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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索赔的费用能计算税金吗

2023-08-29 07: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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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工程内容的变更或增加,承包人可以列人相应增加的规费与税金。其他情况一般不能索赔。索赔规费与税金的款额计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百分率保持一致。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有: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

实际费用法是计算工程索赔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计算原则是以承包人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向业主要求费用补偿。用实际费用法计算时,在直接费的额外费用部分的基础上,再加上应得的间接费和利润,即是承包人应得的索赔金额。

总费用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以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实际总费用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即为索赔金额,即: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一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

修正的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修正的内容如下:①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②只计算受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所受的损失;③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中;④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按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乘以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程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

工期索赔的计算

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关键线路延误都是可索赔延误。而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一般都存在机动时间,其延误是否会影响到总工期的推迟取决于其总时差的大小和延误时间的长短。如果延误时间少于该工作的总时差,业主一般不会给予工期顺延,但可能给予费用补偿;如果延误时间大于该工作的总时差,非关键线路的工作就会转化为关键工作,从而成为可索赔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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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1)人工费。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于非承包商责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过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定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2)材料费。材料费的索赔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于非承包商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材料费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如果由于承包商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失效,则不能列入索赔计价。(3)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承包商责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窝工费的计算,如系租赁设备,一般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的分摊计算系承包商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而不能按台班费计算,因台班费中包括了设备使用费。(4)分包费用。分包费用索赔是指分包商的索赔费,一般也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使用费的索赔。分包商的索赔应如数列入总承包商的索赔款总额以内。(5)现场管理费。索赔款中的现场管理费是指承包商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现场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通信、交通费等。(6)利息。在索赔款额的计算中,经常包括利息。利息的索赔通常在下列情况中发生:拖期付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7)总部(企业)管理费。索赔款中的总部管理费主要指的是工程延期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包括总部职工工资、办公大楼、办公用品、财务管理、通信设施以及总部领导人员赴工地检查指导工作等开支。(8)利润。一般来讲,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以列入利润。但对于工程暂停的索赔,由于利润通常是包括在各项实施工程内容的价格之内的,而延长工期并未影响削减某些项目的实施,也未导致利润减少。
2023-08-27 05:12:101

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赔工期和费用

法律主观:可以进行工期索赔的规定是:如果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期暂停或超过期限的,则承包人可顺延工期并要求赔偿;如果因施工的原因致使工期延长的,发包人可要求施工人返工、改建和赔偿。法律客观:《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2023-08-27 05:12:321

工期索赔的相关规定

法律主观:索赔工期损失,首先要了解承包人工期索赔的目的,其次是发包人对于工期延长的两个解决办法。 (一)承包人工期索赔的目的 承包人提出工期索赔的目的,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不支付工期延长的 违约金 ;二是进行因工期延长而造成的费用损失的索赔。 (二)发包人解决工期延长的解决办法 1、不采取加速措施,工程仍按原方案和计划实施,但将工期顺延; 2、指示承包人采取加速措施,以全部或部分弥补已经损失的工期。如果工期延缓责任不是由承包人造成,而发包人已认可承包人工期索赔,则承包人还可以提出因采取加速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索赔。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2023-08-27 05:12:391

工期索赔值的计算方法主要有

工期索赔值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如下: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有: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一)实际费用法实际费用法是计算工程索赔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的计算原则是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根据,向业主要求费用补偿。用实际费用法计算时。在直接费的额外费用部分的基础上,再加上应得的间接费和利润,即是承包商应得的索赔金额。由于实际费用法所依据的是实际发生的成本记录或单据,所以,在施工过程中,系统而准确地积累记录资料是非常重要的。(二)总费用法 总费用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以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实际总费用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即为索赔金额,即: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不少人对采用该方法计算索赔费用持批评态度,因为实际发生的总费用中可能包括了承包商的原因,如施工组织不善而增加的费用;同时投标报价估算的总费用也可能为了中标而过低。所以这种方法只有在难以采用实际费用法时才应用。(三)修正的总费用法修正的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修正的内容如下:1、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2、只计算受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所受的损失;3、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中;4、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按受影响时段内该项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乘以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程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按修正后的总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公式如下: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修正的总费用法与总费用法相比,有了实质性的改进,它的准确程度已接近于实际费用法。(四)索赔律师聘请扩展资料索赔费用的组成。1、人工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部分包括:人工费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2、材料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材料费部分包括:由于索赔事项的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材料超期储存费用。3、施工机械使用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施工机械使用费部分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施工单位责任的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2023-08-27 05:12:47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怎么索赔

一、承包工程甲方原因延迟工期怎么索赔建设工程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乙方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如果甲方不赔偿的,乙方可能向法院起诉。二、工期顺延如何认定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发包人存在以下行为的导致工程停工的,要承担相应的停工损失:(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关物资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所应承担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2023-08-27 05:13:121

工期索赔值的计算可以采取的方法主要有直接法

工期索赔值的计算可以采取的方法主要有直接法、比例分析法和网络分析法。工期索赔的分析和计算如下:1、直接法: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实际干扰时间为工期索赔值。2、比例分析法:工程量由2800m3增加到3500m3,原定工期40天,索赔的工期?如果工程量增减10%为承包商承担的风险,工期索赔多少天?工期索赔值=原工期×新增工程量/原工程量=40×(3500-2800)/2800=10天。工期索赔=40×(3500-2800×110%)/2800=6天。3、网络分析法: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延误的时间为索赔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限制而成为关键时,可以索赔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可以看出,网络分析要求承包商切实使用网络技术进行进度控制,才能依据网络计划提出工期索赔。按照网络分析得出的工期索赔值是科学合理的,容易得到认可。工期索赔的依据和条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2023-08-27 05:13:191

工程索赔时间规定

工程索赔的时间规定是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并造成损失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工程师对承包人的索赔申请进行审核,认可该项索赔后通知承包人,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承包人作出是否接受最终的索赔决定。 (1)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商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商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商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业主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业主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业主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赔偿报告及有关资料。 3)业主方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日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业主方在收到承包商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商做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时间持续进行时,承包商应当阶段性地向业主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业主方递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承包商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业主也按以上的时限向承包商提出索赔。 双方如果在合同中对索赔的时限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索赔处理分类有几种?1、单项索赔:单相索赔非常的容易理解,它就是没意见索赔事项发生过后就报送索赔通知书,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予其余的索赔事项混合在一起。2、综合索赔:从字面上大家可能都知道了吧,综合索赔又叫做总索赔,一般在生活中都叫做一揽子索赔,就是对整个项目中发生的索赔事项集中在一起进行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1、按照定额计价的工程索赔费用计算合同或者找遍文件约定的索赔内容计算。2、按照工程量的清单计价工程项目工程索赔费用计算计价,依据参照工程拦标价。3、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的工程款,发包人出了要支付一定的工程款意外还需要按照同期银行同类货利支付拖欠的工程利息。4、停、窝工时发生的索赔费用计算包含机械费用,人工费用,材料周转费用,管理费用等等。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工程索赔时间规定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条(一)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承包人按照经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变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变更,需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二)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三)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如承包人未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
2023-08-27 05:13:411

装修公司超过工期怎么索赔

装修公司超过工期怎么索赔根据具体情况会有所摘要差异,下面是详细分析:装修超过工期的,可按照装修合同的约定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果没有约定的,受损失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和合同履行后预期可得的利益。1、业主和装修公司双方可先相互协商,寻找妥善的方法得以解决,问题发生了要与装修公司积极协商解决2、业主和装修公司协商达成一致后,要签定合同工期延期补充协议书,明确利和义务,工期和赔偿金额要以文字形式落实,双方签字认可3、如果双方能协商,则按自愿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可到法院起诉或到仲裁机构仲裁,并要求装修延期的赔偿4、法院起诉时你需要向法院提供装修合同书,付款收据和你所遭受损失的证据。一、装修合同应该注意哪些细节1.在签订装饰施工合同时,要特别留心装饰公司的名称,即合同承包方的名称是否与其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以防不法经营者钻空子。对于装饰施工合同中需要双方共同协商才填写的项目,不能遗漏。在签字后,需有装饰公司加盖的公章。2.在装饰施工合同中,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几次验收程序(包括材料、隐蔽工程、局部和整体验收等)、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的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3.装饰施工合同中要求装饰公司提供详细的设计图方案。尽可能找专家进行预算报价方面的咨询。如若委托装饰公司挑选建材,则一定要保存好装饰公司提供的材料样品,以便日后检查对照。4.付款方式:一般的装饰施工合同,约定前两次付款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35%的费用,完工后交5%。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业主就已经向装修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所以,业主在签订装饰施工合同时,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30%,这样能使业主不处于被动的局面。然后才能更好的达到预期的效果。5.验收工程的方式可在装饰施工合同上约定由政府质检站来验收,这样业主就可以不必因请质检站而另付费用了。6.装饰施工合同的签定要由法定代表人签订,若要委托代理人,需要复印委托书,并向装饰公司索要工商执照的复印件和资质证明的复印件,这两个复印件都应该加盖公司章。7.装饰施工合同一般分三种:承包人包工包料,部分包料,承包人包工、住户自己包料。如若装饰公司包料的,业主需向其索要购买的材料明细表、合格证、发票;若业主自己包料的,选用的材料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修材料。8.增减项目:装修过程中,很容易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费。那么这些项目的单价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施工方说了算。所以业主最好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最初给您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装饰施工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9.保修条款:装修的整个过程还是以手工现场制作为主,没有实现全面工厂化,所以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时间内,装修公司的责任就尤为重要了。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装饰施工合同中写清楚。10.对于装饰施工合同内容,包括施工期限、合同标的、施工项目、预算项目等需作出变更时,双方需重新签订协议。而对于合同附件的施工材料报价单,则应对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单价等作出具体的标示。11.水电费用:装修过程中,现场施工都会用到水、电、煤气等。一般到工程结束,水电费加起来是笔不小的数字,这笔费用应由谁来支付,在装饰施工合同中也应该标明。12.按图施工:装修公司应该严格按照业主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如果细节尺寸和设计图纸上的不符合,业主可要求返工。二、装修合同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如双方能协商解决,尽量协商;业主要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一种民间社会中立第三方调解的民间社会机构;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根据与装修公司达成的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仲裁具有不开庭审理、一裁终决的效果,解决方案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必须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如果提出仲裁,就不能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3-08-27 05:13:591

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

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具体如下: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甲方原因停工索赔标准:甲方原因停工索赔应该按照建设工程造价依据进行赔偿,但必须有监理签过的停工。 因发包人或工程师的行为或失误造成停工,给承包人造成损失和导致工期延误的,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即费用索赔),顺延延误的工期(即工期索赔)。由于甲方原因停工的乙方可以依法索赔,双方可以经协商一致签订索赔协议书,其内容应当包括:甲方中途停工损失补偿办法,补偿原则,停工的具体日期,停工的原因,工地看护费用计算,临时设施费的补偿,剩余材料(半成品)费用,计算周转材料停止补偿,施工机械停职补偿。综上所述,具体依据是合同约定或双方认可的施工总进度规划;合同双方认可的详细进度计划;合同双方认可的对工期的修改文件;施工日志、气象资料;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指令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023-08-27 05:14:061

工程费用索赔的条件有哪些

工程费用索赔的条件有分前提条件和索赔条件。前提条件分与合同对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索赔条件又称干扰事件。通常承包商可以索赔的事件有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因工程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发包人延期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的暂时停工;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工程索赔计算:1、工期索赔。网络分析法:通过分析延误前后的施工网络计划,比较两种计算结果,计算出工程应顺延的工期;比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增加或减少的单项工程量与合同总量的比值,推断出增加或减少的工期;其他方法:工程现场施工中,可以根据索赔事件的实际增加天数确定索赔工期;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协议确定索赔工期。2、索赔费用。总费用法,通过计算出某项工程的总费用,减去单项工程的合同费用,剩余费用为索赔费用;分项法:按工程造价的确定方法,逐项进行工程费用索赔,可分为: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材料费、保险费、设备费等索赔费用。
2023-08-27 05:14:371

哪些情况可以索赔工期和费用

法律主观: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无法进行,当事人是可以向对方索赔工期和费用的,但在合同中约定了不可抗力的相关免责条款的情况下除外。我国《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023-08-27 05:15:141

工程延误工期索赔标准

工程延误工期索赔标准如下:1、如果工期延误的原因是由于承包商的失误,则承包商必须设法自费赶上工期,或按规定缴纳误期赔偿金并继续完成工程,或按照雇主的安排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所延误的工作并承担费用;2、如果工期延长的原因并非承包商所致,则承包商可按合同规定和具体情况提出工期索赔,并进行因工期延长而造成费用损失的索赔。工期延误的情形如下: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3-08-27 05:15:241

2简述索赔工期有哪五大工期?

索赔工期有以下五大工期: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2、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3、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4、发包人延期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5、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的暂时停工。
2023-08-27 05:15:32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怎么索赔

法律主观:如果违约赔偿代表了一种基于在预计的损失(这种损失是各方在执行协议时索一直同意的)进入合同所拥有的只是估计的预测数,则当根据合同提供了这种违约赔偿赔偿之后,这种违约赔偿在法律上就具有一种强制力。 工期索赔的概述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的过程之中, 合同当事人 一方也就是承包商没有能力或者是其自身原因造成工程没有按时交付,直接或者间接的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而业主有权利像承包商索要造成的经济损失,这就是工期延误索赔,简称工期索赔。而工期索赔不仅仅只出现在 建设工程 上面在家庭装修或者建筑物的装修上面也会出现。 索赔处理分类有几种? 1、单项索赔:单相索赔非常的容易理解,它就是没意见索赔事项发生过后就报送索赔通知书,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予其余的索赔事项混合在一起。 2、综合索赔:从字面上大家可能都知道了吧,综合索赔又叫做总索赔,一般在生活中都叫做一揽子索赔,就是对整个项目中发生的索赔事项集中在一起进行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按照定额计价的工程索赔费用计算合同或者找遍文件约定的索赔内容计算。 2、按照工程量的清单计价工程项目工程索赔费用计算计价,依据参照工程拦标价。 3、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的工程款,发包人出了要支付一定的工程款意外还需要按照同期银行同类货利支付拖欠的工程利息。 4、停、窝工时发生的索赔费用计算包含机械费用,人工费用,材料周转费用,管理费用等等。 生活中遇到工期延误索赔问题无法判断对错,需要律师帮助的时候,可以来 网 找专业的律师人才进行一对一的咨询.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023-08-27 05:15:591

不可抗力发生时费用工期索赔怎么进行?

因为不可抗力因素不是发包方造成的,所以造成的已完工程、已到材料损失由发包方承担,施工方自己的设备、材料损失由施工方承担,但造成工期延误的可索赔工期。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后施工方未采取措施造成工程进一步损失的,发包方有权提出索赔。
2023-08-27 05:16:303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通常有( )。

【答案】:A,B,D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通常有直接法、网络图分析法、比例计算法。参见教材P244。 【该题针对“工程索赔”知识点进行考核】
2023-08-27 05:16:431

由于甲方原因工期延期补偿

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索赔内容首先要基于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来进行,不同的工程,使用的设备不同、参与的人员不同,造成的经济损失也会不同,大致内容如下:一般可以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利润;管理费。1、几个方面人工费: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等累计。2、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3、保函手续费:工程延期时,保函手续费相应增加。4、主要是人员、设备、场地租用等成本费本,但不能包含利润。以上人员、设备及实际停工的起讫时间必须要有监理工程师确认,要保留好相关的资料和图片供法院调查,停工索赔必须在规范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一般不得超过28天,否则无效。工期延误的情形如下:《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了工期延误,需要索赔、签证的其中情形,合同双方也可以再进行其他约定。(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四、自然风险属于不可抗力的地震、台风、暴雨、冰冻等。承包人仅能提出工期顺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2023-08-27 05:16:511

工期索赔一般有几种方法,是什么?

索赔主要有两种方式:签证索赔和非签证索赔。工期索赔的常见原因是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包括签证款)、结算款、保修金)导致的工期延误,可以进行工期索赔;其次为材料、机械、施工场地(如七通一平)的交付迟延引起的工期延误,可以进行工期索赔;其次为工程质量鉴定期间,如果鉴定结论为合格,工期相应顺延,可以进行工期索赔。工期索赔主要注意事项: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工期索赔应当依据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在相应期间内,以适当方式提出索赔意向;如若不提出意向,在工期索赔事项发生后仍继续实际履行承包合同,则索赔权利因届期不行使而作废。 其他事项可向我咨询 工程专业律师 刘
2023-08-27 05:16:592

如果施工工期延长了怎么索赔

工期延长可以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索赔,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2023-08-27 05:17:171

下列各项对于工期索赔的说法正确的有(  )。

【答案】:A,C,D选项B,有时工程延期的原因中可能包含有双方责任,此时监理人应进行详细分析,分清责任比例,只有可原谅延期部分才能批准顺延合同工期;选项E,可原谅延期,又可细分为可原谅并给予补偿费用的延期和可原谅但不给予补偿费用的延期,后者是指非承包人责任的影响并未导致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大多属于发包人应承担风险责任事件的影响,如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影响的停工等。
2023-08-27 05:17:251

工程工期延误赔偿有国家标准么

有的,工期延误赔偿标准有以下几点:1、单项索赔,即索赔事项发生过后就报送索赔通知书,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予其余的索赔事项混合;2、综合索赔,对整个项目中发生的索赔事项集中在一起进行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预期违约又叫先期违约、事先违约、提前违约、预期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前,明示或者默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由此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项法律制度。实际违约分以下几点:1、不履行,不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时,合同当事人完全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2、不符合约定的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时,仍未履行合同债务;3、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主要是指违反法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行为。工期延误常用的制约方式有:1、停止付款;2、追究工期延误的误期损失赔偿;3、终止对承包方的雇佣,并追究承包人给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二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三条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8-27 05:17:331

工程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的概念,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这时我们需要借助法律手段来解决争端,同时也要了解相关法律概念,尽可能的维护自己方的利益。下文分享工程索赔的概念。   工程索赔的概念1    一、工程索赔名词解释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    二、索赔处理的原则   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2、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以完整、真实的索赔证据为基础   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索赔    三、建设工程索赔的费用   索赔费用的组成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类似,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工费   指列入概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的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在索赔费用中还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等损失费的累计,其中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应按照计日工费计算,而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按窝工费计算,窝工费的标准双方应在合同中设定。    2、设备费   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当工作内容增加引起的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企业自有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当施工机械是企业从外部租赁时,索赔费用的标准按照设备租赁费计算。    3、材料费   材料费的索赔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的费用。材料费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   如果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失效,则不能列入索赔计价。承包人应该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记录建筑材料的进货日期和价格,以便索赔时能准确地分离出索赔事项所引起的材料额外耗用量。威力证明材料单价的上涨,承包人应提供可靠的订货单、采购单,或官方公布的材料价格调整指数。    4、管理费   此项可分为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两部分。索赔款项中的现场管理费是指承包人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现场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通信、交通费等。   索赔款中的企业管理费主要指的"是工程延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包括总部职工工资、办公大楼、办公用品、财务管理、通信设施以及企业领导人员赴工地检查指导工作等开支。    5、利润   一般来说,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商可列入利润。但对于工程暂停的索赔,由于利润通常是包括在每项实事工程内容的价格之内,而延长工期并未影响削减某些项目的实施,也未导致利润减少。   所以,一般监理工工程师很难同意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加进利润损失。索赔利润的款额计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百分率保持一致。    6、延迟付款利息   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进行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延迟付款的利息。   工程索赔的概念2    一、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索赔的成立,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其他补充:    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   索赔事件又称为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不断地跟踪、监督索赔事件,就可以不断地发现索赔机会。一般承包商可以提起索赔的事件有: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2)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3)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4)对于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5)因为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6)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确定的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7。5。1项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跟进以上提供的各条法律参照,如果受雇者本身权益受到侵犯后,依法提出索赔,就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上索赔条件,承包人一般会按照合同里规定的时间,去通知侵害方进行索赔,也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来计算损失再去跟侵害方索赔。   工程索赔的概念3    一、索赔基本条件是什么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建设工程施工中的索赔是发承包双方行使正当权利的行为,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也可向承包人索赔。   1、客观性:是指客观存在不符合合同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并对承包商的工期和费用造成影响、这些干扰事件还要有确凿的证据说明。   2、合法性:当施工过程产生的干扰,非承包商自身责任引起时,按照合同条款对方那个应给予补偿。   索赔要求必须符合本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按照合同法律文件,可以判定干扰事件的责任由谁承担、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应赔偿多少等。所以,不同的合同条件,索赔要求具有不同的合法性,因而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3、合理性:是指索赔要求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情况,真实反映由于干扰事件引起的实际损失、采用合理的计算方法等。承包商不能为了追求利润,滥用索赔,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搞索赔,否则会产生以下不良影响:   (1)合同上方关系紧张,互不信任,不利于合同的继续实施和双方的进一步合作。   (2)承包商信誉受损,不利于将来的继续经营活动。在国际工程承包中,不利于在工程所在国继续扩展业务。任何业主在招标中都会对上述承包商存有戒心,敬而远之。   (3)在工程施工中滥用索赔,对方会提出反索赔的要求。如果索赔违反法律,还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二、索赔的成立条件:   当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应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由此可看出任何索赔事件成立必须满足的三要素:正当的索赔理由;有效的索赔证据;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九十二条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索赔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自身的利益,追回损失,避免亏损。要取得索赔的成功,索赔要求必须符合如下基本条件。客观性客观性要求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事件必须是客观存在的。
2023-08-27 05:18:091

浅谈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

下面是中达咨询给大家带来关于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以供参考。1.工程概况:济德路七合同段地处济南市西北部,北接黄河二桥,西接济泰路,东接绕城路通向济青路,合同段内设有互通式立交l处,分离立交桥1处,中桥3座,小桥3座,箱通1道,涵洞19道;工程于1997年1月18日开工,1999年7月6日竣工。济南绕城高速公路A合同设计有互通式立交l处,小桥l座,分离立交桥6处,箱通2道,圆管涵2道;工程于1998年1月28日开工,1999年9月30竣工,七合同、A标段全长10.78公里,共有路基填方l64.7万立方米,沥青路面l393.8千平方米,砌石防护78838立方米,总造价为22980万元。两合同段路基为高填土路段,多数跨越渔塘、稻田,地形条件复杂,设计中地基已采取砂桩、粉喷桩及抛石挤淤处理,但部分地段仍不能满足要求,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地实际情况,积极的向上级有关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且多数被采用,工程质量得到了保证,工程进度明显加快,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引起工程造价增加。为做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能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利益,我部实事求是地分别向业主和保险公司提出各项索赔,经过大量的索赔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方法。2.工程索赔原则:2.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2.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2.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3.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3.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济德路、绕城路规定的时限为2l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3.1.1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a.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用索赔。b.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例七合同97年5月l3日-18日济南市骤降大到暴雨,使便道、A匝道桥承台基坑、部分涵洞及砂垫层受灾,我部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损失费用。c.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d.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计算方法: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e.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f.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g.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3.2同期记录:a.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b.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3.3详细情况报告: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3.4最终索赔报告:3.4.1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3.4.2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b.索赔申请表: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施工单位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故业主使很多本来对施工单位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进行最终批复。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交通部公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c.批复的索赔意向书。d.编制说明: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e.附件: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4.索赔的管理:4.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4.2索赔台帐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4.3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5.索赔存在的误区:可以说索赔是对施工单位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故很多施工单位在索赔工作上大做文章,然在索赔过程中往往存在不少误区,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以下几点:5.1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单位考虑与业主、监理单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提出。5.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往往不提出。5.3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无充分理由。5.4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及时作最终索赔报告。6结语:随着公路工程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管理章程进一步健全,索赔工作也逐步步入正常轨道,只要我们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签订约合同协议和各项往来性文件,在索赔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据,将会有更多的索赔项目被受理或批复。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https://bid.lcyff.com/#/?source=bdzd
2023-08-27 05:18:181

工程费用的索赔时间既有14天,也有28天,究竟如何区分及

费用索赔是28天,工期索赔时14天,我也是刚看懂
2023-08-27 05:18:283

工程延期赔偿协议

法律分析:如果工期延误的原因是由于承包商的失误,则承包商必须设法自费赶上工期,或按规定缴纳误期赔偿金并继续完成工程,或按照雇主的安排另行委托第三方完成所延误的工作并承担费用果工期延长的原因并非承包商所致,则承包商可按合同规定和具体情况提出工期索赔,并进行因工期延长而造成费用损失的索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八百零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023-08-27 05:18:371

索赔成立的三个条件规定

索赔成立的三个条件规定   索赔成立的三个条件规定,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这时我们需要借助法律手段来解决争端,尽可能的维护自己方的利益。下文分享索赔成立的三个条件规定。   索赔成立的三个条件规定1    一、索赔基本条件是什么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建设工程施工中的索赔是发承包双方行使正当权利的行为,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也可向承包人索赔。   1、客观性:是指客观存在不符合合同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并对承包商的工期和费用造成影响、这些干扰事件还要有确凿的证据说明。   2、合法性:当施工过程产生的干扰,非承包商自身责任引起时,按照合同条款对方那个应给予补偿。   索赔要求必须符合本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按照合同法律文件,可以判定干扰事件的责任由谁承担、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应赔偿多少等。所以,不同的合同条件,索赔要求具有不同的合法性,因而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3、合理性:是指索赔要求合情合理,符合实际情况,真实反映由于干扰事件引起的实际损失、采用合理的计算方法等。承包商不能为了追求利润,滥用索赔,或者采用不正当手段搞索赔,否则会产生以下不良影响:   (1)合同上方关系紧张,互不信任,不利于合同的继续实施和双方的进一步合作。   (2)承包商信誉受损,不利于将来的继续经营活动。在国际工程承包中,不利于在工程所在国继续扩展业务。任何业主在招标中都会对上述承包商存有戒心,敬而远之。   (3)在工程施工中滥用索赔,对方会提出反索赔的要求。如果索赔违反法律,还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二、索赔的成立条件:   当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应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由此可看出任何索赔事件成立必须满足的三要素:正当的索赔理由;有效的索赔证据;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九十二条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索赔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自身的利益,追回损失,避免亏损。要取得索赔的成功,索赔要求必须符合如下基本条件。客观性客观性要求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事件必须是客观存在的。   索赔成立的三个条件规定2    索赔成立的四个条件   1、索赔是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未能保证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   2、承包人提出索赔的"起因,通常是发包人违约、合同错误、合同变更、工程环境变化、不可抗力因素等。   3、索赔的依据主要包括合同文件、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证据等3个方面。   4、索赔成立要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索赔事件导致了实际损失;造成损失的原因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该损失不是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责任;及时提出了索赔。   1、合同文件的内容出错或互相矛盾;   2、监理工程师在合理的时间内未曾发出承包商要求的图纸和指示;   3、有关放线的资料不准;   4、不利的自然条件;   5、在现场发现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   6、额外的样本与试验;   7、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命令暂停施工;   8、业主未能按时提供现场;   9、业主违约;   10、业主风险;   11、不可抗力。   第一,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经造成了承包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者总工期延误。   第二,造成费用增加或者工期延误的原因,按照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承担的责任,包括行为责任或者风险责任。   第三,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    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很多施工企业管理粗放,算大帐、不会进行成本控制,更没有意识到工期的重要性,导致在工程完工后难以要回工程款,甚至被巨额索赔。对施工企业来说,关注工期就是关注工程利润。现就建设工程领域工期问题进行汇总,希望对施工企业有所帮助。   索赔成立的三个条件规定3    一、工期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索赔的成立,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2)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其他补充:    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   索赔事件又称为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不断地跟踪、监督索赔事件,就可以不断地发现索赔机会。一般承包商可以提起索赔的事件有: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2)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3)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4)对于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5)因为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6)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7)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8)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确定的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7。5。1项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跟进以上提供的各条法律参照,如果受雇者本身权益受到侵犯后,依法提出索赔,就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上索赔条件,承包人一般会按照合同里规定的时间,去通知侵害方进行索赔,也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来计算损失再去跟侵害方索赔。
2023-08-27 05:18:471

施工工期延长如何赔偿

要看工期延长的主要负责方是谁。如果施工方的失误导致延期,但经过监理,设计单位评定不用赔偿的就不赔。
2023-08-27 05:18:582

工期延长如何索赔

工期延长可以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录索赔,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023-08-27 05:20:091

第三方无理阻扰导致工期延误,如何向第三方索赔损失

取证
2023-08-27 05:20:182

建筑工程延误工期了怎么索赔?

1、最直接的就是工期索赔,起码要按原施工周期索赔;若要按原工期竣工的话,需要有赶工措施费;2、若已有前期准备的话,可以索要窝工人工费、材料保管费(部分材料提前采购)、窝工机械费;3、若错过了最佳施工时期的话,要增加合理的施工措施费,如土方工程进入夏天的话,要考虑有雨季施工增加的措施费了;砼工程进入冬天的话,要考虑有冬施的费用了。总而言之,索赔主要是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只要和发包人延误工期有关引起的工期和费用的索赔都可以申请,但目前的国情是大部分甲方仅给工期延长,费用上一般是不支持的。
2023-08-27 05:20:271

工程索赔期限是多久

法律分析:规定的索赔时限是28天。同时,还进一步规定,承包人未在28天内提出索赔请求的,即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延长工期的权利。类似超过索赔时限即丧失索赔权利的约定,也常见于承发包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之中。工程索赔的时限是指各类标准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规定的,或者是承发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提出索赔的时间限制。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发包人和承包人要加强施工现场的造价控制,及时对工程合同外的事项如实纪录并履行书面手续。凡由发、承包双方授权的现场代表签字的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的索赔等费用,应在工程竣工结算中如实办理,不得因发、承包双方现场代表的中途变更改变其有效性。
2023-08-27 05:20:471

工程索赔期限是多少天

法律分析:索赔事件发生28天以内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第19.1条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2023-08-27 05:20:571

工人延误工期可以索赔么?

如果事先定有合同,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索赔。
2023-08-27 05:21:0615

依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承包人可同时索赔工期和费用的情形有( )。

【答案】:A、BAB 可以索赔工期和费用,CD 只能索赔费用,E 只能索赔工期。
2023-08-27 05:21:291

不利地质条件索赔成立的三个条件?

① 二建考试中,索赔成立三个条件中影响工期是指影响总工期才成立吗如 索赔是成立吧 ② 索赔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无论什么索赔都是依照合同或者合同的补充协议来定,所以主要看合同的违约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2、一般产生工程索赔有以下几种常见原因:因建设方的原因,造成了窝工或者工期延误;或者设计的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 3、施工方需保留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建设方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约定,需按合同约定赔偿损失。 ③ 不良地质条件包括那些 不良地质条件泛指地球外动力作用为主引起的各种地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岩溶、土洞、河流冲刷以及渗透变形等。 它们既影响场地稳定性,也对地基基础、边坡工程、地下洞室等具体工程的安全、经济和正常使用不利。不良地质包括滑坡地区、崩塌地区、岩堆地区、泥石流、溶洞地区、瓦斯地区、地下水。 它们分布于场地内及其附近地段,主要影响场地稳定性,也对地基基础,边坡和地下洞室等其砌体体的岩土工程有不利影响。 (3)不利地质条件索赔成立的三个条件扩展阅读: 常见的不良地质及特点: 1、软粘土 软粘土也称软土,是软弱粘性土的简称。它形成于第四纪晚期,属于海相、泻湖相、河谷相、湖沼相、溺谷相、三角洲相等的粘性沉积物或河流冲积物。多分布于沿海、河流中下游或湖泊附近地区。常见的软弱粘性土是淤泥和淤泥质土。软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物理性质: 粘粒含量较多,塑性指数Ip一般大于17,属粘性土。软粘土多呈深灰、暗绿色,有臭味,含有机质,含水量较高、一般大于40%,而淤泥也有大于80%的情况。孔隙比一般为1.0-2.0,其中孔隙比为1.0~1.5称为淤泥质粘土,孔隙比大于1.5时称为淤泥。 由于其高粘粒含量、高含水量、大孔隙比,因而其力学性质也就呈现与之对应的特点-低强度、高压缩性、低渗透性、高灵敏度。 力学性质: 软粘土的强度极低,不排水强度通常仅为5~30kPa,表现为承载力基本值很低,一般不超过70kPa,有的甚至只有20kPa。软粘土尤其是淤泥灵敏度较高,这也是区别于一般粘土的重要指标。 软粘土的压缩性很大。压缩系数大于0.5MPa-1,最大可达45MPa-1,压缩指数约为0.35-0.75。通常情况下,软粘土层属于正常固结土或微超固结土,但有些土层特别是新近沉积的土层有可能属于欠固结土。 渗透系数很小是软粘土的又一重要特点,一般在10-5-10-8cm/s之间,渗透系数小则固结速率就很慢,有效应力增长缓慢,从而沉降稳定慢,地基强度增长也十分缓慢。这一特点是严重制约地基处理方法和处理效果的重要方面。 工程特性: 软粘土地基承载力低,强度增长缓慢;加荷后易变形且不均匀;变形速率大且稳定时间长;具有渗透性小、触变性及流变性大的特点。常用的地基处理方法有预压法、置换法、搅拌法等。 2、杂填土: 杂填土主要出现在一些老的居民区和工矿区内,是人们的生活和生产活动所遗留或堆放的垃圾土。这些垃圾土一般分为三类:即建筑垃圾土、生活垃圾土和工业生产垃圾土。不同类型的垃圾土、不同时间堆放的垃圾土很难用统一的强度指标、压缩指标、渗透性指标加以描述。 杂填土的主要特点是无规划堆积、成分复杂、性质各异、厚薄不均、规律性差。因而同一场地表现为压缩性和强度的明显差异,极易造成不均匀沉降,通常都需要进行地基处理。 3、冲填土 冲填土是人为的用水力冲填方式而沉积的土。近年来多用于沿海滩涂开发及河漫滩造地。西北地区常见的水坠坝(也称冲填坝)即是冲填土堆筑的坝。冲填土形成的地基可视为天然地基的一种,它的工程性质主要取决于冲填土的性质。冲填土地基一般具有如下一些重要特点。 颗粒沉积分选性明显,在入泥口附近,粗颗粒较先沉积,远离入泥口处,所沉积的颗粒变细;同时在深度方向上存在明显的层理。 冲填土的含水量较高,一般大于液限,呈流动状态。停止冲填后,表面自然蒸发后常呈龟裂状,含水量明显降低,但下部冲填土当排水条件较差时仍呈流动状态,冲填土颗粒愈细,这种现象愈明显。 冲填土地基早期强度很低,压缩性较高,这是因冲填土处于欠固结状态。冲填土地基随静置时间的增长逐渐达到正常固结状态。其工程性质取决于颗粒组成、均匀性、排水固结条件以及冲填后静置时间。 ④ 承包商的索赔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承包商的索赔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是: 1、与合同相比较,已经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 3、按合同规定,不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限内提出了书面索赔的意向通知。 《合同法》关于违约的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拒绝履行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二条 履行、补救措施后的损失赔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不利地质条件索赔成立的三个条件扩展阅读: 《合同法》关于违约赔偿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⑤ 工程工期索赔问题 1、事件1,索赔不成立,因挖掘机大修延迟开工属于承包方自身责任, 事件2索赔专成立属,因为施工地质条件的变化时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预见的。 事件3索赔成立,因为这是由设计便更引起的,应由业主方承担, 事件4索赔成立,这是由恶劣反常天气造成的,业主应承担责任。 事件5索赔成立,因恶劣反常天气引起的工程损坏及工程修复应由业主承担。 2、事件2可索赔工期5天(15日到19日) 事件3可以索赔工期2天,900/(4500/10)=2 事件4可以索赔工期3天(20日到22日) 事件5可索赔工期1天(23日) 总计索赔工期:5+2+3+1=11天 3、事件2,人工费:23元/工日*15*(1+30%)=448.5元 机械费::450元/台班*5天=2250元 事件3:900*4.2*(1+20%)=4536元 事件5:机械费450元/台班*1=450元 人工费:23元/工日*30*(1+30%)=897元 索赔总额:448.5+2250+4536+450+897=8581.5元 ⑥ 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成立的条件各是什么 1、无论什么索赔都是依照合同或者合同的补充协议来定,所以主要看合同的违约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2、一般产生工程索赔有以下几种常见原因:因建设方的原因,造成了窝工或者工期延误;或者设计的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 3、施工方需保留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建设方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约定,需按合同约定赔偿损失。 ⑦ 问题:判断索赔条件是否成立。 承包商的索赔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①与合同相比较,已经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②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 ③按合同规定,不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④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限内提出了书面索赔的意向通知。 ⑧ 工程师判定承包人索赔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索赔是指国际贸易业务的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直接或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损害,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索赔(Claim)的依据包括两个方面:法律依据:索赔方提出的救济方法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事实依据:索赔所需要的足够文件。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遭受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以后,要求保险人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的行为。保险索赔是被保险人获得实际的保险保障和实现其保险权益的具体体现。大多数保险单对有关索赔手续以及需要具备那些单证等作了明文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索赔作为被保险人一项权利是有时效限制的,保险种类不同,其时效也有所不同。根据《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5年,除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索赔时效为2年。 索赔是法律赋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一项权利,但它是有时效限制的,若索赔时效内没有提出索赔,则作为自动放弃此权益。 建设工程对索赔定义: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工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未能实践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理赔调查是寿险理赔作业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是寿险理赔的必经程序。对于单证齐全、证明材料充分、保险责任明确的案件可以不调查;对于某些赔案来说,案件调查是必须经过的一个重要步骤。 ⑨ 工程师判定承包人索赔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⑩ 合同索赔要求成立的4个条件 1.索赔是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 义务专或未能保属证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 2.承包人提出索赔的起因,通常是发包人违约、合同错误、合同变更、工程环境变化、 不可抗力因素等。 3.索赔的依据主要包括合同文件、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证据等3个方面。 4.索赔成立要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索赔事件导致了实际损失;造成损失的原因不属于 承包人的行为责任;该损失不是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责任;及时提出了索赔。
2023-08-27 05:21:371

不可抗力发生时费用工期索赔怎么进行?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双方按以下的方法分别承担,工程本身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有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的要求留在施工场的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不可抗力介绍: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来源既有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也包括社会现象,如军事行动。作为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强制力,具有客观上的偶然性和不可避免性,主观上的不可预见性以及社会危害性。世界各国均将不可抗力作为免责的条件,中国民法也不例外。
2023-08-27 05:21:451

工期延误索赔如何计算延误索赔的依据是什么

计算工期延误索赔金额的办法: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赔偿,并包括对方预期可以获得的利益。延误索赔的依据是《民法典》。【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023-08-27 05:22:171

工期延误赔偿标准

一、工期延误赔偿标准是什么1、工期延误赔偿标准有以下两点:(1)单项索赔,即索赔事项发生过后就报送索赔通知书,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予其余的索赔事项混合;(2)综合索赔,对整个项目中发生的索赔事项集中在一起进行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索赔的费用有哪些1、人工费损失,如停工、窝工的工人工资;工人低生产效率的损失;膳食补贴、工器具费用、各种管理费等相关人工费用损失;2、材料费损失,诸如由于工期拖延,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差价损失等;3、机械费损失,由于工期拖延导致相关机械停工带来的损失,转移搬运带来的损失等相关费用;4、工地管理费,诸如由工期拖延产生的工地管理人员的工资等;5、物价上涨的差生的差价费用,诸如工人工资上涨、机械租赁费用上涨、材料费用上涨等。
2023-08-27 05:22:261

施工索赔的依据

施工索赔的依据   施工索赔的依据,我们生活中很多的时候会因为一些纠纷而需要法律的帮助和解决我们的问题,生活中我们会遇到一些事情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但是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以下分享施工索赔的依据。   施工索赔的依据1    工程索赔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1、工地例会等(地盘)会议记录和有关工程的来往信件,都必须全部保存妥当,直到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所有索赔项目获得解决为止。   2、各种施工进度表,包括业主代表和分包编制的进度表。   3、施工备忘录(日记),在施工中发生影响工期和索赔有关的事项,都要及时做好记录。按年月日顺序号存档,以便查找。   4、做好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筑师予以承认。将他们的书面指示按年月日顺序编号存档。   5、工程照片需有专人管理,照片都应标明拍摄的日期,最好购买带有日期的相机。将照片按工程进度整理编排。   6、收集记录每天的气象报告和实际气候情况。   7、整理保存工人和雇员的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按年月日编号归档。   8、完整的工程会计资料,包括工卡,人工分配表、注销工资薪金支票、材料购买定贷单、收讫发票、收款票据、帐目及有关图表、财务信件、经会计师核证的财务决算表等。   9、所有的合同标书文件、合约图纸、修改增加图纸、计划工程进度表、人工日报表、材料设备进场报表及帐单(工程付款单)等需归类保存入档。   10.、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影像记录。    工程索赔的分类:   按索赔目的分类,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对象分类。    索赔目分类:   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   2、经济索赔:经济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索赔处理分类:   1、单项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   2、综合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俗称一揽子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也是总成本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    索赔对象分类:    索赔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   索赔和反索赔是相对性的,反索赔即对索赔的反击,工程中习惯性将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称为反索赔。   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及工程照片。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都可以作为索赔依据。   施工索赔的依据2    一、工程索赔争议有哪些处理方式    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施工企业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遭遇索赔事件时,以合同为依据来提出索赔要求。    2、及时提交索赔意向书   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的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包含索赔项目(分部分项目工程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   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企业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监理工程师和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这样,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对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3、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   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与会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   同时应建立业务往来的文件档案编号等业务记录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该项目现场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建筑工程索赔过程诉讼要点之诉讼证据    1、工程施工合同   国家工商管理局制作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范本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这其中需要深入研究的当属通用条款。    2、施工图纸   应注意施工图纸是否依法审核通过,未经依法审批的施工图纸不得擅自使用,必须取得建设方的签章认可。同时注意施工图纸与招投标、预算、合同的时间先后关系,如果施工图纸在后,则影响招投标、预算、合同的效力。此时是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还是按照图纸结算容易出现分歧。    3、设计变更   对每一项设计变更应保存好设计变更申请、通知单、变更图纸等证据,应该明确变更原因、责任,最好进一步明确变更前后工程造价差额,在上述基础上形成每项变更协议,明确责任承担。    4、工程签证   应注意审查签字人的权限、语言表达是否存在责任风险、是否具备证据要件等。    5、会议纪要   从公平的角度讲,会议纪要应该各方签章,签字人须有身份证明和授权。从内容上讲,应该注意责任承担,通过再定协议或已定协议的期限约定化解责任。会议纪要应该每页签章,注意留存。    6、现场日志   现场日志是对当时事实的记载,当然也不一定完全真实。因此,现场日志除非得到对方认可,否则应由其他证据印证方可作为有效证据。即使如此,不能作为有效证据的日志也可起到影响作用。其中,施工日志如对建设方有利,则一般会得到法院采信;   监理日志如对建设方不利,一般也会得到法院认可。这其中监理日志的证明作用是较高的。日志的证明效力与日志制作人是否与诉讼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为判断基点。    三、常见的工程索赔方式   1、因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索赔。施工合同是在投标后经双方充分协商、修改确定的,如果修改时双方已将投标前后承包方与业主或招标委员会的来往函件澄清后写入合同补遗文件并签字确认,就应当做出“合同正式签字以前的各种来往文件均不再有效”的声明。   如果没有这个声明,当来往函件内容与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双方容易发生争执而导致索赔。再如,双方签字的合同中表明业主已经接受了承包商的投标书中某处附有说明的条件,这些说明就可能被视为索赔的依据。   2、设计图纸或工作量表中的错误引起索赔。由于人为原因,招标文件中的图纸或工作量表难免会出现错误,但如果由于改正这些错误而使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承包方有权提出索赔。   实践中,这种错误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设计图纸与工作量表中的要求不符;现场条件与设计图纸要求相差较大;纯粹的工作量错误。即使施工合同是固定总价式合同,如果实际工作量与工程量清单有较大出入,影响到整个施工计划,承包商亦有权获得补偿。   3、合同瑕疵引起的索赔。主要表现为合同文件表述不严谨甚至前后矛盾,以及合同中的遗漏或错误。   施工索赔的依据3    施工索赔程序有哪些?    根据有关规定,提醒承包人按下列程序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索赔:   1. 索赔事项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 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 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同3、4规定相同。    施工索赔的几个关键环节    1. 提出索赔意向书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   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这一阶段,要注意二点:一是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二是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2. 做好同期记录   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要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注意现场照片、录像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   同期记录的内容有: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3. 提交详细情况报告   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    4. 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2023-08-27 05:22:361

只能索赔工期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分析:(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023-08-27 05:22:431

工程延误工期怎么赔偿

工程延误工期索赔标准:1、单项索赔,即索赔事项发生过后就报送索赔通知书,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予其余的索赔事项混合;2、综合索赔,对整个项目中发生的索赔事项集中在一起进行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七十二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三条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8-27 05:22:501

建设工程索赔时效是怎样的

索赔时效是指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其索赔权归于消灭的合同法律制度。约定的期限即索赔时效期间,一般为28天(根据通用条款)。该种索赔时效,属于消灭时效的一种。1.承包方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业主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业主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赔偿报告及有关资料。3.业主方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日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商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业主方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商做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时间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地向业主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业主方递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因此,在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要注意索赔时效及时向发包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如果因承包人的疏漏而才错过了工程索赔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2023-08-27 05:22:591

下列选项中既可以索赔工期,又可以索赔费用的是( )。

【答案】:D、EA 只能索赔工期;BC 只能索赔费用。
2023-08-27 05:23:071

工期延误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工期延误赔偿标准有以下几点:1、单项索赔,即索赔事项发生过后就报送索赔通知书,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予其余的索赔事项混合;2、综合索赔,对整个项目中发生的索赔事项集中在一起进行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预期违约又叫先期违约、事先违约、提前违约、预期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前,明示或者默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由此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项法律制度。实际违约分以下几点:1、不履行,不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时,合同当事人完全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2、不符合约定的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时,仍未履行合同债务;3、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主要是指违反法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二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三条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08-27 05:23:271

工期延误索赔费用都包含哪些

法律分析: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的具体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分包费用,现场管理费,利润,还有机械使用费等,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索赔的这些费用大概就是以上几种,在工期索赔之前,发包方应该按合同约定,先向承包方送达工期索赔通知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08-27 05:23:371

小数点加法和减法怎么做?

小数加减题如下:(1)42.56+3.124=45.684(2)81﹣30.75=50.25(3)15.6十0.237=15.837(4)148.2﹣25.62﹣24.38=98.2 (5)4.52﹣0.74﹣0.26=3.52 (6)0.42+5.4+1.58+2.6=10 (7)5.9+28.65﹣16.57=17.98  (8)57.5﹣3.25﹣16.75=37.5 (9)6.02+3.6+1.98=11.6 (10)1.29+3.7+2.71+6.3=14 (11)3.07﹣0.38﹣1.62=1.07
2023-08-27 05:20:381

如何加强大学生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现在很多大学生,特别是女大学生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往往经常会被骗,所以大学生出事故的情况很多,作为社会的栋梁,大学生不能只是 学习文化知识,保障自身安全也是很重要的,那么大学生怎样增强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体育锻炼,多练习跑步,增强自己的力量。此外可以多练练嗓子,这样遇到危急情况能喊叫,特别是一些刺耳的叫声,对女生来说是很有用处的。女士不要总是逛街,应该也多打打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锻炼身体的同时,可以提高自己的胆识,遇到危险可以做到临危不惧。大学生们出门在外,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注意着装。大学生们要特别注意自己隐私,不要随便留身份证号码或者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除非政府部门的要求,一般我们去商场参加促销,不要留真实的身份证号码,随便写一个就行。而且着装一定要稳重、整洁,像女生不要穿的太暴露或者花枝招展的,容易招惹是非,特别是夜晚走在人少的地方,更要注意一些。尽量乘坐正规运营的车辆,不乘坐黑车,不随便拼车、搭乘私家车。出门时,很多大学生为了图方便,就和他人拼车,或者搭错了车,这样都是非常危险的,很多大学生出事故 都是因为随便拼车、搭乘私家车导致的后果。因此一定要乘坐正规的出租车,保证自身安全。现实中很多大学生出现危险都是乘坐的黑车导致的,因此要特别注意这一点。不要跟陌生人去他指定的地方。有时候大学生没有心机,容易被人迷惑了,比如找工作,被人骗人背街小巷遭抢劫等危险。因此要特别注意,不要跟陌生人去他指定的地方。不要轻信任何人的花言巧语,如果遇到威胁,应该及时报警求助。或者在兼职找工作时,应该找大型的商场,不要轻信中介的骗术。女性大学生要注意,晚上不要单独外出如果是下班或者回住所过程中,尽量不走漆黑夜路,这样最大程度的保证我们自身的安全。因为很多不法分子都是在晚上等着大学生或独身的人,这个时间段往往是犯罪现象高发期。如果下班玩,难免走夜路,最好找人陪伴,即使不认识 ,也可以通过搭讪找一些可靠的大爷大妈帮忙。不要总是凑热闹,要注意保证自身安全。大学生有的喜欢看热闹,这样往往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比如有些碰瓷、赖人的,就是在凑热闹的时候,抓住机会就反咬一口,让人防不及防的,因此要注意出门在外不看热闹,不贪便宜,远离是非。像天津化学品大爆炸的情况,很多人受伤都是由于凑近看热闹导致的,所以我们一定要改掉这样的不好习惯。
2023-08-27 05:20:392

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工作概况   1、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接到通知后,我行立即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了以分管行领导为组长,综合部、零售事业部、会计结算部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同志为组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负责辖内营业网点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本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重新梳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流程。明确规定我行零售事业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行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跟踪、监督和考评,各机构负责人是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我行零售事业部服务岗和网点营业厅主任是服务投诉的管理人员,网点大堂经理为指定的投诉处理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客户投诉处理工作。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建立来电、来函、来访等多种形式,总行、我行等多种投诉机构的投诉渠道,对客户投诉的处理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且应对不同渠道的投诉设定了处理实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客户投诉进行化解。   2、保护范围与保护措施   在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时,对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进行保护,个人隐私和消费信息充分保密,对金融消费者购买的金融产品、接受的金融服务进行如实告知,让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公平交易等,具体如下:   (1)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消费者   在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各营业网点设立专职理财经理,对有意愿购买理财产品的金融消费者,遵循风险匹配原则,不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只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对于销售文本中出现的收益率计算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并以醒目文字提醒消费者,理财产品销售文本载明收取销售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等相关收费项目、收费条件、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以上重点条款理财经理均会重点提示消费者。   (2)办理信用卡的金融消费者   在为消费者办理信用卡时,要求客户经理必须尽量亲核亲访消费者单位,并对其本人的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确保消费者资料的真实性,在源头上杜绝用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行为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对于信用卡办理条款进行充分揭示并如实告知,告知消费者安全用卡注意事项。对持卡人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告知“透支”与“恶意透支”、“取现”与“xx”等行为的本质区别并充分说明其不良后果。此外,制作和分发卡友手册,通过卡友手册将信用卡产品的权益、服务、常识和收费等知识进行汇总,在日常的营销过程和柜面服务中传递给客户,使顾客有册可查,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3)购买其他金融产品的金融消费者   开展“金融知识进社区活动”,结合日常社区金融服务与营销工作,积极在居住区、商务区等宣传金融知识,联合相关管理、服务机构,开展针对性的咨询服务,特别做好中老年客户、文化程度较低等人群的银行服务安全与风险宣传。   3、宣传推动情况   在厅堂宣传方面,我行在各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公布本行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投诉方式、投诉处理流程等事项。并在分、支行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台帐,时刻跟踪处理结果并接受金融消费者的监督。对于金融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对于提出建议比较多的问题进行整改优化。   在业务宣传方面,我行各营业网点借助各种业务宣传渠道,包括横幅、大屏幕、宣传折页手册、报刊杂志、电视、网络、广播等方面,采用广告、软文或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知识的宣传。   在金融知识推广普及活动方面,印制《安全用卡指南》,在各营业网点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提高客户的安全用卡意识。同时,我行还结合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循序介绍本行的收费政策。在活动中,重点宣传、推广本行提供的便捷、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对金融服务达到一定认知程度的消费群体,向其介绍收费政策(包括账户管理费的收取以及免收费、低收费政策),引导客户理性选择银行服务,强化风险意识,规范零售业务的宣传与销售。   在金融消费者问卷调查活动方面,我行设计了金融消费者调查问卷,(内容涵盖银行产品、渠道、服务、信息等金融消费者关心的问题),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于金融消费者问卷调查周,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金融问卷调查活动。在活动期间,安排合理,组织细致,特别是重点做好调查对象的宣传解释以及资料的收集、统计工作,分工协作,责任到人。   在“金融知识进社区活动月”方面,我行根据当地社会与客户特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如开展持卡人安全用卡的宣传、商户引导与收单机具的布设,无现金的结算业务的推广,以及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的.宣传引导,改变客户的服务需求模式,持续培养客户选用安全、高效、便捷的金融消费习惯。    二、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   我行根据《转发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南京我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结合我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政策,但是在具体实施中,由于一些银行工作人员缺乏这方面的服务意识,所以与预期的效果有一定的差距。针对这个问题,我行一方面加强员工的服务意识培训,从思想上强调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性,使员工认识到这项工作的意义;另一方面,制定一定的激励政策,鼓励在这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也传达了行领导对这方面工作的重视。   此外,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类型的不断增多,我行也在积极创新经营模式。这既刺激了个人金融消费,也同时带来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更多思考,所以我行正准备积极地拓宽金融消费者保护领域,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根据客户购买的产品与服务,我行定期与其联系,充分提示其产品的风险,询问其对我行业务的满意程度。   再者,通过市场调研,我行发现银行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材料比较少,有些材料还比较专业和枯燥,客户缺乏学习的兴趣。所以本行根据长期以来掌握的顾客信息对顾客进行分类,然后组织我行的专业人士根据不同的顾客层次,编制内容深度不同的宣传手册,并配以不同的宣传形式,可以让客户最大限度地学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了解自身可以享受到的权益。
2023-08-27 05:20:391

石油化工专业就业方向

石油化工专业就业方向   石油化工专业的学生应掌握必备的石油化工生产基础理论,熟练掌握石油化工生产专业技术。那么石油化工专业就业方向又是怎么样的呢?   石油化工专业就业方向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适宜到石油化工、石油炼制、有机化工、精细化工等相关企业及部门从事生产技术操作、技术管理、技术改造、产品质量的`监控、工艺及工程设计、新产品的开发等工作。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专业就业前景   我表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高等教育蓬勃发展,现在全国已积累了成百上千万大专毕业生,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不断增长,有些用人部门对员工提出了限期达到本科层次的要求,越来越多的专科毕业生要求提高学历层次。   我提醒,选专业要尊重以下两个原则:   1、选的专业是自己感兴趣的;   2、选的专业是自己比较熟悉的。   满足其中之一就可以选定这个专业,不管是否是自己本专业,只要坚持读,就可以读好。当然读自己的专业或者相关专业,无论从复习还是从升本的概率讲,都比较容易,毕竟自己在大专的时候已经学习了一年半到两年的专业知识,复习的时候会轻松,而且容易掌握。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既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掌握石油化工生产技术、化工工艺过程与装置的基本理论,熟悉化工生产的基本要求,能从事化工工艺过程操作、管理及石油化工产品开发、经营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无机及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化工单元操作,油品分析,高分子化学与工艺,石油炼制工程,石油化工工艺、化工仪表自动化、化工制图及AUTOCAD等。   专业技能证书考核: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一级以上)、化学检验工、化工总控工。 ;
2023-08-27 05:20:381

关于红酒文化。

葡萄酒的品评场所品酒的场所最好选在采光良好,空气清新,气温凉爽的房间。有色的玻璃窗或带色彩的灯光,都会影响眼睛对酒色的判断,都不太理想,室温以摄氏18—20度为佳,红葡萄酒饮用温度:淡雅的红酒约在12度左右,酒精稍高的约在14—16度,口感丰厚的约在18度左右,但最高不应超过20度,因为温度太高会让酒快速氧化而挥发,使酒精味太浓,气味变浊;而太冰又会使酒香味冻凝而不易散发,易出现酸味。室内应避免有任何味道,香水味、香烟味、花香味、或厨房传出来的味道,都应该避免。另外还需要具备白色的背景,最好采用白色的桌巾和餐巾,以便衬在酒杯的后面,观察酒色。时间理想的品酒时间是在饭前,品酒之前最好避免先喝烈酒、咖啡、吃巧克力、抽烟或嚼槟榔,专业性的品酒活动,大多选在早上10点至12点之间举办,据说这个时段,人的味觉最灵敏。开酒优美的开瓶动作是一种艺术,在国外,酒侍开葡萄酒是一种专业的表演,他的专业演出服及服务可以决定他的收入。开酒时,先将酒瓶擦干净,再用开瓶器上的小刀(或用切瓶封器)沿着瓶口凸出的圆圈状的部位,切除瓶封,注意,最好不要转动酒瓶,因为可能会将沉淀在瓶底的杂质“惊醒”。切除瓶封之后,用布或纸巾将瓶口擦拭干净,再将开瓶器的螺丝钻尖端插入软木塞的中心(如果钻歪了,容易拨断木塞),沿着顺时钟方向缓缓旋转以钻入软木塞中,如果是用蝴蝶型的开瓶器,当转动螺丝钻时,两边的把手也会缓缓地升起,当手把升到顶端时,只要轻轻将它们往下扳即可将软木塞拨出(但如果软木塞太长,就很难一次就将其顺利拨出来)。如果是用所谓的“侍者之友”的专业开瓶器,建议不要将螺丝钻一次全钻进去,留下一环(因为可能不知道软木塞的长短,如果一次就把螺丝钻全钻到底,会穿过木塞,将软木屑洒到酒内),然后将手把扳下,把另一个支撑点支撑在瓶口,用左手握住,再用右手将手把直直地“提起来”(注意!是“提”而不是推,推很容易将软木塞推断,另外,提也会比较省力,因为施力臂愈长愈省力)。如果发现软木塞太长,无法顺利拨出时,请先停止,将所预留未钻入的最后一环钻体再钻入,重新再“提”一下,等到软木塞感觉快拨出时就停住,用手握住木塞,轻轻晃动或转动,轻轻地、安静地、有气质地拨出木塞。再用布或纸巾将瓶口擦干净,就可以倒酒了。醒酒为什么需要醒酒?所有的葡萄酒都需要醒酒吗?葡萄酒的香气通常需要一些时间才能明显地发散出来,所以一般好酒道的人都会按例在开瓶后等段时间,长短要视葡萄酒的“体质”而定,尤其是一些味道比较复杂、重单宁的酒,更需要长的时间醒酒。年轻的酒,醒酒的目的是散除异味及杂味,并与空气发生氧化;老酒醒酒的目的是使成熟而且封闭的香味物质经氧化发散出来,不同的是,老酒可能会因年老体弱,比年轻的酒容易“感冒”,比方说老酒开瓶之后可能第二天以后就会明显过于氧化及醋化,而年轻的酒可能过了三天身体依然健朗。通常老酒的醒酒时间比年轻的酒短(但不是绝对如此),厚重浓郁型的酒比清柔型的酒所需的时间要长,至于浓郁的白酒及贵腐型的甜白酒,最好也花一点时间醒酒。但如果仅仅只是打开软木塞,就整瓶直立着,这样的醒酒实无太大的作用,因为此时酒与空气的接触面只有瓶口大而已,这样的醒酒费时漫长,因此,至少应该倒一些在杯子里,然后轻摇,这样对酒味的散发有很大的帮助,在旋转晃动的时候,酒与空气接触的面积也就加大了,加速氧化作用,让酒的香味更多的释放出来。一般即饮型的红、白酒,可以不必花太多的时间醒酒,建议一开即可倒入酒杯饮用,有时候可能会有臭硫味(SO2)及一些异味出现,但只需几分钟就会散去。二氧化硫是制酒过程中的附加物,对人体无害,如果隔些时间仍有异味,那可能是这瓶酒酒质的问题了。辨酒葡萄酒的颜色应该是清澈、有光泽的,不应该是浑浊不清的,凭借葡萄酒色泽深浅的差异,可判断出这瓶葡萄酒的成熟度,最好在阳光下,而且尽可能在白色的背景前观察酒的颜色,通常红葡萄酒愈老颜色愈浅,愈年轻颜色愈深。紫红色是很年轻的酒(少于18个月),如薄酒来新酒;樱红色是不新不老的酒(2—3年),品质适宜现喝,不宜久藏;草莓红色是已经成熟的酒(3—7年),开始老化,应现喝;褐红色是名贵的好酒储存多年的色泽,普通的酒如果呈现这个颜色可能品质已走下坡。葡萄酒的粘度:当转动玻璃杯中的酒时,可观察留在杯壁上的酒滴,业内人士称之为“泪”或“腿”,酒的糖度和酒精度越高,这种酒滴越明显。杯裙:红葡萄“杯裙”的色泽较复杂,从玫瑰红经过棕色和橘黄色到蓝紫色,这大部分取决于使用的葡萄品种,但是酒的生产年代和地域也影响它的颜色,红酒越熟化越清澈,倾斜杯子观察酒的边缘:或深或浅,都表明了酒的年龄,深红色的酒说明产地的气温较高。闻酒第一次先闻静止状态的酒,然后晃动酒杯,促使酒与空气(尤其是空气中的氧)接触,以便酒的香气释放出来,再将杯子靠近鼻子前,再吸气,闻一闻酒香,与第一次闻的感觉做比较,第一次的酒香比较直接和轻淡,第二次闻的香味比较丰富、浓烈和复杂,酒香可分葡萄本身所发散出来的果香(不单只有葡萄的果香),发酵时所产生的味道、以及好的葡萄酒成熟后转变成的珍贵而复杂、丰富的酒香(Bouquet)。葡萄酒中含数百种不同的气味,一般分成五类。第一类是植物香味,主要属陈年香味;第二类是动物性香味,是耐久存的红酒经过常年的瓶中培养后出现的香味;第三类是花香味,是年轻的葡萄酒中比较常有的香味,久存之后会逐渐变淡、消失;第四类是水果香味,这是年轻、新鲜的葡萄酒中常有的香味,随着储存时间的延长,会变成较浓重的成熟果香;第五类是香料香味,是来自橡木桶的香味,大部分则属于葡萄酒成熟后发出来的香味。闻酒时,应探鼻入杯中,短促地轻闻几下,不是长长的深吸,闻闻酒是否芳香,是否有清纯的果香或气味粗劣、闭塞、清淡、新鲜、酸的、甜的、浓郁、腻的、刺激、强烈或带有诱惑的羞涩。尝酒口味:甜味、酸味、酒精以及单宁是构成葡萄酒口味的主要元素,葡萄酒在口中的质感分丰厚还是清淡、单宁和酒精是否配合、香味和温度是否合适、有没有葡萄酒本身的甜度和干度。品尝时有四种重要的资讯:“甜、酸、涩、余味”。品尝方法:1、让酒在口中打转,或用舌头上、下、前、后、左右快速搅动,这样舌头才能充分品尝三种主要的味道:舌尖的甜味、两侧的酸味、舌根的苦味;整个口腔上颚、下颚充分与酒液接触,去感觉酒的酸、甜、苦涩、浓淡、厚薄、均衡协调与否,然后才吞下体会余韵回味;或头往下倾一些,嘴张开成小“O”状,此时口中的酒好像要流出来,然后用嘴吸气,像是要把酒吸回去一样,让酒香扩散到整个口腔中,然后将酒缓缓咽下或吐出,这时,口中通常会留下一股余香,好的葡萄酒余味可以持续15—20秒。一般而言,越好的葡萄酒香味越持久,同时香味种类也越丰富,特别是一些耐久存的老酒,余香可在口中历久不散。2、具体一点:将酒杯举起,杯口放在嘴唇之间,并压住下唇,头部稍往后仰,就像平时喝酒一样,但应避免像喝酒那样酒依靠重力的作用流入口中,而应轻轻的向口中吸气,并控制吸入的酒量,使葡萄酒均匀地分布在平展的舌头表面,然后将葡萄酒控制在口腔前部。每次吸入的酒量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应在6—10ml之间。酒量过多,不仅所需加热时间长,而且很难在口内保持住,迫使人们在品尝过程中摄入过量的葡萄酒,特别是当一次品尝酒样较多时。相反,如果吸入的酒量过少,则不能湿润口腔和舌头的整个表面,而且出于唾液的稀释而不能代表葡萄酒本身的口味。除此之外,每次吸入的酒量应一致,否则,在品尝不同酒样时就没有可比性。当葡萄酒进入口腔后,闭上双唇,头微向前倾,利用舌头和面部肌肉的运动,搅动葡萄酒,也可将口微笑张,轻轻的向内吸气。这样不仅可防葡萄酒从口中流出,还可使葡萄酒蒸汽进到鼻腔后部。在口味分析结束时,最好咽下少量葡萄酒,将其余部分吐出。然后,用舌头舔牙齿和口腔内表面,以鉴别尾味。根据品尝的目的不同,将葡萄酒在口内保留的时间可为2—5秒,亦可延长为12—15秒。在第一种情况下,不可能品尝到红葡萄酒的丹宁味道。如果要全面,深入分析葡萄酒的口味,应将葡萄酒在口中保留12—15秒。场所品酒的场所最好选在采光良好,空气清新,气温凉爽的房间。有色的玻璃窗或带色彩的灯光,都会影响眼睛对酒色的判断,都不太理想,室温以摄氏18—20度为佳,红葡萄酒饮用温度:淡雅的红酒约在12度左右,酒精稍高的约在14—16度,口感丰厚的约在18度左右,但最高不应超过20度,因为温度太高会让酒快速氧化而挥发,使酒精味太浓,气味变浊;而太冰又会使酒香味冻凝而不易散发,易出现酸味。室内应避免有任何味道,香水味、香烟味、花香味、或厨房传出来的味道,都应该避免。另外还需要具备白色的背景,最好采用白色的桌巾和餐巾,以便衬在酒杯的后面,观察酒色。时间理想的品酒时间是在饭前,品酒之前最好避免先喝烈酒、咖啡、吃巧克力、抽烟或嚼槟榔,专业性的品酒活动,大多选在早上10点至12点之间举办,据说这个时段,人的味觉最灵敏。开酒优美的开瓶动作是一种艺术,在国外,酒侍开葡萄酒是一种专业的表演,他的专业演出服及服务可以决定他的收入。开酒时,先将酒瓶擦干净,再用开瓶器上的小刀(或用切瓶封器)沿着瓶口凸出的圆圈状的部位,切除瓶封,注意,最好不要转动酒瓶,因为可能会将沉淀在瓶底的杂质“惊醒”。切除瓶封之后,用布或纸巾将瓶口擦拭干净,再将开瓶器的螺丝钻尖端插入软木塞的中心(如果钻歪了,容易拨断木塞),沿着顺时钟方向缓缓旋转以钻入软木塞中,如果是用蝴蝶型的开瓶器,当转动螺丝钻时,两边的把手也会缓缓地升起,当手把升到顶端时,只要轻轻将它们往下扳即可将软木塞拨出(但如果软木塞太长,就很难一次就将其顺利拨出来)。如果是用所谓的“侍者之友”的专业开瓶器,建议不要将螺丝钻一次全钻进去,留下一环(因为可能不知道软木塞的长短,如果一次就把螺丝钻全钻到底,会穿过木塞,将软木屑洒到酒内),然后将手把扳下,把另一个支撑点支撑在瓶口,用左手握住,再用右手将手把直直地“提起来”(注意!是“提”而不是推,推很容易将软木塞推断,另外,提也会比较省力,因为施力臂愈长愈省力)。如果发现软木塞太长,无法顺利拨出时,请先停止,将所预留未钻入的最后一环钻体再钻入,重新再“提”一下,等到软木塞感觉快拨出时就停住,用手握住木塞,轻轻晃动或转动,轻轻地、安静地、有气质地拨出木塞。再用布或纸巾将瓶口擦干净,就可以倒酒了。醒酒为什么需要醒酒?所有的葡萄酒都需要醒酒吗?葡萄酒的香气通常需要一些时间才能明显地发散出来,所以一般好酒道的人都会按例在开瓶后等段时间,长短要视葡萄酒的“体质”而定,尤其是一些味道比较复杂、重单宁的酒,更需要长的时间醒酒。年轻的酒,醒酒的目的是散除异味及杂味,并与空气发生氧化;老酒醒酒的目的是使成熟而且封闭的香味物质经氧化发散出来,不同的是,老酒可能会因年老体弱,比年轻的酒容易“感冒”,比方说老酒开瓶之后可能第二天以后就会明显过于氧化及醋化,而年轻的酒可能过了三天身体依然健朗。通常老酒的醒酒时间比年轻的酒短(但不是绝对如此),厚重浓郁型的酒比清柔型的酒所需的时间要长,至于浓郁的白酒及贵腐型的甜白酒,最好也花一点时间醒酒。但如果仅仅只是打开软木塞,就整瓶直立着,这样的醒酒实无太大的作用,因为此时酒与空气的接触面只有瓶口大而已,这样的醒酒费时漫长,因此,至少应该倒一些在杯子里,然后轻摇,这样对酒味的散发有很大的帮助,在旋转晃动的时候,酒与空气接触的面积也就加大了,加速氧化作用,让酒的香味更多的释放出来。一般即饮型的红、白酒,可以不必花太多的时间醒酒,建议一开即可倒入酒杯饮用,有时候可能会有臭硫味(SO2)及一些异味出现,但只需几分钟就会散去。二氧化硫是制酒过程中的附加物,对人体无害,如果隔些时间仍有异味,那可能是这瓶酒酒质的问题了。辨酒葡萄酒的颜色应该是清澈、有光泽的,不应该是浑浊不清的,凭借葡萄酒色泽深浅的差异,可判断出这瓶葡萄酒的成熟度,最好在阳光下,而且尽可能在白色的背景前观察酒的颜色,通常红葡萄酒愈老颜色愈浅,愈年轻颜色愈深。紫红色是很年轻的酒(少于18个月),如薄酒来新酒;樱红色是不新不老的酒(2—3年),品质适宜现喝,不宜久藏;草莓红色是已经成熟的酒(3—7年),开始老化,应现喝;褐红色是名贵的好酒储存多年的色泽,普通的酒如果呈现这个颜色可能品质已走下坡。葡萄酒的粘度:当转动玻璃杯中的酒时,可观察留在杯壁上的酒滴,业内人士称之为“泪”或“腿”,酒的糖度和酒精度越高,这种酒滴越明显。杯裙:红葡萄“杯裙”的色泽较复杂,从玫瑰红经过棕色和橘黄色到蓝紫色,这大部分取决于使用的葡萄品种,但是酒的生产年代和地域也影响它的颜色,红酒越熟化越清澈,倾斜杯子观察酒的边缘:或深或浅,都表明了酒的年龄,深红色的酒说明产地的气温较高。闻酒第一次先闻静止状态的酒,然后晃动酒杯,促使酒与空气(尤其是空气中的氧)接触,以便酒的香气释放出来,再将杯子靠近鼻子前,再吸气,闻一闻酒香,与第一次闻的感觉做比较,第一次的酒香比较直接和轻淡,第二次闻的香味比较丰富、浓烈和复杂,酒香可分葡萄本身所发散出来的果香(不单只有葡萄的果香),发酵时所产生的味道、以及好的葡萄酒成熟后转变成的珍贵而复杂、丰富的酒香(Bouquet)。葡萄酒中含数百种不同的气味,一般分成五类。第一类是植物香味,主要属陈年香味;第二类是动物性香味,是耐久存的红酒经过常年的瓶中培养后出现的香味;第三类是花香味,是年轻的葡萄酒中比较常有的香味,久存之后会逐渐变淡、消失;第四类是水果香味,这是年轻、新鲜的葡萄酒中常有的香味,随着储存时间的延长,会变成较浓重的成熟果香;第五类是香料香味,是来自橡木桶的香味,大部分则属于葡萄酒成熟后发出来的香味。闻酒时,应探鼻入杯中,短促地轻闻几下,不是长长的深吸,闻闻酒是否芳香,是否有清纯的果香或气味粗劣、闭塞、清淡、新鲜、酸的、甜的、浓郁、腻的、刺激、强烈或带有诱惑的羞涩。尝酒口味:甜味、酸味、酒精以及单宁是构成葡萄酒口味的主要元素,葡萄酒在口中的质感分丰厚还是清淡、单宁和酒精是否配合、香味和温度是否合适、有没有葡萄酒本身的甜度和干度。品尝时有四种重要的资讯:“甜、酸、涩、余味”。品尝方法:1、让酒在口中打转,或用舌头上、下、前、后、左右快速搅动,这样舌头才能充分品尝三种主要的味道:舌尖的甜味、两侧的酸味、舌根的苦味;整个口腔上颚、下颚充分与酒液接触,去感觉酒的酸、甜、苦涩、浓淡、厚薄、均衡协调与否,然后才吞下体会余韵回味;或头往下倾一些,嘴张开成小“O”状,此时口中的酒好像要流出来,然后用嘴吸气,像是要把酒吸回去一样,让酒香扩散到整个口腔中,然后将酒缓缓咽下或吐出,这时,口中通常会留下一股余香,好的葡萄酒余味可以持续15—20秒。一般而言,越好的葡萄酒香味越持久,同时香味种类也越丰富,特别是一些耐久存的老酒,余香可在口中历久不散。2、具体一点:将酒杯举起,杯口放在嘴唇之间,并压住下唇,头部稍往后仰,就像平时喝酒一样,但应避免像喝酒那样酒依靠重力的作用流入口中,而应轻轻的向口中吸气,并控制吸入的酒量,使葡萄酒均匀地分布在平展的舌头表面,然后将葡萄酒控制在口腔前部。每次吸入的酒量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应在6—10ml之间。酒量过多,不仅所需加热时间长,而且很难在口内保持住,迫使人们在品尝过程中摄入过量的葡萄酒,特别是当一次品尝酒样较多时。相反,如果吸入的酒量过少,则不能湿润口腔和舌头的整个表面,而且出于唾液的稀释而不能代表葡萄酒本身的口味。除此之外,每次吸入的酒量应一致,否则,在品尝不同酒样时就没有可比性。当葡萄酒进入口腔后,闭上双唇,头微向前倾,利用舌头和面部肌肉的运动,搅动葡萄酒,也可将口微笑张,轻轻的向内吸气。这样不仅可防葡萄酒从口中流出,还可使葡萄酒蒸汽进到鼻腔后部。在口味分析结束时,最好咽下少量葡萄酒,将其余部分吐出。然后,用舌头舔牙齿和口腔内表面,以鉴别尾味。根据品尝的目的不同,将葡萄酒在口内保留的时间可为2—5秒,亦可延长为12—15秒。在第一种情况下,不可能品尝到红葡萄酒的丹宁味道。如果要全面,深入分析葡萄酒的口味,应将葡萄酒在口中保留12—1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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