 05:15:32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怎么索赔

法律主观:如果违约赔偿代表了一种基于在预计的损失(这种损失是各方在执行协议时索一直同意的)进入合同所拥有的只是估计的预测数,则当根据合同提供了这种违约赔偿赔偿之后,这种违约赔偿在法律上就具有一种强制力。 工期索赔的概述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的过程之中, 合同当事人 一方也就是承包商没有能力或者是其自身原因造成工程没有按时交付,直接或者间接的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而业主有权利像承包商索要造成的经济损失,这就是工期延误索赔,简称工期索赔。而工期索赔不仅仅只出现在 建设工程 上面在家庭装修或者建筑物的装修上面也会出现。 索赔处理分类有几种? 1、单项索赔:单相索赔非常的容易理解,它就是没意见索赔事项发生过后就报送索赔通知书,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予其余的索赔事项混合在一起。 2、综合索赔:从字面上大家可能都知道了吧,综合索赔又叫做总索赔,一般在生活中都叫做一揽子索赔,就是对整个项目中发生的索赔事项集中在一起进行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按照定额计价的工程索赔费用计算合同或者找遍文件约定的索赔内容计算。 2、按照工程量的清单计价工程项目工程索赔费用计算计价,依据参照工程拦标价。 3、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的工程款,发包人出了要支付一定的工程款意外还需要按照同期银行同类货利支付拖欠的工程利息。 4、停、窝工时发生的索赔费用计算包含机械费用,人工费用,材料周转费用,管理费用等等。 生活中遇到工期延误索赔问题无法判断对错,需要律师帮助的时候,可以来 网 找专业的律师人才进行一对一的咨询.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023-08-27 05:15:591

不可抗力发生时费用工期索赔怎么进行?

因为不可抗力因素不是发包方造成的,所以造成的已完工程、已到材料损失由发包方承担,施工方自己的设备、材料损失由施工方承担,但造成工期延误的可索赔工期。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后施工方未采取措施造成工程进一步损失的,发包方有权提出索赔。
2023-08-27 05:16:303

由于甲方原因工期延期补偿

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索赔内容首先要基于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来进行,不同的工程,使用的设备不同、参与的人员不同,造成的经济损失也会不同,大致内容如下:一般可以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利润;管理费。1、几个方面人工费: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等累计。2、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3、保函手续费:工程延期时,保函手续费相应增加。4、主要是人员、设备、场地租用等成本费本,但不能包含利润。以上人员、设备及实际停工的起讫时间必须要有监理工程师确认,要保留好相关的资料和图片供法院调查,停工索赔必须在规范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一般不得超过28天,否则无效。工期延误的情形如下:《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了工期延误,需要索赔、签证的其中情形,合同双方也可以再进行其他约定。(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四、自然风险属于不可抗力的地震、台风、暴雨、冰冻等。承包人仅能提出工期顺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2023-08-27 05:16:511

工期索赔一般有几种方法,是什么?

索赔主要有两种方式:签证索赔和非签证索赔。工期索赔的常见原因是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包括签证款)、结算款、保修金)导致的工期延误,可以进行工期索赔;其次为材料、机械、施工场地(如七通一平)的交付迟延引起的工期延误,可以进行工期索赔;其次为工程质量鉴定期间,如果鉴定结论为合格,工期相应顺延,可以进行工期索赔。工期索赔主要注意事项: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工期索赔应当依据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在相应期间内,以适当方式提出索赔意向;如若不提出意向,在工期索赔事项发生后仍继续实际履行承包合同,则索赔权利因届期不行使而作废。 其他事项可向我咨询 工程专业律师 刘
2023-08-27 05:16:592

如果施工工期延长了怎么索赔

工期延长可以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索赔,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2023-08-27 05:17:171

下列各项对于工期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有(  )。

【答案】:A,C,D选项B,有时工程延期的原因中可能包含有双方责任,此时监理人应进行详细分析,分清责任比例,只有可原谅延期部分才能批准顺延合同工期;选项E,可原谅延期,又可细分为可原谅并给予补偿费用的延期和可原谅但不给予补偿费用的延期,后者是指非承包人责任的影响并未导致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大多属于发包人应承担风险责任事件的影响,如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影响的停工等。
2023-08-27 05:17:251

工程工期延误赔偿有国家标准么

有的,工期延误赔偿标准有以下几点:1、单项索赔,即索赔事项发生过后就报送索赔通知书,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予其余的索赔事项混合;2、综合索赔,对整个项目中发生的索赔事项集中在一起进行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预期违约又叫先期违约、事先违约、提前违约、预期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前,明示或者默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由此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项法律制度。实际违约分以下几点:1、不履行,不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时,合同当事人完全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2、不符合约定的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时,仍未履行合同债务;3、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主要是指违反法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行为。工期延误常用的制约方式有:1、停止付款;2、追究工期延误的误期损失赔偿;3、终止对承包方的雇佣,并追究承包人给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二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三条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8-27 05:17:331

工程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的概念,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这时我们需要借助法律手段来解决争端,同时也要了解相关法律概念,尽可能的维护自己方的利益。下文分享工程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的概念1    一、工程索赔名词解释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    二、索赔处理的原则   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以完整、真实的索赔证据为基础   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索赔    三、建设工程索赔的费用   索赔费用的组成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类似,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工费   指列入概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的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在索赔费用中还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等损失费的累计,其中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应按照计日工费计算,而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按窝工费计算,窝工费的标准双方应在合同中设定。    2、设备费   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当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企业自有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当施工机械是企业从外部租赁时,索赔费用的标准按照设备租赁费计算。    3、材料费   材料费的索赔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的费用。材料费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   如果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失效,则不能列入索赔计价。承包人应该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记录建筑材料的进货日期和价格,以便索赔时能准确地分离出索赔事项所引起的材料额外耗用量。威力证明材料单价的上涨,承包人应提供可靠的订货单、采购单,或官方公布的材料价格调整指数。    4、管理费   此项可分为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两部分。索赔款项中的现场管理费是指承包人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现场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通信、交通费等。   索赔款中的企业管理费主要指的"是工程延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包括总部职工工资、办公大楼、办公用品、财务管理、通信设施以及企业领导人员赴工地检查指导工作等开支。    5、利润   一般来说,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列入利润。但对于工程暂停的索赔,由于利润通常是包括在每项实事工程内容的价格之内,而延长工期并未影响削减某些项目的实施,也未导致利润减少。   所以,一般监理工工程师很难同意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加进利润损失。索赔利润的款额计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百分率保持一致。    6、延迟付款利息   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进行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延迟付款的利息。   工程索赔的概念2    一、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索赔的成立,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其他补充:    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   索赔事件又称为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不断地跟踪、监督索赔事件,就可以不断地发现索赔机会。一般承包商可以提起索赔的事件有: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2)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3)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4)对于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5)因为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6)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确定的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7。5。1项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跟进以上提供的各条法律参照,如果受雇者本身权益受到侵犯后,依法提出索赔,就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上索赔条件,承包人一般会按照合同里规定的时间,去通知侵害方进行索赔,也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来计算损失再去跟侵害方索赔。   工程索赔的概念3    一、索赔基本条件是什么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建设工程施工中的索赔是发承包双方行使正当权利的行为,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也可向承包人索赔。   1、客观性:是指客观存在不符合合同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并对承包商的工期和费用造成影响、这些干扰事件还要有确凿的证据说明。   2、合法性:当施工过程产生的干扰,非承包商自身责任引起时,按照合同条款对方那个应给予补偿。   索赔要求必须符合本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按照合同法律文件,可以判定干扰事件的责任由谁承担、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应赔偿多少等。所以,不同的合同条件,索赔要求具有不同的合法性,因而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3、合理性:是指索赔要求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情况,真实反映由于干扰事件引起的实际损失、采用合理的计算方法等。承包商不能为了追求利润,滥用索赔,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搞索赔,否则会产生以下不良影响:   (1)合同上方关系紧张,互不信任,不利于合同的继续实施和双方的进一步合作。   (2)承包商信誉受损,不利于将来的继续经营活动。在国际工程承包中,不利于在工程所在国继续扩展业务。任何业主在招标中都会对上述承包商存有戒心,敬而远之。   (3)在工程施工中滥用索赔,对方会提出反索赔的要求。如果索赔违反法律,还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二、索赔的成立条件:   当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应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由此可看出任何索赔事件成立必须满足的三要素:正当的索赔理由;有效的索赔证据;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九十二条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索赔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自身的利益,追回损失,避免亏损。要取得索赔的成功,索赔要求必须符合如下基本条件。客观性客观性要求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事件必须是客观存在的。
2023-08-27 05:18:091

浅谈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以供参考。1.工程概况:济德路七合同段地处济南市西北部,北接黄河二桥,西接济泰路,东接绕城路通向济青路,合同段内设有互通式立交l处,分离立交桥1处,中桥3座,小桥3座,箱通1道,涵洞19道;工程于1997年1月18日开工,1999年7月6日竣工。济南绕城高速公路A合同设计有互通式立交l处,小桥l座,分离立交桥6处,箱通2道,圆管涵2道;工程于1998年1月28日开工,1999年9月30竣工,七合同、A标段全长10.78公里,共有路基填方l64.7万立方米,沥青路面l393.8千平方米,砌石防护78838立方米,总造价为22980万元。两合同段路基为高填土路段,多数跨越渔塘、稻田,地形条件复杂,设计中地基已采取砂桩、粉喷桩及抛石挤淤处理,但部分地段仍不能满足要求,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地实际情况,积极的向上级有关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且多数被采用,工程质量得到了保证,工程进度明显加快,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引起工程造价增加。为做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能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利益,我部实事求是地分别向业主和保险公司提出各项索赔,经过大量的索赔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方法。2.工程索赔原则:2.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2.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2.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3.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3.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济德路、绕城路规定的时限为2l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3.1.1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a.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用索赔。b.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例七合同97年5月l3日-18日济南市骤降大到暴雨,使便道、A匝道桥承台基坑、部分涵洞及砂垫层受灾,我部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损失费用。c.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d.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e.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f.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g.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3.2同期记录:a.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b.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3.3详细情况报告: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3.4最终索赔报告:3.4.1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3.4.2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b.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施工单位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故业主使很多本来对施工单位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进行最终批复。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交通部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c.批复的索赔意向书。d.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e.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4.索赔的管理:4.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4.2索赔台帐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4.3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5.索赔存在的误区:可以说索赔是对施工单位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故很多施工单位在索赔工作上大做文章,然在索赔过程中往往存在不少误区,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以下几点:5.1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单位考虑与业主、监理单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提出。5.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往往不提出。5.3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无充分理由。5.4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及时作最终索赔报告。6结语:随着公路工程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管理章程进一步健全,索赔工作也逐步步入正常轨道,只要我们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签订约合同协议和各项往来性文件,在索赔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据,将会有更多的索赔项目被受理或批复。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8-27 05:18:181

工程费用的索赔时间既有14天,也有28天,究竟如何区分及

费用索赔是28天,工期索赔时14天,我也是刚看懂
2023-08-27 05:18:283

工程延期赔偿协议

法律分析:如果工期延误的原因是由于承包商的失误,则承包商必须设法自费赶上工期,或按规定缴纳误期赔偿金并继续完成工程,或按照雇主的安排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所延误的工作并承担费用果工期延长的原因并非承包商所致,则承包商可按合同规定和具体情况提出工期索赔,并进行因工期延长而造成费用损失的索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八百零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023-08-27 05:18:371

索赔成立的三个条件规定

索赔成立的三个条件规定   索赔成立的三个条件规定,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这时我们需要借助法律手段来解决争端,尽可能的维护自己方的利益。下文分享索赔成立的三个条件规定。   索赔成立的三个条件规定1    一、索赔基本条件是什么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建设工程施工中的索赔是发承包双方行使正当权利的行为,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也可向承包人索赔。   1、客观性:是指客观存在不符合合同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并对承包商的工期和费用造成影响、这些干扰事件还要有确凿的证据说明。   2、合法性:当施工过程产生的干扰,非承包商自身责任引起时,按照合同条款对方那个应给予补偿。   索赔要求必须符合本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按照合同法律文件,可以判定干扰事件的责任由谁承担、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应赔偿多少等。所以,不同的合同条件,索赔要求具有不同的合法性,因而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3、合理性:是指索赔要求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情况,真实反映由于干扰事件引起的实际损失、采用合理的计算方法等。承包商不能为了追求利润,滥用索赔,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搞索赔,否则会产生以下不良影响:   (1)合同上方关系紧张,互不信任,不利于合同的继续实施和双方的进一步合作。   (2)承包商信誉受损,不利于将来的继续经营活动。在国际工程承包中,不利于在工程所在国继续扩展业务。任何业主在招标中都会对上述承包商存有戒心,敬而远之。   (3)在工程施工中滥用索赔,对方会提出反索赔的要求。如果索赔违反法律,还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二、索赔的成立条件:   当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应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由此可看出任何索赔事件成立必须满足的三要素:正当的索赔理由;有效的索赔证据;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九十二条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索赔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自身的利益,追回损失,避免亏损。要取得索赔的成功,索赔要求必须符合如下基本条件。客观性客观性要求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事件必须是客观存在的。   索赔成立的三个条件规定2    索赔成立的四个条件   1、索赔是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未能保证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   2、承包人提出索赔的"起因,通常是发包人违约、合同错误、合同变更、工程环境变化、不可抗力因素等。   3、索赔的依据主要包括合同文件、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证据等3个方面。   4、索赔成立要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索赔事件导致了实际损失;造成损失的原因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该损失不是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责任;及时提出了索赔。   1、合同文件的内容出错或互相矛盾;   2、监理工程师在合理的时间内未曾发出承包商要求的图纸和指示;   3、有关放线的资料不准;   4、不利的自然条件;   5、在现场发现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   6、额外的样本与试验;   7、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命令暂停施工;   8、业主未能按时提供现场;   9、业主违约;   10、业主风险;   11、不可抗力。   第一,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经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者总工期延误。   第二,造成费用增加或者工期延误的原因,按照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者风险责任。   第三,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    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很多施工企业管理粗放,算大帐、不会进行成本控制,更没有意识到工期的重要性,导致在工程完工后难以要回工程款,甚至被巨额索赔。对施工企业来说,关注工期就是关注工程利润。现就建设工程领域工期问题进行汇总,希望对施工企业有所帮助。   索赔成立的三个条件规定3    一、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索赔的成立,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其他补充:    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   索赔事件又称为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不断地跟踪、监督索赔事件,就可以不断地发现索赔机会。一般承包商可以提起索赔的事件有: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2)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3)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4)对于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5)因为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6)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确定的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7。5。1项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跟进以上提供的各条法律参照,如果受雇者本身权益受到侵犯后,依法提出索赔,就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上索赔条件,承包人一般会按照合同里规定的时间,去通知侵害方进行索赔,也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来计算损失再去跟侵害方索赔。
2023-08-27 05:18:471

施工工期延长如何赔偿

要看工期延长的主要负责方是谁。如果施工方的失误导致延期,但经过监理,设计单位评定不用赔偿的就不赔。
2023-08-27 05:18:582

工期延长如何索赔

工期延长可以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索赔,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023-08-27 05:20:091

第三方无理阻扰导致工期延误,如何向第三方索赔损失

取证
2023-08-27 05:20:182

建筑工程延误工期了怎么索赔?

1、最直接的就是工期索赔,起码要按原施工周期索赔;若要按原工期竣工的话,需要有赶工措施费;2、若已有前期准备的话,可以索要窝工人工费、材料保管费(部分材料提前采购)、窝工机械费;3、若错过了最佳施工时期的话,要增加合理的施工措施费,如土方工程进入夏天的话,要考虑有雨季施工增加的措施费了;砼工程进入冬天的话,要考虑有冬施的费用了。总而言之,索赔主要是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只要和发包人延误工期有关引起的工期和费用的索赔都可以申请,但目前的国情是大部分甲方仅给工期延长,费用上一般是不支持的。
2023-08-27 05:20:271

工期索赔的费用能计算税金吗

除工程内容的变更或增加,承包人可以列人相应增加的规费与税金。其他情况一般不能索赔。索赔规费与税金的款额计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百分率保持一致。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有: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实际费用法是计算工程索赔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计算原则是以承包人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向业主要求费用补偿。用实际费用法计算时,在直接费的额外费用部分的基础上,再加上应得的间接费和利润,即是承包人应得的索赔金额。总费用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以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实际总费用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即为索赔金额,即: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一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修正的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修正的内容如下:①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②只计算受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所受的损失;③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中;④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按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乘以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程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工期索赔的计算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关键线路延误都是可索赔延误。而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一般都存在机动时间,其延误是否会影响到总工期的推迟取决于其总时差的大小和延误时间的长短。如果延误时间少于该工作的总时差,业主一般不会给予工期顺延,但可能给予费用补偿;如果延误时间大于该工作的总时差,非关键线路的工作就会转化为关键工作,从而成为可索赔延误。
2023-08-27 05:20:381

工程索赔期限是多久

法律分析:规定的索赔时限是28天。同时,还进一步规定,承包人未在28天内提出索赔请求的,即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延长工期的权利。类似超过索赔时限即丧失索赔权利的约定,也常见于承发包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之中。工程索赔的时限是指各类标准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规定的,或者是承发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提出索赔的时间限制。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发包人和承包人要加强施工现场的造价控制,及时对工程合同外的事项如实纪录并履行书面手续。凡由发、承包双方授权的现场代表签字的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的索赔等费用,应在工程竣工结算中如实办理,不得因发、承包双方现场代表的中途变更改变其有效性。
2023-08-27 05:20:471

工程索赔期限是多少天

法律分析:索赔事件发生28天以内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第19.1条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2023-08-27 05:20:571

工人延误工期可以索赔么?

如果事先定有合同,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索赔。
2023-08-27 05:21:0615

依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承包人可同时索赔工期和费用的情形有( )。

【答案】:A、BAB 可以索赔工期和费用,CD 只能索赔费用,E 只能索赔工期。
2023-08-27 05:21:291

不利地质条件索赔成立的三个条件?

① 二建考试中,索赔成立三个条件中影响工期是指影响总工期才成立吗如 索赔是成立吧 ② 索赔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无论什么索赔都是依照合同或者合同的补充协议来定,所以主要看合同的违约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2、一般产生工程索赔有以下几种常见原因:因建设方的原因,造成了窝工或者工期延误;或者设计的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 3、施工方需保留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建设方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约定,需按合同约定赔偿损失。 ③ 不良地质条件包括那些 不良地质条件泛指地球外动力作用为主引起的各种地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土洞、河流冲刷以及渗透变形等。 它们既影响场地稳定性,也对地基基础、边坡工程、地下洞室等具体工程的安全、经济和正常使用不利。不良地质包括滑坡地区、崩塌地区、岩堆地区、泥石流、溶洞地区、瓦斯地区、地下水。 它们分布于场地内及其附近地段,主要影响场地稳定性,也对地基基础,边坡和地下洞室等其砌体体的岩土工程有不利影响。 (3)不利地质条件索赔成立的三个条件扩展阅读: 常见的不良地质及特点: 1、软粘土 软粘土也称软土,是软弱粘性土的简称。它形成于第四纪晚期,属于海相、泻湖相、河谷相、湖沼相、溺谷相、三角洲相等的粘性沉积物或河流冲积物。多分布于沿海、河流中下游或湖泊附近地区。常见的软弱粘性土是淤泥和淤泥质土。软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物理性质: 粘粒含量较多,塑性指数Ip一般大于17,属粘性土。软粘土多呈深灰、暗绿色,有臭味,含有机质,含水量较高、一般大于40%,而淤泥也有大于80%的情况。孔隙比一般为1.0-2.0,其中孔隙比为1.0~1.5称为淤泥质粘土,孔隙比大于1.5时称为淤泥。 由于其高粘粒含量、高含水量、大孔隙比,因而其力学性质也就呈现与之对应的特点-低强度、高压缩性、低渗透性、高灵敏度。 力学性质: 软粘土的强度极低,不排水强度通常仅为5~30kPa,表现为承载力基本值很低,一般不超过70kPa,有的甚至只有20kPa。软粘土尤其是淤泥灵敏度较高,这也是区别于一般粘土的重要指标。 软粘土的压缩性很大。压缩系数大于0.5MPa-1,最大可达45MPa-1,压缩指数约为0.35-0.75。通常情况下,软粘土层属于正常固结土或微超固结土,但有些土层特别是新近沉积的土层有可能属于欠固结土。 渗透系数很小是软粘土的又一重要特点,一般在10-5-10-8cm/s之间,渗透系数小则固结速率就很慢,有效应力增长缓慢,从而沉降稳定慢,地基强度增长也十分缓慢。这一特点是严重制约地基处理方法和处理效果的重要方面。 工程特性: 软粘土地基承载力低,强度增长缓慢;加荷后易变形且不均匀;变形速率大且稳定时间长;具有渗透性小、触变性及流变性大的特点。常用的地基处理方法有预压法、置换法、搅拌法等。 2、杂填土: 杂填土主要出现在一些老的居民区和工矿区内,是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活动所遗留或堆放的垃圾土。这些垃圾土一般分为三类:即建筑垃圾土、生活垃圾土和工业生产垃圾土。不同类型的垃圾土、不同时间堆放的垃圾土很难用统一的强度指标、压缩指标、渗透性指标加以描述。 杂填土的主要特点是无规划堆积、成分复杂、性质各异、厚薄不均、规律性差。因而同一场地表现为压缩性和强度的明显差异,极易造成不均匀沉降,通常都需要进行地基处理。 3、冲填土 冲填土是人为的用水力冲填方式而沉积的土。近年来多用于沿海滩涂开发及河漫滩造地。西北地区常见的水坠坝(也称冲填坝)即是冲填土堆筑的坝。冲填土形成的地基可视为天然地基的一种,它的工程性质主要取决于冲填土的性质。冲填土地基一般具有如下一些重要特点。 颗粒沉积分选性明显,在入泥口附近,粗颗粒较先沉积,远离入泥口处,所沉积的颗粒变细;同时在深度方向上存在明显的层理。 冲填土的含水量较高,一般大于液限,呈流动状态。停止冲填后,表面自然蒸发后常呈龟裂状,含水量明显降低,但下部冲填土当排水条件较差时仍呈流动状态,冲填土颗粒愈细,这种现象愈明显。 冲填土地基早期强度很低,压缩性较高,这是因冲填土处于欠固结状态。冲填土地基随静置时间的增长逐渐达到正常固结状态。其工程性质取决于颗粒组成、均匀性、排水固结条件以及冲填后静置时间。 ④ 承包商的索赔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承包商的索赔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是: 1、与合同相比较,已经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 3、按合同规定,不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限内提出了书面索赔的意向通知。 《合同法》关于违约的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拒绝履行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二条 履行、补救措施后的损失赔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不利地质条件索赔成立的三个条件扩展阅读: 《合同法》关于违约赔偿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⑤ 工程工期索赔问题 1、事件1,索赔不成立,因挖掘机大修延迟开工属于承包方自身责任, 事件2索赔专成立属,因为施工地质条件的变化时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预见的。 事件3索赔成立,因为这是由设计便更引起的,应由业主方承担, 事件4索赔成立,这是由恶劣反常天气造成的,业主应承担责任。 事件5索赔成立,因恶劣反常天气引起的工程损坏及工程修复应由业主承担。 2、事件2可索赔工期5天(15日到19日) 事件3可以索赔工期2天,900/(4500/10)=2 事件4可以索赔工期3天(20日到22日) 事件5可索赔工期1天(23日) 总计索赔工期:5+2+3+1=11天 3、事件2,人工费:23元/工日*15*(1+30%)=448.5元 机械费::450元/台班*5天=2250元 事件3:900*4.2*(1+20%)=4536元 事件5:机械费450元/台班*1=450元 人工费:23元/工日*30*(1+30%)=897元 索赔总额:448.5+2250+4536+450+897=8581.5元 ⑥ 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成立的条件各是什么 1、无论什么索赔都是依照合同或者合同的补充协议来定,所以主要看合同的违约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2、一般产生工程索赔有以下几种常见原因:因建设方的原因,造成了窝工或者工期延误;或者设计的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 3、施工方需保留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建设方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约定,需按合同约定赔偿损失。 ⑦ 问题:判断索赔条件是否成立。 承包商的索赔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①与合同相比较,已经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②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 ③按合同规定,不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④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限内提出了书面索赔的意向通知。 ⑧ 工程师判定承包人索赔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索赔是指国际贸易业务的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损害,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索赔(Claim)的依据包括两个方面:法律依据:索赔方提出的救济方法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事实依据:索赔所需要的足够文件。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遭受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以后,要求保险人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的行为。保险索赔是被保险人获得实际的保险保障和实现其保险权益的具体体现。大多数保险单对有关索赔手续以及需要具备那些单证等作了明文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索赔作为被保险人一项权利是有时效限制的,保险种类不同,其时效也有所不同。根据《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5年,除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索赔时效为2年。 索赔是法律赋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一项权利,但它是有时效限制的,若索赔时效内没有提出索赔,则作为自动放弃此权益。 建设工程对索赔定义: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工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未能实践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理赔调查是寿险理赔作业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是寿险理赔的必经程序。对于单证齐全、证明材料充分、保险责任明确的案件可以不调查;对于某些赔案来说,案件调查是必须经过的一个重要步骤。 ⑨ 工程师判定承包人索赔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⑩ 合同索赔要求成立的4个条件 1.索赔是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 义务专或未能保属证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 2.承包人提出索赔的起因,通常是发包人违约、合同错误、合同变更、工程环境变化、 不可抗力因素等。 3.索赔的依据主要包括合同文件、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证据等3个方面。 4.索赔成立要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索赔事件导致了实际损失;造成损失的原因不属于 承包人的行为责任;该损失不是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责任;及时提出了索赔。
2023-08-27 05:21:371

不可抗力发生时费用工期索赔怎么进行?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双方按以下的方法分别承担,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有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的要求留在施工场的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不可抗力介绍: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来源既有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也包括社会现象,如军事行动。作为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强制力,具有客观上的偶然性和不可避免性,主观上的不可预见性以及社会危害性。世界各国均将不可抗力作为免责的条件,中国民法也不例外。
2023-08-27 05:21:451

工期延误索赔如何计算延误索赔的依据是什么

计算工期延误索赔金额的办法: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赔偿,并包括对方预期可以获得的利益。延误索赔的依据是《民法典》。【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023-08-27 05:22:171

工期延误赔偿标准

一、工期延误赔偿标准是什么1、工期延误赔偿标准有以下两点:(1)单项索赔,即索赔事项发生过后就报送索赔通知书,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予其余的索赔事项混合;(2)综合索赔,对整个项目中发生的索赔事项集中在一起进行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索赔的费用有哪些1、人工费损失,如停工、窝工的工人工资;工人低生产效率的损失;膳食补贴、工器具费用、各种管理费等相关人工费用损失;2、材料费损失,诸如由于工期拖延,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差价损失等;3、机械费损失,由于工期拖延导致相关机械停工带来的损失,转移搬运带来的损失等相关费用;4、工地管理费,诸如由工期拖延产生的工地管理人员的工资等;5、物价上涨的差生的差价费用,诸如工人工资上涨、机械租赁费用上涨、材料费用上涨等。
2023-08-27 05:22:261

施工索赔的依据

施工索赔的依据   施工索赔的依据,我们生活中很多的时候会因为一些纠纷而需要法律的帮助和解决我们的问题,生活中我们会遇到一些事情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但是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以下分享施工索赔的依据。   施工索赔的依据1    工程索赔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1、工地例会等(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都必须全部保存妥当,直到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所有索赔项目获得解决为止。   2、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业主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   3、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按年月日顺序号存档,以便查找。   4、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筑师予以承认。将他们的书面指示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   5、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   6、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   7、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按年月日编号归档。   8、完整的工程会计资料,包括工卡,人工分配表、注销工资薪金支票、材料购买定贷单、收讫发票、收款票据、帐目及有关图表、财务信件、经会计师核证的财务决算表等。   9、所有的合同标书文件、合约图纸、修改增加图纸、计划工程进度表、人工日报表、材料设备进场报表及帐单(工程付款单)等需归类保存入档。   10.、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影像记录。    工程索赔的分类:   按索赔目的分类,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对象分类。    索赔目分类:   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   2、经济索赔:经济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索赔处理分类:   1、单项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   2、综合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俗称一揽子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也是总成本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    索赔对象分类:    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   索赔和反索赔是相对性的,反索赔即对索赔的反击,工程中习惯性将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称为反索赔。   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及工程照片。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都可以作为索赔依据。   施工索赔的依据2    一、工程索赔争议有哪些处理方式    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施工企业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遭遇索赔事件时,以合同为依据来提出索赔要求。    2、及时提交索赔意向书   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的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包含索赔项目(分部分项目工程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   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企业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监理工程师和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这样,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对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3、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   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与会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   同时应建立业务往来的文件档案编号等业务记录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该项目现场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建筑工程索赔过程诉讼要点之诉讼证据    1、工程施工合同   国家工商管理局制作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范本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这其中需要深入研究的当属通用条款。    2、施工图纸   应注意施工图纸是否依法审核通过,未经依法审批的施工图纸不得擅自使用,必须取得建设方的签章认可。同时注意施工图纸与招投标、预算、合同的时间先后关系,如果施工图纸在后,则影响招投标、预算、合同的效力。此时是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还是按照图纸结算容易出现分歧。    3、设计变更   对每一项设计变更应保存好设计变更申请、通知单、变更图纸等证据,应该明确变更原因、责任,最好进一步明确变更前后工程造价差额,在上述基础上形成每项变更协议,明确责任承担。    4、工程签证   应注意审查签字人的权限、语言表达是否存在责任风险、是否具备证据要件等。    5、会议纪要   从公平的角度讲,会议纪要应该各方签章,签字人须有身份证明和授权。从内容上讲,应该注意责任承担,通过再定协议或已定协议的期限约定化解责任。会议纪要应该每页签章,注意留存。    6、现场日志   现场日志是对当时事实的记载,当然也不一定完全真实。因此,现场日志除非得到对方认可,否则应由其他证据印证方可作为有效证据。即使如此,不能作为有效证据的日志也可起到影响作用。其中,施工日志如对建设方有利,则一般会得到法院采信;   监理日志如对建设方不利,一般也会得到法院认可。这其中监理日志的证明作用是较高的。日志的证明效力与日志制作人是否与诉讼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为判断基点。    三、常见的工程索赔方式   1、因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索赔。施工合同是在投标后经双方充分协商、修改确定的,如果修改时双方已将投标前后承包方与业主或招标委员会的来往函件澄清后写入合同补遗文件并签字确认,就应当做出“合同正式签字以前的各种来往文件均不再有效”的声明。   如果没有这个声明,当来往函件内容与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双方容易发生争执而导致索赔。再如,双方签字的合同中表明业主已经接受了承包商的投标书中某处附有说明的条件,这些说明就可能被视为索赔的依据。   2、设计图纸或工作量表中的错误引起索赔。由于人为原因,招标文件中的图纸或工作量表难免会出现错误,但如果由于改正这些错误而使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承包方有权提出索赔。   实践中,这种错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设计图纸与工作量表中的要求不符;现场条件与设计图纸要求相差较大;纯粹的工作量错误。即使施工合同是固定总价式合同,如果实际工作量与工程量清单有较大出入,影响到整个施工计划,承包商亦有权获得补偿。   3、合同瑕疵引起的索赔。主要表现为合同文件表述不严谨甚至前后矛盾,以及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   施工索赔的依据3    施工索赔程序有哪些?    根据有关规定,提醒承包人按下列程序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索赔:   1. 索赔事项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 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同3、4规定相同。    施工索赔的几个关键环节    1. 提出索赔意向书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   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这一阶段,要注意二点:一是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二是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2. 做好同期记录   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要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注意现场照片、录像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   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3. 提交详细情况报告   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    4. 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023-08-27 05:22:361

只能索赔工期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分析:(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023-08-27 05:22:431

工程延误工期怎么赔偿

工程延误工期索赔标准:1、单项索赔,即索赔事项发生过后就报送索赔通知书,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予其余的索赔事项混合;2、综合索赔,对整个项目中发生的索赔事项集中在一起进行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七十二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三条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8-27 05:22:501

建设工程索赔时效是怎样的

索赔时效是指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其索赔权归于消灭的合同法律制度。约定的期限即索赔时效期间,一般为28天(根据通用条款)。该种索赔时效,属于消灭时效的一种。1.承包方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业主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业主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赔偿报告及有关资料。3.业主方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日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业主方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商做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时间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地向业主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业主方递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因此,在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要注意索赔时效及时向发包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如果因承包人的疏漏而才错过了工程索赔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2023-08-27 05:22:591

下列选项中既可以索赔工期,又可以索赔费用的是( )。

【答案】:D、EA 只能索赔工期;BC 只能索赔费用。
2023-08-27 05:23:071

工期延误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工期延误赔偿标准有以下几点:1、单项索赔,即索赔事项发生过后就报送索赔通知书,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予其余的索赔事项混合;2、综合索赔,对整个项目中发生的索赔事项集中在一起进行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预期违约又叫先期违约、事先违约、提前违约、预期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前,明示或者默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由此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项法律制度。实际违约分以下几点:1、不履行,不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时,合同当事人完全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2、不符合约定的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时,仍未履行合同债务;3、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主要是指违反法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二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三条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8-27 05:23:271

工期延误索赔费用都包含哪些

法律分析: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的具体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分包费用,现场管理费,利润,还有机械使用费等,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索赔的这些费用大概就是以上几种,在工期索赔之前,发包方应该按合同约定,先向承包方送达工期索赔通知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08-27 05:23:371

孔夫孑搬家一歇后语是什么

1、孔夫子搬家——净是书。比喻做事总是失败。 2、孔夫子,也即“孔子”,是中国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家中肯定尽是藏书,因此,孔夫子搬家,净是书。而“书”取其谐音为“输”,喻指做事总是失败。 3、孔子,子姓,孔氏,名丘,字仲尼,祖籍宋国栗邑,鲁国陬邑人。他开创了私人讲学的风气,倡导仁、义、礼、智、信,是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被后世统治者尊为孔圣人、至圣、至圣先师、大成至圣文宣王先师、万世师表。其儒家思想对中国和世界都有深远的影响,孔子被列为“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首。
2023-08-27 05:16:431

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县金融部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破解融资难题,加快推进“强工兴城”战略,根据县委安排,5月7日—9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我县提高银行存贷比、破解融资难,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县政府及县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工业园管委会和驻县各金融机构有关情况汇报,到民辉化工、山谷泉酒业、凯达服装、森源电子等园区企业进行了走访座谈。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全县金融运行总体情况   2009年、2010年、2011年,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分别为553896万元、718423万元、849356万元,分别增长26.49%、26.67%、18.24%;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分别为270080万元、377253万元、456952万元,分别增长33.75%、34.45%、22.97%,其中2011年贷款余额比2009年净增186872万元;三年存贷比分别为48.76%、52.51%、53.80%,呈逐年增长趋势,但均低于全省、全市平均存贷比水平。2012年3月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922732万元,增幅为7.95%;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474988万元,比年初增加18036万元,增幅为3.80%,贷款增加额全市排名第8位,比第1位德安县低39300万元,增长率全市排名第10位,比第1位湖口县低8.51个百分点;存贷比为51.48%,全市排名第8位,比第1位德安县低12.87个百分点,低于全市10.01个百分点,低于全省12.56个百分点;增量存贷比为24.58%,全市排名第10位,低于去年同期18.91个百分点,低于全市24.21百分点,低于全省25.87个百分点(见附表1、附表2)。   二各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   多年来,我县各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有关政策,积极服务我县“强工兴城”战略,不断加大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2009年以来,全县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各类贷款 78亿元,其中,2009—2011年分别累放贷款21.8亿元、27.9亿元、28.3亿元。从增量看,“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增长较快。   从存贷比情况看,除农发行属政策性银行,存款业务少、存贷比高,没有可比性外,其他8家金融机构2009—2011年三年平均存贷比较高的是建设银行、信用联社、九银村镇银行和九江银行,建设银行三年平均贷存比为62.57%,信用联社为60.27%,九银村镇银行为60.12%;存贷比逐年增加的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信用联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信贷规模较大的是信用联社、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2011年贷款余额均突破5亿元。从贷款规模增量上看,信用联社的增量最大,从2009年的6.36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10.59亿元,增加4.23亿元;其次是农业发展银行,从2009年的2.5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5.75亿元,增加3.25亿元(见附表5)。   从贷款投向结构看,截止2012年3月末,全县各金融机构贷款余额474988万元,其中:公共投资(重点项目)类贷款98959万元,占投资总额的20.83%,主要分布在农业发展银行33300万元、九江银行22965万元、农业银行19000万元、建设银行11024万元;企业类贷款70574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4.86%,主要分布在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房地产类贷款64202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3.52%,主要分布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全部是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支农惠农类贷款15496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32.62%,分布在信用联社和农业银行;其他类贷款86293万元,占投资总额的18.17%,主要分布在信用联社、九江银行、九银村镇银行(具体见附表3)。   三企业及个人授信档案建立情况   近年来,为打造我县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各金融机构按照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有关要求,全面开展了中小企业和农户评级   授信工作,并建立信用档案。目前,县信用联社共建立农户信用档案36800户和小微企业信用档案94户,已建立信贷档案并已核发贷款证的农户和个体工商户可凭本人身份证和贷款证到信用社柜台直接办理贷款手续;九江银行和九银村镇银行充分发挥灵活、快捷的优势,在风险可控、合规经营的前提下,新增授信客户3天内可将贷款发放到客户手中;县农行主动贴近“三农”、服务“三农”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实行“一次授信,循环使用”的信贷原则。   四我县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所出台的政策措施   为更好地发挥我县金融机构在全县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增加信贷投放,促进全县经济赶超发展,县政府出台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办法》,对金融机构存贷款增长、存贷比例、新增贷款用于当地投放比例等制定奖励措施,在每年的“三干会”上,对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有突出贡献的金融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为加强信贷融资平台和信贷中介组织建设,2009年1月,根据省财政厅和县政府的协议,我县在江西省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中投资认股500万元,省公司在我县设立分公司,即:江西省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修水县分公司。目前,该担保公司累计上报项目26个,上报金额9600万元,实际为我县企业担保贷款15笔,担保金额达6270万元。2010年5月,由县财政出资又组建了县创业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截至目前,该公司已累计对125户企业进行了贷款担保调查,审批通过了59户企业贷款担保请求,发放了担保贷款2680万元。此外,由县工信委、县人民银行、县中小企业局、县工业园管委会等单位联合搭建信贷融资平台,每半年组织一次银企对接座谈会,加强银企对接。今年4月,在多方共同推动下,我县启动了中小企业融资暨“银园保”项目,对于缺少抵押物、缺少可供质押应收账款的优质中小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搭建政府融资平台,先后成立了修水县南城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修水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四类平台公司。截止2012年4月30日,政府平台公司向本县银行贷款本金96200万元,余额83700万元。    二、制约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问题和不足   我县各金融机构在服务“强工兴城”战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我县金融机构信贷投入不足、投向结构不优、存贷比低、企业融资难的矛盾依然突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一政府引导、协调和服务机制不健全。一是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评估、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够完善,县政府虽然出台了《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办法》,但是没有完全按照办法规定兑现奖励政策。二是缺乏有效的政银企对接协调机制。尚未建立起政府及其部门、银行和企业之间长期、科学、诚信的信息传递渠道。虽然每年都召开银企对接会,但后期的跟进服务不到位,一些好的优势项目或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由于不了解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贷款品种和贷款条件,加上金融机构不能获得企业的准确信息,贷款支持时效性不强,导致无法及时取得金融机构的有效信贷支持。三是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还需进一步增强。一方面是财政在担保基金、专项财政贴息、信贷风险补偿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不大。另一方面是财政性资金存款配置不平衡。县城行政事业单位个人工资代发业务多年集中在中国银行和九江银行,不利于各银行之间的竞争和放贷;社保基金虽然按照要求在四大国有银行和信用联社开设了帐户,但是否根据各行对县域经济的贡献大小进行分配没有明确规定。至2012年3月末,全县财政性存款余额82863万元,主要分布在工行10969万元、农行9000万元、中行25000万元、建行18000万元、农发行2999万元、九江银行6300万元、信用联社5351万元、邮政储蓄2132万元、村镇银行3112元(各金融机构财政性存款情况见附表4)。   二诚信体系建设薄弱。一是少数企业、个人信用观念淡薄、偿债意识较差、还款意愿不强,甚至存在恶意悬空和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挫伤了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的积极性。还有极少数国家公职人员故意拖欠银行贷款,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如:县农行反映,惠农贷款本息违期三个月以上的不良贷款已突破1.3%,且有600多万元违期三个月以下即将进入不良的贷款,如不良贷款率超过2%,省农行就会停止县农行新办惠农贷款发放业务;二是有的企业经营者依法守信意识较差,个人的不良诚信记录导致企业总体信用下降,无形中增加了企业贷款的难度;三是社会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力度不够,金融司法环境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企业自身条件不足。一是经营管理粗放。多数企业都没有建立完善的公司管理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专业管理人员缺乏,以粗放式或家族式管理模式居多,发展方向和目标不明确,抵御风险能力弱。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不少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会计报表资料残缺不全,资产、销售等基本财务数据真实性和准确度不高,有的企业根本无法取得财务数据,看不到良好的连续经营记录,银行难以准确、完整地把握企业的资信状况、偿债能力和经营动态。三是资信等级低。不少中小企业处在发展的起步阶段或成长阶段,资产规模小、盈利水平低,往往难以达到信用评定等级要求,而被银行拒之门外。四是有效抵押物不足。有的企业前期手续不完备,产权不明晰;有的企业租赁厂房生产,缺乏足够的固定资产和抵押物,难以满足银行信贷抵押要求。   四金融服务效率不高。一是贷款审批的环节多、链条长。国有商业银行实行集权制、集中制的信贷管理模式,县级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权限低,即便有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也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行的相关要求,逐级上报,层层审批,手续繁杂,不能及时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二是信贷服务和信贷产品创新跟不上。部分金融机构信贷政策僵硬,信贷产品单一,认可的抵押物少,多数银行贷款对企业机械设备抵押不认可。三是贷款成本较高。据企业反映,有的银行预收的贷款保证金比例过高,1000万元贷款要扣除100多万元保证金。在贷款审查过程中,金融机构指定的中介机构评估、审计收费不合理,几百万元贷款,中介机构评估、审计收费叫价达七、八万元,大大增加了贷款成本。四是金融机构对自己的信贷产品宣传不够,与企业沟通对接少,不少企业对银行的信贷政策、贷款品种和贷款条件了解不清,不知如何才能获得银行贷款支持。五是少数银行为企业服务有差距。有的银行考虑到工作负荷重、放贷成本较高、风险大,对中小企业放贷的积极性不高;有的银行为吸引企业开户存款提出了诸多优惠条件,但当企业有贷款需求时,却不能得到银行的帮助和支持。   五担保公司发展滞后。目前我县已注册的担保公司有3家,但真正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只有2家。受注册资金的限制,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不足。县创业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仅1000万元,由于注册资本少、担保能力低,影响了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的合作程度,县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均不认可该公司的担保资格,目前只同九江银行修水支行建立融资担保业务关系,而且银行给予的放大倍数小。担保公司的单体规模小,不仅运行成本高,而且不能享受国家对担保公司的各项优惠政策,增加担保公司的注册资金已成当务之急。   六贷款投向不合理。对重点项目和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贷款少,大多数银行热衷于商贸性的流动资金信贷,对工业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信贷支持隔岸观火、无关痛痒,只强调重风险控制,不注重支持帮扶,从2012年3月末贷款余额看,企业类贷款只占贷款总额的14.86%。    三、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存贷比的建议   为提高银行的存贷比,激励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完善对金融工作的引导、激励和协调机制。一是建议成立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县政府下属事业单位。明确县金融办对全县金融工作的服务、协调职能,配备或聘请专业人员,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及时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二是健全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考核评估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县《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办法》,由县金融办牵头对金融部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评估结果予以通报;通过有效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对重点项目、中小企业尤其是仍有发展潜力和前景的危困企业增加贷款投放,并将其作为对金融部门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设立专门奖项,落实奖励基金,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银行及行长进行重奖;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贡献少、效率低、反映较差的银行给予通报批评,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其上级主管部门,并对行政事业单位在该行帐户进行清理;也可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对金融单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专项测评,测评不满意的限期整改,鼓励和调动各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建立财政性存款与银行信贷投放数量及结构、存贷比挂钩机制。制定政府性金融资源在各金融机构中的分配管理办法,在不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政府性金融资源要尽可能向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好、支持大的金融机构倾斜,加大支农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的财政贴息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有效信贷投放。四是建立畅通的协调沟通机制。政府要加强与驻县银行上级行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多的倾斜政策,扩大对我县的信贷规模。有关部门要及时了解各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信贷产品以及放贷条件和企业的贷款需求,通过召开经济金融联席会议、政银企座谈会、项目推介会、贷款营销洽谈会,畅通信息沟通渠道,搭建交流融资平台,促进银企合作共赢。   二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县政府要出台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开展信用企业、信用村镇、信用农户创建活动,对守信企业和个人实行信贷倾斜政策,倡导诚信经营的社会风气,增强全民诚信意识。全县各级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要带头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做打造诚信金融环境的表率,建议在全县开展一次拖欠银行贷款专项清理活动,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银行做好本单位及干部职工个人拖欠银行贷款或担保贷款的清欠工作。建立金融机构和司法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提高金融案件审判和执行效率,优化金融司法环境。县人民银行和有关单位要继续加强征信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扩展征信系统的信息覆盖面,建立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企业及其经营管理人员要树立“诚信就是企业生命”的观念,自觉接受银行的信贷监督,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提高自身信用等级。   三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夯实信贷准入基础。一是要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县工信委、县中小企业局要协调金融机构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财务人员进行信贷知识和相关业务培训,帮助建立健全的企业财务制度,提高企业财务数据的透明度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使企业财务管理更符合银行信贷要求。二是要建立企业动态监管机制。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要定期深入贷款企业抽查财务报表情况,检查贷款效益与安全状况,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与银行建立真实的信息互动机制,杜绝资金体外循环、抽逃资产和逃废债务等行为,增强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心。三是要加大力度培育中小企业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制订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和市场需求的发展规划和目标,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重视产品研发,提升产品档次,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提高金融服务质量。金融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因地制宜创新信贷产品,突破以不动产为抵押物的限制,推出“知识产权融资、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仓单质押性贷款”以及“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小企业多户联保贷款、抵质押循环贷款、速贷通”等多种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品牌,降低企业信贷门槛。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推行企业主个人经营授信贷款来满足企业需求。在还款方式上,可以推出企业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方式,减轻企业还贷压力。要继续向上级主管行争取信贷额度和项目,努力扩大信贷规模。切实解决不合理收费和附加贷款条件等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短、小、频、急的特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要进一步简化银行信贷业务流程,并对信贷事项实行限时办结,要加快银行电子网络建设,实行贷款网上审批,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五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县政府要研究出台关于盘活国有资产、做大担保公司、搭建融资平台的意见,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要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县财政要继续加大投入,扩充担保公司资本金,力争将县创业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扩大至5000万元以上,使公司的担保资格能够得到更多金融机构的认可,帮助担保公司争取国家、省、市的政策性扶持资金和代偿损失弥补资金,增强担保公司的发展后劲和应对风险的能力。要通过增资扩投、吸引外来资本以及分保、共保等方式整合资源,扩大或组建商业性担保公司,提升担保能力。进一步将县直单位闲置国有资产通过有效整合形成可上市抵押资产注入城投集团,夯实融资平台,利用园区土地、房产抵押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二是要引进国内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到我县开设网点,促进金融机构的合理有序竞争。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在工业园区、城市开发区和乡镇增设服务网点,优化金融网点布局,满足群众金融服务需求。三是要探索信贷融资新渠道。充分发挥信用联社、九江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审批流程短、放贷时效快等优势,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提高其风险防范能力;大力宣传民间融资的有关政策,激活民间资金投入,探索组建新型民间融资机构,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
2023-08-27 05:16:431

李清照的如梦令2首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2023-08-27 05:16:464

单身证明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一、现在到哪里开未婚证明1、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婚姻主管部门(民政局)服务大厅申请办理。2、民政局工作人员根据申请查询婚姻登记信息。3、无婚姻登记信息的,出具书面未婚证明。4、办理单位会收取用户相应的查询查询费用。5、也可以到单位开证明,不过领结婚证不需要单身证明,只需要男女各自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到民政局填表以后就可以领了;6、集体户口一般没有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户籍证明也可以的,拿上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就可以了。二、办理单身证明时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2、居民身份证原件3、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注意:1、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2、涉外委托时,委托书为外文书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其他材料:代办单身证明一般需要:公证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两张照片,当事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等。三、具体流程1、先去本地婚姻登记处办理未婚证明(只有一张纸),需要提供两张大一寸红底免冠彩照,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本的主页和本人页)2、然后到户口所在的居委会填写申请表,需要提供一张未婚证明的复印件,户口本。3、再到户口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办理未婚证,需提供一张一寸免冠彩照,户口本及之前在居委会办理的申请表。注:办证不需缴费,另外,提供的未婚证明(婚姻登记处办理)时间要在当月才有效
2023-08-27 05:16:422

初入职场适应计划

初入职场适应计划   时光飞逝,时间在慢慢推演,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现在的你想必不是在做计划,就是在准备做计划吧。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初入职场适应计划,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初入职场适应计划   一、准时   准时对于一个职场新人来说,是很基本的一个小细节。无论是上班还是完成任务,准时都很重要,这也是测试你是否合格成为一名新人的标准之一。   二、善于交谈   职场总有些残酷,或许你今日的同事就是你明天的上司,在人际交往时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在职业生涯中取得成功的关键。尽可能把自己开朗的一面展现出来,结交更多的朋友才能得到更多的信息。   三、找个好导师   职场适应计划   一、职业的选择要首先要结合个人的性格、兴趣爱好来进行   有些初入职场的人员,对职场一片迷茫,因为根本不清楚自己适合做什么?能做什么?未来可以涉及的领域又会是哪些?另一方面如果没有贵人相助,很多人更是无计所施,尤其是性格内向、没特长及在校表现平平的学生来讲,更是难上加难。因此我给的建议是:根据个人的性格分析及专长先进入职场,适应职场,一般外向、好交际的人,可以选择销售、储干、助理等职场角色,而内向型、不善言词及沟通的可选择事务型、执行层面的工作。同时选择工作还要与个人的兴趣联系起来,不能为快速进入职场而缺少了必要的原则。另一方面要保持实干、务实的职场作风,对职场知识的学习和对环境的适应、融入团队是这一阶段的重心。   二、注重心态的及时调整   坚持学习的心态。学生的天职是学习,刚步入职场,要学的社会知识是很多的,也很容易让初入职场的人眼花瞭乱,失去方向,所以,从与工作有关的信息、知识着手,要求新人必需保持旺盛的学习力,毕竟社会才是一所真正的大学,从步入社会起开始学到的东西是受益一生的,也是比书本上的理论更有实际价值的。不妨想一想,当今社会,为什么很多低学历的人在做老板,而高学历的在为老板打工。原因很简单,老板们除了机遇外,他们更拥有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这是很多有高深理论的人望尘莫及的。所以向不同层次的人学习应是这一阶段的重心,而且要善于不耻下问。   职场是一个综合体,由于每个人的能力不同,以及对于职场的态度也不同,所以在职场中收获的东西也是不同的,但是无论是我们在遇到不同的职场问题时,一定要冷静的对其进行处理。   初入职场适应计划   1)转换心态,寻找职业发展原动力   对高校毕业生而言,学校培养的能力与公司所要求的能力并不完全一致。“90后”毕业生进入职场,最重要的是要拥有一个良好的职业心态,“良好”的体现之一是“自动自发”。   专家介绍说,部分员工对岗位的认识和对自己的认识并不清晰,从而没有工作动力,频频跳槽。其实,新员工如果换一种职业心态,认识到员工与企业是相互依存和对等的关系,认识到不仅为企业打工,也是为自己打工,就能够转变职业心态,产生源源不断的工作动力。职场新人要学会寻找原动力,找到“薪水之外可以带来满足感和认同感”的内容。   2)安心做事,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专家指出,“沉下心来做事”是一种难能可贵的素质,这样的白领更加吃香。“新人首先要有一个理念,不要轻易跳槽,要把工作变成职业,最好变成事业,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用心去呈现自己的职业价值。”对于已经跳槽到新岗位的族群,应学会欣赏别人、关注别人,而不是指责抱怨以前的老板,懂得“要什么”而非“不要什么”。   3)吃苦耐劳,磨练自己的抗压力   在企业招聘中,抗压等特殊能力被屡屡提到。专家认为,这类能力在面试中并不容易展现,多数是在工作3个月或半年之后才能体现出来。不过,职场新人一定要有吃苦耐劳的思想准备,进入公司之后,体现出应有的抗压能力与职业素养。   文体特长等特定技能在招聘中也会被提及,拥有这些技能的职场新人会更受欢迎。当然,喝酒、抽烟等“灰色技能”也常常被提及,专家认为,对于这些有损健康的技能,职场新人要学会取舍。   4)练好口才,锻炼沟通能力   “口才”是行政和销售类职场新人的一项基本功。王小姐毕业找工作时,因口头表达比较拘谨与南航失之交臂,后来到一家通讯企业做行政工作,又因沟通能力影响了自己的升职。王小姐认识到口头表达对文职女性的重要性,工作之余报读了相关培训课程。   专家认为,口才方面的软实力是职场新人“走进别人内心”的能力,它包括与人沟通的能力、影响他人的能力等,这是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初入职场生存法则   ①控制情绪,情绪失控会令你陷入困境   在职场中新人难免要受到公司元老鄙视,生气是难免的,但是也要忍住那一口气,不然情绪失控对老员工顶撞会令你陷入尴尬的困境的。   ②遵守承诺,小看自己的承诺就是小看自己   说到的事情一定要做到,答应上司布置下来的工作一定要完成。调整好心态,永远不要小瞧自己,要相信自己有潜在的无限能力。   ③严格自律,自律让我们掌握工作节奏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洁身自好,自律能让我们掌握工作的节奏。做事不要马马虎虎,做完手上的工作要仔细认真的检查一遍。   ④一定要诚实,不要不懂装懂,不要掩饰问题   诚实是一项美德,做人要诚实,工作也要诚实,不会的不要说会,要虚心请教问题,不能掩饰自己本身存在的问题,不然只会弄巧成拙。   ⑤有羞耻心,羞耻是一种激励,是追求工作成就的动力   要时刻保持谦虚的态度,不要因为一点点的成功就沾沾自喜,要有羞耻心,羞耻是一种激励,是追求工作成就的动力。   初入职场沟通技巧   1、态度决定一切   给对方一个微笑,对方也会回报一个笑脸,这样就形成了爱的传递。主动对人友好,主动表达善意能够使人产生受重视的感觉。不管遇到什么人、遇到什么事儿,都要乐观的去面对,用一种积极的心态处理,所有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2、人人都应该平等   任何好的人际关系都让人体验到自由、无拘无束的感觉。如果一方受到另一方的限制,或者一方需要看另一方的脸色行事,就无法建立起高质量的心理关系。好的人际关系必须在人际关系的实践中去寻找,逃避人际关系而想得到别人的友谊只能是缘木求鱼,不可能达到理想的目的。   3、热情对待同事   投桃报李,没有人会对热情的人冷淡。热情可以体现为见面时的一个微笑与招呼;别人来办事时的笑脸相迎;一起吃饭时分享笑话与有趣的话题,但热情不等于过于亲密,同事不是朋友,要注意:不探讨同事过于个人的事情;从不指出同事的不足。   4、尽量赞同别人   首先不论别人说什么,第一反应都不要是直接否定,能赞同尽量赞同。其次,赞同别人时一定要表现出来,可以是“对,是的”等语气词,也可以是有力的点头。最后,即使真的不赞同对方的观点也不要直接表现出来,可以以比较中性的语气词“嗯、噢”等表示你听到了,但不发表意见。   5、聆听很重要   前面说了人最关注的还是自己,所以“我说你听”才是多数人喜欢的交流状态。所以如果不是需要申辩的场合不妨做一个合格的聆听者。聆听时要表现出认真的表情,目光注视对方。聆听的同时在适当的时机抛出一些提问,因为巧妙的提问才是最高级的奉承,表示你在认真思考对方说过的话。   初入职场要过哪些关   1、心态关:初从学校到社会,不适应、无名的失落和惆怅是很正常的。如果你刚刚参加工作就有辞职的冲动,一定要理性战胜感性冲动,应先问问自己:自己的失落和惆怅到底来自于那里?是不是再多适应一段以后再决定是否离开。   2、人际关系关:在单位,就必须学会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无论你对他(她)是否喜欢。如果要想办法与同事们尽快熟悉,可以帮助他们多做点事。   3、理想关:学生期间总会有各种各样的理想,但理想并不等于显示。再好的单位,现实与理想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要理性地对待自己的工作,不能因为一时的成绩而得意忘形,也不能因为一时的挫折而垂头丧气。   4、业务关:工作中需要的知识常常是多方面的,专业对口还好,若专业不特别对口,需要补充的知识就太多了。特别要注意避免眼高手低。“小事不愿干,大事干不了”是刚参加工作的人常犯的毛病。要注意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一丝不苟地做好每一件“小事”,可为   初入职场礼仪   【职场礼仪之面试礼仪】:   1、面试的时候,除非你要应聘的是银行、保险、国企、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否则没必要非穿正装不可。   2、面试时不怕包内空,就怕脑袋空!面试之前,多了解所要应聘的企业或岗位,做到有备而来。   3、工作后,只要你穿的得体、大方、整洁,没有人会拿这个问题刁难你的。   【职场礼仪之如何与领导相处】:   1.尊敬上司;   2.了解上司脾性;   3.工作永远第一位;   4.理解、体谅上司,尽力协作工作;   5.态度大方、言行有理;   6.保持独立人格,距离就是美;   7.学会适时赞扬,但不吹捧献媚。   【职场礼仪之酒文化】:   1、上司相互喝完后才轮到自己敬酒;   2、敬酒一定要站起,双手举杯;   3、可以多人敬一人,决不可一人敬多人;   4、自己敬别人,切不可比对方喝得少;   6、自己的杯子永远低于别人;   7、没有特殊人物在场,碰酒最好按时针顺序;   8、碰杯,敬酒,要有说词。   【职场礼仪之腕表礼仪】:   1、在社交场合,佩戴手表,通常意味着时间观念强、作风严谨;而不戴手表的人,或是动辄向他人询问时间的人,则总会令人嗤之以鼻,因为这多表明其时间观念不强。   2、职场中的你,记得给自己佩戴合适的手表吧,别再动不动就拿出手机来看时间了哦。   【职场礼仪之咖啡文化】:   1、正宗的咖啡是不放糖的,但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或习惯加糖或奶精   2、喝咖啡时会使用小勺子,值得注意的是,那个小勺子的作用只有一个,就是搅拌咖啡,所以千万不要用它来舀咖啡喝,喝咖啡的时候,要将小勺子拿出来,左手拿关杯托,右手直接端着杯子喝。   【职场礼仪之禁忌汇总】:   1、直呼老板名字;   2、以「高分贝」讲私人电话;   3、开会不关手机;   4、让老板提重物;   5、称呼自己为「某先生/某小姐」;   6、对「自己人」才注意礼貌;   7、看高不看低,只跟老板打招呼;   8、想穿什么就穿什么。   【职场礼仪之点头礼】:   微微地点头,以对人表示礼貌   适用于比较随便的场合,如:在路上行走,或是在公共场所与熟人相遇,无须驻足长谈时,可行点头礼。还可以随之说些问候的话。   与相识者在同一场合多次见面,只点头致意即可。对一面之交的朋友或不相识者,在社交场合均可点头或微笑致意。   【职场礼仪之心理学定律】:   1、【墨菲定律】当你越讨厌一个人时,他就会无时无刻不出现在你的面前;而当你想念一个人时,翻遍地球都找不到他。   2、【互惠关系定律】给予就会被给予,剥夺就会被剥夺。   【职场礼仪之电话礼仪】:   1、在接听电话时你所代表的公司而不是个人,所以不仅要言语文明、音调适中,更要让对方能感受到你的微笑。   2、同时,也不要忘记每一个重要的电话都要做详细的电话记录,包括来电话的时间,来电话的公司及联系人,通话内容等,这样才能为将来开展业务奠定良好的基础。   【职场礼仪之化妆礼仪】:   1、化妆可以让女性更具魅力,但不宜浓装艳抹。   2、 过度打扮会让人感到做作,过于简单会让人感到随便,总之有一个原则,每天的打扮必须要迎合你当天要会见的人们,符合他们的身份和专业度, 让自己不寒酸掉价。   【职场礼仪之名片礼仪】:   1、递送名片时应用双手拇指和食指执名片两角,让文字正面朝向对方,接名片时要用双手,并认真看上面的内容。   2、如果接下来与对方谈话,不要将名片收起来,应该放在桌上,不被压住,这会使对方感觉你很重视他。   3、参加会议时,应该在会前或会后交换名片。 ;
2023-08-27 05:16: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