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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新形势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建设

2023-08-31 21: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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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staR

工会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的纽带,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将有助于调动全员爱岗敬业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助于党委及全场中心工作在全管理区的贯彻落实,有助于全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新形势下基层工会工作任重道远,需不断实践与探索,努力做好基层工会工作。 一、聆听党委声音,围绕员工办事是做好基层工会工作的基础。工会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贯彻党委工作部署的重要支撑。党委的领导和支持是做好工会工作的重要保证,工会离不开党组织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部门的配合和广大员工的广泛参与。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党委领导这一核心,紧密结合党建工作,着力抓好工会工作,全面提升工会工作的影响力,努力把全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部署上来,引导员工投身于立足岗位做贡献、奋力拼搏促业务的创业中来。在推动工会工作上把握好两条原则,夯实基础: 一是听党委声音,工作体现党委要求,紧扣全场发展大局和中心任务,为农场2010年实现“各项事业由追赶型向示范性转变”的总体目标,进入分局“先进场”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围绕员工办事,就是把员工的意愿和要求作为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工会自身的职能,调动全员积极性,强化民主权利建设,努力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会工作正确方向,才能维护员工利益,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工会工作才能大有作为。

二、发挥职能作用,注重抓好结合是做好基层行工会工作的关键。生命在于运动,组织在于活动。工会工作的关键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但作用的发挥必须与基层经营管理、民主建设、文明服务、营造企业文化、为员工办实事等紧密结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是贴进经营实际,适时开展各项主题活动。如积极配合开展各类劳动竞赛活动,激发全员积极参与、抓住时机、全身心投入、为全行持续发展增添后劲,并开展“明星员工评选活动”,不定期设置“特殊贡献奖”等,努力让员工有施展才能的舞台。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全员加强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开展读书活动,拓展训练,业务技术比赛等为载体,努力达到团结、拼搏、合规、绩优的效果。 二是强化民主建设,努力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是员工利益的代表,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神圣职责,始终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组织员工积极参政议政,努力增强主人翁责任感,在管理区适时组织开展“我管理区科学发展献一策”等活动,群策群力,并召开多形式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努力维护员工参政议政等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服务管理,着力提高管理区服务水平。服务是管理区永恒的主题,工会作为基层文明服务的主抓监督部门,首先建立健全文明服务机制,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其次组织学习文明服务规章,开展多形式培训,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再次,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每月分析点评,通过上门走访、调查问卷、座谈会等方式了解职工群众对服务的满意度,考核与奖罚挂钩。 四是落实以人为本,真心诚意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是工会的重要职能之一,大力组织开展多形式、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推进企业文化建设,营造家园文化,大力关心员工,对生病员工和直系亲属住院生病及死亡进行慰问,对单位员工女员工生育、子女高考金榜题名进行祝贺等,使全员工全身心投入到农场分公司发展大业中。 三、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与时俱进是做好基层工会工作的保证。工会与其他组织一样,也有其自身的组织体系,需要加强建设,如没有完善有力的组织体系和一支高素质、敬业的工会干部队伍,是做不好基层行工会工作的,发挥不出工会组织在基层行的应有作用。 一是加强基层行工会的组织建设,健全工会班子。针对基层工会干部缺位和兼职较多的实际情况,建议重视尽快配齐到位,配齐数量相当的专、兼职工会干部队伍,定期不定期按要求开展活动,使工会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如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的作用,努力行使员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召开职工民主大会,审议行政领导的工作报告和重大决定事项,积极参与民主决策,更有效发挥服务管理区的经营发展。 二是工会干部带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致力于转变工作作风,少说多做,埋头苦干,雷厉风行,真抓实干,带头先干,只要工作需要就全心支持,尽力投入,充分展示工会干部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协调的敬业精神。同时加强与农场工会的汇报沟通,及时了解信息,明确工作重心,以保证工会工作与上级工会、农场党委目标保持高度一致。 三是注重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主动把工会工作重点放在基层一线,搜集员工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帮助出主意,想办法,谋思路,尽力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自身不能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争取解决。同时重视用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和教育员工坚定对全行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努力创造基层行和谐发展、快速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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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遍山原白满州,子规声里雨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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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一中的中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维护正常教育管理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结合辽源市实验中学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本章程为本学校的最高行为准则。第二条 本学校是一所以培养合格初中学生为主要任务的初级实验中学,由国家举办,学校全部资产属于国家所有。第三条 学校整体工作接受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并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第四条 本学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第五条 本学校办学宗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第六条 本章程对学校和学校的管理者、教师、学生及其它职工具有约束力。第七条 本学校的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第二章 学校管理体制第八条 本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最高行政负责人。第九条 校长的主要职责(一)在上级党委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二)主持召开校务委员会或行政会议,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三)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教学工作、体育工作、健康工作、美育工作及课外实践活动。(四)配合党组织,支持和指导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在办学育人各项工作的积极作用。(五)管理学校的人事工作,管理学校的校舍、设备和经费。(六)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员工的素质,并发挥他们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第十条 学校的党支部对学校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并支持教职工行使民主监督权力。第十一条 学校的校务委员会为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决策机构,校务委员会包括校级领导和部分中层干部,必要时可扩大到部分教职工代表。第十二条 学校的校务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经费预决算,负责研究解决学校的人、财、物方面的重大问题,并交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组织实施和管理。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学校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形式实行民主管理。第十四条 教职工有权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咨询,以及对学校的各项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第十五条 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并负责制定学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责权限(一)审定学校的机构设置、办学方向、办学规模、学校发展规划。(二)审定学校经费预算、决算、筹措办学经费。(三)审定办学方向、教学计划、工资制度、重大改革措施。(四)监督学校的领导、中层干部及其他管理者执行职务的行为。(五)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及财务工作。第十七条 学校设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工会、团委、校办工厂等组织管理机构。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教师申诉、调解委员会,学生申诉、调解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受理教师和学生的申诉、调解工作。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按课程改革标准的要求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第二十条 学校的教育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社会实践能力。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基本教学组织形式是课堂教学,各种课外活动做为辅助手段。第二十二条 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应注意对学生的示范作用,在思想、言行、品德修养和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的表现,应成为学生的表率。第二十三条 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根据党的方针和政策,在学校领导的统一组织下由学校政教处、班主任具体组织实施,教务处、团委、学生会密切配合,政治课及相关科任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德育渗透和思想教育。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学生,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品学兼优或有其他模范行为的学生,给以适当的精神或物质奖励。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不遵守校规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对错误较严重的学生要给予校内处分。第四章 人事劳资管理第二十七条 学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学校内部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制度。第二十八条 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建立健全业务考核档案。第二十九条 学校重视教师的继续教育,负责制订教师进修计划,积极为教师进修创造条件。第三十条 学校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经学校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任命,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五章 总务管理第三十一条 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校舍、场地、设备、设施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其用途。同时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占。第三十二条 学校加强校产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文体器材、卫生设施及其它各种物品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第三十三条 学校加强生活管理,为全校师生提供生活服务,办好食堂,搞好集体福利,做好安全保卫等方面工作。第三十四条 学校依照有关规定举办校办产业,从学校实际出发,组织师生勤工俭学。学校的校办产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 学校依法建立财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帐簿。第三十六条 学校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第三十七条 学校内部设立审计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对本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第六章 教师、职员和工人第三十八条 教师、职员和工人必须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遵守 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自觉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化业务素质。第三十九条 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教师、职员和工人必须履行聘约,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任务。第四十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并在校内享有相应待遇。第四十一条 学校依法维护教师、职员和工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教师、职员和工人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师、职员和工人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第四十二条 学校每年对教师、职员和工人的思想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对在教育教学、后勤服务等方面成绩优秀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职员和工人,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产生错误的教师、职员和工人,学校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第四十三条 教师、职员和工人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和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第四十四条 学校依法维护退离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章 学生第四十五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一经办理有关手续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将按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有关规定管理学生学籍。第四十六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基本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必须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第四十七条 学校对学生坚持以表扬鼓励为主,批评教育为辅的教育原则,把关心爱护帮助学生与严格要求学生有机结合起来。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某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教育、批评和处分。第四十八条 学校共青团、少先队是青少年学生中的先进分子组成的群众组织。全体学生团员要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全体少先队员要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第四十九条 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3年。学生干部必须经过竞选,由学生民主推选。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条 学校可根据需要修改本章程,修改后的学校章程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第五十一条 修改章程由校务委员会或四分之一教职工代表提议,并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第五十二条 修改后的章程交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吉林省辽源市实验中学2003年8月4日
2023-08-28 04:12:051

“讲文明、树新风”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讲文明、树新风”师德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增强我校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切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守法纪,讲文明,树新风”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守法纪,讲文明,树新风”和畅师德教育活动。现制定本次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弘扬高尚师德,强化师德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着力解决当前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和引导教师恪守师德规范,努力造就一支德艺双馨、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守法纪,讲文明,树新风”师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具体组织、督导本次师德活动。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晓亭   副组长:李文龙 周平   成 员:王田青 薛云勇 宋成波 姜春霞 李德虎 王永宁 芦显勇 仇祝玲 孙伟航 宫 波 宋志刚 段 丽 滕飞飞 李 奇 王班    (二)工作小组:   1、初中工作组:   组 长:李文龙(全面负责初中部)   副组长:王田青 (负责政教处)   宋成波(负责教导处)   成 员:李德虎 (负责音体美组)   王永宁 (负责总务处)   芦显勇 (负责办公室)   仇祝玲(负责初一级部)   孙伟航(负责初二级部)   宋志刚(负责初三级部)   宫 波(负责初四级部)    2、小学工作组:   组 长:周 平(全面负责小学部)   副组长:薛云勇(负责政教处、一年级)   姜春霞(负责教导处)   成 员: 王 班(负责二年级)   段 丽(负责三年级)   滕飞飞(负责四年级)   李 奇(负责五年级)    三、目标任务   (一)抓实学习,提升师德素养。学校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大力强化纪律规矩、法律法规、文明礼仪教育,不断提升教师的师德素养。   (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学校在抓好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开展“寻找身边典型”活动,深入挖掘、评选师德典型,为教师树立榜样,发挥示范作用,创优教师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三)对标反思,增强争先意识。在组织学习全国、盛市师德典型的过程中,引导教师对照典型,查找自身问题,增强树立高标、争当先进的意识,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师德氛围。    三、方法步骤   本次师德主题教育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20**年1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11月下旬)   1.全面动员部署。   ①成立工作机构。学校成立师德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实行分工负责,落实工作责任。   ②召开动员大会。由校长主持大会,学习乳教字【20**】49号《乳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守法纪,讲文明,树新风”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畅园学校关于开展“守法纪,讲文明,树新风”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让每个教师了解本次活动的目的、意义、任务和要求,增强参与教育活动的主动性。   ③制定学习计划。根据学习配当,制定详细学习计划和考核细则,落实学习任务和学习责任。制定严格的学习考勤制度,教师学习出勤率纳入教师考评。    2.开展学习教育。   一是学习法律法规。组织干部教师集中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等法律法规,增强法制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做到知法、守法、护法;组织领导干部、党员集中学习《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道德高线和法纪底线,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是学习上级文件。组织干部教师学习《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的通知》、《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做好公职人员出资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清理整顿的通知》等文件,领会精神、明确要求,做到懂规矩、守纪律、不犯错。   三是学习先进典型。组织教师集中学习沂源县实验中学原校长李振华同志的先进事迹,自主选学全国教书育人模范、各行业优秀人物的先进事迹,汲取正能量,提升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教师写出学习记录与体会。   四是开展培训活动。围绕师德建设,聘请有关专家到校举办爱岗敬业、班级管理、家校沟通等主题讲座,提高教师的思想境界和工作能力,增强教师的责任、服务意识,树立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教师写出学习记录与体会。   在学习过程中,教师要留有学习笔记(写在笔记本上,要求有时间,有主题,有内容,书写清楚正规,不潦草,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异体字及错别字,字数5000字以上),并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单独电子稿写);学校开展师德笔记和教育心得体会展评活动,评选优秀学习笔记和优秀心得体会,列入本年度师德考核之中。   五是组织师德理论学习测试。围绕学习内容,学校设计测试题,组织干部教师进行测试,检验教师师德学习效果。    3.宣传先进事迹。   ①深入挖掘师德典型。通过领导发现、师生推荐、家长评议、社会反馈等方式,及时挖掘身边的善行义举、好人好事,做好剖析和提炼,从“平凡”中发现“不凡”。   ②广泛宣传师德典型。学校校园网开设师德教育专栏,对师德典型事迹进行集中展示,在师生、家长层面广泛宣传校级师德典型,以身边事感动身边人,增强感染力;组织师德报告会,推介优秀教师先进事迹,以身边事感动身边人,增强教育感染力,发挥其引领、示范和标杆作用,引发教师树立高尚师德的共鸣;联系电视台、报社等,择优推介教师先进事迹,扩大社会影响面,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二)查摆问题(12月上旬——中旬)   1.面上查究   ①印发家长、学生问卷,广泛征求家长、学生对学校师德建设的意见,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动态更新,并对号入座,认领问题。   ②对照《乳山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组织教师反思剖析,找差距,查不足;引导教师反思:“我离学生及家长的要求有多大?我为学校发展贡献了什么?”,增强教师的岗位责任意识。   ③开展教师忌言忌行征集活动。学校统一印制《教师忌言忌行征集问卷》向学生、家长发放,征集学生、家长不希望教师说哪些话、做哪些事。组织人员对问卷进行梳理、汇总,并将汇总结果向教师反馈。    2.分层自纠。   分三个层面进行查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    (一)学校层面:   重点开展“五看”活动。一是看学校对师德建设是否重视,能不能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二是看学校师德建设规章制度是否完善,能不能让教师在教学中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三是看学校师德监督机制是否健全,能不能主动征求各个层面意见和建议;四是看学校师德考核机制是否科学,能不能有效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五是看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成效是否显著,能不能让广大教师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学校写出自查报告在校园网公示,接受学生、教师、家长监督。   学校发放调查问卷    (二)领导层面:   主要开展“四查看”活动。联系各自岗位特点、工作职责和个人思想、学习、生活实际,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动尧精神迷失,服务意识淡雹忽视师生和家长利益等问题;是否存在不负责任、不敢担当、遇到矛盾绕着走,工作漂涪弄虚作假、顶风违纪搞“四风”等问题;是否存在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人不老实,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是否存在不按规则、制度、法律行使权力,依法办事能力不强等问题。   每位领导干部深入挖掘,全面剖析自身存在的理想信念、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规矩执行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写出自查报告。同时学校召开领导班子交流会,采取自己找、别人提、集体议等方式,认真查剖领导干部工作中“不严不实”问题,增强领导干部对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教职工层面:   在做好“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自查活动的基础上,重点查看三项内容:一是查看是否存在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如酒后驾驶、打架斗殴、非法借贷、参与“黄赌毒”或邪教活动,不遵守工作纪律、体罚学生、有偿家教、“吃空饷”、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不服从上级或学校调动安排、造谣生事、乱发网帖、散播违背教育方针政策的言论、不按程序表达诉求等;二是查看是否存在师表形象不佳的问题,如衣冠不整、打扮怪异、语言粗俗、态度恶劣、酒后失态、行为不检点,生活趣味低级、热衷打麻将、公共场所吸烟、八小时之外行为散漫、生活圈和朋友圈混乱等;三是查看是否存在工作态度不正的问题,如对工作敷衍、不思进娶拈轻怕重、行为自由散漫、出工不出力,对家长态度冷淡、故意刁难等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淡薄等。   教师对照上述标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抠细挖,找到制约自己发展,影响工作进行的“顽症痼疾”,写出深刻的自查报告。同时学校组织教师以级部(处室)为单位,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教师开展“守法纪,讲文明,做u2018四有u2019好老师”师德主题研讨交流活动,领导带头、人人参与,在交流中查摆问题,在研讨中深化认识。学校派领导参会,并向校长室汇报交流情况。    领导分工:   初一、四:李文龙 初二、政教处:王田青 初三、教导处:宋成波 初四、音体美:李德虎 总务处、办公室:王永宁   小一、二、政教处:薛云勇 小三、四、教导处:姜春霞 小五、音体美:周平   4.开展干部联系教师活动。   ①学校建立、完善干部与教师谈心谈话制度,每位领导至少在自己级部、处室与5名教师进行谈心交流,通过互相照镜子、提意见,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增进团结。   ②落实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一线工作法”,针对学校本年度重点工作、棘手问题及群众反感的事项,带头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并充分调动教职工参与找问题、查原因、定对策的积极性,营造和谐奋进的工作环境。    (三)整改提高(12月下旬—201*年1月中旬)    1.扎实整改问题。   ①学校层面:   学校根据“五看”查出的问题,组织学校领导班子深入分析、查找“病因”、“对症下药”,制定出务实的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要求,落实措施,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整改方案及整改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   ②领导层面:   学校部门领导根据分管工作,对照“四查看”查出的问题,从自身剖析,找到问题症结,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在校委会上公开交流,并对照整改方案中的问题逐项整改。   ③教职工层面:   教职工根据标准查摆的问题,认真制订整改方案,落实自己改什么、怎么改、改不了怎么办等具体措施。教职工整改方案在组(室)内进行交流,实现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目的。    2.公开承诺。   学校、教师结合学校和教师岗位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学校、师生进行公开承诺。教师的师德承诺书张贴在办公室、教室等醒目位置,学校的承诺书通过宣传栏或校园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3.开展师爱行动。   (1)教师层面。坚持“以生为本”,着重做好两项工作:一要落实全面育人,注重因材施教,立足学科和岗位特点关爱学生,尤其要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强化与学生和家长的心灵沟通,增进和谐、凝聚合力,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二要创新开展“心连心,手牵手”活动。学校建立留守学生、生活困难、学习困难的学生,有心理障碍或其他“问题”的学生档案,组织师生结对、互动,开展“心连心,手牵手”活动,每位教师至少要帮扶两名“问题学生”,并将其作为整个初中阶段关注对象,做到让每一位教师真正走进学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关爱学生。   (2)学校层面,以提高教师职业幸福感为目标,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关爱教师身心健康,创新开展教师“康健工程”,根据教师需要举办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加强教师心理健康培训,定期为教师查体,进行人文关爱;二是加强领导干部与教师谈心谈话,主动了解教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努力帮助教师解决实际困难,融洽干群关系;三是创优教师发展环境,采取多种措施改善教师工作条件、选派教师外出学习、为教师提供教科研便利等。    4.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抓好“一校一章程”建设,促进学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要结合基层党建,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开展好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工作,协调学校内部关系,化解各种矛盾,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学校事业健康科学发展。三要结合民主管理,重点完善三项制度:完善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增强职业认同感,提高责任意识;建立校内教师申诉制度,畅通教师诉求渠道,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群众诉求和信访渠道,即时受理群众师德投诉,严格转办程序,及时跟进、妥善处理解决。    5.开展“五评价”。   学校对教职工的师德师风情况,开展五方面的评价,即教职工自我评价,同行之间互评,领导与教职工互评,学生评价教师,家长评价教师、学校,做到评价全面、准确、真实。    6.开展“满意教师”、“最美畅园教师”评眩   从家长、学生两个层面,学校组织评选学生最喜爱的教师、家长最满意的教师活动,拉近教师与学生、家长的距离,增进教师与学生、家长的感情。评选20pc年“最美畅园教师”。    7.开展“回头看”活动。 对照本方案和学校开展师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的具体安排,对师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要做好“四查四看”的工作:查群众所提意见和建议是否采纳,看群众对意见和建议的回复是否满意;查整改任务和整改措施是否落实,看查摆出来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查师德,建设和管理的制度是否健全,看长效机制是否得到建立;查工作目标是否实现,看群众和社会对活动成效的评价是否良好。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守法纪,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领导组,负责活动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领导组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活动,带头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活动任务落到实处。   2.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涵。按照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活动主题和主要内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创新载体,活化形式,确保取得实效。   3.强化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学校网站介绍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报道,形成浓厚氛围。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以弘扬正气为主,保护教职员工工作积极性,维护教师队伍和学校的稳定与发展。要通过宣传先进,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向纵深发展。   4.立足工作实际,注重实际成效。根据学校教育发展实际,提出教育活动的重点,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首先解决什么问题,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   5.坚持统筹协调,注重整体推进。把“守法纪,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作为推进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重要举措,融入教学质量提高、校园安全等工作的全过程,整体推进,统筹落实,以优良师德师风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以一流的工作业绩体现全校教职员工思想作风成效。   6.加强检查监督,确保落实到位。学校要切实加强检查监督和指导,及时通报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对违背师德师风的突出问题,及时查处,确保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我精心推荐
2023-08-28 04:12:341

南方科技大学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四章 教职工

第三十条 南科大教职工实行聘用制,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科大应当与其聘用的教职工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实行合同管理。第三十一条 南科大根据岗位要求,参照高等教育人力资源市场薪酬水平状况,合理确定教职工薪酬分配方案。南科大可以设置特聘教授岗位,特聘教授实行协议工资制度。第三十二条 南科大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续聘、解聘、奖惩以及确定薪酬待遇的依据。第三十三条 南科大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为其聘用的教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第三十四条 南科大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负责选举代表参加理事会和校务委员会。理事会审议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当事先征求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2023-08-28 04:12:421

汉沽一中的教育教学

长期以来,学校注重创建特色校园文化,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与完善为目标的现代教育观,千方百计为学生发展个性特长创造条件,提供舞台;并用形示情染的环境,用学生周围的一切蕴含教育,为学生的一生发展夯实基础,学校追求“五化”的目标,即:绿化、美化、人文化、音乐厅化和展厅化。 学校还坚持读书节、体育节、艺术节“三节连动”,巧妙设置情境,灵活组织活动,用优秀的作品教育人,用艺术的方式陶冶学生的情操,寓教育于丰富多采的活动之中,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悟出道理,明白事理,展示才干。以提升人文,塑造人格,完善人性,为学生架起成才阶梯,形成生动、和谐、高雅、健康的育人特色。 致力于环境特色的形成与确定,是汉沽一中的又一教育特色。其目的是使学生懂得人的一生离不开环境,环境的优劣和人类的生活、学习、工作和健康有着密切的关系,从而培养学生热爱自然、热爱地球、热爱家乡的高尚情操。学校在环境教育方面进行了广泛的实践与探索,发挥了环境教育人的功能,提高了学生的参与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了较高的环境意识,综合素质亦得到提高。 为学生的一生健康奠基汉沽一中体育工作的主攻目标,也是汉沽一中教育的又一特色。经过多年的探索,形成 了“激发兴趣——培养爱好——发展特长”的模式,使每个学生走出校门后,都有一至二个体育项目的爱好,并掌握该项目的科学锻炼方法,确实为学生一生的健康奠定基础, 1995 年汉沽一中还成立了学生体育协会,经过几年的发展已有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手球、羽毛球、象棋八个委员会。学生体协在学校体育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汉沽一中按照教学为主、全面发展、依靠教师办学三大规律的要求创新管理体制,赋予教代会、工会实权负责教师常规管理,创立了“民主依法,管理注情、凝聚师心”的工作机制。学校优化管理的原则是以教师为本, 一切为了教师,一切依靠教师,使教师真正成为学校的主人。 首先,依法优化民主管理,用机制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权的落实。学校于 1984 年开始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其次,学校用信任激活教职工当家做主的情感链条,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优化管理。第三是动态的优化管理,用实效挖掘教职工内在创新潜能。由于民主机制的有交保证,教职工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汉沽一中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汉沽一中高考上线率在汉沽首屈一指。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和绿色教育为两大办学特色。树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与完善为目标的现代教育观,千方百计为学生发展个性特征提供舞台;学校为教师设置了教育的较高境界:追求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工作中逐步消除教育痕迹。在树立现代教育理念的过程中,不断增加人文精神,师德育工作从单一性向德育、智育、心育、体育、美育等多方面相互渗透方向转变调整。 但是,学校取得今天的成就是来之不易的。1978年,以天津市首批重点高中命名为契机,学校领导班子带领全体教职工乘着改革的东风,以国家教育方针为指导,放开手脚抓教育,迎接“文革”后的首届高考。此后,学校不断发挥自身的师资优势,将班级规模扩充到9个,以满足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1993年,国家把教育放在了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学校由此进入了长达十年的扩招期。随之,汉沽一中《制度篇》《经验篇》《论文篇》三部教育管理著作问世。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教代会相继成立。1997年开始的全国素质教育大讨论活动,促使教育开始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移。在这一历史进程中,学校坚持“生命是教育之本”的办学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与个性完善的教育目标,把“创设激情的生活,组织乐观的学习,用生命激活教育,两代人共同成长”作为学校教育的主要任务,此时,校训、校风、教风、学风得以确定,校歌谱写完成,学术委员会成立,“名师工程”、“十大标兵评选”全面启动,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办学思路和特色,扩大了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这一时期,一中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经验走向了全国,续写了学校发展的绚丽篇章。1999年教师节,时任校长王琪在北京受到国务院副总理李岚卿、教育部长陈至立的亲切接见。2000年,齐占波副校长参加了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的全国绿色学校教育高层会议,并受到表彰。 进入二十一世纪,研究性学习、合作探究模式的推行,“生态教学,特色发展”教育理念的提出,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实施,掀开了一中发展的崭新一页。这期间,体卫艺处、文化艺术专家组成立。由于学校体育教学理念开放、先进,一中体育组成为天津市体育界的一面旗帜。民主决策、科学管理体系确立,教师评价、班级评估、班主任评价考核制度也陆续制订完善并实施。学校还获得了全国文明单位、天津市行为规范示范校等30余个国家、省市级荣誉。 学校领确立了“讲人气,树正气,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的全新的管理理念,让教育回归理性,务实、细致、科学、民主地开展工作。并反复重申“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做到,要求教师做到的,领导干部必须做到”的工作态度,把服务意识贯穿工作始终。 在良好的教育环境熏陶下,在严明的制度措施保障下,2005年至今,学校高考成绩九年连创新高,尤其以2012、2013、2014年成绩突出,令同行刮目相看,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2012年参加高考人数800人,一本上线人数达233人,其中理科一本187人,二本以上262人;文科一本46人,二本以上80人。录取北京大学1人,985大学15人,211以上大学45人。2013年参加高考人数800人,本科上线人数达402人,其中理科一本156人,二本以上262人;文科一本53人,二本以上104人,其中汉沽一中文科第一名为全市总排名第四,被北京大学录取,创造了汉沽一中空前的好成绩。其余,985大学25人,211以上大学60人 。 2014年参加高考人数800人,汉沽一中文科一本上线59人,二本上线120人,最高分652分,600分以上7人;理科一本上线142人二本上线274人,最高分695分,600分以上25人。其中录取清华大学一人。
2023-08-28 04:13:001

黄石市教育局的工作重点

2012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国家、省、市三级教育规划纲要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改革和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坚持教育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加快教育强市建设步伐,为我市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一、加强统筹,着力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1、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多元办园体制,积极推进幼儿园集团化发展。加快每个县(市、区)每个乡镇一所公办示范园建设工作,加快团城山实验幼儿园的建设。建立省、市级示范幼儿园与农村幼儿园结对帮扶机制。充分利用幼教学会平台开展幼儿教育教研系列活动,促进全市幼儿教师素质和水平提高。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黄石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评估方案和标准(试行)》,以县为单位开展标准化学校评估工作,不断促进办学条件均衡。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达标验收工作。下半年,大冶市接受湖北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的评估验收,其他县(市、区)加快标准化学校进程,努力争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实施特殊教育提升工程,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逐步完善初中“四高一低”的评价体系,积极探索义务教育质量管理和评价机制改革。3、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保持普职比例大体相当。加强高中发展规划,调整优化普通高中布局,做好普通高中债务清查化解工作,不断改善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坚持“分类发展、分层推进、特色兴校、整体提升”的思路,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加强优质高中内涵建设,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推进阳新一中、黄石三中开展省级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扩大优质高中覆盖面。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坚持“从入口看出口”评价机制,鼓励普通高中开展富有特色的课程建设、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及各类教育。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开设与职业教育相关的选修课程,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4、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推进校企深度合作,促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强中职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和专业建设,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努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专业。5、不断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加强科技创新,不断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推进产学研用结合,推广先进适用成果,提高学校科技贡献能力。完善校园安全防控与应急管理体系,做好高校安全维稳工作,为学校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服务湖师文理学院搬迁和湖北理工学院新校区建设,协调推进黄石职业技术学院改造建设。6、努力提高民办教育质量。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落实民办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提高民办教育质量,促进民办学校优质发展。规范民办教育办学行为,探索民办教育新的管理模式,鼓励民办学校(包括幼儿园)创新办学(园)模式,实现特色发展,开展对民办教育的评估。二、育人为本,全面促进学生健康成长7、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加强德育研究,继续开展德育论文(案例)、主题班(团队)会、校刊校报评比活动,扶持优秀学生社团发展,创建一批校园文化建设特色学校,举办校园文化建设论坛。指导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施特殊学生群体关爱工程。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评选表彰优秀学生、优秀班集体、优秀班主任。结合党的十八大、新“双迎”及重要节庆日,开展读书活动、书信大赛、“传统文化进校园”、“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等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8、全面加强体育和艺术教育。加强校外教育资源的建设和整合,全面启动黄金山青少年校外活动基地建设。认真落实体育、艺术和健康教育课时,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普及“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创建一批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和健康教育示范学校,举办黄石市第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承办湖北省首届优秀体育项目学校田径运动会,第二届“长江之滨”校园服装艺术节。开展“安全教育月”、“开学第一课”、应急避险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9、建立和完善贫困生救助机制。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义务教育救助机制,以政府和学校共同投入的高中阶段教育救助机制,以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主的高等教育救助机制,按国家要求开展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的免费工作,全力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10、提升学校后勤服务质量。力争达到“保障好、服务好、质量好、管理好”和“师生满意”、“家长放心”的“四好一满意一放心”目标。加强学生活动基地建设,提供更广阔的素质教育场所。继续做好“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进一步解决农村寄宿制学生吃菜难、吃菜贵的问题。完善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后勤生活设施,推进学校后勤“十有八配套”建设,抓好农村寄宿制学校“五改五建”工程,不断改善学生基本生活条件。加大对学校食堂成本核算的审计力度,坚持中小学食堂的公益性原则,杜绝学生食堂以盈利为目标的经营行为。11、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学校风险防范和风险转移工作,进一步完善校园消费市场的规范与管理。切实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稳定责任制,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整改薄弱环节,完善校园安保设施配备,推进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和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安全与稳定。12、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建立幼儿园准入制度,规范办园行为,注重幼儿全面发展,防止幼儿园教学小学化倾向。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制止学校违规收费、办班、招生等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三、强化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13、深入推进“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工作。总结推广各单位“访万家”考评机制,深入推进“访万家”工作。实现实地家访的全参与和全覆盖,树立师德典型,开展“师德模范”评选活动。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举办一期师德论坛。组织市级教学基本功大赛,做好省级教学基本功大赛的推荐和指导工作,开展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活动,加强教学质量分析与检测,进一步完善高效课堂教学评价体系,深入推进“比教学”工作。组织“比教学、访万家”研讨会和征文比赛,召开表彰大会,探索建立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素质和职业规范评价体系,使“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工作常态化、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14、构建科学合理的教师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把好教师“入口关”。加强教师编制核定及管理,探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机制,探索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县(市、区)流动机制,促进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落实特岗生资教生计划和安置政策。继续开展支教援教工作,大力推进教师县域内交流工作。协同人社部门共同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名师”队伍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打造职业教育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提升全市教师的整体水平。实施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制度,进一步完善教师、校长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教师待遇,积极维护教师队伍稳定。15、完善教师专业化发展培养机制。建立保障教师培训经费的长效机制,确保教师培训计划的实施。完善五年一个周期的教师培训制度,建立教师培训管理档案,统一规范教师培训证书,逐步实现教师培训管理信息化、制度化。建立严格的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将教师完成培训学分(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教师资格再注册、教师考核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积极推进校长专业化发展。16、加强教师培训工作。以新颁布的《2012义务教育阶段新课标》为契机,全面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标准的通识性培训。继续开展高中新课改同步研训,有效推进高中新课改学习共同体的形成。全面启动农村幼儿教师培训工作,重点实施骨干教师、转岗教师、专家巡回讲学等培训项目,全面提升幼儿教师的专业能力。筹办第四期研究生课程班,做好在职教师学历提升工作。举办一期校长、书记培训班。17、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大力推动大冶市、阳新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重点做好四大领域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积极推进“文明用语示范岗”和“文明用字示范街”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国家、省、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不断提升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精心组织第15届推普周活动,举办中华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和第三届农村中小学教师普通话大赛。加强普通话测试站基础建设工作,着力推进中职学生普通话测试工作。四、加大投入,完善教育保障体系18、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强化各级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责,并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将教育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各级政府要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财政年度预算和执行结果达到教育经费支出的法定增长水平,并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19、加快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教育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加速教育电子政务建设,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启动建设全省教育视频会议系统,推进无纸化办公,努力提升广大师生教育信息化应用意识和水平。积极争取上级配套资金,提升我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水平,筹建黄石教育城域网。积极配合全省教育系统探索建立教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享模式和片区管理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扁平化多元参与的高中管理模式。20、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公共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规范、改进各类学校的财务管理,加强项目管理,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对公办学校贷款的管理,控制贷款规模,注重防范并努力化解贷款风险。严禁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预防和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经费安全。五、 深化改革,着力完善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21、积极推进国家教育改革试点。围绕教育规划纲要、“十二五”规划和湖北省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的有关文件精神,以破解制约黄石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为改革重点,着重做好全市分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机制建设、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改革等项目建设,确定一批市级改革试点项目,开展教育创新项目跟踪培育工作,加大创新奖励力度,鼓励地方和学校大胆探索和试验,加快改革步伐。22、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加强普通高中课改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学分认定审核制度、学生毕业认定预警制度、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制度等,保障普通高中课改的健康发展。完善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引导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立义务教育质量“双轨制”评价方案,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控,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质量标准,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质量抽查和反馈公布机制,引导学校在规范的前提下提高教育质量。完善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评价方案,坚持预设底线、过程监控、重在提高的评价模式。将评价重心下移,实施教师(教研员)教学业绩考核项目研究。23、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改革。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的灵活性、针对性和开放性,探索职业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开展非全日制免费中职教育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校企一体的办学模式,开展创业教育。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建立优惠政策和民办教育投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实践,鼓励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坚持教学、科研与生产相结合,更好地发挥学校和企业作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建立“招生即招工、培训即就业”的职业教育模式。24、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按照我市扩大开放暨“双迎”工作会议精神,凝心聚力、提升理念和想象力、借外力聚内力、激发活力,四力并举,争创佳绩。积极参与“第三届国际乒乓节”的各项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加强对中小学生进行黄石地方文化教育,加强大中专学校旅游专业的建设,积极为“第二届国际矿冶文化旅游节”服务。加强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围绕我市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需求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吸引国内外知名教育家、企业家来黄办学、讲学。启动欧洲文化产业园的规划建设,筹建“中外联合大学”。六、综合治理,提升教育管理和服务水平25、扎实推进“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教育实际,创出教育特色,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重在突出“迎”的氛围,彰显“创”的特色,体现“新业绩”这一目的,在推动中心工作上争先创优,在履行岗位职责上争先创优,在服务教育大局上争先创优,在提振精气神上争先创优,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功立业;要争创一流的教学质量,争创一流的教师队伍,争创一流的育人环境。以局机关和县(市、区)、直属单位创新项目为抓手,做好跟踪发掘和指导工作,努力取得先进经验,不断提升黄石教育的影响力。26、切实提高教育系统党建科学化水平。组织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的良好风尚。深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加强和改进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抓好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工作,带动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的良好氛围。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完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做好群团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工作,促进教育系统和谐稳定。27、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持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治理教育收费中的突出问题。落实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实施目标管理,教育局长和学校校长(园长)为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实行责任制全覆盖。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等违规收费行为。重大违纪违规实行“一票否决”。28、推进依法治教工作。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完善符合法律规定的学校章程和制度,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开展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师生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29、切实提高教育督导的水平和质量。进一步落实本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会有关方面履行教育法律法规和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方针的责任。完善定期对中小学校实施综合督导评价制度,加强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实施普通教育的各类教育机构的督导评价工作,指导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对区域内的学校进行标准化学校评估工作,提升整体办学水平。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实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30、深入推进治庸问责工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党员,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工程,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校风,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廉洁教育进校园活动。针对存在的“庸懒散软”现象,积极进行整改。加强教育宣传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2023-08-28 04:13:271

合肥一中历年进清华北大人数

这个问他你可以去学校查查,校方肯定很乐意告诉你的。
2023-08-28 04:13:495

温州市教育局的直属单位

温州市教育工会温州市教育工会是以教师为主体的特殊的产业工会,是全市教职员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温州市总工会下属产业工会之一。其主要职责是: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主动参与协调矛盾,反映教职员工的意见建议,坚持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配合温州市教育局和市局直属学校、单位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投身教育改革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推进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在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促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以广大教职员工喜闻乐见的多种活动为载体,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党政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师德师风建设,在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负责指导县(市、区)教育工会工作。温州市教育工会内设办公室、青年教师俱乐部。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前身是温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温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温州市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为温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基础教育、中职教育的教育教学研究、教学业务管理和教师教学业务水平提高等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科研的立项、管理和指导等工作。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内设办公室、高中教学研究室、中职教学研究室、初中教学研究室、小学(学前)教学研究室、综合教学研究室、教育科学(德育)研究室、教学评价研究室8个机构。核定事业编制65人。温州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温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温州教育》编辑部等挂靠在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前身是温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与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办公室合署办公,为温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现为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下设项目单位,是浙江省与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教育合作项目基地。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校长(园长)培训教育任务,开展教师教育研究工作。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内设办公室、高中科、义务(学前)教育科、干部培训科、综合研究室、财务科6个机构。温州市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温州市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为温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装备的管理和供配,指导全市中小学做好实验室、功能室、图书馆(室)的建设;组织实施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全市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的管理,学生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和学生服装、床上用品的采购管理,指导学校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具体指导全市教学仪器设备行业管理工作。温州市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教育装备管理科、教育产业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财务科5个职能机构。温州市电化教育馆温州市电化教育馆为温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与温州市教育信息中心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管理电教教材;承担电教知识培训与普及任务;配备提供电教设备及技术服务。负责温州教育网平台及网络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算机技能培训和考核;负责温州教育网资源库建设;做好教育网网页制作和教育软件开发、应用及推广工作;研究并指导教师在学科课程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温州市电化教育馆(市教育信息中心)内设办公室、应用研究科、网络管理科、资源开发科、技术培训科、州教育网、电教服务部等7个机构。温州市教育考试院温州市教育考试院由温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温州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温州市教育局高中会考办公室合并建立,为温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各类高校、研究生考试和招生工作; 负责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非学历证书考试及证书发放;负责实施高中毕业会考及证书发放。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内设办公室、高校招生科、自考考务科、信息技术科、中考(会考)科等五个科室。
2023-08-28 04:14:541

济南人民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好吗?

可垃圾了,千万别去,全都是忽悠你的
2023-08-28 04:15:106

学校党建工作包括那些内容

建议你参阅以下网址信息:http://wenku.baidu.com/link?url=-I0bWuEmKbuXV2OWKWsPvDZUdNKCJNOMjJMmMWlvOAlFfWJgXy23XstFyUQotBKRpRIa7lFhYqmBPBnc0HLSu0Z4J9jeD1uVH_R6uaUeitC
2023-08-28 04:15:412

如何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固然最终要依靠教师自身的努力,但学校管理者必须高度重视如何提高教师综合素质的工作。本文将围绕这个问题,做粗浅探讨,以抛砖引玉。 一、提高教师综合素质的重要意义 现代教育对教师综合素质的要求,应有如下几个方面: 1、教师应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 传道之者必须闻道在先。教师只有具备了高尚的职业道德,才能将自己的思想、道德、人格、情操、责任感及献身精神潜移默化地渗透到教育过程中,影响着学生的品德、人格的发展。 2、教师应具备现代教育思想 现代教育思想的基本观点是强调学生的主体作用,主张以教师为主导和以学生为主体的辩证统一。作为新时代的教师必须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在知识经济的时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人的发展也是有差异的,教育的成功就在于培养学生会做人、会生存、会求知、会适应、会创造,使每个受教育者都能得到充分发展。 3、教师应掌握现代教育技术 教育技术是人类在教育活动中所采用的一切技术手段和方法的总和。在现代化教学理论指导下的电化教学,是根据教育理论,运用现代教育媒体,并与传统教育媒体恰当结合,有目的地传递教育信息,充分发挥多种感官的功能,以实现最优化的教育活动,不仅可大大提高课堂教学效果,而且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这将有利于学生智力的开发与能力的培养,同时,也促使教师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优化课堂教学设计和教学过程,利用电教过程开展个性化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从而适应现代教育的要求。 4、教师应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文化修养。 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引导学生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具备渊博的知识和多方面文化修养。首先,教师必须精通所授学科的基础知识,熟悉学科的基本框架和各部分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 “资之深,才能取之左右而逢其源。”其二教师还必须具备强烈的求知欲,为自己注入新的营养,汲取新的力量,才能不断充实,完善自己,教师具有丰富的文化底蕴和精湛的专业技能,才能完成教书育人的任务,培养高素质的人才。 5、教师应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 创新是实施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旨在培养创造性人才的教育。这就要求教师首先应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勇于探索的积极性,执着的追求和百折不饶的精神;而要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就必须树立科学精神,不断吸收、理解运用创新教育的理论、教育教学的专业知识,对所学知识进行系统整理和科学加工,并进行创造性劳动,使自己具有广博的知识和灵活,流畅的思维,不断产生新的联想,新的见解,新的创造。 二、当前教师综合素质存在的不足: 与现代教育向教师提出的新要求相比,当前教师的综合素质存在什么问题呢?一言以蔽之,整体综合素质不高。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这些年来应试教育的负面影响不得不说是主要原因。 1、师德修养不够。在广大教师队伍中有一些人,没有事业心或是对工作采取放任马虎的态度。平时要求自己不严,自由散漫为所欲为,就教师应具有的师德而言,是不相称的。他们不但不像雕塑家那样精心做艺反而把学生给带坏了,并且还叫嚷工作太辛苦要报酬,利用职务之便向家长索礼;也有的教师视本职工作为副业,一心搞有偿家教、炒股票等,所以加强教师道德修养非常必要,应首先要求教师爱事业,应该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只有这样才能把学生培养成关心社会关心他人的人。 2、教育目的不明。在应试教育思潮影响下,过去多数教师的教育目的是培养少数尖子学生能够升学,只要升学率高,学校就成了“名校”,教师也就成了“名师”,而不问那些多数不能升学的学生的素质是否符合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目的的要求,更不问那些能升学的学生是否具有全面发展的素质。在这种人才观的影响下,教师的教育情感,教育价值观和教育行为方式就会发生扭曲。不彻底转变这种观念,也是根本不能全面培养出创新型人才的。3、教育方向不准。在应试教育思潮影响下,社会、学校、教师都只盯住那些升学有望的学生,这就造成了重少数尖子学生,轻多数一般学生;重智育,轻德育、体育;重知识传授,轻实践能力培养;重统考科目,轻非统考科目的畸形教育现象。老师质量观的核心就是高分率、“上线率”的多少。在这种质量观下,学生的道德水准下降,青少年犯罪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学生体质下降,近视率逐年上升;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很低,经不住一点儿的挫折和失败。显然,不彻底清除这种有害的质量观,也就不能全面推行素质教育。 4、教育效能不足。在应试教育思潮影响下,多数教师知识观也是陈旧的。他们以能掌握应付统考的知识和办法为荣耀,教授的知识是几十年或几十年一贯制,没有多少变化。许多知识已经陈旧,与飞速发展的社会实践相脱节,学生学了它们,走上社会排不上多大用场是常事。因此,教师们不转变这种以应考为中心的知识观,也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素质教育。 三、学校管理者提高教师综合素质的主要措施当我们认清了学校管理者提高在职教师综合素质的意义,且对教师综合素质的不足有了基本的了解之后,我认为,学校管理者要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必须紧紧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 “以人为本”是前提 “以人为本”的哲学理念,引入学校管理,就是注重用事业凝聚人、用待遇留住人,用真情打动人、用机制发展人,使每个人都能在自身条件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参与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并以追求师生的最优发展为管理的归宿,最终提高教师综合素质。最主要的是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让教师有归宿感,有凝聚力。校领导对教职工做到思想上多关心、工作上多信任、生活上多帮助,就是:多办实事,满足教职工生活需要,做到无后顾之忧;多进行感情投入,促进人际交流,情感互动。多满足教师求知进取,成就事业需要;多发扬民主,提升教职工参与意识。最终让教师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 二是让教师有认同感、亲和力。形成携手并肩共创辉煌的团队精神。学校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对于评优、晋级等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公开条件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不搞暗箱操作,自觉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学校管理者处事公道,以身作则,不搞特殊化,勤政务实,领导与教师之间营造平等民主的氛围,让教师心悦诚服,从而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 三是让教师有自豪感,形成合力。 首先是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其次是宣扬学校所取得的每一点成绩与进步,最后是让每一位教师能得到学生及家长的尊重、学校的肯定、社会的承认,当然,这需要借助学校深厚的文化底蕴。 四是让教师有成就感,形成一套激励机制,让教师感到有目标,能发展。“拿起表扬的武器”、“用多把尺子衡量”、“实施发展性评价”,学校积极营造和谐、宽松、平等的评价环境,建立富有个性化的评价机制,建立有利于教师成长的发展性评价体系。从各方面进行综合考评,为教师设立师德标兵奖、十佳教师奖、教学特色奖、科研成果奖等大量奖项,鼓励教师个个争先,人人夺奖。让教师能感受到劳动的价值,劳动的快乐。 (二)、师德教育是基础 “德高为师,身正为范”。师德教育就是以完善的师德培养机制,塑造过硬的“灵魂工程师”。学校管理者要求教师真正把投身教育作为自觉行动,以公心、耐心、爱心、全心来对待学生。我们要重视教师的日常行为养成,要通过考评机制来克服教师自身的不足,使每一位教师能够真正以身立教。在师德养成教育中,我们积极开展师德教育的系列主题活动,使广大教师在活动中铸造师魂,锤炼师德,优化师行。在活动中做到5点: 1.目中有人。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以人为本、以学生的发展为本,把学生看成有思想、有情感、有权利、有尊严的人,做到对学生多一份理解,多一份信心,多一份亲切,为学生创设一个平等和谐、宽松自如的发展空间。2.心中有意。注意爱护和培养每一个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激发学生的探索精神、创新思维,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3.言中有情。不吝惜的赞扬每一个学生每一点的进步、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不得有辱骂、训斥、羞辱、讽刺学生的言语。4.行中有样。要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衣着得体、举止文明,认真上课,耐心辅导,不向学生推销或索取物品等。5.教中有新。在课堂教学中做到“三转”和“三同”,一转观念,把教育思想观念统一到素质的要求上来,统一到课程改革的方向上来;二转角色,把教师是学生知识的传播者转到教师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合作者、引导者上来;三转教法,把过去重结论,轻过程的教学方式转到重启发,重引导,重求新的教学方式上来,最终做到教学相长,不断提高。(三)质量管理是关键学校办学的最大失败是教师无特色,无特长,无特点。因为有特色才有个性,有个性才有活力,有活力才能发展。对每一个学校而言,必须为每一位教师营造一个成长的环境,创设一个发展的空间,提供一个展示的平台。通过“指路子”、“压担子”、“结对子”、“拨尖子”、“奖票子”,造就一批质量上的把关人、学科上的掌门人、科研上的带头人、教学上的示范人,从面大幅度提高老师综合素质。为实现这一目标,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做到以下几点:1、目标管理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在工作中把握体现时代要求的教育理念导向,把抓教师队伍的管理与教育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以创建素质教育名校为总体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学校将每年工作计划的任务目标分解量化,具体到人,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并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强化管理,严格考核,有力地促进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2、教育科研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学校的教育科研,是受教育科学理论指导、植根于教育实践、与教育实践同步、直接为教育实践服务的科研活动。教育科研可以使教师更好地确定角色定位,不断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不断提升思想境界,加强师德修养,提高业务水平,掌握教育规律,实施科学育人。3、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是实现质量要求的可靠保障实行了目标管理,教师的事业心、责任感普遍增强了,但如何发挥教师潜在的积极性,是学校管理者工作的又一课题。把竞争机制引入学校管理中,并结合学校常规工作和中心工作综合考查每位教师,根据教师实绩,力求把每位教师放到一个客观、公正的标准上评价。创设人人支持竞争,人人参与竞争,竞争向上的氛围。激励机制在学校管理中的运用,可为强化教师队伍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4、民主管理和严格的奖惩制度是确保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为倡导民主管理,激发每一位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原则是“大家的制度大家定,大家的事情大家办”。学校应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让教职工参与学校决策和管理的全过程。每年,应对教师进行一次学生评、家长评、教师自评、教师互评、校委会评的“五评议”,评议结果纳入年度考核量化。二是根据领导和教师的任期目标完成情况予以奖惩。坚持“奖罚并用,以奖为主,以罚为辅,赏必当功,罚必当过”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从而有效地抑制工作中落后面的滋生,促成了积极向上的良好校风。(四)综合培训是保障 以人为本、师德教育、质量管理是学校对教师工作的正面引导和动力激发,对教师的素质和能力进行综合培训才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因此,着眼未来,学校管理者要重视加大教师培训的战略性、层次性和适应性,形成与现代教育相适应的教师培训体系和机制。 1.更新教育观念,加大教师培训的适应性。现代教育的发展日新月异,对教师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教育创新中承担着重要使命的广大教师,必须与时俱进,以新课程、新教材的学习培训为契机,以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培训为途径,加强新的教育理念、思想的学习,不断以新的知识充实自己,提高自己,成为热爱学习、学会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楷模。在学习和反思的基础上,不断更新自身的教育观念,以适应现代教育的发展变化和要求。 2.调整培训方向,加大教师培训的战略性。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21世纪是一个学习的时代。随着现代基础教育的不断发展,教师的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已经成为教师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我们不断加大教师培训的战略性、实效性和针对性。 3.建立培训机制,加大教师培训的层次性。学校教师的基本素质、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具有一定的差异,所以对教师不能进行一刀切式的统一培训,教师的培训要求和培训内容应该具有一定层次性。我们可以根据教师自身的不同特点,对教师进行青年新秀、骨干教师、名师等不同等级、不同层次要求的可持续性发展目标培训和教育理念、系统教育理论、学科技能和方法等不同培训内容的分层推进培训。通过分级、分层培训,层层带动,全面推进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023-08-28 04:15:521

完全小学的管理规程

第一条 为加强小学内容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本规程所指小学是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儿童实施普通初等教育的机构。第三条 小学实施初等义务教育。小学的修业年限为6年或5年。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小学修业年限。第四条 小学要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第五条 小学教育要同学前教育和初中阶段教育相互衔接,应在学校教育的基础上,通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使受教育者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为初中阶段教育奠定基础。第六条 小学的培养目标是: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处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情趣。第七条 小学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应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使用本民族或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并应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当年级开设汉语文课程。第八条 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农村地区可视情况实行中心小学校长负责制。第九条 小学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 第十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小学实行秋季始业。小学应按照《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组织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小学的服务区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第十一条 小学采用班级授课制,班级的组织形式应为单式,不具备条件的也可以采用复式。教学班级学额以不超过45人为宜。学校规模应有利于教育教学,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便于管理,提高办学效益。第十二条 小学对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须具备指定医疗单位的证明)在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准其休学业。学生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学校可据其实际学力程度并征求其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小学对因户籍变更申请转学,并经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符合条件者,应予及时妥善安置,不得无故拒收。小学对因故在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学的学生,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准其借读,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第十三条 小学应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要做好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留级制度。现阶段仍实行留级制度的地方,要创造条件,逐步降低学生留级比例和减少留级次数。小学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毕业年级不再留级。对虽未修完小学课程,但修业年限已满当地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者,发给肄业证书。第十四条 小学对学业成绩优异,提前达到更高年级学力程度的学生,可准其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同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五条 小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应予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应予批评教育,对极少数错误较严重的学生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小学不得开除学生。第十六条 小学应防止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并做好有关工作。第十七条 小学学籍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小学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第十九条 小学应按照国家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小学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第二十条 小学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第二十一条 小学要将德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学校教育要同家庭教育、主会教育相结合。第二十二条 小学应在每个教学班设置班主任教师,负责管理、指导班级工作。班主任教师要同各科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学业等方面的情况,协调配合对学生实施教育。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要根据学生的操行表现写出评语。第二十三条 小学对学生应以正面教育为主,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不得讽刺挖苦、粗暴压服,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第二十四条 小学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第二十五条 小学应当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学校工作。小学不得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一天以内由校长决定,并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应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小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的庆典、演出等活动,参加其他社会活动亦不应影响教学秩序和学校正常工作。第二十六条 小学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五、六年级至多不超过6小时,其他年级还应适当减少。课余、晚上和节假日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课后作业内容要精选,难易要适度,数量要适当,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证学生学业负担适量。第二十七条 小学使用的教材,须经国家或国家授权的省级教材审定部门审定。实验教材、乡土教材须经有关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小学不得要求或统一组织学生购买各类学习辅导资料。对学生使用学具等要加强引导。第二十八条 小学应按照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评测教学质量。学期末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其他学科通过平时考查评定成绩。小学毕业考试由学校命题(农村地区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乡中心小学命题),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学校要建立德、智、体全面评估教育质量的科学标准,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和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第二十九条 小学应重视体育和美育工作。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学校体育工作法规,通过体育课及其他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学校应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小学应上好音乐、美术课,其他学科也要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发挥美育功能。美育要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提出服饰、仪表、语言、行为等审美要求,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第三十条 小学应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爱劳动、爱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培养从事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的能力,养成劳动习惯。第三十一条 小学应加强学生课外、校外活动指导,注意与学生家庭、少年宫(家、站)和青少年科技馆(站)等校外活动机构联系,开展有益的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动,要遵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小学可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第三十三条 小学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校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学校设置者或设置者的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副校长及教导(总务)主任等人员由校长提名,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任命或聘任。非政府设置的小学校长,应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二)制定学校的发展(三)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四)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主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第三十四条 小学校长应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对于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教职工应服从校长的领导,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直接向主管部门反映,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第三十五条 小学教师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享受和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遵守职业道德,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第三十六条 小学要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建立、健全业务考核档案。要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敬业精神。对认真履行职责的优秀教师应予奖励。第三十七条 小学应重视教师的继续教育,制订教师进修计划,积极为教师进修创造条件。教师进修应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以在职为主,自学为主,所教学科为主。第三十八条 小学其他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其具体任职资格及职责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三十九条 小学可依规模内设分管教务、总务等工作的机构或人员,协助校长做好有关工作(规模较大的学校还可设年级组),其具体职责由学校制定。第四十条 小学若规模较大,可成立由校长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第四十一条 小学应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大会可定期召开,不设常设机构。第四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在小学的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校长要依靠党的学校(地方)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及其他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第四十三条 小学应建立、健全教育研究、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安全工作、学习、会议等制度。学校应建立工作人员名册、学生名册和其他统计表册,定期向主管部教育行政部门上报。第四十四条 小学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如实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学年末,学校应向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 第四十五条 小学的办学条件及经费由学校举办者负责提供。其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小学应具备符合规定标准的校舍、场地、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第四十六条 小学应遵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校舍、场地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其用途。要定期对校舍进行维修和维护,发现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对侵占校舍、场地的行为,学校可依法向侵权行为者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小学要搞好校园建设规划,净化、绿化,美化校园,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第四十七条 小学应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文娱体育器材和卫生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提高使用效率。第四十八条 公办小学免收学费,可适当收取杂费。小学收费应严格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项目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第四十九条 小学可按有关规定举办校办产业,从学校实际出发组织师生勤工俭学。严禁采取向学生摊派钱、物的做法代替勤工俭学。小学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助。第五十条 小学应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经费,提高使用效益,要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经费预算和决算应提交校务委员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一条 小学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应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应设校医室),要建立学生健康卡片,根据条件定期或不定期体验。第五十二条 小学的环境、校舍、设施、图书、设备等应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要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第五十三条 小学应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凡组织学生参加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郊游、劳动等均应采取妥善预防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第五十四条 小学应同街道、村民委员会及附近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社区教育组织,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工作,优化育人环境。小学亦应发挥自身优势,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第五十五条 小学应主动与学生家庭建立联系,运用家长学校等形式指导、帮助学生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小学可成立家长委员会,使其了解学校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集中反映学生家长的意见、建议。家长委员会在校长指导下工作。 第五十六条 农村乡中心小学应在县教育部门指导上,起到办学示范,教研中心、进修基地的作用,带动当地小学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第五十七条 承担教育教学改革任务的小学,可在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本规程中的某些要求。 第五十八条 小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本规程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章程。第五十九条 本规程主要适用于城市小学、农村完全小学以上小学,其他各类小学及实施初等教育的机构可参照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程制定实施办法。第六十条 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023-08-28 04:16:011

教师职业倦怠及如何调动教师积极性

一、教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当前形势下,学校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学校,教师工作、生活环境相对单调和贫寒,教师工作积极性普遍较低。主要表现为: (1)缺乏朝气,被动学习,缺乏积极进取精神和竞争意识;(2)、工作涣散、责任心不强,不认真备课、上课、辅导等,混日子过; (3)缺乏大局意识,工作互相推诿,斤斤计较,拈轻怕重,不太积极支持学校工作安排;(4)知识结构老化,现代教育技术知识不足等。结合多年的工作体会,我认为出现以上现象的主要原因有:(1)、工作条件较差(冬冷下热),工资待遇低(不如当地小工),生活条件不理想,自信心不足,情绪低落。(2)、政府或学校没有建立科学有效实际的激励评价机制(绩效工资最少);(3)、学校领导不关心同志,缺乏公正公平性、感情用事。教师之间、校领导之间不团结,缺乏相互信任,没有形成协力谋事的氛围。实践证明,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是调动教师积极性的重要保证,科学、民主、高效的管理制度、尤其是有效的激励机制是管理者应采取的重要手段。因此,学校的管理者必须从本校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科学的措施,充分调动教师的主观能动性,自觉性。二、具体措施1、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加大教育投入,切实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师工资待遇,而不是停留在口号上。国家完全有能力让农村中小学教室装配空调和多媒体,有能力让教师办公室装配电脑和空调。解决师生的冬冷夏热和促进教师积极掌握现代信息教育技术。而不要把国家的教育投入浪费在其他有些方面。2、 加强、健全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当好排头兵。一所学校仅凭校长一人难以管理,并且一定管理不好。因此,必须建设一支团结、务实、高效的领导班子集体。把政治素养好、教学质量高,管理能力强,严于律己,处事公正的教师推荐进入学校领导班子,充分发挥他们各自的优势,共同承担学校发展重担。班子内各成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各尽所能。校长要充分相信各成员的能力,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热情,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另外,班子成员要学会互相尊重、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3、校委会各成员身体力行,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一名好校长应当是教师的好公仆、好勤务员。首先对每一位教师都应该以诚相见、以礼相待;校长自身要严以律己,以身作则,不感情用事。在工作上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实事求是。如此可在教师中树立威信,令人敬仰,教师才会心悦诚服,学校就能形成和谐、宽松、团结向上的人际关系。校长在自律的同时,还要协调好班子内各成员之间的关系,使领导班子精诚团结,给教师以潜移默化的影响。校长和其他管理人员在不断提高自身各方面素养的同时,首先要强化民主意识,要充分认识到教师是学校的主人,不断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尤其是教师职称晋升、评优选先等方面应做到及时、公开、公平、公正。4、善于纳谏,问计于师,增强教师的主人翁意识从教师中来,到教师中去是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教师是学校的主人,只有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得到满足,他们合理的诉求得到尊重,好的意见建议充实到各级管理中去,他们才能体会到做主人的荣誉和自豪,从而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通过教师、学生意见征求会,认真听取师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让教师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及时发现新问题,提出新想法,制定新要求,讨论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民主决策。这样,不仅能让教师体会到自己是学校主人的自豪感,而且有利于构建和谐的育人环境,从而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5、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良好的工作氛围能使教师产生工作激情,从而提高教学质量。所以,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改善办公条件,改变批评方式,多鼓励,多引导,制定相应的制度,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管理者要以身作则,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用自己的行动作榜样,促使教师在工作上形成比、赶、帮、超的良好风气。工作中互相帮助、互相合作、互相竞争,既增强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又提高了团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形成良好的争优创先的氛围。6、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各项规章制度固然重要,而制度管理也必须以人为本,学校所有工作的业绩都取决于人的因素,所以调动人的积极性又是至关重要的。通过激励机制,能够充分发挥每一位教师各自不同的才能,挖掘其潜力,而且还可以使校园充满活力和生机,使教师创造能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1)、奖励机制。建立健全教师的奖励制度,大力奖励在教学、管理、任务完成情况、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特别是毕业班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一定要重奖(可提前制定毕业班教师教学成绩奖罚规定)。比如:教学成绩方面,每学年可评一次学科教学能手;班级管理方面,每学期评选一次优秀班主任等等。凡是享有各方面优秀称号者,学校出资派往发达地方培训学习。另外、在职称评聘、评优选先时优先考虑优秀称号获得者。对每位教师管理、奖励、考核,做到公平合理,不带校长的感情色彩行事。通过不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健全完善一系列考核评价制度,坚持形成性考评和终结性考评相结合,过程考核和内容考评相结合。使学校对教师考核评价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领导有章可依,教师有章可行,也为教师进行自我评价和不断完善提供依据,从而激发和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2)、情感激励机制。学校管理者要做到以情管人,关心每一位教师及家庭的冷暖,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还要经常了解教师的思想动态,与教师融为一体,经常性的谈心、了解状况。创设条件,尽量满足教师的合理要求,改善教师生活、工作、学习环境。尊重每一位教师,校长对待教师要多一点赞赏、表扬,少一点埋怨、批评。而且不歧视弱者,对受挫折、有抑郁的教师要及时给予更多的关怀帮助,让他感到集体的温暖,领导的关心,从而调整心态,激发工作热情。(3)完善改革激励机制的同时,要求教师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戒骄戒躁,经常通报兄弟学校取得的成绩和好的做法。及时和周边学校比较,探讨、交流、互通信息,联片研讨,取长补短。只有清醒的认识准确自己的位置,意识到来自周边的压力,明确差距,正视现实,才能够变压力为动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时效性。总之,办好一所学校的关键在于教师,只有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热情,发掘教师潜能,提高自身素养,强化业务能力,才能营造和谐的充满生机的育人环境,才能实现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目标,从而促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2023-08-28 04:16:171

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聘任制度的法律是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第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第六条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第九条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第十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第十一条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二条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第十三条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第十五条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第十六条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七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四章 培养和培训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办好师范教育,并采取措施,鼓励优秀青年进入各级师范学校学习。各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非师范学校应当承担培养和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各级师范学校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第二十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教师的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提供方便,给予协助。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培训教师。第五章 考核第二十二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第二十三条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第二十四条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第六章 待遇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六条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二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第二十九条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第三十条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资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第三十二条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第七章 奖励第三十三条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第三十四条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向依法成立的奖励教师的基金组织捐助资金,对教师进行奖励。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六条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九条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第九章 附则第四十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各级各类学校,是指实施学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学校。(二)其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三)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第四十一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其他类型的学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军队所属院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有关规定。第四十二条外籍教师的聘任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第四十三条本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六条: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七条: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2023-08-28 04:16:281

有关法律对于我国普通高中校规校纪的规定

我是法律工作者 我负责的告诉你高中期间 一般是16-18岁,属于未成年人,父母将学生送进校门后,监护权就临时转移给学校了,学校是有权禁止出校的。如果你出校,意味着你脱离学校监护,如果你在校外发生意外,学校要担责,所以,在法律上 ,学校是受你父母所托,对你进行监护,有权在法律范围内履行职责!
2023-08-28 04:16:394

教代会是什么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2023-08-28 04:17:031

《教师法》的内容是什么?

教师法的内容主要有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资格和任用、培养和培训、考核、待遇奖励及法律责任。一、权利和义务。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教师有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的义务。二、资格和任用。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教师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三、培养和培训。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四、考核。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五、奖励待遇。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六、法律责任。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2023-08-28 04:17:162

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公布自1995年9月1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第七条 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第八条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第十二条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十三条 国家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第十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经费预算、决算情况,接受监督。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八条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十九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教育和终身教育。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  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位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扫除文盲的教育工作。  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  第二十四条 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第三章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二十五条 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二十六条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二十七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其所举办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体制。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其任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兴办的校办产业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四章 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三十二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三十三条 国家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教师的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第三十五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第五章 受教育者  第三十六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三十八条 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三十九条 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第四十条 从业人员有依法接受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本单位职工的学习和培训提供条件和便利。  第四十一条 国家鼓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  第四十二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 教育、体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完善体育、卫生保健设施,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第六章 教育与社会  第四十五条 国家机关、军队、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为儿童、少年、青年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四十六条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同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和推广等方面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可以通过适当形式,支持学校的建设,参与学校管理。  第四十七条 国家机关、军队、企业事业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学校组织的学生实习、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帮助和便利。  第四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前提下,应当积极参加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  第四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  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五十条 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馆( 场) 等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历史文化古迹和革命纪念馆( 地) ,应当对教师、学生实行优待,为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提供便利。  广播、电视台( 站) 应当开设教育节目,促进受教育者思想品德、文化和科学技术素质的提高。  第五十一条 国家、社会建立和发展对未成年人进行校外教育的设施。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相互配合,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校外教育工作。  第五十二条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社会文化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有益于受教育者身心健康的社会文化教育活动。第七章 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  第五十三条 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负责筹措,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  第五十四条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具体比例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  第五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第五十六条 国务院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教育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五十七条 税务机关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可以决定开征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费,专款专用。  农村乡统筹中的教育费附加,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收取,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代为管理或者由乡人民政府管理,用于本乡范围内乡、村两级教育事业。农村教育费附加在乡统筹中所占具体比例和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五十八条 国家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兴办校办产业。  第五十九条 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根据自愿、量力的原则,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集资办学,用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危房改造和修缮、新建校舍,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十条 国家鼓励境内、境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  第六十一条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教育的捐赠,必须用于教育,不得挪用、克扣。  第六十二条 国家鼓励运用金融、信贷手段,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六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第六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必须把学校的基本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学校的基本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第六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教科书及教学用图书资料的出版发行,对教学仪器、设备的生产和供应,对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图书资料、教学仪器、设备的进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先、优惠政策。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卫星电视教育和其他现代化教学手段,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优先安排,给予扶持。  国家鼓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推广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第八章 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六十七条 国家鼓励开展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独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不得违反中国法律,不得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十八条 中国境内公民出国留学、研究、进行学术交流或者任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九条 中国境外个人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可以进入中国境内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研究、进行学术交流或者任教,其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  第七十条 中国对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的承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由同级人民政府限期核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克扣的经费,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由政府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五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六条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员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员,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七条 在招收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九条 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无效;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颁发证书的资格。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十章 附 则  第八十二条 军事学校教育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的原则规定。  宗教学校教育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八十三条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办学和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本法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2023-08-28 04:17:264

教师算是体制内吗

有编制的教师是属于体制内,没有编制的属于“临时工”性质。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实际操作中,一般只签订一次合同)并按照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教师的岗位职责: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熟悉和遵守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乐教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履行教师聘约,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按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一定数量的教学工作任务。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观念,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育改革,努力掌握教育规律,改进教学方法,积极运用现代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刻苦钻研科学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生产实践和科研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和业务水平。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道德情操的修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全面关心、爱护学生的成长,努力作好教书育人工作,寓德育于教学过程之中,寓爱心于严教之中,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体制内是指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的组织制度中起主导作用的一部分。而那些不处于主导地位、或者边缘的部分就叫体制外。教师属于全额事业编,其工资待遇由政府财政拨款,目前事业编和公务员一样,逢进必考,所以只有获得了教师资格证,并且通过了事业单位统一考试,那么这样的老师就是在编教师。而非在编的,仅仅是学校雇佣的而已,这类不属于在编,但属于雇佣的。工资的差别:在编工资是不在编的2至3倍。学校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学校没有经费来源,聘请教师的工资,都是学校通过挤占办公经费或其他渠道来解决的。因此工资差别很大,聘请教师多在2000元至2500元之间,岗位都在教学一线,有的还要带班主任,而正式在编的基本都在4000元以上。福利的差别:不在编的福利取决于领导。有的学校的领导比较开明,能够充分体谅代课教师的辛苦,在发放福利时和在编教师一个标准。而有的学校的领导比较精打细算,发放福利时干脆把代课老师抛开,导致同工不同酬的差距更加明显。社会保障的区别:不在编的五险一金基本不买。很多学校只管用人,至于五险一金从不过问。比如住房公积金,因为学校没有给代课老师建立,买房时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职级晋升的区别:不在编的没有晋升机会。能够晋升的都是在编的财政供养人员,代课老师工作干得再好,也没有机会和渠道得到晋升。每年考核,教育局和人事局的花名册里都不包含聘用人员,不在编的教师都是由学校来组织考核。有的干得非常出色的,学校自主任命,但只在校内承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2023-08-28 04:17:471

深度解析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难点:第二节

   第二节 小学的组织与运行    一、学校管理概述   (一)学校管理的概念   学校管理是学校管理者在一定社会环境条件下,遵循教育规律,采用一定的手段和措施,带领和引导师生员工,充分利用校内外的资源和条件,为有效实现工作目标而进行的一种组织活动。   (二)学校管理的基本要素   学校管理是由管理者、管理手段和管理对象三个基本要素组成的。   学校的管理者主要是指学校的正副校长以及各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员,此外也包括学校的教职员工。   学校的管理手段主要包括学校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目前学校的领导体制是校长负责制。学校管理对象是学校的人、财、物、事(工作)、信息、时间和空间等,他们是学校管理活动的客体或被管理者。   (三)学校管理的基本内容   小学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思想品德教育管理、教学工作管理、财务行政管理和总务工作管理。   思想品德教育管理包括制订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计划;抓好班主任工作;上好政治课,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和学生会的作用;加强与学生家长及校外教育机关的联系,并要求他们密切配合。   教务行政管理是指教导处的具体业务工作,主要有招生、编班、排课表、学籍管理与成绩统计、管理图书仪器和编制教务表册等。   总务工作管理包括校舍的建设、维修和设备的购置、管理以及生活福利工作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学校管理的过程   学校管理的过程包括计划、实施、检查和总结四个基本环节。   1.计划   学校管理的起始环节是制订学校工作计划。计划是全校人员的行动纲领,是管理过程后续环节的依据。计划包括学校工作计划(学年的或学期的)、部门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班主任工作计划、少先队工作计划等。其中,学校工作计划规定学校工作的总任务和总要求,是制订其他各种计划的依据。   2.实施   实施是将计划变为行动。实施是管理过程的中心环节。实施计划是全员的责任,各机构成员都必须按计划做好自己的岗位工作,完成规定的任务。在实施过程中,学校领导要做好组织、指导、协调、激励等工作。   3.检查   检查是了解计划执行的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以期获得良好效果的措施。检查种类有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检查、互相检查和自我检查。检查常用的方法有听课、观察、谈话、资料分析、参加会议、听取汇报、质量评估等。   4.总结   学校工作总结是对学校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质量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估,把工作的主要经验加以总结,以便得到推广,并从缺陷和失误中取得教训,从而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做好总结,需要注意以下要求:   (1)总结要以实际效果为依据;(2)要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进行;(3)要抓住重点问题进行总结;(4)要善于依靠群众;(5)总结工作要与交流经验、评选先进、表彰先进结合起来,以收到更好的总结效果。   (五)学校管理的原则与方法   1.学校管理的原则   学校管理原则是人们根据学校管理规律以及教育理念提出的,指导学校管理者观察和处理学校管理过程中各种问题的行为准则。   (1)方向原则   方向性原则是指学校管理工作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的行为准则。   (2)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指学校领导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按照党和政府的要求,遵循教育的客观性规律和发展趋势,从学校实际出发进行管理的准则。   (3)民主性原则   民主性原则是指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之共同参与、监督学校管理工作的行为准则。   (4)教育性原则   教育性原则是指学校管理过程中,时时体现教育性,处处着眼于育人的行为准则。   (5)规范性原则   规范性原则是指通过编制各种管理计划,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来组织、协调、控制学校的常规:管理活动,提高管理效率与质量的行为准则。   (6)系统性原则   系统性原则是指以实现学校整体目标为主,协调各部分之间的关系,达到学校管理化的行为准则。   (7)效益性原则   效益性原则是指充分利用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空间、信息等资源,以最小代价换取收益的行为准则。   (8)动态性原则   动态性原则是指在学校管理过程中,根据管理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管理策略与方法的行为准则。   2.学校管理的方法   学校管理方法是指各种能够实现管理职能,达到管理目标,确保管理活动顺利进行的手段、途径和措施。一般来说,学校管理方法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行政管理方法。行政管理方法是指依靠行政组织和的权力,通过强制性的行政指令等手段直接对管理对象施加影响,按行政系统进行管理的方法。   (2)法律方法。这是指运用法律这种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并受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来进行管理的方法。   (3)思想教育方法。这是指通过正确的精神观念的宣传,从真理性方面启发人们的理想,使之成为人们行动的动机,从而为实现学校目标而自觉努力的方法。   (4)经济方法。经济方法即物质效益的方法,是指把物质作为激励动力,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运用经济手段来实施管理的方法。   (5)学术方法。这是对学校中的教学研究等学术工作进行管理时运用的方法,对这类工作的管理不应使用简单的行政命令手段,而应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六)学校管理的目标与途径   1.学校绩效是学校管理的目标和尺度   学校绩效是指学校功能发挥所产生的实际效果,是管理有效的重要标志。小学的绩效一般包括学校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工作效率的高低、工作效益的好坏等,同时还包括学校所有成员知识技能、工作态度和工作成果等各个方面的基本状况,以及由以上诸方面所反映的学校组织及其人员的素质、对环境变化所表现出来的适应能力和对社会需求的满足程度等。   2.沟通是学校管理的基本途径   沟通是信息在发送者和接受者之间进行交换的过程。管理系统中的层级越高,管理工作中沟通所占的比例就越大。沟通对于学校管理来说,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功能:第一,信息传递;第二,控制;第三,激励;第四,情感交流。学校的沟通一般可以有两种形式,即正式沟通和非正式沟通。    二、我国小学的组织与运行   (一)学校组织   1.学校组织的特点   从学校组织内部系统的剖析出发,学校组织从总体上来说是一个松散结合的组织;从学校组织的教职员工特点出发,学校组织是一个更需要人本关怀的组织;从学校组织的任务、目标来看,学校组织是一个受到多重影响的、具有多重标准的组织。   2.学校组织的结构模式   常见的学校组织结构模式有直线型学校组织、职能型学校组织、直线一职能型学校组织、矩阵型学校组织、事业部型学校组织。其中,最常见的是直线一职能型学校组织。   直线型学校组织是一种简单垂直领导的学校组织。这种组织中各种职位直线垂直排列,具体表现为:校长、副校长统一指挥,集中领导各教研组、少先队、后勤等部门。这种组织结构模式简单,统一指挥、集中领导,适用于规模较小的学校。   职能型学校组织是强调专业化领导的学校组织。在学校管理层中设教务处、政教处、少先队等职能机构,各职能机构各司其职、地位平等。在其职能范围内,不仅可以直接指挥下级单位的工作,而且可以指挥、监督同级其他职能机构的工作。这种学校组织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基层组织受到来自不同职能部门的多重指挥,这种多重指挥难免出现冲突。   直线—职能型学校组织综合了直线型学校组织统一指挥和职能型学校组织发挥专业部门优势进行管理的优点。它与职能型组织不同之处在于,职能部门无权直接向下级单位发号施令,只能对其进行业务指导,下级单位最终听从直线部门的直接领导。   矩阵型学校组织是在大型组织中,为克服缺乏横向沟通的弊病,把管理中的垂直联系和水平联系、集权化与分权化有机地结合起来而设计的。在这种结构中,纵向设有指挥——职能领导关系,横向设有项目——目标协调关系,各职能部门的垂直系统和各项目的水平系统组成一个纵横交错的矩阵。矩阵型学校组织的不足之处是对下属可能形成双重领导,使之难以适从。我国大学和规模较大的中小学,很多都采用这种组织形式。   事业部型学校组织是一种典型的用分权形式来管理学校的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有利于调动各事业部的办学积极性,为各事业部培养全面的学校管理人才;但各事业部存在重复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的情况,造成学校管理成本增高,同时易于滋生本位主义,忽视学校的整体利益。事业部型学校组织一般是那些规模较大、有复合教学业务的或有跨地区教学业务的学校。   3.学校组织机构的基本形式   我国学校组织机构一般包括两大类:一类是行政性组织机构,这是为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维持学校正常运转而设立的;一类是非行政性组织机构,这是为配合、监督、保证学校的各项活动而设立的。这两类组织相互联系、相互支持,共同对学校的管理工作发生作用和影响。   (1)行政性组织机构   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校长办公室:这是校长领导下处理日常校务的办事机构。它协助校长处理对外联系、对内协调的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文件收发、报表统计、信息反馈等,通常设主任或干事1-2名。 教导处:这是组织和管理学校教学业务的机构,具体领导各科教学研究组、年级组及班主任的工作;同时兼管与教学业务有关的科、室,如实验室、图书馆、文印室等。教导处的日常行政事务包括掌握学籍、整理教学档案、成绩统计、安排作息时间、编制课表、组织课外活动等。一般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   政教处:这是管理学生思想工作、组织学校各种德育活动的机构。对各年级组的德育工作负有领导、管理和协调责任。一般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需要说明的是,不是所有的中学都设政教处,有些规模较小的中学可能就没有这一机构,这些学校的德育工作由教导处统一管理和协调。小学也一般不设政教处。   总务处:这是组织和管理学校后勤的机构,负责学校的基建、物资的供应、设备的维修、财务的支出和报销等事项,同时兼管学校的食堂、宿舍等,其宗旨是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总务处一般设主任、副主任及办事员若干人。   教研组:这是各科教学研究组,是学校的基层教学活动单位之一。负有组织本学科教学、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提高教师教学业务能力等责任。此外,教研组有责任对本学科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教研组一般由同学科的教师组成,通常设组长一人。   年级组:这是同一年级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集体组织。它的任务是了解同年级学生的德、智、体发展的实际,沟通班主任与班主任、班主任与任课教师之间的关系,统一认识,统一步调,提高教育质量。年级组长对本年级教学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体育卫生、课外活动、生产劳动进行组织安排,落实各项活动,评估活动效果。   (2)非行政性组织机构   非行政性组织机构一般包括党、群、团组织和各种研究性团体,各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   党支部:一般来说,由于中小学规模有限,因此不设党委而设党支部或党总支。党支部主要抓好学校师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同时还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对学校的教学、人事、财务管理等工作负有监督和保证实施的作用。   工会、教代会:大多数中学都设有工会组织和教代会组织,其性质属党支部领导下的教职工群众组织。   它们是党政联系群众的桥梁,负有下情上达、向学习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推动学校民主管理、依据有关教育法律或劳动法律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教师开展休闲娱乐活动等责任。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这是党支部领导下的青年教师和学生的群众组织,其中,共青团由青年教师和符合年龄要求的学生组成,参加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学生会和少先队则由学生组成,一般没有严格的加入条件。这三种组织主要围绕青年教师或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开展活动,活动内容涉及思想教育、教学、文体活动、社会活动等。   研究性团体:一些学校为了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成立了相关的研究性组织,如学科教学研究会、文学社、艺术会等。对于这些组织,学校行政应给予热情支持,并积极进行引导,使之对学校的工作起到有益的辅助促进作用。   (二)学校管理的基本制度   学校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指那些对学校各部门、各环节都起指导和决定作用的制度。我国现行的中小学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是依据国家的教育法律、教育行政规章的各种规定与要求确立的,这是由于基础教育属于国民基本素质教育,中小学不论其办学主体如何,都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和实施机构,都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且其教育对象都是成长中的青少年学生等特性决定的。此外,学校作为国家的事业单位,也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服从大局,贯彻实施中央和地方若干带有全局性的改革措施和步骤,并在这一过程中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学校基本管理制度,如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教师职务评审与晋级制度等。以下重点阐述校长负责制。   (1)决策指挥权。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所允许的范围内,校长有权对本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进行决策和统一指挥。如校长可根据国家和上级领导部门的规定,实施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学校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但改革和措施需经过学校党组织的讨论,并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   (2)干部任免权。校长在认真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与学校党组织共同考察、讨论后,可提名和任免副校长或学校中层干部,按照当地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的不同,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   (3)用****。校长可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从就业市场上招聘新教师;对校内已有教师的工作进行适当调整。   (4)奖惩权。校长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教职工进行奖惩。对教职工的重大奖励和行政处分需听取学校党组织和工会的意见,并按有关规定,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5)财经权。校长有权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合理支配、使用学校经费、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学校其他财产。   除以上权力外,校长还可拥有国家和政府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有关权力。   校长负责制作为一项学校基本的管理制度,是学校领导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这一制度的目的是充分发挥校长及其职能部门的作用,并形成科学的领导管理力量结构;改革的关键是实行党政职能分开,正确处理党政群之间的关系,因此,实行校长负责制,并不能简单地说就是“校长说了算”。完整、正确的校长负责制,应当是既能够充分调动校长办学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又能体现教职工当家做主的优越性。其中包括校长要定期向学校党组织通报工作,有关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要主动征求党组织的意见,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校长要尊重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支持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接受评议,发挥教代会的咨询审议、监督作用,并形成具体制度予以落实。   (三)小学组织机构及运行   小学组织机构有效运行必须满足的条件如下:   (1)目标明确、功能齐全、党政分开;(2)组织内部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3)有利于实现组织目标,力求精干、高效、节约;(4)有利于转换经营机制和提高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四)学校组织的发展趋势   (1)学校组织结构网络化;(2)学校组织结构一体化;(3)学校组织结构人情化;(4)学校组织结构个性化。
2023-08-28 04:17:571

教师法中有明文规定教师晚上要值班护校吗

教师法中有明文规定教师晚上要值班护校吗 大家认可教师发中没规定教师要晚上值班护校。学校可以本校自身原因资源吧充足可自行规定,但必须得到大家认可方有效。 小学教师班主任津贴有明文规定吗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提高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和建立中小学教师超课时酬金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发〔1988〕60号文件)规定,从一九八八年第四季度起,提高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和建立中小学教师超课时酬金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提高的幅度和教师超课时酬金的具体数额,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提高班主任津贴的范围及要求,仍按《关于在全国普通中学和小学公办教师中试行班主任津贴的通知》(〔1979〕教计字189号)、《关于在中等专业学校、盲聋哑学校班主任中试行津贴的通知》(〔1981〕教计资字049号)和《关于技工学校试行班主任津贴的通知》(〔1981〕劳总培字7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和建立超课时酬金制度所需经费,按单位的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和地方财政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是否有明文规定 教师不得低于公务员 的待遇? 明文规定的是工资,并非待遇,好好看看教师法,这几个字都看得清楚的。 有没有明文规定教师要六十五岁才退休 目前执行的还是男60、女55正常退休,至于如何延迟退休时间,还在酝酿之中,没有明文规定。 广西各地教师职称跟工资挂钩有明文规定吗? 2010年教师工资改革(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一.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工资 目前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由于学校中、高级职称有名额限制的,特别是高级。达到条件的教师远远多于限制的名额,造成资历、学历、能力、工作量、成果差不多的教师之间(尤其农村义务教育的教师)收入差距过大:高级与初级相差接近一半。而且严重影响退休待遇.办好学校,要靠90%以上教师。以教师职称高低定工资,不仅不能真正的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大部分教师职称原因收入差距过大,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特别是没有晋上级职称希望的,后遗症一大堆。因为教师也是人,也存在心理失衡问题。在失衡心理的驱使下,导致师资流失严重,无法跳槽的教师,产生的不良后果将越来越多,于是每次中、高级教师职称评聘,教师之间、教师与领导、教师与聘委矛盾重重,给腐败有机可趁。许多原来要好的教师,因此反目成仇,甚至还动用了黑社会,增添纪委等部门麻烦和工作成本。因为职称取酬的收入差距,有着太多的人为色彩,由此造成的不公平感最为强烈,教师工资以职称取酬政策影响安定、破坏公平、损害干群关系、对和谐社会的构建造成严重威胁。为防止分配不公已日益从经济问题造成民生问题演变为严重社会问题。因此通过工资改革“限高、稳中、托低”,逐渐淡化职称工资,或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工资。建立效率与公平辩证统一的收入分配,势在必行。 二、教师的收入教师收入由:基本工资、教龄工资、绩效工资、特优津贴等构成。 1.基本工资:教师按照教师资格定:小学教师2000元,初中教师2300元,高中教师2500元,大专教师2800元,大学教师3000元。(随国民经济增长) 2.教龄工资(含工龄):每年30元,随着教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教师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教的思想,有利于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师队伍的稳定。 3.课时工资.:课时补贴按照实际上课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教师多代课,特别是年轻教师精力充沛,他们多代课,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4、绩效工资:学期和学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学期学年评,不终身制。每个老师积极努力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代课,更要激励上好课。 5、特优津贴:全体教师公认的特别优秀教师,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 *** 津贴,不终身制。主要是对那些在教育教学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并得到很好的推广,对一所学校或一个地区的教育有一定的影响作用的教育及教学方法,可根据影响范围的大小确定等级,或者说是以国家及,省级,地市、县确定不同的标准,使那些有才华的教师得到应有的报酬,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6、山区补贴:农村和边远地区的教师,另外给与补贴,应该是工资30%。正如国家干部下乡补贴,越偏僻地区,补贴越高,不终身制,离开就没有。 附: 国家教育部:2010年1月1日,教师按绩效工资 教师法中规定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有没有明文规定多少价值的礼物教师不可以收 这个应该是没有的吧 只是学校也是规定老师不能收礼的了 我觉得作为一个老师 他们的职责就是教导孩子了 那父母也是花了钱的了 所以没必要在教师节另外花钱了吧 《教师法》规定明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公布 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 *** 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 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九条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第十五条 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章 培养和培训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 *** 和有关部门应当办好师范教育,并采取措施,鼓励优秀青年进入各级师范学校学习。各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 非师范学校应当承担培养和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 各级师范学校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 ***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 第二十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教师的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提供方便,给予协助。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 *** 应当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培训教师。 第五章 考 核 第二十二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十三条 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六章 待 遇 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 *** 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 *** 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县、乡两级人民 *** 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条 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 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 第三十条 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 *** 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资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 *** 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三十二条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第七章 奖 励 第三十三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第三十四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向依法成立的奖励教师的基金组织捐助资金,对教师进行奖励。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 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地方人民 *** 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 *** 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 *** 或者上一级人民 *** 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 *** 或者上一级人民 *** 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各级各类学校,是指实施学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学校。 (二)其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 (三)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第四十一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其他类型的学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军队所属院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有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 外籍教师的聘任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本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中考考场规则中有明文规定监考教师不准调换监考吗? 调换监考一般只有主考有权利,监考老师私自调换是不可以了,法律里面不会对细小的东西作出规定,但是一般学校自己都有权指定考试规则,一般学校默认是不可以私自调换监考老师的,你如果一定要找法律规定谁说不准调换监考,那你能找出哪条法律规定监考老师可以自己调换监考呢?法无禁止即可行的原则,只要学校自己指定的规定法律里面没有规定的都可以,所以主考说不能换就不能 补充:你如果也是老师就知道监考老师对监考的场次是承担责任的,事后要签名确认的,事先安排好的监考安排表就是规定,必须按照安排执行,如果你需要调换,那必须向考务办公室请示,主考签字确认责任后再通知相关考场的监考老师调换,私自调换事后两边都逃不了责任,你请示后主考肯定会说可以或不可以,不请示就是私自调换,你平时都不监考的吗?怎么连监考的基本常识都不知道
2023-08-28 04:18:041

民主制度应包括哪些方面的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主要包括:(一) 人民民主专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1)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其表现是: ①它是以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②它是绝大多数人享有民主权利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的统一;③它在成为全国政权后,担负着社会主义改造、保卫社会主义制度、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2)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其表现是: ①实现了广泛的阶级联盟和政治联盟,具有广泛的民主性;②从概念表述上更全面地表达了人民民主和人民专政两个方面的密切联系、不可分割;③从党派关系上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二)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因为: ①它与我国的国家性质相适应,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②它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在全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首要地位。③它在制定国家各种制度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三) 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多党合作的主要方式有: 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人大、政协参与管理国家和参政议政;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通过多种渠道实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吸收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的优秀人才到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政治协商,就是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各方面的代表人士,在共同遵守宪法和基本路线的基础上,就有关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的重大问题,进行各种形式的充分讨论,集中各方面提出的正确意见,采取协商一致的原则来解决问题。(2) 我国多党合作的特点: ①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②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共同任务是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而奋斗。③各民主党派都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订执行。④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3)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四) 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实行这一制度:(1) 有利于保障各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2) 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利于调动全国各民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3) 有利于促进和发展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进步。(4) 有利于巩固国家的稳定和统一。(五)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民主是我国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各阶层人士,在城乡基层政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的民主权利,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民主权利,具有全体公民广泛和直接参与的特点。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原因:一是发展基层民主政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二是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发展基层直接民主有利于提高全民的民主素养,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进一步创造条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建立了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广大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途径是实行村民自治。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城市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城市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基层实现直接民主的重要形式。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职工代表大会是保证职工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
2023-08-28 04:18:123

学校需要什么样的制度文化

学校发展需要校长的人格魅力、制度的公平公正、文化熏陶下的教师自我发展意识的觉醒等,其中学校制度是促进学校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学校制度以文本的形式表现出来。它是基于学校章程而形成的规范办学的系列要求,可能更多体现了学校管理者想要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学校秩序的一种美好愿望。在学校发展的初级阶段,它是不可或缺的。当然,随着学校的发展,学校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之中,而且这个过程是永无止境的。梳理和完善学校制度,关注学校制度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充分发扬民主,关注学校制度的出台过程学校制度是学校意志和教师意志的统一,其文化内涵只有被教师真正认同,教师才能自觉遵守和维护这种制度。因此,制定学校制度并不是学校管理者的特权,只有让教师拥有话语权,激发他们参与制度出台的全过程,并在参与的过程中,管理者与教师达成共识,这样出台的制度才能使教师心服口服,自觉遵守。可见,广泛的民主性是制度有效性的基础。制度制定的过程就是全体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过程,也是校长引导教师形成共识、准则的一个变革过程。在此过程中,校长要经过多次反复研究和缜密考虑,并且经过多次的宣讲、讨论,得到员工的信任,从上至下,从下至上,几次反复,引导教师发现学校存在的问题,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再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表决出台制度。这里强调的是校长与员工充分的沟通并得到员工的信任,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是制度有效的重要保证。加强依法治校,关注学校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格执行制度是学校工作有序运转的根本保证。我很欣赏李开复的一句话:“尊重原则,有效执行,才是管理的真谛。”我深感,制度上墙容易,但要变为人们的自觉行为较难。这不仅需要管理者率先垂范,更需要全体成员自觉维护制度的尊严。由于制度是刚性的,因此,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人人必须严格执行制度。这里尤其要注意,我们决不能为所谓的“和谐”而放弃制度和原则。制度的执行比制度本身有时显得更加重要。实行刚柔相济的学校管理,发挥学校制度的激励功能学校管理需要刚柔相济。既要遵循以规章制度为中心的刚性管理,又要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本化管理。制度是刚性的,所以它需要无条件地执行。但是,教师的需求是多元的,具体的情况又是复杂的。所以,这就迫使我们考虑如何处理好刚性管理与人本化管理之间的矛盾。制度无情人有情,但不是变通制度,而是在制度设计中考虑到教师的困难和需求,在严格执行制度后辅之以关心和抚慰。人本化管理要建立在讲规则的基础上,也就是说,以人为本是前提,规则和制度是保障,相辅相成,兼而有之,学校才会有条不紊,充满生机。这是一个难题,但是校长必须学会面对各种复杂情形,逐渐积累管理智慧,力求做到“以人格感召人,以行动激励人,以感情温暖人,以制度培育人”。我认为,每个教师都很独特,都有自身的优势,学校管理就是要把每个教师的优势发挥出来。因此,校长对教师既要有高期望,更要有高支持。要引导教师制定个人发展规划,帮助教师了解自己的才能、技能和知识,帮助他们找到内心的需求,了解自己的天赋,更要为教师在内心需求和天赋之间搭建一个平台,并鼓励教师在这个平台上展现自己的魅力,体验快乐的滋味。重视文化引领, 建立注重价值引领和精神追求的学校制度学校制度具有约束性和激励性,而文化则是学校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共同具有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体现着学校群体的荣誉感、自豪感以及集体的意志和作风。它以一种无形的力量对学校中的每个成员产生着教育作用,以潜在的规则规范着每个成员的行为,使生活在这个群体中的成员,不断调节自己的心理和行为方式,以获得群体的肯定。一个有领导力的校长可以影响一所学校的文化氛围,影响学校师生的行为取向和价值观。这就需要校长通过文化引领,使学校形成良好的集体舆论氛围, 形成全体员工做事的基本方法;需要校长充分发挥领导力,激励、感召、影响员工拥有积极的人生态度,唤醒教师内心向上、向善的一面,并能激发教师以道德力量自觉规范自身的言行,发挥自身的潜能。由于文化因素能够影响每个人的价值观念与生活信念,因此也从根本上影响人的需要。对教师而言,其需要是多元的,既有物质需求,也有精神需求。教师的行为与教师管理的制度是互为因果的:有什么样的教师管理制度就会有什么样的教师行为。因此,校长需要思考建立注重价值引领和精神追求的学校管理制度,努力把教师从追求物质利益转到更关注自身专业发展上来,关注自己的人生目标,关注学生的发展。我们在实践中重视教研组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首先确立教研组愿景,形成共同价值取向,通过建立“真诚、信任、开放、互助” 的组织环境以及“合作、研究、共享、反思”的教师群体文化,不断改善教师的实践行为,引导教师在实践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并共享研究成果。在此过程中将教师的自我研修与校本研修结合起来,创建了具有实用性、案例性、操作性、可行性的六种研修模式,即确立愿景研修模式、聚焦课堂研修模式、课题研究研修模式、专业对话研修模式、校本培训研修模式、资源积累研修模式。充分发挥每个教师的能力和潜力,努力形成一种弥漫于群体与组织中的学习气氛, 使个体价值得到实现, 组织绩效得以提高。这样更有助于将教研组文化的精髓融入到刚性的制度中,在制度建设与文化建设的过程中, 促使教师以学习和行动为中心, 实现自我更新。
2023-08-28 04:18:361

高校专任教师岗位职责

高校专任教师岗位职责(通用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岗位职责,制定岗位职责可以有效地防止因职务重叠而发生的工作扯皮现象。想学习制定岗位职责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我整理的高校专任教师岗位职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校专任教师岗位职责 篇1   1、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是教师应尽的职责。任课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要树立全员育人的思想,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2、认真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多媒体技术),充分利用学校多媒体教学资源进行教学,完成各类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坚持终身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参加各项教研活动,开展课题研究,提高教学质量。   3、学期完成听课16节,下班辅导10次,及时做好家访工作,完成教研组安排的各项任务。   4、中高级教师要认真履行与之相应的职责,并承担新教师的代教培养任务。任期内系统带一名新教师。   5、主动适应学校的发展需要,积极进行校本课程开发,承担选修课教学任务,或业余学习第二专业,向双师型教师发展。完成教务教科室交办临时工作任务。   高校专任教师岗位职责 篇2   (一)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熟悉和遵守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乐教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履行教师聘约,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按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一定数量的教学工作任务。   (四)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观念,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育改革,努力掌握教育规律,改进教学方法,积极运用现代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五)刻苦钻研科学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生产实践和科研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和业务水平。   (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道德情操的修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七)全面关心、爱护学生的成长,努力作好教书育人工作,寓德育于教学过程之中,寓爱心于严教之中,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教师岗位工作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对教师义务作出了规定,共有六个方面: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岗位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对教师的基本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共有六个方面: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工作职责   教师的工作职责主要有传播和传递人类科学文化知识,使之延续、发展;依据教育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特点,通过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发展学生的智力与体力,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宣传社会思想,发展与创造新的科学文化知识,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广泛为社会服务。   教师应忠诚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对学生全面负责,并对全体学生负责。   教师应遵循教育方针和“三个面向”的要求和所任课班级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填写好《教师手册》,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总结。   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的要求,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努力完成教学任务。认真备课,认真组织好课堂教学,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认真布置、批改和辅导作业,定期测验、考试。   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多样化的课外活动,培养并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教师应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教育科学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服从学校的安排,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校专任教师岗位职责 篇3   1、保持与学生的经常性沟通,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课程等教学工作;   3、参加教学研究、课程教学改革及其他教学基本建设工作;   4、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授课工作;   5、协助教师印制考题,监考和批改考卷;   6、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务。   高校专任教师岗位职责 篇4   一、思想上要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一切以工作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与同事团结协作。时刻牢记自己站在高级教师的岗位上,时时处处都要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有困难抢先上,有荣誉诚心让。   二、业务上要不断学习,工作中不断进取,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全面管理所在班级,带领本班老师做好保育、教育、安全、卫生、家园联系等一系列工作,工作中遇到问题不能推诿,要勇于承担责任。   四、定期向园长汇报各项工作,并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五、积极主动的协助园长工作,为幼儿园的发展壮大献计献策。   高校专任教师岗位职责 篇5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三面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队、班组建设。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学习习惯。讲文明、懂礼貌,将学生培养成为具有共产主义理想、良好品德、高尚情操、团结奋斗、朝气蓬勃的一代新人。   三、发扬民主,联系群众,富有独创精神。认真做好家访工作,把学校、家庭、社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四、以身作则,胸怀坦荡,严于责己,团结同志,诚恳耐心,按原则办事,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学生执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   五、关心爱护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建立尊师爱生的新型师生关系。组织带领学生参加课外活动、科技活动和公益劳动。关心学生健康,搞好文体卫生工作,管理好学生的日常生活。   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参加文化进修,掌握正确的教育理论和教育技巧。刻苦钻研教材,全面了解学生。认真组织管理课堂教学,精心传授知识,不断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能力。   七、认真制订教学工作计划和班队工作计划,按教学大纲和上级教育工作意见,定期自查教学效果和活动效果,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工作方法。   八、认真组织对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的检查、考核,严肃认真地做好评比、评定工作。   九、服从组织分配,积极主动工作,当好领导参谋和助手。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高校专任教师岗位职责 篇6   1、承担科学课程的讲授任务、组织课堂讨论、准备教具等相关教学工作;   2、参加科学馆的教学、教研活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工作报告;协助科学实验课程的研发工作;积极参与科学活动的组织与策划;   3、负责教学学员出勤、请假、续费、公告通知、信息传达等问题,并及时将意见、建议和反馈转达给相关负责人员,与中心前台、课程顾问保持沟通;   4、建立学生的档案与成长记录;对本班级学员每月展开回访工作,与家长交流学生的学习进步与成长;   5、与家长积极互动,耐心热情解答问题,维护学员关系,及时与家长沟通、反馈、分享上课情况及馆内信息。   高校专任教师岗位职责 篇7   一、要有协作精神,把困难留给自己,方便让给别人,爱护同志,为人诚恳热情,不背后议论别人,不传话。   二、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报告园长,管理本班工作,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随时清查孩子人数,防止孩子遗留在室内外,防止孩子走失。   三、发生事故及时处理,立即汇报,较严重的(如缝针、烫伤、走失等)向园长汇报,一般事故(如破皮、起包等)自行处理,不得引起家长争议,一旦家长对处理结果不满,找到园长,则要对班级教师作相应处罚。   四、在特殊情况下,负责调配本班人员班次,保证本班工作正常进行,大胆进行班级管理,带领本班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五、带领班内教师认真完成教育笔记和家园宣传栏的计划任务,对完成任务好的班级要进行奖励。同时要求班内教师写好晨检记录及小病观察纪录,交接好体温、药物、病儿情况等,及时跟家长交流。   高校专任教师岗位职责 篇8   一、自觉提高自身从业素质,以优秀的思想、理论,扎实的专业知识武装自己。身正为范,学高为师,勤奋工作,教书育人。   二、承担各类教学任务。编制学期授课计划、备课、授课、课外辅导与答疑、作业布置与批改、组织学生参加学业评价(阶段测验、期中、期末考试、学期补考、校内外统考、技能鉴定等)并做好教学分析,及时报送各类教学资料。   三、参与实验室建设、开设实验、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生产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设计、第二课堂,并做好评价。   四、参与同业交流,主动听课,积极参加教研活动,热心教改;承担教研课题、制定或修订教学大纲、撰写教研论文或学术著作;参与专业建设。   五、参与并完成学校指派的业务进修,师资培养,主动拓展第二专业,争取一专多能。   六、承担学生管理工作和班主任工作,教研组长工作,学校、教务科临时指派的工作。工作内容及目标:教书、育人、就业指导;师德高、业务技术精,教书、育人、科研有显著成效。   高校专任教师岗位职责 篇9   1、对所任学科的教学工作及教学质量负责,根据学校要求制订实施学科教学计划,做好期中、期末考试的质量分析,及时总结教学经验及教训。   2、熟悉课标、教科书,努力钻研,针对学生实际备课,力求创造性地处理教材,写好每一个教案,做到没有教案不能上课,课后认真书写课后总结和反思。   3、认真组织好课堂教学,讲究教态,搞好课堂纪律,注意学习的卫生习惯,保护学生视力和用脑健康,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利用45分钟,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保质、保量地完成课标规定传授的知识和应培养的能力。   4、对学生作业要有布置,有检查,注意适量,要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认真做好提优补差工作,热情辅导成绩较差的学生跟上班级水平,帮助成绩优秀的学生发挥特长,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所发展。   5、积极参加课外兴趣小组、选修课教学、有关讲座等活动,组织学生参加本学科的课外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拓知识视野,提高有关的技能、技巧,帮助本学科的优秀学生。   6、按计划搞好检测、考试,出题份量与难易度适当。力求既有利于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又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7、积极参加教学研究活动,新老教师都要虚心学习,取长补短,认真研讨,互相切磋,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力求写出一定水平的教学科研论文。   8、加强与班主任的联系,结合教学,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9、依法执教,禁止挖苦、体罚和相体罚学生。   高校专任教师岗位职责 篇10   一、热爱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树立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思想。   二、教师的根本任务是教好学生,使学生牢固地掌握规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养能力,发展智力。在教学过程中注意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注意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使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健康成长。   三、热爱学生,对学生热情关怀,耐心教育严格要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1.切实树立教学必须改革的思想,努力进行教改的探讨与实践,能使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2.备好课,掌握教学大纲,深入钻研教材,了解学生,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写好教案。   3.上好课。课堂教学目的明确,讲解准确,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解决疑点,方法得当,树立学生是学习主体的观念,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   4.课外作业适当,并作妥善处理。   5.积极进行个别辅导,制定目标培养规划,培养优秀、辅导后进生。   6.安排适量的考试和考查,经常分析学生的学习状况和教学质量,注意收集学生的反映,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五、以身作则,在思想和行为方面,要做学生的表率。教师之间要团结协作,做到互相帮助,互相学习。   六、努力学习。学政治、学业务、学教育理论。注意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七、积极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特殊原因不能承担班主任工作者,须经主管校长批准。   高校专任教师岗位职责 篇11   1、教师要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教书、精心育人,用共产主义的思想道德教育学生,加强师德修养,做到仪表整洁,端庄,作风正派,为人师表,不得向学生宣扬低级庸俗的思想意识,努力培养“四有”人才。   2、围绕学校提出的“361·自主合作”课堂教学模式的要求,改革课堂教学,探寻课堂的有效教学法,最大限度地提高教学效益。   3、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教师既要独立钻研教材,又要吃透教材,抓准重点、难点,精心设计教案,保证课堂教学结构合理。   4、认真讲课提高教学质量。积极推行教与学方式的改革,重点进行“361·自主合作”课堂教学模式的探究,使课堂教学呈现出学生为主、师生互动、优质高效的特点。   5、适当布置作业,认真批改作业。高中每学期作文不少于八篇。任课教师要认真批发作业,对学生的作业要严格要求,做到正确、整洁、及时、独立地完成。   6、做到恰当命题,严格监考,准确评分,准确记分,不得弄虚作假,各学科在学年结束进行交班考试,验收不合格的学科,由教导处责成任课老师负责补课。   7、按照教学大纲,制订教学计划,严格执行计划,及时完成教学任务;组织学科兴趣小组,正常开展课外活动,切实做好辅导工作,搞好学科竞赛,培养学科尖子。   8、参加教研教改,探索教学规律,所有教师都要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备课活动,学习新大纲,钻研新教材,改进教法,要有明确的科研课题,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每人每年至少写出二篇总结或教学论文。   9、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质,自觉抓好业务进修,努力做到学历达标,进一步学好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中、高级教师要对初级进行业务指导,做好传帮带工作;新教师进校后必须上好“见面课”、“汇报课”、“比武课”,要虚心向教师学习,新老教师要互帮互学,共同提高。   10、积极完成教导处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高校专任教师岗位职责 篇12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恪守师德、为人师表,治学严谨、诲人不倦,关爱学生、教书育人。   (二)遵守校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调课。遵守调课、请假、销假制度,避免教学事故。   (三)认真落实全校大学英语、俄语,专业英语、俄语教学和四级过级辅导工作,根据每学期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制定课程教学计划和过级辅导方案。   (四)根据教学计划制定教案,教案应按照学校的要求,包括教学目的"、教学内容、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学活动和学生作业等。   (五)科学合理安排每一堂课,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授课中要做到语言流畅、条理清楚。教学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重点突出,恰当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和先进教学手段,合理组织教学活动,注重学生英语、俄语实践能力的培养。   (六)积极承担并完成学校和学院布置的听课、评课、作业批改等各项教学任务,认真做好命题、监考、阅卷、登分和试卷分析等工作,并注意试卷的保密和保管工作。   (七)根据学院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申报各级教学改革项目,参与学校、学院、教学部门组织的教研、科研、学术交流等活动,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者,应严格遵守请假制度。   (八)注重个人发展,不断学习新知识,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提高自身教学、科研水平和教学实践能力。   (九)完成学院、系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高校专任教师岗位职责 篇13   l、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对全体学生负责,既教书又育人,寓德育于学科教学之中,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2、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各项社会活动。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参与协调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关系。   3、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本学科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知识,理解掌握教育大纲和德育大纲,制定本学科学期、学年计划,钻研教材,研究学生,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集体备课,认真写好教案。   4、上好每一节课。教学目的明确,恰当处理教材的重点、难点,讲解、示范准确,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完成预定的教学计划和任务,注重提高培养学生的智力,开发学生的非智力因素。   5、及时认真批改作业,不仅指出正误,还要注意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   6、根据年级、学科特点,指导学生学习方法,热忱帮助后进学生,提高学生学习能力;组织和辅导课外兴趣小组,培训学科竞赛队伍。   7、搞好教学质量考查。按照教学质量要求和考试规定,认真做好考试命题、监考和阅卷评分工作。实事求是地分析评讲,研究改进教与学的方法。   8、关心了解国内外本学科的教改信息和科研动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改试验,不断提高教学与研究水平。   9、执行教学卫生工作要求,关心学生健康,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增强学生体质。   10、积极参与学校学生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等重大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   高校专任教师岗位职责 篇14   职责描述:   1、协助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学生实际情况和学生的认识规律,精心设计教学程序。   2、耐心研究教学方法及课程内容、授课过程,根据物理教学大纲研究考试方向和考试知识点,辅导学生学习。   3、协助教师根据学生不同基础、不同需求规划学习方案。   4、及时了解学生成绩及心理变化,适时调整和优化教学辅助手段,做好课外辅导。   5、适时检验学生接受辅导的成效,并做出教学质量分析。   6、服从教学督导的安排,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任职要求:   1、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非英语专业,英语要求达到六级。   2、物理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3、具备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操守,性格开朗,具有较强的感召力和亲和力,思路敏捷清晰,做事认真仔细   4、乐于接受挑战,能够承受工作压力;乐观向上,心怀开阔、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5、热爱教育事业,有志成为老师者   6、海归人士及优秀应届毕业生优先。   7、形象端正、能够较熟练使用中英文语言   8、擅长人际沟通,喜欢与人打交道   高校专任教师岗位职责 篇15   岗位职责:   1、对全体学生全面负责。教书育人,寓德育于学科教学之中,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2、努力学习教育理论和学科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知识,制定本学科本学期工作计划,钻研教材,了解、研究学生,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认真写好教案;   3、上好每一节课。教学目的明确,讲究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完成预定的教学计划和任务。提前五分钟到教室,上课时间不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如:接听手机,待客闲谈等;   4、因材施教,根据学生情况划分层次,及时分班编组;   5、及时认真批改作业,不仅指出正误,还要注意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   6、根据专业、年级特点,指导学生自学方法,热忱帮助后进学生,提高学生学习能力,组织与辅导课外活动,提高学生全面素质;   7、做好教学质量的考查工作,按照教学要求,认真做好命题、监考和阅卷评分工作,实事求是地分析讲评,研究与改进教学方法;   8、关心了解国内外本学科的教改信息和科研动态,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9、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园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义务和法律责任,关心体贴爱护学生并尊重学生人格;   10、每节课点名,严格学生考勤,及时与班主任老师核对名单,不得遗漏一名学生;   11、爱护专业教学器材,配合院干事做好专业器材的使用和保管工作;   12、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发挥协作精神,每学期必须听一次本系的公开课,二次普通课,听课结束后,认真地对所听科目给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同时把听课记录表,交教院干事保存;   13、认真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种活动(全系大会、教学、教研活动、运动会等),并接受监督指导;   14、以教学工作为中心,服从大局,接受院,系主任管理,认真执行学院决议和有关规定;   15、完成《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进度》《教案》《教育学任务书》。   任职资格:   1、全国公办院校毕业,表演方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表演教学经验的优先。   2、热爱教育事业,亲和力及责任心强,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
2023-08-28 04:18:451

工会主席的职责是什么?职工代表起什么作用?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我觉得工会主席负责工会的管理。诚心为您解答,希望不吝采纳。
2023-08-28 04:18:5914

打造活文化促进学校内涵发展_促进办学内涵发展的文化选择

  学校文化建设是学校发展的永恒主题。一所学校只有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质的、积极向上的文化,才能拥有持续生命力,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多年来,我校围绕创建现代化、有特色、高质量研究型学校的办学目标,坚持依法治校、以德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塑校的治校方略。努力建设底蕴丰厚、精神丰盈、内涵丰富、物质丰足的学校文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以人为本,弘扬立体丰盈的精神文化      学校精神文化是被全体师生员工认同的历史传统、办学理念、价值观念等意识形态的集中反映。是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和灵魂。   追求科学先进的办学理念。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实践中,我校矢志不渝地追求科学先进的办学理念。一是做到方向正确。始终如一地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以先进的、科学的、与时俱进的理论创新成果指导学校办学实践。二是做到以人为本。秉承“对学生一生幸福负责,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的办学理念,努力培养“奋发向上、人格健全、知书明礼、素质全面”的具有清中特质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三是做到目标远大。遵循“强化内涵建设、提升办学品位”的发展思路,坚持“学生成才、教师成功、社会满意”的教育理想,明确提出了“把学校办成江苏一流、国内外有影响的,现代化、有特色、高质量的研究型学校”的办学目标。   建设健康向上的校园“三风”。校风、教风和学风是校园精神文化的具体体现。我校“德清智明,博学笃行”的校训。高度概括了学校的办学目标,涵盖了办人民满意教育。育全面发展新人,创建研究型学校的价值取向;“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集中反映了学校对师生员工的规范要求,激励着每一位清中人开拓进取,奋发向上;“严、勤、实、活”的教风,综合体现了学校对教师教学实践活动的基本思想,激发着每一位教师教书育人,精益求精;“自主、合作、多思、好问”的学风,为每一个清中学子端正学习态度、运用科学的学习方式指明了方向。   弘扬催人奋进的清中精神。我校在50多年发展历程中逐步形成的“团结拼搏,争创一流”的清中精神,是学校精神文化的精髓,更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力量源泉。正是凭着这种“清中精神”,学校坚持以改革发展为主题,以提高质量为主线,以教育创新为动力,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绩。      二、创新管理,建设个性独特的制度文化      制度建设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系学校正常秩序必不可少的保障。是校园生活规范有序、和谐高效的根本保证。   以发展规划凝聚全校人心。学校“十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后,我们就发动全校教职工献计献策。同时多次邀请省内外专家进行论证指导。高标准完成了“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该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课改为契机,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了“强化学校文化建设,促进办学内涵发展”的思路,描绘了学校事业发展的宏伟蓝图。这凝聚着清中人智慧的“十一五”规划,让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办学目标,确立了发展定位,引领着学校事业蓬勃发展。   以 规章制度 约束办学行为。新课程实施以来。为了使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更加规范,我们根据新课改精神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借鉴和学习他人的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和增删,制定了《江苏省清江中学评价制度改革方案》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等评价制度,编印了新的《管理手册》、《教师手册》和《学生手册》,努力使学校管理、德育管理、教学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更加适应新课改的要求。同时注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监督作用,完善家长参与管理和社会监督学校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学校管理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以有力措施保证制度执行。建章立制。重在落实。我校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保障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一是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学校成立了校长挂帅的制度实施领导机构,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成效。二是进一步完善年级管委会负责制,明确年级主任是年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党支部建在年级。强化年级管理职能,简化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全面实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双向选择,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四是发挥分配制度的“杠杆”作用,探索建立以岗定酬、按劳取酬、优绩优酬的分配办法,使分配重心真正向教学一线人员、业务骨干和有突出贡献者倾斜。这些举措凝聚了人心,保证了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注重质量,形成特色鲜明的课程文化      课程是学校文化建设的主要载体之一。作为江苏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省级样本学校。我校在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校本课程、扎实开展研究性学习和“两周四节”活动,进一步丰富了学校特色内涵,形成了富有自身特色的课程文化。   在校本课程中提高素养。早在2000年,我校根据育人目标、办学特色、社会需求以及学生的兴趣爱好,开发了科学豢养类、人文素养类、兴趣特长类、实践技能类等四大类36门校本课程,受到学生的欢迎。新课改实施以来,我校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特别是我校师资、设备优势,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课程套餐,分三次自编校本课程系列丛书,涉及高中新课程的八大领域、百余门课程。目前我校已基本完成“校本课程超市”建设。《淮安历史人物评说》、《中学生理财》、《播音主持》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优秀课堂 教学反思 文集》、《国外教育见闻录》等146本校本教材和校本教研系列丛书已编印成册。校本课程的开发,显示了我校教师的校本教研能力,促进了教师的专业发展,培养了学生的个性特长,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展示了我校研究型学校文化建设的新成果。   在实践活动中增长才干。自2000年9月,我校就开始了研究性学习的探索与尝试,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为顺利实施新课改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05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了研究性学习活动的组织与管理,每学期在各年级建立100多个研究性学习小组。开展了涵盖各学科300多个课题的研究,形成了一批研究性学习成果,每学年举行全校研究性学习成果报告会。编印《研究性学习成果汇编》。学校重视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已与淮安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淮安地震台、淮安市民俗生态园等21个综合实践活动基地签订了共建协议。开展“德育生活化”系列教育活动。让学生在亲情交流中学会感恩,在社区活动中了解社会,在修学旅行中认识世界,在社会调查中增长才干。学校先后编印了《主题班会案例》、《社会实践活动集锦》、《军训纪实》等德育系列丛书,编制了《学生成长记录册》,指导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合作。   在“两周四节”中强化特色。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我校形成了以信息技术教育为龙头,英语、艺体、科技特 色并举的教育特色。“十一五”以来,通过抓好“两周四节”活动,进一步丰富特色教育内涵。每年4月举办体育节,体育书画摄影、体育吉尼斯比赛、田径运动会等系列活动,使学生领悟体育精神、培养运动技能、增强身体素质;每年5月举办科技节,开展科普讲座,举办小发明、小创造竞赛,邀请中科院12位院士来校讲学,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情。2007年学校被授予“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称号;每年8月举办国防教育活动周,让高一年级新生走进军营,体验生活,上好高中第一课,对高三毕业年级学生进行短期军训。磨炼意志,振奋精神;每年9月举办信息技术教育活动周。连续11年举行面向市内外的多媒体展示课,每年吸引1200多名教师来校听课观摩,几年来,我校有10多名学生获国家、省级计算机奥林匹克竞赛一等奖;每年11月举办文化艺术节,通过大合唱比赛、书法绘画展、吟诵演讲、文艺会演等形式,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激发学生爱国之情和报国之志;每年12月举办英语节,充分利用师资优势和外教资源,开展英美文化讲座、学术沙龙、英语晚会等活动,新老教师参与,中外师生同台,营造学英语、讲英语的浓厚氛围。“两周四节”活动在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强化校园文化建设,培养优秀创新人才的实践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四、加大投入,打造富有品位的物质文化      校园环境是学校文化建设中的物质层面,是提升校园文化建设层次、品位的前提和基础。近几年来,学校先后投入1.6亿元,精心打造“精品校园、绿色校园、数字校园”,使办学条件得到根本改善,校容校貌发生巨大变化,成为城市中心引人注目的风景线。   打造精品校园。“十五”期间,为创建国家级示范高中,学校按照“科技楼建设现代化、旧楼改造一体化、环境建设园林化、设备添置标准化、在建工程整体化”的五化标准,投入5000多万元,兴建了科技楼。改造了教学楼、图书楼、实验楼。自2003年起,学校又投入9000多万元实施被市政府列为“4221工程”的校园扩建工程,并于2005年竣工使用。学校用心打造精品校园,大力彰显校园建设的精品意识和文化品位,做到设计新颖。寓意深刻,制作精细,布局合理,每座楼宇风格一致。亭台楼廊相映成趣,雕塑标牌富有品位,校园建筑、环境布置与城市周边环境自然搭配,协调一致。实现了自然与人文和谐统一,传统与现代交相辉映,整个校园具有浓郁的现代化气息和较丰厚的文化底蕴。   创建绿色校园。对照省绿色学校的建设标准。我校着力抓好校园环境的净化、美化、绿化和亮化工作,精心布置教学楼、科技楼、实验楼、图书馆以及公寓餐厅等室内外的文化环境,处处体现绿色和谐、积极向上的教育理念。校园环境卫生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绿化区管理责任到班,室内外地面整洁干净,果壳箱造型美观大方,警示牌设置恰到好处。校园绿化做到了“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绿”。优美宜人的校园环境,使学校的每一块墙壁,每一个景点都发挥了潜移默化的育人功能。学校获得“江苏省绿色学校”、“江苏省园林式学校”等荣誉称号。   构建数字校园。我校是江苏省电教示范校。为实现教育现代化,近几年来,学校投入1500多万元,用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软硬件建设,为全校每一个班级配备了多媒体设备,为每位教师更新了笔记本电脑,2008年又投入142万元用于网络升级改造。学校现有8口机房,130口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总量达到1000多台。先后建成并优化了校园计算机系统、双向闭路电视系统、校园广播系统、图书管理系统和校园监控系统等五个系统。学校各部门、各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都有自己的网络资源库。校园网络通畅,每个教室、办公室和教师宿舍都可以无线上网,高标准达到“校校通”第三层次要求。学校先后荣获“江苏省电化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目前,多功能厅、学术报告厅、室内体育馆、400米标准塑胶跑道、江苏省一级图书馆、江苏省标准化实验室、江苏省百佳A级学生餐厅等一流的硬件设施,为全面开展素质教育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也为师生提供了优越的工作、学习条件和优美的生活环境。   我们深知高品位的学校文化不是自发形成的,它是学校历史的传承,需要精心培育,长期积累,不断创新。在“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师生共进”的办学思想引领下,我们将进一步营造富有丰厚底蕴、人文内涵、现代气息、蓬勃活力的学校文化氛围,使学校真正成为师生的“精神家园”和“发展沃土”,为学校的兴旺发达注入持久旺盛的生命力。
2023-08-28 04:19:341

职工代表大会讲话稿应该从哪几个方面写?

没做过这项工作,不过可以给你几个范文,你学葫芦画瓢就可以写出一份适合你的稿子了 期待你的20分 文章标题:公司工会成立大会员工代表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 很荣幸加入工会这个团队组织,和代表全体基层工会会员发表讲话: 在公司正处于变革、发展、稳定的关键时期,我们基层工会的成立,正是更有力地紧紧围绕公司工作主题开展工作,把广大员工的思想统一起来、力量凝聚起来、活力 激发出来,加快公司发展的步代、促进企业的发展,更好地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不仅是夯实工会组织基础的需要,也是全体员工的需要,也是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必然要求。通过基层工会的组织,号召全体员工发扬艰苦奋斗,大公无私、严守纪律、爱厂如家的光荣传统,调动广大员工积极性,从根本上关心员工疾苦,真心真意为员工说实话,为生产一线排忧解难,构筑和谐的劳动关系,处理好劳动关系与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在此,我将代表所有基层工会会员将履行如下职责和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尊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我们所有基层工会会员将按照工会的要求,按照工会的方针开展工会工作,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 《公司工会成立大会员工代表发言稿》来源于文秘114网,欢迎阅读公司工会成立大会员工代表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仁们: 丽日金辉,值此我们铁岭小学第二十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之际,聆听了孔校长的工作报告,让我们从新对教师发展特别是自身环境中的铁岭教师的发展有了更深入的思考。作为铁岭小学科任教师的一员,我仅代表科任教师们谈一谈感想。 孔校长在报告中阐述了制约学校发展的几点因素,并深入分析、制定了相应的解决方式。建立健全了学校管理,颁布了一些学校的规章制度,组建学习型团队等,可以看出学校领导是站在积极促进学校发展的角度,推动学校整体向着先进的目标努力。我们常说:“爱校如家”,身为铁岭小学的一员,我们就是铁岭校的主人,铁岭小学的发展就是我们的发展,我们的每一个进步也会推动学校的前进。 记得南岗区教育局孙波局长常说:“学习………………”。的确,人的发展要建立在终身学习的基础上,我们都有发展、成长的愿望,特别是要向着教师专业化发展,但常常苦于个体学习的导向性不清,而常常迷失自己、怀疑自己。值此学校学习型团队的组建,使我们拥有了目标明确的学习共同体,在集体的智慧中,在团队的合作中,会让自我发展得更快,更高。 为此,我们全体科任教师将积极参与学习型团队,并通过团队成熟、发展自己,共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自制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科任集体,各学科组别分散,常常让学校感觉不好管理。在聆听和民主参与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后,我们可以感受到规章中的许多严格之处,制度中的许多人文关怀。学校从爱护但不放纵的角度关心教师的工作、学习,我们以将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为荣。 二、通过团队学习发展自己,通过教学实践成熟自己。 学习型团队给予了我们一个站在别人肩膀上前进的氛围,我们科任教师将积极从团队中汲取营养,充分利用好学习时间,求得合作探究伙伴,完善理论基础,快速地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并通过不断地教学实践成熟自己,明确自我教学发展目标,快速形成自我的教育教学风格。 我们科任教学拥有一课多讲的机会,也就拥有更多的反思、再实践的机会。我们将充分利用好这一特点,积累丰富教学经验,打造个性教学特色。 三、积极配合学校教育目标,发挥全体教师教育作用。 学校以育人为目标,我们科任教师将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教育工作,以身作则,以良好的师德形象做好学生学习的典范。 传统的“教书匠”要想成为优秀的教师或教育专家,需要的是像科学家那样的探索精神、目光,审视自己的昨天和今天;审视从他人那里学习来的经验;审视一切正在使用的方法和自己原有的知识积淀。通过不断的学习对已有教育思想和教育实践的审视、反思和辨析研究探索实践,从而形成一种新教育信念。我们将为之不懈努力! 各位领导、同志们: 你们好! 首先,我代表获得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对于各位领导的关心支持,对于各位同事的鼎力相助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是领导以身作则,科学决策,正确引导的结果,是同志们任劳任怨,相互帮助,团结奋斗的结果,成绩和荣誉属于为富通中心做出贡献的每一个集体和个人。 在去年的工作当中,我们**公司面对工程多、时间紧、要求严、标准高、困难大等众多不利因素,从三月份开始经过连续奋战,先后完成了**高速公路B4、B5合同段53公里的隔离栅安装工程;**高速公路375米伸缩护栏制作安装工程;**线等热熔标线32538平方米;**国道等冷漆标线47298平方米;**线等标志标牌107块,累计实现纯利润148万元。以上所有工程均被评为优良级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取得前所未有的新突破。 在取得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锻炼出来一支能吃苦耐劳、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施工队伍,涌现出来一批积极进娶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面对长年野外作业,**公司的职工顶风雨、战严寒、斗酷暑,没有一个人叫苦叫累,更没有一个人临阵退缩。面对工期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交通设施公司的职工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主动放弃了节假日和星期天,日夜奋战在施工第一线。面对施工现场阻挠施工、无理取闹甚至哄抢财产的不法分子,我们**公司的职工勇敢地站出来,与他们进行斗智斗勇,有的同志甚至还为此挨了打。困难一次次考验了我们,也一次次磨练了我们,使我们的队伍成为了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钢铁队伍,有了这样一支队伍,我们完全有信心、有决心面对任何挑战,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今年,总公司给我们下达了200万元纯利润的经营指标,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块试金石,是激励我们奋勇拚搏的催化剂,是展现我们人生价值的大舞台。在工作中,我们将以经济效益为核心,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开拓市场,提高质量,确保进度,保证安全,以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实现**繁荣发展的新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2023-08-28 04:19:451

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什么负责

学校的行政、财务、人事,一般由校长负责;教导主任负责教学安排,班主任负责学生的生活方面,教师负责各科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 件的公民担任,其任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扩展资料:学校管理注意事项:1、学校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租用具备校车许可的车辆,并与相关校车运营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校车运营企业、驾驶人、校方的各项责任;还应配备随车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2、配备校车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3、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2023-08-28 04:20:061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是教师的法定义务对吗

错的,应该是权利。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扩展资料: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以身作则;(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合同,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爱国主义和国家统一的基本原则、法制、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并组织和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爱护、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二)提供必要的图书、资料和其他教育教学用品;(三)鼓励、协助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创造性工作;(四)支持教师制止危害学生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2023-08-28 04:20:212

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为建设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完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 教育 家的目标要求,建设一支符合好干部标准的高素质领导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法律法规对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持从严管理监督与激励关怀相结合,遵循教育规律,公道公平公正地对待、评价和使用领导人员,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促进高等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第四条 主管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任职条件和资格   第五条 高等学校领导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胜任 岗位职责 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 政策法规 ,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理念,了解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善于做知识分子工作,业界声誉好。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自觉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能够科学谋划,依法依规办事,团结合作,善于集中正确意见。   (四)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坚持不懈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追求真理,淡泊名利,能够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群众威信高。   党委书记和校长应当符合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标准,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把方向,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崇高的理想信念、服务国家和人民的价值追求,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深厚的学识学养,有相当的教学科研和学校管理能力,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   第六条 高等学校领导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 文化 程度。   (二)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行政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具有高等教育工作经历。从高等学校提任的,一般应当具有院(系)管理工作经历。   (三)从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具有副职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从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具有下级正职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   (四)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提任领导人员的,应当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且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三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直接提任本科院校领导人员的,应当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教育行政学院或者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第七条 对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必须从严掌握,并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第三章 选拔任用   第八条 选拔任用高等学校领导人员,应当充分发挥主管机关(部门)党委(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按照核定或者批准的领导职数和岗位设置方案,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注重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形成年龄、经历、专长等方面的合理配备,增强班子整体功能。领导班子专业结构应当注意与本校主要学科门类相适应。   第九条 主管机关(部门)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选拔任用工作启动意见,在综合研判、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形成工作方案,并按照组织考察、会议决定等有关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条 选拔高等学校领导人员,一般采取学校内部推选、外部选派、竞争(聘)上岗、公开遴选等方式进行,也可以探索其他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方式。   第十一条 确定考察对象,应当综合考虑工作需要、人选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民主推荐和征求意见等情况,防止简单以票、以分或者以学历、职称、头衔、荣誉等取人偏向。   政治不合格、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中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力、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师德师风存在问题或者有学术不端行为受到查处,有伪造学历学位、奖励证书、档案材料等行为受到责任追究,以及具有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明确限制情形的,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考察制度,依据任职资格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着重了解政治品格、作风品行、廉洁自律等情况,深入了解教学科研水平、学校管理能力、师德师风、治学精神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作出评价,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防止“带病提拔”。   第十三条 任用高等学校领导人员,区别不同情况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   对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实行聘任制的,以聘任通知、聘任书、聘任合同等形式确定聘任关系,所聘职务及相关待遇在聘期内有效。   第十四条 提任领导人员的,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 提任非选举产生领导人员的,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一年。   第四章 任期和任期目标责任   第十六条 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实行任期制。   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每个任期为五年,领导人员的任期一般应当与领导班子任期相一致。实行聘任制的领导人员,聘期一般应当与领导班子任期相衔接。   领导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或者十年。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任职年限。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领导人员在任期内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一般应当任满一个任期。   任期内调整职务,任职三年以上的,计算为一个任期;任职不足三年的,不计算任期届数。   第十八条 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领导班子的任期目标,应当贯彻党和国家对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要求,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突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体现政治方向、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师德师风和党的建设等内容,注重打基础、利长远、求实效,具体内容根据学校实际确定。   领导人员的任期目标,根据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岗位职责确定。   第十九条 制定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应当充分听取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方面意见。   任期目标由学校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一般应当报经主管机关(部门)批准或者备案,并在校内公布。   第五章 考核评价   第二十条 完善体现高等学校特点的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和鞭策作用,推动领导人员树立正确业绩观,敢于担当、真抓实干、积极作为。   第二十一条 对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实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二十二条 考核评价应当以任期目标为依据,以日常管理为基础,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效益,注意与高等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教育教学评估等工作相衔接。   坚持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考核,把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重点考核,实行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可以与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重点了解学校党委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情况,深入了解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 根据高等学校不同定位、类别实际,兼顾发展差异、办学特色等情况,科学合理确定考核评价指标,积极推进分类考核。   注意改进 方法 ,简化程序,提高考核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十四条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评价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评价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 考核评价结果应当以适当方式向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反馈,并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   第二十六条 完善高等学校领导人员培养教育制度,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教育行政学院等机构,加强党的理论、理想信念、党性修养、高等教育理论与政策、业务知识、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实践锻炼,着力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提高领导能力专业化水平。   第二十七条 完善领导人员交流轮岗制度,积极推进高等学校之间交流和学校内部轮岗,统筹推进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领导人员交流,共享优秀人才资源。   对重要岗位和综合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领导人员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第二十八条 加强领导人员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积极发现和着力培养政治素质过硬、熟悉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有院(系)工作经历、良好的专业背景和管理能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第二十九条 保障高等学校在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绩效工资分配、项目经费管理等方面自主权,支持学校领导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探索建立与创新高等学校编制管理改革等相适应的领导人员管理政策。   领导人员应当确保主要精力和时间用于学校管理工作,减少本职工作以外的兼职。   第三十条 完善领导人员后续职业发展制度,对任期结束后未达到退休年龄界限回到教学科研岗位的,学校应当给予一定的学术恢复期和必要的条件支持;其他退出领导岗位人员,根据本人实际和工作需要,作出适当安排。   第三十一条 完善领导人员收入分配办法,结合考核情况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使其收入与履职情况和学校发展相联系,与本校教职工的平均收入保持合理水平。   实行聘任制的领导人员,可以探索实行协议工资制等分配办法。   第三十二条 领导人员在履行学校管理职责、承担专项重要工作、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主管机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探索行之有效的表彰奖励 措施 ,激励领导人员干事创业。   第三十三条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领导人员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营造鼓励探索、支持创新的氛围,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正确对待犯错误的领导人员,不得混淆错误性质或者夸大错误程度作出不适当的处理,不得利用其所犯错误泄私愤、打击报复。   第三十四条 加强人文关怀,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及时了解领导人员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心理疏导,培育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   第七章 监督约束   第三十五条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完善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监督约束机制,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督促引导领导人员认真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办事,保持清正廉洁。   第三十六条 加强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重点监督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情况。   第三十七条 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重点监督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决策,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公道正派选人用人等情况,加大对招生录取、职务(职称)评聘、基建项目、物资采购、 财务管理 、科研经费使用、校办企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   第三十八条 加强作风和廉洁的监督,重点监督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   第三十九条 主管机关(部门)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综合运用考察考核、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巡视、提醒、函询、诫勉等方式,对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进行监督。   充分发挥学校党委、院(系)党委(党总支)等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作用,党员领导人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营造党内民主监督环境。   第四十条 坚持和完善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权力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   积极推进校务公开,注意发挥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会等组织在学校民主管理方面的作用,畅通师生员工参与讨论学校事务的途径,拓宽表达意见的 渠道 。   第四十一条 实行任职承诺制度,领导人员任职后应当签订 承诺书 ,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第四十二条 领导人员应当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自觉检查和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八章 退 出   第四十三条 完善高等学校领导人员退出机制,促进领导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增强队伍生机活力。   第四十四条 领导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界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免职(退休)手续。因工作需要而延迟免职(退休)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第四十五条 领导人员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应当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第四十六条 领导人员因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不及时不得力的;   (二)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没有立场、没有态度、无动于衷、置身事外,在错误言行面前不抵制、不斗争,明哲保身、当老好人的;   (三)擅自公开发表与中央精神不符的言论、 文章 、作品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年度考核、任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   (五)学术不端或者师德师风存在问题受到查处,或者有其他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伦理道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存在其他问题需要调整或者处理的。   第四十七条 领导人员违纪违法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   第四十八条 实行领导人员辞职制度,辞职程序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3日起施行。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相关文章: 1. 科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印发原文 2. 2016-2017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3. 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4. 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内容原文(全文) 5. 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暂行办法
2023-08-28 04:20:451

什么职位可以参加省职工大会

第一条 为了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和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法律、行政法规对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第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和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企业开业投产和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成立之日起一年内,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人数在一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人数不足一百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一般召开职工大会,其中企业职工人数在五十人以下的,应当召开职工大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符合各自特点的职工代表大会形式。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筹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开展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在单位管理费用中列支。第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保障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等,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的民主监督。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依法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引导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第六条 上级工会、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联合会应当指导和帮助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和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科学技术、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本条例的执行。各级地方、产业工会应当协助配合。
2023-08-28 04:20:541

河南省民权县教育局关于教师定编定员有没有统一标准?

定编定员,这应该都是根据各个地方的学校状况来编制,然后报省和国家报批的啊,因为要财政拨款啊!但法律是一回事,现实是另外一回事!
2023-08-28 04:21:073

工会和职代会的关系

法律分析: 工会法规定,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国有企业的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的关系是: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而不是它的常设机构。工作机构与常设机构是有原则区别的,常设机构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工作机构没有这种职权。它的任务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大会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以及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组织工作,办理职工代表大会或主席团交办的事项。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的工作内容包括: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做好职工代表大会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出关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中心议题和议程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准备会议文件和做好会议的筹备工作;组织选举职工代表,审查代表资格;组织职工代表活动,检查大会决议、提案的落实情况;组织与支持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开展活动;培训职工代表等等。由于职工对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始终与工会紧密相连,工会在代表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的过程中,积累了许多经验,有能力充任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此外,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管理方面的任务和作用有很多一致的方面。因此,由工会承担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适宜的。企业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应该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023-08-28 04:21:161

初中校委会由哪些人组成?

原先的时候是来,但现在不是了吧!有可能不同地方不同设置,主要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说的算。校委会成员一般包括书记、副书记、校长、副校长。
2023-08-28 04:21:263

工会委员是干什么的

工会委员的职责如下:(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招待。(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争、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八)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2023-08-28 04:22:031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内容

第一条 为保障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办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企业在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接受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基层委员会的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第五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厂长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第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定期听取厂长的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和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就上述方案的实施作出决议;二、审议通过厂长提出的企业的经济责任制方案、工资调整计划、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四、评议、监督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并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对工作卓有成绩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奖励,包括晋级、提职。对不称职的干部,可以建议免职或降职。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以权谋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可以建议给予处分,直至撤职。五、主管机关任命或者免除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职务时,必须充分考虑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职工代表大会根据主管机关的部署,可以民主推荐厂长人选,也可以民主选举厂长,报主管机关审批。第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对厂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厂长提出建议,也可以报告上级工会。第九条 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可以由厂长代表行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共同协议,为企业发展的共同目标,互相承担义务,保证贯彻执行。 第十条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的产生,应当以班组或者工段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大型企业的职工代表,也可以由分厂或者车间的职工代表相互推选产生。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中应当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职工。其中企业和车间、科室行政领导干部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当占适当比例。为了吸收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在企业或者车间范围内,经过民主协商,推选一部分代表。职工代表按分厂、车间、科室(或若干科室)组成代表团(组),推选团(组)长。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两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者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的权利:一、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第十五条 职工代表的义务: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利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企业的领导干部。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第十七条 参加企业管理委员会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推选产生。参加企业管理委员会的职工代表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汇报工作,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监督。职工代表大会有权撤换参加管理委员会的职工代表。第十八条 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厂长、企业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围绕增强企业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分配制度和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第二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第二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精干的临时的或经常性的专门小组(或专门委员会,下同),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事项。其主要工作是:审议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议案;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授权,审定属本专门小组分工范围内需要临时决定的问题,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职工提案的处理;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其他事项。专门小组进行活动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但需经厂长同意。各专门小组的人选,一般在职工代表中提名;也可以聘请非职工代表,但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各专门小组对职工代表大会负责。第二十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企业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企业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二十三条 企业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下列工作:一、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三、主持职工代表团(组)、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四、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五、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素质;六、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七、组织企业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第二十四条 上级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车间(分厂)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组等形式,对本单位权限范围内的事务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车间(分厂)民主管理的日常工作,由车间(分厂)工会委员会主持。第二十六条 班组的民主管理,由职工直接参加,在本班组的工会组长和职工代表的主持下开展活动,也可以根据需要推选若干民主管理员,负责班组的日常民主管理。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原则上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交通运输、邮电、地质、建筑施工、农林、水利等企业。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一九八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2023-08-28 04:22:181

如何加强民主协商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一、健全基本制度1、健全职工民主管理与监督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落实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和实现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保障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政治权利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制度。坚持和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当前主要是认真行使和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并根据市场经济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规范和界定须由职代会审议、审查和决定的重要内容,特别是要加强源头参与、过程监督和结果公开,把职工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权利落到实处。一要根据《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坚持企业重大改革方案,特别是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一些重大问题,如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障制度、福利待遇等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确保职工代表参与企业改革、发展的民主权利,确保职工代表行使民主决策权和监督权。二要建立健全企管会制度,进一步加大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切实维护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和权利。三要建立健全“厂(局)务公开”制度,使企业及其领导者的管理行为公诸于众,踏踏实实搞好民主监督。2、健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化之一就是劳动关系呈现出一种新的利益格局,由于劳动关系及其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明晰和界定,各种利益矛盾日益复杂化。依据《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工会的重要权利,紧紧抓住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这个“牛鼻子”,确定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生活福利,形成一种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同时,要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协调解决好企业中因劳动关系调整引起的争议。还应在企业中建立和完善劳动法律监督机制,使之对企业执行《劳动法》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从根本利益与具体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结合上维护职工合法的民主权利、经济权利和劳动权利等需求,保护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才能责无旁贷地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担负起重要的责任。3、健全职工建功立业激励制度。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来搞好企业,是职代会的主要职责之一。职代会必须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建立与健全职工建功立业激励制度,把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作为开展劳动竞赛,提高竞赛整体水平的根本措施。要从企业生存发展的战略高度,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要以维护职工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积极推广应用新业务新技术、开展业务技术攻关和群众性的提合理化建议活动纳入劳动竞赛。努力探索劳动竞赛新的形式和方法,教育职工正确认识维护企业利益和维护职工具体利益的辩证关系,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积极开展新型的富有成效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从根本上维护职工利益。二、规范工作程序职代会制度建设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就要严格规范职代会的工作程序。一要严格执行会前申报程序。会前,要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确定议题,这是开好职代会一个很重要的基础和前提。企业的重大决策、方案要提前交给职工代表,让职工代表有充分的时间思考、酝酿,避免因时间的仓促而使职代会流于形式。有的单位提交职代会讨论的方案事先没有征求职工的意见,会中草率通过,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会后职工群众意见大,不得不进行“亡羊补牢”,这样做付出的代价很大,教训极为深刻。二要实行重大事项无记名投票表决程序。原有的职代会举手表决是在大会场内进行,企业的领导人坐在主席台上,众目睽睽之下而完成的表决,很难表达职工代表们的真实意愿。今后,凡是经职代会审议的重大事项,都应该变职工代表举手表决为无记名投票(或按表决器)表决。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可消除职工代表顾虑,从而更加准确、客观地反映职工群众的真实想法和意见建议,实现真正的民主表决。三要实行领导干部和主要管理人员述职或咨询发言程序。实行此项程序不仅能增强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透明度,而且有利于加强职工代表对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监督,使职工代表更好地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利和义务。四要实行职工代表意见、建议答复和落实整改责任程序。对在职代会中收集到的职工意见建议,不能仅仅反馈到领导看看就算完事,而应在职代会上认真给予答复。同时,对比较重要的问题必须提出整改措施,责任到人,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这样不仅可调动职工提建议的兴趣和信心,而且对生产经营管理有很好的推动作用。三、强化职代会闭会期间职权落实1、增强领导干部的民主管理意识,为做好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民主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环境。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归根到底就是要不断实现工人阶级和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民主权利是根本利益的重要部分。因此,企业领导要自觉增强民主管理意识,积极维护职代会制度,从相信和依靠职工的政治高度,从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战略高度,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充分认识和把握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做好职代会闭会期间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的提高,不是停留在口头上,而要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不能把闭会期间的民主管理作为一种包袱、一种压力,要主动地支持和鼓励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重视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2、落实日常民主管理的制度,为职代会闭会期间民主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已在《工会法》《企业法》中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具有规范性、合法性和长期性。其中不少日常民主管理制度,如职代会联席会议制度、厂务公开制度、代表巡视检查制度以及职代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等,都为职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运转提供了制度保证。要使这些制度落实好,必须发挥好以下几方面的作用:一是职代会联席会议的作用。一要把好内容关。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凡属职代会职权内的重大事项,须经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加大会前的预审力度,凡需要讨论的内容,必须提前三天以上发放到职工代表手中,使审议意见更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可行性;凡须由职代会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不能降格到职代会联席会议上讨论通过,必须避免打“时间差、擦边球”现象。二要把好时间关。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只要涉及需职代会讨论的内容,必须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协商决定,并组织实施,否则会给企业发展错过机会,带来损失,也会使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民主管理出现空当。三要把好代表关。必须增加生产一线职工的代表,并达到50%以上。同时,要根据会议审议内容的需要,适当扩大参加会议的职工代表人数,使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更具有广泛性。二是职代会各专门委员会(或小组,下同)的作用。一要增强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责任感,按照工作内容定期进行活动,认真地检查、督促职代会有关生产经营、劳动保障、生活福利、代表提案等决议和议案的落实情况,以及干部评议意见的整改情况,并督促落到实处,使其活动正常化,行使职权规范化。二要加强报告和考核工作,各专门委员会要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每半年向职代会或联席会议报告,接受职工代表的监督,对执行落实好的给予表彰奖励。三是职代会代表巡视检查的作用。在内容上,要着重放在安全生产、集体合同、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同时,要实现向推进企业改革、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拓展和延伸。在形式上,既可以采取以职工代表团、组为主的综合性检查,也可以采取以专门委员会为主的专项性检查;既可以采取事先通知的定期检查,也可以采取在掌握问题后的突击性检查;则,讲求实效,善于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措施,对成绩讲够,对问题讲透,对建议讲明。同时要在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形成检查报告,向单位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并跟踪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3、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为努力做好职代会闭会期间民主管理工作提供素质支持。
2023-08-28 04:22:331

如何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企业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保证,它对于推进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的落实,维护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保障职工群众民主权利,加强企业科学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等方面发挥了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邮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今天,职工民主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不断开拓职工民主管理新局面。一、健全基本制度1、健全职工民主管理与监督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落实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和实现职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保障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政治权利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制度。坚持和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当前主要是认真行使和落实职代会各项职权,并根据市场经济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规范和界定须由职代会审议、审查和决定的重要内容,特别是要加强源头参与、过程监督和结果公开,把职工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权利落到实处。一要根据《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坚持企业重大改革方案,特别是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一些重大问题,如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障制度、福利待遇等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确保职工代表参与企业改革、发展的民主权利,确保职工代表行使民主决策权和监督权。二要建立健全企管会制度,进一步加大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切实维护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和权利。三要建立健全“厂(局)务公开”制度,使企业及其领导者的管理行为公诸于众,踏踏实实搞好民主监督。2、健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化之一就是劳动关系呈现出一种新的利益格局,由于劳动关系及其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明晰和界定,各种利益矛盾日益复杂化。依据《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工会的重要权利,紧紧抓住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这个“牛鼻子”,确定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和生活福利,形成一种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同时,要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协调解决好企业中因劳动关系调整引起的争议。还应在企业中建立和完善劳动法律监督机制,使之对企业执行《劳动法》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从根本利益与具体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结合上维护职工合法的民主权利、经济权利和劳动权利等需求,保护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才能责无旁贷地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担负起重要的责任。3、健全职工建功立业激励制度。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来搞好企业,是职代会的主要职责之一。职代会必须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建立与健全职工建功立业激励制度,把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作为开展劳动竞赛,提高竞赛整体水平的根本措施。要从企业生存发展的战略高度,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要以维护职工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积极推广应用新业务新技术、开展业务技术攻关和群众性的提合理化建议活动纳入劳动竞赛。努力探索劳动竞赛新的形式和方法,教育职工正确认识维护企业利益和维护职工具体利益的辩证关系,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积极开展新型的富有成效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从根本上维护职工利益。二、规范工作程序职代会制度建设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就要严格规范职代会的工作程序。一要严格执行会前申报程序。会前,要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确定议题,这是开好职代会一个很重要的基础和前提。企业的重大决策、方案要提前交给职工代表,让职工代表有充分的时间思考、酝酿,避免因时间的仓促而使职代会流于形式。有的单位提交职代会讨论的方案事先没有征求职工的意见,会中草率通过,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会后职工群众意见大,不得不进行“亡羊补牢”,这样做付出的代价很大,教训极为深刻。二要实行重大事项无记名投票表决程序。原有的职代会举手表决是在大会场内进行,企业的领导人坐在主席台上,众目睽睽之下而完成的表决,很难表达职工代表们的真实意愿。今后,凡是经职代会审议的重大事项,都应该变职工代表举手表决为无记名投票(或按表决器)表决。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可消除职工代表顾虑,从而更加准确、客观地反映职工群众的真实想法和意见建议,实现真正的民主表决。三要实行领导干部和主要管理人员述职或咨询发言程序。实行此项程序不仅能增强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透明度,而且有利于加强职工代表对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监督,使职工代表更好地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利和义务。四要实行职工代表意见、建议答复和落实整改责任程序。对在职代会中收集到的职工意见建议,不能仅仅反馈到领导看看就算完事,而应在职代会上认真给予答复。同时,对比较重要的问题必须提出整改措施,责任到人,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这样不仅可调动职工提建议的兴趣和信心,而且对生产经营管理有很好的推动作用。三、强化职代会闭会期间职权落实1、增强领导干部的民主管理意识,为做好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民主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环境。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归根到底就是要不断实现工人阶级和广大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民主权利是根本利益的重要部分。因此,企业领导要自觉增强民主管理意识,积极维护职代会制度,从相信和依靠职工的政治高度,从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战略高度,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充分认识和把握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做好职代会闭会期间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的提高,不是停留在口头上,而要体现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不能把闭会期间的民主管理作为一种包袱、一种压力,要主动地支持和鼓励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重视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2、落实日常民主管理的制度,为职代会闭会期间民主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已在《工会法》《企业法》中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具有规范性、合法性和长期性。其中不少日常民主管理制度,如职代会联席会议制度、厂务公开制度、代表巡视检查制度以及职代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等,都为职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运转提供了制度保证。要使这些制度落实好,必须发挥好以下几方面的作用:一是职代会联席会议的作用。一要把好内容关。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凡属职代会职权内的重大事项,须经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加大会前的预审力度,凡需要讨论的内容,必须提前三天以上发放到职工代表手中,使审议意见更具有广泛性、代表性和可行性;凡须由职代会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不能降格到职代会联席会议上讨论通过,必须避免打“时间差、擦边球”现象。二要把好时间关。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只要涉及需职代会讨论的内容,必须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协商决定,并组织实施,否则会给企业发展错过机会,带来损失,也会使职代会闭会期间的民主管理出现空当。三要把好代表关。必须增加生产一线职工的代表,并达到50%以上。同时,要根据会议审议内容的需要,适当扩大参加会议的职工代表人数,使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更具有广泛性。二是职代会各专门委员会(或小组,下同)的作用。一要增强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责任感,按照工作内容定期进行活动,认真地检查、督促职代会有关生产经营、劳动保障、生活福利、代表提案等决议和议案的落实情况,以及干部评议意见的整改情况,并督促落到实处,使其活动正常化,行使职权规范化。二要加强报告和考核工作,各专门委员会要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每半年向职代会或联席会议报告,接受职工代表的监督,对执行落实好的给予表彰奖励。三是职代会代表巡视检查的作用。在内容上,要着重放在安全生产、集体合同、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同时,要实现向推进企业改革、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拓展和延伸。在形式上,既可以采取以职工代表团、组为主的综合性检查,也可以采取以专门委员会为主的专项性检查;既可以采取事先通知的定期检查,也可以采取在掌握问题后的突击性检查;则,讲求实效,善于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措施,对成绩讲够,对问题讲透,对建议讲明。同时要在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形成检查报告,向单位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并跟踪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3、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为努力做好职代会闭会期间民主管理工作提供素质支持。职工代表的素质决定民主管理的质量。当前,部分职工代表的思想认识和能力水平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民主管理的要求。要解决上述问题,必须增强职工代表的参与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一要把好入门关。要把那些政治觉悟高,具有一定政策水平,有参政议政能力,敢于并善于为职工说话,能够代表群众意愿,在职工中享有较高威信的职工选为职工代表。二要加强培训。要重视职工代表的学习教育,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法,组织职工代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企业民主管理和经营管理基本知识等。三要积极探索职代会闭会期间的其他民主管理、监督的新形式。比如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职工代表议政日、领导接待日、意见建议联系卡、民主对话、厂务公开等日常民主管理形式,以丰富职代会闭会期间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形式和内容,促进职工民主管理向更高层次、更高领域发展。
2023-08-28 04:22:441

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民主权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主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应当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原则。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企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厂务公开、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平等协商等制度。  企业还可以采用民主恳谈会、劳资协商会、职工议事会等形式,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第五条 职工应当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支持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  企业应当尊重和支持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为开展民主管理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保障。  企业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组织职工参与本企业的民主管理活动。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或者乡镇工会、街道工会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资、经信、监察等有关部门依法指导、检查和监督企业开展民主管理活动。  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协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导、帮助和监督企业开展民主管理活动,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条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和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二)听取企业发展、生产经营管理、履行集体合同、开展民主管理活动等情况的报告;  (三)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参加平等协商的职工代表,推荐劳动模范候选人;  (四)讨论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督促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最低工资制度,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实行厂务公开,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决定,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案;  (六)教育和督促职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职工不满一百人的企业,可以召开职工大会。职工大会行使前款规定的职工代表大会职权。第八条 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除行使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职权外,还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企业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方案等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城镇集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除行使前款规定职权外,还行使制定、修改企业章程,选举、罢免、聘用、解聘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决定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九条 企业职工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当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可以竞选和连选连任,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  选举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可以以分公司、分厂、车间、班组、科室等为单位设立选区。第十条 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下列标准确定:  职工不满一百人的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得少于三十名;职工超过一百人不满一千人的企业,代表名额以四十名为基数,职工每增加一百人,代表名额增加七名;职工超过一千人不满五千人的企业,代表名额以一百名为基数,职工每增加一千人,代表名额增加二十名;职工五千人以上的企业,代表名额不得少于二百名。  在职工代表大会届期内,企业职工人数发生明显变化的,代表名额应当按照前款规定作出调整。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根据职工人数分布和广泛代表性原则分配到各选区。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应当有女职工代表。女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女职工在本单位职工中所占比例。  集中安置残疾人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中应当有残疾人职工代表。残疾人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残疾人职工在本单位职工中所占比例。  从事劳务派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实行民主管理。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较多的企业应当有适当比例的被派遣劳动者代表列席会议,听取其意见和建议,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3-08-28 04:22:541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决定(2017)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  推进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二、将第四条改为第五条,并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  企事业单位与本单位工会应当协商制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办法,并纳入本单位的管理制度。三、将第六条改为第七条,修改为: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与工会召开联席会议或者采取适当方式,推进本地区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本市各级国有资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企事业单位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四、将第九条改为第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并吸收第(五)项、第(六)项的相关内容;同时,将第(五)项、第(六)项其他内容予以合并:  下列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一)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年度经营管理情况和重要决策;  (二)企事业单位制订、修改、决定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以及改革改制中职工分流安置、经济补偿等劳动关系变更的方案;  (三)工会与企业就职工工资调整、经济性裁员、群体性劳动纠纷和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或者职业危害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的情况;  (四)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联席会议协商处理的事项;  (五)国有、集体及其控股的企业、事业单位财务预决算等重要事项;  (六)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企事业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其他事项。  企事业单位决定改制、合并、分立、搬迁、停产、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问题,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五、将第十条改为第十一条,修改为:  下列事项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一)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事项的集体合同草案;  (二)工资调整机制、女职工权益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等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三)企事业单位因劳动关系变更方案引发群体性劳动纠纷,依照规定开展集体协商形成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四)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的薪酬制度,福利制度,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改革改制中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以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五)事业单位的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收益分配的原则和办法,职工生活福利制度,改革改制中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以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六)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企事业单位与工会协商确定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事项。六、将第二十二条改为第二十三条,修改为三款: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主席团主持会议,处理大会期间有关重大问题。  职工代表人数在三十人至一百人的,主席团可以设三至五人;职工代表人数在一百人以上的,主席团人数不得少于七人。主席团成员中,一线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少于百分之五十。  职工人数在三十人以下的,可以选举大会执行主席一人,主持召开职工大会。七、将第三十二条改为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未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的,企事业单位的工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纠正,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会的要求予以纠正,并给予书面答复。八、将第三十七条改为第三十八条,删去第三款,并将第一款修改为:  社区、产业园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同一区域内的企业可以联合建立区域性职工代表大会。生产经营业务相同或者相近的企业可以联合建立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九、增加一条,将第三十七条第三款作为第三十九条,修改为: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积极推动实施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障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正常运行,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协调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  (二)指导、督促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落实本条例各项规定、行使各项职权;  (三)会同工会和企业联合组织等确定实施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召集人和责任人;  (四)督促落实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五)会同工会和企业联合组织依法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企业提出处理建议。
2023-08-28 04:23:291

山东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七条 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会或者有关当事人有权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一)妨碍、阻挠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权利的;(二)拒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三)不按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四)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而不提交的;(五)拒不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六)打击报复职工代表的;(七)违法与职工代表解除劳动合同的;(八)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本条例规定职责的,根据情节轻重,由本级人民政府对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第二十九条 工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妨碍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由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分。
2023-08-28 04:23:401

请问学校的教师和职工,有什么区别的?

教师身份是干部编制,职工身份是工人编制,这是真正的区别。教师是指学校中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职员是指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是指学校中主要从事教学实验、图书、电化教育以及卫生保健等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工勤人员是指学校后勤服务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实际操作中,一般只签订一次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我们说的合同工一般指临聘人员。非在编老师,一般称作代课老师。扩展资料教职工的职权: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第二章 《职权》第七条):1、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2、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3、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4、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5、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6、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7、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8、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编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校工作人员
2023-08-28 04:24:361

我国的教师资格制度及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自主进行教师管理工作。  第六条 每年九月十日为教师节。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九条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三章 资格和任用  第十条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一条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 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 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 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注:(经查询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不属于这一类,也就是说缓刑不被取消教师资格)。  第十五条 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章 培养和培训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办好师范教育,并采取措施,鼓励优秀青年进入各级师范学校学习。各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非师范学校应当承担培养和培训中小学教师的任务。各级师范学校学生享受专业奖学金。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对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业务培训。  第二十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教师的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提供方便,给予协助。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培训教师。  第五章 考 核  第二十二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十三条 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六章 待 遇  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条 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针。  第三十条 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教的退休金比例。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国家补助、集体支付工资的中小学教师的待遇,逐步做到在工资收入上与国家支付工资的教师同工同酬,具体办法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第三十二条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第七章 奖 励  第三十三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  第三十四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向依法成立的奖励教师的基金组织捐助资金,对教师进行奖励。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规定,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国家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严重妨碍教育教学工作,拖欠教师工资,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的经费,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 各级各类学校,是指实施学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学校。  (二) 其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  (三) 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第四十一条 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其他类型的学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 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军队所属院 校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制定有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 外籍教师的聘任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本法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2023-08-28 04:24:571

90万房子评估费多少钱

现在二手房不管是买房贷款、卖房过户、还是找中价等都少不了房产评估这个环节。通过专业的房产评估,买卖双方对于这个房子心里都有个谱。那么90万房子评估费多少钱?房子抵押贷款怎么贷?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90万房子评估费多少钱:根据物价局的有关规定,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当然城市不同,评估收费也有所差异。如北京中介机构收费标准: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按评估总价的0.42%收取。这样90万房子的评估价大约在1500-2000元左右。房子抵押贷款怎么贷:1、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首先就要选择一个合适的贷款机构,如银行贷款利率低,安全可靠,但它的审批速度和贷款要求也是非常严格的。而民间借贷虽说利率高,但是审核要求低,办理速度也快。2、其次选择好机构后就可以带上材料来进行贷款申请了。接着贷款机构会对我们提交的基本材料做个初步的审核。一般银行都会要求申请人的房屋需要到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3、最后贷款机构会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评估报告再次审核。如果申核通过,贷款机构会和申请人沟通贷款额度、期限、还款方式等问题。双方确认无误后就可以签定合同了。办理抵押登记、放款了。总结: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90万房子评估费多少钱和房子抵押贷款怎么贷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有需要的朋友带来帮助。建议大家在购买房子时最好先将房子做好评估,然后再进行贷款,贷款的资料也需要提前准备。后期如果还需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关注齐家网。
2023-08-28 04:13:171

白酒的发展趋势是怎样的

从已经发布三季度业绩预告的白酒企业来看,业绩一片飘红。一线白酒企业五粮液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企业股东的净利润为27.56亿元,同比增长89.31%。二、三线白酒企业表现同样不俗:前三季度,泸州老窖净利润同比增长47%,同时预告全年利润同比增长50-60%,;山西汾酒净利润同比增长76%;酒鬼酒的总营收为17.48亿元,同比上涨124.81%;净利润达到4.6亿元,同比增幅高达433.29%。前瞻产业研究院白酒行业研究员马向远表示,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白酒业发展行情一路上扬,各类型白酒尽显神通。今年以来,受国家限制“三公消费”政策影响,高端白酒市场需求受打压,白酒企业纷纷加码中端产品,白酒行业有望出现结构性变化。近年来,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白酒消费量呈现稳步高速增长的趋势。据统计,从2007年到2011年,我国白酒行业产量增长了1.08倍,年化增长率达到了18.66%。2011年白酒行业产量为1025.8万千升,同比增长15.18%,2012年上半年白酒行业产量达到559.60万千升,同比增长16.58%。前瞻网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白酒行业市场需求与投资战略规分析报告》指出,根据《中国酿酒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到2015年,国内白酒行业产量预计将达到960万千升,比“十一五”末增长8%,年均递增1.5%;销售收入达到4300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60%,年均递增10%。鼓励通过并购、重组、强强联合,形成集约化、规模化的大型企业集团,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产业集群,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能力,优化白酒产业布局。随着健康饮酒、理性饮酒的消费理念将深入人心,消费者的品牌意识将进一步增强;高端白酒区域化趋势明显,中端白酒消费量大幅度提升,低端白酒品牌化步伐逐渐加快;个性化、功能性产品需求加大,低度、优质的白酒产品将是未来消费的方向。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
2023-08-28 04:13:182

疾病证明书是什么

疾病证明书是由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且于所在医院注册的,具有处方权限的临床医师,亲自诊查,并获得一定科学依据后出具的证明文件,主要内容为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建议,并需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后才可生效。
2023-08-28 04:13:201

军校生有没有入伍通知书

军校生是学校发的录取通知书,不是入伍通知书。
2023-08-28 04:13:201

职业生涯规划范文

祝愿你有个美好的未来。
2023-08-28 04:13:173

如何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特别推荐项目:驾运宝安全学习平台,方便适用,广受驾驶员好评,是交通运输安排培训、企业标准化建设领域的好帮手
2023-08-28 04:13:163

劳动法关于工资分配的问题

我是一名劳动仲裁员,我来给你回答吧:1、我们国家的劳动法还未完善,所以还存在用身份来区分待遇的情况,这是一种典型的在就业过程中的身份歧视,造成了我们国家在就业中事实上的机会不平等。最典型的表现就是:我们国家的工作人员分为三类:公务员(又可分为两类:党管干部和政府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私有单位工作人员(熟称工人)。这种制度与劳动法是相违背的,也是与宪法的精神背道而驰的。但是,我们的法律却事实上制造了这样的一种社会不公,典型的如《公务员法》,严格来讲,有些条款是与宪法相背的是,但由于我们国家没有建立宪法审查机制,所以,可以堂而皇之地在我们的社会施行。比如:公务员,他们可以不参加社会保险而享受离退休待遇,这是最显见的情况。2、抛开这些大的社会问题不说,就你所面临的问题,其实还是一个体制问题。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除非废止某些法律或法规,否则不可能解决你的问题,而同工同酬也是一句空话。3、由于你是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的有关规定,你要注意下你是否与所在事业单位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签订了的话,你是受劳动法调整,如没有签订过的话,你是按你所在地的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来执行。这个政策是由人事局制订的。4、如果认为我的回答有用,别忘了给我加分啊^_^。
2023-08-28 04:13:152