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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作用在变化,请叙述其显著特征?

2023-08-30 07: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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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

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中国工会积极推动各类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各项民主管

理制度,认真做好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工作,依法组织职工听取企事业单位领导的工作报告,审议企业改革方案、财务报告、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决策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同意或否决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重要的规章制度和集体合同方案;审议决定涉及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评议和监督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听取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和企业领导人员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报告;依照有关规定,选举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选举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和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组织职工代表检查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集体企业的职工有权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编辑本段主要程序  

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程序一般包括:   

1、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职工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即可宣布开会。开幕词应简要讲清本次大会的目的、意义、中心议题和主要任务。此后宣布大会议程。应当注意会前正式通知职工代表,企业行政方面应安排好生产、工作,保证代表的出席率。职工代表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向代表团(组)长请假。   

2、由企业领导人做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企业发展计划、基本建设和重大技术改造方案,有关改善职工生活福利的情况等。如工作报告已事先发给代表进行过充分讨论,可针对职工代表提出的意见,作出说明。    3、由企业行政有关负责人做专题议案的报告。凡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查或审议的方案,均应由行政有关负责人向大会报告,说明制定的依据、目的和具体实施办法,也可针对职工代表对议案的意见,作出说明。   

4、由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等向大会作出报告。   

5、企业工会主席就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处理的重大事项,向大会作出说明,提请大会确认。  

 6、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议案分组进行讨论。同时对大会的各项决议草案和需经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酝酿。大会主席团成员分别参加本代表团(组)的讨论。   

7、各代表团(组)应指定专人认真记录职工代表的讨论发言,整理归纳后,将讨论意见向主席团汇报。  

 8、大会发言。应安排时间让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可由各代表团(组)推选代表,在大会上陈述本团(组)讨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也可让职工代表自由发言。  

 9、选举。根据有关决定和实际需要,选举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工代表,参加工资协商的职工代表和企业领导人等;根据大会主席团的提名,表决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的人选;表决通过其他需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人员。   

10、对有关的各项方案和大会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表决。   

11、致闭幕词,宣布大会结束。编辑本段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办好社会主义企业。编辑本段相关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制度,是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活动的规范性规定,既属于各企业制订的职代会条例实施细则的内容,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主要有下列两个制度。

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①民主管理联席会每季召开一次,由厂工会主席主持,由厂工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各代表组长(车间工会主席)参加。  

 ②根据会议内容及需要,可邀请党政负责人或其它有关人员参加,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职工代表提案(意见)处理制度

  ①征集提案,要结合职代会工作进行,企业每半年征集一次。  

 ②凡征集的提案,由工会负责分类整理。建立提案卡,交有关领导或部门认真研究处理和解答。  

 ③领导对提案解答处理期限,从接到提案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天。处理意见要通过会议或提案卡反馈形式与职工代表见面后归档。

作用:  

首先,职工代表大会有利于统一员工思想。   

每次大会,都有统一思想的目的。但相对于其它各种形式的会议来讲,职代会的这一目的性更加明确。按照惯例,每届职工代表大会上行政领导都要作行政工作报告,对往年的工作做全面总结,对本年度的工作进行安排。这一过程,对于领导来讲,是总结成绩,寻找差距,提出目标的过程。对于员工来讲,过去的一年,本部门做过哪些振奋人心的事情,工作中还有什么不足,本年度将有哪些新的思路和举措。都可以通过职工大会向职工代表宣传。职工代表回去后向职工宣传。   

其次,职工代表大会有利于增强民主管理。  

每次开职工代表大会,都要在会议前收集提案,在开会时组织职工代表讨论。这一过程,其实就是采集群众意见的过程,也是收集合理化建议的过程。对于领导决策、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无疑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三,职工代表大会有利于加强班子建设。   

一个集体的工作搞的如何,有没有创新,有没有效益,班子的素质和工作业绩非常重要。班子建设除了班子自身的业务素质,自身的工作能力,自身的工作方法之外,群众的监督至关重要。在历届职代会上,职工代表都要对班子进行民主考评,这无疑对班子会起到鞭策和激励作用。   

第四,职工代表大会有利于加快依法治企的进程。   

曾记得有人说过,一流的管理是用文化来管理。而文化管理重要的一条就是企业的规章制度全不全,企业领导是不是在依法治企。一个规章制度的健全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完善和改进的过程。任何一项制度的出台,都应通过职工大会的表决通过才能生效。在职工代表大会的进程中,好的制度得以继承和完善,不适应的规章制度将被废除。   

第五,职工代表大会有利于财务管理规范化。

在每届的职代会上,除了党政领导的行政报告、重要讲话、和出台规章制度之外,还有一项内容为财务预决算报告。由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向职代会公布财务收支情况,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这无形中,增强了财务管理人员规范管理财务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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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第二十三条 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四条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五条 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第二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第二十八条 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第三十条 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   第三十一条 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第三十二条 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召开会议或者采取适当方式,向同级工会通报政府的重要的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 基层工会组织   第三十五条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第三十六条 集体企业的工会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的权力。   第三十七条 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职工采取与企业、事业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第三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工会应当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   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产生,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应当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以外进行,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企业、事业单位的同意。   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第四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第五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四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第四十六条 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四十七条 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工会对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违反本法第三条、第十一条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或者进行人身伤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   (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   (一)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   (二)非法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   (三)妨碍工会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查处理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平等协商的。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   第五十五条 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同有关国家机关制定机关工会实施本法的具体办法。   第五十七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50年6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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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7 11:07:503

企业股权收益的法律保护:十年前国企改制,经县政府批准同意、职代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依据《企业法》、《公司法》、《劳动法》、《工会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和《北京三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国有控股企业民主管理及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企业民主管理及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企业实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为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决定的,是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内在需要。 第三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继续坚持和发展企业民主管理是公司党委、行政和工会组织的共同职责和原则。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公司所属法人企业。 第二章 公司职代会及职权 第五条 公司职代会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组织机构。 第六条 职代会接受本企业党组织领导,对党组织的决议、决定要认真贯彻执行;职代会应保证经理的中心地位,积极支持经理行使权利;工会是本企业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职代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享有以下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对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企业改制、改组、变更、分立、合并、兼并、搬迁、改造、破产及清产核资方案;企业裁员、分流、安置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企业基本建设方案和工程项目招投标方案;大宗物资采购方案;大额资金使用情况;企业重大投资和生产经营中的重大决策方案享有审议建议权。 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必须将企业改组、改制方案,搬迁、改造方案,兼并、破产方案及清产核资情况,企业裁员、分流、安置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未经职代会审议的不应实施。 (二)、审查同意或否决权:职代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内容享有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如职工薪酬管理办法;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奖惩办法;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职工培训计划;企业重要规章制度(如财务管理制度、劳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上述内容既未公开又未经职代会通过的有关决定视为无效。 (三)、审议决定权:职代会对职工福利基金、公积金、公益金的使用方案;职工购房配售方案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等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享有审议决定权。 (四)、民主监督、评议权:职代会对企业贯彻劳动法律、法规和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情况;对企业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情况;企业领导人员工资、奖金、补贴、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情况及出国出境费用支出情况;企业招待费使用情况等涉及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享有民主监督权。对企业领导人员享有民主评议权。 (五)、民主选举、更换权:职代会对工会委员会成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企业改制后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及参加平等协商谈判的职工代表享有选举、更换权。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八条 凡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公司职代会代表以各企业、分公司、各部室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职工代表又是会员代表。 第九条 职工代表的条件: (一)、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具备一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 (二)、本职工作好,有较强的责任心。 (三)、关心集体、办事公道、联系群众、遵守纪律。 (四)、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五)、有一定的业务知识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第十条 职工代表的构成: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包括一线职工、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一线职工的比例不得少于50%;科技人员、青年和女职工应占一定的比例。 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公司职代会及职工代表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任期未满,在公司内部调动工作,代表资格保留;职工代表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由原选单位按规定程序补选。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职工代表在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有提出意见、建议和表决权;召开职代会前有提案权。 (二)、有权参加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对企业执行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参加对企业管理人员的质询、评议。 (三)、因参加职代会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享受正常出勤待遇。 (四)、对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和参与管理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代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等专项工作的职工代表向职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四条 特约代表和列席代表 (一)、公司职代会可以邀请一些离、退休职工作为“特约代表”,“特约代表”在职代会上可以发表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和选举权。 (二)、不是职工代表的农场及所属单位或部门的领导干部可作为列席代表列席会议,可以发表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和选举权。 第四章 职代会的组织机构及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 公司职代会代表的比例和人数应按照有关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与上级主管部门商榷,但职工代表人数最低不得少于30人。农场所属100人以下的法人企业可实行职工大会制度。公司及所属法人企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代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参加,方可召开。 第十六条 职代会主席团。主席团成员在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上由全体职工代表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要根据会议内容和情况确定,各个层面要有一定的比例。 第十七条 主席团成员选举程序: (一)、工会结合公司实际,同党政协商后,提出大会主席团及执行主席人选。 (二)、将主席团和执行主席名单提交职代会预备会议,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 第十八条 职代会主席团职责: (一)、主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 (二)、研究需要大会通过和表决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 (三)、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组)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对提案进行修改。 (四)、主持大会的表决和选举工作。 (五)、处理大会期间发生的其他问题。 第十九条 职代会专门工作小组。专门工作小组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设定的。可设提案小组、经营管理小组、安全生产小组、职工保险福利小组、财务审查小组、规章制度监督小组、平等协商小组、民主评议小组等。 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在职工代表中提名产生。如工作需要,可聘请具有业务专长的非职工代表。 第二十条 专门工作小组的任务: (一)、会前,征集、汇总职工提案。 (二)、会后,检查监督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处理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三)、处理职代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按规定,向职代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一条 召开职代会的基本程序 (一)职代会预备会召开的程序。 1、预备会由工会主持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参加。 预备会召开前,要将职代会所审议的内容(草案)提前7天发给职工代表征求意见,征集大会提案。工会及各职工代表团(组)及时综合、归纳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综合整理提案,并提交公司行政班子研究决定。 2、预备会议程: (1) 选举大会主席团和执行主席; (2) 审议通过职代会议程。 (3) 对在职代会闭会期间,由各代表团组长代行职代会职权审议决定的事项进行通报并予以确认。 (二)职代会正式会议的召开: 1、职代会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参加。 2、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公司行政的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工会的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公司行政提交大会的有关议题; (4)听取代表提案审查和落实情况的报告; (5)听取公司厂务公开有关内容的报告; (6)通过大会决议。 第二十二条 职代会决议。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形成决议和做出决定,具有法律效力,未经职代会同意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必须提请职代会重新审议并经70%以上职工代表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三条 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是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临时处理企业急需解决的某些重要问题的一项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人员由职工代表团(组)长、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职代会专门小组负责人组成。 (二)、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需经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确认并报告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 职代会有关职权的行使程序 (一)、审议企业生产经营和重要改革方案的程序。 1、行政提出重大决策目标、措施和依据,形成具体方案(草案)。 2、将方案(草案)在职代会预备会前7天发给职工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 3、工会将职工代表的意见反馈给行政。行政吸纳职工代表意见并对方案(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4、召开职代会,由行政领导做有关决策事项的说明;职代会专门小组做预备会初审情况的说明,职代会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5、在职代会形成决议后,企业行政对决策方案组织实施。 (二)、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的程序。 1、工会方参加工资协商、集体合同谈判的代表由职代会选举产生。 2、工会方代表与企业行政方代表就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集体合同(草案)。 3、在职代会审议前7天,将集体合同(草案)发至各代表团或职工代表手中,征求意见。 4、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双方代表对集体合同(草案)文本进行修订。 5、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工会就集体合同(草案)的产生过程、主要标准条件的确立依据等情况做出说明。 6、职工代表大会对集体合同(草案)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7、报所在区县劳动部门审查备案。 (三)、审查同意有关重要规章制度的程序。 1、行政提出各项规章制度方案(草案)。 2、提交职代会专门小组进行讨论,并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反馈给行政领导。 3、行政根据职工代表意见对方案(草案)进行修改。 4、职代会审议通过后由行政公布实施。 (四)、审议职工工资分配方案,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公积金、公益金及其它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程序。 1、公司行政提出职工工资分配方案(草案),提交公司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工会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对职工福利基金的使用和福利事项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3、行政根据工会的建议,结合企业财力情况,提出各项基金使用方案和改善职工福利的方案(草案),并提交职代会审议决定。 (五)、评议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程序。 1、工会制定评议方案(草案)并提交党委,听取意见后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 2、被评议人员向职工代表做述职报告。 3、职工代表对有关人员进行民主评议。 4、由评议监督小组把评议意见进行分类整理、综合评定、确定评定等级。 5、由评议监督小组利用厂务公开等形式向职代会公布评议结果。 第五章 职代会与其他组织的关系 第二十五条 职代会与党委会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 (一)、职工代表大会要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二)、公司党委要把职代会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职代会工作,听取职代会工作汇报,支持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协调好职代会与企业行政的关系。 第二十六条 职代会与工会 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提出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和执行主席、专门工作小组的组建方案,组织专门小组和职工代表开展日常的监督、检查、调研等活动。 (四)、提名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候选人。 (五)、闭会期间,组织传达大会精神,监督检查大会决议的落实和提案处理情况。 (六)、建立与职工联系制度和职工反映意见、要求和建议的渠道,受理职工代表的申诉与建议; (七)、定期培训职工代表,组织职工代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 职代会与经理办公会 公司经理办公会是企业决策的执行机构,职代会是职工对企业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经理办公会在方案的制定过程中,应提交职代会征求意见或审议,要广泛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决策实施结果应向职代会报告。 第六章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第二十八条 为了提高公司及所属法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质量,必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一)、公司成立企业民主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经理、党委副书记和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纪委负责人、政工部、行政法律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资产开发部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办公室设在工会,工会主席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公司成立企业民主管理监督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纪委、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 第三十条 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企业是否将应提交职代会讨论、审查、审议的事项按规定提交给职代会;职代会各项职权的落实及效果;职代会的召开(代表的选举、人数、构成比例)、工作程序和会议议程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厂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厂务公开栏的内容是否定期更换。 (二)监督检查的办法: 1、公司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和监督检查小组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加所属法人企业职工代表大会。 2、对厂务公开工作半年检查一次,主要方式:听取所属法人企业行政负责人对厂务公开工作的全面汇报;召开职工群众座谈会听取意见。 (三)监督检查情况的上报和反馈:工会每年要对民主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由监督检查小组会同检查情况一并向党委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告,并将其内容列入企业行政工作报告和工会工作报告当中,利用职代会向职工(代表)反馈。 (四)公司对所属法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实行考评制度,并列入公司政治工作考评内容,与年终绩效工资兑现挂钩。第三十一条 建立健全法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发生下列行为的,工会有权向上一级党委、行政反映,并责令其改正。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企业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 (二)企业改制、破产方案,企业减员、分流安置方案,劳动合同到期人数较多的终止、续签方案,企业经济性裁员方案不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 (三)不执行或擅自修改职代会决议,给企业、职工或社会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企业因不实行民主管理导致重大失误或重大事故,对责任人不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职工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查同意后生效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出现有悖于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之处,一律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023-08-27 11:08:141

犯过罪能当职工代表吗?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话,是可以被选为职工代表的。
2023-08-27 11:08:232

供电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供电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电力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及《保定供电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供电公司(简称: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增强集体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是指涉及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坚持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公司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第三条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班子分工和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项范围      第五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当由公司党委会议、经理办公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上级重大决定、重要指示、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公司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重大经营策略、管理体制;      (三)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事项;      (四)公司年度综合计划、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决算)、自有资金分配方案、产权转让、重要资产出租、重要资产处置、公司的(投资)、借贷、审计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      (五)公司劳动用工、薪酬分配、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除;      (七)公司改革方案,组织机构调整设置、人员编制调整和使用、岗位设置、人员安置等重大问题;      (八)安全生产、电网建设、经营管理、优质服务、电网调度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突发事件、违纪案件、法律经济纠纷以及涉及影响单位稳定等重大事件的处理;      (九)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等重大问题,公司职代会、党代会、工会、团青工作及离退休工作的重大问题;      (十)决定公司级或向上级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其奖励办法;      (十一)决定对违规违纪的组织、干部或人员的处理意见;      (十二)其它重大决策事项。      第六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公司党委直接管理的领导干部及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等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选聘、任免、调动等;      (二)公司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与奖惩;      (三)后备干部的管理;      (四)其他重要干部人事管理事项。      第七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电网装备、科技研发、信息技术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      (一)基建、技改、大修、科技等项目的年度计划安排和调整方案;      (二)融资、担保和委托贷款项目;      (三)应当向河北省电力公司报告的重大投资管理事项;      (四)年度计划外的重大改建、新建项目;      (五)非生产性项目的年度计划安排以及调整方案;      (六)由于政策变化、设计变更、外部环境变化等引起的项目费用大幅增加的重大事项;      (七)其它重大项目安排。      第八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按照有关规定,超出公司本部领导干部有权调动和使用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      (一)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      (二)超预算、预算外较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      (三)较大额度的非生产性资金使用,以及捐赠、赞助资金使用事项;      (四)其它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第九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具体事项参照中共供电公司党委议事规则、供电公司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供电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以及公司关于领导干部管理、财务资金管理、投资管理、综合计划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等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      第十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主要通过公司党委会议和经理办公会议两种形式进行,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需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干部人事任免及有关重要事项由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如无特殊情况应同时参与讨论和决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根据规定参加会议。      第十一条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党委、经理班子报告。临时决定人对决策情况负责,      党委、经理班子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      第十二条党委会议、经理办公会议按规定分别由党政主      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召开过程中,可由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具体经办人员对议题内容、决策建议进行专题汇报。      第十三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前,应以书面形式向与会人员发出正式通知,并提供相关材料,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      第十四条没有列入议题的决策事项不得临时动议。      第十五条集体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出席人数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参会人员应对议题的"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阐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参会人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表决可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在经会议集体讨论、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之后,由会议主持人作出通过、原则通过、再次审议、试点试行或      暂缓实施等决定。会议主持人在参会人员未充分发表意见之前,不得轻易作出决定。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作出决定。      第十七条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表决方法、表决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会后形成会议纪要或文件,存档备查。      第十八条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需要进行法律论证的,应在集体决策会议前向法律事务部门提供书面材料,由法律事务部门出具法律意见。      第十九条重大决策事项的决策程序:      (一)有关职能部门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要求,提出需要      研究决定的事项。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由本单位工会通过适当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二)经经理或党委书记同意后确定决策议题;      (三)分管领导根据议题召集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可行性论证方案和推荐意见,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四)按照公司党委议事规则和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根据不同内容、不同情况选择讨论决定的方式,分别召开党委会或经理办公会研究决策。      第二十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的决策程序:      (一)按照公司领导干部管理规定,通过民主推荐、公开竞聘等方式提出考察对象,并经党政主要负责人沟通一致后确定;      (二)干部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已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三)公司党委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前,对拟提拔任用的领      导干部人选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并在班子内部充分酝酿。党政主要负责人之间要充分沟通,达成一致,不一致的不宜上会。班子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应及时提醒或要求纠正;      (四)由公司党委集体讨论做出干部任免决定。党委讨论      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意见分歧较大或者重大问题不清楚时,暂缓做出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五)对公司党委讨论决定的提任人选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被举报反映的人选,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情况属实且影响干部使用的,经会议研究应暂缓提任;      第二十一条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的决策程序:      (一)重大项目应当事先由职能部门组织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并进行初步审核;      (二)预算外项目和资金使用,由预算委员会、分管领导提出,经经理同意后,开展调研活动、法律咨询,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论证。经分管领导初审后,列入会议决策事项,召开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三)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事先由财务部门进行论证和风险评估;      (四)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提出,经经理同意后,列入会议决策事项,召开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二十二条决策作出后,公司应当将需要报告的决策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公司领导按照分工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公司办公室为决策事项督办责任部门。单一部门承办工作的,按照业务分工确定承办部门;多个部门承办的,明确一个牵头承办部门,其他部门配合。      第二十四条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之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按规定重新履行决策程序。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级党组织要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和广大员工,推动决策的实施,并对实施中发现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司党委决定不符或脱离实际情况的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可向上级反映。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六条领导班子应明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范围、工作流程和责任分解。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三重一大事项范围是否全面科学、决策程序是否严密、责任追究措施是否有效等。      第二十七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要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或以适当方式在公司内予以通报,自觉接受监督。班子成员应根据职责分工,及时以适当形式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并将贯彻执行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厂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      第二十八条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配套制度。健全完善党委议事规则、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以及干部管理、财务管理、投资管理、物资管理以及决策回避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      第二十九条企业为推动重要工作而设立的各类领导小组、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职能部门要按照协同监督机制要求,加强对下一级单位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      第三十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四好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的考察、考核重要内容以及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办公室应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第三十二条办公室应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工作规定,加强重要决策、重点工程、重大方案的保密管理,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第三十四条出席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会议的人员应当对会议决策承担责任。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失误的责任人,应按照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对不履行或没有正确履行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无论是否造成影响或损失,(www..Com)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领导干部违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应当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国家电网公司、河北省电力公司相关领导干部的管理制度视情况给予经济考核、政纪处分或党纪处分。对于违反决策制度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或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责令清退或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第三十六条本实施细则与国家和上级规定有抵触的,按国家和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实施细则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3-08-27 11:08:311

农场场务公开实施细则

农场场务公开实施细则   农场场务公开实施细则农场场(队)务公开实施细则   根据[XX]号文精神,为构建“公司-场-队”三级工作网络体系,更好的发挥场务公开在加强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更好的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巍场务公开工作走上“阳光场务”之路,并为巍生产经营工作创造出和谐稳定的氛围,结合巍实际情况,特制定巍场(队)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   一 场(队)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推进企业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宗旨;以公开企业办事制度,深化民主管理为手段;以充分调动生产管理者和广大职工群众两个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为目的,通过建立健全比较规范的场(队)务公开制度,促进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不断推动农林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 场(队)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注重效果、持之以恒、推动发展”五大原则。   、突出重点。一是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职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二是职工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引发矛盾、滋生腐败的焦点问题;三是有关生产经营的重点问题。   、实事求是。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从本场(队)实际出发,凡公开的内容,都真实全面,不回避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不避重就轻,不弄虚作假。   、注重效果。公开的内容有针对性、实效性,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公开的形式和程序要规范、公开的时间要及时,不能拖延,确保职工群众满意。   、持之以恒。要把场(队)务公开作为企业一种基本的管理制度常抓不懈,作为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长期性工作认真抓好,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使这项工作不断完善、巩固、提高。   、推动发展。场(队)务公开是一种让职工知情的手段,其目的是发动和组织职工群众参与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使企业不断加强管理、深化改革,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三 场(队)务公开组织机构   在巍实行“场-队”两级公开、监督网络体系。   、全场成立场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和场长担任,设立场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会,由工会主席任办公室主任,建立场务公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场纪检员担任。   、各队成立队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队长担任,建立队务公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各队纪检网员担任。   四 场(队)务公开内容   按照[XX]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厂(场)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内容的公开:   一 场务公开内容   1、场重大决策方面   ① 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重大决策;   ② 改革、改制方案,改组改造的资产重组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   ③ 职工轮岗、裁员、分流、安置方案;   ④ 国有或集体产权转让方案。   2、场生产经营管理方面   ① 度生产经营指标及完成情况;   ② 重要规章管理制度的制订与实施;   ③ 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落实情况;   ④ 基建工程项目的招投标;   ⑤ 上级部门对本场财务审计和评价情况   3、场物资采购方面情况   ① 凡是超过XX元的物资采购必须集中采购或招投标,实行购前购后全部规范公开,包括: ,      农场场务公开实施细则   a.农资方面:化肥、农药、种子、薄膜等;   b.机械设备方面:选种机、皮带机、水泵等;   c.办公设备:电脑、空调、广播等:   d.其他需要公开的项目。   ② 凡是超过元的物资采购必须两个人同时去采购并进行发票公开,包括:   a.办公用品:办公桌椅、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各种印刷品、纸张、薄册、笔,测绳、皮尺、计算器等;   b.招待室用品:电视、电风扇、电取暖器、床上用品等;   c.奖品福利:各种活动所需奖品、职工每福利用品等;   d.安全生产投入:电缆、防尘防毒装备、防护设施、消防器材等;   e.其他需要公开的项目。   4、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职工普遍关注的问题:   ① 集体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② 职工的提薪晋级、工资、奖金分配、奖罚与福利;   ③ 职工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住房公积金等缴纳情况;   ④ 职工的招聘、征兵、计生,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评先评优的条件和结果;   ⑤ 职工医疗卫生及保健防疫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⑥ 职工培训计划、劳动争议的调解与处理情况;   ⑦ 职工承包租赁土地、鱼塘、大棚、鸡鸭猪舍、牛羊圈等;   ⑧ 职工集资建房、房改、租赁公房等;   ⑨ 职工麦种、豆种的结算价及用种价;   ⑩ 公司拨给场工会的经费支出、扶贫济困的财物发放、退休职工补贴、抚恤金、独生子女补贴等。   5、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①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② 每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   ③ 重要岗位的人员聘用、党员的发展;   ④ 业务招待费、出国出境费用支出情况;   ⑤ 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情况;   二 队务公开内容   1、职工租赁土地的位置、数量、价格、种植品种;   2、职工土晒场的位置、数量;   3、职工种子去杂情况;   4、职工种子入库前的发芽率测试情况;   5、职工入库种子数量及结算款领取情况;   6、职工补缴的种子差价款收取情况;   7、职工义务工出工情况;   8、公司及场出台或转发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文件、管理制度、会议纪要等;   五 场(队)务公开形式   一 场务公开基本形式及时间   1、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是场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载体,每的-月份召开一次职代会。凡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公开事项,职代会闭幕后7日内公开。   2、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   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审议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一些重要问题。   3、场情发布会   每底举行,向职工通报生产经营及有关场务公开内容。   4、场务公开栏   每月八日定期公开,遇重要事项随时公开。   5、队长会   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办事过程、政策界限和办理结果,阶段性、度性、综合性等重要工作事项随时召集队长开会公开。   6、广播会   用于需要反复宣传的重要政策文件、管理制度,及一些长期性或时效性较强的内容公开。   二 队务公开基本形式及时间   1、队务公开栏   每月十日定期公开,遇重要事项随时公开。   2、职工大会   需要进行解释说明的重要事项或职工十分关注的焦点、难点,由队长召集职工随时召开。   3、广播会   用于需要反复宣传的重要政策文件、管理制度,及一些长期性或时效性较强的内容公开。 ,      农场场务公开实施细则   六 场(队)务公开的具体程序   一 场务公开具体程序   1、提出   由场务公开办公室按场务公开的规定要求,提出公开内容及具体方案。   2、审查   场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公开内容和具体方案进行审查,确定公开的具体内容和形式。   3、公开   由场务公开办公室按具体要求进行公开。   4、反馈   场务公开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整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处置方案,并将情况反馈到场务公开领导小组。   5、整改   需要整改的项目,场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认真整改或督促整改。并把整改情况及时公开。   6、监督   场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充分发挥监督考核作用。   7、归档   场务公开办公室将公开情况、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材料统一归档、保存备查。   二 队务公开具体程序   1、提出   由队务公开领导小组按队务公开的规定要求,向场务公开办公室提出公开内容及具体方案。   2、审查   场务公开办公室对公开内容和具体方案进行审查,确定公开的具体内容和形式。   3、公开   由队务公开领导小组按具体要求进行公开。   4、反馈   队务公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要及时收集、整理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处置方案,并将情况反馈到场务公开办公室。   5、整改   需要整改的项目,场务公开领导小组督促队务领导小组进行整改、及时公开整改情况。   6、监督   队务公开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监督考核作用。   7、归档   队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公开情况、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材料统一归档、保存备查。   本规定由场“场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场务公开领导小组   XX月日   ,
2023-08-27 11:08:421

基层工会职代会职工生活福利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为体现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保障职工的群众当家作主、管理企业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设立本职工生活福利监督工作小组。第二条职工生活福利监督工作小组是在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下,为增强职工体质、改善职工生活,协助行政办好职工福利而设置的一个监督工作机构。大会闭会期间,在厂工会领导下开展日常活动。第三条任务和职责:根据国家颁发的有关法规和厂有关规定制度,检查、督促食堂、幼儿园、招待所、浴室、职工医院等生活设施部门的食品卫生、卫生防疫及环境卫生工作;检查食堂、幼儿园、招待所的饭菜、点心等食品质量、价格、成本核算以及账目进出;检查、监督全厂各生活管理部门的工作质量及服务质量,并积极向有关部问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协助生活管理部门搞好内部管理,经常向职工进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知识宣传和职业道德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征求职工群众对企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厂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并督促提出整改措施;检查中对好人好事应给予表扬并建议行政给予奖励;对违反有关法规、工会制度的人与事或发现有损害职工切身利益的行为,及时向厂领导和工会汇报,建议行政根据情况给予处分。第四条职工生活福利监督工作小组应做好定期检查工作,每季召开一次会议,讨论研究工作。第五条职工生活福利监督工作小组,可根据本小组工作职责范围,制订《职工生活福利监督工作小组监督检查实施细则》,报厂工会审批后执行。第六条职工生活福利监督小组成员要努力学习有关食品卫生知识和生活福利管理知识,全心全意、大公无私、不营私舞弊,为搞好全厂职工生活福利而努力工作。第七条本小组工作成员因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经厂长同意,按正常出勤享受应得待遇。第八条本工作条例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生活福利监督小组讨论通过后执行。
2023-08-27 11:09:021

陕西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14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企业在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同时,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及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保证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权利。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企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第四条 厂长要积极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工作,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的职工代表大会基本职权的实现,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第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要积极支持厂长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厂长负责制在本企业的实施,维护厂长的中心地位和管理权威。第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和行使职权的程序第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对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和劳动保护方案,行使审议权,向厂长提出意见和建议。其程序是:  1ue010厂长一般应在职工代表大会开会前一周,将初步方案或相应的工作报告交工会发给职工代表,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经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或小组,下同)综合研究后,提供给厂长进行修改完善。  2ue010厂长向职工代表大会作报告,提请职工代表审议。大会主席团汇集各代表团(或组,下同)的意见,向厂长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由厂长对职工代表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作出说明。  3ue010在意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大会作出贯彻实施的决议。第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行使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其程序是:  1ue010一般在大会召开前一周,厂长或行政有关部门将初步方案提交给工会。  2ue010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初步方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主动与行政方面进行协商。  3ue010正式提请大会审查通过。如方案被否决,由行政方面继续进行调查修改。第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的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行使审议决定权。其程序是:  1ue010一般在大会召开前一周,厂长或有关部门将有关初步方案,提交工会。  2ue010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查研究后,由各职工代表团长和专门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本着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面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3ue010厂长或有关部门向大会作报告及修改说明,由大会讨论和表决。  4ue010经大会审议决定的方案,厂长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复议。复议后如仍有不同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协调。第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行使评议监督权。其要求是:  1ue010评议干部每年进行一次。  2ue010评议的范围是在职的厂级和车间、科室的行政领导干部,重点是厂级行政领导干部。  3ue010评议的内容是干部的德、能、勤、绩,以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主要考核干部的工作实绩。  其程序是:  1ue010行政领导干部分别向厂和车间职工代表作述职报告,由职工代表进行评议,在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民意测验或信任投票。  2ue010干部评议委员会对评议的意见进行归纳、汇总,逐人写出评语,并提出对干部奖惩、任免的建议。  3ue010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将评议材料分送主管部门,作为考核干部的依据,并及时将评议意见转达被评议干部。对多数职工代表要求免职的领导干部,主管部门(包括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进行调查处理。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其程序是:  1ue010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决定,召开联席会议,制定选举办法和候选人条件。  2ue010自下而上地动员职工推荐候选人,并经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  3ue010组织候选人在大会上发表治厂演说,并进行答辩。  4ue010在大会上采取无记名差额选举的办法,正式选举。  5ue010公布选举结果,并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6ue010选举的厂长不能胜任工作或严重失职者,由职工代表大会罢免,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7ue010政府主管部门委任或招聘、免职或解聘厂长时,在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应征求大会的意见;在闭会期间,应征求联席会议的意见。
2023-08-27 11:09:091

什么应当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制度

企业应当按照合法、有序、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推行民主管理。企业行政管理方与企业工会委员会应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职工代表大会的实施办法(细则),明确其组织制度、职权内容和工作制度等,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管理制度体系,同时报同级党组织,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职工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两种形式,二者在性质、任务、职权等方面没有区别,职工代表大会在具体工作制度方面增加了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罢免等内容。企业行政管理方与企业工会委员会可以根据企业的职工人数,实际需要和客观条件协商选择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根据规定,企业职工人数在五十人以下的,应当召开职工大会。
2023-08-27 11:09:181

国有企业如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国有企业属地方管理的,按照所在地的职代会条例组织召开;属中央管理的,按照所在行业的职代会条例执行;如果所在行业没有条例的,就可以不开了。比如江苏的国企就按照江苏的职代会条例执行,如果是央属金融机构就按照金融职代会条例执行。一般职代会条例都会有配套的实施细则或操作规则,照着条文组织执行就可以了。
2023-08-27 11:09:521

基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实施细则是怎样要求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市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基本精神,为妥善解决劳动争议,应做到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纠纷,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社会的安定团结,促进社会主义建设,制特定本实施细则。第二章劳动争议范围第二条实施细则适用于本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下列范围内的劳动争议:因变更、解除、终止和撤销劳动合同的争议事项;因辞退、辞职、录用、调动引起的争议事项;因劳动合同规定支付的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待遇等方面引起的争议事项;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方面引起的争议事项;因劳动保护,实施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卫生规程方面引起的争议事项;因奖励和惩处方面引起的争议事项;因职工患病、伤残、退(离)休、退职、生育、探亲、死亡等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待遇方面引起的争议事项;因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而产生的争议事项;因职工技术培训引起的争议事项;其他劳动争议事项。第三章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第三条设立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下设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隶属公司工会直接领导。第四条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公司内部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处理有关劳动争议的群众性调解组织。各部门设立以分工会管辖范围为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小组,负责处理本部门有关劳动争议事项。第五条调解委员会由下列人员兼职组成:职工代表;企业行政代表;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企业代表由公司行政指定;工会代表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指定。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任期与同届职代会的届期相同。调解委员会具体人数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公司工会提出并与总经理协商确定,一般为规定为9~13人。调解委员会的公司行政代表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1/3。调解委员会的主任由调解委员会在成员中产生。各部门的劳动争议调解小组设3~5人。由部门职工代表、行政代表、工会代表兼职组成,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和承办争议案件。第六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熟悉有关法律知识;熟悉企业管理知识;作风正派、秉公办事、热心服务;具有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第七条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接受上级劳动部门的业务指导;部门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接受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领导。第八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处理本公司内发生的有关劳动争议;安排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政策与劳动法规,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努力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支持总经理正确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促进企业生产任务的完成,努力发展生产力;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与企业的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职工和企业服务;做好政策、法律咨询工作,特别是做好劳动政策,劳动法规工作;受理本市劳动仲裁部门委托办理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案件;受理公司内各部门劳动争议调解小组调解不成的劳动争议;督促检查调解协议的执行;及时总结本公司调解劳动争议的工作经验。第九条部门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的职责:协助公司调解委员会调解本部门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督促检查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受理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交办的案件;督促行政和职工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对职工进行劳动法规的宣传教育;定期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第十条调解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实行争议双方调解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允许当事人对争议事项申诉和辩论的原则。第十一条调解工作的依据(1)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2)《企业法》及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3)企业制定的与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规定相一致的企业规章制度。第四章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第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先向职工所在部门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申请调解。部门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应立即指定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对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及调解结果作详细的记录,对达成的协议应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将调解情况书面报告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备案,同时将全部资料送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统一编号、归档。对调解不成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告知双方当事人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并将全部资料移送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第十三条部门劳动争议调解小组调解无效时,当事人也可以口头或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申请调解。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调解员在接待当事人申请时,应填写“接待登记表”,并作好记录。第十四条当事人行政一方的代理人申请调解时,必须具有行政授权委托书或授权便函。当事人一方申请调解,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应立即征求另一方意见,如另一方同意调解,则记录在案,并告知在两天内提供有关证据资料。如委托代理人,应出具委托(授权)书或授权便函。如果一方不同意调解,或在7天内没有答复,又不能上交有关证据材料,或不委托代理人,则视为不愿调解。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应立即告知申请方不受理调解,并作好记录,同时发出调解不成通知书。第十五条发生劳动争议的职工一方人数在10人以上并且具有共同理由的,为集体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的职工当事人应当选举1~3名代表参加调解(或仲裁)活动。因开除、除名、辞退违纪职工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公司公布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不予受理。属其他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应当从争议发生之日起至16日内或者从调解不成之日起30日内,向上级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第十六条当事人申请调解应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如当事人申请时证据材料不全,可在调解活动中继续提供。当事人职工一方提供的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行政处理决定;证人的姓名、地址;应由职工提供的证据材料;职工提供的其他材料;当事人行政一方提供的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行政处理决定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依据;职工的陈述笔录或谈话记录;行政对职工处理时的审批报告等;公司行政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七条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接待当事人调解申请时,应作初步审查。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受理:申请人有明确的请求事项;申请调解的争议在受案范围内;当事人应具有主体资格;申请调解的争议应在规定时效内;申请调解的手续完备。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均不受理。经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记录在案,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执行。第十八条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上级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第十九条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接待当事人申请后,应在2天内填写“劳动争议受理审批表”,报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主任审批,指定调解员3人(其中一人兼记录员,或另设记录员),确定首席调解员,立即进行调解工作。部门的调解程序可从简。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员应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要求回避:是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与争议有利害关系;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第二十一条调解员应认真审阅当事人的调解申请意见和提供的全部资料,同时汇总有关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审阅资料时应明确争议要点,重要证据材料和适用法律、法规。第二十二条调解员应分别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应有位调解员找当事人谈话时调解员应有两人以上参加,记录员作好陈述记录。陈述记录应交当事人审阅后签字,对陈述记录中修改的地方应由陈述人盖章确认,调解员应在陈述记录上签字。第二十三条调解员在审阅材料和当事人陈述后拟定调查提纲,然后依法向当事人、有关部门和人员调查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收集有关证人证言、物证、旁证,查清争议的起因、经过、结果,调解员应妥善保存各种证据,防止遗失和泄密。第二十四条调解员找证人谈话时,应有两人以上参加,调查记录应写明日期、地点、调查人姓名、被调查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部门、职务与工种以及在场人姓名。调查记录应交被调查人审阅后签字,其他有关人员亦应签字。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对证据提出异议要求鉴定时,由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决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鉴定,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鉴定结论,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有权审查。第二十六条调解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调解方案,并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主任报告。重大争议案件的调解方案应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报告和审议。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准擅自泄露调解方案。第二十七条调解员召开调解会议前,应提前两天通知双方当事人在指定时间、地点出席调解会议。出席调解会议的人员主要有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通知的有关证人等,其他人员如要求参加调解会议应经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同意,参加调解会议的人员均应遵守调解会议纪律,听从安排。第二十八条调解会议由首席调解员主持。调解员根据调查情况引导双方当事人对事实作出正确认定,并向双方当事人进行劳动法规知识宣传。然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必要时,首席调解员可提出调解意见,作为参考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指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如双方当事人协商成功,则双方当事人、调解员及有关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字。如调解会议发现新问题,可继续调查、调解,但全部调解活动不能超过规定期限。第二十九条在全部调解活动中,调解员均应作好记录,应由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审阅或修改的记录,均应交当事人或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条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当事人在调解会议记录上签字,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会议记录在5天内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生效。调解协议书分三部分内容:首部。双方当事人概况;正文。主要包括争议的事实,要求事项、查证的事实、责任划分、协议内容及其必需的内容;尾部。双方当事人、调解员签字、调解协议书制作的年月日,加盖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印章等。第三十一条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或从当事人申请之日起30天内未结案的,视为调解不成,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应立即告知当事人,同时发出调解不成通知书,并说明应向市仲裁处申请仲裁。第三十二条调解达成协议后,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监督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避免反悔,并做好回访工作,检查执行情况和总结经验。第三十三条劳动争议调解结案后,调解员应填写结案表并将全部资料汇装成册。一案一卷,归档保存。如调解不成或当事人反悔后向上级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时,应将证据材料原件交当事人送上级劳动仲裁部门,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保存复印件。案卷资料应按调解程序先后顺序装订。档案保存方法应按公司文书档案要求处理。第三十四条调解委员受理的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口头或以书面形式申请调解之日起,30天内结案,到期末结案的应当视为调解不成。第五章罚则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干扰调解,仲裁活动、扰乱工作,生产秩序或者拒绝、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六条调解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案,如有违犯本办法者,应根据其情况严肃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细则由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三十八条本细则自××××年×月×日起实施。
2023-08-27 11:10:011

教职工代表大会介绍

  刚才,**校长代表学校行政在第一届教代会第一届工代会第六次会议上作的工作报告,总结了学校**年工作,提出了**年8各方面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上周五,学校党委也组织召开了一届十七次全委会,我代表学校党委,总结了**年党委工作,安排部署了**年党委工作。总的来看,**年学校党委和行政两个方面的工作,内容丰富、成果丰硕。无论是思想理论武装、作风纪律建设,还是教育教学发展、特色优势打造,都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得到了上级领导机关的肯定和全校师生的认可。这是全校教职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从**年的工作部署看,大事要事多、任重而道远。为切实抓好党委和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我从教代会带领全校教职工履职尽责方面讲三点意见:   一、求真务实抓好工作落实   学校**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是在综合考虑高等医学教育大环境和学校建设发展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年工作,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的。有的工作任务可能需要不断的与时俱进、调整充实和完善,但并不影响我们去抓落实。只有在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落实,我们才能真正把握学校的发展规律,才能进一步优化我们的发展目标和战略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把学校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自的工作中去,制定详细、可行的**年度工作方案或工作要点。学校和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落实的过程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善跟踪、检查、考核、督办、奖惩等制度,实行工作落实问责制,促进工作落实落地。在年终绩效考核中,要将工作落实的成效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履职尽责当好学校主人   现代大学制度要求,要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去年以来,学校修订了《成都医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完善和补充了学校“两代会”代表,目前“两代会”代表132人,总人数较之前增加了20人。今天到会的代表,有部分同志就是新增代表。同时,教代会还健全了执行委员会、提案委员会、民主评议委员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劳动争议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7个专门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和议事规则,确保了教代会正常开展工作。去年以来,教代会积极参与了老校区地下停车场收费、教职工福利等学校重要事项的讨论,开展了对学校各项工作的过程和结果监督,较好地保障了教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新的一年,学校各级教代会、工代会要始终牢记全校教职工的期望,始终代表绝大多数教职工的利益,进一步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保障好、发展好广大教职工对学校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发挥作用,首先要加强学习。代表同志们要切实加强对《高等教育法》、《工会法》、《教代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对教职工代表在学校民主管理事务中所起的重要作用、重要地位的认识;加强对学校发展目标、办学理念等知识的学习,增进对学校各项工作的了解。其次要积极参政议政。各位代表要切实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使命感,在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中,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认真履行好代表职责,为不断推进学校改革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依法治校维护好学校形象。党的**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依法治国的要求,具体到学校就是要依法治校,培育法治文化与建设法治校园。但是,当前学校极少数师生的言行离依法治校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可以说是法治意识淡漠。就在这几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维护正义的幌子,在百度贴吧、QQ群等网络媒体上,发表未经证实的不实言论、传播不实消息,甚至进行人身攻击、损害学校形象。更为严重的是,这些人还把造谣诽谤的场所转移到了学校正常办公的OA系统上来,借用他人名义发布不良信息,大有过去的不良风气又死灰复燃的迹象。对于这些不良风气,我们全校人员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明辨是非、坚决制止,特别是广大教职工代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坚决制止。在这里要进一步明确,师生员工对学校各方面的工作有任何意见建议,申诉、反映的渠道是畅通的,我们支持依法依规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对那些没有确切证据,以任何形式出现的以成都医学院或成都医学院师生为质疑、攻击、诽谤对象的言论,我们都要自觉做到不跟帖、不讨论、不传播、不轻信。师生在发现此类不良信息时,要第一时间向学校舆情主管部门报告。对于一般性的造谣、诽谤行为,各单位要加强教育引导,促进改正。触犯刑法的,绝不姑息迁就。**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提出了重拳打击网络谣言,将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规定的诽谤行为“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一法律解释,为我们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校、从严从重惩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重要依据。全校师生一定要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想,自觉抵制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为构建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做出积极贡献。
2023-08-27 11:10:281

职工代表享有的权利

法律分析:职工代表大会是由经过职工民主选举所产生的职工代表组成的,代表全体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企业实行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由此定义可知,职工代表大会是代表全体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指其依法应当享有和行使的权力(权利)。依据职权的对象不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可以分为对事权和对人权。职工代表大会的对事权是指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行政所管事务拥有进行审议的职权。其主要内容包括审议建议权、通过权和决定权。职工代表大会的对人权是指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行政领导和管理人员拥有进行监督和选择的权利。其主要内容有评议监督权和推荐选举权。法律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十三条 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等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厂务公开实施细则和企业改制、改组及破产方案、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等草案;(三)审议决定企业经营管理方案、收入分配方案、解除、变更或者撤销劳动合同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企业提交的其他议案;(四)依法制定、修改企业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五)按照国家规定选举、评议、罢免、聘用、解聘企业负责人;(六)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四条 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企业年度工作计划、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履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等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二)讨论有关劳动报酬、劳动定额、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解除、变更或者撤销劳动合同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提出方案和意见;(三)审议通过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四)根据企业要求,评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五)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需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和审议单位工作报告、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报告和事务公开情况等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职工聘用聘任、奖惩和收入分配办法、集体合同草案等重要规章制度;(三)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四)评议单位中层以上领导人员,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2023-08-27 11:10:431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2023-08-27 11:10:581

职工代表人数比例规定

法律分析: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法律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以科室、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本院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职工代表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代表构成,一般占全院职工总数的10%-1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5%,青年职工、女职工和民主党派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医院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和医院工会委员会委员一般应为职工代表,但须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由职工选举产生。
2023-08-27 11:11:531

职工代表的人数和比例

法律分析: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法律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以科室、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本院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职工代表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代表构成,一般占全院职工总数的10%-1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5%,青年职工、女职工和民主党派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医院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和医院工会委员会委员一般应为职工代表,但须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由职工选举产生。
2023-08-27 11:12:061

职工代表大会人数要求是什么

【法律分析】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法律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的构成:职工代表以科室、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本院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职工代表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代表构成,一般占全院职工总数的10%-1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5%,青年职工、女职工和民主党派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医院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和医院工会委员会委员一般应为职工代表,但须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由职工选举产生。
2023-08-27 11:12:161

职工大会多少人参加有效

法律分析: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百分之五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百分之五十;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法律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的构成:职工代表以科室、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本院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职工代表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代表构成,一般占全院职工总数的10%-1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5%,青年职工、女职工和民主党派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医院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和医院工会委员会委员一般应为职工代表,但须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由职工选举产生。
2023-08-27 11:12:321

江西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法保障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应当在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推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五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六条 各级地方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对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对本条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其职责对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第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开展工作,组织实施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决定和方案,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第八条 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企业的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报告,企业章程草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基本建设方案,职工培训计划,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实行厂务公开、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企业提出的经济责任制方案,企业改革、改制、破产实施方案,职工工资调整、奖金分配方案,劳动用工方案,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特殊保护措施,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厂务公开实施细则,职工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使用方案及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奖惩及任免建议。  (五)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民主推荐企业经营者人选或者民主选举经营者;依法选举、罢免、更换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以及参加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  (六)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荐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任命或者免除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时,应当将职工代表大会评议的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第九条 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企业章程,职工奖惩办法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二)听取和审议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实行厂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通过企业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企业改革、改制方案,财务预决算报告,职工培训计划,集体合同草案,厂务公开实施细则,经济责任制方案,劳动用工方案,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特殊保护措施;审议决定职工工资调整、奖金分配方案,职工福利基金、公益金使用方案及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依法选举、罢免、聘用、解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依照企业章程选举、罢免、更换参加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  (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荐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六)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条 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企业经营者的要求,听取业主或者经营者关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和重大技术改造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协商工资协议、裁减人员方案、劳动安全卫生方案、女职工特殊保护措施、职工奖惩办法、职工福利基金和公益金的使用方案等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事项。  (三)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以及涉及职工权益的重要规章制度。  (四)监督企业贯彻实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实行厂务公开情况,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  (五)根据企业经营者的要求,民主评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并提出奖惩的建议;选举或者罢免职工一方平等协商的代表以及公司制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六)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荐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需要由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2023-08-27 11:12:401

筹备机构主要任务是什么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等等

筹备机构主要任务是:起草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细则);组织选举职工代表;起草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研究确定本次职工代表大会主要议题和议程;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等等。非首次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换届,由企业工会委员会牵头完成各项大会筹备工作。企业应当根据职工人数和生产(行政)单位设置状况确定职工代表总数、划分选区、分配名额,进行职工代表的选举。职工代表人数应当按照企业全体职工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比例和人数应当按照本企业职代会实施办法(细则)确定,或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但最少不得低于三十人。企业职工人数在五十人以下的,应当召开职工大会。相关规定职工代表人数较多的可以按选区组成代表团(组),推选团(组)长。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职代会届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在任期内因跨选区工作岗位变动或企业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应当由原选举单位按照规定补选。职代会可以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可以组织职工旁听。工会应当按照企业职代会实施办法(细则)制定职工代表选举方案;负责对职工代表条件、产生程序、人员构成比例等进行审核,并将职工代表名单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2023-08-27 11:12:481

员工提案概念的提出者是

员工提案概念的提出者是职工代表,经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审监委员会审查立案后,确定为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
2023-08-27 11:13:192

职工代表候选人怎么产生

法律分析:职工代表应当以班组、工段、车间、科室等为基本选举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规模较大、管理层次较多的企业的职工代表,可以由下一级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法律依据:《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2023-08-27 11:13:261

职代会代表的人数比例

法律分析: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法律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以科室、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本院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职工代表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代表构成,一般占全院职工总数的10%-1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5%,青年职工、女职工和民主党派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医院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和医院工会委员会委员一般应为职工代表,但须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由职工选举产生。
2023-08-27 11:13:341

什么应当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制度

所有类型的企业应当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制度。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的实现在于职工代表大会,两者相辅相成,成为职工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的平台与渠道,在此基础上,各种性质企业须建立职工代表大会以实现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其中,对于小企业比较集中的区域或行业,由区域工会或行业工会,组织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以开展民主管理活动。记者昨天从江苏省总工会获悉,该省已有1226个乡镇(街道)、2785个村(社区)、121个开发区(工业园区)建立了区域或行业职工代表大会,覆盖了6.7万家小企业。此外,公司化企业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职工董事、监事制度。根据规定,职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企业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情况;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充保险、企业年金情况;职工奖惩和裁员情况等,须以企业网站、内部刊物、告示栏、企业情况发布会等形式定期公布。为确保企业依法建立和实行民主管理制度,劳动行政部门可对“拒绝召开或者阻挠企业工会召集职工代表大会的”等四种情形处以罚款。
2023-08-27 11:13:412

职代会代表的人数比例

法律分析: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法律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职工代表以科室、班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是本院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职工代表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代表构成,一般占全院职工总数的10%-1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5%,青年职工、女职工和民主党派职工应占适当比例。医院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和医院工会委员会委员一般应为职工代表,但须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由职工选举产生。
2023-08-27 11:14:081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证可以不写第几届吗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证可以不写第几届。法律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2023-08-27 11:14:161

教职工代表大会介绍

刚才,**校长代表学校行政在第一届教代会第一届工代会第六次会议上作的工作报告,总结了学校**年工作,提出了**年8各方面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上周五,学校党委也组织召开了一届十七次全委会,我代表学校党委,总结了**年党委工作,安排部署了**年党委工作。总的来看,**年学校党委和行政两个方面的工作,内容丰富、成果丰硕。无论是思想理论武装、作风纪律建设,还是教育教学发展、特色优势打造,都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得到了上级领导机关的肯定和全校师生的认可。这是全校教职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从**年的工作部署看,大事要事多、任重而道远。为切实抓好党委和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我从教代会带领全校教职工履职尽责方面讲三点意见:一、求真务实抓好工作落实学校**年的各项工作任务,是在综合考虑高等医学教育大环境和学校建设发展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年工作,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的。有的工作任务可能需要不断的与时俱进、调整充实和完善,但并不影响我们去抓落实。只有在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落实,我们才能真正把握学校的发展规律,才能进一步优化我们的发展目标和战略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把学校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自的工作中去,制定详细、可行的**年度工作方案或工作要点。学校和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落实的过程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善跟踪、检查、考核、督办、奖惩等制度,实行工作落实问责制,促进工作落实落地。在年终绩效考核中,要将工作落实的成效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二、履职尽责当好学校主人现代大学制度要求,要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及群众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去年以来,学校修订了《成都医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实施细则》,完善和补充了学校“两代会”代表,目前“两代会”代表132人,总人数较之前增加了20人。今天到会的代表,有部分同志就是新增代表。同时,教代会还健全了执行委员会、提案委员会、民主评议委员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劳动争议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7个专门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和议事规则,确保了教代会正常开展工作。去年以来,教代会积极参与了老校区地下停车场收费、教职工福利等学校重要事项的讨论,开展了对学校各项工作的过程和结果监督,较好地保障了教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新的一年,学校各级教代会、工代会要始终牢记全校教职工的期望,始终代表绝大多数教职工的利益,进一步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保障好、发展好广大教职工对学校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发挥作用,首先要加强学习。代表同志们要切实加强对《高等教育法》、《工会法》、《教代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对教职工代表在学校民主管理事务中所起的重要作用、重要地位的认识;加强对学校发展目标、办学理念等知识的学习,增进对学校各项工作的了解。其次要积极参政议政。各位代表要切实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使命感,在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中,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认真履行好代表职责,为不断推进学校改革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三、依法治校维护好学校形象。党的**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依法治国的要求,具体到学校就是要依法治校,培育法治文化与建设法治校园。但是,当前学校极少数师生的言行离依法治校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可以说是法治意识淡漠。就在这几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打着维护正义的幌子,在百度贴吧、QQ群等网络媒体上,发表未经证实的不实言论、传播不实消息,甚至进行人身攻击、损害学校形象。更为严重的是,这些人还把造谣诽谤的场所转移到了学校正常办公的OA系统上来,借用他人名义发布不良信息,大有过去的不良风气又死灰复燃的迹象。对于这些不良风气,我们全校人员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明辨是非、坚决制止,特别是广大教职工代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坚决制止。在这里要进一步明确,师生员工对学校各方面的工作有任何意见建议,申诉、反映的渠道是畅通的,我们支持依法依规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对那些没有确切证据,以任何形式出现的以成都医学院或成都医学院师生为质疑、攻击、诽谤对象的言论,我们都要自觉做到不跟帖、不讨论、不传播、不轻信。师生在发现此类不良信息时,要第一时间向学校舆情主管部门报告。对于一般性的造谣、诽谤行为,各单位要加强教育引导,促进改正。触犯刑法的,绝不姑息迁就。**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提出了重拳打击网络谣言,将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规定的诽谤行为“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一法律解释,为我们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校、从严从重惩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重要依据。全校师生一定要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思想,自觉抵制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为构建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做出积极贡献。
2023-08-27 11:14:231

筹备机构主要任务是什么?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等等

筹备机构主要任务是:起草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组织选举职工代表;起草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研究确定本次职工代表大会主要议题和议程;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等等。非首次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换届,由企业工会委员会牵头完成各项大会筹备工作。职工代表人数应当按照企业全体职工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比例和人数应当按照本企业职代会实施办法(细则)确定,或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但最少不得低于三十人。企业职工人数在五十人以下的,应当召开职工大会。设置组织机构的设置,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 目的性质和拟采取完成建设项目的方式来确定。从 筹建一开始就有专职领导和工作人员,逐步健全完善组织机构是比较理想的状况。一般情况是确立建设项目阶段的工作由主管部门进行;待项目基本确定,也就是建设项目列入了建设前期工作计划,或者设计任务书业经批准,才着手正式建立筹建组织机构。
2023-08-27 11:14:421

刚刚!疫情期公积金政策实施细则来了

关于疫情期间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湖公积金委办〔2020〕1号)文件精神,现就具体操作事项通知如下:关于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缓缴、自愿缴存1.申请条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提交决议书,可向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提交决议书,可向中心申请自愿缴存(自主确定缴存比例或停缴)住房公积金。2.申请对象湖州市范围内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3.申请材料(1)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的,填报《浙江省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申请表》;申请自愿缴存的,出具申请报告;(2)提供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书,决议书中需说明企业存在的困难及职工审议表决通过等情况。4.申请流程(1)线上申请: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的,企业可登录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hzgjj.huzhou.gov.cn/)下载中心,下载《浙江省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申请表》。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页版http://www.zjzwfw.gov.cn,通过单位“E照通”数字证书验证后方可申请办理。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自愿缴存的,企业可将申请资料发送至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邮箱:hzgjj@huzhou.gov.cn。收到材料后,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短信告知企业。(2)线下申请:企业可持申请材料就近至中心各办事网点办理。5.申请时间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在2020年6月30日前提交申请。6.其他事项(1)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缓缴、自愿缴存的,应当整体实施,并确保每一位职工对其合法权益具有知情权;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议时,应当确保程序合法、决议有效,并接受全体职工监督。(2)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缓缴、自愿缴存的,自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缓缴、自愿缴存到期后,中心将自动恢复企业正常缴存;缓缴到期后,企业应按规定及时补缴。(4)降低缴存比例、缓缴、自愿缴存期间,企业经济效益好转时,可向中心提交书面说明提前恢复正常缴存。关于阶段性提高租赁提取限额标准在2020年6月30日前,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按职工当月缴存额办理提取,市区(含吴兴区)每人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月,其他县区最高不超过800元/月。关于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中心进行电话核实或上门核实,确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已发文件与此文件不一致的,以此文件为准。来源: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8-27 11:15:041

东风汽车公司内退政策是哪年实施的

您要问的是东风汽车公司内退休政策是哪年实施的吗?2010年。根据《东风汽车济南总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实施细则》可知,《东风汽车济南总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实施细则》是公司第三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法定生效日期为2010年1月15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4个月(含24个月)的职工,都可享受内部退养待遇。
2023-08-27 11:15:121

党政分设以后,党支部书记怎么当?

实行局长负责制给企业带来了变化,作为一名企业党组织的负责人,只有积极支持局一长工作,切实尽到书记职责,才能在企业改革所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面前,不断解决新矛盾,使党政同唱一台戏,企业上下一盘棋,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党政分设后,要分中有合,合中有分。 我任支部书记时,企业进行了整顿验收,通过基层党组织工作、局长工作、职工代表大会三个条例实施细则的制定,实行了党政分设,党支部的作用发生了变化,原来是党支部领导一切,现在的党支部只对企业发挥保证和监督作用。有的人感到党支部书记没有权了,意思是说党支部书记到底算几把手。我认为如果把权看重了.不把责任放在第一位,揽权而推责,不论是几把手也不能把工作搞好。因此,我在处理与局长的关系上做到分中有合,合中有分,互相尊重,思想上不争权;互相谦让,工作上不越权;互相商讨,作风上不专权。每次召开全局性会议都由局长对全局工作进行部署,我鼓励、动员职工服从局长指挥,完成局长部署的任务。在日常行政事务上,我积极为局长出主意,做一些调查研究,了解职工思想状况,听取反映,搜集合理化建议,及时与局长通气。
2023-08-27 11:15:251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什么为基本形式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是发展基层民主、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内容,是落实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基本要求,更是践行《宪法》精神的要求。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不断提高认识,完善制度,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新时代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健全职代会制度,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基础,是发展协商民主、基层民主的重要体现,是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重要一环。要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鼓励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等。这为我们深入推进新时代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发展基层民主提供了方向指引。强化法治保障加强源头参与,加快推动企业民主管理立法进程,积极参与立法调研、起草和论证工作。加强职代会规范化建设,认真实施《企业民主管理规定》,抓住职代会提案制度,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制度和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这三个关键环节,落实好职代会的基本职权。在企业改革改制过程中,要把“审议”改制方案和“审议通过”职工安置方案这两个重要的民主程序作为红线和底线,落实职工的基本权利。要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和评价机制,深入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推动开展职代会质量评估,完善有关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的运行标准、实施细则。
2023-08-27 11:15:331

浅谈新时期如何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利益关系、分配方式等日益多元化,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发生了复杂深刻的变化,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任务更加繁重和突出。新时期如何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笔者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做起。 一、着力落实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职工代表大会基本制度。 如何落实基本制度。一是以深入贯彻学习《工会法》、《劳动合同法》为契机,按照维权制度的工作标准和企业状况,修订完善职代会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有关实施细则,强调职代会各项职权的具体落实,纠正集体合同制度推行重签约轻协商,重形式轻实效的偏向,逐步履约情况的检查监督和奖惩制度,促使企业经营者产生一种不落实两项制度就办不好企业的约束力和紧迫感,二是要密切制度相互联结。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各项制度之间,既有相对独立性,也有密切相关性。因此,我们应注意使其相互联结,相互影响,确保质量,造福职工。 二、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维护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要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在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同时,发挥调解委员会的职能,公平、公正、客观地处理在工资分配、福利待遇,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出现的争议调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推动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预警机制。逐步形成先预防、再调解、后仲裁的工作模式。各级工会应加大对企业调解委员会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企业调解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力争将矛盾解决在企业内部、解决在早期、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充分调动工会干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积极性。 依法维权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法》既对工会干部履行维权职能遇到侵害时应有的保护作了法律规定,也对工会干部损害职工权益的失职行为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此,各级工会要采取必要措施,制定相关的规章、公约,建立健全工会工作责任制,强化工会系统内部激励机制,建立以维权为终极目标的工会工作的考核体系,做到任务、责任、奖惩三落实,让下级工会来评价上级工会,让职工来评价工会组织,把职工的满意不满意,作为考核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履行基本职责的根本标准。 四、要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者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当前,工会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思想,增强群众观念,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保持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统一,极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工作中来。同时要坚持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工会干部还必须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在一切工作中尤其是处理复杂问题上,要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另一方面,工会组织在一切工作中要以大局为重,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并做好职工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2023-08-27 11:15:481

退休职工有权参与职代会的表决吗?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23条明确规定:“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及与企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代表,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根据这一规定,当选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最基本的条件是必须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顾名思义必须是企业职工的代表,必须是与企业选举单位职工有着相同的切身利益的职工,否则难以真实直接地代表选举单位的职工。同样的道理,当职工代表与企业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了劳动关系,包括办理了退休、出国等手续的人员,因为同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即自劳动关系终止或者解除的同时终止。所以退休职工不能当选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但是,考虑到退休职工曾经的付出和在企业中所占的比例,职工代表大会可以经过合法程序推荐少量具有代表性退休职工作为职代会列席代表。列席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具有建议权和发言权。
2023-08-27 11:15:583

如何制定公司规章制度

现行法律赋予了公司规章制度在法律范围内的效力。但必须经过合法程序,属于合法内容,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同时,注意向全体员工告知。
2023-08-27 11:17:131

谈工会组织如何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作为社会重要细胞国有企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群众析根本利益,保持和谐稳定,对于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建立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社会具有特殊意义。和谐劳动关系不仅是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内容,更是构建和谐企业的有力保障。胡锦涛总书记曾多次指出:在关心群众生产生活,解决好民生问题方面有大量工作可做,要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充分发挥服务群众作用。而如何把工会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值得工会干部深思。在和谐劳动关系进程中,工会组织应如何发挥作用?展示工会组织作为呢?作者在结合工作实际,主要有发下几点认识:   一、工会要在和谐劳动关系中着力调节好劳动关系   一个企业的基础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构建和谐企业最基础、最直接的工作,也必然是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企业的发展和稳定将难以实现。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生产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当前劳动力总体过剩的情况下,劳动者作为最重要的劳动要素,在分配中同样处于弱势地位,劳动才作为最重要的劳动要素,在分配中同样处于弱势地位结果造成职工在企业分配中的利益经常受到损害,甚至有的企业在职工享受社会保障、安全卫生、接受职工培训和企业福利上的权利更加不公正。这些现象直接影响企业的劳动关系,给企业带来不稳定因素。   工会正是劳动关系的产物,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最重要的社会团体,在调整劳动关系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对当前企业矛盾和存在的问题,工会应承担起协调劳动关系、理顺员情绪、化解劳企矛盾、稳定员工队伍的重要责任。一是要坚持员工合作与参与原则。企业应该实现公开管理,最大限度地让员工参与决策过程,使劳企双方获得共同发展,使企业成为利益共同体。二是要加大宣传和落实《劳动法》的力度。《劳动法》是工会维护和协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工会组织应该充分运用这个武器,推进员工劳动权益的落实。三是要建立和完善集体合同制度。这是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保证。集体合同的建立要坚持把员工关心的劳动关系方面的热点、难点作为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重点,增加其针对性和时效性,以保证劳动关系的和谐。四是要建立工会组织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等劳动关系协调约束机制。五是要用活、用足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保障的政策和法规,加快劳动保障法制化、体系化建设步伐,加快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和企业工资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立法步伐,提高企业协调劳动关系的能力和质量。工会通过其卓有成效的工作,引导员工积极投身到提高生产劳动率,发展企业经济和创造先进文化的事业中去,这样才能使企业充满活力。   二、工会在和谐劳动关系中进一步拓展民主管理渠道   工会组织员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代会等形式积极参与企业管理,是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客观要求,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对于落实职代会职责,和谐劳动关系,实现两个维护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开好职代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职工代表的政治素质和构成比例,工会要进一步拓展民主管理渠道,重视职工代表的选举、管理和巡查工作,提高职工代表的质量和参政议政能力。   为提高职工代表大会的质量,进一步拓宽民主管理的渠道,除了坚持每年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履行民主管理民主坚督职责之外,工会还要好抓职代会职工代表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认真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和《职代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职代会代表构成比例,确保一线职工能够积极参与企业管理之中。要提高职代会代表的质量和政治素质,工会要认真落实职工代表竞选制度、职工代表的津贴制度和职工代表述职评议制度。通过竞选述职、评议职工代表,将职工代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有效地增强职工代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使职工的合理要求、建议得到及时采纳,形成企业关爱职工,职工敬业爱岗的局面。   三、工会在和谐劳动关系中要履行好维权职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职工权益保障工作,是工会基本职责。工会组织和维权行动,有助于保障企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工会维权的内容包括:参与企业管理的民主权利、各种劳动权利、精神文化娱乐权利、身体健康及心理健康权利等等,所有这些权利,工会都应当予以维护。特别是要以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职工群体作为重点对象,切实维护好职工群众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技术培训、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权益。工会要立足本职履行维权职责,把职工的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为建设和谐企业贡献力量。   建设和谐企业,只有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企业才能有稳定发展,政通人和的局面,企业才能真正实现和谐。为此工会组织一是要积极抓好岗位职工技能培训工作,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建立职业技术技能考核机制,积极推进职业技能证书。通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级考核等方式,不断提高职工技能。二是加强再就业和创业培训,以培训促进就业,工会要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加强再就业和创业技能培训,以技能培训、技能鉴定为手段,以就业服务为依托,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职工培训后上岗率和就业率。三是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维护职工生产经营,劳动所得合法经济利益,督促企业按期足额为员工缴纳三金,着力解决员工社会保险问题,解除后顾之忧。四是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在社会救助体制、政策框架内,充分发挥工会的职能和机制优势,关心困难职工的生产生活,按照国家政府有关政策,保障最低工资标准和下岗职工最低生活费标准的发放。特别是对待弱势群体的职工,要落实好三不让承诺,即不让一名职工家庭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不让一名职工子女上不起学,不让一名职工看不起病。开展好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和工会维权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023-08-27 11:17:231

厂务公开的形式有哪些?

一、厂务公开的主要形式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是职工代表大会。由于厂务公开的目的不仅仅是公开而已,而是要吸收广大职工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其实质同职工代表大会一样是职工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是法定的民主管理形式,制度比较科学,有广泛的代表性,有较高的权威性,能更好地体现厂务公开的本质特征。因此,职工代表大会是厂务公开的主渠道。二、厂务公开的辅助形式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切实保证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发挥作用,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中就建立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以及车间班组民主管理做出规定。这些既是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补充形式和辅助形式,也是厂务公开的有效形式。还有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制度,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情况、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等企业重要事项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制度等,既是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重要制度,也是厂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可以根据厂务公开的内容与要求,适当选择运用这些形式实行厂务公开。三、公开栏、局域网厂务公开的日常形式厂务公开栏、厂务公开网络,以及为公开某些事项而召开的厂情发布会等各种会议等等,是厂务公开的日常形式。其特点是,直接面向广大职工群众,及时、直观,方便职工随时了解相关情况。当前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任前公示、职工收入分配办法和结果等可以采取这种形式。这种形式的缺点是单向性,必须通过意见箱、监督电话等及时了解职工的反应。四、公开招议标等市场经济的规范形式市场经济的规范形式,主要是指物资采购供应和基建项目招投标,人才招聘、选任,上市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公开披露财务报表等。这种公开形式比较科学、规范,公开的范围广,适用于需要向社会广泛公告的事项。这也是广大职工知情的一个渠道。五、新闻媒体形式主要包括企业的广播、电视、厂报、墙报、企业内部信息网络等。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或经过其他形式公开以后需要在更大范围宣传的厂务公开事项,都可以通过媒体形式进一步公开。厂务公开的形式要根据厂务公开的内容、要求和办法确定的形式选择,不能随便想怎么公开就怎么公开。选择应遵循以下几点:法律法规和制度有具体规定的,要按规定办,包括工会法、劳动法、公司法、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政府颁发的各项专项法规,“两办通知”,以及本单位的厂务公开实施细则(办法)等等;能够按市场经济办法解决的问题,尽量按市场经济的办法解决。如物资采购供应招投标、管理人员的招聘等;其他厂务公开的内容,包括职工临时提出需要公开的事项,由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采取适当形式加以公开。
2023-08-27 11:17:331

基层项目厂务公开工作实践和思考

每逢1、4、7、10月的上半月,总有三人或五人断断续续地围在大藤峡厂坝项目食堂外墙公开栏前,翻阅上季度项目部管理厂务公开内容。一张厂务公开栏,八个版面,包含项目上一季度生产经营目标、变更索赔工作、重大设备物资采购、业务招待、工资奖金发放、社会保险金缴纳、食堂伙食开支以及干部任免和公示等内容,基本涵盖了职工群众所关心、想知道的项目管理工作。这样通过厂务公开方式接受职工群众监督项目管理工作,自项目部2015年9月进场以来,一直按季度公开,不间断地坚持了三年时间。项目年度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测评结果显示:职工群众对厂务公开工作满意度达100%。 新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依照法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项目一般是一年召开一次,厂务公开一般为一个季度公开一次,厂务公开制度依附于职代会,却又不同于职代会,公开的内容可依据项目管理活动变化、职工群众所关心的重点和热点等及时进行调整,因此在时间周期、公开内容、组织方式等方面,比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更为灵活有效,是职代会制度更为深层次的发展和完善,在调动职工群众关心和促进项目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广大职工群众理解项目管理、参与项目管理、创新提效项目管理方面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然而,厂务公开对项目管理“透明化”接受监督的展示,依然会让人害怕“分寸”掌握不好,从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思想上还不同程度存在“反正是形式,公开或不公开都是一样”的想法。厂坝项目部工工委正是在深刻认识厂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前提下,加强了厂务公开民主监督职能的宣贯工作,按照上级工会组织工作要求,采取“一年一次职代会,一季度一次厂务公开”,结合“一月一次工会主席接待日,工会主席信箱随时开放”工作制度,按照时间轴的长短结合,点、面齐下,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职能作用,在积极推动项目部各项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也就是规章制度,是一项管理工作应该遵循的、可以用以规范管理工作的规则和条文。厂务公开是一向政策性强、内容多、涉及面广的工作,不仅职能部门都有公开内容,而且公开的都是“关键点”,若没有很好的制度对公开内容和公开标准进行规范,就很容易“责权不清”“避重就轻”“随心所欲”,最终“效果不佳”直至“不了了之”。 自厂坝项目部进场以来,工工委就开始酝酿厂务公开工作制度。在征询上级工会组织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对职工群众的广泛调研,确定了有关重大设备物资采购、工程分包、人事任免、工资福利等八项公开内容。2015年12月,项目部工工委牵头研究并印发了《厂务公开实施细则》,同步成立了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各板块成立了七个专项工作小组,明确专项工作小组由相应业务板块分管班子成员牵头组织。同时,成立了以纪工委书记为主的监督小组,以及具体负责实施和指导的工作办公室,按照“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动员职工广泛参与”“谁办理、谁公开”以及实事求是等原则,由专项工作小组分板块完成公开内容的整理、审核、发布等工作。实施细则还就厂务公开工作流程、通报检查、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为项目管理厂务公开工作能长期有效实施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证。 在厂务公开实施的最初阶段,为了让《实施细则》切实落地、走上规范,工工委牵头对各专项小组工作进行了一对一指导,通过第一次公开工作的推进,逐步理顺了各板块公开工作的流程,并对公开材料的格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针对职工群众所关心的奖金发放问题,厂务公开增加了奖金发放明细,何单位何时发放的奖金,公开栏上一目明了。针对近年来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项目部将业务招待费用按单位划分公布上墙,让各单位能够横向、纵向进行综合对比,做到“心中有数”。通过前几期公开工作的推进和完善,厂务公开工作在项目部已形成规范的运作模式,之后每季度坚持公开,工作得到了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参与和一致认可。 厂务公开主要是公布职工群众想知道的项目部管理“热点”“重点”“难点”,接地气,不仅是厂务公开工作被职工群众所接受、所认可的方式,还是与当前反腐败严峻形势、与项目管理工作深度结合的思考。一句话表达就是:不是因为要“公开”而“公开”。最重要的就是从思想上坚决摒弃“形式主义”。厂务公开作为民主监督的一种途径,其出发点和原动力依旧还是需要回归到项目管理本身这个环节上,其良性的循环应该是:通过公开工作把真实的“家底”交给职工群众,接收职工群众对职权的监督,塑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让职工群众有主人翁意识从而关心和促进项目管理,如踊跃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项目团队提升安全生产效率、合理节约成本等,让广大职工群众齐心参与项目管理工作,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一同投身项目管理工作。从这一点上看,由于基层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理解还存在一些不足,加上施工项目人员的流动性大,工作的连续性、创新性得不到完全保证,相关工作还有再予探索和延伸的空间。
2023-08-27 11:17:401

关于企业兼并的法律法规 而且是针对非购买方式的企业兼并

民法通则,解决企业法人资格的问题;公司法,解决企业合并的问题;合同法,解决公司间买卖合同问题;劳动合同法,解决职工安置问题。
2023-08-27 11:17:482

关于国企重组的问题,肯请专家回答。

有效的文件,你的理解正确。 一、国有企业在改制重组、兼并破产过程中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审议权、决定权和否决权 国有企业在改制重组、兼并破产过程中,要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组织机构,保证职权的正常行使。要坚持做到重大决策通过厂务公开等形式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一)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兼并破产方案属于企业重大决策,职工代表大会应行使审议建议权。企业厂长(经理)必须严格履行将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法定程序,这既是厂长(经理)的权力和义务,也是职工的民主权利。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应提前(5-10天)发给职工代表。企业重大决策方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任何方案和决议都属程序违法,决策无效。 (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职工代表大会应行使审查通过或否决的权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分配,奖罚与福利,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等。当前要特别强调:必须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对关闭破产、主辅分离、企业裁员、人员分流及劳动关系处理问题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严格履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的法定程序。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职代会依法行使决定权和否决权,既未公开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定视为无效。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未通过的不能执行。应将原方案返还法人代表组织修改,由工会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协商,达成共识后再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复审,直至审查通过。如双方仍有异议,无法形成决议,可同时上报各自的上级机关,请求裁决。 二、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一章第4条、第8条、第9条的规定“集体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是集体企业的权力机构,由其选举和罢免企业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因此,集体企业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其决定权由职工代表大会按法定程序作出。 集体企业的工会组织,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 三、公司制企业要健全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国有独资公司或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其它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改制后以国有资产占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应继续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下简称《职代会条例》)规定的职权行使权力。 (二)公有资产不占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原已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应继续坚持。企业重要规章制度及涉及职工工资、社会保险、劳动保险、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应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未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的,重点应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积极探索适应自身发展的职工民主管理其它实现形式。 (三)不能用股东大会取代职工代表大会。根据中纪发[2003]8号文件精神,实行公司制改革和股份制改造后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必须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与股东大会的性质不同、权限不同。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理顺两者的关系,使之互相配合。民主管理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绝不能用股东大会取代职工代表大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发挥各自作用,依法行使职权。股东大会在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表决之前,应将事项充分公开,提请职代会审议。 (四)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后,在多数职工持股的前提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企业条例》,可以采取职工代表大会形式,也可以采取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两块牌子,一套机构的做法,把两会任务兼容起来。 四、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资格的有关规定 (一)当选职工代表的条件。根据《职代会条例》规定“按照法律法规享有政治权力的企业职工(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均可当选职工代表”。 (二)加强职工代表的管理工作。企业工会应根据《职代会条例》和本企业《职代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职工代表大会的换届工作,并注重加强对职工代表的日常管理工作。特别要及时做好届内因各种原因造成代表缺额的补选工作,以保证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会议时达到法定人数。同时可邀请部分离、退休人员列席会议。 (三)延期换届职工代表的资格问题。由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正常或者其他原因,职工代表大会无法按期换届的,工会经请示本企业党委和上级工会同意,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换届。延期换届期间的职工代表资格有效。 (四)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有2/3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会议进行表决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应到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五)企业因各种原因达不到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法定人数时,按规定会前应补齐缺额职工代表,再行开会。 (六)关于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形式问题。 根据我市职代会多年运行的实际情况,原则上企业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的,一般实行职工大会制度;由于个别企业人员分散等其他因素,也可以选择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一般应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任务、职权相同。两种形式已确定一种后,应予坚持。已采取职工代表大会形式的,不得随意更改。特殊情况,经请示上级工会和企业党组织同意后方可变更。 职工代表的比例,原则上根据企业规模按3-15%的比例选出。凡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的企业,职工代表人数最低不得少于30人。 (七)企业工会要切实承担起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组织好经常性的民主管理活动。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企业党组织请示汇报,主动与企业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好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023-08-27 11:17:581

80、90年代关于临建住房的政策

  《印发《天津市新建住宅分配试行办法》的通知〔失效〕  1982-11-12 0:0 来源:法律教育网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津政发[1982]215号  文 号:津政发[1982]215号  发布日期:1982-11-12  执行日期:1982-11-12  失效日期:2002-1-29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新建住宅分配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即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执行。  合理分配住宅,是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大问题,各级领导必须充分予以重视。要真正着眼于职工的大多数,把有限的新建住宅首先分给本单位最困难、最急需的住户,坚决纠正分配住宅中的不正之风。  鉴于这个办法还需进一步完善,各单位在试行中应继续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并将修改意见及时向市房管局反映,由房管局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新建住宅分配试行办法  为了解决本市人民群众住房困难,使新建住宅得到及时、合理的分配,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住宅分配须着眼于职工的大多数,首先解决最困难户的住房,并兼顾各方面的实际需要,逐步改善居住条件。  第二条 住房最困难户,主要是指:  无房户;  住房面积平均每人低于二点五平方米的拥挤户或居住水平在本单位为最低的户;  三代或两代并有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异性子女同居一室的不方便户;  晚婚并在本单位为大年龄的婚后无房或等房结婚,其家庭成员住房确属分不开的。  第三条 分配住房的数量,应视每户常住人口的性别、年龄、辈份的不同情况确定。一般的标准,按照新建住宅的自然间,一至四口的住户,分配一间;五至七口的住户,分配两间;八口以上的住户,分配三间。在一至四口和五至七口的住户中,家庭成员有三代或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子女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分室安置的,可增加一间。  第四条 分房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职工居住水平,按困难程度排队,先解决最困难、居住水平最低户的住房。对本单位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干部(包括已离休的)、烈属、军属、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中级以上知识分子和生产、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归国华侨、在津台胞、领独生子女证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分配。  第五条 对本单位的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等高级知识分子和县以上领导干部及相当这一级的人员,在住房数量上予以适当照顾,可在本单位一般职工居住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一个自然间。  第六条 凡要求分配住房的,一律向本人工作单位申请。男女享受同等分房权利,夫妇双方分别在两个单位工作的,由其自行选择向一方单位申请。(须持另一方开具的不再申请分房的证明)。现役军人在津家属申请住房,由家属工作单位负责分配。退休职工住房困难需要解决的,仍由原单位负责。  按上述规定精神,各级领导干部的子女结婚申请用房,同样也应由子女本人向所在单位申请。  在“文化大革命”中原住公产房屋被挤占、压缩的住户(包括被遣返、疏散的),住房有困难的,由其所在单位在分配新建住宅时负责解决。  第七条 分配住宅必须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有新建住宅的单位,由领导干部和职工代表组成分房委员会,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张榜公布,三榜定案,并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监督执行。  第八条 新建住宅可采取预先分配的办法,做到房屋竣工,及时进住。凡发给房屋分配单后三个月不进住的,视为不需要住房的户,其房屋由分配单位收回另行分配。  在院内搭盖临建棚的住户,分到住房后,其临建棚由分房单位负责立即拆除;否则,由所在地房管部门强行拆除,以料顶工。  第九条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认真执行住宅分配的有关规定,不得个人批条子,不准搞特殊化。房管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索礼受贿。申请住房者要遵守分房规定,服从统一安排。对合理分配住房,勇于同不正之风和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成绩显著,以及体谅国家困难,做到先人后己的单位和个人,应予表扬。  第十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借口私分或向建房单位索要住房。凡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采取各种手段私分或变相私分住房及向建房单位索要、强占住房的,除收回房屋外,给以纪律处分,直至依法惩处。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群众有权揭发和检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揭发检举者打击报复。  第十一条 有新建住宅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分房的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监督执行。  津政发[1982]215号
2023-08-27 11:18:093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一、对主要内容被新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代替的49件行政法规,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二、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43件行政法规,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目录(49件)  2.国务院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法规目录(43件)  附件1:  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目录(49件)序号法规名称公布机关及日期说明1铁路留用土地办法1950年6月24日政务院公布已被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0号公布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代替。2关于搬运危险性物品的几项办法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 1951年10月9日劳动部公布已被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公布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代替。3防止沥青中毒办法1956年1月26日国务院批准 1956年1月31日劳动部公布已被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公布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代替。4工厂安全卫生规程1956年5月2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9次会议通过已被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代替。5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1956年5月2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9次会议通过已被1997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0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公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公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代替。6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1963年3月30日国务院公布已被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4年1月9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代替。7旅客丢失车票和发生急病、死亡处理办法铁道部制定 1963年5月24日国务院批转已被1990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03年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1号公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代替。8防止矽尘危害工作管理办法1963年9月28日国务院批准 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公布已被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987年12月3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代替。9古遗址古墓葬调查发掘暂行管理办法1964年8月29日国务院批准 1964年9月17日文化部公布已被2002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6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3年5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7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代替。10无线电管理规则1978年6月2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已被1993年9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128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央军委批准1994年12月3日总参谋部公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无线电管理条例》代替。11开展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办法1979年9月3日国务院公布已被2000年7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务院批准1996年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令第1号公布的《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1999年4月5日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意见的通知》代替。12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1979年9月24日国务院公布已被1999年10月31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代替。13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经济委员会、中央组织部拟订 1981年7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已被1986年9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代替。14国营工厂
2023-08-27 11:18:161

新宾满族自治县重点高中的教学细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办成省市一流中学,为我国经济建设和高等学校提供高素质的后备人才,依据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新宾满族自治县高级中学”。学校位于辽宁省新宾县新宾镇青年路41号。第三条 学校是一所全民事业性质的全日制高中,学制为三年。第四条 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为指针,大力弘扬“发愤图强,自强不息,勇于拼搏,追求卓越”的学校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第五条 学校办学目标是:要逐渐形成以“一切为了学生发展”为理念的学习型、创新型、信息型的校园文化,形成人人处在学习中、人人都是创新人的校园气氛。要把新宾高中建成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条件现代化、教育效益好、家长放心、社会认可、学生满意,在抚顺市内名列前茅、省内有名气的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第六条 学校校训是:砺志、共进、成德、达才;校风是:文明、严谨、勤奋、求实;教风是:爱生、善诱、勤恳;创新;学风是:勤学、善用、求是、争先;领导作风是:团结、进取、廉洁、高效。第七条 学校以92届学生张瑞刚作词作曲的《同学的友谊老师的爱》为校歌。第八条 学校成立于1979年9月1日,每年9月1日为学校成立纪念日。 第九条 学校隶属于新宾县政府,县委任免或聘任校长。业务工作受抚顺市教育局领导,办学经费主要由县财政拨款。第十条 学校实行校长全面负责,党总支保证监督、教代会民主管理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在学校领导体制中处于中心地位,是学校行政总负责人,学校的法人代表。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对内有如下权力:(一) 决策权。校长对学校工作进行总体设计,统一指挥;根据精干高效的原则,校长有权组建学校行政组织机构;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二) 组建学校领导班子和中层班子的权力。在上级下达的职数范围内,校长有聘用副校长和中层干部的提名建议。对未能履行职责或工作造成重大损失者有权向县委组织部或教育局党委提议免职或予以解聘。(三) 对学校经费的支配权。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产管理制度,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依法管理。按照上级总要求,根据工资总额,校长可确定结构工资分配形式,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第十一条 校长履行下列职责: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发展纲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把握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弘扬学校办学特色,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一) 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的工作,负责制定、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及学校的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定期检查督促计划的实施情况,搞好学校工作总结,并向上级和全体教职工报告。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措施。(二) 主持召开校长办公会议、学校行政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主动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代表学校协调处理公共关系。(三) 抓好德育工作和校纪校风建设,着力体现德育工作的主体性、实效性、开放性、创新性,加强对教职工的法纪和职业道德教育。(四) 负责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学工作,深入教学第一线,总结经验,全面实施学校的课程改革计划,用先进的教学理念构建科学的评价机制和体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五) 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重视对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保证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工作生动活泼、确有成效地开展。(六) 负责对教职工的聘任工作,抓好师资队伍建设,注意培养青年教师,制定、落实教师培训、业务进修计划和措施,加强对教职工的考核、评估、奖惩工作。(七) 加强对总务后勤的管理,加强对学校财务和校产管理。(八) 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密切联系群众,民主办学,依法治教,秉公办事、廉洁从政,做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第十二条 学校设副校长2-3人。副校长受校长委托分管学校某方面的行政工作,学校设校长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科研室。学校职能处室设正副主任1-2名。办公室主任是校长的行政参谋,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日常行政管理事务;教导主任是校长领导教学工作的主要助手,在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学校教学、教研工作;政教处主任是校长领导德育工作的主要助手,在校长和主管德育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德育工作;总务处主任是校长领导总务后勤工作、财务工作的主要助手,在校长和主管总务工作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管理总务后勤工作;科研室主任是校长领导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主要助手,在校长和主管科研工作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管理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第十三条 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在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一) 对学校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研究,参与决策。(二) 在学校教职工中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负责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落实。(三) 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考核、任免、奖惩和监督。(四) 重点抓好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和分析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充分发挥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一) 听取和讨论学校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 讨论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三) 讨论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四) 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定期民主评议党员、干部;(五) 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并提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第十五条 团委是学校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行政的参谋和帮手,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突击队。团委对校党总支和上级团委负责,在工作上接受校长的指导和帮助。第十六条 学校分年级管理,每年级设级部主任(由副主任兼)、年部组长各一人。级部主任在学校指定的范围内组织年级内班主任教师、课任教师的聘任;对年部内班主任和课任教师进行考核评价,并建议学校予以表扬或批评;对年级内教育、教学工作要进行全程跟踪、反馈和领导。级部要接受教务处、政较处、总务处、科研室等学校中层机构的领导。第十七条 学校应主动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监察、审计、财政、物价等部门的督导评估和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自觉依法规范管理行为。第十八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新宾高中教职员工聘任、考核工作方案》组织教职员工竞聘上岗,并对教职员进行考核、安置;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和岗位聘任合同,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利,聘期为一年,校长在教职工的聘用期内,可根据学校工作需要,通过一定程序调整教职工的岗位并修订其任务书。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为了加强我校教学过程的监督管理,正确、客观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和学生状况,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依据高中各科课程标准,推动学校、教师树立新的课程与教学管理理念、全程和全方位管理,保证新课改的有效、有序实施,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实现高中各项教学目标。教学质量监测以促进发展,提高教师的素质和改进学校的教学管理质量为目的,发挥其激励、反馈调节和反思总结等基本功能。要遵循发展性原则、导向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动态性原则和针对性原则。二、组织机构与监测网络1、教学质量监测领导小组组长:牟仁杰副组长:王洪涛、郑继平成员:路辉、戴清华、领导小组与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学生家长组成监测网络2、监测领导小组职责与任务(1)建立学校教学工作检查和评估制度,建立教学质量监控系统。(2)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指导、调研、监督、检查、检测评估,了解教学实际情况,为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提供指导意见。(3)收集、整理、分析学校教学情况的数据和资料,建立“两案”(即教师个人发展档案和学生成长档案),为学校教学改革和教师管理提供客观依据。(4)发挥家长学校与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家长开放日活动,征求家长对教师教学的意见、对学生学习的评价。三、监测内容1、教师教学质量监测能准确理解《课程标准》,合理设计教学过程,创设教学环境,转变教师角色,开展教研活动、明确命题、考试以及评卷等项工作的具体要求。监测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贯彻新的课程与教学理念,转变教师角色,改变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贯彻落实学科《课程标准》;为学生创设宽松、民主、平等的学习和交流的环境;提高学生学科素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教学过程规范,达到新课程的教学要求。以上内容具体指标见附件2。2、学生学习质量的监测。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培养学生自我发展意识,从知识、能力及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不断完善自己,逐步形成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个性。监测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对知识与技能的监测。注重自身的智能发展;修满规定学时,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学识水平,获得相应的学分;通过学校和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对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监测。结合学习内容,不断吸收世界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和本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增强爱国主义精神,形成健全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对过程与方法的监测。具有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逐步掌握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的学习方式,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四、监测方法1、领导小组成员听课、评课,举办公开课、示范课、汇报课教学竞赛等活动。2、学期末,全面组织教学工作评价。对教师的工作情况、教学效果及其业绩进行评价,先自评后领导小组评,评价结果存入教师业务档案。3、问卷调查。收集全体学生的意见和部分家长的意见,汇总结果,通知教师本人并存入教师业务档案。4、召开学生座谈会,学生反映的意见分析整理后用于指导教师教学工作,不记档案。5对学生学习质量的监测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完成,要加强平时的记载,如学生出勤、作业上交的次数、作业质量、平时形成性测验成绩、学习态度表现。特别要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进行发展性评价的监测。五、监测结果的运用对教师教学过程和学生学习过程的监测结果分别存入“两案”,作为正确评价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的依据。监测结果的运用要达到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增强学习热情与兴趣,保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提高学习质量的目的;达到促进教师努力工作,关爱学生、提升自己,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达到端正学校办学方向,规范学校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2023-08-27 11:18:261

企业工会双爱活动总结

关于企业工会双爱活动总结    篇一:18、中益机械双爱活动总结汇报材料 浙江中益机械有限公司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信局、总工会、企业联及工商联下发的《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我公司结合本身实际情况,深入、扎实开展了 “双爱”主题的一系列活动,形成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企业和职工关系融洽的良好局面,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和稳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我公司的创建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浙江中益机械有限公司是中国机械通用零部件工业协会链传动分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链传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   公司创办于1954年,主要从事链轮、齿轮、皮带轮和联轴器的生产和销售,现拥有鹿山和三界两大生产基地。企业注册资本8900万元,总资产6.1亿元。是中国第一家链轮制造企业,也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标准链轮和皮带轮生产企业。公司占地面积42万平方米,生产车间达14万平方米,现有员工790多人。公司拥有加工中心、数控等各类机床800多台(套),年产量可达2000多万件(套)。公司的产品结构已从标准件链轮的单一格局向非标传动件等多元化方向发展。产品主要销售北美洲、南美洲、欧洲、非洲和日本、韩国、中东、俄罗斯以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销售网络遍及全球。   公司已于1999年顺利通过了ISO 9002:1994 质量保证体系国际认证,2003年通过了ISO 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国际认证,2009年公司顺利通过了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2010年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为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和开拓外部市场奠定坚实的基础。   公司一贯重视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引进金蝶OA系统,实现资源信息化管理。近年来先后获得“全国自主创新先进企业”、“中国机械工业管理示范企业”、“中国联轴十强企业”、“中国专精特企业”、“中国专精特示范企业”、“中国链传动行业重点出口基地”、“浙江省科技型企业”、“浙江省文明单位”等荣誉。SZS产品获“浙江名牌”、“中国优质名牌产品”等称号。公司坚守“质量是生命,科技是体魄,交期是人品,数量是诚信,服务是亲情,成本是寿命”的经营理念,实施“创新驱动、两化融合、三名四换、教育培训”升级战略,坚守本色经营,推进链传动产品向中高端迈进,全力打造“和谐中益,精品中益,百年中益”。    二、统一思想,健全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自开展创建活动以来,公司领导十分重视“双爱”活动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作为营造经营发展环境、推进企业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形成党委领导,公司主导,依靠工会,各方统一思想、齐抓共管的的良好局面。   1、健全工作组织机构   20xx年,公司根据人员调动,调整了“双爱”活动领导小组和创建和谐企业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双爱”活动领导小组和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双爱”活动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的开展。   2、完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为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公司注重从制度上加以保证。公司在《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了人才培养、员工教育培训、薪酬增长等发展规划。制订了《部门岗位职责》、《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劳动人事管理规程》、《员工教育培训规程》、《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职工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员工满意度调查管理办法》、《员工职业发展规划》等制度,鼓励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了解职工思想动态,推动公司的全面发展,推动企业与职工的和谐关系的建立。    三、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关爱职工文化生活   公司秉承“以人为本,务实创新,品质至上,效益为先”的发展理念,以“团结拼博,开拓创新”的新光精神打造自已特色文化,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凝聚力,公司积极组织实施“双爱”主题活动,引导和激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如“双爱”活动征文,“双爱”乒乓球比赛,“双爱”知识竞答活动等。   中益机械注重营造以“做负责任的企业”为核心价值观的企业文化,着力构建和谐企业。增强了员工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实现了员工素质的提升。其中涌现除了不少优秀职工,先后被评为市优秀共产党员、市综合先进工作者、市治安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市无偿献血工作先进个人等。   公司利用黑板报、《中益之声》等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公司生产活动、先进个人、典型事迹、和谐企业的宣传和表彰工作,提高职工对公司内部信息的了解和认识,巩固公司生产活动成果,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    四、依法规范劳动合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1、公司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公司现有职工331人,劳动合同签订率为100%。劳动合同内容全面、合法,符合国家规定,操作程序合法规范,各个环节管理完善。企业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几年来,从未发生违反劳动合同事件,职工队伍稳定。公司依法实施集体合同制度,合同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履约率达100%。   2、公司长期以来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从未违法使用童工,从未出现违法收取押金情况。每月8日按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报酬,从未发生拖欠工资的情况。   3、公司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确保职工工资随着企业效益的提高合理增长。公司最低工资支付标准高于嵊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近三年来,员工薪酬增长率平均每年为10%以上。   4、公司和全体职工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参保率为100%,按时足额缴纳,无拖欠现象。   5、公司严格执行《劳动法》,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生产均衡正常。一线生产职工实行计件工资制,每周休息一天以上,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公司严格执行休息休假制度,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严格控制延长工作时间和节假日加班,确保职工休息时间。公司制订了《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每个职工均享有带薪年休假。公司依法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按规定落实女职工待遇,婚假、产假、哺乳假等计划生育政策按规定执行。公司职工每年开展一次健康体检,台账档案齐全。    五、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创建和谐企业   公司工会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书),通过签订集体合同,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持了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为促进构建和谐企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预警制度,成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治安安全单位领导小组,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好职工反映的问题。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维护职工利益,及时化解矛盾。近年来,公司没有发生过一起因职工劳动权益受侵害而提起的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或立案查处,也没有发生过集体上访和群访事件。    六、加强职工培训,提升职工素质,创建学习型企业   为提高职工工作技能,公司制订了员工培训制度,每年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所有岗位均持证上岗,生产工人都获得初级以上职业技能证书,达到制药职工技能要求。公司制定了《职工合理化建议实施办法》、《QC小组活动办法》,充分发挥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技术改进的积极性。公司每年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活动,对于参加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公司积极组织QC小组活动,2013年,《内孔精度改进》QC成果获绍兴市优秀QC成果一等奖。2014年,《提高平顶链轮淬火硬度合格率 》QC小组活动成果获浙江省优秀QC成果二等奖。    七、依法建设工会组织、加强民主管理   公司依法建立了工会组织,职工入会率达到100%。公司工会按照工会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制定厂务公开实施细则,每月公布各项经营指标和公司重要决定,有效保障职工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公司支持工会工作,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确保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公司工会每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职工喜爱的劳动竞赛、旅游、钓鱼等各类文体活动,建有乒乓球室、阅览室等文体活动场所,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公司重视职工的生活后勤保障,建有职工食堂、职工宿舍,提供职工免费就餐。    篇二:先进企业双爱汇报材料   浙江吉鑫祥叉车制造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叉车及物流搬运设备的现代化大型机械制造企业,现有职工400名,除试用期员工外全部加入了工会。 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3亿元。公司于2010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14年通过省级研究开发中心、公司生产的1-48T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入选2014年“浙江制造精品”。 公司工会自 2010年成立以来,在公司党总支和行政管理层的大力支持下,团结和依靠全体职工,在认真履行工会各项职能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双爱”活动,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和谐稳定和企业安全生产任务目标的.实现。    一、企业依法成立了工会,健全了工会各项工作制度。   工会按章选举产生了工会主席,并按时开展了工会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积极发挥作用。工会有牌子、有办公场地、有活动经费、有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企业职工入会率达 98%;公司依法保障工会工作者权益,工会主席依法参加董事会。公司工会成立以来,围绕企业快速发展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如建立企业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提出薪酬改革方案、劳保用品的发放制度,每月开展金点子合理化建议活动,每年举行“安康杯”竞赛和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活动,督促管理部为全体职工缴纳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2014年3月起实行入职离职员工全面体检,有效地化解了企业长远发展与劳动者短期利益之间的矛盾。    二、在开展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中,工会发挥职代会民主管理主渠,开辟多种渠道听取职工意见。   在每年年初的公司职代会上,组织职工代表充分讨论修改涉及职工工资分配的《薪酬方案》和《安全生产量化考核细则》,公平选举职工代表与公司代表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议”、“劳动安全卫生   专项集体合同”等,参与讨论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文件文本的修改制定。工会按照开发区总工会的要求,设立了“总经理信箱”,每年通过信箱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达200余人次。此外还要求综合管理部通过发出调查问卷的形式听取职工意见。公司的许多福利政策正是在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作出的。 2010年8月公司开展了全员参加的编写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活动,人人联系自己所在的岗位要求和从事的工作,编写岗位职责或专 项管理制度,共收到稿件约180篇。公司组织各部门管理干部参考员工的文稿,修订了部分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此项活动培育了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形成了人人关心企业的发展,处处注重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的良好局面。    三、企业十分重视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20xx年起公司确定了雷打不动的周5培训制度,专门购置了投影仪、笔记本电脑、音响和大量影碟等教学器材,建立了职工图书室等用于开展教学活动。2014年下半年起,公司针对高层次人才的学习需求,投资100万元举办了多期生产管理、仓库管理研修班,受训人次近1000人次。通过培训和人力资源激励政策,公司培养造就了一支素质较高、经验丰富、技术娴熟、敢闯敢拼的员工队伍。公司制订了《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引导、鼓励和规范职工围绕生产、工作实际,学知识学技术练技能。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部门年度培训计划,配合生产经营需要做好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做好新员工入职教育培训,在介绍公司发展概况的同时,向新员工传达公司一贯倡导的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以及以人为本、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理解人、关心人的管理理念,努力营造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和温馨、和谐的人际关系,以增强新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凝聚力。 二是根据生产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在岗员工的培训,其中包括管理理论知识与方法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等等。三是针对职工职业健康、身心健康,邀请专家多次举   办了健康知识讲座。    四、公司广泛开展了《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规范用工。   公司招聘工人时必须查验身份证件,确保年龄准确无误,来源地清楚,确保公司无违法用工行为。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并且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了工龄工资、技术等级工资、职位工资等。公司为职工办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按时缴纳各类保险金。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卫生、设备检查,落实管理措施,检查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生产设备的运行情况,加强安全文明生产监督,预防、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身体安全。    五、 公司十分关心员工福利,量身订制职业生涯晋升通道。   公司制定了详尽的劳保福利制度,员工薪酬福利制度以及职位生涯晋升通道,为员工职业成长打造良好的平台。每周定时足额发放劳保用品,确保员工工作环境安全健康,为考核优秀的员工调整工资并发放奖金,为工作表现优异且工作能力大幅提升达到职务晋升要求的员工调整职务,员工生日大屏祝福公示,发放生日祝福卡片、提供免费工作餐,每年法定节日前都为全体员工发放节日福利,受到了职工的一致欢迎。    六、公司因地制宜地开展职工文化体育、宣传教育活动。   公司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各项职工文化体育、宣传教育活动。公司每年组织1-2次员工旅游,不定期组织各类文体竞技活动。20xx年7月至今,公司连续3年开展职工叉车、电焊技能比赛运动会,开发区各企业纷纷组队参加,报名踊跃,比赛场面热火朝天。每逢重大节日举办相关专题文艺晚会,各部门参演人员各显风采,动感十足的青春舞蹈、唯妙唯俏的口技模仿秀、魅力四射的个人独唱、清新活泼的三人表演唱、自编自导幽默风趣的小品、气势恢弘的集体大合唱以   及回顾公司艰辛创业历史的配乐诗朗诵引来员工一阵阵掌声和喝彩。公司每年年终晚会除了表彰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外,还邀请全体员工大聚餐,组织大抽奖活动,在辛苦劳动后体会公司对员工满满的关爱。各类活动的精彩图片和评论文章也分别在公司宣传橱窗、公司网站及微信平台上进行报道。丰富多彩的职工文化体育活动,活跃了职工的业余生活,增强了职工团队精神和企业的凝聚力。    七、制定了的六必谈六必访制度,为职工工作、生活解决实际难题。   六必谈六必访制度即:员工家中有困难必访必谈,员工有思想情绪必访必谈,员工患病住院必访必谈,员工违规违章必访必谈,员工岗位变动必访必谈,权益受到损害必访必谈。通过谈心沟通制度,使公司营造出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的和谐氛围,使广大职工确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导向,增强了企业的亲和力和凝聚力。 2010年以来,我们走访了近百次困难员工的家,给他们送去了温暖,对于特困的员工还组织管理层干部、共产党员和积极分子给他们捐款捐物。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向开发区总工会申请困难职工补助,困难员工得到公司的救助和关怀,用感恩的心回报企业, 他们努力工作, 积极向上,已经成为公司各个方面的生力军,有的已经走上了管理岗位,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通过“双爱”活动的开展,公司形成了团结努力,奋发向上,和谐稳定,规范有序,生动活泼的良好氛围,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吉鑫祥公司在未来时间里,将一如既往的开展“双爱”活动,真正为企业、员工共同发展构建一片沃土。    篇三:“双爱双评”活动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双爱双评”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企业方支持、工会主抓、各方配合的领导格局;做到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2、加强职工队伍建设。   (1)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引导和鼓励职工围绕工作需要,学知识、学技术;   (2)有职工教育及活动场所,组织开展职工技术培训;因地制宜地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吸引职工参加。   3、调动职工积极性。   (1)围绕企业发展和建设,于3—5月份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合理性建议、技术比武、技术创新等活动;   (2)通过宣传栏、召开职代会等形式,听取职工意见、建议,尤其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企业决策和举措要让职工知情。   4、依法规范用工。   (1)无违法用工行为,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它专项合同;   (2)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争取职工工资逐步增长;为职工全员办理各种保险,按时交纳社保金;   (3)每季度进行一次劳动安全卫生检查,无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重视女职工、未成人特殊权益的保护。   5、发挥工会作用。   (1)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做到工会有班子、有牌子、有办公场地、有公章、有活动经费、有工作计划、有工作制度、有各项工作台帐资料;   (2)及时吸纳职工入会,做到企业职工入会率达95%以上,维护职工队伍稳定,有效化解劳资双方矛盾,建立和谐的企业劳动关系;   (3)建立工会独立帐户,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和活动,并依法进行社团法人登记;对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积极参与,代表职工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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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信息公开制度

企业厂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和党的十五大关于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决定,确保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利,激发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1999]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凡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国家控股、集体控股的公司制企业以及改制后由职工持股会控股的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均就实行厂务公开。一、厂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一)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厂务公开工作在企业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厂务公开工作的第责任人,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执行者。各企业必须建立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行政、纪委、工会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为:1、领导本企业按市委办发[19999]53号文件和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2、研究、决定厂务公开工作的制度、措施、计划和其他重要事项。3、督促和检查有关单位的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作出奖惩决定。4、审批有关厂公开的内容、形式、方案等。(二)厂务公开监督小组。企业应建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干部、职工代表、工会干部为成员的厂务公开监督小组。其职责为:1、监督和检查厂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公开的及时性,程序的合法性。2、收集、整理职工对厂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送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3、组织职工对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并将职工意见反馈给有关部门,督促落实。4、对厂务公开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上报有关部门。5、接受并调查职工因开展厂务公开工作而遭受打击、报复的投诉,提出处理意见。6、监督检查厂务公开档案记录的真实性。(三)厂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企业应建立由工会主席任组长,工会副主席、行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厂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其职责为:1、实施厂务公开内容、制度、措施的计划。2、按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公布职能部门办事程序、内容。3、向职工群从解释、解答涉及厂务公开范围和内容的职工切身利益问题。4、建立厂务公开台帐、档案。5、完成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整改工作和其他工作。二、厂务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厂务公开要以关系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除国家法律规定不宜公开和涉及商业、技术机密的问题以外,都要实行公开。公开要实事求是,并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一)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公开。包括企业发展目标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投资、财务预决算、大额度资金使用;企业改制方案等。以公有产权为主体的企业,应视规模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总数在100人以上)或职工大会制度(职工总数在100人以下)。根据职代会的五项职权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依靠职工群众深化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省委[1998]22号)的规定,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必须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向职工群众公开,并提效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建议,使其更趋完善。(二)企业管理人员的选拨、任用和管理公开。包括各岗位管理人员的任用条件、选拨程序、结果;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的标准、程序、结果等。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等单位联合制定的《杭州市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实施办法》规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均应建立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制度,明确规定企业领导人员必须每年1次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并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评议。职工(代表)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的标准、程序、结果和各岗位管理人员的任用条件、选拨程序及结果,应在厂务公开栏中公布。如遇上级部门考察企业领导理论联系班子,可结合进行。(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公开。包括职工工资、资金分配、住房分配、缴纳各种保险情况、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培训计划、职称评定、奖惩晋级、家转非、劳动用工、下岗裁员以及集体合同的签订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开,公开时应将所涉及的政策、条件、标准、办事程序及结果公开。根据省委[1998]22号文件规定,“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有关企业兼并、出租、破产、拍卖、职工再就业等事项也须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四)企业经营状况公开。包括企业盈亏情况、工程招(投)标、大宗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供应、外协加工伯、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工程招(投)标公开应包括:工程项目、标的、招(投)标竞价、招(投)标入选单位资质、工程进度等;大宗原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供应公开应包括:原材料采购的名称、规格、数量、市场价、供货单位竞价等;外协加工件的公开应包括:外协加工件的名称、规格、数量、本厂加工能力情况,社会生产价格、外协单位报价及结算价格等。根据《浙江省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浙监[1997]20号)的规定,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用于接待应酬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企业厂长(经理)应当每半年一次亲自向职工(代表)大会据实作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其中年中一次也可在职代会联席会议上报告),并形成书面材料。职工代表应向职工传达报告内容。对职工或职工代表的审议意见,企业厂长(经理)应作出实事求是的解释。报告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应饮食以下内容:1、按政策规定业务招待费可列支数;2、业务招待费实际支出数;3、业务招待费支出项目和金额;4、企业领导班子各成员列支数;业务招待费支出情况、超支或节约情况,与上年度同期的对比及原因分析;6、今后的打算和整改措施;7、其他应说明的问题。在企业厂长(经理)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前,企业监察、审计、工会等部门应当对企业业务招待费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并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开支是否符合制度,使用是否合理,手续是否完备等检查结果。企业经营状况的其余事项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进行公开。(五)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和待遇公开。包括领导人员工资、奖励收入、年薪制实施及考核情况,住房、交通、通讯工具的配置以及费用支出,出国(境)情况以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其他事项等。根据国家监察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规定》(监发[1998]4号),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包括:本人收入、住房、风扇、装修住房、电话费开支、使用公车、出差出国(境)费用支出、购买本企业内部职工股以及为配偶、子女经商粉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情况。企业领导人员应专项或结合每年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述职,将本人的收入和待遇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三、厂务公开的程序厂务公开工作应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各企业应将厂务公开的内容、责任部门、公开办法、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列成明细表,公布于众,便于检查实施情况和职工群众的了解、监督。厂务公开的具体程序为:(一)收集初审。根据企业厂务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将各项公开内容由厂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整理汇总后,提交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由厂务公开监督小组督促实施,以保证公开内容的全面、真实和公开形式的规范及公开的时效性。(二)定时定点公布。各项公开内容均应按前款要求,分别采取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开栏公布或其他形式通报等办法进行公开。凡涉及职代会五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开,不得以其他形式替代。各项公开内容在具体公开时都要将所涉及的政策、条件、标准、办事程序及结果等公开,以便于职工降价进行民主监督。(三)征询意见。厂务公开后,厂务公开监督小组要及时以适当方式听职职工群众的反映和意见。除职代会上充分发扬民主、讨论审议以外,还可采取设立意见箱,通过职工代表向群众直接收集等方式,听取群众的意见。对职工群众的疑问要及时作出解释;对职工反映较强烈,大多数职工不造成的要予以纠正或停止执行。(四)建立厂务公开档案。厂务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或指定的职能处室应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人员和职工提出的问题及答复、处理结果,整理成文字材料或以表格形式记录在案,由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或工会妥善保存备查。列入职工(代表)大会方案的公开内容可随职工(代表)大会资料归档。各企业应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实际,制定或修改企业《厂务公开实施细则》。科、教、文、卫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行。XX市推行厂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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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所工作总结

难忘的工作生活已经告一段落了,经过这段时间的努力后,我们在不断的成长中得到了更多的进步,将过去的成绩汇集成一份工作总结吧。那么如何把工作总结写出新花样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供电所工作总结(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供电所工作总结1 一年来,我所在支公司“六届四次”职代会精神及支公司各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全体员工的积极努力和广大客户的密切配合下,顺利地完成了上级各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各种指标及年初制定的各项计划工作。现就全年工作做一下简要总结: 一、综合管理与标准化建设工作 一年来,我所在标准化建设与落实“四个服务”过程中,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成了如下工作: 落实“四个服务”方面: 1、按计划顺利完成了小向善、大向善电气化、路灯亮化工程任务。 2、分类上报了我所辖区内“十二五”农网新建、改造农村台区规划计划。 3、配合省电建公司对20xx年申报的改造台区进行了实地考测。 4、根据上级节能减排文件要求,对年产量60(含90)万吨的鸿强、华兴洗煤厂的配电变压器进行了停电封存。 5、配合上级部门对二十八个高危行业、非煤矿山采取了断电措施。 标准化建设与例行工作方面:是按时召开安全日活动例会每月四次,累计召开五十三次;安全、营销月度分析会每月一次,累计召开十二次。是每月对三条10kv主干、分支线路及混合台区低压线路、设备进行了定期巡视。是传达了支公司“《六庙四次》职代会暨20xx年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使全体员工明确了年度重点工作方向。是根据实际需求,对办公场所及安全工具室、资料室、值班室进行了重新调整布置;并利用有限资金,对陈旧的走廓扶手进行了涂涮装饰。 二、安全生产及设备管理 1、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我所根据上级规范化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标准,首先成立了以所长、副所长、各级管理人员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同时制定了我所20xx年度“不发生人员轻伤、重伤及农村触电死亡事故,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不发生特、重大电力设施外力破坏及失盗事件”的安全奋斗目标和“班组控制异常、未遂及以上事故”的安全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制定了栗家庄供电所两个“两节”保电、“防汛预案”、“迎峰度夏”组织机构及相关制度措施计划。 2、抓规程培训,明确安全责任。2月23日,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安规》“两票”培训并经严格考试。参加考试人员27人,考试合格率达到了百分之百。各级人员与所长鉴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根据各岗位写出了“三不伤害”保证承诺书。 3、加强安全工器具管理。按照支公司要求和规程规定,于1月份、3月份、9月份对安全生产用具、安全辅助器具进行了定期试验。共测试脚扣26付、安全带26条、安全帽26顶、验电器6支、绝缘靴6双、绝缘手套6付、低压接地线9组、拉闸杆7付。经过测试,对不合格的安全器具、生产用具及时进行了清理,同时对缺少的用具给予了补充。坚持每周进行安全用具的外观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工作。制定了安全用具领用制度并认真填写领用记录,做到了责任明确,达到了无损失、损坏责任事故。为检修、消缺现场规范地使用安全用具奠定了基础,得到了基本安全保障。 4、坚持安全日活动例行会议。组织安全日活动例会53次,达到每周一次;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例会12次,平均每月一次。及时传达、学习安全文件、安全简报、通报70余篇次。 5、杜绝无票工作。一年一度的春检工作开始后,根据支公司《关于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所平常的设备巡视与缺陷记录情况,研究制订了春检计划实施方案,同时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春检“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反事故斗争活动,对春检现场的危险因素进行了综合、全面分析;在设备检修、消缺过程中,正确使用低压一种工作票xx张、操作票22张。合格率均达百分之百。通过以上安全措施的实施,杜绝了生产过程中可能发 供电所工作总结2 岁月如梭,一晃20xx年时间已过去半年,在这半年的时间里,我所大力开展优质服务,力争供电可靠率达到了98%以上,在辖区内得到广大用电客户的称赞。我所在加强内部员工管理的基础上,使各项经济指标都达到了较好的成绩,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180天,具体工作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作总结。 一、20xx年元月至六月,经过全所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我所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济指标。 1、完成购电量:1008.8万KWH; 2、完成售电量:900.8万KWH; 3、综合平均单价:427元/K·KWH; 4、综合线损率:10.7%; 5、电费回收率:100%。 二、加强员工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 员工的业务、技能素质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这在客观上就要求我们必须时时提高员工的素质。我所坚持每月定期对员工加强学习,并要让员工明白一个道理,只有企业的“大家”,才有个人的“小家”,今天不努力的工作,明天就得努力地找工作。不仅要提高员工的技能素质,我所还不断加强员工的思想素质教育,定期召开政治学习会议,特别是遵义供电局召开第十届三次会员职工代表大会时,我所全体工作人员对职代会的召开非常关注,认真领会、贯彻职代会精神,并把职代会精神落实到实践中去。 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学安规、懂安规、用安规” 这些话已成为我所工作人员嘴边的“口头禅”,大家心里都明白,只有时时加强自身的安全学习,提高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才能保障自己的安全。我所每月的“安规”学习和“安全活动周”,大家都积极参加,在公司的领导下,大家在实践工作中认真开展安康杯电力生产“五个一”活动,同时对我所的安全生产设备、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安全生产管理、危险点控制分析、安全大检查五个方面作出安全性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积极组织认真的分析和总结,并进行消缺,明确安全职责。在半年时间里,我所实现安全生产180天,设备完好率达到99%以上,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的好记录。 四、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我所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截止20xx年6月中旬,我所一期、二期农网改造户表安装共计2997户,户表安装率达到100%,使辖区内的老百姓都享受到“两改一同价”的政策实惠。 2、在公司的安排下,我所提前完成辖区内10KV线路电杆涂刷编号工作,并在涂刷过程中,认真巡视检查出线路中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消缺。 3、我所每月不定期的对线路进行巡视检查,20xx年5月,在巡视检查中,我所工作人员发现10KV高官028管家湾支线管家湾315KVA配变的副杆存在较大的偏移,我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了安全隐患的发生。针对合兴组125KVA配变低压400V出线,在落雨天经常发生漏电击人的情况,我所特申请上级部门在最短时间内对该线路用绝缘线进行了更换。 五、狠抓线损管理,促经济效益发展。 线损是衡量一个供电所管理的一把尺码,线损的高低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效益,节能降损,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我所坚持每月召开线损分析例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和讨论。在抓线损管理的过程中,严厉查处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不定期地组织用检人员对负荷较大、用电量较多的线路和台区进行抽查,共查处违章用电5户,窃电用户2户。春季到来,针对八卦村片区树木茂密的具体情况,我所多次协调有关部门对该片区进行砍青。截止20xx年6月中旬,我所辖区公用配变关口计量装置已安装和更换完毕,这对掌握辖区内配变线损的高低提供了有力的数据。 六、深入优质服务,树行业新风。 过去的20xx年,我所在优质服务方面已有良好的开端,20xx年伊始,我所根据去年优质服务的经验,大胆创新,服务形式从“要我服务”向“我要服务”的观念转变。在便民服务活动中,我所工作人员深入到农村基层,开展安全用电宣传周活动,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充分利用村委会开村民大会的机会,向来往的农民用户宣传、讲解安全用电知识,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千余份。在外出业扩安装中,时时监督本所工作人员按规章制度办事,严禁向用户吃、拿、卡、要,要求工作人员在语气、态度和用语上要谦逊、礼貌,并要求用电客户在安装服务意见书上签名。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把我所的服务好坏以用户接受不接受、满意不满意定为标准,通过服务机制的创新,真正地使用户享受到“上帝”的待遇,同时也打出了我们供电行业的品牌。 七、通过对半年工作的总结,同时也找出了我所工作的不足和差距。 在规范化资料管理中,还存在一些资料欠缺和记录不完善,和公司上级部门要求的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 根据半年来对10KV高官028线路线损的统计分析,该线路的线损率偏高。 在本次安全性评价自查中,也暴露出我所电气设备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10KV高官028线路查评出的安全隐患较多,且电杆、金具、瓷瓶和导线老化,特别是雷达支线存在极大的火灾隐患,对此,我所已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了该线路的具体情况。 八、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1、针对10KV高官028线路线损率偏高,着重安排工作人员对该线路进行巡视检查,找出线损偏高的原因,认真分析,制定合理的整治措施,把线损率控制在公司要求的范围内。 2、对安全性评价总结出的的问题,和上级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对10KV高官028线路进行改造,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3、按照省公司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种规范化管理资料。进一步加强职工的技术业务培训,不断创新,加大优质服务力度,力争使我所成为贵州省规范化管理的达标所。 供电所工作总结3 供电所是国家电网公司示范窗口,为了保证窗口的.创建标准和质量,公司对供电所的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监督和指导。并按《农村供电营业规范化服务示范窗口标准》组织严格的复查,供电所得分为493分,在创建过程中,供电所主要抓住了以下环节。 一是突出抓好组织建设这一根本环节。 领导班子从抓组织建设入手,从自身抓起,根据公司开展的“三优、四无、一规范”活动要求,开展“党员奉献日”活动,设立“党员示范台区”、“党员示范岗”,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言,重塑党员形象,树立一身正气,让每一名党员都成为一面旗帜,以党建带动,促进了员工责任意识的增强,与各科室签定了《优质服务、行风建设责任军令状》,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使干部和职工明确了服务职责,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水平。 二是重点抓好思想教育这一中心环节。 围绕行风建设、优质服务这个中心点,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正确引导和启发职工适应新形势下电力市场发展的需要,教育职工深刻理解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荣辱与共、休戚相关、相辅相成的关系,自觉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认清形势,转变观念,摆正位置,使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的服务成为每名职工的自觉行动。提高了自身修养和业务素质,在广大用电户的心目中,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向社会发放了2万1千张“客户联系服务卡”,发放率达到100%,用户满意率达到99%。向用户发放征求意见函1600余封,聘请用电监督员36名,走访用户60多户,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反映,接受用户的监督。 三是着重抓好奖优罚劣这一关键环节 结合公司创“优”供电所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根据供电所实际情况,制定了《岗位职责及考核细则》、《工作质量完成情况考核细则》,对在考核中没有达标的职工,除了按《细则》予以扣罚外,还责令限期达标,在规定期限不能达标者,下岗学习。对工作完成情况突出的给予重奖,出现差错的则给予重罚。公开、公正、公平的考核机制,极大地激发了全体职工的“创优”热情,端正了为用户服务的心态,心悦诚服尽职尽责地工作,使全所上下形成了“人人为行风建设第一责任者”的氛围。 四是努力抓好环境建设这一人文环节 以树立良好工作作风为重点,加强工作环境建设,进行形象策划及环境建设,创造文明整洁、美观的办公环境。对营业大厅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业务培训,竞争上岗,使每位职工都有危机感和紧迫感,既有压力,又有动力,增强了事业心和责任感。对营业窗口制定了“管理细则”和服务标准,规定了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实行统一着装,挂牌服务,举止文明,热情周到。设立考核记录,奖惩挂钩,促使职工尽职尽责达到服务标准。 优质服务常态机制运行情况 1、严格监督考核,确保常态机制的建立。 加强投诉举报管理。坚持行风工作月度分析例会制度,由公司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对每月举报投诉情况进行分析,督促解决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并制定了举报投诉分级处理、责任单位领导到会说清楚、内部情况通报、客户回执卡等6项具体措施,加强对举报投诉的管理和考核,以进一步降低投诉率,提高投诉处理质量。在此基础上,加大了明查暗访力度,公司领导亲自带队,采取模拟事故现场报修、营业场所现场检查、对客户访问等形式,实地了解基层单位的行风建设和优质服务工作水平,针对发现的实际问题制定具体的解决措施,同时,将明查暗访的结果列入公司的创“优”考核,并以通报的形式下发,起到警示作用。 2、抓教育培训,不断强化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制定了各个层面的教育计划,结合实际,制定了学习贯彻“三个十条”实施方案和细则,统一印发了千余份卡片,人手一份,强化学习宣传。对各营销窗口共700人全部进行了闭卷考试。使广大员工对“三个十条”要求入脑入心,为抓好优质服务和行风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推动了优质服务和行风建设的深入健康开展。 3、抓电网建设,不断强化供电优质服务的硬件平台。 积极配合支持市政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改制等工作。对市重点工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建立供电服务快车道,实行重点服务,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切实做好保电工作。相继开展了零点工程及带电作业措施,把电网建设、设备检修及故障处理等工作放在负荷最小的夜晚进行,尽量把停电造成的影响降到最小。 4、抓窗口建设,不断强化一线优质服务工作。 重视营业窗口建设。各营业厅均按照一流的标准进行建设,内部现代化服务系统完善,在服务厅显著位置公开了用电报装程序和各种收费标准,设置了客户书写台,配备了应急雨伞等各项便民措施设施。实施“一条龙”服务,将各服务环节集中在大厅一口对外办公,并实行用电业务代理制、首问负责制等,规范了程序,提高了效率,方便了客户。 5、开展优质服务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用电环境。 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优质服务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电力知识,电力政策等,让社会了解供电企业特性,让群众支持电力发展,营造良好的供电服务环境。基层营销单位共发放宣传单近三万份,参加活动400余人次。组织召开客户座谈会近40余次,各基层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开展了各种优质服务便民活动。成立光明使者爱心基金,作为特困居民的电费基金;各农电所成立支农小分队,把电力服务送到广大农村的田间地头;受到各界群众的普遍好评。 6、积极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加强与客户交流沟通。在全市各乡镇建立客户监督网,定期召开不同层面、多种形式的客户关系委员会座谈会、客户恳谈会,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通过走访和检查客户用电设备情况,为客户提出用电优化方案16项,提出设备安全问题170余项,帮助解决安全隐患93项,帮助企业解决用电困难40余次,使客户真正感到电业部门真诚服务和为其排忧解难的实际行动。 供电所工作总结4 紧密围绕公司上台阶工作部署和职代会确定的工作思路、总体目标,过去的一年中。结合供电所的工作实际,分管工作范围内,敢于创新,勇于开拓,全体同志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自身建设情况 注重自身修养和知识的积累,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以德治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模范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当好“头”带好路。认真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市场营销学、现代企业治理及计算机知识,同时,认真学习《国家电网报》农村电工》及法律法规,学习领导艺术、市场营销和企业治理,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为正确决策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实际勇于创新,把所学知识和具体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学以致用,用坚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指导自己的工作。 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作为供电所领导班子中的一员。凡事以大局为重,始终如一地把企业利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耍特权,不谋私利,廉洁奉公,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配合主要领导,做好参谋,当好助手,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整体运作功能,推动全所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二、履职情况 一年来,分管供电所内勤和优质服务工作。以公司确立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推进营销规范化管理和窗口建设,圆满地完成了年初预定的奋斗目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全力营造营销氛围以经营工作为龙头。 强化用电计量基础治理。加强表计的三封治理,营销治理中全面实施规范化管理。即规范营业资料和营销机制。从表计的走校,安装到表箱,层层加封。对淘汰型表计果断更新,努力降低表计耗电量,确保供电企业和客户利益不受损失;强化电费抄、核、收治理,重点抓好抄表、核算等五个环节;强化线损和营销治理。根据每月的线损报表,坚持按月进行营销分析,针对报表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降损措施。对各线路、台区的线损,电费回收、平均电价,供售电量进行认真分析比较,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找出对策,对症下药,狠抓落实,着力唱活营销这台戏。 着力加强窗口建设以优质服务为引领。 深入市场和客户进行调研,及时分析形势。塑造企业良好的形象,保持市场占有率,拓展电力营销市场,以优促销,以销增效。为此,适时地制定经营策略:一是继续完善优质服务体系,大力建设营业示范窗口,今年,公司在所新建了客户服务中心,为我窗口建设提供了优美舒适的办公环境,硬件条件上去了软件建设不能有丝毫马虎,为此,窗口建设上着力强化“三做到即做到态度好、回答准、语言美;投诉举报“三及时”即及时调查处理、及时答复客户、及时处罚奖励,并全力兑现十项承诺,保证有求必应,有诺必践,建立一体化营销服务系统,把最好的服务质量送达客户,全年未发生责任投诉事件及媒体曝光事件。二是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取信于客户,积极转变经营战略,全面实施优质服务促销战略,变卖方市场为买方市场,利用窗口接触用户的有利优势,做积极开拓市场的有心人,抓住每一个有用的信息及时发展新客户,寻找新亮点,积极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今年共发展新客户340户,增加负荷800kva为完成全年营销任务增添了新的血液。 大力推进营销降损以台区治理为突破。 台区治理的好坏、损失程度的多与少直接决定企业经营业绩和效益。为此,供电所取得效益的最基础单元在台区。一年的工作中重点加强了对台区的治理和整顿,首先是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营业大普查活动,组织内线班同志对商居混用、高价低发等现象采取重拳治理,全年共查处21例违规用电,全部得到治理。二是实施台区改造,对损失较大的建华东箱等九个亏损台区实施了改造,改造后效果明显,损失率平均降低了5个百分点。三是完善台区设备档案,及时更新数据,为及时调整营销策略提供依据。四是确保电费回收,作到应收必收,重点对棚户区改造拆迁户实施全程跟踪及时核算,并采取与开发商结算等方式,使发生电费全部回笼,实现了电费回收率达100%目标。 强力推进规范化管理以一流建设为重点。 不断提高供电所规范化管理水平,以保持一流供电企业常态运行机制为重点。按照建设国家一流企业标准和公司创“优”考核细则,不断完善,提高工作质量,专人负责内业资料的整理和网络上传等工作,并从完善制度、资料归档、业务分类负责制入手,实现了基础资料台帐和安全工器具的定置摆放。开展计划管理,增强工作的指导性,使各项工作均作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考核,形成了人人有指标,个个敢争先的良好氛围。一流企业工作机制得到有效落实。 供电所工作总结5 根据供电局及分局关于开展县级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分析我所在安全工作中的各类难点、薄弱环节的源头起因,把握住安全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作好超前预防和控制,我所按照要求从年月日—年月日开展安全性评价活动。为了确保此次活动能科学、顺利、高效完成,制定了活动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和责任。 一、加强培训学习: 安全性评价工作经过我所全体人员积极努力,依据分局此次活动安排,对活动内容进行了逐一落实,对分局《关于县级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进行学习,做好动员工作,让全体职工明确活动的目的、时间安排、评价内容、人员责任分工及活动要求。同时组织对《国家电网公司县级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试行)》进行认真学习,掌握安全性评价的项目、方法、依据等相关知识,为今后地检查、评价工作积累经验,参加分局培训次,现场观摸次,本站组织培训次,接受分局指导性检查2次。 二、结合实际开展工作: 根据县级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按照评价工作程序、要求,结合我所的实际情况,从生产设备、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安全生产管理三个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自我评价。在活动中人员按照各自的任务和责任,依据标准,结合实际,科学的对相关项目进行评价,并认真完成评价结果记录。 1、生产设备:农村电网,变电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调度管理,输配电设备,电气测试设备管理,共6项内容(涉及本班站部分内容)。[找文章还是到.,更多原创!]评价重点放在对电网和设备的运行参数、状态参数、检测数据等信息量的分析判断上,同时强调对运行管理、技术管理和反措落实等方面,存在问题22项,现已整改5项,上报分局批准整改项。 2、劳动安全和作业环境:劳动安全,作业环境,交通安全,防火防爆,防汛,抗震,共6项内容(涉及本班站部分内容)。评价重点是主要放在生产工器具和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条件;重大自然灾害抗灾、减灾措施和紧急救援预案的落实;相关的现场规程制度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方面,存在问题30项,现已整改9项,上报分局批准整改5项。 3、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方针、原则和目标,责任制,规程制度,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教育培训,安全例行工作,承发包、出租和临时工安全管理,农村安全用电,安全生产监督,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多经及有资产和管理关系企业的安全管理,安全考核与奖惩,共12项内容(涉及本班站部分内容)。评价重点是确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存在的管理缺陷、管理漏洞和管理不善等方面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因素,存在问题19项,现已整改2项,上报分局批准整改项。 三、以评价为依据结合现状制订整改措施: 在剩余的一个月时间当中我们将主要进行安全性评价查出问题的整改和线路设备巡视消缺工作,并对安全性评价未涉及的秋检要求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和问题整改。我们的目标是真正将此次安全性评价和舂检活动落到实处,利用这次活动使我所的安全生产工作无论在硬件还是在软件上上一个台阶。
2023-08-27 11:19: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