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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立案标准

2023-08-31 16: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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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瑞爱吃桃

妨害公务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我国对妨害公务罪相关法律的规定,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即构成本罪,应予立案追诉。

妨害公务罪立案标准如下:

(1)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2)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

(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

(5)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妨碍公务罪可以保释吗

妨害公务罪是可以保释。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取保候审是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只要满足以上任一条件都能申请取保候审,而保释犯了妨碍公务罪的人并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所以妨害公务罪是可以保释。那么依据法律规定方案公务罪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其由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均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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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妨害公务罪,又可以称之为“阻碍执行公务罪”。指的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而其主要特征是: (1)它的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2)还有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所谓暴力通常表现为殴打、_绑、禁闭等侵犯人身的强力行动;所谓“威胁”通常表现为以杀害、伤害、毁灭财产或毁灭名誉等形式实行精神强制。 (3)最后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有意用暴力、威胁方法进行阻碍。法律客观: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碍公务罪之构成应以公务适法为前提。从行政法角度分析,行政行为具有效力公定力,对有重大且明显瑕疵的无效行政行为,相对人才可予以适当方式抵抗。公务行为之成立要件和无效行政行为之抵抗权问题有待立法完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200.4.24高检发释字[2000〕2号)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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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具体的量刑规则如下:1、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百分之10到百分之30;4、因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妨害公务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百分之30以下。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害公务罪的成立条件:1、手段要求采取暴力、威胁的方法。但是,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造成严重的后果;2、罪行的暴力程度,仅限于致人轻伤,如果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妨害公务罪的量刑的标准如下: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_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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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法律对妨害公务是根据下列规则处罚的:1、行为人妨害公务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2、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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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立案标准怎样规定的

一、妨害公务罪立案标准怎样规定的 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按照妨害公务罪立案。 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 出现使用威胁的方法阻碍人大代表履行职能的情况,需要按妨害公务罪立案。妨害公务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也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这项罪名属于公诉案件,要由公安机构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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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公务一般怎么处理

妨碍公务一般的处理方式如下:1、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单处罚金的,根据妨害公务的手段、危害后果、造成的人身伤害以及财物毁损情况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4、构成妨害公务罪的,综合考虑妨害公务的手段、造成的人身伤害、财物的毁损及社会影响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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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会判几年?

三年以下。一、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二、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的手段、造成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三、煽动群众阻碍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四、因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而导致妨害公务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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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公务一般会怎么判

妨碍公务的判刑标准,具体如下:1、若行为人的妨碍公务行为不构成犯罪,一般处以行政处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若行为人的妨碍公务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对其处以刑事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碍公务罪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1、手段要求采取暴力、威胁的方法。但是,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就成立;2、中的暴力程度,仅限于致人轻伤,如果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3、罪数问题: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经营罪的同时触犯妨害公务罪的,数罪并罚。触犯走私毒品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的同时触犯妨害公务罪的,只按该三种犯罪论处,并加重处罚,不再定妨害公务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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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公务治安处罚规定是:1、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2、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妨碍公务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阻碍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行为人可能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合法性产生认识错误,例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来是在合法执行职务,但行为人误认为是非法的,进而以暴力、威胁进行阻碍。法律的错误说认为,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法律的认识错误,不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成立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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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涉嫌妨碍公务罪的,刑事拘留最长37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3-08-28 01:22:131

妨碍公务罪是什么意思?其条款有哪些内容?

妨碍公务罪    妨碍公务罪最高刑罚是3年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最高刑罚是7年有期徒刑。  我国对妨碍公务罪中行为人的暴力行为造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伤结果或因重伤导致死亡结果,甚至故意杀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按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以重罪吸收轻罪,按故意伤害(重伤)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下列问题:   1 本罪的对象限于三种人:   (1)各级各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各级人大代表;(3)各级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须注意,上述人员都必须是依法正在执行某种公务期间,才能成为本罪对象。   2 行为人具有妨害公务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此处须把握三点:   (1)妨害公务的实质,是阻碍上述人员依法执行其职务,具体表现包括使其不能执行和不能正常执行其职务;   (2)妨害公务的方式,除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可以暴力、威胁方法,也可以是非暴力、威胁方法外,其余都须以暴力、威胁的方法实施才能构本罪。但应明确,在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作任务的情形下,须造成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本罪;(3)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的,必须是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才能构成本罪。   应当注意,对于刑法或者司法解释已经单列罪名的妨害特定公务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定罪,而不定妨害公务罪。   3 使用暴力妨害公务的,应当限于轻伤以下的伤害程度,如果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于本罪与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以其中的重罪,即故意伤害罪、故意人罪定罪处罚。   4 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依法正在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本罪。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对方正在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误认为对方依法执行的公务的行为违法行为而予以阻碍的,不构成本罪,而应当按照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处理。   5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刑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的情形   除刑法第277条专门规定妨害公务罪以外,刑法的其他条文以及一些司法解释还明确规定,下列情形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或者以妨害公务罪和相关犯罪实行数罪并罚:1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妨害公务罪和相关走私罪实行数罪并罚。(刑法第157条第2款)   2 未聚众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以及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活动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非首要分子,均应以妨害公务罪论处。(刑法第242条)   3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行为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   4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依照妨害公务罪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第1条)   5 邪教组织人员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其行为同时触犯其他罪名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7条)   6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以妨害公务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   刑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妨害特定公务不定妨害公务罪而以其他罪定罪处罚的情形   妨害公务的行为表现很多,涉及的范围也很广,但并非所有妨害公务构成犯罪的,都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按照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妨害特定公务的行为,就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而应以其他罪定罪处罚:   1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务管理法律、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以抗税罪定罪处罚。(刑法第202条)   2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以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刑法第242条第2款)   3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定罪处罚。(刑法第291条)   4 在法庭上殴打司法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执行职务的,属于扰乱法庭秩序罪。(刑法309条)   5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并有能力执行的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刑法第3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   6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处罚。(刑法第318条)   7 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以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处罚。(刑法第321条)   8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论处。(刑法第347条第2款第4项)   9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以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定罪处罚。(刑法368条第1款)   10 故意阻碍武装部队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以阻碍军事行动罪定罪处罚。(刑法第368条第2款)   11 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依法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进行解救的,以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刑法第416条)12 军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的,以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定罪处罚。(刑法第426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执行   行政执法职务是否可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论处的批复   (2000年4月24日 高检发释字〔2000〕2号)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你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事业编制人员行政执法活动是否可以对侵害人适用妨害公务罪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3-08-28 01:22:281

袭警罪和妨害公务罪是法条竞合吗

法律主观:妨害公务的行为,同时造成执行公务的人员轻伤或重伤、死亡的,按想象竞合犯处理,以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定罪处罚。造成执行公务的人员轻伤害的,司法实践中一般按妨害公务罪处罚。造成执行公务的人员重伤或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法条竞合,是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的区别在于竞合犯触犯的法条之间是否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的是“法条竞合”,不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的是“想象竞合”。想象竞合所触犯的数个罪名没有必然的联系,法条之间不存在相互包容和交叉的关系。妨害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法条就犯罪构成的区别是明显的,故意伤害罪以造成轻伤或重伤为条件,而妨害公务罪则并非以造成伤害为前提,其中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仍构成妨害公务罪,可见二者并无必然联系,不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68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2:361

醉酒后辱骂公安干警该负什么责任

按醉酒驾驶罪处理。应处拘役一至六个月。
2023-08-28 01:22:454

妨害公务怎么定罪量刑

法律主观: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妨害公务罪的量刑的标准如下: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法律客观:《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023-08-28 01:23:121

妨碍公务一般怎么处理

妨碍公务一般按照情节处理。具体是:1、妨碍公务情节轻微的,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妨害公务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妨害公务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客观要件。妨害公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形:(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3、主体要件。妨害公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妨害公务罪;4、主观要件。妨害公务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行为人的动机,往往多种多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3:191

妨害公务罪的概念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同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按妨害公务罪论处。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妨碍公务罪的量刑处罚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害公务罪的主要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2、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所谓暴力通常表现为殴打、捆绑、禁闭等侵犯人身的强力行动;所谓“威胁”通常表现为以杀害、伤害、毁灭财产或毁灭名誉等形式实行精神强制。3、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有意用暴力、威胁方法进行阻碍。总之,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 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 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23-08-28 01:23:271

妨碍公务一般会怎么判

妨碍公务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刑,具体如下:1、妨碍公务行为不构成犯罪,一般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2、妨碍公务行为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妨碍公务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4、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妨碍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3:341

妨碍公务一般会怎么判

一、妨碍公务一般会怎么判1、妨碍公务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刑,具体如下:(1)妨碍公务行为不构成犯罪,一般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2)妨碍公务行为不构成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妨碍公务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4)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妨碍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
2023-08-28 01:23:531

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多久释放

涉嫌妨碍公务罪的,刑事拘留一般情况下是10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4天,这就是14天的情况。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可以延长至37天。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4:161

妨碍执行公务的治安处罚标准

妨碍公务治安处罚规定是:1、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2、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妨碍公务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阻碍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行为人可能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合法性产生认识错误,例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来是在合法执行职务,但行为人误认为是非法的,进而以暴力、威胁进行阻碍。法律的错误说认为,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法律的认识错误,不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成立本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2023-08-28 01:24:291

妨碍执行公务的治安处罚标准

妨碍公务治安处罚规定是:1、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2、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妨碍公务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阻碍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行为人可能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合法性产生认识错误,例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来是在合法执行职务,但行为人误认为是非法的,进而以暴力、威胁进行阻碍。法律的错误说认为,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法律的认识错误,不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成立本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2023-08-28 01:24:571

妨害公务能判缓刑吗

法律分析:妨害公务罪,是否能够宣告缓刑,还要根据具体案件来分析。如果量刑是三年以下的,就有机会宣告缓刑。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主观上限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才能构成本罪。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023-08-28 01:25:131

防害公务罪最少判多长时间

妨害公务罪最少判拘役或者管制。犯了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妨害公务罪处罚。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妨害公务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妨害公务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客观要件。妨害公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形:(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3、主体要件。妨害公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妨害公务罪;4、主观要件。妨害公务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行为人的动机,往往多种多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5:221

妨害公务批捕了会被判刑吗

争地引起的群体刑事案件(妨害公务)一、案情简介2010年11月,在广东省普宁市大某镇某工业园区。横某村村民三百余人聚众阻挠该镇道路施工,对施工人员、镇政府工作人员殴打,并阻挠、殴打出警的公安警员。该案情节虽不严重,但因人数众多并与国家机器对抗,群众私下传得沸沸扬扬。2012年2月,事发三个月后八名涉案村民以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妨害公务事件是村民耕地被工业园区争用,补偿费用争议引发。因为是群体事件,并且政府对争地事件一直重视,加之两会召开之际,所以上级领导极为重视,指示一定要办好该案,办妥该案。本案公、检、法机关的相对重视,且涉案人员是基层村民,自行辩护的能力、水平有限,两者形成强烈对比。我作为最后一名被告陈某华的辩护人,也是本案唯一的辩护人参与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全部程序,为陈某华进行法律帮助和辩护。二、起诉意见书、起诉书节录起诉意见书指控如下:……经依法查明:2010年11月18日9时许,大某镇政府因某工业园建设发展需要,在大某镇横某村猫毛山修建英某山中心大道,2010年11月18日10许,犯罪嫌疑人陈某龙、陈某顺、陈某松、陈某春、陈某武、陈某华、陈某丰、陈某葵(在逃)、陈某斌(在逃)等人获悉后纠集、煽动大某镇横某村的村民,到普宁市大某镇横某村猫毛山施工现场,阻止大某镇政府修建英某山中心大道,并殴打政府工作人员陈某波,大某派出所接大某镇政府报案后,所长黄某伟带领民警王某彬等人穿警服,架驶警车赶至现场维持秩序,为确保陈某波的人身安全,大某派出所民警将其叫上警车坐着,避开村民视线,后犯罪嫌疑人陈某龙发现陈某波坐在警车上,便煽动村民围攻警车,派出所民警多次对村民进行疏导、劝阻,但犯罪嫌疑人陈某龙、陈某顺、陈某松、陈某春、陈某丰等人还是强行推开派出所民警,把警车门拉掉(警车车门的修复费为人民币60元)后将坐在警车上的政府工作人员陈某波拖下车进行殴打,大某镇派出所的协警员谢某生持佳能数码相机拍录现场情况时,被犯罪嫌疑人陈某武、陈某华等人殴打后抢走该部佳能相机(价值人民币350元)。当天11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斌赶至现场后,继续煽动村民对抗政府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并要求陈某波向村民认错及定下保证书后才能离开现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陈某波只能按犯罪嫌疑人陈某斌、陈某龙等人的意图写下保证书后才送医院治疗。经法医鉴定:谢某生所伤未构成轻微伤。……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起诉意见书在妨害公务事实基础上又罗列了前六名嫌疑人以往寻衅滋事的诸多犯罪事实,无外乎鸡毛蒜皮……起诉书内容与起诉意见书内容大同小异,撤销了陈某斌和陈某龙。第一被告陈某斌撤销原因是轻微不起诉,第二被告陈某龙在羁押过程中因病取保后病世于家中。三、法律意见书、辩护词节录辩护词如下:……通过查阅案卷、会见被告、参加庭审,针对本案公诉机关向人民法院出具的起诉书中所指控的涉及陈某华所犯妨害公务的事实,从证据效力,证明结果,认定事实,危害结果,参与形式,并围绕妨害公务罪的犯罪构成,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敬请合议庭充分予以考虑并依法予以采纳。一、关于起诉书指控内容。起诉书指控事实:“……被告人陈某武、陈某华等人殴打(经法医鉴定:谢某生所伤未构成轻微伤)后夺走该部佳能数码相机(价值人民币350元)”证据:“诉讼卷三,方某伟询问笔录、陈某丰询问笔录、赖某标询问笔录、陈某乐询问笔录、陈某甲询问笔录、林某生询问笔录”证明是陈某武一人在谢宏生手抢走相机。事实:陈某华没有抢夺相机。起诉书指控事实不清!第五被告陈某武独自夺走佳能相机,主观意愿、客观事实陈某华都没有抢夺相机。二、关于证据部分。……(一)全部辨认笔录程序非法,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按此程序规定,1名嫌疑人存在于10名被辨认人之中,选中的机率是1比10即10%。而本案辨认笔录中9名嫌疑人存在于48名辨认人之中,选中机率为9比48即18.75%。后都选中的机率明显要高于小于10%的法律规定。同时本案所有辨认笔录都是9名犯罪嫌疑人同时存在于一组辨认照片之中。而且辨认笔录中嫌疑人一致,被辨认人一致,而且排序也完全一致。还有众多辨认笔录独自存在,没有辨认人的言词证据为基础,这种辨认结果存在明显的诱导和暗示。(二)混淆证据种类,不具真实性。诉讼卷三,方某佳自述材料,2010年11月25日。P66诉讼卷三,黄某伟自述材料,2010年11月25日。P69诉讼卷三,王某彬自述材料,2010年11月25日。P72诉讼卷三,谢某生自述材料,2010年11月25日。P75诉讼卷三,陈某敏自述材料,2010年11月25日。P78诉讼卷三,谢某宏自述材料,2010年11月25日。P81诉讼卷四,大某派出所情况汇报,2010年11月20日,大某派出所。P128诉讼卷四,横某村委员会情况汇报,2010年11月25日,大某镇横某村委员会。P131诉讼卷四,英某山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证明材料,2011年1月18日,英某山管委会。P138诉讼卷四,大某镇人民政府情况报告,2010年11月22日,大某镇政府。P141补充卷,大某镇人民政府证明材料,2011年6月29日,大某镇镇政府。P77上述证据证明内容:2010年11月18日上午,在横某村猫毛山案发全部过程,以“书证”形式提供。前六组证据,提供“自述材料”者不出庭作证,不能证明其真实性。“自述材料”证明内容是证人就其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而非“书证”,证据的取得“应当由无利害关系的侦查人员进行,并且不得少于二人”后五组证据(大某派出所情况汇报、横某村委员会情况汇报、英某山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证明材料、大某镇人民政府情况报告、大某镇人民政府证明材料)不能以单位名义来证明案发事实,而应由知情工作人员以直接或间接证人证言方式证明。(三)伪造的证据。诉讼卷三,陈某武询问笔录,2010年11月19日9时50分-11、10,大某派出所,邱某波、詹某雄,刑警大队。P35诉讼卷三,陈某波询问笔录,2010年11月19日8时10分-10、00,普宁市人民医院,邱某波、詹某雄,刑警大队。P1诉讼卷四,陈某波辨认笔录,2010年11月19日10时05分-10、39,普宁市人民医院,邱某波、詹某雄,刑警大队。P1上述证据相同的警员,同一时间,出现在不同的地点,相互矛盾系伪造证据。(四)相互矛盾的事实证据。陈某华涉案过程,从不同的证据中可以得出如下两种矛盾的案情事实。证据:“诉讼卷三,方某伟询问笔录、陈某丰询问笔录、赖某标询问笔录、陈某乐询问笔录、陈某甲询问笔录、林某生询问笔录”证明事实一:陈某武追打警员谢某生,相机掉在地上,谢某生拾起相机,陈某华打到谢某生后背,陈某武从谢某生手中抢走相机。证据:“诉讼卷二,陈某武询问笔录、陈某华讯问笔录”证明事实二:陈某华把已掉在地下的相机踢开,陈某武从地上捡走相机。陈某武从谢某生手中抢走相机或陈某武从地下拿走相机,是两种只能存在其一的事实。应当排除两种情况同时存在,排除即承认事实一又认可事实二的情况。两事实只能存其一,同时陈某华的行为也只能存其一,或者都不存在。(五)不符合逻辑的证据。补充卷,方某中询问笔录,2011年5月26日15时24分-15、50邱某波、詹某雄,大某镇镇政府。P56方某中的询问笔录,事隔半年之久反而能回忆起以前不能记得的嫌疑人,和案发情况。不仅与本次询问“另一个我现在记不清了”相矛盾,同时也与人的生理、记忆、逻辑相矛盾。该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六)陈某华涉案事实认定的证据。1、补充卷,陈某财询问笔录,2011年6月29日12时3分-13、24黄某豪、詹某雄,普宁市看守所,案审中队。P68诉讼卷二,陈某华询问笔录,2011年2月12日4时20分-6、10陈某来、颜某清,普宁市拘留所,武警大队。P141证明目的:陈某华是偶遇行为,没有共谋。核心内容:“2010年11月18日上午10时许,陈某华叫我开三轮车帮他载电线到棉湖去,我开三轮车载电线在前面……看到在很多本村村民在猫毛山施工现场围堵阻挠政府工作人员修建英某山工业区中心大道,于是我和陈某华两人便停车下来看热闹……”2、诉讼卷一,普宁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2010年11月23日,普宁市公安局。P62、65-(普)公(刑)鉴(法活检)字[2010]第588号。证明目的:损害后果极轻徽。核心内容:伤者谢某生所伤未构成轻微伤。3、递交书证《悔罪书》证明目的:被告人坦白、认罪,诚心承认过错,愿意承担刑罚。4、递交书证《赔偿和原谅》证明目的:1、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2、被害人原谅。三、陈某华涉案的事实。陈某华在同辩护人会见的过程中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同时也对自己的行为真心悔过,愿意承担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辩护人及于案件事实辩护如下:(一)事件起因镇政府工作失误引起。事件的起因是因征地而起,而案发前后征地款由每亩19000 元增加为每亩29000元,可以证明镇政府工作失误在先,或者执法错误在前。群众的违法行为应当制裁,镇政府的改进工作(19000元变为29000元)的行为应当肯定,但这同时证明案件是镇政府工作失误引发的,请予考虑先期情节。(二)陈某华是偶遇行为,没有共谋。2010年11月18日发生的事件,是由“老人会”组织和发起。陈某华即不是“老人会”成员,也没有参与事前的合意,参与的过程是在整个事件的中途,因为路过(载电线去棉湖)看热闹而造成的。陈某华不是直接招集和被招集者,没有主观合意,主观恶性很小。(三)妨害行为简单,危害性小。陈某华的行为只限于自本人的简单参与,没有煽动、辱骂等严重恶劣行为。社会危害性小。(四)损害后果极轻徽。庭审中可以认定陈某华没有抢夺相机行为,陈某华的违法行为只限于“击打警员的后背二下”。结合“(普)公(刑)鉴(法活检)字[2010]第5A8号:伤者谢某生所伤未构成轻微伤。”相片“谢某生极轻的伤也不在背部,而是腰部侧面”,可以认定陈某华的行为没有造成谢某生任何实质伤害。庭审中可以认定陈某华没有殴打警员行为,陈某华的违法行为只限于“把以丢在地下的佳能相机踢走”。结合“普公鉴字[2011]00S8号:结论,相机价格350元。”和陈某武抢走相机的证据。可以认定陈某华的行为在造成实际财物损失过程中作用极低。(五)被侵权对像不是国家公务人员。被击打背部(抢相机)谢某生实质上不是公安机关的正式职员,而只是协警。其身份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其协警的特定身份应予考虑。四、妨害公务罪的犯罪构成。(一)本案中协警谢某生的身份可以认定嫌疑人陈某华不构成妨害公务罪。因为《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才构成妨害公务罪。1、协警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协警是由公安局直接领导的具有企业性质、事业管理、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一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在涉及需依照法定职权才能完成的任务时,只能由在编民警完成,协警仅起辅助作用。2、刑法没有针对非国家公务人员的妨害公务罪。《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法行动的,按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法行动的,不得定罪处刑。”按罪行法定原则只有法律明确规定才能定罪。3、不能扩大解释协警为国家公务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中央及处所各级权利机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的工作人员。本案不能把协警扩大解释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不是国有事业单位执法人员国家事业单位的执法权,是在经过法律授权的前提下才能取得。谢宏生的协警身份不具有该执法身份。5、对协警的侵权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见上三(五)(二)陈某华行为显著轻微。《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陈某华的行为只是“击打警员后背两下”(或“把掉在地下的相机踢了一脚”),该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三)陈某华危害结果极小。协警谢某生伤害不构成轻微伤,就是极轻的擦伤也不是陈某华轻击打两下背部造成的。协警谢某生使用并被抢走的相机价值350元,而陈某华在抢夺相机行为中只是简单的踢了一脚,与陈某武抢走相机相比作用很小。整个横某村猫毛山事件是由“老人会”商量招集,阻挠施工,拦阻殴打陈某波,强破陈某波书面认错,殴打抢夺谢某生相机几部分组成。陈某华只是简单的参与殴打抢夺谢某生相机事件中殴打(或协助抢走相机)的一个行为。(四)偶遇行为,没有妨害公务行为共谋或合意。见上而三(二)五、陈某华量刑意见。……判决陈某华免于刑事处罚。(一)量刑起点三个月。情节不恶劣,手段行为简单(击打后背二下或协助抢相机),没有预谋合意,只承担本人简单的行为后果,危害对像协警不同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确定基准刑仍为量刑起点。行为次数只一次并且已在(一)中评价;没有伤害后果(未构成轻微伤);财产损失已在(一)中评价并不够增加标准;没有其他严重后果。(三)没有从重或加重情节不是事件煽动和招集者;没有持械;案发不是公共场所,没造成恶劣影响。(四)从轻或减轻情节认罪、坦白(-10%)、初犯、赔偿损失(-30%)、胁从作用(-50%)、镇政府工作失误引起(-20%)。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本案虽然指控陈某华构成妨害公务罪,但陈某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陈某华行为只是简单的击打协警后背二下(或协助抢夺相机),不应承担其他当事人的行为后果。陈某华行为社会危害结果小,主观恶性轻微,侵犯对像特定(协警)。本辩护人请求合议庭充分考虑上述客观情况和事实,本着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体现打击和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的政策,给予被告人陈国华罪责刑相适应、合理公正的判决。。后附:《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治安联防队员在执行任务中受到不法侵害对侵害人能否按“妨碍公务”处理问题的复函》 本案控方证据漏洞百出,迁强附会,杂乱无章。辩护人针对性从证据效力,证明结果程序方面进行严厉的驳斥。 实体方面从认定事实,危害结果,参与形式,并围绕妨害公务罪的犯罪构成,进行为完全的阐述和辩驳。四、判决书节录……关于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陈某华没有抢夺相机的问题。经查,认定被告人陈某华抢夺相机有在案多名证人证言证实,被告人陈某华也对参与抢夺相机的事实作了供述,故辩护人的该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不符,不予采信。关于辩护人提出本案陈某武的询问笔录、陈某波的询问笔录和辩认笔录系伪造的证据问题。经查,该部分证据存在同一取证人员,在相同时间出现不同的地点,故其合法性、真实性存在疑问,不能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关于辩护人提出本案全部辩认笔录程序非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问题。经查,本案的辩认笔录均符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程序和证据形式,程序合法,内容真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关于辩护人提出提供“自述材料”者不出庭作证,不能证明其真实性,案件事实不能以单位名义证明的问题。经查,本案的“自述材料”和单位证明均属书证,是法定的证据类型,其与其他在案证据证明的事实能相互印证,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可以作为定案依据。关于辩护人提出证人方某中2011年5月26日的询问笔录,事隔半年之久反而能回忆起以前不记得的嫌疑人和案发情况,该证据不符合逻辑。经查,证人方某中在侦查机关制作该分笔录之前已作了相关的证实,该份笔录是否采信并不影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关于辩护人提出证人方某伟、陈某某、赖某标,林某生等人证实“陈某华殴打谢某生后,陈某武从谢某生手里抢走相机”与被告人陈某华、陈某武供述“陈某华将掉在地上的相机踢开,陈某武从地上拿走相机”相互矛盾的问题。经查,上述证据均共指向被告人陈某华、陈某武参与抢夺相机的事实,不影响对该基本事实的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顺、陈某松、陈某春、陈某丰、陈某武、陈某华无视国家法律,伙同同案人采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关于辩护人辩称被告人陈某华妨害公务是偶遇行为,没有共谋,有悔罪表现的意见,符合本案查明的事实,可予采纳。鉴于被告人陈某武、陈某华犯罪情节较轻。且均能当庭认罪,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予宣告缓刑。关于辩护人辩称被告人陈某华的行为侵害对象不是国家公务人员的,对协警员的侵权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请求对被告人陈某华免予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判决如下:……六、被告人陈某华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五、控辩交锋整个庭审过程控方检察员,裁判方法官对辩护人很是尊重,这是律师值得庆幸的事。本案庭审没有严重的抗辩,主要原因是控方没有控诉的激情。辩护词:控方:辩方提出的被告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不成立。辩方:请控方注意,我方开庭时已经表明是罪轻辩护。我方只是阐述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小,主观恶意不大,人身危险性小。控方:控方提供的证据都是证人亲自书写,辩认笔录也是认真核对的结果。辩方:我方坚持程序公正是实体公证的前提,控方提供的辩认笔录和书证真实性不能确定,但是证据形式和取证方式不合法可以确定。我方主要强调的是程序违法性。六、评论 本案是一个小案,但判决结果过重。按上述事实和情节都不应有如此重的裁决。很多人感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有效果没有结果,但该案的判决我的当事人应当接受,有期徒行一年六个月缓期二年执行。从服刑的角度讲这是一个看着重但实际轻的结局,其他执行实刑的被告人就另当别论了。
2023-08-28 01:25:347

妨碍执行公务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的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这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队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事业单位人员受委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时,受到暴力侵犯,也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如果当事人所采取的暴力造成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伤残的,还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论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6:031

故意伤害和妨害公务的区别

法律分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023-08-28 01:26:141

如果跟警察争吵 警察先动手打人还手会被判刑吗

换做我该打他们,暴力执法为什么不反击?
2023-08-28 01:26:319

妨害公务刑事拘留一般几天

涉嫌妨害公务被刑事拘留的,一般来说14天,最长时间37天。刑事拘留指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2、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妨碍公务罪批捕的条件: 1、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妨害公务罪该怎么判妨害公务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根据法律规定,妨害公务罪具体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涉嫌该罪的,应家人被刑事拘留了除了等还能怎么办家人被刑事拘留了除了等还能向办案机关索要拘留通知书。确定是被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如果是治安拘留,说明不是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6:551

妨碍执行公务的治安处罚标准

妨碍公务治安处罚规定是:1、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2、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妨碍公务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阻碍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行为人可能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合法性产生认识错误,例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来是在合法执行职务,但行为人误认为是非法的,进而以暴力、威胁进行阻碍。法律的错误说认为,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法律的认识错误,不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成立本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2023-08-28 01:27:051

阻碍执行职务和妨害公务罪

法律分析: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给予治安处罚,叫阻碍执行职务,以暴力方法阻碍执行职务的,构成犯罪,叫妨碍公务罪。阻碍执行职务罪属一般治安案件,在处罚上一般采取拘留形式,处罚就是拘留几天,阻碍公安执法多加几天,一般最多也是15天。而妨害公务罪属于刑事犯罪,处罚比较严重,二者侵害的主体造成的后果无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023-08-28 01:27:471

妨碍执行公务的治安处罚标准

妨碍公务治安处罚规定是:1、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2、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3、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对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有事业单位人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中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事业编制人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的,可以对侵害人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妨碍公务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人必须明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故意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阻碍的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实践中,行为人可能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合法性产生认识错误,例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来是在合法执行职务,但行为人误认为是非法的,进而以暴力、威胁进行阻碍。法律的错误说认为,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法律的认识错误,不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这种认识错误属于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影响故意的成立,因而不成立本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2023-08-28 01:27:561

妨害公务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23-08-28 01:28:181

阻碍执行职务和妨害公务区别?

法律分析: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给予治安处罚,叫阻碍执行职务,以暴力方法阻碍执行职务的,构成犯罪,叫妨碍公务罪; 阻碍执行职务罪属一般治安案件,在处罚上一般采取拘留形式,处罚就是拘留几天,阻碍公安执法多加几天,一般最多也是15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2023-08-28 01:28:261

打伤辅警算妨害公务吗

一、打伤辅警算妨害公务吗1、打伤辅警算妨害公务,辅警不同于协警,辅警具有基本的执法权,因此,打辅警算袭警。如果构成重伤,直接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伤情不是很严重,则构成妨害公务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辅警可以抓犯人吗辅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抓人,辅警在一名以上警察的现场带领下,可以履行以下六项职责:1、110警情现场处警;2、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当场盘问、检查,继续盘问;3、抓捕、押解违法犯罪嫌疑人;4、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实施查封、扣押、强制检测等行政强制措施;5、对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员、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2023-08-28 01:28:341

妨害公务罪最轻判多久

妨害公务罪最轻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也就是说妨害公务罪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是罚金。如果是一般犯罪情节,造成的社会影响较小,未造成轻微伤以上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拘役四个月。如果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9:161

妨碍公务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一、妨害公务,如果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要看拘留通知,如果是治安拘留到期会放人。如果是刑事拘留在十多天后会转为逮捕,后案刑事诉讼程序办理直接到审判执行,服刑完毕后才会放人。二、定罪量刑有许多情况,如态度后果退赔自首立功检举揭发,主犯从犯未成年,累犯未遂等,另要考虑证据情况。三,刑法277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28 01:29:241

什么叫妨碍公务

你好,根据目前你描述的情况,政府官员没有在执行公务,所以你亲戚不构成妨害公务罪。妨害公务要求行为人主观上要有妨害公务的故意,你亲戚没有妨害公务的目的,因此只够成普通的犯罪。
2023-08-28 01:29:347

以()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的,如使用暴力或威胁等手段的或未使用暴力手段但是造成严重后果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77条是妨害公务罪和袭警罪。犯罪嫌疑人只要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即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予立案追诉。袭警罪的定罪标准是,只要存在以暴力袭击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就构成袭警罪。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妨害公务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妨害公务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客观要件。妨害公务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形:(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3、主体要件。妨害公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妨害公务罪;4、主观要件。妨害公务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行为人的动机,往往多种多样。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三十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
2023-08-28 01:30:091

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2023-08-28 01:30:172

如何做到实事求是?

翻阅《中国共产党章程》,我们不难发现其明确规定:“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其中,实事求是内在地包含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内容。实事求是不仅对于党和国家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我们当代大学生成长成才,也具有极高的实用价值及指导作用。我个人觉得我们在深刻的认识实事求是这一问题上不断去改变我们以往不好的生活学习方式,用实事求是这一准则去做事,才能更好立足现在,成就未来。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第一项基本要求。如今,我们已从懵懂大一新生蜕变为渐渐成熟的大二学生,对于自己日常的学习及生活规划,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比如说当我们在制定学习计划时,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而定,不能夸大了自己的能力,也要充分的考虑各种因素,指定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方案。在我们的身边也不难发现这样的例子:有的同学给自己每天定了过多的学习任务,毕竟我们的时间有限,过多的学习任务就完全超出了自己的学习能力,因而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完成自己制定的学习任务上,最后不但收效甚微,而且常常会有未完成学习任务造成的挫败感,从而对自己开始否定。还有,当我们在借鉴别人的学习经验的同时,也不能照搬别人的方法,而是要立足于自身实际,做出合理的调整,进而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在学习方法上没有最好的,只有最适合的。而最适合的就是要从实际出发的,即我们所说的实事求是。再就我自己谈谈我的一些事情,希望能够和各位分享。对于许多的学生,英语学习一直都是一件头疼的事情。于是在大一上学期我就制定了一些关于英语的学习计划,举个例子来说,我规定我自己每天背二十个单词,十个句子等等。没错,我坚持了一个星期,之后你们懂得。在这里我有严重违反实事求是这一准则,没有清楚认识自己的情况,不切实际的定了一些计划。最终虽然没有贻笑大方,却对我造成不小的影响,比如现在上英语课的恐惧。现在我又开始准备学习英语了,因为四级快到了,后面还有六级。这次必须实事求是了。要做到实事求是,必须做到解放思想。要学会转变,灵活运用,解放思想。解放思想,不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而是灵活运用。解放思想,不是简单的发散思维,更不同于天方夜谭,解放思想是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的,在理论联系实际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在这里我还是要说明一下我们必须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在大学里我们里处理各种各样的事情。大家都知道我们在处理一件事情的时候,不应该拘泥于一种解决方案,而应该结合实际,发散自己的思维,找到不同的切合实际的方法。更要学会灵活应变,不断培养自己随机应变的能力,做到思想不僵化。在这里我再举一个例子吧。有一次我们组织一场募捐,于是我们在一起商量方案。有的同学提出在三个校区设募捐箱,派发宣传单和宣传海报;有的同法提议向全校师生发出爱心倡议;有的同学主张在淮南一些地方寻求更广泛社会的帮助等等许多的方式。我个人觉得在做事时就应该像这样解放思想,这样能将事情做得更好。要做到实事求是,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实践观。实践是检验真理的
2023-08-28 01:20:411

交通管理工作总结范文【5篇】

1.交通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按照街道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社区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为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我社区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道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实施方案。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督"的原则,加大了非法车辆的打击力度,维护了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现将交通道路安全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强化重点地区及驾驶人管理。随着机动车辆特别是私家车的不断增长,加强了对辖区各类车辆的停放、停靠的整治。主要居民区的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并加强对驾驶员安全教育,进一步加强了源头安全管理。使辖区道路交通保持安全畅通有序。同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会同派出所对我社区管辖范围内的车辆聚集区、学校周边等主要干道开展交通隐患排查,确保了居民、学生的出行安全。   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升居民的安全意识。社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在辖区主要路段设立宣传点,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居民文明交通意识。在辖区营造了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规章的良好氛围。同时,深入辖区单位和中小学校、幼儿园,为广大驾驶员、居民、学生开展交通法制宣传。使辖区居民的文明、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真正将交通安全知识、安全意识渗透到广大居民群众当中,共同创建了安全稳定的交通大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随着我辖区车辆的快速增长,部分驾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还有待加强。   二是少数地方对隐患排渣思想的认识不够。   三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2.交通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局要求,下大力抓好交通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活动中,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通过开展认真自查,加强督查,强化整改,消除隐患,完善监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促进了交通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责任落实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和指挥专项整治工作,局及时成立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翟文华局长担任,副局长王志锋、谷世英、史世刚任副组长,各站室负责人为组员,设立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和协调工作。为了使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局制定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做到时间有安排,整治有步骤,措施有落实,整改有反馈。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思想意识   为了提高交通系统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防止产生麻痹松懈思想,今年我局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及各类事故典型案例。月份,我局还参加了“全国交通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中我局对前来咨询的人员就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了详细的讲解,分发了安全宣传材料。结合“春运”、“五一”等重大节日和活动,我局在运管所、客运站等显要位置设立安全教育宣传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交通安全生产知识,做到交通安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理念,创造了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营造了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三、随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为了确保“春节”、“五一”节日的运输安全,我局及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能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节日期间,安排人员加强24小时全天值班,维持交通秩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四、突出重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局党委召开会议,明确各站室职责分工。对新录用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考核,合格上岗。对油房、锅炉房、沥青库、油石拌合场、配电室等危险作业区制定了严格的安全措施,设置醒目警示牌,专人管理,杜绝违反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   在交通运输方面,对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非法改装、无证驾驶、技术等级不合格的车辆坚决不予参加营运,严查了驾驶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和违规驾驶,加强了客运站乘车检查,严防“三品”进站上车,严禁超员车出站。运管站进一步加强了我县客、货运输生产安全管理,为每辆车辆填制了安全生产检查督办卡,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行取缔,同时坚决打击取缔“客运”,确保了乘客出行安全。   五、年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1、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2、继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加大对国省干线运输车辆的巡查和打击力度,确保一方平安。   3、继续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为旅客出行创造安全舒适的环境。 3.交通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我矿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创新举措,认真实施,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在创建平安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就20__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结合文明创建会议精神,要求各相关科室提高认识,加强安全工作宣传,明确责任人,规定责任制加强管理,防治结合起来,确保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二、领导和督促有关科室贯彻执行交通管理工作,法律、法规解决矿区内道路安全问题。   (1)加强了对无牌、无照,脱检车辆的综合治理,通过教育说服等各种手段,促其办理车辆落户,检审手续。   (2)管理好矿区外停车事宜,由于矿区车多人多,机动车辆随处停放,给交通安全造成了极大的隐患,指派专人负责监管,确保了矿区周边车辆停放井然有序。   (3)进一步要求矿办公室对货运驾驶员进行宣传管理,确保无事故和超载,酒后驾车,无证驾驶,非法载人等行为的发生,同时,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当前教育,要加大宣传,要长抓不懈。   三、加强宣传力度,增强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   (1)分别在矿区出入口,及主干道路口等醒目位置进行悬挂宣传。   (2)在矿区内设立一个宣传黒板,发放宣传手册和文明交通宣传单,起到了很好宣传效果。   通过在矿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活动,做到了人人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广大职工群众感到新鲜,非常喜闻乐见,广大职工纷纷表示,一定要从我做起,带头践行文明交通行为,自觉告别交通陋习,切实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秩序,虽然争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离上级部门对我们的要求还存在着相当的距离,我矿将继续努力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4.交通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20__年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切实按照上级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并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了我镇全年未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未发生一起交通拥堵事件,有效的保障了“____”重点项目建设工程顺利实施;维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镇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1月,镇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重新调整了镇道安办工作人员,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制定了道安办工作制度,明确了党政主要领导参与道路交通执法检查工作、分管领导带队上路执法检查、道路管护、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道安办定期汇报等工作制度。   二、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   20__年2月,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社区)签订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与面包车、客车、货车等重点车辆车主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和书,与各村劝导员签订了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村及各村劝导员的工作职责、任务、考核等详细内容,在8月、12月召开了驾驶员、劝导员、村主任培训会,并要求各村与本村企业、车辆、建设工地等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劝导员、村主任加强对本村重点车辆、人员的管控力度。   三、细化举措、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一)加强了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力度。   一是重点加强了道路违法行为的整治。20__年,道安办联合交警、交管站上路执法检查40余次,其中党政主要领导带队上路执法检查6次,累计检查车辆20__余台次,劝导群众3000余人,查获酒驾1起、无证驾驶2起、货车不加盖篷布120余起等各类违法行为。   二是安全执法检查突出重点。道安办除了坚持每周不定期联合执法部门上路执法检查外,一是突出了节假日、汛期、雨季、学生上下学等重点时段的交通安全执法检查;二是突出了客车、货车、摩托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的管控力度;三是突出了1121施工建设等重点工地道路秩序管理;四是突出了超员、超速、超载、酒驾、不戴头盔、无牌无证、三轮车载人、农用车载人、货车不加盖篷布等严重违法行为处理力度。   (三)加强了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了农村道路排查整治工作。20__年,道安办对全镇道路巡查12次,村组道巡查8次,并详细记录了巡查情况,组织各村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8次,截止目前,全镇累计排查隐患52处,均已整改到位。全镇今年新增设安全警示牌19个,反光镜7个,道路指示牌9个。   二是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整治安全隐患。20__年,道安办协调同交警队、交管站等为我镇客车(校车)改道开展了实地调研工作。   (三)加强了农村交通“3本台账”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机动车驾驶员登记台账、车辆管理台账、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20__年,道安办组织开展了驾驶员、车辆摸底排查3次,新增数据30余条,删除12条,更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52条。   二是督促、指导各村建立了“3本台账”。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安排,道安办组织各村(社区)建立并完善了各村驾驶员、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设立了由村主任负总责、劝导员具体进行数据统计、通过农交安APP进行信息平台的录入。   四、加强安全宣传、增强安全意识。   (一)宣传方式多样化。一是我镇树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牌8个,宣传横幅20余幅,向车主、群众发放宣传单16000余份;二是开会必讲安全、检查必讲安全,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始终放在安全工作的首位;三是交通安全进学校,让娃娃回去教育大人;四是交通安全进村组让邻居来教育身边人。   (二)宣传内容更丰富。一是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行车常识,让驾驶员“懂规矩”;二是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查扣处罚一批屡教不改的“顽固派”;三是以身边发生的真实交通事故案例来警示干部群众;四是制作了宣传广播,通过村村响轮番播放。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1.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仍有少数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认识不到位,对交通执法工作不理解,觉得危险离自己很远、觉得危险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觉得执法检查是在故意为难,存在大意、侥幸心理;二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工作责任分工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完善;三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思维和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以适应新形势下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新问题、高要求。   2.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创新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镇干部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节假日、雨季、汛期、学生上下学、重要活动等重点时段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力度;三是进一步搞好“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摩托车头盔专项整治、面包车专项整治、客货车专项整治、等各项违法整治;四是进一步发挥好镇村干部、党员代表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和示范作用。 5.交通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为了进一步抓好我乡交通安全教育,帮助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是关系到下一代能否健康成长的“造福工程”,也是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项长远之计。因此,为配合我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强化道路交通法规和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进一步改善我校及各村级小学周围的道路交通环境。我校及各村级小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贯彻县交通局、公安局等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加大了安全的宣传力度,增强了全体师生的安全观念,牢固树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强化了校园内部治安秩序和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真正地把交通安全的工作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1、完善机构,保证工作。   (1)我校及各村级小学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下设交通安全教育办公室具体分管负责日常安全工作。我校还聘请派出所的同志为法制辅导员协助负责校园治安工作。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领导机构。   (2)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学校与各班主任、教师、家长签订责任书,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3)健全完善各种制度,如交通安全工作日汇报,意外交通事故伤亡报告,春秋游审批等制度。   (4)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经常对各班级的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交通的安全。   2、召开会议,部署工作。   学校领导把交通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考核评估的主要内容。期初,各校召开了关于“交通安全”的专题会议。一方面认真总结去年交通安全的工作经验;另一方面研究今年交通安全等工作,我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了《笃山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实施方案》和年初工作计划,先后举行了4次的关于交通安全的专题讲座,组织老师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文件精神,并结合其他工作,部署安全教育。我校及各村级小学的交通安全工作做到年度有计划、期中有小结、年终有总结,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二、加强宣传,增强意识。   交通安全教育是生命教育,它无声无息地渗透在人们的政治的、思想的、工作的、学习的、道德的全部活动领域中。要使学生用心去体验以获得对交通安全的真知,就要靠我们以正确的宣传教育作导向。   1、充分发挥学校“校园广播站”宣传导向作用,开辟“交通安全”播音栏目,两周一次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2、学校开辟“交通安全”专栏,班级黑板报每期都开辟,使师生受到良好的启发教育。   3、利用星期一早上的升旗仪式,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   4、以课堂为主阵地,每周晨会课班主任老师都要给学生上一至两节的交通安全专题教育课,思想品德课和其它课程也有机渗透交通安全教育。   三、营造氛围,开展活动。   1、开展读书活动。学校领导积极带头并组织教师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增强交通安全观念,让学生真正意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2、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要求,组织学生学习《防火安全教育》、《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少年儿童平安回家》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常识。大部分学生均能遵守纪律,至今没有发现重大交通事故。   3、结合学校德育工作开展交通安全活动。深入开展“平安回家我第一”、“我是文明小学生”、“我班道路交通最安全”等活动。此活动规范了学生们的交通行为。   4、紧扣3月份的“安全教育日”主题,在校门口上悬挂、张贴有关交通安全标语。   5、加强学生安全队伍建设,培训后大部分的学生均能受到很大的启发,无发现违反交通安全的事情发生。   6、规范学生的交通安全行为,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在上学、放学的交通高峰期,我校的值日老师每天严格维护好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对学生进行疏散。严禁学生骑自行车到学校,经过长时间的督促、规范,加强了学生的交通安全保护。   7、开辟通道,完善设施。由于我校大门对着公路,各种车辆来来往往,川流不息,这给学生造成了潜在的威胁。于是我校用书面报告进行申请,请求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开辟绿色通道,完善学校周围路口的标志、标线,取缔校园门口摆摊设点等妨碍学生通行的违章占道行为。确保了学生的出行安全。   8、创设系列活动,陶冶学生情操。在一个时期内围绕一定的主题开展集体性教育活动,如10月份防火活动;还有防电、防毒等活动。   存在问题:   1、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尚须进一步加强,真正预防和减少学生车祸伤亡事故的发生。   2、学校周边环境还有待进一步净化、合理化、教育化。   3、个别学生对交通安全意识重视不够强。时有学生在公路上乱窜乱跑。   今后,我们将在上级各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时刻牢记江泽民同志关于“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教诲,取得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支持,扎实做好学校的“校园交通文明工程”工作,增强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明确肩负重任,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地上学,平平安安地回家”的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创建平安校园,和谐笃山做出贡献。
2023-08-28 01:20:421

入侵检测是什么意思,入侵检测是什么意思

  关于入侵检测的意思,计算机专业术语名词解释   入侵检测 (eTrust Intrusion Detection 简称eID) 提供了全面的网络保护功能,其内置主动防御功能可以防止破坏的发生。这种高性能且使用方便的解决方案在单一软件包中提供了最广泛的监视、入侵和攻击探测、非法 URL 探测和阻塞、警告、记录和实时响应。
2023-08-28 01:20:441

网络学习心得体会

有关网络学习心得体会范文锦集6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工作和学习。你想好怎么写心得体会了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网络学习心得体会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网络学习心得体会 篇1   虽然当时网络教育在社会上的认知度还不如函授教育,但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网络教育学习生涯后,我认为正是这种新兴的学习方式改变了我的生活,让我与那些出身“名门”的天之骄子没有了心理上的差距,对学历文凭也就多了份坦然。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首先,远程网络教育的学习,让我节约了不少时间,低廉的学习成本可以说是远程教育最大的亮点。今天的社会人力竞争已进入到了白热化阶段,不提高知识水平、不扩充自身能量,可以说将会即刻失去社会竞争力,而现实因素又决定了像我们这类人不可能再去脱产参加专业理论知识系统的学习。远程网络教育的出现,却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平台。只要在任何一台能接入英特网的电脑前,通过对一些课件的学习和课程论坛交流,以及在特定的日期前完成每学期三次的课程作业,就可以让自己足以掌握章节内容的侧重点及关键知识点。而且学习时间不用固定,因个人工作松闲程度自由安排,用二个字来形容就是“方便”。   其次,五湖四海的陌生人聚到了电脑屏幕前,小小网线的两端让志同道合的人即刻变成了同学,在这片无限广阔的信息大海中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实际上也在无形之中扩大了人群交往范围,且这种交往也让人与人之间由同学演变成为朋友,甚至业务上的合作伙伴。从这个层面上来讲,远程网络教育给复杂的人际关系增添了些和谐与亲切,让人们之间互帮互助、互帮互学、互助友爱。远程网络教育也让我从中结交到了不少新朋友,而且也已逐渐给自己日常的工作中带来了一些便利。   很快,我将结束网络课程的学习。气有浩然,学无止境。我想,尽管远程教育在不久的将来会有更科学、系统的教学体系和更多优质、高效的课件精品,但学之根本关键还是得先学会做人,而远程网络教育除给我们提供学习专业知识的平台外,重要的是给我们每个参与网络学习的人搭建了一座大舞台。生旦净末丑,轮番登场尽情表演,不同的是,就看表演的人用的是“心”还是“声”了! 网络学习心得体会 篇2   本学期我通过对大学语文的学习和网络教学对13 个专题的学习。让我对于人文,历史和科学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一定的认识,对于中国传统文化有了进一步完整的了解和感悟。   大学语文与我们以往在基础学习的有所不同,它更多的是强调能从欣赏语文的角度上出发,语文没有像以往学习时枯燥乏味的练习,它不再要求我们为了考试而循规蹈矩地学习。相反,它是让我们在愉悦的氛围中通过对它的接触和了解逐渐去感受语文的独特文化魅力。在学习当中,我们分别学习了中国的诗歌、散文、戏曲和小说。一方面,对语文的学习使我的国学文化积累有了一定的帮助,另一方面,它通过文化的手法像我们展示了中华上下五千年的璀璨文明。   通过本学期我们网络教学对一些古代文学,当代文学和写作部分的学习。首先,对《红楼梦》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和清代时期的文化进行了了解。其次是秦汉文化和司马迁传纪的学习。对秦汉文化诸子百家有了一些认识。   烂漫主义诗人屈原是我国文学史上第一个伟大的爱国诗人,他开始了诗人从集体歌唱到个人独立创作的新时代。他是我国文学史上第一个作家,他的诗歌创作标志着我国文学史上从集体歌唱到个人专著的新纪元。屈原“楚辞”的特点是一种骚体形式,这一形式是从民间歌曲,特别是楚声歌曲学习来的。它打破了《诗经》的四言形式,而代之以从三言到七八言的参差不齐的形式,而想象丰富、词采瑰丽的艺术风格又是我国文学浪漫主义的远祖下面是唐代,唐代文学的最高成就是诗歌,有一代文学之称誉。诗歌的创作不仅古体、近体等各种形式及艺术技巧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而且作家和作品众多。《全唐诗》所收诗歌近5万首,作者2800余人,而且杰出诗人和优秀作品的数量和质量都是其它时代无法比拟的。唐代诗歌一般分为初唐、盛唐、中唐、晚唐四个时期,这也是整个唐代文学的一般划分。   在唐代,中国诗歌出现了四句的绝句和八句的律诗,而诗歌的发展也达到了顶峰,“初唐四杰”为唐诗的发展起了积极进步的作用,他们一改前朝诗歌绮丽余习、浮夸之风,把诗歌从狭隘的宫廷转到了广大的市井,从狭窄的台阁移向了广阔的江山和边塞,开拓了诗歌的题材,丰富了诗歌的内容,赋予了诗歌新的生命力,提高了当时诗歌的思想意义,展现了带有新气息诗风,推动初唐诗歌向着健康的道路发展,为唐诗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随着唐朝经济的发展,唐朝出现了所谓的“开元盛世”,社会文化也发展到了鼎盛,在这个时期,诗歌创作领域也出现大批优秀诗人,写下内容异常丰富的诗歌。唐朝最具代表的两位诗人李白、杜甫也出现在这时。   在宋代,词逐渐被人们接受,并代替了诗歌成为当时的主流文化,宋词也逐渐形成两大派,一个是豪放派,豪放派特点大体是是创作视野较为广阔,气象恢弘雄放,喜用诗文的手法、句法写词,语词宏博,用事较多,不拘守音律。其中以苏轼和辛弃疾最为突出。另一个这是与之相对的婉约派,其代表人物有李清照、柳永等,婉约意为婉转含蓄,因此婉约词派的特点,主要是内容侧重儿女风情,结构深细慎密,重视音律谐婉,语言圆润,清新绮丽,具有一种柔婉之美。   而元代出现了曲,元代的词,比较宋词,颇为逊色。元词可以约分为两个时期。第一时期的词人大体上包括由金入元、由南宋入元的词人和在蒙古王朝统治下的北方词人三个部分。这时候的词作中写得比较动人的是表现故国之思的作品。其中还有表达爱情的《西厢记》等一些著作。   外国文学主要是欧洲文学从古希腊、罗马到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是世界文学中很丰富的一部分。   古希腊、罗马文学是欧洲文学的开端。古希腊文学中的神话和史诗则反映了从氏族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时的希腊生活和斗争。希腊神话是古希腊人最早的意识形态,是古代希腊人民留给后世的一份珍贵的口头文学遗产。希腊神话包括神的故事和英雄传说,突出征服自然的战斗精神和乐观主义情感。《伊利亚特》[《伊利昂纪》和《奥德赛》(《奥德修纪》)]是欧洲文学史中最早的重要作品,相传是公元前九至八世纪由一个名叫荷马的盲诗人根据在小亚细亚口头流传的史诗短歌综合编成的,因而被称为“荷马史诗”。   学习中国文化,这极大的培养了我们当代大学生对于祖国文化的热爱,也增强了我们的爱国情操和文化责任感,而且,大学语文让我从哲学的角度去审视我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大学语文所提倡的“以人为本”和“人文精神”,帮助我认识了“我自己”,即倾听自我心灵深处的呼声和需求,学会去爱人,去关心人,达到对个人和社会的终极关怀。我个人觉得,在弘扬文化的今天,我觉得大学语文让我们体验了中国传统文化和人文语文的魅力和智慧,实现了科学和人文的回归,让我们不断的完善自我。其次,在当代文学的学习中,我们认识到,这个时期随着历史的不断发展,社会上不断涌现出文人雅士。他们也为我们创造了许多文学作品,让我们通过对这些文学作品的不断学习,了解和认识到了各个时代显著特点,并让我们不断的反思当下,进而促进我们历史的不断前进。   当然,语文也让我体会到了不同朝代,不同年代的文化元素、文化品位、历史事件,了解了某些诗人的气节与处世之态。   语文就像是一幅美丽的锦绣山河图画,它有优美的线条和斑斓的色彩,既道出了语文的复杂性,也说明了语文的重要性。 语文天生重要。学习大学语文使我更加向往文学的世界,[为您编辑]想用最简洁的文字表达复杂的情感,想用最平淡的语言创造一个不平凡的意境,想用粗糙的文笔记录被挥霍的幸福。它让我深深地感到文学的魅力,让我想不断的探索,不断的求知,进而不断的完善自我,让自己的人生更加丰富多彩。 网络学习心得体会 篇3   很早就听说过远程教育,但受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始终觉得离自己很遥远,心里很难接受,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终于下定决心去尝试,于是参加了重庆大学的远程教育,一切都很新奇,很有意思,具有一定的挑战性。   通过两个多月的学习,明白了远程教育是一种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手段进行知识传播和学习的全新教学模式,使学生能最大程度地利用业余时间接受远程教学服务。远程教育无论是教与学,从内容到形式都新颖独特,激发了我的学习兴趣,使我不断地获取知识,同时对日常工作也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现总结如下:   一、远程教育提高了自身工作中的应用能力   通过两个月的重大远程学习,使我不再是个网盲了,现在我可以轻松自如的浏览各大网站,查找到自己所需的资料。通过对《远程教育入门》课件的学习清楚的掌握了远程教育的教学形式,快速下载课件的方法以及网络的一些基本知识,这对今后学习非常有用。《计算机应用基础1》这门课的实用性非常强,尤其对我们财务工作者来说,windows、word、excel天天都会打交道,但很多功能并不是很清楚,通过对这门课的学习、练习让我较熟练的掌握了他们的基本功能,现在就已经应用在了我的实际工作中,大大地提高了我的工作效率;《应用文写作》这门课实际上对于我们来说是应用面最广的一门课,实际生活中处处都会看到、用到。新闻报道处处可见,电视、报纸、网上比比皆是,然而原先我对新闻的一些主要要素并不知道,通过学习让我知道了为什么报纸上经常会出现醒目的大标题。还有经济合同,现代社会越来越法制化,工作中、生活中都会遇到,掌握经济合同构成的要素非常必要,也非常具有实战性。还有公文、函等等的写作要求及特点,这些对于我们的生活和工作都非常有益。   二、远程教育更益于在职人员的学习   1、远程教育学习到位   远程教育采用网络学习为主要手段。课件是重大各科教师根据教学目标的要求,结合学生的特点和教学经验制作的网络化学习资源,包含视频、音频、动画、文字等资料,学生可以进行网上听课、网上作业、网上辅导答疑、交流讨论等教学环节,而且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时间、学习进度、学习方式等自主安排学习,等于把大学课堂搬到了自己身边,坐在自己家里,就可以听名师授课,完成自己的学业。   2、远程教育跟踪服务到位   不管是重大远程教育学院还是杭州培训中心的老师对我们学生都高度负责,辅导老师定期对我们征求对学科的认识,倾听意见和建议,切实做到了你有问题我来答,你有困难我来帮,你有疑问我来解,实现了全天候、全方位的服务,有力地促进了我的学习。   3、远程教育疑难解答到位   对于疑难问题我们可以通过bbs、e-mail和网上答疑等形式向老师提问,老师会及时的予以解答。同时,学校还会定期组织教师实时答疑,学生们可以和知名的教授、专家、各地的同学进行交流,使我们扩大了的眼界,丰富了知识。   4、远程教育信息交流到位   有句古话说得好:学而无友,孤陋寡闻。在学习过程中多方交流,互通有无也是一种很好的学习方式。远程网络教育使我们这些学生可以随心所欲的与教师和同学之间实现信息交流,进行讲授、提问、答疑和讨论,从而达到了互相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在两个月的重大远程学习过程中,让我始终感受到老师很热情,同学很真诚,我坚信在今后的学习中,通过自身的努力,在老师指导下以及同学们的帮助下,愉快圆满的完成自己的.学业。 网络学习心得体会 篇4   时光如箭,岁月如梭,时间过得可真快,一转眼,一学期的《网络营销》课程结束了。可以说,这门课程在我们整个电子商务专业的学习过程中占据着不可或缺的地位。这门课程又名《企业网络推广》,是一门工具+理论+实战的结合课程,对我们学生来说,具有很好的学习作用,教会了我们学以致用。   网络营销(On—lineMarketing或E—Marketing)就是以国际互联网络为基础,利用数字化的信息和网络媒体的交互性来辅助营销目标实现的一种新型的市场营销方式。简单的说,网络营销就是以互联网为主要手段进行的,为达到一定营销目的的营销活动。网络营销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发展于20世纪末至今。网络营销产生和发展的背景主要有三个方面,即网络信息技术发展、消费者价值观改变、激烈的商业竞争。网络营销是以互联网络为媒体,以新的方式、方法和理念,通过一系列魅力网络营销策划,制定和实施营销活动,更有效的促成个人和组织交易活动实现的新型营销模式。它是企业整体营销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实现企业总体或者部分经营目标所进行的,以互联网为基本手段营造网上经营环境的各种网络营销活动。   这本书一共有十二个模块,以19个网络营销工作任务为主线,每个任务都有“任务导入”、“任务分析”、“知识与技能”、“任务实施”和“思考与操作”等模块组成,这样,老师便于授教,我们学习的时候也有一定的目标。网络营销工具主要集中在模块一、模块三~模块七,网络营销策略主要集中在模块八~模块十一;模块二介绍网络市场调查,最后一个模块介绍了网络营销策划书的制定方法。每个模块从简单的工具使用到策略展开运用,最后是网络营销活动的统筹规划,既独成体系,又层层深入,这样我们的学习也就是一个由浅到深的过程,能够更好的掌握书本上的知识,从而把理论知识转化到实践中去。   首先,学习这门课程,我了解到了网络营销的五个目标,即销售型、服务型、品牌性、提升性和混合型网络营销目标。此外,我也学会了搜索引擎营销、论坛营销、E—mail营销,病毒性营销等一些常用的网络营销工具。知道了如何规划和设计营销型企业网站,以及那些适合在网上销售的产品、网络营销价格的制定策略等等,这些内容可以说对我以后开网店是很有用的,同时,我还学会了如何设计网络营销渠道、网络信息的推广与促进及其网络营销策划书的制定。这些内容对于我们以后从事电子商务方面的工作都是很有帮助的。   学习这本书之前,我对SEM和SEO之前根本就没什么了解,也没有接触过,更不了解SEO到底是干什么的,一直误以为SEO是和CEO一样是个很高的职位。在通过《网络营销》的讲解后,对SEO一直报有浓厚的兴趣,一直很想学习到底如何做SEO。   学习这本书的时候,我把每天老师讲的SEO知识与平常看一些SEO书籍作了学习心得总结,并把自己理解的SEO写成了心得文章,并熟练的应用到自己的个人博客中,并取得了不错的搜索引擎表现,被搜索引擎授予很高的权重,部分关键词也排名相当靠前。   学完这本书之后,我了解了SEO的概念,搜索引擎的抓取原理,SEO策略,SEO对网站设计的影响及如何把所学的SEO理论应用到实际的企业网站,如何对SEO效果进行评估,对后台数据如何让进行监控分析等。并简单了解搜索引擎广告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如何做搜索引擎广告,如何花钱做搜索引擎竞价并监控。   我对网络营销工具,以及网络营销策划书的制定非常有兴趣,以后也准备从事这方面的工作,课后我会不断的充实自己,就像老师说的,要不断扩宽在电子商务专业学习的深度和广度。   整体来说,这本书的编写很好,内容充实而且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最重要的是我们的老师讲的很好。所以说,通过这本书的学习,我学习到了很多网络营销方面的知识,是一些简单的文字所不能描述的。总的来说,收获很大。 网络学习心得体会 篇5   初来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观其规模也不是很大,但是经过几天的观察使我深深的领悟了一句话的含义,它就是“大学之大在于文化”确实在这个学校到处都散发着浓郁的文化气息。不管是在路上还是在餐厅里你都能感受到它所蕴涵的文化气息,路面非常的干净没有一片果皮纸屑更没有什么乱仍垃圾的现象出现在眼前,在餐厅看到的还是整齐的队伍和干净的餐桌。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我们的心情也自然会感到非常的舒适。   通过几天的学习我们收获了很多的东西,尤其是在网络的路由器方面,这几天老师以讲路由器为主这也使我们有了一个很大的转变,从以前的对路由器一无所知到现在的对路由器有了很深的认识。同是还了解了许多有关CISCO的一些知识。这些知识对一个网络专业的学生而言是非常有价值的,也许是受益终生的。 网络学习心得体会 篇6   今天我有幸参加了xx老师如何构建学习共同体的主题讲座。之前,我对学习共同体只有概念的理解,通过这次学习之后,我对学习共同体又有了新的认识。听完会议之后,我又收集了相关的资料,更加深了对学习共同体的理解。   首先,请允许我简单的介绍一下xx老师。xx老师,现任xx中学语文教研组组长,xx班主任带头人,xx工作室主持人。近年来以课题为载体,研究学习共同体,跟随陈静静博士实践学习共同体。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优化促进知识建构的学习环境,建立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培养完整的人的价值取向,从知识传递的教学转向知识建构的教学,为学生主动的多向的协同学习,创建幸福温暖成长性真实性的学习共同体。在这次培训中,xx老师首先讲解了他学习共同体的个人成长经历,讲了她在这个学习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然后,就如何构建学习共同体,结合自己本班教学的实际,有针对性的给老师们进行了辅导。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几个词语。第1个是倾听,学习共同体要从老师倾听孩子的声音开始,也就是我们不要在高高在上,而是弯下身子来,其实和我国许多教育者的教育理念不谋而合,弯下身子搞教学,我们要学会倾听学生,尊重每一个孩子的心声,做一个平等的教师。我们不再是一个高高在上姿态的老师,而是走到孩子们的身边,贴近孩子们的身边,走进孩子们的心灵中去。这对于创造一个良好的师生关系是十分必要的,我们缺乏倾听的能力,有时候没有耐心,所以这是我们需要学习的。第2个是相信。我们要相信孩子,每一个孩子的潜能是无限的,我们应该给学生机会,而不是把所有的知识都浇灌给孩子,而是让学生在学习当中,在交流当中,在沟通当中不断的体会知识,不断的自己去掌握知识。学习变成孩子自己的事,让孩子自己主动去学,而不是让老师拽着跑着去学。   第3个关键词是协同。协同,也就是老师起着协助共同,我们和孩子们一起,共同成长,互相学习,每一个孩子也是老师的老师。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孩子也是我们的老师,在他们身上闪耀着想象力的光辉,闪耀着童心的美丽。也许有时候,你会发现孩子们的创造力也是无穷的,以学习共同体的方式上的课会让孩子和老师都变得特别的开心。听完这次会议以后,我又去翻看了相关的文章。学习共同体建设最重要的是让学生大胆的说出,我不懂。有很多孩子在上课的时候,不敢说我不懂。问听懂了吗?他只会应和老师说,老师我听懂了,而共同体就要求我们,敢于说,我不懂,敢于提出疑问。佐藤学先生用交响乐的学习来形容共同体的学习。在他看来,共同性学习不是找出共性,而是找出不同的个性已形成共同体。很多教育家认为,高质量学习在共同体中更有实现的可能。他还特别提到深度学习需要注意的事情,他说现在的课堂小手林立,学生们都想发言,都是我想说我想说,但是如果不把我想说换成我想听,可能不能实现真正的探究,我们的合作学习应该是探究不会的东西,现在有一些课堂现场是一种发表的竞争展示的竞争,如果合作学习必须要有这种对话,那就必须要重视倾听。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愿在以后的教学实践中,我们都能不忘倾听,不忘合作,不忘协同。努力提高自己,提升自己的教学质量。
2023-08-28 01:20:401

小学教师暑假家访日记

  很多人羡慕老师这个职业,其实有时候蛮辛苦的,特别是遇到调皮的学生,怎么样处理学生问题,下面就随我看看教师家访日记,仅供参考学习哦。   小学教师暑假家访日记篇1   201X年X月X日 晴天   该学生小学教师暑假家访X自进校以来学习成绩一直不是很理想,虽然进行过多次的差生辅导教育,但是效果仍不明显。而且该生性格内向,不愿与同老师进行交流,沉默寡言,课堂上也不爱发言,不愿和老师作深层次的交流,只是一言不发,而且只要一批评她,就会掉眼泪。所以为了找出问题的症结,避免她的成绩下降,形成不良的学习习惯,我决定进行家访。到学生家中,家里只有父亲一人在家,家长反应较为冷淡:知道小孩很早就是这个毛病但是却无从下手。就是一个劲的说我们也没有办法。但是值得庆幸的是经过耐心的交流,说明家访的来意后,家长终于放下思想包袱于我进行了交谈。从家长口中得知,原因可能有几方面。孩子很内向,虽然是女孩子,但是也很好玩,而且具有一定的惰性。孩子回到家后就沉醉在电视中,对其中的情节津津乐道,但是对学习却基本只字不提,可能这也是孩子行为反常的原因之一。家长工作比较忙,没有时间辅导孩子学习。最后家长答应我,会积极配合我们老师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使孩子尽快融入到正常的学习生活环境中去。随着社会竞争的激烈,学习压力的增大,许多孩子在生理和心理着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而且短期内是无法改变这一社会现状的。   作为教师,不能对孩子的这些问题一味的批评指责接着放任不管。而是应该运用理论知识和实际的经验来解决这些问题。简而言之,就是要以爱心关怀学生,以细心观察学生,以耐心教育学生,及时发现学生的问题,尽量帮助其解决问题。   小学教师暑假家访日记篇2   201X年X月X日 晴天   众所周知,教育学生,需要社会、家庭、学校共同的关注。尤其是家庭,这个学生的第一所学校,它的作用无可替代。为了让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帮助孩子们健康地成长, 老师们觉得,沟通,要从家访开始。   我们的学生大多来自农村,农村学生的家长,有的在附近工厂做工,有的在外奔忙,工作时间没有规律,早晨,孩子没起床,家长早已出门;晚上孩子睡下了,家长才回来;虽然同在一个屋檐下,却难得有交流的时间。于是家庭教育的重担就落在了大字不识几个的爷爷奶奶身上。所以,历来,我们都非常重视家访工作,尤其是这个学期以来,我们把每周三定为“家访日”。每到星期三下班后,老师们就分头行动,走向学校附近的角角落落。   有一大部分同学因为拆迁后,都住在栗庙,没有门牌号,老师们就挨家挨户地去询问。   在开学初的针对性家访中,我们了解到像龚美怡等5位同学家境极其贫寒。在普访中,了解到像查天等孩子,在家不怎么听家长的话,老师们就热情地边家访边做孩子工作。李姗娜姐弟在读六年级和五年级,我们去家访时,爸爸妈妈在收废铁,交谈中,妈妈一再说,教育孩子真的没时间,对此,我们持宽容的态度,但不忘提醒家长,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是多么的重要。那天下午,我们一直交谈到5:30。   因为,学生居住得比较分散,最南边快到五里界了,所以,有的老师索性利用周末,一路访3、4家。回到家里写着家访笔记,回头想想,想要说句“这些都算不了什么”,应该呀。   小学教师暑假家访日记篇3   201X年X月X日 晴天   星期一,我校开了一个关于“教师家访”的会议。动员我校每个老师去学生 家里走一走、看一看,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以及学生在家的表现情况等。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这周悄然声息地结束了。穿着运动装,带着“教师家访记录表”,拿着笔跟着学生一起去家访了。   一路上,和学生们有说有笑的,很快就到了王忠武同学的家了,到他家时,他的父母并不在家,父亲在外打工,母亲在不远处的地里干活。看见我们去了,就回来了。我向她作了自我介绍后,并坐下来和她聊了起来,我问她:“你们家现在的家庭情况怎样?”她说:“我们家的生活条件一般啊,孩子他爸在外打工,一个月能挣千把块钱。”“对于你们这种情况,你有足够的时间辅导孩子学习吗?”我接着又问。她回答说:“翁老师,说实话,我们大人都没读多少书,根本不懂,每次放学回家,我们大人只是嘱咐一句要他搞学习。有时根本不听我们大人的,这一年还好,不用我们提醒了,能够自觉完成作业,还多亏了你啊,对娃儿负责。”说到这里,我突然梗塞了。内心有股冲动,有种荡然回肠的感觉。我想不仅是我,作为任何一个老师,听到家长这样的话语,内心多多少少会有一些触动吧。   通过这次家访,我真的体会到了家长“盼儿成龙,盼女成凤”的心。所以,在以后的教育教学过程中,我会加强与家长一起交流、一起合作,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争当一位合格的人民教师。
2023-08-28 01:20:401

流媒体转发服务器为什么有二个宽带

背景随着全民直播时代的到来,以及最近疫情的爆发,在线教育行业又变的炙手可热,成为了新的风口。这两者的背后都是依靠着 CDN 以及视频云等基础服务,而这些基础服务的底层又依靠着流媒体服务器这种有着“悠久历史”的特殊服务器软件。为什么说特殊呢,因为这种服务器软件的架构和传统的 Web 服务器有很大的差别。在直播系统或者视频会议系统中,有 三大件 构成:推流器——采集、编码、协议封包流媒体服务器——协议解包封包、转发播放器——协议解包、解码、渲染这三大件有着不同的技术领域,而今天的主角就是其中的流媒体服务器,他的主要职责就是转发。现在让我们看看这位在幕后默默付出的角色的发展历程以及最新的架构设计思想。流媒体服务器 1.0本人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和它打交道,当时它叫 FCS,全称 Flash Communication Server。那时候 Flash 还属于 macromedia 公司。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产品就是用 Flash 开发的视频会议系统以及后来的培训系统,今天看来还是比较超前的。从 FCS,到后来的 FMS(全称 Flash Media Server)现在叫 AMS(Adobe Media Server)基本的架构没有变化。(FCS、AMS 后面统称 FMS)在这个架构一下面,推流和播放都由 FlashPlayer 承担,FlashPlayer 可以嵌入到网页中,也可以做成独立的 exe。后来官方专门制作了一款用于推流的软件 FMLE(全称:Flash Media Live Encoder)。这 FlashPlayer 和 FMS 之间通过 RTMP 协议进行通讯,这个协议一直到现在还在广泛使用(虽然 Flash 已经被淘汰)。在 FMS 端还可以通过编写服务器脚本进行业务逻辑开发,可以非常方便的实现房间里面的状态同步,这个得益于 RTMP 协议可以传输一些 AS(action script)的指令,包括 RPC、共享对象等。当然如今 RTMP 人们只是用来传输音视频,其他功能都已经被忽略了。(这里补充一点:微软也有一套流媒体服务器,但使用不是很广泛,就不做赘述了)流媒体服务器 1.5
2023-08-28 01:20: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